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农村专业合作社

农村专业合作社

时间:2022-11-18 07:56:27

农村专业合作社

农村专业合作社范文1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经济

 

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二十字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一战略目标涵盖了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多个方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如何将作为新农村建设主体的分散的小农户组织起来,使他们真正成为建设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力量,是现阶段农村建设所面临的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这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新农村建设的促进作用

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建设新农村的基础,生产发展了才可以实现生活宽裕,从而对新农村建设起到促进作用。合作社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五促进、一增加”,即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促进龙头企业的壮大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进入商场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和农产品的销售;促进农业科技的提高和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农民合作意识的增强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对于新农村建设而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人、财、物基础。具体来说合作社对新农村建设的促进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利于实现“生产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改变了农民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农户们不再是作为个体购买生产资料、销售产品。合作社作为农户之间联系的纽带为农户提供统一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增强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竞争能力,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的“生产发展”。广西国和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是由当地4户养殖大户和当地的和丰禽业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的,合作社依托公司在资金、技术和产品销售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了从产前到产后的“五统一”服务,即:统一鸡舍的标准化建设;统一供应优质鸡苗及农资;统一技术操作规程;统一技术服务;统一成鸡销售。通过合作社的统一管理极大提高了成鸡的产量与质量,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利于实现“生活宽裕”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结合当地的资源禀赋,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从而使农户在进入市场的时候改变被动地位,拥有一定的价格话语权。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依托。广西兴业洪波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响应国家“助农增收的号召”,推行“公司+农户”的养殖模式发展养兔业,为养殖户提供技术、兔苗、笼具、饲料、疫苗及回收商品兔等社会化一条龙全程服务。截止2010年发展养户500余户,出栏种兔5万只,出栏肉兔30万只,年产值1000多万元,年养户增加纯收入350万元,每个养户年纯收入10-15万元,实现养户人均增收3万元以上,有效的实现了农民“生活宽裕”。

(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利于实现“乡风文明”

培养新型农民,提高社员的科技文化素质是合作社为社员提供服务的主要职能和目标之一。合作社除了向社员讲授实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之外,还会向农民传递国家关于“三农”的方针政策、法律知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合作社的培训方式灵活多样,比较容易为农民所接受,成为创新农村科技文化的载体和手段。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和农村新风尚的形成,促使农村形成诚信友爱、和谐互助的社会环境。农民思想和精神面貌的显著变化,极大地加快了“乡风文明”的实现步伐。事实证明,合作社已成为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普及先进思想文化、传播科学文明的有效载体。

(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利于实现“村容整洁”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上,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合作社的带动下,农民形成团结互助的合作关系,同时带动农民更好地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良好的社会风气自然会带动农村实现“村容整洁”。

(五)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利于实现“管理民主”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民管”,社员必须遵守合作社的章程,而章程是由作为合作社成员的农民共同讨论制定的,这就将合作社的全体成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合作社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农民的自治能力,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是实现“管理民主”的可行途径之一,合作社章程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对规范社员行为,实行民主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管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它的价值基础和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具有天然的相同之处,因而,应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发展生车增加收入的载体;教育农民参与合作和提高素质的载体;连接政府与农民进行乡村建设的载体;繁荣乡村文化和培养乡村民主的载体,从而达到又快又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

二、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起步较晚,但是近年来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统计,截至2010年6月,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6495个,同比增长88.7%;合作社出资总额50多亿元,同比增长了2倍;成员总数71660人,同比增长了61.6%。

从产业分布来看,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等多个行业,且大部分合作社集中在种植业及养殖业。在区域分布上,由于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经济条件、交通条件以及产业结构各不相同,加上不同地区的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视程度也不同,因此,广西各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广西全区14个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分布在玉林、梧州、桂林、钦州等地,从农业生产结构上来看,这些地区主要生产木薯、蔬菜、瓜果等;养殖上以家禽、生猪为主。这些农产品的市场供给价格弹性较小,因此农户有比较强烈的合作倾向,并有可能进一步向农产品深加工方向发展。

从地理位置上看,北部湾经济区例如:南宁、防城港、北海等地交通便捷,农产品的中间商或者直接采购者较多,农产品供给价格弹性较大,市场风险以及买房优势较小,因此农民组建合作组织的愿望较弱;相反,在一些受地理位置限制较大,交通不便,信息不够灵通的地方,农产品供给价格弹性较小,基本处于买方市场,农民没有定价的话语权,因此,这些地区的农民加入合作社组织的愿望比较强烈,相对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布也就较多。

三、新农村建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的新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以提高农村的自主发展能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这就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为合作社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规范管理,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机制。

三是出台政策,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

四是加强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素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对农民社员进行统一培训、学习技术,提高了农民社员的素质,增强了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塑造新型农民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也为政府在市场经济下调控和支持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杠杆和支点。在今后的发展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加大对社员的培训力度,除了提高社员的种养水平之外,还应该进一步普及与农业相关的科技文化知识,提高农民社员的综合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农村专业合作社范文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广大农民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为增加收入、提高产品竞争力而自愿联合组织起来的互经济组织,是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组织和制度创新,是实现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形式,是提高农业和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载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既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任务,也是农村信用社自身开拓市场、实现发展新跨越的重大机遇。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农村信用社可以由现有的单户营销向“合作社+社员”的整体营销转变,进一步提高贷款营销效率和支持覆盖面,有利于拓展支农新渠道。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对集中在市场化、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较高的产业领域,农村信用社能够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培育和发展优质客户群体,挖掘市场潜力,促进业务快速发展。三是作为“散户”联动的有效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一定的规模效应、集聚效应,整体经营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强,农村信用社可以进一步降低信贷经营风险,促进信贷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困难

农村信用社不仅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也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骨干力量,但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许多不符合金融支持的限制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之间的关系属于不紧密的利益关系,自有资金实力不高,容易受国家产业政策和自然灾害的影响,风险抵御能力较弱。而且由于合作社注册资金较少,受组织化程度和成员文化程度不高、地处农村信息不畅等因素影响,对国家政策了解滞后,容易受政策风险和自然灾害的影响。

二是由于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地处农村,缺少贷款抵押物,也缺少信用社认可的担保方式。

三是专业合作社之间跨区域较大,相互之间了解较少,专业合作社之间难以互相担保。多数合作社都各自为战,缺乏相互了解和合作意识,即使同一合作社成员间也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个别成员只顾个人利益,有利则合、遇险则散。

四是部分合作社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管理体制松散,仅靠个人权威维持管理。多数专业合作社照搬农业部示范章程,章程管理往往流于形式,处于松散状态,部分专业合作社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农户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五是大多数专业合作社起步晚、规模小、稳定性差,服务功能不齐全。专业合作社行业发展相对单一,大多是因势而起的农林种植、畜牧、水产养殖业及初级产品包装、销售业,发展层面较低,不能搞产品深加工、精包装、创品牌,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导致农民增收难。

三、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策略

一是农村信用社要会同乡镇农业部门深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了解运行和资金需求情况,合理细分信贷需求,作出信贷总体规划;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合理选择信用、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担保等贷款方式,做好信贷服务;要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办贷效率,在授信额度内随用随贷,周转使用;适当降低信贷利率,减轻贷款农户负担;建立健全信贷档案;按规定认真做好对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的贷后检查及跟踪工作,防范信贷风险。

二是把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服务工作作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支农工作的重点之一。农村信用社应积极调整信贷结构,逐步加大对产业规模较大、规范化和组织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促进农民增收较快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投入。对符合贷款条件、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收入稳定、有还款能力的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优先予以信贷支持。

农村专业合作社范文3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它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之上,管理以经济和法律的手段为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能有效地解决分散农民经营的弱点与市场经济规模化、品牌化、资本强势化特点的冲突,既让农户有序参与市场经济的角逐,又能推广农业技术,使农产品的质量得到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代表了中国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的发展方向。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重大意义

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曾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整体素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组织形式”。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顺应群众意愿、符合生产力要求、切合农村实际,是完善农村经济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现实需要和必然选择,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一)有利于促进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关键的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由农民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促进了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增强农户和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例如,安宁市的双赢养鸡专业合作社采取统一提供鸡苗、统一提供饲料、统一技术服务、统一疫病防治、统一订单收购的“五统一”措施,与社员建立起了产、加、销协作关系,带动了发展蛋鸡养殖户400户,年销售绿壳鸡蛋100万个,销售肉鸡4万多只,实现利润近100万元。

(二)有利于促进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

抓好农业科技培训,提高成员的科技文化素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职能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结合经营项目,根据生产需要和农时特点,传播新技术、新信息,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现实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合作社在农业、科技等部门的指导下,能够开展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承担科技项目,并聘请专家,为社员提供统一的技术服务,扩大了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渠道,科技成果得到更好地应用和转化。

