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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论文

时间:2023-05-05 17:04:18

生育保险论文

第1篇

1.高职院校学生的素质要求

对于高职院校学生而言,近期面临的主要是专业学习和就业两大问题,因而对于素质教育的方向更为明晰,综合来看主要可以归纳为三个层次:即思想和身心素质、职业素质、综合素质,这三个部分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第一层次,思想和身心素质,主要包括学生的政治修养、思想道德、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学习和工作态度等内容。这些素质是学生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决定了学生生活工作质量的好坏。这类素质的教育目的是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具备健康的体格,良好的身体素质,同时在心理上具有坚强的意志力以及积极、乐观、向上的处事心态。第二层次,职业素质,主要包括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沟通能力、团队合作意识、职业责任意识等。这类素质的教育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文化及专业技能,做到专业知识扎实牢固,掌握职业岗位所需的各种方法技能,同时具备在工作中应有的语言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第三层次,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创新意识、抗挫能力、职业迁徙能力和个性化发展等。面对学生就业环境的变化,这类素质显得尤为突出,它可以使学生在具备基本素质的前提下得到自我提升。它要求学生能够面对工作环境的变迁及工作内容的更新进行自我学习及自我调整,能够在遇到困难时捋清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能够对自我发展进行合理的规划。

2.高职院校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素质的要求

金融保险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面向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培养技术技能型金融保险人才,涉及的岗位主要包括商业银行综合柜员、大堂经理、客户经理、保险人、理赔员,证券公司客户经理等。在这种情况下,梳理金融保险专业学生应具备的素质内容时必须考虑金融行业的自身特点,为学生今后的发展起引领作用。金融行业有别于其他领域,首先,金融企业所从事的工作主要为货币领域,因此金融行业具有经营高风险的特殊性质,这就对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要求较高;其次,金融体系中金融机构的种类繁多,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机构等,各类机构业务专业性强;再次,金融机构的工作岗位涉猎宽泛,如商业银行的相关岗位从大类上分为柜面业务岗、国际结算岗、客户经理岗、理财业务岗、信用卡营销岗、客户服务岗等,每类岗位又会细分具体岗位;最后,随着金融创新自由化的发展,金融企业的相关业务更新快,就银行而言,从过去的存、贷、结算业务到随后的拆借、投资业务,发展到现在的期货、期权、互换、远期协议等,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尤其在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条件下,业务国际化趋势明显,与此同时,面对全球金融业新趋势的进一步发展,我国今后将更加需要金融复合型人才,因此这些行业特点要求金融专业学生素质更加全面。

二、高职院校素质教育工作重心调研

当前,很多高职院校的金融保险专业对学生素质教育都非常重视,在很多方面突出素质教育的内容,也为学生提升素质做了很多工作。大部分学校比较重视学生职业素质的提高,例如在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训比例的提高,部分学校金融保险专业在教学中增设实训课程,开设一些银行业务模拟、证券软件行情分析、保险业务流程操作等,或在专业课程的教学基础上增加案例分析及情境模拟等环节,以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但素质教育的内容包括三个层次,企业及学生自身到底哪些素质迫切要求提升直接关系着我们高职院校素质教育重心的偏转。通过调查研究,对金融企业及在校金融专业学生从三个层次中的思想道德、身心健康、工作态度、专业技能、沟通能力、合作意识、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创新能力、抗挫能力及职业迁徙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走访调查,研究当前环境下学生素质提升的主要方向。调研中发现企业与学生对素质要求的内容侧重有所不同,从金融企业角度看,由于金融业经营的高风险及程序化,他们更希望增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和工作态度,即第一层次素质;而金融保险专业学生自身认为面对金融行业发展迅速,产品更新快的大环境,当前最需要提高的是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及职业迁徙能力等,即第三层次的素质。素质教育内涵的三层次说明对学生素质教育是全方位、多面化的,对当前素质提升重心的研究则可以帮助我们在全方位素质教育中做到普遍化提升的基础上发现关注重点。

三、素质教育融入金融保险专业的载体研究

目前,高职院校的金融保险专业都在积极的将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通过调研走访,总结了一些效果较好的融入载体,主要包括:

1.举办和参加金融技能大赛主要通过银行技能竞赛、证券模拟交易大赛、保险产品创意比赛、金融案例分析大赛等形式来实现素质教育与专业的融合。这些比赛有校内赛、省赛、国赛,层次多样,有的还通过与校外金融机构合作,以金融企业一线职员为裁判或评委来保证比赛的专业性和正规性。金融技能大赛为高职院校的金融专业师生搭建了展示能力的平台,力求提高学生的专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使学生拓宽视野,开阔思路,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目前,天津市有12所高职院校开设了金融相关专业,其中金融保险专业有3所,经过调研发现这些学校大多举办或参加过校内外金融相关技能大赛,目前,很多软件公司如国泰安、典阅等都在开发软件的同时借助所开发的软件举办一些金融专业技能大赛,如银行技能大赛、金融证券投资模拟大赛、投资理财规划大赛、金融建模大赛、保险技能大赛等。高职院校金融相关专业可以根据这些大赛的特点,综合比较后选择适合的比赛参加,可以在各校师生广泛交流的基础上,促进专业与素质提升的融合。

2.对专业课程进行改革

(1)从教学内容方面看,主要包括在了解金融保险行业需求的基础上,分析专业岗位知识结构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对专业课程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比例进行合理分配,通过实践教学环节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尤其是情境教学的设计要以项目情境为导向,使学生在工作中学习,从而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此同时,教学内容应加强职业道德素质,教师设计案例及情境时可以适当增加相应内容,利用金融企业的真实案例对学生进行教育,正确引导学生行为,在教学中让学生了解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从而自觉遵守职业准则,直至形成习惯。

(2)从教学方法方面看,可以鼓励教师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包括讲授、讨论、实验、案例分析、头脑风暴、小组拼图、小组合作、卡片展示、角色扮演等多种教学法,运用多样的教学方法不仅使课堂气氛活跃,还可以培养学生学习的自主和协作意识,例如角色扮演法在保险类课程中的应用,可以让学生扮演保险公司人、理赔员以及客户等,将保险产品的推销、保单的促成以及在出险后的审核理赔过程立体呈现在学生面前,既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了解保险中应遵循的职业操守,又熟悉保险业务流程,学习保险专业知识。再如小组合作法在银行会计课程改革中的应用,对于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工作可以让学生针对每个实训情境在制定实施方案后,分工合作完成分录编制、审核填制会计凭证、登记明细账和总账账页,在实际操作中让学生对账务处理的严谨性有了深切体会,同时还能实现“理实一体”教学效果。教学手段除了可以运用多媒体设备,还可以在实验实训类教学环节,通过与金融企业的校企合作来实现,例如可以聘请金融企业的专业人员为学生进行讲解及指导,提高教学的专业性。

(3)从教学考核方面看,应该采取灵活多样的考试形式。教学考核不应再简单的从职业能力角度出发,而应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只有从考核上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才能在日常促进学生自我提升。为了更为全面的对学生进行评价,应该将综合素质的三层次结合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展开,以期在教学过程中做好各环节的实时评价,这要求教师在设计情境及项目时要将计划评价考核的内容融入其中,并在课前以任务单的形式向学生明确工作内容及任务目标,与此同时还应该在过程实施中随时以评价表的形式进行考核记录。由于金融专业的理论分析多于实践操作,对问题的分析研究更能体现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及运用,加强思维训练可以利用小组讨论、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方式考核学生职业素质能力水平,利用特定课程内容使专业与品德教育相融合,如金融案例中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货币,树立良好的金钱观,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通过金融案例分析考核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水平。

四、素质教育载体与专业融入的建议及尝试

1.实习实训环境的改善:实地实验感受实习实训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教中做,做中学”的教学模式,目前国内大多金融类专业的教学实训项目都设置了实训室或实训基地,一般校内实训基地以模拟实训室为主,普遍设置的有商业银行综合业务实训室,让学生完成银行柜面业务、会计核算等相关工作;证券投资实训室,完成证券业务的开户、看盘、分析、交易等模拟操作;保险实训室的设置主要通过学生处理承保、核保、理赔等来实现。这些校内实训内容的实现主要通过模拟仿真软件,在一定程度上让学生摆脱了传统理论教学模式,加强了对专业的认知。经过对新加坡职业院校的考察,切身体会到真实实习实训环境的重要性,应该借鉴新加坡职业院校的“教学工厂”模式,邀请金融企业,例如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在学校成立业务部门,分别在校内成立金融投资实训室、保险业务实训室,将真实的项目带到学校,让学生接触并参与企业真实的业务操作,而不是只停留在模拟层面。真实的环境、真实的项目可以让学生看到企业真实运作情况,不论从道德素养、职业素养还是创新等综合素质都可以在前辈的带动下有所提高,这种环境下提升的素质是自然改变并形成的,而外界强加给学生的则往往收效甚微。

2.授课形式改善:翻转课堂与微课配合使用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在2007年就开始在美国的一些学校尝试,它是在萨尔曼·罕的微课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模式重新调整课堂内外的教学结构,将学习的决定权由教师转移到学生,使学生在课外利用视频、电子书等现代化信息媒体自主的进行学习,还可以通过网络实现与同学及老师的讨论分析,同时将课堂的时间解放出来供学生和教师进行交流,并完成项目内容及互动环节。翻转课堂地有效实施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参与性,增进师生间的个性化沟通,对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很大帮助,尤其是对金融专业的学生来说,大量的金融案例资料会占用课堂的很多时间,金融知识、经济问题通常比较抽象,利用微视频的方式使学生更容易接受和学习。学生通过这种模式的学习,可以锻炼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经济现象建立独特的见解,从而多角度的看问题,实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第2篇

关键词: 保险精算; 教学改革; 大工程理念。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以及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高等教育也不例外———一方面,各国的教育理念以及由此决定的各国高等教育正在发生着巨大变革; 另一方面,随着全球经济的日益融合,高等教育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在这种大背景下,保险行业势必对高校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在转变和更新教育观念的基础上,积极探讨保险精算专业的教学改革,培养高素质的保险精算专业人才,已是当务之急。希望通过教学改革,能使学生在熟练掌握保险精算专业理论的基础上,具有较好地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熟悉保险工作实务,掌握精算基本技能。

一、我国保险精算教育现状。

( 一) 对保险精算人才创新性培养不足。

造成学生缺乏创新意识和能力的主要原因有: 首先,教育者缺乏创新意识。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和教育者,在创新教育中起着关键作用。教师缺乏创新意识,也就不会产生具有创造性的教学和科研成果。目前,不少院校由于教师教学量增加和科研任务的压力,许多教师只能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去应付学校交给的教学任务,没有精力去探索新的人才培养的模式和方法。其次,学生缺乏个性和创造力。当前的保险精算教育常常忽视对学生好奇心和想象力的激发,许多学生只是习惯于被动地回答现成的问题,缺少主动提出新问题的探索能力。此外,学校缺乏创新教育环境。创新教育其重要性已被广大教育工作者所认同,但目前大多保险院校创新教育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建设均存在不足,更重要的是,培养创新人才必须对教育体系进行创新,革除传统教育中阻碍创新的东西。而在这方面,绝大部分院校探索的力度还显不够。

( 二) 人才培养过程中忽视相关学科知识的系统性教育。

保险精算是一个应用型专业,它与金融、会计、统计、数学等密切相关。我国的保险院校由于受传统的重专业、轻基础思想以及功利主义价值取向的影响,忽视了知识的相关性问题,具体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专业划分过细,相关学科课程不多,学生知识面太窄,知识融通性不够。保险精算技术人才应具有宽厚的金融、投资等大金融背景知识,如果没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就无法应对保险中出现的的复杂问题。二是人才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结合性不够。由于中学过早实施文理分科,致使学生文化素质训练欠缺,全面素质培养不够。在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方面应注重精神层面,学生是否具备人文素质不能仅仅理解为听过人文学科课程。

( 三) 保险教育中实践能力的缺失。

面向保险实务是保险教育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保险激烈竞争对人才的迫切需要。这方面恰恰是我国保险精算教育的缺陷所在,主要体现为: 没有足够的保险实践训练; 缺乏现代保险业务操作流程和管理的初步能力与素质; 解决保险实际问题能力不强; 对保险条款设计、产品开发的认识不足; 缺乏对现代保险所必须具备的有关经济、法律、社会道德等方面知识的了解等等。传统保险教学偏向原理性和理论性,缺乏教学的实践性,一味的灌输知识而忽视了培养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导致了学生动手能力不强,不会解决实际问题。教学方向与实际要求的距离越来越大,正日益制约着我国保险精算教育的发展,切实提高保险精算实践教学水平已经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普遍关注的焦点。

二、“大工程”理念及其对保险学科的启示。

( 一) “大工程”教育理念。

“大工程”理念最早于 1994 年由麻省理工学院院长乔尔·莫西斯在该学院名为《大工程观与工程集成教育》的长期规划中提出。所谓大工程就是建立在科学与技术之上的包括社会经济、文化、道德、环境等多因素的完整的工程涵义,建立在大工程基础上的工程教育理念即为大工程教育理念。该理念所倡导的工程教育改革方向是要使建立在学科基础上的工程教育更加重视工程实际以及工程本身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具体来说,大工程的“大”指综合性,即把工程活动所需要各种知识、技术、能力、方法、条件系统地整合到一起; 大工程的“工程”指实践性,即工程活动要直接面向应用,满足社会的具体需要。为培养符合大工程要求的应用人才,就必须使工程教育从模仿科学教育的侧重理论研究回归到重视工程实践。

“大工程”教育理念要求学生知识的复合型和能力的多样性,要求所培养的人才,具备从事产品的设计、应用、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较宽领域的适应能力。

( 二) “大工程”理念对保险学科的启示。

我们可以使用类似工程的方法,将工程学的思维引入到保险精算领域,结合金融、统计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采用数学、工程、计算机、以及信息等技术来模拟开发设计保险产品、确定营销计划和管理模式。培养出的学生应该是富有保险理论素养、掌握高级数学工具、具有工程思维,同时具备广阔人文关怀,能够进行复杂管理的复合型保险精算人才。

