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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

时间:2023-07-14 17:35:55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范文1

关键词:污水管网施工;招标人;招标文件;工程造价

引言

污水管网施工是公益性工程,其立项和实施是在国家计划控制下进行的,由于污水管网施工具有规模大、工期长、建设施工复杂等特点,为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公平竞争,打破行业和地方保护,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水利部门全面实行了招投标制。污水管网施工造价控制,是一个全过程的管理,贯穿于投资决策、设计、招投标、项目实施等各个建设项目阶段,项目建设方应加强管理,在保证水利建设项目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下面,就从招投标角度,探讨污水管网施工造价控制与管理。

1 用法律规范招标人的行为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核心

不论是采用自行招标还是委托招标,招标人在组织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编制、补疑澄清、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是否合法、合理确定承包商,能否达到招标目的,具有重要的影响,所以,规范招标人的招标行为,是控制工程投资的核心。

规范招标人的招标行为,就是规范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招标程序、做法,避免工程有招标之名而无招标之实的情况;规范在招标中的不正当交易和腐败现象;规范政企不分、职责不明,对招标工作横加干预;规范招标中不接受行政监督等情况。

2 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的,是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评标最重要的文件和依据。

招标文件的内容可分为4个部分:①关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的规定,载人这些内容的目的,是尽量减少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由于不明确如何编写投标文件而处于不利地位或投标造到拒绝的可能性;②关于对投标人资格的标准以及投标文件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这是为了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③关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技术条款、商务条款、投标报价要求,其中商务条款,有利于投标人了解中标后签订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与义务;④招标图纸,招标图纸是招标人编制标底和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或校核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2.1 专用条款的确定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是编制合同文件时,在选定通用条款的基础上,以确保完全适用于特定的招标项目,对通用条款中不适用的部分进行修改和补充,保证满足合同文件的要求。专用条款编制应符合下列原则和要求:

(l)对通用条款任何范例措辞修改前,必须核实,以确保专用条款完全适用于特定情况。

(2)对通用条款范例措辞进行修改时,以及在所有其他修改和补充的情况下,必须注意确保不与通用条款产生歧义,或在专用条款的条款之间产生歧义。

(3)应结合工程所在地区,对通用条款范例措辞适用的法律法规、交流语言、使用币种等进行确定和完善。

(4)应根据合同规定实施的工程内容、工程地质、水文、气象、自然条件、社会环境等,对通用条款范例措辞修改和补充。

(5)应结合工程其他附助工程合同规定,对通用条款范例措辞的权力、责任、义务进行修改和补充,保持本合同文件与建设项目其他合同之间不产生歧义。

2.2 技术条款的编制

技术规范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织部分,反映了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也是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商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师检查验收的主要依据。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施工与验收,才能保证最终取得合格的工程,履行合同责任。

技术规范、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报价清单是投标人在投标时或招标人编制标底时必不可少的材料。因为投标人只有依据这些材料,才能拟定施工总体规划,包括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施工工序和施工工艺流程、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配置、施工材料和流动资金投人,以及施工质量安全保证及风险的防范等。根据拟定的施工总体规划并结合投标人的管理及近期远期目标进行单价分析和投标报价。

3 加强投标人资格后审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

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属于资格后审工作。一般在发出投标邀请书前,都进行了资格预审。对于重大水利建设工程,做好资格后审是非常重要的。资格后审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审查投标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审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件的复印件与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是否相同。

(2)审查投标人完成类似工程的情况、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工程。

(3)最近生个年度的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附审计证明材料),必要时可进行有关财务指标计算。

(4)审查投标人履约信誉证明材料和有无涉及近几年履约合同等的诉讼案件资料。必要时可进行网上查问和进行社会调查。

(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法人联合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审查联合体的联合协议、投标文件的组织机构、各方投人的人力物力、承担的责任与风险分配、各方的履约信誉证明材料、各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等。

(6)审查主体工程以外可分包项目的分包人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和类似工程的业绩。

(7)审查同一个投标人是否对同一个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的投标文件等。

4 加强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客观要求

评标阶段对投标人的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施工进度和布置、质量标准及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投入主要设备、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经历、组织机构的评审,统称为对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这一工作是评标阶段的主要工作,不仅关系到工程能否按期、保质保量的建成,同时也是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客观要求。

4.1 施工组织设计体现了投标人的管理水平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需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技术条款、投标须知、评标办法。在搞清楚阶段性工期与合同工期,工程质量要求与技术规范,工程自然条件、水文条件、地质交通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投标人的人力、物力资源及相关投标人等情况进行编制的。所以它体现了投标人的管理水平,同时影响了投标人的报价,直接影响了工程造价。

4.2 施工组织设计是保证工期、质且、安全、环保等重要措施

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要达到或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需要有一套完善保证体系和措施,才能够实现。所以在评标过程中要对这些方面进行严格评审。

(1)严格评审投标人的组织机构设置、拟投人的人员。

(2)严格评审投标人拟投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3)严格评审投标人的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

(4)严格评审投标人的安全环保措施。

4.3 施工组织设计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依据

投标人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和招标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工程量报价清单说明要求、工程量清单、参照或参考相关定额和企业有关实物量消耗指标、分析测算企业间接费和拟获利等有关标准,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等进行总价承包项目的费用、单价及摊销费用计算,编制投标报价。水利建设项目,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从基础单价分析开始,到最终报价的确定,每一项工作都离不开施工组织设计。

5 加强投标报价的评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根本体现

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分析投标竞争对手或分析招标文件不足等情况后,编制投标报价。有的投标报价可能存在不平衡因素或给招标人带来一定的风险,甚至有的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方式进行报价,从总报价与其他投标人相比差额不大,可能有中标的优势,将给合同管理带来隐患,提高工程造价。因此在评标过程中应结合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避免同这样投标人签订合同,在工程实施中增加不合理的投资。所以合理进行投标报价的评审和调整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根本体现。

5.1 评审和调整投标报价的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

(2)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和图纸;

(4)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

5.2评审和调整的主要内容

(1)不平衡单价的调整。

(2)招标文件要求引进设备采购国价格差异的调整。

(3)提前得到付款的调整。

(4)潜在风险的调整。

(5)非重大偏离和保留的调整。

(6)投标文件中其它有关项目的分析与评审。

6 做好合同谈判是控制工程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审,推荐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或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候选中标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结果,同第一候选中标人,就评标委员会的建议、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发现的细小错误,有关招标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等控制与管理进行商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不能在合同谈判中过多地要求对方提供优惠条件,更不能就招标、投标、评标结果等实质性内容提出改变。合同谈判应在公平、公正、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合同谈判内容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合同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后,双方即可签署合同协议书。由此,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合同谈判记录、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投标过程中补疑澄清文件资料等组成了该招标工程的合同,是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遵守的文件,受法律保护。因此,搞好合同谈判,是控制工程投资重要保障。

7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污水管网施工建设中,有效地控制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是推动我国污水管网施工长效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此,必须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加强投标人的资格后审,严格评审投标人的施工设计组织,同时加强投标报价的评审,投标人和招标人双方做好合同谈判的工作,避免一切可能引发造价失控的因素,这样才能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推动我国污水管网施工业的健康、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范文2

关键词: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查处

1问题的提出

招标投标是一种广泛运用的、有序的市场竞争交易方式。随着《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以及配套制度的陆续出台和实践,招标投标制度越来越健全,操作越来越规范,效率也越来越高。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不仅破坏招标投标制度的竞争择优功能,使得有些高价中标抬高建设成本,也容易造成标后施工管理混乱、工程质量无法保证等问题,不仅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也给工程建设管理带来较大难度和隐患。因此,急需对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整治,破解监督难、查处力度不足等问题,净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对串标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查处,形成震慑,促使招投标市场规范有序。

2案情及查处情况

案件1:黄岩区某工程串标案,该项目合同价约110万元,其中有2家施工企业串通投标。案件2:台州市某项目串标案,该项目合同价约370万元,其中有2家施工企业串通投标。案件3:台州市某工程串标案,该项目合同价约720万元,其中有2家施工企业串通投标。3起串标案件均在项目招标投标评标阶段通过评标软件分析比对发现,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行政处罚等有关规定,行政监督部门立即对案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及时取得开评标系统后台数据信息及有关开评标情况等证明材料,并对涉及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3起案件涉嫌串标特征和性质相同,均为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同一硬盘号)。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认定为串通投标。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行政监督部门先后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涉及施工企业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并公开信息。其中,黄岩区某工程串标案中的一家被处罚企业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最终台州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台州市水利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台州市水利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3原因分析

3.1串通投标行为隐蔽性强、认定难、查处难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列举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等情形,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然而在实践中可能存在的投标报价异常一致、投标人私下协商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等一些串通投标行为,这些行为在招标投标监督过程中均难以发现,极具隐蔽性。当前行政监督部门缺乏调查手段,在调查取证认定上存在很大难度,很难有效地予以打击查处。这一定程度上使部分投标单位铤而走险,通过串通投标等方式谋取中标或提高中标率。

3.2利益驱使,投标人采取串标提升中标机会

一是工程市场竞争激烈。目前,在浙江省水利厅信息平台备案登记的施工企业有1200多家、监理企业近200家。台州市水利项目每年有200多个,市本级水利施工招标项目每年70个左右,且大部分均为小项目,投标门槛低,僧多粥少的矛盾十分突出,竞争异常激烈。二是市场诚信体系不健全、查处力度不足。当前市场诚信体系、联合惩戒机制仍不完善和健全,存在信息不通、各自为政的问题。三是部分企业对电子化交易招标投标模式流程及招投标法律法规等疏于学习。因此,投标人在利益的驱使下,无视法律法规、投机取巧、心存侥幸采取违法行为参与投标活动。

4对策建议

4.1修订完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013年2月4日,九部委印发《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为电子化交易提供法律依据,但就串标行为认定方面还是欠缺。从互联网+招标投标趋势看,特别是全面推行电子化交易后,建议对一些诸如不同投标单位在同一台电脑、同一个IP地址编制投标文件等视为串标行为,应直接写入有关法律法规,为行政监督部门查处案件提供更为充分的认定处罚依据。同时建议从省级层面出台违法违规行为认定办法或细则,便于各地各部门统一认定标准,精准高效地作出处理。

4.2从严把关企业资质申请及人员考证工作

从工程市场“僧多粥少”实际情况看,建议对人员考证办法做适当调整,重点突出法律法规知识、业务知识考核,提高分数线,避免一些投机取巧人员浑水摸鱼,全面提高人员专业素养。同步开展“挂证”“人员社保缴纳调查”“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治理”等专项行动。在培训过程中开展“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为戒”宣传教育,以会带训,让遵纪守法、诚信投标、违法必究的底线思想入脑入心,扭转以往的一些错误认识、投机心理。

4.3进一步加强标后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招标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其目的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且有竞争性地为招标人选到好的中标单位,最终是为招标人完成优质的服务和工程。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必须严格要求中标单位全面履行承诺和合同,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对发现履约不到位或存在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甚至挂靠等行为,及时将有关问题上报行政监督部门查处。同时,行业监督部门应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常态机制从而倒逼投标企业更加负责、更加诚信地参与投标。

