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时间:2022-11-27 08:02:47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范文1

【关键词】 高等学校; 会计制度; 改革

一、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改革的背景

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为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版,它对规范高校核算、加强预算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教育体制、公共财政体制和高等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经费来源渠道多样化、后勤社会化改革不断推进、校办产业生机勃勃。这些变化无疑对高校的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解决不同会计制度所产生的差异,满足社会对高等学校会计信息的需求,2009年8月,财政部会计司下发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对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新制度在兼顾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信息需求的同时适当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对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行了大胆的改革。《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适时推出,是高校会计制度改革中一次质的飞跃。

二、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在实践中暴露出的缺陷是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必然

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自1998年施行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高校办学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其自身的缺陷也逐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行会计制度执行的会计核算基础无法准确核算收入和费用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时点不同。收付实现制容易造成对实质上已经确认但尚未收到的收入不予确认,实际已承担但尚未支付的负债,在账簿和报表中无法体现,不利于准确提供财务会计信息,防范财务风险;对于跨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在实际收付时予以确认,不能在不同年度分期确认,导致事业结余不实。收付实现制下不区分支出性质,不能反映发展与积累的比例关系,只能确认已经收到的学杂费、住宿费等收入,不能反映应收未收学住费的有用信息,造成会计信息的缺失。

(二)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会计计价不准确

现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这样的会计核算体系会造成资产和净资产信息失真、教育成本核算不实。2005年国家发改委明确提出: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作为教育培养成本的一部分,这与现行高校会计制度不符,因此改革势在必行。现行会计制度对于无形资产及摊销是这样规定的:进行成本核算的单位,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摊销;不进行成本核算的单位,无形资产一次性计入费用。这些规定过于简单,可操作性不强。很多高校在会计核算中未启用“无形资产”科目,更谈不上加以摊销,造成提供的会计信息不真实。

(三)在同一单位事业账户、基建账户形成了两个会计主体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事业账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建账执行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这就造成高校基建会计独立于高校事业经费核算之外,期末高校分别编制事业决算表和基建决算表两套会计报表,分别报送不同的对口主管部门,事实上每一套都不能单独反映高校资产、负债和收支的全貌。另外,高校基本建设资金涉及的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归集界定不够明确,造成基建成本的计算和自建固定资产成本的核算不够准确。

(四)现行制度会计科目设置简单

在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大形势下,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相关的会计科目在高校会计实务中已经应用,但现行高校会计制度没有匹配的相关内容;未设置反映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资产减值准备等相关科目,无法真实反映资产价值;未设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无法核算出售、报废、损毁固定资产的业务。在负债中设置“借入款项”,对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不作区别,难以准确评价高校偿债能力。

(五)报表体系相对复杂,提供的会计信息量较少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高校报送的各类主表、附表、补充报表多达20张,内容互相重复,耗时耗力但提供的有用信息量不大,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没有建立健全公开披露制度,高校财务报表只能满足政府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而不能满足其他相关利益人对高校信息的需求;独立核算校办产业的会计信息未纳入报表反映。

三、《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为适应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形势,2009年8月,财政部会计司下发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适时推出,是高校会计制度的重大革新,征求意见稿解决了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存在的主要弊端,从核算基础到报表体系进行了全面的改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一)《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新举措

1.为适应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新增部分会计科目

新制度增加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工资津补贴、国有资产管理等公共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同时对应设置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累计折旧、文化文物资产、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溢等会计科目。

2.采用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合理确定资产价值与教育成本

为了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合理确定教育成本,要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存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设置“减值准备”,无形资产设置“待摊费用”,保证会计信息的有效性。

3.将基建会计纳入“大账”,保障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为了加强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理顺核算关系,新会计制度增设了基建工程科目,基建工程下设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明细科目。将基建资金纳入高校整体的经济活动,纳入高校事业账统一核算,能真实地反映资产、负债和收支情况。

4.对收入支出类科目进行重新调整,更好地反映高校收支情况

收入类科目设置了财政补助收入、基建拨款、财政调剂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财政返还教育收入、科研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后勤收入、其他收入等七个一级科目,涵盖了高校收入的全部类型,更真实地反映了高校的收入状况。支出类科目设置了教学支出、科研支出、其他业务支出、后勤支出、行政支出、资产折耗、财务费用、其他费用、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等十一个一级科目,支出科目按支出类别进行划分,为教育成本的分摊、核算做好了数据准备。

5.进一步完善了财务会计报表体系

财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及报表附注组成,并相应重新设计表中项目构成,改进了报表结构、完善了报表体系。

(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会计目标定位不明晰

会计目标亦称会计目的,是要求会计工作完成的任务或达到的标准,是沟通会计系统与会计环境的桥梁,是连接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的纽带。现有的高等学校会计目标是什么,目前理论界、实务界的认识并不统一。一直以来,对高等学校会计目标的争论主要体现为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对高等学校的会计目标也未有明确的阐述。建议尽快明确高等学校会计目标,以发挥其有效配置高校资源,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的职能。

2.权责发生制引入的“度”的问题

征求意见稿与现有的会计制度相比,最明显的改革就是适度引入了权责发生制,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核算中。但高校的收入核算部分还依然采用收付实现制,并没有在高校会计核算中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收入部分的会计核算仍按收付实现制进行,这势必导致高校会计报表反映的信息不够准确、科学。有学者将其称为“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指其介于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之间。这就意味着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是两种会计核算基础的融合,既不能完全实现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趋同,又放弃了事业单位原有的“以预算为中心”的核算体系,容易造成会计核算中的“双重标准”。建议尽快确立权责发生制的主体地位,实现会计核算基础完全化、单一化。

3.新制度中部分会计处理与事业单位相关规定不匹配

高等学校属于事业单位,其资产管理要依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余额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已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由此看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有关处理方式与新制度规定不同。因此,建议依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充分考虑利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及其处置收入的性质进行账务处理。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要通过“应缴财政专户款”核算。

4.科研业务收入期末结余的会计处理欠妥

科研项目有其各自的研究周期,一般情况都会跨会计年度,年度末形成的未使用科研经费,与一般意义上的“盈余”有本质不同,因为科研经费结余可能会在科研项目完成后被收回;即使不收回,科研经费也有其固定的用途。如果将科研经费结余一并纳入“盈余”核算,会影响年末结余的真实性。因此,建议在净资产类科目中增设“未结项科研项目”,用于单独反映未完成科研项目的结余。

四、结语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借鉴了现行制度中的优点,摒弃了糟粕,同时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增设部分内容,进一步规范了高校会计核算,为实现我国高校会计核算向全面性和真实性的目标迈出了扎实的一步。同时,也要根据时代的发展、形势的变化,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以更好地发挥其效用。

【参考文献】

[1] 姜彤彤,武德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改革探析——兼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J].财务与金融,2010(5).

[2]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通知[EB/OL].http://.cn/roll/20090814/15233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范文2

一、新版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出台的原因分析

首先,近十几年来,我国公共财政管理制度出现重大变革,随着改革的深入,现实中出现很多新情况,依靠旧版的会计制度无法有效的解决存在的问题。第一,部门预算向统一化方向发展,即一个主体一本预算,这意味着高等学校也应将会计上独立核算的基建项目等收支预算纳入到高等学校整体预算中,而旧版的会计制度则是基账和事业账相互分离。第二,新建立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即一个主体需要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这要求高等学校必须新增加会计科目来反映零余额账户相关信息。第三,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变革导致高校资金来源方式发生变化。高校自主管理的权力得到增强,高校学费收入成为主要的经费来源,并且捐赠、联合办学、校办产业等收入比重逐渐增大,这都要求高校会计制度作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新环境的要求。

其次,旧版高校会计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与现实情况脱节。第一,收入实现制存在无法满足多元化的信息需求的缺陷,如高校已经承担但尚未支付的款项不能及时计入账簿,使得高校存在潜在的财务风险、不能全面反映高等学校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无法提供高等学校绩效考核的信息、无法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等。第二,固定资产容易高估和无形资产信息无法得到准确反映。旧版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计提减值准备,容易高估固定资产价值。旧版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及摊销没有严格规定,造成高校对无形资产的信息披露不准确。第三,基建会计核算与事业会计分设两账的方式进行,前者执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后者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造成高校内部形成两个会计主体,每个主题只反映高校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违背了会计核算反映会计主体的整体经济活动的原则,也不能全面反映高校资产、负债状况。通过将基建业务纳入到事业账,有助于统一会计报表体系,解决了会计主体多元化的问题,从整体上全面反映高等学校会计活动。

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变化的意义

第一,有助于促进公共财政改革和高等学校的发展。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依据的是 2012 年财政部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会计准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符合了高校近年发展的实际情况,新增和调整的部分会计科目与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收支分类等财政改革密切相关,有利于财政改革的切实推进和贯彻落实。

第二,有助于科学反映高等学校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新的高校会计制度新增了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资产损溢等科目,便于在使用期限内分摊成本,有效的反映固定资产耗费状况,有助于准确地反映出高校资产的账面价值,防止出现虚增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现象,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加强高校对资产的管理。此外,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基建数据并入学校财务在建工程科目,实现了基建账和事业账的一体化,这不仅有利于会计主体的统一,也有利于完整的反映高等学校资产、负债以及收支等整体经济状况,降低潜在的财务风险。

第三,有助于财政补助收入的精细化管理。新高校会计制度重新调整了收入、支出类科目,重点反映了财政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支出,并新增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两个科目,并在会计报表中新增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有助于全面清晰的反映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转等状况,有利于提高财政补助的透明度,也有助于财政补助收入的专项管理。

第四,有助于符合会计国际惯例。新版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通过新增、删除、调整会计科目,使之与国际接轨,符合会计国际惯例,如将现金修改为库存现金,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支出项目等,这些改变使得高等学校的会计体系更加与会计国际惯例接轨,提高了其科学性和合理性。此外,新版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更加符合高校实际情况,也更具有实用价值,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三、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变化内容

1.会计制度总说明的变化

通过对比新旧两版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可以发现在出台的会计制度总说明中发生了三方面的变化。第一,会计制度依据的变化。旧版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新版的会计制度还结合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第二,会计核算基础的变化。这个变化主要体现在收入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倾斜。旧版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新版会计核算要求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强调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高校的资产状况、偿债能力、运营成本等。第三,设置会计科目的自由性的变化。旧版会计制度规定不可减少或合并会计科目。新版会计制度则规定可以不设因没有相关业务不需要使用的会计科目。这从侧面反映了会计操作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2.会计科目的变化

