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了解民族文化的意义

了解民族文化的意义

时间:2023-12-17 15:22:53

了解民族文化的意义

了解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1

[关键词] 后殖民;民族电影文化译介;反话语;杂合

电影是民族文化和民族价值的重要载体,是塑造国家形象、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路径,民族电影文化译介是提高民族文化话语权的重要途径。中国已经成为电影生产大国,但在2011年,仅7%部次的中国电影在海外获奖。而且,近几年来,中国电影很少获得柏林电影节、戛纳电影节和威尼斯电影节的奖项。中国电影海外市场趋于冷淡,2011年海外发行收入比2010年锐减43%。就受众而言,仅有约四分之一的海外受众将电影作为了解中国文化的重要方式。另一方面,以好莱坞为代表的西方电影占据全球电影票房的92%以上,主导许多国家的电影市场。中国电影在海外市场的生存状态堪忧,处于弱势地位,其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与西方电影相比尚有较大差距。民族电影文化译介是民族文化实现全球场域在场的重要媒介,对于解构西方文化霸权具有重要的意义。后殖民理论的发展为研究民族电影文化译介提供了新的视角。本文以后殖民主义理论的批判视野观测民族电影文化译介,阐述民族电影文化输出的媒介反话语理念和电影文本建设的杂合策略,以抵抗西方文化霸权主义,促进民族电影文化对外传播。

一、后殖民理论及其对民族电影文化译介的指导意义

后殖民主义批评家立足东西方文化空间相交的间隙,研究帝国主义文化与殖民地文化从对抗到对话的文化交流机制,提出了媒介反话语的理念和杂合等东方民族抵抗西方文化霸权的策略。文化帝国主义在媒介层面表征为媒介帝国主义,媒介帝国主义的实质在于通过媒介实施话语殖民,后殖民主义理论提出反话语的理念以抵抗媒介帝国主义。理查德·特迪曼认为反话语是引起变革的触发点。反话语的理念构建了边缘文化向中心文化的流动渠道,成为弱势文化抵抗强势文化,进而实现边缘向中心流动的重要理念。

殖民主义通过殖民话语行使殖民权力,而殖民话语形式混杂,模棱两可。混杂作为最有效的抵抗策略出现在殖民话语内部。赛义德提倡文化多元主义,设计没有中心和边缘的空间,所有文化元素重叠交织、混合杂交,东西方文化杂交的态势解构了西方文化霸权。巴巴提出流亡诗学,其主题就是“想象共同体的混杂性的跨民族感和翻译感”[1] 5。巴巴认为杂合性是“殖民权力生产力的标志, 它表现出了所有存在于被歧视和压迫场所中的必然变形和置换”[1] 112。殖民权力的构建过程就是意识形态、种族、性别、文化等元素混杂融合的过程。杂合的抵抗策略产生的主要效果就是混杂了殖民话语,破坏了殖民话语的稳定性和纯粹性。杂合消解了二元对立,殖民文化和殖民地文化在边界实现平等协商,创造了后殖民元批评话语。

后殖民理论对于研究民族电影文化译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帝国主义凭借电影媒介宣扬意识形态,实施文化霸权主义,民族电影文化译介在媒介层面需要践行反话语的理念以抵抗霸权主义。强势的西方电影和弱势的东方电影权力地位处于不均衡的发展状态,民族电影文化译介需要在“他者”和自我的张力中,以杂合的输出策略进行对外传播。

二、民族电影文化译介的媒介反话语理念

“帝国主义……注重在文化领域里攫取第三世界的宝贵资源并进行政治、意识形态、经济、文化殖民主义活动……”[2]西方殖民者处于强势位置,操控文化贸易,输出西方意识形态,威胁东方文化安全。媒介是人的延伸,媒介不仅传播资讯,更输出主流意识形态,进而构建殖民主体。殖民者凭借媒介优势行使帝国主义霸权。帝国主义通过电影媒介输出西方意识形态,渗透东方文化主体。民族电影文化译介要践行媒介反话语的理念,从文化边缘地带向文化中心地带辐射,发出具有民族特色的中国电影文化的声音,消解西方基于电影霸权而进行的话语殖民,抵抗文化帝国主义。

民族电影文化译介需要实践媒介反话语的理念,充分利用电影这一媒介平台,模拟好莱坞电影霸权话语的构建模式,输出民族电影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和主流意识形态。“从某种意义上说, 电影是潜藏着意识形态倾向的神话, 而这种神话意识是通过电影特有的视听造型元素得以表现的。”[3] 电影是多媒介传输信息的载体,意识形态隐藏在叙述之中。民族电影需要运作足够的资本,运用先进的现代技术,采用经典好莱坞叙述结构和普世的文化内核,制造中国形象,使海外受众通过输出的视听画面认知中国文化元素。民族电影文化应该避免为了迎合西方殖民文化,刻意满足海外受众的猎奇心理,而进行自我文化殖民,甚至故意妖魔化中国形象。民族电影文化需要将中国的核心价值观和主流意识形态巧妙嵌入电影故事情节,利用西方受众乐于接受的叙述方式,满足西方受众求异的心理诉求,通过活动画面引导受众心理,将中国电影文化输入到西方殖民者的消极意识,使海外受众在被动观察的消费过程中主动接受中国电影输出的故事情节,进而形成惯性思维,塑造“他者”意识形态。“只要观众接受它的视听元素和故事情节, 也就同步接受了其间蕴藏的意识形态。”[3]媒介反话语理念有助于将民族电影文化扩散到西方霸权话语,在文化帝国主义内部构建中国电影主体,从而向帝国主义电影霸权话语中心发出反向的声音,实现民族电影文化的非边缘化。

三、电影文本建设的杂合策略

后殖民主义理论指导民族电影文化译介构建归化和异化杂合的电影文本建设策略,以传播民族电影文化,消解西方媒介霸权。杂合的抵抗策略颠覆了殖民话语权威性的基础,使其呈现混杂特征。杂合的共同体既模拟了殖民文化,又凸显了殖民地文化的差异性,从殖民话语内部消解殖民话语的权威,从而实现对文化帝国主义的抵抗。电影文本是电影和文本的结合体,是电影文化的载体,是电影对外传播的中介。杂合的电影文本建设策略可以生产出混杂的话语主体,既与殖民话语相似,又呈现民族电影文化的独特性,有助于促进民族电影文化从边缘向中心运动。杂合的电影文本,兼有殖民话语特征和殖民地话语特征,混杂的话语主体消解了殖民话语的纯粹性和权威性,抵抗西方文化霸权,有助于提升中国电影文化的话语权。

电影文本建设需要采用归化的翻译策略,复制殖民话语的语言形式和文化价值,创造一个仿真的电影文本混合体。在西方强势文化的霸权下,东方弱势文化首先要进入殖民话语内部,然后才有颠覆西方文化霸权的可能。民族电影文化处于弱势地位,而海外受众与国内受众的心理需求、价值观念和欣赏习惯差异较大,电影文本的建设要顺应海外受众的期待视界,这样才能被西方受众所接受,进而获得认可,达到民族电影文化对外传播的目的。以电影《孔子》译介为例,“中都宰大人”“左右司马”和“大司徒”都表示官职,如果异化翻译,则让海外受众不知所云,达不到传播文化的目的,影片中将其译为“The mayor of Zhongdu”“The military commanders”和“Prime Minister”,减少了西方受众的欣赏障碍,便于西方受众接受民族电影文化。再如影片中的“萧墙”,“萧墙”出自《论语·季氏》,祸起萧墙就是指内部祸乱。影片将其译为“within”,并用“not across the border”为其做注解,这就缩短了民族电影文化与好莱坞电影文化的距离,便于海外受众的认知。归化的民族电影文化译介策略满足了海外受众的电影欣赏心理,便于民族电影文化进入海外受众的期待视界,为民族电影文化在海外受众的潜意识建立惯性思维提供了可能。归化策略在一定程度上宣扬了民族电影文化,增强了海外受众对中国电影文化的认可度,提高了民族电影文化话语权,为抵抗好莱坞霸权奠定了基础。

民族电影文化译介还需要构建异化的电影文本建设策略,在满足海外受众欣赏心理的基础上,生产一个具有民族电影文化特性的话语主体,进而混杂殖民话语,消解西方电影霸权。民族电影文化译介要凸显民族文化的差异性,使异质性元素显现在殖民话语内部,一方面增加其模糊性,另一方面从内部加强对殖民权力的监督,抵抗殖民话语规范。异化的译介策略并不意味着与殖民话语的二元对立,更不意味着要建立本土电影文化中心主义,而是要促进民族电影文化非边缘化,促进其与霸权文化以平等的文化身份进行边界协商。仍以电影《孔子》译介为例。电影中文本“朽木不可雕也”出自《论语·公冶长》,比喻人不可造就或者事物和局面败势已定,无可挽救。译介保留了源语的文化意象,将其异化为“Rotten wood is hard to be carved”,生动地向异域电影受众传达了孔子对公伯寮的无可奈何和极度失望之情。电影文本“玦者,诀别也”的译介也是异化的妙笔。玉玦是中国文化专有项,形状为环形,有缺口。“玦”与“诀”谐音双关,表示诀别。影片将“玦”与“诀”分别译为“parted jade”和“a parting gift”,既显现了中国的玉文化,又呈现了双关的修辞格,深刻地向海外受众揭露了季氏送孔子礼物的真实意图。异化的电影文本建设策略为海外受众营造了一定的思维想象空间,传播了民族电影文化,瓦解了帝国主义电影霸权。归化与异化杂合的电影文本建设策略,书写了混杂的独特话语主体,破坏了殖民话语的整体性和一贯性,还原了民族电影文化的差异性,促进了民族电影文化对外传播。

四、结 语

民族电影文化译介对于提高中国文化话语权,抵抗西方文化霸权主义具有重要的意义。后殖民理论的发展为民族电影文化译介提供了新的研究视阈。在后殖民语境下,民族电影文化译介需要践行媒介反话语理念,复制西方电影话语霸权的构建模式,以电影为媒介输出民族文化核心价值观和主导意识形态,构建归化和异化杂合的电影文本建设策略,超越文化霸权的统治,叙述混杂的话语主体,在殖民话语内部构建民族电影文化主体,实现民族电影文化的有效输出。

[参考文献]

[1] Bhabha Homi.The Location of Culture[M].London and New York:Rout ledge,1994.

[2] 朱立元.当代西方文艺理论[M].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422-423.

了解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2

关键词:亚文化;民族认同;国家认同;民族分离主义

在当代国际社会中,伴随着现代化的发展,让世人感到困惑的一个问题是民族分离主义并未随着经济的繁荣而枯萎,反而呈现出日益增多的趋势。表面上看,造成这一趋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诸如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的存在、大国的强权政治、威权解体下的失控、全球化进程的影响、政府政策的失误、殖民主义的贻害、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等等都是引发民族分离主义的重要因素。但是仔细深究,文化因素才是现象幕后的真正本质。它主要体现在亚文化与民族认同的层面。

在这方面,学界曾进行过一些有益的相关探索,有的侧重于从族群认同和国家认同关系的角度探讨民族分离问题,如台湾邵宗海等编著的《族群问题与族群关系》、王希恩的《说民族认同》,有的从中央与地方关系角度探讨以地域为基础的亚文化,如Crosston Matthew的Shadow Separatism:Implications for Democracy Consolidation,Bur-ling,VT:Ashqate,有的从民主的角度探讨民族分离主义,如Spencer,Metta.的Separatism:Democ-racy and Disintegration,有的从国家整合的角度探讨民族分离主义,如Beterand M·Roehner的Separatism and Integration,Roeman and Little-field Publishers Inc,有的从宗教认同的角度探讨民族分离主义,如Bhatt,S.C.的The Great Di-vide:Muslim Separatism and Partition,还有的从文化的角度探讨民族主义,如郭洪纪的《文化民族主义》。尽管这些探索是后续相关研究必不可少的基础,但是探讨亚文化、民族认同与民族分离主义三者之间的关系仍是一个崭新的课题。

一、多民族国家存在的两对内部矛盾

(一)主文化与以民族为基础的亚文化之间的矛盾

在人类社会生活的各种现象中,“文化”也许是最难为人们准确把握的现象。它不仅包括特定时空背景下人们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形态,而且包括这一物质形态于精神层面的投射形式,后者往往反过来成为人们行为方式的模塑力量。从这一意义上说,文化是一个社会的物质特征与非物质特征的总和。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文化是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从文化的性质和相对地位来说,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的整体文化,可以分为主文化和亚文化两部分。“主文化是指在整体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文化,它对社会绝大部分成员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具有决定性或产生重大影响的作用。亚文化是指其主体在从属于主文化的前提下,表现出明显差异的局部性或类别性的文化。主文化主要反映整体文化中的普同性,亚文化则更多地体现整体文化中局部部分的特异性。”

民族作为一个重要的亚文化群体,与主文化往往存在相互冲突的可能性。所谓民族,此处主要指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血缘关系、共同心理情感的人群共同体,亦即ethnic意义上的民族。而所谓亚文化群体,此处主要是指其成员忠于本群体的传统与思想体系,抵制主流文化对其进行社会化的群体。当今世界,即使在许多发达国家,仍有一些地区保持着与所在国主流文化相区别的具有独特性的文化。发展中国家这种情况更是显著。这种亚文化通常以民族特性——表现为各民族对语言、宗教或其他文化表象的不同理解和尊重——为参照物。尽管多民族国家的中央政府力图把自己的主文化在尽可能广泛的意义上传输给全体国民,但这种理想在中央政府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外的一些边缘地区总是难以实现。“那些地区基本上实行家庭小生产的农业经济,边缘文化可以毫无困难地保存。日后的外来因素即使在构成对边缘文化自下而上的危险的同时,也作为一种刺激,促进边缘地区民族集团采取相应的集团行动来保卫传统文化和地方惯例。于是不仅虚弱的中央政府难以吞并强大的边缘地区,甚至有些相对强大的中央政府,也往往以外交手段吞并边缘地区,从而使后者拥有相当的自治程度。一旦边缘地区拥有某种自治组织,便奠定了相互作用集团形成的基础,因为这些独特的机构可为那些坚持边缘文化的人提供职位,而他们往往更倾向于维护本民族的集团文化。”因此,这种对社会结构和传统文化解体危机的感受和保护性反应很容易演变成对外来先进文化一体化的情绪化抗拒。结果,为保持自身民族文化传统的纯洁性、连续性及优越感,形成了对民族同一性的强烈追求,从而产生了主文化与亚文化之间的矛盾。

(二)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矛盾

有民族,就有民族认同。所谓民族认同(eth-nicidentity),就是社会成员对自己民族归属的自觉认知。它属于文化认同的范畴。民族认同来自于民族之间多样性文化的互动。一个民族在同他族互动的过程中产生了强烈的历史、语言、文化及社会等多方面的认同意识,进而把我群(in-group)与他群(out-group)区分开来,这便表现为民族认同。民族认同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同民族之间的接触、交往、斗争、合作等刺激了民族认同的产生、发展、强化,甚至发展成为一种民族自我中心意识。因此,可以说,一个民族的认同过程,是在和别的民族发生关系中而不断刺激体现出来的。费孝通把民族认同的发生看作是一种“人己之别”形成的过程,而梁启超则把它看作是与异族相接触,“对他而自觉为我”的过程,都是这个意思。

民族认同有两个基础:其一是文化。文化原初情感在民族认同中十分重要。这些原初的情感联系构成身份与认同的基础。不同的群体在不同的物质环境中创造了不同的文化内容,而不同群体的人们也正是在这些文化的不同中感悟自我,形成自己原初的文化情感,从而进一步意识到自己的民族归属的一文化是民族存在的基础,也是民族认同存在的根基。这一特点使得民族认同比其他认同有着更为持久的聚合力。

其二是血统渊源。“民族的要素中不一定存在血缘关系,尤其现代民族,但人们却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民族与血缘联系起来。有意思的是,近代、甚至现代社会形成的一些民族,原本没有任何血缘上的联系,却也在自己的民族认同教育中大量加入血缘的成分,形成所谓的‘拟制’血缘关系。民族认同的这种血缘溯源倾向源于早期民族的血缘性:氏族、部落及其他早期民族都是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现代民族的血缘溯源指向是对血缘民族时代的一种歪曲性记忆。但也正是有这一特点,民族认同也比其他认同有了更强固的聚合性。”“实际上,民族认同因其具有的强大聚合力仍是一种人们普遍重视的‘政治资源’,但它是一柄双刃剑。进步的力量利用它,可以促进民族繁荣、社会稳定、国家发展和世界和平;邪恶势力利用它又可以制造分裂、破坏团结、危及国家安全和国际局势稳定。当代世界因民族因素而发生的各种争端,因霸权主义对民族纷争的介入而导致的局势动荡屡见不鲜。因此,应正视民族认同的影响,因势利导,学会和掌握这一‘政治资源’的正确利用。”

对这一“政治资源”的正确利用与国家认同密切相关。所谓国家认同(state identity),是一个近代概念,是近代民族主义发展的产物。国家认同属于政治认同范畴。自法国大革命以来的近代民族主义既是一种意识形态,更是一场基于这一意识形态之上的政治社会运动。近代民族主义最直接的政治产物就是民族国家。任何一个近代民族国家都包括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方面是民族国家制度,另一方面是境内居民的国家认同。如果说,民族国家制度是民族国家的“硬件”,那么国家认同就是“软件”。这里国家认同就是所谓的爱国主义,即对民族国家的一种依恋式的情感。

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是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关系。在现代多民族国家,伴随着当代公民权的出现,双重的认同也开始出现:一是对民族的认同(文化的认同);二是对国家的认同(政治上的认同)。一方面,二者是统一的。国家认同以民族认同为基础。国家认同的最初效力来源于民族认同。民族认同的进一步发展就是国家认同,二者是并行不悖,可以共存并续的;另一方面,二者又是对立的。民族一般具有共同的文化和传统,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有共同的语言。而国家以公民资格作为对共同体成员资格角色定位的依据,通过对其范畴内的多元民族认同进行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的_、法理重建-,营造公民对国家共同体的认可,进而构建国家认同。在这一过程中,民族认同势必会对这一法理重构过程产生抗拒反应。因此,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矛盾是多民族国家维护社会稳定与统一需要解决的一个长期课题。

二、民族分离主义对两对内部矛盾的利用:文化疏离策略

正因为多民族国家存在上述两对内部矛盾,这一内部矛盾准确地说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得当就会妥善化解矛盾,处理不当就有可能会使矛盾激化,为民族分离主义分子所利用。民族分离主义也正是极力利用这一点实施其文化疏离策略,从而进一步达到政治疏离乃至于脱离所在国家的分离目标。

