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社科论文

社科论文

时间:2022-02-26 18:05:58

社科论文

社科论文范文1

【关键词】科学社会学/认知科学社会学/爱丁堡学派

【正文】

劳丹(L.Laudan)曾将科学社会学划分为认知科学社会学和非认知科学社会学两种形态。[1]依据他的解释,如果社会学企图依据外部的社会或经济因素来说明为什么某一理论被发现及发现后被接受还是被拒斥,企图依据外部社会或经济因素预先决定科学家对理论的态度是赞同还是抵制,企图说明某些社会结构对某个特定理论及概念的形成产生影响,那么,这种努力就属于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解释范围;如果社会学家的研究宗旨不是去解释科学家对物理世界的信念体系,不涉及科学活动的认知过程,而是去研究科学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内部社会结构及其功能,那么,这种努力就属于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解释范围。

显然,劳丹是依据社会学家的研究目标及研究方法来给科学社会学前后两种“范式”进行划界的,若不顾忌冒过分简单化的风险,劳丹的划界标准本质上就是认知标准。在劳丹看来,只要社会学家在科学之社会研究中不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那么,这种科学社会学就是非认知科学社会学,亦及默顿科学社会学,反之,则为认知科学社会学,亦即当代的科学知识社会学。这就引出了一系列亟待探讨的问题,非认知识科学社会学是怎样过渡到认知科学社会学的,换言之,科学社会学的发展在前后两个阶段过渡期间必然发生过认知转向,如果发生,那么,是何种原因促成了这场认知转向?它产生了怎样的结果?认知科学社会学校之非认知科学社会学有哪些不同的特征?怎样看待科学社会学的这场认知转向?这就是本文要探讨的内容,考虑到认知转向不可能不涉及哲学层面,故此本文首先得从认识论视野对这一转变过程进行背景透视,这对于我们理解和把握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解构成因及认知科学社会学兴起的历史必然性是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认识论基础

如前文所说,劳丹笔下的非认知科学社会学本质上就是默顿科学社会学,尽管这种社会学的研究范围定域在科学共同体之内、实验室高墙之外,系“中距”科学社会学,所采用研究方法是科学计量学,所研究的宗旨是科学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内部社会分层结构及其功能,经费投入与论文产出评估,科学体制化目标。但只要我们冷静下来认真品味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基本假说,仍可从中发现其认识论基础,仍不难发现这种被劳丹称之为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整个理论构架、经验事实正是建立在默顿给出的科学体制化目标及确保这一目标得以实现的科学家行为规范基础之上的。因此,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兴衰是与构成其经验基础及理论构架内核的科学体制化目标及科学家行为规范的存亡是唇齿相依的,只要我们抓住了构成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内核也就可以从认知视角对此进行认识论分析,现就此进行讨论。

如果我们对默顿科学社会学的整个理论体系进行形式逻辑分析,那么,默顿所言的科学体制化目标及科学家行为规范就等于“三段论”中的“大前提”和“小前提”。所谓科学体制化目标就是生产正确无误的知识,所谓科学家行为规范的具体含义则为[2]:①普遍主义。即科学真理的标准到处一样,只要是科学真理,不管其来源如何,都应服从于不以科学家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普遍一致性标准,且这种非个人属性的标准与先前证实的科学标准是一脉相承的。②公有主义。所有科学的重大发现都是科学家群体合作的产物,归科学共同体所公有。③无私利性。要求从事科学活动、创造科学知识的人不应以科学谋取私利,科学家从事科学活动的唯一目的就是发展知识而不是其它,科学家不能因为他个人的其它原因来决定接受或者拒斥一种科学思想或科学事实,科学家热衷于探索和发现科学真理的真正动力主要来自于内在兴趣。④有条理的怀疑主义。研究科学的人不承认在神圣的、不能批判的同非神圣的,可以进行批判的二者之间存在着固定的界限,所有科学知识都要严格地加以检验。

从默顿给出的科学体制化目标及科学家行为规范来看,科学共同体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生产出归共同体公有的确证无误的知识,而行为规范则是确保生产确证无误知识的清规戒律。普遍主义则在表明科学理论的评价,科学知识的检验可诉诸普遍一致的标准,而无私利性原则则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理论的评价中,科学知识的检验中恪守感情中立原则。只要科学家在科学活动中严格遵守这4项行为规范,凭借其内在兴趣追求科学体制化目标的话,那么,社会因素,诸如科学家情感、信念、偏好、科学共同体的外部环境、科学活动中的种种内在与境、科学家所面对的“实在”,均不会渗科到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都不会影响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及科学知识的评价过程。既然如此,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乃至科学知识的评价机制,均无需诉诸社会学分析,社会学家的研究范围就应该被严格限制在科学共同体内、实验室高墙之外。

由此我们明白了默顿科学社会学的研究内容及研究宗旨为什么不涉及认知层面,不触及科学知识微观生产过程、不考虑科学知识的评价过程的原因所在。即使科学社会学家对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及评价过程持有浓厚兴趣,那么,他也用不着走进实验室,只要借助于资金投入与论文产出及论文的引证分析,就可以达到对科学活动认知层面的了解,正因为如此,基于“控制论”研究方法的科学家计量学成了这一类社会学家研究的重点。[3]

由此可见,默顿科学社会学在涉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及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及评价机制的具体过程方面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是“黑箱”式研究方法,它侧重于输入与输出二者之间关系的定量研究。因此,默顿科学社会学关于科学活动认知过程及评价机制的研究路径可用如下公式表示:

确证无误的知识是“理性科学家”在自然面前“默祷”的产物。

此处所言的“理性科学家”就是严格遵守默顿给出的4条行为规范且以默顿给出的实现科学体制化目标为已任的科学家,所谓在“自然”面前“默祷”是因为科学知识的本性就应该是对物理世界所作的逼真描述,按照普遍主义和无私利性原则的理解,科学家只有面对非个人属性,不以科学家个人意志为转移,旨在对物理世界进行逼真描述并且依据普遍一致性标准加以检验就可获得“确证无误”的知识。说得白一些,作为科学活动认知主体的科学家是“理性人”,作为认知客体的物理世界是“自在之物”,充当认知活动评价机制的是普遍一致性标准。这种描述是朴素的经典实在论思维,可以说是与科学哲学的逻辑经验主义认识论基础相吻合的,甚至有学者直接声称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哲学基础就是逻辑经验主义[4]。无论这种科学社会学怎样声称绝不触及,也不该触及亦无需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及评价机制,但骨子里仍然带有浓厚的经典实在论色彩,仍然是凭借其数十年的逻辑经验主义科学哲学作为其生存基础的,一旦逻辑经验主义科学哲学走向衰落时,默顿科学社会学体系的解构就成为不可避免。本文接下去就要探讨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体系的解构过程。

二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解构

严格地说,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体系的解构成因首先来自于科学社会学内部,其次才来自于科学哲学的库恩转向以及由此引起的传统知识社会学的复苏(关于传统知识社会学的复苏作者已有专文述及),只不过前者不象后者来得那么彻底而已。此处先讨论来自科学社会学内部的种种诘难,无论意义多大,但它为科学哲学的库恩转向在科学社会学研究领域引起研究“范式”的变迁抑或“认知转向”作了理论上的准备。

默顿科学社会学在后期所受到的种种诘难主要来自于社会学家对4条行为规范的怀疑,而且这种怀疑主要依据于科学史事实,而不是形而上的思辨。如在关于光的本性之争演化过程中,牛顿的微粒说在一定时间内占据垄断地位,尽管有惠更斯的波动说与此针锋相对,且波动说在某些解释功能上并不逊于牛顿的微粒说,但这一期间的科学家在对这两种理论的评价中仍有偏爱牛顿微粒说的强烈倾向,甚至置惠更斯波动说于不顾,这与普遍主义和无私利性的行为规范明显不符。再则,当普朗克不得不放弃连续性观念,提出光的量子论时所表现出来的无可奈何心情也显示出科学家在描述和解释物理世界过程中是很难做到感情中立的。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时,由于触犯了左右科学共同体思维方式的经典时空观,受到了绝大多数科学家的抵制,同样表明科学家在接受或拒斥一种科学理论时是受既定价值观控制的,难以做到感情中立。如果计及政治因素,爱因斯坦“相对论”思想在德国、前苏联不仅受到科学共同体内部的学术抵制,更重要的还受到科学共同体的非学术抵制,甚至遭受迫害。这表明,社会外部政治因素,如意识形态是可以渗透到科学共同体且影响到科学家对科学理论评价的,影响到科学家对科学理论是接受还是抵制,科学家在这种氛围中是无法做到感情中立的。

默顿科学社会学受到的诘难还来自于社会学家对科学知识确证无误的怀疑。有些社会学家认为,科学知识就其本性而言是社会约定的,说科学知识是确证无误的当且仅当它被社会所接受。还有人认为,在科学文化的进化阶段,信仰可以被相信为真理,那是由于它被社会所接受的缘故[5]。还有人认为,科学思想只能相对于一定的约定规则才有意义,科学规律只能作为一系列行动规则为我们所用,甚至科学定律本质上是一种约定[6]。这种带有约定主义色彩的论点均对评价科学理论的普遍一致标准,科学知识的“含金量”提出质疑。

默顿科学社会之所以受到诘难,还来自科学共同体内部存在的“弄虚作假”现象,如“N射线”就是典型例证[7]。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并非科学家故意生产“谬误知识”的现象,还存在着权威对出自一般研究工作者的新观点、新思想的抵制现象,还存在着破坏公平竞争的“马太效应”,等等。

为回应这些社会学家的种种诘难,默顿采取如下挽救措施,首先他肯定了科学体制化目标和科学家行为规范在科学共同体中的规范约束功能,并且认为绝大多数科学家是能够较好的遵守这些行为规范的,其次,他仍然回避认知问题,将“弄虚作假”现象的存在归因于科学家在科学知识生产过程中受到外部社会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科学家违背了正常的行为规范。因此,在默顿看来,只要运用这一系列行为规范对那些“弄虚作假”,包括非故意生产“谬误知识”的科学家进行矫治,将他们“康复”为“理性科学家”,那么,科学共同体仍能在既定的科学体制化方向上继续前进。

然而,无论默顿学派怎样努力,社会学家仍能找到大量的科学史实予以反驳,这就使得这种研究纲领的“内核”不断受到“反例”的挑战。再则,既然有人经常不断地从内部发现“反常现象”的存在,那么,至少表明默顿科学社会学所依赖的经验基础是不牢固的,更何况他总是试图调整“保护带”,从没有正面解释认识论意义上存在的大量“反常现象”。

简而言之,默顿科学社会学无论就其宏观经验基础还是就其微观认知层面,均因存在着大量“反常现象”而不得不在70年代开始走向衰落,甚至有些社会学家对这种科学社会学仅仅以科学共同体为研究单位还明确表示出不满情绪,认为它是大科学时代的“小科学社会学”,还有人认为这种科学社会学将科学活动的主要场所——实验室视为一只“黑箱”,只研究表象问题而不触及认知层面而将此种科学社会学称之为“黑箱”社会学。[8]

三科学社会学的认知转向

随着“反常”现象的不断出现,默顿科学社会学体系走向解构已成为定局。遭致解构的原因不外乎如下几种情况,一是科学史史料的不断挖掘,二是行为规范与现实的巨大反差,三是研究方法的“黑箱化”,四是“不对称解释”,亦即错误知识是由违反规范的科学家生产的,确证无误知识是由遵守规范的科学家生产的[9]。这几方面因素均触及认识论问题。总之,如何从认识论上打开缺口是关系到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基本假设能否走向彻底解构,能否直接促成科学社会学认知转向的关键,于是,社会学家开始从库恩那里寻求问题的答案,他们的目标就是要从认知层面对长期以来免予社会学研究的科学知识特权发起猛烈进攻。问题是库恩能否为这些社会学家的研究提供哲学基础,答案是肯定的,现略述之。

库恩(T.Kuhn)首先使用自己的“范式”将科学事业视为在“常规科学”与“科学革命”相互交替中得以发展的,科学知识的增长在常规科学时期是线性积累的,而在科学革命时期却是间断的,甚至是跳跃的。所谓科学革命本质上是新旧两种“范式”在更替,如牛顿“范式”取代亚里士多德“范式”,爱因斯坦“范式”取代牛顿“范式”就是科学革命。

依据库恩的解释,“范式”将决定科学家的思维方式,信念体系,价值观念等。“范式”的变更必然导致科学家思维方式、信念体系、价值观念的整体变更,反过来,“科学革命”也就是以科学共同体的思维方式、信念体系及价值观念的整体变更为其标志的,因而在库恩看来,科学知识的意义只能由特定“范式”所决定,且仅由这个“范式”所决定。

既然如此,普遍主义,无私利性等行为规范在认识论意义上就难以成立,因为从普遍主义原则的要求来看,检验科学真理有一个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普遍一致性标准。然而,只要承认“科学革命”是在“范式”变更的基础上实现的,且“科学革命”是科学进步所不可逾越的阶段,那么,普遍一致标准是不可能长期存在的,标准是相对于特定“范式”而言的,其结果是,要么否认普遍一致性标准,要么否认“科学革命”,既要坚持普遍一致性标准,又要同时承认“科学革命”,不仅在事实面前说不通,而且在逻辑上也是说不通的。

从无私利性的原则来看,科学家在与物理世界对话时以及在评价科学理论时,要求恪守感情中立,从大量反例来看也是难以成立的,因为科学家是在给定“范式”条件下从事科学活动的,“范式”不仅影响他对物理世界的描述,导致“观察负荷理论”,而且左右着他对科学理论的评价,他对科学知识的检验,以及他所要使用的评价标准及检验标准[10]。就此而言,“范式”本质上是对科学共同体在“常规科学”时期所表现出来的种种行为施加伦理约束的一种张力,换句话说,科学家是在这种张力约束下从事科学活动的,从这层意义上讲,默顿科学社会学才能寻找到极其狭窄的生存空间,那些游离于这种伦理约束的科学家要么成为下一次“科学革命”的先驱者,要么就是失败者。

大而言之,库恩的“范式”理论为科学家模型的重新建构,科学活动的“重新背景化(Recontext)”提供了认识论基础,不论是作为科学活动认知主体的科学家,还是作为认知客体的物理世界,抑或科学家与物理世界的对话过程,以及科学家对“对话”结果的评价均取决于该时期的特定范式。如在经典力学里,物理世界定域在绝对时空中就是典型例证。

库恩的这些思想成了70年代以来为科学社会学家彻底动摇默顿科学社会学哲学基石提供了认识论基础。受库恩思想的启迪,他们开始了对科学知识本性的深层反思,认为科学知识应接受社会学研究,不该享有特权。持这一观点的社会学家主要来自英国爱丁堡大学,他们是埃奇(D.Edge)、布鲁尔(D.Bloor)、巴恩斯(B.Barnes)、和巴斯克(R.bharsker),后人称他们为“爱丁堡学派”(Edinburgh-School),正是他们声称受库恩思想启迪,而转入科学活动认知层面的。另一方面,他们又不满足于库恩的历史主义——相对主义解释,因为在他们看来,无论是历史主义解释,还是相对主义解释只不过是科学哲学家在唱独角戏,社会学解释仍未从中获得合法性,他们决心重构科学社会学,将科学社会学研究引向认知层面,引向科学知识本性。于是,科学社会学的认知转向在该学派努力下,遂得以实现,为将这种科学社会学区别于默顿科学社会学,有人将之称为“科学知识社会学”或劳丹笔下的“认知科学社会学”。

四认知科学社会学的兴起

科学社会学的认知转向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问世,亦即认知科学社会学的兴起。这种社会学一反默顿传统,公然要对长期以来亨有免予社会学研究的科学知识特权提出挑战,将科学知识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从而直接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著名社会学家布鲁尔在其《知识及其社会意象》(1974)一书中开宗明义地问道:“社会学研究科学知识的细节及其本性问题是可能的吗?”布鲁尔用他为科学知识社会学制定的“强纲领”(StrongProgram)对此作了肯定答复:“所有知识,不论是经验科学知识,还是数学知识都应该对其进行彻底地研究……,没有什么特殊的界限存在于科学知识本身的绝对的,先验的或存在于合理合法的,真理的或客观性的特殊本质之中。”

布鲁尔还为他的“强纲领”给出了下列原则[11]:①因果性。科学知识社会学注意研究信念及知识所处的不同条件及产生的原因。②公正性。公平地对待真的与伪的,理性的与非理性的,成功的与失败的信念及知识,两方面都要解释。③对称性。解释的方式是对称的。④反复性。它的解释同样适用于社会学本身。

其中,因果性原则为认知科学社会学界定了研究对象及研究宗旨,即要对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及科学共同体信念体系进行认知层面的社会学因果解释;公正性原则是指认知科学社会学必须以所有科学知识体系作为研究对象,而不是仅仅以人为的、非理性的、失败的知识内容为科学社会学的考察对象,即使对后一类知识,在诉诸社会学解释中也应将其与前一类知识置于平等地位,社会学解释不含任何歧视色彩,两类知识在社会学研究中都应享有同等待遇;对称性原则是对公正性原则进一步展开,即不能采用默顿的“非对称性”做法或歧视性做法,只对伪的、非理性的和失败的知识进行社会学分析,以求矫治那些“非理性”科学家,而对真的,理性的和成功的知识则免于社会学研究,而是对两类知识给出对称性解释。具体地说,社会因素渗透是对称的,它既可导致伪的、非理性的、失败的知识的产生,也可导致默顿笔下的真的、理性的,成功的知识的生产,如果将伪的、非理性的和失败的知识的产生归因于社会因素介入,而将所谓真的,理性的和成功知识的生产归因于未受社会因素影响的结果就违背了对称性原则。

由此不难看出,公正性与对称性解释原则是为彻底的因果解释服务的,换言之,任何科学知识形态都是在特定社会因素影响下得以产生和形成的。这几项原则说到底是为科学社会学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及评价机制、科学知识的文化本性提供辩护和说明的,所谓“强纲领”中的“强”也就体现在这几项原则之中。

总之,自“强纲领”提出以后,对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进行社会学研究或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研究已无什么可言,“爱丁堡学派”的努力,尤其是“强纲领”的提出在科学社会学研究领域,既象征着默顿科学社会学基本假说的彻底解构和科学社会学认知转向,又标志着认知科学社会学或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无论功过如何,它在科学社会学发展史上,在科学社会学从现代形式向后代形式走向上都应占有极重要的地位。究竟对此作何评价,有待我们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1]浦根祥:《科学知识本性的哲学与社会学解释之争述评》,载《自然辩证法研究》No,10.1996.

