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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宣传

时间:2023-06-05 09:58:07

食品安全法宣传

食品安全法宣传范文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2009〕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宣传实施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9〕1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宣传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确保食品安全,既是当前急迫的重要工作,又是长期艰巨的重大任务。《食品安全法》体现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索证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制度,明确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实现全程监管、科学监管,提高监管成效、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将思想统一到《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上来,将行动统一到《食品安全法》各项规定上来,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实施活动。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力度,丰富学习内容,强化宣传教育措施,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安全法》,营造人人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一)认真学习。要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既要原原本本地逐条学习法律内容,又要对法律确立的基本制度和原则进行全面、系统的把握,掌握其精神实质,做到依法行政。

(二)加强培训。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使其准确理解、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确保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加强对监管相对人的培训,重点学习生产经营许可、索票索证、不安全食品召回、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到自觉守法经营。

(三)举办宣传周活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定于5月26日-6月1日县、乡同步举办主题为“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共创健康美好生活”的全县《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精心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要同步开展丰富多彩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进农村活动。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组织对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讲授《食品安全法》,培训基层宣传力量,通过农村广播、会议、集中宣传、流动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与科普知识教育下乡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进社区活动。选择食品经营商场(超市)和餐饮服务相对集中的社区,组织开展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互动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展示宣传牌、发放宣传材料、展览名优(伪劣)食品等综合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科学知识、食品标识规范、伪劣食品鉴别等方面知识。

(六)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学校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的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学校活动。重点加强学校管理者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要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开展《食品安全法》进企业活动。要充分发挥政府各监管部门的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进企业活动。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企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使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增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守法经营。同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通过有效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教育职工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品牌意识”,促进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规范生产、依法经营。

(八)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通过开设专题、讲座、报导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工作、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

三、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食品安全法》首次通过立法形式强化了“责任治理”理念,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以及县级以上各级卫生、农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具体职责,明确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要结合我县实际,采取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统筹规划,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检验资源的整合与共享;要按照县府办印发的《*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健全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切实增强食品检验能力,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

卫生、农业、工商、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据各自职责,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到位以前,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原有的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过渡期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防止出现因职能交接而出现监管空白、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

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检查《食品安全法》执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四、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食品安全法宣传范文2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的重大部署,准确理解新《食品安全法》新增内容和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熟练掌握新《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内容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遵法、依法、护法的自觉意识,为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一)促进全体乡村组干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理论水平提高,践行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为新法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促进乡机关和领导干部强化食品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为新法的正式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三)促进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经营的权力和义务,为新法正式实施夯实主体责任。

(四)促进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深入了解新《食品安全》规定,为新法正式实施营造浓厚氛围

(一)成立领导小组

按照要求,我乡迅速开展新《食品安全 》贯彻落实会议,成立领导小组。

(二)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

1.着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在幸福场镇和卷桥场镇采取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深入普及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宣传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

(三)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开展培训。

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法专题学习会,有计划、分批次推动各村、企事业单位等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题学习,真正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懂法、守法。结合两干会,乡机关干部会,安全例会等工作部署会,开展每月不低于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会。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题、内容和要求,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扩大宣传范围。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把宣传的范围延伸到广大农村、矿山、网吧、学校、建筑工地等基层薄弱区域,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浓厚宣传氛围。

食品安全法宣传范文3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安全法,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活动。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各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政府的责任,明确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政府应当落实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明确消费者、媒体、消费者组织、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及其他个人、单位等在食品安全方面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让全社会知晓食品安全法、了解食品安全法,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宣传的重点内容

食品安全法是我国一部关于食品安全的综合性重要法律,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食品安全法分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十章,共104条。食品安全法所确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索证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制度等多项制度和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和立法原则,也是食品安全法的精髓。在学习宣传过程中,除原原本本学习每一条内容外,要对食品安全法所确立的基本制度和原则全面、系统地把握,掌握其精神实质。

