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7 17:40: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金融公司管理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重启图谋
《新理财》:2004年用友成立了金融公司,之后专业公司却转为事业部,现在再度启用专业公司,选择这种迂回路线,这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李友:用友在金融行业走了十几年的历程。早在2000年,用友进入金融行业,建立金融事业部,拥有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深万证券等重要客户,奠定了用友金融1.0基础。2004年成立北京用友金融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为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一系列机构提供解决方案,并在三年内打造了近200人的团队,实现了4000万的营业收入。2007年用友成立了银行、非银行金融事业部,金融公司被纳入用友公司事业部,成为国内最强的金融行业管理系统、养老金系统等领域的供应商。时至今日,重启用友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要是考虑到外部和内部的时机都比较成熟,金融领域是高端行业,走专业公司模式更适合这个行业纵深发展。从内部看,行业深化是用友非常重要的战略。从外部看,巨大的市场需求正在呼唤本土竞争力强的领导厂商出现。重启金融公司,恰逢其时。
《新理财》:用友金融的业务面是否将涉及以上所有方面?对于将来的业务重点和层次是否有更细致的计划?
李友:我们将服务于亚洲地区各类银行、证券、基金、期货、金融租赁、融资租赁、信托、资产管理、消费金融、金融理财、担保、典当、金融投资、各类金融交易所、登记结算清算机构等等。针对大中型金融客户,提供咨询、软件、行业解决方案与专业服务;针对小微金融客户,采用云+端服务模式,跟当地的金融办公室、金融监管机构合作,搭建小微金融企业云+端服务平台。
在实际操作上,我们有很多规划,将逐步推进。具体维度较多,按行业细分,如保险、银行、券商,按客户规模分大中小微客户,此外还按照产品、服务、解决方案等进行细分。现阶段的重点客户群集中在中型客户,例如省会城市的商业银行、中大型保险公司等,我们将在产品解决方案基础上强化咨询服务,建立咨询服务驱动的业务模式。
《新理财》:具体的业务线有哪些?
李友:我们规划用友金融的业务线主要包括四大类:
一是经营管理风险决策与绩效管理业务线,包括金融里面ERP、财务会计及税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电子采购及实物资产管理系统。重点放在发展管理会计,包括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管理、商业分析和决策分析、全面绩效管理系统等等。
二是核心业务系统业务线,主要包括养老金业务系统、金融融资租赁一体化业务系统、信托综合业务系统、第三方理财系统、中小银行的业务线和产品线,等等。例如,我们正在着手搭建一套支持利率市场化的24小时银行业务系统。
三是特定领域及新金融品种业务系统,包括金融资产管理系统、现金管理平台、金融交易级总账系统,等等。
四是新的营销服务体系平台。我们将面对中大型客户群搭建新的营销服务体系平台,这也是一个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新理财》:能否具体介绍一下云+端的概念?
李友:首先,云+端业务模式定位就是重点按区域发展小额信贷公司云+端的服务。云就是一体化系统云化部署、系统运维和服务云化,端就是业务操作及系统应用。其次是私有云解决方案,私有云技术与平台、云化的应用系统提供,重点是互联网金融解决方案与平台提供。三是成立一个公司,主要在互联网领域、保险领域提供服务,我们会给这些公司提供互联网金融解决方案。
差异化之路
《新理财》:金融IT并不是一个新兴的概念,国内国外都有一些优秀的企业,下一步用友金融将如何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做出自己的特色?
李友:用友金融重启之前也研究了很多竞争对手,对国内外主要金融IT厂商,包括综合类、产品类、细分行业类,在业务模式、盈利模式等方面都做了深入的分析。我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借鉴国内外金融IT公司成功经验,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其中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核心坚持“秉持专业、创造价值”,专著金融行业长期服务。
二是充分发挥技术、平台及产品化竞争力基础,战略加强咨询业务,形成咨询+软件的竞争优势。
从4月下旬开始,券商股成了A股市场的领涨主力。支撑这种上涨的预期除了印花税下调,更重要的是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前景。市场甚至预期“五一”之后就会有相关的政策出台,不过这一预言并未实现。
伴随着这种种的市场传言,券商股的市场走势也跌宕起伏。从4月底至5月6日,券商板块的涨幅远高于同期上证指数的涨幅。但是从5月7日起,券商板块开始大幅下跌,几只券商股封死在跌停板的位置上。
来自监管层的消息称,融资融券业务并不会很快推出,前提是市场平稳,此前坊间盛传的首批融资融券试点券商并未获得管理层认可。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5月9日上午在陆家嘴金融论坛上表示,融资融券无时间表,短短几分钟后,市场立刻出现反应,券商股全线杀跌。“试点模式可能不会采用,肯定是先设定标准,谁达标谁上,至少是A级券商才有资格。”一位监管层的人士称,“即使要做肯定也把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参与的主体资格被严格限制,券商要求是A级以上,融资方则要求资信很高的机构,基金公司被排除在外,个人能否参与还在讨论中。”
等待证券金融公司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融资融券有两种模式:一是以欧美、中国香港为代表的分散信用模式,券商等金融机构与客户直接交易;二是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的集中信用模式,在政府主导下成立专门的证券融资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
4月24日,国务院公布《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后,业内人士便预测,融资融券业务推出的制度环境已趋成熟。此前,事关券商行业管理方面的规定一般由证监会,而此次由国务院审议通过券商管理条例,被业内解读为决策层对证券行业与市场的态度有别于往昔。
《条例》对融资融券业务的定义、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具备的条件,以及证券公司如何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等细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次日,证监会即表示,将按照市场实际需求情况,适时、有步骤地安排和推进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条例》规定:“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应当使用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向客户融券,应当使用自有证券或者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证券。”“这里所说的‘依法筹措的资金’即指由证券金融公司提供的资金。证券金融公司由国务院批准设立。” 一位券商负责人说。
《条例》的出台立即给了市场极大的想像空间,市场盛传国务院已原则同意了证券金融公司成立事项,更给出了高管名单――原证监会机构部副主任、现风险处置办主任吴清将出任证券金融公司董事长一职。但吴清本人则明确对《财经》记者表示绝无此事。
知情人士表示,2007年,证监会曾确定融资融券推出的基本思路,该方案限制资金来源必须是券商自有资金,且先在少数几家券商中设立试点,待试点成熟后,相机成立证券金融公司。
“这种路径的安全风险最低。”一位申报试点的券商负责人说。
但也有不同意见。“如今的市场已经不是一年前的市场,因此当时的方案已不适应新的形势,证券金融公司不设立,融资融券难以有大发展。”上交所一位人士认为。
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的优点在于避免了由于保证金分散存管而造成的潜在风险,能够有效解决保证金被挪用的问题,有利于资金安全。而证券金融公司作为中介方和第三方,凭借其自身的信用帮助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能够提高融资效率。
但来自中国证监会的消息称,此事乃是市场一厢情愿的想法,设立证券金融公司未进入议事日程,尚无任何筹措准备。负责研究融资融券业务的中国证监会机构部正局级巡视员聂庆平也告诉《财经》记者,目前仍处研究阶段。
自有资金之限
证监会曾在今年年初表示,券商融资融券业务将于年内推出。
4月初,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六大文件。
根据意见稿,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的,应当分别按对客户融资业务规模、融券业务规模的10%计算融资融券业务风险资本准备。此六项文件被视为融资融券的铺路石。
上海证交所一位人士则表示,融资融券在技术上是一套全新的系统,有独立的交易席位、独立的交易及管理系统,目前各方在技术测试方面已基本准备就绪。
“大家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先一家一家开始做,看看系统能不能支持,谁也不能保证会怎样。因为融资融券技术上全是新的,谁能保证平稳运行?”交易所有关人士说,“现在是严格遵循循序渐进的方式,做好一个做两个,做好两个做三个,做好1亿做2亿,做好2亿做3亿。”
“最初实行的是风险最易控制的方式,也就是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应用自有资金进行融资。”中国证监会一位官员称,“而且交易双方的资格都被严格限制,券商要求是A级以上,融资方则要求资信很高的机构,个人能否参与还在讨论中。”
“市场通过融资融券能够增加多少资金,也不能期望太高。眼下想得到的规模也就几百亿元吧。”一位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负责人表示。他认为,过一两年后,等证券金融公司成立后,规模才有望放大。
警惕风险
融资融券业务在中国并非首次开展,早在1992年证券市场起步时,就曾有这项业务,但因当时机构自我约束力和金融监管能力不足,出现了券商违规融资、重仓庄股甚至引发券商巨额债务等问题,监管层随即叫停,禁止券商开展任何透支交易。
2006年,虽然管理层公布实施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但由于市场的单边上扬,推出融资融券等于是火上浇油,因此一直没有推出任何试点。
时至今日,证券市场熊牛交替,波动巨大,而券商作为市场主体并没有获得业务水平或者研究能力本质上的提高,一旦举起融资融券这把“双刃剑”,市场的波动也会加大券商的风险,使得从事该业务的券商破产概率大增。
与此同时,由于融资融券的杠杆效应,券商自营业务必然也希望能够通过杠杆放大收益。
“这部分业务带来的风险可能会把整个行业拉下水。当前需要警惕的是风险,而不是要大力拓展业务,先把风险控制做好了才能有下一步。”一位资深业内人士称,“那些打着长远制度设计和安排旗号的人往往希望这类高风险业务在规范前做大,继而可以从中获益。”
虽然目前国内已经开业的21家消费金融公司中有18家来自银行系,占比近86%,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业务有实质进展的公司尚属少数,而踌躇观望的银行仍是绝大多数。
这当中,除了对单独成立公司的必要性和发展前景的考虑,还有对牌照稀缺性和运作模型的不确定。国内消费金融市场潜力有多大?什么样的商业模式能最终取胜?多个疑问待解,银行发展消费金融公司呈现不紧不慢的节奏。
尚无成熟案例
“消费金融公司未来到底怎么走,方向其实比较模糊。”尽管目前的监管导向已日益清晰,但业内对消费金融公司的未来定位仍不十分明了,甚至有银行人士认为,消费金融公司在业务实操层面还有诸多疑问待解。
据了解,我国消费信贷始于20 世纪80 年代初,但限于当时经济政治环境,在产生初期并未获得较大发展。2009年,银监会正式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2010 年,北银、中银、四川锦程、捷信四家消费金融公司分别在北京、上海、成都、天津注册。试点成功后,2013 年银监会扩大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范围,修订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进一步放松了对出资人、营业区域、业务范围、客户准入等方面的限制,明确单一客户贷款额度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
2015年6月,国务院放开市场准入,将原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国内外银行业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2016年3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从积极加快推进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改善优化消费金融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支持新消费领域的细化政策措施。同年11月,国务院出台“新消费”相关指导意见,将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农村消费和品质消费六大领域作为消费升级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同时银监会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推动征信环境的改善。
但是,在消费金融行业整体业务规模快速扩张过程中,服务的客户不断下沉,客户群平均信用水平下降,多主体和跨平台风险难控等问题日益凸显,使得消费金融这一从业者的蓝海,也开始成为不法分子犯罪的蓝海。在此形势下,消费金融公司要走向何处?监管和市场并未给出明确答案。
