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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会学

时间:2023-01-01 08:44:41

文学社会学

第1篇

纯粹思辨的文学探讨,具有理论的深度,看待问题更为透彻和深邃,也可挖掘到文学———社会关系的深层本质。但是,过于沉溺于理论思辨,往往使得问题更为复杂,太过宏观的探讨,对于实际的文学———社会问题有时并没有给予现实的帮助,而且这种思辨的方法常常会忽视对具体文本的分析和探讨,使这种研究经常流于形而上或“大而空”的趋势,甚至文风晦涩,普通读者很难看懂,也导致其理论研究的应用或者有意义的观点局限于很小的读者范围内。马克思后来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回到了经验实证科学上来。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②另一方面,经验实证主义的文学社会学研究,与马克思主义文学社会学相比,具有微观考察的优势,它是在现实经验和占有具体材料的基础上的一种科学研究,这种研究往往针对的问题也很具体,可操作性也很强,特别对文学———社会研究中一些具体事实或具体因素常常在数据材料方面给人以信服的结论,的确具有科学研究的优势。但是经验实证的文学社会学在其根本上也有难以解决的问题,即这种研究最常受到的诟病就是缺乏理论深度。

这种刻意规避辩证探讨,使经验实证主义的研究停留于简单的事实陈述和归纳,正如自然科学一样完全不带个人的价值判断和意义考察,最后成为一种毫无内在关联的科学知识的罗列。“过分强调经验实践之观察和证实的维度,实证主义的推进严重地缩小了经验分析的范围。经验概括的努力愈来愈停留在简单关联陈述的水平上,而且对于卷入‘思辨’的恐惧禁锢了那些本可以帮助平衡在某种程度上不可避免的科学知识原子化倾向的诸连接环节的形成”。③意识到经验实证主义研究存在的困境,有些学者就试图沟通马克思主义和经验实证主义这两种文学研究,为这一问题寻找出路。如被称为马克思主义艺术史家的豪泽尔(ArnoldHaus-er),在研究中较为注重对经验事实的考察。戈德曼在发生结构主义文学社会学方法中也同样非常注重对经验事实以及历史事实的查考,也注重具体作品的分析,正是在卢卡奇纯思辨的小说发生学的基础上,同时借鉴当时法国较为流行的经验实证主义社会学方法以及文学社会学研究的一些优秀成果,形成了戈德曼独特的综合的文学社会学研究。

当然,不同的地域具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和侧重点。在具有悠久的思辨传统的德国,辩证研究或许能得到更多的延续和发展,而在处于经验主义传统氛围中的英国对待纯思辨哲学的态度则是另一种情形。法国的文学观念本身就具有文化特征,正如法国学者埃斯卡皮所述,“文学观念最早是描述一种社会文化事实,而不是一种审美事实”。④其实在比较文学研究方法中,美国学派强调审美特征的平行研究,与法国学派对强调不同文化间关联的“历史社会事实”的影响研究的偏执,也是出于不同文化传统对“文学”概念的理解的差异造成的。正如威廉斯对英国经验实证研究与欧陆研究的区别的解析:“把这些物质社会过程从物质社会总过程中排除出去同样是错误的,正如把所有的物质社会过程简化为仅仅是其它抽象的‘生活’的技术手段。”⑤在威廉斯看来,对经验事实及社会过程的关注之所以区别于法国和德国,关键在于“科学”这一概念在德语和英语中的不同内涵。自19世纪早期以来,德语中的“Wissenschaft”与法语的“sci-ence”一样,具有“系统的知识”或“有条理的学问”等较为宽泛的含义;而“在英语中,‘science’很大程度上专指那些建立在对‘现实世界’进行观察基础上的知识,以及建立在对原来可以互换的‘experience’和‘experiment’两词的重要区分上。在发展的过程中,后者生发出‘经验的’(empirical)和‘实证的’(positive)之新的意义。那么,对任何英语读者来说,很难超脱这种专门含义来理解这些翻译过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语汇‘真正实证科学’(real,positive,science)”。⑥可见,不同的学术传统在概念的理解上表现也很明显,英国对“科学”的狭义理解使其文学社会学研究往往建立在“经验”和“实证”的基础上。因此,在德国和法国这些崇尚思辨哲学的学术氛围中,辩证法的文学社会学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卢卡奇的《小说理论》正是得益于海德堡学派的新康德主义理论和黑格尔辩证法的理论滋养。而英国经验主义的学术环境,造就了经验实证的文学社会学的较好基础,而对辩证法向度的文学社会学研究却不太感兴趣,瓦特的《小说的兴起》正是如此。

当前的小说社会学研究

作为近几百年来文学家族的核心成员,“在过去的两个世纪中,相对于其它文类,小说似乎取得了支配权,但是它从来没有得到经典批评层级结构给予的很多关注和地位”。⑦事实的确如此,小说在创作上取得的成就和赢得的关注远远超过在其理论上的建树。在今天学科高度分化而又高度综合的时代,寻求研究方法和事业的多样化互补已经成为一种大趋势,小说同样必然要进入多维的研究视野。如果按照时间维度来划分的话,小说研究可以大致分为共时研究和历时研究。在当今国内外小说理论界,比较热门的是对小说的心理学研究和小说本体的语言学研究。很明显,这些探讨当属共时研究,如小说叙事学、小说形态学、小说中的时间———空间研究等。但是,任何艺术作品的美学价值永远不能同历史过程相分离,它展示的永远是发展方向:来自何处,去向何方。⑧当前的小说研究中,对小说作为一种文类的发展流变,与其所处外部环境的关联以及小说生产的具体环节,如作者、读者、出版、社会功能、各时期社会文化、社会心理、社会情感、读者的接受批评等关注不多。韦勒克在谈到文学与社会的关系时曾指出:“文学是一种社会性的实践,它以语言这一社会创造物作为自己的媒介,诸如象征和格律等传统的文学手段,就其本质而言,都是社会性的”,“文学具有一定的社会功能或‘效用’,它不单纯是个人的事情。因此,文学研究中所提出的大多数问题是社会问题”。⑨即使是最纯粹的文学作品也是语言创造物,而语言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其社会性。事实上,小说这一文类与史诗、戏剧一样,“本身都与一定的社会命运相联系。个人的孤独感或集体的安全感、社会的乐观主义或绝望情绪、对心理内省的兴趣或对价值的客观标准的坚持……都有助于人们根据社会情境重新探讨文学形式”。⑩

即使是完全的审美活动也具有审美标准的历史性和社会风尚的倾向。正如洛文塔尔所论,作者的社会地位,文学作品的社会意识的历史呈现,作为文学材料的社会和社会问题,社会关系对作者和读者的影响,社会控制领域,科技变化带来的经济与社会后果等等,对作品及作品的成功都有着这样那样的影响。随着社会学这一学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社会学调查研究的科学方法,当代文学社会学家们在进行文学研究时,把文学作为一种事物,一种现象,或曰研究对象进行考查而基本忽略其文学内容,如菲根和西尔伯曼等人的文学社会学研究。小说社会学作为文学社会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小说生产于其中的外部环境和历史社会发展的外部研究。这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小说社会学的共时研究,即把小说作为一种产品,注重研究它得以产生的物质基础和生产条件;研究这种商品的制造者,即作者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对传播媒介(评论家、出版商、书商、图书馆、书展等)也进行积极研究;研究作品的消费,谁消费?消费什么?为什么?这与接受美学颇具相似之处,但较注重消费者的社会心理和社会影响等问题,这也是当代文学社会学研究的主流。毫无疑问,无论是辩证的方法还是经验主义的社会学研究方法在文学研究中的应用,在20世纪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作为文学的一个分支,小说理论在其技巧方法与文本内部分析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果,然而对于小说本身的发展流变及其特质的探讨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已有的小说社会学研究成果中,主要是对小说社会学的横向研究,即小说各要素与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剖析,如国内学者徐启华的《小说社会学初探》等。但这些理论都没有追溯小说作为一种文类的发生原理,缺乏对其在发展过程中与意识形态的深层关系,小说的心灵救赎本质以及小说在图像时代的未来可能路向的历史流变的整体关照。西方的小说社会学研究成果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如有瓦特《小说的兴起》的经验实证主义小说社会学的调查研究,卢卡奇的《小说理论》依托于“精神科学”的哲学探讨,戈德曼《隐蔽的上帝》、《论小说的社会学》、《文学社会学方法论》等建立的意识形态和资本主义经济框架内的宏大结构,以及萨义德的《东方学》与《文化与帝国主义》等作品,剖析小说经典化与帝国主义殖民扩张和维持的关系等,巴赫金的《小说理论》等也从这方面或那方面对小说社会学进行了分析和探索。

小说社会学研究举隅

卢卡奇《小说理论》的小说发生学可作为小说社会学辩证法方向的代表;瓦特的《小说的兴起》以社会学方法考察小说兴起诸因素的研究,可作为经验主义小说社会学的代表;而戈德曼的发生结构主义小说社会学可作为综合两种路向的代表。卢卡奇的《小说理论》正是在海德堡新康德主义“精神科学”的影响中开始走向黑格尔的思想产品。他从历史哲学层面考察了小说与史诗兴替关系的根源在于其“总体性”文化的存在与否。卢卡奇继承了温克尔曼、歌德、席勒以来崇尚古希腊文化的德意志传统,把古希腊文化看作完整的文化,并以此取代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卢卡奇认为,在史诗的世界中,人类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生活与意义、实然与应然、心灵与形式,都是主客一体的“完整”存在。“星光朗照”下的道路是清晰可依的。史诗后时代的人所栖居的世界是一个充满了未知、无限、陌生的主客两分的世界。在无神的世界里,小说的出现正是孤独的、“有问题的”个体对自我的找寻,是一种对“总体性”的想象和建构。卢卡奇根据人的内心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把小说划分为抽象的理想主义、幻灭的浪漫主义、综合二者倾向的教育小说和趋向史诗形式的托尔斯泰小说以及难以命名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与卢卡奇的唯心主义的悲观论调相对的,是对小说的经验实证研究。瓦特的小说社会学研究的名作《小说的兴起》汲取了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基本观点,并接受了Q.D.利维斯夫人的《小说与读者大众》中的社会学调查方法和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在小说领域运用了这一带有英国传统的经验主义方法。瓦特认为正是在18世纪,处于上升阶段的资本主义发展带来的中产阶级的崛起,使小说这一文类开始具有“形式现实主义”的特征。

在批判性的、反传统的、革新的哲学背景下,区别于以往对一般性的、普遍性的偏爱,这一时期的“小说(novel)”本身具有“新颖”的内涵,它不再以历史或传说为基础,转而关注个人经验、关注世俗生活,真正开始与之前的“虚构故事”(fiction)相区别。瓦特还分析了与18世纪读者队伍有关的经济、文化普及程度、流通图书馆的成功、经济发展带来的闲暇时间以及恩主制度的衰微带来的出版商与作者、读者的关系等因素,都促进了小说的现实主义特征的形成和读者队伍的扩大。被称为“早期卢卡奇门徒”的戈德曼主要生活在法国。与卢卡奇不同的是,他的文学社会学研究实际上带有更多的经验实证成分。其发生结构主义方法的核心,指向在大环境中对一个行为的解释,即对行为发生的根源的追溯,要把它置入一个更大的结构背景,从而部分的、独立的事件或行为在一个整体中得到了说明和阐释。而对文学作品的认识则存在于作品所透露的“世界观”,即从“文本”到“世界观”到“群体的意识和精神生活”以至于再扩展到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个层层递进的解释过程。

在《隐蔽的上帝》中,戈德曼运用发生结构主义方法对拉辛和帕斯卡尔之间存在的共同的悲剧世界观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把他们透露的思想归入穿袍贵族这一社会集团的思想意识中,进而放进法国历史,甚至纳入整个西方社会,从而实现对拉辛作品或帕斯卡尔思想的理解。在《论小说的社会学》中,他从历时层面,以小说不同的时期透露出的“集体意识”,对应于资本主义不同时期的形态特征,进一步对其发生结构主义方法进行实践。从以上小说社会学的研究内容可以看出,无论是辩证的方法、经验主义社会学的方法或者二者的综合,在小说社会学实践中都体现出关注个体与群体的关系,特别是个体性、个人的重要性、人与物的关系等,强调小说的生成与物化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关系等。值得一提的是,小说作为近几百年来最重要的一种文学形式,对它的研究经历了从历史研究走向形式研究,再从形式走向历史的一个过程。当然,当代的小说社会学研究是在汲取形式主义方法营养的基础上对小说进行文学———社会关系的深层探索,一如瓦特的经验主义小说社会学以及戈德曼的发生结构主义小说社会学研究,都是建立在对作品文本分析的基础上的历史研究,而这些研究,不仅丰富了文学研究内容,也深化了文学这一事物与社会文化之间的相互促进过程。

作者:陈丽英单位:南阳师范学院文学院

第2篇

秦汉时代的思想、制度、文化转型奠定了此后两千年中国历史的格局,因此探讨秦汉思想及其历史地位颇具重要意义。近年来,由于现代新儒家的“三期发展说”略过了秦汉,遂使秦汉思想的研究处于相对比较沉寂的状态。不过,即使在新儒家内部对于秦汉思想的历史地位也有不同看法,如徐复观的《两汉思想史》便给予了两汉思想以极高的历史评价。此外,钱穆先生的西汉今古文经学的研究,特别是《刘向歆父子年谱》一书,基本上澄清了清代以来关于汉代经学的误解。近年来,在台湾关于历代经学文献的研究逐渐盛行,林庆彰曾主持编集了经学的研究资料,同时组织了多次经学讨论会。另外,近年来关于汉代思想整体的研究,台湾的龚鹏程曾撰有《汉代思潮》一书。

在大陆,关于汉代经学的研究近年来也被一些学者所重视。如陈苏镇曾就汉代春秋学与汉代政治的关系,撰有《汉代春秋学与政治》一书,着重于探讨汉代经学特别是春秋学与汉代政治格局的关系。在汉代经学系统的研究上,王葆玹成果突出,他曾出版了《西汉经学源流》一书,对西汉经学的系统和文献源流进行细密的考证研究,在此基础上又扩展为《今古文经学新论》一书,成为近年来经学研究的代表性著作。

汉代思想的显著特色是对先秦时期诸家思想的整理和综合,经学便是儒家采纳道、法、墨、阴阳等家思想,而融贯成的新的儒家思想体系。同样,在汉代同时还发生着从其他思想立场出发的综合融会工作,《淮南子》一书便是这种工作的代表,即所谓杂家。对于杂家的研究,一方面可以将其作为先秦思想的集成,而从中爬梳追溯先秦思想的材料及其在秦汉时期的变化,而另一方面则可以为我们理解汉代对先秦思想的总结和综合的整体面貌及其气度,提供经学之外的另一条路径。陈静的《淮南子》研究是汉代杂家研究的最新进展,她的新著《自由与秩序的困惑》一书填补了汉代杂家特别是《淮南子》研究的空白。

2、先秦哲学研究

首先,通过出土文献的研究,对先秦思想史上的许多观念进行了新的诠释探讨。

“性与天道”的问题。此问题属儒家的“形而上”思想,传世的先秦儒家文献虽有之,但为孔子所“罕言”,一般认为至宋明理学才把这一问题突出出来。但郭店楚简中的《五行》、《性自命出》等篇,集中论述的就是“性与天道”。因此,学界对此问题在先秦儒家思想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有了新的认识。

