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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思维的定义

时间:2023-08-18 17:16:35

形象思维的定义

形象思维的定义范文1

语言与思维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家、心理学家、语言学家、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深感兴趣并争论不休的问题。从公元前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开始直至今天,仍未定论。概括起来,影响较大的有以下几种理论:第一,语言决定思维,思维只能在语言基础上进行;第二,语言对思维有较大影响,对思维起着指导和调节的作用;第三,思维决定语言,语言是在思维基础上产生的;第四,思维即语言;第五,语言和思维的关系错综复杂,二者间的作用既非单向的。也非直接的。

语言和思维究竟是什么关系?笔者同意这样的观点:思维的载体是语言,同时语言也反作用之思维。思维创造了语言,语言又影响了思维。语言符号当然更是人类思维的产物,它对人类思维的作用也是两方面的,既有刺激的作用又有规范的作用。文字是语言的一部分,它的产生,发展也必然影响思维方式。英语和汉语分别属于印欧语系和汉藏语系,它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符号系统,作为视角符号系统一文字,汉语是表意文字,英语是表音文字。两种语言都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它们所属的两个民族在漫长历史长河中,由于各自所处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背景等诸方面而不同,他们用各自的独特的方式观察世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因此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带有民族色彩的语言体系,孕育出各自独特的思维方式,从而造就出各自独特的文化氛围。思维方式不同其结果是语言方式不同,而语言表达方式不同又反过来直接影响着思维方式。因此,有学者甚至认为文字是文化的基因,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差异是从文字体系的不同开始的。

下面笔者从中西文字差异的角度来探讨其对思维方式的影响。

二、文字的差异

中西文字的差异主要体现在音、形、义、语法四个层面。

在语音层面,最突出的特点是:汉字是单音节,同时汉字每字都有声调,而且严格地分一、二、三、四声,是规定的,也很规则,而且它的声音很响。而印欧语既有单音节,又有多音节,无声调之区别,但有轻重音之分。

在字形层面,汉字是惟一现存的象形文字。汉字的结构是一种方块形、建筑型的结构,是立体的。它的笔划是上下左右都可以通,各种笔画几乎多和某种实物有联系,所以有很强的具象性。而西方文字,以希腊字母为例,它借助于菲尼基字母,它是完全符号化的,因此它具有高度的抽象性。

在字义的层面,汉字的立体结构导致汉字的总字量的有限性,不能随时根据语音造出新的字(词),也正因为如此,汉字常常采用一字多义的办法弥补。一字多用,字义就容易宽泛、笼统。而西方语言的造词功能很强,有很多种构词方式如:派生、合成、拼缀、缩略、逆构词法等。这样,西方文字的多义词相对少得多,新造词能满足西方人表达比较确切概念的需要,而且很精确,但相对而言,词的分类要多一些。

在语法层面,汉语文字在词法方面没有性、数、格、时态、前缀、后缀等,这使得汉字的定位功能相对灵活,也造成汉字具有很高的创造性。而印欧语系有严格的性、数、格、时态、前缀、后缀,以及主谓宾定补状,词的定位灵活性差,词的位置限制性很大。因此汉语的词法和语法都不发达;而西方语言的词法,语法系统比较发达完备。

总而言之,英语和汉语分别属于不同的语系,各有自己的思维特点。英语是声音语言,汉语是形象语言。英语强调刚性定位、固化指谓,汉语强调意义的积聚性。英语多为形合句,汉语多为意合句。英语是线性因果推理,汉语是因果相生推理。英语是原子论语言结构,注重单词、句子、段落之间的关系,汉语注重整体定位法,强调位置的重要性。英语求衔接而多推理,靠逻辑而非灵感,重论证而轻直觉:汉语求简捷而少推理,靠灵感而非逻辑,重直觉而轻论证。

三、文字与大脑

现代脑科学研究证实,大脑左右两半球的分工是不同的。右半球主要处理各种各样的形象,左半球主要处理形形的语言符号。这表明左右两半球的思维工具不同,右半球的主要思维工具是形象,也可称为形象思维;左半球的主要思维工具是语言,也可以称为语言思维。语言是形象的象征性符号,形象是语言代表的意义。文字有三个方面:字形、字音、字义。研究发现,字音作为语音,主要由左脑语言中枢处理。字义则由右脑处理。拼音文字字形由左脑处理,汉字字形由右脑处理。文字作为字形、字音、字义的综合符号系统,左、右脑都参与了处理。现代的计算机核磁扫描,也证明也这一点。但是使用表音不强、有序不强汉字的人,则偏重使用右脑。研究也表明如果由左脑处理汉字则比右脑慢得多,如果由右脑处理拼音文字则比左脑慢得多。

研究还表明,不管信息是以什么方式进入大脑的,一般人的左半脑处理的是有序性信息,而右半脑处理的是各种继续性即混沌信息。生理研究也表明,大脑左半球的神经元的分布排列整齐有序:大脑右半球相应位置的神经元的分布排列,不如前者有序。

拼音文字具有很强的序列性,所以由左半球处理,而汉字类似象形文字,有序性不强,由右半球处理。汉字与拼音文字它们的词意都是由右半脑处理,看拼音文字字符和理解词意必须左右脑并用,看汉字则主要用右脑,它的表音功能不强。拼音文字利于大脑的均衡发展,左右脑不同功能的并用才是科学的用脑方法。

因此,文字的差异可以对大脑不同区域产生刺激。中西方人长期接受这种不同的刺激,使大脑的某些局部区域发达,从而为中西方思维差异奠定了生理基础。

四、文字差异与思维

关于思维方式差异的分类很多,笔者在这里只探讨几种最主要的思维方式: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综合思维和分析思维。

(一)文字与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

中国人侧重形象思维,而西方人侧重抽象思维。导致这种思维差异的主要根源是:西方语言和汉语分别属于不同的语系,各有自己的特点;汉语是形象语言,英语是声音语言。

汉语以形象为主导,汉字是象形文字,“六书”就以象形或取象为主,都是对客观自然现象的模仿,指事也以形象一符号显示自然关系、模拟自然关系。会意则是对事态的复杂关系的显示,不是单纯的象形。这基本上决定了汉字的形象性。转注、假借则是语义的延伸,是把象形文字的形象性延伸出去。语义的延伸也代表了形象的延伸。这种音、形、意互相联系的文字,为形象思维提供了方便的工具,使中国人长于形象思维。

西方语言的书写形式是字母文字,这种文字既不表形,也不表意,而仅仅表音,也就是说,它完全割断了与形象的直接联,!系,是一种纯粹的记录语言的符号。这种纯粹记录语言的字母文字频繁地、广泛地刺激人们的大脑,就逐渐地形成了西方人长于抽象思维的习惯,使之抽象思维特别发达。

(二)文字与综合思维和分析思维

中国人重综合思维,西方人重分析思维。综合思维是指在思想上将对象的各个方面联系并综合起来。分析思维则指在思想上将一个完整的对象分解成各个组成部分,或将其属性、特征等各方面分开考虑。

汉语以单音节为主要的意义单元,并表现为字的形象。因 此,形象语言则以字的形象决定字义。汉语中一音多词现象很普遍,形象语言中的声音独自看来是模糊多义的,必须整体上把握。汉语很注重整体性,个别现象反而变得很模糊,导致意义的多样性。汉语采用相对定位原则,用相对定位来规定词与词之间的关系。因此汉语是整体定位法,强调位置的重要性。汉语的条理是隐性的。整体决定部分,对整体了解越多,对个体了解也就越多。整体与个体之间互相决定。

英语把元音和辅音组合为音节,然后形成意义单元。因此,声音语言是以声音组合来决定字义。英语中,一个形象(即一个意思或意义)可有多个声音与之相应,声音语言中的意义独自看来是模糊多义的。声音必须要有意义,要掌握声音的意义,必须产生概念,人们依赖这些约定俗成的概念进行定义和推理。英语强调固定不变的指谓,每个意义必须加以固定而不能积聚,于是能够产生多元的概念系统和理论系统。英语则必须用明显的语法结构来表达现象,强调词的形态。汉英语言这方面特征的差异可以使中国人长于综合性思维,而英国人长于分析性思维。

形象思维的定义范文2

[关键词]大学生;思维特点;马克思主义;传播方式

“思维是借助语言、表象或动作实现的、对客观事物概括的和间接的认识,是认识的高级形式。它能揭示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内部联系,并主要表现在概念形成和问题解决的活动中。”简言之,思维活动是信息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转化处理活动的内在机制。当代大学生的思维特点如何,当下马克思主义在高校传播中能否与大学生的思维特点相契合,直接影响其实际效用。科学分析当代大学生的思维特点,有针对性地化解马克思主义在高校传播方式的滞后性,是摆在高校教育研究者面前的紧迫课题。

一、 当代大学生的思维特点

根据2010年9月份课题组在江苏57所高校在校大学生进行的问卷调查,本课题以思维任务的性质、内容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为标准,将思维分为逻辑思维、形象思维和直观动作思维来分析。分析表明,当代大学生的逻辑、形象、直观动作等思维呈现出批判性、深刻性、辩证性、独立性、广阔性、灵活性、创造性特征,但还需强调的是大学生的思维能力还有待提高,思维模式仍然处于发展完善的过程之中。

(一)独立性、辩证性增长,创造性有待提高的逻辑思维。运用概念、理论知识来解决理论性质的问题时的思维称为逻辑思维。这是人类思维的典型形式。在分析和综合思维的基本过程中,大学生的逻辑思维独立性和辩证性有所增长,但是创新性仍有待提高。

随着知识信息储备的增长,大学生的思维模式中独立性更加凸显,在得到信息后更多的不是盲目的信从,而是从自身掌握的理论基础上进行推理,并尝试以新方法去解决问题,最终得出自己的判断,通过提问老师、网络或同学讨论等方式验证自己的独立思考的成果。也正是如此,当代大学生极为反感空洞说教。

从当代大学生本身的特点来看,认识能力逐步由形式逻辑思维向辩证思维发展,且辩证思维占据了主导地位。由于当代大学生在国际化的环境中成长起来,思维水平较之前的大学生有很大的差异,知识结构、思维形式和思维方法更加多元化,处理信息更趋于多角度的换位思考,并在一个统一体中在认识事物的区别和联系中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辩证思维较之前的大学生有极大的发展。

大学生又处于生理、心理、人格、各种能力、知识等都发展的状态中,思维、行为等深受多元化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影响和制约,处于不稳定时期。新生事物伴随着他们的成长,物质和思想巨大变化的社会转型时代,促进了大学生思维的开放性和跳跃性,但是同时也产生了复制思维,同时我国又缺少创新文化、意识等较好的创新环境,当代大学生的创新思维有所发展,但是离时代要求的创新型人才所需的创新逻辑思维,包括思维的想象力和发散性等,还有很大差距。

(二)深刻性、批判性突出,偏激性和片面性相伴的形象思维。形象思维是指人们利用头脑中的具体形象(表象)来解决问题。人类从感知开始认识事物,之后形成表象,然后再由表象发展到抽象。大学生的思维不再只是停留在感官感知阶段,已经发展到理性的抽象思维阶段。当代大学生,时代赋予其的形象思维更具有深刻性和批判性,但是同时其成长阶段又决定了偏激性和片面性。

人在大学时期的形象思维发展状况被学界评价为思维发展的“黄金时代”,当代大学生的形象思维更是已发展到较高水平,深刻性是其在社会转型期成长起来赋予他们的特色,他们比以往的大学生具有更丰富的记忆和想象表象,并通过长期辩证逻辑思维发展的相辅相成,其的形象思维可以更深刻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并善于在实践中将形象思维渗透在其解决问题的方方面面。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大学生的形象思维发展阶段,特别需要注意表象这一过程,由其决定的思维定势制约着大学生的思维活动和实践。优化的积极的思维定势有利于实践,反之则会阻碍。

当代大学生的思维具有较强的批判性,他们喜欢用怀疑、批判的态度去审视周围的一切,特别是在面对他们认为不科学的落后的事物及有争议的信息时,批判精神体现的尤为突出。例如,当其在互联网的平台上接受到一定的信息之后,在思维中根据已有经验进行检验、加工和评价信息,提出并形成自己的观点,最后针对信息中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辩驳意见并通过诸多方式进行传播。

当代大学生崇尚自我意识,强调个性,具有较强的主体意识,但是受自身实践的局限,思维中又呈现出了伴随着批判和深刻性不够成熟的片面性和偏激性,判断、综合调控和自制等能力的不足,致使处理信息时不够系统和全面,衡量评价事物时标准不确定、主观性较强。在大学生评价社会转型期出现的问题的调查中就可以体现出来,由于对国情和民情的了解的不透彻和片面性,使得他们在评价社会问题时时常产生困惑,对错误观点的鉴别十分模糊,还有问卷调查中对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分析结果,都表明当下大学生的思维中对某些问题的看法和行为的表面化和简单化的不足。

(三)广阔性、灵活性、创造性提升,持久性、稳定性、实践性欠缺的直观动作思维。直观动作思维,心理学上又称实践思维,指面临的思维任务具有直观的形式,解决问题的方式依赖于实际的动作的思维方式。当代大学生的直观动作思维能力在广阔性、灵活性和创造性方面有所提升,但是在持久性、稳定性和实践性方面还很欠缺,需要锻炼。

大学时期是一个人思维方式塑造成型的关键阶段。在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的综合作用下,其直观动作思维也有飞跃的发展,广度进一步发展,灵活性、创造性得到显著提高。大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了解现实生活中出现的诸多现象,形成直观动作思维,并在解决新问题和新情况时应用。生动性和生活性的“情境”学习模式现在在大学生中盛行且取得了部分成就就体现了这一特点。

注重个性发展的大学生,动作行为取向更着眼于自身的内驱力,包括认知内驱力、自我提高内驱力和附属内驱力。例如我们平时所谓的兴趣就是很好的内驱力。大学生在现实中产生对某些事物的好奇心和探究其根源的强烈愿望就促使了动作行为的产生。在当代大学生组织的诸多社会实践和诸多设计比赛中处处体现出其行动思维的灵活性和创造性。

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大学生,受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在思维及行动上体现出明显的功利性和实用性。呈现在直观动作思维方面就是持久性、稳定性和实践性的缺失。同之前的大学生相比,当代的大学生在解决某一难题时容易放弃,在解决问题的实践中应用直观动作思维极易随时空发生变化,一些信仰、道德观念也只是停留在观念层面,如无直接或间接利益则缺少行动。

当代大学生有时代赋予的思维特点,同时也遵循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例如大脑具备某些物质基础才有思维的可能性,还有思维效果如何,不光受思维能力的影响,还受其他心理因素如知识表征的方式、定势、动机、情绪、人际关系等等的影响。因此,在分析当代大学生思维特点的同时,本课题组还针对当代大学生综合性的思想特点及当代大学生群体中不同思想团体的差异性也做了分析,这在相关研究成果中论述,此不赘述。

二、马克思主义在高校传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思维每时每刻都伴随着人们的生活,由于其重要性,心理学家对其进行了不懈的研究,但是普通心理学倾向于研究普遍规律,这使得对当代大学生的思维特点的研究呈滞后性,在马克思主义传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随之显现。

(一)教育者缺乏讲授理论“为什么”的教学能力,教学方式单一,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的成果在传播过程中的实效性差。伴随着西方大量的电视节目、杂志、书籍、影片等传入我国,渗透于其中的西方社会的健康或消极的价值观、信仰、生活状况等等冲击着我国主导意识形态,弱化了当代大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甚至一些大学生对西方生活方式的顶礼膜拜。面对西方生活方式、价值理念的巨大的诱惑力和影响力,当下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大众化宣传的教育者很多讲不清实践中有矛盾和争议的理论的“为什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使大学生活跃的思维在面对西方多元理论形态时难以理清思路,独立性的思维受限更制约创造性思维的发展。