新版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的变化比较明显,与旧版相比,有增有减有调整,科目编码也由原来的三位数字改成了四位数字。第一,资产类科目的变化。在新版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新增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待处理资产损溢等会计科目;将现金、材料等会计科目分别改为库存现金、存货;将校办产业投资等调整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用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代替应收及暂付款并删除了借出款。第二,负债类科目的变化。相对于旧版会计制度而言,新版会计制度中新增了应付职工薪酬等;将借入款项、应付及暂存款调整为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交国库款等;此外,将原有的应交税金改为了应交税费。第三,净资产类科目的变化。在新版中,删除了固定基金,新增了非流动资产基金、财政补助结余、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等科目。第四,收入类科目的变化。旧版的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以及其他经费拨款合并为新版的财政补助收入;将附属单位缴款调整为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第五,支出类科目的变化。在新版会计制度中,新增了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以及其他支出;减少了结转自筹基建、拨出经费;并将附属单位补助科目调整为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科目。

3.会计报表的变化

在旧版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以及支出明细表,而在新版会计制度要求中,会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其中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在报表内容和格式上,也根据新调整的科目做出了新的调整,删除了冗余内容,使得报表更加简洁清晰。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范文3

关键词: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亮点;难点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5月27日

一、主要亮点

(一)配合了各项财政制度改革。随着高等学校改革的不断深入,高等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财政拨款是高等学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致性,《新制度》配套新增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与公共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实现了会计规范与其他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明确了会计主体的唯一性。原《制度》,基本建设投资执行的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相关的会计信息在基建账中反映,并编制《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相对独立,基本建设的有关数据长期“游离”在单位会计“大账”之外。《新制度》要求高等学校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会计“大账”,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高校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为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发挥会计信息支撑作用。

(三)凸显了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地位。原《制度》规定:“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基础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新制度》规定改为“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基础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新制度》使会计核算基础中关于权责发生制的业务范围有所扩大,凸显了权责发生核算基础的地位,顺应了高校改革发展的需要。

(四)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力度。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新制度》在净资产会计科目中新增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会计科目,明确界定了结转、结余资金的界限,严格区分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资金的性质,全面规范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分配的会计核算工作,也规范了高等学校的支出以及结余分配管理,提升了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同时,也反映了政府的受托责任和部门预决算管理重要性。

(五)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2010]48号)文件中指出:“高等学校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改革高等学校办学模式,推进高校与地方、行业、企业合作共建,发挥行业优势,完善体制机制,促进行业高等学校特色发展,培养高水平专门人才”。这使高等学校的办学模式呈现了多元化,办学环境的变化,直接影响了会计核算环境的变化,《新制度》就高校在教育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捐赠、无偿调入等资产的计量进行了规范,对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将所取得的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改变了对该类经济业务口径不统一、不入账的现象。此规定增强了高校会计信息可比性和完整性,促进了取得资产及时入账,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确保了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六)完善了会计科目体系及使用说明。《新制度》根据高校教育改革要求,为满足高校经济业务发展的需要,为考虑财政改革对会计科目的影响,对原《制度》下的科目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新增了“财政补助结转”、“累计折旧”等8个会计科目、取消了“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固定基金”等18个会计科目,将原“应交预算款”、“结余分配”等4个会计科目名称进行了修改,对整个会计科目体系进行了细化和调整,将原来的“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进一步细分为“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会计科目,并要求收入和支出按功能分类与经济分类、资金来源渠道同时进行明细核算;同时,还全面完善了各科目核算的内容和明细科目的设置,对会计科目的使用也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这样为高校会计实务操作提供了更为科学、全面的依据。

(七)改进了财务报表体系。《新制度》借鉴了会计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和规定对资产负债表的一些项目、结构、排列进行了调整。一是《新制度》下资产负债表分别按照“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分类列示,反映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而原《制度》下流动和非流动资产是在资产类项目的“流动资产”栏目下以“其中:现金、银行存款……”等项目列示反映;而流动和非流动负债没有明显的界定,表中“借入款项”:“银行贷款”项目的时间期限不明确,故《新制度》将“借入款项”删除,增加“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明确了时间期限;二是《新制度》下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增加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同时扩充了“专用基金”的用途,增加了“非流动资产基金”项目;三是《新制度》取消了“基建借款”项目;四是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对各报表的项目进行了改进。这些调整和改进使高校的财务报表体系与会计惯例更为协调,增强了科学性和条理性,同时也兼顾了高校的实际情况,使高校的财务报表体系更为完整、更为有用,更好地满足了高校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多个方面的信息要求。

二、主要执行难点

(一)应该加大权责发生制核算力度。《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基础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这一规定虽然使会计核算基础中关于权责发生制的业务范围有所扩大,但随着高校的部门预算、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新制度》下的权责发生制的业务使用范围也难满足高校会计主体的核算要求,必须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才能解决高校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收入、费用的确认和计量问题,才能打破一个会计主体同时运用两种会计核算基础进行会计核算的尴尬局面。

(二)应引入多种计量属性进行会计核算。高校会计计量属性主要是历史成本。虽然历史成本容易取得又具有可靠性、可验证性等特点,但随着“高等学校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改革高等学校办学模式,推进高校与地方、行业、企业合作共建,发挥行业优势,完善体制机制,促进行业高等学校特色发展,培养高水平专门人才”([2010]28号)这一目标,高校办学模式、办学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高校在教育改革过程中与政府、行业、企业合作共建,出现的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无偿调入、固定资产处置等经济业务活动,若采用历史成本计量难以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只有坚持以历史成本为主,引入多种计量属性,才能提供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满足高校改革和发展需要。

(三)应增加编制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随者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入,办学多元化的凸显,高校编制的《部门年度决算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收支决算总表等报表只能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不能提供高校一定时期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动态财务信息,不能反映高校的偿还能力、支付能力和变现能力,不能揭示高校货币资金的周转情况和投资、筹资活动的全部事项。增加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能够对资产负债表、收支决算总表起到补充说明的作用,也是连接资产负债表和收支决算总表的平台,便于与国际惯例相协调,从而满足高校未来发展的需要和会计信息披露的需要。

总之,《新制度》紧密结合高校财务制度改革的需要,明确了会计主体的唯一性,突出了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的地位,加强了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完善了会计科目体系和说明,更加符合新形势下高校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希望《新制度》在实践中发现不足,不断提高和完善,更好地为高校改革和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1998.

[2]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立信会计出版社,2013.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范文4

【关键词】财务管理 内部控制 发展模式探究

一、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对于高等学校而言,一般工作的重点都会放在学校的教学工作,只有提升了教学质量,学校才会得到外界的认可在。这样一来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就会存在重视程度不足的问题,导致各种财务管理的问题,因此应该及时的进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改革。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尽管不与学校的教学工作直接相关,然而却在促进高等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学校不同于一般的盈利性组织,其费用来源较为特殊,因此在学校的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方面会更加容易出现懈怠的地方。为了促进学习的不断发展,就应该做好学习的财务管理工作,其中最应该做的就是转变传统观念,高度重视学校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只有对学校财务管理有了正确的认识,才能采取正确的手段与方式,促进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以及内部控制系统的完善。学校观念的转变,就能够给予财务管理以足够的认识,有了端正的态度才能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二、提升学校内部财务管理的相关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对于高校而言,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都是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因此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情况,将直接的影响到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为了保证校方财务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应该着力于提高学校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对于财务管理人员素质的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关于工作人员的专业技巧的提高。对于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相关的从业人员应该拥有过硬的专业技巧。只有专门的会计专业的人才,才能够很好的完成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因此学校在进行财务工作管理人员招聘的时候,应该注重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另一方面关于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就是工作人员本身,工作人员能不能认真的对待财务工作,在工作中是否会出现的状况等等。因此,应该定期的进行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培训,不断的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财务管理体系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进行

为了学校的长远发展,就应该做好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针对当前不同的学校,校方应该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针,根据自身学校不同的特点以及发展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适合与本校发展的财务管理政策措施。这就涉及到两方面的内容,首先是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建立起学校的财务管理体系,以促进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就是,在学校财务管理体系已经建立的情况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当前的管理体系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这就需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具体要求,对当前学校的财务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和更新,这样才能促进学习的财务管理工作。同理而言,对于学校的内部控制体制,也是为了促进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对于学校内部控制体系的发展也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就是根绝学校的实际发展情况,建立适合本校的内部控制体系,另一反面就是不断的改革和已有的内部控制体系,以适应新时期学校财务管理的需求。

四、多方面入手,建设节约型校园

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已经成为的当今时展的潮流,对于学校的发展而言,应该积极的顺应这个时代大潮,积极的打造节约型的社会。在学校会计管理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更加应该注重节约问题,和节约型校园的建设工作。对于高校节约型校园的建设而言,主要从开源,节流,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进行。首先在学校的公共设施方面,应该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在满足教学计划和学生们学习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减少能源资源的浪费,比如在一些教室内,应该人走关灯,并注意学校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同时在学校而言,应该积极的科研工作,尽可能的承接国家项目,在全体师生的努力下完成国家交给的项目,同时可以获得项目的资金支持以及项目完成后的奖励,这对学校的财务而言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学校的财务来源较为特殊,应该更应该注重会计制度改革中的节约型校园的建设工作。

五、结束语

校园财务管理对于高校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做好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才能够更好的促进高校的长远发展。通过调查分析可以看出,在当前的高校会计管理中存在者较为严重的问题,因此,应该积极的进行高校会计制度的改革。学校的财务来源不同于一般的盈利性企业,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在促进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方面,更加应该实事求是,以促进高校的整体发展。本文通过对当前高校会计制度的分析,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对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探讨。首先应该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这是做好高校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同时要不断的提升学校内部财务管理的相关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并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财务管理体系,以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进行。当然还应该注重节约型校园的建设,顺应时展的潮流。

参考文献

[1]郦解放,饶宝红.美国大学的财务报告公开制度与启示——以加州州立大学长滩分校为例[J].比较教育研究,2009(01).

[2]梁芳.我国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变迁及改革路径[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3).

