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逻辑学导论论文

逻辑学导论论文

时间:2023-02-20 22:06:24

逻辑学导论论文

逻辑学导论论文范文1

蒙太格是第一个用模型论的方法定义和处理索引词的人,卡普兰则是第一个建立关于索引词的演绎系统的人,蒙太格语法是逻辑语法学科群体的根本前提和开端,而逻辑语法与蒙太格语法有内在的关联性。蒙太格语法的特点是:认为自然语言和逻辑语言在本质上具有相同的符号系统,提出了通用语法的思想,开创了自然语言形式语义学研究的新思路。蒙太格语法的产生标志着语言逻辑的形成。20世纪80年代以后是语言逻辑的发展阶段,逻辑语法进一步发展出广义量词理论、话语表现理论、情境语义学、动态语义学、类型逻辑语法以及关于自然语言理解的加标演绎系统等逻辑语法理论。英国逻辑学家萨莫斯创立的TFL系统是一个用现代逻辑对传统逻辑进行改造、以传统逻辑的自然句法为主体、以现代逻辑的形式化方法为用的传统形式逻辑的代数系统,即一个自然演绎系统。[1]1-8国内语言逻辑的形成与发展大体上也经历了开创、形成、发展三个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是国内语言逻辑的开创时期。我国着名的逻辑学家和哲学家周礼全先生是这一领域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他系统地介绍国外语言逻辑思想的同时,对语言逻辑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并发表了多篇重要论文。他在50年代末提出了自己的形式逻辑要结合自然语言研究的语言逻辑思想,开创了国内研究自然语言逻辑之先河;60年代初,他明确提出要扩充逻辑词项、构建新的逻辑系统,解决实际思维中的逻辑问题;70年代末,他在题为《形式逻辑和自然语言》的讲话中,更进一步明确形式逻辑要结合自然语言、建立自然逻辑的思想,该文从七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即自然语言的指谓性和交际性、正统逻辑和自然语言逻辑、解决自然语言的多义性问题、预设问题、意谓和意思、带有感彩的语句(评价语句、成功交际);80年代以后,他逐步形成自然语言逻辑的概念,明确提出应该在现代逻辑学、现代语言学和现代修辞学相结合的基础上进行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把现代逻辑应用于自然语言逻辑的分析中,建立新的逻辑系统,从而扩大和丰富逻辑理论的功能,为人们的日常思维和交际提供更为有效的工具。[2]32920世纪90年代至20世纪末是国内语言逻辑的形成时期。这一时期以周礼全主编的《逻辑———正确思维与成功交际的理论》、邹崇理的专着《一个运用蒙太格语法与广义量词方法分析汉语量化词组的部分语句系统》和蔡曙山的专着《言语行为和语用逻辑》为典型代表。周先生在这本书中十分明确地提出了一个以意义、语境、预设、隐涵为核心范畴的语言逻辑体系。21世纪初是国内语言逻辑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以邹崇理的《逻辑、语言和信息》(2002年出版)为新的起点。该书进一步完善了刻画汉语量化词组的语义特征、定义汉语特有量词的FC系统。从国内语言逻辑形成和发展的历程看来,周礼全在其中起到开创、奠基和推动的重大作用。是什么原因使周先生在20世纪50年代末萌生出自然语言逻辑思想?这是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为了准确地把握其自然语言逻辑思想的产生、形成的原因和脉络,有必要把他的这一思想放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全面的考察。经过查阅相关的文献,我们可以认为周礼全的自然语言逻辑思想是在下述社会历史条件的综合影响下萌生出来的。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实行向苏联一边倒的政策,为其自然语言逻辑思想的产生提供良好的契机1.从清华大学哲学系调到北京大学哲学系逻辑教研室,为其自然语言逻辑思想的产生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在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中国没有现成的道路可走,可以参照的只有苏联的发展模式,借鉴苏联的社会主义改造经验来进行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成了当时的首选。社会主义改造涉及面十分广泛,学校也在改造之列。蒋绍椿在《中国共产党历史教程》一书中指出:中共中央于1951年11月发出《关于在学校中进行思想改造和组织清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在大中小学校的教职员中和高中以上的学生中,普遍开展思想改造工作”[2]189。在高等学校教育层面,这次改造工作“对高等院校进行了院系调整”[3]190,直到1952年秋才基本结束。周礼全先生在这次院系调整中从清华大学哲学系调到了北京大学哲学系逻辑教研室。正如他在《周礼全集》一文的自序中所说:“解放后,我国实行向苏联一边倒的政策,一切向‘苏联老大哥’学习。根据苏联当时的经验,在教育方面我国进行了高等院校的大调整。1952年秋,我从清华大学调到(新)北京大学哲学系的逻辑教研室工作。”[3]5在北大哲学系逻辑教研室的工作中,周礼全先生萌生出自然逻辑思想。当时,在北京大学哲学系的逻辑教研室里汇集了南北8个大学的逻辑教师,这些教师在这里接受思想改造的同时,还定期就如何进行形式逻辑课程内容改革的问题召开讨论会。当时北京大学全校各个学科课程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于这条基本原则,周先生认为:“形式逻辑联系实际,就是应用形式逻辑的知识和技能去解决实际思维中的逻辑问题。实际思维,在一般情况下,总是在自然语言中进行的。因此,形式逻辑联系实际,就必须结合自然语言授予学生更丰富的逻辑知识,同时也必须在讲课中着重培养学生解决逻辑问题的能力。”[4]6对形式逻辑课程内容的改革除“理论联系实际”的基本原则外,还必须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进行改革。而对于“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去指导形式逻辑”这条原则,当时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有的人理解为:“在形式逻辑中大量讲授辩证唯物论。”另一些人(包括周先生本人)理解为:“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和方法去处理形式逻辑课程中的问题。”正如周 先生在《形式逻辑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大力修正》一文中所说:“‘贯彻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原理’实际上只是一个空洞的普遍原则。它的具体意义就在于形式逻辑应‘从思维实际中来,到思维实际中去’,就在于形式逻辑应‘结合我国的语法修辞’和‘多讲逻辑谬误’。”[4]10从上面的材料可以看出,周先生在北京大学哲学系逻辑教研室里不仅参与对逻辑学课程内容改革的讨论,同时还对改革课程的基本原则即“理论联系实际”原则进行讨论,并发表自己独到见解,从而萌生出了形式逻辑结合自然语言的思想。所以,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实行向苏联一边倒的政策,照搬苏联的教育模式,对高等院校进行了院系调整,周先生从清华大学哲学系调到北京大学哲学系逻辑教研室,这为其自然语言逻辑思想的产生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正如周先生在《周礼全集》一文的自序中谈道,标志着其自然语言逻辑思想发端的文章《形式逻辑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修正》的四点修正意见时指出的:“这四点,实际上,就是1952年秋至1955年我在北大教研室时的思想。”[4]102.20世纪50至60年代的逻辑大讨论催化了周礼全的自然语言逻辑思想周先生在《周礼全集》一书的序言中说:他研究生毕业后,在清华大学哲学系工作期间(1949年至1952年秋)参加了北京社会科学联合会办事处组织的,金岳霖先生召集的由十几个人组成的每周召开一次的逻辑讨论组,该讨论组直到1952年秋天才被解散。他曾说这是他一生中最早参加的正式学术活动,对他的影响极大,“会上各种不同的意见发人深思,刺激我去找寻正确的答案。”[3]4宋文坚在《逻辑学的传入与研究》一书中也指出:20世纪50至60年代,苏联还在绕着30年代遗留的许多逻辑学问题争论不休。

中国由于在建国后的一段较长时期里,高等教育方式全面学习苏联。中国逻辑学界引进翻译了不少苏联出版的有影响的大学中学逻辑课本,聘请一些苏联逻辑学教师到中国高校授课,还把高校的逻辑学教师派到苏联去学习逻辑学知识。[2]101一时间,国内掀起了一股大学逻辑课,全面学习苏联逻辑的高潮。受此潮流的影响,国内逻辑学界也跟随苏联展开了历时10年的大规模的逻辑讨论。这次大讨论虽然并没有解决争论的问题,但对逻辑学的学科发展还是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逻辑学的一些分支学科就是在此时开始萌芽的,周礼全的自然语言逻辑思想也是50至60年代,逻辑大讨论中萌生的理论之一。综合以上的分析,可以认为周先生的自然语言逻辑思想是在我国大学逻辑课程全面学习苏联和五、六十年代逻辑大讨论的推动下萌生的。正如宋文坚在《逻辑学的传入和研究》一书中指出:“我国80年代后开展的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也是在五六十年代的逻辑讨论期间开启端倪的。周礼全在中国最早开创这一领域的研究。他在1959年的文章《形式逻辑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大力修正》和1961年的文章《形式逻辑应该尝试研究自然语言的具体意义》中,提出了构建自然语言逻辑的设想。”[2]11957年反右风暴和之后的“左”倾错误中两度下放农村,为其自然语言逻辑的产生提供了时间和实践基础周礼全的自然语言逻辑思想还受到1957年的反右风暴和1958年至1960年“左”倾错误泛滥的特殊时代背景的影响。中共中央于1957年6月8日发出《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分子进攻的指示》中,“要求各省市机关、高等学校和各级党报都要积极准备反击分子进攻。”[3]216从那时开始,反右风暴席卷整个神州大地,正常的生活秩序被持续不断的政治整肃运动打断,直到1960年才基本结束。周先生当时由于集中精力整理《黑格尔的辩证法》草稿而逃过一劫,但发生在周先生眼前的事实使其决心远离哲学的研究工作,把自己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转移到没有阶级性的形式逻辑研究中。此外,反右运动“不加分别地要求一切学术都直接为工农兵服务,反对大洋古和高精尖的学术研究”[4]9。1959年初,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周礼全先生提出了编写一本适合广大工农兵群众阅读的《逻辑通俗读本》的计划,后来该书由5个人(包括他)分章完成。反右的风暴虽然对周礼全先生没有造成直接的伤害,但对其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还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对他而言,反右的另一后果是自己在1958年秋至1960年底的两年多的岁月里被两度下放到农村去参加劳动。1958年秋,他和哲学所一部分研究人员被派到河南七里营参加为期3个月的田间劳动。这也是解放后他第一次被下放到农村参加劳动。回到北京后,他利用几天休息时间写了标志着其自然语言逻辑思想发端的文章《形式逻辑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大力修正》(《哲学研究》1959年第6期)。1960年2月,他被下放到山东曲阜和农民一起参加劳动,直到年底,才带着一身浮肿疲倦不堪地回到北京。春节期间,周先生去上海亲戚家探亲,在没有专业文献的情况下撰写了标志其自然语言逻辑思想形成的文章《形式逻辑应尝试分析自然语言的具体意义》。该文于1961年5月26日刊发于《光明日报》哲学副刊上。上述材料说明,周先生在不正常的政治气候中因祸得福,为自己研究形式逻辑问题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1958年秋至1960年底期间的两度下放,则为其直接接触工农兵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使其能够亲身了解工农兵对逻辑的学习和掌握情况,了解并进一步思考形式逻辑理论与实际思维结合的问题,为其在《形式逻辑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大力修正》这一名篇中提出的形式逻辑要结合自然语言、研究实际思维的思想奠定了实践基础。正如周先生在《周礼全集》一文的自序中,谈及他当时之所以写《形式逻辑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大力修正》一文的原因时说:“具体情况已不能记忆。很可能与《逻辑通俗读本》有关。”[4]10基于此,也可以说周先生的自然语言逻辑思想是1957年的反右风暴和1958年至1960年“左”倾错误泛滥的特殊时代背景的一个独特的结果。“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其自然语言逻辑思想的产生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党中央于1956年4月在讨论十大关系时确定的发展和繁荣科学和文化事业的指导方针,该方针为所有的知识分子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学术研究环境。方针的提出不仅为周先生以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为理论依据进行研究所形成的成果———《论概念发展的两个主要阶段》一文顺利刊发创造了良好的时机,而且也为周先生在《形式逻辑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大力修正》一文中对形式逻辑批判和补充、探讨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关系以及明确提出形式逻辑要结合自然语言、结合语法和修辞等思想的产生营造了一种良好的学术氛围。党和国家领导人对逻辑学学科发展的重视是其自然语言逻辑思想产生的精神力量当时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主席非常重视逻辑学的学科发展。1956年春节期间,在宴请知识分子代表时,对金岳霖先生说:“数理逻辑很重要,应该搞。”[2]114并建议金先生写数理逻辑方面的书,写好后送给他看。的谈话使逻辑学工作者深受鼓舞,极大地推动了这一学科的发展。当时的报刊杂志纷纷向数理逻辑方面的专家、学者和逻辑工作 者约稿并大量刊发该类论文,全国掀起了一股宣传、介绍数理逻辑的风潮。对数理逻辑学科发展重视的同时,也很重视人们对形式逻辑的学习。1958年,要求干部学点文法和逻辑,他指出:文章和文件都应当具有准确性、鲜明性和生动性三种性质;准确性是逻辑问题,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的范畴;鲜明性和生动性,不仅有逻辑问题而且还有词章问题。[2]107在当时那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同志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多次提到一个学科的发展问题,说明他对这个学科的重视非同一般,客观上必然会推动该学科的迅速发展,数理逻辑的发展情形证明了这一点。而周礼全的自然语言逻辑思想也是在这一时期产生的,这一思想的产生不可能不受当时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重视逻辑学学科发展的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和推动。

任何思想的产生都离不开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周礼全自然语言逻辑思想的诞生也不例外。要准确地把握周礼全自然语言逻辑思想产生、形成的来龙去脉,就要将他的这一思想放到当时时代背景下去客观地、一分为二地、实事求是地分析。通过对周礼全自然语言逻辑思想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的综合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他的自然语言逻辑思想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实行向苏联一边倒的政策的影响下,在当时我国提出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逻辑学学科发展的重视和鼓励下,在1957年之后的反右风暴和1958年至1960年“左”倾错误泛滥的夹缝中酝酿产生的,是20世纪50至60年代的逻辑大讨论中产生的一个杰出的思想成果。其产生的原因,不仅源于周先生在学术上的厚积薄发、精益求精,也是当时特殊的社会文化背景与特殊的学术氛围中产生的的典范

逻辑学导论论文范文2

—、逻辑学与科学

逻辑学与科学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学科,也是支撑人类思维大厦的基础性学科。科学的特点在于“求知求真”,而逻辑的力量也正是源于对纯粹真理的不断追求。对科学而言,逻辑学不仅提供了建构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方法,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塑造了科学事业得以进展的“求真”氛围。所谓的“科学精神”即为求真之精神。逻辑学是科学产生和发展的内驱力。离开逻辑学谈科学,必定是残缺的、畸形的科学。

亚里士多德创立的以三段论为核心的演绎逻辑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较为完整的逻辑学体系。

人类历史上第一门成型的科学 几何学就是欧几里得在逻辑演泽法指导下构造的。欧几里得从少数被认为是不证自明的公理出发,按照逻辑原理,推演出一系列定理或命题。这正是演绎式科学方法的基本特征。他严密的逻辑,完整的体系,不知使后世多少个科学家着迷,一直被认为是科学理论逻辑结构的典范。到了近代,牛顿仿效欧几里得,用公理方法把前人的力学知识加以系统化,形成了一个逻辑体系,牛顿的经典著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就是由许多定义、定律、推论组成的;后来拉格朗日的力学著作、克劳胥斯的热力学著作、斯宾诺莎的哲学著作,也都是用类似方法写成的;欧氏几何的逻辑性给12岁的爱因斯坦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逻辑学对科学所产生的作用可见一斑。

中国先秦时代就出现了可以和古希腊相媲美的名辩之风,具备了逻辑学产生的思想条件。然而,政治“实用理性”大行其道,导致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逻辑意识十分薄弱,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逻辑发展处于“中断”状态,而直觉、顿悟却大行其道。这种直觉、顿悟并不同于今天的直觉思维和灵感,它几乎不需要什么逻辑过程,因为那种“大全”既不能用概念分析也不能用语言表达,“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道德经第一章》中国文化中最具影响的儒、释、道三家都特别强调直觉、顿悟。正如金岳霖在其名篇《中国哲学》中写道:“中国哲学的特点之一,是那可以称为逻辑和认识论的意识不发达”。其实,.不只是哲学,中国的其他学科也多如此。例如,中医起点与西医相比较也许要高,即使在中国西医也比中医普遍得多。为什么中医难发展?这与中医基本理论没有为逻辑分析留下足够空间有关。简言之,中国缺乏逻辑学传统。著名逻辑学家殷海光先生曾指出:“在文化的规范、美艺、器用、认知四种特征中,中国文化的规范特征过于发达,特别是自汉以降逐渐成为文化价值取向的主导力,由此导致‘在价值的主观主义的主宰之下,益之以美艺的韵赏和情感的满足,认知作用遭到灭顶的惨祸’:这是对中国社会思想状况的准确概括。逻辑系统不发达导致中国系统的逻辑学贫乏,科学也就缺少发展的前提,科学理性在实用理性之前处于劣势,最终导致中国科学的落后。