与我国在高校的传播马克思主义的目标期望大学生对马克思主义达到理解和信奉的程度相比,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在高校传播效果却不甚理想,现实中出现了有的学生认为我国现在的马克思主义官僚化、书斋化,脱离其生活,还有的学生对马克思主义持怀疑态度,甚至表现出逆反和排斥的心理,认为其枯燥乏味,更有甚者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学习甚为反感。出现这些现象,原因是综合的,但一定程度上也说明马克思主义在高校传播过程中传播机制、载体或技巧等不符合大学生的思维特点有关,大学生感觉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十分费力,从而影响了其理论对大学生的吸引力。

(二)当代大学生欠缺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现代科技革命伴随下,全球化日程逐渐加快,我国日渐完善和深入的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和当代大学生都面临着深刻变化的社会环境的冲击,加之当代大学生是从现代中西方结合的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中培养出来的,思维的片面性和偏激性就决定了在面对多元文化思潮时,在一些“马克思主义过时论”、“意识形态终结论”、“马克思主义失败论”等等的宣传中,其有迷茫和选择价值观的周期,又加之实践中高校对其引导的缺失,导致了其他思潮占据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阵地,在实践中解决问题时不自觉的运用了其他主义,从而更加在生活中将“马克思主义”边缘化。高校部分学生在大学时期有了就反映了这些问题,追其根源客观上是马克思主义在高校传播的不够有效,主观上是大学生在解决问题时缺乏将马克思主义理论运用于实践的能力。

(三)高校马克思主义传播过程缺少反馈、流于形式,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形成了单向流动,大学生处于被动的信息接受者的地位,信仰的稳定性大打折扣。高校课堂是马克思主义传播的主要途径,大学生的思维特点发生变化,但是我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方式依然是填鸭式教学为主,很少有信息的双向流动,课堂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传播过程,成为简单的传播者作用于传播受众的信息输入和应付考试,忽视了大学生的存储和实践中的提取应用过程。在课堂之外的传播制度和途径,例如学校广播台,报纸,社团等等,由于缺少良好的反馈机制也出现学生无反馈或反馈迟缓的现象。这些现象导致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者针对高校大学生不能得出全面及科学的结论,从而难以形成传播者和大学生双方信息的双向流动,很难及时调整互动关系,出现了马克思主义在高校传播过程中的一些挑战。

当代大学生面临各方面的选择更加多样化,思想观念差异性显著,并呈现出多元化的价值取向趋势,在生活和思考个人工作及发展时,从调查报告显示总体上更加注重实际。面对大学生的实践问题,除了将马克思主义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之外,高校还采用校园电台、广播、网络、报纸、书籍、学生共产党员榜样作用、积极分子的培养等模式在实践中传播马克思主义,但是由于诸多措施流于形式往往收效甚微,并且一些学生、教师和领导党员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最有利的宣传者在生活、工作等方面处理时的不当之处,使得其榜样作用适得其反,引起大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的质疑,原来信仰的学生也由于身边的事和人的影响出现动摇。

三、结合当代大学生思维特点,巩固和创新马克思主义在高校的传播方式

(一)运用时代性语言,培养大学生思维的创造性。在结绳记事、简单画图等原始传播方式之后,语言是人类至今最为古老的也是最为有效的传播方式之一,以报刊、雕刻、书籍、绘画、表演等方式将语言以文字或图画形式显现出来,又以人类地域性的约定俗成的理解方式解读、传播此书写文化的内涵,为文明的传承起到了促进作用。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的传播过程中,语言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今天在传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首要的解决途径还是从改善语言传播方式入手。

高校的课堂教学要结合大学生的思维特点进行教学,从现有的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诸多专业课的培养模式来看,在培养当代大学生时存在明显不足,课时偏少、教学任务紧张、教师从自身理解学生需求出发讲解内容、填鸭式教学主导课堂等等以计划模式管理教学,致使大学生出现了消极应付学习的态度。改变这种状况,依赖于教学改革,特别是讲授课教师,分析当代大学生的思维特点,利用当代大学生思维定势,有意识地通过教师具有魅力和赋予时代性的语言、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思维方式讲解示范马克思主义的先进性,改变其接收马克思主义理论时不合理的思维定势,并依据当代大学生的形象思维的特点,利用多媒体(主要指声音、影像等)生动地呈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等,赋予马克思主义新的动态的生命力,吸引大学生去思考,在大学生思维中形成鲜活的表象,以帮助其发挥创造性转化为直观动作思维指导实践。

因此,当下的马克思主义传播途径关键在研究当代大学生的思维特点,并贴近实际生活,研究他们在接收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时的心理、需要和接收能力等,通过时代性的大学生思维能够接受的语言这一环节,例如带有时代特色的“镜像语言”,通过标语、横幅、广告牌等形式将一些理念带进大学生的生活,发挥语言的传播魅力,“以言动人”说服大学生,使当代大学生的形象思维起到正向转化作用,当然这也是语言传播的成败评判标准。

(二)因地因时选择传播方式,完善传播活动,形成传播长效机制。马克思主义理论是解决实践问题的学说,但是实践问题涉及生活、社会的方方面面,每个人的局限性决定个体不能穷尽所有问题。对于马克思主义传播者也是这样,从其通过各种途径接受马克思主义的信息,信仰并成为其忠实的传播者,再到其利用各种通道将马克思主义传播给受众者,最后是受众者将信息反馈回来。这是传播的全过程,在此过程中还要受到诸多干扰:首先是传播者的信息的各种来源途径是否科学,传播者汇集、加工整理信息是否严谨,传播媒介即通道传播给受众者是否合理,受众者是否受到噪音的干扰,受众对于信息的反馈是否接受等等。要注意,当前在马克思主义传播过程中没有将传播活动完善,一味的看重受众的增长,没有注重诸多干扰和反馈效果。

马克思主义在传播过程中必须对庞大的大学生群体进行细致分类,分析研究有什么群体、具有怎样的思想特点、有怎样的需求等;并进一步深化,针对大学生群体具体的需求,不同群体哪些需求已经得到满足,哪些还需要迫切满足,哪些是高级需求等等,然后再根据大学生自身实际,设计相应的传播策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实现多层次和多方位传播,增大马克思主义与其他思潮选择时的筹码。当下全国一刀切的传播模式的弊端已日益显现,要找准马克思主义传播和大学生不同群体的最佳契合点,有选择的切入,对于优化马克思主义在高校传播的效果是至关重要的。

在传播过程别关注马克思主义在大学生群体中的反馈效果。大学生群体每一个个体有其专业、地域、思想、经验等等独特的经历的综合,每个个体都有独特的生活体验,马克思主义高校传播,就要注重每个个体,根据个体差异取舍传播资源,并把马克思主义传播渗透到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中。将马克思主义传播不仅与大学生的思想问题和政治问题相结合,更与解决实际学习、就业、生活问题相结合,促进其在实践中运用马克思主义,并在实践中及时反馈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得失,在传播无效时有效的使高校其他部门介入做好配合工作,从而增强马克思主义学说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同时,高校成立专门的理论研究团体、青马工程将这些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形成文本,提炼出传播马克思主义的长效机制,在实践中提高传播的实效性。

(三)现代化的多种大众传播方式多位一体,巩固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思维模式。在现代社会,大众传播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马克思主义传播过程中只有借助大众传播方式才能更好地在大众中进行传播。当下大众传播的媒介是指建立在网络平台上的网页、博客、论坛,电视,多媒体,广播等电子传播媒介,综合运用各种现代传播媒介可以使马克思主义在传播过程中更加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隐蔽化,对于巩固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思维模式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当下网络时代,具有信息量大、资源共享、不受空间限制、互动顺畅等优点的互联网,是当代大学生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和交流思想的重要方式,对大学生的生活影响甚深。大众传播方式在大学生日常生活中去寻找宣传资源,宣传具有时代性、生活性、典型性,身边事的强烈的现场感染力能有助于激发大学生的兴趣,同时有亲切感也引起其注意力的集中。基于此,在高校既要利用互联网开展丰富的活动来传播马克思主义,当然,大众传媒还有其弊端,同时还要加强对其的管理,规范其他思潮的传播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错误信息。由此结合多种大众传播方式,并使每一种方式扬长避短,形成全方位的传播模式。

具体实施过程中,首先需要掌握网络舆论宣传阵地的主动权,人民网、新华网等党和国家的重要网络舆论阵地要对马克思主义宣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与社会各界交流对话,寻找解决的办法,这样使得处于思维趋于理性的大学生更加信服马克思主义。其次,发挥大众传媒的互动功效,吸引广大大学生参与到建设马克思主义网络阵地中,与多元化的思潮在网络平台上虚拟辩论,无形中引导大学生形成马克思主义的形象思维,以积极健康的思维模式去抵制其他不合理思潮的渗透。再次,以巨大的理论魅力和丰富的内容引导其他宣传媒体的选择,市场经济中的现代媒体,诸如一些电视节目、报纸杂志等为了吸引大学生,宣传一些在西方也已经抛弃的享乐主义和消极腐化的思想,以赚取收视率和出售率。针对这种大众传媒,需要以积极主流权威的思想即马克思主义进行疏导,引导大学生正确使用现代传媒,以防止大学生思维阵地被腐化思潮占领。

参考文献

[1]彭聃龄.普通心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任 平、王建明.论差异性社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未来[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0(5)

形象思维的定义范文3

 

关键词:现代艺术;现代园林;艺术观念;设计手法;平面形式;立体空间

现代园林设计从19世纪末期发展至今,不同于中国古典园林“师法自然”的造园风格,打破了欧洲传统规则图案式风格,超越了英国自然风景园的浪漫情怀,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形成了新的审美趣味与形式风格。 

影响现代园林设计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注重社会与功能的园林设计,二是采用生态的方法进行设计,三是从现代艺术和现代建筑中吸取养分。这里主要从现代艺术的角度出发来探讨对现代园林设计产生的影响。

一、现代艺术的发展

20世纪的西方现代艺术形成了与以往3000年的西方艺术完全不同的艺术观念、思维和形式,艺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艺术的写实性、唯美性、叙述性和传统的美学观点被全部推翻,艺术的非写实性、反唯美性、非叙述性已经是有目共睹的当前艺术的主流内容。

抽象主义建立在秩序法则上的形式逻辑;立体主义分解重组后得到的多视点角度;表现主义对自我情感的宣泄及对艺术张力的追求;抽象表现主义中对下意识运用和掌握的行动绘画;波普艺术中对大众生活的世俗化反映,对不同媒介的拼贴与融合,对绘画和雕塑等艺术界线的消解和清除;极少主义艺术中对艺术客观性的展现,对非表现性的把握,对“少”的极端表达;观念艺术中对生命的体验和思考,对思想的锻炼和表现,对自然的塑造和异化,对行为的梳理和张扬等都展现出现代艺术的发展与传统艺术的区别。

西方现代艺术这种异彩纷呈的现象不仅为现代园林设计的发展提供了设计灵感的丰富来源和审美旨趣上的某种倾向,同时也为园林设计的实践提供了大量丰富而具有启发意义的艺术思维和艺术形式语言。

二、艺术形式的思维更新在园林中的表现

1.抽象主义美学思维在园林中的表现

现代艺术形式方面的思维更新是从抽象主义运动开始的。“抽象”的目的就是要区别于现实“具象”的艺术自身的语言及表达方式。“抽象”思维可以说是对西方传统艺术思维的首次冲击,许多现代派画家在创作过程中都力求实现自然物象与抽象视觉符号之间的“语义转换”。传统的再现性形象被彻底地抽象了,点、线、面、体、色彩等抽象的元素(视觉符号),已不是作为屈从于现实对象的模仿手段而出现在画面上了,其本身就是画面的主体,就体现着作品的内容。

这种现代艺术形式上的思维更新影响到现代园林设计中设计思维。传统园林中的模仿自然已不再是设计思维中的唯一设计手法,从巴黎“国际现代工艺美术展”开始,费拉兄弟(AndreVera和PaulVera)与莫劳克斯(Jean CharlesMoreaux)设计的“瑙勒斯花园”的设计就步人人们的视野,标志着抽象性思维在园林中的体现。其花园构图与立体主义绘画有异曲同工之妙,冷峻的几何构图构成作品的平面图形,植被与灌木的几何配置形成花园独特的视觉效果。

2.非理性主义美学思维在园林中的表现

抽象性的思维体现着一种理性的思维形式,但是这种执著于简单明了的确定性和秩序性的思维定式干扰着艺术家的艺术想象力和创造才能的发挥。而艺术创造的脚步是永不停止的,叔本华(ArthurSchopenhauer)因此提出了非理性的美学思维。非理性的美学思维强调否定性、非中心性、破碎性、反正统性、非连续性以及多元性为特征,以此来消解理性思维中的抽象性的思维模式。

非理性设计思维在园林设计上的运用虽不如在建筑界那样引起巨大的变革,但作为园林设计的思想基垫,他们为当代园林设计思潮的未来发展确实架构起更广阔的平台。西班牙天才建筑师高迪(AntoniGaudiiCornet)的居尔公园、乔治·哈格里夫斯完成的位于美国丹佛市的哈乐昆广场、伯纳德·屈米的拉维莱特公园无一不是非理性思维指导下的产物。在拉维莱特公园的设计中,屈米提出三项创造原则:(1)拒绝“综合”观念,改向“分解”观念;(2)排斥传统的使用与形式间的对立,转向两者的叠合和并置;(3)强调片断,叠合和重合,使分解的力量突破原有的限制,提出新的定义。屈米在设计中将点线面体系之间安排一种富有张力的冲突与对抗,通过取消建筑的确定性的形式,赋予建筑无限的生机和活力。这种方式和特征我们可以说是屈米将解构主义建筑设计理论直接应用于园林设计中使得园林的设计具有明显的解构主义建筑的特征。

三、艺术语言引起园林设计形式语言的变革

现代艺术运动对现代园林设计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艺术思维的影响,再者是艺术语言的影响。艺术与艺术语言是不可分离的,它对设计师有着某种潜移默化的启示作用。在很多设计师的作品中,可以清晰地看到艺术语言的景观转化,而这种转化也使我们认识到在对艺术与园林进行平行思考过程中的巨大潜能。这无疑极大地丰富了园林的形态世界,也为现代的园林形态研究指明了某种方向。

1.平面形式层面上的设计手法

(1)秩序的法则。现代主义景观设计师对平面的处理不少呈现出几何的抽象,简洁的规整线形组合中隐含着平面构图的内在秩序。这一处理手法源于蒙德里安(PietMondrian)的抽象画。蒙德里安在继承康定斯基所开创的抽象风格后,探索和发展出一套与前者的那种浪漫抽象主义完全不同的几何抽象画风,从而使得绘画成为一种更加纯粹的形式表达。在景观设计平面中,这种对抽象秩序的法则受到设计师的青睐,得到广泛运用并加以推广变化。

当代景观设计师彼得·沃克将这种法则运用得淋漓尽致,并更加简洁纯粹。由他设计的剑桥中心屋顶花园进行了大胆的抽象艺术尝试。矩形的屋顶花园采用的是一种带有艺术性的平面构成布置手法。平面上以紫色砂石做底,中心部分用淡蓝色预制混凝土方砖按网格点缀,东西两侧以低矮带状花坛交错组织成一幅几何线条图案。

形象思维的定义范文4

[摘要]汉字是自源性文字,它的形体构造与表义方式直接受汉民族的思维方式、思想意识和社会心理的影响,从而形成了独具个性的构形特点和表义方式。本文着重阐述了古文字构形组合的主要手段和方法,分析了汉民族传统思维方式对汉字构形组合形式的影响,从具象性、辩证性、模糊性三个方面揭示了汉字在构形表义中形成的独特个性特征。

[关键词]汉字构形;具象性;辩证性;模糊性

汉字是自源性文字,它的形成和组合形式都和汉民族先民的思维方式、社会心理、生活习俗等有密切的关系。可以说,在汉字产生、发展的各个阶段都明显带有当时社会文化的种种痕迹,其形体构造及表义形式反映了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和思维方式。汉民族的先人依靠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直觉感受去体察事理,由直接感受而悟出某种人生哲理,“这种直接把握人生的思维方式,形成了中国的认识论,也影响着我们民族的审美意识。”[1](P53)这种思维方式直接影响了汉字的构形和性质以及汉字的应用和发展,早期的古汉字在形体构造和表义形式上,留下了远古社会的种种痕迹,反映了汉民族的文化心态与传统的思维方式。我们以古文字为对象,探讨传统思维方法对汉字构形表义形式的影响,探讨在特定文化背景下形成的汉字的独特的个性特征。