4.4加大查处力度,推行联合惩戒

针对当前监督难问题,一是要依托互联网,大力推行电子化交易,利用后台大数据排查违法违规线索,并畅通违法违规线索举报渠道,用“大数据”技术解决违法违规调查取证难、认定难等问题和不足。二是加强省市县、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违法违规案件的合力。三是完善健全市场诚信体系,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统一的信用监管平台,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真正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四是对招标投标阶段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和高压打击态势,坚决制止并予以严厉查处,对已经暴露的违法违规线索扭住不放,依法依规从重从快查处,形成企业依法交易的良好氛围。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范文3

【关键词】招标投标;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于2012年2月1日施行,标志着工程招投标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严格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对于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招标投标这种运行方式必须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前提下进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经过几年来的实践,应该说是步入了正轨,越来越规范化了,所取得的成效也是明显的。一是社会各界树立了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招投标的意识,建设项目单位也不同程度提高了依法进行招投标的自觉性。二是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比例明显提高,由于绝大部分招投标工作中能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使得不规范行为和腐败现象得到一定制约。三是实行招投标的项目不同程度地节省了建设投资,从而降低了建设成本,提高了项目的经济效益。但是,无须讳言,目前在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和阻碍着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现象是有发生。在一些建设工程中,出于自身利益和便利的因素,有些投资人总想规避招投标,从而能够自行指定设计、施工单位,甚至有些项目达到招投标要求的范围,也千方百计通过化整为零或其他方式,把项目分割成几个独立的小项目,使每个小项目的金额均在招标要求的限额以下,从而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使得建设项目失去有效的竞争和监督。

2、串通投标,搞“明招暗定”。这是目前招投标中比较普遍的不正常现象,表现为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围标、大家轮流中标、分"猪头肉"的现象,或借机抬高标价,损害投资人的利益,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削弱、限制了正当的竞争,使招投标流于形式。

3、虚假中标违规分包。这也是目前招投标中存在的不正常现象,有些施工单位本不具备要求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却利用一些手段获取资格或借用别人的资质中标后,马上倒手转包,或是未经招标人同意将工程分包出去,甚至还会再转手,再分包,这种以工程牟利的行为,使工程每倒手一次,实际用于该项目的资金就会减少一次,而且几经换手后,招标单位对真正施工单位的资信和能力已失去有效的监控,使工程项目的质量得不到应有保证。实际上建设领域出现的众多质量问题,相当一部分就是因为层层转包或分包造成的,给项目在施工中和投入使用后的安全造成了严重隐患。

招投标制度的实行是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招投标制度的实行,也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有力手段。要进一步做好招投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违规行为,除了大力宣传招标投标法,依法办事,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外,还应采取一些相应配套的措施:

l、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范围及形式。在《招标投标法》的原则规定下,相关监督治理机构,对除了《招标投标法》已明确规定应进行招标的范围外,还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确定建设项目应进行招投标的范围及形式,尽快建立统一的招投标平台,按照“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要求,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为招投标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的信息化建设,为招标投标监管、合同履行监督、质量安全监督、诚信体系建设等提供信息、技术支持,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招投标工作透明度,及时在规定的媒体招投标信息,破除地区、行业的封锁,使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有机会平等地参与竞争。

2、严把"三关"。为防止围标、串标现象发生,在招投标实践中,应严格把住"三关",即资格预审关、工程造价关和评标细则关。首先,把住了资格预审关,就初选了能够建设该工程的施工企业;其次是把住工程造价关。招标项目特别是国有投资项目要经过财政评审来合理的确定工程造价,使得招标控制价合理科学且保证投资效益。再次是把住评标细则关。评标委员会可按如下要求组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所需评标专家,应当从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通过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来自同一单位的不得超过二人;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的代表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无符合条件人选的,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全部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办法要符合招标工程实际,不能有倾向性。

3、规范工程招投标机构的行为。发挥社会中介机构技术力量强、专业分工细、经验丰富的特点。工程招标机构作为招标投标活动的中介服务组织,是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者和法定程序的执行者,其服务水平高低和市场行为规范与否,是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进行的重要保证。工作中要不断规范招标机构的行为:招标人委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应当综合考虑其业绩、信用状况、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进行择优选择;招标机构应当在其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业务,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能力,定期接受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知识继续教育。机构在工作中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完全规范地进行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招投标活动,既可取信于各方,并对各方负责,又可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从建设市场的长远发展来看,今后凡是有一定规模的建设项目都应由工程招标机构进行招投标。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范文4

关键词:招标;优越性;权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人口基数大,因此加强基础工程的建设是保证民生的根本,国家在近几年中加强对水利工程的建设,同时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供建设使用,所以出于对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也要重视起水利工程的造价以及质量问题,本文重点对招投标制度下的招标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的制度。

1 招标概述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招标就是在招标工程中作为招标对象的,其中包含的项目内容是相当丰富的,例如对项目的勘察、设计以及监理等环节及其相关的服务项目,在满足市场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招标所需要进行的内容不仅仅局限在上文,一个项目选择合适的项目法人是必须的,还要对相关的项目管理进行采购,有些情况下,招标还需要选择合适的水利工程保险。

水利工程中之所以要有招标,主要是因为其中所蕴含一定的优越性。首先,投标人需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在统一量的基础上进行竞争,这样才能保证公平公正,并且可以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防止在一些竞争中采取不当的手段获取竞争的胜利而造成其他投标人的损失。其次是在实行工程量清单的招标过程中,对于标底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淡化,防止在工程招标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将建筑市场的环境得到进一步的净化,有效的遏制了腐败现象。第三是在实施工程量清单的招标过程中,可以让投标人进行适当的竞争,降低建设单位的资金,保证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第四,工程造价中大量繁杂的计算过程可以省去,这样就避免可能出现的人为暗箱操作的情况,将标底的安全性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第五,很多水利工程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都会存在变更设计图纸的现象,进行招标后,就能将额定基价部分加以确定,再与承诺的招标费率相乘,所得到的工程造价更加准确,也不必担心设计更改的现象。最后,对于工程成本也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市场价格水平、工期以及工程质量等与水利工程项目相关的因素都在招标人的控制范围之内,对其加以详细的研究,就可以对工程取费进行合理的控制,确保准确性。

2 招标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招标人的作用是不能忽视的,可以说这与招标结果、招标的公平与公正起到密切相关的作他用,所以笔者总结了在招标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以预防违规现象的发生。

2.1 招标单位方面

在招标单位方面,需要从三个方面加以重视,第一个方面是对招标公告中的资质审核必须要合理,第二方面是对招标文件的制定,一定要满足规范性的要求,第三个方面是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满足规范性的要求。

2.2 招标机构方面

在招标机构方面需要做到的是要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让企业放心的将工程项目交到工程施工方的手中,并且产生积极的影响。在当前的市场竞争中,很多招标机构忽视了自身的职业操守,忽视了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而是采取自以为聪明的方式,投机取巧,所以就会诱发腐败现象的发生。与此同时,在对招标机构中,没有明确的进行资质的区分,有些机构根本对水利工程项目毫不了解,这样就无法实现招标的业务需要。

2.3 投标单位方面

低于成本价投标。很多业主非常注重投标报价,将其视为评标的主要尺度,于是就有一些投标单位抓住这个特点,为了拿到工程,低价抢标,而业主又没有考察投标单位能否在这个价格水平下完成工程,导致了盲目或有意降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中标。

挂靠投标和串标。在同一项目招标中既以总公司名义投标,又以分公司名义投标。投标单位到多家公司活动,要求挂靠投标,而一些公司为收取管理费而同意其挂靠,并违法出让资质证明。

2.4 评委方面

评委组成违反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往往不是从专家库中抽取的,而是指定部分专家,或是无技术职称的领导干部和监督人员参加评委,领导干部既是招标负责人,又是评标委员,甚至评标人数超过法律规定的评委人数。

评标方法不科学。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未能实现既定功能,招标投标定标的关键是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的素质和立场是否公正,直接影响着施工企业的中标,也影响着评标的公正性和结果。

评标标准不统一,目前水利工程招投标没有统一的评标标准,每个工程的业主或机构都按自己的想法制定评标标准,人为因素太多,很难做到公平和公正。

3 健全完善水利工程招投标的措施

完善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现有《招标投标法》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规定,要结合当前的技术发展细划投标评标标准和方法,尽量避免制定带有人为因素的条例,要进一步完善可操作性强、具有强制性的规定和条例,尽量杜绝法律法规本身存在的漏洞。

严格依法招投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都必须按照《招投标法》实行公开招标,确需采取邀请招标和议标形式的,也必须经过项目主管部门或主管地区批准。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未经批准擅自采取邀请招标和议标形式的,不得批准开工。工程监理单位也应通过竞争择优确定。

加大招标文件的设计深度,明确招标文件的编制规范首先要加大从事招标工作人员经济、工程技术、法律、管理等相关知识的继续教育,使其进一步具备编制相当深度招标文件的能力,熟悉包括工程规模、水文、地质条件、技术要求、质量标准、验收规程、招标图纸、技术资料和设计说明等工程综合说明;其次要科学地确定评标原则和方法,特别是标底编制原则,应因地制宜考虑工程具体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按照国家和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及评标标底。

加强管理和监督,加大对招标评标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各级水利主管部门应切实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和重要性实行分级、分工管理与监督。通过制定规章制度、颁布资质等级标准、执法检查,依法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管。对参建各方资质认定和市场准入,必须严格把关。对咨询、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执业人员的素质等从严要求。

结束语

经过本文的论述可知,水利工程在进行投招标的过程中,招标在其中起到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只有加以进一步的研究,才能更好的发展我国的水利工程事业,让水利工程真正的成为人们心中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程项目,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可以让相关人士在今后的工作变得更加顺利。

参考文献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范文5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质量管理

Abstrac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bidding in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as the important behavior, and building the order of the market economy has close relation, strengthen building engineering bidding agent to the specification of quality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market transactions, and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bidding, construction market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bidding work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Based on discussion of the bidding agencies based on the mode of effective operation, and analyzed the bidding market to strengthen unified management and coordination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agent quality management strategy, promote the reform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smoothly.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Bidding agent; Quali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25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作为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在我国建设领域得以奠立并逐渐步入法制化健康发展轨道,从而也孕生了建设工程招标服务业。作为专业提供招标服务的中介机构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所起的作用也日渐突出和重要,招标在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提高招投标质量,促进建筑市场和招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所以做好招标工作服务的质量控制,使之不是简单地停留在重复性的程序上,而成为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加强建筑工程招标的质量管理已成为众多机构研究的重点内容。但由于我国招标业务起步时间不长,当前招标市场发育尚不成熟,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业主及招标机构本身对其业务工作内容认识仍不全面,招标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只局限于一些事务性的工作,简单地停留在重复性的程序上,呈现出同质低层次无序竞争的不良趋势,服务质量水平整体不高.没有真正发挥其作为专业机构的特长和优势,招标机构具体项目运作不够规范,法人内部约束机制有待建立健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一些招标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亦亟需完善,诸多问题的存在,直接制约了招标事业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面临国内市场错综复杂、竞争激烈的局面,招标工作的服务质量不仅决定了招标机构的生存与发展,对后续项目建设的合同履约质量和工程质量、投资等的控制都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本文在讨论招标机构的有效运作模式基础上,深入分析加强招投标市场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从招标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入手做好招标工作质量控制,提出了建筑工程招标的质量管理策略,以期促进招标机构的生存和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和市场发展壮大。