“大工程”教育理念对保险学科的启示,就是要以大工程思想为指导,不仅让学生学习保险精算的理论知识,还应该围绕经济、技术和社会政治三个方面重新进行调整和综合,强调保险精算教育的系统性、实践性和创造性。一方面,要结合本校实际,在培养学生的“通”与“专”上找平衡点,学生不仅要学习专业系统内的知识,还要注意各门知识间的关联性,做到宽而专。另一方面,要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构建保险精算实践教学平台。

三、保险精算专业教学改革的思路。

“大工程”教育思想指导下,保险精算专业教学改革的路径:

( 一) 从“学会”走向“会学”,培养学生的创造性。

“学会”强调的是教师的教,“会学”强调的是学生的学;“学会”强调知识的蓄积,“会学”则强调学生学习的自主性、质疑性、操作性和创新性。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解决一个问题也许仅是一个数学上或实验上的技能而已。而提出问题却需要有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社会进入 21 世纪的知识经济时代,科技进步,知识更新的速度不断的加快,社会的发展日益信息化、智能化,不仅社会生产的主要周期和主要内容不再是重复的,而且每个生产阶段上的生产劳动也不再是完全重复性劳动,加上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科技信息成倍激增,层出不穷的新知识不断取代旧知识。教师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教会学生今后要掌握的所有知识,但一定要培养其再学习的能力。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行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需要多专多能的高素质人才。因此是否具有不断发现和创造新知识的能力( 会学) ,比掌握多少现有的知识( 学会) 更为重要。

( 二) 改革现有课程体系,建立科学、优化的课程方案。

第一,课程设置上应体现保险精算与相关学科的融合,体现大金融的内在逻辑性。金融学发展到今天已经形成了比较严密和完整的基础体系,学生只有掌握了先进的金融问题分析工具和严谨的金融理论功底,才能在保险精算学系列课程中理解金融保险领域中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因此设置一套规范的理论及应用课程十分重要。学生不仅要学习保险精算的理论知识,还应该围绕经济、技术和社会政治等方面进行调整和综合,强调保险精算教育的系统性、实践性和创造性。这一系列的课程能够进一步加深学生对金融学、保险学以及相关学科的理解,拓宽他们专业知识的视野和提高他们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第二,课程的设置要注意知识的连贯和合理性。保险精算专业中每门学科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不同课程之间具有很强的连贯性和逻辑关系。我们不仅要因为认识到课程的重要性而将它列入教学体系中,更重要的是要注意到这门课程应该放在什么阶段开设,掌握这门课程的内容需要准备哪些专业知识等问题。如果教学的前后顺序安排不当,教学质量和效果都会大打折扣。

( 三) 建立高水平的保险精算实验平台。

由于我国高校保险专业建设的历史较短,且人才培养与保险实务的发展有较大差距,同时,保险机构对高校保险专业建设又缺乏良好的反哺机制,保险公司不能有效解决在校大学生的实习需求,学生很难完全了解保险实际业务的操作流程,导致缺乏对保险的深刻掌握。鉴于我国高校保险专业的实际情况,笔者提出以“模拟保险公司”为基本理念的保险专业实 验室建设模式。保险实验室可以模拟保险公司的所有业务包括寿险业务和财险业务的实际操作,为同学们掌握实践技能,提高动手能力提供了更好的平台,很好的解决理论教学和社会实际需要的矛盾。具体来说,实验室具有的功能有以下几方面。

1、提供保险公司的日常业务与管理的模拟,提供保险公司的日常事务的常规管理的模拟操作。通过模拟保险公司业务运行环节,提高同学们在各类保险机构一线工作的实际操作能力。

2、提供各种类型的保险中介人的所有环节的模拟运作,提供各种类型的保险中介人的日常事务的模拟环境和业务操作,可以提高学生在各类保险中介机构经营管理的执行能力。

3、提供保险监管人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人的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的模拟环境与模拟运作。提高同学们从宏观的角度来对保险市场有更深入的了解。

4、提供再保险公司业务环节与日常管理的模拟操作。为同学们进一步巩固理论知识提供了条件。

5、提供各种资格的考试培训环境,可以对内和对外提供高层次地培训。

6、提供其他专业相关课程模拟实验与保险市场模拟实验的接口环境( 如银行保险、保险产品证券化、金融工程介入保险产品的衍生品、保险市场和资金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的整合; 控股集团、跨国公司的风险管理等) 。

参考文献:

[1]国家教委工程教育赴美考察团。“回归工程”和美国高等工程教育改革[J]。 中国高等教育,1996,( 3) .

[2]杨琳。 大工程观背景下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工程素质的培养[J]。

江苏高教,2006,( 2) .

[3]陈志刚。 基于大工程观办学特色的思考[J]。 江苏工业学报,2005,( 4) .

[4]牟元军。 高校保险教学改革思考[J]。 中国科技纵横,2009,( 7) .

第3篇

关键词:保险教育;保险人才;产学研一体化

文章编号:1003-4625(2011)09-0108-03 中图分类号:F840.32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近代保险业源于英国,但现代意义上的保险则是在19世纪的美国得到极大发展;而保险理论和教育始于风险管理,美国的大学从20世纪50年代开设“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科教育直至完整的保险专业教育。目前美国开办保险专业的大学多达500多所,法国和日本等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风险管理和保险的研究与教育。国外保险的教育主要有全日制保险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同时还建有全国性的保险考试培训中心,负责对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知识的培训,其实践性教育体系完备。

我国对保险的研究和教育始于1980年代,以适应保险业的恢复和发展。但与国外相对完整的教育体系以及我国保险行业的高速发展相比,我国的保险教育亟待发展。

二、我国保险教育滞后于保险人才需求

经过三十年来的建设,经历了初创开办、调整发展和变革发展三个时期,我国的保险教育到今天形成了保险全日制学历教育和继续(职业)教育两大体系并以前者为主。目前全国只有不到90所左右的全日制高等院校设立了保险本科或以上专业,不到全国高校总数的1.5%;相应的成人高等教育、中专教育保险专业几乎空白。每年全国保险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仅在3000人左右,人才总量严重不足,特别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数量不足,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中国保险业发展的瓶颈之一。

我国是联合国开发署认定的自然灾害频繁的国家,1998年的大洪水、2008年的雪灾、大地震和2010年以来的干旱,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使得我国的经济建设极其需要保险提供相应的保障,而近年来我国保险业的高速发展需要大量的人才补充。美国每百人中就有2人从事保险工作,我国台湾地区保险从业人员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而国内这一数据只有0.15%。未来15年内,我国保险人才的增加量每年应该在20万人左右。根据专家推算,10年之内全国保险人才缺口大约为500--700万人,保险类人才市场缺口达50%;而最高端的保险专业人才——精算师更是求之而不得。据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的《中国人才报告》预计,精算师是未来5年最有潜力的十大行业之一,被业界誉为“钻石”领。我国未来5年急需5000名精算人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颁发,自2010年4月起生效的《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以及分公司、中心支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同时要求要具备在金融部门或经济部门工作3到10年的工作经验;2009年10月起实施的《保险法》第122条规定:个人保险人、保险机构的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人的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这就进一步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门槛,一扫过去识字都可以卖保险的状况。这也是为规范我国保险业和提升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法律条件。与此同时,这些规定也加大了保险人才的缺口。

近年来,保监会大力推进人才兴业战略,对保险教育工作越来越重视。2006年12月,教育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的《关于加强学校保险教育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这是近年来教育主管部门第一次就加强保险教育、普及保险知识专门下发的文件,开创了保险业与教育部门密切合作的良好开端。保险学是一门应用型很强的综合学科。应用型学科的教育要求我们既要通过教育,有效传承保险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和科研成果,让学生掌握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又要让学生学会运用原理和方法,分析保险在实际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方法。

我国高等院校的全日制保险学历教育,是各种保险教育形式中最全面、最系统的一种,它属于基础性教育,是培养保险专业人才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教育阶段和形式。毋庸置疑,学历教育仍将是21世纪我国保险教育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和保险业的发展,未来保险人才需求是“学历+知识+专业技术”的人才,即具有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但是,现有的保险学历教育存在着理论教育有余,实践教学不足的根本问题,影响了保险实践性人才的培养。参照国际上保险业发达国家的保险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由企业参与的教学、科研和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即产学研一体化的模式,无疑是一种积极有效的发展模式,可以有效地将理论好实践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为此,近年来,保监部门和保险学协会为促成产学研一体化积极努力,为校企合作搭建平台。而国内高校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在有些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校企之间的合作空间更广阔,需要在更多层面拓展和深入。

三、保险教育产学研一体化探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保险业以远远高于GDP的速度高速发展,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风险保障,为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一定时期内片面追求市场规模的短视行为为保险业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带来了无可回避的负面影响,从而也为保险教育的扩大带来障碍,通过高等教育开展的保险教育规模受到限制,进一步拉大了保险人才缺口。

(一)转化观念共同重塑保险业新形象

保险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明确自身的定位,即应立足于保障和服务民生,提供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的保险产品,体现保险的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在经营理念上,扭转过去“大干快上”的做法,注重公司内含价值的创造和提升,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要再单纯追求规模和速度,更多地关注发展质量和效益;在竞争理念上,遏制低层次的价格竞争,注重差异化竞争;在服务理念上,更注重以人为本,把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保险服务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从产品设计、营销、理赔等各个环节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严格保险业专业资格认证体系制度,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形成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合理的人才层次。

保险教育则立足于保险业的功能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保险行业意识和对行业前景的信心。

第4篇

【关键词】西安 大学生 保险 体育保险

一、体育保险概述

体育保险在中国发展已有十余年之久,早在1998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为参加奥运会的全部国家对运动员提供了运动员意外伤残保险,体育保险在我国初具雏形。随着体育产业的发展,体育保险事业也在不断探索和完善。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人保专门为奥运会建立了责任保险、财产保险、赛时机动保险单、团体人身保险单和志愿者保险单。完整的奥运保障体系证明了我国保险业已经具备了发展体育保险的能力。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体育保险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依然还有很大的差距。

学校体育是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随着高校体育活动的风险不断增大,事故不断增多,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责任越来越难以划分,体育保险在高校推广势在必行,有了体育保险,一方面可以减轻学校和家庭的经济负担,一方面有利于学校体育更全面地发展。

二、西安市高校学生体育保险现状

(一)西安市高校学生体育保险现状分析

体育风险是体育领域中引致损失发生的一种可能性,它具有高频性、多样性、不以测定性等特点。体育风险的发生既有其客观性,也有其不确定性。客观性是指体育风险的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再科学的训练方法也无法避免风险的发生;不确定性是指我们无法确定风险是否会发生,什么时候发生,会造成怎样的损伤等等。可以说,体育风险的这两种特性决定了发展体育保险产业的必要性,体育保险有效地将体育风险进行了间接转移。

(二)阻碍高校学生体育保险发展的问题及原因

纵观我国大部分关于学校体育保险研究的文章,普遍认为学校体育保险之所以发展缓慢,是因为学校和学生体育风险认识程度不够,主观投保意识差。但通过这次调查发现,西安市大学生对于体育风险的认识程度还是很高的,而且能够意识到在体育风险客观存在的前提下,体育保险能够有效解决学生进行体育活动的后顾之忧。那么,按这个调查结论来说,大学生的投保意愿应该是很高的,投保情况也应该是很好的,但事实并非如此。通过查看统计数据,体育专业学生中从未购买过体育保险的学生占58.6%,普通专业学生则高达82.1%。为什么理论和现实有如此大的偏差呢?原因主要集中在政府管理部门和学校重视程度不够、行业发展情况参差不齐、缺乏足够的投保资金、没有适合的险种这几个方面。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高校学生作为高等教育的接受者,对于体育风险的认识是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的,承认体育活动中体育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但是面对可能发生的、不确定的体育风险,高校学生并没有合适的回避方法和解决办法。同时他们也认为购买体育保险是可以对体育风险进行一定程度的保障的。

2.高校体育专业的学生,因为所学专业的原因,和体育活动接触时间最长,也最容易发生体育伤害,体育风险最大。但他们除了参加大型体育赛事时,学校或者主办方会为其购买暂时性的体育保险,日常的学习和训练则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学生主动为学习和训练购买的体育保险的人也寥寥无几。

3.高校普通专业学生中,除了个别能代表学校参赛的学生以外,其他学生的体育活动时间都相对较少,发生体育伤害的可能性也就相对较低,所以大部分人几乎从未接触过体育保险,因此参保比例相对体育专业学生来说更低,主动投保的意识也很差。

4.我国的保险业起步晚、发展慢,体育保险业更是如此,且主要集中在竞技体育方面,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的体育保险基本上就是一片空白。同时相关法律的滞后使学生购买保险时风险重重,维权不易,再加上学生自身的特点,体育保险在高校市场中举步维艰。

5.大学生经济来源单一,支配费用有限,消费特点又往往具有盲目性和冲动性,没有合理的理财观念,外加缺乏相关管理部门及学校的补助,难以满足投保需求。

6.西安市的高校里,学校及教师很少向学生传授体育保险的相关知识及其重要性,学校也未要求和建议学生购买体育保险,致使学生对体育保险不了解也不信任。且现有的体育保险没有针对学校特点,险种单一,不符合学生需求。

7.保险行业发展良莠不齐,服务不尽人意,缺乏信用等有损保险行业形象和信誉的事件屡有发生,导致消费者对保险行业的不信任,降低购买度。其次,由于专业的体育保险人才的严重缺乏,使保险业和消费者之间的隔阂加深,需求也得不到满足,降低了消费者投保的欲望。

(二)建议

1.加大宣传,强化意识

体育保险现处于亟需发展和拓展的阶段,宣传手段不容忽视,必须要让学生在短期内能够充分了解到体育保险的重要性和购买后的合理性,以及对自身的保障,强化学生购买保险的意识。