作为科学发展主要基础的形式逻辑和几何学这两大知识体系是中国传统文化所缺少的。中国古代几乎没有可与亚氏逻辑、欧氏几何相提并论的科学体系,即使在被李约瑟先生称为“中国科技的领先时代”时的《齐民要术》、《梦溪笔谈》、《农政全书》、《本草纲目》等著作中,大多只是关于技术的描述性记述,或者零散的科学思想,而缺乏系统的科学理论建构。也就是说,这些著述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四大发明”也仅仅停留在经验的总结之上,实用价值较大,理论价值小。它们只告诉人们“是什么”和“怎么做”,而很少涉及“为什么”。相应地,我国至今也没有创造出像相对论、宇宙大爆炸理论、耗散结构论等世界级的科学理论,迄今与诺贝尔科学奖无缘。

逻辑学的昌盛是科学事业发展和发达的一个必要条件,逻辑精神的缺乏是造成中国古代没有科学和近代科学落后的关键因素。中国文化整体偏重直觉和顿悟,缺乏逻辑思维传统,而西方的传统却是重理性和逻辑思维。我国在逻辑学研究和应用方面一直落后于西方,这是我国近代科学落后于西方的重大根源之一。

爱因斯坦认为,近代西方科学的发展是建立在两大基础上的:一是亚里士多德创立的演绎逻辑体系,二是近代实验科学家创立的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即培根为代表的归纳逻辑)。正是有了演绎逻辑和归纳逻辑,西方近代科学才得以稳步发展;也正是缺乏逻辑基础,缺乏逻辑传统,尽管中国有引人称羡的悠久文化,却没有产生一门系统的自然科学;尽管我们历代科举制度培养了500多名状元,还有不计其数的进士、举人、秀才,却没有培养出一名牛顿或爱因斯坦式的科学家。费正清在论及中国近代科学不发达的问题时也认为:中国科学未能发展同中国没有更完善的逻辑系统有关。如果中西方不加接触与交往,双方思维传统的迥异及其后果还不明显。历史是无情的,面对着西方先进的科技,面对着西方的工业文明,面对着西方的坚船利炮,近代中国能说什么,做什么呢?那段血与火铸成的近代史无遗暴露了中国传统思维模式的弊病,也警示我们必须以人之长补己之短,才能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正如冯友兰所说广逻辑分析方法就是西方的手指头,中国人要的是手指头,这里的‘手指头’是指点石成金,即发展科学技术的手指。”为了提高国民素质,实现强国富民,现代大学教育应该加强和重视逻辑学。

二、逻辑学与创新思维

逻辑与创新的关系,近年来已成为逻辑界的热门话题。这一话题又可分为两个层次:逻辑能否出新知,以及逻辑思维与创新思维的关系。

笔者赞同逻辑能出新知的观点:首先,演绎出新知主要表现在把已知中所蕴涵的、不为主体意识到的“潜存”揭示、显明出来,使主体更全面、深刻地认识已知。例如,亚里士多德就认为三段论是发现事物存在和变化原因的工具;数学理论系统就是以少数公理为依据,经过一系列演绎推理建立起来的;正是运用演绎工具,罗素发现了震惊数学界和逻辑学界的集合论悖论。其次,归纳是个别经验知识到一般知识的飞跃,结论已超出了前提,有着前提无法蕴涵的内容——这显然是新知。近现代各种发明创造及新发现运用归纳推理的事例比比皆是。第三,类比是据两个(类)对象有若干属性相同,从而推出它们的另一属性也相同的或然推理,其含义本身就说明了其与新知的关系。类比推理能够启发人的思维,在创新思维中,它具有提供线索、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的作用。“每当理智缺乏可靠论证的思路时,类比这个方法往往能指引我们前进”。在科学史上,科学理论的许多重大突破就是通过类比实现的。例如,卢瑟福的原子结构模型,莱布尼兹的乘法计算机原理等。

有人认为,创新思维(含灵感)是非逻辑反逻辑的。但笔者以为这种看法值得商榷:第一,创新思维是相对常规思维而言的。如前述,逻辑能出新知,逻辑思维亦有创新功能。逻辑思维与创新思维外延上是交叉关系。第二,灵感过程也有鲜明的逻辑性——在其诱发、触发、巩固阶段中,逻辑始终居于主导地位。灵感始于问题。任何问题都包括三个基本成分——条件A、目标E、A与E之间的障碍集D。当主体意识到不能消除D时,就可能进人冥思苦想状态,形成诱发灵感的态势场。为何主体会意识到无法消除的D存在?这显然是逻辑分析的结果。在触发阶段,无法消除D的原因是A必须联合另外的(条件)信息集B才能导出E。B便是主体冥思苦想、孜孜以求的对象,也是灵感的触发器旦它为主体意识检索到,便会触发灵感。无论B源自外界还是潜意识,都必然与D逻辑相关,胡思乱想难以成就灵感。由于与D逻辑相关且不为主体意识到的集合C的元素可能并不惟一,对B的寻求就显露出一种不确定性。但无论如何B都受制于C,其加上A就能消除D、导出E也说明了灵感触发阶段的逻辑性。在巩固阶段,灵感结果只有通过逻辑论证才可能完善定型、转化为成果,才能在其基础上,“推理一个接着一个”,得到新的认识成果。结果的必需论证性和逻辑上的可续发性进一步说明了灵感的逻辑性。其实,不仅灵感有逻辑思维活动,“根据现代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的一些成果和观点,想象、经验、直觉这些心理活动都有推理,都是思维活动”。

三、逻辑学是大学教育中培养求真精神与创新水平的重要手段

大学教育旨在培养创造型人才,旨在提高学生的学习和语言表达等能力,而这些都是以逻辑思维素质为基础的。学习能力是主体获得其他能力的先行条件。在21世纪,这种能力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信息大爆炸、知识快速更新,“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就业、失业、再就业已成为社会常态。当人们进人一个与以前知识技能结构几乎毫无牵连的岗位时,也必须使自己尽快具备新岗位所必需的知识技能。这一切都表明,自学教育将成为个人教育的主流。美国教育学家罗伯特赫钦斯认为,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学会自己教育自己。大学教育不再只是给学生传授知识,而更关键、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智能、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近年来有学者在大学生中作过一个调查,结果表明:刚入大学时逻辑思维能力测试成绩优秀者,三年后其各科成绩均优良,三好生、专业奖学金获得者也多出自这部分人;而测试成绩最差者(正确率低于40%),三年后学习上几乎都是后进生,甚至有的因不及格学科累计超过学校规定而被劝退另一方面,各学科飞速发展,越来越高精尖化,这也意味着各门学科的抽象化程度愈来愈高、逻辑性越来越强,许多学科向形式系统化、公理化方向发展,符号越来越普遍地出现在学科之中,甚至深人生活的各个角落。学科系统化、生活符号化,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如果主体逻辑思维素质不高,就难以驾驭这些符号,难与这些符号系统交流。良好的逻辑思维素质是学业和事业成功的保障。

语言是人类的重要能力。“舌头”、“原子弹”和“金钱”曾经被称为三大战略武器,现在也把“舌头”放在“美元”和“电脑”之前,作为新三大战略武器之首,语言表达能力越来越重要。语言要有“三性”:准确性、鲜明性和生动性。准确性显然是逻辑问题,语无伦次的语言无论词藻如何华美,对别人只能是灾难,对自己更是悲剧。逻辑学最初又叫“雄辩术”(logic),log的一个解释,是“说”的意思,是逻辑的延伸意义。惟有良好的逻辑素质,思维才能敏捷严密,富有说服力。逻辑的力量赋予语言表达不可抗拒的威力,逻辑是语言表达的支柱,逻辑思维素质是语言表达能力的核心。

逻辑学导论论文范文3

钱广荣教授《逻辑悖论矛盾的误用与缺位》一文(以下简称为“钱文”),把《韩非子·难一》中所说“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的有关形式逻辑矛盾律的论述(或者说是有关形式逻辑“自相矛盾”的论述)曲解为逻辑悖论的自相矛盾,又把逻辑悖论的自相矛盾夸大为与形式逻辑矛盾、唯物辩证法矛盾并存的“与人类行为直接相关的普遍的客观存在”,并且以此为理论根据,进而提出要以逻辑悖论矛盾去“补位”(实际为“修正”)唯物辩证法,甚至认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需要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分析方法,而是需要运用逻辑悖论的矛盾分析方法。我们不同意“钱文”的观点。由于事关如何保持唯物辩证法的纯洁性以及如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原则问题,特撰此文以与钱广荣教授商榷,并就正于国内学术界诸同仁。

一、《韩非子·难一》所论矛盾之说是有关形式逻辑

矛盾律的论述,而非有关逻辑悖论的论述

《韩非子·难一》所论“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的矛盾之说如下:“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于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对于韩非的这一矛盾之说究竟应该如何看法,在我国逻辑界早有定论。试看温公颐教授主编的高等学校逻辑教材(中国逻辑史教程》中的如下内容:“从‘吾盾之坚,物莫能陷’,能推出:‘吾矛不能陷吾盾’。而从‘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则能推出:‘吾矛能陷吾盾’。显然。‘吾矛不能陷吾盾’与‘吾矛能陷吾盾’,便构成了矛盾关系的命题……由上所述,我们清楚看到,韩非明确指出:,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这两个互相对立的不命题是不能同真的。这就准确地揭示了矛盾律的基本内容。形式逻辑矛盾律的基本内容就是说: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反对或互相矛盾的思想能同时都是真的。韩非的‘矛盾之说’所揭示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的矛盾律基本思想,与亚里士多德表述的有关矛盾律的基本思想是基本一致的。”

再看中国逻辑史著名专家孙中原教授《中国逻辑史》(先秦)一书中的如下内容:“在楚人称誉盾与矛的言辞中,包含着逻辑矛盾,把这个矛盾展开,即如下:(1)我的矛能刺破我的盾(从誉矛之说引出)。(2)我的矛不能刺破我的盾(从誉盾之说引出)。(3)我的盾能抵挡我的矛(从誉盾之说引出)。(4)我的盾不能抵挡我的矛(从誉矛之说引出)。这里(1)与(2)矛盾,(3)与(4)矛盾。韩非所谓‘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意味着一个人既说自己的盾为‘不可陷’,又说自己的矛为‘无不陷’,这两种说法不能同时为真……韩非在这里用一个典型的事例揭示了形式逻辑矛盾律的基本内容。”

“钱文”完全无视我国逻辑学界的上述看法(“钱文”对我国逻辑学界的上述看法未置一词),却断然肯定韩非的矛盾之说既不是形式逻辑的矛盾,也不是辩证逻辑(或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而是逻辑悖论的矛盾。什么是逻辑悖论的矛盾?“钱文”说:“张建军认为,严格意义上的逻辑悖论应具备三个结构要素:在‘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的引导下,‘经过严密的逻辑推导’而建立起来的‘矛盾等价式’(即a:非a和非a:a)。《韩非子,难一》的‘自相矛盾’大体上是符合这三个结构要素的悖论的:‘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即‘矛可攻盾,盾可挡矛’;“经过严密的逻辑推导’,即‘以子(‘物无不陷’)之矛陷子之盾’和‘以子(‘锐无不挡’)之盾挡子之矛’,均因不可能而‘弗能应也’却又处在同一种叙述结构之中,于是‘物无不陷’与‘锐无不挡’同时成立,建立起了一种‘矛盾等价式’。”我们知道,我国的逻辑悖论问题专家张建军教授曾经提出过逻辑悖论的如下定义:“逻辑悖论指谓这样一种理论事实或状况,在某些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之下,可以合乎逻辑地建立两个矛盾语句相互推出的矛盾等价式。”⑦他又说:“‘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严密无误的逻辑推导’、‘可以建立矛盾等价式’,是构成严格意义的逻辑悖论必不可少的三要素。”田我们认为,从普通思维①的角度看(或者说从形式逻辑的角度看),张建军关于逻辑悖论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钱文”把韩非的矛盾之说曲解为逻辑悖论的矛盾。却是完全误解或歪曲了张建军的观点。第一,在韩非矛盾之说中作为前提的乃是“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和“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而不是“钱文”所谓的“矛可攻盾,盾可挡矛”。“矛可攻盾,盾可挡矛”固然是公认正确的知识,但从这一命题出发是无法逻辑推导出“矛盾等价式”的。而实际上作为矛盾之说的前提的“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和“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又决不是什么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凡是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的人都会认为它们是自相矛盾的)。第二,以“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和“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为前提。经过严密的逻辑推导,所得出的结论只能是“吾矛不能陷吾盾”和“吾矛能陷吾盾”,而不是什么“物无不陷”与“锐无不挡”的同时成立。“物无不陷”、“锐无不挡”无非是“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的“缩略语句”,它们乃是矛盾之说的前提,而不是它的逻辑推导的结论。第三,矛盾之说的结论“吾矛不能陷吾盾”和“吾矛能陷吾盾”乃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而不是什么“矛盾等价式”。互相矛盾的命题是不能同真的,因此也是不可能互推的,而“矛盾等价式”则是同真同假的,它们是可以互推的。第四,所谓矛盾等价式,应该是两个矛盾命题的相互蕴涵形式,它的准确的公式应该是p<)司p,而不是a:非a和非a:a。

二、逻辑悖论矛盾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矛盾

“钱文”说:“形式逻辑的矛盾作为一种‘思想错误’或‘表达错误’,可以通过调整和改造思维加以纠正;辩证逻辑的矛盾是我们认识和把握世界的客观依据;而作为悖论逻辑的矛盾则既不是‘思想错误’或‘表达错误’(如果说是错误那也是‘正确的错误’一一因为‘做对了’,所以‘做错了’,反之亦是),也不是独立于人之外的客观存在,而是主观见

之于客观的‘实践理性’的产物。”我们认为,如果从普通思维来看,逻辑悖论的矛盾其实就是一种特殊的逻辑矛盾。如上所说,构成悖论必须具备三个要素:“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合乎逻辑地推出”和“两个矛盾命题的等价式”。而这三个要素中,最关键的当是“两个矛盾命题的等价式”。因为,“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合逻辑地推出”并非是区别逻辑悖论和非逻辑悖论的根本因素,非悖论的推理通常也是从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和合乎逻辑地推出的。只有在从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合乎逻辑地推出“两个矛盾命题的等价式”时,它才成为悖论。因此,长期以来,在一些权威著作中就把逻辑悖论视为两个矛盾命题的等价式。如我国《辞海》中的悖论定义:“一命题b,如果承认b,可推得一t b(非b),反之,如果承认一t b,又可推得b,称命题b为一悖论。”④再如,冯契先生主编的《哲学大辞典》中的悖论定义:“逻辑上自相矛盾的恒假命题。它的标准形式是p廾下p。”①我在《关于悖论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曾经指出:“悖论是逻辑矛盾。第一,p<一>一t p蕴涵p八一t p,亦即悖论都蕴涵逻辑矛盾。蕴涵逻辑矛盾也就意味着包含有逻辑矛盾。第二,对于命题来说,真或假乃是它的一种规定性。悖论p<一>弋p断定一个命题的真和该命题的假等值,就是否定了该命题的规定性,因此,它本身也就是一种逻辑矛盾。第三,一个命题真,相应于某事物存在,一个命题假,相应于某事物不存在。一个命题真与该命题假等值,相应于某物存在等于它不存在,这是对事物质的规定性的最严重的否定,因而也是一种最严重的逻辑矛盾。”(n)

有人会说,既然逻辑悖论是一种逻辑矛盾,如上文所说,韩非矛盾之说也是一种逻辑矛盾,是否也可以像“钱文”所说韩非矛盾之说也就是逻辑悖论矛盾呢?不能。逻辑悖论是逻辑矛盾,但它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逻辑矛盾,它的特殊之点就在于它是以人们公认为正确的知识为前提,合逻辑地推出的逻辑矛盾。而一般的逻辑矛盾并非是从人们公认正确的前提推出的(上述的韩非矛盾之说就是如此)。应该说,逻辑矛盾和逻辑悖论矛盾乃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一一任何逻辑悖论矛盾都是逻辑矛盾,但并非任何逻辑矛盾都是逻辑悖论矛盾。

“钱文”说,逻辑悖论矛盾并不是“思想错误”或“表达错误”造成的,甚至说什么“如果说是错误那也是‘正确的错误’一一因为‘做对了’,所以,做错了’,反之亦是”。究竟什么是“正确的错误”?何以“做对了”竟能推出“做错了”?真叫人们百思不得其解!事实上逻辑悖论矛盾和其他逻辑矛盾一样,都是由于人们认识上的错误造成的。如所周知,就演绎推理来说,如果前提是真的,推理形式是合逻辑的,那么结论必然是真实的;反之,如果推理是合逻辑的,而结论却是假的,则前提一定有错误。逻辑悖论的推理是合逻?的,而结论却是两个矛盾命题的等值式的恒假命题,由此可以断定,在逻辑悖论的前提中一定包含有错误。人们会问,悖论的前提不是公认正确的知识吗?不错,但公认正确的知识虽然往往是真实的,却未必就是真实的。实际上有些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被人们公认为正确的知识,却并非是真实的,或者并非是完全真实的(如某些科学理论系统中包含有错误的成份、因素),只是由于人们限于当时的认识水平,未能认识到其中的错误而己。qd正因为如此,我在《再论悖论的几个问题》中,把悖论的定义表述为:“悖论就是从人们认为正确的前提或背景知识(实际上其中包含有人们尚未发现的谬误),通过有效的逻辑推导,得出两个互相矛盾命题的等值式。”四

