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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管理论文

时间:2022-05-22 02:08:01

审批管理论文

审批管理论文范文1

一、医院预算管理现状以及关联模式探讨

传统的预算管理向信息化预算转变,这是必然趋势。一个信息软件平台支持管理、规范会使预算管理更有序,更有效为医院的经济管理服务。目前预算申报内容不全面,细化程度不够,预算管理缺乏标准化的操作模式。就此建议,预算管理应与经费审批相关联实行一体化管理。在相应的预算管理系统还未建成前,建议先改良现有院内预算申报细节和执行程序。

(一)预算申报流程

首先由申报预算科室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申报,通过院办公会议通过纳入来年预算。由财务处预算管理员统一编制该项目的预算管理号,由申报科室项目经办人就着预算管理员提供的预算管理号具体细化编制合同编号并报预算管理员备案。来年预算项目执行时,由项目经办人执附有合同项目审批表的有关发票与合同到预算管理员处助登记审核。预算管理员此时要负责在审批表上登记预算号,预算总金额及该预算执行进度及已支付款项的金额和状况。若发现该项目是非预算内或超预算的情况要退回材料并让经办科室人员重新申报预算。院领导和财务处长可通过该合同项目审批表的内容签批项目资金是否予以执行。

(二)预算内项目合同审批流程

首先,申报科室要将预算内项目有关材料报备预算管理员编号,待编号完成后,由申报科室负责人签字审批并转交预算管理员填写预算合同审批表,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实现细化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预算管理员在填写审批表时,可以按照资金总额的大小对合同进行分类,对于小于1000元的合同,可以直接交由财务处长进行审批,由出纳部门出纳;对于大于1000小于20000元的合同可以经过副院长审批之后交由财务处长完成出纳过程;对于大于20000元的合同,就应该通过分管副院长、分管财务副院长、院长再到财务处长的完整程序完成审批,最后交由出纳部门支付。

(三)预算支出审批流程

在建设好预算管理系统之后,预算支出审批流程如下:支出申请提出后,交由经办人录入支付事由存档,经一线科室的经科主任护士长确认之后交由分管职能科审核,随后,将原始单据提交财务可审核,由财务科对照预算管理系统匹配预算管理指标,再由系统匹配审批,待审批完成后打印审批单存根,然后付款,最后将预算管理系统中的预算内指标核减或追加预算外指标,完成支出审批。值得注意的是,预算外支出申请应先由预算管理系统审批完成之后,才能进入录入支付事由的环节。

二、结束语

实现预算管理与经费审批相关联,能够满足医院的总体发展战略,能够使支出预算切实围绕医院的工作规划进行,能够保证医院管理部门对支出预算的全过程控制,有利于实现财务部门对预算的结果控制。因此,实现预算管理与经费审批相关联意义重大。

作者:黄静 单位:福建省立医院

审批管理论文范文2

国务院日前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指出,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六批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

决定称,2011年以来,按照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第六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六批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

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抓好监督检查,完善规章制度,确保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调整及时落实到位。同时,要强化后续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措施,做好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决定指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为:

一是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探索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新设审批项目必须于法有据,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以规章、文件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项目。研究制定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定和管理办法。

三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把适合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和管理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招标、合同外包等方式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抓紧培育相关行业组织,推动行业组织规范、公开、高效、廉洁办事。

四是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政务中心建设,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并逐步向村和社区延伸。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做法,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审批项目较多的部门要建立政务大厅或服务窗口。

五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深化审批公开,推行“阳光审批”。加快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违纪违法案件。

六是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投资体制、财税金融体制、社会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上下级政府的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管理服务质量。

(据中国网)

审批管理论文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努力塑造人民满意政府为目的,按照依法管理的原则,开展行政审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实现行政审批管理高效化、运行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为“决战十二五、实现新跨越”,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一流服务。

二、工作目标

利用1年左右的时间,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明确工作标准,完善管理制度,理清工作职责,优化业务流程,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透明高效的行政审批质量管理机制,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工作范围

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

四、实施步骤

根据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市行政审批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主任任组长,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开展动员培训。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行政审批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邀请专家为领导小组成员、各窗口单位从事质量体系认证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授课,推广普及质量管理基本知识,讲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设计和编写方法等业务知识。

3、诊断现行体系。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和各窗口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需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行政服务对象对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现行行政审批管理体系进行诊断和分析,查找审批服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为有针对性地建立行政审批质量管理体系奠定良好基础。

(二)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阶段

1、确定体系文件框架。各窗口单位根据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拟定本部门需编写的程序文件(制度)、岗位职责说明、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目录;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窗口单位报送的目录进行认真审核,制定行政服务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总目录,反复论证,不断完善,力求体系全覆盖。

2、明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根据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充分考虑各行政窗口的工作实际,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

3、分工编制体系文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系文件总目录编制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按照起草、讨论修改、上报审批的步骤编制体系文件。在编制过程中要多方征求意见,不断完善;对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按照“依法依规、打破常规、特事特办、优质服务”的要求进行梳理,做到流转环节最少、审批时间最短、服务质量最好、服务效率最高。

4、整合。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按照ISO9001标准要求整合各部门体系文件,形成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经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

(三)质量管理体系试运行阶段

1、广泛宣传培训。通过报纸、电视、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行政审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引导全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质量管理的服务理念。开展行政审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培训,提高市行政服务中心及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用能力。

2、记录体系运行情况。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窗口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并做好记录,及时发现运行中的问题,为持续改进体系提供信息和数据支持。

3、监督体系运行。各窗口单位定期向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体系运行情况。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检查指导,积极协调窗口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及时向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汇报系统运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4、进行内部审核。由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内审组,按照文件要求定期检查审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确认体系运行是否规范、有效。内审组及时向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审核结果,针对运行中的相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5、多方征求意见。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网上调查、召开座谈会、电话回访等方式,收集服务对象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意见和建议。

6、开展管理评审。召开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全面评价体系运行状况和效果,确认体系建立和运行是否适应和满足目标要求,是否满足群众需求。根据评审结果及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研究改进措施,修改调整体系文件,不断完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阶段

1、申请审核认证。体系试运行正常后,由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遴选一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的认证机构,并向其申请市行政审批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认证。

2、实施现场审核。由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窗口单位参加,全程配合认证机构做好现场审核工作。根据审核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相关材料及时报送认证机构,确保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把开展行政审批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深化“喜迎十、争创新业绩、推动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作为探索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创建一流创业环境的重要举措,作为促进自我提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专班,真正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行政审批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系统性强、内容复杂,各窗口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特点,进一步分解任务、责任到人。要正确处理日常工作与体系建设的关系,科学合理安排时间,为体系建设创造必要条件,在人、财、物上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体系建设各阶段工作任务。

审批管理论文范文4

1.1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与历程

受到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行政审批在社会各行各业都进行着广泛的管理,但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却凸显出越来越多的问题,甚至形成对社会生产一定程度阻碍,在此背景下,国家开始就进行改革,经过多轮改革实施、研究谈论,取消了六批审批项目,并且颁布了行政审批法,时至今日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仍在继续,并且各地已经探索设立了推进和实施改革的机关部门。

1.2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内容概述

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实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内容上也涉及很多方面,在此笔者主要介绍三项内容:

第一,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调整,从第一批取消789项行政审批事项开始,相继进行了六批次的取消和调整,对于一些市场主体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机制能够调整的,相关组织能够规范管理的事项,政府逐渐退出。对于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政府并不是一消了事,而是确定了政府的监管职责。

第二,行政审批新设立的规范化,在社会的发展中总会有一些事项不再需要政府审批,因此改革中就取消了,但是也在不断出现新的事项需要通过政府的行政审批进行管理,也就必须要新设立一些行政审批,但是对于新设行政审批中严格执行依法设立,同时对设立行政审批规定了法定程序。

