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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警察节

时间:2023-05-30 09:37:16

国际警察节

国际警察节范文1

当前,国家治安情况得到明显的改善,罪犯的心理问题也得到很大的关注,在提高监狱劳教人员改造质量的同时,全国各地也出现了一些由于监狱人民警察心理偏差的事故,这引起了司法部门及领导的重视。

监狱人民警察普遍存在以下心理问题:

(1)环境封闭及文化娱乐活动贫乏

监狱大多离城市较远,环境封闭,交通不便,大多监狱警察日常活动较为单调,两点一线,一头是家庭,一头是单位,甚至除了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也是如此,加之文化娱乐设施不足,使监狱警察的精神压力得不到松弛,长期下去,隐藏着潜在的心理问题。

(2)担心罪犯自伤自残、恶性斗殴和脱逃

监狱是关押违害社会的犯罪分子的集中场所,封闭的环境,特殊的人群,因此,安全稳定是监狱工作的重中之重。如果发生此类事件,对监狱警察身心健康的影响是很大的。

(3)工作时间长,生活不规律,精神压力大

监狱人民警察尤其是一线干警,工作的时间很难估量。除了日常正常上班外,节假日很难休息,随时准备应付各种紧急情况,长期下去,精神压力大,加上缺少对监狱警察的心理调适工作,因而就会出现心理问题。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责任重,危险性强,风险大,这也是引起心理应激水平高的重要因素。

(4)中老年监狱警察的子女教育问题

中老年监狱警察的子女教育问题也是影响其心理健康的一个因素,从精力和时间上,中老年干警对子女的教育很难保证,另外从环境方面来讲,由于地区偏远,教育水平有限,所以干警子女的升学、就业等问题常年困扰,为了给子女创造更好的教育生活条件,在城市买房租房供子女学习,这样较重的经济压力和心理承受能力也易诱发监狱警察心理问题。

(5)青年干警的心理落差

青年干警的工作满意度不如中老年干警。监狱工作的责任重大,年轻的监狱干警是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队伍。管教罪犯不像其他工作效果显著。做人的工作,需要长期耐心细致的教育,严格的管理。由于罪犯的构成复杂,尤其有些累犯、惯犯,除了强烈的心理以外,还可能具有双重、多重人格,变态心理,要把这些罪犯改造好难度很大。有的年轻干警因为工作经验不足,看不到这一点,就会觉得自己工作没有意义,自身的价值得不到体现,很难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由此产生严重的心理落差。

警察的心理健康关系着社会的公共安全,特别是对直接监管劳动改造任务的监狱人民警察,他们所承受的心理压力较大,心理障碍可能引发焦虑或者抑郁,严重者甚至会导致自我伤害。建设高素质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是当今监狱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监狱警察队伍的素质不仅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还应包括心理素质。监狱工作环境特殊,压力是客观存在的,这是短时间内很难改变的事实,这就需要提高警察的适应能力,心理调适能力。

监狱人民警察的这种心理问题会给社会带来很大的伤害,具体来说:

(1)警察心态的偏差,对罪犯的伤害可能很大

警察心理不健康,受害最大的是罪犯。警察的职业症状使之在教育改造中容易产生心理偏差,在实际工作中显得焦虑和烦躁,遇到事情不够冷静,处理方法简单粗暴。特别是一些年轻警察发现自己的理想与现实产生冲突时,很快会向现实妥协,在焦躁、烦闷之时,对待不顺眼的罪犯,训斥、责骂毕竟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警察不经心时心态的一点点偏差,对罪犯的伤害可能危及一生。

(2)警察的职业方面的心理偏差,导致缺乏进取的精神

警察心理不健康容易阻碍其自身的发展。监狱警察面对的都是罪犯,工作具有重复性。克服自身的懒散,保持对工作的敬业专心,是一个挑战。心理有偏差的警察可能凭自身的经验、感觉去处理教育改造问题。导致慢慢缺乏积极进取和负责的精神状态。开始厌恶本职工作,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最终影响工作水平的提高。

(3)警察的心理偏差容易致使人际关系受到创伤

警察心理不健康还影响到人际关系。当遇到挫折、矛盾、压力较大的时候,就容易倾诉自身不满,听不进他人的劝告和建议,易发脾气,好强固执,通常自高自大,自以为是。这就表现在人际关系方面。在人际关系中缺乏意识,信心进行心理调节,不善于减压,冲动时不易节制,使之在人际关系中表现不适应。都在警察的言行举止中显现出来。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日积月累形成的心理问题。监狱警察在人际关系中受挫对本职工作也有很大的影响。

作为依法执行刑罚、管理监狱、改造罪犯的特殊群体,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问题应当得到应有的重视,那就要求监狱警察能以良好的心态面对工作和生活,适当的进行心理调节,具体如下:

(1)换位思考,学会情绪控制

正确认识压力,调整自己的心态。当遇到不公平的生活事件或不协调的人际关系、以及不愉快的情感体验时能换位思考,缓解这种客观的压力。学会对情绪的自我排遣和调控,也应该理智克制、冷静思考、检讨反省以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

(2)顺其自然调节

学会自我放松,劳逸结合,自我发泄。多听舒缓音乐,选择出外旅游,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自我保健行为,创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3)找准定位,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网

奋斗的目标要合理,建立有效的,客观的自我期望值,对自己的能力潜质有较清醒的认识,努力让自己的思想认识,言行举止,业务能力与监狱事业的发展相适应。现实生活中,个人的心理需求经常与他人、集体和社会相联系,以来这样的关系,自身有更好的发展,所以要调节自我意识,自我行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4)正确面对挫折,平和对待得失

在遭受挫折之后,不气馁,不消沉,汲取教训,保持积极的心态。在遇到不公正的待遇时,保持豁达的情怀。有得必有失,要做到“得失无意,宠辱不惊”。

国际警察节范文2

关键词 执法环境 警察管理 警队素质

作者简介:冯奇,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一、警察管理对和谐执法环境的重要影响

(一)警察管理社会综合治理的具体要求

从经济角度来看,经济全球化涉及领域越来越广,而与之息息相关的犯罪行为随之扩展。经济全球化涉及到生产、金融、政治、文化等多个领域,在这些领域内都有可能出现犯罪行为。当前,我国的经济活动正向国际纵深方向发展,犯罪网络也随之向国际蔓延。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全球性的有机经济整体,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它的发展给自然环境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很多的负面影响,如贫富加剧、环境破坏、人性异化等问题越来越突出,这些都可能激化犯罪行为的发展,进而使犯罪变的复杂化、多样化,给警察执法带来了巨大的难度。从国内来看,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存着着许多问题,社会综合治理无疑成为和谐社会建设中一个重要的课题。警察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了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的优劣。因此,我们要重视警察管理工作。

(二)警察管理是警察的需要

警察作为“自然人”,其内心与社会公众一样有一定的内在需求。人从事各项活动的内在动力是人从事活动的原因和目的。人的发展与人的需要密切相关。在不同岗位上的警察,作为“自然人”,他不仅仅体现在现实需要上,还体现为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随着警察工作压力的加大,警察对精神上的需要更加迫切,所以警察管理与和谐的执法环境成为他们的迫切要求。

(三)警察管理是提高警队水平的需要

警队工作包括管理体制的创新、政策法规的完善以及整体队伍素质的提升。我们这里所讲的警察管理,指的是构建一个和谐的环境,在这个环境里人们能够快速有效地完成目标的过程。这里强调了警察管理工作对警队环境的重要作用。就一个组织而言,有一个高明的管理者,将提高组织的凝聚力、集思广益、开拓创新。如果没有这样一种管理者,将不可能完善警察法规政策、实现警察管理资源的整合。从某种意义上讲,警察管理有助于一个和谐的执法环境的构建,有助于警队在正规化、专业化、学习化的建设上取得突破,从而形成一支强劲有力、高素质的警察团队。

二、我国警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自建国以来,我国就十分重视警察管理工作,尤其是在加入世贸以后,不断借鉴国外警察管理新理念、新理论,我国的警察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警察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一)管理者的管理理念缺失

(二)警察管理体制不完善

警察管理体制存在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人、事管理脱节。比如说在处理某项事故时,经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负责人或事的管理,这样就会出现推诿扯皮,“油水”往自己身上揽,费劲不讨好的事情能躲就躲。其次,财、事管理脱节。比如遇到紧急案情了,需要设备或资金,但由于申请、批复程序很复杂,导致了案件的延误。警队分组很复杂,经侦、刑侦等由不同的领导,在办案中经常会出现权力难缠的问题。