[2]D.Bloor,KnowledgeanditsSocialImagery,RoutledgePress,1976,pp.1-3.

[3]浦根祥:《科学社会学研究综述》,载《社科信息》No,1.1996。

[4]陈光:《“科学知识”社会学概念及哲学背景》,载《自然辩证法通讯》No,3.1992。

[5]浦根祥:《科学哲学与科学社会学研究会趋同吗?》,载《江苏社会科学》No,5.1994。

[6]S.Full,M.D.Mey&T.Shim,TheCognitiveTurn.KluwerAcademicPublishes,1989,pp.211-23.

[7]赵乐静,浦根祥:《“给我一个实验室,我能举起世界!”》载《自然辩证法通讯》No,5.1993.

[8]S.Mulkay,TheScientificResearchCommunity.inScienceTechnologyandSociety,SagePublication,1977,p.108.

[9]S.Woolgar,Representation,CognitionandSelf.intheCognitiveTurn,(同6)1989,p.108.

社科论文范文2

社科论文,是指哲学、美学、文学、经济学、教育学等学科的研究论文,大多具有较强的文化色彩、人生价值与时代精神,能引导考生关注世界、人类、社会、民族等人文话题。

【考点解读】

考点一:理解文中重要概念的含义

重要概念,主要是指体现作者立场观点、反映文章深层次内容、对文章结构起照应连接作用的语句。做这类考题要养成释词看篇的阅读习惯,不要孤立地就词论词,而要根据社科背景(如语境)来理解。

考点二:理解文中重要句子的含义

重要句子,是指对理解文章起重要作用、内涵较为丰富、结构比较复杂的句子。对这类句子的理解,既要注意分析句内的结构,也要分析句外的语境联系,还要分析句子的中心作用。如:分析句内的结构,既要区分单句还是复句,还要从中找出表达重点;分析句子的主题作用,要看这个句子对文章主题或段落中心是理性解说,还是具体例证等等。

考点三:筛选并整合文中的信息

社科论文的重要信息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文本中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二是文中某一观点或结论的依据,包括有关理论、相关事实、现象等;三是某一现象或行为的原因、目的或者它所包含的范围;四是最能表达作者写作意图的语句。筛选这些信息时要仔细推敲题目,大体框定相关的阅读语区,从文中把符合考题要求的字、词、句等语言材料筛选出来,加以概括、重组、融合。

考点四:分析文章结构,把握文章思路

“文章结构”,指对材料组织和安排的方法,它是文章思路外在形式的表现。“文章思路”,是按照一定的条理由此及彼表达思想的路径、脉络。这个路径和脉络实际是一个连贯的思维过程,即要求围绕一个中心点,由浅入深,从一个方面到更多方面,把要表达的思想内容组成一个严密的整体。

考点五: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

“内容要点”,是指文章的主要内容或文章内容的精要之处。如果是全文的,则是文章的“中心思想”。概括整篇文章的中心思想,可以通过整体阅读、分段总结、归纳要义、总结中心几步进行;概括局部段落的主要内容,则要借助上下文与全文的中心思想完成。

考点六:分析概括作者在文中的观点态度

是指作者对某具体事物的主观倾向。人的思想感情是丰富复杂的,表述方法也不是单一的。因此需要筛选辨析,综合分析,全面概括,才能准确地把握作者在文中的观点态度。

【答题要旨】

一、“整体感知”明大意

不要急于看考题,要先总览全文,形成整体感知。基本知晓文章的写作意旨以后,再解读局部语段和有关问题。浏览文章时,可用铅笔勾画一些重要内容:1.直接宣布观点的句子;2.证明观点的相关论据;3.对前文进行肯定或否定的议论;4.标示文章结构的句子,如段落的起始句、收束句等。

二、激活“背景”作基础

高考阅读题中的社科论文往往是反映某一个社会科学领域最新动向的文章,文章所涉及的内容对同学们来说是比较新的。平时可以根据近几年高考社科论文的角度及其“惯性”,积累一些美学、经济学、语言学、历史学、文化学和民俗学等方面的基本原理与基本知识,以备考试时随时“激活”。

三、明确要求审题干

1.明确题干要求。要看清楚选择“正确”还是“不正确”的,“符合”还是“不符合”的,“属于”还是“不属于”的。

2.明确题干关键词。注意“观点”“态度”“意义”“原因”“条件”“方法”“关系”“异同”等关键词,解题时紧扣它们作针对性思考。

四、对照原文识选项(选择题)

1.筛选定位:找准、找全与选项对应的原文。

2.对照比较:看选项的话题、说法及遣词用语与原文相比在语言文字上有无变化,如何变化,变化后的内涵外延等是否相同。

3.排除确认:每个错项都是可以从原文中找出依据进行排除的。对摘抄原文语句较多、上下文能找到某些词语的选项,不能盲目认同;而对那些改变形式、找不到相应词语和句子的选项,不能轻易否定。一定要从是否符合原文意思、符合逻辑性上去思考判断。

4.识别陷阱:①偷换概念――看原文词语在选项中有没有被换成其他词语。②以偏概全――看单称(某一个)、特称(部分)、全称(全部)是否被改变。尤其注意“某些”“部分”“这个”“凡是”“一切”“全”“所有”“主要的”等词语变化。③混淆时间――看“已”“曾”(已然)“将”“会”“一定”(未然、将然)等时态词的变化。④过于绝对――看“或许”“可能”(或然)“必然”“一定”等词语的变化。⑤无中生有――此错项常在“是否符合文意”题中出现,要注意选项中有、原文没有的说法。⑥强加因果――注意因果关系的句子会有“推不出”的问题。

五、审清方向答要点(简答题)

1.弄清问题区域:弄清楚某个问题与文章的哪个角度、哪个段落、哪些句子有联系。

2.梳理答题思路:理清提问的角度与文本阐述的关系,怎样把它们组织起来才符合题目要求;需要引用文章的哪些材料,对原材料做怎样的筛选、概括或转述的工作。

3.组织答题语言:社科论文阅读题一般不需要丰富的想象,要精练答题,概括表述。尽量分点作答,并适当参考题目的赋分。

【考题演练】

建构主义也可以称为结构主义,结构主义的最早提出者可追溯至瑞士的皮亚杰(J.Piaget)。他认为,儿童是在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逐步建构起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从而使自身认知结构得到发展。儿童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涉及两个基本过程:“同化”与“顺应”。同化是指把外部环境中的有关信息吸收进来并结合到儿童已有的认知结构(也称“图式”)中,即个体把外界刺激所提供的信息整合到自己原有认知结构内的过程;顺应是指外部环境发生变化,而原有认知结构无法同化新环境提供的信息时所引起的儿童认知结构发生重组与改造的过程,即个体的认知结构因外部刺激的影响而发生改变的过程。

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其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由于学习是在一定的情境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其他人的帮助即通过人际的协作活动而实现的意义建构过程,因此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是学习环境中的四大要素或四大属性。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的质量是学习者建构意义能力的函数,而不是学习者重现教师思维过程能力的函数。换句话说,获得知识的多少取决于学习者根据自身经验去建构有关知识的意义的能力,而不取决于学习者记忆和背诵教师讲授内容的能力。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不仅要求学生由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和知识的灌输对象转变为信息加工的主体、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而且要求教师要由知识的传授者、灌输者转变为学生主动建构意义的帮助者、促进者。这就意味着教师应当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全新的教学模式(彻底摒弃以教师为中心、强调知识传授、把学生当作知识灌输对象的传统教学模式)、全新的教学方法和全新的教学设计思想,因而必然要对传统的教学理论、教学观念提出挑战;从而在形成新一代学习理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同时,也逐步形成了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建构主义学习环境相适应的新一代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设计思想。

在建构主义的教学模式中,学生是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教师是教学过程的组织者、指导者、意义建构的帮助者、促进者;教材所提供的知识不再是教师传授的内容,而是学生主动建构意义的对象;媒体也不再是帮助教师传授知识的手段、方法,而是用来创设情境、进行协作学习和会话交流,即作为学生主动学习、协作式探索的认知工具。显然,在这种场合,教师、学生、教材和媒体等四要素与传统教学相比,各自有完全不同的作用,彼此之间有完全不同的关系。但是这些作用与关系也是非常清楚、非常明确的,因而成为教学活动进程的另外一种稳定结构形式,即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下的教学模式。

1.下列关于“建构主义”及其学习理论的解说,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建构主义创造人皮亚杰认为,儿童是在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逐步建构起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从而使自身认知结构得到发展。

B.建构主义认为,知识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其他人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的。

C.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既需要学习者主动建构意义,也需要学习者重现教师的思维过程。

D.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要求,教师要由知识的帮助者、促进者转变为学生主动建构意义的传授者、灌输者。

2.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以下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传统教学之中常常提及的“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是学习环境中的四大要素,各自有完全不同的作用,彼此之间有完全不同的关系。

B.学习效益既取决于学习者记忆和背诵教师讲授内容的能力,也取决于学习者根据自身经验去建构有关知识的意义的能力。

C. 应该摒弃以教师为中心、强调知识传授、把学生当作知识灌输对象的传统教学模式,建立以学生为中心、把学生当作知识建构的主动者的新型教学模式。

D. 一般情况下,教师是教学的组织者、指导者、意义建构的帮助者、促进者,而不是教学的中心,也不是传授知识的“讲师”。

3.“同化”与“顺应”相比,哪一个更复杂?为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下的教学模式有哪些新特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与解析

1.B(A皮亚杰不是建构主义创造人;C不需要“学习者重现教师的思维过程”;D“帮助者、促进者”“传授者、灌输者”两者位置应互换)

2.C(A传统教学并不提及“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B不能“取决于学习者记忆和背诵教师讲授内容的能力”;D“一般情况下”不当,应该是全部情况)

社科论文范文3

社会科学是研究各种社会现象的科学,包括政治经济学、法律学、历史学、文艺学、伦理学等。社会科学类文章是阐述社会科学研究的文章。它既是探讨社会科学问题、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的手段,又是概括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文字载体。近年来高考试题中出现的社会科学类文章内容广泛,涉及社会科学的许多方面,有政治经济、教育探索、考古研究、诗画评论、文学评论和艺术鉴赏等。

二、常见误区

社会科学作品阅读题的解题方法一般分三步:1吃透阅读材料,把握全文观点(读);2,在阅读材料中找到与选项对应的文段(找);3将选项与阅读材料中的句、段细加比较,求同求异(比)。这三步中,最关键的一步是“比”,在比较中发现选项微小的带有迷惑性、欺骗性的错误。要在比较中作出准确判断,这就要求我们掌握错项的一些规律:

1,背离原文,歪曲观点

选项中的观点与原文不一致,错项故意更换个别关键字词,造成~字或一词之差,从而背离原文意思,歪曲作者观点。

2,置肯定为否定,置否定为肯定

原文已明确否定了某一观点,选项却予以肯定,或相反。即变肯定为否定,或变否定为肯定。

3,主次不分。本末颠倒

将原文中所说的主要问题说成次要问题,或相反。

4,过于武断,夸大其辞

将原文对某一个方面的判断扩大成对整体的判断,故意扩大判断对象的范围,夸大其辞;或将可能发生的情况说成一定会发生,过于主观武断。

5,节外生枝,无中生有

原文中本未说到某种观点或态度,选项却脱离原文毫无根据地生出一个观点或态度,选项的判断在原文中完全找不到根据。

6,东拉西扯,张冠李戴

将原文中甲的观点说成是乙的态度,让人感觉东拉西扯、混乱不清。

7,不明事理。偷换概念

将原文中的A概念换成B概念,也就是原文说的是A事物,而选项说的是B事物,义理混淆。

8,不明关系。强拉因果

将毫无关系的两个事物拉到一起,并强加因果;或将有因果的两个事物关系颠倒,因说成果,果说成因。

三、链接高考

1(2009年全国卷I)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甲骨文的“王”字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上面不加一横,董作宾称之为“不戴帽子的王”,见于武丁卜辞和武乙、文丁卜辞,另一种上面有一横,为“戴帽子的王”,行用于其他各时期。孙诒让《契文举例》所依据的刘鹗《铁云藏龟》以武丁卜辞最多,其中的“王”字,孙诒让释为“立”,卜辞无法通读。到罗振玉的《殷墟书契考释》才释出此字。罗振玉首先把《说文解字》所收的古文和金文进行对比,释出“戴帽子的”是“王”字;接着指出,其异体作省其上画的形式,“亦‘王’字”,“且据所载诸文观之,无不谐也”。

“王”字释出来了,使一大批卜辞可以读通,也证实了这是殷王室的遗物。但是这个字的构成一直困扰着古文字学家们。有的说,此字像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人,所以是“王”;也有人说下面像火,火盛像王德,故以为“王”。如此等等,其说不一。直到1936年,昊其昌根据青铜器丰王斧的铭文和器形,并列举甲骨文、金文很多“王”字的写法,第一次提出“王字之本义,斧也”,才解决了这一问题。

从字形看,“王”字是横置的斧钺的象形。从甲骨文、金文的写法中还可以看出,最下一笔的初形不是平直的“一”,而是具有弧刃之形,上端的一横或两横像柄或金属斧钺阑。“王”字像斧钺之形是因为“王”这个称号是从氏族社会的军事首领演化来的,国家出现以后,才成为最高统治者的专名。而斧钺正是军事统率权的象征,在原始社会晚期的军事首领墓葬中,曾掘出随葬的玉钺、石钺,其遗风一直延续到夏、商、周三代,《史记・殷本纪》记载,殷王曾封用族首领姬昌为西伯,“赐弓夫斧钺”,授予他对周围小国的征伐之权。

那么为什么一定要用横置的斧钺呢?这也是由这产生的时代决定的。横置是斧钺实施砍杀功能的状态,而最早军事首领的权力只限于战场上。荷马时代的希腊人领袖握有的权力不大,亚里士多德说:“假如阿伽门农王获得在战场上杀死逃兵的权力,那么在战后的评议会上却只能忍受责骂。”这就是“王”要用一个正在执行斩杀的横置斧钺来表示的原因。

但这一切距离许慎太遥远了,《说文解字》“王”字下说:“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边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这显然是后人的臆测了。

(摘编自罗琨《甲骨文解谜》)

(1)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在甲骨文中,所谓“戴帽子的”和“不戴帽子的”“王”字,是指“王”字最上面有没有一横。

B罗振玉通过比较《说文解字》的古文“王”字和金文“王”字,释读出了甲骨文的“王”字。

C对于“王”字的形体构造有种种说法,最后吴其昌提出“2L”是斧钺的象形,才解决了这一问题。

D,古代只有氏族社会的军事首领才拥有斧钺,所以人们采用斧钺之形的“王”字来表示军事首领。

解析:本题重点考查考生筛选和整合文中信息的能力,需要准确把握原文信息作答。题中D项“古代只有氏族社会的军事首领才拥有斧钺”错误,以偏概全或无中生有;“所以人们采用斧钺之形的‘王’字来表示军事首领”因果颠倒,原文说的是“王”字像斧钺之形是因为“王”这个称号是从氏族社会的军事首领演化来的,国家出现以后,才成为最高统治者的专名。而“斧钺正是军事统率权的象征”“这就是‘王’要用一个正在执行斩杀的横置斧钺来表示的原因”。

答案:D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所谓“且据所载诸文观之,无不谐也”,是说“王”字释读出来以后,含有“王”字的句子可以读通了,没有不顺畅的。

B斧钺作为随葬品的遗风一直延续到夏、商、周三代,始终可以被置放在军事首领和最高统治者的墓葬中。

C亚里士多德的话是说,荷马时代希腊阿伽门农王的权力仅限于战场上,离开了战场,这种权力就不复存在。

D许慎《说文解字》根据后代的字形,误解了“王”字的结构,以为其中三横代表了天、地、人三者。

解析:本题重点考查考生筛选和推断文中信息的能力,需要准确把握原文信息作答。B项以偏概全,原文说的是“而斧钺正是军事统率权的象征,在原始社会晚期的军事首领墓葬中,曾掘出随葬的玉钺、石钺,其遗风一直延续到夏、商、周三代”。注意“原始社会晚期”,题中“始终”的说法不准确。

答案:B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孙诒让之所以未能释出“王”字,一个原因是刘鹗的《铁云藏龟》中所收“王”字字形单一,难以进行比较研究。

B在罗振玉之前,由于未能释出甲骨文的“王”字,所以人们无法证实卜辞是三千年前殿王室的遗物。

C从甲骨文、金文看,最早时候军事首领的权力只限于战场上,不但荷马时代的希腊如此,中国也是如此。

D,甲骨文、金文距离许慎太遥远了,不然的话,许慎是可以释读出甲骨文的“王”字,并正确解释它的字形结构的。

社科论文范文4

论文关键词:SSK;实验室研究;社会建构论

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科学知识社会学代替了默顿的科学社会学,并以其激进的社会建构论知识主张在学术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尽管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目标是要揭示科学知识是社会地建构起来的,但研究进路却是多元的,先后出现了以巴恩斯、布鲁尔为代表的爱丁堡学派和以科林斯、平奇、特拉维斯为代表的巴斯学派的科学争论研究;以拉都尔、伍尔加、谢廷娜为代表的实验室研究;以马尔凯和他的约克小组为代表的文本与话语分析研究。这些都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主要研究场点,但实验室研究在这些研究场点中是较少受到批判的一种,且它与科学知识社会学社会建构论主张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实现SSK目标的重要途径。鉴于实验室研究在科学知识社会学中的重要地位,本文拟就其研究的基本理论策略、研究方法、主要代表人物及研究进路进行叙述并作简要评价。

一、从传统知识观到社会建构论

科学知识社会学把实验室研究引人其研究范围并作为重要研究场点是与整个科学知识的认识转向有关的,它是传统的知识观和科学标准受到普遍的怀疑和挑战的结果。传统的知识观认为,知识是对自然界的客观描述,科学是由自然界决定的,人只是被动地反映自然;科学知识是被证明为真的命题,是客观的、标准的、具有普遍有效性的,不带有任何主观性和直觉的成分,也与社会因素无关。而科学知识社会学则一反传统的把科学知识看作“自然之镜”的观点,认为原先被认为是纯粹的、客观合理的科学知识实际上是社会建构的产物,科学更多的是社会建构性的,而不是描述性的。自然在知识的产生及确定其真理性的问题上是无发言权的,正如科林斯所说的:“在科学知识的建构中,自然世界只起很小的作用或不起作用。

