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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修复监理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27 16:21:40

矿山修复监理工作总结

矿山修复监理工作总结范文1

XXX市矿场资源丰富,前期矿山资源开采相对粗放、无序,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相对严重,生态修复起步晚、进程相对滞后。目前矿山生态修复的方法有稳定化处理法(包括物理、化学方法)和生物修复法(直接植被、覆土植被)两大类。现阶段主要采用的是物理方法与生物修复法结合方式进行,首先在生态重建的前期,采取物理方法对场地的稳定性处理、后采取熟土覆盖、采矿场的填埋等方式创造生态修复条件,后期采取生物修复法进行植树种草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我市矿山大多采取最简单、成本最低的直接植被或直接覆土植被的方法进行生态修复,其中直接植被成活率低,恢复时间较长,一般需要10-20年,覆土植被成活率高,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常见生态修复方法,更易被大多数矿山企业采纳。

一、调研我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矿山修复和综合整治力度,建立市级领导巡山责任制,市级领导定期、不定期逐矿实地检查,将矿山生态该修复列为全市34项重点工作之一,建立了矿山修复及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实地调研、听取专题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深入解剖问题,破解整治难题。出台了《XXX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做到责任到人,跟踪到位和落实到位,市有关局委落实分包县(市、区)督导制度,实行驻地督导、捆绑问责。全面落实“三级”包矿、“两级”包片责任制,实现无死角管控,开展联合督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

按照“取缔关闭一批、停产整治一批、修复绿化一批”思路,实行露天矿山“一矿一策”,分类治理。目前,我市共有73座露天矿山,其中有23座处于原始地貌未开采,6座在生产,44座停产进行生态修复整治。采取覆土植被方式现已完成10座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完成治理非法开采、关闭及废弃露天矿山50处;对全市55处采矿废石废渣等固体废弃物,通过移除、覆土绿化、浇水喷淋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已完成治理27处;全市共完成恢复治理面积3.1万余亩,植树290.5万余株,累计投入3.67亿元;对短期内无法综合利用的废石废渣,特别是煤矸石山,开展环境影响和安全评估,坚决防止环境污染、土地损毁和产生安全隐患。

(二)取得的成效

我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其中,XXX县实施“区内修复、区外补偿”双轨制,要求所有持证生产矿山矿区内无条件修复,矿区外延500米无条件修复。同时常绿树种必须在80%以上,成活率必须在70%以上。目前已累计完成恢复治理(含生态补偿区)2.16万亩,植树200余万株,其中区内修复523亩,无主坑口修复632亩,区外补偿20452亩,区内和无主坑口修复率85.2%。XXX县坚持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中,按照“谁开采、谁保护”“边开采、边治理”原则,督促企业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保护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等要求,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对全县14座持证矿山进行综合治理,总治理面积2406亩,植树14.86万株,硬化道路1020米,投入资金4900万元。通过铁腕治矿、铁腕治污,全县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2019年4月21日,“生态文明媒体行”采访团到我市进行专题报道,27家媒体已累计刊发各类正面宣传报道200多篇。4月29日,省自然资源厅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来自14个地市和72个县(市、区)的202余名代表到XXX县、XXX县进行现场观摩,对我市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矿山生态修复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矿山生态修复是一个长期、漫长的过程,目前存在问题较多,主要有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欠账多。处于停产整治的露天矿山较多,在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等方面,历史欠账过多。

(二)整治资金不足。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矿山企业积极性不高,只有少数上规模、有实力的矿山企业能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多数矿山企业整治速度缓慢。因历史原因还有很多无主矿山需要属地政府来“买单”,市、县、乡政府财力有限,治理投资短缺,严重影响了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三)破解难题办法少。大部分县(市、区)对无责任主体的露天矿山的治理还存在畏难情绪,整治模式和资金来源单一,缺乏对新机制、新模式的探索和创新。由于人、财、物等因素制约,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配备和技术装备无法满足矿山整治工作的新需求,矿山地质环境监管工作的制度化、信息化和社会化等有待提高和完善。

三、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的建议

(一)加快整治进度。督促停产整治及其它有责任主体的露天矿山企业按照“一矿一策”整治方案,及时完成整治任务。同时,打造一批矿山治理与修复示范基地,将我市废弃矿山打捆申报一批国家、省级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争取政策,通过示范性综合整治,新增一批林地、耕地。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各属地按照“一县一策”加快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绿化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裸露地面,增加绿化面积,减少和抑制矿山扬尘。

(二)拓宽资金渠道。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对废弃无主矿山,整治资金需求列入市、县财政预算。二是增加土地收益注入。将废弃露天矿山治理与土地复垦挂钩,使矿山废弃地复垦成林地、耕地和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土地收益优先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三是撬动社会资本。鼓励单位和个人进行废弃矿山环境治理,凡被批准治理立项的单位和个人,优先享有土地使用权,并减免与矿山治理有关的收费项目,本着“谁修复、谁收益”的原则,配套制定鼓励投资的优惠政策。四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及时、足额收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加强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矿山修复监理工作总结范文2

**年上半年,**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的各项工作在市国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提高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现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上半年**国土分局主要工作是突出一个坚守、提升两项服务、推进三项工作、夯实四个基础:

(一)、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一是落实责任促保护。明确我区耕地保护的目标任务,强化管理责任。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列入国土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采取签订责任书的形式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区“五不准”制度,对我区252612.5亩耕地实行全面监管,坚守耕地保护底线,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得低于21.97万亩(5065片)。

二是节约集约促保护。一方面,在项目选址时积极引导业主优先选择存量地,减少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如对炉下工业园区、三三药业、大横绿色产业园等1300多亩的存量用地,采取以项目供地和园区管委会供地方式,积极盘活存量,用活死地。目前,**市华泰木竹业有限公司、**华龙人造板有限公司等8个项目256亩用地、大横绿色产业区718亩项目用地、炉下工业园区395亩、三三药业169亩项目用地已通过市政府审批。另一方面,认真做好临时用地垦复工作。如京福高速公路共使用1375.97亩耕地作为弃土场等临时用地。我局协同区征迁办逐村、逐块落实复垦措施,委托复垦1157.91亩,目前已复垦并经验收合格786.64亩,其余还在复垦之中。督促浦南高速公路施工临时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浦南高速公路在**区境内临时用地共437.34亩,其中耕地210.49亩,已签订复垦协议32份,应复垦面积210.49亩。2006年6月洪灾造成耕地损毁9606亩,我局积极向省上争取10万元灾毁耕地复垦资金,并于6月份分配下拨各乡镇,保证了灾毁耕地的复垦。

三是开发整理促保护。今年上半年,经验收合格的省级土地整理项目2个,项目规模3007.4亩,新增耕地284.22亩,投入资金610.96万元;在建项目2个,项目规模855亩,新增耕地320.2亩,投入资金336万元;已申请立项的项目4个,项目规模2315亩,预计新增耕地795亩;列入储备项目5个,项目规模3538亩,可新增耕地301亩。随着上述项目的实施和验收,我区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将得到有效缓解。

四是规划调整促保护。根据总规修编用地预测,今后15年我区需新增各类建设用地15.8735万亩,需使用耕地3.1377万亩(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2.1万亩),为调整好用地结构和布局,最大限度地腾出空间,通过对全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采取调整、补划、异地补划、土地开发整理等形式确定了2143.62亩的耕地作为补充(其中:**年土地整理项目预计可新增耕地690.22亩、土地开发项目预计可新增耕地1453.4亩),确保“占一补一”,努力实现耕地的占补平衡。

(二)、提升两项服务

1、服务项目报批。上半年共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6个,面积165亩,其中耕地2亩;共办理用地预审4宗,总面积113亩,涉及耕地面积6亩;上报省政府审批农用地征(转)用3个批次4个项目,总面积146.4亩;共审批各类建设用地69宗,用地总面积146亩,有力地确保了我区各类建设项目落地。

2、服务和谐建设。一是依法征地维护权益。坚持依法依规征地,严格征地程序,坚持征地补偿费直接支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半年共支付各类补偿费173笔,累计417.99万元,做到无一差错;二是严格执法维护权益。上半年共依法制止各类违法行为41宗,其中:土地31宗,矿产10宗;依法立案处理11宗,其中:土地8宗,矿产3宗;收罚没款1.9万元,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三是畅通渠道维护权益。上半年共接待上访群众60人次,共办理各类件4件,办结率达100%;依法举行听证会4场(执法监察2场、土地利用总规修改专家论证会2场),办理各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15件,答复15件,落实反馈率达100%。

(三)、推进三项工作。

1、总规修编顺利推进。在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龚清概市长关于总规修编调研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召开全区土地利用总规修编工作会议,从四个方面落实总规修编的各项任务:一是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十一五”规划、城市规划、村镇规划、水利、交通、生态、旅游等规划)衔接工作。二是充分利用本次总规修编的机会,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三是确保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合理,确定到位。四是解决好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到位、合理、科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月份,通过市局组织的公开招标,确定了福建农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我区总规修编队伍,目前专业队伍正进入乡镇开展基础资料收集和专题研究编写。

2、矿业管理有序推进。

一是突出矿产资源整合。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现了省政府下达的无证非法采矿查处率100%的任务指标的完成。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以《**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龙头,以《矿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目标,以《**区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整合方案》为抓手,重点整合矿权设置不合理、达不到最小开采规模、生产技术落后、破坏浪费资源、污染破坏环境、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采矿权,采取先关后整、依法清理取缔等手段,对我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进行专项整治,依法将辖区内的75家矿山企业整合为68家(其中:南山江边矿区4本整合成2本、折竹矿区3本整合成1本、芹山矿区2本整合成1本,太平儒罗矿区2本整合成1本、塔前菖上矿区3本整合成1本)。

二是做好矿业移交接管。按照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辖区负责制原则,本着加强协作,团结发展的精神,我局认真负责地做好矿产资源管理职责移交工作。向水东、水南、江南新区、**西区4个服务中心移交采矿权26家,探矿权4家,做到矿山档案、相关资料、图件、移交清单交接清楚,手续完备,保证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延续性。

三是推行保证金制度。一方面贯彻落实《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对新立采矿登记和办理延续登记的矿山一律按标准收取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并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开展治理,上半年我局共有7家矿山企业实行了保证金管理办法,缴纳保证金57万元。另一方面,认真部署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在企业完成自查基础上,分局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辖区内80家矿山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核实,核实率达100%。目前,矿山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材料已上报市局审查。

四是完成矿业权年检。将年检工作与矿业法规宣传、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征收、矿山储量管理、采矿违法案件查处相结合。严格年检程序,规定了年检的时间、地点、期限和应提交证件材料以及不参加年检的处罚意见,做到从年检报到至结束14个程序都有专人负责,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审查,现场退回整改矿山9家,已完成整改9家。年检期内,全区应参加年检矿山企业93家,已年检87家,年检率达93.5%;累计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价款35.38万元。未参加年检的6家采矿权人我局已下达整改通知,并上报市局予以处理。