[3]朱爱华.修改和完善高校会计制度的探讨[J].教育财会研究,2006(01).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范文5

[关键词]高校;会计制度;成本核算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6.000

[中图分类号]G6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16-000-02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实施,给高校成本核算提供了良好的核算基础。当前,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管理制度的不断改进,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等,高校已发展为自主办学、面向社会的独立法人实体,以往单一的财政拨款教育投入,也逐渐演变成以财政拨款为主的多样化渠道筹集方式。由此可见,高校管理体制的改革、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提高,是当前高校与政府共同面对的难题。

1 高校成本核算现存问题分析

1.1 成本核算意识淡薄

我国高等院校所需成本长期以国家政府财政部门投入为主,这种方式能够有效解决高校教育经费的来源问题,直接由政府相关部门承担其经费筹措责任。但正是在这种惯性思维指导下,大部分高校忽略对政府教育投入的合理使用,更不注重其支出项目是否具备经济效益。因此,在教育经费使用中,高校缺乏主动进行成本核算的意识,不利于提高教育专项资金利用效益。之所以产生该问题,一方面是高校领导主要为科研、教育专业的毕业生,不具备成本核算等财务知识,尚未认识到高校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则是高校教职工普遍认为成本核算与自己无关,只需高校领导层处理即可。

1.2 基础理论研究匮乏

现阶段,高校成本核算基础理论研究有待完善,其不足之处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确定成本核算的具体对象时,由于学者之间的争议相对较大,致使成本核算对象陷入无法明确的尴尬局面。二是成本核算范围过于模糊。一般来说高等院校的成本核算范围是教育培养等相关费用与财政支出,而在现实中这些经费的支出项目被分作教师离退休、教育科研、后勤保障和学生奖助学金等费用。三是缺乏有效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法。当前高校在成本核算过程中,只单纯地整合堆集相关财务数据,尚未形成规范有效且统一的成本核算方法。因此,从这三个方面来看,高校成本核算在理论研究方面还较为匮乏,有必要进行完善。

1.3 高校成本核算的其他问题

第一,核算基础始终采取收付实现制,该制度严重制约着高校成本核算,特别是确认收入支出方面。凡是发生过的现金支付,无论属于本期与否,均体现在记账凭证中,而对于未发生的收支则不做记账处理。但这种形式在高校成本核算过程中,将严重降低成本数据信息的真实可靠性。第二,过度重视支出核算,忽略成本核算。由于高校运行长期依靠国家政府,缺乏强烈的经济意识,普遍认为院校不会面临破产风险,受到这种思维模式的影响,高校在成本核算方面严重乏力,对核算务实较为生疏,以至于在实际核算过程中,仅仅核算支出项目却忽略成本核算。第三,对固定资产不做折旧财务处理。高校一般采取与行政事业单位相似的会计核算方式,因此在处理固定资产时,通常不做计提折旧摊销操作,无法体现教育服务过程中其产生的价值损耗,甚至使其与高校成本体系相脱离,进而对高校成本核算产生不良影响。

2 高校成本核算的重要性

2.1 有利于高效管理考核开展

当前高校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既往政府包办的模式逐渐演变为自我发展的独立法人实体。无论基础建设、人才引进还是招生就业等方面,均已实现与市场的衔接,但这种发展使高校必须面临办学风险。再加上社会各界对高校会计信息有更高的要求,导致传统报账式核算方法明显不适应,这些现象加强了社会对院校成本核算的需要,并推动了高等院校成本核算体系的建立。因此,从管理高校的角度来说,成本核算是其最重要的考核指标,对高校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2.2 有利于优化高校资源配置

现阶段,我国高校存在教育资源浪费和教育经费匮乏的问题。据相关调查资料显示,当前大部分高校以提升教学质量为重心,但忽略高校内部管理,严重缺乏办学成本效益意识,比如:某些高校极易出现教学硬件设施重复购置、设施利用率低下、安排行政管理人员过多等现象。这就需要科学准确地制订高校成本预算方案,对所需财务成本进行充分合理精确的计算,以达到有效控制成本的目的。从这个角度来说,高校成本核算是其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条件。

2.3 有利于促进高校教育发展

目前,高校产业的发展方向逐渐由公益化转为产业化,而高校主要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高校学生则通过参与相关活动沉淀知识、培养能力,进而回馈社会实现其内在价值。但这一内在价值增值过程相对较长,需要耗费大量的成本。因此,高校必须妥善处理“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尽量以最低投入培养优质生产人才,保证良好的财务控制状态。由此可见,成本核算对高校教育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

3 优化高校成本核算的策略

3.1 高度重视高校成本核算

对于企业来说最终目的是实现利润最大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高度重视成本控制。而高校虽非盈利机构,但成本控制仍然非常重要。因此,要不断完善高校成本核算体系,高校各级管理者必须高度重视成本观念。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成本核算研究机制和标准。尽管我国学术界在高校成本核算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国家仍需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其深入发展,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重视高校成本核算研究机制的建设。

3.2 优化高校成本核算方法

从当前高校成本核算方法来说,具体可分为两种。一种为双轨制核算,由于高校主要采取收付实现制进行成本核算,这种方式极易产生不良后果,因此学术界提出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与收付实现制核算充分结合来进行转换。双轨制核算增设项目包括预提费用、教育成本和公共费用等,其能够使总账科目联系明细账科目,从而促进高校成本核算有效结合高校支出核算。另一种为单轨制核算,当前高校日常会计核算务实主要遵循核算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以此来进行高校成本核算。

3.3 强化高校成本核算主要流程

通常高校成本核算流程主要涉及五个方面:第一,收集整理高校非财务与财务的资料,这些资源的来源为高校财务部门,其主要包括汇总数据和明细数据,具体科目分为设备资本性、人员经费和补助的支出数;第二,明确成本核算对象、范围与周期;第三,高校成本会计科目的合理设置,通过设置会计科目确保高校成本核算的完整性、系统性,但必须基于权责发生制来转换事业支出数据;第四,落实归档、记录、核算及分配工作;第五,加强高校成本报表编制,所谓成本报表就是对审核周期内成本水平和教育经费支出情况的真实反映,即高校成本核算的实质性体现。

4 高校成本核算体系的构建策略

4.1 明确高校成本核算的前提

高校会计与企业会计不同,在展开高校成本核算之前,必须对会计主体和分期重新确认。而高校成本核算的会计主体为整个院校,学生培养周期制则为会计分期。然后再根据其特定运作规律,明确肯定会计时间为当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与此同时,高校方面必须严格遵循成本核算基本原则,如:实际成本计算、权责发生制、相关性、分期核算等原则。

4.2 确定成本核算的内容框架

第一,人员经费,即教学、教研和各职能管理人员的工资。教学、科研人员的工资主要包括课时费、基本工资、实习指导和实验等经费;各职能管理人员的工资主要是指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教训教育管理等人员的工资。第二,运行经费,即指引、协调全体教职工与学生,以及维系高校健康持续运行的必要经费保障。合理利用经费既能充分利用有限资源,也能合理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开展。通常运行经费就是指行政管理、教学业务、后勤保障等密切关系师生教学与生活的经费。第三,基本建设经费,其作为高校固定成本,主要指学校实物资产,包括体育器材、实验仪器、教学辅助设备、附属校区、教学楼、学校占地、学生宿舍及食堂等,这些均为高等教育货币性资金的具体物质体现。此外,要保证教学活动等职能正常有序运行,高校方面有必要加强相关维修维护工作,这也属于基本建设经费范畴。第四,可持续发展经费,高校最主要的职能是为国家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同时高校还是我国科学研究的中坚力量。近年来,随着校企合作模式进一步深化,以及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校科研工作与国家社会可持续发展和院校教育教学活动之间呈相辅相成的关系,而可持续发展经费就是推进高校科研项目开展的条件,也有助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培训教师教研队伍等。

4.3 设置成本核算会计科目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包括教学支出、科研支出、后勤支出、财务费用及其他费用等,其作为高校费用支出的全面详细反映,不但是对各高校多样化支出结构的充分考虑,为成本构成分析提供了极大便利,更是政府拨款和各高校成本核算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虽然,从表面来看这种科目设置,可让高校根据教学活动各职能按照责任中心对成本费用进行归集,有助于全面反映高校成本行为。但就成本核算方面来说,还应遵循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原则、谨慎性原则,设置以核算支付期与归属期相反的支出项目,并设置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比如:增设会计科目预提费用、待摊费用和坏账准备,从而解决高校学生欠费等问题,实现对成本费用的全面核算估计,同时还应设置奖助费用等其他费用科目。高校除对上述成本进行核算外,还对人才培养的成本进行核算。奖助费用通常指对学生保障性的支出和奖助学金。近年来,该项支出数额随着我国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不断完善逐渐呈现出上涨趋势。

5 结 语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以及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高校成本核算的重要性日益突出。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能够满足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所提出的要求,有助于促进高校成本核算的正常有序进行以及政府部门对拨款收费标准的科学合理制定,并在提高高校办学效益和加强内部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高校方面应加强成本核算观念,从思想层面上提高重视程度,深入研究探析高校成本核算方法,以实现高校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高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于洪丽.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下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析[J].企业导报,2015(18)..

[2]杨昕烨.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下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研究――以S大学为例[D].宜昌:三峡大学,2015.

[3]林建飞.新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下生均教育成本核算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5(3).

[4]徐光英.执行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培养学生成本的会计核算[J].湖北科技学院学报,2014(9).