(一)落实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2009〕25号)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实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同时强调,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规范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经营行为。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主体,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将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才能有效实施管理。食品安全法确立食品生产经营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对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三)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对食品安全进行科学管理的体现,食品安全法正式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要求尽快整合、统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检验资质认定、检验机构与检验人员责任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食品安全法还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机制,加强了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四)完善食品安全监督制度。食品安全法在规定了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基础上,明确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着力完善食品安全监督制度。食品安全法规定地方政府组织本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行使的职权。

三、宣传的形式与方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热潮。要大张旗鼓地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使全社会都关注食品安全。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方面,要将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另一方面,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牵头,组织协调电台、电视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采用知识竞赛、板报、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开展宣传贯彻活动,使食品安全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在作业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陈列宣传板报等方法,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培训,提高监管部门的执法意识和能力。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有计划地对本部门的领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构负责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及全体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把握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实质,熟悉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内容,提高运用食品安全法执法能力和水平。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工作,使其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自觉性,全面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编印资料,保证宣传贯彻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落实食品安全法宣传经费,编印、购置宣传品,确保宣传贯彻活动的开展。各部门根据各自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工作重点,有所侧重地印制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挂图和宣传资料,张贴到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公众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送食品安全法到基层活动,把食品安全法宣传单、小册子,发放到本部门的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手中。号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编印标语条幅,悬挂到生产经营场所和关键岗位。

四、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宣传职责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全市《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二)经贸部门负责对食品及相关行业进行《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三)农业部门负责对初级农产品加工户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四)畜牧兽医水产部门负责对畜牧、水产养殖户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七)卫生部门负责对餐饮业等食品消费环节进行《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八)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及指导高校和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托幼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九)出入境检验检验局负责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并配合以上成员单位的宣传贯彻工作。

五、宣传贯彻的工作步骤

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作为现阶段一次比较集中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大体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集中学习宣传阶段。时间为7月份。集中学习宣传阶段的特点是范围广、形式多、声势大,主要目的是造声势,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一阶段,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确定7月份为全市集中宣传月,宣传主题是“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一是各单位可结合自身的职能,在有关媒体刊发消息、评论,并组织专题报道、人物访谈等各种宣传和咨询活动;二是设计制作各种图文并茂的公益广告,在电视、报刊和户外广告牌上进行宣传;三是编辑、制作宣传手册、折页、海报、案例分析等,广为散发张贴;四是组织召开新闻会,宣传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五是邀请有关方面召开座谈会,就贯彻实施中有关问题进行深入学习研讨;六是在人口集中的地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咨询活动,初定于7月17日上午,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统一上街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2、抓紧编写统一的宣教材料,包括情况综述、食品安全法释义、内容简介解答;提炼宣传活动统一用语,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选用;

3、结合全市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安全法;

4、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

(二)第二阶段:为深度宣传贯彻实施阶段。时间从8月1日至12月31日。这是前一阶段宣传活动的延伸和细分,根据受众面的不同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抓好宣传教育和正确贯彻实施。

1、11月,以成果展示方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和我”为题的典型宣传教育活动。多形式、多载体集中展示各地、各部门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活动所取得的初步成果,教育广大群众知法懂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12月下旬,对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进行检查,切实把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引向深入。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作出安排,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周密组织,使这一活动取得好的效果,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的工作推向高潮,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统一用语

1、学习食品安全法,贯彻食品安全法;

2、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坚决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食品安全是您的权益,遵纪守法是您的义务;

4、实施食品安全法,科学卫生保健康;

5、学法知法,珍爱健康;

6、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法;

7、依法行政,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8、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神圣职责;

9、食品质量关联生命,监督管理情系万家;

10、管好食品为人民;

11、依法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12、坚决禁止食品虚假广告;

13、食品安全法是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的行为规范;

14、遵法、诚信、为民;

15、贯彻食品安全法,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16、食品安全法,执法的依据、行为的准则、健康的保障;

