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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调查报告

时间:2022-05-29 01:44:25

养殖调查报告

养殖调查报告范文1

(1.沧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河北 沧州 061000; 2.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河北 石家庄050011;

3.河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河北 石家庄,050024;4.黄骅市水产局,河北 黄骅061000)

三疣梭子蟹(简称梭子蟹)是沧州地区海水池塘养殖的主要品种之一,尤其在黄骅市水产养殖中占有重要地位,至今已有15年的养殖历史。2013年,黄骅市梭子蟹养殖面积达到4 000 hm2,占海水养殖总面积的80%。但是多年来梭子蟹养殖一直存在诸多问题,尤其近几年“牙膏蟹”等病害发病率持续上升造成产量不稳、效益下滑,养殖户信心遭受打击,养殖前景不容乐观。为摸清养殖现状找出发病原因及效益下滑的症结所在,改进养殖技术,保障梭子蟹养殖健康和可持续发展,2013年12月由河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特色海产品创新团队的岗位专家、团队成员组成调查小组,对沧州地区的梭子蟹养殖情况进行了调查,报告如下。

1调查方法及内容

调查小组直接面对养殖户展开调查收集各项数据,先后走访了黄骅市南排河镇张巨河、岐口、赵堡、李堡、后唐、东高头等村庄和中捷农场海辰养殖公司的54位养殖户,调查面积271.5 hm2(占总面积的7%)。调查内容涵盖牙膏蟹发病率、放苗量、产量、微生态制剂使用情况、饵料种类、水深、盐度等。

2结果与分析

结果见表1。

5.9 hm2使用,其余不使用或使用固体底改

经对表1分析,表现出以下规律:

从牙膏蟹发病率来看,张巨河发病率最高,72 hm2池塘平均发病率高达59.5%,赵堡、后唐、岐口相当,分别21%、19.5%、17.1%,中捷、李堡10.3%~9.1%,东高头最低,66 hm2池塘,发病率只有5%。

从放苗量看,张巨河列首位,放苗均在1 500 g/hm2以上(含1 500 g/hm2),平均1 806 g/hm2,后唐、李堡、岐口、赵堡、中捷在975~1 725 g/hm2之间,集中度在1 125~1 575 g/hm2,东高头平均放苗最低,只有1 125 g/hm2。放苗1 500 g/hm2(含1 500 g/hm2)以上的养殖户牙膏蟹发病率达40.7%,放苗1 500 g/hm2的养殖户发病率33%。

从产量看,扣除调查资料中数据不全的养殖户,后唐村平均单产最高,4 hm2池平均单产862?5 kg/hm2,其次是赵堡750 kg/hm2、岐口725.3 kg/hm2、东高头724.5 kg/hm2,张巨河682.5 kg/hm2,李堡630 kg/hm2,中捷产量最低,10.5 hm2池塘平均单产412.5 kg/hm2。最高产量出现在赵堡的姚先生池塘,2 hm2池,平均放苗1 500 g/hm2,产量1 500 kg/hm2,最低是岐口的王先生、赵堡的刘先生池塘,平均单产375 kg/hm2。产量高低与放苗密度没有直接关系。

微生态制剂使用情况。从调查资料看,养殖户对微生态制剂的使用存在很大的盲目性,除个别养殖户之外(如赵堡的姚先生等),大多数养殖户不了解自己池塘的具体情况而随意使用微生态制剂,只有17户完全不使用(占31%),13户只使用固体底改(含有少量微生物),占24%。

牙膏病发病原因。从以上分析来看,牙膏病与微生态制剂无关。而与投苗量大(1 650~2 040 g/hm2)、投小杂鱼过多、池底败坏有关。

例1:中捷养殖户张先生投苗少,不使用微生态制剂,只注意消毒池水,改良底质(使用底净),但因投喂杂鱼、海沙,不使用贝类,对池底造成一定污染,7月30日即发生牙膏病,发病率10%~40%,梭子蟹单产只有450 kg/hm2。

例2:张巨河李先生、张先生使用微生态制剂很少,发病率却高达50%~80%。而王先生因投苗量大(高达2 625 g/hm2),在大量使用微生态制剂的同时,也注意大量使用底改,尽管如此,发病率仍高达55%,单产600 kg/hm2。

例3:赵堡姚先生,放苗只有900 g/hm2,生产中非常注重改底,底加厚、底居安、氧速宝交替频繁使用,同时使用活水宝、利生素等利于单胞藻繁殖的制剂,且全部投喂蓝蛤,不投杂鱼,虽放苗900 g/hm2,但产量高达1 125 kg/hm2,发病率7%。

例4:赵堡姚先生,放苗1 500 g/hm2,生产中也注重改底,大量使用底氧、底改等促进池底氧化分解的药物,同时兼用中草药保护剂,饵料种类大量投喂蓝蛤,对池底几乎无污染,产量高达1 500 kg/hm2,是资料中成活率、产量最高的一户。虽未使用微生态制剂,也有发病7%。

另外,从透明度的大小也可证明牙膏病与水质有关。凡是牙膏蟹发病率50%以上的养殖户(张巨河的张先生、岐口谢先生、周先生),透明度大都表现为不规律性。谢先生、周先生均使用了纤毛净,进一步说明水质调节不到位,先是过肥,继而藻类死亡,透明度又过大。

3对梭子蟹养殖户的建议

4.1控制放苗量

鉴于目前沧州地区海水池塘规格大、淤积、老化严重,人为调控水质比较困难,建议放苗量控制在1 200~1 500 g/hm2为宜。

4.2慎用调水微生态制剂

微生态制剂主要是保持水体中有益菌的优势,在对虾养殖中,因为虾类离不开水,通过有益菌可以稳定水环境,抑制有害病原繁殖。而梭子蟹是水、陆活动动物,对底质要求严,水质次之。应以改底、增氧为主,不宜大量使用微生态制剂,特别是不宜使用液态微生态制剂。

4.3水深不宜过深

养殖调查报告范文2

一、养殖业现状

我区的养殖业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专业化生产、技术化服务之路,形成了开平镇的半壁店、欢套的万头猪场;洼里镇以回民村夏庄为主的奶牛养殖小区;郑庄子蛋鸡养殖小区;栗园镇的特种养殖区。同时还推行了品种良种化、服务及时化、执法程序化,开展了1个基地和3个体系建设,即商品、畜、禽的生产基地,执法监测体系、科技推广体系、防疫体系的建设。

全区存栏猪、奶牛、羊、鸡存栏分别达到38875头、12190头、9815只、51.46万只,养殖专业户2621户,每日产生畜禽粪尿等污染物约400吨。

二、存在问题

养殖粗放。我区存栏的部分畜禽为分散饲养,每天的粪尿等污染物随意排放,即不环保也不卫生。

污物处理简单。大部分污物尤其是散养户的粪便等污物都是简单存放,未进行再加工、再处理。

防疫条件落后。有很大一部分的养殖场户尤其是散养户动物防疫条件及卫生条件落后,防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硬件设施及规章制度等软件环境不完善,人畜混居,卫生、环保措施不健全。

