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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法律法规知识

时间:2023-08-23 16:59:2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常用法律法规知识

第1篇

关键词: 农电工作 法律法规 基本概念

一、农电工作中常用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

农电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是调整人们在农田类电力建设、生产、供应使用及电力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农田电力类的电力法律、法规、规章等一切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农电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

二、违背农电工作中常用法律法规要承担的责任

1.民事责任

这一部分主要是财产责任,相应人员承担责任的主要方式是赔偿损失,具体分类包括:第一是违反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第二是违反供用电合同的责任;第三是电力运行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要条件有:第一,发生损害事实,即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第二,相关责任人存在民事违法行为;第三,责任人的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由于行为人违反行政法律义务而要负责的任务,是由国家行政机关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具体分类措施包括两种:第一种是行政处分;第二种是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

构成农田工作犯罪的电力违法行为包括:第一是窃电构成犯罪;第二是破坏电力设施构成犯罪;第三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第四是、、构成犯罪;第五是妨害公务构成犯罪。

三、农电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

1.电力设施的保护法律法规

电力设施的保护法律法规主要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其中,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包括:第一是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第二是电力线路设施;第三是有关的辅助设施。电力设施盗窃与破坏行为的表现包括:第一是危害发电、变电设施的行为;第二是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第三是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从事法律禁止的行为;第四是违法作业或其他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

除此之外,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法规在运行过程中,还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管理工作应到位;第二,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第三,发现有违规、违法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第四,出具整改通知,申请强制执行;第五,在处理疑难问题时,应注重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当电力法规与其他法规有冲突时;保护区与产权问题有冲突时;遇到比较难缠的居民时。)

2.违章用电与窃电行为的法律法规

违章用电的违约行为主要指违反供用电合同,窃电性质的窃电行为包括轻微窃电,属于违约行为,是民事侵权的范畴,相应的供电企业可以直接依据《供电营业规则》和《用电检查管理办法》追究窃电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另一种是一般窃电,除了具有民事侵权的特征外,主要属于行政违法,是行政处罚的范畴,兼有民事侵权和行政处罚的双重属性,窃电者既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又应承担行政违法责任。供电企业应依据《供电营业规则》和《用电检查管理办法》追究窃电者的民事赔偿责任。与此同时,供电企业还应申请公安机关、电力行政主管机关,依据《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行政处罚;第三类是严重窃电,除了具有民事侵权、行政违法的双重特征外,主要属于刑事犯罪,是刑法制裁的范畴,兼有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的三重属性。窃电者既要承担民事责任,又应承担行政违法责任,更重要的是应承担刑事责任。在窃电证据提取、窃电金额确定及法律适用方面遇到的困难较多,影响供电企业的积极性。

3.触电事故的法律法规

具体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高院关于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细则》、《供电营业规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等。具体来说,当遇到不可抗力;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引起触电事故;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等行为后,相应的供电企业可以免于负责。还要进行产权划定,便于产权界定后,作为划分责任的依据。

四、结语

依法工作是农电工作运行的基本准则之一,本文总结了农电工作的几种基本法律法规,并对这些法律法规做出了较为详细的介绍,以期能够促进农电工作依法运行。但由于笔者的知识水平有限,因此,本文如有不到之处,还望各位不吝指正。

参考文献:

第2篇

法是准绳,法是准则,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不但要学法、懂法,更要守法、用法。

现在的社会是法治的社会,无论做什么都离不开法。小时候,爸爸妈妈经常说,要走人行横道,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做准备,不要和小伙伴们在公路上玩耍嬉戏,不要和小朋友打架,等等。上小学,老师教育我们遵守学生准则、遵守学校纪律,教育我们团结友爱,不参与打架斗殴,不参加迷信活动。老师还经常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形象逼真的图版以及内容丰富的视频画面教给我们法律法规知识、教导我们学会做人。现在,马上就要结束小学生活了,通过学校组织的普法宣传、普法讲座,我知道和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更多了,我不但自己懂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还经常讲知识和家人、小弟弟“传授”呢,打架都说我是“法律通”。记得去年的4月份,班里的两名同学因琐事闹的不可开交,进而大打出手,双方的脸上手上都划出了小血口。我分别和两位同学做工作,从学校纪律说道同学团结、从治安条例说道社会和谐,两个人都对刚才的不冷静表示后悔,我就热打铁,将两人叫在一起,把他们的双手放在一起,两人握手言和,大家又春风满面的欢快在一起。我倍感自豪和欣慰。

法是公平、公正的,法是最有尊严的。只要我们认真做事、踏实做人,不越过法的边界,不违背法的尊严,我们就是自由的人;当你触犯了法律,你就是不自由的人,甚至会有N多年在牢房生活,这是多麽悲惨的事情。但愿人人都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让这世界多一份安宁,少一份邪恶,多一份和谐,少一份不安,只有让法常存心间,才能构建富裕文明和谐的大家园,才能实现文明的中国梦。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继续巩固我局五五普法以来的一切成果,深入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做到抓住重点、细化分类、扩大效果,将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重点

(一)普法教育

1、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抓好重点时间、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

(1)机关干部重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行政法律法规、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自学制度。全年领导干部的法制培训不少于四次。

