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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作家日记

时间:2022-02-12 18:56:18

自由作家日记

自由作家日记范文1

一、关于接李宗仁电邀由太原去南京、奉化、广州之记载

阎1949年3月29日记:“李代总统电召赴京。‘商决党国大事’。晚8时抵南京。”4月11日记:“去奉化。蒋总裁云:‘太原固重要,太原是国家一隅,若国家不保,太原亦无法保存,望你多留南京,做团结工作。’”4月12日记:“返京。参加和谈会议。李代总统亦一再嘱多留京。”4月18日记:“中国中央执监委员及政治委员会委员于广州联席会议,电邀赴穗,同谋挽救危亡。”

阎1949年4月19日记:“太原飞机场不能降落。接太原梁代主席化之电称,请勿再图返省,解救危急,只有大量空军,希望能使飞虎队用国家空军名义大量出动。”4月21日记:“复接梁代主席化之电话,共军增加炮兵部队甚多,恐城陷在即,目前已经应处理之人及事,处理完毕。职一定遵命集体自杀,并本尸体不见敌人面之昭示,一切准备妥当。复接阎慧卿电话云:一定遵命率家人自杀,并焚其家屋,请勿为念。”4月22日记:“由京到沪,以无线电话,继续指挥作战,并勉励全体文武干部,成功是国家民族的需要,成仁是自己的收获。所愧者,不能与大家共同牺牲,惟我―定要对得起大家。”4月23日记:“十点后,与太原联络中断。于联络中断之前,太原表示:一定巷战到底。”4月24日记:“太原失守。又接在穗中委全体电促速往穗,共商国事。原拟先飞溪口再飞穗,后因机场不易降落,改定先行飞穗。”

二、关于奔走、李宗仁矛盾调停之间的记载

阎1949年4月26日记:“由沪到穗,经多方接头,以欲团结必须先请李代总统来穗。”5月3日记:“由穗飞桂林,以真诚之心情,恳挚之言辞,与李代总统谈,请早日莅穗,安慰人民,交代历史。成败是常事,我们应本人定胜天之旨,至低亦应尽人事听天命。如代总统不莅穗,失败后无以交代国人,代总统允考虑一晚,明日再作决定。”5月4日记:“晨代总统莅住室,拟写一备忘录。余以备忘录内容如何,虽尚不知,但觉此系外交词令,纸片上一问一答,中间人不宜为力。午间复谒代总统,拿出一谈话记录,认为刺激性太大,尽力打消,未蒙允纳,提议修改,亦坚决不认,自己不得已声明,我来看代总统,系以私人资格来的,无可交代的对象,后居正先生说明李文范先生是代表党部,应由他带回。临行时不得已分别向白长官健生、黄主席旭初附耳低言谓:‘兄等考虑后果,并说明以前的失败蒋总统负责,今后的失败是代总统负责。’白长官说再尽一度努力。盖白长官健生、黄主席旭初、李主任品仙均主张代总统来穗。当日返穗,过珠江桥有感而赋曰:钢骨水泥兮合则坚牢;劳燕分飞兮孤鸣啾啾,大川利涉兮赖此宏桥。”

阎1949年5月7日记:“四日由桂林返穗后,由何院长将谈话记录送上海,蒋总裁复函,何院长召集元老会议,仍主张我同朱家骅、陈济棠再飞桂林迎李代总统。当时我说,去一定去,但感此行可能撕破最后一页历史,特别有感于怀,当请何院长代为电达汉口白长官,务请同时到桂林,借重周旋。即日飞抵桂林机场后,李代总统、白长官均在机场迎迓。李代总统欲同车回城,当时特请白长官同车,盖欲在车中说明总裁之函,免发生误会。上车后,即说明代总统要求六事,总裁已承认五事半,不过发点牢骚,尤其对兄有所责备。总裁是我们的党魁,当发点牢骚,今已承认五事半,对我们发牢骚,比不发牢骚还觉得安心。对你的责备,不免你受些冤屈,你一定能不介意。白长官健生说,党魁对同志,长官对部下,不要说责备,就是骂一顿亦无碍,骂得对不对,我们也不介意。到代总统官邸后,先向在场的左右说明六条已承认五条半,不过发点牢骚,并说发牢骚较应允不发牢骚还好。李代总统阅毕总裁函后,稍加思索,即应允明日一同赴穗。大家均表非常愉快。遂即电话告知何院长,明日午前十时起飞,请准备欢迎。午后心中无事,驱车游风洞山、独秀峰,感地理上说桂林山水甲天下,两次飞桂,果见山势特别俊秀,陪从欲请写数字刻石留念,遂于此时题书:“跟不上地球自转的表是废表,跟不上时代进步的人是废人。”5月8日记:“上午十时,与李代总统同机赴穗。”

三、关于在广州任行政院长之记载

阎1949年6月13日记:“于广州就任中华民国行政院院长兼国防部部长。副院长朱家骅、秘书长贾景德、内政部长李汉魂、外交部长胡适(叶公超代)、财政部长徐堪、经济部长刘航琛、交通部长端木杰、教育部长杭立武、司法行政部长张知本、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关吉玉、侨务委员会委员长戴愧生、政务委员吴铁城、徐永昌、陈立夫、万鸿图、王师曾。”

阎任职后之多天日记,曾述在广州之观感。6月16日记:“到穗之初,见多人,其所言所为,皆有助于共,谁肯打匪,毁谤谁;谁不能打匪,袒护谁;谁可靠,不用谁;谁不可靠,重用谁;感到由首至脚,皆为双料共产党。继思脚共也尚可,首共也何能?遂哑然自笑,但不解其故。久之乃知为私之一字所造成。盖由私所发出来之言行,皆利于个人及小圈子,而不利于整体;不利于整体,即利于自己的敌人。利于敌人,即谓之曰:双料敌人,亦甚允宜。……病与命相连之后,不治,病必致命,治,须病命皆去,真所谓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

阎1949年6月18日记:“代总统问:‘这几天处理的国事如何?’我说:‘束手无策,坐以待毙’八字,是描写历史的陈绩,我以为尽合此八字。我们今日一切无数字,一切无专责,认识纷歧,主张各异;军事影响了财政;财政累倒了金融;金融减低了收入;财政又影响了军事,及一切庶政;中央地方一切脱节,指挥不灵;解款扣留,要款无度;军队命令不行,作战无法布置;整理无法执行;总裁未来,非常会议政策未定;处事无法贯彻,真感到束手无策,坐以待毙。锡山既蒙依畀,不惜一切牺牲……,必须谋其事之当为,尽其力之所能为,不成而后自杀,方对得起国人,交代了历史。此段话对国务会议及全体阁员复述之。”