[5]燕廷淼.试论高校新会计制度与成本核算[J].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范文6

关键词: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改革;措施

中图分类号:G64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3-000-01

经济环境的变化带来的是社会方方面面的变化,但是如果其体制没有与变化相适应,最终就会被淘汰。我国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仍然延续计划经济时的老步调,没有对其中的漏洞和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改革,这样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就成为了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的阻碍。

一、高等学校财务会计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

(一)高估净资产

高等学校现行会计制度下很容易对学校的净资产进行高估。首先,对于学校的基建设施(教学楼,实验室,学校设备等)只计算了其购买和修建时花的资金,没有对其进行折旧计算;其次,对于收取学费时对部分困难学生进行延期收取或者免除学费时没有将账目核对进学费实收款中,这就导致学校账目中所记录的学费数额与实收数额是有差距的;最后,学校大多实行扩招,这就使得大部分学校需要举债来扩建教学楼等基础设施,但是在计算账目时,学校的财务部门并没有对还款期限中应付的利息进行周全计算,这使得一部分资金在没有任何记录的情况下就流出。

(二)基建资金与教育资金分离

现行高等学校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中,基建资金与教育资金是分离的,也就是说,基建资金和教育资金管理分属两个不同的部门管理,这就导致了学校内部资金的不透明。因此,学校在收取教育经费(学费)时没有参照物(基础设施建设是学校的重要投入,应该对学校的教育经费收取有很大的指向作用。)且在进行基建资金贷款时,学校基建财务部也没有根据教育经费的收取状况适当贷款,减少利息损失。

(三)缺乏资金预算和突发状况资金准备

高等学校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中,仅仅将学校的财务做成三个部分,资产负债表、资产收入表以及资产支出表。但是对于学校资产运行三个报表远远不能够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合理有效的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中,需要对资金做出预算,准备一部分应急资金作为学校的固定资金。此外,对学校的资金应做出相应的现金流变化,加强对资金来源,资金流向的监管,确保资金的透明性,保障资金的合理配置。

(四)历史较长,难以适应现代经济发展

1998年开始实行我国高等学校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一方面,在前期此制度的确促进了高校资金管理,保障了高校资金的合理运行;另一方面,也应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高校资金来源与资金支出已经远远超出了此制度中所包含的条目,只有对其改革,才能促进我国高等学校的发展。

二、我国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的意义

(一)财政资金透明化

我国高等学校很长一段时间一来都采用两个财务部门对学校内部财务进行结算与分析,两个部门并不互通,这就使得财务的资金流向并不清晰,且对于学校的资金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也不能对资金进行统筹规划。但是在进行了学校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后,学校的资金走向,资金收入都有了极为清晰的记录,学校的学费标准制定以及对基建资金缺口有了更为准确的认识,使得学校的资金分配趋于合理与透明。

(二)对学校的资产有准确的预估

首先,将学校的教学楼,教学设备进行每年一次的折旧计算将会对学校的资产做出更为准确的预估,这就对现在学校大幅举债办学的情况有所抑制;其次,折旧计算让学校高层更为清楚地了解学校的资产状况,减少其对学校资产过于乐观的估算,使得办学规模稳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学校资金能够负担),保障学校的资金安全。

三、对高等学校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措施

(一)合并高校内部的财务部门

基建财务与教育财务分开极大地降低了学校资金的透明度,对学校资金分配造成了很大的阻碍,所以这也是高等学校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措施中最为关键的一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将两个部门合并,将基建资金与教育资金相联系,制定出合理的学费标准,再根据所收学费,制定出学校的筹款金额。让学校的资金在一个透明的环境下运行,实现有效的权责制度,将“财政大权”与应付责任相结合,加强对财务部门监督。

(二)完善财务报表体系

财务报表不能仅仅显示出学校的贷款、支出、收入情况,还应对学校的应收款项、投资情况、银行利息等等条目进行详细的记载,真正做到每一笔钱的收支在财务报表中都有所体现。更为重要的是,要对学校的教学楼,学校的器械设备做好统计,每年进行一次折旧计算,对学校的资产有更为清晰可靠的估算。同时对于债务情况也要分类记录,将其分为长期借债与短期借债,对还款时间做清晰的标注,使其作为学校财务支出的重要依据。

(三)国家部门对原有高校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删减

原有高校财务会计制度使用至今,已经日益显现出与高校实际财务情况的矛盾与冲突。要想适应学校财务的发展,有关部门就应该仔细思考,广泛走访各个高校,对原有高校财务会计制度做一定的修稿,增加一些新条目,删除一些不符合高校发展的旧条例,最终制定出一套适应学校财务发展的政策来。

四、结束语

学校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应该在遵守现行法令的基础上适应学校内部资金运转的实际情况,积极对学校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进行改革,才能使得财务制度达到帮助学校发展的目的。同时,改革也能减少制度中的漏洞,使得学校的资金运行更为透明、安全,对于学校对资金进行合理配置大有裨益。

参考文献:

[1]严狄.试论我国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改革问题[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09:32-33.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范文7

(一)会计核算基础新旧制度在会计核算基础上有较大变化。旧制度“总说明”中明确“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新制度则规定“高等学校会计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基础”。这一变化意味着权责发生制核算不仅只在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方面应用,还扩大其在资产类、收入类业务中使用的范围。例如,资产类中除文物文化资产外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对高校运转过程中所耗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成本通过分期计提折旧(摊销)的方法予以确认和计量。对于科研业务收入也可采用权责发生制予以确认,如“按照实际收到或应当收取的价款”计入科研业务收入中。其他业务收入中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确认按权责发生制,其他业务收入中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培训收入、合作办学收入也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予以确认。会计核算基础的变化后,高校会计核算中会计科目的设置及其核算内容也将发生变化,同时对高校会计期间盈余带来重大影响。

(二)会计要素、会计核算内容及其会计科目旧制度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大要素,而新制度中明确地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大要素。从要素名称来看,将原来的“支出”要素改为“费用”要素,变化不明显。但从要素所包括的具体内容来看,其核算内容有较大变化。一是基建建设投资纳入“大账”。旧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而新制度要求将基建建设投资与教学科研经费共同核算,纳入高校“大账”。为适应该变化,会计科目中增加了“在建工程”、“基建工程”一级科目来核算高校基本建设所发生的实际支出,增设“基建拨款”来核算高校收到的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基本建设拨款,高校的基建贷款也纳入高校负债类的“长期借款”科目的二级科目中,同时取消了“结转自筹基建”科目。二是新增资产折耗内容。为了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合理确定教育成本,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折耗。为定期核算资产价值耗费,将不计折旧的文化文物资产设置“文化文物资产”单独核算,同时增设“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在费用类科目中增设“资产折耗”来核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或摊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这一变化将对高校财务实务工作尤其是首次执行新会计制度时产生重大影响。三是新增预算会计科目。为满足“既提供绩效评价需要的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信息,也能提供预算管理需要的预算收支信息”需要,新制度在科目设置上采用“双轨制”,即平行设置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来实现会计信息提供的多重性。在财务会计科目设置的基础上,新增“预算收入”、“预算支出”、“本年结余”和“累积结余”四个一级预算科目作为平行科目。其中“预算收入”对应财务会计科目中的收入类一级科目,“预算支出”对应高校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以及费用类中除“资产折耗”、“以前年度盈余调整”外的一级科目。在账务处理上,新制度明确了“可以与财务会计科目平行记录;也可以平时不作记录,在期末根据财务会计有关数据调整记录。鼓励高等学校进行预算会计科目平行记录”。四是新增公共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随着近年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工资津补贴、国有资产管理等改革政策的实施,实务中已经启用的了相应的会计科目,在新制度中再予以明确。如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缴非税收人、财政调剂收入等科目。五是会计科目其他方面的变化。一级会计科目编号由3位变为4位;取消了借出款、固定基金、经营结余、结余分配、经营收入、拨出经费、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等一级科目;部分一级科目核算内容并入其他一级科目中,科目名称上有所变化但核算内容不变等。

(三)财务报表的变化旧制度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报表是反映高等学校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收支情况说明书等”,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财务报表是反映高等学校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及预算执行结果等会计信息的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以及报表附注”。不同点为:一是名称表述上的不同,如由“会计报表”改为“财务报表”,“收入支出表”改为“收入费用表”;二是资产负债表(月报)中不再将的收入、支出要素列入;三是新增“预算收支表”和“基建投资表”;四是将收支情况说明书改为“财务报表附注”,会计信息内容更丰富。

二、新制度对高校财务状况与会计盈余的影响

(一)新制度对高校财务状况的影响由于新制度将基建会计纳入高校财务统一核算,改变过去一个高校两个会计主体的不利局面,从而更能完整地反映高校的整体经济活动。高校基建工程支出、基建贷款均在高校资产、负债项目中予以反映,高校资产更加完整,能反映出高校因基建贷款所带来的财务风险,从而促使高校加强风险管理。另外对固定资产等根据使用情况计提折耗,能较真实地反映资产的价值。因此执行新会计制度使高校财务状况更全面、完整、真实。

(二)新制度对高校会计盈余的影响新会计制度对高校当期盈余也会产生较大影响。新制度对当期会计盈余的产生影响的主要在于资产折耗、部分收入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由于旧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计折耗,因此支出中不包括资产折耗,从使事业结余偏高;而根据新制度的费用中包括资产折耗,会使费用增加,从而使当期会计盈余大大减少。另外,新会计制度中对科研经费收入等部分收入高校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来确认,从而影响当期收入从而影响会计盈余。这些变化一方面有利于高校核算教育成本,另一方面也会使高校的办学效益凸显。

三、高校执行新制度的准备工作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高等学校会计核算规范体系,属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组成部分,执行新会计制度有利于促进高等学校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也有利于提高高等学校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因此高校要充分认识执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新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加强领导、部门配合调整涉及面广,其具体业务会涉及到高校内部各相关部门;同时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对高校会计盈余的影响会凸显高校的办学效益,甚至会影响高校内部某些部门或个人的利益。因此新旧制度衔接不仅仅是由高校财务部门可以独立完成的具体实务性操作工作,它需要高校成立由高校领导、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来领导开展具体工作,如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日程、按日程督促检查工作等,这样才能实现新旧制度的平稳过渡。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范文8

【关键词】 高校; 会计制度; 实施; 平行记录

财政部已于2009年8月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其主要变化之一就是适当引入权责发生制,平行设置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期末编制预算收支表,既提供绩效评价需要的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信息,也能提供预算管理需要的预算收支信息。对预算科目的使用,《意见稿》中规定“可以与财务会计科目平行记录;也可以平时不作记录,在期末根据财务会计有关数据调整记录,鼓励高等学校进行预算会计科目平行记录”。虽然制度没有要求必须采用平行记录,但是从预算管理的角度出发,高校只有采用平行记录的方式才能满足预算执行和控制的信息需求。本文基于平行记录的假设,对高校为什么要采用平行记录,如何实现平行记录,平行记录的核算方式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怎样改进等进行思考,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实施具有一定的意义。

