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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08 06:53:34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1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改革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减少行政审批服务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高效、优质服务,根据我区实际,现就区政府职能委局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优化重组政府职能部门内设机构设置,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改进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法制型、阳光型、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建立与《行政许可法》相适应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体系。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重组内设机构。

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区政府各职能委局要对本单位的内设机构进行重组,把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和顺序性料理等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从原科室中剥离出来,设立“行政服务科”委托“行政服务科”统一受理、料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申请,统一送达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决定。

人数由各单位确定,行政服务科”人员组成遵循的原则:1必需全部是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2根据业务量的大小和料理工作需要。经“区集中公开办公领导小组”批准;3行政服务科科长必须是后备干部或科级干部,其它人员必需是业务骨干或后备干部。

各职能委局在设立“行政服务科”同时,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其它内设机构做相应调整,该合并的合并,该撤销的撤销。总的原则是设立“行政服务科”后,各单位内设机构数量不增加,中层干部职数不增加,人员编制数量不增加。

报请市主管部门对内设机构作相应调整。依法承担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应依照区政府职能委局内设机构改革的要求。参照区政府职能委局内设机构改革的方法进行。

(二)界定行政服务科的职责

行政服务科”职责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负责受理、审查、审核本单位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申请;

负责对其它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作出决定;2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行政一把手签批的事项外。

3负责组织相关职能科室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验;

4负责审批服务事项中涉及收费事项的收费核定、开具收费通知书及代收费工作;

5代表本单位落实“区项目推进联席办公会议”和并联审批会议及服务工作布置的相关任务;

6负责对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挂牌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7负责涉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其它应承担的工作。

(三)重新界定内设机构职责

对照“行政服务科”职责,各单位对撤并以后的内设机构的职责。进行重新界定。行政审批权限上,不得与“行政服务科”交叉重叠,不得出现多头受理、多头审批现象。

谁负责”谁许可、谁监督”原则,根据《行政许可法》谁许可。各职能部门作为法定的许可主体,承担许可责任。对“行政服务科”许可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同时对被许可人的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承当的监督检查职责,要明确到其它相关科(室)做到审批与监管分离。

(四)行政服务科”整建制进入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办公

作为本单位的一个对外窗口,各单位“行政服务科”组建完毕后。整建制进入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行政服务科”及工作人员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原单位的双重领导和管理,工作人员的党、团关系、办公经费、年度考核转入“中心”

三、方法方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7日—9月30日)

安排布置改革工作。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准备,区委、区政府召开区政府职能委局内设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区集中公开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相关资料的准备。区集中公开办公领导小组组织建设组”负责监督、检查和实施。各单位也要召开动员会议抓好落实。

(二)调查摸底阶段(10月8日—10月28日)

依照《关于认真做好全区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上政办〔〕71号)要求的报表格式填报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承担这些事项的科室,1单位自查:各单位对照《关于区政府职能部门保存、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和改变管理方式事项的通知》上政〔〕9号)结合近几年来各级政府明令取消和新设立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形成详细的自查演讲,上报“区集中公开办公领导小组项目清理和流程优化组”

区集中公开办公领导小组项目清理和流程优化组”负责对各单位上报项目依法进行审核确认和流程优化,2项目审核和流程优化: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并编印成册,对社会公布。

(三)拟定改革方案阶段(10月29日—11月9日)

从各科室中剥离出来,主要任务:1各单位根据审核确定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流程。集中授权到行政服务科”确定“行政服务科”职责,重新明确其它内设科室的职责;2各单位依照组建“行政服务科”原则和要求,合理配备人员,刻制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对“行政服务科”进行项目授权和权限授权,对“行政服务科”科长进行任命;3对上述内容,形成完整的改革方案,以文件形式上报“区集中公开办公领导小组组织建设组”审核。

(四)批复机构改革方案阶段(11月12日—11月30日)

对各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进行批复并完成“行政服务科”组建任务。区编办按照“区集中公开办公领导小组组织建设组”审核意见和要求。

(五)行政服务科”进驻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阶段(年5月底之前)

要以文件形式作出本单位“行政服务科”整建制进入“中心”决定。该决定要明确“行政服务科所”承当的职责,各单位“行政服务科”组建完毕并得到批准后。明确对“行政服务科”授权范围,确定“行政审批专用章”本区范围内与本单位“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效力,明确对“行政服务科”经费保证和人员福利待遇等情况。

(六)检查验收阶段(年5月10日后)

区“集中公开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优化办、效能办、编办、法制局等单位,各单位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单位改革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内设科室撤并情况、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行政服务科”移交授权情况、行政服务科向“中心”进驻情况等。并以通报形式进行公布。

四、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调整成立了区行政机关集中公开办公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一个办公室和项目清理和流程优化、技术服务、组织建设、监督检查四个工作组。负责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和全面工作的落实。办公地点设在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职能委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为切实加强对此次区政府职能委局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由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具体抓,确保改革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五、工作要求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2

为切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为“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通知精神和我局《关于加强素质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要求

要体现一切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2006年工作要点,突出“三大亮点”、“四大重点”和“五个关键”,紧密联系全区造林绿化工作实际,通过集中教育整顿,进一步贯彻落实1月25日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精神,推进“加强素质建设、创建高绩效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学习、教育、培训、整顿,切实提高为内外商、为基层、为群众的服务素质、服务能力、服务作风、服务质量,打造能干事、会干事、想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创建业务快速办理、工作高效完成、环境高度和谐的高绩效党政机关,确保“建设项目年”、“素质建设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速年”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

二、时间安排及主要内容(具体日程安排附后)

集中教育整顿的时间从2月5日(正月初八)开始到2月11日(正月十四)结束,安排集中学习、教育培训、作风整顿、建章立制四项内容。

(一)集中学习和教育培训

1、主要学习内容:

①、《党章》;

②、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报告,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

③、市委书记***同志在市纪委全委会议上的讲话;

④、区委书记***同志在区委三届七次全委会、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

⑤、区委《关于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关于加强素质建设的意见》、《2006年工作要点》。

2、教育培训分专题进行

①、要围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展教育培训,使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新的创新观、服务观、效率观、和谐观和时空观;

②、要围绕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加强对思想道德、科技文化、业务技能、文明服务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服务素质、健康素质、文明素质。特别要在“唱响区歌、践行誓言”,弘扬****人精神、打造****人品牌的基础上,带头唱响“小康之歌”。

③、要围绕提高党员干部的执行能力、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驾驭各项工作的水平。

④、要围绕2005年工作总结、2006年工作部署加强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与工作实际相适应、与基层要求相适应、与发展形势相适应。

为增强集中学习和教育培训的效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亲自动员,由分管区级领导***副区长亲自授课,进行集中辅导。同时还安排了分组讨论和集中学习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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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讨论题目:

①、“在职干什么,干中留什么、让群众记住什么”;

②、“没有任何借口,体现的是一种服从诚实的态度,一种负责敬业的精神,一种完美的执行能力”;

③、“干部如何具备高素质、机关如何做到高绩效、工作如何赢得人民高度满意”;

④、“如何建一流机关、做一流干部、干一流业绩、创一流服务”。

⑤、在全区党政机关积极争创一流,我们林业工作部门应该怎么办、林业干部职工应该怎么办?

(二)作风整顿

1、要明确作风整顿的重点。从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环境建设等各方面入手,重点解决思想不够解放、执行能力不强、服务素质不高的问题。特别要以环境建设为重点,使机关外环境美起来,内环境强起来。

2、要认真查摆问题。通过征求意见、民主评议、自我剖析、相互交流、领导点评等多种形式,深入剖析和查摆问题。每个领导班子都要开好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检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思想、工作、作风情况,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3、要切实抓好整改。从单位、科室到个人都要制定整改的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责任和时限,将机关作风整顿落到实处。

4、要进行观摩交流。组织到创建高绩效机关优秀单位区财政局、区检察院、区水利局进行观摩学习,重点学习优秀单位在内部管理、工作运行、提高工作绩效、打造服务品牌方面的经验做法。

5、要树立起机关新形象。通过作风整顿,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牢固地树立宗旨意识、纪律意识、艰苦奋斗意识、廉洁勤政意识、真抓实干意识,进一步发扬求索、乐业、团队精神,大力弘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作风,勤于学习、勇于实践的作风,埋头苦干、艰苦创业的作风,心系群众、爱民为民的作风,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的作风,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树立起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建章立制

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机关建设的相关制度,推进机关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重点加强以下几项制度建设:

1、集中学习制度;

2、定期培训制度;

3、目标考核制度;

4、工作规范制度;

5、监督约束制度;

6、督查落实制度;

7、卫生管理制度。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3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下发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改革实施方案》),此举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3〕2 号)(以下简称《评价改革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特别是专家指导委员会的成立,保证了教育质量评价的科学化和有效性。然而,第三方评价机构能否独立自主地开展评价活动,能否真正做到不将评价结果作为区市、学校奖惩的依据等都将直接影响到实验目标的达成和对《评价改革意见》真正落实,因此,在《改革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应重点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评价结果的使用

关于评价结果的运用,《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评价结果不作为对区市、学校奖惩的依据。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的反馈重在分析诊断、改进提高,为教育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指导学校和教师改进教育教学,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社会形成正确的教育质量观”。这也是《评价改革意见》的主旨,也唯有如此,才能保证评价的专业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才能实现评价改进教育质量的功能,问题是,最终的评价结果,即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分析诊断报告是否向区市、学校、家长和社会,又是以何种方式的?最终是否真正与区市和学校的奖惩脱离?

1.引导社会形成正确的教育质量观。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质量观是建立在狂热追逐升学率———教育GDP 的基础上,唯数字论英雄的思想根深蒂固,而《改革实施方案》除了关注学生学业发展水平之外,还将评价学生品德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和学业负担状况等内容,这显然与人们头脑中原有的错误观念格格不入,如此一来,在现有招生制度没有实质改变的情况下,要使这样的评价结果得到相关行政官员以及广大家长和整个社会的认可,必须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才能让素质教育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教育质量观。

2.评价结果不作为奖惩学校的依据。只有做到不将评价结果作为奖惩学校的依据,才能充分发挥评价的分析诊断和改进提高的功能,然而,按照《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评价结果将“协同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小班化教学改革、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校长职级制改革、教育信息化等相关改革”,因此,必须要防止这样的“协同推进”演变为评价学校特别是评价校长的隐性依据,而且长期以来形成的“评价即奖惩”的思想也早为人们所熟知,只有坚持不将评价结果作为奖惩学校的依据,才能有效防止学校以各种方式来迎接评价工作,才能获得真实的评价结果,才能彰显评价的意义。

二、关于第三方机构的评价自主权

按照《评价改革意见》要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由第三方评价机构来完成。为落实这一要求,依据《改革实施方案》,青岛市将成立由第三方人员组成的专家指导委员会,并由第三方评价机构来完成评价工作,问题是必须保证包括专家指导委员会在内的第三方机构的专业自主权和评价自主权。

1.第三方机构应独立于行政组织之外。从《改革实施方案》中我们知道,青岛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是在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的,而领导小组的成员无一例外地来自于教育主管部门,在这种行政组织领导下组建的专家团队也就很容易带有行政领导的影子,同时要“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先进评价理念、稳定的、专兼职结合的专业化评价队伍”,这样的评价队伍如果是来自于教育系统内部也极有可能“被领导”,因此,保证第三方机构在实施评价工作时独立于行政组织之外,将对今后整个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有效开展起到决定作用。

