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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时间:2024-01-18 16:12:47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范文1

2016年12月31日《中国警察网》消息,我国首个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文件《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30日出台,提出将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个人诚信记录。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指导意见”由国务院办公厅,旨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

点评: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人见利忘义,弃诚舍信,有的欠债不还,甘当“老赖”;有的制假贩假,违法经营。这些个人诚信缺失行为,危害很大,不仅侵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损害个人的形象和行业声誉,而且违背社会公平、公正原则,搅乱市场经济秩序,败坏社会风气,造成人与人之间关系紧张,互不信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在当前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加强个人诚信建设刻不容缓。

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对重点领域建立个人诚信记录,同时,选择一批重点职业人群,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并且还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非常及时,对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落实“指导意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中,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作樽ナ郑菏紫龋抓好“政务诚信”。常言说,正人先正官,公职人员失信,带来的是政府形象受损、百姓不满。整治失信行为,公职人员应发挥表率和导向作用,为此,加强个人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率先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只有真正建起“诚信政府”“诚信公职人员”,才能带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得到广大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满意。其次,要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两者缺一不可。要运用多种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同时,要抓住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大力进行宣传,对失信行为的反面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让守信者扬眉吐气,使失信者名誉扫地,直至为市场所淘汰,全面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最后,要全面建立市场诚信记录,加大联合惩治失信者力度。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和管理是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要建立完善重点领域、重点职业人群个人信用档案,及时准确更新每个人的诚信动态信息;积极推动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和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规范推进个人诚信信息共享使用,实现部门之间市场诚信记录的联网;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

“十三五”期间将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部署加快建立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要在巩固前期改革成果、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增强定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创新和重点突破,推动医改由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由形成框架转向制度建设、由单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银监会印发《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

近日,银监会印发《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紧密围绕“引导科学发展”和“严守风险底线”两个核心目标,通过明确民营银行监管工作的各项要求,有利于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民营银行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民营银行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指导意见》提出了民营银行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坚持审慎监管与创新发展并重,全程监管、创新监管和协同监管相统一,统一监管和差异化监管相结合,试点经验和常态化设立相衔接等原则。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范文2

关键词:信用体系;发展模式;路径选择;总体框架;措施保障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10-0078-04中图分类号:F830.6文献标识码:A

我国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进入攻坚阶段,面对新的形势和发展机遇,需要在进一步研究借鉴国外发展模式,认真总结国内试点发展经验与问题的基础上,破解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瓶颈问题和体制障碍,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和找准工作的着力点,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建立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信用体系模式框架探索出路,促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一、发展模式

理清征信和信用体系建设或发展模式问题,有必要从“模式”本身谈起并从中得到启示。从国际角度看,征信在西方国家已经有了100多年的历史。世界征信业发展至今,主要形成了美、欧、日三种模式。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以商业征信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为主体的市场化征信模式。其主要特点是,信用法律体系和政府监管体系完善,征信服务机构都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民营机构,没有公共的信用调查机构。在业务范围上有明确的界限:邓白氏公司(Dun & Bradstreet)占据了企业资信调查的绝大多数份额;消费者信用报告主要由三大信用服务机构――全联(Trans Union)、艾可飞(Equifax)和益百利(Experian)提供;在资信评级行业,目前美国主要有穆迪公司(Moody)、标准普尔公司(Standard and poor’s)、菲奇公司(Fitch)。二是以欧洲一些国家为代表的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为主体的公共征信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公共信用信息调查机构主要由各国的中央银行或银行监管机构开设,并为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能服务。其信息的获得是通过法律或决议的形式强制性要求所监管的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等在内的所有金融机构必须参加的公共信用登记系统。按照对等的原则,信用数据也只向金融机构提供而不向社会其他需求方提供。近年来,欧洲国家也出现了与公共征信系统互补的私营征信局。三是以日本为代表的以银行协会建立的银行会员制征信机构与商业性征信机构共同组成的混合型征信模式。其运作形式是,以银行协会、信用卡协会以及消费者信用协会等建立的会员制信用服务机构,加商业性信用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社会征信系统。日本的征信机构均采取会员制,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均面向会员。另外,征信机构只是如实的登记客户信息,而不对客户资信进行信用评级或任何风险权数的计算。

比较这三种征信模式:(1)美国拥有高度发达的私营征信体系和世界顶级的信用管理公司,并逐渐向欧洲、拉美和亚洲等国家扩展。以私营市场化运作为主,市场的启动和认可是完全依靠市场经济法则,靠行业的自我管理而成长,利益导向是核心,而政府则是通过立法来规范各方行为,使各方参与者均能按照一定的游戏规则,遵循市场规律自由地开展竞争,信用市场活力旺盛,信用服务效率高。当然美国模式对信用立法和行业监管的要求比较高,并且随着信用交易规模的扩张,信用风险也不断加大,盗用身份欺诈的犯罪行为比较猖獗,安达信案件使美国的信用制度受到新的挑战。(2)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为特征的欧洲模式,以公共征信体系见长,以强制性的公共征信为主,政府仅负责提供立法支持和监管征信体系,征信机构的存亡,取决于其在多大程度上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但由于中央银行信贷登记系统掌握了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信息,中央银行在征信监管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欧洲模式设计的主导思想是保护金融系统安全和个人隐私,但是征信系统不向社会提供服务,不能有效地形成覆盖社会的失信惩戒和风险防范机制。(3)日本模式的主要优点是能较好地覆盖信贷信用、零售信用和服务信用等领域,但存在征信机构过多,不利于全面掌握客户信用状况的问题。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征信体系,必须在尊重和借鉴国际惯例和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才能取得成功。考虑到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迫切性,市场优胜劣汰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必要的法律建设和市场环境的培育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现阶段,采用政府启动和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发展方式或模式比较符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

当然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在我国的征信体系和信用制度建设的实践中,由于不同的理解和自己不同的背景与基础条件约束却形成不同的操作模式或做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上海、深圳、浙江、北京4种代表“模式”。(1)上海模式可归纳为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上海从金融领域起步,先个人征信后企业征信服务系统建设;先同业后向其他信用领域延伸;由政府指导推动联合征信、第三方中介按市场规律运行,比如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已颇具实力其联合征信业务有很大影响。(2)深圳模式为法律规范,政府推动,市场化运行。深圳市先以立法规范而后政府推动实践;先依托工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数据库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以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为主联合政府相关部门推进个人信用征信服务系统建设;由政府主导建立一个统一、权威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作为信用体系的基础,授权原银行系统组建的深圳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主承担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建设和增值服务。(3)浙江的做法则是政府搭建信用数据平台,营造信用环境,对信用信息的加工则没有限制。在建设推动上,制度先行,信用立法工作较为超前,强化政府信用,提高企业信用,推进个人信用;鉴于企业信用不良问题一度很突出,首先从企业信用入手建设企业信息查询系统,进而向其他领域铺开,同时在信用信息的加工环节体现市场化原则。(4)北京市信用体系建设在“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模式下市场化运作特征明显。北京以工商信息为基础形成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平台,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的民营中介机构较多,业务活动较为活跃,只是政府统一推动和协调指导方面显得有些滞后。大量民营信用服务中介机构苦于没有信用数据原材料而发展较为困难,在深度和广度上都不如上海。

从上述4种代表“模式”和全国各地信用征信建设发展情况看,大多数属于“政府驱动型”模式,政府不仅是征信市场的监管者,而且是征信业发展的直接推动力,有的还直接参与发起设立信用评级机构。这种做法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信用体系框架,但是,这种运作模式有着很大的弊端,从信用信息的采集到加工都有着很强的政府行为色彩,信用市场的效率公平权威性难以保证。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达程度也不同,不可以按统一的模式来发展信用体系,但是,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方式就是要坚持市场为主导的正确方向,政府不能直接或间接介入商业化过程,以免走以前国有企业的老路和形成新的行业垄断。应坚持政府指导推动联合征信,独立第三方中介按市场规律运行。信用体系建设也不能政府“一头热”,要充分发挥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公民和信用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的作用,尤其要大力发展社会化的信用服务。不过,由于信用服务行业涉及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能实行完全的自由竞争,必须坚持特许经营。我们应在上述完整的意义上,理解和实践我国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的信用征信体系建设发展模式。

