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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业论文

时间:2023-02-13 06:58:30

森林业论文

森林业论文范文1

1.1林业经济三产业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林业产业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4]。第一产业指森林资源培育业,包括林木的培育与种植、林产品初级生产等;第二产业指林产工业,包括林木加工、木质品制造、林业机械制造等;第三产业指服务性产业,包括森林旅游、休闲服务、林业文化活动等。根据1998—2011年林业产业产值数据绘制堆积式柱形图(图1)。从图1可见,尽管林业经济受诸多因素制约,但其发展仍然呈现出良好的势头,林业三次产业产值均逐年上涨。林业第二产业产值在林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从2006年起超过第一产业产值所占比重,第三产业作为林业部门的新兴产业,其产值增长速度在三次产业中最快。我们对林业总产值进行曲线拟合,将年份设为t,产值设为y,得到生长曲线模型y=e(-357.471+0.183t),决定系数为0.992,模型拟合程度好。对林业三次产业产值进行生长曲线拟合,决定系数均在0.980以上。由此,我们认为林业总产值和林业三次产业产值均按照生长曲线趋势逐年增长。

1.2林业三次产业对林业总产值的贡献率分析本文采用以下方法分析了林业三次产业对林业总产值的贡献率:①平均值法。取1998—2011年14年的林业总产值和林业三次产业产值的平均值,算出各次产业产值占林业总产值的比重,用该比重作为贡献率,见表1中第一列数值。②回归分析法。参照闻速[5]采用的方法,通过建立回归分析模型,用模型中各次产业自变量的系数作为贡献率,见表1中第二列。在该方法中,因变量Y为林业总产值增长率,自变量X1、X2、X3分别为林业三次产业产值的增长率,拟合模型的决定系数为0.953、模型为Y=0.21+0.528X1+0.386X2+0.065X3。③因子分析法。在因子分析过程中,变量X1、X2、X3选取产业产值或产值的增长率均可,其结果相同。KMO检验值为0.750,大于0.5适合做因子分析。采用方差最大化正交旋转,旋转之后第一公因子在X2和X3有较大的载荷,方差贡献率为51.665%;第二公因子在X1上有较大的载荷,方差贡献率为48.278%,所得贡献率见表1中第三列。其中,方法二得到的结果为第一产业对林业总产值的贡献率高出第二产业14.2%。然而从实际数据中看出,林业第二产业产值增长率仅在2000年、2007年、2008年略低于林业第一产业产值增长率,其他年份均高于第一产业。由此可推断出第二产业对林业总产值的拉动力略强于第一产业。同时,王立磊[6]等也对林业产业结构对总产值的影响做了研究,结果表明第二产业产值对林业总产值的贡献率高于第一产业。这与方法二所得结果相悖,因此用回归系数作为贡献率的方法还有待考证。方法一和方法三的结果较接近,与实际数据相对比,差异不大。用平均水平来确定贡献率较保险,也间接验证了用因子分析法求贡献率的可靠性。由于数据的原因,无法用因子分析法单独求出X2和X3的方差贡献率,可再根据平均值法求出两者所占比重,最终得到三次产业对林业总产值的贡献率分别为0.4831、0.4431、0.0738。

2、我国森林火灾研究现状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困难的自然灾害,是我国森林面临的最主要风险源。基于火灾发生前和发生后的相关研究,大致可分为:①通过森林火灾发生的时空分布找到规律性,对森林火灾进行预测,建立预警机制。杨广斌[7]等运用统计方法和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分析法对1986—2006年北京市森林火灾的时空分布规律进行了分析;韩恩贤[8]等利用陕西省17年的火灾数据,采用Markov转移矩阵和GM(1,1)灰色模型对陕西省森林火灾发生的趋势和预测方法进行了研究;张典铨、梅志雄、傅泽强等[9-12]等运用马尔科夫、灰色系统、神经网络等不同方法对森林火灾进行了预测模型研究。②对森林火灾发生后的损失计量,以及探讨森林火灾对生态系统和林业的影响。蔡慧颖、贾德志、钟晓珊[13-15]等运用多种方法从不同角度对森林火灾的损失进行了评估与计量研究;车宏韧[16]等定性分析了森林火灾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影响;汤宛地[17]等阐述了森林火灾干扰指标对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的影响,并建议在评价森林健康时加入该项指标;高岚、朱学平[18,19]等分别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分析了森林灾害对林业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减灾对策。从定量角度单独研究森林火灾害对林业经济发展的影响的文章不多见,本文期望能填补这一研究空白,为我国森林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开展和森林风险的管理提供依据。

3、森林火灾对林业经济发展的灰色关联分析

森林火灾对林业经济的影响可从林业三次产业的三方面来分析。首先,森林火灾的发生会破坏当地的森林资源,直接影响林木的培育与种植、经济林产品的种植和采集等,致使林农欠收;其次,森林火灾破坏了林区及其周围的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劳动力资源,使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林业企业的经营也受到一定影响,致使第二产业发展缓慢;第三,严重的森林火灾致使气候条件质量恶化,林区环境、景观资源遭到破坏,以森林旅游休闲为主的第三产业受到影响[18]。本文将依据灰色关联分析法定量研究森林火灾对林业发展的制约作用。

3.1灰色关联分析法

灰色关联分析的基本思想是根据曲线间的相似程度来判断因素间的关联程度,是对反映各因素变化特性的数据序列进行的几何比较。该方法需要的样本数据少,不要求数据服从特定的统计规律,突破了传统精确数学的约束,具有较好的实际应用价值。设参考序列X0={x0(k)|k=1,2,3,…,n}为系统主行为变量、比较序列Xi={xi(k)|k=1,2,3,…,n},(i=1,2,…,m)为m个行为因子变量,通过:x′i(k)=xi(k)xi(1),(i=0,1,2,…,m)对原始数据进行初值化处理。通过:i(k)=|x′0(k)-x′i(k)|,(i=1,2,…,m)求出参考序列和每一个比较序列的差的绝对值。依据邓氏的关联度公式[20]求出Xi与X0的关联度γ(X0,Xi):γ(X0,Xi)=1n∑nk=1γ(x′0(k),x′i(k))。其中,γ(x′0(k),x′i(k))=miniminki(k)+ρmaximaxki(k)i(k)+ρmaximaxki(k)。式中,miniminki(k)为两级最小差;maximaxki(k)为两级最大差;ρ为分辨系数,ρ∈[0,1],其大小根据i(k)的值选择。由于森林火灾的突发、多变、不可控,其指标数据并不随年份递增或递减,而是时大时小,造成某些差值数值极大,本文ρ取0.3。灰色关联分析方法较为重要的两个性质为相对性和非对称性。所谓相对性,即关联度,强调的是若干个离散函数对一个离散函数远近的相对程度,因素之间关联度数值大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根据比较序列对同一参考序列的影响大小,排出关联序。所谓非对称性,即在同一系统中,甲因素对乙因素的关联度并不等于乙对甲的关联度。

3.2指标选取

灰色关联分析法具有相对性,由于公式中ρ取值不同,得到的关联度大小也不同,因此不必过分在意关联度数值的绝对大小。根据非对称性,本文对相应指标进行纵向和横向二维排序。选取林业产业总产值和林业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产值作为系统主行为变量(简称“系统变量”),以影响林业经济发展的森林火灾作为行为因子变量(简称“行为变量”)。森林火灾指标从火灾次数,火灾面积和火灾损失蓄积选取。森林火灾根据受害森林面积大小和伤亡人数多少,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级别(本文将重大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次数合并为一个指标)。最终选取7个行为变量:森林火灾次数、一般森林火灾次数、较大森林火灾次数、重大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次数、火场总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损失成林蓄积。纵向排序是系统变量林业产业总产值和三次产业产值分别同森林火灾七项评价指标做灰色关联分析,以此得到每个系统变量中森林火灾七项指标的关联度排序,共四列排序。横向排序则将森林火灾指标作为系统变量,各次产业产值作为行为变量,7个系统变量分别同行为变量的四类林业产值做灰色关联分析,得到每个系统变量与各类产值的关联度排序,共七行排序。

3.3森林火灾对林业经济发展的关联分析

森林火灾制约林业经济的发展,七项指标均为反向指标,即森林火灾次数越多、火灾面积越大、损失蓄积越多,产值的增加受影响程度越大;即若关联度数值越小,则该指标对该类产业产值的制约作用越强。排序1—4—7,所对应的关联度数值从小到大,制约作用从强到弱。灰色关联分析四个纵向排序结果见表2,对4个系统变量制约作用较强的3个行为变量为受害森林面积,损失成林蓄积和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次数。其中受害森林面积与林业总产值和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产值的反向关联均排在第一位。可理解为,在一定范围内受害森林面积越大,该区域内林木的培育与种植、木材加工及木质林产品加工制造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必然受到影响。根据上文的分析,林业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产值对林业产业总产值的贡献率高于90%,因此会直接影响到林业总产值的增长。此外,重大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次数与林业第三产业的反向关联度在七个指标中排在第一位,说明该指标对林业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影响最为显著,一定时间段内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次数越多,该区域受损害范围越广、程度越大,林业第三产业在这段时间内发展越缓慢。在4个系统变量对7个行为变量的四个反向关联度排序中,占据前四位5个指标分别是:较大森林火灾次数、重大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次数、火场总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损失成林蓄积。关联性较弱的指标是森林火灾次数和一般森林火灾次数。横向排序为表2中标灰的部分,7个森林火灾指标与各林业产业的7个关联度排序是相同的,均与第三产业的关联度排在第一位,其次是第二产业林业总产值,最后才是林业第一产业产值。这里存在两个问题:首先对应每一个火灾指标,与第三产业产值的反向关联性最强,却与第一产业的反向关联性最弱,这有违常理;其次,七个横向排序结果均为3、4、2、1,太过统一,说明存在异常。

3.4指标选取与排序方法的改进

观察实际数据发现,森林火灾评价指标数值随年份变化时大时小,而林业总产值和三次产业产值却随着市场机制完善、林业生产力水平提高、林业科研创新推动、国家对林业投资与金融扶持力度加大[21]等逐年增加。从灰色关联分析方法的计算原理看,关联度的大小容易受最大的数值影响而趋于一致,这样就能解释为什么7个横向排序的结果是相同的。通过分析发现,森林火灾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林业经济的发展,但并不直接体现在产值的变化上。随着林业产业产值不断增长,受森林火灾影响的应该是产值的增长率。假设在某一年森林火灾次数较多、受害范围较广、损失较大,那么该年甚至后续几年林业产业产值的增长较缓慢,增长率较之前几年略小。因此,将3.2中选取的林业产业变量改为林业产业产值增长率,重新进行灰色关联分析。从表3可见,纵向排序较之前略有不同。占据前四位的指标有:一般森林火灾次数、重大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次数、火场总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损失成林蓄积。较大森林火灾次数变为关联性较弱的指标,而一般森林火灾次数与第二产业产值增长率的反向关联度排到了第三位。重大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与第三产业的反向关联度从第一位变为第三位,取而代之的是受害森林面积对林业第三产业的制约作用最强。与第二产业反向关联度排在第六位的火场总面积指标,在新的结果中排在第一位,其他变动不大。横向排序与改进之前大有不同,说明之前的分析过程中变量选取和结果存在一定的缺陷。与七项森林火灾指标反向关联度最强的是林业第一产业,除了一般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外,其他指标均与第一产业的反向关联度最强,排在第一位。而林业第三产业恰好相反,它除了与一般、重大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反向关联度最强外,与其他森林火灾指标的反向关联性均最弱。为了将横向和纵向排序综合起来比较,对排序结果进行打分。根据排序1—4—7,打7—4—1分,如横向排序3、2、4、1,分别打2分、3分、1分、4分,纵向排序6、7、5、3、2、1、4,分别打2分、1分、3分、5分、6分、7分、4分。这样每个系统变量对应每个行为变量都有两个得分,将两项得分相乘(也可相加,其结果与相乘基本一致)得到综合得分,见表3。综合得分越高,代表该系统变量和行为变量的反向关联度越大。综合得分排名前五的分别是:受害森林面积和第一产业、火场总面积和第一产业、火场总面积和第二产业、重大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次数和第三产业、损失成林蓄积和第一产业。根据灰色关联分析的综合得分,研究森林火灾对林业产值以及林业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增长率波动的影响,主要从波动幅度较大的几个点简要分析,增长率波动情况见图2。森林火灾对林业经济的影响具有延续性,其制约作用会向后延续几年。假设某区域在某年遭遇强度较大的森林火灾,则该区域内整个森林生态系统要恢复到之前的水平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与之息息相关的林业经济在后续几年会持续处于低谷状态,直到有较强的动力重新推动林业经济增长。因此,在分析林业产业增长率受森林火灾影响时,要以该时点为起点,向前向后观察森林火灾情况和产值增长率变化。从实际数据中观察到,第一产业增长率在2003年处于波峰,与之反向关联性最强的三个森林火灾指标受害森林面积、火场总面积和损失成林蓄积在2002年的数值均降到最低,且向前推二至三年的数值都较低。第一产业增长率在2006年处于波谷,这三个反向关联性指标在该时点上均处于波峰,2007年之后有所下降,由此增长率在2007年之后呈逐渐上升趋势。1998年的林业第二产业增长率是14年间的最大值,1998年之后开始下降,从灰色关联分析综合得分的结果得出火场总面积与第二产业增长率的反向关联度最强,而火场总面积在1998年以及之前的几年数值都较小,1998年之后有所上升。增长率在2006年达到波峰,之后下降,2008年以后又稳步上升。火场总面积在2004年、2005年数值较小,2006年数值突然增大致使第二产业增长率在2006年之后开始下降。第三产业增长率在2001年较低,是由于2000年与第三产业反向关联度最强的重大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次数达到顶峰,致使次年第三产业发展停滞不前。2002年之后第三产业增长率开始逐渐下降,直到2006年之后趋于稳定,开始缓慢增长,与之对应的重大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次数在2002年之后连续几年内数值均较大,2005年之后逐年下降。林业产值的增长率波动是受三次产业增长率变化的共同作用所产生的,可依据林业三次产业对林业产值贡献率的估计值来分析林业产业产值增长率的波动情况。上述分析也验证了森林火灾与林业产业发展的反向关联性,以及森林火灾对林业经济的影响体现在产值增长率上这一假设前提条件。

