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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考试重点

时间:2022-07-24 06:16:03

证券交易考试重点

证券交易考试重点范文1

融资融券试点的脚步越来越近,中国证券市场经过二十年的创新与发展,终于将迎来中国股市做空时代。2010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国务院原则同意开设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业务,并表示稳妥有序推进融资融券制度创新,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步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步骤,也是深化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战略举措,对于完善证券市场内在机制,提高证券市场运行质量,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何为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融资是借钱买证券,通俗的说是买股票。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空”。

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融资融券是负债经营,因此只要投资者进行“买空”、“卖空”交易,就是放大了投资的财务杠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规定,投资者交付的保证金与“买空”、“卖空”交易的金额比例不能低于50%,例如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现金,当投资者进行“买空”交易时,可以向证券公司最多借入200元进行股票购买,实际上投资者借债200元进行负债经营,投资者的负债比例是200%,再如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现金,当投资者进行“卖空”交易时,可以向证券公司最多借入200元市值的股票进行卖出,实际上投资者也是借债200元进行负债经营,投资者的负债比例也是200%。

中信证券金融方面研究员杨青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融资融券交易是“买空”、“卖空”机制,有人会认为融资融券会增加市场的投机氛围,产生助涨助跌的负面影响,我们不能过分强调助涨助跌,这是对这一创新的误解或片面理解。

杨青丽说,推出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是资本市场繁荣发展的内在要求,推出融资融券既不是为了市场涨,也不是为了市场跌,而是为了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创新交易机制体制,完善证券交易方式。

光大证券融资融券部总经理王赐生说,由于融资融券业务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存在交易杠杆,因此,客观上融资融券有证券投资亏损被放大的风险。对放大投资风险的这种特性,市场参与者,尤其是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应高度正视。就投资者而言,必须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要将融资融券规模控制在自己的承受能力范围内。就证券公司而言,要做好“适当性”管理,选择好客户。帮助投资者全面正确理解和认识融资融券业务,为投资者充分揭示融资融券业务中的风险。

为券商带来利好

目前,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证券公司是最大的受益者,此将为券商带来新的盈利模式,有利于券商收入结构的多元化。融资融券将从多个方面改变证券公司的业绩预期:一是推动市场交易活跃,带来增量经纪佣金收入;二是带来稳定的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收入;三是推动市场份额向试点证券公司集中,改变经纪业务竞争格局;四是改变投资业务的盈利模式。

而根据海外经验来看,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都会明显刺激股票交易量的增加,而资本金和牌照的差异则会加速证券行业内部分化。这意味着,净资本规模越大、参与融资融券越早的券商获益越多。

同时,按照证监会的公告,证监会将综合衡量净资本规模、合规经营、净资本风险控制等指标择优选试点券商,融资融券注定是少数优质大券商才有资格分享的盛宴。根据证监会的《关于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最近六个月净资本在50亿元以上、a类评级等七大指标,将首批试点候选者粗略圈定在30家a类券商中。

记者获悉,截至2月20日,曾参与联网测试的11家券商已全部上报融资融券试点方案。这11家券商包括海通证券、光大证券、东方证券、中信证券、国泰君安、广发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申银万国、国信证券、银河证券等。

从净资本来看,海通、中信明显领先于其他券商,有可能成为首批试点公司,光大以及招商人选可能性同样较大。从受益程度来看,业绩基数较低的海通和光大证券将最大程度的受益于融资融券的推出,业绩敏感性为最高。

另外来自证监会的最新消息显示,中国证券业协会专业评价工作小组3月初将正式对券商试点方案进行专业评审,评审顺序将遵循“上报券商的综合资质和方案质量优先”原则。在评审完成后,各辖区证监局将对券商展开现场审查。之后,监管层将正式接受券商申请材料,券商在接到业务批复后需要更换营业执照,并向深沪交易所申请相关席位和权限。

杨青丽说,按此进度,首批试点券商在4月初正式获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可能性较大。而据记者了解,深沪交易所1月底起为券商提供试验性测试的长期测试平台将于2月底停止运行。在首批试点券商名单出炉后,深沪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还将组织试点券商开展一次系统联网测试。

另外,记者了解到,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初期,多家券商的融券规模不会超过融资融券总规模的10%,其中部分公司比例仅为5%。目前光大证券、招商证券、海通证券已公开其融资融券业务总规模分别为50亿元、50亿元和80亿元,若按融券规模占比为5%-10%计算,其融券规模为2.5亿元-8亿元。按照各券商业务总规模上限计算,则最有可能参与首批试点的5家券商目标规模最高约300亿元,那么融券市场推出初期的规模将不超过30亿元。

标的股的确定

2月12日,沪深两交易所公布了《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初期标的证券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据记者了解,这份名单与深证成指和上证50指数成份股范围相同,多达90只。业内人士说,这说明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步伐正在加快。

一旦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开通,券商需要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供客户融券使用,并从中获取利息性收入。那么,券商究竟会买人哪类股票?长江证券分析师朱晓东认为,那些具有较为确定成长性的个股很可能最受券商青睐。

朱晓东说,以宝钢股份为例,虽然该股也属于大盘蓝筹股,市盈率也不高,但由于钢铁行业的成长性较差,券商长期持有这种证券只能获得融券的利息收益,而不会得到股价受 益,就显得非常不合算。而如果买入那些成长性较好的个股,则可获得融券利息收益和股价长线上涨的两方面收益。另外,对于那些周期性行业,例如有色金属板块,券商的兴趣也不会太大,毕竟其波动幅度太大,长线持有容易坐“过山车”。

另外,流动性好的股票更受青睐。朱晓东说,从实战的层面考虑,券商在选择自己的融券标的物时,必然更倾向于买人那些流动性较好的个股借给客户。因为在融资融券的初期,参与融券的都是机构类客户,融券额度大、周转快。而且作为券商必然要考虑到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一旦出现股票资产难以抵是保证金的情况,券商要及时敦促客户强行平仓。如果所融的股票本身交易清淡,强行平仓反而导致股价大幅下跌,就将导致券商的不必要损失,因此券商买入的融券标的股票的流动性至关重要。

朱晓东介绍,例如工商银行这只股票的流动性就比较符合券商的要求,通过测试,即便在短时间内抛出价值2个亿的工商银行股份,也很难使该股跌一分钱,这种股票就能在很大程度上保护券商的资产安全。

在融资融券初期试点标的证券名单的90只股票中,选择成长性好、流动性好的个股之后,下一个问题则是如何选择介入的时机。对此大通证券许鹏认为,如果近期市场出现一定幅度的调整,那么投资者在市场下跌过程中就可适当建仓此类个股,等待中线上涨机会。但如果近期市场没有出现深幅调整,投资者则应继续等待,直到融资融券公布推出时间表,进入倒计时的阶段,才可寻机介入。

从操作策略上,许鹏建议投资者以操作波段为主,这一方面是由于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推出后市场的震荡将加剧,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此类个股经过快速上涨后必然出现激烈的多空分歧,只适合高抛低吸。成交量将具有更为明显的指向性意义,低位连续缩量可介入,连续三个交易日上涨后如果放量就应撤退。

许鹏说,预计试点初期,融资业务规模将高于融券业务规模,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推出将对大盘蓝筹股构成一定利好,但影响有限。

门槛会逐步降低

另外,记者了解到,为了控制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证券公司对于参与融资融券的投资者严把资质关。

目前许多券商要求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普通证券账户开户满18个月,证券账户资产总值在50万元以上,开户手续规范齐备;金融总资产在100万元以上;普通账户最近6个月内交易5笔以上;机构投资者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具有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力,无重大违约记录。还有消息称,现在准备试点的11家券商,将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定在资金100万元、开户18个月以上,甚至200万元、开户24个月以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最新公布的2009年12月份统计月报显示,截至2009年12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沪深两市有效账户数合计为1.47亿户,其中a股账户数1.38亿户。统计显示:期末的a股流通市值高于50万元的自然人+机构账户数为142.81万户,1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机构账户数为58.61万户。那么,这就意味着未来理论上能够参与融资融券的只有142万户,如果按照100万元的“门槛”标准,则只有58万个账户才能参与融资融券。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晓国也认为,融资融券适当性标准不宜过高。他说,从已有实践看,在融资融券试点筹备工作中,华泰证券建立合格客户池,东方证券与银行共享征信记录,招商证券设立推荐人制度,中信证券实施证书管理,证券公司分别从多种角度探索投资者适当性制度。11家参与启动试点全网测试的证券公司几乎都将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定在资金100万元、开户18个月以上,甚至200万元、开户24个月以上,一味优中选优,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业内人士认为,这个“门槛”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几乎无门槛,但对于普通意义上的“散户”来说,这个“门槛”几乎剥夺了他们的做空权力。

证券交易考试重点范文2

关键词: 融资融券;证券市场;交易

0引言

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缺乏合理的价格发现机制,行情看涨时投资者一起入市炒作,没有行情时纷纷离场,导致股价经常大起大落,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较高。2010年伊始,国务院原则上同意开设融资融券试点业务,证监会将按“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净资本规模、合规经营、净资本风险控制等指标和试点实施方案准备情况,择优选择优质证券公司进行首批融资融券试点业务。此外,股指期货也相继获批。启动融资融券将为我国证券市场引入“做空”机制,能有效减少我国股市的波动幅度,避免出现恶性的暴涨暴跌。同时,也使投资者在证券价格下跌时也能获利,从而为我国股市“单边市”的局面划上句号。随着融资融券的破冰启航,其实现路径的探讨将成为未来研究的一大热点。