“性与情”的关系。郭店楚简中的“性与天道”思想重视“情”,《上博简(一)》将《性自命出》改名为《性情论》。对“情”以及对“乐”之作用的重视,反映了先秦儒家思想与社会生活和人的情感的密切关系,这与宋明理学的重“性”贬“情”有着不同的思想倾向。因此,“理性与情感”遂成为先秦儒学以及宋明理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儒学与经学的关系。儒家的“六经”体系以前一般认为至汉代才形成,但郭店楚简中的《六德》和《语丛一》已将《诗》、《书》、《礼》、《乐》、《易》、《春秋》并列。郭店简文中频繁地引《诗》、《书》,有的是引所谓“《古文尚书》”的内容,几篇文献与《礼记》(包括《大学》与《中庸》)有密切关系,《上博简(一)》中有前所未见的《孔子诗论》,这些都使学界更为重视对先秦儒学与经学关系的重新认识。

儒学与治道的问题。郭店简《唐虞之道》篇集中论述“禅而不传”的思想,认为君位的继承若不是“禅让”而是“传子”,则不能“化民”。《上博简(二)》中的《子羔》和《容成氏》也是主张“禅而不传”,大意是说“至于禹而德衰”,这与孟子所说禅让与传子“其义一也”以及荀子否认“禅让”说有明显的不同。因此,对于儒学的民本主义与君主制“家天下”的关系问题,学界已有新的认识。另外,郭店儒家文献强调君主自身要率先做到“忠信”,君对臣应该“忠敬”,父子关系高于君臣关系,这对于重新认识儒家的“以德治国”思想和君臣关系理论也提供了新的认识视角。

其次,近年来一些出土文献的发现有可能改写先秦哲学的学术谱系。

在郭店楚简中,道家文献有竹简本《老子》和《太一生水》,前者的字数只占传世本《老子》的2/5,后者为前所未见。儒家文献有《缁衣》、《五行》,以及前所未见的《性自命出》、《唐虞之道》、《穷达以时》、《六德》、《忠信之道》等。《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已出四册,第一册有前所未见的《孔子诗论》和见于郭店楚简的《缁衣》、《性自命出》等,第二册有内容见于《礼记·孔子闲居》的《民之父母》和前所未见的《从政》、《子羔》、《容成氏》等,第三册有迄今发现最早的古本《周易》和前所未见的《中弓》、《恒先》、《彭祖》等,第四册有前所未见的《采风曲目》、《逸诗》、《昭王毁室》、《相邦之道》、《曹沫之陈》等。这些文献的成书年代及其与传世本的关系等问题,学术界的认识不一,而不同的认识便涉及先秦哲学的学术谱系。

如竹简本《老子》与帛书本、传世本《老子》的关系问题,学界形成几种不同的认识,这就把一直有争论的“孔老先后”问题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关于儒、道关系问题的新探讨,也必然涉及如何判定竹简本《老子》的性质。这些问题目前还不可能取得比较一致的意见,但近期已有多篇关于如何认识竹简本《老子》的学术综述,这反映了学界对此问题的关注,可望对这一问题的认识能有所进展。《上博简(二)》中的《民之父母》有“无声之乐,

无体之礼,无服之丧”的表述,其内容见于《礼记》的《孔子闲居》,以前认为这是儒家受到道家“无”之本体论影响的结果,但《民之父母》的出现,使学者们重新考虑儒家自身的“形而上”思想。郭店楚简的几篇儒家文献,学界一般认为其成书年代在“孔孟之间”,但也有不同观点。因这些文献与孔门七十二子、子思、孟子、《礼记》等有密切的关系,所以先秦儒家的学术谱系也是学界需要解决而正在深入探讨的问题。

3、魏晋思想研究

魏晋玄学研究自汤用彤先生开辟以来,一直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与佛学之传入和中国化之关系,其与宋明道学之兴起的内在思想史逻辑,都曾是前辈学者反复致思之所在。90年代以来,魏晋玄学研究曾经出现了一次不小的研究高峰。王葆玹在90年代出版了《玄学通论》一书,将此前他对正始玄学的研究扩充到整个玄学系统的研究。最近他又计划在以前的玄学研究基础上继续扩展,完成《魏晋隋唐时期的文化与玄学》一书。2004年底,余敦康先生出版了总结其多年玄学研究成果的精心之作《魏晋玄学史》,该书兼重玄学的思想系统和历史发展,是近年来玄学研究的代表作。

4、宋元明清思想研究

宋元明清时期,据日本学者的历史分期,称之为中国的近世,或中国的前近代。唐宋文化转型后的中国是近代中国历史的基础,因此,其在思想史和社会政治史上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以往这一时期的思想史研究,习惯上宋、明连续,这主要是出于将宋明理学作为一个完整而连续的系统来对待,清代思想史则被视为对宋明理学的反动。

近年来,由于对宋明思想史的研究已经大致打破了仅以宋明理学为研究对象的研究范式,因此出现了两种倾向:一是北宋思想史的地位日益重要,这意味着宋学而非仅宋明理学成为了研究宋代思想史的出发点。这种转变并不意味着理学或道学的重要性降低,而是更关注于道学兴起的历史动因及其政治文化功能。近年,余敦康著《内圣外王的贯通》、卢国龙著《宋儒微言》等,都是对宋学中几种不同话语与北宋政治的关系加以研究,基本上将宋学作为不同政治论纲的思想来看待。李存山关于范仲淹与宋代儒学复兴的研究,也是着眼于对宋学兴起的动因及对宋学整体和道学之精神实质的理解。在余英时的《朱熹的历史世界》一书在大陆出版以后,李存山发表《宋学与〈宋论〉》一文,除了对余英时把道学与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相联系的主要观点给予肯定之外,还对王夫之和余英时有关宋学的某些论说进行了商榷。

二是明清思想史的连续性得到了重视,钱穆和余英时的清代思想史研究着眼于清代思想与道学的内在关联,把清代的考证学取向作为道学逻辑中对“道问学”的强调来看待,以有别于明代王学的“尊德性”。鉴于宋元明清时期思想史的重要性,大陆已有学者将这一时期的思想史称之为近世思想史,如陈来即把其专论此一时期思想史的论著命名为《中国近世思想史研究》。

在宋元明清思想史研究的复杂变换之中,坚持道学研究的传统仍然是主流。陈来最近出版了研究王船山道学思想的大著《诠释与重建———王船山哲学的精神》,重新将王船山放置在宋明道学思想的谱系中来加以定位,是王船山研究的重要新成果。彭国翔的《良知学的展开》勾画了晚明心学的整体图景,是近年来晚明心学研究的重要著作。马晓英的颜钧和泰州学派研究,也填补了晚明思想史研究的空白。

5、道家和道教研究

90年代以来的道家、道教研究,具有道家与道教合流的趋势,出现了“道学”的提法。这方面的代表有胡孚琛、吴光、宫哲兵等学者。同时在道家哲学研究中出现了两种趋向:一是西方学者对道家的生态哲学关注很多,试图从道家思想中发展出一种一般的生态哲学;二是在道家、道教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新道学”,将其作为一种适应现代社会的普世性的思想系统,胡孚琛在《道学通论》等著述中对此有多种论述。关于运用“道学”或“新道学”来描述在现代社会中展开道家思想的努力是否恰当,学界仍有争论。董光璧、陈鼓应、冯达文等都主张运用“新道家”的提法。

在道教研究方面,养生学日渐受到重视。在美国的波士顿成立了养生学中心,德国慕尼黑正在筹办养生学的国际研讨会。与此相联系,内丹学研究也渐成为国际道教研究的热点,内丹学中的身心哲学问题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重视,同时也出现了“身体哲学”的提法,“可思维的身体”观取消了身心之间的二元对立,而将身体视作是物质与精神的中间层次。在这些方面,中国社科院哲学所胡孚琛的研究居于国内外领先水平。

近年来,道家道教研究的一个基础工程是编修了《中华道藏》。该项目由中国道教协会、中国社科院道家道教研究中心和华夏出版社共同发起,随后又得到了国家宗教事务局的正式批复,得到了国家古籍整理小组的鼓励,被列为“十五国家重点出版规划项目”。2003年,煌煌49册的《中华道藏》终于完成。

6、佛教思想史研究

中国的佛学研究从民国时期现代学术建立以来即从属于中国哲学史或思想史研究,当然在佛教内部也一仍旧贯,始终延续了其教义教理的研究。值得反思的是,在民国佛教复兴运动中兴起的支那内学院的佛学研究(吕澂先生特称之为“院学”),却不是以上两种研究框架所能容纳涵盖的,而这种研究却由于1952年支那内学院的解体而不复存在。无论是支那内学院的所谓“院学”,还是中国哲学史或思想史的佛学研究,以及佛教内部的教理教义研究,严格说来都与近代欧洲兴起而影响至日本的佛教学不同。在检讨近期以来的佛学研究时,我们发现随着佛教研究的逐步恢复和发展,学界关于佛教研究方法及旨趣的思考也在逐步展开。其中的一个主要潮流是集中思考如何在中国建立真正意义上与欧美日本佛教学研究接轨的佛教学研究。当然,在此潮流当中也发生了一些批评性的意见,即为确定中国自己的佛教研究的特色,我们应该如何建立自己的研究方法。与这种反思意识配合,中国佛学研究界的一些青年学者开始关注日本佛教学界80年代以来出现的“批判佛教”思潮,借用日本佛教学内部对于自身研究局限的思考来重新为我们自身的佛学研究定位。

汤用彤先生的佛教史研究一直是典范之作,在这一典范的影响下,佛教学界形成以史学意识为主的佛教史学研究。这一史学意识在建国后与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方法结合,成为马克思主义的佛教研究,并形成了80年代具有代表性的《中国佛教史》一书。90年代以后,参与该书撰写的专家都纷纷转入更为精深的历史研究,开展出众多佛教宗派研究的新局面。其中,禅宗史研究是重中之重,杜继文和杨曾文分别撰写了两部禅宗史。此外,洪修平和魏道儒的禅宗史和华严宗史研究也颇具代表性。最近,龚隽和徐文明的禅宗史研究是这方面的新成果。近年来,唯识宗和天台宗研究逐渐兴盛,涌现出许多有价值的专著。在唯识学研究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徐绍强、程恭让、张志强、魏德东、周贵华等学者。天台学方面则以张风雷、李四龙为代表。值得关注的是,方广锠的藏外文献和佛教经录研究,是佛教教史和教理研究的基础,且为编撰新的佛藏准备了前提。方立天近年出版的几部佛教研究专著,系统阐述了中国佛教哲学,是中国哲学史范式中最具代表性的著作。近年来,对近代佛教的研究也成为热点,在这方面有筚路蓝缕之功的是楼宇烈,他的近代佛教人物研究将学界的注意力引向了近现代佛教,太虚、欧阳竟无以及章太炎、梁启超等人的佛教思想都成为近代佛教研究的重心。在这方面,麻天祥、李向平的近代佛教思潮研究,程恭让的欧阳竟无研究也具有代表性。

在诸多研究当中,还出现了一种强调佛教与中国思想史脉络之间有机关联的研究倾向,这一倾向力图将佛教研究与中国思想史研究结合起来,使佛教研究成为透视中国思想史的一个视角。张志强目前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二十世纪佛学思潮与中国思想的现代转换”便是这一方向上的努力,并且已完成和发表了《哲学、史学与量论》一文。

7、近现代思想史研究

在近十多年的近现代思想史研究中,对现代新儒家的研究成果颇为显著。方克立主持的国家重点课题“现代新儒学思潮研究”开创了使现代新儒家研究成为显学的新局面。在这方面,郑家栋出版了《现代新儒学概论》等多种专著,其他如黄克剑的《挣扎中的儒学:论海峡彼岸的新儒学思想》、方克立的《现代新儒家与中国现代化》、陈来的《人文主义的视界》、颜炳罡的《当代新儒学引论》等都很有研究深度,力图对新儒家思想作出反省和超越。在方克立、李锦全主编的“现代新儒学研究丛书”中,人物研究系列的郭齐勇著《熊十力思想研究》、曹耀明著《梁漱溟思想研究》、张祥浩著《唐君毅思想研究》、宋志明著《贺麟新儒学思想研究》,吕希晨和陈莹著《张君劢思想研究》等,以及专题研究系列的陈少明著《儒学的现代转折》、韩强著《现代新儒学心性思想研究》、武东生著《现代新儒家人生哲学研究》、李毅著《中国马克思主义与现代新儒学》、赵德志著《现代新儒家与西方哲学》、施忠连著《现代新儒学在美国》、卢升法著《佛学与现代新儒家》等,都是研究现代新儒家的重要成果。2005年在武汉大学召开了第七届当代新儒学国际研讨会,与会的一百多位中外学者围绕会议主题“儒学、当代

新儒学与当代世界”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此次会议标志着当代新儒学研究进入一个新阶段。

在对以新儒家为代表的文化保守主义研究之外,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的研究也是近现代思想史研究的重心所在。如徐素华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发展和中国化,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西、马”互动中的主导地位,进行了深入、系统的阐述。中国社科院哲学所张利民在自由主义和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史研究方面开始较早,积累深厚,在国内学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李存山对于儒家思想的近现代转型,特别是对于张岱年在三四十年代的新唯物论思想,也有比较深入的研究。2005年在吉林大学召开第五届马克思主义哲学论坛,会议主题之一是“中西马”对话与建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张岱年、冯契的哲学思想在马哲论坛上受到研究者的重视,他们的思想在京沪两地也曾举行专题会议进行研讨。

8、中国哲学学科发展趋势

中国哲学(史)学科是一个以基础研究为主的、作为哲学理论研究一个分支的学科。因此,它除了遵循其自身的即所谓“内在理路”的发展规律之外,它还要面对时代的现实问题而进行反思,不断地与时俱进。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我国经济实力的日益提升,“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以邻为善”和“和谐世界”等发展战略的提出,以及面对全球化给人类造成的一些全球问题,如何使中国哲学研究更多地联系现实问题,弘扬中国哲学和文化的优秀传统,以应对时代现实问题的挑战,使中国不仅成为一个经济大国,更成为一个文化大国,即“德力俱足”、“硬实力”与“软实力”俱足的国家,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世界的和平、人类的共同进步与天人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此为中国哲学学科发展的努力方向。

近年来,关于文明对话中儒家传统的作用和地位问题,以及由此展开的关于儒家的“和谐”“民本”思想、儒家与宗教、儒家与生态、儒家与全球伦理等问题的讨论,以及2005年学术界举办的“中国哲学的现代化与世界化”、“朱子学与和谐社会”、“朱熹思想与现代社会”、“文明的和谐与共同繁荣”、“自然·和谐·发展———弘扬老子文化”等学术研讨会,都昭示了中国哲学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民族复兴、文明对话和人类共同进步的现实价值。(2005年郭沂发表的《儒学当展的回顾和展望》、张利民发表的《不断丰富、发展传统美德内涵》、李存山发表的《“人本”与“民本”》《忠恕之道与世界和平及环境保护》,都注重阐发了儒学的现实意义。)

时代问题的解答对中国哲学(史)学科可能有的要求,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严格说来,中国哲学是在世界历史的“轴心时期”发生在中国的“哲学突破”的一种类型,其后果是产生了与西方和印度不同的中国文明类型。这种“哲学突破”而形成的文明类型主导了以后中国历史演化的方向和性格。因此,对中国哲学的研究实际上便是对中国文明类型的因素、原理和观念的研究,通过对中国哲学的研究,我们不仅要知道中国文明的独特价值,更要知道这种独特价值是如何塑造着中国的历史、安顿着中国人的生命、组织着中国人的社会生活的。因此,通过对中国哲学的精神、结构和原理及其历史形成的研究,更深入地理解中国文化的内在价值及其历史逻辑,以应对今天中国的文化处境,是中国哲学研究的基本任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哲学研究需要不断地回溯到轴心时代。因此,先秦、秦汉的哲学研究一直是显学,其重要性由于近年出土文献的发现和整理而更加突出,在今后仍然会继续成为中国哲学研究的热点。

