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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

时间:2022-04-26 21:34:28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范文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制定的《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和《咸宁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草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故和以食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ⅰ级)

  xx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

  2、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ⅱ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ⅲ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4、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ⅳ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一起食物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但事故发生在学校、全市、全省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五)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市政府负责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市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二)应急处理办事机构职责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项指令和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内设综合、信息等若干应急处理专业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综合组。负责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经费预算和资金调拔计划;承办各种会议;负责秘书、文件和机要工作;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财产;协调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为外籍人员及台、港、澳同胞提供预防和医疗服务。

  2、信息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动态,设立食物中毒报告电话,及时报告辖区内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组织协调流行病学专家研究制定预防控制方案;掌握各地预防控制工作情况,编写、报送工作信息等相关资料。

  3、医疗组。负责制订定点医院的标准,确定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并督促落实各项准备措施;制定临床诊断和疑似病例转运、救治预案并督促落实各项准备措施;协调做好临床专家会诊、治疗和护理等工作;组织、管理和调遣市医疗应急救治队。

  4、现场调查组。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快速检测、取证采样及临时控制措施的实施。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造成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采取控制措施,追踪已售出或外运被污染食品的去向或溯源,采取样品并送检。现场调查组由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小组和现场卫生监督小组组成。

  (1)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小组: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食物中毒采样、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中毒诊断并出具食物中毒诊断报告。

  (2)现场卫生监督小组:由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事件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取证,对事件现场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对违法经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事件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医疗救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三)专家组。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建立专家组。其职责为:

  1、指导对食物中毒的诊断和处理;

  2、提出医疗救治方案,指导各地的'医疗救治工作;

  3、分析事件动态,向指挥部提出事件分析、预警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4、指导或参与流行病学调查、事件现场处置;

  5、承担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三、运行

  (一)应急准备和预警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卫生监督、检测、抽检、预警工作。

  1、健全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卫生监督,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食品、熟肉及制品、乳及制品、糕点、饮料、水发产品等进行日常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2、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

  3、组织各项信息的汇总,通过对常规监督、监测、抽检等综合信息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警报告,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启动、变更或结束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二)事件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2)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4)市卫生行政部门。

  (5)市政府。

  (6)各级各类教育机构。

  (7)其他有关单位及个人。

  2、报告时限规定

  (1)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时限按如下要求实施:

  ①对于一般食物中毒突发事件(iv级),应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本级政府报告;

  ②对于较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iii级),应当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向xx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市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尽快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③对于特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级)和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级),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上报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也可同时直接上报xx卫生行政部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

  3、报告内容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事件发生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的调查情况,填写《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调查处理结束后,撰写技术型总结报告,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上报。

  (1)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包括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发生中毒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可疑中毒食物及中毒症状等),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

  (2)进程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3)结案报告。应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现场调查及样品检测结果,采取的防治和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处理经过、结果及分析和讨论,成绩与问题、建议等。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调查处理过程中的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控制决定等执法文书,监测记录、采样送检单、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事件的总结报告等资料应归档保存。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每年底,将辖区内当年发生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进行分析汇总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应急反应

  发生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

  1、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反应

  (1)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v级应急反应。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辖区内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指挥协调,向同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2)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发生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做出iii级预警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处理的需要,由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启动iii级应急反应,在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指挥协调本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ii级应急反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必要时请求省卫生厅予以支持,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级)和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报告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做出i级、ii级预警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处理的需要,由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启动二级、一级应急反应。在国家、省和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指挥协调本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i级、i级应急反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必要时请求国家卫生院予以支持,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应急处理措施

  (1)医疗救治

  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检测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调动市直其他医疗机构参与处理。

  (2)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小组赶赴现场,按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1994)等要求,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初步判断是否食物中毒及中毒类别。

  (3)卫生监督现场调查与处置

  卫生监督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及《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采取卫生行政控制措施,调查工作由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依法进行。

  (四)反应终止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经应急反应,在完成对被污染食品封存、销毁等控制措施、对被污染场所及食品用工(用)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并经消毒效果监测合格,没有续发中毒患者,经专家组进行评估后提出建议,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告,经同级政府批准,可以结束应急反应。

  (五)信息

  赤壁市信息需上报xx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部授权后,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事件信息,其他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无权向社会。

  (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查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经调查取证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认定造成食物中毒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保障

  (一)技术保障

  1、信息系统

  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救治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市政府应加快疾病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建立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熟肉、乳及乳制品、水产品等进行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3、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需求,按照要求建立一定规模的紧急救援中心,根据需要选择综合医院急诊科建立急救网络。同时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紧急救援机构。

  4、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5、应急卫生处理队伍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的由卫监、疾控、医疗参加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应急卫生处理队伍资料库,对应急卫生处理队伍实行计算机管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积极选送应急卫生专家进行培训。

  (二)物资保障

  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调理配备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对讲机,无线上网计算机、车载电话等通讯器材、消毒灭菌药械等物资明细清单并购置适当数量用于储备。

  市疾控中心检验室应保证储备常见食物中毒检验用标准品、中毒标准菌株和诊断试剂等,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各级医疗救治单位应储备常见食物中毒特效救治药品,随时为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患者提供积极医疗救护。

  (三)资金保障

  市政府每年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购置和维护应急储备所需物资,开展专项技术研究等所需经费以及有关技能培训等经常性项目支出,并储备一定数量的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医学救治等应急经费,以确保应急行动能够及时快速启动。

  所需经费由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列出预算后报同级政府批准,遇有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突发事故,发生费用超支时财政部门应保证必需的资金供应,保障因突发事件致并致残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五、管理

  (一)预案的管理

  本预案由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政府备案。定期对预案进行演练评估,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预案的演练

  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市卫生行政部门应保证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可是综合演练或就现场调查处理、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分系统模拟演练,演练要有针对性,重点检验信息渠道是否通畅、应急准备是否充分、反映机制灵敏性和指挥系统的有效性等,以提高应急处理技术水平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发现问题应及时对预案予以调整和修订。

  (三)宣传与培训

  1、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和食品抽检,认真落实对本地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卫生的总体水平。应定期或根据需要适时对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治机构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便及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交流国内外、省内外最新专业知识的进展,推广应用先进检验监测技术。

  2、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手册、传单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当发生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时,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机构应采取积极措施,组织或配合做好应急防范和救治工作等宣传教育,以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面对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时的应对能力,防止或减缓事件的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四)责任与奖惩

  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履行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的,以及不履行职责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因其过失造成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者对社会公众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一)名词术语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是指因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的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严重食品污染。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范文2

一、以解放思想和实践科学发展为动力,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在*年开展的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围绕科学发展解放思想,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研讨、调研、实践活动,探索提出了一些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真正把活动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决策部署。

(一)探索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新思路。

在借鉴*、*、*等15个发达国家和先进城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模式、遵循国际趋势的基础上,我局提出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新思路,形成2万余字的《*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分析及改革建议》调研报告,得到了市人大、市政协、市机构改革调研组和市编办的肯定和支持;*年我市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还就此专门提交了改革建议和议案。11月上旬,我局又按照宗衡市长在《参考清样》的指示精神,形成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分析及借鉴》的书面报告,宗衡市长阅后作出批示:“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报告值得一阅。报告中提出的原则对于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推动我市下一轮行政体制改革颇有价值。”

(二)实行“大市场”综合监管新模式。

*年9月下旬,我局印发了《关于理顺内部职责分工实施市场监管新模式的通知》,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四个行业和相对应的生产、经营、使用三大环节的监管职责进行优化重组,形成“大市场”综合监管和生产环节专门监管的新模式。新模式实施以来,我市药品市场监管体制发生了“四个明显变化”:一是一线执法单位的指挥主体发生变化,由过去多个指挥机构,变成一个指挥机构,实现协调一致、指挥有力。二是管理相对人的监管主体发生变化,由多个监管主体变为一个监管主体,改变了以往“都在管又都管不好”的状况,也为企业一次提交材料办理多个许可打下结构性的基础。三是监管手段发生变化,变过去许可审批、日常监督、行政执法、案件稽查、产品抽样分头进行为集中运用,提高监管效能和综合监管威力。四是监管责任发生变化,改变原来条块交叉、职能不清、责任不明的状况,实现了“谁管理谁负责一条龙到底”的责任闭环。我局推行“大市场”综合监管模式的创新之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区报》、《*日报》、《中国医药报》、中国机构改革网、中国医药网、*新闻网等各大媒体纷纷转载。*年12月11日,省食品药品监督局领导班子来我局调研时,对此表示肯定和赞赏。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许可业务网上“一点通”。

正式启动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一次培训、一次受理、三证同发”的新业务,使得申报材料大幅减少、办理流程全面简化、审批时限成倍缩短。与此同时开通了行政许可网上申报业务,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业务的网上申报、在线处理和在线查询结果均可通过网上“一点通”实现,此举受到了市纪委领导同志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

(四)制定出台了多部具有首创意义的规章制度。

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市药品生产关键环节管理的指导意见》、《*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师管理办法》、《*市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指导规范》等4部政府规范性文件,填补了相关法律法规空白。其中,关于药师管理的两部《办法》,有效解决了假药师证、药师“空挂、走穴”、部分药师水平低下等问题。

(五)探索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机制。

组织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课题研究》,修订出台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程序及重大案件审理工作程序》、《食品药品监管刑事司法相关罪名解析》等多个制度文件。据此,龙岗分局向司法机关成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起,以涉嫌销售假药罪与公安机关联手办案1起;宝安分局还配合区人民法院对逃避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达三年之久的*籍当事人刘某实施了司法拘留。

(六)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监管新机制。

一是全面建设街道网格化监管模式。我局现已在全市55个街道建立药品安全网格,逐步实现药品安全精细化监管。稽查大队联合特区30个街道组织开展了60场药品安全大讲堂宣教活动。宝安分局通过邮政网络重点核查擅自更改注册地址以及停业歇业的药品零售企业,进一步延伸了网格化监管的触角。*年11月龙岗区委出台的《龙岗区区直单位和街道领导班子综合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文明城区年度综合考核暂行办法》,明确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列入了街道综合考评内容,实现了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的新跨越。

二是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全面启动“*市食品药品协同监管电子平台”建设,着力解决现已开发的信息化系统分散及孤立问题。在全局推广应用“电子执法办案系统”,实现办案电子化、文书标准化、流程格式化、统计自动化、自由裁量最小化。宝安、龙岗两区正式启用“智能药械广告监测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市级9个电视频道、6个插播频道、4个广播频道以及宝安龙岗区属6个电视频道的100%监测。此外,通过“药品招标采购政府监控平台”、“药品经营管理平台”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平台”,及时处置了“江西博雅免疫球蛋白”、“黑龙江完达山刺五加注射液”、“上海达美一次性输液针”等突发事件,初步建立了信息畅通、反应快速、指挥有力、职责明确的应急处置机制。

三是推行试买暗访机制。参考*卫生署试买取证机制,组织社会热心人士和内部执法人员在不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到零售药店试购,这一“神秘顾客”的试买暗访机制使得零售药店时刻自我约束,有效遏制了销售假药和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四是借助舆论监督放大监管效能。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及时监管信息和消费警示,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年在我市各大媒体公布了3期共217种问题产品,利用舆论监督有效解决了“非药品冒充药品”这一难点问题;同时连续对外公示非法添加问题产品信息50条、无药品网络销售资格的非法网站50家,取得了事半功倍的监管效果。

五是首次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检验能力考评工作。率先在全国分批对全市77家药品生产企业和10家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检验能力动态综合考评,着力提升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检验能力,从源头上进一步强化药品质量的控制和检验。

二、以办理人大食品安全议案为主线,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努力将食品安全人大议案办成我市历史上最满意的议案。

