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

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

时间:2023-05-23 15:45:24

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

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范文1

关键词:弱势群体;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C913.2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0)017(C)-0305-01

一、弱势群体概述

(一)概念的界定

“弱势群体”这个词自朱基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5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使用了以后,就逐渐成为一个非常流行的概念,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对于弱势群体这一概念的界定,却是见仁见智、众说纷纭。

国内学者对这一概念较为一致的理解是,弱势群体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而非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它在形式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

二、关爱弱势群体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一,对弱势群体的关爱是改革所需

毋庸置疑,在改革初期党和国家提出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理论突破了长期计划经济的制约、消除平均主义、激发社会活力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不能回避的是,它也在相当程度上造成了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现如今悬殊的贫富差距问题已经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的矛盾、冲突,并且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也让我们在分享社会繁荣的背后不得不思索如何缩小这一差距。长远来看,我们决不能以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代价维护强势群体的利益,使社会财富向少数人一方聚集,而是要让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几十亿人口”而不是“惠及”少数人。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旨在强调共同富裕的中国现阶段改革,就是要全方位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缩小贫富差距,显然,这是改革的内在需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第二,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事关社会的公平正义

罗尔斯对正义给出的最一般的定义是“所有的社会基本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等都要平等地分配,除非对其中一种或所有价值的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个人的利益”。他特别指出,分配上的不平等是否合理,只能以最少受惠者能否从中获得最大利益而定。我们知道,社会的公平正义作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度、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内涵,它是社会分配趋于合理化的道义要求,然而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却能超越时空的限制,成为社会正义的一般规定。我们的发展是要使社会弱势群体能充分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而不是排除弱势群体的少数人的专利,为了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一定要下大力气改变由于制度取向上的偏离和制度设计上的缺失带来的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后果,否则,就背离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内涵,背离了我们的发展目标。

第三,对弱势群体的关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贫富差距扩大的后果往往使得发展的成果只为少数强势或者中间群体所享受,而社会代价往往大多数由弱势群体来承担,他们力量最弱小,但却最先也是最强烈的承受着改革的压力与代价。和谐社会是一个整体的和谐,而不是忽视广大弱势群体的局部和谐。让广大弱势群体共享和谐的成果才是我们共同的追求。如果,一个规模庞大的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证,基本权益得不到维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又从何谈起。因此,着力解决好弱势群体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三、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应把握的要点

笔者认为,当前形势下,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设能够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公正,实现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共同富裕。目前,我们必须面对的事实是社会的贫富差距在逐渐的拉大,两极分化现象已经非常严重,在财富占有、资源分配、机会的分享上已经背离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不公等一系列问题已经愈发明显的影响了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特别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的保护问题已经成为我们社会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焦点,如果解决不好,将会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

(二)加强法制建设,建立以法律为主体的制度调控体系,把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纳入法制的轨道上来。只有充分发挥法律的调节功能,才能真正做到消除歧视,保证机会平等,促进实质平等。另外,还有必要针对弱势群体面临的普遍性以及特殊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同我国转型期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弱势群体的维权机制和权利救济制度。能够使弱势群体问题有正确的救济和解决途径,缓解弱势群体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避免矛盾的累积最后激化为社会的大问题。

(三)适时建立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有效的做到情况的畅通无阻。我们知道,信息的公开和透明能够消除人的顾虑和猜疑,使得社会充满信任感。反之,人们则会相互猜疑,影响正常的工作、学习,社会缺乏一种有序的状态,影响社会的发展,甚至可能导致矛盾的激化。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畅通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的渠道,加大上下沟通的力度,做到沟通民心、表达民意,有效地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

作者单位:丽水市救助管理站

参考文献:

[1]王彩玲.保护弱势群体:现代伦理秩序构建的一个重要环节[J].理论学刊,2001(4).

[2]陈月华.浅淡增强图书馆对弱势群体的服务功能[J].河南图书馆学刊,2002(8).

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范文2

农村基层妇联组织是与妇女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组织,是妇联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关系到妇联工作的成效,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更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近几年来,__镇__村妇代会积极组织开展了贴近群众生活、倡导社会文明新风的群众性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得到广大妇女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好评。同时也感受到农村基层妇女儿童工作的运行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__镇__村地处镇区西北部,属典型的丘陵山区,全村共辖18个村民小组,559户,2224人。其中劳动力人数1413人,女性劳动力681人,育龄妇女491人、儿童127人;党员63人,女性党员10人,2013年,全村年人均纯收入12375元,村集体收入不足50万元,是__市“经济薄落村”之一。

村妇女中弱势群体一方面由于身体等先天因素而缺乏必要的生存技能,如吴庄组李德胜的妻子李桂兰,由于身患残疾,丈夫没有专业技能靠种田为生,加之小孩要上学,夫妻两人农闲时依靠操作简单的玩具粗加工的微薄收入度日,该家庭生活十分贫困,正处于低保户的边缘,但是又不符合低保户的要求,而村经济基础薄落,难以全面照顾到该家庭,因此,该户急需得到社会各界的救助。根据日常走访调查,全村像这样的家庭至少还有6户;

另一方面由于家庭变故等客观原因陷入生活困境,她们有的独自抚养孩子,有的撑起家庭重担,在繁重的生活压力下,艰难度日,在精神和物质生活上都需要社会的关心和爱护,如朱团组苏仁国家庭,丈夫精神不好,离家出走,妻子吴广琴患有先天性的严重糖尿病,眼睛几乎失明;如姚庄组吴世齐家庭、朱团组苏仁发家庭等,这些家庭的子女年龄都还小,日常生活和精神上都在无形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需要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爱。

1、要拓宽农村致富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动员和鼓励外出务工人员积累经验,更新观念,帮助他们回乡创业,实现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从而减少农村留守家庭,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引导他们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推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监护网络,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3、扩大农村低保范围,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的帮扶。占农村弱势群体大部分的人都被排斥在低保范围之外,政府应该考虑将无生活保障的人,特别是处于低保户边缘的特殊家庭,也纳入低保范围,实施动态管理。同时,对农村弱势群体建议采取临时经济救助,通过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和有爱心的企业、人士的捐助,对弱势群体进行必要的临时救助,确保维持个人和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

4、建议多在农村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符合农村特色,具有可操作性、实用性的技术培训。

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范文3

尊敬的社会各界朋友,在金秋之际,甘棠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向您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并代表社区工作和全体居民向您们发出倡议书:

近年来,九江市实施了以“关爱困难群体,实施“五助”工程为主题的活动,影响大,受意面广,效果好,但据调查统计,我们仍有部分家庭面临失业,失学等困难,单纯依赖政府投入目前尚不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为此,区委、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爱心储蓄”活动,目的是举全社会之力,共兴我区发展。倡议社会各界慷慨解囊,建立“富人帮穷人,企业帮贫困”的工作机制,通过助学助残,安排就业,技能培训,特困救济等形式,让弱势群体在“爱心储蓄”中感受温暖,摆脱困难,树立生活信念,逐步实现业有所就,贫有所济,难有所帮。

