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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

时间:2022-02-07 04:51:29

质量问题

质量问题范文1

关键词:审计质量;过程控制;权责制度;行为导向

一、审计质量的内涵与特征

关于审计质量的内涵说法不一。第一种观点认为,审计是产品,应以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来衡量审计质量。如,TitmanandTrueman(1986)主张以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信息准确度来定义审计质量;SimmunieandStein(1987)认为,审计报告应包括更为可靠和更少的人为错报与漏报;Palm,rose(1988)认为审计质量就是没有重大错报漏报的概率。DeAngelo(1981)将审计质量表述为审计师发现被审单位会计系统中某一特定违约行为并对已发现的违约行为进行报告或披露的联合概率。国内学者谢志华(1990)认为,审计结论的质量就是审计质量。第二种观点认为,审计是一种服务,审计质量是审计整个过程中的优劣程度,主要关注审计过程中行为的完整性,审计报告只是审计过程的结果,审计结果仅是审计报告的一部分。汪军(2005)认为,审计质量最终是审计师专业胜任能力、职业道德、审计投入和独立性等的联合乘积。李金华认为,审计质量是指审计工作水平的高低,审计工作质量是一个总的概念,它要通过整个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综合地反映出来。彭桃英(2005)认为,审计质量是指审计工作及其产品(审计报告)在其各自固有特性上综合满足审计信息使用者和社会公众明确或隐含需要的程度,包括产品质量(报告质量)和工作质量(工作过程质量)。孙宝厚认为,狭义审计质量是审计结论与被审计事项真实情况的吻合程度;广义审计质量是审计结论与被审计事项真实情况的吻合程度及对审计需求的满足程度。杨国星(2006)认为,审计质量具有独立性、公正性、模糊性和综合性特征。赵劲松(2005)认为,目前理论界对审计质量的理论研究主要针对社会审计。审计质量的特征有两个:技术性特征和独立性特征。卢文彬等(2003)认为,审计质量的两个主要特征是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指注册会计师发现财务报表中错误和问题的能力,而独立性则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报告发现财务报表中问题和缺陷的意愿。庄立、王玉蓉(2008)认为,审计质量就是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审计服务满足客户需要的程度,审计质量具有系统性、统一性和模糊性特点,应将过程与结果结合考虑。房巧玲(2004)认为,造成各利益相关团体对质量认识上的差异乃至混乱的主要原因是:对审计质量的衡量标准缺乏深入的讨论和认识,不同利益团体所采用的基于抽象衡量标准之上的现实衡量尺度差异很大,所得出的结论相距甚远。

第一种观点具有片面性,本文认同第二种观点,即审计质量是在一定制度下,依据协议或契约使服务结果达到专业标准并满足自身价值与实现社会价值需求的程度。其中,专业标准属审计固有特征的表现;权责与契约是质量评价的制度保障;需求则是使用者服务需求与社会责任需求的导向反映。审计质量具有独立性、社会责任性与技术性特点,也体现出市场化、地域化和专业化特点。

二、我国审计质量的相关问题

(一)审计市场与审计质量的关系

丁利群(2003)认为,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种知识型企业,运作上处于发展与探索阶段。张存彦等(2006)通过对审计关系的历史演进过程的分析,指出只有在法律强制阶段,资本市场融资占据主要地位,而企业又必须向市场提供审计报告,因此不得不在与审计师的关系上做文章时,审计质量问题才逐渐突显,最终导致世界范围的一连串恶性事件。董凡辉(2007)在归纳审计内外影响因素时指出,审计质量低的原因在于缺乏真正的审计需求者,“最终市场需求导致行业作假”。他认为,竞争的加剧使事务所降低审计收费,甚至牺牲审计质量。衡量一个行业的竞争是否有效和有益,往往由消费者根据产品、服务的质量及价格的高低做出判断,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竞争有其特殊性,消费者不能像对其他行业那样做出恰当的评价。陈任武、李玲(2008)认为,审计市场结构对审计质量的提高有一定影响,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市场结构具有低集中度特点。余玉苗(2001)发现,我国审计市场集中度不高,有必要在我国构造“寡占型”的上市公司审计市场结构。他认为,我国的审计市场并不是充分竞争的,而是在地方保护主义的作用下被严重分割,这种市场格局不利于市场的有效竞争,从而影响审计质量。刘明辉、徐正刚(2005)从资产专用性、产品异质、合约范围经济三个角度对其进行探讨,认为本土事务所呈现出规模不经济的状态。

(二)审计组织结构和权责与审计质量的关系

黄秋敏(2003)认为,审计关系被扭曲的直接后果表现为审计质量的严重下降,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严重削弱了审计的功能。张爱侠(2007)认为,企业所有者控制权“缺位”,致使市场并不真正需要高质量的独立审计。董凡辉(2007)认为,由于我国法人治理结构失衡,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内部人掏钱买审计报告,以应付年检、贷款、纳税等,而不要求审计质量如何,只要符合他们的利益就可以。王善平(2006)认为,如果让CPA任意选择,CPA肯定会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制,但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角度考虑,就必须加大对CPA违规处罚的力度,使CPA不敢违规。杨世忠(2008)认为,对审计质量起关键作用的是会计规范、董事会建设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唐红(2006)认为,从事务所的投资人角度看,有限责任制的优点是:投资人的责任有限,股权可以转让,易于扩大事务所的规模。从社会的角度看,其最大缺点是CPA的所得收益与所担责任极不对称,主张建立无限责任制度下的事务所。

(三)审计行为选择与审计质量的关系

张爱侠(2007)认为,由于自身业务水平的限制、工作监控机制尚未建立、审计法律法规等欠缺和审计体制不顺,致使审计人员行为选择不当,使审计意见不能完全真实、客观、公允的反映审计的结果。陈美玉(2007)认为,从信息不对称角度分析,由于注册会计师是否努力工作难以观察和衡量,因此注册会计师会产生偷懒行为,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没有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来进行,减少审计程序与工作量,对财务报表的某些问题检查不出来,从而导致审计失败。常成(2008)认为,审计质量取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两个方面。总之,困扰我国审计质量的问题依然集中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业务能力方面,主要包括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变审计委托机制、加强监督与法制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完善法规体系和提高审计技术等等。笔者认为,审计质量的评价与控制应建立在动态、全面、有效的基础之上,改革市场机制、制度安排与行为导向,形成更全面、系统的评价体系。

三、提高审计质量的对策

(一)对审计的过程进行控制

GAAS(公认审计准则)要求事务所构建过程控制体系和正确的审计。Tbomas.C.Wooten(2003)认为,目前许多研究者转向事务所的专长方面研究、人才的选择与培训及其质量的过程控制方面。我国多数理论研究认为,审计质量需要公司治理结构的保障及权责制度安排的限定,即在市场发展既定的情况下,审计质量的提高依赖于注册会计师对市场信息的了解及权责结构的约束,从而选择有效实施审计行为的过程。我国研究也开始注重质量过程研究,如责任与道德、质量管理等方面。苏孜(2008)认为,审计监督内容缺乏前瞻性、审计研究缺乏系统性、监督效率低下、效果不佳等问题严重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刘明辉、徐正刚(2005)认为,制约本土大型事务所规模经济效应发挥的主要原因包括准入管制、价格管制、监管部门的不信任、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及缺乏国际经验。此外,我国对审计质量研究多注重基础性研究,如市场建设、规模化发展等,这可能与我国审计市场的发展程度有关,而涉及审计人员与团队建设、行为实验研究及责任制度约束合理性的深层研究等并不多见。徐慧(2008)、毛小芳和曹再华(2006)、朱敏(2004)认为,影响事务所的主观因素包括:审计人员审前准备工作不充分、审计人员对财会知识和法律法规不熟悉、审计方法不当、审计责任感不强等。李冬伟(2003)认为,影响我国审计质量的主要因素包括:审计人员风险意识不强,缺乏独立性;处罚过轻;职业道德培训没及时跟上等。可见,关注质量控制下审计行为的管理监督是未来研究的重要领域,今后应加强审计行为专业化质量控制、完善评价标准与激励、深化地域扩张与本土化进程带来的质量监控建设及审计行为引导的权责建设,提高审计质量内在和外在保障功能。

质量问题范文2

[关键词]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问题;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P4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1-0165-01

1 导言

装配式建筑很多传统钢筋混凝土建筑不具备的优势,也是目前我国大力倡导的建筑工程施工工艺,但我国对装配式建筑施工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现有的施工工艺和现场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建筑行业的装配式已经迸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目前我国已经有很多的高质量建筑已经使用了预制装配式结构施工技术来建造施工,并取得了良好的|量和经济效果。

2 装配式建筑的优势

相比于传统的现浇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施工主要有以下几个优点:第一,设计形式多样化,能够满足用户的不同需求;第二,功能现代化,装配式建筑和钢筋混凝土建筑相比,在外墙设有保温层,能够很大程度上降低夏季空调的使用,冬季采暖的能耗,在建筑梁柱节点上增设了复合材料抗震加固的作用,在不增加重量的前提下,达到抗震、防火、隔音的效果;第三,制造标准可以统一,传统的建筑工程仅仅依靠现场施工达到外观优美和保持色彩的持久性,非常困难,但装配式建筑能够很轻松做到这一点,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都是厂家定制生产的,无论是性能还是外观都能进行就紧密控制;第四,减少施工时间,相比传统的现浇施工,装配式建筑最大的优点是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施工时间;第五,操作流程比较简单,装配式工艺操作流程主要分为三个板块,即基础工程板块、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其质量主要有基础板块和施工工艺决定。