二、路径选择

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已经走过近20年的历程,下一步应该如何积极推进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从全国各部门和各地的建设与发展情况看,目前信用数据的部门垄断和采集困难是制约信用市场和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主要障碍。

从本质上讲,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保证经济良性运行的社会机制。它以有关的信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信用专业机构为主体,以合法有效的信用信息为基础,以通过成熟的市场主体为市场提供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信用服务为手段,创造一种适应并规范信用交易发展的市场环境,保证市场经济的公平和效率,促进市场经济向以信用交易为主的信用经济健康发展。由此看来,信用体系应该包括有效的监管体系、法律体系和发达的信用服务业,信用服务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中的一个重要基础性、关键性组成部分。建设社会信用服务体系不仅要建立权威、强大、统一、完整的数据平台和查询系统,更重要的是要形成发达的社会中介商业性信用服务业,由成熟的市场主体为市场提供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领域各个方面的信用服务。而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看,两方面的重要建设都需要实现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所以,信用数据的有序开放和依法采集成为目前积极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和有效路径选择。

事实上目前我国的信用信息系统大致分成为三块:一是国家有关部门建设的同业信用信息系统,如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及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工商企业行为警示系统、税务信用等级信息系统、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法院诉讼记录系统等;二是地方政府主导建立的区域信用信息系统;三是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建立和积累的数据库。目前,除个别小范围的试点地区和企业外,这三块信用信息系统之间互相分割,各自为战,信息不能共享,银行系统没有非银行的信用信息,区域系统有的没有银行的信息,中介机构建立的数据库规模小覆盖面有限,数据项不全。由于目前信息渠道分割与垄断,不仅强大、完整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不起来,进而也使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失去基础信息数据支持,已构成社会联合征信发展的巨大障碍。所以,打破信用信息封锁和垄断,实现信息公开和共享,整合各方资源和推进联合征信是目前的主攻方向和必然选择。

其推进的路径:一是从宏观层面或纵向讲,国家各有关部门的信用信息要互相公开和共享;二是从区域层面或横向讲,地方政府主导建立的信用信息系统要不断向更大的经济区域乃至全国范围拓展融合,共建共享。其推进的内容:一是实现信息公开披露和共享,促进建立若干强大、完整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二是通过信用信息依法、有序向中介机构开放,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和活跃。其推进方法:一是通过全国的统一规划和法律制度安排,保障促进信用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共建与共享;二是通过进一步鼓励、支持和扩大地方、经济区域信用征信体系建设试点,有效强制突破信用信息分割的羁绊,促进信用信息开发和信用体系共建与共享,在这方面已有成功的范例和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最终实现全国部门、区域间信用信息的有效连接,实现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并逐渐统一信用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达到全国征信体系统一。

当然,在上述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诸多推进中,一个重要方面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银行征信系统与其他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以及中介机构的关系。(1)金融是现代经济的命脉和核心。总理曾专门批示指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从信贷征信起步”,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目前由人民银行推动建立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顺利实现全国联网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实现了成功的起步。(2)鉴于央行信用信息数据库体系还是一套内部系统,在信贷征信成功起步的基础上,应适时和尽快拓展征信领域并最终扩展到全社会,向联合征信发展。并且银行为了能给客户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应积极寻求有效的途径,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开展与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的合作,利用外部系统和相关征信力量。(3)逐步形成银行征信及其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既独立存在,又与联合征信系统及众多第三方中介商业性征信服务机构合作竞争共赢的格局。其主要理由和依据:一是鉴于历史形成的银行征信信用系统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作用,目前社会上不同程度存在的银行征信也完全转化为第三方征信的认识,恐怕是不太现实的。二是2007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建立全国范围信贷征信机构与社会征信机构并存、服务各具特色的征信机构体系”,这是比较符合我国实际和发展趋势的,是正确的。三是也符合国际惯例。经过170多年形成的世界三大信用征信模式中,欧洲模式凸显了央行及银行征信系统的优势地位作用;日本模式则是以银行协会建立的银行会员制征信机构与商业性征信机构共同竞争发展的混合型信用征信体系。我国是后起的征信国家,要形成后发优势,所以必须既要吸收欧洲、日本模式的合理成分,又要强调美国模式的市场机制及第三方中介商业化的活力作用优势。

三、总体框架设想与政策措施保障

(一)总体框架设想

基于以上研究分析,我们归纳总结提出如下中国社会主义特色信用体系总体框架设想:按照法规规范、政府推动、市场驱动、特许经营、市场化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建立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基础,以信贷征信机构和信用中介机构为主体,以行业协会自律为前提,以信用管理法律为依据,在政府宏观调控下服务各具特色、合作竞争有效有序、健康发展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信用体系。最终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制度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二)政策措施保障

社会信用体系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配套建设,联合推动。国外征信和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模式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借鉴:一是全民现代信用意识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前提;二是完善的信用立法体系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三是发达的信用中介机构和完善的征信市场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四是政府的支持推动和市场化运营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五是健全的执法机构和高效的失信惩戒机制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保障。以上几点也是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和需要继续努力的主要方面,所以要配套建设,积极稳妥地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鉴于这方面的文献较丰富,在诸方面已有原则性的讨论,不再作全面的展开论述;同时由于信用立法的极端重要性和我国《征信管理条例》正在征求意见和修改论证中,这里仅就信用法规体系保障建设问题谈些意见和建议。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运营全过程都需要法律、法规支撑。到目前为止,只有上海、深圳出台过关于个人和企业征信方面的地方专门法规,国家层面尚没有统一的有关社会征信体系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使得构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基础薄弱。大量可以开放的信息封闭在行业主管部门手中,部门之间因缺乏法规约束而难以协调。当前制约联合征信开展的瓶颈问题是缺乏强制公开信息、有限制披露信息和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法规。根据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如美国的《公平信用报告法》、《平等信用机会法》和欧盟的《数据保护纲领》、《个人自动文档保护公约》等是所在国家和地区信用立法的核心。而目前人民银行起草、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征信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主要是对征信机构的市场准入和业务范围进行严格界定,体现了征信市场监管者立场,而对于信用信息占有者只有提供、披露义务的原则性规定,缺乏强制力。《条例》也缺乏信用信息开放范围、采集方式、信息处理和传播限制的界定,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此外,一些现行相关法规也亟待修改和补充完善。比如,我国仅在《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了诚信守法的法律原则,《刑法》中虽有对诈骗等犯罪行为处以刑罚的规定,但缺少与信用制度直接相关的立法,并未对社会信用制度和体系的构建进行立法设计。在政府开放必要的企业和个人资信信息和数据方面,没有明确的制度和规定,从而制约了社会信用数据的开放和联合征信的进程。建设征信和信用体系应该有法可依,要加快法规建设步伐。由于我国征信业发展历史不长,地区间、城乡间发展不平衡,许多相关的现行政策法规尚需要修改,因此制定全国性专门法的时机还不成熟。建议将人民银行代国务院起草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尽快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争取早日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建议该法规应规范的重点:一是强制有关行政机关和社会部门以商业化或义务的形式向信用中介机构开放;二是规范信用资料的公开、合法、正当的收集与使用;三是加强信用行业管理,监督中介机构,制裁各种违规行为;四是保护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权和国家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待条件成熟时,借鉴发达国家的信用立法实践和征信的国际法律,制定出台国家信用基本法,为信用管理确立基本的法律制度框架,创造一个信用开放、公平享有信用信息和促进与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良好法律环境。

参考文献:

[1]Pagano,M.,and T Japelli. Information Sharingin Credit Markets[M].Journal of Finance, 1993.