1我国融资融券的推出历程及其主要影响

1.1推出历程

“证券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四种。我们通常所指的“融资融券”,主要是指券商与投资者之间的融资和融券交易,是投资者是通过提供担保物,借入资本金买入证券或借入证券卖出从而获取价差的行为。融资是投资者借钱买证券,到期偿还本息,称为“买空”;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到期再买入证券归还并支付利息,称为“卖空”。融资融券是海外证券市场普遍实施的一项成熟的交易制度,其存在具有合理性和必然性。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球发达国家超过95%,新兴国家超过40%引入了融资融券业务。而在我国融资融券发展道路颇为曲折,迄今为止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1)初期铺垫阶段。1998年末国务院明令禁止融资融券交易,直至200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通过,删除了对融资融券交易的限制性条款,使券商融资融券业务合法化。2006年7月证监会出台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这就意味着融资融券制度正式在我国起动,铺垫工作告一段落。然而,不幸的是就在融资融券呼之欲出之时,国内股市的“牛气冲天”使得融资融券试点搁置下来。

2)实质准备阶段。2008年4月,国务院正式出台《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融资融券业务被正式列入券商业务中,并从账户开立、融资融券比例、担保品的收取、逐日盯市制度等方面,对融资融券业务作了明确规定。2008年10月5日,中国证监会宣布正式启动融资融券试点。随后,中信、银河、广发等11家证券公司先后于10月25日和11月8日进行了两次融资融券业务全网测试,结果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3)正式实施阶段。2009年1月中旬,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明确提出要做好融资融券业务试点。2010年1月8日,国务院表示原则同意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和推出股指期货品种,证监会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择优选择优质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业务的首批试点,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酝酿多年的融资融券业务终于浮出水面。2010年3月31日,首笔融资融券交易成功,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开启了新的纪元,意味着国内股票市场双边交易时代的正式来临。

1.2主要影响

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衍生产品,融资融券实质是一种金融杠杆,贯彻到资本市场的最强大力量就是增大证券市场的流动性,通过盘活证券公司手中的存量资本增大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量和需求量,融资融券业务的开闸有望使国内证券业迎来一个多赢的局面。首先,对整个证券市场而言,融资融券的推出直接增加了资本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为证券市场开拓新的资金来源,这大大促进证券市场交易的活跃性及市场行情的持续性。“做空”机制的引入能有效减少我国股市的波动,避免出现恶性的暴涨暴跌。此外,也使投资者在证券价格下跌时也能获利,从而为我国股市“单边市”的局面划上句号。其次,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了券商的利益诉求,增强了券商的盈利能力。目前券商经纪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交易手续费,股市长期低迷将导致证券业全面亏损。存在卖空机制,券商通过为客户融券,可以赚取手续费以及客户所缴保证金从卖空指令发出到所融证券归还的利息,增加熊市时的收入来源。而融券交易活跃市场,增大交易量,又反过来增加了券商开展的经济业务的手续费收入。卖空机制的推出也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有利于券商改善投资组合。最后,从投资者角度看,可利用卖空机制进行套期保值,锁定投资收益;融券卖空机制可大幅减弱“庄股”的波动幅度,甚至终结“坐庄”现象,从而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国外主要融资融券模式比较与借鉴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放眼世界,成功实现融资融券,为资本市场服务的国家不在少数。一方面,市场环境、法律制度固然重要,是融资融券业务兴起的前提;另一方面,事实证明,设计符合国情的融资融券模式,更是成功的关键。总体上,境外融资融券交易的主流做法大致可归为三大类:

1)分散化的券商授信模式。分散化的券商授信模式是典型的市场化模式,代表是美国、英国等金融体系开放、法制环境完善的国家。投资者和券商之间直接进行融资融券,当券商资金或证券不足时,可以向金融市场融通资金或证券借贷市场借取股票。该模式下,信用交易的主要风险表现为市场主体的业务风险,监管机构只是对运行的规则作出统一的制度安排并监督执行。

2)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集中授信模式。集中授信模式下,证券金融公司成为整个信用交易体系中证券和资金的中转枢纽,承担相关的融资和融券业务。证券金融公司的核心业务是针对券商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一般投资者的融资需求和融券需求仍主要由券商满足。集中授信模式又分为“单轨制”和“双轨制”。前者以日本为代表,以证券金融公司为枢纽,所有融资融券业务必须通过少数几所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进行,其他任何金融机构都无权直接办理;并且客户也不可以绕过券商直接向证券金融公司融借资券。后者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和少数经批准的证券公司办理融资融券业务,客户也可以直接向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融资融券;该模式以我国台湾地区为典型。

3)证券借贷集中市场模式。在该类模式下,交易所和结算公司居于重要地位,集中办理证券的借贷业务。一方面,交易所采用股票逆回购模式,以标准化的证券借贷合约或者股票逆回购合约进行集中竞价买卖。投资者之间可以相互竞价借券,然后通过交易所的撮合系统撮合,登记公司负责股票的结算,卖空账户的保证金和卖空证券则由交易所进行监控。目前,雅典证券交易所采取这种模式。另一方面,也可以由登记结算公司组织证券的借贷。结算公司开设股票借贷市场,选取可供借贷的证券,建立可借贷的股票组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该市场借入或借出证券。瑞士、新加坡、韩国等市场采取了这种模式。

上述三种模式都说明,在融资融券交易中,既不能完全依赖券商,又不能离开券商的直接授信;既不能完全集中化的授信模式,又不能放纵分散授信,必须要有一定的宏观调控措施。特别注意的是,近几年来境外证券借贷市场出现了一种新的发展方式,就是由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组织的集中化的股票借贷市场。这说明融资融券,必须立足于不同的国情区情,进行适当的设计,才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3进一步推进我国融资融券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3.1慎重选择适合自身国情的融资融券运作和交易模式

我国2008年修订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把融资融券纳入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但同时又规定了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具备的五个条件,这说明只有小部分证券公司是可以经批准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机构,其余的证券公司则没有营业许可。此外,条例还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自有资金或者证券不足的,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这一规定又确立了证券金融公司的地位。因此,综合来看,我国确立的模式是类似我国台湾地区实行的“双轨制”。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运行机制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也不完善,市场参与者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也相对较低,因此难以直接采用市场化的融资融券模式,选择类似台湾的模式既有利于防范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不成熟、市场信用薄弱、监管不完善等缺陷所带来的市场风险,又避免了像日本采用“单轨制”所带来的市场垄断弊端,利于融资融券市场竞争,形成良性的市场。同时,应注意到我国属于转轨经济国家的现实,证券公司许多地方有别于他国,如国有股问题,a、b股问题,银行、券商、上市公司以国有控股为主等等,因此在建立自己的模式时,还应充分考虑到我国的特殊国情,“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金融公司制度。

王福岭、李巍、罗国庆(2009)指出,我国应采取证券金融公司主导的集中授信模式作为过渡,待市场发育成熟后再逐步转向市场化模式。因此,主张建立证券金融公司时要充分注意其过渡性。从日本、台湾的经验看,证券公司曾在活跃市场、融通资金以及控制风险等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成熟,其局限性也日益凸显:一方面,它在融资融券市场中的份额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在运行中也容易导致业务大、责任重、风险集中的状况。而且,其本身作为一个“强加”的中介枢纽,提高了融资融券的成本,降低了市场配置的效率。既然市场化的融资融券制度才是最终选择,建立证券金融公司作为一个过渡的桥梁,在制度设计中,就应使其尽量精干并易于调整和过渡。在功能上,应尽可能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减少政府过度干涉,防止权力和责任过于集中。

3.2进一步扩大融资融券参与主体范围

随着“融资融券”的酝酿上马,相关各方都陆续出台了各项操作政策。国内融资融券标的的限制条件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二个月,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近二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的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的平均值的偏离不超过4个百分点,且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上交所和深交所都规定融资融券的初始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维持保证金不得低于130%;如果维持保证金比例低于130%,必须补仓到维持保证金比例高于150%。只有超过维持保证金比例300%的部分才能从信用账户中转出。从融资融券标的和保证金的横向比较看,我国比美国和日本都要更为严格和谨慎一些。

2010年1月22日,证监会了《关于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申请首批试点的证券公司需满足净资本50亿元以上、通过“全网测试”和符合“一参一控”等六大条件。将在通过融资融券业务联网测试的11家券商中选择6、7家作为融资融券业务的首批试点,计划于春节前完成评审,“两会”后融资融券业务将正式上线。

《指导意见》对于参与融资融券试点业务客户的准入门槛倒没有规定,而是将该权限下放给券商。对此,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投资者资质条件和资产“门槛”设立最低要求,由试点券商根据自身情况,从严掌握。有券商人士表示,资金不低于50万元是目前业内认为可能性较大的标准。

从相关各方出台的政策来看,虽然“融资融券”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了,但还是伴随着诸多限制,短时间来看,还只是少数几家实力雄厚的券商和少数高端投资者玩的游戏;对于大多数券商和一般投资者而言,“融资融券”,依然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为此,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下一阶段应进一步适度降低门槛、扩大融资融券参与主体范围。

3.3着力加强和完善各类风险防范措施

囫囵吞枣,消化不良固然不好,但也不能因噎废食,徘徊不前。从发展的眼光来看,当市场发展到一定规模后,法律制度趋于完善,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是国际证券市场的总趋势,我国也不例外。从“试点证券公司——证券金融公司——完全市场化”,是我们的必由之路。我国应根据国情、因地制宜,逐步完善融资融券交易环境,尽快建立健全融资融券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加强市场防火墙制度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机制建设,严格防范各类风险,保融资融券业务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健康推进。有理由相信,只要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就一定能够发挥融资融券业务的最大效用,提高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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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考试重点范文3

关键词:实验教学;证券投资;CAI;网络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0-0227-02

金融交易是通过对证券、外汇、期货等交易商品的买卖使投资本金增值的活动,它是金融市场存续和活跃的保证。金融市场是竞争最激烈的市场,在世界上任何一个金融交易市场,总是少数人获利多数人亏损,这其中的根本原因在于参与者是否具备交易的能力。金融交易能力的获得需要具备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更需要对实践能力进行训练。