一、汉字构形的具象性

《说文解字·叙》谈到文字的起源时说:“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盌盓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又说:“仓颉之初作书也,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也;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早期的汉字,依赖于人们直接感受到的对象,经抽象思维、多维联想而产生的,以“依类象形”的方法表现出来,是当时的人们对社会认识的体现。这种直接的取象表义方式,决定了汉字的本质特征就是象形;以具象示义成为汉字的个性特征。现有的甲骨文资料以及《说文解字》的字形分析,都充分说明了这一事实。

从汉字构形来说,最早的造字法和构造类型是象形字,其他的造字法都是以象形字为构字部件组合而成,象形字是汉字构成的基础和根本。象形字的本质是象形,是以具体的形象表达语义,具象性成为其突出的特征。象形字所表现的是具有突出的整体轮廓或形状特征的事物形象,是以具象的视觉效果和联想把字形与具体事物联系起来,展示它所表达的意义。甲骨文中的象形字大多为名词,表现自然界的山水、草木等诸多事物;表现人的各种形态和身体部位。这些“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具体形象,是人类感性认识的视觉符号化的形象描绘,是将直观的感性特征,经过抽象、概括的思维组合后的固化形象。而这种固化形象必定融入了当时人们的思维方式和思想意识,融入了时代的文化特征。如:甲骨文的“山”、“水”二字为独体象形字。“山”字之形由高耸的主峰和两边稍矮的侧峰构成,“水”字之形由中间的水流和两边飞溅的水花构成,形态逼真,能产生“见形而知义”的共识效果。这些字体形象,当然是先民们将直觉感受抽象、概括出的固化形象,是自然之象在人们的思维活动中逐渐形成的知觉形象,是语词义与人的记忆中所存留的感性印象相联接而产生的意识形象,这种意识形象就是意中之象。用文字来表现这些形象时,在于对整体形象的把握,突出其特征,强调视觉效果。这种具象的形成是由感性认识到理性分析归类概括出的表义形象,而汉字的表义功能正是通过这些具体形象来实现的,因此,具象性成为汉字构形表义的个性特征。

汉字的具象性也表现在合体字的构字形象中。随着汉字的发展,以象形字为基础的合体字成为汉字构形的主体,此时的象形字成为合体字的构字部件,由于象形字以具象示义的功能与它作为构造部件的作用共同进入合体字中,从而形成了整个汉字体系独特的以具象示义功能和形式。我们以“杲”、“杳”为例,分析其形体特征:日在上为“杲”,表示阳光明亮的意思;日在下为“杳”,表示天色昏暗不明的意思;这些合体字构字部件的数量、位置不同,但都以整体的直观形象示义。这种构形表义的思维方式正反映了汉字构形的具象性以及具象的时代性。

以具象示义的思维方式影响着汉字的形体构造,也影响着整个汉字体系的发展变化。甲骨文中假借字占70%以上,假借是在象形字之后出现的记录语言的一种方法,也是世界上所有早期象形字发展的方向。汉字发展到这一阶段时,因为假借字直接借形标音,偏离了汉字以具象示义的轨道,因此,在传统思维方式和思维习惯的影响下,又为假借字增加象形字作为构造部件而重新组合,形成了既表义又表音的形声字,汉字以具象示义的特征得以保留。正如前人所言:“山旁必言山,水旁必言水,此则万无移易者。因其偏旁所含之字,详其为何义,审其为何声,虽不中不远矣。”[2](P69)这种字形与字义的关系,正反映了汉字体系以具象示义的独特的功能和表义形式。二、汉字构形的辩证性

我国古代哲学从《周易》起,就有了素朴的整体思维和辩证思维的萌芽,提出了一系列互相矛盾对立的概念,如阴阳、刚柔、动静、屈伸、进退、大小、内外、损益、盈虚等等[1](P55)这种传统的辩证思维方式,渗入汉民族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体现在人们的观念、认识、表达等诸多方面。作为汉民族文化元素之一的汉字,从它的字形特征和形声字的构造方法等方面也体现出了受这种思维方式的影响。说到方块汉字字体组合,首先想到的是左右结构、上下结构、内外结构等,再具体一些就是左形右声、左声右形;上声下形、上形下声等。每个汉字构字部件不同,部件数量不同,但整体结构都讲究整齐对称。这种讲究整齐对称的辩证思维观,不仅表现在汉字形体的外在形式上,在构形表义中也是常见的。如“从”、“比”、“北”三字,均由两个“人”字作构字部件组合而成,或相从,或并列,或相背,以整齐对称的视觉效果表达语义。

汉字构形表义中的辩证思维观体现在整个汉字体系中。以形声字为例,形声字的构造形式是将现成的象形字当作义符或声符,根据语词的意义和读音取用相关的义符和声符组合而成。根据义符与声符,在构字中的不同作用,表现出形声字构形表义中主从分明、相辅相成的辩证思维观念。先看以义符为主的构造法,义符在形声字已类化了,成为义类的标识,同用一个义符的字同属一个义类。《说文解字》的部首即义符,《说文解字》中同一部首的字义类相同。如“水”部字以“水”为义类,所收460字多表现水流的名称、水流的形貌动态、水的作用等,均与水有关。此类形声字的构形,以义符为基础,加上与语词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声符,表示同类事物的各个方面。如,以“心”为义符的字,意义多与人的心态、情绪、思维活动有关(古人认为“心之官则思”)等等,此类字的构造,在组合形式上,由义符确定所要表示的意义范畴,义符为主,声符为次,一主一从,层次分明;在意义系联上,它们往往有总分关系,义符表现总的抽象的概念,体现了它们的共性。所组合的字,表现的是个别的具体的意义,体现了事物的个性。它们之间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的辩证思维观。

与之相对应的是以声符为主的构造法,即《说文解字》称为“形声包会意”或“会意包形声”类的形声字。这类形声字在取用象形字作声符时,不仅取其声,而且取其义,声符具有既标音又表义的双重作用。如:“忘,不识也,从心从亡亡亦声。”[3](P220)“亡”的本义为逃跑,“忘”的字形结构为“从心里跑掉”了,表“忘记”之义,“亡”,既标音又表义。由于这类声符的特殊功能,古人在造字时,以此类声符所表示的概念特征为基础,与相关的义符组合来表示有共同特征或相同内涵的不同类别的事物。如,“兼”,从手持二禾,表示“并”的意思,指同时拿两个或用两样东西的行为。以“兼”作声符,造出一串有相似特点和内涵的字,如“缣”、“鹣”、“盕”、“搛”等字,多表示同时用两样东西或指称的两两相对的事物。“盰”,《说文》:“分决也。”以“盰”为专用符的“決”、“玦”这类字的构形,以声符意义表示概念为基础连类而及,以跨越式的思维系联不同的义符,表示它们的类别。在形式上,它们拥有共同的声符,体现了共同的音义来源;所组合的字,代表不同的事类、物类,体现了不同的类别;声符与所组合的字之间形成了源和流的关系。后人据此提出了“音近义同”或“声近义通”的说法,并以此探讨字与字之间的同源关系。

形象思维的定义范文5

符号性和系统性是语言的本质属性。

首先,语言是社会约定俗成的表达观念的符号,符号的本质是社会的,是语言最主要的特征。语言是一种社会契约,一个社会接受一种表达手段而排斥另一种表达手段其实都是社会上的集体意识的习惯。或者可以说,语言没有好坏之分,关键是使用哪一种表达方式。语言符号是一种两面性的实体:一方面语言表示事物的名称,所以任何语言都是概念的映像,即具有所指性;另外,语言要依托声音媒介来表达所指,所以说语言也是声音的映像,也就是说,语言具有能指性。

其次,语言是由语言结构单位及其相互关系组成的系统。只有成为音义关联点的结构单位才是一种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把现实转化为语言的“码”的最基本的思维单元是概念,因为它是对现实现象的分类和概括。字的音义关系是汉语音义关联基点的体现,印欧语的语言结构单位是词和句。

语言的第一存在形式是:语音;第二存在形式是:文字。每一个字都有形、有音、有义。文字与语言并轨的基础是个体化的图形与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相对应,而且能重复使用而不改变意义。这种个体化的形体有几个重要特点:第一,一个图形对应语言的一个基本结构单位;第二,以形表义(没有摆脱视觉认知途径的母斑);第三,每个图形都有它的理据(可以说出形、音、义相结合的缘由)。所以,与语言并轨初期的文字都是表义的。这样的文字主要有我国的汉字、埃及的圣书字、两河流域的X形字和中美洲的玛雅文。

语言是人类意识的组成部分,是人脑的一种生物机能,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生物性标志,被一个特定国家的人或有共同历史或一套传统的一群人所使用,通过语音表达系统或者文字表达系统得到符号实现。语言是思维的工具,人类首先创造出的是文字,然后经过词类、组词、简单句、复合句等复杂而又漫长的过程。随着人类的发展,对客观事物直观认识的丰富,就必须借助抽象的思维和认识方式扩大对客观世界的深入了解。

什么是思维?思维就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思维分形象思维和理论思维。什么是理论?理论就是用语言、文字表示的对事物一般性原理的认识。理论思维就是用语言、文字表示的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当然,思维离不开理解,思维是在理解基础上的思维;思维也离不开表达,思维的过程其实就是一种表达的过程;思维、理解、表达更离不开行动,行动是理解、思维、表达之源。行动也是理解、思维、表达的最终结果。理解、思考、表达、行动四者缺一不可。

思维与语言是人类进化和发展的必然结果,没有思维,不会有语言的产生和发展,思维借助语言进行表述,语言所表述的内容就是思维的内容,但表达出来的内容是由思维内容和形式的决定的。人们创造新词汇也是思维对语言作用的表现,随着对客观事物认识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新现象都要求用新的词汇来表述。另外,由于人的经历、文化层次、所处环境、使用的语种等的不同,其思维的内容和形式是有区别的,自然影响着人们不同的语言表达形式。

语言要指称事物,就要对事物进行分类,分别给以名称,对现实的这种划分各语言很不一样,这就是语言民族个性的表现。东方人普遍认为人类用“心”思考,西方人很早就知道人类用“脑”思考。东方人擅长冥想和顿悟,西方人善于推理。由于历史文化传统和意识形态等因素的不同,在两种语言里,词汇除了人们最初赋予的意义以外,还在语言的发展过程中被打上深深的文化烙印。中国人擅长形象思维(imagin ation),英美人偏好抽象思维(abstract)或逻辑思维(logical)。中国人重形象思维,而逻辑思维不发达,反映在文学和日常生活中,象征、形象、类比的手法非常丰富。中国人喜好使用比喻或华丽的辞藻,通过浓墨重彩使得文章显得生动鲜明,文采飞扬,实际上强调了思维中的表象作用。形象的词汇在其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被赋予了感彩,被人格化,使之具有了人物的品行、特征。这些托物言志、借景生情的词汇被直接译成印欧语后,则会失去它们所具有的联想意义。

语言是非常复杂的,他受到人脑的支配,与思维密不可分。到目前为止,科学技术还不能完全模拟人脑的语言功能。思维和语言是相互作用的,思维通过语言来表达,而语言的形成由思维来决定。不同的思维方式必定反映在语言的结构上,东西方思维模式的差异造成了语言从文字到语篇结构的不同。汉语受重形象、重综合、重本体的圆式思维模式影响,产生了以形声义为一体的汉字。汉语句子和语篇结构以语义为中心,无词形变化和严格的语法限制,是一种“意会”语言。印欧语重抽象、重综合、重客体的思维模式影响,句子结构严谨,有明显的词形变化,并以被动语态居多。

我们的祖先承认自然界和人类阴阳交融的关系,把他们视为相互依存的整体世界,汉语讲究意合,以意代形,理解句义在先,分解句形在后;西方的自然观强调原子的个体性作用,充分肯定自然界里个体存在的价值,自然界的事物归根结底由原子构成,语言归根结底由字母组成词,词组成句子。句法的文化差异突出表现在姓名和地址排序上:汉语,从大到小、先姓后名、先国家后城市街道;印欧系语言,从小到大、先名后姓、先街道后城市国家,印欧系语言先以动词为中心,搭建句式,然后运用语法手段补充词,使句子完整。

总之,中国人“天人合一”的境界使中华民族的思维模式趋向整体化,反映在我国的语法的综合化、追求整体性上,单看一个词,一般很难确定它的词类,只有把它放在句中,方可确定该词的作用;而西方语法讲究逻辑性,各个词类都有相应的词缀加以标记,一看便知其类。以印欧系语言为代表的西方语言的句法以动词为中心,通过推敲其他部分和动词的关系而获得其义,而汉语的句子以理解句义为分析句法的前提条件。可以说,汉语以神统形,印欧系语言以形传神。

参考文献

形象思维的定义范文6

【关键词】传统形而上学;有限;独断

一、传统形而上学的几种表现

黑格尔详细分析了传统形而上学中的各种错误的态度:

第一种思想对于客观性的态度是原始素朴的实在论信仰:它“还没有意识到思想自身所包含的矛盾和思想自身与信仰的对立,却相信,只靠反思即可认识真理,即可使客体的真实性质呈现在意识前面”,“就其内容而言,既可以真正成为玄思的哲学学说,同样也可老停留在有限的思维规定里,亦即老停滞在尚未解除的对立里面”。简言之,就是在主客混沌不分的情况下运用单纯的抽象理智的观点去把握超越性的理智的对象,因而难免陷入不可调停的内容的对立之中。

第二种思想主要是指是康德之前笛卡尔开始的旧形而上学思维,它认为思维的规定即是事物的基本规定,“坚持思想可以认识一切存在,因而凡是思维所想的,本身就是被认识的”,即坚持一种信仰式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模式。黑格尔指出,这种哲学观点误以为抽象而孤立的概念本身就可自给自足,因而与一般的朴素信仰一样,犯了内容上主观主义和表达上同义反复的错误,仍未能“超出抽象理智的思维”,运用的是来自“直接的、个别的得到的思维规定”,是“有限的、单纯理智的”,仍然无法超越自身的对立,把握本质是无限的思维。

黑格尔认为旧形而上学无法超越单纯理智的规定性而进入到纯粹思维的无规定性中,仍陷入有限性的无穷对立之中。由此他认为应该扬弃“规定和限制的缺陷”,并进而提出了自己的超越这种对立的“思维自己在自己之中,自己与自己本身相关联,并且以自己为对象”的哲学观点。

黑格尔认为旧形而上学的思维是“有限的思维”,它“老是活动于有限思维规定的某种界限之内,并把这种界限看成固定的东西,而不对它再加以否定”,但终究“被限制的无限仍不过只是一有限之物而已”,因而基于此基础上的对思维的理解仍不过是“贫乏、抽象和片面的规定”,其本身并不真实,也不能够把握真理。但事实上无论黑格尔之前还是黑格尔之后,黑格尔所批评的旧形而上学的思维范式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跟黑格尔所根植的西方理性思维传统所具有的规范性冲动息息相关。哲学总是在一种规定性对另一种规定性的试图超越中跃迁,很难说今天的哲学思维范式包括黑格尔自身的哲学范式能够超离传统形而上学所开辟的空间而进行。

黑格尔进而认为,旧形而上学在表达上,“谓词都是有限的知性概念,只能表达一种限制,而不能表达真理”,其所运用的方法不过是将我们已有的现成表象之规定性(比如“永恒”、“存在”等等),强加给被认知的对象外面(比如用“存在”来表述“上帝”)。如果总是试图“用谓词的方法表达真理”,则会陷入语言无法穷尽对象的地步。

