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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保护论文

时间:2023-03-24 15:47:40

森林保护论文

森林保护论文范文1

关键词:森林资源;保护;措施

森林的生存和发展与人类是密切相关的,人类不但可以使森林得以发展,也可以使森林毁灭。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政策失误;乱砍滥伐,工业化的盲目发展;人口膨胀及贫困;刀耕火种等不合理的耕作方式等等行为都会给森林带来威胁和破坏,导致了环境的恶化,资源的枯竭。所以,我们必须控制和制止这些会给森林带来威胁和破坏的行为,保护好森林资源。当今人类社会已跨入21世纪,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环境的好坏已成为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标志,人们的环保意识日益提高,如何保护好环境,特别是保护好森林资源,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下面我就如何保护好森林资源谈谈自己的一点感受,希望和大家共享。

一、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各级国家林业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严管林”的要求,切实把森林资源管好,一要狠抓限额管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把限额采伐管理当作森林保护工程的头等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严格按照采伐审批程度,积极配合县乡基层林业主管部门抓好农民自用材,培植业用材和烧材的采伐管理,坚持杜绝无证采伐和超限额采伐。二要切实强化林地保护管理。基层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管理制度,发现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的,要及时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坚决查处林荫地非法流失和林地逆转。三要加强林权管理。基层林业主管部门要协助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林权证发放情况进行清理登记。明确和稳定森林资源的权属关系,同时积极协助调处林权纠纷,保护集体林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四要加强木材流通领域和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监督管理,基层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凭证运输木材制度。依法查处非法运输行为,同时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和大对天然林保护区周边地区木材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发现非法加工木材的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

1、提高生态认识,加强管理

(1)一是从加速生态建设和实施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标志,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是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环节。

(2)二是从减轻危害损失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认识。森林病虫害的严重发生,直接制约着森林资源的发展,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损失,保护森林资源,而且能够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3)三是从实现新世纪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高度认识。森林病虫害防治对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促进产业发展,担负着支撑保障任务,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必须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2、加强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

预测预报是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础。林业部门应该坚持把病虫害的调查监测工作放在首位,对辖区内的全部森林资源进行病虫害调查监测,要以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森林病虫害动态作为基本目标,确定专人、固定地块、明确对象、指定方法、定时调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除治,坚决避免平时不调查,等到发现已是严重危害的局面。从发展看,全国要以部级中心测报点为龙头,以省、市重点测报点为骨干,以县级测报点为基础,尽快建立起一个覆盖全国的、健全的预测预报网络体系。不仅要能够及时掌握全国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发展动态,进行区域性短期预报或预警,而且能够结合林木资源状况、气候气象条件等相关资料,为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要通过对主要森林病虫害的一般调查和系统观测,不断积累基础资料,建立起数据库,用高新技术和监测信息处理系统开展监测与预报工作。

三、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要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要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要特别注意对乡镇场所、偏远村屯和山上作业点的宣传,进村入户对农户进行贴心宣传;如各护林员、驻村干部都抓住重点对象、高危群体,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对小孩及精神病患者等重点监管对象一定要坚决落实监护措施,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采取以上措施可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全民保护森林资源、参与森林防火事业的自觉性。

2、加大火源管理,严格禁止一切野外吸烟和弄火行为。必要的生产用火要严经防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进行。未经批准擅自用火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对林内从事生产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必须统一组织,明确责任,预交防火抵押金,落实防火措施。

3、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抓好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落实。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乡镇实际,制订《森林防火预案》,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到实处。森林防火关系到保护森林资源,关系到生态建设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也是建设和谐社会、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同心协力,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地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4、建立防火队伍,健全防火预案。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森林防火巡逻队、扑救队、督察组、后勤组,并健全防火预案,一旦接到火警就按照预案出动,各村也要建立配套组织配合乡镇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坚持把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把森林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四、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森林保护论文范文2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原因可持续利用保护对策

引言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基础,也是当今国际社会环境和发展的研究热点问题之一。中国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家之一,它有的生物物种数量约占全球的十分之一,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地区。但是由于自然、人为及制度方面的原因,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正遭受着严重的损失和破坏,保护生物多样性已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事情。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原因的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以资探讨。

一、生物多样性概述

1.1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含义

1992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各国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二条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解释:所有来源的形形生物体,这些来源除其他外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

1994年我国政府制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概念:所谓生物多样性就是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及其所构成的综合体。

但上述对生物多样性的概念缺乏全面性、准确性和简练性,故本文将生物多样性定义为反映地球上所有生物及其生境和所包含的组成部分的综合体。

生物多样性包含三层含义,即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遗传多样性是指某个物种内个体的变异性;物种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生命有机体的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生物圈内生境、生态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性以及生态系统内生境差异、生态过程变化的多样性。三者之中生态系统多样性是基础,而物种多样性是关键,遗传多样性含有的潜在价值最大。

1.2生物多样性的意义

生物多样性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每个层次生物多样性的都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和意义。物种的多样性为人类提供了大量野生和养殖的植物、鱼类及动物产品;遗传多样性则对培育新品种、改良老品种有着重要的作用,如人们可利用一些农作物的原始种群、野生亲远种和地方品种培育高产、优质和抗病的作物。在生态系统中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改善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维持生态平衡。因此生物多样性不仅能为人类提供丰富的自然资源,满足人类社会对食品、药物、能源、工业原料、旅游、娱乐、科学研究、教育等的直接需求,而且能维持生态系统的功能、调节气候、保持土壤肥力、净化空气和水,从而支持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和其它活动。此外生物多样性直接影响着中国的文化多样性。

1.3我国生物多样性现状

我国在1987年公布的《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第一期中,公布的濒危种类有121种,受威胁的158种,稀有的110种,共计389种,其中一类保护植物8种、二类的157种、三类的22种。另据中国红皮书的估计显示,超过1/10即500多种脊椎动物物种和15%~20%即400~500种高等植物已经受到威胁。而我国对境内的物种及其数量尚无确切的统计数字,尤其对濒危物种的调查尚不全面。出现的问题是有些国家未列入濒危物种名录的物种面临生存威胁,有的甚至濒临灭绝,而另一些则由于人为的保护、繁育、利用而使种群数量有所增减,因而有必要调整其保护级别或划出、划入保护之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药用动植物,如黄草,急待保护。

此外,近年来野生生物贸易已经对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产生了较大影响。由于粮食、中医药、服装等对野生生物的需求日益增加,野生动植物的非法交易也急剧增长,对几种濒危动植物物种以及一些没有列入国家保护名单之内的动植物物种数量已经构成威胁。如:藏羚羊。

二、生物多样性损失的主要原因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既有自然发生的,也有因自然发生的,但就目前而言,人类活动(特别是近两个世纪以来)无疑是生物多样性的损失的最主要原因。此外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则是引起损失的另一主要原因。

2.1自然原因

一是物种本身的生物学特性。其一是物种的形成与灭绝是一种自然过程,化石记录表明,多数物种的限定寿命平均为100~1000万年。其二是物种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或变异性、适应性比较差,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难以适应,因此而面临灭绝的危险。如大熊猫,其濒危的原因除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以外,与其本身食性狭窄、生殖能力低等身体特征有关。二是环境突变(天灾),如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干旱等自然灾害。

2.2人为原因

由于人类对生物多样性对人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同时又过多的重视经济发展,而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淡薄,从而导致生境破坏时有发生;对生物资源开发过度,有些甚至是掠夺式的开发;环境污染严重;对外来物种入侵问题重视不够以及制度的不健全,这些都是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的主要原因。

2.2.1生境的丧失、片断化、退化

栖息地破坏和片段化已成为我国一些兽类数量减少、分布区缩小和濒临灭绝的主要原因。伐木和占地是中国生境被破坏的两大主要原因。天然林的大幅度减少直接威胁到从苔藓、地衣到高等物种的生存。此外伐木也是导致森林火灾的一个主要原因,中国在过去25年内因森林火灾共损失了860万公顷的森林。以农业和建设为目的的占用森林、湿地和草原则是生境破坏的另一个原因。据估计,中国目前农田的1/3本来是处女林,这一问题在中国热带地区尤为严重。而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沿海湿地的一半左右已经发生改变,高原湖泊周围的湿地也损失严重。另外,1950~1980年间中国湖泊面积减少1/10。

生境的片断化是指一个面积大而连续的生境被分割成两个或更多小块残片并逐渐缩小的过程。多种人类活动都可能导致生境的片断化。如铁路、公路、水沟、电话网络、农田以及其他可能限制--生物自由活动的分隔物,和自然保护区内修筑公路等人为设施。特别是由于这些人为设施的建立,使得动物的活动受到限制,从而影响其觅食、迁徙和繁殖,而且植物的花粉和种子的散布也会受到影响。因而引起动植物种群数量下降并引起局部灭绝。同时由于生境的片断化,阳光、温度、湿度及风的变化,也会导致一些物种濒危、甚至灭绝。另外生境的片断化有助于外来物种的入侵,进而威胁到原由物种的生存。

生境退化则是生境部分的失去原有功能,如由于经济发展、过度放牧等原因,使得草场退化严重,引起草原生物生理机能衰退,从而对其生存构成威胁。

2.2.2掠夺式的过度开发

许多生物资源对人类具有直接的经济价值。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全球商业化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人类对之的需求随之迅速上升,其结果导致对这些资源的过度开发并使生物多样性下降。而当商业市场对某种野生生物资源有较大需求,通常会导致对该种生物的过度开发。典型的实例是人类对海洋鲸类的猎捕活动与鲸类数量的消长之间的关系。我国许多药用植物,如人参、天麻、砂仁、七叶一枝花、黄草、罗汉果等,野生的植株都已经很有限了,如果仍不加限制必然导致灭绝。其中偷猎、滥挖走私野生动物行为对生物的多样性威胁最严重。

2.2.3环境污染

2.2.3.1水体污染

水体污染能够对水生生物(特别是鱼类)生命周期的任何发展阶段,产生亚致死或致死作用,影响他们的捕食、寻食和繁殖。其中亚致死的水体污染对水体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更为突出、普遍、久远。在这种环境中的生物繁殖能力下降、生长缓慢或者死于环境胁迫有关的疾病。而水体富营养化能使水体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昆明滇池即是一例。

2.2.3.2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通常会使当地植被退化,甚至变成不毛之地,同时土壤动物也会变的稀少甚至绝迹,其生物多样性比未受污染区显著下降。如矿区、尾矿堆积地一、矿区废弃地以及垃圾填埋废弃地都少有树木生长。

2.2.3.3空气污染

人类排放到大气中的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均能对生物体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失,并对生态系统构成危害。经各种途径进入空气的二氧化硫、氨、臭氧等能直接杀死生物。来自冶炼厂废气中的有毒金属能直接毒害植物。而由于臭氧空洞、酸雨以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所引发的温室效应等造成的生物多样性损害、减少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和重视,特别是温室效应引起的全球变暖和酸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2.2.4外来物种入侵