利用之一:强调文化本位

勒庞指出:“现代文化的养成过程就是旧的平衡被打破,各种要素在变化了的环境中重新组合从而形成新的平衡过程。”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重新组合为民族分离主义提供了一整套思维程式、风格和行为规范。他们强调一种自我封闭的亚文化民族意识,始终强调国家地缘位置与民族聚落的一致性。在民族分离主义者看来,土地的根源和共同的祖先构成了民族伦理价值的核心,民族被视为一种绝对的生物模型或历史模型,这就导致了生物进化观和历史决定论在族体意识中的泛化。因此,民族分离主义在主张民族从所在国家分离时,日益主张恢复历史文化建构,保持本土价值形态,以便寻找族体内在的原初生机,用来融合传统与现代。它除了保留部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某些特征外,还深深为本土性的宗教文化系统所限,并越来越带有基本教义派的倾向。因为宗教的产生最初只是克服生存孤独的一种方式,同时作为地缘文明的界限特征。尽管现代化有着无可置疑的优越性和强制性,但是现代化本质上是一种世俗化的运动,往往给本土的宗教带来道德和价值的迷茫,因而,民族分离主义不仅关注因世俗化而导致的传统精神的失落,也关注因文化冲突引发的权威失落的危机。它们只承认外来的先进物质技术,但不接受相伴而来的文化价值观念,以此确保民族的所谓“纯洁性”、社会结构的壁垒化、地缘政治架构与民族模式的同一性,以便涵盖本土文化价值,培育民族优越感,进行所谓“民族文化自治”。所谓“民族文化自治”,按照经典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其“主要的、根本的缺陷,就在于它竭力要实现最精致、最绝对、最彻底的民族主义。这个纲领的实质是:每一个公民都登记加入某一个民族,每一个民族都是一个法律上的政体,有权强迫自己的成员纳税,有本民族的议会(国会),有本民族的‘国务大臣’(大臣)”。因此,民族文化自治的实质就是企图通过民族文化自治进行民族分离。民族文化自治的口号,“马克思主义同民族主义是不能调和的,即使他是最公正的,纯洁的、精致的和文明的民族主义。马克思主义提出以国际主义代替一切民族主义,这就是各民族通过高度统一而达到融合”。作为这一目标的产物,一切民族文化资源被用来重塑民族价值,推行文化绝对主义。而在现实生活中,“文化相对主义主张每一种文化都有对它而言行之有效的道德和正义标准,没有一种文化比另外一种文化优越,因此不应该在所谓普遍正义的基础上干涉另外一种文化”。民族分离主义的文化绝对主义,亦即文化本位导致的文化优越感在对本民族文化进行保护与重塑的同时,形成了对其他文化的贬低与歧视,最终导致自我封闭与僵化,难以融入主文化。在这种主文化与亚文化不兼容的情况下,亚文化群体必然与主文化产生心理隔膜和文化疏离,恰好迎合了民族分离主义的文化疏离目标,进而导致多民族国家的动荡与不安。 转贴于

利用之二:文化疏离导致政治分离

“文化认同是一个体系,是由对不同文化层面及构成要素的认同而构建成的,由认同体系内某些构成发生变化而引起的认同的变化就是文化认同的新构建。”“文化认同有着核心与边缘的区分。一般来说,对于文化的外层,即物质层面,较容易为人们所认同,譬如大众生活文化习俗。在文化的核心层,如信仰问题,改变宗教信仰,一般为人们短期内所能认同。”本来,人类由于历史、地域和社会的复杂差别,文化的差异性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当两种不同的主体或两种以上的文化相互交汇时,不同的主体都会依照自己的思想模式进行解读。不同的民族在文化交往过程中具有一些无法沟通的成分和倾向,是无可厚非的。究其原因,无非是为了保持本民族文化传统的纯洁性而拒绝对外交流,或者是由于历史积怨较深,文明断层难以弥合,因而强调差别,强调矛盾,用民族情绪替代和平交往。然而,如果片面地强调差异性,忽略了同一性,那么,最终的结果必然是差异性进一步加大,隔阂进一步加深,导致心理疏远与政治分离。因此,“各民族共同的文化,以绝对宽容的态度对待用何种语言进行宣传的问题和在这种宣传中如何照顾一些纯地方的或纯民族的特点问题。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绝对要求……任何在涉及无产阶级的问题时把某个民族文化当作整体同另一个据说是整体的民族文化相对立等等的行为,都是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应该与之作无情的斗争”。然而,民族分离主义的文化疏离策略就是刻意强调这一差异性,强调民族认同的优先性,否认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一致性,用民族认同的文化内涵代替国家认同的政治本质,进而将民族认同的文化内涵逐渐演化成从所在国家分离的政治目标。他们以种族(或者宗教和语言)来界定自己的身份认同,因而象征不同种族或宗教身份的族际关系,成了划分“我们”与“他们”的对立关系,原本的内部矛盾转化为复杂的敌我矛盾。冷战结束后的民族分离主义正是利用这一策略,重建本民族的文化价值系统与民族认同,否认对所在主权国家的认同,以达到获得本民族的国家身份这一分离目的。原苏东国家解体后的族际冲突就是典型案例。

三、解决之道的探索

针对多民族国家存在的两对内部矛盾以及民族分离主义对它们的利用,探索一些解决之道、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稳定与统一,是很有必要的。

探索一:培养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建设国家认同

发展经济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那种认为经济发展后,民族问题会自然解决的观点,实践证明是错误的。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还需要培养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构建国家认同。民族分离主义的目标之一就是建立本民族的国家,这有可能是在否定现有国家合法性的基础上建立的。合法性是一个价值判断的概念,它是指“任何政治系统,若具有能力形成并维护一种使其成员确信现行政治制度对于该社会最为适当的信念,即具有统治的合法性”。J·Rothschild认为:“政治系统统治的合法性,涉及系统成员的认知与信仰,即系统成员承认政治系统是正当的,相信系统的结构与体制及在既定的范围内有权使用政治权威。”国家要获得合法性,就要使自己的行为及价值系统与社会的价值标准相一致。国家可以利用一定的方式影响社会的评价,如政治社会化。不过,社会作为最终的评判者,国家的作用方式必须在社会认可的范围内运行,否则将会危及国家的合法性。对于民族来说也是如此。在多民族国家,当一个民族不认可国家的合法性时,导致的结果就是民族分离主义的产生。要解决国家认同意识的危机,国家有两点措施:一是使国家行为满足该民族的要求,适应该民族的价值观,这就是伊斯顿所说的形成“特定支持”,即政治系统直接输出,获得该民族的直接支持;二是调整国家制度,实施文化整合计划,改进利益表达机构及方式,加强认同感,这就是伊斯顿所说的“散布性支持”的建立。正因为如此,国家可以加强合法性,培养一种综合文化意识,培养公民意识。公民身份意味着一个民族国家中单个成员的资格,意味着对特定国家的忠诚、期望与归属感。主观上,国家可以通过制作使用民族语言的大众传播作品在潜移默化中熏陶非主体民族的国家认同意识,培养国家认同感,以便能够使用公民意识代替族际意识,代替民族的分野。客观上,国家制度必须能够向人民提供各种形式的公共福利,使得人民在感受到国家权力存在的同时,获取国家政权所带来的利益。在主观和客观的综合作用下,国家认同意识可以被潜移默化地养成。

探索二:寻求重叠共识,构建同质文化内核

了解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3

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的结合,不仅需要历史的实证,也需要学理上的理据。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一个以个人自由为本位,另一个以群体的归属为指向,如何整合为同一个意识形态呢?自由民族主义的出现,部分地回应了这一难题。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是20世纪最重要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之一,他坚信现代社会是一个价值多元的世界,为了保证这样一个多元世界的存在,个人的选择自由很重要,同时也需要不同的民族文化价值和平共存。因而柏林在坚持消极自由的同时,又十分重视个人的民族归属感和文化认同的价值。1 他与其牛津大学同事,著名法学家约瑟夫·拉兹(Joseph Raz)一起,成为自由民族主义的代表人物。而柏林的学生、以色列学者耶尔·塔米尔(Yael Tamir)所发表的《自由民族主义》一书,对自由民族主义理论作了系统的探讨。2

那么,在现代中国思想史上有没有出现过自由民族主义思想呢?我的研究将表明,从晚清到民国,从梁启超到张君劢,有一条脉络分明的思想史线索,致力于融合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虽然他们不曾以自由民族主义自我命名,但在既肯定个人的自由意义,又寻找民族的集体认同这一点上,与柏林等人有着共同的价值取向。

自由民族主义的核心是如何重建民族国家共同体,如何使这一共同体既是一个普世性的自由民主政治共同体,又是一个有着独特文化认同的民族共同体。本文将梁启超和张君劢的思想放在启蒙的背景里面,重点研究他们在学理上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形态打通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的,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建立公共认同、建构民族国家共同体;中国的自由民族主义在现代中国的历史语境中,又是如何从政治民族主义转向文化民族主义,从国民共同体转向了民族共同体;他们是如何处理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这些在自由主义看来是互相对立的价值,在梁启超和张君劢那里,又是如何实现了和谐的互补,从而建立了一种与柏林有所区别的中国儒家式的自由民族主义。

一, 自由民族主义的历史演化

1,民族国家的两种共同体

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一样,都是一个现代性的问题。现代性不仅体现为一整套价值观念,而且也涉及到人类社会制度的组织方式:建构一个什么样的共同体,以什么作为共同体的公共认同和联系纽带等。在现代社会以前,欧洲中世纪建立的是以上帝为中心的基督教共同体,而在中国是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华夏文化秩序的天下共同体。宗教共同体和天下共同体都是一种拥有终极价值和精神正当性的文化秩序,其现实政治秩序的合法性形式是各种各样的王朝共同体。除此之外,家庭、宗法、庄园、地域等次级结构的共同体形成了人类的社会生活。宗教(或文化)―王朝―封建庄园(或宗法家庭),这一从精神秩序到政治秩序再到社会秩序的共同体系列,将中世纪的人们有效地组织到公共生活之中。在这其中,最高形式的宗教(或文化)共同体是最重要的,因为它与超越性的神意或天意相通,提供了普世性的平等尺度以及各种次级共同体的合法性渊源。那是一个神圣的年代,无论这种神圣性是以外在超越的上帝,还是以内在超越的宇宙/人心一体的方式表现,中世纪共同体的意义所指向的,并非是世俗的人的生活,而是具有超越性的神圣境界。正是对这样的神圣理想秩序的追求,构成了宗教(或天下)共同体的公共认同。

在欧洲,当以上帝为核心的神学宇宙观瓦解、基督教共同体被颠覆之后,现代化的世俗生活需要想象一个新的共同体,这就是现代的民族国家。现代性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马克斯·韦伯所说的祛除神魅。当传统的基督教共同体和儒家的天下共同体轰然解体之后,各种各样的王朝共同体和封建庄园或宗法家族共同体也失去了其合法性基础。哈贝马斯(Habermas)指出:

对上帝的信仰崩溃之后,出现了多元化的世界观,从而逐渐消除了政治统治的宗教基础。这种世俗化的国家必须为自己找到新的合法化源泉。——民族的自我理解形成了文化语境,过去的臣民在这个语境下会变成政治意义上的积极公民。民族归属感促使已往彼此生疏的人们团结一致。因此,民族国家的成就在于:它同时解决了这样两个问题:即在一个新的合法化形态的基础上,提供了一种更加抽象的新的社会一体化形式。3

当人们告别神圣时代,进入祛魅的时代,他们需要一个新的共同体想象,世俗国家、世俗社会也需要新的合法性源泉,于是,民族主义诞生了,民族国家替代传统的宗教、天下、王朝共同体,成为现代世界最普遍、最有效的共同体架构。

民族主义并不是启蒙的对立面,其本身是启蒙的产物,启蒙思想的核心是通过肯定人的自主的理性能力,建立人的主体性。世界的主体从超越的上帝或天意,回到了人自身。这样,作为人类共同体的合法性也就不再来自外在的超越之物,而只能从人自身的理性历史和文化传统中去寻找。民族国家的自主性则是个人的自主性原则在群体范围的扩大和应用。

现代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包含着两种共同体:民族共同体和政治共同体,也就是在民族的范围内组织政治的国家。4 这一政治国家,按照启蒙的个人自主性理想,不再是君主专制的王朝国家,而应该是以人民主权为核心的民主共和国。作为现代的民族国家共同体,民族提供了共同体的独特形式,而民主提供了共同体的政治内容。正如盖尔纳(Ernest Gellner)所指出的,民族国家是西方现代性的产物,是主权国家为适应工业社会的同质性和规范化的世俗文化而建构的,在西方现代性脉络中,民族主义是与自由民主同等的政治正当性原则。5

民族国家认同回应的是两个不同的认同,一个是作为政治国家的普遍的公民资格,另一个是每个人所身处的特殊的族群和文化归属问题。人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启蒙思想将人抽象为一个理性的主体,自由主义将人确认为权利的主体,这些虽然是必要和合理的抽象,但无法涵盖人性的全部。假如我们将启蒙理解为是理性主义的话,那么民族主义不仅是启蒙的产物,它又是反启蒙的,与浪漫主义传统有关。按照德国的浪漫主义的看法,人总是具体的、历史中活生生的人,而非理性的载体。历史和现实中的人不仅是理性的,也是有情感的,人的情感总是与一定的族群和历史文化背景相联系,他必须获得一种文化和族群的归属感,必须生活在某种文化的共同体之中,否则无以形成完整的自我观念。

哈贝马斯认为:民族国家是解决现代社会一体化的方案。公民国家需要民族国家作为其共同体的形式,如果自主的公民们缺乏民族的框架,共和政体就会缺少活力。民族使得国民们有了归属感,有了自己的历史文化共同体。6 这就是说,民主宪政只能解决政治共同体的制度问题,这种政治共同体(国家)若要从普遍主义转向特殊主义,就必须与特定的语言、历史、文化共同体(民族)相结合,成为具有一体化的、拥有明确归属感的现代民族国家。在人性深处,从古以来就有一种对根源感的追求,对特定的族群、文化或宗教的归属感。民主宪政作为一种形式化的法律体制,自身无法提供文化上的归属感,所以一定要借助民族的想象。哪怕象美国这样的没有民族传统的国家,也要创造一种公民宗教,将自己想象为一个政治民族。民族国家不仅是利益的共同体,而且是情感的共同体。这就不仅需要民主的国家制度,而且需要民族的文化形式。共同善不仅有普世化的共和政治内容,也有特殊化的民族文化内容。在法国大革命中,民族主义与民主主义结合,创造了一个公民共同体。在美国革命中,自由主义与共和社群结合,建立了新的政治民族社群。因此,在现代性的开始,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不仅不是矛盾的,而且是一致的。

2,晚清的民族主义建构

了解了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的一般关系之后,现在回过头来讨论中国。传统中国是儒家的天下共同体,按照张灏的说法,传统的天下观有两个层面:第一个是哲学层面,支配中国人世界秩序观的,是天下大同的乌托邦理想;第二个是政治层面,中国人对世界的理解是以中国为地理中心的华夏中心主义。7 天下共同体既是一个现实世界的有教化与蛮夷之分的等级共同体,又代表了儒家的天下归仁的道德理想之追求。它上通天意,下达人心,是中国人理解世界的核心所在。天下是一种普世化的文化秩序,没有族群、疆域和主权的明确界限。比天下次一级的共同体则是王朝共同体,正如列文森所说:天下代表了一种文化价值,而王朝代表着政治秩序。8但这不意味着在传统中国文化秩序与政治秩序像欧洲那样是二元或分离的,恰恰相反,王朝为私,天下为公,王朝的正当性来源于天下的道德理想。普世性的天下文化秩序高于一家一姓的王朝政治秩序。朝代可以更替,但国之根本——天下归仁的文化理想却不容颠覆。

传统的天下共同体到晚清在西方的冲击下逐渐发生了瓦解。这一瓦解的过程最初是从政治层面的天下解体开始的。自从魏源以后,中国士大夫对世界地理和国际格局有所了解,逐渐了解了以中国为中心的华夏中心主义的荒诞性。帝国的朝贡体系崩溃了,中国与世界的关系被迫纳入到新的等级性的现代国家主权体系之中。一种新的共同体意识诞生了,这就是以全球竞争为背景的现代民族国家共同体。

民族主义理论的经典作家班尼迪克·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有一个著名的论断:现代的民族主义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是为了适应世俗社会的现代性发展人为建构的产物。9 沈松侨通过对清末民初黄帝神话、民族英雄谱系和国民的叙事的系列研究表明: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是通过对历史文化的重构性想象而建立起来的,由此形成三种不同的民族想象模式: 一是以章太炎、孙中山等革命派知识分子以黄帝符号为中心、辅之以岳飞等反抗异族的民族英雄,建构一个反满的种族民族主义;二是以梁启超为代表的立宪派知识分子反对以族群界限为依据,用向外开疆拓土、宣扬“国家”声威的张骞、班超、郑和人等建构民族英雄的谱系,试图建立一个国家民族主义;三是反对黄帝纪年、主张孔子纪年的康有为,将孔子所代表的儒家道德文化秩序,从普世性的天下理想,改造为民族特定的文化符合系统,从而建立一个儒教民族主义。10 无论是种族民族主义,国家民族主义,还是儒教民族主义,这三套关于中华民族的近代叙事,在晚清到民初都有一段重新想象和建构的历史。不过,在这里,我们也可以发现,中国的民族主义毕竟与美国或一些部落国家不同,在其文化、族群和历史中毕竟是有其“本”,有其深厚的渊源所在。民族主义虽然是一套想象的神话,但在中国的历史记忆中有着丰富的和多元的神话资源。民族主义理论的另一位权威论述者史密斯(Anthony Smith)反对安德森的主观“发明”(invented)或“想象”(imagined)说,强调现代的民族主义不能凭空而来,只能在原有族群传统的基础上“重新建构”(reconstructed)。他说:

通常只要一个现代国族自认为拥有独特的族群历史,所谓“被发明的传统”,就会暴露出它事实上比较接近于过去历史的“重新建构”。族群的过去会限制“发明”的挥洒空间。虽然过去可以被我们以各种不同方式“解读”,但过去毕竟不是任何过去,而是一个特定共同体的过去,它具有明显的历史事件起伏形态、独特的英雄人物、以及特定的背景网络。我们绝对不可能任意取用另外一个共同体的过去以建构一个现代国族。11

显然,从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产生来看,与其说是一种“发明”或“想象”,不如说“重新建构”,更接近拥有丰富而多元的历史传统的中国现实。杜赞奇(Prasenjit Duara)在《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中一书也提到,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产生是一个散失与传承的历史的复线运动,在中国的历史传统中,拥有两种不同的民族主义思想资源,一种是排他性的汉族中心为中心的种族主义,另一种是包容性的天下价值的文化主义。这两种关于民族共同体的叙事互相分离,又纠缠在一起。12 于是,晚清的问题在于:发掘什么样的历史记忆,以何种途径重新建构民族国家共同体?