二、传统形而上学的各个部分

黑格尔从四个方面对传统形而上学进行了厘清。

第一部分是本体论,即“关于本质的抽象规定的学说”。由于对这些规定的多样性及其有限的效用缺乏一个根本原则的贯彻,因此这些规定必须经验地偶然地漫无次序地列举开来,从经验中寻找各种规范性的列举(譬如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理论),因而对于他们来讲,所谓的真理只在于指称表象的主词是否和称谓主词的概念没有矛盾。而罔顾谓词本身是否是真的概念,是否具备“自在自为的真理性和必然性”。

第二部分是理性心理学或心灵学。它的特征在于运用有限的规定性去研究灵魂,亦即被作为物的精神。它将精神“看成一个没有一个过程的存在”,“把精神无过程的内在性和外在行截然分开”,而不是从精神的具体现实性和能动性的方面去考察它。因而会产生经院哲学那种灵魂是单纯还是复合的问题。

第三部分是宇宙论。包括世界的偶然性和必然性,以及人类的自由与恶的起源问题。宇宙论将一切有限事物的对立作为其研究对象,但是并不把它们视作一个具体的全体,而是当作按照一切抽象原则组合而成的集合。由此,质和量,自由和必然,善和恶,都在有限世界之内抽象对立着,处于永远分裂的状态。但实际上,“自由本质上是具体的,它永远自己决定自己,因此同时是必然的”,真正内在的必然性就是自由。自由与必然性在理性之中得到统一,扬弃了各自外部的对立与局限。针对恶,黑格尔认为“恶只是一种否定物,它本身没有持久的存在,但只是想要坚持其独立自为存在,其实,恶只是否定性自身的绝对假象”。

第四部分是自然的或理性的神学。它研究上帝存在的可能性,上帝的证明及其特性。在理性所能认识的限度上,旧形而上学无法克服自身将实在性与否定性绝对对立开来的的内在矛盾,要么无法将上帝从有限世界中解放出来,陷入理性主义泛神论,要么视上帝为与主体相对立的绝对客体,陷入二元主义的自然神论。因而导致上帝成为毫无规定性的被抽空的“最贫乏最空虚”的东西,成为实质上的无神论。而在上帝存在的证明上,由于知性观点的特征,即对客观前提或中介的依赖,始终无法最终把握到上帝通过中介、扬弃中介,包含中介于自身并返会自身、自依而不依他的理性存在的特征。

三、黑格尔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态度

黑格尔认为传统形而上学最主要的问题是陷于有限性的知性思维而无法进入到反思的、辩证的的理性思维的地步,无法把握到对象身上所具备的规范性与超越性(有限和无限)的统一,而只是局限于矛盾的抽象的绝对对立之中。这样难免独断的主观主义之中(与之相对的是经验主义的怀疑论),只能从片面的概念思维中认识存在而无法把握其本质。

作为一种西方古典哲学哲学范式的最初形态,黑格尔没有简答地丢弃掉传统形而上学,而是批判地继承了传统形而上学的具体内容,并加以辩证法的改造。可以看到黑格尔自身作为“全体”“大包”的形而上学有机体系,在逻辑学里已经初步展示出了规模,不仅将传统形而上学(从古希腊开始的自然宇宙哲学)所处理的内容作为自身哲学的一部分继承下来,还将传统唯理论哲学中的基本思维范式批判地继承下来了。黑格尔试图克服传统形而上学中的主观主义和主客二分的对立而找到一种绝对客观的思维,却未免陷入到非人化的另一个怪圈。因而简单地从外部形态上看,黑格尔开启的精神哲学某种意义上逾越了(怀疑主义浓郁的)由康德开启的批判哲学和被理解为一种形而上学形态的经验哲学而多少更为具备传统形而上学的精神气象。

形象思维的定义范文7

在西方传统哲学中,“真理”一直是一个很崇高的概念。在对真理概念进行的众多解说背后,隐藏的是不同的逻辑形式的交锋。在不同的逻辑思维形式中,真理有不同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一、形式逻辑中“真理”与“真”的纠缠 关于“真”,并没有太大的争论。通常的意义上,“真”是可以通过形式逻辑判断给出的,是通过认识论的方式来定义的,可以简单地说,“真”就是经验世界中认识内容与认识对象的符合。虽然可以通过形式逻辑来理解“真”,但并不意味着形式逻辑就是单纯的关于经验的逻辑。因为形式逻辑探讨的是命题的真假,它要对命题作出非此即彼的判断,判断的结果则用“真”或“假”这种可经验性的结果来表达。表面上看,用形式逻辑的方式来理解真理,真理就会等同于“真”,就会把真理限制在经验世界的范围之内。其实不然。在形式逻辑对命题内容与命题形式的区分中,就已经隐含着两种倾向:一种是形式逻辑与经验世界的相结合,另一种是在思维内部寻找逻辑的规律性亦即真理性。这两种倾向,直接导致了两种不同的思维路径:经验的和先验的。 形式逻辑区别了命题形式与命题内容。命题内容是经验性的,而命题形式则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形式逻辑不研究具体命题及其内容,而只研究命题形式,并且特别强调研究由命题形式所组成的正确的推理形式。但是,推理形式是从经验命题中抽象出来的,它离不开经验性的命题内容。在这里已经出现了关于“真”的经验性与先验性两种不同的倾向。这两种不同的倾向导致了对待真理问题的两种不同的态度。这两种态度,在形式逻辑的创始人—亚里士多德那里就已经暴露出来了。亚里士多德一方面主张“真理是思想与物的符合”,另一方面他又断言最高真理是思维和理念形式的一致。这种分歧一直贯穿于西方哲学史中。一种观点是坚持经验性因素是真理的标准。伊壁鸿鲁、卢克莱修认为感性经验是真理的标准,近代唯物主义经验论者亦有相同的观点。18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者十分注意把真理的感性标准同利益联系起来,费尔巴哈则着重强调真理的标准是人与人的交往、意见的一致,在他看来,真理性、感性的意义是相同的。实用主义认为真理是观念和行为同个人获得成功的意图符合;马赫主义认为真理是感觉的最简单的、最“经济”的相互符合;逻辑实证主义认为真理是科学命题和个人主体的感觉经验的符合,等等。 另一种观点则试图摆脱经验去寻找真理和真理的标准。如古希腊的柏拉图认为真理是某种超验的、永恒的理念。中世纪的经院哲学把真理看作是上帝的属性。近代的笛卡尔、莱布尼茨等人宣扬真理的先天性,主观唯心主义把真理看作是纯主观范围内的东西,等等。这两种分歧最明显地出现在双重真理观中。双重真理论认为真理有两种不同的形式和来源:一种是哲学和科学的真理,是从经验和科学实验中得来的,一种是神学的、宗教的真理,是从神的启示、从信仰中得来的。这两种真理互不干涉,同时并存。但是,双重真理观的这种调和并没有解决对待真理的两种不同态度之间的矛盾。在这一点上,康德哲学走得更远,它试图用先验逻辑来解决这一问题。 二、先验逻辑的思维方式 资Z巴姗说获价姗扮苗SNl蕊一.飞。5.层口suo6渊在形式逻辑先验化的道路上,康德哲学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即以先验逻辑来定义真理,以此来实现“真理”与“真”的区分并摆正各自的位置。先验逻辑与形式逻辑一样,也作了两种区分:判断形式与判断内容。先验逻辑所说的判断,相当于形式逻辑的命题。先验逻辑所说的判断形式,相当于形式逻辑的命题形式。然而,与形式逻辑不同之处在于,关于判断的内容,先验逻辑作出了不同的解释。康德认为,概念有两种,一种是经验概念,另一种是纯概念或先验概念。经验概念来源于感性内容;纯概念不是由感性内容抽象出来的,而是来源于知性或思想本身(纯概念具有先验的综合作用,这种先验的综合作用规定了判断形式,也表现于判断形式。相应于不同的纯概念,亦即范畴,就有不同的判断形式)。 在此可以看出,康德的先验逻辑,其实是改装过了的形式逻辑,它并没有克服形式逻辑内部的“真理”与“真”的分裂,相反,却把这种分裂进一步体系化了。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认为,认识的对象只能是现象,本体属于人永远不能认识的范围,真理也就表现为思维同它的先验形式的一致:“无感性则不会有对象给予我们,无知性则没有对象被思维’,ll]。这种坚持先验的思维形式与经验的表象内容的符合论,相比于形式逻辑而言,范围进一步缩小了:如果说坚持了形式逻辑的旧形而上学还以朴素的方式承认本体的可知性的话,康德的先验逻辑则把一切都限制在了思维、纯主观座的范围之内。于是,真理的“可靠性”大打折扣。真理虽然具有先验的形式,却不能穿透现象,直达本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认为,坚持形式逻辑的旧形而上学比后来的康德批判哲学在思维方式上站得更高:旧形而上学不仅假定有限事物是可以认识的,而且假定思维本身也是可以认识的。l2]然而,在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中,他却想突破现象的限制,去设想本体。在这里,上帝以及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道德律成了真理的化身。然而,这种真理超出了形式逻辑乃至康德的先验逻辑的能力范围,只能靠信仰去把握。 在这种纯粹的主观性哲学中,无论是真理还是真,都被严格地限定在认识论的领域,如果说,坚持形式逻辑的旧形而上学还以朴素的方式承认本体论,承认本体论与认识论的统一的话,那么,康德哲学在此实现了认识论与本体论的断裂。在理性的理论运用上,真理被定义为纯主观性的范围:在表象的范围之内,“真理”与“真”是可以互换的;而在理论的实践运用上,在道德伦理的范围之内,真理却是只能信仰的。 另外,无论是先验逻辑还是形式逻辑,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存在着“终极真理观”的倾向。在这种倾向下,真理被设想为无限的、永恒的、绝对的,亦即真理是存在于人类社会之外,人类只能认识而不能改变的铁的逻辑。在这种真理观面前,人,归根结底,只是奴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之前,这种终极真理观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p#分页标题#e# 三、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逻辑的思维方式 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哲学一方面继承了西方传统哲学的终极真理观,另一方面又用辩证逻辑的思维方式对其进行了改造。 第一,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坚持了终极真理观中有限与无限的区分。在黑格尔看来,真理是绝对的、无限的。在认识真理的过程中,有限是一个陷阱,一个引人误人歧途的路标。黑格尔认为,有限这一类的概念是不能表达无限即关于绝对的知识的。一个经验事物是有限的,意味着它不能承担真理的重任。之所以不能在经验范围内认识真理,是因为经验范围内的特定的存在物都有一个“他者”、一个界限:从形式方面来说,有限是指这样一种东西,这种东西有终结,这种东西是存在的,但在与自己的他物联系起来,从而受到自己的他物的限制时,就不再存在。所以,有限东西存在于它与它的他物的关系中,这个他物是它的否定,并且把自身表现为它的界限[3j。同时,以有限的思维去推论无限的思维,就会使无限的思维变成有限的。因此,必须突破经验范围内的有限性,才能达到绝对的真理。“无限”恰好满足了黑格尔的这个要求:思维“存在于其自身,与其自身相关,以其自身为对象。对象,是一个他物,一个否定我的东西。纯粹的思维在自身决没有任何局限。只有思维停留在一些有局限的规定里,认为它是至极的东西时,思维才是有限的”叽在此,黑格尔采取“倒虚为实”的思维路径,他把寻找客观性的途径从外部事物转向思维自身。这样,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必然要在真理问题上反对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因为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的逻辑形式本身就是有限的,它所研究逻辑的形式不过是有限的经验世界的形式。因此,在黑格尔看来,形式逻辑的“判断由于其形式使然,总是片面的,就此而言也是假的’,lq。 第二,黑格尔认为,理念作为真理具有“发展”和“具体”的特征,提出了“真理是过程”和“真理是具体的”的思想。黑格尔指出,“真正的、思辨的东西恰恰是这样一种东西,这种东西在自身内没有任何这样的片面规定,也不能被片面规定所穷尽,而是作为总体包含着许多自身统一的规定,它们在分离开的情况下被独断论视为固定的、真正的东西。实际上,片面的东西并不是固定的、独自持续存在的东西,而是作为被扬弃了的东西.包含在整体之内”。 第三,黑格尔的辩证法虽然采取了“倒虚为实”的思维路径,它却具有了一个以往的逻辑所不具有的特点,那就是认识论与本体论的自觉结合。在这个“客观思想”或真理的基础上,它试图把整个世界的运动发展包含进来。经验性的内容在黑格尔的辩证法中不是被抛弃了,而是被扬弃。辩证法在黑格尔哲学中成了一种扬弃性的运动,成了精神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的辩证运动过程:“精神能够从一切外在东西和它自己的外在性、它的定在本身抽象出来,它能够忍受对其个体的直接性的否定,忍受无限的痛苦,就是说,能够在这个否定中肯定地保持自己”。 总之,黑格尔的辩证逻辑用唯心主义的方法试图把历史融人真理观,试图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阐述真理的实现。在这种辩证逻辑的思维模式下,真理开始具有丰富的内容和发展的形式。但是,在包括黑格尔哲学在内的西方传统哲学中,“真理”一直是一个过于崇高的字眼,一个神学化了的象征,一个现实世界的人们所无法左右的锁链。直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以实践为基础的辩证思维方式才第一次把真理从天上带回人间。 四、实践辩证法的思维方式 在目前关于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定义中,一般是从认识论的角度着手的,“‘真理’是一个认识论概念,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8]。这种认识论范围内的真理架构,一方面把“真”囊括进了真理的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又突出了真理的普遍性和规律性。然而,实践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基础,在这个定义中却没有得到相应展现。这样,这种定义方式就与旧唯物主义没有本质区别。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并不是简单地对“真理”是否是“真”作出判断那么简单,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首先是一种实践的真理观,即认为真理是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去发现、发展和实现的。 第一,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首要特点就是打破了真理观的认识论界限,把对真理的理解立足于现实的人的实践。至少从笛卡尔开始,西方哲学在对真理的理解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对待思维的主体—“自我”。至少从这时开始,“自我”就成了一个精神性的主体,它所具有的最大或唯一的特征就是“思维”,“自我”由此被等同于“自我意识”。在这种思维方式的影响下,人被抽象为“自我意识”,被看成了非对象性的、唯灵论的存在物。只有绝对观念,只有精神,才是真正的人的本质。“自然界的人性和历史所创造的自然界—人的产品—的人性,就表现在它们是抽象的精神的产品……它们是精神的环节即思想的本质”191。于是,一切人类历史,都成了思维的生产史;一切对立,都成了意识范围内的对立,现实的物质世界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并最终被彻底地驱逐出哲学体系。马克思的实践的观点,把人、把思维的主体看作是一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中的个人,看作是现实的、从事感性活动的个人,而不是思想家们所理解的“纯粹的”个人: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线、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llq。人的本质也并不是一开始就确定了的,它是在实践活动中得以展现和不断发展的,这是一种从实践中发展自身、实现自身价值的能力。在此,认识的主体在实践活动中打破了“自我意识”的限制,只有在这个基础上,现实的、实践的主体才能在真理观的问题上突破单纯的认识论范围,才能从历史和社会的角度去理解真理。#p#分页标题#e# 第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用实践的观点在真理观问题上真正实现了本体论与认识论的统一。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是活生生的个人,人的认识活动是在实践中发生的。他有着自己独立的意识,他本身就是参与物质世界生活的一部分,因此不能只是考察抽象的、孤立的认识活动本身(这种“纯粹的”认识活动也是不存在的)。人不是在一个封闭的透明容器中去观察世界,然后呆在这个容器里去苦思冥想他所看到的是不是事物本身的样子。马克思一开始就把现实的、活生生的个人植根于现实世界的物质生产实践中,他的认识活动是他的有机的社会实践过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不是与认识对象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单纯地瞪着眼睛“本质看”lll]:“当现实的、肉体的、站在呈圆形的地球上呼出和吸入一切自然力的人通过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设定并不是主体……因此,并不是它在设定这一行动中从自己的‘纯粹活动’转而创造对象,而是它的对象性的产物仅仅证实了它的对象性的活动,证明了它的活动是对象性的自然存在物的活动”刀。在这种思维逻辑的指导下,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不是一个固定的、抽象的概念,它是不断发展的、现实的历史过程,因而人的认识活动也是不断发展的,所以从实践的广度和宽度来看,认识活动的真理性也是一个从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无限靠近的过程。 第三,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普遍性的重要表现—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性”,也不是高高在上的神的指示,而是与人的主体性密不可分的,是在实践中展开和实现的。在人类社会历史中,以物质实践为基础的人类社会的发展表现为分工以及以分工为基础的交往关系的发展。分工造成了社会集团的分化,改变了个人和集团的交往方式和范围,从而使整个社会关系发生变化。正是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把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总结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表现为人类社会历史实践活动的规律,它的实现,也离不开千千万万的社会现实主体—从事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个人”。正是干百万的人民群众的历史实践活动,才促成了历史运动的洪流。只有发挥每一个人的能动性,积极参与进步的社会实践,才能推动历史的发展进步。由此,只有在实践的意义上,真理才是可能的。