[2]Jappeli , Tullio , and Marco Pagano.“The Role and Effect of Credit Infornation Sharing in a Market Economy”[M].Federal Reserve Buletin, 1999.

[3]陈文玲.美国信用体系的总体构架[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4,(6).

[4]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中国信用体系建设课题组.如何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发展[J].经济研究参考,2006,(49).

[5]曹文炼,李海鹏.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发展[J/OL].省略,2007-07-24.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范文3

一、成效显著、示范突出

2011年,该县被确定为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县,该县选择信用基础好、经济较发达的4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历时两年,实现了以下目标:全县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评价与建档面达到50%;信用农户达到已评级农户的40%,信用村创建面达到30%,信用乡(镇)创建达到20%;农村信用社对信用农户的贷款授信面达到65%,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对信用农户的贷款授信面达到50%。充分优化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以简讯等形式通报该县取得的成效,引起辖内8县一区的高度关注。

二、措施得力、值得借鉴

(一)当地政府重视,相关部门推进

经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多方争取,市政府安排了试点经费,专项用于该县试点工作。镇沅县委、政府将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投资环境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按照“政府领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原则,印发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恩乐、古城、勐大、者东四乡(镇)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立了由联系金融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银行行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林业、农业、国税、地税及各涉农金融机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在人民银行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县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政府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从信用社抽调基层社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农村信用社充分利用点多面广、服务基层的优势,全程参与了培训、采集、复核工作,加强对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价环节工作的把关与指导。

(二)逐步试点推进,有效采集信息

该县首先在恩乐镇团结村、勤劳村进行了两种不同的信息采集方式进行试点,在团结村由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负责采集,在勤劳村由农村信用社信贷员进行采集。对两种方式的采集效果进行对比,确定采取村组参与度高、速度较快、信息较准确的团结模式在全县推开。

(三)按照采集标准,征集农户信息

根据昆明中心支行采集评价标准,制定了《镇沅县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评价操作规范》,统一信用评价标准。统筹兼顾涉农金融机构信贷管理的实用性、农户数据采集的可操作性以及与人民银行农户信用信息系统信数据的互补性和兼容性,印制了农户信用信息档案,统一制定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指标,把农户基本信息、家庭收入状况、信贷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内容均纳入本次农户信息的采集范围。同时,成立农户信息采集小组并确定应建档农户数,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由村两委干部、村会计及大学生村官等人员组成的农户信息采集小组,负责采集本村农户的信用信息。

(四)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农户参创

该县人民银行加强信息录入人员业务培训,确保信息录入质量和进度。动员全行干部职工,参与到支行重点工作中来,对报名参与信息录入工作的干部职工进行了录入各环节的培训。在中支大力支持下,配备了电脑,专门用于向社会聘请录入人员用于信息录入。指定专人,做好录入信息的检查和复核工作,力保信息质量达到标准,录入进度达到要求。县人行负责按月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对各县(县、区)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督查各乡镇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县人民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联手,经常深入各乡镇、部分村组进行广泛的试点宣传,对信息采集人员讲解指标采集工作流程,宣传、介绍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创评条件及享有的优惠政策、农村金融服务与信贷产品创新等情况,充分调动了农户参创积极性,形成了“争当信用户、争创信用村”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激励机制,提供融资便利

一是各涉农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对信用户、信用村(镇)制定相应的贷款优惠政策,实行贷款优先、额度放宽、手续简便、利率优惠等措施,使守信用的农户得到更多的融资便利与实惠;二是对信用乡(镇)、信用村优先安排农业综合开发、林下经济、扶贫等项目贷款,并给予利率优惠。对贷款需求超过其小额信用贷款限额的农户,涉农金融机构可采取农户担保、联保、资产抵押等方式予以支持。政府和涉农部门对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优先安排政府贴息资金,支持和鼓励其加快发展。

(六)汲取试点经验,工作全面推开

为进一步统一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和进度,争取在上级安排的试点经费中一次性完成全县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争创“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的良好氛围,在保证试点乡镇信息采集基础上,对其余5个乡镇同时开展采集,截至2012年10月底,全县已有109个行政村开展了农户信息采集工作,全县45717户农户,已采集信息43847户,采集率为96%。四个试点乡镇共采集并向人民银行移交农户信息22886户,占试点乡镇农户(23286户)的98%,其中恩乐镇采集4761户,古城采集2986户,者东采集6458户,勐大采集8681户。共导入《云南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13627户,系统导入完成60%。现进入边导入信息,边评价授信阶段。

三、总结经验、有效推进

(一)政府支持是关键,农户得实惠是根本

该县组织开展的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之所以进展顺利并取得实效,既得益于上级行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也得益于地方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农户是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重要参与主体,如果不能让农户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农户就没有参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该县在制定实施意见时就明确,农户信用采集本着农户自愿的原则,从采集过程来看,农户积极性非常高,积极配合采集人员填写采集内容。贷款优先、额度放宽、手续简便、利率优惠等是实实在在的实惠,激发了农户参与信用等级评定的积极性。

(二)人行推进是保障,金融机构参与是基础

人民银行充分引导各涉农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村地区的信贷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有效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民银行在制定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时,把各涉农金融机构统一确定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主体,并做到管理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奠定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

四、正视问题、寻找对策

镇沅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是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循序渐进的系统工程,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深化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一)提高信息质量,用好评价成果

通过总结经验,建立信息审核和修正机制,加强对信息采集和评定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落实采集、评定人员责任,不断提高信息采集质量,进而确保评价结果更加客观、真实、准确;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充分运用林权抵押贷款、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贷款模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不断拓宽支农服务范围,做好农户信用评价结果的推广使用工作,真正为守信用的农户服务,让守信用的农户得到实惠。同时,要及时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动态管理机制,采取实时更新和定期复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户的信用信息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全面地反映农户资信状况的变化。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范文4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党的十提出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近期,国务院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对于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北京作为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有着悠久的诚信文化传统,世世代代都传承着 “忠厚传世、礼貌待人”等老规矩,教育人们如何遵守文明礼仪,如何为人处世,影响了一代代的北京人。也涌现出了一批像北京同仁堂那样始终恪守 “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传统古训的老字号企业。这些老字号企业之所以历尽沧桑、长盛不衰,靠的就是诚信立业、诚信为本的企业诚信文化。诚实守信已经成为“人文北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文化的重要内涵。

长期以来,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把建设“信用北京”作为一项打基础、谋全局、管长远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2008年-2010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了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共同牵头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一网两平台三系统”的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总体框架,推进了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大力开展了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和应用,推进建立了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工商、税务、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部门积极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加强了行业信用监管力度。持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仍然突出。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全社会的诚信意识还不够高,商业欺诈、合同违约、食品药品违法、制假售假、偷排污物、偷逃骗税、学术不端、电话和网络诈骗等现象时有发生,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着较大的差距,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重而道远。

当前,北京市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完善首都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认清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下一步,我们主要要做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监督考核,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框架。认真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落实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部署,尽快制定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框架,制定配套的政策法规制度,统筹推进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教育,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进一步树立政府公开、公平、清廉的诚信形象。全面推行“阳光执法”,提升司法工作规范化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各行业和领域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建设水平。

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逐步整合和归集相关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建设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实现相关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间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逐步推进与国家和其它省市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并依托“信用北京”网站和信用报告查询服务窗口,依法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的查询服务,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手机短信、公益广告以及微博微信等方式,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宣扬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深入开展“诚实做人 守信做事”、“诚信兴商宣传月”、“征信知识宣传周”、“信用北京行”等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诚信典型,倡导诚实守信,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范文5

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今年以来,开发区按照我市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和要求,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将2019年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9年开发区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开发区成立了社会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兼职工作人员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开发区研究制定了《开发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并正在根据《2019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开发区全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6月14日,开发区组织召开了社会信用建设工作动员大会,明确了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和责任单位,并要求各相关单位拟定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做好工作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工作。