阎1949年6月20、21日记:“向中央党部常务委员会报告保卫华南之决心与计划;下令全面封锁沦陷区港口。”6月24日记:“北伐成功,可能有五百年的基业,到穗以来,始知国事日非,由于党内有派系争,有小组织争,有地域争;地域有南北争,西北争,东北争,东南争;有学派争,有留学国派系争,争起来无理由的说人坏,无理由的说己好。不说事怎么做,只说人怎么用。掌权之后,不惜无理的违法,擅自批款要款,监察委虽指名算出,妄款支出较正式开支多。自私上眼小如豆,妄为上胆大包天。养成此风纯系是非颠倒。处个人之恩怨应宽,处国家之纲纪应严。已过国家毫无纲纪,个人毫无忌惮。部分高级人员保命护财,早接新朝以冀悻免,成了乐其所以亡的局面。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以致造成今日不可收拾的境地。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深感痛苦。”7月1日记:“健谈亡国感――健谈之养成,不是做实事养成的,且不是自修自责养成的。因之健谈的精神作用,在自矜自用,精神是浮的,愈健谈的人,愈不乐于做实事,多系以说代做。所以到广州来,很有健谈亡国之感。”

阎1949年8月26日记:“我感到现在各种会议,多呈下列现象:一、背诵图书目录的会议。二、老鼠会议。三、小孩说故事会议。四、逞能会议。五、报复会议。六、矜功会议。七、泻愤会议。遂致发言多离开议题;决议多不依据发言,演至儿戏加深,仇恨加大,造成分崩的恶果。这种会议真是煞人情绪,增人厌心,白废时间,滥费人力,此一端即造成灭亡而有余,真令人不知何者结成此果。古人说:无主乃乱,制度使然,抑领导失当所致,令人不解。健谈亡国,此感在未到广州前,心脑中毫无此观念。来到广州之后,虽感到词淫词不适理国,但亦说不出一个名词来。一日忽然感出‘健谈亡国’四字。但何以造成此习尚,思索多日,未得端倪,或为革命尚说,以说动人之遗风乎?!”

阎1949年7、8月间日记,因7月14日至广州,李宗仁亦在广州,故其“行政院”曾制订诸种所谓方案送蒋、李阅裁。7月4日记:“出席中央党部及粤、穗、省市党部联合纪念周,作就职之首次施政报告。”7月16日记:“拟定保卫华南西北大陆作战方略,缮呈蒋总裁及李代总统。”7月17日记:“在黄埔面谒蒋总裁后,复将报告要点即日缮呈。”7月18日记:“将台湾保卫案及海南岛保卫案送呈蒋总裁。”7月20日记:“中央党部非常委员会,总裁亲自主持,通过扭转时局方案。”8月3日记:“(一)非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保卫华南西北案原则通过;(二)行政院第八十次会议,通过处理地方当局迫使中央驻藏人员撤退案。”8月5日记:“行政院第八十一次院会,奉李代总统令通缉程潜归案究办;并决定对陈明仁撤职通缉;任命黄杰为湖南省主席。”8月12日记:“对美国白皮书发表郑重声明。”

四、关于新疆撤兵,胡宗南贻误战机,马鸿逵、郭寄峤相互倾轧之记载

阎1949年8月18日记:“今日院会提出新疆撤兵案。主撤者认为不撤久则溃变,撤则增兵内地,有补于军事。”

不主撤者谓边疆与内地人心不同,撤兵即须连带地将政治撤退,即系抛弃领土,将来很难恢复。且新疆400万人民中,汉民20万,回民20万,馀皆为新疆原有各民族,撤兵以后,这40万人很难存在,必遭残杀。但撤兵须汽车500辆,需时8个月,方能撤回,经费除已拨200万外,尚需600万。据说,实际上在那里成家的人很多,搬回来亦不过两三万人。会议中撤否未决,众议我考虑两日后,自行决定,不必提会。我以为考虑无用,必须尽两日会见知新疆情形者,了解事实后决定。”8月21日记:“八月十八日行政院会议提出新疆撤守问题案,众议此事关系太大,撤守即是放弃国土,超出一般行政院会议职责之上,不便讨论,应由院长考虑后与代总统及总裁秘密审慎决定处理之。经我两日来考察了解结果,得到三种方案,但均与新疆军事当局陶峙岳司令主张绝对相反。陶之意,无论撤与不撤,必须与苏联签署协定,使苏联强占三区为合理化,此实等于签署卖国条约,撤与不撤,均不能签。于是派大员国防部次长秦德纯,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周昆田,前往与当地负责人慎密研商拟处。为集思广益,妥商规划,于本晚七时,除秦、周二位外,并邀请内政部长李汉魂,前国防部长徐永昌,国府参军长刘士毅,政院秘书长贾景德便餐磋商,十一时散会,决定由秦、周携带方案,明日先飞西安,再飞哈密,转赴迪化。”8月20日记:“义无返顾的事,是从人定胜天的观点发出来的。尽人事而听天命,脑筋中有一半的松懈。知其不可为,亦不够个饱满的精神。只有人定能胜天的精神,才能饱满无缺。某君第三次劝我考虑对共和战问题时,我告他说:我是坚决的,不能谈和。不能谈和的道理,假若天欲,我可能先离开的立场。假若天不,我必不因天不而自杀,我还做人定胜天的努力。”

“李代总统问,贪污成风,列举数大员贪污巨款,将如何查明严办?李并云,恐办不胜办。余答:由办到克服不胜其办。李复云:我们应当不顾一切。余曰:前曾向蒋总裁言,为国牺牲一切不惜,若为贪污者作傀儡,敢告不敏。代总统有闻,即交,山必严办也。”

阎1949年8月21日记:“青海兵团、宁夏兵团、陇南兵团与西安绥靖主任胡宗南,在西北作战方面指挥上不统一,致有误战机,减低战斗效率。为统一并加强,决定设立国防部长西北战区指挥所,派大员前往指挥,并决定派前国防部长徐永昌任指挥。徐预定明日前往,与秦德纯、周昆田同行。”8月22日记:“甘肃主席马鸿逵任命之经过。最初一方为郭寄峤争留任,郭、马不相容,欲分城驻节,此主张太不成事体。另一方为留任省主席,马亦不同情。多数立委为马鸿逵争,一日立委代表九人来访,希望以责任内阁之权能处理。余答:我譬如一开汽车者,你们为坐汽车者,你们希望我快达目的地,我何尝不愿,不过我要注意到路上障碍,顾虑翻车。翻车后不只车坏人伤,且亦达不到目的地。余言罢,立委九人齐声响应曰:我们清楚了,不再催。国事无公道,无是非到极点了。余遂循立委之意见,任命马鸿逵为甘肃省主席。盖立委无私见,其他争执者,则所抱各有不同也。”

