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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党组织申报材料

时间:2022-05-13 07:22:41

示范党组织申报材料

示范党组织申报材料范文1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成效,总结全校本科生党建工作经验,进一步激发我校本科生党建工作活力,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进取、创先争优,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十佳本科生党支部、优秀本科生党员和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密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的年度主线,对标《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积极组织开展十佳本科生党支部、优秀本科生党员和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工作为契机,充分展示学校本科生党建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通过评优表彰,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本科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进取、创先争优,推进本科生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项目、对象及条件

(一)十佳本科生党支部

参评对象:全校本科生党支部(以在党委组织部正式登记的本科生支部为准)。

评选条件:

1.严格遵循党支部工作原则,切实做到五个“坚持”。认真落实党支部基本任务,能够结合本科生党支部的特点,学习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支部工作机制,党支部班子设置规范、工作有力。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形式,以党史学习为主要内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3.党支部组织力建设水平高。凝聚力建设有方案、有举措、有成效;党支部战斗力突出,积极申报、开展“领航工程”本科生党支部精品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效;支部在学院师生中有较强影响力,能够在学院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优秀本科生党员

参评对象:全校本科生正式党员

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学习,明辨是非,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体;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2.严守党的纪律,砥砺道德品行。模范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恪守党员标准,严于律己;坚持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师重教、团结同学、友爱集体。

3.学业科研优异,综合素质突出。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恪守学术道德;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奋发有为、争做先锋。牢记党员身份,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在各级学生组织或学生团体中担任骨干,热心服务集体和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师生口碑良好。

5.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态度认真积极,在支部成员中发挥榜样作用。

(三)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

参评对象:全体本科生党支部书记。

评选条件:

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除满足优秀本科生党员的评选条件,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任职时间不少于1个学期。由辅导员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支部,学生支部副书记可参与评选。

2.积极参加各级培训,对党支部建设有思路、有方法。团结带领支部班子积极做好支部建设,支部工作规范,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强。

3.身先士卒,在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支委班子、支部全体成员中有较高声望。能够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充分调动支部成员积极性,有序展开一系列党史学习教育活动。

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与优秀本科生党员不可兼报。

三、评选流程及办法

(一)申报

1.申报十佳本科生党支部,需填写《东南大学十佳本科生党支部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支撑材料(一般不超过3000字),要求支撑材料严格按照《支撑材料格式标准》填写(附件4)。

2.申报优秀本科生党员、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需填写《东南大学优秀本科生党员申报表》(附件2)或《东南大学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申报表》(附件3),并提交支撑材料(一般不超过1500字),要求支撑材料严格按照《支撑材料格式标准》填写(附件4)。

(二)公示

所有申报项目,需首先提交所在学院党委并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材料提交

所有申报项目通过学院公示后,由学院出具推荐意见并提交党委学工部。纸质材料请交至九龙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515室李勖晟老师,电子材料通过OA发送,截止时间为5月21日17:00。

(四)评选

1、组织专家组对十佳本科生党支部申报材料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十佳本科生党支部候选支部需准备展示。评选结果将结合申报材料和现场展示综合评定。现场展示事项另行通知。

2、优秀本科生党员、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由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产生。

(五)申报名额

十佳本科生党支部、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每学院限报不超过2个。优秀本科生党员,根据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确定,正式党员15人以下限报1人,15-25人限报2人,25人以上限报人数不超过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的10%。

 

四、表彰

对获得“十佳本科生党支部”荣誉称号的集体颁发奖牌并给予支部工作经费支持。对获得“优秀本科生党员”、“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荣誉称号的学生个人颁发证书。党委学工部将通过微信公众号“东南学工家”等集中宣传优秀支部和个人的先进事迹。

 

附件1 《东南大学十佳本科生党支部申报表》

附件2 《东南大学优秀本科生党员申报表》

附件3 《东南大学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申报表》

附件4 《支撑材料格式标准》

 

示范党组织申报材料范文2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基层组织的责任意识、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和居民群众的民主意识,着力构建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以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总体目标是:2010年我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力争达到示范点标准。2012年争创3—5个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标准社区,2012年全街道社区达到示范点标准,并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与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三、创建标准

1、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领导组织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可行,成效明显,资料齐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独立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齐全,能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廉政教育。各社区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廉政教育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有场所。要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教育基层党员干部,推进基层廉政文化建设,改善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

3、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符合实际的党员干部监督制度和财务审计制度,建立主要领导廉政承诺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公益事业项目实行公开竟价和招投标制度,强化办事处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民服务全程工作制度建设工作规范,服务到位。

4、监督检查。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社区督查和指导包点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做好各项工作督查事宜,健全相关制度资料,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资及中药材打假行动,聘请社区廉勤监督员,建立基层廉勤监督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廉勤监督组织作用,完善监督考评体系,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四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群众满意率较高,经济发展健康稳定。

5、社区(村)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主要标准。

四、评选表彰

(一)自我评价。各社区每年第三季度进行创建达标材料申报,对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我评价,形成书面材料10份(附申报表格)报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材料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二)认真初核。在申报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总结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由街道对申报创建单位进行认真初核。

(三)审核表彰。对街道推荐的示范点经区党风廉政小组审核验收合格后,予以表彰,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心组织。开展“示范点”的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是反腐倡廉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都要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目标,实施有效领导,确保创建扎实开展。

示范党组织申报材料范文3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县直属机关工委:

发展党员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为严格按照规定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形成严把党员“入口”的正常机制,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更好地为我县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现就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计划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只有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指导,才能切实改变那种“年初不知道、年终看报表”的被动局面,减少随意性和盲目性,增强针对性和科学性。在指导思想上,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遵循“均衡发展、适度增长”、“适当控制数量”的原则;在科学管理上,要正确处理发展党员的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达到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辩证统一,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

1、按需设置党员岗位,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由各基层党组织从党的建设、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出发,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本地、本系统、本单位一定时期内各工作岗位上所需党员的数量,以及在职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有的条件要求,即设置党员岗位。然后根据党员需求与党员队伍现状之间的差距,制定出较为切合实际的发展党员三年或五年规划,用于指导今后的发展党员工作。

2、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建立定期报表制度等形式,积累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所需要的数据,在每年十二月份按有关要求提出下一年度的发展党员计划,并逐级上报。县委组织部对各基层党委(工委)上报的发展党员计划在综合平衡、充分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县发展党员计划。各基层党组织应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突出发展重点。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发展党员的重点应放在农村、企业生产一线,以及党的力量薄弱又长期没有发展党员的地方和单位。乡(镇)党委要重点抓好村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原则上每年发展农民党员要占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50%以上,确保村党支部每3年至少要发展1名以上党员,要注意在农村致富能人中发展新党员,切实解决好无党员村民小组的问题;县经贸委、林业局党委要重点抓好所属企业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原则上每年发展企业生产一线党员要占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50%以上;县公安局党委要重点抓好基层分局(所、队)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县直属机关工委要重点抓好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同时积极稳妥地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4、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今后,发展新党员,在文化程度上,农村党员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其中高中以上的要占50%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在年龄上,全县35岁以下的要求达到70%以上;女党员要求达到23%--25%。

5、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把质量放在首位,坚持党员条件,不允许因其它原因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只要是不符合党员条件,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能发展。

二、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和手续

发展党员工作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和手续,大体上要经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发展手续、预备党员教育转正四个阶段。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入党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2、党小组或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下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填写好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表,在5天内报上级党委(工委)审查备案(设有党总支先报总支委员会审查同意,下同);

4、基层党委组织委员对党支部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如无不同意见,备案登记后向党支部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按表内规定的项目负责填写和保管;

5、党支部向全体党员公布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指定培养联系人。

(二)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党支部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措施。

2、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必须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其他有关情况,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3、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考察一次,并将考察情况记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4、党支部对已培养教育和考察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征求党小组、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并在5天内将发展对象在培养教育和考察期间形成的有关材料上报基层党委(工委)审查备案。

5、基层党委组织委员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名单和有关材料经审查同意后,向党支部下发《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入党志愿书》。

6、党支部按《江西省发展党员公示制办法(试行)》规定要求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7、基层党委(工委)对发展对象进行5--7天短期集中培训。

(三)履行发展手续

1、党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2、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指导发展对象按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容。

3、入党介绍人分别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

4、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自然情况、简历、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本人政治历史情况及现实表现情况。

5、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

6、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大会,按时填写《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在5天内将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上报基层党委(工委)审批。

7、基层党委(工委)组织委员接到党支部送审的入党材料后,先进行初审,并在10天内报县委组织员办进行预审。

8、县委组织员办对基层党委(工委)上报的入党材料在15天内完成预审,安排与发展对象谈话的人员和时间。

9、县委组织员办会同基层党委(工委)派出人员与发展对象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

10、县委组织员办研究审定发展对象,并向基层党委(工委)下发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审核意见通知。

11、基层党委(工委)召开党委会审批新党员,并向党支部下发《新党员审批通知书》和《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同时,向县委组织员办报告审批结果。

(四)预备党员教育转正

1、党支部派人与新党员谈话,并指导预备党员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2、基层党委(工委)或党支部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3、预备党员每季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4、党支部每季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一次,并将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6、党支部在征求党小组、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提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7、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可采取举手、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按时填写对预备党员的转正决议,并在7天内上报基层党委(工委)审批。

8、基层党委(工委)召开党委会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进行审批,并向党支部下发审批预备党员通知,同时向县委组织员办报告审批结果。

9、基层党委(工委)将批准转正的党员入党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基层党委(工委)保存。

三、规范形成发展党员档案材料

发展党员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要符合规定要求,做到真实、规范。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和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内容必须由申请人亲笔撰写或填写(个别文化较低,填写确有困难的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申请人的口述内容填写,除本人签名盖章外,的党员也要签名盖章,并注明申请人不能亲笔填写的原因),入党介绍人意见,谈话人意见应分别由介绍人、谈话人填写并签字。政审材料要符合规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和《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是党员档案的重要材料,要严格按要求、规定认真填写,切忌马虎草率,做到“一全二清三准”。“全”就是所有栏目要填齐全,不能遗漏。“清”,就是书写要工整清楚,不得潦草涂改,一律用毛笔或钢笔填写,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填写。“准”就是填写年龄、文化、简历、奖惩及党组织意见要准确、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凡填写不规范的要重填;错填、虚填的要改正;隐瞒和伪造的要严肃处理。

四、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党员“入口”质量。

1、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各基层党委(工委)每年至少研究二次以上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发展党员计划安排,制定工作措施,解决存在问题、总结典型经验。

2、建立入党材料管理制度。党支部要指定专人收集保管申请入党人的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基层党委(工委)要按规定要求做好党员入党材料的归档工作,对无人事档案的党员入党材料要用专门的党员档案柜长期保存。

