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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卷调查报告

时间:2022-03-26 09:02:40

食品安全问卷调查报告

食品安全问卷调查报告范文1

一、按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明确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为年度的重要工作之一来抓。年初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到具体责任人,与各区、(县、市)局签订《*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明确局长(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整改。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铸牢干部队伍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学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七次及省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全系统执法人员树立道德意识、为民服务意识。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认真从案件中查找问题、查找根源、吸取教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身边警钟长鸣,脚下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专题学习党的*大精神,把落实党的*大精神和科学监管实践结合起来。结合工作实际,谈体会、谈认识、全体党员干部写心得体会26篇,办宣传栏两期,收到了明显效果。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贯彻执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和“五项制度”》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与全局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完善食药监系统廉政档案;认真清理全市食药监公务人员在食品药品质量行业协会兼职问题;积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纪律松懈、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不良作风和行为;依纪依法做好举报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对每件来信来访和电话投诉都进行了认真受理、及时查处,做到了“件件有调查、事事有落实”。共办理上级转办件和群众举报投诉40起,都做到了件件有落实,答复率达100﹪。全年全系统没有发生一例领导干部违规行为。

(四)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按照省局和市委的统一要求,紧紧围绕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学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领导作风建设和生活作风建设五个方面,紧扣药监工作实际,坚持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政治理论修养,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全面促进业务工作的顺利推进,提升食药监系统机关整体形象为重点,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加强全市食药监系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相结合,与全面整顿和规范食品、医药市场秩序相结合,与驻药厂监督员和对药厂监控相结合,严防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的发生。通过作风整顿教育,使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的转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得到改善和提高。

二、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推进食品放心工程

(一)结合实际,认真部署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制定出台了《*年*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年*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年*市食品安全示范点工作方案》、《*年*市食品放心工程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年*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目标考核方案》等方案,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组织协调,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1、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食品抽检工作。与相关单位一起开展了元旦、春节、“一会一节”、中秋、国庆等期间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确保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组织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完成食品抽验工作,全年共完成580个批次的食品监督抽样与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2、开展暗察暗访和督办工作。按照《*市食品安全暗察暗访工作制度(试行)》的规定,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暗察暗访工作组,对贵州财经学院三个学生食堂、*一中四个学生食堂、*市第11幼儿园食堂、南明区山水黔城建筑工地食堂等开展了暗察暗访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消除了隐患。牵头对媒体报道的“*桶装水喝着难放心”等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进行了核查,及时澄清事实真相,稳定了消费者的信心。一年来,发出食品安全督办函15次,及时协调解决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点建设。全市11个区、县(市)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点建设工作,经过推荐、考察,乌当区被正式确定为首批部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在省、市、区三级的共同努力下,示范县工作成效明显。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评审工作。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部署和预案评审工作要求,我局对《*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改,并组织预案涉及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市应急办的有关专家对《*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稿)进行了评审,确保了编制的应急预案更具科学性、针对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使我市的食品安全应急工作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四)积极做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一是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收集整理全市*年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档案资料74卷;开展了食品源头、生产、流通、使用四个环节迎检单位的检查帮扶工作。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市在全国27个省会(首府)城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二是组织市食品安全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23个成员单位和11个区、县(市)*年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考核,并提请市政府根据评比结果召开了表彰大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增强了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各区、县(市)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五)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和信息交流工作。以食品安全宣传“六进”活动为载体,组织有关单位,安排部署各区、市、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积极配合国家局对我市开展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和全国人大重点建议调研组到我市开展的“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调研工作;与长沙、合肥、蚌埠、重庆等兄弟交流了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的经验,相互借鉴、取长补短。

三、以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

今年,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我局作为*市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的组长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以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

1、配合省局开展GMP认证工作。全年完成19家药品生产企业39条生产线GMP的资料审查及现场初审,其中15家已通过药品GMP认证,1家现场改造未完成,3家正按程序进行,组织参加省局GMP认证观察15次。

2、按照《贵州省驻药品生产企业监督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结合*市的实际,向辖区内11家注射剂和1家血液制品药品生产企业派出23名驻厂监督员。各驻厂监督小组认真履行职责,按期进行驻厂监督检查,对3家不符合药品GMP规定的药品生产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意见通知书,并报省局备案,进一步强化了企业法人是药品生产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3、开展药品生产企业GMP跟踪检查和医疗企业生产企业专项检查。8—10月份以驻厂监督员为主,分成16个组,出动190多人次对辖区内75家药品生产企业中的62家进行了GMP跟踪检查。其中:检查注射剂生产企业11家,检查覆盖率达100%;其他剂型的生产企业51家,检查覆盖率达80%。被检的62家企业中,除4家因故停产,3家不符合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外,绝大多数企业能按照GMP要求进行生产。对辖区内4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检查,10家被责令整改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复查,建立并完善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档案110余份。

4、认真开展对医疗器械Ⅰ类产品的注册工作。受理审查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请Ⅰ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对5个注册品种进行了现场检查和产品标准的复核。

(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

1、严格审查市场准入资格。一是按规定审查、验收、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116份,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54份,受理、认证新申报GSP认证的29家药品零售企业。二是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验收10家新申办、15家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批发企业和119家新申办、15家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零售企业。批发企业审查情况已按要求上报省局,106家符合规定的零售企业颁发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三是对辖区内3家品和区域性批发企业;16家专门从事二类的批发企业及21家使用品和的各类药品生产企业的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取消6家不符合条件批发企业的二类经营资格。四是开展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注册(再注册)工作。受理、资料审查、现场检查4家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注册(再注册),现场初审后责令整改1家,出具审查报告3家,共17个品种。

2、加强日常监管和抽验工作。全年出动检查车800辆(次),人员3688人(次)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医院及民营门诊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进货渠道及医院自配制剂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2000余家次,查获假劣药品338批次。市局系统全年共查处案件338件,处以罚款138万元;受理投诉举报39件,监销假劣、过期药品5975件,(品种、批次),货值金额362.03万元。全年抽检750个药品批次,检验不合格44批次,不合格率8.09%;抽检77个批次的医疗器械,暂未收到检验报告。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对药品检测车的出动管理和运行日程做出了具体安排,最大限度地发挥检测车技术监督作用,全年快检车行程达4892公里,对全市各乡镇、药品批发企业及药品连锁配送中心监督覆盖率为100%。共检查涉药单位178家次,其中药品生产企业6家次,药品批发企业86家次、药品配送中心9家次,医疗机构77家次;检测药品2786个批次,其中初筛阳性并抽检的药品为156个批次。

3、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了对非法收购药品、企业挂靠或超范围经营、选择性终止妊娠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特殊药品、兴奋剂、骨结合用无源金属植入医疗器械产品、隐形眼镜、骨质增生治疗仪及其配套专用药垫产品等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形成高压态势,净化了药械市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4、加大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由市局负责监测《贵州都市报》、《*晚报》等报刊媒体登载的药品、食品(国食健字)广告,各区、县(市)局负责监测野广告及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张贴的广告,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月报制度和转办、上报程序,密切加强与工商部门协作。全年共向工商部门移送药品违法广告296则,其中3起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的严重违法药品广告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上报了省局,由省局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相关规定做出在我省辖区内暂停销售的处理决定。

5、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组织收集并在网上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611份、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6份,按照可疑即报的原则,超额完成了每百万人口100例的报告数量。对戒毒所和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点的吸毒人员进行《药物滥用监测调查》,上报药物滥用监测报告表450份。

(三)继续完善农村“两网”建设。一是完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确保农村用药安全、有效。全市76个乡镇共聘请药品监督协管员304名,占乡镇总数的100%;962个行政村聘请了药品监督信息员962名,占行政村级总数的88.7%。二是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确保农村群众用药方便。全市7个区、县(市);76个乡镇100%完成药品供应网络建设,1050个村完成供应网络建设,占总数的95%。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的意识。一是组织市局全系统开展“关注民生,合理用药”的主题宣传活动,共设9个集中宣传点,在辖区内大型医疗机构、药店悬挂宣传“安全用药,关注民生”的横幅162幅,张贴宣传画250份,集中发放和向到医院看病或到药店买药的群众发放安全用药宣传资料共计4200余份。二是以其他宣传日为契机,开展宣传活动。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宣传日、《档案法》颁布20周年宣传日等期间,利用展板和发放资料的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四、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促进全系统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提高。为了加强对执法活动的层级监督和自我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今年6月,组织了一次对全市药品监管执法情况的综合检查。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抽调各业务处室骨干组成的检查组,在对各区、市、县局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检查的过程中,采取现场检查并对个案存在问题当场进行反馈讲解的形式,对10个区、市、县局的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行政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文书制作等执法实务的培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案卷质量。在去年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局的案卷评查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同时启动了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查工作。从评查情况来看,与往年相比,行政处罚案件从办案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均有明显提高;通过评查整改,对照省局统一下发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我局已初步统一了药品经营许可和医疗器械审批的有关文书格式,建立了基本统一的行政许可案卷分类装订规范。同时,在今年的案卷评查过程中,还对照省局今年下发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档案进行装订整理。通过认真细致的评查,我局共评出药品经营许可案卷2卷、医疗器械审批案卷2卷,市局行政处罚案卷2卷、区县局行政处罚案卷2卷上报省局参加全省优秀案卷的评比。

