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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的职责

时间:2023-05-30 10:17:28

会计的职责

会计的职责范文1

核算会计需要具有时间管理和沟通能力,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核算会计工作职责,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核算会计工作职责11、根据会计准则完成基金的会计核算与估值、净值披露与报送;

2、及时、准确编制所需的财务报表,按照要求报送各类财务分析报告和汇总数据;

3、完成对账、账户管理、清算结算、会计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核算会计工作职责21、根据规定的成本项目、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等,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批流程是否符合规定

2、根据日常业务编制会计凭证,正确列报收入、成本、费用

3、月末与各明细账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4、负责对各种应收、应付、暂收、暂付以及内部往来款项台账管理工作,与业务部门进行对接并协助进行相应的催收结算。

5、负责会计凭证、总帐和明细帐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6、按规定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保证账实相符,对企业有账无实资产进行清查,保证财产安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核算会计工作职责31、根据规定的成本项目、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等,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批流程是否符合规定

2、根据日常业务编制会计凭证,正确列报收入、成本、费用

3、月末与各明细账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4、负责对各种应收、应付、暂收、暂付以及内部往来款项台账管理工作,与业务部门进行对接并协助进行相应的催收结算。

5、负责会计凭证、总帐和明细帐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6、按规定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保证账实相符,对企业有账无实资产进行清查,保证财产安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核算会计工作职责41、负责会计凭证的录入、管理和数据提报;

2、协调管理ERP系统的相关数据核对统计工作,每月准确编制财务统计报表;

3、负责合同、对账单、成本费用报销等各类经济事项的财务审核和分析;

4、负责工作相关单证、文件、重要数据等进行归档管理,及时更新档案清单;

5、负责与业务部门的日常沟通,能协助上级完善相关业务的财务流程、制度;

6、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

核算会计工作职责51、及时准确的审核各类管辖店柜费用;审核收付款单及相关应收凭证;

2、出具运动城结算单,跟进付款及账务处理;

3、根据实际对账单,及时、准确编制帐扣费用底稿;跟踪所有应收账款的收回、已撤店保证金追回,合同原件追回;

4、根据核对品牌往来款并做进销存总账财务系统的抛转;

5、跟进保证金收回及账实相符;

6、应收账款余额与进销存余额核对;

7、各类合同的档案保管以及其他临时性交办工作事宜。

核算会计工作职责61、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医用存货(包括药品、材料、器械及配镜等)的价值核算等工作;

2、资产管理:负责全院医用存货的实物监管、督促各部门建立实物台帐、并定期盘点等工作;

3、成本管理:负责监督医用存货的采购验收入库及根据合同对采购付款的初审等工作;

4、负责完成财务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

核算会计工作职责71、审核所负责公司的费用报销单据,确保审批流程完整、费用支出原始单据合法合规

2、根据费用报销单据,生成符合核算标准的会计凭证

3、负责费用计提和摊销、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处理

会计的职责范文2

摘要:会计工作与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是企业搞好经济管理工作的立足点。论述了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以及单位负责人在本环节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单位负责人;会计;责任主体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3-0185-02

会计工作与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是企业搞好经济管理工作的立足点,突出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是修改《会计法》的重大突破之一。对此,本文拟就单位负责人怎样切实承担起《会计法》赋予的这一职责,谈点粗浅认识。

原《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都是会计责任主体,要求大家负责,结果往往无人负责。当某单位因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被追究责任时,负责人可以借口推脱,其他有关人员更可推卸责任。这说明原来的会计责任制度约束性不够严密。从前几年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检查情况看,产生违法会计行为的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原因在单位内部。有的单位在已无偿债能力的情况下,为了获取贷款,编制虚假的盈利报表;有的单位为了业绩考核,虚增利润;有的单位为了少交税金或其他目的,故意隐匿利润,等等。这些虚假会计资料,都是为了小团体(或少数领导)的利益,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指使甚至强令下,由会计人员“加工”出来的。另一个原因,是内部管理的制约机制不健全,致使某个环节出了问题难以控制,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正是由于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在单位内部,因此新《会计法》明确规定了单位负责人应承担主要责任,明确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这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那么,单位负责人怎样切实承担起《会计法》规定的作为会计责任主体的职责呢?笔者认为,应该把握好如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应当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并不是要求单位负责人在会计事务方面事必躬亲。而是要通过制定必要的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既是形成真实、合法会计资料的基础,又是企业各项资产安全、完整的保障。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同时,也有了了解和考核相关工作人员制度遵守情况的正常途径。单位负责人抓住了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严格考核,就抓住了“牛鼻子”。从当前情况来看,造成会计资料失真的原因之一,是会计机构对某些经济业务失控。有的收益不入账,有的资金体外循环,有的私自把本部门掌管的财产对外投资,甚至出现某些经济业务绕过财会部门的不正常现象。如果不是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的话,完全可以通过健全的内控制度加以制约。

修订后的《会计法》专列条款规定了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制度,如强调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强调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相关人员之间应当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既要防止权限过于集中,也要防止政出多门、各行其是等,这些都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就能使经济业务有序进行,有效防范经济秩序混乱现象的发生,从制度上保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

二、应当重视和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是在企业内部对各种经营活动与控制系统独立评价,以确定既定的政策和程序是否贯彻,建立的标准是否遵循,资源的利用是否合理有效,单位的目标是否达到等。内部审计的内容十分广泛,其中重要的是内部财务审计,它是对会计工作实行控制和再监督的手段,也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遗憾的是,目前不少单位根本没有内部审计,或者是只做表面文章,不核对账、表、物;也有的单位把内部审计作为财务部门的从属机构,大大削弱了内审的职能和作用。这些现象一定要坚决纠正。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承担会计责任主体的职责,就必须重视和加强内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三、应当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人员的职责

单位内部各职能科室的管理人员都是会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要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就必须明确相关人员对会计工作应承担的责任,如要求相关人员提供正确、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等。因为会计工作是对经济业务的记录、计算和监督,而经济业务是通过原始凭证反映的,如果原始凭证不完整,会计处理就可能有偏差;如果原始凭证是虚假的,据以编制的记账凭证、账簿记录、会计报表就必然是不真实的。实际工作中由于虚假的收料单、领料单、成品入库单、销售发票、费用报销凭证甚至虚假经济合同等,都会造成企业的重大经济损失。《会计法》对原始凭证规定了具体要求,单位负责人就应当时提供原始凭证的相关人员明确职责和要求,这样就从会计工作的源头抓起,使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有了可靠的基础。

四、应当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单位负责人一定要旗帜鲜明地为会计人员撑腰,帮助会计人员解决履行《会计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重视会计管理、支持会计工作的良好氛围。财会工作涉及单位内的方方面面,遍及供、产、销各个环节,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难免会有碰碰磕磕,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该理解与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发挥把关守口和为经济管理服务的作用,是《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的权利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都有责任、有义务保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不能阻碍会计人员行使其职能,更不能违法干预。