从实践能力培养的角度来看,除了正确的理论以外,交易能力的培养还包括压力承受能力、心理控制能力、盘口感悟能力等等。因此为获得金融交易的能力,除了需要进行理论学习外,更需要将理论运用于实践,而实践的一个重要途径是进行科学严格的训练。

1.适应新型证券投资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长期以来,我国高等院校在证券投资人才培养上仍侧重于宏观金融方面,证券投资学科的教学也着重于对基本原理和理论进行传授。迫切需要改革教学目标,突出时代特色,加强证券投资技术管理人才的培养。证券投资教学目标应由以往的单纯传授专业基础知识向实际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培养、创新意识培养转变。通过证券投资的教学,使学生了解与证券投资学科相关的基本概念、证券投资的基本构架与运行范式、证券投资的基本业务,掌握观察和分析证券投资问题的正确方法,培养辨析证券投资理论和解决证券投资实际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一般的证券投资业务操作程序。

2.适应证券投资课程微观化发展的需要。顺应证券投资课程微观化的发展趋势,在课程体系的建设上,应将现有课程做适当的微观化处理,即去掉脱离实际的、过时的内容,补充证券投资领域需要的新知识,并使其具有操作性,具体表现在国际资本市场、国际投资银行、跨国公司理财和证券衍生产品市场等方面。由于微观证券投资课程本身具有应用性和操作性强的特点,在教学中就应强调理论联系实际。

证券投资模拟教学系统是一套可以模拟全球证券市场的实验系统,采用宽带网接收实时的全球证券行情,可进行证券实盘模拟交易和证券虚盘模拟交易,计算盈亏情况并查询教师点评结果,通过模拟的交易环境加强学生对证券知识的理解,使学生熟悉证券投资流程,训练实际分析能力和操盘能力。

3.适应证券投资考试环节多样化的需要。要保障证券投资专业教学改革的成功,就不能忽视其考核方式的改革,具体可按证券投资考核内容分成理论与实务两部分,采取笔试与实验室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主要是基础理论考核,实验室考试可采取在实验室上机操作的方式,考核学生证券投资能力。

1.证券投资实验平台定位。证券投资实验平台应以证券投资领域的实际业务流程为背景,给学生提供全真模拟实验场所,做到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让学生学以致用,通过实际操作,熟练掌握证券投资实际业务的基本技能。

2.证券投资实验平台的框架与功能。证券投资实验室系统可采用Client/Server (客户机、服务器) 模式, 后台为Unix、Lunix、WindowsXP 、OracleWorkgroupServer7.3.2; 前台操作系统为WindowsXP。主要设备有卫星天线、数字卫星接收机、服务器PentiumXeon2.4Hz /1G 内存/120G 硬盘、可堆叠交换机、工作站终端P4/128M/30G、LED 电子显示屏、投影机、实物展台、DVD机、录像机、中控系统、电动幕、音箱、功放器、刻录机、扫描仪和打印机等。

以证券投资模拟系统为例,该实验室应能委托下单、自动成交和自动结算,具有与真实交易系统相似的功能,使学生对证券投资市场运作、业务有一定了解和实际操作经验,掌握各种投资分析理论、方法,具有较强的证券投资分析能力。因此,它必须能完成以下实验:

(1)证券投资模拟实验,通过交易模拟系统,建立在C/S 形式上的实时交易处理系统并运行,及时处理证券投资,显示交易信息,实现多台计算机下单和行情显示,后台主机交易处理。(2)柜台管理系统模拟实验,包括用户管理,如分户、修改用户资料等;查询管理,如资金的流水查询、历史成交查询等;柜台管理,如添加或删除管理员账户和交易品种等;统计管理,如每月成交报表统计、证券投资量统计等;系统管理,如系统重置、每日结算、每R 通知等。(3)证券投资技术分析实验,利用分析软件进行证券投资分析,可进行实时数据采集和网络静态分析,并给出多种分析曲线和技术指标。

证券交易考试重点范文4

融资融券业务就是我们常说的买空和卖空交易。它的推出是资本市场繁荣发展重要举措

融资融券试点的脚步越来越近,中国证券市场经过二十年的创新与发展,终于将迎来中国股市做空时代。2010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国务院原则同意开设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业务,并表示稳妥有序推进融资融券制度创新,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步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步骤,也是深化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战略举措,对于完善证券市场内在机制,提高证券市场运行质量,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何为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融资是借钱买证券,通俗的说是买股票。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空”。

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融资融券是负债经营,因此只要投资者进行“买空”、“卖空”交易,就是放大了投资的财务杠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规定,投资者交付的保证金与“买空”、“卖空”交易的金额比例不能低于50%,例如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现金,当投资者进行“买空”交易时,可以向证券公司最多借入200元进行股票购买,实际上投资者借债200元进行负债经营,投资者的负债比例是200%,再如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现金,当投资者进行“卖空”交易时,可以向证券公司最多借入200元市值的股票进行卖出,实际上投资者也是借债200元进行负债经营,投资者的负债比例也是200%。

中信证券金融方面研究员杨青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融资融券交易是“买空”、“卖空”机制,有人会认为融资融券会增加市场的投机氛围,产生助涨助跌的负面影响,我们不能过分强调助涨助跌,这是对这一创新的误解或片面理解。

杨青丽说,推出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是资本市场繁荣发展的内在要求,推出融资融券既不是为了市场涨,也不是为了市场跌,而是为了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创新交易机制体制,完善证券交易方式。

光大证券融资融券部总经理王赐生说,由于融资融券业务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存在交易杠杆,因此,客观上融资融券有证券投资亏损被放大的风险。对放大投资风险的这种特性,市场参与者,尤其是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应高度正视。就投资者而言,必须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要将融资融券规模控制在自己的承受能力范围内。就证券公司而言,要做好“适当性”管理,选择好客户。帮助投资者全面正确理解和认识融资融券业务,为投资者充分揭示融资融券业务中的风险。

为券商带来利好

目前,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证券公司是最大的受益者,此将为券商带来新的盈利模式,有利于券商收入结构的多元化。融资融券将从多个方面改变证券公司的业绩预期:一是推动市场交易活跃,带来增量经纪佣金收入;二是带来稳定的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收入;三是推动市场份额向试点证券公司集中,改变经纪业务竞争格局;四是改变投资业务的盈利模式。

而根据海外经验来看,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都会明显刺激股票交易量的增加,而资本金和牌照的差异则会加速证券行业内部分化。这意味着,净资本规模越大、参与融资融券越早的券商获益越多。

同时,按照证监会的公告,证监会将综合衡量净资本规模、合规经营、净资本风险控制等指标择优选试点券商,融资融券注定是少数优质大券商才有资格分享的盛宴。根据证监会的《关于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最近六个月净资本在50亿元以上、A类评级等七大指标,将首批试点候选者粗略圈定在30家A类券商中。

记者获悉,截至2月20日,曾参与联网测试的11家券商已全部上报融资融券试点方案。这11家券商包括海通证券、光大证券、东方证券、中信证券、国泰君安、广发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申银万国、国信证券、银河证券等。

从净资本来看,海通、中信明显领先于其他券商,有可能成为首批试点公司,光大以及招商人选可能性同样较大。从受益程度来看,业绩基数较低的海通和光大证券将最大程度的受益于融资融券的推出,业绩敏感性为最高。

另外来自证监会的最新消息显示,中国证券业协会专业评价工作小组3月初将正式对券商试点方案进行专业评审,评审顺序将遵循“上报券商的综合资质和方案质量优先”原则。在评审完成后,各辖区证监局将对券商展开现场审查。之后,监管层将正式接受券商申请材料,券商在接到业务批复后需要更换营业执照,并向深沪交易所申请相关席位和权限。

杨青丽说,按此进度,首批试点券商在4月初正式获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可能性较大。而据记者了解,深沪交易所1月底起为券商提供试验性测试的长期测试平台将于2月底停止运行。在首批试点券商名单出炉后,深沪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还将组织试点券商开展一次系统联网测试。

另外,记者了解到,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初期,多家券商的融券规模不会超过融资融券总规模的10%,其中部分公司比例仅为5%。目前光大证券、招商证券、海通证券已公开其融资融券业务总规模分别为50亿元、50亿元和80亿元,若按融券规模占比为5%-10%计算,其融券规模为2.5亿元-8亿元。按照各券商业务总规模上限计算,则最有可能参与首批试点的5家券商目标规模最高约300亿元,那么融券市场推出初期的规模将不超过30亿元。

标的股的确定

2月12日,沪深两交易所公布了《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初期标的证券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据记者了解,这份名单与深证成指和上证50指数成份股范围相同,多达90只。业内人士说,这说明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步伐正在加快。

一旦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开通,券商需要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供客户融券使用,并从中获取利息性收入。那么,券商究竟会买人哪类股票?长江证券分析师朱晓东认为,那些具有较为确定成长性的个股很可能最受券商青睐。

朱晓东说,以宝钢股份为例,虽然该股也属于大盘蓝筹股,市盈率也不高,但由于钢铁行业的成长性较差,券商长期持有这种证券只能获得融券的利息收益,而不会得到股价受

益,就显得非常不合算。而如果买入那些成长性较好的个股,则可获得融券利息收益和股价长线上涨的两方面收益。另外,对于那些周期性行业,例如有色金属板块,券商的兴趣也不会太大,毕竟其波动幅度太大,长线持有容易坐“过山车”。