(3)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禁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4)在企业中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教育,把握正确导向,利用送法进企业,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帮助企业职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抓好社会面的法制宣传

(1)利用固定宣传栏,重点围绕公民在日常生活、生产工作中相关的法律知识,围绕局机关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围绕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教育。

(2)局机关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常用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撰写稿件进行广播或者广播讲座,结合典型案例,搞好“以案论法”宣传。

(3)局普法办组织好3月法制宣传月活动、“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并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全年不少于二次。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全年不少于六次。

(4)局普法办办好法制宣传专栏(橱窗),每季度更新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

(二)依法治理

1、加强依法行政和机关自身建设。局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根据自身职能,学好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的法定程序。在通过参加培训、考试,取得有效合格证书的前提下,履行工作职能。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各项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提高行政管理的能力,树立大服务的理念。

2、长效管理与突击整治相结合,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在局领导的支持下,争取县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大城市建设、违章建筑查处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管理力度。具体整治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进行协调,划分阶段性实施。各部门在突击整治的同时,制订长效性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使依法治理、依法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建立例会制度,有计划、有部署地开展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同时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促的职责。

第4篇

一、积极部署,安排全县法治扶贫工作

县依法治县办、县扶贫办、县组织部、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扶贫“五个一”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全县法治扶贫工作。

二、落实措施,发挥法治扶贫的作用

(一)全面推进“三定一免”制度,确保法律顾问有效助推精准扶贫。一是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印发《关于调整村(社区)法律顾问的通知》,全县26个贫困村均已指派法律顾问(其中有5个贫困村已于去年摘帽),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二是积极主动服务贫困村群众。从2016年7月至今,法律顾问开展“法律顾问进万村”、“法律大讲堂”、“以案说法”等普法宣讲活动29次,帮助调解贫困村矛盾纠纷31件,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3600余人次。

(二)大力培养贫困村“法律明白人”,发挥其带头引领作用。一是以村两委干部为主体,动员贫困村文化程度较高的群众参与,每个贫困村均组建一支看得懂法律、讲得出道理、用得来政策的“法律明白人”队伍,为贫困村脱贫发展提供法律人才支撑。二是加强“法律明白人”的选拔与培训,邀请法律顾问、司法助理员、派出所民警等法律专业人才对其进行集中培训,讲解《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讲解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案例,帮助他们掌握与生产生活相关的必要的法律知识,截止目前,培训“法律明白人”100余人次。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带头作用。截止目前,贫困村法律明白人参与化解常见的婚姻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190余次,带动村民自觉学法用法,提升贫困村法治水平。

(三)严格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助力《村规民约》制定修改。积极与民政局沟通协调,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指导、监督村规民约制定200余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00余份,有效避免了村规民约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文,确保村规民约程序合法,内容贴近群众生活实际,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简明扼要,易于操作,使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四)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一是开展结对认亲法治帮扶工作。积极组织法官、检察官、民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专业人才,深入贫困村民家中,开展结对认亲,为贫困村群众送去温暖的同时,做好三农、扶贫帮扶等政策和农村生产生活中常用法律知识的宣讲,使贫困村群众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二是印发《法治“五个一”知识卡》4000余份,让群众明白法治扶贫的含义,了解本村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以及法律维权途径等相关内容;三是开展经常性“法律进乡村”活动。结合宣传节点,前往贫困村开展“三下乡”、“以案说法”、“法治电影放映”、“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群众性强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36次,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用品4100余份,积极宣讲《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等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培养贫困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

(五)下大力气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助推扶贫攻坚。依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日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重要节点滚动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常见多发的山林土地、邻里、婚姻家庭、财产分割、人身伤害等矛盾纠纷的排查,按照“事前预防、事中反应、事后研判”的原则,有效化解精准扶贫政策和扶贫项目在贫困村落地推进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16年7月至今累计排查化解贫困村矛盾纠纷21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效果不明显。个别乡镇、村不重视法治扶贫工作,组织参与法治讲座人数少,加之贫困村大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挣钱,家中老、妇、幼留守,由于文化知识水平不高,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理解程度不够,导致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

(二)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不够。由于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法律顾问参与法治扶贫活动时间较长、次数较多、服务事项较复杂,缺乏相应经费保障,工作积极性不够。

第5篇

在规范内部管理和执法行为方面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一处罚程序、同一处罚标准、统一法律文书、统一执法标志。针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这一新事物,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理论知识的系统学习,并注重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城管行政执法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新思路,新方法,正确引导、科学决策,使城管执法工作依贴依法行政的轨道。

我这在这种氛围感染下,学家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严守纪律、乐于奉献的思想品质和政治觉悟以及讲拼搏、讲廉洁、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重视业务能力提升,紧紧围绕一般程序法律文书工作为重点,团结努力、恪尽职守,创新拼搏,在领导的帮助同志们的支持配合下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严格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卷宗立卷标准制作执法文本