外来物种入侵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很大威胁。其入侵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城市公园和绿化、景观美化、观赏等目的的有意引进或改进,如在滇池泛滥的水葫芦、转基因生物;二是随贸易运输旅游等活动传入的物种,即无意引进,如因船舶压仓水、土等带来得新物种;三是靠自身传播能力或借助自然力而传入,即自然入侵,如在西南地区危害深广的紫茎泽兰、飞机草。在全球濒危物种植物名录中,大约有35%~46%是部分或完全有外来物种入侵引起的。2002年来自南美洲亚马逊河的食人鱼又名食人鲳在我国掀起轩然大波。其一旦流入某一水域达到一定规模时,可能会大量屠杀其他鱼类,给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带来危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3制度原因

虽然我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生物多样性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主要表现在:虽然国家已把环境保护的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之中,但有些地方政府并未把此真正纳入工作计划;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等)对此重视够,缺少相关具体实施细则、行动及专业人员。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物种及其生境的有效方法,我国已建立数目众多的保护区,但相对与国土总面积而言是不够的,而且部分保护区管理混乱、土地权属不清等也需要完善。在法律制度方面,虽已实施《自然保护区条例》多年,但毕竟在法律效力上位阶较低,调整面窄,处罚力度不够,故需要进行新的立法以保护自然保护区、物种及其生境。而在外来生物入侵问题上,虽有一些法规涉及,如《进出境动物检疫法》但没有专门法规对此做相应调整,法律漏洞较大。

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新的城镇、水坝、水库、矿区的开发、建设;旅游活动以及国际合作不充分也会对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

三、保护对策

保护生物样多性不仅需要加快治理环境污染,把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更重要的是在生态系统水平上采取保护措施,传统的做法主要是建立自然保护,通过排除或减少人为干扰来保护生态脆弱区,在一般情况下,确是保护某些物种或生态系统的有效途径。但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加以完善,有必要通过立法的途径解决,主要是对自然保护区进行立法。鉴于外来物种对生物样多性的影响日益严重,而我国却没有专门立法保护措施,故建议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而且随着人口和用地的不断增长,被动的保护已很难真正达到保护的目的,为此提出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同时生物多样性对全人类都有着深远的意义,需要各国政府和人民的积极参与,故特别强调国际合作和加强国民教育。

3.1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和制定《自然保护区立法》

自然保护区是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双重性质,并且是一定的空间范围的区域。在我国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和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地的陆地水域和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据《世界资源》1997年的统计,全世界已建立较大面积的保护区1.04万个多,其无论在保有物种、遗传、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还是在保护物种生境上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各国也意识到,由于缺法相关法律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混乱,保护区内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乱砍、滥挖偷猎行为时有不断,造成一些自然保护区破坏严重。

因此,许多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进行了专门立法。如,英国《国家公园和乡土利用法》,日本的《自然公园法〉澳大利亚的国家公园与野生生物保护法》加拿大的《国家公园法》,韩国的《自然公园法》等。另外,一些国家制定了自然保护区或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并将自然保护区纳入其中。例如,日本的《自然保全法》、新西兰的《自然保护法》、韩国的《自然环境保护法》等。这些法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上取得很大成效。

所以无论是按国际通行做法还是从我国国情出发,都有必要抓紧制定一部《自然保护区法》,对由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开发和利用而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建议在原有法规中法律制度:如审批制度、分级分区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应急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如分类性保护和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体制、投入保障制度,借鉴国外相关先进经验,创设新的法律制度,如功能区划制度和社会影响评价制度。

3.2防止外来物种和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

外来物种入侵不仅对当地生物构成威胁,同时对经济和人体健康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一些国家对此进行了立法。如美国先后颁布或制修订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外来物种预防和执行法》、《国家入侵生物法》、《外来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法》、《联邦有害杂草法》等;新西兰《生物安全法》等。

我国虽有一些法律法规涉及外来物种管理,如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农业和林业局分别建立了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引进审批制度;《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但是目前尚无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门法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涉及到外来入侵物种物种,但未制定专门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行动计划,所以中国急待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生态安全和保护本国生物多样性。如设立引种许可证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预警机制。

另外,对外来物种进行普查和有计划清除,也很有必要。

3.3在保护中持续利用生物资源

虽然全世界已建立众多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多形式保护方法方式,但相对于地球生物圈而言,其保护的生物多样性是有限的。因此人们认识到,有效和长期可信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方法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指对生物资源的利用应以使生物多样性在所有层次上得以保护、再生和发展。对保护而言,没有合理利用也就没有保护。利用自然保护和发展旅游业就是一例。不但有经济效益,实际上也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从而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这本身就是社会效益的体现,也是自然保护的价值体现。

另外建议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他们的生产计划中,鼓励生物的资源利用方式的多样化。包括根据当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实施传统的农业和林业措施;推进科研与教育;采取必要的办法使保护区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和进行迁地保护。

3.4国家合作与行动

在生物多样性问题上,世界各国的共识是生物多样性问题不是局部的、地区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联合国有关组织、世界科学界和各国政府部门认为国际合作是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方面。因此我国政府应积极的参与国际合作加入协定,联合打击跨国非法贸易与捕猎。加强科研协作,但要注意与产权问题。

我国已加入的公约协定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国际捕鲸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热带木材协定》、《关于保护特别水禽的重要湿地公约》等等,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国生物多样性,应积极的开展国际合作,并制定相关的实施计划与细则,在必要的情况下制定相关行政法规或法律。

3.5加强环保教育

从整体和局部看,国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的好坏,大量资料表明,凡是受环保教育程度越低的国家和地区,通常生态环境破坏频率越高、程度越深、问题也越多。而对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社会问题来说,除发展外,更多的应加强民众教育,广泛、通俗、持之以恒地开展与环境相关的文化教育、法律宣传,培育本地化的亲生态人口。特别值得重视和提倡的是利用当地文化、习俗、传统、信仰、宗教和习惯中的环保意识和思想,如民族地区的龙山、凤水,进行宣传教育。另建议在中小学中专门开设环境课程或在自然、化学、生物、地理及中进行环保教育,尤其值得重视的是课外活动。

此外,加快对全国生物多样性的清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动植物保护级别;恢复破坏的生态系统;及对一些重点珍稀濒危物种进行人工繁育和扩群工作,也很有必要。总之,一个物种的消亡往往不是单个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是一件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参与,不仅需要政府,更需要民众;不仅需要单个学科,更需要多学科;不仅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而是全球的共同参与与合作。

参考文献:

[1]王羲国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1998

[2]韩德培主编环境保护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8

[3]曹志平生态环境可持续管理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1

[4]毛文永、刘剑平全球环境问题与对策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

[5]伊武军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海洋出版社2001

[6]熊治延环境生物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7]中国外来物种黑名单科学生活2004(3)

森林保护论文范文3

关键词:香格里拉森林资源资源保护

香格里拉——人间的世外桃源,那里雪山环抱、峡谷壁立、草原辽阔、阳光灿烂、空气清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充满浓厚宗教色彩和和平宁静气氛的地方——英国作家詹姆斯.希尔顿在他的《消失的地平线》中如是描述。1997年9月1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宣布香格里拉就在迪庆藏族自治州,顿时香格里拉“香”满天下,吸引了无数游客前来“朝圣”,产生了巨大的旅游效益,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而最令每位迪庆人引以自豪的是其茂密的植被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丰富的森林资源是阻止西北风沙南侵的重要屏障,是江河源流传流不息的基础,是全球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已香格里拉被确定为世界十大自然物种基因库存之一。基于此,强调香格里拉的森林资源保护,对促进香格里拉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永远的香格里拉具有重大意义。

一、香格里拉森林资源保护的现状

1.香格里拉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

迪庆,藏语意为“吉祥如意的地方”,位于云南省西北部,青藏高原的南延部分的横断山脉腹地,地处滇、川、藏三省(区)交界处,在东经90º35′-100º19′、北纬26º52′-29º16′之间,全州平均海拔为3380米,州内气候属于温带—寒温带气候,年平均气温4.7℃-16.5℃,年极端最高气温25.1℃,最低气温–27.4℃。太阳辐射强,干湿季分明,立体气候明显。正是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复杂的生态环境条件,造就了了香格里拉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成为我国金沙江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全国保存较好的以亚高山针叶林为主的原始林区。据统计,分布在迪庆州境内的种子植物达到5000多种,包括2183种高等植物、969种药用植物、136种野生食用菌、1578种观赏植物,境内野生动物资源1400余种。其中属于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的有30多种,动物的有60多种,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动植物有滇金丝猴、黑颈鹤、秃杉、拱桐、红豆杉、榧木等。总的来讲,香格里拉的森林资源具有林业用地广阔、树种资源丰富、林木蓄积量高、以针叶林为主等特点。

2.香格里拉的森林资源已经发生衰减

从1992年2月起至1995年5月的全州森林资源遥感调查显示:全州林业用地面积为181.2万公顷,其中有林面积94.3万公顷、疏林面积45.3万公顷、灌木林面积24.9万公顷、无林地16.8万公顷。全州林木总蓄积量为22680.2万立方米,其中有林地蓄积18383万立方米、疏林地蓄积4219万立方米、散生木蓄积5.4万立方米。与印度东北角的阿萨母比缅甸北部高山区相比,迪庆的森林植被保护较好,森林资源较丰富。但是,香格里拉仅是30年代初对迪庆的纪实性描述,由于森林生态系统的脆弱性,森林植被已经发生了衰减。例如,不包括灌木的森林覆盖率:60年代(66年)为56.32%,70年代(74年)为42.21%,80年代(84年)为38.67%,90年代(91年)为35.37%。包括灌木在内,80年代森林植被覆盖率为76.57%,90年代为55.62%。森林覆盖率平均每年衰减为0.7%。森林衰减的原因很多,但是采伐是其主要原因。正如世界自然基金会哈罗德瓦德里在《迪庆森林遥感》中所写到:“目前,迪庆州仅采伐冷杉、云杉和松树等木材收入就占了迪庆州财政收入的80%,这反映了对木材产品的单一的工业依赖。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陡坡地上采伐,迹地更新造林成了冒险的。”

3.香格里拉森林资源保护初现成效

从1998年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到2002年5月止,全州共落实管护面积172.2万公顷,占任务量的120%;完成公益林建设46500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553.3公顷、封山育林34366.7公顷、人工促进天然林更新14200公顷,森林覆盖率已达到65.4%。可以说,天然林保护工程及退耕还林(草)工程初现成效,使境内的森林资源得以休养生息,降低了各种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为野生动物提供了生存环境和栖息地,奠定了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使香格里拉变得更加美丽。

4.香格里拉森林资源保护任重道远

虽然香格里拉森林资源保护已经初现成效,但是,仍然应当认识到,香格里拉的特殊地貌以及大部分寒冷季节导致了脆弱的生态环境,建国以来对林木的大肆采伐以及森林火灾、挖沙取石更加重了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此种类破坏的严重后果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恢复,它需要数代人做出不懈努力,才可能再现英国人希尔顿在《消失的地平线》中描述的那郁郁葱葱的森林。