(三)警察管理队伍素质不高

(四)警察管理手段落后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形势对我国的治安稳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在处理突发事件中,我国警察的手段不够娴熟,不适应时展的要求。如对外来人员的登记上,缺乏应有的警务管理系统不能有效地将辖区内的民警有效地利用起来,形成酒店、宾馆、企业等用人单位和住宿单位的管理系统。另外,警察管理系统与相关联的系统没有形成对接,不能了解新增企业的情况,不能对其不安全因素进行评定。 三、当前我国警察管理的改革措施

(一)增强警察管理者的管理意识

增强警察管理意识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增强领导者的管理意识。领导者是警察管理的核心,管理意识薄弱的领导者是不可能给警队带来管理方法的创新的。要增强领导的管理意识,首先要让他们了解指导管理的重要性,将警察管理工作真正的重视起来。为领导者提供各种学习交流的机会,让他们不断学习警察管理的理论知识,进而使自身素质得到提升。另外,还要采取精英带动的方式,使警察管理工作能够持续高效进行。二是增强责任意识。无论在那个岗位上都要有极强的责任意识,所以责任意识既包括领导者又包括普通警员。要做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时时刻刻将警察的良好形象展示给民众,让他们对警察有一个好印象。还要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几项措施》等相关文件,切实抓好警察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提高责任意识。

(二)建立完善的警察管理规章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不仅要对警察管理重视起来,还要建立起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往的制度不够科学,让许多人钻了空子,甚至一些人滥竽充数。没有科学的激励机制,警员就不会有高昂的工作积极性。目前警察管理制度主要有两大弊病:一是形式化的规定多。一些临时的、应付的规定较多,这些规定虽然存在但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缺乏系统的管理方法和管理目标,导致警察队伍的工作目标混乱,工作效率不高。二是制度落实很难。进入公安机构,在各个角落都能发现大量的宣传资料,但只是宣传而已,实际上能落实的条款寥寥无几。

(三)强化“为民”意识

“为人民服务”是警察的宗旨。做到这一点需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选拔和任用优秀的警员,通过一系列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建立“奖善罚恶”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警员给予相应的奖励,让他们更乐意服务于民,展示自己。二是营造良好工作环境。领导以身作则,关乎民生,关乎民警,对警察队伍要以“家”的观念来进行塑造和管理。

(四)深化改革,努力创新

一要在思路上创新。要从社会现实出发,遵循事物的发展规律,根据警察管理的客观要求进行改革与创新。在理念上,要避免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力求务实创新。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国外警察管理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我们认真研究和分析,并根据我国的国情,制定适合自己的警察管理方法。在管理方法上实行以适用为根本判断标准。鼓励警员进行有效地创新,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和“为民”的工作要求。

国际警察节范文3

我国警察教育模式现存的问题。我国警察初期整体素质较低,学历也不高。我国的警察教育针对这两方面对警察进行培训和指导。在多年的教育下我国警察的综合水平有所提高,但还是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如责任心不强,为人民服务时态度不和善,整体学历较低,每年部属院校及省级警校毕业生供不应求。

二、 高职警察教育观念培训的改革措施

高职警察普遍存在的问题为学历不高,责任心不强。高职警察学校的教育模式,主要针对提高学生的学历而并不重视对思想教育的培养。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是为了提高警察思想觉悟。是提高警察素质、树立人们服务,勇于奉献、恪尽职守的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基本手段。在教育教学上应重视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从严治校、严明警队纪律。具体做法如:1、培养合格的高职警察,将其培养成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院校在学生进行素质教育培训时,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明确自己的责任与义务。2、组织进行文化交流,交流学习各校在教育方面的优秀思想与理念。丰富自身的见识,弥补不足,互相取长补短。对比教育业也可以促进学生学习的积极性。3、无论什么类型的警官警官在管理上都应遵从“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严格管理制度。因为警察要履行为人民服务的义务就必须遵守纪律规章,要比普通的人们群众做的更好,就严格要求自己。警官院校的学院制度以及严格执行制度是对警官严格管理的体现。严格的管理制度也正是警官院校的特色之所在。

三、 高职警察教育课程改革

课程教育既保证了培养目标的完成,同时又制约着教学的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可以说课程教育是学校教育的核心。课程既具有着一定的稳定性,同时又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变化而进行着变革与更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政治经济形式的变化,警察的工作不但要是同敌对势力和各种刑事犯罪进行斗争,还是维护社会治安。要求警察学校必须适应时代的要求,对课程进行改革。域外警察的培训模式可以给予我们一定的启示,改良我们的教育培训模式。使我们的制度更加完善,培训出合格的警职人员,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英国的警察教育训练制度的特点有:1、警察教育系统不包括学历教育,地方院校承担学历教育:警察教育培训部负责制定全国警察教育的总体发展规划、院校布局及教育训练计划等,并直接负责高级警官的教育培训;地方警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区的警察教育培训,承担初、中级警官的教育培训工作。2、面向实战的教育训练模式:强调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教学过程的操作性和演练性。3、教师队伍管理的多样性:基础课教师实行合同制,专业教师是既有丰富理论又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优秀警察。

韩国警察教育培训的特点是:1、既有学历教育,也有职业培训:学历教育目前只有本科教育层次,警察厅统一制定全国警察教育的规划,设立不同层次的警察院校;实行警察岗前培训、专业深造等多形式的职业教育。2、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注重行政管理资源的充分利用,实行警察实际部门与教学部门双向交流制度及教官培训制度。

首先坚持制度统一,针对我国高职警察现有的教育模式进行系统的,科学合理的改革。实现由学历教育为主向职业培训为重的转变。同时各级警察培训学校设立的课程应具有一定的连接性,保证学生在短时期内完成系统知识的学习。各级警校的教师应该加强彼此之间的经验与教学方法的交流、下一级的应该分批接受上级警校的系统培训,以方针的准确实行和教官的培训水平。学校也应逐步实行教官交流制度,让学校的老师能互相取长补短,学习掌握新型知识,避免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各司其职,因缺乏交流,最终造成理论和实践脱节。

目前我国传统高职警察课程的培训在职培训缺乏科学的课程设置和严格的考核制度。所以应科学合理的设置课程,有效节约学生精力;制定严格考核制度,以确保高职警察的整体水平。在课程设置的进行设置方面要具有科学性、合理,注重因材施教,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不同而设置不同的课程。课程设置应具有一定的层级性,以针对不同层次受训警察的需求有所不同。对与高级警官,培训力度应该更大,除了要进行常规的业务培训,要强化理论教育,保证与时代脱轨,增强素质教育;而对普通警员和新警,要求则可以适当的放松,给其以调节的时间,其课程以实战技能为主,尽量减少大量枯燥、没有什么实际价值的理论教育。最后是加强警察教育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警察的教育培训不仅需要强大的师资力量,来提高警察的审讯技巧,格斗技巧,还要有建设健全的基础设施。无论是什么类型和规模的培训学校,其实战培训基地都应具备合格的靶场、机械健全的体能训练场地、良好配置的模拟演练场地、驾驶培训场地,确保警察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能够有良好的格斗技术,和强健的体魄。除此之外还要有计算机房、模拟审讯室、实验室等,在多方面对学生进行培养,有利于警察创新思维的建立,有在面对突发状况时的快速反应的能力和迅速做出有效措施的能力,为未来工作打好基础。

国际警察节范文4

论文关键词 新刑诉法 检警关系 检察指导 侦查

近年来,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全面高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刑事犯罪率处于普遍高发态势。与此同时,我国刑事诉讼模式改革也进一步深入,尤其是新刑诉法获得人大审议通过,刑事诉讼制度与国际接轨的进程加快,我国目前的检警关系模式越来越不能适应高效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需要。笔者结合目前检警关系实际,围绕如何进行革新以适应现代程序法治的要求,进行了一些探索和思考。

一、当前我国检警关系中存在问题分析

我国检警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这种照搬原苏联检察制度所确立的检警关系经过我国司法实务检验,发现了很多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充分

1.检察监督多为被动性事后监督。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的范围较小,难以及时发现侦查机关的部分侦查违法行为,等在办案中发现疑点或是接到申诉线索再去调查时,取证的难度很大。现阶段,由于缺乏有效的方法及时、全面了解受案、立案、侦查、撤案的情况,如果遇到有案不立、立而不侦、随意撤案的情况,无法及时有效地对侦查机关进行监督。

2.对侦查权程序控制范围过窄。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对所有涉及人身、财产权益的侦查行为,检察权都享有控制权,在英美法系国家的上述侦查行为则由法院控制。而我国,公安机关不直接与审判机关发生刑事诉讼法律关系,检察权对侦查权的控制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程序性环节,而其他对人和物采取的侦查措施,侦查机关在适用时均自行决定。这种机制既无救济又无制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也使得这些环节成为了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

3.强制性监督手段匮乏。相对于其他监督权限,检察权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权,更应具有强制性。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对检察机关的部分监督手段没有明文规定,使得检察机关的一些监督缺乏国家强制性。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为例,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收到检察机关的监督文书后不闻不问;还有,虽然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撤案实行监督,但如果遇到不接受建议或消极侦查等情形,却未规定有效制裁措施。

