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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整改方案

时间:2022-07-02 10:52: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幼儿园整改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根据教体局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的指示,我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教师为组员的专项治理小组,在组织上落实责任,在教学中抓时效。全园上下形成根治“小学化”良好氛围。全园做到:

1. 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

坚决禁止幼儿园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坚决纠正幼儿园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

2. 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

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

3. 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

要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要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

4. 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问题。

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限期予以调整。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第2篇

一、统筹安排,全面排查

接到通知后,马上召开了幼儿园班子会议,对通知精神做了具体传达,园长亲自部署,组织保教处、总务后勤处、灶务处等部室主管领导对院内校舍设施、食品卫生、消防安全、门卫、校园保卫、幼儿入离园、班级幼儿安全管护、教育等各方面安全工作逐一进行了拉网式大排查,对在排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随时建立了安全台帐,现场议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责任,切实做到了检查发现一处,整改一个,放心一个。

1、新教学楼四楼楼道两窗户未安装防护网;

2、豆豆班与月亮班公用卫生间下水堵塞;

3、果果班教室电源插座没有固定好脱落;

4、新教学楼楼梯扶手栏贴墙固定环脱落;

5、草莓班卫生间下水堵塞,污水外流,致使卫生间无法使用;

6、幼儿入离园时间家长集中,新老教学楼楼梯压力大,楼道拥挤;

7、在幼儿入离园时间大门口有摆摊设点现象,车辆堵塞,行人拥挤,交通秩序较为混乱。

二、强化措施,排除隐患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当即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落实了整改责任人,确保在两天内全面解决存在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幼儿园相关管理制度,对《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幼儿教师一日安全工作要求》、《门禁制度》等几类安全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将本周定为安全教育周,以班为单位,集中对幼儿进行了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根据各年级组幼儿的年龄特点,进行了以交通、消防、食品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增强了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每周三将召开班级教师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当前班级的安全管护问题,安全防范重点,并进行有效预防。三是总务处当即安排了人员对新教学楼楼道窗户安装了防护网,对果果班教室电源插座进行了修缮;加大了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四是调整幼儿接送方式,新综合一楼、原综合楼一楼各班幼儿入离园仍统一在各班门口持接送卡接交,原综合二楼、新综合二楼、三楼、四楼幼儿在园内划分的接送区域内进行接送,每天各班老师在离园前10分钟将幼儿带至园内划分的接送区域,与家长进行交接。五是继续把好食品质量关、采购关,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米、面、油、肉、调料均从信誉度高的超市定点购买,选择有质量体系保证的产品,符合卫生要求,并记好食品管理台帐,做好食品分类存放,每餐饭后留样和记录工作。

第3篇

乡教育办公室始终把学校的安全、学生安全工作做为头等大事来抓,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加大排查力度,力求整改落实出成效。注重实效,严格制度。把安全工作做深做细。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开学初,我们成立了学校安全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在学校安全自查的基础上,对全乡的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围墙、厕所、用电、水井、仪器设备、化学药品、建筑施设及学校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经查,主要存在有个别学校、幼儿园交通要道无警示标志,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解任务到学校领导班子,于乡、村领导联系,做了近期整改方案。

认真开展安全教育。由于学生年龄小,自制力差,安全防范意识弱,自救意识不强等原因,宣传教育工作尤为重要。为此,各学校、幼儿园成立了专门的安全教育宣传小组,开学初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带领学生学习《安全须知》和《安全自救》等知识,特别是班主任,要作为宣传工作的骨干力量,以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教育,使安全防范意识深入每个学生心中。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主要以《中小学生安全自救自护常识》、《中小学生安全须知》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为内容,进一步进行校内校外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水上安全,防火安全,居家安全,预防疾病和饮食安全,自然灾害安全,外出安全教育及活动场所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好安全自救演练.

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责任到人,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此教育办公室与各学校负责人、各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责任,对自己辖区内出现的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并做好妥善处理,使每个人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常抓不懈。

办公室要成立了安全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各学校进行安全突击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检点放在:教室、师生宿舍、食堂、餐厅、图书室、实验室等人员聚居地,以及配用电设备、供电线路、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检查中一经发现问题,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指定专人,立即整改。各学校、幼儿园在交通要道设立值勤点,指挥学生有秩序地行走,使学生于校外也能安全无恙。

突出重点,加强安全防范。各学校、幼儿园要坚持以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为重点,加大学校安全防范力度。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措施。学期初,各学校都要拟定安全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落到实处,及时进行工作总结汇报。如有安全事故发生,须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安全工作较好的单位,要表彰奖励。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长期任务,我们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开学第一课通过看视频的方式,进行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把安全隐患的处理工作做在前面,努力建设良好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环境。

第4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5月25日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后,县食安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学校食堂仍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有的校内小商店还没有办理有关证照,食品经营还不规范。目前,我县各学校相继进入假期,为开展学校食堂、小卖部整改提供了充分的时间。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就暑假期间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1、县教育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肩负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校内食品安全管理的重任,一定要高度重视,紧紧抓住暑期这一有利时机,迅速开展整改。一要迅速召开会议,对学校食堂和小商店负责人进行专门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守法经营意识和责任意识。二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对照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三要把改善食堂硬件投入作为重点,督促食堂负责人加大投入,对硬件设施不达标的地方,该换的换,该添的添,努力提高食堂硬件标准。四要督促校内小商店承包人限期办理有关证照,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于那些舍不得投入,只顾赚钱,不知整改,不顾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承包人,要坚决予以辞退。