4、结论

本文研究了林业产业发展现状和三次产业对林业总产值的贡献率。选取森林火灾七项指标与林业各产业产值进行灰色关联分析,发现结果存在异常,进而将变量林业产值改为林业产值的增长率,并改进了排序的方法,得到的结果较为合理。利用横向和纵向二维排序的综合得分,对林业产值增长率的波动进行了研究。得到主要结论如下:

①林业总产值以及林业三次产业产值呈生长曲线趋势逐年增长。通过因子分析法与平均值法相结合,求得林业三次产业对林业产业贡献率分别为0.4831、0.4431、0.0738。

②森林火灾对林业经济的影响并不直接体现在产业产值上,而是与林业产业产值的增长率关联度更密切。通过反向关联度的大小进行横向和纵向二维排序,对排序结果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排名前五的分别是:受害森林面积和第一产业、火场总面积和第一产业、火场总面积和第二产业、重大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次数和第三产业、损失成林蓄积和第一产业。

森林业论文范文2

1.1地理位置扎兰屯市位于呼伦贝尔市南部,背倚大兴安岭,面眺松嫩平原,地理坐标为:东经120°28′51″~123°17′30″,北纬47°05′40″~48°36′34″。东以音河为界与阿荣旗相依,东南及南以金长城为界与黑龙江省甘南、龙江两县及兴安盟扎赉特旗为邻,西及西北以哈玛尔山和莫克河为界与阿尔山市、鄂温克族自治旗接壤,北以阿木牛河为界与牙克石市相连。市境东西顶端直线距离210km,南北顶端直线距离160km,扎兰屯市土地总面积为867988hm2。

1.2地形地貌扎兰屯市位于亚洲大陆中部的内蒙古高原东缘,地处大兴安岭山脉中段东麓、松嫩(辽)平原西侧,属大兴安岭山地向松嫩平原过渡地带,地势西高东低,北高南低。地貌按照地貌形态和成因可分为中山、低山、丘陵和平原4种地貌,由西北向东南渐次分布,构成了扎兰屯市地势变化的基本骨架。地形特点可概括为:境内绝大部分山体浑圆,山势较缓,河谷开阔,海拔高为248~1218m,平均海拔在700m左右。

1.3土壤条件扎兰屯市境内土壤水平性地带为黑土,属于松嫩平原黑土带。受土壤垂直分布规律控制,海拔250~500m的东南部为基带地壤黑土,海拔500~800m的山地多为暗棕色土壤,海拔800m以上的为棕色针叶林土。扎兰屯市主要6种类型土壤,即棕色针叶林土、暗棕壤、黑土、草甸土、沼泽土、水稻土。土壤厚度一般为30cm,谷地及局部缓坡地带土层厚度可达60cm左右,土壤肥力较高,物理性状和通透性良好。

1.4水热条件扎兰屯市境内的河流均属嫩江水系,均发源于大兴安岭东麓,自西北流向东南,最后汇入嫩江。境内河流主要有雅鲁河、音河、绰尔河、罕达罕河和济沁河等大小河流40余条。其中:音河、雅鲁河、绰尔河属嫩江一级支流,卧牛河、济沁河、根多河及库堤河等属嫩江二级支流,对调节嫩江水量、水质具有重要的生态作用。境内地表水及地下水资源丰富,由入境水资源、流域内地表径流和流域内地下水资源3个部分组成,入境水资源不计入全市水资源总量中,全市水资源总量为25.67亿m3。扎兰屯市气候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特点是太阳辐射较强,日照丰富,年日照时数平均在2434~2876h,昼夜温差大。冬季漫长、严寒干冷,夏季短而温热,雨量集中,春季升温快,秋天降温快,风向呈河谷走向。西部和北部地区属于大兴安岭东部林缘温凉湿润、半湿润林牧业区,东南部地区属于温暖半湿润农业区。年平均气温为2.4℃,平均年降水量为480.3mm,多集中在6~8月份。无霜期为123d左右。

1.5生物资源扎兰屯市植被的地带性分布与气候热量的空间变异相适应,自西向东依次是大兴安岭中低山针阔混交林、低山丘陵阔叶林。针叶树种主要有兴安落叶松和樟子松,阔叶树种主要有白桦、黑桦、杨树、榆树、柳树、山杨、柞树等,灌木树种主要有榛子、胡枝子、山杏、绣线菊、兴安杜鹃等。扎兰屯市野生经济植物种类有维管束植物96科334属709种。其中,野生药物植物100余种,占全市植物种类总数的14.1%。扎兰屯市境内野生动物种类约200余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7种,主要有细嘴松鸡、貂熊、梅花鹿、金雕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47种。境内各河流、湖泊等生长各种鱼类46种(包括亚种和人工养殖品种)隶属12科(以鲤科鱼类为主,共有29种,占鱼类总数63%),其中,经济鱼类15种(包括亚种和人工养殖品种),主要水生植物是芦苇。天然草场划分为5类,即山地草甸类草场、山地草甸草原类草场、丘陵草甸草原类草场、沿河低湿草甸类草场和河泛地沼泽类草场。

场、山地草甸草原类草场、丘陵草甸草原类草场、沿河低湿草甸类草场和河泛地沼泽类草场。

1.6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资源扎兰屯市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驰名遐迩,远近闻名,是迄今为止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一处部级风景名胜区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城市生态文明资源主要由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和民族风情三部分组成。自然风光包括柴河风景区、浩饶山风景区、关门山风景区、秀水风景区、红光(断桥)风景区、成吉思汗旅游区、喇嘛山风景区等一系列景区,其中,久负盛名的柴河风景区为重点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柴河风景区地处原始森林腹地,这里森林茂密,水网如织,山峦叠嶂,动植物种类繁多,由于大自然的神奇造化,形成神奇的火山岩地貌,使这一地区山高谷深,水流湍急,且草木葱茏,花草葳蕤,形成山、水、岩交相辉映、声、色、情浑然一体的独特景观。也因为这里拥有以月亮天池为代表的天池群以及月牙湾、月芽岛等月亮系列景区景点,因此,有“月亮小镇”这一如诗如画的美誉,使这片神奇的土地成为休闲度假、健身养生、浪漫圆梦、休养心灵的极好去处,也是一处天然氧吧。扎兰屯市既具有大兴安岭原始森林磅礴的气势,同时,又具有江南水乡的清幽和俊秀,所有这些构成了比较丰富的城市生态文明资源,是扎兰屯市的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2森林资源现状及其特点

2.1森林资源现状随着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生态建设和林业经营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大,扎兰屯市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据2012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统计结果,扎兰屯市土地总面积为867988hm2。其中,林地面积580108.0hm2,非林地面积287880.0hm2,分别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6.83%和33.17%。森林覆盖率为55.38%,林木绿化率为58.40%。有林地面积480722.0hm2,占林地面积的82.85%;疏林地面积1016.3hm2,占0.18%;灌木林地面积25158.0hm2,占4.34%;未成林地面积1119.1hm2,占0.19%;苗圃地面积216.6,占0.04%;无立木林地面积4286.2hm2,占0.74%;宜林地面积32112.4hm2,占5.54%;林业辅助生产用地面积35477.4hm2,占6.12%。

2.2森林资源分布特点扎兰屯市位于大兴安岭山地向松嫩平原的过渡地带。西部和东北部低山区森林资源丰富,东南部丘陵区为农林结合区,森林资源相对较少。境内植物种类既有温湿树种和灌草植物,又有寒温性植被。又因山丘起伏,河谷纵横,地形复杂,地带性植被与隐域性的草甸和沼泽植被呈相间分布。森林资源呈不连续分布。有林地共分布有31个植被类型,主要有:胡枝子柞树林、胡枝子黑桦林、杜鹃白桦林、榛子落叶松林、榛子白桦林、榛子黑桦林、榛子柞树林、草类柞树林8个类型,面积占全市有林地的79.66%,蓄积占全市有林地的81.09%。在各植被类型中,草类柞树林占绝对优势,占全市有林地面积的20.54%;其次是胡枝子黑桦林占12.38%。森林资源主要以天然林为主,面积485178.9hm2,占全市林地面积的83.63%;蓄积量20862688m3,占全市活立木总蓄积量的95.72%。

3森林及生态工程建设现状

3.1重点工程概况经调查统计,近年来实施的生态建设面积达到15949.9hm2。其中:三北防护林工程面积2241.9hm2;退耕还林工程面积13355.2hm2;流域治理工程面积28.6hm2;其他林业工程工程面积324.2hm2.

3.2三北防护林工程全市三北防护林工程面积2241.9hm2。其中:有林地面积1135.9hm2,占三北防护林工程林地面积的50.67%;其他灌木林地面积182.4hm2,占8.13%;未成林造林地面积41.7hm2,占1.86%;其他无立木林地面积881.9hm2,占39.34%。

3.3退耕还林工程全市退耕还林工程面积13355.2hm2。已形成有林地面积6392.4hm2,占退耕还林工程林地面积的47.86%;疏林地面积1.5hm2,占0.01%;其他灌木林地面积4069.2hm2,占30.47%;未成林地面积216.2hm2,占1.62%;无立木林地面积2675.9hm2,占20.04%。退耕还林工程中,退耕面积6589.5hm2,占退耕还林工程面积的49.34%;还林面积6765.7hm2,占50.66%。

3.4流域治理和其他林业工程完成流域治理工程面积28.6hm2,其他林业工程面积324.2hm2。

4林业及生态工程建设对森林资源的影响分析

通过对扎兰屯市1997年和2012年的森林资源数据进行动态分析比较,分析林业及生态工程建设对森林资源的影响的动态过程。

4.1林地面积变化林地面积580108.0hm2,与1997年林地面积566188.0hm2比较,增加了13920.0hm2。林地面积增加的主要原因有:退耕还林工程中耕地造林面积6589.5hm2;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三北防护林工程、流域治理、其他林业工程在非林地中造林;实施公益林工程建设后,经过多年封山禁牧,在非林地中天然更新形成了有林地、灌木林地。

4.2蓄积量变化活立木总蓄积量为21796404m3,与1997年为13856861m3相比,增加了7939543m3。通过林业及生态工程建设的实施,提高了林分质量,单位面积蓄积量显著提高。

4.3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变化分析针叶树种面积均有所增加。其中:落叶松面积增加较多,增加了9780.9hm2;樟子松面积增加了551.1hm2;云杉面积增加了5.0hm2。阔叶树种面积增加的有13个,其中:白桦面积增加较多,增加了38427.5hm2;山杨面积增加了2333.4hm2;杨树面积增加了5996.9hm2;榆树面积增加了1870.8hm2;新增加了海棠、山楂、蚕柞、槭树、水曲柳、杏等6个树种的森林生态系统,面积增加1576.1hm2。

森林业论文范文3

论文摘要:为探讨森林文化学的概念及其学科体系的组成,该文通过对中外森林文化思想的产生和我国森林文化研究发展历程的考证,提出了一个森林文化学的定义,即森林文化学是研究在物质、制度和精神层面上的森林文化现象及其相互关系的科学。文章考虑了一个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森林文化学学科体系应该涉及的范围,认为森林文化学课程是林学等相关专业的主要专业基础课。森林文化学有益于学生知识结构的改善、人文素质的提高和人格的培养。生态文化学科群的建设,将对我国高等林业教育的跨越式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同时文章建议我国应建设面向世界的森林文化学术组织和研究机构。