3、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各基层党委(工委)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要求每名入党积极分子人手要有一本《》和《入党培训教材》,要对发展对象进行5--7天的集中培训,组织发展对象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并进行严格的考核考试。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县委组织员办会同基层党委(工委)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时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测试,达不到要求的暂缓审批。

4、发展党员审批制度。审批前各基层党委(工委)必须派出人员到发展对象所在单位查阅有关材料、记录,找有关人员了解,与发展对象谈话。每个发展对象必须经过党委会集体讨论,基层党委(工委)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必须在支部讨论通过后三个月内进行。

示范党组织申报材料范文4

根据《关于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和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民政局党委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转化,规范党员发展各项程序,强化基础党务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民政局党委共有党员77名,2012年完成第四次党委换届后,共有党委委员11人,下设4个支部,其中,局机关支部有党员41名、离退休支部23名、殡仪馆支部7名、康复医院支部6名。做到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为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

组织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基础党务工作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认真自查:一是从发展程序上进行自查;二是从发展党员档案资料上进行自查;三是从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上自查。根据通知精神我局自查了各党支部党员档案材料,认真查阅了每位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政审材料、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是否规范和完善;重点检查是否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

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发展党员业务操作不够熟悉,发展程序不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着培养时间过短、培养联系人缺乏跟踪考察、发展材料不全和程序紊乱等现象,影响了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

二是发展党员材料中有填写不规范、材料整理不规范、填写漏项等现象。党组织与发展对象的谈话制度还有待于完善。

三是入党材料整理完备的不够及时。对发展对象期限已满的同志由于种种原因支部不能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该同志的转正问题,导致党员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更新完备的不够及时。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强调和明确党员发展工作在基层党组织中的重要地位,让党组织负责人清楚认识到党员发展工作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的中心位置。

(二)抓关键。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为此,党委要求对各支部委员进行发展党员工作业务知识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同时,要把党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做到常抓不懈,加大培养力度,把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自学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教育效果。切实提高党建水平,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三)严把“入口关”。 即:把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关、发展对象确定关、预备党员接收关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关。本人不提出入党申请的不发展,党的基础知识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培养时间不到一年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发展,入党手续不全、材料不齐的不发展,杜绝不成熟对象进入党员队伍的现象。

(四)严把考察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坚持考察与培养相结合,做到培养有目标、考察有内容、结果有登记。一是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培养考察联系人,经常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鼓励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二是开展定期谈话,一般要求每三个月培养人要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一次,并经常向党委、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三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交心,汇报自己在政治思想上、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感受和体会,特别是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通过交流谈心、外调政审等方式,全面考察和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社会关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为党和人民的利益牺牲个人利益,能否严守党的纪律等情况,形成综合政审材料,避免把不合格人选纳入发展党员的对象。

(五)严把“民主关”。发展党员工作中,根据相关要求,召开支委会议集体研究问题,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表决。每个会议都记录完整,会议流程都合乎规定。严格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支部都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支部通过的决议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的审批结果,也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六)强化教育,严把“培训关”,真正做到培训一个提高一个。通过理论培训,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每年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中国共产程》等,使积极分子更加了解党的历史,加深对党的认识。通过实践锻炼,解决“行动上”入党问题。根据每个积极分子的特点,分配一定的工作,让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增强党性修养。同时严格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等文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示范党组织申报材料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全市农村基层组织的责任意识、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和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着力构建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40个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为重点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总体目标是:2012年,确保有20%的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达到示范点标准;2011年有50%的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达到示范点标准;2012年全部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达到示范点标准,并辐射带动周围镇村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再经过3-5年努力,力争所有乡(镇)、20%左右的村(居)达到示范点标准,并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三、创建标准

(一)乡(镇)主要标准

1、组织领导。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资料齐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纪检组织机构健全,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独立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配置齐全;党委每年年底能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支持纪委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无增加农民负担案件,党群干群关系密切,社会和谐稳定。

2、廉政教育。廉政教育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有场所,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计划的安排集中轮训、短期实践培训、专题讲座等;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选择一些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教育基层党员干部;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改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

3、制度建设。乡(镇)党员干部、基层站所人员行为规范制度健全;建立和完善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党员干部监督制度和财务审计制度;建立乡(镇)、村(居)主要领导廉政承诺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约谈等制度;完善乡(镇)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制度;落实对乡(镇)、村(居)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推行乡(镇)纪委介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等制度;强化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乡村两级为民服务全程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范,服务到位。

4、监督检查。实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村到人,督查和指导包点村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工作,相关制度资料健全;联系相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聘请村(居)级廉勤监督员,建立村(居)级廉勤监督组织,发挥村(居)级廉勤监督组织作用;完善监督考评体系,把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村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强对落实强农惠农等各项政策的督察检查,重点检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各类农业补贴资金兑付情况和农村低保、新农合基金、教育经费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纠正各种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乡(镇)接待室,及时调处矛盾纠纷;及时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5、“四务”公开。认真落实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制度,乡(镇)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有高质量的公开栏,及时、全面公开乡(镇)、村(居)重大事项以及廉政承诺、服务承诺等内容,设有廉政监督举报箱、举报电话,确保党员、干部及农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同时指导所辖村(居)和基层站所全面落实党务、政务、事务、财务公开制度。“四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群众满意率较高。

6、经济社会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健康稳定,在本县(区)范围内排位靠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申请示范乡(镇)的,在百分制考核总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所辖村达到创建总体目标进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近两年内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近三年,乡(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创新、有成效,经验做法在县(区)以上范围得到推广。年度内,乡(镇)范围内没有到县(区)以上关于违反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损害农民群众利益、增加农民负担等问题的集体访或越级访。