2、县食药监局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对各学校食堂进行巡回检查和指导,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学校和相关食堂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处罚。

3、县工商局要加强对校内小商店的督导检查,督促校内小商店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建立食品采购台账,督促学校对采购的食品进行质量和卫生监控,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商店。对于不办理流通经营许可证的校内小商店,要坚决予以取缔。

4、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帮助和指导本辖区内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学校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暑期学校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工商、食药监、教育部门要于7月31日前将学校食品安全整治情况报县食安办。县食安办将于8月份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学校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

第5篇

【关键词】责任区;督学工作;侧重点;微思考

长期以来,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决策总是在一些基层学校难以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加班加点、乱收费、体罚学生,为教不公、为教不廉等问题时常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由此,我们所追求的教育公平、教育均衡、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等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强化教育督导工作,责任区督学如何发挥其作用,是新时期面临的一个崭新课题。

思考一、督学要具备复合型的综合能力

《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对督学任职条件的要求是很高的,每位督学要有独立地监督、评估、指导能力,要有课程改革的真知灼见,要有沟通协调能力,要有咨询服务意识,要有研究反思习惯。以往教育督导的常规形式是集体组织、定期督导。这种督导形式在促进学校工作上总体是粗线条的,不能面对面地解决基层遇到的具体问题。为了有效地避免以“面”为主、泛泛而谈的“原则督导”,实现“点”对“点”的指导与服务,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整改建议,帮助学校更好地开展工作。要求督学要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地去工作,要坚持原则,求真求实地去工作,严肃认真、清正清廉地去工作。成为“组织信任,师生赞赏,学校敬畏,社会认可”的专业人才,时时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一是对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二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提出改进建议,也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三是对学校管理与学校发展、队伍建设与教师发展、教育教学与学生发展进行指导,督促学校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四是及时推介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五是帮助和指导学校(幼儿园)找准发展定位,制订和完善学校(幼儿园)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引导学校(幼儿园)发展特色,形成品牌,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园)。

思考二、督学要按规范化的程序开展工作

在整个督导过程中,督学必须做到:一是督导前认真准备。要明确督导任务和目标,制定督导方案。二是督导中依法依规进行。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账目、随堂听课、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实地察看等多种方式对学校(幼儿园)各方面情况进行督查,查看常态下的学校(园)管理和教学秩序,了解课程计划执行情况、学校作息时间、体育活动时间、教师行为、考试行为、用书管理等情况,及时纠正学校(园)的办学行为。避免预先通知的督导检查的局限性。排除虚假因素,避免形式主义,防止没有标准、漫无目的的随意进行。三是督导后及时反馈报告。检查完毕后,如实填写督导检查记录单,单独或集中及时向督导学校(园)反馈督查意见。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还要适时回访督导,跟踪督查学校(园)整改的进度,直至问题完全整改到位。

思考三、督学要与学校(园)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

在督导过程中,积极倡导督学与被督导学校(幼儿园)建立“平等、合作、互信”的双主体的伙伴关系。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的激励、指导作用,充分尊重、信任、理解被督导学校(园),尽力为对方实际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的帮助。让被督导学校(园)真正体验到督导给自身发展带来的好处,从而获得校(园)长、教师真心实意的拥护和支持、形成“督”与“被督”的心理共鸣,使督导过程在双方相互切磋,相互合作的和谐氛围中进行,要坚持以促进为主,以实践为主,以服务为主。督导工作对督评对象,具有激励效果。我们必须坚持以激励为主,促进为主,营造出一个先进更先进,先进帮后进,后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注重实践,少干预多参与,知行统一,坚持多听、多看、多调查、多思考、多总结,用敏锐的嗅觉捕捉各种有用的信息,经过认真分析梳理提供科学有效的解决方案,充分尊重学校(园)办学的主体性,鼓励学校(园)自主发展,帮助学校(园)改进工作。坚持以服务为主,服务于教师,服务于学校(园)。全面掌握学校情况后尽最大限度给予支持和帮助,为老师减压,为学校(园)减负。

思考四、督学要正确把握好“督”与“导”的度

教育督导既“督”又“导”,“督”是原则方向,目标要求,“导”是过程行为,方法途径,以“导”的形式来实现“督”,以“督”的力度来促进“导”。具体工作中要正确地把握分寸,导得过多、过细很可能会影响学校(园)的主动性,削弱学校(园)的独立性,尤其是凭一己之见、脱离校(园)情的“导”,既于“督”无补,又招致学校(园)反感。督学要做到从学校(园)发展的需要出发,督前摸底、动员,促进,督中调查、评估,指导,督后通报、帮扶抓落实。根据学校(园)的实际情况展开科学合理的“导”,做到“导”不越职、“导”不越位。科学引导,以确保督评对象,弱的转强,差的转优。要在督导评估中找到立足点,形成一套科学评价的工作流程。将督导程序、结果的运用、信息程式化,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之外形成一套独立、不受干扰的运作模式,做到“跳出教育督教育,跳出教育评教育”,真正体现教育督导评估的宏观与公正,使被督导学校(园)通过督导评估找准自己工作努力的方向,为今后工作树立一面镜子,对于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期予以整改;对于成功的做法,认真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扬长避短,日臻完善,真正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发挥督导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当然,责任督学坚持“服务发展,寓导于督”的理念,发挥好“预警和指导”职能,走近教师、走近学生,与师生建立平等、民主的合作关系,成为校长、教师的良师益友;走入课堂、走入教学,深层次地关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走向社会、走向家长,耐心倾听他们对教育的意见和建议;走进情境、走进现场,了解危及师生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处理并报告有关情况,在督导过程中发现学校好的做法和经验应及时宣传推介。如:一些学校确立“绿色质量”理念,实行学生课业负担总量控制;落实市“五严”规定,学校(园)试行内部督导制;针对外来民工子女家长因工作忙而疏于子女管理的特点,部分学校暑期行政值班人员赴附近露天水域巡视,劝告学生不下河塘游泳,有效杜绝暑期学生溺水死亡事件的发生,等等。

