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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

时间:2023-05-29 17:33:56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范文1

关键词:特种设备 安全 管理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社会影响大。因此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的生命安全。笔者从特种设备的现场安全管理方面,谈谈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一些做法,供大家参考。

一、《条例》为依据完善特种设备制度落实

《条例》中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这就明确了特种设备的生产及使用单位就要抓好制度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自然成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特种设备的事故处理同样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这些规定都要求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者,而查处事故责任者的前提是建立健全并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制度抓落实,以制度严考核。

二、抓好特种设备基础管理

1、购置资质齐全,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并规范特种设备规范特种设备,根据《条例》要求,特种设备的购置应遵守以下要求:(1)购置有制造资质的专业厂家的产品;《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监督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2)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并有监督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质量证明书;(3)特种设备的安装,在一定意义上,属于特种设备制造的延续。安装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特种设备的安全质量。特种设备安装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具备相应条件,办理开工告知手续,提请安装监督检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安装活动。

2、逐台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是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重要基础,可分为原始出厂技术资料、后期管理档案两大部分。(1)原始出厂技术资料内容主要包括:必要的设计资料、监督检验证明、产品质量证明书、相关图纸、技术参数、安装使用说明书、产品铭牌;(2)后期管理资料主要有:安装(移装)验收资料、注册登记资料、设备运行记录、修理与改造记录、安全附件校验记录、定期检验检测记录、故障及事故记录。

三、加强设备养加强设备养保证设备技术状态完好

1、加强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特种设备办理注册登记,作业人员培训合格,是特种设备运行的前提条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就要建立职工培训考核制度,严格作业人员管理。特种设备管理及操作人员应经专业的培训、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管理及操作工作。因操作不当,甚至无证、违章操作引起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屡见不鲜。因此要求设备管理及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这样才能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日常管理,保证特种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2、精检细修,提高设备维修保养质量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相关人员要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熟练的业务能力。特种设备运行条件较为复杂,发生事故影响较大,需要制度化、经常性的进行运行巡视、维护保养。在运行过程中,对关键处所、制动部位、电控系统、安全附件、保护装置等要加大运行监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特种设备带病运行。对承压部件、主要受力部位的修理,严格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修人员要了解设备结构、性能、参数、工况条件,通过对设备精检细修,使特种设备始终处于完好

3、持证上岗,正确使用特种设备

任何设备都有一定的使用范围和特定的工作条件,只有在规定的范围和条件下使用,才能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同样应在规定的参数下运行,严禁超负荷、超参数运行。使用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使用前确认使用条件是否符合设备的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转;(2)选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安全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校验,确保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四、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的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制度定期检验制度

特种设备的检验,属于法定强制检验。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时申请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杜绝特种设备超检验期运行。通过定期检验与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也可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具体有以下做法:(1)及时提报定期检验计划,主动与检验单位落实具体检验时间和检验有关的工作事项,尽量做到按计划的检验时间停车检验;(2)做好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按时实施;(3)特种设备检验后,针对其技术状况和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及时采取技术处理措施,对技术性能合乎使用要求的,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的归档工作,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整改自检合格后,再次提请检验单位进行复检,丝毫不留隐患,确保设备性能安全可靠;(4)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投入运行。特种设备使用合格证是其安全技术状况及使用性能的一种标识,使用合格证从行政和技术上明确了该台设备在正常的工作条件和操作条件下,可以安全运行一个周期。在新建、扩建项目建设中,对于新增加的特种设备,严格履行申报、注册、检验程序。

特种设备范文2

1. 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见附表)安全运行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人员。

2.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都必须取得使用登记证,确保合法使用。停用或报废特种设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 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

4. 按相关要求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并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 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建立特种设备台帐,逐台按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保证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都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安装、维修,电梯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8.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再重新投入使用。

9.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和索道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着位置。

10.履行好《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消除各种隐患后再投入运行。

法人(负责人)签字:使用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表:

本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类别

锅炉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

电梯 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

场(厂)内机动车

为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我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就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二、切实保证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三、配备专职(或兼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努力取得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书后上岗。

四、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设备运行保障和事故记录。

五、特种设备依法登记,经检验合格后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特种设备范文3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种设备日益增多。为切实加强我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实现2012年安全监察工作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确保我县特种设备安全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一步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制定防范措施,认真履行职责,消除事故隐患,为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培训、现场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等活动,规范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杜绝重特大事故及较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发生,力争实现零事故;

2、特种设备定检任务完成率100%(以市局下达的定检任务为准);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100%;

5、液化石油气钢瓶送检完成2500只;

6、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率100%。

三、主要措施

1、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特种设备依法使用、科学管理良好氛围。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使用单位的法律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安全发展意识,营造一个依法使用特种设备安全,非法使用特种设备危险的舆论氛围,把好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关,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觉地依法安装、检验、登记、维修、改造、使用特种设备,做到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操作有上岗证,定期检验、安全使用,在特种设备使用的源头上治本把关。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我们还将公示特种设备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65,使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作业人员,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接受监管,依法安全使用。

2、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台帐,有效实施动态监管。确认特种设备数量和安全状况、确认企业作业人员的数量和持证情况、确认设备使用单位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做到全县特种设备底数清、情况明、数据新,保证安全,提高工效。把事故多发、易燃易爆、设备相对集中、人员密集的高危企业作为安全监察的重点单位。具体是兴发集团、峡晶公司、液化气站、昭君镇永松气体充装站和学校及小作坊锅炉等。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共同监管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通过聘请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协助安全监察和检验机构及时发现、排除违法违规现象及各种事故隐患。

3、加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一是要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单位和企业了解特种设备使用、维修、改造等方面的规定,增强法制观念,防止和减少事故;二要督促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有计划地开展安全操作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强化安全管理;三是认真抓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前的培训考试工作。凡是上岗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无证不得上岗。指导、帮助使用单位搞好日常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水平。