(三)有利于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建设新农村,必须培养、造就一批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社员可以接触到更多、更新的经济信息、管理方法,并受到教育和培训,从而可以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知识水平、经营管理能力、合作意识、市场意识、创业意识以及法制意识等。

(四)有利于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目的

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供应农资,生产符合质量安全的农产品,统一组织农产品销售,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生产成本,提高销售价格,减少了产品进入市场的风险,成为助农增收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利用公平、公开、公正的利益分配机制,将组织内部加工和流通环节所获得的利润按成员交易量和股金返还给成员,从而能有效地保证农民收入稳定增加。例如,安宁禄康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2008年销售利润首先按交易量每公斤返五角钱给社员;然后,按入社出资额每股分得500元红利,社员年收入仅葡萄种植这一项最高的可达20000元左右。

二、安宁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

(一)安宁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安宁市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2009年11月,安宁市规范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44个,2008年实现农产品销售额4000多万元,入社社员850多户,带动农户5500多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覆盖了安宁市的种植业、养殖业、林果特等农业主导产业,包括茶叶、水果、蔬菜、食用玫瑰、生猪、畜禽、蚂蚱、乡村生态旅游、农机作业等10多个主导农业产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安宁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安宁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如下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发展不平衡,质量不高。安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着合作社规模不一,小规模的合作社较多,且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大多都在5千元-10万元,经济实力不强,且分散经营,生产技术偏低,管理不够规范,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合作社不多。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服务层次普遍较低,缺乏适应和开拓市场的能力,大多数只停留在初级产品生产、包装、销售层面上,真正能进行深加工、精加工等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合作社太少。

2、经营广度不够,缺乏特色产业。安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由长期从事种养业、营销业的大户发起设立,经营的范围主要以水果、蔬菜和养殖为主,在44家合作社中,果蔬种植的就有26家,所占比例高达59.1%;养殖业的有11家,所占比例为25%;特色经营的专业合作社(如安宁八街高桥食用玫瑰专业合作社等)仅有7家,占15.9%。

3、资金短缺。安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初建阶段,基础较差,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短缺,自身的资金积累非常有限。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成立时能获得政府部门给予的1万元扶持资金,社员入社资金偏少。据统计,4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总额只有22万元左右。注册资金最多的是安宁民旺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是100万元;注册资金最少的是安宁禄富兴浅水藕种植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仅有800元。

4、缺乏专业人才。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加需要有专业的技术人才、经营人才和管理人才加入进来,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身条件很难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来,人才问题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信息不灵、技术不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成为合作社发展的瓶颈。目前最为紧缺的是有资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和适用技术人员。有些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交由所属的村委会代管,有些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交由所在地的供销社代管,这些部门也就是仅仅帮合作社做做账而已。

5、经营管理不规范。少数农民专业合作社重创建,轻管理,内部管理和运作机制不够规范。一是运作不规范,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章程、有制度、有办公场所,但只写在纸上,流于形式、形同虚设;二是组建不规范,部分基层供销社不管条件是否成熟,为完成昆明市下达的指标仓促引导组建;三是少数入社成员动机不纯,抱着“搭便车”,想得到政府资金扶持或从中套取相关政策赚钱的心态参加合作社。除以上分析的存在问题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多头管理,只注重办理注册手续的支持,忽视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指导职能,未形成统一协调的领导机制。如农业局、供销社、科技局、工商局、税务局、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协调还不够。

三、进一步发展安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引导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的农村经济组织,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载体,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力量。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安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的情况及先进典型案例,以此来增强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认同感和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

(二)加大扶持力度,倾斜政策支持

第一,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建之初,市、镇财政要视财力和合作社的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帮助。但一部分合作社得到了这笔扶持资金并没有发挥出作用,合作社形同虚设。对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有针对性地给予合作社资金扶持,并且要加强监督,对于那些领取了政府扶持资金而不做事的合作社要给予相应处罚;对于那些经营有方、运作规范、带动农户致富效果明显的合作社要加大扶持的力度,并且要实行动态管理,促使其不断发展壮大。

第二,加强信贷和融资方面的支持。金融部门要不断改善信贷服务制度,给予经营业绩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的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不足的困难。

第三,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鼓励社会有志之士参与合作社融资,提供资金支持。

(三)重视人才培养,增强发展后劲

第一,政府及涉农部门要引导、帮助选好合作社带头人,挖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潜力。

第二,制订激励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技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入股任职或做兼职社员,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后劲。

第三,制订科学培训制度。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方法灵活的要求,建立培训制度,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人员、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和营销大户进行经营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合作社的理论和相关政策,提高正确指导和发展合作社的工作水平,减少经营决策的局限性与片面性,更好地引导广大农民参加并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建立服务体系,促进快速发展

第一,进一步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管部门,建议建立专职指导机构,明确其职责,配齐人员,保障经费,确保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提供公共政策咨询,搜集和农资、农产品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

第二,搭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通过配置信息网络设备,集中培训专业信息人员,将合作社信息点统一纳入地方政府信息网管理和考核,为合作社抓好生产、搞活经营提供了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平台。

第三,积极参与和举办各种农产品展销会、洽谈会、农产品会和知名品牌评选等活动,特别是参加农博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五)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运作行为

第一,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社员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制订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奖励等制度,以保障其操作运行的规范化。

第三,完善利益分配制度。实行按交易量(额)和按股金分红相结合方式分配。

安宁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处在迅速发展的关键阶段,只有以科学发展观加强理论指导,很好地解决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实践中探索出适合安宁市农村经济实际情况、符合各方利益的发展形式,才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迅速发展铺平道路。

参考文献:

1、周汝波.农民专业合作社操作指南[Z].云南省大理市,2009.

2、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管理规范与财务操作标准实用全书[M].农业科技出版社,2008.

3、云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场经验交流会材料[Z].云南省腾冲县,2009(8).

4、宋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经济师,2009(6).

农村专业合作社范文4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中以承包制为基础、以农民家庭为单位的农村农业生产经营产品方面的联合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整个合作社的经营是遵照民主的方式进行,并根据实际的情况来指导具体的合作社经营。在组织职能的分类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由人民群众自发成立,具有民主管理性质的自发性经济组织。

2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

自我国关于农民合作社的法律颁布后,我国就开始了在农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程。在我国,农村地区发展经济也成为了各个地区发展的重点,并在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发挥了积极地作用,对于传统农村经济发展形式加入了新鲜的血液。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在很多地区得到了良好的应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逐渐向着更多的地区发展,但由于刚刚起步等方面的原因,在整个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也就制约了其在农业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可能。

2.1技术含量较低

目前的经营状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以农民为主的结构组成,由于目前我国农民在文化水平和受教育程度方面的建设还需要继续加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中就必然会存在一定的水平问题,限制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1]。在当代社会中,由于人们对于生活水平和物质需求不断提高,对于农业产品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这也就要求在农业生产中需要更高技术水平的生产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撑部分来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此外,市场的风向本就是多变的,农业参与到市场的运作中时,本身就属于弱势的一方,而此时在经营方面如果不能够利用科学的经济管理,那么势必会形成更加弱势的经济结构的出现,而现在正是由于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缺少能够进行专业经济管理的人才,也就导致了这类问题存在的隐患。

2.2农村产品的市场地位

在经营农村产品时,由于传统农业生产和经营意识的根深蒂固,在很多时候农业产品不会形成品牌,即便能够形成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但在经营方面仍会受到一定限制,难以在市场中形成独特的品牌影响力。大多数农业无法集中参与到市场经营中,就不能够在市场中形成一种特殊的影响力,没有品牌作为经营的保障,很多市场也就因为这样的原因在不断丢失,使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经营中的影响力还达不到预期的水平。

3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的作用

3.1改善农村土地和生产工具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联合上具有独立性和民主性,而且是以农民为主要成员,这也就意味着每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都能够支配和使用相当一部分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在经营方面就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调整农村用地结构,根据不同的市场需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当中的土地进行作物选择。分析历史也可以看到,在过去施行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对于特殊时期的生产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目前社会的发展速度之快已经使得过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无法完全适应当代农业的发展任务,因此在农业土地的管理上就需要一种新的方式来实现现代农业生产的改革[2]。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是能够利用结合来自农村的优势整合优化土地资源,并根据一定的市场规律对农村的土地使用、农具使用以及生产资源实现分配的合理优化,这种优化方式在一些土地较为分散地区的优化更加明显,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还能够在农业生产中应用大型的生产设备参与到农村的生产工作中,通过集体使用的方式使更多的农村生产设备投入到农业的生产和使用中。