制定了《*年*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明确了各区、各部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编制了人大议案办结验收一系列工作方案和通知文件,先后组织开展4次人大食品安全视察活动、9次市食安委和食安办工作会议、15次市领导参与的食品安全专项问题调研活动,着力研究落实食品安全“五大工程”和“四大体系”系列重点工作,有力推动了议案办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大工程”建设得到全力推进: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方面:目前我市已在省内外建立了576个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生产基地294个,水产品生产基地111个。副食品加工基地建设工程方面:福荫豆制品厂已完成了改扩建,旭洋豆制品厂已于*年8月20日正式投产,益民豆制品厂也计划于*年底正式投产;目前我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豆制品在市场上占有率已达到79.5%,比豆制品工程建设前提高了50.5个百分点。生猪定点屠宰与肉品流通体制改革工程方面;一号定点屠宰场预计可于年底竣工并投入试运营,二号定点屠宰场预计于2009年7月底竣工并投入试运营,三号屠宰场可于2009年底前竣工;目前我市品牌肉品的市场占有率已达22.9%,到年底可达30%的目标。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工程方面:截止目前,全市共整顿、新建各类工业区食堂7179间,整治工业区周边饮食店11779间,工业区工人安全就餐人数近328万,占全市工业区总人数的90.3%;我市现已建立了“以自办食堂、合办食堂、管理部门办食堂、物业办食堂、社会办食堂、定点配送为主和周边规范小餐饮单位为补充”(简称“六主一补”)的七种模式劳务工安全就餐供应和保障体系。食品流通现代化工程方面:我市最大的“菜篮子”工程——*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已于*年3月开工建设,将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深港两地农产品安全供应;目前全市累计完成改造升级市场258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率达59%;连锁经营企业销售食品的市场占有率已达到30%以上,*年全年可望达到35%。

食品安全“四大体系”建设也得到稳步推进。《*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列入市人大的立法调研项目;*年出台了《*市豆制品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市亚硝酸盐监督管理若干规定》2部政府行政规章;制定了《*市集体用餐规模配送企业名单公布办法》,启动了“午餐工程”评审工作;组织开展了《完善*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研究》、《*市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的构建》等17项重大课题研究;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网”等内外网信息平台建设,累计利用食品安全信息网更新和全市食品安全信息2427条;以宣传贯彻《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为重点,开展了食品安全“五大工程”基地产品和名优食品宣介等系列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3万份、《条例》2万余册、张贴海报1.83万份、悬挂宣传标语1200余条,形成了政府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气氛。

*年10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礼祥、副主任邱玫率市人大代表和有关工委委员就食品安全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庄礼祥常务副主任视察后指出:“工作可嘉”、“成绩可喜。”邱玫副主任认为:“这是我市历届人大议案办理工作中的范例之一,堪称经典之作。”目前,《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已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高票通过。

(二)确保供奥食品万无一失。

协调市政府成立了*市供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了*市供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组织召开了全市供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会议,安排市领导3次调研供奥食品定点企业,主动协调供奥食品生产、运输、储存中遇到的问题。*年,我市奥运定点企业累计供应奥运食品70多吨,未发生一例食品安全事故。

(三)周密筹划未来三年食品安全工作。

组织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对我市食品安全现状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认真研究我市在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和未来三年需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参照国际国内先进城市的先进经验,起草了《*市食品安全三年规划(2009年至2011年)纲要》和《大运会食品安全行动纲要》,并上报市政府。

(四)全面提升突发应急和重大事故查处能力。

与*大学联合完成了*市食品安全危机应对课题研究,牵头开展了*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级)应急演练,编写了《*市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操作手册》,先后组织开展了龙岗区平湖港华鸿记五金塑胶厂四季豆中毒、龙岗区“2.23”亚硝酸盐中毒、福田区华润万家亚硝酸盐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尤其是在处置应对“三聚氰胺问题乳制品”事件中,我局快速反应,第一时间部署全市清查工作,在12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了5次专项工作会议、迎接省检查组检查、协调安排市领导3次调研活动、召开2次媒体沟通会,累计编印《全市清查三聚氰胺乳制品专项行动快报》53期,清查工作获得了市领导、省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年9月22日,宗衡市长在《全市清查三聚氰胺乳制品专项行动快报》第6期上批示:我市清查三聚氰胺乳制品专项行动抓得及时和得力。9月23日,由省卫生厅耿庆山副厅长率领的省检查组对我市乳制品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有关部门行动迅速、积极应对、措施得力,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以兴奋剂治理和安全隐患排查为重心,深化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一)牵头开展全市兴奋剂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全力保障奥运期间药品市场秩序稳定。

*的兴奋剂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这一特殊的战役在国家、省、市的总体部署下突出了三个特点:一是行动范围大。组织领导上,将成员单位扩大到13个部门;时间跨度上,延续到2010年亚运会和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治理内容上,增加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化工类生产经营企业、涉奥动物及运动员管理等诸多方面。二是治理覆盖率高。全市兴奋剂生产经营企业100%签订承诺书,所有兴奋剂药品外包装100%粘贴“运动员慎用”标贴;共印发2万余份《反兴奋剂宣传小册子》、7000多份宣传海报、1500万张“运动员慎用”标贴。三是整治力度大。对兴奋剂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从重从快查处兴奋剂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国家局、省局收回了2家涉嫌违法生产经营兴奋剂药厂的GMP证书,对7家药品零售企业予以立案查处。通过近一年的努力,我市兴奋剂市场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5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纪检组长曲淑辉率队的国家八部委督导组在检查后认为:“*的兴奋剂治理工作责任明确,态度坚决,要求严格,工作扎实,做到了有部署、有措施、有成效。”

(二)大力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复检药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确保我市药品质量安全零事故。

*年5月开始,对高风险药械保化生产经营行为、药品网上非法交易、易成瘾处方药违规销售、非药品冒充药品、保健品化妆品非法添加、品清理以及中药材市场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整治,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下大力气治大隐患防大事故。

为深刻吸取龙岗“9·20”特大火灾事故的惨重教训,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从*年9月底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药、械、保、化市场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除做好安全生产的检查督导工作外,重点对假劣药品制售、易成瘾处方药滥用、非法添加、边缘产品仿冒、药店非法行医以及生产源头防控等“5+1”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在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

在三大专项整治中,全系统总共出动执法人员20400余人次,受理投诉、举报959个,当场处罚107宗,立案查处案件289宗,移送38宗,捣毁大型地下批发窝点10个,收缴药械1556余件,没收违法物品货值297余万元,罚没款到账218.25万元,收回药品GMP证书3张,缴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96张,开展药械保化监督抽验3451批次。结合“三大专项整治”,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强化了日常监管,有效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研发环节:完成了17个药品注射剂品种的处方工艺核查、51个注册品种的现场核查及抽样;对2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38个产品进行了注册核查、4家企业的4个产品进行了临床核查,全年审查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63件,通过审查41个,我市药械注册申报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生产环节:向20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巡查220人次,对44家药品重点生产企业实施质量授权人制度,对66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GMP飞行检查;现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企业245家次、保健品化妆品生产企业170家,高风险企业的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其中D类企业检查两次以上,确保我市生产源头不发生一起质量安全事故。

流通环节:严把市场准入关,全年新增药品零售企业986家,新办药品从业人员上岗证7900份;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1006家,跟踪检查药品批发企业74家、药品零售企业2284家,GSP跟踪检查覆盖率达30%,先后开展了体外诊断试剂、植入性医疗器械、非法添加、中药材和安全套、医疗美容边缘产品市场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药械保化经营行为得到全面规范。

使用环节:深入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检查,特区内检查医疗机构的覆盖率达100%,特区外覆盖率达30%。通过借助信息化手段和建立信用披露打击制度,我市违规药械广告总数大幅下降,*年已降至402条次,仅为*年的14.4%;*年严重违规药械广告降至18条次,较*年下降99%;*年未经审批擅自刊发的药械广告为零。

四、以能力提升为核心,进一步增强技术监督作用

(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力量得到不断加强,服务于行政监督的作用凸显。

一是药检所迁址新建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工程验收,“港深药物研发检定中心”已启动首个深港创新圈合作课题研究。二是首次参加亚太地区实验室能力验证并获优异成绩,顺利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及扩项现场评审,以6大类525项的检测能力位居全省药检系统可检范围可检项目之首。全年完成各类检品5046批次,首次突破5000大关,创建所以来历史新高。三是圆满完成了《中国药典》2010年版编制工作中46个品种起草任务,标志着我市药检所综合检测能力和科研水平跻身全国一流药检所行列。四是进一步优化完善了民生净福利检验工作,*年药品安全抽样合格率超过预期97%的目标。我市首台药品快检车也已正式上路执法。

(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作用得到进一步体现,筑牢了药品安全防线。

一是报告的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稳居全省第一。全年共收到132家单位上报的ADR病例报告5057份,比去年同期增加19.18%;其中新的及严重的病例报告1338份,占总报告数的26.46%,同比增长55.76%。二是监测网络向纵深发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点已覆盖至27家批发连锁公司的3300家下属门店以及70家单体药店;全市106家医院级医疗机构也已全部完成了备案和网上注册,并覆盖了368个社康中心。三是继续保持药物滥用监测的良好发展态势。全市8家戒毒机构在线报送药物滥用监测报告4160份。四是推动建立了监测、抽样、检测、应急“四位一体”的ADR监测模式。先后组织编写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季度简报》、《药品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情况通报》和《*-*年度*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书》等专题资料;全年共为各执法单位提供10个品种信息开展针对性抽样;充分发挥不良反应专家委员会的支撑作用,科学评价分析所监测到的可疑药品,为应对突发事件做好数据分析储备。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范文3

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加强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监管和传染病防治各项措施的落实,使创建工作中的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防治情况有了进一步好转,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创建工作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按照创建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市卫生局牵头,成立了市质监局、工商局、爱卫办参与的协调领导小组,组建了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两个工作组和城区“除四害”监测工作队。在创建工作中,各相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创建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改善城乡面貌,推进城市化进程,营造有益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居环境、开放环境和投资环境的大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和协调,加大了创建工作力度。二是制定了公共场所、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管、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卫生监督组负责城区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和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预防性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组负责建成区内的传染病防治,卫生防疫、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督导检查,除“四害”监测工作队负责城区内灭鼠、灭蚊、灭蝇、灭蟑的监测。

(二)明确工作职能,靠实领导责任。市卫生局作为卫生组牵头单位,高度重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把创建工作做为今年的重要工作来抓,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局直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卫生系统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靠实了责任,形成了职能小组向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健全和完善了责任制。一是在创建工作中实行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爱卫办、健康教育所主要领导分别与卫生局签订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实行督查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责任单位工作进度汇报,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创建措施具体。有关单位都加强了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局监督所分别制定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意见》、《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任务,划分了责任区域,明确了工作要求、标准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四是严格奖罚措施,各责任单位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提出凡在工作任务不落实,影响达标的单位,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社会公众卫生法律和疾病防治意识不断增强。一是市人大高度重视《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2004、2005年两次对我市《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为《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狠抓了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把《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规划,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抓不懈,使宣传教育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三是利用特定的卫生宣传日,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组织人员上街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编印《卫生法规汇编》、《卫生知识培训手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资料》、《医院感染与消毒技术培训教材》、《安全注射实施方案》、《计划免疫资料管理规范》等4万多册,印发各类宣传资料、传单20余万份,举办专题讲座100余期。通过开展群众咨询、播放录音录像、悬挂横幅标语、办黑板报、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有力地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疾病防治中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四是坚持抓好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卫生法规、标准、卫生知识的培训,增强法治观念和卫生意识,促使其合法、守法经营。近年先后举办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班45期,8298人次,对大中型餐饮单位上门培训30余期,612人次,发放考试试卷4000余份。

(四)严格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秩序。一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准入关。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卫生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及《甘肃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重点把好卫生审查关,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设施、加工环境、设施布局、工艺流程、人员资质、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废弃物处理等,进行全面的预防性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根据食品行业的不同类型、不同环节,制定了经常性的巡回监督检查计划,指派专职卫生监督人员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卫生设施运行、卫生制度、“三防一消”措施的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卫生知识知晓率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技术指导,帮其整改提高,寓监督检测于服务之中,年监督频次平均5次以上,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全市食品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食品卫生抽查合格率从2001年的86.3%上升到2004年的91.3%。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巡查,使各企业普遍落实了6有,即有质量承诺、有巡查回访记录副本、有原材料进货使用记录、有生产过程记录、有添加剂使用记录、有检验记录或委托检验报告。工商部门积极推进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巡察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把以“一照三证三票”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落到了实处。三是开展了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以及针对婴幼儿奶粉、黄花菜、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熟肉制品等的专项检查。出动卫生执法监督人员8280人次,监督检查集贸市场376个(次),畜禽产品饮食摊位2546户次,食品生产加工业420户次;餐饮业1245户次,食品经营6336户次,责令限期改正2142户次,现场纠正不符合要求217户次,处罚185户,对无检疫合格证的畜禽产品和伪劣变质食品进行了没收销毁。特别是在“西交会”、“五武赛”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面,安排科学周密,工作扎实细致,确保了节会期间无一例卫生投诉,受到了市委、市政府表彰。