(三)积极做好我局行政审批事项进入*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前期工作。根据市政府将行政审批事项进入*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有关要求,对我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并按规定格式按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了清理情况和具体项目。积极配合市政府调研组完成对此项工作的调研,为我局行政许可事项进入*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做好了准备。

五、加强系统自身建设,规范机关内部管理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学习党的*大会议精神等理论知识,参加市委宣传部组织的理论学习与考试,全局34个职工通过了考试,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素质。二是安排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公务员通用能力以及电子政务培训,组织参加了全省统一的*年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提高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以及计算机运用能力。三是开展业务培训,邀请省局的有关同志讲解药品生产企业管理办法以及药品注册的相关知识,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以适应对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四是严格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轮岗交流干部5人,新录取公务员11人。

(二)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根据国家局和省局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市局系统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加快实施进度。针对*市房价高,新建或购买的资金缺口较大等难点问题,一方面,积极协调,争取地方政府和省局支持;另一方面,出主意、想办法,努力克服困难,确保尽快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目前,市局系统基本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待进一步完善后报送省局项目办审核。

(三)规范财务管理。完成*年局系统财务决算和*年局系统财务预算相关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财务审计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对*年地方食品安全经费的审计工作;二是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准则及相关制度,对十个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收支依据是否合理、合法、合规;帐实是否相符、单证是否完备;资金上划是否及时,有无坐支;会计处理是否及时、准确、合规等情况进行了财务内审,审计覆盖面达100%。通过审计,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各区、县、市局在会计核算中的普遍性问题加以改进,促进了各县级局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会计核算。

食品安全问卷调查报告范文2

【关键词】餐饮业;食品卫生与营养;调查

【中图分类号】R155.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6851(2014)04-0629-01

饮食合理营养是保证居民身体健康素质的重要因素,具有不合理的饮食习惯与导致多种慢性疾病有着非常密切的相关性,因此良好的食品卫生与营养知识水平是饮食态度和行为发生改变的必要条件[1]。餐饮行业是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相关手段,向普通消费者提供餐饮、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餐饮生产经营行业。餐饮行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从业人员卫生态度、卫生素质的高低会直接影响餐饮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餐饮的卫生质量,会直接关系到消费人群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了解某地区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食品卫生与营养知识的认识情况,进而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可以有效开展培训工作,最终为消费人群提供安全、健康的饮食,所以对该地区餐饮从业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调查采用了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该地区餐饮从业人员300名作为调查对象。其中包括餐饮服务员、厨师、餐饮管理人员以及从事餐饮其他方面工作的相关人员。

1.2 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自行设计问卷,问卷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年限、岗位等)、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以及获取相关知识的途径等内容,调查过程中在向被调查对象说明调查目的、意义的基础上,采用了现场调查、不记名填写、填写完毕后现场收回问卷的方式,一共发放了300份问卷,回收300份,回收率100%。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各15题,均为单选,总计30分,以达到总分的 60%为及格 以达到总分的 80%为优秀。

1.3 统计学方法 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卡方检验(X2),P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在调查到的300名餐饮从业人员中,男128名,女172名,年龄20~45岁,平均年龄(32.5±10.5)岁。文化程度方面,初中及以下学历98名占32.67%,高中学历146名占48.67%,大专38名占12.67%,本科学历18名6.00%;来自农村228例占76.00%,来自城市72例占24.00%;岗位分布为厨师148名占49.33,服务员82名占27.33%,洗碗工34名占11.33%,库管员、采购员、管理人员等36名占12.00%。

2.2 食品卫生知识调查 300份问卷食品卫生知识最高得分14分,最低8分,平均得分(11.8±3.2)分,及格人数为285名占95.00%,优秀人数为95名占31.67%。

2.3 营养知识调查 300份问卷营养知识最高得分11分,最低2分,平均得分(6.8±2.8)分,及格人数为109名占36.33%,优秀人数为31名占10.33%。

3 讨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些年来,餐饮行业的安全问题引起人们越来越广泛的关注[2]。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我国光大居民在餐饮业的就餐率明显提高。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对营养与食品安全的知识水平直接关系到餐饮业的食品卫生工作[3]。通过对该地区餐饮业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的调查,发现餐饮业从业人员不论是食品卫生还是营养知识均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如何来提高从业人员卫生素质这一问题己成为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要课题。

3.1 加强餐饮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提高餐饮业卫生质量,不仅要抓好监督、监测等工作,更应该重视餐饮从业人员的相关卫生知识培训[4]。需要进行深入有效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不断加强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及培养出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参加卫生机构组织的相关饮食知识培训能够显著提高餐饮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的认知水平,建议卫生监督部门要长期开展广泛深入的餐饮行业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严格落实双证管理制度,即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后方可持证上岗。通过进行长期经常性的卫生知识培训,使其食品卫生和与营养知识能够得到及时的更新,同时通过餐饮业内部的培训机制带动整体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水品的提高[5]。同时要结合经常性的卫生监督,从而切实提高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培养其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和行为,为餐饮服务业创造一个卫生、健康、安全、文明的服务环境。

3.2 增加培训形式 培训方式应该注意灵活多样,浅显易懂,需要充分利用各种主要媒体进行的卫生知识教育专题栏目及公益广告,以利于各种文化程程度从业人员所接受。需要将卫生培训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到基层,同时考虑到部分餐饮从业人员的流动性,无法定期参加卫生相关培训,可以同时印制一些饮食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小册子及相关宣传海报,分发到餐饮基层单位, 鼓励餐饮卫生从业人员在岗自学有关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

3.3 开展针对性培训 餐饮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的了解,掌握较欠缺,餐饮主管部门应结合餐饮从业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加强管理和督查,纠正不安全的操作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定期开展现况调查,未采取干预措施研究。今后,将在现阶段研究的基础上,选择一部分人群,从培训方式、培训教材等方面进行干预措施的实施和评价,对影响从业人员卫生素质的因素作进一步探讨,为及时、准确、全面地采取更有针对性提高从业人员卫生素质措施和决策提供更有说服力的科学依据。

总之,保障餐饮安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预防与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避免人类的健康受到威胁。我们相信通过对餐饮行业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方面的培训和管理,针对规章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不断强化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的掌握,我们餐桌上的食物将更加丰富,更加营养与健康,也更加安全[2]。

参考文献

[]毕慧,李云.成都市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卫生与营养知识调查,现代预防医学,2010,37(5):828-830.

[2]刘雅平,德俊梅,王占楼,等.北京市某单位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现况调查,中国食物与营养,2012,18(12):77-80。

[3]王冰。北京市西城区食品从业人员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的调查分析,中国自然医学杂志,2005,7(2):123-124.

食品安全问卷调查报告范文3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由深圳市教育局提供全市6个区所有高中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的名单,按序号输入电脑后,采用随机数字法,从每个区中随机抽取2所高中学校共12所中学。然后,在每个中学采用现场随机简单抽样法,抽取高一、高二各1个班,调查学生总人数为543人。因高三年级正处于准备高考的紧张阶段,接受市教育局的建议,未调查高三年级学生情况。

1.2 方法

参照有关文献设计调查问卷,内容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对食品安全的认识、知识和行为等。经预调查修改后,统一发放问卷,统一回收。

1.3 资料分析

将所有问卷数据统一录入Epidata 3.0系统,采用SPSS 11.5软件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共发出调查问卷550份,回收调查问卷550份,回收率为100.0%,其中有效问卷共543份,有效率为98.7%。高一学生298名,高二学生245名。男生247名(45.5%),女生296名(55.5%)。

2.2 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2.2.1 得分情况 食品安全知识部分总分值为20.0分。543份有效问卷的食品安全知识得分平均为(11.56±2.57)分,高一学生平均得分为(11.23±2.45)分,高二学生为(11.95±2.36)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男生平均得分为(11.08±2.52)分,女生为(11.96±2.24)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食品安全知识得满分的高一和高二学生分别占总人数的16.4%和18.7%。学生对食品QS标识、绿色食品含义等比较熟悉,但是对于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含义等比较生疏和模糊。对食用红心鸭蛋致癌、过度烧烤食品致癌、发芽土豆不能吃等常规食品安全知识的掌握率较低,对相关食品卫生法规的知晓率也较低(表1)。

2.2.2 获取食品安全知识的主要途径 45.8%的学生选择电视广告宣传,30.6%的学生选择学校老师讲解,23.6%的学生选择父母或其他亲人教导,12.4%的学生选择报纸、书本、故事等。

2.3 食品安全态度情况

在被调查学生中,认为目前食品安全状况很安全,表示很放心的占57.3%,认为目前食品安全状况不安全,表示很不放心的占12.4%,回答认识不多,不清楚的占30.3%;认为路边小吃是安全的占79.4%,认为路边小吃不安全的占20.6%;认为食品中根本不该添加甜味剂、香味剂的占61.7%,认为甜味剂、香味剂是加工食物中的必需品,可适量添加的占18.2%,回答认识不多,不清楚的占20.1%;认为食品防腐剂对人体健康有害,不能添加在食品中的占30.6%,认为只要不超标,对人体应当是无害的占57.0%,回答认识不多,不清楚的占12.4%。

2.4 食品安全行为情况

2.4.1 食品消费习惯 经常食用洋快餐的学生所占的比例较高;在购买食物时能够经常查看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学生所占比例却不高(表2)。