2.防止分级评价沦为层级管理。按照《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将“实施分级评价”,即“市教育局负责对各区市和局属普通学校进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各区市教育(体)局负责所属普通中小学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即便是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也要防止这样的“分级评价”沦为层级管理,第三方机构进行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最终成为“聋子的耳朵”,重新走上教育质量行政评价、以行政干预代替专业指导的老路。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4

意见提出了简政放权、深化企业改革、落实财税改革总体方案、推进金融改革等十方面要求,具体涵盖了投融资体制改革、价格改革、国资国企改革、电力体制改革、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等39条。

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发展改革委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经济体制改革任务更加艰巨。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现就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加快推出既具有年度特点、又有利于长远制度安排的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为核心,以政府自身革命带动重要领域改革,着力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落地实施,抓紧推出一批激活市场、释放活力、有利于稳增长保就业增效益的改革新举措,使改革新红利转化为发展新动力。

牢牢把握问题导向,使改革更好服务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把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作为经济体制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凸显、新老问题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等困难和问题,推动有利于稳增长保就业增效益的改革措施及早出台、加快落地,通过改革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发展潜力、化解潜在风险,促进经济稳中有进和提质增效升级。

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既高度重视改革的顶层设计,又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充分尊重和发挥地方、基层、群众实践和首创精神,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寻找改革的切入点,使改革的思路、决策、措施更加符合群众需要和发展实际,从实践中寻找最佳方案,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实现深化改革与法治保障的有机统一。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要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推动上升为法律法规。需要突破现有法律规定先行先试的改革,要依照法定程序经授权后开展试点。通过法治凝聚改革共识、防范化解风险、巩固改革成果。

处理好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推动改革尽早有收获、尽快见成效。既系统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又根据改革举措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推进条件,统筹改革推进的步骤和次序,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把握改革关键环节,合理选择时间窗口,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持续提高改革方案质量,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把质量放到重要位置,提高总体性改革方案和具体改革举措的质量。建立改革的前期调研制度,在做实做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搞好方案设计,多深入基层听取各方意见,严格方案制定程序,确保改革方案接地气、有针对性、能解决问题。

二、持续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政府自身改革

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向纵深推进,逐步形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新模式,实现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广网上并联审批等新模式。大幅缩减政府核准投资项目范围,精简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新药注册特殊审批机制。完善认证机构行政审批程序。

(二)多管齐下改革投融资体制,研究制定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调整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式,对竞争性领域产业存在市场失灵的特定环节,研究由直接支持项目改为更多采取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予以支持。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出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办法,充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以用好铁路发展基金为抓手,深化铁路投融资改革。深化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出台政府投资条例,研究制定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逐步将投资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不失时机加快价格改革,制定加快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若干意见。修订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目录,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稳步分批放开竞争性商品和服务价格,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建立健全药品市场价格监管规则,放开烟叶收购价格和部分铁路运价,下放一批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定价权。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试点放开部分直供大用户供气价格。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总结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经验,改进补贴办法,降低操作成本。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调整农业水价,建立精准补贴机制。督促各地完善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政策并提高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保基本、促节约的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四)加快形成商事制度新机制,深化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相关改革,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加快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试行简易注销程序,构建和完善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严重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即时信息公示、公示信息抽查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五)制定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的意见。制定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负面清单草案,出台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办法并开展试点。促进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有效协调,建立和规范产业政策的公平性、竞争性审查机制。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改革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出台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推动信用记录共建共享。制定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组织开展国内贸易流通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

(六)全面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做好车辆处置、司勤人员安置等后续工作。本着从实际出发、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节约开支、有利于机制转换的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地方党政机关和驻地方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启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出台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指导意见。

(七)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加快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出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方案并开展试点。出台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三、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国有资本效率,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八)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出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制定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系列配套文件。制定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方案,加快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试点,形成国有资本流动重组、布局调整的有效平台。

(九)制定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方案,修改完善中央企业董事会董事评价办法,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中央企业分类考核实施细则,健全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有效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十)出台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境外资产的审计监督。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健全国有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责任追究体系,制定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指导意见。

(十一)落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开展售电侧改革等试点。研究提出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全产业链各环节放宽准入。推进盐业体制改革。

(十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出台实施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

(十三)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让各类企业法人财产权依法得到保护。修改国有产权交易流转监管办法和实施细则,提高国有资产交易流转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查处侵犯市场主体产权的典型案例,引导和改善保护产权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落实财税改革总体方案,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稳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为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财税体制基础,更有效地发挥财政政策对稳增长、调结构的积极作用。

(十四)实行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出台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进一步提高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制定出台全面推进预算公开的意见,实现中央和地方政府预决算以及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预决算除法定信息外全部公开。制定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配套办法,做好过渡政策安排,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设,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及操作指南。加快建立财政库底目标余额管理制度。制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效办法。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占公共服务项目资金的比例。出台在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

(十五)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进一步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组织实施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制定原油、天然气、煤炭外其他品目资源税费改革方案,研究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研究提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推动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

(十六)研究提出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调整方案,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推动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五、推进金融改革,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

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十七)制定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实施方案。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加快发展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推进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制定健全银行业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出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探索构建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框架。

(十八)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适时推出面向机构及个人发行的大额存单,扩大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有序放松存款利率管制。加强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完善利率传导机制,健全中央银行利率调控框架,不断增强中央银行利率调控能力。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双向浮动弹性,推动汇率风险管理工具创新。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择机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进一步完善“沪港通”试点,适时启动“深港通”试点。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提高可兑换条件下的风险管理水平。修订外汇管理条例。

(十九)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探索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转板机制,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制定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股指期权试点,推动场外衍生品市场发展。推动证券法修订和期货法制定工作。

(二十)推出巨灾保险,推动信用保证保险领域产品创新,出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研究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制定完善保险稽查体制改革方案。

六、加快推进城镇化、农业农村和科技体制等改革,推动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经济结构不合理严重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优化经济结构必须加快推进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消除导致经济结构失衡的体制机制弊端,加快调整产业、城乡、区域经济结构,促进经济行稳致远。

(二十一)推进城镇化体制创新,统筹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和建制镇示范试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新突破。完善设市标准,制定市辖区设置标准,开展特大镇扩权增能试点。

(二十二)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出台实施居住证管理办法,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研究提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的指导意见。

(二十三)建立规范多元可持续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制定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管理办法。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拓宽多元投资渠道。

(二十四)制定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新增9个省份开展整省试点,其他省份扩大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整体试点。研究提出落实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意见。分类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开展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开展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制定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出台农垦改革发展意见。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探索建立农业补贴评估机制。改革涉农转移支付制度,有效整合财政农业农村投入。开展水权确权登记试点,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开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试点。深入推进黑龙江“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二十五)以体制创新促进科技创新,出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文件,在一些省份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增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研究制定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创新创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改革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方式,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制定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配套制度。深入推进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适时总结推广试点政策,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健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并开展培育工程试点。完善人才评价制度,研究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制定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

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把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紧密结合起来,更加积极地促进内需和外需平衡、进口和出口平衡、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平衡,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的主动赢得发展的主动、国际竞争的主动。

(二十六)健全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的体制和政策,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调整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制定创新加工贸易模式指导意见,修订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增加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数量。出台实施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改革方案,在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项目境内外检测维修、融资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海关监管制度等改革试点。总结苏州、重庆贸易多元化试点经验,适时研究扩大试点。继续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促进区域产业升级。

(二十七)实施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重点扩大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开放,缩减外商投资限制类条目。全面推行外商投资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管理制度,大幅下放鼓励类项目核准权,积极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继续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和CEPA(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开展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推动修订外商投资相关法律,制定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条例,健全外商投资监管体系,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5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2018]31号),经省编委审定,中央编办备案,本次我省将9个镇纳入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范围,三塘镇为衡阳市唯一一个纳入改革的镇。为认真贯彻落实湘办[2018]31号文件精神,加强对三塘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湘办[2018]31号文件主要精神

(一)改革总体目标

在第一批3个试点镇的基础上,全省选择部分经济发达镇开展改革,用3年左右时间,努力将经济发达镇建设成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职能科学、精干高效、人民满意的现代新型城镇。

(二)改革任务

1、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照权力下放、权责相称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逐步实施、持续完善”的原则,参考《湖南省赋予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通用目录》,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将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等相关权限赋予经济发达镇。

2、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优化经济发达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控制在10个以内。探索经济发达镇和开发区镇区管理、机构合一体制,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市县政府部门派驻在经济发达镇的机构,原则上应下放,实行属地管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上级主管部门派驻镇政府的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其主要负责人任免等重大事项应先征求经济发达镇党委和政府意见。

3、推进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整合经济发达镇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实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所有下放、委托给经济发达镇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整合现有的站、所、分局力量和资源,由经济发达镇统一管理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经省政府批准以经济发达镇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

4、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在机构编制限额内,赋予经济发达镇灵活用人自主权。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对经济发达镇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党政正职,可在职数规定范围内提拔为上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并继续兼任现有职务。

5、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实行差别化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县级政府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逐步明确经济发达镇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对下放给经济发达镇的事权,要给予相应财力支持;要积极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若干财政政策;建立财政激励机制。省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经济发达镇的支持力度。经济发达镇的各类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将其列入项目实施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在经济发达镇设立分支机构。

6、加大相关资源配置支持力度。科学合理确定经济发达镇的建设用地规模。重点做好经济发达镇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的用地保障。支持和鼓励经济发达镇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稳妥进行土地整理、荒地和废弃地开发利用,着力提高土地利用率。

7、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公用设施投资和运营,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及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投入。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

(三)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里成立省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省编办主任任副组长,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农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统计局、省政府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二是坚持因地制宜。三是坚持统筹协调。四是坚持积极稳妥。2018年年底前,纳入改革范围的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报省编办备案后组织实施。加强年度评估考核,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淘汰机制。

二、几点建议

根据湘办[2018]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深入推进三塘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及时汇报。将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统一各单位思想,形成工作思路。

(二)成立领导小组。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成立县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改革工作,交流改革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协调相关事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由       任组长,     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统计局、县政府金融办、县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电子政务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三塘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编办,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召开改革座谈会。由县领导牵头,组织召开一次全县深入推进三塘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领导小组成员、涉及有改革任务的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座谈会主要是请各相关部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就三塘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改革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探讨。

(四)开展调研活动。为积极稳妥推进该项工作,避免改革过程中出现各类突出矛盾,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从全省第一批3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镇,选择去其中2个镇现场参观学习,就社会管理权限、财政体制、综合执法、用人机制、机构设置、县镇职责关系及当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交流取经。参观学习由县级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6

赣县地处江西省南部,隶属于赣州市。全县面积2992平方公里,总人口52万左右。1990年,全县生产总值30536万元、人均631元;全县财政总收入2127万元、人均44元,总支出2949万元,支大于收800余万元。人均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不仅大大低于全国、全省的平均水平,同时也低于所属赣州市的平均水平。于是,着力抓好经济建设,以推进县域经济的全面发展,适时进行党政机构改革,降低行政成本,以减轻财政支出的负担,就成为县委、县政府需要下大力气解决的突出问题。