一、平行记录产生的动因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和经费来源等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相应地对高校财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校是一个承载着高等教育职能的公共部门,高校财务作为公共财政的一个分支,不仅需要提供预算执行情况和结果的信息,而且需要提供详细、全面的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信息,披露绩效、债务风险、全口径成本等运营信息。正是这些信息需求导致了对现行收付实现制基础会计的诟病,对权责发生制基础会计的推崇。收付实现制以资金收付为标准确认交易和事项,侧重对现金收支的控制,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与预算遵守最为相关和可靠。权责发生制以经济事项和交易的发生为标准确认,而不论资金收付时间,可以提供更真实的财务状况、运营绩效信息,在期末可以调整编制收付实现制的预算收支报表。然而,从高校预算管理和控制的角度出发,一方面需要年终的预算执行结果信息;另一方面需要对日常预算执行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在这方面收付实现制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所以,引入权责发生制不是取代收付实现制,而是两种基础的并存。平行记录正是两种确认基础并存的核算方法,这种方法产生两种基础财务报表,实现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两大财务目标。

二、《意见稿》中关于平行记录的具体规定

《意见稿》说明中明确指出“高等学校会计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据此设置的科目称为财务会计科目。除此之外,《意见稿》设计了四个预算会计科目,分别是预算收入、预算支出、本期结余和累计结余,对同一笔经济业务分别用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进行平行记录。《意见稿》对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核算均强调“与预算口径相一致的基础进行记录”,对应借或贷“本年结余”。由于结余是收支的差额,所以运用平行记录关键是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预算收入在财务会计收入确认时,按照预算口径对财务会计的收入发生额进行一定的调整后进行明细核算。特别提到对接受实物捐赠、盘盈的固定资产,在确认其他收入时不确认预算收入。预算收入设置财政拨款、基建拨款、财政调剂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财政返还教育收入、科研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后勤收入和其他收入九个一级明细科目,与财务会计收入类科目一一对应。

预算支出的确认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发生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时,在确认相关资产时按照预算口径确认预算支出;二是在发生财务会计费用类除资产折耗外的支出时确认预算支出,特别提到对捐出实物、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确认其他费用时不确认预算支出。按照预算口径对财务会计费用类支出发生额进行一定的调整后进行明细核算。预算支出设置财政拨款支出、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外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四个一级明细科目,与财务会计费用类科目的设置不对应。

三、平行记录的相关问题

(一)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是会计科目还是会计要素

根据会计理论,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是组成会计报表的基本单位,是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和计量的依据。而会计科目是按经济内容对会计要素的进一步分类,是对经济业务进行核算的工具。由此可见,会计要素是属性层面的分类,会计科目是内容层面的分类。《意见稿》对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按核算内容设置多级明细科目,并以此为框架构建预算收支表,反映预算执行结果的信息。从一系列的安排来看,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更符合会计要素的概念。

(二)关于预算收支确认的问题

会计确认是将具体的经济业务作为会计要素加以记录和列入报表的过程。确认的目标是解决确认什么、何时确认、如何确认和确认多少四个问题,后三个问题都与会计期间的概念紧密相连,实际上是对确认基础的选择。

1.关于确认什么。《意见稿》中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确认范围是以财务会计收入和费用的确认范围为基础,对资本性支出确认预算支出,对资产折耗和以实物形式体现的收入和费用不确认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如接受实物捐赠、盘盈的固定资产、捐出实物、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等。总的来说,预算收支只反映财政拨款和自有资金的取得和使用,不反映长期负债和长期债权、产权的资金取得和使用。然而,在目前大多数高校高速扩张、大额举债搞基建、多方合作搞民办教育的情况下,这部分资金是高校编制预算时必须一并考虑的。如果预算收支表不反映这部分资金的取得,也不反映相应的支出,那么高校的某类支出会被人为割裂。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范文9

一、 新旧制度关于无形资产核算的差异分析

新制度在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方面都有所变动,下面详细说明新旧制度的具体差异。

(一) 无形资产确认方面

旧制度对无形资产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只是通过列举法明确了无形资产的核算范围,具体规定“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版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新制度比旧制度在无形资产的确认上更科学、更明晰,首先定义无形资产是“高等学校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其次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无形资产类型,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最后还明确了“高等学校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与旧制度相比,由于“商誉”并不完全符合新制度无形资产的定义,因此未将其列入无形资产的核算范围。

(二) 无形资产计量方面

1.核算涉及的会计科目。新制度根据目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对无形资产核算涉及的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与旧制度相比,新制度最大的不同点是在“无形资产”科目下新增加了“累计摊销”科目,处置无形资产时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进行;另外在核算过程中涉及的一些对方科目由于新制度的整体变动而有所不同,如“固定基金”变为“非流动资产基金”,支出类科目在旧制度基础上有所增加。这些科目的增加和调整使高等学校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更加科学与合理。

2.取得时的会计核算。旧制度对取得无形资产只明确了两种情况,一种是购入无形资产,按实际支出数,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另一种是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确认的无形资产价值,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但如何确认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并没有明确。

新制度对取得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有较大的变动,首先,在取得方式上更加细化,共区分了四种情况,一是外购无形资产,二是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三是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四是接受捐赠、无偿调入无形资产。其次,在会计处理上,为满足预算管理和高等学校会计处理收付实现制的要求,将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具体会计处理是按无形资产使用部门不同分别借记“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区分不同资金支付方式分别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再次,虽然新制度在无形资产取得时全部进行了费用化处理,但为了高等学校资产管理和成本管理需要,资产负债表上还需要反映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因此引入了虚拟摊销无形资产的方法,即在无形资产取得时,在确认费用的同时再做一笔分录,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最后,新制度对四种不同形式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的其他支出;二是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处理,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软件开发费;三是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成本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确定成本,之前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支出,不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四是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按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无形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即人民币 1 元)入账。

3.无形资产推销的会计处理。旧制度规定,各种无形资产应视实际情况合理摊销,摊销无形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除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外,应当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但与旧制度不同的是,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高等学校支出。按月摊销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同时新制度还对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摊销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与旧制度相比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4.无形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旧制度未对无形资产后续支出进行明确规定,新制度则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为增加无形资产的使用效能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升级改造或扩展其功能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进行虚拟资本化处理,会计处理方法与取得无形资产时相同;对“为维护无形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漏洞修补、技术维护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进行费用化处理,不增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发生时按无形资产使用部门借记相关支出科目,按资金支付方式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

5.处置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1)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旧制度规定:如果是已入账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的无形资产价值借记“对校办产业投资/其他对外投资”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如果是未入账无形资产,先按评估确认的无形资产价值将无形资产入账,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再按已入账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的会计处理进行核算。

新制度规定:如果是已入账无形资产,按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 科目,同时注销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如果是未入账无形资产,无需做注销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这一步会计处理。

对比新旧会计制度下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主要区别一是新制度下投资成本不仅包含评估价值,而且包含相关税费;二是会计科目的名称有所变动,“对校办产业投资”和“其他对外投资”科目变更为“长期投资”,“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和“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变更为“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三是新制度中未入账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不需先增加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这一步。

(2)转让无形资产。对转让无形资产的处理,新旧制度最大的不同点在于新制度将转让过程中的业务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归集核算,处置完成后结转净收入或净损失,旧制度直接通过收入和支出科目核算。

旧制度规定:转让已经入账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收到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教育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经营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新制度将出售、无偿调出和对外捐赠无形资产归为一类统一规定,分步核算:第一步是先将账面无形资产价值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即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和“累计摊销”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第二步是实际转让、调出、捐出时核销“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中对应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即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第三步归集处置过程中的收入和支出,如收到价款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如发生相关税费支出时,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第四步处置完毕结转损溢,如为净收入,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应缴国库款等”科目,如为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3)核销无形资产。新制度增加了无形资产核销会计处理,当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高等学校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核销。准备核销时,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账户,即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和“累计摊销”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将基金中对应的该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转出,即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6.无形资产科目余额的含义不同。由于新旧制度关于无形资产核算的会计科目设置有所变动,因此两种制度下无形资产科目余额所代表的含义有所不同。旧制度下“无形资产”借方余额代表高等学校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新制度下“无形资产”借方余额代表高等学校无形资产的账面原值,该科目借方余额减去“累计摊销”的贷方余额后与旧制度下“无形资产”借方余额所代表的含义一样。

(三)无形资产披露方面

旧制度在无形资产对外披露方面无特别要求。新制度将会计报表附注作为高等学校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要求在附注中披露一些重要事项,其中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披露事项包含: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以名义金额计量理由的说明;重要资产处置情况说明;重大投资说明等。新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报表使用者更详细、客观地了解高等学校无形资产相关情况,比旧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二、新制度下无形资产会计核算问题探讨及改进建议

新制度的实施为高等学校无形资产的管理提供了更详细、可靠的会计信息,提高了高等学校会计信息质量,也更有利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无形资产的管理,但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无形资产初始计量方面

新制度在无形资产取得时共区分了四种情况,其中外购、委托开发、接受捐赠和无偿调入这三种方式的初始计量以市场价为基准,比较合理,这里主要针对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进行讨论。新制度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成本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确定成本,之前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支出,不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这种计量方式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从实际情况看,新制度的实施并未有效推动高等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大量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并未及时入账。分析原因,一是高等学校内部管理问题,各部门间的信息传递不及时,掌握无形资产信息的部门并没有将信息及时传递给财务部门;二是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是提前支付的,最终能否批准存在不确定性,而这些费用发生时已计入当期费用,等获得批准后确认无形资产时已过了很长时间,再回过头来找当时发生的费用是非常不易的;三是以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作为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既不符合历史成本原则,也不符合公允价值原则,这些费用只是取得无形资产时所发生费用的一小部分,根本不能代表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同时这些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也不是用这部分费用就可以衡量的,需要进行专门的评估才能确定。这样规定实际上是歪曲了无形资产的成本。

由于高等学校中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数量相当大,必须纳入会计核算体系,才能客观真实反映高等学校无形资产状况,考虑到上面分析的几方面原因,建议对高等学校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进行简化处理,全部以名义金额入账。这样计价的依据是这些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一些成本无法准确归集计量,历史成本无法可靠取得,另一方面是这些无形资产尚未进行实质性开发,是否具有市场价值还不能确定,公允价值也无法可靠计量,既然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都无法可靠取得,以名义金额入账是最好的选择。同时以名义金额入账有利于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因为计价问题简化,只要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将无形资产目录传递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就可以及时入账,不需要再倒查成本,更利于无形资产管理。