授人玫瑰,手有余香;奉献爱心,收获希望。您的一份爱心,必将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您的一次善举,更将换回更多心灵的快慰,不论您是民营企业业主、商业精英、机关干部、还是企业工人,也不论你身在何方,如果你能伸出救援之手,会为您和您的家人、单位增添多少光荣和骄傲,关爱他们不仅是单纯的付出,是对社会的回报,更能体现出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

为了使您的爱心实实在在落实在贫困对象的身上,街道成立爱心储蓄互助会,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监督资金和实物的使用,并定期向社会各界反馈使用情况,并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同时尊重您的意愿确定扶助对象,我们将为您和受助的家庭建立及时的沟通桥梁。

授人以滴水,将有涌泉之相报。让我们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用我们的一份关爱,为他们注入生活的力量。用我们的一次善举,让您和他们的共享幸福生活。我们期待着你的关注和参与,用您的爱心点燃贫困家庭的希望,用您的力量托起明天的太阳!

甘棠街道党工委 甘棠街道办事处

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范文4

今年以来,我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都取得了较快发展,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还存在着部分特困职工和城镇弱势群体,他们的基本生活以及就医和子女就学等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这应引起党委、政府及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高港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暨爱心超市自开业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企业家的大力支持。春节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在此佳节即将到来之际,为了使城乡困难职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今天,我们在这里齐聚一堂,隆重举行企业家与困难职工结对帮扶仪式。通过活动的开展,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享受到我区改革发展的成果,确保每一位困难职工都有衣穿、有粮吃、有钱花,欢欢喜喜过大年。区委、区政府对此次活动非常重视,区委书记将作重要讲话。参加今天活动的,有、各镇、街工会负责人以及企业家代表和困难职工代表。今天的结对帮扶仪式有三项议程:一、由企业家向困难职工捐赠帮扶资金。二、请企业家代表和困难职工代表发言。三、请区委王书记讲话。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

请在座的企业家向困难职工捐赠帮扶资金,请困难职工到相应的企业家面前领取帮扶慰问金。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

请企业家代表发言。

请困难职工代表发言。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区委书记讲话。

刚才,企业家向困难职工捐赠了帮扶资金,企业家代表和困难职工代表分别进行了发言,区委书记做了重要讲话。特别是书记的讲话非常重要,对今后进一步做好帮扶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关于贯彻王书记的讲话精神,我强调几点:

一要充分认识帮扶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向困难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是贯彻十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也是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团结友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的具体体现。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直接目的是向贫困职工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生活保障,使他们过上一个安定欢乐祥和的春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从贯彻党的十精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高度,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把送温暖活动认认真真落实到位。

二要继续深入开展好帮扶工作。要将帮扶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建立健全扶贫帮困的长效机制。要认真排查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倾听他们呼声,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确保帮扶工作有的放矢。要增强群众观念、责任意识、发展意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帮扶措施到位,使这项活动真正成为工会为民办事、替民解忧、加深感情、改进作风的民心工程,竭尽全力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要充分发挥工会的“连心桥”作用,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扶贫帮困的事业中来,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基本生活、就业、就医等方面的问题;我们还将通过开办多种培训班、用实用好各类活动载体,提高职工的技术技能水平,帮助困难职工实现再就业,真正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所有职工。

三要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困难职工群体的良好氛围。乐善好施、扶贫帮困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相互帮助,患难扶持是社会倡导的时代新风。我区重点企业不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勇立潮头,敢于拼搏,自强不息,加快发展,同时也在承担社会责任,弘扬互助风尚和热心慈善事业等方面体现出了现代企业和企业家的风范,他们几乎都有自己的帮扶结对户,也在有突发性灾难时慷慨解囊。特别是近几年,捐款的企业也越来越多,显示了重点企业和企业家对慈善事业的关爱之心。今天,就有许多企业家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来到活动现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全区的困难职工慷慨解难,奉献自己的爱心。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政对职工群众的关心爱护,宣传社会各界对困难职工的支持帮助,宣传开展送温暖活动的经验、做法,宣传广大职工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品德,努力扩大送温暖工程的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困难职工群体的良好氛围。我们恳请各位企业家一如既往地支持工会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帮助困难职工渡过难关。希望困难职工们树立生活的信心,在企业的关心和帮助下,通过不懈的努力,实现早日脱贫。

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范文5

冬天里的一把火

2012年两节临近时,按照以往工会安排走访了部分贫困户后的马曙光心情沉重,但态度坚决:“我们农场的发展再好,楼房再高,广场再大,油渣路再宽,贫困职工的生活不改善,咱做当家人的失职,问心有愧啊!”

1月10日,一场全场发动的拉网式大调研大摸底行动开始了。不准瞒报、漏报更不准弄虚作假瞎报,月收入不足400元的102户贫困户和158户特困户一个个被筛选出来,直接送到场长办公桌上。

“没劳动能力的用‘3+1=1’方式养着,有劳动能力的用‘1+1>2’模式帮扶,不让一个贫困者掉队”。马曙光的提议得到党委一班人的一致认可。

于是,2012年起,158户特困户得到了“国家政策补一块、农场党委帮一块、开发商和干部捐一块”的国家、农场、社会“三合一”输血式救助,年户均收入必保1万元,他们的基本生活从此有了保证。102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得到的是场、科、队三级干部“一帮一”结对造血式扶贫救助,年底户均收入必保2万元以上,保证他们彻底脱贫致富。

这一爱民、亲民的决策,如同冬天里的一把火,燃烧着激情,传递着温暖。

人们奔走相告,马曙光、李贵福等新一届农场领导集体带着感情真心爱民、怀着痴情诚心助民。老百姓的好日子还会远吗?

奉献爱心大接力

善心会激发善举,善举会传递真情。3月1日起,北大荒还在滴水成冰的日子里等待春天的到来,克山农场却到处涌动着爱心捐助的热潮。这热潮一浪高过一浪,散发着盛夏的炙热,感人至深,动人心魄。

场长、书记每人5000元,副场长每人3000元,科、队长1000元、500元、300元不等……没人划定范围、标准,人们却好像约好了似的自觉加入捐资行列。农场的号召,就像一种号令,触及心灵,牵引着人们的行动。

2万元、3万元、5万元,一笔笔饱含深情,来自各个党委(总支)、支部,带着党员干部体温的捐助资金,源源不断地涌入农场工会的账户。

仅仅半个月时间,农场工会爱心基金会的户头上,已经集聚了社会各界人士捐助的54万元善款。

截止到4月25日,农场共为159户特困家庭发放救助金63.6万元。

在此期间,各党委班子成员的入户发放救助金行动,全部带领农场宣传部、电视台进行,并全程公开报道。场长马曙光说:“我们不是在作秀,是要让全场人民通过媒体了解并监督我们的行动,更让职工群众坚定一个信心,那就是我们一定要作为民务实的领导集体,要做百姓爱戴的好官。”