三、采取措施

积极发展无公害生产。近年来,我区积极推广无公害生产,截至目前,先后有曹庄奶牛养殖小区、恒信赛鸽公棚、立冬食品有限公司、半壁店生猪养殖场及孟凡城猪场5家养殖企业及其加工企业先后通过了省级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证,并全都通过了环评检测,起到了积极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全面推广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改善养殖环境。鼓励和支持养殖场(户)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规范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强化其软件硬件建设。

推广沼气池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推广养殖场建设沼气池,畜禽粪便发酵产生沼气,沼液浇灌农作物,即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又解决了燃料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农业肥料污染问题。

强化检测与养殖场环境治理。近年来,加强了养殖场兽药饲料等添加剂的监管,规范了生猪等畜禽屠宰前停止饲喂兽药制度,深入开展产地临栏检疫工作,同时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力度。

积极推广环保清洁生态的养殖项目,做好典型示范。在做好监管的同时,积极推广环保清洁生态的养殖项目,积极推广丰南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丰南区综合种养殖示范园区建设,以项目带动养殖业向环保卫生生态方面发展。

养殖调查报告范文3

我市地处亚热带,拥有zz公里的海岸带和两个内海,水质良好,水温常年稳定,水产养殖没有生长停滞期,发展海水养殖得天独厚。全市现有虾池面积xx亩,其中高位池面积xx亩,主要分布:xxzz亩、zzxx亩、zzx亩、东澳x亩。低位池面积xx亩,主要分布:xxaa亩、xxzz亩、xxvv亩、xxvv亩、xxzz亩。养殖方式为合作社和专业户,其中合作社有xx家、专业户有xx多户。两个内海有渔排xx个、vv个栏口,其中老爷海有渔排zz个、 xx个栏口;小海有渔排xx个、 vv个栏口。

由于低位虾池都抽用两个内海海水进行养殖,而两个内海渔排放养长期都处于“无序、无度、无偿”状况。因放养过度,水道堵塞,海水交换能力低,导致海水质量差,环境污染严重,病害频发,且在渔排和虾池之间相互传染,恶性循环,不仅渔排养殖不能得较高经济效益,而且虾池养殖也效益低下。据调查,在没有发生病害情况下,低位池养殖成本约xx元/亩,产量约xx公斤/亩,价格xx元/公斤左右,经济效益较好,可一旦发病就会严重亏损,有些养殖户难于维持下去。为增加农民收入,近几年,经过广泛宣传发动和政府扶持,很多地区养殖户对其虾塘进行更新改造,据统计,全市已改造的虾池有zz亩,其中xxvv亩、zzvv亩、xxvv亩、zzxx亩、xxvv亩。经过更新改造后的虾池养殖效益明显上升,据调查,更新改造后虾池产量约xx公斤/亩,养殖成本约vv元/亩,经济效益明显提升。全市尚有vv亩低位池等待改造。

我市低位池大都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由于早期建设没有科学规划,布局不合理,排灌系统不科学,进排水不分家,容易造成病毒交叉感染。从现未改造的低位池状态来看,存在池塘陈旧老化、池水浅、漏水严重、技术落后等,加上渔排放养密度过高,水质差及病毒交叉感染严重等因素影响,严重制约我市海水养殖业发展。因此,引导和扶持农民从内海养殖向外海养殖和进行低位池改造,对发展我市养殖业,增加农民收入非常必要。

二、发展我市海水养殖业的意见

(一)引导和扶持农民发展深水网箱养殖

鉴于小海海域现有养殖渔排x个、x个栏口,且都放养在港门口的狭小水道上,严重地影响海水交换,影响小海周边x亩虾池的养殖。同时,因渔排放养过度,病害频发,很多渔排养殖连年亏损。为使渔排养殖和虾池养殖达到双赢,一方面要加强对小海渔排养殖规划管控,迁移港区及狭榨通道渔排,严禁新增渔排。同时,在港北附近划定一片海域,通过政府扶持,引导渔排养殖户成立合作社,拆除小海养殖渔排转向深海网箱养殖。

据了解,制作周长x米双浮管圆式深水网箱成本约为x万元/个,建议由市政府补贴制作,安排给愿意拆除自家渔排的养殖户养殖。实施计划为:2014年安排x万元制作x个深水网箱进行养殖试验,成功后,每年安排x个,争取5年内把港区及航道上渔排转移完成。

(二)引导和扶持低位虾池改造

鉴于我市目前尚有x亩低位虾池未改造,这些虾池大都陈旧破损,设施差,病害多,产量低,成本高,经济效益低下,需分步实施改造。改造要求为:①池塘水深1.8米以上;②四周水泥硬化式增铺地膜;③进排水分开;④每亩配1-2台增氧机;⑤有条件的进行中央排污。据测算,每亩改造成本约为4000元。

为调动农民改造低位池积极性,促进养殖增效,建议市政府每亩补贴xx元,从2014年起,每年改造xx亩,争取3-5年内全部完成低位池改造。

(三)扶持种苗繁育基地建设

1、扶持和乐蟹种苗繁育基地建设

近年来,由于和乐蟹天然资源的过度捕捞以及养殖环境的恶化,造成天然捕捞和乐蟹种苗量急剧下降,未能满足我市养殖和乐蟹的需求,制约和乐蟹的发展壮大。因此建议政府予以扶持,并引进资金技术,兴建和乐蟹育苗场来解决我市养殖户养殖和乐蟹苗种问题。初步设计规模为:投资xx万,占地面积x亩,育苗车间x座,育苗池x个,育苗水体x立方,年产和乐蟹苗x亿尾。通过扶持发展和乐蟹种苗基地,发挥品牌效益,推动和乐蟹产业发展。

2、扶持东风螺种苗基地建设

目前我市养殖东风螺有xx多户、x千多口,主要分布在xx镇,年产东风螺xx吨,产值xx万元。可市内没有一座育苗场,苗种均来自文昌及琼海。由于东风螺养殖对水质的要求非常高,我市水质跟文昌、琼海又有差别,所以养殖户每次购苗,都要测验苗场的水质是否与本地水质相近,才确定购苗,选择苗种空间非常有限。因此,建议政府扶持在xx镇建设一座东风螺育苗场,初定规模为:投资x万,年产x亿粒。通过扶持东风螺种苗基地建设,推动东风螺产业发展。

养殖调查报告范文4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根据我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积极行动,由局长牵头、各股站负责人组成的调研工作小组, 就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内涵,并结合我县水产事业发展、队伍建设、技术更新等工作实际,边学习边调研,采取走访、座谈、书面征询等多种形式,深入干部职工、深入群众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

通过调研活动,一方面了解到广大干部职工对科学发展观是衷心拥护的,也在努力学习力求深刻掌握、认真实践,从而形成推动我县水产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但是,在调研中我们也查找出不少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还需要采取更为积极有效的措施,才能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引向深入。