2.4.2 饮食卫生习惯 被调查学生中,能做到“饭前便后经常洗手”的占45.3%,偶尔记得洗手的占35.3%,基本不洗手的占19.4%。

2.4.3 食品选择习惯 被调查学生中,口渴时首先选择喝饮料的占45.7%,选择喝水的占31.0%;学生经常吃的零食依次是棉花糖(40.0%)、刨冰(30.6%)、瓜子(14.0%)、果冻(10.3%)、话梅(5.3%)。

3 讨论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深圳市高中生的食品安全知识还比较欠缺,食品安全行为习惯也存在不良隐患。因此。应采取学生较易接受的食品安全教育方式,如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宣传画册、食品安全知识电视片、食品安全知识有奖竞赛等,提高高中生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

吃减肥药成为高中生中的一股风潮,85.1%的被调查高中生承认尝试过减肥药。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深圳市学生中出现了不少“胖子”,其中有相当部分是饮食不合理,经常食用高热量的方便食品、快餐食品等造成营养过剩而导致的。因为肥胖产生自卑,进而使减肥在青年学生中成为流行时尚,甚至包括那些并不肥胖的孩子,也以追求更苗条为目标。但是减肥药的安全性目前还非常不确定,对生长发育中的青少年的潜在危害可能更严重。因此,食用安全食品、合理健康膳食,应当成为我们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

4 参考文献

[1]蓝国强,岳新.生命在你手中[M].深圳:海天出版社,2008:27.

[2]史根生,刘亦农.张卫民,等.广东、吉林、四川、湖北四省居民食品安全知识、态度和行为调查[J].中国健康教育,2004,20(8):677-680.

[3]高歌.上海市居民食品卫生知识、态度、行为的调查分析[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1998,18(3):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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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卷调查报告范文4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初级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食品用工具、设备的生产、销售,酒类、食盐的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生猪屠宰监督管理,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食品进出口的监督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设施建设,充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承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海洋与渔业、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调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的职责。

省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确定或者调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的具体职责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应当对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其生产、销售、提供的食品安全负责。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科研机构、高等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科学技术和应用研究,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改进食品加工工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站等媒体应当按照有关要求播出或者刊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公益广告,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第九条 消费者应当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不购买、不食用不安全的食品。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规范,组织开展信用建设,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并为会员提供服务。

第十条  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有权投诉、举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了解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第二章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经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取得许可。许可证照应当悬挂在其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生产、销售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不得生产、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十二条 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经营,应当具有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场所(厂房)、设施、卫生环境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依法附加标识。食品包装标识和说明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所使用的添加剂、成分表或者配料表、商品条码和执行标准等事项。

生产、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外包装或者容器的显著位置上标明食品名称、主要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者的名称、地址等事项。

委托生产的食品,应当标明受委托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许可证编号等事项。

食品包装标识和说明书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第十四条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禁止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传染病或者其他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十五条 贮存、运输食品必须使用安全、无害、清洁的工具、设备、容器包装。贮存食品的场所及运输食品的车辆不得存放或者残留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质,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及其他要求。

食品贮存、运输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

第十六条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应当及时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并将投诉处理情况的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二节  食品生产

第十七条 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原料进货验收制度。食品原料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生产。

禁止使用非食用、无合法来源或者其他不符合标准的原料生产食品。

食品生产不得加入药品,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既是药品又是食品,并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的除外。

第十八条 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档案。食品生产档案至少保存至食品保质期满后两年。

食品生产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包括原料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者、供货者、数量、购买日期、保质期和储藏或者保管条件、要求;

(二)食品生产记录,包括投料情况、生产工序和生产数量等;

(三)食品检验记录,包括食品及原料检验情况和相关数据;

(四)食品销售记录,包括食品销售对象、数量、批次和日期;

(五)生产的不合格食品的处理记录,包括不合格食品的生产日期、数量、批次、原因,以及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第十九条 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食品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生产者不得出具合格证明,不得出厂销售。

第二十条 委托生产食品的,应当委托依法取得生产该类食品资质的企业。

受委托方应当查验委托方的营业执照、特殊食品批准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标有注册商标标识的,应当查验委托方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证明文件。

第三节  食品销售

第二十一条 食品销售者应当从依法取得食品生产、销售许可的组织或者个人购进食品。不得购进和销售不符合食品标准、已经超过保质期和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其他食品。

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进货台账、档案管理、索票索证等制度。购进食品时,应当按照批次查验其购进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及食品来源证明,查验预包装食品标识和说明书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并保存相关票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食品批发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批发的食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供货商联系方式等事项。

食品进货台账、销售台账等档案不得伪造,并至少保存两年。

第二十二条 食品市场开办者或者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设施,保证市场的环境整洁、卫生,在场内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公示牌,重点对粮食、蔬菜、水果、肉、蛋等食品进行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食品市场开办者或者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市场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指导场内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和购进食品的查验制度。

食品市场开办者或者服务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食品销售者依法销售,定期对销售环境、条件和进场销售者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督促销售者召回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节  餐饮经营

第二十三条 餐饮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从依法取得食品生产、销售许可的组织或者个人购买食品及原料;

(二)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购进的食品及原料进行查验并建立购货记录;

(三)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制作加工规范进行食品加工;

(四)使用无毒、无害、清洁的餐饮用具;

(五)从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个人卫生要求;

(六)在外卖食品包装的明显位置注明食品制作加工的时间和保质期。

第二十四条 餐饮经营者发现或者被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者可疑变质时,应当立即处理。

第二十五条 食堂开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承担本单位食堂食品安全责任。

第三章 食品安全保障

第一节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

第二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对存在或者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

省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组织专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通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依法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高风险食品确定为监督管理重点。

第二节 食品标准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施食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本部门、本行业实施食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二十九条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一食品安全、卫生等技术要求的下列事项,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适时制定地方标准:

(一)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农(兽)药残留等物质的限量要求;

(二)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三)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四)专供婴幼儿食用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份要求;

(五)其他需要制定食品标准的事项。

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前款规定的范围,拟定年度食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明确制定地方标准的食品品种和制定数量,并依法组织制定和实施。地方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公布之后即行废止。

第三十条 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地方标准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价,适时对现行标准予以修订或者废止。

制定、修订、废止地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供公众查询。

第三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修订、废止食品地方标准,应当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为依据,并组织专家论证,听取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食品行业协会、企业及消费者的意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制定、修订食品地方标准的建议。

第三十二条 食品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食品生产者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备案。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节 食品检验检测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协调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推进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

鼓励社会检验检测机构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食品检验检测服务。

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食品检验检测制度,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检测。不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依法取得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第三十五条 从事食品检验检测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具备检验检测条件和能力。

第三十六条 从事食品检验检测的机构进行食品检验检测,应当指定检验检测人独立进行。检验检测报告应当有检验检测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公章。

从事食品检验检测的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依照有关标准,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并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不得出具虚假报告。

第三十七条 制定地方标准、开展风险评估、实施监督管理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的,应当依法进行。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互相通报食品检验检测情况;对同一生产批次的食品的检验检测数据,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直接采用。

第四节 食品召回

第三十八条 食品生产者通过自行检查或者消费者报告、投诉,发现或者获知其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判定食品是否属于不安全食品。

经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食品召回级别并实施召回。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食品生产者限期召回不安全食品:

(一)不按照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召回的;

(二)故意隐瞒食品安全危害的;

(三)因食品生产者的过错造成食品安全危害扩大或者再次发生的;

(四)监督抽查中发现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十条 食品生产者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或者接到责令召回通知书之日起,应当立即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食品销售者、餐饮经营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按要求向省人民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根据召回进度情况,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

食品销售者、餐饮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销售。

第四十一条 食品销售者、餐饮经营者发现或者获知其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食品生产者或者供货商,并向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二条 食品生产者应当将召回的食品定点存放,准确记录召回食品的品种、规格、批号、数量、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承担召回费用。

食品生产者对不安全食品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召回的食品依法应予销毁的,应当予以销毁;属于食品标识有缺陷,或者经改正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可以再次投放市场的,投放市场前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评估及批准。

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召回结束后十日内,将有关记录材料、整改措施向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三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生产者的召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召回结果进行评估。

第四十四条 食品召回管理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五节 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行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统一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及其他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其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提供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食品安全信息。

涉及相关部门交叉管理事项或者同一事项内容不一致的信息,由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组织协调并统一,或者由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联合。

第四十六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会、新闻媒体等方式依法下列食品安全信息:

(一)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

(二)食品标准;

(三)食品安全状况评估结果和高风险食品目录;

(四)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经营许可证发放信息、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查信息及其他监督管理信息;

(五)食品召回信息;

(六)食品安全预警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在食品安全信息前,向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通报。

第四十七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一次食品安全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应当及时;重要节假日前,应当节令食品安全信息。

第四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

新闻媒体报道食品安全信息应当客观、真实,报道夸大、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消除影响。

第六节 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应当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十条 对存在或者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出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对可能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第五十一条 发生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事故单位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及时处理,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食源性疾病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事故单位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对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事故,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将事故报告书面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告知报告人。

第五十二条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采取措施追踪调查,并可按照各自职责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一)封存或者扣押不安全食品及其原料;

(二)封存或者扣押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设备;

(三)消费警示,告知消费者停止购买或者食用不安全食品;

