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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人生的感悟

时间:2023-04-17 11:24:45

哲学与人生的感悟

哲学与人生的感悟范文1

摘要:哲学来源于生活,反映生活,指导生活,尝试在《哲学与人生》教学中,通过“玩、学、用”的教学主线,即把哲学与生活中的“玩”、教材中的“学”、实习就业中的“用”三者结合起来进行教学,升华学生的哲理意识,内化学生的哲理品质,帮助学生运用哲学指导解决就业中问题。

关键词:哲学 生活 人生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王霁主编的《哲学与人生》这门教材是国家教育部列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必修课程。这门课程把哲学与人生结合起来,是发挥哲学指导和解决人生问题作用的全新德育课程。怎样才能达到教学大纲的要求呢?我在教学中进行尝试,想与教师们共同探讨通过“玩、学、用”的教学主线,把哲学与生活中的“玩”、教材中的“学”、实习就业中的“用”三者结合起来进行教学,升华学生的哲理意识,内化学生的哲理品质,帮助学生运用哲学指导和解决实习就业中遇到的问题。

美国教育家杜威说:“我们主张必须有一个实际的经验情景,作为思维阶段的开始。”“教学的艺术就在于能够创造恰当的情景。”所以,我在教学中,十分重视关注中职生的兴趣爱好,关注中职生的心理需求,探索生活中蕴涵的哲理,挖掘教材中的哲理与生活中哲理的联系,选好学生“玩”的项目,创设教学情景,为学生搭建由生活中的“感”到教材中哲理的“悟”的平台,以这个思路作为出发点设计教学,不仅能广泛调动学生的参与情绪,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还能为学生学习教材中的哲理提供探讨、体会的平台。例如:我在教学“知行统一与体验成功”这课时,我从学生玩游戏比赛“三局两胜”的活动中,挖掘出游戏比赛蕴涵着教材中的哲理:(1)成功与失败的辩证关系:成功与失败相互依存、相互对应而存在;成功与失败是相互转化的。(2)正视、承认、分析、排除失败是把失败变为成功之母的必要过程。为此,我选取:“节奏1、2拍手节奏3、4拍膝盖节奏3、4拍膝盖时要求词语接龙”(如阳光―光辉―辉煌―黄色―色彩―彩带等)的“词语接龙”比赛作为学生“玩”的项目,将司空见惯的“成功与失败现象”植入课堂,并设计比赛结束后,要求学生依据教材接受老师的采访。这样不仅可以达成学生广泛参与,使教学极具新鲜感,还可以升华学生的哲理意识,使后面的教学可以更加顺畅。

哲学来源于生活,反映生活,指导生活;哲学智慧印证了人类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全过程。《哲学与人生》课程的教学就是要求教师教会学生:从生活中升华哲理意识,内化哲理品质。这就意味着教师必须精心设计生活中“玩”所蕴涵的哲理、搭建教材中“学”的哲理,活化教材内容,才能让学生把在“玩”中体验到的哲理感受,上升到对教材哲理的领悟上,实现学生情感生成和意义建构。达成“领悟”课堂的目标。例如,把“词语接龙”比赛作为学生“玩”的项目,势必让学生在课堂上直接感受到胜者和败者的行为过程和情感变化过程,教师就可以利用这种过程精心设计并让学生感悟“玩”中所蕴涵的哲理问题。比如:

(1)请问败者某某同学:你赢了第一回合的比赛,为什么在第二、三回合的比赛中转败呢?

(2)请问胜者某某同学:你在第一回合的比赛中输了,为什么能在第二、三回合的比赛中取胜呢?你是怎样取胜的?教师通过学生对这两个问题的探究性回答,可以让学生的“感悟”上升到对教材哲理的领悟上。即:(1)成功与失败的辩证关系,成功与失败相互依存、相互对应而存在;成功与失败是相互转化的。(2)正视、承认、分析、排除失败是把失败变为成功之母的必要过程;还可以填充学生已有知识和未有知识间的空白,即哲学可以指导游戏比赛,增强比赛斗志,能教会我们把失败转变为成功。从而达成“领悟”课堂的创生,内化学生的哲理品质。

王霁主编的《哲学与人生》是针对中等职业学校高二年级学生开设的课程,这些中职生按学制要求都要经过面试求职,进入企业顶岗实习,通过顶岗实习的考评决定就业。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将会经历不同程度的挫折、不同层面的打击、不同人物的指责批评。如:面试求职屡次失败,顶岗实习工作任务重但待遇低等。

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指出:“教学艺术的本质不在于传授的本领,而在于鼓励、唤醒和鼓舞。”苏霍姆林斯基曾经告诉我们:“要像对待荷叶上的露珠一样,小心翼翼地保护学生的心灵。晶莹透亮的露珠是美丽可爱的,却又是十分脆弱的,一不小心,露珠滚落,就会破碎。不复存在。”《哲学与人生》这门课程面对的教学对象是渴望向社会迈步的中职生,他们尚缺乏承受挫折、打击、指责批评的坚强翅膀,他们尚缺乏抗击挫折、打击、指责批评的坚强意志。所以,教师在教学中,不仅仅要关注学生的知识和智慧,更应该关注学生的心灵,督促学生自悟教材中的哲理在实习就业问题中的指导作用,用哲学智慧指导自己走出困惑,把心灵的视窗调到快乐频道。例如,在“知行统一与体验成功”的教学中,当教师经过指导学生生活中的“玩”(词语接龙比赛)和教材中的“学”(对待失败的方法)这两个环节时,学生已经具备由“感悟哲理”到“领悟哲理”的跨越,那么,教师必须指导和督促学生学会把课堂上学到的哲理知识转变成为指导和解决人生问题的金钥匙,开启困惑的大门,寻找出对付实习就业中挫折、打击和指责批评的哲学法宝,使自己战胜失败,迈向成功!如学生遇到面试求职屡次失败,顶岗实习工作任务重但待遇低等问题时,可以督促学生运用“正视、承认、分析和排除失败;量变到质变的哲理;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帮助指导和解决问题,从而使学生健康发展,愉快从事顶岗实习工作。

教师在尝试《哲学与人生》教学中,通过“玩、学、用”的教学主线,把哲学原理与生活中的“玩”、教材中的“学”、实习就业中的“用”三者结合起来进行教学,通过设计“玩”的教学情境,引起学生对司空见惯,似乎熟悉的生活现象的注意,然后,设置哲理问题,将“玩”中的“感”提炼到教材中的“学”;再充分发挥教师的引领作用;督促学生将“学”推进到实习就业生涯中的“用”,使教学任务最终落实到学生主体的尝试与践行上,使“玩”的教学情境成为“学”的互动和生成的载体,成为教学推进到“用”的平台。通过这样的教学尝试,不仅可以让教学课堂回归常态,上得自然平实,让人有亲切感、新鲜感和实用感;还可以使学生在“玩、学、用”的碰撞中豁然开朗,心领神会,有实实在在的哲理收获和发展;从而升华哲理意识,内化哲理品质,并能学会运用哲学智慧指导和解决实习就业中遇到的问题,使学生能顺畅地实习就业,成为和谐社会的劳动者。

哲学与人生的感悟范文2

一、有无一种教师的哲学

对教师的哲学这一问题的探讨,首当其冲面临的问题就是,到底有没有一种所谓的“教师的哲学”,我们又应从何种意义上来界定教师的哲学?关于有无教师的哲学,可以借用美国教育哲学家索尔蒂斯的话来回答:“就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哲学一样,他也应当有自己的教育哲学”。而我们所说的教师的哲学,是指他在“哲学地思考”,像哲学家般地反思、抽象、批判教育教学中的各种关系,思考教育的目的、内容、方式方法抑或自己和学生的思维方式。

(一)教师的哲学是教师的为师之道

长期以来,有两种理路决定了对教师身份的界定,一是将教育教学视为技术性、操作性的活动从而认为教师是技术性、操作性的“工匠”;二是将教师视为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的被动接受者。这两种理路基本构成了教师理解的现代图景。而此种理解,既误解教育,又曲解教师。前者无视教育作为一种综合的实践活动,后者则漠视教师之作为教育过程中的主动性因素。教师为师为道,端在其哲学,而非在其知能巧技。

韩愈在《师说》中说,“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只有道之所存,才有师之所存,何为道?《易经》云:“形而上者谓之道。”朱熹说:“道者,事物当然之理。”大道无形,实指世界的本原、本体、规律或原理。道对于学问修养极其重要,求道、悟道是一个人最高的学术和人生追求。对于教师而言,师之所以为师,是因为有道的存在,道之不存,师将焉在?哲学作为求道、问道之学,即为教师存在之必要条件。

教师的哲学并非某种哲学思想之演绎,亦非某种哲学流派或哲学观念之实验。教师的哲学是教师个体在教育实践(实验)中所形成的个体的、反思的、实践的哲学,是教师以一定的哲学思想和哲学方法为基础,在个人的教育实践过程中,通过批判反思教育理论、研究教育问题、感悟教育真相而形成的属于个人的教育智慧、信念与信仰。所谓教师的哲学并非要求教师成为职业哲学家,而是教师必须哲学地思考教育。

教师的哲学的形成有三个必要的条件,一是来自于他者的教育理论、教育知识、哲学思想、哲学方法这些作为哲学信息和他者经验的“名词性”哲学;二是教师所亲身参与的以一定的教育实践生活作为其哲学的发生场;三是自我对教育实践、教育现象、教育问题的反思、观照、批判这些哲学实践过程层面的“动词性”哲学。简言之,教师哲学是教师在教育实践中,运用哲学知识对教育现象或教育问题进行批判、反思的过程中形成的个人哲学,甚至这种反思与批判的哲学思考本身就是教师的哲学。

(二)每位教师都有自己的哲学

教师针对教育问题所进行的反思与批判,需要进行哲学上的价值判断,而不仅仅是科学上的事实判断。做科学上的事实判断,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方式出发,终究可以获得一致的结论,达成某种程度的一致的意见。做哲学上的价值判断,每个人都是根据自己的标准来进行,判断的标准是因人而异的,甚至同一个人对同一个问题的判断标准又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化,因此价值判断的结论必然是多元化的,哲学问题在不同的哲学家之间很难取得一致性的认可,即使是同一个哲学家,其对同一个哲学问题的判断也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发生变化。当人们面对生活中各种各样的困难时,“如果对于产生困难的原因有各种不同的诊断,又有各种不同的应付困难的建议,也就是说,如果兴趣的冲突多少体现在不同的人群中,那么,就必然产生背道而驰的、互相对抗的哲学派别”。遭遇问题的不同,以及对问题的不同解释,导致了哲学体系的“个别化”、“个人化”,“从不存在唯一的哲学,而只存在各种不同的哲学,尤其是哲学思考”。我们甚至可以说,每个人都有一种属于自己的哲学,都可以对哲学问题做出自己的价值判断,而且每个人又会做出与别人不同的价值判断。

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每位教师的教育活动背后都隐含着他的个人哲学,每一种教育活动背后都有一个哲学的假设。教师的哲学以原初的状态隐藏于日常的教育活动中,是行动的前提和基础。每位教师无时无刻不在进行选择、判断、反思等哲学思考。教育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没有一个适合所有教师的方法或技术,即使同一个教师面对不同的教学活动也没有一个适合所有教育活动的方法或技术,但是任何一个教师都有一种居于方法和技术上位的哲学,这种哲学会帮助教师在不同的教学活动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和技术,对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进行反思、批判。教师所拥有的个人哲学会帮助教师在类似的情景或活动中做出这样而不是那样的选择,这样而不是那样的价值判断。

(三)教师哲学的主要特点

1.个人化

教师哲学是波兰尼意义上的个人知识。在波兰尼看来,所有的科学领域都需要“人类实在的、必不可少的求知能力”以及“它们对识知行为的热情参与”,包含着一个使一切真实知识得以形成的一个“个人系数”。教师的个人哲学也部分地属于金岳霖意义上的“元学”,即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非名言之域。金岳霖在《论道》中严格区分了哲学研究的知识论态度和元学态度,他认为,“知识论底裁判者是理智,而元学底裁判者是整个的人。”教师哲学正是这种意义上的个人哲学,它包含了教师的理智与情感、教师的人格、教师整个的人。它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并能够在实践中灵活运用的、内在化的“识知”,而不是死的、僵化的“知识”,它包括了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主观感受、理解和体验以及教师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客观的、规律性的教育知识,也内在地包含着教师个人的经验、习惯、思想、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教师的工作环境是一种个人化场域,绝大多数情况下要独自应对,面对各种教育情境、教育问题,需要教师个人独立做出分析、判断和选择。教师的哲学必然以教师个人为载体,是“以道观之”,又是“以我观之”。不被个人化、不具有个人性的哲学,不能被教师个人所运用,对于教师是没有意义的哲学。从这个意义上,公众的教育哲学、专业的教育哲学只有转化为个人的教育哲学,才能称得上是教师的哲学。

2.实践性

教师哲学的实践性根源于教育的实践本性。教师的哲学是智慧之学,教师的智慧体现于实践中,是运用知识、经验、能力、技巧等解决实践问题的本领。对专门从事教育实践活动的教师而言,教师的哲学是实践性的、应用性的,是关于如何去做的哲学是要拿来用的哲学;是为了实践而哲学,而不是为了哲学而哲学。教师的实践是与特定的时、空、人、物相联系的情境性活动,时、空、人、物在教育过程中又会互相激发产生各种变化,这些变化具有很强的不可预见性,因此无法完全对要采取的策略和行动进行提前预设,即使一些提前的预设也要顺应情境的变化而变化,需要做出直觉性的、创造性的、即时性的调整和应对。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不是无条件的、不假思索地照搬和遵从某种先在的教育理论或学说,而是能够对教育情境和个人条件做出“审时度势”的判断,对要采取的策略做出明智而合理的选择。教师的哲学成之于实践,用之于实践。在教育过程中,教师的哲学不是静态的,而是根据教育过程中发生的情境性变异不断进行改造、重组的,是在运用过程中动态生成的。教师的哲学产生于解决在教育实践中发生的问题的需要,教师的哲学不像专业哲学家的哲学那样以理论的形式表现自己,教师的哲学是通过教育实践表现出来的并首先表现为一种实践方式。

3.内生性

教师的哲学由教师自悟、自得、内在生成,而非外铄。“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庄子·大宗师》)道可以感知却不可以口授相传,可以领悟却不可以面见。“然使道而可献,则人莫不献之于其君;使道而可进,则人莫不进之于其亲;使道而可以告人,则人莫不告其兄弟;使道而可以与人,则人莫不与其子孙。然而不可者,无它也,中无主而不止,外无正而不行。由中出者,不受于外,圣人不出;由外入者,无主于中,圣人不隐。”(《庄子·天运》)个人哲学的生成必须自己亲身进行,任何的其他人都不能代替。期望、信仰、知识,“这些东西不能像砖块那样,从一个人传递给另一个人;也不能像人们用切成小块分享一个馅饼的办法给人分享”。个人哲学的生成是一种纯粹的“自我活动”,别的无论什么人都不能代替。“只有在参与社会实践中经历痛苦、磨难,经过感情的升华而达到深造自得的境界,才是真正的自得”。

二、教师为什么要拥有自己的哲学

关于教师为什么要拥有自己的哲学的讨论,不妨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假设:如果教师没有自己的哲学,对他的教育实践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反之,如果教师拥有自己的哲学,对他的教育实践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一)教师无哲学之“失”

斯宾塞说:“只有真正的哲学家才能进行真正的教育。”在斯宾塞看来,如果教师不能哲学地思考,即便掌握了好的教育方法也还是会失败,甚至好的方法正是失败的原因,“完美的工具到了没有训练的手中就成为不完美结果的根源”。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相对简单的情况下,很多人可以应付教师的工作。当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复杂化之后,需要运用判断、创造、智慧上的共鸣、分析能力去进行合理的教学时,就需要一个哲学的头脑,因此,只有真正的哲学家才能进行这样的教育。正如费希特所说,“没有哲学,教育技能将永远不能达到对其自身完全清楚的认识。因此,两者的关系是相互交错的,如果有一方没有另一方,便都是不完全的、不适用的。”

教育的问题根本上都是哲学的问题,教育问题的解决要从哲学那里得到一般性的指导,从一般教师到教育决策者,从教育的细微层面到教育的宏观层面,都需要哲学的指引。如果我们不去考虑普通哲学的问题,我们就不能批判现行的教育理想和政策,或者提出新的理想和政策。不仅仅是教育问题,人类存在的所有问题都需要哲学指引。针对哲学对于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意义,杜威也做过类似的假设,“倘使人类没有教育哲学,对于教育事业必定不去研究、不去思想,但看人家怎么教,我也怎么教,从前怎么教,现在也怎么教;或学他人的时髦,或由自己的喜欢,成一种循环的无进步的教育”。王国维也说过,“试读西洋之哲学史、教育学史,哲学者而非教育学者有之矣,未有教育学者而不通哲学者也。不通哲学而言教育学,与不通物理学、化学而言工学,不通生物学、解剖学而言医学,何以异?”法国哲学家兼教育家富耶甚至仿效柏拉图为不懂哲学的教师挂了一个免入牌:“我不和柏拉图一样梦想哲学家一定要做帝王,我却希望哲学家必定做教育家。在教育的门墙,必定要写着:‘不明哲学者免进。’”

由这个假设得出的另外一个一般性的结论就是:研究教育必须要研究哲学。列奥·施特劳斯在讨论何为自由教育时引用柏拉图的话说:“最高意义的教育是哲学。”既然教育的问题最终都是哲学的问题,那么,研究教育问题就不能也无法绕开哲学。这个论断反过来也成立。杜威曾说:“任何有理性的人都能想到,哲学研究可能集中在作为人类最高利益的教育上。”教育也必须进行这样的哲学思考,“除非对学校教育在当代生活中的地位能进行像哲学工作所提供的那种广泛的和同情的考察,使教育的目的和方法富有生气,否则,学校教育的工作往往成为机械的和经验主义的事情”。

当教育最终走向哲学之后,哲学所研究的问题就自然而然地集中在教育上。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杜威才说,“如果我们愿意把教育看作塑造人们对于自然和人类的基本理智的和情感的倾向的过程,哲学甚至可以解释为教育的一般理论”。同时,教育也具有验证哲学思考的功能,“凭借教育的艺术,哲学可以创造按照严肃的和考虑周到的生活概念利用人力的方法。教育乃是使哲学上的分歧具体化并受到检验的实验室”。

(二)教师有哲学之“得”

柏拉图曾对何为真正的哲学家做过这样的界定,“这些人,我指真正的而非假冒的哲学家,周游列邦,高高在上地俯视人寰”。周游列邦、高高在上地俯视人寰,也就是能透过睿智与辩证之眼通观一切存在的本质。教师具有了这样的哲学之智,他的视域会因此变得宽广,更具穿透力,对教育事实、课堂事件关注的广度和深度都会得到极大的拓展,他会注意到过去视而未见、熟视无睹的和被“错看”的事实。这样他才能擦亮学生的心灵之眼,才足以透过辩证的方法启示学生走出迷局,获得真知灼见,透彻了解事物的本质。

教师的哲学是教师的自我修正机制,具有重要的错误修正作用。教师的哲学能够帮助教师实现自我反省、自我完善、自我了解,从而帮助教师完成自我转化,“这种转化不是从理论到实践或者从实践到理论,而是从不合理性到合理性,从无知和习惯到理解和反省的转化”,以确保教师能够在适当的时间、地点,以适当方式采取适当的行动。

一个教师具有什么样的哲学直接决定了他会在教育实践中持有什么样的主张、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具有什么样的偏好、做出什么样的决定、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正如乔治·F·奈勒在《教育哲学》导论中所说,“个人的哲学信念是认清自己的生活方向的唯一有效的手段。”教师在教育过程中随时会运用到自己的哲学,同时也受到自己哲学的制约。教师只有具备了这样的哲学,他才能知道什么是好的、正确的和值得做的,并用这样的信念指导他的教育活动。“教育者,必有哲学或教育哲学修养,而后能理解教育之意义,教育之价值。”当教师在教育中遇到问题时,需要对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决策时,他自身的观念、信念、信仰就会左右他的行为,影响教师对方法、技术的抉择。

三、教师哲学的生成路径是什么

哲学研究离不开教育,教育也不能没有哲学,教师就是哲学家。我们不能要求每位哲学家都成为教师,但需要每位教师都成为哲学家。教师哲学的生成路径必然隐含在教育问题的研究之中、哲学史的发展之中、哲学智慧的形成之中。

(一)沿着教育问题的研究路向展开

教育问题来源于教育实践中的困难和冲突,而这正是哲学地思考这些问题的目的之所在。正是为着影响人生行为这个目的,哲学将自己的思考结果反哺教育,“教育为我们提供一个优势的地位,从这里把哲学上的讨论深入到对人生的意义上,这是和哲学讨论的专门意义不同的”。哲学最终要反哺教育,回归教育,回归到对人的智慧进行影响的起始目标上来。既然哲学上的问题是起源于教育的,讨论这些问题所得出的结论必然地要在教育中去实验、尝试。杜威曾得出哲学起源于教育的结论,“欧洲哲学是在教育问题的直接压力下(在雅典人中)起源的,这一点使我们有所启发。”

