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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安全管理办法

时间:2023-09-04 16:54: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分包安全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分包安全管理办法

第1篇

“五一”假期将至,为确保期间我区建筑生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节前建设安全生产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20日——4月30日

二、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

三、检点

1、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建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制定情况;建设工程分包情况,包括招投标、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建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情况及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与审查及安全监督检查措施制定和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的台帐建立、监控及上报情况。

2、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宿舍临时用电管理;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源、灭火器等各类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动火作业审批、动火作业监护等各项消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网、保温材料等工程材料是否经法定部门检定合格;施工作业人员使用明火时是否清除周围可燃物及其他易燃危险物资并按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在高处实施电焊、气焊切割作业时是否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焊渣是否有容器接装。

3、危险性较大工程。主要包括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等,检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条例规范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及审查情况;深基坑、高支模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及备案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四口临边防护安全达标情况;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检查验收制度的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审查情况。

4、文明施工。根据《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重点检查工地现场对《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落实情况,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工地办公室、围挡等临时设施的设置情况;工地出入口、作业区和生活区主干道地面硬化,大门出入口阻水沟、车辆清洗坪和污水沉淀池设置及车辆污泥冲洗水泵配备情况;工地污泥、污水、废水排放及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工地食堂卫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四、检查要求

1、各单位一定要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务必于“五一”节前完成各项目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一定要及时整改,切实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第2篇

[关键词]电力工程;安全、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F40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4-0109-01

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新的电力建设高峰期,电力工程建设的进度应与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同比例提升。然而,目前建设、监理、施工队伍基建管理水平与国网公司要求普遍存在差距。相当数量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管理者对安全质量管理的制度、标准、流程不熟悉,对国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要求贯彻不力,贯彻执行和推进落实环节存在不到位现象。部分工程建设一线人员素质偏低,安全质量方面的意识和能力素质需要提高。

一、当前电力基建安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全活动开展不够深入。基层单位和项目现场安全要求落实不到位,措施计划不具体,照抄照搬,缺乏针对性,存在简单化、表面化现象。少数单位活动开展不够深入扎实,对活动理解片面,活动过程中对计划落实不到位,缺少跟踪和总结。

二是安全质量责任不能有效落实。安全检查方面,存在问题发现浅显且不全面,发现问题较少,检查、整改力度不足等问题,个别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要求不落实,不严格执行工作标准,存在安全隐患。

“大建设”体系建设后,有些职能管理部门项目管理范围扩大,但存在相应安全质量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现象;相反个别部门改革后,质量管理机构有所弱化;部分施工或分包单位超能力承揽任务,施工项目部层管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对施工现场、分包队伍的管控难以达到要求。

三是安全质量管理执行力不强。分包管理不到位、起重机械和脚手架专项治理工作不到位、安全检查工作不到位、风险识别、动态评估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当前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成效;设计质量和设备质量控制、原材料检验试验、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各级质量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没有完全落实;数码照片管理不规范,引用错误或失效文件、质量检验试验原始记录不真实等管理“通病”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建设、监理、施工队伍基建管理水平低,管理者对安全质量管理的制度、标准、流程不熟悉,对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要求贯彻不力,贯彻执行和推进落实环节存在不到位现象,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电力建设的安全质量。

四是工程分包管理不规范。系统外队伍及分包队伍安全管理不到位,个别项目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未对施工作业进程进行严格监护,存在随意施工现象,酿成事故。

分包准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单位对分包管理规定中的资质条件没有掌握,在实际工作中管控不严。

五是安全质量基础工作有待强化。多数项目未做到对逐项作业进行风险识别、评估,风险定级停留在固有风险等级上,现场勘察不细,未对作业人员等六个维度开展动态计算调整,风险定级不准确。

基建安全管理信息数据治理不到位,认识还不够清晰,操作仍存在较多错误,参建人员信息填录不正确,上报数据与实际情况仍有较大差距。

基建质量管理信息中,优质工程上报数据多个单位出现系统与纸质版文件不一致等现象。

六是安全质量管理不平衡现象突出。通过110千伏优质工程核查看,低电压等级项目的质量工艺水平与高电压等级项目的质量工艺水平存有较大差距,110千伏及以下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不高,需持续提升;

不同地区间、不同项目间也存在质量水平不平衡的现象。

线路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与变电工程存在差距。

二、电力基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重点

在安全管理方面,要扎实开展基建专业“安全管理提升”活动。优化安全质量“月度分析点评”机制,加大基建安全风险全面防控力度,杜绝转包与违规分包,落实电力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要求,实施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统一配置,加强灾害预警,加强检查监督,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安全施工标准化,提高施工安全防护水平,不发生人身死亡和较大及以上基建安全事故。

在质量管理方面,继续深入落实“国家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的决定”文件,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强化质量检查监督,深化标准工艺管理,推进标准工艺库、典型施工方法、工艺设计成果的宣贯与应用,加强薄弱环节管理,提升设备安装、二次接线等环节的质量,加强优质工程建设,全部新建工程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基建系统开展“安全管理提升”活动。认真落实国网公司年度安全工作意见,结合安全策划、检查督查等专项活动,制定落实重点工作计划,在公司基建系统广泛开展“安全管理提升”活动。

二是加强安全检查监督与风险管控。完善月度安全质量分析点评机制,每月召开安全质量分析点评会,分析基建安全质量管理和风险预控情况,部署下月工作重点,跟踪掌控重大风险作业进程和风险控制结果,总结提炼基建安全管理创新经验,组织推广。

三是进一步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完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开展执行情况检查监督。组织编制输变电工程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配置指导意见,研究提出标准化配置内容、组织形式和管理办法。

四是进一步规范分包管理。加强分包管理,坚持选择能力符合要求的合格分包队伍,杜绝违规分包,建设管理、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审批流程和监管职责,认真审查施工方案,并监督安全措施落实,消除分包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改善作业安全环境,切实实现“无差别”管理。

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建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加强策划管理,进行年度风险分析。

开发应用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和过程控制电子化管理模块,纳入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风险管理的过程审核、监控。

六是加强重点工程、重要时段、重要环节安全管理。

对大型重点工程施工高峰期开展安全质量管理专项督查。结合不同季节,有目的开展春季开工、复工,夏季防汛、防台风、防地质灾害、迎峰度夏,秋冬季防冻伤、防中毒,加强“十一”、“春节”等法定假期安全管理。

七是确保实现新建电力工程全部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优化完善优质工程评定办法,研究过程评价方法,将优质工程标准覆盖到各级电力工程,实施公司和省级公司两个层面分层开展优质工程评定,制定详细计划,缩短优质工程评定与工程投运时间的间隔。

八是全面应用标准工艺。

优化完善标准工艺管理办法,确定公司层面标准工艺应用率考核方式,按公司要求形成管理标准,并对各单位标准工艺应用情况进行考核。

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标准工艺培训交流等活动,促进低电压等级工程标准工艺应用水平的提升。

九是加强培训、竞赛、交流。

开展质量管理知识竞赛,面向全公司系统各层面质量管理人员,发现和培养人才,丰富质量培训方式,提高效果。开展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通过竞赛活动促进基建管理水平提高。开展安全质量管理培训,对各层面项目及安全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开展监理人员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

十是认真研究解决安全质量方面的层次问题。

第3篇

一、刚柔并济、整治规范,深化反违章工作

氛围对人的行为影响潜在而巨大,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大氛围,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心理状态,对员工安全理念的树立、安全意识的强化和遵章意识的巩固至关重要,有利于反违章工作的深入推进。一是正面熏陶。公司通过随处可见的安全标识、警示牌、祝福语,让员工顿生亲切,踏实和被关心的幸福感。开展“安全家庭互保”活动,以亲人的叮咛、家庭的责任感共建反违章防线;二是反面警示告知,结合近年来现场违章频发程度、危害程度等,列举出重点整治的十类典型违章,编制十类典型违章整治手册,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对十类典型违章的责任人加重考核,对相关责任人连带责任考核,建立违章人员培训学习制度,积极营造“违章必究”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标准,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针对近期省公司刚出台的作业安全十条禁令,公司采取集中组织宣贯和班组集中学习及个人学习相结合,印制了宣传图板到班组驻地(包括劳务单位)张贴,印制了作业安全十条禁令宣传小册子发放到所有施工人员手中,便于日常学习,温故知新,强化了施工人员安全风险意识,增强了人员安全责任心。