随着全球资源与环境状况的不断恶化,人口众多、耕地稀缺的中国更是出现了日益严重的资源和环境问题。近20年来,我国林业教育的重心也逐步转移到了国家生态建设、森林的可持续经营与管理、生物多样性与国家生态安全保护、高效低污染的林业工程等方面,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批新兴的林业学科群。其中,由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和森林文明建设的需要,森林文化这个新学科应运而产生和发展。在此,笔者根据现有森林文化的概念,提出一个森林文化学的定义,并探讨其内涵、外延、学科体系及在高等林业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森林文化学研究的发展历程

(一)林学家森林文化思想的产生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从人类诞生之初,我们的祖先就从生活实践中认识到了森林对人类的重要性。但笔者认为,真正把人与森林的关系作为一个文化问题来研究,还应该是在林学产生之后。

世界林学的创始人、德国林学家柯塔在大约200年前出版的((森林经理学》一书中指出:“森林经营的一半是技术,一半是艺术。”同时,150多年前,在德国产生的森林纯收益学说强调了森林的文化属性和价值。

我国林业科学与林业教育的奠基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任林业部长梁希院士对林业所描绘的一个美丽的远景是:“无山不绿,有水皆清,四时花香,万壑鸟鸣,替河山妆成锦绣,把国土绘成丹青,新中国的林人,同时是新中国的艺人。

由此可见,从中外林学的形成之初起,森林的文化意义和文化价值就被中外林学家认识到了。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来看,整个林业的确一半是技术,一半是艺术,林学家同时也是大地艺术家。所以,森林文化的思想应该是从中外林学的奠基人那里就开始产生了。

(二)我国森林文化研究的发展历程

从正式文献看,我国森林文化的学术研究始于20世纪末。郑小贤等人于1999-2001年间,先后发表了3篇论文,首次从人类对森林的需求和认识这两个不同角度提出了两个森林文化的概念,并就森林文化的属性、类型划分、研究目的和意义,以及森林文化对森林经营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这可以认为是我国森林文化研究的开端。

2002年1月,蔡登谷从人类历史的角度提出了一个森林文化的概念,并就森林文化的起源、内涵、与人类文明进程的关系、表现形式和构架体系等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2002年3月,江泽慧提出森林文化是人类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不断认识、调整人与森林、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必然产物,是森林人格化的真实体现。森林文化有着丰富的人文内涵,它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走过了漫长的历程,影响并推动着经济发展与社会文明进步。

2002-2003年,但新球分别就森林文化的社会、经济及系统特征和中国不同历史时期森林文化的展进行了讨论。他提出了一个人类对森林文化的认识与需求关系图,形象地解释了森林文化的特征。

2004年,苏祖荣和苏孝同出版了一部名为《森林文化学简论》的专著。该书从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层面系统论述了森林文化的概念、内涵与外延、基本构成、发展历程、文化形态与运动形式、新时期森林文化的特点及目标和任务、森林文化产业和森林文化的时代构建等问题。

另外,近年来各地作者还就森林文化的某个具体分支领域,如不同树种、不同民族、不同花卉的森林文化现象和森林美学等发表了不少论文,积极地推进着森林文化研究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森林文化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已初步形成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森林文化学框架,并在全国林学和社会科学工作者中引起较大反响和积极参与的热情。

二、森林文化学的概念及学科体系

(一)森林文化学的概念

森林文化学是在人类对森林文化现象的认识上升到了理性阶段而产生的一门跨文理的综合性学科。

2004年,苏祖荣和苏孝同提出了一个森林文化学的概念。他们认为:“森林文化学是研究森林文化现象及文化规律的一门科学。这是一个非常简明、准确的定义。

但由于社会公众和绝大多数林学家、林业政府部门官员对森林文化分为技术领域的森林文化和文学艺术领域的森林文化不太了解,他们只有文学艺术领域的森林文化的概念。同时,他们对文化包含物质、制度和精神等三个层面的深刻含义也同样不十分了解,多数人把森林文化误解为纯精神层面的文学艺术范畴。因此,为了表达森林文化的多重性,强调它与森林可持续经营、林政管理、政策法规等技术、制度领域的密切关系,笔者在此对森林文化提出如下定义:森林文化学是研究在物质、制度和精神层面上的森林文化现象及其相互关系的科学。它是人类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认为,这个定义更能体现世界与我国林学奠基人柯塔和梁希对森林文化意义及作用的理解。它的内涵是自然林学与人文林学的相互交叉渗透,包含了生态性、人文性、民族性、地域性、统一性和社会性等。它的外延可以扩展到包括竹文化、茶文化、桑文化、果树文化、园林文化和花卉文化等在内的广义的森林文化。

(二)森林文化学的学科体系

由于森林文化学是属于哲学、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等多学科领域交叉的边缘学科,所以,它的学科体系也是由多学科领域共同组成的,而且这些相互交叉的学科领域也是处于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中的。一般说来,学科的建立往往是滞后于实践的。学科由理论、技术和社会需求三部分组成。目前,森林文化学的理论与技术还不成熟,也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

笔者认为,建立森林文化学学科体系应该考虑到的学科和领域包括:森林哲学、森林伦理学、森林人类学、森林社会学、森林文化史学、森林文学、森林艺术(以森林为背景的音乐、美术、摄影等各类艺术)、森林美学、森林旅游学、森林经理学、景观生态学、土地利用规划、森林培育学、林业工程学、园林文化学、花文化、竹文化、茶文化、桑文化、果树文化等多学科或领域。随着研究的深人,森林文化学的学科体系会逐步形成,并逐步得到完善。

三、森林文化学在高等林业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森林文化学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国民经济建设急需大量木材,我国的林业建设形成了以木材采运、加工利用和迹地更新为主体的格局。为适应这种以木材生产为主体的林业建设需要,我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的高等林业教育在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上也以森林工程和营林为主。近20年来,随着我国林业工作的重心向国家生态建设的转型,我国高等林业教育的重心也转向了与生态建设和林业可持续经营管理有关的学科和专业,同时,也分化和整合出一些新兴的学科领域,生态文化学和森林文化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 本文的第二作者,在北京林业大学提出建设8大学科群的构想,其中之一便是今后要以人文学院为基础,建设生态文化学科群。就目前教育部制定的我国高校学科体系来讲,虽然生态文化和森林文化还没有被正式列人其中,但我们可以通过不断的努力来逐步建立这个学科群。将来,森林文化学的地位应该是定位于生态文化学科群下面的二级学科。森林文化学既不是纯粹的林学分支,也不是纯粹的人文科学分支,应该把它看成是一个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相互交叉融合的综合性学科。

当然一个学科要经历较长时间的发展才会成熟,我们可以先依托森林经理学科和人文学科,分别从林业技术领域和人文社科领域这两个不同的角度开设本科生的森林文化学课程,把森林文化学作为林学和人文相关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程或选修课。例如,北京林业大学森林经理学教授郑小贤已经为林学专业本科生开设了森林美学等课程。对非林学专业背景考人林学相关专业的硕士生、博士生而言,森林文化学应该是他们的补修课程。最后应积极创造条件,把森林文化学逐步建设成为具有硕士、博士点的交叉性、综合性的二级学科。

由于森林文化学是一个交叉性、综合性很强的学科,必须打破院系的界限,由有关林学学科和人文学科的专家、学者共同参与建设这个新学科,大家都是这个学科中平等的一员。其中,林学家侧重研究技术领域的森林文化学,人文学家则侧重研究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森林文化学,然后再交叉融合。

我们相信,将来在高等林业教育中,森林文化学将会成为继林木遗传育种学、森林生态学、树木生理学和数理统计学之后的第5门主要专业基础课。从而成为森林经理学、森林培育学、水土保持学、园林设计、花卉学和林业工程等主要专业课的重要理论基础。

(二)森林文化学的作用

1)对学生的作用。从本质上看,东方人比西方人更亲近自然。我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就是中华民族自然观的典型代表。但由于科举制度的传统影响和现代高考、就业制度的压力,我国高校学生普遍缺乏对自然的亲近感和认同感,在美育和与自己专业有关的文化领域接受的教育非常有限。所以,在我国林业高等教育中开设森林文化学课程,将对学生知识结构的改善、人文素质的提高和人格的培养起到关键的作用,它将培养学生在今后森林经营管理中的文化意识。使我们培养的学生不仅是林业工程师,而且还是大地艺术家。实现梁希先生“新中国的林人,同时是新中国的艺人”的夙愿。

2)对学科和课程建设的作用。生态文化、森林文化学科群的建设,将对我国高等林业教育的跨越式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哲学、人文社会科学与传统林学的交叉与结合,将使我国高等林业教育的学科体系产生根本的变革,林学学科体系将从单一的工程技术性学科体系,逐渐融合成为工程技术与哲学、人文社会科学交叉的复合型学科体系。各相关学科在边缘部分将会有较大的重合与交叉。这正是21世纪高等教育学科体系的典型特征。从课程建设的角度看,森林文化学作为专业基础课的开设,将促进林学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的建设,使得林学专业的课程体系真正成为由文、理、生物技术共同组成的综合课程体系。

森林业论文范文4

    关键词:森林保险,农业保险。

    我国的森林保险起步较晚, 1982年开始进行森林保险理论与方法的探讨,并在1984年开始进行森林保险的试点工作。孔繁文在1996年回顾和总结我国森林保险发展历程中提到,发展森林保险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情,因此要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使我国的森林保险事业更好地发展起来[1]。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人们对发展森林保险的必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特别是从2005年以来,我国发展森林保险成为研究的热点,出现了一些研究成果。研究机构和人员也不再局限于林业部门及农林高校,金融机构和其他领域的高等院校也相继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从我国发展森林保险的研究与实践来看,以理论为先导仍然是开展森林保险的重要基础。因此,希望能够通过本文对我国发展森林保险的研究状况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与展示,以期在今后的研究与实践中得以借鉴。

    1 开展森林保险的意义。

    对于我国发展森林保险意义的阐述一般是从保险的作用、森林资源保护、林业再生产和森林灾害补偿这四方面展开的[1-4]。刘畅、曹玉坤[4]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森林保险是恢复和稳定林业生产的一个重要经济手段,并且从林区恢复良性生态系统的紧迫性、森林灾害的严重破坏性、林业企业经营的稳定性三个方面论述了发展森林保险业务的重要性。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对于发展森林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也得到不断深化。许慧娟等[5]认为,森林保险是林业管理风险的重要手段,在林业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改善发展环境、稳定生产以及增加林农收入、促进农村和谐等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保障作用。

    2 森林保险的内涵。

    对于森林保险概念的研究到目前已基本趋于一致,归纳起来森林保险是指以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林木以及砍伐后尚未集中存放的原木和竹林等为保险标的,并对保险期限内可能遭受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3, 6-9]。但是,对于森林保险的归属问题还存在一定的争议,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森林保险概念的界定。一方面是森林保险与林业保险概念界定的模糊性。潘家坪[10]认为林业保险是以林木种植及保护、加工及与之有关的行业为保险标的。高岚[7]认为在灾害商业保险体系中林业保险险种就是指森林保险,田芸[3]也持同样观点。孙祁祥[11]则认为森林保险是以林场中生长的林木为标的。李媛媛[12]从森林与林业的法律定义出发,提出森林保险不能称作林业保险,森林保险立法时更不能以林业为保险标的。由以上研究结论可以看出,林业保险和森林保险概念界定的模糊性主要是保险标的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森林保险与农业保险的关系问题。高岚[13]将森林保险划归到农业保险的险种体系下,并且并列于农业种植业保险。孙祁祥[11]将森林保险划归农业保险的种植业险种范畴内,并将经济林、园林和苗圃保险列为与森林保险一样的独立的险种。李媛媛[12]在分析森林的法律含义的基础上,认为不能按照《农业法》中大农业的概念来界定森林保险,因此森林保险不能包括在农业保险当中。出现这样的差异与研究者对森林和森林保险特点的认识角度不同有较大的关系。孔繁文[1]认为,森林保险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但也不同于农业保险,它具有自身的特点,如林木资产的增值性、所有制结构的特殊性、资金来源的多元性等。

    3 发展森林保险的制约因素。

    潘家坪[10]从内外部两方面对制约我国森林保险发展的因素进行了研究,外部因素主要是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体制方面进行分析,而内部因素主要是从森林保险产品的需求方和供给方的角度进行分析。