1.招标机构的有效运作模式分析

1.1常规服务的周到细致

招标机构的常规服务大致包括与委托人沟通招标公告、资格审查、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资料整理上报、协调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几个主要方面。只有始终把握这几个主要方面,做到服务周到细致,招标工作才有可能有效进行。下面以编制招标文件为例进行简单说明。招标文件是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招标文件是整个招标过程所遵循的法律性文件,是投标和评标的依据,也是构成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不进行或只进行有限的面对面交流。投标人只能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因此,招标文件是联系、沟通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桥梁。能否编制出完整、严谨的招标文件,直接影响招标的质量,也是招标成败的关键。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实质性要求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机构在按规范列出各项条款时,应对各项条款进行仔细揣摩与研究。在招标文件中,不能有明显错误、含糊不清、歧义或相互矛盾的地方;不能有明显对投标人不利或不合理的地方;不能有歧视或排斥具有潜在投标人的条款;不能有让投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出索赔要求的潜在条款(如某些项目工程量会增加、只填写单价的项目等);不能有使投标人处于合同谈判有利地位的可修改投标文件的某些条款或可补充某些规定的条款等。作为专门从事招标业务的机构,应充分利用其丰富的经验和广泛的投标商信息,编制科学、完整的招标文件,防止漏洞,不给投标人以可乘之机。总之,一套高质量的招标文件必须符合四个要求:一是招标文件的条款要完整、明确;二是充分反映业主的意图;三是选择出能生产“质量优,价格合理”的工程产品的承包商;四是减少由于招标文件不完整而导致的工程实施阶段的索赔或扯皮现象。

1.2信息资源的有效掌握与沟通

信息是做好各项招标工作的保证。信息在招标工程中贯穿于各个环节。信息是否沟通及时,是否掌握充分,是否公开透明,都直接影响招标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招标机构所应掌握的信息主要包括招标单位、投标单位、评标专家、招标管理机构等多方面的信息。招标机构不仅要充分了解招标人的意图,如招标人对工程的造价、工期、质量等要求,以及招标人资金安排的想法等,还应充分了解投标人的情况,如造价、质量、工期、技术和财务状况等,同时对于评标专家、招标管理机构的最新动态也应及时关注。信息掌握得越充分,招标过程就越主动,招标效果也会越好。招标机构也承担着与传达信息的任务。一方面,招标机构在承接招标任务后,应利用各种有效途径标讯,的标讯为越多的潜在投标人所了解,招标的选择性就越大。另一方面,招标机构在招标过程中,应及时做好招标各方面的信息传递工作,在招标单位、投标单位、评标专家、招标管理机构四方面之间架起信息沟通的桥梁,努力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1.3现代化技术的广泛运用

近几年来,互联网以其信息量大、高效、快捷、传播面广、成本低的特点日益受到机构的青睐。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为招标机构的信息收集、、沟通、管理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目前,许多招标机构都建立了相应的网站,其涵盖信息包括招标资讯、政策信息、成功案例等。网站还同时设立了专业论坛,一方面为招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一方面也为招投标人提供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但必须看到,大部分招标机构所设的网站主要注重于招标项目的,而对于专业论坛的管理、信息咨询则较为薄弱;一些网站形同虚设,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2.加强招投标市场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

招标投标法第五章规定的法律责任和相关部门制订的规章条例的违法处罚,对可预见的违法行为和执法主体都有明确的的规定,包括对招标机构违规的处罚。但是,在招投标实践中,违法的事件常见报端,特别是对项目法人和众多投标人,规避招标和虚假招标司空见惯。但执法的主体经常空位,这是由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违规单位的行政主管单位和行政监督部门模糊和空位,如股份制企业无行政主管单位,一般行政纪律处分难以落实;另外,招投标法法律责任规定的处罚主体多元化且无牵头单位,从而造成了对违规单位处罚的执法尴尬。

执法主体多元化的问题涉及到国家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随着招投标的实践经验的总结,相关的法规也正在完善。2005年1月18日,由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和民航总局联合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这就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法律责任的同一问题。但执法主体多元化的问题并未解决。如招投标法有关法律责任共16条,其中,涉及各种经济处罚有10条,违法事实界定和罚款主体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投标实践中并不明确,也未得到有效的执行。同一处罚条例,如55条关于对串通投标的处罚,涉及到项目主管机关、投标单位资格审批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司法机关,且无一家牵头单位。这样,执法主体的多元化必然造成其空位化,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因此,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应针对各地招投标活动存在的普遍、典型违法行为,主要是规避招标、假招标、不规范招标等行为,明确规定执法主体。建议参照一些好的省市的经验,在《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载明,各省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组建统一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牵头负责对招投标法相关法规的学习、贯彻和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其职能初步考虑有5项:(1)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委托,建立和管理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站,做为招投标信用机制的载体,全省招投标重大信息;(2)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委托,建立和管理省政府招投标专家库;(3)对全省招标机构专职人员进行培训,会同政府职能部门定期考核实行资格管理;(4)对全省招投标行业的现状组织调研提出规范招投标市场的政策建议。(5)牵头组织对招标投标投诉事件调查、澄清,提出处理建议。在经济活动中,按照严格的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工程建设、货物采购、选择专业服务能最大限度保护招标人的利益,同时也最大限度的保护了社会和公共利益,也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屏障。

3.总结

招标投标虽然只是整个项目建设的一个阶段、一个环节。但却是一个关键阶段、一个重要环节。充分做好招标策划,加强项目风险分析、合同策略制定、中标原则制定、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招标文件编制等关键工作过程的质量控制,不仅将有利于保证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有利于更好的保证项目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招标作为中介机构发展至今,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为目标。作为一名合格的招标人员不仅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管理知识,还要累计一定的实践经验和风险防范意识,这样才能真正将招标服务质量上升到一个新高度,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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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范文6

一、水利建设项目概述

水利建设项目是指对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控制和调配,协调水资源环境与人口、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通过蓄洪补枯、农田灌溉、围海造地、水力发电等方式提升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工程建设项目。我国是传统的水利大国。近年来,国家对基础设施特别是水利方面的投入逐年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己逐步上升到资源水利、环境水利、民生水利的新高度,成为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随着三峡工程、南水北调等一大批国家重点工程的建成并投入使用,水利工程建设更是上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地位。

二、水利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的特点

1.工程条件复杂。

每一个水利建设项目的工程条件都比较复杂,地质、地形、水文、环保等各方面的影响,使得项目招标工作因其专业性和技术性变得复杂,前期工作量很大。

2.评标专家要求高。

由于招标从设计、施工、监理到设备材料采购的专业跨度大,涉及的专业知识广泛,而水利工程项目规模庞大、技术复杂,包括防洪排涝、水力发电、气象地理、勘探测量等方面,评审阶段需要与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项目管理、经济等多方面的专家。

3.对工期极为关注。

水利工程建设技术复杂,工程进度控制难度大,工期是项目整体效益中的管控重点,影响工期的主要因素包括人员和资金投入。此外,施工导流、安全度汛等要求也是影响水利工程进度的客观原因。

4.水利建设投资大。

由于水利项目某些单项工程无法划分标段,千万上亿的中标金额较为常见。

5.成本价认定困难。

认定低于成本价的难度大,主要因素是工期长而导致物价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加之工程规模大、施工条件复杂,再考虑到整个工期物价随时间变化,因而其投标单价还有暂定性的特点。

6.招标工作要求严格。

基于我国审计监督的制度安排,水利建设项目一般均具有国有投资性质,故必须更加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确保招标工作公正、客观。

三、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实务操作的控制要点

1.招标策划

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前应认真进行招标策划,其主要内容是确定标包方案、招标人提供的条件和技术标准等。一般情况下,水利建设项目不做标段的划分,但如果大型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就会出现增加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情况发生。为避免潜在投标人数量减少而降低投标竞争性,应将项目划分成若干标段,再综合考虑招标项目的专业要求、投资规模、资质条件、工序衔接、施工管理等因素。

2.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可以保障投标人都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是发现围标的第一道关口,直接关系着招标效果。结合水利建设项目的规模特点与技术水平的基本要求,须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考察其资格、能力与信誉度,对资质不合要求或无法胜任工程建设任务的投标人采取完全淘汰或几乎完全淘汰制度,以避免恶性竞争。招标人可以通过资格预审条件的限定来选择不同的竞争程度,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数量,可有效降低评标成本。

3.招标文件

编制一份完整、统一、规范的招标文件(包括准确的工程量清单)是招投标、评标、后续合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在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尤其要重视施工合同文本的编制质量。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一定能发挥作用或没有专用条款对应的通用条款,尤其是像“有效期延长、免责、不可抗力、争议与仲裁”等不常用条款,为了确保招标文件编制完整性、审查全面性和特殊条款应有约束力等,不能无故进行删除。对于工程可能遇到的特殊问题,还需要通过在专用条款中用补充条款明确其约束力和处理依据。要根据水利工程特点、技术工艺和项目管理要求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合同文本尤其要合理分配招标人和投标人的风险。要注意招标文件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在检查和复核工程量清单时,要统一工程量计量单位和报价单位,避免与实际脱离的情况。招标人员要检查招标文件前后章节内容的一致性,避免招标人与买方、投标人与卖方、承包人与施工方、供货方和设备厂家等名词在同一份招标文件不同章节中的混用。

4.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可依据确定的施工方法和有关造价指标来作为组价基础,并根据资格预审情况进行适当的降价。招标控制价的作用:第一,可作为衡量投标报价合理与否的基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第二,设置中标价上限后,作为警示,可有效地解决投标人围标、肆意哄抬标价的问题,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减少招标人的损失。

5.评标方法

这里主要介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的综合评分法、综合评议法和两阶段评标法。

5.1综合评分法

该评标方法适用于技术要求一般、施工图纸齐全、容易确定标底的工程,以量化各评审因素项为主要特点。具体做法:首先在招标文件或评标办法中将投标人资质、业绩、技术、商务、服务条款等评标内容进行分类,形成若干评审因素项,并根据达标程度匹配相应分值。开标后评标委员会专家要按照评分细则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独立打分,在打分过程中对投标人的每一项评审因素项进行逐一核对,最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该方法操作性强,但较为粗糙,且对专家能力要求较高,目前是我国水利建设项目评标过程中主要采用的评标办法。

5.2综合评议法

该评标方法适用于技术水平要求高、技术方案不同对工程造价影响大、采用节省造价的新型施工技术、标底确定难度高的水利建设项目,不能采用量化指标评审是其主要特点。具体做法: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标准、工期、项目经理资历、企业信誉等因素作为评审内容,评标委员会在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后确定中标人。综合评议法虽然可以反映不同评审意见,但弹性较大,衡量标准不具体,易造成评标意见悬殊,难以令人信服。