二、注重细节、严格监督、加强现场安全管控

公司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注重细节控制,严格现场监督,把安全管理重心放在基层一线,重点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一是加强3G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管理,公司现有现场视频监控设备25套,其中5套为车载便携式,20套为单兵设备,5月份还计划新购20套单兵设备,从而做到公司所有施工现场均能视频监控全覆盖,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公司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应用100%全覆盖,确保公司施工现场视频100%全监控,确保公司施工现场视频发现违章100%全纠正。并编制印发了《现场施工视频监控管理办法》,明确相关使用和管理要求,派专人监控管理,进一步促进了现场施工安全工作;二是推行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把领导监督与生产现场管理紧密结合,统筹、合理安排到岗到位计划,提高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的保障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三个一”活动、推进驻地建设、规范劳务分包管理

开展劳务分包队伍“三个一(一证、一校、一赛)”活动。以“三徐建平王峻个一”活动着力提升劳务分包队伍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打造素质良好、技术过硬的劳务分包队伍。“一证”即严把劳务分包队伍准入关,严格审查劳务施工队伍及技工资质证书。“一校”,即建立“流动技工学校”。以“流动技工学校”为载体,狠抓安全质量培训。相继组织编制了《配电施工典型违章图册》、《十类典型违章考核和防范措施图例》和《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等作为主教材,深入劳务施工队伍驻地开展动态安全、技能教育培训。“一赛”,即每季开展一次“劳务分包安全质量劳动竞赛”。公司出台了《劳务分包单位劳动竞赛实施办法》,每季度进行一次竞赛,实施施工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市公司安监部“三位一体”评价考核,通过对竞赛优胜进行表扬和工程量倾斜,对落后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等措施,促进了劳务分包单位强化自身安全质量管理的内在需求。推进劳务单位驻地“三化、二点、一室”规范化建设。“三化”:基础管理规范化;设备材料规范化;生产、生活设施和劳保用品统一化。“二点”:建立常用配电施工工艺质量示范点(窗);设置固定的施工项目危险点预控措施交底点。一室”:建立专门的安全教育室。以实施劳务单位驻地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统一、规范劳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劳务分包队伍的稳定。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已经通过了常州龙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标准化驻地建设工作的验收,计划在明年逐步推广实施。四、强化关键、细化要求,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重点抓现场勘查、三措方案编写和计划管理统筹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预控提示工作。编制工作负责人、当值安全员、班组成员安全预控提示卡,进一步明确“三种人”各岗位职责、安全责任、工作任务要点等内容。着重开展“三种人”(工作负责人、现场监管人员、当值安全员)现场管控能力培训和施工质量控制能力培训,提升其现场管控意识和管控能力,充分发挥三类人员的现场把关作用。根据要求,制订安全年活动计划,结合24节气,细化了每月活动要求和进度要求,按照“二十四”节气表安排,结合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安全工作实际,启动各项活动,全力确保安全工作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配网工程安全管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是一个点多面广的动态管控过程,只有让我们的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树立了牢固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结合多种行之有效的安全管控措施,才能保证配电网工程顺利进行,为社会与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电能。

作者:徐建平 王峻 单位:国网衢州供电公司

第4篇

关键词:国际工程承包、安全管理、FIDIC合同条件

我国的工程承包商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历练开拓的道路,在历年“全球225家最大国际承包商”排名中也不断显示出新的成绩,但与发达国家承包商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除技术、资金方面的原因外,我国承包商安全管理意识以及管理水平落后也是影响我国承包商开拓国际工程市场的重要因素之一。

国际工程的安全管理,与国内工程相比主要体现在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管理机构以及所采用的合同体系对安全管理中各方权利义务规定上的差异。在本文中,将针对这些方面参照英、美等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管理方法以及FIDIC合同体系下的相关规定进行介绍分析。

一、不同国家和地区安全管理法案

由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法规,其在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控制措施以及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熟悉工程所在地适用的安全管理法规和安全管理要求是实施安全管理的第一步,也是遵守这些法律规定实施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

(一)美国的安全管理法案

在美国,安全管理由美国劳工部下属的职业安全健康行政管理机构(OSHA)来执行。1970年,一部全面的强制安全法规《职业健康与安全条例》在美国国会获得通过。该条例规定所有企业必须遵循强制安全和健康程序,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员工培训。雇主应保证新员工熟悉安全计划的内容,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对实施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2.管理人员责任。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要对现场的工人、设备和材料的安全负责,必须建立针对该项目的安全标准,并自始至终都要强制执行这些标准。

3.安全检查及安全会议。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要经常(至少每周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明危险,确保各具体工作的安全规则落实到位,并在每次项目安全会议上以适当方式强调安全问题。

4.OSHA检查。若OSHA检查员在工作场所发现有任何违法事件,都将就此事件发出传讯通知,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同时对违反安全管理法规的情况处以高额罚金,并制止对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施工作业。

5.提供免费咨询。雇主在任何时候都可请求OSHA培训官员或委托其培训,解决同健康和安全有关的疑难技术和法律问题。

(二)英国的安全管理法案

英国的法律涉及健康与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法律规定了每个人在健康和安全管理中的责任,特别是管理者的责任,并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进行了相关规定。英国的《工作健康与安全管理规定》(1999)是所有管理者必须遵守的规定。

1.管理者责任。管理者要对员工在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负责,对员工在其授意、默许或疏忽下产生的犯规行为负责。

2.处罚措施。地方法官可以对违反健康与安全法的人处以2万英镑以下的罚款,不具备雇主责任保险证书的,将被处1000英镑的罚款,在刑事法庭被的人,可以被处罚款(金额不限),并处以高达2年的监禁。

3.监督机构检查。英国的安全健康检查员执行法律并具有广泛的权力,能够“改进”或“禁止”通知、中断组织机构的营业活动、在任何合适的时候进入工作场所检查并没收任何危险物品、调查事故或危险的征兆以及检举一切不良行为。

4.事故责任调查。对于安全事故责任的追查,按照分包商-总承包商-工程师-设计者的顺序依次调查。一般来讲,总承包商应该是主要责任人。然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事故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使用合理的措施仍不能规避的话,还可能追查设计者的责任,即调查设计的合理性是否符合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是否在设计中考虑到了施工的危险性等。

通过这些条款可以看出,这些安全法规对项目干系人,包括业主、计划总监、设计师、总承包商、分包商等各个主体的安全责任都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对于承包商而言,只有熟悉相应安全法规,才能明确自身应当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恰当实施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三)香港的安全管理法案

香港的施工安全管理的发展经历了由一般重视(一般规定)到十分重视(严格的规定与实际的监管)、由重视硬件(机械和工序的保护)到重视软件(意识的加强和系统的建立)、由企业被动应付到主动管理的转变过程。其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可分为四个主要层次:

1.条例。主要指《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适用于所有工业和非工业活动,对雇主雇员的责任义务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的各个方面作了规定。

2.规例。是附属于条例的针对具体问题的规定,如《工厂及工业经营规例》,以及与建筑安全相关的附属规例诸如《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等。

3.工作守则。针对操作方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注意事项做了说明。如《工作安全守则(升降机与自动梯)》等。

4.安全指引和指南。用简单易懂的语言来指导从业人员如何达到安全操作、保证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目的。如《建造业次承建商工地安全管理套件》,就为项目分包商如何建立一套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提供了指导范例。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美国的安全管理法案以《职业健康与安全条例》为基础,各州以此为基础可能存在地区性差异。而英国、香港的安全法规则具有层次性,例如我国香港地区的安全法规按上述层次划分,在执行过程中也分属于强制执行、建议执行、指导性执行及参照执行四个层次。

对承包商而言,熟悉工程所在国适用的安全法案是制定安全管理措施的第一步,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以安全管理法案为基础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免除业主对我国承包商安全管理不力而影响项目的忧虑;明确自身责任,使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符合相关管理条例规定,免于因违反安全管理法案遭受行政处罚,进而造成经济损失;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对项目参与人员进行管理培训,使项目部由上至下全面贯彻安全管理思想,保证项目人员遵守安全法规。