其次,中国文化从先秦诸子到汉初的“独尊儒术”,此后形成儒道互补和儒、释、道三教并行的基本结构。这种基本结构不仅贯穿中国的历史,而且影响中国的现在与未来。因此,对于汉代的儒道互补,两汉经学与魏晋玄学,儒、释、道三教哲学的研究,以前是、今后也将是中国哲学研究不可或缺的方面。对于儒、释、道三教的关系以及形成这种关系的社会历史环境和文化根源的研究,以及对于儒、释、道三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的比较,不仅可以深入理解中国历史文化的内在意蕴,而且有助于探讨今后中国文化和世界文化的“多元互补”“和而不同”的发展途径。

第三,在经历了魏晋南北朝和隋唐时期的“儒门淡薄”之后,北宋时期儒学呈现复兴之势,道学或理学兴起,历史学家谓之“中国文化造极于赵宋之世”(陈寅恪语),现代新儒家称此为“儒学的第二期发展”。宋元明清哲学作为中国前近代的“近世”哲学,在一定意义上提供了中国近代哲学所由以出发的应对西方文化的挑战而实现近现代转型的思想观念的前提。对于宋代儒学复兴的社会背景和文化条件,宋明理学与佛道二教的关系,宋明理学的“内圣”与“外王”、道义与功利、道统与政统的关系,宋明理学的理本论、气本论和心本论等派系的关系,宋元明哲学与清代考据之学(或宋学与汉学)的关系,宋明理学与西方哲学的比较,宋明理学与中国近现代的文化保守主义、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关系等,这些问题都将可能成为进一步研究的热点。

第3篇

一、构建综合性的理论体系,代表早期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最高成就

在《中国社会学史新编》一书中我们提出,综合学派是中国早期社会学的正统,综合学派的社会学探索代表了中国早期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最高成就,其影响甚至延续到中国社会学恢复与重建以后。孙本文先生是早期中国社会学综合学派的集大成者,如果从他1916年在北大哲学门学习社会学课程算起,他在解放前的33年时间里对中国社会学理论体系的探讨逐步深入,代表着中国早期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最高成就。孙本文以“社会行为”为起点,在构建理论体系的方法论方面有所创新。一些人认为,孙本文深受美国社会心理学传统的影响,过于强调文化和心理因素的作用,他以“社会行为”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具有明显的心理学派的倾向。实际上我以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如果从社会学方法论角度来考虑的话可以会有一些新的认识。

作为一种工具理论,社会学方法论主要是探讨与学科体系和基本假设有关的一般原理问题,即指导社会研究的原则、逻辑基础以及学科的研究程序和研究方法等,一定的社会学理论背后都有其构建的方法论基础。我们以为,无论是早期强调文化因素,还是后来强调社会心理因素,都只是孙本文进行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逻辑起点,其目标并不是简单地围绕当代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行为概念徘徊不前,而是想借由社会行为这一切入点来展现他对社会整体的认识,来构架他的整个社会学理论体系。

具体理由有三:其一,孙本文认为,社会学是一门普通性的综合学科。孙本文借鉴孔德等人的科学分类法,把科学划分为物质科学、生物科学与社会科学。他又把社会科学分为普通的与特殊的两类,认为社会学研究社会的共通现象与共同原理,所以是一种普通的科学。既然社会学是研究普通和共通现象的,那么它的研究对象就不会局限于当代意义上的社会行为层面。其二,孙本文所讲的“社会行为”实际上是对社会整体的一种统称,比我们今天社会学所说的社会行为概念的范围宽泛得多。孙本文认为,所谓社会行为,就是人与人之间所表现的相互关联的行为,即社会生活和社会现象中所表现出的共通现象和共同规律。③实际上也确是这样,孙本文在研究过程中不仅仅是探讨当代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行为,他“重视文化,同时也重视心理因素,而且亦不蔑视其他如地境及生物因素”④,以他为代表的综合学派“要点在于认识社会的整体性及其各种因素的复杂性,并欲确立社会学的体系”。⑤其三,孙本文从社会行为角度出发,形成了完整的认识和分析社会现象的研究方法。孙本文在《社会学的观点》(1945)一文中提出,在研究社会行为的过程中,社会学者要运用多种视角来研究社会:要用社会整体的观点,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观察社会;要用社会结合的观点,把社会看成人与人的结合;要用社会有机的观点,视个人与社会是一个有机的关系;要用社会演进的观点,把社会看作是变动的而不是静止的,要用历史的发展的观点来分析社会。⑥

由上可以看出,孙本文在研究方法论上有他独到之处,他主张以全面地、动态与静态研究相结合地、综合地考察人类的社会行为。正因为如此,孙本文自认既非文化学派,也非心理学派,而“属于综合派之林。”⑦孙本文从综合的视角出发,构建起较为健全的社会学理论体系。正在上述这种方法论的基础上,孙本文以社会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在《社会学ABC》(1928)、《社会学原理》(1935)、《社会学体系发凡》(1945)等论著中,建构出了一个完整的社会学理论体系。有关这方面的内容我在以前的论著中重点进行了分析,这里不再详述。简单地说就是,孙本文从社会行为出发,提出有关社会行为的五类问题,即社会行为形成的因素(文化、心理、生理、地理等社会因素);社会行为表现的过程(远离或接近等社会过程问题);社会行为表现的机构问题(基本的或复合的社会机构问题);社会行为表现的功能(或社会控制问题);社会行为变迁的内容与方向(或社会变迁问题)。⑧从上述五类问题出发,孙本文展开了他的整个社会学理论体系,从而把当代社会学的主要研究内容都囊括在内。从今天看来,孙本文所构建的理论体系确有它的不足之处。如,在解释对社会行为的影响要素时,排斥了物质生活状况、经济地位等的影响,使得其社会学体系的理论基础较为薄弱。正因为如此,费老认为,孙本文的社会学体系,带有“用西洋传来的科学方法和已有的社会学理论去观察与分析中国现实的”的印记⑨。但从当时的历史条件来看,孙本文无论是在构建理论的方法论,还是在元理论和本理论的系统化方面都把中国社会学理论研究大大地向前推进了一步。

孙本文并没有完全摆脱西方社会学理论体系的束缚,但我们不应过于苛责前人,因为当时的中国社会学仍处于幼年时期,进行理论创新时可以参考的前人成果几乎是一片空白。即使到21世纪的今天,中国社会学也不敢说完全摆脱了西方社会学理论思维框架和方法论的影响。如今,我们还能看到仍然有一些社会学者为能够追踪到西方社会学的最新成果而洋洋得意,并且不顾实际地把它套用到中国的实践中,至于得出的结论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解释中国现实,对中国社会发展有多大的启示作用,则似乎不在他们的视野之内,甚至不管不问。这是一种缺乏理论自觉的重要表现。

我一直强调中国社会学者要有理论自觉:要对自身理论和他人理论进行反思;要努力创造自己的有中国风格的理论,同时要正确地对待其他各种理论,特别是外来的理论;要加强自己在理论转型中的自主能力,并取得社会学学科为适应新情况而进行的理论选择、理论创造的自主地位;中国社会学要不断进行思想解放,从西方强势社会学理论和社会理论中解放出来、正确定位自己、加强自主性。如果从理论自觉性角度来看,六七十年前孙本文的理论自觉意识之强,是当代很多社会学者所无法望其项背的。今天我们学习孙本文先生的社会学理论,不仅要学习他的理论内容,更要学习他在理论创新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那种强烈的理论自觉意识。因为理论内容总有陈旧和不适用之时,而理论自觉精神则能够帮助我们不断更新理论内容,创新理论学说。强烈的理论自觉会推动中国社会学者不断尝试对“中国经验”进行理论提升、对“传统资源”进行理论开发、对“西方学说”进行理论借鉴、对“学术话语”进行理论创新,通过“立足现实,高于现实;开发传统,超越传统;借鉴国外,跳出国外;以我为主,创造特色”,逐步推动中国社会学走向社会学世界格局的中心。

二、多方为社会学立法,对早期社会学学科发展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我们说孙本文是中国早期社会学的领军人物,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孙本文不仅仅是一个在社会学基本理论及其应用方面卓有建树的社会学家,他更是解放前推动整个中国社会学学科不断繁荣发展的核心人物。作为一门新兴的社会科学,社会学必须向国家、民众和学术界论证清楚,社会学的存在有其合法性,从而为学科发展赢得必要的空间。这种合法性辩护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向其他学科展现自身元问题、基本问题和研究对象的独特之处,从而在学科竞争中逐步巩固地位,这是社会学存在合法性的理论根源;另一方面,向国家和民众说清社会学与现实社会的契合性,这是社会学存在合法性的现实根源。与社会学本理论为社会实践“立法”不同,这种合法性辩护是社会学元理论的一部分,它实际上是在为社会学“立法”,为学科的未来发展赢得新的、更为宽广的空间。在为社会学立法方面,孙本了大量工作,进一步巩固了他在中国早期社会学界难以替代的地位。界定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使社会学能够屹立于社会科学之林。孙本文以广义上的社会行为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主张社会学是对人类社会普通和共同规律的一种认识,这是它跟其他社会科学如法学、经济学、政治学区别分开的基本标准。孙本文还认为,社会心理学是社会学最重要的一个部门,它的研究对象是个人在社会中的行为,或社会中个人的行为⑩,它跟专门研究社会行为的社会学的分工非常明确,这就进一步让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边界变得更加清晰。尽管对于孙本文所说的社会学研究对象,至今仍然有很多异议,但当时的社会学家大多长年埋首于具体社会问题研究,极少有人对社会学研究对象进行讨论,所以孙本文的这种通过析清研究对象来为社会学赢得发展空间的努力,说明他有很强的学科领导者胸怀,有推进学科发展的长远眼光。

促进社会学的本土化,使社会学能够独立于西方社会学而发展。孙本文清楚地认识到,如果中国社会学仅仅是邯郸学步,对西方社会学亦步亦趋,那么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东施效颦,贻笑大方,成为西方社会学在中国的翻版,甚至是西方利益在中国的代言人。因此,孙本文大力提倡社会学的本土化,推进中国社会学与中国社会相结合,让社会学成为真正的中国学科之一。譬如,在《当代中国社会学》一书的结束语部分,孙本文分别从理论社会学和应用社会学两个方面,详细阐述了社会学中国化要着重做的工作。如,在建立中国的理论社会学方面,要整理中国旧籍中固有的社会史料,实地研究中国社会的特性、系统编辑社会学基本用书;在建立中国的应用社会学方面,要详细研究中国社会问题、加紧探讨中国社会事业(社会工作)与社会行政、切实研究中国社会建设方案。彰显社会学的应用价值,为社会学在政府和民众中赢得合法性。孙本文非常关注和研究重大的现实社会问题,以体现社会学的应用价值。他“希望今后社会学者能根据社会学理论与本国社会事业,创建一种适合于中国社会需要的应用社会学,藉以促进国家民族的向上发展。”为此,孙本文对当时政府和民众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如人口问题、家庭问题、贫困问题都进行了深入研究,引起政府和民众的关注;其中尤其突出的是,他结合当时中国社会现实,大力提倡进行社会建设,并且对社会建设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譬如,他在再版过11次的《社会学原理》一书中单辟“社会建设与社会指导”一节对社会建设问题进行讨论,撰写关于“社会建设”的专题文章,主持以“战后社会建设问题”为会议主题的中国社会学社年会(1943),联合中国社会学社和社会部合办《社会建设》月刊(1944)。另外,他还具体研究中国社会建设具体方案,认为社会学者应当从社会组织、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及社会运动方面,详细探讨当前及今后全国的需要,审慎拟定各种改革方案。所有这些在当时都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让政府与民众认识社会学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中的一些观点甚至对于今天的社会建设都有较强的借鉴意义。正是因此众多中国社会学者的共同努力,中国早期社会学在世界社会学界曾经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中国被誉为“生气勃勃的社会学活动的中心”。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除了北美和西欧之外,在思想质量上,中国是“世界上最繁荣的社会学所在地”。这是国际社会学界对中国早期社会学的一种承认。1941年,国民政府确定了包括所有文理学科在内的首批30名教育部部聘教授名单,孙本文先生作为社会学界唯一的代表获此殊荣,同时获聘的文史哲学科代表还有吴宓、陈寅恪、徐悲鸿、汤用彤、冯友兰等人,这是当时的政府、学界和民众对中国社会学学科的一种承认。总之,中国早期社会学成为西欧北美之外世界社会学的第三极、在中国学术界获得一席之地,以及赢得政府和民众的承认,所有这些都为解放前中国社会学的发展赢得了巨大的空间。可以说,在为社会学立法方面,孙本文先生功不可没,甚至可以说是居功至伟。

三、致力推动社会发展进步,集中体现了中国社会学的学科精神

任何一个学科都有它独特的学科精神,都有它的核心理念。我一直倡导社会学要以“增促社会进步,减缩社会代价”为深层理念,就是本人对当代中国社会学学科精神的一种概括和总结。孙本文在美国先后取得了硕士、博士学位并且进行了博士后研究工作,是当时中国为数极少的学贯东西的精英,但回顾孙本文学成回国后的数十年工作经历,我们可以在孙本文身上深深地感到那一代知识分子所独有的精神气质;孙本文数十年间一直以学者身份,致力于推动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较为全面地体现了中国社会学学科精神。

报国为民精神。孙本文留洋之际,正是旧中国长期处于积贫积弱境地而无力自拔之时,所以孙本文是心怀报国为民的大志去“向西方寻求真理”的,“盖正当民族生存危疑震撼之秋,……则社会学与有责焉者矣。”瑏瑢学成后他不为西方优裕生活条件所诱惑,毅然决然地回到贫穷苦难的祖国;他一生坚持学术研究不动摇,在1952年社会学学科被取消他被迫转向其他学科后,仍然坚持研究人口问题,孜孜不倦地教书育人。他身上表现出来的强烈的振兴中华的爱国精神,对真理的追求精神以及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都值得我们今天拿来激励和引导青年社会学学子。

增促社会进步精神。正是由于心怀报国为民之志,孙本文从事社会学研究,并不仅仅是为学术而学术,他身上体现了强烈的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经世致用精神。他在《二十年来的中国社会学社》一文中就直接提出,中国社会学者要努力“促进国家民族的向上发展”,“进一步发展中国社会学,为民族作出贡献,并在国际社会学界取得一席地位”瑏瑣。正因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孙本文先生的“问题”意识非常强烈。譬如,在社会建设方面,他在《关于社会建设的几个基本问题》(1936)一文开篇就提出:“近年社会建设的呼声已渐渐引人注意。但社会建设的对象,究竟若何?其范围若何?社会建设的目的何在?其标准如何?社会建设的途径及步骤又若何?社会建设的计划是否可以全部实现?其困难若何?”孙本文先生说:社会建设的目的就在于充实增进社会生活的内容,使全社会及各个人均得到健全而圆满的生活,并向上发展,社会学者应当为此不懈努力,“我们不能因社会现象的难以完全控制而却步,我们正应加倍努力,以期消除控制的障碍,而实现社会建设全部的计划。这是从事社会建设者应有的态度。”为此他提议,社会建设需要人才,资源,组织和机构四大基本要素,要从法令、教育和宣导三个方面进行具体建设。瑏瑥孙本文的这种经世致用精神与我后来所提的社会学要有“增促社会进步,减缩社会代价”理念异曲同工,它应当是中国社会学学科精神的精髓所在。

第4篇

本次研究对象为建筑工程系学生出勤和迟到情况。选取两者为研究对象目的是通过对学风建设重要指标的调查研究,获取真实可信的结论为学风建设方面取得成果提供有力的保证。本次调查采用多种社会学调查方法,包括:问卷法、访谈法、观察研究法、文献研究法。