1962年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开拓了对科学的社会学研究的新视野,其知识的社会学转向的主要含义说明,知识不再是纯粹真理的载体,而包含了许多社会的因素,对知识的研究必须置于一个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下。科学知识社会学承袭了库恩的社会学研究传统并对其进行激进的解读,把实验室研究提高到一个战略地位,这是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目标纲领分不开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全部工作重心是说明科学知识的认识因素与社会因素的结合,说明在科学知识的形成过程中无不包含着社会方面的成分。为了揭示科学知识的社会构成,打开“既成科学”的黑箱,一些人继承库恩的相对主义认识论,选择案例进行争论研究,认为知识社会学应当公平同等地对待真理与谬误、理性与非理性、成功与失败,这些对立的两方面都应当得到说明,从而认为科学知识是科学共同体谈判和妥协的结果;一些人把文本与话语作为分析单元,更多地采用了符号学、修辞学、解释学和文学批评的理论和方法;一些人则走进实验室对科学家的日常生活实践进行人类学方法研究,通过观察科学家做了些什么、怎么做来揭示知识的制造过程。真正能够更好地贯彻SSK社会建构论主张的正是后者,因为科学知识社会学“主要研究科学对象如何在实验室中被生产出来,而不是事实如何被保存于关于自然的科学陈述过程中”。

二、知识的实验室制造

实验室研究是人类学方法(民族志方法)在科学社会学研究中的创造性运用。它最早起源于人们对化学、高等物理学、生物学、生物化学、神经心理学和野生生态学的观察报告,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社会建构论有着密切的联系。20世纪80年代初,一度成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社会建构论的主要研究进路并成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的著名亚纲领。

20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斯华茨在加州大学实验室、加拿大人类学家安德森在费米实验室,最早将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运用于“实验室研究”,但他们的工作没有重视实验室的常规实践,没有对科学家的日常生活及交谈进行分析。80年代实验室研究迅猛增长,形成了一个强大的人类学领域。其中,拉都尔和伍尔加、谢廷娜的研究成果最为显著。他们用人类学的民族志方法研究知识哲学和知识社会学的问题,把实验室看作原始部落,对之直接观察和描述,获得丰富的资料,包括笔录、实室论文分析、实验室成员的手稿、通信、谈话、备忘录和其它由实验室科学家们提供的资料。

从1975年10月到1977年8月,拉都尔以陌生人的身份去萨尔克研究所参与观察,并根据调查的资料写成著名的《实验室生活》。在此书中,他描述了实验室内部的分工及操作的流程,描述了科学知识是怎样在实验室内被建构出来的,科学家应该怎样说明这些建构。他把个制造现代文明的新“部落”看成是“文学铭”系统。认为“人类活动是一种铭文的活动,

类历史应当看作是一套碑铭整体”。文学铭写暗示了科学实践主要是一种文学的和解释的劝服活动,科学事实是以书面陈述的形式被建构、传播和评价的。拉都尔和伍尔加认为科学家所研究的不是事实本身,而是由技术人员在实验中得出的经验陈述。科学家就是要劝说论文的读者相信,他的陈述应当被接受为事实。

如何才能使陈述被接受为事实,这就需要进行争论,其“成功与否要取决于该争论场中的人数、观点和立场、作者的个性和他所属的机构,以及论文本身的风格等”。这就是说,自然事实是科学家根据实验制造出来的数据进行争论的结果,实在是争论解决的结果而不是其原因,即事实是科学家进行实验和磋商的结果。

拉都尔和伍尔加非常重视环境在科学实践中的重要作用。他们认为,环境不是像过去被认为的那样与科学实践是不相干的,环境不但影响对科学事实的建构,而且整个科学就是由环境制作而成的。环境与科学实践是不可分的、一体的。环境决定着科学家的地位、生活、工作、行为及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验对象、材料来源,从而决定着所生产出的产品,并且环境是不确定的,可变的,有很大的权宜性。

对实验室场点进行研究的另一位著名代表人物是谢廷娜。她于1976年10月至1977年10月对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研究中心进行了为期一年的田野调查。她通过日常观察、访谈、收集实验室备忘录、论文手稿和相关出版物,积累了丰富的材料。谢廷娜与拉都尔和伍尔加一样,主张对实验室知识生产实践进行研究。在建构主义论题上,她认为,“它把现实的总体看成是装配而成的,现实的齐一性是异质的,现实的光滑外表包裹着一种内在结构。对建构主义者来说,不存在最初的、未加掩饰的事实”。但她更强调科学的复杂性,认为科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科学家也处于不同的环境之中,因而实验室知识的生产也具有不确定性。在《知识的制造》这本书中,谢廷娜表述了她的经验的建构主义认识论思想。她把实验室比作是生产知识的工厂,认为知识是在实验室中人为地生产出来的。实验室里的一切都人工化了。实验仪器、工具是早已制造好的,实验对象也是经过精心挑选或人工培育出来的,因而产品(知识)也就无涉于自然,完全是人工制造出来的。她还认为知识的生产过程是决策负荷的,科学实践中包含着选择机制。它贯穿于整个知识生产过程和结果之中。

实验室研究从发生学视角对科学知识的生产进行分析,着重从内部探讨了科学知识形成的实践过程,实现了科学知识社会学从宏观到微观的视角转换。在这种转换中,科学家的主体主动性得以突显,而不是被动地受环境的约束,直观地描述客观外在世界。他们认为实验室研究场点的开辟为打开科学“黑箱”找到了一把新的钥匙。实验室研究的最显著的特点是研究者能直接观察到科学家日常实践的微观互动过程,探究科学知识是如何在特定的时间、空间内被具体地生产出来的。从而揭示了科学家的研究活动不仅“介入”了自然界,而且也深深地“介入”了社会世界,科学知识本身是一种文化存在而不是被“发现”的自然给定。

三、评价

科学知识社会学实验室研究是社会建构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在批判传统的科学观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尽管它在所有的研究场点中是较少受到批判的,但它与其它研究场点一样,面临着自身无法克服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研究,可以发现其优点和不足,以便为我们找到科学的方法论提供新的思维视角。社会学家通过对实验室的研究发现科学知识的生产是受到社会各利益团体制约的,如政府、工商界、出版界、科学基金组织、慈善机构等。这一点,对批判传统的、与社会因素无关、价值无涉、情感中立的科学观,打破对科学的盲目崇拜和科学霸权,有着积极的意义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知识的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其中必定包含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各种因素。如果知识的研究忽视了这些社会的组成部分,就会导致对虚妄的研究。传统的知识观把知识看作是自然的给定,这是一种祛魅的世界观。它排斥了自由、价值,崇尚物质主义、决定论、还原论及虚无主义。这种知识理性的无限扩张及对科学方法的无限信仰,导致了主体对自身历史存在的“自我遗忘”。也就是说,它失去了主体的性质。实际上,知识本身就是社会的一个性质。这就是建构论者所主张的,也是其得以迅速发展的原因。

社会学家通过对实验室的考查发现,实验室“实在”是社会建构的,即实验所需要的一切都是社会建构的。这一视角的切人非常新颖,但问题是这种建构的成分有多大,实验者可以根据需要挑选仪器、对象、原料,这是一个建构过程,但被挑选出来的一切又是否是被建构的呢?即使所有的“实在”的建构性都比较强,那么,必定无疑,实验产品——知识,也是建构的,这样知识的确证无误的程度就要大打折扣了。

因为没有了客观性,所有的知识都是社会建构出来的,也就不存在普遍有效的评判知识的标准,知识也就不存在了。从另一个方面讲,每个实验室都有自己的建构体制,即使它们所使用的仪器、对象、材料,物理环境及人力资源都是一样的,得出的结论也是完全不相同的。按照库恩的“范式”的不可通约性,所有的知识就不具有可比性了,那么知识不就成了谁说了都算、“怎么都行”了吗?可见建构主义者在这一点上走得太远了。

社科论文范文5

一、以对称性取代合理性

科学合理性一直是科学哲学的核心内容。正如逻辑实证主义代表人物赖欣巴哈在《科学哲学的兴起》一书中所言,科学哲学的中心问题是阐明科学的合理性,目的在于建立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基础。劳丹在《进步及其问题》一书中也有对科学合理性极为重视的类似表达。同时,科学合理性理论一直是科学哲学中众说纷纭的并不一致的核心内容。自18世纪启蒙理性主义诞生以来,哲学家们大多把科学知识视为自然之镜,是对外部世界的真实摹写,是不以科学家的个人品质和社会属性为转移的客观知识。此时对科学合理性的理解当以逻辑实证主义所倡导的标准科学合理性模型(又称逻辑合理性模型)为典范,该合理性模型的核心是规则,例如:逻辑规则、算术规则、数学及科学方法论等。以卡尔纳普、赖欣巴哈等为代表人物的逻辑实证主义者把观察看作是不可怀疑的、中立的、可靠的,单靠经验可决定理论真伪,通过制定对应的规则来检验定理,进而检验理论的正确与否。正如赖欣巴哈所言:“哲学不过是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的逻辑分析,归纳逻辑应当是科学知识合理性的根据,理论之被接受……是以事实到理论的推论为基础;这个推论不是演绎的,而是归纳的。所给予的是观察材料,观察材料构成确定的知识,理论是通过确定的知识被证为有效的。”[1]值得一提的是,逻辑实证主义者注重把逻辑和方法的不变性作为科学合理性标准,并没有考虑科学发现中的历史、社会和心理因素。紧随其后,批判理性主义代表人物波普及其追随者虽然在划界标准、科学逻辑的性质上与逻辑经验主义有着严重分歧,对他们的意义标准并无兴趣,排斥归纳逻辑,但他们的科学方法论仍然是科学逻辑,只不过是比逻辑经验主义的归纳逻辑更强的演绎逻辑而已。同样,他们也没考虑科学发现范围内的社会、历史和心理因素。拉卡斯在《科学史及其合理性的重建》一文中指出,科学哲学的首要原则就是选择一些方法论原则,以构成全部科学研究的说明性工作的框架。在这种哲学的指导下,人们就应该可以把科学展示成具体体现这种科学哲学的各种原理,并且是根据它的教诲而发展的某种过程。只要人们做到这一点,他们就可以根据哲学来表明科学是合理性的。拉卡托斯把那些确立在科学方法论原理上的工作称为“合理性重建”或“内在的历史”。同时,拉卡托斯认为给社会学家预留了一个角色,让他们以“外在的社会史”来解释理性主义无法说明的非理性的残余物。拉卡托斯的观点可以概括如下:①内在史是自足的,具有自主性,可以展示出科学发展的所有合理性,本身就可以说明科学发展的主要特征;②相对于外在史来说,内在史具有一种重要的优越地位,外史不过弥补了存在于合理性与现实性之间的非理性因素。因此,社会学的研究属于“病态”社会学研究,亦即科学方法无法充分说明的所有问题,就移交给社会学家进行研究,进行非合理性的外史说明。拉卡托斯说:认为科学的内在的历史是第一位的,外在的历史是第二位的,因为外在的历史之最重要的问题都是由内在的历史界定的。外在的历史要么对速度、位置、选择性等以及对人们根据内在的历史解释的各种历史事件提出非理性的说明;要么在历史与人们对它的合理性重建有所不同时,提出对这种不同之发生原因的经验性说明。但是科学增长的合理性方面完全可以由人们的科学发现的逻辑来说明。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劳丹在其《进步及其问题》中,把科学合理性与进步性紧密联系在一起,认为合理性在于做出最进步的理论选择。科学进步则表现在一个理论总体解题效力的提高,即尽量扩大已解决的经验问题的范围,同时尽量缩小反常问题和概念问题的范围。同时,劳丹对“认知社会学”提出了警告:“我们若要研究科学的合理性的社会背景,必须先懂得什么是合理性。”[2]230在他看来,科学的合理性只是意味着整体上遵循科学的方法,并不是说科学家的行为都是合理性的。因而,强纲领SSK的原则不能界定一个值得承认的科学实践方式(即知识社会学),它对科学实践的说明也不能用于说明它自身。劳丹希望社会学家扮演着自己的本分角色,或回到与思想史和认识论完全不相干的科学的非认识的社会学中,或在遵循一定的划界原则的前提条件下进入认识论。在后一种情况下,他建议社会学家遵循一种“外理性原则”。按照这种方法论的约定,“当且仅当那些信念不能用它们的合理性来解释时,知识社会学才可能参与对信念的解释。”[2]217这种思想史家与知识社会学家的分工得到了牛顿·史密斯[3]的支持。牛顿·史密斯认为,至少存在关于信念的最低限度的理性说明,可以用来决定一个确定的信念在一个给定的情境中是否合理。大多数科学哲学是“内在”于科学的认识论之中,区分了科学知识的标准、证据与推理和那些至少在理想上被排除在认识论之外的社会因素之间的区别。在社会学内部,由罗伯特·默顿所确立的规范的社会学传统,目前仍然在美国学术界占统治地位,强调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研究自然科学,但坚持科学制度与规范是主要的研究对象,拒绝社会学介入科学知识的成功内容。默顿学派一直关心的是科学工作是怎么样在制度化与文化中体现出来,恰当地解释它们为什么会脱离了已有的社会规范。

面对着科学哲学家与社会学家如此不公平的分配任务,布鲁尔与巴恩斯提出了强烈的异议。对知识内容在哲学家与社会学家之间不公正的分配,引起了社会建构主义的强烈不满。为此布鲁尔提出了对称性原则。对称性原则是布鲁尔强纲领的核心[4],其具体内容是同一类型的原因应当既可以说明真实的或合理的信念,也可以说明虚假的或不合理的信念。对称性原则坚持,无论真的还是假的,合理的观点还是不合理的观点,只要它们为集体所坚信,就全部都应平等地作为社会学的探究对象,都应诉诸于同样类型的原因获得解释。这就意味着理性的信念和非理性的信念具有同等的认识论地位,理性的信念并不比非理性信念具有什么特别优越的地位。从而否定了理性模式,为其科学合理性的社会学解释模式寻求合法依据。布鲁尔曾经多次举一个例子[5]来说明这种对称性。考虑两种不同的原始文化部落(T1和T2),每一个部落中,都有一些人们传统的信念,以及人们普遍接受的被认为比其他理由更有说服力的理由。每一个部落都有一些用以表达其偏好的词汇。面临着在自己的部落文化的信念与另一个部落文化信念之间进行选择时,每一个人都很自然地倾向于自己的文化传统。对部落的人来说,这些文化传统将会提供可用来对信念的选择进行证明的或辩护的规范与标准。关键在于,社会建构主义认为,他们的选择与评价像这两个部落的成员的选择及评价一样,是与环境密切相关的,并不存在着与环境无关或超文化的合理性规范,并且“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具有偶然性。在一种环境中可算作是某种信念的“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在另外一种环境中会被看作一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因此,社会建构主义所关注的并不是“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它所关注的恰恰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原因”的理由。坚持知识与信仰是一回事。实际上,这就意味着人们只能够依赖于其部落的传统信念来对真理与谬误做出“直接”的肯定。社会建构在社会语境下对科学合理性的一种解读,理性、客观性和真理等概念的全部内容最终被归结为某一共同体采用的社会文化规范,消除了科学合理性的客观理性基础。正如马丁·霍利斯在《社会对实在的破坏》一文中所言,“强纲领的目的是腐蚀掉人们所熟悉的客观性概念之理性基础”[6]。

布鲁尔的上述观点引发了劳丹与他的一场著名的争论。劳丹认为,不论科学研究的个体还是群体,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具有完全不同的产生条件,因而不构成对称性主题。首先,就科学研究的个体而言,他在采纳某种理论信念之前,必须具体说明该理论信念的因果关系和逻辑基础,用因果关系解释理论信念,通过逻辑推论过程完成因果解释,这样就可成为保证其理性信念的原因。与此相对的,对非理性信念的因果解释却需要极为不同的解释,因为它们是“由社会和心理行为的直接行为导致的信念”[7]59。劳丹曾举例说:“如果接受某种信念X是先前接受信念Y和Z自然而合理的结果,那么认为信奉X直接就是由于社会或经济原因引起的就毫无道理了。对信念Y和Z的接受当然也可能是社会因素在起作用,此时我们可以认为对X的接受(在理性上的支配)是社会境况的间接结果。但是这并不能用来反驳以下说法:对于某一思想家接受X的最直接最根本的说明是,它是Y和Z的理性结果。另一方面,如果某人接受信念a,而a与他的其他信念b、c……i并不在理性上相关,那么对他所信奉的a的唯一自然的说明看来应该根据理性之外的因素来作出,例如该信仰者社会(或心理)的状况。”[2]207其次,就科学研究的群体而言,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所产生的条件也完全不同。“我们可以设想,人类社会存在两个群体:一个是非理性社会,另一个是理性社会。在理性社会中,人们只能在仔细怀疑之后,而且只能在行动者(指理性社会群体)自我意识到与自然相关部分的因果联系后才会采纳信仰,这些相互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构成理性行动者信念的原因。在非理性社会里,即允许存在认识无政府主义的社会里,每个人可以采用独立于任何公共的认知政策的信仰。每个人或一些人可以有信仰的原因,也可以没有;每个人可以有信仰的证据,也可以没有等等。”[7]62理性社会和非理性社会的信念形成社会机制完全不同,两种不同信念来源于两个不同的社会组织基础,这直接驳斥了布鲁尔的对称性原则。

对上述劳丹论证其不合理假定思想的观点,布鲁尔予以激烈的批评和反驳。布鲁尔认为,劳丹的理性解释模式实际就是“手段—目的计算模型”,该模型不论用于科学研究个体还是群体都缺乏说服力,更无法否定对称性。他认为,劳丹的错误在于贬低了非理性信念,把非理性信念等同于经历恐吓、贿赂、洗脑或者损伤后的头脑内容。但是,非理性信念和理性信念的产生真的不同吗?布鲁尔认为,理性与非理性的对比不过是表明了“大脑是一个计算的机器”,“理性”表明机器处于运行状态,“非理性”是表明机器中断和失控的标签[8]。机器的运行和中断不过是装置的两种可能的物理状态,这种状态不需要任何先验的评价,“运行”和“中断”的语言体现了对称性原则。布鲁尔还认为,劳丹的错误在于把对称性理解为“完全因果同质”即同种原因只能产生同种结果。而实际上,同种原因完全可产生不同的结果。