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于我局来讲是初期阶段,缺乏实践经验,处在学习和提高过程,整体来说距离“人人都会执法,个个都能办案”的目标还相差甚远,直接导致执法效能提升不快。分局领导把法律文书制作这项工作交给我,是对我的一种信任和期待。作为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一名老同志而言自感艰巨而光荣。这项工作的展开首先需要对待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掌握和运用,一线实践经验的积累和贯穿,集执法文书立卷标准、法律用语语言表达、办公软件使用、电脑基础知识了解于一体。我深感责任重大的同时,在起步阶段虚心学习,耐心请教、刻苦专研、文本要求相当严格,除我局没有标准示范文本和运用法律条文标准欠妥而造成错误之外稍有不慎,错了一个字,或者一段格式,哪怕一个标点符号,有的整个卷宗就得重改,每个卷宗16页,一个个卷宗改了一遍又一遍,有时改得头昏脑胀,个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对于做卷的工作我确实动了很多脑筋,比方针对做卷所需一手资料我制作了《一般程序做卷所需资料》的便条发给中队长改善了搜集资料的盲目现状。根据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职能和依据,从实际工作方便携带角度着想制作了《常用法律法规一览表》里边“违章项目,违反的法律犯规条、款、项。行政处罚的标准和依据”可以一目了然,耐心做好一般程序的每一个卷本,遇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做到每个违法违章案件都有审核会议记录,每个卷宗的制式卷页都有存档,每个案件卷宗都有登记,同时及时向领导汇报案卷制作进度情况。全年为海州分局做卷47卷。年末把卷宗涉及的统计数字提供给分局领导和各中队,清楚明了地反映一般程序的简明资料。

二、正确对待政务公开,强化“立管为公、依法管理”

以我局公正高效开拓创新的管理理念为指导,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执法有依据、处罚按程序、用法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这是我局积极开展城管执法工作的必须,探索执法模式,形成一个协调一致,执法统一,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对改善市容环境,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能起到积极作用。

领导交办的政务公开工作面向来访群众,稍有不慎便会激化矛盾。如何正确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行政解决纷繁复杂的各种矛盾,处理好行政执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是对我们的考验。这就要求我们了解、运用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职能和依据等法规文件,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耐心细致向每位来访咨询者讲解法规、条文。宣传我们城市管理工作是“立法为公、依法管理”。

三、细致工作的完善是我们正确行使行政职权的保证

三中队的同志们团结协作保证了内务工作几年来始终是每一项的时间、地点、处理结果甚至联系方式都有记载,一年来三中队无价罚款收据加收费缴款元。有价罚款元。收费、罚款合计元。对账都比较仔细认真,每笔,每月钱款无误、清楚明了,保证了第一手基础账务的准确。

四、细致归纳管理资料

十一月份中旬分局指派我把各中队稽查到的户外广告、牌匾、门脸装修等批件进行登记和上报工作,我首先制作了登记表,把内容逐项登记,上报的资料有:上报时间、项目、管辖中队、签收,这样便于以后查阅和总结,到现在为止共登记上报了14份。

五、多年来的工作记忆中留下些概览展示出来

第6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措施落实

为搞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局把“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组织到位。及时成立“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确定法制宣传员,并根据人动情况及时调整,全面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为“四五”普法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经费到位。为确保“四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我局每年均将普法经费列人财政预算,保证了普法宣传材料、普法培训班等工作的费用开支,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是措施到位。我办自建立以来,按照“四五”普法的工作要求,做到“四五”普法工作每年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促进全办的普法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开展“四五”普法工作以来,我局“四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自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化,利用每周一例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等必学教材。二是结合本职工作,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权威。

三是积极组织企业业负责人、矿长及矿山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努力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有效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还有就是上街设点宣传咨询,设立宣传展版,散发宣传资料,取得良好效果。

三、规范从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

、落实行政许可,实行政务公开。我局切实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对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切实按照所确定的工作程序及时受理办事单位所申请办理的业务,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做到依法行政。针对我县部分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情况,我局坚持做到法律宣传在先,精心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发放《安全生产法》等宣传材料,逐一上门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做到依法办事。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一律先停业整改,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再生产,今年共下达《整改指令》、《整改复查通知书》、《强制措施决定通知书》等其它执法文书余份。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继续执行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培训上岗、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完善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注重自身素质的培养提高,先后组织人员参加市局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并通过考核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今年先后也有十几人参加了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监察员培训,都取得了安全监察员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为严格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行政提供必备条件。

四、存在的不足

通过努力,我局“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普法学习上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学得多,而理论性的、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则学得少,要求不严;二是在学法用法上,尤其在依法行政上,方法单一,缺乏有效手段,有时还存在畏难情绪;三是进一步加大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不断提高全民法制意识。

五、今后的努力方向

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下三点:

、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真正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用法律法规武装广大干部职工的头脑。

第7篇

一、研究怀柔区法制环境的目的

随着国家法制的不断完善,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进城务工农民在实践中的觉醒,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国家倡导依法治国,笔者认为法制环境的好坏,取决于党政领导、执法者对法律的信仰程度,对法律的遵守程度,单纯一味追求要老百姓守法是空洞而苍白的要求。乡镇级别的领导应该是普法的重点。

在怀柔区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下,经济得到显著成果的同时,它的法制环境又是什么情况呢。因为经济发展没有法律的保护,是难以得到保障的。所以我们要透过怀柔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去研究其法制环境。