2学风存在问题分析

①学生出勤率与专业有关;②学生出勤率与教师自身素质有关;③学生出勤率与课程类型有关;④管理严格的班级与出勤率有关;⑤班级党员人数比例与出勤率有关;⑥家庭经济情况与出勤率有关。归纳起来,体现在两个层面上:社会层面和学生层面。从社会层面上来说,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价值观的变化,重物质的价值观取代了重精神层面的价值观。对于大学生的学习动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而津桥学院作为独立学院,由于自身独特的办学特点同样也存在被社会所接受的一个过程。家长、社会方面存在的认识对于独立学院的发展以及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校的学风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影响因素。除了社会和家长的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教师方面。“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自身的言行举止对于学生来说都是巨大的标尺。独立学院由于自身发展时间不长,师资队伍都以年轻教师为主,教师刚毕业存在经验上的不足,初期会对学生的培养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一部分教师是由公立院校的外聘教师构成,这部分教师资历高,教学经验丰富,掌握课堂能力强,然而由于这些教师来自于公立院校的外聘教师,本身在母校就兼任较重的教学任务,外加独立院校学生自身特点,使得他们在独立学院任教期间就不能做到全身心投入,缺乏足够耐心;另外,一些教师由于自身方面缺乏师德和教师的自身素质,对于育人工作没有足够重视,对学生采用放任的态度。以上这些都会导致学风建设工作存在一系列问题,使得出勤率偏低。从学生层面上来说,主要体现在学生学习态度不端正,班级班风影响校风建设;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学习自控力较差;个性突出,自我意识强,心理脆弱。学习态度、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学习者对学习较为持久的肯定或否定的行为倾向或内部反应的准备状态。它们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行为的发生、学习效果的好坏。独立学院学生在这关键的方面恰好存在缺陷,部分学生对于学习的目的认识不清,以为学习是为父母,学习仅仅是为了最终毕业时的两证,没有为自身确定明确的学习目的,完全是被动学习,应付过关。学习自控力较差也是在调查中普遍存在,且尤为突出的特点。独立院校的学生从高中开始自控力差的特点就已经形成,该特点直接导致了高考考分偏低,然而性格形成容易,更改一些毛病缺点却尤为困难。在父母远离自己的环境中,一旦放纵收心就非常难。

3学风建设工作的对策研究

3.1学校层面

3.1.1强化实践教学建设工程目前许多教师不愿意从事实践教学工作,这也使得实践教学师资队伍不稳定。应该重视实践师资力量的培养,建立一系列制度性机制,提高实践教师收入以及地位,从精神层面上鼓励实践教师发展自身专长,将其应用到教学中,还应加强对实践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实践能力。还可将部分教师安排到实践点进行锻炼,聘请一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教师带领青年教师进行实践工作,这将有助于青年教师的成长。

3.1.2独立学院制度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制度化是学校教学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独立学院和学生自身存在的特殊性要求,学校应该加强校内制度化管理,弥补学生学习主动性和自律性不强的特点。结合学生自身综合素质较高、实践能力突出、社交能力强、思想较为活跃等特点,学校应在制度化的基础上,提高人性化的管理。给予学生特别的关爱,加强学生自身的道德培养。如何将两者恰当的结合,发挥各自的优势这是学校应该考虑和解决的问题,找寻结合点是学校工作的重点。

3.1.3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强调,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因此,建设一支优良的辅导员队伍,使之成为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综合素质较高的专职队伍,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独立学院作为一种新兴的高等教育模式,在学生构成、机构设置、运行模式上又具有一系列新的特点,这些都加剧了其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紧迫性与艰巨性。辅导员是从事辅导工作的人员的简称。辅导员制度是目前大学普遍采取的一种学生管理制度,从事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以及学生党团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辅导员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树立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组织协调各班级日常事务,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将会对学风建设起到重要作用。辅导员应加强与班级学生的联系,关心爱护学生,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教育和指导,处理突发事件。对于经常缺课影响出勤率的学生应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及时处理,保证学风的纯正,给大多数渴望学习的学生创造良好学习环境。

3.1.4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的完善党支部是院级党委管理下的最小单位,党支部的主要作用是发展党员,对党内大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党支部对于内部的党员同志的思想和品行都有良好的塑造的作用。学生党员同志在党支部的宣传教育下,树立了良好的道德观念,从自身建设做起,在班级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于班风的树立起到积极作用。在完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基础下,党支部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严格要求学生党员,严格规范入党程序,保证培养出的党员同志都能起到榜样的作用。另外,在各班成立“党员红色小组”。由一个班级中的所有党员组成“党员红色小组”,在班级中承担维护课堂秩序、严肃考勤、促进学风建设的责任,推进以党建促学风的良性循环。班委是一个班级体的骨干力量,辅导员在培养的过程中就要选择好班委,培养学生骨干,通过班委带动整个班级,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平时多鼓励,多关心、信任同学,让他们从内心深处敬仰你,心甘情愿为你办事,这样班级的学习风气也才会被带动起来。

3.1.5其他方法: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采用考勤系统进行学风建设是一种新的尝试。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在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根据本专业学科特色,研发了针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的考勤系统与网络平台。考核形式,主要是由辅导员老师及任课教师向学生收取考勤卡代替传统的点名形式进行的。每次刷卡结束后,系统将自行生成缺勤旷课学生名单,同时系统连接着学生手机电话号码及学生家长手机电话号码,使得学生及家长收到缺旷课短信,通过这样的方式以促进学生的出勤率⑧。

第5篇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处在剧变的前夜。中国封建主义史学,同样孕育着一场革命性的变革。无论是社会的巨变,还是史学的变革,从本质上说,都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时代的呼唤。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掠夺和政府的腐败无能,使中华民族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实际危险。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特别是八国联军的入侵,表明帝国主义列强加紧瓜分中国的步伐,使中华民族危机空前加剧,处于更加危险的境地。“救亡图存”、“求强求富”,彻底改变中国任人宰割的悲惨命运,成为当时先进知识分子的理想和追求。然而,封建主义的思想和文化已无法解决中国社会发展提出的这个尖锐的问题。为了实现“救亡图存”这个历史性的任务,一些先进的知识分子,开始向西方学习,寻求救国的真理。

魏源(1794—1857),湖南邵阳人,《海国图志》的作者,近代中国著名爱国思想家之一,明确提出向西方学习的第一人。他激烈批判封建文化,鼓吹变法图强,重振国威以洗刷鸦片战争失败的国耻。魏源的思想核心是“悉夷”、“师夷”和“制夷”,如果说“悉夷”、“师夷”是手段,那么,“制夷”则是目的,即“师夷长技以制夷”。他还以俄国彼得大帝为例来阐述“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俄罗斯摆脱鞑靼蒙古人的统治,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后,“始抗衡欧罗巴洲各国”,俄国“人犹雄悍,未谙西洋技艺”。到彼得大帝时,他“聪明奇杰,离其国都,微行游于岩士达览等处船厂、火器局,讲习工艺,旋国传授,所造火器、战舰,反优于他国,加以训兵练阵,纪律精严。迨至近日,底利尼王攻取波兰国十部落,又击败佛兰西国王十三万之众,其兴勃然,遂为欧罗巴最雄大国”。[①]应该指出的是,魏源所说的“悉夷”和“师夷”,并非仅指工艺、科技等先进的科学技术,也包括西方的思想文化,所以他在《海国图志》论述自己变法图强的思想时,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在这部被称作是“简明世界史”的著作中,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科技、历史、地理、宗教、文化、教育,以至风土民情等等。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进一步加深,内忧外患进一步促进了近代中华民族的觉醒。1898年,严复所译赫胥黎《天演进化论》一书出版,该书系统阐释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原理,使中国思想界深受震动。此后,不少欧美和日本学者的社会进化论著作,陆续译成中文出版,如马君五译《斯宾塞社会学原理》(1903年)、赵兰生译《斯宾塞干涉论》(1903年)、吴建常从日文转译美国吉丁斯著《社会学提纲》(即《社会学原理》)、章太炎译岸本能武太的《社会学》(1902年)、麦仲华译有贺长雄的《社会进化论》,以及欧阳钧译远藤隆吉《社会学》(1911年)等。进化论日益深入人心,使中国民气为之一变,成为广大爱国知识分子思想解放、变法图强的新的思想武器。

进化论作为对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社会思潮,同样猛烈地冲击着中国封建史学的基础,进化论和进化历史观成为当时新的史学思潮的理论基础,它的出现向“天不变,道亦不变”等封建传统思想,以及“一治一乱”等封建史观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20世纪初,梁启超以进化论、进化史观为理论基础,发起了“为史界辟一新天地”的“史界革命”,揭开了中国近代史学发展的序幕。他认为“史界革命”的意义远超出学术本身,而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史学是社会的折射,中国史学的陈腐和落后,是中国社会发展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史界革命不起,则吾国遂不可救”,不能立于世界之林。

梁启超对封建循环史观和进化史观作了明确的区分,认为循环是“进化有一定之时期,及期则周而复始”,而“进化者,往而不返者也,进而无极者也,凡学问之属于此类者谓之历史学”。[②]在此认识基础上,他多次阐释其历史进化思想和进化史观,他说:“数千年之历史,进化之历史,数万里之世界,进化之世界也”,而且“天下进化之理,无有穷也,进一级更有一级”。[③]因此,他强调历史学的性质是“叙述数千年来各种种族盛衰兴亡之迹”,而历史学的精神则是“叙述数千年来各种种族盛衰兴亡之故”。[④]

进化论和近代中国社会的变革有着直接的联系。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领导武昌起义帝制,积极捍卫共和制度,为改造旧中国立下了丰功伟绩。他的政治思想成为近代中国思想史的宝贵遗产。应该指出的是,社会进化论不仅是孙中山历史哲学思想的核心,而且也是他的整个政治思想的基础。他说,达尔文《物种起源》一书问世后,“则进化之学,一旦豁然开朗,大放光明,而世界思想为之一变”。孙中山将达尔文进化思想与其政治理想结合起来时,突破了生物进化论和一般社会进化论的思想局限。在他看来,人类历史分成物质进化时期、物种进化时期和人类进化时期三个阶段。他强调人类的历史是一个由蒙昧到文明的进化过程,但又反对人类社会的进化照搬动物的进化过程。因此在人类进化时期,应当用“仁义道德”代替“弱肉强食”,用“互助”、“仁爱”代替“竞争”、“杀戮”,只有这样,才能消灭种族压迫和仇视,实现“天下为公”的美好理想。[⑤]二

早在19世纪70年代,欧洲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学说即开始传入中国。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开始了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进程时,王韬和张宗良撰写《普法战纪》,记述了巴黎无产者的伟大斗争。20世纪初,留日学生马君武、朱执信等介绍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生平事业,并在《社会主义与进化论比较(附社会党巨子所著书记)》、《德意志革命家小传》等著者中,评述了《共产党宣言》、《资本论》中所论述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开始得到传播,社会主义思潮逐渐成为有影响的社会潮流,这是和中国工人阶级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开始登上政治舞台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而“五四”之后,马克思主义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在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日益产生着更加重要的影响。正是在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结束、新民主主义革命开端的特定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史学异军突起,成为20世纪上半期中国史坛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它的理论基础唯物史观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核心,而且也是当时社会思潮之一的社会主义思潮的重要组成部分。

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的史学理论对20世纪中国史学的发展,产生了无可替代的重要影响。等开始用唯物史观认识和分析中国历史,向封建主义史学和当时颇有影响的历史进化论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1919——1920年,在《新青年》等刊物发表《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史观》、《研究历史的任务》、《物质变动与道德变动》、《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等文章,表明他已彻底摆脱了庸俗进化论的影响。作为一名马克思主义者,还对史学的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初步进行了唯物主义的概括,强调“发明历史的真义的是马克思”。[⑥]

1920年秋,在北京大学史学系讲授《唯物史观研究》,同时还开设《史学要论》、《史学思想史》等课程。如果说《史学思想史讲义》是我国最早用唯物史观总结西方史学发展历程的西方史学理论研究的专著,那么,1924年5月出版的《史学要论》,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论述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专著。他强调历史研究不能脱离先进世界观的指导,历史学应该重视理论的概括和总结,不能永远停留在史料的记述和整理上,从而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理论方法论基础。

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是风云变幻的中国大革命时代的产物,它自诞生之日起,就同中国革命实践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等马克思主义者结合中国的历史与现实,自觉地回答当时中国社会发展中提出的一系列尖锐的问题。继之后,郭沫若、吕振羽、范文澜、翦伯赞、侯外庐等堪称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优秀代表。他们不仅是学识渊博、才华出众的历史学家,而且是自觉投入争取中华民族解放斗争的坚强战士。他们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为理论指导,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将历史学研究与中国革命的前途和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他们的史学思想和一部部精品力作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宝贵财富。

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诞生之后,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是中国历史上究竟经过了那些社会经济形态?这不仅是重大的史学理论问题,而且是当时中国革命的现实问题。它涉及到中国的历史进程和世界各国有无共同的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基本原理,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人类社会发展学说,以及整个马克思主义学说,是否适用于中国?中国社会史论战的中心内容,是中国历史上究竟经过了那些社会经济形态?在论战中,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坚持以唯物史观为理论指导,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明确指出中国和世界各国有共同的发展规律,中国革命是符合历史矛盾运动方向的产物。这不仅彻底粉碎了的反革命“文化围剿”,也使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经受锻炼和考验。没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没有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就没有新中国。在建立新中国的伟大斗争中,马克思主义史学做出了它应有的贡献。三

以上简略的回顾使我们认识到,在20世纪,史学理论研究作为中国历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脉搏一起跳动的。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作为史学理论所依托的有生命力的史学思潮,往往和反映社会历史矛盾运动发展趋势的社会思潮有着直接的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史学思潮和社会思潮是分不开的,史学思潮同样也是社会思潮,或者说,史学思潮是社会思潮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上世纪初在我国广泛传播的进化论—进化史观,以及后来代替它的唯物论—唯物史观等……,当然,在近代以来的中国史学发展历史上,还曾出现过其他种种史学理论或史学思潮,但很快就消失了。它们之所以昙花一现,成了过眼烟云,是因为它们脱离了史学自身发展所离不开的时代的需求,脱离中国史学所依托并深深扎根其上的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

在中国史学发展史上,进化史观和唯物史观,最初都是少数先进知识分子个人的选择。鸦片战争后,特别是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20世纪初八国联军的入侵,使中华民族的危机空前加剧,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危险。魏源、严复等宣传社会变革和进化思想,以“优胜劣败”、“适者生存”为核心的社会进化论风靡一时,救亡图存、求强求富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他们的选择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正是在这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个别人的选择才有可能成为社会的,以至整个民族的选择。梁启超等顺应历史大势倡导新史学。这样,以进化史观为理论基础的新史学自然有了存在和发展的土壤,并对中国新史学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同样,、蔡和森、李达、瞿秋白等中共早期领导人当时对唯物史观的选择,虽是少数人的个别的选择,但是这种选择符合历史矛盾运动的前进方向。尽管最初这种选择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并不大,但却充满了生机和希望,所以俄国十月革命后,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广泛传播,中国工农革命运动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少数先进分子的选择逐渐成为阶级的、社会的选择。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不仅是20世纪中国的重要社会思潮,而且也是20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理论基础。

历史学作为一门科学,他的发展总是和社会的发展同步的。不难看出,任何一种反映社会要求的崭新的历史观,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历史学思潮,同提出并发展它们的人们一样,都是历史的产物,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任何人都不可能超越历史,同样,任何一种历史观、历史思潮也不可能超越历史;如同任何人不可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一样,也不可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出历史学的理论和史学思潮。那种脱离历史学和社会发展实际,凭一时的冲动和激情,动辄就宣布有了什么“创新”,或想创造出什么新的理论体系来,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20世纪中国史学研究的实践证明,理论是基础,任何一次史学实践的重大发展,都是以理论的进步为前导。在古老的历史学中,史学理论是常青的,从而使历史学永葆青春,成为不断前进的动因。“”结束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揭开了崭新的一页,历史科学也迎来了自己的春天,人们在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思想路线的指引下,冲破了极“左”思潮影响下盛行的种种精神枷锁,在历史研究的各个领域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果。但是,在前进和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不加分析地将西方史学理论与方法统统接受过来,对精华和糟粕不去区分,并企图以此来“改造”中国历史学,显然,这些既脱离中国史学传统与现实,又脱离中国社会发展现实的种种主张是不可取的,也是无法实现的。