五、关于阎拒辞所兼国防部长、调解蒋李之争的记载

阎1949年9月4日记:“李代总统希望(我)辞兼国防部长,拟以白崇禧接替,未表同意。”9月9日记:“致徐政务委员永昌函:兄昨之言,关系国运隆替,睡醒后颇觉萦系。我意:不只我兼国防部长必灭亡,换人或灭亡或不灭亡,我愿意辞。即使我兼亦亡,换人亦亡,或是我兼或可不亡,换人亦或可不亡,我亦愿意。假如我兼亡的慢,换人亡的快,我就不辞。我认为今天我们是病与命相连在一块,治病必致命,不治病必丧命,若不设法使病命分离,恐无下手之法。今欲转危为安,必须变各是其是各非其非为同是其是同非其非,方能意志集中,力量集中。按今日我们的自身,由人上说易于各是其是各非其非;若从事上说,无人不愿国家好,定能同是其是,同非其非,应决定何利必兴,何弊必除,规定进度,实行考核,作为我们首脑部救国约法,共同遵守,完成者奖励,贻误者严惩,则意志集中,力量集中,向挽救危亡目标迈进,未始不可有为。此致次宸兄。”9月30日记:“国家需要不去,应即不去。国家不需要留时,自应不留。去留应以国家需要不需要决定。与国家有益,虽手枪吓我,我也不辞。与国家有害,虽万人挽我,我亦不留。”10月2日记:“(与吴忠信谈话)不接受辞兼国防部长之要求,有破裂之可能。接受辞兼国防部长之要求,有毁灭之顾虑。接受而毁灭,为众怨所归;不接受而破裂,亦为众怨所归。”吴说:‘两害权行取其轻。如何?’我说:两害取其轻,当然。但一害已知,一害未知,无从比较,如何定取舍?”

自由作家日记范文2

对语文教师来说,作文教学一直是个繁重而又令人头疼的难题。每天批不完的作文与日记,像坐坐“大山”,一座“大山”刚刚攻克,另一座“大山”又搬来了,真是苦不堪言。如果如此付出的结果是收获,那我想我会无怨无悔。但我发现孩子们并没有因为我的狂批狂改而变得狂爱作文,于是我思考如何变“我求学生写作文”为“学生求我写作文”。后来我发现,其实学生惧怕的是“作文”,但超喜欢的是“日记”,不是形式上需要老师打分讲评的“日记”,而是让他们随意发挥的“日记”,当然,我知道我的目的绝不是让他们真的随意发挥,漫无边际。

为了让他们“上当”,我将作文改成了日记,而且是日记接力的形式,即4人为一组,选出组长,在扉页上写下每个人的日记宣言,再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将小组日记装饰一番。在他们热火朝天地挥笔涂抹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已经中了“圈套”。然后我提出,每周由我提供一个共同的题目:比如“这就是我”,在日记中生动地介绍介绍自己,同组的同学在日记中进行交流,将自己想对这位同学说的话都写进去,形式、字数不限。然后我一周收一次,不再用传统批作文的方式(针对每篇作文进行点评),而是机动灵活地针对其中有代表性的情况、小组共同的问题进行总结,而且改变板起面孔说教的形式,用朋友式的语言点评,或风趣、或调侃、或激励、或“威胁”(比如其中某个同学不认真写日记,我就会给这组降档)。这样不仅能让学生摆脱不会写作文的阴影,而且在“日记”中也能写出自己的心里话,从而提高写作能力。通过这种方式,也暴露出许多真实存在的问题,增强了小组的集体荣誉感。后来,每个学生都积极地写“日记”,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不用担心分高分底,也不用担心选材还有立意。当然,之所以积极写“日记”,也是因为怕由于自己的个人原因受到小组集体的“谴责”(我每周都会评出优秀小组,小组中哪怕有一个薄弱的我都会给这组降档)。再后来,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学生们体会到了快乐,比如大家开始比看谁的日记受欢迎,后面跟的“帖子”多。最初我要求每个人的作文后面必须要有一个小组成员写一个后评,不写就降档。后来小组成员在完成自己作文并完成一个后评时,往往会忍不住给自己感兴趣的其他组员的作文也写上几句,这样就形成了几个人的后评字数甚至超过作文字数的情况,再后来更出现了日记跨组传阅,跨组写后评,请家长加盟写评语的高潮。这种形式自由、机动,既激发了学生的写作热情,也使我从繁重的作文批改中解脱出来。日记接力在我班形成了一种时尚,同学们变得爱写作文,甚至焦急地等待写作文,往往这周题目刚刚布置完一两天就有同学着急地问下周的题目了。没多久一本日记本就会用完,孩子们就张罗着再买一本更漂亮的日记本。学期末了,我接到一位家长的电话,这位家长非常烦恼日记本的所有权问题,因为日记是小组接力形式的,所以日记本是4人共有的,但是家长和孩子都爱上了这本“日记”,都想拥有,于是班级又开始争抢着复印日记……

我的日记接力之所以受到了学生的欢迎,我想是因为它体现了“生本教育”的思想,教育之本,首在生本。学生只有真的觉得自己是学习的主人了,才能真的自觉自主地学习,才能真正投入到角色中,直至为学习而着迷,这样,老师也就解脱了。学生做愿意做的事情、高兴做的事情,也就不再感觉到辛苦了。就像“荆志强”说的那样:“给每一个学生安装了一辆内燃机车,大家一起跑,一起奔跑。”

自由作家日记范文3

一、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将第六条修改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三、将第七条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四、将第八条修改为:“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

“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八、将第十七条改为第二十条,在第二款中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余部分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九、将第十八条改为第二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十、将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十一、将第二十八条改为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二条:“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十三、将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十四、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十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六条:“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十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一条:“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二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十八、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四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十九、删除第四十条。

二十、将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八条,在第二款中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二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一条:“申请公司、分公司登记,申请人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以及通讯地址。”

二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二条:“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二)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

“(三)申请文件、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予以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四)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文件、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5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文件、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不属于公司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二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三条:“除依照本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外,公司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四条:“公司登记机关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一)对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对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四)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请文件、材料原件与公司登记机关所受理的申请文件、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十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五条:“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公司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换发营业执照;作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核准、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十六、将第四十六条改为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二十七、将第四十九条改为第五十九条,修改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

二十八、将第五十四条改为第六十四条,第三款修改为:“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二十九、将第六十三条改为第七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十、将第六十四条改为第七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三十一、将第六十五条改为第七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三十二、删除第六十六条。

三十三、删除第六十七条。

三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九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三十五、删除第七十一条。

三十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三条:“外国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关闭,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四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三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五条:“分公司有本章规定的违法行为的,适用本章规定。”

三十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十、删除第七十四条。

四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八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编制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目录并公布。”

此外,对条文的顺序和部分文字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新华社北京讯,2005年12月23日《人民日报》)

自由作家日记范文4

一、大班幼儿绘画日记发展现状

幼儿绘画日记是幼儿用自己的绘画语言表达自己的所见所闻,以及对生活、学习的独特感受,是幼儿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达的过程。绘画日记属于艺术领域中的“表现美、创造美”,然而,在绘画日记活动的教学过程中,我发现以下几种现状:

(一)能画出主人翁(幼儿自己)在做的事情,只关注人物个体的动作,没有关注到人物与周边环境的互动

有些幼儿知道要画出自己所做过的事情,但是只注重自己个人,没有关注身边其他人的活动和场景的互动。例如:左图汪舜瑶小朋友的绘画日记《庆祝六一》,画面上是一群小朋友,有正在表演的小朋友和台下的小朋友。因为自己是女孩子,所以画的小朋友都是女孩子,且动作、表情都差不多,没有考虑到表演者与观看者之间的互动。右图为王子越小朋友画的《学古筝》,也只是画出古筝及小朋友的场景,画面没有其它的场景安排,难免显得有些单调。(见图1)

(二)能表现自己及周围人的相互作用,画面饱满,但线条较杂乱,没有注重到细节的描绘

有的幼儿能表达出自己所要表达的内容,画面很有内容,但线条有些杂乱,在具体事物的描绘上还缺乏技巧。例如:左图为汪家含小朋友绘画日记《去旅游》,画面上有人物,有周围的环境,但在人物细节的描绘上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右图为张熙成小朋友的绘画日记《快乐的星期天》,描绘的是和爸爸在一起的许多开心事。虽然画面内容较丰富,但在人物的描绘线条上比较单一,把爸爸画得和他自己在长像和穿着上都一样,没有抓住人物的特点来画,观察还不够细致。(见图2)

(三)画面美观,线条有序,观赏性很强,但内容表达得还不够具体形象

有些幼儿本身具备了一定的绘画水平,平时对绘画很感兴趣,乐意按照自己的审美观涂色,因此,在绘画过程中很注重视觉效果。每当画好一幅画后,都会精心地为自己的画设计颜色,做好颜色的搭配工作,力求让自己的画看上去最美。而这些画,往往只注重外在的美观,在内容的表达上还不够。例如:左图为程君序小朋友的绘画日记《下棋》,我们看上去画面真的很美,特别是棋盘以及窗外的树的色彩搭配,让人感觉这个孩子绘画水平真的很高,但幼儿对《下棋》这幅画所表达出来的内容,我们了解得很不够,画面的文字记录只表达下棋这件事,没有表达出在下棋的过程中,孩子有哪些快乐体验值得记录。右图是严可微小朋友的绘画日记《去外婆家》,画面也很美,运用了各种颜色去装饰每个物体,特别是外婆家门前的那棵树,更是独具特色,画面上画出三个人见面的场景,我们是一目了然。然而,当我们看到文字记录时,全是对画中环境的描述,外婆家的树是什么样?房子是什么样?没有表达出孩子内心世界的真实感受。(见图3)

(四)能抓着人物特点,选材新颖,内容生动,但从美观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孩子们在选材上都知道要画出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一般都是印象最深刻的事情,绘画日记真正体现出幼儿的内心世界的所思所想,孩子们喜欢记录他们的开心事。例如:左图为包聪语小朋友的《我和我的爸爸》,画面上描绘出和爸爸在一起的开心事,一幅幅场景描绘得生动、具体,而且还抓住爸爸戴眼镜、自己扎小辫的特征。四幅画中爸爸都是戴着眼镜,微笑着对自己,而自己在爸爸的呵护下慢慢地长大,表达出浓浓的父女情深,让人感动。右图是毕正鑫小朋友的绘画日记《踢足球》,画中是自己和小伙伴们在踢足球,爸爸当守门员。瞧!爸爸纵身一跃接住球的一刹那,孩子是多么为爸爸骄傲,很细心的他还画出了此时的比分是12比11,可见,爸爸的这一球起到关键的作用。在记录的文字中,我们体会到孩子的快乐,因此这才是孩子内心世界的真实表现。可见,只有对生活有了细致的观察,才能画出如此让人感动的作品,然而要是在画面的美观上作进一步的提高,那就更棒了。(见图4)

二、产生这些现状的原因

我国著名教育家和儿童心理学家陈鹤琴先生曾概括地指出:“绘画是语言的先导,表示美感之良器,要知儿童的心理,不可不研究儿童的绘画。”他主张的“活教育”原则认为:“凡是儿童自己能够做的,应该让他自己去做,凡是儿童自己能够想的,应该让他自己想,儿童自己去探索、去发现,自己所求来的知识才是真知识,他自己所发现的世界才是真世界。”绘画日记正是幼儿自己去发现美和表现美的最好方式,大班幼儿绘画日记存在种种现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幼儿绘画水平存在着差异。有的幼儿对绘画很感兴趣,平时一有空闲时间,就拿出笔和纸来画画,时间长了就具有一定的绘画和涂色的技巧;而有的孩子,可能平时从事绘画的机会比较少,在技能、技巧上还积累得不够,因此不能很好地去表现所要表达内容。

其次,有些幼儿对发生在周边的事物缺乏细心观察,觉得只要是人,就都画成一个样,只要是树,都画出一个样,没有细心地去观察周边事物所具有的特征。

再次,在文字描述上,家长和教师要加强引导,让孩子说出内心世界的真实感受,而不是只对画面场景进行描述。

最后,在选材上,要知道选出生活中自己觉得最有意义的事情,抓住事物的特点来进行描绘,而不是所有的事物,都只是画上人或场景就行。

三、指导幼儿绘画日记的主要策略

(一)丰富幼儿的生活经验,引导幼儿选材

家长在和孩子外出游玩中,会发现孩子对感兴趣的事情比较投入,那么,就从孩子们感兴趣的事物着手。比如:有的孩子对船感兴趣,有的孩子对动物感兴趣,那么家长就可以引导孩子去观察它们的特征,让孩子去描述,回家后让孩子去画就会很容易了。同时,作为教师,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引导幼儿仔细观察、发现,感悟每日发生在身边的事。例如:幼儿园生动有趣的日常教学活动,一个有趣的游戏、一场激烈的比赛、一次观看演出、一个生日聚会、一次劳动体验、一次感恩节活动……都可以成为幼儿进行“绘画日记”的内容。家庭中富有意义的生活活动,如逛公园、旅游、野外烧烤以及和爸爸妈妈在一起的开心事、伤心事,幼儿都急于表达。

(二)提高幼儿的绘画水平,激发幼儿兴趣

毕加索说:“我能用很短的时间就画得像一位大师,但我却要用一生去学习画得像一个儿童。”幼儿绘画不同于成人绘画,即审美价值的最大特点就是天真、自由、浪漫,极富童趣。只有鼓励幼儿回归自己的本性,自由自在的画画,画内心的感受,才会显示出儿童绘画的美学特征。幼儿自由创作的美是多层次的:完整是一种美,残缺也是一种美;成熟是一种美,幼稚也是一种美;规范是一种美,自由也是一种美。在日常教学的过程中,关注能力差的幼儿,激发他们对绘画的兴趣,只要是幼儿自己所表达出来的感受和体会,都值得我们去鼓励和赞扬。