总之,劳丹在这争论中始终坚持外理性原则,坚定地捍卫科学合理性理论。而布鲁尔则一直坚持要用对称性原则来取代科学哲学中的合理性,平等地看待理性和非理性,主张对所有的信念进行社会因素解释。劳丹在这里不仅强调了知识,而且还强调了知识是真实的内容。从这一点来看,像劳丹那样要求把产生真实信念的机制与产生错误虚假机制区分开来的做法看来是合理的,因为它是借助了自然来进行的辩护机制。但如果强调的是“制造过程”,那么要求解释产生信念的机制,而不问其认识论地位如何,同样也是合理的。从这一角度来看,布鲁尔认为除非社会约定,否则不会存在着这样一个过程,能够区分出真与假的信念,这也有其合理的成分。二、以发现的语境取代辩护的逻辑

社会建构与科学哲学之争的关键还在于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逻辑之争。科学或更为一般的经验探索,就是利用种种手段去发现世界可能是如何,但无论什么样的结果出现,得服从具有权威的哲学判断,以确保是合理的知识。科学哲学本身就具有某些毫无疑问的评价标准,如一套先验的逻辑范畴,无论是在康德意义上,还是在逻辑实证主义意义上,这套规范都是无时间性的。

社会建构主义关键点在于拒斥这种“第一哲学”,他们认为,首先,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逻辑的区分是非常难以进行的;其次,有关劳动分工的问题,也即科学家的工作在前,哲学家的工作在后。这特别在逻辑经验主义的工作中体现得最为突出,他们趋向于把科学哲学视为一种在时间上后继,是寻求对“完成了的”陈述系统的永恒的评价标准。再次,它还会产生出科学家自己在评价他们工作的角色与权利的问题,因为它同样把评价权威置于科学家之上,以致蔑视实际的科学工作者的能力与决定权。

社会建构主义还认为,作为一种合理的论证的辩护模式,消除了科学研究实际上所涉及的艰苦工作。在具有逻辑重构特征的论证被形成之前,(社会学家与历史学家所感兴趣的)几乎所有的艰苦工作都已经完成。但对哲学家来说,论证是很有规则的,它并不会显现科学家实际上所显现的工作步骤。这种重构或许可能表明我们外行人能够接受的科学结论,但这是一种错误,这种错误理想化了认知活动的概念。如果认为这种重构代表着科学家在制造知识过程中的实际推理,那么这与科学家的实践的认知活动无关。

这种区分还具有更进一步的意义。一个更为重要的意义是对发现的(逻辑)理性的明确拒斥。逻辑实证主义视发现的过程为随意的、偶然的、神秘的或幸运的。因此,科学哲学倾向于放弃对历史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或者说其他探索者感到需要进行研究的实际场所的混沌状态的语境。获取带有真理主张的理论的科学家本身就是人,在各式各样的不同的社会与历史环境中获取了他们带有机遇与幸运的成果,但科学哲学家总是要施展他们的想像力、理论与实验方法的严格性来制止这类混乱的语境,他们所制造的理论能够被合法化与建构为真理的命题,他们为科学家制造了带有彻底简明与确定特性的逻辑的评价标准。

在逻辑实证主义看来,科学发现的语境,就像语境自身一样,是不能被化为经验的。但对辩护语境的分析却给形式逻辑以特权。“赖欣巴哈有关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语境的区分的要点在于有关科学数据产生的信息是无关于对这些数据的评价的。”[9]还有另外一种区分,即“内部”与“外部”之分,内部被确定为逻辑的,而外部被认为是经验的或甚至非理性的。社会建构主义的突破点就在于寻求发现中逻辑的作用,寻求辩护中的科学合理性的产生的社会致因。这样,逻辑在发现中就具有作用,社会与心理的因素,最重要的文化因素的“价值”在辩护中也就扮演着重要角色。

随着“价值”一词的引入,两种语境的区分中的问题最终显露出来:传统的科学哲学所持有的发现的与辩护的区分,目的在于强调上述“价值”对理论的评价(规范标准)的无关性。规范并不是来自于经验的结果:两者间有着一个无法逾越的界线。两种语境的区分是逻辑实证主义的中心教条。社会建构主义否认这种鸿沟的存在。因此,从一开始,强纲领SSK与科学哲学的对抗,甚至超过了它与默顿式的科学社会学的对抗。强纲领SSK要求用社会学来取代科学哲学,正如斯奈扎克所指出的那样:“布鲁尔不断地把传统哲学及其‘理性主义’的认识论作为一种特殊的目标。强纲领的整个事业就是特别关注于用社会学来取代所有的传统的认识论,继承了被称之为哲学的所有主题”[10]。

科学哲学家认为观察与推理对辩护是关键的。社会建构主义声称,当他们把观察与推理置于其真实的语境之中时,这些实践看起来并不像是哲学家所归属的辩护的结果。也就是说,科学家不仅是在观察;他们在特殊的场所,为特殊的目的而设计与操作特殊的实验,他们用特殊的测量仪器来计算特殊的样本,他们为特殊的田野研究选择特殊的场所。科学家并不理性;他们解释观察与实验,他们支持或批评猜测或假说,他们推理出结果,他们把模式扩展到新领域。在他们进行的所有活动过程中,他们有着多种理由来进行一种特殊的选择与决定,理由包括可行性、可能的应用、审美价值、其他同事的利益、可能的消费者的利益、对形而上学与意识形态的反映。这些就是包含在“社会”大伞下的各种因素。社会学家主张知识生产就体现在这些混合因素之中,意味着这样的实际实践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脱离了在哲学描述中的理想,知识并不具有传统哲学所描述的那种优越性。

三、以建构论取代实在论

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问题,在波普看来是科学哲学的中心问题,并且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在科学方法论中寻求答案,因为,方法论可以解释科学在提供有关自然的可靠而有效的知识方面的优越性。在波普以前,实证主义认为科学是通过经验积累的经验证据来为理论做出辩护,科学家运用确定的事实来证实理论,如果他们成功了,那么科学就在向真理迈进。波普意识到,这种实证主义的策略会因为归纳问题而搁浅。因此,他更偏向于证伪而不是证实,用猜想代替了确定的真理。科学通过大胆的猜想与严厉的批判而走向真理。科学家从问题出发,走向逻辑概括与基本语句,这些理论概括与基本语句在原则上都是可反驳的。猜想越大胆,科学(客观知识)进步的速度就越快。科学必须接受严厉的判决性实验的检验,尽最大的努力去反驳理论。没有什么理论能够被免于批判。因此,科学不是证实的游戏(寻求与普遍的理论相吻合的证据),而是反驳的游戏(寻求证据来反驳它),科学理论不是确定的真理,而是更加大胆的猜测。波普的证伪主义为区分科学语句与非科学语句提供了一个划界标准。对波普的划界标准,柯林斯认为其问题集中在证伪性的经验证据是否具有可重复性这一点上。可证实性或可证伪性作为一个逻辑条件,而证实与证伪却是实际的观察与实验的过程,波普与柯林斯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争论的焦点在于,证伪是用直白而清晰证据去反驳理论,还是说证伪过程具有解释的模糊性,只有通过复杂的社会磋商来解决。此时,哈里·柯林斯提出了所谓的“实验者回归”的问题:最著名的论证出现在其《改变秩序》一书所讨论的韦伯对引力波探测的实验中。最初的发现刺激了大量在实验上“重复验证”的努力,包括许多物理学家努力建造的“引力波探测器”。结果是一组类似的但不完全相同的探测实验,其中有一些肯定的结果,另外一些是否定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引力波是否已经被探测到的问题同样也是实验是否有能力的问题,什么样的探测器被正确地设计的问题。如果我们知道了引力波是怎样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就能说什么样的实验是有能力的,什么样的探测器是好的。如果我们知道了什么样的实验是能胜任的,我们就能说引力波是什么样的。这样,在柯林斯看来,并不存在严格的标准来判断一种合理的实验结果或者一种好的实验仪器,所有评价仪器的标准依赖于仪器在实验中所产生的结果。这样就导致一种实验的循环:好的实验仪器只有通过其获得的正确结果来定义,而正确的结果只有用好的仪器才能获得。柯林斯坚持认为这种不正常的循环总是要困扰任何实验者。这就是“实验者回归”。在实践中,这种回归是通过科学家之间的谈判来解决的,并且这种谈判并不依赖于任何认识论的标准,而是靠解释学的力量来解决的,特别是由参与这场争论的科学家盟友与其敌人所组成的“核心群”的磋商过程。“核心群”成员的活动,是运用“磋商策略”来打破实验者的回归,其结果是形成各方都感到满意的“适当的科学知识”。正是“核心群赋予社会偶然性以方法论的正当性”[11]。这就不仅对实验证据的确定性,而且对其合理性也产生了怀疑。因此,实验并不能为科学知识提供任何合理的基础。所以,在柯林斯看来,正是科学家之间的谈判,而不是自然界本身决定着什么作为一种有能力的实验,决定着什么才能算作实验结果,因此,这项研究对实证主义的划界标准提出了挑战。确定某些实验是否重复、是否可信,这仅是权力的显现,是一种文化与修辞的游戏,结果,实证主义的划界标准就成为科学家之间磋商的产物,也就是一种社会建构。

总之,20世纪70年代布鲁尔提出了强纲领之后,标志着科学哲学出现了社会学转向,传统的科学哲学也碰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应该承认强纲领的工作是值得肯定的,这主要因为它突破了传统哲学预设的自然科学知识内容不可被社会学家碰的,打开了科学知识的“潘多拉盒子”,打开了科学知识的广阔的社会与文化的分析语境,正确地看到了社会与文化因素是真理不可或缺的一种组成部分。但是,它夸大社会因素的作用,认为社会因素是首要并且是决定性因素,而自然科学知识是科学内外的人们社会交往的产物,科学知识是由人们借助于权力与修辞手段社会性建构出来的;在这建构过程中,自然界只起很小的作用或者几乎不起任何作用。这种贬低甚至完全忽视自然界作用的做法,就切断了知识与物理世界的联系,显然消解了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和真理性,也没有给科学的内在逻辑留下位置。正如曹天予所指出的那样:“在对科学知识的实际产生和演化过程的分析中,一旦自然状态的基本作用被社会语境所取代(在这种社会语境中研究资源以一种特定方式被分配),那么一些认识论术语,诸如实在论和相对主义,应该相应地用社会术语所取代(诸如由某些研究资源支持的最容易得到的证据等)。而这必然导致去消解科学的合理性思想,而科学合理性思想是不可分割地与揭示自然奥秘联系在一起。”[12]因此,对科学哲学中传统问题的探讨,我们不光要重视社会维度,也要更重视自然维度,不能顾此失彼。当然,我们也不赞同科学哲学中的反映论传统,我们应该从理论走向实践,从表征走向干预。这种实践的科学观它包容了诸如自然与社会、理性—非理性、主观—客观、主体—客体、物质—精神、可说—不可说等一系列矛盾的辩证运动,实践范畴因而具有不可还原性和不可分解性的过程客观性。科学实践中所融入的所有的异质性的文化因素都在实践的开放性过程中历史性地注入科学实践的过程,并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制造出科学。这一过程并不是把某些因素强行地化归为单一要素(如化归为自然,或化归为社会),而是一种辩证的综合,科学是在各种异质性要素的辩证的综合的语境之中突现出来的。

摘要:社会建构主义以其激进的姿态向科学哲学提出了挑战,目的是要用社会实在论来取代自然实在论。这种挑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以对称性取代合理性、以发现的语境取代辩护的逻辑、以建构论取代实在论。

关键词:社会建构;科学哲学;科学实践

参考文献:

[1]赖欣巴哈.科学哲学的兴起[M].伯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78.

[2]拉里·劳丹.进步及其问题[M].方在庆,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

[3]SMITHWN.Therationalityofscience[M].Boston:Routledge&KeganPaul,1981:238-257.

[4]大卫·布鲁尔.知识与社会意象[M].艾彦,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7.

[5]BARNESB,BLOORD.Relativism,rationalismandthesociologyofknowledge[M]//HOLLISM,LUKESS.Rationalityandrelativism.Oxford:BlackwellPress,1983:29-30.

[6]HOLLISM.Thesocialdestructionofreality[M]//HOLLISM,LUKESS.Rationalityandrelativism.Oxford:BlackwellPress,1982:69.

[7]LAUDANL.Thepeudoscienceofscience[M]//BROWNJR.Scientificrationality:thesociologicalturn.Holand:DReidelPublishingCompany,1984.

[8]BLOORD.Thestrengthofthestrongprogramme[M]//BROWNJR.Scientificrationality:thesociologicalturn.Holand:DReidelPublishingCompany,1984:84.

[9]SEAGELH.Justification,discoveryandthenaturalizingofepistemology[J].PhilosophyofScience,1980,47:297-332.

[10]SLEZAKP.Bloor''''sBluff[J].InternationalStudiesinthePhilosophyofScience,1991,5(3):241-256.

社科论文范文6

(一)网络社会与传统社会学研究的范式转型

虽然学界对于网络社会的认识存在较大分歧:一些研究者认为网络社会是一种社会形态,是生产力不断发展的产物,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其本身具有独特的运行规律;而另一些研究者则认为网络社会只是一种社会建构,是通过话语构建起来的,不存在于现实的社会中。但这些研究都普遍认为,面对因互联网崛起而形成的新社会经验,调整和改变社会学的理论视野与问题意识,已是今日社会学研究的当务之急。如卢安宁认为,以现实社会学研究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网络社会已经显示出了许多局限性,这造成一些成果看上去更像是传统社会学的网络版,也使这些研究无法继续深入下去。[2]黄少华等人认为,网络社会学作为一种知识形态,极有可能将社会学的研究带入一个全新的领域,从而构成社会学的一个崭新理论范式。从这个角度而言,当前网络社会学研究的关键,应该在如何理解与解释网络空间的独特社会结构与社会行为。[3]童星、罗军从“唯实论”的研究立场出发认为,网络社会是一个现实的社会,而非虚拟的社会;是一种新的社会存在方式,且给经典社会学理论带来了挑战。[4]林闽钢将网络社会与原有工业社会进行了比对,认为网络社会的出现改变了原有工业社会学的现实基础。社会学研究对象的巨大改变必然带来方法及社会学理论的整体性转型。网络社会的现代性是社会学的新视野,虚拟性是社会学的新拓展,网络社会问题是社会学的新挑战。[5]张春华以网络舆情为研究对象,认为构建网络舆情的社会学研究体系不仅要有网络社会的本土化经验,还要有全球化的视角。[6]总之,来自社会学的网络社会研究者普遍认为,面对网络时代和网络社会的来临,社会学不应该“缺席”,理应以其特殊的理论视角进行解释和批判。网络社会学的研究既不能完全脱离社会学的范畴,又不应拘泥于已有社会学的范畴,特别是传统社会学的范畴,而需要采用新的方法,建构新的理论解释,对网络社会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思考和研究。

(二)网络社会学的学科定位

国内网络社会学研究者普遍认为,网络社会的特殊性要求社会学研究范式的转型,这恰恰为建立网络社会学,并成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提供了可能性和必要性。(戚攻,2000;邓伟志,2001;谢俊贵,2003;郭玉锦、王欢,2010;任娟娟,2012)但是总体来看,学界目前对网络社会学的学科定位仍存有一定的争议。一些学者从社会唯实论出发,认为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一样,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社会实体。如戚攻等认为,网络社会学主要是从社会学视角研究网络与网络社会生存、发展和运行的机理,揭示网络对现实社会制度和社会行为的影响。[7](P6)任娟娟认为网络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的理论、方法以及研究手段对网络社会行动与网络社会结构进行研究,并通过对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之间的比较来反思二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模式与机制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8]而另一些学者则从社会唯名论出发,否认网络社会的一般客观实在性,认为网络社会只是一个纯粹的符号名称,身处其中的网民才是网络社会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如夏学銮认为网络社会学是研究网络行动者在网络时空中的沟通和互动规律以及网上行为和网下行为相互关系的一门科学。[9]邓伟志等认为网络社会学是一门研究在特定网络社会生存方式下,团体和个人(网民)以及家庭、社区、政府、企业等机构、组织的社会生活(活动)的发展、变化规律的科学,该文同时还阐述了网络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范畴。[10]童星、罗军认为,网络社会学是研究网络社会行为及社会行为体系的一门学科,具体而言,主要研究网络社会的构成、网络特定的文化现象、网民的特点、网络社会行为互动模式、网络社会群体和网络社会组织、网络社区、网络社会秩序、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关系,等等。[11](P6)实际上,上述“唯实论”与“唯名论”两种学科定位分别对应了社会学的两种研究传统,即实证主义传统与人文主义传统。“唯实论”的研究秉承了实证主义的传统,强调网络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网络社会结构,因而,主张研究者应当从独立于个人而存在的社会事实的角度来界定网络社会学,网络社会制度与社会结构也必须从宏观的视角加以把握。而“唯名论”则继承了人文主义传统,主要从行动论的视角出发,强调对网络空间个人行为的理解,主张从个人行动的主观意义进行网络社会学研究。总体来看,网络社会学是一种没有中心权威和中心话语的社会学,亦即一种后现代的社会学。网络社会学不仅仅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作为一种知识形态,它极有可能将社会学的研究带入一个全新的领域,从而构成社会学的一个崭新的理论范式。

(三)网络社会学核心概念的界定

任何学科都有它的核心概念,核心概念是学科研究的基础。只有科学界定其核心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才能为学科的理论发展夯实基础。网络社会学的核心概念主要包括网络社会、网络社区、网络行动等,学者们主要通过社会学的已有概念来对网络社会学的核心概念进行界定和厘清。最初,学界大多将“网络社会”仅仅作为问题的语境或社会背景,并没有给出具体界定。后来,一些学者开始尝试界定网络社会的内涵。如郭玉锦、王欢将网络社会界定为,“是由人类若干个体经由电脑联机关系所建立起的一个共同体,是每个上网者能够与不同时空的其他人彼此互动的场域”。黄少华认为网络社会是一个虚拟与真实交织的双重空间,是流动空间与地域空间的交织。虚拟社会已经具备了“社会”所应有的主要特性。网络作为社会性存在,已经成为人化的社会环境,人化的生活场域。郑中玉、何明升梳理了已有关于“网络社会”的界定,将之归为两大类,即新社会结构形态的“网络社会”(networksociety)和基于互联网架构的电脑网络空间的“网络社会”(cybersociety),并对两种网络社会的界定及其含义作了进一步的分析,澄清了两者所指上的混乱。此外,一些学者还从网络社会的概念出发,衍生出了一系列新的相关概念,如“网络社区”、“虚拟社区”、“网络行动”等。如何明升认为,“网络社区是一种社会互动共同体,是网络成员借网络进行心理交感和行为交往的社会单位;它超越了传统社区的地域疆界和社会行政区划的地区控制;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共同体,也是人类生活中除家庭和办公室以外的‘第三个处所’”。刘瑛等从网络互动的角度定义了虚拟社区,认为网民通过互联网的传播是真正的互动,并且这种互动构筑了新的社区———虚拟社区。冯鹏志认为网络行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行动,既是网络社会得以构建的历史起点,又是网络社会学研究的逻辑起点。