(五)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总体部署,扎实有效地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促进了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先后开展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卫生、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劣质婴幼儿奶粉、商场(超市)散装食品、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重点生产环节、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散装白酒、散装调味品、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超标、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卫生部门以餐饮业消费环节为重点,在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中受理食品违法案件17起,立案12起,结案11起,结案率92%。实施行政处罚179户(次),其中警告72户(次),责令改正534户(次),责令停业37户(次),取缔27户,罚款67户(次),罚款总金额2.36万元,没收过期食品1.65万公斤。工商部门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上半年检查市场、超市580家,检查经营户6700户,取缔无照经营46户,共查处食品案件149起,标值4.91万元,其中查扣含“苏丹红”食品427瓶。二是对城区28所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问题,会同教育部门下发整改通知,签订整改责任书,对存在问题的2所学校食堂责令停业整顿。三是在乳制品专项整治中,共检查乳制品生产经营单位52户,抽检消毒奶、酸牛奶、含乳饮料共21份。

(六)加强部门协调,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长效机制。2002年以来,卫生部门在全市餐饮业、学校食堂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制定了《平凉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2004年平凉宾馆、陇东明珠宾馆经过市级初审顺利通过了省卫生厅终审,成为全省首批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

工商部门强化措施,加强对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监管和引导。把“六查六看”、“五项制度”作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经营者自律,工商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真正用制度和机制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落实“一照三证三票”制度,拒假冒伪劣食品于市场大门之外。

质检部门充实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做到企业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产品流向“六清楚”。投资30余万元,新添置了气象色谱仪等一批检测仪器,改造了微生物实验室,目前,基本上满足了食品常规项目及部分添加剂的检测需要,食品检测手段进一步完善。

(七)健全了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实现了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一是进一步健全了疫情监控报告网络系统,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实现了县级医疗机构-县级疾控机构-市-省-国家卫生部的零距离报告,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及时上报和科学规范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二是传染病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确定了专职疫情报告人员,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及报告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确保发生疫情后能在第一时间紧急调度处置,从而为迅速高效处置疫情提供了保障。三是狠抓了计划免疫安全接种工作。制定印发了《平凉市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实施方案》开展了疫苗、诊断试剂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狠抓了以创建计划免疫安全接种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计免安全接种工作,保证了计划免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加强传染病执法监督,确保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一是针对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滑坡,某些传染病在局部暴发流行,传染病报告存在迟报、漏报等现象,组织开展了传染病执法大检查,重点从制定方案、人员培训、安全接种、接种合格率、资料管理、经费落实等方面进行检查。二是对重点传染病开展经常性督查工作,重点检查城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肠道门诊建设、消毒制度落实、医院感染控制、传染病病人规范化管理、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及无害化处理、医院污水和医用垃圾处理情况等。通过监督检查,使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管理更加规范健全,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率均达到80%以上,传染病病人实行专科或隔离管理,院内感染率稳定控制在较低水平。市医院按照传染病管理的要求,先后投资40万元购置了下排气式预真空压力锅、一次性医疗用品毁形机、自动生成二氧化氯污水处理系统、自动洗衣消毒设备、臭氧发生机等设备,有效地预防了院内感染的发生。

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满分27分,实得22.8分,扣4.2分。卫生许可证持证率87%,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92%,五病调离率100%。

饮用水卫生管理:满分7分,实得6.5分,扣0.5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五病调离率100%。

传染病管理:满分6分,实得5.6分,扣0.4分。传染病报告率达90%;常规免疫四苗接种率分别为:卡介苗95%,脊髓灰质炎糖丸97%,百白破疫苗96%,麻疹95%,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95%;在职医务人员传染病相关知识知晓率90%以上。

“四害”监测结果:参照卫生城市“四害”检测评比标准,居民户、餐馆、食品经营场所平均鼠密度1.57%、蚊类密度0、蝇类密度0.87%,在监测区域内未检出蟑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饮食市场设施不完善,市场举办者、管理者食品卫生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市场的选址、建筑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审查投入使用,导致食品经营场所不符合卫生要求。二是火车站、东、西汽车站周围的私人旅店及餐饮业经营单位基础设施差,一些旅店未挂牌经营,难以发现,难以监管。三是肠道门诊不规范。四是传染病知识知晓率不够高。五是传染病报告存在漏报、迟报现象。

四、改进措施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范文4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豫政〔200*〕47号文件精神,促进各县区建立完善“两个链条”,即政府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服务链条和企业从原料进入到成品输出的全程管理链条。切实落实“两个体系”,即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与整治,切实加强标准化规范化源头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承诺十大实事之一“努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确保全年目标的完成。

二、督查内容

(一)各县(区)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制定方案、落实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等情况。

(二)各县(区)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情况以及在加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监管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及经验。

(三)了解各个环节食品安全及其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各县(区)对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溯制的落实情况以及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情况等。

(五)各类食品企业对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自查和监管部门对食品企业的检查情况。

(六)实施奶制品行业整顿、促进奶业发展和保护奶农利益情况等。

(七)推进“努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件实事的落实情况、重点目标完成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三、督查组织

此次督查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督查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各三名人员(其中副局长一名、科长两名)和市商务局、教育局、民族宗教局、盐业局、林业局、粮食局各一名人员(科长),组成三个督查组(人员名单附后),对两县三区及市直有关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期间,各督查组每周向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督查工作进展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0*年10月13日至200*年12月31日。

五、工作安排

督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调研(10月13日至10月31日)

(一)各类食品企业自查的主要内容

严格对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质量控制体系认真开展自查,主要内容包括:

1.食品生产的原辅材料或投入品是否依据有关法规规定检查和使用添加物质,是否进行进厂(场)质量把关和检验检测。

2.在生产过程中是否依据有关规定、标准规范进行生产过程控制和(或)半成品检测,是否建立并实施了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并有效控制产品的质量安全。

3.对成品是否依据有关食品标准和企业内控标准要求进行出厂(场)检验把关,保证出厂(场)产品的质量安全,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

(二)各县(区)自查主要内容

1.本地食品安全状况。摸清辖区内各环节食品安全底数。种植养殖环节: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多少个、多少亩,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多少个、多少亩,绿色食品多少个、有机食品多少个,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多少个、面积多少亩,有多少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建立了检测室以及其他数据。200*年新建各类养殖小区多少个、总数多少个,新增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多少家、总数多少家,新增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企业多少家、总数多少家,奶牛养殖场多少家以及其他数据等。生产加工环节:辖区内共有多少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多少家,10人以下小作坊多少家,获生产许可证企业多少家,无证或证照不全企业多少家,通过ISO系列、HACCP等认证企业多少家,获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多少个以及其他数据;屠宰点多少个,定点屠宰场多少个以及其他数据等,此环节所有生产企业必须逐一全部登记检查。市场流通环节:辖区内共有多少家流通企业,其中食品超市、商场多少家,食杂店多少家,食品超市或商场有食品自检室多少家,有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经营户多少家、无证照经营户多少家,“食品放心示范店”多少家,12315消费者投诉站(点)多少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多少家、食品统一配送率是多少以及其他数据等。餐饮消费环节:辖区内有多少家餐饮企业,其中,社会餐饮企业多少家、学校食堂多少家、建筑工地食堂多少家,有卫生许可证企业多少家,无证企业多少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社会餐饮企业多少家、学校食堂多少家以及农村集体聚餐等情况。进出口环节:辖区内备案出口基地多少家、备案多少亩,备案饲养场多少个(其中生猪养殖场多少个、禽类养殖场多少个、牛养殖场多少个),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获证企业多少家,在国外卫生注册获证企业多少家。

通过对上述五个环节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评估、暗访抽检、消费者调查等形式,了解各监管部门分别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进出口等环节的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情况(重点是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情况和生产经营企业抽检合格率情况等)以及近两年食物中毒发生情况和食品案件查处情况等,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隐患和风险,并逐条详细列清楚。

2.本地食品安全监管状况。辖区内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人员状况,执法人员情况、学历结构情况,政府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以及经费投入情况,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有无在食品企业设执法“安静日”等情况,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情况、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情况以及本县(区)食品安全监管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哪些意见和建议等。

根据对本县(区)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监管状况的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整改方案,方案要细化、量化,责任分工和整改措施要明确具体。自查调研报告和整改方案于200*年11月1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市督查组调研的主要内容

1.听取各县(区)委、政府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工作部署和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及实际效果。

2.对各县(区)食品安全工作和监管情况有关资料进行检查。

3.分别召开县(区)、乡(镇)政府及监管部门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各类食品企业代表座谈会等。

4.全面排查种植养殖基地、生产加工企业(包括小作坊)、经营企业(包括集贸市场、农家连锁店)、餐饮企业、(包括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定点屠宰场和乡级食品安全协管站。

5.对消费者和学生进行暗访问卷调查(城乡消费者和学生分别不少于100名)。

根据县(区)自查情况并结合督查组调研情况写出督查工作第一阶段工作报告于200*年11月1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全面整改(11月1日至12月10日)

(一)各类食品企业主要任务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每家企业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主动抓紧实施,确保整改工作成效。

(二)各县(区)主要任务

1.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开展全面监督检

查,有针对性地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2.监督并帮助企业自查自纠,全面整改。

(三)市督查组主要任务

1.督促各县(区)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和整改目标。

2.实施拉网式督查,对各县(区)所有种植养殖基地、生产加工企业(包括小作坊)、经营企业(含集贸市场、乡级食品连锁店和小食品店)、餐饮企业(含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屠宰场进行全面督查。

3.对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县(区),并督促县(区)委、政府和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对问题环节、问题企业的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2月11日至12月31日)

(一)各类食品企业主要任务

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整改成果转变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制度机制,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切实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确保所生产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

(二)各县(区)主要任务

1.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包括市督查工作目标,整改工作目标,市委、市政府十大实事中保障食品安全重点目标完成情况)。

2.总结整改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

3.理清食品产业发展思路,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促进食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从根本上提升食品信誉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4.对三个月食品安全整顿情况写出专题总结报告,于二零零九年1月5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市督查组主要任务

1.对照督查工作方案中重点督查内容并结合市督查工作目标,市委、市政府十大实事中“努力保障食品安全”重点目标完成情况对各县(区)整顿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验收。

2.根据三个月督查工作情况,向各县(区)委、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3.写出督查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督查工作开展情况;该县(区)开展食品安全整顿情况、奶粉事件处置工作情况、十大实事中保障食品安全落实情况等;取得的主要成绩、经验和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对该县(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于二零零九年1月5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此期间,市食品安全领导工作小组将组织有关监管人员和专家对各县(区)食品市场进行明查暗访、监督抽检,有针对性地评估各县(区)整顿工作绩效。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督查组要按照督查方案总体要求,根据所督查县(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督查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督查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深入细致,务求实效

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提出的“严、细、深、实”的要求和市委郭迎光书记、市政府丁巍市长的批示精神,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督查,明确成员分工,细化督查内容,确保按时完成督查任务。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范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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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监工作调研报告1

x日我县发生了一起因甲醇中毒导致4人死亡,19人住院治疗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于 月23日24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迅速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在全县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级响应,采取果断措施,通过控制源头、控制嫌犯、控制市场等一系列措施,以及全县XX多名县、乡、村干部的不懈努力,按照“不漏一店、不漏一户、不漏一壶、不漏一例”的要求,彻底清查追缴假酒,确保了社会稳定。

这起甲醇中毒事件虽然是犯罪嫌疑人xx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刑事犯罪案件,但损失是十分惨重的,教训也是极其深刻的。痛定思痛,如何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这是值得我们反思的问题。为此我们组织专班分赴各地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截止年底,全县共有食品生产企业244家,其中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43家;食品经营户1289个,其中餐饮店410家,农贸市场5个,超市5家;持有卫生许可证的企业1533家;通过农产品认证共188个(无公害基地认定29家、产品认证149种、有机食品认证4种、绿色食品认证6种)。

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仍然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其中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分别负责初级农产品的生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业和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则负责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散、小、乱、差的状况普遍存在,是影响市场食品安全的核心因素。我县大部分食品加工企业都是小作坊,存在着无证、无照生产食品等问题,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缺乏检验设施和能力,达不到基本的生产条件,其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譬如苞谷酒生产,我县共有140家白酒加工企业,其中仅有2家获证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其余138家均为家庭式作坊,季节性加工,全县白酒加工企业有包装的仅有3家,其它都无产品包装,均属散装白酒,产品附加值低。