该县党政机构改革的启动,始于1992年年底,规划为三个阶段,到2002年全面完成,前后历时近10年。1992--1995年为第一阶段。总体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党政机构改革必须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的原则,并依据国家编委制发的县级机构分类设置指导意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该县实际,于1992年年底,出台了一揽子改革方案,提出了保留和新设立以及撤、并、转机构的原则意见。1996~1998年为第二阶段。主要是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保留和新设立的部门逐单位进行“三定”方案的论定,明确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1999~2002年为第三阶段,突出简化审批环节、提升服务职能的新要求,在总结前两个阶段机构运行状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调整党政机构和精简行政人员。经过三个阶段的组织实施,行政机构的精简率超过30%,行政工作人员的精简率超过40%,达到了改革的预期目的,并实现了平稳过渡。

该县档案机构改革就是按照上述统一部署、同步进行的。1992年年底县委、县政府决定,“党史办、地志办并入档案局”,并明确“合并后,对外仍保留其原机构名称,对内则由合并后的接收机构行使职权,并按照合并后新分工处理日常事务”。1996年由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赣县档案局(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方案》在主要职责中明确规定,“赣县档案局(馆)是中共赣县县委、赣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档案、党史、地方志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在内设机构中明确规定,设立三个股,并明确规定了每个股的职责;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中规定,县档案局(馆)事业编制12名(工资待遇参照公务员制度执行),领导职数为一正两副。由此,该县实施的党政机构改革,仅在这一块就精简机构2个;精简行政工作人员7名,减幅达50%,高出平均减幅近10个百分点,为该县顺利推进党政机构改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赣县档案机构“三合一”改革模式的选择,形式表现为机构的撤、并、组合,但文章却做在“调整、撤并职能交叉重叠和业务相近的机构”上。党史、地方志、档案局三个机构,在历史上运行轨迹有着惊人的相似,都是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的中后期,60年代遇到了调整,“”时被撤销,又都恢复于改革开放初期。细究起来,分设有分设的理由,撤销有撤销的道理,姑不置论,但合并则职能是否“交叉重叠”?!是否“业务相近”?!在县这一级还须做近距离对比分析。

根据“三定”方案的规定,县级党史办职责主要有四项:编制本区域党史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征集整理本区域党史资料、编辑出版党史类书刊,部署、指导并督促检查乡(镇)及同级部门党史工作;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党史的宣传教育。县级地方志办主要职责也有四项:规划全县地方志、年鉴编修、旧志整理、地情专题资料的编纂;组织实施县、乡(镇)志、专业志,乡(镇)综合年鉴、专业年鉴以及地情专题资料的收集和编纂,指导、审查乡(镇)、县属各部门专业志、年鉴、地情资料的编纂,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乡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而县级档案部门的主要职责却有六项:编制全县档案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和监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企业以及各乡(镇)档案业务建设,负责接收、整理、保管县直机关和其他组织按规定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和已公开现行文件,负责调查、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反映全县各个历史时期、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负责全县档案编研、信息开发,以及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利用服务。

上述三个单位的主要职能,从行政职权上看,都具有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和组织实施的权力,在这一点上,别说是三个部门即使与大多数行政主管部门相比也没有太大的区别。从部门职责上看,党史办偏重于党史的编辑,方志办则偏重于方志、年鉴的编修,两种都是事业职能,而档案局(馆)则具有依法行政管理和保管、编研、利用双重职责。从工作对象上看,党史即过去和现在的党务工作信息,方志、年鉴即政务工作信息,而档案却是过去和现在人类社会活动的信息记录。从依存关系上看,无论是党史的编辑还是方志、年鉴的编修,档案都是他们的重要的资料来源,反之却不尽然。如果我们运用数学的方法,把三个部门的主要职能设定为若干个参数,再运用相似型原理绘制出三个图形,展现在人们眼前的情形,党史、地志办与国家综合档案馆的相似率很高,而与档案局(馆)尽管也有一定的相似陛,但其内涵和外延却要小得很多。如此看来,赣县档案机构“三合一”改革模式的选择,不是一种随意陛搭配,而是经过充分论证后的审慎选择。

赣县档案机构“三合一”改革新模式的运行,如果从1992年算起,距今已跨越了17个冬夏。假如从1996年算起,至此已历经了13个春秋。即使从2002年算起,到现在也走过了7个年头。模式选择是否正确?同样要靠工作的实践进行检验。让我们穿越时空隧道,在时间长河中撷起几朵浪花来加以佐证。

党史工作方面:编纂出版了《赣县人民革命史》、《中国共产党赣县大事记》,完成了《赣县全境解放》、《抗日战争时期的赣县人民》、《赣县苏区人民认购公债》、《苏区时期赣县邮电发展史》、《社会主义建设初期赣县二轻工业的改革及其发展》、《民主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赣县开展的物价斗争》等专题,收集编辑了赖传珠、廖容标、朱曦东、易秀湘、顾光理等赣县籍将军人物的传记-启动了赣县革命遗址及纪念设施的普查,最后确定

重要革命遗址及纪念设施22处,并编辑制作了一套声像光盘,为县委、县政府加强重要革命遗址及纪念物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广泛开展了收、征集并整合全县馆(室)藏党史资料活动,有力地证明赣县是苏区中央局、中革军委认可的“苏区第二光荣模范县”的历史地位,争取享受到国家关于开发西部相关政策的支持。党史研究领域取得的工作业绩,得到县委、县政府以及省、市党史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2007年被评为“全省党史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史志工作方面:编辑出版了新编《赣县志》和第一、二、三部《赣县年鉴》,第四部《赣县年鉴》(2001~2005年)已定稿并送审。编纂完成了《赣县名优特新产品志》和第一部乡(镇)志――《南塘镇志》,为宣传赣县、开发名优土特产品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史志工作所取得的业绩,也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方志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2006~200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地方志工作先进单位”。档案工作方面:县级综合档案馆资源建设成果丰硕。馆藏档案资料1991年仅存25729卷(件),2008年达到57378卷(件),增长了123%。内容涵盖文书、会计。房产土地、林权、干部、招干招工晋级、革命烈士、重大活动、重点工程等专业档案十大类,结构也较为合理・机关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有了大的提高。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达到省三级的占70%以上、达到省二级的占40%左右,另有10几个单位达到省一级规范化管理水平,所属19个乡(镇)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的占90%以上,积极探索、大力拓展新型领域里的档案工作,成功地进行了民营企业建档试点并得到推广。率先开展改制国有集体企业档案管理工作,走出了一条政府、企业、职工和档案部门四方受益的档案管理新路子等。档案工作取得的突出业绩,同样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档案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2006、200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充分的事实完全可以证明,该县档案机构改革模式的选择,达到了1+2>3的理想效果。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7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精神及工作部署,推进法院司法改革进程,我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要求推进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完成了既定改革试点任务目标,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了员额法官独立办案,裁判文书不再由院庭长签发,“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组建了八个新型审判团队(执行局暂按原模式),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停止了未入额法官独立办案,已经定岗为司法辅助人员的干警不再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审案件。重新修订了《关于院党组成员审理案件的规定》,推进院领导带头办案。院长、其他院领导、其他业务庭法官(立案、行政、审监)、民事法官(民一庭、民二庭、桑园法庭)按照1:3:5:10比例分案。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关考核办法。

二是积极按照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推进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从软硬件上加大投入,在健全机制、集中管理、清晰流程、明确责任、处置到位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的存放、保管。

    三是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制定《吴桥县人民法院

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建立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设置科学合理、职能划分明确、运行高效顺畅,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权运行规律的内设机构体系。改革后的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3个减少为5个,分别为政治保障处、综合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务监督中心、执行局,新设机构预计年底前到位。

四是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五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序列等级评定工作,开展兼职法警清理,所有兼职法警均已归队。目前,各类人员已在各自岗位履行职责。稳步提升司法人员职业待遇、职业安全、职位稳定等方面保障力度,推行办案终身负责制、错案追究制,充分保障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履行司法职责,其中法官工资套改、绩效考核均已稳步开展落实,基础性绩效已按月精准发放到位。认真落实《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坚决遏制干预司法的行为,对一切干预司法行为如实记录并通报追责。

六是稳步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今年以来,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我院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有层次、有创新地部署和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当事人调解、和解比例进一步提高。对家事审判区整体设计、布局突出“以和为贵”、“人和家兴”的家庭美德文化元素,将法的严肃性、刚性和家庭的和谐温馨、柔性有机结合,尽可能为家事审判提供配套硬件支撑。同时,以多部门联动为基石,打造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合理配置家事审判司法资源。在现有人员和编制不变的情况下,成立了家事审判合议庭。

    七是积极开展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为推进本院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更加便捷的进行尝试改进,建立了小额诉讼案件速裁机构,推进阶段暂将该机构设在审判管理办公室,机构名称为“小额诉讼速裁合议庭”,简称“速裁庭”,履行职责重点突出简化和便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改革工作中的创新经验

一是充实一线办案力量。法官员额制改革后,十几名未入额法官及过去具有法官法警双重身份的人员不再承办案件,这些干警以前的办案数占全院40%左右,对审执工作造成较大冲击。通过制定《入额法官分案办法》,由院庭长带头办案,全体员额任务均衡,为审执工作的开展和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科学配置新型审判团队。根据本院实际,建立改进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探索1+1+1的团队模式,最大限度的发挥团队合力。

三是加大家事审判软硬件投入。投资30余万元,对家事审判法庭进行升级改造,打造家事审判场所的温馨氛围。选派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家事审判合议庭。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

目前的聘用人员待遇较低,对其工作热情造成了一定程度影响,也对队伍的稳定性造成一定冲击。省以下地方法院财物统管改革有待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实施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后,原与行政职级挂钩的住房、医疗、差旅等待遇保障如何落实尚无明确文件依据。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等工作需上级党委或上级法院统一指导协调推进。请上级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尽快出台相应制度,进一步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强大保障。

 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10月30日在仙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今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以来,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加快落实改革举措、健全完善配套制度为抓手,以强化司法责任、推动创新发展、加强队伍建设为依托,全力搭建司法体制改革①的“四梁八柱”,检察重点改革得以平稳有序推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构建检察管理新机制

坚持遵循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着力构建检察管理和检察权运行新机制,蹄疾步稳地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

1.圆满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②。从2015年起,我院陆续推进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检察辅助人员招录机制、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分步完成了检察人员的分类定岗工作,初步形成了各归其类、各司其职、“各行其道”的管理格局。一是科学配置员额③。在省院确定的39%员额上限的前提下,择优选任首批员额检察官46名,保证让高素质的检察人员进入员额;坚持“以案定额”“以职能定额”相结合,综合运用司法办案“大数据”,科学考察各部、局所需要的员额数量,将82.6%的员额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更加优化。二是严格遴选标准。实行全员选任、综合考评、专业比选的工作方法,在坚持政治标准基础上,注重实绩、突出专业、竞争择优,保证入额检察官拥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办案能力和职业操守。经过省遴选委员会审核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首批员额检察官已在2016年3月1日集体宣誓,正式履职。目前,第二批4名员额检察官的遴选工作正在进行中。三是分类定岗其他检察人员。综合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实行双向选择,将38名检察官助理④、29名书记员、2名检察技术人员和6名司法警察,全部分类定岗到位。在政治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配备司法行政人员15名,在市纪委派驻我院纪检组配备行政人员3名,有效保持了司法行政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稳定性。