饱蘸真情济贫弱

马曙光等一任领导深知,务实不是说的,好官不是自己夸的,只有让老百姓从心里竖起大拇指,才会真正颁发给他们沉甸甸的口碑、心碑。

得民心者得天下。农场党委的一次次专题办公会议上,马曙光问计于班子九名成员。

让那些无劳动能力特困户享受更多关怀和温暖,让那些贫困户彻底翻身,让更多低收入职工找到致富增收项目,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是亲民爱民助民的根本所在。

农场党委开始运筹帷幄,把弱势群体救助工作分配到9名党委委员的头上,从工会一家抓,到全场合力抓。

年后的第一个场长办公会议上,马曙光在听取城镇建设领导工作安排的汇报时指出,今年要拿出500万元资金,建设100户廉租房,让那些特困户在吃饱穿暖的同时,住上水、电、气各种费用全免的暖屋子,让他们更多地感受到农场党委的温暖。

3月20日,马曙光亲自带领分管畜牧的副场长和部门领导到大山种羊场、依安农场考察肉羊种羊、商品羊选育和养殖项目,为资金不足、致富无门的低收入户筛选投入小、见利快、发展好的增收新项目。

农场新建的6个林下养鸡场,5个生猪养殖场,10多个大鹅养殖水面,优先承包给低收入养殖户,对新建的鸡舍、猪舍每平方米补贴100元,以低于承包田70元价格为养鸡场、养猪场分别提供5垧和10垧饲料地。5月25日这些贫困户可全部入住。

农场同时开展“小银行”富民行动,农林牧渔、工商运建全部参与,为424个家庭实现户均收入10万元提供技术、资金、项目支持和服务。全年将发展辣椒、甜玉米、西瓜、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大户142户,实现户均收入10.26万元;培育生猪、奶牛、林下生态鸡、大鹅、巴马香猪等规模养殖大户123户,实现户均收入12.68万元;挖掘农机装备资源潜力,带动76户有机户参加场内和跨区作业,实现户均收入14万元;挖掘城镇聚集资源潜力,培养物流、商贸、旅游等第三产业经营大户83户,实现户均收入14.3万元。

农场民政部门积极协调,争取国家发放的低保户救助资金209.23万元,大病救助款12万元,为47名80周岁以上高龄贫困老人每人每年发放补助1200元补助金,为1名百岁以上老人,每年补助2400元。

弱势群体摘掉贫弱帽子,不再是一纸空谈、一句口号,人们精神振奋,信心十足。

公正严明慰民众

先贤曾说: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国家的政策,农场的政策,如何才能公正严明的执行好、落实好,真正让该得到的人充分享受?马曙光立场明确:公生明、廉生威,全部阳光操作,公平、公开促公正。

农场严把低保、贫困救助准入关,每个被救助对象,要经过个人申请、作业区居民委审批并公示7天,管理区把关,民政局核实,管局民政局审批5道关口方可纳入。被纳入者全部为群众公认无异议的贫困人员。

为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农场成立弱势群体救助工作监察小组,纪委、监察科、工会、劳资科、计财科、民政局全部参与,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场低保专项大检查,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及时纳入,家庭经济发生变化的,月收入超过400元的,及时调出,确保救助的公平公正性。仅2012年上半年,全场共筛选出不符合条件低保户242户,新增81户,特困户与贫困户互调12户。

为确保扶贫干部结对真帮扶,挂名真办事,农场将此项工作与干部年薪效益工资挂钩,对完不成帮扶任务指标的,年底从帮扶干部工资中扣除,并组织工会、纪委、计财、媒体等部门成立管理、监督组织,定期检查、通报,确保扶贫落到实处。

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范文6

各位会员、同志们:

大家好!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xx视察我省、我市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在更高层次上推进结构调整,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的新形势下,淄博市女企业家协会今天在这里召开年会。首先,我代表市妇联向参加会议的全市女企业家,区县妇联女企业家协会、商会、联谊会致以亲切的问候!

刚才,郭琴会长代表协会作了XX年工作总结,并提出了XX年工作设想,我完全赞同。在过去的一年中,女企业家协会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下,在市妇联的具体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大力促进女企业家相互之间的学习、交流、合作与提高,为会员企业的发展壮大和女企业家的成长进步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促进淄博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市妇联对协会的工作是满意的。下面,提几点希望和建议:

一、女企业家要以创新谋发展,进一步发展壮大企业。明年是实施“xxx”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之年,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广大女企业家要全面落实市委的部署要求,努力在转变方式、调整结构上取得更大进展。一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勇于接受新思想、新观念、新事物,能敏锐感受变化,适应国际经济变化,以强烈的创新意识,抓住时机,出奇制胜,敢为人先。二要高度重视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发展新产品、新资源、新市场的内在需要。要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发展传统产业,通过改变经营方式、产品结构、制造工艺,促进产业升级,降低资源消耗,提高产品质量,减少环境污染,走资源节约、绿色环保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三要推进制度创新。企业的发展要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充分调动管理、技术人才和职工的积极性,使他们不仅是企业新制度、新方案和新经营方式的实施者,也是企业创新业绩的评估和反馈者。四要注重管理创新。要树立管理也是生产力的理念,高度重视对知识和人力资本的管理,建立一系列推动知识创新的激励监督机制,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在这里,我希望大家能够做到诚实守信,以诚兴业,打造信用企业。

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发挥女企业家在扶贫帮困中的特殊作用。关注公益事业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是女企业家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重要渠道,也是树立良好企业形象、获得更多社会支持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市女企业家在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建设、扶助弱势群体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希望广大女企业家继续发扬优良传统,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社会,利益与道义的关系,做到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关心企业职工,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企业内部人性化管理,推动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要关注贫困弱势群体,积极为他们送温暖、献爱心。同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主动吸纳失业女性到本企业工作,帮扶、引领更多妇女走上成功创业的道路,为实现共同富裕作贡献。要关爱孤残儿童。孤残儿童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关爱孤残儿童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据统计,我市现有18岁以下孤残儿童8.4万余名,其中0—6岁脑瘫儿童XX余名,聋儿、弱智等残疾儿童4000余名。近年来,各有部门大力实施“民心工程”,采取各种措施对孤残儿童实施救助康复行动,取得了明显效果,改善和提高了残疾儿童生活能力。但由于客观条件所限,我市残疾儿童救助工作仍然处在低水平状态,康复机构及设施远不能满足残疾儿童的需求,一些特困家庭的残疾儿童在康复、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尤为突出。为此,明年将发起成立“救助孤残儿童爱基金”,希望女企业家们积极踊跃参与孤残儿童救助行动中来。