二、香格里拉森林资源衰减成因分析

1.森林资源保护立法缺乏系统性

除国家法律法规外,关于香格里拉森林资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主要有:《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有关规定)、《迪庆州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办法》、《迪庆州绿化考核奖惩实施办法》、《迪庆州自用材管理办法》、《迪庆国有林场实施方案》、《迪庆州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办法》、《迪庆州天保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迪庆州退耕还林管理实施细则》、《迪庆州“十五”期间采伐限额实施方案》《迪庆州护林防火实施细则》、《迪庆州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关于禁止捕杀野生动物的通告》、《中甸县关于严禁采集松茸的通告》《中甸县2000年前消灭宜林荒山的决定》等。形式上看,香格里拉森林资源保护的规范比较全面,但是仔细研究会发现这些规范仍然比较凌乱,缺少系统性、整体性和综合性。

2.森林资源保护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1998年9月-2002年5月迪庆州森林公安、林政共受理各种林业案件783件,查处778件,处理各类违法人员1171人次,收缴木材1938立方米,没收伪造木材运输票证40741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有力的打击了林区违法犯罪活动,从而保护了森林资源。但仍有一些林业行政部门和执法人员认识不到位,履行职责不主动,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仍然在相当范围客观存在。

3.林区职工需要脱贫致富

从1998年9月1日起,迪庆州全面停止了天然林采伐,全州1447名森工企业职工失去劳动对象,企业停产,职工减收。为解决相关问题,全州采取撤销森工企业建制,组建12个国有林场的方式,对森工企业实行属地管理,全州6户森工企业实行转产分流,全面完成12个国有林场的组建,并分设14个分场,197个管护站,安置到天保工程的森工企业职工共846人,昔日的伐木工人变成了护林育树人。虽然这些措施基本解决了森工企业的职工出路问题,但如何维护职工利益以及林区职工群众和原来服务于森林采伐业的第三产业的人员的脱贫致富问题仍然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4.自然保护区管理落后

香格里拉境内有白马雪山、哈巴雪山、碧塔海、纳帕海等自然保护区,这些保护区对于天然林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维护、自然景观的保持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由于基础设施落后,管理人员不足,且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不高,致使管理能力弱。同时,由于实施天然林保护导致当地社区的经济收入减少,对当地社区和农户产生了不利影响,自然保护区与当地社区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些社会矛盾与冲突不利于对香格里拉森林资源的保护,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5.农村能源建设有待加强

山区群众建房、生产以及生活用材大多以木材为主,势必造成对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而森林采伐是森林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工业用材和薪柴的需求又是采伐率据高不下最主要原因。如果改变人们以木材为主用能结构,将大大减少森林采伐量,对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是大有裨益的。为此,从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迪庆州加强了农村能源建设,能源建设已初有成效,但是以木材为燃料和以木材建房者大有人在。

6.水土流失、泥石流及滑坡等自然灾害明显增加

森林的乱砍滥伐导致给香格里拉水土流失严重。2001年该州水土流失的面积已达到4890平方公里,占到了土地面积的20.5%。挖沙采石行为也是滑坡和泥石流的重要诱因。在过去几年内,香格里拉县环保局至少关闭了200多家采石采砂场。尽管如此,大规模破坏生态的挖沙采石行为仍屡禁不止。在香格里拉县,随意开山采石的现象令人震惊,从县城放眼看去,就可见到城外四周山体都被大面积“开膛破肚”。据统计,县城周围被破坏的土石方至少有2500万立方米。开山采石破坏生态植被,由于高原脆弱敏感的生态系统使生态环境很难恢复,这也是造成塌方和泥石流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7.生态旅游对森林资源带来负面影响

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的调查显示,在我国已开展旅游活动的自然保护区中,有44%的保护区存在垃圾公害,12%出现水污染,11%有噪音污染,3%有空气污染。而在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对森林资源的负面影响仍然不可忽视。以迪庆州的三坝纳西族乡为例,从90年代中期开始大力发展旅游业以来,在水渠旁修了许多公路,破坏了本已脆弱的植被系统,加剧了当地的水土流失。在水土流失情况最为严重的东坝村,2001年的水土流失面积为17.70KM2,轻度流失面积为7.78KM2,中度流失面积为7.53KM2,强度流失面积为2.38KM2。

8.森林火灾影响森林资源的消长

建国前,香格里拉地区对预防和扑灭森林火灾不重视。建国后,增强了防火灾识,提高了控制森林火灾的能力,森林火灾次数逐年下降,火灾损失逐步减少。但从1975-1995年共计发生火灾651起,成灾面积为269184亩,损失林木1022029立方米,烧死幼树1011.44万株的数据来看,火灾仍然是造成森林资源减少的重要因素。虽然从1998年9月1日起,全州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提高了森林覆盖率,但由于森林工业的萎缩,其所负担的防火基金得不到保障,1999年迪庆州的森林火灾数量急剧上升,仅4月间,一个乡的一起火灾就造成1.2万亩天然林毁灭,相当于1998年云南全省森林火灾面积的总和。

三、保护香格里拉森林资源的若干建议

1.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立法,加强执法,提高群众森林资源保护意识

为了强化林业管理,有效地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实现香格里拉的可持续发展,可以根据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森林法》,将现有香格里拉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进行整合,制定统一的《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森林条例》。该条例既可统领现存规定森林资源保护具体方面的地方法规规章,使整个地方法规系统化,更好的贯彻执行上位法律规范。同时,又可在该条例下完善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其他立法,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和综合性。此外,还应在搞好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提高自身执法能力、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奖惩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做好工作。在提高群众森林资源保护意识方面,要做好宣传,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生态意识、法律意识,同时要采取吸引群众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政策,使群众从森林资源保护中获得利益。对私人开放商品林建设、在公益林建设中引入民营机制,发挥森林资源的市场运做,才能保证群众持续有效的参与到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培育中,实现有效的行政执法。

2.实施国有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促进林区职工群众脱贫致富

国有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的基本内容是,在国有森林资源所有权、林地用途、森林经营规程不变前提下,将全部林地按林场(所)林业户数分成对应的管护经营责任区,让职工群众在看好林、管好林、造好林的同时,合理开发利用林内的山副产品资源,所得收入归管护者个人,从根本上把管护责任与个人利益紧紧地捆在一起。目前,迪庆州的管护责任只是划分到各个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区统一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保护区以外的国有林统一由各国有林场经营管理,集体林由集体林权属单位经营管理,林业工作站负责监督指导。笔者认为,可以在划定部分公共管护区后,其他部分按职工户数划分为责任区,签订责任状,让职工真正成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和利用的主人,把促进森林资源增长、增加职工群众收入、为林区职工群众提供广阔就业天地有机结合起来,将会产生一人管护,全家就业的实际效果。只要提高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就会改变过去对森林资源单纯利用的模式,实现森林资源保护与人民富裕同时并举的目标。

3.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有效保护天然林

其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管理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修建办公用房和职工住房等;建立宣教中心;加快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加大对森林消防和森林公安的设施设备的投入,最终提高管理能力。其二,增加管理力量,改善管理人员待遇,提供相应培训机会,提高整体素质,满足保护区工作的需要。其三,自然保护区与当地社区共建。其实社区是当地自然资源的使用者,只有当地社区也加入并以社区为基础的自然保护区系统才有可能真正达到有效持续的保护,才可能减轻国家对自然保护区的财政负担。为达此目的,应充分运用当地丰富的矿产、水能和旅游等非木材资源,开展兴修水利、修筑道路、建造桥梁等建设项目,开展生态旅游项目;推广科学种田、养殖、放牧;对林副产品进行合理有序开发与保护。最终形成当地居民持续的替代经济收入,这样既可促进经济发展又可有效保护天然林,处理好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4.推进农村能源改革,合理改善农村用能结构

加强农村能源建设,保护森林和维护生态,对于促进香格里拉农村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极为重要。大力推广沼气池、太阳能、电能、节柴灶等替代能源,转变用能结构,推广替代木材的各种建房用材,减少对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以云南省玉溪市为例,农村新能源代替烧柴,每户农户一年可以节省柴薪2.5吨,相当于保护半亩森林一年的树木生长量。新的农村能源计划完成后,建设19万口沼气池和21座秸秆气化站,相当于每年保护了10万亩森林的生长量。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资金和技术的投入,需要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更需要政府有利的组织、领导和鼓励。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的能源改革,政府应解决相关资金技术问题,有效利用香格里拉丰富的电力和太阳能,促进香格里拉的农村能源建设,采取相应的政策鼓励农民使用新能源。

5.积极鼓励植树造林,大力推进绿化,有效防止自然灾害

其一,鼓励利用多种资金,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植树造林,营造的林木谁造谁有,维护承包造林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全社会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其二,规定优惠的措施,鼓励开发“四荒”植树造林;其三,有效科学地限制开山采石;其四,规定退耕还林的土地种类和实施退耕还林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其五,重点保护公路两旁的植被,防止塌方和泥石流中断交通,影响经济发展;其六,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只有森林植被的有效保护,才能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有效控制各种自然灾害。

6.加强对生态旅游管理,避免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其一,通过集中学习及与加强生态旅游相应的政策、经济、法律手段落实的方式,提高旅游经营管理者的环保意识。其二,加强游客管理。根据生态资源的承载量,控制游客的数量;有效控制游客的活动范围,重点保护一些脆弱而珍贵的生态环境;通过门票、旅游须知、导游图、旅游区内的环保指示牌,发放废品收集袋等手段,以“除了回忆什么也别带走,除了脚印什么也别留下”为口号,提醒游客注意环保,增强环境意识。其三,完善生态旅游相关立法和执法,保证生态旅游的健康发展。

7.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管理

其一,加强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在州政府与各县政府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基础上,县政府与乡镇政府、乡与村、村与户层层签订当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其二,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要求从自己做起,对别人监督,达到群防群治的目的,努力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其三,加强火源管理,增加防范措施;其四,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其五,坚持增加森林防火资金投入,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其六,始终坚持实施科技防火,加强科学防扑森林火灾技术的推广应用,譬如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加强森林防火等。

森林保护论文范文4

关键词 森林采伐;森林保护;关系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06-0126-02

0 引言

本文针对于森林采伐与森林保护的关系主要进行如下几个方面的分析和探讨。一是在森林采伐和森林保护的关系方面,首先表现在合理的采伐是对森林资源的保护,而超量的采伐是对森林资源的浪费,因此,在进行森林采伐的过程中,需要把握适量的原则;二是科学的采伐方式是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手段,在进行森林采伐的过程中,需要科学的运用采伐的方法,才能够对我国的森林资源起到更好的利用和保护;三是在进行森林资源采伐的过程中,还需要合理确定采伐木,只有科学的确定采伐木,才能够减少森林资源的浪费,减少经济上的损失,才能够更好的促进我国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上述几个方面的分析和研究,进而完成本文要呈现给读者的全部内容,下面就进行具体的分析和研究。