(三)在平时的绘本教学中,引导幼儿观察图画的兴趣

幼儿大班时,我们推广绘本阅读,而这些绘本都是来自于国内外不同国家、民族或地区的著名大师的画,画面形式多样,画面优美,线条简单,每一本绘本都给我们不同的视觉享受。所以教师要引导幼儿对图画的兴趣,鼓励幼儿细心观察绘本中的每一幅画,提高自己的审美观,在潜移默化中,幼儿的美育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为幼儿自由创作丰富了更多的经验。如:在《好饿的毛毛虫》一书中,幼儿知道用简单的线条去构图,画面也是很饱满的。在《蚂蚁和西瓜》一书中,孩子们知道了在构图之前,要做好大小比例的分配。在《大卫系列》中,幼儿知道在描绘人物时,要抓住人物的心理特点,大卫的不同内心世界,可以通过表情来表现。而这些经验,在幼儿的绘画日记水平的提高上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四)相互交流,促进幼儿语言表达能力

给孩子创设一个能使他们想说、敢说、喜欢说、有机会说并能得到积极应答的环境,从而激发幼儿对绘画日记的兴趣。当老师让幼儿上台说出自己绘画日记的内容时,幼儿会表现出很兴奋,很愿意去表达,因为“画”上的内容都是幼儿本身很感兴趣的事情,当然幼儿就很愿意去说了。这样对幼儿的语言表达很有帮助,同时,也激发了幼儿再一次作“画”的兴趣,而且是在一个很轻松、自由的环境中进行。

(五)积极的评价幼儿作品,激发幼儿的绘画兴趣

在评价幼儿作品时,我们不能用画得像不像、涂色涂得好不好来衡量孩子的画,而是要看其作品所表达出来的内容,是否具有独特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幼儿与成人相比知识面窄,对事物的认识不深刻,思维方法非常幼稚,所画物体可能不成比例。如我们佟烁小朋友画骑马的场景,把马画得很小,而自己的身体非常大,我问他为什么,他告诉我:“那头马很瘦,而自己很胖,所以就这样画了。”其实,在幼儿的绘画日记中,我们真的无法用成人的眼光去评价幼儿作品,幼儿所表达出来的内容要做进一步的了解,肯定幼儿每一个有创意的地方,激发幼儿对自由创作的兴趣。

(六)家园合作,促进幼儿绘画日记水平的提高

自由作家日记范文5

第411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登记管理机关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2号

根据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发挥事业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依法举办的营利性经营组织,必须实行独立核算,依照国家有关公司、企业等经营组织的法律、法规登记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

事业单位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登记管理机关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分级登记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登记

第六条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经费来源证明;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登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情况。

第九条经登记的事业单位,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刻制印章,申请开立银行帐户。事业单位应当将印章式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条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法律规定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即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法律、其他行政法规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者登记,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事业单位,不再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登记管理的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直属事业单位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备案的事项,除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所列事项外,还应当包括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或者设立批准文件。

对备案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被撤销、解散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

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审批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事业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撤销或者解散该事业单位的文件和清算报告;登记管理机关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的登记、备案或者变更名称、住所以及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开展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符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活动。

事业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分别向登记管理机关和审批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本条例情况的报告。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建议对该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经审批机关同意,予以撤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

(三)违反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事业单位违反法律、其他法规的,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式样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制定。

自由作家日记范文6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发挥事业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依法举办的营利性经营组织,必须实行独立核算,依照国家有关公司、企业等经营组织的法律、法规登记管理。第三条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事业单位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第五条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登记筁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分级登记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二章登记第六条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七条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登记申请书;(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三)场所使用权证明;(四)经费来源证明;(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第八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登记申请书之日起来30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情况。第九条经登记的事业单位,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刻制印章,申请开立银行帐户。事业单位应当将印章式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十条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一条法律规定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即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法律、其他行政法规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者登记,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事业单位,不再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登记管理的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直属事业单位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备案的事项,除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所列事项外,还应当包括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或者设立批准文件。对备案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第十三条事业单位被撤销、解散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审批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事业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撤销或者解散该事业单位的文件和清算报告;登记管理机关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第十四条事业单位的登记、备案或者变更名称、住所以及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开展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符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活动。事业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分别向登记管理机关和审批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本条例情况的报告。第十八条事业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建议对该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第十九条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经审批机关同意,予以撤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三)违反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事业单位违反法律、其他法规的,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第二十条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章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式样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制定。第二十二条本条例实行前已经成立的事业单位,应当自本条例实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

自由作家日记范文7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第四条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五条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辖

第七条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与其管辖的社会团体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托社会团体住所地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委托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成立登记

第九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第十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十一条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四条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社会团体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

(五)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六)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九)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没有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情形,且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社会团体,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四)法定代表人;

(五)活动资金;

(六)业务主管单位。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依照法律规定,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备案事项,除本条例第十六条所列事项外,还应当包括业务主管单位依法出具的批准文件。

第十八条社会团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社会团体应当将印章式样和银行帐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社会团体成立后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场所和主要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申请登记。

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应当按照其所属于的社会团体的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该社会团体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

第四章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以下统称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二十一条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以下统称注销登记):

(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自行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二十二条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社会团体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第二十四条社会团体撤销其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办理注销手续。社会团体注销的,其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

第二十五条社会团体处分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社会团体成立、注销或者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者备案;

(二)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

(三)对社会团体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条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二)监督、指导社会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三)负责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

(四)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

(五)会同有关机关指导社会团体的清算事宜。

业务主管单位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不得向社会团体收取费用。

第二十九条社会团体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社会团体的资产。

社会团体的经费,以及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社会团体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社会团体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社会团体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还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社会团体在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本社会团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对其应当简化年度检查的内容。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第三十三条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

(二)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五)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七)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社会团体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

第三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六条社会团体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社会团体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

第三十七条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式样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

对社会团体进行年度检查不得收取费用。

自由作家日记范文8

一、小学生日记写作教学的意义

(一)能培养学生观察生活的能力

写作追求言之有物,言之有理,在小学阶段,做到“有物”是作文的初级阶段,要求学生用语言把眼中的世界描述出来。日记恰好是培养学生观察生活能力的重要载体。小学生开始尝试运用文字进行描述,仅仅是“流水账”,语言稚嫩且充满语法错误,但随着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增强,会发现学生开始不断尝试如何运用流畅、优美的语言描述生活。例如:“今天考试得了85分,爸爸很开心,奖励我一直想要的玩具手枪,很酷。”这样的描述也许尚显稚嫩,却真实地反映了学生的生活。又如:“今天路过墙边,发现一种以前?睦疵患?过的草,很漂亮,好想采回家养起来……”这样的文段,反映出学生已经开始关注到一些细微的事物。

(二)培养学生抒发内心的能力

在日记过程中,学生在用文字记录生活的过程中也会有一些感悟,尽管这些感悟幼稚而直接,比如:喜欢、开心、难过等,以最直接的形式进行表达,但已经明确地表明学生对所观、所感的态度,只有加以引导启发,才能使学生对世界的感悟日益深刻,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个性特征。在写作中,用语言文字表达内心的情感,是学生必须完成的。小学生对世界有较多的直观感悟,缺少加工处理。教师通过日记对学生的情感加以引导,使学生更明确自己如何在写作中抒发情感。