会计的职责范文3

摘要:企业的会计财务人员要牢记遵守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不能为了个人暂时的眼前利益而置企业和国家大局而不顾,做出有损国家和人民的行为来。

关键词:会计  职业道德  职业责任

        会计行业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运用专门方法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打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地核算和监督,提供会计信息,并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逐步开展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会计是一种接受委托核算管理业务的责任人即投资者,并对其负责的职业。当前,我国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特殊时期,不少企业特别是很多大型特大型企业仍然属于国家控制,仍然奉行陈旧的管理理念。这样对于会计财务人员的监督力度不够,容易造成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给企业和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要判断和评价一位会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的高低,应该从两方面来看:首先是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此项内容关系到会计行为是否能到达规定的技术要求,是否能到达科学合理的范畴,使得会计业务能不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如果此项水平和素养不达标,就会造成财务混乱,阻碍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其次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包括会计人员能遵守会计制度和会计法的规定,实事求是,不做假账,对自己所作的账目和报表认真负责。如果此项要求不达标,即使业务水平再高,也会对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这两方面内容,第二项要求是第一项要求的基础,没有第二项的职业道德做保证,业务水平再高,也是空中楼阁,甚至可能是业务水平越高,对企业的损害越大。

        如果会计财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有问题,做出的账目失真、混乱,不仅对国家企业和职工造成巨大损失,同时对整个会计财务行业造成的损害也是显而易见的。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造成的是经济利润的损失;而从整个全国会计财务行业来看,造成的则是社会层面的恶劣影响,不但会败坏市场和企业风气,更会削弱我国企业和企业中的会计行业在国际市场中的影响力竞争力。所以我们企业的会计财务人员要牢记遵守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不能为了个人暂时的眼前利益而置企业和国家大局而不顾,做出有损国家和人民的行为来。

        到二十一世纪,国际竞争将日趋激烈,我们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个国家的发展状况不仅取决于经济、科技发展的水平,也取决于人民的基木素质。一个国家在世界上生存与发展的竞争,是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人民基本素质的竞争。而在经济领域,会计人才素质的高低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原有的带有强烈政府意识和行为模式的会计管理体制已被打破,加上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滞后性和国情的特殊性,新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会计管理制度远未建立和运行。以往陈旧落后的会计制度也在进行相应的调整,而在会计理念上也需要与世界接轨。作为从业者,不光要从自身是受托管的角度来理解问题,处理工作,还需要学会换位思考,要适时站在企业管理者的角度对企业业务经营生产状况及成果进行确认和统计报告,同时也要担负起向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有关的政府部门和社会部门及时准确的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的责任。这就要求会计师要始终坚持忠于职守、实事求是的态度,不畏艰难的精神,不向不良风气和非法行政命令低头,要牢记遵守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将会计职能的作用发挥到最大,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

  当前的中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越来越深化,迫切的需要我们运用现代企业的经验管理理念,对落后陈旧的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国有企业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将现有的国有企业该造成生产经营高效、产权明晰、管理有序的现代企业。而我国的会计制度也要进行改革,以便能适应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特别是会计信息系统论的应用,更是大大的改变了我国会计行业的面貌,此理论认为会计本质是一个以提供会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这种观点认为,会计目标是提供经济决策所需的会计信息,会计职能是反映(包括分析、预测)和控制(包括计划、监督、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会计的处理对象是关于价值运动的信息。即认为会计(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是采用一系列程序和方法,处理和控制价值运动信息的完整系统。“会计信息系统论”承认会计的社会性和技术性,但更强调技术性,认为会计在企、出经营管理中只处于参谋或顾问的地位,并不直接履行管理职能。在此问题上,我国业内权威的主要观点与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会计本质的认识较为一致。

        会计人员责任重大,这不仅表现在会计信息,要向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和政府提供,还要向供销企业、消费者、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集团提供,以便他们能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关心企业的经济活动。比如,企业职工和工会可以根据会计信息了解有关职责和劳动保护政策和结果,维护劳动者权益:消费者可以据此了解企业产品、服务质量、价格和赢利水平等情况,以便做出正确消费决择,保护自身利益:供销企业可以了解企业信誉、产品质品种以及财务状况等信息,以制定自己的供销和信用政策这样,通过信息披露面的扩大,帮助有关利益各方维护各自的利益,同时,也将企业的经营活动约束在合理、合法的轨道之上。

        会计社会责任感的加强,还有利于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促使企业目标和社会目标之间的协调一致强调会计的社会责任,是实现政府有效宏观调控的重要保证要求会计人员不仪要正确、合理地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微观成果和效益,而要客观、公正地报告其经济活动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从而为全面评价企业的业绩和作用打下基础,也可以及时发现和防止一些企业为考虑自己的短期微观利益而忽视甚至损害国家的宏观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情况再者一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必须明确会计对各方面的职责和任务。从法律、法规、制度上完善对会计不良行为后果的约束、监督和制裁,真正改变目前会计行业的不良现象和弊端,重塑会计行业和会计人员形象。

会计的职责范文4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意义;岗位;职责

 

一、会计电算化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发展的需要,而且是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会计工作提出的要求,是时展的要求,实现会计电算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减轻会计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实现会计电算化后,只要将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输入了计算机,大量的数据计算、分类、归集、存储、分析等工作,都可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因而大大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使会计信息的提供更加及时。 

(二)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由于在电子计算机应用中,对会计数据来源提出了一系列规范要求,而且数据在处理过程中能始终得到控制,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手工操作中的不规范、不统一、易出错、易遗漏等问题,可以使会计工作的质量得到进一步保证。 

(三)促进会计工作职能的转变 

会计电算化后,会计工作的效率提高,会计人员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经营管理,从而促进了会计工作职能的转变,使会计在经营管下提高经济效益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四)促进会计队伍的素质提高 

会计电算化的开展,一方面要求广大会计人员学习掌握有关会计电算化的新知识,以便适应工作要求并争取主动;另一方面,由于许多工作是由计算机完成的,可以提供许多学习新知识的时间,可以使会计人员有接受脱产专业培训的机会。因此,必然逐步提高整体会计队伍的业务素质。 

(五)为整个管理工作现代化奠定基础 

会计电算化以后,为企业管理手段现代化奠定了重要基础,可以带动或加速企业管理现代化的实现。 

(六)推动会计改革,促进会计自身的不断发展 

会计电算化不仅仅是会计核算手段或会计信息处理操作技术的变革,而且必将对会计核算的方式、程序、内容、方法以及会计理论的研究等产生影响;从而促进会计自身不断发展。 

 

二、会计电算化条件下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及职责 

 

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特点,企业实现会计电算化后应由传统的以总账报表岗位为中心转变为以系统管理员岗位为核心的岗位架构。具体地说,会计电算化应设立的会计工作岗位包括:系统设计员、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数据审核员。各会计工作岗位人员的职责如下: 