1 合理的采伐是对森林资源的保护,超量采伐是对森林资源的浪费

在进行森林采伐的过程中,需要把握适度的原则。所谓的适度主要就是指在采伐量上需要进行科学的计算,只有进行合理的采伐才是对森林资源的保护,而超量的采伐却是对森林资源的浪费。在我国过去的很长时间内,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技术上较为落后,进而导致对森林资源的过量开采,造成了严重的生态问题和环境问题。另外,除了生产力和技术方面的原因,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导致出现过量开采的问题。一是片面的追求经济效益,进而对森林资源进行过度的开采,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二是自然灾害导致森林资源的严重减少和破坏[1];三是较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在进行森林资源开采的过程中,没有采用科学的计算方式,不仅没发挥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效果,还造成了对森林资源的巨大浪费,不利于我国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实际的森林采伐中,需要与森林保护进行有机的结合,对开采量进行科学的计算,通过对实际的计算数据进行合理的分析,然后确定开采量,进行森林资源适度的开采,不仅能够提高经济效益,还能够起到保护森林资源的效果[2]。

2 科学的采伐方式是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手段

在进行森林资源开采的过程中,需要采用科学的采伐手段,才能够进一步保护森林资源。具体应该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一是应该取消皆伐伐区、就是成过熟单层林且需要重新

造林的地块也不应全部伐光,在开采的力度上可以大一些,但是却不应该全部伐光,需要保留少量的树木起到保护的作用[3];二是根据立地条件林木结构补植相应树种如果在中小径木多的条件下采用皆伐,这样做不仅无法做到对森林资源的良好运用,还造成了对森林资源的过度破坏,不利于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应该采用择伐的方式进行森林的采伐,所谓的择伐主要就是对森林资源选择性的开采,能够合理的调整林木的结构,并且会起到固沙防风的作用,减少水土的流失,不仅能够对环境起到一个良好的保护作用,还能够做到对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合理确定采伐木,是对森林资源最好的保护

何为合理的确定采伐木?主要就是指在进行森林采伐的过程中,对何种树种进行采伐,采伐木选择的科学与否,关系到对森林资源的是保护还是破坏。在进行森林采伐的过程中,主要就是为了能够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采伐的过程中,还需要为培育后备的森林资源大量一个良好的基础[4]。因此,在进行上森林采伐的过程中,选择采伐木的种类是非常的重要的。具体应该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一是应该根据树木的经济成熟龄来确定采伐木的种类。所谓的树木经济成熟龄主要就是指在树木的生长年龄是否已经达到了可以采伐,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时候了,如果是的话,该树种就可以称作较为合适的采伐木,就可以进行相应的开采,既实现经济效益,也实现了社会效益,并且也是对森林资源的良好保护[5];二是采伐木除了需要满足经济上的要求之外,还需要满足环境方面的要求,像,在进行森林采伐的过程中,需要将老龄过熟、病腐林以及霸王树等树种进行采伐,这样能够确保其他的树种更为良好的生长。因此,在进行采伐木的选择上,不仅需要充分的考虑其经济效益,还需要充分的考虑其环境效益,需要对环境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才能够促进我国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我国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 结论

本文针对于森林采伐与森林保护的关系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研究,通过本文的探讨,我们了解到,在进行森林资源的开采过程中,需要全面的了解森林采伐与森林保护之间的关系,并且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森林资源的开采,一方面能够获得经济效益,另外一方面也能够起到对森林资源保护的效果,全面的促进我国森林资源的良好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宜连,聂学山,吴晓光.森林采伐与森林保护关系的探讨[J].森林工程,2011(2).

[2]于湘泳,王玉林.对鹤北林业局充分利用保护森林资源的探讨[J].林区教学,2007(6).

[3]张永波.关于凤城市集体林权流转的探讨[J].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10(1).

[4]沈照仁,吴国蓁.世界约30个国家、地区的森林资源是增长的[J].世界林业研究,2009(2).

森林保护论文范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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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保护论文范文6

关键词: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工作困境;解决措施

1森林管护工作难点及困境

1.1森林管护工作人员不足,人均管护面积大

根据统计,现如今我国森林管护工作人员人数较少,森林面积相对较大,人均管护面积超出了正常的范围,平均每个管护人员要负责46.5万m2的森林面积。并且森林管护的工作环境艰苦,山路行进艰难,交通不便利,进一步加大了森林管护工作的难度,面积过大会使森林管护检查工作没法及时落实到位,日积月累难免会发生隐患。另外,由于进行了森林保护,为植被提供了良好的生长环境,森林面积不断增大,从事管护的工作人员却没有增加,一定程度上增加人均管护面积,使森林得不到更好的管护。

1.2森林管护资金落实不到位

森林管护工作量巨大,没有良好的经济报酬很难聘用专业的森林管护工作者。森林管护工作人员的待遇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是困扰管护工作没法顺利进行的主要原因。国家每年在资金方面对森林管护的投入总量与其规划任务不成正比。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就没有一个人数充足的管护团队,也没有良好的森林管护基础设施,不能将森林管护工作落实到位。森林管护关系到人们切身的生活质量,政府部门应对森林管护工作给予高度重视。

1.3森林资源丰富,物种复杂多样

天然林保护工程中的森林管护工作以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所以不仅要保护好森林植被,还要注重对森林中动物物种的保护。而森林中物种庞杂,没有较强的理论基础无法良好地保护野生动植物。复杂多样的生物物种给森林管护工作人员带来了困难。

1.4森林管护宣传意识薄弱监督执法力度不足

现如今人们对自然环境保护的意识还很淡薄,一方面是人们对相关的森林保护法律法规了解不透彻,保护森林等文化宣传活动也只不过是面子工程,没有真正将森林保护意识植入人们的思想中。另一方面是领导层面不能够认清生产和自然应相辅相成,不能够客观地分析保护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利害辩证关系,不断地汲取生产原料,造成了自然资源、森林资源的大面积破坏。

不仅宣传力度有所欠缺,监督力度不足也是导致森林管护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一项主要原因。现如今我国的很多地区对于林地用途管理制度,占地林地审核制度的监督力度及对破坏林地的监督查处还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森林管护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森林管护的执法人员较少,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装备和基础设施不到位,所以难以良好地监督森林管护工作。

2森林管护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2.1加强法制宣传,提升人们的森林保护意识

政府部门应根据所在森林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深入到群众基层进行法制宣传,将森林管护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告诉人们,强化基层群众的法律道德意识。同时要改进宣传模式,运用人们感兴趣的宣传方式,不能只以条幅、海报这些单一形式进行宣传,可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举行森林管护有奖知识竞赛等活动,采用人们乐于接受的方式。

领导者应具有较强的森林管护理论知识,才能在森林管护规划工作中实事求是,从根本上找出森林管护工作的难点,切实制定相应的政策对策,指出工作的正确方向,多考虑实际情况,而不是盲目规划,使森林管护工作落实不到位。

2.2增加森林管护的资金投入,建设高素质工作队伍

现阶段,想要更好落实森林管护工作,就必须解决资金匮乏的问题。提高森林管护工作的投入,提高森林管护工作人员的薪资报酬、社会地位,将专业知识过硬、森林管护经验充足的工作人员吸引到岗位上来,让他们积极投身到工作中去。增加工作人员数量,提高管护工作质量,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为森林管护工作的落实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2.3加强森林管护的检查工作

应加大森林管护的执法力度,定期抽查森林管护人员的工作记录,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时阻止森林中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等违反规定和法律的现象,同时严厉处罚违法人员。将森林管护中的具体信息及时报给相关部门,更新资料,保证林地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切实做好森立管护工作。

森林保护论文范文7

森林保护专业课程

主要课程:森林植物、森林环境、微生物、化学保护技术、森林病害控制技术、森林害虫控制技术、森林植物检疫技术、森林动物、林业生态工程、森林防火、林业行政执法实务、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森林调查技术、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林业“3S”(GPS、GIS、RS)信息技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

森林保护专业就业前景

近几年,国家对农林业十分重视,不断加大投入,经过这些年的积累,农林业获得了资金上的支持。另外,政策方面也不断传来“利好”消息,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人们对生存环境的重视给农林类专业带来了曙光。因此,虽然农林类毕业生总体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但情况正在日益好转。

农林类毕业生有另一条广阔的就业之路,那就是到农村基层自办实业。经常关注新闻媒体的人就会发现,各种关于大学生放弃公职到农村兴办养殖厂、畜牧加工厂、花卉果品基地的报道越来越多。到国有单位,搞科研开发、从事生产经营可以实现自我价值,到基层自办实业,自己聘用自己,同样可以实现自我价值,而且更富有挑战性和创造性。

森林保护专业的发展与国际森林保护学科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动向一致,符合当今世界林业发展趋势,同时与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相吻合,因而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森林保护专业培养能力

1.具备扎实的数学、物理、化学等基本理论知识;

2.掌握生物学、地理学、林学、旅游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森林资源开发及评价、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设计方法、森林产业市场动态分析方法;

4.具有监测森林资源、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生态公众教育的基本能力;

5.熟悉我国有关森林资源保护、林政管理、旅游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

森林保护论文范文8

关键词:森林资源保护;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机制

随着人类经济的不断发展,全球环境资源尤其是其中的森林资源的不断减少,引起了许多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诸多问题。现在全球性的生态环境的恶化和资源短缺的危机,已经成为了各国经济发展的阻碍,甚至是已经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因此,构建森林资源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机制,对促进我国森林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1 研究背景

我国包括全球面临着森林资源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显著,例如:由于森林遭破坏,使得碳、水失衡,气候失调,自然灾害不断增加;过度砍伐,使水土不能有效保持和水域有效营养流失,旱涝成灾;过度森林资源砍伐,使生物生长环境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森林资源的不断减少,环境遭破坏,农作物生产受严重影响,而且森林木材产品来源减少,这些都增加了我国山区,特别是林区居民的生活、经济上的巨大压力,甚至最终会使人类生存和繁衍受严重损坏。由此可以看出,森林资源的锐减已经成为了国家经济发展的阻碍,为解决相关问题,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国家都对保护森林资源采取相关措施。

1980年起,一些国际组织,如:国际野生动植物濒危和贸易会议、热带林业行动计划、巴西热带雨林保护行动计划等,就开始致力于协调和调整林业方面的政策。在1992 年,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着重强调了保护和发展森林的重要性。

而我国在1998年出现了长江、嫩江特大洪灾后,中央政府提出了:实施禁伐和逐步禁伐天然林的重大战略,使森林资源保护真正成为中心上。我国NFPP在1998年开始在部分省区试点运行,在2000年启动了于黄河上中游、长江上游、东北等地区启动重点国有林区NFPP。由此我国的顺利资源保护工程正式逐渐展开。

2 森林资源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理论简述

在人们一般概念中是:森林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它是大家共有的。人们对森林的认识,是伴随着人们利用和开发森林而出现发展的,很少有人把森林看做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来对其应用。而森林资源一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规定:“森林资源,包括林地以及林区内野生的动物和植物”。笔者认为:森林资源是森林及其林地等有机物的总称。而翟中齐提出森林资源是以乔、灌为主体,由植物、动物、微生物组成的生物群落与自然环境相结合的综合体,能为社会提供木材和其他各种林产品、副特产品,并具有保护环境功能的地域或者空间。[1]

