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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方法

时间:2023-09-24 10:53:30

娱乐方法

娱乐方法范文1

“娱乐性”教学方法的研究,寓教学于娱乐之中,让学生放弃分数的包袱,使之“游戏”于数学王国。“娱乐性”教学使学生由依赖、模仿与被动强记转化为娱乐、游戏、探索、交流,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找回了学习的自信心,减轻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大面积提高了学生的基本素质,让学生亲自体验到了数学的魅力。

一、挖掘教学内容的“娱乐性”

人教版初中数学教材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方面已有体现,教材中的“读一读”,“想一想”,“做一做”及图形的变换,实习作业等正是试图增强数学娱乐性,但其所占比例极小。教师可在不冲击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教学内容的娱乐性。

(一).选取学生感兴趣的具有娱乐性的素材。

初中学生已有较大的活动空间和思维空间,他们感兴趣的问题已拓展到许多方面。教师在教学素材的选取、数学情景的假设和数学模式的建立上要更具有娱乐性和挑战性。

例如:讲述几何第一节课时,让学生注意他们周围生活中的图形:观察黑板面是平面,还是曲面;学生玩的篮球、足球的表面是平面还是曲面。通过观察激起学生想学“几何”的积极性。

1.教学内容上充分考虑学生的实践和交流。

数学实践活动使得数学问题更具有挑战性,更能激发学生的兴趣,而交流将使学生对数学问题理解得更深刻。例如:为了让学生理解“商品利润/商品进价=商品利润率”这个抽象又陌生的公式,教师可以采取先让学生作社会调查,然后讨论的方法进行教学。这样,比单纯地讲概念容易使学生接受。

2、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上注重娱乐性

数学课堂教学仍然是数学教学的主战场,如何实施“娱乐性”呢?教师就要讲究些方法和策略。

(二)给学生创造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

给学生创造在学中玩的环境。如:讲授等积变形应用时,可以先让学生玩一玩橡皮泥,用同样一块橡皮泥,捏成各种形状的物体,分别是:圆柱体、长方体、青蛙、老鼠、馒头等等。然后让学生观察思考“橡皮泥”的总体积没有变化?学生通过讨论、争论、思考、发现,不论捏成什么形状的东西,但它的体积不变。学生很轻松,明确了这类应用题的等量关系,捏前的体积=捏后的体积,这样给学生创造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让学生在游戏中发现,在发现中感悟数学、应用数学知识。

娱乐方法范文2

一、高度重视游艺娱乐场所管理工作

各地文化、公安、工商部门要把游艺娱乐场所是否文明健康、规范有序、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文化市场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否取得实效的一个重要标准。要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准入、规范经营、有效管理的总体要求,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审批一家监管一家,杜绝重审批轻监管、只审批不监管的现象,防止一哄而上、盲目发展;要严格市场准入标准,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不断创新监管措施,完善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坚持科学发展理念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升产业层次,为游艺娱乐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的文化娱乐环境。

二、游艺娱乐场所的设立条件

游艺娱乐场所的设立应当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市场需求和各地的监管能力,我省游艺娱乐经营场所的经营面积和经营内容等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游艺娱乐经营场所设立面积及总量规划。

1、地区最低经营面积为300平方米,市三县最低经营面积为80平方米;格尔木市最低经营面积为200平方米;农业县所在地最低经营面积为60平方米;牧业县及所在地最低经营面积为50平方米,其中单机占地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

2、各地文化市场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市场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合理引导游艺娱乐经营场所向规模化发展。同时,总量规划不得突破:地区每10万人设立一家,市三县每5万人设立一家;格尔木市每5万人设立一家;农业县所在地每1万人设立一家;牧业县所在地每5千人设立一家。

各地游艺娱乐场所总量规划情况于7月31日前报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审核。

(二)关于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内容的规定。

1、游艺娱乐场所使用的游戏、游艺设施设备必须是依法生产、进口,并经文化部内容审查通过的产品(见附件)。游艺娱乐场所一律禁止设置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等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应当健康有益。

2、游艺娱乐经营场所内的游艺机不得低于总机型数量的60%。

3、游戏、游艺区域必须严格实施分区经营、管理。游艺娱乐场所应当悬挂未成年人限制进入警示标志,并设专人专岗加强管理。除国家法定节期日外,游艺娱乐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4、游艺娱乐场所必须建立游艺、游戏机设备台帐及奖品目录,如需变更游戏设施设备数量和奖品目录应当3日内到当地县级文化、公安部门备案。

(三)游艺娱乐经营场所间直线距离不得低于100米。同时,在场所布局上严格控制同一地域多家集中设立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四)严格禁止在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开办游艺娱乐场所。

(五)游艺娱乐场所使用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须报文化部门备案。

(六)对于现有的游艺娱乐场所要通过引导、鼓励等方法促进其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三、依法开展游艺经营场所的审批工作

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省游艺娱乐场所设立面积和总量布局规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谁受理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开展游艺娱乐场所的审批工作,一经发现有违反规划、设立标准和有关规定审批的,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将予以纠正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提请当地党委和政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审批工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游艺娱乐场所的设立条件、受理程序、受理材料及审批结果,明确告知准入机型机种,做到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工作透明、政务公开。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审批的游艺娱乐场所要上报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备案。

1、申办游艺娱乐场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经营项目等)。

(2)工商名称预先核准书。

(3)法定代表人和投资人身份证明及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4)经营场所平面图、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租赁意向书。

(5)与厂家签订的经营设备订购意向书、厂家经营执照复本。

(6)游戏设备目录。

(7)申请宾馆、商厦、综合文体设施、旅游项目配套的相关证明材料。

(8)购置设备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2、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申请单位的设立地点、面积等是否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实地勘察,就行政审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申请单位及法人代表基本情况、受理反馈意见的部门及监督电话、通讯地址等内容进行公示。

3、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要针对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群体等情况,建立名册、信用档案和相互通报的信息共享平台。凡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开办娱乐场所或在娱乐场所从业。

4、申请单位在取得文化主管部门“同意筹建意见书”6个月内,不能完成筹建并正式营业的,即被视为已自动放弃此次设立申请,相关批准文书自行作废。申请单位应当按照《娱乐场所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在取得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文件并领取娱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并于15日内向所在地公安部门备案。

5、未取得营业执照前,一律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也不得以试营业等形式开展经营活动,否则按无照经营查处。

6、新设立的游艺娱乐经营场所不得与网吧共用同一经营场所或混合经营,二者之间不得有直接连通的通道。

四、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经营活动

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全面清查游艺娱乐场所中游戏设施设备所负载的文化内容,检查场所内的标志、游戏方法说明和游戏内容等是否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坚决查处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经营行为,坚决查处超时经营行为。对一次接纳3名以下未成年人的游艺娱乐场所,依法处以每人5000元罚款;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游艺娱乐场所,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每人5000元罚款;对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法定节假日以外接待未成年人到游艺娱乐场所的,依法吊销《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对锁闭门窗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对游戏项目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内容、擅自变更游戏设施设备的要依据条例予以处罚。对涉嫌具有功能的游戏设施设备要及时通报移送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对游艺娱乐场所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收缴具有功能的游戏设施设备。检查保安人员配备情况。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在查处游艺娱乐场所违法活动中,对需要吊销《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应通报文化、工商部门。

工商部门要严格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把好游艺娱乐场所市场准入关。并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查处取缔无照游艺娱乐场所。对被前置许可部门撤销许可证的,要依法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于无照经营行为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凡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2年内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又有违反条例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文化、公安部门可以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整顿3个月至6个月。2年内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条例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文化部门要依法吊销其《娱乐经营许可证》。

文化、公安、工商部门要建立游艺娱乐场所违法违规情况通报制度。对通报的事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查处,并及时向通报部门反馈查处情况。

对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规范游艺娱乐场所安全经营行为

游艺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维护本场所安全经营秩序的第一责任人,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确保场所经营活动健康、文明、规范、安全。游艺娱乐场所应当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营业期间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应当配备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专业保安人员,应当与从业人员签订文明服务责任书,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和巡查制度。营业期间,从业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工作标志。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每单次游戏消费金额不得超过4元,消费者每人每天用于游戏的消费金额不得超过200元。游艺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录像资料应当留存30日备案,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娱乐方法范文3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年3月17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 **年3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1号 自**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丰富人民群众文明、健康的娱乐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

第三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开展文明、健康的娱乐活动。

第四条 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在娱乐场所从事含有下列内容的活动:

(一)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 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三) 危害国家安全、利益或者社会稳定的;

(四) 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 宣扬淫秽、色情、迷信或者渲染暴力,有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

(六) 违背社会公德或者诽谤、侮辱他人的。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分别对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和消防、治安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举办娱乐场所,并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娱乐场所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文明礼貌,依法办事。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本条例对娱乐场所实施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娱乐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所需经费,可以通过依法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由地方财政解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章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

第八条 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 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

(三) 有与其提供的娱乐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器材设备;

(四) 娱乐场所的安全、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 娱乐场所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的地点设立。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并不得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活动:

(一) 因犯有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二) 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第十一条 国家禁止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第十二条 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经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管人员、经营范围、娱乐项目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部门审核,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 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未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审核合格,并领取营业执照,不得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涂改、转借、出租营业执照,不得将娱乐场所转包他人经营。

第十五条 娱乐场所提供的各种娱乐项目、服务项目等的收费,必须明码标价。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对不适当的价格和高额收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限价措施。

第十六条 歌舞娱乐场所组织的表演活动或者播放的曲目以及演播的屏幕画面,不得含有本条例第四条禁止的内容。

游艺娱乐场所通过电子屏幕显示声光、影像的游戏机内设计和装置的游戏项目,不得含有本条例第四条禁止的内容。

娱乐场所使用的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必须是经依法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或者经依法批准进口的。

第十七条 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使用具有退币、退钢珠、退奖券等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

第十八条 娱乐场所增加或者变更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的,应当报原审核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九条 娱乐场所不得提供利用电子计算机从事的娱乐活动。