(一)系统设计员的职责 

1、根据会计制度和核算要求开发会计电算化系统。 

2、经济政策和企业微观管理的需要,不断修正和完善会计电算化系统整体功能。 

3、负责指导有关人员正确掌握会计软件的使用方法。 

4、及时解决软件在运行中所发生的技术问题。 

5、为保证本单位经济秘密和保证会计数据的安全,不得将本单位会计数据以任何形式带出本单位或对外提供

(二)系统管理员的职责 

1、在会计电算化软件的运行阶段,设置本岗位权限范围内的操作口令并进行财会分工,对有关人员的操作权限进行设置和调整,负责日常的维护和管理,监督并保证本系统的正常运行,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到场,并组织有关人员快速恢复正常运行。 

2、帮助系统操作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3、负责计算输出的账表、凭证的数据正确性和及时性检查工作。 

4、检查各操作员操作的日志记载情况,对计算机开机、关机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非法调用和操作。 

5、负责本系统各有关资源的调用、修改和更新的审批手续。

6、完善企业现有管理制度,并制定岗位责任与经济责任考核制度。 

7、为保守本单位经济秘密和会计数据的安全,不得将本单位会计数据以任何形式带出本单位或对外提供。 

(三)系统操作员的职责 

1、负责将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或记账凭证及时、准确地录入计算机,对于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不得录入计算机。 

[1] [2] 

、数据输出完毕,应进行自检核对工作,核对无误后脚数据审核员复核。 

、根据数据审核员核实过的会计数据进行记账,并打印出有关的账表。 

、每天数据操作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注意安全保密,各自的操作口令不得随意泄露,备份数据应妥善保管。 

、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应记录故障情况并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四)数据审核员的职责 

、根据会计制度的要求,数据审核员负责审核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及输出的会计数据、账表的正确性。 

、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退还经各有关人员更正后,再进行审核。 

、对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和账表不予签章确认。 

、为保守本单位经济秘密和会计数据的安全,不得将本单位会计数据以任何形式带出本单位或对外提供。 

会计的职责范文5

财务会计核心职能核心职责

随着是社会的快速发展,财务会计已经成为组织的一项重要的管理活动,不仅能够有效的预防各种财务风险的发生,对于组织发展也能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重视和加强财务会计,提高财务会计水平,对于组织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向达到这一目标,必须明确财务会计的核心职能及其职责。

一、财务会计的核心职能

从财务会计理论的角度来讲,其核心职能主要有两个,也就是核算和监督职能,具体分析如下:

(一)财务会计核算职能

所谓的财务会计核算职能,主要是指会计对组织客观经济活动的表述和价值量上的确定,通过核算了解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为管理及决策提供所需的数据信息。会计核算职能包括多方面的内容,但是主要有记账、算账和报账,这也是整个会计工作的基础。核算职能有三个基本的特征:第一,在会计核算当中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的,从货币价值的角度反映组织的经济活动状况。从这一角度来讲,在会计活动当中只能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其他的计量单位都不能使用,能够直接以货币形式计量的就直接用货币表示,不能直接衡量的需要将其转化为货币价值再进行计量。第二,会计核算只要针对的是组织已经发生的事实,并且具有可炎症性,也就是说只能对核算日发生之前的事实进行核算,对于尚未发生的事实不能进行核算。核算的结果能够通过某种方式验证,以保证核算结果的可信度。第三,会计核算具有完整性、连续性、系统性和综合性,也就是所要完整的反应组织的经济活动情况,会计核算必须连续进行,核算项目之间形成一个系统。

(二)财务会计监督职能

所谓的监督职能,主要是指在财务会计核算过程中,对组织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和法律规定。监督职能也是现代财务会计活动的一项重要职能,其也具有三个基本的特征:第一,是一种经常性的监督活动,具有完整性和连续性的特征,财务会计监督职能通常是与核算职能一起发生的,监督的内容包括组织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第二,监督职能主要利用了财务会计的各种价值指标,因此主要是以财务活动为主,综合反映组织的发展情况。财务指标是进行监督的主要依据,对照财务指标数据机具组织的活动目标能够比较客观的、综合的反映组织的发展状况,以督促组织内部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第三,监督是以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主要依据,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的特点,可以说监督是法律赋予财务会计的一项职能,也是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

二、财务会计的核心职责

财务会计的核心职责比较多,因为很多职责与组织的发展可以说是息息相关,结合现代财务会计的特点,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流动资金核算

流动资金是组织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条件,在财务会计活动当中必须对流动资金进行正确的核算。为此,财务管理部门要制定流动资金管理和核算的详细实施办法,参与核定流动资金的定额,在流动资金管理上实行管用结合与资金归口的分级管理模式。在流动资金管理上,应该编著详细的流动资金计划,并根据企业的负债情况,制定银行借、还款计划,根据计划和组织的发展需要进行流动资金调度,组织流动资金供应,以满足组织的发展要求。在核算过程中,要详细考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果,调整流动资金速度,实现流动资金利用的最大化。

(二)成本核算

成本核算也是财务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成本核算主要针对的是经营性的组织,主要指的是企业,也就是核算企业生产经营的成本。在成本核算当中,企业要制定完善的成本核算办法,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工作程序,根据核算工作的需要编制成本费用计划。在成本费用计划当中要明确企业生产经营的范围、费用开支的范围,对费用开支情况有一个科学的预测,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每一项成本费用开支情况都要登记成本费用明细账,按照规定编制成本报表上报。在成本费用考核当中,主要检查费用实际产生与计划之间的差异,寻找成本费用控制中存在的不足指出,并在今后的核算管理工作当中加以改正。

(三)利润核算及分配

会计的职责范文6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岗位;职责;权限

    一、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职责和权限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电算化工作在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广大软件开发工作者和财会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已取得了很大成绩,各类财会软件的运用为推动我国经济管理手段现代化、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从目前会计电算化的情况来看,会计岗位设置不合理是影响整个电算化向深层次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会计工作内容繁多复杂,只有进行科学的岗位分工,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并落实岗位责任制,才能使整个会计电算化系统高效、协调地运作,传统的会计工作岗位,是按照核算和管理的内容及工作性质来划分的,一般分为会计主管、出纳、工资核算、往来核算、财产物资核算、资金核算、成本费用核算、收入利润核算、编制报表和稽核等10个岗位。各企业可以根据行业特点、业务繁简、企业规模、人员多少等情况,在掌握出纳人员不得兼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原则前提下,可以采取一人一岗、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等形式。与传统的会计工作岗位相比,实现会计电算化以后,大大减轻了会计工作的劳动强度,一台电子计算机完成了过去几个人的工作,与之相应的会计工作的分工、各岗位的职责及权限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原有会计岗位的分工已不适应目前电算化工作,如果不及时地调整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岗位制度,使会计岗位分工、职责尽可能地比较规范、科学,就无法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会计电算化在企业管理中的整体优势就不能充分发挥,同时,对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是不利的。因此,在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十分必要。