从历史上看,那些哲学家在建立了他的哲学体系以后,往往都会反身从事于教育系统的建立。“中国古代的哲学家首先是教育家,几乎没有例外。他们一方面从事教育活动,另一方面思考和研究与教育有关的各种问题,这方面的研究成就使得他们成了哲学家。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就是教育思想。哲学家们一方面通过对教育的思考来表达自己基本的哲学信念,另一方面又通过教育来检验自己的哲学思想。”教育问题研究的路径也就是哲学发展的路径,这种发展路径实际上也明示了教师个人哲学生成的路径,即要像历史上那些哲学家、教育家那样,针对教育上的问题去做哲学的思考,在研究教育问题的过程中生成自己的哲学,最后将这种哲学运用于教育。

(二)复演哲学发展的过程

在“过去两三个世代内”出现哲学与教育的分离,主要缘于分工的细化。作为教师,要想达到完满的状态,需要去思考哲学问题。一个教师对哲学问题的思考,是对于古老教师角色的回归,也是古老的哲学问题向教育的回归,这种回归是一个复演的过程。做一个完满的教师要从头思考人类历史上那些哲学家兼教师曾经思索过的问题,复演哲学发展的历程,并在复演中生成个人的哲学。正如生物进化几亿年的历史被压缩在人的胚胎发育的十个月之内一样,人类走过的哲学历程也需要被压缩在一个人一生的哲学思考、哲学学习之中。

这种必要的复演是哲学不同于科学之处。科学上的问题,一个人解决了,便是全人类永久地解决了,他人可复制、可重复、可借用。哲学上的问题永远也没有结论,所得到的都是一些假设。而且哲学问题会在不同的人身上反复出现。一个人、一代人身上解决了的问题,会以另一种面目在其他人、另一代人身上重新出现。因此,问题的解决也需要一代又一代人、一个又一个人不断地从头再来,需要对同样的问题不断地、反复地做哲学上的思考,需要不断地重新布局、从头开始。人类的哲学认识是无限的反复运动又是“无限的前进运动”。教师个人的哲学发展、形成对于哲学史来说,又是一种对哲学问题、哲学传统的不断复归。就教师个人来说,对于教育的认识、哲学思考是永无止境、无限发展、不断生成的,它表现为“实践——生成——再实践——再生成”的无限循环。它在形式上是循环往复的,在实质上是动态发展的。复演哲学发展的过程并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一个内在的、螺旋发展的生成过程。一个教师可能不断围绕某个问题进行思考,思想不断从不同视角复归同一个问题,但是得到的结论、形成的认识必定是不断被重组和改造的。

(三)由知识向智慧的转化

教师即哲学家,要求每位教师都应该是古希腊意义上的智者,饱含学识又富有智慧。但是,很多教师往往是有学识的无智者,因此,如何转识成智就成为一个教师哲学生成的重要命题。

转识成智是中国传统哲学中个人哲学形成的一个重要路径,是在认识过程中由知识向智慧的转化。早在先秦时期老庄对于“为学”与“为道”的讨论就触及了转识成智的问题,魏晋哲学的主要命题更是专门围绕转识成智展开,隋唐时期“转识成智”是佛教唯识学成佛理论的核心,唯识宗首先使用了“转识成智”这一术语,并具体讨论了如何实现由染而净、由迷而悟、由分别的意识活动向无分别的智慧的转化。冯契提出,“实践基础上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的交互作用,表现为由无知到知、由知识到智慧的辩证发展过程。”这种看法就蕴涵着从无知到知与从知识到智慧的两次认识上的飞跃,知识只有经过飞跃才能转化为智慧。转识成智的实现方式是通过“理性的直觉”,“绝对的、无条件的、无限的东西是哲学理论思维所探究的东西,在探究中,通过转识成智的飞跃,顿然之间抓住了,就是‘悟’,就是哲学上的理性直觉”。

通过转识成智要实现两个方面的重要转化,即冯契提出的“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德性”,“哲学理论,一方面要化为思想方法,贯彻于自己的活动,自己的研究领域;另一方面又要通过身体力行,化为自己的德性,具体化为有血有肉的人格”。就教师而言,进行转识成智,不仅要将公共的教育理论进行个人化的转化,自身与方法融为一体,能够在实践中自如地运用,成为解决教育问题的良方;而且还要做更高层次的转化,将其化为自己的德性,从而提升至道的境界,并在教育实践中体现自己的德性,使教学成为德性的体现,能创新教育方法、创新理论,这就是所谓的“有真人而后有真知”。

四、教师如何形成自己的哲学

教师形成自己的哲学需要通过理论与实践的不断碰撞、反思、提升,通过“由理入道”、“由技进道”、“顿悟成道”的交互作用,最终达致理想的境界。

(一)“由理入道”

“由理入道”是获得个人哲学的理论途径,也就是通过理论学习形成自己的哲学。形成教师的个人哲学要学习哲学史和哲学思想,虽然教师的哲学不是哲学家的哲学,也不是哲学知识和哲学史,但这些是教师哲学的必要起点和可资利用的资源。教师通过学习哲学家的哲学思想获得哲学理性和哲学启示,训练自己的哲学思维。或者说,当我们寻着人类思想的足迹走过一遍,便可完成自己精神上的再生。当然,要真正拥有自己的哲学还必须用哲学、做哲学。“由理入道”是一个“由知到行再到真知”的过程,知而后行是前半段,行而后知是后半段。这个过程由一种理论出发作为一个启动点,将之应用到实践中,并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其进行批判、反思,在批判与反思的基础上,产生对理论的新认识,进而形成个人的哲学。

在“由理入道”的过程中,教师的哲学生成于某种理论,这些理论以显性的、隐性的形式包含在教师在教育实践中运用的教学材料、教学设施以及学校制度、学校的总体安排之中。这些理论以“先知”的形式构成教师教育实践的一个起点,但是,教师对理论的运用并非是简单的、规则性的运用,而是一种针对教育情境变化的灵活变通。不同的教师在相同的“先知”背景下,会发生实践上的差异,这些差异源于运用具体的教育理论过程中需要个人做出的各种判断。而判断力是不可教的,只能在实践中形成。正如康德所言:“虽然知性能用规则来进行教导和配备,但判断力却是一种特殊的才能,它根本不能被教导,而只能练习。”判断力在实践中所起的作用,就是反思与批判,我们通过反思与批判重构了理论,“以批判的方式对理论观点的真理性和适当性进行反思,通过这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重构理论,并由此而更理智地控制实践”。教师在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真知,还包括对“先知”和实践中所隐含的、之前未认识到的假设等表象之下的东西的理解和认识,视野的拓展以及将更多的被忽视或无视的东西纳入注意范围,形成实践智慧,从而对实践中发生的事件做出更加站得住脚的判断等。这种真知显现为一种事后真理,它是活的、会变化的,是在对理论的反思批判中生成的。因此,教师运用教育理论的过程也是做哲学的过程,是“由理入道”的过程。这个过程,一方面是教师的哲学(思维)发挥作用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形成教师个人的哲学(主张)的过程。

(二)“由技进道”

“由技进道”是获得个人哲学的技术路径,也就是通过技术的熟练运用进入哲学之境。之所以可以“由技进道”,是因为技术中包含了大量“不可言说”的成分,这些不可言说的成分使技术部分地处于非名言之域,通过技术的练习和学习,领悟了这些不可言说的成分就可以由名言之域进入到非名言之域,即“由技进道”。

教师被严格界定为专业技术人员,其运用的技术既包含物质层面的技术,也包含理论、观念、经验、方法层面的技术,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掌握的各种活动方式的总和。在杜威的理论体系中,经验之还不是真知,因为它尚处于名言之域,还没有进入非名言之域。经验性的技能必须加以提升,须进入道的层面。教师对教育方法、技术的学习和运用,其目标不单单在于方法和技术本身的进步和成熟,更重要的是通过对方法和技术的运用与反思提升哲学认识,由技进道。庄子认为,通过技术技艺可以悟道,技术技艺熟练之后可以帮助人跃升到道的境界。“故通于天地者,德也;行于万物者,道也;上治人者,事也;能有所艺者,技也。技兼于事,事兼于义,义兼于德,德兼于道,道兼于天。”(《庄子·天地》)中国历史上这种通过技术的练习而悟道,对于技术的运用达到“化境”、“极境”、“道境”的案例不胜枚举。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通过技术的运用与练习而悟道,因悟道将技术的运用提升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对于悟道而言,技术的运用、练习这种亲身实践、体验与感悟环节是必不可少的。

教师由技进道的方式是通过技术的练习,实现对技术的熟练驾驭,把技术整合到自身经验当中,达到一种人技合一的境界,这时技术完全融入人的身体之中,并引发身体发生一个飞跃性的转化。“每当我们将某种工具同化为身体的一个部分时,我们的身份就会发生某种改变,扩展而为新的存在模式。”教师的哲学不是空谈,要建立在教育方法、教育技术等实践层面的基础之上,但哲学不止于方法、技术和一般的理论,它要超越方法和技术。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教师正是通过方法和技术的熟练运用和反思之后的创造性运用获得感悟,形成了自己的个人哲学。当形成了自己的哲学之后,他们对教育方法、技术和技巧的运用更加纯熟、更上层楼,很多甚至还创造出了自己的方法、技术和技巧。

(三)“顿悟成道”

“顿悟成道”是指通过反思、顿悟形成教师自己的哲学。反思是哲学的思维方式,是对思想的思想。中国古代学术史上有关顿悟、体证、玄览等思维方式,首先基于对道、性、心等的可传而不可授、不可言说的特点的认识,当要认识的对象涉及那种无象无形又无所不包的、非实体性的“本体”、“大全”、“绝对”时,就不能不抛弃概念和逻辑,采用悟或直观体证的思维方式,依靠整个心灵的功能去认识、发现、把握它们。顿悟不像西方哲学运用逻辑推理或分析、归纳、综合的方法一步一步按照严密的顺序进行,而是做大跨度的跳跃,在特殊、具体的直观感悟中整体性把握真理。现代心理学的研究也证实,“顿悟式的问题解决含有‘突发性’、‘直指性’和(行为操作的)‘持续性’三个特征”。

哲学与人生的感悟范文3

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强烈地意识到,“哲学与科学之关系”已是一个不可回避、亟待回答的前沿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大致不外两种对立的立场:

一种可谓“取代论”,这是科学主义者的观点,认为科学产生之前,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水平太有限,太“不科学”,只能聊以传统哲学的方式、即以“玄想”的方式去把握世界;而科学既经产生,哲学的认识方式就该退出历史舞台了。在科玄论战中,邓中夏的观点颇有代表性:“自从各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发达之后,哲学的地位,已经被这些科学取而代之了。哲学的所谓本体论部分——形而上学,玄学鬼群众藏身之所——已被科学直接的或间接的打得烟消灰灭了。现今所残留而颇能立足的方法论部分,都是披上了科学的花衣,或是受过了科学的洗礼,如胡先生所信的实验主义,名义上虽则寄籍哲学,实际上科学乃是他的老家;由他们口口声声拿‘科学方法’做夸耀骄衿的无价之宝,便可以证明了。所以我的意思,哲学已是‘寿终正寝’,索性把哲学这一个名辞根本废除,免得玄学鬼象社鼠城狐一样,有所依据。”[21]

与此相对立的一种立场则可谓“分治论”,这是许多人文主义者的看法,或者说,是一种无奈的苦衷,一种“退守”的、略带几分伤感与苦涩的抗辩,认为哲学与科学各有其疆域,应该“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井水不犯河水;至于这种疆域具体如何划定,则又各说不一。

在我看来,“取代论”自有它的几分道理。传统的哲学“日不落帝国”对许多领域的统治,确实应该由科学的自治取代──事实上,这种事情早就开始发生并且仍在进行。但这个过程无论进行到哪一天,哲学都不可能最终被逐出精神生活的王国。只要人类存在一天,哲学就会存在一天,因为科学固然可以而且应该“拒斥形而上学”,但人却做不到,人不能不与“形而上学”打交道,因为(下文我将说明)“形而上学”乃是人之行为的思想前提、人之生存的精神条件。所以,“分治论”也有它相当的理由。康德说,他为理智划定界限,是为了给信仰留下地盘。这个说法颇有充分的理据,因为存在着这样一种论域,它是人之行为的必要前提,但科学或理智永远不可能“证明”它,而它正是哲学的论域。

但这种“分治”观如果仅仅停留于此,那还是不充分的。其实,更进一步考察起来,哲学的论域不仅超越了科学,而且从根本上制约着科学;“形而上学”问题不仅为人类日常行为、而且为科学提供前提──具体来讲,它所提供的,乃是人之任何行为所必须以之为前提、而又永远不可能被任何科学证明的“信念”。这种信念,就是关于“生活”、“生存”、“存在”或者“实在”的一种“认定”。没有这种关于实在的信念,人,包括科学家,就无法采取任何行动,而势必陷于比哈姆雷特的犹豫不决还要严重万分的状态,只能坐以待毙。所以,吴稚晖当年曾指出:“即通明的哲人,早已不信上帝,尚坚称宗教可以与宇宙同尽。其实彼所指之同尽物,乃为宗教家久假不归的‘信仰心’而已。信仰心自然与宇宙同尽。”[22]此“信仰心”即指信念,它是与宇宙同始终的。难怪屠孝实评论吴稚晖:“惟吴君之主张,仅谓玄学之提倡,无益于今日之中国,初非谓玄学绝对不可谈,此种议论,其所争既不过先后缓急之间,对于玄学之本身,未尝有否认之意。”[23]

玄学与科学的对立性

在科玄论战中,对于科学家丁文江攻击玄学家张君劢,张东荪曾经评论道:“我认为丁先生不是真正拿科学来攻击玄学,而只是采取与自己性质相近的一种哲学学说而攻击与自己性质相远的那种哲学学说。”[24]“经我分析的结果,丁在君先生并没有反对玄学,只是反对张君劢先生的人生观罢了。张君劢先生的人生观是一种哲学……丁在君先生为要反对他,所以不能不急急忙忙采取哲学中的另一种:如詹姆士杜威罗素当然是一种哲学,不是科学。”[25]确实如此。事实上,要拿科学来攻击哲学是不可能的事情。丁文江的科学观,是建立在某种哲学观念基础之上的,这种哲学观念,就是近代范畴的经验主义哲学。这里的对立不是科学与哲学的对立,而是哲学的两种预设或关于实在的两种信念的对立。所以,当年屠孝实也指出:“然细读丁君前后诸文,对于本体论之研究,亦未尝否认之,且自称为存疑的唯心论者。”[26]

关于实在的信念,确实是人的一切行为的前提。举个简单的例子,你感觉肚子饿了,你拿起碗,往食堂去。你此时的行为是基于一个不假思索、所谓“不证自明”的信念的:确有这样一个食堂存在,它可以解决你的饥饿问题。然而这个食堂的存在乃是不可证明的,正如任何存在都是不可证明的(不仅经验、逻辑,就是实践也不能“证明”这一点,我们下文将要讨论)。但你认定有这么一个食堂存在,这就是信念。不客气地讲,所谓“客观实在”、“理念”、“上帝”等等──都是一种精神的“食堂”而已。我个人承认是一个“唯物论者”或者实在论者;但我同时承认,这并不是因为我手头已经握有了关于物质世界客观存在的证据,而是因为我拥有这样一种关于客观实在的信念。这种信念之所以叫做“信念”,就在于它的“不可证性”。现代实验物理学已经或多或少悟出了这一点,这是大家熟知的,无须我在这里唠叨。

不仅科学无法证明实在,哲学本身也不提供这种证明。近代以来的哲学历史已经表明,“实在”实在是“不可知”的。近代以来,哲学企图以两种途径去通向实在:一是以培根为代表的经验主义,一是以笛卡儿为代表的理性主义。我们知道,经验主义哲学本欲通过“感知”把握实在,到头来却发现,原来感知经验这个东西压根儿就靠不住,结果走向“不可知论”。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太蠢太笨,而是因为经验或感知本来就无法证明实在。理性主义又如何呢?笛卡儿的理性分析确实令人叹服;但我们都知道,这一切都建立在“我思故我在”这个公设之上。在笛卡儿看来,“我在思考”乃是不证自明的实在。然而问题就出在这里:你凭什么说“我在思考”?焉知你不是在“庄生梦蝶”或者“蝶梦庄生”?你能拿出证据来吗?如果能拿出来,那个证据肯定就是经验,而经验已经被证明是靠不住的。那么,你能推出这个结论来吗?纵能推出,既是“推出”的,那就需要逻辑前提,也就是说,“我思”仍然不是原初的前提。其实答案很简单:“我思”正是笛卡儿的一个信念。所谓“不证自明的”,其实就是信念而已。

接下来是康德开创的德国古典哲学。康德对于哲学史的意义就在于:其一,他试图弥合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其二,然而他意识到这两者都不能把握实在,如果不自量力,势必陷入“二律背反”。既然如此,德国古典哲学就向另外一个方向迈进:“自我意识”的“思辩”──通过思辩的途径来打通主体与对象的限隔,以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但我们应该心知其意:不论“自我意识”,还是“绝对精神”,都既不是经验归纳出来的,也不是理智分析出来的;“思辩”不是“证明”,它只是一种对信念的阐释。说到底,哲学不应该是一种“证明”,而只能是对存在或实在的一种阐释。哲学不可能、也不想证明什么;它只是对关于实在的某种信念加以阐释,或曰给出一种“说法”。至于你信不信这种说法,那仍然是一个信念问题。

所以,给某种哲学冠之以“科学的”名目,那是荒谬的:不是这种“哲学”本身荒谬,就是这种叫法荒谬。至于所谓“科学哲学”(应该不是Scientific Philosophy,而是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我想,如果它是哲学,就绝不是“科学的”;如果它是“科学的”,那就一定不是哲学。

关于“实在”的证实问题,用马克思的话语来讲,叫做“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马克思早在《费尔巴哈论纲》中已然指出,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因为是不可证的),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但人们对马克思的意思往往有一种极大的误解,以为实在问题不是理论可以证明的,却是实践可以证明的。其实,实践同样也不提供关于实在的任何所谓“证明”。一旦以为实践可以提供这种证明,势必陷入理论困境。这道理很简单,实践本是主体性、目的性的活动;实践的成功,正是主观目的的实现,因而你虽然可以说是证明了主观符合了客观,然而同样也可以说是证明了客观符合了主观──这就是说,它所证明的正是“意志”、以及由意志所支配的主体理性的力量。你凭什么敢于肯定,实践的成功不是如费希特所说的“自我设定非我”?这仍然是一个不可证明的“信念”。

这正是德国哲学最突出的一个特征:意志主义的倾向。不要说费希特、谢林、叔本华,便是黑格尔亦如此。例如黑格尔哲学,通常谓之为“理性主义”的;但实质上他的“绝对理性”是一种“绝对意志”即绝对主体性,理性不过是它的自我展现的形式;换句话说,思辩理性只不过是那个绝对主体意志的自我展现。因此,这个过程就表现为知、情、意之同一。所以,思辩是绝对意志通过自我否定而达到自我肯定的过程;也就是说,所谓“思辩”只是绝对意志确立关于自我的绝对信念的方式,这种方式,本质上是一种“阐释”。

这就涉及了“如何得到关于实在的信念”这个问题。信念是怎么得来的呢?这种信念既不是经验归纳的结果,也不是逻辑演绎的结论。对一个有头脑的人来说,经验是不能为他提供信念的,因为他很清楚,经验是靠不住的,从个别经验中归纳出一条一般规律,往往是所谓“危险的一跃”(dangerous leap);理论更不能为他提供信念,“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是常青的”,理论的逻辑前提可以“无穷倒溯”,其终点也就是不可证实的信念。

信念的来源,我称之为“领悟”。领悟既非逻辑演绎法的推论,也非所谓“科学归纳法”的结果。当然,领悟是有经验作为基础的。没有相当的生活实践经验的积累,是谈不到有所领悟的。所以,与其说“实践出真知”,不如说“实践出信念”。但是,从经验到领悟,绝非归纳的过程。无论你有多少经验,你也无法得出“实在”。一个疯子的感官往往特别敏感,但他的“丰富经验”都是虚幻不实的。领悟也与理智有关,没有相当的理性能力也谈不到领悟。例如被人视为“非理性主义”的柏格森哲学,实际上也大量使用逻辑理智的推导;但是,他对“生命冲动”的领悟则绝不是逻辑地推出的。反之,作为西方理性主义鼻祖的柏拉图,其“理念世界”也不是理性逻辑所能推定的。在中国,如冯友兰的“新理学”,人皆注意到了他的新实在论的逻辑分析方法,殊不知他的“天地境界”,作为最“形而上”的人生境界,却并不是可以“推出”的,而只能是“悟出”的。

所以,领悟的关键就在一个“悟”字。此即海德格尔之所谓“思”,所谓“颖悟”。“悟”是一种非常复杂、玄妙的过程:它长期积累,而瞬间完成;它有演绎而非演绎,有归纳而非归纳;它是经过“经验”的,但最终是“超验的”;也是经过“理智”的,但最终是“超智”的。所谓“超”,就是并不否认感性与理性,而是超越它们。百“感”交集,百“思”莫解,可是“蓦然回首”,“一旦豁然贯通”,于是,我们获得了关于实在的一种信念。