(二)未充分有效发挥侦诉一体职能

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各自独立,侦查阶段、批捕阶段、起诉阶段均成为相互独立的阶段,加之我国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监督乏力,侦、诉环节出现了相对脱节,未能有效发挥控诉一体的职能,主要表现为:

1.从权责方面看,检察机关没有参与普通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却要对侦查的后果完全负责,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的权责失衡。检察机关责任大于权力,侦查机关权力大于责任,致使侦查机关将全力突破案件作为工作的重点,将按照公诉、审判的要求收集、完善证据材料的工作放在第二位,甚至不予考虑。为了突破案件,侦查机关集中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一旦获得批准逮捕就完成任务,仅用少量的人力、物力固定相关证据,导致很多案件证据不够充分,不符合庭审的需要。

2.从技术层面看,按照传统的检警关系,案件一旦移送审查起诉,侦查工作就已侦查终结,案件一般都已经历了几个月时间。检察机关仅依靠审查材料,很难发现、查证刑讯逼供等侦查违法行为。长期以来,对法院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标准、规格,侦查人员缺乏足够的了解,侦查人员收集、固定证据往往存在瑕疵,一些证据甚至不符合起诉、审判的要求,等到发现后再补充证据,往往失去了取证的最佳时机。

3.从效率层面看,公检不协调降低了诉讼效率,延长了诉讼周期。一是案件公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率高,实践中居高不下的退回补充侦查率导致案件在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反复来回,根本谈不上诉讼效率。二是公正的实现受到影响。有的案件在侦查环节没有固定好或没有收集齐全证据,导致赖以定案的证据不全面,有的案件由于错过了最佳的取证时机,致使无法补充到公诉、审判需要的关键证据,使得检察机关只好作存疑不起诉处理,损害了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二、对改革检警关系的分析研究

由于我国现行检警关系在实务中暴露出了许多问题,法学理论界、实务界都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设想,有的还在实践中予以应用。接下来,笔者将依据检警关系改革的原则与目标对这些观点进行介绍和评析。

(一)检警一体说

检警一体说又叫做检察指挥侦查说或者诉侦一体化说。目前实行检警一体化的国家主要有以法、德、日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持这类观点的学者们提出应学习借鉴日本、韩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模式,实行“警检一体化”。主要内容是:(1)警检在打击犯罪过程中目标一致,相互配合,进而合为一体;(2)检察官与警察在办理具体案件时,是一种指挥与被指挥、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上下级关系,由检察官来主导整个侦查、审查起诉程序;(3)侦查职能是否有效,取决于、依赖于保障检察权的充分实现。

(二)强化监督说

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与调控,是警检关系调整的关键所在。重点在于落实监督,公安的上级机关负责领导其侦查活动,但侦查活动同时应服从检察机关的监督。主要的方法有:(1)将管人与管事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效力。实践证明,只有将人事奖惩权与事务监督权结合起来,才能使监督更有效。(2)配套相关的监督措施。以立案监督为例,应以比较法的视野借鉴国外先进做法,要求侦查机关将案件的发案、破案、立案、撤案等情况通报检察机关,以便检察机关有效行使立案监督。(3)扩大监督的广度与深度。除轻微的强制性措施外,侦查机关运用强制性侦查措施,原则上应交检察机关审批、监督。

(三)检察引导侦查说

持检察引导侦查说的多为检察实务界人员,该观点主要是针对“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的效率和质量制约了检察机关控罪职能的行使”这一问题。主张通过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强化检警合力,其基本制度设计是完全符合现行法律体制的,受到了高检院的肯定并付诸于实践。目前,检察引导侦查模式已在全国广泛实施,笔者所在的检察院就已经全面实行了如公检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对刑警进行证据方面的培训、组织警察旁听庭审等一系列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以上观点的提出充分证明了无论理论界与实务界都充分认识到了重构我国检警关系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但是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现有检警关系存在的诸多弊端。“检警一体说”既不符合我国现有的政治体制与刑事诉讼制度,也存在许多实践问题,导致该学说从未付诸于我国的司法实践。“强化监督说”没有认真审视在现有的国情下这些监督职能否实现的问题,不具有现实可行性。“检察引导侦查说”是在现行宪法制度和诉讼制度下对检警关系的完善,其中心是引导侦查取证,但是却忽视了侦查监督,根本不能有效解决侦查权滥用的问题,同样不能有效保证公平正义价值的实现。

三、适应刑事诉讼模式改革方向的现代检警关系制度构想

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检警关系的目的就是要构建适应不断发展进步的我国刑事诉讼模式改革需要的,在高效准确地打击犯罪前提下更加注重人权保障的,符合《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要求的对犯罪行为进行追究的国家公诉制度。“侦查乃检察官为调查犯人及搜集证据而决定起诉与否之准备程序”。正是基于侦查行为相对于公诉行为的这种天然从属性,一些学者结合中国现实国情和检察工作实际,在“检察引导侦查”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新的检警关系模式,提出应进一步确立检察机关在立案、侦查阶段的主导地位的观点,即“检察指导侦查模式”。笔者认为,“检察指导侦查”模式既符合侦诉一体化的刑事诉讼法理和诉讼效率原理的要求,又能适应中国的现实国情和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需要,我们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确立并逐步健全“检察指导侦查”模式。

(一)完善侦查信息共享

要对侦查机关的取证方向、证据收集、法律适用进行知道,前提是必须了解侦查活动的具体细节。由此可见,赋予检察机关了解侦查活动的权力,是实现检察指导侦查的必要条件。为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建立以下制度:(1)建立重大侦查活动报备制度。对于重要案件,特别是限制人身自由以及依法扣押、冻结财产等涉及财产权益的侦查活动,侦查机关应当向检察机关报备,报备的内容包含基本案件、主要证据等,确保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重大进展及时掌握。此外,当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发现新证据时,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备案。(2)建立相关制度便于检察机关了解侦查情况。(3)建立综合侦查活动定期报备制度。对于综合性的侦查工作情况,侦查机关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检察机关进行报告。

(二)刑事案件实行全面指导

如果我国检警关系模式以检察指导侦查为方向,那么检察机关应对一切刑事案件具有权提出取证与法律适用意见。笔者建议,检察机关应当对以下案件及时参与侦查活动并提出相关侦查建议:(1)在辖区内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2)有新闻媒体报导、关注的案件;(3)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案件;(4)公安机关主动要求指导侦查的案件;(5)上级机关或人大交办、督办的案件;(6)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批准逮捕的案件;(7)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8)重特大案件及疑难复杂案件。

(三)充实指导侦查的具体内容

新刑诉法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作出规定,指导警察出庭作证应当补充为检察指导侦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议指导侦查包含以下具体内容:(1)指导警察出庭作证。警察属于控方,出庭作证理应受到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具体指导,就受案情况、案件事实、现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辨认情况、秘密侦查获取证据情况、证据的合法性等方面进行作证,检察机关通过指导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体现检警合力。(2)会同侦查机关完善侦查方案,提出侦查建议和意见;(3)对完善证据体系提出要求,引导侦查机关依法收集、固定证据;(4)对案件在侦查阶段的定性提出意见,指导侦查机关正确适用法律;(5)加强对侦查活动违法的监督,及时纠正侦查违法行为。

国际警察节范文5

一、“警察故事”系列电影的继承

“警察故事”应是一套相当成功的系列电影,六部影片之间有独特的、延续的艺术特征,用来吸引和巩固新旧观众。

1.主演――成龙 首先,成龙是影片的绝对核心人物,在影片中不仅仅是一名演员,前两部《警察故事》都由他自导自演,之后的四部影片,成龙虽不再承担导演一职,但他仍但当主演、出品人、武术指导等等。其次,成龙可谓是“以自我战胜角色的电影作者”,他的表演具有独特的动作性和喜剧性,武打表演的真实、拼命,在紧张节奏中不时加入滑稽情节或夸张表情,这成为成龙电影独一无二之处。成龙的敬业精神,近乎拼命的动作表演,认真且不失幽默的拍摄风格,无一不被观众所认可。

2.警匪片的叙事模式 《警察故事》是系列警匪片,在影片的故事情节上,自然脱离不了犯罪、追捕,从第一部追捕大毒枭朱滔、第二部的爆炸案、《超级警察》打入国际军火毒品走私集团的内部、《简单任务》调查一个国际性核子武器贩卖集团、《新警察故事》对抗玩命游戏、《警察故事2013》与武江展开谈判对决,每一部电影情节都惊险曲折,角色善恶分明、其叙事也从未脱离传统的模式:开端―发展―伪高潮―高潮―结局。