总之,要让每一位责任区督学都感到“督学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从事督学工作必须熟悉教育政策、法规,熟悉学校管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深厚的专业素养,擅长教育科研。只有不断的提高自身素质,不断的给学校传递新信息,输入正能量,才能更好地帮助学校发挥优势,突出特色,使“督”和“导”在更深层次上、更高效度上展开。

【参考文献】

第6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电〔〕7号)等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构筑“平安”,服务和保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为目标,以突出火灾隐患整改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除火灾隐患,改善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的范围:

l、座位为50个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录像厅(若有可放置座位但未放置座位的空间,按1人/M2计);

2、含大厅或包厢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夜总会、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

3、保龄球馆、桑拿浴室;

4、配有50台以上电脑的网吧(若有空间但未放置电脑,按1台/M2计);

5、容纳50人以上的营业性餐馆;就餐人数与住宿人数之和为50人以上的旅馆、宾馆、饭店(接就餐座位和床位计,若有空间可放置座位或床位的也应计入);

6、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O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7、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

8、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二)治理的重点内容:

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有故障或损坏影响正常使用的;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日的位置、数量和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4、公众聚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学校、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病房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集体住宿场所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商场、市场及其他场所内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广告、货架或其他物品遮挡、覆盖的;

5、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6、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和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拦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7、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规定应设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或系统不能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该场所各个位置都能听到应急疏散广播的;

8、在建筑物周围违法乱搭乱建棚、房屋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9、在建筑物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正常工作障碍物的;

10、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常闭防火门上,应当设有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处于关闭状态的警示标识、内推闩式疏散门上应当设有疏散使用操作方法的提示标识而没有设置的;

11、室内市场的消防水源不充足、消防车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不齐全的。

三、治理要求和措施

(-)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专项治理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区政府成立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宋仟根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公安、消防、经发、安监、教育、民政、建设、文体、卫生、工商、旅游、监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公安消防大队。各镇街要切实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也要成立由镇街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认真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实施、督促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各部门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深刻认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杜绝敷衍应付、走过场的虚浮作风,认真查找当地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努力改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坚决遏制和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各镇街要召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以及专项治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和年以来历次专项治理中未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要组成专门的检查和整改隐患督办工作组,按照专项治理的内容,认真做好火灾隐患的检查和督促整改。要适时组织听取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各镇街要于7月5日前,将当地组织部署情况、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及落实情况、遗留火灾隐患的整改方案、整改时限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阶段性情况写出专题报告,上报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20日前,写出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性专题报告,上报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专题向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接受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对专项治理情况的抽查。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镇街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等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对于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领导不力、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到位的,区政府将责成有关镇街作出检查汇报。

(二)分工合作,充分履行专项治理工作职责。

专项治理工作由各镇街统一组织,采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公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督促指导”的办法,具体分工是:公安部门负责对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经发部门负责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外经贸部门负责对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建设部门负责对商住楼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文体部门负责对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网吧、游乐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卫生部门负责对医院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工商部门负责对商场、室内市场、超市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旅游部门负责对星级宾馆、饭店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教育部门负责对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民政部门负责对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非星级旅馆、饭店、宾馆及营业性餐馆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监察部门负责对在治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工作失职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纪律给予行政处分;公安消防部门、安监要认真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防火检查和人员密集场所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切实提高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督促和指导单位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以及依法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的处罚。以上责任部门未涉及到的治理对象,由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和督促隐患的整改。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合作,形成专项治理合力。各镇街要认真解决因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足而导致的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的消防装备、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督促检查本镇街有关部门和下属村(社区居)委会认真履行保障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的职能。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检查并督促单位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主动、及时地向区政府汇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等。

(三)严格执法,认真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专项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营业性场所凡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当场改正或责令限期改正,并责令单位在整改期间采取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前或者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依法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及时书面提请区政府依法决定;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对整改期满未消除火灭隐患的营业性场所,负责督促整改的部门要函告公安、民政、工商、文体、卫生、教育、旅游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要依法予以吊销证照或改变营业性质:对整改期满未消除火灾隐患的非营业性场所,要在依法给予处罚的同时,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理,并函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注重实效,建立火灾隐患整改的长效机制。