(二)无形资产摊销方面

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但由于无形资产类型不同,技术进步对不同类型无形资产的影响也不同,对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一些使用年限确定,受科技进步影响较小的无形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还是比较合理的,但对于一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应用软件等无形资产,受技术进步的影响非常大,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就不符合谨慎性原则,无法真实反映无形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如参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式进行加速摊销更能客观真实地反映高等学校无形资产价值。因此,建议对高等学校无形资产区分不同类型选择更加合理的摊销方式。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范文10

 

引言

 

当前我国高等院校的办学方式、办学理念及办学环境相对于先前有了较大的变化,这在很多方面导致当前执行的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在很多方面已经不能满足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工作的需求。因此,全面的实现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分析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与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实际意义。

 

一、全面实施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现阶段,我国高等学校教育方向已经从先前的金英型教育转变到大众化教育方面,导致非常突出的供应与需求矛盾。同时,随着高等院校后勤工作的社会化管理、高等院校校园的不断扩建等类似情况的不断出现,传统的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在很多方面已经与当前形势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再加上高校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多,各种经费的消耗不断增加,全面的实现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已经成为了高等学校全面发展的必然需求。

 

二、当前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宏观方面的问题

 

首先先前的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中所罗列的相关内容与政府的收入与支出项目不太相同。例如,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中所规定的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等方面与政府内所规定的收入与支出分类存在较大的差异。

 

其次,先前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高等院校财务风险分析客观需求存在较大的不适应性。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随着高等院校的大众型教育,部分高校为了更好的获取发展资金,采用了很多不合理的社会性融资方式,导致自身“债台高筑”,不仅导致了高等院校无法正常发展,同时也提升财务工作的风险。

 

(二)微观方面的问题

 

首先,先前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中存在很多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其内实行的收付实现制不能将整个高校的负债与资产如实的反应出来。

 

其次,在进行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核算时,仅仅对其原有的价值进行核算,没有提及其折旧,从而导致高校内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与账面的价值存在较大的出入。

 

第三,先前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中不能准确的反应出年终事业结余。虽然其对年度预算进行了安排,但是由于不能支付资金结余,从而降低转入到对应的“事业结余”账户中,这样得到的结余数目是不够准确的。

 

第四,先前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基础设置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多数情况下,其不能如实的将高等院校内实际的资产情况反映出来。

 

第五,先前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在基建方面存在的问题,因为高校内基础建设所用的核算方法存在的差异,导致高校内基础建设方面的核算仍旧独立与高校会计核算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高校内部形成的财务报表,不能全面有效的将高校的负债、资产情况全部的反应出来,从而导致高等院校负债不够真实,高等学校基础建设项目成本核算不够准确。

 

三、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及策略

 

(一)教育培养成本核算为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的主要方向

 

1.全面的核算高等院校教育培养成本的必要性

 

政府可以通过高等院校的教育培养成本,实现对高等院校的宏观调控,对高等院校制定的学费标准进行针对性优化。同时全面的增强高等院校的教育培养成本的核算,能够提升高等院校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充分的保障家长的知情权利。当前我国很多高校内现行的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并没有将教育培养成本核算纳入其中,导致很多高校在进行教育培养成本的核算时多数均采用估算的方式,降低了数据的准确率,因此,在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中全面的增强教育培养成本的核算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全面的实施教育培养成本核算为我国高等院校会计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

 

自从我国全面的实行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改革以来,明确的提出了在进行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改革时,应将教育培养资产价值真实的反应出来,确立出合理的教育成本。可见在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中全面的实施教育培养成本的核算为我国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

 

(二)完善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相关策略

 

1.对各种费用的支出进行正确的界限划分

 

首先应当对各种费用的支持进行正确的界限划分,确立出何为教育培养成本,何为非教育培养成本。凡是和高校教育活动相关的成本均应当纳入到教育培养成本中,而与教育工作无关的成本花销应当计入到教育无关成本中,例如,高校附属院校的财政支出、高校办理企业的支出等均属于非教育支出。

 

其次,对高校的收益性指出与资本性指出进行正确的划分,这同时也是高等学校财务会计计算工作的基本性原则。

 

第三,对各种产品的界限进行正确的划分,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提升高校各种产品定额的具体执行效果。同时在进行具体的划分过程中,若是由于某个产品的单独收益而产生的消耗,应当降低计入到该产品的实际成本中,若是某两个产品或者多个产品为共同收益的,则应根据的实际的消耗情况,按照比例将其分配到相应的产品中。

 

2.按照成本对象将费用进行转换与细化

 

我国高等院校在资金消耗的过程中,表现出较为突出的“间接费用消耗较大、直接费用消耗较小”的情况,同时其内部的间接费用的分配难度是非常的大,这对我国高校院校的教育培养成本核算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因此,应按照具体的成本对象将费用进行详细的转换与细化,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提升高校教育培养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3.增强高等院校物资计量与盘存工作

 

我国高等院校内所含的实物资料往往有固定资产与一般材料两大类,因此,为增强高等院校教育培养成本核算工作的效果,全面的增强高等院校物资计量与盘存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在具体的实施中,对于实物资料的收发,均应当通过全面的计量与验收,同时也应当做好定期的盘点工作。另外,在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制定出完善的购置计划,固定资产的购入、发出等环节应当有清楚的记录。从而全面的增强高等院校内物资计算的准确性。

 

四、结束语

 

除上述措施之外,高等院校还应当对自身当前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核算,准确的摸清自身的家底,明确成本核算对象、核算期、核算原则,为进一步的开展完善的高等院校教育培养成本核算工作提供出全面的数据支持,便于高等院校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有效开展。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范文11

一、引言

近年来,高等学校正逐渐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筹集资金的格局,也相应地引发了高校财务的系统性风险。因此,既精通财务管理,又掌握教育科研规律的总会计师便成为高校的迫切需求[1]。2011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印发《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同年12月在东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公开选拔了6位总会计师;2013年9月,武汉大学等10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又有10位总会计师上岗。2014年8月,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上海市地方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2015年7月,作为上海市地方高校的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首先配备了3位总会计师;2016年4月,第二批2位总会计师被任命,其中1位同时担任上海戏剧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总会计师,这是全国高校中的首创;2017年4月,任命的第三批1位总会计师,也是同时担任上海电力学院和上海电机学院总会计师。

推进总会计师多校任职,无疑是解决专业人才匮乏、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管理效率的一种有益尝试。本文的研究结果对于创新高校总会计师管理模式,加强高校财经工作的全过程和多方位监管具有一定的规范制定参考意义和实践指导作用。

二、高校总会计师及高校内部管理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主要对高校首席财务官和内部管理体系进行了研究。Birnbaum R[2]指出大学内部包含两个体系:一是基于法律权威的理事会和行政体系,二是基于专业权威的教师体系,而大学的治理就是为了实?F这两个体系的平衡而设计的机构和过程。Sanaghan et al.[3]提出了高校首席财务官应具备的素质和技能:能力建设者――通过集中选拔、有目的地培养、积极保留高质量的人才来促进高校发展;文化传播者――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联系;思想家――对高校的未来进行创造性和战略性的思考,主动预见和解决面临的机遇与挑战。Sanaghan et al.[4]断言:未来的高等教育将被适应性的问题和挑战所主导,在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的环境下,高校首席财务官和其他高级领导需要构建潜在的高等教育领导框架,具体包括:建立系统观点,并认识到决策和行动如何影响高校内外的计划和人员;有能力通过不同的环境(教师、员工、管理者、学生)建立有效的关系资本;以有意义的方式与高校的利益相关者合作,帮助解决困难;将透明、参与和包容等合作原则应用于校园决策等。

我国学者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高校总会计师展开研究:(1)制度建设方面。宋长森[5]提出高校总会计师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需要。总会计师以学校副校职领导身份,组织制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细则和内部控制制度,往往有利于建立切合学校实际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王丽平[6]提出总会计师制度是进行资产监督管理、财务管理专业化、财务风险防范专业化、提高财务风险控制能力和资金安全的必然要求。(2)队伍建设方面。李丽[7]认为高校总会计师队伍建设是高校实行总会计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以及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需要。丁红运[8]总结出总会计师选拔与管理的两种模式,一种是“内选式”,即从受派单位内部选拔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其日常管理主要由学校负责;另一种是“委派制”,即委派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受派单位特点和总会计师的任职要求,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向各受派单位直接委派总会计师并统一管理。王炜[9]建议现阶段高校总会计师选拔采取“校内选拔”和“外部选调”相结合的模式,建立健全总会计师条件准入机制,合理界定总会计师的领导工作范围,从而建立专业化的高校总会计师任职制度,并建立科学化的高校总会计师履职考评制度。(3)制度缺陷与解决措施方面。肖中瑜等[10]从高校总会计师制度的治理逻辑出发,系统分析其制度设计、执行与保障,探究其绩效困境与“推而不广”的成因,认为要处理好总会计师和校级班子之间、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财务处、审计处、资产处等部门更要全力配合总会计师工作。马伟[11]认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并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的目的在于优化高校治理体系,提高高校资源优化配置效率。为了解决总会计师制度“推而不广”和“执行偏差”的困局,需要理顺高校总会计师制度的发展逻辑,明确目标,采取制度创新、平衡治理以及培养创新的应对策略,以实现治理目标。

综上,现有文献大多对单一高校总会计师任职制度、职责职能、选拔管理进行研究,对多校任职尚无涉及。基于此,本文开启对高校总会计师多校任职的调研和研究工作。

三、高校总会计师多校任职的问卷调研

目前,高校总会计师单一学校任职的管理制度相对趋于完善,已经出台了诸如《教育部部属高等学校〈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实施细则》《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等多项文件,上海市教委也出台了《上海市地方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联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上海市地方公办高校总会计师日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上海市地方公办高校总会计师工作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而总会计师多校任职工作起步较晚,其管理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多校任职总会计师的任职人选、隶属关系等问题,均需进一步厘清,通过高校总会计师多校任职问卷设计内容一并纳入调查范围。