二、 怀柔区法制环境动态

1.怀柔区打造“七个一”普法品牌

“五五”普法以来,怀柔区坚持“高起点谋划、多元化运作、深层次推进”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干部群众法律需求,结合地区实际,整合各种资源,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方式和手段,普法工作的品牌效应日益凸显,有效增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感染力和影响力。

一是每周一档“电视法治节目”。加强与电视台的协作,开办《宏怀法治时刻》栏目,每周播放一期法治节目,通过以案释法、“五五”普法系列普法短剧等传播法律知识,由于其内容的大众化和普法的针对性而成为全区收视率最高的电视栏目之一。2009年,栏目增添了“法律大家谈”板块,将拍摄现场搬到社区,通过具体案例解读、群众参与评说、专业人士解析等环节开展普法,“互动式”普法电视节目更加贴近群众生产生活,且通俗易懂、形式新颖,深受群众欢迎。近五年来,共播出《宏怀法治时刻》栏目251期,播放“五五”普法系列短剧20集,成为广大群众学习法律知识的“解读器”。

二是每周一条“普法短信”。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介意工作,2009年,怀柔区开通了处级领导干部手机短信普法平台,每周向全区300多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一条普法短信,目前已编发91条,重点宣传了《行政许可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开辟了领导干部学法新渠道,有效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成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掌中宝”。

三是每月一期“法制专刊”。加强与区委宣传部、《怀柔报》的沟通协作,将《怀柔法制专刊》并入《怀柔报》,发行量从以前的5000份增至2万份,进一步扩大了法制宣传覆盖面。同时对版面进行了升级改版和彩色印刷,案例举要、司法动态、新法解读等栏目贴近群众。五年来,共印发70期、98万份,成为广大群众学习法律知识的“娘家报”。

四是每年一本“法律书籍”。按照“每年一条主线,每年一个主题”的工作思路,在做好日常普法宣传的基础上,坚持每年编印一本法律书籍。先后编印下发了2006年的《新农村建设常用法律法规200问》、2007年的《物权法知识手册》、2008年的《迎奥运 学法律 市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2009年的《机关干部法律知识手册》、2010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常用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共投资近百万元、印发60余万册,成为不同层次人群学习法律知识的“工具书”。

五是每年一场“法制大赛”。先后成功举办了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大赛、迎奥运法律知识大赛、迎奥运法制文艺大赛,2009年的机关干部法律知识大赛不仅每个单位均有一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赛,而且通过首都政法网、3G网、怀柔信息网进行了直播,今年还即将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全区人民调解员中开展《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参与面广的法制大赛,进一步调动了全区干部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同时,怀柔区积极参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的普法征文及相关竞赛活动,并先后在全市举办的“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和“我与‘五五’普法征文”活动中获得两个一等奖;在2010年全市“小手拉大手”家庭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中,我区2个家庭获得决赛第二名和第五名的好成绩;在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规范用语知识竞赛”中,怀柔区司法局获得第一名。每年一场法治大赛已经成为不同人群学习法律知识的“加油站”。

六是推出一项“普法工程”。为打造便民、近民的学法平台,使群众潜移默化的受到法治精神的熏陶,2008年,我区推出了“338”普法工程,即:以村民法制学校为依托,每年举办300场法制讲座;依托“星火演出工程”,每年演出300场法制文艺节目;搭借“流动电影下乡工程”,每年放映8000场法制“电影加片”。截至目前,共在农村(社区)举办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演出各1000余场,放映法制电影近2万余场。“338”普法工程成为推动群众学习法律知识的“看家戏”。

七是引入一项“考核机制”。2006年,我区在全市率先将普法工作纳入了全区政治工作考核,在考核中占4分,对工作有创新举措且成效显著的给予最多1分的加分奖励。“4+1”的考核机制激发了各单位、各部门参与普法工作的积极性,这一创新举措先后两次在《法制日报》头版刊登。特别是我区提出争创“五五”普法全国先进区目标以来,全区上下对普法工作越加重视,参与普法工作的热情空前高涨,有力推动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这项考核机制起到了“一条线带动一大片”的激励效应,成为怀柔区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的“大引擎”。

2.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活动

怀柔区据有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朋友,在国家倡导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怀柔区针对这些农民工朋友开展了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使自己的顺利的收获劳动果实。

第8篇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建立了以区级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普遍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员,形成了组织领导有力,普法机构健全,办事人员精干的良好局面。区政府在认真总结前四个五年普法工作经验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分解细化了任务,落实了责任措施。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了普法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

(二)注重队伍建设,发挥骨干作用。为全面落实《规划》,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区政府高度重视发挥普法骨干的作用,在树立服务理念,建设一支服务型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上狠下功夫。整合充实了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和法制副校长等普法队伍。分期分批对区56名普法讲师团成员、68名乡镇街道普法辅导员、102名区直局级单位普法辅导员、村(街)600名宣传员和56名普法志愿者进行了培训,组织他们深入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他们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调把服务意识、服务理念自觉地融入普法工作实践中,会宣讲,会答疑解难,会调处矛盾纠纷,把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据不完全统计,普法讲师团为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80场,听讲人员达到177690人次。乡镇街道、区直单位普法辅导员共宣讲法律法规362场,使293200人次受到了法制教育。