3.2加强农民与政府之间的联系

我国农民的分布是以村庄为主要形式聚居,农民基数大、受理人员的不足导致了基层农民在与政府沟通交流时,很难具体的表达出意见。这样一来,上级的政策在传递和宣传中就会缺少具体的渠道,农民的问题上传时也会缺少足够的渠道而显得缺少重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有效地解决了这些问题,通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上级政府中建立的联系,有效增加农民与政府之间的交流,并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济市场影响力的加深扩大自己的影响,以此来确定农民在政府表达自身意见的话语权。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农村事务,会使政府机构在潜意识上认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执行权力,尊重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在某种程度上尊重了农民的利益和诉求,在个体农民和政府之间产生了一个有效的沟通渠道,保障了上下信息的沟通交流。

3.3解决农村生产劳动力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弥补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缺陷,它主要通过农户之间的结合,完成农村经济的改革。此外,农村人口的就业问题一直阻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缓解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压力。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不仅仅是进行农业生产,还可以发展养殖、产品再加工等方面,多样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全能够解决富余劳动力等问题。

3.4解决农村生产资金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经济发展前期发展速度迅猛,后期较缓慢,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村的发展资金不足,一家一户的资金数量严重缺乏。通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由社员入股出资,为农村的发展节约了资金成本,不用贷款,通过闲散资金的集合便壮大了资金的规模,农民原先想办而办不成的事,现在都可以迎刃而解。3.5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1)把薄弱的家庭农户组织起来,促进农业规模化发展,提高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提高农业的标准化水平,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让农民“抱团”闯市场,获取规模效益。(2)为农民的农业生产提供系列技术服务,有利于先进农业技术的实践推广,提高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3]。(3)加强社员自律,协调专业合作社的内外部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利用组织方式规范农户行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增加农业产量,提高农产品质量。

4结语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的不断深化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还需要更多农民和其他人员共同参与到管理工作中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更多的意见和发展空间。通过在农业方面不断的发展,同时也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在农业方面提供的支持。不仅确立了农民利益的不断扩大,同时也能够促进我国农民在社会地位的提高和确立。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综合建设中提供一个可行的执行方案,并以这种方式促进我国综合化现代化的社会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

作者:海力其古丽·汗木都 单位:新疆鄯善县农经局

参考文献

[1]滕海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J].甘肃农业,2015(22):27-28.

农村专业合作社范文5

关键词:农村专业合作社 农业资产 会计核算

村专业合作社是以特色主导产业为依托成立,合作社一般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实行“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注册品牌商标、统一排灌供电、统一供种供苗、统一种植指导、统一防病治虫、统一种植轮植安排、统一观察防护、统一质量监管、统一商定价格对外销售”,形成集体优势,产生集聚效应,社员抱团经营,自负盈亏,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本文将对农作物种植型合作社、林木种植型合作社及养殖型专业合作社的会计核算予以举例解析。

一、农作物种植型合作社的会计核算

农作物种植型合作社的特点是农民带地入股,以特色种植、品牌种植、生态种植为依托,成立种植专业合作社,农民带地入股成为合作社社员,最关心的是根据合作社章程中规定的土地保底股金能否按时发放,种植型专业合作社所设立的理事会和监事会,主要职责也是研究和监督土地租金的发放多少和发放时间,由于种植型专业合作社具有成本、费用核算的阶段性,销售收入发生的经常性和价格的灵活性等特点,所以种植型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成员中的一人或几人实行总承包,这样才便于经营管理。种植型专业合作社的会计核算重点是为总承包人及时提供较准确的决策信息。本文对资金的投入、生产准备、债权债务、产品销售、收益分配等核算内容不再介绍,只重点分析种植成本的核算。

种植型专业合作社的农作物产品一般种类较多,按照“主导产品从细,次要产品合并”的原则,设置生产成本明细账。农作物的成本核算期一般与农产品的生长期相一致,也就是播种时开始设置并登记生产成本明细账,采收完毕时结转生产成本,有些农作物需要跨年度核算,如冬小麦生产成本明细账有年末余额,所以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将生产成本年末余额归为“存货”项目中反映。

种植型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成本一般采用多栏式明细账予以核算,设置的成本项目有:(1)直接材料。登记生产中耗用的自产或外购的种子、种苗、化肥、地膜、农药等,对于收集自行沤制的农家有机肥一般不计入成本。(2)直接人工。指直接支付给种植和管护农作物人员的工资等。如果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所发生的指导费用,能分清应由某种农作物负担的,也可计入该农作物的直接人工项目中。(3)其他费用。指除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外的费用。如机械作业费、排灌费、田间运输费、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费等。

种植和管护多种农作物时,许多费用应由多种农作物共同负担,需要采用比较合理的分摊方法进行成本分配,如按面积、劳作天数、工作小时、售价金额、采收数量等分摊,有时还需会计人员根据职业判断进行分配。

现以兴田有机蔬菜专业合作社为例进行成本核算介绍。该专业合作社以张兴田的家庭农场为主,吸收本村78户村民,以地入股成立。申请批准为当地“菜篮子工程”基地,由张兴田统一组织经营并自盈亏。社员在专业合作社劳作时,按合同领取工资,专业合作社向入股社员支付每亩1 200元的最低保金,并于当年3月份和7月份两次等额发放,如果一年中专业合作社未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专业合作社年末按每亩耕地发放300元股利。该专业合作社主导产品有白菜、茄子、西红柿、马铃薯、豆角、黄瓜,根据市场需求兼种其他蔬菜。具体的会计处理为:

(1)领用种子时,借记“生产成本――白菜(茄子、西红柿、豆角、黄瓜、其他蔬菜)”科目,贷记“库存物资――蔬菜种子”科目。

(2)按劳动天数分配并发放劳作人员工资时,借记“生产成本――白菜(茄子、西红柿、豆角、黄瓜、其他蔬菜)”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参加劳作社员工资(应付外聘技术人员工资)”科目。

(3)以现金支付机械作业费、水电费、生产设备修理费等其他费用时,借记“生产成本――白菜(茄子、西红柿、豆角、黄瓜、其他蔬菜)”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4)核算固定资金折旧和社员土地最低保金时,借记“生产成本――白菜(茄子、西红柿、豆角、黄瓜、其他蔬菜)”科目,贷记“累计折旧”“内部往来――应付社员土地最低保金”科目。

(5)销售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应收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白菜(茄子、西红柿、豆角、黄瓜、其他蔬菜)”科目。销售初级农产品不缴纳增值税。

(6)结转入库为下年种植所需的种植成本时,借记“库存物资――蔬菜种子”,贷记“生产成本――白菜(茄子、西红柿、豆角、黄瓜、其他蔬菜)”科目。

(7)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白菜(茄子、西红柿、豆角、黄瓜、其他蔬菜)”科目。

二、林木种植型专业合作社经营成本核算

林木种植型合作社的经营成本核算与农作物种植型合作社会计核算相比,不同点在于将“生产成本”账户变为“林木生产”账户,而且“林木资产”多年有余额,林木资产分为经济型林木与非经济型林木两类,经济型林木的特点是多年能够重复地生产出相应的产品,如苹果树、梨树、枣树等,其成本通过多年生产的产品销售获得经营收入后,通过分年结转而得到补偿,成本核算特点类似于生产型固定资产,所以在资产负债表中设置“林木资产”项目反映,有时也将经济型林木资产叫做生产型林木资产。

非经济型林木资产的成本,在成材后通过砍伐出售后获得经营收入时,一次性结转成本而得到补偿,成本核算特点类似于存货核算,所以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将其逐步累积的成本在“存货”项目中反映,有时也将非经济型林木资产叫做消耗性林木资产。

(一)经济型林木资产的核算

设置“经济林木资产”成本账户,以林木名称设置各种明细账户,明细账中设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费用”等成本项目,挂果前在此账户中多年累积。

(1)某林木专业合作社购入苹果树苗时,借记“经济林木资产――苹果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栽种时核算栽种人员工资,借记“经济型林木资产――苹果树”科目,贷记“应付工资”科目。

(3)发生机械作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时,借记“经济型林木资产――苹果树”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4)经济型林木资产挂果前所发生的费用应全部计入经济林木资产中,挂果后产生的各种成本设置“生产成本”账户核算。核算挂果的当年产生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5)对于经济型林木资产挂果前所发生的成本,根据经济林木资产预计生产年限,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若该专业合作社“经济林木资产――苹果”明细账在苹果挂果前几年累积成本为300万元,预计该苹果树可结果15年,本年应计提的折旧为:300÷15 =20(万元)。则借记“生产成本”20万元,贷记“经济林木资产累计折旧”20万元。