3、地灾防治扎实推进。做到“三加强、三到位”。一是加强规划,宣传培训到位。认真编制《**区**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防灾预案,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村(街),同时召开会议进行贯彻部署,突出了方案和预案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纲领性文件的作用,切实加强了规划的引导。从1月份开始,就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活动,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作为新当选的村干部、村级协管理员上岗必修内容,把宣传重点放在农村中小学、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街,加强了镇、村干部、地灾点群众和学校师生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使他们掌握了防灾、救灾、监测、转移等基本知识。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分局共发放教育碟片360片、宣传小册子1000份、挂图150张,播放电教片30场,培训遍及全区243个村居,受训人员达万人以上。二是加强警示,责任措施到位。对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危险点上原设置的222面警示牌逐个进行检查,更换、补设警示牌20面,累计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2000余份。统一制作值班记录薄、巡查记录、监测记录薄3000余份分发至各乡镇、国土所、村街居;建立和完善基层国土所预警预报系统,做到了“四有、五配备”,即有值班室、有领导带班、有值班记录、有应急预案;配备有通讯电话、传真机、电脑、简易交通工具,确保预警网络的畅通。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进一步明确区、镇、村行政负责人是本辖区地灾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协管员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头人、地灾点监测人是地灾监测点的守护人,将上述人员的详细信息登记在案制作成册,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责任,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测网络。据统计,全区共落实地灾监测责任人458人、监督落实责任人213人,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260余份。三是加强整治,资金落实到位。一方面,加快省市督办的市南纺厂生活区地灾点、洋后镇政府后山坡地灾点、西芹镇泗坑村上庄地灾点的治理进度,分局派专人跟踪督办,落实搬迁新址,并做好群众撤离方案演练,确保成功预警避险。另一方面,认真落实省厅地灾搬迁补助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的监管和使用,对已完成搬迁的补助资金落实到村,对已拆除旧房补助资金落实到人,极大地调动了受地灾威胁群众做好搬迁安置工作的积极性。上半年,完成2006年上报的90户地灾搬迁户安置工作,争取补助资金45万元,已下拨补助资金45万元。审查上报**年地灾搬迁户50户(均已拆除旧房),向省厅争取补助资金25万元。

(四)、夯实四项基础工作。

1、土地利用更新调查进度过半。**区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外业成果已通过省厅检查组验收。此次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涉及**区辖区范围内15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2653.87平方公里,由厦门闽矿测绘院承担更新调查任务。更新调查工作于2006年8月在西芹镇试点验收通过后全面铺开,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形成了131张1:10000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外业成果图和一套准确、可靠的内业资料。对省厅验收组提出的20多个问题与建议,已于4月10日整改完毕,经市局同意,已转入内业调绘阶段。督促作业单位加快进度,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省厅申请总验收。

2、土地登记发证不断规范。一是做到日常登记发证零积压。上半年共发证351宗,面积363.8亩,其中:国有证74宗,面积332.9亩,集体277宗,面积:30.9亩;出让44宗,面积330.3亩,做到了在内以图管地、在外以证管地;二是加强了土地二级市场监管。上半年办理土地转让7宗,面积79.3亩。办理土地抵押17宗,面积682.9亩。

3、基准地价更新全面铺开。在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出台后,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及时、准确反映我区土地市场中地价变化趋势,我局以区位理论和级差地租理论为基础,根据繁华程度、交通条件、基础设施状况、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土地级别、商业用地级别,委托福建大地评估公司开展基准地价更新,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中心区和各建制镇的基准地价调查阶段。

4、迅速启动第二次土地大调查。认真学习国务院《通知》精神,报请区政府研究同意,下文成立**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6月29日根据市局《关于组建**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制定下发了《**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明确了职责,确定了人员。及时向区政府汇报,协调落实工作经费(争取列入市、区财政预算),保证人、财、物及时到位。

二、“完善体质、提高素质”活动开展情况

坚持五个抓手开展“完善体质、提高素质”活动:一是以硬件建设为抓手。认真开展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投入资金近10万元对7个基层国土所办公场所进行搬迁、修缮、添置等,大大地改善了办公环境,同时还投入资金8万多元为13个乡镇国土所添置了交通工具。现在,辖区内的13个乡镇国土所基本实现省厅提出的基层国土所设施配置“六个一”(一处固定的办公场所、一台办公电脑、一部传真电话、一台数码相机、一辆交通工具、一组档案专柜)的要求;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村级国土协管员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自觉接受市、区效能监督员,行评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都能及时整改反馈;三是以学习培训为抓手。认真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及时选送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上半年共选派60余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选送15余人参加省厅举办的专业培训。举办专题培训班四期(区委四套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1期、**区土地利用总规修编和用地报批工作培训班1期、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培训班1期、政治理论学习研讨班1期),订购省厅编印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培训教材》100套,做到分局机关各股室、乡镇国土所工作人手一册。利用村级换届时机,对全区13个乡镇199名协管员进行考核,重新选聘协管员100名,省厅到达协管员工资23.88万元,我局按季度足额下拨11.94万元,进一步增强一线监管力量。四是以深化活动开展为抓手。“国土资源服务年”活动、“服务发展最佳股室”和争创“五好党支部”等各项活动均有序开展,“6.25”期间13个乡镇国土所都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普及率进一步提高。五是以党建工作为抓手。认真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成立了分局机关第一届工会和第一届妇女工作分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工会和妇女工作分会主席、委员,党的助手能力得到了加强。“七一”期间组织局机关党员到巨口乡上埔村开展“挂村服务、互动联动”活动,慰问特困党员、老党员、革命五老子女、五保户等13户,发放慰问金0.3万元、下拨互动联动各项工作经费2万多元,有力地推动上埔村的新农村建设。

矿山修复监理工作总结范文3

【关键词】矿山机电设备;故障;探究

1矿山机电设备故障产生的原因

矿山机电设备的突然性失效发生的情况很高,这种突然性故障就会造成煤矿企业的重大损失、后期的维修资金高出预计值以及维修的耗时长等多种问题。那么,如何应用科学的故障诊断技术来合理的优化以及防止故障带来的损失是煤矿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1机械零件故障以及设备的各项环节发生变化

当矿山机电的机械发生故障,维修人员往往在检修的时候会发现,故障主要是由零件本身的破坏造成。零件的破坏主要是说零件本身符合设备的尺寸随着时间的使用发生了转变,脱离了原有的尺寸,这种原因通常是因为设备使用老化造成的。

1.2机械设备超耗能使用

每一台设备的使用都是有使用年限以及设计的参数,当机器设备在正常情况下遭到了破坏,就会形成故障。

2矿山机电设备故障的诊断技术

设备的故障信息可以通过对机械设备的运行时间以及状态进行识别和观察,通过听、摸、看来判断设备是否存在故障。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利用传感器等设备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分析,例如温度的信号以及振动的模式,速度是否加快等,然后在根据采集到的信号判断设备的运行是否正常,常用的诊断方法为以下几类。

2.1温度诊断

当矿山机电设备在发生故障时,温度往往会随着故障逐渐升温,一些已经损坏的零件在发生故障之前就伴随着明显的温度升高。系统工作人员可以根据不同的问题制定图表,根据温度图的变化分析故障,并及时的发出风险信号。

2.2振动探测

振动探测主要可以分为简单的诊断仪器和精密化的诊断系统,这种振动探测可以进行设备故障的预防。简易模式的诊断仪器通常指矿山机电设备的检修与安全监控系统研究路俊锋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长治046000的是人工可以直接携带的仪器,这种仪器通过设备的运行振动信号来判断是否正常。精密诊断系统,可以定期的对某些设备进行故障检测,经过计算机对数据的分析查找故障发生的原因。

3矿山机电设备故障诊断所要注意的问题

在上文中我们分析了矿山机电设备产生故障的原因以及故障诊断技术,我们了解到仅仅使用矿山机电设备故障诊断技术还不能完全的使机械设备进入到最佳的工作模式,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进行设备故障诊断以及应用时应该了解到不同技术在不同情况下使用的注意要点,以此更好的发挥故障诊断技术。3.1加大对矿山机电设备的日常检测通过上述的研究我们发现,矿山机电设备的故障多数情况下是由于日常检测的不规整而引起的,本该在日常监测中就解决的问题却没有发现,以至于造成最后的损坏。针对这一点,矿山的管理人员应该设立专管人员,根据矿山人员的实际情况分发每项工作。另外,煤矿企业的管理者也应该定期组织人员培训进行思想指导以及技术指导的强化,从而不断提高故障诊断工作的完善。3.2加大对矿山机电设备故障诊断的重视矿山开采使用的机械设备非常多,这些设备如果产生故障则会引起煤矿企业的整体运作,从而影响煤矿企业的产量。因此,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要重视设备故障诊断技术的应用,对矿山机时分清主次。技术人员要不断的总结故障诊断的工作原理,并总结常见的设备故障,其次,在不同情况下,工作人员要能够熟练的运用不同种类的故障诊断技术,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故障。最后,工作人员要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反思自身存在的不足,通过反思并更好的掌握工作的技巧,制定出一套符合自身的故障诊断使用模式,以此提高机电设备故障诊断的水平。

4矿山安全监控系统

4.1安全监控系统的要求

矿山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这就对矿山的安全监控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矿山企业中的每一位员工都要具备一定的防范意识,将每项工作都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之上展开,对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的员工予以奖励,促使其积极发现矿山运作中的安全问题。其次,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安全意识的培养,安全检查人员要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知识素养,以保证对设备进行检修时能够准确的开展工作,另外还要对操作设备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避免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最后,各个部门间要加强协调合作关系,保证工作上相互配合,使矿山的生产更加安全、高效。

4.2安全监控系统的完善

危险源是危险物和能量的集合体,也是导致矿山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识别、发现并处理危险源是矿山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环节。在生产过程中的监测主要包括日常检查和网络监测,日常检查工作主要是通过安全监察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登记得以实现,而网络监测是通过自动化的装置对危险源进行检测和预警,预防事故的发生。

5矿山机电设备的现代化安全管理措施

5.1不断加强机电设备工作人员的现代化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

在机电设备运行过程中,要想保证其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就必须要重视企业的生产效率提升,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企业的经营效果,设备技术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矿山企业的机电设备运行情况,因此矿山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以及相应的组织必须要定期对设备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现代化技术培训,这样才能够不断提升机电设备的技术管理人员技能,从而保证矿区机电设备的顺利运转。

5.2重视维护工作开展

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过程中,维修管理工作开展是非常必要的,机电设备维修通常会涉及到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其采用的工具也存在较大的差异,这种情况下,就给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开展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重视维修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设备检修率,定期开展维修检查工作,使得设备维修维护工作及时开展,保证矿山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效率,不断提高矿山的生产效率,提高矿山的经济效益水平。

6总结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矿山机电设备在安全发展和更新改造建设过程中,其自动化程度不断提升,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的提升整个矿山生产过程的安全性能和有效性能,必须要重视对矿山机电设备的现代化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只有这样才能够不断促进我国矿山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路俊锋 单位: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矿山修复监理工作总结范文4

我市矿山企业点多、面广、分布复杂,并且大多数分布在偏远的山区。全省共有9对煤与瓦斯突出井,我市就有3对;监管的矿山企业涉及到煤矿、井采矿、尾矿库等6大行业。而我局矿山科科室仅有3名工作人员,做为矿山科的科长,我深知自已担负着全市76个矿山企业的监管工作,任务非常繁重。为了更好地完成监管任务,我与科室成员在工作中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思想,并紧密结合我市矿山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实践调研,反复研究,制定了周密的工作计划,并开展了有关的工作措施,在的工作中取得了另人瞩目的工作成绩。现将我在的工作进行以下总结。

一、认真谋划,突出矿山企业监管重点

在企业监管时间安排上,我们把76个矿山按照安全生产环境和危险程度分为三类,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监管检查。我们规定,对于煤矿、井峒开采非煤矿的山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于露天开采的采石场、石煤矿、膨润土矿和尾矿库的检查每两月不少于一次;对于轮窑厂和砂场的检查每三月不少于一次。突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检查督导,有效地缓解了人手不足监管困难的问题;在监管对象的安排上,我们突出了煤矿和井峒开采的矿山企业的监管检查,优先考虑、优先组织,确保及时、有效;在监管内容的安排上,我们突出了对煤矿企业的瓦斯治理、井采矿山的防冒顶、露采矿山的防边坡垮塌和使用火工品企业的爆破安全,确保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位置上。