(一)问卷设计

通过文献研究和专家访谈确定问卷内容,从总会计师多校任职安排(客体层面)、总会计师多校任职困难(主体层面)、上级主管部门需解决的问题(环境层面)三大维度构建高校总会计师多校任职的问卷调研体系,如表1所示。问卷调研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2月30日,共发出问卷136份,收回有效问卷114份。调研对象涉及上海市教委及财政、审计等部门,部属高校和地方高校。其中,管理部门领导均为与高校关联的委、局等部门领导,占调研总数的25.44%;高校管理干部包括学校领导、总会计师、财务处处长等,占调研总数的38.60%;高校基层人员主要来自财务、审计、校办等,占调研总数的35.96%。

(二)问卷调研结果分析

经过数据处理,结合总会计师访谈,对客体、主体、环境三大维度上的各个问题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

1.客体层面:总会计师多校任职安排

(1)参加党委会的方式

党委会是决策机构,需要决定重大决策事项,包括重要财务决策以及分管部门处(科)级干部的任免等与总会计师工作息息相关的问题。问卷调研中选择“分别作为任职学校的党委委员,协商一个固定的基层支部”的占比最高,为39.47%。其次是“参加关系挂靠学校的党委会,列席另一校党委会”,占32.46%(该方式即上海市目前的做法)。

按照《上海市地方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总会计师履行的职责包括参与重大经济决策;对重大决策和财经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监督检查;对学校及其二级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考核提出意见等。如果仅仅“列席”党委会,对学校重大事项以及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无投票表决权,难以保证总会计师作为专业人员在重大经济决策中的作用,会制约总会计师制度推进的有效性。综合调研结果和各方意见,如果多校任职的总会计师能分别作为任职学校的党委委员(将组织生活安排在一个固定的基层支部),将更有利于工作推进。

(2)不同高校办公室的配备

按照规定,总会计师单校任职应当配备符合副校级待遇的办公室。多校任职时,“不同高校分别设置符合副校级待遇的办公室面积,以便开展工作”占比最高,占52%,这与目前上海市委组织部和教卫工作党委组织干部处推行的做法一致;36%的被调查人员则认为另一高校办公地点可以机动设置。

就目前实际工作情况看,总会计师办公室的利用率很高,既是办公室又兼具会议室功能,与各部门领导的谈话时常涉及学校发展规划、资金决策、审计或巡视问题整改等重大问题,鉴于机密性考虑,机动的办公地点无法兼顾重要文件的保管和特殊来访人士的隐蔽性意愿。本文认为,不同高校分别设置符合副校级待遇的办公室是当前形势下的合理选择。

(3)薪酬待遇

根据《上海市地方公办高校总会计师薪酬管理办法》(起草后因各种原因未),总会计师平均薪酬标准一般相当于全市公办本科高校管理岗副校级领导平均薪酬标准的100%~120%;同时担任两校总会计师人员的薪酬,由市教委委托平均收入水平稍高的学校代为发放。

选择“任职两校中薪酬相对较高学校的副校级待遇+年终绩效考核奖励”的占比最高,达到40.35%;其次是“任职的两个学校中,薪酬待遇相对较高学校的副校级待遇”,占23.68%。其中,管理部门领导和高校基层人员赞同“任职两校中薪酬相对较高学校的副校级待遇+年终绩效考核奖励”的分别占51.72%、46.34%;高校管理干部中赞同“任职的两个学校中,薪酬待遇相对较高学校的副校级待遇”的占34.09%,赞同“任职两校中薪酬相对较高学校的副校级待遇+年终绩效考核奖励”的占27.27%。

本文认为,结合教委起草文件的薪酬分配原则,比较简便易行的操作办法是:平时工资绩效由档案挂靠高校发放,年末由另一高校补足差额。补差标准:(1)如果另一高校的工资绩效高于平时工资绩效发放学校水平,则补齐差额;(2)如果补差后所得工资绩效水平仍然低于全市公办本科高校管理岗副校级领导平均薪酬标准,建议补到平均水平为妥。

(4)任职条件

除满足总会计师任职基本条件外,“有高校财务管理经验”占比最高,达49.12%;其次是“有高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和“具备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分别占比23.68%、20.18%;“具备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仅占7.02%。其中,管理部门领导、高校管理干部和高校基层人员对“有高校财务管理经验”的认可度分别达到55.17%、52.27%和41.46%。

可见,多校任职的总会计师工作对具有高校财务管理经验的要求最为显著,而对会计专业技术?Y格的重视程度稍有减弱。调查还显示,人们对多校任职总会计师的高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比较关注。本文建议,对多校任职的总会计师人选,除满足任职基本条件外,可以侧重考虑财务管理经验、高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相对较强的人选。

2.主体层面:总会计师多校任职困难

(1)总会计师与学校负责人意见不一致时的解决方式

《上海市地方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联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三条:联签制度是指高校开展重要和重大经济活动过程中,实行学校主要负责人联合总会计师共同签署审批意见的工作制度。联签制度能有效避免主要负责人“一支笔”带来的风险和有关负责人绕开校党委决策程序的现象。出现总师与学校负责人意见不一致时,管理部门领导“以学校意见为主,并将总会计师意见提交高校总会计师管理工作小组备份”的意见占到37.93%,高校管理干部和基层人员认同“学校负责人与总会计师协商解决”的各占59.09%、48.84%。

高校迅速扩张造成财务风险不断增加,许多项目都需要总会计师和学校负责人共同把关、联合签署意见。根据《上海市地方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联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规定:总会计师参与联签的重大事项,审核意见与学校不一致的,总会计师应及时向高校总会计师管理工作小组报告。在高校总会计师管理工作小组未做出正式回应前,学校应暂停该事项的执行。其他的争议事项,总会计师可以学校意见为主,保留自己意见并向高校总会计师管理工作小组书面报告以备案。

(2)不同高校工作冲突的解决办法

调查问卷中,管理部门领导最为认同“根据工作重要程度先选择与总师工作关联度大的工作任务”,占48.28%;高校管理干部和基层人员认同“尽量预先协调工作计划”的分别占到47.73%、58.54%。

结合总会计师访谈,本文认为,总会计师应尽量考虑学校主要领导在工作安排上的意愿,预先协调工作安排。无法妥善解决冲突时,应根据工作重要程度优先选择与总会计师工作关联度大的任务。不过,对于重要工作,事后“补课”非常必要。

(3)需要履行保密义务的事项

“两校的财务数据”和“学校的特殊要求事项”被认为最需要保密,分别占比85.09%、70.18%。相对而言,不少被调查者认为,由于就职的两个学校学科关联度较大,在“学科发展规划”上可以总会计师为桥梁,推进学科相互支持和帮助,借鉴、分享经费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

3.环境层面:上级主管部门需解决的问题

(1)总会计师多校任职的业务培训讲师人选

《上海市地方公办高校总会计师日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七条(培训实施)指出:总会计师的政策培训一般由党政机关负责人担任培训讲师;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一般由财政、审计、税务等专业人士担任培训讲师。问卷调研中,选择“相关政府部门决策者”的占比最高,达50%;其次是“业界顶级专家”和“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分别占比28.95%、17.54%。

本文认为,相比业界顶级专家和集团公司总会计师,政府部门决策者更了解政策制度和工作发展动向,业务知识的培训内容既具有前瞻性,又能及时指导工作。

(2)总会计师多校任职工作报告制度和交流工作会议召开频率

总会计师报告制度是总会计师向主管部门报告工作的有效渠道,有利于发挥上级委派工作的监督职能。《上海市地方公办高校总会计师工作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将总会计师提交报告分为三类:年度报告、专项报告和即时报告。问卷调研中,“年度报告和根据情况报送专项报告”被认为是最恰当的方式,占70.18%,各类被调查人员通常认为总会计师管理工作小组交流工作会议的召开频率不宜过高,“一季度一次”比较合适。

总会计师如果被频繁要求提交专项报告或进行多头重复考核,其工作负担会过于沉重。特别对于多校任职的总会计师,年末既要面临两个高校的述职考核和民主评议(目前是以档案所在学校的考核为主),还需要参加总会计师管理工作小组组织的上级部门联合考核,按照规定还需定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等,考核和工作的压力会大幅度增加。此外,工作交流会议的频率不宜过高,否则会加剧两校工作和会议时间的冲突。

(3)多校任职的总会计师日常管理工作由谁领导

选择“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占比最高,达到44.15%。目前,为方便总会计师岗位设置目标的实现,上海市属高校系统采取的是一种创新的联合管理模式。上海市高校总会计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由其所在两个学校主要负责,业务管理和考核由教委主任担任组长的总会计师管理工作小组主持,干部管理权限归属于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

(4)高校总会计师推行多校任职主要应解决的问题

选择“总会计师分管工作应该有所限制,以便聚力抓好主业的问题”和“总会计师的隶属关系问题”的占比最高,分别占比69.30%、64.04%。

对于总会计师多校任职的分工问题,主要依??《上海市地方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中的八项工作职责、五项工作权力确定。目前,任职分工正在由探索期向聚焦期转变。多校任职的总会计师需要承担两个学校的管理工作,在工作日程安排上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冲突,建议在发挥工作优势的同时适当限制其分工,以便聚焦主责主业。

对于总会计师的隶属问题,采用“委任制”还是“委派制”,需要进一步研讨并细化规定。委派制属于垂直领导,总会计师对上级教委负责,只有处理好总会计师和校级班子之间、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才有可能顺利推动工作;委任制下总会计师为班子成员,对学校党委负责,便于总会计师深入了解学校情况,主动融入学校工作,但上级教委更希望总会计师能在代为监督经济运行工作上发挥作用。上海高校总会计师的任职的设置方式更像是“委任制”和“委派制”结合的联合管理模式。总会计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所在学校主要负责;教委总会计师管理工作小组除了通过年度业务考核、季度会议定期督促检查工作情况外,还要对总会计师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此外,市教卫工作党委和市教委还不定期地检查派驻高校主要领导对该项工作的支持程度,借以推进工作。当然,联合管理模式作为一种创新模式,还需要在未来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四、高校总会计师多校任职问题的解决措施

考虑到我国总会计师的相关制度规范、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现状以及工作推进中面临的问题,本文构建了高校总会计师多校任职的系统框架图,如图1所示。

