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06 21:32:41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1

社区低保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一

xx年柳背桥社区居委会在石桥铺街道事务科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低保调查审核以及低保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一)严格低保审批程序

社区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低保评议制度、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低保分类管理工作名册,社区居委会按不同人员实施了分类管理及参加公益劳动管理制度; 搞好长效管理,我们社区,分每周一、三、五、上午10:00至11:00时,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到社区签到,由低保居干和社区管卫生的居干一起带队,打扫居民活动场地、绿化带等。一方面安排有劳动力的低保人员在门岗值班,参加社区巡逻队巡逻,加强社区治安防范;劳动不到位者严格按低保管理条例处理。

(二)加强动态管理

(1)柳背桥社区到20xx年11月份低保发放表止,享受低保户数35户,总人数59人,其中a类人员 21 户、b类人员 9户、c类人员 5 户;从20xx年12底至20xx年11月止,新增低保户 16 户;调增低保金3户,停止低保户18户,其中2 户迁离本辖区、12 户办理超龄养老保险、 2户不原意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取消、4户社区干部推荐其就业、已走上就业岗位。

(2)我社区坚持按街道统一的工作程序办事,坚持户主申请、入户调查、张榜公布、群众评议,将低保政策落到实处。社区对申请享受低保的人员坚持认真调查、严格审核、规范材料,确保低保对象不错、不漏、不误。每月对三类人员进行审核、二类人员按季审、一类人员半年审核一次;为了让上级部门及时掌握各种数据,我社区均能在规定时间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并做到真实、正确。

(三)、强化分类救助工作

社区现有分类救助人员24人, 70 岁以上的有 1 户、重残和残疾人2户、重病有3户

(四)低保与就业联动工作

(1)社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为低保对象联系单位争取再结业,对实现再就业的低保对象实施低保渐退制度,在三个月的试用期中,本人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使低保对象免除了后顾之忧,09年社区干部推荐其就业、已走上就业岗位的有 4人;

(五)基础管理工作

(1)社区对群众的来电、来访,均做到热情接待,仔细调查,认真记录,认真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为了方便群众举报,社区在张榜公布的公告上公开了街道事务科、居委会的举报电话号码,另设有举报箱一个。

(2)社区根据街道的要求,对每户低保对象的本人申请、审批表、证明材料等都进行归类建档管理;

(3)认真开展低保建档工作。社区居委会为每一户低保家庭建立了档案,做到人数清,人员情况准确,并对低保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社区低保工作总结社区低保工作总结。

(六)创新低保管理方法和工作手段

(1)社区居委会干部对辖区特困户低保居民 5 户,执行一帮一服务、对辖区享受低保困难残疾人 2人,执行二帮一服务;

(2)为辖区卧床不起的低保老人、困难户家庭申请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款 10050元。

(3)在20xx年春节来临之际,社区工作人员分批、分期走访、了解、看望了辖区 45户低保户;为 24 户特困低保户送去了米、油、腊肉、板鸭等。

社区低保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二

x年我社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市、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及镇办的指导下,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基础上,坚持认真做好各项低保工作。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建立建全组织机构,加强管理

我社区今年把低保证工作作为社区居务工作的重点来抓,由社区支部书记亲自挂帅,社区低保专干认真贯彻落实《汇川区高桥镇20XX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管理、组织、落实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强化学习,坚持每月工作例会中学习研究有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文件,提高业务水平。

二、 严格规范操作,健全动态机制

为掌握第一手材料,我社区紧密联系社区低保评议小组成员,深入走访、调查,了解特困群众疾苦,做到应保尽保。坚持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标准相衔接,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保障金额,使保障金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规范操作,确保公正、公平,制定了从个人申请到逐级审核、资金发放的一整套操作规程。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补差有升有降,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低保的动态管理机制。

回顾这半年的低保工作,汗水、带着泪水一路走来,我们从艰辛、困苦中磨练了意志,提高了业务能力,坚定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的工作信念,决心立足低保岗位,服务弱势群体,切实吃透上情,摸清下情,做好低保工作。我相信,有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有我自身的热情和干劲,有社区同事的共同努力,我将与时俱进,积极践行“中国梦”重要思想,不负众望,努力将社区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社区低保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三

X年年我社区在办事处的领导下,领会文件精神,让真正有困难的居民感受到党的温暖,让他们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现就具体的情况总结如下: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可喜成绩。就低保工作而言,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努力学习文件并我社区现有低保57户,130人。其中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有7户,残疾低保户的有16户,享受分类施保家庭有9户。

从XX年开始,我社区实行了“低保听证制度”成立了监督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对新申请的低保户实行先签到一个季度,同时,召开由各类人员组成的听证会,使低保工作更加透明、公正、肯定。

我社区为了把政府的有限资金真正发放给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居民身上。我们经常入户走访调查,每季度对低保家庭进行审核给予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如:我社区郝中敬,户在人不在,路振江家里经济收入增加了,经调查落实,我们按政策及时停止了他们享受低保资格。)

我社区对低保人员加强管理,定期组织低保人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组织低保人员参加社区的各种公益活动。如;‘环境创新年’活动中,组织低保人员清理垃圾45吨,铲处小广告300多条,同时社区把低保人员分为6个小组,每天轮流值班。在为孤寡老人和残疾人服务的活动中,大家都积极主动踊跃参加,受到了居民的好评。

我社区在为低保户、特困户提供服务的同时,还注重为他们解决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冬季来临前社区就组织募捐活动,捐的衣物和现金极时送到享受低保孤儿乔云云家中;每逢传统节日到来之际,为社区困难家庭送去米面油,使他们充分的感受到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怀,同时社区还通过黑板报进行大力宣传,让低保人员树立自强自立为国分忧的思想,同时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招聘会,并给他们提供信息,尽可能的为他们提供创造就业的机会。

今后,我们更要努力把低保工作做的更好。

看了“社区低保上半年工作总结”的人还看了

1.2016年社区民政工作总结

2.低保工作个人总结

3.低保工作年度个人总结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2

一、工作方法

先扩面,后提标。这次提标扩面是低保标准从683元提高到860元之后产生出来的人员和补差额。人数是省民政厅根据省统计局农调队按照860元以下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测算出来。县局将省分配的新增指标按照原低保对象覆盖比率和各乡镇实际困难状况,分解到各乡镇。各乡镇再根据上述方法分解到村。由村委会摸底调查、评议上报。原已审批享受的低保对象原则上不动,个别微调。A类标准按每人每年860元全额享受;B类标准按每人每年657元执行;C类标准按每人每年417元执行;D类标准按每人每年377元执行;新增低保对象一律纳为第5类,标准按每人每年177元执行。

保障范围,家庭收入核算项目,保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仍按照《固镇县农村居民最底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固民字[2007]18号文件执行。

二、时间步骤

1、2月13日至2月20日,为宣传动员、分解指标阶段;

2、2月20日至2月25日,为摸底调查阶段;

3、2月25日至3月20日,为个人申请、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阶段。3月10日之前村级评议、公示结束,填表上报;3月15日之前,乡镇审核结束,打印花名册、制作光盘、汇总上报;3月20日之前,县民政局审批并公示结束。

4、3月20日至3月25日,为打卡发放阶段,资金落实到户;

5、3月15日至3月25日,各地对农村低保扩面工作进行总结,3月25日之前,以乡镇为单位将总结书面报送县低保局。3月30日之前,县低保局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情况,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三、具体要求

此次农村低保扩面对象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因素,一是经各级民政部门多次调查摸底掌握到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860元的贫困家庭;二是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受灾家庭。要严格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坚持张榜公示,做到情况摸清、对象保准。根据实际,修订后即将公布的《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规定,民主评议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两委扩大会议吸取不少于3至5名村民代表参加的方式进行。