2.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根据省院统一部署,我院人财物上划省级实施统管。一方面,配合做好机构、编制清理上收工作,建立由省检察院配合省编办统一管理、动态调整、按需调配的管理机制。检察长由省委组织部管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由市委管理。检察官选任和公开选拔、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招录、检察人员交流,严格按规定报送上级院及有关部门批准执行。另一方面,及时做好财物的统一上划管理工作。经费保障方面,2015年省统管以后,在省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经费支出基数逐年调增至3600万元,有效确保了检察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经费统管方面,实行预(决)算、国库收付和涉案财物统一管理。资产上划方面,我院及时将土地、房产、设备等各类资产清理登记,统一划转省院管理。

3.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⑤。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根据省院制定下发的8大类10项配套制度,着力构建权责明晰、监督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一是改革“三级审批”⑥办案模式,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按照“充分放权、应放尽放”的原则,制定实施检察官权力清单⑦,健全完善办案指挥、指令、审核、决定制度,赋予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的权力,使检察官成为有职有权的办案主体。二是实行“大部制”⑧管理方式,优化检察官办案形式。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检察权适当分离的要求,将原有16个内设机构整合为“八部一局”⑨,取消原中层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职务序列和行政管理职能,全部让其回归办案一线。同时,依据业务类别、案件类型、难易程度等不同要件,推行独任检察官⑩和检察官办案组⑪两种办案组织形式,建立新型办案团队。三是强化对检察官履职的监督制约,确保放权不放任。根据省检察院关于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规定,严格落实领导直接办案制度,对领导干部办案提出明确的数量要求,鼓励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今年以来,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95件。采取“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发挥流程监控、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评查等辅助机制的作用,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监督,确保办案质量和司法廉洁,防止权力滥用。

4.逐步完善检察职业保障体制。建立与人员分类管理相配套、与办案责任制相匹配的职业保障体系,全面激发改革动力。一是建立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完成了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的等级确定和按期晋升工作;提升了高等级检察官职数配备比例,基层检察官的职业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二是严格落实检察人员薪酬待遇。完成了司法警察职务套改和工资套改工作,员额检察官执行新的工资标准;建立了与办案质效直接挂钩的奖金分配机制,2016年度绩效奖金的核定、发放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三是切实落实检察人员执业保障。检察官依法正确履职具有豁免权,非因法定事由、未经法定程序不得罢免、辞退或调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问责制度,切实保障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二、全面推进检察重点改革,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

坚持将制度机制创新与检察重点改革深度融合,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检察监督的新变化,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1.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⑫。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相关规定,强化检察环节的审查把关和监督制约功能,确保案件证据事实经得起法律检验。一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地位。我院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强化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查把关,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范适用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等制度。三年来,共依法不批捕470人、不起诉80人;共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62件次,从源头上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二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庭审中指控犯罪的主体作用。全面加强公诉人的履职能力和职业素养建设,主动适应庭审对抗性和博弈性明显增强的新变化;高度重视庭前准备工作,积极与法院就案件管辖、非法证据排除、案件定性等问题交换意见;庭审中注重把握节奏,充分发挥适当人员出庭作证的制度优势,推广多媒体示证系统应用,切实提高公诉人当庭讯问、示证质证和辩论说理的能力。共依法申请16名公安民警、7名鉴定人出庭作证。三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的法律职能。强化诉讼监督实效,主动适应刑事裁判质量不断提升、审判监督难度不断加大的新变化,发挥参与庭审、全程监督的优势,及时调整监督重心和结构,加大对生效裁判文书的复查力度,提高发现、核实和纠正审判活动违法的能力。三年来,共提出抗诉20件35人。

2.圆满完成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⑬。我院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心,全面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追缴国家专项资金110余万元,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我院先后查办了部分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90余万元的窝串案件;查办了我市部分乡镇工作人员,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190余万元的窝串案件。依法向对专项资金负有监管职责的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追缴资金。今年3月,我院审查发现,市国土资源局怠于追缴土地出让金和违约金,遂向市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在市国土资源局仍怠于履职的前提下,依法向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月29日,市法院已依法立案受理。经过全国检察机关近2年的探索实践,今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修法,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写入《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3.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案件法律文书、诉讼程序和重大信息等内容,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三年来,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561条、法律文书1698份。大力推进“互联网+检察”模式,着力构建“检察网阵”,积极宣传检察工作。我院连续7年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不断拓展互动交流平台,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去年10月、今年9月,分别就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两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召开了新闻会;推进“公众开放日”活动制度化,积极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到我院参观指导,听取宝贵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4.大力推动“智慧检务”建设工程。坚持将体制创新与科技应用创新一体推进,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升级改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搭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资源共享的司法办案统一平台,实现了所有案件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运行、办案活动网上监督的新格局;与全市18家行政执法单位共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⑭,督促和指导录入行政执法信息3000余条,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8件18人,使监督更加高效、精准;加强检察人员信息化应用能力培养,积极参加全省各级信息化应用“大比武”,先后有26名干警被评为信息化应用能手;侦查部门有4起案件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信息化初查精品案件。

三、全面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提升检察改革新成效

近年来,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正是因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悉心支持,才让我们一路负重前行、义无反顾,在此,我谨代表市院党组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司法体制改革是司法理念、体制、方式的重大调整,牵涉面广、政策性强,虽然目前完成了一些改革任务,但仍有一些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各类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不够完善。基层院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辅助人员的职业“天花板”较低,如何调动检察官积极性,稳定检察官助理等后备力量,防止综合性业务人才流失,成为迫切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二是购买服务制度不够完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留人难,综合工作面临“事多人少”的局面;检察业务一线力量虽然得到了充实,但“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因此,需要进一步扩大向社会购买服务的范围、比例,解决各类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三是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实行大部制后,在处理与上级检察院对口部门的关系上,“一对多”的矛盾会更加突出,工作衔接不畅的问题有待解决。省检察院虽然下发了基层检察院检察人员工作职责、各业务部门权限划分的文件,但详细规定较少,职权划分和考核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委“贵阳会议”和省委相关部署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作风、更精准的举措,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改革越往纵深发展,面临的困难就越多。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在大是大非的问题面前要做战士而不做绅士,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自觉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普遍、直接和经常性联系,主动接受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强化督办落实,不断改进工作。加强改革督促检查,将改革精神落实到每一位检察人员、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推动改革从形式到位向实质到位的转变,努力提高司法效能。大力弘扬只争朝夕、马上就办的工作精神,以一种坐不住的紧迫感、等不起的责任感、闲不下的使命感,倒排工期,担当履职。

(二)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时回应干警关切,有针对性做好政策宣讲、思想疏导和情感引导,坚持改革推进到哪里,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增强全体检察人员对改革的认同感。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加强专业素能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为改革深入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三)进一步加强改革统筹。更加注重司法改革和业务工作的精准对接,确保改革、业务与队伍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抓好标志性改革任务的落地生根,确保配套性改革措施及时跟进、衔接有序、推进有力。更加注重建立健全检察官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联席会议”议案制度,强化业务研究探讨,群策群力推进司法公正。更加注重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交流沟通,通过巡查监督、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及时建议和纠正违法等方式,形成改革合力,不断解放和发展“司法生产力”。

(四)进一步提升改革成效。秉承“工匠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精耕细作、务实重行、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司法改革的整体成效。坚持建立健全员额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做好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确保员额管理严格规范;坚持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相关配套制度,健全检察机关办案组织,与时俱进地创新司法办案监督方式,促进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成熟成型;坚持提高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发现能力、提高检察建议的监督质量、增强公益诉讼的监督实效,更好地发挥公益保护职能作用;坚持发挥好各项改革的融合效应,建立繁案精办、简案快结的诉讼模式,从更高层次上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坚持在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背景下,积极研究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的途径,为上级检察机关新一轮改革部署提供决策参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既是对我院司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也是对我们检察工作的悉心推进和有力监督。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会议审议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司法保障。

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情况汇报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其目的是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实现司法公平公正。自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察人员编制情况

全院现有政法编93个,工勤编9个,实有在职在编84人,其中,政法编78人,工勤编6人。  

(二)检察人员学历结构情况

研究生学历12人,占总人数的14.29%,其中在职研究生9人,占总人数的10.71%;大学本科学历63名,占总人数的75%;专科5人,占总人数的5.95%;专科以下4人,占比4.76%;  

(三)检察人员年龄结构情况

我院平均年龄:38.5岁。25岁以下:5人,占5.95%;26岁至35岁:39人,占45.43%;36岁至45岁:13人,占15.48%;46岁至55岁:23人,占27.38%;56岁及以上:4人,占4.76%。  

(四)各类检察人员划分情况  

把检察人员划分为员额内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具有检察官资格的58人,首批入额检察官34人(已经调出2人),检察辅助人员33名,司法行政人员13名。  

二、主要成效

(一)以落实员额制为重点,优化检察官队伍结构素养。  

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通过落实检察官员额制,使检察官的队伍结构、职业素养得到明显优化和提升。在首批员额制检察官遴选中,我院出台了《平南县人民检察院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保了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顺利进行。一是坚持从严从紧、留有余地,科学制定检察官员额规划。严格按照上级检察院的要求,把检察官员额配置比例控制为编制数的40%,首批入额比例是33.3%,把6.7%的比例规划为今后检察官员额的补充,确保员额检察官梯队发展、良性循环。二是严格入额标准和条件,确保入额检察官素质。我们规定了首批入额检察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以及相应的办案能力和办案经验,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等条件,同时对首次选任设置严格程序,即必须经过个人报名、报名审批、个人业绩展示、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院党组研究、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研究、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公示、确认、提请任命等程序,经过层层遴选,在具有检察官资格的58人中,  确定了34名检察官作为首批入额检察官。三是坚持入额检察官配置到办案一线。检察官必须办案,是实行员额制的一项重要原则。为此,我们把34名入额检察官(含入额的院领导检察官)全部配置到业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不再配置员额检察官。四是明确分类原则,完成了检察人员分类定岗。根据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现有员额检察官32名、检察辅助人员33名、司法行政人员13名,占队伍编制总数的31.37%、32.35%、12.75%。

(二)以司法责任为核心,落实检察官在执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  

按照高检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广西检察机关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积极推进司法办案责任制落实。一是建立具有检察特点的办案组织,实行了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组织形式,对批捕、公诉及诉讼监督中简单案件及一般事项等由独任检察官办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的侦查等则由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确保案件的质量。二是实行非员额检察官不再分配案件独立办案。实行独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部门,案件管理办转案件到相应部门内勤,内勤收案后按顺序分流至员额检察官的统一业务系统内,按办案责任、权限进行案件办理,非员额检察官不再分配案件独立办案。三是建立检察官权力清单,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明确了决定不批捕、不起诉、提起抗诉、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不立案等职权仍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外,其他均授权主任检察官或检察官行使,检察长或检察委会行使的职权比改革前减少了三分之二,而检察官独立作出决定的案件大幅上升,办案效率明显提升。四是明确界定司法办案责任,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解决“办案者不定案,定案者不办案”问题。