从国际经验看,消费金融公司的产生和发展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消费者信贷爆炸式增长为前提的。
据悉,美国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有三种发展模式:一是以大型百货商店为依托的模式,通过邮寄商品目录销售商品,有跨地区、跨区域的物理网点,客户基础广泛且有财务需要。二是以电脑公司为依托的模式,主要根据电子产品消费者的不同需要和财务承受能力,提供相应的分期付款财务解决方案或一个可多次循环使用的信用额度,扩大客户基数、培养消费者忠诚度和提升销售额。三是以大型企业集团为依托的综合金融服务公司模式,通过自有品牌信用卡、灵活贷款计划、所在集团的品牌效应和丰富的消费品,打造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平台。
由此可见,发展消费金融不但需要清晰的商业模式,更需要明确的运营模式。但上述的模式也曾遭遇重创。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美国很多消费金融公司受短期利益驱使对信用记录不好的消费者发放大量贷款,导致经济危机来临后坏账增加,消费金融公司蒙受巨大损失。而金融危机过后,监管者和消费金融公司吸取了教训,严格执行了贷款准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措施,消M金融公司发展才重新步入正轨。
牌照价值有限
消费金融公司作为能够从事大类消费金融业务、具备放贷资格的金融主体,其牌照为全国性金融牌照,能够打破区域监管限制。但对银行而言,这一牌照的价值稀缺性却并不充分,甚至最核心的问题是,是否成立金融消费公司并不影响银行相关业务的开展。
“消费金融公司牌照对于传统银行来说,并没有资源的稀缺性,银行不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内部消费金融的业务也在做,范围甚至更广,所以这一牌照并非必须。”在部分接受采访的银行业内人士看来,消费金融牌照对区域性银行最大的诱惑可能是打破监管限制,发展全国业务。但这同样是把“双刃剑”,如果风控等问题把握不好,欺诈风险、操作风险等都可能发生,最终也可能是得不偿失。
“某种程度上,企业寻求金融业务突破的需求可能比银行更急迫,目前多数公司的股权结构是银行和企业共同参与,但两者对金融风险的要求不同,默契度还需要培养,而市面上真正能够被监管所接纳的,也是实力强的企业,这样的企业本身有很多机会涉足金融,自己也可以申办民营银行,或通过金融控股公司投资P2P或小贷公司。”
在这个互借资源的市场,业内认为银行会面临两难。“多数合作中,银行把现有资产装进去,可能面临和其他股东分享既得利益的情况,所以从银行的角度看,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可能不是唯一或最优的选择。”上述银行人士表示。
在保守派人士看来,对行业前景的预判主要建立在对消费金融的理解越来越深刻的基础,原先国家对金融有较多管制,但现在看来整体的趋势在放,未来也可能是“铺天盖地”,比银行监管更松。
“大家都去拼抢,未来是否能够盈利,要投入多久,现在是不是窗口期,也可能没有预期那么顺利,这些问题绕不过去,所以不着急,边走边看。”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机构董事(理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高管人员”)市场准入工作,保障高管任职资格考试质量,提升高管人员履职水平,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局办公室关于修订**银行业机构高管考试题库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分配方案。
一、工作要求
题库修订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科室支持配合,各科室按照省局要求在2019年10月10日前完成分配题量后报办公室汇总。分局出题的总题量为480道题,试题类型分为选择题和判断题,两种题型应大致按照6:4的比例配置。
二、操作流程
(一)清理旧题
出题人员按照“题库修订范围及分工方案”(附件1)中明确的考试题库参考目录,在“原**银监局高管考试题库”(附件2)中查找对应的出题依据,筛选出相应的旧题,对旧题进行清理。
例如:法规处按照“题库修订范围及分工方案”,在公共类题库中应清理《行政许可法》考题,则首先打开“原**银监局高管题库-公共类题目”,在表内“说明”栏筛选搜索关键词“行政许可法”,即可调出原题库中已有的依据《行政许可法》所出的题目。
按上述方法筛选出原有题目后,对原题逐一进行审核,分不同情况予以“保留”、“修改”或“删除”,同时在每题“修订结果”栏内注明。
(二)命制新题
命制新题以原有题库EXCEL表为模板,并在每题“修订结果”栏内注明“新增”。
“知识点”栏,按照出题依据,公共类题库分为“银监相关法律类、法规和政府规定类、规章类”,商业银行类题库填写“商业银行类”,外资银行类题库填写“外资银行类”,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类题库分为“农村中小机构共同适应部分、农商行部分、村镇银行部分”,非银机构类题库分为“非银公共部分、信托公司部分、汽车金融公司部分、金融租赁公司部分、消费金融公司部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部分和财务公司部分”。“题型”栏,按出题类型分别填写“判断题”或“单选题”。“题目内容”栏,即新增题目的题干部分。“可选项”栏,即单选题的四个选项部分,判断题不填此栏,选项之间用“;”相隔,选项结束不需加标点。
“答案”栏,判断题为数字“0”或“1”,“0”表示错误,“1”表示正确;单选题为大写字母“A、B、C、D”其中之一。“说明”栏,即出题所依据的法规条文,法规条文引用应完整、准确。格式为“依据:《法规名称》第某某条:法规内容。”
(三)汇总提交
各责任科室清理旧题并命制新题后,收集整理的相关文件依据随试题初稿一起提交至办公室。
(四)法规文件查找途径
OA系统-查询统计-综合查询栏
一、资本结构、财务分析概述
对于资本结构定义而言,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方面而言,资本结构指的是企业全部资金的构成,以及这些构成的比例关系。而狭义的资本结构,指的是企业所获取的长期资本项目和这些项目之间的关系,是对公司长期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所呈现的比例关系的体现。[1]不同的资金来源形成不同的资本结构,从而对企业的资金成本、经济效益产生不同的影响,影响着企业的未来长远发展。对于财务分析而言,它是根据报表资料、会计核算等,通过一系列专门的方法与分析技术,科学分析、评价企业的筹资活动、经营活动等的运营能力、偿债能力经济管理活动。
而对于上市的金融公司而言,其经营对象是货币等金融资产,通过金融产品与服务获取收益,其资本结构受股权结构、盈利能力、成长性、经营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其财务分析需要全面考虑这些因素,对经济管理活动进行科学、准确的分析,确保上市金融公司的顺利运营,实现效益最大化。同时,上市公司面临的是全面经济,市场更加复杂,对财务的分析更加全面、科学,确保对各种因素进行考虑,寻求合理的企业发展方向。
二、上市金融公司的资本结构与财务分析现状
(一)资产的负债率偏低
资产负债率是对资本结构最基本的反映,我国上市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率为46%,上市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53.7%,上市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率明显偏低。而在发达国家,规模大的公司其资金的筹措能力较强,融资的渠道更多元化,其负债比率更高。但是,我国金融上市公司具有较低的负债比,其中股权融资所占的比例高,缺乏对债务融资的利用,这样便不利于公司盈利能力的发挥,对公司财务造成影响。
(二)较高的短期流动负债水平
公司的短期负债与长期负债比率,即为公司的负债结构,对负债结构理论进行分析,公司较为的合理的负债水平是短期负债比在50%左右时。[2]但是,我国上市金融公司具有较高的短期负债比,其商业银行的资金贷款是主要的资金来源。在这种情况下,流动负债水平较高,市场环境的变化将对企业的财务造成直接影响,影响企业的资金流动性与资金周转,从而使公司的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险增加,是公司经营处于不确定状态。
(三)忽视动态分析
在目前的财务分析中,主要采用的分析方法是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对企业的收益状况、财务结构进行静态的反映。[3]但是,对于企业资金运动的动态反映,没有相应的指标反映对现金流量表进行表示。在上市金融公司的财务分析中,动态分析的忽视,便不能对企业的资金状况进行及时地反映,影响对企业盈利能力、市场风险的及时掌控,不利于企业的安全运行。
(四)对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忽视
目前所利用的财务分析中,主要集中于对企业外部信息的分析,例如,注重满足企业债权人、投资人的要求,对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因素的分析评估较为重视,而忽视了企业内部预测、决策研究,对企业如何筹资、投资管理,如何收益分配管理等缺乏分析,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了解不全面。管理是企业发展的保障,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是对企业各种指标、生产水平、经营实力的把握,是对企业问题的及时发现,解决。在我国的上市金融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的忽视,不利于领导者对企业状况的了解,企业发展方案的制定,也不利于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我国上市金融公司合理进行财务分析
(一)注重对各种因素的综合权衡
根据企业的历史资编制财务报表,报表对企业过去财务状况的反映,是对企业未来的估计。正确评价企业的综合状况,需要结合企业的市场发展前景、国民经济状况、竞争对手情况等,需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结合企业的管理水平,对企业进行正确的财务评价。同时,还应根据企业的营运能力、获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指标,分析企业不同时期的财务项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资金运行情况近系统分析,科学反映企业的未来发展。
(二)避免风险发生
财务的外部分析、内部分析是财务分析的两大部分,不仅需要满足企业的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还应对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需求进行满足。[4]财务分析,应合理区分外部分析与内部分析,综合分析企业财务状况。对于内部分析,应根据企业、市场需求,设置合理的分析指标,帮助企业揭示其深层次的财务信息,合理避免一些风险因素,避免潜在缺陷。此外,还应灵活地应用分析方法,深入剖析企业所发生的异常现象,达到对企业的全面认识。
(三)综合运用指标
注重指标的可比性,剔除不同于会计方法的影响差异,同时剔除个别原因,对企业进近同行业的横向比较。上市金融公司的财务人员还应综合运用各种分析指标,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个量分析与总量分析,综合运用各种方法,使各种方法相互补充、取长补短,从而使财务分析的总体功效得以发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日前在华盛顿出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秋季年会活动时说,近年来,在 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商业银行改革加快了步伐。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已基本完成 财务重 组并转变为股份制公司,交通银行引进了战略投资者,深化股份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银行 体系资产质量得到改善,资本充足率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强,为汇率机制改革打下了微观基础。
二、资本项目中的一些管制(管理)正在放宽。1.对境内机构到境外投资的管 理不断放宽。社保基金和保险公司外汇资金境外证 券投资试点已于2004年2月获国务院原则批准,《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04年8月公布。2.放 宽对国内企业赴境外直接投资的限制。2003年以来,简化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审批手续 , 取消了汇回利润保证金要求,放宽了企业购汇对外投资的限制。3.研究放宽移民、非居民继 承国内 资产兑换汇出的操作办法。
三、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稳步扩大。1.境外机构投资国内证券市场业务不断扩 大。 自2002年11月起,国家外管局、证监会已批准了21家境外机构的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资格 。2.允许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到国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3.允许部分国际金融机构在国内发行 人民币债券的工作已进入实施方案论证阶段。
四、经常项目已于1996年实现可兑换,近来又采取措施简化操作手续,放宽限额。 1.2003年10月1日起,提高了个人出国换汇的指导性限额标准,扩大了供汇范围。200 3年9月1日起,提高了个人自由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限额。2.简化了非贸易售付汇的审批手 续。2004年8月1日起,允许跨国公司及其境内关联公司购汇向境外支付特定非贸易费用。 3.2004年5月1日起,放宽经常项目下各类企业开立外汇账户的限额管理,简化了企业购汇支 付手续。