在晚清思想界,在民族主义问题上,最有代表性的是孙中山、章太炎为代表的反满的种族民族主义和梁启超为代表的以国民为核心的国家民族主义。这两种民族主义的主要区别在于所反对的对象不同:前者是作为内部统治者的满清皇朝;后者是作为大中华民族(包括了汉满民族)外部敌人的帝国主义列强。虽然二者有很多分歧和争论,但从共同体形态上而言,都是政治民族主义。也就是说,在晚清的民族国家建构当中,无论是革命党,还是立宪派,他们关注的问题中心,与其说是中国作为一个独特历史文化语言的民族,不如说是作为一个政治实体的国家。这样的政治民族主义与民国以后的民族主义多以文化民族主义的形态出现很不一样。为什么会如此呢?这与近代中国的两种危机有密切关系。在传统中国的天下共同体当中,有一套内在整合的精神心灵秩序和社会政治秩序,其核心是宋明儒家“内圣外王”。其中一个是与个人安身立命有关的信仰或意义问题,另一个是由个人修身(内圣)推导出来的社会秩序安排(外王)的问题。按照儒家道德理想主义的规划,当社会中的君子都以道德的自觉修身养性,并由己而外推,一步步将儒家的仁义原则扩大到家族乃至国家、天下,不仅个人获得了生命和宇宙的永恒意义,而且也将实现圣人所期望的礼治社会。然而,“内圣外王” 到晚清民初发生了严重的危机。它表现为两个层面:道德和信仰层面的意义危机和社会政治层面的秩序危机。在1895年以后,首先发生的是政治秩序的危机,由王权为中枢的帝国专制秩序在一系列的国难冲击下日益腐朽,再也无法维持下去了。但文化认同危机暂时没有像五四以后那样严重,儒家的终极价值以及作为中国文化之体的地位还在。这样,当晚清的民族主义开始出现的时候,是以政治的形态表现出来,更确切地说,民族主义是与民主主义联系在一起的,是一个角币的两面。无论是革命党还是立宪派,他们所追求的都是一个有着民主政治内涵的民族国家共同体,就像在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中一样。他们对民主理解的区别,仅仅在于国体:是激进的全民共和还是温和的君主立宪?

在晚清思想家中,对民族主义做出最完整思考的是梁启超。梁启超面对的是竞争性的世界,他提倡的是政治民族主义,他所要决的问题是:如何从天下转到国家?如何从奴隶转到国民?对他而言,中国的民族特性不言而喻,问题在于如何转向一个西方那样的普世化国家?晚清的梁启超不是要寻找民族的独特性和本原性,而是要使中国融入世界,让中国在全球竞争中成为一个普世性的国家。梁启超虽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者,但在他的思想中,特别是《新民说》中,有许多与自由主义相接近的观念,比如关于个人的权利、个人道德自主性、人性中的幽暗意识、市民社会观念等。13 梁启超将这些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放在民族国家共同体的叙事脉络中加以论述,形成了中国自由民族主义的最初形态。

3,自由主义内部的分野

满清的灭亡,不仅意味着中华帝国的寿终正寝,传统王权政治秩序的解体,而且也使得儒家成为孤魂,五四对传统文化的激烈批判,使得文化的认同发生了问题,中国的精神秩序也最终出现了危机:在新建的民族国家共同体中,是否要有民族文化的主体?中国的公共道德伦理和精神价值建立在什么样的基础之上?

在民国初年,当帝国秩序和儒家文化秩序解体之后,这一问题表现得格外的尖锐。康有为力图将孔子的道德学说改造成为儒教,试图通过政治权力的认可,将儒教定为民族国家共同体的国教。然而,这种儒教民族主义不但没有缓和民初的政治和精神危机,反而进一步加剧了危机本身,因为它很快地蜕变为官方民族主义,种种政治化的祭孔和读经都成为军阀威权主义的工具。儒教民族主义无法在民主的基础上提供民族国家共同体的制度外壳。那么,自由主义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呢?近代中国的自由主义,按其源头追溯,可以追到晚清的严复和梁启超。这两位中国的启蒙先驱,分别代表了中国自由主义两种不同的文化路向,到五四的时候分别为胡适和张君劢所继承。汪晖通过对晚清从传统的天理观到科学的公理观转变的研究,从知识论的角度区别了从严复到胡适和从梁启超到张君劢这两种不同的自由主义文化路向:

了解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4

关键词:民族主义;概念;理性

中图分类号:D0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

民族是当今人类社会最进步的共同体形式,民族主义则是关系到这个大千世界各种这类共同体之间共存和发展的意识形态。在多民族国家和多民族世界的关系中,民族和民族主义已然是我们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

一、民族主义的含义

民族主义的内涵到底是什么,对此人们至今还莫衷一是。美国学者海恩斯针对这种情况谈道:没有一种语言能够系统地诠释爱国主义、民族性和民族主义的历史和属性。海恩斯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爱国主义和民族意识的结合。M.韦伯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情感的共同契约,它的适当变现时愿意形成一个自己的国家,因此它一般有助于这种国家的形成”。布勒伊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政治形态,用以谋求和掌握国家权力的政治运动。”凯杜里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学说,一种新的政治类型。”古奇认为,民族主义是“一个民族的自我意识”,以集体意识为中心。总而言之,考察上述学者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到,民族主义首先是一种观念形态,同时又是一种社会运动。

二、民族主义的思想发展历程

民族主义发端于西欧,从历史上看,近代以来民族主义的发展经历了民族国家诞生、民族国家扩张、民族国家间的冲突及其在意识形态掩盖下的冲突和抛弃意识形态的文明冲突。

(一)民族主义在西欧的发轫

中世纪的西欧,是一个以封建割据为基础的国家框架,而笼罩于基督教神学氛围的世界。这一时期处于这种社会现状的民众在生存状态上依赖于地方势力,在精神状态上依赖于基督教的普世主义价值观。因此,民族国家在这一时期是不存在,民众的信赖感总是徘徊于地方主义与基督教神学的意识下,对国家与国王并不信任。

资本主义的萌芽,一方面摧毁了传统的封建制度,另一方面使长期压抑于普世宗教下的王权势力得以解放。王权通过与新兴的市民阶级合作,建立了以王权为中心的君主国家。王权或专制君主为了获得国家的统一设置了公共机构来加强中央集权。民众狭隘的地方主义日益淡化,增强了对国家和国王的认同感,基于统一性与整体性的民族情感也得到加强。在王权主导的国家中,君主往往以自身利益为首要对象,民众总是不受重视,在中世纪凌驾于王权之上的神学,此时已被王权专制所替代,基于共同利益而建立的民族国家也不再服务于民众,更多地成为王权斗争的工具。民族国家所要建立所要动员的必要资源是对自己的国家产生持久的忠诚与热忱,这一时期民众对国家的热忱情绪逐渐高涨,但是也被专制王权所带来的利益争斗所束缚,而此时民族国家也未真正建立。

(二)近代西方民族主义的形成

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传统的社会结构不断被摧毁,社会成员逐渐摆脱狭隘的地理空间的束缚。马克思这样描述这个过程:“各自独立的、几乎只有同盟关系的、各有不同利益、不同法律、不同政府、不同关税的各个地区,现在已经结合为一个拥有统一的政府、统一的法律、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和统一的关税的国家了。”这个国家就是近代民族国家。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代表着传统封建专制的王权国家一去不返,社会成员不再拘泥于从前狭小的空间与地域限制,民族与民族、地区与地区之间由独立封闭走向结合开放。民族国家也真正意义上基于本民族自身的利益将国家的建设机构和设想与之结合起来,在完整的机构体系下民族国家也摆脱了从前单一的意识色彩,将民族意识融入政治参与及国家建设中。

(三)西方民族主义的演变

19至20世纪,西方国家借着民族主义的名义,对外推行殖民主义达到其殖民扩张的目的。西方经济是外向型的,其政治制度也是“外泄型的”。二战后涌现了一大批新的民族国家,伴随着帝国主义的瓦解与崩溃,西方民族主义对外由武力扩张转为经济文化的渗透,冷战后欠发达地区为了抗击发达地区的霸权主义与强权政治,潜意识地激发了其内在的民族主义情感,这股力量成为保护其民族与国家的坚韧屏障。

(四)当代西方民族主义的演变

当代世界民族问题层出不穷。民族国家不可能纯粹的仅是单一民族。民族的地域与国家疆界不一致,跨界民族多;国际交往密切,人口流动频繁,民族分布错综复杂;历史原因造成的民族压迫积怨很深,民族问题与宗教有紧密的联系,世界性宗教的存在,使民族问题不再限于狭小的区域;大国为了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利用民族矛盾不断激起新的民族问题浪潮。在当代社会中,单一的民族国家与多元文化的民族国家往往产生冲突。民族问题一般属于国家的内部事务,但是,也有些民族问题具有国际性。当代的所谓“文明的冲突论”,其实质是“西方文明优越论”。西方发达国家在国内,虽然由文化多元主义的新型民族政策代替了从前野蛮的杀戮、驱除政策;但实际上各民族之间仍旧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因此,种族排外的暴力事件时有发生。这就是说一方面出现了超越民族主义的种种迹象,另一方面,大民族主义、狭隘民族主义已然存在。

三、民族主义的两面性

法国政治学家吉尔・德拉努尔指出“民族主义是一种非常富有弹性,甚至变化无常的意识形态;因此它能为极其矛盾的客观目标服务,它既可用于肢解国家,又可以用于建立国家;既可以用于建立一种普救说,又可以用于激发地方主义……这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外壳。民族主义提供简单而有效的动员手段。精英们想利用它,因为这种手段有效甚至几乎无往不胜”。从事实上来说,民族主义没有明确的好恶之分,它既能积极地让人摆脱苦难,又能消极地引来一些苦难。

(一)民族主义促进了民族解放运动

民族主义伴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兴起而发展,带有强烈的情感色彩,而往往是这种凝聚民族强烈感情的意识形态会向着两极化方向发展,民族主义的兴起为长期困于被侵略地位的国家带来一丝曙光,促进了全世界范围的民族解放运动。亚洲、拉美国家在经过长期殖民侵略后,在全世界民族主义的浪潮中激发了本民族强烈的抗击力,也正是因为这股凝聚力而促使民族国家最终得到解放。

(二)民族主义是一把“双刃剑”

民族问题始终是悬于国家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如何看待民族主义是需要我们理性地去思考的。当我们看到民族主义的积极的一面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它的负面影响,民族主义将世界分割为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一条是安定的,一条是动乱的。

史密斯在三个方面对民族主义做出了评价:在理论层面经不起细致的斟酌。在伦理上,民族主义在本质上被认为是极端主义的,它的文化的纯粹性导致对他民族的排斥和自身民族的束缚,而且它还认为个体的多样性与独立性是不存在的。在地缘政治学上,民族主义被认为是分裂动荡的始作俑者,它破坏稳定,造成分裂。

在现实生活之中,极端的民族主义对外一味地排斥外部世界,对世界的体系的融合感到强烈的反感,使其最终脱离于全球化的进程,已然成为一座被人抛弃的孤岛。对于国家而言,消极的民族主义影响国家的发展,破坏社会的安定,而对于民族自身来说会使其脱离现代化的步伐,被淹没于全球化的发展浪潮,最终会向着极端化发展。

四、极端“民族主义”的影响

正如德拉努尔所说的一样,民族主义富有很强的弹性,它的积极方面会促使民族国家稳定发展,但是民族主义从它孕育的那天所自身具有的封闭性与内聚性导致其在文化、政治、经济等方面带有较强的排斥性。随着全球化的浪潮,民族国家在此背景下冲破了原有的禁锢,进行多元化交流和往来。反之,极端的民族主义仍然沉浸于传统的文化中,排斥现代文化,甚至煽动本民族情绪做出破坏国家安定和社会和谐的不良举动。追溯民族主义的渊源与历史,它本身就是在民族认同的基础上而衍生出的一种对本民族的强烈情感。这其中包含着对本民族文化、历史、政治、经济的认同。而极端的“民族主义”则是其因循守旧、对民族发展的一种排斥。因此,如何理性看待民族主义,使其民族文化能够融入现代文化中,使其民族有序地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是我们需要探索与解决的。

参考文献:

[1]王军.民族国家的生成与内涵辨析[J].黑龙江民族丛刊,2012(6).

[2]夏莉芳,冷树青.民族国家及其关系论纲[J].九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

[3]高媛媛.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民族主义理论研究[D].天津:南开大学,2013.

[4]杨赞,卢芳华.从理论内涵解读民族主义概念[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9(3).

[5]孟舒.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与冷战后国际政治[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11.

[6]A.D.史密斯.民族主义的理论[J].民族译丛,1986(1).

[7]徐大同,吴春华.当代西方政治思潮[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186.

[8]胡涤非.民族主义的概念及起源[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了解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5

【关键词】伊斯兰教国 少数民族 主流意识 认同感经验

【中图分类号】B911 【文献标识码】A

中亚五国(亦即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都是多民族国家,且其拥有的民族在我国都有存在。民众多半以信仰伊斯兰教为主。受前苏联民族政策影响,中亚五国都曾发生过民族矛盾的激化。苏联解体之后,各国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各方面经验,都走上了民族解放的道路。关注中亚五国在建设各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主流意识认同方面的做法,对于我国改进少数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具体做法

注重建立团结和谐的民族关系。中亚五国独立后颁布的宪法和历届政府首脑讲话都以不同形式强调:注重建立团结和谐的民族关系,严禁一切破坏国家领土完整、危害民族团结以及煽动民族矛盾的各种行为、活动,对于这些组织要予以严厉打击,但凡挑起民族冲突的均作为违法行为。其中,吉尔吉斯斯坦宪法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因为出身、性别、种族、民族、政治和等情况而受到任何歧视以及权利和自由受到侵害,对于煽动或挑起民族之间相互敌对情绪、破坏各族人民和平生活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①;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在多种场合表示,只有哈萨克斯坦作为一个统一的国家,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个领域得到发展,本国的各个民族才能受益,任何一个民族利益不能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该思想也成为哈政府在消除各民族隔阂、促进民族融合的主要指导意见;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在对待民族关系方面,认为只有民族团结国家才能安全,具有严重不正确的方向的“民族主义”将对地区和国家带来威胁,在各民族逐步建立新的地区时,更有必要加快推动民族融合,保障国家与地区安定,②政府要根据国家、地区以及各民族的实际、特点,积极听取最广泛的声音,制定出符合各民族权益、维护地区和平、促进地区发展的政策,保障各民族利益和地区稳定,以必要措施防范民族矛盾的恶化,促使各族民众与国家利益的相互协调;土库曼斯坦前总统尼亚佐夫也强调,要实现土库曼斯坦的国家发展计划,首先必须要维护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③在土库曼斯坦宪法中就明确规定,任何破坏国家和地区稳定、煽动民族和宗教矛盾的,都将作为违法行为受到制裁。

否定民族自决权,倡导文化多元化。中亚五国原属苏联,该联盟成立后允许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退出联盟,各加盟共和国正是利用了这一项权利退出苏联,组建独立联合体国家,以至苏联最终解体。可以说,原各加盟国能“脱苏入独”与“民族自决权理论”不无关系;苏联解体和原各加盟国有少数民族谋求独立与“民族自决权理论”也不无关系。对此,原苏联加盟国都有本国少数民族依据“民族自决权”理论,主张民族自治甚至民族分离,威胁到这些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鉴于此,中亚五国在总结历史的经验与教训基础上,从维护国家统一和国家独立为根本出发,摒弃在国内采用“民族自决权”理论。中亚五国宪法明确规定本国是根据法制和世俗原则建立的单一制多民族国家,而不是联邦制多民族国家,主张在保证国家完整统一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实行民族文化自治(亦即“文化多元化”)。中亚五国的基本现状是多民族,必然存在主体民族面临少数民族的冲击以及少数民族面临主体民族的冲击现状。冲突的双方都希望本民族的文化得到发展。面对文化冲击如何解决的问题,中亚五国倡导多元民族文化、求同存异,提倡各民族保持本族文化特征。“哈萨克斯坦在保障国家统一和稳定的前提下积极倡导文化多元化,实现民族文化自治,允许各民族建立文化中心,以保护和实现每个民族发展民族文化的要求和愿望”④;“吉尔吉斯斯坦在保障国家统一和稳定前提下,独立后成立了四十多个民族文化中心以及其他一些维护民族权益的民族协会,还建立吉尔吉斯斯坦人民大会(社会团体),尽力促使民族和睦、公民和谐和社会团结”;⑤乌兹别克斯坦也建立了上百个民族文化中心。

淡化民族身份,强化公民身份。中亚五国脱离前苏联加入独联体,其建国时间较短。由于民族众多,各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在这样的社会结构基础上建立现代民主和法制国家,如果过分强调民族特性和民族权益,那么只会刺激民族意识的滋生、蔓延,极不利于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中亚五国自独立后,多半有意识淡化民族观念,不再提“民族平等”,而是强化“人权和公民权”,宣扬在法律面前各民族公民一律平等,不因出身、性别、民族、政治和等情况而受到歧视,各民族公民具有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但国家也不会因民族、宗教背景、社会财富情况而区别对待每个公民,突出每个公民享受平等、自主的权利。中亚五国以上做法,是受苏联解体教训和西方国家强调“人权和公民权”的结果,其目的就是要淡化民族观念或民族意识影响。显然,这有助于构建统一的国家认同感和培育各族人民共同的国家意识,从而有利于化解民族矛盾,建立团结和睦的民族关系。⑥

主要特点

将维护民族团结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在中亚五国,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的和睦相处,无不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各国政府的重要工作。其中,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十分重视维护民族和睦,在各种场合都强调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哈萨克斯坦三大中心任务―保持“政治稳定”、维护“民族和睦”和做好“经济改革”;⑦在乌兹别克斯坦,卡里莫夫总统表示,民族和睦、社会稳定高于一切,民族和谐是国内和谐安定的首要条件;在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卡耶夫指出,没有国内各民族人民的和睦,国家就无法摆脱危机甚至生存,在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和平相处的前提下,吉尔吉斯斯坦才能作为一个国家走到今天;⑧在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也认为,“民族和睦、国家稳定是国家全面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没有一个动乱的国家可以取得发展,只有靠民族和睦与公民和谐才能实现土库曼斯坦建国思想”。⑨

重新解读民族理论增强国家认同感。中亚五国隶属“独联体”。自“独联体”成立以来,面临着众多成员国退出的危机。无论退出还是呆在“独联体”组织,各成员国都深受“民族自决权”理论或“民族文化自治”理论影响。可以说,“民族自决权”理论对于一个成员国或国少数民族,既可能为民族独立(亦即国家独立)提供理论支撑(退出“独联体”),也可能为民族分裂(亦即民族分裂主义)提供理论支持(民族独立),它就是一柄处理民族“独立”和“保护”关系问题的双刃剑。当一个国家独立后,为捍卫国家统一,都会摒弃“民族自决权”理论(亦称之为传统民族理论);要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也都会重视“民族文化自治”理论(亦即新的民族理论)。中亚五国中的哈萨克斯坦就面临着这样的问题,从摒弃传统民族理论、选择新的民族理论,亦即重新解读民族理论,来增强对国家的认同感。在哈萨克斯坦,俄罗斯族与哈萨克族人口数量相当,在俄罗斯族居住相对集中的区域,经常流露出民族分立主义的不良情绪,以至哈、俄两族矛盾尖锐,有的甚者还要求分离。⑩哈当局对此表示坚决反对,认为“民族自决权”理论不适用于哈。而与此同时,哈政府又对“民族文化自治”理论表示认同,认为在符合国家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有必要建立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中心,保护与发扬本族的优秀文化,发展民族特点。哈萨克斯坦在重新解读民族理论增强国家认同感方面所作出努力,其他中亚四国也有类似的经历。