(1)开端:是电影的准备阶段,即正面警察形象的树立。

(2)发展:纠纷的对立,也就是事件的发生。

(3)伪高潮:事件的进行仿佛一切顺利,但却潜伏着更大的危机。

(4)高潮:是紧接在伪高潮之后的暂时失败,在这一过程中,往往是矛盾冲突最为集中、对抗最激烈、叙事节奏最紧张的时刻。

(5)结局:警察所代表的正义力量终将制服罪犯及邪恶的势力。

这种模式,虽然老套,却是从戏剧产生以来经过无数编排得出的最能吸引观众并适应观众观赏心理和情绪的叙事模式,通过不同故事情节、人物、特效技术、场面设计等不断的转变和发展,满足观众日益增长的审美预期。

3.动作场面 “警察故事”系列电影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其动作场面的激烈壮观。动作场面包括成龙的武打、枪战、汽车追逐、爆炸等,这些无疑是最令人期待和叫好的部分。每部影片的动作戏份都占有很大比例:《警察故事》第一部中动作场面前后共有约30分钟,占了总片长的三分之一、《超级警察》中动作场面22分钟、《简单任务》长达42分钟、《新警察故事》约40分钟。其中的动作场面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受情节的需要,警察与罪犯发生的交锋对决;二是刻意的情节设计,将打斗作为一种打赌、比赛的形式,以输赢来促进情节发展。

二、“警察故事”系列电影的发展

“警察故事”系列中电影主角、叙事模式、表演风格、动作表现等形成了类型化特征,但经过了28年,无论是角色本人还是社会历史都发生了变化,成龙的日渐年迈、香港回归祖国等因素,在六部影片中都有或多或少的反映。

1985年至2013年,成龙已经从31岁步入花甲之年,他不再可能像年轻时那样拼命、承担过分危险的动作表演。《警察故事》前四部中成龙为了电影受伤无数,坚持不用替身,他的敬业精神令人叹服。但十年后的《新警察故事》一开场,不再是意气风发的陈家驹,而是挫败的醉鬼――高级督察陈国荣,在《警察故事2013》中,武打戏更是少之又少。

当“警察故事”跨入21世纪,随着成龙年龄的增长,他在身份上由一个遇事易冲动的小警察,变成了稳重的高级督察,到了《警察故事2013》中的钟文,多了冷静,更多了一重犹豫。成龙老了,警察也老了,如果说年轻的警察魅力在于敢打敢拼、机敏果断,那么年老的警察魅力就在于成熟稳重、智慧先行。

由于成龙的年长,影响最大的便是动作戏的表现。前四部《警察故事》的动作戏都以成龙为主,围绕陈家驹这一角色展开对决。《新警察故事》中虽然动作戏的比例依旧很大,但是却分散给诸多新人,如谢霆锋、吴彦祖、尹子维、叶山豪等,成龙在表演中,也失去了以往的自信和从容,脸上一直面带无奈和愤怒。走到第六部,破案基本依靠语言劝说和集体合作,动作戏已经不是影片的亮点,而是要依靠案情悬念、主题等吸引观众。

1.故事情节 在故事情节设置上,自然都脱离不了警匪片的特点,第一部的情节十分普通,没有过多的亮点,续集在故事创新方面也没有很大的改观,直到《超级警察》才开始有所创新,而《简单任务》的剧情就通过与片名相矛盾来增加吸引点,案件的复杂性也是随着剧情的发展逐步展开。《警察故事2013》故事情节依旧简单,但值得一提的是其叙事结构是锁闭式的。锁闭式结构的特点是从故事的高潮开始讲起,一下子就跳到最紧张的冲突中,而把过去有关的情节用回顾式的叙述方式在剧情进行中逐步透露出来,过去和现在交替发展。《俄狄浦斯王》《玩偶之家》都是锁闭式结构的经典作品。纵观六部影片的故事情节,前四部立足于保卫香港安全、保卫世界和平的宏大理想,《新警察故事》立足于对个人的关爱;《警察故事2013》立足于救赎。影片的主题从个人保卫社会、保卫世界转变为整个社会对个体的关爱和职责,是方向性的转变,虽然故事情节趋向平庸,但内涵、精神没有改变,且更加实际、更加贴近社会现状。

2.警察的表现 六部影片对警察的表现也有所改变。警察是社会的执法者,应当被认作为一个可以信任和依靠的群体。但非常明显的是,前四部《警察故事》只注重陈家驹的个人功绩,戏谑陈家驹一人全能而整个警队慵懒无能。香港回归后的两部影片,尤其是《警察故事2013》,更加注重个人与团队的配合,个人英雄主义的时代已经过去,团队合作是制胜的根本,个人力量的发挥要以集体的力量为支撑。

3.场景 说到场景的变化,普通室内、商场、马路自然不必多提。不同的是从《超级警察》片尾的火车顶开始,部部影片都在动作场景上做足了功夫。《简单任务》一是雪山上急速的追逐,二是海洋馆海底的争斗,虽然水中动作较为缓慢,但加入了核武器、鲨鱼、缺氧等因素的存在,情节紧张程度一点都不比在陆地上低;《新警察故事》中高楼大厦上的垂直降落同样惊险刺激。《警察故事2013》在场景上,并没有继承宏大、刺激的场面,而是仅仅选择了一个由废弃工厂改装的酒吧。空间小却不失立体感,配合锁闭式结构,能够完整地叙述整个故事。

4.个人情感 还有一点值得关注的是角色的个人情感。随着主题从保卫香港、保卫世界转变为关爱个体,人物的情感世界也逐渐丰富起来。前四部影片很少涉及陈家驹的个人情感,尤其《简单任务》竟然丝毫未提及。陈家驹对待阿美,总是以工作为重、个人感情次之的态度,而阿美总是被抛弃、遗忘和敷衍。《新警察故事》和《警察故事2013》中增加了不少个人情感的成分,陈国荣与可颐修成正果、钟文失妻又使女儿遭遇危机,爱女心切等等,让观众体会到英雄对社会的全力付出是以个人家庭的牺牲为代价的,他们同样有同平常人一样的情感。

国际警察节范文6

《警鉴高悬》观后感

"人民在上,警察的一生一世绝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5月18日晚,宣恩县公安局组织全体民警观看警示教育影片——《警鉴高悬》。该片依据《纪律条例》基本内容,将公安机关警察常见易发的违法违纪行为模拟成情景短剧,以此警示民警。

警示片通过讲述小故事的形式,生动形象地披露几名公安民警没有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随着职位和岗位的变化,人生观、价值观渐渐发生扭曲,生活腐化堕落,借用手中的权力,以公谋私,逐渐堕入犯罪的深渊,最终受到法律惩处的案例。影片的观看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警示我面对诱惑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做一名清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我当以"一日从警,终身清廉"为铭,以警示案例为鉴,汲取教训,自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时刻警醒,严格尊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进一步规范廉洁从警行为,自觉做到政治上把握住方向,行动上把握住分寸,生活上把握住小节,真正做到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现就《警鉴高悬》警示片谈几点感想:

一、政治上要绝对忠诚。要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县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严格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确保政令、警令畅通。绝不允许理想滑坡、信念动摇,绝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以及警务工作秘密,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思想上要重操守讲品行。要把真理的力量、法律的权威和人格的魅力结合起来,讲操守、重品行,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始终保持人民警察的高尚情操。要从日常生活细节做起,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要慎重对待朋友交往,坚持择善而交,真正净化自己的社交圈,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

三、工作上要亲民为民。要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自觉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从最基础的工作入手,着力提高广大民警与群众沟通的能力。要把和谐理念体现在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善于用和谐思维来观察问题,用和谐理念来处理矛盾,用和谐态度来对待群众,使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在感情上充满关心、爱护,在行动上充满理解、包容,努力形成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良好局面。

四、作风上要务实清廉。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重实际、知实情、说实话、出实招、求实效,推动公安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清正廉洁。绝不做违背党纪国法的事情,要从身边发生的腐败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认识到腐败必然导致身败名裂、倾家荡产、众叛亲离。

国际警察节范文7

一、进一步提高监狱警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1、提高监狱警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监狱警察的必然要求。监狱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监狱改造罪犯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罪犯服刑期间的教育和改造,使罪犯从行为上和思想观念上得到根本的转变,逐渐的减少和消除对社会的危害性,从而最终顺利的回归社会。因此监狱的职能工作,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如何以和谐稳定为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分析,做好改造罪犯的工作,使对罪犯的教育内容具有针对性,方式方法具有适应性,让罪犯从被动教育变成主动寻求改造,切实提高改造工作质量,遏制和防止犯罪,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狱警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对监狱警察最职业和客观的要求。