一、我县水产养殖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1、有利条件

一是有资源优势。全县水产养殖总面积9万亩,其中:水产养殖场两个,面积3.9万亩;水库8座,面积0.55万亩;池塘面积4.55万亩;而精养养殖户仅拥有水面2.2万亩,占总养殖水面的24%。还有6.8万亩待深度开发。

二是具有发展绿色水产品的优势。9万亩水面80%为天然水库和塘坝,生态条件保持良好,无工业区、无污染,特别是岔林河流域及山区塘坝发展冷水养鱼具有独特的自然条件。

三是具有发展旅游业和休闲渔业的优势。二龙潭水上观光别具特色。8座水库风景秀丽,山区塘坝乡土风情浓厚。对发展以观光为主的旅游渔业和垂钓为主的休闲渔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2、不利因素

一是水产业起步晚、发展慢、基础设施十分薄弱,没有形成规模。科技含量低,没有成型的养殖场,在鱼池、塘坝中大多数均无路、无井、无电,养殖条件原始,与外地相比十分落后,基本上靠天养鱼。

二是养殖户思想观念陈旧。延续传统的方式养殖(粗养),技术水平低,品种单一,全县基本上还保持着鲤、鲢、鲫老三样。生产的效益差。

三是资金短缺。农民缺少资金的投入,制约了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精养生产模式的推行。

四是没有真正列入产业结构调整之中。如何积极发展水产养殖业,开发**名、特、优品牌,这一问题应引起县、乡领导、农业部门及农业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五是典型不突出,牵引能力弱。在多年的水产养殖业发展中,没有形成让农民学什么、看什么,怎样发展的典型,使农民盲目,不知道怎么干。加之外出学习、引进外地经验不够,影响水产业的探索和发展。

六是服务体系不健全。乡镇水产业科技力量薄弱,对农民的技术指导不到位,农村水产科普面不广。

二、发展的基本构想

养殖调查报告范文5

2016调研报告的格式:

标题

调研报告要用能揭示内容中心的标题,具体写法有以下几种:

(1)调研报告标题公文式标题。这类调研报告标题多数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平实沉稳,如《关于知识分子经济生活状况的调研报告》;也有一些由调研对象和调查二字组成,如《知识分子情况的调查》。

调研报告

(2)调研报告标题一般文章式标题。这类调研报告标题直接揭示调研报告的中心,十分简洁,如《本市老年人各有所好》。

(3)调研报告标题提问式标题,如《人情债何时了》。这是典型调研报告常用的标题写法,特点是具有吸引力。

(4)调研报告标题正副题结合式标题,这是用得比较普遍的一种调研报告标题。特别是典型经验的调研报告和新事物的调研报告的写法。正题揭示调研报告的思想意义,副题表明调研报告的事项和范围,如《深化厂务公开机制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关于武汉分局江岸车辆段深化厂务公开制度的调查》。

正文

调研报告的正文包括前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1)前言

调研报告的前言简要地叙述为什么对这个问题(工作、事件、人物)进行调查;调查的时间、地点、对象、范围、经过及采用的方法;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历史背景以及调查后的结论等。这些方面的侧重点由写作者根据调研目的来确定,不必面面俱到。

调研报告开头的方法很多,有的引起读者注意,有的采用设问手法,有的开门见山,有的承上启下,有的画龙点睛,没有固定形式。但一般要求紧扣主旨,为主体部分做展开准备。文字要简练,概括性要强。

(2)主体

这是调研报告的主干和核心,是引语的引申,是结论的依据。这部分主要写明事实的真相、收获、经验和教训,即介绍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主体部分要包括大量的材料人物、事件、问题、具体做法、困难障碍等,内容较多。所以要精心安排调研报告的层次,安排好结构,有步骤、有次序地表现主题。

调研报告中关于事实的叙述和议论主要都写在这部分里,是充分表现主题的重要部分。一般来说,调研报告主体的结构大约有三种形式:

横式结构。即把调查的内容,加以综合分析,紧紧围绕主旨,按照不同的类别分别归纳成几个问题来写,每个问题可加上小标题。而且每个问题里往往还有着若干个小问题。典型经验性质调研报告的格式,一般多采用这样的结构。这种调研报告形式观点鲜明,中心突出,使人一目了然;

纵式结构。有两种形式,一是按调查事件的起因,发展和先后次序进行叙述和议论。一般情况调研报告和揭露问题的调研报告的写法多使用这种结构方式,有助于读者对事物发展有深入的全面的了解。一是按成绩、原因、结论层层递进的方式安排结构。一般综合性质的调研报告多采用这种形式;

综合式结构。这种调研报告形式兼有纵式和横式两种特点,互相穿插配合,组织安排材料。采用这种调研报告写法,一般是在叙述和议论发展过程时用纵式结构,而写收获、认识和经验教训时采用横式结构。

调研报告的主体部分不论采取什么结构方式,都应该做到先后有序,主次分明,详略得当,联系紧密,层层深入,为更好地表达主题服务。

(3)结尾

结尾是调研报告分析问题、得出结论、解决问题的必然结果。不同的调研报告,结尾写法各不相同,一般来说,调研报告的结尾有以下五种:对调研报告归纳说明,总结主要观点,深化主题,以提高人们的认识;对事物发展做出展望,提出努力的方向,启发人们进一步去探索;提出建议,供领导参考;写出尚存在的问题或不足,说明有待研究解决;补充交代正文没有涉及而又值得重视的情况或问题。

总之,调研报告结尾要简洁有力,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没有必要也可以不写。

调研报告范文:

近年来,我县养殖业生产在国家惠农政策的引导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畜禽水产品产量和畜禽水产品质量都有较大提高,但由于禽流感及全国经济放缓危机的影响,养殖业的发展面临着较大的困难。现根据调研情况,将我县畜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分析如下:

一、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县畜牧业的发展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产业化程度低,科技含量不高。整体上看,畜牧业的科技含量还不高,技术推广体系不健全,农民科学养殖素质低,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强,粗饲料秸秆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目前全县的畜牧养殖业仍是以农村小户养殖为主,大规模化养殖比重偏低,没有形成完善的科学饲养管理体制,饲养、 管理、防疫、治疗水平低,小户和小型猪场的疫情高于规模场,主要原因是小户和小型猪场饲养条件差、管理不到位、对防疫工作重视不够,一些疫病零星发生,挫伤了农民养殖的积极性,给畜牧业发展带来隐患。产业化程度和科技含量偏低,缺乏对畜禽产品的进一步精深加工,产业链条不长,多限于自产自销,抗风险能力差。畜产品质量不过硬,生猪出栏率、肉牛出肉率等指标远低于国内外先进水平,多数养殖户仍采用传统的饲养方式,难以适应市场要求。二是畜禽结构仍不太优化。畜禽饲养量虽比较稳定,但不能有效向上突破,特别是肉牛、肉羊产业层次较低,在养殖规模和饲养水平上都应进一步提高。三是畜产品质量安全仍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主要是动物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这是制约畜产品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参与市场竞争的瓶颈。尤其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任务重、难度大。