(四)从社会学视角分析网络社会现象

随着网络社会的力量日益渗透到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由网络而引发的各种网络社会现象,如新的网络社会运行机制、网络社会行为与网络社会问题等,日益引起了国内有关学者的注意。有学者以社会运行论探讨网络社会的运行机制。比如,白淑英、何明升以社会学的互动理论为基础解码了网络社会BBS的互动机制和过程。樊佩佩以社会资本理论解读了网络空间人际交往的运行机制。[20]杨帆基于网络文化的形成,发现网络空间的社会化运行机制发生了变化。李永刚认为不断扩张和密织的互联网,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瓦解了由电话公司、出版社、报刊编辑部等建构起来的人工秩序,无论对不对、好不好,某种无组织、无目的、无计划的“自生秩序”已经出现在互联网世界,并对既有人工秩序造成了巨大冲击。孙聪等从社会分层理论、社会冲突理论、戈夫曼的剧场理论分析了网络暴政的形成机制。也有研究者从多维视角分析网络行为。如黄少华(2006)认为,网络行为是一种发生在主体边界及主体间边界上的书写活动,具有临界性、非物质性、非个人化、实时性、流动性、不确定性、非线性、碎片性等后现代特征。吴鹏森、邓俊运用布迪厄的场域理论分析了开心农场的形成原因,用社会交换理论解读了网络空间的偷菜行为。尤红斌从身体社会学的视角解读了由于身体缺席带来的行为失范,并分析了网络传播行为的特征。王荣启从社会资本理论分析了博客的互动行为。徐艳国通过实证研究,从社会化角度分析了影响大学生网络越轨行为的因素。陈文心通过韦伯的“理想类型”分析了青少年的网络道德失范行为。从社会学视域解析网络社会问题。社会问题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内容,网络社会问题亦是学者比较关注的主题。谢俊贵分析了网络社会信息污染产生的原因及其社会危害,并为有效控制网络信息污染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曲文勇、张谚分析了网络空间的异化行为,阐述了网络异化的具体表现。谭燕瑜、戚杰强从社会化的视角解析了网络时代的亲子冲突以及带来的社会化问题。此外,还有学者从社会心理学的视角分析网络社会的精神现象和心理问题,如邓志强认为,网络时代社会认同的时间发生了意义的转变,社会认同的空间出现了场域的转换;[32]罗迪发现网络给社会成员带来了精神生活上的“异化”、意义危机、伦理困境。

二、当前网络社会学研究存在的主要不足

总体而言,当前国内社会学有关网络社会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处于一种“疏松化”状态,在内涵、外延、议题、范式等学科基本问题上尚存争议,鲜有共识,而且学科体系尚未形成,研究者的责任担当不够。

(一)网络社会学的理论研究呈现“疏松化”

根据中国知网的检索,截至2013年5月30日,只有78篇论文在以社会学的理论视角分析网络社会的新变化、新情况。而以“网络社会学”为名的相关理论研究更是数量有限(仅有5篇)。由此可见,当前虽然有关网络社会的研究数量众多,但已有网络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成果总体较少,与网络社会学在社会学学科中日益显著的核心地位并不相称。仔细分析已有网络社会学理论研究的主要内容与观点,可以发现,当前网络社会学理论研究总体仍处于一种“疏松化”状态。大多数学者是以网络化作为一种社会情境来研究社会事件,以网络社会为时间或空间环境背景进行分析一定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把目光聚焦在网络社会本身。然而,网络社会学的相关理论仍不成熟,尚未系统化,面对网络社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数的研究者仍是在用经典社会学的理论进行再解释。网络社会的研究者需要对此进行认真反思,因为网络社会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存在方式和新的社会形态,传统社会学必然面临着解释力不断下降的趋势。研究者需要发挥社会学想象力,形成理论自觉,构建新的网络社会学理论体系。要通过对网络社会的研究推动网络社会学研究发展,更多地采用本土化的研究方式进行研究和创新网络社会学,发现网络社会结构内在的规律性及其独特性。网络社会学研究不仅要面向现实,而且还要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形成新理论。

(二)网络社会学的核心概念缺乏共识

随着网络社会研究的不断拓展和深入,网络社会学的研究议题逐渐清晰化,形成了诸如“网络社会”“网络社区”“网络行为”“网络群体”等核心概念。但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学界对这些概念的使用大多停留于自说自话的阶段,尚未达成一致的认识。虽然有学者尝试通过梳理同一概念的不同界定,以期达到概念内涵上的统一,如郑中玉、何明升(2004)梳理了有关“网络社会”的界定,但总体而言,学界对于网络社会学核心概念的使用仍然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一个新兴的学科如果不能在核心概念的使用与界定上达成共识,那么进一步的、与之相关的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必然会遭遇质疑,从而给这个学科的发展带来严重问题。具体而言,这种随意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一些核心概念的提出不够严谨。不少研究者是在借用社会学理论已有概念基础来提出网络社会学的概念的,比如很多学者在使用“网络社会”“网络社区”“网络行为”“网络群体”等概念时,实际仅仅就是在已有的“社会”“社区”“社会行为”“社会群体”等概念的基础上冠之以“网络”一词,对这些概念的解释主要停留于文字上的词义阐释,而没有深入解读网络社会带来的这些概念在内涵与本质上的变化。而且,“网络”与“虚拟”经常混淆使用,没有严格区分两者之间的异同。第二,网络社会学核心概念的理论逻辑起点存在分歧。有些研究者主要是基于社会“唯实论”提出一些网络社会学的相关概念、判断和命题。比如,戚攻等认为,网络社会是一种新的社会存在,是互联网通过虚拟技术模拟现实情境所形成的一个新的生存空间;网络社会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与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等概念相对而言,因此,网络社会是客观存在的,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34]而有些研究者则是基于社会“唯名论”提出一些网络社会学的相关概念,认为网络社会、网络社区、网络行为等是研究者构建起来的,是对现实社会的虚拟再现,并非真实存在(邓伟志,2001;郭玉锦等,2010)。正是这种社会学理论视角的差异,导致了对当前有关网络社会学核心概念的解释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涵义。第三,网络社会学的核心概念仍需深入挖掘。核心概念的确定并在学术圈内达成共识是一门新兴学科发展的必要条件,是进行判断、推理的基础和前提,是理论形成的基本要素。然而,有关网络社会学的核心概念尚未成型,存在较大的争议。比如,当前学界对于网络社会、虚拟社会、赛博社会、信息社会、数字化社会等名称的使用比较混乱,对“网络社会”界定比较模糊。

(三)网络社会学的学科体系尚未形成

一门学科体系的形成,必须有其特殊的研究对象和独立的研究方法。当前,虽然有不少研究者提出要建立网络社会学的分支学科,但却忽视了网络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的最基本要素的考察与分析。一门学科要真正地在学术领域划出属于自己的圈地,形成自身的学科体系,它才能真正成为一门学科,才能拥有话语权,才能与其他学科进行对话。首先,网络社会学的研究还缺乏元理论。如前所述,当前大多数网络社会学理论只是在照搬经典社会学理论或现代社会学理论来诠释各种网络社会行为和网络社会现象,基于网络本身特质提出的元理论并未出现。其次,网络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究竟是网络社会结构还是网络行动,或者是其他,目前社会学界依然存在争议。这种争议主要表现在“一元论”和“二元论”观点之间的对立。如任娟娟(2012)、黄少华(2002)等学者主要从系统论的视角出发主张“一元论”,认为网络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网络社会结构,主要研究网络社会中的网络社会特征、网络社会制度等结构性内容。而李一、冯鹏志认为,网络社会结构和网络社会行为都是网络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是网络社会学分析的起点。[35]最后,网络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尚未确定。一些学者虽然提出了网络社会学应该确立其独立的研究方法,但还只是停留在理念设想上,对于具体方法是什么,如何操作,与社会学方法的区别等等问题,均未能给出回答。符福垣提出了信息社会学的方法体系包括六个方面:逻辑思维法;信息调查法;综合分析法;量化分析法;科学归纳法和系统辨识法,[36]但该文主要停留于方法介绍,并未对每种方法在网络社会研究中的有效性进行深入论述。王旭通过一个网络讨论个案,对网络帖子和网络讨论进行社会学分析,[37]应当说这样一个研究还只是停留于对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具体化运用,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网络社会学研究方法方面的研究。总之,网络时代社会学在方法上的拓展为传统社会学研究带来了新机遇,网络社会的兴起也为社会学研究提供了新的“阿基米德点”,[38]国内学者需要紧紧抓住这个机遇积极推进有关网络社会学研究方法的专门研究。

(四)网络社会学研究的平台建设与对策研究滞后

社会学作为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理应承担其历史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以一种独特的社会学眼光,发挥社会学的想象力,对虚拟社会报以更多的人文关怀与责任担当。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国内网络社会学研究的责任担当意识尚不够,在学科平台建设与对策研究方面仍显得较为滞后。一方面,有关网络社会学研究的平台建设略显不足。在国内,虽然一些大学和科研机构组建了网络社会学研究机构或是纳入了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如哈尔滨工业大学组建了网络与社会研究中心;兰州大学的“网络社会学:网络时代社会学的重建”已经列为国家“985工程”资助项目等,但是总体而言,网络社会学研究的专门机构和平台尚不足,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另一方面,有关网络社会现实问题的对策研究偏少。网络化作用于中国社会变迁已是当今学术界迫切需要研究的议题,虚拟社会并非一个“理想王国”和“洁净天地”,网上虚拟社会同样存在着许多现实社会中常见的社会问题,甚至衍生出现实社会少见的社会困扰和麻烦。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相互交融,如何构建有序的网络秩序,如何解决网络犯罪、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问题,这些都需要社会学进行理论思考,作出解释,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三、网络社会学研究的未来走向

网络社会学研究本身就是社会学对新的社会存在形态的介入和反思,而且提供了对传统社会学理论和方法进行反思和整合的契机。随着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网络社会已然成为一种全新的社会形态,它对社会成员的观念、行为等方面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越来越强,网络空间已经成为社会成员生存与发展的新场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面对当前国内网络社会学研究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网络社会学要获得更大发展就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获得突破。

(一)转向网络社会空间理论研究

社会空间本身就是社会学理论研究的重要领域,网络亦是一种社会空间,网络社会学的理论研究应该转向网络空间与场域的理论研究,并以此为核心理论,拓展网络社会学的理论体系。经典社会学理论孕育着许多有关“社会空间”的思想。涂尔干是第一个把空间当成理论问题来阐述的社会学家,他认为,与原始社会组织相似,空间、时间和其他思维类型,在本质上是社会性的。[39](P17)齐美尔开启了对空间进行社会学研究之先河,认为空间只是两个要素之间的关系,在一个要素和另一个要素之间发生的运动或变化要借助于进入空间位置来发生,因此相互作用就是空间的填充,空间为人类活动提供了可能。[40]而且,齐美尔还就空间理论进行了最早的经验研究,其著作《都市与精神生活》讨论了都市空间对都市人格塑造的重要作用,即都市密度刺激和高频率的互动,造成了都市特有的不良心理和精神气质。此外,福柯、安东尼·吉登斯、沃勒斯坦等人也对社会空间问题进行了专门论述。当代社会学家也从不同层面转向到社会学的空间理论,把社会空间作为一种理解社会的新维度、新视角、新路径和新的问题意识。随着网络社会的崛起,社会学必须修正其理论研究范式,从现实空间转向虚拟空间(场域),从而拓展社会学的研究视野,为社会学的发展提供一种新的理论框架和新的问题意识。

(二)尽快完善网络社会学的学科体系

网络社会学研究的目的在于运用社会学理论解释、解读网络空间中的社会现象、社会问题,以及揭示网络社会运行的内在规律,促成网络社会和谐秩序的形成,促进网络社会良性运行。近几年国内网络社会学研究发展很快,但距离形成完善的学科体系,仍需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拥有独立的研究对象。任何一门学科都必须拥有自己独立的研究对象。网络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网络行为、网络现象和网络社会结构。网络行为和网络现象虽然发生在虚拟空间,但离不开现实社会,在本质上是现实社会行为、现象的延伸。因此,网络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既有真实性,又有虚拟性。这是网络社会学研究对象的最重要特征。除此以外,网络社会学研究还需要把握网络社会结构的扁平化与跨边界性特征。网络社会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结构,是一个去中心化、扁平化的社会结构,只有把握网络社会结构的特性,才能更好地理解网络行为和网络现象。同时,网络社会的“社会边界”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地理边界的意义日渐式微。拥有独立的研究方法。任何一门学科都必须拥有自己独立的研究方法。网络社会学研究不可能只是进行理论研究,还需要经验材料的支撑。网络空间出现的新现象、新特征、新问题,必须通过新的视角进行阐释,而新的视角需要新的方法论、新的工具进行研究。网络社会学研究对象的双重性,即真实性和虚拟性的统一,决定了网络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必须将实证主义方法论和人文主义方法论统筹起来,既要用实证的方法,比如社会调查、观察等具体方法获取资料;又要用主观的人文主义研究方法进行解释与阐释。而且,网络社会学应借助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理论支持来创新,即通过考察和研究网络社会对现实社会的重塑与再造过程,以及考察和研究人在两种互动环境中的关系与作用来探索网络社会的研究方法。拥有系统的理论研究。只有明确网络社会学的基本议题,才能拥有系统的理论研究,才能形成新的理论研究范式。在网络社会学的后续研究中,需要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议题展开:一是网络空间的社会行为,要弄清楚其与现实社会中的行为差异以及其背后的运行规律。二是网络空间的社会结构,要弄清楚网民的社会身份、阶层等变化以及网络的时空特征。三是网络空间的社会问题,要弄清楚其具体类型以及影响因素。四是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相互关系,要弄清楚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的相互作用机制。

(三)赋予网络社会研究者以责任与担当

社科论文范文7

摘 要:以科学的态度正确认识社区文化的作用,积极探索其建设途径,发展积极健康的社区文化,是现代和谐社会建设的迫切需要。

关键词:社区文化 功能及其作用 建设途径

对于社区文化的含义界定,学术界对此认识不尽一致。但其在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勿庸质疑的。下面笔者就社区文化在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及其科学的建设途径略谈浅见。

一、社区文化在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社区文化能营造“社区精神”。一定的社区文化,在一定时期内,总会强调特定的文化理念,从而规范和影响社区群众的行为模式,并排斥其所否定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它一方面不断促进社区群众与现实之间以及社区群众之间的相互协调;另一方面也在不断引导人们追求高尚的理想和目标。这样,社区成员在长期的交往中逐步形成了共同的理想目标、价值观念、风俗习惯、信仰和归属感,即形成了某一种共同的“社区精神”。在某种社区精神形成之后,一是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在长期的文化熏陶中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陶冶、美化人们的心灵,抵制不健康的文化,不断提升社区群众的文化品位,引导人们自觉追求真、善、美的东西。二是有利于增进社区群众之间的感情,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到来,人们之间的交往范围打破了过去封闭的“单位人”界限,成了开放的“社会人”,也使得联系人们的各种因素相对减少,人们各自忙忙碌碌。而社区文化的群众性活动正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最有效的办法,它成为增进社区居民之间、各类组织之间相互联系、加深了解、沟通关系的精神纽带,易于把社区群众吸引在一起,创造和谐、友善、互助的人际关系。三是有助于增强社区成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区通过组织老年、青年、少年、残疾人等不同形式的演出活动,尤其是代表本社区外出演出,不仅会大大吸引社区不同成员的积极参与,而且在社区集体演出活动中还会增强对本社区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从而增强其对社区的强烈归属感。居民的社区归属感越强,就越能够意识到自己作为社区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进而越加喜爱和参与社区文化活动。四是有利于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社区文化以其最活跃、最生动、最具吸引力、最易于为人们接受的活动方式满足了广大社区群众的精神需求。在共同理解的心里空间内,人与人之间情感交融、心灵沟通,个体化的人格融入社区整体,个体与群体的统一不仅极大地丰富了个体成员的精神和情感体验,而且创造了共同的“社区精神”。

(二)社区文化能提高居民的综合素质。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是一个具有基础性、系统性和层次性的大概念,不仅体现了一个社区全体居民的文化教育水平、道德风貌、精神状态、体魄健康等人文状况,而且还反映着一个社区的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等智力水平。只有全面提高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才能不断推动社区建设向前发展,而要提高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水平,就不能忽视社区文化的重要作用。社区文化在提高社区居民综合素质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它的教育功能上。社区文化教育除了学校教育和专业教育外,还有社会性自我教育。它主要通过不断向社区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和潜移默化的渗透方式来实现。社区文化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例如,传播科技文化知识、剪纸技能、烹调、缝纫、文艺、健身等培训班,这不仅可以提高社区居民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水平,而且还可以使其在活动中学到各种技能。同时,各种各样的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和群众性的自娱自乐活动等都可以使居民在精神上得到慰籍,在思想和道德上受到砺炼与提升。另外,社区的医疗、优生优育、卫生保健等知识宣传及服务活动有助于增强社区居民的卫生保健意识,有助于他们身体素质的提高。总之,社区文化在提高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社区文化是建立平安社区的文化基础。在平安街镇、平安社区的创建活动中,社区文化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一方面,社区法制化管理以社区文化为背景。要科学地管理社区,既要在社区居民中灌输一种以法制规则为基础的文化,又要创立一套维护社区稳定发展的道德体系,以营造社区文明环境。法制化管理对于社区的发展至关重要。法制已经成为现代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另一方面,社区文化成为影响社区治安的深层次因素。搞好社区治安工作,保证社区居民群众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是社区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除了依靠强有力的法律制度外,社区文化的作用必不可少。再一方面,社区文化是建立社区良好关系的精神纽带。良好的社区关系有利于增进居民之间的相互沟通、相互了解、相互约束,有利于减少矛盾、减少犯罪。社区文化也有利于增强社区居民的责任感,社区责任感是社区成员个人对社区的关心,是社区成员之间的相互关怀、相互爱护、相互帮助的一种心理,它形成社区群众的防范之网。社区治安主体的构成除了社区成员之外,还包括辖区工厂、学校、机关、商店和各类组织及部门。他们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协调、合理分工,构成共同的预防系统。那么,是什么将这些人和组织结合在一起,达成共同防范的共识的呢?是社区文化,是社区文化孕育出的一种对社区共同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可见,社区文化作为影响社区治安的因素,其作用是独特的、无法替代的。