4、认真抓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超期钢瓶送检工作,确保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设备不投入使用。一是增强检验的严肃性,该内部检验的不得用外部检验代替,确保设备安全使用;二是针对检验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该停止使用的应停止使用,该整改的督促逐一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强化超期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送检措施,确保超期钢瓶和非自有产权气瓶不充装。

5、开展定期监督检查和日常安全监察,加大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每季度有重点地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检查时间分别为一季度“春节”前、二季度“五一”前、三季度“十一”前、四季度“元旦”前;检查的重点是设备隐患,安全管理和操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上次检查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等情况;二是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充装等环节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要从重处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强化日常安全监察后处理工作,重点督促安全管理和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做到随时处理,不留后患,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企业要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责令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杜绝以罚代管现象的发生。

6、着力强化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都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内容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制度;设备到期报检制度;设备异常情况报告处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上墙。对一些容易因操作不当而造成事故的特种设备关键手柄和阀门要标注警示标志,以防误操作酿成事故。所建立的制度,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全部掌握并贯彻执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重大危险源企业要每年开展1-2次救援预案演练。

特种设备范文4

特种设备事关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电梯等公共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问题更是倍受关注。

为了解特种设备安全现状,以及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思路与部署,本刊记者采访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宋继红。

记 者(以下简称“记”):宋局长您好!近期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而电梯等公共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更是倍受关注,回顾2012年,特种设备安全基本情况怎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宋继红(以下简称“宋”):截至2012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821万6700台,比2011年上升12.7%;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气体充装)单位5万6464家,持有特种设备许可证5万8368张;现有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706万900人,比2011年上升7.4%;质检系统共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3189个,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1万1936人;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530个,另外还有型式试验机构32个,无损检测机构304个,气瓶检验机构1 818个,各类检验机构共有人员6万7185人。

2012年,全国未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总体上处于较为平稳的态势。全年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228起、死亡292人,万台设备死亡率0.517、比上一年下降13.11%,实现了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事故死亡率低于0.56的工作目标。

在发生的事故中,承压类设备事故的主要特征是爆炸或泄漏着火,机电类设备事故的主要特征是倒塌、坠落、撞击和剪切等。分析事故原因,违规、违章作业和操作不当,以及设备缺陷与安全附件失效,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012年,国家质检总局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按照“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的基本要求,坚持“两防”(防止重特大事故、防止重大社会影响事件)工作重点,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推进了以下各项工作。

通过制定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督查各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现了“十”期间北京及周边地区特种设备零事故的目标。

开展“打非治违”和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全系统开展了“打非治违”和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打击了翻新改造报废气瓶、在液化石油气瓶中掺混二甲醚、违规拼装电梯和无证制造大型游乐设施等非法活动。2012年,全系统共出动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115万3000人次,检查生产、使用等单位52万6000家,出具安全监察指令书14万2000份,吊销许可证221张,暂停许可证942张,在定期检验中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126万7000个,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逐步构建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相关企业的责任进一步清晰。国务院安委会继续向地方分解下达了特种设备事故相对控制指标;监察部将质量安全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要点;部分省份已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到地市政府的绩效考核指标。国家质检总局联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各地不断加强与安监、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制定特种设备监管制度,联合开展执法检查、隐患排查、应急救援。全系统注重发挥行业组织的管理作用,行业自律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地通过开展 “质量月”“电梯安全周”等活动,畅通、12365、公众留言等投诉举报渠道,社会监督的效果进一步显现。

探索推进和实施风险管理。全系统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开展风险分析,形成风险分析报告;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完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另外,全系统还开展了工作风险和队伍风险警示教育活动,查找风险项目,确定防范措施,落实防范制度。

不断提升监管措施针对性。全系统稳步推进使用单位分类监管,全国20个省、600多家企业开展了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分类监管和使用安全标准化试点,18个省制定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范及地方标准;继续开展按设备、按区域分类监管试点,完成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前期示范试点和试验验证工作;在公共交通领域推行电梯维保制度改革和安全责任保险,推动地方政府建立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机制,探索将故障远程监测、电子标签、条码管理等物联网技术,应用于电梯、气瓶安全监管。

持续夯实安全监察工作基础。完善了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风险管理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六个工作体系建设;加快了立法进程,目前,《特种设备安全法》已颁布在即;2012年,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9个安全技术规范,各地也不断推进地方法规规章及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全系统注重队伍能力建设,大力开展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人员业务培训。

记:201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确实取得了扎实的工作成效,那么请您介绍一下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

宋: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和重大负面影响事件、万台设备死亡率控制在0.47以下为目标,从理论体系、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工作机制4个方面,完善中国特色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

进一步完善理论体系。正确理解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发展经济的深刻内涵,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安全需求,与相对落后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之间的矛盾,认识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下的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理论体系,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要加快立法和制度建设,开展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后评估,做好立、改、废的工作,推进制度创新,改革完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基本制度,突出分类监管,优化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制度体系。

进一步完善技术体系。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涉及材料、力学、化学、机械、电气等多个学科,是一门真正的“技术活”。一直以来,我们注重技术的研究,注重技术的应用,注重发挥技术机构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一步,要以中国特检院为龙头,以全国特种设备科技协作平台为纽带,不断扩大科研队伍,开展科研攻关,发挥科技引领作用;要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能效测试机构的高技术人才、设备的投入,提升技术机构的能力,充分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要加强新技术在监管、检验中的应用,特别是物联网、信息化等技术的应用,不断创新监管手段。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特种设备安全不能依靠运动式的检查来实现,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才是正确的选择。近年来,我们形成了分类监管、动态监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机制,但这些机制还不够完善。我们要以提升监管效果为目标,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创新机制,特别是质量安全责任机制、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培训教育机制等等,提升监管的科学性。

记:您刚才多次强调了风险管理的概念,那么结合2013年前5个月特种设备安全形势,请您谈谈如何运用风险管理理念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宋:截至2013年5月31日,今年1-5月全国共发生各类特种设备事故79起,死亡77人,受伤69人。与2012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减少6起,下降7.06%;死亡人数同比减少5人,下降6.10%;受伤人数同比减少32人,下降31.68%。