保护各民族权益打击极端民族分子。中亚五国不约而同地在新宪法中均明确表述,在法律面前公民一律平等,任何人不得因民族、种族和等的不同从而遭受不平等,法律保护每个人自身的权利。在发扬主体民族传统、风俗和语言的同时,一方面保护其他各个民族文化习俗,另一方面创造各种条件繁荣各民族文化。中亚五国有的在宪法中还强调,坚决抵制因不懂得或没有掌握国语而出现侵害公民自由与权利的行为;依据各国宪法,一些国家还制定了有关保护民族利益、加强民族团结的具体法律条款。例如,吉国为维护各民族的权益,制定了少数民族法;哈国从整体层面出发,通过了共和国语言的基本政策,提出国家要竭尽全力地鼓励民众在学好母语的基础上掌握两种或多种民族语言的构想;在土库曼斯坦,根据总统尼亚佐夫的倡导,制定了语言发展方案,要求发展土库曼语,不断扩大其使用范围,同时也要注意确保其他各民族语言的自由发展和作用发挥。同时,打击极端民族主义分子,是保护中亚五国各族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在吉尔吉斯斯坦像被誉为吉尔吉斯斯坦精神宪法的《玛纳斯宣言》就指出,在吉国境内企图损害国家的部落主义、分离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思想代表人物,都要彻底粉碎;哈萨克斯坦外长托卡耶夫认为,在哈萨克族和俄罗斯族的问题上,国内少部分别有用心的个人或组织所提出带有分裂主义和极端激进性质的行动,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要依据宪法追究责任、严惩不贷;在土库曼斯坦法律明确规定,那些破坏民族团结、鼓动民族分裂的都将按照宪法规定作为最严重的刑事犯罪,将严厉惩罚任何利用民族情感和极端分裂主义的人。

经验启示

注重全民族认同意识的教育。随着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等势力的扩散,严重影响了世界各国的领土完整与民族统一。在中亚五国,也存在这样情形。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实施“振兴民族精神”和“淡化民族身份强化公民身份”措施,也实施“提倡民族文化自治理论”和“打击极端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措施。前者,侧重于国家统一;后者,则侧重于各民族发展(尤其少数民族)。不可否认,这些措施都极大地促进了中亚五国各民族团结、维护了国家统一,在国家层面,立足未来发展,“淡化民族身份强化公民身份”措施意义重大。这对我国也具有借鉴意义,只不过囿于国情不同,在措词上使用“全民族认同意识教育”或“中华民族认同意识教育”。我国政府可以重点采取积极措施,以国民道德为基础,以本国文化为纽带,使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有机统一起来。国家认同是各民族人民将本民族命运同国家命运联系在一起的基本条件。要结合我国多民族统一的特殊的文化传统和历史,利用相关媒体在国民中传播整个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历史,增强国民的文化认同,增强其民族自豪感。也要利用媒体传播民族文化,尤其是少数民族文化,增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以加快文化融合和夯实国家认同。增强全民族认同意识,就要让各族人民对我国国情充分认知,尤其针对青年一代,增强全民族认同意识。

采取适宜的少数民族政策。我国的民族政策总体上是符合我国实际的,但也需要借鉴国外经验,特别是要结合我国社会发展和民族问题的新情况加以不断发展。民族政策是国家和政党为调节民族关系,处理民族问题而采取的相关原则、措施、规定的总和。从全球的经验可以看出,民族政策是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反映了阶级的民族问题观念,是决定民族问题是否能够妥善解决的关键。

民族政策的制定可以参照以下几个标准:第一,民族政策要始终坚持国家统一,不以分裂为前提,始终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领土、完整,违背了这一原则,民族政策制定的前提将不再存在,也没有了政策制定的意义。第二,民族政策要始终遵循国家的宪法与法律,这是各民族共存共发展的法制前提。只有共同认可的宪法与法律,才能够具有统一的行动基础,才能够保障各民族的基本利益和基本权利。第三,民族政策要始终兼顾宽容,这是解决民族问题让少数民族得到关怀、实惠的前提。宽容的民族政策建立在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国情基础之上是符合我国特点的。鉴于此,作为多民族国家的中国,在采取民族宗教政策时应当尤为关注。为增强少数民族与汉族群体之间的相互了解、尊重,实现以宽容的态度来对待彼此之间的差异,势必要求在贯彻民族政策中相互认同,让人们看到国家对待不同民族的宽容态度,提振人民对政府的信心。尊重少数民族民众,视为兄弟姐妹和家人,视为国家的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倡导各民族相互交流、促进了解和文化融合。

抵制外来影响打击分裂势力。作为多民族国家,中亚五国少数民族众多,这在世界史上也不多见;尤其,在中亚五国中有的国家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人口基数相近,少数民族与主体民族的逆反倾向较重,容易滋生极端民族主义。为了增进各民族谅解、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中亚五国在打击极端民族主义分裂分子方面尤为重视。在我国尽管没有中亚五国那么多的民族,也不存在任何一个少数民族与主体民族(汉族)人口基数接近情形,但在增进各民族团结、民族融合,保护各民族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统一方面,也必须抵御外来影响,严厉打击分裂主义势力,借鉴中亚五国成功的经验,以更好地实现民族团结,共同发展,国家统一的目标。鉴于此,我们应时刻警惕西方敌对势力干扰民族关系与社会和谐,防范宗教渗透和民族分裂活动,对待干涉我国内政,利用人权、宗教、民族问题制造事端的行为给予坚决打击。对一般民族冲突,要区别对待,不要上升到政治高度,要分析源头,抓问题的主要部分,从经济、文化等方面入手给予及时解决,但也不要掉以轻心一概而论,要始终警惕西方国家对我国的干扰,坚决抵制外来的不良影响,严厉打击国内分裂势力,防止民族矛盾激化。

(作者分别为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电子科技大学教授;本文系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增强我国西部少数民族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感及实施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1XMZ011)

【注释】

①③⑤⑧刘庚岑:《吉尔吉斯坦民族政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

②陈联璧:“中亚五国民族关系问题”,《东欧中亚研究》,2001年第3期。

④张友国等:“哈萨克斯坦民族政策的变迁与思考”,《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

⑥⑩陈联璧:“中亚五国民族关系问题”,《东欧中亚研究》,2001年第3期。

⑦⑨张树昌:“中亚五国的社会控制”,《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03年3期。

张新平:“和睦共处:中亚五国民族政策的主线”,《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

了解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6

[关键词]“四个认同”教育 大学生 民族团结

[作者简介]龙庆华(1964- ),女,云南蒙自人,红河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云南 蒙自 661100)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06-0056-02

2008年11月6日,教育部、国家民委联合下发《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要求各类学校必须大力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肩负着为所在地区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功能,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加强“四个认同”教育是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增强民族团结教育的一个有效途径。

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加强大学生“四个认同”教育的重要意义

“四个认同”,即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四个认同”是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具体体现。“认同原为心理学术语,指一种情感的移入过程。现也扩大为认可、接受、赞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因其所处的特殊地域,大学生的来源往往具有少数民族学生多等特点,因此,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加强“四个认同”教育对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加强“四个认同”教育是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高校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加强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构筑大学生的核心价值观。中共中央在《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不论是在内地还是在边疆,不论是在汉族地区还是在少数民族地区,都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的教育。”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的少数民族大学生一般占本校大学生人数的30%左右,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接受本民族文化,他们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上体现出很强的民族特性。因此,对大学生进行“四个认同”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针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特点及所在地区的特殊性,对大学生进行“四个认同”教育。一是强化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就是要使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各民族大学生深刻认识到,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每一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各民族共同缔造了我们伟大的祖国,共同捍卫了祖国的统一。二是强化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就是要使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各民族大学生深刻认识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一个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中华文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每个民族都创造和发展了各具特色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培养大学生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三是强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就是深刻认识到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选择、时代的选择、中国人民的选择。

2.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加强“四个认同”教育是增强民族团结的有效途径。高校肩负着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使命,在大学生中开展“四个认同”为核心的民族团结教育,能够使大学生深刻了解和认识在中国各少数民族为中华文化创造出优秀灿烂的文化,同时增强对各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认识;有利于加强各少数民族同学之间的和睦相处,认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可以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个人的发展与国家的团结统一、社会安定之间的关系;国家的团结统一和社会的安定是个人价值实现的前提和基础,个人也只有在安定团结的环境中才能得到全面发展;每个人必须认识到和自觉地维护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促进社会的发展是作为当代大学生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大学生“四个认同”教育,学会辩证地看待和认清国内外敌对势力反华的真实面目,增强他们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抵制和反对民族分裂,成为捍卫祖国统一的重要力量。因此,大学生牢固树立以“四个认同”为核心的民族团结意识,有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和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

二、强化大学生“四个认同”教育,要处理好与多民族文化认同的关系

民族认同是指该民族群体成员具有的对本民族的归属感和感情依附的稳定的心理特征。民族认同发生的前提在于民族之间的交往,通过交往形成他族不同于我族的对比,从而确立自己的群体归属。民族认同是国家认同的前提,是加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心理基础。中华民族认同就是中华民族的成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中华民族文化的归属感和感情依附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在当代中国,民族认同往往与对祖国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紧密联系在一起。民族文化的认同不仅是对自身本民族文化的认同,也包括对整个中华民族整体性文化的认同。民族认同中的文化认同是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睦共处的思想前提,民族文化之间的团结、交流和认同是相互的,也是双向的,只有这样,才有助于增进各民族的理解,克服民族之间的偏见,强化民族团结。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是我国大学生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边疆和谐社会、弘扬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的一支重要力量。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加强“四个认同”教育,就是教育引导各民族大学生在对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认同中,以开放的心态开展各民族文化的交流,对各民族文化多样性的理解与容纳,培养各民族学生的国家整体观,激发各民族学生的国家认同感和主人翁的意识。在“四个认同”教育中要让各民族的学生达到民族虽不同,祖国只有一个的思想境界。从培养大学生个人角度来讲,就是让各民族大学生自觉树立文化自觉性和文化自信,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具体体现在校园中就是各民族学生之间应该相互理解,彼此尊重,求同存异,增进团结。让不同民族的学生正视差异,相互尊重,互相帮助,取长补短,避免由于文化和价值观念的不同而歧视或否认其他民族的观点;教育各民族学生在尊重自己民族文化和习俗时也要懂得尊重和包容其他民族的文化和习俗,共同维护民族团结。

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开展“四个认同”教育的途径

边疆民族地区高校处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民族宗教问题比较突出,是国内外敌对势力渗透、分裂、颠覆的重点地区。民族分裂主义历来把青少年作为渗透的重点。他们打着“民族”和“宗教”的旗帜,把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作为突破口,培植分裂势力,进行破坏社会主义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活动。因此,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在加强大学生“四个认同”教育中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把坚定的政治信念、民族团结植根于大学生的思想意识中。

1.充分利用地域性民族特点,开展“四个认同”教育。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不是独立的、封闭的教育,而是一个社会联动的系统工程,高校应结合地域性资源开展“四个认同”教育。“要通过地域性民族特点的介绍,使学生知道家乡的民族特色、风俗文化,关心本地区民族的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变化,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同时,通过对各地区民族特点和发展现状的了解,振奋民族精神,凝聚各民族人民的力量,不断增强不同民族学生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认同,不断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如笔者所在的高校,充分利用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到少数民族地区调查了解边疆少数民族文化、经济社会发展:2011年“红河学院多彩哈尼团队”是团中央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120个立项的重点团队,团队到云南省金平县马鞍底乡进行社会实践。马鞍底乡与越南接壤,国境线长达156千米,世居着苗、瑶、哈尼、彝、汉5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97.8%。在社会实践中,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收集了很多当地群众经济生产生活、生态环保、服饰建筑、民俗节日、民族文化等方面的材料,了解云南边境少数民族丰富多彩的生活、独特的民族文化,加深了对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了解,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和维护祖国统一的自觉性。

2.充分利用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四个认同”教育的校园环境。校园文化具有教育、引导、激励等多种功能。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充分利用边疆民族地区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多,生源来自于不同地区等特点开展大学生“四个认同”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积极引入各民族文化元素,打造各民族文化交流融汇、和谐共存的良好校园环境。如笔者所在的红河学院,近年来,每年举行一次学生“民族节日公园”的校园活动,在活动中综合展示校园特色民族文化。每年确定一个活动主题,活动期间在校园中利用区域优势展示云南省红河州世居的少数民族文化,使大学生在了解各民族文化的同时,增进了解、促进民族团结,并在节日活动中给各民族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融汇交流的舞台,在校的各民族学生在活动中相互学习和交流,通过举办民族风情摄影比赛、图片展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对在校的各民族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在校园文化中营造“四个认同”教育和民族团结良好的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

3.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的主渠道,扎实推进“四个认同”教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之一。教师利用课堂教学培养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怀,渗透民族情感;通过本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的课程教学,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宣传本地区少数民族文化,加强对大学生“四个认同”教育。将“四个认同”内容有机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之中,把“四个认同”的理想信念教育作为主题,纳入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之中,做到教学计划明确、教学内容突出特色、教学方式力求生动。教师在教学中应注重对大学生的人文关怀和情感教育,弄清楚他们最关心的热点是什么,难点和疑点是什么,教师走进学生、了解学生、深入学生,培养大学生正确认识、分析和解决民族问题的思想和方法,进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民族团结教育。

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加强大学生“四个认同”教育,让各民族学生在学习生活中互相信任,互相尊重,认识到只有各民族之间的相互认同、相互平等,中华民族的内聚力、自豪感才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来,自觉为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而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阿斯哈尔·阿拜.浅论“四个认同”[J].实事求是,2005(1).

[2]罗迪.以深厚的本土文化加强对青少年“四个认同”教育[J].新疆地方志,2010(1).

[3]戚甫娟.加强学生民族团结和“四个认同”教育研究[J].青年研究,2007(2).

了解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7

「关键词种族,宪法,民族,种族主义

一、引 入

本文欲对诸国宪法文本中“种族”一词的涵义进行探析,其实质为对宪法规范的学理解释,其必将面对法律/宪法解释所不可避免的一根本难题:即由于语词自身的弹性、不确定性甚至开放性、流动性,主观的解释者如何确保宪法/法律文本中该语词涵义的客观性?体现在本文的语境中,读者便可以追问,非权力机关的笔者在非宪法实践的迫切要求下进行个人化的探析试图将弹性的语词固定化,其行为本身具备理论与实践的意义吗?亦或只是对语词进行了一番逻辑的重演,虽然永远为真值命题,却未传达任何信息[1]?

笔者认为,日常语言中,“种族”一词的混用折射于法律化的宪法语言中,其所进一步造成的语言、思维乃至规则的混乱早已超出了法律规范用语的合理弹性承受度,失却了法律语言自身特有的确定性、明晰性特质。因此,笔者固然不能解决上述法律解释中的悖论性难题,但尝试着将宪法用语中“种族”的涵义尽量明晰化、确定化,以增强其语言的规范性、法律性。我想,此不失为该文的意义之所在吧。

二、“ 种族”自身的涵义

作为以中文思考、中文写作的国人(包括笔者),谈到“种族”二字必将受到中文视域的影响与限制,然而追溯该词在中文世界的衍变,会很快发现中国的传统文字/文化并无此词,其乃是近代中国西学东渐下的名词创设。因此,探寻“种族”的涵义需寻找其在西方历史的与逻辑的根,并了解其是何以随着时代、社会的变迁而不断被赋予涵义的丰富性、流动性乃至成就今日之局面。

(一)种族的起源-种族的原初涵义

让我们首先借助人类学家的视野来追溯种族的起源吧。

人类学家主张现世的人类都属哺乳动物纲灵长目人科人属的智人种,人类始于一个共同的祖先,即距今380万年前东非地区的早期猿人。随着群体的增多,迁徙出现。祖先们分别南下、北上、西迁至非洲、亚洲、欧洲三大地区,经过几万年至几十万年的迁徙、分离,便出现了欧亚非三大地域群体。为了适应不同地域的自然、地理环境,共同发源于东非地区的人类祖先逐渐在体质形态与遗传基因上发生了分异,形成了所谓不同的种族(人类同很多动物种类一样属于多态性物种,即基因内具有一种丰富的、能在将来几代中组成新特征的潜力。文化的变迁、药物、牛排、甚至睡眠不足都可能使一个种群在相当少的几代内就产生出一些独特的后天行为特征。因此当多态性物种分成为地理上分散的种群时,面对不同的地理特征与选择压力,其许多遗传上的潜在差异便在不同地理环境内不平衡的表现出来)

由此可见,“种族”概念起源于人类学的学科研究,由此决定其相应的原初意义即为人类的主要生物学划分,以肤色、头发、身体结构等的差异加以区分的人群,它可指白/黑/黄三大人种,也可指三大人种之下的次一级人种。人类学家通常将全球的种族划分为以下三类:

体质特征

肤色

发型

鼻梁

嘴唇

体毛

典型代表

比例

白色人种

浅红

波状

高窄

北欧人

55%

黄种人种

黄综

直状

蒙古人

37%

黑色人种

褐黑

曲状

低宽

尼罗各人

8%

同时人类学家根据种族内部地区间人体的相对差别,又划分出若干次一级人种,构成三大人种群,即白色人种群之下又分北欧人、阿尔卑斯人、地中海人三个人种;黄色人种群之下又分为蒙古人、印弟安人、爱斯基摩人;黑色人种群之下又分为尼罗各人、美拉尼西亚人、达维人。此皆可称之为人类学意义上的“种族”。[2]

在此需注意,上述种族的划分,其只是关于种群常共有的某些体质特征的统计学上的抽象概念而已。这些可见的体质特征并非从种族到种族的突变,而是一个连续的统一体内,几乎无间断地、从非洲到挪威的渐变,因此我们找不到所谓“纯种”的例子。很多人类学家都承认此术语具有非科学的涵义,既不明确又没什么具体用处。

(二)种族主义与民族主义-种族的引申涵义

历史的指针指向了16世纪欧洲的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欧洲人怀着淘金梦到处寻求和掠夺海外土地,他们开始见识了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具有别种体质特征的人类。于是,“种族”概念便很快脱离人类学的象牙塔,在政治利益、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以“种族主义”的面目为寻常百姓所知晓、所信奉。什么是种族主义呢?其是殖民地时期白种人为了统治奴役黑种人、黄种人而杜撰的种族歧视理论,其声称人类的不同种族在智力、道德的发展能力上是不相等的,种族差异决定各族历史发展进程以及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优秀种族”理应凌驾于“劣等种族”之上。[3]因此,优秀的白色人种侵占劣等有色人种的土地、统治奴役有色人种是上帝的合理安排,具备天然的正当性。