17、加强食品监督检验,把好食品质量关;

18、没有环境友好,难有食品安全;

19、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20、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法宣传范文4

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三、活动时间

四、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相关法律知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省、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整治措施。宣传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宣传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地沟油整治、工业明胶整治等行动取得的成果。

(三)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

五、宣传形式

(一)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采取现场专家咨询、板块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整顿成效,介绍本部门的法律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认真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

(二)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在报纸、网络媒体、行业报刊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设立公众热线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三)组织开展“四进”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进学校、进村居、进企业”活动,县食安委主要责任单位在县城广场、公园、社区、校园、集市、企业、旅游景点等人群密集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宣传咨询活动。

进机关:街道和各有关单位在本单位前悬挂宣传条幅,并围绕宣传周主题,抓住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利用社区宣传栏、休闲广场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进学校:教体局负责安排中小学校在活动期间,上一节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健康教育》课,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办一期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栏,带一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的信回家。同时,通过校园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多渠道介绍食品安全知识,特别要引导学生对学校周边食品的正确认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进村居:各镇(街道、管委会)负责督导辖区村利用广播、街头展览、集贸市场、明白纸、张贴海报标语等方式,每天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引导村民不要只关注食品价格,更应该关注保质期、储存要求、涨袋破损等情况,养成良好饮食生活习惯。

进企业:经信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商务局、粮食局等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行动,走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督促、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显著位置制挂宣传标语,搞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印发宣传单(必须含部门举报电话),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

六、具体安排

(一)启动仪式。,在全县统一启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县莲花山广场为我县启动仪式主会场,宣传部、政法委、县监察局、食安办、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国土局、城管执法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商务局、民宗局、畜牧局、流通局、粮食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盐务局等27个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管委会)参加启动仪式。卫生局、食药监局等11个主要承办单位至少提供2块展板,在主会场陈列展示。届时,将邀请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参加主会场的启动仪式。

(二)深入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组织好“四进”活动。要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农贸市场、连锁超市、餐饮单位、学校门前以及繁华路段、主要干道、活动广场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条幅、张贴海报。

(三)宣传周具体安排。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职责在人口密集的集市、街道、广场学校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1、:卫生局、工商局联合举行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结束后,卫生局在莲花山广场和人民商场分别设置宣传点,摆放展板,着重宣传食品卫生知识和防止病从口入的基本知识,举办假冒伪劣食品展览和宣传专板,组织编写和分发相关宣传资料。工商局在莲花山广场、银河路口和万家福超市门口分别设置宣传点,举办真假食品鉴别展示和宣传展板,编写和分发相关宣传资料;同时组织超市和食品消费环节企业采取设立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展示宣传板报、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食药监局和科协联合举行宣传活动。食药监局在泰沂超市路口设立展板,着重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在小润民超市门口举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教学片赠送仪式;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等实地参观学校食堂;邀请记者报道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科协组织科普志愿者在百货大楼前设立宣传点,制作科普宣传展牌,宣传科普文化知识;发放科普宣传材料,组织营养专家开展咨询服务。

3、:农业局举行宣传活动。农业局在大润民超市门口设立农产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开展农产品速测演示,发放宣传材料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知识,解答消费者疑惑;利用宣传车到各镇(街道、管委会)进行农业知识宣传,组织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产品种植指导;注重宣传农产品源头污染整治工作的成效及农产品安全鉴别常识,并制作分发相关宣传资料。

4、:粮食局举行宣传活动,粮食局在县城一粮店、二粮店门口设立宣传站,设置粮油安全知识展板,发放粮油食品安全知识,讲解食品安全消费常识;深入各镇(街道、管委会)开展夏粮收购安全检查,宣传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和政策,保障粮食源头安全。