协调发展:区域PRED系统(即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系统)中诸要素和谐的、合理的、使总效益最优的发展。[2]它的核心是自然环境与人类使用的一种平衡,又是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之间的动态平衡。其内容丰富多彩,可以从不同角度对其解释,但其核心只有一个:协调发展是人类的使用和生态环境之间的一种平衡状态,是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之间的动态平衡。而在核心基础之上我们可以找到协调发展所包含的内涵:共同的、可持续的发展;相互之间促进着发展。而从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的角度看:协调发展并不是绝对的,它是相对而言的,经济与环境的协调是有一参考系统存在的。而且满足人类需求的发展是可以在环境接收的极限内进行的,环境和发展以达到持续发展为目标。

3 森林资源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机制的可行性

在讨论我国森林资源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可行性时,我们必须首先对我国森林资源的外部机会与威胁、内部的优势与劣势有全面的认识。因此,笔者现在采用SWOT方法对我国林区做简要分析。

在我国林区内部优势(S)是:我国林区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环境优势(尤其是非木制资源);而且我国公民具有强烈的保护森林资源、社会经济发展的愿望;我国具有相对充足的劳动力;我国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传统知识、技术。

林区内部劣势(W):在林区生活居民经济收入太低,产业结构有单一,致使居民对森林资源依赖性太强;在林区生活居民上学困难,致使居民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传统落后观念较重;林区居民还在使用传统管理体制,致使当地经济发展滞缓、开拓性较弱。

林区外部机会(O):我国在很早以前就确定了可持续发展战略;许多国际组织不断关注和支持森林资源保护;国家在不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政策支持;通过国家对森林资源保护教育推广,人们保护森林资源意识不断加强;国家在加强通过社会资金和技术含量高的技术来保护森林资源。

林区外部威胁(T):通过森林禁伐和限伐,使得当地传统生产方式受影响,人们经济收入急剧减少,劳动力出现富余现象;社会市场经济影响传统的林业管理系统。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内部优势与劣势并存、外部机会与威胁明显,我们现在应该做的是:“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克服弱点、回避威胁”。[3]

从SWOT的简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追求森林资源保护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是我国现正发展经济的主要目标,而且则以目标是可行的,也是可以实现的。

4 森林资源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机制的建构

在历史上我们看到过许多文明的的兴起,但我们也不难发现许多古文明因为森林资源保护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失衡而消亡。诸如:曾经辉煌无比的文明古国――古巴比伦王国,它是世界上最早文明发祥地之一。但由于当时人们大量破坏河流上游森林,引起下游灾害频发而失去控制,主要农耕经济严重受损,最后国家消亡。还有玛雅文明的衰败、古印度文明的消亡、我国黄河流域古文明衰亡等等。在一个个中外古今实例下,我们应该吸取教训,努力不重蹈覆辙。森林资源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机制的建构就是在努力协调还经济与森林环境之间关系,这是必然要做的,也是必须做的。

机制的建构是在总的系统之内,机制与其系统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机制运行的好坏直接影响系统总体状态,而系统决定机制的特点、内容、结构。系统是复杂的、多样的、层次性强的,因此机制也具有了以上特点。机制的建构必须要符合以下几个原则:坚持系统性;以市场为导向;相互开放互助合作;兼顾全局和未来。

在原则之上我们就可以森林资源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机制的建构,而当下将关键的机构分为以下几个:市场机制、多方参与机制、伙伴合作机制、利益协调机制。这些机制的总目标是协调发展。这些机制之间相互联系与合作,共同构建了总的机制系统。

5 结论

在工业化之后,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是生态环境的恶化、资源的短缺。当前世界各国都在不同方面、程度上受到这一系列问题的困扰。因此,正确的去认识、协调森林资源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十分必要,而协调发展机构的建立也是必不可少的。

参考文献

[1] 翟中齐等. 中国林业地理概论:布局与区划理论[[M]. 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3

森林保护论文范文9

关键词:森林资源;现状;保护工作;措施

中图分类号:S76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501065

众所周知,森林被誉为“大自然的总调度室”,不仅仅因为它是自然界的一种宝贵的资源,可以为人类提供木材、食品、饲料以及各种原材料;更是一种重要的环境资源,可以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人类呼出的CO2,转化成人类所需要的O2,还可以净化空气,防风固沙,含蓄水源,保护水土流失,减少噪音,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还可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同样,森林资源也是一种旅游资源,可以提供各种旅游环境、栖息场地等。所以,保护森林资源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因为它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 我国森林资源现状分析

根据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新闻会的资料透露,人均森林面积不足世界人均森林面积的1/4,全国各地森林覆盖面积不一,森林分布不均,森林质量低下。

全国第6次森林资源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森林覆盖率比此前上升了1.66个百分点,大概达到18.2%,但是仍然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3/5,居世界130位;人均森林面积也只有0.13hm2,还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居世界第134位;我国人工林保存面积达到7.95hm2,居世界首位。我国森林从东到西分布不均,东部森林覆盖率约为34%,中部地区为27%,西部仅为12%。

2 森林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探究

我国森林资源增长缓慢,森林质量低下,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还是有着相当大的差距。森林资源人为破坏程度严重,增长速度缓慢,是目前森林资源出现的两个突出性问题。

森林资源在保护上具有很大的难度,也不便于监督管理,有些人肆意破坏森林,砍伐树木,采集矿产,猎杀动物,使得森林资源财产遭受损失,整个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虽然近年来提倡退耕还林,但是不少开发商还是征收土地、林地来用于工程建筑,以及不少采矿、采石,造成林业面积不断减少,森林环境遭受破坏,长时间不能恢复;人类不但不严格遵守森林保护法,反而进行超限额的采伐、违法运输加工木材,并且这种现象在全国各地频繁发生,虽然引起了林业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关注,但是这种现象还是难以制止;森林环境质量下降。由于森林面积减少,森林的可调控作用就受到了限制,污染的空气不能被森林完全吸收,弥漫在大气中,被人类吸入,造成各类呼吸疾病。树木的减少,在暴雨天气,雨水冲击,土壤不能被加固,随着流失,造成林地贫瘠,植被生长困难。风沙不能有效阻隔,污染了空气,对人类的生存环境造成极大的影响。

3 对于开展森林保护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虽然我们相关法律法规对森林资源做了不少保护性工作,并且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森林资源的破坏并不是短期内造成的,它有着历史、社会、经济等各方面因素。那么如何保护林业资源,防止森林犯法遭受破坏,改善森林环境,就成了我国林业所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以下几点建议和措施希望能够对林业的保护工作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

各相关职能部门,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森林法》以及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环保方面的知识,是人民了解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增加人民森林保护意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各种形式的森林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森林法知识,强化森林管理。并且能够深入各城市、乡村、山区等地区,对当地农民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以及进行森林保护意识教育;完成林业管理体制,加强林业执法队伍的建设。对于触犯森林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惩,作为案例对各级执法人员以及人民进行宣传教育,使得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不断优化队伍建设,达到更加合理、有效管理森林资源的目的。对涉林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强化森林管理、土地管理,依法打击各种事业、企业、个人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利用,拒绝各种非法商业建筑、工程建筑,土地破坏,对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要依法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做好森林防火管理。由于全国林业经济的不断发展,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开展各种形式的森林旅游活动,游客由于缺乏森林法律管理意识,容易破坏树木,带火种上山,这样容易造成森林火灾,而且森林地区交通不那么通畅,一旦发生火灾,处理起来就相当的困难,损失就会相当严重。建议各林区建立火灾管理区,购买相关现代化设备。各林业区建立联防站,做好联防工作,一处着火,多处救援,能在第一时间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4 结束语

森林保护工作室我国林业资源的一项重要保护工作,无论是从社会长远发展还是自身利益出发,有着十分重要的的意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森林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会保护自然资源,是森林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有效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改善的重要保障,为人类社会的生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使得社会更加和谐,人类生存环境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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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东北地区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可行性;必然性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11-0179-1

1 绪论

森林是人类和其它生物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是自然界最丰富和稳定的基因库、资源库和能源库,对保护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环境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为国家的经济、国防及科技建设事业提供了不可估计的价值。

我国分布着丰富的林业资源:全国森林面积1.95亿公顷,比上一次清查净增0.21亿公顷;森林覆盖率20.36%,净增2.15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149.13亿立方米,净增11.28亿立方米,继续保持世界首位。我国的林业资源主要集中于西南地区和东北地区。其中东北区森林资源面积为6×1011hm2,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28.1%,是全国最大的林区,包括名列“中国十大森林”的长白山红松阔叶混交林和大兴安岭北部兴安落叶松林。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大部分、吉林省东部、辽宁省北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的大兴安岭林区。东北林区是国家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又是东北区平原的生态屏障,具有重要的生态和环境价值。

东北地区林业资源尽管丰富,但是随着自然因素和人类的不合理开发的影响和破坏,使其森林生态系统的结构遭到了严重的干扰和破坏,其森林功能严重减退。东北地区作为我国林业资源的主要输出和储存基地,对其进行可持续的科学的发展和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2 对现阶段东北地区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提出的可行性与必然性研究

建国以来,国家及东北各省政府对改善林业资源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1)森林整体质量下降。(2)荒漠化扩展。

此外还存在诸如土地恶化、土壤污染、森林植物、动物各物种濒临灭绝等严重问题。给东北的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都将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后果。

可持续发展自提出以来,遍受到世界各地国家政府和人民的普遍关注,尤其在我党十七大报告中,主席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将“可持续发展”提升到更高的位置,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创造了便利的条件。同时在此大环境下,我国林业资源尤其东北的森林资源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作为我国经济和环境建设的一部分,也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在中央提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口号和进程中,也给东北地区的自然环境建设和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另外,在现阶段人们心中对可持续发展的认识的提高以及东北林业资源本身的雄厚的基础和优势,都使之可持续发展成为可能,也成为了必然。

3 对于现阶段东北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3.1 改善土壤植被质量

土壤是森林资源必不可少的部分,土壤的质量也直接影响着森林资源的质量。因此对东北地区的土壤进行检测、规划及保护,有着重要意义。

3.2 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努力扩大森林覆盖面积

这一措施直接起到了保护森林的作用。同时建立森林保护区。

3.3 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建立林业科学的管理制度

同时制定合理的林业利用计划,保证了在制度上的先进性。

3.4 保护森林中其它物种

保证其繁衍数量。有助于林业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

3.5 节约资源

让人们充分认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4 结论

林业资源对于人们的衣、食、住、行来说,是赖以生存的资源基地,保证了人们的生活需求,同时也保证了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发展等的正常进行。而我国东北地区是我国主要的林业资源的储存地和输出地。所以,对东北地区林业资源合理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在阐述了对保护和利用东北地区林业资源的一些成就,说明了其可持续发展的可行性。同时列举了对其进行开发保护的具体措施,说明了东北地区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历史的必然性。有利于东北地区林业资源合理的开发利用,对于其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依据。