    外部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1)森林保险法律法规欠缺。潘家坪、常继锋[14]认为,我国没有专门的森林保险法律法规,森林保险始终被包容在商业性保险公司的体制中,使之难以发展。王丹等[15]认为我国森林保险的组织体系、经营范围、基金管理、费率制度、赔付标准等缺乏法律规范。2)政府对森林保险的补贴力度不够。冷静等[16]通过参照日本和美国的政府补贴标准,认为政府对森林保险的补贴力度不够。许慧娟等[5]通过对江西、福建两省的调研也提出了同样观点。3)森林保险经营模式问题。王丹等[15]认为作为政策性的森林保险选择商业保险经营模式是不可能有充分发展的。冷静等[16]提到我国仍没有解决好发展森林保险的经营模式问题,这将会制约我国森林保险的发展。

    内部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四方面: 1)林农对森林保险的需求总体较低,投保面积小。崔文迁等[17]从福建省开展森林保险的实际状况出发,通过林农的保费支付、自保力度、逆向选择、保险意识这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许慧娟等[5]认为这一制约因素使得大数定律难以体现。2)险种单一,难以满足林业经营者的需求。冷静等[16]在对江西省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森林保险普遍存在的这一问题。李建明[18]从福建省发展森林保险的实践出发也提到了这一制约因素。3)理赔复杂,经营管理技术要求高,专业人才缺乏。王丹等[15]在分析我国森林及其灾害特点的基础上,认为这一制约因素在我国普遍存在的。4)森林保险业务风险大,利润空间小。石焱等[19]认为,森林保险发展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现象突出使得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风险大。许慧娟等[5]认为我国大部分林业种植者生产规模小,保险标的分散,保险公司经营投入大且风险管理的难度大,森林保险的利润空间小。所以说我国森林保险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需求不足和供给有限的双冷局面[15]。郑志山、周式飞[20]认为,在森林保险的供给与需求这一矛盾体中,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在于森林保险的需求方,而在于森林保险的供给方(保险公司)。

    4 发展森林保险的对策。

    要发展我国的森林保险,首先必须对其进行合理定位[21]。到目前为止,研究者基本一致认为我国的森林保险应定位为政策性保险[19, 21-23]。其中陈玲芳[21]认为将森林保险定位在政策性保险上,加大政府对森林保险的支持力度,这既是我国森林保险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外森林保险发展的成功经验。另外,李艳明、陈晓峰[24]在分析广西森林保险实践的基础上,也提出了相同的观点。

    对森林保险经营模式的对策研究仍存在一定分歧。有的学者认为,应将森林保险与商业保险分开经营,摆脱商业保险公司制度对森林保险的束缚,并组建专业政策性保险机构[9-10, 15, 25]。而有的学者认为,应采用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经营模式[5, 19, 26-27]。其中许慧娟等[5]提出建立“以政策性森林保险为基础、商业性森林保险为补充的复合型森林保险体系”的总体思路。出现以上分歧的关键是保险公司是政策性还是商业性的问题[1]。李丹、曹玉昆[28]认为,在采用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模式的同时,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成立政策性林业保险公司,并发展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石焱[29]提出了“政府引导+共保经营”并兼顾“政府引导+互保合作”的经营模式。就目前整体的研究情况来看,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观点较为主流。

    对于发展森林保险其他方面的对策研究可谓是见仁见智[30]。在健全森林保险法律法规方面,吴希熙、刘颖[27]认为,应利用已有的试点经验,并借鉴国外森林保险法规,建立我国的森林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崔文迁等[17]认为应考虑立法实行强制保险的可行性。在提高经营管理技术水平方面,陈盛伟、薛兴利[31]通过对林业标准化促进林业保险发展的机理分析,认为林业标准化能够有效克服林业保险经营中存在的技术障碍。潘家坪、常继锋[32]认为,运用ART技术设计价格低廉、风险稳定的森林保险产品,通过保险风险证券化对一些传统保险合约不予保险的风险提供保障,为有效解决森林保险发展缓慢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解决办法。在发展多险种方面,金满涛[33]认为,可以开办森林火灾保险、森林重大损失保险、森林综合保险和森林附加保险。在加大政府财政补贴方面,李丹、曹玉昆[28]认为政府应加大对商业保险公司的财政补助或直接给予参保林业经营者以财政补贴。郑志山、周式飞[20]提出政府对森林保险的财政补贴应包括保费补贴、业务费用补贴、再保险支持、税收优惠和建立风险基金。同时,多数研究者从不同角度认为应加强森林保险的宣传工作[1, 9, 21]。

    总之,森林保险应与林业科技、农村金融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并且只有不断创新,不断完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和保险承保方式,我国的森林保险才能稳步发展[22]。

    5 森林保险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森林保险的研究工作经过了20多年的时间,已经取得了可喜的研究成果,但还是不能够满足我国森林保险改革实践的需要。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结合我国森林保险实践而进行的单项实证研究较少,如森林保险经营模式和市场主体组织形式的单项研究; 2)专门针对森林保险经营管理技术方面的研究不多,如森林保险保额评估方法、费率厘定技术等; 3)没有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森林保险理论与方法体系。

    针对以上我国森林保险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将来一段时间应加强研究的方面具体包括: 1)紧密结合我国目前的实践情况,特别是2009年财政部已把江西、福建、湖南列为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省份,并且这三个省份的改革方案也在逐步实施,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并参照国外森林保险的成功经验,开展符合我国实际的森林保险经营模式、政府财政补贴形式、森林保险产品设计和法律法规建设方面的研究; 2)运用森林资源评价理论与方法,特别是林木资源的价值评价理论和方法,针对具体地区进行林木保险保额评估方面的研究; 3)针对不同的地区和林种、树种,运用林业经济和保险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统计计量方法,进行林木风险等级划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费率厘定方面的评价指标设计和计量模型研究; 4)结合林学、森林价值理论、风险与概率理论、森林灾害补偿理论和宏微观经济学原理等,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森林保险理论与方法体系。

    参 考 文 献。

    [1]孔繁文·我国森林保险发展的回顾及建议[ J]·中国林业, 1996(10): 34·

森林业论文范文5

关键词: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林业生产;发展策略

中图分类号:[S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2-0-01

中国林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究竟应建立在什么样生产力的基础上,这是林业经济学界应该关注的主要问题。当大家把注意力放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同时,有人也提出了文化力。但是,在充分发挥社会经济生产力的同时,要把自然力放在什么位置,却被不少人遗忘了。本文主要研究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概念,探讨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组成,分析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策略,为我国林业部门在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方面的进一步开展提供借鉴。

一、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概念与特点

1.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概念

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主要指的是,人们充分利用科学技术,通过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对于森林进行生产与开发的过程,这种生产与开发是建立在生态环境以及森林资源的基础之上,通过林业生产,将森林本身所固有的自然资源生产力转变为森林经济生产力。通过这种生产力的转变,使得人们对于生产、生活所需要的物资与服务不断的得到满足,进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与能力。同时,有关学者对于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还有着另一方面的解释:人们通过对于森林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获得自身需求的物质,同时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做好对于森林资源生态经济系统的保护,从而不断改善森林产品的质量,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有效提升。

2.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特点

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是建立在森林经济生产力与森林自然生产力的基础之上的,是在森林经济生产力与森林自然生产力的相互转化过程中逐步实现的。森林自然生产力是森林自身对于所具有的能量与储蓄资源的可再生发展,是将森林资源本身所具有的物质与能量的循环、积累与转化。对于森林自然生产力,如果有过多的人为干预,或者是为了开发森林资源,过多的注入经济资源,都会直接导致森林自然生产力的下降。将森林的自然生产力转化为经济生产力,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不是短时间可以完成的,而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在森林自然生产力与森林经济生产力的不断转换过程中,从而实现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的提升。

二、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组成

通过以上文章篇幅我们可以得出,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是建立在森林经济生产力与森林自然生产力的基础之上的。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所包含的内容是众多的,不仅仅包括森林经济生产力、森林自然生产力,而且还包括着森林生产力等。要想改善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就必须要提高森林经济生产力与森林自然生产力的相互转化效率。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的提升,不仅仅是这几种生产力的简单相加,而是各种生产力之间的耦合过程。正是因为如此,森林生态经济系统所呈现出来的结构层次极为的明显。

首先,森林自然生产力,森林自然生产力是以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为基础的,包含着物质循环、能量转换以及物质能量积累等过程。森林自然生产力包括两大方面,一个是森林自养者生产力,另一个是异养者生产力。无论是自养者生产力还是异养者生产力,都可以迅速的提高森林自然生产力水平,实现森林自然生产力的可持续性。其次,森林自然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的相互融合中,形成森林经济生产力。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是以土地为基础的,因此其自然因素的成分比较大,如果在森林生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没有人为的加入社会、经济的力量,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还是会得到迅速的提升。为此,德国著名的林业学家提出了“近自然林业”的思想,尽量减少人类科学活动以及生产对于森林生态的浸入。

三、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策略

通过对于以上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有了深入的研究之后,我们针对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提出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策略,希望可以为有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提供一些借鉴与参考。笔者根据多年的林业管理经营经验,加上通过对于林业经营参考文献的搜集,总结出了以下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策略:第一,健全林业经营单位。做好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必要环节就是要建立和完善林业经营单位,发挥林业经营单位的地位以及职能,根据当地林业生产实际需求,制定出不同的森林林业发展制度。第二,加强林业科学研究。当前来看,我国在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方面的科学研究还是极为薄弱的,林业研究无论是从宏观性还是从先进性方面,都是极为薄弱的。林业经济往往只是政府进行的简单宣传,而对于自身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科学研究深度与水平远远达不到。第三,做好林业宣传。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不仅仅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而且还需要最广大人民的积极参与,动员所有力量参与到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过程中。为此,政府需要以身作则,清除官办林业的余毒,将广大的人民群众带入到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过程中来。否则的话,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很难得到顺利开展。

总结

综上所述,理论只有通过实践的检验才是真实可行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发展。我国现在的林业发展还处于非常幼稚的阶段,虽然有了一些理论,但在实践中处于非常无着的状态。因此,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不仅仅需要理论研究,更为重要的是做好实践论证。深入研究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现状,创新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策略,是今后我国林业部门在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方面的重要方向与课题。

参考文献:

[1]张建国.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与林业生产发展[J].林业经济问题,2010(02).

[2]石广义.中国西部林业生态经济发展模式与对策研究[J].北京林业大学,2011(23).

[3]宁哲.我国森林生态与林业产业耦合研究[J].东北林业大学,2012(45).

[4]荆立新.东北国有林区林业生态经济发展模式研究[J].东北林业大学,2012(12).

[5]安云芳.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森林生态经济系统良性循环度量研究[J].东北林业大学,2010(05).

森林业论文范文6

选题依据:森林旅游是伴随20世纪70年代世界环境认识运动而迅速发展起来的,它是在不采伐、不破坏森林的条件下,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是越来越受各国游客欢迎和重视的一种生活方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传统的观光旅游一统天下的局面已发生改变,越来越多的游客转向休闲、自由、经济的森林旅游。开展森林旅游,不仅有利于提高人们走进自然,欣赏自然的兴致,也有利于提高自然旅游在旅游业中的地位和赚取外汇的份额。在看到森林旅游发展前景较乐观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森林旅游业对环境造成的近期和远期的危害,森林旅游面临着森林旅游资源的粗放开发和盲目利用、森林旅游区生态环境系统失调、森林旅游区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

因此,我们应对森林旅游的真正内涵加以研究,结合我国的实际制订出森林旅游的法制法规和管理措施,充分认识到森林旅游是一种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旅游。我们也应处理好保护对象与森林旅游的关系,处理好保护区内群众关系,把握适度的开发速度,控制接待人数,增强环保意识,使森林旅游成为对旅游者进行生态教育的一所大学校,以此来保护我们的自然景观与文化遗产,使森林旅游业成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可行性论述: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好森林旅游所面临问题的对策,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是林业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程度,调整产业结构增强经济活力的重要措施,是尽快绿起来、活起来和富起来的重要手段。

因此,森林旅游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国内外经济热点问题。

相关手段和方法: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对比论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演绎分析等方法。主要通过图书查询;实地访谈;网上浏览等方法来收集资料。运用林业经济学、生态经济学、管理学、区域经济学等相关知识来撰写论文。

本论文拟分以下几个部分撰写:

第一部分:森林旅游的概述通过对森林旅游的现状,作用和地位及国内外森林旅游发展的现状的简单阐述来对森林旅游的概况作一个简要的叙述。

第二部分:森林旅游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拟对森林旅游面临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原因进行剖析,通过对问题的剖析来达到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作用。同时介绍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

第三部分:解决好森林旅游面临的问题的对策通过对森林旅游现存面临的主要问题的剖析来寻找并找到问题的根源所在,然后相应地采取解决问题的措施来对现存问题加以解决。

2004年10月20日—2004年11月10日,收集资料,拟订论文题目,撰写论文提纲并与指导老师进行交流。2004年11月11日—2004年11月30日实地调研,相关访谈,拟草稿。2004年12月01日—2004年12月20日撰写论文初稿。2004年12月21日—2004年12月30日修改论文,撰写论文第二稿。一周内根据指导教师的点评,完善论文,并做好答辩前准备。2005年06月19日—2004年06月20日左右进行答辩。