图1中最代表高校总会计师多校任职体系的三大维度,即客体层面、主体层面、环境层面,它们渗透到多校任职的各个环节与构成要素,形成较为完整的工作系统。任职系统图的中心代表高校总会计师多校任职的制度建设,需要高校、总会计师、上级主管部门“三驾马车”共同施力,聚力推进总会计师多校任职各方面工作的健全与完善。此外,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对总会计师多校任职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客体层面,高校视角:应当营造总会计师多校履行职责的和谐氛围。

一是高校党政主要领导要从思想上认识总会计师制度安排在高校治理中的重要性,从行动上带头支持并保障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二是宣传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重要意义,让广大教职员工理解总会计师制度的设立是完善现代大学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建立现代化大学的必然要求;三是组织总会计师制度的政策文件学习,加深对总会计师任职要求的了解,理解、支持和监督该项工作推进。

主体层面,总会计师视角:应当明确职责,科学、合理安排工作。

总会计师要认真研究并深刻领会《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依照其赋予的职责进行科学、合理的工作安排。特别是在总会计师多校任职时,对于不同高校的精力分配问题,需要把握分寸,尽量做到一碗水端平。

具体到校内的分管工作。前期可以从尽快熟悉了解学校工作的角度,适当从较宽层面安排些相近工作。但是同时负责两个学校的总会计师,任务繁重程度不言而喻,建议推进该项工作时,还是要明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聚焦主业、履行主责,真正发挥总会计师的作用。

环境层面,上级主管部门视角:应当尽快补充高校总会计师多校任职的相关制度条款。

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结合上海市教育制度改革,并参考调研结果,尽快补充高校总会计师多校任职的相关制度条款,从规则上为总会计师多校任职提供制度支撑。

根据问卷调研结果,结合对客体层面、主体层面、环境层面的分析,提出推行总会计师多校任职的建议,如表2所示。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范文12

关键词:高校财务管理;新高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体系

高校管理自主化程度在经历了社会环境以及地位的变化之后,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其资金来源开始向着多样化方向发展,随之而来的是会计信息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鉴于此,高校会计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在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实现了从公费到自费的转变,办学投资也开始多样化,高校要不要成为盈利机构,获取经济效益,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话题。高校会计制度改革以及核算方法的改变受到了教育界的高度重视。高校会计核算制度虽然经历了几次改革,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存在许多问题,比如说会计信息质量低下,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高,这些问题给高校财务决策带来了负面影响。

一、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改革的动因

高等教育开始大众化,门槛不断降低,高等教育供需结构发生了变化,处于转折性阶段的高校其办学环境也在发生变化,使得高校的财务会计体制也在不断完善。高校扩招,其基础设施规模也开始进一步扩大,在科研基金增加的前提下,高校的会计环境也发生了变化。以提高高等学校经济业务作为出发点,需要不断提高高校会计核算水平,确保高校会计核算能够井然有序进行,要想实现这一点需要对高校会计制度进行改革,使高校会计制度更加完善。从实现政府的预算会计目标考虑也需要对高校会计制度进行改革,对于政府授权的交易,财务会计制度会予以详细记录,这就要求政府要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制度。高校会计制度下的核算方式最初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并没有真正反映出高校的办学成本。要想实现政府的预算目标,有必要对高校会计制度进行转变。2014年1月1日新的高校会计制度正式开始实施,至此高校会计制度的改革被提上了新的议事日程,在新高校会计制度实施的背景下,高校会计工作者需要抛弃原有的会计核算方法,以满足新高校会计制度的需要。

二、新高校会计制度的不足

l.新高校会计制度中的收付实现制存在弊端。新高校会计制度将权责发生制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但是对于具体核算什么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在使用过程中很容易和其它核算方式发生混淆。对于资产类科目和负债类科目在新高校会计制度中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但是对净资产科目和收入支出表的核算却使用了收付实现制,两种不同的制度同时使用很容易出现资产不等于负债加净资产的现象,后期高校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可能会受到影响。

2.新制度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分类标准与折旧年限不是很清楚。高校固定资产指的是在高校使用期限能够超过一年,其单位价值也要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且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样。定义中只是提到了单位价值要达到规定标准以上,但是对于规定的标准并没有明确提出,这就使得固定资产与存货等其他科目的划分受到影响。高校的固定资产被划分在房屋以及构筑物,高校专用设备,文物与陈列品以及图书档案和家具等类别中,规定之处文物与陈列品以及图书和档案等不能够计提折旧。对新高校会计制度中的累计折旧也仅仅是提到了高校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要根据其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而定,对于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却没有提及。高校固定资产的折旧判断以及折旧方法在很大程度还依赖于高校财务工作人员的职业判断,带有很强的主观性,高校固定资产的核算以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受到影响,可能会误导相关利益者的决策。

3.资产价值的计量属性单一。新高校会计制度采用历史成本法对资产负债进行核算,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操作简单,缺点是物价的变动会影响到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财务会计报告不够完善。基建投资单独建新高校会计制度对高校会计核算会产生影响,但是新高校会计制度并没有明确规定其要编制财务报表。高校的行政账和基建账的合并,在新旧制度改革的初期阶段很容易使得两个账目之间产生混乱。新高校会计制度也并没有要求高校要制作现金流量表,这要高校的偿债以及支付和筹资等能力的分析会受到影响。

三、新高校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1.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会计核算的两种基本方式。新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部分经济业务或者是事项的核算应该采用权责发生制,这使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范围有了扩大。新高校会计制度中规定了两种基本的会计核算方式权责发生制以及收付实现制,但是旧会计制度中只规定了收付实现制这一种会计核算方式。新高校会计制度中规定部门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可以采用的权责发生制,使得高校对收入、成本以及费用的计量更加可靠。管理者的客观判断更加准确和方便。

2.增加了与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收支分类、工资津贴补贴等这些相关的会计核算等内容。

3.新高校会计制度增加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有关的核算。新高校会计制度将固定资产按照合理的分配年限进行计提折旧,对于无形资产则按照收益年限进行合理摊销,并且将其引入“累计摊销”项目,确保高校资产的价值能够真实反映。新高校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方法能够充分体现出资产实物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方便了高校资产的后续计量。

4.明确规定了学校基建账务统一纳入到学校行政账务进行统一核算。新高校会计制度统一了高校所用业务,其高校的行政会计核算中会定期并入所有业务数据,并且会计报表体系中会有所体现。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基建工程和在建工程是新增内容,并且学校的行政账套并入了基建账套,目的在于加强会计核算。以高校基础建设工程作为基础,发生基建业务时,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核算科目;待到工程完工时冲减“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5.新高校会计制度对收入支出类的科目设置进行很大的调整。新高校会计制度将从财政取得的各类拨款纳入到核算范围之内,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为基础进行详细核算。新高校会计制度分别从功能和经济支出方向分类设置了明细科目,高校的现实收支情况被更好地反应出来。

6.改进了高校财务报告体系,会计报表得到完善。资产负债表、财政补助收入以及支出表都是高校的财务报表。新高校会计制度规定不在单独列出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与支出项目,对于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则按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进行分类显示,使得报表的个体与体系发生了改变,这一举措符合资产负债表的通行做法。新高校会计制度规定学校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应该单独进行核算并且通过学校财务报表予以反应。

四、高校会计核算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1.高校为满足新高校会计制度的需要,站在基础工作角度,高校应该不断完善内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高校应该以能够提供满足不同需求的财务信息作为出发点,不断加强自身的数据工作以及系统工作。高校要对当前的资产进行清查,做好固定资产的折旧以及无形资产的摊销工作,建立资产数据库,遵守新高校会计制度的规定,调整相关不同科目。根据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高校应该制定相应的财务方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符合自身实际的内部会计规范体系。除此之外,高校应该加强对会计工作的培训,鼓励他们积极学习会计知识,以便能够迎合新高校会计制度的需要。

2.确立权责发生制的基础核算地位。我国采用的高校会计制度应该与国际接轨,学习发达国家在政府、事业单位以及高校普遍采用的权责发生制,以此作为基础,不断更新会计核算方法,披露真实性更高的会计信息。

3.合理制定固定资产的分类标准以及折旧年限。新高校会计制度应该明确固定资产的核算标准,将固定资产和存货与其它科目进行合理区分,打破固定资产只依赖于会计工作人员主管判断的局限性,使固定资产能够更加合理有据地确定,使确定的固定资产更加有说服力。对高校房屋以及构筑物;专用设备;家具以及用具的折旧年限和方法上存在的问题,可以按照企业确定固定资产年限的方法进行。对于高校使用一些更新速度较快的专用设备,则要根据其实际使用情况以及供应商的建议确定合理的使用年限,通常采用加速折旧法。

4.补充高校财务会计报告体系。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以及支出明细表在新高校会计制度中都被规定为高校财务报表。要想得到更加准确的信息,新高校会计制度中要增加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动表为高校财务报表,进步确保高校会计决策者能够获取更加准确、详细的财务信息。

5.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新高校会计制度下相关资产类科目设有累计折旧摊销等备抵科目,其会计核算方法普遍使用历史成本计量,随着高校市场化程度不断演进,在使用历史成本计量的前提下,可以将公允价值计量引入使用,以便高校相关资产的价值能够更加合理地反应出来,使会计核算得到进一步完善,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相关利益者的需求得到满足。

五、高校会计制度改革建议

高校会计制度改革应该实现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计量方法,构建新型的会计科目体系,不断完善高校无形资产的核算体制。随着经济的开放和发展,高校资金来源开始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态势,政府加大了对高校教育成本的监管力度,高校会计制度实行权责发生制已经成为了必然选择。构建新型会计科目体系能够提高高校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为高校会计工作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提供保障。不断完善高校无形资产的核算体制,要将强对高校科研成果以及校名的管理。总结总而言之,新高校会计制度的实行对于高校会计工作者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高校会计核算体系产生了深刻影响。新高校会计制度下,会计核算方法更加完善,高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确定更加明确,其折旧方法也能够反映出资产的实际价值,高校披露的会计信息真实性更高,使高校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能够最大限度得到保障,高校会计工作者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作者:吕瑜 单位:河南科技大学

参考文献:

[1]林洁莹.高校会计制度改革对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对策探讨[J].中国商贸,2014(10)

[2]尉清平.高校会计制度改革拉开序幕———学习《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思考[J].会计之友,2010(16)

[3]刘小宝.新制度背景下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考[J].会计之友,20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