当前重要的是,我们应该自觉地站在时代的前列,顺应历史的潮流,将历史研究同当代社会发展的主流,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投身于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现实生活中去。在不断加强历史学基础研究的同时,重视对策性和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历史研究,即使是对“古老的过去”的历史研究,也应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精神。只有从中国史学和中国社会的实际出发,才有可能充分实现历史学的社会功能和科学认识功能。这样,历史学不仅在推动积极的社会变革做出自己的贡献,而且在这过程中,自身也将不断完善,在社会和学术的实践中得到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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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魏源:《海国图志·俄罗斯国总记》。

[②]梁启超:《新史学》,《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九》。

[③]梁启超:《论学术之势力左右世界》,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十》;《自由书·成败》,《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二》。

[④]梁启超:《新史学》,《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九》

第6篇

“鲁迅风骨”:中国(越地)民族艺术的现代升华与显现

村上春树《1Q84》中《阿Q正传》的亡灵们

鲁迅与中国现代化问题

清末资政院和谘议局平议

论光复会领袖陶成章与孙中山的政见分歧

在坚持中发展与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经验和启示

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基本规律论析——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创立为视角

专利许可合同“限商条款”产生的历史基础和新发展

法律术语传译过程中的概念范畴化

《离骚》乱辞新解

温情·本真·清新——评《伏园游记》

郁达夫《毁家诗纪》史料新证

19世纪前英国女性创作述评

西方文化中的“中庸之道”

论东南亚华文诗歌的现代化

呼唤社会的理智和良知:论云里风小说

对外汉语教学视野中的跨文化语用研究

关于国外语篇衔接理论的研究

越商女企业家精神特质与渊源

越文化之窗

移民与文化传播——以绍兴为例

人文绍兴:一个地域性与时代性的课题

试论南宋名宦汪纲对绍兴城市建设的贡献

鲁迅“师爷气”的魏晋探源

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鲜明特征

关于泛长三角旅游区域合作的思考

社会转型期志愿服务组织运作机制初探——以绍兴市为例

“今日不雨”与“今日不两”辨正

“射礼”补释

汉语词组的性质及其分类

疑问代词否定用法的原因分析

有些翻译不能“翻”只能“查”

汉英N+N复合名词的概念合成

梁武帝的天师道信仰及其家族背景

评秋瑾的《精卫石》

母亲形象与新中国的性别文化建构——从文学社会学的角度考察

农业发展方式与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互动效应——对现阶段加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理论分析

绍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路径选择

要素约束与企业技术创新——基于绍兴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

句践故事与20世纪中国历史

再辨越窑秘色瓷

元椠书韵一脉香——绍兴图书馆藏珍稀古籍文献举要

鲁迅写作的民俗兴趣发生

关于鲁迅在厦门的演讲

鲁迅治学与《太平御览》

鲁迅的文学翻译观

投稿须知

绍兴在长三角经济竞争中的战略抉择

基于新型国际分工视角下的中国外贸增长方式选择

从绍兴文化到文化绍兴——绍兴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理性思考

构建和谐利益关系的微观机制探析

试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

俄格、俄乌争端与俄罗斯能源战略

论清末新政对法政学堂骤兴的推动

《国语》韦昭注辨正

简论卢仝诗的“怪”趣

清婉·浅切·悲凉——郑谷诗歌风格略析

第7篇

【关键词】医学文化文化功能

Abstract:Socialfunctionsofmedicalcultureincludesixdifferentaspects.Firstly,itmoralizespeople,thatalsomeans“culturecivilizesthemasses”.Secondly,itisacarrierthatpassesdownmedicalhistory,medicalexperienceandmedicalethicsfromgenerationtogeneration.Thirdly,itplaysaroleofcentralizationbecauseaparticularcultureistheemotionaltiethatsustainsthecentripetalforceofacertaincollective.Fourthly,itidentifiesbecauseaccuratedistinguishinganddifferentiationofmedicalconditionsarebasedupontheidentifyingfunctionofmedicalculture.Thefifthfunctioniscoding,inanotherword,conditionsinmedicalcultureactuallyarecombinationsofcodesthatareabidebypurposeandlogicaswellasconventionsandrules.Finally,medicalcultureperformsasasocialdrive.Individualmedicalbehaviorsaresubjectedtocollectivepsychodynamic;medical-socialdevelopmentdependsuponthedriveofsocio-psychologicalmechanism.Inaddition,medicalcultureperformsasorientationandunscrambling.

Keywords:medicalculture;culturalfunction

医学活动是与人们实现高水平的生活质量和高水平的生命质量关系最为密切的社会活动之一。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中,协调、维系人们各种社会关系的基本元素是文化。人类的一切医学实践,其由始由生、所兴所盛、至极至衰,最根本的驱动力量和影响因素便是医学文化。文化是以意会符号承载的族群主观信息,它包括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所创造、所产生的一切物质方面的内容、精神方面的内容以及驱动人们进一步进行社会实践的心理程序;医学文化则是通过一系列具象符号和抽象符号所表现的与医学这样一个特定族群有关的主观信息,它在驱动、指导人们医学实践的过程中主要表现出以下一些社会功能:

1医学文化的教化功能

文,所以载道也,“文化化人”主要就是讲文化的教化功能。医学文化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医学观、医学态度、医学精神、医学行为及习俗、医学伦理、医学道德等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些内容不仅对医疗主体,而且对医疗对象都起着重要的教育作用。

自父精母血凝聚成胎生存于世,人要食用五谷杂粮,历受风霜寒暑,时而遭火炙水淫,偶尔遇蚊叮虫咬,大自然的风寒暑湿燥火,人世间的喜怒忧思悲恐,都可能对人的健康构成不同程度的威胁。追求身心健康是人们的普遍愿望,而如何在健康时恒久地保持健康,在不健康时尽快地消除影响因素而恢复健康,则取决于人们对待医学的观念和态度。敬畏生命,崇尚医学,尊重科学规律,恪守保健规则,是人们须切切谨记的基本原则和正确态度。如何才能够树起科学的健康观、自若的生命观、正确的医学观、理性的求医观,关键还是看人们对医学文化的接受程度和理解程度,或者说,关键是看医学文化对人们的教化和影响程度。

医学是崇高的事业,古今中外的人类社会都对医学职业者之伦理道德有着极高的要求。医乃仁道仁术仁功仁业,自古以来无仁不成医,普天之下无医不守仁。尽管在现实社会中确有一些不良不肖之徒借医谋财,伤天害理,然而从总体上说,行医者都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诚如《医学生誓词》所言:“健康所系,性命相托”,为医者须“……献身医学……恪守医德……竭尽全力……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这些都是医学文化对医务人员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一代代的医务工作者,都是饱受医学文化中伦理的濡养和道德的熏陶,在医学实践中坚持着“人性至上,生命至重,健康至高,人格至尊,和谐至要”的医学文化之本质,视病人如亲人,为其倾注至爱至亲之情感,精益求精,全心全意为人类健康事业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可以说,医务人员之道德品质、理论素养、技术水平、执业态度等都是医学文化教化的结果。

2医学文化的传承功能

“传承”表现的是“授受”这样一种社会功能。传者,上授予下、前授予后也;承者,下受于上、后受于前也。医学文化的传承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前人将医学经验积累、医学理论总结、对医药学的发现和认识等传授给后人;二是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医学的认识和理解、感受和体验等所进行的相互交流,对医学的评价和判断、观念和趋向等所进行的互动和传译。通常情况下,人们对医学文化的传承功能更多地是理解为传授和继承。

人类在漫长的生活实践和进化过程中,遭受过自然、社会带给的无穷伤害以及人们追求健康的无量挫折,逐步实现了对生命本质和健康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发现了无数关于治疾疗伤、防病延年的办法和经验。这些内容作为医学文化的重要元素,更多地表现为活鲜鲜生命体的主观意识和感受,一旦生命终结,由生命体承载的思想、观念、意志、意识、感受等所有主观信息便立即荡然无存。在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中,任何人的生命都是十分短暂的,任何人所处的时段都是非常渺茫的。然而,任何人对医学的认识和发现都是人类的宝贵财富,任何时段所产生的医学经验和知识都是人类的精神瑰宝,怎样才能实现使无数生命主体探索发现的零散的医学文化元素得以继承、发扬和光大,这就必然要依靠医学文化的传承功能。[]

3医学文化的凝聚功能

作为以意会符号承载的族群主观信息,文化乃族群之魂、民族之根。我们知道,文化是协调、维系各种社会关系的基本元素,它对于族群或民族有着强大的凝聚作用。世界上一些典型的宗教族群其内部结构异常牢固,中华盛世五十六个兄弟民族其深情厚谊坚不可摧,其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皆自于文化的凝聚作用。不仅社会文化有着强大的凝聚功能,即使是社会亚文化之一的医学文化,在医学实践中所发挥的凝聚作用也随处可见。比如,人们求医择医,多趋向于大医院,以致于越是大医院越门庭若市,业务繁忙;人们寻医访医常集中于名医生,以致于越是名声响亮的医生越是趋之若鹜,应接不暇。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医学文化的凝聚作用。再比如,医学科学门界杂陈,种类繁多,或张氏外科,或李氏内科,或中医中药,或藏医藏药……,各界各门所以能够存在,各种各类所以能够兴盛,最终原因必然是各自都有崇奉拥戴的信仰共同体,而维系这些医学信仰共同体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即医学文化。

4医学文化的标识功能

社会文化在本质上是族群主观信息借助于承载介质予以表现的意义统一体,这种承载介质即前文所及的意会符号。意会符号可以是物质形态的,也可以是精神形态的,还可以是民风社俗的;可以是器物的,可以是音视的,还可以是思想的、心理的。然而,意会符号不论是物质形态、精神形态,还是心理形态,习俗形态,它们大多情况下是多重因素有机聚汇的复合体,而且作为社会亚文化的辨识标志,简单符号表达的意义比较特定,而复合符号

通常在表现共性的基础上带有特定的领域烙印或行业烙印。如一座建筑物,可以用来办银行,可以用来开商店,可以用来作医院,随着不同的用途变化它会自然地加载上行业通识的社会标志,通过这些不同的标志便承载起了不同领域的文化。这就是文化的标识功能。

医学文化的标识作用表现比较普遍而且针对性比较明显,如建筑物附上红十字即代表是医院,汽车车身喷上“120”即代表是救护车,处方签上的“R:”表示“请取”,瓶签上的头骨骷髅表明药物有毒,楼道内一个大大的“静”字表示治疗环境需保持安静……。不仅如此,医学论文记载着人们对医学的探索和发现,医学古籍记录着前人对医学的经验和总结,医学法规提示人们在医学实践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律令,医学病历保存着每一个病患者疾病发生发展及医生施术施治的原始信息……。

医学文化的标识功能与医学文化的编码功能比较接近,但医学文化的标识功能更偏向于表达医学文化现象“度”的特征。

5医学文化的编码功能

准确、科学的编码是文化之所以能够成为文化的基本前提。所谓准确、科学,是指文化现象中的具象符号、抽象符号都必须既合目的、又合逻辑,既合习俗、又合规律地进行编码,通俗地说就是约定俗成的排列组合,否则就无法完成使不同个体、不同族群意会理解的功能。文字排列的先后顺序,绘画色彩的浓淡相宜,书面语言的主谓宾状补,优美乐音的宫商角徵羽,军事中的排兵布阵,飞行中的主率僚从,库存货物的方位描述,宇宙飞船的经纬坐标……,与其说文化现象都是一个个意会符号,不如说它们归根结底其实是一组组科学编码。

社会文化具有编码功能,医学文化亦然且更盛。医学社会实践中,物质因素的存在形式,精神因素的表达形态,心理因素的活动状态,以致于生命现象本身的运动方式等都靠其特殊的编码来实现。医院主、辅机构的空间布局是通过编码完成的,超级复杂的手术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是因为医护人员对手术程序、所需物资、人员布局、器械摆放和取用规律都进行了严格的编码;医疗法规的条分缕析,医学论文的起承转合,中药配方的君臣佐使,求医择医过程中的比较权衡,无一不带有鲜明的编码特征。就人们的生命现象来说,四肢五官,脏腑骨骼,蛋白质的空间结构,生物基因的遗传密码,也都表现为特别的编码现象。总之,医学科学的方方面面都较为明显地昭示着医学文化的编码功能。

医学文化的编码功能与医学文化的标识功能比较接近,但医学文化的编码功能更偏向于表达医学文化现象“序”的特征。

6医学文化的驱动功能

社会的发展不仅依其自身的规律,而且需有一定的动力,这种动力相当大的程度上来自于社会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具体说来,个人行为依靠主体心理程序驱动,社会行为依靠社会心理驱动。人生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不懈趋近需求目标的过程,根据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人的需求随所处的时空、境遇及原有目标满足程度等条件的不同,总会不断表现出不同的需求层次,而且低层次需求目标的满足,必然导致对高层次目标的诱发,由此形成永远没有尽头的需求层级和目标链路。在对期望目标永无止境的追求过程中,以主观能动性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因素责无旁贷地充当起了驱动目标追求的源动力。这就是文化的驱动功能。

第8篇

政治社会学理论引介

政治社会学正式成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源于二战之后,其研究方式是在“社会的”大背景下来研究“政治的”现象,特别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权力的存在和运作方式。政治社会学又分为经典政治社会学和新政治社会学,经典政治社会学倾向于在“民族与国家”的层次上来把握政治权力和社会的关系,特别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着重研究国家权力运作的阶级基础问题。新政治社会学受后结构主义特别是受福柯对权力分析的影响,尤为关注充斥于整个社会中的权力现象,在高于及低于“民族与国家”的更大领域来考虑权力问题。新政治社会学认为,经典政治社会学的理论前提正在消失,随着工业化及全球化的影响,民族和国家的权力逐渐削弱,阶级结构不断瓦解,价值观念发生深刻变化,生活方式日益多元化,一些非阶级身份的认同也具有了政治性,进入“政治的”范畴,需要重新思考政治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理论范式。新政治社会学的倡导者为纳什认为,如果以福柯的权力概念审视目前所处的社会,就会发现,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在这一新的观念里被置于边缘地位,“新政治社会学的焦点不应当还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作为文化转向的结果,所有社会生活都必须被看作具有潜在的政治性,在那里,政治学就是权力关系的争辩。”[2]事实上,经典政治社会学与新政治社会学虽然各具特色,侧重点不同,但却不完全是理论范式转型,而是成为了一个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的统一体。这是因为,经典政治社会学的理论在现代社会特别是我国社会中仍具有重要的价值,而新政治社会学则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一种认识更为复杂生动权力运作关系的视角,是一种有效的补充和完善。将这两种理论范式结合起来,并用于解释农村教育,会有一个更为广泛的潜在发现。