5.3两阶段评标法

该评标方法适用于要求高、情况复杂的水利建设项目。第一阶段通常采用综合评分法或综合评议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细则对技术方案等非价格因素进行评审,并确定若干名中标候选人;第二阶段通常采用单项评议法,从价格因素进行评议,在已入选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6.评标澄清

在此阶段,应遵循“保证评标时间是前提、专家职业素质是关键、积极澄清疑问是保证”的原则。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文件存在可能隐含的风险,评标委员会可以集体确定3家以上风险较大的投标人进行问题澄清。经澄清后确定有风险的,则应按照规定的量化方法进行费用折算,如:可运用资金时间价值法折算付款条件与工期因素,运用价值工程法折算质量标准因素,运用参考价格法计算工程漏项问题,并根据量化后的结果进行评标。

四、上海市某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案例

1.基本情况

本案例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中部岸段的某圈围工程,堤防工程级别为一级,概算总投资约4.5亿元。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围堤总长约6097m,其中1#围区顺堤1856m、南侧堤469m;2#围区顺堤2998m、南侧堤333m、北侧堤441m;排水口2座(1#、2#围区各一座);龙口1座,布置在2#围区。

2.招标采购具体措施介绍

2.1进行严格资格预审

本项目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掌握的情况,上海地区有以上资质的单位不下60家。为避免施工质量差、企业规模小、信誉差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扰乱正常招投标活动,出现低价竞标甚至围标等不良现象,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为了避免投标单位所递交的类似项目业绩在评审时引起争议,在招标文件的前附表中对类似项目业绩进行了统一定义:(1)项目类型要求:必须同时具备:①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围垦、堤坝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中的防波堤、围堤护岸工程,独立的围内吹填工程除外;②中国境内沿海具有潮汐特征的工程总承包项目。(2)时间要求:在2010年1月1日至本次招标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3)规模要求: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8000万元以上。(4)证明资料要求: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须一并提交)、有关验收结论文件,如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工程竣工证书副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等。(5)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准备一套原件备查,若投标人在开标时未能提交原件或所提交的原件有遗漏,则其相应业绩为无效。通过严格的资格预审程序,择优选取了7家投标单位进入后续的施工招标,这7家投标单位均为综合实力强、企业信誉优的单位。

2.2准确选用文件范本

本项目在招标文件编制时,主要依据水利部等编制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和《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和合同文件示范文本》(水电2010范本)等范本文件,并参考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等。再结合工程特性、项目立项文件、施工工艺技术、市场现状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能力等方面,从项目合同管理、施工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等方面考虑,细化了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和技术条款,确保在相对低价的基础上,选取到技术、实力、信誉均较优的施工单位。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主要依据是《水利工程工程量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3抽取双倍技术专家

由于水利建设项目比较专业,专家人数有限,在施工招标评标前,基于增加评标技术专家的独立性、保密性的考虑,除招标人代表外须申请双倍的技术专家人数(即: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水利专业、4名水运专业的专家),8名专家依照名单打印顺序,按专业平均分为前后两组,每组4名。在技术标评标现场,由地方政府招标办监管人员抽签决定前组或后组专家参加评标工作。

2.4采用两阶段评标法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技术标与商务标同时递交;采用两阶段开评标方式。第一阶段:先开启技术标,同时封存商务标。第二阶段:将第一阶段评审为有效技术标的对应商务标全部开启,但评审专家仅针对技术标得分前三名的对应商务标进行评审,根据经评审后的商务总报价评审价由低至高的次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第一、第二(若有)、第三(若有)中标候选人,若遇到评审价相同的情况,则由评标委员会以记名投票方式,以自然数票来确定并列者的最终排序。通过上述几项措施的综合运用,最终为招标单位成功遴选了一家技术过硬、实力雄厚、价格合理的施工单位。

五、结语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范文7

(江苏省招标中心,南京210024)

摘 要:《招标公告暂行办法》指定《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媒介之一,指定在具有公信力的媒介上招标公告,其目的在于及时准确地使所有潜在投标人平等地获得招标信息。而目前《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采用收费会员制方式服务于客户,这一模式不仅损害了招标投标必须遵循的公开原则,也间接影响到公平原则和公正原则。文章探寻析了会员制与公开原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会员制对招投标公开性的影响:(1)招标人间接产生歧视行为,违反公平原则;(2)非会员投标人无法获得所有招标相关信息,违反公正原则;(3)给不法之徒带来可乘之机。

关键词 :招标投标制度;公开;公平;公正;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会员制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31-0065-02

收稿日期:2014-10-19

作者简介:凌文(1968-),男,江苏南京人,处长,高级经济师,招标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研究方向:经济、风险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招投标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招投标市场不断壮大,行政监督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招投标制度日趋完备,对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采购质量效益,预防惩治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

招标投标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必然要遵循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在《招标投标法》总则第5条明确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原则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具有高度的透明性,使信息不对称性降到最低,使所有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程序、招标公告的全部信息、评标办法的评分标准和中标结果等信息能够及时获得,从而决定是否参与投标竞争。同时公开透明的环境,也为招投标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供了重要条件。依此不难看出,招标投标的公开性是公平、公正的基础和前提。

能否及时准确地使所有潜在投标人平等地获得招标信息是公开性的首要前提,为此《招标投标法》第16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制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同时为确保媒介的公信力,2000年7月1日通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4号颁布了《招标公告暂行办法》(又通过2013年3月11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进行了修正。)该令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招标公告行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同时第三条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授权,按照相对集中、适度竞争、受众分布合理的原则,指定依法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介,并对招标公告活动进行监督。”同时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授权,指定《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媒介。其中,依法必须招标的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这就是业界俗称的“三刊一网”。对于未按要求在指定媒介招标信息的,在第十六条第一款做出了处罚规定:“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视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一)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招标公告的。”

由于网络传播具有即时性强、受众面广和覆盖面大的特点,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更多地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公告。而目前《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采用会员制方式服务于客户。该网站的会员服务指南指出只有成为年缴费4000元的普通会员才能拥有以下权限:“可以在第一时间浏览本网全部招标公告,中标公示,采购信息。招标公告信息结构:业主,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联系方式,招什么产品,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标书款,投标截止时间,购买标书地址及开标时间等”。而不是会员的客户只能阅读招标公告的标题和8天前的招标公告。《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规定:“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同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由此不难看出,如果不成为缴费会员或者无法看到完整的招标公告信息或者看到完整信息时,绝大多数招标文件已过了发售截止日期。这样一个由国家法令规定,为确保招标信息公开原则的网站,由于一个会员制的要求,不经意间成为公开原则的障碍。

由于会员制的存在,必然造成以下负面影响:

一、招标人间接产生歧视行为,违反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投标人,不歧视或排斥任何一个投标人,使他们享有平等的机会,从而享有同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为此《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不得对潜在的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会员制势必导致一大批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将被拒之于招标门槛之外,难以成为潜在投标人。对这些企业来说,即使成为会员也未必有大量的投标机会,更不要说成为最终的中标人,4000元的会费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使他们难以承受。

二、非会员投标人无法获得所有招标相关信息,违反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要求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程序规范,标准统一,同时所有的程序必须在第一时间使所有的参与者平等获知,以尽可能保障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做到程序公正。《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而非会员投标人无法保证及时获得公示信息,难以维护自身的权利,有失公正。

三、给不法之徒带来可乘之机

一些不法之徒,通过缴费成为会员,利用会员的条件,通过修改招标公告的内容,倒卖招标信息,甚至直接欺骗非会员的潜在投标人,使其在经济上蒙受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从而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活力。会员制的招投标网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负担,更损害了招标投标的公开性原则,无疑到了需要调整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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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范文8

关键词:水利工程 招投标现状 问题及对策

中途分类号:TV5文献标识码:A

近几年来,水利系统各级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在招投工作中,作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就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提出看法:

一、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和问题

水利工程是公益性工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实施是在国家计划控制下进行的。各类工程项目,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都要经主管部门和计划部门审批,并接受主管部门、计划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水利工程建设的承包单位,必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专业技术水平较强。

《招投标法》实施以来,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都十分重视,把贯彻落实《招投标法》放到了重要位置,纳入了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大了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采取措施,规范了招投标活动程序,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控制了建设成本,强化了业主责任,保证了工程质量,维护了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预防、遏制了腐败行为。目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正向纵深发展。但是,尽管招投标取得了以上成效,仍然存在一些严重问题:一是行政干预太多,招标主体错位。二是编制标底不规范,评标标准不统一。三是资质审查不严,排斥潜在投标人。四是评委组成不规范,评标严重违反规定。五是制度不键全,监督不到位。

二、强化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的对策

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确保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针对水利行业出现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对策:

(一)改革招投标管理体制,实行“一条龙”服务。

第一、建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把所有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都纳入这个中心来管理。在服务形式上:要有服务场所、固定地点、设施条件。在服务内容上:对工程的项目报建、招投标、合同审查、质量监督委托、开工报告实行全方位服务。在服务性质上:既是信息咨询,又是集中办公和监督管理。为承包双方提供“一条龙”服务,使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和条件下进行。

第二、实行政企分开、机构分设、职能分离。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工程咨询、工程监理、招标等中介服务机构,都要实行政企分开,与行政管理部门脱钩,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法人实体。使各级行政领导无权垄断,无法干预,彻底改变目前这种多部门管理格局和行政垄断、行政干预的现象。

第三、完善健全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议修定《招投标法》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尽快制定《水利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管理办法》,为实施招投标行为进入水利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提供法律依据,真正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从隐蔽走向公开,从无序进入有序,从无形变为有形。

(二)推广无标底招标,实行低价中标

第一、借鉴先进经验。采取走出去,引近来的办法,借鉴国外、沿海部分城市的经验以及个别地方的经验,在工程项目总承包中推行无标底招标,实行低价中标。业主在招标前做好市场调查,掌握各种工程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作好低价成本核算,防止报价低于成本价中标。这种评标方法,可以减少中间环节,杜绝暗箱操作,防止泄漏标底,遏制编标、评标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第二、编制依据必须符合要求。在目前没有实行无标底之前,也必须严格标底编制依据。凡是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标底的编制,必须按照水利厅《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规定》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规定编制标底。

第三、标底不能作为是否中标的直接依据。评招标人如编制有标底的,其标底既不能作为决定中标的直接依据,也不能作为决定废标的直接依据。只能依法作为防止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和分析标价是否合理等情况的参考。

(三)、强化招投标管理,严格依法招投标

第一、要增强法律意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增强责任感,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依法招投标的思想,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招投标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真正做到: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

第二、严格依法招投标。水利工程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都必须按照《招投标法》实行公开招标,确需采取邀请招标和议标形式的,也必须经过项目主管部门或主管地区批准。水利工程的招标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水利部令14号令、30号令规定的原则、程序、范围等依法进行招标。在招标中,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未经批准擅自采取邀请招标和议标形式的,不得批准开工。工程监理单位也应通过竞争择优确定。