5、:质监局举行宣传活动,在联华超市路口设立展板宣传质量安全知识,采取专家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举办质检邀您看企业活动、食品检验机构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等人员参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参观食品检验实验室,让社会各界零距离接触检验检测机构和产品质量检测过程,并详细解答参观人员的问题;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组织一场以食品质量安全及管理为主题,针对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对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开展一次大检查活动。

6、:经信局与水利局联合举行宣传活动,经信局在人民商场北门和百货大楼门口设立宣传点,设置食品安全法律宣传展板,在人流密集场所悬挂条幅;向市民发放食品安全法律手册和材料。水利局在东苑居大众商场和板桥居金牛商场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条幅,在相关地段重点养殖区域张贴宣传标语,设置水产品安全知识展板,向消费者发放水产品识别知识手册;利用宣传车到大中型水库等水产品养殖点进行水产品知识的宣传。

7、:畜牧局与流通局联合举行宣传活动,畜牧局在蒙山食品厂和县城主要街道放心肉销售点设立宣传点,制作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展板,邀请畜牧兽医专家和执法人员到场宣传禽畜产品质量安全,现场为消费者讲解肉制品鉴别知识;发放肉制品识别鉴定知识资料;开展畜牧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农贸市场和肉品专卖店等肉品市场大检查。流通局在酒厂和万家福超市门口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展板,宣传国家关于生猪定点屠宰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消费者、媒体记者参观定点屠宰企业,感受生猪加工过程及各项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向消费者介绍假酒识别方法,向消费者告知酒类消费过程中索单、索证的好处。

8、各镇(街道、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县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安排,结合各自实际,以悬挂宣传条幅,设置食品安全知识展板,安排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宣传材料的形式,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常识宣传氛围;同时充分利用农村集贸市场、村居广播等宣传渠道集中宣传食品安全鉴别知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通知》确定的主题、内容和要求,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部门联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围绕宣传主题,营造社会氛围。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发挥消费者协会、食品行业协会、专业组织以及志愿者团体的作用,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和方方面面,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食品安全法宣传范文5

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新会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大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10年,全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网络体系,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显著增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透明,舆论监督及时有效。全社会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三、食品安全宣传基本内容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突出教育重点,服务改革发展。

(一)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的政策部署。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门市新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新制订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展示食品安全整治取得的成绩。

(二)广泛宣传我区“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活动取得的成效,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抵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害食品等不法行为的积极性。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积极宣传重视食品质量卫生,讲究信誉的典型,重视企业信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的责任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五)宣传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的成果,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食品放心企业,提高我区食品信誉,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

四、主要措施

(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及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主要渠道作用,加大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力度。

1、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争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的支持和参与,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每年初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会城街道办、居委会、各镇政府、村(乡)委会要设置食品安全常识宣传专栏,支持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4、新闻媒体要把新闻报道与知识传播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公开揭露曝光忽视食品安全,违法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行为,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推广食品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要体现真实性和客观公正性,防止以偏概全和主观臆断,避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引起社会恐慌。

(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1、充分发挥街道和居委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定期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分析透视和报道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和谐社区、安全社区的建设。

2、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村入户”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建立食品安全橱窗,采用张贴海报、漫画和举办公益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力量,开展青年志愿者“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学术团体、专业性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和专业特色,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科普节”、“美食节”等时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帮助人民群众掌握识伪劣,防欺诈的常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公民监督参与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公益活动,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5、建立食品安全网站,通过互联网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质量状况以及政府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举措、成效,加强监管部门与公众间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推进食品安全新闻会制度,统一重要食品安全信息。

6、通过食品安全简报、内部参考资料等,向各级领导通报全区食品安全的状况及变化趋势,定期邀请各级领导参加有关食品安全的座谈会、研讨会以及面向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及时向各级领导传递各类食品安全信息。

7、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1、对食品从业人员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

2、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把在职人员的培训纳入计划,对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3、重视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全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二)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部门配合,公众参与,分期实施的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落实宣传教育经费和人员。