第二十条 歌舞娱乐场所聘请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个人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游艺娱乐场所中设置的电子游戏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第二十二条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时间内,应当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

第四章 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

第二十三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

保安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培训;经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

第二十四条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居民身份证;其中,外地务工人员还应当持有暂住证和务工证明。外国人及其他境外人员在娱乐场所就业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不得雇佣没有前款所列证件或者证件不齐全的人员就业。

第二十五条 严禁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及其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开设、赌局,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进行封建迷信活动,贩卖、传播淫秽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从事上述活动提供方便和条件。

严禁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在娱乐场所卖淫、嫖娼、、吸毒、贩卖、传播淫秽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从事淫秽、色情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发现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必须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在娱乐场所内打架斗殴、酗酒、滋事,不得调戏、侮辱妇女,不得进行扰乱娱乐场所正常经营秩序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娱乐场所。

第二十八条 歌舞娱乐场所设置的包厢、包间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并不得有内锁装置。

第二十九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防火措施,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三十条 歌舞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经营所使用的器材设备等,违法所得4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4000元的,并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擅自涂改、转借、出租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三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娱乐项目,增加或者变更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未报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审核手续;逾期不办理审核手续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5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500元的,并处2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一) 将娱乐场所转包他人经营的;

(二) 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游艺娱乐场所中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三) 使用未经依法批准的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或者未经依法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的;

(四) 提供利用电子计算机从事的娱乐活动的;

(五) 提供具有功能的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的。

第三十五条 娱乐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经营所使用的器材设备等,并处4000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组织的表演活动或者播放的曲目以及演播的屏幕画面含有本条例第四条禁止的内容的;

(二) 游戏机内设计、装置的游戏项目中含有本条例第四条禁止的内容的。

第三十六条 除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在娱乐场所内从事本条例第四条所禁止的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一) 雇佣的从业人员没有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证件或者证件不齐全的;

(二)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或者安排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保安人员上岗的;

(三) 设置的包厢、包间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

(四) 歌舞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第三十八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 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 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隐瞒情况或者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

(三) 利用本单位的条件,开设、赌局的;

(四) 利用本单位的条件,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第四十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并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一) 进行封建迷信活动的;

(二) 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的;

(三) 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从事本条第(一)、(二)项所列行为提供方便和条件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娱乐场所的;

(二) 在娱乐场所内从事卖淫、嫖娼、、吸毒或者封建迷信活动的,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或者从事淫秽、色情活动的;

(三) 在娱乐场所内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调戏、侮辱妇女或者进行扰乱娱乐场所正常经营秩序活动的。

第四十三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举办娱乐场所的,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参与或者包庇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批准设立的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核手续。

娱乐方法范文4

与高涨的社会痛苦指数密切呼应的是,新的娱乐事物继续大量涌现,“国民娱乐指数”也在日益高涨,从而为我们勾勒了盛世狂欢的迷人图景。

娱乐浪潮是中国社会自主发展的必然结果

这场娱乐浪潮的来源是耐人寻味的,它首先与全球媒体时代的娱乐主义浪潮密切相关。晚期资本主义的消费核心正在发生本质性的变化,由纯粹的物性消费,迅速转向娱乐消费时代。这是一场彻底的消费主义革命,它终结了垄断资本主义的痛苦噩梦。

战后西欧的文化消费曾经是无限多元的,一方面是大众的娱乐消费,一方面是知识分子的反娱乐文化消费,后者以痛苦和荒谬为消费的精神内核。但资讯资本主义的泛娱乐主义,却改变了人类的表情,赋予它肤浅的酒窝与快乐。在伊甸园里,人民学会了用无花果叶遮蔽羞处,而经历了数万年的挣动之后,人民才学会用娱乐之叶遮蔽灵魂的痛苦。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21世纪的人民,从此生活在水深火热的快乐之中。

娱乐浪潮同时也是中国社会自主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显示了某种后期社会主义的明晰特征,即在市场的支撑下,用娱乐来解构意识形态的单一性和威权性。泛娱乐化成为超越泛政治化的柔软武器。这种文化浪潮,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那个年代,娱乐曾经是一种全新的概念。上世纪80年代的民众,独立自主地发展出了麻将文化,在那些坚硬而光滑的骨牌里,寻找金钱和娱乐的双重快乐;与此同时,知识分子在高歌“潇洒美学”,孜孜不倦地探求着流氓美学的真谛,为上世纪90年代后的高度娱乐化社会,开辟出一条光辉灿烂的道路。

解构是娱乐的最高使命,痛苦是娱乐的最后形态

21世纪最重要的意识形态事变,是公共知识分子丧失话语平台,而平民则以无名氏身份执掌了互联网话语权。人民主宰互联网的时代降临了。他们的权能还进一步扩散到平面和电视媒体。在消费主义逻辑的支配下,人民成为娱乐市场的主人,它的强大气息笼罩了整个种族。

我们已经看到,娱乐主义原理超越了娱乐业本土,大肆侵入周边地带,扩张到包括政治、经济、道德、教育、司法、管理等各个领域,形成所谓泛娱乐化的盛大格局。在意识形态的地图上,娱乐帝国的版图不可思议地扩张着,它的彩旗业已插遍了几乎所有土地。

娱乐的本质,就是把生命(存在)游戏化,它寻求的是短暂的和快乐,并悬置起痛苦、信念和一切跟生命主体相关的核心价值。娱乐主义的信条就是“我乐故我在”。它要改变存在的根基,用感官愉悦的单一感受,去替换掉其他一切生命感受。正是这种的霸权,构成了消费主义帝国的最高律法。

暴力、色情和名人隐私,这是娱乐及其消费诞生的三大资讯元素。娱乐工业的生产方式,就是大规模搜寻、采集、争夺和炮制这些元素,组装成形形的文化消费品,推销给如饥似渴的人民。在娱乐盛宴的菜单上,布满了那些被牺牲掉的娱乐圈名流的姓氏。她们的所有隐私,从肉体、绯闻、生育到洗手间的手纸,都是媒体厨房的基本原料。资讯美食的特色大致就是如此。

娱乐资本是这场革命的幕后操纵者。人民对的狂热求索,成为推动社会消费的动力,由此酝酿着关于娱乐经济学的不朽神话。那些电视选秀狂欢、芙蓉姐姐式的互联网起哄事件以及关于明星的各种绯闻,并未给文化本身增值,却制造出大量消费泡沫,弥漫在零度价值的空间,照亮了文化繁荣的幻象。

娱乐的另一个令人深感意外的功能,就是融解民众的自主意志,把反抗、颠覆和原创的“力比多”,转移到日常生活的愉悦之中。那些感官的碎片引导着疲惫的灵魂,把它们送进了尘世的天堂。

娱乐过度导致了某种强大的负面效应。解构,似乎就是游戏和娱乐的最高使命。它解构善、正义和基本的道德尺度,解构必要的政治立场,解构人类的美学底线,解构内在的信念,解构价值与尊严,并解构了人的存在本质。娱乐不是邪恶的,也不是一种无可救药的丑闻,它仅仅是一种精神烟草,充填着生活的每一个缝隙,进而成为那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乐,并大步走向它自身的反面。

国家(种族)被过度娱乐所解构的事例,遍布人类历史的每个角落。为娱乐而殉难的帝国或王朝,书写了那些毫无出路的历史。我们早已看到,正是伟大的罗马帝国,开创了娱乐的历史纪元。贵族的奢靡腐败,加上底层平民的疯狂娱乐,所有这些都滋养着一种狂欢的罪恶。暴力和的消费火焰,狂乱地燃烧在角斗场上,塑造着罗马人的腐败灵魂。这种全民性的娱乐中毒,引发了帝国的衰弱和覆灭。历史就这样帮助我们确认了事物的本质。在某种意义上,痛苦就是娱乐的最后形态。

实现娱乐归位要用行政减法

社会平衡原理如此启示我们,一方面要确认“娱乐无罪”的原则,捍卫“必要的娱乐”的权力,避免走回到极权主义和泛政治化的旧途,另一方面也要制止“过度娱乐”和泛娱乐化的偏差。而纠正娱乐过度的解决途径似乎只有一种,那就是实现娱乐归位,即让娱乐退离非娱乐领域,把政治还给政治,道德还给道德。我们被严肃地告知,娱乐应当被限定在自身的领域,也就是影视、歌舞、卡拉OK等日常感官生活的空间。

娱乐方法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管理的指示精神,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通过整治,使全县文化娱乐场所规范安全运行,文化娱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全县文化娱乐场所实现“四无”目标,即无非法经营、无违法经营、无安全隐患、无矛盾纠纷。

三、整治内容

(一)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无证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坚决查封;对具备开办条件的无证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先停业整顿,待审批合格后方可营业。

(二)严查文化娱乐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严查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四、职责分工

文化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责,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娱乐场所,加强宏观布局调控,重点检查娱乐场所内的点歌系统、播放曲目和屏幕画面,严禁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曲库连接。严厉打击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营业,规范日常经营行为,规范从业人员着装和佩带工作标志,核定场所容纳人数,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娱乐场所的长效管理机制。

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认真把好行政许可前的治安和消防安全审批关。对不符合申报消防安全条件的娱乐场所,坚决不予办理消防安全意见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依法设立和审批的歌舞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

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依法申报的歌舞娱乐场所进行边界噪音监测,并对超标行为进行查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本辖区内的执法工作。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月11日至月15日)。制定下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召开集中整治专题会议,举办经营业主法规培训班,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文化部门(12318)、工商部门(12315)、公安部门(110),为集中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月15日至月30日)。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文化、工商、公安、消防、环保等职能部门,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集中整治全县文化娱乐场所,对歌舞娱乐场所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娱乐场所重新核发证件,对经过整治仍不符合条件的文化娱乐场所一律予以取缔。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月1日至月10日)。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将抽调专门力量组成考核组,对全县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适时通报考评情况。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整改不认真或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加强舆论监督。