第三,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的健全,作为政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的健全被纳入到政务中心建设中,并随着政务服务向基层的发展,在基层政务服务大厅也都设立了行政审批窗口,建立了多级联动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同时,在服务方式上也更加便民,推行了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并做出了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做法,使得近年来行政审批服务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

2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工作的必要性与存在的问题

2.1 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我们发展经济需要政府在服务方面提供完善的保障,这也是我们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个出发点。政府在行政审批中不但要做好业务的办理,更要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2.2 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直在持续,每一次的改革都涉及相关工作的调整,在档案整理中存在着改革前的档案没有及时整理,在改革后整理的过程中出现了名称混用、存档资料类目存档不全等问题,对于改革后的行政审批档案也存在名称错误、收集档案类目过多或者不全、审批等级出现错误等问题,由于这些问题存在,必须进行反复修改,给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难度。此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一些地方是通过设立临时性改革小组的方式进行的,改革中一些文件资料与有关部门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交接和传递,尤其是一些分段进行的改革,前后参与的人员不同也会造成文件资料的丢失,这就导致改革中一些事项存在不明,造成后续改革中落实改革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执行不同的标准,给档案管理工作带来诸多的困扰。

3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背景下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背景下,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工作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适应改革的新要求和行政审批的新情况,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为行政审批提供服务保障,以下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的经验和认识对如何做好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3.1 认清改革背景下行政审批业务与档案管理之间的关系

行政审批档案管理是对行政审批所形成的档案进行管理,同时也是行政审批整个制度中的一项内容,因此一定要对改革背景下的行政审批业务以及档案管理工作有清醒的认识。改革不但是业务的改革,更是一种理念的转变,我们从过去的行政理念中走出来,树立服务的行政理念,及时的按照改革的要求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这样才能有效的开展档案管理工作。从科学的角度来讲,行政审批业务与档案管理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有重视并做好行政审批改革,才能在档案管理方面提供充分的保障,而档案管理工作的强化和完善又能够为行政审批业务的开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3.2 建立并完善行政审批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行政审批事项种类繁多,具体的审批也由不同的行政机关的不同部门负责,在改革的背景下,要想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和落实,要想实现对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就必须要建立起统一规范的制度,其中也必然包括档案管理的内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要从改革开始就确定下来,这样能够有效避免上文所述问题中因为人员变动而造成政策解读的偏差。笔者认为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需要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在整体的规章制度中就进行制定,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人制度和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同时还要制定规范化的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办法,包括档案收集、整理的规范要求;档案管理制度中还应当包括档案的利用制度,因为行政审批档案管理的功能之一就是提供查询和利用服务,尤其是我们当前进行的信息化档案管理更是具有利用的良好基础和条件,因此有必要在查询、利用方面进行规范。

3.3 利用现代科学技?g发展现代信息化档案管理

在行政审批领域不但有制度方面的改革在不断深化,现代科学技术也逐渐得到了应用,当前以计算机网络为代表的技术正在促进着行政审批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发展,不但大大提升了档案管理的质量水平,也扩展了行政审批档案的功能,通过档案资源的共享为政务公开提供了重要资源。现代信息技术还有很多功能可以开发应用在行政审批档案管理中,我们还要进一步的进行技术的应用,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内容,将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具体办理方法利用网络进行公示,为公众提供网络自主查询等。

审批管理论文范文5

【关键词】工程项目;前期管理

中图分类号:N94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对交通运输需求不断提高,公路工程建设在地方政府工作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然而一些公路建设项目只凭地方行政领导为求政绩而拍脑袋决策,变“可行性研究”为“可批性研究”,不经科学论证或肤浅论证,就仓促上马,致使在工程建设项目早产,实施过程中一变再变,甚至成为烂尾工程。本文主要就如何做好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谈一下个人对这些问题的浅见。

一、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概念

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规划、机会论证、项目论证、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手续等,泛指项目开工前一切准备工作和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完成的各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手续。

项目前期工作以确保项目投资效益和维护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最终目的,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和政策支持,在项目管理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高质量的前期工作是项目建设的前提,是项目工作的起点。项目前期工作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学科多、法规多、审批环节多,这就要求项目前期参与人员能对前期各项工作加深了解,随着国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项目管理的不断规范,对项目前期工作要求越来越严。当前项目前期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 工作周期短,导致项目的科学、合理、经济、安全性不足,投资和社会效益差。

二、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程序

(一)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工作内容

工程项目前期管理是指工程建设中的项目决策阶段,它包括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阶段。

规划是指项目建设要符合国家、省发改部门或省、市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同时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用地规划相互衔接。

项目建议书又叫做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它是由建设单位根据规划发展要求,结合自身各项资源条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具体项目建设的轮廓设想和书面文件。项目建议书由发改部门审查、批准后,即可列入建设前期工作计划。解决的是否建设的问题。

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审批(也称行业审查)通过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继续进行,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的进一步深化,收集资料对项目进行进一步论证和定位,综合评选,确定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先进,条件上具备,实施上可行的最佳方案,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得到行业专家的论证和主管部门的批准。

可行性研究的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长期规划和地区规划、行业规划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合理和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提出评价,为编制设计文件提供可靠的依据,并可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的基础。

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外部投资者、决策者、银行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设计阶段又分为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阶段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的科学依据,拟定修建原则,选定方案;对重大、复杂的技术问题通过科学实验、专题研究,落实技术方案;确定工程数量,提出文字说明和适应施工需要的图表资料。

一般来说,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发改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各省、直辖市具体审批权限不尽相同,具体项目要根据所在省份(直辖市)政策、道路性质等级、建设规模、线路跨越区域等因素综合确定审批机关。

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前置文件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前置文件主要有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节能审查意见或登记备案意见等前置审核文件、以及法律、法规对特定项目和环境要求的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批复、涉河建设方案批复等前置审核文件。

(一)规划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的选址,不仅对建设项目本身的成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且对城市的布局结构和将产生深远的影响。项目建设的地点与周围其他建筑之间是否存在互相影响、选址是否影响其他重要保护区和居民生活、选址是否符合城市功能分区、选址是否会影响以后即将建设的其他项目,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以及起终点论证都需要在选址阶段予以明确。公路建设项目由于是线性构造物,还要考虑对当地经济的带动作用。规划选址意见书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同级审批。项目业主要向规划部门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图;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老路利用率低、改线路段较长及新建道路还应提供项目选址研究报告。本项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二)项目土地预审

土地预审的目的:一是用地性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出于保护基本农田和耕地的需要;三是核算项目合理用地面积,集约节约保护土地。用地报批方式一般有两种方式:独立选址报批和城市批次报批。项目选址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建设用地规划范围以外,采用独立选址报批方式;项目选址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采用城市批次报批方式。路网建设项目尽量采用独立选址的用地报批方式。用地审批主体:用地面积70公顷以下(其中耕地必须35公顷以下)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用地面积70公顷以上(含70公顷)、耕地35公顷以上(含35公顷)或者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由国务院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的有关要求,还须把土地预审资料制成电子报件上报。用地报批程序分为用地预审、征地报批、划拨供地、办理土地证4个步骤,分别取得用地预审意见、省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土地使用证4个批复文件。用地预审、征地报批、划拨供地、办理土地证等环节所需申报资料由各直辖市、省(区)国土资源部门规定。在土地预审资料中应包含地质灾害评估备案表、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材料等内容。本项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三)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污染除了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外,还对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在项目筹建过程中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根本目的是在规划和项目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把在建设过程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潜在的环境影响的可能性减到最小,对于一些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坚决禁止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包括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写阶段、公众参与、修改完善和审批阶段。一是准备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需要重点评价的内容,制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计划;二是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对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三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写阶段,主要任务是汇总、分析前一阶段工作所取得的各种资料、数据和结论,完成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写工作。四是公布报告书,广泛听取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对于不同意见,可以向编制单位和项目业主单位反映。五是根据专家和公众意见,对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六是主管部门最后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是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前置性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必须附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在本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四)节能审查意见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500 万 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 1000 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 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 (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200 万至 500 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本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由省市发改部门实行同级备案。