    二、会计电算化条件下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及职责和权限

   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特点,企业实现会计电算化后应由传统的以总账报表岗位为中心转变为以系统管理员岗位为核心的岗位架构。具体地说,会计电算化应设立的会计工作岗位包括:系统设计员、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数据审核员。各会计工作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如下:

    (一)系统设计员的职责和权限

    会计电算化的系统设计员要根据会计制度和企业管理、核算的要求,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中软件的研制、开发和升级工作,帮助系统操作人员掌握软件的应用。

    系统设计员岗位的职责主要有:根据会计制度和核算要求开发会计电算化系统。根据国家经济政策和企业微观管理的需要,不断修正和完善会计电算化系统整体功能。负责指导有关人员正确掌握会计软件的使用方法。及时解决软件在运行中所发生的技术问题。为保守本单位经济秘密和保证会计数据的安全,不得将本单位会计数据以任何形式带出本单位或对外提供。

    系统设计员岗位的权限主要有:有权对软件源泉程序进行编译或对程序进行加密。有权要求软件使用者提供软件评审所需的资料和用户报告。有权制止软件的非法拷贝和传播。有权拒绝来历不明的软件或带有病毒的软件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运行。

    (二)系统管理员的职责和权限

    会计电算化的系统管理员负责会计电算化过程中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开发和应用,能够应用财务、会计和电子计算机知识对本单位运行的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使用和维护。

    系统管理员岗位的职责内容主要包括:在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开发阶段,负责协调软件开发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根据软件评审要求,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在会计电算化软件的运行阶段,负责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帮助系统操作员熟练掌握操作技能。检查督促系统操作员对数据的备份情况。检查各操作员操作的日志记载情况,对计算机开机、关机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非法调用和操作。为保证会计软件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保密与安全,不得从数据库直接对会计数据进行修改。运用电算化系统中的信息资源和分析模块,紧密结合本单位经济活动情况,对本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简要分析,为企业领导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对于系统内发生计算机病毒等情况应运用杀毒软件消除病毒,并向负责计算机安全的公安机关反映。为保守本单位经济秘密和保证会计数据的安全,不得将本单位会计数据以任何形式带出本单位或对外提供。

    系统管理员的权限主要包括:有权设置发球本岗位权限范围内的操作保密口令。有权对系统操作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拒绝来历不明的软件或带有病毒的软件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运行。有权对有关人员的操作权限进行设置和调整。

    (三)系统操作员的职责和权限

    会计电算化的系统操作员负责会计数据的录入与输出工作,能够使用会计电算化系统的部分或全部功能,系统操作员要根据会计电算化制度的要求, 严格执行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操作堆积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措施。

    系统操作员岗位的职责内容主要包括:将审核过的原始凭证或记账凭证及时、准确地录入计算机,同时通过计算机输入界面对输入的数据进行初步核对。根据数据审核员核实过的会计数据进行凭证过账,即登记机内账簿。及时输出会计凭证和有关会计数据。采取有力的措施保证数据安全,每天进行数据的备份并妥善保管备份数据。为保证会计软件开发包正常运行和数据的保密安全,不得从数据库直接对会计数据进行修改。为保守本单位经济秘密和保证会计数据的安全,不得将本单位会计数据以任何形式带出本单位或对外提供。

    系统操作员岗位的权限主要包括:有权设置发球本岗位权限范围内的操作保密口令。对于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有权拒绝录入计算机。对于未经数据审核员审核的已录入的会计数据,有权拒绝进行凭证过账处理。有权拒绝来历不明的软件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运行。

    (四)数据审核员的职责和权限

    会计电算化的数据审核员负责审核已录入的会计数据和输出的会计数据、账表的正确性,能够使用会计电算化系统有关审核方面的功能,包括会计数据的输入与输出、会计政策的设定等。数据审核员要根据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和会计电算化制度的要求,严把审核关,维护财经法规和制度的严肃性。

会计的职责范文7

摘 要 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法律责任的主体,承担着会计法律责任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依法建账、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部监管和控制是单位负责人正确履行职责的保证。因此,应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约束管理行为,完善会计法律体系,加强会计监督力度,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水平。

我国于1985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1993、1999年对《会计法》作了修改。在《会计法》实施过程中,不少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在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上还存在不少的误区,以致在处理会计事务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工作偏差、错漏现象较多,而对其责任承担主体又缺乏责任认定的手段,以致有关会计法律责任的规定尽管明确,但在追究违法主体责任时却缺乏有力手段给予保障。

一、我国《会计法>中法律责任的规定及不足

将我国建国来先后修订的《会计法》中法律责任加以比较,主要的变化有以下几点:

1.责任主体的变化。经历了由1985年的会计人员、单位领导人和上级单位领导人到1993年的会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再到1999年单位领导人为主、会计人员为辅的变化。

2.法律责任的变迁。1985、1993年的会计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完全一致,1999年的会计法规定的责任种类仍只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明确了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而现行《会计法》中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六章的第42条至第49条,以及第4条、第5条、第21条、第40条等。总之,我国会计法主要规定了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从未规定民事责任,会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均不负民事赔偿责任。

二、单位负责人为主的会计法律责任分析

(一)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必要性

在执行多年的旧《会计法》中,存在“责任人缺位”的现象,导致责权不清,处罚对象不明,更为会计信息的虚假、残缺和随意性留下了可乘之机。有人认为,会计工作专业性很强,单位负责人未必是会计专家,也不可能对本单位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了解,因而不能全面负责。其实不然,当前一些单位做假账,账外账的现象,往往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是受到单位负责人的指使不得已而为之,或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合谋行为。单位负责人作为组织的法定代表,应对组织的一切行为负责。会计行为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体行为,也不是单位会计机构的集体行为,而是整个单位的组织行为。如果是会计弄虚作假,说明他用人不当,也需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形式及其工作要求

单位负责人承担会计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因此,单位负责人应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依法建账。设置会计账册是记录经济业务情况、明确经济责任、考核经济效果的重要依据,是会计工作得以开展的重要基础。单位负责人应保证单位从设立时就依法设置会计账册,系统、有效地进行会计核算。

2.认真培训会计人员。会计信息失真除人为做假外,还有会计人员本身专业水平低,业务不熟,在账务处理上,无意识地出差错等原因。

3.遵守记账规则和制定内部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法》从我国会计工作的实际出发,各单位在建账和会计核算中都应严格遵守,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质量。当然《会计法》关于记账规则的规定并没有涵盖所有具体的会计业务,各单位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制定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制度。

4.加强内部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没有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的质量就难以保证。单位负责人应努力将会计监督寓于会计核算中,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实行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应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业务的程序和相关人员与职责权限,以实现规范会计行为、控制风险,防范舞弊和差错的目的。