二、小学生日记的常见形式

(一)观察日记

把看到的人物、事物、景物记下来,每次观察最好截取一个侧面,写出特征,反映一个中心。

(二)活动日记

记下参观访问活动、学校班级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家庭活动、同学之间组织的有意义的活动等,参加一次写一次,一定要抓住要点写。

(三)思考日记

或叫心灵日记、自我教育日记、“道德感悟”日记。把自己对现实生活中的优缺点和心理活动或道德品质成长变化过程摘要记下来。前两种形式多见于应试,后一种形式要求较高,宜在高年级有针对性地指导试用。

(四)剪贴日记

把自己喜爱的邮票、图画、照片贴在日记本上,并按意图写上来源、目的、意义或说明文字。

(五)信息日记

把看到的、听到的、有价值的最新信息记下来。

(六)气象日记

把当天的天气、温度、风力、风向和出现的特殊的自然天气现象记下来。

(七)台历日记

把周围实实在在发生的重要事情如实简要地记在台历上,少则一句,多则一段话。

(八)摘录日记

把看到或读名家语录、格言、座右铭或写人状物的优美诩句摘录下来。

三、如何在小学展开日记写作教学

(一)培养学生日记兴趣与习惯

在开始时期,学生由于对日记这种形式不熟悉,并且需要写很多字,都会感到枯燥乏味,也有因为不清楚要写什么而感到困难的情况,归纳而言就是不熟悉,进而会产生抵触。在这种情况下,教师要帮助学生激发写日记的兴趣,养成记日记的习惯。例如:教师可以让学生在常规记日记之前先尝试用一句话对自己的心情、状态等进行描述,以句子为开端逐渐引导学生,帮助学生慢慢适应用语言记录自己的心情等。除此之外,教师还要用语言对学生进行引导。小学生对于事物的认识是不完整的,教师要通过自己的描述,让学生理解养成记日记的习惯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当然,教师的解释并不一定要专业,更重要的是有趣,符合小学生的认知特点。

(二)对学生进行适当的引导

尽管日记是学生较私人的行为,然而在小学阶段,学生刚开始写日记,需要教师的合理引导。教师首先要让学生明确日记记录的是什么,帮助学生树立日记的概念。另外,针对学生不清楚日记要写什么内容的问题,教师可以进行适当的引导。例如:教师在讲解《荷花》一课后,让学生观察家中的花再描写等,帮助学生寻找观察点。在学生写日记之后,教师在检查的过程中,可以挑选出学生日记中比较有特色的进行点评,进一步拓宽学生的思路,帮助学生寻找事物的不同切入点。教师对学生的引导,能够启发学生,使学生找到日记的方向。

(三)帮学生养成写日记的习惯

之所以从日记开始培养学生的作文习惯,是因为日记的常规性、自由行、便于操作性等特征,然而小学生的特点在于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但是缺乏坚持,很难持之以恒地完成一些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教师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帮助学生养成习惯。根据笔者的教学经验,在教学中,教师除了每天坚持提醒、以硬性规定让学生写日记并检查外,还可以采取一些较灵活的形式。例如:举办一些日记分享活动,让学生将自己在生活中的一些趣事分享给同学们等;评选日记之星。这些活动的渗透,能帮助学生养成坚持日记的习惯。

(四)注重对学生的情感引导

在引导学生记日记的过程中,不仅要记录生活,还要抒发情感,如何引导学生进行内心的表达是教师在教学中需要关注的,否则学生的日记及日后的作文都会缺乏情感的灵性,徒有华丽的外表。教师可以借助一定的方式方法引导学生抒发情感,如:父亲节、母亲节时,教师可以要求学生为母亲或父亲做些事,然后让他们如实地记录自己的感悟等,这样有目的性地引导是为了使学生习惯这样的记录,习惯借助文字表达自我。在学生初步尝试作文的过程中,借助外力的引导,能够巧妙地帮助学生发现内心世界。对于内心世界的发现,将使学生在成长中更好地认识世界、感受爱与被爱,这时是写作这一行为中人文性的全面体现,对学生的成长会产生积极的意义。

(五)引导学生自备材料库――想写就写

自由作家日记范文9

[关键词]循环日记 重竞争 重体悟 重借鉴 重反馈

[中图分类号] G6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9068(2016)16-083

循环日记作为新作文教学的一种全新模式,旨在通过能力平均的六个人,共用一本本子、共写一个话题的形式,通过教师、同伴、家长的共同参与,为学生铺设多维沟通的桥梁,从而促进学生习作能力的不断提升。

一、重竞争,在你追我赶的比拼中激活动力

循环日记的推进形式是小组合作,由小组内成员围绕着共同的话题进行创作,这种独特的组织形式形成了拓展补充、彼此借鉴、相互竞争的良性质态,有效地唤醒了学生的写作欲望。

如春季学期刚刚开始,教师就布置了“我家的年味”的主题日记,要求学生以日记的形式介绍自己家中过年的情景和习俗。在循环过程中,不同的学生选择素材的角度、呈现的风俗习惯都有一定的差异,为学生围绕主题选择材料提供了拓展补充的资源;而小组成员在日记中表现出来的水平差异,也充分激活了学生原本好强的心理,从而有效地将竞争机制引入其中,起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赞可夫说:“只有在儿童兴趣盎然时,才能产生丰富多彩的思想和语言。”由此可见,循环日记独特的组织形式对于唤醒学生的表达欲望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二、重体悟,在深入生活的发现中提炼素材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因此,循环日记的实施,我们应紧密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将学生的视角引向生活,让学生学习用自己的方法抒发自己的情感、表达自我的思想。

打开学生的循环日记本,内容可谓丰富多彩,包含了学生生活的方方面面,记人、叙事、写景、状物,不一而足。这些主题可以是教师对学生共同生活内容的提炼,比如“我们的课间生活”“我遇到的让座”等,也可以是学生自身对生活现象的捕捉,如“我曾经钓过鱼”“南柯一梦”“我逮过一只鸟”等。

不同的学生,其生活的经历也不尽相同,但却能提炼出相应的主题。教师应与小组成员一起,共同感受生活,为循环日记主题的确定提供自己的思路,使循环日记更为顺利地实施下去。

三、重借鉴,在彼此阅读的碰撞中调整思路

循环日记不是学生心灵的自我表白,而是要公布于众,接受小组成员、教师和家长的共同品鉴的。这样才有利于学生以最佳的状态展现自己的水平,并在成员交流、师长点评之后,发现他人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短处,让每个学生都经历一次从自我构思到实践写作,从吸收悦纳到深入反思的调整过程。

如在一次“我眼中的幸福”循环日记的撰写中,“妙笔生花”小组中很多学生都将自己拥有的、得到的看作是一种幸福。当然,这种基于索取与得到层面的认知并不是不正确,但价值取向趋向雷同,不免落俗。有一个学生却记叙了自己用零花钱捐赠图书的事例,不仅为其他学生拓展了对幸福的认知范畴,更在转变视角后弥补了学生认知上的缺失。这就是循环日记带来的写作妙处。