二、养殖户担心的问题。

一是市场风险。养殖户进行很大投入的同时,担心会不会出现市场饱和,目前,猪价虽然上涨超过盈亏平衡点,如果稍有波动,就有可能下跌,将会给养殖户造成损失。二是疫病风险。如果防疫工作跟不上,时常造成很大的损失,不少养殖户都经历过这方面惨痛的教训。三是资金缺乏。不少养殖户想扩大生产规模,苦于缺乏资金。养殖户从办理贷款到款项到位,需要较长的时间,耗费很大精力,还难以办成,据了解,几乎无人从金融部门贷到了款。所以宁愿高息借钱,也不愿意跑贷款。另外养殖户感觉利息太高,造成了养殖成本的提高。在贷款这一事情上,养殖户希望,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能否限时办理,同时政府在扶持养殖户的政策中能否增加一些无息贷款或者低息贷款。

三、关于我县畜牧业发展的建议

1、优化发展环境,营造良好发展氛围。良好的发展环境,是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应注重从舆论、政策、执法、资金等方面,加大对畜牧业的支持和保护,为其提供全方位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2、强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服务功能。一是完善品种改良体系。不断增加品种改良网点,加大品种改良服务力度,加快建好县级良种繁育场,进一步优化畜禽品种结构,提高良种覆盖率。二是完善疫病防治体系。健全规范防疫服务网络,积极探索新的疫病防治服务形式和运行机制,有效地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三是完善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开辟国内外信息网络的通道和窗口,建立畜牧信息网络平台,及时反馈市场信息,逐步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四是完善购销体系。积极组建专业协会和经纪人队伍,在饲料、兽药、良种的供应和畜禽及其产品销售上为养殖户提供便利。五是完善科技服务体系。狠抓畜牧技术培训,结合农时季节,采取定期不定期形式,聘请资深专家举办培训班,采取科技下乡、专家讲座、现场指导和办班培训等形式,加强同农业科技部门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有效促进畜牧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并在电视台新农村频道开辟专栏,讲解畜禽品种改良、饲养管理、疫病防治等科技知识,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和科学饲养水平。

3、突出龙头建设,提高产业化水平。按照上联市场、下联千家万户的要求,不断加强龙头组织建设,要让龙头发挥桥梁纽带和辐射作用,促进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在经营机制上,强化龙头组织 和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公司+基地+农户、市场+饲养场+农户等经营模式,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在发展途径上,扩 大招商引资范围,多渠道融资,充分利用外资建龙头。

养殖调查报告范文6

为全面加快全州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着力改造农村牲畜养殖圈舍,实行人畜分离、村外建圈、集中养殖,从根本上解决人畜混居的传统落后养殖方式,引导农户开展标准化养殖、适度规模养殖,加快农村传统养殖方式向标准化、规模化转变,大力推进我州现代畜牧业发展。我州组织州、县、乡、村四级队伍力量深入村寨、认真核实数据,完成全面人畜分离摸底调查工作。

一、目前养殖情况

据人畜分离摸底调查统计,红河州13县市133个乡镇9404个村93.82万户366.51万人。目前从事猪、牛、羊、禽(建水县多数农户养殖蛋禽,这次调查也把建水县家禽养殖统计在内)养殖的有73.91万户,建档立卡11.3万户,现有圈舍面积1167.86万㎡。其中养殖生猪46.63万户,存栏356.42万头,圈舍面积558.21万㎡;养殖牛24万户,存栏88.41万头,圈舍面积434.26万㎡;养殖羊2.77万户,存栏99.93万只,圈舍面积144.93万㎡;养殖家禽(建水)0.56万户,存笼286.98万只,圈舍面积30.41万㎡。

二、 拟实行人畜分离养殖户数

拟分户建圈饲养19.76万户,建档立卡4.15万户;其中拟分户建圈饲养猪14.25万户,牛4.03万户,羊1.47万户,家禽(建水)134户。拟集中建圈饲养9.39万户,建档立卡2.81万户;其中拟集中建圈饲养猪6.92万户,牛1.34万户,羊0.6万户,家禽(建水)0.53万。

三、 人畜分离生产计划

计划饲养439.46万头(只),其中饲养猪164.29万头,牛22.26万头,羊27.23万只,家禽(建水)225.69万只。计划建圈面积497.26万㎡, 其中计划建猪圈舍293.7万㎡,牛圈舍142.37万㎡,羊圈舍48.92万㎡,家禽(建水)圈舍12.27万㎡。

四、 存在的问题困难

据人畜分离摸底调查情况分析,部分规模场已做到了人畜分离,但仍然存在选址不合理,布局不规范,设计不科学等问题,未实行人畜分离的散养户和部分规模户大量存在。

1.建设用地选址难。由于地处边疆、山区,大部分地方山高坡陡,因此,在规划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时,大部分地方难以找到适合建设养殖小区的建设用地,给养殖小区的选址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2.建设资金筹集难。根据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要求,易地搬迁项目资金仅限于农户安置房建设,其他配套设施建设资金只能另行筹集。同时,由于农户在建设安置房过程中已经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无法再筹集更多资金用于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因此,给养殖小区的建设资金筹集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3.农户观念转变难。由于养殖小区必须选择在村子附近建设,导致一些农户距离养殖小区较远,给农户日常投料、管理带来了诸多不便,导致一些农户无法接受。此外,一些有相互矛盾的农户担心其他农户采取投毒等报复手段,因此,对集中养殖模式犹豫不决、忧心忡忡。

五、目标

通过实施人畜分离、集中建圈、科学养殖,大力发展畜禽适度规模养殖,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建设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的同时又能推进畜牧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坚持种养结合发展循环经济理念,以人畜分离、集中建圈、科学饲养、培育产业为目标,通过科学规划、政策支持、主体培育、发动群众等手段,实现农村畜禽养殖方式有效转变,努力改善农村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发展壮大畜牧产业,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人畜分离调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易地扶贫搬迁中实行人畜分离集中建圈科学养殖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云农【2017】43号)文件要求及部署,勐养镇于2017年10月25日开始开展人畜分离摸底调查工作,并于28日全面完成。

经过摸底调查勐养镇共有农业人口3242户总人口14245人其中生猪养殖户1314户,存栏10586头,现有圈舍面积15768平方米;牛养殖户47户,存栏929头,现有圈舍面积12560平方米;羊养殖户3户,存栏309头,现有圈舍面积560平方米。

此次调查对及时掌握了全镇养殖数据,了解了养殖行情,对全镇畜牧养殖发展起到了有效的宏观指导作用。

人畜分离调查报告范文三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云南省人畜分离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玉溪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件要求及部署,曼来镇畜牧兽医站围绕猪、牛、羊的生产发展情况,于10月23日至27日进村入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人畜分离摸底调查工作。