(二)稳步推进企业信用贯标工作。目前,尽管开发区现有企业数相对较少,但经过认真筛选,推荐江苏三元有限公司2家企业参加2019年度企业信用贯标,两家企业在我市鼎诚企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的辅导下,顺利通过2019年度企业信用贯标专家组验收。

(三)积极开展公共信用信息报送和“双公示”工作。今年以来,按照市信用办要求,开发区开展了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的梳理工作,梳理汇总信息归集目录约284条,对各部门负责信息归集及上报人员开展了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操作培训。截止本月底,开发区共上传公共信用信息约176条、双公示信息48条,红黑名单报送60条。

(四)稳步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培训。开发区联合连云区举办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会为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加强对失信主体的信用监管,培育企业信用意识,协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8月6日,开发区联合连云区组织举办2019年首期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会,开发区韩饲料、东乳业等企业参加了会议。会议介绍了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解读了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政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标准、联合惩戒措施以及退出机制。参会的失信被执行企业代表签署了《信用修复承诺书》,现场培训完后还进行了培训结业考试。

(五)稳步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在政务诚信制度建设方面,目前开发区街道已出台了《开发区街道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强徐圩街道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年,开发区已将政务诚信建设纳入开发区街道绩效考核体系,并拟定了《2019年度开发区街道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讨论稿)》。

(六)加强信用体系舆论宣传。通过开发区官网及时全面宣传了开发区社会信用建设工作,并开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窗口,为全社会提供实时查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和法人组织对社会信用建设的遵从度和参与率。开发区利用手机短信、现场宣传、开展信用读书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动员企业积极参加贯标工作;在网络宣传上,利用开发区官网,全方位展示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宣传信用建设有关政策法规,弘扬诚信典型。开发区还通过开发区行政管理学院大力开展“道德讲堂”、校园诚信、诚信讲座等活动,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和实质内容贯穿其中。

(七)推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在市信用办的具体指导下,开发区在日常监管、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财政奖补、资质审查、备案管理、绩效评价等活动中开展信用审查,把公共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级报告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有失信行为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联动惩戒,逐步使信用审查成为各类准入门槛的基本要求。全年开发区在开展项目招商过程中,对拟开展投资项目的企业进行信用审查,全年共审查企业约10家,确保了开发区投资企业及项目的优质性。组织并敦促开发区企业查询信用报告累计约30次,使开发区企业及时了解到各自的信用状况,以便顺利开展市场融资、企业上市等活动。在对开发区企业项目备案时,开发区要求备案企业提供相关信用承诺,以确保备案项目的真实性,以降低审批部门的行政风险,确保了备案项目的真实有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制度的通知》在开发区招投标活动中将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内容列入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并实行“一标一查”,全力确保开发区招投标中标单位的质量和完成标的事项的可靠性。

二、2020年开发区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下一步,开发区将继续深入推进诚信教育及信用修复工作,引导失信企业积极修复自身信用,帮助企业提高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

(二)深入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贯标。进一步组织企业参加申报信用管理贯标,引导企业重视贯标工作,加强内部管理,自觉依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探索扩大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应用,从政府行政服务、政策扶持、评优评先向贯标企业倾斜,逐步向社会其他领域推广。同时,同步开展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辅导工作,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对外形象,展现了开发区企业诚信经营和综合实力。

(三)进一步提高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实。加强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的联系和协调,不断改进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范文6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加强*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必须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和*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认真落实“科教兴区”发展战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弘扬“创新贵如金,诚信重于山”的精神,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深刻认识到诚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是打造“财富*、智慧*、绿色*”的重要基础,是把*建设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市民生活放心区和实现*的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明确目标,坚持原则,高标准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按照*市《关于加强*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市20*年-20*年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建设,以开展各类社会诚信活动为基础,以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为核心,以培育信用服务行业为重点,加快信用信息记录、信用资源整合以及信用需求培育,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0*-20*年,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建设要深入推进,信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完善公务员工作诚信考核制度,促进信用产品在公务员考核、人才招聘、政府采购、公共财力招投标环节中使用;加强政府部门承诺和服务内容的诚信考核,特别是政府重点工作的考核。企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自主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档案;建立区属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信用管理岗位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等。个人诚信建设:推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库,并逐步扩大个人信用报告的业务范围和个人信用产品与服务种类。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和评估机制;开展信用评估,推动信用产品在经济和监管活动中的使用;建立社会信用约束机制,惩戒失信行为,组织诚信宣传和普及教育活动,优化诚信发展环境,逐步把*建设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和市民生活放心区。

20*-2009年,基*形成相应的信用制度,有效地对信用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使信息管理和征信活动做到有章可循;扶持和培育规模型信用中介服务行业,既有权威的联合征信服务机构,又有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行为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的企业群体,信用服务成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环节;基*形成较为活跃的信用市场需求,信用系列产品在政府监管、社会中介和企业交易等各种社会、经济行为过程中得到广泛使用,信用交易和信用消费在诚信体系的支撑下得到健康、快速发展;基*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制约机制,对偷逃税款、恶意合同违约、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等不良行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局面,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主流和社会规范,“诚信*”框架基*建立。

到2010年,基*建立满足市场经济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社会诚信体系。

加快推进*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确立市场规则和建立社会信用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诚信环境,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规范、有序地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信用信息的整合、加工和信用产品的开发、服务,必须交由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征信机构来实施,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市场配置和充分利用。

(二)长远规划,分步推进。要贯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针,借鉴其他地区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先进经验,结合*区实际,周密制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分阶段稳步推进。

(三)应用先导,社会参与。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与*区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政府部门带头先行,金融行业要重点推进应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鼓励应用信用信息,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授权第三方服务机构或行业组织开展信用咨询服务、信用等级评定等,并将有关信息纳合征信数据库。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共同推进。

三、明确任务,精心组织,确保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信用管理制度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保障,信用管理体系是引导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正确开展的必要条件。必须抓紧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法制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和制订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记录归档及使用管理规定,企业信用征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必须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征信管理部门要做好*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指导推进工作,协调公共信用信息的依法公开和共享,加强对个人和企业联合征信活动的监督管理,支持联合征信机构和其它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征信业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协调各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措施,对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给予必要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被动。各行政管理部门要制订优惠或方便性规定,对拥有及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公共财政项目招投标、中小企业贷款、监督管理等方面给予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对拥有及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个人,要在授信额度、还款方式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促使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二)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和企业信用管理。行业信息管理和企业信用管理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支撑。各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机构要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加强对*领域、*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建立针对市场主体和经营行为的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积极参与*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使诚信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和评价信息及时记录到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待共享平善后再逐步纳入市征信服务系统。征信管理和档案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试点工作,研究制订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条例和措施,逐步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联合征信服务机构要开辟信用调查渠道,鼓励各类组织机构向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用信息。各类企业和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要增强“信用为*”的意识,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做好信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完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定期查验自身的信用记录。鼓励重点企业和国有企业设立信用主管和信用管理制专职部门。

(三)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和管理。经济活动中的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和管理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各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要在行使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或行业服务的过程中,全面、准确、及时地记录企业和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留下的“痕迹”,实行归档管理,并按照规定,把依法可以公开的与个人和企业信用有关的公共信用信息,向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并做好相关数据的维护和更新工作。联合征信服务机构可向掌握信用信息的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采集,也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收集方式,归集个人和企业信息用记录。尤其要将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违法犯罪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记录纳入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记录,也要纳入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要鼓励企业主动提供自身真实的信用状况,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四)扩大各类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信用产品的使用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各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对信用产品的使用作出必要的制度性安排,先在政府采购、公共财政项目招投标、公务员考核和录用、各类先进评选中使用信用报告,再逐步向登记注册年检、行政事务审批、资质认证管理、小企业贷款担保以及金融、保险中的信用交易、信用消费、信用担保和租赁等领域中延伸。