3 装配式建筑质量问题分析

3.1 坐浆质量问题

现阶段我国在装配式建筑中采用最多的方法是坐浆的方式,由于实际施工中各环节配合或操作不当,为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安全埋下了安全隐患。在机械设施方面,主要缺乏了科学有效的质检工具,导致质量管理效率降低。因此要开发针对坐浆层厚度不规范和套筒注浆不饱满问题的检测工具,提高坐浆的质量。在材料方面,坐浆料的质量和配比也是影响坐浆质量的重要原因,坐浆料的搅拌要坚持“少拌”和“勤拌”的原则。在人员方面,现场产业工人较少,对坐浆料没有达到精确控制水平,而且工人对施工质量没有从高度重视,缺少对应的技能培训。工艺方面,坐浆层在洒水养护环节易产生结合面的裂缝,缺乏有效的坐浆层厚度检测仪器,如果坐浆层太厚,垫块容易发生偏移,坐浆层太薄,结合面又会出现空隙。环境方面,气温过高会加快预制构件结合层水分蒸发,温度的过高也会影响工人行为状态,舒适的温度环境有利于工人施工。

3.2 安装尺寸偏差问题

安装尺寸偏差问题主要体现在墙板拼接的接缝处理,装配式预制墙板之间的接缝不通顺、不均匀、标高误差等方面。在机械设施方面,由于缺乏实用的精度控制工具,导致拼缝误差偏大,造成与建筑的理想目标存在较大的差距,同时吊装构件时构件晃动不易控制安装精度。人员方面,装配式项目较少,工人实战经验偏少,预制构件安装经验和操作技能有待积累和提高。材料方面,构件尺寸误差的累加和运入工地时没有及时剔除出来。工艺方面,施工放线的不准确,导致标高产生误差。

4 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4.1 装配式建筑选用先进的技术手段

在我国装配式建筑全寿命周期中应当采用射频技术和建筑信息模型,这两种关键技术能够推动装配式建筑向绿色建造发展的进程。其中射频技术能够将构件的物理信息和几何信息及时、准确地记录下来。在组装和生产装配式建筑的过程中,需要在验收、安装、物流、仓储、生产等环节准确的辨识出构件的信息,防止出现信息孤岛问题,降低出现信息录入错误率,从而便于及时更新建筑信息模型的信息。而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是建筑工程的核心技术,有效的防止了信息孤岛现象的产生。在构建建筑信息模型的时候,模型的核心数据主要是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数据,持续管理单个设备数据、装配体数据等,通过建模计算对构件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从而分析其与整体的耦合度,判断出装配的合理性,为装配式建筑发展发挥积极效用,提高其质量。

4.2 做好临边防护

为防止临边坠物的问题发生,可以使用脚手管,在临边口搭设护栏,并用安全网进行围挡,同时,使用颜色醒目的油漆进行涂刷,从而使作业人员可以清楚的看到;在基坑工程中,临边围护结构也可采用脚手管进行搭设,该围护结构最少要达到防1000kN的外冲击力,搭设好的围护结构可以使用黄黑双色的油漆进行涂刷;工具化围护栏杆的底部可以采用混凝土浇筑挡土墙的方式,并将护栏杆固定在挡土墙上;所有登高通道的两侧边均必须设置安全护栏,在进行搭设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要求,通道可以采用宽度足够的脚手板,并进行牢靠固定;楼梯的防护应当与安全防护标准的要求相符,可以采用脚手管进行搭设,楼梯的坡度必须与规定要求相符,不得搭设过于陡峭的上下楼梯。

4.3 建立完善的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管机制

很多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并不是施工人员造成的,而是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或者预制构件在生产加工中存在问题,从而引发了一系列施工质量问题。通过建立科学完善质量监督机制,通过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把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控制在萌芽当中,进而减少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施工效率,以便更加全面的保证装配式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装配式建筑施工一项较为复杂且系统的工作,由于其中涉及的吊装工序较多,从而增大了施工安全隐患。虽然我们在装配式建筑施工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生产实践过程中的某些重要的关键点还需要解决和提高,需要广大同行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 徐克强.装配式建筑在施工过程中的优势及相关问题[J].中华建设,2017,(03):90-91.

质量问题范文3

近期,记者就采访过程中发现的校服质量问题进行了汇总,整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洗”出来的问题

“洗”出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色牢度不合格,洗衣服时容易掉色、渗色;二是面料问题,洗涤后容易变形;三是材质问题,部分冬装洗涤后保暖性变差,越穿越不保暖。

“我们一共发了6套校服,夏装两套,春秋两套,冬天是两件上衣。这其中问题最大的就是春秋装的裤子,掉色比较严重,每次清洗水里都会漂一层灰色的毛毛,清洗后水的颜色是浅蓝色的,已经清洗过很多次了,现在还是这样,这让我非常苦恼,不过妈妈说几十元钱一套的衣服,凑合着穿吧。”谈及校服质量问题,河南省长垣县第一中学高二年级的学生小王显然对衣服的色牢度很不满意。

无独有偶,家住威海市环翠区孙家疃的王女士也向记者反映孩子校服的掉色、渗色问题。据王女士介绍,女儿今年上初中一年级,学校发放的夏季校服出现明显的掉色、渗色问题。“裤子是深色的,用清水洗涤能看到明显的掉色。上衣是白色的,衣袖处有两条蓝色的装饰条,初次洗涤时出现了渗色的情况,不过洗的时候不太明显,是衣服晾干后才发现的,外表上看影响了校服的美观,但是我更注重的是这种掉色、渗色会不会影响孩子的健康。”王女士介绍说,遇见校服掉色、渗色问题,她第一时间和学校联系,学校说他们向学生发放的校服都是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检测报告上显示的衣服的摩擦度、耐洗度、甲醛含量等都是合格的,不会对孩子的身体造成影响。

“我们的校服还有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就是夏装上衣,洗了之后不敢用力拧,拧得越厉害,衣服变形越厉害,晾干后也就更没形状了。”长垣县第一中学高二年级的学生小王谈到校服的其他质量问题,依然有要对记者说。据小王同学介绍,去年他们的校服款式进行了改版升级,款式较之以前肥大松垮的运动服明显好看了很多,但是好景不长,“因为校服是按照每个同学的尺码制作的,所以第一次穿基本上都很修身,不过越洗越没型,越洗越难看,我现在在学校洗衣服都不敢用力搓,用力拧了。周末回家还好,妈妈可以帮我熨烫一下,穿着还算凑合。但是,平时功课那么忙,时间那么紧,学校也没熨烫衣服的条件啊,所以这件夏装上衣我是越来越不愿意穿了。”显然,小王同学对当下正在穿着的校服夏装不是很满意。

“除了我同学说的上面的校服问题,我想补充的是我们的校服冬装存在不保暖的问题。”小王的同班同学小姜提及校服质量问题,稍作思考以后对记者说,以前学校的校服没有冬装,一到冬天同学们都穿着五颜六色的羽绒服,虽然不够统一,但是还算暖和。自从学校统一冬装(上衣)以后,他们就只能穿那件冲锋衣样式的冬装,可是那件衣服经过几次洗涤之后保暖性越来越差。“可能是掉绒吧,妈妈说服装的材质不太好,冬天有时候大风,天气很冷,我们就很容易感冒,而且一个同学感冒很容易传染整个班级,影响健康,耽误学习。所以,我觉得冬装对我们来说还是比较重要的,应该重视。”小姜同学针对校服质量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认为校服的美观与否不太重要,重要的是校服的实用性、舒适度。

Problem 2

“磨”出来的问题

“目前市场上一般的校服服装面料,基本上都能满足干湿摩擦色牢度这项指标的检测要求,但是仍有不少地区的学生校服存在‘磨’出来的问题,并且这种问题屡见报端。这里的‘磨’分两种:一是面料过硬磨伤学生的皮肤;二是面料的耐磨度不够,学生穿着过程中容易磨烂衣服。比如衣领处磨伤皮肤,校服的袖口处容易磨损,裤子的大腿部位容易磨破等。”谈及当前校服存在的质量问题,浙江某校服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指出,按照目前的技术工艺,校服这种“磨”出来的问题是应该可以避免的。但是,也不排除部分特殊情况。

中小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青春阳光、活泼爱动,是一个很有活力的群体,同样的服装穿着在他们身上自然容易损坏,男同学比女同学的校服更容易损坏。再加上有少部分体重超标的学生,大腿较粗,走路时双腿之间的摩擦更为严重,裤裆及部位也更容易磨损。“个性化的问题有可能是个别人,或者个别群体造成的。但是,共性化的问题出现在校服上那就一定是企业产品的质量问题。校服的这种‘磨’出来的问题大部分是校服质量的共性问题,按照目前的面料、技术和工艺是应该避免的。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基本上应该归结为校服生产企业的‘偷工减料’,把不好的面料用在了校服的关键部位,才导致这种问题的出现。”该负责人最后强调指出。