娱乐方法范文6

关键词:娱乐体育;全民健身;四川省

北京奥运会上,我国的竞技体育取得了巨大的突破,竞技体育发展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反观我们的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发展相比,开展却不容乐观。后奥运时期,在竞技体育发展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推动我们群众体育的开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社会的转型和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完成,以及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进一步深入,四川省的经济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科、教、文、卫有了较大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人们在充足的物质保障和较多余暇时间的前提下,川人开始更多的关注身心的健康,娱乐体育正是在这前提和背景下得到人们的喜爱和参与。而娱乐体育在后奥运时期全民健身运动开展的大背景下,也顺应了时展的潮流,推动了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

四川省作为西部的一个大省,以全民健身的视角来研究四川省娱乐体育的开展,调查四川全民健身群体参与娱乐体育的现状、分析影响四川省娱乐体育发展的因素、提出四川省娱乐体育发展的可行性建议,不仅能促进四川省人民群众的健康发展,同时对西部地区娱乐体育的开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四川省全民健身群体参与娱乐体育的发展现状分析

1.1 四川省群众对娱乐体育的了解情况

四川省全民健身工程实施以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对体育的健身价值和功能的基本认识更加深刻,知道体育活动对一个人的健康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四川省居民的健身意识也随之不断得到增强。随机抽取被调查的2000人中,调查对象的年龄范围为:8-65岁。通过调查显示,大部分居民对娱乐体育还是或多或少有一定的了解,其中对理论或技术有较少了解的占64.3%,所占比例最大,有较多的了解的占10.6%。但对娱乐体育的概念、基本技术、原理等基本知识了解比较深刻的所占的比例较小,只占4.4%。

在调查娱乐体育对人们的身心健康的重要性中,显示,绝大多数人还是能意识到娱乐体育对身心健康的重要性,认为一般重要和比较重要的分别占31.7%和40.6%;但认为对自己的身心健康很重要的只占了11.2%。认为对身心健康不重要的却占10.9%。可见娱乐体育的强健身心的价值并没有让人们广泛地认识到。

1.2 四川省参与娱乐体育的群体基本情况调查

随机抽取被调查的2000人中,调查对象的年龄范围为:8-65岁。调查显示,只有351人参与娱乐体育运动,总体比例比较小,仅占17.6%。在这351位参与者中,从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出,17-25和26-35年龄段参与娱乐体育的比例较大,分别有126人和52人。

从参与人群的职业情况进步分析得知:参与休闲体育的大部分是在校学生,在学校有便利的场地设施,加上运动气氛浓厚及体育教师的指导,参与的人数较多。其次是55岁以上的老年人,约占28.4%,他们大部分是离退休人员,空余时间较多,对待健康的意识较强。所占比例最小的是36-45岁中年人,这个年龄段的人群在在群众体育调查报告中也是参与体育锻炼最少的人群,这个年龄段的中年人大都工作压力大,而没太多的娱乐休闲时间。

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运动的最大目的是强身健体,其次是减肥、健美、休闲娱乐等,现代人越来越重视健康和娱乐价值。居民参与娱乐体育的主要目的也是锻炼身体、休闲娱乐等,娱乐体育运动基本能满足全民健身的目的需求,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其中,有137人认为参与娱乐体育的目是为了锻炼身体,占39.0%,比例最大;其次是认为休闲娱乐,有104人,占29.6%,社会交往占23.2%。

1.3 参与娱乐体育的组织形式

娱乐体育的组织形式一般为群众自发组织的、体育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或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等。67.9%的居民参与娱乐体育是以比较随意、比较自由的、自发的方式进行的,这也说明了娱乐体育的随意性。平时工作压力大,空余的时间亲朋好友随意组织一下,进行轻松有趣的娱乐体育,调节心情,放松神经,锻炼身体。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只占9.7%,反映了有关行政部门对待娱乐体育的重视和投入还远远不够,应该多开发组织一些活动,调动群众参与,官民联合搞娱乐体育活动,能大大提高娱乐体育的参与率。另外,从组织的随意性和自由性方面看,也折射出了娱乐体育健身指导员的匮乏,没有专门的指导,没有统一的协作,导致了娱乐体育自发组织的松散型和锻炼的不科学性。

1.4 娱乐体育场地设施情况调查

参与娱乐体育最经常选择的地点是在学校和公共体育场地。学校场地器材比较充足,运动气氛浓厚,所以一些校外人员,也经常到学校里参与娱乐体育,而一些公共的体育场地,一般都是群众自带器材来参与。有些单位也有自己的运动场地,能为职工们提供活动的场地,空闲的时候也会组织职工进行一些娱乐排球比赛活动。老年人首选的则是公共体育场地或是公园空地等。从这一方面我们也看出了四川省娱乐体育设施尚未健全,虽然娱乐体育对场地的要求不高,但是舒适方便的活动环境或是正规的比赛还是需要一定的场地或是房馆,目前四川省整体缺乏足够的娱乐体育场地和场馆,物质保障基础薄弱。同时参与比赛的群众经常自带器材,还有很多人基本没有活动器材,所以场地和器材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娱乐体育的开展与普及。

3.四川省娱乐体育发展的对策分析

通过对四川省娱乐体育发展现状调查,建议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提高人们对娱乐体育的认识,选择适合自己的运动形式;增加投入基础上加强管理,将娱乐体育运动纳入全民健身工作中; 建立娱乐体育俱乐部,推动娱乐体育普及发展;壮大基层娱乐体育师资力量,为居民的参与提供更好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娱乐体育的价值宣传,让居民形成自觉自愿参与娱乐体育的习惯。(四川文理学院体育系;四川;达州;635000)

基金项目:四川文理学院2010年度院级重点科研项目“全民健身视角下四川省娱乐体育发展研究”(2010A10R)

参考文献:

[1] 孙亮亮.娱乐排球在全民健身中的价值研究[J].四川体育科学,2009(9).

[2] 董 立.全民健身视野下四川省娱乐排球发展研究[J].大家,2010(20).

娱乐方法范文7

关键词:体育健身娱乐业;上海市;服务质量;分析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12(2007)03―0326―03

本文通过对上海市体育健身娱乐行业服务质量的调查,剖析上海市体育健身娱乐行业服务质量的总体情况,并以此起抛砖引玉的作用,吸引更多的人来关注和探讨体育健身娱乐业的服务质量问题,促使体育健身娱乐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为取得对服务质量调查数据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本文的研究对象界定于:1)具有完全市场主体的独立法人企业;2)必须是会员制单位;3)从理论上来说,服务必须是本企业差别竞争的核心;4)健身娱乐业主要涉及健身、球类、跆拳道、击剑、高尔夫、游泳等。

从以上条件出发,本文对上海市一兆韦德、健力宝、攀宇、陆云、黑带、武道馆、好动、剑锋击剑、大都会高尔夫、白领丽人、源深、青年会、新生命、华爱、贝菲特等15家健身娱乐俱乐部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调查。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 本文查阅了大量服务营销方面的相关书籍和论文,为本文服务内容的调查与设计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如国外服务专家Gronroos、Leonard L.Berry、A.Parasuraman、v.A.Zeithaml等关于服务研究方面的相关论著,国内如张金成、韩经纶、黄少军等从事服务领域研究的专家论著,除此之外,还大量查阅了关于国内健身娱乐行业经营管理方面的研究论文。

1.2.2问卷调查法本文共设计两套调查问卷,第一套问卷主要调查会员对健身娱乐行业服务期望与要求;第二套问卷主要调查会员对健身娱乐行业目前提供服务的真实感受。问卷经多次征询专家意见,筛选出2,4个服务质量评价因子,采用李克特问卷量表7段计分法,“1至7”表示由“非常反对”到“强烈赞同”的渐进式发展。本文对感知问卷进行了15名专家的效度检验,有效性达93.2%,同时进行了同质信度检验,α=0.9607,而Standardized item α=0.9598,因而,问卷具有较高同质信度。

会员问卷共发放360份,回收360份,回收率达到100%,其中期望问卷有效卷为360份,有效回收率达100%;感知问卷有效回收卷为359份,有效回收达99.7%。

1.2.3数理统计法本文所有数据经SPSS11.5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处理。

2 结果与分析

2.1服务质量研究的逻辑起点与依据研究服务质量,必须首先认识服务质量衡量的依据是什么,这是一个逻辑起点,也是开展服务工作的起始点。显然,服务业竞争的激烈性凸显出了服务业买方市场的重要地位和价值,谁在买方市场上经营有方,谁就能够占据差别竞争的有利制高点。因此,面对体育健身娱乐业竞争激烈的上海,针对会员服务质量的研究显得尤为迫切。

2.2上海市体育健身娱乐业服务质量分析

2.2.1上海市体育健身娱乐业会员服务质量期望服务质量期望能够表达出现阶段会员的服务需求,根据服务需求,提供具有针对措施,可以实现会员的服务期望值和会员对健身娱乐行业的满意度,服务期望。

上海市体育健身娱乐业中,会员对俱乐部服务的态度、服务的技术水平、服务的承诺兑现以及服务的理解能力上有较高的期望,而对一些有形因素,如设备、员工形象、提供健身资料等方面期望并不高,说明随体育健身娱乐业的快速发展,有形性因素已经不够成健身娱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致命武器,顾客对体育健身娱乐业发展的内涵追求显得更加理性与务实。

2.2.2上海市体育健身娱乐业会员服务质量感知 服务质量感知能够反映出上海市健身娱乐业会员对服务的感受性,通过感受性数据,可以判断现阶段上海市健身娱乐行业服务发展状况,并能够针对会员普遍感受较低的服务质量因素,进行服务补救,重新建立会员对俱乐部的满意水平。

上海市体育健身娱乐业中,会员对体育健身娱乐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整体感知较低,尤其在员工对服务的理解能力、服务的成功率、服务的承诺性保证和员工服务的技术水平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缺陷,而这些指标恰恰反映出上海市体育健身娱乐业服务内涵的缺失。