从事故总体情况分析,设备数量大和风险系数高的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的事故数据居于前列,较为突出的特征有三点:一是电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明显上升,特别是5月份电梯事故相对比较集中,发生事故8起,死亡7人;二是锅炉、压力容器事故中,死亡、受伤人数均出现上升;三是起重机械事故起数、死亡和受伤人数同比均明显下降。

目前,根据事故原因分析,由于违规操作、违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况仍然突出,说明“打非治违”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任务仍然艰巨,仍需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谈到特种设备定义及风险管理理念,我们有这样的认识,事故风险是特种设备的固有属性,根据事故风险理论,风险是事故发生后果与事故发生概率的乘积。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其后果或者说灾害程度与设备的实际运行参数相关,如:锅炉的蒸发量、电梯的运行高度与速度等;但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概率,可以通过相关单位各种有效工作加以控制,从而最终实现控制风险。

针对这一理论特征,我们期望通过树立风险管理理念,通过降低事故概率控制风险,坚守特种设备的安全底线。

一方面,我们从机制与体制、法规标准上,推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现行的特种设备安全法规中,充分体现了鼓励运用特种设备新技术的相关政策,为推动特种设备技术进步、提升安全保障技术水平提供了法律保障。我们组织开展了国内外法规标准对比研究,组织召开各种安全技术国际论坛,及时了解、分析、研究、消化国际上各种技术发展潮流,及时建议相关标委会提升标准中的安全要求,为推动特种设备技术进步、提升安全保障技术水平提供了理论保障。我们组织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相关设备分委员会,或相关设备标委会,开展特种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现有法规标准安全等效性的评估,加快特种设备技术层面新生事物进入市场的效率,为推动特种设备技术进步、提升安全保障技术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这方面的努力,旨在实现推动特种设备理论层面发生概率的有效降低。

另一方面,我们通过及时监测风险,尽力将风险消除在萌芽中。我们引导、鼓励、推动各地,特别是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合理运用物联网技术等科技手段,提升监测特种设备实时风险的及时性,消除出现风险的概率,避免和防止发生次生灾害。我们将根据日常检验、监察工作数据,分析在用特种设备实际风险情况,及时向相关单位警示或纠正。我们还会定期组织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召开研究论证会议,分析各类特种设备系统性行业风险,通过完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具体措施,实现预防和控制特种设备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特种设备范文5

以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和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制,及时排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进一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使我镇辖区内的特种设备基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力争杜绝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二、整治时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时间:2014年2月22日--12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1、检查企业、学校、幼儿园以及商场、宾馆、酒家、饭店、餐馆、医院、游戏厅、网吧、招待所等全镇企事业单位在用的气瓶、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锅炉、危化品罐车、吊罐、起重机械、娱乐设施、电梯、货梯、升降机、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整治情况;

2、检查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土制锅炉、土制杀菌锅等压力容器及土制升降机、土制电动桥门式起重机、桅杆吊等起重机械的整治情况;

3、检查辖区内各种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气瓶等)是否在有效检验期内使用;

4、检查特种设备档案建立及日常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

5、检查石雕、木雕、石材加工场所、冶金行业非法违法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起重机械及其他特种设备;

6、检查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及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7、检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按规定履行告知手续即施工的。

三、整治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开展,具体如下:

1、宣传发动阶段(2月22日至2月28日)。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公告、通知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的意义和重要性,引起本镇辖区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重视,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和认可,自觉行动起来,积极主动配合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至8月31日)。镇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小组的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西天尾工作站要深入到本镇辖区内的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采取有力措施,严查事故隐患,不留盲点死角。

3、督促整改和规范管理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针对查出的问题,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认真及时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对整改后符合要求的特种设备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给予注册登记,纳入规范管理,对不整改或不认真整改的单位依法予以严厉查处,直到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为止,绝不心慈手软。

4、验收评比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镇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将对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总结好的整治经验和方法,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不认真开展整治、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惩处,并把整治结果上报镇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整治措施

1、对企业、学校、幼儿园以及商场、酒家、饭店、餐馆、舞厅、游戏厅、网吧、医院、招待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扶梯、游乐设施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要查清设备的来源渠道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检查设备有无使用登记证、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无张贴或悬挂在设备的显著位置上、是否超期未检、有无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无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有无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要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土制锅炉、土制杀菌锅等压力容器,发现一台要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坚决予以报废并就地销毁,决不姑息迁就,留下事故隐患。

3、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土制升降机、土制电动桥门式起重机、桅杆吊等起重机械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并依法予以查封。本着保证安全、堵疏结合的原则,经安全技术鉴定后,对有改造利用价值的土制起重机械,要责成使用单位聘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在其原有基础上按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改造整改,经法定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后予以发证使用,使之纳入规范管理,对无整改利用价值的予以报废处理,并责令使用单位自行拆除。对那些拒不整改或不自行拆除的单位,组织力量依法予以取缔,达到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的目的。

4、对个别养殖场拒检使用的锅炉等特种设备,要依法予以查封,并责令企业依法申请定期检验,消除安全隐患。对拒不改正的企业要坚决依法采取对其重要零部件进行扣押等强制措施,直至检验合格,安全使用为止。

五、整治要求

1、各村(社区)、各包村(社区)工作队及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服从镇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小组的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西天尾工作站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指定专人配合专项整治小组开展工作,并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种设备范文6

关键词:特种设备;同步检修;协同检修

化工介质的高危害性、生产的连续性对设备的可靠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保证设备运行可靠,必须随时了解设备状态,对设备异常及时发现并做出调节或修理,防止设备状况的进一步恶化。