(6)该专业合作社销售林木产品――苹果、并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

(7)如果本年所产的林木产品――苹果,采收时入库,结转入库成本,借记“库存物资”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

(二)非经济型林木资产的成本核算

设置“非经济林木资产“账户,以树名设各种明细账户,明细分类账户中设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费用”等成本项目,在非经济林木资产成材前,将所发生的费用在此账户中累积,一般会计处理为:借记“非经济型林木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库存物资”“应付工资”科目。

成材出售获得收入、并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非经济林木资产”科目。

在非经济型林木资产成本核算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非经济型林木资产如果是间伐出售或部分出售时,按比例结转成本。(2)如果是苗圃生产出售树苗,不管是经济型树苗(如苹果树苗)还是非经济型树苗(如柳树苗),因为是一次性获得收入,均按非经济型林木资产进行成本核算。(3)如果是需要多年培育的观赏性树木,为简化核算,归为非经济型林木资产核算。如果是当年种植、当年就可出售的树木花卉等,视同农作物种植,设“生产成本”账户进行核算。

三、养殖型专业合作社的成本核算

养殖业合作社的成本核算需要设置“牲畜(禽)资产”科目。牲畜(禽)资产分为生产性和消耗性两类,生产性牲畜(禽)包括产畜(禽)和役畜,产畜是指提供繁殖、剪毛、产奶及产蛋的牲畜和家禽,役畜是指提供劳役用的牲畜,成本核算特点类似于生产性固定资产,所以资产负债表中设置“牲畜(禽)资产”项目反映;消耗性牲畜(禽)资产是指育成、育肥后直接出售的牲畜(禽)资产,为简化核算,消耗性牲畜(禽)资产包括幼畜、消耗性牲畜(禽)资产,因为是在出售时一次结转成本,成本核算特点类似于存货核算,所以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在“存货“项目中反映,在牲畜(禽)资产明细核算中,明细分类账的设置要符合实际。例如养牛合作社应将奶牛、种牛、耕牛归属于生产性牲畜(禽) 资产,肉牛归属于消耗性牲畜(禽)资产,养猪合作社应将猪、种猪归为生产性牲畜(禽)资产,生猪归为消耗性牲畜(禽)资产。养鸡合作社应将蛋鸡归为生产性牲畜(禽)资产,肉鸡归为消耗性牲畜(禽)资产,在此基础上,如果分群饲养管理,再按群别设置三级明细账核算。现以大凉沟土鸡蛋养殖合作社为例介绍具体的成本核算。

(1)购入种鸡蛋20 000枚孵化雏鸡,购买价格30 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消耗性牲畜(禽)资产――雏鸡30 000

贷:银行存款30 000

(2)为饲养雏鸡领用鸡饲料6 400元:

借:消耗性牲畜(禽)资产――雏鸡6 400

贷:库存物资――鸡饲料6 400

(3)支付饲养人员工资8 200元:

借:消耗性牲畜(禽)资产――雏鸡8 200

贷:现金8 200

(4)现金支付购买防疫针剂和药品等费用680元:

借:消耗性牲畜(禽)资产――雏鸡680

贷:现金680

(5)雏鸡育成,总成本为68 400元,其中69%为蛋鸡,结转蛋鸡成本47 196元(68 400×69%),肉鸡继续育肥:

借:生产性牲畜(禽)资产――蛋鸡47 196

消耗性牲畜(禽)资产――肉鸡21 204

贷:消耗性牲畜(禽)资产――雏鸡68 400

(6)领用鸡饲料14 600元,69%用于饲养蛋鸡,31%用于饲养肉鸡:

借:生产成本――土鸡蛋10 074

消耗性牲畜(禽)资产――肉鸡4 526

贷:库存物资――鸡饲料14 600

如果是养猪等养殖业,饲养母猪的目的是为繁殖仔猪,所以成熟后a生的费用,应记入“牲畜(禽)消耗性资产――仔猪”账户中。

(7)提取饲养人员工资22 000元,按69%和31%的比例,在蛋鸡和肉鸡中分配:

借:生产成本――土鸡蛋15 180

消耗性牲畜(禽)资产――肉鸡6 820

贷:应付工资22 000

(8)提取饲养鸡舍等固定资产折旧1 400元,按69%和31% 的比例在蛋鸡和肉鸡中分配:

借:生产成本――土鸡蛋966

消耗性牲畜(禽)资产――肉鸡434

贷:累计折旧1 400

(9)提取鸡蛋折旧[(蛋鸡成本-预计净残值)÷产蛋月数],其中预计净残值指预计蛋鸡转为肉鸡时的价值,本月蛋鸡应提折旧472元:

借:生产成本――土鸡蛋472

贷:生产型牲畜(禽)资产累计折旧472

(10)本月“生产成本――土鸡蛋”成本为38 742元,产蛋11 957.40公斤:

借:库存物资――土鸡蛋38 742

贷:生产成本――土鸡蛋38 742

(11)蛋鸡产蛋量大幅减少作为肉鸡出售时,结转销售成本,假如该批蛋鸡的原始成本47 196元,折旧19 824元:

借:经营支出27 372

生产型牲畜(禽)资产累计折旧19 824

贷:生产型牲畜(禽)资产――蛋鸡47 196

(12)结转销售肉鸡成本23 480元:

借:经营支出23 480

贷:生产型牲畜(禽)资产――蛋鸡23 480

四、结语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核算方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核算方法大部分相同,小部分相近,同属于一个会计核算体系,会计科目同用,会计报表一致,所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担任或兼任农村专业合作社会计,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通过培养一批成熟的农村专业合作社会计人员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的上岗竞选,也是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X

参考文献:

[1]胡东明,汪亚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现代农业科技,2011,(14):397-399.

[2]邹玮.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广西农学报,2011,(06):95-97.

[3]孙晓宁.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问题探析[J].商业会计,2014,(13).

农村专业合作社范文6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必要性;存在问题;发展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9-0043-1

1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要性

1.1 在面对当前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时,一家一户的农户经营机制越来越缺乏竞争力,需要由集体经济来组织、协调与牵头,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一方面增强竞争力,一方面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也能更好的促进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1.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的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的社会化组织程度也应不断提高,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千家万户,有效的将农民与市场有机结合起来。

1.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挖掘自身优势,强化管理,盘活自身资产,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要立足优势,选准路子,坚持按市场规律办事,引导村干部发展资源性和资产性集体经济。

1.4 推行“党支部(村委会)+合作社”模式,搭建 “双赢平台”。由党支部(村委会)和党员(村委会成员)领办合作社,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和农民通过资本联合、劳动联合和产品联合等形式,采用领办、入股、出租等方式,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租、出让土地等措施,把集体经济与个体、私营经济的各自优势融为一体,公私结合,统分结合,逐步探索出一条新路子,一个新途径,在引导农民致富的同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1.5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当前农村主要工作,乡镇(街道)政府的任务主要是引导、信息服务、宏观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以村集体为主,并投入少量的资金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村集体以投入的启动资金、场地、房屋等参股。引导农民在经济实体内自主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通过农民专业社的当年利润和有偿服务来获得收入。

2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1 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专业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指导农民自愿组建有现实需要、有生存条件、有发展空间的或大、或小、或综合、或专一的专业合作社,避免一哄而起,一哄而下。

2.2 坚持“不求数量多,但求有生命力;不求参加人员多,但求职工真认可;不求规模大,但求效益高;不求起步猛,但求逐步强”的推进思路。坚持由小到大,发展专业合作社。

2.3 坚持由易到难,先由志同道合的少数人先组织起来,保证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组织能力、管理经验、市场拓展等相关要素的协调匹配,以后再逐步扩大发展专业合作社。

2.4 提高合作社信息化水平,为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增强合作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合作社的技术含量和竞争力,合作社的信息化水平必须跟上时展的要求。

3 对如何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3.1 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管部门,便于及时指导、协调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相关部门依法行政,相互配合,根据各自特点和技术装备优势,共同搭建全社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和扶持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组织制度规范化、服务领域扩大化、自身发展规模化、生产经营产业化发展。

3.2 建议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对那些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服务设施全、带动农户多、社会效果好、产权关系明、分配机制好的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给予财政奖励,从而激发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

3.3 加强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的规范化指导工作,完善并严格执行专业合作社内部运作和管理制度,并按照章程严格执行议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盈余返还、公开、奖惩等制度。

3.4 大部分合作社缺乏管理人才和技术专业人才,合作社成员虽然都是多年的种植户,养殖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但缺乏市场经济知识和新科技知识,还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探索专业合作社新形式,鼓励大学生特别是大学生村官到合作社任职,解决人才缺乏问题。鼓励农民通过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专业合作社,鼓励专业合作社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实现增资扩股,以壮大发展规模。