另外,流动性好的股票更受青睐。朱晓东说,从实战的层面考虑,券商在选择自己的融券标的物时,必然更倾向于买人那些流动性较好的个股借给客户。因为在融资融券的初期,参与融券的都是机构类客户,融券额度大、周转快。而且作为券商必然要考虑到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一旦出现股票资产难以抵是保证金的情况,券商要及时敦促客户强行平仓。如果所融的股票本身交易清淡,强行平仓反而导致股价大幅下跌,就将导致券商的不必要损失,因此券商买入的融券标的股票的流动性至关重要。

朱晓东介绍,例如工商银行这只股票的流动性就比较符合券商的要求,通过测试,即便在短时间内抛出价值2个亿的工商银行股份,也很难使该股跌一分钱,这种股票就能在很大程度上保护券商的资产安全。

在融资融券初期试点标的证券名单的90只股票中,选择成长性好、流动性好的个股之后,下一个问题则是如何选择介入的时机。对此大通证券许鹏认为,如果近期市场出现一定幅度的调整,那么投资者在市场下跌过程中就可适当建仓此类个股,等待中线上涨机会。但如果近期市场没有出现深幅调整,投资者则应继续等待,直到融资融券公布推出时间表,进入倒计时的阶段,才可寻机介入。

从操作策略上,许鹏建议投资者以操作波段为主,这一方面是由于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推出后市场的震荡将加剧,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此类个股经过快速上涨后必然出现激烈的多空分歧,只适合高抛低吸。成交量将具有更为明显的指向性意义,低位连续缩量可介入,连续三个交易日上涨后如果放量就应撤退。

许鹏说,预计试点初期,融资业务规模将高于融券业务规模,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推出将对大盘蓝筹股构成一定利好,但影响有限。

门槛会逐步降低

另外,记者了解到,为了控制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证券公司对于参与融资融券的投资者严把资质关。

目前许多券商要求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普通证券账户开户满18个月,证券账户资产总值在50万元以上,开户手续规范齐备;金融总资产在100万元以上;普通账户最近6个月内交易5笔以上;机构投资者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具有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力,无重大违约记录。还有消息称,现在准备试点的11家券商,将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定在资金100万元、开户18个月以上,甚至200万元、开户24个月以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最新公布的2009年12月份统计月报显示,截至2009年12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沪深两市有效账户数合计为1.47亿户,其中A股账户数1.38亿户。统计显示:期末的A股流通市值高于50万元的自然人+机构账户数为142.81万户,1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机构账户数为58.61万户。那么,这就意味着未来理论上能够参与融资融券的只有142万户,如果按照100万元的“门槛”标准,则只有58万个账户才能参与融资融券。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晓国也认为,融资融券适当性标准不宜过高。他说,从已有实践看,在融资融券试点筹备工作中,华泰证券建立合格客户池,东方证券与银行共享征信记录,招商证券设立推荐人制度,中信证券实施证书管理,证券公司分别从多种角度探索投资者适当性制度。11家参与启动试点全网测试的证券公司几乎都将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定在资金100万元、开户18个月以上,甚至200万元、开户24个月以上,一味优中选优,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业内人士认为,这个“门槛”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几乎无门槛,但对于普通意义上的“散户”来说,这个“门槛”几乎剥夺了他们的做空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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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审计计划

计划的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

l、被审单位证券投资的基本情况。主要指证券投资的机构设置、管理方法、经营政策、财务管理等。

2、审计目的。主要说明审计委托人及审计性质、预期结果等。

3、重要的会计问题及重点的审计环节。主要根据被审单位证券投资的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对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的评价以及审计人员以往的审计经验来决定。

4、审计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小组人员分工等。

二、实施审计的程序

(一)了解证券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其进行符合性测试审计人员到达审计现场后,要对其内部控制系统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和评价。主要包括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关键环节是否得到有效的控制。证券投资主要控制环节包括:机构设置、经营政策、财务核算与管理、考核、分配制度等几个方面。

(二)对内部控制环节进行实质性测试

l、机构设置的实质性测试。一般来讲,证券投资的机构设置与投资规模有必然的联系,规模较大的投资,设置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分管。这类企业将投资收益列为公司效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会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进行经营。小规模的投资设投资小组或专人负责,由公司的某领导分管。这类企业将投资收益作为企业经济效益的补充,不可能投入相当大的人力、财力,很可能因疏于管理而出现漏洞。对机构设置的实质性测试主要通过向有关人员调查、审阅有关记录来证明相关人员是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经营政策遵循程度的实质性测试。经营政策指证券投资的决策方式。决策方式主要分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或倾向于操作者自行决策。对于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而言,买卖的时机以及购买何种证券对证券投资的效益起决定性的作用,也是投资决策的重要环节,应重点关注。

3、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实质性测试。

(l)财务核算。对于规模较大的证券投资,投资管理科一般配备现场操作人员与记账人员,对于当天的操作记录给予及时的记载,月终(或季终)将当月的交易资料汇总,交付财务部门,纳入公司的财务核算。小规模的投资,一般由操作人员将日常交易情况作简单的记录,月终汇总有关原始资料交财务部门,纳入公司的财务核算。该环节审计的重点是账务核算的合规性、正确性。财务部有无专人对投资部门提供的交易记录、原始资料进行详尽的审阅。核对,对投资收益的计算有无进行复核,验证其正确性。(2)财务管理环节的实质性测试。财务管理环节内控制度实质性测试,主要是资金管理和股票转托管管理。资金管理是指将公司的资金转入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证券保证金户头以及将保证金户头的资金转出或在不同证券公司营业部之间的互转情况。由于公司的资金往外转,一般涉及的管理人员较多,都有比较好的管理程序,抽查几笔即可,不做重点审计环节。审计重点应放在证券保证金户头的资金管理。

证券投资管理较好的公司,会与证券部签约,需有公司正式的资金调动委托书证券部方能办理公司保证金账户资金的变动。审计人员可要求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提供企业开户以来的资金变动清单,根据资金流入流出情况逐笔审查。例如:根据某证券公司营业部提供的某公司资金变动的清单,审计人员发现该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大于公司账面记载的投资总额,有50万元资金来历不明。另外,从资金变动清单上还发现多次转出资金情况。经进一步查询得知该公司证券投资的资金有两部分来源:公司投资与职工集资。在投资尚处于亏损的状态下,公司分次认证券保证多户头提出60万元,用于归还职工本息,损害了公司利益。另外,保证金(或证券)在不同的证券公司营业部之间转托管管理审计也十分重要,个别企业利用转托管的机会掩盖违纪行为。

例如:审计中发现某公司的证券对账单起初资料只有股票数量,审计人员马上意识到这不是该公司最初的证券投资保证金账户。经审计人员多方面做工作,该公司拿出了在A证券公司营业部的交易清单,从此份清单看出,该公司曾分次提出资金,挪做他用,侵害了公司的利益。

另外,审计中对相关科目,特别是应收账款也应适当关注。笔者在工作中曾发现某公司归还客户应收账款50万元,账已结平。但凭证附件中无收款单位开出的收款收据,经进一步查询,该公司利用归还借款为掩护,挪用资金用于证券投资,逃避公司及上级部门的监督。由于经营不善,资金套牢,而债权人多次追讨未果,最后诉诸法庭,债务风险仍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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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文章从融资融券的概念和背景出发,具体阐述了推出融资融券的利弊,其中带来的利包括可增加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完善价格发现机制、奠定股指期货的交易基础,增加券商的经纪业务收入,带给投资者新的盈利模式等。弊端包括融资融券交易在放大盈利的同时也会放大风险,且有可能导致券商的分化。在此基础上从制度层面、交易主体层面、市场层面分析了融资融券的推出环境,再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对政府提出了相关参考建议,比如可成立专门的中国金融证券公司,制定市场准入规则,尽早出台关于证券公司转融通的规则等,并加强监管力度,不断致力于完善融资融券体制和交易环境。

一、融资融券的基本概念及背景介绍

融资融券这个概念在国际上早已出现,并且在发达资本市场上是普通的金融工具之一。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出借证券供其卖出的经营活动,它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二是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即券商的转融通。

2006年7月2日,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此后交易所制订《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制订《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随着这些规则制度的出台,备受关注的融资融券业务便拉开了序幕,但是由于2006年年底证监会叫停了一些非法的融资融券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却迟迟未能正式开闸。据悉,融资融券业务之所以停滞与市场环境有关,这说明当时的市场条件还不够成熟。

二、推出融资融券的利弊分析

(一) 融资融券业务给中国的资本市场带来新的活力

1. 给市场带来的影响

(1) 增加证券市场的流动性

随着次贷危机的爆发,中国证券市场上的部分资金撤出境内,导致了股票市场流动性不足的现象。融资融券业务的启动无疑会放大资金的使用效用,增大市场交易量,从而提高市场的流动性。有专家预期,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实施后将为我国证券市场带来至少20%的交易量增幅。证监会也表示,融资融券业务全面施行后,将有近九千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注入a股市场。同时通过融资融券这种信用方式,资金可以便捷地在实体经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流通,这样打开了银证融资平台,银行中累计的流动性可以释放到股市,从而实体经济与金融市场便可相互促进。

(2) 完善价格发现机制

融资融券业务的存在客观上能产生一种价格发现机制,通过知情交易者与非知情交易者的博弈,促使股票价格接近实际价值,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市场价格有效性的实现。同时,可以改变由于卖空约束而导致的单边市局面,投资者可以将融资融券与现货交易匹配使用,通过套期保值来对冲风险,降低市场上的系统波动,稳定股价。因此,推出融资融券是形成有效和理性的证券价格的必由之路,也是走向成熟资本市场的重要一步。

(3) 为股指期货的交易奠定基础

融资融券的风险相对于股指期货来说较小,推出融资融券可以使投资者熟悉卖空操作,从而为股指期货的推出做好铺垫,同时,融资融券交易可满足适时的现货交易需求,资者可以将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结合起来,实现反向期现套利,因此,融资融券交易为股指期货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2. 给券商带来的影响