种族主义实为白种人利益诱导下的思想偏执,然而16-19世纪的殖民时代,此思想却是有着基督教仁爱传统的整个欧洲的阴暗思潮,在此思潮的鼓动下,种族歧视、种族隔离、种族屠杀政策残忍地扑向殖民地民众,铸成了他们数百年的血泪辛酸。

其实种族主义之所以盛行不衰,其背后有更深的源头-民族主义。民族主义从历史深处顽强而莽撞地走来,它曾动员千千万万的民众在历史的舞台上交替上演民族的融合、分裂、独立、冲突乃至战争的活剧。从整个近代历史看,西欧诸国在反封建、构建近代民族国家过程中,率先产生了近代民族主义;但西欧的民族国家一旦建立,民族主义很快便转化为一种带有侵略性的殖民扩张学说,其要求把本民族、本国的统治扩张到别的民族、别的国家,而不管后者同意与否。可见,民族主义是一把双刃剑,它使人们超过对自由的热爱,怂恿统治者去粉碎那些非我族类、语言有异的任何民族的自由与独立。于是人类在自然领域取得的成就――遗传学说和进化论,便在民族主义思潮推动下出人意料地被扭曲为社会领域的种族主义和社会进化论,为已蜕变为集团利己主义的民族主义提供新的理论依据。

可见,种族主义实为民族主义在殖民扩张时期的特殊表现,其根源于特定区域内的人类共同体为本集团体利益发展的需要而统治压迫另一共同体的自我中心。正是基于种族主义与民族主义的这种近亲关系,日常语言中,“种族”一旦跨出其生物学范围,进入社会文化领域便常与“民族”一词混淆。如前南斯拉夫(波斯尼亚的塞尔维亚、克罗地亚和穆斯林族)、非洲国家卢旺达(胡图族与图西族)、中东的巴基斯坦人与犹太人的民族冲突常被称为“种族冲突”。因此,种族在原初意义之后的引申意义上实与“民族”相混同。

(三)“种族”涵义的归纳与辨析

1.在分析源于西方的概念“种族”的原初与引申涵义之后,种族涵义的来龙去脉有了粗略的历史呈现,而其涵义最凝练权威的表达,无疑是同时代的词典。

中国《现代汉语词典》中“种族”的涵义只有一项: (1)人种。

中国《语言词典》中“种族”的涵义为: (1)「stock人类学上的大的分类或主要人种,如白种人、黄种人、黑种人; (2)「race指人类的许多大分类之一;每一个大分类由被认为或自认为属于一个独特的单位的人群所组成; (3)「flesh见“家族”。

英文《韦伯斯特新20世纪词典》中“种族”「race一词的涵义为: (1)人类的主要生物学划分,即用肤色、头发、身体结构等的差异加以区分的人群,即三大种族,白种/黑种/黄种人,其中每一大类又分若干小类。此术语具有非科学的含义,已被更科学的族群所取代。2)指在遗传基因上不同于另一些人的人口,这是一种现代科学用法。3)属于一个族群集团的感情。4)在较宽泛意义上与血统、宗族、人群、部落、民族等混同。

三词典对“种族”的释义,其核心意义一致,皆为“人种”,然而引申/扩展意义的范围则显然是《现代汉语词典》

2.鉴于种族与民族在边缘意义上的部分重合,我们也需明白民族的基本涵义。

中国《语言词典》中“民族”的涵义为: (1)「nation指有共同制度,风俗习惯和信仰的全体公民;主要用于政治,常指一个主权国家的全体公民,也意味着由于共同的法律、制度、风俗习惯或忠诚而产生的某种同一性。 (2)「people以共同的文化、传统或亲属感联结起来的人们,虽不一定有血缘关系或有人种或政治的纽带,但典型地具有共同的语言、习俗和信仰,如原始民族。 (3)「race可以指任何一个或多或少是意义明确的被认为是一个整体的人群,通常是因为他们具有或认为具有共同的历史。

英文《韦伯斯特新20世纪词典》中“民族”「nation的涵义为:(1)一个稳定的、历史上发达的有着共同领土、经济生活和特定文化与语言的人群共同体。2)一个单一政府治理下的联合起来的在一块土地上的人民。 (3)一个人群或部落。 (4)以前在欧洲的大学里,主要根据学生或学者的出生地进行的人群的划分。可见中文中“民族”的涵义远远广泛于西文中的民族(nation)。正是基于“民族”概念边界的扩张性、模糊性,才会与“种族”发生混用的情况。但二者在本源意义上一个侧重生物学角度,一个侧重社会历史角度对人类群体进行划分,有着相当的区别。当然,承认二者在核心意义上的差别并不等于否认二者在边缘意义上的重合。并且,为了使我们的语言更清楚明晰,日常中应尽量从核心意义角度使用词语,此乃语言学的基本原则。

三、诸国宪法中“种族”的涵义探析

面对日常语言中种族自身涵义的混淆,“种族”入宪(尤其种族间平等条款的的入宪)具有无比深远的的历史意义。然而宪法规范中“种族”的涵义又将如何确定呢?“种族”是宪法中的非重点概念,亦或“种族”并非宪法学所特有的术语,其究竟是应当遵循日常语言中“种族”的涵义呢?还是因为置于宪法规范的特殊环境下便有了相对特殊的涵义?笔者怀着这种疑问,试着从三个角度探析宪法用语中“种族”的涵义,以图解答。

(一)“种族”在诸国的规范背景

所谓“种族”在诸国的规范背景即指在各国的宪法文本中“种族”是如何被规定、陈述、表达的,以展示“种族”一词所处的语境。笔者将列举以下国家的宪法规范,以使读者对此有直观的感受。

法兰西共和国1958年宪法第2条规定:法兰西是不可分的、世俗的、民主的和社会的共和国。它保证所有公民不分出身、种族或者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它尊重一切信仰。

德国1919年魏玛宪法在序言中规定:德意志国民团结其种族,一心一意共期改造邦家······

德国1949年基本法第3条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因性别、门第、种族、语言、籍贯、血统、信仰、宗教或政治观点而受歧视或优待。

美国1866年第14条修正案第1款规定: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在州管辖范围内,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

美国1869年宪法第15条修正案第一款规定: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种族、肤色、或以前是奴隶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拒绝或限制。

中国1954年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南非1996年宪法第四章第一节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因种族、性别、民族、或社会出身、肤色、年龄、宗教、信仰、文化、语言、残疾等而直接或间接地受到歧视。

印度1949年宪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国家不得仅根据宗教、种族、种姓、性别、出生地或其中任何一项为由,对任何公民有所歧视。

苏联宪法第34条也曾规定:苏联公民,不分出身、社会地位和财产状况、种族和民族、性别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从以上诸国的宪法规范中,我们可以看出各国“种族”所处的语境有相当的共同点:

1.各国均以宪法形式确保了各种族间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禁止种族歧视。

2.各国宪法中“种族”一般皆在宪法的平等条款内,常与出身、宗教、性别等项并列。

可见,作为宪政精神承载体的宪法,其所倡导的平等权乃是基于公民身份的平等权,凡本国公民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的对面即“歧视”,歧视的核心涵义指基于个人不能自由决定之事不平等的对待他人。我们知道,个人是自由主体,因而是责任主体,若不自由,则不负责任。因此,基于身高、性别、出身等个人不能自由决定之事而歧视他人便是不平等之举措,应以法律手段将其排除在外。

语词总是在其语境中才会呈现其意义。因此“种族”在此语境中,固然有其所约定俗成的常态意义,但同时,其与出身、性别、宗教、身高等项并列又有其共通的泛意义,即为“凡个人不能自由决定从而不能自由负责之事,凡个人信仰之事都不构成歧视的原因。”

当然,“种族”在诸国的宪法规范中,仍存在不少的差异:

1. 德国从魏玛宪法到基本法,由“本种族的强调”到“各种族间的平等”,期间经历了巨大的观念转变,而法国则是一步到位。

2.美国宪法正文中并无任何种族条款,宪法修正案对于种族关系的内容表述也是由模糊弹性到清楚明确。

3.南非“种族平等”入宪为1996年,远远迟于其他国家。

各国宪法中对“种族”的文本规范何以同中有异,这实涉及到各国具体历史与国情的不同。而从某国具体的历史背景出发来探索该词的沿用情况从而推出语词的真义,其不失为一可着手的途径。

(二)“种族”在诸国的历史背景

囿于笔力的限制,笔者只将对法国、德国、美国、南非、中国五个相对典型的国家进行“种族”的历史背景分析。

转贴于  1.德国

基于种族与民族之间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分析德国的种族历史背景当然不能忽略德国的民族史。

宪法规范背后通常有着国家对于所规范内容从观念到制度的一系列支撑,甚至是有了后者才被逐渐反映到前者的宪法中来,其是一缓慢的进程。德国“种族平等”条款的入宪更是以有色人种的无比惨痛经历为代价,经历了曲折而漫长的道路,宛如事物的抛物线发展规律,劣势不运转到极端,便不会有足够的反弹去峰回路转。

德意志民族国家的形成经历了曲折的道路,其不是至上而下的人民革命建立的,而是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至上而下靠武力征服而成。因此德国的民族主义不是同像西欧启蒙运动那样的立宪民主相联系,而是与文化民族主义相联系(分裂割据的德国面对外来文化的入侵,知识分子自觉抵制,通过挖掘古日耳曼的光荣来寻觅维系民族感情的血脉,促成了文化民族主义的成长),因此,德国的民族认同侧重于本民族的文化、血统,后因德国的武力统一而进一步带上了强烈的军国主义色彩,很快演变为极端民族主义,为后来德国纳粹主义的种族优越论埋下了隐患。

意味着文化血统共同体的volk一词在德国历来被当着英语nation的同义词。在纳粹期间,volk一词的种族主义色彩浓的无以复加。[4]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中主张民族应在人种上纯一,国家主要是维护种族完整、促使优秀民族获胜和迫使劣等民族屈服的工具。其最终酿成了二战时期对大量犹太人的种族灭绝。二战是德意日极端民族主义与种族主义思潮下的产物,其酿成了一场世界性的灾难。痛定思痛,德国政府反省魏玛宪法对本种族的过分看重排斥异族公民,于是在1949年基本法中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因性别、门第、种族、语言、籍贯、血统、信仰、宗教或政治观点而受歧视或优待”,以宪法的高度规定了种族间平等、反种族歧视条款。

鉴于德国历史上种族歧视的范围总是包括犹太人,但犹太人肤色、发色与欧洲人难以区分,可见其“种族”的内涵已越过了传统的生物学三分法。毕竟,“种族”的界限,在日常中混淆较多,法律上所要求区别“种族”的场合,实际上并不是按照严格的人类学标准,而是按照其他社会标志加以区分的居多,如犹太人是以其父母为犹太教教徒为标准进行区分。因此,从德国关于“种族”的历史背景来看,德国基本法中“种族”的涵义应为广义上的种族,即为韦氏词典上的第四义。

2.美国

美国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轨迹与欧陆迥然不同,但却沿袭了英法自由主义传统,建构了最完备的现代民族国家。北美大陆的原著民是印地安人,至哥伦布发现这片新大陆以来,英国人、法国人、荷兰人、瑞典人先后在北美建立居民点。“五月花”号船上102位受宗教迫害的清教徒签订约法,宣称要建立基督教理想社会,组成民治政府。随着欧洲移民的陆续到达,宗教与语言的一致使不同血统、文化背景的殖民者逐渐融合为一种以英国新教文化为主体的白人新教徒社会,民族意识日渐成熟。1781年北美人民取得脱离殖民宗主国的独立战争胜利,战争期间1776年《独立宣言》发表,标志着美利坚合众国的诞生,美国民族国家的形成。

然而,一方面是自由平等民主的美利坚民族孕育、形成的历史,一方面却是数百年殖民过程中对印地安人的杀戮灭绝、对非洲裔黑人奴役隔离歧视的历史。光辉的《独立宣言》宣称:“人人生而平等”,但为迁就南部奴隶主的利益,黑人被暗地里排斥在“人人”之外,继续着被奴役的生涯。1787年联邦宪法至今仍是美国政治运行的圣经,但却笼罩着种族主义的幽灵。宪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在按人数分配众议院名额时,黑人按3/5计算,而未被课税的印地安人则不计算在内。显然他们未被看成美国公民,不能享受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宪法第一条第九款规定:“对于现有任何一州所认为的应准其移民或入境的人,在1808年前,国会不得加以禁止”,这实际是允许奴隶贸易在美国延续至1808年;宪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凡根据一州之法律应在该州服役或服劳役者,逃进另一州时,不得因另一州之任何法律或条例,解除其服役或劳役,而应依照有权要求该项服务或劳役之当事一方的要求,把人交出。”这实成为所有逃奴缉捕法的宪法根据。[5]

联邦宪法上述条款的背景在于联邦政府对殖民历史形成的南方奴隶制的认可和偏袒,然而残酷压迫黑人的奴隶制毕竟是侵害美国民主制度与社会肌体的恶性肿瘤,其激起了越来越多有识之士和下层民众的深恶痛绝,废奴运动高涨,并最终导致了1861年南北内战,战争以联邦政府的胜利,奴隶制的废除而结束。在美国土地上存在了2个多世纪并受法律保护的奴隶制度终于在人民大众的谴责声中和战火的洗礼中宣告废除,强制性的奴隶劳动从法律上被取缔。在战后重建时期,1870年联邦国会通过的第15条宪法修正案:“联邦和州政府不得因种族、肤色、或以前曾服劳役而拒绝给予或剥夺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此是美国宪法第一次以保障有色人种(黑人、印地安人、亚裔人等)平等的选举权为宗旨而制定的专门宪法修正案,其也第一次在宪法文本中明确使用“种族”字眼成为笔者今天考证其在“种族”涵义的直接依据。

显然,鉴于美国这样一个以近代移民为主体、种族关系复杂的国度,种族一词的涵义无疑来自于美国民众对现实生活中种族关系的体会与理解,那依然是一种肤色意识,一种白种人优于有色人种的白人优越论。因此从历史背景看,美国宪法中“种族”涵义应取韦氏词典第一义。

3.法国

法国民族的形成属于原生型民族主义。中世纪的西欧是一片分崩离析的土地,罗马教廷是凌驾于各领地上的一统权威。资本主义的发展,催生了一个新兴的人群-市民社会,市民阶层与王权联合,打败已成历史桎梏的教廷和贵族势力,建立起君主专制的统一国家。以往割裂的各地区人民开始团结在一个共同的权威-王权之下,要求民族统一、培植民族文化、增进民族感情的思潮压倒了地方主义与宗教的普世主义,从而形成了近代民族主义的雏形。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绝对君权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他们选择了另一个号召和团结全民族的中心-“祖国”,即民族国家。他们认为,民族国家是全体民族成员通过社会契约结成的共同体,民族共同意志是国家权力的最终来源,国家主权属于全体人民,国家行为的最高准则是民族利益,是追求全体成员的自由和福趾,此即“人民主权”。于是法国大革命爆发使启蒙思想成为法兰西民族的精神,对民族的崇拜代替了对上帝的崇拜。大革命完成了法兰西民族的构建。可见法兰西民族国家(包括英国民族国家)的构成是民族情感与民主主义的结合,其基础不仅是民族的共同心理、情感,而且有共同的政治文化,即对自由、民主、人权等观念的认同。

在此基础上,法国的《人权宣言》的颁布,宪法的出台,入宪的“种族”条款必带有民主主义、人民主权的精神气质,即一切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当然不论为何种族,其皆平等,也即是法国的宪法是以公民身份对待国家成员,其必然内含有对平等权的尊重。再加法国民族长期以来为相对单一的民族,有色人种较少,因此宪法中“种族”一词相较德国、美国、法国少了实在的冲突和血腥,更多的是平等理念的表达,而其意义应是韦氏词典中的广义吧。

4.南非

西方殖民帝国的全部历史,就是一部血腥的种族主义的历史,而这一历史在非洲大陆最南端的南非土地上则更以完备、极端的形态表现出来。

17世纪前,这片土地的主人是一些松散的黑人氏族与部落,他们过着游动的狩猎、采集生活,无民族、国家却享受着原始的宁静和谐。然而17世纪末期,荷兰、英国殖民者带着现代文明、现代武器发现了这片土地便开始了常达300年的殖民征服与人口的灭绝屠杀。1910年这群白人殖民者及其后代建立了统一国家-南非联邦。然而面对黑人占67.3%,白人占21.4%的国家人口比例,白人殖民者始终处于黑人汪洋大海的包围之中,时时刻刻感受到来自黑人的威胁。他们惧怕在种族和民族特征上同化于非洲人,更惧怕丧失政治权力及对社会财富的垄断地位。[6]于是,他们鼓吹“白人种族优越,白种人必须做南非的主人”,并分别通过1909年《南非法》、1961年南非共和国宪法、1983年南非宪法,以宪法规范确保南非联邦能实行有效的种族主义统治,如规定只有白种人才有选举权、单一制的由白人集权的中央政府、英语荷兰语为官方语言(从而剥夺广大土著人民语言的应有地位)。当局在宪法的授权、保障下,制定了种类繁多的种族主义法律,从政治权利、居住地方、行动、居留、职业、婚姻、教育等各个方面,构成一套完整的、严密的种族主义制度。其以国家政权、国家法律形式推动种族主义制度的建立,在全球也仅此一例。

南非的特定历史与特定国情决定了该国肤色意识重于民族意识,种族关系制约民族关系,因此该国政治运行的主线便是种族压迫与种族反抗的循环反复。南非广大黑人为了反抗政府的种族隔离制度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和平请愿、武装斗争、工人运动、群众抗暴斗争等相结合,群众的发动和组织程度相当高,终于激起了90年代南非政局的急剧变革,政府不得不解除了非国大党等黑人解放组织的禁令,并释放了黑人领袖曼德拉等政治犯,执政的南非国民党与非国大党经过反复的较量与妥协,最终议定以和平谈判方式制定出一部确保南非是“统一、民主和非种族主义国家”的宪法。于是新南非的临时宪法与正式宪法分别于1993年、1996年相继诞生了,其在公民基本权利章第1节中明确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因种族、性别、民族、或社会出身、肤色、年龄、宗教、信仰、文化、语言、残疾等而直接或间接地受到歧视。”并在宪法序言中明确指出:“规定和保障各族人民的基本权利是作为种族平等和民主的新南非宪法的最重要的内容和特色”。

在简述了南非“种族”关系的历史背景及新宪法的制宪背景后,其宪法中“种族”一词,无疑每个经历过种族隔离时代的南非人都有直观的感受与公共的理解,其同样是肤色的代名词,即韦氏词典中“种族”的第一义。

5.中国

以中国为分析对象,固然因其为母国,同时也因其是西方民族主义、种族主义浪潮扩展至东亚地区从而被迫反应式建立现代国家的典型之一,并且中国作为欧洲种族论者歧视对象的-“黄种人”国度,其宪法规范中引入“种族”,此“种族”所具备的涵义为何呢?