二、夯实基础,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

我重点做了以下四项工作,一抓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年初我们督促企业修改完善了十四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煤矿企业按照《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指导意见》按时按质的配备“七大员”,并制定落实相应的工作职责;二抓矿山安全技术基础管理,我市非煤矿山安全技术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安全技术资料缺乏,大部分矿山企业均没有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采矿无序现象较为严重,针对这一问题,我局于年初召开了非煤矿山行业工作会议,明确规定,非煤矿山企业无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予复产,各矿对这一问题也高度重视,年初均聘请、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通过大半年来时间努力,矿山安全技术基础资料正逐一完善,井峒开采矿山采掘布局不合理的现象得到了根本扭转,采掘失调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生产矿山消除了无作业规程和施工技术措施施工作业现象;三抓矿山硬件及设备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各级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要求抓好日常督查,地下开采矿山重点抓安全出口、采矿、通风及机电安全管理,露天开采矿山重点抓台阶开采和边坡安全管理,煤矿重点抓好瓦斯抽放和治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山,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不予延期换证;四抓安全现场管理,露天开采矿山均配备了2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地下开采矿山配备了3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各矿山企业今年以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足够,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根本加强,做到了安全员班班跟班,落实了矿山主要领导安全现场检查制度,安全工作做到了靠前指挥、现场解决问题,在最大程度上扼杀了事故苗头,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

三、严格执法,深入查找治理矿山企业的安全隐患

矿山企业监管是个动态的、连续的管理过程,不能一蹴而就。除了要考虑人和物的因素之处,还要考虑地质条件、作业环境等因素。我们科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经常占用双休日的时间,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今年1-10月份,我们共对企业检查178次(下井检查64次),共查出安全隐患493条,督促企业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于发现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企业,立即责令其停产并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决不姑息迁就。为更好地查找、消除安全隐患,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我们注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抓企业自查,二抓现场督查,三抓隐患跟踪复查,对各矿山企业每月上报的安全隐患自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反馈报表及时按月汇总分析,及时掌握了解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的成效显著。

四、热忱服务,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矿山修复监理工作总结范文5

修订的简要经过

修订《矿山安全法》曾被列入2006年、2007年国务院立法计划项目,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修订工作。从2004年底开始,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就组织开展《矿山安全法》的修订调研工作。2005年成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后,组织起草了《矿山安全法》(修订稿),于2007年12月将《矿山安全法(修订送审稿)》提请国务院审议。2008年,《矿山安全法(修订送审稿)》征求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意见。因2010年7月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决定修订《安全生产法》,故放缓了《矿山安全法》的修订工作。2012年11月,《安全生产法》完成了相关修订工作之后,《矿山安全法》又被提上修订日程。但鉴于《矿山安全法(修订送审稿)》上报5年多来,情况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安全生产法》的修订。为此,国家安监总局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要求,对原上报国务院审议的《矿山安全法(修订送审稿)》进行了调整和补充。2013年2月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再次对《矿山安全法(修订送审稿)》进行审查之后,于当月提请国务院审议。目前,提请国务院审议的《矿山安全法(修订送审稿)》共九章、八十二条,比现有《矿山安全法》增加一章,条目增加32条。

修订的原则

这次修订《矿山安全法》,遵循了以下4个原则:

基本构架保持不变,适当调整内容。这次修订基本延用原法的章节结构,同时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对法律结构进行了适当调整,增设了“矿区安全保护”一章,以加强对矿区生产安全秩序的保护;增设了“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特别规定”一章,突出液态、气态矿山开采安全的特殊要求;删除“矿山事故处理”一章,统一适用《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已有规定的,不再重复。《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矿山安全法》是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的特别法,按照“特别法优于基本法”的原则,矿山企业应首先遵守《矿山安全法》的规定,在《矿山安全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应遵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注重可操作性。以前法律没有明确的,这次修订予以明确;以前规定较原则的,这次修订予以具体化;以前没有规定的,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的需要,特别是近几年安全生产工作行之有效的做法,补充相应的法律规定。

依法从重处罚。受当时的立法限制,《矿山安全法》规定的处罚较少、幅度较轻,不利于事故查处追究,行政执法力度不够。这次修订增加了处罚条款和处罚幅度。

修订中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关于矿山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目前矿山安全监管有3种:一是国务院安监部门对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管,县级以上各级安监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管。二是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实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的制度。三是国务院安监部门负责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的监管,并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设立安全生产监管分部。另外,原煤炭部等经济部门撤销后,多数地方没有相应部门承担矿山企业的行业管理。因此,这次修订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作出相应的规定。

关于乡镇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权。鉴于乡镇人民政府没有独立的司法机关,故很多法律、行政法规都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没有明确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2011年12月31日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正在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对乡镇人民政府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支持或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但矿山领域较特殊,大部分矿山是乡镇企业。为此,《矿山安全法》在这次修订中增加了相关内容,其目的是通过法律明确授权形式,赋予乡镇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权,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授权乡镇人民政府,对其辖区内的矿山安全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

关于尾矿库安全监管。这次修订稿规定:一是加强尾矿库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明确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对尾矿库库址,尾矿坝稳定性、尾矿库防洪能力、排洪设施和安全观测设施的可靠性进行充分论证,并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加高尾矿库的坝体、增加尾矿库的库容。二是加强尾矿库闭库的监管。规定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闭库;闭库应编制专门的安全设计,经安监部门审核批准;未经审核批准不得闭库施工;闭库工程竣工由安监部门验收。三是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减少尾矿库。规定矿山企业应逐步采用先进的尾矿排放、综合利用技术,减少尾矿堆存,节约土地资源,降低尾矿库安全风险。四是加强闭库后的安全管理。明确矿山企业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停作业,并报请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下游区域居民撤离到安全地方。对于解散或关闭破产的矿山企业,其已闭库或废弃的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矿山企业出资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无上级主管部门或出资人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单位负责。五是建立保证金制度。

关于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鉴于石油、天然气等液态气态矿产不同于一般固态矿产开采,这次修订设立专章,对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作出特殊规定。

关于矿区安全保护。由于目前偷盗矿区矿产资源和设备物资等现象十分猖獗,现有法律法规又没有相应规定,这次修订稿增加了矿区安全保护的有关内容,对矿山企业土地使用、专用设施保护、工程作业等作出规定。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应依法保护辖区范围内的矿山生产安全设施,维护矿山生产工作秩序,组织查处危害矿区安全的违法行为。未经批准,禁止在矿山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有效期内,在该土地上种植、养殖、取土或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占有或改动矿山企业的铁路专用线、电力专用线等矿山专用设施和基础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矿区范围内建设公用工程或其他工程。因建设公共工程或其他工程而危及矿山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与矿山企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这次修订将多年来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有关方针、政策制度法、法定化,通过法律形式加以明确规范,以促进矿山依法开采,保障安全生产。

矿山修复监理工作总结范文6

一、美国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沿革

美国煤矿安全管理及立法始于1891的第一部联邦法规《联邦煤矿安全管理条例》,它标志着美国矿山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矿山安全活动的联邦立法的开端。之后受煤矿安全事故及其社会舆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等影响的推动力作用,从早期安全管理立法阶段,经历修订完善,到日臻成熟三个重要的历史阶段。

(一)早期的煤矿安全管理体制及立法阶段(1891~1951年)

美国东部的阿巴拉契亚山脉地区蕴藏着丰富的煤炭资源,1848年在弗吉尼亚州中部地区出现了第一座煤矿。此后,东部的山脉中开掘了数以百计的煤矿,早期资本主义的压榨与掠夺的本性在煤矿得到充分的暴露,成千上万的矿工终年在矿井下干着不见天日的工作,煤矿从联邦和州层面都没有所谓的安全管理体制可言,没有任何专门的安全法律法规保障,工人劳动条件十分恶劣,矿难事故频发,工人的死伤无人过问,但是当时留下的纪录却很少。

19世纪60年代,由于过多的煤矿安全事故的社会影响,美国国会也曾提出关于成立联邦矿业局的法案,以建立联邦矿山安全管理体制,然而由于受当时对煤矿安全认识水平的限制和立法经验不足,法案极不成熟,因此,法案颁布后没有推动矿山安全管理体制的建立,当然对煤矿安全几乎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重大矿山灾害事故仍然不断发生,如西弗吉尼亚州造成362名矿工死亡的矿难(美国历史上有记载的最重大的矿难),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反响,民众要求政府采取行动,以控制严重的重大事故的发生。在189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治理煤矿安全的第一部联邦法规,标志着规范矿山活动的联邦立法的开端。由于该条例的法律位阶较低,相关的规定较为宽泛,所以没能够有效地规范煤矿开采行为,对煤矿安全产生的作用有限,之后的20年煤矿每年因事故死亡的人数仍然超过2000人(1907年人数更是高达3000多人),这一时期(20世纪初的前十年)也是美国采矿史上最为黑暗惨痛的时期。于是国会1910年通过成立矿业局的法案,隶属内政部,同时赋予矿业局管理采矿企业安全的责任,以减少采矿引发的事故,这是美国煤矿安全管理体制建立的重要标志性事件,自此,矿业局会同各主要产煤州陆续制定了煤矿安全生产的一些规定和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同时还加强了煤矿通风设备和安全仪器(如瓦斯检测器等)的开发和应用。这些安全措施的实施明显地促进了美国煤矿安全状况的改善,但当时国会出于保护资本主义高度自由市场经济环境考虑,未授予矿业局进入煤矿的调查权。直到1941年,美国颁布了第一部烟煤和褐煤矿井全国性安全法规,并在煤矿区开始建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派驻煤矿安全监察员和检查员,依据该法文,联邦调查员有权进入煤矿,进行年度检查,获取相关信息,但没有制定和安全与健康相关的条款,这一举措使煤矿事故率下降,1947年国会授权又制定了第一部关于煤矿安全的联邦法规,到1949年美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降到了585人,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1.3。

(二)修订完善阶段(1952~1976年)

以通过《1952年煤矿安全联邦法案》为标志。

1951年12月下旬西法兰克福发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9名矿工遇难,再次引起公众极大关注,1952年第82次国会将《公众法552》颁布实施,并通过了《1952年煤矿安全联邦法案》,主要在于防止重大灾害,要求对地下开采煤矿进行年检。规定了地下开采煤矿的安全要求,尤其是对高瓦斯煤矿提出更加严格的标准,该法案赋予联邦监察员更大的权力,有权下发撤离危险区的命令和违纪处罚通知,规定州监察员在州的计划体系下进行监察时也须遵守联邦政府规定的标准。同时规定对于不听从撤离指令或拒绝调查员进入矿区检查的矿主,将给予民事处罚,但并未对违反安全条例的行为做出罚款的具体规定。该法案有37条是关于煤矿安全与健康的标准,增加对无烟煤煤矿的管理,但未包括露天煤矿和那些矿工低于15名的地下煤矿。可见1952年的法规仍存在许多不足,次年立法委员会对之修改,取消了关于小规模矿井(井下职工少于14人)免检的规定。煤矿灾难性事故仍然接连不断的发生,要求建立一支专门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呼声越来越高,有关报告于1963年8月提出。196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1966年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联邦法案》,将1952年煤矿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的井工开采矿山,该法案是1952年法案的延展,制定了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职业安全与健康标准,标准分为建议性和强制性两部分,增加了对小型地下煤矿企业的监管,明确提出了对地下矿山必须进行一年一次的例行安检,对于屡次违规的矿山,联邦监察员有权下发违法通知和关闭命令,并增加了教育和培训项目等。

然而,煤矿重大恶性事故依旧不断发生,煤矿职业安全与健康的立法进程仍然不能跟上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于是1969年国会通过《煤矿安全与健康联邦法案》(通常简称为《1969煤矿法案》),该法案比此前的那些法案都更加全面和更加严格,法案包括了露天和地下开采的所有煤矿,并规定露天煤矿一年必须进行两次安检,井工开采的煤矿一年必须进行四次安检。该法案扩大了联邦政府对煤矿的执法能力,《1969煤炭法案》规定对所有违规行为要处以罚款,并制定了对故意违法行为的刑事处罚条例,规定了针对所有煤矿的更为严格的安全标准,并建立了职业健康标准,规定了对因煤尘吸入(尘肺或“黑肺病”)引起的进行呼吸性疾病造成完全或永久性残废的矿工的赔偿。