在专项治理过程,各镇街各部门要建立起一套促进火灾隐患整改的长效机制。一要建立和完善火灾隐患新闻通报和登报告示制度。整治期间,每月对存在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其他有严重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在当地媒体上通报曝光,通过舆论监督,促进隐患整改,并教育和警示社会各单位和广大群众。二要建立和实施重大火灾隐患论证制。组织成立重大火灾隐患论证专家小组,论证组成员由相关单位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方案的论证,为火灾隐患的认定和整改及时提供技术支持。今后各镇街对核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须重大火灾隐患论证小组论证并报区政府和主管部门备案。三要建立疑难火灾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制。各镇街要将遗留的和新发现的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火灾隐患整改的行政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火灾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和时限。年以来历次专项治理遗留的火灾隐患,尤其要进行认真检查;对至今仍未整改的,当地镇街要专项研究,衽征挂牌督办,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论证,帮助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期限,协调、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对久拖不决的火灾隐患,区政府将通报有关镇街,并实行督办制。同时各镇街要视情采取适当的优惠办法和有力措施,帮助企业、群众解决隐患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四要建立和实施火灾事故告诫和问责制度。今后,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的火灾事故和经济损失达到重大火灾标准的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地的镇街要向区政府写出专题检查报告。因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未依法履行职责而造成火灾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7篇

一、设计环节:严守标准

幼儿园与小学在性质、功能等方面均存在不同,需求不一样,把小学校舍改建成幼儿园,必须依据幼儿园相关规定和标准,如《幼儿园工作规程》《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遇到以下突出问题:

1.教室扩建。小学的教室主要用于集体教学,面积相对较小;而幼儿园的教室分为活动室、睡房、洗手间等多个区域,面积需求较大。因此我们在保证建筑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打通就近的两个教室,一间作为幼儿活动室,另一间分割出寝室和洗手间。

2.楼梯重建。小学改建幼儿园,重建楼梯几乎是必然的,因为小学生的年龄较大,楼梯台阶踏步高度超过15cm,不符合幼儿园建筑设计标准。此外,台阶前沿需做防滑处理,扶手高度设计兼顾幼儿和成人,这样才能确保幼儿上下楼梯的安全。

3.厨房改建。原镇江路小学没有厨房,经过研究,我们决定选取教学楼东南角的房间作为幼儿园厨房。但原有的两间房(一间约54O,一间约35O)不能满足厨房的基本功能需求。在相关单位的多方协助下,我们将房间北侧扩至二楼走廊外沿,合理布局,并加装了食品电梯。

4.礼堂改造。原小学报告厅呈六角形,北面的小间仍可作为音控室使用,但幼儿园礼堂需要较大面积舞台,东面多面窗户为室内主要的采光来源,不宜设置舞台,而礼堂两个入口均靠近西侧,没有足够面积打造舞台。因此我们将南面的入口向东侧移动,以西南侧墙面为中心搭建了一个梯形的舞台。

5.消防改造。消防改造应该在教学楼抗震加固后就着手进行,但我们因为经验不足,在室内装修后才开始进行,影响了教学楼内部的美观,也增加了开支。如果提早进行消防改造,就可将消防箱设计在墙内,可以确保既安全又美观。如果无法兼顾安全和美观,应以安全为重。

6.改造尖角。为了避免年幼的孩子碰撞到尖角引发意外伤害,幼儿园各处都要避免尖角。我们及时向装修单位提出了相关的要求,让他们在建设窗台、户外台阶时,把所有可能出现尖角的地方都磨圆。无法磨圆的尖角,贴防撞软条确保安全。

7.打造特色区域。为了满足孩子们各种兴趣和需要,我们设计了许多特色的区角,比如在一楼大厅处,我们设计了一个公共阅读区,营造一个温馨柔和的阅读环境,配上大量的绘本,让孩子和家长能在路过时停留片刻,翻阅绘本。

二、施工环节:协调沟通

1.建立沟通机制。在施工中,由于参与的工程队众多,事务庞杂,头绪纷繁,因此必须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一旦发现了问题,就要尽快反映并督促落实。每周一次的工程例会是集中反映问题、解决问题最好的时机。例如,我们为了节约,大部分的窗户都没有更换,可经过抗震加固工程后,窗框和窗扇出现了部分变形,窗户出现关不上或打不开。发现这一问题后,我们在工程例会上提出,并多方商讨出了整改方案。

2.学习有关知识。作为教师,我们对建筑工程一窍不通,但是为了做好校舍改造工作,我们积极学习相关知识,例如弱电何时进场,洗手间防水应该怎样测试,幼儿园楼梯扶手、栏杆的要求有哪些,等等。对相关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才能抓住问题的核心,与施工方交涉。

3.注重资料的搜集和整理。资料的搜集非常重要。需要搜集的是:(1)各项工程的设计图纸,包括原始设计和更改设计图纸;(2)施工过程中的照片、每周例会的记录、某一项问题的文字材料以及反馈信息。(3)工程进展各环节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和相关信息,便于及时沟通和交流。

4.争取社区支持。我园在建设过程中,周边的百姓对工程不了解,在建围墙的时候,担心我们会扩张,数次推倒围墙,影响了工程的进度。我们向社区领导阐明学校的性质、施工的规范以及具体设计,由社区出面给住户解释。同时,我们在施工地点贴出“告居民书”,公示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时间,对给居民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我们还约定时间,在社区会议室接受周边百姓的咨询。在社区的支持下,工期按时完成。

移交、开工前

开工

第8篇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有关安全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落实制度为保证,以加强预防和隐患整治为重点,以责任追究为抓手,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严防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不断提升师生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全市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建立全面覆盖、标准明确、职责清晰的制度体系,落实全员参与、专兼结合、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严格执行校园安全事故即报制度,落实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建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事故责任追究机制等。