(三)创新形式,增强实际效果。一是搞好“三项建设”。第一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全区731个村(街)全部设立了法制宣传栏,每个乡镇街道1-2个村(街)建立了法制图书角,全区编印《农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10000余册,订购《农民法律知识读本》20000余册,村民学习法律有了方便的场所和书籍。部分村(街)还开办了“每周一法或举案说法”广播,法制宣传服务台(站)在农村成为一大亮点。第二推进民主法制村建设。以“法律进乡村”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村民自治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使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有力的保障。全区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52个。第三注重社区、村街业余文艺队伍建设。目前,全区有业余综合文艺演出队38个,业余文化协会8个,基本覆盖全区社区、村(街)。各级普法部门与文化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了对农村业余文艺队伍的管理,加大对演出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利用农闲时节举办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趣味性和吸引力。二是积极开展跟进式法制宣传工作。区内成立了由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跟进服务小分队,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合同的草拟、审查,培训工作人员,从源头上把关,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项目建设中的失误。先后50余人次深入到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配合乡镇政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答疑解难,保证了征地、拆迁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开展重点时段、期间的法制宣传工作。首先是借助农村土地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时段,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择群众易于接受方式,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因人施教,把集中讲解与个别解释相结合、与现场提供法律服务相结合,大大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说服力。其次是借助农村集市、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专项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服务,效果十分显著。

二、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主要体现在:区委、区政府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放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xx区领导干部讲法报告团”经常深入基层,带头宣讲法律。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考试等制度得到很好落实。2006年和2007年度分别有1200名和1462名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考核。全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法制理论水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公务员法制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区组织了公务员《公共管理(mpa)知识精华读本》、《物权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并进行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全区1390名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职业道德、行政执法实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全部通过考试持证上岗。司法人员通过学习培训,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了强化。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日益加强,全区235所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了专兼职法制课教师,聘请了237名兼职法制副校长,全部实现了教材、课时、师资、大纲、考核、法制副校长“六落实”。开展了教师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了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法律专题讲座362场,听课学生达28万余人次,举办法制报告会110余场,法治实践活动300余次,直接接受教育和参加法治实践活动的学生达5万余人次。教师依法执教水平、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以及遵纪守法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得到了广泛开展。先后组织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536场,24341人次接受法制教育,全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信守法的理念和意识不断增强,职工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五)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全区以“法律进乡村”为载体,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贴近农民思想观念,贴近农民法制水平,贴近农民行为表现,贴近农民实际需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以各种形式集中开展普法活动100余次。先后对2000余名村街干部进行了轮训。村干部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家庭法律明白人”在农户中的比例日趋增多,农民的权利义务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有了新的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少数单位及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普法是软任务、软指标,积极性不高,重视不够,有的甚至产生厌烦情绪。有的单位虽然制订了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但抓落实力度不够。普法工作缺乏广度和深度,重部门法、轻公共法学习的现象比较突出。阶段性的活动较多,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较少。相关档案资料积累不全,个别单位的档案资料还是一片空白。

2、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偏少,其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些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备差、经费少的问题。有的单位普法联络员兼职过多,普法工作精力难以到位。一些部门和企业还没有普法联络员。全区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普法大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普法考核机制、督查机制有待完善。

3、重点对象的普法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不够系统、全面。二是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存在着“盲区”,法律宣传教育手段单一,形式不活。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要进一步强化。一些企业普法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普法宣传员和联络员,工作难以开展。

4、工作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不够。表现为视野还不够开阔,思路还不够宽,破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招法不多。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采取必要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今年是“五五”普法中期评估之年,应对照《规划》要求,认真总结,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提高。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要研究制定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强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普法工作整体上水平。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区普法《规划》明确了此次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要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宣传教育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保证对普法重点对象宣传教育目标的实现。特别是,《规划》首次把农民作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把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作为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型农民的重要环节来抓。目前看,农村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发生矛盾纠纷时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上访,造成基层问题突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应着力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流转、基层民主自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准确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自觉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化解矛盾和纠纷,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村务管理。加强村级“两委”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第9篇

    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技术支持,监督检查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指标。了解医院各科室感染性疾病预防和治疗中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结合本院感染的药敏试验结果,将本院细菌感染的流行趋势及时反馈给临床医生,为正确合理选择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宣传培训:对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合理用药、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及药品知识培训。提供新的法律法规和药学治疗原则,药学方面新理论,新知识的运用信息向医护人员进行相应的用药宣教,提高用药质量。

    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高医护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知度和监测意识。通过药师讲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相关知识,不但使医护人员认识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重要性,提高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率和上报质量。并对不良反应进行讨论。

    2结果结论

    2.1临床药学是一门以患者为对象,研究合理与安全用药的科学,是医院药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临床药师必须调整心态,摆正位置,积极参与临床实践,提高药物治疗水平,促进药物治疗的合理、有效及安全。将自已融入到整个医疗团队中去,尽量使整个医疗团队发挥最大的效力和作用。

    2.2临床药师必须加强药学基础知识的学习,掌握医院中常用药物的商品名、通用名,药物的作用机制,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证等。