(五)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在对具体建设工程场址及其周围地区的地震地质条件、地球物理场环境、地震活动规律、现代地形变及应力场等方面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方法,按照工程所需要采用的风险水平,科学地给出相应的工程规划或设计所需要的一定概率水准下的地震动参数(加速度、设计反应谱,地震动时程等)和相应的资料。 国务院323号令《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公路、铁路干线的特大型桥梁、大型桥梁以及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本项目审批机关为省级地震主管部门。

(六)涉河建设方案

涉河建设方案主要有防洪评价报告书、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论证研究报告、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等。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论证研究报告、通航安全评估报告主要针对跨越通航河道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防洪任务与防洪要求,进行综合分析,科学的提出防洪影响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来规避建设项目对河道防洪、泄洪等方面的不利影响。法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审批机关为水行政主管部门。

编制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论证研究报告目的是使桥梁建设符合国家规定的通航标准,以适应水运发展需要,确保船舶、排筏的航行安全畅通。设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跨越国家航道的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的审批办法》。审批权限要求:凡在长江、黑龙江干流和通航3000吨级以上(含3000吨级)海轮的沿海、内河航道上修建桥梁的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由交通部审批;凡在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航道上修建桥梁的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交通部授权拟建桥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交通部黑龙江航运管理局审批,报交通部核备。

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目的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水上水下活动对船舶通航的影响,维护通航秩序,保护通航资源,保障通航安全,促进水运经济的发展。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所辖区域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工作。本项工作设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审批机关为航道主管部门。

(七)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凡征占面积在1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审批机关为水行政主管部门。

四、土地报批阶段专题研究

(一)土地复垦方案。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土地复垦方案由相应资质单位编制。国土资源部门审批。

(二)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五、土地报批办理

在土地复垦方案、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批复、项目勘测定界完成后,就可以着手准备土地报批组卷。

一、组卷所需材料:

(1)用地单位应提供的资料: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情况说明;涉及林地的,提供林业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表;涉及规划调整的,需提供规划调整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含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和勘测定界图;市国土资源局对土地复垦方案审核文件;线型工程平面图。

(2)劳动保障部门应提供的资料: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说明表。

(3)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提供的资料: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报告;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新增耕地验收确认的批复;征地情况调查确认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告知书及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回证;拟占用土地的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用地单位配合);补充耕地位置图(报国务院审批项目用地)。

二、征地流程

(1)办理规划报批手续。依据设计单位出具的项目红线图,至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址红线图及规划用地许可证;

(2)根据规划部门下发的用地红线图,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项目勘测定界,出具项目勘测定界报告书。勘测定界成果必须与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进行核对,并经项目所在市国土部门审查确认,确保勘测定界成果准确性。依据项目勘测定界图至项目所在市(县)国土资源局绘制拟占用土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对项目占用林地的,需由项目单位根据勘测定界成果向林业部门申报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3)委托有资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机构编制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由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报告进行论证,出具专家论证意见;提供项目勘测定界报告,市国土资源局或省国土资源厅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4)落实占用耕地补充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用地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区)国土部门申请委托补充耕地,缴纳耕地开垦费,获得省国土厅对补充耕地项目验收文件及对应的报国土部备案文件;

(5)配合国土资源局进行征地调查;协调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填写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说明表;

(6)向项目所在地县(区)国土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及其他所需用地报批材料,督促项目所在地县(区)国土部门完成征地“一书四方案”(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编制工作。在报件组织完整后,根据征地预存款的规定,开具征地预存款缴纳通知单,同时做好电子报盘。项目申报单位完成征地预存款缴纳工作并凭银行转账单,将报批材料及电子报盘送至省国土厅政务窗口。省国土厅政务窗口对报批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报批材料上报省政府审批。

土地报批批复后,然后进行土地划拨、办证。取得土地且施工图审查批复后,就可以进行征地、拆迁,施工招标,申请质量监督和开工许可。至此,公路建设前期工作基本大功告成,进入项目建设实施阶段。

七、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一)在项目前期工作中,专题研究报告众多,无论采取委托还是招标,都要注意编制单位资质(最好能有成功案例和业绩)和工作周期是否符合要求,做到合理适度交叉,缩短前期工作周期。

(二)土地报批工作,涉及人多面广,专业性较强,宜由国土部门牵头组建专门队伍办理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办理。

(三)穿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时,要为铁路、高速公路的发展预留发展空间,设计方案要得到权属单位认可;桥梁建设的选址和跨径要与近期河道规划保持一致。

(四)在电子文件传输过程中,注意遵守《保密法》,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审批管理论文范文6

一、项目的安排阶段

(一)立项的依据及原则

1、立项的依据

(1)依据区区域规划纲要、“三区一线”及各镇总体规划。

(2)依据《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立项的原则

(1)符合建设国际化工城,打造绿色的原则。

(2)符合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三区一线”发展战略重点建设项目的原则。

(3)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保障基础设施先行建设的原则。

(4)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解决热点、难点的原则。

(5)符合集中财力,聚焦城市开发建设的原则。

(二)项目的提出

1、列入年度区实事重大工程的建设项目。

(1)通过媒体公开征集实事项目。

(2)向区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及各管委会征集重点建设项目。

(3)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以及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集实事、重大建设项目。

2、根据发展需要区领导适时提出的建设项目或职能部门提出的建设项目。

(三)项目确定办法

1、综合平衡资金,落实建设资金。

2、选择对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投资建设的项目。

3、广泛征求和多次论证听取全区各方面的意见。

4、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展改革委)编制项目建议讨论稿报区领导审阅、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

二、项目建议书审批阶段

(一)建设项目的建议在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由项目建设主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建议书,进行预可研究,做好预可报告(或方案)。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匡算低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项目可以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项目建议书,超出3000万元的项目,需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上报资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1、项目建议书的上报文件。

2、项目建议书。

3、符合机构(设施)设置的标准。

4、基本具备土地使用、市政配套等建设条件。

5、各级财力安排的可能。

6、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7、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区发展改革委对项目建议书进行研究。区发展改革委针对建设单位提出的项目建议书,对符合投资导向的项目,会同区有关部门对项目选址、规模、投资匡算等提出初步意见,并对重点、大型项目进行项目建议书评估后报区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

(三)项目建议书审批手续。区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区发展改革委对建设单位上报的项目建议书进行报批(含项目匡算)。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审批,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

(一)项目建设主管单位依据区发展改革委的项目建议书批文,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估算等一般不得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超出项目建议书20%的,应重新编制项目建议书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区发展改革委在征得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同意后调整批复。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要进行多方案比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应进行专家论证。对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投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估,并出具评审报告,进一步确定项目的选址、建设规模及项目投资等内容。区发展改革委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审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上报资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上报文件。

2、有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的评估意见。

3、有效期内项目建议书的批文。

4、规划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

5、土地管理部门的用地预审报告。

6、资本金承诺,资金落实。

7、市政配套部门征询意见(含环评意见)。

8、总平面图等。

9、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区发展改革委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区发展改革委对项目进行报批(含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直接审批;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由区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四、初步设计审批阶段

(一)项目建设主管单位根据区发展改革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区发展改革委审批。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并根据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与优化,合理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不得超出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范围。凡工程概算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额10%的,应重新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原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区发展改革委在报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调整批复。

(二)初步设计文件(含工程投资概算)审批。需区政府审批的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专家会审后给予批复,需要市政府审批的项目由市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设计审核后给予批复。

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上报资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1、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上报文件。

2、有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文件说明、设计图纸及项目概算书。

3、有效期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

审批管理论文范文7

 