(二)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健全机构、配齐人员,进一步厘清责任,编制责任清单和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建构点、线、面高度衔接无缝隙管理网络,统一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用表,确保校园安全事事、时时、处处有人抓、有人管。全方位地做好校舍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寄宿安全、活动安全、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内部治安保卫、防溺水、防踩踏、安全卫生教育与安全演练等校园安全工作。

三、主要工作

1、加强学校“三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校园安全保卫,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为标准,深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人防、技防、物防建设。

2、强化交通安全教育。一是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自护意识。二是继续实行学生放学路队护送制度,成立“护校(园)队”。三是联系交警部门,在放学这一时段,增加警力维持学校门口路段的安全秩序,确保学生放学安全。四是继续加大学生骑乘车上、下学管理。禁止十二岁以下儿童骑自行车上学,禁止学生骑机动车上学,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五是向学生家长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按照《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每学期开学前对校车集中开展一次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问题车辆进行检修或停运;规范校车档案建设,明确学校、学生、家长以及随车照管员、驾驶员职责,落实校车安全检查及维修保养登记,落实中小学生上下车记录台账,建立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师生、家长及校车驾驶人员、随车人员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强化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管理和风险评估与应急预警机制。建立安全工作日巡查、周检查、月总结的制度,对一般隐患,组织力量立即整改,对较大隐患学校要讨论确定整改方案后规范组织实施,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组织风险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实行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确保各类隐患整改率100%。所有隐患在整改完成前,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对师生进行预警,防止隐患程度加深,风险加大,对学校无力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提出建议方案。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和政府部门的灾害预报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师生预警。

6、加强对危化品的管理。严格规范执行购买、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出入库核查登记、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建立完善的购买、发放、领用、废弃物处置等流向记录,严防剧毒及危险物品的流失。

7、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制定学校安全法制教育活动计划,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广泛开展法制讲座、法制报告、法制咨询,牢固树立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星期一)、“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和“安全生产月”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确保安全教育课程开设率、学生受教育面和课时落实率都达到100%。认真组织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把安全培训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

8、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疾病预防工作。制定并落实预防、控制传染病、食物中毒和防投毒的各项措施,建立学生缺勤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个例及时隔离,通知家长并按程序报告卫生、教育等部门,防止疾病流行。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食堂、学生超市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量化分级考评及A级食堂创建。

9、积极开展随机性安全应急演练。结合学校实际,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和校园救助系统,定期开展安全演练,确保师生临危不乱。一是充分认识火灾、地震、暴力入侵、灾害性天气的突发性、随机性和危害性。在扎实搞好每月一次安全演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应急宣传教育与培训,使预案各岗位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和方法,并指导学生获得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的方法和技巧,提高学生应急避险能力和教职工应急管理能力;二是在定期开展暴力入侵、地震避险、防拥挤踩踏、消防逃生等演练的基础上,通过开展随机性演练,切实增强师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协调联动应急防控机制,确保演练安全,真正做到“预防为主”。

10、优化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构建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机制。严打严防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报告、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与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200米内的电子游戏厅、网吧,整顿治安秩序,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定期清理校园周边道路、违章搭建和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切实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9篇

关键词:学前儿童;礼仪养成;实践研究

中图分类号:G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6)17-0320-108

一、课题的提出

所谓的礼仪就是平时待人接物的一种方式,包括礼节、礼貌用语等,这是要求我们在社会交往中必须规范交往的一种行为准则。一个人的道德修养与文化素质反映了一个人的礼仪行为习惯,其关系着一个人人格的大事,也反映着一个国家国民的素质。

幼儿园时期是幼儿在个性、品德形成的关键时期,许多会表现出聪明活泼、开朗等性格,但也存在着自私、霸道、独断、无礼等缺点。而且学前时期所形成的习惯是很难改变的,甚至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由此可见,在学前开展礼仪教育是必须的。并且,礼仪蕴藏于幼儿平凡又普通的生活的每时每刻,同时礼仪教育也是一项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基本工程,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开展了学前儿童礼仪行为养成教育的实践与研究。

二、课题研究依据

(一)理论依据

1.学前心理学理论指出,学前儿童时期是幼儿各方面不断发展和成熟的时期。不同年龄的幼儿,他们的心理特点不同,我们要遵循学前儿童身心发育的规律,对他们进行文明礼仪教育。礼仪养成教育也就是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我们在研究的过程中,先来探索和研究如何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

2.著名教育家提出了“千教万教、先教做人”的教育理念。因此,教育首先要从娃娃抓起,从小抓起,使他们懂得礼仪。

(二)实践依据

目前,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对孩子过分娇惯、溺爱,往往忽视了礼仪教育,幼儿不能主动用“请”“谢谢”“对不起”等礼貌用语,在与教师交往中的过程不能主动向教师问好,长久下去,将影响幼儿一生的发展。所以,对学前儿童进行礼仪教育势在必行。

三、研究目标与原则

(一)研究目标

1.根据教师礼仪行为养成教育的实践经验,按照教研组制定的实施计划和具体的研究内容,制定一套较完整的学前儿童礼仪行为养成教育体系十分必要。体系分(大、中、小班)年级组开展实践研究,经不断修订和完善,最后形成园本课程。

2.通过礼仪教育的实践活动,培养幼儿讲文明语言、懂得礼仪规矩、遵守公共秩序等,促进幼儿的身心全面发展,使幼儿终身受益。

3.通过本课题研究,可使幼儿的礼仪风貌得到显著改观,使幼儿尊敬教师、教师关爱幼儿,使幼儿之间树立一种人人懂道理、守规则、讲文明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研究原则