2、提高监狱警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监狱警察的工作以依法、严格、公正、文明管理为前提,注重维护和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符合构建现代文明监狱和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使没有树立正确的服刑观和未达到规范服刑行为的罪犯,认清身份,树立正确的服刑观,是监狱警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的重要体现和标准。

3、提高监狱警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是,应对新形势和新矛盾的需要,警察与罪犯,管与被管之间,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的环境中所表现出的矛盾和对抗性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如何面对新形势下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要求监狱警察不断在实际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和不断提高对教育转化工作的理论研究,从矛盾内部发展的规律上分析问题。在现阶段,要通过构建学习型监狱,以开放的学习资源,多形式的学习载体为依托,经强有力的学习机制为支[!]撑,组织和激励监狱警察不断开辟新理论、新方法,达到利用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的新境界。从而使监狱警察在实践中进一步提升和总结经验,从容面对各种挑战。

二、充分发挥警察队伍的科学监管能力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监狱警察是实现监管安全的执行者,是确保监狱整体全面和谐的决定因素。提高监狱警察的科学管理能力是进一步提高广大监狱警察科学的决策、组织、控制、协调能力,一是提升教育改造罪犯的整体水平,使罪犯回归社会后不再重新犯罪并服务社会,二是推进监狱的体制改革与发展,将各种不利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

1、发挥监狱警察的科学监管能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正规化、专业化的警察队伍为目标,为监狱的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1)坚持以提高警察队伍素质的战斗力的全面提高为主要内容,以警察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从严治警工作。深入开展政治练兵,岗位练兵,体能练兵,技能练兵,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能打硬仗的队伍。(2)坚持用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励与约束相协调一致的责任机制建设警察队伍,真正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警察有舞台、有地位、有待遇。(3)坚持从优待警,努力改善警察的工作、生活、学习条件,大力表彰楷模,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时代精神,把警察的光荣感、职业自豪感转化为推动监狱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的动力。(4)要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不放松,认真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特点,培养以创新、创优、创业等“三创”精神为核心的监狱企业文化,形成推动监狱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2、发挥监狱警察的科学监管能力,要依靠贯彻落实监管工作制度和措施作为保证,监狱工作实现和谐稳定不能靠某些方面和环节上的短期努力,不能一蹴而就,而在要在整体和全面工作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注重效果,做到及时的更新补充,查漏补缺,(1)要着眼于社会安定,确保监狱长期安定稳定;(2)要支持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狱务政务的公开;(3)要加强人性化管理的理念,确立为人民服务、为罪犯发行服务的大局意识;(4)要加强监狱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监管环境和舆论氛围;(5)要不断创新现代监狱工作理念,着力提高刑罚执行效率,确保教育改造质量。

三、努力提高监狱警察在实际工作中的执法能力

监狱是国家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最根本的任务是依法履行刑罚执行职能,通过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等工作使罪犯认罪悔罪,安心改造。在日常工作中,监狱警察主要通过执法促进罪犯与被害人的和解,降低消除罪犯的再犯罪概率,化各种消极和不稳定因素为积极因素,恢复被罪犯破坏的社会关系。因此监狱警察的执法质量,直接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国际警察节范文8

摘 要 散打是一项中国传统技击对抗运动形式。散打课被列入警察院校教学之中,其目的是让学生在今后的实战、近战中能够在最短的时间以最小的伤亡战胜敌人。散打教学重在教授学生掌握散打训练的特点,加强实战、腿法、拳法及身体灵敏度等各方面素质的训练。要注重学生的理论知识学习、基本技术训练、身体素质训练、心理素质以及体能的训练。

关键词 警察院校 散打教学 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朝着多样化、复杂化方向发展,各种暴力性案件日趋严重,,使每一位战斗在执法一线的人民警察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同时也对警察院校课程的教学尤其是散打的教学和训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散打是当前警察体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警察体育课程核心教学内容的散打教学,以其精彩的对抗性、显著的实用性和丰富全面的技巧性,成为广大警察院校学生的首选体育课程。

一、设置散打课程的目的

散打是近战中攻击敌人的有力手段,是和敌人面对面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只有经过身临其境的严格格斗搏击实战训练,具备强健的体魄和坚忍的耐力,才能更好地培养和树立对敌格斗搏击的信心,克服恐惧感,提高进攻能力,这是构成散打战斗力的主要因素。

二、散打理论与实践教学

(一)散打理论教学

散打理论教学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通过理论讲解和多媒体课件展示,不仅使学生了解到武术散打的起源和发展、技术原理以及世界各国搏击技术的精华,而且从中能领悟到我国民族文化和尚武的精神,以便更多地体会习武的内涵。武术有“武以观德”、“未曾习武先明德”的优良传统。在警校的教学中武德更被赋予了新的内容,通过散打课的教育,使学生身心得以健康发展,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敢于同歹徒及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

(二)基本技术训练

散打技术分类比较复杂,没有固定的模式,训练时应多模拟实战练习,根据现场及对手的情况,随机应变的运用踢、打、摔、拿等技术。

(三)身体、心理素质培养

武术散打是对抗性较强的项目,抓住散打课每个关键环节,克服上课单调、乏味、重复的训练,提高自身的速度(出拳,摔法,以及应战对方的反应)、耐力(良好的体力及保持最佳状态的时间)、柔韧(各关节的灵活,韧带肌肉的弹性)、力量(拳腿和摔法的爆发力量)等诸多方面综合素质,将多种训练方式与学生的身体素质有机结合起来,并使之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

在综合素质及技术都达到一定水平时,只有充分具备自信的情况下才能达到随心所欲、挥洒自若的武术最高境界。所以要求学生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自信,充分发挥技术水平,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散打课程设置的重要性

警察院校开展散打教学训练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教学,结合公安工作特点与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实战训练,把一般的散打训练扩展为有较强针对性的散打格斗教学。

(一)适应实战训练的需要

警察面对的是形形的犯罪分子,罪犯或是凶残成性,或是狡猾至极。因此,警察院校在开展散打格斗训练时可以改变单一的一对一对抗形式,采用一对二、一对几、矮对高、男对女、空手对器械等方法进行模拟实战训练,以提高警察与各种不同对手进行搏斗的能力。

(二)适应各种环境教学的需要

由于警察与犯罪分子的搏斗多发生在山岭野谷、街头巷尾等,环境复杂,因此,我们在进行散打格斗训练时不能一成不变地始终在同一个场地进行,而应有意识地选择各种不同的场地,或进行山野搏斗训练,或在水中练习抓捕动作,或到街头巷尾模拟擒敌,以培养学生在不同场地、不同气候、不同环境中的搏斗应变能力。

(三)抛弃散打规则限制,为警务实弹服务

散打比赛的规则如若不弃,必然成为警察散打格斗训练的枷锁。人体的要害部位及膝、肘关节和反关节擒拿恰恰是警察散打训练的重点,假如我们在搏斗中不攻击对方要害部位或使用那些攻击力较强的动作,那么犯罪分子就很可能用它来攻击我们,致使我们很难制服罪犯,甚至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事实证明,在与罪犯搏斗中攻击罪犯的后脑、颈部、咽喉、裆部等要害部位,效果很好,用头、肘、膝及反关节动作攻击罪犯,方法极佳,更加注重实弹训练,这是警察院校的散打训练与普通高校散打训练有根本性区别的地方。

(四)突破时间局限,增强实战耐力

警察与罪犯搏斗没有时间的限制,如若未能在几招之内制服罪犯,则很可能需进行激烈的追捕后再行格斗。因此,根据实战特点,在训练中既要注重练习快速有效,几秒钟之内就能解决战斗的攻防动作,又要根据远距离追捕罪犯所需的耐力特点,加大训练中的运动量,以提高实战耐力,如冲刺追击后再进行格斗训练。再者,由于警察与罪犯夜间搏斗的情况相当普遍,极有必要进行夜间训练,以提高警察夜间搏斗的能力。

四、结语

警察院校散打课的教学应根据散打运动的特点,结合警察这一特殊职业的需要,在教学训练过程中贴近公安工作的实际,突出警察院校的教学特点,遵循从实际、实战出发的基本原则,使学生在散打的技术、战术、心理上得到全面的锻炼,从而提高警察院校学生日后的执法战斗能力。

参考文献:

[1] 李虎元,左世泽.警察实战技能训练[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国际警察节范文9

Abstract: Taiwan and the Chinese mainland does not belong to the identical legal system, but Taiwan's procuratorial power theory urgent needs to carry on now to our country the examination reform may not use for reference by no means that Taiwan's examination theory unified own situation in above the mainland legal system's foundation to perform the improvement, the different legal pattern was may study and the fusion mutually.