由此可见,行政审批是作为审批的一个属概念存在的,审批包含行政审批和其他审批项目。

 

明确了审批和行政审批的区别之后,我们来看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的区别。

 

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的基本概念

 

1.行政审批

 

行政审批包括内部行政审批和外部行政审批。内部行政审批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条第二款“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是一种内部行政行为。外部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通常对三者概念的混淆主要是将“外部行政审批”同“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混淆,因此下文中所说的“行政审批”若无特别说明则指“外部行政审批”。

 

2.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依据《辞海》释义,“许可”有答应、准许、许诺的意思。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为了适应入世要求采取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成立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之前的行政审批项目作出清理,引入行政许可的概念,制定《行政许可法》。

 

3.非行政许可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下文简称“非许可审批”)这一概念据查阅最早是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的专访时提回答经过改革后剩余的近1900项审批项目如何处理时说,“有约500多项审批项目,属于内部行政行为,涉及政府多方面的管理事务。这些项目尽管不在《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之内,但却是政府实施管理的必要措施和手段,其中有不少审批事项涉密程度高,政治性和政策性强,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这部分项目拟以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以内部文件的方式予以保留”。从李玉赋当时的讲话看,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指的应是内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理论层面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非许可审批的关联

 

以上的概念叙述,表面上看起来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三个概念之间似乎没有什么纠葛。

 

行政审批等同于行政许可,其成立都必须同时满足一下条件:1.主体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2.都是以当事人申请而进行的行政行为;3.存在的前提都是某事项被国家所限制。除此之外其所具备的特征以及在具体申办中的流程都大体相似,事实上在《行政许可法》制定之初,在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概念关系的众说纷纭之中,制定者也是采用了这一观点,一锤定音将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统一起来。

 

至于非许可审批,依据李玉赋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的专访时所言起就是一种内部行政行为,等同于我们上文所提及内部行政审批。

 

和上文中提及的审批和行政审批的关系结合起来,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几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清晰明了,如图所示: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过程中,在《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和执行中,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两个概念之间出现了分离的倾向,大量的行政审批不断从行政许可中分离出来。同时,非许可审批一词的内涵和外延也不断得到扩大,已超越了期之前所说的内部行政审批的含义,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包含了一些行政审批同行政许可调整同一范畴。

 

除此之外需要说明的是,在日常时间中,通常会看到核准、批准、审核、同意、备案等一些词语,他们与行政审批或者行政许可的关系也时常迷惑大家。严格意义上说不能单凭字眼判断其是审批项目还是行政确认或者其他行政行为,在遇到此类字眼时,要结合其所规定项目的实质内涵来判定其性质。

 

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的混淆使用

 

从表面上看三者之间并无多大的纠葛,十分容易区分,其实不然。在实践中将其混淆使用的现状十分常见,就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1.立法上的不规范

 

在《行政许可法》制定之时,制定者采取了行政许可等同于行政审批概念这一学说,试图通过《行政许可法》的制定平息这对概念的纷争。而然《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后一系列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打破了这一局面。 《行政许可法》与2004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紧接着国务院与2004年7月1日以及2004年8月2日下达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发办[2004]62号)两个文件。这两个文件的下发打破了《行政许可法》所设定的最初理想状态。两个文件的主要内容类似总结归类大概为以下三层意思:

 

(1)由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依法继续实施。

 

(2)对于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确需保留并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许可共500项。

 

(3)对其余审批项目,根据现阶段的需求经国务院同意,将其中的211项设定为非许可审批主要是内部事项,暂予保留。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取消或调整。

 

有此看出:其一、之前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一部分符合《行政许可法》划归为行政许可,这其中包括之前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得到国务院肯定的审批项目;另一部分行政审批中涉及国家管理内部事务并得到国务院认可的211项审批项目称之为非许可审批,这样就还剩下一部分之前由法律法规定规定的但又不属于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范畴的审批项目。其二、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这一通知同所列的 211项非许可审批项目中包括:“重要行业、重要领域、重大项目和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特大型企业集团(不含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建设规划、专项发展建设规划审批”、“(流动人口)暂住证核发”等审批事项,而这些事项显而又不属于内部行政审批范畴,文件前后矛盾。

 

2.实践中标准不统一

 

实践中在立法层面上经常看到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混淆使用的文件还有很多,例如审批的字眼代替混淆适用“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概念的现象,例如《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其内容中的一项却是“有关取消113项行政许可目录”。

 

原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这三个概念就容易混淆,执法人员若不去深究很难弄清楚他们之间的内涵与外延,而目前立法上这种不统一的现状又更加加剧了这种局面的产生。一方面,《行政许可法》从法律的层面对审批项目作出规范,其设定和实施环节都较为严格,一些行政机关为了规避《行政许可法》的调整,将本应属于行政许可的项目以行政审批或非许可审批甚至备案、审核、认可等字眼取代;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没有一个较为统一的标准对三者作出区分,立法层面的混乱导致了一些行政机关将本应属于行政许可的审批误认为是行政审批或者非许可审批。

 

通过上述分析解读,将用图表来表示三者之间的关系:

 

四、混淆的法律后果

 

立法的不规范直接导致了实践中的不统一,这种混淆适用的现象带来的弊端无论从相对人角度还是从行政主体角度来看都是不可避免的。

 

1.当事人角度的法律后果分析

 

“审批”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即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政相对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资格或权利,能够实施某项特定的行为。“审批”的直接后果就是赋予申请人某种权利,使得申请人能够在相对禁止的环境中从事某项活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三个概念的混用一方面使得相对人在申请的过程中权利受限,另一方面使得当事人在权利被侵犯时得不到有效的救济。

 

2.行政主体角度的法律后果分析

 

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为实施主体,无论是故意的“混淆”即将“行政审批”“非许可审批”作为避风港逃避《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畴,还是过失的“混淆”,都会或多或少的侵犯到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会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另一方面不利于行政管理的实施。

 

五、当前形势下的应对

 

1.规范立法

 

《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只有法律、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因此行政机关在设定“审批”“非许可审批”或者其所谓的“登记”“备案”等一些事项时,要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不可将本应属于行政许可范畴的事项变相处理。

 

2.严格执法

 

“行政审批”的适用领域非常普遍、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其性质又不明确,既有内部行政审批又有外部行政审批,既有归为许可类的行政审批又有处于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之外的审批项目,因此很难明确的说明某一个审批项目到底是属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或者非许可审批。但是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非许可审批还是处于行政许可之外的审批项目,都是一个过渡阶段,最终要走向行政许可统一的局面。这就要求行政主体在实施过程中,无论其属于哪个性质的审批,都从严执法,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要求自己。这样既有利于保护相对人的权利又能规范自身的行为避免日后处于不利地位。

 

3.建立相对人监督机制

审批管理论文范文8

论文关键词:非学历教育培训,市场准入,发展路径

 

在世界经济频繁波动的现代经济当中,教育培训,特别是中国的教育培训市场却处于相对稳定的地位,甚至在经济衰退侵袭很多行业的时候,中国的教育培训业却出现了勃勃的成长生机。究其原因,一是因为中国的教育行业的特殊属性,使得其与经济波动的周期有错时效应,各层人士对教育的需要是刚性需求。而且教育投资还是一项终身投资。二是因为教育培训业的反经济周期性。金融危机带来产业结构大调整,新兴产业以及新技术需要新的知识技能,危机还使得一些行业发展速度减缓,劳动力市场上求人倍率继续下降,失去工作和准备就业的人需要重新调整自己的知识技能来增加就业筹码,以便经济复苏后,找到新的工作机会,因此人们参加教育培训就变得十分紧迫和必要;三是教育培训行业不仅具有经济功能,还具有政治、社会和育人功能,政府在严峻的经济和就业危机形势下教育管理论文,对教育培训只能重视、不可轻视,必然通过加大投入和颁布各项支持性措施来促进教育培训行业的发展。但是,面对巨大市场,中国的教育培训行业迅速膨胀和发展的同时,信誉、质量等问题也都暴露无余。为了对教育培训行业更好的实施监管,在赋予教育培训市场以足够的自主发展的空间的同时,做好监督管理的工作,市场准入制度就成为了对其实施有效监管的最重要的一道门槛和保障。