(五)做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和社会性的工作,要发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新闻、广播电视、报刊等机构要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大力开展诚实守信知识的教育,广泛开展社会诚信的宣传,加大舆论、社会监督力度,增强社会各阶层的信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相关培训机构要按照统一规范标准,组织开展面向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信用知识讲座和专业岗位培训,促进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协调发展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范文7

2011年12月26日,湖南南印发《数字湖南建设纲要》,提出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发展;融合创新,加快发展;民生为先,全面发展;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开放合作,安全可控”五项基本原则,推动“四化”融合发展。通过大力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经济领域信息化、大力推进政务领域信息化、大力推进社会领域信息化、大力推进数字文化大发展,重点推进城乡宽带普及与无线城市网络建设、云计算服务平台、“三网融合”建设与推广惠民“一卡通”、智慧城市建设、“数字三农”建设等20项重大工程,到“十二五”末,信息化水平总指数达到0.8。其中,以社会领域信息化和数字文化大发展最为引人瞩目:

大力推进社会领域信息化

着力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库及共享服务平台。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和教学科研设施共享,推广基于共享服务平台的每人“一空间、一终端”的学习模式。加快建设各级政府卫生信息平台、医院信息平台和社区卫生信息平台,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完善疾病和公共卫生事件直报和疾控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大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全力构建以个人健康信息为中心的卫生智能化体系。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全省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积极推动各类民生信息服务向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延伸。完善面向农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以及面向残障人士的信息无障碍服务。加快惠民“一卡通”等便民信息系统建设,构建全面共享的民生服务体系。

全面统筹推进城乡信息化建设,提升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抓住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的机遇,大力推进城乡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强涉农信息技术与产品开发,加快涉农信息资源整合,深化和普及农民、农业、农村信息化应用。健全农业农村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实施农村信息化民生服务工程,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动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推进林业资源监管系统和综合营造林管理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建设光网城市和无线城市。着力推动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大力鼓励支持建设数字社区、数字家庭。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进空间、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宏观经济基础信息资源库和资源管理中心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和办公服务平台。构建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多渠道服务社区居民。建设面向家庭的电子社区网络,开展电子政务、网上购物、网上教育等各类便民信息服务,建设智慧家居。

大力推进数字文化大发展

大力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推动数字文化繁荣发展。深化信息技术普及应用,促进传统文化产业改造提升,加快发展创意设计、数字媒体、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进信息技术与湖湘文化的融合发展,促进数字内容与新型终端及互联网服务相结合,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加速数字内容产业化,壮大数字内容产业,增加相关产业文化和科技含量,大力推动中国联通阅读基地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大力支持公益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建设一批数字内容素材库,推进文化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推动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数字博物馆、数字艺术馆、数字科技馆和数字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加快各种传统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和多终端传播,构建覆盖广泛、技术先进的现代文化传播体系,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水平。积极引导消费,拓展文化市场。

大力加强互联网管理,推动网络文化繁荣发展。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大力推动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音乐、网络影视等网络内容建设,促进网络文化发展,增强文化产业的总体实力。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大力支持红网等重点新闻网站、综合性网站和特色网站发展,支持培育壮大一批网络文化领军企业。大力倡导开发健康网络文化产品,坚持先进文化的正确导向,营造和谐网络文化发展环境。提升互联网行业创新能力,抢占网络传播制高点,延伸拓展产业链,增强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互联网法制建设,加强互联网行业管理,健全完善互联网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提高网络文化管理效能。加大互联网信息服务和接入服务管理力度,加强对微博客、即时通信、社交网站等的引导和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加强技术保障手段建设,建立新技术新业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评估机制。打击利用网络制作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网络安全。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范文8

关键词:会计信息化建设 信息技术 信息 管理体系 标准体系

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更注重财务的集中化管量,以确保资金能够得到合理的使用,而在集中化管理工作中,会计信息化的重要性得以更好的体现出来,而且加快会计信息化建设也成为当前企事业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对于企业会计改革和发展也发挥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快国家信息化战略的实施,高度重视会计信息化建设。

(一)有利于国家信息化战略的落实

近年来信息技术得以快速的发展,各行业都加快了对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有效的提高了经济增长质量,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进程及改革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国家也对会计信息化建设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对全面信息化建设提出了加快推进的要求,而且开始有步骤有组织的进行落实。在当前国家信息化战略建设中,会计信息化作为其重要环节,有利于国家信息化总体布置以及基础工程建设,积极推动和提升全社会信息化水平。特别是在当前信息化时代,更需要加快会计与先进社会信息技术手段的结合,更好的挖掘出会计的信息功能,使会计管理职能作用得以更好的发挥出来,实现会计信息的决策目标,在经济社会中提升会计的重要地位。

(二)有利于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的改善

通过全面进行会计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可以确保会计信息更加标准化和规范化的生成和披露,实现会计信息交换和利用的科学化和集成化,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整合信息资源,努力实现信息的多元化和科学化,这有利于提升整个国民经济预测、预警及监测水平,同时更有利于掌握国家宏观调控的战略部署和预见性都具有积极的推动和示范作用,更加有利于实现财政会计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达到精细化管理,集约化管理的目标,有好地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三)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体系的构建

通过会计信息化建设,可以有效的为法规制度、确保会计准则和内控标准的有效实施,改进和完善信息化的监管方式,更好地利用人力资源,进一步拓展理论研究,而且会计信息化建设在整个大会计管理体系具有承上接下的基础地位,特别是在当前新形势下,会计信息化建设更是推进全方位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属于会计改革的重要内容,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顺应形势,更好的抓住机遇,从而加快会计信息化建设的推进,更好的健全会计体系,实现国民经济的全面和持续发展。

(四)有利于更好的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度和协调

通过全面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与国际接轨,按照国际标准和法律规定,引进国际化人才,通过借鉴先进国际经验和做法,推动会计信息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研究体系建设,从而不断的总结经验,储备人才,使得我国的会计信息化建设体系这样能够适应国际化发展,跟上国际化发展的步伐,在国际规则制定过程能够变为主动,并对其施加影响,从而将我国自己的某些规则上升为国际认可的通用规则,以便于能够更好的对国家经济、根本利益和发展起到有效的维护作用。同时借鉴先进国家的成果推动会计信息化的自主创新,树立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会计信息化品牌,强化对国际规则制定的影响,实现会计行业对国家经济安全的更有效维护。

二、新时期全面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的具体策略

(一)建立健全会计信息化管理体系

就当前来看,我国也制定了一系列会计信息化建设发展战略目标,但是在实际应用方面,还有许多必须改革和完善的管理体系建设,所以需要加快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建设,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方面加快信息化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建设,我们可以采取会计信息化建设发展战略目标大方向指引下,首先让政府牵头来规划会计信息化建设,发挥主导和指导工作,让社会企业单位主动的加入进来,探索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行,更好地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会计信息化管理体系。而且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及会计改革深入发展的大背景下,及时整合资源,推动会计电算化实务向以ERP为代表的全面资源管理活动转化的进程。

在会计信息化建设工作不断深入的情况下,需要更好的对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等多方面的关系,加快会计信息化建设体系的完善,在新形势下实现会计信息化建设的更快更好发展。

(二)推进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和实施

信息化建设的最基础性工程即是标准化体系的建设,同时这也是会计信息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而且在会计信息化标准制定和实施,也是当前电算化和会计信息化得以进一步推进的重点,目前在会计信息化建设工作上,虽然相继推出了一系列的标准,但当前我国会计信息化领域的标准化体系还没有完全成熟,这是应该深刻认识到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在当前信息化环境下,还需要进一步对会计和审计工作的诸多接口和标准进行完善和改进,加快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工作。

(三)整合内部消息资源,推进会计信息化改革国际化的进程

企事业单位需要对内部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加快会计基础工作信息化的进程,从而逐步实现会计会计准则制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息化建设,使会计信息化系统与企事业单位业务有效衔接,为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保障,提高工作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会计信息化改革的进程。另外还要深化会计信息化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三、结束语

会计信息化改革与完善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具有较强的政策性,而且对技术具有较高的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用,所以我们应该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的重视,通过加强领导和统筹规则,从而实现会计信息化建设目标和任务的有序推进。