(二)村(居)主要标准

1、班子建设。村(居)“两委”班子执行力、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围绕村(居)中心工作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目标,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绩效考核。

2、廉政教育。以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为抓手,采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农村崇廉尚洁良好氛围。廉政文化队伍和活动场所健全完善,做到“八个有”,即:

(1)有村(居)廉政文化活动室。设有廉政书籍专架、书籍达50册以上。

(2)有一套廉政电教设备,每年至少组织党员观看2次以上反腐倡廉电教片。

(3)有一个固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内容。

(4)有一处以上廉政文化景观或廉政公益广告,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内容。

(5)有一批农村党风廉政制度上墙。

(6)有一支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监督员姓名、联系电话对村民公布。

(7)有一个村(居)务、财务、党务公开栏,按时公布相关资料、资料齐全。

(8)有一个村(居)廉政建设监督信箱或民意信箱。

3、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村(居)干部行为规范,村(居)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完善以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和“一事一议”制度;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村(居)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4、监督检查。村(居)级监督组织健全,群众监督渠道畅通、有效。村(居)干部通过勤廉双述、民主评议、政绩公示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对“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满意率较高。

5、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及时、内容完整、程序规范、监督到位;村(居)民议事程序规范,村(居)级事务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交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有书面记录材料。村(居)有为民服务全程接收室,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对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满意率较高。

6、群众处理。建立健全问题排查化解机制,并有专人负责,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档案资料齐全。

7、经济社会建设。村(居)经济社会发展健康稳定,在本乡(镇)范围内排位靠前,村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全县(区)平均水平。

申请示范村(居)的,在百分制考核总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两年内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年度内,没有集体访和越级访等情况发生。近三年,村(居)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创新、有成效,经验做法在县以上范围得到推广。

四、评选表彰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参加对象原则上为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其他乡(镇)、村(居)也可申报参评。评选一般一年进行一次。

(一)自我评价。每年第三季度开始申报,各申报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单位围绕创建主要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行自我评价,形成书面材料10份(附申报表格)和电子文档,报所在县(区)纪委。申报材料,要经乡(镇)或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二)认真初核。各县(区)纪委在申报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总结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初核。根据考核总体情况,择优推荐“示范点”申报对象。

(三)审核表彰。市纪委在第四季度对各县(区)纪委推荐的示范点组织抽查或开展明查暗访,择优予以表彰,授予“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称号。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被表彰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一定奖励,县(区)纪委配套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动态管理。市纪委对已表彰的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对标准执行不严格、群众满意度低的示范点,视情况给予停牌、摘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全市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责任,实施有效领导。各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构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示范党组织申报材料范文6

一、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职责

1、基层党(总)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①对有入党愿望的同志及时鼓励,指导写好入党申请书。②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③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如实填写培养考察登记表。④对重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全面考察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计划生育情况以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做到政审细致全面真实。⑤组织发展对象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培训。⑥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和接收预备党员工作。及时对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重点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的意见。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⑦按规定时限上报接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材料。⑧保存和管理好入党申请人有关入党申请、思想汇报、自传、培养登记表等入党材料。

2、基层党(工)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①提出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明确发展党员重点。②适时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③及时对基层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材料和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及时进行组织考察。④按审批权限和审批时限要求,研究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⑤指导所属基层党(总)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基层(总)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或不按时限要求上报,进行批评帮助,及时纠正。⑥管理好所属基层单位的党员材料,需转交组织、人事部门的,及时转交。

3、县委组织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①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规律,不断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机制创新。②依据全县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状况提出全县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性指导计划。③定期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培训。④坚持经常对基层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适时对乡镇组干、部门政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⑤严格审核基层党组织上报的入党材料,做好登记。⑥及时进行组织考察,并按时限要求进行审批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⑦认真做好入党材料的返还、归档工作。

二、责任追究具体规定

1、各基层党(工)委、党(总)支部要认真履行组织发展职责,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培训、考察、接收等工作,壮大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县属各企业和农村党(总)支部每年要在培养成熟的前提下,至少发展1名党员。对于具备发展条件,而不重视培养积极分子,连续两年不发展党员的基层党(总)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对支部负责人进行提示或诫勉谈话;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基层党(总)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对支部负责人视其情节给予诫勉谈话,直至免职,对支部班子进行调整。

2、基层党(总)支部发展党员没有坚持标准或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延迟上报党员材料的,由党(工)委进行通报批评,对支部负责人进行组织谈话,由支部主要负责人对具体经办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基层党(工)委对所属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检查指导不力,不注意培养积极分子,连续两年不能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组织发展指导性任务,或不按权限和时限审批党员,追究党(工)委分管领导责任,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要向县委组织部写出书面检查,党(工)委要提出整改方案。

4、基层党(工)委多次上报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追究政工、组干责任,政工、组干要分别向组织部和党委写出书面检查,必要时对政工、组干进行组织调整。