2.3上海市健身娱乐业服务质量发展战略整体服务因子分析由上述分析可知,从短期看,可以通过改变一些服务因素来提高会员的服务满意度,但从长远看,必须有一个长期、稳定的整体服务质量跟进措施。因此,本文对上述24个服务因素进行因子分析,寻求体育健身娱乐业的服务分类模块,提高服务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经过因子分析,不难发现,原有的24项服务因素转化为三类服务因子,对服务质量的整体分析变得简单便捷。根据三类服务因子包含的特征分析,第一类可以称为“交互服务质量因子”。基本上反映了服务成功率、服务准时性、服务忠诚性以及服务诚信、服务敏感性、服务移情性等方面内容;第二类可以称为“有形服务因子”。基本上反映了健身娱乐设备、健身材料宣传以及服务配套设施等内容;第三类可以称为“员工技能服务因子”。基本上反映了员工的技术水平、员工对服务的理解能力和员工知识的掌握数量等内容。三类因子的划分有助于体育健身娱乐业从整体上把握服务质量因素的组成,并重视交互服务质量和员工技能服务两个因子。

3 结论与建议

娱乐方法范文8

[关键词] 健身娱乐 消费 现状 调查研究

社会需求结构的变化会带动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变化,体育消费是顺应我国社会消费结构变化的规律。所以在新时期我们十分有必要对体育健身娱乐消费进行比较细致的研究,从而更加合理地引导体育健身娱乐业的健康发展。本文着重对西安市居民健身娱乐消费的现状进行了调查与分析,对西安市健身娱乐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起引导作用,同时也是政府对该行业的宏观政策的一个比较有力的依据。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1.研究对象

西安市直属单位干部,大型企业公司职工及多家具有代表性的健身娱乐场所。

2.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在研究过程中查阅了与本研究有关的大量文献与相关书籍。

(2)实地观察法:到各场所进行实地观察走访。

(3)数理统计法:对调查所获得的各项数据,运用SPSS11.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处理。

二、结果与分析

1.西安市居民消费者喜欢的体育健身娱乐消费项目的多样性

为了全面了解西安居民的健身消费行为,问卷设置了10个常见的体育健身娱乐项目(保龄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排球、游泳、乒乓球、篮球、健身健美、台球等)供被调查者选择。调查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排在第一位的是羽毛球占65.2%,第二位的是乒乓球约55.7%,第三位的是足球约42.6%,游泳排在第四位约38.4%而健身健美排在第五约占31.2%。从表面看来喜欢项目与否好象没有内在的联系,但是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到乒乓球、羽毛球是我国奥运会上的优势项目,所以奥运效应起到教育消费者的作用;而足球的职业化、市场化运作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对此项目的情有独衷的追求。游泳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些居民为减肥而从事此项健身运动的其可以与健身健美可以归为一类的。总体而言其特点是这对体育健身娱乐消费市场发出一个信号: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娱乐消费项目来引导消费,开发广阔的体育健身娱乐市场。

2.西安市居民对体育健身娱乐消费场所选择的多样性和分散性

对西安市居民的体育健身娱乐消费行为的了解从分析西安市居民喜欢的体育健身娱乐消费场所中可以窥见一斑。所以我们从被调查者的性别、年龄、个人月收入三个角度来调查分析,从而可以看出在选择体育健身娱乐消费场所所具有的分散性(如表2所示)。

(1)不同性别来分析消费场所的选择

从调查表中我们可以看到:就性别而言消费者对于高档健身场所的选择均比较低迷,但有一点是不容忽视的,那就是在选择高档体育健身娱乐场所时女性要高出男性2.6个百分点。这说明高档健身场所的市场目标锁定针对女性略强些。在选择中低档体育健身娱乐场所时,男性高达31.2%。对于中低档体育健身娱乐场所要更加关注男性消费。然而,对于群众性辅导站和社会组织培训班辅导站的选择方面女性要明显高于男性。总体而言,在性别上所表现的消费者对于消费场所的选择可以看出:体育健身娱乐场所的选择具有多样性。

(2)从年龄角度来分析消费者对于消费场所的选择

调查结果显示:不同年龄的消费者在消费场所选择上展现较大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如表2所示,不同年龄的体育健身娱乐消费者有其特殊的消费行为,这就要求体育健身娱乐的开发商和经营主们应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来有的放矢的细分市场和选择经营目标。

(3)不同收入的消费者对消费场所的选择

从表22(略)中可以看到在不同的个人收入的被调查者中较大比重集中在“其他”一栏中,经过统计分析如上述的情况,在消费场所的选择问题上主要集中在一般渡假场所、中低档场所、群众性辅导站。当然对于更高收入群体对高档体育健身娱乐消费场所的选择低迷现象我们进一步分析可以初步得出:主要是受余暇时间、健身兴趣等方面的影响。

娱乐方法范文9

关键词 娱乐新闻 职业道德 媒介素养

中图分类号:G214.2 文献标识码:A

娱乐新闻顾名思义是欢快娱乐的新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的教授涂光晋从内容和目的阐述娱乐新闻的定义:“首先它的内容肯定和娱乐有关,包括娱乐界的明星。另外它的目的肯定是娱乐公众的,让公众看到这些娱乐新闻之后,能够得到情感上的、情绪上的一种愉悦。”笔者认为娱乐新闻绝不仅仅是花边、桃色、明星绯闻,不仅涉及娱乐圈,还覆盖到其他文化界,是娱乐性与新闻性的并行,是一种特殊的新闻形式。然而在如今的媒介生态下,尤其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诸多娱乐新闻工作者仅仅把握娱乐二字,而忽视内在新闻,道听途说的虚假新闻,侵犯人格的恶俗报道随处可见,无一不需要深层次地扪心自问,从职业道德上进行理性地探究。

1娱乐新闻报道的突出问题

(1)真真假假,虚实难辨。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记者的每一次报道都应遵循此理,在技术发展的今天,照片可以PS,声音可以Copy,虚假新闻也甚嚣尘上。就拿2014年下半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姚晨出轨的娱乐新闻来说,经由爆料人巨春雷在博文洋洋洒洒数千字发出后,各大娱乐媒体像嗅出商机般迅速转发,一时间姚晨的前世今生被媒体记者、网民群众扒了个遍,成为街头巷尾的谈资,版本多样、真假难辨。诸多媒体记者不论真假地转发报道,接着又曝姚晨与现任丈夫曹郁疑似离婚。就笔者写作此处之时,姚晨和丈夫甜蜜依旧,新年微博晒全家福秀恩爱。而在2月12号娱乐媒体又更新《姚晨出轨唐谎报年龄》,到底“出轨门”如何?夫妻间的是是非非究竟如何?媒体抛给大众一个娱乐的话题,却未给出确切的真相,难怪乎姚晨会回应,满纸荒唐言,或许受众也因为被搞得云里雾里而要感叹一把辛酸泪了。

(2)品味低下格调烂俗。默多克曾言:“格调低一点,读者多一点。”回顾当今充斥在网络上的娱乐新闻,这话似乎深得当今娱者的信奉,所有关注娱乐新闻的话题不外乎明星的长相外貌、体重胸围,从家暴到小三,从婚恋至婚变,黄赌毒全都上,暴力充斥眼球。仅回顾2014年至今,随便列举就有:文章出轨、黄奕出轨、姚晨不忠、陈赫劈腿、奶茶妹妹与刘强东之忘年交、起底汪章等以明星爱恨情仇为主线的新闻,还有各种各种骂战,无不在娱乐世界掀起狂风巨浪。

内容粗俗,娱乐新闻的标题也常常耸人听闻,怎么有噱头怎么来,对于细节刻画也是相当露骨。如腾讯新闻于2015年1月27日的陈赫出轨新闻,标题《陈赫张子萱公寓内拥吻照曝光做饭时贴身缠绵》除了无法判定真假的模糊图片外,还配上“缠绵”、“激吻”、“相拥”等详细描绘,如文学创作般绘声绘色,激发受众无限遐想。

(3)人文缺失看客心理。鲁迅笔下的“看客”距今已有时日,然而就在2015年初《深圳晚报》的记者对青年歌手姚贝娜之死的报道,让人再一次想起“看客”一词。青年歌手姚贝娜因乳腺癌复发,年仅33岁的她于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病逝,本该静默致哀时,病逝的24小时内,因为晚报记者乔装医务人员潜入姚贝娜太平间偷拍的新闻在网络世界以及传统媒体炸开了锅。年轻生命的离去已经让人扼腕叹息,媒体的偷拍偷录更是让人愤怒难耐,一时间舆论场由沉痛缅怀转为对媒体记者的道德追问与伦理审判。

这样不顾家属情感,只为获得独家新闻的做法,无论是于中国传统文化、于公序良俗还是于法律而言都是不合理不合法不为尊重的,是缺乏同情心与人文关怀的表现,理应反对和谴责,虽说是娱乐新闻但绝不是无规矩地自娱自乐。一个温暖的时代,必定是一个媒体有温度的时代,不惊扰悲伤,还逝者及家人一片安宁。

(4)手段违法侵权不断。合法的新闻除了内容不违法,过程合法也极为重要,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新闻消息对于记者而言算极为重要,无消息不成文,但获取的过程必须合法,取之有道。在娱乐新闻报道中获取信息的手段除了约访、明星自己提供外,饱为诟病的就是偷拍偷录,全程跟踪。除了曾经轰动一时的阿娇门,最为著名的当属王菲生子事件。24小时追踪王菲,甚至逼停私家轿车,不顾王菲的人身安全只求新闻效果,终于拍摄下王菲泪眼相对的独家之照。

穷尽所有办法“刺探偷窥”,为受众奉上新鲜热乎的猛料,还往往吃力不讨好,被一纸送上公堂,最为常见的当属隐私权、名誉权和肖像权的侵犯。新闻不等于有闻必录,“娱记”也是新闻人,同样需要在职业道德的框架内做新闻,平衡新闻价值与新闻伦理,承担社会责任。