一、中国教育培训市场的市场准入制度发展现状

我国教育培训市场准入制度的发展是近二十年里面才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的。我国教育培训市场准入管理的法律基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配套使用管理办法。全国各省市均出台有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审批、机构变更审批、机构终止审批、招生简章审批、招生收费审批、年度审核。整套管理模式与企业管理模式相似,且审批的比重较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通告中所规定,各省、自辖市、自治区均出台了《关于换发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通知》,2010正式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论文开题报告范例。未取得新版办学许可证者,一律视为无证办学。无证办学均视为市场不准入。

教育培训机构首先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行政审批通过后颁发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经营活动前招生简章和其宣传广告必须进行行政审批备案。审批备案后教育培训机构可以进行正常经营。教育培训机构应于每一年度结束后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年度审核,审核意见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公布,审核意见不能通过的机构,在整改后如果审核意见再次不能通过,取消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即市场不准入。

二、中国教育培训市场市场准入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培训市场准入标准设置不合理

如果市场准入门槛较低,培训机构从业范围重叠,培训行业机构过度饱和,形成恶性竞争。培训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必然导致不良竞争甚至恶性竞争,不得不进行价格战争,价格过低导致教育服务质量无法保证就是培训市场混乱的根源。而如果市场准入门槛较高,那些不符合办学条件无法取得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学校难以引资改善办学条件,也无力吸引优秀教师执教,进而造成教学质量无法保证。而随着公办教育机构的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将更高,更难拿到许可证。如果设的门槛过高,多数学校都达不到要求时,门槛也就没了存在的必要。

(二)教育培训市场市场准入类别管理缺位

教育培训市场不仅完成了数量上的飞跃,而且还渐渐由点及面形成了涵盖各类教育培训方向的网络,如今教育培训不仅仅是我们熟悉的IT、语言、基础课程等几大类,艺术、职业技能、学位资格、婴儿教育、亲子教育等一些新奇的课程变得随处可见,几乎所有消费者能想到的培训项目都已经成为了现实,而传统的几大培训项目的课程针对性也越来越强,划分的越来越细。而我国的教育培训市场准入资质标准是针对学校特点设置的教育管理论文,并没有针对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教育培训机构具有的教学期短和授课灵活和教学内容市场化以及学生少、对场地要求不高,这些特点并没有被资质设置所体现。这样一来就出现了真空的无标准可依的局面。因为没有具体的资质标准,资质审批中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就遭到了挑战。

(三)教育培训机构资质审核程序过于复杂

教育培训机构出现问题,投诉者首先会找到资质审批单位。资质审批单位为了躲避相应责任,制定了极其苛刻的资质标准和极其繁杂的审批程序。教育培训机构为申请资质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都在客观上增加了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负担,忽视了培训市场培育的过程,不利于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做大做强,限制了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发展。

(四)审批部门多,管理部门少

目前,国内不同城市的培训机构,审批部门都有所差异,有的培训机构是教育部门审批的,有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还有工商部门审批的,这就导致教育培训市场的监管缺位,管理混乱。近几年由于对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监管严格,办学门槛高,这些教育辅导机构几乎都达不到办学所需条件,于是打起擦边球,都打着“教育咨询公司”的幌子,私下开展教育培训。

三、中国教育培训市场的市场准入制度的设计

(一)市场容量总量设计与控制

市场容量主要是指教育培训服务的需求量,市场预测有助于教育培训机构营销管理者制定正确的营销决策,有助于教育培训机构掌握新知识、教育产品、增强教育培训机构的竞争能力,同时市场容量的测定也是教育培训机构制定科学计划的重要依据。教育培训的市场容量是控制市场中培训机构数量的重要依据。各个地区可以根据一定时期的教育培训需求总量,综合考虑现有的教育培训机构存量,来确定一定时期之内的教育培训机构的市场总量规模和准入的进度安排。

(二)市场资质标准科学设定

教育培训机构资质标准的设定应当适应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教育培训机构本身有着很多自己的特点,这些独有的特点是其生存之道论文开题报告范例。对于不同种类不同规模的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有不同的资质标准。第一资质必须有详细的分类主要应参考以下几个因素:培训内容、培训层次、培训规模。第二资质必须由教育部门统一发证,由专业评审委员会统一制定资质标准。第三资质必须是动态的必须和市场接轨做到与时俱进。

(三)市场准入的审批程序合理简化

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全程代办服务、一表受理、告知承诺、集中年检、网上协同审批等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联席审核制度,联席审核应该实行一次性集中告知、统一受理、集中办件、承诺办件、特事特办、先批后办。并实行超时默认制、缺席默认制。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各牵头部门对协审部门有协调权、监督权,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减少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加强审批制度建设。

(四)完善、明晰市场准入制度的监管主体

《民办教育促进法规》规定,经营类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由工商部门审批,国家应尽快出台盈利性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教育管理论文,制定具体的标准,同时明确教育培训机构教学业务的监管应由教育部门负责。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督导、评估,加强对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监督。加强与财政、税务、物价、审计、民政、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管理工作。政府应明确教育培训市场的主管部门,各司其职,改变“多头管理,谁都不管”的局面,从严规范借教育咨询公司名义打“擦边球”从事教育培训的教育培训机构。

而对于私人性质的社会教育资源提供的教育培训服务,应按照市场规律运行,政府只在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上发挥作用,严格规范其发展;政府部门及公立学校举办的面向社会的经营性培训应与政府、学校脱钩,可以登记注册成为独立法人,也可以并入其他培训机构;对于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的培训服务,应由市场和政府双边提供,培训服务消费者部分付费,政府拿出专项资金补贴,委托部分机构实施,由“政府调控价格”,按市场需求杠杆和公平竞争机制进行管理。同时为吸引更多更好机构加入培训,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政府应同时附以机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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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翟立新.印度IT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考察与研究[J]. 《江南论坛》. 2010(4):7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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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姚永强.论公平视域下的教育垄断及其规制[J]. 教育与经济. 2008(2):12-15.

审批管理论文范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下称综合性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称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需资料实行信息共享。

第五条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需的费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支出管理,接受审计监督。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或者对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不良环境影响,有权向规划审批机关、规划编制机关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章 评价

第七条 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八条 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以下内容:

(一)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

(二)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

(三)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

第九条 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定,并抄送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编制综合性规划,应当根据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编制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本条第二款所称指导性规划是指以发展战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规划。

第十一条 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主要包括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不良环境影响的分析和预测以及与相关规划的环境协调性分析。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政策、管理或者技术等措施。

环境影响报告书除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主要包括规划草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规划草案的调整建议。

第十二条 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规划编制机关编制或者组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机构编制。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 规划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采取调查问卷、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但是,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重大分歧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进一步论证。

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明。

第十四条 对已经批准的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或者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三章 审查

第十五条 规划编制机关在报送审批综合性规划草案和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未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审批机关应当要求其补充;未补充的,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第十六条 规划编制机关在报送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并附送规划审批机关审查;未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审批机关应当要求其补充;未补充的,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第十七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专项规划,在审批前由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审查小组应当提交书面审查意见。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专项规划,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审查小组的专家应当从依法设立的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但是,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专家,不得作为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的成员。

审查小组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审查小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少于二分之一的,审查小组的审查意见无效。

第十九条 审查小组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独立地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书面审查意见,规划审批机关、规划编制机关、审查小组的召集部门不得干预。

审查意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础资料、数据的真实性;

(二)评价方法的适当性;

(三)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的可靠性;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明的合理性;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