中国的儒家文化是世界上唯一一种延续下来未被中断的文化,至黄帝以来,历史上的种种民族起伏皆以儒家文化/华夏文明同化、融合周边异族文化而告终,实有大国之底蕴与傲气。然而随着西方现代文明的强势入侵,历史上以儒家文化为认同依归的自在民族-“华夏族”便彻底失去了话语优势,在西方民族主义激化下,其自在民族也逐渐转化为西方意义上的现代自觉民族,并高举“救国保种”的旗帜,民族情绪高涨。然而这种受到西方侵略避害反应式的民族主义,其目标复杂而激烈,包括民族独立、文化传统保留、政治和经济上的强大等,其核心仍在维持原有的社会结构与文化伦理,以增强民族尊严,减轻由西方白人统治所造成的自卑感。于是,“中体西用”颇为盛行,可是在这种民族自尊与自卑情绪笼罩下的“向西方学习”却注定不断突破原有宗旨,从引进坚船利炮到政治制度再到文化,演绎出中国种种冲突激荡的百年历程。

中国的宪法与宪政无疑正是这种制度与文化移植的产物,而宪法规范中“种族”语词的引入从实证角度看,很可能是制宪者们移植整体宪政制度过程中的不经意之作。然而,究其“不经意”的原因,实为对西方宪法中“种族平等”文字表述的深为认同,以至毫不犹疑的录用之。并且,对于种族关系中处于劣势的华夏族来说,此语词的入宪无疑表达了弱势民族自身的立场及对强势民族的希望与要求,在今天看来,此显然是世界性的进步潮流。但同时,我们也得承认,中国宪法中的“种族”并非西方式(尤其美、德)为国内实在的种族血泪史对宪法的自发诉求,中国99%的黄种人比例本就决定了种族问题存在的渺茫,其作为西方国家历史累积经验的轻松移植/抄袭,连“种族”该词也都是照搬西方,要追究其在宪法中的具体涵义,我想,前述《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最合国情,即仅“人种”两字,充分符合移植国对被移植国原有文化所素有的简单机械理解的惯性思维,并在中国民间为一无形中约定俗成的理解方式。

(三)“种族”的国际公约背景

从各国的历史背景出发来理解该国宪法中的“种族”涵义,无疑会让本已复杂的“种族”抹上更多个性化的色彩。然而当联合国为了肃清全球“种族不平等论”的反动影响,制定与通过了一系列关于种族的国际公约时,此显然为我们理清对“种族”的认识又寻到了一条良好途径。

1948年联合国出台《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行公约》,其第二条明确规定:本公约内所称灭种系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

1966年联合国制定《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其第1条第1款规定:本公约称“种族歧视者”,谓基于种族、肤色、世袭或所属国或民族本源之任何区别、排斥、限制或优惠,其目的或效果为取消或损害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或公共生活任何其他方面人权及基本自由在平等地位上之承认、享受或行使。

1973年联合国制定《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其第2条规定:所谓“种族隔离罪行”应包括与南部非洲所推行的种族分离和种族歧视的类似政策和方法,是指为建立和维持一个种族团体对任何其他团体的主宰地位,而有系统地压迫他们。

此处,语言的万花筒不仅让人哑然失笑,笔者深感“种族”一词中西方使用的混乱导致宪法中“种族”用语失掉法律语言特有的清晰性、确定性,然而在宪法之上的国际公约对“种族”的使用则显然不单在广义、狭义上并用,且与肤色、人种等“种族”的内含义之词并用,且“种族”的广义范围甚广,使其更呈现多义复杂的面目。

四、结 语

语词涵义之考证本就是不易之事,稍不注意便失之中正、陷于臆想。因此,国际公约作为难得的权威文件正面叙述种族问题,对笔者进行的“种族”涵义探析具有关键性的指导作用。并且,作为国际权威机构的联合国,其充分认可“种族”涵义的多义复杂,并率而使用,其本身便是法律语言对日常语言的尊重与信仰,而并不像少数学者所主张的那样,为了使法律语言不被日常语言的混淆所污染,不惜将法律语言与日常语言人为割断,其必将使法律语言丧失活的生命力,与大众相远离,便是也远离了自己的适用基础。总之,国际公约的这一做法,给予笔者良好的启示,即解释法律语词的涵义应首先遵循实际生活中所约定俗成的该语词的常义,也正是日常该语词的流变性才赋予法律语言的足够解释空间,从而使其具备充分的社会适应力。在这样的启示下,笔者对于诸国宪法中“种族”涵义的主张是什么呢?笔者主张,鉴于国际公约高于国内法律的惯例,各国宪法“种族”的涵义应遵循国际公约“种族”涵义的基本框架,这实为一非常开放的涵义框架。同时,基于语言自身的弹性且宪法解释/法律解释总离不开具体的语境/案例实践,在遵循国际公约的基本框架内,我们也应该结合各国的具体实践情况,对其予以灵活的限制扩张解释,从而使宪法中的“种族”具有真正的法律生命,更好地保障来自不同种族间的平等权。

参考文献:

① 韩大元:《现代宪法学基本原理》,第156页。

② 「美威廉·哈维兰:《当代人类学》,第140-145页。

③ 宁骚:《民族与国家》,第352页。

④ 王联主编:《世界民族主义论》,第53页。

⑤ 张友伦等:《美国社会的悖论》,第198-199页。

了解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8

论文怎么弄页码

1、打开需要编辑的论文,点击“显示/隐藏编辑标记”,为了显示下边的分页符标志。

2、将摘要、前言、大标题设置成标题1,小标题依照次序设置成标题2、标题3以此类推。

3、在首页和摘要中间,目录和正文中间插入分页符。

4、双击摘要的底端,插入页码,设置格式,注意首页、摘要目录部分和正文部分分别单独设置页码(在设置时取消“链接到前一条页眉”)。

5、回到目录页,插入目录。

6、设置完成后,目录页码就设置好了。

关于民族的论文范文

根源与演进:当代中国民族主义研究

摘要:民族主义犹如一面多棱镜,不同的侧面,有不同的内容。泛起于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民族主义,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种社会思潮以其丰富的内涵、多面的内容对社会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当代中国民族主义有培育和提升民族精神之效,又有被妖魔化而误入歧途之险,在发展演进中离不开适当引导。

关键词:当代中国;民族主义;健康民族主义;病态民族主义

众多学者所预言的“民族主义时代的终结”时至今日依旧遥遥无期。20世纪90年代初,《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闻迪)和《世界经济形势与中国经济问题》(何新)两篇文章的发表曾引发中国青年学者对“蔚蓝色文明”的反思。1993年8月的“银河号”事件尤使中国青年愤慨,激发了他们的爱国热情,也将中国民族主义由幕后推向前台。以此为标志,当代中国民族主义逐渐形成一股巨大的潜流,产生着日益广泛的社会影响。2010年9月7日中日“钓鱼岛渔船撞击事件”,再次刺激了国人紧绷的神经,同时将当代中国民族主义推到了学术研究的前沿。

然而,当代中国民族主义犹如一面多棱镜,不同的群体基于不同侧面作出了自己的回应。认为当代中国民族主义是“巨大而虚空的符号”有之,是没落、腐朽的资产阶级的东西有之,是民族粘合剂的助推器有之。当代中国民族主义,究其为何,又将怎样?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审视历史,正视现实,着眼未来。

一、历史审视:对当代中国民族主义的追根寻因

中国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有巨大影响力的社会思潮在当代再度泛起,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西方霸权国家的威胁与压迫、封锁与遏制激活了中华民族尘封已久的历史记忆,中国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实践的急剧变化又为当代中国民族主义提供了孳生的土壤,对国家、民族历史道路及现实选择的困惑与重新思考又为当代中国民族主义的萌发开辟了新路。

(一)“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激活了中华民族屈辱的历史记忆

在数千年封建社会演进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以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古老的文明而走在世界其他民族的前列。然而,随着资本主义国家的相继建立和大工业的发展,西方列强纷纷东侵,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使中国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将中华民族推到了生死存亡的边缘。面对濒临衰亡的中华民族,无数仁人志士拼死奋斗,历经百余年的努力,终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摆脱了民族危机,实现了国家完全独立和人民彻底解放,重新确立了中华民族的自信心和自豪感,中华各民族梦寐以求的愿望得以实现。从此,各族人民踏上新的征途,开始了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历程。在这条路上,成功的经验和惨痛的教训引发了人们的深刻反思。

“当代民族主义具有超越传统意识形态的意味,这倒不是人们有意模糊社会制度方面的差异,而是与现代世界经济基础体系结构分化演变有关。”这就是说,世界利益格局的调整对当代中国民族主义泛起有深刻影响。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工作重心的转移,改革开放的起步,使中华民族找到了复兴的正确道路。但西方国家亡我之心不死,对社会主义国家实施“和平演变”的企图从来就没有改变,中国政治经济翻天覆地的变化引起了西方霸权国家的焦虑与不安。基于“霸权主义”的逻辑思维和错误判断,西方霸权国家一方面继续推行“和平演变”战略,妄图使中国不断腐化、变质,达到将中国纳入西方资本主义体系的目的;另一方面对中国实施遏制战略,采取经济封锁、军事禁运,为中国的和平发展制造障碍,千方百计阻挠中国的和平崛起。西方国家的霸权态势和卑劣行为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反抗,激活了中华民族惨遭凌辱的历史记忆,沉寂的民族主义再度泛起。

(二)改革开放以来政治经济的巨大变化为当代中国民族主义提供了生存土壤

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以此为起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迎来了新的春天。改革不是对原有体制的修修补补,而是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相应体制。开放就是要突破传统思维模式和思想观念的束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要开放,要对所有地区和所有国家开放,是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在这个时期,传统与现代、国内与国外各种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处在不断震荡与碰撞之中,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思想体系也跟着发生相应的变化。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为各种社会思潮的萌发提供了适宜土壤。在新中国成立后消声的民族主义借势而起,在西方国家霸权思维对国人羞辱伤害的现实环境中,迅速发展成为当代中国民族主义思潮,进而对社会生活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三)困惑、迷惘与“十字路口”的思考为当代中国民族主义撕开了新的裂口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中国踏上改革开放的路程,亲西方热、出国热迅速席卷全国,大批的中国知识分子曾用不设防的心态去迎接、拥抱西方,了解西方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面貌,认识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和先进科技、管理经验。但是亲西方的愿望和向西方学习的激情并没有改变一些西方国家对华的敌视态度,西方经验也没有解决中国的突出问题。面对残酷的现实,国人亲西方热的心态悄然生变,越来越多的人对学习西方产生了怀疑甚至质疑。与此同时,随着经济、政治等各项改革的深入,中国面貌发生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但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浮出水面,而且更加突出和具体。总的来看,彼此联系交往增多,相互了解增强,利益分化日益严重,贫富差距拉大,各种问题增多且更趋复杂。发展中的社会现实并不像人们预想的那样——所有的问题都会在改革的进程中顷刻解决。对此,人们倍感失落、困惑,转而以自己的认识解说着今天的中国。

20世纪80年代以后,人们的思想和情绪逐渐从“文化大革命”造成的震撼中解放出来,在经济政治变迁的社会环境中思考着国家、民族和个人的未来。广大民众特别是青年汲取了西方的人本主义观念和个性自由解放思想,引发了他们对民族历史与现实的反思和批判,后来这种反思和批判演化为对过去历史的歪曲与否定。民族虚无主义思潮甚嚣尘上,继而与西化思潮媾和,终于酿成了惊世的政治风波。这场政治风波将中国的改革推到了风口浪尖上,所带来的震撼迫使人们对国家、民族命运进行重新思考。

二、现实分析:对当代中国民族主义的理性思考

由上述分析不难发现,当代中国民族主义勃兴的原因相当复杂,从根源而论,是历史因素与现实问题的结合,就成因而言,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当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复杂性决定讨论此问题不能搞“一刀切”,而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具体分析。

民族主义内涵丰富,形式多样,但究竟什么是民族主义?这仍是一个理论问题。有“民族主义之父”之称的卡尔顿•海斯说过:“对爱国主义、民族性和民族主义的属性和历史的完整且系统的研究,在任何语言中都不存在。”即是说,民族主义没有统一的相对固定的定义,当代中国民族主义也是如此。即便这样,梳理90年代以来学者的研究成果,仍能从中有所收获。在我国,学者基本上在心理状态或思想观念、意识形态和社会实践或思想运动等三个层面去认识民族主义。其实,当代中国民族主义相当复杂,它既是一种思想观念、意识形态,又是在观念影响下表现为一种社会实践或思想运动。正如余英时先生所说,“近百年的中国历史中,凡是能掀起一时人心的政治、社会、文化的运动,分析到最后,殆无不由民族主义的力量或明或暗地支持着”。当代中国民族主义是上述三个层面的混合体,既是国家、民族及个人前途命运的思考,不乏为一种心理状态,同时对人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不愧为思想观念、意识形态,另外又表现为一种实践运动,现实生活中不乏其例。当代中国民族主义有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培育和提升民族精神之效果,又有被妖魔化,误人极端民族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之境,遭致被人利用之风险。对当代中国民族主义这个多面体,不能作单一化的理解,而要进行理性思考、辩证分析,依据是否符合民族利益,可作健康民族主义与病态民族主义的区分和理解。

健康民族主义是开放的、温和的、理性的、尊重个人意愿的民族主义,是对本民族生存和发展利益的正确体认和维护。健康民族主义表现为民族觉醒以及“对民族自重、自立、自强的认识和实践”,是对国家、民族共同利益的正当维护。健康民族主义站在世界民族共同利益的立场上,在重视本民族利益和强调本民族的发展时,无损于其他民族反而有助于其他民族的发展。当今世界,有近3000个民族,每个民族在演进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共同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情感,本民族成员基于共同利益形成的自我意识,会进一步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民族精神。很难想象,没有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和民族精神的民族是什么样子。在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如果仅仅强调经济建设、物质享乐,民族成员就会沦为“唯利是图”的工具,民族感情将会变化得更加脆弱,民族意识也会逐步淡化。这种状况若长期持续下去,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就会消失殆尽,中华民族将会变成一盘散沙。此外,西方霸权国家看到中国近年来的巨大变化,逐渐将中国列为最具威胁的挑战者和直接的竞争对象,对中国实施遏制、打压战略;周边有的国家看到中国的日益强大,试图以各种方式阻挠中国的崛起,别有用心的国家还大肆散布“中国威胁论”,扰乱其他国家的判断。应对这种险恶的国际环境,中华民族没有超强的民族凝聚力是难以想象的。在这个意义上讲,健康民族主义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是培养各族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爱国情操和爱国热情的必要手段,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客观要求。

病态的民族主义是与健康民族主义相对应的民族主义,它是封闭的、激烈的、盲目的、情绪化的、忽视个人意愿的民族主义,是一种典型的情绪宣泄。病态民族主义借助爱国主义名义,以民族复兴为己任,对内主要表现为“内政愤懑”和否定自省精神,对外主要表现为武力攻防、文化超越和盲目自大。首先,病态民族主义在内政上否定成绩、夸大矛盾和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外交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绩,这是举世公认的,当然也存在矛盾和问题,而且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矛盾会更加尖锐,问题会更加具体。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就是要啃硬骨头,对这一点,我们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应保持清醒认识,绝不能回避。但病态民族主义对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视而不见,只关注矛盾和问题,并不断放大。他们认为,改革开放已经30年了,民主法治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公平正义也是一句空话,国家宏观调控仅是“画饼充饥”的面上功夫,少数人是改革的最大受益者,大多数人贫穷、落后,关系民生的教育、住房、医疗等三大工程的改革相当滞后,社会和谐遥遥无期。其次,病态民族主义在对外认识上挑战现行国际秩序,主张武力攻防。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两大主题,绝大多数国家都渴望和平,希望有一个和平发展的外部环境,刚刚起步的中国尤其如此。但由于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的存在,霸权主义与强权政治仍是和平与发展的最大障碍。病态民族主义不能正确看待中国面临的国际环境,对世界格局不加分析和辨别,无视国际秩序,敢于挑战权威,主张“解放军跟着国家核心利益走”,适当的时候还要实现所谓“除暴安良担当道义”的国际职责。无数事实表明,每当中国在改革中受阻,在对外交往中受困之时,病态民族主义就会蠢蠢欲动,恣意制造各种事端,挑拨民族感情,煽动民族情绪,意欲混淆视听。

三、未来之路:对当代中国民族主义发展的期待

当代中国民族主义经过二十余年的演变发展,存在的问题仍不容讳言。当代中国民族主义勃兴于冷战结束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由于特定的历史背景及学术歧见,对当代中国民族主义的理论探讨远远落后于实践层面,因而指导实践有限。就理论层面而言,当代中国民族主义缺乏系统、比较稚嫩;就实践层面来说,当代中国民族主义影响下的实践运动不够理性。即便如此,当代中国民族主义对人们民族精神的培育提升、中国现代化的反思及独立自由、民主平等的追求方面所具有的巨大潜力却是不容质疑的。科学把握当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规律,合理引导其未来走向,是当前学术研讨的题中之义,“只有在内涵上彻底突破狭隘封闭的种族或文化局限,注入经传统转化而来的,更为开放的现代价值观念、信仰体系和政治内容,中国的民族主义才有希望成为现代工业化运动中的动力资源和精神砥柱”。

在理论上不断完善自我,在实践中不断修正自己,逐步走出病态民族主义的误区,让植根于当代中国特定语境中的民族主义实现转向,逐渐走向温和、务实理性,形成适合中华民族特点、具有自身特色的健康民族主义。

首先,从民族主义表现的类型而言,应逐渐由被动、自卫型转向主动、自强型。自梁启超将西方民族主义概念引入中国后,其广泛讨论而引起社会各界共鸣,使其一度成为各政治派系高擎的旗帜,指引着人们为挽救中华民族而奋斗。尽管中国民族主义最初是借鉴西方,留有西方民族主义的某种劣痕,但与西方民族主义相比,仍有本质区别,它是在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危机的特定时代下产生的,是对西方列强的威逼和欺凌的自发行为,可以说是一种本能反应。萧功秦把这种“由于民族危机而激发的作为对西方挑战而产生的、旨在通过自立自强来有效地维护自身生存条件的民族自卫意识和运动称之为应激——自卫型民族主义”。