2娱乐新闻报道的突出问题

(1)商业化时代、注意力经济。在这个追求快餐化的时代,人们的阅读耐心越来越低,据官方调查,中国的人均阅读量不足5本,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商家都在致力于“眼球经济”、打造“注意力经济”。大环境催生出娱乐记者,不做深度的思考,仅仅为迎合受众,为创收市场而做新闻。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相关。”娱乐新闻毫无疑问是新闻领域成本最低、回收最快、效益最高的。很多新闻记者往往过分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职业道德,力求达到名利双收。此次文章事件中,南都娱乐周刊及两位主编的受关注度明显超过以往,毫无疑问对一场轰动性的娱乐新闻报道有助于名气以及经济的提升。

(2)部分编辑和记者审美情趣低劣。娱乐新闻不同于严肃新闻,对记者的专业知识要求不高,进入门槛低,这就导致很多没有任何新闻学专业基础的也混迹在其中,五花八门、素质不一,热衷花边、八卦新闻,审美情趣低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往往别小看部分的力量,整体由部分构成,当部分开始变味,整体的娱乐新闻生态环境也将受到触及。

(3)文化的同质化。经济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世界文化的交流,给社会带来激烈的变迁,刺激形形意识形态的兴起。但全球化发展的同时也会造成文化的融合、模仿与趋同。时代华纳旗下的《娱乐周刊》作为美国王牌娱乐杂志,一直领跑在世界娱乐新闻的前沿,为诸多国家的娱乐报道效仿。在中国诞生的《娱乐一周》就是立足于《娱乐周刊》上并力争超越。而相对开放的西方文化在文化交流中,很多暴力、色情的文化自然会潜移默化地对中国造成影响,影响娱乐新闻的报道。

(4)政治影响文化。相对于西方而言,中国由于严格的管制,一般小众媒体不敢妄议政治,甚至是“噤若寒蝉”,更多的政治动向只能通过党媒官微的消息中略窥一二。而在美国这种奉行新闻自由的国家才胆敢“恶搞”一代国家总统,各种PS乱入,总统遭遇二次元,诸多还带有些许小黄,套用一句网络俗语:那画面太美我不敢看。从之前的“转发500条”事件到今年3月份出台的“网络新规”净化网络环境也可窥见在国内这个大背景下,无论是媒体还是受众很多时候不得不转向娱乐,通过娱乐来议论、宣泄、吐槽以应对现实无法满足的自我消解。

3报道失当的改善举措

3.1“小娱乐”与“大娱乐”

娱乐也有小大之辨,娱乐新闻固然和明星息息相关,但一味地关心明星的家长里短,绯闻异事,只能算是“小娱乐”,博得眼球而已。有涵养有文化的娱乐新闻工作者绝不止于此,而是力求以这样一种轻松愉悦的方式传播更多有价值的新闻,通过深度访谈、纵深分析、中西娱乐比较等途径深化娱乐新闻。

可结合时事热点,制作专题策划。拿去年火爆荧屏、创造了中国系列电影票房新纪录的《小时代》来说,《广州日报》与关注时装、名牌不同,紧密地结合当下互联网的热门词汇O2O分析《小时代》是粉丝经济与O2O商业模式的融合,以用户体验诠释《小时代》票房满钵,可谓富有意味,在娱乐中传递深邃思想。同时打造有态度、有观点的娱乐评论。娱评属于新闻评论的一种,但又富有自身的特色,娱乐新闻本身就讲究趣味性,所以评论自然也不能过于严肃,这就更加考验娱乐新闻工作者的文化涵养,既要有诙谐幽默的思想,又要有一语中的的神来之笔,玩得了深沉又卖得了萌。

3.2提升人文关怀

是否每一次事件都必须做到有闻必录?如果新闻工作者抛弃职业道德、践踏在伦理之上,片面追求传播度,那么报道也会失去相应的社会价值。笔者认为,新闻工作者并不是没有情感的冰冷记录机器,首先应该从内心注重人文关怀,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并将道德化为良心,目中有人,用心做新闻。在心有道德心有良知之际,应脚踏实地实施人文关怀。尤其面对纷繁的娱乐圈,处于报道的两难境地时,或许新闻工作者可以多想想哈佛神学院博士拉尔夫・波特提出的波特图式,在做娱乐新闻时将道德分析的四个方面纳入其中,即定义、价值、原则和忠诚。多想想为何如此重视这条新闻?有何报道的价值?我所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如果与我相关,我会有何感受?或许这些标准会过于主观,有违新闻的客观性,却能够在一定程度提升新闻工作者的同情心、正义感,更具人文关怀地报道。

3.3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

道德是内在的,完全靠内心道德来约束恐怕连圣人都难以做到,这就还需要外部力量予以监督。首先可以通过媒体监督来完善,包括媒体的自律和其他媒体监督,践行“把关人”责任,对新闻真实性以及合法性进行审查,“新闻的真实性问题,对于任何新闻记者和媒体来说,不仅仅是个业务问题,还是一个伦理道德问题”。同时要完善同行监督机制,可以通过建立新闻伦理审查委员会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除了媒体监督还要做好社会监督,通过社会公众与法律法规相配合,对有违新闻伦理的报道适用法规罚则,以此规范新闻工作者的职业伦理,柔性与刚性准则并行,打造良好的娱乐新闻环境。

3.4给予更多生态环境

诸多公民公开谈论政治都得冒着“被请喝茶”的风险,作为养育众多记者的媒体机构又怎能不谨言慎行呢?或许写写八卦、爆爆明星丑闻、私生活等有金钱入钵的同时风险很低,何乐而不为呢?而实际上政治与娱乐并不是割裂的两个个体,彼此可以相辅相成。美国媒体恶搞总统并不是故意贬低其人格,更不是不爱国的表现,而是通过这样一种轻松愉快地方式普及政治理念,监督政治举措,推动国家发展。相信更开放的舆论生态环境能够为娱乐新闻提供更多的议题,将严肃的政治话题变得轻松快活。谁说娱乐仅仅是乐一乐呢?《穹顶之下》在2015年2月28日面世,不到一天的时间,该调查视频点击率已经突破3100万次,人们在谈论视频的时候柴静也成为瞩目的焦点,无论是正面还是负面评价,这无形中也在推动着人们对环保的关注,通过娱乐式评价进一步推广纪录片,潜移默化地推动社会进步。

参考文献

[1] 王宏伟.自律他律“双管”提升娱乐新闻品味[J].传媒观察,2005(1):57

娱乐方法范文10

[关键词] 不歧视原则;参与权;体罚;受教育权

[中图分类号] C913.5[文献标识码] A

《儿童权利公约》第31条要求缔约国确认儿童有享有休息和闲暇,从事和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活动,以及自由参加文化和艺术活动的权利。缔约国要尊重并促进儿童的相关权利,并采取措施鼓励提供适当和均等的机会。中国于1990年签署了该公约,1992年公约对中国生效。同一年中国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第二十二条要求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但是,该法并未明确规定儿童享有休闲、游戏和娱乐的权利。绝大多数成年人对儿童权利的了解通常也只限于生存权、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儿童娱乐休闲的权利并未得到大多数成年人的认同。这和中国人口众多,这一代的年轻人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和生活压力的基本现实有关。因此,儿童的娱乐休闲权目前在很大程度上只是纸上的权利。但是,游戏和娱乐是儿童的天性。抹杀天性的后果将以牺牲儿童的身心健康为代价。本文将对休闲和娱乐权利的内涵和目前中国儿童的生活和娱乐状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休闲和娱乐的权利

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权利实施手册》中的解释,休息、闲暇、游戏和娱乐都与非功课有关。但四者的含义又有重要的区别。休息包括基本的身体和脑力娱乐以及睡眠的需要;闲暇则暗指一个人如果希望去做,就有时间和自由去做;娱乐活动包括为娱悦的目的所选择从事的所有活动;而游戏则是发展儿童社交技巧和个人技能的重要手段。对幼小的儿童来说,游戏是他们最主要的娱乐方式,但是由于游戏被为生活中的奢侈品,儿童游戏的权利因此也通常被成人所遗忘。

传统的儿童休闲和娱乐的项目与现代的项目已有很大的不同。传统的休闲和娱乐多是通过各类游戏进行的,并通常是和小伙伴们一起在大自然中游戏。在集体游戏中儿童能够学习社交技巧,锻炼沟通能力,锻炼身体,也有助于儿童了解自然,增进对自然的感情。现在的休闲和娱乐则主要由电视和电脑来提供,它们在很多时候是“与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的敌人。儿童在学校、家庭、汽车里、在电视机和电脑前花费了大部分时间,但这种娱乐和休闲方式反而可能成为安放在儿童身体里的一颗定时炸弹,有害于儿童的身心健康。这种状况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社会的发展剥夺了儿童自然的游戏场所,而社会又未能给与补偿所致。因此,为本国儿童提供游戏和娱乐的活动场所是政府所应负担的义务。

儿童休闲和娱乐的权利在很多国家并未得到尊重与保护,原因有很多,比如,专门从事家务劳动的儿童,因家庭环境所迫在家庭企业中工作的儿童,或者因贫困而沦为童工的儿童,在他们童年的大部分时间里,可能都没有充足的时间休息、玩耍或接受教育。在中国,儿童缺乏休闲和娱乐的时间则主要是因为成人把休闲与娱乐看作是与受教育有冲突的权利。实际上,相当多的成年人即使认为应当保障儿童的休闲和娱乐,也仅仅是出于对儿童身体正常发育需要的考虑,而不是把休闲和娱乐看作是儿童自身的一项应当受到尊重的权利。因此,要真正保障儿童休闲和娱乐的权利,应当明确公约规定该权利的意义并明确该权利与受教育权的关系。