所以,科学的基础就是关于实在的信念。对科学基础的追问,已经是现代哲学的一个经常讨论的重大问题;但最早对科学的基础提出质疑的,则是休谟。休谟关于作为科学基本信念的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的诘难,是人类思维史的一次革命。他说:“第一,我们有什么理由说,每一个有开始的存在的东西也都有一个原因这件事是必然的呢?第二,我们为什么断言,那样一些特定的原因必然要有那样一些特定结果呢?我们的因果互推的那种推论的本性如何,我们对这种推论所怀的信念的本性又如何?”确实,科学以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为前提,却从不问、更不可能“证明”这种前提本身的性质如何;其实,这实在是一种信念而已。休谟指出:“我们如果不能指出,没有某种产生原则,任何东西决不能开始存在,那么我们同时也永远不能证明,每一个新的存在或存在的每一个新的变异都必然有一个原因;前一个命题如果不能证明,那么我们就没有希望能够证明后一个命题。但是前一个命题是绝对不能用理论来证明的。”[29]到此为止,休谟都是正确的;问题在于,他接下来把这种信念解释为经验的联想,也就是说,把科学的基础从逻辑理性转移到感知经验上。其实,作为科学基础的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乃是一种哲学的领悟。

话说到此,我仿佛已听见有人嚷道:“喔,你那是非理性主义、神秘主义!”确实,哲学的“领悟”作为一种特定的把握存在的方式,是“非理性”的。所谓“非理性”,是说它不是一种理性思维或者逻辑思维;但它并不是“反理性”的,也就是说,与其说它是排斥理性的,不如说它是包容理性的。它含有理性,却不等于理性,正如它含有感性,却不等于感性。领悟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或意识形式,其独特性主要在于其对象或内容的独特性:科学所要把握的是存在的有限性,而哲学所要把握的则是存在的无限性──不仅是在时间、空间上的无限性,而且是在其“可能性”上的无限性。存在是无限可能的,生活是无限可能的。对此,你可以觉得它“神秘”,但神秘感总是出于无知。实际上,应该说哲学的“实在”并不比科学的“超弦”更神秘。

这里,让我们还是回到马克思的实践论上去吧。我们所谓“领悟”,也可以叫“实践的领悟”或者“在实践中的领悟”。前面说到,休谟把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归结为经验的联想,说到底,其实就是个归纳的问题。然而我们已经知道,事实上任何经验归纳都是不可能得出关于实在的一般命题的。不过,休谟又还提到,这是“绝对不能用理论来证明的”,却又接近了事实;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里就说过,这类问题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哲学的领悟,既不是归纳得来的,也不是演绎得来的,而是从生活实践中“悟出”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实践出信念”。

总之,科学的进行同时需要三样东西作为前提条件:感知的经验,理智的逻辑,还有关于实在的信念。而后者是哲学提供的。哲学就是:领悟—信念—阐释。

这里我预感到有人将会提出这样的诘难:“如果关于实在的信念不可证明,如何保证此信念的客观普遍性?”这里实际包含着两个相互关联而又完全不同的问题:一是所谓信念的“普遍性”,即如何解释人们在信念上具有共通性、“同感”或者“共识”、从而能够“交流”的问题;一是所谓信念的“客观性”,即如何保证这种信念具有实在性或者可靠性的问题。

关于人们在信念上的共性或者“共鸣”,这确实是存在的。例如许多人一致认定“物质”就是绝对的客观实在;另有许多人一致认定“上帝”才是绝对的客观实在。这种“共同信念”的产生,其实是基于主体方面亦即“人”的共性的(包括生理结构、心灵构造),此即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不仅在不同的人群之内各有其共同信念,而且在他们之间,也就是说,整个人类也有共同信念。例如不论是笃信“物质”还是笃信“上帝”,两者有一个共同信念:在“我”之外,存在着一个绝对的客观的实在。即便是佛教徒,也未能“超脱”这一点,例如典型的唯识宗的“唯识无境”说,最终总得承认“识”、尤其“阿赖耶识”是实在的。

哲学与人生的感悟范文4

哲学与科学的关系,是一个争论了几百年而至今尚未解决的问题。近代以来,科学开展了一场“民族独立运动”,开始从哲学的母体中解放出来,开疆拓土,地盘越来越大;而哲学则仿佛是旧时的宗主国,一退再退,领地愈来愈狭。于是不断有人预言:哲学即将终结;或者干脆断言:哲学已经终结了。与此相应,则是哲学的一些忠贞不渝的卫道者,主要是哲学界的人文主义者,他们针锋相对,捍卫哲学的尊严,然而他们抗争的呼声往往显得那样的软弱无力;同时,哲学界还有一派科学主义者,他们实际上已放弃了哲学的立场,他们的所谓“哲学”,实质上已经是科学而非哲学了。

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强烈地意识到,“哲学与科学之关系”已是一个不可回避、亟待回答的前沿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大致不外两种对立的立场:

一种可谓“取代论”,这是科学主义者的观点,认为科学产生之前,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水平太有限,太“不科学”,只能聊以传统哲学的方式、即以“玄想”的方式去把握世界;而科学既经产生,哲学的认识方式就该退出历史舞台了。在科玄论战中,邓中夏的观点颇有代表性:“自从各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发达之后,哲学的地位,已经被这些科学取而代之了。哲学的所谓本体论部分——形而上学,玄学鬼群众藏身之所——已被科学直接的或间接的打得烟消灰灭了。现今所残留而颇能立足的方法论部分,都是披上了科学的花衣,或是受过了科学的洗礼,如胡先生所信的实验主义,名义上虽则寄籍哲学,实际上科学乃是他的老家;由他们口口声声拿‘科学方法’做夸耀骄衿的无价之宝,便可以证明了。所以我的意思,哲学已是‘寿终正寝’,索性把哲学这一个名辞根本废除,免得玄学鬼象社鼠城狐一样,有所依据。”[21]

与此相对立的一种立场则可谓“分治论”,这是许多人文主义者的看法,或者说,是一种无奈的苦衷,一种“退守”的、略带几分伤感与苦涩的抗辩,认为哲学与科学各有其疆域,应该“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井水不犯河水;至于这种疆域具体如何划定,则又各说不一。

在我看来,“取代论”自有它的几分道理。传统的哲学“日不落帝国”对许多领域的统治,确实应该由科学的自治取代──事实上,这种事情早就开始发生并且仍在进行。但这个过程无论进行到哪一天,哲学都不可能最终被逐出精神生活的王国。只要人类存在一天,哲学就会存在一天,因为科学固然可以而且应该“拒斥形而上学”,但人却做不到,人不能不与“形而上学”打交道,因为(下文我将说明)“形而上学”乃是人之行为的思想前提、人之生存的精神条件。所以,“分治论”也有它相当的理由。康德说,他为理智划定界限,是为了给信仰留下地盘。这个说法颇有充分的理据,因为存在着这样一种论域,它是人之行为的必要前提,但科学或理智永远不可能“证明”它,而它正是哲学的论域。

但这种“分治”观如果仅仅停留于此,那还是不充分的。其实,更进一步考察起来,哲学的论域不仅超越了科学,而且从根本上制约着科学;“形而上学”问题不仅为人类日常行为、而且为科学提供前提──具体来讲,它所提供的,乃是人之任何行为所必须以之为前提、而又永远不可能被任何科学证明的“信念”。这种信念,就是关于“生活”、“生存”、“存在”或者“实在”的一种“认定”。没有这种关于实在的信念,人,包括科学家,就无法采取任何行动,而势必陷于比哈姆雷特的犹豫不决还要严重万分的状态,只能坐以待毙。所以,吴稚晖当年曾指出:“即通明的哲人,早已不信上帝,尚坚称宗教可以与宇宙同尽。其实彼所指之同尽物,乃为宗教家久假不归的‘信仰心’而已。信仰心自然与宇宙同尽。”[22]此“信仰心”即指信念,它是与宇宙同始终的。难怪屠孝实评论吴稚晖:“惟吴君之主张,仅谓玄学之提倡,无益于今日之中国,初非谓玄学绝对不可谈,此种议论,其所争既不过先后缓急之间,对于玄学之本身,未尝有否认之意。”[23]

玄学与科学的对立性

在科玄论战中,对于科学家丁文江攻击玄学家张君劢,张东荪曾经评论道:“我认为丁先生不是真正拿科学来攻击玄学,而只是采取与自己性质相近的一种哲学学说而攻击与自己性质相远的那种哲学学说。”[24]“经我分析的结果,丁在君先生并没有反对玄学,只是反对张君劢先生的人生观罢了。张君劢先生的人生观是一种哲学……丁在君先生为要反对他,所以不能不急急忙忙采取哲学中的另一种:如詹姆士杜威罗素当然是一种哲学,不是科学。”[25]确实如此。事实上,要拿科学来攻击哲学是不可能的事情。丁文江的科学观,是建立在某种哲学观念基础之上的,这种哲学观念,就是近代范畴的经验主义哲学。这里的对立不是科学与哲学的对立,而是哲学的两种预设或关于实在的两种信念的对立。所以,当年屠孝实也指出:“然细读丁君前后诸文,对于本体论之研究,亦未尝否认之,且自称为存疑的唯心论者。”[26]

关于实在的信念,确实是人的一切行为的前提。举个简单的例子,你感觉肚子饿了,你拿起碗,往食堂去。你此时的行为是基于一个不假思索、所谓“不证自明”的信念的:确有这样一个食堂存在,它可以解决你的饥饿问题。然而这个食堂的存在乃是不可证明的,正如任何存在都是不可证明的(不仅经验、逻辑,就是实践也不能“证明”这一点,我们下文将要讨论)。但你认定有这么一个食堂存在,这就是信念。不客气地讲,所谓“客观实在”、“理念”、“上帝”等等──都是一种精神的“食堂”而已。我个人承认是一个“唯物论者”或者实在论者;但我同时承认,这并不是因为我手头已经握有了关于物质世界客观存在的证据,而是因为我拥有这样一种关于客观实在的信念。这种信念之所以叫做“信念”,就在于它的“不可证性”。现代实验物理学已经或多或少悟出了这一点,这是大家熟知的,无须我在这里唠叨。

不仅科学无法证明实在,哲学本身也不提供这种证明。近代以来的哲学历史已经表明,“实在”实在是“不可知”的。近代以来,哲学企图以两种途径去通向实在:一是以培根为代表的经验主义,一是以笛卡儿为代表的理性主义。我们知道,经验主义哲学本欲通过“感知”把握实在,到头来却发现,原来感知经验这个东西压根儿就靠不住,结果走向“不可知论”。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太蠢太笨,而是因为经验或感知本来就无法证明实在。理性主义又如何呢?笛卡儿的理性分析确实令人叹服;但我们都知道,这一切都建立在“我思故我在”这个公设之上。在笛卡儿看来,“我在思考”乃是不证自明的实在。然而问题就出在这里:你凭什么说“我在思考”?焉知你不是在“庄生梦蝶”或者“蝶梦庄生”?你能拿出证据来吗?如果能拿出来,那个证据肯定就是经验,而经验已经被证明是靠不住的。那么,你能推出这个结论来吗?纵能推出,既是“推出”的,那就需要逻辑前提,也就是说,“我思”仍然不是原初的前提。其实答案很简单:“我思”正是笛卡儿的一个信念。所谓“不证自明的”,其实就是信念而已。

接下来是康德开创的德国古典哲学。康德对于哲学史的意义就在于:其一,他试图弥合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其二,然而他意识到这两者都不能把握实在,如果不自量力,势必陷入“二律背反”。既然如此,德国古典哲学就向另外一个方向迈进:“自我意识”的“思辩”──通过思辩的途径来打通主体与对象的限隔,以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但我们应该心知其意:不论“自我意识”,还是“绝对精神”,都既不是经验归纳出来的,也不是理智分析出来的;“思辩”不是“证明”,它只是一种对信念的阐释。说到底,哲学不应该是一种“证明”,而只能是对存在或实在的一种阐释。哲学不可能、也不想证明什么;它只是对关于实在的某种信念加以阐释,或曰给出一种“说法”。至于你信不信这种说法,那仍然是一个信念问题。

所以,给某种哲学冠之以“科学的”名目,那是荒谬的:不是这种“哲学”本身荒谬,就是这种叫法荒谬。至于所谓“科学哲学”(应该不是scientific philosophy,而是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我想,如果它是哲学,就绝不是“科学的”;如果它是“科学的”,那就一定不是哲学。

关于“实在”的证实问题,用马克思的话语来讲,叫做“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马克思早在《费尔巴哈论纲》中已然指出,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因为是不可证的),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但人们对马克思的意思往往有一种极大的误解,以为实在问题不是理论可以证明的,却是实践可以证明的。其实,实践同样也不提供关于实在的任何所谓“证明”。一旦以为实践可以提供这种证明,势必陷入理论困境。这道理很简单,实践本是主体性、目的性的活动;实践的成功,正是主观目的的实现,因而你虽然可以说是证明了主观符合了客观,然而同样也可以说是证明了客观符合了主观──这就是说,它所证明的正是“意志”、以及由意志所支配的主体理性的力量。你凭什么敢于肯定,实践的成功不是如费希特所说的“自我设定非我”?这仍然是一个不可证明的“信念”。

这正是德国哲学最突出的一个特征:意志主义的倾向。不要说费希特、谢林、叔本华,便是黑格尔亦如此。例如黑格尔哲学,通常谓之为“理性主义”的;但实质上他的“绝对理性”是一种“绝对意志”即绝对主体性,理性不过是它的自我展现的形式;换句话说,思辩理性只不过是那个绝对主体意志的自我展现。因此,这个过程就表现为知、情、意之同一。所以,思辩是绝对意志通过自我否定而达到自我肯定的过程;也就是说,所谓“思辩”只是绝对意志确立关于自我的绝对信念的方式,这种方式,本质上是一种“阐释”。

这就涉及了“如何得到关于实在的信念”这个问题。信念是怎么得来的呢?这种信念既不是经验归纳的结果,也不是逻辑演绎的结论。对一个有头脑的人来说,经验是不能为他提供信念的,因为他很清楚,经验是靠不住的,从个别经验中归纳出一条一般规律,往往是所谓“危险的一跃”(dangerous leap);理论更不能为他提供信念,“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是常青的”,理论的逻辑前提可以“无穷倒溯”,其终点也就是不可证实的信念。

信念的来源,我称之为“领悟”。领悟既非逻辑演绎法的推论,也非所谓“科学归纳法”的结果。当然,领悟是有经验作为基础的。没有相当的生活实践经验的积累,是谈不到有所领悟的。所以,与其说“实践出真知”,不如说“实践出信念”。但是,从经验到领悟,绝非归纳的过程。无论你有多少经验,你也无法得出“实在”。一个疯子的感官往往特别敏感,但他的“丰富经验”都是虚幻不实的。领悟也与理智有关,没有相当的理性能力也谈不到领悟。例如被人视为“非理性主义”的柏格森哲学,实际上也大量使用逻辑理智的推导;但是,他对“生命冲动”的领悟则绝不是逻辑地推出的。反之,作为西方理性主义鼻祖的柏拉图,其“理念世界”也不是理性逻辑所能推定的。在中国,如冯友兰的“新理学”,人皆注意到了他的新实在论的逻辑分析方法,殊不知他的“天地境界”,作为最“形而上”的人生境界,却并不是可以“推出”的,而只能是“悟出”的。

所以,领悟的关键就在一个“悟”字。此即海德格尔之所谓“思”,所谓“颖悟”。“悟”是一种非常复杂、玄妙的过程:它长期积累,而瞬间完成;它有演绎而非演绎,有归纳而非归纳;它是经过“经验”的,但最终是“超验的”;也是经过“理智”的,但最终是“超智”的。所谓“超”,就是并不否认感性与理性,而是超越它们。百“感”交集,百“思”莫解,可是“蓦然回首”,“一旦豁然贯通”,于是,我们获得了关于实在的一种信念。

可见这种不可证实的关于“实在”的信念当然不是科学──不论经验科学还是理论科学──所能提供的;而它倒是一切科学的前提,或者说,是一切科学由以出发的观念基础。任何一门具体的科学,总是一个逻辑的系统(包括演绎逻辑、“归纳逻辑”),也就是说,它总是以某种一般的“原理”来作为它的逻辑前提,这种前提对于该门科学来说便是所谓“不证自明”的东西,其实也就是它的一种“信念”。一门具体的科学依赖于这种信念,所有科学的总体同样依赖于这种信念;只不过前者是关于某种具体实在的信念,而后者是关于实在总体的信念。举例来说,爱因斯坦之发现相对论,便是基于他对“时空”范畴所进行的新的思考的。而他对时空范畴的新思考,既非经验、亦非逻辑理智所能处理的,实际上,那是极为典型的哲学思考,或者说,那是一种“领悟”。爱因斯坦谈到自己发现相对论时承认,“对于发现这个中心点所需要的批判思想,就我的情况来说,特别是由于阅读了戴维·休谟和恩斯特·马赫的哲学著作而得到决定性的进展。”[27]又如现今物理学所提出的“超弦”概念,虽然可作所谓10维、12维空间的数学处理,但“超弦”观念本身的产生和提出,则是哲学领悟的结果,而且这个结果也同样不可“证实”,却正在成为越来越多物理学家的信念。我们记得,胡适曾经嘲笑张君劢,说孙行者(玄学)怎么也不可能跳出如来佛(科学)的手掌。后来张东荪又如法炮制:“我现在亦学胡适之先生,把孙行者与如来佛的比喻,用在我所敬爱的丁(文江)先生身上:哲学就好比如来佛的掌心,丁先生一个跟斗翻了十万八千里,以为出了哲学的范围,其实还在如来佛掌心里。”[28]

所以,科学的基础就是关于实在的信念。对科学基础的追问,已经是现代哲学的一个经常讨论的重大问题;但最早对科学的基础提出质疑的,则是休谟。休谟关于作为科学基本信念的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的诘难,是人类思维史的一次革命。他说:“第一,我们有什么理由说,每一个有开始的存在的东西也都有一个原因这件事是必然的呢?第二,我们为什么断言,那样一些特定的原因必然要有那样一些特定结果呢?我们的因果互推的那种推论的本性如何,我们对这种推论所怀的信念的本性又如何?”确实,科学以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为前提,却从不问、更不可能“证明”这种前提本身的性质如何;其实,这实在是一种信念而已。休谟指出:“我们如果不能指出,没有某种产生原则,任何东西决不能开始存在,那么我们同时也永远不能证明,每一个新的存在或存在的每一个新的变异都必然有一个原因;前一个命题如果不能证明,那么我们就没有希望能够证明后一个命题。但是前一个命题是绝对不能用理论来证明的。”[29]到此为止,休谟都是正确的;问题在于,他接下来把这种信念解释为经验的联想,也就是说,把科学的基础从逻辑理性转移到感知经验上。其实,作为科学基础的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乃是一种哲学的领悟。

话说到此,我仿佛已听见有人嚷道:“喔,你那是非理性主义、神秘主义!”确实,哲学的“领悟”作为一种特定的把握存在的方式,是“非理性”的。所谓“非理性”,是说它不是一种理性思维或者逻辑思维;但它并不是“反理性”的,也就是说,与其说它是排斥理性的,不如说它是包容理性的。它含有理性,却不等于理性,正如它含有感性,却不等于感性。领悟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或意识形式,其独特性主要在于其对象或内容的独特性:科学所要把握的是存在的有限性,而哲学所要把握的则是存在的无限性──不仅是在时间、空间上的无限性,而且是在其“可能性”上的无限性。存在是无限可能的,生活是无限可能的。对此,你可以觉得它“神秘”,但神秘感总是出于无知。实际上,应该说哲学的“实在”并不比科学的“超弦”更神秘。

这里,让我们还是回到马克思的实践论上去吧。我们所谓“领悟”,也可以叫“实践的领悟”或者“在实践中的领悟”。前面说到,休谟把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归结为经验的联想,说到底,其实就是个归纳的问题。然而我们已经知道,事实上任何经验归纳都是不可能得出关于实在的一般命题的。不过,休谟又还提到,这是“绝对不能用理论来证明的”,却又接近了事实;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里就说过,这类问题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哲学的领悟,既不是归纳得来的,也不是演绎得来的,而是从生活实践中“悟出”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实践出信念”。

总之,科学的进行同时需要三样东西作为前提条件:感知的经验,理智的逻辑,还有关于实在的信念。而后者是哲学提供的。哲学就是:领悟—信念—阐释。

这里我预感到有人将会提出这样的诘难:“如果关于实在的信念不可证明,如何保证此信念的客观普遍性?”这里实际包含着两个相互关联而又完全不同的问题:一是所谓信念的“普遍性”,即如何解释人们在信念上具有共通性、“同感”或者“共识”、从而能够“交流”的问题;一是所谓信念的“客观性”,即如何保证这种信念具有实在性或者可靠性的问题。

关于人们在信念上的共性或者“共鸣”,这确实是存在的。例如许多人一致认定“物质”就是绝对的客观实在;另有许多人一致认定“上帝”才是绝对的客观实在。这种“共同信念”的产生,其实是基于主体方面亦即“人”的共性的(包括生理结构、心灵构造),此即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不仅在不同的人群之内各有其共同信念,而且在他们之间,也就是说,整个人类也有共同信念。例如不论是笃信“物质”还是笃信“上帝”,两者有一个共同信念:在“我”之外,存在着一个绝对的客观的实在。即便是佛教徒,也未能“超脱”这一点,例如典型的唯识宗的“唯识无境”说,最终总得承认“识”、尤其“阿赖耶识”是实在的。