在这一案例中,教师紧扣循环日记的实施环节,让学生在合作探究的过程中,尽显个人的风采,并在强化交流和分享的基础上,促进了学生习作能力的质的飞跃。

四、重反馈,在立体多维的交互中修缮文本

循环日记侧重于学生对现实生活的感受与体验,引领学生以率真的方式表达自我。因此在日记的评价反馈上,教师应将着力点放在循环日记的童真、童趣上,少一点否定,多一点建议;少一点刻板的要求,多一点委婉的商讨;少一点无端的指责,多一点悉心的引导。除了教师的点评之外,还可以邀请家长参与其中,并在小组中开展“你来写作我来评”活动,丰富循环日记的评价主体,丰富评价思路,为学生全面吸收他人的意见奠定基础。

如在一次主题为“打蚊子”的循环日记中,某同学对“打蚊子”的细节过程描写得不够深入,教师在指出这一问题之后,就引导小组成员进行集中点评:“为什么老师会有这样的评价?日记中的漏洞在哪里?怎样写才能弥补这个漏洞?”然后,教师还要求学生将自己的日记读给父母听,并从他们那里听取意见,为自己的修改收集更多的意见储备。

由此可见,只有通过立体化、多维度的反馈渠道,才能更好地为循环日记的良性实施奠定基础。

自由作家日记范文10

关键词:创新;班级管理;小学生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17-163-01

班主任是一个班级的领导者、组织者,其工作方法的优劣,直接影响班级的班风、学风和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班主任的一言一行也对学生的言谈举止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甚至可能在他们的心目中留下终生难以磨灭的印象。因此,班主任的工作方法是否得当,直接影响到他能否成为一名合格的班级管理者和能否真正成为班级全体同学的良师益友。

一、在班级管理工作上要有“二心”

在新的形势下,教师的角色在变化,师生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新型师生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也就是对学生有一种爱心,多一份耐心,给学生一点信心,把学生当做自己的小孩,班级就像一个大家庭,班主任就是家长,要对自已的子女充满爱。几年来我扮演了双重角色,既是班主任的角色,又扮演家长的角色。当学生有困难时,我总是尽心尽力地关心他们,让学生在校读书有一种在家里的感觉,时时对学生有一种牵挂。

1、要有爱心

有人说:“一切最好的教育方法,一切最好的教育艺术,都产生于教师对学生无比热爱的炽热心灵中。”因此,作为一名教师,一名班主任,首先应该是爱孩子,对全班学生,无论他是出生于干部权贵之家或平民百姓人家,无论他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或是令人头疼的后进生,均应一视同仁,爱得公正,爱得让学生信服。对于小学生来说,正是他们在父母身边撒娇的年纪,正是他们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年纪,正是他们好动好玩的年纪。因此,对于一些童趣十足、无伤大雅的举动我总是宽容对待,用一种慈母般的眼光,欣喜地关注他们的成长,欣赏他们的可爱之处,保护他们珍贵的童心。

2、要细心

有人说:班主任是世界上“最小的主任”,可这最小的土任管的事却最多、最细。大至教育教学工作,小至扫地、粉笔头之类鸡毛蒜皮的小事,样样少不了班主任的操心。班主任还应有一颗纤细如发的心细心。为此,我在平时工作中认真做到六勤,即:勤观察、勤交流、勤家访、勤鼓励、勤表扬、勤督促。要细心观察学生的学习、情绪、身体、表现,多与学生交流、谈心,了解他们的喜怒哀乐、爱好兴趣。多家访,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分析其思想动态,关心学生点滴的进步,及时鼓励、表扬,多总结积累经验,这样,对学生各方面的情况了如指掌,才能因材施教。

二、开展记录活动,引导自己教育自己

多年的班主任工作实践使我体会到,要培养一个好的班集体,搞好班级内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培养学生素质单靠班主任的管理和说教,没有众多学生求进步和内动力的呼应,是不能收到预期效果的。于是在工作中,我逐渐探索一种加强班级建设,引导学生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的形式。

1、记录好班级日记

班级日记是学生参加管理班级的一种好的形式,开学初在班级制定并实施一项由每个学生轮流记好班级日记的制度。开始阶段,我先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后,要求记日记的学生,在班级日记中记下当夭班级学生的好人好事、突出事迹,以及班级出现的各种消极现象和思想问题,同时要在日记中记下自己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和认识,写出自己的评论,而且是要结合实际写条名人警句和格言,从而使认识提高和升华。在第二天晨会,班干部把前一天的日记内容向大家宣读。为使这一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又引导学生由班级干部做示范总结,逐步过渡到由写日记的学生轮流总结,使他们都在全班学生面前宣读日记,提出自已的意见和看法,并引导学生广泛讨论。

2、做好个人日记

个人日记是了解学生校外生活的窗口,是师生交流思想感情的渠道。从一年级下学期开始,我就要求学生用拼音写日记,每周至少两篇,定期检查。我通过批阅学生日记,便可知学情,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同时,还在班级宣读那些跟班级生活有关的内容,或赞扬或批评。

实践证明,开展班级“二记”活动大有好处,充分发挥学生自己教育自己的巨大潜力,使班级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培养了学生观察、分析和读学能力,而且在一些名人、学者的风范熏陶下,使学生内心世界得到了不断的净化。

自由作家日记范文11

在工作中,我在小荷作文网上建立了班级日记集。隔段时间我就把孩子写的部分日记发到日记集里,同时把孩子优秀的日记,利用节假日装订成册,起名叫《大海拾贝》,并在六一期间参加了孩子作文册的展评。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我的这一做法得到了家长的认可和支持。就这样我们坚持写日记直到这批学生小学毕业。

2009年,我又和新的一批学生和家长组成了“新家”。这批学生写日记是从他们刚刚学完汉语拼音,也就是2009年12月1日开始坚持写日记的,我们师生又与日记快乐前行了。

一、我为什么这么热衷让孩子写日记呢

因为写日记有这几点好处:第一,督促和帮助学生集中注意力,深入观察,积累知识,思考问题。第二,能让学生热爱生活,主动去建设生活,培养开朗,活泼,勤劳,勇敢,积极向上的性格品质。第三,丰富词汇,发展语言,提高口头表达能力。

还有,日记最大的特点,就是能够记下当天发生的事,可以记录你的成长历程,心情不好的时候写日记是个很好的倾诉办法,还有就是可以锻炼写做能力和水平。写得多了,组织和运用语言的水平就上来了,多好啊。等你年老之时如果要写回忆录的话,你以前写过的日记就是最好的组织材料哦。人生路漫漫,很多事情都会不知不觉中忘记,但如果你把它们写进日记中的话,它们就被记录下来了。等你老了翻开来看看,回味无穷啊。这是一笔无法用钱来衡量的财富啊,记录着你一生的奋斗历程。它还能让你在每天晚上自觉的反省一天中的所做所为,及时的查找出做得不好的地方,加以改正。

