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国际互联网

国际互联网

时间:2023-06-05 10:17:05

国际互联网

国际互联网范文1

——中国营销传播网CEO 杜健君

为期5天的首届中国国际互联网网站展于8月8日在深圳高交会馆落下了帷幕。15万网民来到现场检阅了128家网站。那么,这次网站展向网民、向社会展示了些什么呢?

1、企业精英的共识

在本次网站展中,包括李颖、吴士宏、杜健君、金宝启、王峻涛、姜昆等52位嘉宾发表了精彩的演讲,他们就互联网与传统企业之间的关系、现代企业的生存环境、E时代的营销制胜之道等问题做了精辟的论述。

TCL集团副总裁吴士宏女士说,一直在天上飘着的互联网应该落到地上与传统行业进行紧密地结合。她划了两个圈,一个代表传统行业一个代表互联网企业。她认为将来只有两个圈相交叉的那一部分企业才最有竞争力,最有获利能力。

曾经担任过TCL集团营销副总、创维集团副总裁、营销总监,现任中国营销传播网CEO的杜健君先生对中国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所面临的困境与前景做了精辟而深刻的论述:

他认为,中国的传统企业由于生产能力过剩,产品同质化、营销服务同质化;不了解顾客需求,不能提供有价值而且持续的个性化服务;背离等价交换的市场规律,期望以吸引注意力的短期行为取胜等因素的存在从而导致了超越自身承受能力的价格战、广告战、渠道战、服务承诺战,使参战者均受重创,甚至衰败破产。

杜健君说,互联网企业作为企业而背离企业经营的基本原则,只看未来,不顾现在,缺乏基本的生存能力;不了解顾客需求,没有明确的顾客定位,缺乏有价值的持续服务;为吸引注意力,大量提供免费服务,在宣传中过度消耗资源,而没有在产品和服务上下功夫,找不到真正的盈利点;有的企业在设计和运营时,只以上市或吸引风险投资为目标,或者追逐时尚,盲目跟风,顾客根本没有被摆在核心地位,纯粹是概念炒作从而使互联网企业出现生存危机。他认为,互联网企业必须跳出"圈钱-烧钱-再圈-再烧-资源耗尽-倒闭"的怪圈;把"顾客、服务、持续生存"摆在核心地位;把核心生存能力摆在企业决策的首要位置;以高附加值个性化的持续服务,获取市场合理的持续回报。

他认为,持续生存是企业决策的最终标准。

杜健君指出,互连网是革命性的新工具,它的最大特点就是快速与准确,作为生产力重要标志的新的生产工具的出现必然大大地提高生产效率;生产力的变革必然导致生产关系的调整,以致人们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人际关系以及竞争规则和商业模式的变化。

最后,杜先生对新营销以及以新营销塑造的企业商业模式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赛迪网总裁李颖预言,一批具有实力的传统企业在认识到了互联网的价值并与网络结合后将成为第二次互联网浪潮的主角。

参加演讲的嘉宾都以务实的态度,肯定了互联网应该与传统企业紧密结合,发挥高效、准确的工具功能的观点。嘉宾的演讲使互联网的本质与互连网企业的盈利模式进一步清晰。

2、务实的主题活动

每个参展单位都会推出一些促销主题活动,以达到更好的参展效果。

在本次互联网展览会中推出的促销主题活动,与以往互连网企业所做促销活动相比,明显多了一些务实少了一些浮躁,多了一些理性少了一些盲目,多了一些服务少了一些广告。其中,招商银行网上商城竞卖购物大赛、国通证券牛网现场开户有奖问答现场股评、青海证券数码证券网"轻松理财新生活"、新浪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奖问答现场演示歌舞表演、深圳海问信息网络数据有限公司"燃情夏日,114在线热力放送"的网站主题活动被评为"最受欢迎现场主题活动"。

3、赚钱的深圳网站

在本次网站展上,有不少是全国知名的网站,深圳的网站多为无名之辈。 据了解许多的知名网站并不赚钱,也不清楚将来如何赚钱,而深圳的许多小网站已经开始赚钱,并有清晰的盈利模式。

例如,由总部设在深圳的香江集团经营的jiaju888.com网站,虽然只是一个今年8月1日才拿到国际域名的全新网站,本次展览会首次露面,但到8月8日短短一周的时间内已经在网上成交17万元。

EB2000网站是七月份才开通的,在本次网站展览会期间与20多家专业电子厂商签订了合作协议,已经完成交易的达60多单,成交额达到120多万元。

稍有名气的赢时通,排名移动电子商务类网站第一名,现在每个月通过其网站的证券交易额达30亿元人民币,通过收取佣金,该网站明年七月即可盈利。再如,青海证券网my0578.com,今年4月才开通网上交易业务,其一位负责人表示该网赚钱是肯定的。

赛迪网总裁李颖认为,深圳的网络企业虽小却实用,将互联网的价值有机地导入传统产业,体现出互联网作为先进工具和手段的功能。

4、网站展给我们的启示

首先,互联网的本质已经明确。正如笑星姜昆所说,互联网就是工具,它和腰间的传呼机、包里的手机没有两样。有人打了这样一个比喻:互联网的技术人员好比是铁匠,铁匠可以打出青龙偃月刀,但真正使用刀的还是关羽。铁匠不应该过于神化刀的作用,认为自己有了一把互联网的利刃就可以斩商业中的关羽于马下。

其次,网络神话制造了网络热潮。网络人有了飞翔的感觉,认为传统行业的人是无法明白他们的发达方式的。其实,那种在公司前面加一个E后面加一个.com便能圈到钱,便能发达的时代已经过去,网络的神话已经破灭。人一旦有了飞翔的感觉,处处感觉别人不理解他的时候是很危险的,因为他很难再回到脚踏实地的工作中去。

第三,网络公司的工作重心应转移,应该逐渐从网上移向网下,使网络企业的业务与传统企业紧密结合,网上与网下形成强烈互动。与互联网联姻的那部分传统产业,以前是怎样干的,联姻后还那样干。

国际互联网范文2

“互联网+”时代的国际问题研究,包含四个层面的内容:

一是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国际问题研究。互联网作为一种特殊的技术,为国际问题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技术平台。这个平台将为国际问题研究提供技术支撑、分析工具、成果展示平台等。从此以后,国际问题研究不再是单纯的学者的行为,由于互联网不仅使社会扁平化,而且也使学术社会化、大众化,几乎每个上网的人都可以对国际关系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侃侃而谈。因此,有人认为,国际问题研究的门槛太低。笔者认为,不是门槛太低,而是信息越来越开放了。二是互联网为国际问题研究提供了新的环境。任何研究都离不开环境,传统国际问题研究的是现实的国际政治环境,而互联网则构筑了一个国际政治的网络环境,或者说一个虚拟环境。这个环境同样也有相应的行为体,不只是国家行为体,也包括非国家行为体,甚至是个人。这些行为体联通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平台构成了国际政治的新环境。各种行为体在其中同样有合作与竞争关系,并构成一个特殊的博弈结构。三是互联网为国际问题研究提供了全新的研究方法。传统国际问题研究主要基于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而互联网不仅提供了研究的技术,也提供了特殊的研究方法,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倾向于基于互联网的国际问题调查,包括互联网的国际舆情分析。四是“互联网+”时代的国际问题研究体现的是技术+社会科学的跨学科研究,是一种融合性的、协作性的、跨学科的研究。单一学科的研究逐渐退场,融合性的研究成为主流。总而言之,互联网不只是对传统产业带来革命,也直接给学术研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革命。就国际问题研究而言,互联网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国际问题研究产生了重大影响:

互联网打开了国际问题研究的新视野

传统国际政治研究主要对传统意义上的国家、国家间关系、国际体系、国际格局进行“物理化”的研究,所谓“物理化”就是有形化。国家是具体的,国家间关系是物理空间的关系,国际体系和国际格局也只是有形的国家在国际层面的结构和权力分配等。互联网让国家从有形化走向了有形与无形相结合的情形;使国家间关系从有形国家间的关系走向了有形国家间关系与无形国家间关系的双重结构性关系;使国际体系和国际格局在虚拟空间中也有一种全新的博弈。也就是说,传统的研究视野不仅不能全面反映国际政治的实际情况,而且还无法解释现实国际政治权力分配的基本格局。因此,在“互联网+”条件下,不懂得互联网,也就不懂得国际问题研究。

互联网重塑了国际政治的权力观念

传统意义上国际政治的权力来自于国家实力,而国家实力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和文化实力等。但是,互联网不仅改变了国际实力的结构,也重塑了国际政治权力的内涵。互联网不只是一种技术,而且它本身也是一种国家实力,是最重要的国家实力。美国就是依赖于互联网而在冷战结束以后维持其霸权地位的。很多人说,美国衰落了,我不赞同这个观点。美国的传统的国力的确显得衰落,但美国的传统国力已经向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全新的国力在转移。这种国力可以成为思维力。美国实力一旦转化成功,将影响世界的决策,特别是影响世界各国决策者的头脑,即它通过大数据对各国决策者的思维进行为我所用地格式化。

互联网拓展了国家利益

传统的国家利益是基于传统国力要素之上的,即经济利益、科技利益、安全利益等。因而,国家的安全也就主要是指传统国力要素的现实安全和潜在安全。但是,互联网的发展使国家利益从有形的物理空间发展到无形的虚拟空间。一方面,有形物理空间里的国家利益继续存在;另—方面,网络空间为国家增加了全新的利益,当然也包括网络空间中的经济利益、技术利益、安全利益等。很显然,网络空间中的国家利益不容易被发现,但它是客观存在的。相应地,国家安全也就增加了网络安全的内容。网络战、数字化部队也就成为互联网条件下国家之间、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之间新的战争形态和作战部队。

互联网使国家主权无限延展

传统的主权主要是指领土、领海、领空,都属于有形空间的内容。但是,互联网把民族国家的主权在赛博空间中无限延伸。当然需要说明的是,网络主权并非一个民族国家实际控制下的网络空间。这里所说的网络主权只是借用了传统的主权概念的外壳,内容完全不是传统主权意义上的主权。网络主权更强调民族国家网络的对外开放程度,对外开放程度越高,其网络主权就越大。否则,网络主权就越小。如果是封闭自己的互联网,那么也就自己主动放弃了网络主权。面对互联网,有的国家害怕,所以采取了封堵的办法,但封堵只能是把自己的主权限制在物理空间中,并不能阻止互联网发达的国家进入你的空间。互联网世界不仅存在着数字鸿沟、技术差距,也存在着“信息差”“数字差”。这种“差”客观上会造成一种情势,即信息、数据、技术上游的国家,其网络优势必然要使它的网络主权往下游渗透。因此,封堵就像掩耳盗铃,遮住自己的耳朵,并不意味着别人听不见。网络也是一样,你封闭不给别国进入,一方面自己丧失网络主权;另一方面却难以抵挡住别国的网络渗透,让其网络主权无限扩大。在这种情形下,民族国家没有别的选择,只有加入这个趋势,才不会被其他民族摔倒在历史之中;只有开放自己的网络世界,才会最大限度地扩展自己的网络战主权。