2、食品流通、餐饮环节秩序不够规范。一是对国家要求经营者建立的自律制度不理解,或者无能力建,工商部门发放的台帐,要么不按真实情况建,要么干脆不建,自律意识淡薄,目前全县规范建立自律制度的仅占20%。

二是裸装散装食品质量监管有空档,仅凭现有的监管手段无法辩别真伪,而裸装、散装食品大多集中在公众集中消费的集贸市场,且传统的民族的较多,如腊肉、米酒、各类粑粑等,着实令人担忧。

三是无照经营食品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无照经营者往往无固定门面,流动性强,或者虽有门面但隐蔽性强,经常逃避出职能部门的监管。

3、食品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从农田到餐桌的食物链是一个环环相扣、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对某些食品品种或生产经营行为所属环节进行明确界定。因此,实行分环节监管,容易产生部门之间职责界定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浪费监管资源,影响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安全风险隐患;食品安全法规、标准、监管机制等方面存在着缺陷,少数不法分子见利忘义,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此次的甲醇中毒事件,暴露出食品市场秩序混乱、存在监管缺失的问题。

三、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㈠我国仍处于食品安全的矛盾凸显和风险高发期,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防不胜防。近年来全国由于农药、兽药、鱼药污染造成的急性食物中毒事件有所上升,城乡食品市场上出售掺杂掺假、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坑害消费者的事例,屡禁不止,已成公害。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日益增长的需求与监管能力和水平,与食品产业的技术、质量水平,与企业的诚信自律程度等方面还存在比较突出的矛盾,应对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将是一个长期、艰巨而复杂的过程。

食品安全调查报告2

这周,本校老师布置给我们一个任务——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的社会调查。作为本校学生的我和三名同学在一天时间内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

一、调查对象

这次有关食品安全的社会调查以全市60名小学生为调查对象。

二、调查时间:x年x月x日

三、调查方法

我和三位同学通过两种方法进行调查。一种是网络调查(在爸爸的帮助下,制作成网络版调查问卷,通过qq群发动调查);第二种是利用双休日进xx公园进行随机调查。

四、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本次参与调查的男生有33人,占总人数的55%;女生27人,占总人数的45%。一年级学生有15人,占总人数的25%;二年级学生有7人,占总人数的11.67%;三年级学生有3人,占总人数的5%;四年级学生有11人,占总人数的18.33%;五、六年级学生都是12人,各占总人数的20%。

从早饭吃的地方数据可以看出我市小学生多数是比较注重的,女生比男生注重食品安全的地方多一些,国为少数(9名)男生爱在小店吃,其中竟有人爱在路边吃,而女生只有少数(3名)爱在小店吃,并没有人在路边吃。

其次,男生较爱在小滩小贩购买食品,只有少数男同学不在小店里买食品,女生多数不爱在小滩小贩购买一些食品,只有极少数爱在小滩小贩购买一些食品。并且男生多数在小店里购买一些属于三无食品的零食,女生只有个别去购买零食,可以说明男生不是非常注重食品安全。

有些男女生因为罐头食品较为好吃,就误以为罐头食品是卫生的,这可以说明全市可能会有极个别同学把好吃食品当成了食品安全的食品了。从以上几个方面问题及其他问题可以看出现在的小学生并不是极为重视食品安全,只要好吃,方便,就顾上食品安全性了。

五、结论与建议

从上面的结果与分析可以看出,多数同学还是注重食品安全的,极少数同学有时会忘记一些食品安全的问题。在这里我要提几个建议:

1、请各位家长叮嘱自己的孩子注意食品安全问题;

2、请同学们时刻告诉自己要注意食品安全问题;

3、各班同学和老师将食品注意事项写于纸上,贴于教室醒目的地方;

4、学校可让一位老师站在小店前,告诉学生不要购买零食;

5、同学们互相提醒注意食品安全问题。

通过本次调查可以看出同学们的食品安全意识是高的。

食品安监工作调研报告3

为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着重生产细节控制,细化生产过程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提升人员素质,加强巡检与出厂检验,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落实质量安全主题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及新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我司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进行了自查,现将企业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企业应保持资质的一致性。

我司手续一应俱全,营业执照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的厂名,厂址和法人代表都完全一致,符合本条要求。

(一)企业实际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一致;我司的厂址在薛店镇食品工业园,获证单品台湾烤肠(熏蒸香肠火腿制品)与生产许可证内容完全一致。

(二)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报告。

我司目前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和工艺都与取证时一致,以后如有调整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备案。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字号名称都是河南省弘润食品有限公司,完全一致。

二、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采购食品原料,主要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我司采购的原料肉批次进行了采购索证(动检证、非疫区证明、车辆运输消毒证。并向供货商索取了包装袋的许可证复印件。

(二)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我公司采购的原料:鸡肉、鸡皮、猪分割肉等批次进行了索取三证(动检证、非疫区证明、车辆运输消毒证);辅料:白糖、淀粉、食品添加剂(磷酸盐、亚硝酸钠、红曲红、诱惑红、卡拉胶、)等均购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合法企业;采购的包装袋均批次进行了采购验证并进行记录、索证(包装袋的许可证复印件)。

(三)企业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到目前为止,我司采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均系国内生产,均索取了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四)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货采用记录的内容一致。

我司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如换品牌均及时索证备案。

(五)企业应建立和包材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我司已建立原料肉、辅料、包装袋、的储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

(六)企业不应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我司的退货均按规定做无害化处理,从不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

三.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一)企业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我公司内环境卫生,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均有本厂职工轮番排班打扫又有主管副总监督。

(二)企业应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我司对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由主管吴建华负责并记录,同时记录停产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等详细内容,从而保证能随时开机生产。

(三)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我司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均有生产主管牛红月记录并保存备查。

(四)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我司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及腌制工序的原料解冻程度,投料搅拌温度、时间、抽真空时间等由品控员叶晓光负责;蒸制记录由工段长唐丽和程荣欣负责监督并记录。

(五)企业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产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生产过程中严格要求工人不得串岗,遵守厂规及操作规程,生熟区分开,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本项工作由车间主任李俊钊和李瑞彩负责。

四.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我司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均由化验员 作详尽记录并保存备查。

(二)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我司化验员xxx是经过正规培训学习并拿有化验员资格证书的专业化验员。

食品安监工作调研报告4

一、做好源头管控

对于乳制品加工使用的原辅料质量批批检测,严控原辅料采购质量,建立健全质量检测制度,检验合格方可用于生产,不合格原料一律不得用于生产,确保原料100%合格,杜绝含有三聚氰胺等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质的原辅料进厂;建立企业原辅料采购信息档案,完善原辅料质量追溯制度。

二、严把过程质量管控

规范乳制品生产工艺,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标准;绝不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为做到生产过程全面控制,在原料投入、杀菌、灌装等重要工序安装食品监控设施,并且原料使用有详细的记录,做到过程的追溯。

三、严格出厂检验

制定严格的检验制度,具备高效液相色谱仪等各种先进检验仪器,对生产的逐批产品均进行理化及微生物检验,特别加强对三聚氰胺的检测,同时对所有产品进行保温试验,检测及试验均合格方可出厂;建立和实施产品追溯和召回制度,从原料、辅料到成品等各环节均具有可追溯性,杜绝生产环节的不合格产品出厂,对已进入流通环节的不合格产品迅速采取处置措施,实施召回和销毁,并及时报告政府主管部门。

四、履行社会承诺

建立乳制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并公示企业承诺书,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和质量、法律意识,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五、落实乳品监管

加强对各乳制品生产厂和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管,建立健全乳制品质量第三方检测制度,完善监督检测手段;每3个月到当地质监部门进行乳制品备案。

通过自查,我们认为各乳制品生产厂整顿和规范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无论从原辅料的进厂到产成品的出厂,均符合乳制品生产企业的要求。

食品安监工作调研报告5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组织及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领导小组。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另设专职人员2名,负责食安办的具体工作。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管理,与各村、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聘请了19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场所落实。

二是制定制度,按章办事。根据市、区文件要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农村家宴申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举报投诉受理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在监管、首在宣传。为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我镇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载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举报办法等,使食品药品安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截止今年7月,我镇已制作宣传标语20幅、宣传栏24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广播宣传15次;加大对协管员和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先后召开了全镇卫生室医生业务培训会、全镇农村家宴厨师法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会、全镇餐饮单位负责人等专题会议。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

截止7月20日,食安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协管员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药械经营使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建立了登记台账,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巡查登记,全镇食品、餐饮、药品器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许可期限、经营范围、负责人、化妆品等90家单位全部登记在册。台帐细化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从业人数等具体项目,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2、突出重点,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农贸市场、小餐馆等重点巡查对象,协同食品药监、卫生、农业等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是在重点领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第一,镇食安办和永兴食品药品监管所、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人员进行大排查。

第二,加强对校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第三,对农村家宴进行专项整治。截止目前,我镇食安办接到农村家宴申报20余次,无一例农村家宴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虽然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

一是各村辖区内经营店普遍没有经营许可证,协管员对于日常巡查记录不明细。

二是部分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积累不多,培训没有完全跟上。

三是专项资金不足,对于有些整治活动不能很好的开展。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协管员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做好每月两次巡

查并要求巡查记录详实,让各经营场所正规有序的经营各种产品。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范文6

问卷调查分析报告(一)

一、调查目的

为促进学生间的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我校欲举办跳蚤市场活动,从而开展了此项调查活动,旨在为我们下一步跳蚤市场的安排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此次的调查对象是各年级的学生,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问卷 发放,共发放问卷850分,回收821份,均为有效问卷。

三、数据统计

1.对跳蚤市场的了解情况:知道的占67%,不知道的占24%,听说过的占11%,参与过的8%。

2.对跳蚤市场感兴趣的程度:很感兴趣的占58%,一般的占31%,不感兴趣的占11%。

3.跳蚤市场收取费用的情况:能接受的47%,看情况的占32%,不能接受的占12%,无所谓的占9%。

4.举办地点的认同情况:在西门的占47%,在北门的占24%,在学校广场的占29%。

5.哪些物品在跳蚤市场中比较有市场:生活用品占37%,学习用品占24%,数码产品占17%,体育用品占21%,其它物占1%。

6.自己在跳蚤市场中的角色:顾客占52%,摊主占31%,参观者占17%。

四、数据分析

从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的学生对跳蚤市场是比较感兴趣的,他们认为有了跳蚤市场后,很多物品可以不用到外面的商店去购买了,其中的一些物品在跳蚤市场上购买的性价比还是比较高的。其中31%的学生有意在跳蚤市场上摆摊,这部分学生中大部分都有创业意识,作为顾客或参观者占的比例是比较大的,说明他们对跳蚤市场是比较认同的。在跳蚤市场中的物品选项中绝大部分是学生们的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这符合大学校园的环境。

问卷调查分析报告(二)

一、活动背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但近几年来,问题食品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损害了人民的健康。因此,有必要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青少年的健康更加受到家长的重视,一些家长怕孩子不到吃饭时间就饿,往往每天都给一些零用钱,让孩子买零食吃,以补充正餐的不足,但是这样往往适得其反,导致一些同学身体发育不正常,有的身体逐渐消瘦,有的过于肥胖,究其原因目前市场上的食品种类越来越多,口味各异,非常受青少年的青睐,但是许多食品如饼干、汉堡、香肠、饮料等食品中存在着对身体健康不利甚至有害的成份,有些已被世界公认为垃圾食品。

面对这种局面,我们开展生活中的食品安全的实践活动,旨在让学生明白垃圾食品及其危害,从而远离垃圾食品,造就健康体魄!