(一)保障儿童休闲和娱乐权利的意义

保障儿童休闲和娱乐的权利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休闲和娱乐与营养、保健、居住环境和教育一样,都是儿童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休闲和娱乐是帮助恢复儿童身心正常机能的重要手段。过度疲劳则通常会导致儿童无法正常学习并容易产生身体和精神上的疾病。因此,《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负有责任保证儿童有足够的休息和娱乐的时间。国际劳工组织在1946年通过的《未成年人夜间工作公约(非工业劳动)》和1948年通过的《儿童夜间工作公约(工业劳动)(修订)》要求保护儿童不在夜间工作;要求保证不满14岁的儿童或全日制的学生应当有连续14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包括晚上8点到早上8点之间的时间;不满16岁的儿童应当有12个小时的休息时间;16岁以上、18岁以下的儿童则应当至少有7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社会普遍对儿童休闲和娱乐权利的漠视已经给儿童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很多消极的影响。国际儿童游戏权利协会通过的《儿童游戏权利宣言》对此表示了深切的关注。游戏对儿童的身心健康有着非常重要的贡献。儿童在自由自在的游戏中发展谈判、分享、合作、自我控制等社交技巧,也在游戏中锻炼身体。儿童游戏的范围非常广泛,设施要求简单,即安全和非成人化。儿童很少挑剔游戏场所或设施,这和成人奢侈的娱乐设施形成鲜明的对比。尽管如此,给儿童提供的娱乐和游戏设施依然非常有限,不能不承认这是成人社会对儿童权利漠视的表现。

(二)休闲和娱乐的权利与受教育权的关系

在一些国家,包括中国,儿童缺少休闲和娱乐的时间是因为成人要求儿童把所有的时间都尽可能用在学业上。也就是说,成人们把休闲和娱乐的权利与受教育的权利看作是彼此对立的两项权利。这是对两项权利之间关系的误解。实际上,《儿童权利公约》中的所有条款都是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因此,公约第31条中确认的休闲与娱乐的权利必然要结合公约其他有关条款加以考虑。1997年的《人权报告手册》认为,游戏和娱乐的权利应当在受教育的框架内考虑,以使儿童尽最大可能发展他们的能力。1959年《儿童权利宣言》第7项原则指出:儿童应有充分的游戏和娱乐的机会,其应基于教育同样之目的而予以指导。社会和公共当局应努力促进儿童享有该权利。而教育的目的则是要推广儿童的一般文化,使儿童能够平等地发展其能力,个人的判断能力以及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①因此,两项权利并非相互矛盾,而应该是相互促进的。

但是,在不少成人看来,休闲和娱乐只会耽误儿童的功课,只会消耗他们的意志。或者休闲和娱乐只是有闲阶级的奢侈品,不应该属于还需为未来而奋斗的儿童。这和学校普遍强调理论和学术研究的趋势有关。如1959年的权利宣言所述,教育的目的不应该只是传输某些知识。它还要负责传承文化,培养具有道德感和责任感的公民。这是未来社会正常运转的保障。但是,激烈的生存竞争迫使成人把关注点放在知识的传授上。他们尽量缩减儿童休闲和娱乐的时间,而把时间留给学校教育和家庭作业。

二、中国儿童的休闲和娱乐权状况及其对儿童其他权利的影响

中国社会传统上注重倡导忧患意识,加之目前庞大人口导致的就业困难,使得父母们急于把儿童打造成无所不知的神童,以帮助他们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站稳脚跟。在这种社会现状下,儿童的休闲和娱乐权利很难得到保障。

(一)最大特点:课业负担重,休闲和娱乐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根据近十年来不同研究机构的调查显示,儿童的课业负担自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素质教育以来并没有减轻的趋势,儿童普遍受到睡眠不足,没有充足的休息时间的困扰。以2001年至2002年5月,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对全国10个城市进行调查得出的数据为例。调查显示,有超过1/10的小学生和1/3的中学生正遭受睡眠不足的隐性伤害。即便是在课后和假日,儿童也不能随心所欲地进行游戏和娱乐。他们的时间主要用于完成家庭作业和从事有利于提高学习能力的活动。89.7%的孩子要完成家庭作业,平均每天做作业时间为57.88分钟;87.0%的孩子读课外书刊、报纸,平均每天26.50分钟;75.4%的孩子参加特长培训,平均每天19.55分钟。儿童娱乐休闲活动的项目也过于单调,主要是和小伙伴一起玩耍,其次是看电视、电影和录像。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如果将学习看作是儿童的工作的话,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已不止是在做全职工作,而且他们往往被迫超时工作。然而,把时间主要用在学习上,并没有显著提高我国儿童的学习能力。据2001年9月至2004年2月,对中国、加拿大、美国小学生的学习特点进行的专题调查结果显示,美国和加拿大被调查儿童的学习自信心和学习效果明显高于中国儿童。研究人员认为这与平时学习负担过重、学习环境紧张有很大关系。对儿童学习期望过高、过量布置儿童学习内容、作业练习频次过密、对儿童作业的检查比较严格以及评价标准的单一,导致学生学习负担和心理负担沉重,并进而扼杀了儿童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自信心,甚至诱发学习困难生的出现。

(二)“不歧视原则”要求消除城乡儿童在娱乐方式和享有的娱乐设施方面的差距

《儿童权利公约》第2条规定了与所有权利的执行有关的一项基本原则,即不歧视原则。该原则要求所有儿童都应同等享受闲暇和娱乐活动的权利。为此,负责保障实现该项权利的缔约国应公平分配资源,尤其要考虑到贫穷地区和农村地区儿童的需要。目前我国的现状是,在全国各大城市中,儿童有更多的机会选择参加自己喜欢的活动,比如参加少年宫的唱歌、舞蹈班,参加体校的各类运动,参加文化馆组织的读书、书法活动;城市中的儿童有更多的机会去动物园、植物园、海洋馆、博物馆参观,去游乐场玩;有机会观看为儿童组织的音乐会和儿童剧目等等。这些休闲娱乐活动都是农村儿童难以有机会参加的。

即便是在城市,真正为儿童修建的公共娱乐设施也非常少。儿童户外娱乐场所非常有限。居民居住的小区中通常只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一些游戏设施。中小学校通常建有运动场,提供简单的运动设施。但由于很多学校只注意学生的学习成绩,学生有限的锻炼时间也几乎被占用了。因此,简单的体育设施的利用率也不是很高。我国儿童因户外活动越来越少,身体素质也呈下降的趋势。

儿童权利委员会在对黎巴嫩政府提交的初次报告所作的一般性意见中,建议黎巴嫩政府将运动场地和儿童公园的需要纳入到城市规划中,①这个建议显然对中国政府也是适用的。实际上,不歧视的原则不仅指不同地区、不同家庭出身的儿童在享受他们自身的权利时不应受到歧视,不歧视的原则也保障平等地分配儿童和成人之间娱乐活动的资源。

(三)充分实现参与权要求儿童自己参与娱乐项目的设计与制作

参与权是《儿童权利公约》中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参与权意味着儿童对所有影响到其自身的事项具有发表意见的权利。成人则要根据儿童不同阶段的接受能力和成熟程度给予儿童意见适当的看待。只有保障了儿童的参与权才能真正保障实现儿童所有其他的权利。参与权首先要求成人在为儿童设计、提供娱乐项目时要听取儿童的意见;其次,成人还要创造条件由儿童自己设计他们的娱乐休闲项目。这是发挥儿童自身创造性的一种方式。也体现了成人对儿童的信任与尊重。但是,目前中国儿童的休闲时间主要被各媒体,包括电视、广播、书籍和电脑网络所占据。且有相当一部分内容存在成人化的倾向。比如,国产动画片说教意味太浓。在休息的时候也要被说教,令孩子们感到很痛苦。节日里安排的儿童节目儿童自身通常也不能参与制作和选择。能够参加演出的儿童数量很少,因而被认为是少数儿童的特权。

(四)保护儿童不受体罚

父母过度关注儿童学习成绩的一个负面结果是,体罚被一些家长和教师用来作为提高儿童成绩的手段。尽管《儿童权利公约》没有明确规定儿童不受体罚的权利。但是,人权事务委员会在其一般性意见中指出禁止酷刑,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必须延伸至体罚,包括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罚的惩戒(Chastisement),或者作为教育或纪律约束手段的体罚。委员会还指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7条尤其要保护教育和医疗机构中的儿童、学生和病人。①

尽管《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儿童保护相关的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学校)体罚儿童,但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02年的调查显示,家庭和学校中依然普遍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儿童的情况。而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儿童学习成绩不佳。

三、通过法律保障儿童休闲与娱乐的权利

(一)中国现有的保护儿童休闲与娱乐权利的法律和政策

1.相关法律

1991年4月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中国第一部保护儿童权益的专门法律。在多项条款中涉及到儿童休闲和娱乐权利的保护。第二十条规定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第二十一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二十二条要求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公共设施,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第十条、十七条、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四和二十五条则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国家文化、广播、电影和新闻出版机构及其个人有责任向儿童提供有利于他们身心健康的活动和作品。第二十六条规定向儿童提供的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其他涉及到儿童休闲与娱乐权利的法律还包括《体育法》,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学校必须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对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给予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则侧重保护儿童不受媒体中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影响。

2.《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1992年,中国参照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提出的全球目标和《儿童权利公约》,制定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2001年又《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两部纲要均涉及保障儿童休闲和娱乐的权利。此外,1990年4月25日,由国务院批准,原国家教委、卫生部施行了《卫生工作条例》。条例第5条规定:学校应当合理地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得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大学不超过10小时。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

1994年11月10日,国家教委公开发表了《关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学生作业分量和难度要适当:“小学一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二三年级每日课外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初中各年级不超过1.5小时(以上均按中等水平学生完成的时间计算)”。文件中还规定“要教育学生,并与学生家长配合,原则上保证小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的睡眠,初中生9小时以上的睡眠,高中生8小时的睡眠。”

(二)增强儿童休闲和娱乐权利的法律保障

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还很薄弱。中国的未成年人法律保护还未能形成一个全方位的体系。13年以前制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唯一的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但因为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够而需要重新修改。但是,借着这个契机,可以重新构建保护未成年人的全方位的法律体系。仅就儿童休闲和娱乐权利而言,提出一些建议。