参考文献

森林保护论文范文11

在解放前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我国大多数林区一直保持着森林资源私人所有为主的民有民营林业[2]。在稳固的民有民营产权制度下,森林经营质量的好坏与农民自身的长远经济利益之间一直保持着密切相关,这种由产权制度而形成的私人利益高度关联性构成了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的关键。由于产权利益机制的约束,采伐多少,如何采伐,何时采伐,何地采伐等森林持续经营的基本问题,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或理性植根于农民心里,应用于长期森林经营实践。在工业化程度极低,农业经济占绝对地位的旧中国,作为森林产权主体制度作用的一种结果,林区的森林经营总体上保持了可持续经营状态。就生产方式而言,尽管当时的森林经营方式只能称之为小农经济,但是这种小规模分散的生产方式却有效地避免了大规模森林采伐,有效地保护了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

同西方发达工业化国家所经历的生态破坏性工业化进程一样,新中国成立以后,基于社会主义改造的政治理想和发展工业的主观愿望,以及经济增长的实际需要,森林资源一度成为工业化资本积累的重要来源,遭到大规模砍伐和破坏。传统的民有民营产权制度经历了私人所有向初级社、高级社再到公有化的迅速转变,民有民营林业迅速走向消亡,取而代之以集体和部分国家占有的公有公营产权模式,并一直持续到20世纪90年代。

森林资源产权制度的频繁变化,对林区的林业生产性质和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巨大影响:①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的产权制度基础面临崩溃,森林科学经营的民间积极性丧失。农民的森林经营主体身份被剥夺,森林资源的产权被收归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失去了森林独立经营权,森林经营活动成为一种严格意义上的“部门经济活动”或“国家经济行为”。在新的产权制度下,丧失森林所有权的农民实质上已经作为公有经济组织的“雇佣劳动者”,有劳动之义务而无选择森林经营方式的权利,他们在长期经营森林实践中形成的森林可持续经营习惯难以发挥作用,森林经营的实际利益主体明确地指向国家、城市和工业,而由此带来的森林生态环境责任主体却被严重地“虚置”。②森林经营活动从民间的分散作业方式迅速转化为专业化半专业化的生产活动,在现代采掘工业技术的支持下,开采森林资源、生产木材的能力极为提高,森林资源恢复与更新能力难以跟上采伐消耗的速度。在森林资源的采伐和经营组织管理方式上,改过去的“择伐”为“皆伐”、小规模分散的生产方式(即小农经济)为集体统一经营,有组织的林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机构(社会化大生产、大协作)大量地出现。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南方各省大办国营营林林场和森工采育林场,各村纷纷举办集体林场,通过集体作业、强度皆伐;提高木材生产效率,在森林资源恢复管理方式上,采取森林采伐与森林更新专业化分工,采育林场主要是采伐木材,营林林场负责林地恢复更新,形成“两张皮”,使得森林采伐和更新严重脱节,森林质量也严重下降,最终出现“资源危机”和“生态危机”。③森林资源休养生息的自然规律完全被忽视,生态系统的功能被严重削弱。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行之有效的森林持续经营传统被废弃,如自然恢复混交林的经营模式,木材采伐与生长平衡的机制,择伐作业和小片皆伐,林间套种,地力保持等一些好的习惯,由于大规模的集体森林采伐,以及大规模地人工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形成单而一的松树和杉树为主的针叶人工林,大规格的全面垦挖林地以及全面的烧炼采伐迹地,造成大量的土壤有机质的丧失和长期地力的衰退,生物多样性越来越低,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稳定性和防护能力大为降低。④森林产权公有化变革而形成的大量的国有和集体林场,经济依然贫困,尽管经历了数次经营体制改革,但还是无法从经济围困中摆脱出来。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和集体林场依靠砍伐20世纪50年代营造的人工林以及开采祖宗留下来的天然林资源,不断壮大,人员不断增加,运行成本不断提高,林场“木头”模式的单一经济增长方式,随着森林资源的过度消耗,导致资源“赤子”与公有林场财政“赤字”长期并存,无法形成南方集体林区林业生态经济的内外部发展环境。

总体上讲,在自然资源高消耗的传统粗放经济增长模式下,森林资源公有化经营体制不利于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难以形成森林资源、生态环境与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难以避免“公有地悲剧”的出现,近50年的森林资源共有公营的经营实践以及长江流域严重的水土流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森林资源公有化制度在平衡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矛盾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弊端,曾经引发了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创新,出现了诸如森林资源股份合作制、租赁制、合作制、承包经营制等新的林业经营形式。到1986年,南方集体林区集体林地面积的69%为农户个体承包经营[3],激发了农民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回归了林区民有民营的某些特征,提高了资源使用与配置效益。然而,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南方林区森林资源不彻底的产权制度变革,本质上还是基于提高森林资源经济效益之目的,将公有(集体)森林资源的部分经济收益权利向农户分散,森林资源的所有权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到民有,激活和巩固了森林财产收益的民间欲望,而极为重要的森林生态防护的社会权利责任体系远未建立起来,引发了大规模的森林乱砍乱伐,由此深层次地暴露出了森林资源产权结构调整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进入21世纪,我国将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今后50年中国林业发展总体战略是“生态建设、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三大目标[4],为实现这一目标,将改革森林资源产权制度,“稳定所有权,完善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4]。但是,我国林区复杂的森林自然条件,相对落后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频繁的政策波动,多样的森林资源经济关系以及重要的生态保护战略地位,决定了森林生态保护和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变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因此,研究生态建设及其与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创新之间的辨证关系,探讨森林生态保护形势下的南方集体林区森林产权结构模式,并提出产权结构改革措施等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2、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及其对森林生态保护影响:理论与现实反思

2.1森林资源的私有产权与森林生态保护

森林资源的私有产权严格意义上是指个人对包括林地和林木及其它生物和非生物资源的所有权。完整的森林资源私人所有权通常是指民法意义上的物权、财产权。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私有产权被认为是个人自由、个人价值、个人自和尊严的体现,而且被认为是一个社会效率的基础和保障。一般意义上,私人所有权可以刺激所有权人高效率利用各种自然资源,促进资源的合理流转,因此具有较高的资源利用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在一定程度上,一个社会的整体发展水平或社会福利都建筑在社会效率提高的基础上。因此,私人所有权被认为是一种有利于社会的制度安排[5]。

在森林资源领域,有效率的私有产权理论上可以减少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性利用,促进私人理性地处理资源短期利用与长远维护之间的关系。由于利益的关联性,相对于公有产权,森林资源的私有产权本身对权利人进行财产的保值增值的激励,有利于森林资源产权的高效率。亚里士多德曾经指出:“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人照顾的东西,人们关心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而私人的事物则往往受到私人最大可能的关照”。[6]就森林资源生态保护而言,公有产权常常伴随着经营者的滥伐和非经营的盗伐,最终导致森林资源的严重破坏,而影响公众甚至私人的生态环境权利而告终(特别是在经济落后的国家,森林资源产权的公有所带来的生态破坏尤其严重,并且具有相当的普遍性。);而私人产权则往往伴随着权利人对森林的尽量关注和爱护、有理性地适度采伐和细心恢复等,私人对个人森林资源财产的关照,主观上促进了私人森林资源财产权质量和数量的增加,客观上保护了森林资源可持续增长的资源基础,因而也促进了森林生态效益,这一点不仅在理论上有其合理的逻辑,而且也为南方集体林区长期的民有民营的历史经验所证实。

然而,森林资源产权私有化有利于森林生态效益的提高,是一个整体上的理论概念,这种结论的实践需要一定的社会、经济、政策条件,特别是经济发展水平。20世纪80年代,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产权民有化运动并没有出现理论上所描述的景象,相反,林权分散化带来的森林资源的大破坏,给南方集体林区的森林生态保护带来了灾难,影响了森林资源民有化改革的深化。在进入20世纪80年代末期,基于公共生态安全利益的考虑,我国森林资源产权改革有向公有化推进之趋势,如建立大量的公共所有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根据国家规划,从2001年~2010年的10年里,全国自然保护区总数将达到1800个,面积1.55亿公顷,占全部国土面积的16.14%左右,[4],相当多的集体或农民个体经营的森林资源被公有化或实行公有化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世界森林资源保护政策变化的潮流,也回应了现代中国社会对森林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在西方国家,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许多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管理,如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等。这种趋势的出现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了森林资源产权结构与森林生态保护之间关系的复杂性,说明产权结构的民有化到森林生态效益的实现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多的结构变量,例如一个国家的法制体系的完整程度,法制习惯、政策稳定性、国家监控能力,特别是林区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还有森林资源自身的生态、经济特征,都是影响和制约产权改革效率的重要因素。

从效益归属性质上看,森林资源生态效益属于公共服务产品的范畴,理论认为,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由私人提供往往是不经济的,也是不现实的,一般应当由政府承担,由政府管理并由社会成员均等享受,公共产品私人经营的不经济性客观上也要求对森林生态资源的公共化,即产权的公有化。因此,从这个角度上看,森林资源产权私有化难以克服公共产品经济效益低下的弊端,私有化产权结构与公共生态效益存在内在的矛盾。对于类似问题,美国著名法理学家理查德·A·波斯纳认为:“森林可以在不归公有的情况下由政府资助。”[6]按照他的说法,国家可以通过私人来实现环境生态功能,即在保护私人森林资源合理的财产收益的前提下,尽量弥补其因提供公众生态效益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实现私人产权与社会利益的一致,如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或生态补偿等确保私人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引导其追求环境生态效益,这样做可能比国家直接所有和管理自然资源的成本低一些,效果会好一些。

因此,实现森林资源私人产权制度,并不意味着它是完美的,它需要依附于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尤其是经济发展水平。这些局限性说明,并非森林资源私人产权制度是效益最高的选择,尤其对于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的最大化目标而言,另一方面私有产权的经济性质决定了经济效益与环境生态效益之间的无法克服的深刻矛盾,在更多的条件下,森林资源的私有产权更容易激发经济利益的扩大,而公共生态利益容易被忽视。