1、高度重视。各乡镇要把提标扩面与当前除雪抗灾有机结合起来,作为“保生活、保生产”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要站在全局和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自觉性。

2、严格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村民代表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申请审批程序,严格审核,逐级把关。重点把好村民代表评议关和乡镇政府审核关。村民代表评议不得流于形式,要广开言路,充分酝酿,评议结果要张榜公布。确保评议公平、公正,评议结果真实准确。乡镇政府审核要重质量、重效果,一审村级评议有没有落实、有没有进行张榜公布,二审是否确保重点,杜绝撒胡椒面。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3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以操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结果公平化为目标,紧紧围绕“五查”重点工作内容,通过扎实有效的专项治理工作,做到低保规范制定科学、对象认定准确、操作顺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资金发放及时、人民群众满意,真正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法制低保”为构建和谐德兴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具体检查低保对象确定是否准确,重点检查年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顺序是否公开,否存在合户保”分户保”人情保”关系保”福利保”现象,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概括为“五查”

一查保证规范制定是否科学合理。检查保证规范是否达到省政府规定的要求。能够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检查保证规范制定顺序是否合法,否经过认真调研测算,广泛征求意见,由政府正式发文,并向社会公布;检查保证规范是否及时调整,否存在两个保障标准。

二查保证对象确定是否准确。检查各乡镇是否组织家庭收合调查核算小组。并依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检查有无“合户保”分户保”人情保”关系保”福利保”现象,否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

三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检查是否坚持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乡镇评审、县级审批的工作顺序。否邀请局部群众代表、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与。

四查规范管理是否到位。检查低保制度是否健全。符合省、市民政部门要求并体现自主创新性;检查各乡镇社会救助信息网络是否畅通,数据录入是否完成。

按时实行社会化发放。检查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五查资金发放是否足额及时。检查低保资金是否依照乡村低保金每月发放一次、农村低保金每月或每季度第一个月发放一次的要求。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特别要防止出现个别乡、村低保干部以各种手段欺骗、控制低保对象,虚报冒领其低保金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与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年4月份开始至8月底结束。共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6日前)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业务会议。把低保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中,一并进行安排安排,并下发实施方案。各乡镇要按照省、市的布置和要求,通过召开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指定责任人。各乡镇要根据需要成立若干个专项治理核查小组,由乡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居)委会,逐户排查。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7日至5月15日)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找准存在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将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自查自纠期间,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认真疏理问题。每一个基层干部自己如实填报《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备案表》各乡镇填写《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统计表》将本辖区内清查对象汇总后,1.清查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各乡镇、村(居)委会干部要开展自查自纠。4月15日上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坚决清退,发现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纳入,对自查中主动清退登记的人情保、关系保”不追究责任,对隐瞒不报的村(居)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的一经发现一律清退。对工作中屡次出现不依照顺序和要求办事、搞“人情保、关系保”或拒绝受理困难群众合理诉求,群众反映大的干部,经查实要进行通报并严肃处理。

评议团由乡镇(街道)挂点领导、各级人大代表、村(居)民小组长、当地老党员、村(居)民代表等组成,2.落实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制度。村(居)委会都要成立低保工作评议团。评议团不少于20人,村(居)民代表必须在评议团人数中占三分之二以上。专项治理期间,各村(居)委会在4月30日前召开低保工作评议会,由评议团对本村(居)委会所属村(居)民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进行评议,投票反映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并对评议投票情况及时进行记录、登记。召开低保评议会后,村(居)委会应填写《低保对象评议结果汇总表》村(居)民代表、村(居)委会主任、乡镇挂点领导签名。乡镇负责收集《低保对象评议结果汇总表》连同《德兴市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一起上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特别注意的对于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但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伤残军人、参战人员、失地农民以及“关系保”人情保”家庭要坚决予以清退。

依照省民政厅统一格式制作城乡低保对象公示栏、退保公示栏,3.落实低保对象公示制度。从4月10日开始。行政村、自然村、社区把本辖区内所有低保对象名单和退保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栏保留一年,上级民政部门将不定期检查公示情况。公示栏要公布市民政局(监察局(局(电话,做到对群众来电反映有异议的情况逐一登记,市民政局重新核查确定对象,再次公榜。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实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临时公示制度。

各乡镇的自查自纠小结及《德兴市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于5月10日前报市民政局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督促整改阶段(5月16日至7月15日)

市专项治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将组织各乡镇交叉检查。同时,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市将组织各设区市、各县(市、区)进行交叉检查,督查面至少要覆盖20%的乡镇,交叉检查面要达到30%的乡镇。交叉检查和督查前,市民政局班子成员要对所属乡镇、实施分片负责,并成立3个专项治理核查小组,深入各村(居)委会召开低保听证会,会议由低保对象、低保工作评议团成员、村民代表参与。交叉检查和督查中,要对自查自纠情况逐项核实,并对各地自查自纠和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提出处置意见,逐项督促整改落实。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并及时整改的问题,不再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对于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责成当事人、责任人自我检查,依纪依法从重处置。

(四)检查评估阶段(7月16日至8月10日)各乡镇要将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督促各地抓好建章立制工作。活动结束后,将对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通报,并树立惩办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并作为年终社会救助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重大典型情况报市委、市政府领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既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改善民生、落实民生,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基层民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更是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证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肯定要求。因此,各乡镇要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全市民政干部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的布置和要求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要求高,一定要向党委、政府做好工作汇报,引起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部门综合协调,民政具体负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市里在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由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要逐级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乡镇在工作开展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督促指导。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4

一、充分认识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开展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通知》强调,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作为检验发展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不断完善居民收入增长的保障机制。“十二五”期间,要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建立城乡低保标准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确保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

(二)开展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是当前切实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迫切需要。由于大米、蔬菜、猪肉等食品副食品价格上涨等因素,加之我区遭受历史罕见的大面积旱灾,给城乡困难群众家庭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根据我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规定,当上年度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时,应及时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物价上涨及旱灾给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开展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是低保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低保标准是界定低保范围、核定低保对象、确定补助水平的首要依据,是低保规范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建设科学规范的城乡低保制度,必然要求随着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适时调整提高低保标准,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各镇(街)要从“保民生、促和谐、助发展”的高度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好2012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

二、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

从2012年1月起,全区农村低保标准从1416元/年提高到1608元/年,月人均保障标准从目前的118元提高到134元;城市低保标准从3900元/年提高到4368元/年,月人均保障标准从目前的325元提高到365元。

三、工作步骤

2012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要做到入户了解全面、评议广泛参与、操作阳光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做到程序规范、对象准确、补差合理、档案规范、群众满意。全区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必须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入户核查阶段。

调查摸底是提标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各镇(街)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抽调精干力量对所有低保对象开展入户调查,重新确定保障资格和补差金额,并认真填写《区城乡低保入户调查表》和《城乡低保金额调整表》。对不配合调查和提供虚假信息的,暂时取消其保障资格,待查明情况后处理。入户调查表填写时要做到填写信息资料准确、填写内容真实、情况记录全面。调查结束后,要对调查户的住房、消费等整体情况进行综述,符合保障条件的提出相应的补差金额,不符合条件的注明理由。

(二)村(居)民主评议、公示阶段。

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的统一组织和安排,在镇(街)干部的参与和监督下,村(社区)召开低保民主评议小组会,对拟上报的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家庭及其实际收入水平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要求在村(社区)政务公开栏、村(居)聚居地对本村(社区)低保申请人员及家庭“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公示,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注明理由,公示期不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区城乡低保入户调查表》和《城乡低保金额调整表》整理上报镇(街)社会事务办。