2.努力开发适合高校学生体育的保险险种

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体育保险在学校体育中的发展,对开展学校体育保险的公司予以政策上的优惠,扶持体育保险公司和体育保险中介公司的成立,设置具有针对性的保险险种,并且在资金上予以扶持,帮助保险公司制定出适合学生的保险价位,既减轻学生的经济压力,又达到保障学生体育活动安全的目的。

第5篇

关键词:保险专业;课程设置;应用型人才

中图分类号:G647.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1-0265-03

黑龙江省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急需大量人才,但是,目前省内高校保险专业教育不仅无法从数量上满足需求,在质量上与行业的要求也有一定的差距。如何构建保险专业更为合理的课程体系,培养满足行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成为保险专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课题。

一、高校保险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课程体系建设是保险专业建设实现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基本途径,是培养和训练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创新意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才的重要基础。高校保险专业课程的设置应符合保险业用人单位的需求,培养保险专业人才应该在保险具体专业方向上下工夫。保险专业的课程设置要考虑保险业界实际部门业务的专业性,而不应笼统的开设保险专业课,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更应向掌握新的保险知识和解决保险实务问题的核心技能方向发展,使得学生可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好的应对新情况和解决新问题[1]。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适应市场需要的保险专业人才。

二、当前黑龙江省高校保险专业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

1.课程设置缺乏市场调研环节

纵观省内开设保险专业的高校,其课程的设置与调整的科学性基本没有事先通过一定的市场调研来论证。个别高校只是在专业设置的初期象征性地对课程设置的必要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向业界做过咨询,但没有在后续进行定期、大范围的调研来做出及时的调整。因此计划中课程是否需要开设、课时是否适当,理论和实践课时分配是否科学、是否能够反映保险专业所对应的岗位动态变化都缺乏科学的依据[2]。

2.课程设置与地方性高校的培养目标不符

对于黑龙江省高校来说,保险专业主要培养的是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应用性人才。但从现有课程体系看,课程设置主要参考了国内名校的教学计划,这些名校主要是一些研究型大学,这样的课程设计显然不太合适我省的自身情况。照搬国内高校的课程体系,必然造成水土不服的现象,培养出来的学生很难适应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的需要。

3.课程内容设计不够科学

首先是保险专业课程设置存在着重复现象,比如,《保险学原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课程中,关于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保险产品等内容都会涉及。多门课程的重复讲授必然导致学习效率的低下,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因而课程内容需要做进一步的整合。其次,就课程内容而言,仍强调理论的系统性,而与具体职业岗位相联系的技能训练内容则少之又少,这些现象与培养保险应用型人才都是不相符的。现行培养本科生的理念是“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事实上,大多数学校的教学计划在实践性方面只是开设了一些选修课,或安排学年实习和毕业实习。但实际上这些课程目前并无多大的实践性,甚至流于形式,导致学生实践能力较差[2]。最后,课程设置忽视了学科的交叉性。保险学是多种学科相互渗透、交叉发展的学科,涉及经济学、心理学、法学等方面,学校在制定保险专业的课程体系时,往往只开设与保险直接相关的课程,而忽视了相关领域知识的传授,学生不能适应保险市场的需求也就不足为奇了。

4.师资队伍的匮乏导致因人设课现象较为严重

由于中国保险业发展时间较短,缺乏早期的保险专业毕业生,导致保险教育出现教师匮乏的现象。现有的保险专任教师大多是其他专业毕业或者是从行业当中转行而来,因而教师整体年轻化,高层次、高学历的很少,整体缺乏教学经验,教师体系构成不完整,有很多专业课无法开设。因此,个别高校在设置课程方面,更多地从教师的能力出发,而没有考虑专业结构的严谨性,致使学生专业理论存在缺口[3]。

三、高校保险专业课程设置与调整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原则

当前,省内高校普遍存在保险专业培养目标与市场需求不一致、保险专业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为保险公司培养从事营销或管理方面工作的专业人才,为各类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培养通晓保险业务、熟悉各种险种和保险市场的专业人才,为各类社会保险保障机构培养能熟练进行年金管理和社保规划的专业人才,是保险专业课程设置与调整应遵循的首要原则[1]。

2.坚持素质教育与创新能力培养相结合的原则

课程设置应围绕职业设计指导、素质拓展训练和强化社会认同等方面,以教学、技能培训、讲座、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展开,并努力做到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

3.尊重学生自的原则

应考虑在专业课程中多设置选修课,要求完成必要的门数和学分。学生通过对多门自身感兴趣的课程的学习,扩大知识面,增强未来岗位适应能力。

4.注重课程的综合化原则

所谓课程的综合化,就是使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渗透交叉进行,目的在于培养学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具有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5.对学生实施综合测评的原则

推行突出创新素质的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包括组织能力、社交能力、业务经营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环境适应能力,鼓励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和社会实践[4]。

四、高校保险专业课程设置、调整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设置保险专业课程

为了使保险专业培养的人才满足市场需求,应该根据各保险公司的不同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课程设计。在设置课程时应考虑该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以减少重复开设。以哈尔滨金融学院保险学专业为例,其专业课设置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专业选修课。学科基础课包括西方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货币银行学、经济法等课程;专业主干课包括保险学原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营销、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保险中介、风险管理、社会保险等课程;专业选修课从24门中选8门,采取“三选一”的方式,从第5学期开始至第7学期,每学期至少选择2门,学有余力者可多选。除了开设以上课程外,还适应市场需要开设心理学、保险职业道德等相关课程。定期举办保险专题讲座,如“投资理财知识”、“沟通技巧”、“汽车维修”等,紧紧围绕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结合省内保险业发展的特点,强化与业界的沟通,保证保险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1]。

2.以职业岗位需求为依据,开发课程体系

要以保险行业的职业岗位需求为依据,以保险经营流程为导向开发课程体系,使学生实现从学习者到工作者的角色转换;以职业能力为目标确定教学内容,既具有操作技能,又具备职场环境中的职业智慧;以行业服务项目设计训练内容,增强学生的直观感受。强化实践教学,教学内容围绕保险业实际经营环节展开,增加实务操作内容[5]。

3.以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为特色,增加实训课程的比重

应用型保险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在保险行业的第一线从事实务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这就要求大学生除了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外,同时还要具有较强的实际业务操作能力。而以工作能力训练为重点的实训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好方法。因此,高校应以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为特色,加大实训课时量,保证实训课时比重至少达到总课时的40%以上。同时,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高校应依托保险行业建立一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使保险专业学生能够定期到行业进行参观及顶岗实习。并保证这些校外实习基地教学任务明确,条件保障到位,运行情况良好,为学生实习创造良好的保障条件[6]。

4.以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为目标,注重课程设置与职业资格标准的对接

注重课程设置与职业格标准的对接,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各种职业资格证书,以证明自己的实力,是高校进行保险专业课程设置与调整的重要方向。将保险行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考核标准与知识能力要求融入所开设的课程,建立体现工学结合特色的课程体系,突出职业能力与职业道德培养,将保险人证书、保险经纪人证书与保险公估人证书考核的基本知识融入到课程中。另外,要求学生在毕业前获得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通过大学英语应用能力考试;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银行从业资格证、国家理财师等证书中的一项或多项。因此,在课程设置上要求课程体系与国家职业标准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接轨[7]。

5.倡导保险教育理念的更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首先,课程设置体现保险经营教育的同时强化风险和保险管理教育。当前,国内乃至黑龙江省保险业依然存在重规模轻效益、重业务轻管理、重速度轻结构等粗放式发展状况。与此现象相类似的是,保险专业教育也出现了侧重于市场开拓、产品条款介绍、市场营销策略和相关案例等实用性内容的教学,侧重于传播落后于当前保险业发展的传统经营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前的保险教育在重视传授保险经营知识的同时,却出现了忽视风险管理和保险管理教育的倾向,这是非常不正常的现象。因此,保险专业教育的课程设置中应当加强包括保险行业自律管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和保险业监督管理等在内的保险管理理论和最新实践的内容,增加保险战略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内容。其次,课程设置中还应考虑强化保险文化与伦理道德和职业操守等内容的教育。保险教育发展到今天,如果我们只建设保险物质和制度文化,忽视保险观念或者理念文化;我们只关心保险的物质和技术等“硬”的原理和工具,忽视保险中的精神和人性等“软”的文明;我们只顾股东与管理者的工资薪酬,侵犯被保险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样的保险就将与它固有的制度魅力背道而驰,最终失去它应有的光环。所以,增强保险专业教育中文化、道德伦理和职业操守等的教育刻不容缓且是当务之急。最后,课程设置中加强保险专业中法律制度的教育。对于保险专业教育而言,我们既要加强保险制度本身的建设,又要培育遵守制度的意识和环境;不仅要深化保险制度特别是我国保险制度的特色教育,更要随着经济金融和保险发展,对新兴的交叉与边缘领域逐步建章纳制,并让制度及时体现在专业教育内容之中[8]。

6.建立科学并富有激励作用的课程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体系是以考核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为基础,以综合运用能力和学习成果为重点,以学习态度为参照的综合考评体系,通过采用多样化的考评方式和规范化考评指标,以保持对学生学习成绩和教师教学效果检验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在课程考核中,我们设计了全新的方式,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具体而言,主要体现了以下三个方面的特色。一是考核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也就是将考核贯穿于整体的教学过程中,在教学进程中进行持续性、阶段性的考核,从而达到弱化授课教师的主观因素影响,进一步体现考核的合理性与公正性的目的。具体而言,就是在某一个教学模块的任务完成后,随堂进行基础理论知识的小测验、进行课后作业的布置以及小组讨论题目等方式的考核。这种贯穿全过程的学风考评和教学内容考评,能够督促每个学生进行完整的学习过程,从而全面深入地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又能够使学生真实、完整地展示自己的学习状况、学习体会和学习成果,避免了以往通过一次期末考试定成绩的弊端,增强了考核的合理性、公平性和真实性。这种方式通过实践证明是非常有效的,也是很受同学认可的。二是充分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学生的综合素质一般而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这三个方面能力的考核我们设计分布在不同的教学模块中。如语言表达能力的考核主要在每次课程中的晨会主持或拒绝处理模拟环节完成,文字组织能力主要通过投保书的填写以及为客户制作的保险规划书来进行考核,团队协作能力则主要通过销售通关、模拟实战演练来完成。三是学业以提交成果的形式进行考核。如在汽车保险业务中,我们在设计考核方案时,要求学生们在期末课堂教学结束时统一上交3项成果:《XX客户车险投保特色建议书》、《XX车出险定损报告》(根据特定客户的实际事故信息完成)、《车险理赔综合资料》。授课教师可以通过对以上3项成果的综合评定,了解学生掌握课程内容的真实情况,了解学生具备实践能力的程度。而对于学生而言,这3类作品是课程学习的成果,是综合业务能力培养和提升的成果,也会进一步提升学生的成就感和满足感,从而产生很好的激励作用[9]。

参考文献:

[1]刘玉红.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模式现状分析及改革研究[J].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3).

[2]蒋菲.保险实务专业课程改革的思考[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2010,(5).

[3]李明.财经类院校保险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初探[J].哈尔滨金融学院学报,2011,(6).

[4]于长福,奚道同,郭强.应用型本科院校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改革的研究与实践[J].商业经济,2010,(8).

[5]陈珍.高校保险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探讨[J].甘肃科技,2010,(7).

[6]李加明.保险人才培养:中国大学保险专业教育的定位与定轨[J].时代金融,2011,(11).

[7]钱志芳,严伟.金融保险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0,(11).

第6篇

【关键词】 风险管理;流程;组织;技术

中图分类号:G8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1-167-02

一、体育赛事风险管理流程的相关研究

卢文云、熊晓正在《大型体育赛事的风险及风险管理》一文中按照风险发生的损失形态分类,将大型赛事面临的风险分为组委会收入损失风险、财产损失风险、人身意外伤害风险、民事责任赔偿风险及其他特殊风险。 并提出了“大型体育赛事的风险管理模式:在赛事启动时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负责赛事从筹备到举办阶段的全部风险管理事务;赛事正式启动以后,在风险管理专家、保险经纪公司和专业的保险公司的参与下,分析、了解赛事所面临的内外环境,对赛事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确认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制定赛事的风险管理计划;最后以风险管理计划为依据,在赛事筹办的各个阶段监控赛事风险的发生情况以及风险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不断根据赛事筹备的现实情况随时识别、估测新情况下可能出现的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对赛事风险管理计划进行修改或补充,最终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目的。”作者提出的风险管理模式对商业性体育赛事具有极高的理论参考价值。

风险识别和评估是风险现状描述的重要组成部分,霍德利在《体育赛事风险的识别与评估》中对体育赛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构建出体育赛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共包括风险事件层、风险源类别和风险因素层等三个层次;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采用风险极差量化表法对体育赛事的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最后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提出相应风险应对措施。这种研究方法最重要的特点是能够将风险因素的特性清晰的展示给读者,并通过风险综合值排序得出所有风险因素的轻重缓急。

张大超、李敏在《国外体育风险管理体系的理论研究》一文中对竞技体育、学校体育、体育休闲与娱乐业、国家级体育组织管理机构、体育赛事及大型体育设施等六个领域的风险管理机运作模式进行了系统研究。 其中在体育赛事运营中的风险管理及运作实践模式的论述中,借鉴国外体育赛事风险管理的经验,将大型体育赛事面临的风险分为:“1.财务风险;2.运作风险;3.与人为环境相关的风险,包括工伤事故、雇主的责任、组委会对自愿人员的责任;4.经营的风险;5.工作失误;6.管理层的责任风险;7.组委会因下述原因.而遭受的经营损失风险;8.影响周围环境的风险,包括空气、水、土壤等的保护以及对考古遗址、历史古迹等造成破坏。”