(四)、加大监督力度,严惩违纪违规行为

第一、建立监督网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督机制,加强政府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把招投标工作置于整个监督网络之中。使违纪者不能违,不想违,不敢违。

第二,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监督,依规监督,主动监督,自觉监督。根据《招投标法》和七部委第30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出切合实际的、便于操作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条规及实施办法,明确监察工作的基本原则、具体范围和标准、主要内容、权限、工作方式、重点环节、责任追究等,使监督人员知道怎么监督、监督什么、从什么环节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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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范文9

关键词:费率招标 风险对策 控制

0引言

随着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的不断发展,建筑交易市场中各项规章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逐步趋于成熟,费率招标作为一种独特招标形式仍在某些工程建设领域中发挥作用,每一种招标方式都存在自身特点,现对费率招标进行分析与探讨。

1费率及费率招标

费率是指定额规定用于构成工程造价以直接费(或人工费)计算各项费用的标准,即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等费用占工程直接费用(或人工费)百分比。费率招标是指在工程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以费率高低代替工程造价进行竞标,最后经过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所报费率为主,结合所投工期和承诺质量保证,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施工业绩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

2费率招标特点

采用费率招标可以减少工程造价计算时间,使投标计价工作变得相对简单,缩短招标时间,从而缩短建设工程周期,一定程度地节约招标财务费用和资金财务成本。但是,采用费率招标工程存在一定弊端,不利于在前期阶段控制工程造价,进而影响到整个工程项目各阶段造价控制,该种投标计价方式只能确定中标费率,工程造价在招标过程中不能完整体现,须待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时才能完整计算工程造价,而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照工程实际进行结算,不仅费工费时而且结算工程量大。因此采用费率招标对招标组织,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的设置,合同条款的拟定都有很高的要求,并且还需要在施工阶段做好投资控制跟踪记录,与施工单位做好计量工作,否则不利于投资控制和后期结算。

3费率招标适用范围

采用费率招标工程项目除施工图未完成,工程项目立项、规划、建设审查工作已具备,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外,有项目还有相应工程实物量,工程类别基本能够确定,这些是采用费率招标最基本条件。部分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由于项目建设规模小、业主对工期要求比较短,需要尽早开工且没有完整施工图纸,设计与施工同时进行,可采用费率招标;专业性强,需要有业绩投标人提供出图帮助和技术咨询项目,可采用费率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属于紧急特殊工程(如抢险救灾工程、非典工程)对工期要求优于对成本控制的,经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费率招标,以便达到紧急的工程进度要求。

4费率招标工程实例及风险分析

鉴于费率招标特殊性,在工程招标实际工作中原则是不推荐采用费率招标,如遇工期要求紧,并经行业或建设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前提下,可采用费率招标,但是应与招标人充分沟通,识别费率招标可能造成的风险,在招标投标阶段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下面以某公司煤矸石电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为例,对费率招标的风险进行分析。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2×135MW直接空冷机组配2×480t/h循环流化床锅炉,所有的土建与安装工程施工。07年5月招标公司开始介入招标前期工作,要求8月开工,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09年5月建成投产,第二台机组计划于2009年7月建成投产,由于工期要求非常紧,图纸尚未完成,无法计算工程量和标底。

本项目为电力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应依法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开展施工招标的必要条件是“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鉴于本项目对工期要求紧,且无设计图纸的情况,在与招标人充分沟通利弊后,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采用费率招标。经批准后于本项目07年6月开始组织招标工作,07年7月21日确定中标人,07年7月底之前完成合同谈判签订协议。

招标公司充分了解了项目的背景,并仔细调研现有的基础资料,论证了采用费率招标优势和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费率招标优点是:可缩短招标投标周期,设计与施工同时进行,为招标人缩短建设周期,实现提前竣工投产,提前为省电网输送电力;为招标人和投标人节约大量的编制标底、清单、投标报价的时间、人力、物力,节约招标投标阶段的费用支出和资源使用;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国有)自筹和银行贷款,缩短招标周期和建设周期,有利于资金回笼和减少资金成本。

即便存在以上优势,风险也不容忽视。费率招标时价格风险基本上由建设单位承担,对于投标单位评价只能从资质、业绩、项目班子组成、人员设备投入以及以前建设单位满意程度等方面综合考察,标书制作水平重点看总包能力和工程业绩及项目经理经验是否达到要求。

对于招标人来说,费率招标是在招标时确定中标费率,对工程造价直接费中的措施费、间接费及利润进行取费控制,由于其占工程造价比例起不到主要控制作用。工程造价须待工程竣工结算时才能完整计算,工程造价前期控制力度不够,给招标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施工图预算根据已批准施工图纸、现行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地区人、材、机等价格,在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单位工程造价技术经济文件。施工图预算由投标单位施工图中分部分项工程量,套用定额进行工料机数量计算得出直接费,计算相关费率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进行让利,形式主要为造价下浮后报价。费率招标工程因为没有进行施工图预算,对建设方缺少投资方控制造价及资金合理使用依据,工程招标控制价依据,拨付工程款及办理工程结算依据。

评标过程中专家和评委应详细分析投标书;列出投标书中存在明显低于市场价、漏项或标书中不明确内容;在询标时明确优惠条件及结算;了解投标单位漏项及明显低于市场价项目弥补方式或消化途径;推荐真正低价并可行中标单位。而采用费率招标的工程,专家无法发挥其对报价的上述评审作用,不利于评定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招标人要求的最为经济的投标。

费率招标签订合同是一种相当于成本加酬金合同,竣工结算是完成项目所需实际成本加利润结算价格。合同签订过程需明确统一计价规则,必须有造价专业人员参与,合同须细化。在费率招标工程中工程量并不是关键,关键是工程计价规则的确定,对具体工程出现子目、常规中常见计价问题等要从计价角度予以确定,避免结算中由于对定额计价规则理解产生经济纠纷。

签订合同总价不固定,图纸审查时风险加大,如果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施工单位在图纸审核、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方案优化等方面都有责任和义务,考虑如何改进、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效益,投标时尽可能详细审查图纸、查找漏洞,标底编制准确、完整。如果合同总价确定下来后工程量将不予调整,由于施工单位审图不清、编标漏项、错项、计算错误所产生损失不予调整。费率招标工程没有签订固定总价合同,以最终形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施工单位不承担图纸审查不细、标的编制不准风险,审图上没有约束或制约,存在不关心图纸质量、不仔细审查图纸现象,对图纸中存在漏洞故意不提出在后期施工中增加费用等。

5对策分析

针对费率招标的可能产生的风险,应充分斟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相应条款设置,在招标投标阶段和合同签订阶段,尽可能保证施工单位选择质量,完善成本控制要点;由施工管理和成本控制专业人员组成合同谈判小组,充分完善合同条款;由专业成本控制人员负责现场的成本控制具体签证直至工程结算。

5.1合理设置投标人资质、业绩、项目班子组成、人员设备配置要求

如要求企业不少于十台135MW及以上规模火电机组的施工总承包业绩,近5年承建过440T/h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的业绩,并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以及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有≥135MW的火电项目经验和高级以上职称,并限定项目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构成比例。

5.2针对项目具体情况,对投标报价提出要求

单项工程和部分措施费用采取固定总额报价,安装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定额费率明细内容分别报价,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分别给出计算基础和参考费率,指定所采用的定额和计价依据。

5.3有针对性的合理设置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鉴于报价核心是措施费、间接费、利润三项费用的竞争,对于工程造价起不到主控作用,不能充分反映投标人的造价控制水平和价格优势,在得分权重设置时,应减少报价的权重,我们将商务评分中价格权重值设置为0.3。

技术部分尽量细化评审因素及打分分值,增加项目经理投标陈述,主要是考查项目经理对工程的理解程度和管理工作思路,考虑到招标投标法规禁止在确定中标人之前透露评委名单,采用通过同步影像和声音传输到评标室的方式,避免面对面的接触。

商务部分对类似施工经验、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管理人员配置进行评审因素分解,并增加分档,拉开打分,同时要求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文件。

价格评审将单项工程投标报价、安装工程投标费率、建筑工程投标费率、装修工程投标费率再次赋予不同的权重,分别计算价格得分,权重参照类似工程中该项价格所占的比例确定,最后汇总为价格总得分。

5.4合同条款设置

明确计价规则,明确设计变更、洽商和签证的条件和程序。

施工图纸出图后,按指定计价规则编制施工图预算,按施工图预算确定定额直接费,只计取人工、材料价差和税金,施工图预算审定后作为合同价格及结算依据。

明确竣工结算的方式,可调整材料价格的执行依据及调整范围。如建筑工程材料价格调整执行该省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只调整当年算数平均价格水平与编制预算价格±5%以上部分。

明确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清单及承包人自主采购的材料设备范围,招标人提供设备部分不得计取利润和税金。

明确投标人所报的单项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5.5对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成本控制建议

建议招标人由施工管理和成本控制专业人员组成合同谈判小组,充分完善合同条款;选择技术实力较高、资质等级较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在设计中尽量减少设计错误带来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将费率招标对工程造价影响降至最小;在项目开始时就确定审计单位,与审计单位积极沟通过程中成本控制的具体措施;建设单位设置专职专业的对计价规则理解透彻的成本控制管理人员常驻现场。

6 结论

通过对费率招标适用范围及风险对策进行分析与探讨,在项目建设中应重视工程前期工作,尽量减少设计滞后和盲目抢工期而采用费率招标的情况。在签订合同中详细约定双方权力与责任,约定对材料价格上涨等风险因素分担。采用费率招标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较大,因此在招标过程中尽量减少建设单位造价控制风险,达到双方共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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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范文10

关键词: 高校;工程招投标;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 G647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055X(2013)06-0108-06

随着我国对教育事业投入的不断增长和高校的快速发展,高校的工程建设日新月异,在2000年开始实施《招标投标法》以来,工程招投标对规范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和节约投资、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工程招投标是一项非常复杂而充满风险的经济活动,招投标本身受到相关各方和众多因素的影响,加上我国工程施工招投标推行时间较短,相关配套法规和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各方的专业素质和规范参与招投标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所以我国的工程施工招投标市场在快速成长过程中也出现不少的弊病,给工程施工招投标带来了诸多风险,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和造价都形成威胁,在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新形势下,对工程招投标风险与控制进行研究,不仅是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高校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本文在对高校工程招投标风险及其成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如何防控相关风险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

一、高校工程招投标现状

随着《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规、政策的实施,公开招标已经成为高校基建工程施工承包采购的最主要方式,一定规模以上的基建项目施工招标基本上都进入到当地统一的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按照规范的流程,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下开展评标和定标,对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预防腐败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目前,很多高校对工程招投标的作用尚认识不足,未能将招投标工作自觉地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待,很多人认为招标工作就是走流程,没有认识到招投标的很多环节是至关重要的,学校对设置校内招标管理与执行机构的重视程度因校而异,有的由基建管理的职能部门承担,有的由新成立的校内独立招标机构执行。大多数高校的工程招标工作主要依靠社会招标机构,校内真正能够胜任招投标管理工作的人才比较缺乏,目前高校的用人机制较难吸引这方面专业人才。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也时常暴露一些问题,工程招投标制度并不能完全防止腐败的发生,某些高校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参与各方相互勾结,操纵招投标,使招投标流于形式。为了赶工期,忽视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从而有的工程出了质量问题,有的产生了经济纠纷。