农村专业合作社范文7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532145

1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

1.1 宣传不到位

目前,庄浪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积极引导和宣传工作,但部分农民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是很了解,部分农民甚至不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是由于认识不够,导致其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成员由于教育水平的局限,所以对合作社也没有清楚地认识,导致一部分农民认为合作社可以依靠国家贷款,还有一些合作社法人将其作为自己的发展实体,设置一些入社的壁垒,从而阻碍了农民加入合作社,也误导了人们的认识。

1.2 内部管理不够规范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中存在着文化程度低,专业知识缺乏,对市场发展前景了解不足的现象,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工商登记,制定了章程,但董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常运作和管理不规范。合作社的财务没有做到透明公开,使得农民对生产经营成本没有很好地把握。合作社的管理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合作社内部没有明确的分工,生产、销售咨询等职责不明确,并且对社员的约束不及时,管理不规范。合作社利益机制不健全,农民虽然身处一个组织,但是并没有形成合同关系,社员仅仅供应合作社的生产,因此无法有效地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很多社员的个人利益主义比较严重,只愿意共享经济利益,而不愿意一起承担风险。

1.3 资金不足

庄浪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也是一个财政穷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由于资金不足因素,限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力发展。加之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不规范,合作社的真实发展情况不能真实地反映出来,在融资的时候难以评定其信用,所以导致其融资比较困难;不仅如此,合作社在融资的时候没有明确的主体,运作不规范,所以在承担经济风险方面的能力较弱,融资机构对其分散管理的形式的信心不足,从而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1.4 人才匮乏

庄浪县虽然在农民专业技术培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务工人员外出,常年留守人员以中老年为主,有文化有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比较少,在特色产业经营以及市场营销方面没有专业的知识,进一步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2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措施

2.1 加强宣传培训

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必须通过媒介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使农民真正了解合作社的概念和意义,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从而为合作社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与农牧、财政以及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将各种资源整合在一起,为农民提供长期的专业技术的培训。

2.2 健全管理制度

健全的管理机制是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前提与基础,为了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必须建立健全运行职责、出资管理、产权归属、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利益关系的内部制度,扩大合作社各方面的透明度,使社员充分了解合作社的发展与收益状况,保证其知情权、决策权以及参与权。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合作社规范运作。

2.3 提供保障措施

积极争取政府出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配套的包括财政、税收、信贷、产业等方面的支持、促进政策,进一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将双联贷款、精准扶贫贷款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倾斜。加大对合作社的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奖补的导向作用。鼓励农村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种植大户转移。通过政策引导扶持,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平稳运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2.4 加快人才培养

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因此要建立人才保障机制。通过优惠的政策鼓励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聘任的农业技术员和具有《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农业技术人员加入到合作社中来,为基层人民提供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持;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民专业技术服务体系,定期对社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从而提高社员的整体素质,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知识水平支持以及人才支持。

农村专业合作社范文8

白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但也存在运作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合作社发展思路不明确,组织制度不够健全,运行质量不高,辐射带动能力不强,成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已直接影响到合作社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大力倡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势在必行。

1 科学确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方向

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家庭经营是农村最适宜的生产经营方式。但家庭经营方式需要产前、产中、产后多环节的社会化服务,更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组织形式来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组织形式,能够使其产生团结起来成员的巨大力量,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地位和优势,是分散的千家万户统―起来面对大市场的最好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只有坚持“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基本发展要求,才能引导农民实行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开展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才能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才能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

2 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拉动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尚需要拉动力。目前看,这个拉动力主要来源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生产的特点和农民的素质现状,决定了农村经济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须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道路。农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生产经历了由统购统销到全面面向市场,由总量不足到供需基本平衡,由追求数量增加到主动进行结构调整的深刻变化。在这个变化过程中,农业市场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同步发展、同步提高,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各地探索了不同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其中“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能从体制上保障农民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创建多赢运作机制,效果最为明显,日益得到各方面的认可。把农民组织起来参加合作社,把产、供、销、加工的问题在合作社中加以解决,在合作社框架下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农民不再单纯生产初级产品,而是有组织地分享加工、运销中的利润。这种经营模式,不但提升了农业的产业地位,而且改变了农民弱势群体现状,较好地调动了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保障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可持续发展。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反过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又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了科学的发展模式。

3 认真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国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较为普遍。在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的农民都参加了不同类型的专业合作社,有的农户同时参加几个专业合作社。如丹麦有98%的农民是合作社成员,平均每个农户参加了3.6个合作社;法国、荷兰90%以上农民加入了合作社;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参加合作社的农民也占80%以上;美国农产品主要靠大的农场主经营,其中6个农场主中就有5个参加了合作社。从国内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已基本纳入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有关专家预测,到2025年,我国将有80%以上农户参加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来。我省已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关事项纳入政府效绩考核。白城市政府也十分重视合作发展,以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白政办发[2009]18号),规划到2012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100个,实现乡村全覆盖。其中,省级示范社达到60个,市、县两级示范社达到14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的农户达到全市农户总数的30%以上;2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10%以上合作社成员生产的产品,通过合作社“农超对接”或通过连锁店销售。

4 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机构

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需要一个权威的管理机构来组织实施。白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其原因是没有明确行政管理机构,有的地方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市政府正在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并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各级农经管理部门要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设指导中心,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把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做好督促和落实工作。市政府已将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工作职能赋予了各级农经管理部门。因此,广大农经干部要认清形势,主动占位,履职尽责,全面推进白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实现“三个”突破:既在思想认识上要有突破。克服畏难情绪,消除模糊认识,积极主动地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建设工作;在素质和行风建设上要有突破。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设,是与落实农业保险、农业补贴等惠农政策同样重要的“三农”一线工作,能否做好这项工作,与农经干部综合素质好坏、农经系统政行风建设是否到位息息相关。因此,广大农经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练好内功,强化行业自律,能够真正地做到为合作社的发展搞好服务。

农村专业合作社范文9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中介组织;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 S-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2-0037-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沟通农户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大力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队伍,既可以搞活农畜产品流通,带动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的种养业收入,又可以充分利用农村人力资源,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几年来吉林省通榆县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1 通榆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

通榆县位于吉林省西部边陲,幅员面积8476平方公里,有400万亩耕地,400万亩林地,400万亩草原,辖20个乡镇和6个国营畜牧(林)场,共有172个行政村,34.6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为24.6万,占全县总人口的70.38%。几年来,通榆县委、县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引导、扶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数量达200个以上,从业人员达2500余人;中介农产品品种丰富,且其大多数农产品显现出通榆县的资源优势,是通榆的特色产品,如:主要中介农产品有西瓜、打瓜、棉花、花生、辣椒等;据调查的30个中介组织统计,共中介成交额4亿元,带动了20万个以上的各类农户。农村经济大户、农民中介人或经纪人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中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在农产品市场流通中发挥服务拉动作用。如:双岗镇农民经纪人谢明在2005年中介销售西瓜近100万公斤,成交额达1600万元,带动周围3个村248个西瓜种植户;开通镇孙开会蔬菜运销大户组织16个农民从事蔬菜营销,起到了调剂本地蔬菜品种、平抑菜物价的作用,其年经营数量150万公斤,经营额达200万元,带动周边农户1000户。近年来,我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和发展。如由县农业局发起成立的通榆县信息中心,可以收集、有关农业生产、流通信息,该中心今年开始运作,预计每年中介农产品数量可达200万公斤,中介成交额1亿元左右,并带动3000个农户的发展。在各级科协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牵头指导下,各种专业协会也迅猛发展,仅开通镇就拥有100多个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对接,使农民调整有方向,增收有希望了。

从通榆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与运作方式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组织形式:一是以乡村干部为主牵头形成的中介组织;二是以种植大户和农村能人组成的经纪人队伍;三是各类专业协会(团体)。在运作方式上主要表现为三种类型:一类是联两头,即一头联农户,一头联客户,中间人两头跑,先买过来,再卖出去,从中获取即得利益;另一类是将产销或供需直接见面,从中获取中介费;第三类是从各种媒体和其他渠道获得信息后,以助销、联销等方式,按销售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利益。

2 通榆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作用

几年来,通榆县委、县政府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之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取得更大程度上的发展,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

2.1 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了农民致富,并且补充了政府部门的功能,减轻了政府的压力