至于对信念的客观实在性的诘难,不知道读者注意到没有,这种提问方式本身是成问题的,因为它问的正是所谓“主观符合客观”的问题,这个问题事先预设了一个假定,就是“客观实在”;然而“客观实在”这个预设正是我说的那种不可证明的东西──信念。王平陵曾指出:“科学的研究事物,不问其对象之真伪,但依据日常的经验,假定此现象为真有,乃立于假定之上,从而探究其原理罢了。如物理学假定物质为常在,从而究其现象的法则;心理学假定精神为真有,从而叙其作用之变化。至于物质精神为实为妄之讨论,则侵入于哲学之范围,而非科学所能担任的了。”[30]

科学对其研究对象的“真有”“常在”的“假定”,便是我们所说的“信念”。张东荪在谈到智力测验的时候曾说:“讲到智力实验,过达德告诉我们说有一个不因学习而改的先天智力,所测的即是这个抽象的智力而不是具体的学习。我想这个话丁先生听了一定不大高兴,因为不料货真价实的科学方法却背后先有一个玄学的假定。但是削去这个假定,科学的智力实验法亦立不住了。”[31]事实上,某种“玄学的假定”是科学的前提。对此,当年屠孝实曾说过:“科学虽以现实之经验界为对象,然其所用之根本概念,如物力时空因果之类皆不加批评而承认之,是固非知觉之对象,而实玄学思维之产物也。”[32]

关于这个问题,美国哲学家蒯因的“本体论承诺”思想值得我们特别注意。他认为,我们接受一种科学理论,实际上就接受了一种关于存在的约定或者预设,这就是一种“本体论承诺”。“我们之接受一个本体论在原则上同接受一个科学理论……是相似的。一旦我们择定了要容纳最广义的科学的全面的概念结构,我们的本体论就决定了。”当然,“这里所考虑的不是本体论的事实,而是对论说的本体论许诺。一般地说,何物存在不依赖人们对语言的使用,但是人们说何物存在,则依赖其对语言的使用。”[33]但科学在说某物怎样之前,总得说某物存在,即先得有个本体论许诺。

所以,关于“哲学”的界定,我们不得不回到亚里士多德。他把哲学贞定为“形而上学”,即“物理学之后”(metaphysics)[34] 。(这里所谓“物理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科学”的代名词。)因此,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哲学是在科学“之后”(也就是“之外”)的学术。有一些问题,是科学不讨论也无法讨论的,它们正是哲学的课题。用中国话来讲,科学研究的是“形而下”的问题(“形而下者谓之器”),而哲学研究的则是“形而上”的问题(“形而上者谓之道”)。在这个问题上,康德之区分“现象界”与“物自身”是很英明的。

然而现代分析哲学居然提出了“拒斥形而上学”的口号。在我看来,科学确实应该拒斥形而上学,否则便是越俎代庖,不自量力。但那是科学而非哲学的事情;而且所谓“拒斥”,这里只能理解为“不予研究”(科学不能“拒斥”关于实在或者存在的信念,已如上述)。科学不应研究形而上学问题;那是哲学的领地。可是,哲学怎能拒斥形而上学?恰恰相反,哲学应该“拒斥形而下学”。当然,这里所谓“拒斥”,也是“不予研究”的意思。哲学不应研究形而下的现象界,虽然它可以并应当利用科学或者“形而下学”的成果。

可是,在科学主义的实证主义“时代潮流”影响下,一些“哲学家”也跟着起哄,以为哲学也应该“拒斥形而上学”。结果他们忘却了自家的责任,跑去鼓捣“逻辑分析”、“语言分析”之类本该属于科学的玩艺儿。说实话,我经常怀疑所谓“分析哲学”究竟还是不是“哲学”。分析哲学只是在一种意义上还是一种哲学,那就是它自在地隐含着一种本体论或形而上学:这里,世界或存在的本体、本原或本质,就是语言或者思维的逻辑结构。在这个问题上,只有蒯因算是老老实实承认的。可是这样一来,分析哲学本身不也是一种“形而上学”了吗?他们的“拒斥形而上学”,不是拿自己的形而上学去排斥其它的形而上学吗?

总起来说,一方面,哲学由于其“超验”“超智”的特性,它要借助于“形而下”的科学而超越之,从而达到对存在的“形而上”的把握;另一方面,也由于其“超验”“超智”的特性,哲学又为科学提供信念的基础、逻辑的前提。

本此,梁启超对科学派和玄学派的两员主将的一句评语是很公允的:“在君过信科学万能,正和君劢之轻蔑科学同一错误。”[35]仿此,我们也可以说:玄学派的过信玄学(何况只是一种意志主义的玄学),正和科学派的过于轻视玄学同样错误。关于这点,蔡元培先生有一个比较平允的说法:“人类自有一种超乎实证的世界观与人生观的要求,不能对实证哲学而感为满足。又人类自有对于不可知而试为可知的要求,不能对不可知论而感为满足。于是更进一步为形而上学,即玄学。古代的玄学,是包含科学的对象,一切用演绎法来武断的。现代的玄学,是把可以归纳而得的学理都让给科学了。又根据这些归纳而得的学理,更进一步,到不能用归纳法的境界,用思索求出理论来;而所求出的理论,若演绎到实证界的对象,还是要与科学家所得的公理,不相冲突。……所以专治一科学的人,说玄学为无用,不过自表他没有特别求智的欲望,可以听其自由。若是研究玄学的人,说玄学与科学可以不生关系,就不是现代玄学家的态度。”[36]

玄学与科学的统一性

当然,我们以上的讨论是从哲学或玄学与科学的差异性或对立性上着眼的;其实,玄学或哲学与科学也具有统一性。这有两层意思:一是两者的互动性,一是两者的同一性或一致性。

所谓互动性,是说哲学与科学总是互相依存的。王平陵曾指出:“在希腊时代的科学,全是包括于哲学之内;及科学离哲学而独立以后,哲学依然存在,并没有缩小他的范围,或消灭掉他的痕迹。不但如此,而且有许多科学者,正因为哲学而存在,他的科学的创见,才能发挥光大的;就是由科学万能的见地上,所成立的‘实证论’,要亦不过是科学的哲学罢了。更就事实而观,近代的大科学家,由科学的见地而发展,其结局税驾于哲学的境地的,正复不少。例如达尔文是一位生物学者,然而他的进化论,则超脱科学的领域,而入于哲学的范围了。赫胥黎黑格尔[37] 辈,都是进化论者,也渐次接触于哲学问题了。此外由科学方面而接近于哲学问题的,尚是很多。”“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哲学是科学的综合。”“哲学由科学而得材料,以充实其内容,可免踏于空虚的流弊;科学则由哲学而巩固其目的与基础,以获得论理的确实性。是以二者的进步,是相互关联的,科学进步,则哲学亦必进步;哲学发达,则科学亦必有同样的发达,两者各尽其职能,于是人生便得完全的进步了。”可惜他仍然站在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立场上,虽然“承认科学与哲学,有并立的可能性”,但是声称“确知其在作用上,为对立的而非一元的”。[38]

所谓同一性,是说哲学与科学在一定程度上原是同质的东西。对此,张东荪曾指出:“我本来亦晓得哲学与科学的界限是难分的:如牛顿的绝对运动论在当时何尝不是科学,然而马赫便说是哲学而不是科学。而马赫的经验论却被发明量子的濮朗克(普朗克)所讥笑,以为仍是哲学而不是科学。马赫攻牛顿,濮朗克再攻马赫,难保不再有人攻濮朗克么?”[39]确实,在很多情况下,对于一种理论,我们往往很难简单判定它是科学的还是哲学的。究其原因,在于:哲学体系中往往包含有许多经验实证的、逻辑推定的内容;科学理论中往往包含有一些直觉的、领悟的内容。这是因为,如王平陵所说:“哲学与科学的关系,非全然同一,亦非全然无别,盖‘同中有异’,‘异中亦有同’。哲学必俟科学而完全,科学亦必俟哲学而始得正确;所以说科学哲学为补合的二元论,就是这个缘故了。”[40]关于科学与哲学间界线的模糊性,波普尔曾指出:“现代物理学,特别是爱因斯坦理论(1919年曾受到广泛讨论),是高度思辩、高度抽象的,远远离开了可称其为‘观察基础’的东西。一切想表明这种理论也多少是‘以观察为基础’的企图,都是没有说服力的。”[41]

纵观“科玄论战”及此后数十年间关于科学与“玄学”论争的历史,我们有哪些经验教训可以汲取呢?我们这里回到本书的开头所说的:虽然科玄论战的提问方式本身无可避免地存在着问题,它提出的问题是无法得到解决的,但是毕竟科玄论战的意义在于它提出了问题——而且是从哲学的高度上提出了问题——,而不在于它解决了什么问题。它促使我们意识到:我们首先要做的事情,不是提出与之不同的新的问题,而是必须改变原问题的提问方式。

至于科玄论战的问题究竟何在、究竟应当如何解决问题,我们已经展开了讨论,这里只想再次着重指出:从思维方式上来看,认知与意向的对立、知识与价值的紧张,其在理论上的根本原因是近代以来的那种二元对立的分析模式。这种思维模式,虽然从历史的角度看有其必然性、合理性乃至于必要性,但它毕竟总是将原本同一的东西分解为互相对立的两个方面,却不能在更高层次上把这两个方面统一起来。在哲学层面上解决科玄之争问题的形而上学基础,必是马克思的实践论——当然是在当代哲学思维水平上被正确地阐释、发展了的马克思的实践论——,因为认知与意向在实践之初原本是同一的,知识与价值在实践之末必定是统一的。

这当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远不是本书所能胜任的。在此,作者只想向哲学界表达一个本书无暇无力承当的祈愿:重新深入研究马克思的“实践”范畴,尤其是“实践的结构”、它与“存在”以及心灵的“意识的结构”的实质关系。

注释:

[1]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2]张君劢:《再论人生观与科学并答丁在君》,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3]同上。

[4]亚里士多德语,或译“存在者之为存在者”。

[5]张君劢:《再论人生观与科学并答丁在君》,收入《科学与人生观》。下同。

[6]张君劢:《人生观之论战·序》,收入《中西印哲学文集》。

[7]同上。

[8]张君劢:《科学之评价》,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9]蒙培元:《中国心性论》,第185页。

[10]蒙培元:《心灵超越与境界》,第258页。

[11]丁文江:《玄学与科学——评张君劢的〈人生观〉》,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12]屠孝实:《玄学果为痴人说梦耶?》,收入《人生观之论战》。

[13] 颂皋:《玄学上之问题》,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14]张君劢:《再论人生观与科学并答丁在君》,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15]同上。

[16]孙伏园:《玄学科学论战杂话》,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17]张东荪:《劳而无功》,收入《科学与人生观》。此处引文为张氏所译。

[18]张东荪:《劳而无功》,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19]张东荪为孙伏园《玄学科学论战杂话》写的按语。

[20]商务印书馆1999年本;以下凡引此书,只注页码。

[21]邓中夏:《思想界的联合战线问题》,今收入蔡尚思主编《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编》第二卷。

[22]吴稚晖:《一个新信仰的宇宙观及人生观》,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23]屠孝实:《玄学果为痴人说梦耶?》,收入《人生观之论战》。

[24]张东荪:《劳而无功》,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25]张东荪:《科学与哲学》,商务1999年本,第56页。

[26]屠孝实:《玄学果为痴人说梦耶?》,收入《人生观之论战》。

[27] 《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第24页。

[28]张东荪:《劳而无功》,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29]休谟:《人性论》,第96、99页。

[30]王平陵:《“科哲之战”的尾声》,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31]张东荪:《劳而无功》,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32]屠孝实:《玄学果为痴人说梦耶?》,收入《人生观之论战》。

[33]蒯因:《从逻辑的观点看》第16、95页。

[34] “物理学之后”虽然不是亚里士多德本人确定的说法,但确是他实际的处理方式。

[35]梁启超:《人生观与科学》,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36]蔡元培:《简易哲学纲要》,见蔡著《中国伦理学史》第169-170页。

[37]e. h. hackel,此非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引者注。

[38]王平陵:《“科哲之战”的尾声》,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39]张东荪:《劳而无功》,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哲学与人生的感悟范文5

自我——现象|物自体

康德认为,现象不能达到物自体,它们不能沟通,中间好像有一堵墙隔绝开了,我用一竖线来表示这一隔绝,这意味着物自体不仅是在现象背后的,而且还是在“墙”那边的看不见、摸不着、达不到的基础。而自我与现象却是沟通的,我用一横线来表示这种沟通。这里就有一个疑问:康德不是亦主张自我是不能被认识的本体吗?这怎么能说自我与现象是沟通的呢?诚然,自我与物自体一样都是现象背后不可认识的主体,但是我这里所说的与现象沟通的“自我”,是作为认识主体的“自我”,而在现象背后不能被认识的“自我”,实际上已经是作为认识对象的“物自体”了。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的“纯粹理性之误谬推理”中讲到,关于灵魂的先验幻象,起自于将认识主体的“自我”误认作认识客体的“自我”。他用一个形式逻辑的推理表示出来。[2]他认为在这一逻辑推理中,发生了中同歧义,将认识主体的“自我”当成了认识客体的“自我”即“物自体”。而作为认识主体的“自我”。它与现象是沟通的,即“自我”可以认识现象,我们的道德行为可以在现象界表现出来。WWw.133229.cOM

康德哲学就是要对上面图示中的“自我”作批判地考查,批判认识主体中不包含经验成分的先验认识原理即“纯粹理性”。他认为“理性”有两个任务,即思辨的运用和实践的运用,他说“理性的思辨运用的重任是:认识对象,直至推进到最高的先天原则。它的实践运用的重任是:要照最终的,圆满的目标去决定意志。”[3]理性的思辨的运用,就是“自我”认识对象。这种认识,他认为不能达到“物自体”,而只能达到“现象”,而且他的“哥白尼式的革命”表明认识对象不是认识去适合对象,而是对象来适合合理性的认识形式,是“自我”向对象立法,理性只能认识由自身颁布给自然的普遍必然性,日本学者安倍能成认为这表明了理性的自由和自律。[4]关于理性向对象立法即认识对象这一部分的基本理论,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和《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中作了阐述,我亦作过专门讨论。[5]理性实践的运用就是“自我”向“自我”本身立法,自我是遵从自我的立法,这便是理性的自由和自律。[6]在此,我有必要在原拙文讨论的基础上再补充谈一谈“自我”向对象立法的一些问题。

康德的“理性”这个词有三种涵义:有时它泛指一切不来自经验的东西,这种理性包括最狭义的理性、悟性和先验感性直观;有时它指最狭义的理性和悟性;有时仅指最狭义的理性。他认为先验感性直观即空间和时间仅属于现象,而自我向对象立法就是悟性向已经由空间和时间作了统一的感性现象立法,因此认识不能离开经验现象,因为我们不能认识物自体,而认识的对象仅是现象,我们对对象的认识不能先于对象而成立,必须要在对象提供给我们后我们才能对它进行认识,才能对它先验立法,所以认识不能脱离经验对象,而科学认识即自我向对象立法就是悟性向感性直观现象立法。

在这种现象的立法中就有这样几层对立:即有先验原理与经验知觉的对立;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对立;感性与悟性的对立;相对与绝对的对立。康德认为经验现象中的纯直观与纯范畴是先验地来自于主体的形式,因此是主观的,但它们是具有普遍性,是不因各主体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客观性质,是对象的,因此是客观的。经验知觉则是物自体作用于自我而产生的,它不是主观自生的,因此它们是客观的,但它们又是物自体作用于认识主体的感官上所产生的主观感觉,没有普遍性,因此是主观的。这样看来,现象中无论是先验形式还是经验内容,都既有主观的一面,又有客观的一面。所以现象也就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不过在现象的主观性背后,还有一个抽象的主体即自我,在现象的客观性背后,还有一个抽象的客体即物自体。现象本身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现象之外的主体和客体,是分属于两个根本不同的领域.没有沟通,并且现象本身只有相对性,没有绝对性,绝对性存在于现象两边的抽象的自我和物自体之中,而且在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现象之中,还有感性直观和悟性范畴的对立。它们二者虽如上述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但仍然没有本源的统一,它们的统一需要靠中介即图形才可能达到,黑格尔讥之为“就像一根绳子把一块木头缠在腿上那样。”[7]。

自我不仅向对象立法,认识世界,自我还向自我本身立法,产生道德,这种立法是最狭义的理性的立法。因为康德坚持认为,感性直观只属于现象,而悟性范畴只有在与感性直观相结合时才具有客观的实在意义。因此这二者都只能适用于现象进行科学认识,而对上面图示中的自我本体的立法,则只能是自我中的理性的立法。康德认为理性本身就具有实践能力,它无待于对象提供给我们。因此理性道德立法时是不以提供给我们的对象为条件的。这就是说,道德的、决定意志的原因的实践原理,是不以欲望能力的对象(内容),即不以自爱或个人幸福为原则的。在没有对象,没有经验内容的情况下,纯粹理性就只能在自身中作纯粹形式的立法,因为这种立法不以欲望能力的对象为条件,不受理性之外的因素的决定,所以这种立法就是纯粹理性自己决定的,这就是所谓意志自律。康德一再强调,理性的道德立法是自律而不是他律,因此不能是现象中的自然因果律,而只能是本体的自由因果律。在研究道德时,一定要划清现象与本体的界限,不能让道德的自由立法变成经验中的自然因果律的一项,成为他律。如上面的图示所表明的,康德哲学中有两个本体,即作为主体的自我和作为客体的物自体。而道德中的本体是指的作为主体的自我而不是作为客体的物自体,物自体向物自体立法而有道德,这是不可理解的,这一点必须注意。自我也不能向物自体立法,自我只能向物自体的表象即现象立法,这是思辨理性的任务。

在康德哲学中,思辨理性是自我向对象立法,其结果就形成自然知识,实践理性是自我向自我立法,其结果就是道德。而支配自然界的原理和支配道德界的原理是完全不同的。在自然界完全没有目的,从而也无所谓价值概念,这一概念只存在于道德界中,但是康德认为思辨理性与实践理性是统一的,如果思辨理性与实践理性完全对立,人就成了二重性的了。要统一它们就必须把其中一个放在优先地位,由其支配另一个,康德认为实践理性优先于思辨理性,[8]即理性立法优先于悟性立法。

实践理性对思辨理性的优先地位,使前者对后者扩张,其结果就是判断力将目的原理运用于自然。“即是把原理的统一性移入自然里去,因此,判断力必须把目的安置于自然里”[9]。康德说:“自由概念应该把它的规律所赋予的目的在感性世界里实现出来,因此自然界必须能够这样地被思考着:它的形式的合规律性至少对于那些按照自由规律在自然中实现目的的可能性是互相协应的。”[10]康德认为科学认识的自我向对象立法,是悟性立法,道德行为是理性的形式立法,而悟性和理性的中介体,就是判断力。从前面的图示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自我和现象(分别为理性和悟性的立法领域)之间,没有一个中间领域供判断力占据.因此判断力“不具有自己的立法”,但康德认为人们仍“有理由按照类比来猜测它”,它“仍然有一个自己独特的原理”,“虽然它只是主观的”。[11]所以“它的诸原理在一个纯粹哲学的体系内将不构成一个特殊部门介于理论的与实践的部分之间,而是在必要的场合能够临时靠拢两方的任何一方”。[12]这种“靠拢”就表现在判断力的对象与悟性的对象一样,都是经验直观,而判断力的原理却与理性的原理一样.都是目的。所以判断力所涉及的就是自然形式的合目的性。这就是感性世界的形式象征着意志的道德理念的本体内容,但这只是主观地象征着,而不是道德理念的客观表现——那就是道德行为了,亦不是图式。[13]因此,本质地隶属于判断力的原理的美学表象就是感性直观形式象征着道德。康德在道德哲学中将技术命令、实用命令和道德命令区别开来,认为前二者实属于理论理性,其如何可能是分析的,只有第三者才属实践理性,其如何可能才是综合的。与此相应,则应该是判断力运用于自然时相应于前二者的是自然的合目的性的逻辑表象.它“完全不能提供先验根据”。这种“判断力不是特殊的机能,而仅是一般反省着的判断力。如它常常按照着概念在理论认识中所做的那样”[14]。而相应于第三者即道德的是美学表象,这是“本质地隶属于”判断力的。“因为只有它包含着判断力完全先验地作为它对自然反省的基础的一个原理”。[15]所以,虽然自然的合目的性的逻辑表象和美的表象一样都是有限的经验现象象征着绝对本体,但只有美才是道德的象征,而自然目的论则与道德目的论相差异,虽然康德认为判断力的原理都只是主观的,但他却又作出区别,认为美是形式的、主观的,而自然目的却是质料的、客观的。所以前者相应于与对象(幸福)无关的主体的普遍的形式立法的道德,而后者相应于与客观对象有关的理论理性,这表现了康德哲学中主观性和客观性不能统一的对立,对之深人思考,也会发现康德哲学的不一贯。所以创作文艺作品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必须创造感性形象,而不能玄谈道理;二是这种感性形象必须象征着绝对的道德本体,使人们在文艺欣赏中陶冶性情,净化心灵。