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宣传计划和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镇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和具体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和实施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保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食品安全法宣传范文6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市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迅速成立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相关二级机构及各县区一把手为成员的宣传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周活动的具体实施。召开有关餐饮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会上由卫生监督人员对《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讲解宣传,会议要求宣传日上街宣传,发放宣传单,主要街道的宾馆和较大的饭店,在门前悬挂宣传横幅和制作宣传展版。撰写食品安全知识科普稿件,利用新闻媒体播放宣传有关餐饮安全知识等形式,扩大宣传面,营造食品安全舆论氛围。

二、形式多样,重点突出

宣传活动以“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等为主线,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工作成效。

(一)开展法律“四进”活动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法律“四进”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等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月13日市《食品安全法》宣传启动日,市卫生局组织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市人民公园东门启动《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宣传会场各单位精心制作的宣传板块和宣传条幅引来行人纷纷驻足浏览,设立的咨询台前,更是人头攒动、热闹异常。市卫监所的展台前,过往的行人被数十块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展板及数百种假冒伪劣食品所吸引,不停地围上观看、询问。工作人员不厌其烦地宣传食品科学知识,解答疑问,并现场采取知识讲座,现场专家咨询、免费发放卫生知识宣传材料、受理群众投诉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市四大班子、卫生局、药监局等领导亲临宣传活动现场指导工作。新乡日报社、新乡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此次宣传活动给予了报道。

宣传周期间,市区大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如大型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均在企业门前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横幅,在单位内部设立食品卫生安全专栏或展板,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各县(市)区在主干道的较大餐饮单位门前悬挂“关爱生命,关注食品安全”等宣传食品安全的标语口号,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注重发挥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宣传《食品安全法》。针对近期群众关心的食品添加剂问题,在新乡日报上刊登了市卫生局出台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行为,确保餐桌食品安全的十项措施。

据统计,此次宣传周活动,我市共出动人员475人次,电视媒体宣传报道16次,开展讲座17次,悬挂横幅73条,制作宣传版面49块,发放宣传资料12385份,现场咨询活动402次,接受咨询人数5810人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例,解决或反馈1例。

通过本次宣传周活动,使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及群众对《食品安全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增强了群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了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能力。我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餐饮业的监督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食品卫生意识,确保弱势群体的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宣传范文7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主题,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共筑食品药品安全坚固防线,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召开。

二、工作目标

(一)食品药品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初步建立。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扎实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建立起“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初步形成镇(街道)、部门、企业、行业协会、专家、消费者和媒体共同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能力显著增强。积极拓展宣传渠道,采取多种形式,以消费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和主要从业人员为重点,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和生产经营科学技术,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用药习惯,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切实提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整体素质和经营水平。

(三)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得到普及。根据《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要求,以机构改革和《食品安全法》实施三周年为契机,重点做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监管队伍依法行政、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从业人员依法生产诚信经营的意识。

(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制作发放专业培训教材、专题讲座、参观交流等方式,加大监管执法培训力度,增加教育培训频次,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逐步实现监管人员教育培训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能力。

(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象得到提升。大力宣传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认知度和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参与度;突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绿色餐桌工程”、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企业诚信建设、先进典型等重点专题宣传,有效增强公众消费信心。结合创先争优等活动,大力宣传我局在坚持科学监管、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廉政监督、营造廉政文化、监管文化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经验。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宣传平台建设,拓宽宣传教育渠道

1.加强新闻媒体合作。进一步加强与桐乡电视台、《日报桐乡版》的合作,制作食品药品专题宣传片,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特色工作,不定期向社会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监管工作动态、检验检测通报、食品药品专项整治、重大执法行动等。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度。

2.强化网络阵地建设。加快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做好我局政务网站的改版工作,规范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政务网站和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的信息,做好网站维护工作,保证网络良好运作。进一步抓好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积极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监管动态和队伍建设等情况,主动向社会及时通报专项整治、打假治劣、监督抽检等信息,公开曝光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进一步规范《桐乡食品药品监管》简报的工作。