审查意见应当经审查小组四分之三以上成员签字同意。审查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如实记录和反映。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查小组应当提出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修改并重新审查的意见:

(一)基础资料、数据失实的;

(二)评价方法选择不当的;

(三)对不良环境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不准确、不深入,需要进一步论证的;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存在严重缺陷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或者错误的;

(六)未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明,或者不采纳公众意见的理由明显不合理的;

(七)内容存在其他重大缺陷或者遗漏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查小组应当提出不予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

(一)依据现有知识水平和技术条件,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的程度或者范围不能作出科学判断的;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重大不良环境影响,并且无法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或者减轻对策和措施的。

第二十二条 规划审批机关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规划审批机关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不予采纳的,应当逐项就不予采纳的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并存档备查。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可以申请查阅;但是,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已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包含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当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以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分析论证情况予以简化。

第四章 跟踪评价

第二十四条 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将评价结果报告规划审批机关,并通报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

第二十五条 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规划实施后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之间的比较分析和评估;

(二)规划实施中所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性的分析和评估;

(三)公众对规划实施所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四)跟踪评价的结论。

第二十六条 规划编制机关对规划环境影响进行跟踪评价,应当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二十七条 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向规划审批机关报告,并通报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

第二十八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采取改进措施或者修订规划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 规划审批机关在接到规划编制机关的报告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建议后,应当及时组织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采取改进措施或者对规划进行修订。

第三十条 规划实施区域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的,应当暂停审批该规划实施区域内新增该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规划编制机关在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时弄虚作假或者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二条 规划审批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依法应当编写而未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综合性规划草案和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草案,予以批准的;

(二)对依法应当附送而未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专项规划草案,或者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审查小组审查的专项规划草案,予以批准的。

第三十三条 审查小组的召集部门在组织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时弄虚作假或者滥用职权,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审查小组的专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中弄虚作假或者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由设立专家库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取消其入选专家库的资格并予以公告;审查小组的部门代表有上述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机构弄虚作假或者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重失实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处所收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审批管理论文范文10

【摘要】 转化医学在世界范围内的蓬勃发展促进了转化医学中心的大量涌现。分析了国内外转化医学中心组织管理机构的共同点,即通常由咨询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研究中心与技术平台、伦理委员会几部分组成,并对各机构的功能进行了具体阐述。

关键词 转化医学;转化医学中心;临床与转化中心;组织架构

近年来,转化医学蓬勃发展,成为国际医学领域的研究热点。转化医学( B2B,from Bench to Beside)即从临床实践中发现和提出问题,带着问题到实验室进行研究,研究成果再用到临床上救治病人,二者相辅相成,循环往复,螺旋式上升。转化医学致力于弥补基础实验研发与临床和公共卫生应用之间的鸿沟,为开发新药品、研究新的治疗方法开辟出了一条具有革命意义的新途径,是“从实验台到临床”的一个连续、双向、开放的研究过程。其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总体医疗水平,满足患者的健康需要,增进全人类的健康水平。

为更好地促进转化医学研究,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 NIH)于2003年9月公布了由3个主题、28个子计划组成的NIH路线图计划,于2006年创建了临床与转化科学奖( CTSA),旨在国家范围内促进生物医学研究,加快药物研发,促进合作,培训成功的临床和转化研究者。而且成立了临床与科研成果转化奖励委员会,以每年2~5亿美元的资助力度支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发展,至2014年已资助建立了62所转化医学中心。在我国,发展转化医学是政府在生物医学领域的一个重大政策。《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指出:要以转化医学为核心,大力提升医学科技水平,强化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建设。近几年,我国很多医疗科研机构陆续成立了不同规模的转化医学中心,推动了转化医学理念在中国医药界的广泛传播。尽管国内外转化医学中心的规模、定位不尽相同,但其组织管理存在共性。

1 转化医学的组织构架

转化医学中心的组织构架通常由几部分组成:咨询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研究中心与技术平台、伦理委员会。其组织构架见图1。

2转化医学的机构设置

2.1 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负责转化医学中心具体转化医学项目的实施。通常,转化医学项目是以研究“集群”的形式存在的,即项目相关的临床研究者、基础研究者,以及项目所需的药学、护理学、工程学等多学科协作共同组成研究组。各个研究组又形成研究“集群”。执行委员会及其研究集群是转化医学中心的核心所在,执行委员会负责转化医学研究的具体实施。

2.2研究中心与技术平台

研究中心是转化医学的基础,技术平台是支撑。研究中心与技术平台为研究者提供临床资源与研究资源,通过中心的服务来满足每个研究人员的需求。研究中心与技术平台通常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空间和设备,最先进的生物制剂单位、样品处理设施、研究用药品库、实验数据库等,致力于为研究人员及其团队提供适宜的研究环境。研究中心还可以提供研究前的支持,包括研究设计、管理支持和预算准备。

2.3咨询委员会

咨询委员会负责审核、修改、批准进入转化渠道的课题或研究,并对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包括准入评估、进展评估和成果评估。咨询委员会通常由内部咨询委员会和外部咨询委员会组成,有的还设有论文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协助为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设定中心目标。

2.3.1 内部咨询委员会 内部咨询委员会由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内部的研究人员组成,负责进展评估、分配资源和一般性决策。建立内部咨询委员会首先要明确建立团队的目的,确定内部咨询委员会的入选原则和职责,确定委员会的会议安排和可能的讨论主题;设置内部咨询委员会议程;基于数据和反馈作出适当的决定。

2.3.2 外部咨询委员会 外部咨询委员会由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外部的人员组成,包括来自全国各地的研究机构的高级研究人员和教师等,通过外部咨询委员会这样的“外部智力”拓宽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的视野,帮助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进行决策。外部咨询委员会与内部顾问委员会、同行机构和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领导共同对研究项目及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的成就进行评估,为未来的研究提出详细的建议。外部咨询委员会的工作包括:(1)评估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的运行模式;(2)鼓励社区参与的研究,努力建立与社区的双向联系;(3)常规知识管理和支持;(4)教育;(5)生物医学信息学;(6)将疗效比较研究付诸实践;(7)临床研究资源和专业设施;(8)研究设计、生物统计学、流行病学和科研道德规范;(9)转化/临床试点研究和新型临床和转化方法的开发。外部咨询委员会还可充当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和外界沟通的桥梁,使研究所较为便捷地获取研究课题和研究经费;另一方面可以使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的科学研究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地解决了科研成果与商品化衔接的问题。

2.3.3 论文咨询委员会 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通常具有教育培训功能,有的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还提供硕士、博士等学位,这就需要论文咨询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以梅奥临床与转化科学中心( Center for Clinical and Translational science,简称CCaTS)为例,论文咨询委员会的组成如下:论文申请者的导师应该担任委员会主席;成员至少应来源于两个不同的临床学科;建议至少有1名成员擅长统计、流行病学或研究设计;建议有1名成员来源于与项目相关的基础科学或转化实验室专业。

论文咨询委员会指南如下:(1)除申请者的导师之外,论文咨询委员会的成员不能是论文申请者的合作研究者或共同作者,除非成员是统计学家和流行病学家。(2)所有成员必须在梅奥研究生院具有毕业权限。(3)委员会的主席及至少1个其他成员必须在梅奥研究生院有硕士毕业权限。(4)不超过两名成员在梅奥研究生院任教或研究。(5)当前拥有硕士或证书的学者仅在此论文咨询委员会服务。