化工特种设备与岗位布局方式决定了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化工特种设备往往是设备连着设备,一个岗位集中管理和控制相邻的十几台甚至几十台设备。化工生产具备连续性大生产的特点,除开停车中需要操作人员到设备现场对设备进行操作外,正常生产中,操作人员的大部分工作时间是通过岗位控制台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测与调节。这一点与普通机床设备操作人员始终在设备身边进行操作很不相同。控制室的监控参数不能完全反映设备状况(如设备局部的泄漏、振动等),这就要求通过巡回检查来弥补监控上的不足。

巡回检查分操作人员的巡回检查、片区维护检修人员的巡回检查和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的巡回检查。巡回检查和由此决定的调节与修理是化工特种设备日常维护的主要内容。

一、同步检修与协同检修要求

化工生产的一个操作单元的各个设备之间、多个操作单元形成的子系统的各个设备之间、多个子系统形成的总系统的各个设备之间,一般都通过管道相连。生产原料从一端设备投入,产品从另一端设备产出,中间没有间断、停留与机械运输。这与化工产品的生产介质大多为流体有关,这样可以实现连续性大生产。这种特殊的生产工艺对设备的维护检修提出了同步、协同检修的特殊要求。一台设备出现问题,往往造成一个操作单元、或者一个子系统或者总系统停车,这时就需实施该单元、或者子系统或总系统设备的同步、协同检修。同步指检修时间、周期、类别上的同步。协同指在处理某一设备问题时,充分利用该停车机会,协同处理同一单元、同一子系统或总系统中其他设备问题。

二、怎样实现同步和协同检修

化工特种设备检修按检修时机分:临时的停车检修和停产大修;按检修工作量分:大修、中修和小修。

当总系统运行一定时间(如一年)后,系统全面停车,主要目的是为了系统内设备集中大修,称为停产大修。停产大修停车时间长,可以安排较多设备的大修,但并不能安排所有设备的大修,一方面受停车时间、维修力量限制,另一方面设备种类、设备质量状况、运行环境条件的不同,设备的大修周期不可能统一。同一系统内种类相同、检修周期相近的设备可以分批实施大修,错开每批设备之间的大修时间。某次停产大修中不进行大修,而中小修周期到了的设备可协同进行中小修。以上这些大修和协同的中小修就形成了停产大修计划。

尽管如此可以使设备大修的集中度降低,但停产大修往往时间紧、任务重,施工组织难度大。因此必须有效利用临时的停车机会,尽可能多地实施中小修和可能实施的大修,例如一些可能与总系统隔断或短时断开的子系统或操作单元的设备。但子系统内或操作单元内设备也应实施同步的和协同的检修,以便减少停车次数。

中小修工作量相对较少、检修时间短,除在停产大修期中协同实施外,主要安排在临时停车时进行。化工生产要求实现连续不间断生产,但实际运行中短时的局部子系统或操作单元停车或者总系统的临时停车不可避免。如某关键设备的异常故障、巡检中发现某种危及安全的隐患急需处理、某岗位人员的操作失误、水电气原料供应不足等都可能产生临时停车。此时是安排该系统或操作单元设备中小修同步检修和协同检修的最佳机会。

三、压力容器、管道的维护检修

化工生产的管道完成各设备之间介质的传递输送,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由不同的储罐完成介质平衡与储存。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是化工生产中的主要设备,属于特种设备,对其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检修与改造实施安全监察,其维护检修除重视日常维护中的巡回检查外,重点是开展定期检验。定期检验是国家安全管理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检验,主要分为每年至少一次的在线检验和相隔一定运行周期必须进行的、停止运行的全面检验。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修理必须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一般将检验与修理(修理决策的主要依据是定期检验的结论)结合进行,与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相关的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定期检修也与定期检验同步进行。

化工特种设备的管道相互连接,介质具有流动性、带温带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一些设备较大、较高,检修时需进入设备内部或登高作业。这些特点决定了进行化工特种设备检修必须有更高的安全检修要求。设备检修一般应在停车的情况下进行,应将介质排尽。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需进行吹除置换、清洗消毒;进入设备内部检修需从设备内部有代表性的部位取样分析,办理相关进塔入罐作业证方可进行检修。登高作业需带安全带,办理登高作业证;在一些有易燃易爆介质的生产现场或设备内部检修时,需对环境空气取样分析,办理动火作业证。生产中对系统的某台设备检修时,必须将其与系统断开,防止相连设备管道中的介质喷出伤人或造成燃爆、中毒事件。

五、化工特种设备修理决策方式

设备维修规程结合设备实际状况的决策方式。原化工部组织起草了各类化工特种设备的维护检修规程,对各类化工特种设备的维护检修制定了日常维护、大中小修周期、检修内容、质量验收标准、检修安全注意事项等等。这就产生了以化工特种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为决策依据的修理决策方式。但它的缺点是没有考虑到设备自身质量、设备运行条件和状况、操作和维护检修水平上的差异,严格按规程进行修理决策,会造成修理过剩或修理不足。为此,以化工特种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为主要决策依据,由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相关管理部门技术人员结合设备状况,对设备大修周期进行调整、共同决策是一种相对科学的修理决策方式。目前大多数化工企业都采用了这种修理决策形式。但实际运作中相关人员的技术素质、责任心、对现场设备的熟悉程度、对设备故障事故发生规律的认识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出自不同的利益,往往会影响设备的修理的科学决策。

依据状态监测的决策方式。状态维修的最大特点是,完全依据设备的运行效能、运行状态来确定设备的维护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其实质是:在全面掌握设备状况的基础上,根据设备故障发生发展规律,选择最恰当的时机,对设备实施有的放矢的修理。这无疑是一种科学的修理方式,这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和做大量的基础研究才能得以实现。这也许是这种决策方式目前难以推广的原因。

化工企业压力容器由于有国家的强制性定期检验要求,检验工作开展得较早较好,随着人们对压力容器故障和事故发生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入,许多化工企业压力容器的修理决策,基本做到了以定期检验结论为主要依据,可以说正在或基本形成了压力容器的状态监测决策模式。