5.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职能作用。单位负责人应保证会计人员以《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准绳,认真做好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并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积极主动地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以取得他们对会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三)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与会计环境建设

会计工作是一种社会活动,与社会经济环境有着密切联系,社会生活中的许多方面对会计工作有很大影响,如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禁、虚报浮夸、不公平竞争等问题,都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为了保证单位负责人正确履行职责,合理确定其应承担的会计法律责任,政府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工作的宏观监督和管理,为《会计法》的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会计人员的会计法律责任分析

现行《会计法》中主要规定了会计人员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而没有民事责任,相关法律制度中涉及到一定的民事责任。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在对单位负责人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单位的会计人员也承担以下的法律责任:

1.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从会计的关系看,会计人员是接受管理当局及次级管理人员的委托,向管理当局的委托人编制财务报告。因此,只有管理当局才对外部投资者负责,会计人员只对管理当局及次级管理人员负责,与外部投资者并没有直接的受托责任关系。由会计人员承担民事责任缺乏依据,并且淡化管理当局的责任。从虚假财务报告产生机制看,会计人员主观上一般没有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因为会计信息失真与其自身利益并没有直接联系,只不过是受到管理当局的授意、指使或强令,为了避免被解聘或降职等而不得已做出的行为。实际上,管理当局与股东之间的聘任报酬契约、与债权人的债务契约、资本市场筹资动因等导致他们有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直接动因。从会计的定位看,会计人员的报酬取决于管理当局,其意思表示受到管理当局的影响。

会计人员与管理当局之间是一种雇佣关系,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可以适用侵权法中的雇员侵权责任。侵权法认为,受雇人执行职务行为时所致的他人损害,雇佣人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人的这种责任是替代赔偿责任。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受雇人按照雇佣人的意志为雇佣人的利益所实施的行为,实际上等于雇佣人自己所实施的行为,雇佣人与受雇人所致损害之间存在特定的因果关系,雇用人对受雇人选人不当、疏于监督是损害事实得以发生的主要原因,除非能证明没有过失,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对于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管理当局承担民事责任。

2.会计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往往并非不知其为违法,因而并不能完全免除其对会计信息失真不法行为的责任,他们是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对虚假会计信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会计法》第43条和《公司法》第212条对此依照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做了罚款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证券法》第177条和《刑法》第161条也有相应的规定。因此,会计人员对虚假陈述行为仍然主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四、我国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完善措施

(一)严格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会计信息失真事件的产生,也有一个过程,而会计人员是主要、必不可缺的实施者,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保护好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是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条件。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等,要加强财会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财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对财会工作的管理水平。HtTp://

(二)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约束高管人员行为

就会计信息失真而言,从各方面强化约束单位负责人的行为是非常必要的,目前的约束手段还远远不够。尽管单位负责人承诺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会计信息失真还是屡禁不止,因此应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办法,使单位负责人个人对其会计信息失真行为承担更多的处罚,更多地追究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不是只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了事。

(三)完善会计法律体系,加强会计监督力度

《会计法》是会计管理的法定基础,对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起到了保障的作用,逐步出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专业性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会计管理体系,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问题、新矛盾的不断涌现,会计法律体系和会计规章制度还要不断地完善,会计监督机制还要进一步强化。

会计的职责范文8

【关键词】会计政策;会计方法;会计责任;信息质量

近年来, 我国会计准则和制度对一些交易或事项不再规定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而是给出判断的标准,因而在实务中,会计人员常常要针对综合情况做出职业判断。然而在判断过程中, 由于受所处环境、职业道德水准、专业素养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其职业判断的结果会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对会计人员的职业责任提出了严格要求。

1、会计政策和方法的选择加大了会计职业判断空间

1.1 会计准则、制度和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

因为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存在差异性的, 而且它们的具体业务也是存在个性, 所以企业的会计准则的制定只能对企业工作提出基本原则和规范,是不可能包罗各种各样的现象的,但是它又是留有一定的选择余地的。会计政策选择的对象是多种备选的会计处理方法, 它是针对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所能提供的各种可选的方案。企业经营范围随着企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在逐渐的扩大, 而且企业的外在环境也变得越来越为复杂, 同一类的会计事项的个性化也由原先的并不是太突出转变成为如今的异常明显的状态, 法定会计政策也趋向于为会计职业判断带来空间, 它是通过为企业提供更大的会计准则选择范围来实现的。

除此之外,同会计实践发展相比较,会计准则存在一定的时滞性,也就是说新的会计准则在新情况、新领域以及新行业出现时短短时间内很难找到匹配的。会计依据的短暂性的缺失会使会计的实践操作出现暂时的政策断层现象,这样就能够为会计处理选择会计政策和方法提供了一定的和空间。但是哪种方法才能做到如实反映问题的实质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会计的信息质量是会因为不同会计职业判断结果而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的。

1.2 会计事项的模糊性, 会引发会计政策的选择及变更

不确定的计量结果是会计事项的模糊性的主要表现, 正是因为如此, 所以需要根据往常的经验对那些不确定的计量结果进行判断并做出估计。因为在会计的计算过程使用的不确定的计量方法, 致使会计确认和计量工作只能借助于假定和估计的方法来完成。为了使会计信息能够更为真实地将企业的经营状况反映出来,需要会计人员的努力,会计人员根据工作经验以及专业知识,在诸多可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中选择出最适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的方法。

1.3 受国际会计准则的影响, 我国会计规范对会计职业判断的要求逐步提高

一直以来, 因为国际会计准则只对重要项目的处理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而对那些并不重要的项目的规定都不是太详细,所以,国际会计准则长期以来留给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余地都是比较大的。与此同时,协调各国会计的准则和实务向来是国际会计准则的宗旨所在, 为了尽量使相差较大的各国的会计准则和实物能够遵循统一的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一般会对同一个交易或者事项的处理确定多个备选方案, 力求使准则能够被各国普遍接受性, 并且又有很强的实际可操作性。近年来,因为受到国际会计准则越来越大的影响,我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制定面对日渐复杂交易以及日益个性化的事项, 准则和制度也并不要求事事都交代得详细清楚,正因为如此,我国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的水平也有越来越高的要求。

2、会计职业判断水平和出发点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2.1 会计职业判断的权衡性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职业判断的结果是由会计职业判断的权衡性决定的, 企业管理层在两种或者是更多种的会计处理方法种选择其中的一种,通过对会计信息的操纵来使自己的效用满意化。在职业判断的过程中,会计人员始终面临着多个不同方案之间的比选以及各种方案的可靠性与相关性的判断, 利益和公正的抉择等各种立场的相互矛盾以及权衡的选择。

2.2 会计职业判断的专业性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职业判断水平的差距是由会计职业判断的专业性决定的, 会计职业人员对于事物是建立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的基础之上进行判断的, 这是会计职业判断最明显的一个特点体现。会计人员根据自己对企业日常事项的了解和掌握, 同时与相应的准则和制度要求进行相结合做出的一种合理的判断就是会计职业判断,由此可以看出,会计人员所具备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对于会计职业判断水平的高低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有着直接的决定作用。