康德哲学中的自我和物自体都是极端抽象的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这种哲学中丰富的内容却包含在那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性的现象中。后来费希特取消了抽象的物自体,谢林和黑格尔继而又取消了抽象的自我,黑格尔哲学就是从康德哲学中那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性的现象开始的,他要使康德的现象中的对立达到统一,这个工作他是在《精神现象学》中完成的。他从现象中最初直接给予的感性确定性里的纯有矛盾发展最后达到概念,这就不同于他所讥讽的康德那样用“一根绳子把一块木头缠在腿上”,而且也不同于我们所说的概念是从感性事物抽象得到的,而是从感性事物矛盾发展才最后得到的。因为黑格尔认为不是抽象法而是正好与之相对的辩证法才是科学的方法。苏格拉底也是用这种方法得到概念的,苏格拉底在与别人谈话时,当别人用一个感性个别事物来作一般真理性的回答时,苏格拉底就指出其中的矛盾,以此说明感性个别事物不是固定不变的,不是真理,而是片面的。这样通过辩证达到对事物的普遍概念的认识。黑格尔指出苏格拉底的方法:“主要地有两方面:(一)从具体的事例发展到普遍的原则,并使潜在于人们意识中的概念明确呈现出来;(二)使一般的东西,通常被认定的,已固定的,在意识中直接接受了的观念或思想的规定瓦解.并通过其自身与具体的事例使之发生混乱。”[16]黑格尔继承这一方法,他的概念是从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性的感性现象矛盾发展而来的,这样的概念就是具体的,它扬弃了感性直观,因此就无需第三者来将它与感性直观外在地联结起来,它也扬弃了主客观的对立,它既是主观的思维规律.又是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如果我们在这里对康德的现象中的对立略作分析就可以看出一些问题。首先,如上面分析的,现象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在主观性背后还有一个抽象的主体,在客观性的背后,还有一个抽象的客体,这种现象是主客观性的统一和主、客体的不能统一,并因主客体的不能统一而产生了主观性与客观性之间的不能过渡,先验与经验的分裂,感性与悟性的分裂,这就构成了康德哲学中的一系列的矛盾。

其次,由于在现象之外还有独立存在的自我和物自体,因此思辨理性与实践理性便不能达到统一。思辨理性的责任是认识对象,由于物自体不能达到,我们只能达到现象,这就是自我向现象立法。因此,经验现象规律是自我先天地颁布给自然的。实践理性的责任是向自我本身立法,但这种立法并不仅只是内藏于本体界而不外显于现象界,我们要按照道德法则所要求我们的去行动,也就是道德的法则要表现在经验现象中,因此在经验现象中,既有来自思辨理性的自然因果律,又有来自实践理性的自由因果律,而且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三组二律背反的正题中,提到在认识对象中“若无一先天的充分决定之原因.则无一事物能发生”。[17]。康德将这一自由因放在物自体上,但放在物自体上的自由与道德立法即自我中的自由,同样来源于自我立法。认识对象,必须要在现象背后的物自体上设定一自由因.同样,作为感性现象中的一部分,人的道德行为亦必须在自我中设定自由因,而这两种自由(实则潜在地是统一的,即对作为认识对象的感性自然现象和作为主体道德行为的感性现象理性在立法时在它们的本体上所设定的自由因),又必然表现于自然现象中,如果取消抽象的自我和抽象的物自体,则现象界就客观地既具有自然因果律,又具有自由因果律.这样思辨理性与实践理性便可达到统一。

第三,在康德哲学中,自我和物自体是本体,是绝对的、无限的。而现象则是相对的,有限的。由于认识是自我向现象立法,所以我们的自然知识总是相对的知识,而道德是自我向自我的理性立法,与经验现象无关,所以道德律令是绝对命令.前者是悟性立法,后者是理性立法,康德认为这二者应该统一,他认为这种统一应是自然界从属道德界,即悟性从属理性。其结果就是判断力将理性立法的目的性原理扩张到了现象界,这就是现象界的美和合目的性。所以美的二律背反的解决就是美不植根于悟性概念,而植根于理性概念,美就是有限的感性经验现象象征着理性的绝对本体(道德法则),但是理性对感性经验界只具有主观的统一性,因此判断力的先验原理即自然的目的性便只具有主观的意义。

由于判断力在感性经验现象中使用理性立法中的目的性原理,这样相对的直观现象就象征着绝对的本体,所以文艺作品作为用感性形象象征着道德总体,是不能用认识有限对象的概念去完全说明的。这就是“诗无达诂”的原因。判断力在相对的、有限的直观现象中主观地将绝对的无限的因素实现出来,这样我们在对现象的直观中,就可以主观地直观到绝对整体。而对绝对整体的直观,康德在其第一、第二《批判》中都是指的为人所没有的对本体的直观即悟性直观,而现在判断力以现象象征着本体,在这种情况下,对现象的直观就可以说是对象征着绝对总体的东西的直观,这就得设想一种悟性直观,如果不设想这种直观,“那就不能说,若是我们得要设想到某些自然产物的产生的可能性,我们由于我们悟性的特殊性质就不能不把它们认为是有意产生出来而且是作为目的产生出来的.然而这样地说,又并不含有任何要求说,事实上应该有一种特殊的原因在其里面一个目的的表象是作为起决定作用的根据而起作用的,或者说,因而并不含有任何断定是关于一个不同于人类悟性的悟性之能力的”[18](指直观的悟性——引者)。这就是说如果不设想悟性的直观,我们就不能设想自然产物象征着绝对本性的目的性,但这种悟性直观只适合于我们的反思判断力的关于自然的产生的有其可能的那种评价,而不适用于确定性判断力去适合于事物本身,也就是说它只是主观的而不是客观的。我们认识事物的悟性是推论的悟性,它是从概念到特殊,把特殊包摄到普遍之下具有不必然性,因此我们不能认识绝对真理,而对象征着绝对本体直观的悟性,却是从整体作为整体的直观到特殊。“为了使这个整体的明确形式成为可能,并不在这样的一种悟性里或者在其整体的表象里含蕴着各部分的综合之一种不必然性”[19]。这就是对绝对整体的直观。可见相对的现象也可以主观地直观为绝对的。

康德认为判断力将理性原理扩张于现象,便只具有主观性,但现象本来就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后来谢林、黑格尔取消现象两侧那游离于现象之外与现象割裂的抽象的自我和物自体,这样就没有什么单纯只是主观的或单纯只是客观的东西,而且在现象的总和之外.也没有什么与这个总和相对立的绝对,这样美,自然目的性,悟性直观,便都属于现象,因而都同样是客观的,现象中的因素凡主观的都潜在地是客观的,相对的现象也就潜在地是绝对的,感性的也就潜在地是悟性的和理性的,思辨的也就潜在地是实践的,总之.康德哲学中的一切对立都潜在地是统一的。

从以上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出,康德哲学是以自我和物自体的对立为前提的,自我和物自体是康德哲学由以出发的两个基点,他没有问自我和物自体从何而来,或谁产生谁,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等问题。自然.康德是不能归人唯物主义阵营或唯心主义阵营的,而康德哲学中的一切对立不能达到统一,都来自于自我和物自体的本原性的对立。继康德而起,费希特取消了抽象的物自体;谢林、黑格尔又取消抽象的自我。黑格尔不像康德那样以自我和物自体作为哲学的出发基点,他在前面的图示中取消现象两侧与现象割裂的抽象的自我和物自体,以中间的现象作为出发点。在《精神现象学》中,他从现象中最初直接给予的感性确定性里的纯有为基点,再从这个纯有产生出自我和对象。[20]即将自我和对象降为纯有的两个环节,由于自我和对象是从同一纯有中产生出来的,所以它们就具有本源的同一性,主观性与客观性可以互相过渡,这样就消除了康德哲学中主观性和客观性僵死的对立.从而使之达到了统一。

康德以前的旧形而上学大都采取非此即彼的抽象理智的思维方法对待存在.在世界的本原问题上或持唯物主义的立场,或持唯心主义的立场,康德综合调合这些对立的哲学派别,以相互独立互不产生的自我和物自体为两个最高本原,它们相互作用产生了现象,但如上所述却形成了他的哲学中的一系列的无法统一的对立。黑格尔的哲学把自我和对象降为有的两个环节,使主观和客观的互相过渡成为可能,并最终统一了康德哲学中的那些对立,那么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这两个对立的学派之中,他会认为哪一派是真理呢?黑格尔说:“真理就是所有的参加者都为之酪酊大醉的一席豪饮.而因为每一个参加豪饮者离开酒席就立即陷于瓦解,所以整个的这场豪饮也就同样是一种透明的和单纯的静止。”[21]因此,在真理的那一席豪饮中,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作为绝对知识的两个对立的环节(它们当中任何一派在黑格尔看来都不是人类认识史上错误陈迹的展览),应该说都醉倒了,瓦解了,所以《精神现象学》最后终止于具体概念,而不终止于其中间历程上的任何一种唯心主义形态,那么我们怎么好认为黑格尔会偏执于唯心主义一方呢?

注释

[1]郑昕:《康德学述》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64-67页;张世英:《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20-21页。

[2]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蓝公武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275页。

[3]《康德文集》刘克苏等译、改革出版社1997年版269页。

[4][6]《安倍能成:《康德实践哲学》于凤梧、王宏文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13、25、66页

[5]见拙文《康德论认识和科学形而上学所以可能的条件》,该文部分发表于《四川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95年五期。

[7]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卷四,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271页。

[8]《康德文集》(同上)271页。

[9]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宗白华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25页。

[10]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宗白华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13页。

[11]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14-15页。

[12]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4页

[13]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象征与图式的区别见199页

[14]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32、33页

[15]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32页

[16]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卷二,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53页

[17]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蓝公武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341页。

[18]康德:《判断力批判》下卷、韦卓民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63页。

[19]康德:《判断力批判》下卷、韦卓民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65页。

哲学与人生的感悟范文6

《霞》

二、课时

一课时

三、教学目标

1、了解作者冰心。

2、理解文章的哲理内涵,体会作者对人生的思考、感悟。

3、体会散文“形散神聚”的特点。

4、学习象征手法的运用。

四、教学重点

1、理解文章的哲理内涵

2、学习象征手法运用。

五、教学难点

理解文章的哲理内涵。

六、教学课型

讲读课

七、教学方法

朗读法、提问法、讲解法、音乐欣赏法

八、教具

小黑板、图片、录音机、幻灯机

九、教学过程

(一)学习引导

1.课前预习。要求如下:

①复习散文的文体知识。

②了解作者的生平。

③查字典,读准音,为本文的生字生词正音、释义。

2.导入新课

古诗鉴赏

乐游园

李商隐

向晚不适意,驱车登古园。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思考:诗歌表达了诗人怎样的思想感情?本诗的感情基调怎样?

在诗人李商隐的眼中,黄昏、晚霞是带着丝丝哀愁、感伤色彩的。那在其他作家心中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一起学习冰心的《霞》,看看它们有没有不同!

3.检测练习

(1)、冰心,原名,著有小说、;诗歌《繁星》、;散文、;儿童文学等。《霞》选自,是冰心期的作品。

(2)给下列加点字音,并解释词语

云翳、璀璨、惆怅、衬托

4.作者简介、背景介绍

[幻灯片出示]

冰心(1900年10月5日-1999年2月),原名谢婉莹。二十世纪杰出的文学大师,小说、诗歌、散文、儿童文学和翻译诸方面都有重要的成就。

主要作品有:

小说《小橘灯》

诗歌集《繁星》《春水》

儿童文学《再寄小读者》(总名为《寄小读者》的通讯散文,是我国儿童文学的奠基之作。)

受基督教博爱思想的影响,冰心早期的作品,多以“爱”为主题,抒写母爱、童真、自然等内容;因此早期的作品有“爱的哲学”之称。

晚期的作品多是抨击时弊的杂文以及充满哲理韵味的散文。《霞》是她晚期哲理散文之一。

(二)研习课文

1.出示教学目标。

今天我们学习的这篇散文,充满了哲理与智慧。作者能够仔细观察生活,从普通的事物身上发现深刻的蕴义,融会个人的体验,深化为更高的哲理,实在值得我们细细体味、学习。

2.朗读体会

(1)方法:自由朗读

(2)朗读的要求:

①体会作者的思想、情感,有感情的朗读。

②划出自己最喜欢的句子。

3.思考讨论活动

(1)整体感知

文章题目是《霞》,那全文都是描写霞吗?不是的话,那文章究竟写了那些内容?

——明确:全文主要写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写自然的霞

二是作者的人生感悟

(2)学生自由畅谈自己喜欢的句段或对本文的看法、体会。

(首先同学朗读自己喜欢的句子并谈谈对句子的看法,然后其他同学也谈谈他们的看法,最后老师作总结、引导)

例如:

①“云彩更多,霞光才愈美丽。从云翳中外露的霞光,才是璀璨多彩的。”对此,大家是怎样理解的呢?

(同学们发表意见后,老师出示图片,引导同学们进行对比领悟。)

——由图画我们可以看到,由于光的折射、反射,有云翳的时候霞光就更加色彩缤纷了。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从审美观的角度去理解这句子。这里运用了美丑对比原则的观点看待事物。美丑对比原则是法国作家雨果提出来的。他认为“万物中的一切并非都是合乎人情的美。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丑怪藏在崇高的背后。美与恶并存,黑暗与光明相当。”当两者并存时,人们因为受到刺激而情绪激动,产生震撼。这时,美的东西就更美,丑的东西就更丑。但是,丑的存在并非是无意义的。丑的价值并不在丑的自身,而在于它衬托了美。因此,在生活中,我们要正确的对待美与丑!

②、“生命不是只要快乐,也不是只有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相成的,互相衬托的。”

——明确;这是作者对人生的感悟,直白而富有哲理韵味。

对于这句话,同学们有什么体会吗?你有过这样的经历、感悟吗?现在,请同学们同桌之间,四人小组间互相的述说、讨论自己的经历或感悟。(学生自由讨论)

③、“快乐是一抹微云,痛苦是压城的乌云,这不同的云彩,在你生命的天边重叠着,在‘夕阳无限好’的时候,就给你造成一个美丽的黄昏。”

——明确:经历过痛苦磨难的生命才更有价值。

用文中的话说,就是“云彩更多,霞光才愈美丽。从云翳中外露的霞光,才是璀璨多彩的。”用我们日常的话说,就是“不见风雨,怎么见彩虹”。唯有经历过苦难、挫折的人生,才是最完美、精彩的。

4、重点分析

(1)散文的特点是“形散神聚”,那在本文中是如何体现的呢?

——明确:本文的“形散”体现在描写内容的时空跨越大。

空间跨越大体现在:文章从重庆乐山写到故乡,又写到美国东岸慰冰湖,超越时空的记叙;时间跨越大体现在:文章从中年写到童年,从晚年又写到青年。

“神聚”聚在作者的“人生感悟”上,诸多材料无一不受这一“感悟”或隐或现的统制,全部材料皆围绕此中心而写。

(2)作者通过霞写出自己的人生感悟,这是运用的是什么手法?

——明确:托物言志(象征)

霞象征着人生的精彩、幸福和快乐,只有快乐和痛苦相互衬托,相互重叠,才能构成精彩、幸福、完整、充实的人生。

从全文看,文章以《霞》为题,要三大妙处:一.“霞”是贯穿全文的线索;二.“霞”蕴涵着人生的哲理;三.“霞”象征着人生的精神、幸福和快乐。

5、写法探究

本文运用托物言志的手法,由具体而抽象。作者由霞的感悟揭示自己对生命的理解。由具体而抽象不仅给人印象深刻,而且避免了说教,更易感染人。

(三)音乐鉴赏,深化理解

听歌曲《阳光总在风雨后》,体会本文的深刻含义,并畅谈自己的学习后感。

(四)迁移活动

运用象征的手法,赋予以下词语可以寄寓的象征义,并尝试写成一段短话。(也可以自选题材)

1.灯光——4.白色——

2.绿色——5.彩虹——

3.红色——6。粉笔——

十、板书设计

冰心

云彩

自然的霞璀璨

云翳托

物人生的精神

霞言幸福和快乐

快乐志

人生感悟精彩

痛苦

哲学与人生的感悟范文7

一、通过反复吟诵品味古诗的语言美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古诗则是用最精粹的语言写成的。因此,在古诗教学中引导学生品味语言美,对于理 解古诗的思想内容和写作艺术,以及提高学生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古诗的语言美,首先是指语言的音乐美。原始诗歌是原始人类在劳动过程中,为协调劳动节奏和激发劳动热情的歌唱。它合乎乐曲的韵律、节奏,讲究韵脚的合辙、平仄的搭配,以及字数、句数的整齐、均衡。因此,凡称诗,即便不唱,诵读起来也琅 琅上口,铿锵有声,自然而然地产生乐感,让人感受到悦耳顺畅的音韵美,均匀和谐的节奏美。如李白的《 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诗中一、二、四句的“光”、“霜”、“乡”押韵,但句内平仄交错,句间平仄相对,充分显示出语言的音韵美。古诗的节奏五言诗与七言诗也截然不同,五言诗如李贺的《马》:“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何当/金/络脑,快马/ 踏/清秋。”七言诗如李白的《早发白帝城》:“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 /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节奏划分各不相同,古诗的语言就显示出一种疏密相间、缓急交替、整齐匀称的节奏美。

古诗的语言美,还指语言的精确美、凝炼美。每首古诗的字数有限,因而诗人十分讲究用词的精当确切、 凝炼含蓄,有时一字一词,包含极丰富的内容。如李白的《望天门山》:“天门终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诗写天门山附近长江的雄伟景色,以简洁的画面,表现长江的磅礴水势及天门山夹江对峙的险要,其中“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这一句中的“出”和“来”化静为动,惟妙惟肖地表现出地势的险要,给人以动态美。

古诗的语言美,也表现在语言风格的多样性上。不同的作品或不同的诗人,表现出不同的语言风格。如李白诗歌的豪放,杜甫诗歌的现实,白居易诗歌的通俗等,显示出古代诗 人语言的不同风格之美。

教师在教学中如何引导学生感受和理解古诗的语言美呢?教师首先要指导学生反复诵读,体会出诗歌的音乐美、节奏美,然后发挥学生的主动性,自己动手通过查阅资料弄懂诗中的词义、句意,正确理 解诗的内容和体会诗人的思想感情,最后指导他们反复吟诵,进一步感受古诗的语言美。

二、通过启发想象感受古诗的画面美

宋代著名文学家苏轼在评论唐代大诗人、画家王维(摩诘)的《蓝田烟雨图》时说:“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可见诗与画是有共同点的。

诗与画之所以能够相通,是因为两者有某些共同的审美特性,如诗与画都具有色彩美、结构美、韵律美、 意境美,等等。因此,唐宋许多著名诗人的诗句,常常被告人选作绘画的题材。从小学教材中所选的古诗看, 其中不少堪称“诗中有画”的名篇。如杨万里的《小池》:“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小荷才露尖 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诗人着眼于小池,抓住泉眼、树阴、小荷、蜻蜓等景物的特点,用清新活泼的语言 ,描绘了一幅静谧、温馨而富于生机的“泉池小荷”图。杜甫的《绝句》:“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 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全诗一句一景,合起来则宛如一幅浑然一体的画卷。其中 对景物色彩的描绘有鹂之“黄”,柳之“翠”,鹭之“白”,天之“青”,雪之“白”,还有暗含诗中的江之 蓝、船之褐等。这些色彩绚丽的景物,远近高低相映成趣,真是一派春和景明、令人赏心悦目的景象。

诗和画虽然有某些共同的审美特征,但是,画是视觉艺术,诗是语言艺术,两者的审美特征也有明显的区 别。画,是用线条、色彩、形体、构图等来表现的,具有直观性;诗,是用语言描述的“无形画”,具有间接 性。因此,教师在古诗教学中,必须通过语言这个媒介,启发学生去想象,才能使学生感受诗中的画面美。

怎样启发学生的想象,让学生感受到古诗中的画面美呢?首先,教师要善于运用幻灯、绘画等辅助手段 。有些诗,通过观看教学挂图或幻灯片课件演示,能帮助学生感受诗中的画面美,加深对诗的理解。如教学《咏柳》时,我先出示柳树的图片,请学生用自己的语言来描述看到的柳树,然后再学习古诗,学生能够以自己描述的情景为依据展开想象,进而理解古诗的内容,学习之后,再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理解描绘一幅柳树的画面,很容易使学生感受到古诗的画面美。其次,教师要善于调动学生的生活经验。如王安石的《元日》:“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描绘的是人们喜迎除夕,忙碌愉快的情景。教学时我启发学生联想自己过年时的心情,使他们脑子里呈现出喜悦的画面,再介绍一些旧俗,学生会展开想象从而感受 到诗中的画面美。其三,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通过多种感官去感受。如骆宾王的《鹅》:“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其中“红”、“绿”、“白”、“清”等词能引起视觉上的美感, “歌”有听觉感受,“浮”、“拨”等动词有触觉感受。如果教师能引导学生运用眼、耳、鼻、皮肤等多种感 官去感受,学生就能感受到诗中有声有色、有静有动的画面美。

三、通过理解词句领悟古诗的意境美

意境是美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范畴。意,指作者的立意,即思想、情感;境,指作者所描绘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所谓意境,是艺术家的审美体验、情趣、理想与经过提炼、加工后的生活图景融为一体而形成的一种艺术境界。