二、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能

项目执行过程中,业主通过对承包商的恰当要求来保证项目安全实施。因而,承包商也是代表业主管理项目现场安全,向政府及相应安全管理、监督机构负责。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职能也是不尽相同的。项目执行期间,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审批、安全管理措施及投入的保障以及事故发生后的汇报及处理,都需要承包商与安全管理机构密切合作,取得管理部门的同意。

(一)美国

在美国,职业安全健康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安全标准,并通过施工现场检查来强制执行安全标准。职业安全与健康条例中规定,只要各州提出的要求在最低程度上与该局强制执行的标准同样严格,就允许要求自行管理的州执行自己的安全计划和标准。因而,各个州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也就成为该地区安全管理和监督的直接机构,行使监督管理职能。

(二)英国

英国政府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安全与健康委员会和安全与健康执行局。安全与健康委员会领导由雇主组织、雇员组织和地方当局的代表以及其他适合人员组成。安全与健康委员会的职能是:

――确保工作中的人员的安全、健康及福利。

――帮助人们避免因工作受到对健康和安全的危害。控制炸药、易燃物和其他危险物品等的保存与利用。

――组织和进行安全与健康领域的研究;促进培训工作;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评价安全与健康法规的适用性,向政府提供新的或修改的法规及执法规则的建议。

英国安全与健康执行局为政府主要管理机构,被赋予很大的权力,必要时可向企业派遣安全监督官员,可到任何工地监督安全生产情况,有权责令工地停工,有权对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者向法庭。

(三)香港

香港政府对建筑安全管理的管理机构主要有劳工处和环境运输及工务局。

1.劳工处

劳工处是政府执行劳工法例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及协助雇主遵守劳工法例,确保香港履行国际劳工协议,并负责提议制定劳工法例。

2.运输及工务局

运输及工务局也是政府的直属部门,主要是以政府业主的身份管理政府的公共工程,并对建造业进行检讨,制定相关的政策,提供与建筑业和公共工程有关的法律咨询。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安全管理机构和部门也是不一致的。对于承包商而言,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应注意与相关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安全管理办法及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及时上报,保证顺利通过相关部门安全监督和检查,为项目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三、FIDIC合同条款中安全的相关规定

国际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涵盖内容十分广泛,从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等的财产、机械、人员的安全,直到物资的保管和环境保护等等。FIDIC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的三种合同模式对项目安全管理也都进行了恰当约束和说明。现就相关条件介绍如下:

(一)安全程序

“安全程序”合同条款中,对承包商在实施项目期间应遵守的安全程序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第一,承包商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规则;第二,照料有权在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第三,尽量合理地保持现场和工程秩序,清除不需要的障碍物,以避免对人员造成危险;第四,在工程竣工和按照“雇主的接收”规定移交前,提供围栏、照明、保卫和看守;第五, 因实施工程,为保护公众和邻近土地的所有人、占用人使用,提供可能需要的任何临时工程(包括道路、人行道、防护物和围栏等)。

(二)健康和安全

“健康和安全”合同条款中,对承包商应采取的事故预防措施及事故处理程序等问题上的职责进行了说明。主要包括:

――承包商应始终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维护承包商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任何事故发生后,承包商应尽快将事故详情通报工程师。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能提出的合理要求保持纪录,并写出有关人员健康、安全和福利以及财产损害等情况的报告。

本款规定了承包商对健康和安全的全面职责。对承包商而言,对可能发生事故的详细计划是至关重要的。

(三)承包商的监督

只要雇主代表认定为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义务所必需时,承包商应在施工期间及以后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此类监督应有足够的人员执行。他们应具有圆满、安全地实施工程的作业所需的足够的知识(包括所需的方法和技术,可能会遇到的危险,以及预防事故发生的方法)。

《施工合同条件》、《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以及《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对于该项条款的规定是一致的。这也充分说明,无论在哪一合同体系下,实施恰当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方法都是至关重要和不可或缺的。

四、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明确地意识到我国承包商在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差距,并为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提供了可行性参考。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我国承包商安全管理意识的逐步增强,对国际工程市场先进安全管理方式的熟悉,工程承包中安全投入比例逐步增大,我国承包商将在更深层次上把握市场规则,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国际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作者单位:张连营、马添翼,天津大学管理学院;程建,中国河南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冯元飞:英国施工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述评,《水运工程》2006年第3期。

兰北: “OSHA”之建筑安全管理简介,《建筑安全》2001年第4期。

边明伟、韩国都:英国健康与安全管理对我们的启示,《建筑安全》2006年第9期。

张强:四论我国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筑安全》2006年第9期。

第5篇

关键词:轨道交通;安全技术;分析;现状;展望

1 概述

1.1 研究背景

城市交通拥堵,已经无可辩驳的成为困扰城市发展和市民日常生活的一大问题,然而发展轨道交通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最佳选择,其具有占用地资源少、运载量大、安全系数高、一次投资长期受益等特点,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一个无法回避的决策性问题。

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北京市中心城不断向周边辐射,轨道交通建设的紧迫性也在增加。目前,北京市有计划对市区轨道交通网进行加密,预计到2020年北京轨道交通线路将达到1000公里左右。

1.2 研究目的

通过对现阶段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现状的分析,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规章制度,规范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微小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大面积坍塌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顺利、平安,保障建设周边环境的安全。

2 轨道交通建设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收集到发生在国内外的各类地铁建设工程技术事故,共计111起,其中:明挖法工程事故41起,矿山法工程事故26起,盾构法工程事故39起,地面及高架线事故5起,分别占调查事故总数的36.9%、23.5%、35.1%和4.5%。

本次统计的事故中,北京地区的地铁工程建设事故总数为41起,其中明挖法工程事故12起,盾构法工程事故7起,矿山法工程事故22起,分别占北京地铁工程建设事故总数的29.3%、17%和53.7%。根据事故资料统计,矿山法工程22起安全事故中,环境因素为:雨、污水管线,出现频数为14次,占北京地区矿山法事故数的63.6%。

3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3.1 安全生产监理制度现状

监理单位均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且人员职责明确,岗位齐全;制订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培训记录较齐全。但个别单位缺少“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没有专门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只在《监理细则》中有所体现。

3.2 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现状

监理单位均有资质等级许可证书,且资质等级为甲级,符合要求;多数从事监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现场监理人员的资格及到位情况满足合同要求;但个别监理单位不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监理人员变更量大,如某施工标段在土建工程完成60%以上时,监理人员的数量有所减少。

3.3 安全技术监理现状

监理单位在监理规划中均有安全控制专篇,并编制了安全监理方案,控制点明确,措施全面;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审批;参加了设计交底会议;有旁站监理方案,且旁站监理记录齐全;对于重大风险源均有详细的巡视记录;对施工监控量测方案进行了审查,监理周报、月报齐全。但个别单位在监理细则中,质量控制点针对性不足。

3.4 对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管理制度核查现状

监理单位均对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审查,有审查记录;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质量保证体系、规章制度进行了核查;对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进行了核查,且有核查记录。但监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审查不严格,多数施工单位出现了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过期,或缺证的情况;对分包单位人员资格的审查不够全面,个别分包单位的上岗人员资格不合格。

3.5 设备与设施安全监理现状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大型设备及部分小型设备的进行了核查,有核查记录;对特种设备、关键设备进场进行了全面审查,且有审查记录;对消防、易燃、明火作业等进行了检查,有检查记录。但对施工机械、特种机械的审查不够严格:调查发现,个别施工单位缺少缺少施工机械、特种机械的登记台帐,施工机械缺少合格证。

3.6 监理资料管理现状

监理单位的监理日志、会议纪要、月报等各项监理资料整理及时、内容齐全。但个别监理单位的监理资料整理不够及时,监理日志记录不够全面。

3.7 整改通知现状

监理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有监理整改通知及施工方的落实回复;对安全隐患均有排查记录,且记录齐全。但个别监理人员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监理的责任落实不够。

4 对策和建议

(1)建立并完善轨道交通建设安全评估制度。针对轨道交通建设风险大的特点,应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安全预评价、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评估、竣工后试运营的安全验收评价及运营安全现状评价。通过专业机构的评价评估工作,识别各阶段的安全隐患,加强安全风险管理。

(2)加强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进一步改善对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定期监督和检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实行统一管理的情况;规范劳务分包单位在工程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如测量方案、起重方案不允许劳务分包单位出等;同时对分包单位的从业人员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分包单位从业人员素质。

(3)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一是针对轨道交通建设专业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应加大对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监理人员、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能力;二是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强化安全风险源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4)增强安全技术管理的针对性。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时,要针对不同施工工法、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地质条件、施工中可能给施工安全和周围地区带来影响和危害等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

第6篇

关键词: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中国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3-0020-02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it is an accident-prone industry compare with other industry, if the construction that appears various security risks can not be timely and effective treatment, it will seriously affect the safety of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therefore, the safety management in moder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plays a very important role. This paper will combine their many years of practical experience put out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work of comprehensive study.