参考文献:

[1]陈宗武.浅论我国会计信息化的发展[J].企业家天地:下旬刊.2011.10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范文9

一、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要作法

1.确定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建设农村信用体系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征信系统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激励惩戒机制为重点,加大政府组织推动和农村信用宣传力度,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改革创新,支农惠农原则,为全县农户和乡镇企业普遍创建信用档案,积极推进信用户、信用村建设,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扩大农村信贷支持的有效方式,以此促进海南省农村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总体目标是: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初步形成信用宣传、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贷支农的农村信用体系框架。总体思路和目标的确立为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建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建立了政府主导、央行推动、农信落实、社会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成立由联社主任为组长,各信用社主任、信贷人员为成员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创建和具体实施。创新信贷产品,增加农村信贷投入;制定具体配套支持政策,主动运用评价结果,出台激励惩戒措施;依据农户基本状况、自有资产、诚信记录、经营能力及项目等情况逐户建档,并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和数据定期更新机制。积极推广应用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户信贷评分系统,创新农户信贷管理体制,主动打造新型信贷业务管理流程。

3.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分步实施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项系统工程,对广大群众来说也是一项新事物。因而工作上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分步实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为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民众信用意识,打造诚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报纸等公共舆论工具加大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引导力度,突出宣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评定标准、程序步骤等有关内容。使广大农户充分认识到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自觉采集信息的积极性。并采取以农村包围城市的宣传策略,先后举办了三期征信知识培训,对全县180个农村村委会的村支书、村长进行全员培训。

二是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根据对农户的评价结果,信用社在授信额度、审批权限、服务种类、适用利率、抵质押物、推荐评优等方面实行差别政策。对信用良好的农户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不良予以限制。根据对信用乡(镇)、信用村的评价结果,与乡镇政府制定行政性惩戒和奖励措施。信用乡(镇)、信用村可在农业项目开发、优惠利率、农村配套服务等方面优先享受优惠政策;将各地信用评价状况与支农再贷款限额分配挂钩,支农再贷款重点向信用状况较好的地区倾斜。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

二是资金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我县农信社不良贷款下降,资产质量逐步优化。截止6月末,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为8835.26万元,比年初下降2039.92万元,不良率为4.29%,比年初下降1.49个百分点,收回表外核销及票据置换不良贷款41万元.不良贷款比年初大幅下降。信用体系建设使新增贷款质量明显好转,存量不良贷款在不断的活化中,贷款人的信用观念不断提高。

三是推动了农村信用社贷款营销机制的转变。依据农户信用评价系统评价结果,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授信农户进行贷前审查。在农户信用评价过程中,不仅对信贷相关信息进行评分,而且对家庭信息、综合信息等能表明农户非信贷情况信息进行评分,从而能更全面、更准确地对农户进行评价。贷款营销机制的变革,促进了农村信用社资金的合理使用,扩大了信用贷款的覆盖面,提高了对农民贷款有效需求的满足度,促进了农村信用社探索适合农户特点的信贷新产品。据调查,自以来农村信用社先后开办了林权、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新业务,对建立了信用档案并有贷款需求农户,贷款有效需求的满足率达到76%。

四是全县农户信用意识明显增强。几年来,在政府和人行的主导下、农信的积极推动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已成为新形势下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培育信用环境、加强诚信宣传为手段,立足实际,有力地推动了经济与金融的双活双赢。政府信用形象和行政公信力明显改善,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和信用素质进一步提高,银企关系进一步改善。县被中国金融研究院、中国金融网 、中国金融记者俱乐部联合举办的中国第四届金融市长年会评为中国金融生态县(市)称号,12月被承德市金融系统评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广标兵,这标志着县信用环境建设工作已转入了常规建设的新阶段。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建议

1.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度不够。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虽然以政府为主导,但是开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从一定角度来讲,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关乎民生和县域经济发展,所以,政府引导、社会重视、全员参与是势在必行,也是解决信贷资金供需矛盾的根本所在。

二是信用体系的社会化程度不够。从信用本身来说,信用体系不仅仅是信贷的诚信程度,还包括信用人各方面的信用状况,所以,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社会的系统工程,包括社会各方面的信用程度,这也就要求信用体系建设中不但要维护金融信用环境,还要维护公众认知的诚信。也就是要求信用体系建设从社会全方面入手抓信用建设。

三是信用缺失的惩戒力度不够。对失信行为一直以来是以道德范畴的指责为主旨,但是相应的惩戒没有到位,失信人没有根本的利益损失,所以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力不足,形成人人喊打却没有动手的局面,也就对失信行为形不成威摄力。

四是信用观念的培养力度不够。中华古国以信为本,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外来人生观、价值观及人际公共关系的影响,对固有信用观念形成巨大的冲击,这就要求从社会公众的根本意识入手,培养诚信理念,树立诚信价值和践行诚信行为。

2.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议见

以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为突破点,提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效性。

一是要以信用文化建设为基点,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以增强农民的诚信观念为基础,强化征信宣传教育,实现征信宣传常规化、扩大化。在征信宣传教育过程中应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征信宣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二是征信宣传与信用户、信用村建设相结合;三是征信宣传与推广征信产品相结合,不断强化农民的信用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新型的农村信用文明。

二是要以法制建设为重点,改善农村信用建设的法律环境。一是根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尽快建立失信约束机制,形成银行、司法、税务联手制裁和打击不守信行为的合力;三是以行政引导为切入点,政府带头建设信用政府,有效传导信用建设的措施及实施效应,为农村地区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提供法律保障。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范文10

随着亚洲各国经贸往来的增多,资金融通日益紧密化、自由化,打破固有的分化格局,打破跨国信息不对称,构建稳健可靠的、属于亚洲自己的信用体系,已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下面,我简要介绍中国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并对推进亚洲信用体系建设谈些认识。

中国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初显、氛围渐浓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出台,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2016年重点领域诚信建设等6个信用建设改革性文件先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达到了46家。

近年来,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性进展。

一是建立了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使每个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了唯一的身份标识,有关信用记录均可记在其名下。

二是建立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平台已连通了37个部委和所有省市区,累计归集了各类信用信息近8亿条,推动解决了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孤岛的问题。

三是开通了“信用中国”网站。归集各地方、各部门和向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并提供一站式的查询服务,网站的日访问量已突破300万人次。

四是建立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60多个部门在税收征管、工商监管、上市公司、法院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药管理、产品质量等15个领域签署了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同时针对A级的纳税人、优秀青年志愿者、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等三类主体签署了联合激励备忘录,旨在增加失信成本,提高守信收益,推动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监管协同。

五是推动了政府部门与社会信用服务机构的合作。通过创造政府需求,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已经在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物流、企业债券、创业投资等领域引入了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了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

亚洲信用体系建设重在合作、意在共赢

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亚洲作为当今世界经济体中最具活力的地区,亟待建立亚洲国家普遍认可的信用体系,规范市场秩序,防范信用风险,提高信用话语权,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之一,在积极推进国内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愿意与亚洲国家和地区的有关主管部门、市场机构以及国际组织,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不断推进亚洲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合作机制与合作联盟。亚洲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信用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之间应建立多层次的信用合作沟通交流机制,增进合作互信,达成合作共识,积极推动成立亚洲信用体系建设合作联盟,共同制定信用合作措施,整合开发信用信息资源,促进成果分享。

二是建立信用相关法律制度研讨机制。通过不断深化法律制度研究,推动亚洲国家在信用法律法规、征信机构监管、数据标准规范、文化观念等方面的趋同,特别是在法规制度的建设中,应该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和完善。

三是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明确政府部门、市场机构信用信息的共享条件、范围和程度等,在合法、安全的基础上推进信用信息的跨国流动,便于判别有关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防范信用风险,服务跨国经贸和投融资活动的信用信息需求。