示范党组织申报材料范文7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党委(总支、支部)、各企事业单位党委: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全市党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结构不断优化。一些党组织探索实行了发展党员公示制和预审制,对把好“入口关”,保证新党员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总结推广基层好的做法和经验,根据《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发展党员工作中全面实行公示制和预审制,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公示制是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由党组织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实行公示制,可以使党组织在接收预备党员之前,除了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采取个别访谈、座谈会的形式了解情况外,更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增加透明度,使发展对象在走进党的队伍之前就置于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公示的时间、内容、方式、期限。公示应放在支委会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支部大会讨论之前进行,公示期限一般为7--10天。由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现任职务、主要经历、申请入党时间、培养教育情况、支委会意见、准备发展的时间等通过张榜、公告等方式,在该发展对象的工作单位或工作场所公布,或以会议的形式向党内外群众宣布,广泛征求群众对发展对象在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业绩、廉洁自律、关键时刻的表现等方面的意见。公示时,党组织要为群众反映情况提供便利,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消除群众的顾虑。公示工作也可以由党委(总支)统一安排进行。公示中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对群众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党组织要认真分析研究和调查核实,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对查无实据或与事实不符,或情况党组织已掌握不影响其入党的,及时发展吸收为党员;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或有一定的问题,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应暂缓发展;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且情况属实,应不予发展。对群众超过公示期限反映的问题党组织也应认真对待,区分情况进行处理:如尚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要暂缓召开,待调查核实后再作决定;如支部大会已讨论通过,应经调查核实后,再决定报上级党委审批;如上级党委已审批,要将调查核实的结果作为对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依据,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处理。对借机诬陷、打击报复公示对象的行为,经调查核实后要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报有关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二、全面实行发展党员预审制预审是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讨论接收或上级党委审批前报市、县区党委组织部和上级党委预先审查。预审的内容。基层党组织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思想汇报、培养考察材料、短期集中培训材料、政审材料、公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材料,报县区党委组织部或市直部门党委、国有企业党委等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严格审查入党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政审情况是否清楚,培养、教育、考察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现实表现是否突出等。预审的方法。县区党组织发展党员时,要在支部大会讨论之后、党委审批之前,基层党委将有关材料报县区党委组织部,由组织员负责进行预审;市直部门、国有企业党组织发展党员时,要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之前,将有关材料报市直部门、国有企业党委,由党委委员负责进行预审;组织关系隶属市委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委发展党员时,要在支部大会讨论前,将有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由组织员负责进行预审。预审时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同申请人谈话,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预审后,由预审人提出是否同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或党委审批的初步意见。市、县区党委组织部和市直部门党委、企业党委在认真研究预审人员提出的初步意见后,要将预审意见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基层党组织。对预审后没有批准的,基层党组织要继续加强培养教育或完善有关材料。实行公示制和预审制,是新形势下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加强宏观指导,强化领导和监督,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两种有效方法。各级党组

织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规定的基础上,要按照要求,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全面实行公示制和预审制,进一步提高新党员的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

示范党组织申报材料范文8

大学每年入党在几月份:大学入党时间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入党时间规定,一般来说,大学里每年有两次入党机会,一是9-10月份,二是6-7月份。

大学入党流程递交入党申请书 团员推优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参加党校学习成为发展对象成为预备党员申请转为正式党员

一、 递交入党申请书

1、 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没有固定的时间,在大学期间均可亲自向辅导员递交入党申请书,并说明自己的入党动机。

2、 入党申请书所包含的内容: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本人成长过程中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直系亲属和本人密切关系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3、 特备提示:在进入大学前已在高中提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学生,申请时间从申请之日算起,但入学后,需再次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申请或继续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如档案传递过程中入党申请书丢失,本人须向新单位党组织补交一份书面入党申请。

二、 团员推优

1、 团员推优的基本条件: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端正的入党动机,无挂科现象,关心同学、热爱集体等

2、 推优时间:每年4月、11月

3、 推优程序:团总支下达团员推优的通知年级大班、小班组织、民主决定推优人员辅导员提供意见院组织部审查校团委审批推优名单公示

4、 推优名额:无特别限制,无固定的参考比例

三、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

1、 条件:已经经过团学推优,政治思想觉悟较高,各方面素质较好,愿意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学生。

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入党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或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在申请书递交后一个月内党支部(或党小组)派人与其谈话辅导员确定党支部经过认真衡量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确定党员联系人。

3、 时间:每年4月、11月

4、 特别提示:入党的积极分子应主动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书面思想汇报要写实,至少每季度1份,主要内容:对当前国际国内大事的立场、观点、认识;争取入党过程中思想认识的转变;对自身不足的剖析与认识等。思想汇报必须在参加党校结业考试前递交给辅导员,否则将失去参加结业考试的资格。

四、 参加党校学习

1、 学习方式:网上学习,(学习网址:dx.uibe.edu.cn),需提交本人真实信息进行用户注册,用户名可自己确定,通过审查后可进行学习

2、 培训时间与要求:每年2期,每学期期中考试后(5月中旬,11月中旬)安排。每期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结束时进行考试,同时每人上交一份手写20xx3000字的学习总结,考试和学习总结合格者发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考试和学习总结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书》,可重新参加下期培训。无《党校培训结业证书》不能发展入党。

3、 特别提示:入学前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需重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再次参加党校的学习。

五、 成为发展对象

1、 成为发展对象程序:

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的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党支部听取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讨论将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2、上报发展党员材料的时间规定(学校规定时间,学生具体上交资料时间与以下规定时间大体相近)

每学年第一学期最晚不超过12月10日,第二学期最晚不超过6月10日。但毕业班第二学期和三年级第二学期除外,具体规定如下:

(1)毕业班第二学期发展新党员,发展材料必须于4月15日前上报组织部,支部和总支的相关手续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并上报党委审批。