互联网使地缘政治的空间消退

传统地缘政治博弈在于控制领土,拓展战略纵深。就像当年苏联一样,苏联是最强调地缘政治的国家,学者在分析苏联时也是强调其战略纵深的。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的地缘政治环境被严重破坏,战略纵深也向后退缩了1000多公里。这是传统国际政治理论的基本逻辑。但是,在互联网条件下,不是控制领土,而是要控制思想;国家也没有战略纵深,因为没有前沿和后方之说。只要有互联网,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都会对一个遥远的地方发起网络进攻,根本没有地理上分割的概念。互联网不仅消解了时间差(无论何时),而且也消解了地缘差(无论何地)。因此,国际问题研究如果仍然停留在传统地缘政治状态中来分析,无疑是要出国际笑话的。

国际互联网范文3

本世纪初,全球化、互联网、移动终端初露勃兴之势时,许多人预言,所有传统媒体都上了末班车。尤其是没有技术瓶颈阻碍的纸媒,10年内必然寿终正寝。

10年后的今天,这一预言并未兑现。人们发现,借助于高科技手段而迅速泛滥的信息海洋,并没有使人们的生活更幸福、沟通更有效、相互更理解。相反,信息时代,强权更霸道,财富的光速流动使金融更恐怖,而无国界的网络论坛,每分每秒充斥着异质文明之间的吵吵嚷嚷。

原因很简单,依照着“摩尔定律”迅速廉价普及的新技术,在全球化的今天,使人们更容易探究真相,传播真理,质疑谎言,并由此动摇了大国一统江湖的大众传播格局。

在这个背景下,去年,同志考察人民日报并在强国论坛与网友在线交流,同时发表了“抓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重要指示。这是中国新闻史上极具象征意义的重大事件。

与此相关的两个重要事实是,如今中国网民数量已近4亿,超过了美国,在绝对数量上成为全球第一网民大国,并且基于庞大的人口基数与城市化速度,这一数量优势正在迅速扩大;其次,与前述事实共生的是,中国80后一代日益成熟,并走上中国社会政治舞台,他们精通网络,英文流利,平视世界。

由此,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标志着软实力崛起的事件接连上演:

拉萨3・1发生后,西方媒体第一时间闻讯而至,指鹿为马,颠倒黑白,驾轻就熟地操弄话语霸权,随心所欲地忽悠世界人民,弥天谎言“全频道”堵塞着主流信息通道,以“选择性无视”制造着“选择性同意”。然而,这一次他们猝不及防地遭遇了中国80后群体借助于互联网的绝地反击,一个个低水平的谎言被揭穿,随信息尘埃漫天飘荡,一个名为“ANTI-CNN”的网站一夜成名;

汶川大地震后,关于抗震救灾中的体制优势、民族品质与伪“普世价值”之争,在网络上形成尖锐的民意对立,最终以西方伪“普世价值”的告退、西方媒体对中国政府有效救援和对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的认同收场――中国政府展现了继抗击非典之后,更为透明、成熟、稳健的新闻运作手段,中国媒体以央视为代表,则展现了深沉的人文关怀和道德担当,这是一次近乎完美的政府控制、网络民意、传统媒体的合作范例。

同样,今年上半年的金融危机“责任之争”,中西方媒体各自借助于网络民意,展开了强力较量……

近两年来前述舆论主阵地的较量,毫无疑问将从“事件”转为常态。我们不难发现,传统媒体在其中扮演的依然是决定性的“最后打击力”。

此类中西方舆论较量基本形成如下格局:即以中国的互联网民意辐射至传统媒体,对阵西方传媒的百年老店、大头巨亨。

以最近的中美轮胎特保案的交锋为例:中国许多业内人士、专业网友,引导中国网民形成民意登录BBC、CNN等网站,与西方网友形成尖锐的意见对峙,而后大量传统媒体挟此民意趁势而上,介入报道,最终体现在屏幕与版面上,传播至芸芸众生。

双方承担这一报道使命的,就是各媒体的时事新闻报道,而对本地受众影响最大、对各自“舆论主阵地”尤关得失的,在中国就是纸媒中的各地“豪强”――都市类报纸。

这使我们深思,当下都市报做时事新闻报道的根本使命是什么?未来如何在全球化与互联网时代承担起时事新闻报道的使命?

时事新闻报道,在实践中往往有一个共同的体会,那就是规矩太多,动辄得咎。实质上,有此感觉即因没有解决一个根本问题:我们为什么要做时事新闻报道?我们做时事新闻报道究竟为了什么?

媒体的时事新闻报道除了具备新闻报道的一般属性与传播规律以外,通过前述事实,我们可以发现,它还包含了当今时代应运而生、自不待言的历史使命,即:

它是国家软实力竞争的重要角力场;

它必须以民族意志和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

它对外传播中国价值观和中华文明,对内指导人们正确认识被信息异化的世界;

它对外传播真理,对内凝聚力量;

它将最终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完成自己应负的使命。

实质上,一旦把握住时事新闻报道的上述特质,所有宣传管理部门的耳提面命、三令五申即化为“大道无形”,以臻“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炉火纯青之境。

要担当起时事新闻报道的历史使命,都市报传统的时事报道思想将面临必经的转型。

钱江晚报在时事新闻报道实践中的体会是,做“近”国际新闻,做“远”国内新闻。因为,在全球化的今天,所谓“国际新闻”与“国内新闻”、“地方新闻”的界限早已模糊难辨。

举个例子:去年以来,部分西方媒体掀起一轮妖魔化中国制造的舆论浪潮。笔者所在的报纸,处于对外加工贸易的大省浙江。西方媒体炮制的“含铅玩具”、“夺命轮胎”,浙江产品均占半壁江山。这算是国际新闻?国内新闻?地方新闻?以新闻发生地域为界划分新闻类别的做法,早已过时。

所谓做近国际新闻,就是指以中国视角看世界,着眼描述中国与世界的相互作用,具体来讲有两层含义:

一、中国的发展与全球地缘政治格局、全球利益博弈格局的相互影响,作用与反作用;

二、中国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如何与国际社会一道应对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比如禽流感、全球变暖、重大自然灾害等。

比如,在这一办报思想指导下,我们在报道国外大选时,关注的焦点应该放在候选人如何种看待中国的崛起,如何看待未来全球政治经济秩序,是多极世界还是美国主导下的单极强权,如何看待多种文明未来共处,如何看待环境与发展的矛盾,如何解决国内发展的效率与公平关系等。

所谓做远国内新闻,就是指把中国的发展放入全球化背景下进行观察与描述,以世界为参照系比对、度量中国发展。

比如,在这一办报思想指导下,我们在报道国内实施“新交规”时,可以对各国在此方面的实践进行大量解释性报道。

再如,在报道国内的高房价时,可以参照美国“房奴”的生活进行比对等。

这两者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二而一,一而二。

国际互联网范文4

(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 南宁 530299)

摘 要:本文从国际传播学的角度概述“互联网+”时代中医文化进行国际传播的各基本要素.通过对各要素的分析讨论,阐述了中医文化国际传播的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手段、传播受众以及传播效果等的特点及具体内容,以增进信息化时代,利用现代化传播手段对中医文化国际传播的基本了解,拓宽传播渠道,提高传播意识及传播效率.

关键词 :“互联网+”;中医文化国际传播;要素

中图分类号:R2-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8-0075-03

基金项目: 2015年度广西高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KY2015LX143);2014年度广西中医药大学校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YB1403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1 引言

中华民族的中医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凝聚着中华民族世代传承的哲学智慧、养生理念以及提壶经验,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中华民族文化的精粹,亦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然而,因为种种原因,中医文化的国际传播一直举步维艰,中医文化的国际接受度亦一直停滞不前.随着互联网的日渐普及,一个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核心媒介的全新时代已然到来.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化技术及传播手段为中医药文化的国际传播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且覆盖面极广的传播途径,是面向国际传播中医药文化的极佳宣传推广平台.鉴于此,《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2009)、《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中长期规划纲要(2011-2020)》(卫生部、国家中药管理局,2011),以及《中医药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国中医药办,2012)等纲领性文件皆做出指示,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以及现代化传播手段,全力推动我国中医药科普知识以及中医药文化的国际传播,进而推动中医药走向全世界.同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所提出的‘互联网+’行动计划”,使互联网这一现代传播手段成为国家战略.在中医文化国际传播上,如何根据这些国家性的纲领性文件或指导方针,利用互联网这一现代、高效、便捷的平台,大力推动中医药文化的国际传播,开创“互联网+中医文化”的国际传播新局面,通过国际传播手段大力推广中华传统文化,提升国家的软实力,将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大攻坚课题.

2 从国际传播学角度分析“互联网+”的中医文化国际传播

国际传播学专家罗伯特?福特纳在其所著的《国际传播全球都市的历史、冲突及控制》一书中指出,“国际传播”可以简单定义为超越国与国边界的传播,即指在不同民族、不同国家间进行的传播(罗伯特·福特纳,2000).在全球进入信息化时代之后,国际传播学(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作为传播学学科体系之中的一门新兴学科,主要研究的是一种由各个国家或各种不同文化的政府以及人民所进行的传播,其具体体现的是一种跨国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的关系以及互动行为(关世杰,2004).根据国际传播学的理论,各国家或各文化的政府及人民可以通过多种多样的文化国际传播途径及方式来促进相互之间的理解与认同.通过国际传播弘扬中医药文化,可实现堪称中华传统文化精髓的中医药跨越国界,走出国门,在全世界范围内,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间进行跨文化的沟通、交流、传播甚至是推广(马平,2013).由于现代社会步入信息化时代,处入文化大爆炸时期,互联网大大缩小了国家与民族之间的距离.各国各民族之间的文化出现了一种高度繁荣以及高度融合的强烈趋势,可谓势不可挡.尤其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的日益强大,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综合国力的持续增强,中医文化的国际传播与推广业已成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渠道.

3 “互联网+”的中医文化国际传播的要素分析

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拉斯韦尔在其所著《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中提出了传播的5W模式,具体包括Who(传播者)、What(信息)、Which(媒介)、Whom(受众)、with what effect(效果)(李彬,1998).拉斯韦尔的5W模式最终发展为传播的五要素,即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手段、传播对受众以及传播效果.

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中医文化作为我国文化软实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国际传播变得尤其重要.以国家推出的相关文件纲领为依托,乘着“互联网+”的这股强劲东风,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信息化时代的国际传播手段,传播中医文化,可以说顺应了时代以及社会发展的现实与需求.然而,在进行“互联网+中医文化国际传播”的行动计划之前,必须先了解中医文化国际传播中的基本要素,即中医文化国际传播的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手段、传播受众以及传播效果.