此次调查的内容主要是:目前养殖情况(每村户数、人口,其中从事生猪、牛、羊养殖的户数,存栏和圈舍面积);拟实行人畜分离养殖户数(分户建圈饲养和集中建圈饲养猪牛羊户数及建档立卡户户数);人畜分离生产计划(计划饲养猪牛羊头数和计划建圈面积)。

经过摸底调查得知,结合美丽乡村、绿色家园等各种项目的配套建设,曼来镇近三年内将有28个村民小组2247户计划集中建设人畜分离圈舍,面积12630平方米。

人畜分离调查报告范文四

为全面尽快实现人畜分离、集中建圈、科学养殖的要求。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及州、市相关单位对于人畜分离相关文件要求,江东村昨日开展进村入户调查。

养殖调查报告范文7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工作方针,落实“无疫严防、有疫严控,立足早发现,全力抓救治”的工作要求,强化“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的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保证畜产品卫生安全为中心,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以实施集中强制免疫行动为主线,实行“县指导、乡(镇)负责、村落实、户联防”,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防控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确保我县养殖业经济持续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目标:

1、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时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

2、已免畜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3、免疫证发放率达到100%,猪、牛、羊二维码标识打挂率达100%,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档案建档率达到100%,散养畜禽户籍式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乡镇信息传送率达到100%;

4、统筹抓好猪链球菌病、鸡新城疫、奶牛布病和结核病等其他重要动物疫病防控,使其发病率控制在规定标准以下;

5、按时完成国家、省、市、县下达的疫病监测任务,按时报送疫情月报、年报,重大动物疫情规范上报率达100%。制定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方案,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6、以村为单位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开展面达100%,养殖、诊疗、屠宰、经营等各环节动物疫情监测覆盖面达100%,规模畜禽养殖场官方兽医全程监控达100%;

7、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户)产地检验率达100%,畜禽运输、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跨省引进的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审批率和检验合格率达100%;

8、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规范处理率达100%;

9、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实施标识及生产信息报送率达100%;

10、疫苗领购、发放登记、建档率100%。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发动

各乡镇要召开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下发《关于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动员部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防疫员队伍业务培训工作,调查畜禽存栏、免疫和发病情况,印发防治技术手册和宣传材料,申领和发放强制免疫疫苗,做到畜禽底数清、免疫情况明、队伍业务熟、防疫物资足,为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各项准备。

(二)、监测预警

1、加强监测体系建设。以实施无疫区项目为契机,不断加强兽医技术队伍建设,积极推行官方、执业兽医制度,开展技术培训和资格认证,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水平,增强监测、诊断能力,构建布局合理、反应迅速、诊断准确、信息通畅的疫情监测网络。

2、完善测报机制。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定期巡查制度,采取印发疫情报告联系卡和村务公开等形式,拓宽疫情报告渠道。乡镇动防办要每月组织村干部、村防疫员对散养农户和养殖场畜禽健康状况开展一次巡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并填写动物疫情统计月报表,月末汇总上报县防指办。同时,要不断强化对规模养殖场、动物诊疗和兽医经营等机构监督检查,督促其依法履行疫情报告义务,保证疫情信息及时上报。

3、加强抗体检测。县畜牧部门要进一步严格源头管理,加强抗体监测,确保免疫质量。适时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抗体检测,增加水禽监测数量、比例和频次,评估免疫效果。

4、规范疫情报告。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和疫情报告体系。全面实行疫情报告网络化管理,做到专机、专人按规定传输动物疫情信息。各乡镇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求,严格报告程序和疫情管理,严肃报告纪律。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以及阻碍他人报告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加强病死畜禽监控和规范处理。乡镇动物防疫办公室、村级防疫员要对所辖区内养殖场(户)开展定期巡查。对发现畜禽病死情况,严格执行“五不准一处理”,即对病死畜禽严禁出售、运输、加工、宰杀和食用,一律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监督养殖场(户)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预防和控制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防控体系的作用,坚持防疫工作协调一致,措施一致,行动一致,不断加大强制免疫力度,形成“政府管面,部门抓线,场户抓点,群众监督,专家把关,群防群控,依法防控”的工作局面,切实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构建牢固的免疫屏障。

1、实施常态免疫。要严格按照“六统一五不漏”的工作要求,即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疫苗发放,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免疫程序、统一规范管理、统一监督检查的六统一办法,全面组织开展强制免疫,各乡镇要组织村防疫员采取拉网式的方法,逐村逐户逐只实施集中免疫。同时要做好鸽子、观赏鸟及其他禽类的免疫。集中免疫后,各乡镇要组织村干部对各村散养畜禽补栏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统计,每月月末填写散养畜禽补栏情况登记表,村级防疫员依据登记表和免疫记录及时上门提供免疫服务,对农户补栏、集中免疫期间未免畜禽、抗体检测不合格畜禽要及时进行补免。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大户,实行“自免承诺”和“旬报月查”制度。各乡镇动防办分场存档保管。场方(户主)在每月末向乡镇动防办申报拟免畜禽种类、数量、日期及疫苗种类和数量,及时申领疫苗。并在乡、村干部的指导监督下,严格按照免疫方案和免疫程序进行免疫。乡镇动防办负责做好疫苗领购、发放登记和月报登记工作,不定期组织村防疫员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免疫情况开展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填写监督检查登记卡,督促落实防疫措施。登记卡每月月末上交乡镇动防办归档保存。

2、规范防疫行为。免疫接种前,动物防疫人员要对所免疫畜禽进行健康检查,对注射器、针头等免疫接种用具进行消毒,按照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免疫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预防接种。畜禽免疫后,按照规定发放免疫证明,对家畜佩戴免疫耳标。散养畜禽以村民组为单位建立户籍式档案,规模养殖户(场、小区)全面建立规范免疫档案。切实做到随免疫、随登记、随打标、随发证,免疫动物、耳标、免疫档案和免疫证明四对应,坚决防止只打标不免疫或只免疫不登记、不发证等违规做法。对免疫副反应致死畜禽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登记造册,完善手续,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3、开展免疫检查。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结束后,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对辖区内畜禽强制免疫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突出对养殖密集区、规模养殖场、水禽养殖区、边远地区和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对漏免畜禽及时进行补免,各乡镇要切实加强乡村干部和防疫员的管理考核,严格执行村防疫员考核制度,对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疫情隐患的乡村干部和村防疫员要严肃处理,切实落实乡村干部保密度、村防疫员保质量的动物防疫责任制,确保月月补针和旬报月查等防疫制度有效落实,确保防疫工作无死角、无空白、无隐患。