二、体育赛事风险管理组织和技术的相关研究

由于我国近些年来,陆续举办了许多超大型体育赛事,譬如奥运会,亚运会以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这些超大型体育赛事的风险管理工作十分复杂,因此具有创新性的风险管理方法也应运而生,譬如孙庆祝,刘红建,周生旺在《综合集成方法在大型体育赛事管理中的应用》一文中便提出了综合集成方法的概念,文中提到:“综合集成方法的实质是把专家体系、信息与知识体系以及计算机体系结合起来,构成一个的高度智能化的人-机结合体系,这个体系具有综合优势、整体优势和智能优势。它把人的思维,思维的成果,人的经验、知识、智慧以及各种情报、资料和信息统统集成起来,从各方面的定性认识到定量认识。笔者尝试利用综合集成方法建立大型体育赛事风险集成管理模型,其中包括风险集成识别模型、风险集成评估模型以及以方法集成为特点的风险集成控制模型。

邱伟昌、王才兴、崔一宁等在《上海体育赛事组织管理发展对策研究》一文中论述上海体育赛事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时指出:“目前上海对申办经营体育赛事的资质认证及有关人员上岗认证等没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对体育赛事安全、效益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也存在空缺,到目前为止,还未成立社会方面(第三方)的科学认证管理和风险评估部门,此方面已落后国外发达国家和国内有关行业。”上海作为我国商业性体育赛事的相对发达地区,其风险管理现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同时对我国其他相对落后地区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同时文章还提出一些其他风险,譬如当前在重大体育赛事的商务运作中,既有国有资本,也有社会或民营资本,其中国有资本在参与有关赛事运作时,还缺乏过程中的有效监管和科学的前期论证,势必将影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甚至将带来国有资本的流逝,这些都是值得加强防范和慎重考虑的风险。

第7篇

[关键词]大学使命 职业化教育 研究型大学 分工

本文以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精算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为例来分析我国普通高校应用型学科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方面盲目“职业化”的倾向,希望能够“以小见大”,唤起人们对我国高校所有应用型学科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反思、对大学功能和使命的反思。

一、从保险精算学专业研究生的培养模式说起

中央财经大学于1993年设立了国内保险精算学专业第一个硕士点,着手为我国刚起步的保险业培养保险精算人才。该硕士点的设立是基于中央财经大学与英国精算师学会、英国精算师协会以及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签订的合作协议,特色是引进了国际上公认的英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因此最初基本上以资格考试的科目为模板来设置研究生专业课程体系、以考试辅导用书作为授课教材、以通过职业资格考试作为培养目标,因而具有明显的“职业化教育”倾向。

这种课程体系格局和培养模式的形成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背景紧密相关。我国1984年才开始成立第一家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92年才允许美国友邦保险公司等外资公司进入国内保险市场,[1]1995年才颁布第一部《保险法》。因此,作为新中国第一批设立保险精算学专业硕士点的高校,中央财经大学承担着为国家新兴的保险行业输送急需的人才的重任。近二十年来,中央财经大学向国内保险业输送了一批又一批精算学专业毕业研究生,为刚刚起步的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也在国内树立了起了良好的专业品牌。

但是,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理念的进步,以职业考试为依托的人才培养模式越来越受到质疑和诟病。从行业的角度来看,由于中国保险业对精算师的需求已经没有十几年前那么紧缺,对精算专业毕业生的要求越来越高,也越来越理性,保险业逐渐发现通过职业考试体系培养起来的精算研究生知识面比较狭窄,创新研究能力有限,不能达到理想的人才招聘要求;而从高校教育管理的角度来看,精算研究生“职业化”培养模式产生了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1、该专业研究生参与课题和学术交流的程度低;2、科研成果数量比其他专业明显要少,①高水平的创新性成果更是非常缺乏;3、不能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逃课现象较为严重。原因是专业课任课教师并不擅长于考试培训,而且多数任课教师本人就未参加过精算师资格考试,单纯从考试的角度来看,学生们普遍认为听课的效率还不如自学,而且每到临近考试的前一个月,任课老师不得不迁就学生停课复习备考,因此严重地影响日常教学秩序。

以上是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精算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的现状,体现出明显的“职业化教育”倾向。而这一现状和倾向也许仅仅是目前许多大学应用型学科在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一个缩影。例如,会计学专业的研究生热衷于考注册会计师、法学专业的研究生忙于准备司法考试等等,全国各高校里弥漫着浓厚的职业考试气息,大学的教育目标正在逐渐迷失。这才是本文关注的问题所在。

二、两种不同的大学使命观之冲突

高等教育应该“职业化”吗?如果将高校教育的“职业化”倾向解读为高校“服务社会”的职能,那么高等教育是否应该职业化的问题便升华为高等教育哲学中关于大学使命的“认识论”和“政治论”的冲突问题。

“认识论”和“政治论”的概念最早是美国著名教育学家约翰·S·布鲁贝克在其著作《高等教育哲学》里提出来的,用来概括自欧洲中世纪大学成立以来就一直存在的两种互相冲突的大学使命观。“认识论”者认为大学是学术的“象牙塔”,以追求知识、发现真理、探求“高深学问”作为目标和使命,因此崇尚学术研究自由,主张大学不应受社会和政治的干扰;“政治论”者认为大学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应该服务于社会,为社会培养人才,因此主张大学应该对社会的变化做出积极反应,通过教学、科研、服务来改造和促进社会的发展。两种观点的争论一直持续到21世纪的今天。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史也是“认识论”和“政治论”这两种观点的争论史。例如,美国在18世纪建国初期认为大学应以服务于社会为目标,“是提供牧师、教师、律师和医生的场所”,19世纪初来受德国洪堡的影响,建立起研究型大学(Research University),以科学研究为已任。而19世纪末“不断加速的工业革命的力量给学院和大学所发现的知识以越来越现实的影响”,[2]于是美国国会在1890年通过了 Morrill Act( 法令),把为公众服务作为与教学科研同样重要的大学使命。[3]可见,两种教育哲学观点伴随着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而相互交替出现。这两种观点的争议在我国高等教育史上也同样存在。《大学》“八条目”曰: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格物、致知”是大学的科学研究功能,而“治国、平天下”是其社会服务功能,“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於至善”中的“亲民”也是服务社会之义。中国近代的两位大教育家蔡元培(1868—1940)、张伯苓(1876—1951年)同为中国现代大学教育的奠基人,对大学的使命也分持两种不同的观点。蔡元培先生执掌北京大学期间提出:“在大学,学生于研究学问以外,别无何等之目的”,“请君须抱定宗旨,为求学而来。入法科者,非为做官,入商科者,非为致富。宗旨既定,自趋正轨”。[4]并在1917年1月9日举行的北大就职演说中明确提出:“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5]而张伯苓先生在执掌南开大学的几十年里,将“允公允能”作为南开校训,旨在“培养学生爱国爱群之公德,与夫服务社会之能力”。[6]

看来,若干世纪以来的冲突仍未结束,争议还在继续。因此,如何实现两种哲学观的融合仍然是一个现实的命题。

三、两种不同的大学使命观之融合

对“认识论”和“政治论”进行融合是必要的:一方面,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毕竟,对“高深学问”的教学和研究是高等教育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逻辑起点;另一方面,后者是前者的应用和延伸,是“高深学问”的价值实现方式。如果仅采“认识论”,无疑是一种不合时代的保守,如果仅采“政治论”,则几乎是高等教育的异化。

约翰·S·布鲁贝克也认为应该将二者结合到一起,同时认为最好的结合途径是重新探讨当前关于知识本身的理论,将人们追求知识作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或者说“现实主义的认识论必须用实用主义的政治论做补充”。[7]即“大学的使命”既包括“追求高深学问”这一手段,也包括“服务社会”这一目的。然而,本文认为,布鲁贝克的“手段目的说”只是对“认识论”和“政治论”进行简单的合并,并未真正实现二者的融合:首先,并非所有的大学都同时具备“追求高深学问”和“服务社会”的双重使命,例如,高等职业学校以为社会培养职业劳动者为使命,一般不涉及“高深学问”;其次,即使所有大学、所有专业都毫无区别地以“追求高深学问”为手段并以“服务社会”为目的,大学出于就业的考虑,一般都会急功近利地以培养职业应用技能为目标,以尽可能地缩短学校与企业的距离,从而使整个高等教育失去追求“高深学问”的功能,甚至造成人类社会进程的停滞;第三,从学生个体发展的角度来说,由于智力、潜质等个体差异,并非每个人都适合“追求高深学问”。

诚然,即使以“追求高深学问”作为主要使命的大学,其学生毕业后也要走向社会就业、为社会服务,学生在大学里培养起来的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会转化为服务社会的能力。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服务社会”也只是大学的“衍生”功能,与大学的使命有根本的区别。因此,“手段目的说”并未能实现两种大学使命观的完整融合。

本文认为,大学使命之“认识论”和“政治论”的真正融合方式在于大学的分类、分层,并据此来进行的教育职能分工:即从大学的整体概念上来理解“融合”--不同的大学类型或同一大学类型的不同教育层次承担不同的教育职能,从而实现某些大学以“追求高深学问”、进行科学研究为主要目标,某些大学则以培养职业人才、直接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的局面。下面以我国高等教育为例来分析。

(一)普通高等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的分工

我国1999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因此,“大学”(又称普通高等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分属于不同的高等学校类别,也应该分别承担不同的教育职能。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高等学校“要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而从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第一条的规定来看,职业教育的办学宗旨是“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依此理解,十六大报告中“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的职能主要由高等职业学校承担,而培养“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则是普通高校的责任。事实上,截止到2008年,全国已有高等职业学校1184所(比普通高校还多105所),基本形成了每个市(地)一所高等职业学校的格局,该年度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23.3%,[8]其中高等职业学校功不可没。简而言之,普通高校与高等职业学校有不同的分工,培养职业化人才并直接“服务社会”的任务应该由高等职业学校来承担。

(二)研究型大学与教学型大学的分工

“研究型大学”最初是指德国近代以研究学问为中心、重视科研的古典型大学,[9]其中1810年柏林大学的建立是一个重要里程碑,其创建者威廉·冯·洪堡(Wilhelmvon Humboldt)以“为科学而科学”、“科研与教学相统一”及“学术自由”等原则为指导建立起全新的大学模式。[10]我国武书连研究员将“研究型大学”定义为:“将全国所有大学的科研得分降序排列,并从大到小依次相加,至得分累计超过全国大学科研得分的61.8%为止;各个被加大学是研究型大学”,其关键词也是“科研”。[11],因此“研究型大学”以“从事科学研究”、“追求高深学问”作为主要使命。武书连进而主张将大学分为“研究型大学”、“教学型大学”等类别。[12]依据这一分类,研究型大学以学术研究为培养目标,追求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且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数量占有较大比例。在培养模式上,研究型大学应着重于培养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理论型学科侧重于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型学科也应该侧重于应用性的研究而不是“职业化”的培训。而与之相对应的“教学型”大学(其中多数是专科生为主的高等职业学校)可以着重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事实上,即使从生源的质量上来说,考上“研究型”大学的学生相对于考上“教学型”大学的学生更具备追求“高深学问”的能力或潜质。因此,不同类型的大学应该承担不同的教育功能。

(三)研究生与本科生的教育层次分工

即使同属于研究型大学,研究生教育与本科生教育也处于我国教育战略布局当中的不同层次,具有不同的培养目标定位,担负不同的人才培养职能。根据《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对本科生的培养要求是“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是“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对博士研究生的要求是“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本文认为,如果将本科生的培养目标概括为“通过学习以掌握知识”,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应该是“通过研究以创造知识”,即使是应用型学科,研究生也应以进行应用性研究作为主要任务。因此,与本科生相比较,研究生层次的教育应更多地承担“追求高深学问”的职责。

此外,理论型学科与应用型学科的教育在职能分工上也有所区别。换句话说,即使属于同一学校类型的同一学历层次,不同的学科、专业在“手段”和“目的”的关系上也不尽相同。以二级学科为例,基础数学、理论经济学、历史学等理论型学科侧重追求“高深学问”,而计算机应用技术、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地图制图学等应用型学科距离“服务社会”较近。

综上,“认识论”和“政治论”这两种大学使命观的融合不能笼统地从“手段目的”理论得到实现,真正的融合只有从大学的整体概念上来理解,通过不同大学、不同学科专业的不同定位和教育职能的不同分工来加以实现。

四、结论

何为大学的使命?答案不是“追求高深学问”或“服务社会”,也不是“以追求高深学问为手段,以服务社会为目的”,而是“不同的大学承担不同的职能”。因此,现代大学应该根据自身的类型、层次和学科专业的定位来确定自己的使命,进而选择培养学生的模式。

那么,再回到前文所论及的问题: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精算学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是否应该“职业化”呢?从学校的定位来看,中央财经大学的战略发展目标是“建设成为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13]因此其教育职能应该侧重于“科学研究”而不是直接服务社会;从教育层次来说,保险精算学专业的研究生培养目标应该侧重于培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而不是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更不是辅导学生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因此,该专业目前的人才培养模式亟待调整。具体建议如下:

其一,培养目标决定培养模式,因此首先需要从学科建设的层面将保险精算学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定位为:通过对保险精算领域的“应用研究”来培养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定位为“应用研究”而非“理论研究”是因为保险精算学专业属于“应用经济学”下设的专业,与保险公司的精算应用有一定关联;定位为“应用研究”而非“应用”(即实务操作),是因为研究生教育并非直接指向职业技能,而是指向本专业领域中理论性问题的探讨,研究生在读期间的专业训练内容与毕业后在企业的职业训练存在本质的区别,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高等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也存在不同的“分工”:前者的工作是“研究”,后者的工作是“操作”,前者为后者提供智力资源。如果精算专业研究生毕业后在保险公司从事精算工作,就必然经历这一“分工”的转换。因此,试图从高校里培养出企业需要的精算职业人才是不可能的,以这种观念来指导精算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也是十分有害的。或者说,保险精算专业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定位不是培养真正意义上的精算职业人才,最多是培养具有专业素养、具备专业可塑性的“准精算人才”。正如法学研究生在高校里可能掌握系统的法律知识,接受系统的法学思维训练,甚至可能获得司法资格证书,但高校里不可能培养出具有熟练诉讼技能的律师—这是律所而非高校的使命。高校管理层应该树立这种人才培养理念。