就古诗而言,诗人往往将自己的感情、愿望寄托在所描写的客观事物之中,使自然事物好像也有了人的感 情,从而创造出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事物的情感是随着人的情感变化而变化的。正如清代吴乔在《国炉 诗话》中所云:“诗以情为主,景为宾,景物无自生,惟情所化,情哀则景哀,情乐则景乐。”如杜甫的《春望》:“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国家残破,在诗人眼中,连盛开的花儿也会落泪,鸟儿的鸣啭也令诗人心悸。可见战争之乱给诗人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的。这两句诗情景交融,意在言外,构成了风韵天成、含而不露的独特的意境美。

“有境界则自成高格”。古诗的意境美,是诗人在创作中的刻意追求。因此,在古诗教学中,教师也应该 十分重视引导学生领悟诗中的意境美。如何引导学生领悟古诗的意境美呢?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说:“夫缀 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诗人“情动而辞发”,诗中蕴含着强烈的感情。教师必须引导学生“披文入情”,才能使学生领会诗人的感情,进而领悟诗的意境美。具体说来,主要应做到以下三点:一、教师在教学中应该动之以情,并通过自己动情激发学生动情,使学生情感的琴弦得以奏响,使他们一同进入或欢欣或伤感的情态。这就要求教师讲课的语言、表情、动作等富于感情,切忌无动于衷的一般讲解。二、教师应根据每首诗的不同特点,从具体的语言文字出发,启发学生体会诗中所表达的感情。既要从一首诗的整体上

去把握诗的感情,又要体会诗中某些词句的感彩。如柳宗元的《江雪》:“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既要引导学生从整体上体会诗人如何借描写江畔雪景,借歌咏垂钓“寒江”的渔翁,来寄托自己的清高和孤傲,抒发自己在政治上失意的郁闷心情 ,又要抓住“绝”、“灭”、“孤舟”、“独钓”、“寒江”等词语仔细品味,体会诗人的感情和用词之精妙 。意境是由作者的主观感受和客观景象融合而成的,而作为主观感受的“意”又往 往寄寓在客观景象的“境”中,因此,教师在古诗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入其“境”,才能使学生“悟其神”,会 其“意”,领悟古诗的意境美。

四、通过探求意蕴理解古诗的哲理美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首《草》蕴含着“具有旺盛生命力的新生事物是不可扼杀的”的深刻 哲理。叶绍翁的《游园不值》:“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这是一首古 今传诵的写春景的名诗,它给人们以启迪的哲理是:一切新生事物、美好事物都具有 旺盛的生命力,任何人想压制它都是不可能的。

然而,诗人表达哲理与哲学家阐述哲理的方式是有区别的。正如别林斯基所说:“哲学家用三段论法说话 ,诗人用图画和形象说话……一个用逻辑上的论证,而另一个则用图画罢 了。”古诗诗人在进行创作时,往往把自己的情操、理想等融入景物描绘之中,或给人以鼓舞,或给人以启迪,因而诗中暗含深刻的哲理。如苏轼的《题西林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表面上写庐山,然而,只要我们深入思索,就能悟到这样一个哲理:对任何事物,只有全面观察、了解,不局限于一隅之见,才能获得正确的认识。

哲学与人生的感悟范文8

1.联系创作背景,对现代诗歌的思想感情倾向作出简要评价,理解诗歌所蕴涵的哲理。2.通过赏析现代诗歌中感人的形象,说出自己的个性体验,体会诗歌所蕴涵的哲理。3.通过品味诗歌凝练含蓄的语言,把握关键词句的深层含义,领悟诗歌所蕴涵的哲理。

【概念阐释】

分析现代诗歌中蕴涵的深刻哲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诗歌具有浓烈的抒情性。诗歌是抒情言志的文体,表达的感情比一般作品更浓烈,或用形象的语言直抒胸臆,或托物言志、借景抒情,在具体的景物描绘中渗透着作者的感情。一些诗歌的哲理是通过对诗歌形象的比喻、象征意义来体现的。理解这类诗歌的哲理,首先要准确把握形象的内涵,进而展开联想和想象,加深对诗歌感情的理解。诗歌是一定时代生活的反映,理解诗歌的哲理不能忽略时代的特征。同一题材的作品,由于诗人的理想志趣、生活经历、所处时代不同,会表现出不同的哲理。

2.诗歌具有鲜明的形象性。诗歌是通过艺术形象来反映生活、抒发感情的。体会诗歌所蕴涵的哲理必须准确把握诗歌中的艺术形象。有些诗通篇描绘具体鲜明的形象,借形象来抒发感情;有些诗虽没有描绘具体形象,但能唤起读者的想象,在想象中形成具体形象;也有些诗,既描绘了具体形象,也抒发了自己的思想感情。尽管诗歌刻画形象的方式有所不同,但体会诗歌所蕴涵的哲理都必须准确把握诗歌描绘的形象。

3.诗歌具有高度的概括性。语言是一切文学作品的基本材料,诗歌尤其讲究语言的运用,其艺术形象的塑造、意境的营造以及深刻哲理的表达,都要借助语言。由于体裁的特点,诗歌的语言要求用最简洁的词句来传达尽可能丰富的内容,这就形成了诗歌语言凝练含蓄,含义丰富深刻的特点。品味诗歌凝练含蓄的语言,把握关键词句的深层含义,有助于领悟诗歌所蕴涵的深刻哲理。

【阅读指导】

整体上,把握现代诗歌所蕴涵的深刻哲理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有感情地朗读全诗,展开联想和想象,初步感知诗的哲理。

2.诗歌往往借形象与形象的组合来传情表意。阅读时,先要辨别诗中所绘形象,再细细玩味,挖掘形象的内在意蕴,感悟形象所蕴涵的深层意义。

3.感悟诗歌文字表达的技巧,抓住关键词语,了解借景抒情、象征、托物言志等诗歌常用的艺术表现手法及其表达效果,把握关键词句的深层含义,深入领悟诗歌所蕴涵的哲理。

具体解题时,还需注意:

1.现代诗歌往往运用多种修辞手法,更多的是运用象征手法,来抒发诗人的思想感情、表达诗人对生活的感悟等,阅读时必须注意这一点,明确修辞手

法(或象征)的真实内涵,并且应注意避免形象的实际所指带来的误解。因此同学们应该根据自己对诗歌的理解以及诗歌的创作背景等相关信息,准确地提炼出诗歌的深刻哲理。

2.依据题干,细读原诗,综合思考,防止片面。有些考查诗歌哲理的理解类考题,答题时,同学们应把原诗、注释及题干中提供的条件综合起来考虑,才能正确解答。

3.细看搭配,明确需要,注意表达符合语境。现代诗同样讲究语言的锤炼。所以遇到考查诗歌哲理的题目,既要看词语的搭配,又要看表现手法的需要,同学们还要看是否合乎句意、符合诗境。

【即学即练】

一、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一朵野花

陈梦家

一朵野花在荒原里开了又落了,

不想到这小生命,向着太阳发笑,

上帝给他的聪明他自己知道,

他的欢喜,他的诗,在风前轻摇。

一朵野花在荒原里开了又落了,

他看见青天,看不见自己的渺小,

听惯风的温柔,听惯风的怒号,

就连他自己的梦也容易忘掉。

(选自《梦家诗集》)

1.试用简洁的语言概括这首诗的

内容。

2.第一节中“不想到这小生命,向着太阳发笑 ”,结合上下文,谈谈你对这句诗的理解。

3.诗中为什么要反复出现“一朵野花在荒原里开了又落了”一句?

4.自选角度,赏析下面的句子。

听惯风的温柔,听惯风的怒号,就连他自己的梦也容易忘掉。

二、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泥土

鲁 藜

老是把自己当做珍珠,

就时时有怕被埋没的痛苦。

把自己当做泥土吧,

让众人把你踩成一条道路。

(选自《鲁藜诗选》)

1.这首小诗告诉了我们怎样的一个

哲理?

2.联系实际,谈谈自己对这首哲理诗的感想。

三、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航海

绿 原

人活着,像航海。

你的恨,你的风暴;

你的爱,你的云彩。

(选自《人之诗》)

1.用简洁的语言概括这首诗的内容。

哲学与人生的感悟范文9

关键词:高职高等数学;人文素质;蕴涵

数学是一切科学和技术的基础,其工具属性尤其突出,反映在高职高等数学教学中,形成了普遍认同的服务专业学习、解决实际问题的实用主义观点。但是,数学作为自然科学之基,绝不仅仅是解决问题的工具,其中蕴含着博大的科学精神、哲学思想、情感意志、美的追求等人文要素。数学兼具科学与文化的双重性决定了高职高等数学教学应兼具实践能力培养和人文素质提升的双重功能。

1 高职高等数学蕴涵的主要人文要素

1.1 科学精神

高等数学是自然科学的基石,其中蕴涵着严谨理性、求实求真、创新超越的科学精神,散布在命题、定理、公式、实践催生理论创新、理论助推实践探索的角角落落。譬如,高等数学发展过程中古今中外一代又一代的数学家们立足实践,站在其所处的时代前沿,汲取前人研究成果,不断推进高等数学理论和实践创新,彰显出创新超越的科学精神。

1.2 哲学思想

高等数学中蕴涵丰富的哲学思想。譬如,牛顿-莱布尼兹公式将不定积分与定积分两个看似毫无关联的数学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反映出哲学中普遍联系的观点和对立统一规律。

1.3 情感意志

高等数学发展,历经人类前赴后继的艰辛探索,其中富含数学家的情感意志等人文要素。譬如,数学和物理学家欧拉,欧拉终其一生对数学的无限热爱和执着追求。欧拉计算彗星轨道积劳成疾,导致28岁右眼失明,但这没有阻挡他对数学的探索之路,依然一路前行,60岁时右眼失明,欧拉靠心算的惊人毅力继续研究工作。在最后17年人生历程中,写下400多篇论文和多部专著,成就了人生辉煌,谱写了科学传奇。

1.4 美学元素

高等数学不仅是高度抽象、逻辑严密的科学,也是富含美的要素、值得欣赏并能促进审美能力提升的科学。譬如,数学的简洁美,充分体现在符号表述方面。数学的对称美,古希腊人认为,立体几何图形球形最美,平面几何图形圆形最美,源于球形和圆形的对称性。此外,还有数学的奇异美、数学的方法美等数学美元素,不胜枚举。高等数学中蕴含的这些美学元素,是培养学生美学修养的优质要素。

2 高职高等数学教学中融入人文素质教育的主要方法

2.1 文化索引式教学

文化索引式教学,就是将高等数学中蕴涵的科学精神、情感意志渗透到数学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培养学生严谨理性、求真求实、坚忍不拔、创新超越等人文素质的教学方法。首先,介绍该章节的数学史和数学文化背景,使学生立足数学发展的历史长河的岸边,总览章节知识形成过程、体系概貌,激发对理论知识的浓厚期待和艰苦探究的勇气。命题导入环节,先导入实例,通过研讨问题产生的背景与解决方法,启发学生发散思维,求实求真,把握时机引导学生抽象总结数学概念、定义,领悟数学的严谨性。定理引入与证明环节,可以先期导入历史上数学家发现探索定理的过程,引导学生沿着数学家的足迹,合情推理,归纳演绎'最终还原为逻辑推理,使学生一路走来与数学家心灵直通,充分体验发现发明的成就感,不断养成主动创新、立志超越的科学精神和意志品格。问题切入与求解环节,可以适当配置数学发展史上的个别名题,引导学生运用不同方法解决问题,进一步体验数学家求实求真的苦乐历程。课堂总结环节,可以立足数学理论和实践与人文素质教育相溶的主旨背景,启迪学生深化理解与领悟,实现数学理论知识巩固、实践能力提高和人文素质提升三重目标。

2.2 哲学感悟式教学

哲学感悟式教学,就是发掘高等数学中蕴涵的哲学思想,融入数学课堂教学,培养学生哲学意识、辩证思维等人文素质的教学方法。高等数学教学过程中,要通过定义、定理的发现过程呈现哲学思想,同时充分利用辩证思维方法、对立统一规律、普遍联系观点,启发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促使学生在不断形成的顿悟中,掌握数学思想与数学方法的本质,潜移默化中提升哲学人文素质,通过循环往复、螺旋上升,实现数学学习能力和哲学人文素质的双提升。

综上所述,高等数学中蕴涵的主要人文要素,融入鲜活人文素质教育内容的先进教学方法,逐步拓展高职高等数学的文化育人功能,有效促进高职高等数学教学质量和人文素质教育质量双提升。

参考文献

哲学与人生的感悟范文10

关键词:宗白华 生命 境界 体系 方法

宗白华先生的美学思想可谓渊源深厚、气象闳远,到达了现代美学研究的颠峰。成长于新旧世纪交替、厕身于中西文化对流中的宗白华,其美学的形成显然离不开深厚的中西文化渊源。宗白华美学的哲学根基是生命哲学,它来自于对中西哲学智慧的汇合融通。正如有的论者所说:“宗白华的美学思想,深受中国古代美学和德国古典美学与本世纪初流行于西方的以狄尔泰、柏格森为代表的生命美学的影响,但他又是博采众长,熔中西古今于一炉,独具自己的特色。”

宗白华的美学究竟有无体系性?对这个问题学界的看法有分歧,这涉及到对宗先生美学价值的评判和美学地位的确定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冯友兰先生在40年代曾说过,“中国真正构成美学体系的是宗白华”。[226]汉学家顾彬也感叹宗白华的思想和著作简直是个“无底洞”。还有学者认为,宗白华建立了“一个贯通古今中外,汇通文史哲,沟连艺术、宗教甚至科学的体大思深的体系。”现在看来主张宗白华美学有体系的学者居多,那究竟是怎样的体系呢?本文主要探讨宗白华美学的核心范畴和体系问题,宗白华的美学不是所谓的“生命美学”,也不是单纯的“境界美学”,而是生命境界的美学体系。他言“生命”离不开境界的创造,言“艺境”也离不开生命的情调,生命与境界合二为一。具体地说就是:宗白华是以宇宙的生命为哲学本体,以审美妙悟为根本体验方式,以艺术境界为价值蕲求,创造了“生命境界美学”的思想体系。

一、生命情调的美学本体

哲学中“本体论”(ontology)一词,源自希腊文的logos(逻格斯)和ont(存在)。从哲学来看,本体论关注的是“存在”的问题,关注“什么是存在”、“什么样的事物在第一义上存在”等核心问题。对于美学本体论而言,其关注的也就是“美是一种怎样的存在”,“美如何存在”的原理问题。美学本体论问题不完全等同于美学本质论,美学本体论包含了美学的本质追问,即关注“美是什么”的问题,同时还要关注美学的哲学基础问题。

宗白华美学以生命为本体。宗白华的宇宙观是将宇宙看成一个生命不断演进、生机浩荡互网的真实空间,其哲学、美学、艺术学体系是建立在生命本体论的基础之上,这已是学术界的共识。叶朗曾指出:“宗白华先生的美学思想就立足于中国古代的这种天人合一的生命哲学。”

宗白华的生命宇宙观的产生最早可追溯到20年代之前,他在《哲学杂述》(1919年)一文中论及德国生理学家杜博雷孟氏(e·dubois reymond)的著作《穷理之止境》与《宇宙七大谜》时,针对其中“生命之缘起物质” 的观点,提出质疑:“唯物派言,生命缘于物质,即是物质运动。但此说恐不能成立。因生命是有目的的,有意志的,物质运动是无意志的、无目的的,即此求生之意志,非物质运动所能解也。有生之物,能生有生之物,当未见无生之物,能生有生之物也。唯物派生命缘于物质之说,尚未得确证。生命依于物质运动,则有之,生命即是物质运动,尚不可说也。但此问题,乃哲学中甚大之问题,当别篇详之。”宗白华关于生命及其起源的自觉思考,当始于此文。宗先生认为生命现象应该缘起于宇宙间的生命运动,而非机械的物质运动。至此“宇宙即是一大创造万物的气生命场”的观念呼之欲出。在随后的《中国青年的奋斗生活与创造生活》等文章中,他正式提出了“日日进化,自强不息,这才合于大宇宙间创造进化的公例”[231]的观点。他在《清谈与析理》一文中也论及:“宇宙的构造和演进是从物质的自然界,穿过生物界,心理界抟扶摇而入于精神文化界。……自然与文化,是一整个的宇宙生命演进的历程。”

宗白华以生命为本体的美学,既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又在西方美学的参照中不断发展的。他的美学以生命意识和宇宙情怀为核心,以“气韵生动”即“生命的律动”为始终的对象,强调物我浑融,强调人与自然的生命统一,同时参照西方的文化体系,批判吸收西方美学合理的成分。他指出,中西哲学的形而上是两个不同的体系即“生命的体系”和“唯理的体系”。唯理的体系是要了解世界的基本结构,秩序理数。生命的体系是要了解世界的意趣意味和价值。宗先生认为,人类生活中所体验的境界与意义,有三种表达方式,一是科学-哲学的方式,二是道德-宗教的方式,三是审美的方式:“在实践生活中体味万物的形象,天机活泼,深入‘生命节奏的核心’,以自由谐和的形式,表达出人生最深的意趣。”[233]审美活动与生命的旨趣、人生的价值密不可分,“美与美术的特点是在‘形式’、在‘节奏’,而它所表现的是生命的内核,是生命内部最深的动,是至动而有条理的生命情调。”[234]这与希腊古典美学命题——“美是丰富的生命在和谐的形式中”一脉相承。

宗白华的美学是建立在“宇宙生命论”的基础上,“流动的生命”、“生命情调”构成其美学本体。由于“哲学就是宇宙诗”,宗白华将从莱布尼兹到歌德的动感宇宙论、康德的时空唯心观、叔本华的生命意志论、柏格森的绵延创化说都看作“宇宙图画”。与此同时,他又把《易经》的生生之德、老庄的“道”化宇宙、气化哲学的和谐境界都视为生生不已的“宇宙旋律及生命节奏”,一同纳入宇宙生命化的理论之中。由此可见,宗白华世界观的核心便是将宇宙“生命化”,生命宇宙化,宇宙就是一生命整体,生命就在宇宙中一气沉浮,浩荡交融,生生不绝。于是美感生焉,境界出焉。宗白华的生命本体论既回答了美学的哲学基础是生命,也指出了美的本质是生命、生命境界(艺术境界也是一种生命境界的体现),美在生命,而审美意象、艺术意境等都是生命美的体现。

既然生命论(生命情调、生命精神、生生意识等)是构成宗白华美学的本体论和核心范畴。那么,宗白华的生命宇宙观如何与人生观、艺术观沟通一致呢?主要是通过“同情”之途径。所谓“同情”,就是以物我一气相通的生命视角来看待艺术、宇宙与人生。宗白华认为人类之同情能够“扩充张大”到普遍自然去,因为大千世界本然具有着精神化的生命。于是,宗白华如此表述他的生命“同情”观:“艺术世界的中心是同情,同情的发生由于空想,同情的结局入于创造。于是,所谓艺术生活者,就是现实生活以外一个空想的同情的创造的生活而已。”

宗白华以生命为美学本体,其浸染着宇宙情调的“生命”本体论要义有以下几个层面。

美在生命 中国生命哲学认为,宇宙间大化流衍,生生不息,物物绳绳相续,连绵不绝。中国人生活在一个充满生机活趣的宇宙中,中国艺术的主题都在于表现宇宙的盎然生意。在宗白华看来,在这种生命一体化的大境界中观照宇宙,就会发现天地有大美,美在于生命活力,在于盎然的春意,在于万物昂然精进的创造精神。天地之美寄于生命,美在于宇宙的盎然生意与灿然活力。艺术的使命则在于原天地之美,协和宇宙,参赞化育,以显露与天同样的创造,宣泄如宇宙生命同样的生意活力。

在宗白华看来,弥纶天地的生命本体是“道”,是“自然”。宗炳说:“圣人以神法道而贤者通,山水以形媚道而仁者乐。”山水以形媚道,山水以外在的感性形象显示着宇宙的生命精神,欣赏者“澄怀味象”,艺术家“迁想妙得”,即在对审美意象的直观中发现、体味无处不在的生生意蕴,把握“宇宙里最幽深最玄远却又弥纶万物的生命本体”,宇宙生命与个体美感取得了统一。宗白华美学继承了中西文化中的“新自然观”,将自然生命化,认为自然是生命的载体,本身就是生命美的体现。正如方东美先生所言:“由此种新自然观看来,自然云云,略近于斯宾诺萨与歌德所谓之创造能生之自然,而非西方古典科学中之所造所生之自然。自然本身即是大生机,其蓬勃生气,盎然充满,创造前进,生生不已,宇宙万有,秉性而生,复又参赞化育,适以圆成性体之大全。”

宗白华没有直接回答美的本质问题,“但从他的整个美学思想来看,他把美看成了生命的自由表现。”宗白华以“鸢飞鱼跃”的意象来比喻和象征宇宙的生命本体和艺术的生命情调。宗白华在阐释艺境时说:“空寂中生气流行,鸢飞鱼跃,是中国人艺术心灵与宇宙意象‘两镜相入’互摄互映的华严境界。”“生气流行”,是视宇宙为一大化流衍的整体,“鸢飞鱼跃”,是推崇生命的气韵活力,这是宗先生的美学理想,也是中国人独特的世界观和艺术观。山静水流开画景,鸢飞鱼跃悟天机。中国古代哲人和艺术家善于从鸢飞鱼跃的生命意象来静观天地的大化流行,体悟宇宙的无限生机。《诗经》曰:“鸢飞戾天,鱼跃于渊。”在儒家看来,“鸢飞鱼跃”所体现的是圣人的修养之道。人为天地之心,圣人以德配天地,上下与天地同流。理学家也发现了“鸢飞鱼跃”的生命象征意义,他们要观天地生意,会宇宙生机。鸢飞鱼跃皆天趣,理学家可以在鸢飞于天、鱼跃于渊的自然感性中体会宇宙间天理流行之妙意。庄子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大美即在道——万物的生命本体。禅宗也认为,“郁郁黄花,无非般若,青青翠竹,总是法身”,一花一叶,清风皓月,鸢飞鱼跃,生香活态,都体现了宇宙间的生命存在。