4.开展综合防控。一是实施全面防控。在开展农村防控同时,要统筹城镇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在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同时,要兼顾抓好猪链球菌病、新城疫、狂犬病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二是实施防养并举。以发展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为载体,严格审查,规范建设,强化监管,推进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生产。积极引导养殖场、户采取消毒、隔离、通风等综合防控措施,提升防控能力。三是实施群防群控。充分发挥各级养殖协会的作用,带动和引导广大养殖户主动防疫、自觉防疫。

(四)动物卫生监督

全面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监督分所的规范化建设,对动物检疫员实行分工划片,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落实岗位责任,建立动物检疫员“片警式”检疫管理新模式和动物卫生安全监管新模式。坚持“养殖环节立足于防、流通环节立足于堵、市场环节立足于查”的工作方针,狠抓养殖、屠宰、经营等环节监管,不断加大检疫监督、市场监管、案件查处工作力度,严禁出售、运输、屠宰、加工和食用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行为,防止疫病传播扩散,遏制病害肉上市,确保群众消费安全。一是加强防疫监管。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防指办要全面加强规模养殖场和散养农户的防疫监督检查,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监督强制免疫措施落实,建立健全动物饲养场防疫监督档案和监管档案。对不按照强制免疫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免疫、消毒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查处。二是加强检疫监督。不断完善检疫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以监促检,以检促防”。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引种准调制度,未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及产品一律不准出场出户、不准进入市场交易,未经审批和检疫合格的种用、乳用动物一律不得调入。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畜禽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对逃避或抗拒检疫要依法严肃查处,对销售、收购、贩卖、屠宰和经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有效防止疫情的传入、扩散和蔓延。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实行“凭证入市、逐一查验、定期巡查、动态监管”,严肃查处经营未经检疫、未经报验等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行为,切实保障市民消费安全。四是加强诊疗管理。认真执行农业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动物诊疗许可制度。动物诊疗机构必须持有效《动物诊疗许可证》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不得经营、使用假劣兽药。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开展诊疗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加强诊疗机构监督检查,规范行业管理和诊疗行为。五是加强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对生猪从出生到饲养、调运、交易和屠宰上市的全程实时监管,有效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从源头把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动物防疫观念,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领导,精心安排,周密布置,统一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全年的防控工作。防指成员单位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划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不断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做到防控工作政令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乡镇要按照规定将动物防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动物防疫专项资金,保证防疫各项工作的经费需要。要重点解决好疫情普查、疫病监测、疫苗领购、防疫人员报酬、消毒器械、以及扑杀经费补助等防疫工作所需经费,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对因防疫工作需要扑杀的畜禽,按照省防指规定予以补助。免疫副反应致死家畜补偿经费,依据省防指[2005]07号文件规定执行。

养殖调查报告范文8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水平,预防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据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畜禽养殖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精心组织,全面开展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调查,我市共有畜禽养殖场240个,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40个,包括:养猪场38个、养牛场1个,养鸡场1个。经查,一是2003年以来所有养殖场未在禁养区内从事养殖活动,均执行了“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二是近年来通过对畜禽养殖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均修建了污染治理设施,主要采取“沼气+湿地”的治理方法,效果比较明显,养殖废水通过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三是养殖企业均按环保法律规定,实行排污申报制度,并按时缴纳了排污费。在检查中发现:区兴旺养殖场的废弃物未按环保要求进行存贮和转运,其贮存设施和场所存在渗漏和雨污混排现象。

二、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部署到位。为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迅速转发了川环办发[2010]72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地进行认真对照检查,同时向市局报送书面自查报告。二是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监察支队支队长为副组长、污控科、生态科等科(室)负责人以及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组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对全市的畜禽养殖企业进行了认真检查。三是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了畜禽禁养区,对不符合养殖条件的坚决取缔。据统计,此次共出动检查人员100余人(次),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40家。

(二)督促整改,监管到位。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我市切实加强了畜禽养殖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促使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环境监管工作中,将畜禽养殖企业纳入一般污染源进行现场巡查,达到了每月4次。重点检查畜禽粪便、废水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今年初,将区傅氏养殖场、区金星养殖场、区兴旺养殖场、县兴鑫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县俊明种猪扩繁有限公司、县畜禽养殖场、县鑫源牧业有限公司西坝养殖场7家畜禽养殖企业纳入全市环保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限期治理企业,现除了区兴旺养殖场未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外,其余6家已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污染治理设施已投入试运行。同时,责令未按时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区兴旺养殖场对其无防渗漏、溢流、雨水等措施的废弃物贮存设施和场所加大整改力度,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务必完成整治任务。

三、下步工作

通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环境问题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将开展后督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市局责成各县(区)环保局对2003年以前未办理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手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依法给予处罚,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报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未建畜禽粪便、废水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以及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和污水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责令停产整治,直至报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同时,要求各县(区)环保局全面开展养殖场排污申报工作,并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养殖调查报告范文9

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以来,山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加强与各兄弟单位的团结协作,紧紧围绕年度责任目标以及《动物防疫法》授权的法律职能和主管局委托的法律职责,强化措施,精心部署,进一步加强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加强各镇(办)监督分所和规模养殖场的指导和监管;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战,积极配合农业特色攻坚战相关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止目前,共检疫动物143856头(只),不合格动物4头。检疫动物产品87.8万吨,不合格动物产品6.2吨。消毒车辆1120辆,开展监督检查85次,整改企业(单位)8个,电子出证2021份,帮扶贫困户20户。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有下列几项:

一、强化规模化养殖场监管。

一是规范规模化养殖场各项制度和《包联养殖场官方兽医职责》制度上墙;二是规范养殖场建立健全防疫、检疫、养殖等各种档案记录;三是明确了监管责任,督促了各养殖场相关病种的血清学检测工作,尤其是牛、羊的布鲁氏杆菌病的检测和鸡场的H7N9检测,达到以检促防为目的;四是严格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按时年报告制度;五是加强了对规模化养殖场的检查、抽查,规定每季度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痕迹化管理;六是根据全县规范化规模养殖场风险级别,每场分别指定镇办一名官方兽医和县动监所一名官方兽医联合包联指导工作,确保全县规模养殖场向规范化管理方向发展。

二、进一步规范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

1.进一步健全各镇(办)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机构的设立。根据县政府督查室文件精神和镇(办)机构改革文件精神要求,对全县的18个镇(办)进行了督查,促进了镇(办)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的设立挂牌和检疫人员的落实,并与全县18个镇(办)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鉴定了目标责任书,夯实了动物卫生监督属地化管理责任。

2.强化产地检疫和H7N9防控工作。一是实行了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全县18个镇(办)全面开展了此项工作,与144户养殖场(户)鉴定了目标责任书;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各项检疫操作规程和检疫程序,规范了动物及其产品的出证条件,明确要求了受理动物检疫时要严格按照出证条件审核,并有相应的抗体检测报告以及猪牛羊“瘦肉精”的抽检结果证明,否则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按文件要求,对禽类必须有21天内的H7N9血清学检测报告,从而确保动物产地检疫责任落到实行。