3.依托社会宣传平台。以食品药品示范创建为契机,制作印有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日常工作、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内容的宣传展板,通过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村及社区居委会宣传栏向广人人民群众宣传食品药品相关内容;依托城区各主要道路上的电子屏幕,根据需要滚动播放食品药品安全标语、安全常识等内容。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式宣传网络,切实提高宣传效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4.借助驻村干部优势。由驻村干部牵头,组织药师志愿者、本局其他工作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村入户”活动,通过开展药师志愿团现场咨询服务、清理农户家庭小药箱、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队伍大整合,建立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牌、宣传栏、宣传走廊和开通手机短信、广播平台等,提高村民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度,全方位营造农村食品药品安全良好氛围。

(二)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丰富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十进”宣传活动。夯实各项工作基础,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安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进工地、进家庭、进新居民”活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互联网、移动通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图书和文艺节目下乡等便捷有效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全覆盖。

2.深入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月”、《食品安全法》实施三周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12.1”药品管理法修订实施日、“12.4”法制宣传日、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暨安全用药合理用药专题文艺晚会等有声势、有影响的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现场真假药品对照、解答群众咨询、有奖知识竞猜、展出宣传图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努力扩大宣传效果和影响。

3.扎实推进“药学服务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药师专业知识优势,组织“药师服务团”深入结对社区开展用药咨询指导、清理家庭药箱、免费测血压、测血糖、免费煎药、切饮片等药学服务活动,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指导,使药师服务活动常态化,真正起到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目的。

4.深入开展走访服务活动。组织局党员干部认真开展“进百村住千家联万户”实践活动和“四联四强”走访服务活动,推动党员干部下基层、访民情、办实事、解难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和书籍直接送到农村,送到企业,送到广大人民群众手中。

5.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请进来”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开放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通报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老干部座谈会等活动,向市民、老干部宣传介绍我局职能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做好人大、政协食品药品安全专题调研考察宣传工作,向代表、委员通报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监管工作情况。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座谈会,探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思路和举措。

(三)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夯实宣传教育基础

1.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通过制作发放专业培训教材、课本,举办集中培训班等方式,对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分管领导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专业知识,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2.开展对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制度,科学制定培训教育方案,针对联络员、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职责、任务和监管工作重点等情况,精心编制教育培训课程,并要经常深入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展调研,根据日常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调整和充实教育内容,逐步提高基层一线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分析、经验交流、介绍监管形势以及到优秀企业进行观摩学习等方式,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升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企业能诚信守法经营,进一步推动我市食品医药行业健康飞速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顺利迎接十的召开,做好今年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对宣传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以更高的起点、从更高的层次来加以谋划。因此,各科室务必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并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为开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局面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各科室务必要围绕年度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确定的工作重点,按照“综合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食品安全法宣传范文8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定期安排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坚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作好相关工作,在平时工作中做到食品安全宣传贯穿到我局工作职能的履行过程中。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一是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社区、农村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在中小学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诚信自律宣传教育。二是利用网络、电视、微信等多种宣传渠道,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群众们尤其是中老年人的防骗意识。三是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在职工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食品安全宣传进企业

以“法治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法律进民企”系列活动,大力宣传解读《公司法》《物权法》《合同法》《继承法》等民商事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者和企业员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5月,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和“4·26”知识产权保护日,组织普法办、法援处等部门到**县**厂开展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宣传进企业活动,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治观念,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利用传统方式和新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

在局机关户外宣传栏、室内外LED和多媒体一体机播放相关宣传标语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运用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认可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食品安全舆论引导,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提高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增强公众消费信心。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抓好食品安全方面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社区、农村、学校等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利用好网络、电视、微信等多种宣传渠道,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不断加强对群众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在普法工作中继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防控产品风险和社会风险。

(三)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确保依法行政。宣传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对食品药品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水平。树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爱岗敬业、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