融资融券的推出,无疑给参与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了一个新的业务领域,其中主要给券商带来了利好的消息。通过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券商获得的利益分为两个部分:利差和佣金。一券商人士估计"利率大概与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持平或稍高,保守估计,券商融资融券业务的利润率会超过6%。"因此利息收入将会是券商经纪收入中最主要的一块,而且在这一业务中,由于投资者融资和融券有证券担保,券商赚取利息收入的风险几乎为零。除了直接的利息收入外,融资融券业务会进一步刺激交易的活跃,券商获取的佣金会大量增加。

3. 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

融资融券是指两个相反方向的交易。融资是指的在市场持续走强的时候,投资者可以通过融入资金购买股票而放大获利倍数;而融券是指的投资者可以在市场持续下跌的过程中卖空股票再于低位平仓补回即可。这样将为投资者提供一种新的获利方式,不再像以前那样,只有在市场上涨的时候才能够获利,导致市场投机气氛相当浓厚。而在目前市场下跌的时候,投资者仍然可以获利。这种双向交易机制的建立,将有效降低单边投机市场走势出现的概率,为维护市场的稳定起到一定作用,而投资者通过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可采取更多的投资手段实现新的盈利模式,更多的规避投资风险。

(二) 融资融券业务给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

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是一把双刃剑,在给市场带来活力时也难免出现一系列问题。

1. 助长市场投机加大市场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中存在杠杆机制和做空机制,而这些机制均具有助涨助跌的效应,因此便会加大市场的波动幅度,为一些投机者操纵市场、坐庄股票提供便利。对投资者而言,如果对市场走势判断正确,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可以放大盈利。如果买卖方向错误,也可能放大亏损。对证券公司而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可以增加盈利来源,但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客户违约风险,也会承受较大的损失。对整个市场而言,融资融券交易可以放大市场证券供求、活跃市场交易,但如果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证券流通量小、市场管理不当,也容易产生过度投机等负面作用。

同时,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规范和转轨阶段,市场中的法律风险、体制风险和信用风险都可能阻碍融资融券的顺利开展,加上我国采取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也有可能妨碍对融资融券的有效监管,从而放大融资融券的风险。

2. 可能导致券商的分化,形成垄断格局

目前我国最有可能采取的将是许可证制度,而这一制度无疑将使得规模实力较好的券商能够优先开展这一业务,中小券商则只能望而兴叹,再者,融资融券的规模和券商本身的净资本是紧密相关的,这就决定了净资本大的券商能够提供更大的融资融券数额,促使很多机构等大客户考虑到自身的融资融券需求而逐步流向大券商。这样将促使券商之间的分化,造成券商内部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局面。

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在给资本市场带来新的红利时,也带来了其固有的劣质属性。因此,在推出该业务之前,必须作好充分准备,让市场能够放大其利益而减少其风险。

三、融资融券的推出环境分析

1. 制度和法律层面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在两会期间对"融资融券业务今年有希望推出"的表态把已停歇一年的市场对融资融券的猜想再次推到市场话题的中心。

由前面的分析可知,早从2006年开始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规章制度已经完备。近来我国融资融券制度的框架也已经初步搭就---形成了证监会监集中监管,交易所一线控制、登记结算公司协助监督、行业协会和证券公司内部自律的这样一个风险防范体系。"在制度层面,现在推出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已不存在障碍。"某创新类券商融资融券部负责人表示。

2. 交易主体层面

虽然向券商提供融通服务的中国证券金融公司还未成立,但这不会影响试点。在试点阶段券商可以以自有资金和证券向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据悉,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颁布后,符合条件的创新类券商就开始针对《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准备。在今年2月下旬,证监会机构部巡视员聂庆平曾赴上海,走访了已递交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申请的主要券商(包括国泰君安、东方证券、光大证券和海通证券等),考察其融资融券开展的准备工作。据了解,目前已有十几家券商向证监会递交了融资融券试点申请,并均已设立了针对融资融券业务的一级部门融资融券部(或证券信用部),而其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和第三方存管工作也已完成。同时,近期市场关于中信、海通和中投等三家券商即将成为融资融券业务首批试点的传言,更加重了市场对融资融券即将推出的预期。

3. 市场层面

国内证券市场经过十多年的赶超式发展,机构投资者队伍在逐渐壮大,证券市场的投资理念也在逐步得到改善,各种交易程序、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均得到了很大的完善。无论是证券公司、监管部门、投资者,还是企业、银行机构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对投融资的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特别是在此轮股市大跌的过程中,各交易主体更是企盼融资融券交易方式的出台。并且,市场对于范福春本次的宣告相当有信心,认为今年内开放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可能性相当高。因此,市场给予融资融券的积极反应说明该业务势必会不久就要推出。

种种迹象表明,融资融券推出的障碍在逐渐被扫除,其试点可能不久推出。

四、政策建议

虽然市场上对推出融资融券的呼声居高不下,政府应该权衡当前的严峻形势和未来的长远规划,谨慎推出此业务,应先实行保护的政策,再随着市场的发展逐步放开。

1. 完善融资融券体制的建设,可成立专门的中国金融证券公司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直接交易市场不是很发达,因此应采用间接融券体制--成立中国金融证券公司。国金证券券商行业分析师李翰也建议,可成立一个专门的融资融券机构,由独立于投资者、券商之外的第三方来进行操作管理,可以有效地隔离货币市场和金融机构。此外,应对融资融券业务参与主体的资格、融资融券标的选择、保证金制度和账户管理实施比较严格的限制,从而控制由此可能带来的风险。

2. 制定准入规则,加强监管,完善融资融券交易的环境

银监会和证监会应协调监管机制,通过净资本比例管理的方式对参与主体的交易额度和市场总体信用额度进行控制。首先,应制订严格的审核标准,对参与交易的券商和银行采取"核准制",对于通过审核的机构和个人发予准入"牌照",并且定期检查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经营不规范的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罚,情节严重者吊销其参与资格,管理机构要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者给予严惩,甚至取消资格。

其次,对每家券商的融资融券额实施"交易额度制"。给每家符合资格的券商根据资本金等指标配置不同的"融资融券额度",并作定期审核。只有管理制度完善、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券商,才能增加额度,对于管理不善、风险控制能力弱的券商减少甚至取消融资融券额度。这样通过控制信用总额的方式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交易风险。

同时,国际经验表示,融资融券业务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上运作良好,其作用的发挥依托于较高程度的市场环境。在迎接融资融券的同时,应当尽快加强保险市场的发展,建立风险资产的风险分担机制,用更为完善合理的法律法规来保障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的优化。

3. 尽早出台关于证券公司转融通的规则

由于试点阶段证券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和自营证券进行融资融券业务,这使得融资融券的交易量有限,不能形成气候。因此应尽早出台关于证券公司转融通的规则,把银行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纳入证券信用交易体系中来,真正实现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连通。

4. 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

国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金岩石认为:"作为创新业务在试点阶段的制度选择,以保守的方式循序渐进是比较理性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需要经历一个由保护到放开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推出阶段应当严加管制,给予政策上的限制和保护,等到时机成熟再逐步放开各项限制条件,取消各种门槛,使之真正转化成完全的市场化模式。

总之,从长期来看,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是必然的趋势,政府应逐步推出该项业务,推动市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蔡向辉. 海外股指期货与卖空机制推出时间比较分析[n]. 证券市场导报, 2007, 11:20-24.

证券交易考试重点范文7

【关键词】融资融券 标的证券 交易成本

一、引言

融资融券,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通过向具有融资融券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保证金可抵充物,从证券公司融得资金进行证券买入或者容得证券进行卖出的交易行为。融资融券作为一种证券信用交易,在海外发展已经成熟,并对本国的证券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的融资融券业务推行时间较晚,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但仍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参照国外发展经验,全面探析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现状。

二、我国融资融券业务发展现状

我国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于2010年3月31日正式启动,试点当日两市融资余额为649万元,其中沪市融资余额为582万元,深市融资余额为67万元;两市融券余额金额总量为9万元,沪市占比22.2%,深市占比77.8%。试点初期,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券商共有6家,标的股票包括上证50成分股以及深成指40只股票。截止2014年3月31日,两市融资融券余额达到了3926亿元,其中沪市占比65.9%,深市占比34.1%;相比试点当日的649万的融资余额总量,扩大了近6万倍。而两市的融券余量也高达3.3万股,两市融券余量金额总额也达到了27亿元;获批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超过了70家,4000多家的营业部在我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可交易标的股票达到了700只。

三、目前我国融资融券业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融资融券业务整体发展情况来看,我国的融资融券业务处于稳步向前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融资融券业务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以下的问题:

(一)融资融券业务发展严重失衡,融券业务发展严重滞后

从融资融券业务推出以来,融资业务的发展规模与业务增长速度就远远大于融券业务,融资交易规模占了整个融资融券交易的99%以上。试点初期,我国的融资余额总量约是融券余额总量的72倍,经过4年的发展,我国融资融券业务在规模上发生了质的飞越,相比于试点初期,我国的融资业务扩张了近6万倍,融资余额总量达到了近4000亿的水平;反观我国的融券业务,尽管融券余额总量也达到了30亿元的水平,但就其增长速度来看,远远落后融资业务的增长速度,融资余额规模总量也远远超过融券余额总量,而且从目前情况来看,两者之间的差距不但没有缩减反而在逐步扩大。

(二)标的证券仍有扩容的空间

目前我国融资融券可交易标的证券有700多只,标的证券数量约占我国股市股票总数的23%。尽管我国在标的证券扩容方面有了较大发展,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我国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仍有扩容的空间。以国际融资融券业务发展相对成熟的国家和地区为例,美国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占上市证券的比例超过了50%,日本标的证券的数量超过了上市股票总数的70%,而我国台湾地区的标的证券占比更高,达到了90%。因此,我国仍有进一步扩大标的证券范围的必要。