3.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工作。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家禽屠宰检疫规程》以及操作程序进行检疫监管,严把三关(一是严把进场关,二是严把屠宰过程同步检疫关,三是严把出场关)。全年来共检疫动物产品87.8万吨,不合格动物产品6.2吨,确保出场肉品安全。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举办培训班3次,开展“扫雷行动”执法次数15次,开展联合执法5次,清理小型屠宰场点3个,处理病害肉3.2吨。

4.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一是对全县镇(办)动物检疫、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进行了业务指导;二是每季度不同频次对全县规模化养殖场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按时间节点对屠宰场进行“扫雷行动”,全年共开展监督检查130次,出具检查记录130 份,整改企业(单位)10个,立案查处5个。

5.加强家禽H7N9防控和跨省调运动物监管以及电子出证工作。一是对各镇(办)及漫川公路动物检疫站对家禽H7N9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指导,并行文送达;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各镇(办)及漫川公路动物检疫站在畜禽跨省调运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对禽类要严格依据兽医实验室出具的H7N9血清学检测报告开展检疫工作,并严格执行到达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三是电子出证工作全面开展,截止目前共电子出证2021份。

三、全力以赴防控非洲猪瘟疫情

1.加强生猪违规违法调运监管。由交警、公安、农业、动监组成联动机制,在全县开展生猪违规违法调运“百日行动”,开展活动以来共查处8起违规调运生猪产品案件,无害化处理猪肉5.3吨,无害化处理违规调运生猪560头。

2.严格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进一步加强山阳县恒瑞肉制品公司的屠宰监管,安排6人驻场监管检疫,严把生猪进场关、同步检疫关和肉品出场关,严格无害化处理。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119号公告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工作。驻场官方兽医监督生猪屠宰企业按照“批批检 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工作。

3.加强生猪养殖场的排查和泔水饲喂生猪的监管。对全县的规模生猪养殖场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整改,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镇(办)农综站,严禁泔水喂猪,同时进行抽查,目前对我县的五个较大规模生猪养殖场进行了排查和抽查。

4.认真做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根据县农业农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并组织全县生猪备案车辆备案人学习《生猪运输车辆非洲猪瘟防控措施》和《陕西省生猪运输备案车辆台账暂行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运输车辆备案6辆。

四、进一步做好精准帮扶工作

我单位承担着帮扶南宽坪镇老林村20户贫困户的脱贫攻坚工作。在今年的帮扶过程中,我单位全体干部全力以赴,积极做好档案资料和“八个一批”政策扶持,认真做好 “三排查、三清零”行动,对贫困户提出的问题全部解决到位,所帮扶的20户贫困户于2020年10月全部如期脱贫。

五、强化屠宰管理,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

一是按照市农业局年初的工作要点落实了畜禽屠宰监管责任,本单位落实屠宰、监管人员。市县与屠宰企业签订了屠宰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了企业责任主体和监管部门的责任,确保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制订了应急预案,确保了屠宰场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到位。三是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各种记录和日常监管档案,并实行痕迹化管理到位,确保监管到位。四是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制订了专项整治方案,加强了监督检查以及重大节日的专门检查,严格执行生猪屠宰场监督规范,按要求进行逐项检查,对检查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全年共对屠宰场检查了20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0份,恒瑞公司法人做了整改承诺,到期后我们再进行整改验收,保障屠宰企业生产的产品合格不发生违法行为。六是恒瑞公司创建省级标准化屠宰企业,经过为期两年的准备,恒瑞公司屠宰场在省专家组实地验收后,顺利通过复核。

一年来,我们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人员不足,班子不齐。山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10人,现有12人,从畜牧中心借调2人,共14人。其中农业农村局借调3人(正式编制),山阳县漫川关动物检疫站2人(2名正式编制),恒瑞屠宰场驻场检疫3人(2名正式编制),纪委抽调1人(1名正式编制),单位办公室上班只有5人。承担着非洲猪瘟应急处置、全县养殖场监管和监督执法、全县动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监管等等,屠宰监管没有人员,打击私屠滥宰力不从心。

2.经费不足。一是2020年财政预算缩减,动物卫生监督经费从2018年的20万缩减到5万,含人头经费全年经费共8.8万元。二是机构改制前借调6名畜禽良种场人员10%工资约5万元没有着落。三是单位司机工资无法解决。

3.一是镇(办)级动物监督分所目前还有个别镇没有到位,致使动物卫生监督和屠宰工作存在隐患;二是县所和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经费不足,电子出证设施设备老化,很多已经无法使用,阻碍了电子出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终将影响养殖户动物及其产品的销售问题;三是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没有专门人员,经费预算少,致使一些监督工作缺失。这些问题的存在,我们将在下全年的工作中,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依托主管局的坚强领导,克难攻坚,以昂扬的工作热情,创造性的工作,全力以赴,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2021年工作谋划

1.组织加强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动物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

2.继续做好脱贫攻坚的后续帮扶和巩固提升工作;

3.全力以赴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4.进一步加强动物养殖场规范化的建设工作,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等环境保护工作;

5.进一步做好动物动物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工作;

6.加强规模化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实现规模养殖场分级管理,促进防疫检疫规范化建设,强化镇办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的业务指导。

7.进一步加强恒瑞生猪屠宰场和广远肉鸡屠宰场的检疫监管及屠宰管理工作,强化对优源农业产业园的指导工作;

8.加强防疫监督和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工作;

9.加快推进漫川关指定消毒通道项目建设工作;

10.抓好单位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

养殖调查报告范文10

为贯彻落实省、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生猪供应的工作部署,现将我县做好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生猪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试点工作

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并于2019年12月18日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了恢复生猪养殖生产推进会,向相关部门做了生猪养殖环评办理的相关政策,重点通报了对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建设项目开展环评告知承诺试点,建设单位提交承诺书和环评报告的,可以不经过开工前的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将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我县目前无5000头及以上规模的生猪养殖项目。

二、开展禁养区清理工作

积极与县农牧农村科技局衔接,调整了我县禁养区划定方案,禁养区调整前数量为27个,面积1381.73平方公里;调整后数量为25个,面积为1367,3平方公里,划定方案已报县政府将于近期印发。

三、我县贵林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规模化养殖场项目基本情况

该合作社于2017年8月4日在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网站进行了备案登记,备案号为,建设规模为:养殖生猪2000头,年出栏1500头。该合作社将于今年进行改扩建,建设规模改为:年出栏生猪2500头,修建圈舍总面积2400平方米,化粪池300立方米,饲料库300平方米,消毒池20平方米,项目将于建成前完成备案登记手续。

养殖调查报告范文11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畜禽养殖污染,是指在畜禽养殖过程中,排放的废渣、污水、恶臭以及丢弃的畜禽尸体等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和破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高明区辖区内畜禽养殖管理和污染防治。

第四条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镇政府(街道办)对本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合理规划全区畜禽养殖业的产业布局,并会同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控制全区畜禽养殖污染。