四是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建立境外投资的国内企业和外来投资的国外企业信用记录,对严重违法的失信主体建立黑名危梳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的惩戒事项,建立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措施清单。通过共享黑名单信息,各国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实施惩戒措施。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范文11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民生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基础,以信息化追溯和互通共享为方向,加强统筹规划,健全标准体系,创新发展模式,促进社会共治,建设覆盖全国、统一开放、先进适用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需要。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兼顾地方需求特色。统一基础共性标准和建设规范,实现跨部门跨区域业务协同、资源整合、设施及信息开放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在做好已明确的重要产品追溯工作基础上,鼓励地方结合实际确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名录。

2.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在做好政府主导的试点示范工作和公益性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同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支持行业组织和企业自建产品追溯系统,并与政府和相关机构实现追溯信息互通共享,促进公益性和市场化两类追溯平台有机衔接、协调发展。

3.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注重产品追溯实效。坚持创新驱动,推进追溯理论、模式、管理和技术创新,鼓励追溯体系建设运行多样化发展。坚持追溯信息互通共享,统一优化公共服务,注重生产源头追溯信息的真实性、中间环节信息链条的连续性、消费端追溯信息获取的便捷性。

4.试点示范与复制推广相结合,建立科学推进模式。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产品为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运行效果。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成全国上下一体、协同运作的重要产品追溯管理体制、统一协调的追溯标准体系和追溯信息服务体系;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部门、地区和行业企业追溯信息初步实现互通共享和通查通识;重要产品生产管理信息化、标驶、集约化水平显著提高;追溯大数据分析应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追溯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高,追溯体系对群众安全消费、企业精准营销、行业管理优化、供应链安全保障及政府监测监管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国家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及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分类产品追溯体系基本建成运行;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探索推进妇幼用品、建材、家电和汽车零配件、地方特色产品等追溯体系建设;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企业占比大幅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和品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基本任务

1.建立目录管理制度。从产品对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危害事件发生概率及后果影响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估,依法制定重点追溯产品目录和鼓励追溯产品目录。国家重要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各地酌情制定兼容国家目录的地方重要产品目录。

2.完善追溯标准体系。分析提炼追溯的核心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明确不同层级、不同类别标准的定位和功能,建成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相衔接,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研制一批追溯数据采集指标、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等共性基础标准,实现产品追溯全过程的互联互通与通查通识。在追溯标准化研究的基础上,选择条件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区、行业、企业探索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动标准制定和实施。针对重点产品和环节,根据产品形态、包装形式、生产经营模式、供应链协同、相关业务流程等特点,明确各品种追溯体系建设的技术要求,设计简便适用、易于操作的追溯规程和查询方式。探索推进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与国际接轨,携手打造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要产品追溯通用规则,逐步建立国际间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增强中国标准的国际规则话语权。

3.健全认证认可制度。将重要产品追溯管理纳入现有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制度。围绕健全追溯管理机制,建立追溯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制度。完善认证规范、认证规则、认证工作后续监管及惩戒机制,建立与认证认可相适应的标识标记制度,方便消费者识别。

4.推进追溯体系互联互通。按照统一规划、科学管理原则,采用大数据、云计算、对象标识与标识解析等信息技术,逐步建设中央、省、市级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立追溯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实现中央平台与有关部门、地区、第三方平台之间的对接。推进各类追溯平台与检验检测信息系统、信用管理系统、综合执法系统、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等对接。建设国家重要产品追溯综合门户网站,宣传政策法规和追溯知识,统一提供追溯信息查询服务。

加强追溯大数据开发利用。结合企业发展与行业监管需求,开发智能化的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责任主体定位、流向范围及影响评估、应急处置等功能,为企业管理、政务决策、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提供有力支持,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构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追溯信息投入与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和商业秘密保护的前提下,实现追溯数据资源向社会有序开放。

5.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引导企业将追溯体系建设与信息化改造升级相结合,鼓励企业以建设追溯体系为契机,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推进“互联网+追溯”创新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利用自身平台建设信息化追溯系统,实现销售与追溯双重功能,创建可追溯电商品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支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批发零售等企业将追溯体系建设与电子商务、智慧物流等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增强信息交互、在线交易、精准营销等功能;推动追溯体系与批发零售企业电子结算系统、冷链物流配送等体系融合发展。

6.强化追溯信用监管。建立可信数据支撑体系,确保追溯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企业为主体,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专业机构和消费者等多方参与,将供应链中的生产经营企业、检测认证机构、监管机构、消费者等主体纳入可信数据支撑体系,通过相关技术手段整合产品供应链各环节追溯信息,形成不可篡改的可信追溯信息链条。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消费者和用户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形成有效监督的社会氛围。建立追溯信息系统成熟度评价体系,从追溯数据链、检验检测、消费者监督等方面,对企业及产品开展综合评价。

(二)分类任务

1.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全面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应用,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尽快搭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制度,将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逐步纳入国家平台管理,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追溯责任,推动上下游主体实施扫码交易,如实采集生产流通追溯信息,确保农产品全链条可追溯。出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制定追溯管理技术标准,明确追溯要求,统一追溯标识,规范追溯流程,健全管理规则。选择重点地区和重点品种,开展追溯管理试点应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探索追溯推进模式。发挥国家平台功能作用,强化线上监管和线下监管,快速追查责任主体、产品流向、监管检测等追溯信息,挖掘大数据资源价值,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

完善肉类蔬菜追溯体系。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开展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的地区,加快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追溯体系建设运行;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扩大追溯体系覆盖范围,增加品种和节点数量;升级改造追溯管理平台,向生产和消费两端延伸追溯链条,开发智能监管功能,提高数据处理和综合分析能力。

加强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健全完善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以扫码入市或索取追溯凭证为市场准入条件,构建从产地到市场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体系。

2.食品追溯体系。重点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加工食品,推动生产加工企业建立追溯体系和管理制度。逐步U大食品种类范围,提高覆盖率和社会影响力。

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化基础设施,实现食品追溯、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生产流通行业管理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高政府部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和协同水平。加快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强重点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推广应用。

3.药品追溯体系。巩固提升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升级改造中药材流通追溯管理中央平台,促进不同药品追溯系统信息互通共享。逐步增加中药材追溯品种;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涵盖全国主要中药材批发市场所在地区;提高中药材种植养殖、经营、饮片和中成药生产经营主体、医疗机构及药店等节点的覆盖率。

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使用信息化技术采集留存原料来源、生产过程、购销记录等信息,保证药品的可追溯。扩大药品追溯监管覆盖范围,逐步实现全部药品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全程快速追溯。建立药品追溯管理机制。

4.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在饲料上,推动饲料企业建立执行生产过程管理制度,实现从原料入厂到成品出厂的全程可控可追溯;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推进饲料产品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在种子上,实行种子标签二维码标识制度,推动种子生产经营者建立包括种子来源、产地、数量、质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等内容的电子生产经营档案;引导种子批发和零售商建立种子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的电子台账;建立全国统一的可追溯管理平台,整合行政审批、经营备案、市场监管等各方信息,实现全程、全面可追溯。在兽药上,进一步加强国家兽药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兽药生产企业、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等兽药基础信息数据库;深入开展兽药“二维码”追溯系统建设,全面实施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逐步实现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追溯。在农药、肥料上,建立追溯监管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原料控制、生产管理,流通企业扩大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范围,不断提高物联网技术的应用能力,实行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

拓展全国农业生产资料信息追溯监管服务平台功能,推进试点企业与全国农业生产资料信息追溯监管服务平台对接,加快农资质量追溯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和示范。

5.特种设备追溯体系。以电梯、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建立全国特种设备追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企业建立特种设备信息化追溯系统,与全国特种设备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对接。逐步实现电梯的生产、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以及车用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充装、报废等关键信息的记录、统计、分析、公示等功能,为社会提供追溯信息查询服务。

完善特种设备生产标识方法,健全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数据报告制度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企业生产流通全过程信息记录制度,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信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提供制度保障。