按规程结合实际加状态监测的组合方式。目前一些大型化工企业,一方面在总系统中选择一些大型、关键、贵重、出现故障事故对生产影响、危害性大的设备进行状态监测,另一方面对大多数设备按检验规程结合设备实际状况进行修理决策,尽可能使修理决策科学化。

参考文献

特种设备范文7

今年六月是全国第十三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切实抓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抓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及时部署

为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局于2014年5月底召开了全局职工大会,专门成立了以局长同志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活动月”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对““安全活动月”进行了全面安排,并对各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抓宣传,把活动引向深入

为切实做好“安全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2014年6月19日,在县安全生产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我局出动宣传人员4人,在县政府大街进行了设点宣传。宣传活动中共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知识问答资料600余份,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接待咨询人员60余人次。与此同时,通过本县电视台对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管理等进行了宣传,把活动引向了深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为切实抓好安全月活动,进一步深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6月10日至25日,我局组织精干队伍对县内的宾馆、医院、液化气充装站、旅游景区、学校等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的完善和运行情况,在用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表是否在定期检验或校验有效期内以及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是否使用登记等进行了检查和隐患排查。检查中共发现各种安全隐患5处,现场督促整改4处,责令限期整改1处,共发出安全指令书1份。同时,对前期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复查,认真落实好排查治理工作,真正做到发现一处消灭一处。

经过全局职工共同努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和效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巩固成果,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遏制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创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特种设备范文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先进事迹材料(为特种设备安全保驾护航)

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的科长,同志扎实而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创新机制为主线,不断增强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时效性、针对性和紧迫性。

一、利用社会力量,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由于区地处郊区,市质监局组建的电梯应急救援队伍的服务覆盖范围不包括区,为了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同志在充分理解和贯彻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处置工作精神的基础上,主动联系区内的电梯制造单位与维保单位,动员这些单位树立企业的社会责任,联合组建区电梯应急救援队伍,对全区范围内发生的电梯故障、事故作出及时反应和处置。该队伍是全市第一支由区局组建的电梯应急救援队伍,由4家电梯制造单位与4家电梯维保单位参与组成,在全区13个镇、街道设立13个点,对于减少电梯关人等故障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为了检验应急救援队伍的能力,定期组织电梯关人救援的演练。

与此同时,还积极联系牵头,组建了区氯气气瓶应急救援队伍和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救援队伍,对于保障区内特种设备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利用其它政府部门资源,联合开展“土电梯”专项整治

由于“土电梯”价格便宜,有不少生产企业安装使用,但由于其缺少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伤亡事故时有发生,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只能依法责令使用单位停止使用,不能强行拆除,导致“土电梯”违法使用和伤亡事故屡禁不止。同志主动思考,认识到仅靠本部门的法律资源和执法力量难以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向相关领导汇报后,联合区安监局、各街道镇政府,进行“土电梯”联合整治工作,并按照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后续服务,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

1、对“土电梯”进行排摸和专项检查。于1月开展了“土电梯”专项安全治理,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土电梯”安装、使用情况,并对使用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吸取教训,严禁违法使用。截至1月14日,我区共发现土制电梯使用单位105家,土制电梯130台。

2、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利用各部门行政手段,要求对“土电梯”进行拆除。为防止停用状态的“土电梯”被擅自使用酿成事故,我局积极与安监局、街道、镇政府等部门协调合作,形成有力的工作机制,对未拆除的“土电梯”使用单位进行联合检查,给“土电梯”使用单位施加压力,要求使用单位落实安全责任,自觉对“土电梯”进行拆除,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3、监管与服务并重,帮助使用单位安装合法电梯。为加强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从企业生产实际需要出发,联系电梯制造单位的专家,到企业现场进行查看,为企业提供备选的整改方案,如改安装杂物电梯、用运输线代替电梯、使用叉车搬运货物等措施,使企业在拆除“土电梯”后,可以继续正常生产。

通过以上措施,截止至6月30日,共取缔简易电梯90台。目前尚未拆除的停用“土电梯”40台,将继续按照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跟踪,掌握使用状态,并与区安监局、街道、镇政府联系沟通,形成合力,对使用单位负责人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要求其树立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主动拆除“土电梯”。

特种设备范文9

【关键词】 设备监理;特种设备;对比不同

1.两种概念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政府行政机关为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目的而从事的有关特种设备的决策、组织、管理、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属于强制性法定监督检验,主要是从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出发,其目的是为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设备监理是依据合同约定,对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安装调试等过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实施监督与控制,通过对设备形成过程中的有效控制,及时发现质量问题,督促被监理单位整改,达到保证重大设备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2.设备监理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不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设备监理所开展的工作都是按照相关的法规、规章和技术质量标准进行,尽管保障重大设备的质量安全,是政府监管部门、业主和设备监理单位的共同目标,但又有着各自的特点和区别。现将主要不同点进行列举。

2.1 定义不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由政府主管部门为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对产品(包括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进行行政监督管理,是对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制度;而设备监理是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设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和授权对设备工程项目形成过程的安全、质量、投资、工期等目标及合同的履行进行有效控制。

2.2 本质不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具有“强制性”,对于被管理对象必须接受,它依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开展监检活动,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监检程序行使监督、检查、许可、纠正、强制执行,是监督性检验;设备监理和建设单位是合同约定关系,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代表建设单位对设备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是“符合性”、“见证性”的检查监督。

2.3 关注重点及广度不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政府行为,政府履行保证公共安全的监督职能,是以设备安全不安全,不安全的后果确定监督管理的重视程度和管理方式的;设备监理是业主委托设备监理单位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业主在建设过程中关注的不仅是设备的生产运营安全,更关注设备的使用功能和投资效益,从而确定项目的管理方式和设备监理内容。

2.4 管理角度不同

特种设备项目必须接受安全监察,从项目启动直到竣工验收投入及使用期间,因此它贯穿了设备项目的全过程。设备监理的介入多取决于建设单位的需求意愿,按其涉及的范围既可以对整个设备工程项目全过程实施监理也可以对某几个阶段实施监理。