Key words: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随着建筑企业的不断发展,建筑施工队伍参差不齐,这在很大程度上给建筑施工带来安全隐患,随着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和相关条例的出台,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有了进一步的完善,很大程度上改观了施工现场的混乱局面,在安全上使建筑工程施工有了法律的保障,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随着安全管理工作的逐步深入,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安全隐患的发生。受传统企业管理理念以及企业项目施工管理水平的影响,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存在着诸多的安全隐患。安全隐患的存在导致了企业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导致了企业设备安全受到威胁。而且,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还会造成企业安全事故治理费用的增加、影响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了社会的安定团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尤为重要。所以需要有效的强化整个工程的安全监管,充分发挥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1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了解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现状有助于施工企业针对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管理体系工作的完善、进行自身管理工作的调整。在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状的调查与分析中可以看出,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受成本、经济效益以及安全管理意识等因素影响,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存在很大的隐患,造成了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频发的频发的现状。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包后施工安全管理职责不明、另一方面是由于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以及管理方法存在不足造成。这样的现状使得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隐患增大、影响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实施。针对这样的情况,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必须从影响施工安全管理的因素控制入手,强化施工安全管理,以此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效果,促进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2如何加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2.1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意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强化

    针对现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从自身安全管理意识的强化入手,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人员安全、设备安全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从企业安全管理意识的提高入手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新闻、管理理论、管理现状的信息收集与分析,了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对企业的重要意义。同时施工企业还应注重对安全管理理念、安全管理意识的学习,通过强化自身安全管理意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2.2注重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现状分析,促进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

    针对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从自身安全管理现状分析入手,了解企业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了解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以此实现安全管理体系与制度的完善,促进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首先要对自身以往安全管理工作以及企业管理体系进行分析与探讨,针对影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的因素进行分析。通过这样的分析使企业了解自身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了解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与制度中的不足。而且,通过安全管理现状分析与探讨还能偶使企业科学分析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通过安全管理现状的分析使企业明确安全管理强化重点、了解企业安全管理现状与开展方向,促进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2.3针对现代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分包情况完善分包安全管理体系

    针对现代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分包情况造成的安全管理漏洞,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从分包管理体系的完善入手、强化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监督。从合同编制时即注重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强调分包商安全管理职责与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同时强化中标企业对分包企业安全管理的监督职能。对于分包商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中标企业有权终止其分包工程的施工。通过对分包企业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整改要求等强化建筑工程分包过程的安全管理,促进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2.4强化“四口“”五临边”安全管理与巡检

    “四口“”五临边”是现代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点,其关系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关系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从“四口“”五临边”的安全管理入手,加强“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与管理。对于出现破损的防护设施应及时进行修复与更换,确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管理重点的防护设施完善,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靠站。

    2.5强化设备安全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强化

    在现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施工各企业设备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施工企业应在管理工作中强调设备的专人操作、专人维修。减少非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另外,施工企业还要对设备上的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的检验、为保障设备操作人员安全奠定基础。通过设备防护设施的检验与管理保障设备操作人员能够在有效的防护设施下进行设备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设备养护与维修部门也应根据养护管理计划进行设备的养护与维修,提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能力,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2.6针对建筑工程临电使用情况强化临电施工的安全管理

    在现代建筑工程施工电力设备应用日益广泛的今天,建筑工程施工临电使用的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首先,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根据临电设置规范与应用需求进行临电的规划与设置,根据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施工企业还应按照临电使用安全要求对临电使用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与管理。通过临电架设线路下严禁堆放易燃物品、通过临电使用过程严禁私接线路、通过非电工进行电路操作等安全管理保障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实施,有效减少临电应用过程中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注重保温材料与其他施工过程中的火灾防范,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现代节能建筑技术的应用使得苯板等保温材料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应用日益广泛。但是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根据保温材料的特点进行施工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外墙采用保温技术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应对现场火灾预防工作进行强化,减少保温材料火灾发生的可能。例如:现场钢筋焊接过程应远离保温材料,减少火灾的发生。通过针对保温材料火灾控制工作的开展,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4结论

    综上所述,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是关系到工程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施工企业设备安全以及经济效益的关键。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从自身管理意识的提高入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并通过严格的执行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作为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因素,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注重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培养,通过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促进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 项目经理负责制;工程管理;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2-0062-020 引言

随着我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从1995年建设部颁发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到2003年建设部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办法以来,推行以施工项目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已基本形成,项目经理(造价师)既是企业成本中心,也是企业利润的源泉,全面推行成本管理,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但在目前项目经理负责制下工程管理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1 项目经理负责制与项目管理

1.1 项目经理与项目经理负责制 所谓项目经理负责制,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管理中,项目经理处于中心地位,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并承担责任的领导管理体制。责任是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核心,权利是确保项目经理能够承担责任的条件和手段,利益是项目经理工作的重要动力。

项目经理,从职业角度是指企业建立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核心,对项目实行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管理的责任保证体系和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设立的重要管理岗位。项目经理是为项目的成功策划和执行的总负责人。

1.2 项目经理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经理主要的权力包括:①项目部组建、选任和管理权;②组织、指挥施工权;③项目财务管理和决策权;④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队伍选择权;⑤物资采购、设备租赁权;⑥施工企业授予权。项目经理不仅要管好人、财、物,要抓好工程质量的控制,同时也要管理好安全与进度,做好施工过程的各项协调。

1.3 工程项目管理与成本控制 所谓项目管理是指在全面实现项目既定的目标,通过利用一切资源和多种有效方法,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针对工程成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现场安全管理、工程综合治理和施工企业文化活动等多个方面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过程控制。

项目经理负责制是项目控制的特征之一。项目经理负责制要求项目经理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和现场管理标准化等工作全面负责,特别要把成本控制放在首位,因为成本失控,必然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建立项目成本控制责任制,项目管理部成员的成本责任,不同于其工作责任。有时工作责任己经完成,甚至还完成得相当出色,但成本责任不一定完成得很好。因此,要明确成本控制责任,使每一个项目管理人员都有这样的认识,在完成工作责任的同时还要为降低成本精打细算,为节约成本开支严格把关。

2 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下工程实施与成本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2.1 施工企业对项目经理监管不力引发纠纷 由于施工企业管理不善,致使项目经理的越权或无权的民事行为,造成事实上的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形成“项目经理生病,所在企业吃药”的局面,若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其法律后果都须由施工企业承担。

由于项目经理拥有广泛的管理权力和较大的自主权,并不受公司财务、人事的管理,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直接从施工企业领取工程款。在项目经理的利益与施工企业的利益并不完全重合的情况下,由于项目经理拖延甚至故意不适当履行其权利范围职务,都将给施工企业带来各种法律风险,其中会有业主、有分包人、有材料供应商、还有民工、甚至还有项目经理本人的各种索赔。认真研究和防范项目经理负责制带来的法律风险,会大大减轻企业的不必要损失。