经典政治社会学范式下的农村教育分析

经典政治社会学关注的是国家权力与社会的关系,用此理论范式分析农村教育,则应关注国家政治权力与农村教育之间的关系,着重于分析国家政治权力如何制约农村教育的发展。在奴隶社会及封建社会,教育是统治阶级维护本阶级统治的工具,统治阶级高度重视贵族子弟的教育,而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却不重视。作为培养贵族子弟的官学在历朝历代都得到极大发展,并在入学条件和等级方面有着严格的界限。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国的乡村教育发展严重滞后。据史料记载,中国乡村教育最早起源于元朝,元代大臣张文谦建议把全国各地农民普遍组织起来,建立村舍,忽必烈于1286年开始批准实行,这是最早乡村学校的雏形。中国的乡村办学开始于明代,朱元璋采用宋儒的教化政治策略,使教育机构与县以下行政机构的初设同步,提倡在乡村开办“社学”,企图把庶民改造成为有教养的民众,但仅设在今乡镇一级,没有扩张到村落一级,并且“社学并不具有传播一般技术性和客观性知识的功能,它是为地方‘无过犯子弟’设立的传播政治—伦理经典和‘教劝农桑’的场所,其目的在于通过‘导民善俗’来配合朝廷重建的政治—伦理秩序”。中国的乡村办学真正实现于清朝末期,“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文字下乡’始于清末新学的创设”,“通过改良私塾、利用庙产等创办新学的形式,新式学堂开始涌向中国农村”[3]114-115。由此可见,起源于原始社会的教育,直到元代才开始了乡村学校的雏形,明朝虽有所发展,但学校之设不达县级,真正实现乡村办学始于清朝末期。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我国私塾传统源远流长,但却不能等同于乡村学校,这是因为私塾往往具有较强的私人性而没有公共性。总之,由于国家权力的实施,农民或者底层子弟一直被排斥在教育之外,绝大多数农民子弟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即便是乡村教育出现后,也被极少数的农村乡绅贵族所垄断。

在现代农村教育中,国家政治权力与农村教育仍是一个形态可辨、相对独立完整的分析单位,农村教育仍深受国家政治权力的制约。在教育制度方面,新中国成立后,为有效解决农村“盲流”对城市形成的冲击,切实保护城市的利益,党中央、国务院于1958年1月9日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对农民进城作出了非常严格的限制。到60年代初,严格的城市户口管理和粮食供应相结合,使城市一步步走向封闭,城乡之间出现了一条界限分明、无法跨越的边界,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就正式形成了,由此也相应形成了教育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别是1985年5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中小学教育是地方事业,实行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在1986年9月由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则明确指出,“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投资,以乡、村自筹为主。地方政府对经济有困难的地方,酌情予以补助。”虽然实施“分级办学”是为了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办学和振兴教育的积极性,但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经济已经形成的条件下,“分级办学”实际上是义务教育阶段城乡进一步分割的标志,它使落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质量得不到有效的教育资源保障,导致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

90年代实行的教育产业化改革又直接酿成了“上学难、上学贵”等各种各样的问题,高额的大学收费间接影响了农民对教育投入的热情。进入新世纪以来,党和政府日益高度重视农村教育的发展,国务院于2001年6月公布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了县级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中央又于2002年4月强调,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的责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了农村教育的进一步发展。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拉开了免费义务教育改革的序幕,确定了建立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省级政府统筹教育经费的财政体制。2006年国家又颁布实施了新《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并对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管理机制、均衡发展、素质教育、教师地位和待遇、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作了专门的规定。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促进教育公平,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着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积极推动建设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等等。同时正式公布了《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12年实现教育财政性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表明了党和政府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坚定决心。总之,建国以来农村教育发展的历程表明,无论是21世纪之前的曲折经历,还是21世纪之后的快速发展,国家政治权力都发挥着重要的制约作用,甚至是主导作用,是农村教育能否得到发展的基础保障条件。#p#分页标题#e#

新政治社会学范式下的农村教育分析

新政治社会学是在高于或低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更广泛关系上考察权力的运作。事实上,在某种程度上,农村教育场域中存在着一种国家政治权力的反作用力,这种力的实施主体是农民,是一种来自底层的抵抗力,导致了农村教育场域中并非存在着单一的权力统治系统,而是存在着相互联系且相互协调的权力网络结构。在这一结构中,“政治权力—农村教育—农民”三者之间存在着复杂的权力纠葛。农民持续的抵抗力不在于改变宏大的、既定的教育秩序,而是使自己的不利降至最低。在中国古代的乡村教育中,农民抵抗形式虽然在纷繁复杂的历史长卷中鲜有记载,但也可以通过寻求丁点的记录来尽量找寻事实的本真。在中国古代乡村学校没有出现之前,并不是所有人都乐于参加科举的。譬如以北宋时期为例,绅士集团对于科举考试或科举制并不热衷,甚至拒绝参加。之所以以绅士集团为例,一方面,因为绅士集团按照艾森斯塔德的界定,可以认为绅士集团的成员由较为富裕的农民或小地主构成;另一方面,可以从历史叙事中找寻到的相关文献记载。唐末以来,由于均田制的崩溃,府兵制的瓦解,使随后建立起来的政权都属于武装集团,而并非地主阶级政权。宋朝初期就处于这样的情形之中。士族集团消失了,统治者由于不能通过地主阶层控制农民和地方社会,而新型的农业经济主导力量的富民、土豪阶层又不能获得政权并上升为政治力量,导致了国家与社会的脱节。此时科举制的大举扩张,因为没有“功名身份的终身制”,导致了不仅没有提升土豪阶层的政治地位,反而加剧了二者之间的隔阂,扩大了国家与社会的脱节。特别是在赶赴科举及科举成功之后,科举士人的仕宦生涯需要离开家乡,导致无法经营家乡产业和照顾亲人。司马光在《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贡院乞逐路取人状》中就明确指出了这一点,“科举既频,天下之士诚奔走之不易,而岭外尤其遐僻。每随计动经五七千里,往来不啻百余程。”不仅如此,科举考试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并且成功率非常低,因科举而导致破产的情形也不计其数,“很多落地的士人立即面临困境……有人功名不成而破家……还有一种怪现象,有些子弟借科举之名而挥霍。”[4]

这些原因导致了很多绅士集团对科举持冷淡态度,《鸡肋集•黄君墓志铭》中的“贵农桑本业,而贱游学迁徙”就说明这点。乡村社会不仅不积极参加科举,甚至还嘲笑那些参加的士人,秦观的《淮海集笺注•谢王学士书》中的“独碌碌抱不售之器以自滨于饥寒,乡人悯其愚而笑之”;司马光的《增广司马温公全集•苏骐骥墓碣铭》就记载苏骐骥的族人笑其曰:“汝世农家,勤治耕桑以丰衣食,汝忽弃业为书生,穷馁无日矣。”由此可见,即便较为富裕的农民或小地主也面临科举之迁徙、机会之渺茫和大量精力、财力投入问题,并由此而放弃科举,何况处在更底层的农民呢?在乡村学校出现后,特别是清末的新式学堂出现在乡村之后,仍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抵制。以清末兴学为例,1904年学部为解决教育经费短缺,要求各地方包括乡村自己筹款建立新式小学堂,这道训令加重了乡村社会的经济负担,加之有些官吏借此横征暴敛,搜刮民脂民膏,使农民感到沉重的苛捐杂税压力,导致毁学事件层出不穷;加之清末政府“民间祠庙,其有不在祀典者,由地方官晓谕民间,一律改为学堂”之规定,使民间毁庙兴学之风盛行,破坏了乡村民间信仰。另外,“新式学堂引发抵触和冲突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其所倡导的教育形式与内容不合乡村社会的精神与实际,从根本上讲,新式学堂以班级授课的形式讲授抽象科学知识的内容与先前扎根乡村几千年的私塾教育风格迥异”,使新式教育在农村发展十分困难。据统计,“直到抗战前,我国农村教育属于旧式的仍占65.1%,属于新式的仅占29.7%,属于新旧式学校,即改良私塾的占5.2%”[3]110-140。也就是说,即使在政治权力允许的条件下,由于这些原因的存在,农民在此时仍然选择了抵制。

在以政府为主导的现代化快速进程中,虽然政治权力仍是农村教育场域中最主要的支配力量,但农民维护自身教育权益的实践,即农民持续的抵抗反映了更复杂生动的权力关系,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加以体现:建国以来,我国的农村教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也从农村教育当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但仍有一个矛盾的现象,农民面对日益改善的农村教育,一方面,他们对此表示了赞扬;另一方面,仍表达了一定的不满和抱怨。城乡教育资源的不均衡、教育机会的不公平、教育质量的相对低下、教育费用的高涨以及就业难等问题都是他们抱怨的对象。这种遵从当前既定教育秩序但却抱怨是农民的一种弱武器。他们凭着不为所动的认知保留着一个相对自由的教育认知空间,不追求逻辑的一致和观点的统一,但却有自己准确的度量方式和标准,可以通过鄙夷、抱怨等手段加以对应。虽然他们没有发出高昂的声音,但却是一种无言的生产,具有一定的震撼力。因为,一旦这种抱怨越积越多,就会导致农村教育的文本无法继续正常的书写,从而影响农村教育的发展。目前,农村学生转入县城或其他乡镇学校读书,不仅是一个公开的事实,而且呈现一种愈演愈烈的发展趋势。在此,进城读书已成为农民的一种“战术”,一种运用自身权力抵制由上而下既定的当地农村教育的一种“战术”,是一种用“空间换取未来”的一种操作方式。他们巧妙地运用所掌握的权力,选择适当的时机,将其转为机会。虽然这一“战术”的最终结果或许并没有改变其社会位置,但为自己开辟了抵制农村教育情境的领地,以此来标榜自己的存在,成功地将自己置于周围既定的教育秩序之上,有效避免了被这种既定的秩序彻底压制。农村学校中往往有一部分学生,他们对学习彻底丧失了兴趣,没有了理想和希望,放弃了学习和奋斗,在学校里“混”日子,处于一种“放弃但不逃离”的状态之中。这是一种特殊的学习方式,更是一种权力运用。他们并不引人注意,相反却四处分散,几乎察觉不到;他们与那些认真学习的学生没有异样,仍在学校里“学习”。

这种“放弃但不逃离”的权力运用是农村部分学生创造力得以施展的空间,是对当前以考试为中心、以成绩定前途和命运的无声抵制,是一种令人伤心遗憾且充满“诗意”的抵制艺术。他们以自己的在场权力创造了自己的日常教育空间,并形成了一个反规训的网络。农村学生的辍学现象并没有完全被消除。在国家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免除学杂费的今天,农村教育对辍学者失去吸引力已经替代了经济因素成为辍学的主要原因[5]。在此,辍学成为辍学者运用权力对抗当前农村教育情境的一种方式,并由此创造了一个没有教育秩序和权力规训的空间,进行了一种创造性的生产,把农村教育场域中原本包含的符号的、制度化的空间改造为另一种形态,一种无论对自身还是对教育及社会来说,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形态。辍学也因此被赋予新的社会性的内涵,即辍学不再是简单的一种教育现象,而是体现着农民对教育不满而引发的日常抵抗的一种严重的社会现象。由此可见,从新政治社会学的研究范式观察农村教育就会发现,无论是古代乡村教育,还是现代的农村教育,都不仅存在国家政治权力,还同时存在着农民持续的抵抗力,体现了多方面权力的博弈。正如福柯所认为的,“我们必须首先把权力理解成多种多样的力量关系,它们内在于它们运作的领域之中,构成了它们的组织。它们之间永不停止的相互斗争和冲撞改变了它们、增强了它们、颠覆了它们……正是各种力量关系的旋转使永不停歇地通过它们不平等的关系引出各种局部的和不稳定的权力形态。”[6]#p#分页标题#e#

第9篇

关键词:儒学;社会思想:社会学

近年来社会各界普遍开始重新关注曾在中国占有显学地位的儒家思想与学说。儒家学说代表人物众多,内容纷繁芜杂,很难用较为简短的语言概括其全部内容及精神。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昭示着儒学有着其他学说难以企及的巨大弹性,因此今人对其的评价亦可有广阔的操作空间。

儒学包含丰富的社会思想,大陆学界对儒学的认识中,亦有从构建中国学术谱系的企划出发,将儒学中某些因素,作为西方社会科学中某些学科的中国样本这一趋势。例如,将儒学中的统治技术和国家治理思想视为中国古代的政治学,将儒学中的社会思想与社会学说视为中国古代的社会学(彭立荣,2003),等等。此中涉及的关键问题是如何看待东西方不同发展路径条件下知识与学说的形成与性质。

一、关于社会学发生学意义的不同认识

社会学作为关于社会运行和发展的专门知识的理论体系出现在十九世纪的欧洲,种种社会问题促使社会思想家和哲学家进行深入思考:同时,社会学的出现更是人类对社会及其本质的认识逐步深化的结果。在其正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之前,它的许多思想观点一直被包含在历史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空想社会主义等学说、理论之中,以社会哲学的形式存在(贾春增,2000)。

在西方,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出现的社会学经历了从社会哲学到社会学的漫长转变过程。古希腊哲学中的社会思想以及文艺复兴以来的社会哲学思想,对社会学的逐渐形成起到了重要的理论积淀作用。特别是文艺复兴以来自然科学的发展对社会学的产生同样起到重要作用,自然科学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科学理论发展的前提,其成果反映在哲学思想(从思辨的层次)上,通过哲学思想又直接影响到社会科学。因此社会学得以产生和发展,乃是长期存在的各种社会哲学思想演化的结果。

一些学者认为上述解释固然合理,但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各种文化体系均有各自不同的知识与学科发展路径。人类对自身群体进行的研究早已有之,并形成了多种类型的社会思想与社会学说。就中国情况而言,由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包含着对人类社会和人际关系等内容的研究;这一类有关人类社会的理论与学说,不可否认其具有社会学性质。因此,儒家学说(或称儒文化)就是一种以文化的形态出现,以规范人在社会中的行为为根本特征和对社会进行整合、治理为根本任务的关于社会的理论与学说,即为古代中国的社会学。

持有上述观点的学者认为,古代中国无社会、社会学之名,且对社会事实的研究与讨论亦不可能上升到近代细致分工的学科之水平,因此不能企望儒家学说创始人孔子及其继承者使用今天的学术概念,更无法企望其思想与学说完全符合近代学术规范i今人对此类历史上的思想、学说与理论的审视与界定,不应仅从其具有的概念与范畴出发,更重要的是需注重其研究对象、研究内容,检讨其理论体系是否形成并成熟,其理论深度与社会功能处于何等程度。因此对儒家学说而言,审视其蕴含的具体内容,是对其进行定位与“正名”先决条件。

二、儒家学说的两大主题

在上述观点的支持下,不妨从儒家思想的主题入手,梳理其中蕴含的社会学意义。儒家学说的核心为两大主题,即“礼”与“仁”,以此为核心儒家学说首先具有突出的伦理社会学性质与功能,同时兼具政治社会学意义。

作为一种规范系统,礼的形成适应了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孔子认为礼对维护传统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起到正面的促进作用故对其极为重视(苗润田,2002)。《广雅》;“祉,髓也”,礼具有使人彼此结为一体的功能(王处辉,2002),成为维系社会的纽带。与此相关,儒家学说对家庭的关注亦是由于对礼的维护,体现了其在家庭社会学范畴的理论已处于高度系统化程度,这种角色要求实际上同样是一种具有强大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推而广之,家国同构。治家与治国被联系到一起,孔子引用《尚书》“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认为在家庭伦理问题上持正确态度才具有参与政治的资格,主张从政者首先应当是全民道德方面的表率(彭立荣,2003):因此儒家政治思想对统治类型的期望和韦伯的“个人魅力统治”有着惊人相似。这种统治的基础是统治者的个人魅力,其才能可表现在伦理、英雄行为或宗教方面(L.A.科瑟,1990),在统治者所具有超凡的个人魅力与才能中,伦理道德标准是关键因素,“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篇)。

在阐发“礼”主题的同时孔子提出“仁”主题,为礼画龙点睛。“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篇)。孔子认为仁是礼的内心,礼是仁的表达形式;仁是内心的深情厚意,由此而求表达,于是有礼乐(王处辉,2002)。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仁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互爱、互敬的交往伦理;同时,仁应当成为为人处世的准则,是“君子”必须具备的品质,“君子去仁,恶乎成名?”(《论语》“里仁”篇)

推及政治领域,孔子的“仁”被发展为孟子的“仁政”,涉及统治者的政治合法性来源。先秦诸子学说中,儒家最关注政治合法性问题,“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孟子》“公孙丑上”篇)。冯友兰指出:“盖王、霸,乃孟子政治理想中二种不同的政治。中国后来之政治哲学,皆将政治分为此二种。王者之一切制作设施,均系为民,故民皆悦而从之:霸者则惟以武力征服人强使从己。”(冯友兰,2000)王道政治就是仁政。所以孟子得出这样的结论:“以德行仁者王。”(《孟子》“公孙丑上”篇)