森林业论文范文7

论文摘要森林旅游是我国目前发展最为迅速的一种旅游形式,旅游事业正在蓬勃发展,随着旅游规模的逐渐扩大,现阶段我国的森林旅游急需在文化上提升品位、深华内涵。森林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文化指导方向,森林文化对于引导我国森林旅游向可持续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森林旅游是利用森林所特有的环境、奇丽的景观和美学价值为社会提供服务,为人类提供享受,同时为林业部门提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旅游行为,因追求健康、释放压力、缓解疲劳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近年来,我国森林旅游业迅速崛起,成为最热门的新兴行业之一。但其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森林旅游区的文化内涵贫乏、档次较低等问题已严重影响了我国森林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笔者认为,必须进一步发掘森林旅游中的森林文化,充实森林旅游的科普和文化内涵,进而提高森林旅游的质量和品位,并引导其向可持续方向发展。

1森林文化

1.1我国传统的森林文化

森林是人类的发源地,森林哺育了人类,千百年来,人类在与森林的接触中,产生了森林文化与森林旅游。森林文化诞生于人类在森林中进行的实践,是指人对森林(自然)的敬畏祟拜与认识,是建立在对森林各种恩惠表示感谢的朴素感情基础上的反映人与森林关系中的文化现象。

森林与人类有着天然的依赖关系。先民们在草莽未开的森林中采“树木之实”或捕猎森林中的动物为食,或“构木为巢”以栖息,可以说森林是人类的摇篮。进入文明社会之后,人们并未忘记自己的发祥地之一——森林,而把森林美景、山水名胜作为游览赏视的对象。我国历朝历代都有许多旅游家、地理学家、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来到森林跋山涉水、游览名胜,进行各种性质的森林旅游活动,其中有的专门以赏心悦目、探胜寻幽为目的,欣赏森林之美、追求山水之乐;有的在旅游途中路经森林,抒发所见所闻;有的遭受贬斥,不满现实,寄情于山水林木。他们陶醉于风景名胜,游山玩水、歌咏自然,或修身养性、着书立说,乐此不疲。他们在森林旅游过程中留下无数描绘美好自然风光的游记、山水诗词和音乐绘画,构成了内容丰富的文化遗产和人文景观。数千年来,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明中,以森林和自然山水为主要对象的旅游活动及其所形成的一系列相关的文化现象,构成了我国传统森林文化的基本内容。

1.2现代森林文化

自现代工业文明诞生以来,人类的文明得到迅猛的发展,城市化水平越来越高,但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被进一步打破,人类掠夺式地向大自然索取资源,肆无忌惮地向大自然排放废弃物,在人类发展与环境保护相背离的道路上走了近300年。工业文明这把双刃剑,既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福音,也造就了各种各样的环境问题,大自然也因此以其独特的方式警戒人类,如臭氧层空洞、厄尔尼诺现象等。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正在悲剧性地淡化。但同时,人类也开始越来越理解自然对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学者们开始对工业文明进行反思,不断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尤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类回归自然的欲望更加强烈,这种普遍的心理追求必然带来文化上的影响,成为文化的追求,人们在绿色的宁静中寻求心理的和谐与身体的健康。在现代人看来,森林作为人类生存环境中的重要一环,它的价值不仅仅在于提供林产品。森林的生态作用,森林对于人类的存在与发展的意义进一步为人类所重视,森林的生态意义决定了它的文化意义,而森林的文化意义是森林存在与发展的重要条件。

2森林文化提升森林旅游的质量

在森林旅游过程中,自然景观或雄伟壮观、或奇绝灵秀、或妩媚多姿、或浩渺迷蒙,无不给人以美的享受。然而这种自然美若和人类的文化历史融合在一起,其内涵就更加丰富多姿、绚丽夺目,景观更能名扬四海、令人神往。这就是所谓的“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或“山借人名”。纵观中国的名山大川,经过几千年文明的熏染,已经十分紧密地与人文积淀融为一体,谁也无法将它们的自然景观和文化分离开。不用说中华五岳因帝王封禅而天下为尊、因文人墨客登临赋咏而神妙无比,也不用说四大佛山因精美的佛殿建筑和神秘的传说故事而灵光活现,即便是以景色奇绝着称的黄山、庐山、雁荡山、天目山、武夷山等天下名山也无不具有悠久的人文历史和丰厚的文化底蕴。在诸多景观中,有的因古老的历史遗迹而让人膜拜,有的因蕴含着文化精髓和民族魂魄而给人启迪,有的因飞扬着宗教气息而名声远扬。也许有些山并不高,水也不深,但因与名人贤士或一些文化史实紧密相关而蜚声于世。正是异彩缤纷的人文内涵提升了自然景观的审美品位。

自然山水因人而名,因人而胜。古人早就窥见了其中的奥秘。“山水文章各有时运,山水藉文章以显,文章亦凭山水以传。”明代文学家尤侗在《天下名山记钞序》中说的这句话很符合辩证法,它不仅深刻地说明了山水与文章之间的关系,而且说明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之间的关系。虽然古人不是以发展旅游事业看问题,但他们精辟的见解,对于今天开发旅游资源却很有启示。

森林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不断认识森林,调整人与森林、自然相互关系的必然产物,是森林人格化的真实体现,是森林生态建设、文明社会建设和实施林业可持续发展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森林旅游是人们从文化与文明的角度对森林的欣赏、审视经营,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种重要形式。其核心目标是休闲游憩、普及自然科学知识及可持续发展,森林旅游的过程也是森林文化交流的过程。正是由于森林文化始终贯穿在森林旅游过程中,从而促使森林旅游成为一种高品味、高层次的休闲活动。没有森林,就没有森林文化,也就没有森林旅游。森林旅游与森林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3森林文化引导森林旅游向可持续方向发展

森林旅游是旅游者在天然或人工森林环境中从事的,集知识性、参与性、观赏性及社会责任感于一体的旅游活动。它以生态学理论为指导,以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生态环境为目的。因此,这旅游行为本身就属于文化的范畴,森林文化是森林旅游的灵魂。独特的森林文化是森林旅游资源最深层的内涵和最本质的特征,是森林旅游形象设计的基础和依据,在森林旅游开发理念中起着方向性的指导作用。

可持续的概念源于生态学中森林等可再生资源的经营战略,如将森林资源的一部分收获,另一部分留下进一步繁殖生长,使其新增加的部分足以弥补所收获的数量,即做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目前学术界比较公认的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是“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把可持续发展理论引伸到旅游业,则提出了旅游可持续发展或可持续旅游,其核心内容是指平衡保护旅游环境、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与经济增长需要之间的关系。从严格意义上讲,可持续旅游不是某

一种单纯的旅游方式,而是一种重要的发展理念。它既是旅游的发展目标,又是指导旅游活动的工作准则,贯穿于旅游业的各个方面和旅游的各环节、全过程。

森林旅游在为游客提供植物或生物资源特色外,还应当作为一种对生态和文化有着特别感受的带有责任的旅游,传递与呈现森林生态的讯息与整体观念,展现森林与人类存在发展的关系,体现森林的价值。也就是说,森林旅游具有这样一种文化责任,即引导旅游者关注人类的生存环境,使之为改善目前日益恶化的环境而努力。笔者认为森林文化具有这样一种人文关怀,即它关注的是人类生命摇篮与生命之源——森林的现在与未来,并为保护与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作最深层的关注,应当说对人类生存未来的关注的文化倾向性是森林文化的最高目标。

森林文化在理念上引导森林旅游向可持续方向发展,同时在指导实践过程中也发挥着诸多功能和作用。保护功能可以说是森林文化的特征功能。它强调人们必须尊重自然、保护自然,转变人类自我中心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环境教育功能是森林文化的另一重大功能。教育对象也不仅是游客,而是包括所有旅游受益者,如开发者、决策者、管理者等。对于广大旅游者来说,走进森林参观、体验和享受自然与文化资源,充分认识它们的价值,受到保护环境的教育,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这种教育效果是学校教育所不能比拟的,而且,从数量上讲,游客的人数恐怕比在深奥的学术殿堂攻读生态学着作的人要多得多。因此,森林旅游是游客接受环境教育的好课堂,也是实施环境教育的好老师。尤其是对于越来越多地出生、成长于城镇的儿童和青少年来讲,森林旅游可以使他们获得关于植物、动物、生态、文化和历史、地理等多方面的直观知识,特别是有助于使他们理解人类社会面临的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的出路在于走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其意义是十分深远的。

4参考文献

[1] 徐高福,钱小娟,胡奕锋.浅议森林文化与森林公园建设[J].林业调查规划,2006(3):161-163.

[2] 文红,戴美琪.论中国森林旅游的历史文化特征[J].求索,2004(12):159-161.

[3] 赵树利.简议森林旅游与生态文化[J].华夏文化,2004(4):6.

[4] 文红.森林旅游资源开发的文脉分析[J].民族论坛,2007(6):15-17.

[5] 胡坚强,张佩成,梅艳.论我国森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J].浙江林学院学报,2004,21(2):194-197.

[6] 王柳云.森林旅游文化简论[J].林业经济问题,2001(5):99-101.

森林业论文范文8

关键词:森林文化 森林旅游 可持续发展

森林旅游是利用森林所特有的环境、奇丽的景观和美学价值为社会提供服务,为人类提供享受,同时为林业部门提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旅游行为,因追求健康、释放压力、缓解疲劳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近年来,我国森林旅游业迅速崛起,成为最热门的新兴行业之一。但其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森林旅游区的文化内涵贫乏、档次较低等问题已严重影响了我国森林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笔者认为,必须进一步发掘森林旅游中的森林文化,充实森林旅游的科普和文化内涵,进而提高森林旅游的质量和品位,并引导其向可持续方向发展。

1森林文化

1.1我国传统的森林文化

森林是人类的发源地,森林哺育了人类,千百年来,人类在与森林的接触中,产生了森林文化与森林旅游。森林文化诞生于人类在森林中进行的实践,是指人对森林(自然)的敬畏祟拜与认识,是建立在对森林各种恩惠表示感谢的朴素感情基础上的反映人与森林关系中的文化现象。

森林与人类有着天然的依赖关系。先民们在草莽未开的森林中采“树木之实”或捕猎森林中的动物为食,或“构木为巢”以栖息,可以说森林是人类的摇篮。进入文明社会之后,人们并未忘记自己的发祥地之一——森林,而把森林美景、山水名胜作为游览赏视的对象。我国历朝历代都有许多旅游家、地理学家、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来到森林跋山涉水、游览名胜,进行各种性质的森林旅游活动,其中有的专门以赏心悦目、探胜寻幽为目的,欣赏森林之美、追求山水之乐;有的在旅游途中路经森林,抒发所见所闻;有的遭受贬斥,不满现实,寄情于山水林木。他们陶醉于风景名胜,游山玩水、歌咏自然,或修身养性、著书立说,乐此不疲。他们在森林旅游过程中留下无数描绘美好自然风光的游记、山水诗词和音乐绘画,构成了内容丰富的文化遗产和人文景观。数千年来,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明中,以森林和自然山水为主要对象的旅游活动及其所形成的一系列相关的文化现象,构成了我国传统森林文化的基本内容。

1.2现代森林文化

自现代工业文明诞生以来,人类的文明得到迅猛的发展,城市化水平越来越高,但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被进一步打破,人类掠夺式地向大自然索取资源,肆无忌惮地向大自然排放废弃物,在人类发展与环境保护相背离的道路上走了近300年。工业文明这把双刃剑,既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福音,也造就了各种各样的环境问题,大自然也因此以其独特的方式警戒人类,如臭氧层空洞、厄尔尼诺现象等。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正在悲剧性地淡化。但同时,人类也开始越来越理解自然对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学者们开始对工业文明进行反思,不断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尤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类回归自然的欲望更加强烈,这种普遍的心理追求必然带来文化上的影响,成为文化的追求,人们在绿色的宁静中寻求心理的和谐与身体的健康。在现代人看来,森林作为人类生存环境中的重要一环,它的价值不仅仅在于提供林产品。森林的生态作用,森林对于人类的存在与发展的意义进一步为人类所重视,森林的生态意义决定了它的文化意义,而森林的文化意义是森林存在与发展的重要条件。