3.1 传播主体

在国际传播学中,传播主体是指国际传播过程中信息的发出者.传播主体不是恒定的,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着的.在现今信息及互联网高度发达的时代,国际传播的主体可大致分为四大类,即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程曼丽,2007).

3.1.1 政府

在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中医文化国际传播的传播主体亦可大致分为此四大类.其中,政府作为国家行政职能部门,因其特殊职能及地位,在中医文化国际传播中发挥着传播、引导、管理以及监督作用,一直以来都是国际传播的“强势主体”,是中医文化国际传播中的决定性传播主体.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纲要或意见等,是整个国家中医药文化传播的纲领性文件,为中医文化传播的指向标.例如,涉及中医文化国际传播的相关文件.如由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由14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作为推进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文件,极大地促进了中医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是中医文化国际传播的一个强大推动力.除了纲领性文件政策之外,国家行政职能部门的各种举措也将极大影响中医文化国际传播的进程与方向.例如,2014年4月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式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帐号“中国中医”.“中国中医”推送的信息包括中医药相关国家政策、新闻内容、社情民意、中医药相关就医信息以及中医药科普知识等.这可谓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顺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推行中医文化科普以及国际传播的一大举措.而此举措也起了巨大的指导带头作用,大大刺激了从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到民间组织等在互联网进行中医文化宣传与互动的积极性.

3.1.2 企业

企业或公司等盈利性社会组织在中医文化国际传播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虽然这部分传播主体进行中医文化国际传播的很大程度上是以盈利为终极目的,但不可否认其在广告、公关等方面的努力也推动了中医文化的国际传播.例如互联网上关于各中医药企业建设或发展甚至是产品推销的各类新闻及广告,从一个侧面说就是中医药国际传播的一种形式及途径;而互联网中随处可见的由各种企业组织的如“国际养生保健文化产业交易博览会”、“中医药文化展”、“向世界高清晰地传播中医文化大型拍摄活动”、“文化养生国际度假旅游”、“中医药保健养生国际旅游”等,以及互联网上的各种中医药宣传的网站,如“中医园”、“中医药商务”、“寻医问药”等,虽以盈利与企业宣传为目的,亦是各种不同角度及形式的中医文化国际传播.再如,北京同仁堂专门为了扩大其在海外的市场,有针对性地推出了一系列与中医养生知识以及中医药发展历程相关的各种中医文化节目,在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中进行国际传播.这一举动也为中医文化国际传播贡献了一份力量.

3.1.3 社会组织

中医文化国际传播中的传播主体之一为社会组织.此处的社会组织指的是非盈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各中医药院校、各中医院、新闻媒体、国内外相关组织以及国际性相关组织等(程曼丽,2007).各国内中医药院校也是进行中医文化国际传播的社会组织主要力量.各中医药院校以及各国孔院在互联网上的与本院校中医药教学及科研有关的评论或动态,权威性较强,故影响力及传播效果也相应较大.如北京中医药大学官方网站中专门设立的“合作交流”网页,就有众多关于该校进行国际交流的相关报道.这些新闻报道也是中医文化在互联网中进行国际传播的一种形式.各新闻媒体在信息化时代的中医文化国际传播中亦发挥积极作用.例如《中国日报》网络版、《中国新闻网》等具有较大公信力的互联网新闻媒体推送的与中医药相关新闻报道等.各种国际性组织也是中医文化国际传播的主体.例如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是中医药领域唯一一个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咨询机构.中医文化可借助这一国际组织平台进行国际传播,尤其是互联网上的国际传播,能够极大地提高其国际公认度及影响力.关于各国际性组织所开展的各种中医药主题的国际性会议的互联网宣传与报道在互联网中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力,如《国际中医药与亚健康国际学术会议》、《国际中医药学术交流大会》、《世界中医药大会》等.还有其他非盈利的社会组织在网上开设的如中医养生大讲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等中医文化宣传教育平台,也在中医文化国际传播中发挥着作用.

3.1.4 个人

信息化技术及传播手段的不断普及与发展,使个人成为了国际传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传播主体.在互联网环境下,每个个体都是独立媒体发言人,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及渠道参与中医文化国际传播.作为传播主体的个人可以是权威人士,例如,2014年的两会就有不少专家代表提出了如中医药海外发展战略;中医文化国际传播的主体也可以是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影视明星,如著名武打影星李连杰就曾坦言,中医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中医药文化的传播,要着眼于现代社会的发展与需求,大胆创新传播方式及途径.无论是权威人士还是影视明星,其作为公众人物,在信息化时代的中医文化国际传播中都将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然,在互联网时代,作为传播主体的个人,在很大情况下是那些千千万万的普通人在起着中医文化的国际性宣传与推广的作用.互联网的出现,首次使普通民众成为传播手段的拥有者及使用者.普通民众可通过各种更容易被大众所接受及认可的互联网传播平台进行中医文化的国际传播,例如QQ、论坛、微博、微信、Facebook、Twitter、Instagram等.在信息技术及传播手段高度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普通民众走出了幕后,从传统意义上的传播受众转变成为现代传播手段的拥有者及使用者,成为国际传播不可忽视且日渐强大的力量.

3.2 传播内容

在信息化时代,“互联网+”中医文化国际传播的内容多种多样,丰富多彩,具体包括政策性信息、新闻性信息、知识性信息、服务性信息,以及具有很强互联网烙印的个人所涉及的相关传播内容,包括通信性信息以及评论性信息等.

政策性信息为国家官方相关指导性文件纲领的与传播.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中长期规划纲要(2011 -2020)》、《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医药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等.这些相关政策及纲领是由国务院、卫生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国家政府权威部门,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及极强的执行力度,大大加速了中医文化国际传播的步伐.

新闻性信息主要指与中医文化相关的动态的新闻推送,如相关中医药研究机构设立的新闻、相关中医药文化研究与传播会议或其他活动的新闻等.例如新华网、人民日报网等具有较大权威性及国内外影响力的网络新闻媒体都有英文版网页.其的关于成都地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地奥心血康胶囊”成为中国首个通过荷兰药品评价委员会注册的植物药的相关新闻,不仅宣传了国内企业,也扩大了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是信息化时代中医文化国际传播的一次有效尝试.

知识性新闻包括与中医药文化相关学术内容,以及中医药相关知识的宣传,具体包括中医历史、中医知识、中草药知识、中医药相关典故、中医药古籍、养生文化、药膳文化等与中医药文化相关的内延及外延知识.例如中国医药网、中华中医网、凤凰中医、新浪中医等大型网站设立的中医知识、中医药知识以及中医基础知识等专栏.有不少网络中医文化的宣传为中英文对照版本.这非常有助于中医文化的国际传播.再如中国知网以及万方数据服务平台上提供了各种中英文版中医杂志及论文等相关数据库,如期刊《中医杂志(英文版)》等,此类网络平台具有学术性强,专业性强等特点,具有一定权威性,在中医文化国际传播中发挥重要作用.

服务性信息主要涉及相关中医药企业广告信息及公关信息等,例如互联网中随处可见的中医文化主体旅游产品、专题会展等.例如孔医堂在其企业网页中就大力宣传该企业所进行的各种形式的中医文化的国际传播,包括留学生的学习交流,各种养生知识、中医知识等的宣传.再如东直门医院国际部推出的北京中医养生文化旅游项目,其宣传网页上包括了大医讲道、中医养生、文化传播以及国际交流等各项宣传内容,从企业的角度推动了中医文化国际传播的发展.

在中医文化国际传播内容中的娱乐性信息可指与知识性信息有一定重叠却又具有较强趣味性及娱乐性信息内容.如中医药文化故事、中医文化术语典故、中医文化宣传图片或绘画作品、中医讲坛等,如在互联网中广为传播的百家讲坛系列之一《千古中医故事》,即是以中医文化中的人物来解读中医文化.通俗易懂,趣味性强,是娱乐性与知识性兼顾的中医文化国际传播典范.

以个人为传播主体的通信性信息以及评论性信息,则可通过多种传播形式实现,包括BBS、微博、博客、论坛、E-mail等的相关讨论与交流等.例如天涯社区就专门设有中医文化论坛、养生论坛等.在网易、新浪、搜狐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网络平台的博客中都能看到关于中医文化的相关内容.世界各地的人们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浏览到此类信息,并参与评论,发表自己的观点及看法.这样的传播方式更平民化,辐射范围更广,互动性更强,影响力不容忽视.

3.3 传播手段

“互联网+”的中医文化国际传播的传播手段主要是互联网.信息的传输可通过语音、文字、图像、视屏、音频等多种形式实现.然而,信息化时代,国际传播不仅涉及传播,还涉及传播源语向目的语的转换,以及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对目的语文化的解读与考量.在“互联网+”的中医文化国际传播中,中医英译也是一个非常重要、不可或缺的传播手段.中医英译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是翻译界的难点.究其原因,中医文化具有深厚的中华传统文化底蕴,富含古语,常用借代及曲说两种修辞手法,以典故及成语等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特色内容解释相关中医药理论及知识,使得中医药文化具有浓郁的古典文学色彩以及深厚的哲学底蕴,具有极强的自身特色.在中医英译远未规范化、标准化的今天,如何以受众可以接受且不造成过多信息缺损的方式进行信息解码及转码,是中医文化国际传播中的一大难题.尤其是在互联网环境下,信息的传播显得更为容易及轻易,信息的质量也就成为决定中医文化国际传播效果的一个决定性因素.

3.4 传播受众

国际传播的受众可覆盖全球,涉及不同国家、民族、种族的人们.受众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语言、社会地位、价值观等都会各有不同.根据传播受众对信息的关注程度及关注的内容、范围,可将受众分为一般受众及专业受众.当然,也可以根据受众的内在需求或接收动机等进行细分.例如根据接收动机来分,有些受众在互联网上浏览中医文化相关内容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信息,如了解某种中药的疗效;有些是为了娱乐消遣,如阅读中医文化故事;另一些是为了获得知识,如学习中医典籍.根据不同受众提供不同中医文化信息,是提高中医文化国际传播质量以及有效性的关键.

3.5 传播效果

中医文化国际传播的效果是决定中医文化国际传播走向及重点的指向标.效果的检测并非易事.大体上可从对象国官方、媒体、以及大众的态度及反应来判断传播的效果(程曼丽,2006).中医文化国际传播并非一蹴而就之事.是否能够在全球范围内被广为接受,是一个涉及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方面面的错综复杂的问题.因此,提高中医文化国际传播效果,提高中医在国际上的公认度,进而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事业.

4 结语

在信息化时代,尤其是在国家一再强调中医文化国际传播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之时,在“互联网+”掀起国家经济新增长点的热潮之中,中医文化国际传播迎来一个全新的发展及壮大的契机.我们应该紧紧抓住这一契机,理清中医文化在互联网中进行国际传播的重要性、必要性,同时把握国际传播中的各要素,有针对性地找到有效传播策略,设计有效传播方案,提高传播效率,以加速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以文化促进国家软实力的提高,扩大国家影响力,增强国家话语权.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EB/OL].[2009-05-07].http://gov.cn/zwgk/2009-05/07/content_1307145.htm.