食品安全法宣传范文9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引,借助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这一契机,通过有序地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宣传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举措及成效,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守法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规范餐饮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餐饮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注和参与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宣传周活动主题为“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7日至27日

四、宣传内容

(一)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精神和主要内容。

(二)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

(三)宣传当前我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路举措、工作机制及取得的成效。

(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企业、监管部门和个人事迹。

(五)宣传今年以来我市组织实施的“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肉制品、集体食堂、地沟油等重点行业品种综合治理行动的工作成果。

(六)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基本知识和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置常识。

(七)宣传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引导群众踊跃举报、据实举报。

(八)联合教育部门和团委,组织开展青少年特点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通过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热情,带动家庭成员和全社会树立共责意识与科学观念。

五、宣传形式

(一)积极配合市政府统一部署,落实好人员、车辆、标语等要求,积极参与市政府定于6月17日上午9时召开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及其他宣传活动;

(二)深入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现场宣教培训活动;

(三)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联系部分学校,通过邀请学生家长等实地参观学校食堂的形式,引导家庭正确的食品安全关注方向;

(四)按照“空中四条线”和“地上四个一”的双四宣传要求,通过市各大主流媒体积极宣传本部门相关工作及播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片;

(五)宣传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及示范创建等工作;

(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六进”宣传活动,深入学校、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工地,讲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科普知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成立2013年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周整体协调部署工作,配合市政府统一安排,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实施,强化部门联动,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投入,全面宣传。要加大宣传工作人员、经费的投入,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印发科普读物及明白纸、开辟宣传专栏、现场咨询解答、设立公众热线、利用短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科普知识,宣传正确的饮食观念,宣传部门监管餐饮安全的措施和成效,宣传专项整治成果,曝光违法案例,震慑不法分子,增强餐饮从业人员守法意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法宣传范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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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已经顺利结束,在这次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我县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指示精神,严密部署,各项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县政府对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亚娥同志为组长,主管副县长刘敏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宣传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宣传周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提升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多措并举,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及集中宣传活动。6月14日上午,我县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县中心广场举行,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亚娥同志、县政府分管县长刘敏同志、县食安办主任杨智美同志出席启动仪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农林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在启动仪式上,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亚娥同志强调宣传周活动的目的就是要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促进公众树立科学的食品消费理念,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监管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县委、县政府将大力支持,各职能部门要整合力量,深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治,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需要通过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引起全社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增强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自律,依法生产经营,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需要引导广大消费者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及时发现和举报问题食品,积极协助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启动仪式结束后,县食品药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农林局、畜牧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在县中心广场举行了食品安全现场咨询活动,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亚娥、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刘敏同志参加活动并亲自向广大群众讲解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三)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县电视台对食品集中宣传活动进行了全面的宣传报道;县食安办配合县电视台开辟了一档食品安全生活小常识专栏节目,每周对当前食品安全热点、重点问题进行专门宣传,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为我县的食品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食品安全法宣传范文11

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皖食安协办〔20****〕14号)精神,为提高广大市民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促进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本着从实际出发,注重宣传质量,提高宣传效果,省、市将联合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宣传食品安全法规,强化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各负其责、企业对食品安全负第一责任、消费者是食品安全最后一道防线的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人人保障食品安全的氛围,创造一个“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环境。

二、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

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三、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时间

9月3日至7日。

四、主要宣传用语及制作悬挂负责部门

(一)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食药监局、农委、工商、质监、卫生、商务、畜牧水产);

(二)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食药监);

(三)以人为本,确保食品安全(畜牧水产、农委);

(四)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工商、商务);

(五)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素质(卫生、工商);

(六)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卫生、畜牧水产);

(七)食品安全,我们共同的责任(质监);

(八)推行食品安全标准,提高食品保障水平(质监);

(九)食品安全关系你和我(商务);