“钱文”为了论证逻辑悖论矛盾既不属于逻辑矛盾,也不属于辩证矛盾,而是一种所谓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理性’的产物”的矛盾(马按:究竟什么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理性’的产物”,“钱文”并未说清楚)。“钱文”引用了茅于轼《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一书中如下的话:“电视上经常出现这样的报导:一位学雷锋的好心人义务为附近群众修理锅碗瓢盆,于是在他的面前排起了几十个人的长队,每个人手里拿着一个破损待修的器皿……这几十个人完全不是来学雷锋做好事的,恰恰相反。他们是来拣便宜的。用这种方式来教育大家为别人做好事,每培养出一名做好事的人,必然同时培养出几十名拣便宜的人。”然后作出结论说:“我们可以根据‘助人为乐’这个公认正确的伦理观念和价值标准。合乎逻辑地推导出那位学雷锋的好心人,在做善事的同时也做了恶事,他的行为就是一种特殊的矛盾一一逻辑悖论的矛盾。”咀我们认为,一个学雷锋的好心人为群众服务,并不必然在他面前排起几十人的长队,即使在他面前排起了几十人的长队,这几十人也不必然就是爱拣便宜的人;即使这几十人是爱拣便宜的,也不必然是每培养出一名做好事的人,必然培养出几十名爱拣便宜的人。因此,从一个学雷锋的好心人为群众服务,决不能逻辑必然地推出他既做了善事,又做了恶事。更不能一般地说:根据“助人为乐”这个公认正确的伦理观念和价值标准,可以逻辑地推导出一个人在做善事的同时也做了恶事。“钱文”的说法,其实是“善”、“恶”不分,“好人”和“坏人”莫辨的诡辩。

我们认为,像学雷锋做善事的人有时也可以引出恶的结果的事,完全可以按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加以分析如下:“善”和“恶”乃是事物的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善、恶是相互对立的,我们毋需多说。这里只说善、恶又具有统一性:善恶两者是相互依存的,如果社会上根本无所谓恶,也就无所谓善,反之,如果无所谓善,也就无所谓恶;善和恶的差别也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有时善事也可能引起恶的结果,恶事也可能引起善的结果,并且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是善事的(在武松的时代,杀死老虎是善事),在另一历史条件下则可以是恶事(在现时代杀死老虎则成了恶事)。但是,根据唯物辩证法,矛盾双方的转化总是有条件的,不是无条件的,因此,在一定条件下,善毕竟是善,恶毕竟是恶。相应地,“助人为乐”毕竟是善事而不是恶事,“学雷锋的好心人”毕竟是好人而不是恶人。试问,这样的分析难道不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吗?

三、唯有唯物辩证法才能更加深刻地认识

逻辑悖论的本质

如上所说,长期以来中外逻辑界把悖论的定义归结为以公认正确的知识为前提,合逻辑地推出两个矛盾命题的等值式,其公式则为p()、p。由于po、p乃是逻辑上自相矛盾的恒假命题,因此,也就认为逻辑悖论的矛盾属于形式逻辑矛盾。应该说。这种看法是有一定道理的,我也是予以肯定的。但是,这种看法并不是完备的,也可以说它仅仅是普通思维(或形式逻辑)的看法。因为,这种看法仅仅认识到了悖论的一个方面,亦即人们“主观上认为的悖论”的方面。实际上悖论也还存在有另一方面,如上所说,悖论实际上都是从包含有错误的前提逻辑地推出两个矛盾命题的等值式的。因此,对于悖

论,我们既要看到它是从人们认为正确的前提出发的,又要看到它事实上是从包含有错误的前提出发的。只有这样,才是对悖沦本质的全面的认识。正因为如此,我在《悖论的辩证逻辑公式及其他》一文中,根据唯物辩证法,提出了如下逻辑悖论的辩证逻辑定义及其公式:悖论是如下两个矛盾方面的对立统一体:一方面是人们主观上认为的悖论;从正确的命题、理论系统及其相关背景知识出发,合逻辑地推出两个矛盾命题的等值式或两个矛盾命题的合取;另一方面是实际上的悖论:从其中包含有人们尚未发现其谬误的命题、理论系统及其相关背景知识出发,合逻辑地推出两个矛盾命题的等值式或两个矛盾命题的合取。(卜a寻((p+-~l p)v(p八一\p)))0(。a当((p~-+3 p)v(p八一1 p)))(“a”代表某一命题或某一理论系统及其背景知识;“卜a”代表人们认为a真,“司”代表合逻辑地推出,“p()一t p”代表两个矛盾命题的等值式,“p八一t p”代表两个矛盾命题的合取,“v”代表析取,“0”代表对立统一关系,“一a”代表“a”包含有谬误)。凹

在这一逻辑悖论的辩证逻辑定义及其公式的基础上,我又提出了“探索谬误的悖论法”、“消除谬误的悖论法”和“悖论创新法”蛆。这样以来,两千年来长期困扰人类认识的逻辑悖论问题,由于运用唯物辩证法(也就是运用辩证思维)加以分析、认识,就转化为促进人类创新认识的科学方法了。四、唯物辩证法需要发展,但决不能用逻辑悖论的

矛盾去“修/e',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的矛盾

“钱文”说:“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本性开放,主张用发展和变化的观点看世界,因此它自身也应当是开放的,发展的……将逻辑悖论的‘自相矛盾’补位到唯物辩证法的范畴体系,是唯物辩证法当展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认为,说唯物辩证法本性是开放的,是应当发展的,这是正确的。但是,要用逻辑悖论的矛盾去补位到唯物辩证法中,则是不正确的。因为,如果这样做,决不会是丰富和发展唯物辩证法,而只能是歪曲、“修正”唯物辩证法。

如上所说,所谓逻辑悖论的“自相矛盾“(从普通思维来看)都属于逻辑矛盾,而这种逻辑矛盾归根结底是由于人们认识上的错误(把包含有错误的命题、理论系统及其背景知识误认为是正确无误的)造成的。而唯物辩证法乃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普遍规律的科学,其基本规律对立统一律、质量互变律、否定之否定律乃是客观世界普遍存在的辩证规律的正确反映和总结。唯物辩证法所谓的辩证矛盾。乃是客观存在于一切事物中的既对立又统一的两方面。列宁说过,辩证法“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统一物之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以及它们之间的互相关联)”凹。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事物内部的这种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因此,逻辑悖论的“矛盾”和唯物辩证法的“矛盾”是根本不同的两个概念,如果把逻辑悖论的“矛盾”引入唯物辩证法的范畴系统中来,势必造成概念的混乱从而导致歪曲、“修正”唯物辩证法科学系统的恶果。

人们会说,上文不也说,用辩证思维看逻辑悖论,也可视之为“人们主观上认识的悖论”与“实际上的悖论”的对立统一体吗?这样岂不是又和唯物辩证法一致了吗?我们认为,第一,“钱文”所说的逻辑悖论的矛盾就是人们通常认为的普通思维所理解的逻辑悖论的矛盾,这由它引用张建军所讲的构成逻辑悖论的三要素可以证明。第二,我们说从辩证思维看逻辑悖论,可以把它视为“人们主观上认识的悖论”与“实际上的悖论”的对立统一体,只是证明唯有以唯物辩证法作为指导,才能加深对逻辑悖论的研究,才能真正解决这个两千多年来特别是“罗素悖论”发现以来的一百多年来众多哲学、逻辑学者要想解决而未能真正解决的逻辑哲学问题。但决不能证明必须把逻辑悖论的矛盾引入到唯物辩证法的科学系统中来。根据唯物辩证法。一切命题、理论都含有辩证法(列宁就说过:“伊凡是人,哈巴狗是狗等等。在这里…一就已经有辩证法:个别就是一般”q9),都可以看作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它们的矛盾也就是辩证法“对立统一”的“矛盾”。这就是说,唯物辩证法的范畴体系早已概括、包容了它们,根本就不存在再把它们引入到唯物辩证法的范畴体系中来的问题。逻辑悖论中所具有的对立统一的辩证矛盾当然也是如此。

“钱文”说:“当代中国社会出现的许多矛盾其实是以悖论方式存在的‘白相矛盾’,这就是社会选择所产生的‘悖论现象’。认识、阐明和把握这类‘矛盾’,仅依靠‘对立统一’的矛盾学说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运用‘自相矛盾一一逻辑悖论矛盾’的方法,分清利弊得失并分析其成因,采取扬长避短的发展策略,才能在‘解悖’中逐步走出‘奇异的循环’,赢得新的发展。”对于“钱文”所说的当代中国社会出现的许多以悖论方式存在的‘自相矛盾’,“钱文”并未具体解释。而是仅举一例如下:“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在改革开放赢得丰硕成果的同时,又感受着它带来的种种弊端,使得许多人的思维和心理处于‘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不和谐状态。这种令人‘困惑’的问题一言以蔽之:正是客观存在的‘自相矛盾’……”对于这一所谓的“客观存在的‘自相矛盾”’何以是逻辑悖论矛盾,“钱文”亦未作任何解释(看来“钱文”也根本无法比照构成逻辑悖论的三要素对之进行具体的解释)。我们倒是认为,这样的矛盾恰恰唯有运用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的矛盾学说才能对之解释清楚。试看下文:根据唯物辩证法,我国的改革开放也具有对立统一的两个矛盾方面:一方面是能赢得丰硕的成果(可简称为“好的方面”),一方面则是能带来一定的弊端(可简称“坏的方面”)。而这两方面中,“好的方面”是矛盾的主导方面,“坏的方面”则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在<六个“为什么”一一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一书中说:“事实雄辩的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凹根据唯物辩证法,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因此,改革开放乃是一项上好的国策。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继续推进下去。至于要解决某些人“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问题,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让这些人好好学习唯物辩证法(决不是让他们学习什么逻辑悖论的矛盾)。一旦他们能够运用辩证思维来分析矛盾,解决矛盾,这种情况也就自然而然地逐步减少乃至消失了。

“钱文”又说:“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需要运用逻辑悖论的矛盾分析方法,包括道德悖论的分析方法来认识我们所面临

逻辑学导论论文范文4

逻辑学主要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逻辑规律以及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作为一门关于思维的学问,它在训练人们的思维、提高人的素质、培养人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逻辑学教学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美国教育学家罗伯特·赫钦斯认为,教育的目的是教会年轻人在今后一生中能自己教育自己。因此,素质教育要求教育不再只是给学生传授知识,而更关键、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智能、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钱伟长教授在谈到21世纪人才时的话语令人深醒:“不是学好一门课就能像这门课所教的那样工作就是了。因为这门课的知识隔几年或几十年就可能没用。如果我们重视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那么学生通过这门课所学到的逻辑思维能力永远有用。”[1]爱因斯坦也主张:“应当把发展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一般能力,而不是把专业知识,始终放在首位。”[2] 逻辑学是一门源远流长、历史悠久的科学。它的基本功能是训练人们的思维。我们知道,人们不是学了逻辑学后才能思考的,所以,逻辑学的作用不在于教人们思维,而是在于训练人们的思维。如列宁所言:“逻辑学的有用与否,取决于它对学习的人能给予多少训练以达到别的目的。学习的人通过逻辑学所获得的教养,在于训练思维。”[3] 通过逻辑教学,学生不但可以掌握一门学科的知识,还可以自觉运用这些知识来正确表述、论证思想、揭露与驳斥谬误和诡辩、分析和解决问题。再者,通过逻辑思维训练,可以提高一个人的思维素质和抽象思维能力。逻辑学在培养人们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探求新知识方面提供了必要的工具。逻辑学作为一门思维科学,它具有多方面的教育功能,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

逻辑学具有思维教育功能,在提高学生的思维素质与思维能力方面,具有其他课程无法比拟的优势。尤其是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它的作用十分显着,它有助于大学生认识和把握思维规律,提高思维效率,培养正确的思维习惯。

逻辑学具有品德教育功能,学习逻辑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耐心细致、坚持真理、坚持科学的品质。学习逻辑学能促使学生自觉遵守和运用逻辑规则的意识的形成,使他们的言行更具规范性。

逻辑学具有人文教育功能,逻辑与语言密不可分,因此学习逻辑学也是间接地学习、应用和研究语言,使人们的思想更加严密,语言更有逻辑性。另外,逻辑学与法学、伦理学、社会学等人文科学紧密结合,形成了各种应用逻辑学,因此,学习逻辑学,也有助于学习相应的人文科学。

二、传统逻辑学教学的观念、内容、方法与素质教育要求不相适应

素质教育是“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而逻辑学是培养和提高学生思维素质的基础性学科。随着人类社会的科技进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发展的整体化,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越来越显得重要。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我国高校教育已由以往的培养“精英”的应试教育向“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转变。近年来,逻辑教学的教育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实际状况与素质教育的要求不相适应。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教师不再是知识的惟一传授者和教育的惟一组织者,应是学习资源的组织者、网上学习的指导者和创新人才的培养者。但是,我国高校目前的教学基本上是在传统教育观念的支配下进行的。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仍然是知识的惟一传授者和教学的惟一组织者,学生只不过是接受知识的容器。[4]

三、逻辑学教学观念、内容和方法的思考

(一)更新教育观念

目前中国高校教育的定位是素质教育、大众化教育。教育过程中,教师的作用将不再是单纯地传授知识和组织教学,学生也不是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教师注意创造师生交往的机会,创设学生创新的情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让每堂课都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的自由度和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由创造个性。

(二)突破传统授课方式的束缚,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

多数学生反映,他们学习逻辑学主要面临两大困难:一是逻辑学内容比较抽象,常常运用符号、公式,十分枯燥乏味,又难于理解与记忆,给学习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对学习逻辑学缺乏兴趣,产生了畏难情绪;二是学生运用逻辑学理论知识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较弱,缺乏自主学习的能力

。在学习过程中,在教师的引导下,他们跟随教师的思路能够较好地解决问题,一旦离开了教师的引导,让他们独立解决问题时,他们就感觉无从下手,不知道由哪里切入。

要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教学效果,必须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使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把逻辑理论与知识转化为能力,内化为素质。

逻辑学是一门高度抽象的学科,概念多,规则多,公式多,符号也多,学起来有很大的难度。但逻辑学知识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实际联系比较密切,根据这些特点,逻辑教师应注意逻辑理论紧密联系实际,用生动的实例去进行教学,而不应单纯地从概念到概念、从公式到公式、从符号到符号进行推演。如果这样,就会使逻辑教学拘泥于符号化、形式化,从而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厌恶逻辑学,更不用说激发学生学习逻辑的兴趣、培训学生的逻辑技巧和运用逻辑知识来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鉴于此,逻辑教师可以根据每部分逻辑知识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如课堂辩论、案例分析、比较分析、强化记忆、讨论启发、专题讲座等。这样,教学既有趣味性和生动性,又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提高教学效果。

(1)运用设置疑问的方法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如果在教师的启发下,由他自己去求得答案,自己概括出定义、定理和法则,他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就高。他克服的困难越多、越大,他的学习越加积极,兴趣也会越大。教师应引导学生主动尝试,启发他们积极思考,多方面地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这就要求教师要善于组织学生对大量的事例和文案进行分析,教师选择相关的资料,提出问题,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不塞给学生现成的结论,而是启发学生主动尝试,动脑思考,给学生创造发挥见解的机会,使其达到对有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运用设置疑问的方法,要求教师首先要提供问题或提供含有问题的材料,这些材料或问题的选择要有典型性;其次,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思考问题;最后,教师要做好问题总结,讲透理论知识,使学生明确问题所包含的理论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2)采用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

提问式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是老师不断向学生提出问题,务求达到学生被穷追猛问,难以招架的地步。其目的是促使学生思考,通常不会问问题的人,也就不会发现问题,不会提出问题。因此,要在不断的提出问题的过程中,促使学生不仅会回答问题,更主要的是会注意问题、发现问题、并以适当的方式提出问题。 在个案分析中不断提问的方式可以启发学生的思路,鼓励学生们积极思索,互相反馈信息,并与教师沟通,在提问、反问、自问自答、互问互答中,探求解决问题、难题的路径与方法。 (3)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

逻辑学是在“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我国古代,逻辑学也称为“辩学”。故辩论对于学好逻辑学而言,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辩论的题目可以是学生生活、学习中的热门话题。辩论要求语言流畅,有的放矢,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分正反两方进行。辩论的过程中,他们自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辩论的一个作用。此外,辩论中,学生的思维过程展现出来了,逻辑问题也出来了。如:概念的内涵外延不明确,机械类比、循环论证、诉诸无知等等。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师可以提醒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外,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工具性学科,学好它对于我们学习其他学科大有裨益;同时,它又是一门高度抽象的学科,概念多、规则多、符号多、公式多,学生学起来有一定难度。鉴于课程的抽象性,有必要设计一些课堂游戏,活跃课堂气氛,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4)注重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更易实现教学目标

在逻辑学教学中,要实现教学目标,还要积极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由于在教学中经常会用到一些逻辑故事、教学案例和一些符号、公式等,所以,可以把它们制成课件,实现教学过程的形象化、智能化。这样的教学既有趣味性和生动性,又有启发性。将现代教育技术运用于逻辑学的课堂教学,既能提高备课、讲课的速度和效率,使教师有更多时间讲解每堂课的重点、难点,也便于学生能下载或复印讲义,节省课堂上做笔记的时间,从而更专心于听讲和思考,实现教学目标

(5)逻辑学教学内容必须强调实用性,贴近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实际[5]

逻辑学教学要体现理论教学的实用性,要沿着现代逻辑的发展方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贴近社会对人才的需要,贴近学生学习和工作的实际,将理论内容最大限度地渗透到教学实践中。教学中既要坚持传统逻辑的理论框架,又要适当吸收现代逻辑的科研成果。教学体系上,概念、判断、推理、逻辑论

证、思维规律的理论框架要保持,但对相对抽象的不太结合工作实际的现代逻辑演算则需做一定的取舍。这样,学生学习起来不会感到太吃力。

逻辑学的基本特点是内容高度抽象,绝大多数学生学习逻辑学时的最大感受就是枯燥乏味,对它缺乏兴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教学时要力求把逻辑学的知识性和趣味性结合起来,使逻辑教学趣味化。为了做到这一点,在系统讲授逻辑学原理的同时,可以穿插许多有趣的逻辑故事、逻辑典故,努力使抽象的理论知识生动化、具体化。

如果不注意用生动的实例去教学,而是单纯地从符号到符号、从公式到公式地进行推导,只会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坚持知识性与趣味性的结合,就需要教师做好备课工作。教师要在课前精心挑选适合的逻辑故事,逻辑故事要与所讲的内容具有相关性,不能为追求趣味性而忽视了知识性。在每一节课前,教师都要针对该章节内容和学生的心理倾向认真分析,对所教内容如何切入,怎样激发学生兴趣,需要补充哪些内容,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教学等,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才能使教学变得丰富多彩,游刃有余。[6]

参考文献:

[1]秦玉彬.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困境探微.,2004-2-26 20:45:34

[2]王洪.法律逻辑学.[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

[3]王明辉主编.何谓逻辑学[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5.