二、活动目标

知识目标:

1、通过调查咨询、查阅资料等方式,明确垃圾食品的定义、类型和危害。

2、学习了解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垃圾食品。

能力目标:

1、通过在活动中亲历采访调查、资料收集的活动历程,培养搜集资料、处理资料的能力,锻炼动手实践、收集、分析、处理、利用信息的能力,以及尝试如何在活动中与他人进行交往,和更有效的团结协作的精神。

2、通过办板报、手抄报,写标语等形式对全班及全校同学进行“讲究食品安全”的宣传活动,提升同学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情感目标:

1、通过体验式学习活动,了解垃圾食品危害,切身体会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从而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远离垃圾食品。

2、通过这次活动,了解食品安全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懂得用法律维护消费者合法的权益,增强社会责任感。

三、活动对象:五年级学生

四、活动时间:2012年8月—10月

五、活动过程: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确定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

2、明确小组分工,确定活动方向

3、明确研究方法,制订活动日程

第二阶段:调查活动阶段

(1)、深入学生生活,调查班内同学喜欢吃的小食品价格,及购买地点。调查生活中常见的有害食品,知道它们对人体的危害。

(2)、向全校学生做问卷调查

我们总共向全体同学发放问卷100份,回收95份,其中有效问卷93份。回收率为95%,有效率为93%。

(3)、网上查找资料,了解“三无食品”、“垃圾食品”的含义,食品添加剂的种类、“膨化食品”、“洋快餐”等危害着人们的健康。

所谓“三无食品”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也有说法是: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

1、“三无”食品,多数是用有毒、有害、变质或劣质原料制作的食品。“三无”食品是最不安全食品。为了加重口味,这些食品添加香精、糖精、色素等损害人体肝、胃等器官。如果大量食用这些食品,还容易致癌。卡片、玩具与食品混合包装,造成了食品的二次污染。

2、不合格的膨化食品、腌制和油炸食品卫生指标中的菌落数、大肠菌群、过氧化值指标超标,还能产生亚硝胺、铅等致癌物质,食用会导致胃肠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

3、果冻、糖精、饮料、巧克力、方便面、罐头和泡泡糖等儿童不宜多吃,在这类小食品中大多加入了防腐剂、色素、甜味剂等添加剂,食用过量会对中枢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4、不合格果脯、蜜饯中甜蜜素超标,不合格烤鱼片、牛肉干等食品中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超标。

5、像笑笑、脆骨、馋嘴猫之类的三无食品里的油是用地沟油做的,也就是说,都是人们用过的油,那些都是很脏的。

6、学校门口卖的米线、串串香、烧烤等食品,都可以被称为三无食品,这些食品大多是一些小作坊生产的,在卫生和质量方面很难保证。

(4)、分小组到超市,商店,学校附近的小店,街旁的小摊实地调查各类食品。

1、大型超市

第一小组去了大型超市调查,调查结果如下:包装上有绿色商标的食品是85%,有生产日期的食品是95%,有保制期的食品是95%,有质量安全标志的食品是90%,有厂方地址的食品是95%。

2、小型商店

在小型商店,第二小组的组员调查到:包装上有绿色商标的食品是80%,有生产日期的食品是95%,有保制期的食品是95%,有质量安全标志的食品是90%,有厂方地址的食品是90%。

3、学校附近的小店

在学校附近的小店,第三小组的组员惊讶地发现包装上有绿色商标的食品竟只有50%,有生产日期的食品有80%,有保制期的食品有80%,有质量安全标志的食品有70%,有厂方地址的食品是85%。

4、街旁的小摊

在街旁的地摊上,第四小组的组员惊呆了。包装上有绿色商标的食品竟只有15%,有生产日期的食品有50%,有保制期的食品只有50%,有质量安全标志的食品有30%,有厂方地址的食品是50%。

由此可见,我们应该在大型超市购买食品,尽量不要到小型商店购买食品,尤其是学校附近的小店,街旁的地摊等没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地方购买食品!

(5)、借助网络等多媒体了解当前食品安全现状,懂得正确选购安全食品,维护合法的消费者权益。

为了更进一步了解食品安全状况,我们上网查了资料,发现城市消费者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大部分消费者愿意为保障食品安全支付少量的额外费用。城市消费者中,最关注食品安全的占71、8%,不关注食品安全的仅占0、6%;购买食品时首选质量的占30%,选择质量和价格并重的占61、7%,选择“价格优先”的仅占8%;80%以上的消费者认为超市食品安全状况好于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50%左右的高收入和中等收入阶层只到超市购买食品。农村消费者购买食品的价值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据调查,农村消费者中,74、4%回答会适当考虑食品安全问题,但43、7%仍首选价格便宜。

第三阶段:整理收集材料阶段

整理分析搜集到的资料,形成书面材料。

第四阶段:汇报展示阶段

开展征文、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黑板报、主题班会等活动宣传垃圾食品的危害。

六、活动成果与感受

在这次实践活动当中,我们也看到了一些情景,听到了一些声音,我们看到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在超市里,我们看到了人们已经开始并习惯使用环保袋了,这是值得欣慰的。为了能让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得到更好的保障,我们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1、不要吃街头小吃,注意卫生。

2、少吃油炸类食品,比如:薯片,薯条等。

3、应少吃学校附近小店里卖的零食。

4、不吃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安全标志、厂方地址的食品。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范文7

自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稳步推进,始终凸显“快、广、重、实、合”五大特点,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1.突出一个“快”字,专项整治决策果断、部署周密、行动迅速。

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确定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次现场会在*召开后,我市迅速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专门成立药品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市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任务与目标量化分解表》。在全市范围进行拉网式检查。同时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加强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

2.突出一个“广”字,药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渠道多、受众面广、知晓率高。

一是举办各类培训班,大力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培训15,100人次,强化了企业加强药品等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二是组织召开*市迎接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次现场会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全市药品生产、批发、连锁企业和零售药店、二甲以上医疗机构等负责人共1200多人参加了动员大会。三是以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召开专题新闻会,编印《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专刊》19期,印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专项整治宣传手册》)10000本,张贴宣传海报3500份,印制宣传标语6460张。

3.突出一个“重”字,专项整治始终做到突出重点、盯住难点、围绕热点。

一是强化对重点品种和重点剂型的监管。顺利完成了全市104家药品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把近年来群众投诉多、质量管理薄弱的药品生产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专门建立了专项检查档案。二是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监管。按要求向全市23家高风险品种药品生产企业派驻了驻厂监督员。三是强化对特殊药品的重点监管。开展“*市品和经营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45家批发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监督企业整改落实存在问题。四是强化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共对63家药品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的426个品种进行了现场核查,完成率100%;顺利完成了全市35个在审三类和399个二类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现场核查,以及215份一类医疗器械注册核查工作;完成了对全市1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74个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不需临床试验)注册资料真实性核查工作,完成率100%。五是强化药品广告监测。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涉嫌违法广告2922件,及时上报、移送省局和工商部门处理。

4.突出一个“实”字,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药品行为坚持疏堵结合、着重规范、讲求实效。

坚持“处罚为手段、规范为目的”的整治方针。先后多次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500多人次,联合检查109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8700家次,捣毁窝点14家,取缔无证经营药品、保健食品店铺1126家。努力促进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倡导药品生产经营行业从业人员自觉守法、诚信、规范生产经营。

5.突出一个“合”字,专项行动部门配合、责任落实、整体联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能,形成整体合力,保证了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市编办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联系,为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市财政局*年调剂专项行动所需要的资金,*年专项安排50万元用于专项行动的需要。

市委宣传部发挥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切实开展舆论监督,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专门向市属新闻单位下发了《关于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的通知》,切实加强广告监管。

市公安局扎实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确立了以治安支队、经侦支队为主体,各区分局、县级市局、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专项行动小组,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警力425人次,车辆263车次,配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全市285家药店进行全面检查和定期检查。

市卫生局组织各医疗机构成立了由医疗、药学、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的药事管理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对进入医疗机构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进行审核,定期分析药物使用情况,评价使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监督和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药。各单位能够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任务。

市工商局把食品、药品广告列入年度广告监管工作的重点,*年监测食品广告2100条、药品广告1869条,对发现涉嫌违法的食品药品广告,分别按整改、停止、立案查处、公开曝光等方式进行处理。查处了一批药品销售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对被查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

市物价局认真履行价格主管部门监管药品价格的职能,大力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秩序,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了患者的合法价格权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年,共对241个医疗机构、血站及药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年,*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工作先后接受了省和国家的检查。国务院食品药品督查组对我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与高度评价,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十五个部门积极参与,新闻宣传配合,监督力度大,市场整治环节工作突出,打假运行机制效果好,可以在全国推广;突发事件处理稳妥,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有些经验可以在全国借鉴,有的经验做法很新颖。总体来说,*市专项整治组织周密、部署得力、成效明显。”

(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又创新业绩

一是组织综合评价,切实发挥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组织各有关部门做好迎接国家对31个城市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年*获评优秀。组织对各区、县级市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进一步提高食品的质量水平,促进政府监管能力的提高。

二是狠抓重点,推进食品安全重点环节组织协调工作。建立了食用农产品(蔬菜)溯源系统,使市民通过设在商场的触摸屏终端直接查询蔬菜从播种到收割上市全程的生产信息,目前在全市2家农产品生产基地、2家连锁超市开展食用农产品(蔬菜)溯源标识试点工作。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多次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销售、采购和加工私宰肉及有毒有害肉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以规范宾馆、酒楼等餐饮单位、学校和工厂等集体食堂肉品采购、加工行为为重点,狠抓肉品市场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采购环节的监管,为规范生猪市场秩序,确保全市猪肉质量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市委书记朱小丹为此批示:“市食安办的工作抓得及时、有力。”推广中小学校午餐配送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市中小学校午餐配送单位的调查,制订午餐配送有关制度,选取了4家企业为首批符合准入标准的配送企业,选取了15所学校为午餐配送的试点单位。

三是发挥专家作用,做好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工作。根据气候变化和季节性食品安全事故特点,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发送手机短信及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及时了《毒菌难辨,切勿采食》等预警信息,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和预防效果。加大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协调力度,主动参与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督促有关部门对肇事单位进行处罚。在今年元旦前,组织了为期3天的“*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Ш级应急演练;整个演练过程组织严密,措施得力,情景逼真;通过演练,认真查找差距,不断完善应急体系。多次组织召开了*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就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征求了专家意见,充分发挥了*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为政府出谋献策等作用。

四是加强宣传,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举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接受市民咨询和投诉、举行食品安全有奖问答、专家讲解农药残留常识、开展食品安全从小做起专题教育、组织消费者实地观摩东升农场等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氛围。在“春节”、“五一”、“六一”、“十一”、“中秋”等节日前夕,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查处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节日食品。结合创卫、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开展地毯式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因地制宜深入推进

我们从市场实际出发,着重采取“疏”“导”相结合的方法与手段,积极探索保健品化妆品科学监管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制定了“疏”“导”结合、稳步推进、分阶段实施的整体工作思路。一方面引导企业个人自觉守法经营,一方面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二是通过宣传培训,促进行业自律。利用辖区内几个大型专业市场的辐射带动作用,采用上门举办从业人员学习培训班,长期派人现场驻场办公等方法,提高全体从业者依法经营和管理的水平,营造行业市场良好经营秩序。三是实施量化分级监管。根据化妆品企业卫生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督记录和处罚记录核定企业的信用级别,企业的信用级别分为守信企业(A级)、基本守信企业(B级)、警示企业(C级)、失信企业(D级)四个等级,每年调整一次,实行动态监管。监管人员根据企业的信用级别确定监督所采取的方式和频率,重点检查C、D两级企业,增大巡查频率和抽检品种数,提高监管效能。四是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保健品化妆品违法行为。一方面群防群治,充分发动群众的打假力量。设立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发现制假售假不法分子的蛛丝马迹立即举报,让制假售假分子无处遁身。另一方面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联合街道、城管等部门开展行动,提高查处违法窝点有效率。五是积极倡导企业亮证守法经营。选取广东成人用品市场(全国目前最大的成人用品批发基地)作为创建亮证经营示范区试点。专门制订了《创建亮证示范区实施工作方案》,依法积极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促进市场开办者不断完善管理。开展“创建放心购买保健食品化妆品一条街”活动,引导广大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六是依法监控保健品化妆品行业各种重大活动。采取提前介入加强巡查、及时反馈问题等措施,对“*性文化节”和“*美容美发博览会”等影响全国的展览活动实施全程监管,逐步扩大“*市性文化节”及“*美容美发博览会”的品牌效应。