形象思维的定义范文8

人类发展的历史是一个不断变革创新发展的历史。人类的创新活动是其思维创新与实践创新辩证统一的过程。无论是人类的思维创新还是其实践创新都以知识为基础而展开。因此,人类创新活动是以一个知识为基础而具有意志与目的的自觉活动,是一个展现了人类知识创新本质的历史发展过程。

人类创新活动过程由观念层面的创新和实践层面的创新这两个方面构成,是思维创新与实践创新的内在统一过程。无论是思维创新还是实践创新,都离不开知识这一要素。因为知识既是思维创新活动的内在构成要素及其结果,也是实践创新活动的内在环节与要素。人类实践活动既是思维认识活动及其知识成果形成的客观前提,又是其思维认识及其知识成果的对象化和外化的客观过程。知识是贯穿于人类创新活动全过程的内在基础,没有知识要素的构成,就不可能有人类创新的实际活动。

知识是伴随人的产生而出现的现象。当然,也伴随着人的发展而发展的。在人类的不同时代会有不同的知识观。即使在同一时代,由于不同的认识视域或角度,也会有对知识的不同理解。自从人有了知识以来,人作为具有自我意识的存在物,便对知识范畴进行了对象性的考察,从而形成了对知识范畴认识的历史过程。我们可以分为以下基本阶段。

1. 认识论考察

这主要是指古代以来人们从人的认识来源、认识能力和认识过程对知识的传统考察。用康德的话说,就是研究有关认识的“起源、范围及其客观有效性”,是从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过程来探讨知识的形成及其本质的,并形成了认识论的不同主张。从认识来源来说,就形成了知识意义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不同理解。前者把知识的来源界定为客观事物本身,由此来确定知识的客观性与有效性;后者则把知识的来源确定为感觉或理念。以人的主观感觉或理念为知识来源的属于主观唯心主义知识论;而以人之外的神秘理念为知识来源的则属于客观唯心主义知识论。从人的认识能力来考察知识的形成,即把有关知识的研究建立在人的感性与理性的基础之上,也形成了知识的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两种不同主张。前者认为人的感觉才是知识形成的来源与本质;后者则认为人的理性才是知识形成的来源与本质。这种形态的知识论主要还是从认识的发生学意义上讲的,是从研究人的认识的起源和认识能力(感性与理性)来确定知识的普遍必然性与有效性及其认识的范围。“也正是由于这种认识理论的发生学性质,所以国内哲学界以往一般将epistemology(知识论)称为‘认识论’”{1}。

2. 知识论的考察

主要是指从逻辑论意义上对知识本身之所以为真的诸条件问题的研究,即有关知识自身得以确证的问题研究。“我们可以从1995年出版的《剑桥哲学辞典》的定义中看出这一点。在那里,知识论被界定为有关‘知识与确证性质的研究,特别地,有关(A)知识与确证的确定特征,(B)实质条件,以及(C)它们的界限的研究’”{2}。大致说来,20世纪西方知识论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基本阶段:一是逻辑经验论的基础主义阶段。它主要以罗素和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原子主义与维也纳学派的逻辑经验主义为理论基础。它们的共同特点在于都非常强调知识为逻辑的还原。二是反逻辑经验论的基础主义阶段。主要来自于日常语言哲学家。他们批判了逻辑经验主义的不可错性的观念,认为任何有关知觉经验的命题,都无法避免被驳斥的命运。三是当代的分析知识论阶段。这个阶段是以葛梯尔对传统知识的三元定义进行的桃战为转折点而开始的。从传统逻辑论意义上说,构成知识必须要有三个条件,即命题首先要是真的,其次认识者要相信它,再者认识者的信念必须得到确证。而葛梯尔则以反例提出,即便满足知识的真、确证与信念(即相信)这三个条件,确证的真信念也可能不是知识。围绕着葛梯尔问题的解决,出现了不同的理论观点,诸如内在主义、外在主义、语境主义,等等。内在主义则把确证看作是属于认识者内在的心灵活动。而外在主义则力图走出主体单纯的内在意识之外去寻求问题确证的解释。而语境主义则强调要从语境的社会因素方面来寻找问题确证的可能性。从当代这些知识论研究变化发展来看,它摆脱了对知识进行简单的来源与活动的认识论分析,而对知识本体自身构成的诸因素及其条件进行了具体的逻辑结构意义的分析。实际上已形成了对知识本体内部结构多维向度的分析视域。

上述内容同时表明,知识这一范畴的内涵及其概念的确定是随着人类对知识的认识历史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对知识的范畴,我们可以进行多种意义的确定。

(1)从知识的来源与客体对象来看,知识可简单说是主体对客体对象的反映,是人的认识过程成果

这是从认识论意义上来讲的,也是人们对知识最一般的哲学理解。这种界定规定了知识的来源及其认识的途径,即知识来源于客体对象,并通过人对客体对象进行认识或反映的实践途径而形成。由于客体对象的性质或属性不同,可以将人们通过认识或反映所形成的知识分为不同的类型,如自然科学知识中的物理知识、生物知识、天文知识等;社会科学知识的经济学知识、政治学知识等。

(2)从认识主体自身构成方面因素来看,知识可以说是认识主体的一种能力、技能或德性、信念,等等

自古以来,许多哲学家都把知识视为人的一种能力,一种人能够认识真理、把握事物本质的理性能力。从一般的日常生活意义上来理解知识能力的话,主要是指“知”所具有的某种形式能力。如说“我知道吉它”,除了指我知道吉它为何物,是什么这一基本事实以外,还可能会包含着更重要的深层意义:就是我懂得吉它,能够弹奏它,意味着认识主体已具有运用或操作吉它的技能。此外,还有对知识视为主体的道德能力的理解。早在苏格拉底那里就说过,知识就是一种德性,是一种能够完美人格、达到智慧的道德力量或能力。从这些知识的定义中可看出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都从主体自身构成方面因素来寻求知识的根据,体现了 内在主义的考察向度。按照这种理解,可以根据人的不同认识能力将知识分为不同类型,如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的划分。前者就是直接通过人们感官,运用感觉与知觉能力来形成的知识。它具有直接性和不确定性,属于认识阶段中的低级的经验知识。而后者则是来自于人们的理性能力,包括人的概念、判断与推理,它属于认识阶段的高级知识。

(3)从知识自身确定条件的逻辑向度来看,可以说知识是可以被证明为真的逻辑命题系统

知识无论是何种意义,它总是表现为一种命题语言形式。而对知识的命题语言本体进行逻辑的分析就成为了判定知识的另一向度。柏拉图看来,知识之所以为知识必须满足“真”、“相信”和“证明”这三个基本条件。这就是说,知识作为逻辑命题是由信念、真与确证这三个要素或条件所构成。无论何种复杂的知识系统,在逻辑主义看来都可以还原为逻辑的命题结构,并符合这种知识的基本条件。当然,正如我们在前面所提到的,对这种知识的逻辑语言的分析,随着研究的发展逐渐走向了它的非逻辑性的反面,即反逻辑经验主义阶段,出现了外在主义、语境主义和社会知识论的分析。这种反逻辑主义分析表明了这样的一种趋势,即知识作为命题逻辑本体,其真的确证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它自身的命题之间关系,同时也在于这种逻辑命题之外的社会环境因素包括社会的关系、人的交往境域和社会语境等因素的意义。这显然拓展了知识逻辑分析的视域,也丰富了人类对知识本质的多维分析。

(4)从信息论意义上来看,知识也可以说是一种信息

知识是信息,这是现代社会的共识。但对信息的定义理解有很多种,最基本的理解是认为信息是一种携带或寓含着特定意义的数据或符号,它具有无形性、流动性、可分享性和增殖性等基本特性。人们是通过接受信息、理解信息并重组信息来展开自己认识活动的。知识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是意义的凝结物,是寓含着特定意义的存在,因而也就是一种信息的存在。知识信息对于特定的认识主体来说,其意义就在于消除其认识过程的不确定性,是能带来其认识过程有序化程度的意义存在。学界依据信息论意义对知识也进行了不同的分类。有的学者认为,“知识是指经过人的思维整理过的信息、数据、形象、意象……的其他符号化产物,分享的知识不仅包括可编码的明晰知识,也包括与个人的经历和背景密不可分的隐性知识”{3}。即是说,知识信息可分为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符号知识与非符号知识等。

现代社会还将知识分类为“4个W”,即“What(‘是什么’,事实知识)、Why(‘为什么’,原理知识)、How(‘怎样做’,技能知识)、Who(‘是谁’,社会人际交往知识)”。

上述内容表明,知识范畴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是一个本质多值性范畴,可以从不同角度或方面加以认识;同时也可以在一定意义上综合统一起来理解。质言之,知识既可以是主体认识客体事物的认识成果;也可以是主体的一种洞察和把握事物本质的理智力量或能力,一种能够操作或把握事物的技能;它无疑表现为一种逻辑命题的语言符号系统,具有逻辑结构的意义;同时它也是一种通过物质载体(诸如语言、文字或其他具体物质形态等等)而寓含意义的信息存在,它在信息运动中可以传递、扩散、分享和衍生增殖。只有从多维意义上理解知识范畴,把知识理解为具有多维意义向度的概念,才能真正揭示知识在人类创新活动中的内在机制。

人类创新活动作为认识与实践相内在统一的过程,其活动要素由主观与客观这两个方面构成。人类创新思维认识活动是一个以知识为主体要素、形成新的知识成果的辩证思维运动过程。就人类创新实践活动层面来说,则是一个以知识成果为指导而进行的过程。因此,无论从何种意义上来说,人类创新活动都离不开知识这一重要的构成要素。

1. 知识是创新思维活动的内在构成要素

创新思维作为人类高级复杂的思维运动过程,它包括了许多复杂的内在要素,诸如知识、语言、观念等等。在这些创新思维活动诸要素中,知识是其最重要的主体要素。创新思维活动作为解决思维问题求得新知识的思维过程来说,就是直接依赖知识要素来进行的。人总是依据已有的知识成果来展开思维活动的。通过学习与实践等方式接受到的知识成果就内化为每一个人的思维活动结构的构成要素,从而成为进行思维活动的出发点、立足点和前提条件。没有知识的构成,人类就不可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思维活动。而创新思维作为人类最复杂的高级思维活动更是离不开知识这一主体要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创新思维就是利用已有的思维知识要素、通过特定的思维运动方式去解决特定的思维问题、从而构建出新的思维知识成果的复杂过程,或者说,创新思维活动本质上就是通过特定的思维方式对已有的思维知识要素进行重组而形成新的知识成果的思维建构过程。不难理解,没有知识要素材料,人类主体就不可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思维活动,就不可能无中生有地凭空创造出新的思维知识成果。

作为创新思维活动的主体构成要素,知识要素是创新思维活动系统的重要子系统。它在人类创新思维活动过程中是一个层次丰富的复杂体系。在人类主体创新思维活动实际过程中,作为构成要素的知识而起作用的往往并不是一种知识,而是多方面、多层次知识的综合运动。不同的知识,甚至同一种知识在思维创新活动中,由于所处的具体地位不同而被赋予不同的思维属性规定。一般来说,就参与创新思维活动过程的知识要素体系来看,可以分为以下两个基本类型。

(1)主体性始动的元知识。这主要是指在创新思维活动中用于去组合、统摄和建构其他知识材料的知识主体。它一般在创新思维活动中起着主动性作用,往往以定理、公理等核心的概念或范畴为存在形式。创新思维作为重组知识要素以形成新知识的思维建构活动,它总是以某些已有的背景性知识为主体而进行的。这些已有的背景性主体知识往往成为了组合知识元素的前提基础和出发点。它在创新思维活动中起着启动或始动的基础性作用,是进一步组织、加工或组合其他知识要素的主体部分。我们可以称之主体性始动的元知识。它成为了人进行思维创新活动的重要背景知识要素, 也是构成人思维创新活动认知结构的主体,是人类思维认识活动发生的内在前提。没有以已有的知识原理为背景、为出发点或立足点,人的任何思维活动都不可能实际进行。创新思维活动也不例外。

(2)被动的工具性材料知识。这主要是指在创新思维活动中被用来加工组合的其他辅助性的材料知识要素。创新思维活动作为主体复杂高级的思维运动,其参与的知识要素是复杂多样的。那些被利用被组合的辅助性知识材料要素在思维创新活动中是作为思维客体对象而存在的,即它们是作为被加工的思维对象而进入思维创新过程的。从思维创新运动意义上来说,它们是进行知识要素重组与综合的重要的工具性材料知识。它们同样构成了人类主体进行思维创新活动的认知结构的重要部分,是一切创新思维活动形式得以进行的重要前提条件。没有这些思维加工对象的工具性辅助材料知识,就不可能有任何形式的思维活动,更不用说创新思维活动这种高级复杂思维活动了。

创新思维活动就是由这两种类型的思维知识在趋向特定思维问题目标过程中、通过相互作用、相互融合和相互建构的运动形式来进行的。这两种类型的思维知识在特定的思维活动空间的相互作用的运动之结果,就形成了具有新知意义的知识成果。无论是从思维创新活动的主体始动环节还是其被加工利用环节和结果环节等都以知识为其存在形式,或者说,知识作为创新思维活动的构成要素都内在地存在于主体创新思维活动过程之始终。创新思维活动就是直接依赖于知识土壤而进行的。离开了知识要素,创新思维活动就成了无本之源的空洞的抽象运动。

2. 知识是创新实践活动的重要构成要素

从人类创新实践活动来说,同样离不开知识这一重要构成要素。创新实践作为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社会高级活动形式,其构成的要素与环节无疑是复杂多样的。一般来说,它包括实践主体、实践中介和实践客体三个方面或环节。而从另种意义上来说,实践又是人之主体内在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和外化的客观活动过程,是人之主体内在需要、意志、目的及其思维知识对象化的展示。人的实践之所以具有能动改造客观世界的功能效应,其本质就在于它是以人的知识智慧为指导、为内在动力的社会活动过程。或者说,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实践活动不过是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思维或观念的知识活动的实现形式和外物活动形式而已。因此,人类实践活动必然包含着知识的要素。而作为能动地创造新事物的创新实践活动这种高级复杂活动形式来说,更是离不开知识这一重要的构成要素。对之,我们可以从创新实践活动过程的具体环节或方面来理解。

(1)知识是创新实践主体的内在构成及其本质力量

人作为能动的实践活动主体,其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是能思维的存在物。马克思说过,“人是能思维的存在物”{4},“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与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的存在物”{5}。人之所以优越于动物,就在于人是一种能思维的智慧存在物。而人之所以具有思维智慧,又在于他拥有知识。知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人通过实践活动形成的关于客观对象本质及其运动规律并用于指导实践活动的思维认识成果。知识是人所具有内在的本质属性和力量,也是人的思维智慧形成的内在根据。人正是因为拥有了知识,有了把握客观对象运动规律及其本质的思维认识成果,才能进一步在思维观念层面上把握客观对象运动发展趋势,创造出一个理想的新的客观对象,并以此为思想蓝图通过实践活动的方式创造出一个新的现实的客观事物。可见,人类之所以具有现实地改造事物而创造新的事物的实践创新功能,其内在的本质根据就在于人自身拥有知识智慧。随着人类社会进入高科技发展时代,人作为思维知识存在物的存在特性表现得越来越明显。诚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大凡被称誉为科学家、发明家的人,他必然是一个信息化的人”{6}。因此,随着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我们不难确定,人之主体的知识信息化趋势将越来越明显。换言之,人作为实践的能动主体必然将越来越知识化、信息化,即是说,知识将成为人之实践主体的重要存在特性和内在的本质构成。