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范文7

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体制改革的深化,城市和农村一部分残疾人群在利益格局的调整中成为弱势群体,工作和生活都比较困难。其中大部分残疾人是这些弱势群体中的主体,构成弱势群体中的主流。在当前市残联开展的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体现市残联*党员的先进性,实践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必须想方设法做好帮扶弱势残疾人群的工作,把帮扶弱势残疾人群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切入点和根本点 市残联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扶残济困观念,深怀爱残之心,恪守为残之责,善谋富残之策,多办利残之事,把市残联的全部工作任务落实到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上,把残联的根本责任建立在为残排忧解难、造福于残上,把残联实现人生价值的目标选择在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上。要从残疾人群中最不满意的事情抓起,办好残疾人群最想办的事、最需办的事。弱势残疾人群最值得关心,最值得同情,也最值得去帮助,对他们的态度如何,直接反映出党员干部与残疾人群的感情深浅、关系的亲疏,也是衡量残联党员干部是否真正保持先进性,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标准。在目前,市残联党员如何帮扶弱势群体呢,我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帮扶弱势残疾人群,最根本的是为他们提供稳定的生活来源。关心残疾人的生活,最大的关心当属为他们提供稳定的生活来源。首先,要通过发展经济来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是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同样,要解决残疾人群的生产生活困难,从根本上说仍需加快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为残疾人谋利益才有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残疾人群改善物质文化生活的愿望才能变成现实。为此,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企业,为残疾人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另一方面,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管理,以此扩大弱势残疾人群的就业岗位。 其次,要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劳务输出,增强残疾人群参与社会就业的竞争能力。对残疾人群既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使其学会和掌握一技之长,增强他们自身的造血功能。要通过残疾人的就业培训,使其大部分残疾人员由简单介绍就业转为从市场中竞争就业。结合当前我市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利用市劳动就业局的培训中心资源设立市残疾人就业培训机构,为有培训意向的残疾人提供免费培训,实行随到随学、滚动培训。为拓展就业空间,还应大力搞好残疾人劳务输出,筹建市残联网站,设立残疾人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网页,健全劳务信息网络,为残疾人提供快捷、安全、准确的信息服务。要进一步规范我市残疾人职业介绍机构,开展职业指导和就业咨询,组成全市统一、有序、运行高效的劳动力市场,让更多的残疾人员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 再次,要结合我市残疾人工作实际,多渠道筹集残疾人发展基金,启动“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工程”。对年龄偏大的下岗残疾职工、夫妻双方下岗的残疾职工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残疾居民的就业问题,应始终是我们各级残联关注的重点与难点。为解决这部分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应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为其提供就业岗位,为此,我们必须全面贯彻省政府145号令,大力推行分散按比例就业,巩固发展集中就业,引导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使残疾人就业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时,还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千方百计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群得到安置。在目前,主要是制定贯彻省政府275号令文件精神的具体实施办法,让残疾人优惠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落实到城市和农村每一个残疾人身上。 第二、帮扶弱势残疾人群,最迫切的就是要为他们织就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弱势残疾人群的呼声是各级残联干部进行决策的重要信号。为此,要把建立和完善社

会保障体系作为一件解除残疾人后顾之忧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险等各项保障工作,对企业退休残疾人员养老金和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费应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社会化发放的顺利进行,在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与残疾人有一定联系的各类企业中,要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加大企业养老基金和残疾人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力度,做到“应缴尽缴,应保尽保”,真正解决残疾人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最低生活保障是社会保障中的最后一道防线和安全网。在保障对象的确定过程中,要将过去“以钱定人”的做法改为“以人定钱”,凡符合低收入者保障条件的残疾居民都应悉数给予保障,做到“应保尽保”,确保覆盖面,提高覆盖率。 第三、帮扶弱势残疾人群,最实在的是解决他们面临的困难。要以建立扶贫济困救助体系为着力点,把政府的“救”和社会的“助”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建立统一协调、及时有效的发展残疾人事业机制,这不仅是政府增强救助功能的渠道,更重要的是可以借此营造良好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为此,各级政府、各级残联应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的活动,利用每年残疾人的三月份的“爱耳日”、六月份的“爱眼目”、五月份的“全国助残日”、十二月份的“世界残疾人日”等各种节日,邀请“四大家”的领导,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家庭和困难残疾人职工。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残疾人困难户制度,开展“一助一”结对帮扶行动,使之早日脱贫致富。此外,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建立贫困残疾学生就读基金,提高残疾人自身素质,进一步参与社会竞争,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着力建立一个帮扶弱势残疾人群的长效机制。 帮扶弱势残疾人群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只有不断总结经验,巩固发展成果,建立起长效帮扶机制,才能切切实实地帮助残疾人群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从而使党员先进性得到体现。如何建立长效帮扶残疾人工作机制呢,一是要抓残联党员领导于部,使之做到感情到位,工作到位,充分发挥导向作用。残联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带头深入残疾人群,时刻把他们的冷暖挂在心上,主动与他们结对攀亲,使特困残疾户、残疾人优抚对象、下岗的残疾职工等困难残疾人群能经常看到各级残联党员干部的身影,听到各级残联党员干部的话语。同时,要经常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帮扶困难残疾人群的工作情况。二是要抓制度建设,做到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完善帮扶弱势残疾人群的长效机制。要实施“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工程”,完善筹资渠道,不断补充、扩大增加就业岗位基金;同时,建议市财政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社会基本养老金和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弱势残疾人群调查季报和困难残疾人群的档案制度;继续开展残联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残疾困难户制度;建立健全走访慰问残疾特困户制度;继续开展“扶残助学献爱心”活动,完善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就读基金的管理,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使弱势残疾人群跟上社会发展步伐,全市残联*党员的先进性通过残疾人工作者之手,惠及到广大残疾人家中。 方明 二00五年七月十二日

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范文8

一是党建工作联做,促进互惠双赢。成立了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3个街道21个社区分别成立了党建联席会,通过定期召开党建联席会议、兼职委员会议,加强与辖区单位党组织及个人的沟通、联系。社区党组织力所能及的为辖区单位在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达标及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的管理教育等方面提供服务,达到社区党建与辖区单位党建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目的。2009年,全市街道、社区共召开党建联席会议21次、兼职委员会议21次,共为社区解决资金3万元,电脑等办公用品40余件;辖区单位党员到社区已报到人数1000余人。

二是思想工作联抓,促进学习得实效。社区党组织依托公民道德建设月、民族团结教育月、党风廉政教育月深入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由社区、辖区单位出思想政治工作专题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办法,提高干部职工及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2009年已开展主题实践活动30余次,出专题展板20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600余条。

三是社会保障联动,促进居民再就业。社区党组织随时走访下岗失业人员及用人单位,及时了解求职及用工信息动态,依托现有的阵地,通过开展再就业政策宣传、空岗推荐、组织创业典型经验交流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等,拓展城市居民就业渠道。2009年已开展技能培训20余次,培训人员1600余次,提供空岗信息10条,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00余人(次)。