(三)以实现办案组织科学化管理为目标,积极推进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  

根据《广西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指导意见》,制定了《平南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及人员安排方案》,按照“检察业务”、“业务管理与服务”、“司法行政”等三大功能模块进行整合提升,将原有的16个内设机构整合成为8部1局,其中业务类部门6个,分别为: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未成年人检察部、反贪污贿赂局、诉讼监督部、业务管理部;司法行政类部门3个,分别为:政治监察部、检务保障部、警务保障部。院党组结合全院工作需要科学统筹调剂,把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合理配置到各个检察岗位上,发挥了有限人力资源的最大优化,进一步调动全体检察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  

三、主要做法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院首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内设机构改革、司法责任制等司法改革基本完成,检察权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检察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平稳有序,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把司法体制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全院干警积极参与的改革格局,并结合我院实际,相继出台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内设机构改革及人员安排方案》等多个配套方案,为司法责任制改革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思想工作。通过召开党组会、改革领导小组会、中层干部座谈会、全体干警大会、部门会议、“一对一”谈话谈心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引导全体干警树立合理改革预期,理解、拥护、支持改革,凝聚推进改革的正能量,确保队伍稳定、工作有序、改革有力。  

(三)加强探索实践。我们紧扣中央顶层设计,严格按照分类分步推行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建立健全首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内设机构改革、司法责任制等的改革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分阶段分重点推进,在探索中推进,在推进中实践,边改革边完善,确保了改革扎实有序推进。

(四)加强带头办案。入额的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要负责案件办理全过程,亲自完成阅卷、讯问、形成处理意见、撰写法律文书、出庭公诉等各个环节的办案流程工作。截止目前,包括检察长在内的6名入额院领导检察官已办理各类案件59件,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又为全体干警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五)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检察门户网站、平南检察“两微一端”、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司法体制改革的目的意义、各级党委和检察机关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以及开展改革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做法,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存在问题

(一)人少案多矛盾的问题。目前我院检察干警编制配备与辖区人口比例为万分之0.68,远远低于全区万分之1.3、全国万分之1.8的配备水平。因司法体制改革要严格控制入额检察官比例,导致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入额的检察官少,检察辅助人员配备不足,现行编制状况与案件增长幅度不匹配,案多人少问题更加突出。

(二)分类人员队伍稳定发展的问题。改革后,员额内检察官与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不仅在薪资待遇方面拉开距离,且岗位职责、工作责任等也有不同,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稳定和发展问题需要我们加以认真解决。

(三)改革配套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三类检察人员的管理和内部交流机制、业绩评价机制、员额退出机制、与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晋升制度、履职保障制度、检察辅助人员的配置等制度文件还不到位,缺少人事、组织、财政等方面具体改革配套措施。  

(四)原中层干部职务保留的问题。内设机构没有整合前,内设机构的中层干部既是各项具体检察业务工作的指挥员,更是工作的排头兵,但在确定新的内设机构负责人后,是否会影响到这些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他们的职务是否保留、如何安排、如何解决级别等问题,还需相应的配套机制衔接。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继续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改革进展情况,紧紧依靠党委坚强领导和人大监督支持,形成合力推动检察改革,确保上级改革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详细梳理、逐一研究、对症施策,细化检察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努力做到各归其类、各尽其责、各尽其才。  

(三)有序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做好应对改革期间出现各种问题的准备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进程,确保做到改革期间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8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改革在人大党组的领导下,在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下,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定方案”要求,已完成了机构调整、干部精简、人员分流任务。应该说,前段我们机构改革工作进展是顺利的,成果也是比较显著的。

按照省市委机构改革的统一安排部署和人大机关机构改革计划要求,下一步将进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阶段。今天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的主要任务,就是对人大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进行动员和部署。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强化竞争上岗的政治责任感。

竞争上岗是实行干部制度改革的一种有效方法。是指党政机关在配备内部中层领导干部职位时(指科级干部),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公开竞争产生人选,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择优上岗。实行竞争上岗是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推进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进一步增强搞好竞争上岗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首先,实施竞争上岗是深化机构改革的必然要求。机构改革的目的就是要使党政机关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设一支精干、廉洁、高效,让人民满意的机关干部队伍。在前一阶段,我们已经完成了机构改革的“三定”任务,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在此基础上,要根据重新确定的机构、职位和优化人员结构的要求,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配备符合“四化”要求、条件合适的干部上岗任职。这不仅是这次机构改革的具体任务,也是深化机构改革和干部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只有实行竞争上岗,才能在党政机关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才能做到因职配人、人尽其才,从而完成机构改革的既定任务。

其次,实施竞争上岗是提~部队伍整体素质的要求。建设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是人大常委会充分履行职能,高质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键。应该说,人大机关干部队伍整体上是好的。这支队伍,在过去五年中,在完成常委会确定的各项任务、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卓着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但是也必须看到,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效率不高,活力不足,以及思想观念僵化和工作作风松散等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通过竞争上岗,引入和建立激励竞争机制,在综合考虑干部的年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个人表现的基础上,进行择优选聘,优化结构,合理配置。通过竞争上岗,促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增强干部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促进干部加强学习、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开展竞争上岗,对加强人大 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三、实施竞争上岗,是与时俱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需要。党的xx大面向新世纪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特别是提出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时,要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这一历史性任务。加强和推进我市政治文明建设,市人大常委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今年是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起步之年,市人大二次会议明确了今年和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我们面临的任务光荣而艰巨,任重而道远。通过实施干部竞争上岗,必将有力地促进机关干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必将有效地推进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第四、实施竞争上岗是对每个机关干部的一次政治考验。实行干部竞争上岗是改革的要求,是大势索取所趋。在改革面前是积极面对、主动参与,还是应付过程,得过且过;是瞻前顾后、缺乏自信,还是消极对待,情绪抵触。这直接反映着一个人的思想素质和政治觉悟。对实施竞争上岗,有的认为自己“岁数大了,别去争了”,抱着放弃态度;有的认为自己“资历强,不用争,靠领导赏”,抱着等待态度;有的认为自己“太年轻,竞争底气不足”,抱着观望态度;有的认为“竞争上岗是走过场,作样子”,抱着消极抵触态度。对这些不正确的认识和态度,必须加以克服和纠正。我们要站在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的高度,克服私心杂念,排除不良干扰,积极参加竞争上岗。机关科级以下干部要把这次竞争上岗作为展示和表现自己的一个难得机会,机关党政组织要把这次竞争上岗作为对每个党员干部的一次考验和检验。我相信大家在这次竞岗中都会有好的表现。

二、积极参与,认真履行竞争上岗程序

实施竞争上岗,是我们机关机构改革的重要一步。为了搞好竞争上岗,根据上级精神,参照外单位作法,结合人大机关实际,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方案》是开展竞争工作的基本依据,我们要按照《方案》要求,严格履行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为了保证《方案》的贯彻实施,我们要做到“两个”明确:

一是明确竞争目标。这次竞岗主要是人大常委会机关13个正副科长职位,参与竞争的资格和条件方案也说的很明确。我们要以此为根据,结合个人条件和志向,明确目标,认真选择,积极申报,参加竞争。 竞争上岗,重在参与。要摒弃“与己无关”和“无所谓”的错误认识,克服消极观望的态度,更新只凭组织安排的传统观念,树立敢为人先的竞争意识,主动参与竞争。党组号召人大机关凡是具备资格和条件的干部都要参加这次竞争。不参加竞争上岗的干部,将不能取得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希望同志们能认真对待。

二是要明确方法步骤。归纳起来实施竞争上岗主要有八步:第一步大会动员。第二步个人申报。第三步确定竞岗人选。第四步准备竞争演讲材料。第五步进行大会演讲。第六步组织民主测评。第七步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第八步党组决定任命。这八个步骤,每一步都有具体的内容安排和明确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认真组织实施。八个环节那个都不能省略或从简。 我想只要我们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组织操作,这次竞争上岗工作一定会顺利完成。

三、加强领导,严格竞争上岗的纪律要求。

为了确保这次竞争上岗任务的~完成,这里我着重强调三点:

1、要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在党组领导下,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这次竞争上岗工作。各委办负责同志在本部门要切实负起自己的责任,认真做好有关宣传和组

织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与领导小组取得联系。

2、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各支部、委办负责同志、要深入细致做好竞争上岗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强有力的思想工作,来提~部职工对竞争上岗的认识,来调动干部职工认真参与的积极性,来保证《实施方案》和党组要求落到实处。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9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成果,借鉴国内外医改先进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突出问题,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和突破口,加强政府主导和投入,鼓励、支持社会资源参与,推动医药卫生事业科学、健康、持续发展。

基本原则:在贯彻落实国家、区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原则下,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加大投入,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二、基本目标

(一)改革总目标:到年,全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近三年工作目标:到年,区初步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框架。医药卫生基本制度、基层体系、基础设施、基本服务得到完善、健全、普及,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基层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1、全面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从年开始,根据市的统一部署,调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划,立足现有医疗资源,设置一至二个功能完善、设施达标、规模适宜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满足社区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需求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要求;重点争取国家、区建设项目完成区朔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积极争取将区人民医院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依托的二级医院,将其服务功能下沉,面向社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2、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基层设施建设任务。年开始,重点争取国家、区项目支持,完成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

3、全面完成基层卫生机构基本设备配置任务。年开始,用两年时间,按照卫生部基层卫生机构基本设备配置标准,争取国家、区支持,完成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配置任务。

(二)全面加强基层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1、全面启动城市社区卫生站基本医疗服务包。根据市统一部署,年起,扩大试点范围,细化试点内容,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全覆盖,年底实现城乡基层卫生服务均等化。

2、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模式。年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双向转诊和分工合作机制,实现完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3、探索建立以辖区为单元的医疗服务联合体。从年开始,争取区、市的支持,重点调整辖区医疗卫生资源,按照资源共享、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辖区现有医疗资源不分隶属关系,以辖区为单元构建医疗服务联合体,确定一家三甲医院作为龙头,辖区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组建医疗服务联合体,实现辖区居民就近获得社区卫生全科服务到二级、三级医院专科服务的一体化就医新流程,提高社区卫生资源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利用率。高度重视中医药(回医药)改革与发展,推进中医药“三进、三名”工程。

4、扩展完善乡村卫生机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年,重点完成了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项目实施工作,全面总结试点成果,科学研判试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年开始,在总结完善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包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服务新模式,探索在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医疗服务包的方式和内容,科学合理扩大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包内容和标准,提高参合农民对乡村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率。

5、科学确定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解决城市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服务和辖区范围内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支持,基本医疗技术限定在二级医院以下基本诊疗技术范围。社区卫生服务站重点解决城市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小病基本诊疗(至种常见病,诊疗技术限定在无创技术范围)。县级医院重点解决本地区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服务和提供急危重病人抢救等急救服务,基本医疗技术与二级甲等医院诊疗技术相适应。乡镇卫生院重点提供农民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基本医疗服务,基本诊疗技术限定在浅表有创技术范围之内。村卫生室重点解决本村农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小病基本诊疗(至种常见病,诊疗技术限定在无创技术范围)。

6、建立基层卫生服务对口支援协作机制。年开始,完善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卫生机构工作制度和规范。在全区范围内的各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选择2至3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已经举办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机构以内部支援为主)、1至2所乡卫生院(二级医院不少于1所、三级医院不少于2所)作为对口支援单位全天候实施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援指导,协助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落实对口支援制度,严格执行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高级职称前必须到基层卫生机构服务半年和一年的规定,保证对口支援质量。