2.3 会计职业判断的主观性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政策选择的出发点是由会计职业判断的主观性来决定的, 因为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宽松, 会计职业判断人员在企业有较大的选择会计方法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从而选择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这是为了将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更加有效真实的反映出来,这一点也说明了会计职业判断是具有较强的主观性表现的。同一项交易或者项目因为不同的会计职业判断人员的处理极有可能得到不同的结果,这种主观性在会计事项的处理过程中表现得更加明显,通过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来进行处理方法的确定不可避免的会在一定程度上主观判断。

2.4 会计职业判断的决定风险性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职业判断的责任感以及强烈的使命感是由会计职业判断的决定风险性来决定的, 会计职业判断所产生的不同的判断结果将生成的是不同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使用者在进行企业的决策行为时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受到这些信息的直接影响, 会计职业判断的好坏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是有一定的关联的,它所承担的风险也直接反映在了企业的收益结果上。从主观上看,这种风险的大小会受到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判断技巧以及工作责任感等因素的影响。从客观上来看,会计信息的风险还会受到判断对象的复杂程度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广泛性等因素的影响。会计职业判断并不可以毫无约束的制造虚假的信息,它也是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操作,进行判断的合法范围就是在准则和制度提供的空间范围,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最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3、忠实履行会计职业责任是会计人员的使命

会计人员应该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并且要不断的学习,从而断提高理论的水平。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 会计行业本身也在逐渐的发展着, 会计方法和会计理论的不断更新以及日益丰富都要求会计人员的继续学习, 让自己的专业知识能够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的丰富。通过对会计业务或事项的处理不断历练,并且积累经验,只有一定的经验的积累,才能够让自己更加忠实职业责任,同时还可以进行准确的职业判断。

如何很好的将职业判断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去是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的关键所在, 对于其他法规的协调是建立在以会计规范为依据的基础上的。会计规范为企业会计政策提供了可供选择的领域和范围,另外,其他法规也都与会计处理方法密切相关,因此只有依据会计规范和相关法规所做出的会计职业判断才是有效的。除此之外,还应该以公允反映为准绳,因为会计实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对存在多种比表面的处理方法的同一交易事项选择适宜的会计政策,就必须以公允反映为准绳, 保证提供更为客观的会计信息。

4、结语

会计政策以及会计方法的选择都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影响, 会计从业人员应该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打好扎实的理论基础,提高专业判断水平。同时会计人员还应将职业判断应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 更好的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使其能更好的为企业的经营服务,不断提升企业的价值。

参考文献:

[1]相启云.会计政策与会计方法对会计职业责任的影响[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7).

会计的职责范文9

关键词:会计政策 会计方法 职业责任

会计政策主要是形容企业本身在针对会计方面的计量、报告、确认等方面的工作执行过程中,所加以利用的原则以及处理方式。也就是说,会计政策起到的作用是会计实务与会计理论体系之间的纽带,其自身不仅受到会计理论的指导、影响,同时还对于会计实务起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规范性作用,会计政策的实际执行对于整个资本市场以及会计报表的应用都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下文主要针对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对于会计职业责任所起到的影响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探讨。

一、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参考的因素

1.企业经济目的影响政策选择

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其自身的利润收益分为多个不同的时期,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对企业造成不同的经济效应影响:在企业管理人员极为重视通过纳税方面来获得一定的利益,那么便会最大限度的利用成本增加的方式,来使得财务账目上所呈现出来的利润大幅度减少,以此来达到避税或者是推迟纳税的目的;在企业管理人员需要进行相应的贷款申请时,便会为了能够更容易达到贷款的目的,而对企业的财务账目进行虚高修改,甚至对于旗下的子公司也会进行相应的操纵;当企业运作的过程中,各个企业股东为了能够使得企业的运营利益迅速大的达到相应的目标,那么便会将大量的资金都投入到企业生产之中,以此来使得企业运营的下一周期所呈现出来的效益收入能够得到提升,从而进一步使得企业的股票能够提升,获得更多资金上的援助;而企业的小股东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希望能够提高股份分红,以此来从股份之中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

2.考虑企业外部的因素

(1)经济环境因素。经济环境是影响会计政策选择的一个复杂的、重要的因素。企业的经济结构、组织形式和资金筹措手段、经济发展水平等都对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产生一定影响。

(2)社会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包括的内容很多,如科学技术、文学艺术、世界观、理想信念、道德风俗、文化水平、教育程度等,其中影响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主要因素是文化。

二、会计政策、会计方法选择的必然性,加大了会计职业判断空间

1.会计准则、制度和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

由于每家企业自身在运营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情况不同,那么其中所涉及到的业务就可能存在一定的变化,但即便如此,企业所应用的会计准则制定则不会发生较大的变化,仅仅只会针对企业运行的原则和规范进行一定的要求,并且其要求不会过分苛刻。而在当前市场经济迅速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企业在市场上的运营方式越发复杂、多样化,无论是经营环境还是所应用的会计准则都日渐繁琐、是复杂,同类事项所执行的会计准则差异性越发明显,甚至在处理某一个相同事物的过程中,所执行的会计处理方式都有多个备案,这部分因素也就成为了会计政策所选择的对象。

2.会计法规之间的错位,增大会计职业判断空间

对于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基本会计准则两个方面进行相应的对比,能够明显的发现,无论是会计准则、财务通则,还是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之间,是都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冲突,无法有效的进行协调。在这类错位现象发生之后,会导致会计事项本身的确认、计量、报告等方面的工作出现大幅度的弹性变化,促使会计职业的判断空间在这期间持续不断的增大。

3.会计事项的模糊性,会引发会计政策的选择及变更

会计事项之中所主要存在的模糊性质就呈现在计量结果的不确定之上,只能够通过大量的经验来对其做出相应的判断;计量方式的不确定,会直接导致会计确认以及计量两个方面的工作质能够通过估计、假定等方式来执行。如果说在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过程中,那么就可以直接使用年限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方式,其发出的存货数量计算,便可以使用加权平均或者是先进先出等方面的措施来进行确定。

三、忠实履行会计职业责任是会计人员的使命

会计人员本身在针对自身的会计职业进行相应的判断过程中,从一开始就必须要将个人的理论知识体系、经验、技能等多个方面完全融入进去,不能够单纯的一个技术方面出发,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从更加开放、广泛的角度来作为切入点,以此来科学合理的对于其中所存在的客观中立、经济影响等方面性质的平衡性进行处理,最终便能够得到完全符合需求的真实会计信息。