(三)融资融券费率偏高

融资融券交易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或融入证券的交易,其主要交易成本是相应的融资利率和融券利率。我国融资利率以及融券利率普遍为8.6%,部分证券公司的融券费率达到了10.6%。与美国相比,美国的融资利率以及融券利率均维持在2%左右,利率相对较低。日本与我国融资融券交易机制相近,但其融资融券费率却只维持在2%~3%水平。因此,我国的融资融券利率是显著高于海外的,高昂的交易成本也会大大降低整个融资融券市场的活跃程度。

(四)融资融券交易细则有待完善

从我国现行的融资融券交易细则规定来看,沪深两市均不接受融券卖出的市价申报,并且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能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该规定的制定旨在严格控制融券卖出风险。但是,随着融资融券业务发展,融券交易日渐频繁,沿用当前交易细则不仅使得融券交易活跃程度受到一定限制,由于交易不能及时进行,投资者则面临追加更多保证金的风险,降低投资者交易意向。

四、完善我国融资融券业务发展的建议

(一)有序扩大标的证券范围,大力发展转融通业务

目前我国的标的证券数目虽然超过了700只,但相对整个证券市场来讲,仍有大量扩容的空间。标的证券扩容,应该包括数量以及品种两个方面的扩容。在标的证券选择上可以适当纳入新题材、新股、ST股票以及ETF等,相对来讲这些品种投资价值较大,更能吸引投资者。转融通业务作为融资融券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发挥其相应的职能作用。但我国转融通试点业务以来,市场的转融通业务却一直没有新的突破。因此,在有序扩大标的证券范围的同时,应该大力发展转融通业务,逐渐完善融资融券市场交易机制。

(二)降低融资融券交易成本

相对美国、日本等国家的融资融券交易费率,我国的融资融券交易成本要高出许多,融资融券费率应当逐步过渡到让市场自身供求决定,完善市场定价机制,避免过多的行政干预。我国的融资融券业务推出时间还不长,因此可以借鉴国外融资融券发展相对成熟国家的经验,针对不同类型的投资者收取不同类别的交易费率,提升投资者的交易热情,促进融资融券市场的活跃程度。

(三)逐步放宽严格的风险防范制度

从我国融资融券的交易机制来看,对融资融券交易有着严格的限制,间接也提升了市场整体的交易成本,特别是针对融券卖出交易,现行的交易规则对其设置了种种的路障,对本就清淡的融券交易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同时,从国外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经验来看,可以适当下调50%的保证金比例,提高杠杆交易效率。

参考文献

[1]汤龙艳,王栋.我国融资融券业务存在的问题探析[J].时代金融,2013(10).

[2]刘强.新情况下融资融券的风险控制欲管理[J].中国连锁,2014(01).

证券交易考试重点范文8

[关键词]模拟交易 证券投资分析 教学过程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4)04-0057-02

一、引言

随着现代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尤其是开放和发展了我国的证券市场,并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了顺应经济形势的变化,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应用型人才,各类高校都以必修或者选修的形式开设了证券投资分析课程,这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对于学生来说不仅需要理解证券投资的基本理论知识,还要将静态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动态的投资分析实践上去,甚至可以在实践的过程中再去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缩短学习实间,提高学习效率。基于此背景,本文拟结合证券投资分析的教学内容给出融入模拟操作行为的一个具体教学过程,以供广大教学工作者参考。

二、基于模拟交易行为的教学过程探讨

同样的课程采用不一样形式的教学过程可以达到不一样的教学效果,如何在有限的课时中收到最好的教学效果是每一位教学工作者孜孜以求的,本文结合笔者教学的实践经验,总结不同形式的教学过程,给出一种达到最好教学效果的教学过程安排,大致分为模拟交易行准备阶段、模拟交易进行阶段、模拟交易行为延伸阶段、模拟交易融合阶段以及模拟交易总结阶段(见图1)。

(一)模拟交易行为准备阶段

在这里先不做任何的理论介绍,直接在课堂上现场演示如何注册网络上的模拟交易网站(比如http://),成为模拟炒股用户,这里可以要求全班学生进入同一组别,注册相同初始资金(比如本金10万元),以方便到学期结束结算时进行评比。注册成功后现场演示如何进行股票的买卖,在演示的过程中把操作的相关规定做讲授,比如股票代码、行情软件、交易时间、交易规则等等,并要求学生回去后进行注册并随机买入少量自己能打听到的股票,在下次课之前就进行结算登记,体验一下整个买卖过程。并要求学生进行分组回去在课堂对行情交易软件进行介绍的基础上进行摸索研究,形成问题下次课讨论,在后面的教学中这种分组交流和讨论的形式一直要持续下去。

这样学生首先会掌握了股票的基本买卖行为,这会让他们觉得炒股很简单只是一买一卖的行为,这时以适当的问题形式进行引导,比如:什么是股票?股票是证券?证券又是什么?还有哪些证券?为什么简单的买卖后有人赚钱有人赔钱?现实世界中又如何进行股票开户和交易?如何选股?这样自然而然引出下面的理论知识介绍部分。

(二)模拟交易进行阶段

在讲授了如何进行基本的模拟交易后,将证券投资分析课程的整个框架介绍给学生,整个课程大致分为四个部分:证券及证券市场基本知识、证券投资基本分析、证券投资技术分析、证券市场监管部分,其中前三部分无疑是重点。前期的理论铺垫阶段就是指证券及证券市场基本知识介绍阶段,介绍股票、债券、基金基本证券以及期货、期权等衍生证券的基本知识,这里可以借助模拟交易的行情软件及一些证券网站(比如http://等)结合实际进行理论知识的讲授。在进行讲授的过程中要求学生可以相应地进行模拟操作,比如进行基金交易,期货交易(包括商品期货和股指期货,侧重股指期货,)权证交易(国内权证较少),借助模拟操作行为进行理论知识的学习,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模拟交易延伸阶段

在前面基础理论掌握的基础上对模拟交易行为进行延伸,在学生模拟交易记录上问些“为什么”:为什么买这种证券?选择证券的时候有没有理论依据?什么时候买什么时候卖才能获利?等等。要求学生在后面的模拟交易行为带着这些疑问进行,并结合小组讨论最终形成课堂上的讨论,让学生先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激发起寻找理论知识支持实践行为的兴趣,这样在后面的理论分析中,学生是带着疑问去想,带着问题去听,从而有利于下面证券投资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相关理论的接收。

(四)模拟交易融合阶段

可以这样讲,证券投资分析课程中证券投资基本分析和证券投资技术分析这块是不需要课本,只要借助于网络模拟交易行为和证券交易行情软件就能完成的,而且由于证券投资分析是一门时效性很强的课程,很多教材也只记录了一些经典的和基础的理论,而在现实中会不断出现新指标、新方法等,现在的交易软件也允许个人根据自己的投资习惯形成自己的投资企业曲线或者投资指标。这部分的理论知识完全可以贯穿于模拟交易过程中进行讲授,让学生从操作中发现问题学习理论,理论又能更好地指导实践。

这部分理论知识主要启发学生:证券市场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受国际经济形势和国内经济形势影响,是我们经济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我们学习证券知识,参与证券市场就要学会透过证券市场看经济,同时只有时刻关注国内外的经济形势,才能把握住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方向。

(五)模拟交易总结阶段

这阶段先进行理论总结,将整个证券投资分析课程的理论框架进行总结,将重点突出,难点进行强化,比如期货期权的交易原理。接着对学生的模拟操作进行总结,这部分主要让学生自己完成,首先可以将学生模拟结果进行汇总,选择操作结果最好的学生,让他谈谈自己的操作心得;其次可以以小组为单位形成模拟操作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可以结合自己的操作记录挑出某只具体的股票,针对这只股票做基本介绍,基本分析(宏观、中观和微观)、技术分析(K线、形态分析、指标分析等等),形成这样一个分析报告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理论分析过程,这个理论分析过程还是以这个课程的框架为线的,因此就是一个复习的过程。

三、基于模拟交易行为的课程考核方式探讨

传统的课程考核方式比较单一,主要以闭卷考试为主,而闭卷考试又以基本原理、经典理论为主。学生面对这样的考试方式通常采用的应对方式也就是死记硬背,这其实考查不出来学生的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在这种考试制度下培养出来的学生缺乏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是种只会读书的书呆子,与现代社会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是相违背的。

证券投资分析课程的教学目的就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知识运用和实践能力,因此该课程的考核方式也应该是多元化的。首先应该加大平常模拟操作成绩在最终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其次课程的考核方式应该结合开展课程的形式来决定:若是以必修的形式开展,那就要进行考试,在考试时试题也应该从实际应用角度出发进行理论考核,除了考查基本理论知识外,可以尽量用实际中的案例分析,不要太多考核那些抽象的实际中运用不多的理论知识,真正发挥学以致用;若是以选修的形式开设的课程,完全可以用上述的模拟分析报告的形式代替考试,这样在起到考核作用的同时又是一遍学习和复习的过程。

四、结束语

这种以股票模拟交易开始的授课模式在实践教学中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首先这种授课模式无疑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让他们觉得这是一门不同于一般教学模式的课程,让他们接受这是一门重参与的课程,一般来说,直接进行枯燥的理论授课时学生们是被动学习的,接不接受他们具有一定程度上的选择性,而直接介绍模拟操作并要求参与进来却是个化被动为主动,不得不接受的学习过程。其次,在授课过程中结合了课后操作、小组讨论等形式,这丰富了我们的课堂形式,活跃了课堂气氛。最后,相对于这门课的教学目标而言,只要最终的教学效果达到了,教学过程形式是可以多样的。

综合多轮的教学经验和课堂的教学效果来看,这种先模拟后理论的讲授模式要比先理论后模拟的讲授模式带来的课堂教学效果和课后学习效果都要好。

[ 参 考 文 献 ]

[1] 陈南旺.《证券投资分析》模拟股市仿真实践教学设计[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9 , (4).