(三)全面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年,城镇职工参保率达到以上,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以上,新农合参合率达到以上。

2、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县、乡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以上和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倍以上。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元。

3、积极争取中央和区资金支持,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实现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探索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等问题。

4、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和付费方式改革机制,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

(四)全面推进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调整乡镇卫生院分配方式。严格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一年一聘工作制度,激活分配机制,拉开分配档次。

2、修订完善基层卫生机构及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定以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基本考核评价指标。落实每半年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机制,对公共卫生项目考核实行费用总额预付制。

3、建立基层卫生机构及工作人员社会评价考核机制。建立乡镇(街道)人大、人代会和村委会(居委会)及村民(居民)定期评价基层卫生机构、乡医村医、社区医护人员制度,通过群众参与和评价,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实行奖优罚劣,优胜劣汰,逐步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卫生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五)探索建立医疗费用支付机制

1、探索建立新农合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按病种付费及基金总额预付机制。按照统一筹划、探索总结、分步实施的基本思路,年开始,扩大新农合付费机制试点范围和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范围,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自负比例,实现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报销名义补偿比和实际补偿比统一,切实解决参合农民住院大病费用负担过重问题。

2、探索建立新农合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门诊就医支付新模式。年开始,在总结完善年村卫生室利用新农合基金实施基本医疗服务包的探索经验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站利用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面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包试点工作。年,总结试点成果,科学合理调整基本医疗服务包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付结构。通过改革看病付费机制,减少医患之间看病现金支付机会,逐步增强基本医疗保险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宏观费用控制能力,建立就医新模式和新秩序。

3、全面实施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对辖区各级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经济业务核心指标控制机制,核定任务和业务收入合理增长比例,限定药品占总收入比例,制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结果阳性率控制指标,控制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定期公开公示机制,动员全社会参与,科学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六)全面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执行落实好区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农村妇女孕前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改水改厕、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等五项任务。

2、年重点做好、做实试点项目,推广试点项目成果,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公共卫生一至三级服务包和基本医疗四至五级服务包的服务内容和项目全覆盖,年基本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一体化。

3、落实国家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区妇幼卫生“四免一救助”政策。年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率达以上,农民健康档案建立率达以上。积极争取国家、区公共卫生经费补助,年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国家标准。

(七)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年开始,严格执行区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并使用基本药物,二、三级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比例严格执行区规定标准。

(八)全面启动基层卫生人员培养培训选聘计划

积极争取国家、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依托区全科医师(护士)培训基地和医科大学成教培训基地,全面启动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培养计划。年开始,探索以项目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卫生服务人员,实施项目合同管理体制,解决基层卫生人员能进能出问题,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

(九)完善建立全市医药卫生信息化体系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调整强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局长担任。

(二)强化责任,形成合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并负责制定与国家、区和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实施方案相衔接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配套实施方案。

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医改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政策研究、组织协调等工作,完成全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

经发局负责做好全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中央、区、市专项资金争取及项目督导督察等工作;制定完善相应工作配套实施方案。

财政局落实各项改革配套资金投入、相关资金管理及项目资金审核拨付等工作;制定相应工作配套实施方案。重点联系协调区、市财政部门支持今明两年实施的重点项目经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做好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医疗经费筹资和监管工作,协助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基本医疗服务包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职工医保、城居医保)工作;制定完善相应工作配套实施方案。

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做好公共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岗位设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制定相应工作配套实施方案。

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建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合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和制定重要方案、措施,对改革进程中各成员单位承担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评估,形成推进改革的工作合力。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10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度推进,有力激发了市场活力。新一届政府把简政放权作为开门第一件大事,以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自身革命。在投资和生产经营领域,2014年又取消和下放247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公布了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建立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出台了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审批程序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有效降低了创业成本,极大激发了社会投资创业热情。

二是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不断增强。深入研究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以及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等改革方案。出台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见。积极推进中央企业重组,铁塔公司挂牌成立,中粮集团和华孚集团、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启动重组。有序推进央企建设规范董事会,新增22家企业纳入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范围。启动央企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及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整体试点。

三是投融资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项目核准制度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又取消15项、下放23项核准事项,中央层面核准项目两年累计减少76%。外商投资项目由全面核准改为普遍备案和有限核准相结合,实行备案管理的超过95%。除特殊情况外,境外投资项目全部取消核准改为备案,并开通网上备案系统。落实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出了80个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建设营运的示范项目。制定实施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出台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

四是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有效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定实施。新预算法修订通过。中央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在10个省区市开展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较上年压缩1/3。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营改增扩围到铁路运输、邮政、电信等行业。调整了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完善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

五是金融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上浮区间扩大、期限档次简化。扩大同业存单发行主体范围,在上海市辖区内放开了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拓宽,双向浮动弹性明显增强。扩大金融机构对内对外开放,5家民营银行获准筹建。出台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全面推进创业板市场改革,推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启动优先股试点、股票市场“沪港通”试点等,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

六是资源性产品等价格改革深入推进,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进一步健全。放开了低价药品、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电信资费等50项商品和服务价格。铁路货运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实行上限管理。国内航线旅客运输基准票价由政府定价改为航空公司根据政府制定的定价规则自行定价。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启动。在深圳市和内蒙古西部电网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行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调整了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

七是城镇化和统筹城乡相关改革稳步推开,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创造了良好制度环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及户籍制度改革、“三个1亿人”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出台实施,包括2个省和62个城市(镇)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启动,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优化调整。选择28个市县启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开展了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30%的农村承包耕地实现流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1611个县(市、区)。

八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取得重要突破,发挥了以开放促改革的良好成效。出台了新形势下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和加强进口的政策措施。稳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推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商事登记、海关质检便利化、办税一网通等制度安排,修订2014年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试点已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一带一路”战略开始实施,相关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完成《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利用外资质量提升、结构优化,全年非金融类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1196亿美元,增长1.7%,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比重提升到55.4%。“走出去”体制继续完善,全年非金融类境外直接投资1029亿美元,增长14.1%。

九是社会事业领域改革继续深化,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化安排日趋完善。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出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覆盖到50%以上的县(市),新增第二批国家联系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17个。全国普遍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出台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面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实现并轨运行。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出台,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实施。

十是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为建设美丽中国完善了制度保障。出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建立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实施方案,完成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登记注册系统软硬件系统建设。出台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大力推进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分别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出台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出台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启动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权交易流转和水权制度建设等试点。出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启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2014年,经济体制改革力度大、成果多、效果好,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一系列改革举措,营造了让创新活力充分迸发的市场和制度环境,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更加宽广,市场活力得到了进一步释放和激发,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超过1100万家,带动了大量就业,形成了新的创业就业浪潮。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二是有力促进了结构调整。一系列改革措施,推动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最终消费支出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1.2%,超过资本形成贡献率。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8.2%,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1%。区域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单位GDP能耗下降4.8%。三是进一步改善了民生。改革直面民生诉求,在民生领域不断推出新举措。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超过经济增速。经济下行压力虽然加大,但就业再创新高,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22万人。各类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改革成果更广泛更直接惠及人民群众。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围绕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推进改革,推出既具有年度特点、又有利于长远制度安排的改革举措。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15年经济体制改革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新特点和各方面趋势性变化,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为核心,以政府自身改革带动重要领域改革,抓好已经出台的改革方案落地实施,积极推出年度经济体制改革新举措,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使改革新红利转化为发展新动能。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11

[关键词]薪酬制度;改革;企业

薪酬制度是人力资源管理乃至整个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不仅涉及企业的经济核算与效益,而且与员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现代企业的薪酬已不仅具有一些简单的和传统的功能,而是被赋予了全新的内容:如薪酬的激励性、竞争性等,同时薪酬已成为员工人力资本价值提高体现的具体形式之一。薪酬管理已经与企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战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已渗透到企业经营的每一个环节。

一、企业薪酬改革状况

自从建国以来,我国就开始了薪酬制度的改革,但在1978年以前薪酬制度改革的速度缓慢。在1978年以后的20多年间,企业随着经济发展形势和竞争特点变化,不断进行新的薪酬制度改革,尤其是在21世纪初期,各种形式的薪酬改革方案不断出台,使企业的薪酬管理逐步走向成熟。

(一)我国薪酬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

薪酬在我国最早是以工资的形式体现,从建国初期的“供给制”到1956年国务院进行全国统一的工资制度改革,使全国职工工资制度进一步趋于统一,初步建立起基本上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工资制度。随后在1959、1961和1963年国家先后三次统一安排了部分职工升级,但基本上是按1956年工资改革后的制度来实行的。其主要弊端是:全国实行统一的工资等级制度,职工工资与所在企业的效益无关,造成企业之间分配的平均主义和职工之间分配的平均主义。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开始新一轮的工资制度改革,从1977年~1983年,每年都在一定范围内给职工增加工资,打破了过去多年不增加工资的僵局对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增加工资还是采取普遍调整的统一办法,与职工个人的贡献联系不紧密。1983年~1985年,随着利改税的实施,企业开始了内部工资制度的改革,实行“浮动工资制”。1985年1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国有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开始,在国营大中型企业中实行职工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按比例浮动的办法。”于是我国出现了效益工资制,简称“工效挂钩”。在随后的十多年间,围绕着赋予企业分配自,政府在宏观上控制,市场在竞争中调节,企业在微观上建立起内部分配机制为目标的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始终没有停止过,从等级工资制、岗位工资制发展到浮动工资制、效益工资制、结构工资制。

20世纪90年代,企业薪酬改革的步伐开始趋缓企业只要有效益就可以涨工资,要么齐步走,要么原地踏步,基本上不考虑个人贡献的大小和绩效水平更谈不上人力资本的价值。也正是在这期间,邓小平南巡讲话发表,我国改革开放步伐加快,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多种类型的企业蓬勃发展,尤其是外资企业,他们带来了新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将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思维、方法带入中国企业,尤其是诱人的薪酬制度向中国的企业提出了挑战。大量熟悉企业、有经验、有能力、有较高知识和技能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高级技工大量流失,企业开始反思近十年不变的薪酬制度,为了在日趋激烈的人才竞争中树立优势,重建薪酬体系已成为21世纪我国企业改革中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我国企业薪酬改革的现状分析

按照中央部署,到2010年,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与此相适应,企业分配制度改革的远期目标是: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薪酬制度,基本形成"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新型分配格局。现代企业薪酬制度的基本要求是:(1)企业拥有完整意义上的分配自,包括自主决定分配总量、分配水平、分配制度、分配标准和分配关系等各项自;(2)薪酬制度以市场为基础,与劳动力市场价格衔接,以工作评价制度为确定薪酬制度及其分配标准的依据,以体现内部公平;(3)现代企业薪酬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分配方式多样化,分配手段科学化,形成多种组合,可以灵活调整并运用;(4)现代薪酬制度全面引入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分配中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使每个员工既有压力又有动力,从而有利于调动经营者和劳动者以及投入生产要素个人的积极性。

现代企业薪酬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市场发展变化对企业的要求,为了适应环境及发展的变化,改变企业薪酬制度激励作用不足,约束作用乏力,平均主义和分配行为不规范等弊端,很多企业已经开始在各个不同层面、不同深度尝试进行薪酬改革。目前企业实施薪酬改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按薪酬改革方案设计的主体划分的类型