[4]訾其伦.我国高校文科专业的逻辑教学情况探析.职业圈.2007 (11)电子杂志.

逻辑学导论论文范文5

【关键词】边防步兵指挥学;指挥活动;逻辑起点

【Abstract】According to Hegel’s logical starting point of the three aspects of the stipulation, the logical starting point of border infantry brigade command made strict reasoning, points out that the border infantry command learning should be the logical starting point of “about border infantry command activities”. On this basis, the author subject positioning problem of border infantry command to learn to do a thorough thinking and reviewed.

【Key words】Fontier infantry command;The command activities;Logical starting point

关于边防步兵的指挥体现着边防步兵指挥学院的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是边防步兵指挥学最简单、最基本的元素,渗透于边防步兵指挥学的一系列范畴、命题。本文认为,唯以“关于边防步兵的指挥活动”为逻辑起点。方能确定学科属性,明晰边防步兵指挥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明确边防步兵指挥学院完善与发展的方向。仅此作文探讨。

1 关于边防步兵指挥学的逻辑起点

每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特定的理论体系,每一种体系都有各自的逻辑结构,因而必须有一个逻辑起点。逻辑起点对于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范畴和理论体系的形成有着直接影响,并起制约作用,所以对逻辑起点的确定必须谨慎。

1.1 逻辑起点的质的规定性

对逻辑起点的确定一般应依据其质的规定性。黑格尔在其“逻辑学”一书中曾为逻辑起点提出三条规定性。

第一,逻辑起点应是学科中最简单、最抽象的范畴;

第二,逻辑起点应揭示对象的最本质规定,以此作为整个学科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而理论体系的全部发展都包含在这个胚芽中;

第三,逻辑起点应与它所反映的研究对象在历史上的起点相符合。

黑格尔认为必须同时满足这三条规定性的范畴才能作为逻辑起点。界定“关于边防步兵的指挥活动”是边防步兵指挥学的逻辑起点,要从三个相互关联的方面加以界定。

1.2 边防步兵指挥学的逻辑起点

指挥同射击、管理和协同等概念一样,同属于军队实践领域。所不同的是:指挥是指挥员对所属和配属单位的战斗准备和战斗行动所进行的组织领导活动。步兵是“以枪械、小口径火炮、便携式导弹、装甲车辆为基本装备,主要在地面遂行作战任务的陆军兵种”。边防是“国家为保卫领土完整与安全,防御外地入侵,维护边境秩序、增进睦邻友好,保障边境地区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在陆、海、空的边缘地带实施的防卫、管理和建设活动的总称”。我军边防步兵指挥的产生,更多的是起自对步兵指挥的推导和演绎。这种理论在院校教育以及部队训练阶段具有一定的实用性。随着我军边防实践的发展,原来认识上的边防步兵指挥就显得简单和无能为力。这反映在当前我们对边防步兵指挥学科的性质、对象、范畴和理论体系的认识尚未取得共识。显然,这对我军边防步兵指挥学科的健康发展不利。由于逻辑起点是一门学科逻辑结构的起始范畴,是该学科理论体系的始自对象。

1.2.1 由逻辑推导出的边防步兵指挥学逻辑起点

边防步兵指挥作为步兵指挥的推导和演绎,其逻辑起点必须与步兵指挥的逻辑起点具有共性,但又必须具有和步兵指挥的逻辑起点不同的个性特征。共性是指边防步兵指挥的逻辑起点也应属于“指挥活动”这一范畴,其排他性的边防步兵。

1.2.2 对边防步兵指挥学逻辑起点的验证

为了证明上面通过逻辑推导出的边防步兵指挥学逻辑起点确实具有科学性、有效性,还应通过严格的检验。检验的方法还是运用上面列出的、关于逻辑起点的三个方面的质的规定性。

第一,“关于边防步兵的指挥活动”既是边防步兵指挥中最简单也是最抽象的范畴。“关于边防步兵指挥的活动”为什么说是边防步兵指挥学的逻辑起点而非“边防”、“步兵”、“指挥”、“边防步兵与指挥”呢?单一的概念并非就是最简单最抽象的范畴,边境上的其他军事活动也可以“边防”作为逻辑起点,野战部队和预备役部队所属步兵也可以“步兵”作为逻辑起点,海陆空诸军兵种的指挥活动亦可以“指挥”作为逻辑起点。所以单一的“边防”、“步兵”和“指挥”概念不可能成为边防步兵指挥学的逻辑起点。“边防”、“步兵”和“指挥”是比“关于边防步兵的指挥活动”更为复杂的范畴或概念。因此,“关于边防步兵的指挥活动”符合逻辑起点的第一条规定性。

第二,由“关于边防步兵的指挥活动”揭示边防步兵指挥学的本质规定,以此作为整个学科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而理论体系的全部发展都包含在这个胚芽中。“边防步兵指挥学”是被定义了对象的指挥活动,其对象包括边防和步兵的一切范畴。边防步兵是守护边防安全的主要兵种,随着边防建设的不断发展,边防步兵的地位也在得到巩固和加强,边防步兵必须重视指挥的中心地位。因此,“关于边防步兵的指挥活动”符合逻辑起点的第二条规定性。

第三,“关于边防步兵的指挥活动”和边防步兵指挥学研究对象在历史上的起点是相同的。这是因为随着我军步兵和边防建设的发展,边防步兵指挥学理论应运而生。可见,虽然我军边防步兵指挥学概念的产生,更多的是起自对指挥学的推导和演绎,但它毕竟是在边防建设实践的体验和思考上总结起来的。因此,“关于边防步兵的指挥活动”符合逻辑起点的第三条规定性。

以上分析表明,“关于边防步兵的指挥活动”确实能经得起逻辑起点三个方面的质的规定性的严格检验。

2 由于边防步兵指挥学逻辑起点引发的思考

在论证与思考边防步兵指挥学逻辑起点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一些直接影响边防步兵指挥学逻辑起点选择的基本问题――边防步兵指挥学的定位到底是在“边防步兵”还是在“指挥”。

部分学者认为边防步兵学从属于指挥,指挥的对象是在边防步兵的范畴,但指挥的本质是不变的,边防步兵指挥活动是指挥活动的一部分。这种理论具有一定的适应性,但是随着边防军事实践活动理论的严整化和精细化,特别是边防理论的不断完善,边防步兵分队建设向正规化、条令化发展,以指挥理论发展而来的边防步兵指挥理论就显得简单和无能为力。

部分学者认为边防步兵指挥学从属于边防步兵,边防步兵指挥学是边防步兵内涵的一部分,在指挥实践中要反应边防步兵的属性和特征。如前所述,逻辑起点为“关于边防步兵的指挥活动”,而逻辑起点是一门学科理论体系的始自对象,并且这一始自对象必须与该学科的研究对象保持一致。既然逻辑起点已定位在“指挥活动”,尽管前面加了修饰词“关于边防步兵”,但中心词还是指挥,那么整个边防步兵指挥学的定位当然是指挥学的分支之一。

从以上对边防步兵指挥的逻辑起点的分析不难看出,边防步兵指挥是一个具有内在矛盾性的概念。边防步兵指挥作为指挥的一部分,如果向指挥靠拢就会失去边防步兵的属性;如果向边防步兵方面靠拢就会削弱其作为指挥的分支的分量。只有紧紧围绕边防步兵的指挥活动,才能在内涵和外延上无限的扩展。

【参考文献】

[1]瞿葆奎,喻立森.教育学逻辑起点的历史考察[J].教育研究,1986(11):12.

[2]崔晓曦,牛妍懿.关于军事教育学逻辑起点的论证与思考[J].海军航空工程学院学报,2010(3):1.

[3]郭胜伟,毕崇君,韩英林.分队战斗指挥[M].国防大学出版社,2004(5).

逻辑学导论论文范文6

关键词:转型期;穆勒逻辑观;逻辑精神

作者简介:宁莉娜,女,上海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中外逻辑思想及其比较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穆勒《逻辑体系》及其文化向度研究”,项目编号:14BZX076

中图分类号:B56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6)06-0033-08

穆勒(John Stuart Mill)逻辑观形成于19世纪上半叶的英国工业化社会转型阶段,集中体现在他的A System of Logic, Ratiocinative and Inductive(简称《逻辑体系》)一书中,这部名著从1830年开始构思,分为3个阶段写作,直至1843年出版,前后经历了写写停停、不断思考的13年,甚至正式出版后又几经修改、再版,不难看出,穆勒对此书的良苦用心。

虽然同为英国思想家的培根已于200多年前就在实验科学的基础上奠定了归纳逻辑方法,但穆勒是在英国社会文化乃至整个欧洲社会文明从早期现代性发展向成熟现代性转型之际进行的逻辑体系建构,因为转型时代迫切需要承前启后的思想家来为复杂的历史转折提供新的思想方法及理论资源。正是承载着这一重要的历史使命,穆勒以富有创新内涵的逻辑体系来回应时展对思想方法的呼唤,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开辟理性路径。同时,穆勒将逻辑学研究及其应用领域引向更加广阔的社会生活空间,使逻辑学在发展方向上出现了思想转向。穆勒逻辑观是社会文化转型需要的反映,具有对逻辑传统的批判反思精神、自觉超越意识以及思想价值回归等时代特征。

一、对逻辑传统的批判性反思

穆勒的《逻辑体系》被誉为一部在诸多方面都具有革命性的著作,他主要的目的是要说明“真知独立于观察和实验,能够通过直觉或意识被心灵认识”[1](P134)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在他看来:“逻辑的目的,如同导言中所定义的那样,是要弄清楚我们如何获得我们非直观的那部分知识(最大的一部分知识)并且在非自明的问题上我们可以通过什么依据来区分已证明的东西和未证明的东西、值得相信的东西和不值得相信的东西。就自发出现需要我们进行探究的各种问题来说,有些可以从直接意识中得到答案,而另一些若要彻底解决就只能通过证据的方式来解决。逻辑关注后面这类问题。但在探究解决问题的方法之前,有必要探究自发出现的那些问题是什么、可以想到什么样的问题、有什么样的探究人类已经获得了答案或者可以想象有可能会获得答案。这一点通过对命题的考察和分析就再清楚不过了。”[2](P20)这里,穆勒将他在《逻辑体系》一书导言中关于逻辑的定义进行了展开,明确指出逻辑不是关于直觉的东西,而是通过论证来探究解决问题的答案。穆勒的《逻辑体系》之所以引起轰动,是因为“他认为关于人类知识和认识能力的先验论观点在当时的英国是十分流行的,而《逻辑学体系》却提供了一套截然相反的理论,即一切知识来源于经验。这种理论给予直觉论者理论上致命的打击,使许多骗人理论和不良制度提供知识支持的陈旧哲学卸下了伪装。因此,《逻辑学体系》表面上是一本逻辑学著作,实际上对处于由农业向工业化社会转型的英国来说起到了提供智力上支持的作用。它教导人们应该如何去分辨社会中存在的一切不良现象,而不是沉湎于农业社会所遗留下来的道德说教。《逻辑学体系》成功的秘诀可能就在于此”[3](P170)。显然,穆勒基于实验科学基础对真知的来源问题展开反思,强调观察和实验方法的重要性,将批判的矛头指向先验论、直觉主义,尤其指向社会生活中的空洞说教。

穆勒在对经验直觉与科学理性进行对比的过程中,还对亚里士多德的逻辑传统进行了反思,穆勒“对亚里士多德的范畴学说有异议。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讨论了十范畴: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领有、动作、遭受。这些范畴是作命题谓词的最大的类。密尔指出这样的范畴划分是不完全的,最大的问题是这些范畴不能表述心灵,如愿望、喜怒哀乐、思虑,以及声、气、味。他还进一步说,要说谓述,用‘物’、‘性质’两个范畴就足够了”[4](P10)。当然,在穆勒看来,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对他的帮助是不容否定的,但因其遭到质疑,而有必要进行分析。他说:“我以同样方式读完霍布斯的《计算法和逻辑学》(Computatio sive Logica),此书比经院逻辑学家的作品思想更加高深,父亲推崇备至……他认为在学习三段论法逻辑学时尤其应该如此,因为三段论法逻辑的有用性遭到许多权威专家的责难。……我最初能自如地运用智力,表现在对错误论点的分析上,找出谬误的所在。虽然我获得的这种能力来自父亲坚持不懈地对我进行的智力训练,但是,经院派逻辑和研究这派逻辑中养成的思维习惯是这种训练的一个重要工具,这也是确实的。我相信,在现代教育中,没有任何学科比适当运用经院逻辑学更能造就善于把握词和命题的精确含义,并不被空洞含糊或模棱两可的词句所蒙蔽的真正思想家。被过分夸张的数学研究的作用根本不能与它相比,因为在数学演算里不会出现象正确的三段论法推论的那种真正困难。经院派逻辑还特别适合作为初学哲学学生的研究课程,因为它不要求初学者必须经历由经验和思考获得自己的有价值思想的缓慢过程为先决条件。”[5](P20)

穆勒指出了经院派未将亚里士多德三段论逻辑的思想力量挖掘出来,而是停留在简单的词句理解上,这对于正确理解和运用三段论造成了困难。他还表示:“单从逻辑观点来看,我受益的主要概念就是‘逆演绎法’的概念,它主要适用于复杂的历史和统计题材。逆演绎法不同于普通的演绎法,它不是运用一般的推理得出结论,也不是使用特殊的经验(如自然科学演绎法中的自然程序)证明结论,而是以特殊经验来校核以得出一般性结论,然后断定此结论是否符合已知的一般原理,并加以证实。”[5](P125)这里,穆勒强调了与普通演绎推理有别的逆演绎法的重要性,就在于其重视对复杂历史与特殊经验的考察,即指出了传统演绎方法的局限性。同时,“穆勒给予归纳推理的任务是发现和证明一般性命题,或从小的一般性命题发现和证明大的一般性命题。他说归纳推理要从已知的真理推出未知的真理,是一种获得新知识的方法。穆勒的这个思想,是为他提出的以归纳逻辑为中心的逻辑体系服务的。因为只有归纳推理才能满足推出新知识的这个要求,这是‘真理逻辑’的标准部分。为了强调归纳推理要有新知识,他明确指出以前的所谓完全归纳法,它的结论只是前提的综述,没有增加新的知识。如考察了每一个行星自身不发光,而借太阳发光,从而得出所有行星都不发光,这个推理没有增加新知识,算不上真正的归纳推理”[6](P152)。但无论如何,穆勒对归纳推出新知的推崇,体现其逻辑体系倡导科学精神。