四是社会治安联防,促进辖区平安和谐。社区党组织结合贯彻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了“五无社区”、“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通过每周定期召开治安形势分析会、维稳联席会议、信息分析研判会议等重点分析解决影响社会稳定、涉及民生疾苦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整合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辖区单位保安等群防队伍,实现不间断的治安巡逻活动,为居民及辖区单位提供“人人为我巡逻一天,我为人人守护一年”的巡防服务。

五是精神文明联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区党组织结合实际充分用活社区阵地资源,不断整合辖区单位场地资源及居民小区里的空地资源,通过举办家庭趣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居民才艺展示、手工作品展示、少儿才艺展示等活动,为社区居民搭建展示自我、表现自我、超越自我的平台,提供树立自尊、自强、自信的机会。2009年已开展各类主题文体宣传活动40余次,参与及受教育人员10000余人(次)。

六是弱势群体联帮,促进社会和谐。社区党组织充分调动辖区单位内的组织资源,通过辖区单位党员结对、志愿者联系、党组织“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帮扶关爱弱势群体,定期开展帮扶活动,解决弱势群体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2009年驻市地、市单位共帮扶弱势群体500余人次,折合人民币6000余元,为弱势群体捐物2万余件。

七是法律援助联搞,促进法治进社区。社区党组织通过邀请塔城市“法治六进”宣讲团成员或辖区范围内的法官、律师、公安政法干部等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专题辅导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活动;通过在社区设置“法治进社区”专题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营造“法治进社区”的宣传氛围,提高居民的法制意识。2009年已开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条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40余次,受教育人员5000余人(次)。

八是城市卫生联管,促进环境面貌改变。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通过协商每月定期开展4次“美丽人居环境、靠你、靠我、靠他”为主题的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清理背街小巷、河道的垃圾,开展树木涂白等活动,美化、亮化、绿化周边环境,为建设绿色塔城、人文塔城、人居塔城、和谐塔城做出积极的贡献。

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范文9

关键词: 大学生弱势群体 现状 措施

高等院校作为为国家建设输送人才的重要基地,其和谐与稳定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无论是公办普通高校还是民办院校,都存在着一类弱势群体,他们可能在学习、生活、日常行为中表现出与同龄人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各类活动中可能都很难见到他们的身影,是往往容易出现问题的、最需要被关注的群体,其和谐与稳定也将直接决定着高校的和谐与稳定。

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的发展,大学生作为层次较高的知识分子,接触的新兴事物也比较多,受这些事物的两面性影响也比较大。在日趋复杂的社会影响下,大学生当中的弱势群体也逐渐由单一的物质形态上升到精神形态,弱势群体也向着多样化发展,这就需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们及时发现各种新型的弱势群体,因材施教,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使得其能健康稳定地发展。

一、大学生弱势群体的现状和特点

一直以来,教育工作者在提到弱势群体时往往只对应到贫困生。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弱势群体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经过总结,我们将新型弱势群体归纳为如下几类。

1.经济困难型。通常意义上认为的高校弱势群体就是指家庭生活贫困,无力交学费的学生。这类学生是高校弱势群体的典型代表,是社会、高校救助的主要对象,是学生管理工作中“勤助困贷补”的主要对象。

2.身心不健全型。是指身体方面存在一定的残疾或者心理有问题的学生。这类学生比起正常的学生通常会产生自卑感,若不及时疏通、开导,将会导致敏感多疑等心理问题,有的学生甚至会自暴自弃,一蹶不振,自我封闭起来,严重者可能会产生心理崩溃。这类学生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稍有疏忽,都有可能产生问题。

3.学习困难型。在社会信息越来越发达的今天,大学生已经不可能做到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了。很多学生在读书的同时,也受着这样那样的影响,比如参加社会实践、社团活动、上网、玩游戏、谈恋爱等,如果不协调好活动跟学习的关系,太多的课外活动就会使得他们的精力分散,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学习成绩。

由于上述原因使得这些弱势群体学生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与同年级同学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如果辅导员或者家长没有足够的重视,及时与之交流,他们很可能就会一直沉沦下去,那些所谓的困难将真正变成学生进步的拦路虎。所以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一定要实时观察,通过逐个谈心,班级干部、入党积极分子汇报等形式将及时发现并关注这些弱势群体,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思想、生活、学习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使之及时脱离困境。

二、如何更好地帮助大学生弱势群体

要想帮助大学生弱势群体,我们就要了解他们的问题原因所在,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各种困难,从根本着手,才能彻底解决。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家庭出身原因,大多来自偏远地区,他们进入大学之后,一方面,他们需要承受着落实学费、生活费带来的焦虑,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困难、学习条件差等客观因素,他们会出现难以适应新环境、学习起点低等情况,参加活动时缺少信心,与同学很少交流,甚至跟一些家庭条件好的同学相处时会产生心理失衡,从而导致自卑心理。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型学生,我们要着重从自立自强教育入手,鼓励他们在不影响学业的情况下通过勤工助学等形式完成学业。现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比如: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绿色通道等,使得我们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上都可以顺利读完大学,甚至更高层次的深造。在日常管理中,我们要注意保护他们的隐私和自尊心,及时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让他们知道暂时的贫穷并不可怕,只要现在刻苦学习,将来肯定会有属于自己的一切。

突患重病,家庭遭遇不幸等突发事件,往往会对个人造成较大的身心伤害,容易导致学生产生一系列的心理问题。这类学生往往性格内向,与其他同学不太合群,甚至会做出一些偏激的举动。他们一旦发生问题,将会是致命性的,所以这就需要我们教育工作者及时发现问题,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实际情况,从而有针对性的帮助学生走出困境,解决问题。

2.对于心理有问题的学生,我们在做工作时需要有足够的细心、爱心和恒心。一方面,学生本人不一定能意识到自身存在问题,只是通过一些偏激举动来发泄情绪,严重者悲观厌世。另一方面,心理疾病不同于其他疾病,并不能单纯的靠药物来进行治疗,需要的是通过周围人的鼓励和开导使之摆脱困难,做到豁然开朗,作为思想政治老师,我们更有责任和义务教育这些问题学生,帮助他们分析其自身存在的问题,让他们意识到心理问题也是一种疾病,从而配合家长和学校进行心理治疗。

3.经过总结,我们发现:学习成绩差有很多诱因,有些由于基础薄弱,学习恶性循环,导致最后想学都跟不上的;有些长期沉迷网络游戏、小说等,上课时没有心思听讲,课后更是不会复习,巩固,学习成绩直线下降;有些由于谈恋爱或者参加学生活动过多,精力分散,还有一些由于上述两类问题兼而有之,受到家庭经济、心理问题的影响,导致没有心思学习,成绩一落千丈。针对上述各类情况,我们应该区别对待,不能笼统地以差生概之,对待基础薄弱的学生我们可以通过让成绩好的同学帮助其查漏补缺,交流学习心得;对待沉迷网络的学生,我们可以通过发动班级成立帮扶小组,号召成绩优秀、表现良好的学生经常督促其上课、自习,鼓励其多参加活动来分散精力,将注意力转移;对于谈恋爱或者参加活动多的学生,应该及时指出其存在问题,警告他们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让其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