《1969煤矿法案》比《1952年煤矿法案》前进了一大步。它不但规定了详尽的强制性安全与健康标准,还规定了严格的安全监察制度。该法律规定若发现违法作业时,矿主将受到警告、罚款以至关闭矿井的处罚;对于故意违法的矿主,由联邦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监察机构有权调查任何一起事故,并追究责任。如1970年底,芬利煤炭公司一个矿井瓦斯爆炸,死亡38人,经理被判3年徒刑,罚款7.5万美元,公司被罚款10万美元。197 7年,煤矿违法事件罚款总额达到1200万美元左右。《1969煤矿法案》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煤矿安全立法逐步走向成熟,对煤矿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年,即1968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有331人,千人事故死亡率2.31,1969年下降到203人,千人事故死亡率下降到1.52,之后持续下降,到1972年,事故死亡率人数下降到152人,千人事故死亡率下降0.96,首次降到了1以下。

(三)日臻成熟阶段(1977~至今)

以《1977年矿山安全与健康联邦法案》的通过为标志。

在1969年《煤矿安全与健康联邦法案》和原有的《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法》的基础上,通过合并和大量修改后制定出来,并于1977年10月由美国国会通过《1977年联邦矿山安全与健康法案》(简称《矿山法案》),1978年3月9日当时的卡特总统签署生效。

该法修改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矿山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体制做了重大调整。将内政部内部的安全管理职能从内政部划转归劳工部,新机构命名为“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由一名副部长领导。二是根据该法案设立了独立的“矿山健康与安全联邦调查委员会”,对矿山安全与健康管理局进行独立的监督(对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做出的强制性决定进行司法复审),使煤矿生产和安全健康监督监察最终形成了高度独立、相互分权制衡的科学的管理体制,煤矿安全管理的公正性大大增强。三是加强了所有采矿工业的联邦健康与安全规定,将煤和非煤开采包括在一个法案内。四是大大加强了“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的权限,调整并加大了联邦机构的设置。五是规定了矿工代表可直接参与矿山安全事务,为工会和工人参与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保证,改善了矿工权利,加强了因矿工行使这些权利而遭受矿主报复对矿工的保护,鼓励矿工及其代表多参加与健康和安全相关的活动。六是规定加强安全技术研究和矿工安全培训。七是进一步加大了对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八是规定所有地下煤矿必须拥有救援队。

2006年国会进一步通过《矿山改善与应急新法案》。修订补充了《矿山法案》中地下开采煤矿应急方案,专门制定了地下煤矿应急方案,增加了一些有关矿山救援队和废弃矿区的新规定,规定了矿山灾害发生后的报告制度,即矿山灾害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并增加了矿山事故的民事赔偿额度,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发生矿山事故的成本。

美国煤矿目前执行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主要是1969年国会通过,1970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职业安全与健康联邦法》;1977年10月国会通过,11月9日颁布实施的《1977年联邦矿山安全与健康法案》一般简称《矿山法》;2006年国会通过《矿山改善与应急新法案》是上述法案的补充。

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的执行机构是隶属劳工部的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它的监督与复审则是一个独立的由总统任命的执法机构——联邦矿山安全与健康复审委员会,它的职能是监督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依法行使权力,受理机构和个人对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决定的投诉或复议,从而使其的权力受到有效的监督。

为了更好地执行《1970年职业安全与健康联邦法》,美国联邦职业安全与健康监察局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详细的、便于操作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标准,汇编入《联邦法典》的第29卷中;同时由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主持制定并颁布实施了一整套详细的矿山安全与健康法细则,汇编入《联邦法典》的第30卷中,且每年根据煤矿职业安全与健康、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现状补充修订一次,成为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执法的重要依据。

执法和监督在美国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的监管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执法监督工作的程序由事故预防、调查处理和最后的仲裁组成。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根据《1977年联邦矿山安全与健康》授权,主要任务是强制执行法定的矿山安全与健康标准,消除矿山死亡事故、将危害程度减低到最低点;保证使美国矿山的安全与健康环境得到改善;为了保证执法的公正,在联邦层面上成立了联邦矿山安全与健康复审委员会,根据《1977年联邦矿山安全与健康法》的职能则是对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的执法行为进行司法复审(其5名委员由总统直接任命)。从而形成了煤矿安全管理的立法、执法和监督的完整的闭环体系。

二、推动美国煤矿安全管理与立法发展的主要动力

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1891年前美国煤矿无法可依,煤矿事故频发,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超过2000人,到如今(2011年)美国成为世界上煤矿立法和安全管理最为完善的国家,每年生产煤炭超过1.1 Gt洗精煤(相当于1.6Gt原煤),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少于30人,120年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推动美国煤矿安全管理体制和立法进程的主要动力反映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动力,即高度发达的经济社会条件和相对自由的社会舆论环境。由于经济社会相对发达,整个社会对安全事故高度敏感和较低的容忍程度,煤矿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媒体跟踪追捧,舆论高度关注,产生巨大社会压力,引起政府和全社会对煤矿安全事故的高度重视,从而大大推动和加快煤矿安全立法的进程。如1968年11月20日,位于法明顿附近的固本煤炭公司9号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78名矿工遇难,几天后矿井被封。同日,康苏尔煤矿发生瓦斯大爆炸,又有78名矿工死亡,触发煤矿工人大罢工,社会舆论哗然;在此之后,又有发生了几次矿山安全事故,造成170多名矿工死亡,事故的不断出现,使得采煤业成了美国最危险的职业;同时,成千上万的矿工由于吸入过量煤尘而患尘肺病,致死致残严重,迫使美国联邦政府制定更加严格的煤矿法规。

二是行政动力,1973年,通过行政手段(内政部部长签署行政命令),设立矿山安全监察局,该机构独立于矿业局,负责实施以前由矿业局行使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方面的职能,避免了矿业局既负责矿山资源开发,又负责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当资源开发与行使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矛盾时难以处理的问题,从而使矿山安全管理体制向独立、分权制衡迈出了重要一步。美国以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为主导,从煤矿安全事故中总绪渗痛教训,完善煤矿安全法规。几乎每一条煤矿安全法规背后都有对应的事故教训,煤矿煤矿事故发生后,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立即组织专家调查组,对发生事故的内、外部原因进行 系统深入调查,提出基于事故科学分析的调查报告和煤矿安全修法补充草案,提交议会审议通过,如《1977年联邦矿山安全与健康法案》形成和完善过程即是行政推动立法完善的很好例证。该法案到目前为止仍然执行,已经影响了美国煤矿安全生产35年以上,并将继续产生影响。该法案的实施,推动了煤矿安全产生历史性的变化,安全状况持续改善,美国煤矿安全形势得到彻底改观,恶性多人事故已基本杜绝,工伤事故率稳步下降。煤矿事故伤亡人数由1977年的272人(百万吨死亡率0.21),下降到1980年事故死亡133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17,进而到1989年事故死亡68人,百万吨死亡率为O.08,10年中年平均事故死亡94人,百万吨死亡率下降了52.9%。从1980年起,美国对煤矿安全考核采用20万工时死亡率。进入90年代,美国煤矿事故伤亡人数继续减少,是历史上的最好水平。1990年美国煤矿事故死亡66人,1999年事故死亡34人,10年中年平均死亡45人,20万工时死亡率降到了0.03,2008年事故死亡30人,20万工时死亡率降到了0.02,和1977年相比事故率下降了6倍。煤矿进入到了长期安全稳定的一个崭新的本质安全生产阶段,引领煤炭行业成为美国安全状况最好的行业之一,行业社会形象达到大大改观。

通过以上阐述和分析可知,煤矿安全法律制度完善的基本路径是:(1)煤矿发生安全事故;(2)强烈的公众反响;(3)事故调查与案例分析;(4)经验教训总结;(5)提出修法议案;(6)立法机构审议通过修法。其职业安全与健康方面的立法程序主要包括:第一步,事故调查;第二步,由劳工部长主持,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院或咨询委员会等提出立法方案建议,草拟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标准)的方案;第三步,通过国会参众两院小组委员会举行听证会,并经两党议员辩论;第四步,取得一致意见后表决通过;第五步,总统签署生效成为正式立法,并严格实施。

矿山修复监理工作总结范文7

关键词:矿山机械;故障诊断技术;设备维修

1 故障诊断技术在矿山机械设备工作中的重要性

1.1 保障正常生产

对矿山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可以将矿山机械设备分为两种。一种是出现故障的矿山机械设备,另一种是正常状态的矿山机械设备。当矿山机械设备按照状态情况分组后,工作人员可以对出现故障的矿山机械设备,采取相应维修工作,使矿山机械设备能够满足矿产资源开采的需求,保障矿业工作正常生产[1]。

1.2 降低安全事故

我国矿产资源开采力度不断加大,矿业单位对矿山机械设备的需求逐渐提升。由于矿山机械设备价格较高,不少矿业单位为提升产量,使矿山机械设备长期处于超负荷的状态下运行。这种情况不仅影响矿山机械设备的工作效率,机械设备还会因过热导致某些故障问题,甚至引发安全事故,威胁矿业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对矿山机械设备应用故障诊断技术,能够及时发现矿山机械设备的内部问题[2]。同时,停止出现故障问题的矿山机械设备生产,进行专业维修工作。在矿山机械设备检修过程中应用故障诊断技术,极大程度降低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的风险,保障矿业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1.3 减少生产成本

矿山机械设备长时间处于超负荷状态运行,极易出现各种故障问题。如果不停止设备,使矿山机械设备处于超负荷状态。会加剧矿山机械设备的故障,大幅增加后期维修费用。利用故障诊断技术,能够在矿山机械设备故障初期,及时发现问题。将矿山机械设备的故障消除在萌芽之中,极大程度降低维修费用[3]。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利用故障诊断技术,还能够迅速发现矿山机械设备的故障问题,节约检修工作时间成本。使得矿山机械设备尽早恢复正常,投入到矿产资源开采工作。

1.4 降低噪声污染

当矿山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时,通常会产生强烈的振动和巨大的机械噪声。不仅缩短矿山机械设备的使用年限,还会对矿业工作人员造成噪声污染,严重影响矿业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利用故障诊断技术,能够通过信息采集与分析等方法,去除掉机械设备内部的故障问题[4],降低矿产开采过程中的噪声污染,保障矿业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促进矿业开采工作顺利进行。

2 矿山机械设备故障诊断技术的工作步骤

2.1 机械设备信息采集

对矿山机械设备的各项数据进行信息采集,是故障诊断技术的首个环节,也是矿业开采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重要因素。矿山机械设备进行信息采集的原理,主要是通过各种传感器采集矿山机械设备各部位的温度、振动幅度和压力等数据。这项工作能够为后续的维修工作提供数据参考,使工作人员更加清晰直观分析出矿山机械设备的故障种类,从而降低矿山机械设备检修工作的整体难度[5]。

2.2 机械设备特征提取

尽管利用传感器,能够采集到矿山机械设备运转时各部位的数据信息。但仍无法通过这些数据信息,直接判定矿山机械设备内部的故障问题。矿山机械设备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需要整合汇总所有采集到的数据信息,并进行专业的数据分析。从而缩小矿山机械设备故障问题的范围,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3 机械设备状态识别

虽然经过上述工作,检修人员已经缩小了矿山机械设备的故障问题范围。但是矿山机械设备中的许多故障问题都会出现同一症状,阻碍故障辨别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检修人员可以结合数据分析结果与矿山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与矿山机械设备故障数据库进行对比,使用排除法确定矿山机械设备具体故障,提高辨别故障问题的准确度[6]。