勃兴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当代中国民族主义尽管在诸多方面与近现代中国民族主义有着显著的不同,但仍属于应激一自卫型民族主义范畴。当代中国民族主义泛起,不是中国崛起、中华民族复兴的理性自觉,更不是中华民族意识显著增强的主动反应,而是与西方某些国家推行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关系密切,与中国外交受挫密不可分,外力因素激发了中华民族遭受凌辱的历史记忆,刺激着人们敏感的神经。“银河号”事件、“申奥”失利事件、驻南使馆被炸事件、南海撞机事件、奥运圣火受阻事件、达赖游窜西方诸国事件等等,凡此种种,都是在中国外交受挫或民族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以后,人们做出的应激被动反应。值得庆幸的是,近年来中国民族主义正在向主动、自强型转向,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开始倾注于民族主义的理论探讨,着眼于中华民族内部力量的整合和中华民族精神的重新塑造,关注本民族的生存与自我发展。民族主义理论的研讨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规制着民族主义实践运动。2008年奥运会举办的巨大成功和“汶川”救援中的团结协作、2009年“建国60年庆典”的顺利举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辉煌成就,既极大地展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增强了中华民族的自强意识,也是对西方国家仇视中国的主动回应。

其次,从民族主义性质上看,应实现由情绪化、非理性向温和、务实、理性过渡。回首中国近现代史不难发现,每当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之际,民族主义就会义无反顾地高擎拯救中华民族的旗帜,鼓动民众的民族情绪,激发民众的民族热情,极大地凝聚民族共识和民族力量,进而演化为抵御西方列强、拯救中华民族的实践运动。但情绪化、非理性的民族主义也促使人们进行自我反省。首先,民族主义与对整个国际形势的理解和判断有关,因此客观公正的社会信息对国民必不可少。其次,众的爱国热忱和激情需要宣泄,不能压制,但宣泄需要有合理的渠道,更离不开科学引导。从当前社会实践来看,当代中国民族主义不是想与不想、要与不要的问题,温和、务实且理性的民族主义正是培育民族精神、提升民族凝聚力所必要的,当然社会也应该积极倡导。在全球化的大潮中,各国交往联系日益密切,更多的人们开始有“摆脱经验的局限和意识的朦胧状态,开始对个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和前途表现出越来越多的体认、关心和参与的意识”。理性审视当代中国民族主义就会发现,中华民族的自豪感和自尊心既使在国际上遭受挫折,受到侮辱,所表现出来的体现民族主义思想意识的社会实践运动也在政府的可控范围之内,是比较温和的和理性的。当代中国民族主义反对崇洋媚外但又不盲目排外,它主张学习西方先进的政治文化思想、管理科技但不盲从西方、追求西化。即便因美国炸馆事件、撞机事件等曾出现强烈的反美浪潮,因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事件、钓鱼岛事件等引发反日运动,因法国总统接见达赖、奥运圣火受阻而引发的民众冲击家乐福超市等,表现的也都是在民族尊严受挫后的一种适度而合理的反应。

再次,从发展内涵分析,民族主义应以博大胸襟取其他政治思潮之长。中国民族主义源起于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渴望民族复兴,在一定意义上而言,它是一种进步的政治思潮。任何进步政治思潮,都有值得借鉴的闪光点,“人类所有信仰的所有积极价值,到最后一定可以相容甚或是彼此互相蕴涵在对方之中”。

今天,历史的车轮早已驶入21世纪,在各种政治思潮重压下的民族主义也很难保持其原初内涵,需要根据中华民族实际做出适时选择,在强调集体利益之时,维护个人正当权益;在强调国家、民族复兴之时,主动融入国际社会,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处理;在谋求民族自决、自主之时,力主民族间的沟通、合作。在距离不是问题、“地球村”初现的时代,当代中国民族主义只有融合其他政治思潮之长,才能焕发生机与活力。

来源: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作者:王志立

看了“论文怎么弄页码”的人还看:

1.论文的页码怎样设置

2.毕业论文怎么设置页码

3.毕业论文如何设置页码

了解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9

关键词:出版工作 出版物 民族问题 民族政策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人口有一亿多,散居于全国各地,西部和边疆大部分地区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也决定了民族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和民族出版工作,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巩固各族人民大团结,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内蒙古自治区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重视民族问题,加强民族工作和民族出版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也是我们出版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出版工作要高度注意民族问题

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遗产的继承,生产与生活等方面的发展交流,都离不开自己的语言文字。在我国,发展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不但为了各民族的繁荣、进步、发展,同时也是为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服务的,收集、整理、翻译和出版少数民族书籍,保护少数民族的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也是实施科技兴国战略,全面提高自治区国民素质的重要方面,也是关系到民族政治权利和民族平等团结的大问题。

民族问题是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一件大事,同志指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祖国分裂,民族离乱,是各族人民之祸。”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民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也是做好出版工作的基本原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在内蒙古自治区广袤的土地上,生活着54个少数民族,有4000多公里的边防线,绝大部分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因此,讲团结、讲统一、讲大局,都是以各民族的大团结为基础的。不重视民族问题,没有各民族的团结,改革、发展、稳定,社会主义文化出版事业大大发展大繁荣也就无从谈起。

我区是少数民族自治区,在出版工作中正确认识、分析自治区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形势,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出版物中的有关民族问题的内容,对于保持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具有重大意义。自治区素有重视和做好民族工作的光荣传统。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区老一辈革命家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从内蒙古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了党的民族政策,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出版工作提供了实践经验,得到了党中央的高度评价。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民族出版政策,开创了民族出版工作的新局面,从而促进了全区的文化发展,为维护祖国北疆繁荣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前我们出版工作者围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总目标,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出版工作的主题,把促进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当作出版工作的首要任务,发展是全党的第一要务,现阶段,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的发展与这些地区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仍然是主要矛盾。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靠发展,只有发展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邓小平同志强调各民族“真正平等”的观念,这是邓小平理论关于解决民族问题的核心内容,不仅指政治上的平等,也包括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改善,少数民族科技文化得到发展提高。

我区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出版体制改革的工作,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好,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还要加强宣传文化领域的法制建设,为宣传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努力发展民族地区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社会科学等事业,搞好广大牧区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建设,要加大对宣传文化领域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条件。尤其要为宣传文化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积极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反映主旋律和“三贴近”的精神产品的生产,生产出一批优秀的,为少数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影视、戏剧、音乐、舞蹈、美术和文学作品。内容上力争健康向上,艺术表现多样化,生动活泼、精益求精,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时代感,并能在文化市场的竞争中赢得优势。

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政策

1.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阶段。各民族间的共同因素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将长期存在。

2.民族问题是社会问题的一部分,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

3.国家的统一是各民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各族人民都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5.各民族人民要互相尊重,和睦相处,不断巩固各民族的大团结。

6.各民族要加强互助合作,努力实现共同进步和繁荣。

三、出版物中涉及民族问题要注意的几点

1.首先要宣传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宣传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少数民族权益,帮助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

2.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出版物上发表涉及民族问题的作品,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民族政策,禁止出版伤害民族感情的内容。对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要予以充分的理解和尊重,注意在出版物中做到不歧视、不嘲讽、不猎奇。更不能主观臆断、丑化、侮辱和进行错误的解释、评论等。

3.在出版物中应注意行文的表述,避免伤害民族感情,由于行文用语不慎,可能会无意间伤害到少数民族的感情,在这方面应该谨慎,避免无心之过。

总之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又关系全局的工作,民族工作内容很多,要求很高,必须把握主题,突出重点,为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我们出版工作者应为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而积极努力,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了解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10

关键词:大学生;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意义;内容;途径

1引言

近年来,随着当今国际形势的变化,民族矛盾和宗教冲突在西方国家日渐凸显,而有些民族矛盾问题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仍时有发生。大学生在跨地域与民族的求学过程中在促进民族团结、交流各民族文化方面起着重要的媒介作用,但鉴于现在的广大青年大学生同时又处在一个思想匮乏且个性又较为独立的特殊时代,他们身上普遍存在着多变性和差异性等特点。那么,通过怎样的途径加强当代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就成了关键问题。

2加强大学生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的意义及内容

2.1帮助大学生形成和树立正确的民族观

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有一定科学进步的民族观,它是鉴别民族观正谬的有效方法。它能够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民族意识,辨别各类民族思想观念里的错误观点,当大学生在接触一些民族事务或面临某些民族问题时,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能引导当代大学生逐步形成正确的民族观,并逐渐形成正确的政治立场。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共同繁荣的国家,加强大学生马克思主义民族教育,促进大学生形成民族观有利于民族和谐、团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矛盾,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2.2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

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核心内涵是如何构筑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各民族共同团结、互助、和谐是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教育内容。这可以有效帮助当代大学生识破分裂分子的不轨行径,促使大学生产生维护民族团结的正义信念。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在民族的起源、分布、文化、语言等方面能给大学生以全方位的认识,有助于加强大学生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各民族的团结统一。

2.3培养并增强大学生的民族认同感和自信心

我国是由56个民族共同组成的多民族国家,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在帮助大学生了解各个民族的风俗文化、生活习惯的同时,也可以提升大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在当下西方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文化等多元文化的冲击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有助于帮助当代大学生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逐渐增加他们的民族认同感和自信心。

3加强大学生马克思主义民族教育观的有效途径

3.1丰富并完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内容

丰富并完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内容是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的重要渠道,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日常管理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努力完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实现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的科学化、时代化、大众化,促进当代大学生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理念的深入理解与认识。当今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仍不够深入,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授课的针对性,把握其实效性,切实提高当代大学生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理论思想认识。

3.2组织实践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是提高当代大学生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的有效途径,有助于使当代教育更直观、更形象生动。在全国各大高校组织开展以各民族团结进步、反民族分裂的主题活动,有助于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思想理论意识,培养其爱国主义精神。积极开展鼓励大学生到民族区域了解其他民族文化的主题活动,宣传各民族团结繁荣的历史故事,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深切体会中华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历史,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融合,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贡献。

3.3结合当今国际情况引导大学生自觉抵制民族分裂

现如今国际形势日趋复杂,互联网大数据正蓬勃发展,某些利用民众情绪、宗教矛盾、民族矛盾的妄图颠覆国家的敌对分子通过互联网大肆编造不利于我国民族团结的言论并曲解事实。当今大学生既要对国际矛盾和国际形势有所了解,又要充分认识到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团结统一的重要性,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辩证观点培养自身辨识和认知能力,自觉抵制民族分裂分子在我国组织的一切错误思想文化渗透和其他分裂活动。并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在全国各地高校建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专栏平台,占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高地,夺取互联网信息时代民族观教育的伟大胜利,为中华各民族的团结稳定、繁荣复兴做出巨大努力。

4结语

大学生是一群拥有较高文化知识水平且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和道德素养的具有流动性的特殊群体,在现阶段中国交通极为发达和教育部的相关政策的情况下,要求大学生具备正确的价值观以及爱国主义精神。现在的高校大学生他们往往来自祖国五湖四海的各大省市,而本省的学生已经不再占据多数。这些吸收了不同地域丰富文化知识的大学生在接收并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以后,对他们在生活中如何正确地看待某些民族矛盾问题,并恰当地解决某些民族矛盾问题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了解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11

论文摘要: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和传播工具,文化则是语言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不同民族在人文历史、风俗习惯、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差异必然会在其语言上打下深刻的烙印。论文以英汉两种语言为例,在认知语言学等理论基础上,运用对比分析的方法,对词义民族性表现形式展开分析,研究了语言特别是词义中具有的明显文化特征,认为如果处理不好这种语言上的文化特征对于跨文化交际会造成“交际短路、交际失误、交际障碍”的影响,认真分析、准确运用语言才能更好地进行跨文化交际。

The National Representation of Lexical M eaning an d当以母语为基础去接触和学习英语时,不少人会习惯性地在词典中查找与汉语词的意义完全相等的英语对应词,但不是所有的词都像“book=书”那样存在准确的对应关系。以汉英 中的“玉”和“jade”为例:二者都指一种温润而有光泽的矿石,汉语 中的“玉”还隐含着“美德”之义,如“玉洁冰清”,此外,还可以尊称对方的身体,如:“玉体、玉容”等,然而英语中‘’jade”的联想义则与之大相径庭,有疲惫、衰弱的老马之义,还表示放荡的女人,如:“You saucy a littlejade”(你这个糟女人!)。其实,即使是在英汉双解词典中注释词与被注释词的意义也不是完全相等的,在不同的语言中意义完全对等的词语数量很少,绝大多数的词都在内涵或外延上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差异,有时甚至会呈现出一种空缺状态。这一现象是与词语使用者所属民族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密切相关的,即不同语言的词义呈现 出一种强烈的民族性特征。本文仅以英汉两种语言为例,分析词义民族性的表现形式及其对跨文化交际的影响。

一、 词义民族性的表现形式

(一)词语空缺——词义 民族性的突出例证

语言深深地植 根于文化现实之中,二者密不可分、相互依存,始终处于一个互动的过程。一个民族文化上的“独特性”或“差异性”,往往在其语言中都有充分的体现、表达 、传承和沉淀,往往在其它民族语言中形成“空白”,形成概念、语义、词汇等方面的空缺。语言中有一些表示某 民族文化中特有 的事物 、现象 、概念的词语 ,这些事物 、现象、概念在其他民族的文化中是不存在的,因而这些词语在其他民族的语言中也是不具备的,即呈现出一种空缺状态 ,这一类 的词语最具 民族文化特色,是反映民族文化的一面镜子。譬如:一些表示我国古代器物、典章、称谓的词语“鼎”、“八仙桌”“轿子”、“科举”、“贵妃”等;一些政治性色彩浓厚的词语“三个代表”、“一国两制”等,这样的词语在英语中是没有的,即使把它们翻译到英语之中,如果没有一定的文化背景知识作为注释说明也很难被人们所理解。英语 中的“hippy(嬉皮士)”,很多人认为是指一群嬉皮笑脸的青年,而实际上他们并非都嬉皮笑脸,其中有不少人对待社会问题很严肃对社会有种不满情绪,只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与众不同:蓄长发、着奇装异服、行为颓废、甚至吸毒等等这些意义如果没有对美国五六十年代文化背景的了解 是无法 被我们 所理解 的。同样,英语 中的“church”、“priest”、“Christmas”等词语所代表的概念在汉语的本土文化中也是不存在的,今天这些词所指称的意义能够被理解,是由于广泛地接受了这些外来词所传递的文化的结果。

(二)词义错位——词语意义的表同质异

如果说词语空缺是词义民族性的一个特例,是文化汪洋中的沧海一粟,那么,不胜枚举的词语联想意义的差异则更能说明词义的文化个性。人类生活的客观环境的相似性和人类认知心理的趋同性导致不同民族的词语之间总是存在着某种对应关系,这是双语词典编撰的基础,也是跨文化交际的先决条件。但“对应”不等于“对等”,即使所表达的概念意义相同,也往往会因为文化背景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联想意义,形成词义对应上的错位。

“柳(willow)”在英汉两种语言中所指的客观事物不仅是相同的,而且还都可 以产生“忧伤”的联想,但在汉语中,这种忧伤的联想是由于离愁别恨引起的,而在英语中则是由于死亡和失落引起的。周邦彦的《兰陵王 ·柳》开篇即写“柳阴直,烟里丝丝弄碧。隋堤上,曾见几番,拂水 飘绵送行色。”其中“柳阴直”营造了一个典型的离别环境,全词以“柳”为基调,充满了浓郁的依依惜别之情。而英语则用“wear the willow”表示“失恋”或“悲悼心爱者的逝去”。

“龙”在汉语中有着极其崇高和庄严的联想意义 ,华夏民族被称为“龙的民族”,我们自称为“龙的子孙”。此外,“龙”还象征着皇权、神力与威严,如:“真龙天子”、“龙袍”、“龙椅”。含有“龙”的词汇大多为褒义,如“龙飞凤舞”、“龙马精神”等。然而,英语中的“dragon”则常常被用于贬义,《朗文当代英语辞典》对它的释义有两种:①“a largeimaginary animal that has wings and a long tailand can breathe out fire”(想象中长着翅膀,长尾巴,能吐火焰的大动物 ),②“a woman who behaves in an angry、unfriendly way”(凶恶的女人,母夜叉),如:“The woman in charge of the account department is an absolute dragon.”(会计科那个女科长是个十足的母夜叉。)

(三)对同一语义场的分割不同

文化不仅决定了人的认识结果,还决定了语言的形式。以亲属词语义场中由同胞关系构成的语义场为例,可以发现这样的对应:

应注意,首先,在该语义场中参加比较的是亲属词 的基 本形式,而英语 中的“elder brother”“younger sister”等并非是该称谓的基本形式其次,正如贾彦德 指出的“汉语虽然也有 ‘兄弟(‘弟’不轻读)、‘姐妹’这样的词,但那是指称哥哥和弟弟、姐姐和妹妹。如果只指某个由一层同胞关系形成的亲属,汉族人一定要讲清楚是哥哥还是弟弟,是姐姐还是妹妹,决不含糊 。”可见,对于同胞 关 系 这 一 语 义 场 ,英 语 是 用 “brother”“sister”两个 词来进 行分 割,而汉语用 的是 “哥哥”、“弟弟”、“姐姐”、“妹妹”四个词来分割,称呼时不仅要区分性别 ,而且要区分长幼。

汉语里的“跳”根据其不同的特点在英语中要分别用“jump”、“leap”、“skip”、“spring”来表示“jump”表示通过腿部和双脚肌 肉的活动跳离地面或其他基部。如:①“The cat jumped to the table.”“leap”表示从某一平面跳起或弹起 ,常常落到另 一 地点 。如 :② “The dog leapt over thfence.”“skip”表示轻快地跳,(尤指每只脚轮流跳两 次)。如:③ “The children skipping alongthe road.”“spring”表示突然地跳起。如:④“Shsprang out of her chair to greet her father.”不同民族的语言对于同一语义场的分割可能存在着迥异的差别,这种差别并不是说分割细致的语言较之分割粗疏的语言更赋有表现力、是更优秀的语言,而是说明不同的民族所选择的语言表达方式不同。英语中也可 以用“elder brother”、“younbrother”来表示出长幼的差别。对于文中的“跳”,汉语也可以通过述补词组、动词重叠或加上适当的介词、介词短语来表达,比如:①那只猫跳到桌子上;②狗跳过栅栏;③孩子们沿路跳来跳去;④她从椅子上跳起来去迎接她的父亲。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差异是由于不同民族对语言形式的选择不同,对于同一语义,有的民族选择了词汇化的方式来表达,有的民族选择了语法化的方式来表达。

二 、词义民族性对跨文化交际的影响

认知语言学认为词义是由人的主观心理和客观的真值条件相结合决定的,而人的主观看法和心理因素又要受其所属文化的制约,因此,词义必然带有深刻的民族文化印记,彰显着不同民族鲜明的文化个性。

“编码一发送一传递一接收一解码”是一个完整的语言交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词义的文化差异主要作用于编码和解码两个环节。当一个信息离开被编码的文化时,这个信息携带着该编码者在自身文化作用下所形成的意义,而当它抵达将被解码的文化时,要发生一个转化的过程:解码文化的影响将变成信息含义的一部分,该信息的原始含义被修改了。这在跨文化交际中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在跨文化交际中,如果只注重一种语言的语法和词语的概念意义,而疏忽其词语在各自文化中的民族性差异 ,忽略了词语所负载的文化信息,那么,交际就会受阻,就可能引起交际冲突或误解,最终导致交际的失败。具体情形有三种:

(一)因词语空缺导致的交际短路

词义民族性表现得最淋漓尽致的地方就是词语的空缺,这些在某一 民族文化背景下产生的特定词汇不仅在另一 民族的语言上留下空白,同时也在另一民族的心理领悟上造成空白。在跨文化交际中,如果没有对相关背景知识 的介绍而使用这些处在“空缺”状态的词语就必然会使交际对象感到莫名其妙、不 知所云 。例 如,道 教所提 出的“阴”、“阳”在英语里是没有对应词的,西方人大多不理解这两个概念 。在 了解美国早期开发西部的历史之前,也很难真正理解 “cowboy(牛仔)”这个带有浓厚浪漫主义 和传奇色彩的词语。因此,对于这种处于空缺状态 的词语,最好 的处理方法是详细的释义和丰富的背景介绍。

(二)因词义错位造成的交际失误

因词义错位造成的交际失误可分 为两种:一种是概念意义在两种语言中相同,但联想意义只存在于某一种语言中的。如:如果一位外国朋友对大家说“我喜欢吃醋”,一定会引来哄堂大笑,而他本人却一脸茫然 。这是因为,在英语 中“vinegar(醋)”只是一 种调料,不带有任何联想意义而在汉语中“吃醋”代表的是“为爱而嫉妒”。“鹤”在中国文化中是长寿的象征 ,因此父母常常给孩子起名字为“鹤年”、“鹤龄”,希望孩子长大成人长命百岁。鹤还常与象征坚定长寿的松联系在一起。如:“松鹤延年”。而英语中“crane(鹤)”并没有这样的联想。

另外一种是不仅概念意义在两种语 言中相同,而且都具有联想意义,但联想意义不同。在汉语中,如果有人这样评价一个人的工作 “Heworks like a dog”,我们一定会觉得是贬义,而在英语中它的意思是“他工作十分卖力”,是褒义色彩 。这是因为汉语 中的“狗”的联想意义是低贱、见利忘义的,如“狗腿子”、“狗仗人势”,而西方人则看重狗的聪明、忠实等优点,对狗喜爱有加,甚至把狗看成是家庭中的一分子,因此“dog(狗)”在英语中通常被用作褒义。

(三)因对语义场的分割不同造成的交际障碍

欧美国家的留学生在学习汉语的过程中,每当学到亲属词称谓表达法时都会非常头疼。例如以旁系血亲亲属词语义场为例,可以看到这样的对应:

如此繁多、复杂的表达方式经常使学生们瞠目结舌 ,十分头痛 。因为在他们的文化中,对于亲属关系中的长幼、亲疏 、系属等是不需要进行如此细致的划分的,正是由于英汉两种语言对于同一语义场的分割不同,才导致他们在词语的理解和记忆上遇到了困难 。

三、小 结

由于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即文化个性,不同文化会呈现 出不 同的文化形态 ,这种文化形态反映在语 言层面上就突 出地表现为词义的民族性。如果我们总是通过母语这块透镜去理解外语中的词汇 ,就很容易用母语 中的概念去代替外语中的概念,而不注意它们在内涵和外延上的差异,从而造成交际的障碍和困难。所以 ,我们必须时时注意编码文化和解码文化的差异,关注由于民族文化的个性而导致的词语意义 的差异,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跨文化交际,也才能真正地理解和借鉴外来文化。

参考文献 :

[1]赵文学,计琦.文化差异与翻译——源语文化因索在目的语中的取向[J].吉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6):112—116

[2]杨元刚,张安德.英汉植物词文化联想意义对比分析.语言教学与研究,2002(4):74-80.

[3]吴越民.英汉词语的不等值现象与跨文化差异[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4):81-87.

[4]顾嘉祖,陆异.语言与文化[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86—88.

了解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12

关键词:自由民族主义;文化民族主义;价值多元论

中图分类号:K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2)02-0007-04

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是20世纪著名的自由主义学者,他以多元文化基础之上的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两个自由概念全新阐发了自由主义的题内之义;[1]同时,他又清醒地认识到民族主义运动的深远影响,预见了民族主义的兴起并声称自己是民族主义的支持者。他关于民族主义的阐释,成了自由主义者重新审视和研究民族主义问题的思想源泉。伯林的学生耶尔•塔米尔(Yael Tamir)首先明确提出把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与民族主义结合起来,解决纷繁芜杂的世界民族问题,以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来消解民族主义中的暴虐、冲突和侵略因素,形成一种温和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多元文化繁荣的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以下简称自由民族主义)新理论。她声称,这一构想得到了伯林的指导和支持,也得益于伯林的民族主义思想和自由主义理念。[2]因此不少自由主义者在研究近代以来的民族问题、民族主义思潮时,或多或少都会通过追溯、引用或者批判伯林的民族主义思想来表达自己的观点。然而,出于各种不同论证目的的引用、批判或阐释难免会对伯林的民族主义思想产生误解或故意的曲解。为了澄清自由民族主义思想的本意,我们有必要首先梳理下伯林关于民族主义的基本论述和态度,认清究竟什么是伯林所述的民族主义;然后进一步研究民族主义的自由主义转向可能和自由民族主义产生的理论基础,从而明晰自由民族主义的基本理念。

一、伯林的民族主义思想

在伯林的著述中,曾多次对民族主义有过论述,但他却从未给民族主义一个明确的定义。迈克尔•沃尔泽(Michael Walzer)对伯林民族主义思想进行了归纳,发现他曾经在不同的地方五次给出了类似定义的表述:“民族主义是民族意识的一种炙热的状况,它可以是,而且有时的确是宽容的与平和的”;“民族主义既不是民族特性现实的意识,也不是以此为荣,而是对民族的独特使命的一种信念,相信民族在本质上高于一切外在于它的目标或品质”;“民族主义,即使在它最温和的版本即民族统一的意识里,也肯定是植根于对人类社会之间的差异,对一种特殊传统、语言、习俗的独特性,以及对长期拥有一片被注入强烈集体感情的特殊土地的深刻感觉”;“民族主义就等于我们对自己说,因为我们是德国人或法国人,所以我们是最优秀的人,我们完全有权做我们要做的事”;“民族主义,即把民族的统一与自决的利益提升为最高价值,必要时其他一切考虑必须服从这种利益……”①但是伯林对民族主义的表述都没有完整而明确的关于民族主义的定义,每种表述涵盖范围甚广,又各有描述的侧重点,包括了民族主义的性质、表现、根源以及价值取向等许多方面。也正是由于伯林在民族主义定义上的语焉不详,使后来者容易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引据,也或多或少产生了解读上的误会。

不过好在伯林对民族主义所具有的基本特征有清楚而详细的阐释:“坚信归属一个民族是压倒一切的需要;坚信在构成一个民族的所有要素之间存在着一种有机关系;坚信我们自己的价值,仅仅因为它是我们的;最后,在面对争夺权威和忠诚的对手时,相信自己民族的权利至高无上。”[注:伯林.民族主义:往昔的被忽视与今日的威力 [J].反潮流:观念史论文集[M].冯克利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405.]这让我们对民族主义的界定有一个参考标准。当然,对这四个方面的特征,伯林仍是有所偏重也有所保留的。他认为,民族主义在不同时期和不同背景下会不断产生变化,“这些成分以不同程度和比例见于所有迅速成长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注:伯林.民族主义:往昔的被忽视与今日的威力 [J].反潮流:观念史论文集[M].冯克利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412.]这种变化使民族主义同权威中心及“其他献身对象――种族、宗教、阶级――结合在一起时,它的感召力是无比强大的。”[注:伯林.民族主义:往昔的被忽视与今日的威力 [J].反潮流:观念史论文集[M].冯克利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417.]民族主义四个特征的不同比例和程度的配合,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民族主义,在各自的社会土壤中生根发芽并蔓延开来。根据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伯林的民族主义思想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民族主义是一种强烈的归属需要和对家园感的渴求。在历史上,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情感的归属需要被人们顽固地坚持下来,并将长期地延续下去。因为这种情感归属是人类的一种自然需求,提供迷失在市场经济和技术革命中的人们以安全感和家园感,这种对民族的归属需要是人类文明长期发展积淀下来的情感需要,而不是“人类自决的渴望受到挫折的暂时产物”或“人类发展过程中由于非人格的力量和由此产生的意识形态的作用所导致的一个阶段”。[注:伯林.民族主义:往昔的被忽视与今日的威力 [J].反潮流:观念史论文集[M].冯克利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421.]这种情感归属需要的强烈程度超越了人们以前能意识到的范围,成为20世纪世界民族主义运动风起云涌的重要催化剂。

其次,民族是一个有机体,不同的民族和文化具有自己独特的利益和目标,各民族的价值具有多元性和不可通约性的根本特点。[3]伯林提出,世界存在多元的价值观,不同民族特定的价值观、社会规则、信条或原则被其成员普遍遵守,“不是因为它们通向美德、幸福、正义或自由,不是因为它们出自神灵、教会、君主、议会或其他得到普遍承认的权威,也不是因为它们自身就是好的或正确的,因而对既定条件下的所有人普遍有效;遵守它们,是因为这些价值是‘我的’群体――对民族主义者来说,即‘我的’民族――的价值。”[注:伯林.民族主义:往昔的被忽视与今日的威力 [J].反潮流:观念史论文集[M].冯克利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421.]第三,由于民族主义四个基本特征可以按不同比例和程度结合具体历史情境产生各种各样的民族主义,且不同的民族主义会根据具体所处的社会状况发生并蔓延开去,产生截然不同的后果,所以伯林从不褒扬或攻击民族主义。“民族主义造成了辉煌成就,也犯下了骇人罪行。”[注:伯林.泰戈尔与民族意识 [J].现实感 [M].潘荣荣、林茂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291.]民族主义可以是进攻性的,也可以是非进攻性的,而且二者会相互转化。“进攻性的民族主义,在思想上表现为种族主义、大国或大民族沙文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各种宗教的原教旨主义、排外主义、文化帝国主义等等,在政治上则表现为德国纳粹主义、意大利法西斯主义、伊朗的神权政治等等。进攻性的民族主义,在狂热捍卫自身文化的同时,对其他文化及其承担者轻则拒斥、压制,重则必欲毁灭而后快。”[注:乐山主编.潜流:对狭隘民族主义的批判与反思 [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329.]这种进攻性的民族主义恰恰是伯林最为忧惧的,而温和的、要求民族文化自决的文化民族主义则被伯林看做可以与自由主义相融合并和平共处的民族主义。

二、民族主义的自由主义转向

伯林认为,启蒙主义的自由主义者过于乐观地估计了自由主义普世价值的力量,过度强调了人的共同之处而抹杀了差异的存在,忽视了民族主义对人类社会持久而强大的力量。然而事实已经证明,人们之间的差异真实且长久地存在,凸显为民族文化和价值观的多元化和不可通约,自由主义普遍主义的一般性不能掩盖、抹杀民族主义的特殊性。伯林认为,作为普遍主义的自由主义要与以多元价值为基础的民族主义相结合,在理论上的合理性和实践上的可操作性上仍面临诸多问题,最紧要的就是解决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内在规范性的紧张问题。

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是如何消解二者的内在紧张,如何实现了民族主义的自由主义转向的。

(一)自由主义的宽容

古典自由主义认为,自由主义是普遍主义的,强调人类无差别的理性和权利,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个人权利。但根据近代以来对自由主义的重新认识,我们可以认为,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本身是宽容的、开放的,具有多种不同的形态和广包的维度。约翰•格雷曾在《自由主义的两张面孔》一书中阐释道:伯林充分肯定个人基本权利,坚持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同时,他也承认且尊重个人的民族、社群、文化、传统和语言的归属感,把“族群归属”与个人自由视为同等重要的人类终极价值。在他看来,自由最基本的意味是选择的自由,人们总要在社会实践中做出不同的选择(参见伯林《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一文),而选择的结果是否有价值,只有在特定的民族文化归属中才有意义;离开了特定的文化传承和族群生活,也就无所谓选择的价值。[4]伯林的自由主义与某些形态的民族主义似乎天然地就是联盟:强调尊重个人权利、社会正义和平等原则的消极自由,完全可以在民族内部和民族之间得到充分的实施;而这种民族主义首先承认其他民族的同等的自决、自主、自治权利,同时承认民族内部成员作为个体的基本权利。

(二)民族主义的多维度

有些学者认为,多元文化的存在是民族得以保持自身文化、特性和传统存续的前提条件,民族主义强调的是一种特殊主义,否定世界存在普遍的价值,坚持价值的差异性和不可通约,因此,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不存在理论上结合的可能性。然而,在伯林看来,由于民族主义是由四种特征的成分按不同比例和程度的组合产物,其自身具有很大的弹性和适应度,从极具攻击性的种族主义、大国或大民族沙文主义等高度的集体认同和唯我独尊的文化优越论,到温和的、只要求民族文化自决和受到同等尊重的文化民族主义,其间有很大的跨度和适应性,民族主义可以与不同的意识形态相结合,随着具体社会情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甚至相互转化。伯林认为,温和的文化民族主义并非同自由主义风马牛不相及,在其内部的思想体系中,同样存在着尊重个人权利、正义、平等、自由选择等一些自由主义的基本诉求,甚至这些诉求本来就是某些民族的民族精神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三)民族主义的自由主义转向

近代以来,民族主义多以进攻性的极端形式出现在我们面前,给世界和平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也造成了民族主义不好的名声。伯林认为,这是面对外力压迫时受压迫民族反弹的表现,他引用了著名的“弯枝”隐喻来比喻这种受压迫民族的反弹性:这种进攻性的民族主义是对长期遭受文化和精神上压迫的反弹,好像被压弯的枝条一样,一旦外来压力稍微缓解,就会对压迫者甚至无辜者施以盲目的、非理性的过度暴力反弹,以雪洗曾经遭受的羞辱。

但是伯林特别强调,民族主义的“弯枝反弹”(极端攻击性转向)绝不是民族主义唯一的出路,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的结合不是不可能,而是需要在宽泛的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意识形态领域,寻求一个恰到好处的契合点。这个契合点,就是在承认人类普遍认同的某些道德价值(如个人权利、平等、民主、正义、自由等)之上的多元文化主义。也就是说,民族主义以文化民族主义的方式出现,民族主义的价值多元论与自由主义的普世原则可以在承认某些普遍道德价值的基础上实现结合,从而实现民族主义的自由主义转向。

首先,自由民族主义促进个人自由的真正实现。作为个体的人大多生活在文化多元的环境中,有更多实践自身文化选择的机会,更能充分地行使作为自由个体的权利,而这种多元文化背景中的自由选择权就是个人自决和民族自决的核心,这是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实现契合的关键因素之一。文化民族主义通过民族的符号系统来重新诠释和应用的自由主义普遍主义的价值观,会更好地适应民族自身的需要,保证民族成员的个人权利和自由真正得以实现,同时也不会抹杀或掩盖其民族成员的身份。

其次,自由民族主义坚持各民族内部的成员之间具有平等的权利。民族内部成员的平等权利来自于作为个人的人所具有的人生、财产、自由等基本人权。如果某个少数民族群体以民族传统或者保护传统文化的名义对其成员的个人公民权和政治权进行了限制或损害,那么这种民族主义的主张就很可能演变成进攻性的民族主义,因此是不能得到自由主义的支持的。[5]只有坚持保障民族内部成员的基本权利,民族主义才可能实现自由主义的转向。伯林认为,作为民族成员的个体,并不是不需要自由主义所坚持的自由和平等,事实上,他们最珍视的且能够最充分利用的自由和平等,是存在于他们民族内部的。“他们愿意放弃更广泛的自由和平等,来保证其民族的持续存在。”[注:Kymlicka, Will, 2001, “From Enlightenment Cosmopolitanism to Liberal Nationalism.” in W. Kymlicka, Politics in the Vernacular.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31.]最后,自由民族主义推动实现各民族之间权利平等。各民族具有平等的权利来源于作为民族成员个体的自决权和对其文化身份的承认,自由民族主义建构在“伦理个人主义”的基础之上;它同时也强调民族共同体对个人的重要意义,认为民族本身具有特定的权利,民族成员对民族负有特殊的责任与义务。正因为民族成员身份和民族文化对每个个体的人而言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那么由平等的个人组成的各民族之间就应当是平等的关系,无论民族的历史长短、人口多少、经济实力强弱、政治体制异同、文化差异如何,作为人类历史的成员,各民族都应具有平等的发展自己民族文化、保持民族存续的权利。而且,多元文化的存在,是人类社会真实存在的客观事实,失去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构成,人类必然丧失众多因差异而产生的丰富文学、艺术作品,哲学思想,民俗民风等人类共同文明财富。只有促进了民族间的平等权利,才是对人类自身的珍视,这恰好也是自由主义理念的最终目的之一。

结 论

当今时代,无论多民族国家是否采取或者采取何种形式的民族自决或自治方式,我们必须承认伯林的基本观点:民族主义的情感和精神需要总是会通过各种途径表达出来,任何企图压抑、掩盖、隐藏甚至是消除民族主义需要的政策和制度最终会导致巨大的反弹。为了防止这种反弹带来的巨大灾难,我们有必要为之寻找一些温和的、自由的表达途径,保证多元价值的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基本理念在人类普遍承认的道德价值原则下的有机结合,尽量在保证个人权利、社会正义的基础上满足不同的民族文化需要,促进人类和平与繁荣。

自由民族主义不是一整套理论,而是一种实践性的改革方案。在价值多元的当今世界,可行的做法不是寻求一种或几种简单的社会制度或某种改革公式来实现民族自决或自治,一劳永逸地解决民族问题,而是在保障人权、追求社会正义和平等的基本原则之下,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民族政策保障各民族自决要求的实现,妥善地解决当时当地的民族问题。在当今世界,无论是加拿大在魁北克问题上的方略,还是美国、加拿大对印第安人等少数民族自治政策的不断改进,以及在欧洲实现的地区性联盟、区域民族自治等政策,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多民族长期共存的人类社会的和平、发展与共同进步。而这些具体的实践,都在或多或少践行着伯林肇始的自由民族主义理念,并不断丰富和完善着这一开放性的理论。

[参考文献]

[1]Gardels, Nathan.Two Concepts of Nationalism: An Interview with Isaiah Berlin[J].in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1991.(November 21st), 19-23.

[2]Kymlicka, Will,From Enlightenment Cosmopolitanism to Liberal Nationalism[A].in W. Kymlicka, Politics in the Vernacular[C].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

[3]Tamir,Yeal,A Strange Alliance: Isaiah Berlin and the liberalism of the fringes[J].Ethical Theory and Moral Practice 1998(1): 279-289.

[4]约翰•格雷.自由主义的两张面孔[M].顾爱彬,李瑞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5]刘擎.伯林与自由民族主义[J].社会学研究,2006,(2).

The Review of Isaiah Berlin′s Liberal Nationalism

ZHANG Yuan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3, Jiangsu,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