(2)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中长期规划纲要(20112020)【国中医药国际发(2011)50号】[EB/OL].[2013-12-07].http://cmw-gov.cn/news.view-351-1.html.

(3)国中医药办.中医药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EB/OL].[2013-02-05].http://ce.cn/cysc/newmain/yc/jsxw/201302/05/t20130205_21333599.shtml.

(4)罗伯特·福特纳.国际传播:全球都市的历史、冲突及控制[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6.

(5)关世杰.国际传播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1.

(6)马平.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视角下看中医翻译的重要性[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3,8(130):358-359.

(7)程曼丽.国际传播主体探析[N].中华新闻报,2007-05-23

(8)李彬.传播学引论[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8.19.

国际互联网范文5

一、传统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所谓知识产权[1],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据法律规定,对其在技术和文学领域创造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里的知识产品,是指人类在精神生产过程中,基于人的脑力劳动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财富,因此知识产权也被称为智力成果权。关于知识产权的最完整、最具代表性、最权威的表述,莫过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2]第2条的规定,即知识产权包括: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关于人们在一切领域中的发明的权利;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关于工业产品外观设计的权利;关于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关于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国际上通常将知识产权分为两部分,一是对工商业有实际经济意义的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另一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正是传统知识产权的三大基础。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的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成果权。

人类设计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意义,在于通过权利保护鼓励创造发明的积极性,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的发展,通过权利限制发挥其创造财富的社会作用,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作为一项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是无体财产权。知识产品作为人类脑力劳动的成果,是一种精神产品,本身不具有实体的物理存在,是非物质的权利,但必须依靠物质载体表现出来。传统民法称此为无体(无形)财产权。

2、专有性。这是指权利只能由权利人享有,非经权利人同意或法律特别规定,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享有。对此著作权表现为专有使用权,专有权表现为专有实施权,商标权表现为独占使用权。

3、时间性。这是指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权利受法律保护是有期限的,这种期限称为有效期或保护期。期限届满,则知识产权丧失法律保护效力,权利专有性消失,该知识产品进入“公有领域”成为社会共同的财富。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有限性特征,是考虑知识产品主体权利和产品发挥作用为社会创造财富即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

4、地域性。这是指知识产权受法律确认和保护在空间上的有限性,受到国家领土的限制,原则上除国家参加的国际条约外,知识产权只能在取得国或地区的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5、法律确认性。这是指知识产权必须由法律的直接规定和国家机关的依法授予才能成立;而不同于有体财产,只要客观存在,且为民事主体控制,即具有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而无需法律直接规定。

6、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性。知识产权因与特定身份的脑力劳动者密不可分而首先表现为人身权;同时因可以交换和使用,具有价值,能创造财富而表现为财产权。

二、国际互联网的基本特征

国际互联网,称Internet,其概念含义是指一个建立在计算机技术基础上的成千上万相互协作的计算机网络及网络所承载的信息的集合体。它不仅是由物质设备构成的网络,还包括网络上的信息,它是网络的网络,是全球规模最大,覆盖最广,信息资源最丰富,使用最迅捷的网络信息库。

国际互联网最早是与美国国防网发展起来的,随着多媒体数字技术的发展,其功能日益完善,已成为一个集电话系统、邮政服务、新闻媒体、商业购物中心、信息资料咨询集散、音像传播系统的综合体。其主要功能有邮件简称Email、电子公告牌简称BBS、环球广域网简称WWW等。国际互联网的发展,已成为一个独特的网络空间(Cyberspace),这是国际上对国际互联网带来的为人们提供各种信息活动,又现代独立的非传统物理空间的称呼。而正是网络空间,对人类社会生活产生深刻的冲击,其主要特征是:

1、客观性。这并非指构成网络的计算机等物质设备的客观性,而是指这些设备支持着的信息传播、交汇、衍生的空间的客观实在性。有人称之为真实的虚幻和虚幻的真实,它实质是物理空间以电子为媒介的衍生和延伸,但不同于物理空间。

2、全球性。国际互联网已使全球一百多个国家的数亿用户紧密联系在一起,这种网络上的联系打破了物理空间上的有形界限,使国界和地区不复存在,用户可以自由地交流信息,进行商业活动。

3、非中心式的开放性。国际互联网从形成时起就是一个交互式、开放性的网络,没有一个集中管理的中心,所有的计算机都是平等的,都是他人的一个信息服务器,交流是交叉双向的,每一个用户理论上可以和网络的任何一个用户进行信息交流。

4、交流传播的非物质性。国际互联网上的传输,不能实际产生有形物所谓空间转移和交付,只能传输无形的信息产品。

三、国际互联网对传统知识产权法律理论的影响

正是国际互联网的这些特征,使其对传统知识产权的定义、范围、权利的行使与限制、社会利用权利人利益的平衡等法律理论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和冲击,主要表现在:

(一)对传统知识产权特征与范围的影响

1、权利载体的非物质化使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淡化。传统的知识产权,只是知识产品是无形的,但总要以物质形态固定在有形的载体上表现出来,从而使权利能够识别区分,便于界定知识产品的使用是否违背了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构成侵权。国际互联网上的知识产品是以信息数字化为基础,以电子形式存在于磁盘、光盘、光缆等介质上,呈现状态的无形、非物质化特点,使权利的识别,使用是否违背专有性,是否侵权都难以界定,使权利的专有性减弱、淡化。

2、信息交换的迅捷使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受到冲击。传统理论规定权利保护时间限制,一是考虑知识产品的更新发展,二是用产品所有人享有专有性的一定时间的保护,来换取其产品的公开,为社会创造财富。权利保护时间的长短以其在保护期普遍所得与创造知识产品的智力劳动相抵为标准,是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平衡的结果。而国际互联网上的知识产品比以往传输、扩散更快捷,使用更方便迅捷的优势,一件知识产品的远程传输、使用可能在几秒钟就可完成,知识的更新老化周期加速缩短,往往只需几年甚至几个月时间。这使如何适用相抵标准确定保护期限长短带来了困难,过长则因知识老化而浪费智力资源,减少社会利益,过短则伤害产品创造者的积极性。

3、信息电子服务的全球化使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受到冲击。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要受到地域的限制,除参加的国际条约外,权利只在取得国受承认和保护。国际互联网是跨地域的、全球性的,它打破了传统的国家、地区界限,使之不复存在,知识产品可迅速跨地域传输、使用。知识产权法是国内法,知识产品要受所在国法律的制约,而世界各国的法律虽有一些共识,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仍有许多差异,保护水平也有所不同,法律的冲突使网上的权利行使和保护难以认定,准据法、执法主体和管辖也难以确定下来。随着国际互联网的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可以预见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将日益淡化。

在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上,近年许多西方国家对作为国际互联网信息源的数据库、作为工具的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多媒体作品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范进行保护,我国也制定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3]等法律文件。这些保护对象是传统知识产权法律所未曾涉及的,也不符合原规定的种类,这些规定实质是扩大了传统知识产权的范围。

(二)对传统知识产权权利义务格局的影响

知识产权法律制定,实质规定的是智力成果的创造者个人与社会公共利益间平衡的权利义务格局。国际互联网对这一传统的格局和平衡提出了挑战。主要表现在:

1、权利享有不完整。传统的知识产权理论,是把权利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一次性授予一个知识产品的创造者,即其享有的权利是完整的,这是权利授予的原则。而国际互联网上的信息知识作品,因多媒体技术的日益成熟,多表现为多媒体作品,其创造包含了多种信息原创造者、多媒体组合者、最后加工者的智力劳动,从而使权利的享有格局难以确定。多媒体作品往往只采用许多信息原形作品的某一部分,如权利分别归属享有,则权利处于零散的分割状态,难以授予、行使和保护。因此国际互联网上信息知识产品的权利是一种复合状态的权利,就单个创造者享有的权利是部分的,不完整的,不独立的,而作为一个整体则享有权利的完整形态。

2、义务承担的不确定。知识产权法中的义务主要指知识产品的使用者对权利人承担的义务。国际互联网因庞大的用户遍布世界各国,并因开放式而处于隐蔽状态,当其享有网络上的信息知识产品时,因其所在国法律的不同,使其使用行为的性质、方式,是否承担义务,承担何种义务,如何承担义务等都处于一种难以确定的状态。

3、权利义务实现过程中的非均衡(不对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对等性是传统民法的基本原则。知识产权制度的设立,就是为了在知识产品的流动交换中获得利益以弥补创造知识产品而付出的智力劳动,以鼓励创造,产生社会效益,并求得二者间的均衡。国际互联网上的信息产品流动交换,打破了这种原有的均衡,如因网络上信息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实际利益更多得落在传播者甚至参与者手中,而不是权利主体的创造者手中;作品的个人使用者与权利人间的权利义务难以确定,处于不对等状态,使用者往往基本不承担什么义务。

(三)对著作权法的影响

国际互联网的信息知识产品传输,对著作权法的影响最大,产生的也最多。

1、对传统著作权种类范围的突破。

主要是数字化多媒体作品、数据库和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问题。

所谓多媒体作品是指运用计算机数字技术,以文字、数据、图形、影像、声音等同时或交替表达的综合体式作品。多媒体作品的交互性、软件复合性特点,使它有别于传统的著作权法保护对象,突破了著作权客体的种类。

数据库是国际互联网的主要信息源,是一种编制集成的、动态的可以随时修改的信息资源系统。它可以被廉价复制和利用,被大范围的传播。对此传统著作权法从未涉及,只可以原有规定的汇编作品略加比拟,但并不相同,数据库的特点使其权利保护需要新的规定,如数据库界定、权利内容、保护期限等。欧共体委员会于1995年在世界上率先通过了《数据库保护指令》[4]提出一些保护原则,并指导各成员国立法,但其对权利人保护过分,破坏了权利人与公共利益的均衡。

对于计算机软件,亦为传统著作权法所未涉及,世界各国近年大多立法以著作权保护。但仍存在不可忽视的弊端,一是著作权只保护软件的表现形式而不保护其内在构思,而构思是软件最有价值的部分,同时计算机软件的表现形式和思想内容很难分开;二是著作权法从不反对他人实施作品,而软件的价值主要在于实施,则因允许实施影响了权利人的利益。

2、对几种著作权利行使的。

(1)对发行权的影响。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其他转移所有权的,或以出租、租赁、出借方法,向公众提供作品或复制件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条也规定“发行是指为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制件”。著作权人的这一权利实行首次销售规则,即首次销售后,权利人权利用尽,作品复制件所有人发行不构成侵权,这是对权利的限制。但是,在上传输作品,因传输的作品或复制件仍存储于原介质中,并不发生有形载体的实际转移,只是传输作品的信息,是否属于发行,是否适用首次权利用尽原则,是需要回答的。对此,美国《知识产权白皮书》认为,将信息从一个终端通过网络以数字信号形式发往另一个终端也是发行,这就对传统的发行作了扩大,带来了权利人和使用人之间新的利益格局。