2森林文化提升森林旅游的质量

在森林旅游过程中,自然景观或雄伟壮观、或奇绝灵秀、或妩媚多姿、或浩渺迷?鳎?薏桓?艘悦赖南硎堋H欢?庵肿匀幻廊艉腿死嗟奈幕??啡诤显谝黄穑?淠诤?透?臃岣欢嘧恕⒀だ龆崮浚?肮鄹?苊?锼暮!⒘钊松裢?U饩褪撬?降摹吧讲辉诟撸?邢稍蛎?被颉吧浇枞嗣?薄W莨壑泄?拿?酱蟠ǎ???盖?晡拿鞯难?荆?丫??纸裘艿赜肴宋幕?砣谖?惶澹??参薹ń??堑淖匀痪肮酆臀幕?掷肟?2挥盟抵谢?逶酪虻弁醴忪??煜挛?稹⒁蛭娜四?偷橇俑秤蕉?衩钗薇龋?膊挥盟邓拇蠓鹕揭蚓?赖姆鸬罱ㄖ?蜕衩氐拇?倒适露?楣饣钕郑?幢闶且跃吧?婢??频幕粕健⒙?健⒀愕瓷健⑻炷可健⑽湟纳降忍煜旅?揭参薏痪哂杏凭玫娜宋睦?泛头岷竦奈幕?自獭T谥疃嗑肮壑校?械囊蚬爬系睦?芬偶6?萌四ぐ荩?械囊蛟毯?盼幕??韬兔褡寤昶嵌??似舻希?械囊蚍裳镒抛诮唐?⒍???堆铩R残碛行┥讲⒉桓撸??膊簧睿??蛴朊?讼褪炕蛞恍┪幕?肥到裘芟喙囟?闵?谑馈U?且觳淑头椎娜宋哪诤?嵘?俗匀痪?/p>

观的审美品位。

自然山水因人而名,因人而胜。古人早就窥见了其中的奥秘。“山水文章各有时运,山水藉文章以显,文章亦凭山水以传。”明代文学家尤侗在《天下名山记钞序》中说的这句话很符合辩证法,它不仅深刻地说明了山水与文章之间的关系,而且说明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之间的关系。虽然古人不是以发展旅游事业看问题,但他们精辟的见解,对于今天开发旅游资源却很有启示。

森林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不断认识森林,调整人与森林、自然相互关系的必然产物,是森林人格化的真实体现,是森林生态建设、文明社会建设和实施林业可持续发展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森林旅游是人们从文化与文明的角度对森林的欣赏、审视经营,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种重要形式。其核心目标是休闲游憩、普及自然科学知识及可持续发展,森林旅游的过程也是森林文化交流的过程。正是由于森林文化始终贯穿在森林旅游过程中,从而促使森林旅游成为一种高品味、高层次的休闲活动。没有森林,就没有森林文化,也就没有森林旅游。森林旅游与森林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3森林文化引导森林旅游向可持续方向发展

森林旅游是旅游者在天然或人工森林环境中从事的,集知识性、参与性、观赏性及社会责任感于一体的旅游活动。它以生态学理论为指导,以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生态环境为目的。因此,这旅游行为本身就属于文化的范畴,森林文化是森林旅游的灵魂。独特的森林文化是森林旅游资源最深层的内涵和最本质的特征,是森林旅游形象设计的基础和依据,在森林旅游开发理念中起着方向性的指导作用。

可持续的概念源于生态学中森林等可再生资源的经营战略,如将森林资源的一部分收获,另一部分留下进一步繁殖生长,使其新增加的部分足以弥补所收获的数量,即做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目前学术界比较公认的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是“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把可持续发展理论引伸到旅游业,则提出了旅游可持续发展或可持续旅游,其核心内容是指平衡保护旅游环境、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与经济增长需要之间的关系。从严格意义上讲,可持续旅游不是某一种单纯的旅游方式,而是一种重要的发展理念。它既是旅游的发展目标,又是指导旅游活动的工作准则,贯穿于旅游业的各个方面和旅游的各环节、全过程。

森林旅游在为游客提供植物或生物资源特色外,还应当作为一种对生态和文化有着特别感受的带有责任的旅游,传递与呈现森林生态的讯息与整体观念,展现森林与人类存在发展的关系,体现森林的价值。也就是说,森林旅游具有这样一种文化责任,即引导旅游者关注人类的生存环境,使之为改善目前日益恶化的环境而努力。笔者认为森林文化具有这样一种人文关怀,即它关注的是人类生命摇篮与生命之源——森林的现在与未来,并为保护与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作最深层的关注,应当说对人类生存未来的关注的文化倾向性是森林文化的最高目标。

森林文化在理念上引导森林旅游向可持续方向发展,同时在指导实践过程中也发挥着诸多功能和作用。保护功能可以说是森林文化的特征功能。它强调人们必须尊重自然、保护自然,转变人类自我中心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环境教育功能是森林文化的另一重大功能。教育对象也不仅是游客,而是包括所有旅游受益者,如开发者、决策者、管理者等。对于广大旅游者来说,走进森林参观、体验和享受自然与文化资源,充分认识它们的价值,受到保护环境的教育,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这种教育效果是学校教育所不能比拟的,而且,从数量上讲,游客的人数恐怕比在深奥的学术殿堂攻读生态学著作的人要多得多。因此,森林旅游是游客接受环境教育的好课堂,也是实施环境教育的好老师。尤其是对于越来越多地出生、成长于城镇的儿童和青少年来讲,森林旅游可以使他们获得关于植物、动物、生态、文化和历史、地理等多方面的直观知识,特别是有助于使他们理解人类社会面临的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的出路在于走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其意义是十分深远的。

4参考文献

[1] 徐高福,钱小娟,胡奕锋.浅议森林文化与森林公园建设[j].林业调查规划,2006(3):161-163.

[2] 文红,戴美琪.论中国森林旅游的历史文化特征[j].求索,2004(12):159-161.

[3] 赵树利.简议森林旅游与生态文化[j].华夏文化,2004(4):6.

[4] 文红.森林旅游资源开发的文脉分析[j].民族论坛,2007(6):15-17.

[5] 胡坚强,张佩成,梅

艳.论我国森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j].浙江林学院学报,2004,21(2):194-197.

[6] 王柳云.森林旅游文化简论[j].林业经济问题,2001(5):99-101.

[7] 黎德化,刘娅群.论森林的社会价值及文化表达[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7(1):11-15.

森林业论文范文9

关键词生态健康;森林健康;林业有害生物;管理策略

生态系统是一个庞大复杂的有机体。生态健康是指生态系统具有稳定和谐的组织结构、较强的活力和恢复力、畅通的生态流,对相邻的系统没有侵害作用[1]。显然,健康的生态系统是一个理想状态,人类作为生态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主动介入生态健康管理,就要维护生态系统的健康。

1森林健康

森林健康是指森林生态系统具有稳定和谐的森林结构、较强的抗灾能力,并能为人类提供较多的生态服务功能和森林物质产品[2-4]。

1.1森林健康管理

森林健康管理是为了维护、促进或恢复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而采取的措施;森林健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森林生态系统抗逆能力,增强森林系统稳定性、和谐性,除去或避免系统中或系统外危害森林健康的因素,创建有利于森林生态健康的良好环境条件,使森林能提供更多的服务功能。

1.2森林健康管理目标与措施

森林健康管理的目标,就是通过森林健康管理,让不健康的森林逐步恢复健康,让健康的森林持续健康,让新培育的森林从开始就保持健康。健康的森林应在森林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保证一些生物和非生物的因素不会威胁和影响到现在或将来森林经营管理的目标。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能够在维持其多样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又持续满足人类对森林生态、社会和经济的需求。

森林健康经营要点是健康经营规划,把健康的思想贯穿到森林生态系统经营全过程。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火险管理,包括可燃物处理、火险分级、杜绝野火、控制火烧等内容;林业有害生物管理;森林健康系统监测与评价,在全国建立森林健康监测计划,为国家制订政策提供森林状况和变化趋势的信息资料;人为地促进生态系统自然修复,即天然林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林以近自然经营为主,注重游憩功能、公众参与和环保意识教育。

2林业有害生物管理

林业有害生物管理是以生态学理论为基础,运用生态健康原理,采用先进的生物管理学手段和有害生物调控技术与策略,对有害生物实施科学控制,维护生态系统的健康。

森林健康理论是一种新的森林经营管理理念,它不仅是今后森林经营管理的方向和工作目标,而且对林业有害生物管理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5-7]。传统的森林病虫害防治理论是把森林病虫草作为工作目标,森林健康理论则是把培育健康的森林作为工作的主要目标。这样,就把森林的病虫草火等灾害的防治上升到森林保健的思想高度,体现了生态学思想,从根本上解决了森林病虫草火防治的可持续控制问题,使森林病虫草火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向更高的层次转变,使森防工作者成为森林的保健工作者。

3林业有害生物管理策略

人类在管理有害生物的漫长过程中,逐渐懂得了有害生物的有害性不是绝对的道理,管理理论由“斗争”逐渐转变为科学管理,管理策略逐步完善,走过一条由有害生物的单一防治到综合防治、由综合防治再到综合治理的发展历程。这个发展历程标志着人类对有害生物的认识和对有害生物防治理论的探索和提高。但是,这些理论都没有突破“被动”防治的框框,局限在“防灾救灾”的范围内。因此,笔者认为,林业有害生物管理应该以森林健康理论为基础,采取“营林为主,适当干预,精密监测,精确管理”的管理策略,以对林业有害生物实施有效管理[8-10]。

3.1营林为主,培育健康的森林

将林业有害生物管理工作贯穿于营林工作始终,也就是说,从种苗开始,一直到抚育管理、采伐更新,将培育健康森林作为营林主要目标。科学划分立地类型,实施标准化造林;以地带性植被为主,建立多类型植被;因地制宜,乔灌草结合,合理搭配;加强种子繁育和苗木培育工作,促进遗传多样性;加大现有林扶育力度,及时伐除病弱木,增强森林抗逆能力;提高低产林改造强度,更新老虫源地森林,提高森林生态系统活力;改善现有林木采伐方式,禁止皆伐和“拔大毛”式采伐方式;对天然林减少人为干扰,以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为主,保护原生植被;加强检疫执法,防止林业有害生物扩散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3.2以生态调控为主,对造成灾害的有害生物进行干预

对已经造成灾害的林业有害生物,采取生态学调控手段,进行防治;暴发成灾的,在必要时选用针对性强的、不伤害非靶标生物的无公害药剂,采取先进的施药措施,进行人工防治,禁止使用杀虫(菌、草)广的药剂,尽量不要采用全面布撒的施药方式,以免伤害非靶标生物,并造成面源污染;对一些危险性有害生物,加强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及时根除。

3.3精密监测,精确管理

精密监测、精确管理的目的就是对生态系统实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非健康生态系统,采取先进的生物管理措施,及时、快速地恢复“患病”生态系统的健康;或者对处在健康、亚健康状态的生态系统,采取一定的、合理的措施,维护生态系统保持在比较稳定的健康状态。也就是说,有害生物的“双精”管理(精密监测,精确管理),不仅仅是要克服被动防治和单种防治带来的弊端,更重要的是维护生态系统的健康。

4参考文献

[1] 张国庆.生态健康与有害生物管理[j].中国园艺文摘,2008(3):40-41.

[2] 张国庆.生物灾害管理理论研究[ol].科学网,[2008-04-30].http:∥/blog/user-content.aspx?id=23611.

[3] 张国庆.林业生物灾害防治组织与管理[ol].科学网,[2008-04-15].http:∥/blog/user_content.aspx?id=262464.

[4] 张国庆.论有害生物的“双精”管理[ol].科学网,[2007-08-23].http:∥/stzz/bbs/dispbbs.jap?.

[5] 张国庆.林产品标识溯源系统框架设计[ol].科学网,[2008-01-09].http:∥/blog/user_content.asp.

[6] 张国庆.和谐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ol].科学网,[2007-12-15].

[7] 张国庆.林业生物灾害防控的法律保障[ol].科学网,[2007-11-02].http:∥/blog/user_content.asp.

[8] 张国庆.我国林业生物灾害管理体系研究[ol].科学网,[2008-03-25].http:∥/blog/user_content.asp.