穆勒认为:“《逻辑学体系》提供了当时迫切需要的相反理论的教科书。此种理论认为,全部知识来自经验,一切道德和智慧的特质主要通过联想的途径去获得。我和别人一样,对于那种认为逻辑过程的分析或可能求证的法则的本身就能指导或校正认识活动,评价不高。这些分析和法则如与其它必要条件相结合,我确实认为有很大用处。但是,无论这些分析与法则的真正哲学有怎样的实际价值,几乎都不可能去夸张一种伪哲学的弊害。那种认为外在真理可以不用观察和经验,单用直觉和意识就能认识的观念,我相信,在这些时间里,给予骗人理论和不良制度以巨大的知识上的支持。在此种理论支持下,任何不知来源的顽固信仰和强烈感情就可以逃避理性的审查,因而它们便成为证明自身正确的充分证据和理由。从来还没有人为使根深蒂固的偏见神圣化而设计出这样一种工具。”[5](P133)不难看出,穆勒对知识来源的审视激发了其对归纳法的推崇热情。他强调知识来自经验,反对离开观察和经验的直觉或先验的方式指导认识活动。如果说人因为有思想而富有尊严、变得高贵而伟大,那么逻辑也因为能够为思想提供方法而表现为不可或缺,这一点从逻辑学说的诞生及其价值指向上都有充分体现。孕育于古希腊哲学的逻辑理论与方法,反映了西方理性文化的本质特征,以思辨、沉思的方式探究世界的本原与人生的意义,以分析、解释、推断、论证的方法唤醒思想自觉、求证人生价值;现代社会,人生内在价值的实现越发依赖于公共生活中的对话、交往及共识,需要富有说服力的论证来澄明思想,使逻辑智慧以自由自觉的方式得以展开,并内化为人文智慧,在价值追求与生存方式的选择中有所担当。

二、建构具有超越意识的逻辑体系

穆勒曾说:“我最强烈的感情就是热情为人类谋福利,当然还夹杂其他种种思想情绪。但是在我生活的那个阶段,我的热情主要还集中在理论性见解上,还谈不上出于真正的仁慈或对人类的同情,虽然这些品德已在我的道德准则上占有一定地位。我的热情也与向往崇高理想的高度热忱不一样。虽然我非常容易受这种感情的感染,但在当时感情的自然滋养料――诗歌的陶熏――中断,而接受的是与感情相反的锻炼――逻辑与分析。”[5](P68―69)显然,在思想活动中,他推崇逻辑所内蕴的分析方法与规则意识,将遵循规则的自由作为其思想体系的价值关怀。他指出:“我们绝大部分知识,无论是普遍的真理还是特殊的事实,都是推理的问题,几乎不管是科学,还是人类的行为,都应服从逻辑的权威。推理是生活中的大事,每人时刻都要探知没有直接觉察的事实;不是因为这些事实附加到知识储备中的普遍意义,而是因为这些事实本身对于人们的利益和工作是重要的。”[2](P9)不难看出,他关注内蕴规则意识的理性与人的生存方式之间的内在联系,强调逻辑既是人们有效思维的工具,同时也以逻辑精神表现为人的本质力量。穆勒逻辑体系内蕴着为人们提供安身立命的力量,以激发人们的思想活力和社会责任感。当然,这也是因为“近代自然科学是在通过实验等手段,取得大量实证材料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于这种自然科学的发展,在近代产生了一种实证的科学方法论”[7](P355)。可以说,是西方近代实验科学孕育了穆勒的逻辑体系。

在思想体系建构过程中,穆勒受他父亲的影响较大,他说:“父亲认为只有柏拉图是赋予他精神文化的作家,他向年轻学生最经常推荐的也是柏拉图的作品。我自己也能提出同样的证明。苏格拉底式的表达方法――柏拉图的对话是这种方式的典型――作为一种训练手段,用以纠正错误,澄清悟性……它那种严谨缜密的对话方法,使概念胡涂的人不得不使用明确言词整理自己的思想,或者被迫承认自己言不由衷;它用特殊的例证不断检验所有的一般陈述;它对含义广泛的抽象名词的意义,择定某些意义更广泛的并包括前者在内的同类名词加以逐层分析,直到达到要求的目的――在它和由它不断派生出去的每个性质相似的词之间划定一连串精确的区别,以标出它的界限和定义。所有这一切,作为培养精密思想的教育手段来说,其价值是无法估计的,甚至在我当时年龄,所有这一切已经牢牢占据我的心灵,成为我自己思想的一部分。”[5](P21―22)

在建立新的逻辑体系过程中,穆勒一方面继承了培根的归纳思想,并从归纳逻辑的视角分析演绎推理的前提,进而论证归纳与演绎的关系,强调归纳方法在演绎推理中的重要地位,以引导人们摆脱先验、直觉的思维方式,避免盲从的思想活动;另一方面,穆勒试图超越前人的研究理念与研究范式,将逻辑界定为推理的科学与技术,并从组成命题的名称分析入手,通过对事物进行定义,使名称包括专有名称,能与事物之间建立起一致性的联系,从而形成相应的各种类型命题,在对命题的论证过程中,体现归纳与演绎的二者缺一不可的作用。穆勒认为,推理“是这样一个过程,即命题不是作为最终结果而是作为确立其他命题的手段而处于其中的过程。因而,我们可以期待展示普遍命题在其用于实际用途时所显现的含义的方式会极好地表现命题在推理中所起的作用。与之相应,在推理理论中,看待这一问题――即将命题视为断定一个事实或现象是另一个事实或现象的标记或证据的问题――的方式将会被发现几乎是不可或缺的。对推理理论来说,定义一个命题的含义的最佳方式并不是最清晰地表明其实质上是什么的那种方式,而是最明确地让人想到可以由该命题进一步得出其他命题的方法的那种方式”[2](P117)。显然,穆勒很看重推理的过程,以及推理带给人们对其他命题的思考。穆勒还认为:“尽管具有一种归纳特征的推论不使用指号也是可能的,但没有指号,这样一种推论就绝不能在我们刚刚所描述的那种非常简单的情况之外来进行,即绝不能在大致构成了那些对约定语言一无所知的动物推理之极限的那种非常简单的情况之外来进行。没有语言或某种与之等同的东西,充其量就只能有不借助于普遍命题所能发生的自经验而来的推理。现在,尽管严格说来我们可以从以往的经验推出一个新的个别情况而无须经过普遍命题这个中间过程,但没有普遍命题我们很少会记得我们有什么样的以往经验,而且很难会知道经验将保证什么样的结论。”[2](P665)这里,穆勒更加明确了演绎对归纳在实验中所获结论的检验性作用。显然,他很重视归纳的有效性。

在穆勒那里,逻辑之所以能成为社会发展及个人获取幸福不可或缺的理性力量,一方面是由人的思想、情感的丰富性所决定的,另一方面又是由逻辑体系及其思想的丰富内涵来决定的。涵盖逻辑精神的思想智慧,一旦成为社会发展与进步的理性支点,就会贯穿于人们的信仰、理想、价值取向、审美情趣等思想与言行的选择中,就会在思想活动中自觉进行理性分析、充分论证,提升人的思想品质,这与人文精神的本质要求相契合,更能彰显人文精神的魅力,帮助人们将逻辑智慧转化为人文素养,推进社会文明的理性发展,影响一种文化乃至民族精神的形成与弘扬。

穆勒指出:“我在自然科学里探索因果方式的尝试中很快懂得:在较完善的科学中,通过个别事物的一般化,上溯至所考虑的一个个原因的倾向,然后再从那些独立的倾向向下推理至那些原因结合所产生的结果。然后我自问,什么是这种演绎过程的最后分析?普通的三段论法肯定不能说明问题。我的做法(从霍布斯和父亲那里学来)是从我能找到的最具体的实例中研究抽象的原理,我发觉力学中‘力的合成’是我正在研究的逻辑方法的最完善的实例。于是我着手研究当思想应用‘力的合成’原理时思想上起什么变化,结果我发现它起了单纯的加法作用……现在我懂得,一种科学究竟是演绎的还是实验的,要根据它所涉及的领域内各种原因联合所产生的结果,是不是与同样原因在分散时所产生的结果的总和相等。由此可见,政治学一定是演绎的科学。”[5](P97)从中不难看出,穆勒逻辑思想中蕴含着对演绎与归纳的双重肯定。正如倪鼎夫先生指出的那样:“在穆勒以前,归纳和演绎两者处于极端对立的地位,在逻辑史上唯理论者只讲演绎法,经验论者只讲归纳法,他们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论战,都没有能很好地处理演绎和归纳的关系。穆勒在《逻辑体系》中把归纳和演绎的联结看作他的重要之点,他说,要把有关一门学科从来没有作为一个整体处理过的零碎断片连贯组织起来,必要时提供中间环节使它们得以互相联系,这就必须要有相当程度的创造性思想。可见穆勒解决归纳和演绎的关系,是他全部著作的精华所在。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一点。”[6](P105―106)显然,对穆勒逻辑的认识,一方面应该从他对归纳与演绎的关系出发,同时,要结合他对逻辑的界定来进行分析。

在《逻辑体系》的导言中,穆勒指出逻辑是推理的科学,这表明“他正确地把研究推理作为逻辑科学的主要任务,但是有哪些推理是有不同意见的。不矛盾逻辑只研究演绎推理,真理逻辑既要研究演绎推理,重要的还要研究归纳推理。正是这样,穆勒的《逻辑体系》把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并举,作为逻辑推理的两个部分加以阐述。穆勒指出,人们对推理的一种看法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式,这是威廉姆・哈密尔顿等人的看法。但是也有另一种看法,就是由特殊到一般的推理,从已经承认的一些断语引出另一断语。在这个意义中,归纳当然就可称为推理”[6](P149―150)。虽然穆勒对归纳和演绎的比较,时而不区分方法与推理,但他对这二者的同时肯定,将逻辑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这一点值得肯定。穆勒在归纳法与命名的关系问题上也有独到见解,他说:“命名在归纳中的作用,特别是普遍名称在归纳中的作用可以概括如下。每一个完全恰当的归纳推论对于整个一类事例都是恰当的;这种推论要是能比仅仅将两个观念黏合在一起更好地保证其正确性,实验和比较的过程就是必不可少的,其中必须考虑整个一类事例以及某种在自然过程中进化出来并被确定了的齐一性,因为这样一种齐一性需要作为甚至在一单个事例中来得出推论的正当依据。因而,可以一劳永逸地来确定这种齐一性,而一旦得到确定就可以将其记住;在各种特殊的事例中,可以将其作为一种定则(formula)来得到由先前的经验所保证的所有那些推论。但只有通过将普遍指号、全称命题、普遍名称和普遍命题这些永久指号作为中介记录下那些大量的齐一性,我们才能保证它们得以被记住或让我们自己有机会将它们记住(从这种情况的性质来看,永久指号并不是关于个体事实的,而是关于齐一性的,即关于无限多个彼此相似的事实的)。”[2](P666)由此可见,穆勒在归纳的命名问题上,努力将经验与先验区分开,凸显经验的重要作用。

三、以逻辑精神涵养思想方法

所谓逻辑精神,就是指人们在推理、论证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求真讲理的自觉意识,具有科学求知与人文关怀的融通特征。在穆勒那里,逻辑精神是以文化启蒙、精神自由为基础的思想活动。逻辑所内蕴的思想方法,是历史的产物,积淀了人类精神活动的智慧,因此,逻辑精神的养成,对于改善人生境遇、构建具有规则意识的现代文明社会、形成并引领人类理性进步尤为必要。显然,在穆勒看来,逻辑精神给人心智带来的影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从古希腊唤醒逻辑精神的自觉,到近代思想启蒙对逻辑精神的彰显,直至当代公共生活需要逻辑精神的凝聚,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越来越离不开逻辑精神所赋予的思想力量。逻辑精神的培育,有助于人们形成正确的逻辑观念、掌握有效的论证方法、增强个体的推断能力,正如冯友兰先生所强调的那样:“养成清楚的思想”、“养成怀疑的精神”[8](P172),这也是逻辑精神的价值所指。

穆勒的逻辑观不仅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还具有将逻辑理论用于现实生活的论证等特点,这与社会转型期需要借助于逻辑方法增强思想的力量有关。穆勒不但深刻论证了人的自由这个由洛克思想发展而来的问题,还同时对人的全面自由与幸福的条件进行了拓展性的逻辑分析,完成了英国古典自由主义向现代自由主义的过渡,其中,逻辑精神对思想方法的涵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穆勒生活在社会矛盾错综复杂的历史时期,他的逻辑思想除了受自然科学发展需要的影响之外,还与其哲学思想、政治思想、伦理思想等密切相关。在穆勒看来,自然科学所取得的成就,必然引发逻辑功能的转变,即逻辑不仅仅满足于作为证明的工具,还应具有以科学态度澄明思想的方法论意义。就逻辑精神的载体而言,是由逻辑知识、逻辑理论转换而成,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非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周礼全先生曾指出:“逻辑所研究的正确推理形式及其规律,是任何正确认识和任何学科都必须应用和遵守的,因而是全人类共同的。正确地反映正确推理形式及其规律的逻辑,也是全人类共同的。在这个意义上,没有不同民族、不同阶级和不同个人的逻辑。”[9](P535)有逻辑精神的引导,更能帮助人们自觉进行由已知推未知的思想活动,具有理性的前瞻作用。逻辑精神所蕴含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通过人的思想活动体现出来,反映在人的群体性、社会性等特征方面,进而影响人的行为方式。

穆勒逻辑思想的现实关怀,延续、发展了古希腊的逻辑传统。回溯古希腊逻辑思想,会发现穆勒逻辑的基本特征与古希腊逻辑具有内在的思想渊源,同时又以其鲜明的时代质感超越了逻辑传统。古希腊逻辑根基于自然科学尤其是几何学的土壤,形成于爱智慧、尚思辨、重德性的文化氛围,这就决定了它是一个蕴含多向度的思维方法论的整体,不仅构筑了日常思维、科学论证的逻辑话语系统,还在纯思的视野中,从德性的层面对生命意义的追问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其对个体思维的关注表现为不断改进和完善人的理性自我倾向,凸现逻辑方法对思维结构的分析功能,形成相关内容之间充满逻辑联系的抽象的言说方式,进而借助其普遍有效的推理、论证方法去获得新知。古希腊的逻辑言说方式是在适应日常论辩和科学论证需要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鲜明的求知特征。由于穆勒将逻辑作为激发人思想动力的有效方法,用于塑造民族精神,这种鲜明的精神文化特质引起严复的极大关切。“新旧世纪交替之际,严复奉献给中国人的最大精神财富:他为国人提供了认识世界的工具,满足了国人寻求真理的需要;他为国人提供了批判旧世界的思想武器,并以身作则,率先展开对几千年君主专制制度全面而深刻的批判;他为国人指明了出路,发出了变法维新的呐喊,提出了革故鼎新的主张,指示了救亡图存的道路和实现民族复兴的方略。”[10](前言P2)严复将穆勒逻辑引入国人视野,旨在通过科学方法实现思维方式变革,进而挺立民族精神,重塑民族文化。基于民族复兴离不开文化复兴、文化复兴离不开精神挺立这一认识,以及对随西学东渐而发生的中西文化碰撞的思考,严复以文化救国为突破口,引介并传播穆勒逻辑思想中的科学方法,从融合科学方法与人文精神的逻辑观念这一深层文化要素入手,将逻辑精神注入中国近代文化变革之中,打开国人眼界,开创了中国近现代逻辑观的新纪元,使逻辑从思想的工具内化为人的文化观念,拓宽近代文化革新路径,为中国近代文化的反思与重建提供有效方法,以挽救文化危机,进而拯救民族危亡。应该说,严复的爱国主义情怀体现在他试图通过文化革新以挺立民族精神,而他对穆勒逻辑思想的译介,为中国社会转型期的文化重建注入了特有的逻辑力量。中国近代社会也是一个转型的社会,其文化必然是转型的文化。这一时期的文化是近代政治、经济发生剧烈变化的反映,呈现出更多的复杂性、变化性和过渡性,既有对传统文化的批判和继承,又有与西方文化的碰撞与融合。在近代启蒙思想家的眼中,社会的落后因文化的落后,文化的落后因思维方式的落后,思维方式的落后因思维方法的落后,由此,西方逻辑方法成为他们更新思维、重建文化、变革社会的必然选择。现代社会的文化发展需要在公共意识上达成共识,而公共意识的确立和公共秩序的信守需要富有说服力的说理、论证,即符合逻辑要求的思想表达。同时,通过对前提性思想进行反思、辨析,为新思想提供依据,进而在经过反思后的前提性思想与新思想之间建立联系,形成具有前瞻性的推断与论证。