二、主要风险及其成因

工程招投标是各方利益与需求,矛盾与冲突交汇的焦点,这个关键的环节将通过招投标竞争机制确定项目施工的承包人和承包的价格水平,为了实现中标,各种力量和手段进行碰撞,有关各方为了利益最大化,会使招投标工作隐含多重风险。以下是对主要风险和成因所作的分析。

(一)专业技术风险

专业技术风险主要是指与工程招投标相关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编制等方面内容,由于受到相关技术因素的限制,而给招投标工作带来的风险。

1.设计技术风险

工程设计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设计缺陷及深化设计不够往往会导致大量的工程变更,对于招标人而言,设计变更往往造成投资额的增加和工期的延误,使工程项目的造价难以控制,从而给业主造成不能按期完工和造价突破原有计划的重大风险。有的装修设计只是一个初步的方案,施工工艺、主要材料、艺术风格都未确定就进行施工招标,变更风险也就不可避免。例如:某校某栋建筑的装修工程,结算时的项目几乎与招投标清单项目面目全非,绝大多数的清单项目都被变更,使得招投标过程中通过投标的激烈竞争而产生的成果基本上化为乌有,工程造价被突破,时间被延迟,给学校带来不应有的风险。

2.工程造价技术风险

首先是工程量清单编制风险。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依据,反映了拟建工程的全部工程明细项目及为实现这些工程内容而进行的所有工作,编制工程量清单工作量大,时间紧,涉及专业多,如果没有完善的机制进行把关,如果编制人员没有很高的专业水平,很容易出现错项、漏项、工程量不准确,出现清单内容不完整,不准确,内容重复等问题,可能引起投标人的索赔或通过不平衡报价等方式提高工程造价,损害业主利益。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竞争中,投标人如果善于利用不平衡报价,往往会为自己获得更多的利润。尤其利用清单的错误,如果清单中出现错列的项目,则投标人可以用极低的价格报价,结算时取消清单项目使减少的金额就会降到最小,不平衡报价往往伴随施工变更,没有变更,不平衡报价无法发挥作用,只有结算工程量与投标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不平衡报价中高报的价格才会给投标人带来额外的利润,工程量变化越多,超额利润就会越大。例如:某种柚木门制安,施工图纸中是80樘,清单中点错小数点,列为8樘,投标人发现这一情况后,可以采用不平衡报价大幅提高该项报价,把市场正常价格15万元/樘提高到35万元/樘,在工程结算时就能够获得144万元的超额利润。

其次是最高拦标价编制风险。最高拦标价作为投标报价的上限,其合理与否对工程能否顺利进行及造价是否合理至关重要,最高拦标价过高则容易造成潜在投标人的报价普遍高估,如果出现围标现象,则招投标就要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因为这种情况下没有竞争的压力,共同抬高报价就不足为奇,但是最高拦标价过低则容易导致恶意竞争,容易产生索赔风险和导致偷工减料等,同样会给业主带来重大损失的风险。

(二)管理体制与市场风险

由于高校工程招投标工作开展的时间不长,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还存在不同的认识,管理的模式存在很大差异,加上基建工程市场管理尚待完善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无疑加大了招投标风险。

1.高校招投标管理机制存在缺陷

大多数高校的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主要由基建管理部门执行,使招投标工作的独立规范运作失去了基础,基建管理部门长期从事工程建设组织与管理,与很多施工单位长期打交道,相互熟悉,容易被投标人进行公关和操作。基建管理部门在对工程建设进行组织实施和全过程管理时,集决策权和执行权于一身,如果没有规范的制度和程序来约束权力运作,就不能有效防控滥用权力,就可能出现违规履行职权造成的廉政风险。

2.市场主体形成垄断或过度竞争风险

由于某些工程专业的特殊性,行业市场容易被一定数量的投标人所掌控。一方面,在行业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够多,在加上多多少少地受到某些限制,能够参与竞争的投标人就更少,使招投标的竞争机制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潜在投标人之间相互了解,互有往来,为了利益的最大化,容易结成投标人联盟,从而形成一定范围内的卖方垄断市场,对招标人的公开招标能否成功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在合理的拦标价下,可能会出现无人响应或有效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的尴尬情况。如果市场投标力量与招标人内部某些力量结合,将对招投标组织工作产生极大的挑战,也会对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伤害,最直接的是时间和资金的伤害,如果出现连续几次招标都不成功的情况,招标的时间周期就会成倍增加,紧接着就是成交价格的被迫上浮,当市场不能形成有效竞争时就无法指望招标能够形成合理价格,最后成交的也就极有可能是垄断价格,投标人联盟获得垄断利益,招标人利益受到伤害。例如:某校某项专业施工工程,在政府交易中心公开招标两次,邀请招标两次都未能成功,每次都没有法定数量的有效投标人,究其原因,就是常规的最高拦标价得不到认可,因为实际垄断的行业还要考虑垄断的利润,而垄断利润是不能作为编制最高拦标价的依据,所以,这样的工程招投标往往过程很曲折,招标失败风险很大。

对于规模较大或利润水平较高的常规项目,往往招投标过程中潜在投标人竞争异常激烈,招标过程中,各种干扰因素很多,投标报价压价现象明显,有的会接近甚至低于成本报价,但是,中标后,投标人总会想方设法挽回损失,带来的风险自然很大。

(三)组织实施风险

在招投标组织与实施过程中,基建职能部门与用户单位提交的招标需求是否科学与合理,招投标组织机构相关工作是否认真到位,都有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风险。

1.招标需求风险

该类风险是指基建职能部门与用户单位提交招标需求隐含的风险。提交的重要材料指定品牌存在可能形成垄断的风险,当该种产品在招投标过程中按照市场合理价格进行报价成交后,在实施过程却无法按照合理价格采购,这些被推荐的产品却一致将价格大幅提高,涨价幅度超过投标人可以接受的极限,此时问题出现。还有项目的某些系统需要与学校原有的某些平台进行数据的对接,如果管理部门不能事先与平台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沟通和协调,也容易出现垄断局面,风险可能很大。例如:某管理平台,在建设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后续项目的系统兼容性,则后续项目的该系统建设将陷入极其被动的局面,后续项目为了实现系统的对接和数据的兼容,可能要付出高于市场价格几倍的代价来采购先前垄断的产品。

2.合同风险

合同文件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风险是在合同拟定过程中,由于合同条款责任不清,权利不明所造成的风险。一方面,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没有全面深刻的了解,合同条款没有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而仔细推敲,没有处理或妥善处理相关风险的内容,导致施工和结算过程容易出现索赔和纠纷;另一方面,业主过分强调自身利益,拟定合同条件时往往过多地将风险推向投标人,造成投标人合同履行不力,这样有失公平的合同对于业主来说,常常潜在更大的风险。

3.招标组织缺陷风险

一是评标方法本身的局限。对于某些专业实验室建设工程,按照常规的招标模式将面临重大实施风险,常规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模式下,一般来说,先出施工图,再根据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确定最高拦标价,投标人根据清单进行投标报价,该种模式下按照规定基本上是评经济标,由于目前难以有效防止资质挂靠现象,很可能出现一些非专业的队伍中标,投标人对项目的特殊性了解不到位,或为了承接到工程盲目投标,结果在实施过程出现了难以解决困难,形成项目难以进行的状况,或者项目完工后却无法通过验收,如果是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重点工程,这种影响将是非常巨大的。

二是客观外在条件的限制。招投标时间限制带来的风险。学校的某些项目安排,在前期可能花费了很长的时间,但是在招投标这个关键环节却把时间压缩的很紧,使招标准备时间不足,尤其是重大复杂的工程,施工图纸出来后还需要编制清单和最高拦标价,这两项工作既非常专业又工作量繁重,没有合理的时间,必然影响到编制和审核的质量,引发的风险也就自然增加了许多。

三是招投标组织管理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局限。招投标过程使用相关文件或规范不当产生的风险。例如:某项工程的招标过程中,招标机构对投标人资格的设定适用了错误的条款,而评标结果出来后,未中标的投标人投诉,项目实施被延迟。

(四)廉政风险

该类风险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项目使用单位和基建管理部门在提交招标需求,提出一些有倾向性的关键要求,尤其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甚至是一些垄断行业的内部某种资格方面提出过分要求,对评标办法提出不合理要求,对潜在投标人的好坏提出单方面的主观判断,并因此来干扰招投标组织工作。二是招标人与投标人内外勾结,招标活动开展前招投标双方充分实现信息共享,共同策划,拟定排斥其他竞争者的各种限制条件,招投标过程中进行密切配合,从而实现“预期中标”。三是招标机构作为社会中介组织, 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与投标人合作, 欺骗业主和其他投标人或与行为不规范的业主、投标企业合谋进行暗箱操作、搞虚假招标。

(五)环境风险

由于重大基建工程实施过程周期较长,影响工程实施的各种因素都在不断变化之中,经济形势,经济政策等都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变化,对工程实施产生重大影响。

1.自然及环境风险

自然及环境风险主要指不明的水文气象条件、复杂的工程地质条件,恶劣的气候、环境对施工的影响等都是潜在的风险因素,招标文件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主要包括超过合同规定等级的地震、风暴、雨、雪及海啸和未预测到的地质条件,按一般合同条件,这类风险应由合同主体共同承担,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对不可抗力的级别加以明确界定。

2.政治及社会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受到国家经济政策和发展水平的影响,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大,有的甚至关系到国计民生,政府部门必须要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管理和指导。如果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碰到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出现风险也就不足为奇。

三、高校工程招投标风险管理的研究

高校工程招投标风险危害巨大,需要学校高度重视,招投标风险是与招投标相关的各种因素综合形成,为了更好地管理和防控该类风险,需要从相关的各方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高校工程招投标管理体系和配套机制

为了最大限度地防控高校工程招投标风险,建立和完善学校招投标管理体系和配套机制显得十分重要。

可以成立学校招投标管理中心等独立招投标机构,统一进行校内招投标管理和组织实施。实现工程项目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成立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主要由学校与招投标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和监督部门领导组成,由学校主管招投标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对招投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学校《招投标管理办法》,对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投标工作提供了制度基础。制定学校《采购监督办法》,增强制度对权力制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健全校内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监、审计、教代会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

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首先,基建工程管理职能部门和招投标管理与执行部门要高度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合理进行业务的内部分工和办事流程的优化,关键岗位定期轮岗,将业务创新和廉政风险防控整体推进。

(二)充分重视和细化工程项目与招投标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该工作需要学校工程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工程项目的使用单位和教工代表,根据学校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提出尽可能详细的需求,同时,也应尊重各个相关方的意见。