(四)日常监管和技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把药品监管网及供应网建设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并做好总结考评工作。我市现已聘任药品质量监督员、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药品质量信息员共1175人,构建了区(县级市)、镇、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管体系,覆盖全市100%行政村。农村药品供应网点覆盖率达100%。培训农村卫生医疗机构、药店的药品从业人员近2万人次。二是加强药品抽检工作,制定抽检方案,完成了*年度抽检工作任务,为群众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环境。三是加强长效监管机制的探索。联合佛山、东莞签订了《穗禅莞地区食品药品监管稽查合作框架协议》,构筑起穗禅莞三地间无缝监管平台。四是加强药检能力。我市药品检验所检测能力增长了53.5%,达到了508项。国家局已认可市药检所对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进行检测的资格。我市药检所专家当选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由第八届3人增加至第九届5人,杨仲元顾问继续当选新一届执行委员,对我市药品检验事业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市药检所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药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常见与重要药品安全标准研究”。五是加强进口药品备案管理工作。共核发《进口药品通关单》1062份,进口药品货值金额约2.9亿美元,同比增长28%。六是加强特药监管,确保“一品一码”监管到位。七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率先在省内乃至全国成立了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家库,*年ADR监测已收到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4917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五)软件和硬件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共组织各类学习交流报告会32场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和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重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与属地检察院建立起宣传教育的联系机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升服务形象。年初,根据市纠风办的安排,我局接受了*电视台《沟通无界限,行风大家谈》节目专访,现场受理群众投诉15件。节目后,迅速对15宗群众投诉全部调查处理完结,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加强人才培训力度,选送干部220余人次参加各类更新知识培训;组织、举办赴清华大学高级研究班、新进人员岗前业务培训、行政执法培训、保健品化妆品现场监管培训等专门业务培训约20期次,培训人数达1300余人次。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谐杯”篮球邀请赛中荣获亚军,加强了兄弟市局之间的交流和联系,增进了友谊,树立了我局良好形象。

二是大力建设药品网上监管平台。以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效能、降低执法成本为目标,着力加快以药品(医疗器械)网上监管为重点的食品药品监管电子政务系统建设。通过收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购、销、存数据,建立完善覆盖*地区的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保证我市流通、使用的每种药品都有不同的编码,不同生产厂家生产的同种药品也有不同的编码,使之具有惟一、永久的药品ID。目前整理入库国家药品批文数据约19万条,*市药品生产企业数据约6000条、药品经营企业数据约6200条、驻店药师数据约8000条,基本完成基础数据库的大、中、小类数据字典整理工作。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范文8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由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卫生、工商、技监、经贸、农业以及畜牧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同志担任。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组织,组建专门队伍,制定工作目标,进行目标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确保工作目标如期按质完成。

2、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做好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欢乐、祥和、健康的节日氛围,县政府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金周和“”国际商务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黄金周和“”国际商务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组织领导、整治目标、整治重点、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等逐一进行了细化。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县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以餐饮业为重点环节,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熟食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为重点品种,突出抓好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食品消费3个关键环节,严厉打击各种危害消费者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卫生局:负责餐饮业的整治。重点加强县内宾馆、旅店、饭店等集体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熟食制品、凉菜、冷食等品种加工和贮存的卫生管理。对节日期间婚宴、大型聚会活动的食品卫生要进行严格监控,同时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做好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

(二)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节日期间,要加大对食品市场特别是旅游景区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经销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仪器质量标准、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对过期食品更换包装和标签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旅客集散地区饮食企业和食品摊点的巡查力度,严查无照经营。

(三)技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重点加强对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的生产加工企业(作坊)的检查,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严肃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四)经贸局:加强对生猪屠宰管理,对定点生猪屠宰厂加强监管,清理整顿定点屠宰厂,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确保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放心肉”供应。

(五)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节日期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果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要做好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饮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产激素等知识的工作,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加大对高剧毒农药销售、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农药案件;同时加强动物产品检疫和产地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统一行动,协调联动

按照《通知》和《方案》要求,各职能部门组织了大规模的集中统一行动。行动中,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卫生局:确定我县餐饮单位为检点,重点检查内容:食品原料采购,卫生管理制度,加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餐饮业消毒等卫生项目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出动执法车辆台次,检查宾馆、饭店户次,学校食堂户,检查中情况较好的单位在原料索证、卫生管理制度、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餐饮业消毒等方面都较好,特别是城的餐饮单位,在服务和卫生管理上进一步加强;检查中发现问题单位主要是面积较小单位,存在有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餐饮业消毒不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工作衣帽穿戴不齐等问题,针对上述情况对不符合卫生要求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家,警告家,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做到边监督边整改。

工商局:采取“三包”责任制即:包人、包片、包店和有无营业执照、食品质量是否过关、进货渠道有没有问题等方式落实责任,出现问题直接问责。以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构建监管部门信息沟通平台,实现食品生产、加工、经销企业证照发放、质量检测、行政处罚和吊证注销等监管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实现市场秩序动态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将各大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农村的小卖部等确定为重点区域,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面粉、肉及肉制品、茶叶、儿童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类、调味品等为重点商品,严查商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商品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经营单位户次,检查个体经营户户次,检查市场个次,出动执法车辆车次。取缔零散食品加工点2户,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查扣过期食品15公斤。

技监局:组成三个执法队负责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过程、添加剂、产品质量,日常巡查要有记录,查处要上报监督科和主管局长。监督科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的申报、验收、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建档管理。主要包括:生产企业的产品、规模、法人、地点、生产设备、生产条件、生产过程、添加剂及日常监督检验,监督抽查的结果要如实登记备案。质检所负责对列入及未列入监督检验计划的食品加工企业的抽检工作,要实事求是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信息,并将检验报告提交综合科备案。计量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确保量植传递的准确性。共检查了34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熟肉制品3家、糕点11家。面粉20家;对这34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产品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检查,未发现问题。

经贸局:在“”黄金周和“”国际商务节期间,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范围内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并对全县各集贸市场的肉品市场坚持每天检查,对个别屠宰户的私滥宰和猪肉注水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余辆次,执法人员余人次,查处违法案件31件,在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期间,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了全县“放心肉”工程的实施。

农业局: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加大对蔬菜生产、销售整治力度。抽调具有丰富经验的检测人员,专门负责蔬菜检测工作,坚持每天从蔬菜批发市场等地抽取样品。日前,已组织检测人员30余人次,对韭菜、油菜、菠菜、芹菜等蔬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未发现不合格蔬菜产品,有效地杜绝了质量不达标蔬菜进入市场。并从蔬菜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入手,加大了对农药销售、使用的执法力度。印制和发放了明白纸200余份,并与各经营户签订了责任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温室大棚等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在蔬菜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问题。到目前为止,已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对经营和使用农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了对农资销售网点的清理整治力度,规范了他们的购销台帐,对违法经营的,坚决予以吊销经营许可证件。

畜牧局:针对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四个环节按职责分工,于4月26日—5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有关饲料、兽药、动检为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出动车辆20余车次,人员100余人次,对县城内及各乡镇饲养场、肉类市场、超市、冷库、屠宰场、肉类加工厂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首先,县动检站对屠宰场、屠宰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查处违法案件2起,查抄并销毁病害动物2头、病害动物产品80余公斤,确保了上市动物、动物产品质量。

其次,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共计检查猪尿样品、饮用水样品30个,检验结果全部为阴性。没收不合格标签6000余张,不合格饲料添加剂80袋。同时抽检35个饲料样品送市局兽药饲料畜产品检测中心检测。通过抽样监测,净化了我县饲料、兽药和畜产品市场。兽医科主要检查了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情况。未发现销售、使用假劣及违禁兽药情况。

四、常抓不懈,确保经常

1、构筑长效体系。要求各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活动,立足本职,本照突击行动与经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制定食品安全长效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充分调动执法队伍积极性,体现痕迹化管理,强调责任追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目前,我县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已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分头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长效工作方案,卫生部门出台了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工作方案。

2、加强宣传工作。在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一方面宣传到生产经营单位,以全面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卫生管理意识,使其真正认识到食品生产者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另一方面,宣传到消费大众,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卫生意识,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形成全县上下、社会各界共同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范文9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区“两会”精神,围绕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区”的目标,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深入发动基层、动员群众,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治理行动,不断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一步强化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查处和侦破一批涉及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使我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增强消费信心。具体目标是:

食品生产经营者整体持证率达到70%以上;大宗食品平均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控制在5例/10万人以内;消费者食品安全满意率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普及率达到85%以上;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建档率达到95%以上,地下“黑窝点”基本得到清除;各街道分别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1处以上;积极推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建立检测机构和检测制度,通过委托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等方式,加大抽检力度,提高综合监控能力;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对所销售的保健食品索证率达100%,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广告得到有效清理;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主要整治任务

(一)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

整治重点: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1.以蔬菜高毒农药问题为重点,严查、严打在蔬菜、果茶生产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使用农药。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添加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

2.继续以“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为重点,对禁用物质实施查禁和监管,严防向牛、羊等养殖领域扩散和蔓延。加强抗生素和饲料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兽药和饲料生产使用环节监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奶站整治,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收购站点。

3.继续以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使用和孔雀石绿等非法添加为重点,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督促水产养殖企业严格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依法、科学使用水产用兽药及加药饲料,建立规范的养殖销售档案。集中开展用药执法检查,依法清缴禁用药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严格的产地检查和准出制度。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整治重点: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1.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登记制度落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食品黑工厂、黑作坊、黑业户。

2.加强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3.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断改进生产条件,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核准通知单,准予其合法生产,帮扶基础较好的小作坊尽快转型,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小作坊生产报告承诺制度,建立小作坊基本信息档案,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机制,列入监督抽查计划。

责任单位: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食品流通环节。

整治重点: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及经销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1.严格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承诺、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

2.突出批发市场及周边、小食杂店,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对食品集贸市场管理和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的监管;抓住流通环节运输、仓储、销售等重点部位,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摧毁假货集散地。

4.加强流通环节食用油监管,突出散装食用油的清理规范,维护流通环节食用油安全。

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餐饮服务环节。

整治重点:以食用油、肉类、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和餐饮具消毒为重点,深化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治理。

1.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2.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台帐登记及验收制度,监督企业建立餐厨废弃油脂及废弃物定点回收制度。

3.加强对学校周边、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餐饮和小饭桌、小型餐馆、小吃店、路边店、餐饮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查处经营使用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工商分局、区教体局、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旅游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重点领域。

整治重点: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非法入市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1.强化活禽、生猪、肉牛、肉羊等畜禽的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查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肉品销售等行为。

2.加强肉品市场经营管理,严格猪、牛、羊、禽类入市备案管理制度;监督市场经营单位和业户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台账登记、销售提供追溯小票等管理制度,规范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农业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食品相关领域。

整治重点:无证照从事食品包装物生产、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营假冒保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占路经营和非法早夜市的整治力度。

1.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执法检查,查处不符合消毒工艺流程、使用不合格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装和标签内容不规范等行为。

2.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

3.依法查处生产加工不合格食品包装材料的行为,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4.严格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广告监管,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保健食品功能疗效的行为。

5.清理取缔食品摊贩占路经营行为及非法食品早夜市。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质监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创新监管模式,加快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推行“四分三连一前置”监管模式。

1.分类管理。根据《市大宗食品购销路线图》,基本掌握全区大宗食品供应来源的基本信息,为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奠定基础;同时,按照风险程度对区域内食品进行分类管理,强化对高风险

品及质量不稳定食品的监管,实施源头控制;针对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梳理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作为,分类管理,相互补位,有效消除监管盲点。

2.分层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管“一专三员”队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社会监管作用,形成区、街道(部门)、社区“三位一体、三级联动”的食品安全组织监管体系,构筑食品安全社会化监管防线;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明确部门和街道监管职责并责任到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责任明晰”的网格化监管工作体系。

3.分区管理。针对农村大集、非法早夜市、批发市场周边食品经营业户、游商浮贩等的临时性、流动性的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出台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通过分区、分时段、“零点”执法等方式,实现重心下沉,消除监管死角。各街道要加大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建设力度,年内确保完成集中园区一处以上,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入园生产,实现小作坊的集约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入市,提高食品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4.分级管理。在食品生产经营各领域,根据企业环境卫生条件、生产资源条件、原辅材料控制能力、产品检验能力、质量管理水平、相关人员素质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经济户口档案,落实分级管理制度,根据A、B、C等信用等级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实现扶持一批,升级一批,淘汰一批,着力提高食品行业整体发展水平。通过分级管理初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逐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分类管理、分级评价、信用披露、责任追溯和失信惩戒体系,形成优胜劣汰的动态监管机制。