二、社区文化建设的途径探索

(一)大力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以文化站为龙头,以社区居委会、住宅小区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文化活动场所为阵地,以发挥社区各种文艺团体的带头作用为抓手,利用各种载体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使不同文化修养及情趣爱好的群众都能各展其长,各得其乐。这样,既满足社区居民求知上进做文明市民的心里需求,展示社区文明风尚,又增进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自豪感,进而增强社区广大居民群众对社区文化建设的参与意识。

(二)多方解决社

区文化发展的经费困难。政府在社区文化建设中除了要起好主导作用外,还应该加大社区文化建设投入。同时要充分动员社区单位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积极捐助,以此解决社区文艺团体必须的资金问题。一些实力较强的文艺团体,可以走市场运作的方式获得一定资金,以弥补创作经费。可一些群众性的自娱自乐的小团体,就无法靠自己解决生存问题。如十余人的小舞蹈队,要新编一支舞蹈,服装费用需近20__元,这就需要政府或者社会单位的支持。如果不能得到外力支持,这种小文艺团体就不会有创作活力,文艺节目也不能与时俱进,自生自灭也就是它们的共同轨迹。(三)重视社区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重点抓好专业和业余两支社区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在专业队伍建设方面,目前在大渡口区的街道办事处没有设立专门的文化站,连一个专职的文化工作人员编制也没有配备。相关部门应及时解决街道文化工作人员的编制问题和待遇问题,也可向社会招聘高素质人才充实文艺工作队伍;在业余队伍建设方面,要以社区内文化工作积极分子为核心,建立一支社区文化志愿者队伍,壮大文化建设队伍,加强培训,提高文化队伍的素质。

(四)充分利用和整合社区文化资源。一是充分利用企业、学校、家庭的文化资源,将社区内的场、馆、站、室对居民群众开放,既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又避免文化活动场所的重复建设及资源的浪费。因此,街镇必须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千方百计地密切与辖区内社会单位的联系,争取将文化活动场所向群众开放。尤其是要探索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共建、共享”、“互利、互惠”的新形式,形成这种长期共存的物质利益关系,使社区内的文化活动资源得以共享、共用。也可以群众需要为导向,通过街镇与社会单位合办社区学校或各类培训班等形式(如文化补习班、书画学习班、电脑辅导班、艺术研究班等等),收取一定的学习费,以有偿补无偿,维持社区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根据本社区的人文特点,因地制宜发展社区特色文化。发展社区特色文化,乃是社区文化保持旺盛生命力的重要依托。如跃进村街道的堰兴剪纸,近年来不断发展壮大,既发扬了传统文化,陶冶了其者群众的情操,又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

(五)充分调动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的积极性。社区居民是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他们既是社区文/!/化的创造者、又是社区文化的受益者,社区文化的感召力、生命力最终取决于居民群众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因此社区文化活动在内容上,要充分考虑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结合、乡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结合、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的结合,做到既继承优秀传统文化遗产又广纳现代文明成果;既重视乡土文化又不排除外来文化;既有“阳春白雪”的高雅艺术,又有“下里巴人”的通俗文化。在形式上要提倡多样化,防止单一化。努力做到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环境美化、思想教育、科技普及、艺术培训、网络咨询等等包罗万象;歌舞音乐、说唱弹奏、琴棋书画、体育竞技等等形式多样。总之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形式为载体,以提高和升华居民群众的精神境界为目标,想群众之所想,应群众之所需,为群众之所盼,使社区文化得到居民群众的普遍认同和广泛参与。这样社区文化活动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并长期发展下去。

总之,社区文化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不可低估,如果社会各界都能认识到社区文化的重要作用,重视社区文化建设,努力探寻社区文化建设的新途径,那么,我国社区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就会迈向一个新台阶。

社科论文范文8

作者:杨生平

政治科学的本质及其 “科学”建构

既然在曼海姆看来上述各种建立政治科学的尝试都有局限,既然他认为政治科学应该在超越利益、超越党派政治的框架下建立,那么究竟应该从何处入手来建构呢?对此,曼海姆认为光有超越利益与超越党派的政治立场还不够,真正的科学应该是政治立场与学术理论的双重建构。那么,怎样的学术理论才是科学的学术理论呢?对此,他解释说: “‘科学的’与‘前科学的’之间的区别当然取决于我们所假定的科学范围是什么。现在应该清楚的是,迄今为止所作的界定都太狭窄,而且,由于历史的原因,只有某些科学成为科学应仿效的样板。例如,众所周知,现代知识的发展是如何反映了数学的突出作用。根据这个观点,严格地说,只有可度量的东西才能被看作科学。在现代,科学的理想是在数学上和几何上成为能证明的知识,而每一种质的东西只能作为量的东西的衍生物才可得到承认。”⑩不过,曼海姆显然不同意将自然科学的方法应用于人文科学的做法。他认为这种做法存在着如下问题:首先,它忽视了具体、特殊问题的研究。在他看来,自然科学的普遍化方法一旦用于人文科学,它自然会关注同质化的、普遍化的东西,可社会历史领域存在的恰恰是具体化、个性化的个人或群体,这样势必轻视或忽视这些个人或群体存在价值与生存状况的研究。其次,它必然将理论与实践割裂开来。他认为社会历史领域中的人总是从事具体活动的人,他们是在实践中确定利益、价值与兴趣等追求的,若追求一种普遍价值,必然会将这种价值研究与具体人的实践活动脱离开来,这样就造成了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再次,它实际上表达了资产阶级的利益追求与价值理想。曼海姆认为历史上不存在永恒的普遍法则或原理,所谓普遍的法则或原理实际上也是由个人提出并将个人自我意识扩大化的结果,资产阶级追求普遍化的方法实际上是想借“普遍性”名义消灭其他阶级的利益而将自身利益合法化。在他看来,科学的政治学建立的首要标志就是取消自然科学方法在人文科学中的应用,确立环境决定知识的原则(这也是他的知识社会学理论的重要原则),应该把各种知识的研究放到其特定的环境中并揭示其社会存在方面的实质。当然,要做到这一点,还必须坚持动态与发展的观点。因为,当我们进入政治学领域时,我们发现其中的一切都处于不断形成的过程中,而我们身上作为认识主体的集体因素有助于完成这一不断形成的过程。不过,光做到这些还不够,还有一条也是十分关键的,即必须清楚地看到观察者的研究视角和理论范式与环境的关系。因为, “观察者不可能有诸如纯理论观点这样的东西。正是一个人的目的才给了他视野,尽管他的利益只能使他片面地、实际地解释整体现实的一部分,这是他本身陷于其中的部分,而且也是因为他的主要社会目的而倾向于这一部分的。”曼海姆认为,根据以上原则,科学的政治学就有可能建立。不过,这些原则的不同运用也可能将政治学引向两路,即党派政治学与超党派政治学。显然,曼海姆是不同意前者的,后者才是他努力建构的政治学。那么,后者为何至今还没有建立起来呢?对此,曼海姆认为,除了有党派政治斗争的直接原因之外,还跟目前政治科学的传授方法有关。在他看来,由于受到自然科学方法在人文科学中的应用和资产阶级唯理智论等思想的影响,人们已经接受了政治科学应该是系统化、条理化的总体理论的说法,这样就很难再确立从具体实践目的出发将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建构政治学的原则与方法。只有既确立一套科学理论建构的框架,又确立一套与目前传授科学知识的方法不同的方法,科学政治学才有可能建立。曼海姆认为,他所主张的科学政治学自然不同于党派政治学,但也没有完全脱离它,前者只是在坚持价值中立立场的基础上对后者进行研究与分析的结果。因为,在他那里,政治科学建立的学理依据是知识社会学,而知识社会学就是要研究不同思想类型与社会环境的关系。不过,曼海姆并不满足于仅仅揭示思想类型与社会环境的关系,他还想通过对这种关系的分析与考察得出科学的政治学知识。由此,他进一步区分了知识社会学的三种形式,即通过对不同思想类型与社会环境关系的分析得出没有客观真理结论的知识社会学形式、通过剔除不同思想类型的阶级偏见而寻找客观知识的知识社会学形式、通过更宽广的视野来中和不同思想类型的知识社会学形式。关于这三种形式哪一种更多一些真理性成分,曼海姆认为主要看不同党派政治学理论中有无客观知识成分。通过分析,他认为不同的党派政治学作为思想类型来说都有一些客观知识成分。由此,他否定了知识社会学的第一种形式的合理性,赞同并发展了知识社会学第二种与第三种形式的合理性。在他看来,官僚保守主义看到并研究了国家生活中的稳定问题,历史保守主义看到了非理性因素的合理性,资产阶级自由民主思想分析了理性化与阶级利益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看到了意识形态与经济基础的关系,而法西斯主义则看到了一个历史特殊时期民众的心理与愿望。但曼海姆认为这些思想类型都只有有限的合理性。因为,官僚保守主义没有对非理性因素给以足够的重视,历史保守主义则过于强调非理性因素,自由民主思想用理性化原则掩盖了阶级利益与阶级冲突,马克思主义过于重视社会结构,而法西斯主义则过于强调历史特殊时刻。对此,曼海姆这样解释道: “所有的政治观点都只能是局部的观点,因为历史的总体总是过于广泛,以致产生于它的任何个别的观点都不能把握它” “各种政治理论的区别主要通过以下事实得到说明:当不同的地位和有利的社会地位出现在社会生活溪流中时,它们使每一个处于溪流中的人从其特别的位置意识到生活溪流本身。这样,在不同的时间,便产生出不同的、基本的社会利益,因此,整体结构中的不同对象被人们描述成和看作是唯一的存在物。”因此,科学的政治学就应该是对这些思想类型的知识社会学综合。对于这种综合,曼海姆强调指出: “要有意从最广泛、最进步的观点实现一种综合,这种综合中也包含着早期的批判,即我们决定达到一种动态的思想调解。”因为, “政治知识的本质在我们看来似乎就是:被增加了的知识并不消除决定,而只迫使决定一再后退。而我们通过这种决定后退所获得的便是视野的扩大和在知识上更多地把握我们的世界。”

政治科学建构的主体———自由知识分子

对此,曼海姆刻意对现代知识分子及其历史作用进行了一番考察并最终把希望寄托在自由知识分子身上。曼海姆认为现代知识分子与传统知识分子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他们不是一个稳定的社会阶层,他们不依附于任何特殊的阶级。他说: “关于现代生活中一个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事实是:与以往的文化不同,现代生活中的知识活动并不是由一个社会严格限定的阶级单独地来进行,例如牧师,而是由这样一个社会阶层来进行,这个阶层在很大程度上不附属于任何社会阶级,而且从日益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里吸收成员。”“这个不安定的、只有相对的阶级性的阶层,用阿尔弗雷德•韦伯的术语来说,就是‘无社会依附的知识分子’”。知识分子的无社会依附性并不意味着知识分子不受任何阶级利益与阶级立场的影响,相反,曼海姆认为知识分子一开始就会受到其出身、身份、职业与财产状况的影响,但随着知识分子对社会中不同阶级及其思想状况的了解,特别是受到他们共同拥有的社会学纽带———教育的影响,他们会渐渐淡化已有的阶级立场,慢慢趋向于一种超越阶级与政党利益并最终为整个人类利益服务的政治立场。尽管知识分子存在着可能的共同政治立场与价值取向,但由于他们是一个不稳定的社会阶层,因而他们也不可能形成处于各阶级之间的中间阶级。因此,曼海姆认为,在阶级斗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知识分子的出路只有两种可能的选择:一是自愿加入各种相互对抗的阶级中的某个阶级。他认为这也是绝大多数知识分子自愿选择的道路。在他看来,知识分子之所以能加入任何一个阶级,一方面是因为任何阶级都需要理论家为他们的行动提出合理的理论证明,另一方面是因为知识分子“能适应任何观点,还因为只有他们能选择依附谁,而那些本身就属于某一个阶级的人很少有例外能够超越他们的阶级观点的范围”。不过,知识分子加入一个阶级的过程并非十分顺利,他们既要克服自己对别人的不信任,也要克服别人对他们的不信任。由于知识分子拥有理想的信念,又由于他们在现实社会中无固定的阶级归宿,因而当他们提出的理论在实践中遭到失败后,他们就可能出现现实选择的动摇,重新认同别的阶级,而在与新阶级的合作中,他们仍然会出现新一轮的失败。知识分子的第二条出路,就是自觉意识到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这种地位所含的使命,以更宽广的视野建构一门与自己的地位与使命相适合的政治科学。他说: “我们对作为一门科学的政治学能够提出的唯一要求是,它应当以行动的人类的眼光来看待现实,而且甚至教导人们在行动中根据他们对手的实际动机和他们在历史—社会环境中的地位来理解他们”曼海姆认为,虽然目前这样的知识分子还不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加入到不同阶级之中的知识分子会不断涌向这个群体并最终汇成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而这些来自不同阶级的知识分子的加入,又会使科学政治学拥有更广阔的视野。他指出: “我们应把现存思想潮流的相互渗透和理解的可能性,归功于有这样一个相对无归属的中间阶层,这个阶层对来自各种社会阶级和群体的不断流动的个人实行开放,而他们则具有各种可能的观点。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我们前面所述的那种不断更新和扩展的综合,才可能产生出来。”

评论

客观地讲,曼海姆的政治科学理论视角独特、新颖,有一定的启迪意义,它在两个方面可以深化政治科学的研究:首先,他区分了政治与行政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从一定意义上说,政治的确比行政要复杂,它不仅要通过立法形式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并以此处理日常行政工作,还要不断面对新问题新情况采用灵活多样的办法以保证社会稳定。就此而言,曼海姆提出的理性与非理性的划分是有一定道理的。一般来说,相比理性世界是一个秩序的世界而言,非理性世界是一个杂乱无章的世界。而对一般统治者来说,自然希望用各种办法将杂乱无章的非理性世界控制在一定的秩序之中。由此,便有了曼海姆提出的不同政治理论及不同的解决方法。若单从解决问题的技巧来看,曼海姆对不同政治理论问题的分析是有一定道理并值得肯定的。不过,秩序可通过两种方法达到:一是通过理论论证,二是通过强权。纵观曼海姆的政治理论,他显然不赞同第二种方式,并把通过这种方式达到的秩序统治归入非理性领域。这除了反映出他坚持一定的民主立场之外,也确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强权统治实际上是通过高压政治压制非理性因素,而一旦这种统治达到一定的限度,社会必然会出现革命或混乱状态。另外,通过理论论证达到的秩序也有两种可能:一是通过一定的理性方式达成的秩序,二是通过神秘化方式达成的秩序。显然,曼海姆也不赞成后一种方式,这也表明了他坚持的是一定形式的理性主义政治立场。其次,他对不同政治理论进行了知识社会学的考察。在他那里,知识社会学既是一种方法,也是一种理论。他的这一学说有两个明确的主张:一是从群体视角考察包括政治思想在内的所有社会知识,认为个人意识离不开群体意识;二是从社会环境出发去分析研究不同的思想类型,认为任何思想类型都跟它所处的环境以及与此相关的阶级利益密切相关。这些思想自然有很强的合理性,当然这也跟马克思的思想对其影响有关(曼海姆本人曾多次肯定马克思思想对他的影响,并在其著作中高度肯定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历史作用)。若从深层次上考察,曼海姆的政治科学思想自然还存在着不少问题。首先,他对政治所作出的理性与非理性的解读存在着明显的历史局限。若我们保留曼海姆的这一政治分析框架,那么,历史领域中的理性与非理性关系实际上并不简单是秩序与混乱的关系,而是历史规律的自为状态与自在状态的关系。当历史规律没有被人们所掌握(即没有从自在状态走向自为状态)时,任何以理性为指导的规则和方法都不能消除或解决非理性因素。而且,每次非理性因素爆发的方式也会不完全相同,历史上曾经成功化解非理性因素的方式并不对以后的历史发展具有普适意义。那么,从政治视角看,整个人类历史表现为何种状态?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 “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历史上的一个阶级掌握政权后自然会用意识形态与政治方式加以统治,而被统治阶级自然会因为自身合理的愿望与利益得不到满足而对统治秩序进行破坏。解决秩序问题最有效的方式不是发明某种统治术,也不是只在理论上承认被统治阶级的合理利益,而是以尊重历史规律为前提,通过对社会存在的改造,切切实实满足包括被统治阶级在内的绝大多数人的合理要求与合理愿望。当然,历史中的非理性因素自然也包括曼海姆所说的个人身上的非理性存在(如本能、情感、情绪等)。但个人身上的非理性存在并不构成秩序的对抗力量,相反,人之所以高于其他动物,正是因为他们能用合理的方式控制和提升非理性存在。如果人身上非理性存在真的构成对秩序的严重对抗,那只能证明这种秩序是完全非人性的,或者说它严重压制了相对多数人的合理愿望。而这种压制达到一定程度,自然会激起人们的情感反应,最终出现曼海姆所说的“情绪”,而这种情绪自然会破坏已有的社会秩序。尽管曼海姆对这些问题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但他显然只是想通过提出问题的方式让政治家与理论家敏锐地觉察到这些问题并提出医治对策,而他本人则不想通过彻底改造现有社会存在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其次,他主张的所谓科学政治学理论有着明显的调和性和自相矛盾。根据他的知识社会学环境决定知识的原则,任何政治思想都应该是环境的产物,它们总是与特定阶级的利益纠缠在一起。尽管曼海姆在责任伦理原则中一再强调思想要有批判性的自我审查意识,但是通过他所强调的上述知识社会学排除偏见的方式或对各种政治思想进行中和的方法,最终得出的都只是对不同政治思想进行调和的政治学知识。这种知识表面上看可能有一定的客观性,但由于它没有依存于现实定的阶级,因而带有一定的空想性。事实上,从学理上讲,普遍的东西只有存在于具体之中并用于指导适用的具体,才有一定的现实性和可行性。曼海姆这种建构政治学的方法实际上是一种折中调和的方法,对他个人来说也许想表现一种超越阶级与政党政治、为人类整体利益着想的善良愿望,但这种所谓的善良愿望实际上并不利于被统治阶级政治利益与政治愿望的实现,它最终只能被一些统治阶级集团利用来巩固其现有的政治秩序。另外,他对知识分子的看法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正如曼海姆所说,随着历史的发展,知识分子会渐渐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阶层。但这个阶层具有不稳定性,社会基础也不牢靠,因而不能构成一种相对独立的政治阶层。知识分子从事的精神生产活动可能使他们更重视理论生产的学理性与全人类性,但理论中的价值取向与现实中达成的政治取向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历史上许多理论家都以代表人类利益与人类面貌自居,但最终达成的结果都是为特定阶级的利益服务。对此,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有深刻的分析。当然,曼海姆也了解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但他却故意修改了马克思的这一理论。不仅如此,他还指责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自相矛盾,认为马克思只看到其他阶级政治思想的阶级局限性,而没有看到自己理论所带有的阶级局限性。其实,这既是对马克思思想的一种误解,又反映了曼海姆理论的自相矛盾。如果曼海姆活在当下,面对福柯等后现代主义思想家提出的“普遍知识分子死亡,特殊知识分子兴起”的局面,他就会更显尴尬。在后工业社会,知识分子不仅没有朝着曼海姆想象的自由独立的方向发展,反而进一步成为维护与解释社会现状的技术专家。卡尔•博格斯在《知识分子与现代性的危机》一书中指出: “技术专家治国型知识分子用各种不同的方式使官僚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平稳运作和工业社会的其他形式合法化。”既然曼海姆大体认同马克思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思想,那他就应该从社会存在的角度寻求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并建构政治科学,但事实上他并没有这样做。他所谓的科学政治学其实还是想通过一种理论的建构并最终用它去影响现实的发展,尽管他一再声称政治科学的建构要随着环境的发展而发展,但这仍然无法改变他所谓科学政治学的精神决定社会发展的唯心主义性质。另外,正如曼海姆所言,马克思主义一开始就不是打着全人类的旗号,它自身就公然申明代表一个特定的阶级———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但这不仅不表明它有曼海姆所说的局限性,反而证明其理论的真理性与现实性,这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唯物主义思想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彻底应用。无产阶级虽然也是众多阶级中的一个,但其人员之广、性质之先进是以往任何阶级都无法比拟的,更何况其最终目标是消灭一切阶级、解放全人类。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 “如果说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一定要联合为阶级,如果说它通过革命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并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那么它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的存在条件,消灭了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从而消灭了它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纵观曼海姆的整个思想,他其实并不想改变当时德国乃至整个世界阶级多元的社会格局,他所想做的只是在当时的政治框架下尽可能调解不同阶级的政治利益和政治立场,这是一种典型的保守主义思想。