(2)知识是创新实践中介的重要构成部分

实践中介是联结实践主体与实践客体的必需的手段或方式,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条件。没有实践的中介,就不可能有现实的社会实践活动。人类创新实践活动形式也不例外。就创新实践活动中介而言,它本质上也是一种知识性的中介系统。一般来说,实践中介有三个层次要素:一是物质性工具,二是语言文字工具,三是概念工具。人就是通过这三种实践中介系统将人的内在本质力量对象化到客观对象中去,从而改造客体形式而创造出新的客体形式。而这三种实践中介本质是都属于知识存在的不同形式而已。就实践中介的物质性工具而言,它虽然以客观的物质性材料为存在形式或载体,但它本质上是人内在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结果,是人的思维智慧及其知识的凝结和外化物。因此,它本质上是人类知识的特殊存在形式。就实践中介的语言文字工具而言,它本身就直接表现了知识存在属性。就实践中介的概念工具而言,它同样也是直接地表现了其知识存在属性,是知识的特殊存在形式。质言之,创新实践中介内在地包含着和体现着知识构成。特别是随着人类社会高科技发展,人类实践活动中介的知识化趋势将越来越明显,或者说,未来社会人类创新实践中介必然是高科技化的知识工具系统。

(3)知识是创新实践客体对象的重要构成

实践客体作为人类实践活动对象,也是实践活动过程的重要构成要素。没有实践客体对象的存在,也就没有现实的实践活动全过程。就人类创新实践活动的客体对象来说,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自在的自然,一种则是人化的自然。随着人类社会发展,人化的自然对象将越来越成为人类实践活动的客体对象。这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发展的必然趋势。就人化自然来说,它本质上就是人类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结果与产物。它大量地表现为工业产品体系、科学技术产品体系、社会制度体系,等等。这些产品体系成为我们人类进一步进行生产实践和科学实践等活动的对象。这些人化自然的客体对象本质上是人类内在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产物,是人类思维认识活动及其实践活动的结果, 是人类知识的凝结和物化。因此,本质上它们是一种知识的客观化存在形式。诚如波普尔所提出的“世界3”的客观知识世界一样,它们“很大程度上是自主的,尽管我们产生了它、经常作用于它,也尽管它经常作用于我们……正是通过我们与世界3之间的这种相互作用,客观知识得以增长”{7}。随着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和高科技文化发展,人类创新实践活动客体对象的知识化将越来越明显,换言之,知识将成为创新实践客体对象的重要构成素及其存在特征。

由上述知识化的创新实践活动主体、中介及客体对象的相互作用、相互融合的辩证运动就必然形成一个具有新意义的实践活动结果即新的客体对象的结果存在物。这种作为创新实践活动结果的新的事物本质上也是一种人化自然的知识存在形态。因此,无论从创新实践活动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知识要素的存在,或者说,知识作为构成要素贯穿于人类创新实践活动过程之始终。

人类创新活动作为思维创新与实践创新内在统一的过程,二者在现实活动中是不可分割的。前者是其后者创新的内在本质、思维前提和指南,而后者则是其前者的现实确证、外化和实现形式。它们是同一过程中两个不可分离的方面。知识作为其内在的构成要素就是在其二者相互作用的互动中得以存在和发展。

知识作为构成人类创新活动全过程的要素,它在创新活动过程中无疑具有重要的创新功能。

第一,知识具有创新活动的思维启动与定向功能。人们创新活动是一个在思维认识指导下进行的自觉过程。主体对客观对象的实践改造与创新必须首先在思维观念中有一个理想的设计。思维创新是一个由各种思维诸要素指向思维对象(即思维问题)所展开的运动过程。对问题的思考过程实际上也就是利用已知的知识材料进行演绎、推理而趋向问题进行的思维建构过程{8}。在这种创造性思维运行过程中,能起着启动、定向功能的一般来说是公理性的元知识。它们作为思维主体性要素,不断发挥着启动与指向的思维功能,从而推动思维创新运动向前运行,不断组合其他工具性知识材料,达到思维创新目标,完成思维创新全过程,形成理想的思维创新设计,为实践创新提供思维蓝图。

第二,知识具有创新活动的统摄与选择功能。创新是各种知识材料在不同层次上进行重新组合的综合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然存着统摄与选择机制。知识不仅在主体的思维创新活动层面以某种特定的知识为主体去选择其他知识材料的组合,并以定向与指向功能对整个思维创新运动发挥着统摄作用,促使其有序进行;而且在主体的创新实践活动层面也发挥着选择与统摄功能,使创新实践不断选择自己正确的创新方向和路径,并不断集中、收敛与组合创新实践各种要素,推进其创新实践朝着理想目标前进。因为,人们的创新实践不是盲目的,而总是一个在特定的理论知识指导下进行的自觉过程。其创新实践运动发展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其理论知识的指向与统摄。

第三,知识具有创新活动的组合建构功能。如前所述,创新活动是由不同形态的知识要素构成的。特别是现代社会的创新实践更是一种高科技知识化的实践过程。因此,创新从知识系统运动意义来说,它就是一个由不同方面的知识要素按照特定的内在联系而加以重新组合的建构过程。在这个创新建构过程中必然以不同的知识要素为组合材料。不同方面的知识要素之间必然存着不同的逻辑关系。一般来说,意义相近或相似的知识材料会容易相互贯通而连为一体;而意义相反或相异的知识材料会发生互补融合运动。因此,在整个创新活动中,各种知识材料彼此会相互建构而形成新的知识成果或新的事物即知识凝结物。

注 释:

{1}{2}陈嘉明:《知识与确证——当代知识论引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页,第2页。

{3}林慧岳、李林芳:《论知识分享》,《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年第8期。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09页。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51页。

{6}刘永振等:《潜科学哲学思想方法》,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79页。

形象思维的定义范文9

中国文化能不能产生“逻辑”

“内圣外王之道”是儒家或儒学的“终极关怀”,但决不能说成是五千年中国文化的终极关怀,更不能认为是不能产生逻辑科学的深层原因。

持中国古代无逻辑论的学者认为:“内圣外王之道”作为中国文化的终极关怀,是不能产生“逻辑”的深层原因:(一)在“内圣外王之道”的支配下,由道德与政治结成的价值体系的霸权,与逻辑学的价值中立的本性不相容;(二)在“内圣外王之道”的支配下,逻辑思维没有充分发展的余地。

我首先想指出的是,中国文化的终极关怀是“内圣外王之道”这个命题能否成立?中国文化已有五千年以上的历史,而“内圣外王之道”的提出仅二千多年;“内圣外王之道”的信奉者主要是儒家学者。梁启超先生曾经说过:“‘内圣外王之道’一语,包举中国学术之全部。”(《清代学术概论》)学术是文化,文化非仅学术;况且中国学术亦非仅“内圣外王之道”。梁任公之言有以偏概全之嫌;现代学者又将“学术”替换成“文化”,将“学术之全部”替换成“终极关怀”,更失之千里。

我们先来看一下先秦时期的名辩之士,是否受到了“内圣外王之道”这一意识形态的“支配”?

先秦名家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刑名、形名、名实。邓析是这一学派的开拓者,以研究刑名、创制“竹刑”名于世;出身贵族却同情庶民,提出“天于人无厚,君于民无厚,父于子无厚,兄于弟无厚”的命题,教民议政、诉讼,将一个秩序井然、“诸侯惮之”的郑国搅得“民口”,终为执政者所杀。消息传到鲁国,孔子拍手称快。邓析不仅不受圣人、君王支配,还要唱反调。

尹文、惠施是名家二期代表。尹文是“形名”专家,认为“名也者,正形者也”,“有形者必有名,有名者未必有形”;根据名所反映的对象,将名分为三类:命物之名、毁誉之名、况谓之名。尹文的形名研究,较邓析的名辩研究,离政治远了。惠施虽然担任过十几年魏相,但是离任之后的形名研究,与“内圣外王之道”完全无涉。他提出的十大名辩命题,如“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天与地卑,山与渊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等等,全部都是“历物之意”;他无比得意地将这些命题公诸于世,吸引了“天下之辩者”,纷纷亮出“卵有毛”、“犬可以为羊”、“轮不辗地”、“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绝”等大量命题,“与惠施相应,终身无穷”。正因为惠施专注于以自然对象为内容的名辩研究,庄子批评他“逐万物而不返”。如果说惠施未能超越命题研究上升到逻辑之“道”,肯定不是受到了“内圣外王之道”的支配,而是受到了“逐万物而不返”这一研究方法的牵累。

名家第三期代表公孙龙,终于超越“历物”,走上了“离形而言名”的逻辑之道。当然,他还不知道“逻辑”为何物,而是从“物”、“实”、“位”、“指”,一路走进逻辑的殿堂。他从“白马”与“马”这两个最相近的“名”起步,途经“其名正,则唯乎其彼此”的“离形”概括、对“历物”的超越,一直走到“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的纯理性阐述。公孙龙虽然没有构建一个完整的逻辑系统,但是他的这些逻辑思想,达到了相当高度;这种纯学术研究,也从未受到“内圣外王之道”的支配,因为他乐于从事这份“正名实而化天下”的工作。他的“化天下”,不是用“内圣外王之道”教化天下,而是与今天的逻辑学家用西方的演绎逻辑教化中国人一样,通过“白马非马”这样的“正名实”工作去教化天下人的逻辑思维。

遗憾的是,今人能理解逻辑学教授们的用心,却不能理解公孙龙的苦心。郭沫若在《十批判书・名辩思潮的批判》中对公孙龙作了这样一个评判:“公孙龙的诡辞差不多全部是观念游戏”,“毫无疑问,公孙龙是位帮闲者。……在上层的卵翼之下提出他的一些诡辞来,当然不能认为是前进态度的烟幕,而是应该认为反动言论的掩饰的。”“故如公孙龙之流,我们不能认为是毫无政治意义的逻辑思想家,假如我们忽略了他的诡辞的社会意义,那我们便是受了他的蒙蔽。”(人民出版社1954年6月第1版)郭的观点,也影响了侯外庐等《中国思想通史》的作者,定性为“扮演着名辩思潮里堕落方面的脚色”。(第一卷第440页,人民出版社1957年3月版)一个连事物形态都要被抽去仅作纯理论研究的古代学者,硬是被当代学者拉上政治舞台横加批判。对待古人,难道就不需要公平公正?

墨家创始人墨翟主张“尚贤”、“兼爱”、“节用”,及货真价实的平民政治,与主张“内圣外王之道”的儒家分庭抗礼,形成儒、墨两大显学。后期墨家则远离政治,例如,他们不仅将“辩”定义为“争彼”,正确的辩论结果必有一胜:“辩胜,当也”;而且在具体解说时,也是举“牛”与“非牛”为例。《墨经》中的大量概念定义,均在自然科技领域。他们在对名(概念)进行分类时,例举“物”为达名、“马”为类名、“臧”(奴隶名)为私名。在对“故”作分类和定义时,也均为理性思辩之辞:“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大故,有之必无然”。即便后墨学术队伍分裂,也是源于“俱诵墨经,而倍谲不同”、“以坚白同异之辩相訾”。后期墨家的名辩研究,虽然与早期墨家的平民政治观还存在一定的联系,例如关于“爱人”的内涵分析,关于“杀盗”的辨说,与前期墨家爱无差等的“兼爱”主张保持着一致性,但是与儒家的“内圣外王之道”并无关联,更谈不上受其“支配”。

名、墨两家名辩研究的真相告诉我们,中国文化是多元的,“内圣外王之道”,充其量也就是中国多元文化中的一元;或许可以说“内圣外王之道”是儒家或儒学的“终极关怀”,但决不能说成是五千年中国文化的终极关怀,更不能认为是不能产生逻辑科学的深层原因。

儒学成为主流意识形态,也是汉武帝之后的事情,因而本不影响此前历时三百年“百家争鸣”的学术走向;先秦时期学术环境的宽松、做学问无拘无束亦世所公认,谈不上受“内圣外王之道”的支配。即便汉代中期以后儒学成为主流意识形态,也与能否产生“逻辑科学”没有必然联系。哥白尼的“日心说”,诞生于神学为主流意识形态的环境里,哥白尼不仅未受“神学”支配,还甘愿为“日心说”献出了生命。达尔文的“进化论”,也是在神学占居主导地位的背景下诞生的;达尔文的处境虽然好于哥白尼,但是赫胥黎为了宣传、捍卫达尔文“进化论”,屡屡遭受红衣主教的嘲讽与攻击。“内圣外王之道”的“霸权”,总不至于比哥白尼面对的“宗教裁判

所”更霸道更凶残IE?总不至于像红衣主教们扼止达尔文进化论的传播那样围追堵截吧?“日心说”、“进化论”两个个案告诉我们,主流意识形态对于科学的发生发展可能具有促进或延缓的影响作用,但是不具有决定作用。

中国古代有没有“逻辑”

中国古代逻辑中的思维形式,不可能是由完全“空壳”的变项构成,只能由代表一定意义内容的象形象意文字构成。这不是受到了“内圣外王之道”支配的结果,而是受到了中国文化的基因象形象意文字支配的结果。

“逻辑”一词译自西方,在中国人的思维活动中往往是多义的,今天的讨论同样会遇到这个麻烦,所以有必要作出语境的规定。中国古代“逻辑”一词大多指谓“逻辑思想”;中国逻辑,是指上下几千年的逻辑思想;中国逻辑史,是指上下几千年中国逻辑思想发展的历史。

逻辑学是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一门学问;逻辑思想就是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则规律的思考成果,这些思考成果可以具有一定的系统性,也可以是零碎的散论。例如,后期墨家关于“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的思想,涵盖了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的三个阶段,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尹文对于名与形的关系分析,以及将名分为三个类,仅涉及概念这个阶段,逻辑思想比较零散。名、墨两家的逻辑思想,都属于对思维形式及规则规律的研究,举“牛”与“非牛”解说论辩双方的命题必须是一对矛盾命题,论辩才是有效的,如果“或谓之狗,或谓之犬”、“或谓之牛,或谓之马”,就可能出现“俱无胜”的结果,论辩无效;举“马”与“白马”,解说名的实、位关系,提出“唯乎其彼此”的逻辑规则;提出“以类取,以类予”的推理原则;分析“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和“有之必无然”的必要条件与充分条件关系。诸如此类的分析,并不是对思维形态的分析,而是对思维形式、推论规则规律的分析研究。

关于“思维形式”的认识,学术界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广义的理解,指反映客观现实的思维形态,其概念、判断、推理论证,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另一种是狭义的理解,指不含具体内容的概念形式、判断形式、推论形式,一般由变项与逻辑常项组成;在传统逻辑中,狭义的思维形式是用概念变项或命题变项代替思维形态中的具体概念或具体命题的结果。例如,在传统逻辑中,变项S、M、P就是概念形式,在命题逻辑中,变项p、q、r就是命题形式。拒斥广义的“思维形式”,认同狭义的“思维形式”。按这种理解,中国古代既没有S、M、P这样的概念形式,更没有p、q、r这样的命题(判断)形式,逻辑学的产生自然也就无从谈起。如果由于中国古代未从思维形态中抽象出S、M、P这样的概念形式,未抽象出p、q、r一类判断(命题)形式,因此推断其原因都在“内圣外王之道”,那就错了。

西方文化使用字母文字,构造词组的基本元素是二十几个没有任何意义的字母,这些“空壳”字母可参与字母之间的任意变换造就反映一定内容的概念形态;从思维形态上升到思维形式,只要从构造词组的“空壳”字母中选取任何一个字母,均可成为概念变项或命题变项。中国文化的基因是象形象意文字。所以,从思维形态上升到思维形式,没有“空壳”文字可供择取,而只能使用象形象意文字。所以,中国古代逻辑中的思维形式,不可能是由完全“空壳”的变项构成,只能由代表一定意义内容的象形象意文字构成。这不是受到了“内圣外王之道”支配的结果,而是受到了中国文化的基因象形象意文字支配的结果。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先秦逻辑的特点是用象形象意文字构建思维形式,并用象形象意文字即自然语言对思维形式及其规则规律进行解读分析,形成了深浅不一的各家各派的逻辑思想,规范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实践,推动着中国文化的发展。

当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也不乏自成体系的逻辑推理系统;在这些推理系统中,也存在概念变项和命题变项。例如,在《周易》推理系统中,阴爻“一”、阳爻“一”这两个初始符号就具有“变项”的性质,它们在不同的卦体内、在同一卦体的不同爻位上可以赋予不同的意义内容。由这两个初始符号构建的八个符号组即“八卦”,仅按《易传・说卦》的不完全统计,各自可以赋予数十种反映对象。以“一”(乾)为例,在不同的语境中,可分别赋予天、环、君、父、玉、金、寒、冰、大赤、良马、老马、瘠马、驳马、木果等内容。《周易》推理系统,就是由这些“变项”构建而成的。但是,《周易》推理系统中的这些“变项”,与西方逻辑系统中的“变项”有一个明显的差别,这些“变项”又称为“象”,由于具有“象意”的性质,所以虽然可以反映许多不同对象,但是所反映的对象是有选择的,例如,“一”只能赋予阳刚一类对象内容,“一”只能赋予阴柔一类对象内容。这种属性规定,与象形象意文字一脉相承。数千年来,人们对《周易》推理系统中的“变项”及其推理规则的研究,不正是对传统思维形式及其规则规律的一种研究吗?这种研究的性质如果不是“逻辑学”又能是什么呢?