(1)企业自行设计。在认识到企业的薪酬制度出现问题以后,企业着手对目前的薪酬制度实施改革,尝试设计一套既符合企业实际又能保证公平的薪酬方案。但往往是由企业的决策者提出,要求人事部门在一、二周内拿出方案,经过企业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这种方式简单快捷,方案符合企业实际,如果能切实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将给企业带来效益;但这种方式,常常由于设计时间短、任务急,只是在原则上调整了结构的比例,并未考虑要进行薪酬调查来实现外部的公平性,使企业新的薪酬制度具有竞争性,同时也并未考虑到要对企业内部的岗位进行工作分析、实施岗位评价,以保证内部的公平性。

(2)聘请专家或专业机构设计。薪酬制度改革是在企业各项制度改革中开展得比较晚的一项改革,以往企业更多关心的是市场、产品、技术和创新,而对长期以来按国家薪酬结构和基本原则制定的薪酬制度实施改革,企业感到陌生和缺乏经验。由于企业缺乏熟悉薪酬设计步骤、方法、技巧的专业人员,且薪酬方案的设计涉及企业多项基础工作,如企业是否进行了工作分析、编写了规范的岗位工作说明书、企业的绩效考核体系是否健全等。因此,很多企业聘请专家或专业机构为其诊断,从基础工作开始为其设计较为科学、全面的薪酬方案。这种做法能够很好地运用专家的经验和智慧,为企业提供较可靠、具有激励性的薪酬方案,但也常常出现问题,一种情况是由于专家对企业深入了解不够,设计的方案可能脱离企业的实际;另一种情况是设计的方案符合企业实际,并且科学、公平、实用,但危害了企业一部分人员的切身利益,而使方案在“职代会”上难以通过或在实施中扭曲、搁浅。

(3)联合设计。企业成立薪酬改革委员会,成员构成为:企业主管高层领导、人力资源部门人员、各层次员工代表、外聘专家或专业机构人员。在委员会中一般以专家为主,也可以企业为主,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具有坚定的改革决心,组织动员创造改革的氛围,给予委员会授权,使他们有确定关键基准职位的权利、有选择报酬因素的权利和进行岗位评价的权利。联合设计的薪酬方案一般比较科学、可靠、易被企业接受,能够在实施中不断修改和完善,达到预期的效果。

2.按薪酬制度改革的内容划分的类型

(1)薪酬水平的调整。薪酬水平的调整是指薪酬结构、等级要素、构成要素等不变,调整薪酬结构上每一等级或每一要素的数额。

(2)薪酬结构的调整。薪酬结构的调整包括纵向结构和横向结构两个领域。纵向结构是指薪酬的等级结构;横向结构是指薪酬要素的组合。

3.按薪酬制度改革涉及的范围划分的类型

(1)对高层管理者实施薪酬改革。企业为了调动高层管理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首先对高层管理者实施年薪制薪酬改革。高层管理者承担着企业发展的重要责任,将权利、责任、风险、收入挂钩,是近年来多数企业对高层管理者的有效激励措施。但由于仅是对高层实施改革,必然会引起众多员工情绪的波动,所以,一般企业是在不公开的情况下实施的,试行一、二年后将范围逐步扩大到企业的中层即部门第一责任人,以及企业经营班子认为应采用年薪制的其他岗位任职者。

(2)对技术层实施薪酬改革。在产品寿命周期日益缩短,技术更新日益加快的形势下,企业对新产品、新工艺及传统产品结构改造的迫切性增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已是企业生存的根本,首先对技术人员的薪酬进行改革成为一部分企业的发展战略。在基本薪酬的基础上,对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任职者,实行"提成制工资"。如有些企业对急需解决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等科技项目设立“项目工程师责任状”,包括项目内容、责任指标、实施进度、完成期限。项目完成后,项目组按新增效益的比例提成,工程技术人员半年内未承担项目,基本薪酬减发;一年未承担项目,则自动下岗。

(3)对全体员工实施薪酬改革。随着薪酬改革的深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日益成熟,对全体员工实施薪酬改革,已纳入企业改革的重点议事日程。薪酬改革的程序为:①实施薪酬调查;②进行岗位评价,确定每个岗位的相对位置;③将类似职位归入同一工资等级;④确定每个工资级别表示的工资水平:将目前的工资率和职位点值绘制工资曲线,根据市场工资率进行调整;⑤最后要对所有工资等级的工资进行微调。

二、企业薪酬改革存在的问题分析

1.缺乏战略层面的分析和思考。一些企业在进行薪酬设计时,只是为设计而设计,往往容易在薪酬设计一开始就陷入具体的设计中,反复商讨薪酬的单元构成、水平差异等问题,而忽略了薪酬改革的目的是帮助企业实现其战略目标。因此,在进行薪酬系统具体设计之前,十分有必要从战略层面进行分析和思考,这样才能保证在薪酬战略指导下设计出来的薪酬系统适合本企业。

2.忽略企业的发展阶段。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应有不同的薪酬战略,在企业的初创阶段,当企业正急于为有限的产品打开市场,收入和利润都较低时,很难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而对处在成熟期的企业,设计有竞争力的工资和奖金才有可能。而很多企业在设计时盲目追求“科学性、先进性”,而简单、僵化地照搬薪酬设计的理论和程序,忽略了企业的发展阶段。

3.薪酬方案的激励性不足。赫茨伯格在双因素理论中提出“工资”是保健因素,只能使人产生不满和没有不满,而不能起到激励作用。而在现代企业中,薪酬设计一方面注意其保健作用,另一方面更强调其激励性。企业在设计薪酬改革方案时,更多是注意薪酬的公平性和规范性,使薪酬方案的激励性不足。薪酬结构有缺陷、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体系脱节是缺乏激励性的主要原因。

4.岗位评价不切合实际。岗位评价是保证薪酬方案具有内部公平性的重要手段,然而,在进行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两种做法存在问题:①草率决定。由人力资源部的相关人员根据经验简单草率地将企业各个岗位评价出分值作为薪点,而很少考虑报酬因素。如果企业规模小、结构单一,这种做法是有效的,但对于较大的企业,人员关系复杂、工作岗位较多时,就很难达到内部公平。②繁杂,陷入僵局。岗位评价是薪酬方案设计的重要环节,首先要成立评价委员会,要选择报酬因素,然后进行评价。但也有些企业在进行岗位评价时由于报酬因素选择不当,参与评价的人员选择不当,使评价工作过于繁杂,出现了很多矛盾和混乱,使评价工作进行了很长时间也很难理出头绪。两种问题产生的原因是由于企业的基础工作不扎实、分析不充分以及方案设计人员对各项工作不熟悉和缺乏经验造成的。

5.薪酬改革的目标不明确。企业实施薪酬改革的动机往往是因为现有的薪酬系统出现问题,或是薪酬系统仍是大锅饭,或是存在对同一个报酬因素的重复计算,或是对企业贡献大的员工存在不公平的待遇等。为了改变上述不合理的状况,企业实施薪酬制度改革,然而,当企业在方案设计完成后,发现新的薪酬体系经过核算后并没有达到企业目的,应该调高工资的员工没有调高,而企业希望降低工资的员工没有降低,方案重来,耽误了时间。所以,薪酬改革在一开始时,就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从而使设计的结果不会偏离目标太远。

三、企业薪酬改革的困境

企业在薪酬管理方面经常出现“格雷欣法则”,即“劣质”(素质较低)的人力资源驱逐“优质”(素质较高)的人力资源。企业高素质人力资源(核心员工)的薪酬水平明显低于市场平均薪酬水平,该现象导致的后果是企业核心及整体员工素质下降,企业效益、整体薪酬水平下降,这是很多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利的深层次原因之一。大多数企业已认识到必须改变这种薪酬状况,但薪酬改革必定要冲击很多员工的既得利益,长期以来形成的工资能上不能下,能增不能减的惯例,使改革受到很大的阻力。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基本处于供大于求的态势,特别是对没有技术或某方面优势的劳动者来说,引入市场分配机制使劳动力价格与市场接轨,对他们的冲击更大。企业希望将高素质员工、低素质员工的薪酬都设计为与市场持平,一种办法是总体工资水平不变,通过对一般员工薪酬水平的适度降低,“挤出”必要额度以提高核心员工的薪酬水平,并使核心员工的薪酬逼近市场水平;另一种办法是工资总额有所突破,保持一般员工薪酬水平不变,大幅度提高核心员工的薪酬,接近或超过市场水平。但往往由于人们长期形成的扭曲的公平观作用,两种方案的改革都会遇到阻力,使薪酬改革方案一改再改,总是得不到“职代会”的认可,使改革陷入困境。

四、企业薪酬改革对策及建议

尽管企业的薪酬改革遇到了困难和阻力,薪酬方案设计的方法和思路正在摸索,运行的过程也在不断的调整,但为了适应环境的变化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后的人才竞争态势,企业薪酬改革势在必行。

1.如何面对薪酬改革的困境

薪酬改革涉及企业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人们的抵触和对立是正常的,改革有难度也是必然的,关键是如何面对这一困境。

(1)正确认识薪酬变革阻力的存在。人们反对薪酬改革、阻挠薪酬改革甚至对抗变革,这种制约力来源于个体、集体,也可能来自企业本身甚至外部环境。只要有改革,就存在阻力,更何况是涉及员工个人利益得失的薪酬改革。阻力的存在意味着薪酬改革不可能一帆风顺,应该既注意阻力对改革成败和进程产生消极的、不利影响,为此采取措施减弱和转化阻力;同时还应该看到人们对薪酬改革阻力并不完全是破坏性的,而可以在妥善的管理或处理下转化为积极的、建设性的。阻力的存在至少能引起改革者对所拟订薪酬方案和思路予以更理智、更全面的思考,并在必要时做出修正,使薪酬方案获得不断完善和优化,从而取得更好的改革效果。

(2)静观事态的恶化。原有薪酬制度已成为企业发展的羁绊,外资企业的进入和民营企业的崛起使我国更多的企业面临着人才的竞争,核心人员的流失日益严重,已成为企业所有员工关注问题,企业可采取静观事态的恶化的策略,使所有的员工认识到不进行薪酬改革将危及企业和自身的生存,此时进行薪酬改革将减少阻力。

(3)创造压力气氛。发现企业薪酬变革的动力,营造危机感,塑造薪酬改革乃是大势所趋的气氛,给员工造成一种压力,使员工认识到目前的薪酬制度不改不行。一般由企业的高层领导动员,阐述薪酬改革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分析旧薪酬制度的弊端,解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必要性,强调激励性薪酬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的关系,创造打破“大锅饭”薪酬制度的压力气氛。

(4)创造希望。在采取措施克服薪酬改革阻力的同时具体描绘薪酬改革的蓝图,明确薪酬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使员工看到薪酬改革对组织和个人都有利改革可以使组织和个人都能够得到成长和发展,只要个人努力,每个人都能得到比目前更高的薪酬。

2.如何避免薪酬改革中的问题

针对薪酬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企业在进行薪酬方案设计时,一定要有系统、有步骤地开展这项工作。

(1)规划、部署阶段。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充分考虑薪酬改革涉及的方方面面,①定出薪酬改革的时间进度,确定改革委员会的成员构成;②明确薪酬改革的总体目标。充分考虑企业的发展阶段和战略方向,明确企业通过薪酬改革应达到怎样的薪酬结构及企业中各类人员应达到怎样的薪酬水平;③确定薪酬改革的原则。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经济性、合法性是薪酬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企业薪酬改革动员、培训的基础,是薪酬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的保证。