(三)镇(街)审核阶段。

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组织人员对村(社区)上报材料进行抽查,且抽查面不少于辖区总户数的70%,认真核实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情况、就业状况等。抽查工作结束后,要召开低保评审会,提出拟保障家庭、基本保障金额、特殊困难人员及增发补助金额。并将镇(街)评审通过的保障对象名单返回村、社区进行第二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于群众有异议的,镇(街)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区城乡低保入户调查表》、《城乡低保金额调整表》等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区民政局。经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相关材料退回村(社区),委托村(社区)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区民政局审批阶段。

区民政局汇总各镇(街)情况,对操作程序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组织重点复查及抽查,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做出审批决定。在评审会后将评审通过的保障对象名单返回村(社区)进行第三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于公示期间群众有异议的,区民政局将会同镇(街)及村(社区)相关人员进行再次入户核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核准保障待遇,批准享受低保。

(五)完善城乡低保台帐和补发差额阶段。

各镇(街)要对城乡低保台帐中变化和新增户进行补充完善,汇总报区民政局,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并补发1-3月新补助水平与原补助水平的差额,低保提标完成后的新低保数据全部录入财务统计台帐。

四、工作要求

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调、基层落实”的低保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握关键环节,强化督查力度,确保提标政策全面落实。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5

这次全省农村低保工作会议,是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认真研究加快推进我省农村低保工作的具体措施,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积极推动我省农村低保工作再上新水平。刚才,张俊副秘书长传达了全国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东营、济宁、菏泽三市分别介绍了经验做法,省民政厅杨金镜厅长和省财政厅阮凤英副厅长对下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把握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决定今年在全国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这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一件大事,是广大人民群众殷切期盼的一件好事,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一件实事。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为农村困难群众雪中送炭。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就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作出郑重承诺,并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研究。前段时间,国务院专门召开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会议,回良玉副总理出席并作出总体部署。最近,国务院又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李建国书记、姜大明代省长非常关心困难群众生活。李建国书记在听取民政厅工作汇报时明确提出,我省农村低保人口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财政要加大投入,做到应保尽保。姜大明代省长最近在几次重要会议上,反复强调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级政府一定把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当成一件大事来抓。农村低保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这项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统筹城乡发展、建立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和政治任务。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省农村低保工作有了很大进展。截止去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全面建制,为低保工作的深入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省委、省政府把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列入为农民办的12件实事之一,并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为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准确把握农村低保工作现状,省政府组成联合调研组,在省内外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农村低保调研。省民政厅及时组织进行了农村低收入家庭普查,做了大量的调查、统计、核实工作,基本摸清了我省农村贫困人口的底数。省财政努力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今年首次安排了农村低保预算,并制定了低保资金管理办法,确定了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意见。地方各级财政也安排了农村低保预算。经过上半年的不懈努力,全省农村低保工作呈现出加速推进之势。目前,全省保障人数达到64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20万人。应该说,取得今天这些成绩是来之不易的,凝聚着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财政等部门同志们大量心血和汗水。特别是那些低保建制较晚、基础相对薄弱的地方,能够克服困难,甚至后来居上,更是难能可贵。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对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虽然我省农村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目前还存在着保障范围较窄、资金投入较少、救助水平较低、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与东部沿海省份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对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历史和现实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把这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善举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让党和国家的好政策化为人民的福祉,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二、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工作

根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最近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村低保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今年,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同时,在此基础上,继续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省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农村低保工作以地方政府为主,实行属地管理;立足农村实际,科学设计方案;统筹政策安排,搞好衔接配套。按照上述原则和要求,做好我省的农村低保工作,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一)科学制定低保标准。制定低保标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事情,直接关系到农村低保制度实施的成效,必须进行科学调查和测算。低保标准既不能定得太高,使一部分人产生依赖思想,乃至影响其他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也不能定得过低,影响解决困难群众温饱问题的实际效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借鉴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原有的成功经验,由县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扶贫、物价、统计等部门,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合理确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但原则上不得低于省政府确定的每人每年800元的最低保障标准。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物价水平、消费能力和政府财力状况等方面的因素,搞好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和生活性补助措施的衔接,也可以适当参考省内外其他同类经济发展地区的保障标准,以有利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现行保障标准高于800元的地方,不要因为省里确定了最低保障线而降低保障标准、减少保障人数。同时,要建立动态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变化等情况,适时、适度进行调整,不断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

(二)合理确定对象范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各地在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首先把对象范围搞准确,该保的一个不能少,不该保的一个也不能多。具体工作中,一方面,要立足农村生活经营活动实际,准确核实申请人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农村家庭按国家规定所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以及教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性补助,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核实农村居民家庭收入,要充分反映农业收入的季节性特征,采取简单易行的方式进行。另一方面,各地在确定低保对象范围时,要把民主评议与家庭收入核算结合起来,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相信依靠群众,真正把那些群众公认确实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坚决防止搞暗箱操作或个别人说了算。对那些故意隐瞒家庭收入、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群众有异议或反映强烈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无故不从事生产劳动的,以及不依法履行赡养、抚(扶)养义务的等情况,要从严审查,严格把关,暂缓办理有关手续。要千方百计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保持他们的生活稳定。这是省委、省政府对当前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困难群众依法应该享受的权利,是一项硬任务,必须坚决完成。

(三)着力规范政策操作。国务院要求,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要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按照属地进行管理。各地要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定期审核动态管理。一是要坚持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运行机制,特别要把基层的工作做实、做细。村民委员会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上报乡镇。乡镇人民政府要实行全员审核,逐个详细调查核实申请人家庭情况,确认无误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上报的家庭作进一步的核实。这些工作每一步都要有制度、有责任人、有档案记录,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权责明确。二是要实行阳光操作,公开透明。从县到乡镇、到村居,都必须向社会公布低保政策、低保对象、低保标准、低保水平等有关信息,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公示的重点内容为:申请人家庭情况、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全程接受群众监督,防止“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的发生。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要按程序及时落实申请人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处理。切实做到好事办好,决不可因工作不细、处事不公引发邻里攀比等矛盾,确保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三是要定期审核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动态管理。对困难程度缓解且收入水平已超过低保线的家庭,要及时退出低保,停发低保金;对收入发生变动但仍在低保线以下的家庭,要及时增发或减发低保金,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省民政和财政部门要适应农村低保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的需要,抓紧研究开发全省农村低保信息系统,统一农村低保证件,加强工作人员培训,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全面提升农村低保工作管理水平。

(四)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经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已确定把我省纳入了补助范围,省委、省政府也决定进一步加大农村低保投入。昨天,省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将目前全省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的178.7万人,全部纳入低保对象范围。省级对东、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标准,由年初确定的每人每月3元、6元、9元,提高到8元、12元、16元,切实减轻基层配套压力,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在资金使用上,重点对县乡财政弱、贫困人口多、保障任务重的地区予以倾斜。地方各级财政要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尽快确定今年市、县、乡三级农村低保资金负担比例。省财政厅将在驻市检查办事处审核基础上,会同省民政厅综合考评后,拨付省级补助资金。农村低保资金要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出的发放名单和金额,以财政涉农资金“一本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户。能否将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这也是对我们各级政府领导执政能力和群众观念的一次检验。各地一定要加强对农村低保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各级政府以及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定期跟踪检查资金使用情况,从制度上、源头上遏制挤占挪用、虚列少列、列而不支和虚报冒领等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低保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农村低保是一项重大而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务求实效,确保把这项惠及农村困难群众的好事办好,真正做成“精品工程”。

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要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特别是在拿钱的问题上要下大决心。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随时掌握工作进度,经常听取汇报,加大协调力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的农村低保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各级民政部门作为主管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基层做好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农村低保预算,解决好工作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外出务工和就业。扶贫部门要组织有一定条件的困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帮助他们尽早脱贫致富。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共同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要严格督查,狠抓落实。这次会议之后,民政部门要用一个半月的时间,为全省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办理完成认定和发证工作;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的认定,要做到发证一个,审核一个,资金发放一个,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好事办实、办好。省政府将加强对农村低保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地的工作落实、资金到位、保障人数等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省里要求整个工作11月底以前全部完成,12月份省政府将派出专项检查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各市也要加强对县(市、区)的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工作不实或出现弄虚作假。必须强调,低保资金是各级党委、政府给老百姓的“救命钱”,必须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如数发到困难群众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低保工作程序的,进行批评教育;违规使用低保资金的,要及时查处。