“逻辑”究竟是一元还是多元

逻辑一元论者认为,人类只有一种逻辑,即演绎逻辑。我们并不赞同逻辑一元论的观点,因为这种观点既不符合人类多样化思维形态即思维方式的实际,也经不起人类思维发展的检验。

中国古代有没有逻辑的论争,根源在逻辑究竟是一元还是多元的不同认识。所谓逻辑多元,是指演绎类型之外还有别的逻辑类型。在中国学术界,逻辑一元论长期以来一直居于主导地位。逻辑一元论者认为,人类只有一种逻辑,即演绎逻辑。我们并不赞同逻辑一元论的观点,因为这种观点既不符合人类多样化思维形态即思维方式的实际,也经不起人类思维发展的检验。

古人说得好:“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人类的思维活动之所以生动而又富于智慧,是因为每一个完整的思维过程往往包含着多种类型的思维(推理)形式(程仲棠教授称之为“思维形态”)。西方人的思维活动中,往往以演绎思维形式为主,积久成习,便形成了“重演绎”的思维习惯;中国人的思维活动中,往往以类比思维形式为主,积久成习,便形成了“重类比”的思维习惯。

中国人选择类比作为主要思维形式,是由中国文化的特殊性决定的。中国文化的特点,中国文化绵延五千多年至今无改,根本原因不是“内圣外王之道”,而是选择了一条由象形文字发展为象意文字的文化道路。象形文字是单体字,是远古先民对具体物象的描拟。随着思维活动的发展需要,先人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体字组合为一个复体字,便产生了象征某种意义的象意字(又称“会意字”)。每一个象意文字都有“本义”和“延伸义”;每一个象意文字的“本义”只有一个,“延伸义”往往有多个,这些“延伸义”大多是类比思维的结

果。一个陌生的象意文字,你、我可能读不出它的音,但是从构成它的几个单体字之间的关系,可以大致体悟出这个字的“本义”,甚至可以类推出它的“延伸义”。例如,“蛊”字由“虫”、“皿”两个单体字构成,可由此会意到器皿中出现了虫这个“本义”,并由此产生类比性的联想,得到了“腐败”这一延伸义。因此,用象形单体字和象意复体字表达思想的华夏先民们,注重类比思维、善于类比推理也就成为必然。当然,中国人注重类比、善于类比,还与《周易》的类比思维模式密切相关。由于《周易》符号系统中的两个初始符号具有阴、阳属性,由此构建的八经卦具有了与单体象形字相仿的属性,随后由两个经卦相配的六十四个重卦,便有了与象意字相仿的属性;重卦中的上、下卦之间的关系,表达了该卦的“本义”,其卦名或卦辞,即由此而来。“以象尽意”,与象意文字的“会意”属性,一脉相承。由于《周易》居于诸经之首的权威性,作为科举考试“统编教材”的普及性,其类比思维的规范影响作用无出其右。由中国文化中的象意文字取向影响中国人对类比思维形式的注重,推测西方人对演绎思维形式的注重,应该与他们在古文化中断之后选择字母文字这条发展道路,有着必然的联系。当然,这只是由此及彼的类比之言,不具有必然性。真心希望注重西方演绎逻辑研究的朋友们,对此作些研究,能给我们一个更可靠一些的结论。

演绎与类比,是两种类型不同的思维形式,它们对文化发展的走向,各有目标;对人类文化的推进,各有所能。演绎思维,揭示必然,追求知识为其目标;所以,西方文化的“求真”精神,是以演绎思维为其逻辑支撑点。类比思维,触类旁通,追求智慧为其目标;所以,中国文化的“求道”精神,是以类比思维为其逻辑支撑点。当然,无论西方人还是中国人,在注重演绎思维或注重类比思维的同时,并不拒斥其他思维方法的使用;甚至有可能在偏重于某类思维方法相当长时间之后,也会产生“围城”效应,移情(注重)于另一类思维方法。主张逻辑一元论,既不符合人类思维现状,也为自己将来有可能“移情别恋”断了后路。

形象思维的定义范文10

    国内理论界普遍把语音层看作文学作品的第一层次。以影响广泛的《文学理论举要》(童庆炳主编)为例,就把文学作品分为语音层、语法层、语象层,认为语音层是文学作品的第一层次。把语音层看作文学作品的第一层次,包含三种可能性含义;一是在文学文本中语音是决定性首要因素;二是在鉴赏接受中语音是首先呈现于读者的因素;三是兼具前两者含义;第一种含义最根本.其实不论在哪种意义上,对汉语文学作品而言,“语音第一性”原则都是值得怀疑的。

    对文学作品作严格科学意义上的要素分析、结构分析,是近代以来借鉴西方文艺理论的结果。中国古典文论把“文”(文章、文学)看作气韵生动的有机体,它是包含“神”“气”“骨”“韵”等范畴的生命性现象,而非由不同要素组成的结构性存在。把语音层看作文学作品的第一结构层次(即把语音要素看作文学作品的首要因素),这种观点是与科学分析方法一起引进的舶来品,英伽登(Ingarden)对文本的结构分层则是其直接的理论来源。英伽登把文学作品分成四个层次:语音层,意义单元层,再现客体层和图式化观相层,这四个层次之上还有形而上质.他认为语音层次决定后三者尤其是语义层的存在,是文学作品首要的决定性因素。与象形的汉字不同,西方语言是拼音文字。语音在整个语言王国中居核心地位,以至于在西方语言文化世界中形成“语音—逻各斯”中心主义,成为贯穿西方文化的语言轴心并被德里达等人所抨击。在这种语言文化背景下,西方文学理论把语音层看作文学作品第一层次、把语音作为文学作品的首要因素,就不足为奇了。

    文学作品“语音第一性”原则产生于“语音—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拼音语言文化世界,它固然切合拼音语言文学作品的实际,但是否也适合象形文字的汉语文学作品呢?“语音第一性”原则能否跨出拼音语言世界、在象形的汉语世界中安之若素而不受怀疑呢?答案是否定的。在鉴赏接受文学作品的感性体验中,我们就能发觉,汉语作品呈现给我们的“第一要素”不同于拼音语言作品首先呈现出来的、明确清晰的音韵音节,而是或明或暗的画面、景象。仅有感性体验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深层的学理分析;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则是探讨象形的汉字与拼音文字,汉语与拼音语言建构的不同以及语言建构后隐含的思维方式、文化心理的差异。

    一汉字是象形文字,最初起源于对事物的拟迹仿形。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道:“黄帝之史仓领见鸟兽蹄痕之迹……初造文契”。《易经?系辞传》亦载:“古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者观象于天,俯者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这虽然是对八卦符号及其64卦象起源的记载,却也完全符合汉字发源之际原始人拟迹仿形的图画活动,描绘了原初文字创制的情形.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创造的图形画像日益丰富,逐渐定型,原初文字出现规范化和简约化倾向,“文”字出现就表明这一点。“文”者,纹也,指花纹、图纹,它显示了最初的图形画像向图纹花纹过渡、再由图纹花纹向成熟象形文字过渡的简约化轨迹。成熟定型的汉字积淀保留了创造时拟迹仿形的“形象”因素,表现出鲜明的象征性特征。这可以从汉字的构造特点、汉字与“象”的关系两方面进行考察。许慎对汉字进行共时性静态分析,研究汉字的造字方法,归纳为“六书”。他在归纳六种造字方法的同时,也把汉字分成结构类型不同的六类:象形字、会意字、形声字、转注字和假借字,前四种是基本类型文字,后两种是补充性文字。象形单字(如“羊”“马”“山”等)最能体现汉字拟迹仿形的象征特征,是构成其他五种类型汉字的核心和基础。指事字(如“本’,“末’,“刃”等)是在象形单字上加标志符号表示难达之意;会意字(如“明”“尘”“体”等)、形声字(如“核”“闻”“转”等)把两个或多个象形单字益加,在多重形象的碰撞、融合中产生新的意义。因其拟迹仿形的造字方法和象形的结构特征,汉字与人的视觉思维直接关联。一个象形单字是一幅图象画面,也就是一重视觉形象,会意字、指事字、形声字则是在一重视觉形象基础上把同类或异类感觉形象叠加,以象形表愈的视觉思维方式表现视觉形象、听觉形象、触觉形象,并在形象重合中呈现意义,以表示复杂的事物和抽象的观念。

    拼音文字的产生,是借用象形文字符号加以改变后记录语音、指涉意义的.这种借用把视觉的字符应用到听觉的语音,跨越两种不同的感觉类型,其间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其关系的建立需要人为建立一种对应原则,以无意义的字母符号标识语音、指涉意义。这种对应原则是人为活动的结果,是主体给世界设里一种秩序,同时这种对应原则也使人类运用文字把握世界的语言活动由视觉思维转向听觉思维。象形汉字的字形与意义之间是一种彼此交融、共同呈现的关系,两者共同包孕在“象”中并以“象”的方式呈现自身。拼音文字的字母丧失了与意义的联系,与语音的关系也是一种没有逻辑基础的人为设备;由穿母组成的拼音语词固然对应、展现了语音流向,但与意义之间仍是机械的指涉对应关系.如果说汉字是拟迹仿形,拼音文字则是拟声仿音,汉字与所“仿”“拟”的“形”“迹”之间有一致的视觉思维基础,语音与字形、字义也统一在这个基础上;虽然拼音语词的线性词形展现了语音流向,但其字母与所“仿洲拟”的“声”“音”之间却没有必然联系,其指涉的意义也存在于词形、语音之外的世界。

    汉字作为“象形”文字,与汉语文化中“象”范畴有密切关系。汉字拟迹仿形,造字所依据之“形”“迹”是视觉思维对世界的直观把握,是以“象”的形式实现的。这种“象”性思维与拼音文字的线性思维有重大不同。拼音文字拟声仿音,依据线性的语音造就线性的词形,而线性的词形则对应线性的语音.作为声音的存在之域—时间与声音如影随形,因而线性的词形在对应线性语音的同时,也必然隐含时间的线性形式.拼音文字线性的语音,线性的词形决定其意义呈现方式也是线性的.线性的意义呈现方式使意义在时间上具有鲜明的前后.在逻辑上具有明确的因果,这为以后西方文化分析兴盛、理性昌明提供了语言基础.汉字拟迹仿形,表现在形为方块字,表现在音为单音节,它不对应线性的声音和线性的时间.汉字的“象”性思维更多在“空间”领域展开,但又不是理性的纯然的空间。时空概念的划分是西方理性发展的产物,在汉字“象”性思维中没有明晰的时间意识或空间意识,而是以混沌一体的现象整体把握宇宙世界,在所呈现的“象”中刹那间遭遇永恒,点滴中包孕万有。汉字这种混沌的“空间”与卡西尔所谓“原始的空间概念”是相通的,他说:“对原始人来说,空间的概念即使在系统化之后,也总足与主体密切地结合着,它更多地是一个表达情感的具体的概念,而不是具有发达丈化的人所认为的那种抽象空间……它在性质上远不是客观的,可浏圣的和抽象的。它显示出自我中心的或人类学的特征,并且是植根于具体物和实际存在物的观相学的原动力。”图卡西尔以西方理性的空间概念衡量原始人的“空间”意识和思维特点,在古今对比中描绘原始人“象”性思维,并且指出这种思维与主体情感关系密切,在对世界观照中不设定主体固定原则,但处处又染上自我的感情色彩,即“以物观物”而非“以我观物”。此种思维的结果,就是整个世界充满诗性,天地与我同一。积淀保留在汉字中的“象”性思维就是人类最初阶段的思维方式—诗性思维,这是人类最初、也是最符合自然感性的思维。中国文化诗性传统与汉字的这种诗性思维方式有深层次渊源关系.

    二文字的内部结构直接决定了文字间的外部联系—语法关系.汉字与拼音文字内在结构的不同隐含了思维方式和表现方法的差异;这种差异也反映在两种语言的语法上。汉字以象性思维直观把握世界,在这一点上,古典文言的语法关系与汉字的建构方式保持高度一致.文言通过意象的叠加表达复杂意义,叶维廉先生认为具有视觉性,多重暗示性和电影蒙太奇效果.他分析李白诗“浮云游子意”句道:“李白这句诗的美感效果,是其使我们看到浮云与游于(及他的心灵状态)。这两个物象的同时呈现,一知两个不同的镜头的并1(即艾山斯坦所谓‘蒙太奇’),‘是整体的创造,而不足一个镜头加另一个镜头的总和。它之比较接近于整体的创作—而不同几个部分的总和—是因为在这一类镜头的并里上,其效果在质上与各个分镜头独立看来足不同的。’读者的想象,由于两个镜头的并1开始创作的活动,而在二者之间咦起第三层繁复的形象.”