Problem 3

“拉”出来的问题

“我们的校服制作,从面料的选择到技术工艺,都是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和学校的要求来生产的,基本上不会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面料检测出致癌物、服装有异味、掉色或者渗色等,这些市面上出现的质量问题,尤其是被媒体曝光的质量问题我们都很敏感,也尤为注意。但是,校服毕竟是一种学生用品,也是消耗品,从这几年我们生产的校服的售后维修方面来看,出现问题最多的是拉链的维修。”西安某校服生产企业的服装设计师王女士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介绍说,学生校服之所以出现拉链问题,一方面是拉链本身不耐用,另一方面是学生爱动,尤其是男同学,喜欢上下拉自己校服上的拉链,这样就很容易导致拉链的损坏。

“拉链虽然是校服的一个小部件,但是在同行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再加上品质校服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学校、家长和学生所接受,拉链这个看似很小的问题,也已经引起了我们企业的高度重视。”王女士说,“学生的事情没有小事,问题出现了我们就得寻找解决的办法。目前我们正在校服的款式升级上来寻求替代拉链的办法,或者进口质量更好的拉链来取代当前的拉链。总之,品质是我们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我们把校服做精做细,尽量生产出无任何问题的,学生爱穿的高品质校服。”

Problem 4

“扯”出来的问题

质量问题范文4

对大量的事故调查发现,虽然事故类型各不相同,但其发生原因有不少相同或相似之处。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一方面可以为事故的处理提供可靠的依据;另一方面,总结经验教训,可预防质量事故的重复发生[3]。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工程管理问题

有些建设单位往往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乱用施工企业,使许多无资质的施工企业进入建筑市场;有些企业对一些应招投标的项目不实行招投标,私相授受、营私舞弊的现象时有发生,无法体现建筑市场的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有些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搞不正之风,泄漏标底,明招实议;有些企业将权力商品化,无原则地“批条子”,形成建筑市场的混乱局面。而一些无资质、技术素质差、管理水平低的农村包工队为了承揽工程,将自己挂靠在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名下,成为名符、实不符的“合法”施工企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对这些挂靠企业以收取管理费为目的,对施工质量从不过问,这也是近几年质量事故不断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1.2人员素质问题

德国的一项调查数据表明,75%~90%的质量事故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包括3个层次:

(1)直接参与建筑工程的决策者、指挥者和组织者。这一层次属于领导人员,但每一个人的领导能力、决策能力、调配能力及指挥能力等水平的发挥程度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2)直接参与建筑工程的操作者。如勘察、设计、施工操作人员、材料采购人员、社会监理工程技术人员等,这些人员的技术素质、思想面貌、体力素质、适应能力以及手工操作的各个阶段、各个工种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失误,影响工程质量。

(3)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检测人员。这些人员对质量标准的理解、掌握程度、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也会造成一定的质量问题[4]。

在质量事故中,施工质量差是相当严重和普遍的一种人为因素。德国的资料表明,有29%的事故直接来自于施工质量问题,我国的情况则更为严重。

1.3建筑材料质量问题

建筑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决定性要素,建筑材料质量的优劣不但直接影响到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工程使用者的人身安全,也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经济回报。因此,慎重选择和合理使用建筑材料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目前,材料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即钢材、水泥和机械设备。

(1)钢材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一方面是钢材本身材质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没有严把质量检验关。

(2)水泥是混凝土和砂浆的胶凝材料,但目前使用的水泥质量较差,主要表现在安定性不良、强度不符合规定以及成品、半成品、构配件问题[5]。

(3)机械设备包括设计设施、施工机具、检测设备等,这些设备是现代化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中不可缺少的设施。这些设施的完善可有效降低劳动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如果不能及时更新和检修设备,定期校核计量用具、机械设备故障,也很可能引起工程质量问题。

1.4自然条件问题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需要一定的周期,并在露天条件下施工,不可避免地要受气候环境条件的影响,因而材料质量也会随自然条件的变化而出现波动,施工设备也无法稳定地发挥作用。这些因素为工程的施工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对工程质量的影响也较为突出。此外,还包括台风、地震、暴雪、大雨、洪水、山体滑坡、火山爆发等,也会引起建筑物整体失稳事故等。

2管理对策与控制手段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控制是决定产品是否合格的重要环节,因而必须建立一套严谨、完整、行之有效的质量控制程序,实施严密的工程质量控制和数据检测,形成全面的质量监督体系[6]。

2.1严格市场准入制度

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资质条件,必须具备与工程建设要求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业绩,具备足够的技术管理能力和装备水平,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2.2严格工程材料的采购使用

各类工程的建筑材料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材料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因此,采购和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规定,严格检验进场的材料和设备,进入现场的工程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并应符合设计规定要求,需复试检测的建材必须经复试合格后才能使用,使用进口的工程材料必须符合我国相应的质量标准,并持有商检部门签发的商检合格证书。

2.3提高企业人员素质

人是控制建筑工程质量诸因素的首要因素。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目标的成败,是工程质量优劣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控制工程质量首先要从严格人员准入和提高人员素质抓起。无论是决策管理者,还是技术操作者都应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

2.4规避自然环境的影响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许多自然环境的影响是人类现阶段不可预见和不可抗拒的,对施工质量控制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作为建筑施工的组织者,应通过科学的手段和现代技术尽量去预知、规避、减轻这些不可预见和不可抗拒的影响。例如,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沟通,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及进度,对灾害性天气做好预防措施。适当投入资金,对工程建设进行保险,以减小项目经营风险。

质量问题范文5

【关键词】公路勘察;质量问题;探讨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和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我国国民经济实现了迅速的增长。国民经济的繁荣也带动了我国工程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各项工程建业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经济的发展也在极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公路事业的发展。公路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对各地经济的发展有着极其关键的作用,一条公路的开通,可以迅速带动公路沿线经济的发展,改善当地人们的物质生活。近年来,国家对公路事业的投资逐渐增加,我省作为国家公路投资的第一批省份,近十年来,公路事业也得到了最快的发展,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我国国内的公路质量还有一定的缺陷,“重效益,轻质量”的承建方式在我国的公路建设中普遍存在,公路建设是一项耗资很大的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就目前来看,我国公路建设中存在的缺陷大多是由于资金缺乏、管理不善以及造价失控等问题带来的,我省的地基较软,且雨水较多,在公路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也会相对较多,如何从根本上提高我省公路质量,已经是我省公路事业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就公路修建而言,公路的勘察设计是其灵魂,要提高公路质量,必须提高公路的勘察质量,本文主要就公路勘察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作一定的探讨,希望可以促进我省公路事业的发展。

一、公路勘察简介

公路勘察是公路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项目,公路质量的勘察工作相对复杂,涉及面广,主要包括对公路建设质量的勘察以及勘察报告的完善和制作两个方面,公路建设质量的勘察是公路勘察质量的最重要部分,也是勘察报告完善和制作的基础,公路勘察即公路勘察人员根据目前我国现行的规范和标准以及技术条例对承建好的公路进行工程测量以及水文地质的勘察,并按照合同的规定进度制作出完善的勘察报告。公路勘察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纵坡度勘察

纵坡度的勘察即勘察地面上两点间的高差比上两点间的水平距离,一般用百分数表示,纵坡度勘察有正负之分,正的百分比表示上坡,负的百分比表示下坡。

(二)标高的勘察

一般情况下,将某点的高程称作该点的标高。

(三)桩号的勘察

桩号即某点不沿道路中线到道路起点的距离就是该点的桩号,通常桩号也叫做某点的里程。

(四)合成坡度的勘察

公路在平面曲线地段,若纵向有纵坡并横向有超高时,则最大坡度既不在纵坡也不在超高上,而是在两者的合成方向上,这时的最大坡度叫合成坡度。

(五)用地范围的勘察

用地范围即为修建、养护道路及其沿线设施而依照国家规定所征用的地幅。

(六)建筑界限的勘察

道路建筑限界又称净空,是为保证车辆、行人的通行安全,对道路和桥面上以及隧道中规定的一定的高度和宽度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障碍物侵入的空间界限,建筑界限由净高和净宽两部分组成。

(七)道路网密度的勘察

道路网密度城市建成区或城市某一地区内平均每平方公里城市用地上拥有的道路长度。

(八)垭口

垭口即分水岭上的凹形地带,又叫做鞍部,由于标高低,常常是越岭线的重要控制点。

二、目前我国公路勘察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路勘察市场的缺陷

1.勘察市场规范度不足,勘察企业资质参差不齐

目前我国勘察企业竞争激烈,国家对此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使得一些没有资质的勘察企业浑水摸进进入这个圈子内,此外,目前公路勘察市场竞争非常激烈,而勘察市场不像工程市场采取投标招标的形式,一般都是业主和设计方依据勘察单位的报价来选择,价低者中选。一些勘查企业为了取得公路勘察的权利,不惜一再压低价格来挤兑竞争对手,拿到勘察权后为了弥补差价损失,就偷工减料,甚至在勘察工作中作假,有些实力欠缺的勘察企业在通过不当竞争取得勘察权后,非法将承接的工程私自转包,赚取中间的差价,这样,公路勘察的质量就堪忧了。