三是要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农村低保制度不是权宜之计,这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制度性安排。各地要从长远打算,建立健全低保组织机构,重点解决“没人办事、没钱办事”的问题,打牢农村低保工作基础。广大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承担着入户调查、审核、审批、发放、动态管理等大量具体工作,直接面对成千上万的困难群众,需要处理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和复杂矛盾,任务繁重。对此,县乡两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科学整合县乡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合理调整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的职责,配备充实工作人员,足额安排工作经费,确保农村低保工作正常开展。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6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走上正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1、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__年全区城市低保工作要点;完成了全区低保证的更换和低保申请表、变更表、收入证明等系列审批表格的更新工作;建立了低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了省民政厅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试行);完成全区低保户医疗救助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落实了10户受救助户;配合市粮食局开展“情系困难职工——让更多的人吃上健康好油”的活动,使500户低保户得到了实惠;多次联合区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对低保申请户进行审批核查,截止9月份,共审批了77户申请户,清退了52户,变更了52户。

2、为严格执行当前低保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规范低保管理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六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及低保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核查分为两个阶段即自查和复查,采用听反映、实地查的方法进行了一户不漏的清理核查。整个核查过程严格按照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因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符合原有享受水平或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低保户进行了核减或清理,全区共核减了47户低保户,核减低保资金2533元;清退了41户低保户,停发低保资金5530元。截止9月份,我区共有低保户1085户1549人。常补对象1011户1388人,非常补对象74户161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58.6万元。

3、成立了南昌高新区社会救助领导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加强对流浪乞讨等人员救助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救助管理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防止流浪乞讨人员返流现象。

4、为了提高我区民政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按照“三提高”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各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业务技能培训。为此,我区还专门筹集资金为各镇(处)民政办配置了专用电脑和打印机。目前,全国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文秘家园和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文秘家园在我区得到应用,实现了“微机操作、规范管理、银行发放”的目标,我区城市低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5、在市农经网、区局域网及《社发动态》上发表了题为《当前我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的调查报告,并提供给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委领导参阅。发表新闻稿件4篇,其中题为《南昌高新区顺利开展20__年低保核查工作》先后被市民政网、区局域网、区刊《南昌高新区》及局刊《社发工作动态》四家转载。

(二)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步入新阶段。

按照市民字[20__]23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对今年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各级民政干部经过调查摸底,严格按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实施分档救助,分为每人每年300元、200元、150元、100元四个档次,全区1792户2953人得到社会救助,全年总救助金额57.19万元。同时督促各村做好证(卡)的使用和管理,监督各村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救助政策的兑现以及发放救助款物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__]13号)和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20__]146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南昌高新区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将为我区特困群众和五保户提供医疗救助。

(三)救灾救济工作创造新格局。

安排好受灾地区的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社会的稳定。我区民政部门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导思想,深入基层对困难群众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受灾的真实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好春荒期间的灾民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上半年我区下拨了15万元救济款用于春荒救济,依据“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普遍调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将救济款全部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灾民手中。并且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救助凭证发放。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获得新成绩。

1、对全区需负责安置的26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自谋职业,由区财政局按照我局提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全面推进了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伍安置工作。

2、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教育和引导退役士兵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转变择业观念。我处加强了全区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的管理教育,并建立了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专户,及时、足额地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52.205万元,圆满地完成了20__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3、为使我区伤残人员(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换证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的伤残军人进行了重新核对核实,从5月份起开始启动《革命伤残军人证》换证工作。目前,全区共有12名伤残军人办理了等级套改审批手续,换发了新式证件。

(五)社会福利工作换得新面貌。

为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的通知精神,我区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为做好我区五保供养工作我处做了以下工作:

1、我区五保户通过“农转非”纳入低保,提高五保户的供养标准,截至20__年10月份共为1044名五保对象办理“农转非”并纳入低保范围,全面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散居五保户达到1680元/人.年;

2、下拨6万元用于全区敬老院的维修;

3、督促昌东镇利用撤乡并镇后空置的办公用房的现有资源,用来建设敬老院,以提高集中供养率;

4、要求各镇(处)大力支持五保供养工作,划拨一些土地用以建设敬老院的生产基地来增加敬老院收入,提高供养五保户的生活水平。

5、加大敬老院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昌东和麻丘两镇统一制作上墙。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和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六月份我区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并进行了部署。8月份,对昌东镇的三联、芦源、光明村,麻丘镇的麻丘、刘城、鲁溪村,艾溪湖管理处的北沥、广阳村等8个村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是在各镇(处)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镇(处)、村负责人的汇报,现场察看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询问各村村务公开工作情况,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社发局检查组与各镇(处)的分管领导和干部进行了及时的反馈,各镇(处)针对检查结果已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同时,社发局对这次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2、随着我区湖西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建成区人口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矛盾日显突出,为切实解决这些难题,区管委会经请示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成立南昌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万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做好这项工作,管委会成立了由社发局牵头,包括财政、规建、公安等部门在内的筹建指导小组,艾溪湖管理处成立了以处党委书记为组长,处党政办、综合办、规建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截止7月底,已完成了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居住户数和人口的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申报材料的报批;派员到兄弟单位的精品社区参观学习,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居委会各类规章制度;已向市政府申请了社区办公经费;在万科房地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已落实,目前,该项工作正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

3、顺利开展了南昌高新区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如培训、资料收集等;以区管委会得名义出台了指导小组和实施办法,圆满完成了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七)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们将努力践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勤恳干事、热情服务”的态度,坚持“督促、协调、服务、指导”的工作方针,尽职尽责,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二、20__年民政工作思路

20__年,我区民政工作将更加努力地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时下正在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按照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实现民政常规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的具体打算是:

(一)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把民政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开展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课题研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加快推进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灾民救助、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相关制度,结合全区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

(三)创新优抚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新思路,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

(四)进一步搞好社区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万科居委会建设管理为契机,集中力量,打造全市精品示范社区。强化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居委会为居民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职能作用。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7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助力脱贫攻坚战取得圆满收官。

二、排查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少数享受低保兜底扶贫的贫困户,由于政策和子女购车购房等原因,被依规退出低保后,有返贫风险的问题。

整改措施:1、对因子女购房购车等原因已经退出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开展一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对出现返贫风险的及时纳入脱贫监测户;2、开展德治与法治扶贫,引导、督促贫困户子女签订家庭老人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3、对因病因灾造成贫困户家庭临时生活困难并符合临时救助政策的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4、加强动态管理,对已退出低保但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家庭困难的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重新纳入。5、对建档立卡低保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根据《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在脱贫攻坚期内,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确保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保障范围。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5月底前整改工作有明显进展,6月上旬前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关于低保公示不到位、长期末端公示不能坚持的问题。

整改措施:1、县民政局制定《县城乡低保末端公示工作指南》(见附件4-1);2、各乡镇民政业务承办人员负责每月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内对辖区内当月低保对象政策享受情况进行长期末端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家庭户主姓名、保障对象、保障人数、户月保障金额、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咨询电话(县民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512411);3、在县民政局和乡镇门户网站公布乡镇和县级社会救助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4、县民政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月开展乡镇低保末端公示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并进行结果通报和督办。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5月底前整改工作有明显进展,6月上旬前取得实质性成效,保持低保公示常态化。