五、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及其业务限制正在放宽。1.统一中外资银行 外债管 理政策,实施国民待遇,鼓励公平竞争。2.按向世贸组织承诺的时间表,将批准符合条件的 外资银行进入货币市场,开展人民币同业拆借业务。3.已在13个城市对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 业务,还将在部分城市提前开放上述业务。4.2003年10月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已批准四家汽车金融公司筹建。2004年8月,核准上汽通用汽 车金融公司和大众汽车金融公司开业。
六、金融市场基础建设为外汇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1.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已 着手准备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美元对其他主要货币的买卖业务。2.推广远期结售汇业务。 中行、建行、工行和农行等商业银行均 已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3.按照国民待遇原则,逐步对外资经纪公司开放外汇、货币和债券 市场。4.准备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目前正在进行技术准备和系统测试。5.中 国外汇交易中心与芝加哥商 品交易所已就在中国引进外汇衍生产品展开实质性合作。2003年12月双方签署了合作意向书 ,2004年6月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由于经济发展的阶段和水平的不同,以及社会经济制度和历史过程的差异,各国(地区)形成了适合自己市场实际情况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这些制度可以概括地归结为两大类,市场化融资融券模式和专业化融资公司模式。在市场化融资模式中,证券公司主要通过货币市场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信贷、回购和票据融资,融资融券交易均表现为典型的市场行为,欧美的主要工业化国家实行的就是这种市场化的融资融券制度。在专业化融资公司的模式中,证券公司必须向经过特批的证券融资公司筹借资金,亚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如日本、台湾等实行的是这种专营的融资公司模式。
(一)美国的融资融券制度
在美国现行体制中,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活动进行管理的部门是联邦储备委员会。美联储的管理是建立在《1933年证券法案》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基础之上的,此外美联储还先后颁布了4个有关信用交易的规定。除美联储外,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协会等自律机构也从自身的角度制订了一系列的规则和条例来约束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作为对联储的法规和行政监管的重要补充。如纽约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信用交易账户操作的细则,以保证联邦有关法规的实施。证券公司在融资交易方面的自律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对客户进行融资时,严格遵守联储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自己客户信用账户中的保证金比率一般都高于联储所规定的比例,常规保证金维持率也高于交易所的规定。二是证券公司在向银行申请转融通时,必须严格按照联储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挪用冻结的证券。另外,为了加强整个证券公司的规范水平、防范各种法律合同风险,证券公司协会还制订了标准化的信用交易账户开户合同和借券合同,对账户的操作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活动通过法律的条款加以界定。
美国的市场化信用交易模式,是建立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以及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比较完整的自主性基础之上的。在美国信用交易体系下,基本上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美国融资融券交易的最大特征就是高度的市场化在美国的信用交易模式中,监管当局从活跃市场同时又要有效地防范风险的目标出发,制订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规则。在制度所限定的范围内,融资融券交易完全由市场的参与者自发完成。在融资融券的资格上,几乎没有特别的限定,只要是资金的富裕者,就可以参与融资,只要是证券的拥有者,就可以参与融券。而证券公司之间,同样可以相互融资融券;证券公司与交易客户之间,只要建立在“合意”的基础上,实际上也可以进行融资融券的活动,比如出借证券、使用客户保证金等等;银行的参与方式则以资金转融通为主,同时也向证券公司提供借券,而其他金融机构(养老金、保险公司等)则积极参与借券的转融通。这种信用交易主体的广泛性,源于美国金融市场的发达。
2、信用交易体系与货币市场回购市场紧密联系
在美国的信用交易中,不仅融资融券主体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同时信用交易体系与货币市场、回购市场紧密结合。美国的货币市场基本上是对机构开放的,各个机构都能够在货币市场上进行交易,获得开展信用交易所需的资金或者证券。而在货币市场中,使用最为广泛的工具就是债券回购。回购工具的广泛使用,源于美国透明的货币市场以及完善的信用基础。另外对于证券公司的短期资金需求而言,抵押贷款和融券也是广为采用的方法。
(二)日本的融资融券制度
日本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证券抵押和融券的转融通完全由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完成。在这种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的模式中,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上被分隔开,由证券金融公司充当中介,证券金融公司居于排它的垄断地位,严格控制着资金和证券通过信用交易的倍增效应。
为什么日本选择了由证券金融公司主导的专业化模式呢?应该说,金融体系和信用环境的完善程度,往往与信用交易模式的专业化(或者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大凡金融市场越不发达、信用环境越薄弱,对专业化机构监控的依赖性就越大,这就是日本在战后发展中选择专业化模式的内在原因。
日本的专业化融资融券模式具有以下特征:
1.证券金融公司的垄断专营地位
从负债结构来看,日本的证券金融公司主要是通过向资金和证券的拥有者融借证券和资金,来维持自己的转融通业务。同时日本证券金融公司的自有资本的比例很小,为2.5%。如此小的自有资本规模,只有在政府支持和垄断专营的基础上,才能够维持业务的正常运行。实际上,由于证券公司不能够直接向银行、保险基金等机构融取证券,其它金融机构如果需要借出证券,一般是要将其转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再由证券金融公司附加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后将证券融借给证券公司。而在融资方面,由于证券公司可以部分参与货币市场以及从银行获得抵押贷款,证券金融公司对融资方面的垄断性要小一些,是一种“准垄断”的状态。
2.信用交易操作层级分明
在日本的专业化信用交易模式中,客户不允许直接从证券金融公司融取资金或者证券,而必须通过证券公司来统一进行。证券公司除了部分资金以外,也不能够直接从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那里,获得信用交易所需要的证券或资金。这样,证券金融公司便成为整个信用交易体系中证券和资金的中转枢纽。大藏省只要通过控制证券金融公司,就可以调控进出证券市场的资金和证券流量,控制信用交易的放大倍数。
3.日本证券金融公司在证券公司资券转融通中的地位正在逐步下降
导致证券金融公司转融资比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银行与货币市场的资金使转融通需求发生分流,证券公司越来越多地通过短期借款、回购等方式从其他渠道获取所需资金。但与转融资的情况相反,证券金融公司为证券公司提供的借券额占证券公司总借券交易额的比重却越来越高,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在于证券金融公司在转融券业务中的垄断地位。
像日本这种职能分工明确的结构形式,确实便于监管,也与金融市场的欠发达相适应。但其在一定程度上损失了资源快速配置的效率。
(三)台湾的融资融券制度
台湾的融资融券制度虽然是与日本相似的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模式,但是有一个重要的差异,就是实行了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同时融资融券的“双轨制”。
在台湾所有的证券公司中,只有一小部分是经批准可以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机构,其余的证券公司则没有营业许可。获得融资融券许可的证券公司可以给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的服务,然后再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而没有许可证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客户的委托,代客户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融券。这样证券金融公司实际上一面为一部分证券公司办理资券转融通,同时又直接为一般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在“双轨制”的结构中,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既可以通过证券抵押的方式从证券金融公司获得资金,也可以将不动产作抵押向银行和其他非银行机构融资,因此,证券金融公司并不是资本市场和货币资金市场之间的唯一资金通道,而是专门以证券质押的方式获取资金的特殊通道。
从台湾信用交易制度的历史进程和现实状况来看,基本上体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证券金融公司处于既垄断又竞争的地位
在台湾的信用交易模式中,一方面根据台湾金融市场的欠发达现状,采取了专业化集中信用的形式,另一方面又力图在各个方面充分体现出市场竞争的特点。台湾有四个证券金融公司,但并不象日本那样,一家几乎完全垄断市场,而是在信用交易提供转融资上展开市场竞争。另外,从资本规模上也比较接近。这种四家竞争的形式促进了证券金融公司的效率。由于近似有效的市场竞争,证券金融公司比较注重市场运作与风险的控制。
2.客户信用交易并非必然集中于证券公司,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能逐步从转融资过渡到直接融资
台湾的证券公司只有一小部分具有信用交易资格,可以为客户直接提供融资和融券的信用交易支持,而大部分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信用交易客户的委托,转而向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而客户也可以选择,是从证券公司直接获得融资和融券,还是直接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和融券。所以,证券金融公司在资券转融通业务日渐萎缩的情况下,更多地转向直接为个人投资者提供资券融通,成了一个市场化的融资公司。
3.证券金融公司的资券转融通业务日渐萎缩
台湾的证券公司,尤其是有信用交易资格的证券公司,在信用交易中越来越多地利用货币市场的融资工具,而逐渐减少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依赖,这导致了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的萎缩。
二、我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现状分析
(一)我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现状
证券公司可支配资产的多少是决定其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参数之一。因此,国内外券商都非常重视融资融券业务。由于我国股票市场还没有做空机制,因此目前国内券商尚无法进行融券交易。
证券市场发达国家的券商融资渠道比较通畅,券商的资产负债率相当高。如美林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95%,所有者权益仅为5%,这意味着95%的资金来自于别的融资渠道。一般说来,公开上市是国外许多知名证券公司融资的重要渠道。美国的十大券商都是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的股份公司,其中不少还在多个交易所同时上市。此外,国外券商的融资渠道还有发行金融债券、进行特种信用贷款、同业拆借、票据融资、国债回购和抵押债券等方式。
相比之下,国内券商的融资渠道就显得乏善可陈。除自有资金外,我国券商融资的主要方式有:
一是同业拆借。1999年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为证券公司同业拆借业务提供了一条合法通道。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成员总数已经由1998年的171家、1999年的319家增加到2000年的464家,目前已经达到495家。2000年,信用拆借全年成交6728.07亿元,较上年增长104%。