    2.3并主动查阅相关资料,为临床提供明确、可靠、清楚的用药信息与咨询服务。

    2.4学习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指导原则,尤其是循证性临床指南,学习各个科用药经验,了解用药习惯,应用药动学和药效学理论,掌握多种药物联合使用时的相互作用,评价临床用药的合理性,与临床医师共同制定出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方案。

    2.5临床药师在合理用药的工作中临床药师应充分发挥药学专业特长,使临床用药真正做到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第10篇

【关键词】乡镇基层;工商管理人员;素质;问题;对策

引言

基层工商管理人员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工商监管执法的质量。乡镇基层工商所处在工商监管执法的第一线,作为一线执法组织直接同人民群众打交道,是展现工商形象的窗口。自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拓展,工商系统监管执法重心已逐步下移到乡镇基层工商所,乡镇基层工商所监管领域更广,执法任务更重。当前乡镇基层工商管理人员的素质的现状来看,总体上是好的,是基本适应工商监管需要的。但是也存在一些乡镇基层管理人员素质方面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乡镇基层工商管理所的执法效率与质量。

1 乡镇基层工商管理人员素质存在的问题

1.1 法制意识还不够到位

一些乡镇工商基层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的意义认识不深刻,法制观念不强。受传统思维和工作方式的影响,大部分基层工商人员对工商工作的认识仅仅局限于两费的收取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年检等表面管理工作。他们这些乡镇基层工商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缺乏依法行政的意识,要么认为行政相对人违法了就应当接收处罚,有处罚必有罚款,认为执法就是“执罚”;要么无视行政程序法的规定,认为只要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是否按程序办案无所谓;特别有个别领导中还存在着以言代法的现象。法律意识的淡薄导致基层工商执法监管的错位。加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力,又使这些人心存侥幸,缺乏工作压力。

1.2 执法观念的错位

1.2.1 具有利益执法的现象。乡镇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加之基层工商人员是由“经济人”组成的,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倾向,导致趋利性执法。特别是工商体制改革前收费罚款“多收多提”的经费保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鼓励、怂恿了工商执法人员罚款随意裁量、以罚代刑等严重腐败现象。也导致了有行政执法行为必有行政处罚,在乡镇基层工商的执法监管中,过度的依靠罚款来作为监管的手段,行政指导、行政建议、行政告诫等柔性执法手段很少使用。为了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为了保证自己的工资,会出现对违法行为收取罚款后,不取缔让其继续经营的执法错位现象。虽然罚款却不取缔,是为了以后再罚款的需要。乡镇基层工商人员为了完成收费罚款任务,甚至会有更严重的违规收费的行为,如有的基层部门利用企业年检之机搭车强行收取企业会费或其他费用,在这种“一切向钱看”的工作目标指导下,乡镇基层工商的执法行为偏离了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的大目标。

1.2.2 缺乏民主意识。表现执法办案过程中,不能做到严格履行行政告知、听证告知程序,主动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甚至把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的权利仅仅当成一种形式,不耐心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这种以管理者自居,对行政相对人“冷、硬、横”的作风对于工商部门市场监管目标的,实现是极其有害的。

1.3 知识结构比较薄弱

随着工商监管重心下移,基层监管领域不断拓宽,要求现代工商人员不但要能熟练运用几十种常用法规,还要懂得企业经营常识,具备财务查账能力和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而传统的乡镇基层监管工作,对工商人员的法律法规水平要求不高,乡镇基层工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掌握运用,仅仅停留在《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少数几个法规上。对比转型升级监管工作要求,目前基层工商人员知识结构显得比较薄弱,不能适应现代化监管需要。因为对于“两虚一逃”违反《公司法》的行为,需要检查企业的会计账目,才能发现其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较为隐蔽,如果没有专业的会计知识,很难取证。专业会计知识的缺乏,导致对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商业贿赂等行为的查处也较为无力。

1.4 业务技能不强

乡镇基层工商管理人员业务技能还不够过硬,不能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监管, 对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无所适从, 定性不准,援引不当等问题经常出现。不少执法人员文化程度不高,缺少系统的行政执法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只能承担简单的执法监管任务。甚至有不少执法人员连最基本的工商法律法规的知识都不具备,不懂法,不学法,对违法行为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甚至以罚代刑,越权处罚,因而无法确保工商市场监管职能的到位。由于工商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较多,而且由于现在的乡镇基层工商部门的培训体系是仅限于市(县)局机关科室人员对于乡镇基层工商所干部的培训,机关工作人员缺乏实践,培训往往停留在法律条文的表面,很少结合实际,真正对乡镇基层工商人员有实践指导意义的法律法规,只能依靠自学掌握,会导致对法律的理解不深不透,在这种情况下执法表现为“摸着石头过河”,也存在畏首畏脚的情形,深怕法律执行错了,引起行政复议。现代化监管要求打造基层工商“五会”人才,即“会登记、会检查、会办案、会电脑、会调解”。要求工商人员不仅有较强的法律知识底蕴,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如发案能力、案发现场控制能力、谈话技巧和案件协调能力等技能,只有在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反复中,才能逐步提高。目前,基层工商人员已开始接触到部分一般程序案件,但案件性质多以无照经营的查处为主,其他领域还涉及较少。这就从侧面反映出,基层工商人员业务技能还不能够完全适应监管工作要求,需要在转型升级过程中,不断磨炼,不断积累,不断提升。