2.勘察企业中个体挂靠问题严重,业主市场不能得到有效管理

我国勘察企业中普遍存在个体挂靠的问题,个别的勘察企业为了谋其私利,靠提供勘察资质给其他勘察单位来赚取中间差价,这种情况的存在严重的影响了我国公路勘察的质量,此外,我国法律对业主市场也缺乏相应的约束,有些业主在选择勘察企业的过程中,为了自己私人利益,收受勘察企业贿赂,不注重考查勘察企业的资质就将公路的勘察交付出去。此外,我国勘察企业的欠款问题比较严重,勘察企业的经济压力普遍较大,这不免造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严重制约了我国公路勘察企业的发展壮大。

(二)公路勘察企业工作人员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勘探企业的钻探队伍基层工作人员普遍存在专业不足的问题,有一些钻探人员是一些个体老板找来的农民工,没有经过证实的培训就上岗工作,几乎没有专业的公路勘察知识,也缺乏勘察工作的责任感。除了基层勘察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外,我国勘察技术队伍也存在着技术人员不足,外聘情况严重的现象,外聘情况严重就导致我国的公路勘察技术队伍极其不稳定,且公路勘察企业也忽视了对自身企业中技术队伍的培训,导致整个技术队伍的水平没有达到相应的高度,

(三)公路勘察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1.勘察设备不足,勘察工作缺乏纲要

由于勘察企业经济压力普遍较大,许多勘察企业的勘察设备、仪器和材料确实,钻机技术不健全,缺乏必备的钻头和套管,设备运行不正常,一些取土器也存在着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勘察设备不足,勘察人员无法正常的开展工作,这也是导致我国公路勘察质量不足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外,勘察企业普遍缺乏勘察纲要,勘察纲要是指导公路勘察工作的重要文件,也是勘察工作按质按量完成的重要保证,勘察纲要的缺失导致勘察工作无章可循,一些企业虽然有勘察纲要,但是往往是按照地址勘察编写而来,对实际的公路勘察缺乏世纪性的指导意义。

2.勘察工作普遍存在着取样和钻探的质量问题

由于缺乏勘察纲领,导致一系列工作都无章可循,表现突出的就是取样和钻探的质量问题,取样问题主要表现在勘察人员取样不用规定的取样器,直接到岩心管中取样,所取得样本也没有按照规定及时蜂蜡和贴标签,没有在第一时间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导致检验结果失去应有的意义,钻探的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人员不按规定进行钻探,常常会造成分层不准的现象,如果钻探工作在砂层和卵石层中进行,还可能导致塌孔的现象,给勘察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四)勘察报告不全面

勘察企业普遍存在着勘察工作量不足的情况,取样较少,缺乏切实可行的依据,提供的公路勘察报告的评价内容往往过于简单,一些需要交代的结果并未体现在勘察报告中,有的只是对结果的评价,企业分析和计算成果,且勘察报告的编制缺乏深度,对实际的工作缺乏指导性意义。

参考文献:

【1】黄忠高:公路勘察质量问题初探,中国高新技术企业{J},2010(11)

【2】江一川:浅谈公路勘察设计质量的提高,价值工程{J},2010,29(27)

质量问题范文6

[关键词]木材加工;质量;问题;分析;措施

中图分类号:P61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0-0381-01

在国民经济建设中,木材作为主要原材料一直被广泛地利用。但是,由于森林资源的奇缺,继续广泛发展林源以及有效利用有限的森林资源,是当今面临的重大决策。我国人口众多,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木材刚性需求的增长。

1 木材加工中存在的问题

1.1 原木质量问题

相当数量企业中的木材采购管理人员基本不掌握原木的实际鉴别知识或技术,他们只是从原木的外观了解其树种、径级和采伐时间等情况,根本不能从原木的端头和等部位来进一步了解原木的质量,结果采购回来的原木经常出现问题,企业蒙受很大的经济损失。比如某木材加工企业,采用俄罗斯产的樟子松锯材加工指接拼板半成品产品出口到欧洲的某个发达国家,要求木材不能变色,要求保持樟子松的白颜色。长期以来,樟子松板材的颜色在人们的印象当中就是比较白的。从俄罗斯采购了大量的樟子松原木,然后在本企业内进行制材加工,当他们将原木锯割成板材后发现,大量的板材都变色了,有的板材还带有轻微腐朽。企业的经济效益受到严重影响。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企业采购原木的管理者对原木的鉴别技术不明白或很不清楚,把这个问题看的过于简单化了。他们采购的原木中,相当数量的原木存在着质量问题,有的原木在采伐前,其树木在生长过程中就受到过伤害,致使原木的质量存在问题。如何鉴别原木在采伐前树木生长的过程中是否受到伤害,或通过原木外观鉴别其质量好坏,是企业面临的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

1.2 木材的变色

木材的变色是企业生产过程中面临的又一个问题。比较集中的是我国东北产的红松和俄罗斯产的樟子松,这两个树种的木材目前变色问题很严重,给企业生产带来很大的影响。如红松木材,其心材变色相当明显,心边材的颜色差异很大。心材变成褐色并逐渐加深,边材逐渐变浅黄色。经过实地考查和试验发现,红松木材的变色问题不是人工干燥所致,而是因为红松木材自身就存在的问题。木材在心材部分原来就含有大量的抽提物和有机物,使木材在人工干燥过程中因受温度过快提高而导致其颜色变深的时间缩短,使人们错误的认为是由于人工干燥造成了红松木材的变色。再如樟子松木材,目前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樟子松木材变色时产生浅粉红色,整个木材表面边材零星出现,心材集中出现。还有的木材在加工时没有变色现象,当加工后放置一段时间,或者将产品已经用于装修后的很短的时间内,就大面积的出现变色现象。

1.3 木材切面的识别

木材切面的识别,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其实,在目前的木材加工生产企业,尤其在家具制造企业问题比较突出。因为现在有很多的木材板材存在所谓的“半弦切材”和“半径切材”的情况。如何定义和识别这样的切面的板材,对企业的加工生产关系密切。尤其是对小径木锯材在生产中的合理搭配使用更为重要。小径木锯材的尺寸稳定性比较差,经过干燥处理有了一定的改善,但受到环境平衡含水率的影响,其干缩和湿胀的变化还是比成熟材锯材明显。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采用小径木锯材加工的企业,有些成型的产品,在放置一段时间后,局部出现木材收缩或湿胀变形。这种情况的一般都认为是木材干燥问题,但经过检测,干燥质量都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尤其是平均含水率的指标都满足产品加工要求。经过反复考察分析得知,是因为木材的收缩或湿胀的不一致造成的。将变形产品和不变形产品进行详细比较分析后发现,

2 确保木材加工质量应采取的措施

2.1 积极为企业定期培训大批有用人才

从木材学的角度为企业相关人员讲解木材质量方面的知识,提高他们对木材质量的认识。具体从木材的构造、材性、特点和适用范围以及它们对使用环境的要求等方面进行培训。编写通俗易懂的木材学方面的科普读物和培训实用技术教材、书籍,把科研成果广泛地宣传普及到生产企业中。从事木材学的科技人员要经常与企业联系,深入企业中,了解和掌握企业与木材学有关的生产技术问题,及时为企业解决生产实际问题,使企业的木材管理和木材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增强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2 合理利用进口木材资源

我国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后,国内木材的采伐量急剧下降,已不能满足国内经济建设生产的需要。很多企业从国外进口了大量的木材。它们当中的很多树种,企业都很不熟悉。由于缺乏对进口木材识别的知识,企业在购买木材时经常上当受骗,经济损失严重。因此,尽快宣传和普及进口木材的相关知识,宣传进口木材的识别方式和方法是极为重要的。

2.3 研制和推广对木材的无损检测技术

质量问题范文7

    全球两大起博器生产厂商之一——美国圣犹达医疗用品公司、圣犹达医疗用品(香港)有限公司及中国医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日前被黑龙江消费者杨洪发告上法庭。

    原告在起诉书中称,因美国圣犹达公司生产的心脏起博器产品多次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致使其被迫三次安装起搏器,身体元气大伤,故请求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

    原告诉称,四年来,因起博器质量问题,年届65岁的他被迫三次安装起搏器,多做了两次大手术,身体元气大伤,至今未能恢复,生活质量严重下降,目前身体健康状况非常不好。由于起博器连续两次出现质量问题,无法正常起搏,不仅给原告造成了极大身体损害和精神伤害,也给原告的生命安全带来巨大威胁。同时,完全打乱了原告及家人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使原告家人承担了极大的精神压力。

    原告认为,被告中国医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为原告安装心脏起博器,在该产品多次出现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仍坚持使用该产品,造成了原告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圣犹达医疗用品(香港)有限公司作为质量有问题产品的销售者,应当承担本案责任;被告美国圣犹达医疗用品公司作为质量有问题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承担本案责任。故原告向北京西城法院提出起诉,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曾于二00一年发出通知,要求对美国圣犹达医疗用品公司tempo心脏起搏器的使用情况进行紧急调查。该产品接受调查的原因是由于在相邻连接器间的焊剂搭接问题可能造成电池过早耗尽,致使该种产品可靠性降低。