三、建议措施

所有问题的发生都归结于老师和学生双方的不重视,如果我们做好提前预防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学生,就可以将那些厌学、逃学甚至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减少到最小。

所以我们提出如下几点建议,希望可以帮助思政工作者将工作做到更细、更好。

1.严格控制辅导员带的学生比例,使得辅导员有充分的时间接触每个学生,从而更早地发现弱势群体,帮助他们解决疑难问题,使得他们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跟普通同学一起成长。高校的辅导员配备比例应该是200:1,但是一般高校由于师资的短缺,往往都是超过这个标准,使得辅导员很多时间都是忙于事务性工作,无暇跟学生深入接触,长此以往,学生很容易就会自由发展,容易出现问题。

2.在大一新生入学时,辅导员可以将以往的案例总结并加以宣传,引起学生的足够重视;可以让学生对照着分析自己容易产生什么问题,提前做好他们的警示课,也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上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通过职业生涯规划课,让学生早日进行人生的规划安排,合理利用时间,朝着既定目标努力奋斗。

4.做好每年的学生心理普查工作,及时将问题学生发觉并加以辅导。校方可以将心理课设置为必修课程,通过一些心理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自我改进,自我完善。

5.做好学业预警工作,及时跟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的家长联系反映当年度学业情况,在校学习、生活情况,通过双方共同努力一起督促学生正常成长。

发现弱势群体,成功使之脱离弱势群体,是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目的所在。

参考文献:

[1]詹伟峰.关注高校“弱势群体”――小议当前高校辅导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切入点.教育与探索,2006,(24):137-138.

[2]邱生荣.高校弱势群体心理问题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云南农业大学学报,2008,2(5):77-80.

[3]罗景林.建设和谐校园,重视高校弱势群体的心理和谐,实践与探索,2009,18:251-253.

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范文10

社会保障权理论最先从国外发展起来,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到今天已经比较成熟。西方绝大多数国家先后通过立法确认社会保障权是人人享有的生存权利,明确社会救济是国家和社会的一项责任和义务。基于此,欧美国家先后建立起了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就是被称为“从摇篮到坟墓”的国家福利政策和制度。虽然经济危机时,这种福利政策对国家财政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但对于民众,尤其是生活困难、处于困境的民人来讲,则是“福音”。《世界人权宣言》第22条规定:“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第25条规定:“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应当指出的是,作为普遍的权利,尽管讲求权利平等,《世界人权宣言》明确规定,公民只有在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的情况下,才有权享受来自于国家的保障,以维持必要的生活。这说明,享受社会保障权并非是无条件的,社会保障权的保障对象是那些处于生存困境的人。1985年9月党中央在制定《“七五”计划的建议》中提出“我国要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制度雏形。”这是“社会保障”作为官方概念首次提出。但直到2004年进行宪法修订的时候,我国才在《宪法》第14条增加了一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同时《宪法》第33条、第44、45条对社会保障制度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虽然《宪法》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保障权的概念,我们也不能确定的说社会保障权已经成为明定的公民基本权利,②第45条对公民的救助做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劳动、生活和教育。”《宪法》规定没有明确说公民享有社会保障权,而是说公民在某种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我们就姑且从这一条规定来确认,公民享有社会保障权。对于社会保障权的定义,有学者认为社会保障权是一项体现人类理性的“自然权利”;③有学者认为社会保障权是法律赋予公民在一定条件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满足或维持其一定生活水平或生活质量的权利;等等。无论是那种角度,学者们大都明确指出公民是在法律规定的某种条件出现的情况下,即在生存、生活处于不良境地的情况下,国家应当予以救助。笔者认为,社会保障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条件下从国家获取物质帮助以维护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权利。

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问题

有学者基于权利实现特征,把弱势群体分别区分为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民事权利、社会权利、法律程序权利等权利实现中的弱势群体。这种区分明确指出,不同的社会弱势群体,其权利追求是不同的。对于全国数量庞大的弃婴、孤儿这样的弱势群体而言,他们追求的权利不会是政治权利,也不会是经济权利,因为生存下去才是他们最基本的也是最首要的追求。毕竟,“没有生存权,其他一切无从谈起。”对于他们而言,生活保障权远比那些政治权利重要的多,实际的多。如果活不下去,再谈其他什么美好的权利也不过是“镜花水月”。任何公民在特定的情况下都应当享有社会保障权,这种保障权最起码应当包括维护自身相当生活水准的权利,至少包括免于饥饿的权利。我们所强调的弱势群体,面临重重困境,之中最紧要的莫过于能吃饱饭,能活下去。但各种报道中关于少年儿童流浪、乞讨、盗窃等等新闻或许可以告诉我们,这一群体处于何种危险境地。他们为什么会处于这样一种境地?他们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应该从哪里来?既然社会救济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就应该由国家来提供救助,包括提供食物,提供居所,提供必要的教育,等等。也就是说,宪法所设定的规定情境已经出现,基于生存需要的自然属性,基于国家对公民保护的社会属性,国家就应当积极履行救助、提供物质帮助的义务。但从民政部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在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权实现中发挥了多大的作用。民政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孤儿人数约有61万,其中政府收养的不到11万,另有50多万则“流落民间”。④因此,要想让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不会成为空话、沦为“纸上的权利”,国家义务的问题就不容回避。

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权实现中的国家义务

在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权实现过程中,义务的承担者应当是国家,也必须是国家。事实上,只有国家,有必要也有可能承担实现公民社会保障权的宪法责任。⑤各种财富和资源集中在国家手中,有条件为公民的生存、生活提供各种必需的物资。况且,既然生而为国家的公民,就理应在这个国家生存、生活下去,国家就应当保障她的国民享有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条件,这是国家存在的价值所在。当公民因为种种原因无法维持生存、生活或者无力改变自己的恶劣的生存环境、生活条件时,国家应当对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照顾。公民社会保障权的实现依赖于国家。国家应当积极作为,给予处于困境、亟需得到救助的弱势群体以救助。在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权的实现过程中,国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在没有社会慈善传统的情况下,国家不能推卸责任,把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义务转嫁出去。国家义务是抽象的规定,最终国家义务都要具体为政府的义务,政府机关的义务。当公民遭遇到法律规定的情境时,可以向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请求救助;根据《宪法》的规定,相关部门必须给予必要的救助;同时,各级职能部门还应主动作为,及时把流落街头的弃婴、孤儿妥善的安置起来,比如建立儿童福利院,建立收养所等来妥善安置这些孩子。这种救助义务是宪法规定的,是负责任政府的应然义务,也是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