区发展改革、规划、卫生、国土、建设、财政、林业、水利、工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第五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行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六条畜禽养殖业发展及污染防治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促进畜禽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进行污染治理,促进畜禽养殖业结构调整和污染综合整治。

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拟定本辖区的环境保护规划时,应根据本地实际,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将其纳入环境保护规划中。

各镇政府(街道办)应根据本辖区畜禽养殖业发展状况,逐步建立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引导畜禽养殖户向规模化畜禽养殖区集中,实施清洁生产,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七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结合区域环境容量以及畜禽养殖业布局和规模优化调整的需要,划定和调整禁养区、限养区。

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定和调整,由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农业、规划、国土资源、林业、水利、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提出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畜禽养殖区域设置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发展规划,应当听取相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专业团体和公众的意见。

第八条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禁养区:

(一)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二)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三)城区范围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

(四)**

(五)*干流、*河干流(包括*河、*河*河、*河)及*溪、*河、*涌等主要支流陆域100米以内的范围;

(六)西坑水库、深步水水库等大中型水库以及经批准的后备饮用水源;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第九条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限养区:

(一)国道、省道两侧及城市环城路外侧500米以内的范围;

(二)集镇规划区及人口居住比较集中的区域;

(三)西江干流、沧江河干流(包括合水河、更楼河、杨梅河、西安河)及哥乐溪、秀丽河、三洲大涌等主要支流两侧100米以外500米以内的范围;

(四)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外的区域和生态公益林区域;

(五)小型水库及山塘;

(六)禁养区以外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需要,应当限制畜禽养殖的其他区域。

第十条禁养区内禁止一切畜禽养殖。本办法颁布前已建成的、地处禁养区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由区政府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因关闭或搬迁造成经济损失的项目,区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偿。

限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本办法实施前限养区内已有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边界与禁养区和限养区域边界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米。

第十一条在禁养区、限养区外新建、改建、迁建和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或者在限养区内改建、迁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防疫条件审核,并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原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未经审批且符合条件的,要限期补办审批手续。

第三章污染防治

第十二条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时,须经区农业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审核,并按养殖规模实行分级管理。

猪常年存栏量3000头以上、肉牛常年存栏量600头以上、奶牛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上、家禽常年存栏量10万只以上或者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养殖场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猪常年存栏量3000头以下(不含3000头)、肉牛常年存栏量600头以下(不含600头)、奶牛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下(不含500头)、家禽常年存栏量10万只以下(不含10万只)的规模化养殖场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中猪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上3000头以下、肉牛常年存栏量100头以上600头以下、奶牛常年存栏量100头以上500头以下、家禽常年存栏量8000只以上10万只以下的规模养殖场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猪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下(不含500头),牛常年存栏量100头以下(不含100头),家禽常年存栏量8000只(不含8000只)以下的养殖场,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各镇(街道)环保办审批,报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复意见,应当规定畜禽废渣和污水的综合利用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总量。

第十三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畜禽废渣和污水的综合利用措施应当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投产的同时予以落实。

第十四条畜禽养殖场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必须设置规范的畜禽废渣储存设施和场所,采取硬化储存场所地面等措施,防止恶臭气味和畜禽废渣因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采取清污分流和粪尿的干湿分离等措施,实施清洁养殖。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畜禽废渣应采取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和再生饲料等方法进行综合利用。

用于直接还田利用的畜禽粪便,应当经处理达到规定的无害化标准,防止病菌传播。

第十五条禁止向水体倾倒畜禽废渣。

第十六条运输畜禽废渣,必须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撒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妥善处置贮运工具清洗废水。

第十七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对畜禽养殖中产生的畜禽尸体应当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对随意丢弃畜禽尸体的,区农业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八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确保畜禽粪便、污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向环境中排放经污染治理后的污水的,只能设置一个污水排污口,污水排污口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技术规范。

第十九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应当依法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并按照污染物排放许可的管理要求排放各类污染物。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二十条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按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畜禽养殖场的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费除按规定上缴国家部分外,其余部分上缴地方财政,重点用于本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第四章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本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挠或隐瞒。检查机关和人员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二十二条对自觉遵守本办法的畜禽养殖场在安排畜禽养殖专项资金时给予优先考虑;对成绩突出者,推荐其参与区环保信用企业评选。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的畜禽养殖场,不得享受各级政府有关畜禽养殖方面的优惠政策。

区农业行政管理等部门在实施母猪养殖补贴等优惠政策时,应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防疫条件进行审核。对未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或者未达到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养殖场,不给予补贴。

第二十四条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周围环境严重污染的畜禽养殖场,由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其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被责令限期治理的畜禽养殖场应向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提交限期治理计划,并定期报告实施情况。限期治理期间,由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养殖调查报告范文12

为积极应对生猪市场价格持续波动、解决农民增收难的困境,文水县有关农业部门创新思路、增添举措,迎难而上,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继续夯实生猪产业发展基础。

1.调查时间:2021年3月1日

2.调查地点:山西省文水县南安镇***村

3.调查对象:加入养殖小区的养殖农户

4.调查方法:以实际考察加上问卷的方式协同完成

一、主要经验做法

面对近几年生猪价格波动局面,一是引导农户适时调整生产,降低饲养成本,以稳定生猪生产。二是依托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引导农户加大投入,探索集中和相对分散两种模式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目前,相对分散建设的文水县南安镇***村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已完成70%的圈舍扩建工程,小区总建筑面积达到4000余平方米,建成后年出栏生猪达到8000余头。为了加快农民的基本收入和农民步入小康的步伐,以及形成统一规划的现代化模式的新型养殖模式,文水县政府实施了养殖小区的规划建设:

一是加快龙头企业发展。2021年,文水县着力加强对龙头企业的引进与培育,以“龙头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县生猪标准化生产发展,投资分别达200万元的***有限公司***头祖代育种母猪繁育基地和***农业发展公司可溯源优质商品猪基地将于今年建成投产,可新增产值500万元,带动发展标准化养殖场(小区)26个,同时,积极推行正大“代养”、“寄养”生产发展模式,配套先进的生产管理、恒温控制、粪污处理等技术,全县已发展正大模式标准化生猪养殖场24个。

二是狠抓标准化生猪适度规模养殖小区建设发展。依托2020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项目,以集中入住式小区和分散连片小区的方式,新建南安镇***村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每个养殖小区标准化猪舍达3000?以上,出栏均在8000头以上,可创产值900万元。

三是积极引导农村散养户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改扩建。积极动员、指导广大农村散养户的发展标准化适度规模生猪养殖,加强养殖面源污染治理国,切实提高规模养殖效益。目前已实施改扩建800户。

四是强化生猪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以专业合作组织形式,充分吸纳农户入社,形成利益整体,有力提高其市场参与,增强抗风险能力。今年全县已新发展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3个,新增会员34个,同时,文水县正策划组建文水县优质生猪养殖协会,整合全县各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资源,掌握市场主动权,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获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