西方近代社会以后,随着科学革命、工业革命的推进,逻辑的工具理性作用得到蓬勃发展。穆勒逻辑思想形成于英国的实验科学基础上,他曾说:“在1837年当年,就在我忙于这些事务的同时,我重新着手写《逻辑学体系》。自从上次写到归纳法时把它撇下以后,有五年时间没有接触这个题目。我逐渐发觉,要克服写这个题目的困难,所需要的就是对整个自然科学全面而精确的理解。我怕为弥补这个缺陷需要一个很长的学习过程。由于我不知道读什么书或者什么指南才能使我懂得各种科学的一般原则和方法:我知道我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从各种各样书本里,尽我所能,自己去吸取知识。幸运的是休厄尔博士在这年年初出版他的《归纳科学史》(History of the Inductive Sciences)。我如饥似渴地阅读它,发现其中讲到的几乎就是我需要的东西。”[5](P123)不难看出,对自然科学的了解与把握,是穆勒逻辑体系不可或缺的内容。与此同时,随着人们更全面地反思和更多地面临解决人类社会的诸多问题,古希腊逻辑所内蕴的价值理性也受到了穆勒的关注。他指出:“推理似乎不能理解逻辑所包含的全部内容,逻辑一词的使用表达了论证的理论。逻辑的范围包含几种智力活动。”[2](P5)显然,穆勒将推理与论证做了区分,在他看来:“逻辑是有关智力活动的科学,是有效的求证活动。这是一个由已知到未知的过程。”[2](P12)他进而又将这种智力活动与知识进行了区分,指出:“逻辑和知识不是一回事。逻辑是大众法官,也是特殊的审判者。它不能保证发现证据,但能决定证据是否被发现了。逻辑不是发现,不是发明,而是判断。”[2](P10)不难看出,在他眼中,逻辑是对人类生活进行有效推断、求证的活动,也是澄明思想的工具。不仅如此,穆勒的逻辑思想涵盖着对人的命运、人类幸福以及追求幸福的思考。穆勒在强调逻辑方法的科学性的同时,又凸显逻辑方法的思想性,将思想的活力注入其逻辑体系中,使富有思想关怀的逻辑融入人的自我意识及社会发展中,用以涵养人的理性自觉,提升社会的精神品质。因而被盛赞为“自从穆勒去世后过去的五十年中,还没有出现一位学者,对同代人思想的影响有象他那样深远”[5](序言P4)。穆勒关注逻辑与人的存在方式之间的联系,将严谨的思考和论证作为人类有价值生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他说:“我们绝大部分知识,无论是普遍的真理还是特殊的事实,都是推理的问题,几乎不管是科学,还是人类的行为,都应服从逻辑的权威。推理是生活中的大事,每人时刻都要探知没有直接觉察的事实;不是因为这些事实附加到知识储备中的普遍意义,而是因为这些事实本身对于人们的利益和工作是重要的。”[2](P9)无疑,在穆勒那里,逻辑与生活密不可分,人的自由与幸福成为其逻辑价值的关怀目标。

从20世纪下半叶以来,逻辑学的研究开始回归思想的维度,在明晰思想、论证思想、构建思想的过程中充分展现其特有的逻辑精神。正如斯蒂芬・雷曼所说:“逻辑研究能够提高一个人的理解、分析、评价和构造论证的能力。”[11](前言P1)逻辑精神应面向生活世界,在人类生存的理性辨析中有所担当,以此升华生活境界,这是逻辑精神与人类自由本性相契合的体现,也恰是逻辑精神的活力所在。

总之,穆勒逻辑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因而他所关注的逻辑问题必然发生思想方法的转换。他的逻辑思想体系既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也是难得的直面社会生活的思想逻辑。穆勒将人的自由作为逻辑思想的价值关怀,关注公共理性与人的生存方式之间的内在联系,由此引发严复向国人译介并传播穆勒的逻辑理性启蒙思想,为中国近代文化重构带来新的思想资源、新的思维方式及新的文化意识。现代社会尤其当社会生活发生转型之时,更加迫切需要激发社会文化发展内在构成要素的理性自觉,拓展逻辑对生活方式的关注视野,使逻辑精神所具有的求真讲理特质成为思想重建的重要方法维度。

参 考 文 献

[1] Antis Loizides. A Mill’s A System of Logic, Critical Appraisals, Routledge, 2014.

[2] J.S.Mill. A System of Logic, Ratiocinative and Inductive,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1974.

[3] 孔凡保:《折中主义大师――约翰・穆勒》,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

[4] 宋文坚:《逻辑学的传入与研究》,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

[5] 约翰・穆勒:《约翰・穆勒自传》,吴良健、吴衡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6] 倪鼎夫:《金岳霖解读〈穆勒名学〉――纪念金岳霖先生诞辰一百一十八周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7] 冯契:《中国近代哲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

[8] 冯友兰:《哲学的精神》,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9] 《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Ⅰ,北京、上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

[10] 严复翰墨馆:《严复画传》,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11] 斯蒂芬・雷曼:《逻辑的力量》,杨武金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逻辑学导论论文范文7

[关键词]逻辑;实践;能动作用

[中图分类号]B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2)07-0013-03

实践需要逻辑,逻辑是实践的存在方式。逻辑需要实践,实践是逻辑的本质发展方式。研究逻辑在实践中的能动作用,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实践价值。

一、逻辑的内涵

逻辑为英语logic的音译。导源于希腊文。本义是思维、思考、理性、说谈等,指人的辩论和说服的能力。随着人类实践和认识能力的发展,逻辑的内涵也在发生变化。现在“逻辑”一词,通常有三种内涵:

第一,逻辑指逻辑学。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形式和规律的科学。逻辑学探索概念、判断、推理及其相互联系的规律,以帮助人们正确地思维,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随着社会的发展,逻辑学的作用将不断增强。

逻辑学包括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和数理逻辑。形式逻辑是从实际思维中抽出思维形式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它撇开思维的具体内容,从思维的既成形式结构方面研究概念、判断和推理及它们正确联系的规律和规则。形式逻辑重点研究思维形式的正确性,是为了使人们自觉地掌握思维形式的规律,从而使思维能正确地反映客观现实的内容。人们要正确地使用概念、判断和推理,保证思想的确定性、一贯性和无矛盾性,就必须遵循形式逻辑的有关规律和规则,其中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形式逻辑的规律和规则,反映了人们共同的最一般的思维方式。

辩证逻辑是研究辩证思维及其规律的逻辑科学,是一门与认识论和辩证法相统一的逻辑科学。列宁在谈到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时曾说过:“辩证逻辑则要求我们更进一步。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住、研究清楚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我们永远也不会完全做到这一点,但是,全面性这一要求可以使我们防止犯错误和防止僵化。这是第一。第二,辩证逻辑要求从事物的发展、‘自己运动’(像黑格尔有时所说的)、变化中来考察事物。就玻璃杯来说,这一点不能一下子就很清楚地看出来,但是玻璃杯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特别是玻璃杯的用途,它的使用,它同周围世界的联系,都是在变化着的。第三,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整的‘定义’中去。第四,辩证逻辑教导说,‘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已故的普列汉诺夫常常喜欢按照黑格尔的说法这样说。”[1]列宁明确地指出了辩证逻辑的要求。

恩格斯在谈到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的区别时曾说过:“辩证逻辑和旧的单纯形式的逻辑相反,不像后者那样只满足于把思维运动的各种形式,即各种不同的判断形式和推理形式列举出来并且毫无联系地并列起来。相反地,辩证逻辑由此及彼地推导出这些形式,不把它们并列起来,而使它们互相从属,从低级形式发展出高级形式。”[2]

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都是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逻辑科学,二者都是作为思维方法、作为保证正确思维的条件而起作用的。但二者是有区别的。形式逻辑是从纯形式的角度来考察人们的思维,重点放在形式化语言的形成规则和变形规律上。辩证逻辑是要求从形式与内容的统一的角度来考察人们的思维,要求对整个认识的历史进程进行综合,进而揭示各种思维形式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揭示人类思维把握具体真理的逻辑进程,是与认识论和辩证法相统一的逻辑科学。

数理逻辑为用数学方法研究推理和证明等问题的逻辑科学。数理逻辑的主要内容为命题演算、谓词演算和算法理论等。数理逻辑亦称符号逻辑。数理逻辑运用符号把概念和命题表示为公式,把命题间的推理关系表示为公式间的关系,并使推理尽可能转化为公式的推演。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结合数学基础问题的研究,形成了递归论、证明论、模型论和集合论等新的逻辑系统和分支。数理逻辑的成果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社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数理逻辑作为基础理论的逻辑科学,被广泛应用于人工智能、自动控制、计算机科学、统计学和战略学等领域。

第二,逻辑指客观的规律性。事物的发展具有客观的规律性。逻辑有时指事物发展的客观的规律性。例如,人们常说的“客观的逻辑”、“事物的逻辑”、“革命的逻辑”、“生活的逻辑”,等等,就是指逻辑的这种内涵。

第三,逻辑指思维的规律。人们的思维要合乎规律,即合乎逻辑。人们通常说讲话、写文章要合乎逻辑,要逻辑性强,就是指讲话、写文章,要合乎思维的规律。

逻辑思维是人类所特有的理性因素。正确的逻辑思维,有助于人们深刻地认识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

二、逻辑与实践的关系

唯心主义认为,逻辑规律是先验的或者是人们任意约定的。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思维规律虽然只是思维本身的规律,而不是客观事物的规律,但是,思维规律是有客观基础的,它们是客观事物的联系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

逻辑学导论论文范文8

1、会计假设起点论。会计假设是会计人员为了进行会计实践而对会计环境中的某些事物和现象所做的合理推断。会计假设最早由W·A·佩顿于1992年在其著作《会计理论》中提出,但直到50年代末才引起美国会计界的高度重视。其观点是既然把会计假设视为来自客观环境对会计的约束条件和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那么会计假设就必须作为公认会计原则的最高层次概念或命题。按照演绎法,以会计假设为出发点推导出会计程序和方法。

2、会计本质起点论。会计本质起点论认为,本质是决定1事物区别另1事物的根本属性。会计本质是由会计的内在矛盾构成,是会计这1事物比较深刻的1贯的和稳定的方面,它从整体上规定会计的性能和发展方向。会计本质也是确定和解释其他会计概念的依据,会计研究首先应解决会计本质问题。这1观点从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风靡我国,并在会计研究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存在于我国会计理论界的对会计本质的3种认识“会计信息系统论”、“会计管理活动论”和“会计控制论”就是其长期研究的结果。

3、会计环境起点论。会计环境系指与会计产生、发展密切相关,并决定着会计思想、会计组织、会计法制、会计理论、会计方法、会计工作水平,以及与会计密切相关的审计、财务的客观历史条件及其特殊情况。会计环境起点论认为,会计的历史发展始终受环境的影响与支配,会计环境不仅是会计研究的必经之地及深入展开研究之依据,而且是探明会计原理、本质及规律的出发点。会计环境决定会计本质、会计目标、会计对象及会计职能等,它具有高度的概括性。

4、会计目标起点论。会计目标是会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境地。会计目标起点论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后期,由于电子计算机在会计中的广泛应用,在会计信息系统论基础上,以会计目标作为会计理论逻辑起点的思路深入人心并占据西方会计理论的主导地位。会计目标起点论认为,会计作为1个信息系统,应首先明确目标,再在此基础上推导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确认、计量,指导会计实务。

2、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应具备的特征

1、惟1性。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只有1个,而且只能是1个。进行会计研究工作需要有1个切入点,即逻辑起点。从这点出发,研究会计的其他相关问题,达到对会计的深入认识,形成会计理论,进而指导会计实践,并构建会计理论体系。同时,只有从这个逻辑起点出发,才能减少研究的盲目性,达到对会计的本质性认识。

2、稳定性。所谓稳定性,是指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贯穿于会计理论研究的始终,不因时间、地点、条件的改变而改变。会计的实践活动,会随着时代、社会、经济等的发展而变化,从而使得会计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同1时期各个不同的客观环境和条件下,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呈现出发展性、复杂性和变化性。但会计作为1门独立的学科,有其内在的稳定性和规定性。这就决定了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也必然具有稳定性的特征,不因时代、实践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表现出历史的稳定性。3、普遍性。这里所讲的普遍性,是指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理应成为而且应当是所有会计学分支的逻辑起点,不能仅仅适用于财务会计范畴。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可把这1特征称为统1性。从最初的结绳记事和绘图记事等会计学科的萌芽状态,到单式记账法的产生、复式记账法的出现,会计基本上是履行反映和监督的职能。这时的会计学科以财务会计为主。后来,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经济的发展、管理的需要以及人们越来越重视会计等原因,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以及审计学等学科才相继独立成科。目前,会计学科又包含了1些新的分支,如国际会计、通货膨胀会计、社会责任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环境会计等。因此,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就不能仅是财务会计的逻辑起点,它应该成为整个会计学科体系的逻辑起点。

3、会计环境与会计本质相结合共同作为会计理论研究起点的合理性

前面对会计理论的逻辑起点11作了介绍和评价,笔者也提出1种新的观点,即把会计环境与会计本质相结合,取长补短,综合考虑,作为会计理论的研究起点。下面来谈谈理由。

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会计环境1般是相对稳定的,因此对会计环境理论的认识也是有局限的,如果用系统、历史和发展的观点来研究会计理论,会计环境必然是会计理论研究的首要因素之1。环境变了,则导致对会计其他领域认识的变化。把会计环境作为会计理论研究起点的1个突出优点,表现在理论的前后1贯性和逻辑1致性上,因为考虑了会计环境的因素,把会计环境视为内生变量则减少了理论的不确定性,研究的结果更为稳定,也更符合人们对会计理论内涵的界定。

把会计环境和会计本质作为研究起点,更能解释环境变化所带来的1系列会计理论创新问题。因此,将会计环境纳入会计理论研究的动态过程中,结合对会计本质的认识,就可构建1个分层面的会计理论体系,这样的会计理论体系才能满足会计理论本身发展和指导会计实践的要求,使理论具有前后1贯性和逻辑上的1致性。

【参考文献】

[1]段志新:“会计理论研究逻辑起点的定位”,《审计与理财》,2006.5

[2]刘丽丹:“浅谈会计理论的逻辑起点”,《经济师》,2006.3

[3]司德奎:“对会计理论逻辑起点论几种观点的评介与思考”,《会计论坛》,2006.3

内容摘要: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问题是研究会计理论体系的最高层次。本文研究了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应具备的特征,对各种有关逻辑起点的观点进行了评述,并讨论了我国会计理论逻辑起点的现实选择

逻辑学导论论文范文9

所谓会计理论结构是指由具有内在联系的一系列要素组成的概念体系。包括会计在内的任何学科,都需要有一个理论或者叫理论结构,借以建立统一的逻辑体系。因此在研究会计理论结构时,就必须明确会计理论的构成要素和它们之间的逻辑联系。而首先要解决的便是逻辑起点的确定或选择的问题,逻辑起点选择正确与否直接决定该理论结构的严密性与科学性。

1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必须具备的条件所谓逻辑起点,从哲学的角度讲是指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全过程出发点的概念、范畴或判断。而在理论研究中则是指理论构建中起决定作用,任何其他概念必须以它为基础和依据的概念。它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1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必须具有可知性。研究事物首先而且必须要了解该种事物的现象,才能从现象中去发现本质,这就要求所要研究的事物要具有可知性。因此作为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就更需要具备自身的可知性。如果作为逻辑起点本身就很模糊,那么由其推导出的其他概念也必然是模糊的,这样的理论结构是经不起实践的检验的。

1•2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在结构中起决定作用,能够对其他概念进行推理论证。在会计理论结构中,有很多构成要素,而这些要素概念是能够通过逻辑起点推理论证的。这个推理过程要经得起论证,否则这种结构就是不严密的,导致会计理论的模糊及混乱,从而不能发挥会计理论的指导和预测作用。

1•3会计理论逻辑起点必须能够联系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任何理论都是从实践中,又过来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检验、发展、完善。只有和实践紧密联系的理论才是能经得过检验的有用的理论,那么怎么样会计理论才能与会计实践很好的联系、结合起来呢?这要通过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它是会计理论研究的起点,而会计理论来源于会计实践,只有紧密联系会计实践和会计理论的逻辑起点才能担当这一重任。

1•4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应反映研究事物的客观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存在决定认识,认识具有反作用。人们去研究事物,发现规律,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人们研究会计实践,建立会计理论,是为了更好指导会计实践,实现自己的目的。因此在选择逻辑起点时,一方面要反映研究事物的客观存在性或可知性,另一方面也要表达人们的主观愿望。

2目前存在的几种会计结构逻辑起点论。会计理论产生至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现代会计理论探索也已经历七八十年,虽然对会计理论的探索研讨有丰富的成果,但到目前对于会计理论结构问题,会计界仍未形成一个统一的看法。对会计理论结构的探讨分歧点主要在于对逻辑起点的选择。目前按逻辑起点的选择可以将会计结构理论分为几种:

2•1以会计假设为逻辑起点构建会计理论结构。会计假设起点论最早由美国著名会计学家W•A•佩顿于1922年在《会计理论》一书提出。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会计假设是会计人员对那些未经确切认识或无法直接论证的现象,根据客观的正常情况或趋势做出的合乎事理的推断。因此会计假设是进行演绎的前提条件,应在会计假设的基础上,研究会计职能、会计目标、会计准则、会计概念等。会计假设是进行会计研究的前提条件,但并不表明它是推理的逻辑起点。在会计结构诸要素中,会计假设并不起决定作用,其他诸要素也不以它为基础,如会计假设并不决定会计目标,相反它受会计对象和会计目标的影响、制约。因此,会计假设只能是构建会计理论的一个基石,将它作为逻辑论证的起点,显得有些勉强。