2.2 企业无序的竞标与盲目地追求利润而引起施工质量、安全问题 安全管理是前提,质量标准是目标。近年来,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实际发生的无序的、原始的最低价中标结果的现象愈演愈烈。投标人为了争取工程项目在投标文件中被迫承诺放弃预付款、开办费、甚至措施费也屡见不鲜,投标价最低或下浮率最高即成为部分业主中标的重要依据。最低价中标法已从非政府投资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扩大到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工程,并已成蔓延之势。由最低价中标而引起施工中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已是不争的事实。

材料消耗是工程成本的主要组成内容,占工程成本的60%左右,是降低工程成本的关键。低价中标后施工企业想法设法在施工中以材料上想办法赚取利润。出现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用冒牌、贴牌等材料以假乱真,迷惑监理和业主。若业主或监理监督环节不严,都将会给工程造成一定质量影响。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明确规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施工企业为承揽工程,有时竟然以低于成本报价进行恶性竞争,或在报价中对工程招标文件理解不透、或因投标周期短对市场材料价格了解不清或风险估计不足、或承诺中标后下浮多少等作为优惠谋取中标。

2.3 项目部在管理中存在问题

2.3.1 合同管理不规范 项目部在合同管理上法律意识淡薄,企业没有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来保证合同管理的稳定性、科学性和可靠性。当项目发生违法分包、违约和索赔等问题时,都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第8篇

关键词:电力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电力企业

电力工程的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是电力工程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保证电力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在提升电力企业投产运行后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同时,确保为人们的生产及生活提供供电可靠性与供电质量都能符合标准的电力供应,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步的发展。

1电力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影响因素

1.1工作环境的特殊性

电力建设的高空作业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安全事故。通常情况下,必须做好临边作业、悬空操作等安全控制,最好防护设施的检查,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1.2施工机械技术的复杂性

施工机械技术是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控的重要影响因素,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做好对施工机械技术的常规性管理,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2电力工程质量建设安全控制措施

2.1建立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1)电力工程施工前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组织网络,检查施工企业提交的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组织管理网络体系。

(2)做好对分包企业的资质审查。主要包括:第一,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第二,严格杜绝分包工程的再分包。第三,防止无资质的施工队伍参与工程。第四,要健全分包管理办法,避免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现象的发生。

(3)建立电力工程质量和安全评价体系。健全电力工程建设安全评价体系,对所有施工系统等进行综合评价。从根源上对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严重程度进行把控,并根据安全评价体系选择最佳的安全防范控制措施,实现电力工程建设的科学化、系统化,结合电力工程建设事故的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使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处于管控之中。

2.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1)电力工程施工首先要建立并完善相关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强化规范管理行为,以工程施工的质量验评标准为基础,确保施工质量、工艺水平都达到技术标准。

(2)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最大化地降低安全事故所导致的损失,施工单位对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危险部位、危险环节、危险源等做好应急预案,并制定管控措施,将安全落实到具体的人和区域,确保全面提升应急能力。

(3)项目经理部在分析安全危险点的基础上,确定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态评价内容,明确综合安全检查措施,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三级安全网”是否落实责任到人,安全施工措施是否得以有效落实;施工机具使用是否得当或者是不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仍在使用。

2.3使用现代化管理软件提高管理效率

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是工作流技术,过去的电力企业模块化系统是把一个应用软件分成多个模块,每个模块通过相互之间的接口完成实际的任务。模块化系统很容易陷入系统大而全的弊端。现在的模块化系统通过将一个具体的工作分解成多个任务、角色,以达到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目的。其是按照某种预定义的规则传递信息或者是任务,对工作流过程及其组成活动定义和建模,将所得到的定义称为过程模型、过程模板、过程元数据或过程定义。第一,实现了运行控制功能。对使用工作流模型描述的业务过程进行初始化,将部门的实际业务过程转化为计算机可处理的工作流模型。模型的实例化阶段是完成人机交互和应用的执行,且每个管理过程都是工作流中的一个节点,这些节点是需要迭代执行的。在这种复杂的逻辑处理过程下,模块化工程极大地增加了工程管理的复杂度,每个过程都可以按照业务需要按特定顺序执行,系统展现了整个项目并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用户界面,数据库能提供丰富的统计报表、合同、票据模板打印功能等,以解决原系统存在的诸多问题。第二,提高电力系统的柔性灵活性,新系统采用图形化的方式灵活地修改相关的业务流程和业务规则。这样充分满足了电力安装工程现在和未来工作流程变化的需求。在业务流程进行的每个功能点上,按预先设定的流程分配相应的权限。该操作员只要以短信的方式通知,从而提高软件的直观性和易用性。

2.4强化质量安全管控监督

在电力工程施工开始前,施工技术人员要提升安全和质量管控意识,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针对安全教育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管控措施。根据电力工程建设的自身特点进行质量动态控制措施,实行高效的安全和质量监管是保证电力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手段。同时,让每一个工作人员提前做好预防措施,不断加大施工质量监管力度。首先,各施工单位一定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要进行详细分析,仔细检验和监管每个环节。其次,为了降低在施工中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一定要做好施工单位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工作,保证按照规章制度实行安全措施的执行,根据现场安全事项的监管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将安全生产的意识落实到每个施工企业和每个人的工作意识中,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结语

电力工程建设中,只有将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都融入电力工程建设中,才能保证电力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推进电力施工企业的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葛乃成,刘亨铭,张鉴燮,楼海英.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方案浅析[J].华东电力,2011(11).

[2]孙本森,辛洪波,杨维龙.论电力企业施工建设中的安全质量管理[J].中国西部科技,2010(12).

[3]纪联辉.论述电力施工建设施工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J].科技与企业,2012(19).

第9篇

【关键词】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 .

一电力工程建设中的质量管理

由于电力工程项目不同于普通产品,具有影响因素多、质量波动大、质量隐蔽性强等特点,造成实施阶段质量管理的任务十分繁重,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好项目质量管理要素,严格控制项目施工质量因素,保证重要分项工程的质量,只有这样才能使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质量得到可靠保证。

1、加强施工管理

1.1 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技术规程应当组织贯彻保证工程质量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应当制订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1.2 提高效率缩短工期

对于建设单位进行施工管理来说,应与施工单位主动配合,积极协作。实质上,缩短工期等于使工程建设投资提前受益,对双方有利。

1.3 节约电力施工投资

1.4 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是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一经审批,便成为具有法令性的施工依据,必须严格控制。

1.5 控制工程款的拨付。工程款最好固定总价合同,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不得随便增加。

1.6 控制各项有关费用的施工签证。有关费用的施工签证是难以避免的,签证时必须认真核实,切乎实际,不得随便多签工时、工量、对于工程定额中所谓活口费用的部分尤其要慎重,应当实事求是对待而不要形成乙方籍以增加费用的借口。

1.7 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进行工程决算、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依据。签订及履行合同是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只有严格履行施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内容才能真正做到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

2、提高电力工程施工管理效率

2.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必须建立健全适应市场需求且能发挥企业优势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制,明确单位领导、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并加强监督和检查。按照电力规范和技术要求,出现质量问题,不管当事人发生什么变化,都要追究责任,即工程质量终身制,使工程人员真正负起责来。

2.2 健全和完善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的标准化体系,建立完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强化管理意识,规范管理行为,积极实现与国际接轨。狠抓“工艺质量革命”,以质量求生存,以精品闯市场。树立全员精品意识,以工程施工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为基础,以实现机组达标投产为基本要求,在施工质量、工艺水平、文明施工、机组投产水平方面达到全优。

2.3 推进企业科技进步,使用现代化管理软件提高管理效率。专业现代化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能满足工程项目管理的许多要求,主要是进度控制,也可以进行费用控制和资源管理。特别是软件可以将进度、资源、资源限量和资源平衡很好地结合起来,使得进度计划可以不再只是凭经验甚至是拍脑袋制定出来的说不清楚或者说得不太清楚的定性计划,而是基于要完成的工程量,工作量并结合施工承包商的人才机制资源而制定出来的定量的切实可行的科学合理的进度计划。

2.4 建立正规高效的电力工程管理流程。电力工程招标流程结束后,由市场管理中心将招标结果或是非招标工程的落实情况通知供用电技术工程公司业务部,并把图纸转给公司业务部。由公司业务部将接到的通知存档。由公司业务部和工程管理部与用户、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和设备供应商召开施工前准备会,对施工单位的工程预算由预算中心审查。材料供应商和设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要经过供用电技术工程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用户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二、电力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1 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