充分了解用户单位的功能需求或学校对该项目的功能定位。工程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学校确定的功能定位的基础上,需要充分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而且需要落实到明细的层面,如果只是宏观层面,将会给施工、结算和使用过程带来风险,使招标成果受到冲击。

充分进行该项目管理功能的协调和沟通。学校重要的工程项目都需要纳入学校统一的管理平台,为了有利于学校的统一管理,新建项目的相应管理系统需要与原有的管理平台进行对接,这些工作都需要基建管理部门事前与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提出可行的对接方案,否则,容易出现系统之间无法对接而不能使用,或者为了实现对接而需要付出垄断价格,给学校造成损失。

(三)科学优选与招投标相关前期业务服务单位并强化管理

与工程招投标工作相关的工程设计和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其工作水平的高低,质量的好坏是形成技术风险的重要来源,因此优选技术服务单位并采取有效的监管是非常必要。

选择优秀的设计单位并强化把关。加强对设计单位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对设计单位的资质、业绩、主管设计人员的经验和综合能力加以全面的考察,组建有经验的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反复论证。充分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限额设计执行较好,能够通过优化设计降低成本并能细化到位,整个设计科学、合理且工艺先进的要进行奖励。对设计缺陷较多,给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带来诸多损失,需要设计单位进行一定赔偿。

选择优秀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并强化把关。拥有一个优秀的造价咨询单位和一支高素质的造价师队伍,对保证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的质量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学校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造价咨询的服务单位,入围的单位最好不要少于三家,使提供服务的机构保持竞争的压力,便于甲方监管,对造价咨询单位应明确提出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反应速度的要求,对误差率进行严格规定,对超出误差范围或其他错漏、重复等引起的损失均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对于一定时期内出现三次以上较大失误或一次重大失误的单位要坚决清退。

为了保证质量,对最高拦标价和工程量清单需要进行严格审核。作为最高拦标价制定基础的工程预算要进行三审制度,首先委托工程造价机构编制工程预算,再委托另一家进行审核,最后招标中心再审核。工程量清单也需要进行三审程序,主要审核清单项目是否规范,项目是否齐全,各个清单项目内容是否明确,从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四)强化监管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工程招投标工作是各方矛盾和利益冲突的焦点,潜在投标力量会采取各种措施强化自己的竞争优势,同时各方力量的综合作用也会给招投标工作形成巨大压力,该项工作需要学校层面的大力支持,也需要学校的监督力量积极参与监督,使招投标工作有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和规范操作的基础。

1.合理选择招标方式

对于绝大多数的施工项目都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单价招标方式,但对一些招标前难以达到设计定型、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深化设计的专业实验室改造工程,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固定总价合同的招标方式更加有效。该种方式可以克服一般项目由经济标决定中标人的缺陷,有深化设计实质性技术要求,可以重点对投标人进行技术评审,为招标项目能够选择一个专业施工队伍提供了技术基础,可以化解非专业单位中标而引起项目实施失败的巨大风险,同时,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将后续深化带来造价可能失控的风险成功化解。

为了能够充分发挥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固定总价合同招标方式的作用,需要重点关注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由于是总价包干,最高拦标价的合理与否至关重要,由于没有施工图纸,如何准确制定拦标价成为招标难点。第二,招标范围和设计、施工内容要充分明确和完整。第三,投标报价是对招标范围的内容进行总价包干,报价所涵盖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基础图纸、基础技术条件资料、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为了实现系统功能进行深化设计内容。第四,需要强化施工过程的监管。第五,要组织好项目的竣工验收。验收报告中须明确项目设计与施工达到了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目标和要求,验收合格;工程项目的设计与施工没有降低招标文件中主要技术、质量要求和装修标准,通过深化设计与施工增减部分的造价基本平衡。

2.选择合适的评标办法

招投标采购的实质主要是通过投标人之间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的竞争,实现招投标双方的共赢。但是,各种招投标方式和评标办法都有其本身的局限,对于大型复杂的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有利于优选出更符合项目施工要求的专业施工队伍,但是在预审环节,更需要排除人为因素,资格后审可以更好的排除人为因素,但是,碰到一些工程项目不太大,但专业要求比较高的项目时,就存在一定的风险。

3.重点监管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招投标组织过程中,需要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防止、减少将会出现的争议[2][3],需要对可能影响到招标结果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管,关键环节主要有:一是招标公告,主要审核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合理,重点审核有无倾向性条款,有无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尤其对量身定做的条款进行严格审核。二是投标报名,报名资料在招标审核的基础上,招标中心的工作人员还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同时整个过程还要邀请监督部门的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三是资格预审,由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小组对原始报名资料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现场审核,比招标整理后再走审核程序更加完善。四是精心编制和审核招标文件[4],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科学合理,尤其将有关工程的变更及其结算原则、双方谈判难度较大的条款作为重点审核的内容。对工程量清单中清单项目需要进行适当的限价,完成投标报价的双重限定,大大减小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空间。同时对于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要有预定的解决办法,尤其在施工过程中重点控制出现不平衡报价的项目,对于高报的工程项目要严格控制工程量的增加,对于低报的工程项目要控制工程量的减少甚至项目的取消。也可以增减超过预定的比例时重新定价或对超过部分预先确定合理的定价原则。

当然,选择一个优秀的招标单位也是不容忽视的方面,招投标过程需要招标提供专业而优质的专业服务,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非常需要招标机构提供咨询和建设性的方案。

(五)建立和健全施工企业的诚信评级体系

施工企业是工程施工招投标过程中的潜在投标人,是招投标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与工程招投标风险密切相关,该方面的风险主要来自施工企业对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和利润最大化的强烈追求,以及为此所动用的各种力量和采取的措施,成为工程招投标风险形成的一个重要源泉,因此,建立和健全施工企业的诚信评级体系就显得非常重要。具体而言,就是要建立良好的机制引导广大施工企业规范运作,进一步抬高违规成本,对施工企业的诚信得分和评定等级录入网络数据管理系统, 并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环节作为资信评分的依据。对严重违规者列入黑名单,使违规行事的人员和企业一处受罚, 处处受制,这将有利于我国建筑市场的培育和施工企业的健康成长。

(六)充分利用工程担保,适当采用工程保险

工程招投标的各种风险中总有一些风险难以完全消除,对此,可以通过工程担保和保险进行风险的转移就十分必要。工程担保作为最基本、最有效的风险防范手段,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需要充分重视,对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和保修担保等进行合理规划。对于工期较长、情况复杂,发生重大损失的风险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度采用工程保险,由于工程保险费用较大,需要在风险和成本之间进行权衡。

(七)强化工程招投标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工程招投标的各种风险中相当一部分是廉政风险,因为在投标工程中,潜在投标人不仅希望能中标,而且希望中标后能够获得更多的利润,在投标过程既想抬高中标价格,又想通过不平衡报价为以后获得超额利润奠定基础,因而,廉政风险构成招投标过程中风险防控的重点内容,我们需要采取如下措施。

强化思想教育与风险预防有机结合。加强学校和管理部门的廉政教育。结合国家有关廉政建设文件的精神,针对工程招投标领域出现的典型案例,定期进行相关廉政教育。我校纪监办公室定期给中层干部发邮件,提供学校清风园廉政信息目录就是一个很好的措施,我校的清风园网站就是一个很好廉政教育平台。落实相关人员的廉政责任,学校与中层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廉政责任,纪检部门与工程招投标相关部门定期组织相关廉政活动,要不断警示风险,提示其巨大危害,要让人明白违反法纪的沉重代价。

依靠现代科技打造网络招投标业务和廉政平台。建立并完善基建工程网络招投标平台。一是建立并完善施工单位信息管理系统。二是建立自动抽取和通知评标专家系统。可以根据输入的要求随机抽取并自动通知评标专家。三是建立和健全网络化评标系统。建立网络化监管平台:配套建立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监管系统与招投标系统进行实时联网,将防控预警实现智能化。

(八)要有一支综合素质高的招投标管理队伍和基建工程管理队伍

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的工作,对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需要专业知识全面,经验丰富,要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有良好的专业操守和工作作风,更要有过硬的政治思想觉悟。学校需要配备一支政治思想觉悟高,具有良好的工程专业理论基础和技术水平,且经验丰富、作风优良的招投标管理队伍。专业水平方面要有熟悉建筑工程众多专业的预结算人员(造价工程师),能够对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拦标价进行编制和审核把关,能够敏锐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挑战,能够找到控制和化解重大风险的途径和方法,能够沉着冷静地面对各种突发问题。总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条件。[5]

基建工程管理工作,尤其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好坏对招投标风险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基建工程管理职能部门的队伍建设也不容忽视,专业水平与经验,职业操守与廉政觉悟都十分重要,不仅要做好本职的项目管理工作,还应该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招投标工作,坚决不提过分的招标要求,不冲击招投标的有关政策红线。

总之,高校基建工程招投标风险客观存在,不易控制,危害严重,它的产生既有客观上的管理体制与机制缺陷、专业技术、自然环境等方面的影响,更有相关各方追求利益的主观冲动,尤其是潜在投标人对超额利润的强烈追求。但是,只要相关各方,高度重视,认真应对,从完善管理体制,建立有效监管机制和转移机制,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不断探索和积极应对,有效控制和化解工程招投标风险是完全可以期待的。

参考文献:

[1]姜楠.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风险管理[J].中国城市经济,2011(23):313-314.

[2]汪珊波.论如何做好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工作避免风险发生[J].经营管理者,2011(04):157-157.