其二,课程设置是培养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设置必须:1、充分反映精算教育的基本内容,而非以精算师职业考试的科目要求为模板,也不以精算企业的实务操作为依照;2、围绕保险精算领域的研究、创新能力培养。设置的精算课程即使与职业考试的科目在名称上相近,但内容上要符合专业研究而非职业训练的需要;3、体现出保险精算学研究生与本专业本科生课程的层次区别和衔接。严格说来,学科课程的设置应考虑到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层次的课程的体系性。

其三、授课内容和方式。一般来说,本科生课程的任课老师以系统讲授教材为主,在讲授过程中让学生建立基本的知识体系;研究生课程以专题研究为主,课堂一般采取“讲授加讨论”的形式,讲授是为了启发学生的研究性思维,讨论是为训练学生的创新意识。任课老师在开课前应该对该门课的所有专题做出系统安排,选择专题的基本要求包括:1、针对本专业领域的前沿、重要问题;2、专题之间应有一定的逻辑联系。为了保证对专题的讨论充分、高效,教师一般应提前公布专题的内容或题目,让学生在课前有时间进行资料检索和初步的思考。因此,研究生的课外时间除了用来为专题讨论做准备之外,主要用来研究专题探讨中或其他渠道发现的本专业领域的应用性问题,而不是仅仅用来准备职业考试。这样才能保证研究生阶段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保证学位论文具有“新的见解”,保证研究生在毕业时具备应有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素质。

其四、考核的方式。一般应采取论文的形式进行期末课程考核,对论文的基本要求是“有新的见解”。成绩应如实反映学生论文之间的水平差异,改变目前研究生专业课成绩无差别的普遍高分现象。

综上,本文从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精算专业研究生的职业化培养模式说起,分析了高等教育哲学中关于大学使命“认识论”和“政治论”的冲突及其融合方式,并在此基础上论证了我国各高校在确定应用型学科的培养模式时考虑高校所属的类型、教育的层次及学科性质等因素的必要性以及改变职业化教育倾向的必要性。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精算专业研究生目前的职业化培养模式与研究型大学的定位及研究生教育的目标不符,培养目标应定位为培养学生在保险精算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而非职业技能,因此应在课程设置、授课内容和方式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调整。

[基金项目]中央财经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基金立项资助课题“职业教育体系与研究型大学内涵的冲突与融合——论保险精算专业的人才培养与课程设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注释]

①以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研究生2011年度的科研成果数量为例:本年度学院保险、精算、社会保障、专业硕士四个专业研究生共179人,其中精算专业54人,占总人数的30.2%,四个专业研究生共150篇,其中精算专业研究生共发表6篇,仅占总成果数的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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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宁,论大学之使命—读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有感[J].兵团教育学院学报,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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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秦琳,洪堡模式的今日与研究型大学的明天——从《2010洪堡备忘录》之辩看德国大学改革[J].比较教育 研究,2011(9).

[11]武书连等,2002中国大学评价[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2(5).

[12]武书连,再探大学的分类[J].中国高等教育评估,2002(4).

第8篇

[关键词]社会性别;生育保险制度;性别平等

妇女是人类文明的缔造者,也是社会发展的推动者。近几年来,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越来越高。因此,获得的权利也越来越多。女性生育期间,会存在社会风险及自然风险,为保护女性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生育保险制度。通过该制度,可保障女性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国家和社会高度关注女性群体,从而实现性别平等。

一、社会性别与生育保险制度

1、社会性别简述

社会性别是人类具有的特殊性别。所谓的社会性别,是指在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特定的行为方式及群体特征。就社会性别理论分析,女性生理并不能决定女性性别角色,社会文化是决定女性性别角色的重要因素。人所具有的性别意识并不是与生俱来,是在父母与子女关系及家庭环境中所表现出来的。

2、生育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其主体是具有怀孕和分娩等生育行为的女性,由于女性在分娩前后,无法参与正常生产活动,因此,无法获得经济收入。生育保险就是为女性提供物质帮助及医疗保健服务的一项制度。

生育保险制度是一项社会政策,主要由国家给生育职工提供物质和经济等方面帮助,该制度由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国家制定该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生育职工,在生育期间暂时丧失劳动力及经济来源,提供医疗服务、产假和生育津贴等全面的待遇,从而让生育职工获得基本劳动收入。

二、社会性别视角下的生育保险制度分析

所谓的社会性别视角,是指以性别为中心,从男女的实际生活地位等,分析生育保险制度。在我国大力提倡人人平等的背景下,生育保险制度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保险对象不明确。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部分法律规定,男性需要交纳生育保险金。有关法规规定,企业需依据男女职工工资总额,交纳生育保险费用。但在大多数省份关于生育保险制度的实施细则中,未规定男性为生育保险对象。

其二,是生育津贴问题。我国生育保险制度规定,生育津贴与工资持平。从国际生育津贴来看,生育津贴为工资的67%。虽然我国生育津贴明显高于国际生育津贴,但我国生育津贴均向母亲发放,父亲几乎享受不到生育津贴的权利。此情况下,导致生育津贴缺少公平性。

其三,休假问题。女职工在休假期间,企业既要承担生育保险费,又要承担代替职工的加班费。生育保险费未限制性别,而是根据单位员工总数进行缴纳,也就说明女性休假期间,雇佣员工的成本是一致的。企业承担代替职工的加班费,存在性别差异,无形中规定仅有女职工享受该成本,这样,就造成企业出现性别成本。据相关调查结果显示,世界多个国家实行“父育假”,所谓的父育假,是指在女性休假期间,男性的育儿假。现阶段,多个国家已经开始实施父育假。但我国法律尚未有明确规定男性享有休假权利。

其四,男性接受节育手术问题。无论是男性职工,还是女性职工,在接受计划生育手术时,均享受生育保险制度。尽管现阶段已经开始实施该项生育保险制度,但计划生育手术主体仍是女性。一般在采取药物及手术节育措施时,多为女性,男性相对较少。从社会性别理论来看,造成女性承受生育手术多于男性的主要因素,是社会原因,即男性本位文化所引起的。

三、解决生育保险制度存在问题的策略

现阶段,我国越来越重视女性平等,建立了相关制度,从而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尤其是生育保险制度。尽管我国已经制定完善的生育保险制度,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从社会性别视角下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不仅有助于实现男女平等,还可加快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

1、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尚未有明确的与“父育假”有关的法律法律。因此,国家要完善生育保险制度,首先,通过立法,构建全国性的生育保险法律法规,制定与男性权利和义务有关的条例。逐步完善我国生育保险制度,从而实现与国际化制度接轨。其次,要对部分法律法规进行修改,确保男性与女性合法权益的平等性,从女性角度考虑,增加男性责任,以实现男女平等。

2、加强生育保险制度宣传

与其他保险相比,生育保险险种较小、时期较短,且生育保险制度自身不完善,导致各单位企业往往忽视该制度。所以,政府要加强生育保险制度宣传,促进其覆盖率的提升。现阶段,我国在相关纲要中,已经逐渐重视生育保险制度覆盖率问题。

3、加强男性手术节育宣传

通过分析生育保险制度可知,女性采取手术节育措施多于男性。因此,政府要加大新型生育观念的宣传力度,加强男性手术节育宣传。政府在实施计划生育过程中,要将男性列入工作范围内,以确保男女生育平等。为促进男性接受节育手术,可采取增加陪产假及生育津贴等方式,予以鼓励。

4、提高生育保险覆盖面

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女性不重视生育保险,给实现生育保险全面性覆盖增加难度。要想提高生育保险覆盖面,必须要做好已经缴纳生育保险女性职工的覆盖工作,从而带动其他职工。

第9篇

[摘要]一个完整的体育保险市场由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中介(人、经纪人、公估人)三部分构成。现代体育保险业越来越离不开保险中介,而中介组织中体育保险经纪人是其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体育保险经纪人的不诚信行为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文章从这一角度出发,探讨在体育保险业的发展中不容忽视的诚信问题。

[关键词]体育保险经纪人诚信成因措施

体育保险经纪人在我国是一个较新的职业。工作职责是受被保险人的委托,代表被保险人选择保险人并代为与保险人接洽办理保险合同事宜。体育保险经纪人从被保险人的利益考虑出发,为被保险人设计保险,提供咨询和代办保险手续等其他服务。随着社会进步和体育事业发展,尤其是体育的产业化和商业化运作模式的推广,体育保险经纪人已成为体育产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内容。而体育经纪人诚信问题是促进体育保险业的主要因素,也日益成为社会和体育保险业界关注的焦点。目前体育经纪人诚信缺失已成为制约我国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因素,成为体育保险业必须面对的严峻问题。

一、体育保险经纪人“诚信”缺失的成因

1.专业人才缺乏,人员素质低

在国外,体育保险经纪服务范围广泛,既有市场调查、承揽业务等简单服务,又有风险管理咨询、保险方案设计等附加价值高的服务,因此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发达国家根据各自保险市场的要求设置了多种类、多层次的资格认定与等级考试制度,以确保经纪人具有相应素质。此外,还有比较完善的培训体制,除了保险监管当局自己开办学院进行培训外,还借助各类自律机构、专门院校和保险、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培养高级人才。但中国目前的体育保险经纪公司,因为发展历史很短,几乎是在没有任何操练和演习的状态下进入体育保险市场的,毫无经验可言。人才缺乏、门槛较低,于是大量的下岗工人,或是家庭妇女,或是没有找到合适工作的人都可以去到体育保险公司。这样做的后果是,保费收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就涉及到专业的保险问题时,因为从业人员素质有限,很难做到“最大诚信”。人才匮乏已成为我国体育保险经纪人发展的瓶颈。

2.体育保险经纪人的归属感缺乏

(1)归属感的一般理论。归属感,从字面上解释是归于、属于某种事物的情感,或者说是感觉自己属于某个特定的组织、地域和群体。从表层而言,归属感体现为一种满意度,简单来说就是指一个人对他所从事工作的态度。从深层看,归属感表现为一种团队意识、创新精神的发挥及主人翁意识、个人能动性的体现,是员工价值观和企业价值观的高度统一。探求归属感的关系,可知它是外部环境作用于人而产生的一种内部主观意识,并且这种意识再进一步影响人在环境中的行为,归属感是介于外部环境与人的行为之间的一个中间变量。

(2)体育保险经纪人的归属感缺乏原由。体育保险经纪人的归属感与诚信行为具有正相关关系。首先纵向考察我国体育保险发展。在我国体育保险业处于起步阶段,体育保险经纪人对博弈论和纳什均衡等经济理论知之甚少,体育保险买卖信息不对称肯定存在,产权、管理、信用制度既不完善,也没有专门的诚信教育。随着近几年体育产业化脚步的加快,业务压力不断增大,体育保险经纪人大进大出、良莠不齐,部分销售人员仅把体育保险销售作为谋生手段、寻找其他新工作的过度,使保险经纪人对行业和公司的忠诚度不断下降,甚至缺乏归属感,导致部分人员更容易以不诚信行为获取短期利益。

3.体育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约了体育保险经纪人诚信体系建设

制度缺失一方面表现为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必要信息采集制度缺失。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削弱了诚信的制约机制。人性弱点是天然存在的,商务领域仅仅靠道德良心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刚性的信用管理机制,管理者就不得不为人的素质及品质伤脑筋,如经纪人挪用保费等问题,如果没有制度能保证经纪人不接触现金。那么这个问题将永远存在;信息不对称则客观上为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对于保险人来说,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资料都是新的,其真实准确与否无从评估。对于投保人来说,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投保人无法掌握保险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无法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体育保险产品,只能道听途说地片面了解体育保险。

4.体育保险经纪人法律的监管体系不健全,保险操作不够规范

立法是体育保险发展的关键和保障。目前我国体育保险主要是在《保险法》和《体育法》的法律框架内运行。但是迄今为止,在《保险法》和《体育法》中均没有关于体育保险经纪人的具体条款。这在客观上放纵了体育保险经纪人的操作。有关体育保险经纪人法规的缺失,使得体育保险经纪人的具体操作涉及很多法制的空白区域,在实践中也缺乏可操作性。由于对于体育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体育保险关系的建立,体育保险的授权及其方式,体育保险经纪人的权利与义务,体育保险经纪人的基本行为规范等事项都未作出具体的规定,现阶段根本谈不上对体育保险经纪人实行有效的制约与监管。必然会导致体育经纪人操作上的不规范。

二、解决体育保险经纪人诚信问题的措施

1.提高经纪人的整体素质和专业业务水平

适当提高体育保险经纪人准入门槛,运用各种综合的评价指标考核、选聘经纪人,把好体育保险经纪人的“入门关”与“质量关”。目前的体育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过于简单化,只注重经纪人资格考试的成绩,忽视对其教育程度、实际经验和职业道德等多方面的素质要求。因此,应该改革现有的资格考试制度,开展系列化的体育保险专业资格考试。首先有一个基本的资格考试,获得资格的人可以销售最基本的保险产品。然后,针对不同的险种、不同阶段的营销人员,有不同的培训、考试,从业人员可结合自身的特点由低级到高级发展自己的职业生涯。此外,体育保险经纪人培训和继续教育作用也不容忽视,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探索建设经纪人继续教育网络,并将继续教育试点逐步推广;同时,建立保险人退出机制,对于未达到培训目标,且工作态度恶劣的经纪人,取消与之签订的合同,另聘优秀经纪人。

2.提高体育保险经纪人归属感的策略

(1)树立正确的体育保险从业价值观。价值观直接影响人们的行为。要引导体育保险经纪人充分认识体育保险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树立正确的从业价值观,寻找从事体育保险业的价值和意义,从而产生职业自豪感和强烈归属感。

(2)传递真实有效的体育保险业信息。向体育保险经纪人全面清晰传递信息,有利于他们对机遇充分了解,对困难充分准备,避免了盲目进入后产生的极大心理落差。初入者的心理契约不被破坏,可以增强其安全感,从而提高归属感。