2.5 手段不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自上而下的行政行为,多采用“行政手段”按阶段定期对工程进行监督;设备监理则是依据合同约定行使“第三方”的监管作用,对设备形成中的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

2.6 深度不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阶段性”检查,是分节点和期限进行的监控,以抽查为主;设备监理是按照合同约定区限的“全过程”质量控制,采取不间断的监控对工程质量进行质量跟踪,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确认。

2.7 在设备生产中的作用相近但不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设备监理都起到了一定的保障质量安全的作用,但是在以下方面仍有不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检查生产活动的合法性,不出具设备合格文件,不代表业主/客户验收。不涉及设备进度和成本、投资。不关注设备配套性能的要求。具体的安全标准、规范等要求是基本要求。

设备监理审查被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行情况。代表业主/客户检查、审核、见证、确认、验收。对设备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投资的监督管理。关注单件指标、单机性能及系统功能。设备的质量、安全等指标须符合合同要求一般高于国家标准。满足委托人的质量技术要求和使用功能要求。

2.8 任务来源和服务对象不同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特检)的任务来源于行政委托,对政府负责。设备监理的任务是来自于重大设备投资人(采购方)的委托,设备监理人为委托人服务,对委托人负责,委托人自行选择监理人。

2.9 承担责任不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行政部门直接承担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督责任;设备监理制度,行政部门不直接承担设备的质量安全责任,设备监理单位不直接进行检验,只承担质量安全的监理责任,承包方承担质量安全的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是管理关键工序、检验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满足强制性标准和监检规程的要求。设备监理是检查确认设计、工艺、材料、备套件、制造过程、检验等符合委托人合同规定的要求,在满足强制性标准和监检规定的前提同时,还应当满足委托人合同规定的使用要求,并代表委托人检验、确认。

经行政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2.10 设备范围为囊括关系

设备监理涉及的设备范围包括且大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设备范围。仅从概念上说,设备有各种各样的类别。按生产中的用途,设备可以分为生产用设备和非生产用设备;按设计情况,可以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按使用目的,可以分为建筑设备和生产设备;按组成特点,可以分为单体设备和成套设备(包括生产线);按设备本身的精度、价值和大型、重型、稀有等特点,可分为高精度、大型、重型稀有设备;按生产中的使用范围,可以分为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按设备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可以分为重点设备、主要设备和一般设备;按设备本身的用途,可以分为动力设备、金属加工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工程设备、农业设备、轻功设备等。

设备监理涉及领域广泛,很多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没有涵盖,如国家压力容器监察规范和监察规程等不包括核容器类设备、不包括例如立体库、堆垛机、货架、托盘等物流类设备以及信息系统的硬件和支持其运行的配套软件等。

2.11 监督检查的范围有交集但不同

在质量安全方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和设备监理的监督检查的范围不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是按照安全规范、监检规程的进行检查,检查的项目有明确规定。设备监理要考虑整体质量、设备的使用功能、备套件的接口等,检查点多、面广、流程长,设备监理在质量安全方面的监督检查项目远远大于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项目或节点。

3.结论与启示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设备形成也是如此。大量的案例证明,没有设备监理的预监行为,则没有设备质量安全顺利达到预期目标的安全保障。在投资主体越来越多元化的形势下,设备监理借助市场机制介入设备投资项目,承担了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的社会功能。然而,有关重大设备监理的法律仍然空白,设备质量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以及设备监理目前存在的问题,均与设备监理尚未立法有关。早日对《重大设备监理条例》立法,也是解决目前监理难题的唯一途径。

参考文献

特种设备范文10

【关键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发生,针对特种设备使用环节事故隐患多的特点,结合多年来实际工作经验,对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了浅显分析,并提出对策及措施。

1、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

从全国特种设备事故情况看,2012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特种设备事故228起,死亡292人,受伤354人,与2011年相比,事故总起数减少47起,下降17.1%;死亡人数减少8人,下降2.7%;受伤人数增加22人,上升6.6%。全年228起特种设备事故中,锅炉事故29起,压力容器事故26起,气瓶事故26起,压力管道事故8起,电梯事故42起,起重机械事故76起,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17起,客运索道事故2起,大型游乐设施事故2起。

截止目前,我市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593户,各类特种设备8789台(套),其中锅炉1140台、压力容器3292台、电梯2294部、起重机械1912台、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116台、大型游乐设施34台(套)、客运索道1条;此外还有各类气瓶近13万只,压力管道572条。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以每年近20%的速度增长,使用范围日益扩大,设备种类不断增加,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使用环节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2、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薄弱环节

2.1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整改或者是整改不彻底。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现在政府重视了,但个别企业仍然麻木不仁,我行我素,给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个别使用单位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一味强调低成本投入,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非法使用“土制设备”现象时有发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有的还酿成了事故。如市果品公司“土压力容器”爆炸,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就是一个血的教训。

2.2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较低。一些企业觉得安全管理机构可有可无,安全管理人员也是随意指定,特别是一些新创办和规模较小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表现得更为突出。

2.3个别地方政府在高度重视经济发展,采取一些保护措施的同时,也无形中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设置了“”,致使有些企业特种设备安装不告知,使用不办理登记和检验检测、人员不持证上岗,不仅影响了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削弱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也无形中纵容了少数企业拒绝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个别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领导不在”、“需要请示”等各种理由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不予配合,甚至以“软环境”、“宁静日”、“必须由某政府负责人出面”等为借口加以拒绝,给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留下了隐患。

2.4个别招商引资和民营企业存在非法安装并使用特种设备现象,安全监管难度加大。随着招商引资和民营企业的不断增加,法人代表或业主缺乏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一味追求低投入,使得有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不向质监部门告知,有的非法移装的旧特种设备资料、手续不全,安全状况不明,无法办理使用登记和检验检测,安全使用存在死角和盲区。