(2)对复制权的影响。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形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著作权法对于个人使用的复制是不禁止的。但是,在国际互联网上传输的信息,何种情况是复制,怎样界定个人使用,用传统的著作权则不易回答。网络的交互开放性结构特点和用户的庞大数量,使作品极易被复制而不易被察觉。如果用户将作品拷贝到光盘或脱线存储介质上属于复制,那么出于浏览信息使作品暂时存储于机内存而显示于屏幕,关闭计算机后作品会消失,这是否为复制则难以把握。美国《知识产权白皮书》把这种情况也认为是复制,则对权利人保护过分,对使用人过于苛刻了,将打破二者利益平衡,使使用者丧失许多原有的权利。

(3)关于合理使用权。各国大多规定了作品的合理使用,这是出于平衡权利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充分发挥作品效用的考虑,是对著作权人财产权的限制,虽然规定的范围并不一致。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的范围主要限定于个人使用和出于公益目的的12种情况。但是网络使作品的复制极其方便容易、迅捷和隐蔽,著作权法规定的情况并不能涵盖所有的情况,而且使用者是出于个人使用目的还是出于商业目的,是十分难以确定的。如先作个人使用后作商业使用或作个人使用后大量复制散发,是否合理使用就不易界定。

世界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都规定有公共秩序保留的权利限制措施,即对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作品不予著作权保护。而自由开放是国际互联网的生命力所在,则在网络上如何认定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如何防止违法作品的传输,是需要著作权法调整回答的问题。

四、国际互联网对知识产权司法的影响

一是国际互联网交互开放式和信息共享性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创造了十分方便的条件,而这种侵权行为的进行又是十分隐蔽的,司法实践中取证认定十分困难。二是以多媒体作品为代表的新信息产品形式的出现,由于包含者众多参与者智力劳动,实践中权利格局和利益分配等难以把握。三是网络上跨国界的信息流动,使案件管辖、适用法律的难度增加;同时给国家主权和安全带来了影响。

总的看,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国际互联网上的知识产权的法律调整,经历了努力运用产权法或版权法调整,都逐渐体现出结合二者的工业版权法的过程,这是国际互联网知识产权法的一个世界趋势,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注释:

[1]黄勤南著 《知识产权法》 群众出版社 2003年版 第9页

[2]吴浩著 《当前民事疑难问题》 法律出版社 1998年版 第273页

[3]《法律法规选编》 当代法律出版社 2000年版 第183页

[4] 吴浩著 《当前民事经济疑难问题研究》 法律出版社 1998年版 第153页

(1)王玉成著 《知识产权法》 上海技术文献出版社 1999年版 第135页

(3)朱润发著 《法制日报》第5版 《国际互联网对传统知识产权的影响》2002年版 第4段

国际互联网范文6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一款、第三百六十七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三条(五)项规定,在互联网上犯传播淫秽物品罪有三种形式:

1、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所建立的网站、网页上主要内容为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属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2、在互联网上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行为人自己建立的网站、网页虽不属淫秽网站、网页,但在其网站、网页上与淫秽网站、网页之间制作链接服务。

3、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即在互联网上制作、复制、刊载、发送邮件等形式散布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

一、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互联网上的犯罪对象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书刊、报纸、录音带、录像带等有形物品,而是载有淫秽内容的数据、信息程序。

刑法意义上的淫秽并非等同于色情,《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定义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图片等,并将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和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排除在淫秽物品范围之外。

(二)客观要件:即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

1、互联网就是国际互联网。

2、淫秽网站、网页,即刊载主要内容为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的网站、网页。

3、站点即英文Website,是在国际互联网(www)中网页所存放的地点,即网站。

4、链接也称超文本链接,是指“使用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编辑包含标记指令的文本文件,在两个不同的文档或同一文档的不同部分之间建立链接,从而使访问者可以通过一个网站访问不同网站的文件或者通过一个特定的栏目访问同一站点上的其他栏目[见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文丛(第一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版].

常见链接种类可分为“外链”和 “内链”两种。外链又称普通链接,它链接的对象通常是被链接网站的入口,即首页。浏览器地址栏上显示为被链网站的网址,屏幕上显示的全部是被链网站。内链又称隐含链接,当用户访问设置了内链的网页时,网页一部分是通过超文本链接将被链网页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显示在本页中,可使访问用户误以为尚在原网站上,实际已指向其他网站的具体内容页或者某一具体文件。

6、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是指行为人在自己的网页与淫秽网站、网页之间设置超文本链接,使访问者可以通过行为人的网页访问被链接的淫秽网站、网页的一种服务。若仅与淫秽网站、网页中的单个文件(如单个影视压缩文件、播放文件等)相链接,则属一种特殊“隐含链接”或者特殊 “深度链接”,与“淫秽站点连接”至少存在以下区别:(1)前者不能使访问者通过行为人的网页访问淫秽网站的首页或其他任何一个淫秽网页,后者则能通过行为人的网页访问淫秽网站的首页或其他淫秽网页。(2)前者不能使访问者获悉淫秽网站、网页的地址(即淫秽站点),后者则能获悉淫秽站点。(3)从两者所传播的淫秽内容来看,显然是后者多于前者,社会危害性显然是淫秽站点链接大于仅对单一文件的深度链接。

7、传播,即广泛散布。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是指行为人明知为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却故意将该内容放在互联网上进行散布的行为,如采用在论坛中上传,贴图区贴图,向多个邮件地址发送邮件等形式故意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

链接不属传播,两者的区别:(1)传播行为人明知被传播内容,故意向公众散布;设置链接行为人则可能知道被链接的内容,也有可能不明知,即主观状态不同。(2)被传播的内容只能由行为人制作、编辑、复制等安置在传播媒介上,而被链接的内容并非设置链接行为人所安置在互联网上,他仅在通往别人已安置的内容途中设置一条“管线”。链接本身并不复制、上传任何材料,链接技术“如同有人打开自家房间的窗户,让来访者看到对面人家的风景,不论外面的景致看得多么真切,毕竟不是这房间的真实组成部分”。被链接材料虽然在互联网上传播,但传播者并非设置链接的人,而是被链接对象的设置者。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但不必出于牟利目的。

根据法律规定,除了具备以上构成要件外,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所谓“情节严重”,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指多次地、经常地、大量地传播淫秽物品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

二、在互联网上犯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应当依照《刑法》规定,首先将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排除在淫秽物品之外,尽管这些作品是否包含色情内容。其次,严格区分淫秽物品与“色情出版物”、“夹杂淫秽内容的出版物”。淫秽物品是指诲淫性地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物,色情出版物是指部分有诲淫性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内容,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而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出版物(见国务院批准、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布《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所谓夹杂淫秽内容的出版物是指尚不能定性为淫秽、色情出版物,但具有如描写性行为、性心理,着力表现生殖器官,具体描写诱奸、通奸、淫乱、卖淫的细节等内容,低级庸俗、妨碍社会公德,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公开展示或阅读会对普通人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产生危害,甚至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出版物(见国家新闻署颁布《关于部分应取缔出版物认定标准的暂行规定》)。

2、严格认定淫秽网站、网页和淫秽站点的范围。部分含有色情内容的网站、网页或者含有淫秽内容的一个文件不同于淫秽网站、网页。与含有色情内容,但不属淫秽网站、网页的互联网地址设置链接,或者与网页中某一含有淫秽内容的文件地址设置链接,均不能认定为“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

国际互联网范文7

一、国际经济法研究方法

国际经济法亦为狭义的法律的一种,它具有法律普遍存在的缺陷即僵硬性、不确定性、空白性,无论从横向还是纵向都可见一斑。而国际经济法调整的范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是跨法域的,社会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根据马克思法律观点可知,不同的经济基础上有着不同的法律制度,而这些法律制度的起因、基础甚至渊源都是不同的,那么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全球范围内有着约束力的规范,自然研究的入手点与方法与一般的法律规范不同。首先,国际经济法保护的法益有特殊性,它是不同国家或主体以协商为主各自的妥协或共求的利益,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和自主性,在一定程度上,国际经济法不完全的体现法的价值,因此,要求国际经济法与国际政治紧密结合进行研究。其次,国际经济法与世界经济发展紧密相关,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对国际经济法的研究更应当侧重其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一面,而不是单纯的理论研究,这样的研究对于国际经济法的实用性意义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重要。综上可见,国际经济法不仅要结合法的缺陷进行探讨,避免过于僵硬赋予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还要限制赋予的这一权利,还要结合国际政治与经济发展紧密联系进行综合研究。

二、国际经济法与社会的关系

当今社会是一个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以经济为基础而产生不同的法律规范。而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不仅仅是国家内部的调整与发展,随着当今信息与网络的发展,各项硬件的不断推进,使各国之间的经济关系与发展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在全球调控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这里解释一下何为全球调控,即在全球范围内,各国为寻求共同经济利益,而进行的与自然等客观资源有关的互相交易行为。结合当今社会的发展可知,全球调控是一国经济发展至瓶颈最有效的解决途径,国际经济法恰恰是规范这一途径的法律,因此当今社会中,国际经济法对于规范世界个主体之间的经济行为是直接的、有效的规范。它对于推动全球调控,资源的优化配置,各国个主体的共赢起着基础的关键的作用,因此国际经济法在当今社会应当作为一门重要学科进行研究与学习。而国际经济法的产生也是世界经济不断融合一体的产物,由于全球调控的需求而产生,因此各国各主体也在不断地寻求一个平衡点使国经济经发能够更合适于当今的经济发展,从而推进共赢。

三、当今世界经济发展形势

随着2015年乌镇的世界互联网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世界经济又进入了一个新纪元。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交易,无一不在改变着当今经济发展。而一些传统的经济交易中的组成部分也是稳定不变的,如运输方式等。在这些变化中我们可以窥探经济发展形势一二。互联网的普及打破了传统交易的空间限制。在这种限制被打破的情况下,对国际经济法也是一种极大的挑战,因为交易越来越便利,而法律则应当越来越严密,才能在这种自由随意的交易状况下保护其目标的法益。这种改变对于国际经济法也有一定改进作用,在交易越来越便利的今天,可以省去很多传统的交易方式,这样在国际经济法的规范中也可以对此删繁就简,更有利的保护其目标法益,也能促进主体更好更便捷的应用国际经济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对于不变的部分则依旧保持国际经济法原本的规定,如交易贸易术语等。