社科论文范文9

(一)美国社会科的总体设计。社会科是一门提高学生公民素质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综合课程。在学校课程中,社会科整合人类学、考古学、经济学、地理、历史、法律、哲学、政治学、心理学、神学和社会学,以及一些来自人文科学、数学和自然科学的适当内容,为学生提供相互联系而又系统的学习机会。社会科的基本目标是帮助年轻人发展他们的能力,使得他们在这个相互依存的世界上,作为一个存在着多元文化差异的国家的公民,能够为公众的利益,做出合理的决策。

(二)美国社会科的横向设计。从横向上来说,美国社会科有三个基本目标:公民教育、历史与社会科学教育、反思与问题解决教育”。根据美国社会科的课程标准,具体来说,公民教育主要是为了“鼓励年轻人接受美国核心的价值观,使年轻人参与到社会事务中来”。历史与社会科学教育主要是为了“在公民教育的前提下给学生介绍更多的坚实知识、有效的方法和理性地作出抉择的能力”。反思与问题解决教育则主要是为了“帮助学生在民主社会成为很好的思考者”。这三个基本目标看似杂乱无章,仔细揣摩却不难发现,其中确是有递进关系的:先认同主流价值观——达到身份认同后——习得知识与培养能力——参与生活——学会反思。

(三)美国社会科的纵向设计。从纵向上来讲,美国社会科也有其三维目标,三个目标的维度也就是知识、技能、价值观。具体来说,公民教育的知识主要介绍了《宪法》、《权利法案》和地方、州、联邦各个层次所实行的行政程序;技能主要阐述了理性决策的过程、谈判与妥协、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高效地合作;价值观主要指明了与民主决策相关的价值观以及那些共同支撑地方、州和联邦政府运转的价值观等等。

二、美国社会科课程的内容组织

美国社会科的内容组织涵盖十大主题,主题之间具有阶段性和递进性。其内容安排上主要是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进行的,宏观是微观的骨架,而微观是宏观的血肉,二者分列整齐,相得益彰。透过社会科政治学内容的设计来看,其内容设计不仅逻辑性强,且极富可操作性。

(一)美国社会科的十大主题。《全美社会科课程标准》提出必须渗透在幼儿园至十二年级社会科教学中的十条主线:①文化;②时间、连续性和变化;③人、场所、环境;④个体发展与认同;⑤个体、群体和公共机构;⑥权力、权力机构和统治;⑦生产、分配和消费;⑧科学、技术和社会;⑨全球间的联系;⑩公民的观念和实践。由于这些主题要在各年级段得到不同水平的综合实施,这就保证了学习内容的连续性和统一性,同时又分出了阶段性。

(二)美国社会科的内容安排。就其政治学内容的安排来看,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微观政治”的方式,主要关注政治系统中的个体。它围绕两个主题展开:(1)个体的角色,即个体公民如何影响政治系统;(2)态度和信仰,即个体公民的态度和信仰及其如何形成。第二类为“宏观政治”的方式,主要关注政治系统的全面运行。它围绕三个主题展开:(l)政府和行政程序;(2)政治系统的比较;(3)政治理论。这样的设计已极具模块化,微观政治是宏观政治的血肉,而宏观政治是微观政治的骨架,将这种模块按照学段进行教材编排就显得顺理成章。

(三)美国社会科中的政治学内容安排。美国社会科包含的政治学内容有以下十个方面:①公民,主要涉及公民的理想、权利和责任、作用、行为、品德等内容。②民主,主要涉及民主的价值、准则、运作等内容。③政府,主要涉及政府的性质、职能、权力、责任、限制、组织、运作等内容。④国际政治,主要涉及国家关系、制度比较、战争与和平等内容。⑤合作,主要涉及交往、合作、团体归属、解决分歧与冲突等内容。⑥国家,主要涉及祖国、国家概念、社会制度等内容。⑦革命、英雄等内容。⑧社会问题和政策。⑨技术的作用。⑩政治理论的。在具体的内容安排上,公民是政治学内容的出发点与落脚点。社会科把公民置于社会的话语系统进行阐释,并把社会的规章施加于每个社会成员的身上。公民对其身份有了基本认同后,其应知晓每个社会都会建立一套权力机构来进行决策,并且社会成员也应该学会民主的运作方式,因为良好的民主运作方式有助于形成稳定的政治系统,从而促进社会和国家的发展。社会成员还需要知道,所有的政府都要得到被统治者的支持,没有他们的支持,这个政府最终会被。

三、美国社会科给我国思想政治课带来的启示

我国的课程标准提出的总目标是,“使学生知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常识;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备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应有的自主、自立、自强的能力和态度;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情感;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比美国社会科的三个基本目标,我国思政课的课程标准有以下特点。

(一)我国的课程标准设计较为笼统。课程标准设计虽然也是从知识,能力,价值观的三维目标来写的,但是其没有将目标进行分类探讨,则很难寻找其内在逻辑关系。比如,社会主义的合格公民的确需要主流价值观的指引,如果过多地强调主流价值观,则会导致课程设计缺乏基本的逻辑性。事实上,学生除了需要主流价值观的引导外,也需要习得各类社会科学的基本常识,在此基础上,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

(二)我国课程标准设计的目标指向不明确。美国的课标形成了横向与纵向结合的框架体系,按照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设计。而我国的课程标准却很难看出横向与纵向结合的框架体系,似有非有,若隐若现。我国的课程标准也谈知识、技能和价值观。如在分类目标中谈到的知识目标是:知道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技能目标是: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面对实际问题,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的能力。价值观目标是:热爱中国共产党,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与美国社会科相比,我国的三维目标虽然整齐有序,但三者的逻辑关系并不是非常清楚。

社科论文范文10

作者简介:高自龙(1965-),山东诸城人,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审,主要研究方向:期刊管理、成果评价;刘峰(1981-),河南信阳人,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成果评价、数字资源管理。

摘要:合理的分类是科学评价的前提。目前在科研成果评价的研究与实践中基本有四种分类方案,这些方案也适用于人文社科学术论文评价的分类方案设计,但各具不同的被认同度,需要在确定优化原则后构建相对科学合理可行的论文评价分类方案。

关键词: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论文评价;分类方案;被认同度;优化原则

中图分类号:C0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862X(2011)06-0008-005

学术论文作为科研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对其水平进行评估是科研管理与科研创新的重大课题。“以刊评文”、“文以刊贵”的间接、粗放评价方式已不适应我国科研成果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需要。但是,面对数量浩繁、形式多样的科研成果,倘若不分类或缺乏恰当而简明的分类标准,势必会抹煞不同成果类型的特质,亦将影响评价、鉴定以及量化等项工作的实施[1]。因此,没有合理的分类,就没有科学的评价。本文试解析人文社科论文评价中的各种分类方案,并进行优化建构。

一、人文社科论文评价中分类方案的基本类型

现有相关文献关于人文社科成果评价的分类方案主要有四种:一是按所属学科分类,二是按载体形式分类,三是按智力投入程度分类,四是按研究性质分类。

1.按所属学科分类:部分学者认为[2],人文学科在研究范式上与社会科学存在一定差异,这一差异甚至超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应将人文社科成果分为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两类分别评价。如蔡曙山[3]将科研成果分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艺术人文、社会科学4部共11门类;业界更为常用的是按一级学科进行学科分类,如CSSCI来源核心期刊目录等,在评价期刊时,首先以论文所属的一级学科为基本依据,再根据实际评价需求适度调整学科,进而形成评价分类方案。

2.按载体形式分类:依照成果不同的载体形式,将成果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如《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4]规定参评成果包括专著、论文、研究咨询报告、译著、考古发掘报告、工具书、古籍整理、软件、音像制品等。而与该办法相比,沙似鹏[5]、刘大椿[6]、叶蓬[7]等又提出了不同的调整意见并重新做了成果归类。

3.按智力投入程度分类:依据成果智力加工程度的不同,区分各类成果的类型。如卜卫[8]等将社科成果分为三类:研究类、普及类和资料类;杨育华[9]将社科成果分为数据资料类、实践类、理论性成果和综合性成果;罗平安[10]将成果分为最高成果(概念类)、重要成果(模型类)、次要成果(实验与理论计算数据类)、一般成果(积累基本数据类)四类等等。

4.按研究性质分类:借鉴国际自然科学领域将科技成果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分类办法,一般将人文社科成果分为理论研究成果和应用研究成果。如《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指标体系》[1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12]、《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13]等。

将上述科研成果评价分类方案应用到人文社科学术论文评价的分类方案中,可归纳演化为表1。

表1四种论文评价分类方案的比较

方案编号分类标准分类结果差异性相关实践案例

方案一学科大类

人文学科论文以精神世界为主要研究对象。

社会科学论文以社会现象为主要研究对象。

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和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14]

方案二论述体裁

研究论文着重学术创新并提供新知识。

综述文章着重评述分析并做出新概括。

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部门对论文等科研成果分类管理的办法[15]

方案三研究性质

基础理论研究论文注重学术价值,追求理论创新。

应用实证研究论文注重社会价值,追求应用效益。

《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办法(修订试行版)》[16],《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17]

方案四一级学科哲学、政治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论文充分凸显各学科之间及领域知识的差异性。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18]

二、人文社科论文评价中分类方案的调查分析

为深入分析上述四种分类方案的被认同程度及优势和不足,我们采用了如下两种研究方法:(1)问卷调查:着重选取了人文社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学术编辑和科研管理者开展问卷调查,共形成有效问卷386份。为保证问卷调查结果能够较好地反映人文社科各学科领域的实际情况,发放问卷时还对受访对象进行了学科比例控制。(2)专家访谈:重点选取了20余位学术评价领域的理论学者和科研管理部门的实践专家,以面访、邮件、电话方式进行了访谈和书面反馈。

(一)分类方案的被认同度分析

1.绝大多数受访者赞同“分类评价、同类比较”的评价思路(约占98.25%)。认为人文社科学术论文在所属学科、论述体裁和研究性质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这种差异性的产生主要源自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学术论文本身特质存在着差异性(主要由学科背景不同造成),并表现、要求、作用于诸多评价要素上,如评价主体要多元化、评价标准要多维性和评价目标要多向性等。二是因为评价体系的构建机理有着内在的逻辑性,如果没有科学的分类,指标设置、权重分配就无针对性,评价结果也难以成立。因此,必须针对学术论文间的差异性来设计评价指标体系,且同时要把握和处理好分类颗粒度的粗细问题,较粗略的分类评价不利于区分和凸显评价对象的差异性,较精细的分类评价不利于评价实施的可操作性。

2.受访者赞同各分类方案的比例有明显差异(如表2)。总体来看,方案一和方案四的认同度较高,这两种分类方案都遵循按学科分类方式,只是方案四比方案一的分类颗粒度更精细一些。相比之下,方案二和方案三得到赞同的比例较低。此外,不同学科的受访者在选择分类方案时,也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差异性,如马克思主义学科受访者中无人选择方案二、方案三;教育学学科受访者中选择方案四的约为74.23%,只有不到7%的人选择了方案二和方案三;历史学和艺术学学科受访者中选择方案一的在60%以上。从上述受访者对分类方案选择的倾向看,大多赞成按学科分类评价。

表2受访者赞同各分类方案的人数和比例分布

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方案四

人数比例人数比例人数比例人数比例

148人38.53%48人12.39%64人16.51%126人32.57%

3.大多数受访者建议应综合考虑和吸纳各种分类方案的优势(约占76.82%),即在权衡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多种分类方案的优势。受访者针对分类方案提出了100余条优化建议,按照优化设计的不同思路,可概括为三种优化模式:(1)横向扩展模式,即在某一种分类方案的范围内,平行增加相应类别。(2)纵向扩展模式,即在同一分类思路的指导下,垂直细分某一分类方案的相应类别。(3)综合扩展模式,即综合考虑两种或两种以上分类方案的优势,分层次、较全面细致地划分类别。如大多数受访者指出,单一分类方案很难获取准确的评价数据,应综合考虑论文多个维度属性的特征进行多维分类。其中,将按一级学科和按论述体裁结合进行综合扩展分类,被多数受访者认为是人文社科论文评价应采取的相对科学、合理、可行的分类方案。

(二)分类方案的优劣分析

我们认为,上述四种分类方案各有优缺点:

方案一:分类成熟、认同度高,便于读者查阅和利用。人文学科论文和社会科学论文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机理、表现形式等特征上均明显不同,人文学科更注重意识形态的价值取向,社会科学更注重社会现象的客观探究,具有相对独立性。但是,各自所属下位类学科之间区别不大,虽可比性较强但可行性较差,因为部分学术论文可能介于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之间,学科归属、学科界线较为模糊,不易明确分类或区分,成本较高。

方案二:涵盖丰富,包融性好,适用于整个人文社会科学,便于研究者准确获取前沿信息或综合成果。研究论文和综述文章在研究范式、研究深度、创新程度、学术规范等方面有明显差异,而且严格地说,没有创新价值的论文不能认为是学术论文,所以这种分类较利于针对论文的创新价值进行水平评估。此方案的不足是对“研究论文”的学科差异性没有关注。

方案三:基础理论研究论文和应用实证研究论文在研究目的、难易程度、作用功能等方面各有侧重,各具可比性,能有效反映各自论文内容的基本属性。前者注重评价其学术价值和学术创新,后者注重评价其社会价值和应用效益。但两者科研性质较难区分,若将其区别分类评价,则不利于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从而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方案四:学科是研究的出发点,易于形成同行评价的学术共同体意志,能较好地兼顾不同学科的特殊性与相近学科的同质性,因为不同学科在研究内容、成熟程度、行文特点等方面差异较大,而相近学科差异较小,且有现成的学科分类标准,如国家《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等,分类细致,认同度较高,有助于增加评价的准确性和针对性,方便读者根据所在学科发现、评价和利用相关研究领域的优秀成果。

三、人文社科论文评价中分类方案的优化构建

(一)分类方案的优化原则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借鉴并优化已有研究成果,建构出更为合理可行的论文评价分类方案。我们认为,从评价需求、评价过程、评价结果和评价持续等维度看,应关注以下几个原则:

1.满足需求原则,即分类方案要满足现实的评价需求。一方面,由于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质量或价值的显现周期较长,不论在任何时空点上对其进行评价,都无法取得“完全准确”的结果。另一方面,科学研究活动是一个不间断的、从已知探索未知的过程,对其评价只能在“科学探究的终极目标”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之间寻求平衡。因此,其评价的分类方案应首先满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实践需要。

2.可操作性原则,即分类方案在评价过程中要具有可操作性。分类不能过于复杂,分类颗粒度切分要恰当,以保证分类框架清晰简明,并在最大程度上能够与评价主体的常识判断保持基本一致,使评价主体较容易把握,从而提高评价操作的效率和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3.可比性原则,即分类方案的评价结果要具有可比性。只有同类比较才可以实现同一指标下的度量,评价结果也才具可比性、可信度,这就要求分类标准明确和界线清晰。

4.可扩展性原则,即分类方案要具有一定的扩展张力。随着经济、社会、文化等诸方面的日益交融和加速推进,专业学科也随之细分、交叉、融合。因此,保持评价分类体系具有较广的范围适应性和较强的功能扩展性,有利于评价结果的持续性比较和评价工作的一致性开展。

(二)分类方案的构建探析

依据上述调研结果和优化原则,我们提出以下人文社科学术论文评价的分类方案,如图1所示。

图1人文社科学术论文评价分类方案

1.分类方案的构建思路

分类是按照某种标准把一个属概念划分为若干种概念,因此就必然会关系到选择哪种分类标准及为什么要选择此分类标准的问题[19]。在人文社科学术论文评价的分类方案中,一方面,影响论文差异性的因素是多维的,按单一差异性因素进行分类一般不能够满足评价活动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影响论文差异性的因素在实践中是不可能面面俱到的,只能选取其中较为显著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区分因素作为其关键的分类标准。