(三)关于乡镇农村低保档案管理不规范、动态管理资料未及时归档的问题。

整改措施:1、县民政局制定《县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指南》(见附件4-2);2、县民政局为全县21个乡镇统一配备低保工作专用档案柜;3、按照低保档案管理要求,各乡镇做到一乡(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材料齐全。审批类档案(个人档案):包括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房产证、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等原件或复印件,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授权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记录,公示照片,低保审核审批表,动态管理审核审批表等。日常管理类档案(综合档案):包括低保政策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请示、报告、总结、批文、信函、低保资金发放汇总表、低保对象花名册、调增(减)人员花名册、低保金调增(减)人员花名册等。4、县民政局加强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并定期进行结果通报和督办。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5月底前整改工作有明显进展,6月上旬前取得实质性成效,保持档案规范管理常态化。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县民政局成立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简称“民政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同),明确专人负责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各乡镇结合本辖区的问题,成立整改专班,明确责任和整改目标,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8

经市政府同意,今天我们在县召开全市农村低保工作现场会,主要目的是学习贯彻全省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市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全市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

刚才,县长作了欢迎词,常务副县长作了典型经验发言;市民政局局长总结回顾了去年全市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今年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作了具体安排;省民政厅副厅长、省农村低保局副局长亲自到会指导我市工作,特别是副厅长在高度评价我市的同时,又提出了工作要求,请各与会人员回去后,要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下面,借此机会,我讲两点意见:

一、对过去工作的总结评价

总体上看,过去的工作实现了一个规范,做到了“两个确保”。

一个规范,就是通过去年的努力,农村低保工作基本实现了规范完善。主要体现在保障标准制定科学合理,入户核查科学准确,审核审批程序严格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初步建立了我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收入核查体系,在解决家庭收入核实难这个世界性难题上有了突破。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村低保工作管理格局,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

两个确保,一是确保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存权。生存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最基本的民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则不会自发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保护,这就需要低保制度来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存发展权利,通过这种制度,让竞争中的强者更加放心地劳动致富,让竞争中的弱者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让生活处于贫困状态的群众有尊严的生活。二是确保了低保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社会救助说白了就是政府白给的,谁都想要。如果不符合条件的群众享受了低保,就会引起群众的不满,甚至引起矛盾,成为社会新的不稳定因素。去年,书记市长交流平台就收到不少群众在这方面的来信,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军,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周也曾多次对这类工作作出批示。这些都迫切要求我们必须确保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正是由于去年以来开展了低保规范化建设,在农村低保工作中,认真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科学制定保障标准、精心组织民主评议和公示、准确确定低保对象、补差确定保障金和增发分类救助金,进一步规范了农村低保工作的管理方式;严格按“三环节十步骤”的程序,对原来的低保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普查,重新确定了保障对象,把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众纳入了低保范围,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了困难群众身上,群众满意了,矛盾减少了,农村稳定了,社会和谐了。

二、农村低保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彰显出两种精神

从红生局长对去年农村低保工作成绩的总结中,我提炼出一组看似简单的数据,“3个月”,“6000多低保普查工作人员”,“92个乡镇、1166个村”,“40836户、90314人”,“139项收入支出核查指标”和“64022人”。如果把这些数据用文字串连起来就是:自去年全省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规范完善农村低保工作以来,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全市6000多名工作人员走遍全市92个乡镇(街道)1166个村,走进40836户农村困难群众家庭,对90314名困难群众按照139项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支出指标进行逐项调查,最后确定了64022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在把900多万元保障金发到了困难群众手中,让困难群众和全市人民一样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这一组数据,看似简单,但是,它是民政干部职工,尤其是基层乡、镇、村民政干部职工用辛勤的汗水写出来的,彰显的是基层民政干部职工吃苦和奉献两种精神。低保工作是民生工作,在政府部门中,没有哪个部门像低保工作这样“情牵万家”,这样贴近群众,这样惠及百姓。没有哪个部门的工作必须入户才能完成的,只有民政部门的低保工作必须要一户一户的进行家庭收入核查,才能准确确定该不该享受低保。特别是由于农村群众居住分散,户与户之间相距遥远,有的车去不了只能靠步行,有的农村群众白天不在家,民政干部就晚上入户进行调查,如果没有吃苦的精神,是难以做到并坚持的。第二种精神是奉献。多年来,基层民政干部身兼多项工作,从不计报酬,有的同志到村里面入户调查,要自己掏钱打“摩的”进村,来回就是二、三十元钱,如果没有奉献的精神,没有为群众服务的精神,是难以做到的。从取得的成绩中,我们看到的是民政为民的情怀,是吃苦奉献的精神。

关于下一步的工作,红生局长作了很具体、很到位的安排,我不再重复,我想再强调两点:

第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低保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全面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城乡低保制度

树森省长说农村低保工作是“天大的事”,在我看来,不仅农村低保工作是“天大的事”,城市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等,整个社会救助工作都是“天大的事”,要做好这件“天大的事”,各级政府必须加强领导,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格局,才能确保全面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符合实际的城乡低保制度。各级政府要有为主意识,一是要充分认识规范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规范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放到全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大战略中来思考,放到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大局中来谋划,放到社会救助制度深刻转型的大背景中来考量,从这个意义来讲,抓低保就是抓发展的意识。要增强规范完善低保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领导开展好低保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二是要切实履行政府主体责任。社会救助工作的主体是政府,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具体责任。三是要督促民政部门,认真履行牵头责任,以规范化建设为载体,按照即将下发的《省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市民政局的安排部署,围绕“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整体提高、检查验收、规范完善”五个阶段的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用一年的时间,努力实现全面建立城乡低保管理运行、组织保障、监督检查三个机制的目标,使全市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活动结束后,要组织交叉检查并通报结果。

在抓好全面规范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抓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统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人人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临时救助等工作,围绕“人人享有基本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探索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就医,切实帮助困难群众缓解看病就医的困难。要加强五保供养,确保五保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要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救急救难的作用,帮助低保对象、低保边缘群体和低收入群体解决困难,充分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整体功能。

第二,要把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解决民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职责,社会救助是各级政府解决困难群体民生问题的重要任务,社会救助能力的强弱,也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一种检验。由于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反映各级政府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程度,各级政府在发展社会救助事业上要求得最佳的效益,付出必要的成本是天经地义的,完全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目前,我市社会救助事业快速发展与能力建设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城乡低保工作面临着很多困难,特别是农村低保工作面临的困难可以用无专职工作人员、无专项工作经费、无专门工作设施“三个无”来概括,此外,低保工作人员待遇偏低,低保工作这支队伍思想不稳定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严重影响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市整个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影响到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落实,务必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解决这些困难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低保工作面临的困难,把加快能力建设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从有力推进工作的角度,从解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等方面入手,认真研究解决的措施。在解决人、财、物的问题上,不要等上级下文件,要开拓思路,大胆探索,如采取整合基层人力资源、政府购买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人的问题等。实践证明,只要重视,就会有思路,只要重视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如县已经率先挂牌成立了社会救助局;修文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级财政拿钱,为低保工作人员增加工资,目前修文县低保工作人员的工资已经达到每人每月1000元;云岩、南明、小河区、县也已经按市委社区建设1+6文件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的待遇。下阶段,省里还将下发《省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方案》对低保工作的机构、人员、经费、设施作出明确规定。各区、市、县政府在接到《方案》后,要认真研究,严格执行。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9

经市政府同意,今天我们在县召开全市农村低保工作现场会,主要目的是学习贯彻全省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市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全市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

刚才,县县长作了欢迎词,常务副县长作了典型经验发言;市民政局局长总结回顾了去年全市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今年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作了具体安排;省民政厅副厅长、省农村低保局副局长亲自到会指导我市工作,特别是副厅长在高度评价我市的同时,又提出了工作要求,请各与会人员回去后,要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下面,借此机会,我讲两点意见:

一、对过去工作的总结评价

总体上看,过去的工作实现了一个规范,做到了“两个确保”。

一个规范,就是通过去年的努力,农村低保工作基本实现了规范完善。主要体现在保障标准制定科学合理,入户核查科学准确,审核审批程序严格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初步建立了我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收入核查体系,在解决家庭收入核实难这个世界性难题上有了突破。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村低保工作管理格局,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

两个确保,一是确保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存权。生存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最基本的民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则不会自发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保护,这就需要低保制度来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存发展权利,通过这种制度,让竞争中的强者更加放心地劳动致富,让竞争中的弱者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让生活处于贫困状态的群众有尊严的生活。二是确保了低保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社会救助说白了就是政府白给的,谁都想要。如果不符合条件的群众享受了低保,就会引起群众的不满,甚至引起矛盾,成为社会新的不稳定因素。去年,书记市长交流平台就收到不少群众在这方面的来信,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也曾多次对这类工作作出批示。这些都迫切要求我们必须确保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正是由于去年以来开展了低保规范化建设,在农村低保工作中,认真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科学制定保障标准、精心组织民主评议和公示、准确确定低保对象、补差确定保障金和增发分类救助金,进一步规范了农村低保工作的管理方式;严格按“三环节十步骤”的程序,对原来的低保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普查,重新确定了保障对象,把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众纳入了低保范围,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了困难群众身上,群众满意了,矛盾减少了,农村稳定了,社会和谐了。

二、农村低保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彰显出两种精神

从红生局长对去年农村低保工作成绩的总结中,我提炼出一组看似简单的数据,“3个月”,“6000多低保普查工作人员”,“92个乡镇、1166个村”,“40836户、90314人”,“139项收入支出核查指标”和“64022人”。如果把这些数据用文字串连起来就是:自去年11月5日全省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规范完善农村低保工作以来,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全市6000多名工作人员走遍全市92个乡镇(街道)1166个村,走进40836户农村困难群众家庭,对90314名困难群众按照139项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支出指标进行逐项调查,最后确定了64022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在2010年2月10日春节前把900多万元保障金发到了困难群众手中,让困难群众和全市人民一样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这一组数据,看似简单,但是,它是民政干部职工,尤其是基层乡、镇、村民政干部职工用辛勤的汗水写出来的,彰显的是基层民政干部职工吃苦和奉献两种精神。低保工作是民生工作,在政府部门中,没有哪个部门像低保工作这样“情牵万家”,这样贴近群众,这样惠及百姓。没有哪个部门的工作必须入户才能完成的,只有民政部门的低保工作必须要一户一户的进行家庭收入核查,才能准确确定该不该享受低保。特别是由于贵阳农村群众居住分散,户与户之间相距遥远,有的车去不了只能靠步行,有的农村群众白天不在家,民政干部就晚上入户进行调查,如果没有吃苦的精神,是难以做到并坚持的。第二种精神是奉献。多年来,基层民政干部身兼多项工作,从不计报酬,有的同志到村里面入户调查,要自己掏钱打“摩的”进村,来回就是二、三十元钱,如果没有奉献的精神,没有为群众服务的精神,是难以做到的。从取得的成绩中,我们看到的是民政为民的情怀,是吃苦奉献的精神。

关于下一步的工作,红生局长作了很具体、很到位的安排,我不再重复,我想再强调两点:

第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低保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全面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城乡低保制度

省长说农村低保工作是“天大的事”,在我看来,不仅农村低保工作是“天大的事”,城市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等,整个社会救助工作都是“天大的事”,要做好这件“天大的事”,各级政府必须加强领导,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格局,才能确保全面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符合贵阳实际的城乡低保制度。各级政府要有为主意识,一是要充分认识规范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规范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放到全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大战略中来思考,放到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大局中来谋划,放到社会救助制度深刻转型的大背景中来考量,从这个意义来讲,抓低保就是抓发展的意识。要增强规范完善低保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领导开展好低保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二是要切实履行政府主体责任。社会救助工作的主体是政府,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具体责任。三是要督促民政部门,认真履行牵头责任,以规范化建设为载体,按照即将下发的《省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市民政局的安排部署,围绕“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整体提高、检查验收、规范完善”五个阶段的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用一年的时间,努力实现全面建立城乡低保管理运行、组织保障、监督检查三个机制的目标,使全市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活动结束后,要组织交叉检查并通报结果。

在抓好全面规范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抓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统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人人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临时救助等工作,围绕“人人享有基本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探索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就医,切实帮助困难群众缓解看病就医的困难。要加强五保供养,确保五保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要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救急救难的作用,帮助低保对象、低保边缘群体和低收入群体解决困难,充分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整体功能。

第二,要把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解决民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职责,社会救助是各级政府解决困难群体民生问题的重要任务,社会救助能力的强弱,也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一种检验。由于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反映各级政府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程度,各级政府在发展社会救助事业上要求得最佳的效益,付出必要的成本是天经地义的,完全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目前,我市社会救助事业快速发展与能力建设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城乡低保工作面临着很多困难,特别是农村低保工作面临的困难可以用无专职工作人员、无专项工作经费、无专门工作设施“三个无”来概括,此外,低保工作人员待遇偏低,低保工作这支队伍思想不稳定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严重影响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贵阳市整个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影响到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落实,务必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解决这些困难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低保工作面临的困难,把加快能力建设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从有力推进工作的角度,从解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等方面入手,认真研究解决的措施。在解决人、财、物的问题上,不要等上级下文件,要开拓思路,大胆探索,如采取整合基层人力资源、政府购买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人的问题等。实践证明,只要重视,就会有思路,只要重视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如县已经率先挂牌成立了社会救助局;修文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级财政拿钱,为低保工作人员增加工资,目前修文县低保工作人员的工资已经达到每人每月1000元;云岩、南明、小河区、县也已经按市委社区建设1+6文件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的待遇。下阶段,省里还将下发《省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方案》对低保工作的机构、人员、经费、设施作出明确规定。各区、市、县政府在接到《方案》后,要认真研究,严格执行。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10

社保财务工作总结范文一

201x年财务股在局支部、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努力践行好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坚决反对“四风”,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现就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政治方面

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及人社局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参加局支部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七次,参加“群众路线怎么走?”、“改进作风怎么办?”及“五好干部怎么做”的专题讨论,撰写讨论稿3篇。撰写心得体会3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多次受到局领导的表扬,做到学习与业务工作两不误。撰写信息报到15篇。

二、机关经费管理方面

(一)严格预算执行。支出根据预算项目来执行,无预算项目的事项不纳入支出范围。

(二)严格审批程序。职工出差、公务用车、接待、物资采购等一律实行申报制度,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才能执行。

(三)严格公示监督制度。按月公示经费支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审查报账依据。支出发票必须要素齐全,并实行“一单五签”。

三、基金管理方面

在基金管理方面,严格遵守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社保基金政策和纪律,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强化基本社会保险基金征收,严格按政策规定使用基金,每季度根据财务报表的实际收支数与预算进行比较,填报预算执行情况表,检查预算执行进度,分析预算执行中的问题,撰写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注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基本规范,做到了合规征缴、认真审核、及时支付、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发生,基本社会保险基金保持着平稳、安全的运行状态。

(一)基金征收578.65万元,零星缴费352.88万元,4387户;银行代扣225.77万元,8018户。全部已记入参保居民个人账户。

(二)待遇发放4984.29万元,779000人次。清理未成功发放3300人次。成功发放率达99.56%。

(三)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已上报省、市基金月报表6次,季度表报2次。做到了及时、准确,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多次表扬。

社保财务工作总结范文二

20XX年,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全县财政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全省财政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思路,以保障民生、促进就业为重点,强化措施,规范管理,较好地落实了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工作成绩