二是国债回购。目前,我国国债市场由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两个相互分割的市场组成,大部分证券公司只能在交易所市场交易,而国债的最大买家——商业银行只能在银行间市场交易。从1997年起,我国国债市场就一直以银行间市场为中心。交易所市场虽然交易活跃,但由于发行量小,债券供不应求,导致回购利率高企,特别是在新股发行时尤为明显,券商融资成本较高。2000年,我国国债回购全年成交15781.74亿元、较上年增长299%,现券买卖全年成交682.68亿元、较上年增长782%。
三是股票质押贷款。2000年2月13日,央行和证监会联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抵押向商业银行借款,从而为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提供了新的融资来源。股票质押贷款具有的乘数效应使券商能以低成本扩张并获取高收益,但券商提高了收益的同时负债也相对上升,风险也自然增加。因此管理层对该项业务作了较严格的资格认定,目前我国只有部分券商获准进行股票质押贷款业务。
总体而言,我国券商的融资业务存在渠道窄、数量少、比例小的特点。融券业务至今还没有开展,债务融资也只处于起步阶段。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1999年的《证券法》第35、36、141条明确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卖出证券必须是客户证券帐户上实有的证券,不得为客户融券交易;证券公司接受委托买入证券必须以客户资金帐户上实有的资金支付,不得为客户融资交易。《证券法》第133条规定: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也就是说,在我国当前的法律框架下,强调现货交易,既限制券商通过融资融券进行自营业务,也限制其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二)拓展融资融券渠道的必要性分析
在证券市场的起步阶段,券商自身的风险内控机制尚未健全,各种配套的监管措施尚未完善,因此从微观层次上看,严格的分业经营势所难免,但从宏观层次上看,银行与证券、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必须在最高层次上融合,这也是当今国际金融业的整体趋势。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发育,以及应对加入WTO后国外券商的激烈竞争,拓展券商的融资融券渠道已是摆在管理层及券商面前的当务之急。
1、券商扩大可支配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证券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资产规模直接决定了券商的竞争力。我国券商与国外同行相比,其一大劣势是自有资本金不足,总资产规模小。如2000年我国101家券商的资产总额为5753亿元(含客户保证金),净资产总额为236.4亿元,平均每家券商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仅为57亿元和2.34亿元。从1999年起我国券商掀起了一波大规模的增资扩股运动,但截止2001年底,券商总资本金才刚刚突破800亿元,平均每家不到7亿元。相比之下,美国1998年底券商总资本金达1045亿美元,总资产达19739亿美元(不含客户保证金)。2000年我国券商业务价值量排名第一的海通证券的营业收入为28.94亿元人民币,而同期美国最大的摩根斯坦利添惠公司营业收入为454.13亿美元,前者仅为后者的0.77%。现在我国已经加入WTO,国内券商很快就要和国外的投资银行“巨无霸”在同一平台上展开公平竞争,这样小的资产规模,如果没有一条通畅的融资融券渠道的话,如何能与国际大投行竞争。
2、现有融资渠道的有效程度不足
从美国、台湾的融资融券制度看,券商的债务融资主要来自银行、证券金融公司和货币市场。其中,回购协议正在成为券商融资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渠道,逐步代替传统的证券抵押融资方式。而我国目前阶段由于货币市场的发展相对落后,交易工具的种类少,交易规模小,参与机构也少,而且证券公司自营帐户中以股票持仓为主,可以用来作回购交易的债券数量有限,因此,回购市场尚不能很好地满足我国券商的融资需求。拆借市场上融资不用证券作抵押,融资风险比较高,银行出于自身安全性考虑对融资额度有较严格的限制,因此同业拆借所能获取的资金是有限的。另外,同业拆借和国债回购都不能满足券商对中长期资金的需求。证券质押融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尤其是银行很难对券商或投资者融资取得的资金投向进行有效的监控,加之我国股票市场实际运行过程的不规范性,因此监管部门对证券质押融资作了严格的资格认定和比例限制,使其至今仍处在起步阶段,市场规模很小。因此,我国现有的几种券商融资渠道,都由于其本身的缺陷性或政府管制行为,而不能很好地满足券商对资金的需求。因此,我们有必要寻找一种新的券商融资方式,或者改进现有的融资手段,使其能更好地为券商融资服务。
3、有利于活跃交易市场
与证券交易相关的融资融券属于信用交易,而信用交易可利用保证金比率这一杠杆,有效地放大参与市场交易的资金量,从而活跃交易市场。总体上说,我国股票市场的交投一直比较活跃。以1998年为例,纽约和东京交易所的换手率分别为69.9%和34.1%,台湾证券交易所的换手率为314%,而我国1998年为515%(上海A股,下同),1999年为428%,2000年为498%,远远高于美国和日本,也高于台湾。我国股票市场能维持活跃的交易,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一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政府对股市的大力支持;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封闭性使投资者缺乏其他高效的投资渠道;三是我国股市正处于起步阶段,市场运行尚不规范,散户比例大,做庄盛行,投机性强。随着我国加入WTO后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以上三个有利于股市活跃的因素将逐渐淡化,同时一些新的市场变数已开始显现:一是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大量违规资金将撤离股市;二是市场扩容速度加快,对资金的需求增加;三是我国即将推行国有股流通方案,虽然方案还没有最终确定,但大量国有股的流通,无疑需要巨额承接资金。因此,未来我国股市的资金面并不宽裕,市场交投将逐渐趋于平和。而证券市场要实现其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维持一定的交易活跃程度是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说,拓展券商的融资融券渠道,进而活跃股市交易,是应时之需。
4、建立完善的融资融券制度,能起到价格稳定器的作用
我国股票市场属于典型的单边市,只能做多,不能做空。也就是说,投资者要想博取价差收益,只有先买进股票然后再高价卖出,由此导致市场一味地追高,市盈率高企,股价远远脱离基本面。一旦市场出现危机时,往往又出现连续的“跳水”,股价下跌失去控制。据统计,从1996年到2001年,我国股票市场的年平均波动幅度达40%(按上海综合指数计算)。而在完善的融资融券制度下,市场本身具备了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其原理是:当市场过度投机导致某一股票价格暴涨时,投资者可通过融券,沽出这一股票,从而引致股价回落;相反,当某一股票被市场过度低估时,投资者可通过融资买进该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上涨。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在完善的融资融券制度下,价格稳定器才能发挥作用。在没有融券交易的配合下,融资交易不仅不会起到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反而会制造市场虚假信息,破坏市场供需平衡。因此,我国在建立融资融券制度时,应注意两者的协调发展。
5、从长期来看,通过融资融券沟通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有利于释放金融市场风险。
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是两个既相对独立又紧密相关的金融子系统,供需的变化和市场的割裂将不可避免地在这两个系统中产生风险积累,如果风险长期得不到分散和消弭,将使整个金融市场的风险过度膨胀而危及国民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的金融风险已经不可忽视。一方面,银行存款大量增加,目前已超过7万亿元,且每年的增量在8000亿元以上,存款的迅速增加与银行“惜贷”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导致银行单位资产赢利下降和总体资产质量恶化。另一方面,证券市场因其快速发展和高额回报所引致的对资金的大量需求得不到很好地解决,于是违规事件时有发生且屡禁不止,如银行资金违规入市、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及向客户融资融券进行非法交易等。这些状况说明我国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都已具有相互渗透的需要和冲动,人为的割裂非但不能解决这种矛盾,反而会引发更大的风险和危机。因此,当前应逐步放开对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管制,使银行资金能合法、受控制地进入证券市场,从而缓解和释放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
三、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
(一)主导思想:建立过渡性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
从美国、日本和台湾的制度比较中可以看出,一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的选择从根本上说是由该国的证券市场发展水平和经济制度的结构特征决定的。美国的制度是在市场的历史进程中自发地形成和发展,并由法规制度加以限定和完善的。日本和台湾的制度都是战后在证券市场欠发达、交易机制不完善、整个金融制度不健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因而其制度从一开始就有别于美国,具备中央控制的性质。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市场参与者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也相对较低,因此难以直接采用市场化的融资融券模式,而应吸取日本和台湾的经验和教训,建立过渡性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模式,等时机成熟后再转为市场化模式。同时,应注意到我国属于“转轨经济国家”这一现实,证券市场中仍有许多地方有别于他国,如国有股问题,A、B股问题,银行、券商、上市公司以国有控股为主等等,因此在建立自己的模式时,应充分考虑到我国的特殊国情,制定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金融公司制度。
建立我国的证券金融公司应充分注意到其过渡性。从日本和台湾的经验来看,证券金融公司曾在活跃市场、融通资金和控制风险等方面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成熟,这种专营性的证券金融公司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它在融资融券市场中的份额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它越来越难以胜任日渐增多的市场职能,在运行中出现了业务大、责任重、风险集中的状况。因此,我国在建立融资融券制度时,从一开始就应明确市场化的融资融券制度才是最终的选择,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只是一个过渡的桥梁。在制度设计中,应使其尽量精干并易于调整和过渡。在数量上,宜控制在3家左右;在功能上,应尽可能采取市场化的运行方式,减少政府过度干涉,防止权力和责任过于集中。
(二)建立证券金融公司的意义
1、有利于监管部门对融资融券活动进行监督控制
我国证券市场是建立在公有经济基础之上的,国家对包括证券市场在内的所有市场都进行调控,这与美国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自有市场经济有着本质的不同。在美国模式中,风险的控制由市场参与者以自律为原则自发地实现。证券公司和银行直接发生个别融资融券交易,中央监管部门对市场整体的融资融券活动难以有及时而全面的了解,也难以对交易活动实行有效的监督;证券交易所作为第三者可以对融资融券活动的结果进行监督,但很难对交易过程实行监控,也难以防止交易双方发生不规范的内部交易。而专业性的证券金融公司,作为融资融券市场的唯一窗口,可以随时掌握整个市场的融资融券情况,并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服务。公司的性质、地位及其与监管部门的关系决定了它在提供服务时将履行严格的自律准则,降低风险和防范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2、有利于融资融券活动的顺利进行
在证券金融公司模式下,各个银行将资金或证券贷给证券金融公司,再由后者转融给各个证券公司,这使融资融券活动的传递链单一化,在机制上比较容易理顺。相反,如果各个银行将资金或证券直接贷给证券公司,由于参与主体繁多,可能导致融资融券市场的无序化,不利于市场监管,尤其是对银行现有的管理水平及其人员的技能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此外,银行与证券的存管、清算、登记等业务机构分属不同的管理系统,在协调上存在一定的难度和障碍,这也限制了银行和券商之间进行直接的融资融券活动。
3、有利于降低融资融券的系统性风险
融资融券不可避免地含带着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在我国目前融资融券制度和有关法律制度欠完备的情况下,银行出于对贷款安全性的考虑,对券商的融资融券需求可能显得不够热心。通过建立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凭籍其高于券商的信用水平以保证贷款和利息收入的安全性,可大大消除银行的顾虑,增强银行乃至整个社会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安全性的信心,从而有力地扩大券商的融资融券通道。