二、教师如何引导孩子写日记呢

我的做法是:

1.以身作则,全批全改,年年如一日。贪玩是学生的天性,健忘是学生的共性,懒惰是独生子女最大的弊病,对于各科作业,学生认为是非完成不可的,而把写日记可能看作是额外的任务而不予重视,这就需要有人时刻提醒他们,要制度化,还要持之以恒。只有教师重视了,并且长期坚持,学生写日记的习惯才会形成,有了习惯,就有了培养兴趣的前提。如果只是让学生自由去写,而教师不加以指正,其效果是很不理想的。有的学生为了完成单纯的任务就去抄袭,有的学生篇篇日记就是炒现饭,还有的知道老师没看,没写东西就交了个日记本……如此种种现象是教师没有检查造成的。

2.低要求,低标准,指导到位。曾经有个学生的日记只有一句话:“今天我很不高兴。”我对他说,你今天的日记写的不错,语句完整。老师不知道你因为什么事而不高兴,能说说吗?他就把原因说了,我因势利导,要他把说的内容写出来,他写了,而且写得很感人。

在生活学习中,写作的材料比比皆是,只是小学生没有发现而已,这就需要有人帮助他们。春天,百花齐放之时,带领他们去欣赏;夏天,荷花满池塘,要他们去观察;秋高气爽之时,看金黄的玉米、果园中的果实;寒冬腊月、雪花飘飘,让他们滚雪球、堆雪人;晴天,感受太阳的温暖;雨天,体味雨中漫步的滋味;回家了,观察父母的所言所行;逛商场时,留意南来北往的人群;出行了,关注纵横交错的马路、错落有致的大厦……只要我们用心诱导、耐心指导,时间长了,学生就能自己去把握。

还有,每天对学生的日记进行简单的点评,对写得好的进行表扬,鼓励学生锦上添花,对内容不具体、没有积极意义的日记,要给予指正。

三、日记拉近了我和孩子、家长的距离

有些学生在日记中反映了一些实际问题,我尽力帮助解决。记得有个学生在日记中透露五元钱被盗,而且有了怀疑对象,只是无凭据而不敢索要,我询问了具体情况之后,帮他“破了案”。这件事情之后,很多学生都愿意把自己的秘密通过日记告诉我:有的反映父母不和,有的反映被别人欺负,有的反映别人一个星期没洗澡……对学生反映的这些问题,我尽量帮助解决,学生通过写日记能解决他们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而感到高兴,由此对写日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学生在日记中指责他人问题,既说明他能明辨是非曲直,又能规范自己的行为而不犯同样的错误。

同时,日记拉近我和家长的距离。通过日记,我走进了学生的心田,与家长沟通起来更加和谐。同时,能不时的看到孩子稚嫩的语言变成了铅字,家长没有理由不支持我的工作。我班每年“六・一”送给孩子特别的礼物――《快乐日记》册,就是家长支持工作的见证。

自由作家日记范文12

1 对小学生日记形式的认识

小学生日记的十种形式:①观察日记。把看到的人物、事物、景物、记下来,每次观察最好截取一个侧面,反映一个中心。②剪贴日记。把自己喜爱的邮票、火花、图画、照片剪贴在日记本上,并按图意写一句或一段完整的话加以说明。③信息日记。把看到的、听到的、有价值的最新信息记下来。④气象日记。把每天的天气、温度、风力、风向和出现的新气象记下来。⑤台历日记。把周围实实在在发生的和经历的重要事情如实简要地记在台历上,少则一句话,多则一段话。⑥摘录日记。把看到好书或读名家语录、格言、座右铭或写人状物的优美词句摘录下来。⑦学习日记。把课本上学到的、课外书刊读、印象较深的心得体会、感想或联想记下来。⑧活动日记。记下参观访问活动和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一次记一次,抓住要点写。⑨实验日记。如养花、种向日葵或搞科技小制作,把过程、结果记下来。⑩思考日记。(或叫心灵日记、自我教育日记、“道德长跑”日记)把自己对现实生活中的优缺点和心理活动或道德品质成长变化过程摘要记下来。

2 新颖的训练方式,激发了学生的兴趣

日记相对于任务性习作来说无论从内容、形式上对于三年级学生都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引导学生写日记时,我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抓住学生好奇心强,富于挑战精神的特点,作好激情导引的准备工作。在每个学生日记本的第一页,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送给他们时刻提醒或激励的话。如:“小朋友,我忍不住这样称呼你,当你兴高采烈地背着书包,跨入三年级时,你的那份激动,那份快乐是否溢于言表呢?你是否愿意把这美好的感情表达出来,作为自己永恒的记忆呢?让你我共同努力,把这份愿望变成现实吧!”以此激励学生养成良好的日记习惯,激励学生写日记(学生每天打开日记时,都会先看到这段话,从而起到鞭策学生写日记,而且要写好日记的作用)。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

3 丰富的内容,为学生营造了开放的空间

有人说:“日记日记日日记,写人、记事和叙事,说感想、做笔记……”在日记中,学生可以记录多彩生活中的喜、怒、哀、乐,可以反映社会中的真、善、美……突破了表达形式的束缚,把学生从僵化的训练模式中解放出来。消除学生的顾虑,解决学生无话可写或不敢写,不能写的难题。这也正应和了前苏联教育家赞科夫提出的让学生“自由创作”的理念,,还学生表达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充满自信的主动参与到表达中去,使他们眼中的世界更广阔。

4 良好的习惯,积累源源不断的写作素材

作家老舍先生曾经说过“……记日记,养成一种习惯。刮一阵风,你记下来;下一阵雨,你也记下来,因为不知哪一天,你的作品里需要写一阵风或一阵雨,你如果没有这种积累,就写不丰富。经常生活,经常积累。……”这也正如学生对日记的描述:“这是一个神奇的银行,我的秘密在这儿储藏。小小的笔编织着一张张存单……”这本“备忘录”是学生用自己敏感的心灵及时捕捉生活中的真情实感,并用准确的语言作以记录。为写好作文积累了许多真实素材,推移学生习作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日记也是学生思想的积累,认识的积累。

5 发展的评价方式,让学生享受习作的乐趣

小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学习信心成正比,在日记训练的过程中,我用发展的眼光来评价学生的日记,尽可能挖掘学生日记中的闪光点,并予以充分的肯定,让每个学生都有成功的体验,从而让学生树立信心,努力表达,享受表达的快乐。具体做法是:

5.1 生生互评和师对生的评价相结合,以生自评为主。引导学生用赞许的目光去发现别人日记中的优点,予以支持和鼓励,还要从帮助他人的角度发现不足。这样学生既可以在评价别人的日记中得到提高,又可以共同解决问题,相互取长补短。确立了学生在表达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又被养了合作精神。教给学生评价的方法和标准,抓住特点,从不同角度评价自己、反思自己、体验自己,发挥评价的积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