(3)建立公平公正的考核和利益分配机制。“不患寡而患不均”,同一个团队内利益分配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成员对该团队的认同和归属。绝对的公平公正是没有的,但是相对的公平公正机制却是可以建立的。首先要做到公开。考核标准应该具体明确、通俗易懂,每个人都有能力进行民主监督。其次是改变考核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全部由管理层说了算的局面,增加员工(工会)的参与度。再次是严格执行。考核和利益分配制度是非常严肃的事,不能因人、因事而异,执行中不能随意改变规则。总之,要在考核和利益分配上体现员工的企业主人精神。一个有企业主人精神的员工,必将是有强烈归属感的员工。

(4)打造具有人文关怀的企业文化。诸多研究表明,企业文化对员工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是巨大的。体育保险公司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以业绩论英雄,员工业绩好时的可以得到全部精神荣誉、经济奖励,业绩差时无人记起,收入不及糊口,从而引发体育保险经纪人的不安全感,削弱归属感。打造具有人文关怀的企业文化可以采用以下做法:一是完善目前业绩考核的单一考核体系;二是经常开展员工思想政治工作;三是建立日常绩效辅导机制。因为绩效辅导能及时发现员工行为与目标之问的差距,帮助员工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绩效,从而增强归属感。

3.加强体育保险诚信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诚信的企业风尚的树立,要依靠深厚的法律支撑、严格的制度保证和规范的道德约束等为基础。作为体育保险从业及监管部门:

(1)要加强体育保险诚信建设的宣传教育。诚信建设有利于体育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诚信教育,一方面是对体育保险市场主体的诚信教育,要使行业主体及广大从业人员认识到,诚信从业有利于维护行业长远利益;另一方面是对社会的宣传,让更多人了解体育保险,走进体育保险。

(2)要从制度层面上来约束和规范保险市场主体的行为,切实加强体育保险业的诚信建设。要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投保前如实告知、保险人的风险提示到保险产品的销售、风险发生后的理赔定损等环节明确规定诚信的基本要求或底线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3)要培育体育保险经纪人评级机构,对社会主动公布体育保险经纪人的信用等级,用市场的手段和经济的办法,引导保险主体自觉讲求诚信,谋求长远利益。

4.完管与立法建设善有关体育保险经纪人的监管和立法,规范体育保险经纪人市场

我国的体育保险经济发展时间不长,在监管方面的有关措施还不健全,体育保险监管的现状与国际差异很大。确定体育保险经纪人的佣金支付标准、责任赔偿标准、财务管理、业务经营等内容,规范市场竞争是诚信建设的基础。

(1)须尽快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管、机构内控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采取适当措施。

(2)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的、一流体育保险经纪人服务自律监管队伍,变他律监管为自律监管。

(3)加大对体育保险经纪人市场的监管力度和频率,实施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监管。

(4)提高体育保险经纪人市场监管的透明度,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来强化监管。

(5)协调体育保险经纪公司与保险公司的运作。督促各保险公司按国际惯例对待体育保险经纪人,对客户与体育保险经纪人的报价一致等,使体育保险经纪人市场处于规范运作中。

第10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人力资本投资;理论方法

一、引 言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外文献中养老保险被直接称为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 system)。按筹资方式的不同,养老保险可分为现收现付制(pay-as-you-go system或unfundedsystem)和基金制(funded system)两种类型。现收现付制是从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以来至今大多数国家采纳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模式;而基金制是自20世纪80年代人口老龄化及养老保险面临的财政支付危机以来,一些国家开始试行并逐渐实施的一种养老保险模式。

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samuelson(1958)和diamond(1965)的世代交叠模型(olg)的基础上,多数研究通过对个人储蓄、收入分配、劳动力流动之间关系的认识,对养老保险制度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例如barro(1974)从遗产动机的角度、romer(1986)从个人储蓄、劳动供给的增长模型讨论了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等。不过这类研究通常不考虑技术、人力资本、制度等要素。

自lucas(1988)和rome(1990)等的新增长理论形成以来,经济增长更加强调技术和人力资本等要素的重要作用,于是人力资本积累与物质资本一样也被看作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此后,许多研究借助于人力资本积累这一桥梁来研究养老保险制度同经济增长之间的联系。在人力资本的新增长模型中,教育投入成为衡量人力资本积累水平的一个重要的指标,教育投入量、受教育时间与人力资本积累水平三者之间是成正比的,延长受教育时间意味着教育投资越多,人力资本积累水平就越高;反之,受教育时间少则教育投资则相对会减少,人力资本积累水平也较低。人力资本投资主体可分为政府和非政府两类,其中政府对人力资本投资一般表现为财政性教育投入,而非政府的人力资本投资主体则包括企业、社会其他经济组织、学生家庭以及学生本人等。但从新近的文献研究来看,各类研究主要针对养老金制度与政府或者学生家庭对子女人力资本投资而进行,一般不涉及其他非政府主体的人力资本投资(如企业和社会团体对教育的资助)的内容,且研究路径也各有差异。     二、养老保险与人力资本投资的理论研究

通过世代交叠模型假定年青期和年老期人力资本和养老保险效用存在代际间相互转化,是研究养老保险制度与人力资本投资的基本理论框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人力资本投资属于公共支出,需要符合公共服务效用最大化的公共决策原则;而家庭人力资本投资的决策则需要符合个人终身效用最大化的原则。这样,通过2期或3期的世代交叠模型就可以针对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这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人力资本投资之间的关系进行分类研究,约束条件为市场均衡条件下的微观主体效用最大化和经济稳定增长。

(一)养老保险与家庭对人力资本的投资

在世代交叠模型中,基金制条件下的强制性储蓄或社会保障税使父母在年老时获得的养老保险与子女未来承担的赋税无关,也无法产生遗产效应,这可能造成生育率上升和人均人力资本水平下降,不利于经济长期增长(stuart,1998等);反之,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则能通过对年青期个体强制征收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障税并转移给当期的老年期个体(或者父母),以保证年老期个体(或者父母)对孩子人力资本投资的回报,也有利于鼓励父母对子女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有利于经济增长。

kemnitz&wigger(2000)等则认为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是人力资本积累存在外部性时政府矫正市场失灵的政策手段,它可以促成人力资本积累达到最优水平,而基金模式的养老保险制度则与没有社会保障的自由放任经济一样会造成人力资本积累的不足。其原因是,每一代人的人力资本积累总是建立在上一代平均基础之上的。如果每个人都增加学习时间,不仅可以提高其自身的人力资本存量,还可以提高下一代人的人力资本水平及劳动生产力。在具有基金制社会保障制度的自由经济中,个人并不能获取人力资本积累所产生的全部收益,也不可能为了提高下一代人力资本水平而增加学习时间,因此个人投人学习的时间往往少于最优配置的学习时间。

在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条件下,养老金的数量往往与个人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收入有关,而工资收入通常是与教育程度正相关的,这相当于将养老金数量直接与年轻时积累的人力资本挂钩,使得延长学习时间的人能够在年老时获得更多养老金,这种更高的回报是来自于下一代人的人力资本增加而带来的整个社会生产水平的提高。所以从理论上讲,只有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才能体现出人力资本积累在代际之间的正向溢出效应,刺激各代人为了提高下一代的生产能力而积累更多的自身人力资本。

(二)养老保险与政府对人力资本的投资

由于人力资本投资离不开政府对公共教育领域的资助,许多研究还将政府人力资本投入引人理论模型分析之中。政府支出包括生产性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其中,非生产性支出中包括政府用于公共教育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投入。由于一国政府每年预算的约束,增加一方面的公共支出比重则必然会导致另一个公共支出领域预算的减少。

在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模式中,当期工资与养老金数量挂钩,这利,养老保险计划不影响当年的财政收支平衡,政府可将更多的公共资源用于教育和基础设施等公共支出领域,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以提高全社会生产效率。而在基金制的养老保险模式下,个体的养老金数量或者说未来的福利是由他本人过去的储蓄和基金运作表现决定的,与下一代人力资本水平提高而带来的教育收益率的提高没有关系,他们希望政府能将更多预算投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这将会减少政府对教育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公共支出,从而不利于政府人力资本投资的决策。因此从养老保险与政府人力资本投资的研究结果来看,这些结论也大都偏向于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对政府人力资本投资和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

在一个3期的世代交叠模型中,buiter&kletzer(1995)考虑了现收现付养老保险的代际转移再分配政策对人力资本积累的影响,发现当年轻个体不能够从资本市场上进行借贷以支付他们的教育费用时,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尽管会降低物质资本的积累,但却有利于公共资源偏向于对人力资本的投资。而kaganovich&zilcha(1999)的研究表明,假定在现收现付的养老金制度下存在市场均衡,那么政府会将大量预算开支用于教育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保障的转移支付,这时养老金计划也许没有存在的必要。而在子女的福利状况是由人力资本水平决定的前提下,父母的效用函数由其自身消费大小和子女当期的人力资本回报来决定,因此,父母考虑到今后的退休福利水平,就必然会加大对子女的教育投入,这时政府给予家庭的教育补贴也会起到积极作用。此外,bellettini&ceroni(1999)还将公共支出和人力资本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并引入理论分析,指出只有现收现付社会保障才会增强公众赞成提高生产效率政策的意愿,从而对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力资本投资方面产生积极作用…。。

也有一些研究如stark et a1.(1997)、panu&poutvaara(2007)等从跨国之间劳动力流动或者技术转移的角度考察劳动力流动对人力资本的影响。结论是跨国间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能够促进欠发达国家的人力资本投资并通过技术人员的双向流动提高欠发达国家的人均人力资本,但现收现付制社会保障形式下,比例工资制社会保障制度国家和固定费用制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间的劳动力流动会导致前者人力资本投资的减少和后者人力资本投资的增加,并由此带来帕累托改进。

三、养老保险与人力资本投资的应用研究

与理论研究不同的是,养老保险与人力资本投资的应用分析并不关注养老保险制度的唯一合理性问题,而是围绕着生产率提高和经济增长这些主题,对不同经济体中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与受教育年限、退休年限、社会福利及生育率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

rojas(2004)的研究配合了内生生育率选择来量化1985年以来西班牙的高等教育资助(政策)的成本和收益,结果显示:西班牙的政府教育补助的增加改变了人口教育程度的分布并导致人口出生率下降,受教育人群中低人口出生率和高人均寿命改变了总人口的年龄结构,使得政府必须增加社会保障税率以平衡养老金预算,因此这一机制实际上降低了教育投入政策的社会福利。

在充分考虑了美国劳动者工作期内缴费形成的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这些参数的条件下,cruz aechevarria.amaia iza(2006)的研究结果表明,在美国,由工作期内劳动者缴费的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支付制度会促使人们考虑提前退休,但随着未来社会保障费用负担人口的减少,预期寿命的提高也能够促进单位资产gdp增长速度的提高。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能够促使个人延长受教育时间,增加家庭或个人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但随着社会保障负担率的提高会带来单位资产gdp增长速度的降低,使政府面临着预算平衡等问题。

我国的养老保险模式是现收现付型还是混合型模式目前还存在许多争议,不过从目前养老保险资金账户运行的实际情况来看,现阶段中国仍然处于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模式中。针对这种情形,近来国内也有一些关于养老保险与人力资本投资方面的研究。例如,于凌云等(2008)针对中国社会保障改革过程中养老保险和人力资本公共支出的增长效应进行了分析,并通过人力资本这一指标来体现它们与经济增长的相关关系,结果表明:从公共支出角度来看,政府对养老保险的转移支付与人力资本和长期经济增长率之间呈现出一种负相关关系;公共教育投入对于长期人力资本及经济增长的正面效应很明显,而对短期经济增长的正效应却不明显。

针对中国长期的城乡分割的现实情况,赖得胜等(2004)、田永坡等(2006)等的文献根据当前中国“统账结合”的社会保障模式,对我国城乡人力资本投资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由于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位,造成了基层政府和农村家庭在教育投资领域的沉重负担,因此需要尽快建立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提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比重,从而有利于人力资本投资。

四、结论与展望

第11篇

关键词:人均GDP;人均教育支出;居民可支配收入;分位数回归

中图分类号:C81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3-8256.2013.05.013

作为金融系统的三要素之一,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功能,在促进社会公平、生产发展以及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的保险业发展迅猛,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和最有潜力的行业之一,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全球保险业总体陷入低迷、业务增长缓慢的情况下,我国保险业充分发挥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快速走出危机,并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国民对保险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我国的保费收入从1980年仅有的4.6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5490亿元,保持了年均30%左右的增长率,大大高于世界年均增长水平。从中长期看,由于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社会多元化趋势继续发展,使得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日趋多样,国内保险市场容量将持续扩大。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入研究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可以为我国政府部门和保险公司制定相关的政策提供参考,从而充分发挥各个因素对保险需求的影响作用,促进保险业的持续均衡发展。

1 文献梳理与评述

我国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较多且比较复杂,在众多影响因素当中,经济发展水平是公认的影响因素,学者在研究中普遍把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列为影响保险需求的首要因素。肖文和谢文武(2001)认为保费收入与GDP基本呈正相关关系,保险业的超常规发展完全依赖于GDP的增长。卓志(2001)结合中国经济、社会以及人寿保险的实际情况,通过多元回归方法研究发现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正成为影响中国寿险消费需求的显著因素。田霖(2005)运用聚类分析法,研究得出我国保险市场总量的分布情况与我国各省份的整体经济水平基本一致。肖志光(2006)通过建立回归模型得出:从数学角度来看,我国各地区保险密度的差异有86.11%是由经济发展水平差异造成的。而钱珍(2006)运用时间序列数据,采用经济发展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通货膨胀等指标研究对非寿险需求的影响后,发现经济发展水平和固定资产投资额对于非寿险需求有显著的影响。