[3]郑深根.论如何做好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工作避免风险发生[J].中国房地产业,2011(03):48-48.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范文11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

引言:现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日趋规范,国家和集体投资或控股的建设工程项目都必须进入建设工程有形交易市场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这从根本上扭转了建筑混乱状况,工程承发包领域的腐败行为也大为减少。但是,如何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和最大可能地消除建设领域腐败的行为,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1、加强对标底的管理,推行实物工程量清单招标法

标底是招标单位对工程费用的预测值。在现有的许多评标方法中,根据投标价和标底价的接近程度所确定的报价分所占的权重很大,对企业能否中标极为关键,成为招投标工作的焦点。因此,标底编制的准确与否、标底的保密程度,直接影响着招投标工作的成败。而在实际工作中,标底编制不正确、保密不力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许多地方都在尝试各种方法,如由招投标管理机关对编制好的标底进行审查,以保证标底的准确性,或采用先送标书后编标底来防止标底泄漏。与此同时还采取一些措施来弱化标底在评标中的作用,如采用在有效标范围内的投标价的平均值或由专家小组确定浮动比例乘以标底作为评标标底等。

这种以标底衡量投标报价评标法沿用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定额”计价模式,即根据地方政府或专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当地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来编制标底进行投标报价。这种计价模式的局限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它把企业综合实力的竞争演变成预算人员专业水平高低的竞赛,企业能否中标取决于预算人员编制的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这种竞争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对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显然是不公平的;第二,由于难以杜绝标底的泄漏问题,评标结果无法让人心服,既留下新的腐败的隐患,也增加了社会对招标投标工作的误解;第三,市场经济要求所有商品价格应该是公开的,这种把标底封存起来让投标企业去猜的方式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第四,定额水平是以建筑企业平均水平确定的,以定额水平作为所有企业报价的依据,抹煞了企业间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经济实力的差异,致使施工技术先进、管理水平高、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施工企业的价格优势无法反映出来,这样既不利于市场竞争机制发挥作用,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形成,也不利于降低工程造价。由此看来,不对这种以标底衡量报价的评标法进行改革,就很难适应现行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的出路在于与国际惯例接轨,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实行市场价格,提倡实物工程量招标。

实物工程量清单招标法的具体做法是:由招标单位根据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量清单;在此基础上,投标单位参照消耗量定额,结合企业定额、自身实际情况及要素市场行情制定投标策略,自主报价;评标则采取合理低标价者中标,以达到真正的市场竞争。这种招标方法既化解了标底衡量投标价评标法的种种矛盾,又规范了报价行为,降低了工程造价,符合工程造价 “量价分离”的改革原则。同时还能通过招投标促使企业努力改进技术,加强管理,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时转化为生产力,从而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2、完善和改进评标定标方法

评标定标工作是招投标工作的核心部分。从我国各地的情况看,评标定标方法多种多样,但普遍采用的是百分制综合评标法。在实际操作中,这种评标定标方法虽然比较适合我国的国情,但也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具体表现在:第一,由于这种评标方法的构成因素和各因素所占权数没有固定,随机性强,一旦出现行政干预,或建设单位、招投标管理机构出现倾向性就可改变百分制综合评标法的构成因素和所占的权重,使之有利于某个施工企业,最终导致 “人情标”、“假招标”的出现;第二,工期、质量的评分一般投标企业都会按标书要求承诺,因此都能拿满分和最高分,但能否兑现并无考核办法;第三,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时,由于部分评委是行政领导缺乏专业知识,很难正确评价,就是专业人员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充分领会施工组织设计的意图并判定其优劣也很难做到;第四,企业信誉、实力等不易量化因素的评分容易受外界干扰,要获得客观公正的评价难度很大。

从以上情况来看,百分制综合评标定标法显然不是一种最佳评标定标的方法。我们建议,在实物工程量招标法的基础上,将标价作为评标定标的唯一依据,推行合理低标价者中标,包干施工。具体做法是: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颁布实物工程量,投标单位根据市场情况、企业现状等确定投标策略进行报价评标时,先对投标单位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施工经验等进行审查,以鉴别其履约能力,不能通过审查者不能进入下一轮的标价竞争。合理低标价者中标不一定是最低标价者中标,这不是简单的总价比较,必须由评标小组经过从行政上、技术上和商务上的全面鉴别、比较,排除一些错误的不合理的报价,最后得出既有效又经济合理且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投标价作为中标价。凡以低于行业最低成本进行报价者属不正当竞争,应作为无效标价。这种合理低标价中标法与国际惯例是相一致的,和市场经济规律也是相吻合的,而且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应作为招投标改革的一个发展方法,大力推广。但从我国实际情况看,由于它是属于包干施工,实行起来难度较大。可以考虑先在造价低、工期短、工程不复杂的工程招投标中实行,取得了一定经验后再加以推广。当然,在一些工期长、造价高、技术难度大,不宜实行大包干的工程招投标,还应选择百分制综合评标定标法,但要尽可能做到同类型的工程评标因素和权重基本固定不变,不能随心所欲地改变以保证公平性。另外,尽可能选择一些易量化的因素,而对一些随意性大、易受外界影响的因素尽可能不选用,以保证客观性。

3、结束语

招投标过程实际上就是合同的签订过程,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定标就是承诺,最后签订的合同应该把招投标过程中双方许诺的权利和义务反映出来。从实际工作来看,招投标管理机构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很不到位,对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基本不做审查,因而存在不少问题,如合同擅自改变招标、投标承诺,强制签订不平等条款,甚至订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条文。这些现象的产生,损坏了招投标的形象,使招投标流于形式,失去了招投标的意义。因此招投标管理机构作为承发包交易的管理部门,应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起承担合同管理义务,对合同草案依法进行审查,对不合法、不平等的条款及时提出修正,并严肃查处。只有这样,才能规范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行为,才能遏制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中混乱无序的现象,保证招投标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曹仪民,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8.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范文12

【论文摘要】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文章通过案例论述了如何从工程招标评标方法、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的编写、合同的签订三方面来进行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长,生产要素价格变化频繁,使得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复杂可变。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在项目建设各阶段,即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工程招标及承、发包工程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工程造价的控制,相应形成了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价、承包合同价及竣工决算,这些造价之间存在着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的相互作用关系。笔者长期在工程造价部门工作,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以深圳市东部电厂全厂土石方挖填及场地平整工程为例,按工程建设的招标阶段管理、施工阶段管理进行简单论述。

一、工程概况

深圳市东部电厂厂址位于深圳市东部龙岗区大鹏镇,与LNG接受站毗邻。要取得本工程所需厂区用地面积为16.774KM2的场地条件,需要对厂区场地进行整平:场地整平的设计标高确定为6.50M,高于此标高的应予以开挖,低于此标高的应予以回填,回填材料宜选择开山岩石粉碎后的混合均匀的石屑土,回填石屑粒径不宜大于100MM。工程规模:土石方总量为219.89万方,土石方回填57.92万方。工程招标范围:(1)电厂厂平土石方;(2)燃机区爆破爆破工程、厂区循环水供排水管道爆破开挖工程;(3)厂平附属工程:铁丝网隔离栅、挡土墙、护坡、排水沟。

二、招标阶段管理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是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的高效手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后,招投标活动在实际操作中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单位要充分利用招投标这一有效竞争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招标文件编制的规范、严谨就显得尤其重要。作为笔者所在公司工程计划部门,主管负责工程的招投标、工程造价的成本控制、核算等。下面,笔者就简述一下该工程中工程计划部门如何从工程招标评标方法、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的编写、合同的签订三方面来进行工程造价的控制。

(一)工程招标评标方法

本工程由于不涉及太多的技术、质量问题,从节约造价方面、符合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条例方面考虑,该工程我们计划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A(不限定幅度)。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造价,为企业节约资金,同时也最大可能的挖掘了投标方的潜能,达到双赢的效果。

(二)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的编写

目前深圳市按照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要求公开招标工程要参照深圳市招投标示范文本条款编制招标文件,其中包括: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的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技术规范、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资料等。招标文件要明确工程地址、现场条件、状况、工程概要、工程招标范围、工程承包方式、计价依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及结算方式、工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评标细则、截标、开标、评标时间、投标报价要求、合同价的确定方式、投标书的符合性要求、主要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等实质性的内容,另外还要明确投标人统一计价口径、统一计量依据,以标价合理等综合条件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签定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从而提高招标工作质量。

考虑到该工程的特点,除了参照深圳市招投标示范文本条款编制招标文件外,我们还特地为该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写的补充计算规则。例如:清单子目挖一般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为:石方不再区分岩石类别、开挖深度。单价工作内容包括:(1)石方爆破开挖、解小、装车、卸车;(2)岩石开凿、底面平整、边坡修整;(3)维护、支撑;(4)石方场内运输(含多次倒运);(5)不分填海石方的推平、码砌、碾压;(6)堆存石方堆放、码砌平整及防护加固;(7)多余弃方或不良材料的处理及其防护加固;(8)排除地表水,处理渗水、积水;(9)安全防护、警示;(10)办理爆破的手续费用等政府有关收费。上述计算规则把挖一般石方所包括的工作内容详细的描述出来,一方面方便建设单位对分部分项单价的管理,另一方面也提醒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需要考虑的因素,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日后承包方增加一些不必要的签证,从而增加工程造价;同时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建设单位的风险,增加了承包方的风险责任,从而使实现工程的风险共担,有利于工程建设的良性发展。又如:清单子目土方场外运输,每运1KM,单价中工作内容包括:土方(包括腐植土)的场外运输及相关作业。该条规则就为以后土方场外运输地点的选择留有足够的空间,在情况不是很明朗的情况下,利用增运1KM的清单子目,以后实际施工中运输距离以签证为准,1KM的价格以投标报价为准,这样同时降低了建设单位和承包方的风险,对已明确的东西予以确定,对于未明确的东西待实际施工中确定,使工程造价控制更为科学化、合理化。再如:计算规则中“开挖线的原地面标高按实际测量的标高,开挖断面的放坡破度按设计坡度,任何超出设计坡度、超出设计开挖深度的超挖工作量,业主不承担任何费用,由承包方自己承担费用。”,计算规则中也多次提到“单价中工程作内容包括场内运输(含场内多次倒运)”。这些计算规则的制定很好的督促了承包方采用合理科学的施工方案,尽可能减少场内倒运次数,争取自己利润的最大化,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成本;“任何超出设计坡度、超出设计开挖深度的超挖工作量,业主不承担任何费用,由承包方自己承担费用”,这条规则制定避免日后因承包方施工方法不当造成的损失转嫁给建设单位,促使承包方增强自己的责任性,杜绝建设工程中不必要的浪费,最大可能的调动承包方的积极性和潜能。

(三)合同的签订

施工招标完成后,作为招标阶段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都是作为以后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作为施工合同主要以招标文件为基础,不能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但是需要对招标文件中某些部分作适当的补充和细化,特别是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方面的条款一定要明确和详尽。

实践表明,一份严密、准确的招标文件能很好的保证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三、施工阶段管理

建设单位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来自施工方的工程变更、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无特殊情况坚决不做设计变更。如确有必要,要先做预算,后花钱,对必要的工程变更,由专业预算人员与施工方当时算清应增减的款项,随时掌握工程造价的增减额度。避免积压成堆,心中无数。相关人员要督促施工方做好各种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记录及签证工作,减少结算时的扯皮现象。

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中材料价格的控制是主要的,市场经济为建筑材料的供应提供多渠道,材料品种价格繁多,建设单位预算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应密切注意市场行情,掌握材料信息价格及采购“物美价廉”建材的渠道与施工企业共同管理,使工程投资得到合理的控制。作为土石方场平工程,材料用量最多的就是机械和人工,其中最有可能变化的就是机械中的柴油价格,巧合的是今年刚好柴油价格变化较大,为了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作为公司工程计划部对材料的价格变化影响工程造价进行了仔细的预算,也专门就柴油的价格变化书面咨询的中国石化总公司,对于价格调整工程计划部去函征求了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计价标准科的意见,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计价标准科同意调整造价,秉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具体办法双方协商。因柴油上涨而增加的费用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计科审核后,双方最终协商确定了各自应该承担上涨的造价。

总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一定要按相关程序办事,尊重科学,克服盲目调整工程造价造成的浪费,特别是不能随意调整材料单价、增加设计内容,以免带来工程造价的增加,力争将工程预算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市场经济的变化多端,使得工程投资的确定与控制变得更为复杂化,这就需要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既全面又有侧重点。在工程实施过程的各个阶段,时时要有控制造价的经济头脑,发挥建设单位掌握第一手资料的优势,认真分析和充分利用建设周期中的重要信息,把握住市场经济的脉搏,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