2•2以会计本质为逻辑起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点构建会计理论结构。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会计研究首先要解决会计的本质问题,会计理论首先要回答会计是什么的问题,这是对会计的根本认识。我国传统会计理论研究是以会计本质作为逻辑起点的,进而研究会计对象、会计职能、会计属性、会计任务、会计方法等。不同学派之间的争议大都源于对会计本质的不同认识和表述,这种独特的理论构建的起点和研究方式造就了我国独特的会计理论结构。在我国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这种研究有着积极的作用,促进了我国会计理论的发展。然而把会计本质作为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有很大的局限性。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看,会计本质属于纯理性的范畴,是揭示会计深层次的规律。以此作为逻辑起点易使会计理论脱离实际,使其失去与外部经济环境的密切联系并且有本末倒置之嫌。因为在构建会计结构理论时,应该是由各会计理论要素研究分析中抽象出会计本质,而不应该是首先由会计本质来推导其他要素概念。事实上,会计本质是会计理论的核心,是理论反映的内在必然联系,对会计本质的研究,应贯穿于会计理论研究的始终,揭示会计本质是会计理论研究的目的和任务。

2•3以会计环境作为逻辑起点构建会计理论结构。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只有将会计环境作为会计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对不同的会计环境的分析,才能确立正确的会计目标,然后根据不同的会计目标制定出与会计目标相对应的会计假设、会计原则、及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等。以会计环境作为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按照系统论的观点,系统无处不在,每个系统都要受到更大系统的制约。对每个系统而言,由于处在其他系统的包围之中,就形成了系统的环境。会计系统是社会经济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它的运行在很大程度上要受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因此,应把会计理论研究的视野扩展到会计系统以外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环境中去。然而,把会计放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环境中去,并不意味着会计环境是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因为环境是指存在于系统之外的对研究系统有影响作用的一切系统的总和。研究会计离不开会计环境,但是,会计环境并不是会计本身,它并不是构成会计理论结构的要素。

2•4以会计目标为逻辑起点构建会计理论结构。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结构是以目标作为研究起点,用于指导所有项目的研究,并作为整个概念结构的基础。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任何研究领域的起点都是提出研究的界限和确定它的目标,因此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并以此为基点构建会计理论结构的基本思路为: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基本概念—会计准则。这种观点认为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

结构的最高层次,是决定会计假设、会计原则和会计技术的基础。后几种结构要素都是从不同角度来保证会计目标的实现。这种观点是目前较为流行的观点。按照不同的目标又分为决策有用学派和经营责任学派。会计目标起点论的优点是能够把外部环境与会计系统有机的协调起来,能使会计理论和会计实践紧密起来,弥补本质起点论的不足,因此目前为我国多数学者认同。但从会计目标来看,它是人们对会计工作达到的要求和期望,显然是主观的东西。抛开客观的研究事物,以一个主观的目标作为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仍然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并且虽然它可以决定会计准则的制定,(因为会计准则正是为了实现会计目标而制定的规则,也是主观意志的结果)但是它并不能决定会计对象。如果为避免这种质疑,而将会计对象剔除出会计理论结构更是不妥当。

2•5以会计对象作为起点。认为经济活动的存在是会计理论研究的起点,它是其他理论的基础。会计的对象是经济活动(具体的说是资本价值运动),由于有经济活动才需要计量其“所得”和“所费”,考核经济效益;为了如实计量、反映经济活动,又必须制订科学规范的会计准则;经济活动具有不确定性,为了实现会计的目标,对经济活动的计量(方法)必须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进行,于是引出了会计假设。会计对象起点论,符合一般的逻辑思维,即从具体事物出发,推导、研究与之相关的更深层次的概念。但作者认为,构建理论结构并不等同于一般的推理、思维过程。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除了推理的起点外,更应突出其对其他理论要素的决定作用。会计对象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如果没有人们的主观意愿,即会计目标,也就不会有为达到会计目标而制定的会计准则、会计假设了。因此以会计对象为会计结构的逻辑起点,仍然有不尽人意的地方。

3会计对象与会计目标的结合是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的合理选择。通过以上分析,作者认为,在会计理论结构诸要素中,无论哪一个单个的要素(会计假设、会计本质、会计目标、会计对象)均不能理所当然的位居逻辑起点而决定其他的各要素,并且不能同时符合前述的几个条件。作者通过分析比较认为,会计对象和会计目标共同作为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是比较合理的选择,因为他们能够满足作为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的四个条件。

3•1会计对象和会计目标作为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具备可知性条件。会计对象是会计实践作用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在一定时期内是确定的,可知的。而会计目标,是人们期望会计系统达到的目的或境界。会计目标受到会计对象的制约,会计目标不能超过会计实践的太远。虽然会计目标呈现多元化趋势,但是在一定时期,会计目标仍然是可以确定、认知的。

3•2会计对象和会计目标作为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能够紧密联系会计理论和会计实践。会计对象本身就是会计实践的对象,是会计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实践还体现出人的主观能动性与主观愿意。这样的话,因此会计目标是人们基于会计实践、会计对象所做出的愿意表达,并为此愿意研究促进会计实践发展的会计理论。因此,它们共同作为逻辑起点,能够紧密联系会计理论和会计实践。超级秘书网

3•3会计对象和会计目标作为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对其他要素起决定作用,能够对其它要素进行推理论证。会计目标和会计对象作为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既能体现客观存在对构建理论结构的制约,也能体现主观意愿对其他要素的决定作用。会计目标一方面要受会计对象的制约,另一方面,要反映人们对自身利益的要求,这样,两者综合起来作为会计理论结构的起点,既能够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又能体现主观的意志,并共同决定其他的理论要素如会计假设、会计准则、会计本质。

3•4会计对象和会计目标作为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是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在此逻辑起点当中,会计对象是客观的,而会计目标则是人们的主观意思表示。由二者结合起来的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当然满足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要求。

参考文献

[1]葛家澍教授于1997年在中国会计教授会第三次年会所做主题报告的整理稿

[2]宋英慧•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税务与经济,2001,3

[3]廖洪•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也论会计目标•江汉石油学院学报(社科版),2000,3

[4]吴群琪•论会计理论结构•交通财会,1998,8

逻辑学导论论文范文10

关键词:逻辑;计算;计算机

中图分类号:TP3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Introduction)

20世纪30年代,Godel、Church、Turing等逻辑学家给出了“可计算”概念的严格定义。Turing于1936年发明了一种抽象机器――第一台通用数字计算机。该机器可用来辅助求解数学基础问题。1940年,Turing的逻辑抽象机付诸实践。Turing设计了ACE计算机。von Neumann主持研制了EDVAC和IAS计算机。50年代,计算机科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从那时起,逻辑与计算机科学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主要表现在计算机理论、复杂性理论、类型论、程序设计语言的形式语法和语义、编译技术、程序规范和验证、并发理论、知识工程、归纳学习[1]、数据库理论、专家系统、定理证明、逻辑程序设计和函数程序设计等方面。

2 逻辑与计算(Logic and computing)

计算机是逻辑和技术的共同产物20世纪30年代,逻辑学家Godel、Church、Turing提出了计算的抽象概念。40年代中期,Turing和von Neumann主持设计、制造了第一台计算机。此外,他们的工作为理解计算过程和计算形式化的发展打下了广泛的逻辑基础。

如今逻辑仍是新颖计算机体系结构抽象思想的重要来源,这些新结构包括推理机、数据流机、数据库机、重写机。逻辑为程序设计提供了一整套的思想,同时为程序的推理提供了系统的框架。逻辑在程序设计语言的理论和设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数理逻辑可视为两类主要逻辑程序设计语言的直接模型。一类是基于Church的λ一演算[2]的函数程序设计语言,如LISP、ML、LUCID、MIRANDA。另一类是基于Horn子句归结的关系程序设计语言,如PROLOG、PARLOG、GHC。Peter Landin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指出,像ALGOL这样的语言也不过是对Church的λ一演算稍加扩充后的“语法变形”。后来,Martin-Lof直觉主义类型论被用来研究更高层的程序设计语言。其突出特征是程序正确性证明自动伴随着程序书写过程。

为设计、理解、讲解计算机及程序设计语言,为编写、分析程序以及进行有关性质的正确推导,逻辑在发挥着重要作用。逻辑学家本身亦可称为抽象工程师。

为分析知识表达和推理的过程以及综合用于表达和推理的机器,逻辑为我们提供了语言及技术。

在人工智能研究中,逻辑在下述诸方面得到成功应用。

(1)知识表示的模型。

(2)机器归纳推理和学习的组织。

(3)自动演绎系统的理论基础。

然而,与逻辑在计算的理论和实践中的作用相比,逻辑在人工智能中的作用更多的是引发人们的争论。要结束这种争论,必须更好地理解自然智能与人工智能的差别。与此同时,逻辑的倡导者和批评者均应做出更多的工作来阐述各自的观点。

3 逻辑与计算机的起源(The origin of logic and

computing)

在现代计算机的发明过程中,逻辑起决定性的作用。这一点并未被人们广为接受。抽象计算机发明于1936年,该发明由1930年Godel的重要逻辑发现所引发。1936年Godel有关计算的理论鼓舞Turing来寻求一种既严格又抽象的逻辑模型。这种模型不仅是关于计算过程的,而且是关于计算机本身的。以此为辅助的理论概念。Turing证明数学的形式系统是不可判定的,从而解决了Hilbert第三问题。尽管Turing的最初计算机仅是抽象逻辑概念,但在这之后的10年(1937―1946)中,Turing成为了实用计算机的设计、制造、使用的领头人。

Turing机似乎是真正计算机的抽象。然而,它却创立于20世纪30年代。抽象Turing机是人们可以执行的可能计算模式的理想模型。Turing本人的最大成就是证明了一些Turing机是“通用的”――它们可模仿任何Turing机的行为,他所给出的通用机是如今的存储程序通用计算机的抽象原型。每个特殊机器的编码描述是一程序,它可使通用机当专用机使用。

Turing的工作有一明显的技术解释,不需要对每个计算任务都建造一个独立的机器,而只需建造一台机器――通用机器。人们可以通过编写适当的程序来做所需的计算,事实上,Turing本人动手建造了一台通用机。

von Neumann在阐述EDVAC、IAS机的设计和操作时,侧重用抽象的逻辑描述语言来说明,很少涉及详细的工程细节。关于机器的系统结构和程序设计原则,全都用抽象概念来阐述,今天可以看出,von Neumann和Turing在计算机设计和程序设计方法学等主要问题上所依照的正是逻辑原则。相反,精确的工程细节相对说来是次要的。从那时起,重视逻辑抽象(相对具体实现)就成为计算机科学的指导原则。

4 逻辑与程序设计((Logic and programming)

Turing和von Neumann在有关程序设计的讨论中多次强调“流程图”的重要地位。此后,“流程图”很快成为早期程序设计的一种标准逻辑工具。直到目前,“流程图”仍应用于有关计算的形式推理中。Hoare、Dijkstra、Floyd等有关程序推理逻辑原则的思想尽在Turing和von Neumann的料想之中。Turing和von Neumann曾强调指出,程序设计有静态、动态两个方面,程序本身的静态文本主要是指逻辑表达式:性质仅用逻辑方法分析的语法结构。运行程序的动态过程是上述静态文本语义的一部分。

4.1 自动程序设计

1950年,Turing的朋友Strachey使用计算机将高层“数学”描述转换成低层“机器语言”指令。他希望程序员能以更自然和符台人们习惯的方式思考和编写程序。可是,Turing本人对此想法井无兴趣,他早在1947年就指出,这不过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事实上,Turing非常精于机器语言,他能用机器码和32进位、低位在前的非正常表达直接并且方便地进行思考。

50年代后期,随着解释器、编译器技术的发展及FORTRAN、LISP、ALGOL的推出,程序员被从琐碎的工作中解放出来。

4.2 逻辑与程序设计语言

4.2.l 抽象逻辑程序设计

逻辑程序设计语言是逻辑学与计算机科学结合的典型代表。在回答“逻辑程序设计是什么”之前,先给出“逻辑是什么”的回答。因为逻辑程序设计的公理化概念依赖于逻辑自身的公理化概念。逻辑的研究通常有两条主要途径:

(1)模型论方法――在模型和句子之间建立满足关系。

(2)证明论方法――句子集之间的衍推关系。

这两种方法本身均不足以对逻辑程序设计进行公理化。

证明论方法可追溯到1959年Tarski.A.“关于元数学的基本概念”中的“推导关系”及 Hertz和Gentzen提出的衍推关系S。

以一阶逻辑[3]为例,存在许多不同的证明演算(如Hilbert系统、Gentzen系统、自然演绎系统等)。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衍推关系S,因为,它在许多不同系统中保持不变。一阶衍推关系├ 满足三条性质:

(1)自反性,即φ├φ。

(2)单调性,即如果г├φ,г′г,则г′┝φ。

(3)传递性,即若г├φ,г∪{φ}┝ψ, 则г┝ψ。

可将自反性视为一公理模式,单调性视为弱化规则,传递性视为切割规则。

(弱逻辑程序设计)逻辑程序设计语言中,程序P是逻辑L中的一理论。当程序被执行时,用户可做询问(询问属于P语言中一特别句子类)。当用户提出一询问φ时,如φ是P中公理的可证推论,则机器将返回证明φ为真的一集回答。可视这些回答为对φ的不同证明。如果由P得不到询问φ的证明,则或者机器在有穷时间之后停止并提示“失败”,或者机器永不停止。因此,机器中的计算与逻辑中的演绎等价。

从实用上考虑,机器中的实现必须能行,使得该语言实际适合一大类应用。否则,最好将这样的系统描述成一定理证明器。

将计算等同于演绎时没有涉及模型概念,一个理论原则上有许多模型。然而,在解决一特定问题时如计算一数值函数,心中通常有一模型(如整数、实数),这样的模型是给定理论的指定模型或标准模型。

在逻辑程序设计文献中,标准模型指程序描述的“封闭世界”。标准模型通常被刻划为初始模型。

用IP表示程序P的指定模型。在这样的模型中,我们主要的兴趣不是(在所有模型下均成立的)有效性,而是在模型IP下的可满足性。

(强逻辑程序设计)逻辑程序设计语言中程序P是一逻辑L中的一理论,程序P的数学语义是P的模型IP。程序P进入机器后,用户可提出关于什么性质在其模型中满足的问题。这种被称为询问的问题,是P语言中的特定句子,并满足性质:模型IP满足φiffφ从P的公理可证。当用户提出询问φ时,若φ是P公理的可证推论,则机器给出φ真的回答。这样的回答可视为φ的证明。换言之,语言的操作语义是通过证明论给出的。如果φ从P不可证,则或者机器回答“失败”,或者机器永不停止,因此,下面三者等价:机器中的计算、逻辑中的演绎和标准模型中的可满足。

4.2.2 逻辑程序设计语言

20世纪50年代后期,John McCarthy等人直接使用符号逻辑作为IBM704机的程序。他们的系统LISP是实用逻辑程序设计语言的第一个重要例子。LISP本质上是Church的λ一演算。λ一演算讨论简单递归数据类型(有序偶对)、条件表达式以及用于列举一系列连续行为的强制“序列构造”。在70年代初,Robert Rowalski和Alain Colmerauer给出了PROLOG。PROLOG基于谓词演算的Horn子句归结。Horn子句归结涉及目标、子句、控制流、深度优先、回溯等概念以及几个强制式命令(如“cut”)。David.H.D.Warren采用巧妙的技术,漂亮而且有效地实现了PROLOG。逻辑程序设计语言LISP和PROLOG的主要优点为:灵活、易书写、易修改,LISP和PROLOG通常被视为两种逻辑程序设计(函数程序设计和关系程序设计)的典范。抽象描述演绎程序设计的一般思想是将计算视为从表达式到一范式的归约,在抽象LISP中,主要指对适用于过程函数调用、条件表达式、序偶数据结构操作等归约规则的持续应用.在抽象PROLOG中,主要指β归约规则的持续应用。这些规则包括:分配“合取”、删除存在量词,化简表达式。将这两种形式合并可得统一的逻辑系统,其中含有两种程序设计的特点。目前,J. A. Robinson等人基于此思想给出了一新语言SUPER,它可用来解释归约逻辑如何在超大规模并行计算机上自然地实现。

LISP、PROLOG等语言表明了逻辑系统对计算机的应用,逻辑程序设计近乎于一种适当形式的知识阐述,在其中,从公理可导出用户询问的答案。在这种意义下,此类程序设计是连接一般计算到特殊AI系统的桥梁。Robert Kowalski等式“算法=逻辑十控制”概述了同时注重程序的描述、强制两方面的重要性。

5 结论(Conclusion)

综上所述,通过对逻辑与计算、计算机的起源、程序设计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基本梳理和研究,可以充分说明计算机科学是逻辑的超大规模应用。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陆钟万.面向计算机科学的数理逻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

社,1989.

[2] 王元元.计算机科学中的逻辑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1989.

[3] 王兵山,张强,李舟军.数理逻辑[M].北京:国防科技大学出版

社,1993.