3 矿山机械设备维修中的常见故障诊断技术

3.1 油液参数实时监测技术

油液的正常输送对矿山机械设备的有序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矿山机械设备日常运行中,通常会使用到润滑油、液压油和动力油。每种油液用途各不相同,油液使用位置也有所差别。在矿山机械设备中使用润滑油,通常是为降低矿山机械设备运转时的摩擦力,提升矿山机械设备运转效率,延长矿山机械设备使用年限。液压油主要用在矿山机械设备的液压支架中,也能够起到降低摩擦和提升运转效率的作用[7]。相对于润滑油,液压油能够起到防腐和防锈的作用,极大程度避免矿山机械设备生锈。动力油能够为矿山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提供强大动力支持,保障矿产资源开采工作顺利进行。油液参数实时监测技术,主要利用传感器采集油液的各项参数,保障油液质量满足矿山机械设备运行需求。采集分析油液各项参数,也能够发现矿山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的故障问题[8]。然后通过更换油液的品牌和种类,使矿山机械设备恢复正常,保障矿产资源有序开采。使用油液参数实时监测技术时,应注意根据油液种类,使用不同的传感器采集信息。采集油液参数时,应尽量保证数据采集的实时性和完整性。通过传感器的优势,对不同种类油液的含水量、黏度和金属含量等参数,进行全面完整的数据采集,为后续维修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参考。

3.2 机械设备损伤检测技术

在常年的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矿山机械设备的杆件内部通常出现不同程度的磨损。这种情况不仅影响矿产资源的正常开采,甚至会引发安全事故,严重阻碍我国矿业发展。为确保矿山机械设备正常运行,应对矿山机械设备杆件内部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杆件内部的故障问题。矿山机械设备内部杆件出现焊接裂缝和轴承问题时,无法直接通过肉眼辨别,利用传统的仪器设备也无法检测到焊接裂缝情况。无损探伤技术成功解决了故障诊断的难题。通过超声波的特点及优势,能够及时发现轴承断裂和杆件断裂的情况,为矿山机械设备维修工作提供良好帮助。

3.3 机械振动幅度监测技术

矿山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过程中会出现小幅度振动现象。矿山机械设备内部出现故障时,往往振动幅度会明显增大,振动频率也会有所改变。因此,在矿山机械设备检修工作中,通过传感器对振动幅度的监测,能够及时发现矿山机械设备的异常情况。在矿山机械设备中使用振动传感器,还能够对故障问题起到良好的预防工作。工作人员可以第一时间发现矿山机械设备出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经济损失。使得矿业资源开采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3.4 维修人员主观诊断技术

对矿山机械设备进行故障诊断,最常用的是维修人员的主观诊断技术。这种故障诊断技术比较原始,优点是速度快、成本低,在矿山机械设备检修工作中占据重要地位。维修人员的主观诊断技术,主要通过维修人员处理矿山机械设备故障问题的经验和自身的知识储备,辨别矿山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异常情况,为故障问题的处理提供参考。在矿山机械设备检修工作中,使用主观诊断技术,需要维修人员对故障现象拥有多年丰富经验,并且保持终身学习的习惯。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断提升自身的实践能力和理论知识,确保准确有效辨别矿山机械设备故障问题。

3.5 数字化模型系统检测技术

数字化模型系统检测技术主要利用传感器与数字建模相结合,通过传感器采集各项数据,建立矿山机械设备模型。从而能够更加直观找出故障问题,使矿山机械设备维修工作更加便捷。虽然这项技术能够精准确定故障问题的种类,但运用该技术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性要求较高。而且整体检测时间较长,影响矿产资源开采工作。

4 结语

故障诊断技术是矿山机械设备维修的前提,更是矿业开采工作的安全保障。使用故障诊断技术,能够通过信息采集和分析等步骤,明确分析出矿山机械设备内部故障问题。然后通过专业人员的维修工作,使矿山机械恢复正常使用,避免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虽然故障诊断和维修的流程看似简单,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许多细节需要注意。在矿山机械设备故障诊断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故障诊断错误,严重影响后续维修工作。利用故障诊断技术,应结合矿山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分析每种故障诊断技术的优缺点。从而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使矿产资源开采工作能够顺利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 ]张志宇,栗健,李频.矿山机械设备故障诊断技术[J].湖北农机化,2020 (4 ):96-97.

[2 ]刘慧彬.在煤矿机电设备维修当中故障检测诊断技术的使用[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9 ,39 (22 ):49-50.

[3 ]王毅.浅析矿山机电设备常见的故障以及解决策略分析[J].中国金属通报,2019 (10 ):91 ,93.

[4 ]祗欣凯.故障诊断技术在矿山设备机械维修中的应用[J].石化技术,2019 ,26 (8 ):354 ,360.

[5 ]王进科.矿山机械设备的养护与维修技术初探[J].决策探索(中),2019 (8 ):22-23.

[6 ]张新.综合机械化采煤设备管理及故障维修案例分析[J].设备管理与维修,2019 (12 ):72-73.

矿山修复监理工作总结范文8

一、以基本农田保护为核心,未雨绸缪,加大投入,耕地总量实现占补平衡

按照“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工作思路,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关系,在全市新一轮赶超发展过程中,始终做到不触基本农田的“高压线”,不踩依法依规用地的“红线”,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的“底线”。

1、耕地保护工作扎实开展。市政府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列入县级政府经济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所占分值为农业方面的14%;市、县、乡三级的党代会、人代会和经济工作会也将耕地保护列为重要内容,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市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208个,保护地块33万块,设立保护标志1360个,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到村2343份,到组2.7万份,到户68.4万份,基本农田保护率稳定在85.5%。我市基本农田保护“完善好一项制度,编制好一张图纸,竖立好一块牌子,建立好一本台帐,抓好一支管护队伍”的做法得到省政府耕地保护联合检查组的高度评价。

2、“造地增粮富民工程”顺利推进。成立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开展土地后备资源调查,对全市宜耕未利用地、工矿废弃地和村镇闲置用地进行调查摸底。高安、上高等县(市)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共7个通过验收,新增耕地8184亩。袁州区、丰城市、奉新县、万载县4个省级“造地增粮富民”工程造地9100亩,新增耕地6788亩。上半年,全市争得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3个,面积45298亩,总投资达7247万元。启动“造地增粮富民”工程造地计划8000亩,涉及8个县(市、区),其中袁州区和上高县造地项目(合计3600亩)通过省厅批复。市政协委员在调研“造地增粮富民工程”活动中,充分肯定各地“先造地,再用地,集中整理,分块复耕”的做法。

3、旧村改造工作全面实施。严格执行《**市农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十不准”》,不断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按照“险村避灾、旧村复耕、新村节地、拆旧建新”的要求,因地制宜采取整体搬迁型、拆旧建新型、改旧刷新型、拆迁安置型、生态结合型等“五型模式”,扎实推进旧村改造工作。全市累计完成规划编制村庄7200多个,改造旧村庄1500余个,节约耕地8000余亩,走出了一条建设土地节约型新农村的道路。

二、以服务赶超发展为已任,千方百计,精心操作,经济建设用地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按照“重大项目保障用地,优质项目优先供地,所有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用地思路,想方设法争取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全市赶超发展的用地需求。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适时开展。积极向省政府申请修改高安市、上高县、宜丰县、万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320国道大城至万载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向省政府申请批准修改丰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佛山东鹏洁具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等6个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45亿余元、面积291.97公顷);协助万载县修改《万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保障6个工业项目建设(总投资18.58亿元、面积108公顷)。

2、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成绩良好。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年初预下达全市2008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召开由县(市、区)局长参加的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会议,将新的报批规程和报件要求及时传达到县(市、区)局。落实专人抓重点工程预审和报批工作,争取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用地列入省用地单列计划笼子。上半年,我市超计划上报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资料。全市共上报用地35批次(宗),面积523.314公顷,含农用地425.595公顷(耕地125.145公顷),其中使用省指标6宗,面积136.6273公顷,含农用地122.1198公顷(耕地17.3458公顷);使用市指标29宗,面积386.686公顷,含农用地307.475公顷(耕地107.799公顷),有力地保障了全市赶超发展的用地需求。

3、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初见成效。各地积极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对企业“圈大建小、圈而不建、建而不投产”等违反用地合同行为,采取权益托管、协议收回和依法处置等方式进行处理,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奉新县兴建20栋工业标准厂房,盘活闲置土地493亩,解决了8家企业用地难问题。**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协议收回闲置土地5宗、187.05亩;经协商同意正在办理收回手续9宗、1519.08亩;腾笼换鸟置换闲置土地1宗、44.81亩;限期整改1宗、25亩,强制收回闲置土地1宗、36.67亩,有效地防止了一些企业盲目圈地、浪费土地的行为。

三、以土地市场管理为前提,规范到位,公平竞争,土地经营效益稳步提高

按照“控制土地、饥饿供应、包装环境、提升地价”的供地思路,大力培育规范土地市场,全面落实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出让招拍挂制度,着力显化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

1、土地收购储备稳步推进。制定并向市政府报送2008年土地收购计划,组织人员对预收储土地进行现场查勘和权属调查,适时增加土地收储。上半年,全市共收储土地33宗,面积108.3公顷,其中市本级收储1宗,面积3.13公顷。目前,全市储备库共有储备土地132宗,面积961公顷,其中市本级19宗,面积291.13公顷,合同收购金额15388.72万元。

2、土地市场运作更加规范。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39号令和《**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操作规程》,扎实推进工业用地和经营性土地公开招标、挂牌、拍卖出让,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实行阳光操作、公平竞争、规范管理,全市土地经营收入再创新高。市本级公开出让土地8宗,面积283.75亩,实现土地收入16831万元。办理土地抵押登记51宗,面积2681.925亩,为企业获得贷款资金28021.1万元。

3、土地评估工作迈出大步。勘测中心完成土地勘测2050亩,评估所完成评估报告83宗,评估面积772.1公顷,评估额达71137万元。其中改制企业评估2宗,评估面积22公顷,评估额达4291万元;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评估31宗,评估面积61公顷,评估额达24972万元;市局(含收储中心)2宗,评估面积8.6公顷,评估额达6735万元;开发区36宗,评估面积661公顷,评估额达30849万元;土地使用权转让12宗,评估面积19.5公顷,评估额达4290万元。

四、以巩固整顿成果为动力,持之以恒,打防结合,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得到优化

按照“整顿、规范、提高、深化”的要求,深入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年活动,加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营造“依法办矿、科学采矿、安全生产”的矿业开发新秩序。

1、矿政日常管理工作逐渐规范。全面开展矿山年检,对省厅及市局发证的299个矿山企业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检查,并督促县市区对其本级发证矿山进行年检。认真做好矿山换发证,市级审批新设立采矿权挂牌出让发证8个、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6个、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42个。加强规费收缴,加大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入库监管力度,结合年检逐矿落实采矿权使用费收缴29万元,结合换发证全面征收采矿权价款73.99万元,完成资源补偿费入库264.29万元。全市6个县(市、区)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工作,完成矿产资源储量统计、矿山备案151个、矿产资源储量备案和登记39宗。

2、矿产资源整合年活动深入开展。扎实开展整顿规范工作“回头看”活动,对全市953个采矿权和100个探矿权进行清查和登记造册,依法查处持过期失效采矿证开采11起,越界开采3起,原关闭矿山死灰复燃1起。深入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年”活动,袁州区新坊的高岭土矿将11家采选企业整合为6家,宜丰县同安瓷石矿将13个整合为4个,既实现规划有序开采,又提高矿山产能和效益,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艰巨。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和应急调查制度、灾情速报、月报制度。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和排查工作,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1223份,防灾避险明白卡3788份,转移受灾威胁群众53户、156人。全市共设立地质灾害监测点1579个、监测员1756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5次。虽然采取各种措施,袁州区水江乡上洞村亭子组和天台镇槐溪村双坑组还是受特大暴雨影响引发山体滑坡,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

4、地质勘查与环境监督管理取得进展。组织水源地年检6处,办理省厅探矿权受理征询意见单复函30件,省厅颁发我市勘查许可证27个,其中新登记勘查项目10个,延续登记勘查项目11个,注销勘查许可证1个。清查矿产勘查项目100个,建议省厅吊销勘查许可证3个。组织调研2007年勘查项目97个,投入勘查资金2295.1985万元,勘查面积1052.65平方公里,初步控制达一定规模的矿床2个。