6.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全国危险品追溯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为重点,形成国家、省、市、县、园区危险品信息追溯管控体系,探索实施高危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实现危险品全生命周期过程跟踪,信息监控与追溯。逐步增加危险品种类,扩大覆盖范围。

7.稀土产品追溯体系。以稀土矿产品、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为重点,以生产经营台账、产品包装标识等为主要内容,加快推进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全程可追溯。开展稀土企业追溯试点,建立稀土专用发票、稀土产品出口报关、企业经营档案等各项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稀土企业建设信息化追溯系统,采用信息化手段对生产、库存、销售等信息进行管理,实现信息完整归集和可追溯。

8.产品进出口追溯体系。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为重点,探索推进食品等重要产品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等领域的进出口追溯体系建设。整合产品进出口国家(地区)、产地、生产商、品牌、批次、进出口商或商、收货人、进出口记录及销售记录等信息,与海关报关信息、检验检疫信息和产品标签标识相衔接,实现重点产品从生产到进出口销售全过程信息可追溯。落实进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商、出口商、境内收货人注册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制度,建立进口食品信息追溯平台和全国统一的重要进出口产品平台,实现进出口产品流向和质量控制措施的可追溯,提升进出口企业和社会公众对质量追溯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实现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宏观指导,落实部门分工,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标准规范等方面的协调配合,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各地完善领导机制,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纳入工作考核指标。推动建立追溯行业组织。

(二)完善法规制度

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修)订工作,完善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制度,细化明确生产经营者责任和义务。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年-2020年)》等要求,将追溯体系建设与构建社会诚信机制、化企业主体责任、问题产品召回紧密结合,最大限度发挥追溯体系的倒逼作用和服务功能。加快推动地方立法,实行依法建设,依法管理。

(三)营造发展环境

鼓励大型连锁企业、医院、学校等团体消费单位优先选购可追溯产品。培育创新创业新领域,营造追溯体系建设的众创空间。加强追溯技术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动技术研发、系统集成、业务咨询、工程监理、大数据分析等追溯服务产业发展,为追溯体系建设运行、扩大应用提供专业服务。加大对贫困地区政策倾斜力度,推动形成“互联网+产品追溯+精准扶贫”的政策组合与市场化运作模式。

(四)创新支持方式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公益性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建设,以及完善标准、培育人才等追溯体系建设基础性工作。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采用市场化方式吸引企业加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化追溯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围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新追溯模式。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向其他地区复制推广。

(五)加强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

加强追溯理论和应用技术的研究与交流。鼓励科研机构建立质量安全追溯技术及应用工程实验室,鼓励大学设立追溯专业院系及课程。建立完善追溯专业人才培育机制,鼓励成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咨询机构和专家委员会,对追溯体系建设运行开展前期咨询论证和后期跟踪评估,促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创新发展;建立发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培训机构,培养多层次的追溯人才。

(六)强化宣传教育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范文1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第一推动力”的总原则,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纳入我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放心食品工程”第二阶段的重要工作内容,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提高食品安全为目的,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综合抓好我市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体系与运行机制的建设,从我市实际出发,用两年时间抓好试点建设,积极探索我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的模式和方法,加快形成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搞好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工作原则

试点工作要坚持如下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

──坚持宣传教育与制度规范并重的原则;

──坚持褒奖守信与惩戒失信并举的原则;

──坚持信用建设与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

──坚持低成本、高效益的原则;

──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

这些工作原则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各成员单位、各试点区、各试点行业、各试点企业要认真领会,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做好经验总结,逐步完善提高。

三、工作内容和目标

(一)加大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教育工作:要全方位、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过程的始终,利用各种会议、各种新闻媒体和培训、讲座,介绍食品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宣传典型经验和“食品放心店(市场)”及优质产品,公布守信企业和优质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违规企业,特别是对典型假冒伪劣商品和制假者进行曝光。着力营造一个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育企业的良好信用,增强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二)突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把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水产品、水果、奶制品、豆制品等作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期间的抓手和推进器,同时作为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环节抓好。

(三)制定信用制度规范。在全市通过信用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披露制度、分类管理制度等的制定和实施,规范种植、养植、加工、经营行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1、制定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包括能如实全面综合地反映试点行业和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的各类信息、内容、标准和要求等。

2、制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主要包括各部门行业食品安全信用的评价机构、评价指标、评价原则、评价等级、评价方法及评价效力等。

3、制定食品安全信用披露制度。主要通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的披露机构、披露原则、披露方式以及披露要求等,形成让加工者、经营者、管理者、消费者知晓的信息披露机制。

4、制定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的差别确定不同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用差异对企业的奖惩功能。

(四)初步建立信用体系管理服务系统。

1、加强立法建设。要利用我市的立法地位的优势,逐步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安排到法制化建设体系中,做好依法推进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2、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三个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工作程序。

3、探索和培育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服务系统,明确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内容和服务程序等。

4、应用初步建立起来的信用体系管理服务系统,逐步推行食品生产基地公布制度和外埠基地注册制度,完善安全食品生产基地管理。

5、建立市场准入系统。推行上市食品检验合格证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对检测合格的肉品、禽类产品、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等食品给予市场准入资格的管理机制。进入市场的食品(生猪、蔬菜等)必须提供检测证明,市场开办单位要严格把好进货质量关,建立食品索证索票、台帐制度,拒绝不符质量安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入市。逐步完善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实行召回、退市和销毁处理制度。

6、建立诚信建设机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依法经营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度;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应诚信经营,对食品的质量承担责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绿色批发市场”、“绿色零售市场”认证活动,并继续开展“放心食品示范店(市场)”评选活动。定期诚信信息,引导消费,鼓励诚实,惩戒和打击失信行为。

四、实施步骤

从20*年4月起至20*年4月,通过两年时间的试点,探索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信用活动与运行机制,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打下良好基础。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年4月~6月)

1、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3、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动员会,全面部署试点工作。

4、开展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围绕食品安全信用基础知识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具体要求等进行专项具体部署。

第二阶段:(20*年7月~20*年11月)

1、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理清思路。要围绕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摸清食品安全和信用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2、选择试点单位。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选择两个试点区,两个试点协会、100多个试点企业进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见附件)。

3、检查试点单位工作方案。各试点行业、企业根据“*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本企业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7月15日前提交试点办备案。

4、制定“*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办法”,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法制形式确定下来,明确职责分工和法律责任。

5、各部门要在对现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收集和整理的基础上,逐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收集、评价和披露制度,并开始启动工作。

6、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试点企业和单位的各项食品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定期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省有关部门汇报我市试点工作情况,并自觉接受指导、督查,以突破和解决试点单位存在的问题。

8、适时召开食品信用体系建设调度会、工作例会、经验交流会和研讨会。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年11月至20*年3月)

1、对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会同各区对试点协会、企业的工作进行验收和评价,重点总结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建立起来的运行机制是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上取得的成效,重点体现在长效机制的建设上,及时全面准确地把两年试点成效总结表现出来,为下一步三年推进打下基础。

2、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结大会,并对食品安全信用卓著的单位进行表彰。

3、制定出台“20*-20*年三年实施工作方案”,对接国家、省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相关责任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贸发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试点部门、各试点协会、各试点企业也应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切实承担工作任务。

(二)加强法制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涉及诸多方面,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我市有关食品安全信用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保障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进行。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信用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活动,形成人人讲信用,人人重信用,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依法经营的活动,倡导文明经商,形成有效的企业自律;食品行业协会要积极普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大科技投入,增加经费保障

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财政要把试点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给予适当保障,重点是保障信用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等手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保障信息资源共享。

积极支持和鼓励食品安全信用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信用服务机构的发展,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科技水平。

(五)加强企业信用,强化信用基础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进一步提高对信用价值的认识,结合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及HACCP、GMP和ISO9000等认证体系的建设,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及信用风险管理制度,重视培养信用管理人才,加强经营行为自律,把维护自身形象和提升企业价值有机联系起来,树立企业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