    国家药监局部门曾明确表示,心脏起搏器是属于长期植入体内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较高的风险,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设计缺陷或使用错误,都可能对患者造成一定的伤害,因此必须加强对此类医疗器械上市后的监管。

质量问题范文8

高中新课改的理念认为:历史教学是师生相互交往、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教学中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逐步推进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的多样化与现代化,而不像以往以教师为中心,以课本为中心,以学科体系为中心,以积累知识、发展记忆和掌握已有的结论为目标,为了应试,原本丰富生动的历史,变成了枯燥乏味的条条框框。因此,新课程背景下,学生要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学习历史的方法,在探究历史问题的过程中,学会独立思考和交流合作,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问题教学法”是以传统的教学方法为依托,以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讨论问题、解决问题为线索,通过教师设疑,引发学生积极思考,再质疑,然后通过其他手段或解疑、或归纳概括、或展开讨论,从而达到教学目标。

一、指导学生提出问题

我先从指导学生预习开始,但学生的质疑量很少,质量也较低。有的学生甚至提不出问题,只是做了知识方面的整理。我让学生明白:问题是深入学习的起点,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所以教师要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指导学生学会认真阅读教材,分析教材,并做知识体系的前后联系,逐渐在教材中发现问题。对提不出问题的学生,不批评,转为老师提问,学生回答,旨在引导学生如何质疑;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不直接作答,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肯定学生的探索精神和求知欲;对于学生提出的有价值的问题,及时抓住学生思维中的火花,当堂表扬,并进行具体分析指导。

二、引导学生分析问题

针对历史学科自身的特点,教会学生分析要把握以下几点:

1.从时间的角度比如中国古代史,从中国古代农业文明的角度分析,可以联系到:农业文明是如何产生的,如何发展的,如何演变的,从这样一个角度来看中国古代史的演变。中国近代史也是一样,从中华文明,农业文明逐渐遇到了西方工业文明的冲突,从这个方面来看中国社会巨大的转型,在这个转型过程中,既有中国社会沉沦的过程,又有中国社会新生的过程。世界史也是一样,从人类文明的角度看到人类文明是如何从农业文明发展到工业文明,最后出现了知识经济即信息文明,当然现在它还没有成熟,但是我们要让学生从宏观上去把握。

2.从空间的角度历史课程中的地理知识,特别是地理方位非常重要,所以引导学生认真地看看历史书上的重要的地图,从中会发现很多信息。

3.从论证的角度历史学科的特点就是史论结合,我们提出一个论点,后面要跟着一系列的论据。

三、师生一起解决问题

对学生的问题,教师要精心设计教学。如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和国民革命运动”时,有学生提出“中国共产党与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政党,为什么能合作?如果没有背叛革命,国共能否长期合作?”教师从这个问题入手,组织教学。对前一个问题,分解出几个问题:(1)中共有没有合作的愿望?为什么?(2)有没有合作的愿望?为什么?(3)国共两党性质不同,在当时有没有相近的目标?这样一层层地引导学生去思考,去理解国共两党的合作对双方来说都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尽管教师没有直接回答学生的问题,学生也许在这次讨论中并没有能完全掌握偶然性和必然性的关系,但是重要的是学生已经尝试着从不同角度来看问题。

在问题教学法的指导和鼓励下,学生从知其然到知其所以然,学会了自我分析、自我概括,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提升。学生的思维品质方面也产生了质的飞跃:思维的准确性、灵活性、迁移性、深刻性、求异性、创造性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质量问题范文9

1 实际工作中发现的中药材存在的问题

1.1 非药用部位掺入太多:例如:柴胡,由于货源较少,本来药用部位为伞形科植物柴胡或狭叶柴胡的干燥根[1],而在市场上销售的柴胡几乎全都掺有地上茎部分,有的甚至几乎成了全草;黄连,秋季采挖后除去须根和泥沙,干燥后撞去残留须根[2],市场上近几年价格较高,为了增加重量,大部分都带有黄连须根,鸡爪连的中间还夹杂有大量的泥土,有的髓部已高度木化;山茱芋,要求含核量不能超过3%[3],而市场上有的含核量高者具统计能达到15~20%。

1.2 杂质太大,灰尘含量严重超标:如:蒲公英、茵陈、金钱草等全草类药材,在产地采收时带入了大量的泥土,甚至石头,而在销售的过程中是不经过水洗的;再如地龙,药用部位应该是剖腹后去除内脏和泥沙,洗净干燥[4],而市场上销售的地龙,有的仅在中间剖开一个小口,而两头的泥土根本没有去除,有的甚至就不剖开直接入药,本人曾作过一次实验,取100克地龙用水洗净,晾干,再称仅有63克,像这样医生用药时精心计算出的用药剂量,如何能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

1.3 人为掺假,以此充彼:本人曾发现以续断饮片染成红色掺入丹参中出售;以十字花科植物大头菜的干燥成熟种子代替菟丝子出售;以党参种子、北葶苈子伪充芸香科植物佛手的干燥成熟果实出售;以菊科植物蜂斗菜的花蕾伪充菊科植物款冬的花蕾出售;车前子中掺入沙子等等。

1.4 炮制掺杂及炮制品质量不合格:例如市场上销售经过炮制的穿山甲的价格有的比生品的价格还要低,其中的原因就是在炮制的过程中加入了大量的白矾水或者盐水;市场上销售的全蝎,在炮制的过程中浸入了大量的盐和水,使其增加重量;相同重量的胎盘,体积能相差一半;临床上应用的乳香和没药,多用干炒法,很难去除其挥发油,达到免除致呕的目的。

1.5 将挥发油提取后,再按正品药材销售:本人曾亲自在市场上看到提取过的大茴在地上晾晒后,当正品大茴销售。

1.6 产地的原因,药品质量相差甚远:如青海的冬虫夏草与四川的冬虫夏草;进口血竭与国产血竭;海南沉香与其它产地的沉香的质量的差异很大。

1.7 冲服药物严重污染,卫生及细度不合格:市场销售的中药一般都没有经过水洗加工,对于一般煎煮者好一点,因为煎煮的过程即可达到消毒杀菌的目的,而对于需要冲服的药物就不一样了,如琥珀、三七粉等直接冲服的药物在采收、加工、运输、销售的过程中就很难保证不被污染,达到卫生学标准,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药材的检验标准是不要求生物检验;朱砂等一些质地较硬,需要水飞后冲服的药物,现在为图省事在炮制时已很少做到真正水飞炮制,而只是用机器打碎,这就很难保证其细度,影响人体吸收,也就难以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

1.8 药用部位区分不清:如当归入药时本应分归头、归尾、归身或者全当归,临床应根据治疗的需要而选择不同的药用部位[5],实际是临床上销售的几乎全是全当归,不管医生开什么,均是调剂全当归;还有苏梗、苏叶、和全紫苏也没有根据临床治疗的需要而分别调剂。

1.9 等外品或劣质药材作正品销售:药材经过挑选后,上等品高价出口或作他用,挑选后的药材低价在市场销售;有的甚至将非药用部位做药用部位用于制药行业,本人曾在市场见到商贩将筛出的连翘芯收集,因好奇问其收集起来有什么用途,商贩直言不讳地说有些小药厂收购。

1.10 正品货源紧张或价格较高,而用替代品:如黄狗肾代替海狗肾;水牛角代替羚羊角;人工牛黄代替天然牛黄等。

1.11 习惯以个入药的药材,大小无标准,而市场销售的大小差异较大:如蜈蚣,较大的有六寸到七寸,较小的有三寸到四寸,而按习惯用法以条去计算剂量,大条和小条所达到的效果肯定不一样;还有蛤蚧等大小亦有很大差异。

1.12 不能很好把握采摘时节:需嫩枝入药的,采摘时过老,木质化程度较高;需花蕾入药的,采摘时部分已开花;需霜后采摘的,不等霜后即被采收等。

1.13 水分含量严重超标:为增加重量,水分含量严重超标,一方面治疗剂量不能达到,一方面在存贮过程中容易引起霉变。

1.14 在实际工作中本人还经历过乌稍蛇的两种造假现象:一是将蛇腹腔内注入了大量的白石灰和水泥,以增加其重量;另一种造假方法是首先将蛇皮扒掉,将蛇肉剔除,然后再将蛇皮附着在剔除后乌蛇的骨架上,干燥后即成一体,一般是看不出的。

2 对于以上中药材销售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本人分析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2.1相关人员法律意识淡漠,以及职业道德的缺失,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就会铤而走险,做出违法及违犯职业道德的事情。

2.2中药产地来源混乱

2.2.1不同产地的同一品种中药材,因其温度、湿度、温差、日照时间、土壤化学成份、降水量等的不同,其有效成分的含量就有很大的差异,中药材最讲究的就是“道地”二字;