第11篇

1、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一是法律法规运用不准确,执法随意性大,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条款。二是以罚代拘,以罚代停,以罚代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较为突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对消防执法的严肃性认识不够,行政执法治标不治本。三是消防行政执法行为个人化,存在以言代法的现象。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只是采用口头方式,督促整改,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关法律文书。四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普遍。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有些消防机构和消防监督员搪塞推诿,故意拖延,对于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施工、使用、开业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等违法行为,该罚的不罚,该执行的不执行。

2、执法程序不完善。一是内部行政审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没有建立严格的行政审批制度,有的虽已建立,但审批把关不严,形同虚设。二是执法程序错误。主要表现在:有的处理后取证,先处罚后裁决,先裁决后审批;有的对不应当场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三是不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在进行行政处罚时,不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又不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听证。四是执法程序中断。对消防违法行为,该整改的不责令整改,整改到期又不进行复查,整改不彻底或是不整改的,不要求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的要求一追到底,直至结束。

3、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低,不能适应当前消防管理的需要,对消防工作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消防监督业务涉及面广,标准多,要求严,由于消防监督人员少、业务多,致使执法干警进行业务理论和法律学习,充实提高自己的时间大为减少,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知识的能力降低,在实施监督管理时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或意见不恰当,表现不出消防执法的严肃性。这种业务上的不熟练,长此以往就会降低行政执法效率和执法力度。

4、消防内部的监督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不能真正落实到实处。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制岗位的作用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法制人员难以在消防执法中发挥有效的监督制约作用,执法责任落实不够。特别是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虽然设置了专门的监察机构,但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对执法过错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有的虽然发现了但打不破情面,硬不下心肠追究责任,对监督人员起不到规范、惩戒和教育的作用。

5、社会消防意识淡薄,消防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目前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不容乐观,消防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是有些单位领导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缺乏防火责任人的意识和观念,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不少群众甚至是防火重点单位有关人员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对消防执法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消防行政处罚不认同,对职工没有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制观念未能在群众心目中留下深刻的烙印。

二、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工作的措施意见

1、要积极适应加入wto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快法规立、改、废进程,改革消防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抓入世后的过渡期,对现行的消防法规,包括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以及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认真的清理。在此基础上,切实做好立、改、废的工作。特别是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消防法规,涉及的消防法规要抓紧制订完善;对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一些法律条文和技术规范、标准要及时废止。

2、切实抓好消防法律和消防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消防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能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关键是要看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如何。为此,消防机构要建立业务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应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使消防监督人员能熟练掌握常用的现行消防法律和法规;熟练地制作和使用各种法律文书;同时,及时组织考核。各岗位监督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从而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

3、强化消防执法监督,规范监督机制。首先要做好内部监督,一是要搞好纵向监督,即不但上级对下级有监督权,下级对上级的执法活动,违法行为也有权提出建议;二是搞好横向监督,即同一业务部门之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保证消防执法活动准确合法。在做好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做好外部监督工作,要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公开执法程序;要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征求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从而提高消防执法水平。

第12篇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执法探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要搞好这项工作,必须依据国家颁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法定监管职责,分工协作,发挥优势,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执法措施,从投入、生产到销售等各个环节抓起,强化监管机制[1],狠抓落实,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真正构筑起一道坚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1要从源头抓起,形成全程监管

定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是从2004年开始的。当时市政府根据省级部门设置,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了由市农业局主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按照市上分工,本站主要监测监管种植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而畜产品类的质量安全监管由市畜牧局承担。几年来,本站对种植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如何依法监管进行了大胆尝试,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也总结出了一些经验教训。从近年来省级对定西市开展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情况看,定西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可靠,蔬菜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别为99.06%、99.5%、100%。

1.1掌握特征,“对症下药”

种植类农产品生产情况复杂,特征有所不同,具体有四个方面:一是生产农户的分散性。定西全市辖六县一区,121个乡镇,1874个村12836个社63.49万户农户。全市各县乡除了少部分有规模的专业生产户外,其余均属分散在零星地块的小菜园式种植。二是不受季节性限制。定西市属甘肃中部干旱低温区,这里年平均气温为5.5℃~7.5℃,平均降水为500mm左右且集中在夏秋两季,干旱少雨,山区面积大,川区面积小。由于农户的分散性种植,决定了种植蔬菜的方法各有所不同。有条件的,如经济状况好,思想开放的农户,会选择平整的大地块搞塑料大棚,一年能种植几茬,而没条件的,只能种春季一茬,秋季种植很少,产量也很低。三是销售不统一性。蔬菜种植有规模的,生产和销售时间基本统一,分散区因海拔、气候条件不一,种植、生长成熟期迟早不一,所以销售时间也不统一。四是蔬菜流通[2]中的难管性。本地的蔬菜生产基地少,蔬菜专业合作组织更少,大部分蔬菜是本地商贩从外地运来的,由于尚未真正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导致一些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进入定西市蔬菜市场,使之监管失控。以上特征给严格执法增加了难度。为此,我们采取分散采样和集中定点采样、例行监测监管和监督监测监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监管。实践证明,这个办法“对症下药”,监管效果显著。