五、以“二调”和修编为契机,摸清家底,超前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基础得到夯实

坚持把规划修编作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基础工作的“龙头”,围绕“超前规划、摸清家底、打牢基础”的要求,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1、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全面推进。积极向政府争取专项经费,选调一批业务骨干到省厅培训,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市本级及8个县(市、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9个有资质、有技术、有实力的专业队伍承担调查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2、土地规划修编和新一轮矿产资源修编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市本级选定江西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单位,并签订规划修编合同;与江西地勘局赣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签订矿产资源规划修编技术服务合同,完成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初稿。

3、“金土工程”建设有序进行。投入资金20余万元用于购买“金土工程”硬件设备,充分利用网络现代远程操作平台,提高土地管理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初步实现省、市国土资源管理业务联网。

六、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抓手,严肃执法,查违纠错,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并举”的原则,努力强化执法手段,保证基本国策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落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赶超发展。

1、土地执法规章制度得到完善。深入开展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土地执法监察信息员(协管员)制度》、《土地违规违法案件定期报告制度》、《土地违法行为举报管理制度》,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的通知》(宜府办发[2008]35号),全面建立土地监管长效机制,依法规范有序管地用地。

2、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掀起高潮。先后举办全市乡(镇)、村(组)级领导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座谈讨论、案例分析、互动交流、学习考试等方式,培训各乡(镇)主要领导188人,村(组)主要领导2558人。《中国国土资源报》对此进行图文并茂的报道,国土资源部、省厅“三级”宣教简报也多次刊登我市的特色做法。

3、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力度加大。创新土地执法手段,通过采取“地上巡查、批后监管、联合执法”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监察“三线”互动工作举措,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上半年,我局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来信来访37件,全部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在搞好工作的同时,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全市共发现违法用地24宗,面积4.765公顷,立案查处4宗全部结案,面积0.2公顷,现场制止20宗,面积4.565公顷。完成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后续工作,立案65宗全部结案,收缴罚没款288.69万元,拆除建筑物8734平方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58宗,已处理57宗,给予党政处分28人,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

七、以机关队伍建设为关键,负重奋进,高效运行,国土资源工作登上新台阶

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的思路,通过建章立制,狠抓队伍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树立国土资源部门良好形象。:

1、“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主题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召开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悬挂宣传标语16条,出板报1期、专栏1期,编印简报12期,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稿件15篇,其中省级8篇。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发放征求意见函100余份,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26条,经过归纳梳理为9条。制定下发《**市国土资源系统关于严格执行“同城办事不吃请,午餐饭桌不上酒”规定的通知》,深入开展找差距、找原因、找动力、创新国土资源保障科学发展机制的“三找一创”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全市赶超发展提供国土资源保障。

2、“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全面展开。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提供抽样框的工作,采取全面普查与重点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服务对象名单3080个。局领导带队走访相关单位、部门、企业100多个,召开征求意见会、座谈会6次,座谈对象200余人次,广泛征求到意见建议77条,经过归纳梳理为26条。同时,大力推行阳光整改“公示制”和限时整改“销号制”,把集体责任变成人人负责,把整改任务变成了具体职责,树立国土资源部门良好形象。

矿山修复监理工作总结范文9

第一条为规范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管理工作,保证专项的顺利实施,依据《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规划纲要(20**~**年)》和《关于印发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工作组织管理机构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支持重点矿种的全国大中型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项目的实施。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组建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作为项目的组织实施及项目的日常管理机构。项目办聘请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咨询指导项目技术业务。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和财政厅(局)是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参与项目的组织管理。

第五条全国大中型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分为矿产勘查项目、矿产预测项目和新技术新方法项目等三类。矿山企业是矿产勘查类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负责本企业矿产勘查项目的组织实施。科研院所(校)是矿产预测和新技术新方法类项目的牵头单位,负责所牵头的矿产预测和新技术新方法项目的组织实施。

承担矿产勘查类项目总体地质勘查工作的地质勘查单位为项目勘查单位(以下简称勘查单位)。根据勘查设计的总体要求,承担项目实施中钻探、坑探、物探、测试和综合研究等具体工作的单位为外协单位。

第六条勘查单位、外协单位、矿产预测和新技术新方法类项目牵头单位的确定应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取招投标等方式择优选择,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参与项目实施单位的积极性。

第七条承担单位应依法取得矿业权,并履行矿业权人的义务。勘查成果资料按《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管理。矿产预测类等项目牵头单位也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成果资料。

第二章项目组织管理

第八条项目办负责组织编制专项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组织项目年度立项;编制和下达项目任务书,负责项目设计、年度工作方案、成果报告的终审和项目验收;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和项目任务、设计方案重大调整的审批;负责制定项目实施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第九条专家委员会负责项目重大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审议实施方案,提出工作部署修改建议;参与项目立项论证、评审、质量监督和成果验收工作;指导找矿技术方法攻关,帮助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

第十条省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立项申请、项目设计、年度工作方案与成果报告的初审,项目野外工作验收,督促项目资料的汇交;负责组织本省(区、市)内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参与项目办组织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项目承担单位、勘查单位、外协单位和矿产预测等其他各类项目牵头单位间的关系和资质审核;负责协调矿业权关系;负责落实项目地方财政(中直企业集团)和矿山企业资金。

第十一条承担单位按要求组织编制立项申请(可行性报告)及年度项目续作建议;组织编写项目设计;组织编写项目工作报告和成果报告并负责提交;委托资源储量报告的评审、地质资料的汇交和保管。负责择优选定项目勘查单位。

第十二条勘查单位负责整个勘查工作的实施和管理。根据承担单位的要求,编写项目设计、年度工作方案、成果报告;按有关技术要求和规定组织项目实施,按时提交项目实施过程的工作报告,按规定提交项目勘查工作的地质资料。负责择优确定外协单位。

第十三条外协单位按照与勘查单位签订的施工协议的要求,负责具体承担的钻探、坑探、物探、测试和综合研究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向勘查单位提交相应的工作报告、成果报告和相关原始资料。

第十四条矿产预测牵头单位负责接替勘查区的矿产预测工作,并向项目办提交相应的工作报告、成果报告、勘查工作方案建议和相关原始资料。

第三章立项及批准

第十五条项目立项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矿山建设规模为大型或中型;

(二)矿山勘查开采主矿种为煤、铀、铁、锰、铜、铝、铅、锌、钨、锡、钼、锑、镍、金、磷、优质石墨、纤维石膏、涂料级高岭土等重要矿产;

(三)接替勘查区的成矿地质条件有利、找矿潜力大;

(四)矿山尚可服务年限小于15年,优先考虑服务年限10年以下的矿山;

(五)接替勘查区应符合勘查规划要求,主要在矿山近和深部;

(六)勘查工作程度主要为普查,特殊需要的局部地段辅以详查;

(七)预期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明显;

(八)注重共伴生矿产的综合评价与资源综合利用。

第十六条项目立项的基本要求:

(一)承担单位应持有接替勘查区范围内矿业权证明文件或矿业权主管部门出具的预留勘查范围的证明文件;

(二)勘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甲级勘查资质,外协单位应具有相应的乙级以上勘查资质;

(三)地方财政(或中直企业集团)、矿山企业落实项目总预算的50%。

第十七条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专项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拟定并年度立项通知。

第十八条省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的立项申报和初审。对初审通过,但尚未取得矿业权的项目,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应将接替勘查区范围预留给承担单位。

第十九条各省(区、市)所属的矿山企业的立项申请,由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项目办。

中直企业集团(核工业集团等特殊企业集团除外)所属的矿山企业的立项申请,由中直企业集团签署意见,并经项目所在地的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项目办。

第二十条对通过立项初审的项目,项目办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根据矿山危机程度、找矿潜力、地质工作程度等因素,将申报项目分为矿产勘查类项目和矿产预测类项目,并提出可否立项的论证意见。

第二十一条通过立项论证的项目在指定媒体上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公示完毕并经核实无异议的矿产勘查类项目,列入年度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项目安排计划。

公示完毕并经核实无疑义的矿产预测类项目,由项目办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定牵头单位,与承担单位和勘查单位联合承担,并纳入矿产预测项目计划。

第二十二条矿产勘查、矿产预测和新技术新方法等三类项目,由国土资源部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项目预算建议报财政部,由财政部审核并下达预算。国土资源部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财政部项目预算下达计划,并经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或中直企业集团)向承担单位下达项目任务书。其中,矿产勘查类项目在申报预算前须依法持有接替勘查区的矿业权。

第二十三条接替勘查区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预留矿业权的矿产勘查类项目,自公示截止日起,为其保留立项资格一年。在预留期内依法取得矿业权后,方可申报矿产勘查类项目预算;在预留期内未取得矿业权的项目,取消申报预算资格,并不得再次申报立项。

第二十四条承担单位按项目任务书要求,组织勘查单位依据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编写勘查设计;报送至项目所在地的省级项目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对设计书进行初审,并负责将修改后的设计书连同项目设计初审意见书一并报项目办。

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设计,项目办组织专家进行终审。

第二十六条项目办负责对修改后设计进行批复。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办批复的设计组织野外作业施工。

第二十七条矿产预测类项目完成后提交成果报告,经项目办组织专家审查可以转为矿产勘查类项目的,由相应的矿山企业依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报,直接纳入相应年度勘查项目计划。

第四章成果报告评审验收与资料汇交

第二十八条项目结束野外作业在转入报告编写之前,承担单位应向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野外工作验收申请,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受理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野外工作验收,验收的重点是检查设计执行情况,各项地质工作是否达到编写成果报告和实现预期成果的要求,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交野外验收意见书。重大项目的野外验收可以由项目办直接组织。

第二十九条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在野外验收意见书上签署意见后,报送项目办,同时向项目承担单位通报野外验收意见。

野外验收意见要求补充工作的,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及时补做,并向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提交补做工作报告。

第三十条项目野外作业施工结束并经野外验收通过后,承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组织编写成果报告,提请成果报告评审、审查和项目验收。

第三十一条省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成果报告的初审工作,并监督成果报告的修改,修改后的成果报告连同初审意见一并报项目办终审。

第三十二条项目成果报告评审依据为:项目任务书、设计书、设计审查意见书、设计批复意见、调整意见书、补充设计、野外验收意见书、相关技术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

第三十三条项目办组织成果报告评审的同时,根据项目工作任务、预期成果、工作量、成果报告质量和经费使用等,组织项目验收,并统一下达成果报告评审和项目验收批复意见。

第三十四条承担单位应向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办上交项目成果资料纸介质和电子文档资料。同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汇交项目地质资料;汇交(备案)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取得的找矿突破的成果资料;备案经委托评审的储量报告;履行有关储量登记手续。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项目办聘任监审专家,对指定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办的有关要求,负责组织本省(区、市)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参与项目办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六条承担单位应对勘查工作实行严格的管理,勘查单位应健全项目实施责任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单位应编制月报、半年报和年报,按时向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报送,同时向项目办抄报;重大情况随时向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办专报。

省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向项目办报送本省内项目执行情况年报。

第三十七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的工作地区、目标任务、工作周期、主要实物工作量等确需重大调整的,必须由项目承担单位正式行文,监审专家签署意见后,经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复核后报项目办批准。涉及经费调整的事宜,需报财政部批准后执行。

批准同意调整的项目应按要求提交补充设计或工作方案。

第三十八条项目管理实行回避制度。项目的参加人员和顾问,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公正的人员,在项目立项论证、设计审查、野外验收、报告评审等环节中应当回避。

第三十九条参与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和聘请的专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承担单位、勘查单位、外协单位和矿产预测等其他各类项目牵头单位伪造地质资料、编造原始地质记录、瞒报或虚报勘查结果的,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矿山修复监理工作总结范文10

2009年一季度,救护大队在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和龙矿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协助矿井做好年度反风演习工作