2.2.2入药品种混乱,同药异名、异药同名现象较为普遍,如《中药大辞典》中记载:茜草一药有64个不同的名称,玉竹有38个不同的名称,决明子有18个不同的名称,而不同的药材又有相同的名称,如壁虎又名天龙,而蜈蚣又名也叫天龙[6]。

2.2.3我国幅员辽阔,同一药材多基源情况较为普遍,各地又有不同的用药习惯,如大青叶在华东地区习惯用十字花科植物菘蓝的叶,东北地区习惯用蓼科植物蓼蓝的叶,华南和四川地区习惯用爵床科植物马蓝的叶,江西、湖南、贵州等地习惯用马鞭草科植物大青的叶,而四种大青叶所含的主要成分不尽相同,其临床疗效也一定不同。

2.3种植加工不规范

2.3.1目前,我国中药材种植还是以个体农户分散种植为主,科学化种植水平很低,缺乏规范化的种植质量控制标准,而中药材在种植过程中土壤的酸碱度及所含的化学成分、气候条件、日照时间、栽培方法、肥料、农药的使用等因素都会直接影响药材质量。

2.3.2产地加工及饮片加工不规范,该净选加 工的不净选,水处理时造成有效成分的流失,切制饮片前混入了大量的非药用部位或杂质等。 2.3.3采收时令不规范。中药材品质的优劣决定于有效成分的含量,而中药材有效成分含量的高低与采收时间和方法密切相关,如槐米在花蕾期芦丁的含量最高,甘草在开花前期甘草甜素的含量最高,在实际采收时不能严格按照科学的采收时节,进而影响了药材的质量。

2.4炮制不规范

2.4.1切制饮片时应根据质地的不同而相应切制成薄片、厚片、段或者块,可实际操作中为图省事方便不能按要求切制。

2.4.2炮制品的太过或不及。中药炮制讲究的是适中,不及则功效难求,太过则气味反失,而实际操作中却不能很好把握,如杜仲炒炭要求是炒至断丝、表面焦黑色[7],而实际炒制时往往是外表炒成黑色,折之丝亦不易断,而全草类炒炭时往往容易炭化,动物的龟甲类淬时掌握不好往往不易使之酥脆。

2.4.3炮制品使用辅料及含水量过高或故意掺假,如盐全虫含盐及水均较多,穿山甲醋淬时醋里加白矾或加重粉,密炙药材含水量高等均影响了药材质量。

2.4.4贮藏运输不当:运输中包装破损,造成药材污染;贮存时温湿度控制不好,造成药材的霉变、虫蛀、泛油、变色、气味散失、风化、潮解、粘连、腐烂等,使药材的有效成分流失或变质。

2.4.5质量标准不统一,难于监管:由于中药材的品种混乱,质量没有统一的标准,有效成分只有定性检验而没有定量检验,再加上各地的用药习惯有较大差别,这些因素都给监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监管工作的不到位又造成了中药市场的鱼目混杂,中药材质量难于保证。

3 针对中药材质量中所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想法和建议,仅供参考

3.1对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相关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人人都能树立起以人为本的思想意识,树立科学发展观,认识到质量是发展的前提保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销售假药劣药都是违法行为。

3.2杜绝腐败现象,使采购人员能够恪尽职守,严把药品质量关,不能抱有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不给那些不法商贩留下可乘之机。

3.3从源头抓起,在药材的种植、采收、贮存、销售各个环节把好药品质量关,做好产地的净选加工。

3.4对中药饮片实行商标注册,要解决中药饮片质量标准不统一,假劣产品来源不明,出问题后无法追踪等矛盾,有效手段是对饮片生产厂在实行许可证制度的基础上再实行商标注册管理,杜绝无厂牌、无商标饮片上市流通。规范中药材产地对药材的最佳采收期和加工方法是确保饮片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8]。

3.5进一步完善中药材的质量标准,有效成分的含量不但有定性标准,还要有定量标准,达不到质量标准不允许销售,做到质量控制有法可依,有理可循。

3.6加大政府督查力度,切实发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要以切实提高药品质量为目的,而不仅仅是流于形式,收取一定的费用,加大执法力度,发现违法行为要从严处理,情节严重者可吊销营业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 小结

我国的中药材市场亟待规范,中药材的质量标准亟待完善,这关系到中医药的发展前景,影响到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每一个中药师及药剂管理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来关心这个问题,同时呼吁全社会来关注这个问题,为我们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 考 文 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263页.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285页.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26页.

[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113页.

[5]高等医学院校教材《中药学》,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4年6月第1版,232页.

[6]江苏新医学院,中药大辞典(下册)[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3:2473-2667.

质量问题范文10

关键词:CFG桩;重要性;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目前,CFG桩在建筑工程中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在CFG桩的施工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不容易对混凝土的用量进行严格控制,成桩的位置不精准,由于经常跳打施工出现漏桩的情况,经常夹带泥土的现象,以及不能达到施工设计图效果的情况,这些情况的出现都会或多或少的影响施工效果。本文正在以此为背景,在分析CFG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以及CFG桩的含义基础上,提出了CFG桩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点,如何科学有效的提高CFG桩在建筑工程中施工质量,保证施工效果,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一、CFG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

CFG桩复合地基技术是一种部级工法,它目前广泛应用到工民建设领域,如工业厂房的建筑和大型高层建筑,CFG桩在建筑工程中应用取得了很好的经济社会效益。CFG桩在工程建设中具有如下优点:第一,使建筑施工更加方便;第二,建筑施工质量比较容易把控,可以提高工程质量;第三,建筑加固的深度较大,同时可以建设地基下沉的幅度,很好的提高地基的承重能力。以上这些优点都在目前的建筑施工中得到了广泛的体现。因此,CFG在建筑工程中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

二、CFG桩的含义

CFG桩是英文Cement Fly-ash Gravel的缩写,这三个英文单词代表的含义是水泥、粉煤灰和碎石。CFG桩技术是充分使用了粉煤灰这一工业废料取代了一部分的水泥,从而可以大大降低工程成本,同时又可以加强桩本身的承重能力,提高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在CFG复合桩的应用技术中,通过设置柔性褥垫层,可以让让地基得到均匀的沉降,并且提高桩的承重力度,应用在加固软土地基上是非常经济实用的新型灌装柱。CFG复合桩的性质是高强度、高粘结性质的桩,它与普通的混合桩技术存在本质的区别,主要是桩体使用的材料不一样,但是在变形特征和受力程度上没有什么区别的,同时CFG复合桩在设计方法和地基性质上也与其他的复合桩没有本质的区别。也就是说CFG桩同样适用于筏基、独立基础、条形基础和箱形基础。CFG桩也同样具有很好的土性,它适用于填土、饱和及非饱和粘性土,不仅适用于挤密效果好的土,也同样适用于挤密效果不好的土。

三、CFG桩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点

1、要对现场CFG混合料坍落度进行严格的控制

在CFG桩在施工过程中,要对现场CFG混合料坍落度进行严格的控制,把握好CFG混合料坍落度的尺度。如果CFG混合料的坍落度出现过大的现象,就会造成混合料出现离析的现象,同时造成混凝土输送管道内的骨料与浆体出现分离的现象,在这种现象的严重情况下会造成由于摩擦力过大产生管道堵塞的现象,同时还会让桩顶产生浮浆,让桩体的强度有所下降。如果CFG混合料的坍落度出现过小的现象,也会由于混凝土的混合料流动性过小,同样产生管道堵塞的现象。

2、在CFG桩的施工现场注意钻机设备的检查工作

在进行CFG桩的施工过程中非常容易出现钻井设备出现状况的情况,这就需要在进行CFG桩的施工工作之前对钻井设备进行完善的检修,及时进行设备的保养工作。如果出现钻架不正或者钻杆弯曲的现象容易出现桩孔的偏斜,同时如果出现不正常的钻杆曲率就会造成管内的混合料进行堵塞。因此,要在进行施工开工之前要对钻机设备进行及时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检修,以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故障,影响施工进度,对于不能进行零件维修时,要及时的对零件进行更换。如果发生钻机排气阀的堵塞现象,就会产生管道内的空气不能及时的排出,使CFG桩的体内存在气体不能排出,造成空芯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CFG桩的承重能力,这就需要定期对排气阀进行及时的疏通和清理工作。如果出现CFG桩的钻杆不能进行钻进的情况,需要对钻机的功率进行检查,因为不同的钻机功率需要满足不同的土层钻进要求,如果出现在钻进的过程中遇到障碍物,需要对已钻孔进行灌料,然后再重新选择桩位进行相应的补钻,否则就可能出现新钻孔位朝废孔方向塌孔,或者使补桩桩身土体扰动摩阻力减弱。

3、在CFG桩的施工现场注重操作问题

由于拔管速度控制不精确,拔管速率太快可能导致桩径偏小或缩颈断桩,而拔管速率过慢又会造成水泥浆分布不匀,桩径浮浆过多,桩身强度不足和形成混合料离析现象,导致桩身强度不足。同时由于其他失误比如误读钻杆进尺数,未观察钻机垂摆导致桩身倾斜等等。因此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前培训、教育及技术交底作为施工准备工作的重要一环。