    叶维廉以诗歌为例,通过对比文言与英文的不同表现方式揭示文言语法的特点,概括有三点:一、中国诗少有跨句,每一行都是语意完整的句子;二、汉语没有冠词,没有动词词尾,诗中少有人称代词,语言本身摆脱了这种限制性,使个人经验回到共有的纯粹经验、纯粹情境中;三、汉语没有动词时态,超脱特定的时间囿限,倾向回归现象本身.[’J汉语发展过程中有文言衰微、白话兴起的转折。这一方面由于文言“物象重叠洲现象直观”的思维表现方式在瞬间把握的信息有限,难以适应信息量激增的文化活动,一方面由于白话文接近口语,具有类似拼音语言的线性特征,可以在线性延伸中逐步拓展意义的空间,获得更大信息量。所以,汉语的白话文作品一方面受汉字内部结构与文言结构影响,具有象性思维特征,一方面则在整体上表现出较文言作品更强的线性特征;相应地,因果逻辑,分析思维这些典型的线性语言特征在白话汉语中日益鲜明。但与拼音语言作品相比较,汉语作品和象形汉字的象性思维特征仍然占据醒目地位。

    不同的文字建构不同的文本,文学作为“语言的艺术”更集中地反映出这种差异.象形的汉字拟迹仿形.以侧重视觉空间的“象”性思维直观世界;拼盲文字拟声仿音,以侧重听觉—时间的线性思维把握世界。作为语言,前者重具象后者重抽象,前者重感性后者重知性,前者重情感后者重理智,前者重直观领悟后者重逻辑分析。在比较中不难看出,汉语象性思维的特点与人的审美活动是一致的,所以汉字是一种天生适合审美活动的诗性语言。在诗歌、小说、散文和戏剧诸种文学体裁中,诗歌的诗性最浓、审美要素最集中,小说则以结构见长、审美要素分散在线性长度中。汉字诗性浓郁,拼音文字理智较强,所以前者诗歌兴盛,而后者小说繁荣;汉字讲究瞬间的直观感悟,拼音文字则是意义在线性中延伸,所以前者作品多短制,而后者作品多长篇.至白话文兴起,特别是在近代以来汉语借鉴西方拼音语言的语法之后,情况发生很大变化.现代汉语采用拼音语言的语法规范,发展了已存在汉语白话文中、拼音语言所擅长的线性思维。一方面,这固然为汉语文学作品出现鸿篇巨制、表现丰富内容提供了便利条件,但另一方面,现代汉语文学作品已不如文言作品诗性浓郁了。但如前所述,与拼音语言文学作品相比较,汉语文学作品仍因独特的语言表现出独特的风格。

    综上所述,由于赖以存在的语言文字不同,汉语文学作品与拼音语言文学作品有诸多差异。这些差异既涉及表面的符号形式,也涉及符号背后隐藏的文化心理。不顾中西语言、中西文化的巨大差异,把西方文艺理论“语音第一性”原则直接套在汉语文学作品上,这是不符合汉语文学实际的。根据上文分析,如果说西方拼音语言文学作品是“语音第一性”,那么汉语文学作品则是“语象第一性”.这里的“语象”既包括汉字本身呈现的初步物象和意象,也包括文本整体呈现的整体物象和意象.“语象第一性”既指语象是文学文本决定性核心因素,也指鉴赏接受中语象首先呈现于读者。其实,这个问题涉及中西比较背景下哲学、文学、文化学、语言学诸多内容,远非本人所能力及。在此仅把问题提出,以求教于方家.

形象思维的定义范文11

关键词:模糊思维;模糊语言;词类活用;联想方式

古代汉语中的词类活用主要分为名词、动词、形容词和数词的词类活用。其中名词的词类活用包括名词活用作动词和名词活用作状语。形容词的词类活用包括形容词活用为名词和形容词活用为动词。“……但是古代汉语里的某些词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往往会出现灵活性的运用,在句子中临时改变它的基本功能。……像这种现象叫词类活用。”[1]由于本文是以古汉语中的词类活用为载体,并从模糊思维的角度来分析模糊语言的联想方式,那么我们了解一下模糊语言学的相关定义是很有必要的。黎千驹先生在他的《模糊修辞学导论》中提到:“模糊修辞的心理机制是联想,而联想的思维机制是形象思维和创造性思维,即模糊思维。”[2]由此可知,形象思维和创造性思维是模糊思维的核心内容。那么模糊思维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客观对象中那些具体、鲜明、生动、可感的形象来进行语义联想并产生联想义。“从模糊思维的角度看人们对模糊语言进行联想的方式,主要有:或由视觉形象进行语义联想,或由听觉形象进行语义联想,……或由民族文化心理进行语义联想。”[2]那么什么是模糊语言呢?“模糊语言可以分为狭义的和广义的两种:狭义的模糊语言是指那些表达了事物类属边界或性质状态方面的亦此亦彼性、非此非彼性,即中介过渡性的词语。”[3]“广义的模糊语言不仅包括了那些表达了事物类属边界或性质状态方面的亦此亦彼性、非此非彼性,即中介过渡性的词语,还包括了具有亦此亦彼性、非此非彼性,即中介过渡性的语音和语法方面的现象,即模糊语音和模糊语法。”[3]本文中提到的模糊语言属于狭义的模糊语言,即模糊词语。我们知道,在古代汉语的词类活用中,活用后的词语的语义往往具有模糊性。这和人们以模糊性的思维对活用前的词语进行语义联想有关。本文主要通过对感觉形象和客观对象进行语义联想,来探讨模糊思维视野下的模糊语言的联想方式。

1 对感觉形象进行语义联想

本部分主要以对感觉形象进行语义联想为基点,来探讨模糊思维角度下的模糊语言的联想方式。感觉形象包括视觉形象、触觉形象、听觉形象和味觉形象等

(1)通过视觉形象对活用前的词语进行语义联想,以体会活用后的词语的模糊性。例如,《问刘十九》:“晚来天欲雪。”“雪”在句中活用为动词,意为“下雪”。又如《左传・僖公三年》:“夏六月,雨。”“雨”在句中活用为动词,意为“下雨”。我们可以通过视觉形象对自然界中雨和雪的形象进行联想,从而更好地理解活用后“下雪”和“下雨”这两个动词的模糊性。(2)通过触觉形象对活用前的词语进行语义联想,以体会活用后词语的模糊性。例如,《梦溪笔谈・活板》:“再火令药熔。”“火”在句中活用作动词。由对“火”的温度高、炙热等触觉形象进行联想,可以联想到烧火至药熔这一模糊动作的过程。又如,《与陈伯书》:“将军鱼游于沸鼎之中,燕巢幕之上。”句中“燕”、“鱼”在句中活用作状语,以为“像鱼一样”、“像燕子一样”,且“沸鼎”之“沸”让我们有一种触觉上的联想,而通过这些联想义我们能更好地理解活用后词语的模糊语义。(3)通过听觉形象对活用前的词语进行语义联想,以体会活用后词语的模糊性。如《论语・泰伯》:“鸟之将死,其鸣也哀。”“鸣”本为动词,意为“鸟类啼叫”。在句中活用作名词,意指“哀鸣”。这是由对活用前的动词“鸣”进行听觉形象方面的语义联想而产生了活用后“哀鸣”这一模糊语义。又如《史记・循吏列传》:“丁壮号哭,老人儿啼。”“儿”本为名词,那么主谓短语“儿啼”本义为“小孩哭”。在这句话中,“儿”名词活用为状语,那么主谓短语意义就变为“像小孩一样哭”。这也是由对活用前的词语进行听觉形象方面的语义联想而产生了活用后“像小孩一样哭”这一模糊语义。(4)通过听觉形象对活用前的词语进行语义联想,以体会活用后词语的模糊性。例如,《论贵粟疏》:“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饥之于食,不待甘旨。”“甘旨”本为形容词,指食物的味道鲜美。而在句中活用作名词,意指“美味的食物”。这是由对“甘旨”这一形容词进行味觉方面的联想,产生了活用后“美味的食物”这一模糊语义。又如《老子》:“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我们也可以从味觉方面对“甘”这一形容词的味觉形象进行联想,更好地理解句中“甘”活用后的模糊语义。综上所述,人们可以通过对感觉形象进行语义联想,以体会模糊思维视野下的模糊语言的联想方式。

2 对客观对象进行语义联想

客观对象包括客观对象的状态特征和客观对象的属性两方面。(1)通过对客观对象的状态特征进行语义联想,来体会活用后词语的模糊性。《现代汉语词典》中提到:“状态指的是人或事物表现出来的形态。”那么状态特征就是指人或事物表现出来的形态特征,即表象的特征。例如,《中山狼传》:“缩蠖屈,蛇盘龟息,以听命先生。”“(猬)”、“蠖”、“蛇”、“龟”本是名词,在句中活用作状语,意为“像刺猬一样蜷缩着”、“像蛾蛹一样屈身”、“像蛇一样盘曲”、“像龟一样屏息”。我们可以从刺猬、蛾蛹、蛇以及龟所具有的状态特征进行语义联想,从而更好地理解词语活用后所包含的模糊语义。又如《小石潭记》:“斗折蛇行,明灭可见。”句中“蛇”本为名词,作者抓住了蛇行走时的状态特征,把本为名词的“蛇”活用为状语,意为“像蛇一样”,写出了溪流曲折、弯曲的特点。(2)通过对客观对象的属性进行语义联想,来体会活用后词语的模糊性。《现代汉语词典》中提到:“属性是指事物所具有的性质、特点。如运动是物质的属性。”由此可知,事物的属性和事物的内在特质有关。例如,《史记・屈原列传》:“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谗谄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谗谄”、“邪曲”本为形容词,而在句中活用作名词,代指小人。“方正”本为形容词,而在句中活用作名词,代指君子。作者抓住了小人和君子的属性特点,把形容词活用为名词。又如,《史记・屈原列传》:“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察察”本为形容词,意为“明辨,清楚,洁净的样子”。“汶汶”本也为形容词,意为“不明貌”。在句中活用为名词,分别指“洁白的自身”、“污秽的外物”。我们可以联想楚国当时的政治环境以及屈原不随波逐流的性格等客观对象的属性,从而进一步理解由于词类活用而产生的模糊语义。综上所述,人们可以对客观对象进行语义联想,以体会模糊思维视角下的模糊语言的联想方式。

本文以形成模糊语言的几种不同的联想方式为“经”,以古代汉语中的词类活用为“纬”,对模糊思维视野下的模糊语言的联想方式进行了探讨。由此也揭示了古汉语中的词类活用和模糊语言的联想方式之间的密切关系。

参考文献:

[1] 黎千驹.古汉语知识二百题[M].甘肃:甘肃教育出版社,1991.

形象思维的定义范文12

关键词:抽象;形象;思维;记忆;方法

中图分类号:G633.6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5)07-0272-01

数学这门学科长期以来给学生的感觉就是抽象、枯燥、冰冷的东西,为了改变学生对数学的这种看法,我尝试着将一些抽象的数学概念形象化与具体化,经过多年的尝试教学我发现这是引导学生开启数学大门的一把金钥匙,一下就是我这几年如何将抽象概念形象化与具体化的一点经验小结。

人认识事物过程一般都是由感性认识发展到理性认识,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通过自己的肉体感官(眼、耳、鼻、舌、身)直接接触客观外界,引起许多感觉,在头脑中有了许多印象,对各种事物表面有了初步认识,是认识过程的初级阶段和初级形式。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高级阶段和高级形式,是人们凭借把握到的关于事物的本质、内部联系的认识,理性认识相对于感性认识而言。是指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阶段的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的反映。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由感性认识发展而来的,它表现为一系列的抽象、概括、分析和综合的过程。教学是符号抽象概念定义的综合书属于人认识事物的该机阶段,为了让处于初中年龄阶段特别是初一的学生,作为教师应做好引导学生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发展的梯子。

人的记忆方式有形象记忆和抽象记忆,形象感知是记忆的根本。它是指以感知过的事物的形象为内容的记忆。它是以感性材料,包括事物的形状、体积、质地、颜色、声音、气味等等具体形象的识记、保持和重现形象感知是记忆的根本。它是指以感知过的事物的形象为内容的记忆。人的记忆都是从形象记忆开始的,儿童出生6个月左右就会表现出形象记忆,形象记忆是超大容量和快速且永久性的,每个人都会有这种感觉记忆一幅画和照片比记忆一段文字和符号要容易得度偶且很难忘,而我们的数学一般都是一些符号和文字的组合,所以数学即便是一个很短的公式或一个很短的概念与定义学生都很难记住,所以在给学生讲解数学定义和概念时我一般都把定义变成图形,如轴对称图形,我先用一张纸先画好一个轴对称图形,然后在学生面前展示一系列的轴对称图形,让他们首先在脑中有轴对称图形的形象,然后再拿出事先在纸上画好的轴对称图形讲解轴对称图形的定义,一边讲解一边将纸对折讲解。以后只要我将轴对称图形的定义时他们就会和我做一样的手势来记忆轴对称图形的定义。

数学思维的发展呈现年龄特征,要经历直观行动思维,具体形象思维,抽象逻辑思维等阶段,在整个初中阶段学生的数学思维获得徐苏发展,抽象逻辑思维占据优势地位,初一年级学生年龄特征,与思维特征可说是由形象思维到抽象思维的一个过渡年龄,初一新生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对具体数据比较敏感,如果把具体的数据变成字母他们就理解比较困难了,比如小明买了a个苹果b个橘子我问小明共买了几个水果,对于基础较差的学生就比较难回答了,对此类问题我在教学是先把a换成3,把b换成2,此时学生都能回答是5个,此时我又会问5是怎么来的呢?学生回答3+2=5,这时我就引导学生现在将3换回a,2换回b,于是他们很快就能答出是a+b个水果。

数学学科中常有许多抽象的概念与定义,初为人师的我每当讲到这些抽象的概念和定义时,看到学生一脸茫然的眼神我都很无奈,比如初一的有理数运算,让刚踏入中学的小学生们很迷惑,其实在有理数的运算中只比小学的混合运算多了一个负数,但对于初次接触负数的学生会感觉负数很抽象,他们不知负数是个怎样的东西,对于正处于由形象思维向抽象思维转型的初一新生作为老师应该将抽象的东西形象化,形象思维是对形象信息传递的客观形象进行感受,存储的基础上结合客观的认识和情感进行识别并用一定形式手段和工具创造和描述形象的一种基本思维形式,它要用能为感官所感知的图形,图像,图或形象性的符号去表达,对有理数的运算我借用数轴这个形象的东西,以数轴为载体进行运算,比如2-3,如果单纯的告诉学生运算法则,则有很多学生就会得到1这个错位答案,于是我说把2放到数轴上去2-3可以理解为数轴上2所对的点向左走3个单位,那么,学生很快就会找到是-1,2-3也可以理解为比2小3的数,让学生运用形象的数轴进行有理数运算,在运算的过程中让学生自己得出有理数运算的法则,由学生在自己多次的实践过程中得出的经验法则是很难忘记得,这样就做到了由形象思维到抽象思维的蜕变,比教师死的去强化计算的法则效果好很多,结果是事半功倍,所以在有理运算的运算这章里我的学生运算的准确率都很高。初中阶段有许多数学概念让处于十二三岁年阶段的学生都感到很抽象,其中平方根的定义是令学生最费解的,即便是到初二许多学生还是不明白,为了让学生明白我尽量使平方根这一概念形象化,X2=a是一个平方运算,而平方根就是平方运算里的东西,我们不妨把X2形象地看成一盆花,2看成是叶子和花,X在底部形象地看成花的根部,由植物的根部引向平方根的概念,X2=a,根是指X,X是a的平方根,把平方根的定义具体形象化后再完整的讲出平方根的定义:X2=a如果一个数的平方等于a那么这个数就是a的平方根。通过这一具体化的过程不但让学生掌握了平方根的定义而且还让学生知道若要找平方根一定要去找平方运算,因为平方根是平方运算里的,这一平方根的概念不但深深的扎根在学生的脑海里还让学生形成了如何去求平方根的方法。

对面五颜六色的苹果,柑橘、香蕉……我们都说"水果"甚至说"植物的果实"面对千姿百态的大雁、海燕、仙鹤、天鹅……我们却说飞禽甚至说"鸟纲"这是不是有点儿没趣生硬,我们的数学概念如不经教师形象主动地讲解就会给学生"冷冰冰"的感觉,因为概念是人类对一个复杂的过程或事物的;理解,它超越了眼前看到的现实跑到了它们的背后,甚至"脱离"了它们,所以作为一个数学教师应该运用学生能感知的东西将抽象的冰冷的概念,直观化,生动化,让学生在已有的形象思维的基础上形成抽象思维,抽象思维是一种重要思维类型,具有概括性,间接性,超然性的特点。

从初一到初三我带过两届学生,第一届学生我在教学中摸索,第二届学生我结合自己做学生时的读书方法与教学中总结的经验,体会到作为一名数学教师如何能将抽象的概念形象化,生动化,具体化是多么重要,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要让学生对数学产生兴趣最起码要让学生明白课堂上所讲的内容,只有明了所讲的内容才能感受到学习数学的乐趣,形象的方法让学生轻松的理解概念,然后以概念为起点去进行思维,进而由抽象概念上升具体概念,只有到了这时,丰富多样,生动具体的事物才得再现,温暖取代冰冷背后这样就会更好地激发学生的数学思维。

参考文献:

[1]张子健,刘思思,中学数学教学,学周刊,2011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