关键词:检察权 比较 改革

key word: The procuratorial power quite reforms

作者简介:胡光,男,汉族,河南新乡人,1979年12月5,新乡学院讲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制史硕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

检察制度的内容涉及非常广泛,在台湾的刑事诉讼理论中,一般认为检察制度是指有关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职权、组织及活动原则等的总称。我国的刑事诉讼理论深受前苏联的影响,检察理论影响尤深,现阶段,原有的检察理论已经不符合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一些深层次的理论问题需要重新探讨,在借鉴英美法系检察理论的同时,我们应当也注意到海峡对面的台湾的检察理论。事实上台湾检察理论所关注的热点和大陆有许多和大陆相同。在一些方面,双方有着相互学习借鉴的必要。

一、台湾、大陆检察组织比较

台湾的刑事诉讼理论认为各国制定《刑事程序法》来作为实现国家刑罚权的保障。学者称《刑法》以规范实现国家刑罚权为目的,而《刑事诉讼法》则以发现真实、保障人权、寻求司法程序正义为依归。在《刑事程序法》中,普遍采行诉讼主义,本着不告不理原则,如果未经公诉人提起刑事追诉,法官即不能加以裁判、实现司法正义。

但是和大陆不同,台湾地区在其“宪法”上并未就检察机关设有规定,仅在法院组织法第五章中设“检察机关”的专章,并于第58条至第66条规定有关检察署之配置、组织,检察官之职权、人事、职等及检察总长、检察长之指挥介入、移转等司法行政监督等事项,另就检察官之任用、训练、进修、保障及给与等具体内容,则制定《司法人员人事条例》。大陆地区则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七节第129条至第13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之性质、任务、组织系统、人事任免、行使职权之程序及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之关系等事项。另又制定《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就检察机关之组织、人事、功能、行使职权之原则、领导体制等事项,作明确之规定。相比于大陆的规定,台湾的立法显得比较单薄。

二、台湾检察官身份定位研究

大陆地区刑事诉讼法学界,有关检察官的身份定位问题一直是一个难点问题,事实上这个也是整个世界范围内检察权研究的难点。在台湾,检察官身份定位的学说主要有三种,一种是“行政官说”,将检察机关附属于行政权系统,检察官被认为是行政官。第二种是“双法官说”,认为检察官就是法官,两者的不同仅仅是职权的不同而已,法院的法官被称为“审判法官”,检察官被称为是“侦查法官”。第三种为“等同法官说”,主张检察官虽然不是法官,但是具有法官的属性。

1995年,大法官会议出台了释字第三九二号解释,将检察官的羁押权回归到法院。该解释明文表示:“宪法”第八条第一项所规定的“司法机关”,自非仅指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司法机关而言,而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广义的司法机关。这个解释只不过是承认了检察官具有司法属性而已,并没有给检察官以明确定位。而仅仅这样模糊的解释也没有得到民间的一致认可。台湾民间的司改会提出的《法官法》草案中,刻意的将检察官排除在外,甚至解释到:“我们认为检察官并非法官,检察机关属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上为行政之一环,是“宪法”上对于法官身份及职务保障的规定,应不适用于检察官。

三、台湾大陆检警一体化研究

实行检警一体模式的一般特征就是检察主导侦查,警察是侦查的辅助机关(但并未也不可能脱离侦查职能之外),警察的侦查服从、服务于检察官的侦查、审查与要求。将审前阶段的诉追权集中的由一方主导,相比于大陆地区的警检分离模式,警察和检察官有着紧密的关系则增加了追诉的准确性、有效性和效率性。但检警一体的缺点存在于司法实践中,由于检察官往往不亲自侦查,因此其处分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而招致警察机关的抱怨,从而不利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良好发展,影响警察侦查的积极性,从而成为构造论上一个缺陷。据资料介绍,台湾检察机关是法律上的侦查机关,而警方是侦查辅助机关。然而,法律与实际严重脱节,在实际运作中,大部分案件是由警方单独侦查完成,而检察官只能参与其中少数案件的侦查。

由于台湾的先例在前,大陆地区并不应当急于进行“检警一体化”的尝试。应当对台湾地区暴露出的检警一体化的缺点进行分析,避免自己改革中走弯路。也许两者的结合是最好的模式。

参考文献:

[1]《中国宪法》,许崇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15~318页.

国际警察节范文10

对很多内地观众而言。飞虎队一直是香港警队的象征,PTU却是一个不太出名的单位。理论上,飞虎队正好是机动部队下辖的特别任务连。

PTU应对突发事件

军政和警政虽有很大的不同,但基本原理是相通的。军队中会有勤务性部队,例如巡逻边疆的边防部队或执行一般守备任务的守备部队。这些部队的特点是日常勤务性工作较多,训练时间较少。还有一部分部队是机动部队。他们的特点是勤务性工作少,主要工作时间都是训练或演练各种战术。在日常勤务性工作中,这些部队一般不会被用到。一旦发生战争,机动部队则是被当作打击力量使用的,各军区的野战集团军和空降兵等精锐部队都是标准的机动部队。

由于军队主要工作就是保卫国土和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因此军队中机动部队的比例远远大于勤务部队。这种情况在警察部门中正好相反,勤务工作的种类和范畴远远大于军队。除了维护社会治安外,像户籍登记、调解邻里纠纷、帮忘带钥匙的人开锁一类的社区工作警察也要承担。警察部门中勤务部队的比例远远大于机动部队,然而这并不是说机动部队就无存在的必要,在处理一些突发事件或大型活动中,经常需要加强人手执行,因此各城市的警察都保有一定规模的机动部队作为预备队使用,使用的时机和地点往往由高层指挥员掌握。

历史上,PTU可以说是一支诞生于“战火”中的警察单位。1955年香港爆发了史称“双+节暴动”(1956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在香港九龙及荃湾等地发生的一次骚乱)的社会动乱,三天的街头暴动中59人死亡。当年的警察部并无机动预备队的设置,勤务警员缺乏相关的训练和体能,令警队觉得有必要设立一个部门来应付突发事件。1958年,警察分遣队(PdiceTraining Contlngent)宣告成立,这就是机动部队的前身。

定期解散保持实力

香港警察的机动部队就是这样一支总预备队式的力量。机动部队是个半军事化训练及组织的团体,主要职责为内部保安、大型活动中的人群管理、控制暴乱、支持反罪恶行动等工作,人员由各警队各部门抽调而成,定期抽调164人组成一个大队,训练、执勤、解散,并成立另一个新大队去取代。

影片《机动部队-同袍》表现的正好是一支机动部队临解散前的一次搜索行动。之所以定期解散重新组建,其实是希望更多的勤务警员能够接受更全面的训练。以保持香港警队整体的战斗力。实际上日常的勤务工作非常磨人,长期从事勤务工作的警员会很快把之前在警察训练学校中学会的战术技能忘却,体力也会有所下降,因此定期接受半军事化的训练和编组相当于重新回炉。这套制度有助于保持整体警队的战斗力,更多的一线警察受过较为高级的反暴动、武装稽查、突入建筑物的训练,一旦发生更大的社会动荡时,可以立刻将曾经参与过机动部队训练的勤务警员整编起来使用。

也可做特警预备队

除了作为人力资源储备外,PTU在港警中也相当于一个特警预备队的性质。如飞虎队、机场特警、政要保护组等高级特勤单位往往要求报考的警员有在PTU的工作经验。一些有志于到更高级单位服务的香港警察也会以此为进级的台阶,在PTU中接受训练。

从编制和任务性质而言,港警的PTU相当于内地的警察防暴队和武警机动师,但是在训练内容和装备上颇有不同。笔者曾多次看PTU的训练情况,感觉PTU的训练更为注重在实景中的对抗性。例如在粉岭基地附近有不少工业区和货仓,这些区域在夜晚无常住居民,异常寂静。PTU经常会利用这种无人的街道进行街头暴动镇压及搜索训练,每次训练中还会安排一队便装人员充当示威者的角色,加强对抗的真实性。

除了街头的演练外,PTU也会租用一些无人的商业楼字进行室内搜索及突击的训练。真实的街头、室内场景与基地中的模拟场景感觉会有很大的不同。首先模拟场景往往会过于熟悉,因此难以体现突发性和陌生性。人造场景的意外设置也永远无法跟现实比,例如在室内突入作战中有可能突然出现的邻里、隐蔽的气窗和通道、以及一些可能意外发出声音的废弃物,这些都是极有可能导致任务失败的因素。

与内地防暴队和武警部队不同的是,PTU非常重视垂直突击的能力。所有机动部队成员都要掌握从直升机上武装垂降的技术。香港政府属下的飞行服务队配有7到9架直升机可供调遣,在亚洲城市而言,这支公务机队的力量算比较强的,所以香港警察部希望更多的警员掌握与直升机配合的技能。在有必要的时候,可以随时通过直升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这种垂降的能力在城市战斗中非常重要,即便没有直升机的支持,同样技术也可以用于建筑物的垂降。