4、桩基施工完毕后的断桩、接桩

桩基施工完毕,对CFG桩及复合地基检测时,用低应变反射波法检测桩身混凝土的完整性,发现桩身裂缝的所在部位,应分析原因,得出自身问题是在施工时,由于提钻速度较快,空气未全部释放出来,致使桩身产生断面裂缝,另外是混合料的搅拌时间不够,和易性差,出现蜂窝麻面桩。外部原因是土建施工时机械挖基坑平整土方时,被挖掘机和铲车碰断。

解决方案是,浅部断桩,对断桩单独进行处理,剔除上部断桩,用与桩身相同的混合料按桩径设计标高补桩。如果是外部原因土建单位用机械施工,造成大范围的浅部断桩,应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制定方案。一般情况下,在原定检测方案的基础上,选择几根断桩进行单桩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对比完整性桩和断桩试验结果,确定断桩是否能够使用,如果确定复合地基承载力和变形能满足设计要求,可不进行处理,实践经验证明,在静荷载试验的前几级荷载作用时,断桩下沉量偏大。主要原因是断裂面以下桩没有发挥作用,主要是桩间土在发挥作用,断桩所承担的荷载很小,但到了一定的荷载作用断缝闭合后,下部桩身开始发挥作用。而在设计荷载下,断桩的沉降与完好桩差距较小。如不符合要求,需进行设计方案论证。但在CFG桩施工时,要特别注意浅部的施工质量,在开挖基坑时,在桩顶标高以上1m处,一定采用人工开挖,以免碰断桩身,保证CFG桩的完整性和质量。

桩头断桩后进行接桩,当桩顶高程低于施工图标识高程时,如开槽或剔除桩头必须进行补桩,可采用比桩体强度高一等级的豆石混凝土接桩至施工图标识桩顶标高,做法见图1,注意在接桩过程中保护好桩间土。

5、在CFG桩的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生产

首先,要定期对CFG桩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施工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识。施工工人在进行施工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并且CFG桩的钻井操作工作要持证上岗进行施工,并且要听从领导的指挥进行施工工作。

其次,在CFG桩的基坑边缘要使用钢管制作的防护栏,并且悬挂密目网,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无关的施工人员进入CFG桩的施工现场。

再次,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CFG桩的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进行吊车、桩机大臂半径范围以内,机械正在作业时,施工人员应远离。

最后,CFG桩的泵压混合料时应有专人指挥泵压操作,防止因排气不畅和操作失误造成爆管,形成伤害。

四、小结

CFG桩的施工工艺是一种日趋完善的施工工艺,此施工工艺最重要的施工重点是进行下钻和进行拔管两部分程序,与此同时,还需要针对不同的场地条件,不同的机器以及不同的作业面对施工过程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统筹,这样才能保障CFG桩的现场施工质量。本文在分析CFG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以及CFG桩的含义基础上,提出了CFG桩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点,具体包括:要对现场CFG混合料坍落度进行严格的控制、在CFG桩的施工现场注意钻机设备的检查工作、在CFG桩的施工现场注重操作问题、以及在CFG桩的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生产。要科学有效的提高CFG桩在建筑工程中施工质量,保证施工效果,是本文研究的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 王连俊,丁桂伶,刘升传,陈祥,沈宇鹏,铁路柔性基础下CFG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确定方法研究[J],中国铁道科学,2008,11(15)

[2] 刘升传,王连俊,丁桂伶,高速铁路CFG桩复合地基柔性载荷试验研究[J],工程地质学报,2008,12(15)

质量问题范文11

1.1经营和使用单位存在的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中药饮片的进货渠道难以确定,笔者在抽样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医院和药店为了应付药监部门的监管,先通过正规渠道购进少量的中药饮片以获得相关资料,再从非法渠道低价购进同品种的中药饮片进行销售,以偷梁换柱之法欺瞒监管人员,逃避法律责任,而由于中药饮片一般都是拆除包装放入药屉中后再进行销售和调配,这样就造成了难以确定具体的生产厂家,往往处罚落在了正规的生产企业头上,生产企业也有苦难辩。

1.2生产企业存在的不规范我国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生产条件简陋、技术工艺落后等现象,致使在加工过程中有效成分流失,加之混药、二次污染等人为的质量问题时有发生。自2002年我国实施中药饮片生产企业GMP以来,仅有少数的饮片厂获得了通过,其中未通过的生产企业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现象,据业内人士透露,现在有的饮片厂销售的品种中有70%是来自中药材市场或个体小作坊,他们仅是将购来的饮片简单的加个包装便进行销售,这样不但所售饮片的质量难以保证,也为个体小作坊的非法加工提供了生存的环境,给中药饮片的市场秩序带来了不稳定。

1.3中药材原产地的采收、加工不规范我国中药材生产还是以个体农户分散经营为主,科学种养水平很低,缺乏规范化的生产质量控制标准,生产管理粗放,施肥、灭虫大多不顾忌重金属和农药残留,采收时间较为随意,加工方法落后,致使在原产地的初加工过程中造成有效成分流失、杂质过多等问题,无法做到质量的稳定和统一。

1.4仓储、养护不规范由于中药饮片的特殊性,对储藏和日常养护有较高的要求,而目前大多数医疗机构普遍存在重医轻药的现象,中药饮品在医疗机构所使用的药品当中又处于相对次要的地位,因此,其仓储条件普遍较差,再加上缺乏有经验的药工进行必要的养护,致使中药饮片在储藏期间极易发生霉变、虫蛀、走油、有效成分下降等现象,严重影响了饮片质量,也给监管带来了麻烦。

2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2.1检验标准的缺失中药饮片长期以来执行的三级标准,分别为《中国药典》、《全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各省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其中《中国药典》主要收载的是中药材,中药饮片仅收载了极少的一部分,如《中国药典》2000年版收载的534种药材及其制品中,绝大多数品种“炮制”项下未规定浸出物、有效成分含量等测定指标;在170个对有效成分含量进行了规定的药材中,只有15个药材的炮制品有有效成分含量测定指标,仅占8.8%。同时,此三种标准亦存在着相互不统一,甚至相互矛盾之处,如槐花炭的炮制工艺对火候便有不同的规定,北京、江西等地规定为武火炒至焦褐色,存性,而湖南、湖北等地则对火候无规定,安徽则规定为中火[1],由此造成了各地饮片质量不统一。同时标准中的炮制术语模糊,如“炒制”仍沿用了“文火”、“中火”、“武火”等术语,对温度没有具体的要求,使炮制人员难以掌握,而《中国药典》2005年版药材炮制通则“炒”的项下,又明确了应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2],这也存在相互矛盾。

2.2检验标准的专属性较差中药饮片的检验标准大多较为简单,只有少数品种有含量测定检测项目,大多“性状”、“鉴别”为主,但是由于受到加工、人工栽培、土壤、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饮片的性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变化,因此,以现行标准难以对其做出准确判断。另外,对饮片中存在的霉变、虫蛀、杂质应占比例标准亦没有明确规定,既给检验者带来了困难,又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新晨

2.3检验标准的概念模糊《中国药典》2005年版对中药饮片的概念仅在药材通则中有简单的描述(系指药材经净制、切制、炮炙处理制成)[2],以致有些品种究竟是中药材还是饮片难以分清,如枸杞子,在《中国药典》2005年版和《安徽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都有收载,并且描述基本相同,若是算中药材就应该执行《中国药典》2005年版,如算中药饮片就要执行《安徽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3建议

要实现我国中药产业现代化,就必须要加强中药饮片的管理。第一,要从源头抓起,尽快推行中药材GAP进程,并组织相关单位派驻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到原产地指导采收加工;第二,大力推进中药饮片生产企业GMP认证,规范生产企业的行为;第三,对中药饮片的经营、使用单位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查账目、查价格、查仓储来规范其进货渠道和改进仓储条件;第四,进一步完善标准,明确定义,使炮制人员和检验人员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参考文献】

质量问题范文12

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大提出要提高立法质量,主要为解决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法律的内容必须准确地反映客观的实际,使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同我们的客观实际相一致,使我们制定的法律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解决法律是不是好法、良法的问题;二是怎么才能保证我们制定的法律能达到好法、良法的要求,解决立法机制和立法程序的问题。当代中国的立法近年来在数量上明显呈膨胀趋势,片面追求立法的数量而忽视立法的质量和效益堪称中国立法的一大通病。立法机关提供的法律属于特殊的“公共产品”,这种“公共产品”的质量如何将直接影响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将关乎社会的安宁乃至国家的兴衰。因而,在立法这个极其特殊的“生产”领域,尤其需要淡化“数量”意识,格外强调和注重立法的“质量”意识,尽可能避免或者最大限度地减少立法上的“劣质产品”。下面就目前立法质量及与质量相关的几个问题阐述如下。