(四)监督发生事故的单位对不安全食品作销毁或者无害化

处置,对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需要采取前款控制措施的,应当向有关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议。

第五十三条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对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专家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报告。

第四章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方案,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方案,制定本部门年度食品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抽查计划应当明确抽查的范围、品种、数量、环节等。抽查食品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五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抽查,及时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接到有关不安全食品投诉、举报时,应当立即对相关食品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抽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时,应当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监督抽查的日期、人员、内容、结果等情况;监督检查人员和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应当在记录上签字;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和抽查记录。

第五十六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信用档案,记录许可证颁发、监督检查、监督抽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确定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增加对信用记录不良者的监督检查、监督抽查频次。

第五十七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公示制度,对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状况进行公示;将被吊销许可证照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的名单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

第五十八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加强沟通和配合,及时将获知的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隐患食品的流向等相关信息通报有关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可以合并完成的,应当实施合并或者联合检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属于其他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有查处职权的监督管理部门,并移交相关材料。有查处职权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

第五十九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抽查中抽取样品,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抽查,不得向食品生产者、销售者或者餐饮经营者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

当事人对监督抽查的检验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检。

第六十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嫌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和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

(四)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第六十一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廉洁奉公,文明执法;实施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六十二条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监督抽查;对违反规定重复监督抽查的,有权予以拒绝,并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六十三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本单位的举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对食品安全投诉或者举报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答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将举报、投诉材料移送其他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领导、协调职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五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法定监督检查职责的;

(二)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时违反规定的;

(三)对违法行为不立即处理或者推诿,对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有失察责任的;

(四)发现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者接到相关通报、举报后,不立即采取控制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查处的;

(五)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通报、职责的;

(六)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时向食品生产者、销售者或者餐饮经营者收取监督抽查费用,索取、收受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的;

(七)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十六条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成品、半成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万元罚款;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罚款;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标准组织食品生产的;

(二)原料未经验收合格投入生产,食品未经检验合格出厂销售,以及对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出具合格证明的;

(三)违反规定在食品中加入药品的;

(四)从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销售行政许可的供货商购进食品及原料的;

(五)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状况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第六十七条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许可证照:

(一)食品标识不按规定标注的;

(二)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不符合食品包装标识或者说明书的要求,销售的散装食品和外卖食品未标明有关事项的;

(三)委托生产食品的标识不符合要求的;

(四)食品标识或者说明书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

(五)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

第六十八条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照:

(一)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设备、容器包装贮存运输食品的;

(二)贮存运输食品的场所、车辆存放或者残留有毒有害物质的;

(三)贮存运输食品中违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的。

第六十九条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许可证照:

(一)未按规定建立和保存生产档案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和保存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记录食品品种、规格、流向等相关事项的;

(三)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进食品时未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的。

第七十条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召回义务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生产者召回食品,销售者、餐饮经营者停止销售,对生产者并处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对销售者、餐饮经营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许可证照。

第七十一条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照。

第七十二条 隐匿、转移、变卖、占用、损毁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以隐匿、转移、变卖、占用、损毁物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七十三条 食品市场开办者或者服务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照:

(一)不具备相应的设备、设施的;

(二)不按规定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的;

(三)不按规定建立市场内食品安全制度和审查入场销售者经营资格的;

(四)不履行检查督促责任,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和报告的。

第七十四条 从事食品检验检测的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检验检测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被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20xx年广东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20xx年10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标便函〔20xx〕26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深入了解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标准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广泛收集并分析评价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订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的意见建议。

二、工作任务及内容

(一)跟踪评价重点标准。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重点包括《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xx)、《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xx)、《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xx)、《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xx)、《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GB 4789系列微生物检验方法)、理化检验方法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5009、GB 5413系列等理化检验方法标准)。

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用天然山泉水》(DBS44/001-20xx)《广东黄酒》(DBS44/002-20xx)、《西樵大饼》(DBS44/003-20xx)、《生鲜家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DBS44/004-20xx)、《汕头牛肉丸》(DBS44/005-20xx)。

(二)跟踪评价主要内容。

收集、汇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检验检测机构、食品行业协会及食品相关专家等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跟踪评价要点见附件1),并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有关部门。

(三)跟踪评价工作方式。

1.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宣传。通过网站、公文等方式,广泛告知全社会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的主要内容和意见反馈方式。

2.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组织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应用指导,促进食品安全标准贯彻执行,提高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能力。

3.开展问卷调查。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检验监测机构、相关行业协会及食品专家等进行问卷调查(问卷见附件2)。

4.开展专家咨询及调研。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反映意见较多的问题,组织召开食品安全专家咨询会,研究讨论存在问题,并根据需要深入基层调研,进一步实地了解和收集食品安全标准执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四)意见报送方式。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检验检测机构人员、食品行业协会(学会)人员及食品相关专家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可直接通过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及意见反馈平台()反馈,或填报问卷调查表报送至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意见建议,填报问卷调查表报送至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三、工作要求及分工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全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宣传培训,指导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收集各地各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意见建议,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反馈我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意见。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的指标验证工作,提供跟踪评价相关标准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针对20xx-20xx年重点跟踪评价标准和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的问卷调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家咨询和现场调研。汇总整理各地、各部门对食品安全标准的意见建议及跟踪评价调查问卷,研究分析形成我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报告,并于20xx年11月底前报省卫生计生委。

食品安全问卷调查报告范文5

2011年,是大队成立的第一年,在市局和大队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作为一个新任处长,我在新的工作岗位和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尽职尽责,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较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认真学习党的相关文件精神,与时俱进,丰富了自己的理论水平。在工作中注重系统学习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及时收集与了解国内外本专业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和新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相关政策,工作积极、肯干,勇于探索和开拓,善于理论联系实际,担任大队应急与法规处处长后,在领导的支持下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在大队的行政执法工作中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合议,组织执法文书检查和案卷评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使大队在促进地方法规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队伍执法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努力提高应对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处置的应急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整体的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2、先后起草了《大队执法办案审批权限及用语规范》、《大队行政处罚办案责任制》、《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工作实施细则》、《大队案件办理流程图》、《案件办理流程时限规定》、《行政执法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法稽查工作细则》、《投诉举报案件处置工作细则》、《科技管理工作细则》、《大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大队安全事故处置首席调查员制度》、《案卷评审管理工作办法》等内部管理规定,完善了执法队伍制度建设,使大队成立之后行政执法工作与市局在最快的时间内同步接轨,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正常运转。

3、积极主动地配合好、完成好市政府法制办、市局政策法规处、食品监管处、化妆品保健食品监管处等上级机关有关处室交办的工作《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定标准》、《市农村聚餐食品安全性管理办法廉洁性评估报告》、《市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市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处罚首次不罚制度》等重要文件,使大队在政策法规工作上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认可。

4、加强地方立法,完善执法依据。为弥补《食品安全法》在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方面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积极争取对《市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并建议尽快制定操作性更强的《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解决化妆品监管环节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也提出了化妆品地方立法的意见,为加强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环节的监管提供了政策依据。

5、在大队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执法监督工作中强化对各业务处室行政执法工作职责进行细化,落实到每个科室和执法人员,明确了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将各业务处室监督覆盖、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汇总并上墙公示,量化了考核目标,制定了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使大队行政执法工作不断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6、组织案件核审合议,提高办案质量。按照上级要求,自大队成立以来,大队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合议制度,修改完善核审合议细则,规范办案程序,对本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作出处罚决定,认真组织开展了核审合议,其中较重大的案件按规定报局合议,确保了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提高了办案质量,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一年来共牵头组织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合议的案件达220余件,参加市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的案件3件。

7、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强化执法监督。案卷评查是执法监督的重要环节,是规范执法文书和案卷质量的重要手段,对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大队内部管理规定每季度都开展了优秀案卷评选活动,对优秀案卷予以奖励,对存在问题的案卷予以纠正,并写出案件质量评析报告,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讨论,让大家相互借鉴,达到了相互监督、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目的。对促进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了执法监督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8、组织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今年,共参加了省局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培训10余期,自行组织的业务培训10余期。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执法文书书写规范、案例分析等相关内容,并书写主讲了《执法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换发新的执法证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执法证”年检考试。并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新的执法证件,为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证。

食品安全问卷调查报告范文6

从现在开始到6月底结束,集中安排3个月左右时间。

二、调研内容

1.查找当前群众在饮食用药方面最需要、最迫切解决的困难、问题及原因。

2.听取执法人员、监管对象、社会公众对深化食品药监改革各项工作举措的意见建议。

3.查找当前食品药监系统行风政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4.查找干部职工在贯彻群众路线方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具体表现。

三、调研形式

参与调研工作的人员范围为县食品药监局机关科室、食品稽查队、药品稽查队等所有公职人员,做到食品药品行业调研全覆盖。

1、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深入分管工作领域、“两联一包”对象、党建工作联系点开展调研,同时,要组织好各分管科室的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报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2、各科、室、队负责人要结合本科、室、队工作职能开展分类调研,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到矛盾最集中、困难最多的地方去,倾听群众呼声,查找差距不足,把群众最不满意、最期盼解决的问题找出来。形成调研报告,报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其他公职人员要结合各自业务工作,深入一线,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做到进市场访企业、进企业访职工、进社区访群众,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感受群众疾苦,征询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并以科室为单位形成调研报告,报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调研要重点突出四个群体:

(1)各餐饮企业、涉药机构的从业人员及消费群众;

(2)单位外聘职工、公益性岗位等临时聘用人员;

(3)食品药监系统内的优抚对象、贫困户、孤寡老人、失独家庭等生产生活困难群众;

(4)农村留守儿童家长、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需要扶助的群体。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23日——4月24日)。组织学习县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实施细则》,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达成共识。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

食品安全问卷调查报告范文7

20__年,系统按照省局的安排部署,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年”活动,市局及各县(市、区)局在年初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实施方案,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强化了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做到“行政复议无撤销、行政诉讼无败诉、处罚案件无通报、执法人员无投诉”。执法不严、监管不力、职能不到位及案件管理松驰,执法文书制作水平不高的个别不良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得到了增强、执法水平得到了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得到显著提升。现将具体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强化建章立制,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根据《行政处罚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和本部门的自身实际,市局着力于建章立制,狠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办案纪律规定》,《受理举报制度》,《案件保密制度》,《案件、案卷管理制度》,《罚没物资保管制度》,《错办及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案件合议制度》,《重大案件讨论制度》等制度。二是按照《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全市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的39种执法文书统一规范制作,并结合基层药品监督行政处罚工作实际,完善了行政处罚审查、复核程序,明确了行政处罚责任。三是严格执行案件调查与审查“两分离”,重大案件讨论,利害关系人回避等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结合稽查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采取了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相结合的灵活方式,既保证了监管工作的正常进行,又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是组织支队稽查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局邵明立局长作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和落实科学监管理念》的工作报告,按照局党组提出的“转变观念,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的要求,深入领会科学监管理念的本质和核心、基本要求及根本目的,用科学监管理念武装头脑,自觉摒弃那些与科学监管理念不相符合的观念和作法。二是组织了两次集中培训,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学习、研究食品、药品行政监督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知识,新问题。三是加强与县(市、区)局及周边市州局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拓宽了执法人员的视野,充实和积累了执法经验。

三、开展案卷评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立足于“岗位练兵”的思路,市局稽查支队配合政策法规科开展了行政执法案件调研和优秀案卷评比活动。抽调各县(市、区)局的稽查大队长及政策法规工作人员与市局稽查支队人员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对20__年各县(市、区)局及市局稽查支队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互评互比,现场打分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文书的制作和案卷管理。

四、强化市场监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在“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年”活动中集中精力抓好市场监督检查这个中心职能,通过对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督检查,引导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健康发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违法经营行为,净化药品市场,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械)安全。一是结合省局的安排部署,在20__年重点开展了“取缔无证经营、出租、买卖证照、柜台违法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和加工中药饮片专项监督检查”、“广告药械专项检查”、“疫苗流通专项监督检查”、“特殊药品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大型医疗器械和齿科器械专项检查”、“药品GMP、G、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规范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专项监督检查”等七项专项整治行动。二是结合本辖区实际,精心安排省“十运会”和省六届残运会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各县(市、区)局对重点区域实行划片监管,责任到人,确保了省“十运会”和省六届残运会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三是开展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等节假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检查,确保公众 使用药械质量安全。四是初步建立了以市局为中心的市场监管信息资源网络,各县(市、区)局均确定了稽查信息联络员,全系统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和多方联动监管的模式正在形成。

食品安全问卷调查报告范文8

一、勤奋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该同志坚持“终身工作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党性修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刻苦钻研法学理论,熟悉行政法学和专业法律知识,熟练掌握了药监业务理论知识和执法实务。特别是她始终保持着“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进取精神,积极参与各类学习培训,努力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二、勤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该同志20005年8月任市局政策法规科长以来,快速进行了由主要领导向科长的角色转换,淡薄名利,清正廉洁,履职尽责,工作卓有成效。市局连续三年被评为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

(一)破解难题,沉着应对敏感的突发事件

2007年5月,一个自称的打假维权人士,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上了法庭,诉该局在药品广告监管上行政不作为。这是关系本局形象和声誉的大事,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政策法规科承担了应诉任务。在学校,她学的是中药和药学专业,工作后又长期在领导岗位上,面对专业性极强而陌生棘手的行政诉讼业务工作,她努力克服法学理论知识的不足,边学边干边请教,查阅大量资料,仔细梳理法律法规赋予基层药监部门在药品广告监管方面的职能职责,调查收集本单位对本地媒体药品广告进行监测的录像、文字资料、给工商行政部门的违法药品广告监测移送文书、文件信函等,精心撰写、反复修改行政答辩状,以翔实的数据、确凿的证据,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切实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因此,本案以原告撤诉终结,树立了良好的药监形象,这个行政诉讼案卷,也被评为全省药监系统2007年度十大优秀案卷之一。

(二)深入基层,创新法制机制建设

为了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和有效防止执法中的腐败现象,有的执法部门开始进行查处分离的试点工作。××同志向局党组提出了“能不能在我局率先推行查处分离”的建议后?系统上下顿时议论纷纷……。面对议论和阻力,她先后走访了公安局、质监局、城管执法局等执法部门,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作出了试点方案。2007年初,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在高坪、营山两局开展了查处分离试点工作。在法规科人少、事务性工作很多的情况下,她坚持下基层,与其他同志一道,多次深入两个局,了解执法人员的基本情况,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发动工作,指导制定实施方案,及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难题,总结交流试点经验,在全系统推广。同时,督促实施简易程序案件备案审查、听证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经组织对已办理的200多个案卷的评查,发现案卷的瑕疵明显减少,案件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她还通过电话、网络、讲课和接待来访,热忱为基层执法人员解答执法难题150多起。几年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败诉案件发生。

(三)夯实基础,为科学监管决策提供依据

她十分注重制度建设质量。在通过深入调查,先后草拟、修改、完善、审查、收集整理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案卷评查制度、查处分离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政务中心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行政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效能建设制度、医药企业联系等60多个制度,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强化机关管理奠定了制度基础。

她积极参与立法调研。《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她结合实际,提出了多条具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她积极推行“两集中、两到位”的行政审批模式。亲自草拟修订工作制度

,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编制政务服务指南,审查工作流程,缩短办结时限,为本局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经验在全市交流推广。她严格对本局即将出台的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已出台的文件,进行了合法性清理,提议废止了过时的规范性文件。她还利用业余时间撰写文章,她撰写的《坐行政诉讼被告席的体会》、《从一起行政诉讼争执的焦点看规范执法行为》等多篇有关药品监管执法的文章在报刊、网站发表,《浅谈对药品边缘产品的监管》一文,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三型机关建设”优秀论文。她广泛深入普及法律知识,亲自撰写讲稿,制作多媒体幻灯片,对系统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岗前法律知识培训,给从药人员讲授法学基础和专业知识,参与对行政相对人和本系统公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受到参学人员好评;她与有关部门配合,将法律”“六进”活动搞得有声有色;编写的法律学习辅导资料,挂在本局网站上供大家参考;组织和参与了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7.1”安全合理用药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多万份;联合小西街社区和人民南路小学,设立食品药品法律宣传专栏,重点宣传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政务热线、标语、展板进行宣传。一系列的举措,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食品安全问卷调查报告范文9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1+9”重点工作排查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我校党支部校长室结合我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1+9”重点工作排查整治行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清理整顿情况

(一)开展工作情况

健全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工作。接到区教体局通知后,学校党支部校长室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传达通知精神,并根据重点工作内容逐条逐项进行研判。成立了XX校长任组长,XX副校长、XX副校长任副组长的“1+9”重点工作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办公室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

(二)存在问题

关于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问题,办公室通过科室摸排,学生座谈调查没有发现类似问题,学校在全体及职工会议上也一再强调禁止商业广告进校园。

(三)采取措施

全体教职工会学习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形成学习笔记上交,每位教职工写出自查清单,学校督导室根据科室和个人情况写出自查报告。

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各科室,各位教职工根据双重体系建设及学校风险点分级负责情况。对照风险点展开自查。

(二)存在问题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学校食堂餐厅房顶做的防水年久失修存在漏水滴水现象,经过冬季雨雪冰冻以后问题更加严重。

(三)采取措施

学校已经和施工方对接,签订完施工协议,在开学前对学校食堂顶部漏水滴水现象进行维修。大约在2月27日前能够整修完成。

三、冬季取暖、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排查整治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校所有取暖全部为空调取暖,同时对于一氧化碳中毒的防护常识也通过安全教育课和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了讲解,CO中毒防护常识也通过微信群发送到每一位学生家长的手中。一氧化碳中毒不存在该问题。

四、校园周边安全排查整治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学校成立教干带班值班制度,每天下午放学都有三名教干对校园周边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存在问题

校园周边存在流动摊贩现象。距离学校院墙以西大约30米,XX家园以北,每当下午放学时段存在流动摊贩。

(三)采取措施

政教处通过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了食品安全教育,倡议拒买不合格食品,同时下午教干值班加大我校周边巡查力度,发现流动摊贩进行制止并上报镇政府城管办。

五、校车管理及安全排查整治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每年我们都会在三月份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月活动。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学生出行方式调查、学生出行方式告家长通知书、和家长签订学生上下学安全责任书等方式和每一个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尽最大努力保证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