[2] 李广晖.《证券投资学》软件模拟教学探析[J].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4).

证券交易考试重点范文9

1 实践性教学在证券法课堂教学中的重要性

1.1 证券法课程自身的特点需要引入实践性教学

与其他许多部门法类似,证券法也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但其更具有较明显的专业技术性,体现为:证券法的知识体系具有较强的专业属性,一般法学专业本科生难以理解和把握其内容;同时,证券法还关系到相关金融证券的专业理论知识以及其实际中的操作技术问题;此外,证券法总体而言是一门兼具有民商法和经济法属性的交叉性课程和学科,其内容丰富庞杂,涉及面较广,既涉及宏观面又涉及微观面,同时还涉及基本面以及复杂的技术面;众所周知,证券法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和变化性,作为证券市场最主要的市场即股票市场是一个最变化莫测的市场。因此证券法课程的这些特点就决定了在证券法教学中仅讲解证券法律的基础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结合一定的实践操作经历才能较好地向学生传授相关的证券法律理论知识,也才能使学生对证券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及其效果逐渐有所感悟,并趋于理解。在证券法课堂教学中选择实践性教学模式,可以使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专业技术性强、复杂性强以及内容丰富的证券法律知识,并逐步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另外,证券法课程内容较多,在笔者所任的学校是36个课时,如何在较短时间内让不具备金融证券知识背景的法本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证券法学的内容,教学策略方法的运用成为一个重要的因素,其中,实践性教学不失为是一种尚佳策略,更是提高证券法教学效果的一个必然要求。

1.2 实践性教学的特点有利于证券法课程的课堂教学

(1)“实践性”有利于证券法课堂教学目的的实现。实践性教学的最主要特点莫过于其实践性,注重使学生掌握能够通过所学习的理论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而具备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并最终解决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证券法课程课堂教学的主要目标是使学生通过系统学习证券法的基本理论,从而能够独立运用所学的证券法律知识去进一步分析和解决证券市场上出现的种种问题,并利用所学的证券法律知识去指导自身的炒股、理财等证券投资活动。在证券法课程教学中采用灵活多样的实践性教学方法,不仅可以增强证券法律知识的趣味性,还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2)“以学生为主体”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证券法课程的兴趣。实践性教学打破了传统“灌输式”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模式,改变了过去学生在课堂中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地位,它更强调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在课堂教学中将大部分的时间交给学生去主导,通过让学生积极参与的方式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的兴趣和热情,从而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水平。以学生为主体的实践性教学同样需要教师的加入,只不过教师不再是通过灌输的方式教授学生知识,而是在课堂中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证券法课程专业理论知识比较复杂,有的晦涩难懂,传统的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教学模式并不合适。因此,在证券法课堂教学中可以有效采取多种实践活动,指导学生积极参与证券法律案例的分析、解决,还可以针对学生的不同兴趣爱好以及所掌握的不同法律基础知识程度,在证券法课堂中创设灵活性的教学实践活动,让学生参与进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角色,以激发学习证券法律知识的兴趣,进而提高分析和解决证券法律问题的能力。

2 法学本科专业证券法课程教学对象的特点

2.1 大部分学生欠缺金融证券方面的基础知识

证券法是一门专业性与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在证券法课程教学中涉及较多的金融投资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如证券承销、证券的集中交易等。而法学专业的学生大多数并不具备金融投资方面的知识储备,对于资本市场中的股票、债券等缺乏一定程度的了解,有的个别同学几乎毫无概念。在笔者所教授的法学大三三个班将近150人中,没有一个实际拥有证券账户的学生,即使有少数学生曾经选修过金融投资、证券保险以及经济理财类课程,也只是在课堂中有过较少的模拟炒股经验,大多数法学专业学生对金融投资学的理论知之甚少。

2.2 思想情绪上轻视专业选修课

证券法课程的教学在笔者所在的法学院是安排在大三的第二学期进行,此课程的教学对象是即将迈入毕业班的大三学生,这一阶段,他们还要从事较繁重的专业必修课学习,同时也面临着考研、司法考试以及就业等诸多选择压力。因此,在学习时间紧迫的这一阶段,很多学生不重视证券法及其它专业限选课的学习。通常情况下,学生主观上不愿意到课堂中去主动积极学习证券法知识,更多的选择是去学校的图书馆或者自习室看书备考,即使有的学生坐在课堂上,也大多是在准备复习即将来临的司法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以及其他的考试等。专业限选课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个无足

轻重的考查课,只要求成绩能够通过就行。 2.3 对基本理论的学习兴趣不足

证券法课程知识的掌握不仅重视实践性应用,也强调基础理论知识的扎实。在临近毕业的大三学生群体中广泛存在着一种较为功利的学习情绪,他们不愿意学习较枯燥的法学理论知识,学习兴趣远远低于刚入大学校园时的学习状态,导致上课人数比较低,课堂效果也不理想。在各种就业压力、考试压力等因素影响下,大三的学生对于课堂教学中的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很少主动、积极地交流,即使在课余时间里与任课教师交流的也大多是倾向于现实性较强的考试、就业等方面的内容。

3 法学专业证券法课程实践性教学的具体措施

3.1 结合证券法基本法律的内容设计讲稿以增强教学的实效

现实中在涉及资本市场禁止交易行为法律规制时,基本上都是直接适用证券法,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证券法课程教学的实务性,可以紧紧围绕证券法基本法律的法条内容来设计讲稿和安排教学重难点。我国的证券法1999年开始实施,2005年进行了大修,如今证券法正处于又一次重新修订过程中,有许多即将新修订的内容在相关媒体报道中有较多关注,因此,可以结合现有证券法基本法律的法条内容来设计教学讲稿,既可以让法学专业学生知悉现有证券法基本法律的内容,又可以结合证券法最新修改的动态,去进一步学习现有的证券法,从而去比较新旧法条的异同,以使学生能够掌握证券法修订的背景、原因以及主要内容,从而能够及时了解证券法律的最新发展动态,在实践中遭遇证券法律纠纷时,能够自如地适用相应的证券法律条文。

3.2 注重实际操作以使学生在亲身经历中掌握证券法学知识

法学专业的大三学生由于金融证券学基本知识的缺失、就业压力以及各种考试的压力等因素,他们很难坐下静心去了解学习纯粹的专业知识,因此,为提高学生了解证券法学科的兴致,进而提高证券法课程的教学效果,可以采用亲身实践操作的活动或方式。例如,可以结合网络中的模拟炒股,让学生参与到证券交易环节中去,以促进证券交易相关理论知识的了解。在有条件的情况,还可以带着学生去观摩当地的证券公司、上市公司等,以使学生能够亲眼目睹证券发行、证券交易的相关模式。

3.3 精选案例以活跃证券法课堂的教学氛围

证券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兼备的课程,在教师授课中,不仅强调基本知识的掌握,也注重实践应用能力的提高,因此应将基本理论与案例实务两种教学方法结合起来,为了进一步活跃证券法课堂的教学氛围,更应该积极实施案例实务的教学方法。在证券法课堂教学过程中,依据本学科的教学目的和教学重难点,选取曾经的或者正在经历过程中的某些证券法方面的案例作为课堂中的素材,这些选取的案例应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争议性以及前瞻性,通过这些案例,积极引导学生对其进行分析、讨论或者交流,进而促使学生有所思考,以提出案例中所涉及的相关证券法律问题的解决措施。在学生讨论分析的基础上教师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加深学生对相关证券法律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并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证券交易考试重点范文10

融资交易融券交易股票市场

一、融资融券交易的基本概念

融资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通常又被称为“保证金交易”、“垫头交易”或“证券信用交易”,指投资者支付一定的保证金给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利用借入的资金买入证券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该证券的行为。从本质上讲,融资融券交易属于保证金杠杆交易模式。融资交易,又称买空交易,指投资者在预期某证券价格上涨而自有资金不足时,以资金或证券作质押,向券商借入资金买入该证券,在约定期限内,再卖出该证券以所得价款来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融券交易,又称卖空交易,指投资者在预期某证券价格下跌而自有证券不足时,以资金或证券作质押,向券商借入证券并卖出该证券,在约定期限内,再买入相同种类和相同数量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费用。

二、融资融券交易的特征

(一)财务杠杆性。财务杠杆即“以小博大”效应,是融资融券交易最显著的一个特征。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可以用较少的本金获得较大的投资机会,投资机会意味着既有盈利的可能也有亏损的可能。

(二)双重信用性。融资融券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券商(证券公司)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即转融通业务。因而,融资融券交易过程中存在两个层次的信用关系:券商与投资者之间的信用关系,券商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用关系。

(三)资金融通性。流动性是金融市场正常运行的必要前提。融资融券交易有利于资金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保持平稳顺畅的流动,优化了资源配置,有利于金融市场交易手段的多样化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推陈出新,提高了整个市场的运行效率。

(四)宏观调控性。融资融券交易最常用的的宏观调控手段是调整保证金的比率。当股市处于持续上涨态势并且市场投资氛围较浓时,为了防止股市过热以及出现经济泡沫,可以适当地提高保证金比例,以限制融资融券交易规模。相反,当股市处于持续下跌态势并且投资者对市场不看好时,为了带动金融市场活跃,可以适当地降低保证金比例,以增大融资融券交易规模。