成为了政府为民服务的好帮手,为党委和政府有效实施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搭建一个“平台”。通榆县双岗镇共建立农业专业协会20个,发展会员2100户,占全镇的90%。2005年通过协会引进新品种50个,推广新技术32项,招商种养加项目47个,签订单540公顷。当年农民人均收入达到4500元,比2004年增长2倍。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协会的带动作用,保障了弱势群众的增收。2000年以前,双岗镇共有贫困户1000多户,现在通过加入协会已经有500户彻底解决了脱贫问题。

2.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架设在农民与市场之间的桥梁,提高了农民参与市场活动的能力

通榆县双岗镇西瓜、打瓜协会成立以前,西瓜外地的市场销售价格在0.3-0.5元/斤之间,而本地的西瓜价格为0.15-0.25元/斤之间,有时甚至还要低,瓜农利益受损在0.1元/斤以上,公顷损益4000-6000元。协会成立后,保障了瓜农每公顷提高合理收益4000元以上,2005年全镇种植西瓜300多公顷,收入超过600多万元。

2.3 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了农村组织化程度,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利益

双岗镇早在2001年8月在全镇政府的组织和扶持下,太平村农民谢明带头创建了西瓜协会、打瓜协会,瓜农云集响应,一年内发展会员户984户,几乎覆盖了镇内所有瓜农,并辐射到周边乡镇,同时协会牵头建立了双岗镇西瓜、打瓜交易市场,引来了四面八方客商,把西瓜卖到了长春、吉林、沈阳、大连、南京、上海、广州、西安等地。目前市场已经成为我县影响最大的瓜类交易市场。西瓜价格也因此而上扬,最高价格每市斤达到5角,平均价格3角,瓜农受益并得到实惠,有一瓜农创造了公顷收入达到3.5万元的纪录。2005年全镇西瓜、打瓜协会已经发展会员1000多户,面积超过500公顷,通过协会外销1000多万斤,最高价格卖到每斤6角钱,外销西瓜和打瓜籽300万斤,会员平均公顷西瓜收入10000-15000元,农民收入超过1000万元。

2.4 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自身的组织、信息、人员等资源,在龙头企业和农民之间发挥中介作用,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连接起来,有助于解决分散的个体农户难以与市场对接的问题,从而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如八面乡的小米合作社和棉花合作社采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模式,为农户提前、产中、产后的系列优质服务,实行订单农业。该乡的小米合作社在当地村办企业大段河米业加工厂的带动下,把当地的小米加工产业做大做强,该公司地处八面乡内,固定资产总值达100万元,年谷子加工能力达5千吨,年销售收入600万元,公司生产的“大段河”牌小米涵盖整个通榆及外地等10多个地区,在通榆内有10多个销售网点,并辐射到周边地区。棉花合作社招商引资引进的鑫源棉业有限公司,更是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仅棉花一项就为当地农民带来1000元以上的人均收入。实践证明,推行“公司+农户”的运作机制,带动了本地及周边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粮食、棉花、油料作物订单面积从2005年的2万多亩增加到2009年的10万亩,生产农户从2005年的0.5万户增加到2009年的1.8万户。

2.5 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

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方面代表农民利益,了解农民需求,掌握农民意向,另一方面连接市场,是市场信息的搜集者、分析者和者,帮助农民全面掌握,科学预测市场供求状况和价格走势,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生产结构、选择种植品种,从而有助于弥补农村市场信息网络不健全的缺陷,大大降低结构趋同的可能性,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如“开通镇反季节蔬菜协会” 帮助、引导开通镇东郊村村民种植反季节蔬菜,成为开通镇农业结构调整的一个亮点。目前该蔬菜协会现有会员152人,全村种植面积已达2400多亩,同时出现了几支专业流通队伍,专业流通人员24人,车辆6辆,分别与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等地蔬菜市场建立了稳定的供求关系,同时也带动了周边地区、五井子村、和平村等村反季节蔬菜种植的发展。反季节蔬菜的种植已成为开通镇东郊村村民的主导产业,也是通榆县农业结构调整成功的典范。

2.6 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了抵御农业市场的风险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集中、联合的优势,解决了单家农户解决不了的问题,大大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如通榆县乌兰花镇猪业协会在2005-2006年生猪价格迅速下跌的情况下,协会发挥了充当养殖户的参谋作用,帮助农户分析生猪价格波动的原因,指导农户调整生猪饲养策略,适度控制生猪规模。同时,协会还为广大农户提供饲养、防疫的货源供应、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服务,提高农户养殖效益。

总而言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经济改革中产生的新生事物,通榆县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养力度,边发展、边规范、边登记,做到成熟一个、登记一个、规范一个,协会组织蓬勃发展,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 吉林省通榆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启示

长期以来,在通榆县农村中存在着种什么、怎么种、卖给谁的问题,这些问题给分散经营的农民带来很大困惑。如何才能建立一个内连千家万户、外连八方市场的经济利益联合体,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通榆县的应对之策是:把现有以能人大户为主的农村经纪人队伍组织起来,建立各种协会,通过信息和提前、产中、产后服务,为农业发展系上“安全带”。目前,该县各乡镇已建起各类专业协会、技术咨询服务部等中介组织200多个,会员达数万多人。这些组织牵着千家万户走向大市场,使农副产品的商品率达到了70%以上,给农业结构调整带来了新的启示。

3.1 启示之一:协会的组建使农民掌握了生产经营的自,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

由于协会按照“共用出资,入退自愿,按股分红”的原则吸纳会员,加入协会的农户便由被动应对转为主动经营。全县花生、棉花、葡萄、西瓜、打瓜、葵花等优质农产品基地发展10多万亩,高标准建成专业养殖场10多个,协会建设对农业的贡献份额达35%。八面乡的棉花协会从河北省招商引资带来了一个棉花加工厂,与当地的农民签订了棉花种植合同,这一项就使当地农民比种植其他农产品多收入2万元。

3.2 启示之二:协会的组建使农民由不会种、不敢种、不会卖,转向有胆识、巧选项、种得精、卖得俏,拉动了特色农业的上档升级

在这个县的开通镇、双岗镇、八面乡,果蔬种植协会的会员们都是瓜果、蔬菜的种植能手,他们源源不断地把外地的信息和先进技术传输到本地,几年来共引进优良品种西瓜、水果贮运、果园滴灌等技术25项,引进了优良果、蔬、粮、油品种15个。这个县的双岗镇以前由于信息闭塞,优质西瓜只能沿街叫卖、地摊零售,有了西瓜收购销协会,200多个会员通过跑销售,把“黑水”品牌优质西瓜打进了北京、上海等地的大市场,甚至出口。

3.3 启示之三:协会组织的发展壮大,培育了一大批有作为的经纪人,同时也为下岗职工和大中专学生提供了一条新的就业门路

全县现有农民经纪人6200多人,他们市场信息灵敏,致富经验丰富,有效带动了周围农户发展。两年来,先后有11名大学生应聘到我县各地农业协会、农业产品等协会,有的还成为公司的技术和销售骨干。开通镇迎新村养殖大户王世新成立了县奶牛协会,建起了奶站,先后解决就业人员500多名。

3.4 启示之四:协会的组建加速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乡、村干部由抓生产转向抓服务、抓协会、抓流通

农村专业合作社范文10

关键词:服务三农;农超对接;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民利益

作者简介:凌昌志(1956-),男,广东花都人,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高级讲师。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s).2012.03.43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3-103-03

随着中央对农村工作的重视和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各地政府也纷纷把服务“三农”列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工作应从发展农村经济入手,而在这项工作推进过程中,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往往发挥着其他职能部门无法替代的作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是农村经济社会综合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农民有序发展农业生产较为有效的中介组织。同时,也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为落实政府发展农村经济优惠政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近年来广东省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概况

(一)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各级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发展迅速

广东省政府提出到2010年发展3000家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2009年底,已领证的专业合作社有1878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226家,占65.3%。有56家专业合作被纳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培育注册商标43个;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16项,发展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0.234万公顷(3.51万亩)。2009年,专业合作社实现销售总额64亿元,利润总额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6%和20.8%;入社农民9.2万人,占社员总数86.9%;带动农户39.9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16亿元,在服务“三农”、发展现代农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

农产品批发市场覆盖了几乎所有的大、中、小城市和农产品集中产区,基本形成了以城乡集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导的农产品营销渠道体系,构筑了贯通全省各地的农产品流通大动脉。目前大、中、小城市消费的生鲜农产品80%―90%是通过批发市场提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大力发展,对于搞活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城镇居民农产品消费需求,发挥着积极作用。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农产品有序地进入城市鲜活产品批发市场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桥梁作用。

(三)平价超市及以配送、大卖场等为主的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势头迅猛

超市作为一种新型现代营销业,近几年逐步涉足农产品销售领域。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广东省的“农超对接”和平价超市建设工作呈现出飞速发展的势头。目前挂牌营业的已接近2000家,成为农产品营销渠道体系里的新成员,并与传统的集贸市场在零售终端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传统农贸市场的地位正因此受到严峻的挑战。