研究原则包括整体性原则、生活化原则、缺失优先原则、正面教育鼓励引导的原则、言传与身教相结合原则。

四、课题研究阶段

按照“学前儿童礼仪行为养成教育的实践与研究研究方案”中提出的研究内容和步骤,根据要求科学拟定研究步骤。

(一)研究准备阶段(2015年1月~2015年4月)

通过成立课题小组,确定了课题组人成员,并进行了研究分工,积累了有关幼儿良好礼仪习惯方面的音像资料和网上素材。组织研究组成员学习了如何实施《学前儿童礼仪行为养成教育的实践与研究》方面的理论和信息,在此基础上,强调了教师、幼儿的主体地位和家长教育资源的辅助作用。

(二)研究实施阶段(2015年5月~2015年12月)

这一阶段开展实验研究,对目前“安定区幼儿园与幼儿家庭互动现状”进行了调查与分析,做了实验记录、调查笔录,撰写了调研报告,并提出了今后的整改方案。

(三)总结阶段(2016年1月~2016年4月)

对研究的过程性资料进行了收集和整理,将书面资料、信息、音像等综合、归纳、概括,撰写了工作报告和研究总报告,形成了课题成果集。编印了《学前儿童礼仪园本课程》《礼仪教育主题活动集》《行为养成个案集》。

五、本课题研究取得的成效

通过课题组和各位教师的共同努力,实验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良好的礼仪行为在幼儿身上已经初步形成

1.各班级的幼儿都学会了正确熟练地使用礼貌用语,逢人就会说一些常用的礼貌用语,比如“谢谢”“对不起”“你好”等。

2.幼儿行为得到规范。幼儿经过两年的礼仪行为养成教育培训,能够做到保护环境卫生,垃圾主动入笼,上下楼梯互相谦让,外出活动排队、手拉手集体行动。

3.通过研究,幼儿养成了互相团结、互相关心的好品德,能和同伴友好和睦地相处,出现矛盾能和同伴主动和好,错误一方能主动道歉。

4.养成了孝敬父母和长辈的习惯。通过开展家庭礼仪教育,幼儿在家的表现有了很大的改观,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任性、不撒娇。

(二)教师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通过研究,幼儿园教师都能按照“教职工礼仪行为养成要求”的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己,在幼儿和家长中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三)家长的礼仪行为得到规范

人们常说:“一个优秀的家长就会教育出一个优秀的孩子,家长的所作所为直接影响着幼儿。”经过研究,家长也能够和幼儿园教师积极配合,家长的礼仪行为习惯也得到了规范和升华。

(四)形成了一套具有推广价值的礼仪课程教材

本次课题研究形成了园内各年龄阶段“礼仪行为养成教育活动案例集”“各年龄阶段幼儿星级礼仪标兵评选办法”“家长礼仪标兵评选办法”“教职工礼仪之星评选标准”等,从而为幼儿园今后深入开展礼仪行为养成教育提供了范本,为幼儿园实施礼仪教育提供了具体的内容。

(五)社会效应凸现

本次一系列的社会实践活动赢得了社会对我们此课题的肯定。通过实践研究培养了幼儿、家长、教师良好的礼仪行为,也让社会更加了解了幼儿园教育教学新思路、新理念、新方法,同时也树立了安定区幼儿园的良好形象。

总之,经过两年的礼仪行为养成教育的实践与研究,已经基本完成了课题的设定任务,但还存在着不足,我们将继续努力和完善,以达到预期研究目标和任务。

参考文献: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宗旨观念,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点和出发点,抓好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确保我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和稳定。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教育先行预防为主

1、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游泳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安全教育;用电用气安全教育;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2、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确定各年段安全教育目标。(1)幼儿园安全教育应使幼儿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2)小学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3)初中安全教育应使学生树立安全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3、学校应按照教育部要求,根据安全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安全知识进课堂,落实计划、教材、课时、师资。

4、学校应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活动类课程时间,每月定期对学生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

5、学校必须根据有关法规和布局状况,制定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公安、消防、防震救灾等部门的指导下,每学期至少组织师生进行一次防火、防洪、防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习,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6、学校应抓住放假前、开学初、夏季来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消防日、消防安全月、禁毒日等安全教育重要时段,充分利用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校会班会、讲座等各种宣传陆地,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病、防溺水、防洪、防害等安全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7、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起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完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评定体系,帮助师生解决心理问题;学校应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和家访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家长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监督的密切配合,并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8、学校应加强师生法制与道德教育,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学校应与派出所、交警中队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并以团队和少先队活动、班会、课堂等多种形式,教育学生遵纪守法,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培养爱心,互谅互让,互敬互爱,遇事不冲动,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9、学校应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教育,开展“绿色通道”建设,纠正师生不良的上网习惯,强化教育和严密监控有“网瘾”的学生,培养健全人格。

10、学校应在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观看安全教育片,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从实际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师德水平和道德修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二)强化管理,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1、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学校内部应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要充分发挥学校安全管理处(室)的作用。

2、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学校应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3、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内容要建档登记,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季度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4、学校安全工作议事制度。学校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度工作安排中,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保障、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使安全管理工作与各项事业的发展相适应。学校每季度要至少研究一次安全工作,确定阶段安全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5、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学校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实战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6、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对巡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消除隐患,对不能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被检查单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制定整改方案、期限整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写出整改报告。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部门、人员的责任。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7、学校安全信息反馈制度。坚持学校安全治安隐患排查整治月报制度。每月23日前,各学校将当月开展的日巡查、周检查及整治情况认真总结、填写月报表,归档并逐级上报。坚持事故事件及时上报制度。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教育局;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将简要情况报告县教育局和镇人民政府,并在2小时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