《煤矿安全规程》明确规定,生产矿井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检验矿井反风设施工作情况。2008年12月25日、29日、31日,救护大队协助洼东煤矿、桑园煤矿、洼里煤矿成功组织进行了矿井年度反风演习工作。为保证演习工作顺利进行,大队积极与矿井联系,提前介入演习计划的编制工作,将演习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统筹考虑,进一步明确救护大队在演习过程中所担负的紧急救护、各停电、停风地点瓦斯排放任务。大队内部则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措施,详细制定行动计划,将责任明确到个人。演习当日,大队与矿方领导在调度室统一指挥,中队与技术科、培训科、调度室等职能部门共同参加井下待命、瓦斯排放工作,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两个矿井的反风演习圆满结束。

二、做好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工作

为全面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龙矿集团大队专门编制了“春节”安全生产措施,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确保节日期间矿井安全。各小组根据分工,对矿井安全监护地点进行了全面检查,保证矿井节日放假后无安全隐患;在进行各项节前检查的同时,大队重点加强值班装备、物资检查,由副大队长牵头,战训科人员参加对大队值班装备、物资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值班装备、物资100%完好;并加强值班人员保证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

三、协助矿井春节放假期间检修工作和开工前预防性安全检查

春节期间救护大队积极参与矿井检修工作。放假期间救护大队共3队24人次,参与矿井节日期间的检修监护工作。与此同时为保证各矿节后恢复生产,龙矿集团救护大队根据春节前制定的安全措施,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开工前各主要工作地点进行了预防性安全检查,通过检查,一方面将问题及时反馈到矿井,另一方面将现场实际情况带到队部组织学习,使每一名值班人员掌握各矿安全生产情况,为更好的开展技术服务打下基础。

四、协助处理了洼东煤矿6112工作面一氧化碳气体超限现象。

2月3日洼东矿洼东煤矿6112工作面回风预角出现一氧化碳超限现象,救护大队大队长和中队领导根据矿方提供的数据和详细矿井结构图,科学调整通风结构,有效控制进风量,合理制定各种方案,并安排专人24小时现场监护,定时检测气体浓度,经过4天5夜的努力,终于将该工作面回风隅角一氧化碳浓度降到24PPM以内,达到了《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范围,使矿井具备了安全生产条件。

五、为蓬莱市应急救援救护大队培训矿山救护队员

龙口矿业集团公司救护大队2009年第一期矿山救护队员培训班3月6日正式开班,本期学员主要来自蓬莱市应急救援矿山救护大队,他们在培训期内按照《矿山救护队员培训大纲》的要求,将接受矿山救护业务基础知识、矿井生产技术、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非煤行业事故处理、自救互救与现场急救、矿山救护装备与仪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的系统培训。龙口市安全监察局、蓬莱市安全监察局、龙口矿业集团公司安监局有关领导出席了开班典礼。

为做好本期培训工作,大队在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员安排、学员食宿等生活方面都做了精心准备。大队领导对本期培训工作高度重视,逐人听取培训教员讲课内容,指导培训重点,为保证本期培训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调研

龙口矿业集团救护大队本着以提高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救援技术能力为目的,充分发挥救援中心专业优势,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更好的服务于矿山安全生产,救护大队大队长亲自带领各类专业技术骨干深入望儿山金矿、新城金矿、青岛市安监局进行应急救援情况调研,进一步了解主要重点安全隐患和事故类型以及协议矿井对救护大队今后工作的要求及建议等情况。与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尉伟副局长及有关领导就加强应急救援培训、演练指导、签订救援协议等工作交换了意见。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表示,今年将协调市所有地下开采非煤矿山继续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协议,确保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矿山修复监理工作总结范文11

因矿产资源滥挖滥采造成的农田重金属污染,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

《中国经济周刊》实习记者 李妍|北京报道

阿月是一位就读于中央民族大学的少数民族姑娘,来自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某村,刚上大一的她是村里第一个大学生,她说:“我能来北京上学,是很幸运的。”

谈及家乡,阿月情绪复杂。

云南个旧被称作“锡都”,占地1587平方公里,人口45.33万,锡的保有储量为90多万吨,占全国锡储量的三分之一,全球锡储量的六分之一。

在这里,所有的人都与锡紧密相关。

阿月的爷爷曾在锡矿工作30多年,阿月的爸爸是当地小有名气的锡艺工匠,阿月的哥哥在做锡工艺品进出口生意,阿月抚摸着陪伴她18年的小锡镯,它已经紧紧卡在阿月瘦削的手腕上。

锡,让这片土地变得热闹异常,随处可挖的锡矿让附近村民迅速富裕起来,出嫁的女儿身上,都会缀满沉甸甸的锡饰。当地人认为,锡是神灵赐予他们的珍宝。

但与锡相生相伴的,是砷,其化合物是砒霜的主要成分。

根据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的公开论文资料显示,在我国,砷作为锡的伴生矿由于利用价值不高,70%以上都成了被废弃的尾矿。截至2008年,我国至少有116.7万吨的砷被遗留在环境中,这就相当于百万吨的砒霜被散落在旷野中,任雨水冲刷,注入河流,渗进土壤……

于是,这片因锡而富裕的土地也在因砷而痛苦。

阿月的爷爷死于砷中毒引发的肺癌。阿月的三个伯伯也是老矿工,因同样的病症已先后去世,阿月的爸爸后来离开了锡矿,可是已经染上了严重的砷中毒,连劈柴的力气都没有,好在后来学了点手艺活,以维持生计。

从此,阿月的家乡被称为“癌症村”。这里的癌症病发率一度高达2%,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100倍,平均寿命不足50岁。

上世纪90年代起,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面开展了整顿和治理工作,所有锡矿工人都要戴上防毒面具下井。但是,已经被污染的土地和地下水难以修复,沉重的历史并没有过去,受害的也不只是父辈。

阿月的哥哥视力很差,太阳下山了就看不清东西;阿月的姐姐身上有淡淡的毒斑,村里的很多年轻人都瘦弱无力,经常生病……

阿月的家里原来有十二亩地,种烟叶和柿子树,每年能有上万元的收入。“烟叶早就没了,谁敢抽‘砒霜烟’啊?柿子树上结的柿子都黄澄澄的,拨开了核儿都是黑的。妈妈原来最爱吃柿子,我这辈子都不会吃柿子了。”

这片曾经富饶的土地已经无法耕作,农民们没了生路,水和菜都要到几百里外的镇上买,入不敷出的生活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背井离乡。

记者问阿月,毕业了会回家乡工作吗?阿月沉默了很久,小声说:“我也不知道。”

痛苦

类似的案例不只是出现在云南个旧。

2001年,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遭遇了百年一遇的洪水,突如其来的天灾摧毁了家园,可是,更大的痛苦却在洪水之后。

洪水冲垮了上游废弃的尾砂坝,导致下游万余亩农田有害元素最高超标246倍,农作物基本绝收,临近的刁江100多公里河段鱼虾绝迹,沿河地区全部污染。直到2004年,仍有60%的农田寸草不生,成为荒漠,刁江下游的河池市长老乡多年来报名应征入伍的青年,竟没有一个能通过体检关。

曾有调研专家估算,“毒水”将经刁江进入珠江水系,整个珠三角都将因此遇难,污染会很快蔓延至百万亩土地,影响过亿人口,修复年限超过百年。

除了云南、广西,还有湖南、四川、贵州等重金属主产区,很多矿区周围都已经形成了日渐扩散的重金属污染土地。

国土资源部曾公开表示,中国每年有1200万吨粮食遭到重金属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而这些粮食足以每年多养活4000多万人,同样,如果这些粮食流入市场,后果将不堪设想。

掩盖

曾有一位从事土地污染研究多年的科学家告诉了记者一个意味深长的故事。

就在前几年,这位科学家受邀到某地检测土地重金属污染情况,实验结果出来后,科学家大为震惊,因为这块全国著名的粮食主产区污染情况已经严重到令人咂舌!科学家亲自将监测报告递交给当地的一位高级官员,这位官员在沉思良久后说道:“这个情况确实非常严重,我们也一直很重视,但是,我们目前无力治理,所以请不要告诉任何人我看过这份报告。”

记者通过多方搜集,找到了权威机构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的多篇学术论文,这些论文尚未在社会上公开披露。

根据论文资料显示,广东连南、广西南丹、湖南常宁、湖南常德、湖南郴州等地都存在着大量砷渣废弃,导致矿区周围农作物含砷量超过国家标准几百倍的情况。

湘江,全长856公里,流域面积9.46万平方公里。这条灌溉了半个湖南的“母亲河”如今却因为接纳了大量工业废水,使河水中的砷、镉、铅的总量占全省排放总量的90%以上。

课题研究组还做了农作物重金属含量实验,实验结果证明,从衡阳到长沙段的湘江中下游沿岸,蔬菜中的砷、镉、镍、铅含量与国家《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比较,超标率分别为95.8%、68.8%、10.4%和95.8%。而这些“超标农作物”不仅被当地农户每天食用,还被运送到更多的乡镇和城市……

论文中还提及,水田土壤中的砷、锌的含量还要高于菜地。据科研专家介绍,由于水对重金属的吸附能力更强,水稻等水田农作物的重金属含量会更高。

2008年,湘江中下游农田土壤和蔬菜重金属污染调查实验结果全部出炉,但是仅作为科研成果在学术刊物上发表,并未能在社会上公开以得到足够的重视。

据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消息,2010年,国家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重要工程立项,并于6月投资4.6亿元建设基础设施,9月获得国家环保部专项治理资金的支持,“湘江再见清水指日可待”。

但据科研学者介绍,按照调查论文中所提及的污染区域计算,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至少需要百亿投资和十年以上的恢复周期。

那么,这些“污染重灾区”的粮食是否流入市场,严重影响粮食安全呢?

2010年11月,记者致电湖南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接线人员称,粮食重金属含量检测对设备和技术人员的要求都极高,目前国内能做出权威检测的机构很少,他们目前还没有相关检测项目,因此不能表态。

今年2月16日,记者再次致电湖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站,该站负责人员称,从仪器设备和技术水平上而言该站可以做粮食重金属含量的相关检测,但是,“我们单位没有做过湖南任何地区的粮食重金属含量的检测,所以没有数据。”

凶手

大规模的土壤重金属污染,究竟是如何逐渐形成的?