会计人员自身的专业理论必须要足够深厚,并且还要在会计工作不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进行相应的研究,促使自身的理论水平能够得到极大的提升。同时由于会计人员本身的工作性质是随着当前经济体系以及经济环境所发生的变化而逐渐发展的,那么会计人员自身就应当对于会计处置方法以及会计理论加以强化,最大限度的扩大服务领域。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经济体系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其会计职业本身所需要处理的事物范围在持续不断的扩大,这就需要会计人员针对自身的职业进行强化,以此来最大限度的满足会计职责的需求,这对于我国会计行业的发展来说,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会计的职责范文10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意义;岗位;职责

 

 

一、会计电算化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发展的需要,而且是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会计工作提出的要求,是时展的要求,实现会计电算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减轻会计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实现会计电算化后,只要将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输入了计算机,大量的数据计算、分类、归集、存储、分析等工作,都可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因而大大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使会计信息的提供更加及时。 

(二)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由于在电子计算机应用中,对会计数据来源提出了一系列规范要求,而且数据在处理过程中能始终得到控制,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手工操作中的不规范、不统一、易出错、易遗漏等问题,可以使会计工作的质量得到进一步保证。 

(三)促进会计工作职能的转变 

会计电算化后,会计工作的效率提高,会计人员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经营管理,从而促进了会计工作职能的转变,使会计在经营管下提高经济效益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四)促进会计队伍的素质提高 

会计电算化的开展,一方面要求广大会计人员学习掌握有关会计电算化的新知识,以便适应工作要求并争取主动;另一方面,由于许多工作是由计算机完成的,可以提供许多学习新知识的时间,可以使会计人员有接受脱产专业培训的机会。因此,必然逐步提高整体会计队伍的业务素质。 

(五)为整个管理工作现代化奠定基础 

会计电算化以后,为企业管理手段现代化奠定了重要基础,可以带动或加速企业管理现代化的实现。 

(六)推动会计改革,促进会计自身的不断发展 

会计电算化不仅仅是会计核算手段或会计信息处理操作技术的变革,而且必将对会计核算的方式、程序、内容、方法以及会计理论的研究等产生影响;从而促进会计自身不断发展。 

 

二、会计电算化条件下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及职责 

 

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特点,企业实现会计电算化后应由传统的以总账报表岗位为中心转变为以系统管理员岗位为核心的岗位架构。具体地说,会计电算化应设立的会计工作岗位包括:系统设计员、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数据审核员。各会计工作岗位人员的职责如下: 

(一)系统设计员的职责 

1、根据会计制度和核算要求开发会计电算化系统。 

2、经济政策和企业微观管理的需要,不断修正和完善会计电算化系统整体功能。 

3、负责指导有关人员正确掌握会计软件的使用方法。 

4、及时解决软件在运行中所发生的技术问题。 

5、为保证本单位经济秘密和保证会计数据的安全,不得将本单位会计数据以任何形式带出本单位或对外提供

(二)系统管理员的职责 

1、在会计电算化软件的运行阶段,设置本岗位权限范围内的操作口令并进行财会分工,对有关人员的操作权限进行设置和调整,负责日常的维护和管理,监督并保证本系统的正常运行,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到场,并组织有关人员快速恢复正常运行。 

2、帮助系统操作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3、负责计算输出的账表、凭证的数据正确性和及时性检查工作。 

4、检查各操作员操作的日志记载情况,对计算机开机、关机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非法调用和操作。 

5、负责本系统各有关资源的调用、修改和更新的审批手续。

6、完善企业现有管理制度,并制定岗位责任与经济责任考核制度。 

7、为保守本单位经济秘密和会计数据的安全,不得将本单位会计数据以任何形式带出本单位或对外提供。 

(三)系统操作员的职责 

1、负责将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或记账凭证及时、准确地录入计算机,对于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不得录入计算机。 

2、数据输出完毕,应进行自检核对工作,核对无误后脚数据审核员复核。 

3、根据数据审核员核实过的会计数据进行记账,并打印出有关的账表。 

4、每天数据操作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5、注意安全保密,各自的操作口令不得随意泄露,备份数据应妥善保管。 

6、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7、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应记录故障情况并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四)数据审核员的职责 

1、根据会计制度的要求,数据审核员负责审核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及输出的会计数据、账表的正确性。 

2、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退还经各有关人员更正后,再进行审核。 

3、对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和账表不予签章确认。 

会计的职责范文11

关键词:高校 委派会计 职责权限 工作关系 会计委派制

伴随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实施,我国高校集中与分级相结合的财务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并开始发挥其重要作用,但是也随之引发了高校财务资金“滥用”问题;为了能够做到依法使用资金,达到规范校内经济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推行、实施了“会计委派制”。为了更好推进“会计委派制”实施,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委派会计所具有的职责、权限及如何处理好与原高校财务工作的关系问题进行了专门探讨,并探索性提出应对措施与改进建议。

一、高校“会计委派制”概述

就“会计委派制”而言,其是指资产的实际所有者向资产的实际经营管理单位委派专门会计人员一种制度;委派的会计人员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反映与监督资产及经营管理者关于资产的经营活动,最终目的是帮助资产所有者实现预期目标。从高校角度来说,会计委派制是指由高校财务管理部门代表学校向所属的院系、后勤服务中心、校办产业、科研所和基建等二级单位委派专门的会计人员,由委派会计人员“指导”、“监督”二级单位资金的使用;委派会计人员编制、人事关系等不在二级单位,仍属高校财务管理部门;高校会计委派制的实施,对确保二级单位财务工作秩序的规范化、遏止高校会计信息失真及国有资产流失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高校“委派会计”所具有的职责与权限

就高校“委派会计”的总体职责、权限制而言,委派会计人员总体上是代表学校来“参与”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确切的说是参与二级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资金使用监督,既要按照我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要求,行使财务工作监督权、向上级部门反映财务工作情况。就高校委派会计的具体职责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监督二级单位国有资产的运行情况,同时承担其资产流失责任;第二,监督二级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及相关财务活动,负有保证上报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合法的责任;第三,监督二级单位相关财政法规执行、落实情况,同时承担其违法、违规责任。就高校委派会计的具体权限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具有参与编制、审查财务报表的权限;第二,有参与、制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权限;第三,有参与、指导二级单位各项经济活动的权限;第四,有拟订、审核二级单位年度预算的权限;第五,有参与拟订、审核年度决算及分配方案的权限;第六,有审核、联签二级单位重大财务收支项目及有关经济合同的权限。上述职责、权限是高校委派会计人员开展工作的基础,也委派会计人员努力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更是委派会计人员工作绩效考核的标准。

三、高校“委派会计”财务工作关系的处理

(一)做好信息沟通,协调好高校财务部门与二级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高校财务部门与二级单位之间,各自的利益目标有所不同,且存在着信息的高度不对称,工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利益矛盾与信息冲突,这时就需要切实发挥委派会计的作用,作为委派会计要深入认识到自己的“中间人”作用,切实做好高校财务部门与二级单位间的信息沟通工作,使双方关系趋向协调化;总体上保证二级单位财务工作要服从于学校整体利益安排。比如,委派会计要向高校财务部门提供真实的二级单位会计信息,保证高校财务预算编制准确性、科学性,以及及时向二级单位传达高校财务部门的最新工作计划、资金管理制度及使用安排信息等,保证二级单位财务工作与高校财务工作的协调、一致。