(2)三年级第二学期发展新党员,发展材料必须于5月15日前上报组织部,支部和总支的相关手续必须在6月15日前完成。

六、 成为预备党员

1、 成为预备党员的程序

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合格支部大会讨论决议报党总支审批党委组织部聘请的组织员与申请人谈话经党总支委员会审批、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的入党材料由总支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会审批通过后申请人被正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补交党费,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之日算起

2、 支部大会程序

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并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及现实表现、家庭基本情况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培养考察情况;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半数以上,表决方能有效;宣读支部大会决议草案,并由全体到会党员讨论形成正式决议;入党申请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看法、态度和决心。

3、 几点相关事宜

(1)支部大会决议三个月内有效。非申请人原因超过三个月尚未审批的退回原报批支部,经支部大会复议后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如超过六个月未报批或未审批,入党申请人入党手续无效。如再报批,原党支部必须为申请人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2)党委讨论批准后,申请人被正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补交党费,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之日算起。接到组织部填发的接收预备党员通知单和《预备党员考察表》后,党支部要及时派人同新党员谈话,向其说明入党时间、预备期限、预备期注意事项并针对入党时的优缺点提出要求与希望。对党委未能批准的,党支部要向其说明主要原因,并指出努力方向。

(3)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由党总支组织入党宣誓。 入党宣誓时间应在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进行。

4、 接收预备党员必备材料:

(1) 党支部接收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意见;

(2) 申请入党人历次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

(3)《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4) 本人自传,撰写格式:标题为自传,正文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对党的认识过程,结尾为本人的署名和日期;

(5) 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6) 团总支推荐意见;

(7) 家庭成员及主要直系亲属的政审证明材料;

(8) 党校学习总结和鉴定材料;

(9) 本人学习成绩单。

七、 预备党员转正

1、转正期间需要做的工作:

(1)坚持继续教育、考察制度,进一步解决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2)定期对预备党员进行考评,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考评内容主要为:入党介绍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至少每季度要与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谈话,党支部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的考察评议。考评结果要有重点地与本人见面,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考评意见如实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3)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小组或党支部做一次思想汇报,每半年进行一次书面思想小结,并在支部或党小组会上汇报。

2、转正程序

(1)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提前半个月向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和全年思想小结

书面转正申请和全年思想小结主要内容:何时被批准入党,何时预备期满,要求转正的意愿;预备期中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党性意识如何,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以及群众关系方面的进步与成绩,入党时存在缺点的改正情况,目前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今后努力方向及其他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2)支委根据预备党员的申请、本人在一年预备期中的现实表现、党小组和介绍人以及群众意见等,提出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

(3)召开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进行转正党员的资格决议。

(5)经总支委员会审批后的预备党员材料,由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党委组织部,而后由组织部报党委党委会审批。

3、注意事项:因本人原因需延长预备期或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办理转正手续的预备党员,党支部需事先向党总支汇报,党总支须及时向组织部通报情况。

大学每年入党在几月份_大学每年一般的入党时间 入党申请书的基本写法根据《党章》规定,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可分为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两种形式。通常情况下,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写书面申请。

入党申请书的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

1.标题。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2.称谓。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3.正文。主要内容包括:①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写这部分时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②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③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4.结尾。申请书的结尾主要表达清党组织考察的心情和愿望,一般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全文的结尾一般用此致,敬礼。

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另外,为了使党组织对自己有较全面的了解,申请人可另写一个附加材料,将个人的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

社会关系的情况写清楚。将自己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奖惩情况也要写清楚。如果自己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人政治历史情况比较复杂,或受过刑事或其它重大处分,也应实事求是地写出。

二、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

1.要认真学习党章,掌握基本精神,加深对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党员的权利、义务等基本知识的理解。

2.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不要以旁观者身份一味评论别人。

3.对党忠诚,向党组织反映真实思想情况。

4.申请书要写得朴实、庄重,不要追求华丽的辞藻,夸夸其谈。对基本写法正文中各部分的内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掌握。

入党申请书范文尊敬的党组织: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拥护者,我志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我长久以来的愿望,我一直在各级党组织的关怀下成长,在身边党员干部和同志们的熏陶中进步。在伟大祖国的建设中,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的丰硕成果,使我深深体会到党的光荣和伟大,也加深了我对党的认识和感情,加入党组织的愿望也愈加强烈。但是我一直拥护党的纲领,拥护党的方针政策,严格自律,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向党员看齐。如有幸能加入中国共产党,我一定会严格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

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史和党的知识,学习了党的报告,自1920xx年建党至今的几十年里,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幼稚到成熟,不断发展壮大。党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共产党为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历史;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历史;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一切困难,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中国共产党无愧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作为一名生长在党的光辉照耀下的年轻人,我从小就认为中国共产党具有优良的传统和作风,具有极强的战斗力,只有她才能带领中国走向繁荣昌盛、国富民安和统一强大,并亲身感受到了党领导的改革开放对我国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没有追求与理想,人便会碌碌无为;没有信念,就缺少了人生航线上航标,人便会迷失方向甚至迷失自我,难以到达理想的彼岸,更不会完全发出自我的光和热,激发出人生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要成为跨世纪的优秀年轻人,就要向中国共产党这个光荣而伟大的组织去靠拢,我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在党组织的激励和指导下,我才会有新的进步,才能使自己成为一个优秀的公务员,才能充分地去发挥自己的潜能,为国家、为人民、为集体作出更多的贡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仅要做一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先锋,更重要的是要在不断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只有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充满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的信心和勇气,才能在现阶段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遗余力地奉献自己的智慧和汗水。

我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踏实肯干,努力发挥自己的长处。我清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意味着不停的付出与不懈的努力,意味着对党、对人民,对国家的忠诚,意味着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但我更知道作为一名真正合格的共产党员,她不仅仅只是听党的话,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因为这些都是外在的,而应该把它们内化为自在的,即变成我要做,我应该这样做,转变为生命内在的要求。

如果我能有幸获得党组织的认可,我一定会戒骄戒躁,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守党的纪律,密切联系群众,争取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我还会努力学习党的相关理论政策,关注时政要事,全方面提高自己的政治,文化,道德素养,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心保持一致,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假如组织上没有接受我的请求,我也不会气馁,而要继续为之奋斗,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帮助和监督,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弥补不足,以实际行动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争取早日获得党组织与群众的认可!