8、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学校安全管理处负责。

9、学校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学校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上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0、门卫值班管理制度。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逐步实行专业保安负责制,暂时无力聘用专业保安的要选用50岁以下身强力壮的男同志担任门卫。学校要加强门卫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配备必要防范器材,使其能防偷、防盗,并具备一定的防暴、抗暴能力。门卫对出入人员要严格询问和登记,上课期间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准出校。非本校(园)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的理由,且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对不能说明情况的、行迹可疑的人员严禁入校、入园。门卫对进入学校(园)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情况下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门卫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幼儿园应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推行持证接送幼儿制度,加强幼儿接送管理。不得将幼儿交给素不相识的人,不得将晚离园幼儿交传达室人员代管。

11、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人员密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中小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宿舍管理制度。学校不准将危房用作学生宿舍,不准随意改造宿舍建筑功能,堵塞、锁死门窗。学生宿舍必须要由专人负责,必须设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严禁统一拉闸断电。各宿舍要设立安全员负责监督宿舍的安全情况。学生宿舍要符合消防要求,配齐消防器材,保持通道畅通。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及使用电器、燃油炉、煤气罐、蜡烛等明火,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准将学生与社会闲杂人员混居,尤其对女生宿舍要严格管理。坚决取缔煤炉取暖,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学生宿舍每间要严格控制在8人以内。因条件限制,对宿舍超员不能及时整改的学校,要严防死守,加强管理,制定并落实各种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应按规定在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并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学校应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集中在楼房教学或上晚自习的中小学校,要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要合理安排学生疏散顺序和时间并教育学生有秩序疏散,学生下课疏散时要有老师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能安全撤离和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学校应加强电源、电器、电网及散热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13、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防控制度。学校要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学生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有关卫生部门培训合格。食堂管理或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传染性疾病症状或外伤性感染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对从业人员实行全方位管理,对有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异常现象的,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学校食堂要由专人负责饮食物资采购工作,坚持从正规单位、正当渠道、以正常价格采购,并落实索证制度。学生食堂实行承包经营的,必须实行严格的公开招标制度,学校食堂要按照要求实行经营准入制度。要加强对承包经营者的管理,杜绝恶性竞争事件发生。学校要积极配合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和教育局定期、不定期对学校炊事人员身体状况和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学校的食品、饮用水及提供给学生的教学用具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学校应严格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工作,按国家统一要求,组织学生使用预防药品。学校要建立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学校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竭力遏制食物中毒事态扩大;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并保留现场。

1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用车管理,司机、车辆必须证照规范、齐全。接送师生的车辆必须由专人负责,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任何学校和幼儿园不得使用超期报废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组织学生外出考试、比赛、汇演等乘坐的车辆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并按规定运行。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经验丰富。学校要在外出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劳动安全教育等,并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应办理相关保险手续,保证外出活动安全顺利。严禁学校租用农用车、拐的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斑马线、上下学时段有交警疏导交通、建立临时停车位等。

15、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学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要向教育局、镇政府、派出所申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责令其缓办、停办,并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举办。主办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活动的场地、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活动期间要有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维护秩序,防止事故发生。学校校长有义务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16、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校内各安全重点部位,应结合本单位情况,单独制定巡查、检查、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岗位安全员,并报保卫部门备案。重点部位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实常规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时必须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安全设施和器材必须在位完好、档案详细、有细致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对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学校要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中毒等事故。

17、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除教学、生活、工作所需外,校区不准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教学用危险品要有专用仓库或橱柜储存,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等安全器材,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完备出入库手续。教学用危险品的领用,必须有两人以上,由领用人填写领用申请表,经单位第一责任人批准后方可领用,当天领用当天使用,并有详细的实验用量记录,由实验室主任签字备查。

18、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要对教室、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教学实验用器材及教学场地和公共场地的桌椅、门窗、护栏、宣传橱窗、照明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或隐情,果断采取应紧措施,严防发生事故。凡经县以上教育、建设部门鉴定的危房(d级),学校应立即停止使用,对d级以下危房应制定修缮和加固计划和方案报有关部门,尽快修缮或加固、翻新。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新校(园)舍一律不得使用。幼儿园(所)楼上活动平台、二层及以上楼房窗户应加护栏、警示牌,加强对悬挂物、高处堆放物的管理。体育器械、设备要牢固安全,危险的运动场地和器械要有警示标志、要有防护设施。体育运动教学、比赛必须向学生进行运动安全常识教育并加强安全保护,严防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学校要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告知并予以劝阻。对于残疾、体弱学生,学校应予以关照,根据女学生生理特点,在体力活动、室外活动时,视具体情况应予以关照,以防发生意外。

19、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镇综治办搞好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1)清理校(园)周边非法商业网点。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所有网吧和经营性娱乐场所;取缔校(园)门前50米内的流动商贩;对出售非法出版物的音像、书刊店进行限期整改或查封。(2)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加大校(园)及周边刑事、治安案件侦破和查处力度,坚决铲除校园周边的黑恶势力。

三、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1、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我镇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中小学校长、幼儿园负责人为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人。