论文咨询委员会职责如下:申请者与其论文咨询委员会至少每6个月回顾一次研究进展。论文咨询委员会报告表记录成员出席情况,总结所取得的进展,并概述下次会议的时间表和期望。论文咨询委员会报告表需由申请者、申请者导师和其他委员会成员共同签署并提交给CCaTS博士后项目委员会。论文咨询委员会主席(申请者导师)的职责如下:(1)定期与申请者开会(推荐每周例会);(2)向CCaTS博士后项目委员会提交季度进展报告,汇报诸如生产力、组织能力和对批评的回复;(3)指导实验报告;(4)批判性地评论实验报告;(5)签署硕士学位论文实验方案推荐书;(6)每6个月召开1次论文咨询委员会主席会议,所有的委员会成员都应该出席;(7)每次论文咨询委员会会议后提交会议进度报告;(8)指导论文写作;(9)批判性地评论论文草稿;(10)为最后的答辩准备问题。论文咨询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如下:(1)批判性地回顾申请者的实验报告;(2)签署硕士学位论文实验方案推荐书;(3)参加所有论文咨询委员会进度会议;(4)签署论文咨询委员会进展报告总结书;(5)批判性地评论论文草稿;(6)协助为最后的答辩准备问题。

2.4伦理委员会

2.4.1 伦理委员会的宗旨与依据 转化医学中心的研究常涉及伦理问题,为加强转化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的管理,保护受试者合法权益和安全,确保转化医学研究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往往设立伦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的宗旨是通过对转化医学研究项目的科学性、伦理性及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保证转化医学研究达到科学和伦理的高标准,在符合伦理原则的前提下健康发展。转化医学研究领域涉及人体和动物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包括药物、医疗器械、诊断试剂临床试验项目等都需要接受伦理委员会审查。伦理委员会是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下设的独立的专家咨询审查机构,负责转化医学研究的伦理咨询、审查与监督工作。伦理委员会依法在上级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上级部门相应伦理审查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伦理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必须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医疗器械临床实验规定”( 2004年),“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10年),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200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2010年),遵守世界医学会《赫尔辛基宣言》、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和相关国际组织签署的适用规程。

2.4.2 伦理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

伦理委员会的职责在于:审查研究方案,维护和保护受试者的尊严和权益;确保研究不会将受试者暴露于不合理的危险之中;同时对已批准的研究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受试者的投诉和不良事件;为学校转化医学研究者提供受试者保护和科研伦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其工作内容包括:要求研究人员提供知情同意书,或者根据研究人员的请求,批准免除知情同意程序;要求研究人员修改研究方案;要求研究人员中止或结束研究活动;对研究方案做出批准、不批准或者修改后再审查的决定。

2.4.3 伦理委员会的组织与运行

伦理委员会成员应具有代表性,可从生物医学领域和管理学、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领域的专家中推举产生。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方式有会议审查、紧急会议审查、快速审查。会议审查是伦理委员会主要的审查方式。研究过程中出现重大或严重问题,危及受试者安全,应召开紧急会议审查。快速审查是会议审查的补充形式,用于审查和批准受试者风险较低的研究方案、已批准研究的方案或受试者知情同意书的变更。伦理委员会还应制定利益冲突、保密、监督检查、协作管理等规定。每次审查/咨询研究项目时,与研究项目存在利益冲突的委员/独立顾问应主动声明并回避。无法回避的,应当向申请人公开这种利益。伦理委员会委员/独立顾问对送审项目的文件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审查完成后,及时交回所有送审文件与审查材料,不得私自复制与外传。申请项目经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修改的,应当报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或者不良事件的,应当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伦理委员会与医院所有与受试者保护相关的部门协同工作,明确各自在伦理审查和研究监管中的职责,保证受试者的健康和权益得到保护;保证开展研究中所涉及的医药财政利益冲突、研究人员的个人经济利益冲突得到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有效地报告和处理违背法规与方案的情况。建立与其他伦理委员会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协作完成多中心临床研究的伦理审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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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于广军,崔文彬,郑培永,等.临床与生物样本信息整合平台建设[J].中同卫生资源,2 014,17(2):89 -92.

[6] 黄 瑾,胡晋红,项耀钧.转化医学的伦理审查与管理实践[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3,34(1):30 -31.

通信作者:

张鹭鹭:第二军医大学卫勤系军队卫生事业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

E - mail:zllrimt@ aliyun. com

审批管理论文范文11

时光如水,光阴似箭,在充满激情与挑战的二十二年环保工作中,我能够忠实履行党员义务和科长职责,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尊重领导,爱护下级,团结同志,开拓进取,从一个环境保护工作的空白者,成为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年年出色完成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工作任务的业内人士,能把自己置身于环境保护这项伟大事业中,我深感荣幸。现将自己的主要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以提高自身素质为突破口,在不断的学习中提高认识。

从部队转业到环保局工作,对于我来讲,完全是个门外汉,一切从零开始。可以说我当时连环保是干什么的都不清楚,更谈不上具体职能是什么了。为此,我发挥部队那种敢打硬仗和敢啃“硬骨头”的精神,从环保基础理论知识学起,虚心向懂业务的同志请教,不放弃任何一次学习机会,无论是企业现场,还是平时聊天,我都抓住这些宝贵的学习的机会,努力做到眼勤、腿勤、脑勤、嘴勤,仅仅利用半年时间,就逐步适应了基层的环境保护工作。88年,局送我到大学环境工程系系统学习环境保护基础知识,在掌握基本业务技能基础上,我又经常在基层环境保护具体工作中来反思自己,审视自己,看自身能力和素质的提高幅度,能不能适应环保工作发展的需要、能不能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能不能适应完成正常工作的需要,并经常地告诫自己,要在工作中能够立得住脚,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的期望,增强自身素质的强弱尤其关键,自己毕竟在环保战线工作时间短,从哪个角度上讲都还是处在起步阶段,必须在工作中不断地提高自己。为了提高自身能力素质,上让领导放心,下让群众满意,我系统的学习了环保法规、环评理论等知识,全面地提高自己,使自己在语言表达的能力上有突破,在协调关系的能力上有突破,在环境管理的能力上有突破,在规范化审批工作上有突破。通过学习,既开阔了眼界,又丰富了头脑,既学到了知识,更看到了差距。在不断的学习中提高了自己的能力素质,增强了干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本领。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认真积极地参加学习,系统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等重要文件和文献,并做好学习笔记,定期撰写学习心得,认真理解掌握精神实质,使自身政治理论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认真对照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总结自己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通过对照找差距切实地转变了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坚定了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大局意识,进一步端正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了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懂得了提高完善自我离不开学习,工作出成绩更离不开学习的基本道理。在具体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学习,使自已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二、以提高工作效率为根本,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服务于经济大局。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机关在管理社会事物上的职能和作用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行政机关的管理体制、工作方式、办事效率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做好新形势下的环境管理工作,我在担任审批科科长之初,就坚持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努力服务于人民,从而真正理解审批责任比权力更大的道理,总结形成了“审批严格、协调一致、监管有力、服务到位”这十六字工作原则。

一是审批严格。按照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录》的要求,我在审批及验收工作中,严格环保准入,认真落实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切实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关。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污染因子状况,对大中小建设项目分别启动,不同的环境保护审批环节,一是对小型项目实行科员、科长、主管局长签批制,二是对中型项目实行局务会成员会审制;三是重大项目实行审批委员会成员会签制,做到层层参与,集体把关,有利地保障了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工作平稳、有序、规范的运行,为区经济建设与发展服务到位,方便快捷,保障有力。从担审批科长至今,我参与审批建设项目4500多个,项目验收率和验收合格率逐年成上升趋势。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直接和间接否定项目51个,杜绝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保障了区域环境稳步好转。二是协调一致。在具体的审批事项中,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把评估结论做为审批项目的技术支撑,做到上下联动,左右沟通,使审批项目不留尾巴和隐患。在验收项目上,在充分现场审查环保设施齐全的基础上,依据检测部门的验收监测报告结果及局内相关科室意见后,方可决定是否对该项目予以验收。三是监管有力。为了杜绝重审批,轻管理的事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加强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监管力度。与管理、监理等部门一起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工作,采取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办法,有针对性的对新、改、扩项目加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及验收工作。四是服务到位。我们在加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的同时,加大服务力度,建立以民为本的工作理念,尽力缩短审批时间,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凡企业来办理审批手续,都对企业明确告知企业审批程序以及审批要件,全部一次性告知完毕,避免企业人员跑冤枉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阳光审批。为方便企业和群众,窗口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条件、程序、工作时限、承办机关和联系方式以及审批结果全部公开。还建立起环境保护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的大项目特事特办,跟踪服务。进入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六年中,环保窗口收到锦旗26面,牌匾3块,多次受到服务对象和大厅领导的好评。窗口多次被行政审批大厅评为优秀,审批自2002年7月1日成建制进厅以来也连年被评为优秀窗口。