(四)农产品营销中介发展活跃

现阶段,各种农产品购销主体,包括个体户、专业户、联合体等都在不断发展壮大。这些活跃在城乡各地的农产品营销中介组织,使得小规模生产和大市场实现了对接,改变了过去产销脱节的尴尬局面,有效地缓解了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利用自身信息灵通、门路广的优势,带动了上游生产基地的发育壮大,带领农民走向市场,帮助农民致富,为各地农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广东省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省农村专业合作社在政府的扶持下虽得到较快的发展,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较为普遍的问题,为此严重地阻碍了专业合作社进一步的发展。

(一)起点低,规模小,资金短缺

近年新成立的专业合作社,普遍规模较小,甚至有部分是奉行政命令成立的,只是形式上的专业合作社,而在观念上和业务上并没有实现真正转型。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会员自主出资入股形成的组织,但由于农民的资金实力和投资意愿差异,不少合作社因缺乏收购资金、运转资金,社员每期通过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往往要等到商场所销产品货款回笼后,才能拿回全部现金(多数大型超市收购农产品后都不是马上付现款,货款到账通常需要30-60天),这种情况使社员的积极性受到打击,影响了专业合作社功能的发挥。

(二)运作不够规范,技术设施落后,产品问题突出

农业产业链短、农产品附加值低、产业化经营程度低等问题一直以来都是阻碍农业发展的根本问题。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绝大部分合作社结构松散,以解决初级农产品销售为主要目的,没有形成自身的产业链,产业化程度很低,无法实现了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如清远地区的一些沙糖桔专业合作社,其农产品的外包装加工设备落后,卫生条件很差,影响了该产品的销售;又如肇庆市一些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所谓“60日菜”(一种腌制咸菜),卫生条件不达标,包装简陋,从产品质量标准到包装标准都无法适应现代市场要求。

(三)在市场调研方面舍不得投入,外联市场不够

由于资金短缺,加上思想观念落后,合作社不舍得花钱走出去做市场调研,对外面的市场需求缺乏基本的了解,更谈不上跟外面的销售企业相联合。一个不了解市场的企业是不可能把生意做好的。当然,也有个别合作社,如郁南县一些专业合作社与东莞一些蔬果批发企业的合作就较为成功。

(四)政府有的部门对农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和经营上的指导缺乏科学性、客观性

有的政府部门考虑较多的是政绩,而对农民能否取得实质性的经济利益考虑较少,使农业生产过程中在经营品种的确定方面常常是随大流、“一窝蜂”上某一品种,致使物贱伤农的事件时有发生。

(五)社员素质普遍较低

有关部门对专业合作社人员在农业技术和经营理念及技巧等方面的能力缺少应有的指导和培训。社员对政府有关的优惠扶持政策不太了解,更谈不上想方设法争取政策支持。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时间不长,各地政府在重视程度和政策扶持方面进展不一,许多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也多因缺少经营方面的专业经验,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

三、强化政府服务职能,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一)政策扶持与教育培训相结合

广东省虽然号称经济强省,但各地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仍然存在着大量的落后农村乡镇。经济上的贫困是可怕的,但人们意识观念上的贫困更可怕。不少农民足不出村,延续着祖辈的耕作习惯,甚至连报纸也不看,农产品市场有何新动向,政府对农业生产有何新政策措施,他们一概不知。政府的“农村双转移培训”措施本来是很好的,但是收效甚微。原因是一些农民来听课只是为了拿“误工补贴”,签了名就走,更有甚者,只叫六七十岁的老人代听、代签;还有一些培训机构搞培训,只是为了拿到政府的“农村双转移培训”经费,而派出一些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一窍不通的“专家”去上课。如省教育厅到清远市某县对口扶贫,为农民买了生产用的砖机,使用过程中出了点小故障,农民就把它当废铁卖了,再向政府要等等;如果这种等、靠、要的思想不改变,农村要想走向富裕,实在是难以想象。从某个角度来看,本文觉得政府必须要帮助农民转变观念。政府相关部门应把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活动开展,纳入指导和监督范围,以学习培训为抓手,强化组织功能,组建一支内行的专业培训师资队伍,主动联系,按需送课。逐步建立常规性、动态性的学习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农村专业合作社人员的基本素质。

(二)业务指导与组织监管相结合

政府机构的官员,要下去指导农民生产经营,必须要提前做足够的市场调研。以往就有部分地方政府,盲目指导农业生产的情况,导致全省大种砂糖橘(肇庆、云浮、茂名、清远、惠州、汕尾等均大面积种植),其结果是地方政府上报的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的政绩不错,但农民却叫苦连天:一斤砂糖橘的生产成本要0.7到1元钱,而全省的平均收购价却只有0.5到0.6元,农民亏惨了,有的农民甚至放弃采摘,让橘子烂在树上。政府应支持让供销合作社、大型连锁超市等有市场经营优势的专业组织,以通过签订购销合同或者相关的合作协议书等方式引导、约束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品种范围。这样他们的经营品种会更加客观实在,能适应市场需求,价钱也有保障,同时也能保障农民切身的经济利益。最好能成立广东省农村专业合作社协会,组织专家就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活动开展、责任和意义等进行规范性引导和加大监管力度,让合作社步入规范化运作程序。还应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对专业合作社一年的活动开展、效益产出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比,对成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者给予更大的政策优惠。

(三)资金扶持与监督指导资金管理和使用相结合

由于目前的农村专业合作社普遍规模较小,实力不强,再加上农产品收购价格偏低,致使他们资金严重短缺,极大地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所以政府在政策、税收方面给予大力扶持的前提下,给予资金扶持也是必须的。扶持的资金应设立有关专项:比如农田基本建设专项、申报名优土特产品专利(或绿色食品)专项、聘请专家提供植保技术支持专项等等。农村专业合作社凭开支的专项发票报账后定额划拨。要是合作社先开支有困难,可以事先申请专项贷款,国家金融系统应对农村专业合作社提供必要的优惠贷款政策支持。这样的资金扶持办法将会使扶持资金能发挥更大效用。如广州市政府对农民申报绿色食品、名优土特产品专利实行免费,甚至可以由农业局代办理,这种做法就很好。反之,如肇庆等地市在农民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申报绿色食品认证时,却要花费6-8万元的认证费用,农民就很难承担了。

(四)信息宣传与技术服务相结合

农村专业合作社范文11

一、发展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把农民带入市场。

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同类或者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互经济组织。

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与我国**世纪**年代出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及其后的有根本性的区别。在中,农户的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悉数入社,形成无名无姓的共同公有的集体所有制。在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中,农民既是独立的生产者,也是合作社社员。农民提供的是自己的劳动或资金,产权相对明晰。

近年来,南谯区特色农产品从区域规模、产品品种及数量上都发展相当迅速,乌衣、黄圩苗木,施集茶叶、滁州贡菊、张卜郢红薯等特色农产品在全国都享有很高的盛誉,腰铺镇、南谯办等乡镇蔬菜种植,张卜郢红薯、黄泥种子种植,施集、花山草坪种植,章广花生、黄桃种植也颇具特色。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发展,特色农产品产、供、销机制跟不上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再加上农民受狭小经营规模的局限,特色农产品种植与经营存在诸多不利于发展的因素:

*、松散型经营,不能有效感知市场需求信号,“卖难”和“买难”问题交替出现,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如沙河的紫玉米种植,前几年,因市场种植少、价格高,农民大量地扩大种植面积,由于是松散型经营,市场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了解,结果造成农户卖难问题,不仅给农民造成损失,种植面积也大大减少。

*、缺泛有效地联合,各家顾各家,各人顾各人,相互缺少合作与支持,农产品产、供、销经营链没有很好地形成,市场竞争力不强。如乌衣、黄圩苗木种植,由于缺泛有效的联合,产品价格要与一河之隔江浦汤泉苗木价格低的多。

*、由于农户经营不完全具备市场主体的要求,存在着单家独户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的问题,由于农户以家庭经营模式进行种植(养殖)经营,市场信息、销售渠道等诸多问题很难解决。