PTU的标志是蓝色的贝雷帽,这是一种被各国军警精锐单位广泛使用的服饰。我国武警特警学院行动队的标志也是黑色贝雷帽。香港警队中有另外一个单位极容易与PTU混淆,”就是冲锋队(EU)。EU其实也是勤务性单位,但是与一般的街头巡警不同。EU与PTU一样也是依托冲锋车机动的车载单位,这也就是为何Eu经常与PTU混淆的原因。EU实质上是一个混合的多功能巡逻小组,每辆车必须配备1名便衣探员和一名女性警员,这样在一些轻微的罪案调查中便衣探员可以直接现场处理。女性警员则可以执行一些对女性嫌疑人搜身或者安抚女性受害者的特殊工作。

近年来让PTU扬威国际的战例发生于2005年世界贸易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期间。当时大批韩农示威者不断以各种方法冲击警方筑起的防线,香港警方遂宣布在会场附近。韩国示威者是一群示威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在韩国他们已经多次与当地的防暴警察对抗过。从配置上来看,示威者准备了口罩、护目镜等防催泪气体的装备,并且能够组织密集队形来冲击警方的防线,明显有备而来。PTU在这场行动中表现出极为专业的战术素养,整场活动都保持控制大体局面:一未使用过度武力,二未刺激示威者导致过激行为。这种刚柔并济的处理手法获得了国际同行的认可,对香港整体国际形象的提升深有帮助。尤其值得注意的是,PTU在每次执行镇暴行动的时候,每名警员除防爆装备外还会携带一个小型灭火器。这种配置在其他地区的防暴警察中并不常见,但非常有效,因为示威者威力最强的武器是燃烧瓶。PTU建立之初就赶上60年代的香港大暴动,当年的暴动者经常使用爆炸物和燃烧物攻击警方,所以港警一直很注重对应此类武器的训练。

国际警察节范文11

关键词:警察体能训练;新思路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3)35-0064-04

作者简介:尹双双,女,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警察体育教学;刘勇,男,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体育教育。

从反恐防暴到紧急处突,从抗洪救灾到解救人质,警察的职责无时不与危险连在一起。面对危险,能否应对自如,最后全身而退不受伤害,完全取决于平时的体能储备与专业体能训练。平时训练多流汗,抓捕犯人少流血。打铁还须自身硬,没有行之有效的体能训练作为保障,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危险就会成倍增加。要提高警察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并且打造顽强的战斗堡垒,警察学院就有必要以加强警察体能训练作为切入点,制定科学并且人性化的体能训练计划。警察体能训练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基础,如何做到科学、有效,并且为实战服务,需要我们客观地把握体能训练原则,认真研究制定体能训练计划,高度重视体能训练效果,从而使体能训练在提高警察战斗力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本文重点阐述了体能训练敏感期原则、力量、速度、耐力相结合训练的原则、一般体能训练与专项体能训练相结合等原则,为的是拓宽体能训练思路,改革体能训练,全面提高警察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以更好地为社会治安大局服务。

一、重视体能训练敏感期原则

力量是人体运动的首要素质,力量素质与速度、耐力、柔韧与灵敏素质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同时也影响到与速度、耐力等素质的发展。速度、耐力等素质的发展影响着力量素质的发展。他们是相辅相成的。要想有效甚至高效率地提高体能素质,不仅要掌握体能训练负荷的增减原则、循序渐进式原则、与技战术相结合的原则、系统性和科学性训练原则这几个原则,还要了解和掌握并且重视体能训练敏感期原则。在不同的敏感期重点发展不同的体能素质。中国拳击队张传良等教练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研究,总结出了几条拳击项目制胜因素之间的本质联系。其中,以体能为载体、速度为灵魂、以距离、时间差为突破口这几点充分说明了良好体能的重要性和速度素质培养的关键性。

反应速度是速度素质的内容之一。反应速度的敏感发展期是6~12岁,特别是9~12岁明显加快,到12岁第一次达到高潮。12岁后反应速度增长减慢,16~20岁出现增长的第二次高峰。耐力发展敏感期,男子是10~20岁,女子是9~18岁。男子在10~20岁间,无氧耐力水平逐年增加,16~20岁增长幅度最大,也就是无氧耐力的良好发展时期。女子是15~18岁增长幅度最大。警察进行专业训练的时期一般是进入公安院校或参加工作以后,年龄段是18岁后。在此阶段,抓住敏感期结合专项训练进行有效地训练和最大效能地提高反应速度和无氧耐力。速度和耐力素质提高了,力量的爆发性和力量的持续性也就相应得到提高。入校的警员一般年龄在16岁以上,可以根据体能训练的敏感期原则,重点训练和提高警员的反应速度素质和耐力素质。

二、力量、速度、耐力相结合训练的原则

力量是基础,速度是灵魂,耐力是保障。力量训练一直以来是各类运动训练的重点内容。擒拿格斗中的“千狠万狠,力为根本”更是突出了力量训练的重要性。而在格斗中,警察要发挥出最大力量,需要捕捉战机,瞬间爆发出最大有效力量还击对手,在与对手相互的对峙中,能坚持到最后的就是靠力量的耐力。同时在擒拿格斗中,进攻、防守和反攻都取决于技术动作的速度,速度也是力理的补充和延伸。

从擒拿格斗教学实践中发现,有些警员力量素质相来说可以,比如在俯卧撑、引体向上的力量练习时表现均可,但在力量的运用上却有“有劲使不出”的现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笔者采用新的训练方法和教学方法,要求学员学习和练习拳法时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放松练习找发力顺序的感觉。第二阶段,用很少的力量找动作终止瞬间的爆发感。第三,用较大的力量,练习力量与速度的结合。即首先全身放松练习,通过柔和的动作路线和动作终止的紧张感来感觉力量发力的顺序和发力的爆发感。在找到动作发力顺序正确感后,再慢慢将引体向上中练出的力量慢慢加大释放和爆发出来。确保动作用力的合理性、经济性和有效性。在掌握发力顺序正确和动作在接触目标能瞬间爆发力量的感觉后,将力量快速释放的感觉自然也就培养出来了。肌肉放松能提高肌肉、关节的灵活性和柔韧性,使动作经济,轻松自如,具有良好的节奏感,从而加快动作的掌握过程。在学员的动作达到协调、轻松、熟练后,教官再加上几分力度示范动作,学员再反复练习,根据自己的感觉慢慢将力度加上去。特别是对协调性差、力量大、爆发力好的学员,此种练习的效果会更好。刚柔相济练习动作,该放松的部位就放松,该发力的部位就发力,这样发力就活而不僵了。学员在放松的前提下,再将力度加上去,练习次数多了,刚柔相济的感觉就会慢慢体会出来。笔者在教冲拳的实践中,将学生分为两组,第一组用一般的分解完整示范教学,第二组用“先柔后刚”、再过度到刚柔相济的示范教学。第二组的动作协调性、发力的寸劲和发力的经济性明显比第一组要好。快慢结合。动作的快慢练习应根据学生掌握动作技术的情况而定,对有基础、技术水平较高的学员多进行速度练习,对初学者或新授学员则应先掌握动作的发力顺序。擒拿格斗的速度训练主要练习爆发力和速度耐力,某一个技术动作的实施都需要爆发力,这种爆发力的培养必须结合实际对抗练习,所以要找优秀的陪练员陪练,以此来有针对性地提高专项速度素质和速度耐力。

力理、速度、耐力相结合训练,能使警员的体能训练得到最有效的提高,同时也能最大程度地减少运动损伤的发生。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在练习拳法的技术动作时,多次提到腕,肘关节疼痛的问题。笔者在观察动作练习后,发现出现此情况的缘由是学生的发力不顺,爆发点不干脆,也就是爆发的力量没有完全发出来,力量倒是通过自己的腕、肘关节反吸收了,震得关节发疼。在通过多次放松练习找到正确的发力顺序和爆发感觉后,学生的这种疼痛感就消失了。

三、一般体能训练与专项体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

20世纪90年代,体能训练的理念被引入到我国,但长期以来,我国体能训练理念仍仅局限于耐力训练和力量训练,其训练形式主要是跑步训练和大强度的力量训练。这种训练的内容就是一般体能训练内容。专项体能训练是指根据不同的专项需要来进行的特殊体能训练。比如擒拿格斗的警员在专项上,对上肢肩带的收缩力量,腰部的左右旋转力量以及膝踝各关节的控制力量有较高要求。这些力量的获得和提高,不能通过简单的一般体能训练获得的力量来转化,而是要结合专项体能训练来获得。在散打对抗实战中,不但要全面抓身体素质训练,还要抓重点训练,“千狠万狠,力为根本”、“手是两扇门,全凭脚打人”,因此要特别重视专项力量训练,特别是下肢的力量训练。“不怕千招会,就怕一招精”,由此在训练中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最大优点,练到极致,一招治敌。要练到极致,就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素质状况,结合专业特点,将某一种力量素质或者是速度素质练到超于常人。当然,战术在散打实战中也是占有重要地位的。比如“借他千斤力,不费四两功”,就是讲的战术中的借力发力法。狙击手不仅需要别的专业所具备的一切身体素质,还需要稳定和强大的心理素质,甚至心理素质在比赛中比体能专业素质更重要。因为,在训练中要把专业心理素质放在第一位。总之,专项体能的提高是在合理安排基本体能的原则下,加大实战训练中对抗的力度、强度和难度,同时紧密结合技术动作的路线、一定的速度及力量爆发的时机,加以针对性地加强部分专项身体素质的训练,结合警员不同的个性和身体特性来安排训练,将一般与专项相结合,达到提高警员专项素质水平和竞技能力的目的。