(2)评价、设计阶段。上述薪酬改革的目标和原则必须在设计阶段给予保证。①选择报酬因素,开展岗位评价工作。这是保证薪酬内部公平性的基础,给薪酬改革委员会授权,调动各级员工的积极参与,把握原则、掌握进度,对内部岗位进行公正的排序;②进行薪酬调查。薪酬调查可以了解到目前企业薪酬状况与市场薪酬的差距,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和经营状况确定薪酬战略,确定企业的薪酬总额水平、各类人员的薪酬结构、各类人员的薪级幅度,以确保企业薪酬在一定范围内或整体具有竞争性;③确定合理的薪酬结构,充分体现薪酬的激励性。薪酬设计除应达到传统工资具有的保健功能外,激励性已成为衡量现代薪酬设计有效性的主要标准,在薪酬结构中应有一定比例的激励性工资,且比例有不断上升的趋势,这部分工资与企业的效益和员工的绩效直接挂钩,所以薪酬设计不仅与企业的效益有关更重要的是必须有完善的绩效管理和考核体系作为支撑。

(3)审核、调整阶段。对新的薪酬方案进行复核,在每种类别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岗位,核算新旧两种方案同一个岗位薪酬的差距,哪些岗位升、哪些岗位降,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是否突破工资总额,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调整。

(4)复议、完善阶段。在完成薪酬改革体系设计工作之后,征求企业内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给足够的时间和机会让他们畅所欲言,其目的是使薪酬方案更加合理和具有激励性,更能够被企业的员工所接受。超级秘书网

五、结语

企业进行薪酬改革是竞争的需要,竞争不仅体现在市场、产品、技术上,更重要的体现在人力资源政策、薪酬政策及人才的争夺上,进行薪酬改革、完善薪酬制度是企业深化改革、在竞争中获得优势的必然选择。我国企业已经认识到薪酬改革的必要性,或多或少、或深或浅地进行着薪酬改革的尝试,虽然采取的方式不同,有企业自行设计、有聘请专家设计或联合设计等,但都在不同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虽然薪酬改革还存在许多问题,但毕竟为下一步的改革积累了经验,虽然薪酬改革遇到了困难和阻力,但改革的趋势势不可挡。

[参考文献]

[1]赵署明,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8,p173.

[2]李新建,薪酬调整,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2.2,p40~41.

[3]加里•德斯勒,人力资源管理(第六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6,p415~426.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12

关键词职工医疗保险;总额预付;实施效果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需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工作,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的路径,建立起公立医院科学的管理体制、可持续补偿机制和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医疗保障、人事薪酬、分级诊疗和监督管理制度[1]。样本市一家二级甲等医院于2014年1月1日起开展医疗保险总额预付试点工作。2014年试点地区颁布《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完善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实施意见》(渝文备〔2015〕2950号),规定其实施的基本原则是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公开透明、多方参与,激励约束、风险共担,加强监控、保障质量。该文件明确要求要切实保护参保人员利益,对次均费用、出院人次、出院人次人数比、住院报销率等指标进行考核。本文通过对医疗保险总额预付试点案例医院职工医保2013—2014年改革前后的主要医疗保险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得出总额预付实施的效果。通过对案例医院总额预付改革的实施效果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为该市总额预付改革措施的优化和推广提供意见建议。

1资料来源

本研究资料来源于案例医院支付制度改革的现场调研。选取一家二级甲等医院作为本研究的案例医院,收集的定量资料包括案例医院2013年1月—2014年12月的病案首页信息;收集的定性资料包括总额预付相关的政策性资料和访谈资料。

2研究方法

2.1定量统计分析

选择实施总额预付后的2014年该案例医院职工医保病人作为观察组,选择实施之前的2013年作为对照组。根据医院提供的病案首页信息,分析案例医院实施总额预付前后指标完成情况和医疗工作量及效率、医疗费用、医疗质量3个维度的变化情况。采用SPSS21.0软件进行统计描述和统计推断分析,改革前后指标结构的变化采用􀱽2检验。

2.2定性访谈

运用半结构式访谈的方法,通过对该市卫生局、医疗保险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定性访谈,了解总额预付改革的方案、政策实施的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医院的管理层人员、临床医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医护人员对总额预付改革的认知、态度以及实施后其行为的变化等。

3结果

3.1总额预付改革实施基本情况

总额预付改革实施基本情况本研究的对象为总额预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普通住院人员。截止2014年12月,该院纳入总额预付结算的职工医保病例共11191例,占全院同期出院人次的34.69%。总额预付职工医保的住院费用为5696.55万元,占同期医院住院费用的29.85%,比去年同期增加1850.82万元。

3.2总额预付指标完成情况

总额预付改革后,该院总额预付职工医保的统筹支出预算额和住院人次人数比未完成考核指标,且统筹支出预算额超出比例较高;出院人次和住院次均费用完成考核指标,如表1所示。另外,我们发现出院人次的实际值与考核指标相差较多,2013年的职工医保出院人次是7674人次,考核值比2013年低2500多人次,所以初步判断医保部门将该考核指标值定的偏低。医院根据上级医保部门下达的考核指标,并结合医院自身实际情况,给各临床科室下达相应的考核指标,主要是对次均费用的考核。骨科、普外肝胆科、胸心内科和神经外科4个科室超出考核指标,其他科室均完成考核指标。如表2所示,可以看出超出考核指标的科室全部为外科科室,因此外科科室考核指标完成的情况相对较差。但是几个考核指标完成较好的内科,如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我们可以发现它的出院人次增长的幅度较大,而且其出院人次人数比也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可以看出他们是通过分解住院来降低次均费用,从而达到完成考核指标的目的。

3.3工作量及效率维度的变化情况

在工作量方面,如表3所示,改革后职工医保的出院人次、出院人次人数比、手术例数呈现增长的趋势,且增长幅度比医院总体增长的幅度大,这说明改革后职工医保的工作量有所增长。在效率方面,如表3所示,改革后职工医保的平均住院日呈现下降的趋势,且下降幅度比医院总体下降幅度大,这说明改革后职工医保的效率有所提高。

3.4费用维度的变化情况

如表4所示,改革后职工医保的总费用呈现增长趋势,且增长幅度比医院总费用增长的幅度大;职工医保的次均费用也呈现增长趋势,但是增长的幅度比医院总体增长的幅度小。这说明改革后,职工医保的次均费用增长幅度变缓,但是总费用依然呈现大幅的增长趋势。

3.5医疗质量维度的变化情况

改革后职工医保的院内感染率和住院死亡率呈现增长趋势,其增长幅度比医院的增长幅度大;而II级伤口甲级愈合率下降幅度比医院总体下降的幅度大,如表5所示。职工医保改革前后的院内感染率、住院死亡率、II级伤口甲级愈合率经χ2检验,P值均小于0.05,其变化均有有显著差异。说明改革后职工医保的医疗质量降低。

4讨论

4.1总额指标完成情况及工作量的变化情况

总额预付改革后,对于医保部门下达的考核指标,医院没有全部完成,如统筹支出预算额和住院人次人数比。医保部门对于医院没有完成的考核指标,没有进行相应的惩罚;同样对于医院统筹支出预算额超出的636.2万元,也没有进行相应的补偿,由医院自己负担。该市2014年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中,明确指出住院人次人数比是指一定时期内,参保人员在某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就诊人次与住院就诊人数(以出院结算为准)的比例,是监控医疗机构是否分解住院的主要指标。案例医院职工医保部分在改革后住院人次人数比呈现增长趋势,且增长幅度较大。通过访谈得知,在年终清算时,次均费用是医保部门的主要考核指标,依据医院的次均费用是否完成进行奖惩,因此医院采取了分解住院的方式来降低次均费用,以达到完成考核指标的目的。从各临床科室的完成指标情况中也可以看出,部分内科的科室(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内科等)也是通过分解住院来完成考核指标。因此职工医保部分的工作量虽然有所增加,但是实际并没有数字显示的增长幅度那么大。

4.2总额预付改革后效率的变化情况

总额预付改革后,职工医保的平均住院日降低。由于前面的研究发现有分解住院的现象,所以在效率方面还进行了人数平均住院日的分析,以排除分解住院带来的影响,其结果仍然是职工医保的平均住院日比医院总体下降的幅度大。结合访谈资料得知,改革后,因为会对病人的次均费用进行考核,因此医院不会再出现拖延病人出院的现象,从而降低了住院病人的平均住院日,提高了医疗工作的效率。

4.3总额预付改革后费用的变化

改革后总费用呈现大幅度上升,而次均费用上升幅度却比医院的幅度小,结合前面的研究以及访谈资料得知,医院通过分解住院而降低了次均费用,实际次均费用依然呈现上涨趋势,因此总额预付对费用的控制效果并不是很好。

4.4总额预付改革后对医疗质量的影响

总额预付改革后院内感染率、住院死亡率上升,II级伤口甲级愈合率下降,说明改革后医疗质量下降。通过访谈得知医疗机构为了节约成本,会出现使用愈合效果较差、但价格相对较低的药品、耗材等,从而导致改革后的II级伤口甲级愈合率下降以及院内感染率上升的情况。

5建议

5.1医保部门需科学合理制定总额与指标

医保部门承诺参考近3年医疗机构服务提供和实际医疗费用发生情况,与案例医院通过“二上二下”的方式确定总额以及考核指标。但是在实际改革过程中,发现有些标准制定的不符合实际。如职工医保的住院人次为5123人次,而改革前的住院人次为7674人次,比改革前的实际人次低2500多人次,与实际相差过多。经访谈,医保部门在制订方案时,只参考了1年的报销数据,而且在与医院进行“二上二下”时,也只是在形式上做了的协商,并没有参考医院提供的事实数据,最终下达的总额以及一些考核指标大多数与医院实际相差1/3,而医保部门也未向医院做出相应的解释。因此医保部门在制定总额与考核指标时,应基于多年的历史数据,并认真听取、分析医院上报的情况,更加科学合理地制定总额与考核指标。

5.2医院需要进一步完善总额预付制的实施与考核方案

访谈中得知案例医院在实行改革前,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积极地与有关部门配合、与科室管理人员协商、对实际情况分析以及参考历年的总体数据趋势等手段和方法,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和考核方案。但是在具体实施后发现出现一些问题:一是不同的科室出现不同的情况,如4个没有完成考核指标的科室都是外科,而内科部分科室出现分解住院的情况。因此医院在制定考核指标时应充分考虑不同科室的特点,更加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方案。二是没有奖励措施,积极性低。医院在制定考核方案时,对各个临床科室只有惩罚措施,没有奖励措施,致使医护人员在执行方案时出现一定的抵触情绪。因此医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奖惩结合,提高各科室医护人员控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5.3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医疗质量

无论是上级的医保部门还是医疗机构,在总额预付的改革过程中,都把控费作为焦点,而忽视了对医疗质量的监控,从而导致医疗质量的大幅下降[2]。因此医保部门在完善改革方案时,要设计并实施医疗质量监管的考核评价体系。能在控制费用的同时,保证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不打折扣。

参考文献

[1]唐昌敏,付晓,张霄艳,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必要性和可行路径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6,35(5):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