综上所述,儒家思想的两大主题具有丰富的社会学思想,其中所阐发的一系列分析与解释在很大程度上接近近代社会学理论的研究路径。

三、儒学社会思想、儒学社会学思想,古代中国社会学三者之间的关系

在孔子等儒家代表人物的思想中社会思想占有不容忽视的重要地位,因此在社会学教学的主干课程——中国社会思想史中,这一部分会被着重讨论。儒家思想存在着近代社会学中某些分支的研究内容与理论假设,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据此认为,儒家学说就是古代中国的社会学呢?笔者个人认为在西方学术规范主导的当代学术领域,我们不应该轻易下这样的结论。近代科学起源于西方,包括社会学在内的一系列社会科学,在其漫长的学科发展历程中已形成了一套完整严谨的规范体系,这与东方学界长期以来形成的注重形象思维、具有高度抽象性的治学方式有着本质的不同,二者存在着体系的差异,因此用西方近代学术体系中的语言概括、界定古代中国的思想与学说,未尝不具枘凿之嫌。

在社会学中国化的过程中,汲取中国古代社会思想中的因素并赋予其社会学意义,是当代社会学工作者必须面对的课题;同时,在梳理中国古代社会思想时,采取科学、严谨的态度更不容忽视。正如冯友兰先生认为,中国

古代有哲学思想而无哲学;我们或可认为,儒家学说中包含的社会思想,有些已具备近代学科意义上社会学思想的雏形,但我们不能武断地承认儒家学说中的社会思想就是古代中国的社会学。

参考文献:

[1]王处辉,《中国社会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彭立荣《儒文化社会学》,人民出版社,2003

[3]苗润田,《解构与传承一一孔子、儒学及其现代价值研究》,齐鲁书社,2002

[4]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5]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

第10篇

胡禹之

在深圳这个美丽的城市,一所崭新的学校“拔地而起”,它就是远近闻名的黄埔学校。黄埔学校建校尽管不到两年时间,为了满足同学们的文学爱好,成立了黄埔文学社,现正招收一些喜爱文学的学生。

我希望加入黄埔文学社,请容我自我介绍:我叫胡禹之,今年快满12岁,是黄埔学校六年级(2)班的学生。其实我从小并不是很喜欢写作,但是对课外书籍感兴趣,因此我学会了很多词句和课外知识。因我爸爸“笔杆子”好,在我六岁那年,爸爸就开始培养我写作的习惯,我的作文水平提高很快。

开始我觉得写作太麻烦,太费脑筋,总是跑题。后来经过很多人的指点,掌握了一些诀窍:如:每次看书时,我会把好词牢牢记住,写作的时候“炫耀”一把。每次作文,我会先列一个提纲,再把草稿写完,边写边看提纲,可以避免跑题。

我喜欢阅读一些名著,如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和凡尔纳《神秘岛》、《海底两万里》、《环游地球八十天》、《热气球上的五星期》,还有拉格洛夫的《尼尔斯骑鹅历险》,以及卡斯特纳的《会飞的教室》等,我还阅读一些科技类的书和一些科幻小说。

我之所以加入黄埔文学社,是因为我还想跟有同样爱好的同学交流、沟通和学习,以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如果可能,我还想游历祖国的大江南北,来开阔自己的视野,丰富自己的想象力,让写作更上一层楼。

如果我能够加入文学社,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1. 提高阅读量,博览群书。

2. 学会编故事,而不是抄袭别人的故事。

第11篇

[关键词]高考作文;社会控制;科学化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712(2015)28-0013-02

[作者简介]孙欢欢(1987―),女,山东平度人,硕士,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景明佳园小学教师,小学一级。

高考作文因其在语文考试中分值大、主观性强而历来受国人关注,褒贬不一。讨论多是从教学角度切入,鲜有探讨高考作文的深层次内涵,即高考作文的命题人在既定(法定)的范围内选择内容。这不是一个纯技术问题,其本质是意识形态的运作,是一种文化的选择。通过对作文内容的选择与组合,将统治阶层认为“值得”传递的知识施以“科学化”的包装,以合法的形式检验考生的知识、价值观念的内化程度。因此,揭开高考作文试题科学化的“外衣”并对其科学性进行探讨是非常有意义的。

一、高考作文:科学化的质疑

(一)高考作文命题内容科学性的质疑

高考作文命题之统治阶层价值认可的体现之一是其内容的科学性,这似乎是个不证自明的问题。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命题的价值认可是指国家意志的熟练操盘手――命题人,将符合统治阶层主流意识形态的、有价值的知识渗入高考作文的命制中,使其披上合法化的外衣,打造成科学化的躯体。命题的内容只是从一定的文化选择出来的,是“法定知识”,但不能单纯、绝对地认为完全是科学知识。统治阶层对于某些知识内容是认可的,但也有另一些是不被认可的。以明清时代的科举考试为例,当时的统治阶层尊奉儒家思想,因此科举考试的内容――八股文的命题范围就局限于“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著作之内,对其价值的认可无以复加。

(二)高考作文命题形式封闭性的质疑

高考作文试题之统治阶层价值认可的体现之二是形式的封闭性。回顾高考作文的“命题”时代,自然给考生留下“被表达”的种种印痕:主题单一乏味、思想高度同质、表达公共化和机械化。[1]42命题的形式从“舍我其谁”的“全命题、“尚可商量”的“半命题”到“我的作文我做主”的“自命题”,虽然是花样翻新,但是命题“封闭性”的本质是不变的,即在优良传统文化的影响下、社会主流文化操纵下,进行一番弗洛伊德式“超我”升华,最后还是到了“被命题”的尴尬境遇。命题的“封闭式”为考生画了一个圆,这对考生的个性彰显是有限制的。

(三)高考作文试题编制科学化的质疑

高考作文试题的编制“并非一个纯技术的问题,它同时也是一个意识形态渗透的过程,如果说是技术的,它也包括了意识形态渗透的技术”[2]38。试题的叙述形式是权力的话语,也体现了话语的权力。它是一种“精制代码”(elaborated codes),而非“受制代码”(restricted codes)。[3]453-472伯恩斯坦认为,精制代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与关联性,一般流通于中上层社会群体中。作为高考作文试题的命制人,处于社会的中上层,所接受的文化、所使用的语言是以精制编码为主的语言,因此,在试题的编制过程中,社会统治阶层运用其精制编码的语言,来宣扬一种优势的文化,而受制编码的语言则无法进入考试的内容之中。显而易见,在试题编制的精致编码的取向中,试题编制的科学性是属于一部分人群的,这疏远了或是直接排斥了另一群人。

二、高考作文试题:规训化的实质

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看,高考作文试题的内容来源于社会的知识体系,而“在整个的社会知识体系中,却只有有限的部分被视为法定知识和‘值得’传递给下一代的知识”[4]。高考作文试题的知识选择既有对其价值的认可,也有对其价值的赋予,其中的主导因素就是统治阶层的意识形态。知识价值的认可简单说来,就是统治阶层使高考作文试题中体现其价值取向并使高考作文试题以一种“合法化”的形式出现,利用一套选拔机制使考生认同并内化这套价值系统;价值的赋予是指在高考作文试题中指向特定的价值,使得知识含有相应的价值取向,例如1977年的高考试题《青松赞》中,“青松”所传达出的价值指向革命战士所具有的坚强意志。由此可知,传递某种价值取向、检验接班人将这种价值取向内化的程度与权力紧密相连,“甚至知识本身就是一种权力。关于这一点法国后现代主义大师福柯作了细致、透彻的分析。在福柯看来,权力与知识不是相对的,而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知识与权力属于一个统一体,两者互为影响,纠缠在一起,根本无法分开”[5]93。高考作文试题在“科学化”外衣的掩盖下,实则是一种对考生的规训。

(一)高考作文试题经由专人命制,维护社会意识形态

高考作文试题的拟制工作通称为“高考作文命题”,完整的命题工作持续时间大体有一年之久。高考作文试题是高考语文试卷的一部分,是由高考命题专家根据国家的意志而命制的,命题专家在思想素质、专业素养方面造就了他们在高考试卷命制中国家意志操盘手的角色,而母语考试中分值最大、主观性最强的作文试题的命制更是凸显其“意识形态”的关键时刻,严把思想关,纵使考生有“三十六计”“七十二变”也蹦不出命题者的“掌心”,囿于命题人的主观意图中。“社会意识形态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受到社会文化影响的有关世界和社会的观念体系,是指导人们实践、行动的思想准绳或纲领。”[5]8高考作文试题既呈现了社会意识形态在知识上的表现,又检验了“接班人”的社会意识形态接受的程度,考生所呈现的高考作文的文本价值取向是否符合社会意识形态是对阿尔都塞所谓的“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功能发挥的检验,事实上,“这些题目是作为真正的思想范畴运作的”,它们明确划定了范围,“并以此来限制思想的空间”,进而扩张到整个社会空间。[6]60高考作文中价值取向的导向对维护现有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必不可少的。

(二)高考作文试题经过严格筛选,体现国家价值观念

高考作文试题一般都与统治阶层所宣扬的或是社会主流价值观相吻合,是根据国家所颁布的课程标准或是教学大纲的要求选择的,内容多来源于教科书,例如2007年江苏高考作文《怀想天空》,其素材及主题就来源于苏教版高三语文课本中的内容;2008年高考全国卷(Ⅱ)的作文材料来源于人教版小学四年级语文课本第9课《自然之道》,并且课后提示里讲的主题意思和作文的主题完全吻合。高考作文试题的价值取向基本与教科书中所蕴含的价值取向相一致,在教学过程以及教学评价中对学生形成了连续的价值取向的内化与强化。试题与考生作文中即使出现一些与时代、与传统优秀文化相悖的内容,也是作为考生批判的“靶子”,对考生可谓“侧面规训”“以儆效尤”。高考作文试题表达的是统治阶级的价值观和选择标准,统治阶层将自身认可的文化或是将自身的文化注入高考作文中,这样,统治阶层的文化便获得了新生命,通过高考的选拔机制而获得广泛认同。在考试的技术选拔机制下,隐藏了高考作文试题中的阶级服务功能,国家在这种看似中立、客观、自然的“面目”中实现了“人才”选拔。同时,高考的评分标准使考生对统治阶层的价值观予以消极认同,例如:文由心生、“高唱赞歌”者在分数上脱颖而出;反弹琵琶、“不走寻常路”者陷入“滑铁卢”,考生有一种“不能不说,而又不得乱说”的消极认同。积极也罢,消极也罢,结局是“皆大欢喜”的,统治阶层的价值观得以宣扬、得以延续。

总之,高考作文试题中蕴含的价值观念是国家认可的,并且国家将自身特有的价值观念赋予高考作文试题中,以特定的标准评价考生的写作,以期实现对考生的导向与控制,这种“软性”的控制如“温水煮青蛙”,使考生将“法定知识”纳入自身的认知结构中。但是,人是一种具有高度思想性、思维性的个体,因此考生在作文写作中不可能是单一的顺从与认同。因此,笔者认为高考作文在规训之外关注学生个性发展、重视法度又不忘精神自由,不失为一种教育的人文关怀。

参考文献:

[1]潘涌.“后命题时代”:自由思维的回归与隐性制约[J].全球教育展望,2012(8):42.

[2]张行涛.考试的社会学概观[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0(3):38.

[3]伯恩斯坦.社会阶级、语言与社会化[C]//厉以贤.西方教育社会学文选.台北:五南图书出版社,1992:453-472.

[4]M.W.阿普尔.国家权力和法定知识的政治学[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2(2).

第12篇

关键词:宪法,宪法学,社会,价值,体系

一。宪法现象与宪法学

宪法学是研究宪法现象产生、存在与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作为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学首先具有社会科学的性质。宪法学性质决定了宪法学不同于其它学科的研究对象、范围与方法,同时直接体现宪法学体系的完整性。宪法现象是宪法学存在的基础,客观上反映了宪法学的社会功能与基本特征。在社会生活中,通过宪法调整而形成的社会现象都可纳入到宪法学研究范围。宪法现象通常具有四个要素,即宪法规范、宪法制度、宪法意识与宪法秩序。通过宪法规范的功能形成人类社会的宪法制度,而宪法制度的运行需要社会主体对宪法的理解与信任,最后通过各种社会不同力量的合力,建立和谐而稳定的宪法秩序。

宪法现象是综合性的社会现象,包含着事实与价值、规范与现实之间的相互关系,需要运用综合性的知识给予解释和说明。由于知识的分化与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化,各国宪法学都面临着如何合理地建立解释宪法现象的体系问题。宪法现象存在形式的多样性,实际上给我们提出了不断更新宪法研究方法的客观必要性。在解释宪法现象时,学术界经常采用的基本思路有两种:一种是从宪法看社会,另一种是从社会看宪法。按照第一种思路,人们习惯于在宪法规范中体验其宪法的价值,并把主观的宪法价值落实到客观的宪法世界中,主要依赖于对宪法的规范性的分析。但研究方法上可能存在的问题是,有可能限制人们观察宪法问题的思维空间,以过于实证主义化的眼光分析多样化的宪法问题。按照第二种思路,人们有利于在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中体验宪法价值,具有丰富的评价宪法现象的资源与方法,提出人们关注的社会问题,使宪法问题得到合理的解决。但这种思考方式客观上也有其局限性,如容易以社会现实的价值代替宪法规范性价值,无法有效地维护宪法的法的特征。那么,怎样在宪法规范性价值与现实性价值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针对宪法问题存在的特点,学者们努力在宏观上建立宪法学研究方法体系的同时,也要通过宪法学分支学科的建设,丰富解释宪法现象的方法。如在宪法实践中已发挥学术影响力的宪法社会学、宪法人类学、宪法政治学、宪法心理学、宪法史学、宪法哲学、宪法经济学等学科既是研究方法的新变化,同时也是整个宪法学体系的发展。[2]宪法学作为完整的知识体系,主要由本体论与方法论组成,而方法论是评价宪法学体系发展的重要因素。宪法社会学在学科性质与功能体系上,能够满足宪法现象多样化的社会需求,为人们从社会角度客观地分析宪法现象提供了有效的研究方法。

二。宪法社会学的目标

宪法社会学是为了解释和解决宪法规范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冲突而产生和发展的,反映了宪法学研究中的价值与事实关系的原理。宪法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时间并不长,但以社会学的方法研究宪法现象的学说早已存在。如18世纪中叶出版的杜克的《宪法与社会》是运用法社会学方法研究宪法现象的代表性著作,标志着宪法学研究思路的转型。在法国,列恩杜基在《宪法概论》一书中从社会连带意识中寻求宪法正当性的根据,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宪法进行了实证的研究。在日本,美浓部达吉在《日本宪法》中最早以社会学的方法分析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宪法现象,并以宪法的社会基础为出发点,提出了比较和历史的研究方法。当然,当时的宪法社会学和宪法解释学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宪法社会学的研究借用了大量的解释学方法,但毕竟提出了以社会为基础分析宪法的思路,使宪法的存在获得社会的评价体系。宫泽俊义教授吸取了法国宪法学的研究成果,严格地区分了法的科学与法的实践的界限,广泛采用了历史科学的方法。在二战以前的宪法社会学研究中铃木安藏教授做出的理论贡献是比较突出的[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尾高朝雄教授在日本法社会学的刊物《法社会学》第一期上发表了系统的宪法社会学论文,正式确立了宪法社会学的概念。