青春精神 万物一体化的生命哲学观和美学观,必然将审美对象生命化。在艺术创作和欣赏中,审美对象皆是生命的表现,沐浴在主体同情观照的生命光辉中,审美对象以灿烂的感性呈现,显示出生命力的美。宗白华说,“古代诗人,窥目造化,体味深刻,传神写照,万象皆春。”窥目造化,就是从天地造化中汲取创造的精神。传神写照,万象皆春,就是要在艺术的创造中体现内在的神韵,“以一管之笔,拟太虚之体”(王微《叙画》),用万象感性的存在显示天地间无边的春意——生命的美。

宗白华美学既以生命为本体,在艺术上便提倡一种“嫩春境界”即生命的境界,在文化上呼唤“青春”的精神。“春”的确是中国人的艺术理想,如舒州清远和尚有一《延促自尔》诗云:“春日春山里,春事尽皆春。春光照春水,春气结春云。春客春情动,春诗春更新。唯有识春人,万劫元一春。”此诗叠用“春”字,表达了作者有一颗“识春”的心, 满怀春意的喜悦,春在旷劫如斯的花开花落,在刹那变灭的草际烟光。万劫元一春,宇宙间只有春的精神生生不绝。中国艺术中洋溢着青春的气息、生命的情怀,它对中国文化有着巨大的影响。在宗白华看来,艺术与人生、艺术精神与生命精神是合一的。从推崇艺术的嫩春境界到呼唤中华文化的青春情怀与美丽精神,是宗先生一脉相承的文化理想,他说:“我觉得民族中这种天真纯洁的‘青年气’,是永远需要的。”他在《论〈游春图〉》文中说:“如果我们把隋唐的丰富多才、雄健有力的艺术和文化比作中国文化史上的浓春季节,那么,展子虔的这幅《游春图》,便是隋唐艺术发展里的第一声鸟鸣,带来了整个的春天气息和明媚动人的景态。这‘春’支配了唐代艺术的基本调子。”他认为唐代艺术具有“春”的气息——无处不在、刚健蓬勃的生命精神,这正是中国文化的“美丽精神”所在。

生生节奏 宗白华“生生气化的宇宙观”认为,宇宙是生命的存在,是一气化的世界。所谓“节奏从容的宇宙”,宇宙的呈现方式就是节奏感和音乐感。老子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复”,万物荣枯随四时而变化,天地之“道”也是循环往复的运行,有其本身的节奏。《易》经曰:“一阴一阳之谓道”,道有生命的节奏感。清学者戴震说:“生生者,化之原;生生而条理者,化之流。”(《原善》)他认为:“天之气化,生生而条理。”又说:“举生生而该条理,举条理而该生生。”在戴震看来,生命为天地大化之根本,而生命的节奏和流动是天地大化的具体表现。宗白华在《论格物》中引用了戴震的以上著述,显然受到他的思想影响,宗先生说:“中国人感到宇宙全体是大生命的流行,其本身就是节奏与和谐。人类社会生活里的礼和乐,是反射着天地的节奏与和谐。一切艺术境界都根基于此。”由此可见,在宗白华倡导的“艺境”理论中,生命流行、生机浩荡的气化哲学思想是其基础和血脉,艺境论的哲学本体是生命,是宇宙间的生命精神。

宗白华认为,道“即是生命的节奏”,生命本体之美体现于中国艺术的节奏韵律中,因为中国人的根本宇宙观是“一阴一阳之谓道”,而“我们画面的空间感也凭借一虚一实、一明一暗的流动节奏表达出来。虚(空间)同实(实物)联成一片波流,如决流之推波。明同暗也联成一片波动,如行云之推月。”中国书画艺术体现出音乐般节奏的美感,中国画家“将全幅意境谱入一明暗虚实的节奏中,‘神光离合,乍阴乍阳’,以表现全宇宙的气韵生命,笔墨的点线……能自由表达作者自心意匠的构图。画幅中每一丛林、一堆石,皆成一意匠的结构,神韵意趣超妙,如音乐的一节。”中国书法、园林等艺术都是处理空间节奏的艺术形式,锺繇云:“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这个流淌着的美“就是势、是力、就是虎虎有生气的节奏。”

二、艺术意境的最高蕲求

“艺术意境”是宗白华美学的核心范畴。宗白华在晚年文集《艺境》前言中说自己“终生情笃于艺境之追求”,并且感叹“人生有限,而艺境之求索与创造无涯”,宗先生终其一生都在思考和研究艺境问题,“艺境”理论成为宗白华生命本体美学体系的核心范畴和光辉顶点。

在宗白华美学中,“艺术意境”与人生境界紧密关联,艺术意境论是建立在人生境界观的基础上的。宗白华认为,生命境界包含广大,包括经济、政治、社会、宗教、科学与哲学等,“这一切都可以反映在文艺里,可见艺术的境界是生命境界的反映”,[252]而且艺术境界本身是一个独立自足的形相创造,是一个有情有相的、圆满自足的小宇宙。

宗白华认为,人生有五境:功利境界、伦理境界、政治境界、学术境界、宗教境界;艺术境界介乎学术境界与宗教境界之间,它是“以宇宙人生的具体为对象,赏玩它的色相、秩序、节奏、和谐,借以窥见自我的最深心灵的反映;化实景而为虚境,创形象以为象征,使人类最高的心灵具体化、肉身化”,“艺术境界主于美。”这样,人生就有了六种不同的境界,分别是:功利境界、伦理境界、政治境界、学术境界、艺术境界、宗教境界。人生六境界主要就人生的六种生存状态和生命追求而言的。艺术境界介乎学术境界与宗教境界之间,实际上是三者并立的结构,而并非是说艺术境界高于学术境界而低于宗教境界,三者分别代表真、美、善的三种价值。艺术境界本质上也是一种生命的境界,它“以宇宙人生的具体为对象”,是心灵的具体化和感性化。

如第一章所述,宗白华认为艺境有三个层次:“艺术意境不是一个单层的平面的自然的再现,而是一个境界层深的创构。从直观感相的描写,活跃生命的传达,到最高灵境的启示,可以有三层次。”这三层次又称为“写实的境界”、“传神的境界”和“妙悟的境界”。艺术的最高境界是妙悟的境界,人生、宇宙、艺术是一体化的,是生命的“灵境”。

何谓艺术意境?宗白华说:“一个充满音乐情趣的宇宙(时空合一体)是中国画家、诗人的艺术境界。”音乐化的时空合一体是中国的艺术意境,它具有节奏感、流动感、超越性。这个命题包涵着丰富的意蕴,它道出了中国艺术的本质特征:“在中国艺术中,没有孤立的空间意象,任何艺术意象都是在时间中展开的,以时间的生命之流融汇意象”,中国艺术追求这种时空合一的充满音乐感的意境。

宗白华的“艺境”诠释,体现出丰富的理论蕴涵和启示意义,主要表现为:

其一,艺境以宇宙、人生、万物的灿烂感性(意象)为审美对象,强调情景交融。宗白华在《美学的散步》一文中说:“诗与画的圆满结合(诗不压倒画,画也不压倒诗,而是相互交流交浸),就是情和景的圆满结合,也就是所谓‘艺术意境’。”他还说,在一个艺术表现里“情和景交融互渗,因而发掘出最深的情,一层比一层更深的情,同时也透入了最深的景,一层比一层更晶莹的景。景中全是情,情具象而为景,因而展现了一个独特的宇宙,崭新的意象……这是我的所谓‘意境’。”[259]艺境是情景相融互映的结晶,其中意象的创造是境界生成的条件。

宗白华指出,西方的思想体系强调的是“数”,中国的思想体系强调的是“象”。“象”是依靠“直感直观”直接欣赏体味世界的意味,他认为,“象”是自足的,完形的,无待的,超关系的,是一个完备的全体。“‘象’如日,创化万物,明朗万物”[260],艺术境界就是一个意象圆融的世界。

宗白华的艺境说是对中国传统美学精神的汲取。中国美学强调“境生于象外”,“象外之象”,“味外之旨”,即为“艺境”的本质。所谓“天外之天,水中之水,笔中之笔,墨外之墨。非高人逸品,不能得之,不能知之。”[261]前一“天、水、笔、墨”,具体指构图形象和笔墨技法,是实在的意象,是具体的法度;而后一“天、水、笔、墨”,是象外之象,是虚象灵境,是笔墨背后氤氲流荡的整体气韵,也是“无法之法”。绘画要超越有限的形象和技巧,追求无限的生机趣味和元气淋漓的境界,即所谓以形写神。在中国艺术中有两个世界:“一是‘可见’的世界,表现在艺术作品中的画面、线条、语言形式等方面;一是‘未见’的世界,那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世界,是作品的艺术形象所隐含的世界。从广义的角度看,前者是‘象’,后者可以称为‘象外之象’。”画家要以整体性的心灵去体验山水,以山水的大块来还原山水的内在气脉,所谓“藏山于山,藏川于川,藏天下于天下”[263]澄怀观道,静以求之。绘画的气韵要从山水的“生活”(生香活态)中体现,以己意而化之,凭借自己的性灵去融会物象,铸造新的艺术意境。

其二,艺境论强调虚实结合,有无相生,以形传神,时空合一。其中虚实结合、时空合一是艺术境界说的重要方面。艺境强调时空合一。宗白华说,“我们宇宙既是一阴一阳、一虚一实的生命节奏,所以它根本上是虚灵的时空合一体,是流荡着的生动气韵。”宗白华曰:“无数空间有机的统一,化空间为生命的境界,以行游动作在时间中体验空间。空间成了万线律动的原野,由线文的力的方向,人的行动,画上线文,组合统一,引起空间高、深、远之感,在节奏中,园林空间之布置,与中画上空间之布局,同一方法与意境。”[265]在一开一阖、一推一挽的节奏中,化空间为有机统一的生命境界。

时空合一的观念来自周易和秦汉历律哲学,宗白华深刻认识到时空合一观对中国艺境论形成的重要意义。他在《中国古代时空意识的特点》文中说:“秦汉思想家又把音乐的五声配合四时五行,拿十二律来配合一岁的时间季节。在这个哲学思想里人们好像处在一个时——空统一的、音乐化了的、和谐的世界里。”中国古人将音乐的五声配合四时五行,拿十二律分配于十二月,“使我们一岁中的生活融化在音乐的节奏中,从容不迫而感到内部有意义有价值,充实而美。”[267]宗白华认为,中国人的“宇宙“概念来自农业文明,原本与庐舍有关。“宇”是屋宇,“宙”是由“宇”中出入往来。中国古代农人的农舍就是他的世界,他们从屋宇得到空间观念;从“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由宇中出入而得到时间观念。空间、时间合成他的宇宙而安顿着他的生活。他们的生活是从容而有节奏的,空间与时间是不能分割的。春夏秋冬配合着东南西北,这个意识表现在秦汉的哲学思想里。时间的节奏(一岁十二月二十四节)率领着空间方位(东南西北等)以构成我们的“宇宙”。所以我们的空间感觉随着我们的时间感觉而节奏化了、音乐化了。宗白华说:“中国人在天地的动静,四时的节律,昼夜的来复,生长老死的绵延,感到宇宙是生生而具条理的。这‘生生而条理’就是天地运行的大道,就是一切现象的体和用。孔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最能表出中国人的这种‘观吾生,观其生’(易观卜辞)的风度和境界。”这是中国人把握与体验生命的最高境界。

其三,艺境论重视心物的双向交流,并强调对主体心灵世界的开拓。既使万物心灵化,又使心灵具体化,最终心物俱冥,物我同化。正如宗白华所说:“山川大地是宇宙诗心的的影现;画家诗人的心灵活跃,本身就是宇宙的创化,它的卷舒取舍,好似太虚片云,寒塘雁迹,空灵而自然!”他还称:“艺术家以心灵映射万象,代山川而立言,他所表现的是主观的生命情调与客观的自然景象交融互渗,成就一个鸢飞鱼跃,活泼玲珑,渊然而深的灵境;这灵境就是构成艺术之所以为艺术的‘意境’。”

其四,艺境以表现宇宙的生命精神为最高蕲求,艺术境界的本质是生命的超越,指向生命的最高境界。宗白华认为:“我人心中情思起伏,波澜变化,仪态万千,不是一个固定的物象轮廓能够如量表出,只有大自然的全幅生动的山川草木,云烟明晦,才足以表象我们胸襟里蓬勃无尽的灵感气韵。”艺术意境要创形象为象征,表现出心灵的意蕴和生命的精神。有学者指出:“中国艺术意境,流荡着勃郁沉潜的宇宙生命,跃动着超迈而莹透的文人心灵。”可谓一语中的。宗白华认为,艺境是“艺术家凭借他深静的心襟,发现宇宙间深沉的境地”,是艺术家主体心灵和宇宙诗心的和谐统一。由此可见,“宗先生所言的意境不仅是一种艺术境界,还是一种生命境界,这种境界体现了中国文化所倡导的‘天人合一’的传统”。

艺术意境根源于中国人的根本哲学观念,意境“是中国古人那广大和谐的宇宙生命意识的体现。”宗白华的意境论有一显著特征,“那就是他几乎从不在狭隘的诗学意义上使用意境这一概念范畴,把意境局于纯诗艺的创造和鉴赏的领域,而是涵盖着一切美的艺术和人生,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存在,人的生命意义和价值的思考。”宗白华意在揭示艺境与人生的紧密联系。宗白华的“艺境”论浸染着浓郁的宇宙生命情调,其本质上是追求超越的生命境界。因此我们可以断言,宗白华的“艺境”论已经超越了艺术学范畴,而扩展为“生命境界”的范畴。

三、心灵妙悟的体验方式

有学者指出,中国古代的生命哲学产生了一套以直觉体验与宏观领悟为主的认识真理的方法。中国文化很早就对认识论中的“言、象、意”的结构作出探讨,认为言不尽意,意精言粗,觉察到理性的语言在认识功能上的局限性,语言不能完全到达对真理性存在——最高的生命本体“道”的认识,而只能假借“象”的功能和体悟的方式,所谓“立象以尽意”,“境生于象外”都是此意。这与西方文化以“语言——理性——真理”三位一体的以“逻格斯”(logos)为核心的认识论形成鲜明对照。西方逻格斯中心主义认为语言是传达宇宙真理的最佳途径,几乎可以达到准确无误的地步,逻格斯(logos)本身就是“理性”与“语言”的同一体。

中国哲学在对言和意关系的理解上和西方是不同的。“逻格斯”虽然不存在于中国语境中,但是与之类似的“道”对中国人来说却并不陌生。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就涉及了道和言说的界限鸿沟;《周易·系辞上》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也说出了言与意的难以统一,只能“立象以尽意”,通过意象的营构、直观顿悟的思维来认识“道”。中国思想家一开始就怀疑语言的这种传递意义和认识真理的作用,中国哲学与艺术追求一种“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儒家)、“得鱼忘筌,得意忘言”(道家)、“舍筏登岸,得月忘指”(佛家)的“无言”的体验境界,要超越语言而直接进入意义的内核。因此,中国美学的认识方式是体验的方式,它摒弃外在思辨,重视内在超越的心灵直觉与妙悟。

宗白华先生深刻地把握了中国美学这种取道内在体悟的独特认识方式,将其作为美学的根本体验方式和认识途径。宗白华的审美体验论包括了静照、同情、妙悟三个理论层次,静照是审美心胸的展开,“同情”是审美心理的深入,妙悟是审美境界的呈现。而“妙悟”理论最为深刻,但妙悟说又往往被研究者所忽视。关于审美妙悟的体验方法,宗白华借鉴了传统哲学与艺术论的术语,主要有“默而识之、默照、了悟、心印、现量”等,不一而足。

(一)静照与同情:审美心理的展开与深入

静照是审美心胸的确立与展开。静照,又译作“观照”,“即以无功利的寂静胸怀,凝神直观,历览万物,感受万物。”“美感的获取,都从静照开始,意境的创构,也从静照开始。”王羲之另有两句诗云:“争先非吾事,静照在忘求。”“‘静照’(comtemplation)是一切艺术及审美生活的起点。”[298]静照的前提在忘求,“忘求”有忘我、忘知、超越功利的含义。忘我是失落了自我,成就一个审美的自我;忘知,就是屏弃知识的、逻辑的致思方式,同时以非功利的态度看待审美对象,体验万籁群品的动象。“艺术心灵的诞生,在人生忘我的一刹那,即美学上所谓‘静照’。静照的起点在于空诸一切,心无挂碍,和世务暂时绝缘。这时一点觉心,静观万象,万象如在镜中,光明莹洁,而各得其所,呈现着它们各自的充实的、内在的、自由的生命,所谓万物静观皆自得。这自得的、自由的各个生命在静默里吐露光辉。”[299]静照呈现给我们的不仅是灿烂的感性,更是生命的光辉;体验到的绝不是一个个孤立的形象,而是真实的世界。“艺术家以心灵映射万象,代山川而立言”。

“静照”说的理论基础在于中国哲学的虚静理论。老子说:“涤除玄览”,“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301]此时失落了具体的时空,归于刹那的永恒,来到一个逍遥自乐、光风霁月的世界。涤除玄览,澄怀味象,就是在虚静观照意象中体悟生命之道。中国艺术强调,在创作或欣赏时都需要达到虚静的心理状态——审美静观,与万物相吞吐,“横琴坐忘,殊有傲睨万物之容。”主体形成“静观寂照”的审美心境,主要表现在对日常自我的疏离,形成一个“审美的我”,恽南田说:“横坐天际,目所见,耳所闻,都非我有。身似枯枝,迎风萧聊,随意点墨,岂所谓此中有真意者”。[303]在审美的观照中,遗失了现实的自我(“目所见,耳所闻,都非我有”),迎来了一个精神的自我。换言之,自我与对象浑然一体,获得了一个物化的生命存在(“身如枯枝”)。唐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说:“凝神遐思,妙悟自然,物我两忘,离形去智,身固可使如槁木,心固可使如死灰,不亦臻于妙理哉!”超越自我的身体行为和知识活动,从而在静穆的观照中与自然的节奏妙然契合,获得审美的物化境界。

静照是审美心胸的展开,而“同情”是审美心理的深入。宗白华认为,美感的动机起于同情(同感)。宗白华说:“诗,本是产生于诗人对于造化中一花一草一禽一虫的深切的同情,由同情而体会,由体会而感悟。不但是汩汩的深情由此流出,许多惺惺的妙悟,默默的沉思也由此诞生。”宗白华的“同情”理论仍然是建立在宇宙生命本体论的基础上,同情是物我之间的生命交流,也是一己之生命汇入宇宙大生命的过程,纵浪大化,与物推移。因此,艺术的生活就是同情的生活,艺术世界的中心就是同情,所谓“诗者,天地之心”。人类以艺术创造来体现宇宙人生的生命创造精神,天与人同为一生命创造的历程,在宗白华看来,同情不仅是人类审美心理的深入,也体现了宇宙间生命的关联性。宗白华说:“艺术的起源,就是由人类社会‘同情心’的向外扩张到大宇宙自然里去。”不仅如此,“我们这种对于人类社会的同情,还可以扩充张大到普遍的自然中去。因为自然中也有生命,有精神,有情绪感觉意志,和我们的心理一样。”万物皆有生命,物我可以同感交流。从中可见宗白华深受理学家张载“民胞物与”的思想的影响。

因此可以说,“宗先生的同情是在自我与世界万物根本统一的存在基础上,以整个的自我生命与人生万物的交响合流,‘以一整个的心灵体验这整个的世界’。因此,这种同情的人生意识和生存方式超越了西方里普斯等人对审美体验的心理主义解释。”

(二)妙悟——审美境界的呈现

宗白华认为,东西古代哲人都曾仰观俯察来探求宇宙间的秘密。希腊及西方近代哲人倾向于运用逻辑的推理、数学的演绎、物理的考察去把握宇宙间的规律,西洋思想最后获得的是科学权力的秘密;而中国古代哲人却是拿“默而识之”的观照态度去体验宇宙间生生不已的节奏,如孔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庄子说:“静而与阴同德,动而与阳同波”,人的精神生命体合于自然的旋律。孟子说“上下与天地同流”,荀子曰:“列星随旋,日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中国人在体察天地节奏的过程中“本能地找到了宇宙旋律的秘密”。所谓“本能”不仅是一种观照宇宙的感性直观方式,还是指与西方逻辑推理的方式根本不同的“体悟”方式。

宗白华对中国美学中的独特体验方式有着深刻的认识,在他看来,美学的认识方式就是“默而识之”,是心灵的直觉,是心源的妙悟。这种审美体验方式,体验到的是最高的审美境界。“因为这意境是艺术家的独创,是从他最深的‘心源’和‘造化’接触时突然的领悟和震动中诞生的,它不是一味客观的描绘”,唐代张?说:“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原本就是一个关于“妙悟”的命题。“造化”与“心源”的接触,产生突然的顿悟,创造出艺术意境。意境与心灵的妙悟不二,所以宗白华认为妙悟的境界就是最高的艺术境界。