1、让人民群众读懂法律。现在老百姓对法律越来越看不懂,只有律师才能明白,明说我们的法律还不能用更通俗的语言让一般的老百姓读懂、掌握和理解。这个问题在二十多年前,我们国家法制建设刚刚起步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已经明确提出来了我们的法律要有中国的特色,不能够像西方国家那样只有“讼棍”才搞得懂,要让人民群众能够读得懂。但是由于我们现在法律覆盖的面越来越广,也就是说要使社会各个方面都纳入法制轨道,使各方面的工作都做到有法可依,那么领域越宽、法律的内容越复杂,特别是有些领域是非常专业的领域,而对这些领域的法律恐怕就需要比较专业的人士才能读得懂,而这些领域都是有特别专业的一些术语和概念的,而用通常的语言往往不能很准确地表达它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关系,所以不可避免有些法律一般人读起来感觉到比较难读懂,比如说像《专利法》,就是比较难读的一部法律,还比如说涉及到一些专业技术领域的像《标准化法》、《计量法》等等,因为对一般人来说,这些非常专业的技术领域本来就比较陌生,而法律又非常抽象和概括,所以这样的法律往往一般人可能就很难读懂了。但是要保证立法质量就必须使我们制定的法律让老百姓能够读懂,能够掌握。经过20多年的努力,中国已经制定了相当数量的法律法规,社会生活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提高立法质量已成为当前立法工作的主要矛盾。这不仅是指新制定的法律要提高质量,而且现有的法律也要通过修改,使其更加完善。

2、开门立法,公开纳谏。立法应当充分吸纳和体现民意,而不能照官意画瓢。法律这种“公共产品”理应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公意代表性,否则就可能蜕变为服务于少数利益集团的“私人产品”。要吸纳民意,就应当实行开门立法,建立立法听证制度,通过媒体公布法律法规草案,广泛征求包括利益相关人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意见。用句中国式的政治话语讲,就是立法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实践证明,充分吸纳民意的立法可以为法律的顺利实施清除某些潜在的障碍,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提升公众对法治的期望和信心。以浙江宁波为例,今年全国人代会刚刚闭幕,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就开始热闹起来了,许多市民持本人身份证来这里报名,申请旁听即将举行的宁波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记者打开宁波人大网,从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年第1号公告中看到,本次会议除了审议市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情况的报告,还将审议两个百姓关注的条例。敞开人大立法的大门,请市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宁波已经从不定期的探索走向了制度化。

2003年6月,宁波市民王云华一直为窨井盖、路灯、电缆等城市设施屡遭偷盗而焦虑。正巧,《关于征求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建议项目的通告》在媒体上了,《通告》公布了地方立法的指导思想和今后五年地方立法建议项目的内容范围,征求全市机关、团体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建议,并将有关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件地址公诸于众。王云华马上致信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出台有关规范废品回收行业管理的法规,堵住不法分子销赃的渠道。

有“事”找人大,宁波的老百姓这样想,也像王云华这样做。这“事”当然不是小事琐事,而是立法大事。

为让公民参与立法建议,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通过通告,问计于民。通告如一石激起千重浪,一时间,市人大法制委办公室电话铃声不断。市民纷纷来电、来函,向工作人员陈述立法理由。一市民发来电子邮件说,10年前颁布的《宁波市服装洗染服务纠纷调解暂行办法》已不适应实际需要,建议用立法形式对服装洗染服务行业进行规范。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市民给人大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155件,凝聚了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心血的宁波市五年立法项目库正式建立。去年3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宁波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正式启动。引人注目的是,这件地方性法规草案首次委托专家起草,一改以往该市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基本上由政府部门“垄断”的状况。这是宁波市地方立法的一次全新尝试。物业管理条例事关群众利益,为了做到客观公正,有效避免“立法为部门利益所谋”的倾向,常委会决定尝试走“民间立法”的新路子——委托专家起草。开门立法,给百姓一部良法。

如果说,公民参与立项论证保障了立法的民主性,那么在立法过程中举行听证会则实现了立法的科学性。《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规则》明确规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权益”的法规和“存在较大争议”的法规,须举行听证会。去年,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了《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近50位参会者分别围绕立法的必要性、法规适用范围、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事故责任认定、事故处理等问题陈述己见。许多市民对条例草案关于“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的条款意见很大。在条例草案修改稿中增加了“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规章制度”等内容。一次听证会不行,就来二次;听证会不仅在城里举行,还延伸到了乡村。当地一家媒体评述说,这充分说明了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理念在转变,立法民主化和透明度在逐渐扩大。在立法过程中,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人民群众利益的保护,注意听取群众的呼声。市民的意见建议只要是合理的,都会被吸纳,并写进法规。《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对事故责任认定模糊,市人大法制委根据群众的意见,在条例中明确:“对发生燃气事故后,事故责任人一时难以查清的,规定先由经营企业依法承担损害责任。”去年以来,宁波市人大出台了6部法规,清理了55部法规,件件联着百姓生活。担心虽然人民群众发表了意见,但是在法律当中或者在法规当中不一定采纳。对这个问题,我想介绍一点情况,制定法律,特别是制定那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要从人民群众整体利益出发,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怎么才能够把这些方面的利益都能够考虑进去?在立法当中比较恰当地作出规定,往往光由政府机关,光从他们行政管理的角度是不够的,所以一定要充分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这些年在立法当中有立法权的这些地方人大,包括全国人大,都注意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直接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所以在《立法法》当中专门规定一个法律草案提交常委会审议以后,作为立法工作机构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其中听证会就是一种重要的形式。另外,对一些重要的法律和人民群众直接关系的那样的一些法律,还要采取在报纸上公布全民征求意见的这种方式,比如说修改《婚姻法》的时候,比如修改《合同法》的时候,都采取了这种方式。一些地方在立法的时候,也在当地报纸上公布法律草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听证会和一般的座谈会不完全一样,座谈会所提的意见往往有时候是个人的一些认识,但是听证会就更正式,要求参加会议、出席听证的都必须有可靠的证据、依据,要提供真实准确的情况,这样才有利于立法机关准确地了解客观实际。所以,应该讲如果按照这个严格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听证的话,就可以使立法机关更充分地了解实际情况,便于他们作出决策。但是有时候听证会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效果可能就要差一些。即使在听证会上各方面的意见都讲的很充分,但是法律或者法规的规定还要受各种条件的制约,特别是我们国家现在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一些财力,还有其他的一些方面有些条件还不完全具备,所以有些意见可能很有道理,但是现实操作起来有困难,所以就有一个轻重缓急的问题,有一个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的问题。好在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变化的情况和具备的条件可以进行修改,所以有些意见在当时情况下原则是对的,但条件不具备,而到条件具备的时候,就可写到法律里去了,这也是一种正常的情况。

3、坚决制止立法腐败和立法为官。在立法上之所以出现“劣质产品”,除了与立法技术或立法程序方面的缺陷有关外,还不能不归咎于某些参与立法的利益集团狭隘的部门或地方利益保护主义观念在作祟的缘故。借立法之机争权夺利,以立法之名行谋私、侵权和垄断之实,越权立法、违规立法,甚至以立法的形式纵容和庇护乱收费、乱摊派、乱处罚等现象,随意限制或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立法腐败”现象也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和警惕。

现实中的不少法律长官意志或行政管制色彩颇浓。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立法为例,近年来不少城市纷纷出台了有关“禁放”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在民间源远流长的节日风俗一夜之间就销声匿迹了,违者轻则警告,重者罚款甚至拘留。然而,迄今已有个别城市在民意和舆论的压力下被迫解禁,允许市民燃放烟花爆竹,不少城市也在重新反思这项禁令的可行性并在酝酿进一步的修改。实际上,多数实行“禁放”的城市在立法之初并未作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并未认真探讨用立法手段简单粗暴地取缔或改造正常的民间习俗是否妥当和正当,并未充分听取社会各界不同的意见和呼声,至少没有充分体谅和考虑老百姓为此而付出的无法估量也无人问津的心理代价。因而,这项禁令很难说真正充分体现了公意,而更像是官意的化身,立法的真实动机似乎主要是为了满足政府有关部门行政管理的便利。

立法既是利益的表达、协调和分配机制,同时也是人权的保障机制。在现代法治国家,人权的立法保障显然是实现司法保障的基本前提和重要条件。因而,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立法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立法的终极目标所在。在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宪法的保护,不能随意限制和剥夺。从严格意义上讲,凡涉及限制和剥夺公民政治权利、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的行为,原则上只能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法律的形式设定,这是基本的原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某些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以立法的方式随意限制和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等基本权利,这类违宪现象其实并不鲜见。例如,某些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有关计划生育的地方性法规(名之曰“计划生育条例”),明文规定一对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特殊情况除外)。诚然,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问题的关键是上述地方性立法表面上是在落实基本国策,实际上是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限制公民的生育权,而生育权显然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没有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无权擅自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限制公民的生育权。又如,某些地方性法规明确要求公民参加义务献血,这种表面上颇具人道主义的立法显然缺乏充分的宪法依据。生命健康权是每个人赖以生存的基本权利,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无权强迫公民牺牲自己的健康而为他人无偿奉献自己的鲜血,公民是否参加义务献血其实完全属于道德规范而非法律规范调整的范畴。上述列举的地方立法现象从形式上讲属于违规立法,但从实质上讲应当属于违宪行为。另外,这种越权立法现象表面上是立法权限界定不清所造成的,实质上与立法者人权意识和常识的匮乏有内在关联。现代立法应当以对人权的尊重和关怀为价值取向,尊重和保障人权堪称“良法”的道德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