(三)证券金融公司的制度框架和运作机制探讨
1、自有资本的筹集
从股东结构上看,日本和台湾的证券金融公司的最大股东都是各类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和交易所,这使证券金融公司具备了较高的信用水平和中立性,值得我国借鉴。未来我国的证券金融公司,可由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以及其它有实力的投资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共同投资建立。
证券金融公司资本充足率的设定,直接影响到其资产规模、信用水平和运行质量。台湾要求证券金融公司的负债总额不能超过其资本净值的11.5倍,相当于最低资本金充足率8%;相比之下,日本证券金融公司的同一比率仅为2.5%,其资本金比率很低,且债务中几乎全部为短期债务,要求高效率的流动资金管理技能。考虑到金融机构的性质及本着稳健的原则,我国证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资本金充足率设定在8%比较适宜。
2、明确不同部门的职能权限
融资融券的交易过程比较复杂,牵涉面也较广,因此美国、日本、台湾都对此作了非常细致和具体的规定。我国证券市场发育程度尚低,市场参与者自律性较差,因此更应事先制定较完备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明确各方的权限和职责。我国法规的结构设计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商业银行的主管机构,制定有关银行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供资金的渠道、方式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作为中央证券监管机构,制定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或投资者提供资券转融通的管理办法,并由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交易、存管、结算等方面制定出细则作为补充。证券金融公司成立后,再根据以上两个方面的总体法规制定出具体的操作规程,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氛围。
3、业务职能的设定
证券金融公司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资金通道之一。日本的证券金融公司只能向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而与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必须通过证券公司转融通;台湾实行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同时融资融券的“双轨制”,并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只有约三分之一的证券公司有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许可,其它的证券公司只能为客户办理资券转融通。我国在设定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能时,可同时借鉴日本、台湾的经验,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考虑制定以下分阶段的实施步骤:
(1)对券商的融资融券资格设限,只有那些具备一定规模、资产质量良好、守法经营的券商才有资格申请融资融券业务。券商规模控制在近期无重大违规行为的综合类券商。
(2)在证券金融公司建立之初,规定其只能向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而不得向后者进行融券,也不得直接向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证券公司可以向投资者融资,但不得融券。
(3)在运行一段时间后(如1年后),放开证券金融公司直接向投资者进行融资,但仍不得向券商或投资者从事融券业务。
(4)在我国的做空机制建立起来后,放开证券金融公司向券商和投资者从事融券业务,同时券商也可以向投资者融券。
当融资融券制度最终建立起来后,其运作机制如下图所示:
4、建立信用管理机制
融资融券交易有较强的倍乘效应,能在短时内大规模增加交易额度,从而增加市场风险。因此,为防止交易信用的过度膨胀,应设立一套有效的机制对其进行管制。考虑到我国的证券公司尚无办理证券抵押融资业务的经验而且自律程度低,与早期的台湾证券市场相仿,因此在设计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时,可较多地参照台湾的管理办法,注重对各个级别的信用额度的控制,强调以保证金比率为基础控制因市价变动形成的市场风险,以及以资本金比率为基础控制证券公司的债务风险。同时,对美国、日本的成功之处,也要有选择地学习参照。具体措施包括:
(1)可用作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的资格认定
不同证券的质量和价格波动性差异很大,将直接影响到信用交易的风险水平,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证券都适合作融资融券交易,而应对其进行资格认定。资格认定权可归属证券交易所。现阶段,可考虑规定流通股本在3000万股以上,股东人数在2000人以上,具有一定交易规模的公司股票才可以用来作融资交易或抵押。融券用的证券资格应比融资的证券更高,可规定流通股本在4000万股以上,股东人数在3000人以上。当然,在运行过程中,交易所应根据股票的市场表现和公司的情况随时修订具有融资融券资格的股票名单。
(2)对市场整体信用额度的管理
包括对融资保证金比率和融券保证金比率的动态管理。融资保证金比率包括最低初始保证金比率和常规维持率,借鉴台湾的经验,现阶段我国这两个比率可考虑设定在60%和30%。也就是说,券商在融入资金购买证券时,必须交纳60%的保证金,并把购得证券交给证券金融公司作抵押。当证券价格下跌导致保证金比率低于60%时,证券金融公司将停止向该券商继续融资,当保证金比率低于30%时,证券金融公司将通知券商补交保证金,否则将强行卖出抵押证券。券商的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符合条件的证券。当用证券作保证金时,还应设定另外两个指标:一是现金比率,即券商的保证金不能全部是证券,而必须包含一定比例以上的现金。现金比率可设定为20%;二是担保证券的折扣率,即用作保证金的证券不能按其市值来计算,而应扣除一定的折扣率,以降低证券价格过度波动带来的信用风险。担保证券的折扣率与证券的类型有关,政府债券可按10%计,上市股票可按30%计。
融券保证金比率也包括最低初始保证金比率和常规维持率,可分别定在70%和30%。其含义和融资保证金的最低初始比率和常规比率一致。
(3)对证券机构信用额度的管理
包括对证券金融公司的管理和对证券公司的管理。借鉴台湾的经验,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信用额度管理可通过资本净值的比例管理来实现:一是规定证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资本充足率为8%;二是规定证券金融公司从银行的融资不得超过其资本净值的6倍;三是证券金融公司对任何一家证券公司的融资额度不能超过其净值的15%。
对证券公司的管理同样可通过资本净值的比例管理实施:一是规定证券公司对投资者融资融券的总额与其资本净值的最高倍率,台湾规定为250%,考虑到我国证券公司的资本金比率远不及台湾,因此可考虑将这一倍率定200%;二是每家证券公司在单个证券上的融资和融券额分别不得超过其资本净值的10%和5%。
(4)对个别股票的信用额度管理
对个股的信用额度管理是为了防止股票过度融资融券导致风险增加。可规定:当一只股票的融资融券额达到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25%时,交易所将停止融资买进或融券卖出,当比率下降到18%以下时再恢复交易;当融券额已超过融资额时,也应停止融券交易,直到恢复平衡后再重新开始交易。
5、建立严格的抵押证券存管制度
证券存管是融资融券的一个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资券借出方的资产安全。在美国、日本和台湾的制度中,美国的存管制度是最完善的,相反,台湾的制度过于僵死。因此,在设计我国的融资融券制度中有关抵押品存管的机制时应更多地参鉴美国的运作机制。其关键步骤包括:
国外的经验难道失灵了吗?鉴于发达国家信贷购车比例一般占汽车销量的7%而中国仍徘徊在10%左右的现实,业内人士还是坚信,这种差距无论如何还是潜藏了中国汽车金融业发展良机,唯一需要变的是思路。
经销商集团化是当前汽车销售行业趋势,很多商业银行一改国内汽车金融长期以来都是以金融机构单方面运作为主体的老框框,纷纷采取了与经销商集团合作的策略,以汽车经销商作为销售的主渠道,建立汽车金融公司模式的事业部。
中国民生银行交通金融事业部汽车业务部总经理王炜告诉《汽车商业评论》:“我们谋划的是整个产业链,所以不仅仅是针对传统意义上理解的消费信贷。”
当前,很多经销商集团在谋求扩张,但融资却是拦在他们面前的一座大山。从一些大的经销商集团的负债结构上来看,都是短期债务,这是无法满足其新店从开始建设到最终收回投资整个过程的资金需求,获得资金支持是当务之急。
但是,很多金融集团和银行的观念仍是,“经销商需要中长期的资金支持吗?”这种传统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经销商筹资困难的现状。同时,四大国有银行更倾向于服务于国家的大型项目、基础设施,而并未把汽车金融业务作为战略业务来设立。
《汽车商业评论》了解到,一些商业银行认识到了经销商的这一需求,正在计划为其提供扩张性的融资,提供运营资金。以民生银行为例,民生计划针对经销商集团,制定一个金融支持计划的整体解决方案,其中既包括传统的银行所支持的产品,还会在这个平台之上,建立一个适用于流通领域的专项计划,推出一系列汽车金融产品。
除了资金的提供,人员配备也是关键。王炜告诉《汽车商业评论》,民生银行将会帮助经销商培训人员,因为“最终面对客户的还是经销商,如果老是和银行面对,他们会觉得很怪”,民生银行要做的就是“流程植入,配合着培训和绩效管理的设定,更多地依靠经销商的人力”。
比如,一直为老百姓所诟病的贷款审批周期问题,民生银行希望通过培训帮助销售人员能够很好地辨识能够成功贷款的用户,这样的话,不仅“替我们做了初审,降低了我们后台无效的劳动,也给用户一个合理的预期,提高用户的满意度”。
商业银行与经销商合作的意义是双重的,一方面为中国汽车销售市场提供了更多的资金,另一方面也会促进越来越多的汽车金融业务在中国展开。另外,银行也能借此涉足相对独立的汽车金融业务,比如汽车租赁,比如联合厂商推出的新兴汽车贷款。
以招商银行的“车购易”为例,只要购车者拥有过招行的信用卡,持卡3个月以上,信用额度5000元以上、还款记录良好,就可以通过“车购易”购车,购车者一般需要支付30%的首付款,剩下的车款,分期付款形式支付,没有利息,这确实会对一部分年轻购车者构成吸引力。
2009年8月底,国家对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开闸。这将降低这些企业的融资成本,车贷利率或将就此下降,这势必会对银行的汽车金融业务产生一定的冲击。
目前,这种冲击还未显现,因为银监会对申请发行的机构有着明确的资质规定,其中最近3年连续盈利等条款使得一些新近成立的汽车金融公司暂时不能涉足这一业务。从长远来看,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间的大战是否会打响,还是未可知的。
由于银行还不允许发行金融债券,中信银行目前已决定同其战略投资者西班牙对外银行(BBYA)组建国内首家由银行控股的汽车金融公司。《汽车商业评论》认为,如果审批通过,中信必定凭借其强大的资金优势,谋求发行汽车产业债券。
关键词:消费金融;创新发展;服务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0.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6(10)-0004-05
一、消费金融发展状况
当前由于全球经济的低迷以及传统行业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我国三驾马车中投资与出口都呈现出疲软之态,而拉动内需刺激消费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并为消费金融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消费金融机构较快发展
消费金融,从广义上来讲,主要包括四大领域:房贷、汽车金融、信用卡和消费贷款。目前,我国消费金融市场已形成由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额信贷公司等参与的多元化消费金融业态。消费金融机构在融资的便利性、及时性上更加优越和快捷,一方面扩展了贷款的投放范围,另一方面有效刺激需求,自身也得到了较快发展。
2015年末,我国共有25家汽车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强化公司治理能力建设,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进一步发挥促进汽车生产和销售、满足居民购车和升级换代需求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实现业务稳健发展。2015年,汽车金融公司累计发放经销商批发贷款6210.25亿元,对应车辆超365万台;累计发放零售贷款2572.87亿元,对应车辆近293万台;累计发放新能源汽车贷款21.21亿元,同比增长94.94%,对应车辆11592台。
2015年末,我国共有12家消费金融公司,主要面向消费领域提供融资。消费金融公司充分发挥差异化金融服务优势,创新金融产品,将业务拓展至三四线城市,重点满足消费者在耐用消费品、旅游、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信贷需求,提高了消费信贷产品的普惠性和可获得性。2015年,消费金融公司累计服务客户超过710万人,累计发放贷款598.71亿元。其中,5万元以下的989万笔,占全部贷款的94.05%。
(二)房地产信贷、网贷、信用卡快速增长
当前房地产信贷的金额最大,远远超出汽车金融、信用卡和消费贷款。这与近年来我国房价持续高企,房屋总价要远高于汽车、旅游、教育以及日常支出有关。截至2015年末,房地产人民币贷款余额达到21.01万亿元,同比增长21%,个人购房贷款余额为14.18万亿元,同比增长23.2%。