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此致

敬礼!

示范党组织申报材料范文9

一、考核目的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工作创新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增强全委上下的工作创新意识,建立和完善工作创新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我委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提供保障。

二、考核范围

本委各科室。

三、考核主体

工作创新目标考核,作为经信委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组成部分,由本委考核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

1、完成市经信委下达的2013年工作目标的新举措;

2、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013年工作目标的新措施;

3、完成领导批示交办工作的新方法;

4、完成本委布置的中心工作的新亮点;

5、完成的调研报告中所阐述的新观点。

五、考核办法

1、组织预报。每年一季度,各科室根据具体工作职能确定一个主题,提出本科室工作创新内容,填写工作创新预报表,在3月20日前报考核办(设在党委办)。

2、汇总公示。3月底,由考核办将各科室预报的工作创新情况发文公示。

3、考核评比。半年对各科室工作创新情况进行一次抽查。11月,组织各科室工作创新成果申报。考核办根据各科室年初预报、半年抽查和年终申报,进行定量评分。考评结果提供委考核办汇总。

六、申报条件

1、工作创新实践成果,被市以上会议推广学习借鉴(须附有工作创新文本和实践成果材料);

2、工作创新实践成果,受到市以上领导批示推广学习借鉴(须附有工作创新文本和领导批示及实践成果材料);

3、工作创新实践成果,在市及其以上党报党刊(含市有关部门刊物)上被宣传推广;

4、被市以上(含市有关部门)借鉴采用的工作创新办法;

5、其它经市(含市有关部门)总结推广的工作创新实践经验等;

6、所列创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

七、申报附件

申报时,要逐项提交创新工作的专题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专题材料的主要内容要包括:工作创新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提出时间、基本思路、具体做法、主要创新点、典型实例、推广情况、社会效果等。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领导批示、文件通报、典型材料及媒体宣传报道情况等。

示范党组织申报材料范文10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发展党员总要求,切实做好全县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推荐制度

党支部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每半年或一年一次,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表决决定。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应记入《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并存入党员档案。

二、培养考察制度

一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在接受培养期间,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其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应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工作以及思想变化情况进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评定意见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二是入党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内容主要以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为主。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培训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情况记入《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

三是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查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培养联系人应作为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入党介绍人每季度对预备党员学习、工作以及思想变化情况进行考察,指出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考察评定意见记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以及培训资料应存入党员档案。

三、备案预审制度

发展党员全程要经过三次备案、一次预审。

一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申请人经过“两推一票决”(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支委会票决)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二是确定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基层党委备案时,应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相应栏目签注意见,并加盖备案章。

三是发展对象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支委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委会审查意见、党支部申报意见、基层党委预审意见以及支委会讨论意见,要记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四是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后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预备党员必须由有审批权限的党(工)委审批。乡镇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党委要及时将审批预备党员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未经县委组织部备案的预备党员将不能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四、政治审查制度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治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的综合政治审查报告。综合政治审查报告应存入党员档案。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要进行两次公示。

1)经党的支部委员会确定,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预备期满,经党的支部委员会审查,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公示内容为:

1)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申请入党时间和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近两年受奖惩情况。

2)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和预备期内受奖惩情况。

3)公示的期限、要求和联系电话等。

公示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

公示形式和范围:公示由审批党员的基层党委或经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部负责。公示采用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要根据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部门和行业)的特点,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的基层单位。如有必要也可扩大公示范围。

公示程序:

1)党支部向负责审批党员的上级党组织报送拟接受为预备党员或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有关材料,提供基本情况公示表。

2)负责审批党员的上级党组织审定拟接受为预备党员或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表,确定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到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负责公示的上级党组织须及时指导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按有关程序及时办理入党手续。

3)对反映有问题的公示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专人(2人以上)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通报调查核实的情况。对经调查确有问题的公示对象,应视问题性质和轻重分别提出暂缓审批、不予批准入党或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对群众反映违反规定不按程序发展党员且情况属实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责令其及时纠正。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负责公示的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反映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六、票决制度

发展党员要经过两次票决。

1)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时要进行票决。

2)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要进行票决。

发展党员票决办法:

1)票决表决票由各基层党委统一印制,在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时间确定后,党支部按支部党员人数登记领取。支部大会票决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有选举权和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如果出席人数未超过半数,不得进行票决;有表决权的与会党员以无记名方式进行票决;赞成票只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大会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讨论两人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票决,分别记票、汇总。

发展党员票决程序:

1)党支部负责人对票决提出要求,并介绍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人宣读“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或“转正申请书”;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和公示情况;

4)介绍人和考察培养人通报考察培养情况,并发表个人对其入党的意见;

5)与会党员发表对其入党或转正的意见;

6)清点到会人数,核实有表决权党员人数并分发表决票;