曾对矿业市场做过多年深度调研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罗仲伟认为,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国内实行的是“大矿大开,小矿放开,有水快流”的政策。

“其结果就是地方政府拥有中小矿产资源开发的审批权,‘一哄而上’全民办矿的局面就此形成。” 罗仲伟认为,正是因为采矿权的混乱导致了我国矿业多年来一直存在着集中度不足,开采工艺落后、统筹规划欠缺的“三大短板”。

据了解,在我国已探明的矿产储量中,共生伴生矿床的比重占80%以上,可是,只有2%的矿山综合利用率在70%以上,75%的矿产综合利用率不到2.5%,也就是说,我国绝大多数矿山都只是为了开发极少数矿石,将更多的矿产资源破坏和废弃了。

有媒体曾报道,在广西环江,绝大多数矿山都没有石排场和尾矿库,大量废石和尾矿就堆放在山上,这不仅占用了本可以利用的耕地,还容易在暴雨来临时形成泥石流,最可怕的是,尾矿中的有害成分在伴随雨水逐渐扩散到更大的范围,危害在时刻发生着。

另一个“定时炸弹”是裸露堆放的矿渣。

在云南个旧,冶炼厂、电镀厂非常密集,矿石在这里经过加工就可以身价倍增,同时,大量的矿渣被生产出来,废弃在矿山和矿厂附近。

据了解,在云南个旧老厂矿田竹叶山矿段,十几万吨砷渣已经裸露堆放在旷野里几十年,为了阻挡砷渣对农田的污染,农民们在砷渣周围堆砌了“土坝”,但是,砷还是通过雨水进入了地下水系统,据检测,该矿段附近的农作物含砷量超标100多倍。

而砷渣还只是重金属污染“五毒”之一,其他的还有汞、镉、铅、铬等重金属废渣。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我国累计产生铬渣600多万吨,其中仅有200多万吨得到处置,“五渣”总数更是难以计算。

另一个污染的来源则是化工企业排放的污水。

除此之外,农户们过度使用化肥也能使土壤重金属含量急速攀高。

救赎

在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邓家塘乡,绿油油的草长满了整个农田,乍看之下还以为是青色的水稻。在这块已经被重金属严重污染、无法农耕的土地上,被称作“土壤清洁工”的蜈蚣草却生长得郁郁葱葱。

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主任陈同斌介绍说,蜈蚣草吸收土壤中砷的能力相当于普通植物的20万倍,通过蜈蚣草的吸附、收割,三至五年内,这片土地就可以“恢复健康”,在郴州已经有修复完工的土地恢复了耕作。

现在,蜈蚣草已经在湖南郴州、云南个旧、广西环江扎下了根,尤其是在广西环江,蜈蚣草种植面积已经达到了1000亩~2000亩,成为世界上最大面积的砷污染农田修复项目。

蜈蚣草的“同盟战友”还有东南景天,这是在广东种植的专门修复镉中毒农田的植物,现在东南景天在全国也有上百亩的试验基地。

在西北,300多亩盐碱土地上种植了被称作“吸毒解毒高手”的竹柳,它不仅耐寒、耐旱、耐涝、抗盐碱,还可以吸收城市污水,消除氮磷钾,分解土壤中的重金属成分。

陈同斌介绍说,植物修复法更接近自然生态,从经济投入、修复周期和避免二次污染等多方面考虑都是目前的最佳选择。

但是,植物修复法的进行却并不顺利,以云南个旧为例,目前治理修复面积还不到100亩,而污染面积却在20万亩以上。

杯水车薪。

虽然植物修复法已经非常“实惠”,修复一吨污染土的成本已经低于200元,但是修复面积的庞大使总投入数额惊人。陈同斌举例说,广西环江受污染土地达万亩,如果要全部修复,总投资至少需要几千万到1亿元,这对当地财政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

在广西河池市,蜈蚣草就与桑叶或甘蔗、苎麻等经济作物间作,使污染土地修复的同时,农民也有较好的经济收入。

但陈同斌仍然强调,并不是所有的修复地区都能够实现经济利益的兼顾,土壤修复还是需要政府的引导和补贴,否则,修复规模就很难扩大。

另外,种苗繁育也并不容易。目前发现的超富集植物一般都是野生植物,其种苗繁育存在较大的技术难度,实现大规模种苗就更加困难,所以现今使用的是先大棚育种再移植到修复区的办法,这无疑会增加成本和操作难度。

而且,类似蜈蚣草的砷超富集植物多集中在我国淮河以南,而在淮河以北则很少发现,这使植物修复法的影响范围大大受限。

对于当地村民来说,最为痛苦的则是三至五年的修复周期过于漫长,他们守在不能耕作的试验田旁,除了等待,他们毫无办法。

更为残酷的现实是,很多污染地区都等不及采用植物修复法,而选择了“客土法”。

“客土法”也称作物理修复法,简而言之就是将被污染土壤深埋到水稻根系不能达到的25厘米以下,用这种方法修复一亩污染土地就要花费上百万元,而且污染土壤仍然存在,甚至会继续扩大。但是,因为修复方法简单,花费时间少,这种饮鸩止渴的方法被广泛应用。

求解

“只有掐紧了准入、统一了管理、明确了监督,才能够合理开采矿产资源,将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遏制住。”罗仲伟的观点也得到了陈同斌的认可,“矿产不合理开采是导致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最重要的原因,管住了开矿,就管住了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最大问题。”

罗仲伟认为,我国矿业管理立法相对薄弱,多方插手、政出多门是导致权利、责任归属不清的重要原因;其次,我国没有形成统一的矿业管理体制。在管理方面,我国实行中央为主、地方为辅的权益分配。但是,由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资源的关注点不同,利益取舍不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在法律法规的执行上都会有偏差和扭曲。

罗仲伟认为,应该取消地方政府的矿业审批权,明令禁止地方政府参股矿业企业,建立矿业开采的利益协调机制。

另外,在矿业监督上,罗仲伟建议,成立专门的政府主管部门对矿业实行监督迫在眉睫。

“虽然矿业管理涉及到诸多部门和多方利益,调整和改革面临困境,但是,生命的代价也迫使所有相关方都不得不变,国家政策和专项治理也在不断加强,破解僵局并非难事。”罗仲伟表示乐观。

在前不久公布的2010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成果中,截至9月30日,共排查重金属排放企业11510家,取缔关闭584家,在14个省(区、市)确定了148个重金属重点监管区域,19个省(区、市)确定了1149家重点监管企业,其整治力度和监管效应都是前所未有的。

矿山修复监理工作总结范文12

广东省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最新内容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广东省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有效实施,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全国全省矿产资源规划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省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矿产资源规划是政府加强矿产资源综合管理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必须符合和遵循矿产资源规划。

第二章 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责任

第四条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主管部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规划实施的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在实施规划中的职责,确保矿产资源规划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在每年年底前,研究制定下一年度的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计划,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规划的实施

第六条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按照矿产资源规划,严格审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保护和开发利用等项目。建立健全矿产资源规划审查制度。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项目,不得批准。

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置及出让、转让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会审制度和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审查制度。认真审查探矿权、采矿权申请和招标、拍卖、挂牌项目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要求。

第七条 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审查应重点审查如下内容:

1、申请项目涉及的矿种是否为禁止、限制开采的矿种,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申请项目涉及的区域是否是禁采区或限采区;

3、矿山开采规模是否与地质储量相适应;

4、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方式是否符合现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5、环境保护和恢复方案是否合理、措施是否落实;

6、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进行逐级认真审查,并填报《申请项目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审查表》(格式见附件)。

第八条 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依据矿产资源规划,运用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法,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

对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行保护性、限制性开采的矿产资源,必须落实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新增矿山数量及开采总量。

要大力加强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利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矿产资源。各市县必须根据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趋势、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在每年年底前分析预测探矿权、采矿权市场需求和规划实施计划,制定下一年度本地区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计划,报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合理调控采矿权投放量和矿山开采规模。

第九条 各市县必须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和有关政策重新划定矿产资源的禁采区、限采区和准采区,并由政府公告执行。同时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禁采区、限采区和开采区的管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分区管理制度。

规划禁采区(包括禁采地段)内不得新开办矿山,现有矿山应视各种情况采取不同政策措施限期关迁。

规划限采区要逐步压缩矿山数量和开采总量,严格控制新建矿山。原则上不颁发新的采矿许可证,不设置新的矿山;原有的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确需保留的矿山,应当制定合理科学的开采利用方案,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使资源开发与环保相结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规划开采区要在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基础上编制详细规划,科学划分开采项目区块,合理设置矿山。严格新办矿山的技术、环保、安全、规模等准入条件,公开出让采矿权;鼓励原有实力的矿山以资产为纽带联合、兼并中小型矿山,实现规模化开采。

第十条 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促进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依靠科技发展矿产品深加工、精加工,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

严格控制新办投资规模小,资源利用率低的矿山。珠江三角洲7 个市禁止开办年产30万立方以下的采石场,全省范围禁止开办年产10万立方以下的采石场。

第十一条 必须严格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建立和完善谁开采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新机制。

对新办的矿山以及正在开采的矿山,必须依照《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由矿山企业与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合同书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通过科学预算,足额交纳治理保证金,落实治理责任。

延续矿山的采矿权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时,必须与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重新签订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重新核定应缴纳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

对拒不缴纳治理保证金和无力缴纳治理保证金的矿山,应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对已经关闭的矿山,当地政府应因地制宜,制定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工作方案,综合整治、分步实施。应探索和研究建立多元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的投入机制。

第十二条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监督管理,建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监督管理制度和环境恢复治理的验收标准。

对新办矿山,应严格审查采矿权申请人提交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严把生态环境保护准入条件。

对正在开采的矿山,应督促采矿权人履行治理责任,按治理方案实行分期治理,最后一次性完成治理。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对比矿山开采现状和治理方案,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对采矿权人履行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义务,经验收合格的,应及时返还治理保证金。分期治理的,可分期返还保证金。对未完成治理任务或未达到治理要求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治理或重新治理;采矿权人拒不治理或经重新治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治理保证金及其利息全部转为治理费用,由矿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治理。

第十三条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定期搜集和更新与规划有关的信息,及时向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布局和矿业结构调整、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等信息服务,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第四章 规划的调整和修编

第十四条 矿产资源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下级矿产资源规划必须符合上级矿产资源规划。

经批准的矿产资源规划,一般每五年修编一次。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确实需要调整或者提前修编的,原编制机关可以提出申请,报原审批机关同意后,进行规划调整或者修编:

(一)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

(二)行政区划调整或者城市规划区调整;

(三)当地政府重大政策调整;

(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布局调整;

(五)除上述原因以外的其他合法原因。

上级矿产资源规划调整或者修编后,涉及下一级矿产资源规划必须调整或者修编的,由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知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出相应调整或修编,并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申请调整或者修编矿产资源规划,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要求调整或者修编的申请;

(二)调整或者修编的内容说明和方案;

(三)调整或者修编规划的原因、依据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原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十六条 原审批机关应对规划调整或者修编申请的内容、原因和法规政策依据等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在受理调整或者修编的规划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调整或者修编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单位。

第十七条 修编规划,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编后的规划,要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调整规划,要按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调整方案进行。调整后的规划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监督

第十八条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对违反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规划实施年度目标任务列入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

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纠正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违反矿产资源规划的行政行为,对违反规划的决定有权予以撤消;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条 从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未经原审批机关同意擅自调整规划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之日起施行。

矿产资源我国现状中国国土资源部首份《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xx)》显示,目前中国矿产资源总体查明率平均为36%,铁、石油、天然气等待查明矿产资源潜力巨大,许多矿种勘探尚处于早期阶段。

显示,中国矿产资源总体查明率平均为36%,其中铁、铝土矿查明率分别为27%和19%,待查明矿产资源潜力巨大。新一轮全国油气资源评价表明,中国石油地质探明率为26%,勘探处于中期阶段;天然气探明率为15%,勘探处于早期阶段。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张洪涛3日在此间说,xx期间,全国地质勘察投入3708亿元,新发现矿产地2839处,多数重要矿产查明资源储量有新的增长。石油、天然气、煤、铁、铜、铝、铅、锌和金等重要矿产勘查取得重大进展。目前中国已成为矿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煤炭、钢、十种有色金属、水泥等产量和消费量均居世界第一。自20xx年到20xx年,中国煤炭产量从25.3亿吨增至32.4亿吨,增长28%;原油从1.85亿吨增至2.03亿吨,增长10%;天然气从586亿立方米增至968亿立方米,增长65%;铁矿石从5.9亿吨增至10.7亿吨,增长82%,以最终实现利民利得财富的开发。

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总的回采率仅为30%,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 个百分点。对共、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的仅有1/3,其采、选综合回收率及综合利用率也分别只有30%,而西方矿业发达国家从有色金属的选冶过程中回收利用的有价元素已达70 多种,副产品价值占总产品价值的30%以上,其选冶综合回收利用率已达80%以上。

(1) 我国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现状。目前有色金属行业70%以上共、伴生有价元素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综合利用。综合回收的共、伴生元素近40 种,特别是包头稀土矿、攀枝花钒钛磁铁矿、金川镍矿等3 个大型共生矿床,最近几年在选冶技术与产品利用方面都获得了多项技术成果,创造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我国已有一部分冶金企业综合利用率达到或超过70%。很多采选联合企业已初步形成了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回收体系。综合回收的黄金产量现在已占总产量的1/4~1/3,银、铂族金属和稀散元素几乎100%都是综合回收的,近3/4 的硫酸原料是从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综合回收的。黑色金属的综合利用率为30% ~40%,但其它如化工、石化、建材、煤炭、核工业等行业其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不足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