随着我国网贷行业监管政策及实施细则逐步落实,网贷行业不断整合,行业总体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业务总体呈现扩张趋势。截至2016年6月末,运营平台2943家,贷款余额5957亿元,比一季度末增加843亿元,上半年累计发放贷款7393亿元;运营平台累计参与人数2833万人,比一季度末增加474万人。
2015年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54.42亿张,同比增长10.25%;受理市场环境持续完善,全年银行卡渗透率47.96%,比上年上升0.26个百分点。信用卡信贷规模继续增长,授信总额7.08万亿,同比增长26.43% ;期末偿信贷余额3.09万亿元,同比增长32.05%。
二、消费金融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一)消费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
从目前中国的现状来看,传统观念还是主导着国人的行为。消费金融这种提前消费的观念在中国还并不能被大众群体接受。经济学的经典理论认为,观念的东西都有很大的 “刚性”,短期内可以视为一个不变的量。从消费习惯上来看,中国人依然对“透支未来”持谨慎心理。
例如,我国信用卡的参与率高,这说明信用卡在城市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中日益普及,有相当一部分人群选择信用卡作为日常支付的手段。但统计显示,信用卡信贷负债额度比较低,占家庭每月平均支出总额的 13.5%,这一方面说明在日常消费中,信用卡的支付功能受到了渠道的限制,另一方面说明信用卡的信贷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当前更多地是承担支付的功能,其信贷功能仍有深度挖掘的空间。
汽车金融的参与率最低,仅有2.3%,金额也远远低于房贷,这可能是由于汽车本身价值相对较低,而且保值功能远远低于住房,多数家庭购买汽车仅仅为了消费,而不会像购买住房时具有投资的动机,所以在购买汽车时会倾向于选择全额购买或者不购买。
(二)消费金融机构需要加快创新步伐
目前,中国的消费金融公司处于起步阶段,在发展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法律法规障碍。虽然有关法规对消费金融公司的运行做了相关规定,但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建设在短期内还难以完成。由于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无担保、无抵押消费贷款模式在我国实践的时间较短,因此缺乏相关的例如借款人违约处理、客户信用状况查询等体系和制度法规,还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
二是信用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落后的市场往往存在道德风险,由于消费金融涉及的贷款量大、贷款人群的层次不高,收入相对较低,所以道德风险就显得尤为突出。面对道德风险,金融系统往往采取提高贷款利率的方法降低损失,但这样会引起另外一种风险――逆向选择,从而吸引了更多有信用瑕疵的群体,最终使得消费金融公司的借贷市场变成了“柠檬市场”。
三是消费金融公司面临融资渠道窄、融资难等问题。消费金融公司按有关规定不能吸收公众存款,除了自己的资本金之外,可以通过境内同业拆借、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以及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进行融资。但这依然无法消除消费金融公司自身融资渠道窄、融资难的困境。
四是自身信贷体系不完善。一个具有良好风险控制能力的金融机构,一方面要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同时还要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办法。在市场优胜劣汰规律的支配下,专业从事消费金融的公司由于处于起步阶段,因此信用管理体系还不完善,很难与传统银行进行竞争。
五是产品定位有一定局限性。相对于其他金融信贷产品,消费金融公司的最大特点是小额、短期、无担保和抵押,这决定了其业务范围不能包含汽车和房屋等金额高、风险大的大宗商品,而只面向家电、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目前中国消费信贷市场80%以上是房贷和汽车贷款,其他消费信贷,如教育、旅游、婚庆等,一般的商业银行也提供相关服务,所以从产品覆盖范围上看,消费金融公司没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三、消费金融发展前景
(一)消费金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1.经济增长和转型促使消费金融发展。中国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自2010年起,中国经济总量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已经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消费担当了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动力,作为引领我国经济发展的头架马车,消费升级的步伐一直在加快。数据显示,当一国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消费就将进入快速增长期。2015我国人均GDP约合8016美元,与美国、日本、德国、英国等发达国家3.7万美元以上的水平仍有很大差距。随着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以及城镇化、消费观念加快转变,消费金融市场未来有巨大的释放空间。
2.政策利好促进消费金融发展。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及消费金融:在全国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2016年3月17日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到,“健全以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以及“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发展普惠金融和多业态中小微金融组织”。3月30日,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从积极培育发展消费金融组织体系、加快推进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加大对新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改善优化消费金融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新消费领域的细化政策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金融创新营造良好的货币环境。央行灵活运用公开市场操作以及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合理的流动性,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同时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的成长。通过“精准滴灌”,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8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51.10万亿元,同比增长11.4%;狭义货币(M1)余额45.45万亿元,同比增长25.3%。
3.人口结构和消费观念改变促进消费金融发展。人口结构的变化带来消费增长的机会。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2015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2.22亿,占比达到16.2%。预计到本世纪中叶,将会有4亿老年人口;同时,保障基金的抚养比例将由当前的3:1变为1.3:1。老龄化社会需要养老、住房、医疗,以及失能老人的医疗护理等方面的消费,同时由于中国养老准备不足,今后一个很重要的改革措施就是推出对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税收的支持和激励政策,鼓励更多人在税收激励下为未来养老做准备。各项政策措施将会促进中国养老基金的快速增长,也会释放出消费金融的巨大空间。
人们消费观念的变化促使消费升级。在政策与消费需求的双重刺激下,消费金融正迎来大发展时期。高中低端各层次客户人群的消费习惯更加开放,也敢于尝试新的消费方式,讲究效率。随着消费观念的升级和消费习惯的转变,消费者对消费信贷的需求也在多样化,消费金融产品创新的不断涌现,正好使得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空白得到弥补。
4.金融市场化改革推进消费金融发展。金融的市场化改革推进速度非常快,牌照的管制越来越放松,将会促进消费金融创新和运营模式多样化。截至2015年末,银行业资产总额为199.2万亿元,2016年第一季度末达到208.6万亿元。2015年末,保险业总资产12.4万亿元。2015年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迈入15万亿时代;全国39家金融租赁公司的总资产近1.5万亿元;各类消费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和贷款规模也迅速增加。消费金融市场上不同期限、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各种产品也越来越多,促进消费金融多样化发展。
(二)消费金融加快创新发展
2015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6%,最终消费支出对GDP增长贡献率达58.4%,这一比例在近10年来首超50%。2016年8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6%,环比增速提高0.4个百分点;电子商务1-8月比上年同期增长26.7%。消费市场的扩张带动消费金融行业的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客户群体增长迅速,消费贷款正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以中国的人口基数和增长的消费需求,我国消费信贷有很大的上升空间,是一个几十万亿级的市场;国内消费金融渗透率可以在未来十年从目前的10%提高至30%甚至更高。
1.参与主体趋于多元化。我国经济转型和消费升级过程中,消费金融市场参与主体逐步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一是银行加快创新和发展。随着消费市场的发展,个人消费金融将成为银行业务增长的下一个蓝海。个人贷款在银行信贷业务的占比逐步提升,客户需求挖掘和风险管控能力成为业务健康发展的关键和核心。我国汽车消费金融的市场余额将超过1万亿,以汽车消费贷款为主的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将能稳固占据超过一半的市场份额。
二是消费金融公司谋求深度发展。消费市场的欣欣向荣为消费金融公司的诞生和发展提供了广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截至2015年末,包括北银、中银、捷信、海尔和苏宁等20家以上消费金融公司已获得银监会颁发的消费金融牌照,其中由银行主导或者银行参股的占大多数。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为商业银行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惠及的个人客户提供了新的可供选择的服务,可以满足不同群体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
三是小额信贷公司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加快发展。小额信贷公司从事消费金融业务有先发的优势,尤其是拥有大数据信用审核体系、风险控制体系的互联网公司,如开辟了国内网络借贷行业的超小额、超短期细分市场的手机贷等。
四是消费企业在消费金融市场将占据重要市场地位。目前中国的消费市场由于受到了国家宏观政策的刺激开始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居民的消费需求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与日俱增,尤其是现在的农村市场,表现出了较以往较强的消费趋势,很多的大型消费品企业开展了一轮又一轮针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攻势,并且都收到了良好效果。综合国内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京东、天猫的研究案例,以及海外的消费金融企业美国运通、日本乐天的发展状况,消费流通企业在消费金融领域的市场地位将逐步提升,并成为未来该领域的核心增长力量。而这种产业链地位的提升来自于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自主开发消费金融服务;另一方面来自于消费金融公司与消费流通企业之间合作的愈加紧密。
2.业务模式呈现多样化。随着我国各种不同领域企业参与消费金融市场,消费金融从业者的业务模式也开始呈现出多样化。消费金融企业的垂直化发展将是未来的一个重要趋势。垂直化包括两个维度的垂直化,行业垂直化和用户层级垂直化。一方面来自于行业的垂直化,了解行业。消费金融领域横跨众多产业,如汽车、旅行、教育、数码、家电、家具、房产等等,各细分领域之间的生产经营模式、产业链格局均有不同发展特征,这对消费金融企业来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单一细分领域的垂直化耕耘也更加适合于中小型消费金融企业的发展之路。另一方面则来自于用户层级的垂直化,了解用户。将用户进行分层,分为高中低收入群体,以便明确自身的目标市场定位,了解不同用户的综合性需求。垂直化发展在专业化、需求把握以及风险管理方面均有一定的优势。但与此同时,也会面临所处产业整体衰退或高消费经济下滑等细分领域的市场风险的影响。