1、完成五项社会保险费收入6011万元,比上年度的5142万元增长16.9%,完成省定任务5355万元的112.3%,完成预算收入6682元的90%,社会保险基金实现稳步增长,完成了考核目标,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按要求落实做实个人账户资金88.98万元。

2、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636.5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配套117.12万元,对3159人给予职业培训补贴140.8万元,对72人给予创业培训补贴7.2万元,对4045人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60.2万元,对2678人给予社会保险补贴308.8万元,对122人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119.5万元,对 114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42万元,帮助全县379名“ 4050” 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4561名。

3、落实城乡低保配套资金184.2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78.08万元、农村低保配套资金106.2万元,落实低保工作经费29.58万元,保障了6715名城市困难居民和16289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全县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4、落实医疗保险资金503.1万元,保障了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资金92.8万元、伤残军人及离休干部医药费2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360.3万元、国有困难企业和改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金26万元,

5、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45.87万元,推动了城镇医保制度的建立,全县34790名城镇居民参加医保,其中6715名城镇低保对象全部参加了医疗保险。

6、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配套资金250.37万元,补助标准由原来的人平4元提高到8元,全县农民实际参保人数达到31.29万人,参保率达到92%。

7、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2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配套10万元,对642名符合条件对象实施了医疗救助;帮助全县 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免费参加新农合。

8、落实卫生防疫经费33万元、血防经费14万元、艾滋病防治经费8.2万元、结核病防治经费7万元,推动了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和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

9、拨付雪灾救灾救济资金1301万元。其中:雪灾应急资金70万元,救助灾民2198人,转移安置受灾群众916人;冬令救济资金104万元,救济灾民口粮 5330人、御寒取暖5165人;城市低保对象雪灾临时生活补助资金7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雪灾临时生活补助资金38万元;元旦春节慰问资金30万元;雪灾民房恢复重建资金984万元(其中地方安排362万元),对全县955户灾民倒塌的1500间房屋给予补助。

10、拨付婴幼儿奶粉事件医疗救治资金198.66万元,对全县8770名婴幼儿进行了免费筛查,对46名住院患儿进行了免费治疗。

二、主要措施

(一)抓好预算和征管,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1、认真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部门的要求,我们按时完成了20XX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做到了资料真实、数据准确、报送及时、执行有力。

2、积极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扩面工作,积极协助和督促地税和劳动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征收体制,提升服务水平,抓好基数核定和扩面征缴。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对欠费单位由财政进行代扣代缴。

3、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政策待遇的落实,按规定落实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提标工作。

4、切实做好做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按规定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二)严格执行政策,确保社保群体待遇落实到位。

1、及时调整社保对象待遇标准,确保按政策落实到位。譬如: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及时按政策调整,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及时提高,各项价格补贴按时发放到人;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按政策落实到位;企业军转干部和1953年底复员退伍人员生活补助按政策按标准发放到位;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500元和1000元,并按时发放到对象手中。

2、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切实推进就业工作。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我们制定了《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再就业资金,做到审核手续齐备,拨付办法正确,资金专款专用。以社会保险补贴为重点,切实抓好“四补一贷”政策的落实,20XX年社会保险补贴比上年增加70.1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规模和额度同时扩大,20XX年贷款总额比上年增加204万元。

3、及时拨付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确保移民后扶政策落实到位。我县农业移民人口为94704人,其中:原迁人口29828人,增长人口64876人。每年度原迁移民资金1789.68万元,项目资金3243.8万元。20XX年省拨的原迁移民资金已全部直补到人,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直拨到项目。

4、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积极落实社保配套资金。加大本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确保省政府和县政府承诺的各项事实全面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20XX年本级财政落实社会保障配套资金806万元,比上年增加304万元。

(三)健全完善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20XX年,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比上年增加141.9万元。同时,农民住院的补偿比例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10-20个百分点。元至11月,全县共有31449人次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医疗保险基金补偿1958.22万元,其中:门诊补偿 26347人次、金额102.09元,住院补偿18411人次、金额1733.93万元,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城乡低保制度规范运行,农村低保实现扩面。目前,全县享受城镇低保的共6715人,月发放低保金76.03万元,人平113.2元。全县享受农村低保的共有16289人,月发放低保金67.99万元,人平41.7元;农村低保实现扩面,救助人数比原来增加了7507人,人平救助标准提高了11.7元。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一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 20XX年7月1日 开始实施,目前已有3.5万人参加保险;二是提高了离休干部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财政负担水平,筹资标准由原来的6000元/人年提高到8000元/人年,除垂直单位外由财政全额负担;三是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险办法得到完善,企业军转干部及1953年前参军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退休人员医疗待遇得到落实;四是继续对国有和集体困难企业、改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参加医疗保险给予补贴。

4、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健全。一是完善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重点对低保对象、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及因病致贫的人群中患重大病的人员实施救助;二是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重点帮助城乡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的人群,解决好基本生活、子女上学、住房困难、受灾受困等问题;三是因地制宜支持农村福星工程建设,抓好农村福利院软硬件建设,切实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和保障水平。

5、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的防治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按规定实行免费治疗和免费接种;制订了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落实措施和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支持构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城乡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助体系建设,促进基层卫生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共用药和食品安全。

(四)加强资金监管,保证社会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1、抓好社保资金专户管理和会计核算。社保资金统一实行“专户储存、专项拨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形式,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完整。

2、规范社保资金拨付和报账程序,做到手续齐全,账目清楚,程序规范。如移民后扶项目资金由乡级报账制改为县级报账制,手续完备的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直拨项目施工单位账户,防止资金被滞留、挤占、挪用或抵扣;实行职业培训代金券制度,对经开班核实的培训人员,由财政、就业两家共同核发代金券,不符合条件的不发代金券,没发代金券的不予培训补贴。

3、认真做好社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按照惠民资金统一实行县级统发的要求,社会保障资金如养老金、低保金、优抚资金、救助资金、五保供养资金、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军转干部生活费等,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并统一由县级财政直达个人账户。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按时上财政和编制政务公开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协助做好省市专项资金审计和检查工作,如社保五项基金审计、雪灾资金审计与检查、就业资金审计与检查等,对查出的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抓好整改。

社保财务工作总结范文三

20xx年是我县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继续深化改革和不断完善的一年,也是进一步提高职工素质、规范财务核算、强化财会监督、提升会计服务、构建和谐机关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在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各单位和财政局各股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中央、省、市、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学中干,干中学,边工作边改进边完善,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强了会计核算中心内部管理,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强化了会计审核和监督,提升了财会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会计集中核算

会计核算中心的制度建设,既是对会计核算中心正常运转的具体规范,对纳入部门预算的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支出,绝不允许预算、支出“两张皮”,更不允许超预算支出现象出现;对符合国有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必须填制“固定资产”入库单,对报毁、报损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必须履行合理手续,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对不合理、不合法、超标准、超范围的支出坚决拒付,并对单位做好解释工作。

二、严把会计“监督关”。

一年来共纠正和退回不完整、不合规支出70余笔,涉及金额达25万余元;拒付各种不合理支出30余笔,涉及金额20余万元。加强财务审核监督,杜绝了一些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有效地调整和优化了支出结构,节俭了财政支出,提高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服务质量

1、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年初,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健全完善一级会计科目,按现行预算收支科目下设明细科目,按单位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中间明细科目,取消了因单位不一而自行设定的不统一、不标准科目;精心组织、集中培训、积极部署,及时做好了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科目的衔接过渡;在工作流程中,通过多人员、多层次的审核制约,不断地规范了会计核算行为,确保真实地反映各单位的财务支出状况,加强票据领用核销工作,及时上报票据使用报表,确保票据安全使用和资金的及时入账;认真做好凭证录入、报表打印工作,及时向单位报送会计报表,加强了会计报表分析工作,有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核算部门宏观决策、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提供了准确的信息资料;按规定做好会计档案装订和顺利移交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管理安全无损;及时做好银行存款对账工作,保证资金安全无误。