(二)立足岗位职责,处理好与二级单位领导及财务主管的工作关系

如前所述,高校委派会计在编制、人事关系上是独立于二级单位而存在的,这就使得其在会计业务上与二级单位领导及财务主管之间是一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关系。为了保证委派会计在二级单位会计业务的顺利开展,需要委派会计及二级单位领导、财务主管等双方面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及时调整工作上的关系,坚决避免“对立事件”的发生。简言之,就是委派会计要处理好工作中的“独立性”,即不能要求完全的独立性,也不能不坚持原则、完全放弃“独立性”,应该考虑的是一定“独立性”前提下的与二级单位领导、财务主管合作开展会计业务,既要服务上级部门指挥,也要听从二级单位领导、财务主管指导。

(三)把握岗位权限,处理好发挥监督与做好服务的财务工作关系

高校委派会计在二级单位除了要行使会计“监督”职能外,还有很重要的一项职能就是“服务”;委派会计在二级单位行使会计职能时,是以遵守国家、高校相关财经法规、制度及保证二级单位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为前的,然后在此基础上规范管理与有效监督二级单位的各经济收入、支出、资产、资金等,适时拒绝办理、制止二级单位的不合法收入、不合理支出等会计事项。除对二级单位会计业务进行监督外,委派会计工作更多的是“服务”,本着为二级单位着想的原则,为二级单位财务工作提供更多、更好的指导与帮助,支持与配合二级单位领导、财务主管开展好工作。

参考文献:

[1]杨程程.我国高校会计委派制研究[J].改革与开放,2016,(08)

会计的职责范文12

一、接受指定,合理选派工作人员

事务所接受指定担任管理人后,应根据法院送达的决定书,成立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项目组,确定项目负责人,并依据破产案件的复杂程度选派项目组组成人员。

选派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工作人员,是事务所尽责履职的保证。按照管理人需要履行的职责要求,管理人参与企业破产案件甲理,涉及到会计、甲计、资产评估、诉讼、仲裁、拍卖、财产管理、方案制定和营业等多方面事务。因此,事务所接受指定后,应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必要时可通过聘请本专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也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重整期间的营业事务。

二、完整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在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时,事务所应根据《破产法》第31条的规定,要求债务人移交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最少一年内的账簿,并对移交的账册、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进行核对,登记造表,办理交接手续。同时,应注意向债务人收集已经向法院提交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收集资产的抵押、担保合同、贷款合同、抵押、担保物清单;根据债务人移交的资产明细账,与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一起核查实物资产实存数量,确认资产的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核对债务、债权清册余额与接管的账面余额是否一致;设定抵押、担保的资产实存数量与抵押、担保物清单是否一致。对已接管的债务人的财产、账簿等资料,应由管理人聘用的工作人员与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一起负责管理、保管,并明确相关的管理办法。

接管债务人财产后,事务所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债务人的企业经营现状、技术人员构成情况、严品生产的技术情况、设备完好情况、市场适销情况以及销售的盈利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以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三、全面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事务所接管债务人财产、账簿、文书等资料后,应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尽快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为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准备资料。

一方面,要按《破产法》第31条、第32条、第33条等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债务人破产申请裁定日的财务状况和破产申请裁定日前至少一年内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或审核,检查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有无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或放弃债权的行为;检查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有无属于债务人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行为;检查债务人有无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

在进行上述审计或审核时,管理人应对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分2006年8月27日(新《破产法》公布之日)前(包括当日)所欠和2006年8月27日后所欠进行调查并予以公示。还应关注债务人的出资人出资义务的履行情况,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情况,并将设有担保物权的资产与普通财产分别造册。

另一方面还要按照《破产法》第48条的要求,登记债权人申报债权。

在接受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要求债权人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对债权人主张抵销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债权,应按《破产法》第40条的规定确定是否可以抵销。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同时将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情况与债务人的账簿记载情况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告知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比对结果不一致的,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加强破产案件审理期间的日常管理,控制、监督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的发生

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职责履行期间,应当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起,至重整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之日或法院裁定认可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以及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管理人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之日或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止。而会计师事务所对债务人的日常管理职责应贯穿于整个企业破产程序之中。

其间要注意以下事项:

1.管理、监督共益债务的发生,使其最优化。由于共益债务可以以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因此,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事务所应加强对共益债务的管理和监督,力争共益债务发生最优化。如出现符合《破产法》73条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情形,“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以及其他相关共益债务发生的实施主体为债务人,事务所应加强对共益债务的监督,必要时可选派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债务人所属行业专业知识的人员入驻债务人企业,进行事前、事中监督。

2.关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如发现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或者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及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应及时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3.代表或协助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掌握债务人详细的法律关系变化情况。

4.登记债权人未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但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的债权。

5.管理、支付破产费用,对可控费用力求最小化。

五、及时进行破产清算,做好破产财产的变价、分配工作

一般来说,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人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的工作,是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重点工作。此期间无论是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还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都直接关系着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会计师事务所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聘请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破产财产进行评估。除债权人会议对非国有资产的破产财产的市场价格无异议并经法院同意后可以不进行评估外,其他破产财产在变价前均应进行评估。

2.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拟订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应有利于破产财产的收益最大化。一般来说,对能够独立产生效益的生产线、流水线宜整体变现;对市场流通性强、二手设备市场活跃的通用设备应单台出售;对专用设备可考虑“打包”转让;对房屋、建筑物及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价,如国有土地使用权系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应采取“房地合一”变现,如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由于企业破产时,有关政府可以予以收回,应将房屋、建筑物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别出售。

对专利、商标、工业技术、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如与能够独立产生效益的生产线、流水线关联性较强的,应与生产线、流水线一同转让。

由于破产财产按整体或部分变价出售时取得的变价收入可能包括了有担保物权的财产,因此,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要说明取得的变价收入在有担保物权的财产和无担保物权的财产之间的划分方法和依据。

如果破产财产采用拍卖方式变价,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中应说明拍卖底价和拍卖机构的确定方法。

如果破产财产中有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中应将该部分财产单独列示,并说明按照国家规定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

3.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在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应注意:

(1)虽然《破产法》第109条规定了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第132条规定同时了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2006年8月27日)前(包括当日)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113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本法第109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因此,在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应将破产人在2006年8月27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分配顺序优先于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2)对破产人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应根据法释【2003】6号“如果企业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时,履行了法定的甲批手续,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只有在以抵押标的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缴纳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后,对剩余部分方可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规定,将应缴纳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优先提存。

4.事务所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