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权法律保护的现状

现行《宪法》用四个条文规定了社会保障权的内容。但我们要清醒的看到,《宪法》规定中的社会保障制度更多的集中于养老、医疗、退休等制度,针对的是某些特定人群。对于弱势群体,并没有具体的救助措施,我们也只能从“我国公民”的字面上来理解。当然,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来讲,宪法也不可能针对某一特定人群进行专门的规定,但这并不妨碍弱势群体享有社会保障权,也不是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权得不到保障的借口。对于弃婴、孤儿,除了《宪法》中笼统的规定,我国目前并没有专门的儿童福利法规。1991年通过、2006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不是儿童福利法规,而是综合性的儿童权利法规。正是由于没有专门的儿童福利法规,导致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专门负责儿童福利工作的部门,儿童教育、医疗、福利等都有相应的管理部门,且都是各干各的,没有整体性,也缺乏相互的协调和配合。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这些弃婴、孤儿的权利就更处于危险境地,当生存、生活出现危险的时候,极有可能会被“踢皮球”,出现责任的推诿,甚至被漠视。就社会保障法律来讲,我国已经出台了《社会保险法》。但该法是要求先缴费后再享受社会保障,这已经把这些弃婴、孤儿排除出了保障对象的范围。⑥而《社会福利法》,2011年全国人大会议上曾有代表提出立法建议,但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立法时机尚未成熟,等时机成熟了再进行论证;⑦处于社会保障法体系中基础性地位的《社会救助法》,于2008年公布了征求意见稿,提上了立法议程,但到现在也仍然没有出台。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十分不健全,如果靠《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来保障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那弱势群体基本上处于“不保险”的境地。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欠缺,致使我国目前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权难以实现。关于弱势群体的救助保障问题,除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外,还有《未成年人教育法》及其他一些法规等。但就儿童保护的最重要、最直接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讲,也只是在第四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人员进行救助;对孤儿等生活无着人员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相比较而言,该法关于弱势群体的救助规定简单而粗疏。应该怎么救助,采取什么办法,儿童福利机构怎么设立,责任怎么划分等,都没有规定,只是说相关人员“不得虐待、歧视”这些孤儿,而且在责任明确和责任追究上也只是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必要的强制力。靠这样一部法律来保护极度弱势而且处于困境中的弱势群体,它的保护力该有多么的虚弱。因此,我国亟需制定出台一部专门的儿童保护法规,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作出切实详尽的规定。

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权保护立法思考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公民社会保障权得到保护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还不健全、不完善,这是导致我国目前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大都停留在行政命令的层次的主要原因;甚至这种救助是运动式的:在媒体关注下,在舆论聚焦时,弱势群体能够得到些微薄的关爱和救助;一旦这种热潮退去,一切又都回到了原点。因此,长效的法律保护机制十分重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权保护的法律体系是刻不容缓的事情,这关乎着弱势群体能否得到救助,关乎着弱势群体能否“体面而有尊严”的活下去,关乎着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就当前的社会保障权保护的法律体系来讲,要进一步完善《宪法》的有关规定,在修订宪法时明确把社会保障权纳入到公民的权利体系中去,还要特别强调弱势群体的存在和国家应当给予弱势群体以充分的保障;除此之外,还应当尽快制定出《社会福利法》和《社会救助法》,确保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有法可依。另外,制定专门的《儿童福利法》也应当是极为紧迫的任务。毕竟社会保障法律的调整对象具有广泛性,对象不特定。对于弃婴、孤儿这样的弱势社会群体来讲,专门的《儿童福利法》更具有针对性,也更能确保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权得到切实的保障。由此,我们可以建立起以《宪法》规定为统领、以社会保障法律为主体、以儿童福利法律为根本的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权法律体系。这一法律体系应当做到如下要求:

第一,儿童福利立法应当以保障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儿童的生存和发展为价值取向。对于公民来讲,国家的救助毕竟只是解决“燃眉之急”,而危机解除之后的发展问题,更应是我们考虑的重点。除了确实丧失能力、非国家保障无以生存的情况之外,自身的独立实属必要。对于弱势群体而言,国家应当把他们的生存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解决了生存问题之后,还应当为这些群体将来走入社会后能够“有尊严的活着”提供必要的教育、培训以及就业机会等。这需要在立法时予以明确。

第二,儿童福利立法应当以公正为目标。公正是法律的价值所在,社会保障法律也不例外。社会环境的不尽如人意是现实,但法律不应因为这种现实就人为的制造不平等。儿童福利立法对于所有的儿童应当一视同仁,即使是身有残疾,即使没有父母关爱,也应受到国家、社会同等的对待,而不应有所差别,也不能有所差别。社会保障制度本身就是为了给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享受社会平等对待的条件和机会,如果在给予保障的过程中呈现出不平等,无疑背离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初衷。所以在立法时,必须明确国家对于弱势群体的救助应是平等对待的,无论被救助者本身是怎样一种状况,绝对不能有所差别。

第三,儿童福利立法应当以保障生存和发展、强调国家责任、加强责任追究为基本原则。首先,儿童福利立法应当以保障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为基本原则。如前文所述,对于大多数弱势群体而言,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是第一位的需求,而发展,更是这个群体自身有尊严的活下去的必备条件。其次,儿童福利立法应当以国家责任为基本原则。国家的救助义务是第一位的,也是最重要的。而社会的慈善力量只不过是补充。我们不否认慈善的重要作用,但如果因此就弱化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就是舍本逐末。国家不应也不能把本属自身的权益转嫁给社会。最后,儿童福利立法必须以加强责任追究为基本原则。国家责任最后都会具体为政府责任,职能部门的责任。如果良好的法律制定出来不能得到贯彻实施,相关部门难辞其咎。如果没有责任追究,没有严厉的责任惩戒,那再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不过是“空中楼阁”。因此,要把对于弱势群体的安置和救助纳入政府、官员的考核体系中,以引起政府和官员的注意和警醒。

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范文11

--常怀敬老之情。要以学习贯彻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尊重爱护老干部、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动力,以学习贯彻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精神为契机,按照徐光春书记在贺信中提出的希望和要求,切实增强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珍惜荣誉、发扬传统、不辱使命,以更加显著的工作成效让老同志满意、让党和人民放心。

--善谋助老之策。要充分发挥老干部的政治优势,通过言传身教、现身说法、督导巡视,切实当好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员、思想道德教育的辅导员、良好社会风气建设的监督员;要充分发挥老干部的智慧优势,支持老干部以专题调研促科学发展,以主题活动促科学发展,以示范带动促科学发展,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中原崛起贡献智慧、再立新功;要充分发挥老干部的经验优势,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健全社会管理,主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谋利,为弱势群体解难。