银行主要通过信用卡和消费贷款两大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消费金融服务。银行为适应消费市场发展的需要,纷纷加紧推出线上信贷产品,其中比较活跃的有工商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等。
消费金融公司在深化改革创新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进行自身风险管理措施的完善,而且需要同其他金融工具相结合进行金融创新来谋求深度发展,其竞争优势在于围绕特定消费产品,不断创新,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化、全能化的金融服务。消费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通过分支机构网点营业不同,它广泛依托零售商渠道直接对接客户,与商户合作发挥协同效应,能够迅速扩大业务的涵盖范围,并且也为商户留住了那些本来无力一次性付款消费的客户,形成了良性互利共赢关系。例如,它可以与商户合作,将消费金融的申请、使用环节嵌入到消费环境中,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商户,也可以由消费者直接向其申请贷款,审核通过后贷款资金直接打入消费者的银行账户。
消费流通企业在产业链上的优势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了解用户。用户的日常行为更多发生在消费流通企业中,因此消费流通企业更容易把控用户的消费行为,包括品类的偏好、价格的偏好以及其他数字化信息。通过这些信息,消费流通企业可以快速发现用户的消费金融需求、了解用户的消费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判断其还款能力。二是掌控交易。无论资金来自于哪里,交易环节一定是发生在消费流通企业的势能范围内的。一方面是对于产品、物流等信息的掌握,另外一方面掌控交易则进一步明确了贷款资金的实际用途。因此,消费流通企业在产业链上依然有明确的发展优势,并将逐步占据重要的市场地位。
小额信贷公司和电子商务公司的业务模式以互联网消费金融为主,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主要通过互联网分期购物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分期购物、取现、O2O商户交易、充值等服务,也有部分公司选择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如手机贷已经与网购、租房、招聘、教育、社交等各种不同类型的互联网平台合作,为它们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后者则依托自身平台而推出类信用卡产品。
3.消费金融的互联网化程度逐步加深。消费金融产业的互联网化将成为必然趋势。消费金融的互联网化包括产品的互联网化、风险管理模式的互联网化以及服务模式的互联网化。
一是互联网经济对于传统经济的渗透逐步增强,互联网生态本身存在大量的尚未开发的金融需求,覆盖保险、基金、证券、银行等诸多传统金融领域,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要求在迅速提升。
二是互联网企业全面进入消费金融领域也是互联网化程度加深的重要表现。互联网企业将对现有的消费金融体系产生正向的刺激作用。包括对于用户的教育和使用行为习惯的培养、在产品和服务模式上的创新等等。
三是互联网正在逐步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包括支付的方式、消费的场景都在发生巨大变化。因此,传统金融必须在服务模式和渠道方面有所创新,才能满足用户对于服务体验的需求,与此同时,互联网也将拓宽企业的服务能力、服务广度和宽度,提升服务效率。
四是伴随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以及对于线下经济的渗透,未来所有的数据都将是可数据化、可被记录的,而数据资产则成为在金融商业模式下可变现的重要资产,数据模型将是互联网金融企业未来发展的核心工具。
4.加强风控管理和提高效率。互联网在消费金融领域中的快速渗透也带来了新的技术形式和风险管理模式。消费金融产品的单笔交易金额小、应用场景比较分散,风险管控难度大,一些盲目跟风的从业者,因为对风险控制的理解和准备不足,以致很快就被过高的逾期率和坏账率拖垮。因此,消费金融从业者的风控管理能力很重要。如果对每一个消费者都做到贷前贷后线下审查,可能这个过程需要十几天才能完成,这就与传统贷款无异。然而,小额、快速、便捷才是消费金融产品的精髓所在及生存之道。因此,消费金融产品的风险控制以后将会更多依赖于大数据的分析运用,以达到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和高效风控管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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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Development Prospect of China’s Consumer Finance
LI De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Beijing 100800)
今年上半年极其火爆的车市,让人几乎看不出金融危机对汽车业的影响。在国家刺激经济拉动内需政策的推动下,现阶段买车,不仅可以享受到1.6L以下小排量车购置税减半的优惠,报废旧车的还可以享受以旧换新的补贴,那些持币待购的消费者自然把心动变成了行动。
除了各种刺激政策的推动。银行为贷款买车也放低门槛,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以前在个人消费信贷的审批上慎之又慎的银行,近期纷纷推出各种形式的车贷业务,不仅在手续上更加方便,而且还在利率和手续费上有所让利,吸引了许多“本本族”,纷纷加入到花明天的钱,今天就开上车的“有车族”行列。
贷款购车选择增多
汽车贷款业务曾因风险高利润低,在保险公司车贷险被叫停后陷入低潮,多家银行停办了这项业务。然而,随着楼市一度低迷而车市火爆,自2008年开始多家银行又重新大力拓展车贷业务,并且贷款门槛在不断降低。
如中国银行在深圳成立了首家专业汽车贷款中心,只需要将汽车抵押登记即可贷款。深发展还专门开发了车贷预审批系统,只要客户在网上申请,15分钟便能看到预审批结果,知道自己是否能获取贷款。此外,深发展近日还推出了“靓车卡”,首创积分抵车贷功能。持卡人可以通过刷卡消费积分。然后按照一定比例抵扣自己在银行的车贷月供。
对消费者来说,除了传统的银行汽车贷款和汽车金融公司贷款以外,还可以通过信用卡分期付款来购车,而一些银行推出的信用贷款,也将汽车这一大宗消费品包含在其中了。
传统车贷业务,选择“直客式”业务的客户可到银行先贷款后买车;办理“间客式”业务的客户则先选好车,然后通过汽车经销商申请贷款。信用卡刷卡分期业务,招行、建行、民生等均有开展。这类门槛较低但只在指定车商有合作。消费贷款业务,只要将房产在银行进行抵押,就能获得一笔贷款随借随还,贷款可以用来买车。信用贷款业务,目前主要在渣打、花旗等外资银行开展,只要是有稳定工作的工薪阶层,就能申请到一笔贷款用于消费。
此外,银行和汽车经销商也联手合作,如一汽大众推出“金融引擎”衍生服务平台,相继推出“0利率贷款方案”,工商银行与广州本田、铃木合作推出免息2年促销政策。广汽丰田、北京现代等多家汽车经销商,也选择和一些银行合作,借助信用卡推出“零利率”免息车贷,只要付三成首付即可。每月还贷只需要支付本金。
传统银行车贷
优质客户利率下浮
传统车贷业务的利率是国家规定的,最高时达到10%左右,由于车贷的风险较大,所以往往还会有一个上浮,因此各家的竞争主要集中在手续的便捷程度上。
传统的车贷业务各家银行都大同小异。以中国银行为例,中行的“车贷宝”属于直客式汽车消费贷款,首付比例在最高时曾经低至20%,但是目前为了控制风险,一般为60%,而由优质客户提供担保的贷款则为70%左右。一般客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3年(含3年);优质客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在贷款利率上,根据贷款期限长短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一般客户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原则上不得低于基准利率;优质客户贷款利率经省级分行批准,可以在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当下浮,下浮比例不得超过10%。
不过办理这项贷款需要根据中国银行的要求办理抵押物保险,对于车辆至少投保车辆损失险、盗抢险。保险期不得短于借款期限,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和。中国银行作为享有保险单优先受益人。而在还款方式上,中国银行提供了多种还款方式,如气球贷、双周供等可以帮车主来减少利息的支出。
信用卡分期购车
不定期推出免手续费活动
招商银行“车购易”
招商银行“车购易”业务自2006年推出,目前合作的厂商包括一汽大众、东风标致、广州本田、北京现代,东风雪铁龙、上海大众斯柯达、长安铃木和沃尔沃。是目前合作厂商较多的银行之一。以前需要持卡3个月以上、信用额度5000元以上、还款记录良好的客户才能够办理,而目前新客户就可以申请。
要想通过“车购易”购车,不能享受免首付,一般需要首先支付车款30%-40%的首付款,而且不能够用招商银行信用卡支付,只能用借记卡或者其他银行的信用卡支付。剩下的车款,才可以申请以车购易分期付款。
招商银行可以提供的贷款额度在3万~20万元(5000元的倍数),而这个贷款额度的多少,主要是看信用卡的信用额度以及之前还款记录,如果你的信用卡额度为5万元,信用记录良好,那么最多可以贷款20万元左右。银行宣称,提交完整申请资料后,最快4小时审批通过。
至于利息,虽然招商银行声称免利息,但是却以手续费的形式出现:12期(月)服务手续费3.5%,24期(月)服务手续费为7.0%。这个利率在行业是最高的。
不过由于和厂商合作,一些厂商有时会提供一些贴息优惠,招商银行也将会不定期地提供免手续费的活动,最近购买悦动、伊兰特、斯柯达晶锐都可以享受12期零手续费,如果买德国大众甲壳虫,最多可以贷款20万元,还可以享受36期零手续费。
建设银行龙卡购车分期业务
建设银行龙卡购车分期业务,目前合作的厂商为东风雪铁龙、东风日产和大众进口车。由于这项业务只有龙卡的客户才能够办理,如果不是龙卡的客户,则需要重新申请龙卡,龙卡的年费为100元/金卡,60元/普通卡。首付款要达到车款的30%以上,而且不能够用龙卡信用卡支付,只能用借记卡或者其他银行的信用卡支付。
购车时,先在指定经销商处确定车价,然后出示龙卡信用卡、身份证,并填写购车分期付款订购单,经销商向建行递交客户的申请资料,申请批准后客户至经销商处支付首付款,办理保险等相关手续,接到经销商提车通知后,刷卡支付尾款并提车,建行声称,一般从填写购车分期付款订购单到提车需要2周的时间,如果同时附上工作证明和房产证明,会有助于审批的进度。
龙卡提供的贷款额度在20万元以下,手续费方面,12期(月)服务手续费3.6%,24期(月)服务手续费为7.2%,但是建行的手续费在第一个月就全额收取,所以第一个月的还款压力会较大。另外每个月还款还可以得到相应的积分。在保险方面,必须购买盗抢险和车辆损失险,第一受益人为车主本人。不过。建设银行经常会将不定期地提供免手续费的活动,通常12期内可
以免手续费。
民生银行“购车通”
民生银行目前合作的厂商包括一汽大众和沃尔沃,一汽大众的车型包括迈腾、速腾、新宝来、高尔夫、捷达,分期付款的总额为4万~15万元,沃尔沃车型为S40,由于价格较高,分期付款的金额为4万~30万元,能否申请到最高额度,由信用卡额度、资信状况以及信用卡当前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购车的首付比例要达到40%以上。
在手续费上,民生银行可以提供12月、24月、36月三个分期,对于一汽大众车型,手续费分别为2.99%、5.99%和9.99%,对于沃尔沃车型,手续费分别为0、5.99%和9.99%。
需要办理购车通时,需要带着信用卡和身份证到指定经销商处申请分期购车,填写汽车分期商品订单,中国民生银行后台实时核实,提车后再办理车辆抵押手续,然后再支付购车首付款,在民生银行指定的POS上刷分期金额。
汽车金融公司贷款
首付较低利率较高
在近几年银行车贷收缩战线的时候。汽车金融公司的车贷业务有了较大的发展。相对于商业银行对车贷申请主体在户口、车辆牌照、抵押等方面设限较多,而汽车金融公司的方式则相对灵活。以通用汽车金融公司为例,今年4月起,通用别克大面积推开“5050”贷款模式。顾客可以首付车款的50%,剩余50%通过汽车金融公司贷款。
目前多数银行的车贷规定首付款为车价的30%,贷款年限一般为3年,需缴纳车价10%左右的保证金及相关手续费。相较而言,汽车金融公司的首付比例低。贷款时间长。一般汽车金融公司要求的首付款最低为车价的20%,最长贷款年限为5年,不用缴纳抵押费,只要消费者在厂家授权的销售店办理“一站式”购车、贷款、保险等全部业务就可以。
汽车金融公司的利息率通常要比银行高一些,银行的车贷利率是依照银行利率确定,而汽车金融公司的利率通常要比银行现行利率高出一些,当然也有些金融公司为提高部分非畅销车型的销量,也会采取免息贷款业务。如福特金融公司的免息贷款业务。通过汽车金融公司贷款买车,车要抵押给金融公司,客户不还款车就会被收回,客户的档案将会上“黑名单”,再次贷款买车几无可能性。银行贷款同样是将车抵押给银行,如果客户不能还款,也会将车收回。逾期还款,金融公司与银行都要收取相应的滞纳金。
信用贷款购车
门槛最低手续费高
渣打银行现贷派提供的是信用贷款,要求贷款人的年龄在22~60周岁,中国国籍(港、澳、台除外)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苏州、天津、南京、杭州、成都、重庆、南昌、珠海、厦门或大连工作和生活,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在现单位工作满3个月,然后再根据收入及信用状况综合决定金额。最低为8000元,最高可达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4年。
关键词:金融企业风险管控预算管理
1全面预算在金融行业推行的意义
1.1金融业的行业特性决定了全面预算必要性
提到现阶段的金融行业,“高大上”和“高危区”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境况。尽管我国的金融行业起步晚,但是发展快,近年来已呈现出野蛮生长的生存事态。由于金融行业受整个宏观环境及政策层面影响较大,一方面投资者追求爆炸性回报的机遇;另一方面金融公司的行业发展也步入大浪淘沙时期的冲击。民间金融机构的破产,投资者无法得到兑付的情况司空见惯。暴露出金融企业在经营管理、法律规范上的缺漏。为了加强金融平衡,党的十以来,政府相关机构全方位系统且深刻地阐明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有关问题,遏制了金融风险高发的态势。金融行业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机制,可以有效预计企业的金融风险,暴露企业潜在的经营危机,从而使风险管控理念渗入到日常经营管理中,使之成为周期化、常态化的管理体系。