5.实行“连锁、连保、连控”。

一是推行“连锁”经营。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抓好街道连锁超市和社区放心店建设,从根本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年内,着力抓好17处新型农家店的建设布局。各街道要重点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在社区发展生鲜连锁超市、便民连锁菜店,方便群众消费。

二是建设“连保”服务区。探索建立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于一体的社区食品经营综合保障区,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业户推行10-15户一组、组长负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食品生产经营相互连保机制,建立团队责任制,强化各经营企业(业户)的自律意识。

三是探索“连控”机制。建立由街道牵头,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农技服务站、兽医站等政府派出机构及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等组成的群防连控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基层食品安全隐患,弥补监管力量的不足。

6.实现“责任前置”。加快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体系建设,采取专家风险分析与部门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全区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分析,在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布控,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责任前置,严防死守,把好食品入市关口,最大程度地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同时,加快建设以职能部门权威检测机构为龙头、企业检测室(点)为基础、社会第三方为支撑的“三位一体”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大抽检力度,建立覆盖重点食品供应链全过程的动态监测体系;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项目的抽检力度,尤其加大特定时期、特定区域、特定情形情况下的专项检测力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进行有效处理和交流,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认识食品安全问题,维护食品安全大局稳定。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卫生局。

(二)实施居民绿色消费保障工程。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力度,积极培育壮大新兴快餐连锁行业,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绿色早餐工程,扩大绿色早餐的覆盖范围和惠及人口,不断提高早餐行业的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安全放心的后勤保障;拓展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覆盖面,深入开展“绿色消费社区”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服务业发展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质监分局。

(三)实施学生食安保障工程。以学校餐饮保障为重点,加快推进“阳光食品工程”实施步伐,进一步拓展覆盖范围,扩大网上招投标规模,促进供需单位加强日常对接;建立健全供方严格准入、校方严格把关、各方广泛监督相结合的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新模式,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积极培育壮大新兴配餐帮厨、快餐连锁行业,发展学生营养餐等系列工程,切实解决在校学生的午餐难等问题,力争在校学生放心午餐覆盖率达到100%;完善“黄牌警告、红牌退出”机制,增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基本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学生的餐饮消费安全。

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教体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完善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参照猪肉市场监管模式,探索牛、羊肉备案入市管理,在标准化农贸市场全面推行“场厂挂钩”三方协议约束制度,进一步完善肉类流通可追溯系统。鼓励规模生猪入市备案屠宰企业加快“放心肉”专卖店建设。

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农业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构建“智能食安”电子化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食品安全电子化综合监管系统,优化整合零落分布在多部门的证照信息、检验检测结果、行政处罚记录、现场巡查记录、举报投诉情况等资源,并将监管终端覆盖到街道、社区。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卫生局。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全面发动(5月底前)。各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周密安排部署,制订严打整治方案,通过集中动员、媒体宣传、社会发动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部署,夯实整治工作基础。

(二)拉网排查,整改提高阶段(6月1日—6月底)。各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根据方案规定的主要任务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地毯式检查,全面掌握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档案,并及时录入“智能食安”综合监管平台,对食品安全网格化点位进行动态跟踪监管。

(三)集中整治,重点攻关阶段(7月1日—10月底)。根据拉网检查结果确定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以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点位为重点整治目标,制定周密计划,落实整治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确保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者整体持证率达到70%以上。

(四)考核验收,巩固成果阶段(11月1日—11月底)。区政府根据各街道各部门确定的专项整治目标,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员全程参与。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到位、目标不能及时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评议考核。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将整顿工作纳入各单位重点工作目标,主要领导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各街道要按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一专三员”队伍,发挥其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配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问责。

(二)协同配合,严格执法。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组织多方力量,采取摸底调查、群众举报、协管员报告等形式,深挖案件线索。重点对食品生产集中区域、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与其他区市交界区域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从快、从严、从重处罚。要强化证据意识,及时固定收集相关证据;要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及时移送案件及相关证据材料;要认真做好有关技术支持工作,对公安机关办案中涉及的鉴定等方面需求,积极予以支持,及时提供鉴定检测结论报告,依法严惩犯罪分子,防止以罚代刑。

公安分局要结合“打四黑、除四害”行动,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提前主动介入,及时摸排案件线索,简化程序,快速立案,迅速组织力量侦破;特别对重大案件,要集中优势警力,快侦快破,提高案件查处效率;要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实行挂牌督办、案结销号;依法查处妨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格督导,狠抓落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对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时进行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公布整治结果;同时,建立以“专报、通报、见报”为主要形式的“三报”制度,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制度落实到位。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集中排查消除隐患,切实解决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同时,要制订具体的检查验收办法,定期对本地区、本系统的整顿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定期分析形势、评估效果,确保各项整治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街道办事处要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负全责,切实落实属地化监管责任,全面抓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四)着力治本,确保长效。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系统的食品安全现状,深刻查找问题,狠抓薄弱环节,制定周密措施,与整顿工作有机结合,实施全面推进和落实。及时总结整顿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制度,强化建章立制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社区、示范街、示范店等创建活动,不断建立健全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档案,推动建立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实施违法违规食品企业“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依法实行全行业禁入。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研判,积极作为,及时出台规范性、指导性文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五)广泛宣传,正面引导。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结合食品安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进家庭”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政策措施,引导公众客观评价食品安全监管所取得的进展与成效,正确认识当前我国食品行业发展和质量安全监管所处的发展阶段,增强公众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树立消费信心。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范文10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发挥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开展综合治理,食品安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是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与组织协调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召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会议20余次,通报、分析、研究全市食品安全状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下发各类文件120余个,编报各类信息简报260余期,指导和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落实。

二是部署及时。按照市政府和食安委部署,针对食品安全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了具体的治理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强化督导,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相继开展了“瘦肉精”、“地沟油”、食品添加剂、假劣酒类、问题乳粉、地方特色食品等集中治理行动和节假日、中高考等重要时段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保障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三是健全机制。根据省政府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完善修订了我市去年出台的全程监管、风险预警、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六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意见》、《市食品安全舆情处置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指导性文件,为食品安全提供制度了保障。

四是广泛宣传。牵头组织食品安全各部门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扩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覆盖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向社会公开承诺制度,在全市22324家食品企业悬挂质量安全承诺标志牌;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严格标准,规范管理,源头预防,强化餐饮药品全程监管

(一)餐饮食品环节:一是在对全市2600多家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及幼儿园、工地及职工食堂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将其分成A(优秀)、B(良好)、C(一般)三级实行动态分级量化管理,根据等级调整监管频次,最大限度地调动经营者加强自身管理的积极性,提升管理水平;二是推行标识牌、档案管理、保鲜盒、储物盒、刀具盒、消毒盒、垃圾桶、废弃物清运、食品储存柜和现场物品摆放等“十个统一”,举办从业人员培训班15期,加速推进企业标准化管理进程,有效预防餐饮食品安全事故;三是以旅游景区、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开展了放心街、放心食堂的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先试范后推广,全面提升我市餐饮食品安全水平;四是严格审批,规范许可,监督和指导企业落实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严把餐饮市场准入关。共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145个,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核93个,校验审核餐饮服务许可证264个;五是“四个强化”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即:成立组织机构强化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措施,主动提前介入强化责任,驻点全程监管强化落实。先后承担了国家政协副主席郑万通来承视察、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投洽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等70多起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责任明确、监管到位,均出色地完成任务,无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活动主办单位的好评。

(二)药品生产环节:完成新版药典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全面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市7家药品制剂企业全部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向颈复康集团、新爱民药业等大型企业派驻了驻厂监督员,实现对原料购进、生产控制、成品检验、贮藏、销售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全市共完成GMP跟踪检查9次,其中飞行检查4次,对相关企业提出限期整改意见46条,有效预防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药品流通环节:一是以药品零售企业认证、换证为切入点,强化对农村药店、诊所的标准化管理。坚持“零缺陷”认证,对未通过认证的35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有效规范了农村药品经营行为,农民用药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二是严格审批,严格准入。对新开办企业,达不到开办验收标准的坚决不放行,关键环节在实际中得不到落实的坚决不放行,今年审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29家,企业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三是加大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累计培训驻店药剂员1156人次,企业的守法自律意识和从业人员素质得到进一步增强;四是强化企业信用、责任体系建设,增强源头预防力度。实施严重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全市5000余家涉药单位家家悬挂质量安全承诺牌,家家公示举报投诉电话,药品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全市未出现一起严重不良行为。

(四)药品使用环节:严格实施《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办法》,重点加大对县以下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使用、养护、储存等环节监管力度,指导推动医疗机构药房的标准化建设,逐步达到了购进渠道规范、硬件设施配套、制度记录健全、质量安全责任明确的目标。

(五)医疗器械:一是促规范。以推进《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为契机,建立管理使用人员核查、登记档案,实施医疗机构在用大型设备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二是抓关键。以骨科植入物、急救和维持生命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以及植入材料、介入器材等重点监控品种为突破口,狠抓产品购进渠道、合法资质、验收使用记录和库房管理、仓储条件等关键环节,确保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三是树典型。以提升医疗器械管理水平为出发点,3月28日在市附属医院召开了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现场会,推广附属医院和市中心医院的使用管理经验,组织参会人员参观了附属医院的医疗器械库房、使用科室、质量管理档案,推动了全市医疗机构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四是排隐患。以约谈制度为抓手,告知被约谈单位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可能出现的危害后果,帮助其分析原因,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对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进行解读,提高企业守法自律意识,防患于未然。

三、重拳出击,打击违法,净化市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2009年9月以来,根据国家和省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和部署,我局紧紧围绕整治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监管机制,健全责任体系,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将工作重心放在保成果、扫盲区、清死角、除隐患上,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关键环节进行网格化、地毯式、无缝隙排查,同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整治目标任务按期完成。8月份经省政府验收组验收完毕,对我市为期两年的整治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了地沟油及餐厨废弃物、塑化剂、河豚鱼、火锅老油、瘦肉精、假酒、食品添加剂、一次性筷子及餐巾纸等重点环节,暑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及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区域的30余个专项行动,有效治理了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基本药物专项整治。以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健全基本药物质量保障机制为核心,开展基本药物品种工艺处方、物料管理、销售价格、质量检验管理核查,及时掌握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使用情况,强化对基本药物和我省按基本药物管理品种的全过程监管。同时强力推进电子监管码,实现对基本药物全覆盖监管和抽验。我市5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全部实施电子扫码,31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纳入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网,基本药物抽验合格率为100%。

(四)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对全市主要媒体的药品广告实施24小时监测,重点治理利用明星、专家、患者形象宣传,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疗效等违法问题,共向工商部门移送虚假违法药品广告56起,对腰椎痹痛丸等19个严重违法广告品种采取了行政强制下架措施,对销售违法广告药品的4家零售企业撤消了GSP认证证书,有效遏制了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泛滥的现象。

(五)中药制剂、中药饮片专项整治。针对中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中偷工减料、参杂使假等突出问题,狠抓购销渠道、中药原料前处理、生产环境、包装标签等薄弱环节,建立生产成本定期报送核查制度,对偷工减料、参杂使假等行为一律吊证重罚,使企业树立了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推动了我市中药产业健康蓬勃发展。

(六)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对全市6家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企业均统一制定了规章制度,专人负责、专区存放、双人复核验收、转账结算、定期上传数据,全市未发生因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致使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案件。

(七)节假日、暑期汛期、旅游旺季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针对群众消费特点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行动,以非法邮购药品、制售假劣血液制品和疫苗类生物制品、异地设库经营、挂靠经营、走票以及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为重点,重拳出击,严格执法,维护了良好的城市形象和社会环境。

(八)“决战百天,确保安全”专项行动。为严防年底前这一关键时期重特大餐饮药品安全事故,推动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以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停产半停产企业、特殊药品、急救和维持生命的医疗器械、药品购销渠道、农村、旅游景区等关键环节和区域为重点,由主管领导带队包片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强力根除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了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保障了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截止目前,全市累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8000余家次,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490余起,取缔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企业10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07次,查处率达到100%。累计抽检药品960批次,药品合格率91.37%,与去年相比提高了3个百分点,全市餐饮药品市场秩序稳中向好,没有发生一起餐饮药品安全事故。

四、创新思路,拓宽渠道,着眼长效,健全餐饮药品监管机制

(一)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为切实解决餐饮、药品安全监管难点问题,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我局,主动与公安、卫生、工商、计生等部门沟通协调,实行联队、联息、联动、联查的“四联”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单个部门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效果不彻底等问题,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两非”、“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行动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力地打击了餐饮、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今年9月份,我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先后打掉了位于双桥区于家沟小区等居民居住区的异地设库、无证经营药品窝点3个,有力地震慑了各类违法行为。