2.5国家对特种设备不仅规定了定期检验时间,而且规定了检验收费标准。有些企业以单位困难为由缓交、少交、不交检验费,检验机构入不敷出,检验设备、用具更新不及时,检验难度加大。

2.6部分重点工程违规使用特种设备问题比较突出,不能正确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近年来,全市重点工程明显增多,特种设备的使用也随之增加,如公路施工工地中使用的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安装前既不向当地质监部门告知,使用中也不向当地质监部门注册登记,更谈不上检验检测和人员持证上岗。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机构发现问题后,既不配合安全监察,更不愿接受处理。

2.7部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特种设备。目前,司炉工持证上岗率比较高,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不容乐观,无证上岗和违反操作规程导致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时有发生。

2.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随着特种设备数量逐年递增,安全监管难度不断加大,急需相应增加监察人员;少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没有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赋予的职责,严格监管不够,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存在以罚代管行为;个别检验检测机构没有按检验规则、质保体系要求严格检验,检验检测质量不高。未按照区域覆盖的原则落实定期检验,“抓大放小”,定检率达不到要求,发现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未及时向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3、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管理的对策及措施

3.1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的规范化管理。

3.1.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察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加强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管理。

3.1.2确保使用登记制度实施到位。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须向设区市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否则不得使用。使用登记证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1.3严格实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3.1.4严格实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危及安全的缺陷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检验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相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1.5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工作。做好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工作,是使用单位的义务,也是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延长其使用寿命的重要手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1.6加强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建立气瓶安全监管新模式。气瓶充装单位必须经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向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自有产权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积极推行“物联网”等先进信息化管理模式,实行气瓶充装电子信息化安全管理。

3.1.7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设计文件资料、制造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特种设备使用说明书、安装质量证明资料等;二是定期检验、改造、维修证明,自行检查记录,设备日常运行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1.8做好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工作,履行事故报告及配合调查处理等义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对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3.2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3.2.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通过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签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状、加强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人员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等方式,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赋予的职责,做好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和事故结案率达到规定的目标。

3.2.2检验检测机构对在用特种设备安全负有技术把关的责任。首先在强调企业主动报检的同时,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置、区域覆盖的原则,保证设备的定期检验率;其次要确保检验工作质量,严把安装改造维修过程的安全质量关,严把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后的安全性能关,及时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杜绝因检验把关不严而导致的责任事故。

3.2.3各级政府应履行对特种设备安全统一领导,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的责任。 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定期召开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听取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布置、检查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工作,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

结束语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尤其要加大“两节”、“两会”、以及五一、六一、十一期间的安全检查力度,安全检查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设备,着力解决使用环节特种设备的隐患整改,坚决遏制和减少特种设备使用环节事故的发生。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各类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发现和消除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万无一失。

参考文献

[1]张孝生.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探究[J].科海故事博览·科技探索,2013,(9):255-255.

特种设备范文11

关键词:市政施工企业:特种设备管理

引言

建筑施工企业大量使用特种设备。由于我国在市政工程中应用特种设备相比于其它国家较晚,基础还比较薄弱,尤其是在特种设备的管理方面。因此,如何科学管理和使用特种设备、适应当前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的需要是一个意义重大的问题,也是市政施工企业领导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1 特种设备的范围

特种设备是指那些使用过程中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如果使用管理不当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备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在我们市政施工企业的生产过程中经常使用的特种设备有空压机,储气罐,压力管道,塔吊,自行式工程机械。由于特种设备在工程使用过程中安装地点经常根据工程的需要进行拆装,而且使用环境经常处于居民密集、交通流量大的市区,施工区域的封闭未完全隔离施工作业与通行区域,因此存在事故隐患大、危害性大,一旦发生事故影响大。近几年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管理也更加严格更加规范。因此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不仅是企业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的要求,也是对参与生产人员和周围生活环境的保障。

2 市政施工企业在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D管理责任不明确。由于公司施工项目使用的特种设备由设备分公司和社会租赁提供,因此特种设备管理存在设备分公司和施工项目以及社会出租单位的混合管理,对管理、使用、保养未落实,出租单位仅是尽到向施工项目提供能够使用的设备,项目对设备就是“只要设备没瘫痪,带着毛病继续干”,造成特种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设备的安全运行得不到保证,从而影响项目的正常生产。

(2)部分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的管理程序和管理要求不明确。由于近几年国家对安全工作的进一步重视,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施工单位对安装、备案,检验的法规不熟悉,造成特种设备无资质拆装、未注册就使用,部件超过检验有效期等情况经常发生。

(3)特种设备的档案管理不规范,以至于资料的收集、备案不齐全,造成特种设备管理的安装、检测、登记、维修存在问题。

(4)特种设备的操作管理人员的数量、素质不够。近几年随着城市隧道和立交桥工程的增多,施工单位也增加了空压机、塔吊等特种设备的投入,传统的设备操作人员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认识不够,未根据新设备的要求加强培训,经常有瞎指挥、乱操作的现象发生。

3 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强化特种设备的规范化管理

3.1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制度建设

根据《特种设备管理条例》结合市政工程施工对特种设备使用的实际要求,明确特种设备的责任管理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建立特种设备的管理档案。明确特种设备归档内容包括:①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②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查记录;③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④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⑤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⑥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3.2加强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

对运行的特种设备都要求定人定机管理,即每一台特种设备都有管理责任人和操作责任人。要求管理责任人对加强管理制度、收集管理资料、定期检测校验负责。操作人员必须具有工作责任心,对操作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原理,运行调整,简单故障处理,以及发生事故的控制和应急处理都熟悉。并且经国家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单位定期还要进行设备安全和节能知识培训,做到警钟长鸣。