2.2森林资源的公有产权与森林生态保护

所谓森林资源的公有产权即森林资源的所有权归公共所有,这种公有形式可以是全体社会公民所有,也可以是某一特定的人群所有。在我国,森林资源的公有制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基本形式。国有形式是国家对森林资源一种形式上的所有,所有权通过国家兴办的实体即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占有形式来体现和代表国有,即所谓的“国家所有、分级管理、多级占有”的产权管理模式,有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实际上是一种部门或单位的占有,由占有而产生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权。不难看出,我国森林资源的公共产权是未加明确界定的产权,形成产权不规则的破裂。公有产权制度下,特别是国有产权制度下,产权的激励较低,监管成本高,这一点以现实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人事臃肿,非生产性支出过大的事实所映衬。在国家宏观生态政策不明确的情况下,森林资源产权公有化所形成的低效率的经营管理体制,容易造成资源的严重破坏和浪费,因而导致外部性的出现和公共产权的低效能。公有产权制度最大地弊端是名义上产权是清晰的,所有人是存在的,实际上不存在具体的所有人,没有人真正关心所有权人的利益,只关心本部门利益、本单位利益和本行业的经济利益,对森林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公众利益则漠不关心。在国有产权制度下,鉴于国家森林资源行政管理机构与森林资源国有经营单位之间存在的纵横交错的行政管理关系,以及复杂的经济利益关联,国家人很难按照法律法规完全履行对森林资源的有效监督和适时管理,有效保护所有人的利益。国有产权制度下往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产权经营模式,主要由用益权人(即国有林业经营单位)实际使用森林资源,由于这种制度下缺乏真正的所有权主体,用益权人缺乏来自所有权人的权利硬性约束。用益权人受到的约束主要来自所有权人的代表人或人,最容易出现国有林业经营单位与所有权人的人勾结起来损害所有权人利益的现象。东北、西南国有林区国有林业森工企业的长期超采伐限额的经营行为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些,新中国历史上,哪里有国有森工企业,那里的森林砍伐就最严重,生态保护问题就最为脆弱,水土流失就最为严重,这是不争的事实。

在南方集体林区所实行的国有林场经营组织形式,在计划经济时期,培育了大量的森林后备资源,即使在市场经济初期,通过借债、国家资助等多种形式,营造了大量人工林,成为南方集体林区营造林典范,为国家和地方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不容忽视的是,国有林业的这种经济模式的发展,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保护问题,毁掉了大量宝贵的天然次生林资源,留下深刻的生态隐患。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惯性作用下,国家宏观财政体制的变化,地方财政逐步紧张,山区森林资源的保护缺少有力的财政支持,债务负担承重,导致森林资源债务性的过度消耗,国有林场重新面临资源潜在危机,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增大。人们开始担心,在整个南方集体林区,如果缺乏强有力的外部财政输入,将有可能出现新一轮的公有林业资源和经济危机。值得进一步深思的是,这种危机不同于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两危”,不是总量性的,而是树种、林种和材种结构性的短缺,这种短缺的弥补难度将远远大于总量的提升,这不仅仅涉及到林业经济竞争能力的恢复,更重要地将关系到整个南方地区森林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或重建。

与国有林业有所不同的是,集体产权的森林经营模式是一种理论上的群众自治管理,集体作为一级经济组织,承担集体森林资源财产的保值增值的权能,代表集体所有人的利益,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又是一级享有一定行政职能的委托性管理机构,行使林区社会管理的某些职能,如收费、计划生育、地方治安等等,部分代表国家利益,接受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和监督。集体组织的双重属性,其产权制度本身的缺陷,决定了其管理运行不可能按照合伙或合作等企业股权组合形式来全透明运行,不可能完全置于集体成员的监督之下,行政公权利的介入,容易导致集体利益的代表人(村长或村支书)及其村委会成员个人对森林资源的使用和经营权利过大,在利益的驱动下,难免滥用权力,背离集体成员的长远利益,侵害集体群众的经济和生态权利。因此,以集体这种半行政、半经济组织形式的公有产权模式,存在难以避免的体制弊端,这种弊端难以用组织监督或政治监督的形式来纠正,仍然有赖于森林资源产权制度深度改革来逐步克服。

3、森林生态保护与资源产权结构模式:受约束的森林资源产权设计

如前所述,我国现存在森林资源公有产权结构完全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经济制度在森林资源产权设置上的具体体现,其所体现的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公有制经济)和政治意愿(社会主义制度),而绝非是森林生态社会效益。在随后的森林资源所有权和经营权剥离的改革中,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森林资源的产权和利用结构,但是这种改革的基本取向仍然是弱化政治而突出经济,仍然是一种经济分配体制的创新。之所以出现森林资源产权结构变动的阶段性,一方面在于人们主观认识上的局限性,特别是对社会主义根本性质和任务认识的阶段性,影响了森林资源产权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另一方面在于对森林功能的认识存在长期的误区,忽视森林和林业作为环境建设主体的重要生态作用,长期实行“重采轻予”的林业政策,导致了森林资源的过度利用和消耗;如果说以上两个方面是影响我国森林资源产权结构的主观原因的话,那么,我国相对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长期的短缺经济则是导致森林生态保护不力的根本原因。20世纪末期,我国经历了一次严重的洪涝灾害,人们在面对巨大的财产和生命损失时,开始转变对森林资源的态度,更加注重森林生态的防护功能;在国家层面,开始了前所未有的政策大调整,投入数以千亿计的资金,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6大林业重点工程,其中有5项是生态建设和保护工程,南方集体林区均在其内。

应当进一步思考的是,全面实施森林生态保护工程是否能够说明我国的经济实力已经强大到足以支撑全国25704万余公顷的林业用地[1]生态保护的目标?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央和地方财政力量还十分有限,仍然有约3000万人口生活在绝对贫困之中,还没有能力大量投资森林生态保护工程。众所周知,森林生态保护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财政支出项目,非但雄厚的财政力量是难以支撑的。由此可见,森林生态保护单单依靠国家的财政投入是不够的,依靠贷款更是不现实的,唯一的选择是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国家和民间力量的汇合。那么,如何引导社会的资金、劳动力、管理和技术等要素进入森林生态保护领域?这里有两条基本的途径,其一是行政命令,搞“一平二调”,强制参与;其二是物质利益引导,通过政策经济优惠,吸引社会力量进入。很显然,第一种方式行不通,必然是低效率的;第二种方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的选择。当选择物质利益引导的时候,我们就面临一个不可回避的森林资源产权问题。因为,不论是国家社会财政力量的支持,还是民间社会力量的投入,必需有一个明确的补贴对象和确定的利益主体。从另外一个方面讲,国家投资森林生态保护,采取何种森林资源产权结构将直接影响资金使用效率,还将产生不同的森林生态效益。

3.1生态公益林产权结构的优化和选择

我国从2001年开始在全国部分省区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在这次试点中,将森林资源按照其主导利用功能人为地区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其中生态公益林以生态利用为主,满足人们对森林生态环境效益的追求,不可以实施商业采伐;商品林则是以生产木材为主要培养目标,满足社会的森林资源的经济需求[8]。单从主导属性和任务来看,生态公益林所提供的生态服务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社会产品或公共产品。按照公共产权理论,生态公益林产权结构适合以公有产权形式作为最优的选择。依照此逻辑,在南方集体林区原有的国有森林资源产权将有利于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保护,但是,这种有利性还必须以相应的产权结构优化为基本要件:①国家投入的生态补偿或建设资金能够满足国有林业经营单位的最低需要(包括历史债务的处理)[8],资金运行和管理是有效率的;②需要对生态公益林实施严格的禁伐或限制利用管理,并且保持监督和管理的有效性。与此同时,引入私人产权的激励机制,在森林资源国有产权不变的情况下,应当最大限度地分散森林资源经营权和管理权,“弱化所有权,强化经营权”,将生态资金和管理权利直接分配国有林业单位职工,建立责权利相一致的激励机制,克服公共管理责任不明,职工利益不保的弊端。

从森林生态保护的世界发展潮流来看,集体所有农民经营的生态公益林实施公有化产权管理,可以克服私人产权经济利益的扩张,可以大量节省生态公益林管理成本,总体上讲是有效率的。但是,在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生产资料,农民的生活与森林资源密切相关,公有化管理成功的关键不在于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权的公共化,更不在于资金使用上的集体所有和集体调配,其公有化更多地应当体现在森林产品的公共属性上,落脚点在于能否有效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①尊重个人“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按照承包经营合同或林权证书所指定的产权归属,由农民直接享受国家财政补贴,改过去的“暗补”为“明补”,资金的使用必需由实际经营者(即农民)掌握;②应当允许农民在被保护的森林里开展必要的生产活动,以增加经济收入,如林中间作、林副产品生产等,弥补经济损失;③对农民森林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主要是采伐限制),以保证森林经营行为不损害森林公共生态效益。

3.2商品林产权结构及其管理

南方集体林区和东北、西南国有林区因其优越的光热、水分条件,适合林木的生长发育,理所当然就成为我国重要的商品林生产基地。在林业生产力布局调整中,这些区域的大部分地区被确定为重点地区商品林基地建设区[4]。顾名思义,商品林是以生产商品为主要目标,以追求经济效益为唯一目的。从产权激励机制的角度判断,建立商品林私人所有的产权结构更有利于提高商品林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更有利于提高商品林经济效益的实现。目前我国商品林产权结构的实际情况是,国有和集体林业经营单位掌握绝大多数的森林蓄积量和面积,真正的私人占有资源量还非常有限,在南方集体林区也不例外。从商品林的经济目标出发,其林木的采伐和利用应当按照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供求关系以及价格规律来组织,何时采伐森林、采伐多少以及如何采伐完全是经营管理者自身的私有权力。从森林资源内在固有的经济和生态属性来看,不论是商品林还是生态公益林都同时兼而备之,同时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和林情的实际看,商品林产权的所有化和经营的自由化所应有的客观条件还不具备:①商品林区划的技术标准还不成熟,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严格界限的理论依据和实际技术应用还不完善,不排除一些非技术因素(如经济动因、政治因素)的干扰;②森林资源的完全放开所需要的市场环境还不具备,信息公开、市场开放、公平竞争以及相应的法律还非常不成熟;③政治和经济体制的限制,我国社会主义性质排除了森林资源的完全私有化的可能(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对自然资源产权私有也设置了严格的限制);④基于森林公共生态利益的总体考虑,我国宪法和法律对包括商品林在内的森林资源财产权利实施必要的限制,规定了所有权人行使个人财产权利不应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原则(这也是世界上通行的做法)。由此可见,我国商品林经济效益的目的性以及生态效益的兼顾性,决定了其产权结构的复合性。具体而言,对于国有商品林,在坚持林地所有权国家所有基础上,推进林木及其他地上资源的产权多元化,可以参照公司企业产权股份化,风险社会化的做法,分散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让更多的民间资本购买国有林权,参与国有林权的控制和管理,从而有效激发民间资金的活力;另一方面,国家以其对森林土地资源的所有权而对私人森林资源产权实施法律监督,通过制定和实施森林资源采伐更新,监督森林经营行为,使其经济行为保持在公共生态利益所能容忍的最低范围之内;更重要的方面在于,商品林经营成果的好坏,与森林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密切,在南方集体林区尤为明显,更多的木材产出,从而填补生态公益林保护所带来的木材供应短缺,将可以缓解林产品的市场供求矛盾,以此而言,商品林的发展是森林生态保护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对于集体所有的森林资源,应当在原有的森林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进一步“淡化”集体所有权,扩大农户“经营权”乃至“处分权”,其核心是稳定延长商品林承包经营期,给予经营者商品林资源、林木资源的完全所有权和林地资源的“准所有权”。同时,积极配置活跃的商品林产权市场,完善产权流转的各项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9]