宗白华在谈及“意境创造与人格涵养”关系时说:“这种微妙境界的实现,端赖艺术家平素的精神涵养,天机的培植,在活泼泼的心灵飞跃而又凝神寂照的体验中突然的成就。”这说的其实就是妙悟的体验方式及其呈现的境界,艺术境界是一种体验的真实,是心灵的境界,“在这种心境中完成的艺术境界自然能空灵动荡而又深沉幽渺。”

宗白华在《古代画论大意》中谈到郭若虚《图画见闻志》中一段名言:“六法精论,万古不移,然而骨法用笔以下五法可学,如其气韵,必在生知,固不可以巧密得,复不可以岁月到,默契神会,不知然而然也。”生知、心印的观点体现的是中国美学中强调妙悟的思维方式。宗白华也认为“气是天生的,贵于创造,‘发于天然,非由述作’。”

宋画家郭若虚认为气韵“必在生知”;董其昌也说“气韵不可学”,画家要“一超直入”;清画家恽南田曾说:“痴翁(黄公望)画,林壑位置,云烟渲晕,皆可学而至。笔墨之外,别有一种荒率苍莽之气,则不可学而至也。”南田认为天机不可知,气韵不可得,“笔墨可知也,天机不可知也。规矩可得也,气韵不可得也。以可知可得者,求夫不可知与不可得者,岂易为力哉!昔人去我远矣,谋吾可知,而得者则已矣。”气韵不可学的思想来自中国艺术理论的一贯主张,它彰显了中国人重视心灵妙悟、反对机械、知识、逻辑的体认方式,艺术创造方式是来自于心灵的体悟妙契。气韵不可学,而只能“生知”——以生命去沟通造化精神,只可“心印”——凭心源去妙悟世界。 天机为大化流行、浩荡宇宙的生命,气韵为绘画艺术渗透出来的的气化氤氲的精神氛围,它是宇宙生命在画面中的体现。绘画之本体——气韵,来自与宇宙的生机、造化的精神,虽然不可学(非关技巧、知识、摹仿),但却可以从源头——宇宙造化中去参悟(智慧妙悟)。关于如何妙悟气韵,宗白华说,为了达到“气韵生动”,达到对象的核心的真实,艺术家要发挥自己的艺术想象,顾恺之说“迁想妙得”,一幅画不仅描写外形,而且要表现内在神情,就要靠内心的体会,把自己的想象迁入对象形象内部去,这就叫“迁想”,把握对象的真正神情,是为“妙得”。

宗白华在《古代画论大意》中还说过:“千笔万笔,只是一笔。一笔贯串全体,即意表现于全体,主观化为客观。由此一画,即个人用笔之贯串,产生意境。”[313]他认为中国书画“以线取形,线者具也。界为两物间之虚隙……于是化实为虚,足以寄意志情,笔笔踪迹,成为吾心之踪迹,同时,亦摄取了物之灵魂的踪迹,以融入吾心之踪迹。”这就是妙悟的创造,正如宋苏颂《魏公题跋》称:“书法犹释氏心印,发于心源,成于了悟。非口手所传。”

宗白华认为:“艺术同哲学、科学、宗教一样,也启示着宇宙人生最深的真实,但却是借助于幻像的象征力,以诉之于人类的直观心灵与情绪意境。”[316]在宗白华看来,艺术是一种无言之美,创造了无言的境界,艺术家以直观心灵、“默照”的方式来创造和欣赏:“艺术不只是艺术家的生活记录,且是艺术家对于宇宙人生的沉思默照,把握真际,启示真理。艺术‘真力弥满,万象在旁’,‘素处以默,妙机其微’”。“默照”就是“素处以默,妙机其微”,是妙悟的心灵创造,艺术的境界呈现来自于主体灵魂深处的觉醒。“在中国古典美学中,‘予欲无言’、‘天地有大美而不言’,才是最高的直指本心的境界,这是依靠参悟和体验方能臻至的化境,而宗白华在耄耋之年对美的领悟,可谓深明此中腠理”。

宗白华借清画家李日华的一段画跋来说明:妙悟是“照极自呈”,是要“悟物之天”。李日华《六研斋笔记·三笔·跋宋马远画水十二幅》曰:“凡状物者,得其形,不若得其势;得其势,不若得其韵;得其韵,不若得其性。形者,方圆平扁之类,可以笔取者也。势者,转折趋向之态,可以笔取,不可以尽取,参以意象,必有笔所不到者焉。韵者,生动之趣,可以神游意会,陡然得之,不可以驻思而得也。”又曰:“性者,物自然之天,技艺之熟,照极而自呈,不容措意者也。马公十二水,惟得其性,故飘分蠡勺,一菊,而得湖海溪沼之天具在”,宗白华认为,“措意只能摄取一部或抽象概括,不能得具体的普遍,于个体中见全体,见典型。”而要深悟“物自然之天”,洞彻“更深一层的道”,要反映自然本相来,只能“照极自呈”——以妙悟取其真性。在李日华看来,妙悟不是技巧(笔取)、不是逻辑、理性(驻思、措意),也不是一般的艺术直觉和想象活动(神游意会),妙悟要超越一般的直觉体验,达到一种智慧的观照,达到心灵与对象世界合二为一,一切自在呈现,妙悟的境界是白云自白云、青山自青山的自在世界,是不为尘蔽、“湖海溪沼之天具在”的本然世界。如下图:

审美对象:形(外形轮廓)-势(生命气势)-韵(心灵韵味)-性(自然本性)

认识方式: “笔取”———“参以意象”——“神游意会”—“照极自呈”

(符号传达) (意象营造) (直觉+想象) (妙悟呈现)

宗白华还说:“艺术家对于人生对于宇宙有着最虔诚的‘爱’与‘敬’,从情感的体验发现真理与价值……伟大的艺术是在感官直觉的现量境中领悟人生与宇宙的真境,再借感觉界的对象表现这种真实。”宗白华借用“现量境界”一词来表达审美体验的境界。“现量”原本是古代印度因明学的术语,后来成为佛教法相宗表达心、境关系的一个概念,也是禅宗思维的概念。王夫之曾将“现量”引入诗学领域,用来说明审美体验与诗意象思维的基本性质。王夫之说:“‘现量’,‘现’者有‘现在’义,有‘现成’义,有‘显现真实’意。‘现在’,不缘过去作影;‘现成’,一触即觉,不假思量计较;‘显现真实’,乃彼之体性本自如此,显现无疑,不参虚妄。”现量有三层意义,即:感性存在,直接证悟,显现真实。王夫之用现量来规定审美体验活动,在他看来,审美体验是当下的感性对象,是瞬间的直觉,摒弃理性与逻辑分析,取心灵妙悟之途径,最终呈现出一个真实的审美境界,显现一个本然的世界。现象学美学家杜夫海纳曾说:“审美经验在它是纯粹的那一瞬间,完成了现象学的还原。……对主体而言,唯一仍然存在的世界并不是围绕对象的或在形相后面的世界,而是……属于审美对象的世界。”

宗白华在这里也借助“现量”来表达艺术审美活动中,妙悟体验对审美世界的“还原”,主体与对象当下契合,瞬间圆成,妙悟与境界在生命的体验中的达到真实的同一,宗白华提出“妙悟的境界”是艺术的最高境界,正是反映了“境界即在妙悟中”的思想。这种审美体验的独特方式以及妙悟的境界,成为宗白华美学最有启示价值的部分。

四、“生命境界美学”的体系建构

宗白华在西方人文学术思想的深刻影响下,立足于中国美学传统,高扬艺术的生命精神和文化的青春精神,追求生命自由、人性完满和审美超越,标举艺术意境和生命境界。宗白华美学包含五个方面的内容:生命本体,妙悟体验,艺术境界,审美人格,文化理想。其中,“生命是宗白华美学思想体系的本体和灵魂,意境则是核心。”另外,审美妙悟构成宗白华美学的根本体验方式;人格理想是宗白华人生艺术化的精粹体现,它与生命境界密切相关;而文化批判与文化建构是宗白华美学研究和艺境求索的最终目标。针对这一美学思想体系,还需要着重指出的是以下几点。

首先,从早年对罗丹艺术生命动象的热情赞美,到晚年对中国艺术境界探索的孜孜不倦,从早年认同柏格森的生命哲学,到后来回归中国的生命哲学,高扬生命的精神贯穿宗白华的哲学与美学活动的全过程,这个过程宗先生走了60余年,尽管他对艺术意蕴的阐释和对生命精神的思考前后有变化,但生命本体的美学建构却始终未变。正如李泽厚所说:“这样一种对生命活力的倾慕赞美,对宇宙人生的哲理情思,从早年到暮岁,宗先生独特地一直保持了下来,并构成了宗先生这些美学篇章中的鲜明特色……宗先生……再三强调的中国美学以生意盎然的气韵、活力为主。”

哲学与人生的感悟范文11

新课程理念要求回归生活,在生活中求知,在求知中生活。哲学教学更适合把学生置于鲜活的生活中去感悟哲学,彻底地去理解抽象的哲学哲学概念和原理。因此,构建生活化的哲学课堂顺应了新课改要求。下面我结合《哲学》的教学实践,谈谈我在哲学中是如何构建和运用生活化教学法的,以求互勉。

一、让教育回归生活

生活是哲学的源头活水。哲学内容如果脱离了受教育的生活体验和生活需要就会变得空洞而苍白无力,使学生感到无尽的厌倦和疲惫。故在教学中我尽量把生活中家喻户晓的一些谚语、故事、成语、诗歌等移植于学生生活,进行体验性学习。如在讲量变质变关系原理时,我用了《杰米扬的汤》这个寓言故事:杰米扬善做鲜鱼汤,为了款待好友福卡,他一盆一盆地敬客人不休不止,一个劲地劝,结果福卡硬挺着吃了四盆,撑得苦不堪言。杰米扬还嚷道:“真够朋友,吃得痛快。好,再来一盆!”吓得老福卡马上站起来跑回家,再也不上杰米扬的家了。学生对这个故事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各抒己见,深刻理解了量变与质变关系的原理,在讲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时,我从“一把钥匙只开一把锁,对症下药,量体裁衣”等生活常识中阐析矛盾的特殊性原理,以“画龙点睛、打蛇打七寸、牵牛要牵牛鼻子”来阐析主要矛盾原理。不同的人对生活的回味、感受不一样,评判不一样,认识也就不一样,因此要让同学们自己在生活常识中求同存异,达到知识的升华。

二、创设生活化的情境,引导学生体验感悟生活,必须构建开放性课堂

创设生活化的情境,就是要使课堂教学更接近现实生活,使学生如临其境、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加强学生的感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引导学生的思考,激活思维,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如在讲《按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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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办事》时,我创设了《苦涩的青苹果》现场,让学生谈青苹果带给他们的启示:青苹果不好吃是因为它没成熟,今天我们也像一个个青苹果,似熟而非熟,如果我们违背规律,超越阶段,进行早恋也会耽误青春、学业无成、自食其果。这样就把“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阐述得十分清楚。教育学生要珍惜年华,等到功成业就时,很多事就会水到渠成,让学生回味绵长、记忆犹新、终生难忘。

三、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设计生活化的问题,探究生活

课堂教学应是师生拥有的“生活世界”,教育不能脱离生活,也不能简单地还原于生活,而要高于生活。在生活化的教学课堂中,教学贴近了学生的生活,课堂变成了学生探索世界的窗口。如在讲事物的普遍联系时,我讲了2003年高考题:原产于美洲的食人鱼,一旦流入我国自然水域,可能会给生态环境带来破坏,并让学生编织食物链,让学生去讨论。这样,可让学生在“生活——思考——内化——践行”的整个动态过程中,做到有话可说、有话要说,实现教学呼应。

四、回归实践,拓展生活,在生活中体验哲学

哲学与人生的感悟范文12

关键词:悟性名称;翻译;翻译文化

引言: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翻译理论研究领域中文化学派开始崛起,翻译的文化观逐步成为翻译界关注的焦点之一,在文化学派看来,翻译不是单纯的语码转换,而且是跨文化交流的过程。翻译涉及文化的方方面面。[1]思维模式作为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整个民族语言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在中国人的思维中,特别强调的是悟性。

一、文化学派的翻译观

从20世纪20年代到60年代之间,语言学家一直试图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解决翻译的问题,但是在涉及到文学翻译的时候,这些翻译方法有时却无法解决问题。在80年代,出现了一种新的主张:翻译的文化观。在《翻译研究》中,巴斯奈特提出了不可译性,不可译性包括语言的不可译性和文化的不可译性,她特别强调翻译不仅仅是单纯语言的转化,必须考虑背后的文化因素;另外要使译文在目标语文化中发挥与原文在原文化中相同的功能,翻译过程中必须进行文化转化。[2]

二、从汉语的悟性名称看翻译是文化的翻译

哲学中存在两种思维模式,即悟性思维和理性思维。所谓悟性思维主要是指借助形象,运用想象,联想等手段把感性材料组织起来,使之具有条理性。[3]用简单的话说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领悟力和洞察力。

在古代特别强调“悟性”,著名的有儒家“外悟说”和道家佛家的“内悟说”。外悟说指的是从外界的经验,学习和领悟事物的内涵。而内悟说强调的是通过内心的感悟来理解事物的内涵。

刘宓庆(1991:41):“如果透过表层,把语言看作一个有纵深的透明体,那么我们可以发现,语言实际上是紧紧地附着在思维这个有无限纵深的基础上的结构体。”由此可见语言受到思维的支配,是思维在交际中的反映。中国人以悟性思维为主,所以汉语中形成了一大批悟性名称。

悟性是对事物的领悟力,而名称是对事物给定的标签,以区别于其他事物。汉语中的悟性思维造就了汉语中的有些词语的理解需要一定的感悟能力。由于中西文化的差异,在这些词的翻译上,英语没有直接的对应词,所以翻译就面临巨大的挑战。

众所周知,道家思想是中国较早的学说之一,《老子》和《庄子》是道家学说的代表作,在这两本著作中,最重要的概念就是“道”。关于道的理解,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例如冯友兰先生认为“道是天地万物所以生之总原理”。刘笑敢认为道有两层含义一是世界的本源,二是最高的认识,前者是自然意义上的道,后者是认识意义上的道。[4]除此之外也有一些学者认为道是“神”。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关于老子的学说,这里的道就是万物的根基。又有道“不可受”“不可见”“神鬼神行”,这又说明了道的不可感知性,但是又不同于鬼神,独立于世间之外。总之,道的含义是很复杂,这就导致关于“道”的翻译是多样化的。

哈而威客是第一个叙述“道”的英国人,他把道翻译为“nature”。这种翻译把道和自然等同,认为“道”和自然一样是一切事物的根源。在某种意义上,自然中的天地演变,生死存亡固然与“道”有一定的联系,但是这种翻译方法只是从自然科学的角度理解,未能真正翻译出“道”的文化内涵。

在《道德经》翻译方面,英国汉学大师Arthur Waley将“道”翻译为“way”[5]“道”是万物的本源,是万物必须遵循的规律。英语中的“way”的含义也是多样的。“way”的基本含义是道路,当被用于修辞的时候,“way”指的是耶稣引导的正确之道或者是人类通向天堂的途径。在地位上,“道”与“way”无疑都是至高无上的,但是“道”中并没有上帝的存在,而“way” 更多强调的是发现上帝和内心的自我,因此把道翻译成’way”,英语读者的理解势必会加上对上帝的信仰和对精神的追求。

国内学者姚小平曾经从语言哲学的角度分析了“道”和“Logos”的异同,他认为没有比“Logos”是“道”的对等词了。首先他认为作为哲学范畴,“道”和Logos在规律,法则上意义是对等的。其二,虽然两者的词源不同,却都有“言说”的意义,就是在基本意义“道路”上,“道”和“Logos”也是对应的。因此他认为把“道”译成“Logos”是最理想的。[6]但是另一方面这两者也有明显不一致的地方,Logos是古希腊核心价值观,在古希腊强度的是理性和神性,而在中国古代我们推崇的是悟性和人伦,与古希腊哲学的思想是背道而驰的。

第四种方法直接把道翻译为“Tao”,这种翻译主要用于在目的语中,难以找到完全对等的词,于是采取最直接方法―音译法。音译法不会误导目的语读者,但是对于不了解文化的人来说,这种翻译方法产生不利任何实质性的意义。现在很多字典都有“Tao”的专门词条,但是后面会加上详细的注解,这种注解更接近“道”的内涵。

通过以上关于“道”的翻译介绍,我们发现他们未能将“道”的文化内涵真正翻译出来,“Tao”虽然翻译出来了“道”,但是对于不了解中国文化的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因此对于悟性名称来说,想要达到完全意义的对等是不可能的,最理想的模式是采用音译法,加上注释,这就验证了巴斯奈特的翻译是翻译文化。

除了“道”,“气”也是古代哲学中一个重要而又独特的名称,《左转》中记载“天有六气,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孔子和老子的著作没有特别强调气的存在,但是庄子对“气”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和重视,有学者认为“气论是庄子哲学的基础”,并认为“庄子的气论是先秦气论发展史上的一块里程碑。”[7]

在西方哲学中,“气”这个概念是不存在的,所以对气的理解也是呈现混乱的状态。[8]而在《庄子》中,不同的“气”是有不同的理解的:

其一阴阳之气

阴阳被认为是庄子“气”中最重要的东西,在庄子看来阴阳是指“气”在自然规律下运行。关于对阴阳之“气”的翻译,早期的译者分别翻译了“阴阳”二字,例如冯友兰分别翻译为“the principle of his whole body”及”nature-the suffering of anxiety and overjoy”,理雅各则翻译为”his breath came and went in gasps”及”suffering from conflicting anxieties”, 这些翻译,把阴阳的实际功能表达出来。到了80年代,葛瑞涵把阴阳之气译为“the energies of Yin and Yang”, 在他看来“气”是一种能量,与西方的纯能(pure energy)是等同的。作为西方汉学界的权威,其翻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是作为哲学概念,其基本特征还是没有表现出来。

其二生理之气

“人之,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这里的气是生理之气。人生命之所以存在是血气在血液运行的结果,气是生命的物质基础。这里的“气”里格斯和华兹生分别译为“vital fluid”和“spirit”,然而在葛瑞涵的叙述中vital fluid表示的是“精”而不是“气”,葛瑞涵指出“气被想象为一种固体,运动的越慢,越不利于循环,如‘精’―身体中一种激活生命的液体。”而‘spirit’在这里与构成生命物质的气有较大的出入。

其三精神活动之气

《庄子・天地》中有“忘汝神气,堕汝形骸”这里的气就是表示心里之气,也就是精神活动之气,关于气的翻译,很多人把其译为‘spirit’,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气”是哲学意义上的名称,直接翻译为普通的名词,把其中的外延和内涵大大缩减了。

其四天地之间无处不在的“气”

“方且与造物主为人,而游乎天地之一气”,这里的气不仅是指自然之气,而且指组成万物的气。关于这种气的翻译,翟理斯翻译把“游乎天地之一气”翻译为“between human and divine”(神人之间),冯友兰翻译为“with the unity of the universe”(宇宙之统一体),这两种翻译都侧重强调“天地”,忽视“气”;华兹生翻译为“in the single breath of heaven and earth”,把无处不在的气,需要悟性体会的名称直接翻译为普通名词“breath”。

翻译是不同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渠道,但是由于思维方式的差异,导致有些名称无法翻译,上面所说的“气”,就是汉语中的一个典型。汉语文化中的名称,只能通过感悟力来理解,翻译只能通过解释来说明其背后的文化,由此可见翻译就是翻译文化。

结语

从古到今,我们一直强调“悟”在认识事物和理解事物中的重要性,所以汉语中的很多名称的认识和理解都需要悟性思维的指导。中国古代典籍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其中深刻的内涵充分体现了悟性的重要性,其中的一些悟性名称词,比如,“道”“气”“天”在西方均无之间对等的名称对应,只能采取音译法再加注释。这就充分验证了巴斯奈特的翻译中的文化转向理论。翻译不仅是语言的转码,必须考虑其背后的文化因素,另一方面译文在目标语文化中发挥与原文在原文化中相同的功能,翻译过程中必须进行文化转化。而在悟性名称的翻译方面,为了使西方受众能够领悟和理解中国古典文学中的深刻内涵,我们只能进行文化转化。本文以汉语悟性名称为例,列举了“道”“气”几种不同的翻译方法,通过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翻译就是翻译文化。(作者单位:新疆大学外国语学院)

参考文献:

[1] 谢旭升. 特色汉英翻译教程[M]. 新疆大学出版社,2009

[2] 彭小波. 浅谈苏珊.巴斯奈特的翻译观.[J]百家争鸣,2011(1):156

[3] 连淑能. 中西思维方式悟性和理性[J]. 外语与外语教学,2006(7):35

[4] 刘笑敢. 庄子哲学及其演变[M].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102-103

[5] Lao Tzu. Tao Te Ching.(Arthur Waley, Trans)[M[.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1997.

[6] 姚小平. Logos与“道”――中西古代语言哲学观异同谈[J]. 外国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2(1):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