*、订单种植发展缓慢,农民合同意识不强,农民怕与经营大户签订订单后价格上涨吃亏,经营大户怕农民履约能力差利益受损,不愿与农户签订订单。

*、注重短期行为,缺泛品牌化经营意识。

针对当前特色农产品种植经营在快速发展中存在的诸多不利因素,我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调查,掌握实情,一是积极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汇报开展深化“订单农业”监管服务,帮助农民建立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计划与实施情况,了解政府发展特色农产品的打算与设想;二是调查了解辖区农产品加工、经营企业订单经营情况;三是调查了解辖区特色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户)经营规模、经营效益及实施订单种植、养殖情况;四是调查了解辖区特色农产品种植养殖大户、经营能人,摸清建立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及重要参与力量。调查结束后,有针对性的写出调查报告,制定科学的帮扶指导计划,确定扶持发展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重点帮扶对象。

当前,我局已扶持发展了绿园蔬菜、施集茶叶、优质稻米、西瓜嫁接育苗、红薯种植等*家专业合作。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将对辖区特色农产品健康快速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

*、有利于把农民组织起来。专业合作社将分散的、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有组织地进入市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减少市场经济给农民带来的风险,减少中间利益流失,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搞规模经营,实现经济效益。如李集优质稻米种植合作社成立后,合作社统一为社员购置农业生产资料,不仅以批发价格让利社员,还保证了质量,减少了因假冒农业生产资料带来的风险。

*、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农村专业合作社建立后,农民组织起来,有了领头人,土地连片生产、规模经营的两个限制因素一举突破,实现了土地化零为整和劳动力的优化组合,形成了开拓市场的合力,加快了结构调整步伐。如黄泥红薯专业合作社,与社员签订种植订单,建立了多个上万吨的山洞储藏室和对外销售渠道,形成了市场合力,种植面积由原来的千亩扩大到现在万亩以上。

*、有利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专业合作社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当地资源为基础的前提下,把服务延伸到生产领域,帮助社员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帮助产品开拓销路,实现增产增收。如去年*月南谯绿园蔬菜经济合作社成立后,以“强社富民,发展合作经济,增加社员收入,共同致富为宗旨,探索蔬菜生产的先进知识和信息,建立自己的信息网站,在自己的实验田中试种蔬菜先进品种,在社员中大力推广,免费向社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质优价廉的向社员提供农药、化肥、地膜、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统一种植、统一销售,提高了农民蔬菜种植热情和社员的经济收入,合伙抱团种植经营的优势得以体现,自建社以来,蔬菜产品不仅扩大了销路,增强了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同时也为每位社员增加了近千元的收入。

二、积极开展“订单农业”监管服务,把特色农产品推向市场。

“订单农业”是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基础,从我区第一个南谯绿园蔬菜经济合作社建立与发展情况来看,“订单农业”对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积极开展“订单农业”监管服务,必须从提高农民合同意识和守约意识入手,采取多种形式深化“订单农业”监管服务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四项结合,培育“订单农业”当事人的合同意识和守约意识。一是集中培训与座谈相结合,举办特色农产品种植户及经营企业《合同法》培训班,举办农村经纪人、农产品加工、收购、经销企业座谈会,引导他们走“订单”致富之路;二是开展街头法律、法规咨询与多媒体宣传相结合,利用乡镇庙会、集市举办《合同法》宣传与咨询活动,散发合同法规宣传材料,并通过乡镇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开展合同法律、法规宣传;三是深入种植户宣传与重点帮扶相结合,对种植户及经营企业实施上门宣传与动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跟踪式宣传与引导;四是法律、法规的讲解与印制书面宣传材料相结合,把《合同法》的重点条文与实施“订单农业”重要性及本地、外地实施订单种植的好处,印制成宣传材料,向农民宣传介绍,提高了农民订单种植的积极性和合同意识。

*、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帮扶对象,制定科学的“订单农业”帮扶指导计划。为进一步加大“订单农业”监管服务力度,推动特色农产品种植户走订单种植致富之路,针对辖区特色农产品种养植发展迅速,订单种养殖经营还没形成较大规模化和区域化等实际情况,对“订单农业”的实施,还远远不能有效地带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等原因,进行认真细致地调查,深入农户和企业,按照种植、养殖、加工、经销进行分类调研,有针对性的写出调查报告,掌握实情,对症下药,制定科学的帮扶指导计划,确定涉农“龙头”企业和“订单农业”示范户帮扶对象。

*、前移服务方位,跟踪帮扶指导,促进“订单农业”健康快速发展。一是前移服务方位,把坐等指导服务变为主动上门服务,深入乡镇、田间地头,实施涉农合同指导与规范工作,指导规范农产品经营合同,引导农产品种植走“订单”致富之路;二是深入农产品经营、种养企业实施跟踪帮扶,对辖区农产品经营、种养企业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指导、规范,对“订单农业”重点帮扶对象,围绕规范合同行为、扩大订单经营、提高履约能力、争创重守单位等方面开展帮扶工作;三是认真开展涉农订单合同检查与备案工作,围绕平等、自愿、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精心审查涉农订单合同条款。

通过积极开展“订单农业”监管服务工作,把特色农产品推向市场,有效地促进特色农产品实施订单种植、经营的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构建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平台,扶助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更强、走的更远。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推动辖区特色农产品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局围绕大力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这一主题,以红盾进村走近三农服务为载体,构建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平台。

*、加强专业市场监管,构建农产品交易平台。一是加大宣传,提高订单种植户合同意识和履约意识;二是对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或旺季收购点,配备农产品市场交易管理人员,由当地个协人员参与管理;三是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在农产品产销旺季,工商所成立农产品市场巡查小组,对农产品市场及种植区实施巡查;四是严厉打击抢购、哄打物价、克斤扣两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农产品种植户及经营户的合法利益。

农村专业合作社范文12

关键词:农民 专业合作社 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变了传统的农村以家庭为基础的分散经营管理方式,通过农民的联合生产,有效的提升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对于改善农民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发展农村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但是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制约问题,发展能力受到制约,因此,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促进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这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概述

在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定义为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是经营服务的提供者成立的,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为内部的成员服务,提供与农产品生产相关的采购、销售、加工、运输以及贮藏等技术或者是信息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模式是以制度化的管理模式为基础,通过借鉴完善其他的优秀管理模式,在法律允许的框架范围内,按照合作社内部共同确定的规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管理。按照运作模式的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分为基层农技部门依托型、能人依托型、村级组织依托型、企业依托型、技术部门依托型以及供销社依托型等几种形式,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张,组织方式不断完善,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越发重要。

二、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制约问题分析

(一)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识不正确

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经济组织认识不足,对于合作社的发展缺乏责任感,缺少积极主动的帮扶。其次,一些农民对于专业合作社心存顾虑,担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会影响生产经营的自,因此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不高。

(二)政策扶持力度不足

虽然国家在财政、税收以及金融等政策上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在落实实施上出现了中梗阻,尤其是贷款、资金扶持等方面的政策,落实力度不足。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质量不高

现阶段我国相当一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不大,实力不强、带动能力不足,这也是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吸引力不强的关键问题。再加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的品牌意识不足、缺少农产品的精深加工项目,更是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扩大发展。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不规范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上,普遍存在着规章制度不健全、社会化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而且在实际的运作管理中,合作社社员出资不规范、利益分配不合理,更是降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新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策略分析

(一)强化宣传和组织领导力度,促进合作社建设的积极开展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镇村两级管理部门应该作为主导,强化宣传,让基层干部、农民群众深刻的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积极的引导农民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积极倡导企业、能人等组织建设合作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扫清思想障碍。

(二)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地

对于国家出台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应该确保贯彻落实,真正让合作社享受到优惠,扶持合作社的积极发展。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最大制约就是资金问题,金融部门应该结合合作社的发展实际,适当的放宽信贷条件、简化信贷审批手续、增加贷款优惠,积极的通过金融政策,为合作社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合作社的融资能力,在资金方面扶持合作社的发展。

(三)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基础建设

首先,应该积极的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培植产业基础,重点以区域特色以及优势产业为主导,作为合作社经济组织发展的基础。其次,应该夯实社会基础,这就需要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业化、规模化的水平,能够积极的吸引农民群众与外部企业、民间资本参与到合作社的建设中。第三,应该重视技术与市场基础,技术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市场则是合作社的生命,必须依靠技术推动产业,依靠市场推动发展,可以通过强化品牌建设,尤其是在农产品商标注册、产品认证等方面做文章,打开市场,提升合作社的生产利润,通过夯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基础,确保合作社的稳步发展。

(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首先应该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完善管理机构设置以及管理制度制定,严格按照制度对合作社进行管理,可以分别设置生产管理、采购营销、财务会计、技术管理等部门,并分别健全管理制度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其次应该强化合作社的民主管理,重点设置相应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体系,在生产、销售、财务等方面进行民主化的管理,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结束语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发展趋势,也是调整我国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手段,对于农村的建设发展具有关键的作用。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就需要通过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设置、完善制度管理、强化教育培训等手段,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运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