(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委)。

五、主要宣传内容

(一)进社区

1、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由农委、商务、质监、工商、卫生、畜牧水产、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自印发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科普知识问答、证照申办程序等内容的宣传资料。

2、展示宣传展板。由农委、商务、质监、工商、卫生、畜牧水产、食品药品监管分别展示宣传展板。

3、展示假冒伪劣食品实物。由质监、工商部门设置展示陈列台。

4、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由各单位负责。

5、开展食品安全科普讲座。由农委、畜牧水产、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负责开设相关讲座。

(二)进学校

宣传周期间,由卫生、教育部门组织在校学生上一堂食品安全教育课(可播放录像)。

(三)进农村

宣传周期间,各有关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动员食品专业学会、协会,开展志愿者活动,深入到乡村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四)集中销毁假冒伪劣食品

相关部门要集中销毁一批假劣食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参加有关部门的活动。

(五)悬挂标语和警示牌

按照环节监管为主的原则,农委、畜牧水产、质监、工商、商务、卫生等部门要要求种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商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定点屠宰厂,大中型饭店等场所悬挂宣传标语、警示牌等。

六、宣传方式

主要采取集中宣传和分散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宣传定于9月5日上午8时30分,在三里庵家乐福广场举行,由市食品药品监督、农委、卫生、工商、质监、商务、畜牧水产、蜀山区食安办等单位设立宣传咨询台,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维护消费者权益,展示监管成果,披露假冒伪劣食品,树立名牌产品形象。场地的联系、布置由蜀山区食安办负责。(主要是一个彩虹门、二个气球)分散宣传由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应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实施。

七、活动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要由市食安办承办,省食安协办指导。市食安办将统一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活动分工安排,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并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活动,确保收到宣传实效。各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食品安全法宣传范文12

为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氛围,加强学校食品药品安全教育,积极向学生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校园联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十八届三中全精神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不断提高学生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坚持开拓创新,广造声势,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化;坚持普法教育与普及科学知识教育相结合,引导青少年树立食品药品安全观念,提高青少年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强化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师生饮食用药安全。

二、活动主题

以“小手拉大手,撑起食品药品安全一片天”为主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学校师生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三、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四、宣传教育内容

(一)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各学校法制、健康教育课。以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学营养、合理膳食,合理用药为主要内容,加强对学生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

(二)规范食品安全管理。要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建立食品及原料索证、索票制度和采购台帐,严格落实餐饮具消毒,食品加工和贮存符合卫生要求。集中整治学校周边餐饮经营单位,净化学校及周边食品消费环境;

(三)扩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面,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学习资料,向学生家长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以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把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活动向家庭和社会延伸的作用。

五、活动安排

(一)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教育局根据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实际情况确定讲座内容,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作讲座课件,区教育局确定2至4所中小学校举行知识讲座。

(二)利用橱窗进行食品药品知识宣传

由清浦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事故预防及救治等知识印制成宣传画,各地学校利用学校厨窗布置宣传栏或制作成展板在学校食堂、医务室或其它醒目的地方进行宣传。

(三)广播及资料宣传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共同将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食品药品科普小知识、事故预防及应急常识等资料印制成食品药品知识手册、宣传资料分发到学校,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学校利用校园广播,设定一个栏目,每周宣传食品药品知识不少于1次。

(四)对学校医务室进行检查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市局的部署,对全区中小学校医务室进行专项检查,此次检查的内容包括药品的采购渠道、入库验收、储存养护、处方调配、临床使用等环节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采购渠道主要查看供货方的生产、经营资质、索取证照及资质证明材料的建档等情况,入库验收主要查看药品的购进验收记录、购进票据、及产品的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储存养护主要查看库存药品的质量、储存保管条件、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等,处方调配主要查看调配是否合理,临床使用主要查看有无药品配伍禁忌等。

六、活动要求

“食品药品安全进校园”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广大师生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是提高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的关键,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是创建和谐校园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分工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