2.1 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

命和健康,是对电力施工企业的最根本要求;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能正常生产,保护生产关系,使广大员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员工进场后,首先是要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网络,坚持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全面推广使用垃圾通道、高处作业平台、滑线安全网、手扶水平安全绳等标准化安全设施,切实做到“临边有栏、孔洞有盖,水平保护、垂直保护、交叉保护”和“临时围栏标准化,施工照明永久化,厂区道路规范化,施工用电安全化,氧气乙炔系统无漏 ,绿化跟着建设走”。这也是电力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2.2 安全生产对电力施工企业的影响。安全生产能为员工带来幸福、社会稳定、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的发展。但应注意到在长期安全生产过程中,人们可能萌生的思想的现象。因此,应正确认识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意识到事故条件随时可能形成,因此应坚持不懈地同麻痹、大意、不负责任三大安全管理敌人作斗争,这是保障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

2.3 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对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所有人员通过安全教育及技能教育获得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违章作业。对项目生产管理人员教育的目的是使其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依法管理、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晦工=过程中对危险源、环境因素能预先进行辨识并制定和落实控制措施;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能正确做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项目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项目施工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这是每一个施工人员的义务。

2.4 提高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水平的途径。要提高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来提高。所谓间接实践就是通过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企业规章制度而获得管理知识,从而提高自身素质。而直接实践则是吃一堑长一智,从事故中得到经验和教训。

三加强预防控制监理,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3.1建立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工程项目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和组织网络。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要求项目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组织管理网络体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要求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设置管理机构,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对要求设置专职安全员的机构,不能以兼职来代替。加强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督促总承包单位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严格控制承包单位不得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杜绝分包工程的再分包,防止无资质队伍以劳务分包的形式参与工程。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完善的分包管理办法,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承包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执行情况,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在检查中,监理及时指出有些工程施工项目部组织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管理层、操作层脱节,劳务合作单位人员素质不高,工序操作不熟练等现象,对工程安全从管理、实施存在不可低估的隐患,及时狠抓落实。

3.2 严格把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关。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进行有效控制,消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人身事故或设备的发生。施工总平面布置要求配置合理,施工临建布置得当,符合安全与防火要求,现场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整,有无影响施工安全的不利因素存在。要针对工程的特点制定防塌方、防倒塌、防坠落、防物体打击、防触电、防中毒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要全面、具体、周密,做到万无一失。项目经理部在认真审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分析安全薄弱环节、寻找主要安全危险点的基础上,确定施工现场评价的安全文明施工状态评价内容,明确检查时间,在要求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进行检查评价。

3.3 确定安全监理控制点,建立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检查表,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全面落实,突出重点;加强对现场各种危险源的识别和防范,采取预控措施,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建立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和安全评价制度,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做到事前控制和坚持“四不原则”,即不具备安全条件不批准开工,不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不准上岗,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防护用品不准使用,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准施工,从而避免事故发生。

四、结束语

众所周知,质量是企业的效益,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电力施工质量控制是电力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同时,由于电力施工现场是个动态的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变性、人机的流动性,形成了人、机、料的动态集中,导致安全隐患的大量存在。许多惨痛的教训表明,电力施工企业的事故几乎均发生在施工项目中,并与项目部安全管理不力或疏忽大意有关。因此,加强和完善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是我们需要高度重视、常抓不懈的问题。

五参考文献

第10篇

关键词:安全监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

Abstract: This article in view of the current our countr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production situation of severe, the supervising units in the project implementation process of various stages should be prepared to safety supervision work task are analyzed in detail, and prevent and avoid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because of potential safety problems caused by the engineering accident happened.

Keywords: Safety supervis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implementation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和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安全监理作为建设工程监理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安全生产中必将承担越来越重的责任,并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安全监理被摆到了更加突出的地位,对监理单位如何做好安全监理工作提出了挑战。安全监理的范围和责任逐步扩大,程度逐步加深。如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现场人的安全行为、物的安全状态和环境的安全措施,有效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杜绝和控制伤亡事故,实现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已成为安全监理的重要任务。

1施工准备阶段

(1)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具有可操作性。安全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工作流程,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方案,确定具体的安全监理要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检查表,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全面落实,突出重点;加强对现场各种危险源的识别和防范,采取预控措施,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意见。

建立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和安全评价制度,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做到事前控制和坚持“四不原则”,即不具备安全条件不批准开工,不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不准上岗,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防护用品不准使用,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准施工,从而避免事故发生。

(2)核查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加强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督促总承包单位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严格控制承包单位不得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杜绝分包工程的再分包,防止无资质队伍参与工程。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完善的分包管理办法,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3)建立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工程项目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和组织网络,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要求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设置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员。要求施工单位健全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此外,监理还要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

(4)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书

主要审查焊工、电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其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5)严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关。包括:

1)编制、审核、批准签署是否齐全有效。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2)审查编制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脚手架、起重吊装、拆除、爆破等专项施工方案;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冬雨季施工方案;办公、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及排水、防火措施。

3)应组织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是否齐全有效。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要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进行有效控制,消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人身事故或设备的发生。施工总平面布置要求配置合理,施工临建布置得当,符合安全与防火要求,检查现场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整,有无影响施工安全的不利因素存在。要针对工程的特点制定防塌方、防倒塌、防坠落、防物体打击、防触电、防中毒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要全面、具体、周密,做到万无一失。

凡是安全组织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都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监理的要求去整改。

(6)对现场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

对施工单位拟制使用的起重机械的性能检测报告、验收许可及备案证书、安装单位企业资质及安装方案进行程序性核查,经监理单位核查签认后施工单位方可投入使用;拆卸前项目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所报送的拆卸方案及拆卸单位的资质等进行程序性核查,签认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拆卸。

(7)对重大危险源实行旁站监理

根据已识别的重大危险源,确定与之相关的需要进行重点监控的重点部位、过程和活动,如深基坑施工、地下暗挖施工、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机械安拆、整体式提升脚手架升降、大型构件吊装等,安排熟悉相应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的监理员旁站监理。

2施工阶段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特点,动态地掌握施工情况,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并使施工安全处于受控状态,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当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原程序重新报审。

第11篇

[摘要]:建设工程分包活动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管理运作中经常接触的业务,当前建设工程市场混乱和无序的现状催生了这一领域的立法发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企业分工更加明确,规范有序的分包活动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的联系必将更加紧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彰显重要,本文从案例入手,通过对建设工程分包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透过表层,探寻立法及判例投射出的工程分包立法、司法的新动向。[关键词]:建设工程分包发包资质连带责任

一、分包案例

20__年,辽宁省A路桥建设公司在承建南(阳)邓(州)高速公路NO.1合同段工程后与河南南阳B装饰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由B公司承包其部分工程,B公司又与C某(包工头)签订了《内部施工劳务协议书》,将承包的钻孔灌注桩工程交由C某施工。C某又与D某(包工头)签订了《承揽钻孔合同》,D某雇佣民工孙某等为其工作。8月,孙某在打工时因他人操作失误被从钻井架上摔下致重伤。后孙某因人身伤害赔偿问题同A、B、C、D四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见人民法院网20__年)。

本案涉及到建设工程分包资质及安全事故责任承担问题,涉案的辽宁省A路桥公司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B公司承包,B公司继而层层转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施工导致生产隐患存在直至发生安全事故,由于辽宁A路桥公司与B公司、C某、D某是内部劳务关系,后三者不能在本案中直接承担责任,故法院判决辽宁A路桥公司首先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可向其他责任人或单位进行追偿。

该案例的审判过程中,法院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__年5月1日施行,下文简称《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解释》)这个最新的司法解释,笔者注意到,近几年,最高院及国务院相关部委对建设工程分包领域给予了极大关注,或直接或间接涉及工程分包的立法密度极大,笔者认为,随着加入WTO后市场竞争的加剧,建设市场合法有序发展的目标与不规范现状的矛盾日益突出,工程纠纷与日俱增,国家势必通过加大立法力度来保证该领域的和谐有序发展,从这一点来看,近年建设工程立法、司法领域诸多大的动作当属必然之举。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来说,司法领域的这几个新动向是值得予以极大关注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管理和运作。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分析,力求通过对分包等相关理论的探讨,对相关法律条文的分析来理解立法内涵,探寻司法动向。