1.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确认儿童享有休息和娱乐的权利

由于中国人口过于庞大,生存竞争非常激烈,并且这种情况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成人们因此很容易将自己的紧张情绪转移给儿童。会很容易忽视或遗忘儿童休息和娱乐的权利。因此,在法律中明确儿童休息和娱乐的权利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可以提醒成人儿童具有和成人不同的特质,另一方面使成人意识到保护儿童休闲和娱乐的权利是他们的一项义务。这项义务应该配合某些惩罚措施。尤其是应对学校的上课时间,课外活动时间甚至作业量予以硬性的规定。除此之外,国家还应当配合制定其他的法律措施。例如应明确儿童在学校组织的正常娱乐活动中出现身体伤害后学校的责任。目前为儿童建设的公共娱乐、活动设施还非常有限,而中国的绝大多数父母又都有工作,因此,父母们担心减轻儿童课业负担后,儿童并没有适当的娱乐场所进行适当的娱乐活动。父母们倾向于将儿童长时间留在学校里,将监护责任更多地转移给学校。但学校并不愿意担当多余的监护责任。考虑到儿童娱乐中可能会出现的危险,很多学校尽量减少组织儿童外出郊游、参观等活动,甚至部分取消儿童的体育课。但是,在目前还没有其他渠道满足儿童休闲和娱乐的需要之前,兼顾儿童娱乐与安全的最好选择就是让学校更多地担负起责任。为此,国家应该制定法律,明确儿童在学校组织的正常娱乐活动中身体受到伤害后学校应承担的责任,以避免学校为了免除与家长之间的法律诉讼而拒绝担负为儿童提供正常的娱乐活动的情况。关于这一点,可以借鉴日本的相关法律规定,比如,国家可以考虑设立一笔基金专门用于解决儿童在学校组织的娱乐、体育活动中的伤害赔偿。

2.制定《家庭教育法》

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各缔约国政府负有责任教育、引导父母尊重儿童权利的义务。除宣传的手段外,最好的方法是通过制定有关法律来明确父母的责任。目前中国没有专门规范父母行为的法律法规。而由于父母教育方法不当导致的儿童心理问题、儿童暴力、离家出走等问题逐年上升。有些父母在强制儿童学习时采取了非常极端的方法。导致儿童身心严重受损。尽管在一些地区学校为父母开设了网上学校,对父母进行教育方法的指导。但是,除非有相应的立法,否则很难对父母的行为进行监督。在家庭教育法中,应明确规定父母要保障儿童休息、游戏和娱乐的时间。中国台湾地区已于2003年出台了《家庭教育法》,可资借鉴。

3.明确儿童参与权,保障儿童休息和娱乐权利的实现

娱乐方法范文11

一、 选题意义

1、 理论意义

在我国新闻界,日益明显的新闻娱乐化趋向已形成一种潮流,大有左右新闻传媒之势。有人对此持反对意见,将新闻娱乐化视为洪水猛兽,认为新闻的娱乐化必将导致媒介的庸俗化; 也有人完全赞同,将新闻娱乐化看作争取受众和市场的法宝。应该如何看待当前愈演愈烈的新闻娱乐化现象?这需要我们深入用传播学的研究方法来分析它的成因和利弊,从而正确地认识这一现象,处理好新闻与娱乐的关系

2、 现实意义

对新闻娱乐化倾向的影响,可以说国内学者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的人对新闻娱乐化持反对意见,视其为洪水猛兽,认为新闻娱乐化将导致传媒流于庸俗,最终使传媒的权威下降、公信力丧失,甚至危害社会风气。而有的人则将新闻娱乐化当作争取受众和市场的法宝。有的人认为新闻娱乐化有利又有弊,既要杜绝其负面影响,又要充分发挥其优势。]新闻娱乐化已经成为中国的新闻传播业界的宠儿,这一现象之所以会在中国成为一种时尚,不单是步世界传媒发展之后尘。中国新闻娱乐化现象有其历史的必然性。

二、 论文综述

1、 理论的渊源及演进过程

目前,我国理论界对新闻娱乐化无简单明确的定义,一般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来加以阐述:内容上,偏向软新闻(西方媒介称之为大众新闻)或尽力使硬新闻软化。其表征是减少严肃新闻的比例,将名人趣事、日常事件及带煽情性、刺激性的犯罪新闻、暴力事件、灾害事件、体育新闻、花边新闻等软性内容作为新闻的重点,竭力从严肃的政治、经济变动中挖掘其娱乐价值。形式上,强调故事性、情节性,从最初强调新闻写作中适度加入人情味因素,加强贴近性,衍变为一味片面追求趣味性和吸引力,强化事件的戏剧悬念或煽情、刺激的方面,走新闻故事化、新闻文学化道路。以上阐述强调了新闻娱乐化现象的三点特征:一是内容上注重软性新闻,二是挖掘硬新闻中的娱乐性因素,三是形式上强调吸引力。

从新闻的传播功能这个角度来看,新闻娱乐化是对新闻提供娱乐的功能的异化,即:它放大了娱乐新闻在整个媒介新闻中的地位,放大了新闻价值中的人情味、趣味性因素,因而偏离了新闻娱乐功能的初衷。在新闻娱乐化中,娱乐、迎合受众是其主要宗旨,新闻在给受众传送愉悦的同时,不可避免也制造出着低俗的、色情的、暴力的信息垃圾、引导着消费的、享乐的生活潮流。新闻娱乐化使新闻已不再重视客观冷静的报道,而重在传达一种感官上的娱乐体验:或轻松、或惊险、或奇异。

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新闻娱乐化现象在大众媒介中日渐兴盛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从报纸到电视、从广播到网络,娱乐成为一个出现频率越来越高的词语,而一切与娱乐有关的的节目,也成为各大媒体争相开发的重点。从内容上看主要有:社会新闻的低俗化、

娱乐新闻的明星化、体育新闻的化;而从形式上来看主要有:新闻标题的煽情化、新闻叙述方式的故事化。然而,透过纷繁热闹的娱乐化的表面现象,隐藏其后的深刻的社会根源却是我最终追寻的目标。下面将从经济层面、政治层面、文化层面及受众层面来具体分析新闻娱乐化现象的成因。

从经济层面上来看:大众媒介对经济利益的追逐是新闻娱乐化现象产生的原动力。经济的变革必然影响甚至决定媒介的发展,虽然迄今为止我国媒介基本上仍然受政府控制,但媒介作为在经济上自主经营的单位实体已是不争的事实。面对当前来势汹涌的市场化浪潮,无论操作方式、运营模式还是编辑方针等,我国媒介都不同程度地突现出了商业化取向,表现在媒介内容上则是娱乐化倾向的强化,其中最深刻也是最具有争议性的便是新闻娱乐化的潮流。 首先,经济压力促使传媒走新闻娱乐化道路。我国媒体的市场化进程是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而推进的。上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分批对传媒断乳,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财政不给补贴的新体制,传媒在各种成本上涨、财政补贴骤减的情况下被真正推向了市场,广告收入成为传媒的主要经济收入。这一时期,媒体规模急剧扩大,媒体竞争激烈,从1996年以来,除个别晚报外,各种媒介都有广告吃不饱的现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诱人的市场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媒介在内容上和经营上的商业化倾向就不可避免出现,媒介商业化的发展导致了传播者对获利性比对文化质量更加重视。大众传媒要赢利,必须抓住消费者的注意力,以换取广告融资。作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现代媒体,它的产品生产和销售同样执行着经济学中的大数法则(law of large number)和通用法则,即什么商品最好销,消费群最大,就生产什么;哪些商品投入小产出大,就着力经营哪些商品(新闻)。新闻虽然不是商品,但它具有商品性这一点却是毫无疑问的。大众传媒究竟以什么样的新闻吸引大数的受众,让产品易于销售从而提升广告经营呢?最可靠的办法就是假设受众的智能有限,喜欢娱乐,而对深入探讨任何课题不感兴趣。由此可见,新闻传播者较有把握吸引大多数受众的法宝就是:传播智力要求低但娱乐性强的新闻。于是,新闻界就产生了自己的格雷沙姆法则,即经济领域中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变种在争夺受众的竞逐中,出现诽谤性丑闻和煽情新闻驱逐严肃新闻的倾向。

其次,娱乐经济的影响,也使新闻滑向娱乐化方向。

英国哲学家赫伯特斯宾曾说,人类在完成了维持和延续生命的主要使命之后,尚有剩余的精力存在,这种剩余精力的释放,主要是娱乐。而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大多数人都能逐渐享受到生产劳动与娱乐休闲的双重待遇。尤其是今天,娱乐的高速发展,更使市场上的产品和服务相应地提供娱乐功能或与娱乐活动相结合,从而形成娱乐经济。(沃尔夫语)不管我们有没有意识到,事实上,现在我们已经踏进娱乐经济时代的门槛了。正如管理顾问大师汤姆;彼得斯所说的:每个人都活在娱乐事业中的说法,一点也不夸张。据美国学者预测,休闲、娱乐活动、旅游业将成为下一个席卷全球的经济大潮。尤其以传媒为核心的文化娱乐产业,更成为21世纪令人眩目的暴利产业,受此影响,新闻出现娱乐化潮流的现象,亦是意料之中的。

从受众层面上来看:受众的心理本质要求,为新闻娱乐化的产生提供了需求经济富足的现代社会,娱乐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在心理上,人们追求一种工作之余的全身心的放松,青睐拳头+枕头+噱头式的程序化文本克隆出的精神鸦片;在行为上,表现出常人怎么享乐,我就怎么享乐;常人怎样判断,我就怎样判断的倾向。具有娱乐化色彩的新闻,由于它的有趣性、刺激性,很容易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谈论的主题,之后,从众心理将导致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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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娱乐 娱乐营销

一、娱乐的内涵与外延

1、娱乐的定义

“娱乐”这个词语在我国古代多以“娱”字表示,《辞海》里如此解释“娱”:快乐、欢娱。汉人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娱”字的注解为:“娱,乐也。”对“娱乐”一词的记载,早期出现在《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蔺相如前曰:赵王窃闻秦王善为秦声,请奉盆缶秦王,以相娱乐。”可见,在当时社会上与“娱乐”符号命名相对应的行为或活动已经客观存在。由此可见,“娱乐”最初源自人类对自身的一种心理需求,娱乐不仅是一种心理和情感体验,也是一种自我舒缓心情,愉悦心智的创造性活动。