与其他分类标准相比,综合应用按论述体裁和按一级学科这两种分类标准开展人文社科论文评价,具有相对合理性和现实可行性。理由是:

一是这两种分类标准能较为贴切和显著地吻合人文社科学术论文本质属性的区分。我们认为,人文社科学术论文本质属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内容属性和学科属性的不同上。内容属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创新内容角度的不同上。例如,研究论文的创新内容角度在于提出新的(或修正完善已有的)学说、理论、观点、问题等,或提出新的(或改进运用已有的)方法、视角等,或发现新的资料、史料、证据、数据等,其基本特征是学术性、创新性和理论性;综述文章的创新内容角度在于对已有成果做出新的概括、评析,其基本特征是资料性、综合性和概括性。学科属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各学科指标权重设置的不同上,而非指标的设置上。当然,各学科的指标权重有些可以是共同的,有些则需根据学科特点分别设置;综述文章更多依赖于写作形式上的学术规范,其价值和质量在各学科之间的差异体现并不明显,可以采用同一指标权重[20]。内容属性的恰当切分是实施论文直接评价的核心环节,学科属性的归类细分是开展论文深度评价的逻辑起点。因此,按论述体裁进行分类能更明确地区分论文内容属性之间的差异,按所属学科进行一级学科划分能更好地凸显学科属性之间的差异。

二是这两种分类标准在论文评价实践中具有现实可操作性。首先,综述文章与研究论文相比,具有明显特殊的行文结构和性质特点,能够较容易从论文成果中区分开来,可明确地分为两种类型:“作为过程的文献回顾”和“作为结果的文献回顾”。其次,一级学科的划分除了有现成的学科分类标准可参照外,从评价主体上看,按一级学科细分利于形成同行评议的学术共同体,便于评价主体在同一学科下针对论文具体研究内容的价值(含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进行深度评价。从评价客体上看,同一学科论文有其共同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式等,其评价结果具有可比性,能够更好地实现论文质量评价的目的和要求。

2.分类方案的特殊问题处置

(1)关于特殊文体和译文的分类评价问题。特殊文体,如政策解析、标准技术规范解析,书评、理论学习、社会实践札记,时事、政治、思想评论,文学评论、艺术评论等,在确定是否归为评价对象(学术论文)时,应从研究目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三个角度同时来进行判别。若以探讨一般规律为研究目的、以专业研究人员为读者对象、研究内容有明确的研究过程并有所创新,则为学术论文;若以介绍、宣传或推介为研究目的、以普通大众为阅读对象,内容未经过研究过程且无创新性,则不是学术论文。译文的核心内容是原文作者研究贡献的成果,而译者只是通过另一种语言工具对其做了直译或意译,进行学术质量评价时,是对原文作者的成果内容进行直接评价,而非对译者的水平进行评价。

(2)跨学科、交叉论文的学科归属问题。我们认为,跨学科论文是指论文的研究内容涉及一个以上的一级学科,在评价过程中,应按照是否存在主次学科区别对待、分别处理――若是围绕某一主要学科的理论、方法或问题开展研究,但借鉴了其他学科方法和理论,可分为主次学科并在主要学科中进行评价。交叉学科研究论文若同时涉及一个以上学科的理论、方法或问题,学科归属不明晰,不存在主次学科,应同时在不同学科中进行独立评价。

(3)同一级学科内部不同二级学科间的学科差异问题,如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三个二级学科之间的学科差异,需要在二级学科内部对各自所属论文开展有针对性的细分评价,然后通过学科的上下类位关联,汇聚至一级学科进行较全面的同类比较。

总之,关于人文社科学术论文评价的分类方案,还必须与指标遴选、权重赋值及评价流程等变量因素进行逻辑关系的考量,这就需要综合权衡评价体系的完备性与可行性及理想与现实之间的众多矛盾,经过反复的论证总结、实践检验和修正完善,才能逐步接近构建科学、合理、可行分类方案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卢渝.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分类标准及其量化途径[J].社会科学,1992,(4):73-76.

[2]庞学铨.论人文科学的价值与功能[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9,(2):11-17.

[3]蔡曙山.代表性学术成果作为艺术人文与社会科学评估指标的意义――兼论CSSCI的科学评估功能及其发展方向[J].江西社会科学,2004,(6):208-220.

[4]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EB/OL].[2011-06-08]..

[11]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指标体系[EB/OL].[2011-06-08]..

[13]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委员会办公室.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EB/OL].[2011-06-08]..

[14]何小清.建国以来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国际化发展学科分析――基于SSCI、A&HCI(1956-2006)的定量分析[J].东岳论丛,2008,29(3):24-31.

[15]张国春.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的界定和分类[J].云梦学刊,2006,27(6):5-9.

[16]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办法(修订试行版)[EB/OL].[2011-06-13].skb.pku.省略/.

[17]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EB/OL].[2011-06-13].省略/ky/cs_yxxx.asp?act=show&id=221.

[18]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EB/OL].[2011-06-13].imu.省略/skc/zanxingbanfa22.

社科论文范文11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社会公平;实现途径

Abstract:Sinceimmemorialtime,ithasbeenagoalforhumanbeingstoseeksocialequity.Thispaperinvolvessometentativeapproachestorealizesocialequityatthepresentstage,withthescientificoutlookondevelopment.Thedifferenceinpersonalincomeofasocietyisamirrorandascaletomeasuresocialequity.However,theultimaterealizationofsocialequitydependsmuchontheeffectivemeasuresbasedonthesocialdevelopment,socialvalues,socialsystems,people''''slivelihoodandgovernment''''spolicies,etc.Onlyinthisway,cantheidealsocialequitybefundamentallyachieved.

Keywords:scientificoutlookondevelopment;socialequity;realizationapproach

自古以来,实现社会公平就是人类追求的一个目标。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但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也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本文主要论及的是在现阶段,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探索实现社会公平的具体途径,真正实现社会公平。

一、现阶段实现社会公平的提出

社会公平总是和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实际相联系的,是历史的、具体的。因此现阶段实现社会公平必然也是与当前社会发展的特定条件分不开的。当前我国最大的实际就是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总体水平还很落后,人民生活的富裕程度还比较低,社会的主要矛盾依然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特别是目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国社会正处于巨大的社会转型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在逐渐地扩大,如果任由其发展下去,势必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本质不符,有违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与宗旨。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邓小平曾经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1]邓小平晚年十分关注这个问题。1993年在一次谈话中深刻指出,12亿人口怎样富裕起来,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邓小平同志曾就可预计的贫富差距问题指出:“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2]现在应该说已经到了邓小平同志所说的“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

为解决经济发展进程中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的问题,党的十六大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既要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又要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过大的收入差距,规范分配秩序。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强调要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针对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提出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就把公平问题提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这充分说明,收入分配问题和社会公平问题已经成为现阶段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尽管有关社会公平的概念历史悠久,但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是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公平的。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提供了政治保证和制度保证。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的成就也为实现社会公平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二、影响社会公平实现的主要因素

社会公平是指人在社会中都应获得公正、平等的地位和待遇,它包括权利平等、机会平等、法规公正、分配公平。收入分配最能够体现出社会公平与否,是衡量社会公平的最直观的尺度,此外还有其它一系列因素。探析实现社会公平的途径就要从根本上找出影响社会公平的主要因素,对症施治,才能治标又治本,真正实现社会公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公平的实现取决于多种因素,主要的有以下诸种:

1.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任何社会的公平都是历史的、相对的,总是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而言的。我国近30年来尽管经济发展速度很快,经济有较大增长,但总的来说,经济的实力还较薄弱,在较大程度上制约着社会公平的实现。

2.制度因素。社会制度或体制的最主要功能就是规范和调整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民众与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社会中各种资源的配置关系,制度对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

3.社会公平集中体现在如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对一般民众而言,教育程度的高低决定了人们的劳动技能及综合的能力与素质,从而决定了就业状况及收入水平,尤其是在知识经济的时代。可以说,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同时良好的教育制度还具有规避社会冲突的潜力,有助于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充分就业是缓解贫富差距、大面积地消除贫困现象的有效途径。对于劳动者来说,就业意味着拥有了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意味着能够进行一些必要的平等的社会活动,意味着能够积极地融入社会[3]。对于实现广泛意义上的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从而确保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医疗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活水平,与每一个人都密切相关。社会保障主要是通过社会救助、社会养老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优抚等多个方面的措施来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全,确保每个人有一个合理的基本生活水平。社会保障是对社会成员基本生存底线的确保,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和社会的安全运行。从某种意义上讲,保障程度的高低同社会的公平程度、稳定程度是成正比关系的。

4.社会的公平观念。一个社会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平的氛围,关系到人们遵守社会公平规则的程度。很难想象一个没有公平理念的人会按照公平的规则行事,在公平的原则下维护自身的权利与利益,同时尊重他人的权利与利益。

三、现阶段实现社会公平的途径

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赋予社会公平以不同的内涵及其实现方式。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要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在实现社会公平问题上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第一,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的充足为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所以现阶段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义,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大力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发展中解决社会不公平问题。同时要从单纯追求GDP的片面增长转向实现科学的发展,坚定不移地贯彻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社会的物质基础,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地协调发展。

第二,在实现社会公平过程中贯彻“以人为本”。其基础是对人的尊重,即应保障社会全体成员都平等享有最基本的权利。作为社会公民,无论其身份地位如何,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都应当受到起码的尊重,享有与其他人同样的基本权利,没有任何人是可以被歧视的。民利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政府行政的透明度,扩大公民的“知情权”,制约违背社会公平的权力滥用。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利,充分体现和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确保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才能为实现社会公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社会公平的制度体系建设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制度改革和创新,不断完善鼓励创造社会财富又维护社会公平的制度体系:完善民利保障制度、健全各种法律制度、完善司法体制、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使社会公平的实现有制度的保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在保障社会公平的各项制度中,收入分配制度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有利于激发人们的创造活力,有利于维护与促进人的发展,这是保证社会公平的核心,因而也成为社会制度所要规范和调节的最重要的内容。

第四,国家是统筹兼顾实现社会公平的主导力量。社会公平不可能在市场经济中自发实现,必须发挥政府的作用。因此必须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和健全国家的宏观调控机制,由国家对社会公平的实现进行干预和调节。公共财政是政府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的经济基础,它的基本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要建立统一、公开、公正、高效的公共财政制度,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等的公共服务领域,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兼顾,调节收入分配,缓解社会矛盾。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维护社会安定局面,从而确保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

第五,大力倡导社会公平正义理念和培育公平正义精神。公平观念缺失的社会是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的,就像文盲无法领略诗歌的美。中国封建社会遗留下的等级思想、特权观念根深蒂固,阻碍了社会公平、平等理念的成长发育,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不利因素。这就需要政府、教育、宣传等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大力倡导社会公平正义理念和培育公平正义精神,尽可能营造公平的社会氛围,使社会公平的理念深入人心。

[参考文献]

社科论文范文12

150年前马克思提出的社会劳动科学化,在当时还只是一种科学预见和理想

150年前马克思所提出的社会劳动科学化,在当时还只是一种理想,但却是一种科学预见。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社会劳动的科学化,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创造性,并成为个人自我实现的手段。但是,这种科学化的劳动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劳动必须具有社会性和劳动必须具有科学性。在这种劳动中人必须主体化。人是劳动生产、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但在当时资本主义的劳动异化的现实情况下,人这个主体并没有真正地主体化,也就是说并没有在真实的意义上成为名副其实的主体。人只有不是用一定方式刻板地训练出来的自然力,而是作为主体支配自然力出现在生产过程中时,社会劳动的科学化才能真正实现。而在当时资本主义的条件下,工人作为被掌握在资本家手中的物质的异己力量支配、奴役的时候,社会劳动是根本不可能科学化的,这时工人所遭遇的只能是被奴役、被剥削的苦难。

社会劳动科学化,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至少应当包括如下一些重要内容:

首先,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要消灭一切形式的人对人的奴役;

其次,每个人在社会中得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第三,要用最节约的、最符合人类本性的方式组织社会生产,不但要节约一切物质资源,而且要节约人本身的人力资源,节约劳动时间;

第四,人类在改造自然界、开发自然界时要对自然界采取友善的态度,不能对自然界进行掠夺式的开发,否则是会受到自然界的惩罚的;

还有,对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要保护,人与自然要友好、和谐相处,破坏了自然环境也就是破坏了人自身的生存,等等。

所有这些重要思想,马克思、恩格斯都是作过明确论述的。马克思、恩格斯所以如此重视人的主体化在社会劳动科学化中的作用,这是因为人的主体性在社会发展规律的构成以及对自然界发展规律的实际运用中起着基础性的、关键性的作用。社会不是无主体的空壳,社会发展规律也不是离开人、与人无关的魔杖,社会发展规律实际上就是人类活动的概率;自然界的发展规律虽然是离开人而独立存在的,但是人类在改造自然界、在与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时,只有正确地认识和自觉地运用自然界的发展规律,才能与自然界和谐相处,人类才能与自然界和谐发展,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满足自己的需要。无论是社会发展规律,还是自然界的发展规律,在人丧失主体性的时候,只能自发地发生作用,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反复论述过,在这种社会条件下,客观规律只是支配人的一种异己的力量。而只有当人成为人类社会结合的主人,成为自然界和人类自身的主人的时候,在人的主体化成为真正现实的时候,自觉地运用自然发展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和人自身的发展规律才能成为可能,社会劳动才能真正实现科学化。

科学发展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成为一种客观的必然的需要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生产力获得快速的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在取得伟大胜利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不平衡、新的矛盾,党中央正是在总结了我们自身的经验教训,并汲取了世界上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有关发展的经验教训后,郑重地制定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问题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使其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课题,不仅继承、坚持了马克思关于社会劳动科学化的重要思想,而且在新的历史条件和新的实践需要的基础上极大地发展和丰富了这一重要思想,使其具有了当代的科学形态。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具有丰富的内涵,而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实践的品格,如果细讲,需要用很大的篇幅,概括地讲,就是: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和谐发展。人类改造自然,与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是人类最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人类挥动四肢、运用大脑智力,发出神奇的力量,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取得了无数伟大的胜利,使人所生活的自然界日益人化。人化自然是人类的伟大创造。但是,人类同自然界的关系不能像侵略者对待被征服民族那样肆无忌惮,而必须对自然界采取友善的态度,要按照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改造自然界;一面改造、获取,一面涵养、保护。自然界如果遭到了破坏,特别是那种无法挽回的破坏,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所以人类应当十分谨慎小心。现在人类改造自然界的力量,不知比前人增加了多少倍,人类改造自然界的范围已经超出了地球生物圈,将人类的触角深入广袤的宇宙空间,这时改造自然界的后果往往不是在短期内、小尺度范围所能预测、预知的,所以,人类更加应当十分的谨慎小心。党中央在这个关键时刻强调改造自然界也要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和谐发展,不仅表明具有广阔的胸怀,而且表明具有深邃的智慧。

人与社会要和谐相处、和谐发展。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同时,也在改造和塑造社会。人类在改造自然界时结成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一方面是客观的、必然的,但这种社会关系带有明显的人类自身设计的印迹。这种社会关系同人类发展的每一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有着紧密的联系,是人类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下的一种选择。人类的这种选择,一方面具有受动性、受制约性;一方面又具有主动性、能动性。人类的社会关系正是在这种不断选择、塑造中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不断合理、不断实现理想的。人与社会和谐发展、人与人和谐相处,是人类的崇高理想,也是人类社会劳动科学化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中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程中,更成为中国人民的自觉的追求。在当代社会主义中国,由于国内国际的原因,阶级斗争虽然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时还会激化,但在全社会毕竟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经常出现的、大量存在的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在人与人之间、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是会发生矛盾的,对于这种人民内部的矛盾,应遵循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原则加以解决。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府在协调、处理这种人民内部矛盾中是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的。我们现在所进行的各种体制改革、制度创新,就是这样的一种自觉的选择和塑造,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追求的理想目标。

人与自身要和谐相处、和谐发展。人类不但在改造自然界、改造社会,而且也不断地改造人类自身;不但通过精神文明建设改造人的社会之性,而且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人的自然之性。在这种改造中也要千万注意和谐发展,不但要按照人类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且要符合人类自身的人格尊严和伦理道德原则,不能对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危害,产生负面效应。总之,人类在改造自身的社会之性和自然之性时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人自身的这种自我改造非常重要,它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能够发挥重要的或是促进或是阻碍的反作用。这种重要性,正如所说:“世界到了全人类都自觉地改造自己和改造世界的时候,那就是世界的共产主义时代。”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中央还提出了自主创新作为新时期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制定了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要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型的国家。党中央最近还强调提出,在科学发展中要注意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安全发展,进一步充实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丰富的内涵。在今后的实践中,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还会不断地充实、丰富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终将使马克思所说“社会物质生产获得创造的特征,并成为个人自我实现的手段”成为现实。

科学发展在今日中国不仅是一种需要,而且成为可能

在当代中国,科学发展不仅是一种迫切的需要,而且有了现实的可能。在马克思生活的那个时代、那种社会条件下,社会劳动科学化还只能是一种科学预见,一种美好的、崇高的理想。在今日的中国,已经实现了社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社会关系的根本性变革,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而且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社会生产力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人的劳动真正实现了社会化,而且社会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人在社会化劳动中的主体地位日益加强,人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的真实的主体。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劳动的科学化不仅成为必需,而且成为可能:

首先,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我们国家的财富是属于全体人民的,人民是我们国家、社会的主人;我们已经消灭了人对人的阶级剥削和阶级奴役,实现了人与人的社会地位的平等。在这种社会条件下,科学发展已经消除了阶级利益的制约和障碍,成为现实的可能。

其次,我国人民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改造人自身的过程中自由度正在不断地提高,在这种改造中越来越自觉,目的性越来越明确,所以,科学发展越来越成为一种现实的可能。

第三,人越来越成为社会劳动的真正的主体,人越来越成为支配自然力为自己服务并使它为人类需要服务的主体,节约劳动时间可以看作生产人自身,所以,用最节约、最符合人类本性的科学方法来组织社会生产也成为可能。

第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用友善的态度对待自然、改造自然,保护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的清洁、舒适也成为可能。

总之,科学发展不但是一种必需,而且成为现实的可能。所以,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非常适时,非常必须,而且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已经不仅仅是一种预见和理想,已经成为活生生的实践的课题和任务。这就更加坚定了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信心和坚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