森林业论文范文10

【关键词】森林可持续经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森林法》修改;研究与展望

1引言

从建设“美丽中国”时代要求的角度来讲,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制度是“美丽中国”建设在森林方面的要求与指导。森林可持续化经营的制度设计也必须要服从生态文明制度的整体背景设计。所以说,《森林法》修改的基本任务之一也就是要实现森林的可持续经营。目前现行的《森林法》始制于1984年。即使在经过1998年和2009年这两次的修正后,《森林法》没有很大的变动,同样,也依然没有能够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的整体背景下去确立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理念。而这也就是说明,《森林法》没有能够将森林的经营业务放置到林业建设的基础性地位;在相关的森林经营制度设计当中,少了一种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整体性思维,因而很难切实有效地提高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整体质量,很难建设符合“美丽中国”的要求。

2目前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上的热点问题

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背景下,森林的可持续化经营是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同时也是来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性发展的基本途径。经过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后,森林的可持续经营正式进入了实质性阶段。森林经营作为支撑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也面临着许多的问题。那现在所存在的问题,也就是当前各界所关注的焦点大致就是要怎样才能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角度,以此为背景建立健全森林经营法律制度体系来确保森林的可持续化经营。针对这样的问题,林业、经济学、管理学、生物学、法学等各界学者对森林可持续经营进行了研究。2001年之后,对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研究从理论上的《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转移拓展到具体的现实中森林经营管理的规范与实践。在党的十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理论上的重点又继续从法律法规转移向生态文明建设方面。逐渐的,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大背景下,各界对与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律制度有关的研究开始引导理论、立法、政策与具体实践的良性互动。

2.1森林的分类经营

森林分类经营制度是在《森林法》中五大林种划分的基础之上,又将森林分为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两大类,针对不同类型使用不同的经营目标以及管理技术。有不少学者在森林分类经营制度方面持的是基本肯定的态度,在肯定的基础上又提出这样做法的不足之处:森林的分类经营缺少法律依据,而公益林的认证在立法上也是空白的[1]。当然,也有不少的实践的工作者会讨论“政策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健全,林农生活水平与公益林建设之间矛盾突出”的问题[2]。作为持不赞成态度中的一员,谢剑斌也曾在其研究实验中批评道:“这种分类方法存在纯自然性、静态性和微观性等弊端,特别是没有涉及到管理体制、资金来源等社会经济问题,造成与森林经营管理和资源林政管理体制严重脱节。”他的这一段话虽说带有明显的反对色彩,但却是一语道破实际管理难题的根本成因。目前为止,在森林的分类经营模式方面所剩关乎森林经济法律制度生命力的问题就是分类后的定向经营管理会不会违反森林生态系统的多功能和整体性的原理以及怎样同时顾及至今未有学者详细论述的局面。

2.2森林的采伐限额

依照如上的森林分类经营模式来讲,采伐限额应从属于商品林类型。从组成上,森林的采伐限额制度无疑是商品林的经营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直接关系到经营商品林主体的收益。针对我国《森林法》所规定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学者的主要讨论都集中在制度的废存或是改良之上。学术界中有人认为保护森林资源的必要手段就是森林的采伐的限额制度,对“推进私有林审批制度,实施林木采伐限额审批许可和申报备案制度”持赞成态度。也有人认为应当要因地制宜地逐步开放采伐的限额管理,也就是说要适当的放宽采伐的限制,借此方法用以确立所有权人采伐的申报制度。当然,也还有人认为这项制度不如改革,就是说,采伐限额必然会阻碍林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森林经营主体的收益权利也不能得以保障,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也难以维持。另外,还有学者的建议是取消采伐限额管理制度。诸多学者在采伐限额方面的分歧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各界人士在这项制度的认识上还存在着很多的疑问。

3国外森林可持续经营制度建设的主要经验

德国、美国、日本等在森林可持续经营建设方面积累了极为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去借鉴和引用。

3.1德国

德国的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具体措施方面都可以作为欧洲林业强国的代表。德国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主要特点在极度重视森林的生态文明效益,尤其注重森林经营管理法的建设,使得森林可持续经营法的法规健全、管理的机构独立、程序规范、制度周延。除此之外,德国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相关制度及政策等也都成为促使林业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在制度逐步变化的过程中,森林的经营理论也经历了森林多功能经营到近自然经营、从法正林的发展过程。德国和我国一样,都曾经历过森林由原始林被破坏到大面积人工造林回归自然的阶段,但现在德国森林质量较我国来说优异很多。所以说,根据德国森林自身的特点来看,在借鉴时,研究人员自然会更多的关注它的营林思想和专业技术,在国内倡导森林可持续经营中贯彻多功能经营理念。另外,还有学者指出,我国的《森林法》与德国相比,最大的缺陷在于它缺乏立法的价值理念,并且在管理的体制上,我国相关部门并没有形成长期有效的协同机制。

3.2美国

经数据研究发现,美国的森林占全球林产品产量的1/4。作为一个林业强国,美国的森林可持续经营不仅完成了经济的增长目标,同时还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由此看来,美国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对改善我国森林经营的现状有很大的参考价值。美国森林作为生态系统经营模式的代表,通用的是在生态文明系统的指导下去解决森林管理的复杂性以及与相异管理目标之间的差异引发的矛盾。美国的生态系统经营模式由其法律法规、经济和科技政策及科技政策支撑着,并且是由从联邦到各州系统的四层次机构来执行的,而美国林业的产权制度是国家林业产业的核心支撑。在美国的现状是:私有林的面积远超国有林,私有林的经营主体也在守法范围内充分享有经营的自。另外,国有林也是交由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确定立木价格从而完成采伐的管理。美国森林的可持续经营的主要形式是“公司+基地+私有林场”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这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带来了稳定的高效益和高收益[3]。与此同时,政府还通过对国有林严格的管控去保证生态的文明、安全。一般来说,国内的学者主要主张学习美国的经营管理经验,尽量去克服或是避免小林主私有产权制度转化为林业集团带来的困难。

3.3日本

日本在国土方面有许多固有的缺陷,比如说人多地少、国土资源不足。但在森林的可持续经营方面,日本克服了困难使得其覆盖率达到了70%,因而成为了世界范围内森林覆盖率最高的的国家之一。日本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模式属于是一个特点鲜明的林业合作组织,它既具有经济合作的性质,又是一个公益法人的组织。这样的双重属性使日本的森林可持续经营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有别于其他的行业协会。我国虽说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林业合作组织,可森林经营活动远没有发挥预期的确保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国民们对林业合作组织参加的积极性不高。对于向日本学习,一部分学者提出从两个角度加快我国的森林可持续经营:①从外部环境的角度,为林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创造条件;②从内部管理制度的角度加强完成对林业合作组织的管理。还有一部分的学者是建议我国效仿日本去明确林业合作组织的公益性质,建立好高效的管理体制以及稳定的森林经营从业队伍,制定出长期、严谨的国有林经营规划,确定高效的国有林管理体制。

4森林可持续经营在国内的实践成效

想要了解森林可持续经营在国内的实践成效,就以贵州省的毕节市为例,它的金沙县、黔西县、大方县及百里杜鹃管委会依托中德财政合作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在其近两万公顷的集体林区及部分国有林区运用德国近自然林业理念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通过以参与式方法创建森林经营单位、林业专业示范合作社,对农户的技术培训(特别是间伐培训),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强化组织实施及管理等一系列森林可持续经营措施,将国外先进的森林经营理念和模式与贵州省实际相结合,创造出切实可行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模式。通过实施各类可持续森林经营活动,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的良性发展,据初步估算,当地群众从中获取各类收入达5085万元,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背景下,切实达到精准扶贫,带动林区农户增收致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具体来讲:①将立法理念融入到经营制度中,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出发点,建立健全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法律制度;②明确提出了森林可持续经营是我国林业发展的基础。基于毕节市对森林的可持续经营,人工林的发展在生态文明安全上卓有成效,林木资源持续增长,森林利用率也在不断增高。就毕节市来说,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大背景下,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实践适应了我国林业的基本国情,稳步提高了我国森林的覆盖率及利用率,极大地提高了森林经营水平及森林质量。

5森林可持续发展的展望

想要在生态文明制度的大背景下建设符合“美丽中国”时代要求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其制度就必须要服从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设计。因而,对于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法律研究,还必须从林学、生态学以及民法学等学科的角度去深化、拓展[4]。就目前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实际需求而言,《森林法》的修改需立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长远目标,以实现森林的可持续经营为基础任务,根据实际需要去调整林业相关的社会关系,合理安排《森林法》中森林经营的法律条文。所以说,《森林法》要从界定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出发,在主体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及经营权利的实现途径、履行方式入手,借以展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背景下森林的可持续经营。

6结语

从当前的研究出发,结合德、美、日等国的成功经验,试着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大背景下,发展我国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完善《森林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依照“美丽中国”的要求,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提出可持续经营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周训芳,张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背景下的森林可持续经营:研究与展望[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8(2):44~47.

[2]丰文财,余丽琴,方文飞,等.国有林场森林可持续经营能力评价[J].林业实用技术,2008(s1):3~6.

[3]周连兴,宋进春.森林分类经营有关政策、管理体制问题的思考[J].中南林业调查规划,2002,21(2):15~17.

森林业论文范文11

目前有关森林认证的理论研究着眼于森林认证的内涵、动力机制、理论基础、影响评价。从总体上看,理论基础的相关研究还处于零散的、非系统化阶段,研究还不够深入。

森林可持续经营

森林认证的定义涵盖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经营的森林是否可持续,二是林产品加工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或标准的要求。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要求是森林认证的内在动力,林产品市场的认证要求是森林认证的外在驱动力。森林认证能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同时实现生态良好、社会有益和经济可行,因此可持续发展理论充分论证了森林认证的必要性。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理论――生态学、环境学、经济学都是森林认证的理论依据。对林产品的认证需求促进了森林经营的规划、监测、评估工作的进行,对指标制定等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认证产品有利于水土保持、气候稳定、空气清洁、水源洁净、物种多样性等,即能促进森林的可持续经营。森林认证对森林经营的直接影响是正向的,表现为改善经营和示范效应。

绿色经济

绿色经济是一种有助于显著降低环境风险和生态稀缺性的经济发展模式,它强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实施林业绿色生产和消费是实现绿色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途径。国际上,为促进林业绿色生产和消费,已经开展了大量探索。例如,通过森林认证、绿色采购等控制非法木材的进口和消费,鼓励政府和企业采购经过认证的木材及其制品。森林认证在绿色经济发展进程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实施森林认证制度有利于森林经营由注重经济效益向生态、社会、经济综合效益均衡发展转变,有利于林产品利用由过度消费向绿色消费转变。

森林多功能

森林多功能理论是人类在更加全面地认识森林过程中的产物,是从木材均衡收获的永续利用到多N资源、多种效益综合收益永续利用的转变。森林多功能理论强调林业经营三大效益一体化经营,强调生产、生物、景观和人文的多样性。森林认证的标准指标中始终体现了森林多功能的理论。森林认证强调的是森林生态系统服务、木材与非木质林产品的平衡供给,而非传统林业经营的以木材生产为主要目的。森林认证要求在推进森林生产木材的同时保持生态良好,即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发展多功能林业,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

林业经营标准化

林业标准化是指与林业有关的标准化活动,是运用标准化原理对林业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使生产过程规范化、系统化,从而取得最佳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林业标准化的实施,必将起到指导生产、引导消费和规范市场的作用,也必将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林业生产的标准化、营造林标准化以及林产品的标准化等的制定和发展,为森林认证的开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森林认证标准是森林认证工作的基础,是森林认证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的基础。任何一个国家要建立森林认证体系,都需要建立比较完备的标准体系。

国际绿色贸易

国际绿色贸易是指商品及其包装物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的国际商品贸易。国际绿色贸易理论是制定和实施森林认证标准的重要依据。首先,贸易环境一体化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发展贸易的同时都要承担环境责任。森林认证力求在全球范围内实施统一标准,以有效保护自然资源,提高全球资源的利用效率。其次,森林认证的实施只要不给国际贸易带来不必要的阻碍,就是合法的非关税壁垒措施,因此,世界贸易组织关于非关税壁垒的规定就成了制定、实施森林认证标准和程序的重要依据。最后,根据国际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定,可以对“绿色产品”的贸易实施限制甚至禁止。

森林业论文范文12

   

    [关键词] 林业可持续发展 ;依法治林 ;林业建设方针

   abstract : our country is being a period from traditional forestry to modern forestry .so one of the historical topics is how to achieve the historical transition of the forestry .and in this course of the change ,the ensuring function of the law must be played in its proper role ,that is to say ,control the forest according to law .author exactly proceed from this angle ,discussing that it is essential to amend article 5 of the forest law ,which is about the forestry constructing policy ,in order to accomplish the historical transition and further , to drive the radical reform of the guiding ideology in the whole system of the forest law .only being guided by the suitable guiding ideology ,is it possible to make appropriate law and thus control the forest according to “a good law ”.

key words :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forestry ; control the forest according to law,;the forestry constructing policy 

   

    一 永续利用到林业可持续发展

   

    (一) 永续利用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性转变

   