四、国际经济法在当今社会中的作用

国际经济法作为法律中的一种,它具有一般法律所具有的作用,首先是对国际经济贸易行为的指引作用,依据国际经济法的规定进行贸易,是符合大局或者本国利益需求的,对经济贸易有积极的指引作用;除此之外还有消极的指引作用,简而言之就是禁止性规定,者从侧面禁止了贸易主体进行一些贸易。其次是对国际经济贸易的促进作用。当贸易被规范化之后即获得真正的贸易自由。让正当的贸易有法可依,使交易者更能信任彼此从而促进贸易的进行。再者是对国际贸易的评价作用。促进合法的,符合各国利益的贸易,抵制改进有损双方或世界利益的贸易行为,能让贸易行为有据可循,有法可依,能更好的保护双方利益以及国家利益。最后国际经济法能加速世界经济的融合与一体化进程,使世界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从而使世界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进一步发展。

五、国际经济法发展展望

根据当代的经济发展形势,国际经济法能够顺应发展潮流,及时针对当今经济特点进行调整,从而更加实用。亦能扩大应用范围,加入更多国家,争取在法律上实现实质公平,从而减少贫富差距,促进各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维护世界经济和平。最后能够使国际经济法脱离政治控制独立与各国各主体之间,这样有利于进一步打破隔阂,促进经济全球化,促进全球资源调控,使世界经济文明不断向前发展。

作者:合雪梅 单位: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国际互联网范文8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签订本合同,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国际互联网络信息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互联网络信息服务内容(请在选定的内容前打上“√”,否则打“×”)

1.网页制作共_________页;

语种为中文简体版中文繁体版英文版其它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

2.域名申请域名共_________个;

http://_________

http://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

3.网站策划

由乙方提供标准构架图,根据甲方自身的规模、产品或服务种类、经营方式等情况制定网站的整体计划,确定网站的主体、内容和整体风格,并对每一项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初步设计网站的整体结构;乙方根据甲方自身ci标准,由美工提出网站主体设计风格,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网站合理化结构模式,经甲方同意后,具体执行。

4.网站建设

1)收集资料。根据网站的结构和每一项内容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包括文字、图片、数据等等(英汉双语种版本由甲方自行准备英文资料);

2)乙方设计制作网站的网页;

3)将制作好的初稿由甲方审核,收集整理甲方反馈意见,加以修正,至甲方满意为止;

4)乙方将网站进行系统整合,编写网站的支持软件及相关文档说明,并上网调试运行;

5)乙方负责最后解决试运行阶段的潜在问题;

6)乙方为甲方设立专用电子邮箱,用于商业联系。

5.空间租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_____的网络空间供甲方使用;

2)无限制的ftp访问;

3)使用不间断电源对服务器和硬件进行保护措施;

4)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按乙方网页制作优惠价替甲方制作网页,甲方也可自行制作网页;

5)甲方保证在乙方提供的空间内放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关闭空间,由止引发的不良后果由甲方独立承担;

6)甲方明白internet是全球网络,具有开放和共享资源的特性,乙方不担保甲方保密信息的绝对安全;

7)甲方必须自己备份与服务器相同内容的html及相关数据文件,以备在特殊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恢复数据,若因甲方未备份数据引起的意外,责任由甲方承担;

8)因不可抗拒之外原因,造成甲方所租用空间停止运行,3日内未及时修复,乙方以天为基本单位,向甲方赔偿租用损失。

二、网络增值服务(相关订单客户免费选用)

将企业及网站基本资料登录甲方单位所属行业全国各专业网站(保证20家以上)。(注:网站建设订单客户选用)

将企业网站基本资料登录入国内外_________家搜索引擎。(注:网站建设及租用空间订单客户选用)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法送_________封邮件广告,以宣传甲方网站。(注:所有订单客户)

三、价格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互联网络服务方案费用共计_________整,主要包括_________,增值服务项目内容均可被相关订单客户免费选用。根据服务项目规模及金额,乙方有权调整对甲方所提供的各类增值服务内容。

合同签订之日起,付款方式为:_________。

甲方未能及时付款所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可协商续签。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并且甲方首期合同款到达乙方指定账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国际互联网范文9

关键词:互联网+;期刊;网络传播能力;国际化

中图分类号:TP39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11-0176-02

一、“互联网+”为期刊国际化提供了更多机遇

国际化是科技期刊发展的必然趋势。科研成果需要被广泛认可的内在要求和人才评价机制对选择的期刊的要求,使得科研工作者研究的优秀成果更愿意投给国际化程度高的国际知名的期刊,以使自己的研究成果有更大的国际影响力。中国的科研工作者也是如此。科研工作者在中国优势学科所做出的研究成果能够很好地被国际学术界所接受,他们的研究成果也更愿意投向《Science》《Nature》等知名国际期刊。“互联网+”的到来为科技期刊国际化提供了更多的机遇。

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SCI)国际通用文献检索工具之一[8]。1992―1996年ISI数据库中共收录中国论文58 120篇,2007―2012年共收录共收录541 539篇。论文增量惊人。论文被引用709.88万次,排世界第5位。论文影响力显著上升。这些成绩的取得与SCI收录中国期刊种类显著增多有必然的关系。中国期刊也借助SCI这个平台获得更多发展。

二、通过“互联网+”加强国际化人才交流

我国科技期刊的审稿工作大多采用三审制[9],即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审级组成。这三个环节中科技期刊编辑是直接组织者和参与者,其素质高低决定着科技期刊出版质量,其作用最为重要。

基于“互联网+”可以使编辑人才的交流更容易。交流的方式主要包括两种,一方面可走出去,另一方面可以引进来。

“走出去”可以通过积极参加相关领域学术会议,尤其是国际会议,与国际专家学者面对交流,把握学术领域的研究方向,同时争取好的文章。这样不仅可以宣传自己的期刊还可以提高编辑的业务水平。另外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增加英语的学习和培训。

“引进来”可以通过互联网引进有长期的国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编辑。良好的专业和较好的英文水平是保证编辑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寻找和发现具有一线科研工作经验和具有发表科研论文经历的国外学习人员,引入期刊,为期刊国际化贮备国际人才。例如,《Science》《Nature》的编辑都要求具有博士(后)经历,还要求有相当的科研经验,并且要在国际期刊发表过论文。

(二)审稿专家的全球化

审稿是提高科技期刊质量的重要保证。审稿人的学术水平是审稿质量的重要保证。期刊要走向国际化,国际化的审稿专家队伍是必不可少的条件。通过互联网可以查询科研方向相同或相似期刊的海内外编委,建立高效的审稿专家数据库;研究国际期刊论文,了解国内外科研最新动态及引领国内外新动态发展的专家;作者推荐审稿人,要求审稿人最好是不同国家的专家,然后由编辑部筛选出合格的审稿人。

(三)通过“互联网+”增加期刊的国际宣传力度

1.语言是期刊国际化的通行条件

英语是当前学术界使用的通用语言。中文是中国期刊自身发展的一种障碍,是中国期刊走向国际化的障碍。世界上大约70%的科技论文是用英语发表的,而我国的英文科技期刊仅200多种[10]。对母语非英语国家的作者来讲,蹩脚的英文表达很容易产生误解,会降低学术论文的价值。2007年S.Ehara等调查了国际期刊《Am J Roentgenol》的退稿原因,得出结论之一就是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的录用率要高于非英语母语国家。中国稿件退稿原因主要是语言问题[11]。对于期刊来讲,可以在英文版期刊中利用互联网平台明确英文写作要求。例如《PLoS ONE》在其投稿指南中建议作者寻求外部帮助。编辑部也可以在文章录用后增加语言润色环节,使出版文章达到国际化水平。

2.期刊自建网站功能的拓展

自建网站是期刊实现互联网+的基本条件之一。据调查,2010年,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有59.2%的期刊建立了自己的网站[12]。70%的网站都提供期刊的简介及其联系方式、投稿要求、期刊信息动态等内容。因此通过网站作者就可以获得期刊编辑部的联系方式、完成稿件的投递和查稿,以及与编辑的沟通等工作。

因此期刊可以拓展自建网站的功能。Email Alert(EA)是目前流行的电子期刊派发方式,可根据EA订阅用户的需求自动发送信息,订阅的用户可按自己的需求免费获取最新目录。主动宣传是该方式的特点[13]。科技期刊还可以通过RSS订阅服务帮助读者建立个人科研信息主页,读者可以不用上每个期刊的网站就可以获得已订阅期刊网站上最新的文章信息。除此之外,还可以利用Podcast、Webcast、Mobile-optimized Website、Video and Seminars等。

3.微博和微信平台的开发和利用

随着“互联网+”的国家战略的提出,依靠“互联网+”的各种新媒体的社会影响力迅速强大,其中微博和微信是“互网+”时代的信息传播的新平台[14]。与传统纸质期刊相比,作为大众传播的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有着更强大的社会影响力,更注意与广大用户的互动性、参与性。正是这种互动性和参与性使用户积极参与热点讨论,感知和体验到更多增值服务[14]。

以上宣传方式各有各的特点。获得最新信息方面微博和微信更加快捷。网站上开放的网络信息平台可以吸引更多的用户,期刊论文的研究过程及结论等又可以利用传统纸质期刊进行分享,因此科技期刊国际化可以形成纸刊+网站+互联网新媒体平台,三者优势互补、互融互通。

(四)通过“互联网+”提高国际化服务水平

“互联网+”的概念进入出版行业,科技期刊也就要顺应形势的发展要求,努力满足社会的需求。读者和作者是科技期刊的主要服务对象,因此针对读者和作者提高国际化的服务水平也就成为期刊国际化的途径之一。

1.通过互联网吸引世界各地优秀作者

科技期刊国际化重要途径之一就是作者地区分布的广泛性[15]。互联网为期刊拥有国际化的作者来源提供了可能性。

2.增加文的互联网信息

目前期刊的读者在获取相关文献的时候首先采用的方式是在各文献检索网络平台上搜索相关论文的电子版。文献检索到的论文都是单篇论文,不能看到期刊的版权标识内容,就不能获取期刊网址。因此在每篇论文中应标注期刊网址,这样作者就可以通过论文查找到期刊,从而获得更多期刊内容[16]。

3.提高出版效率

中国科技期刊影响力整体不高的一个原因是中国期刊的编辑、评审、接收以及出版过程太漫长,短则1年,长则2年,造成期刊影响因子低。对作者来说,从投稿到发表所耗费的时间越短越好[17]。

通过互联网建立投审稿数据库可以提高论文接收的效率。例如,通过ScholarOne系统投稿的数量,在2002年仅占4%,排第9位;到2012年达到29%,排第1位。期刊的数字化出版可以提高编辑、出版的过程。“互联网+”的应用模糊了论文的接收、编辑、印刷和出版之间的界限,改变了信息采集、内容编排、形式表达、媒体组合、信息链接等方式[10]。目前常见的数字化出版方式有光盘出版、数据库出版和网站出版。这三种方式最成功的就是数据库出版,即通过互联网加入期刊数据库,使刊物可以方便地利用互联网传播、发行,方便读者和作者检索和阅读。

4.其他

(1)开通互联网金融业务。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以开通在线支付和网上转账等功能。例如,《重庆医学》2013年开通了支付宝在线支付业务,弥补了邮局汇款时间长、容易丢失的缺点,同时缩短了稿件从投稿到录用的时间[12]。

(2)增加免费下载途径。可以利用期刊网站实现科技论文在官网上免费下载,扩大论文的传播量,从而提高被引用的机率。

科技期刊是一个国家科技发展水平的窗口,创办国际高水平学术刊物是提升国家科研整体水平的重要途径[18]。抓住“互联网+”这个机遇,创办高质量的国际期刊,是不断增强我国科技期刊的国际影响力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 袁志祥,徐世芳.《灾害学》杂志的现状及前景分析[J].自然灾害学报,2007,16(6):9-12.