二、分包的法律地位及相关概念的区别

1、建设工程市场图示

B(分)发包

(分)承包

建设A发包施工总(分)发包专业工程(分)发包劳务分

单位承包承包企业(分)承包承包企业(分)承包包企业

A发包

承包

如图所示,施工企业(也称承包商)与建设单位(也称业主或开发商)在工程承、发包活动中形成的平等的财产关系构成建设工程一级市场,在这里,施工企业直接面对建设单位,构成图中的A类合同关系。B类合同关系中,工程承包人面对的是一级市场上的承包人,是施工企业之间基于工程承、发包活动形成的平等的财产关系,因此通常称建设工程二级市场,即建设工程分包市场。

建设工程二级市场是相对于一级市场而言的,它包括专业工程承、发包市场和劳务分包市场两块,它们共同构成统一的二级市场,二级市场和一级市场相互作用,共同构成统一的建设工程市场。

建设工程分包市场发展具有必然性,最深层次的原因是工程建设市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社会分工的发展,其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则是人们对工程建设市场效率的追求和实现有序竞争的愿望,积极发展建设工程分包市场是加入WTO后工程施工企业与国际接轨的客观需要。

2、分包

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这是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包管理办法》)对分包的定义。

3、分包同发包(承包)

发包(承包),指建设单位与勘查、设计、施工方依照法律或合同约定,由勘察、设计、施工方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为此支付报酬的活动。建设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是从不同主体的视角对同一法律行为的描述,在这一法律行为中,建设单位是发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方是承包人。

分包和发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主体不同。分包活动实质上是发包(承包)行为之特殊情况,区别于发包(承包)的是在这里分发包人和分承包人均是建筑业企业,接受建设单位发包并对承包的工程进行发包的建筑业企业是分发包人,相对一方则是分承包人。

交付标的或对象不同。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前者合同之交付标的是总承包企业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部分。后者合同交付标的是劳务作业。在发包活动中,合同交付标的只能是总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承包的工程,劳务作业不能成为其交付对象。

4、分包同转包

转包,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对分包和转包的区分主要是看分包合同中是否对全部工程进行分包,如果总包企业承担了部分主体工程的施工,即使只有一项,也应认定 为非法分包,而不是转包行为。

《分包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此条对非法分包转化为转包行为的规定也是分包同转包的重要区别。

转包行为以赢利为目的,全部转嫁工程承包人应承担的质量、技术、法律等责任,辜负建设单位对其资质和能力的信任,完全背离了工程招投标活动之原意,因此是法律所严格禁止的行为。

三、分包资质管理的规定

总承包企业

专业承包企业

劳务分包企业

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

劳务分包资质

类别

特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建筑业企业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工程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三类,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分包资质包括分发包资质和分承包资质两方面。建设单位即业主只有通过招标发包工程的权利,不具有直接分包工程的资格,但对非主体的专业工程的分发包,具有决定权;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别具有总承包建设工程和对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进行分包的权利,但主体工程不得发包;专业承包企业既可以直接对建设单位的专业工程进行承包,也可以分承包总包企业的工程,但其分发包行为仅限于劳务作业部分,否则即构成层层分包行为;劳务分包企业的权利仅限于对工程劳务作业部分的分承包。

对不同序列,不同级别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均设定了比较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规定了不同的申请、审核和批准程序。

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__年7月1日施行,以下简称《资质管理规定》)要求: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诸如资质申请表、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章程、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财务、经营负责人的职称证书等证明文件。《资质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劳务分包序列企业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这些规定出于对建设工程市场特殊性的考虑,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分包市场的有序、规范发展。然而,另一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工程分包市场的发展,尤其对于劳务分包企业来说,本来就属微利行业,申请资质往往成为空谈,至少目前在劳务分包市场上,此条规定尚停留在纸面。

四、分包合同法律性质分析

1、分包――并存的债务转移

债务转移,又称债务承担,指基于当事人协议或者法律规定,由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债务给第三人,第三人就移转的债务而成为新债务人的现象,广义的债务承担包括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所谓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并与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的情形。

一级市场的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资质、能力等条件信任的基础上,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和排他性,只有承包人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完成工作才能符合发包人的要求,承包方如将其主要义务交由其他人完成,即属于债务不履行,应负违约责任,当然,承包方独立完成工作并不是指承包人不能得到别人的协助,而是指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等来完成承包任务,对于合同的辅助部分或次要部分可以由第三人来完成,对于这种辅助工作的转让,承包人应当就转让的工作成果对发包人负责,因为这种转让并未改变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上文已述,《分包管理办法》将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行为视同转包行为,由此推断,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应当属于“债务人与第三人,或者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共同约定,由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的情况,显然在这里,债权人即建设单位,债务人即分发包人,第三人即分承包人,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2、分包合同--特殊的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指承揽人与定作人约定,由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给承揽人的合同。分包合同同承揽合同均是基于双方约定,一方按要求完成工作成果,另一方接受交付并负对待给付的合同,二者的重要区别在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完成工作具有独立性,而分包合同中分承包人的工作必须要在分发包人的严格监督管理下进行,不具有独立性。

3、分包合同中的责任承担问题

责任是债务履行和满足债权人利益的担保,是一种法的强制,它以义务的存在为前提,以义务的违反为条件,无义务即无责任。因此基于合同义务的规定,建设工程中的合同责任主要有质量责任、安全责任、经济责任、廉政责任等,由于分包行为之特殊性,分包责任也区别于一般的承包责任,《分包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第十三条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这是分包同一般承发包关系的重要区别,在这里,《分包管理办法》对分发包方发包工程后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由此推断,分包合同双方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当属必然。

五、分包违法及法律后果分析

1、合法分包的要件主要包括主体要件、客体要件、内容要件、意思表示要件等。

(1)主体要件。工程分发包人要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工程分承包人要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

(2)客体要件。合同之债的客体为债务人的特定交付行为,对分包合同来说,即按时交付合格工程的行为,建设工程本身及为此付出的财物、智力成果、劳务等并非是债的客体而是给付的对象或给付标的。

(3)内容要件。债的内容是债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 义务,即债权和债务,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必须确定且具有实现可能。

(4)意思表示要件。分包合同的确立必须建立在分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内容真实,不得有胁迫和欺诈的情况,对非主体的专业工程的分包还需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

另外,分包合同还必须具有形式要件,分包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之一种,属典型合同、要式合同,这是由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决定的,也是建设工程外部管理的需要,必要时还需要经过公证或签证程序。

2、合法分包的反面是分包违法,具体来讲包括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指定分包等,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三大类。

(1)违法分包A、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承包人(专业或劳务分包)B、总包合同未约定或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专业分包)。

(2)非法转包A、全部发包B、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发包C、视同转包(《分包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3)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A、转让资质B、出借资质C、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分包后未在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不是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无效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认定:

(1)涉及资质A、分承包人未取得资质B、分承包人借用其他企业资质C、分承包人超越资质

(2)涉及招投标A、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B、中标无效的

(3)涉及转包。转包行为,一律认定为无效。

4、违法分包的法律后果

违法分包的直接法律后果便是分包合同的无效,由于无效合同多存在欺诈、胁迫缔约,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等行为,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因此,法律规定了惩罚性的法律责任,其直接后果有三:返还财产、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行政处罚,对因无效合同造成的建设单位或第三人经济或人身财产损失,合同双方负有责任的也应分别或共同承担。

(1)严格讲,分包方的施工行为无效,应当恢复原状,退回工程款,双方因履行无效合同产生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一般情况下,分包的发包方应承担主要责任。但我国目前在司法上没有达到如此严格的程度,在施工质量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一般不要求恢复原状,但结算不按双方合同进行,而是按照市场价格结算,由发包方对承包方进行赔偿。