三、以树立良好形象为牵引,在脚踏实地工作中带出一流队伍。

俗话说:“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作为一个科室领导,如果在台上说的是一样,在台下做的又是一样,就很难带出过硬的队伍。我着力突出自已的作表率作用,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着力点,不断提高全科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树立“热情、文明、规范、高效”的窗口新形象,努力锻造一支过得硬的环保团队。

因此,我在科室内部大力倡导“四声、四心、四快”服务和争做“三个表率”活动。“四声、四心、四快”服务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处理有回声;热心接待、耐心解答、细心解释、诚心帮助;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快。争做“三个表率”活动即:做学理论、学知识的表率。把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同学习邓小平理论、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通过组织研讨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把握学习、调研、讨论三个关键环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收到学以致用的明显成效。在科内还进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评、污控技术等知识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全科的政治、业务素质。做思想解放的表率。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等为契机,将思想解放作为统一认识、加速发展的重中之重。要求科内的同志把思想解放作为抓好各项工作的总把手,开创局面的突破口,加速发展的出发点和切入点。通过全方位的解放思想教育,党员的表率作用明显增强。做精神文明建设的表率。在强化思想教育的同时,密切结合审批科工作实际,以良好的从政职业道德,促政风、带民风、树新风。现在的审批工作充分适应了振兴于洪的要求,充分适应了环境保护的要求,充分适应了经济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在2008年,由于工商部门加强了照前审批工作管理力度,环保审批工作移为前置,使环境审批工作量聚增,是前三年工作总量之和。全科在仅三名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全年受理建设审批项目1550多个,办结1550多个,未发生重大审批失误现象。如果没有过硬的素质,过硬的技术,过硬的队伍,就无法完成这样艰巨的工作任务。几年来,我较为出色地完成了审批科工作,还较好地完成分局所承担的招商引资任务,累计引进项目6项,投资金额达6500多万元,为地区经济发展做了一名普通党员应该做的工作。

几年来,我在环境管理工作中,特别是在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实践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在业务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自己在综合素质上距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工作还有不尽人意之处,如: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管频率不足、对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力度不够、还存在被动报批的现象等。

总之,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在分局党组和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发扬成绩,纠正不足,甘于奉献,严于律已,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努力完成审批工作各项任务过程中,为科员做好表率,为领导当好参谋,为于洪的经济发展做好服务,为环保事业的明天更加美好而努力工作。

审批管理论文范文12

在高校学习生涯中,毕业论文是学生申请毕业的必备材料,它表明学生通过几年的学习对所学的知识有了怎样的理解与认识。毕业论文通常是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的,在获取学位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毕业论文在高校中作为一种文献被长期保存,也可以看成是高校的一项重要成果与项目。通过毕业论文,可以反映出高校的教学水平以及科研水平,作为教育界评价高校的重要依据,对高校的未来发展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与意义。 

2 关键技术 

2.1 .NET多层应用技术 

.NET平台是微软为下一代应用程序开发所打造的一项综合性系统开发平台。该平台集成了微软旗下众多的开发技术。通过对.NET的运用,可以使得.NET用户随时随地进行信息的获取和使用提供的服务。同时该平台也简化了在分布式环境中系统开发的过程,为用户提供了更加的可选择的方案。目标系统就是利用.NET平台中的多层应用构建技术进行开发。 

2.2 JQUERY技术 

JQuery技术是基于JavaScript脚本交互技术上一种优秀的WEB客户端交互技术。它在JavaScript的基础上进行简化的封装,将一些复杂功能的实现都封装起来,然后只对外提供方法调用的接口,开发人员在引用了JQuery类库之后,在JQuery规范的语言前提下可以像进行JavaScript编程一样来使用JQuery技术,在很大程序上得到使用并受到广泛的欢迎。 

3 系统需求分析 

3.1 业务分析 

通过对高校学位论文管理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得知高校目前所实时的管理方式通常是校方指导与监督,由各学院进行具体执行。学位论文的完成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涉及到的环节有论文的选题、开题报告的提交、期中检查、预审、评审、答辩、归档等,这些工作要想顺利完成,少不了用户之间的交流,包括学生与导师之间、学生与教务处之间、导师与评审专家之间等,在这些用户的交流过程中,会有大量的文档产生,包括各类交流记录与评审结果,必须确保这些文档的完整保存,在论文最终答辩结束后,这些文档还需要提交至论文管理系统。 

3.2 系统主要功能分析 

系统设计与开发过程中,关键性的一步工作是系统建模,合理的系统建模对于提高系统开发效率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3.2.1 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模块针对的用户主要是系统管理员,包含的功能模块有设定单位名称、设定系统LOGO、管理员管理、缓存管理等。 

3.2.2 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是指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合适的论文题目,可以在导师给定的选题中进行题目的选择,也可以自行选题。 

3.2.3 论文开题 

在论文开题阶段中,导师负责的工作是督促学生进行开题报告的写作与指导,学生则主要完成开题的写作,只有通过开题报告审核的学生才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论文写作,在没有通过开题以前,学生需要不断进行开题的修改,和导师进行交流,直到开题通过。 

3.2.4 论文评审 

论文评审通常包含两种方式,即导师评审与专家盲审,该功能模块涉及到的用户主要有指导老师、评审专家、教务管理员,包含的主要功能模块有确定论文评审方式、评审论文、填写意见和成绩。 

3.2.5 归档处理 

归档处理即针对高校的毕业论文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种资料进行归档保存,方便处理。 

4 系统主要功能的实现 

4.1 系统开发环境 

系统的开发主要基于.NET框架之上,利用VS 2010集成开发工作来进行系统的业务逻辑和界面的实现。系统所采用的这一整套框架都是由微软公司推出,提高了系统的兼容性和可移植性,从而为系统的升级和维护打下基础。 

4.2 学生与教师模块实现 

学生与教师信息管理是批次管理模块中的一项基础功能,因为在维护批次信息要选择批次对应的学生以及相应的导师信息。 

4.3 批次管理模块实现 

批次管理即针对每个批次的学位论文相关工作进行管理,批次管理包含的子功能有批次的建立、批次的删除、批次时间与进度的安排等。 

4.4 在线选题模块实现 

论文选题是指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合适的论文题目。 

4.5 开题管理模块实现 

在论文开题阶段,只有通过开题报告审核的学生才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论文写作,在没有通过开题以前,学生需要不断进行开题的修改,和导师进行交流,直到开题通过。 

5 结束语 

本文深入各高校进行实地调研,对高校当前的毕业设计管理状态进行了解,通过对高校毕业设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结合信息化建设的现状,详细分析了毕业设计过程管理的业务流程和功能需求,并提出了目标系统的建设方案。该方案旨在利用.NET Framework平台,通过UML建模以及三层架构的方式,建立一个符合高校毕业设计过程管理需要的信息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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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燕萍.学位论文提交系统的构建[J].中原工学院学报,2007,15(0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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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苑洁.软件学院工程硕士论文过程管理系统的分析与测试[D].北京邮电大学,2010:7-9. 

[6]蒋萍,缪红梅,陈万寅.学位论文提交与系统比较分析[J].图书情报工作,2007,20(03):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