[2] 袁志祥.基于中国知网的《灾害学》网络传播统计分析[J].山西地震,2009,(3):43-47.

[3] 杨雅琼.基于中国知网的《华北地震科学》网络传播统计分析[J].山西地震,2016,28(4):67-72.

[4] 袁志祥.基于中国知网的《灾害学》期刊影响力指标分析[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0,29(2):176-178.

[5] 袁志祥.《灾害学》杂志影响力综合分析[J].华南地震,2010,30(2):112-118.

[6] 袁志祥.《灾害学》杂志的发展瓶颈浅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1,(23):321-323.

[7] 袁志祥,杨月巧.基于灰色关联度分析法的期刊论文被引用率分析――以《灾害学》为例[J].经济研究导刊,2016,(29):173-176.

[8] 石应江,齐国翠,李哲.SCI与我国科技期刊的国际化[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14,(10):1323-1327.

[9] 冯昱.学术期刊三审制的局限及优化之路[J].新闻研究导刊,2014,(15):51.

[10] 闻丹岩.数字化内容服务平台对科技期刊国际化的影响[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14,(1):148-149.

[11] 葛建平,范真真,李明敏,等.关于国内英文科技期刊语言国际化的思考[J].编辑学报,2013,(1):48-50.

[12] 舒安琴,石芸,姚雪,等.“互联网+”在科技期刊办刊模式中的应用及问题分析[J].编辑学报,2016,(1):77-79.

[13] 王芳,施贵军,赵媛媛.“互联网+”环境中期刊数字化发展程度与学术影响力的关系――以江苏地学类期刊为例[J].编辑学报, 2016,(1):98-100.

[14] 王福军,冷怀明,郭建秀,等.互联网背景下科技期刊的媒体融合路径[J].编辑学报,2016,(1):11-14.

[15] 杨志华.关于学术期刊国际化的思考[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13,(1):154-157.

[16] 汪勤俭,冷怀明,吴培红,等.关于科技期刊防范假冒网站的思考[J].编辑学报,2016,(2):167-169.

国际互联网范文10

关键词:互联网经济中小企业国际营销营销策略

一、我国中小企业开展国际营销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深,我国中小企业的市场环境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大企业对跨国经营和国家贸易合作的倾向,也将中小企业的市场空间推向了国际化竞争,随着社会生产的国际化,市场竞争环境的更加激烈,中小企业已经必将加强国际营销策略。开展国际营销是中小企业的全新机遇,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提高国际分工环节的成效,加快了生产要素的流动和产业转移,中小企业能够更快的引进国外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制度,从而有效加强企业综合实力,并为中小企业开展国际营销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渠道。但市场竞争压力的增加,也导致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加强中小企业国际营销策略。而我国中小企业具有较高的创新和技术优势,并具备制造技术和机械设备的优势,适应发展中国家的市场需求。中小企业自身成本低,市场适用性强的优势,也满足了市场多样化需求,进而避免与大企业进行正面竞争,有利于制定灵活的国际营销策略,减少市场信息的损失,强化技术创新的时效性。

二、基于互联网领域的新经济背景

基于互联网的新经济背景主要包括长尾经济、经济和注意力经济这三个方面,长尾经济源自统计学中的分布特征的口语化表述演化而来,只要具备足够的流通和存储渠道,销量不佳的产品能够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而互联网领域带来了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能够提供足够的存储和流通渠道,可以让任何企业都产生长尾经济,拓宽企业的存储和流通渠道,通过互联网经济降低渠道成本。而互联网在给企业拓宽渠道成本的同时,带给消费者大量信息,注意力经济是高度信息化社会的必然经济现象,符合个人的潜在意识倾向,并能让企业通过互联网获得更为广泛的社会和公众注意力。而互联网的出现也使得现在的企业结构更加透明,经济能够减少企业与消费者的中介环节,导致二者掌握的信息更为对称,减少了交易成本,排除了中间环节,并减少了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进入障碍,加强了互联网的市场效率。

三、互联网对中小企业国际营销的影响作用

互联网晋级为中小企业国际营销策略提升了全新的信息系统和交易市场,通过新型的交流方式和产品流通方式,能够给中小企业带来全新的机遇。互联网经济推动了消费者角色的转变,加强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消费者成为了信息的提供者,主动促进了交易的实现环节,加强了企业与消费者的双向沟通,有利于企业满足消费者偏好,最终满足客户需求,实现中小企业国际营销策略的目标。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也替代了原本的有形市场,导致营销活动发生了重要转变。减弱了传统市场中买者与卖者的交互作用,电子市场已经逐渐取代了传统市场的交易中心地位。并且互联网也减少了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障碍,降低了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国际营销的成本,不仅提升了原料供应效率,还能让中小企业具备更完整的供给链,提升了企业库存管理工作的成效,降低了库存成本,加强了中小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

四、中小企业国际营销的现状及困境

1.规模较小、资源有限

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这一特点,带来了自身成本低,市场适用性强的优势,但也导致了中小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并且技术机械效率较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无法承担市场风险带来的严重后果,而国际营销过程面对的环境要比国内市场更为复杂多变,也加强了中小企业国际营销面对市场风险的可能性。中小企业规模较小是因其拥有的有限资源决定,资源的限制导致到了中小企业经济实力不足,资金短缺成为了中小企业的主要困难。因此中小企业无法将过多资金投入在国际市场中,并且中小企业也由于资源的限制,产品较为单一,技术水平较低,在市场竞争的激烈环境中,中小企业也处于弱势,无法与大企业进行正面竞争。

2.观念和策略存在误区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国际营销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思想观念上也受到传统商业思维影响,认为中小企业自身条件无法满足企业的国际市场经营发展策略,这种观念误区并没有认识到中小企业国际营销策略对市场竞争力的积极作用,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使得中小企业已经具备了国际化经营的条件,只要制定正确的国际市场营销策略,完全可以利用国际市场进行不断发展。而中小企业在思想观念上也过度重视大企业的正面竞争能力,忽视了自身产品的适用性和策略的灵活性,并认为国际市场都已被占领,现在已经不适合开展国际市场营销。这种错误的认识忽视了国际市场的多样化和流动性,国际市场在变化过程中将不断出现新的市场机会和市场空间。在中小企业国际营销策略方面也因为不熟悉国际市场经销业务,盲目进入国际市场,导致被骗造成巨大损失。并且采用低价策略获得市场份额的方法,很容易引起竞争对手的报复,采用贸易壁垒集体进行产品抵制。

五、基于互联网领域的中小企业国际营销策略

1.树立国际市场营销观念

加强中小企业国际营销策略首先应当转变传统企业发展观念,树立国际市场营销观念,明确认识到中小企业在国际营销竞争中的优势和劣势,以国际化的市场观念、竞争观念和风险观念为导向,以国际市场为核心进行企业调节,认识到国家之间的市场差异,并对国际市场按照各方面因素进行细分,从而选定合理的目标市场,集中资源满足客户需求。并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全方位提升中小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通过更高的工作效率和技术含量,强化中小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并且中小企业也应到认识到国际市场虽然给企业带来了发展机会,但也让企业处在了不同的市场环境中,因此应道合理面临更多的市场风险。

2.明确认识中小企业国际营销的优势和劣势

中小企业国际营销与大型企业相比,并不具有规模、管理、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绝对优势,但在国际营销过程中,中小企业可以凭借组织结构的灵活性,加快信息的传递效率,提升市场反应的灵活性,从而保障企业决策的准确性,并且中小企业也可以有效利用我国劳动力资源的主导优势,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获得实质性的竞争条件。而我国行业区域集中化的格局也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积聚和交流的优势,降低了市场信息的交流成本。而中小企业的劣势主要变现在资金短缺、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品牌意识和产品附加值等方面,导致中小企业的产品质量不统一,不能充分发挥产品的生产效率,在产品开发能力方面较弱,不能适应国际市场的多样化需要。因此中小企业应当明确认识到国际营销过程中的优势和劣势,从而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中,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优势,合理利用国际市场营销策略,提升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 时刚强;苗泽华.基于互联网的中小企业国际营销策略[J].特区经济,2006(08):253-255.

国际互联网范文11

近些年,我国的互联网在不断蓬勃发展,同时也因为其快捷、简便的优势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青睐,但同样的也存在着很多的风险,比如一些隐蔽的危机在不断的威胁着互联网行业的进一步深入。而如今互联网金融行业也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们受益,帮助了很多年轻人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同时也被称为一个朝阳产业。但是互联网金融行业也存在越来越多的风险,包括行为风险、投资风险、交易风险等一些无法规避的问题。所以,去应对这些风险就显得更加的重要,也可以解决我国领域内的一些机制问题。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

(一)具体的业务行为风险

我国互联网金融各种形式的发展种类繁多,其中各种机构的发展方式也是大不相同,有着各种各样不同的形式和主体,可是很多相关机构并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法规进行操作,而由此导致的业务行为风险也是存在的,一些机构更是在规则之外来展开相关的业务工作,更有甚者违反了相关的法律,变成了非法的企业和组织。比如有的企业有进行非法集资,以高额的利息诱惑百姓们把自己的资金交给机构,然后拿钱跑路的公司不在少数,前两年在河南、湖北等地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在由此看来具体业务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也是十分需要去注意的。

(二)相关审查方面的风险

在我国互联网发展中,有很多机构上的审查风险需要去规避,一些金融企业对客户的身份没有进行详细的检查,没有认同相关的主体审查原则,所以有的非法原则不断地挑战着法律的底线,进行工作时的态度也并不认真。比如一些网上的借贷平台,金融机构完全允许客户在网上用虚拟的身份进行网上交易,以虚拟的身份完成一项项真实资金的交易,这一点如果让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之后就会产生很大的责任风险,导致不必要的麻烦和问题。

(三)信息保护意识风险

其实,无论是企业和个人,在对信息的保护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近两年频繁出现的网络诈骗问题正一次次的挑战着道德的底线和法律的准则,越来越多的人们呼吁去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谨防网络诈骗发生,如果相关机构没有按照自身的管理去保护公民的隐私,就会很容易触犯相关的法律,严重者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在另一种情况下,同时也破坏当前的互联网金融秩序,并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同时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不必要的经济和财产损失。