作者简介:

逻辑学导论论文范文11

摘要:逻辑学是我国高校文科专业开设的一门基础课,它对于训练学生的思维、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要提高逻辑学教学质量,需要教师更新教育观念,突破传统授课方式的束缚,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在教学内容上必须强调实用性,贴近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实际。

关键词:逻辑学教学 观念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思考

逻辑学主要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逻辑规律以及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作为一门关于思维的学问,它在训练人们的思维、提高人的素质、培养人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逻辑学教学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美国教育学家罗伯特·赫钦斯认为,教育的目的是教会年轻人在今后一生中能自己教育自己。因此,素质教育要求教育不再只是给学生传授知识,而更关键、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智能、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钱伟长教授在谈到21世纪人才时的话语令人深醒:“不是学好一门课就能像这门课所教的那样工作就是了。因为这门课的知识隔几年或几十年就可能没用。如果我们重视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那么学生通过这门课所学到的逻辑思维能力永远有用。”[1]爱因斯坦也主张:“应当把发展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一般能力,而不是把专业知识,始终放在首位。”[2] 逻辑学是一门源远流长、历史悠久的科学。它的基本功能是训练人们的思维。我们知道,人们不是学了逻辑学后才能思考的,所以,逻辑学的作用不在于教人们思维,而是在于训练人们的思维。wWW.133229.Com如列宁所言:“逻辑学的有用与否,取决于它对学习的人能给予多少训练以达到别的目的。学习的人通过逻辑学所获得的教养,在于训练思维。”[3] 通过逻辑教学,学生不但可以掌握一门学科的知识,还可以自觉运用这些知识来正确表述、论证思想、揭露与驳斥谬误和诡辩、分析和解决问题。再者,通过逻辑思维训练,可以提高一个人的思维素质和抽象思维能力。逻辑学在培养人们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探求新知识方面提供了必要的工具。逻辑学作为一门思维科学,它具有多方面的教育功能,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

逻辑学具有思维教育功能,在提高学生的思维素质与思维能力方面,具有其他课程无法比拟的优势。尤其是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它的作用十分显着,它有助于大学生认识和把握思维规律,提高思维效率,培养正确的思维习惯。

逻辑学具有品德教育功能,学习逻辑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耐心细致、坚持真理、坚持科学的品质。学习逻辑学能促使学生自觉遵守和运用逻辑规则的意识的形成,使他们的言行更具规范性。

逻辑学具有人文教育功能,逻辑与语言密不可分,因此学习逻辑学也是间接地学习、应用和研究语言,使人们的思想更加严密,语言更有逻辑性。另外,逻辑学与法学、伦理学、社会学等人文科学紧密结合,形成了各种应用逻辑学,因此,学习逻辑学,也有助于学习相应的人文科学。

二、传统逻辑学教学的观念、内容、方法与素质教育要求不相适应

素质教育是“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而逻辑学是培养和提高学生思维素质的基础性学科。随着人类社会的科技进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发展的整体化,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越来越显得重要。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我国高校教育已由以往的培养“精英”的应试教育向“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转变。近年来,逻辑教学的教育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实际状况与素质教育的要求不相适应。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教师不再是知识的惟一传授者和教育的惟一组织者,应是学习资源的组织者、网上学习的指导者和创新人才的培养者。但是,我国高校目前的教学基本上是在传统教育观念的支配下进行的。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仍然是知识的惟一传授者和教学的惟一组织者,学生只不过是接受知识的容器。[4]

三、逻辑学教学观念、内容和方法的思考

(一)更新教育观念

目前中国高校教育的定位是素质教育、大众化教育。教育过程中,教师的作用将不再是单纯地传授知识和组织教学,学生也不是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教师注意创造师生交往的机会,创设学生创新的情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让每堂课都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的自由度和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由创造个性。

(二)突破传统授课方式的束缚,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

多数学生反映,他们

编辑整理本文。

学习逻辑学主要面临两大困难:一是逻辑学内容比较抽象,常常运用符号、公式,十分枯燥乏味,又难于理解与记忆,给学习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对学习逻辑学缺乏兴趣,产生了畏难情绪;二是学生运用逻辑学理论知识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较弱,缺乏自主学习的能力。在学习过程中,在教师的引导下,他们跟随教师的思路能够较好地解决问题,一旦离开了教师的引导,让他们独立解决问题时,他们就感觉无从下手,不知道由哪里切入。

要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教学效果,必须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使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把逻辑理论与知识转化为能力,内化为素质。

逻辑学是一门高度抽象的学科,概念多,规则多,公式多,符号也多,学起来有很大的难度。但逻辑学知识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实际联系比较密切,根据这些特点,逻辑教师应注意逻辑理论紧密联系实际,用生动的实例去进行教学,而不应单纯地从概念到概念、从公式到公式、从符号到符号进行推演。如果这样,就会使逻辑教学拘泥于符号化、形式化,从而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厌恶逻辑学,更不用说激发学生学习逻辑的兴趣、培训学生的逻辑技巧和运用逻辑知识来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鉴于此,逻辑教师可以根据每部分逻辑知识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如课堂辩论、案例分析、比较分析、强化记忆、讨论启发、专题讲座等。这样,教学既有趣味性和生动性,又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提高教学效果。

(1)运用设置疑问的方法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如果在教师的启发下,由他自己去求得答案,自己概括出定义、定理和法则,他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就高。他克服的困难越多、越大,他的学习越加积极,兴趣也会越大。教师应引导学生主动尝试,启发他们积极思考,多方面地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这就要求教师要善于组织学生对大量的事例和文案进行分析,教师选择相关的资料,提出问题,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不塞给学生现成的结论,而是启发学生主动尝试,动脑思考,给学生创造发挥见解的机会,使其达到对有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运用设置疑问的方法,要求教师首先要提供问题或提供含有问题的材料,这些材料或问题的选择要有典型性;其次,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思考问题;最后,教师要做好问题总结,讲透理论知识,使学生明确问题所包含的理论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2)采用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

提问式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是老师不断向学生提出问题,务求达到学生被穷追猛问,难以招架的地步。其目的是促使学生思考,通常不会问问题的人,也就不会发现问题,不会提出问题。因此,要在不断的提出问题的过程中,促使学生不仅会回答问题,更主要的是会注意问题、发现问题、并以适当的方式提出问题。

在个案分析中不断提问的方式可以启发学生的思路,鼓励学生们积极思索,互相反馈信息,并与教师沟通,在提问、反问、自问自答、互问互答中,探求解决问题、难题的路径与方法。

(3)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

逻辑学是在“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我国古代,逻辑学也称为“辩学”。故辩论对于学好逻辑学而言,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辩论的题目可以是学生生活、学习中的热门话题。辩论要求语言流畅,有的放矢,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分正反两方进行。辩论的过程中,他们自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辩论的一个作用。此外,辩论中,学生的思维过程展现出来了,逻辑问题也出来了。如:概念的内涵外延不明确,机械类比、循环论证、诉诸无知等等。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师可以提醒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外,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工具性学科,学好它对于我们学习其他学科大有裨益;同时,它又是一门高度抽象的学科,概念多、规则多、符号多、公式多,学生学起来有一定难度。鉴于课程的抽象性,有必要设计一些课堂游戏,活跃课堂气氛,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4)注重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更易实现教学目标

在逻辑学教学中,要实现教学目标,还要积极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由于在教学中经常会用到一些逻辑故事、教学案例和一些符号、公式等,所以,可以把它们制成课件,实现教学过程的形象化、智能化。这样的教学既有趣味性和生动性,又有启发性。将现代教育技术运用于逻辑学的课堂教学,既能提高备课、讲课的速度和效率,使教师有更多时间讲解每堂课的重点、难点,也便于学生能下载或复

编辑整理本文。

印讲义,节省课堂上做笔记的时间,从而更专心于听讲和思考,实现教学目标

(5)逻辑学教学内容必须强调实用性,贴近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实际[5]

逻辑学教学要体现理论教学的实用性,要沿着现代逻辑的发展方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贴近社会对人才的需要,贴近学生学习和工作的实际,将理论内容最大限度地渗透到教学实践中。教学中既要坚持传统逻辑的理论框架,又要适当吸收现代逻辑的科研成果。教学体系上,概念、判断、推理、逻辑论证、思维规律的理论框架要保持,但对相对抽象的不太结合工作实际的现代逻辑演算则需做一定的取舍。这样,学生学习起来不会感到太吃力。

逻辑学的基本特点是内容高度抽象,绝大多数学生学习逻辑学时的最大感受就是枯燥乏味,对它缺乏兴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教学时要力求把逻辑学的知识性和趣味性结合起来,使逻辑教学趣味化。为了做到这一点,在系统讲授逻辑学原理的同时,可以穿插许多有趣的逻辑故事、逻辑典故,努力使抽象的理论知识生动化、具体化。

如果不注意用生动的实例去教学,而是单纯地从符号到符号、从公式到公式地进行推导,只会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坚持知识性与趣味性的结合,就需要教师做好备课工作。教师要在课前精心挑选适合的逻辑故事,逻辑故事要与所讲的内容具有相关性,不能为追求趣味性而忽视了知识性。在每一节课前,教师都要针对该章节内容和学生的心理倾向认真分析,对所教内容如何切入,怎样激发学生兴趣,需要补充哪些内容,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教学等,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才能使教学变得丰富多彩,游刃有余。[6]

参考文献:

[1]秦玉彬.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困境探微.http://www.dffy.com,2004-2-26 20:45:34

[2]王洪.法律逻辑学.[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

[3]王明辉主编.何谓逻辑学[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5.

[4]訾其伦.我国高校文科专业的逻辑教学情况探析.职业圈.2007 (11)电子杂志.

[5]杜继艳.谈逻辑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兴趣及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教育探索.2007(8).

逻辑学导论论文范文12

关键词:方法论;逻辑学;逻辑悖论;含糊性

逻辑学是研究推理有效性的科学。作为哲学领域的众多学科之一,逻辑在哲学中处于独特的地位。正如芬兰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冯赖特曾经说过的那样,逻辑在我们这个时代(20世纪)是一种独特的哲学象征。而直至哲学的出现和学科体系化的形成,人们才着手研究逻辑学,并在后期逐渐发展壮大,与各项学科结合,如逻辑学与数学结合的数理逻辑,与计算机科学结合的人工智能逻辑等,逐渐形成现在的逻辑学。

下面就以逻辑悖论和模糊性问题处理为例,简要论述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在逻辑学研究中的运用及价值。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在逻辑学研究中的运用

作为哲学学科,逻辑学在其形成和发展中不可避免地应用到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本文将从对立统一规律、社会过程分析方法对逻辑悖论、含糊性问题处理的产生、发展等展开具体的分析。

(一)对立统一规律(矛盾)的特殊性与含糊性问题处理

含糊性,又称模糊性,是指一种表达“边界模糊”的词语或命题时所具有的性质。含糊性在人们的日常用语中出现的频率非常之高,人们几乎每天都运用具有这样性质的词语来进行交流,比如我们用“高矮胖瘦”来描述一个人的外部形象等。尽管模糊性词语通常被语言学者认为是人类语言所不足的地方,但不得不承认它在我们生活中占了很大的比重,而且是人与人之间成功交流的重要成分之一。

含糊性表达会造成累积悖论。例如我们普遍认为当一个人(假设这个人身高170公分)的体重达到100千克时,这个人是胖的。如果100千克是胖的,那么减少1千克,99千克也应该是胖的,那么98千克也被人们认为是胖的,照此依次类推下去就很容易得出,如果41千克是胖的,那么40千克也是胖的。而在生活中人们不会认为这个人40千克是胖的,这就让我们陷入了悖论中。

虽然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有哲学家提出了解决这个悖论的方法之一,著名的超赋值理论,但是该理论引入新概念所带来的诸多问题,让人们不得不探求更好的解决这一悖论的途径。

而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中矛盾的特殊性原理,是解决含糊性表达所带来的累积悖论问题的更有效途径之一。矛盾的特殊性原则要求我们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那么,根据这一要求,我们可以把一些具有含糊性的词语放置到一定的语境中。如对身高的描述,对于篮球运动员来说175公分是矮的,但对于体操运动员来说175公分是高的。我们需要将词语的取值范围限制在一定的区间内,在限定的范围内,对词语所表达内容的真假进行判断。

因此,我们在关注词语或命题表达内容的普遍性的同时,还要关注词语或命题表达的个性。根据同一词语的不同的个性来划定范围,确定词语使用的具体语境,创造一个精确化空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含糊性表达所导致的累积悖论。并且,根据含糊性问题的最新研究方向,运用基于模态可精确化理论的布尔多值解决含糊性问题的方法也采用了创造精确化空间的方法,所以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中矛盾的特殊性来尝试解决累积悖论是可行的。

(二)社会过程研究方法与逻辑悖论

整个人类社会就是一个过程,那么处在人类社会的一切事物,或者说由人类社会的文明产生的一系列事物,包括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等,它们都是正在经历事物本身的创造,发展甚至消失的过程,即从零到一到零的过程。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过程,不是从一到零的返回过程,而是从一到零的发展过程。

人的认识也是一个不断往复的过程。面对事物,特别是新生事物时,人们并不能从一开始就很好的把握事物的全部,特别是事物的本质。因此,人们需要结合自己的正确实践,不断对同一事物进行反复的逐渐深入的认识,然后再反馈给之后的实践活动如此反复,最终找到真理。

逻辑悖论的出现,源自于两千多年前著名的“说谎者悖论”,而悖论的产生,是因为当时绝大多数人们认为悖论,即逻辑矛盾,等同于辩证矛盾。在我国,自从悖论研究开始在哲学、逻辑学圈范围内兴起,大家便开始争论逻辑悖论到底从属于哪个矛盾之中的问题。有的学者认为,矛盾是否符合同一律是判断逻辑矛盾和辩证矛盾哪里存在不同的重要指标。但实际上,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之间的相似性仅仅归因于自然语言处理命题的方式,这种方式误导了人们。

人们首先根据之前的自我实践和对语言上的自我理解,先验地将逻辑矛盾和辩证矛盾混为一谈,认为矛盾就是矛盾,不存在逻辑矛盾和辩证矛盾的分裂,那么逻辑悖论就是矛盾。后来,经过认识在实践之后的反馈,人们慢慢认识到,逻辑中的逻辑矛盾是非常不等同于马克思主义中的辩证矛盾的。现在,人们更偏向于悖论是一种逻辑矛盾,逻辑矛盾是以辩证矛盾为基础的,辩证矛盾比起逻辑矛盾,更多地推進人类社会的进步。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在逻辑学研究中的价值

在上文中,我们已经通过对逻辑悖论、含糊性问题处理方法的介绍和分析,具体探讨了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中的两种具体研究方法被广泛应用于逻辑研究中。而其对逻辑学研究的价值便可以从运用中见微知著的表现出来,其价值主要可以体现在西方逻辑学史的背景研究、逻辑学的内容研究两个方面的价值。

(一)西方逻辑学史背景研究

自从亚里士多德在《工具论》中阐述了一些有关逻辑推理、判断的内容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对逻辑的研究,都是基于亚里士多德的理论,没有进行大型的创新,从14世纪中期开始,往后的五百多年,对逻辑学的研究都处于“休眠状态”。虽然处在那段时期的莱布尼茨也做出了成就,但影响甚微,直到20世纪初期才有学者从他的手稿中发现了他在逻辑学上的贡献。19世纪中末期,逻辑学逐渐复兴,这是由于当时的学术环境所导致的。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展开,使人们对科学技术的追求达到一种热忱的状态,西方科学在这种状态下逐渐发展成熟,成熟到自然科学家开始反过头来反思自己所研究学科的理性基础是否正确。

科学家不断运用马克思主义否定之否定的观点,使逻辑学的发展经历了从肯定到否定再到肯定的模式,对旧的逻辑学观点进行批判,但不是全然否定,而是一种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过程,否定那些错的,并在那些对的观点的基础上增加新的更新的观点,从而让逻辑学不断适应客观现实世界。正如人们对亚里士多德三格三段论不断批判反思中,慢慢建立了现有四个格的三段论体系。

(二)逻辑学的内容研究

逻辑学的研究内容主要是在形式的方面研究思维和思维之间的关系,更多地是找寻一种用符号等形式语言来表达命题,并把从前提推出结论的过程演变成一种和数学相像的计算,如此一来,就可以消除人们因对语言的理解差异造成的各种偏差和误会。

而即使逻辑学只是研究推理形式的有效性,也依然会受到研究当时所处社会背景的影响。这就要求我们,要运用马克思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科学研究方法来进行内容研究。这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不谋而合,历史唯物主义主张不能空洞的探索脱离环境的事物,而是要结合所背景描绘真实发展过程,特别是生产力关系和经济基础关系对事物发展的影响。同时,由于对逻辑学若干问题的处理都不尽相同,比如每个逻辑悖论的处理解决方式都不一樣,所以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辩证唯物主义要求我们,对于传统和现代逻辑,要以一种动态的和立体的观念去认识,而不是静止片面,否则就会陷入形而上学中。

三、结语

全文通过对逻辑悖论和含糊性问题处理方法的分析,从社会矛盾分析方法和社会过程研究方法两个方面指出了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在逻辑学研究领域的广泛运用。同时,通过对西方逻辑的背景和逻辑内容的研究,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在逻辑学研究中的重要价值。

参考文献: 

[1]G.H,冯·赖特,胡泽洪,胡浩.二十世纪的逻辑和哲学[J].哲学译丛,2000(2):58-67. 

[2]郝旭东.亚里士多德三段论理论的第四格问题[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45(6):142-146. 

[3]张立英.含糊性及累积悖论研究[J].哲学动态,2013(10):109-112. 

[4]哲学大辞典[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2:1381 

[5]朱建平.逻辑哲学与哲学逻辑[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30(4):5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