1.2严把关口,层层设堵

为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3],我们从源头入手,严把“投入、生产、加工和销售”关。联合工商、质监、畜牧、公安等部门,分工协作,综合利用检测设备和技术,扩大抽检范围和数量,加强对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和各类农产品质量监管,对各农资经营网点和农产品生产专业户、零散户、生产基地进行全面调查整顿。扎实开展春秋季农资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杜绝禁限用农药、肥料的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4-5],实现源头式管理,确保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1.3建立网络,一网打“净”

在市农业局统一领导下,由质监科牵头,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快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在机构队伍建设方面,市、县设有监管监测站,乡镇大部分设有监管站,村社设有协管员,户上选有预警员。实行“一管二”,即市管县、乡,县管乡、村,乡管村、社,村管社、户,建立了四级监管网络,上下各负其责,网络联通,一网打“净”的监管模式,较好地保障了全市初级农产品的消费安全。

2种植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2.1生产经营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低

目前,定西市蔬菜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管理的生产企业、经济协会所占比重还比较小,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措施还需进一步落实到千家万户的田间地头。另外,蔬菜产品生产分散,规模不大,随意性大,组织化程度低,种植户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缺乏科技培训和法制培训,部分生产者对蔬菜产品质量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标准化措施得不到有效贯彻和执行。

2.2市场准入制度不够健全,质量追溯难

除了畜产品实行了市场准入外,种植类初级农产品没有产地证明和质量监测证明便进入市场。上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成空档,市场准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路边小摊蔬菜均是散户[6-7]生产者的产品,所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更是难以监管。

2.3分散生产户难约束

定西市蔬菜分散户数量庞大。这些户多数是自产自吃自销,根本不懂如何科学种植,如何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于这些分散户在依法监管上存在处罚难、执行难的问题,需要在法律法规方面制定相应细则。

2.4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有待加强

种植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重,量大面宽,专业性强。而全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人员不足,特别是专业检测技术人员更缺,有的没有编制,所需专业人员进不去,在职的多是“半路出家”的兼职人员,应对着多个业务主管部门。据统计,市、县、乡共有农产品检测人员403名,其中:市级10人,县级45人,乡镇、村级共348人。真正能干检测工作的专业人员192名,占总数的47.6%。而这些检测技术人员大多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难以适应高精尖大型仪器的操作和分析工作[8]。市县级人员还稍微稳定些,乡镇级监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大部分为临时抽调,流动性强,专门从事监管检测的人员较少,无法满足量大面宽且专业性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需要。现有的人才缺乏和断档现象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影响,有限的监管力量已不能胜任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势必导致基层监管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目前比较常用的监管手段是抽样监测,包括快速检测、定性检测以及定量检测。就我市来说,面对每年3000份样品的繁重监测任务,定性检测成为筛查的主要方法,然后根据定性结果,对超标和可疑样品进行定量检测。定量检测耗时长,费用高,时效性不强。由于蔬菜等农产品的流通快,等到检测结果出来时这些产品早上市销售了,检测结果往往只能作为事后警告或责任追究的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实际要求差距很大。另外,县、乡两级近年来虽然国家逐渐完善体系建设[9],配备了相对先进的仪器设备如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原子荧光光度计等,但是由于受技术和检测经费的限制,这些仪器往往成了闲置设备。

2.5教育与处罚不对接

执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行业秩序,确保农业产品生产安全,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查处是本着教育改正的目的。而部分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监管过程中缺乏对《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违纪者处罚不够,往往是通报批评多,查办严惩的少。

3创新依法监管手段,全面推进农业行政执法

3.1深化体制改革,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要以监管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充分整合农业执法力量。建立健全多部门配合协调、齐抓共管的监管协调机制。农业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协调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要先行在“菜篮子”主产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产地准出管理。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杜绝禁限用农药、肥料的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扎实开展春、秋季农资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各类农产品上市前集中抽查,实行岛链式监管,确保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3.2推进全面监管,构建全民参与格局

要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行,最基本、最重要的是普法。普法是执法的前提和基础,法律不仅要靠专门机关和执法人员去实施,更要靠广大人民群众共同遵守。要以做好农业政策法规宣传为抓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竞赛,扩大执法影响力。只有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并监督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办事,才能“依法护农、法治兴农”[10],将法律法规条文付诸于执法实践之中。要把及时公开农产品检查、检测信息作为重心,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同时,要通过多种方式,畅通投诉举报途径,使广大群众能够参与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来,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齐抓共管”[11]的良好局面。

3.3健全监管网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

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制度为抓手,指导各农产品生产专业户,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建立起完整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生产档案及质量检测体系,对辖区内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禁限用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严格健全销售档案,以此推动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严把市场准入考核,逐级明确风险责任,强化法律意识,督促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12-13]。同时,要科学界定部、省、市、县四级质检机构的业务分工和工作范围,严格规范例行监测、监督监测和速测工作;加快推进质检体系建设,加快投资建设市(地)级,补充完善县(区)级,尽快夯实乡镇级,不断提升市、县、乡检测机构的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另外,要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机制,加快报送信息的时效性,制定舆情方面的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实现科学管理,明白生产,放心消费[14]。

3.4强化队伍建设,促进履责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