(2)对分包方因履行无效的分包合同所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之债,由分发包方和分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办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该条规定排除了雇员和雇主有合法正式的劳动合同的情况,切合目前建设工程市场事实劳动关系大量存在的现状,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之前的立法中,对建设工程分、发包活动多数只有禁止性的规定,而对法律责任的设立则比较模糊,就笔者掌握的资料来看,将分包及其资质问题同人身损害赔偿联系在一起,这是第一次,在崇尚人权,提倡法律人文关怀的当代,该司法解释对保护劳动者特别是民工基本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及时和必要的。

(3)对分包方因履行无效的分包合同所产生的合同之债,是否由分发包方和发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存在争议,但笔者认为,从法律惩治违法行为,保护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将是趋势。

对分包工程发生的违约责任,建设单位既可以向分发包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分承包人请求赔偿,分发包人或分承包人进行赔偿后,有权根据分包合同对不属于自己的责任赔偿向另一方追偿。很显然,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增大分发包人的赔偿责任,才能促进其履约意识并加强管理。另外这种连带责任关系应属强制性规定,不因当事人的约定而排除,如分包合同中有相反约定,则属无效条款。

(4)行政处罚。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行政机关可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除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资质管理规定》第37条)

任何立法活动都是建立在一定客观经济基础上的人们的主观意志活动,是从实际出发而又带有前瞻性和预见性的活动,其目的在于指导人们未来的日常活动,实现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维持社会的动态平衡。加入WTO五年来,随着市场准入的进一步放开,竞争的加剧,必将推动企业的深层次改革,国际竞争的准则便是分工明确、专业细化,这也必将是我国企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因此,加强对分包市场的规制和管理,使其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国家着力引导的方向。

六、分包管理实务及分析

尽管建设工程分包活动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但是探索对建设工程分包市场的科学管理却是近年的事,市场失灵的情形,在建设工程市场发展的过程中也毫不例外的存在着。目前,在建设工程二级市场上,具有专业分承包资质的企业数量较少,且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借用资质、借用技术人员等混乱现象,而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更屈指可数。众多的劳务作业甚至一部分极其重要的专业工程也在人情关系和经济利益的作用下被“分包”给了个人。

究其根源,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首先,当前活跃在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上的“包工头”、“老板”素质普遍较低,他们大多无能力成立、运作、管理一个符合资质的分承包企业,况且出于利益的驱动,他们也不愿成立企业。那些愿意成立企业的个人往往又被严格的资质申请程序,较高的市场准入门槛挡在了市场之外,他们无实力成立企业。然而,那些有实力、有能力的潜在创业者又多数不屑于工程分包的较低利润,他们更愿意将资金投向购置大型机械设备、提供设备租赁和材料运输等暴利领域,因此,在二级市场上,符合资质的分承包企业,特别是劳务分包企业极其缺乏,在这里,法律的前瞻性和指导性与现实脱节了。

对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来说,众多施工队、建筑队等原始的劳动力组合方式充斥着建设工程的二级市场,满足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资源严重不足,在这样的现状下,建设施工企业往往被迫与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者自然人签订合同,以求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责任,然而,由于分承包人资质的缺失造成分包合同的无效。目前这仍然是建设工程分包市场之常态,这种状况也将在一段时间内存在着。

当前,对分包双方来讲,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就业和安全培训力度,排除隐患,减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当务之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转移风险也是方法之一。当然,这些只是权宜之计,根本上讲是有悖立法之原意的,对分发包方来说,严格对分承包人的审核和管理,剔除无资质的分包企业进入才是符合市场竞争和法律要求的终极选择。

七、分包立法的完善建议

1、《合同法》第272条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筑法》第29条也作了同样的禁止,此处并未对分包进行定义和分类。前文已述,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种,如果按其规定,专业工程分包企业在分包了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 目后则不能进行劳务分包,必须自行完成所有工作,否则便构成二次分包,如果这样,显然违背了分包行为设立之目的。

建设部《分包管理办法》第5条和《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对此进行了细化和突破,允许专业承包企业在分承包总包企业的专业工程后将其分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部分进行分包,实践中有利于推动企业管理型和劳务作业型的分离,适应专业化施工,劳务分工细化和建设施工企业结构优化的发展需要,与国际惯例接轨。

《合同法》和《建筑法》在此的立法原意是禁止以赢利为目的,层层分包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但规定不明确,造成法条竞合。因此,立法上应加以完善,将这一特殊情况排除在外。

2、建议立法中增加对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行为的处理内容。恶意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已成为当前建设工程市场管理之痼疾,依靠行政首长及行政机关的命令来追讨工程款或民工工资是法律缺失的表现,建议通过出台相关规定或解释,使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有法可依,步入系统化、连续化、法制化的轨道。

[参考资料]:

1、崔建远主编:《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__年4月版

2、何伯洲主编:《建设工程合同实务指南》,知识产权出版社20__年1月版

3、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法规、规章、司法解释

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__年7月1日施行

第12篇

关键词:土木工程 技术 合同管理 施工现场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3)05-0133-01

土木工程的施工管理是施工企业对所实施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划、组织、控制与协调的生产行为,是伴随着施工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和招投标制的推行而走进我国的先进的施工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日益发展的土木工程施工管理的标准对于施工企业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强化施工项目管理,改变了以往在施工项目管理上陈旧的管理思想、管理方式和管理方法,完全按照《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的规定,实施了新型的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模式。下面笔者就当前土木工程施工的管理谈几点看法。

一、施工项目质量管理

(1)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为全面系统地把质量工作落到实处,当务之急是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同时,施工企业依据质量保证模式,建立自己的质量保证系统,编写质量手册,制定质量方针、技师目标,使之更具有指令性、系统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可监测性。

(2)人、材料、施工机械的控制。首先人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应以人为核心,把人作为控制的动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加人的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其次,材料是构成建筑产品的主体。显然在施工项目中,对材料的质量控制是举足轻重的。最后,施工机械是实现施工机械化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化施工项目中必不可少的因素。它对施工项目的进度、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选好、用好机械设备至关重要。

(3)控制施工环境与施工工序。在土木工程施工中,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很多,有工程技术环境,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工程管理环境,如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劳动环境,如劳动组合、作业场所、工作面等。因此,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尤其是施工现场,应建立文明施工和文明生产的环境,保持材料工件堆放有序,道路畅通,为确保质量和安全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加强设备管理

现代土木工程施工企业跨度大、范围广、领域多、种类全,如果大量购置机械设备,必然会造成企业资产的浪费,所以,在施工中应根据企业内部项目之间的特殊性和时间差异,按照“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施工上适用,安全可靠”的原则对项目所需机械进行管理。要保证机械设备管理的顺利实施,首先要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档案,搞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和保养工作,保证机械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

三、增强核算意识,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在土木工程施工中,施工企业要加强材料采购、人工费支出以及项目预算等几个环节的管理工作,使项目成本的预测、控制落到实处,解决项目管理体制中“包盈不包亏”的问题。要加强定额管理,做到用定额编制计划,用定额组织生产,用定额核算,使定额真正成为提高经济效益的科学工具。还要认真贯彻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强化财务约束和审计监督,压缩不合理的资金占用和开支,降低管理费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要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扭转帐物不符、财产不准、成本不实、虚盈实亏等问题;要培养利润动机,构造积累机制,控制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四、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管理

所谓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就是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活动,通过对生产因素的具体控制,使生产因素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事故,从而保证施工项目的正常运行。

(1)坚持安全管理原则即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步,管生产必须抓安全,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发挥促进与保证作用。

(2)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定确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十分重要。它是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对生产各因素状态的约束和控制,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安全管理也具有明显的行业特色。要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加强安全教育,例行安全检查。

五、坚持遵约守信,强化合同管理

企业要面向市场,就要通过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按期按质交工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来提高企业知名度。要提高编制合同的水平,确保合同的完整性;项目的管理要以工程项目合同条款规定的工期、质量为目标,科学有效地组织施工生产;总承包企业要与各分包单位签订总分包合同,总包企业要对工程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负责。此外,还要学会工程索赔的方法和技巧,用合同约束发包方,依靠合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努力在市场经济中建立承包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地位,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向承包商的转变。

六、强化施工现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