1.2全面预算促使金融企业内部形成一种分派资源、分解压力的内循环
金融企业推行全面预算,可以推动预算同企业战略同步调整,监督企业资源向战略核心聚集,预算编制的过程也是铸造全员思想统一的一次进程。使得企业内部上至管理层下至基层人员进一步清晰企业的战略目标,促使资金重新得到有效的分配,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督促企业有限的资源得到精准及合理的配置。管理层通过监察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与预算的匹配度,在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及时启动预警方案,进而做到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发生的可能,及时作出经营方向的调整。全面预算敦促企业关注市场的动态,斟酌或有事项,整合企业资源优势,提升产品竞争能力,保持企业内部分派资源与分解压力的平衡,同时实现企业的稳步发展与风险管控的动态均衡。
1.3全面预算推动金融企业由粗放式经营逐渐转化为精细化经管
全面预算为金融企业内部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沟通平台,从预测市场需求、研发金融产品、到营销金融产品、售后维护客户等运营的过程通过预算的编制明晰了金融企业需要达到的战略目标,继而指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工作,通过链接各个节点的协同,从而制衡信息获取的阻碍性与透明度,防止数据弹性过大,达到量化经营业绩的目的。参考编制全面预算的进程,也是企业梳理业务流程的一个契机,经过多维度的思考过程,使企业的短板从各个角落呈现出来,督促管理层主动寻找标杆企业,完善健全相应的配套管理制度,从广度和深度上提升企业的治理能力。全面预算不仅为公司管理层的经营决策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也为企业管理行为制度提供了准绳,有利于预算管理同绩效考核相结合,突出了责任和效率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为企业构建了“先预、再算、后花”有序的预算管理环境。
2金融企业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全面预算缺乏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协调
财务部门作为预算编制的枢纽部门,在预算中起着主导作用。但是由于财务部门业务属性,导致获取相关信息的时点相对滞后,经常是业务发生了,财务人员才知晓,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因此,造成了财务部门在预算编制时时常处于闭门造车的境地。预算组的人员构成随意在财务以及其他部门临时抽调人员,而其他相关部门通常只是机械的按财务部门提供的报表要求填写预算,被动的完成预算填报工作,缺乏其主观能动性。然而对于金融企业的行业性质来说,风险控制是整个公司生存发展的基石,风控部门的参与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在实际工作中,风险控制部门常常没有纳入预算的编制体系中来;包括销售部门编制预算的依据往往也是片面的根据历年来的数据为基础,欠缺考虑公司总体战略的目标要求;最后财务部门起到的作用也只是表现在各部门移交数据的简单汇总上。
2.2只注重编制,不重视管控与调整,使预算管理流于形式
在耗用大量时间及人力成本编制了预算后,到了执行层面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方面反映在预算管控的范畴难以做到时点对节点、制度对行为的管控;另一方面存在于管理层的经营活动随意性较大,经理人的意志常常凌驾于预算以上。特别是当金融环境发生大的政策性等不可预测的外部因素发生变化时,没有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及时去调整预算的相关指标,只作表面文章,对于预算调整存在普遍的抵触心理,从而失去了预算管理的初衷。预算的编制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预算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因此预算调整也是一个必然过程。如果预算出现过大偏差,则会对实际工作失去指导意义,因而及时纠偏就显得尤为重要。
2.3各利润中心与企业集团的利益存在天然矛盾,导致预算松弛
金融公司的分支公司一般较多,全面核算是以各个成员企业为基础单元,成员间既独立又相互关联。理论阐述了问题是预算松弛的主要诱因。当企业处于非稳定发展期,为使业绩数据得到缓冲等各类经济利益考量,以及管理者的管理风格和对风险的偏好等因素都会影响预算的效率,造成了预算的宽松。特别是对于金融行业,经营的不确定性风险往往会更高,过去的效能常常被者隐藏起来。利润中心负责人有意打埋伏虚报预算,以一种较低的标准来申报预算,对成本高估对利润有所保留,人为干预利润水平等自利行为的预算环境在集团性质的企业中普遍存在。预算目标在集团与分子公司的反复博弈中,造成了内部的管理成本加大,资源得不到高效的利用,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战略目标的完成。
3完善金融企业预算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3.1建立健全预算组织机构,财务部不再扮演独角戏
全面预算管理是集企业战略、计划、预算、考核为一体的系统预算管理过程。因此,预算没有组织机构的保障,是难以执行的。企业应建立预算管理委员制度,委员会受董事会的直接领导。预算应以公司的战略目标为起点,协调各职能部门的核心成员,不仅仅是其中的几个部门或业务单元。战略目标的达成需要层层分解、全员参与、全员执行,延伸细化到每个职能岗位。金融企业的预算需摈弃传统的压缩成本费用的预算指导理念,健全风险保障金机制。全面调动风险控制与战略投资部门的作用,打破固有壁垒,使精力集中点从财务指标向非财务指标转移。在业务数据对接上,职能部门反馈的维度可能更为合适,从而更有利于利润指标与风险指标、业务指标与战略指标的相结合评价。
3.2将绩效考核融入预算体系,切实贯彻预算的执行
针对落实预算执行的问题,金融企业可以将绩效考核与预算的考评环节相衔接,使二者实现在闭环上的协同对接,将考评结果应运于激励员工的薪酬制度及职业发展中,实现管控的自律性。而对于考评指标的选择可以更多的选择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如绩效棱柱模型、平衡计分卡等。为应变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环境,预算调整是预算的常规补充过程,对于特殊非预算内项目的审批,或者在资金安排或政策的倾斜支持上的预算外项目,通过启动专项预算机制专人专管对其监控与考核,防止预算调整的擅用。为应对预算的调整,选取滚动预算的模式在金融企业的应用更为适宜。按月编制预算分析报表,通过预算的执行情况与预测作不同维度的对比,梳理和排查偏离预算轨道的驱动因素,分析经营情况,从而提高后续预算的准确度,以确保预算目标的顺利完成。
3.3加强预算的“外部约束”与“内部约束”
3.3.1加强预算的“外部约束”——内部审计、绩效考核、信息网络建设具有专业素质和独立性的审计监督可以引入对预算的审计环节,继而能有效的纠弊差错,对预算的公允性和合理性进行外部监督。在审计机制的作用下,提高预算的编制的质量以及执行的力度。审计预算的过程实际上审核业务的过程,使得资源配置与预算目标挂钩。预算的绩效是一种比过去绩效更优的基准。预算通过与考核体系的衔接,可以排除人为因素对预算的过度干预,有效的杜绝预算的松弛。对日常结余的,进行奖励措施,兑现奖惩制度,落实激励机制,从而扼制年末支出激增的现象。在成本和激励成本的对弈中,博得股东利益最大化。通过信息网络化的建设,促进预算管理传递的效率,实现预算管理的信息化。在整个企业通过信息化的建设得到资源的共享,实现共享型经济体系。利用预算的在线分析,降低发生误判的可能性。经过实时在线的监控流程,更好的把控预算的力度,保障预算良性运行,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3.3.2加强预算的“内部约束”——职业道德建设预算松弛的根源是现阶段财务管理体质的不健全,以及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一方面我们需要加强监督机制的创建;另一方面强调开展职业道德文明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全员的培训学习,传递正能量的价值观,提高全员素质,倡导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少一份私心,多一份初心,从而调节经济利益关系,构建自律、诚信的预算文化。
4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分析现阶段金融企业的大环境,浅析了推行全面预算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症结的解决方法。阐述了预算组织机构的构建、预算考核体系的创建以及预算松弛的客观原因及内部动因等相关问题的思考。简述了全面预算需要将战略、风险、绩效考核等多重目标整合起来的重要性,从而达到整合企业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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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浙江省提出了“五水共治”和美丽浙江建设,在这场声势浩大的水环境治理行动中,兴业银行提供了300亿元专项绿色融资,成为支持治水的金融主力军。在江苏,兴业银行为该省水域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提供信贷和融资达130多亿元……
支持水环境利用和保护只是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的一个缩影。从10年前在国内银行业中最早介入绿色金融迄今,兴业银行已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层面实现企业个人全覆盖,创新推出了三类金融服务:节能减排融资服务、排放权金融服务和个人低碳金融服务。
经过10年发展,兴业银行选择的绿色金融之路越走越宽,成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光明大道”。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表示,最初该行只是探索绿色金融业务,后来董事会开始从公司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思考绿色金融,提出了“寓义于利”,将履行社会责任与银行的业务结合起来,并贯彻于银行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
2005年,兴业银行开始探讨与国际金融公司开展合作,并于次年推出能效融资产品,将绿色金融理念与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结合。3年后,兴业银行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国内首家赤道银行。它不仅要求融资者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管理方案和行动计划,还要求银行建立完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业务流程。
“10年前,很多人还没有绿色发展理念,认为我们银行管得太多了,束缚自己的手脚。在银行内部也有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认为引入赤道原则,推行绿色金融意味着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力可能会降低。”兴业银行行长李仁杰说。
兴业银行董事会的战略眼光颇具前瞻性:绿色经济的兴起和国家重视并大力发展节能减排事业,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重要历史机遇,低碳、循环、生态经济的发展也蕴含着巨大金融服务需求,需要整个金融体系的支持。兴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是以商业模式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的双赢之举。
兴业银行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之一,是实行绿色金融专业经营。该行在总行一级部门――环境金融部组建了项目融资、碳金融、市场研究、技术服务、赤道原则审查5个专业团队,并在全国33个一级分行设立环境金融中心,目前兴业银行拥有近200人的国内最大绿色金融专业团队。
“在我们总行层面专业团队中,节能减排、工业计量、环保等专业人员占近2/3,他们的专业技能判断力很强,对分行业务指导很有针对性。专业化审批、专业化审查,对提高资产质量很有好处。截至2015年3月底,我们在绿色金融领域贷款不良率仅为0.2%,资产质量保持优良水平。”方智勇说。
与此同时,兴业银行不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造了业内多项第一:首推碳金融综合服务、首发低碳信用卡、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首笔碳资产质押贷款、首个上线基于银行系统的碳交易开户系统、首发绿色金融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随着国家碳交易和排污权交易试点不断推进,绿色金融“拓荒者”的脚步不断前行。目前,兴业银行已与国内7个国家级碳交易试点地区中的6个、11个排污权交易试点省区市中的9个分别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国内碳交易和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
作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近年来兴业银行也以多种方式积极参与赤道原则修订等国际可持续标准制定,传递中国声音,维护新兴市场国家银行业话语权,并主动走出国门,与越南、泰国、蒙古等新兴市场国家银行同业分享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