三、融资融券与普通证券交易的区别

(一)交易模式的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买入证券前须有足额资金,卖出证券前须有足额证券。然而,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当投资者预测证券价格将会上涨但手中没有足够多资金时,可向有关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以购买证券;当投资者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但手中没有证券或没有足够多证券时,可向有关证券公司借入证券以卖出证券。

(二)提供担保的不同。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只存在委托买卖关系,不需要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不仅存在委托买卖关系,而且存在借贷关系,一般而言,投资者应该事先以现金或有价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还应该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给证券公司作为担保物。

(三)承担风险的不同。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投资者可以买卖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任意证券,并且风险全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投资者只可以买卖证券公司约定范围内的证券,当投资者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借入的资金和证券时,证券公司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四、我国融资融券交易的发展历程

(一)第一阶段:试点准备。2006年6月30日,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融资融券制度正式在我国启动。同年,8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8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9月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规范了融资融券合同签订方之间的法律关系。2008年4月25日,国务院出台《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融资融券被列入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并在开立账户、担保品和逐日盯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2010年1月8日,国务院原则上同意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并推出了股指期货品种,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终于将要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崭露头角。

(二)第二阶段:步向常规。2010年3月31日,上海和深圳两大证券交易所正式向国泰君安等6家试点券商发出通知,自当日起接受券商的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这标志融资融券交易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首批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90只成分股,即当时的上证50指数的50只成分股和深证成分指数的40只成分股。2011年11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获,并自之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大陆的融资融券业务由试点走向常规。之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只数开始增多,取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券商家数也开始增多,这都表明了总体上我国的融资融券市场呈现稳步成长的趋势。

五、我国融资融券交易的实施原则

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选取一家交易所会员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该交易所会员须是符合资格的证券公司。信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和注销应该依照会员证券公司和交易所指定的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来办理。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为100股(份)或者其整数倍。为了防范控制信用风险,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后,既可直接用资金还款,也可通过卖出证券的方式还款。投资者卖出融入的证券后,既可直接归还同等数量的相同证券,也可买券还券。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到的资金,须优先偿还其融资欠款。投资者融券卖出所得到的资金,须优先用于买券还券,不得另作他用。根据《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投资者的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都不得低于50%。证券公司在不超过该规定比例的前提下,可根据适用的折算率标准自行规定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

参考文献:

证券交易考试重点范文11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现状问题;发展建议

一、资产证券化及其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1.什么是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以往的证券发行,如IPO是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以特定的资产组合作为基础来发行证券。在此过程中发行的以资金池为基础的证券就称为证券化产品。

资产证券化起源于美国,1969年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是最早的形式,然后在其他欧美国家,如英、法等国发展迅速。自1990年以来,澳大利亚、中国、中国香港、韩国等亚太地区也相继引入了资产证券化。

2.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

1992年我国在海南首推“地产投资券”,标志着我国开始第一次证券化尝试。而在2003年,华融信托公司的一项资产处置项目可谓是在此之前最有价值的一次试点,这个项目基于国外资产证券化及信托的基本原理,参考了大量的资产证券化风险隔离机制,并以特定资产为支撑的投资结构,同时使用了信用增级等分级证券交易模式,因此被称为“准资产证券化”项目。2005年12月1日银监会所制定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的施行,正式启动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从2005年12月起至今,我国国内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从无到有,已经成功发行了两大类共10单资产支持证券。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进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因素

1.对资产证券化认识不足

我国的中小个人投资者大多属于风险厌恶型,缺少有效的产品投资和风险鉴别能力。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说,如银行和券商,对资产证券化目前也不太感兴趣。因为认识不足、不够深入,延缓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2.资本市场制度不完善

发达的资本市场是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先决条件。而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还属于不成熟阶段,这一方面影响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资本市场缺少流动性 ,资产风险的分散也难以实现,使得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通也被较大程度的限制。

3.缺少大众接受和认可的中介服务机构

资产证券化产品是敏感的固定收益产品,证券化的信用评级是非常关键的因素,所以一定会涉及若干个中介服务机构。但目前,中国证券行业缺乏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信用评级体系不是很完善,导致市场仍然缺乏投资者普遍接受和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

三、对我国发展资产证券化的一些建议

1.培育和规范中介服务机构

资产证券化涉及大量的中介服务机构,包括证券承销、信用评估、担保、投资咨询其他服务机构, 其中担保和评级机构是最重要的。必须规范中介机构、制定严格的职业标准,规范、真实、及时的披露抵押证券市场信息,有效地保证证券发行、流通交易。

2.增加二级市场的流动性

在资产证券化的近几年试点中,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严重不足的状况已然显露。第一,应努力扩大交易市场,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与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第二,应努力扩大投资者范围,允许普通投资者、PE、养老基金、社保基金等入市。第三,应努力探索做市商的报价机制。

3.建立全面、真实、客观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制度

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建立在资产信用上的新型证券,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剩余利益或现金流的要求权。因此,基础资产池的信息披露可以帮助证券投资者识别风险、科学地做出投资决策,对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语

资产证券化市场对于稳定我国的金融市场,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虽然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任重而道远。笔者相信,随着试点的深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必将从试点变为常态、从信贷资产延伸到更多资产项目,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工具,一定能在正确的运用下,为我国金融市场的繁荣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赖黄平.对我国资产证券化问题的探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12(上半月)

[2]方勇.我国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亟待解决的问题[J].中国证券期货,2012,11:23-25.

证券交易考试重点范文12

08年10月5日,中国证监会表示,经国务院同意,将于近期启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二级市场上,当日券商股出现集体大幅上涨。融资融券的推出对证券行业有何影响,其影响程度有多少,值得探究。

【关键词】

融资融券;证券行业;利息收入;经纪业务

一、融资融券业务概述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卖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业务。由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证券交易称为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因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发生了资金和证券的借贷关系,所以称为信用交易,可以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资金买证券叫融资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为融券业务。

二、融券融券业务推出对证券行业的影响

1、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将会为证券公司带来信用交易的利息收入

进入21世纪以来,信用交易利差收入在美国证券行业的盈余收入所占的比重一直维持在3%-7%左右,尤其是在07年金融市场环境动荡的情况下,信用交易利差收入更是占到了营业收入的7%,成为佣金、资产管理以外的第三大收入来源。截至2008年6月末,证券行业的净资产为3386亿元,净资本为3020亿元。具有创新业务资格的券商净资本合计为2030亿元左右,乐观假设所有创新类券商都有机会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且融资融券推出后,其规模占创新类券商净资本的比例可达到20-40%。按此推算,将为证券市场提供增量资金约400-800亿元。根据下调后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93%计算,预计融资融券在09年为证券行业带来约28-56亿的利息收入。从局部个体的角度,以中信、海通证券为例测算融资业务可能为券商带来的业务收入。根据2008年中报数据,中信及海通证券的自有资金规模(包括自有货币资金、自有结算备付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分别达到380亿及323亿,假设公司以自有资金的50%参与融资业务,并且融资业务年息差为8%,在此假设条件下测算出2009年中信及海通证券融资业务息差收入将分别达到15亿及13亿,对公司营业收入提升则分别达到6%及13%。由此可以看出,融资融券的推出为证券业带来的收入是相当可观的。

2、融资融券业务将带动市场成交的活跃和经纪业务总量的提升,增加券商手续费收入2007年证券业协会融资融券试点工作小组对日本等国融资融券业务的考察报告显示,近几年来,东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金额占其整个市场交易金额的比重约为15%。由于试点阶段,券商完全依赖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假设融资融券业务在创新类券商中全面开展,初始阶段融资融券交易对市场交易额的放大比例为4%-6%。按行业平均的交易佣金费率为0.16%,日均交易额700亿元计算,预计融资融券在2009年,为证券行业带来的新增佣金收入9.9亿-14.8亿元左右。但未来证券金融公司一旦成立后,证券公司资金融通渠道将得以拓宽,融资融券可以将货币市场的资金源源不断引入股市,改善市场流动性供给,这将使信用交易规模得到迅速扩大,同时还进一步刺激换手率,增加股票交易额,从而大大提高佣金收入。从国际经验看,融资融券业务推出使得证券公司在获得融资利息收入的同时,对市场交易量放大作用明显,从而推动经纪业务增长。欧洲、美国、日本市场融资交易的成交额大致占股市成交金额的10-20%,而我国台湾市场融资交易量曾在90年代末期达到市场交易总量的40%以上,后虽有所降低,也都维持在20%以上的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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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的推出有利于有利于证券公司盈利渠道拓宽及盈利结构改善,降低券商的投资业务风险在试点阶段,券商以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参与融资融券,这将一定程度上增加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的运用效率。当转融通机制建立后,券商在融资融券业务中将更多扮演中介服务角色,对证券公司而言,在资金和证券的融通过程中,承担的是由市场风险引发的客户信用风险,而非市场风险本身,在完善的保证金制度下,这种客户信用风险可以得到较好的控制。盈利渠道的拓宽、新交易模式与资管、自营等业务的结合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证券公司盈利模式。

三、融资融券业务推出给证券行业带来的挑战

融资融券的推出将会加剧证券行业分化,进一步提升经纪业务集中度。在试点阶段,资金实力雄厚的创新类券商将有望率先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资格。另一方面,在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下,不仅是融资融券业务,包括股指期货、备兑券商在内的其它创新业务也只能经过资格审批和方案审批才能合法推进,因此大部分的利润空间只能由资金实力雄厚、风险管理能力强的优质券商独断享有,笔者认为未来创新业务的利润将进一步向具有融资渠道、创新能力和良好风险管理能力的券商集中,行业分化将进一步加剧。此外,融资融券将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提出严峻挑战,包括对户信用识别风险,技术性风险等的管理。

四、结论

融资融券的推出虽然会对证券行业带来一定的风险,但是同时却产生的更多的机遇,它的推出是势在必行,伴随着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将会对我国的证券行业乃至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产生长远的有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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