到近代,“娱乐”的语义得以深入。《现代汉语词典》里解释如下:1.使人快乐,消遣;2,快乐有趣的活动。其中“娱”的意思是:1,使之快乐,娱乐身心;2,快乐,欢娱。“乐”在读le的时候意为:1,快乐,欢乐;2,乐于,如乐此不疲;3,笑。综合而言,娱乐就是追求刺激,满足好奇心,或是追求休闲丰富情趣的活动。可见“娱乐”在日常生活中拥有两种含义,一为动词,指一种可以让人身心愉悦的行为,二为名词,指一种人得到愉悦的感受。

“娱乐”包含多种含义:娱乐是一种使人身心获得愉悦感的活动;娱乐是一种心理和情感体验;娱乐是在闲暇时间进行的;娱乐是一种主观的个人的身心反应;娱乐的形式和内容很广泛。

2、娱乐的外延

(1)娱乐与休闲。最早对“休闲”这一概念进行研究的是凡勃伦,他在《有闲阶级论》一书中认为,休闲是比富、引人注目的闲暇和引人注目的消费,是不创造财富的时间消费。休闲活动的持续增长,成为过去的150年间人类社会史的主要特征之一,构成现代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菲尔斯东和谢尔顿把休闲分为积极休闲和消极休闲,积极休闲一般需要人们离开家参加的活动,例如,运动、锻炼、参加文化和社交活动等;而消极休闲则不需要离开家,如看书、看电视。在此基础上,达帝斯加了一项——社会娱乐休闲,比如去博物馆、看电影,同时将参加讨论和谈话等也纳入其中①。美国学者纳什将休闲划分为六个层次,其间娱乐居于正的社会效用的第一层。由此可以看出,娱乐是休闲,是人类精神生活基本需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娱乐与游戏。《现代汉语词典》对“游戏”的阐释为:1,娱乐活动;2,玩耍②。历史上,娱乐和游戏是两个经常被混用的概念。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强调游戏的导泻作用,认为希腊悲剧产生导泻效应。观众参与希腊演员的演出,完全进入了向他们展示的悲剧中,由此引出一种在想象中发泄和在舞台表演中解决冲突的现象。现代娱乐具有同样的功能,受众在娱乐中既能摆脱现实环境,还能幻想人对其生活形势的把握。从这个意义上讲,娱乐与游戏具有同等含义。

二、娱乐与人类

很多学者也对娱乐进行了相关理论研究。德国诗人及剧作家席勒提出“本能说”。该学说认为,人类在生活中受到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束缚,在受到这些束缚时,人们失去了理想和自由,于是人们利用剩余的精神创造一个自由的世界,这就是游戏。这种创造性的活动,则产生于人类的本能需求。席勒认为,“只有当人充分是人的时候,他才能游戏;只有当人游戏的时候,他才完全是人。”英国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提出“剩余能量说”,认为人类在完成维持和延续生命的主要任务之后,尚有剩余的精力存在,这种发泄剩余精力的方法就是娱乐。他认为娱乐过程的本身就是娱乐的目的,娱乐本身并不存在功利的目的。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佛洛依德提出“宣泄理论”,他认为游戏是为了宣泄内心的情感,是一种被压抑的替代行为,目的是排解郁闷或沮丧的心情。从上述各种理论看来,娱乐是人性的集中表现,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属性。

1、娱乐是人类的本能

娱乐是人类表现出其本能的倾向、冲动和爱好之一。人类本身渴望开心、愉悦的心情,充沛的体力。反映在身体和精神上的生理和社会压力会引起人体疲惫,人类会自觉地渴望寻求一种能够帮助自己满足需求和宣泄情感的方式,娱乐是使他们能够得到这种满足的最适宜的方式。

2、娱乐是人类的基本需求

马斯洛认为人的基本需要有五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及自我实现的需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哲学高度概括人的需要层次,把人的需要分为三个层次: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发展需要。人对娱乐的需要在各个层面都有体现。人类为了生存需要健康的体魄,传统的单纯的活动方式已经被现代的娱乐和健身兼备的活动所取代,娱乐产业能增进和维护人的健康,提高人的身心素质,从而促进劳动力在更高的素质上不断的被再生产。在风靡全球的消费主义、享乐主义影响下,人们越来越多的把闲暇时间用于消遣娱乐型活动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有比享受更高级的需要,即表现和发展自己的生命力,创造性需要是人的最高层次的享受。娱乐,特别是文化性娱乐、高科技娱乐是人创造性活动的重要表现。娱乐之所以能够在人类社会中存在,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发展,是因为娱乐本身就是人类需求的产物。

3、娱乐是人类生活的调适器

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和工业化生产手段不仅给社会和个人带来财富和闲暇时间,同时也带来对人的生理和精神不利的因素。诸如刻板单调的劳动状态使身体产生疲劳,长期积累的压抑感和厌倦感引起个人心理机能上的不平衡,导致心理疾病的产生。处于这种心理和生理状态的人们,无疑渴望能从单调乏味的劳动中解放出来。娱乐提供了恢复的功能。在娱乐中人的各种器官得到延长,情感得到宣泄,从消极的精神状态恢复到积极的精神状态。娱乐在满足这种需求的基础上,构成一种大众消费社会的特殊产物。

三、娱乐与营销

1、娱乐营销的起源和发展

娱乐营销兴起于美国,但目前并未达成一个明确、统一的概念。2005年湖南卫视电视节目“超级女声”热播,伴随蒙牛与“超女”全面合作,娱乐营销的概念被中国媒体频频使用,随即国内开始注重对娱乐营销的研究。美国学者对娱乐营销的研究多从西方经济发展的宏观视角着手,将娱乐营销置于娱乐产业构建的现状和世界娱乐经济的走向下研究。

沃尔夫在《娱乐经济》中认为,当今美国乃至西方社会,传媒娱乐产业正在以其无所不在的影响力,渗透到经济、文化及人类社会生活的全部层面。绝大部分的消费品产业都在竭力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而“娱乐”则是其中屡试不爽的利器。沃尔夫指出在如今竞争激烈的商场上存在一条与众不同的新路径:用娱乐因素改造我们的经济。③

在《娱乐产业经济学》中Harold L.Vogel从经济学的角度,量化分析了从上世纪中期到本世纪初期美国人的平均娱乐时间和工作时间的变化,通过大众在娱乐时间接触到的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传媒的分布和变化,对美国娱乐产业的现状分析,以此预测全球娱乐产业的发展趋势。同时对于依托大众传播媒介的娱乐产业的各个子产业如电视、电影、音乐、游戏业等进行产品、价格、效果、市场、营销、融资以及盈利模式分析④。由此看出,西方传媒和娱乐产业的极速发展带动全球娱乐业的经济增长,娱乐产业链已迅速形成并且处于不断扩展壮大的状态。

娱乐因素被应用于营销界后,娱乐营销成为企业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之一,对娱乐营销的研究上升到战略和策略层面上。埃尔·李普曼提出4C理论——Content (内容)、Conduit (渠道)、Consume (消费)、Convergence (整合)——这一理论依据娱乐产业的操作流程全面概括娱乐产业的框架。

2、国内对娱乐营销的研究

国内研究文章多从娱乐因素跟企业产品品牌的结合着手对娱乐营销进行理论框架定位和策略探讨。有的系统研究娱乐营销概念和策略,如李根的《解读娱乐营销》;有的从品牌营销传播的角度界定,如赵春霞《娱乐营销传播现象透视》;有的从品牌延伸的角度界定,如马庆栋的《营销娱乐与娱乐营销娱乐品牌延伸的两种类型》;有的从娱乐因素在营销中的运用界定,如郭小红的《娱乐元素在产品营销中的应用》、贺德稳的《娱乐导入营销组合初探》等。

国内学者对于娱乐营销的概念梳理多次提到了娱乐因素。李弈峰在《娱乐营销的五大策略》中,提出娱乐营销就是依托娱乐的元素或形式,将产品和客户的情感建立关联,以此达到销售产品、建立忠诚客户的目的的营销方式。从娱乐营销的应用原理分析,其本质属于感性营销,不是通过理性的劝服促成顾客购买,而是通过感性共鸣引发顾客的购买行为⑤。孙立和白鹏飞在《娱乐营销案例研究》中认为:娱乐营销是以消费者的娱乐体验为诉求,通过愉悦消费者,有效的达到营销目标;在营销中有意使用舞蹈、音乐、游戏、影视等娱乐因素,给消费者带来多重感观体验,以此来捕捉消费者的注意力,达到刺激消费者消费的目的⑥。由此可见,娱乐营销应用的核心在于娱乐因素的有效使用。

3、娱乐因素与娱乐营销

本文认为,包括音乐、影视、舞蹈、故事、卡通等表现形式,惊悚、夸张、幽默等表现手法,明星、儿童、宠物等表现主体为主的能够激起消费者感官兴趣和内心情感的方法或元素都属于娱乐因素。娱乐营销正是在社会流行文化趋势下,以大众娱乐心理为导向,在娱乐精神与品牌内涵一致的基础上,品牌通过娱乐因素的不同组合表达不同的娱乐主题,为消费者带来感官及精神上的愉悦体验,潜移默化的构建品牌与消费者之间的情感关联的营销方式。

参考文献

①黄赛婵、林欣,《国外城市娱乐休闲研究综述》[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5(121):2

②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商务印书馆,1996:1526

③沃尔夫 著,黄光伟、邓胜华 译:《娱乐经济——传媒力量优化生活》[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1:2

④HaroldL.vogel:《娱乐产业经济学——财务分析指南》[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3

⑤李弈峰,《娱乐营销的五大策略》[J].《经营谋略》,2006(1):21

⑥孙立、白鹏飞,《娱乐营销案例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