四、重视警察体能训练负荷控制的原则

在警察体能训练的方法和负荷控制上,由于受条件限制以及任务的突发性影响,警体教官在这两个方面存在一定的主观随意性。在训练负荷的把握上,更是恨不得一夜把警员训练成钢筋铁骨。笔者本着可行性和科学性的原则,全力探讨和研究警察体能训练过程中负荷的控制,不至于因训练负荷过大引发受伤事故。对于体能训练过程负荷的控制,采访中有部分警员表示,体能训练不能须到用时方恨少,为了在执行特殊任务时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体能训练再苦再累也要自觉承受,而进一步加大训练强度,可以更好地提升自身职业素养。当然也有不同的声音。有一部分警员则表示,警察是一门特殊的职业,其性质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像专业运动员和军人那样有得天独厚的训练条件和环境。如果他们每天只是忙于训练,就没有时间来对犯人实施抓捕。再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体能训练不是一朝一夕之功,绝大部分警员在节假日都忙于值班,或者要执行重大任务,这样就决定了他们的训练没有系统性,更没有规律可言,如果突然加大训练负荷,身体一时半会承受不了,就有可能引起反作用。警察带着疲惫不堪的身躯去执行任务,只会增加危险。体能训练中,尽管不一定有受伤的事情发生,但仍要积极预防训练引发损伤事故的发生。体能训练的目的是为提高警察的职业素质服务,而不是让他们疲惫得完成不了任务。如何把握控制体能训练的负荷,这是本文研究的重点。超负荷训练不行,那么不超负荷呢?从运动学原理看,如果参训者用肌肉轻松就能克服的阻力做力量练习,力量水平就无法提高。力量上不去,也就意味着体能素质无法适应警察的实际工作需要,这就说明了适度的超负荷体能训练,可以打破肌肉拉力与承载阻力之间的原始平衡,最终可以促使参训者的体能素质有所发展。因此,在进行体能训练时,采用极限负荷和逐渐增加负荷的训练方法,可以促使参训者更多的肌肉纤维达到力竭的地步,从而促进肌肉组织中收缩蛋白的增加,最终使肌肉的体积和力量得到全面增长。

警察体能训练应当遵循动作规范性是负荷增加的前提原则。美国体能专家在授课中反复强调:在进行体能训练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技术动作的规范性。这是因为整个体能训练过程都需要通过各种技术动作来完成,不规范的技术动作,不仅会影响体能训练的效果,而且可能导致运动损伤的发生。因此,从体能训练初期开始,就要强调动作的规范性,即使非常细小的错误动作,也要不厌其烦的反复予以纠正,使运动员形成正确的条件反射,打好技术动作的基础。在掌握动作后,才能逐渐增加训练负荷。这样就有效地减少了动作中的额外能量代谢,经济地使用能量,并且有效防止了运动损伤的发生。因此,作为指导者的教官或教练,要重视技术动作的规范性,不能只重视负荷的训练。在进行负荷的训练的增负时,要遵循动作规范性是负荷增加的前提原则。

警察体能训练应当遵循有序增减负荷的原则。进行力量和耐力训练时,开始阶段应当控制好负荷的增加量,身体适应一周后再增加一组练习,如此逐渐提升加大负荷,才能达到逐步突破自身极限的训练目的。体能训练的后期,训练负荷的减少也不能一减为零,应分层次地减少训练负荷,以给参训者提供适应的时间和过程。警察体能训练应当遵循循序渐进式原则。体能储备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这是由人体肌肉功能变化和生理规律决定的。在体能训练中,肌肉承载阻力无论是总量还是强度的增加,短时间内不宜提高太大、太快。否则,不仅达不到预定的训练目的,还容易造成参训者肌肉的损伤。对于训练负荷的增加,只有遵循由少到多、由低至高的循序渐进式原则,才能保证体能训练的质量和效果。警察体能训练应当遵循系统性和科学性训练原则。体能训练是警察技战术训练的基础,而技战术训练对体能训练具有促进作用,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就会获得最佳的训练效果。当体能训练的系统性和连续性遭到破坏,出现间断和停顿时,先前获得的体能训练效应就会消退。为了避免体能的消退,就一定要保持训练过程的连续性。警察体能训练科学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训练过程的方方面面,包括训练目标体系、训练计划与训练组织实施的科学安排与负荷控制等内容。科学化体能训练有赖于各个环节因素的有机整合,讲求整体效益。在设计体能训练计划时,警体教师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负荷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的合理安排。

警察学院体能训练的目标,是为了提高警察在行使正当职权时取胜嫌犯的能力。警察的能力和战斗力来自于系统科学的体能训练。警察体能训练不是单纯的身体锻炼活动,除了其特殊性,还有警察职业性质的因素。没有良好的体能作为保障,警体技能也不可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再高超的技战术都是纸上谈兵。向体能训练要战斗力,加强警察体能训练,培养职业素质全面发展的警察,是时代的需要,更是国家的需要。依靠持之以恒的体能训练,可以使警察保持最佳的体能水平,从而将执行任务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减少到最低,并且尽可能地将损伤和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科学有效的专项体能训练结合体能训练终身锻炼习惯,可以帮助警察更好地、持久地胜任当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伤亡,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公安实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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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警察节范文12

关键词:公安院校;素质教学;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6-0134-02

1 公安院校教学模式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关键

公安院校是专门为共和国人民警察队伍输送专业人才的高等院校,在校容纪律、师资建设和教学手段等方面都体现出预备警官的独有特色。他的教育机制和内容都与一般的普通高校有所区别。他更注重对学员的职业能力、实践技能和应用性的培养。对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求很高,培养实践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是公安院校教育教学的目标。但在实际教学的培养上,仍然存在很多薄弱环节。教学方式陈旧,不注重实际操作能力,与一线的工作相脱节等。如:学员对警用设备,枪械等接触甚少。警用技能的掌握不深,没有形成应激技能,很难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对公安一线的实际工作程序、笔录的书写等知之甚少,使得教学培养与公安工作之间的实际需求相脱节,掣肘着公安院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2 公安院校教育教学模式的培养目标

公安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点是综合职业能力。警察的综合职业能力是指人民警察能胜任某一警种或者多个警种所需要的主观条件,它是通过实践训练转化和专业内化而成,是一名人民警察在社会职业中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要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上手快、适应能力强的特点,是学员毕业后立足于警察职业必备的基本能力。要构建公安院校科学的培养模式,其中一个关键性问题,就是如何转变教育理念,打破传统的公安高校教学管理模式,办出警察教育的特色。

公安院校教育教学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员系统的掌握某一专业的基本理论及其应用知识,而一个本科生在四年的学习期间一般要修三十门以上的课程,学校也增设了一些实用性课程,但安排时间很少,收效甚微。主因是这些改革仍停留在治标不治本的状态,仍局限于传统教育模式当中。如法律专业,从法的起源到发展史,社会主义法到资本主义法的比较等,都是侧重于理论,而“实践”是要侧重于法律条文的正确理解和运用,就是把法律和执行程序知识运用到某种特定的文化背景中去。院校的学员应当具备相当的文化科学素质。这包括一定深度的文化知识与技能,具有发现和解决一般问题的能力,优良的心理素质等。其次是处置实际工作问题中的专业素质,这包括群众工作能力、刑事侦察、户籍管理、治安处置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较高的法律水平,书写和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能熟练使用警械枪支、擒拿格斗等警务技能。再就是要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不仅要求能攀登跳跃、身体灵活,还要具备挨热受冻,忍饥耐渴的适应能力。

实践证明,公安教育如果仅仅以系统掌握学科的知识生产为目标,以专业知识为人才培养的取向,以学科知识的传授为工具的教学模式,就难免会产生重学科知识体系。而在实际工作中,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同等重要,甚至更加重要。应试教育,学科知识本位,必定使学员的实践技能和解决现实问题能力降低,缺乏职业素质,工作适应期延长。这也正是影响公安院校学员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

3 公安院校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