(二)存在问题

我校没有校车,但是存在无校车标牌的社会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现象。

(三)采取措施

我校每天下午组织两名值班教干,对乘坐车辆的学生进行集合排队、清点人数、有序上车。同时每学期集合各车辆司机及随车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并且把接送车辆无校车标牌情况据实上报去高新区教体局。

六、校园欺凌排查整治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校园欺凌和扫黑除恶我们有设立的举报箱及举报电话,政教处通过调查问卷和学生座谈没有发现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

七、考试作弊问题排查治理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每一次考试抽测学校都会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诚信教育,把考试诚信纳入班级量化进行班级考核评比,对每一孩子进行诚信教育。每一次考试都有区教体局统一印制试卷,并且有专门的保密员和外校监督人员负责考风考纪的监督以及试卷的保密工作。此项不存在问题。

八、师德师风建设、有偿补课治理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每年都会进行师德师风培训和学习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一直是我校的优良传统,并且给每一位教师都签定了拒绝有偿补课责任书,我校不存在有偿补课现象。

九、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学校成立专门的排查小组,对校园周边进行培训机构进行排查。经过排查没有发现我校老师参与的培训机构。

十、化解大班额、超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食品安全问卷调查报告范文10

市场调查报告,就是根据市场调查、收集、记录、整理和分析市场对商品的需求状况以及与此有关的资料的文书。换句话说就是用市场经济规律去分析,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透过市场现状,揭示市场运行的规律、本质。市场调查报告是市场调查人员以书面形式,反映市场调查内容及工作过程,并提供调查结论和建议的报告。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市场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市场调研报告模板1:

一、前言

现在大学生的日常生活开支已不仅满足于吃、穿,而是更加注重自己的形象了。 尤其是女大学生逐渐意识到了护肤的重要性,她们对护肤品的需求在日益攀升。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无论是从消费人群还是购买力而言,校园市场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庞大市场。因此,为了更清晰、全面地了解大学生对护肤品认识及使用情况评价,我们做了这样一次关于相宜本草的调查。本次调查主要是针对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女大学生护肤品的消费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了解女大学生对护肤品的需求,并对女大学生的品牌认知度和购后满意程度等进行市场调查。

XX.02 上海相宜本草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创立“相宜本草”中草药护肤品牌。

相宜本草的由来是中医强调的“标本兼治”理念,它与上海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的长期合作,将汉方本草和现代科技相结合, 开发出一系列功效卓著,使用安全本草护肤品。

二、调查目的和意义

(一)调查目的

1.全面了解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女大学生对相宜本草护肤品的认知和使用情况 。

2.全面分析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女大学生对相宜本草护肤品购后满意度评价情况。

(二)调查意义

针对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女大学生对相宜本草护肤品认知及购后满意度评价调查情况,为该产品的销售制定更好的营销策略,开拓大学生市场,提高产品的销售量。

三、调查的内容和具体项目

(一)消费者

1、消费者统计资料:(生活费、护肤品消费水平、品牌认知度)

2、消费者对于相宜本草品牌的使用情况---是否听说过、用过,满意度如何以及功效是否更能吸引消费者。

(二)市场

1、相宜本草在校园市场上所占的份额

2、消费者需求及购买力情况

3、相宜本草品牌的市场前景预测

(三)竞争者

1、大学生热衷的护肤品品牌所占的市场份额

2、了解各竞争品牌的销售优势

四、调查范围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五、调查方法

考虑到此次调查工作涉及面广,因此拟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并拟定样本数为200人。调查方法我们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鉴于此我们专门制定了一套问卷调查方案。我们采用入户实地调查方法。

六、资料分析方法

主要采用Excel数据分析及通过图表形式反映情况

七、进度安排

3月28日 制定市场调查策划

3月29日上午 制定调查问卷

3月29日下午----31日上午 实施调查

3月31日下午 数据统计和处理

4月1日上午 撰写市场调查报告

八、经费预算

打印调查问卷200张*0.1元/张=20元

备用资金10元

九、最终成果形式

市场调查报告

十、附录

市场调研报告模板2:

一、背景:

第一,学生人数多,用餐时间比较一致,学校食堂同时容纳就餐人数有限,造成就餐拥挤,排队等候时间较长等一系列问题。

第二,食堂开放时间有限,不能满足广大学生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推迟就餐的要求。

第三,校外饭店纷纷推出外卖服务,越来越受到广大学生的青睐。

二、调查目的:

通过本次调查,了解以下主要内容,达到以下目的:

(一) 了解外卖在大学生心中的需求程度,消费观点及习惯;

(二) 把握校外饭店外卖服务的常规宣传方式与促销方式;

(三) 分析大学生消费者对外卖的消费行为与消费特点;

(四) 统计资料,预测外卖市场容量及潜力。

三、调查内容:

(一) 外卖市场环境调查

1、外卖市场的容量及发展潜力;

2、学院不同年级对外卖的消费状况;

3、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对该行业发展的影响。

(二) 消费者调查

1、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偏爱、经济、便利等)

2、对外卖产品的了解程度(品种、口味、价格等)

3、消费者的忠诚度

4、消费者消费能力、消费层次及消费比例的统计

5、消费者理想的外卖服务描述

(三) 商家调查

1、主要客户群

2、广告策略

3、商家对现有外卖服务的描述

四、调研对象及抽样方法

调研对象: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全体学生,提供外卖服务的校外饭店。

抽样方法:为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合理性及样本的精确程度,同时考虑到时间、人力、物力及消费者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调查是采用重点调查以及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

五、调查员的要求及组成人员

(一)人员要求

1、仪表端正、大方。

2、举止谈吐得体,态度亲切、热情。

3、具有认真负责、积极的工作精神。

4、访员要把握谈话气氛的能力。

(二)人员

唐叶梅、晏兰辉、曾艳花

六、市场调查方法

消费者以问卷调查为主,访谈为辅;对商家以访谈为主,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完成市场调查问卷的设计与制作以及调查人员的安排等相关工作后,就可以开展具体的问卷调查了。把调查问卷平均分发到各调查人员手中,最好选在就餐时间后,学生比较空闲的时候。由于学生在宿舍中时比较集中,节约时间,便于调查,对于要重点调查的对象所在的宿舍进行走访调查。进入宿舍时要说明来意,以确保被调查者积极参与、得到正确有效的调查结果。调查过程中,调查员应耐心等待,切不可督促。调查员可以在当时收回问卷,也可以第二天收回(这有力于被调查者充分考虑,得出更真实有效的结果)。

在完成市场调查访谈提纲以及访谈人员的安排等相关工作后,就可以开展具体的访谈了。在非就餐时间,对饭店管理者及服务人员进行访谈。

七、调查规模

预计发放200份调查问卷,访谈20个学生、6个商家。

八、工作内容、时间及人员安排

(一) 调查策划讨论及其撰写:20XX年4月25 日——20XX年5月5日,集体讨论,曾艳花负责撰写

(二) 设计问卷及访谈提纲:20XX年5月4日——20XX年5月5日,晏兰辉负责,其他人员辅助

(三) 发放问卷:20XX年5月9日——20XX年5月11日,全体参与,唐叶梅负责

(四) 访谈:20XX年5月14日,全体参与,晏兰辉负责

(五) 统计问卷、总结访谈:20XX年5月15日——20XX年5月20日,全体参与,曾艳花负责

(六) 撰写调查报告:20XX年5月21日——20XX年5月25日,集体讨论,唐叶梅负责撰写

九、经费预算

打印费:策划书 1元

问卷 30元

访谈提纲 0.3元

调查报告 1元

合计: 32.3元

十、附录:

调查问卷

访谈提纲

市场调研报告模板3:

一、调查目的和任务

1.目的:针对肯德基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之前的可行性进行市场调查。

2.任务

(1)中国人对于洋快餐的接受程度,并进行先行的品牌推广。

(2)根据中国人的接受程度来制定开拓中国市场的战略和决策。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单位

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随即调查在北京公园内游玩的游客。选择在北京进行调查是因为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是国际化的大都市,人们比较愿意接受新事物,对于洋文化的接受程度也会相对比较高一点。而选择在公园进行市调,有三个原因。首先,公园人流量比较大,调查采样比较方便;其二,在公园调查对象的类别会比较广泛,因为在公园内游玩的游人拥有者不同的年龄层、职业等等,这样调查的对象会比较全面,对于之后的研究工作有很大的帮助;第三,在公园游玩的人说明他们比较喜欢外出消费,这对于作为快速消费品的肯德基公司来说有相当的调查意义。

三、调查项目

调查中国民众对于肯德基口味、餐厅环境的接受程度,并获得不同年龄、职业的中国民众的消费能力和水平参考数据。

四、调查方法

采用拦截、试吃、访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五、调查机构及人员

由华东师范大学10级传播学院负责调查,调查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严三九老师(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院长)

副组长:高防老师(华东师范大学市场调研专业老师)

成员:华东师范大学10级传播学院10名学生:陈喆、方治平、张萌胤、翟娟、郭蓓蓉、李琦、朱燕亮、熊英凯、忻彬鸿、俞俊。

六、调查组织和调查进程

(1)培训:20XX.5.20

(2)人员分工:10名学生分为5组,分别履行各自小组的职责。

第一组由4名长相可爱、外表靓丽学生组成,负责在公园内一共拦截各年龄段的游客100位,并负责把他们带入公园内搭建的餐厅内,请他们进行访谈。

第二组由2名态度良好、手脚麻利的学生组成,引导进入餐厅内的游客洗漱、就坐,并在每一位进行市调的游客面前摆放好袋装毛巾,送上苏打水和白开水,以消除口中的异味,又送上优良嫩黄的鸡块。