看了“社保财务工作总结”的人还看了

1.社保财务管理工作总结

2.社保财务年末工作总结范文

3.个人财务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11

关键词: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D4文献标识码: A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我市被征地农民数量不断增加,其社会保障矛盾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我们对部分街道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状况进行了调研。总的看,各级对被征地农民保障非常重视,做了大量工作,被征地农民都得到了一定保障,但保障水平低下,社会保障没有制度安排,基本处于自发状态,严重制约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而被征地群众要求得到社会保障的愿望日益迫切,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研讨,加大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投入,尽快出台社会保障文件并组织实施,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一、保障现状

总的看,被征地村都用土地补偿、安置费为群众发放生活补贴,部分村为群众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但保障标准不统一,保障资金难以为继的问题很突出。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被征地村每年为群众发放生活补助费用较大,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有限,难以维持长久:二是现在的补偿标准低于种地的收入,群众对征用土地越来越抵触;三是被征地农民受各种条件限制,在就业和从事第三产业上存有困难,部分人处于没地种、没工作、没社会保障的状态,特别是40周岁以上的大龄人员,就业问题难以解决,迫切需要解决养老、医疗及基本生活保障,否则,将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二、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的政策依据

目前,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主要依据两个文件,一是烟政办发【2008】46号转发的《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二是山东省人民政府2010年8月17日以第226号令,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一)关于失地农民的界定及保障标准

烟政办发【2008】46号文规定:被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人员,60周岁以上的纳入新型农保制度,其保障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0周岁以下的参加新型农保,在其未稳定就业或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男年满45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的,每月可参照征地时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费,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全部被征收或者被征收后人均耕地不足66平方米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规定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剩余的土地可依法征收为国有。

(二)关于保障方式及筹资渠道

烟政办发【2008】46号文规定:针对被征地农民的不同情况,要采取各种方式,全面实施社会保障工作。保障形式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型农保)为主,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只限于稳定就业人员和符合条件的自谋职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要采取“政府出一块,村集体补一块,个人缴一块”多渠道共同筹资的方式。政府出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从当地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中列支。村集体和个人承担部分主要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列支或抵缴,两项费用尚不足以支付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支持和引导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已实行货币安置的各类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时,政府和集体出资部分要做相应抵减。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政府出资部分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原则上不低于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30%,并执行下列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5万元以下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万元;征地区片标准为每亩5万元至10万元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5万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10万元以上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2万元。同时还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O%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三、做好我市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的思考

近年,各地都积极探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主要采取了两种保障方式,一是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渠道,保障水平高但财政负担较重;二是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纳入城乡居民保障,财政负担相对较轻,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根据上级政策规定和外地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进行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的基本思路应是:以新征地农民保障为重点,做到即征即保,今后征用土地时,严格落实政府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作为政府出资部分;集体和个人要从所得土地补偿两费总量的80%中拿出相当一部分,与社会保障补助资金配套使用,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以大龄人员为社会保障的重点对象,在资金使用上给予适当倾斜;以劳动年龄内人员为就业培训重点对象,对其进行技能培训,指导帮助就业,使其摆脱对土地的依赖。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12

多伦县辖2乡2镇,7个社区,64个行政村,398个村民小组,全县总人口10.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5万人,农业人口6.9万人。2006年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以来,经过几年发展,低保对象从原来的1602人增加到了现在的4578户,6388人,人均补助标准从当年的每人每年360元增加到了现在的年人均1040元。2008年起,实施了农村低保分类施保制度,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情况将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2010年A类低保人员占到享受低保总人数的10%,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1200元/人/年,增长到1680元/人/年; B类低保人员占到享受低保总人数的70%,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800元/人/年,增长到1040元/人/年; C类低保人员占到享受低保总人数的20%,补助标准由600元/人/年,增长到720元/人/年。

二、农村低保调研情况

2009年历时6个月对全县低保对象开展了整村入户调研工作。2009年4月23日由局长带领普查小组将蔡木山乡白城子村作为此次农村低保调研试点村,由此开始了对多伦县的蔡木山乡、大河口乡、诺尔镇和大北沟镇共计64个行政村、398个村民小组进行了全面调研,为了准确地掌握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摸清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调查组人员对全县农村低保申请户逐户进行核查,普查工作作到了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整村整户地入户调查,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问题,详实掌握全县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调查的内容包括低保家庭的经济收入、住房和享受低保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调查人员如实填写《农村低保家庭情况调查表》。根据普查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当时取消救助资格,并说明原因。对于其他收入低于保障线的家庭召开座谈会,与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共同讨论评议,按照“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议定低保救助对象,彻底解决上访和部分村干部厚亲近友的现象。经过6个月的普查,取消了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836人,农村现享受救助人口5846人,占农业人口的8.4%。

三、调研发现的问题

1、存在“错保、漏保”的现象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些村干部因人情关系,没有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定家庭收入,草率估算,随意填报,从而出现个别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乡镇、特别是村委会宣传工作不到位,个别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村民不了解农村低保政策、低保申请的条件和程序,家庭困难却不知道如何申请低保,造成漏保的现象。

2、村级管理程序不够规范

个别乡镇、村委会在审核低保对象时没有参照低保条件规定和经过集体研究,而是由个别干部确定并且存在未公示或公示时间不够就上报。由于低保名额少贫困人口多,在同一水平线的贫困户很难分别谁最困难,部分乡镇个别村组存在一户低保金几户分领的现象。

3、农村低保审批程序繁琐不够合理

当前我县农村低保管理审批程序是:民政局将指标分到乡镇,乡镇分到村,村级评议拟定人员后报乡镇、民政局审批。本人申请、村调查、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最终的审批权在县级民政部门。民政局1名工作人员,根本不可能对全县64个村申请入保家庭进行调查审核,而乡镇能够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确没有审批权,一些应该在乡镇解决的问题乡镇确解决不了,报到民政局解决时间过长手续繁琐,导致一些不必要的上访问题发生。

4、 基层工作力量薄弱

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不足,对低保工作的开展影响较大。目前,低保工作主要县民政局主管,存在着人手力量的不足。虽然2009年底各村安排了民政协理员,但大多素质不高,作用不明显。乡镇政府只靠一个民政助理员(大多身兼多职)做此项工作,人员少、任务重,一些工作做细力不从心。

四、农村低保工作的对策建议

1. 强化组织领导

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今后在农村低保工作中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和完善机制。村委会要成立由村长为组长,两委班子成员、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为成员的低保调查评议小组。受理居民低保申请和续保申请,对提出低保申请的家庭经济情况、实际生活水平、身体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议意见。将初步评议结果张榜公布,对群众无异议的申请对象,将申请材料上报乡镇政府。各乡镇要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乡镇长、人大、纪检、经管、民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低保评审监督工作组织,,审批低保对象,监督村一级低保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本乡镇有关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调查解决本级低保工作中存在的违规问题。

2、规范低保对象管理审批权限

调研发现各级低保管理部门分工不够明确,审批程序繁琐,建议将农村低保审批权限下沉到乡镇一级。民政局按照各乡镇农业人口基数及四个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低、贫富状况、资源分布情况进行宏观监控,合理分配农村低保指标及资金。各乡镇根据民政局分配的低保指标结合各村贫富程度和特困群众的多少,将指标合理分配到村级,村级初审后由乡镇低保管理机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公示审批,并将人员名单及公示,资料报民政局备案后核发保障金。民政局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指导乡镇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

农村低保工作群众性、社会性很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多形式、多层次广泛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重大意义以及农村低保的有关政策和申请、审核、审批等程序。加强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做到制度完善、程序明确、操作规范、方法简便,保证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