(四)投资者行为风险

对于相关的投资者来说,因为企业无法识别各种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真实身份,也不能核查相关企业的营运资历和相关资质证明,所以一些投资者在投资对象的选择上有很大的盲目性,同时对信息识别上也不能做到合适的处理规范,所以投资者的行为就会产生各种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所以在这一过程中,首要解决的就是一些投资商在进行企业选择时没有下足功夫,就是没有领会相关投资的动机和灵魂所在,只是循规蹈矩的去寻找相应的投资商,同时也没有一个合适的规章尺度,丝毫没有创新意识,而这更是我们所摒弃的。

(五)行业不规范风险

在我国传统的金融行业中,总存在着相当正规的监管机构,而互联网金融行业中却缺少类似的监管机构,所以也就导致了行业不规范风险,使得整个行业的发展也受到阻碍,并由此留下了很多真空地带。同时在另一方面互联网的相关设计上也存在着很大的漏洞,有时用户的信息就可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拿去利用,并造成无法弥补的危险,这也是由工作人员操作的失误和行业不规范体制所造成的,并不断地积累下来。

(六)工作人员操作风险

在一些实际的工作中,因为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参差不齐,所以很容易构成第三方风险,导致正常的资金控制能力和金融市场变得有些混乱,由此不可避免的也出现了操作人员工作风险,使得用户的信息被盗,一些个人信息被无法人士得以利用,由此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其实主要还是工作人员对用户的沟通解释没有做到位,使得用户不能熟悉真正的流程,也无法对其做成一个合理化的判断,一方面还是因为企业和用户之间的信任度不够,两者之间也无法建立一个良好的合作机制,由此也导致了行业内的信任危机。

三、应对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国际法的具体策略

目前,在新时期下规避互联网金融风险时存在很多需要去解决的问题,而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他们去解决对应具体的业务行为风险、相关审查方面的风险、信息保护意识风险和投资者行为风险这四种规避式风险,因此应对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不仅需要国内法,也需要国际法,而显然相应的国内法研究已经存在的极为广泛相应的学术成果也是很多的,但国际法在面对相关风险规避时却没有一些良好的研究成果。所以应对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国际法急需要相关的研究人员去不断的深入推进,也必须引起相关学术人员的格外重视。而就应对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国际法,笔者提出了以下的几点策略仅供参考:

(一)深入研究国内及国际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定

首先,在应对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初期,任何部门和人员都应该自觉的遵守相关的国内及国际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定,以解决一些企业明显准备不足,甚至可以有效地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和危险,以确保相关的互联网纠纷不在处于被动的地位,从而进一步降低降低相应的行为上的冲突,以保证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顺利展开。同时因为互联网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所以用户在从事相关操作时就一定要认识到其中的风险所在,要擦亮自己的双眼,不断防范着相关的危险出现,同时公司企业应该严格遵守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法律规定,不断地提高用户信息的保密技术,并做好关键系统和关键设备的防护工作,同样也可以利用行业内较为高级的密匙进行规范化处理,以有效的保证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安全性。

(二)完善国内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相关法律

如今在一些涉外性的相应的纠纷中,如果当我国的法律法规并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就无法确保遇到的任何案件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一定的保障。同样的如果在国外的相同情况下,如果我国的法律也不是很完善的话,就无法在国外保障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所以在制定相关的法律条例的同时,也需要不断地完善相应的监管条例,并且确定相应的监管主体,确定一定的管理规则并提出具体措施加以解决。所以我们应该去不断逐渐的实现一定的共享机制,并同时修订相关的法律条例,以对一些事件进行明确规定。

(三)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管理规则

首先在立法上要不断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定,同时要不断的处理互联网的一些特殊性案件,要利用我国的一些强制性规定来直接适应到相应的冲突规范,并紧密联系当前的案件,以求不断地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管理规则。同样的,在保护我国公民的利益和确定相关法律的情况下,进行规定相关机构的的主体认证的资格问题,同时也可以利用立法去不断补充制定相应的互联网金融规则,同时解决可以一些关于行为和能力上的机制冲突,同时也可以结合互联网的技术指标加以规定,并可以允许当事人进一步认定互联网的金融风险。

(四)主动加强金融的法律和队伍建设

目前的国际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不太会适应当前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所以就需要不断地加强相关的法律人才和队伍建设,进一步主动加强金融的法律和队伍建设,才能保证整个问题的关键处理,也就可以积极的对金融法律的问题进行足够的探讨和交流。在另一方面也要增加国内人员的相关知识法律培训,从而建立一支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以熟悉当前的环境条件,从而进一步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以更好的维护国家和人们的利益不受任何的损失。作为互联网行业的管理者也应该不断地更新自身的思维,以一种行业内最新的金融思维来领导整个团队,把企业做成一个全能型的互联网机构,同时工作人员还可利用一定的网络环境进行相关的营销工作,并不断的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能留住整个用户体系,以最终提高企业规避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五)积极的参与相应的监管立法活动

因为现如今互联网金融在很大程度上是跨区域发展,所以相应的合作就显得是很重要的,所以我国应该在合作中处于主导的地位,并积极参与相应的监管立法活动,把解决突出的机制问题放在所有领域的前列,从而有效地规避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以有效地应对互联网金融的纠纷问题,降低企业整体的风险,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充分的保证。在互联网金融的工作中,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也是放在突出位置的,而对于经常出现的相关风险问题,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该做好一定的审查工作。比如因为行业内和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所造成的风险问题,相关责任人首先就应该在用户进行投资操作时做好审查工作,以保证整个环节的科学配比,提高金融行业的性价比;还比如监督人员一定不要根据平常的经验对相关工作进行审查,这样可能会因为一些环境因素的改变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所以要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并探究分析相关立法活动在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应用价值,并对其他的项目进行深入性挖掘,以此最终提高整个社会的整体效益。

国际互联网范文12

一、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实践课程实施的局限性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主要培养具有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和良好的文化传播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多种教学任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专门人才。

崔希亮曾指出,汉语国际教育指“在海外把汉语作为外语的教学”[1]。因此,汉语国际教育培养目标当中的“汉语国际推广”不仅是本科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向,而且已经成为国家外交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目标决定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实践性很强,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须结合起来,学以致用。因此,实践课程是本专业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不可缺少的环节,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必要途径。

对于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的专业实践,许多高校进行了多种尝试。有的高校以校内微格教学为主,由本专业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进行模拟教学;有的高校依托校内的国际学院,学生进入留学生课堂进行听课甚至授课;不具备留学生资源的学校,与外校国际学院展开合作,使学生进入留学生课堂;还有一部分高校与海外学校取得联系,派遣部分学生出国实习。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性质决定实践课程与其他专业实践教学有很大不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部分實践课程面对的教学对象是以汉语为外语的汉语学习者。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意识到,汉语国际教育本科实践课程教学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实践教学重视不够、实践教学内容陈旧、形式单一、实践教学注重结果评价缺乏过程培养、实习基地建设薄弱、国际化意识不强等。汉语国际教育的实践课程存在极大的局限性,部分高校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招收的留学生数量有限,学生很少有机会走进留学生课堂进行实践,出国实习的流程繁复,资金投入很大,客观上使汉语国际教育的实践课程进行得更加困难。

面对这样的困境,汉语国际教育的实践课程很有必要在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开拓、创新。教学模式是在一定教学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较为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框架和活动程序。任何教学模式的运用,目的都指向一定的教学目标,在教学模式的结构中,教学目标处于核心地位,并且对教学模式起着一定的制约作用。因此,当教学目标的实现出现困难的时候,可更换教学模式、探索新型教学模式实现教学目标——构建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汉语国际教育本科实践课程助学平台。在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实践课程中,将课内实践内容与课外第二课堂相结合,尤其是利用移动互联网进行实践教学,不断搭建新型学生实践训练平台。采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设计该实践课程助学系统,通过对汉语国际教育实践课程教学的分析研究,使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汉语国际教育实践课程系统契合汉语国际教育实践课程教学,既有广度又有深度。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在全面分析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学生的构成和教学需求特点的基础上,对汉语国际教育本科实践课程教学现状进行分析,对现阶段使用的教学模式进行总结,选择适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实践课程教学情况的教学模式,并提出多元发展和多样化新型教学模式。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这一平台的建立不仅可以减少海外实习的资金投入,更重要的是可以最大限度地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拓展实践渠道,增加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教学实践的机会,对提升学生的教学水平和文化传播能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汉语国际教育实践课程助学平台建设

构建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汉语国际教育本科实践课程助学平台(对外汉语教学实践系统),利用这一平台,在汉语教学实践中,可以有效地组织教学活动,使留学生与汉语教师(本科生)之间顺利地进行沟通和交流,留学生还可以对汉语教师(本科生)进行评价,最终促进实践教学活动顺利开展。汉语国际教育实践教学过程中,学生统一管理系统、资源系统构建、储存能力、网络带宽、高端数据库等资源分布调配机制,研究应用之间的接口设计和系统实现,研究多身份单点登录(Multi-role single Sign-on)系统,研究信息安全机制、访问权限管理系统及平台系统构建、应用容器(App Container)接口设计和系统实现等。进行系统的需求分析及功能设计;设计检索及导航系统;研究集成服务的实现机制,对数字技术环境的变化带来的影响提出应对措施等。

研究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汉语国际教育本科实践课程助学平台的目的是构建一个汉语国际教育实践教学服务应用平台,使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实践课程在统一的平台上真正实现服务的融合,拓宽实践平台,使学生最终获得方便快捷的智能服务。

采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设计该平台。通过对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汉语国际教育实践课程的开放共享和智能服务的分析研究,使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汉语国际教育实践课程的助学平台的应用既有广度又有深度。

在建设过程中要考虑该平台的整体环境,主要研究运行环境、仿真环境和开发环境。运行环境是真正向用户提供服务的环境,具有冗余和高可用性;仿真环境是和运行环境完全一致的软环境,但不一定具有冗余和高可用性,也不公开对外开放,它的配置(Configuration)与运行环境始终保持一致,用户不能更改,这个环境用于应用的试运行;开发环境相当于每个应用开发用户Sandbox,它由运行环境的一个快照产生,用户可以根据需求改变配置,以便实现应用的开发和调试,这个环境不需要冗余和高可用性,在平台建设完成之后,在汉语国际教育实践课程教学中,初步尝试利用此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汉语国际教育实践课程助学平台,使用各种新型教学模式进行新的尝试,并注意观察不同种类教学模式的使用效果。通过不同种类教学模式效果的表现进行分析和判断,选择最适合汉语国际教育实践课程教学的教学模式,并对不同种类的教学模式的优势和劣势进行比较分析。

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汉语国际教育实践课程助学平台的成功,需要形成一个平台的拉动应用,其应用将推动平台良性循环。该平台将提供一批通用的汉语国际教育教学应用,对应用实行严格质量监督,保证应用的可靠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三、教学实践平台建设的价值与意义

该项目的实施将开启汉语国际教育本科教育的重大转型,推动汉语国际教育教学的数字化发展,为相关学科的发展和实践提供新的增长点和创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