另一些学者除了研究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外,还考虑了很多其他的非经济因素。周晶晗等(2003)在分析造成我国保险需求非均衡的原因时,除经济因素外,还将市场发育程度、保险政策、文化观念等因素总结为保险需求差异形成的原因。罗皓等(2005)认为影响保险需求的因素包括一般因素和特殊因素,其中一般因素包括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以及自然条件等,而将政策方面的因素归为特殊因素。谢云(2010)利用分位数回归方法,不仅分析了经济增长对保险需求的促进作用,而且还验证了利率和通货膨胀对保险需求具有负相关关系,并且在不同的保费收入水平下这种影响是存在差异的。戴成峰和张连增(2012)在对相关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后,发现财产保险的保费收入除了与 GDP存在正相关关系外,还与赔款支出以及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并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以往的研究从不同角度,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分析了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为我们进一步研究提供了经验借鉴。也有部分学者针对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的差异性进行了研究,但基本上是从区域层面展开分析。另外,经验表明各影响因素与人身险需求、财产险需求的关系是不同的。本文在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分位数回归方法分别研究各因素对人身险和财产险的影响程度,通过实证研究分析力图更加细致的描述不同保险需求水平下,各个因素影响程度的不同,为我国制定政策统筹保险业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从而促进我国保险市场的均衡稳定发展。

2 指标选取、数据说明与研究方法

2.1 指标选取与数据说明

影响保险需求的因素主要有:一、经济发展水平。保险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与生俱来就与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会促进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促进保险市场的完善,提高居民的文化程度,进而影响保险产品的价格、险种类型和居民的保险意识等。因此,经济发展水平在保险市场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是提高保险需求最重要的驱动因素。二、风险因素。“无风险,无保险”,风险是产生保险需求的触发条件,风险程度越大,风险所致的损失越大,保险需求就会越强烈。三、保险消费者的货币收入,消费者的货币收入直接影响到其购买力的大小,当国民收入增加时,保险商品的消费者会有更强的缴费能力,保险商品的消费量就会随之扩大。四、教育水平。居民的教育水平越高,通常其风险意识越强,进而保险需求也就越大,并且教育程度越高,收入水平也相对较高,从而其保险的购买能力较强,进而对保险的需求也较大。五、价格因素。保险商品的价格就是保险费率,保险费率与保险需求一般呈反方向变化,不同的保险商品,保险费率对保险需求的影响不同。

选择指标时既要考虑到以往研究中对影响因素形成的较为一致的结论,又要考虑到因素的可量化性,同时影响保险需求的因素在人身保险业和财产保险业之间并不尽相同,为了能够在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之间进行比较,尽量选取能够同时影响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因素。限于篇幅和统计数据的可得性,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本文选择了以下指标进行研究。

(1)人身保险密度(Life Insurance Density),用LID表示,用来反映人身保险需求的总体情况。

(2)财产保险密度(Property Insurance Density),用PID表示,用来反映财产保险需求的总体情况。

(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Per-Capita Gross Domestic Product),用PGDP表示,用来反映经济发展水平。

(4)人均教育支出(Per-Capita Educational Fund),用PEF表示,用来反映人口教育水平,它可以通过影响居民的风险意识来影响保险需求。

(5)居民可支配收入(Disposable Income),用DI表示,等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人口+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人口,用来反应保险消费者的货币收入水平。货币收入通过对保险消费者的购买力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其对保险产品的需求。

(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用CPI表示,用于对人身保险密度、财产保险密度、人均教育支出和居民可支配收入进行调整。

进行人身保险需求研究时,选取人身保险密度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财产保险需求研究时,选取财产保险密度作为被解释变量。人身保险需求和财产保险需求研究的解释变量均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教育支出和居民可支配收入。以上变量的数据来源于1985-2011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保险年鉴》、《中国人口年鉴》和《中国教育年鉴》。为了剔除价格变动的影响,实证分析所用的人身保险密度(LID)、财产保险密度(PID)、人均国内生产总值(PGDP)、人均教育支出(PEF)和居民可支配收入(DI)的数据都是经过历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平减至1985年后的数值。

2.2 研究方法

关于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学者采用的方法包括时间序列分析和面板数据模型分析。在以往的文献中关于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大部分都是基于均值回归的方法,但是均值回归方法只是刻画被解释变量的平均水平受到的其他因素影响程度的大小,当研究被解释变量在不同水平下受到的其他因素的不同影响程度时,应用该方法将受到限制。而Koenker 和Bassett(1978)提出的分位数回归能够克服均值回归的局限,它通过全面的描述研究对象的不同分位数来代表处于不同水平的研究对象,从而得出不同分位数下的参数估计量,即其他影响因素对不同水平下的被解释变量的影响程度。

假设条件分布的总体分位数是的线性函数,表示为,其中,被称为“分位数回归数”,其估计量可以通过以下表达式得以实现:

在上式中,代表被解释变量,代表解释变量, 代表要估计的分位数值,可以选择0 到1之间的任意值,代表待估计的参数,参数随着分位数的变化而变化。分位数回归使用残差绝对值的加权平均作为最小化的目标函数,不易受到极端值的影响,较为稳健。

3 实证分析

3.1 保险需求与人均GDP、人均教育支出和居民可支配收入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分析

为了消除异方差,增加序列的平稳性,本文首先对所有变量取自然对数,分别记为 LLID、LPID、LPGDP、LPEF、LDI。为了得到变量间的长期均衡关系,首先用ADF (Augmented Dickey Fuller Test)单位根检验方法检验序列的平稳性,根据时序图确定截距项和时间趋势项是否存在,根据赤池信息准则(AIC)确定滞后阶数,最后根据ADF统计量判断是否平稳。检验结果见表1。

表1结果显示,变量LLID、LPID、LPGDP、LPEF、LDI都是一阶单整的,即它们本身都是非平稳的,而它们的一阶差分都是平稳的。将人身保险密度和财产保险密度序列分别与人均GDP、人均教育支出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序列之间进行协整关系检验,结果见表2。

协整关系检验中,各个回归方程的拟合优度均接近1,回归系数及方程均通过显著水平为1%的假设检验,回归方程的拟合优度、显著性水平都很好。残差序列均通过了显著性水平为1%的平稳性检验,以上结果表明无论是人身险保费需求的时间序列LLID还是财产险保费需求的时间序列LPID均和三个影响因素的时间序列LPGDP、LPEF、LDI存在着协整关系。其中各个回归方程中的斜率衡量的是各影响因素对保险需求的影响程度,即保险需求弹性,各个斜率估计值即为需求弹性系数。

3.2 基于分位数回归研究诸因素对不同保险需求水平下的影响程度

一般线性回归分析的是被解释变量的平均水平受到其他因素影响的程度大小,为了能够衡量比较处于不同水平下的被解释变量受到各因素影响程度的不同,需要运用分位数回归方法,它通过回归估计保险需求在不同分位数点上的需求弹性系数,来衡量不同的保险需求水平下,相对各个影响因素的不同反应程度。

选取几个具有到代表性的分位点0.1,0.2,0.3,0.4,0.5,0.6,0.7,0.8,0.9,利用Stata10.0对模型进行分位数回归估计。估计结果如下表3所示:

从上表中可以看到,所有分位点上的估计系数均显著,模型回归效果较好。在不同的分位点,各个因素对人身险和财产险需求的影响是不同的,为了能够更直观的进行比较,将各个分位点上各个因素对人身险和财产险需求影响程度的估计系数作图如下:

从表3和图1、图2可以看到,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教育支出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对人身险需求和财产险需求均具有影响作用,这与以前的研究结果一致。

从人身险需求角度出发,分析比较三要素对不同需求水平下的影响程度后发现:对于经济发展水平因素而言,随着分位数的增加(0.1 0.5 0.9),人身险需求相对人均GDP的需求弹性系数呈现先降后增的趋势(2.1126 1.7953 1.8799)。对于教育程度因素而言,随着分位数的增加(0.1 0.6 0.9),除在0.4分位点上有轻微波动外,人身险需求相对人均教育支出的需求弹性系数也呈现先降后增的趋势(1.740641 1.577983 1.638705)。对于货币收入因素而言,随着分位数的增加(0.1 0.5 0.9),除在0.7分位点上有轻微波动外,人身险需求相对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需求弹性系数同样呈现先降后增的趋势(2.12729 1.811049 1.881786)。以上结果表明,人均GDP、人均教育支出以及可支配收入均呈现出对人身险需求的条件分布的两端之影响大于对其中间部分影响的现象,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水平以及居民货币收入水平的提高均对于人身险需求较低与较高水平地区影响程度较大,而对中等需求水平地区的人身险需求影响较小。

从财产险需求角度出发,分析比较三要素对不同需求水平下的影响程度发现:对于经济发展水平因素而言,随着分位数的增加(0.1 0.9),除0.7分位点处系数值略微回升之外,财产险需求相对人均GDP的需求弹性系数整体呈现递减趋势(1.293736 1.034856)。对于教育水平因素而言,随着分位数的增加(0.1 0.9),财产险需求相对人均教育支出的需求弹性系数整体也呈现递减趋势(1.202 0.889)。对于货币收入因素而言,随着分位数的增加(0.1 0.9),除0.7和0.8分位点处估计系数出现小幅度上升外,财产险需求相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需求弹性系数整体呈现递减趋势(1.377942 1.04107)。以上结果表明,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水平以及居民货币收入水平的提高均对于财产险需求较低水平地区的影响程度较大,而对于财产险需求较高水平地区的影响则相对较小。

同时,三个影响因素对人身险需求和财产险需求的影响程度也存在差异:对于经济发展因素而言,各个分位点上人身险需求和财产险需求的弹性系数均大于1,说明经济发展水平对于人身险和财产险的需求均具有显著作用。实际上,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带动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又带动了保险消费需求的增加。但各个分位点上,人身险需求相对人均GDP的弹性系数均大于财产险,这说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对于人身险需求具有更大的促进作用。对于教育水平因素而言,人身险需求和财产险需求所有分位点上弹性系数均为正,说明教育水平的提高对于人身险和财产险的需求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这显然与实际相符。国家增大教育投入能够改善居民的保险意识,同时,居民素质的提高也能够提高个人的收入,从而加大对保险的需求。但各个分位点上,人身险需求相对人均教育支出的弹性系数均大于财产险,这说明,教育水平的提高,也对于人身险需求具有更大的促进作用。对于货币收入因素而言,各个分位点上估计的所有弹性系数也均大于1,说明收入的提高对于人身险和财产险的需求促进作用较大。但各个分位点上,人身险需求相对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弹性系数均大于财产险,这说明,货币收入的提高,同样对于人身险需求具有更大的促进作用。综上分析可得:经济发展水平因素、教育因素和货币收入因素对人身险需求的影响程度均大于财产险需求。

4 主要结论:

本文利用1985-2011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分人身险和财产险,对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通过协整分析后发现: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水平以及货币收入水平与人身险和财产险需求均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进一步运用分位数回归方法分析了在不同需求水平下人均GDP、人均教育支出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影响程度,结果表明:

对于人身保险需求而言,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水平以及货币收入水平都对其存在显著的正向作用,并且在不同的分位点(即不同的需求水平)上,这种正向促进作用随着分位点的变化而存在一定的变化趋势:人均GDP、人均教育支出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同时表现出对于保险需求较低与较高水平地区的影响程度较大,对保险需求中等水平地区的影响程度较小的现象。

对于财产保险需求而言,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水平以及货币收入也都对其存在显著的正向作用,并且在不同的分位点(即不同的需求水平)上,这种正向促进作用随着分位点的变化也存在一定的变化趋势:人均GDP、人均教育支出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同时表现出对于保险需求较低水平地区的影响程度较大,而对于保险需求较高水平地区的影响程度相对较小的现象。

同时,三个影响因素对人身险需求和财产险需求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三因素对人身险需求的促进作用普遍大于财产险需求。这可能由于人身寿险业还处在生长期阶段,经济增长、教育水平以及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对人身寿险业的促进作用因此会更加明显。

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政府和保险公司更加合理的制定相关政策来协调保险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由以上结论看出,无论是人身保险业还是财产保险业,保险需求水平较低地区的各个因素对保险需求的影响程度反而较大。实际上,我国保险业需求水平较低的地区是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按照本文结论,为了促进保险需求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政府应给予当地一定的政策扶持,大力发展当地经济,提高当地教育水平,提高居民收入,从而大幅度地提高当地居民保险消费水平,促进当地保险业的发展。同时,为了应对西部地区巨大保险需求潜力的释放,保险公司应在大力发展东部地区保险业市场的同时,要配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加大中西部保险市场的开发力度,围绕各区域的不同风俗文化及消费习惯,形成适应当地的特色销售模式,从而促进中国保险业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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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卓志. 我国人寿保险需求的实证分析[J]. 保险研究,200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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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李育安. 分位数回归及应用简介[J]. 统计与信息论坛,2006,(5):35-38.