    纵观我国林业发展指导思想的变化,建国以来,先后制定了“以木材生产为中心”、“以营林为基础”、“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利用、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这些指导思想的核心均是以满足木材需求为主,是永续利用的表现。进入20世纪90年代,提出围绕一个“中心”(一切林业工作都必须紧紧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这个中心来进行),抓好两个重点(就是把“一城两区”,即城市绿化和山区、沙区的开发治理为重点),实现两个“提高”(即全面提高林业的综合生产力和努力提高林业职工和林农群众的生活水平)[1] (p472),从此,林业指导思想发生了转变,虽然还没有完全从传统林业转变为现代林业,但毕竟从一定程度上使中国的林业从“以木材生产为中心”、“以林为主”的永续利用思想中解脱出来,是传统林业向现代可持续林业转变的过渡。2003年6月25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确定加快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实观林业跨越式发展,使林业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至此,我国正式确立了“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

   

    林业的发展战略随着国情和林情的发展不断的调整变化。20世纪50年代,我国提出了普遍护林、重点造林、合理采伐和合理利用的方针。在第1个五年计划期间,随着木材需求量大幅度增加,木材供需矛盾日益激化,天然林资源不断减少,扩大森林资源已迫在眉睫。因此,提出了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60年代初,我国又提出了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造管并举,综合利用,多种经营的方针。但因种种原因,未能贯彻执行。1978年,党的十一界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工作重点的转移,我国林业经营方针也做了调整,采取了“一下一稳三上”的调整方针,即原木产量要下降并稳定在一定水平上,更新造林和抚育要上,综合利用要上,新林区的开发要上。但是这个调整方针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森林资源消长失衡不断加剧。因此,1984年又提出了新的林业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实行“三个转变”,即造林育林从依靠集体转向依靠8亿农民,个人集体、国家一起上;森工企业由原木生产为中心转向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综合经营;林业经营由封闭式的产品生产转向开放式的商品生产。以后,逐渐发展为以保护和管理现有森林资源为中心,扭转资源下降趋势,积极发展人工林林业用材林,实行集约经营,提高林木生产量,最大限度地降低资源消耗,增加林产品产量,综合开发林区资源,发展林区商品经济的发展战略。进入80年代后期,林业经营方针由“三个转变”改为“四个转变”,即:由采伐利用天然林为主,转为以营林为基础,加强人工林建设;由单一木材生产为主,转为多种经营,综合利用,全面发展;由粗放经营为主,转为依靠科学技术,实行集约经营,科学管理;由林业部门为主,转为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八五”期间林业的重点工作是,要以深化林业改革,增加森林资源,增强林业活力,提高林业的整体素质为中心,进一步加快森林培育,加强森林保护,强化林业管理,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推动科技进步,促进林业的发展。1995年我国已正式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基本发展战略。原林业部根据《中国21世纪议程》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确定了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2010年中国林业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是,遵循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以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改革为动力,着眼于可持续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紧密结合,协调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林业在改善人类生存环境,提高农业综合能力,促进林区经济振兴,山区脱贫致富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有效供给,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1] (64-65)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林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战略都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已经由“永续利用”变为“林业可持续发展”。“但是,目前我国的林业还未达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森林的基本状况令人堪忧,森林覆盖率不断加大,但生态功能衰减的实质没有改变;成熟林少,单种人工林多,针叶树比重下降,阔叶树比重上升,林种、林向单一,涵养水源等生态功能不断下降;呈现出数量型增长和质量型下降并存的状况。因此,我国林业“肩负着由传统林业向可持续林业过渡的历史使命。”[1] (p472)

   

    (二) 永续利用与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区别

   

    1、永续利用与林业持续发展的经营取向不同

    传统的森林资源永续利用以森林使用价值为取向,林业持续发展以森林的价值为取向:

   

    永续利用强调单一商品或价值的生产,以单一的木材生产和木材产品的最大产出为中心,把森林生态系统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放在从属的位置,其目的是通过对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源源不断地、均衡地向社会提供木材和其他林副产品,虽然在20世纪70—80年展为森林多效益林业,但林业经营仍未能完全摆脱以经济效益为主的格局。可持续林业是从森林生态系统在生命支持系统中的整体作用出发,以森林生态系统在自然、社会系统中的功能维护为中心,目的是通过对森林生态系统的管理,向社会提供可持续的福利,而不仅仅是某种物质产品,这种功能的维护不仅是获取森林使用价值的基础,而且是由使用价值所表现出的经济获益持续的保障,更是人类持续生存所依赖于生命支持系统的根本,是森林价值的本质所在。

   

    2、 核心理论不同

   

    法正林理论(这一理论虽然也有争议,甚至受到批判,但从来也没有动摇其在森林经理中的主宰地位)是森林资源永续利用的核心理论,该理论基础为森林生长量与采伐量的长期稳定,从而保持稳定的蓄积量,追求年龄或龄级结构的稳定状态。而结构与功能关系的协调理论是可持续林业发展的核心理论,可持续林业以人为中心,更强调了人的作用,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及人与森林生态系统的和谐,强调了当代的横向公平性及不同代人之间的纵向公平性。

   

    3、经营模式不同

   

    传统永续利用的经营模式同农业的经营模式基本相似。林业持续发展的经营模式遵循生态系统的客观规律,经营和利用要限制在保持未来生态系统良好状态的目标内。表现为森林健康化,提供最优的功能和效益。

   

    4、 技术保障体系不同

   

    收获调整和森林蓄积量经营管理是永续收获林业技术保障体系的核心。其实质是把森林作为资产,通过集约经营建立理想结构的林份,实行永续作业,提高生长量、蓄积量和木材产量,以增加社会财富。森林可持续经营是可持续林业的核心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途径;分类经营是可持续林业技术保障体系的基础;生态系统经营是可持续林业的具体技术保障体系,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工具;森林资产化管理是可持续林业的配套措施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5、 操作尺度不同

   

    永续利用建立在林班和小班空间尺度上的以林场或林业局为范围的部门生产组织形式,这种生产管理组织形式是以法正林理论为依据的。可持续林业发展的空间操作尺度是建立在景观尺度上的林业生产的区域化、社会化管理组织形式,这一管理组织形式是可持续发展林业的

    结构、功能、效用三者关系协调理论为依据的。

   

    6、评价尺度不同

   

    法正林状态是评价永续收获林业经营行为的基本尺度。可持续的森林即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功能、效用三者关系协调统一是评判可持续林业经营行为的基本尺度。具体目标为:保持现在和未来森林生物多样性、生产力、更新能力、活力和实现自我恢复的潜力,在地区、国家和全球水平上保持森林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满足当代和后代各方面的需求,而不损害其他生态系统。[2](p1-3)

   

    (三)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现状

   

    森林可持续经营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没有可持续经营的森林就不可能有可持续发展的林业。自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后的5年内,森林可持续经营进入了实质性阶段,世界林业发达国家都开始调整和改造传统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的理论与技术,并组织研究和实践森林资源可持续标准和指标体系。各国根据各自的国情和林情提出了不同的实现途径。[3]加拿大侧重于林地生产力的保护,提出了以模式森林计划为依托的林地综合管理系统;美国注重人们对森林的整体需求,提出了生态系统经营;德国由于几乎没有原生林,大多为人工次生林,因而着重于回归自然的人工林经营,即近自然的林业。许多发展中国家也采用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来调整各自的林业发展战略,着手研究和制定适合发展中国家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和指标,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说,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总目标是林业可持续发展,而对于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途径,以美国1995年《森林和林地资源的长期战略规划》为典型,它明确了“管理生态系统------通向可持续性的工具”的模式。[1]

   

   

    二 修改森林法第5条的林业建设方针为“林业可持续发展”

   

    1979年2月23日颁布的我国第一部《森林法》第5条规定“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造管并举、造多于伐、采育结合、综合利用的方针”; 1984年9月20日第一次修改森林法,第5条规定“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1998年第二次修改森林法第5条仍为“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对林业建设方针的规定未做任何改动,但实际上,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永续利用”的方针已经滞后于整个林业发展战略,必须以“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取而代之。

   

    (一) 林业发展指导思想、林业发展战略与森林法

   

    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林业经营理论为理论基础和依据,学者们的经营思想来源于实践,因已受到实践考验或受到普遍接受而被政府采纳,其体现为林业指导思想并以林业发展战略为载体和平台进入实践,林业发展战略中所确定的林业指导思想(实质是林业经营理论)通过具体的林业发展战略步骤的反复实践,证明其科学性,或是受到普遍认可,而最终被写入各国的森林基本法。

  如德国,德国在18世纪,德国根据永续利用理论提出了森林永续经营的构想,它是现代森林多效益经营理论的雏形,因第二次世界大战而中断。战后德国首先采取了恢复森林资源的林业发展战略。到20世纪50年代,随着工业和经济的发展,德国根据林业政策效益论 和森林效益永续经营理论制定了森林为木材生产和社会效益的双重目标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后,由于利益的驱动,德国又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理

   

    论“船迹论”和“和谐论” 。在50年代中期,德国林业迈入了保护自然景观、保证资源自然生产力、提供游憩场所和采伐木材的森林多种利用时代。60年代,德国开始推行森林多功能理论,实行了森林多效益发展战略。1975年,德国公布了《联邦保护和发展森林法》确立了森林多效益永续利用的原则,正式制定了森林经济、生态和社会三大效益一体化的林业发展战略。德国人工林立地稳定性差,抵御灾害的能力弱。80年代以来,因大气污染引起的森林“新灾害”使森林的永续经营出现危机,90年代,德国开始采用“近自然林业”的新林业政策,并将它作为新的林业经营方针,“近自然林业”的实施主要通过《森林法》和《自然保护区法》,这两部法律规定了原则相同的目标。按照“近自然林业”,德国各州相继制定了相应的林业经营方针及其目标系统。

   

    同样的,二战后,美国、瑞典、奥地利、日本、印度等国也利用森林多效益理论制定了新的林业发展战略; 1960年,美国颁布了《森林多种利用及永续生产条例》,利用森林多效益理论和森林永续利用原则实行森林多效益综合经营,标志着美国的森林经营思想由生产木材为主的传统森林经营走向经济、生态、社会多效益利用的现代林业。1993年4月5日,为解决西北部国有林木材生产和自然保护之间的矛盾,成立了“森林生态系统经营评价工作组”,其在当年提出一份供全国讨论的报告,即《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生态、经济和社会的评价》,该报告的出台标志着美国传统永续经营的森林经营思想向现代生态系统经营的转变。美国没有《森林法》,其由国会通过、总统颁布的各种法规针对不同时期的国情和林情对森林经营活动起指导作用。为保证法规的实施,林务官员在听取各方意见后,编制10年规划,每5年修订一次。规划一经确定不得任意改变,以维护法规的尊严。各州也根据本州的具体情况编制各州的法案,以指导地方的林业事务。[1]

   

    森林经营理论与森林法的关系:可以说森林经营理论是森林法的重要指导思想,森林经营理论的变化必将带来森林法指导思想的改变。虽然我们已经接受了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森林经营理论,并制定了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但我国森林法对此没有任何体现,对于这一对全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战略地位的经营思想,必将以法律加以确定。然而法律具有滞后性,但由于森林资源的生长周期长,对森林资源的破坏具有不可逆性,而森林效益的间接性、隐蔽性、时间积累性和验证的宏观性,加之森林资源存在形式的无比公开性,又使得森林资源在各种资源和资产中的安全性较低,容易受眼前利益驱动而遭到破坏,所以森林法不同于传统法,也不能等同于传统法,森林法的制定必须提高预防性、克服滞后性。所以,森林法应该早作修改,不要再出现98年森林法体现76年林业建设方针之事。

   

    (二)依法治林与林业历史性转变

   

    我国正处在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转化阶段,因此,如何保护森林资源、合理的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达到林业可持续发展要求实现林业的历史性转变,是我们现阶段面临的一大历史性课题。在完成这一伟大历史任务的法律工作中有两个主要的方面:一是“依法治林”的“法”字,主要是指林业法律体系的完善及林业法律的合理性,方向的正确性。森林法的合理性主要是指以科学为依据,遵循生态规律,当然也包括法理等立法规则;方向正确主要是指符合当时的国情、林情。二是“法治”二字,主要指严格林业执法、严肃林业司法(包括监督林业执法和监督林业司法),即依法治林。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前者,依法治林将背离我们的目的而误入歧途;后者是前者的实现和保障,没有后者,前者的一切都将是一纸空文的无稽之谈,毫无意义的纸上谈兵。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但最终还是落在一个“依法治林”的“法”字上。

   

    我国森林法律体系以《森林法》为龙头,其第五条规定的林业建设方针,是中国林业发展总揽全局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其以法律文件的权威性确定了中国林业的发展方向,但目前中国森林法的林业建设方针严重滞后与实践相脱节。因此,依法治林,实现林业的历史性转变,必须以森林法“永续利用”的林业建设方针的修改为切入点,以法律的形式彻底改变我国林业发展的宏观性指导思想,进而带动整个林业立法的大换血,为我国林业的历史性转变保驾护航。

   

   

    [参 考 文 献]

    [1] 施昆山 . 当代世界林业 . 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