2、中学、中心小学明确1名副校长主抓安全工作,成立学校安全管理处,设主任1名,配备工作人员1-2名。

3、农村小学、幼儿园明确1名班子成员主抓学校(园)安全工作,配备一名安全管理人员。

第11篇

认真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8号)精神和县局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暑期培训工作各项要求,坚持依法办学,推进精致管理,促进全县各学校新学期开学工作有序、和谐、高效开展。

二、检查时间

2017年8月29日 — 9月5日 。

三、检查对象

全县各学校。

四、检查内容

1.条件保障情况:学生课本(含循环使用教材)、作业本、学校办公用品是否准备到位,重点关注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统编教材和小学一年级科学教材在起始年级的使用情况;教室、宿舍、食堂等是否安排到位、是否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寄宿生生活是否正常;学校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微机房、实训室、音乐室、美术室等功能室的设施设备是否检修维护,学桌凳维修、配备是否到位;校园环境是否整洁,开学氛围营造、校园文化建设是否到位。

2.师生报到情况:全面了解教职工到岗情况,在编教师、城乡交流教师是否按时到岗,有无漏报、瞒报或新发生的在编不在岗问题,有无病假到期该上班的而未上班或不能按时上班但没有继续履行请假手续问题;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员工精神面貌和工作热情如何;局发有关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等“三个文件”及学校全体教师签名的师德师风承诺书公示情况;详细了解各学校学生报到情况,有无流生,控辍工作采取的措施、成效。

3.教育收费情况:是否按收费文件要求执行收(免)费政策,收费项目、标准是否在永久公示栏公布并上校园网公示;教辅资料征订行为是否符合《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有没有统一发放《告家长书》,征求家长意见,有无搭车收费或搭售教辅用书、学习资料等现象;有无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商业保险现象;贫困生资助情况。

4.教育教学秩序建立情况:新学期学校工作计划、部门工作计划是否已制订;新学期学校常规管理、队伍建设、质量提升、文化建设是否有创新举措;省新出台的《课程设置方案》及市“让学引思”六认真落实情况;课职务分工是否已落实,学校总日课表、作息时间表、学生课外活动表是否上墙、上网;开学是否按课表上课,学校领导是否深入课堂听课、评课;校长对开学工作督查情况;学校是否组织师生对暑假作业、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检查、总结、评比;是否开展“书香暑假”阅读作品评选;开学工作“六个一”落实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7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

5.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校园安全保卫落实情况;是否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周边环境有无未消除的安全隐患,对师生安全教育和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保安、门卫、技防、物防措施是否落实;有无学生乘坐“三无”车辆上学,有无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未满16周岁的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现象,是否落实学生交通安全监管责任;食堂电路、炊具、餐具、电磁灶、液化气钢瓶等设备检查和维修情况,食堂食品采购台账建立和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学生防溺水、防踩踏、防火灾宣传教育情况;暑假期间师生护校情况,有无财产损失、安全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五、检查要求

1.对照检查内容,采取看、听、查、访、评等方式实施检查。看,察看校园环境、教学秩序、生活服务等情况;听,听取学校负责人的情况介绍;查,查流生、收费、管理、设备维护和使用情况;访,访谈学生和教师代表;评,评议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收费、安全卫生、新学期工作计划等方面的工作,量化积分,横比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格次。各教育集团按校区平行单列评分,实施一校制管理的中心小学,其办学点或分校纳入中心小学确定格次。各组原则上“优秀”格次不超过检查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

2.深入学校,了解实际情况,查实每项内容,客观公正评价。检查中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每所学校至少要排查出2个以上问题,并详细记录。对于一般性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对于较突出的问题,在下发整改通知的同时,要求学校(园)迅速制订书面整改方案,报督导室及局相关职能科室,并跟踪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12篇

为深刻吸取“8.25”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余消委字〔2018〕10号)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深刻吸取“8.25”黑龙江哈尔滨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余公消发〔2018〕5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县开展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黄明书记批示指示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重点,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努力为我县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公共场所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网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是否落实人员值班,是否经过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

(八)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情况;

(九)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

三、职责分工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所辖行业、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落实岗位、责任到人。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职责分工如下:

各乡(镇)、街道办、工业园区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旅游部门牵头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和星级宾馆、酒店的消防安全监管;

教体部门牵头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体育活动场所、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管;

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养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的消防安全监管;

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车站、物流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商务部门牵头负责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监管;

文化部门牵头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

卫生计生部门牵头负责医疗卫生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安监部门牵头负责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

宗教事务部门牵头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公安部门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监管;

消防部门负责对列管重点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排查整治;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供销社、中石化等单位对产权范围内的场所进行一次专项排查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9月13日前,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和本部门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

9月14日至9月25日,各地、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公共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确保100%排查到位,逐个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单位及责任人。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建立台帐的基础上,要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并由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如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无力整改、无法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企业或单位,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

(三)总结提高阶段。

9月26日至30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三停”、临时查封的场所逐一复查。要总结固化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本地区、本部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公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情况汇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认真履行职能,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届时,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对我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三)强化协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明确工作责任,掌握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规律和工作特点,不断研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树立责任意识,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局面。要建立消防管理协作机制,扩大监督面,增加检查量,尽量消除盲区和死角。要加强信息共享,进行联合惩戒,对经整改后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拒绝整改的场所,有关行政许可部门要依法吊销其相应行政许可,依法组织关闭。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场所。

(四)按时报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