第12篇

[关键词]保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

实施人才兴业战略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保险业的本质要求。落实保险业人才战略,大力发展保险职业教育是一重大举措。目前,保险行业和保险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两大机遇。保险职业教育作为保险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迅速扩大规模的同时,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成为当前必须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对保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作些探讨。

一、保险业的发展现状带来了保险人才需求结构性变化

中国保险业经过30年的发展,进入了跨越式发展时期,但目前保险人才队伍建设与行业发展战略差距较大,成为制约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一大瓶颈。

(一)保险专业人才缺失

保险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对展业、精算、承保、理赔、查勘、管理和投资等环节人才的广泛需求。而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累积的过程。我国从1959年商业保险停办到1980年恢复,保险业一直处在教育上的真空期,20年一直没有任何保险专业教育。这意味着,20年间保险人才的培养方面存在着一个很大的断层。1980年到现在,也只有70多所大学开设了保险专业,不到全国高校总数的1%;每年保险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最初不到2000人,虽然现在发展到20000多人,但与保险人才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缺口”。据统计,目前保险公司年平均增员率约为25%,据中国人寿(集团)公司所作的预测认为,到2010年保险业的人才需求量将达到近50万。参照国外美国每70人中有1人为保险从业人员、日本每300个国民中有1个保险从业人员、香港平均不足200人中有1人为保险从业人员、台湾每152人中便有一个寿险推销员的经验数据,结合我国大陆实际情况,调整按1∶500推算,未来我国保险人员需求数量大约在200万左右。另外,从现有的保险从业人员情况来看,真正保险专业科班出生的人才稀少。据统计,2007年保险从业人员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者占62.17%,但其中保险专业毕业的仅占8.69%。

(二)操作应用型人才缺失

保险专业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具有较强的实务性,这个特征决定了它所培养出来的学生除了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外,同时还要求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但目前,从总体来看,保险教育存在“重学历、轻能力”、“重理论、轻实务”的问题。保险专业课程偏重于基础理论,涉及的大多数是一般保险知识、理论概念,缺少保险经营实战经验,对经营管理中的实际操作知识比较表面,理论性强、实用性差。有一位保险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经理这样评价新入司的大学毕业生;才华横溢,但眼高手低;颇见理论功底,但脱离实际;言语滔滔,但能力平平。这一现状说明目前保险课堂教学基本上处于半封闭的“自我循环”状态,与业界脱节的现象严重。

(三)技能型人才缺失

保险是由许多职业岗位组成,比如产品开发、展业、承保、防灾、理培、会计、信息技术,它要求保险教育应该强化职业能力训练,将实际操作技能作为一种素质来培养,按适应职业岗位群的职业能力要求来确定教学内容。但目前保险教育片面追求学科型,强调系统性和完整性,导致学生毕业后无法上岗。比如,有的学生基础操作技能不懂,甚至看不懂保险单证、不会填写投保单,对车辆、企业财产、建筑工程等关联知识匮乏;查勘理赔程序、技巧不熟悉;财务报表看不懂;沟通谈判时更无所适从。

(四)复合型人才缺失

保险是众多学科交叉的边缘性学科,要求保险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较广的知识。与保险有密切关系的知识非常多,如寿险核保核赔需要有丰富的医学知识,车险的定损查勘需要丰富的车辆维修知识,涉外业务则需要扎实的外语知识,保险营销需要丰富的公共关系知识,营销主管和公司管理人员则需要丰富的团队管理知识。而现行保险专业课程主要有保险学、人身保险、财产保险、风险管理、保险精算等,过于就保险论保险,与保险有关的课程比如医学、管理学、心理学、公共关系学、灾害学、人口社会学等等开设比较少。这一行为直接造成了在校保险专业学生知识面较窄,难以达到用人单位要求,这也就出现一种怪现象,即正规保险专业毕业的学生难以胜任保险公司工作,这有悖于保险专业的初衷。

(五)综合管理人才缺失

近年来,随着保险业务的迅猛发展,保险机构的不断增多,保险业对管理人员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不少公司反映,现在比较优秀的基层经理和主管成了稀缺人才。有的公司由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管理人员,就只能看谁业务做得好,就把谁提拔起来当经理、当主管。而这些同志多数缺乏管理经验,不会带团队,往往工作很被动。有的同志以高报酬、高待遇到兄弟公司“挖墙角”,造成人才争夺的恶性循环。

二、保险职业教育是我国保险业破除人才需求瓶颈的有效途径

保险职业教育是一种特殊的高等教育,它姓“高”名“职”,保险职业教育的特点使其在破除当前我国保险业人才需求瓶颈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

(一)保险职业教育以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为办学目标

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在各企事业单位的第一线从事实务的高等实用人才。这就决定了高等职业教育具有强烈的职业性、岗位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培养和造就符合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是高职院校办学的根本。这种应用型人才,除了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外,同时还要求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由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是保险职业教育的职责之所在,这使得保险职业教育成为了能直接面对当前我国保险人才供求主要矛盾的中流砥柱。在2007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吴定富主席强调指出,“要更加重视保险职业教育,充分发挥保险系统现有职业培训学院作用,培养高素质的保险人才。”这充分说明,保险职业教育在培养高素质人才方面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地位,也反映了保险职业教育所应承担的、任重而道远的光荣使命。

(二)保险职业教育以培养职业标准化的技能型人才为显著特点

教学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是高职教育的显著特点。职业技能,是把实际操作技能作为一种素质来培养,是按适应职业岗位群的职业能力要求来确定的。为了强化职业能力训练。保险职业教育重视职业技能和能力考核,将考核与社会职业资格证书接轨,实行“双证”制度。即学生毕业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专业技能等级证,比如保险人、公估人、经纪人资格证、保险从业资格证等,这样有效提高了学生的技能水平,学生毕业后多了一份就业的机会,而且一上岗就能很快地胜任工作,保证学生毕业后能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这既符合国际社会现行的就业惯例,又能对我国保险业正在推行的持证上岗制度起到促进作用。

(三)保险职业教育以培养“零距离”上岗的效益型人才为中心任务

过去高等教育思想观念上是“升学导向”,随着高等教育逐步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正在实现由“升学导向”到“就业导向”的转变,尤其是职业教育,其主要职责是培养学生从事某种职业所需知识和技能,直接服务于学生的生涯规划和职业选择。因此,以就业为导向是职业教育的最基本的特征。保险职业教育重视从实践和应用的角度来进行教学,并把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作为中心任务来对待,这为学生在相对较短的时间里成为能适应保险业需要的从业人才,为实现零距离上岗提供了保障。

三、完善保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议

虽然保险职业教育在保险业人才培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我国职业教育改制时间不长,还没有形成独特的教学模式,许多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具体措施如下:

(一)构建以保险人才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课程体系

从目前中国保险业界对保险专业人才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来看,作为一个合格的保险专业人才至少应具备以下素质:第一,应具有优秀的职业精神,包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团结协助、创新图变、积极进取的精神;第二,应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它包括保险专业知识及与人打交道的相关知识;第三,应具有很强的职业能力,它包括语言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操作办事能力、处置应变能力;第四,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它包括诚实守信、奉公守法、遵章守纪、重形守规等;第五,应具有丰富的职业常识,它包括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状况、理论前沿状况等。因此,在课程内容上,局限在某一狭隘的岗位技能范围内的课程,构建不了学生持续发展的通道。

市场需求的培养导向强调应给予学生宽泛的基础知识,提高学生一般性知识技能,使学生有更大的柔性去适应未来保险工作的需求和变化,并具备继续学习和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扩大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基础,利用“宽基础、活模块”的培养模式,来满足学生未来从事多个保险职业技能领域的需求。因此,应采取第一学期大专业,统一基础课,第二学期起开始专业定向学习的形式,必修课和选修课相结合,压缩公共基础课,加大选修课的比例,让学生更加有的放矢地自主选择专业学习方向,确保每位学生毕业时均能达到一专多能的要求,使学生的就业及发展渠道更广、更宽、更深。

(二)建立以工作过程为中心的教学模式

过去,高职教育无视职业教育的职责和定位,把传统高校的一套做法直接搬到职业教育课堂上,教学模式强调理论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形成普通高校课程的“压缩饼干。由于高职院校“生源”质量与普通高校不同,许多高职学生尚不具备普通高校所需的计算能力、抽象思维能力和推理能力。如果按普通高校的要求教学,学生就认为自己学了一些本身不擅长、不愿学,派不上用场的东西,感觉中学弄不明白的东西,大学还是弄不明白;老师教了许多不知为什么教,不该教的东西,最后的结果是学校里学的用不上,工作中用的没有教。其实,人的智能是多元化的,不同的岗位需要不同的人才,你有你的优势,我有我的长处,这与人才需求的多样化是一种和谐,关键在于要找出学生的长处,了解学生的兴奋点,引导学生的兴趣。为此,应改变传统的学科型教学模式,建立以工作过程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具体措施如下:

1.教学内容以“必须、够用”为依据

对于教学内容,不要求有高深的理论,要淡化学科体系,强调能力本位,突出实用性,要贴近公司第一线的高技能岗位的职业需要,而不要盲目向学科型高等教育的模式攀比或趋近。也就是说职业教育应当学习的是“细胞如何工作”,而不是“什么是细胞”。

2.教学方法应倡导行动导向

行动导向的教学方法,是指由师生共同确定的行动目标来引导教学组织的过程,从过去的“老师教、学生学”转向“老师教学生学”,即从传统的知识传授转向能力培养,让学生在做中学,成为学习的主体,成为学习过程的参与者和行动者,从而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操作能力及团结协作能力,着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造能力。学生通过对行动过程全面、主动的学习,达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统一。这里所说的行动,绝非单指某一技术或技艺,而是学生即将从事的某一职业可能发生的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比如对于保险业务,其工作过程包括展业、签单、理赔、售后服务等。

3.教学计划和教材编写应强调综合化、模块化

综合化不是两门或两门以上学科的“拼盘”,而是以工作过程为中心的综合,是把工作过程转化为学习过程即教学项目的手段,这需要冲破学科体系完整性的约束。通过综合化,把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应用环境结合起来,融为一体,直接提高职业能力。而每一个教学项目的内容可以构建成相对独立的模块,每一个模块教学内容的筛选和组织,又是以工作任务或工作过程所必须为依据的,是围绕某一工作过程必须、够用的专业理论与专业技能的综合,是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训练的综合,其排列顺序也以工作过程的实际为依据。

4.教学评价应以学生为主体

过去对一堂课教学效果的评价标准是以教师为主体,只要老师讲好了就是好课,上课质量似乎只与教师“讲”得好不好有关。这种教学模式有可能老师从头忙到尾,学生什么都没学会。其实,课程的效果首先要看学生,看学生“学”的好不好。学生有兴趣,积极参与动手动脑,课后在能力上得到实质性提高,这才是好课。教师讲得好,只是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同时,教无定法。要认定原则,但不固执坚守某种具体的模式和方法。课程评价的最终标准是效果。只要学生有兴趣,能主动参与,在能力上有显著提高,使用各种模式的方法都是可以的,不限制唯一的教学模式。

(三)完善以职业能力训练为重点的实训教学体系

以职业能力训练为重点的实训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好方法,也是职业教育落实以就业为导向的物质基础。具体来说可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保险实训教学基地

实训教学要以必备的硬件作为支撑,实训基地的建设是必要前提。它包括:(1)建立校内实训教学基地,包括实训教学大楼、专业实训实验室等,实训教学基地应具有全仿真性质,可以模拟成一个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的一个部门,使学生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实训素材都来自于保险公司提供的案例、数据、标准化流程,做到职业氛围真实,设施齐全,设备先进,管理规范。(2)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保险人才培养,需要保险学界与保险业界紧密结合。保险业界可以提供实践教学基地,与学界共建实践教学平台。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要充分利用社会物质资源和智力资源,依托行业建立一些较为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使绝大多数专业都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每学期定期组织学生深入现场进行参观、实习,这些基地教学任务明确,条件保障到位,运行情况良好,为学生实习创造良好的条件。在建立校外实训基地过程中,可以考虑学习借鉴德国“双元制”培养模式和日本的“产学合作”办学方式,以校企合作教育为切入方式,以公司急需人才培养为结合点,突破封闭单一的教学模式,寻求与行业、公司的紧密对接,实现校企教育资源共享和双赢。与保险公司合作的主要形式有:教师承担科研和保险产品开发项目攻关、教师到公司挂职锻炼、聘请公司高级业务和管理人员为兼职教师、以公司的实际案例教学、“订单式”培养、学生到公司代岗实习等,从而提高了人才培养的质量,节省了公司的人力成本。

2.成立保险职业培训公司

职业培训公司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德国,是指人为创造师资队伍仿真模拟环境,作为各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场所和组织形式。学生在其中可经历全部业务操作过程,了解和弄清其各环节之间的联系,而又不必承担任何经济活动风险。由此可见,职业培训公司也可理解为一种实践教学方法。

近几年来,我国部分职业学校在各类专业实践教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改革,国家教委通过开展学术研讨和经验交流,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因此,可以考虑和保险公司联合筹建保险职业培训公司。该公司实行员工化管理和培训式教学,采用具有学校特色的公司化管理模式,既要有公司的概念,同时也不要有公司的固定模式,学生以员工和学生双重身份的出现,以公司化的管理对学生进行实战性的专业熏陶,使学生得到最新的高度仿真的保险业务模拟训练。公司初期是作为一个实训基地,以师生实习、实训为主,以展业为辅,该基地最主要是从事销售和实务培训,但是不能仅定位于提升销售技能,因为公司培养的不是单纯的业务人员,而是全流程式的实训,让每一个师生通过公司这个平台都非常熟悉保险实务流程。等积累人才、资金、客户资源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再把基地逐步演变成一个独立运行的公司。由此可见,这种实训教学体系的完整性与连贯性,实训操作的逼真性及与实务的贴切性会大大提高学生的业务技能,培养学生的组织和管理能力,缩短学生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的适应时间。

(四)建设以“双师”结构为标准的师资队伍

要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必须拥有一支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目前,专业教师在保险技能的掌握上,还远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如何才能更有效地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而又紧迫的课题。具体来说,可采用“送、下、带、引、聘”等多种方法。“送”是选拔部分教师到高等保险院校的对口专业深造;“下”是让部分没有相关专业实践经验的教师,尽可能多地安排他们到保险公司第一线实习,丰富、提高他们的实际知识和能力;“带”是以老带新,以强带弱,对学科带头人进行重点扶持和培养,定期对中青年教师进行实训指导方法培训;通过保险实验基地、课题合作或委托等方式,为青年教师的培养提供一个平台,通过这个平台使教师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保险行业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充实和完善知识结构,增加感性认识,从而提高教学水平;“引”是指从公司一线调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担任专业教学工作,通过引进人才,引进学科带头人,设立教师奖励基金等方式,加大师资培养力度;“聘”是指聘请兼职或客座教授、保险行业专家担任客座教师,对现场技术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性非常强的课程,聘请现场技术人员讲学并请他们做兼职教师,保证学生能够得到“一体化”教育。

[参考文献]

[1]吴定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全面提高保险业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J].保险研究,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