宪法社会学的目标是科学地认识宪法现象,体现科学主义的精神。宪法社会学的科学性既表现为接近宪法现象的基本态度,同时表现为认识方法的合理选择。在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冲突中,宪法社会学所提供的知识与方法有助于人们客观地分析多样化的宪法现象。在分析规范、现实、价值、事实等各种关系中,宪法社会学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指标与规则,丰富了宪法世界。因此,有的学者把宪法社会学称之为“社会学的宪法学”或者“社会学的接近方法”。根据日本学者的解释,宪法社会学是以社会学的方法研究宪法现象的一门学科,[4]其知识体系的基本任务是:把宪法作为一个社会变动过程来认识,实证地研究宪法规范、宪法制度、宪法意识、宪法关系、宪法运动等宪法现象与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使之成为经验性科学。

因此,从经验的角度看,宪法社会学概念一般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宪法社会学概念强调宪法现象与社会其他现象之间的联系,突出宪法存在的社会基础;二是在宪法社会学框架下,作为社会科学的宪法学与作为规范科学的宪法学能够建立一定的对应关系;三是宪法社会学是一种动态的体系,具有历史性;四是宪法社会学概念的核心是宪法的实践功能,通过对社会生活的评价体系发挥其学术影响力。

三。宪法社会学的功能

宪法社会学在整个宪法学知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起着知识整合和知识创新的功能。

首先,宪法社会学为客观地理解宪法学研究对象提供了知识与方法。作为宪法学研究对象的宪法不仅指宪法典,而且包括现实的宪法制度与具体运作过程。宪法学研究对象的确定不仅受宪法制度本身发展水平的限制,同时也受社会变迁与时展的制约。在不同的宪法文化背景下宪法学所关注和研究的内容是不尽相同的。从现代各国宪法学发展情况看,研究对象的确定方法与具体标准体现了时代特征。如日本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宪法意识、宪法规范、依据宪法建立的宪法制度;法国宪法学研究对象主要包括政治权力、国家、宪法体制、民主主义制度等,有关政治制度部分在宪法学研究领域中占有较大的比重;美国宪法学研究对象中宪法判例与现实宪法的论述居于主导地位;韩国宪法学研究中宪法规范的实证性研究与宪法的现实运作过程成为宪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等。不同社会背景下宪法学研究对象所呈现出的多样性反映了宪法社会学的基本理念,也就是在宪法与社会互动中观察宪法现象。

其次,宪法社会学是建立与发展宪法解释学与宪法政策学的学理基础。在宪法学知识和方法论体系中宪法解释学与宪法政策学反映了解决宪法问题的基本方法与体系,成为宪法学发展的基础。从狭义上讲,宪法学始于宪法解释,同时也终于宪法解释,通过一系列的解释规则、过程与程序,并通过宪法政策(学)展示了对理念的关怀与学术生命力。离开宪

法社会学所提供的思维与思想资源,宪法解释学的发展会遇到理论或方法上的障碍。[5]宪法社会学对宪法解释学发展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1)从宪法社会学角度分析宪法解释中面临的问题,可以扩大解释学的社会基础;

(2)宪法社会学为不同形式的宪法解释提供各种知识与社会经验基础;

(3)有助于建立宪法解释学与社会生活之间的互动关系,以社会发展的眼光分析信息化时代面临的社会问题;

(4)有助于克服宪法解释学在知识整合方面可能出现的过于技术性和实证分析的局限性,扩大解释者的视野,推动知识的整合和创新;

(5)以宪法社会学为基础的宪法解释学为解释者提供解释方式的多样性,使人们获得接近宪法现象的更丰富的途径;

(6)宪法社会学的发展有助于推动宪法解释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为建立本国特色的宪法学理论体系奠定基础。

宪法社会学在宪法政策学建立与发展过程中的理论支持也是不可忽视的,宪法政策学的发展依赖于宪法社会学知识、规则与具体的研究方法。宪法学的研究领域包含着一切宪法问题,有的是宪法典中规定的,有的是与宪法典有关的,有的是宪法典与现实之间相互关系中产生的问题。不过,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宪法问题,宪法学所面对的宪法问题是综合性的,由此决定宪法学本身具有“综合性科学”的属性。宪法政策(学)是为了解决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并为宪法制定与修改指明方向的知识体系与方法。它提供了依据宪法价值评价与认识宪法问题的思路与方法。

宪法社会学对宪法政策(学)所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1)宪法政策以宪法问题为对象,而宪法问题则来自于宪法社会学所提供的知识与背景;

(2)宪法社会学知识对宪法制定与修改目标与过程提供广泛的影响;

(3)宪法社会学所追求的知识的科学性对宪法政策的制定与具体实施提供依据;

(4)宪法政策学对宪法问题的基本认识是一种体系和综合性的认识,其认识的基础来源于宪法社会学的经验与理性。宪法价值的实现过程中宪法政策论与宪法社会学知识处于相互补充与互换的关系之中。

第三,宪法社会学有助于协调宪法理论与宪法实践之间的关系,使人们对宪法问题的解释与认识达到客观与理性。在宪法学方法体系中,解释学发挥特殊的功能,但解释学本身是否具有科学性,以及解释方法的性质等问题是值得探讨的。令学者们感到困惑的是,如何在宪法实践中合理地平衡宪法问题的认识与解释之间的关系,强化解释活动的客观性。宪法科学与宪法解释有严格区分的概念,但两者之间存在着价值互换的广泛空间。解释的过程就是发现价值,形成价值秩序的过程,至于解释的客观性的维护则取决于解释者的判断与意志。传统的宪法学理论过于强调实践价值与理论价值之间的界限,而没有充分考虑实际生活中规范与现实之间协调的条件。如在纯粹法学的影响下,宪法学界形成了“解释―科学”两元论的体系,把实践活动理解为“法解释”,把理论解释为“法科学”,人为地割裂了认识与实践活动之间的关系。宪法社会学方法的产生一方面提供了认识与实践之间价值互换的认识工具,另一方面推动了宪法价值向社会现实转化,提高了宪法规范的有效性。

再次,宪法社会学为各种知识之间的对话与交流起着纽带与平台的作用。在宪法学与法学内部各种知识之间、宪法学内部不同知识之间的对话与交流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在学科共同体中宪法学才能得到发展。当然,学术共同体的形成并不意味着宪法学专业性价值的丧失,也并不意味着宪法学要成为大众化的科学。以宪法价值为核心建立的各种知识共同体的形成,有利于丰富宪法学研究方法,强化宪法学的解决宪法问题的能力。

四。宪法社会学基本框架

宪法社会学是以宪法问题的解决为出发点的,体现了宪法与社会关系的有机统一。其基本的研究框架包括一般理论、宪法动态过程与宪法评价等部分。其中,核心的部分是研究宪法动态过程,建立宪法与社会良性互动的机制。由于各国宪法学面临的宪法问题不同,宪法社会学研究内容与范围上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如日本学者上野裕久教授的《宪法社会学》一书的基本框架是:宪法社会学导论、宪法制定过程、宪法变动与宪法功能等。在宪法社会学导论中作者主要探讨了宪法社会学性质、课题与方法等基本范畴问题。在宪法制定过程中,重点探讨了特定社会背景下宪法产生的具体过程。在宪法变动过程的研究中,主要研究变动的形式、过程与原因等问题。

从目前宪法社会学发展的趋势与研究成果看,其基本框架包括如下内容:

(1)宪法产生与社会条件的关系。宪法——国家—社会是揭示宪法社会学逻辑基础的基本依据;

(2)对不同国家宪法制定和修改过程进行实证分析是宪法社会学的历史基础。在说明国家权力与制宪权关系的基础上,系统地分析影响制宪过程的事实、制宪者思想、制宪模式等因素;

(3)宪法实施过程的社会学分析。宪法社会学为人们提供了分析宪法动态发展的方法与途径,有助于转变宪法实施问题的观念,确立宪法价值现实化的规则;

(4)违宪问题的系统研究。违宪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应从社会的眼光分析其产生的原因、违宪责任、违宪主体、违宪制裁与程序等;

(5)宪法意识的研究。在宪法社会学框架中社会主体的宪法意识是评价宪法社会功能的重要内容,构成宪法社会学的心理基础;

(6)宪法功能综合研究。通过宪法社会学理论的分析,建立政治宪法—经济宪法—文化宪法—国际宪法相统一的功能体系;

(7)宪法功能评价指标与体系问题。宪法社会学研究重视社会对宪法功能的评价问题,要求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

(8)国际化时代宪法价值观的演变与功能问题的综合研究;

(9)宪法学统计与定量分析方法的研究;

(10)宪法学教育方法与形式问题的研究。

概括地讲,宪法社会学是以宪法与社会关系的分析为基本出发点,以宪法运行过程的动态分析为基本内容,以宪法的社会效果为评价体系的动态的知识体系,反映了宪法学理论与方法的基本发展趋势。

五。宪法社会学方法论

从某种意义上讲,宪法学的发展历史就是宪法学方法论发展的历史,科学而多样化的研究方法的开发与运用是宪法学逐步走向成熟的标志。

宪法学研究方法一般分为基本研究方法和具体研究方法。基本研究方法包括历史分析法、系统分析法、比较分析法与综合分析法。具体研究方法有功能分析、实证分析、规范分析、价值分析与判例分析等。不同形式的宪法学研究方法中,宪法社会学既构成独立的研究方法体系,同时也起到整合各种研究方法的功能。如综合分析法要求人们在分析宪法现象时,从综合的角度分析不同性质的宪法制度,确立综

合的研究思维,在统一的知识结构中合理地运用宪法学知识。功能分析法侧重于宪法发挥社会效果的分析,要求研究者从动态中把握宪法发展规律。价值分析法主要从价值论的角度分析宪法制度的内在结构及其运行过程,是对宪法实践价值的一种社会评价方法。

在宪法学研究中大力引进宪法社会学方法是宪法实践发展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更新传统的宪法学研究方法,以保证宪法现象的分析具有客观性。在传统的宪法学理论中,我们虽强调了研究方法转型的必要性,但始终没有在方法论上取得比较大的突破。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宪法学研究方法缺乏统一性,没有形成方法论上的学术共识,缺乏遵循方法论规则的学术自觉。由于方法论与社会现实之间出现冲突,人们难以以成熟的宪法理论解释社会现象,无法准确地把握宪法问题与法律问题之间的界限。比如,在宪法学教学中,我们介绍了大量的西方宪法的理论与方法,但这些理论与经验的社会正当性基础与适应性问题并没有得到学术的严格验证。对宪法与、宪法分类、限制基本权利的界限与原则、基本权利的分类、宪法公共性与意识形态性之间的关系、宪法与、人权第三者效力、宪法与民族等基本宪法理论问题上,有时我们所提供的知识与方法是不完整的,往往满足于制度或规范的分析,未能从宪法现象存在的特殊社会矛盾与冲突中寻找原因。

实际上,影响宪法制度发展与演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运用制度的人的功能是不可忽略的,经过社会实践检验的“社会的力”始终是影响宪法发展的重要背景。社会生活的差异决定了宪法体制的多样性,同时形成了多样化的宪法理论。人类的历史告诉我们,价值的普遍性并不否定各国实现理想的具体方式与过程,人类生活的多样性是所具有的道德品德。因此,从宪法社会学的角度,向民众说明生活的特色与多样性是必要的,不应片面强调文化与生活的一致性,更不应该以牺牲社会生活的个性为代价,保持所谓的普遍性价值。

在宪法社会学理论看来,宪法现象的分析是在一种体系和规范中进行的,宪法所体现的是规范价值与生活方式,规范宪法与现实宪法之间的合理平衡仍然在宪法社会学所提供的知识空间内实现。如采用宪法社会学方法,可以寻找实现宪法规范的社会基础与力量,建立评价宪法发展的综合体系,即以宪法学者的理论研究、宪法问题判断者的智慧、宪法教育的形式、公众的宪法意识与社会的宪法支持等为基础建立宪法价值的综合评价体系。这些相关因素的有机作用构成推动宪法发展的内在动力。从这种意义上讲,宪法社会学是以“体系分析”为基本框架的“体系理论”,承担着对宪法体系进行社会学分析的任务。对已建立的宪法体系的合理解释、宪法体系内部各种要素的实证分析、宪法运行动力的发现等都需要宪法社会学的思维与方法的积极运用。在宪法社会学理论比较发达的国家,宪法裁判功能的分析基本上依赖于宪法社会学所提供的信息与方法,甚至对宪法解释者判断依据与具体背景也要通过宪法社会学理论来进行分析。

宪法社会学接近宪法现象的理论思维是“原因——结果”的方式,即透过实际生活中存在的宪法现象说明产生某种现象的原因,并以宪法价值评价其社会效果。当人们发现产生某种宪法现象的原因时,可以根据已提供的经验,得出某种结论。如果人们所发现的原因与结果之间缺乏必要的逻辑关系时,我们应在原因或结果中寻找相互联系性,对其性质进行合理的判断。如前所述,宪法现象是复杂而多变的社会现象,一种原因有可能产生多种结果,也会出现原因与结果之间冲突的后果。从宪法社会学的角度看,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之间形成合理平衡的基本条件是:社会共同体对宪法价值观的普遍认可;良好的宪法文本的存在(成文宪法的国家);宪法审判制度的存在;健全的宪法教育等。规范与现实之间发生冲突就说明维持平衡的某些条件受到了破坏,需要在社会生活中加以分析和观察。我们需要运用宪法社会学的思考方式与具体经验,分析宪法实施中到底出现了哪些问题,哪些因素阻碍着宪法的实现等问题。

宪法社会学作为宪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为规范研究方法和经验研究方法的相互结合提供了方法论基础。规范研究方法和经验研究方法乃是现代宪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尽管其内容与运用过程发生了变化,但在整个宪法学体系中的影响仍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在人类已进入21世纪的今天,规范研究方法并没有失去存在的意义,价值分析作为宪法学研究中不可缺少的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们对宪法问题的分析。但是,规范研究方法也面临自身无法克服的局限性,容易把价值问题绝对化。为了客观地分析宪法制度运作的规律与规则,有必要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经验研究,以推动宪法学成为具有说服力和解释力的理论或方法。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的相互渗透和融合,反映了现代宪法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趋势,拓展了宪法社会学知识的运用范围。特别是经验性研究主要通过宪法社会学知识实现,如宪法社会学的案例分析、社会调查、功能分析、定量分析等直接为宪法学的经验研究提供背景与认识工具。

六。结语

通过宪法学发展的思考与反思,宪法学界形成了下基本的共识,那就是研究方法的创新是创新宪法学理论体系,建立宪法学基本范畴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近年来,我国宪法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和研究领域的扩大是通过研究方法的创新实现的。通过对中国社会现实的分析,学者们提出了更新研究方法,改变思维模式,从方法论上解决研究方法问题的许多新思路,并赋予宪法学新的形式与内容。作者认为,在我国,创新宪法学研究方法的重要途径是大力加强宪法社会学的研究,扩大宪法社会学的研究领域,为宪法学研究方法的更新提供理论与方法论基础。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积累了丰富的宪法发展经验,为宪法社会学的发展奠定了经验与社会基础。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无论在宪法学研究过程中运用哪一种方法,从基本发展趋势看,有理论内涵的研究成果,都贯穿一条主线,即把宪法学理论研究与社会现实问题的解决统一起来,使研究方法获得坚实的实践基础。目前,宪法学研究方法正处于转型时期,宪法学界要重视宪法社会学功能,需要以宪法社会学为基础建构新的方法论体系。

注释

[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2]日本著名宪法学家小林直树对宪法学体系的分类是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他把宪法学分为广义宪法学和狭义宪法学。广义宪法学分为理论宪法学和实用宪法学。理论宪法学又分为一般宪法学、宪法学理论、宪法史、宪法学说史、宪法思想史、比较宪法学、宪法社会学;实用宪法学分为宪法解释学、宪法政策学。

[3]铃木教授是日本马克思主义宪法学的代表人物之一,最早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宪法学”和“科学的宪法学”概念,强调宪法学与社会实践的相互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