7)投票,现场唱票计票,公布表决结果。

票决结束后,表决票由党组织加盖公章后封存备查,表决结果填入本人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公示情况等报上级党委审批。票决未通过的对象,由党支部重新按照程序考察,待考察对象条件成熟后,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

七、全程记实制度

党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对主动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从递交第一份入党申请书开始,到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为止,必须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以写实的方式,对发展党员五个阶段、二十五个环节的信息据实摘要进行记录,如实填写《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党员档案,一份由党员所在党支部备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应及时转交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示范党组织申报材料范文11

一.关于全县党员审批权限

县级部门、乡镇及企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入党由所属支部、党(工)委按程序审查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县级部门、乡镇、党组织关系在县委的垂直管理单位机关干部及乡镇所属站所负责人入党由所属支部、党(工)委按程序审查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乡镇其他干部、教师、职工、农民等入党由乡镇党委审批;县级部门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入党由所属部门党(工)委审批。

二、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入党的人符合规定的条件,经党小组推荐,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党支部定期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及工作表现。入党积极分子应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全面考察和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3、党支部委员会认为发展对象基本具备条件时,确定党支部组织委员或专人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审查,并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政治审查情况。

4、党支部委员会指定专人征求和听取党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发展对象属副科及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的,应征求上级党(工)委和县委组织部意见。

5、党支部委员会提出的拟发展对象名单报上级党(工)委审查,审查合格后由拟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6、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前对拟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公示。

7、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定,同时在其入党志愿书栏内签注党支部委员会的意见(签注意见时,应说明应到、实到会人数及表决情况),然后报上级党(工)委批准。

8、上级党(工)委收到党支部报来接收中共预备党员的材料后,应及时审查,并指派专人与接收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并签注是否同意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意见。

9、召开党(工)委会集体讨论,作出批准申请入党人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并签注意见,按照党员发展管理权限审批,并将预备党员的整套材料退回党支部存查。

10、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本人先向所在党支部写出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由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11、上级党(工)委收到党支部报送的中共预备党员的申请转正材料后,进行再审查,并召开党(工)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议,批复行文。

12、党支部收到上级党(工)委的批复后,及时向党员宣布党(工)委批复,并通知本人。然后,将党(工)委的批复及入党有关材料,按党员及党员干部档案管理权限送交有关主管部门存档。

三、关于党员档案管理工作

各基层党(工)委、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会议记录、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预备党员转正考察写实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应认真保存。具有审批接收新党员权限的基层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公职人员及有人事档案的非公职人员党员的档案材料归入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农村党员档案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实施和管理,以党员个人为立卷单位,采用活页式夹立卷,一人一卷,一村一个流水号,以姓氏笔画排序,档案卷首设卷内目录,每村设一案卷目录,实行统一卷夹、卷盒,统一目录格式,对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各基层党(工)委应每年对党员档案进行一次整理,以保持党员档案的完整。

四、关于发展党员所需材料

接收预备党员需要备齐以下9种材料:①入党申请书;②入党志愿书;③党委(总、支部)报告;④党委综合考察材料;⑤群众座谈会记录;⑥党校培训证明和培训心得体会;⑦“”、“两乱”中的表现材料;⑧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或计生部门生育证明);⑨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证明材料。

预备党员转正需要备齐以下4种材料:①党委(总支、支部)报告;②党委综合考察材料;③转正申请书;④群众座谈会记录。

五、几点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通知》要求,要坚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安排,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适应现阶段党的建设需要,切实保证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示范党组织申报材料范文12

根据《20xx年度发展党员、积极分子培养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xx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支部的一项本职性工作,也是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建设的需要。我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在逐年完善提高基础上,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要求,同时坚持标准,注重质量,真正做到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原则;强化培训,提高了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把握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优化结构,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注重培养,全面提高了入党积极分子综合素质,掌握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健全机制,规范程序,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一、提高认识,领导重视

我中心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记事日程,每年定期研究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队伍不断壮大,结构明显优化。

二、结构合理,程序规范

(一)我支部共有正式党员xx名,预备党员x名,其中女党员x名。

(二)对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都必须经过支委会和党员大会集体研究,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时间在党支部通过的接收预备党员决议上报后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党委,讨论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都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

(三)通过重点自查《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支部综合政审材料》、《个人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等的书写格式,自查入党申请书、志愿书是否由本人亲笔填写;从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均为一年以上的考察培养期;培养教育期间,确定了x名培养人,培养人按照要求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入党积极分子要求经过培训;本人参加支部吸收其为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党支部的会议记录完整,写清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入党志愿书》中应该签名盖章的位置均有了签名和盖章;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能够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具有一致性,符合逻辑关系等。我支部入党材料齐全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完成后,入党材料按规定移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四)发展党员均经认真培养、考察,主要包括以下程序:一是个人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二是确定党员同志负责与申情入党同志的联系;三是组织他们参加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参加了集团党委统一组织的培训;四是他们都能积极地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五是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他们的意见;六是认真做好了对申请入党同志的政治审查和有关社会关系的调查;七是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八是发展党员时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审查,做出决议,并能按时报局机关党委审批;九是加强了预备期限考察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入党积极分子在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表现还不够突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意识还不够强;

二是党组织与发展对象的谈话制度还有待于完善,谈话人水平有待于提高;

三是支部会议记录不够规范,发展两名以上党员时,存在未分别、逐条记录党员发言等现象。

四、改进工作的方法措施

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是针对这次发展党员工作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抓哪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