--多做为老之事。要在政治上多关心,切实保障老干部的政治学习权利,保障老干部的参政议政权利,保障老干部的组织生活权利;要在思想上多关注,主动沟通思想,主动交流情况,主动走访慰问,使联系更加广泛、沟通更加通畅、服务更加有效、老干部更加满意;要在生活上多关照,切实落实老干部的生活待遇,解决老干部的实际问题,提高老干部的生活质量;要在身体上多关爱,坚持定期体检,优先看病,保健上门,像关心自己的父母一样,关爱老干部的健康、照顾好老干部的身体。

--恪守爱老之责。要提高老干部工作领导水平,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下,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老干部工作格局;要提高老干部政策落实水平,切实增强落实老干部政策的自觉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提高发挥老干部作用工作水平,进一步发挥好老干部在加快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中的推动作用、参谋作用、示范作用和促进作用;要提高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广大老干部信得过的工作者队伍。

叶冬松在总结讲话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全省老干部工作新局面。要围绕大局抓落实,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把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好,把广大老干部的利益维护好,把老干部队伍的积极性调动好;要突出重点抓落实,重点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健全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建设等大事;要改革创新抓落实,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老干部工作水平;要强化责任抓落实,建立完善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使各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效果;要解决问题抓落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对老同志深厚的感情,为老同志办好事、办实事;要提高素质抓落实,努力提高政策运用能力、管理服务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切实增强做好老干部工作的主动性与使命感。

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在同日下午举行,会议上省委老干部局局长李树铭总结了2006年工作,安排部署了2007年的工作。

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范文12

我们这次常委会议,现场视察了古邵镇、阴平镇敬老院,走访了部分困难户,随后参观了榴园镇塔山烈士陵园。刚才,区民政局宋桂斌局长作了弱势群体救助及烈士墓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会上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一是对工作的认识比较充分。社会救助工作与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加强对烈士墓的整修工作也是牢记历史、顺应民意的基本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区城乡建设的不断加快,部分烈士墓特别是散葬烈士墓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群众反映较为强烈,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区民政局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从关注民生、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现实需要出发,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从而为这两项工作的开展打牢了思想基础。二是相关的制度措施比较完善。目前有关社会救助方面的制度日趋完善。比如,在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方面,有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在灾民救助方面,有救灾应急预案;在城乡医疗方面,有医疗救助办法和意见。所有这些制度,与社会保障政策互为补充,将我区的社会救助工作纳入了大社保体系,为社会各类群体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提供了制度保证。三是具体工作的开展比较扎实。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我们意识到,去年以来,区民政局正在有目的、有计划的实施开展全区烈士墓的整修工作,并初显成效。在社会救助方面,各项工作也稳步推进。目前来看,我区已将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了应保尽保。在敬老院建设上,近年来投入了2800多万元用于敬老院的改造建设,使全区五保集中供养规模达80%以上。在灾民救助上,不管是去年的涝灾,还是今年的春荒,受灾困难群众都得到了有效救助。在医疗救助上,救助的范围和力度都不断加大。四是产生了比较积极的社会效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当中,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救助属于一项基础性工作,而加强烈士墓整修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如果这两项工作做不好,构建和谐社会就难以实现和完成。我区不断健全的社会救助体系及不断强化的措施,正在形成遍布全区城乡的社会救助保障网络,城乡低保制度的实施、五保供养工作的稳步推进、灾民救助工作的扎实开展、医疗和教育救助力度的不断加大等等一系列措施,在全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使弱势群体的生活有了保障,对社会稳定发挥了“安全网”和“减震器”作用,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当然,我区的社会救助工作同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如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完善,资金投入相对不足、基层力量比较薄弱、监管措施不够有力;由于资金等因素的制约,境内仍有约10%烈士墓散葬,还没有进行整合等等,这些问题,有待于今后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对下步工作,我再强调以下三点:[NextPage]一、继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做好弱势群体的救助及烈士墓的管理工作

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就是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实施帮助。中华民族素有积德行善、扶贫济困、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从两千多年前孔子的“仁政”思想,到我们共产党人的“为人民服务”,都为社会救助赋予了丰富的内涵。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活动,也以关注民生为主,了解群众生活,关心群众疾苦,解群众燃眉之急,给群众雪中送炭。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又将做好弱势群体救助工作放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关心困难群众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可以说,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困难群众,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社会救助工作抓出水平,抓出成效。从全区的角度来看,当前随着物价上涨、国内外经济普遍滑坡,城乡低保户的基本生活生产问题,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贫困户学生上不起学等问题日益突出,这些困难和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势必会影响我区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影响我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影响我区社会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现实意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问题,以构筑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抓好散葬烈士墓的管理,不断对其进行整合,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培育民族精神的需要。烈士陵园是一种特有的资源,具有发挥“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功能,可以有效组织开展革命传统宣传教育活动,学习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英勇献身于中国革命事业的伟大精神,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乐意奉献的革命精神,增强爱国情感,培育民族精神,促进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区民政部门要将其与目前全区正在开展的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将其作为全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来抓,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民心工程来抓,要切实抓出成效。

二、完善体系,提高救助水平,切实构筑健全、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

在某种意义上讲,我们还没有形成高效的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组织体系和完善独立的政策体系,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仍然是一个残缺的、有漏洞的“安全网”。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任务,就是要迅速健全、完善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尽快建立综合性的城乡社会救助系统。同时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社会救助工作的质量得到提高。具体来说,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运行机制。建立一个体系完整,覆盖面广泛,保障多元化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方面,也是打造“责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机制重点是三个方面:一是建立统一协调机制。要建立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合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要切实健全完善以城乡低保、灾民救济、五保供养为主体,以医疗、教育、临时救济等专项救助制度为辅助,以社会帮扶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三是健全社会救助制度。要根据社会救助的实际,完善一系列社会救助制度,对各项社会救助的原则、对象、类别、标准、程序、资金来源等作出相应规定,逐步规范各项救助机制。

第二,进一步拓宽社会救助资金的筹集渠道。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高财政投入的比重,保证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二是要认真研究中央和省、市的救助政策,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大对我区社会救助的投入。三是应将政府救济和社会互助有机结合,大力开展慈善募捐工作,挖掘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慈心一日捐”、“送温暖、献爱心”等慈善募捐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积极培育发展民间慈善机构,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建立社会公益基金会,弥补我区社会救助资金不足的问题。多年来,我们很多政协委员、机关干部施德好善,扶小助弱,特别是汶川地震的慈善捐助行动,表现出较高的道德风尚和良好的精神境界,深得社会的好评和赞誉。政协委员要对弱势群体多一些关注、关爱,努力争做一个道德良知的传播者,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奉献爱心的先行者。

第三,加强基层救助机构建设。社会救助服务工作重心在基层,落实在基层,加强基层救助机构建设十分重要。要抓好基层服务组织建设,各镇、街道、村、居委会都要有机构和人员负责救助工作。加强对基层救助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服务网络,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救助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救助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