(二)探索建立与知名药企联合打假机制。假劣药品不仅损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还影响企业的声誉和经济效益,我局在与知名药企合作机制上进行了有效探索。3月17日,我局组织召开了“药监药企联合打假工作会议”,大连辉瑞制药公司、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参加了会议,在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信息资源共享等问题上建立了合作,为药品稽查打假拓宽了渠道。

(三)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一是修订完善了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预警、报告、处置、责任调查、信息等程序,为及时、果断处置突发事故提供保障;二是强化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坚持“边建、边用、边完善”的原则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开展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三是强化评估预警,加大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设,着力将监测触角向企业和基层延伸,提升我市餐饮药品安全风险评估水平。截止11月15日,我局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172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60份,报告数达每百万人口600余份,远远超出我省每百万人口400份的标准要求。

五、夯实基础,转变方式,服务大局,确保创先争优出实效

一是抓队伍。通过学习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执法人员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业务知识不断更新,监管效能不断增强,全年办案实现了零诉讼、零复议、零申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市领导干部大会和庆黎书记来承调研后,我局迅速掀起了学习的热潮,每天下午3点后为固定学习时间,精心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实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工作上来,推动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抓基础。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餐饮药品安全监管的需要,今年我局相继成立了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和药品不良反应中心两个机构。为确保监管工作有序衔接,我局在市政府和卫生、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克服困难,加班加点,迅速落实改制工作、人员编制、办公设备、规章制度,以忘我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态度和突出的监管成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目前餐饮食品监管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在全省范围内位居首位。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范文1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加强农村宴席的食品安全监管,防止群发性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现就加强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按照食品安全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农村宴席实行属地管理。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宴席的日常检查、信息报送与备案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的监管机构以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农业、工商、商务、质监等部门为主,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监管职能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协同各镇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进行指导*培训,协调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开展对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各镇农村宴席备案、统计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达到规定人数的群发性食品安全事件组织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县卫生部门协同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宴席的食品卫生监管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制定农村宴席现场检查标准,对厨师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相关人员的健康检查。镇卫生监督站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农村宴席制作进行具体卫生技术指导*宴席制作现场检查。镇医疗卫生机构对食源性疾病患者进行及时救治。

县农业部门协同各镇政府,加强对宴席用农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监管,加强日常检测频次,确保食品安全目标管理指数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县商务部门协同各镇政府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地建设,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对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上市,确保宴席用肉安全。

县工商、质监部门协同各镇人民政府,加强城镇集贸市场及生产加工销售卤肉制品、豆制品、生熟食小菜等“前店后坊”的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杜绝各类假劣食品进入农村宴席餐桌。

二、认真做好农村宴席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建立*实施农村宴席申报管理制度。对50人以上集体聚餐的农村自办宴席采取举办者主动申报*信息员上门收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备案。农村宴席主办者,在举办宴席前3天应向村委会(居委会)申报,村委会(居委会)安排食品安全信息员及时收集相关情况,向当地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备案,备案内容主要包括主办者的姓名、事由、办宴时间、地点、就餐人数、掌勺厨师的健康状况等情况。宴席举办者未及时申报者,村委会(居委会)应安排食品安全信息员上门收集相关情况,上报备案。

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备案后,应安排食品安全协管员或食品卫生监督员到举办宴席的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并做好记录。各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农村宴席的备案情况汇总后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二)规范操作程序,建立厨师体检制度。农村宴席在加工过程中,必须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加工生熟食品的用具分开使用,所用餐具及时清洗并煮沸消毒;不得采购、加工腐败变质、生虫长霉、有毒有害、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超过保质期及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等;气温较高季节少用或尽量不用凉拌菜,且备餐时间不宜过长。需用亚硝酸盐(硝)加工制作食品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使用常识,做到限量使用,用后如有剩余应深埋销毁,不得留存。各类直接入口菜肴,主办家庭具备留样条件的每份菜肴应留存100克样品备检,待宴席结束48小时无异常情况后自行销毁。

对从事农村宴席厨师工作的人员,由镇政府组织,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其它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不得从事厨师职业。

三、积极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农村宴席如果发生群发性食物中毒事件,主办者应立即将中毒者送往就近的、具有相应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立即向村委会(居委会)、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报告。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派人及时赶到事发地点,协助承办者保护好现场。

食品业市场调查报告范文12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控制、促进产业升级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与健康为目标,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标本兼治与着力治本、完善制度与强化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示范带动与全面推进、分工协作与落实责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一)食品质量安全

1、规模以上的食品企业,建立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企业依法取缔;全面建立完善各项市场准入标准;对食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违法违规案件依法查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达到“五进”(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景点),争取全县群众15万人和学生5万名受到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争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所有食品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诚信承诺公示活动。面条、馒头等小作坊杜绝“以物换物”行为。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开展“双评”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增加5个。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经营和使用。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6%。

3、瘦肉精污染检测合格率达到99%,配合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5%。全县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增加1家。屠宰检疫率达到100%。病死猪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4、完善全县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管电子信息系统。食品生产领域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至2个百分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100%建立质量安全档案。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5、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6%以上。县城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6、县城市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乡(镇)村、街道和社区便民超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帐制度。城市和农村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1至2个百分点和2至3个百分点。

7、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到97%以上,食堂和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

8、新建农村便民超市83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便民超市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5%以上。

(二)药品质量安全

1、药品生产环节。药品生产企业在线品种全部达到实施以品种为单元的药品GMP管理要求;药品生产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药品流通环节。继续整治流通秩序,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加强广告监测,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得到及时查处;加强农村“两网”建设,全面推进示范县建设工作。

3、药品使用环节。开展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县级医疗机构达到规范药房标准;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保障水平及合理用药水平;有效监测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4、医疗器械监管。加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加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秩序,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5、药品案件查办。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查源追踪;及时核查群众举报、投诉,做到件件有落实;努力消除药品安全隐患,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1、以落实十大实事为切入点,以抓大促小为载体,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城乡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对不合格的产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2)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积极推进农业、畜牧业标准化,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认证工作,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实施生产记录制度,提高食品安全自控能力,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以治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例行监测和监督检查。

(3)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着力加大对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区域、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食品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对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吊销证照。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确保获证企业对食品安全有稳定的控制能力。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提高屠宰加工质量,严格按规程实施检验检疫,保证猪肉产品质量,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

(4)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安全(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抓住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切断假货流通渠道。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认真贯彻《*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96号),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电子网络监管工作,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三绿”(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工程,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水平。

(5)进一步加强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餐饮业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饮企业(摊点)。达不到法定食品卫生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对于已取得卫生许可证,发现问题经过整改但仍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认真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通过加强日常监管,提高晋级比例。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260号),严格落实《*省农家乐餐饮卫生管理办法》(试行)(*卫监〔20*〕164号),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餐饮、小餐馆和农村聚餐的整治和监管。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规违法行为,提高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降低食品中毒事故发生率。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6)进一步加强重要节日、重点时期和季节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节日期间、重点时期和季节性食品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无QS标志等食品,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7)以革除陋习为目的,进一步巩固和加强“面及面制品、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政府和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对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和现场指导的力度,加大对面条馒头作坊的指导规范力度,对条件不具备,限期不能整改的面条馒头作坊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按照开办标准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大社会监督,通过公开监管部门举报电话,组织新闻媒体明查暗访,增强生产经营户自律意识,促进规范生产经营,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8)开展肉及肉制品、豆制品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将豆制品和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视线,对有条件实施企业升级改造的,监管部门要加大指导帮扶力度,促其符合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强化对各类豆制品和肉制品企业的日常监管,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定人、定位、定责。积极发展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切实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使豆制品、肉制品违法违规企业时时处于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

2、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继续开展食品药品诚信承诺公示活动。增强监管部门的责任感和企业的自我约束力,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构成互相沟通的平台,方便投诉、举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继续完善食品安全“双评”(食品安全隐患评估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绩效评价)机制。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区域食品安全状况的调研、抽检和评估,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并通过实施整治绩效评价,确保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和预警体系。各乡镇政府、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季节性、阶段性食品抽检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利用,适时利用多种形式预警,提醒公众健康消费。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档案为载体,以信用评级为手段,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不断完善和加强各项基础建设和监管手段,促进农村便民超市等建设工作的开展,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新方法、新措施、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手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对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实战能力。

3、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1)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五一”、“十一”以“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共同构建和谐温县”为主题,全县统一组织开展两个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9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假劣食品药品展台和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咨询等活动,广泛进行宣传。

(2)抓好日常宣传工作。各乡镇政府和监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本辖区、本部门的食品安全日常宣传工作。每个月由一个监管部门组织一次主题宣传活动。3—10月每月依次组织开展以“3.15消费与责任”、“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碘盐安全”、“严格市场准入,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夏令食品安全”、“食品安全进校园”、“肉及肉制品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3)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所采取的有力措施、取得的显著成效、建立的长效机制和制度;开设专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警示信息。适时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不法行为的积极性。

(4)继续开展食品监管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加强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专职人员和食品协管人员的培训,重点学习综合监管知识、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内容。加强对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使广大群众了解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养成科学饮食、安全消费的习惯。

(二)药品安全重点工作

1、加强药品研究生产监管。配合市局做好生产企业药品再注册和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再注册的摸底调查工作,强力推进以品种为单元的药品GMP实施。继续对企业评定划分等级,实施分类监管,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安全。开展医疗机构制剂专项整治,确保医疗机构制剂安全。

2、深化药品流通使用秩序整治。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整治成果。继续加大对批发企业代开发票,连锁企业不统一配送药品,零售药店出租出借柜台,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药品的治理力度。督促企业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规范经营。继续实施分类监管,对问题比较多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进行重点监管。对“零缺陷”的企业宣扬,对不良行为记录多的企业曝光。坚持将终止妊娠药品作为日常检查的必查项目,进一步加强对经营企业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管。加强品和管理。积极推进品和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控信息网络建设,适时监控,严防流向社会造成危害。加大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综合治理力度,遏制违法广告行为。建立新闻媒体虚假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力度和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对咨询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的监管,防止虚假违法广告误导消费者,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化农村“两网”建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全部得到培训,提高协管员、信息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提升监督网络运行效能。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网络,鼓励具备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向农村配送药品,鼓励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规范农村药品供应渠道。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确保农民群众用上安全、方便、廉价的药品。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规范化建设,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所有县以上医疗机构药房达到规范化标准。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监管,加大药品抽验力度,严防假劣药品进入使用环节。推进医疗机构药品的规范管理,规范处方行为,逐步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开处方。加强对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和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及时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

3、加强医疗器械监管。进一步巩固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成果,开展注册清理工作,对违规申报和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产品坚决不予注册。继续强化生产企业的监管,对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进行重点检查,实施重点监管品种原材料备案制度。加大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力度和频次,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管。以骨科植入物产品的使用及追溯作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开展突击检查和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100%;确定为警示等级生产经营企业每半年现场检查1次,失信等级的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现场检查1次,覆盖率100%。

4、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完善联合打假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追根查源,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开展药品邮购,制售假冒狂犬疫苗、兴奋剂等药械专项检查,对违规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依法查处,直至吊销许可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收集上报工作。强化日常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提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信息的质量及可利用度。加强MDR监测网络建设,扩大监测覆盖面,逐步将监测网络扩大到所有涉械单位。加快推进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建设,坚持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巡查制度,加强兴奋剂管理和执法检查。

四、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1、各乡镇政府要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具体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明确任务,量化指标,狠抓落实。支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配合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

2、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把关、密切配合,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细化食品生产经营监管部门职责的通知》(*政办〔20*〕116号)的要求,紧密结合本系统实际,研究制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具体实施方案。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消除监管盲区,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定期会商、统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药品的企业列入“黑名单”。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二)建立健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

各乡镇政府要把食品药品安全投入列入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保障信用建设、信息、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建立健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和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监察力度,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防止越权乱作为、失职不作为。

(四)建立健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推进机制

1、建立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要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放到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强力推进。各乡镇政府要明确1名领导具体抓落实,实施目标管理,纳入年终考核,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将每项任务和指标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处室(科室)和责任人,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建立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和项目数据库。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工作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和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建立重点项目数据库,设立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表,强化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