最后一组由4名口齿伶俐、思路清晰的学生组成,在游客品尝玩鸡块之后,对游客进行访谈,完成市场调查内容。

再由第二组成员为已经接受完调查的旅游送上肯德基炸鸡赠品,并送旅客走出餐厅。

最后由此次市场调查活动的副组长高防老师负责审核、汇总和统计分析,起草调查报告。

(3)调查:20XX.5.23

(4)资料整理分析:20XX.5.24-25

(5)调查报告撰写:20XX.5.26-31

七、调查费用:

礼品费:1000元

交通费:500元

调查报酬:5000元

食品安全问卷调查报告范文11

大健康时代,国民首先改变的将是观念,由以前的“有病医病,无病不管”向“预防为主,防范未然”的思想转变,这也是中国传统养生文化的体现。

食膳是实现健康养生不可或缺的途径,《消费者报道》问卷调查数据库显示,270名消费者有近88.5%会选择购买各种滋补品,并通过进食滋补品的方式来维持健康,预防疾病。

传统滋补品已经成为时下的消费热点,同时,面对眼花缭乱的产品,消费者应该怎么选择?市面上的滋补品品质究竟如何?它们都有安全保障吗?

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消费者报道》分析近3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各省食药监部门滋补品的抽检数据并结合专项调查问卷数据、科普图说等内容,告诉消费者市面上滋补品的品质与安全性如何、怎么选择高品质的滋补品。

大健康时代滋补品“得宠”

《纲要》指出,要把国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力争在2030实现人均寿命达到79.0岁的目标(2015年为76.3岁),中国已经开始进入大健康时代。

在《纲要》中,中医传统养生保健和“治未病”的理论受到器重,其中,中药材将发挥预防疾病的重要的作用。《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将分别于2017年3月及7月实施,中药材将成为大健康产业的“宠儿”。

实际上,部分中药材既能入药,也能作为食品,而滋补品就是具有这样双重“属性”的特殊食品。部级公共营养师江林表示,“其实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药食同源’的概念,从一般的蜂蜜、龙眼、银耳等到高端的燕窝、人参、鹿茸、阿胶等都属于滋补品,它们既可作为中药材,还可以作为日常食材。”

中商产业研究院的《2016年中国滋补食材行业发展分析报告》指出,滋补食材行业作为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我国朝阳产业之一。2014年和2015年我国滋补品的零售额分别是255.02亿元和274.42亿元。

对于滋补品成为时下的消费热点,江苏省某医院中医内科医生分析认为,“这可能与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经济条件提升有关,另外一个就是,部分人群确实身体有虚证。”

《消费者报道》针对全国范围内关于滋补品的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在低端滋补品中,有75.2%的人经常购买的是枸杞;而在中高端滋补品中,选择阿胶、虫草、燕窝的人群所占比例较高,依次为40.7%、18.9%及15.9%。

本次调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普通人对于健康的愈加重视,“预防疾病是聪明人的做法,规律的作息、合理的饮食、适当的运动很重要。当然,有条件的话吃点滋补品也是可以增强体质的。”辽宁锦州市中医院中医科主治医师赵添成解释。

广州中医药大学养生研究所所长、中医养生学博士导师刘焕兰教授则表示,滋补品的畅销可能与中医推崇的健康养生愈来愈被广大消费者接受有一定的关系,“中医养生有好几种方法,包括调和情绪、运动、环境、睡眠、食(食疗和食养)等养生方法,其中的饮食养生是比较重要的一方面,也比较容易被消费者接受。”

消费者对滋补品市场的需求不断增加,这与传统养生概念的普及、消费者健康意识的增强等原因是密不可分的,而另一方面,滋补品作为一种食品,消费者最关心的应当是它们的品质与安全性如何,市面上的滋补品可不可靠等等不能回避的问题,这直接关乎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抽检大数据告诉你当前滋补品(阿胶、燕窝、虫草)合格率高

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食药品安全与品质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方面之一。《纲要》强调,发展健康产业要全力保障食药品安全,这就对健康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前期问卷数据显示,阿胶、虫草、燕窝是受众较广、销量较大、影响范围宽的高端滋补品,而在阿胶、燕窝、虫草产品合格率产地分布(图1)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消费者难以清楚地掌握这些产品的安全与品质情况,在食用滋补品预防疾病、滋补养生的时候未免会产生疑问。

那么究竟市场上的滋补品质量情况是怎么样的呢?让抽检数据告诉你。

东阿县阿胶产品合格批次最多合格率接近97%

阿胶,是中国传统名贵滋补品,有近3000年的历史,与人参、鹿茸并称“滋补三宝”,而阿胶之名因源于山东东阿县,故名“阿胶”。《本草纲目》日:“阿胶,补血圣品”,阿胶的滋补、养血功效让其直至现时依然广受欢迎,同时,现代科学研究也发现,阿胶亦兼具部分美容养颜、延缓衰老、提高免疫力的作用,这让不少消费者都热衷于购买阿胶产品。

在统计过去近3年的国家食药监总局及地方食药监部门的抽检报告中,食药监机构对全国29个省市、共723批次、超过11类型的阿胶产品进行了抽检,合格产品批次为701批,不合格批次为22批,合格率达到97.0%,说明合格产品占比较高,阿胶产品总体情况较为理想。此次共统计得到的指标多达28项,比如重金属、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以及各种氨基酸含量等这些涉及到安全与品质的指标都有重点监测。(见表1)

阿胶本身属于道地性较强的中药材,因此,掌握不同地区阿胶合格产品的情况对于消费者的选购具有指导性意义。在701批次合格的阿胶产品,产自山东省的阿胶产品合格批次占了总合格批次的近一半,达到了354批次,合格率达到96.4%,这里面出自中国阿胶之乡――东阿县的产品又占到九成以上;而广东、河北、北京、四川、江西等地省市的合格率分别为96.7%、95.7%、88.9%、87.5%及75%,其余省市由于抽检样品少等原因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合格产品的不同产地分布在一定程度说明道地性是影响产品合格情况的重要方面,四川大学食品学院任尧博士对此表示,“‘道地’就是‘地道’的意思,东阿县自古以来就是阿胶最正宗的原产地,这种历史传统可能对于该地所产的阿胶产品品质起到了促进作用。”

目前阿胶产品的类型众多,并不只限于传统的阿胶块(片)、阿胶膏等产品,还包括阿胶糕、阿胶粉、阿胶枣、阿胶颗粒以及各种以阿胶为原料的零食,不同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及喜好选择阿胶产品。(如图2)

在分析统计中,将抽检的阿胶产品分成了11类型,其中,阿胶枣合格批次最多,合格率为97.9%;而阿胶口服液、阿胶膏的合格率也分别达到97.7%和97.1%;其中,阿胶颗粒的合格率最低,仅有84.6%,其他产品如阿胶浆、阿胶粉及阿胶胶囊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在22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涉及的指标共计有11项,其中,菌落总数及防腐剂不合格的批次(超标)分占到5批和4批,是阿胶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菌落总数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超标较多的产品是阿胶枣,这点值得消费者注意,而传统的阿胶块(片)、阿胶膏、阿胶浆、口服液等产品则需要经熬煮和加热的工艺,所以菌落总数超标的几率较小;另外,防腐剂的作用是能有效的抑制微生物的生长,防腐剂超标说明生产者并没有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要求添加,不过,超标的量与实际产生危害的量还有一段距离,因此消费者并不需要对防腐剂过分担心。

仅3批次燕窝产品不合格 合格率为90.6%

燕窝是东方名贵中药材,在古代医书中,燕窝是“调理虚损劳疾之圣药”,性温平和。关于燕窝的书籍记载,从清代的《本经逢原》、《本草纲目拾遗》到近代的《中国医学大辞典》、《中药大辞典》等均有收录。不过,有现代科学研究表明,燕窝的营养成分没有独特之处,与鸡蛋、大豆等区别不大;但也有研究指出,燕窝中的唾液酸可能就是其发挥功效的主要成分,因为这种唾液酸中含有表皮生长因子,同时,燕窝中的多肽类激素可以快速修复受损皮肤。因此,关于燕窝的功效一直存在不同的争论。

然而,这似乎并不影响目前燕窝产品在滋补品中的热度,许多消费者,特别是爱美的女性对此一直热爱有加,另外,燕窝产品也一直是送礼产品中的“高端货”。

在统计过去近3年的国家食药监总局及地方食药监部门的抽检报告中,食药监机构对全国12个省市、共32批次、约4类型的燕窝产品进行了抽检,合格产品批次为29批,不合格批次仅3批,合格率为90.6%。(见表1)

抽检报告统计数据显示,对于燕窝常规性检查的指标有20多个,其中,比如含水率、唾液酸含量、蛋白质含量关键指标也有重点检测。

抽检产品中均为燕窝的再加工产品,没有涉及燕窝原料,所有产品均为国产。29批次的合格产品分布在12个不同地区,其中产自上海的合格产品最多,达到10批次且合格率为100%;而浙江、湖北、四川的产品合格率仅有50%,可能是由于抽检样品数较少造成。