目前,影响我国林区商品林经营活力的因素中,除了林权这一基本要素外,更重要方面还在于商品林经营政策环境等非市场因素,林业收费严重脱离法制的轨道,造成森林经营民有经济利益大块流失,降低了森林经营的经济效益,进而影响了产权改革的实际效果,在南方集体林区尤其突出[10]。如果说,森林资源产权改革是国家公权利和民间私权利的分合,那么,森林生态建设良好政策环境的创造则将更多地涉及到国家公权利的设置、行使以及有效的社会监督,将是一次深层次的林业法制改造[10],这将是一次更艰难的探索,我们拭目以待。

产权制度作为调整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规范,是影响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制度因素。森林资源产权与森林生态保护之间存在比较紧密的相关性。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发生了数次变革,对森林生态保护产生了较大影响。进入21世纪,国土生态安全成为林业建设的主要任务,森林生态保护与资源产权制度的改革重新引起社会的重视。森林资源经营权利民有化作为林区林业改革的重要目标,其产权设置与森林资源保护之间的辨证关系出现了新的变化。以森林资源分类经营为基础,按照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种不同的森林经营类型,构建有区别的森林资源产权结构模式,以取得生态和经济双赢的产权格局。本文围绕着上述问题,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予以论证和分析,以期为林区林权改革研究充实内容。

关键词:森林资源环境保护产权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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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孔凡斌、邓华锋,论市场经济条件下南方农村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制度创新,南方农村,2003年第2期,第23~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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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项目组,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总论,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年,第10页、第201页、第240页。

[5]高富平著,物权法原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026页。

[6][美]理查德·A·波斯纳著,将兆康译,法律的经济分析(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1~102页。

[7][美]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著,张军译,法和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51页。

[8]孔凡斌,试论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政策理论、对象、原则和实现途径,西北林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第101~104页。

[9]孔凡斌,现代中国外商企业林业政策与法律环境优化对策研究,林业经济问题2002年,第4期,第195~198页。

森林保护论文范文12

关键词:城郊型森林公园;森林景观;规划设计;植被特点;景观设计原则

城郊型森林公园处在城市市区或郊区,它不同于一般的森林公园和城市公园。就其自身条件来说,城郊型森林公园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一定的生态基础,其森林景观资源丰富度介于森林公园与一般城市公园之间。森林景观是森林公园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因此有必要对城郊型森林公园森林景观规划进行研究。出于对上述特点的充分理解和把握,以及考虑到城郊型森林公园用地类型比较复杂这一状况,在对城郊型森林公园进行规划设计时应重点把握森林景观的规划设计[1]。

1城郊型森林公园植被特点

1.1森林资源优势

城郊型森林公园的主体资源往往是分布在山地丘陵或湖泊水库的森林景观和野生动物资源。城郊型森林公园的基地环境与城市中心的一般绿地、主题公园等相比具有相对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风格更具野生性和野趣性。有部分或大部分区域保持了原始的森林生态系统,森林景观及森林生态环境质量较高。

1.2森林资源劣势

由于城郊型森林公园处于城市市区或郊区,地理位置比较特殊,它不同于一般的森林公园以景色秀美、风光无限为基础。基地通常受到人为干扰,大部分区域天然次生林消失殆尽,森林景观以人工林、经济林为主,林分结构简单,森林生态功能等级和森林健康也处于较低水平[2]。同时,城郊型森林公园的用地类型比较复杂,通常会涉及矿山废弃地、工业用地、村庄、果园、农田、林地等诸多种类。

2森林景观规划原则

2.1系统性

根据系统论原理,系统的功能大于系统各部分功能的总和。在设计中改变以往植物景观设计中拼拼凑凑,缺乏系统性、整体性的“绿化”方式,通过分析基地特点,对森林景观采取从宏观到中观再到微观的逐级规划方法,创造整体协调、自然开敞的绿地系统。

2.2生态优先

在生态、经济、社会三大系统协调统一发展过程中,生态系统及其基本规律具有基础性、决定性地位,是经济社会系统及其规律存在和发挥作用的根本前提。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发展是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主要目标,城郊型森林公园以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为核心,因此在对森林景观规划时,首先考虑的应该是生态问题,协调和统筹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2.3突出特色

城市森林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具有自然属性又具有社会属性和文化属性,是城市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生命力的载体。城市森林培育的根本目的是要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景观和文化效能,为城市居民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文化效能是森林综合效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森林景观打造时必须符合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在树种选择及景观营造时要符合栽植地的文化气氛,突出当地的特色。

2.4分期规划

以先绿后景、分步实施为建设方针,突出规划的时代性和前瞻性,保证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在确保“黄土不见天”的基础上,逐步调整规划区的生态性和景观性。近期遵循先种植后建造的方针,主要进行大面积的植树造林和林相改造。按不同区域植被的生长势和布局情况对其进行不同等级的保护以及植被恢复、重建。中期以完成生态基础设施为主,建设游览道路,继续植树造林。远期在中期建设基础上完善各园区建设,加强各园区联系,形成整体森林公园。

3实例项目研究

3.1项目概况与基地植被现状

照母山森林公园规划总面积约421.80hm2。规划区照母山位于渝合高速路以东,渝北区内高速路与冉家坝之间,属于大竹林—礼嘉组团与观音桥组团之间的隔离绿带之一。是重庆北部新区重要生态绿岛和城市背景,对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形成城市优美天际轮廓线有重要影响。该基地按照《重庆市北部植物园总体规划》实施步骤的安排,在2003~2007年4年时间内,北部新区大礼组团隔离带规划已完成植物园1期主景区建设的初步工作,大量的基础绿化使该区绿化初具效果,环境有所改善,人气有所提升。随着北部新区开发建设力度的加大,山水园林城市、森林重庆建设步伐的加快,规划建设全面铺开。

照母山森林公园规划控制范围较大,主要涉及农田、林地、荒地、居民社会用地、交

通用地及水域。规划区内野生植物覆盖率约占总规划面积的40%左右,主要为泡桐、桑树、刺槐、臭椿、青杠、柑橘、珊瑚树、桉树、麻椰树、构树、黄葛树、慈竹等。地表土壤斑块情况严重,植物景观缺乏统一性和整体性。

3.2森林植被恢复及景观营造方法

3.2.1宏观规划。宏观尺度规划首先注重园区绿地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比如它在城市绿地系统中的功能、它作为城市背景的功能等,其次考虑园区自身绿地的完整,做到先绿后景,分步实施。规划中利用gis技术分类提取出植被分布现状、道路便捷程度、水域保护、视线因子、坡向及坡度6个单因子分析图,然后从生态保护和景观营造的角度对6个因子进行叠合分析,同时以隔离带的气候(风向、光照、地灾、土壤)为基础,利用gis多因子叠加分析技术得到4个分区,并对不同类型的用地采取不同的森林景观营造方法。

一是重点景观林区。将坡度、植被现状、道路三因子进行叠加分析提取出满足坡度小于25%、现状为农田、荒地及交通便捷的区域。该区植被状况较差、地势平坦、交通便捷、景观视线通畅,规划为公园的景观区,植物景观主要是结合功能、景观风格来布置。二是林地保护及改造区。在gis中将园区森林植被郁闭度高、景观效果好的林地提取出来作为林地保护区。将园区植被现状、坡度因子叠加,分析提取出坡度小于25%、现状为荒地及景观效果较差的林地作为林地改造区。对基地中森林景观及森林生态环境质量较高的区域采取保护措施;荒地进行补植套栽,营造常绿针阔复层混交林,创建多层次、多季相、多美学效果的森林景观;景观效果差的林地可以先对过于郁闭、老化、杂乱的林分进行透光抚育,改善林地立地条件和卫生状况,再对林下已有的幼苗、杂灌木等有选择地作保护性抚育管护。三是森林水土保持区。将坡度、植被现状因子叠加,分析提取出坡度大于25%的荒坡地带,作为水土保持区。这些区域坡度较大、荒地较多,不适宜进行建设活动,因此把这些区域规划为水土保持区,主要进行大规模的植树造林,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多林种多树种优化森林植物资源科学配置,恢复和丰富地带性植被类型。四是森林水源涵养区。将gis缓冲区分析出的水体重点保护区域提取出来作为水源涵养区。该区域利用森林公园内现有的池塘、水库、汇水区等低洼处,选用耐水湿的乔、灌木及水生植物,营造林缘湿地植物景观,对水体进行保护。

3.2.2中观规划。中观规划是在宏观规划的基础上,以生态优先为准则,根据公园的性质、功能、立地条件等对整个园区进行划分,利用划分的结果,因地制宜对各个区的森林景观进行打造。本次规划中的分区结果不仅仅是以功能分区来确定的。一般城市公园的空间布局模式是按功能分区来确定的,但是城郊型森林公园的功能模式应该是以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为核心的生态、使用、美观三大功能合一的模式[3]。这种功能模式要求其空间格局不能仅以不同的使用者和使用功能来划分,而应统一于生态保护和恢复的基本目标。因此,对森林公园森林景观进行规划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即以保护、优化、恢复现有的森林景观为主,对适宜的区域进行适度开发,既可以保证用地作为城市的重要区域发挥出最佳效益,又可以快速实现森林公园的雏形,为以后的生态恢复打好基础[4-6]。此次规划为满足森林公园生态、科普、游憩的功能,结合基地现状,将隔离带规划为3个主要片区,即森林游赏区、森林体验区、森林培育区。

森林游赏区是全园核心区域,它分为5个小的景区。规划着重体现人与自然及人与人的和谐共生,以展示各种与人相关的植物为主,如与人类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生活化植物、与文明相关的文化性植物及与气候相关的地带性植物等,进行植物展示与科普宣传。森林体验区主要发挥水源涵养的功能,游人活动较少。该区植物覆盖度较高,在保护原有植被不被破坏的同时通过补植,对原有植被进行修复和改造。森林培育区地势陡峭,是连接交通要道及居住片区与公园的重要区域,为森林公园提供森林景观资源的同时促进片区生态系统稳定,承担城市的防护及卫生隔离功能。该区需要进行大规模的植被恢复。

3.2.3微观设计。微观设计则是把植物景观的规划落实到每个小的景区及景点。本项目主要涉及森林游赏区的5个小景区,根据每个区的功能和主题不同,进行不同的植物景观营造。以打造照母山孝文化主题为特色的孝源林为例说明。该区以寻觅孝文化之源为主题,以使游人了解孝文化内涵为目的,以集中展示与孝文化相关的植物为特色,并结合主题建筑营造不同的植物景观,让人们置身于大自然中,了解孝文化的历史文脉。其中的孝文化植物园是以集中栽植蕴含孝文化内涵的植物为主的生态展示景区。园中主要打造“椿萱并茂”(古时以椿树象征父亲,萱草象征母亲),“槐荫留情”(以槐树为主要植物,配以其他植物种类,营造一个关于孝与爱的植物空间),“竹影婆娑”(竹类中有许多种类与中华孝文化

有一定渊源,借竹之名传播孝文化)等景点;再结合基地上的水池,种植一些水生植物。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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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王艳,陈东田,侯可雷,等.城郊型森林公园规划中的性质定位[j].林业科技开发,2007,21(1):10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