3.3加强特种设备的现场使用管理

对于投入生产现场的空压机、塔吊等特种设备,不管是公司自有还是对外租赁,都必须要求具有单台设备对应的有效合格证,并且保证设备完好,功能齐全。租赁合同内容必须约定承租方和出租方的责任范围。特种设备的拆装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安装完成后按要求30d内报国家管理部门备案。使用过程中必须由指定具有操作资格的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和调整。特种设备的发生故障的维修也必须由具有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设备的配件的更换必须采用专用配件,装配前严格检查,对外观锈蚀和产品缺陷的配件绝对不能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如实做好特种设备运行保养记录,管理人员做好特种设备巡查、检测记录,并做好定期检测工作。

3.4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根据空压机、塔吊等特种设备的设备使用条件、事故发生后的危险程度分别编制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将塔吊这类起重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塔身的倒塌、臂和钢丝绳的断裂、吊装物的坠落以及触电等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空压机、储气罐、压力管道的使用有可能发生的爆炸、泄露、压力控制元件失效等事故都要列入其中。编制的预案必须按程序经企业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必须注重可操作性,即实用性。

特种设备范文12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新时代安全思想的要求的要求和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强化解决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面临的新老问题,逐步完善化解相关工作突出矛盾,结合我局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调研相关工作情况,作如下调研工作报告:

一、我县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87家,特种设备数量1717余台件(不含气瓶),压力管道约8万余米,燃气管线3千余米。

其中在用锅炉13台,电梯318台,起重机械140台,游乐设施6台,厂场内专用车辆61台,压力容器452余台/件。

我县特种设备主要分布在我县娄、楚、燎三镇,尤以大型工业企业如煤化工,钛厂,铝厂、火电厂占绝对数量。电梯分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部分偏远乡镇如黄莲、九坝、狮溪等乡镇也实现零的突破。

二、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现状

从原质监、工商、食药监整合组建市场监管以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延伸至了基层一线,监察覆盖相对加强,但是已面临相关问题:

(一)基层安全监察力量相对不足。

目前我们基层单位特种设备的人员构成,主要是由三个方面构成。一是原来在质监部门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人员,二是原工商从事市场监管的人员;三是原食药局从事食药安全监管的人员,原来在质监部门从事特种设备监管,有丰富的监察经验的人员是目前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骨干。这部分人熟悉特种设备的技术特点、技术规程和法律法规,目前都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重要岗位上,对带动基层执法队伍搞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然而这类人群数目太少,尤其是随着特种设备数量的快速增加,目前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的仅有11人,面对我县总量1800余台特种设备和每年约10%的快速增长的趋势,平均每名安全监察员至少要监管163台。一线安全监察力量严重匮乏。

(二)现场安全监察不够深入。

基层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环节在客观上受到了两个因素的制约。其一是监察人员本身的资质问题,由于基层工作人员大多不是专业出身,对于特种设备的原理和相关领域的知识储备不够,故在开展现场监察工作时难以发现设备深层次的技术隐患。另外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是特种设备的检定需要专门的检测仪器设备,而这些检测仪器设备往往都是大型的,难以带到现场,而企业又不能把特种设备拆下来进行送检。这两个因素的存在就从客观的角度上限定了现场监察工作只能局限在眼看手摸、简易检定及一些设备档案文件的检查上。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即使这种现场监察是完备的,也只是从管理的角度上最大限度地为特种设备安全提供保证。因为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是不可预知的,倘若不能时时进行调整掌握的话,安全运行不能有效保障,所以就实际效果来看,管理监察只是一种把关,对特种设备安全起直接保障作用的应该是操作人员。

(三)企业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水平有待提高。

部分企业由于现行市场经济影响,企业经营困难,企业负责人疏于管理,有关领导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特别是许多个体私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只追求利润,不重视安全管理。有些企业为了降低费用支出,在特种设备操作上明显存在着人多证少的问题,即多人操作,但有资格证的员工却有限。无证上岗的现象时有发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不够全面,现场操作人员在操作上存在着随意性,只要稍微懂点操作知识,就上线操作,安全隐患较大。

(四)安全生产投入不够。

安全生产投入相对不足主要表现在监察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单位。对监察部门而言,安全监察部门长期未能得到足够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学习不够,监管能力提升缓慢,安全监察工作开展成效不明显,尤其是部分偏远乡镇的基层监察部门,现场办公条件都很困难。县乡两级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经费相对不足,严重影响安全监察的有效性,对监管工作造成了很被动的局面,特种设备监察人员的相关保障相对滞后,许多同志不愿意接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不愿意主动取证。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常被称为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一项工作,风险高,责任重大,而待遇并没有改善。对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单位而言,主要体现企业经营困难,为节省成本,对安全生产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相关设备的检修维护不到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了落实不到位,各项应急保障建设相对滞后,设备运行安全风险较高,易发生安全事故。

三、工作对策

立足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际,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必须从长远着手,对基层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做好人力保障。

对我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来讲,队伍素质高低,战斗力的强弱比特种设备安全更重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的高低成为设备安全监管的有效保障。尤其是对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更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业务能力为基本目的的培训机制。通过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加强基层监管部门之间的交流学习。使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有明显提高。

(二)加大对基层的资金扶持,做好物质保障。

结合工作实际,从人员配置、设备配备、办公场所等方面应大力加强对基层的安全监察经费投入,争取财政拨款保障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待遇。不能以罚款多少决定收入的多少,以彻底解决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后顾之忧,避免出现重处罚、轻整改,甚至只处罚、不整改的现象。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从原来的“高风险、低收入”成为“高风险、高收入”的工作岗位,吸引政治可靠、技术精通、素质过硬的的人才充实到基层特种设备监察队伍中。

(三)强化企业主体意识,加强作业人员培训。

在特种设备执法上严格执法,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加强企业负责人的教育,双管齐下,“罚教并施”。全面增强企业负责人对特种设备安全的认识。要明确企业在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教育中所应当承担的职责,促使其负责人重视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保证经费投入,按规定组织特种设备相关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统一安全指导思想,要把对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当作安全文化的重要内容来抓,营造安全文化的浓厚氛围,增强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