燕窝产品包括燕窝罐头(比如即食冰糖燕窝)、燕窝糕点、燕窝丝及其它类型。在分析统计中,燕窝罐头的合格批次最高,达到17批次,合格率为94.4%;另外,燕窝丝仅抽检了一个样品,且不合格;而燕窝糕点的合格率为85.7%。(如图3)

3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的指标有两个,分别是甜味剂及酸价(超标)。甜味剂被国家允许使用,可替代白砂糖等天然原料,此次,甜味剂超标的产品共有2批,原因可能是因为生产者过量使用,消费者最好购买以白砂糖为原料的产品;而酸价超标的产品是燕窝糕点,因为制作糕点需要用到较多的油脂,油脂原料不合格或者糕点存储不合理都可能造成油脂的氧化,从而让酸价超标,并产生哈喇味。

虫草产品合格率最高达到98.1%

虫草亦是中国较为传统的名贵中药材,是虫草菌与动物幼虫结合形成的结合体。中医认为,虫草是唯一一种能平衡、调节阴阳平衡的中药。由于其具有独特的药用价值,加上野生资源不断减少,市场价格飙升,虫草一直受到消费者及商家的关注。

在统计过去近3年的国家食药监总局及地方食药监部门的抽检报告中,食药监机构对全国26个省市、共158批次、约5类型的虫草产品进行了抽检,合格产品批次为155批,不合格批次仅3批,合格率达到了98.1%,是三种落补品中合格率最高的。(见表1)

抽检报告统计数据显示,对于虫草产品常规性检查包括金属污染物、重金属(胶囊壳中的铬)等指标共计43项之多,其中,检测指标亦有涉及兽药残留项。

青藏高原是野生虫草的最著名的a地,其他地区如甘肃、四川等也亦有出产。抽检合格的155批次虫草产品分布产自全国26个不同地区,其中,四川和广东合格批次最多,达到18批,且合格率为100%;除了河南、云南、安徽各检出一批次不合格产品外,其余省市合格率均为100%。(如图1)

抽检的虫草产品包括虫草胶囊、虫草口服液、虫草菌丝体、虫草子实体及其他类型,在合格产品中,“其他”类型的虫草产品合格批次最多,为82批,合格率97.6%;虫草口服液、虫草胶囊及虫草菌丝体未检出不合格产品;虫草子实体检出一批次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85.7%。(如图4)

在3批次不合格的虫草产品中,涉及的指标共计3个,分别为二氧化硫、菌落总数及恩诺沙星(兽药)。二氧化硫可以作为食品漂白剂使用,能起到改善食品外观的作用,此次二氧化硫超标的产品是虫草子实体,可能是商家为了保持虫草更鲜艳的外观而未规定使用二氧化硫;对于恩诺沙星,这是用于治疗动物细菌感染的兽药,检出恩诺沙星的产品是虫草蛋,以虫草与鸡蛋为原料产品,检出兽药可能是由于鸡蛋原料带入所致。

消费者调查关于滋补品的那些事儿

由于中国人特有的饮食习惯,滋补品在消费者的生活中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也一直是消费热点。而究竟哪些滋补品比较受欢迎?哪些地方的人更倾向于购买滋补品?如果你需要购买滋补品又有什么值得注意的?

2017年3月,《消费者报道》面向全国范围内的270名消费者做了一份关于滋补品的问卷调查,以帮助消费者更加了解滋补品的那些事儿。

中式滋补品占优体现养生价值观

中式滋补品,指有着悠久食用历史的中国传统滋补品,这类滋补品或者所用原料大多是属于药食同源类别的。而西式“滋补品”,即消费者所熟悉的营养补充剂或者膳食补充剂,这类“滋补品”含有一种或多种膳食成分(营养素),比如维生素、氨基酸、矿物质或者是草本(草药)等。

在海淘电商非常普及的社会,消费者已经可以轻易买到来自美国、日本、欧洲、澳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滋补品”,“洋滋补品”大举进入中国市场,这将是中西方健康养生文化的一种碰撞。

在关于“您更偏好哪类型的滋补食品?”一问题中,有94.4%的消费者选择了“中国传统滋补品”,相对于西式膳食补充剂等产品占据了绝对性的优势,反映出中国消费者对传统滋补品的信赖。有消费者表示,“因为感觉西方人吃的那些膳食补充剂给人一种西药的感觉,所以平时如果要吃的话,还是倾向于买点中式传统滋补药材,做点炖汤、菜肴什么的。”

广州中医药大学养生研究所所长、中医养生学博士生导师刘焕兰教授认为,滋补品有两方面的作用,主要是食养和食疗,通过食用来达到一定的效果,“比如说阿胶补血、燕窝美容、虫草补气补肾,不同人群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和搭配就可以起到比较好的效果”。对于消费者更青睐中式滋补品,刘教授表示,“中医的饮食养生更容易被(中国)消费者接受,其次,因为大家经济环境好了,有购买的条件和需求,那么这些现象都是可以理解的。”

滋补品消费开始年轻化华南消费者更喜“滋补”

滋补品,通常是针对虚证人群,特别是老年人和女性,所以一直以来说起滋补品,都被认为是老人家和女性的“专利”。

在问卷中,参与调查的男女比例非常接近,女性消费者的占比是50.4%,而男性消费者则是49.6%,说明目前滋补品的消费群体发生了性别上的变化。(如图5)

而滋补品的消费年龄层也有年轻化的趋势,在五个年龄层中,21至35岁组别的人群比例是72.6%,36至45岁的占比则是14.8%,但也不排除是因为接受调查问卷的消费者大部分是年轻人的原因,老年人比较少使用手机也在一定程度影响结果。(如图6)

在人群所属职业中,大部分是公司职员,占比达48.1%,说明购买滋补品的这类人可能因为工作及生存压力过大,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意识到保持身体健康的重要性。

从调查问卷的结果也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购买滋补品的华南地区的消费者所占比例达到53.7%,其次是华东地区的消费者,占比是15.9%,说明不同地区的消费者对于购买滋补品的态度和习惯也不同。刘焕兰教授认为,“这可能与发达地区的经济条件有关,这些地区的消费者收入高,有条件购买一些中高端滋补品”,“另外(喜好滋补品)也可能与这些地区的传统文化有关,就华南地区的广东来说,有凉茶文化,有煲汤文化,这些东西都与养生有关,所以养生习惯在广东来讲是一种传统。”(如图7)

中高端滋补品阿胶最受欢迎选购要看道地性

在中高端滋补品的选择中,阿胶的占比是最高的,为40.7%;在对燕窝、虫草、西洋参、阿胶、鹿茸等五种中高端滋补品的功效满意度调查问题中,有35.6%的消费者选择了阿胶,其次分别是西洋参和燕窝,占比分别为28.0%和15.9%,说明从消费者自我感受的角度来说,食用阿胶进补已经成为风尚。(如图8)

消M者在选购滋补品时,会受到诸如品牌、功效、道地性等因素的影响,调查问卷显示,在乎功效性和道地性的消费者占比最多,分别为34.1%和24.8%。当然,中高端滋补品的价格并不便宜,因此,选购时需要综合多方面的考虑。

刘焕兰教授对此为消费者给出了几条宝贵的建议,“一是选择原料为药食两用的滋补品,比如红枣、龙眼肉、淮山、阿胶等等;二是选择原料是有机的滋补品,相对来说品质更好一些;三是选择原料是道地的滋补品,比如宁夏的枸杞、东阿阿胶等等,出产于这些地区的中药材是比较著名的。”

食品安全问卷调查报告范文12

7月24日——7月29日为此次“三下乡”的时间。本小分队由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老师、团委副书记**老师、辅导员**老师带队,共有来自我院研究生等13名学生队员组成。

24日下午到达驻扎地以后,进行休整活动,铺设床铺等。

26日早上参观了甘肃省康乐县畜牧龙头企业康美集团,并与在此实习的我院07动物医学和07动物科学的80多名同学进行汇合。当天下午,与07动科和07动医的同学一同乘校车前往康乐县龙头企业信康牛业进行参观学习,回来后在苏集小学对在该校进行补习的部分康乐三中高一高二同学进行了“农村食品安全现状”的问卷调查。

27日早上是本次下乡的重头戏。一大早,为了能够圆满地完成本次任务,全体小分队员早早起床,搬桌子,扛旗子,拿图片,提板凳,早上大家在活动比较密集的地方进行了食品图片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讲解,问卷调查,走访附近镇民。当天下午,全体下分队员对住在苏集镇上或者附近的小学生进了假期课业辅导、英语歌曲教唱、食品安全基本常识讲解和菜篮子制作等活动。

28日一整天,继续给小朋友们辅导课程等活动。此间,康乐县县长助理**同志、苏集镇党委书记**同志,我校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麻秀成同志、副院长**同志、**同志,前往康乐县苏集镇慰问我校赴康乐县农村食品安全现状调查小分队,并带去同学们急需的西瓜和桃子等。

29日早上自费游览当地有名的景点——和政县松鸣岩旅游度假区。中午全体小分队员乘车离开本次活动的地点——康乐县苏集镇。

自此,本次活动圆满结束。这是2012年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前中期部分,接下来小分队元还要撰写调查报告和心得体会等后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