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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内部管理办法

时间:2024-03-27 10:22:07

实验室内部管理办法

实验室内部管理办法范文1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是指对取自人体的各种标本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并为临床提供医学检验服务的实验室。

第三条开展临床检验工作的医疗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范临床实验室执业行为,保证临床实验室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二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医疗机构的医学检验科诊疗科目登记时,应当明确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设定临床检验项目,提供临床检验服务。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或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项目,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提供的临床检验服务应当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检验工作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部门、经济利益等影响。

第九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实验室具备与其临床检验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临床检验质量。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卫生部规定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卫生部公布的停止临床应用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临床检验项目和停止临床应用的临床检验项目由卫生部另行公布。

卫生部定期新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有分析前质量保证措施,制定患者准备、标本采集、标本储存、标本运送、标本接收等标准操作规程,并由医疗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临床检验报告发放制度,保证临床检验报告的准确、及时和信息完整,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七条临床检验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实验室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号。

(二)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和单位、参考范围、异常结果提示。

(三)操作者姓名、审核者姓名、标本接收时间、报告时间。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第十八条临床检验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或者国际通用的、规范的缩写。保存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诊断性临床检验报告应当由执业医师出具。

乡、民族乡、镇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诊断性临床检验报告可以由执业助理医师出具。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提供临床检验结果的解释和咨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非临床实验室不得向临床出具临床检验报告,不得收取相应检验费用。

第三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管理。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维护规程。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保证检测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对需要校准的检验仪器、检验项目和对临床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校准。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对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进行室内质量控制,绘制质量控制图。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详细记录。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主要包括质控品的选择,质控品的数量,质控频度,质控方法,失控的判断规则,失控时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质控数据管理要求等。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标准按照《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室内质量控制指南》(GB/20032302-T-361)执行。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参加经卫生部认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参加室间质量评价应当按照常规临床检验方法与临床检验标本同时进行,不得另选检测系统,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对于室间质量评价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对床旁临床检验项目与临床实验室相同临床检验项目常规临床检验方法进行比对。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将尚未开展室间质量评价的临床检验项目与其他临床实验室的同类项目进行比对,或者用其他方法验证其结果的可靠性。临床检验项目比对有困难时,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对方法学进行评价,包括准确性、精密度、特异性、线性范围、稳定性、抗干扰性、参考范围等,并有质量保证措施。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标准按照《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要求》(GB/20032301-T-361)执行。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记录,包括标本接收、标本储存、标本处理、仪器和试剂及耗材使用情况、校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检验结果、报告发放等内容。质量管理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2年。

第四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并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并每年进行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生物危害风险,保证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达到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并与其生物安全防护级别相适应。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生物防护级别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严格管理实验标本及实验所需的菌(毒)种,对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应当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送至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检验。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四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

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和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临床实验室的日常管理。

第四十五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二)未按照相关规定擅自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

(三)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质量与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整改。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核查并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临床实验室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封存样品;

(三)责令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及其人员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十九条卫生部可以委托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等有关组织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与指导。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具有室间质量评价能力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或者有关其他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与指导。

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临床检验中心或者有关其他组织,在检查和指导中发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存在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问题时,应当及时向委托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临床检验中心或者其他组织开展的对临床实验室的检查和指导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五十一条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通报或公告。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上一年度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质量、安全管理通报或公告情况,于每年3月31日前报卫生部。

第五十二条室间质量评价机构应当定期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情况,向卫生部和为该医疗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室间质量评价利用实验室间的比对确定实验室的检测能力。

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检测物品进行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室内质量控制实验室为了监测和评价本室工作质量,决定常规检验报告能否发出所采取的一系列检查、控制手段,旨在检测和控制本室常规工作的精密度,并检测其准确度的改变,提高本室常规工作中批间和日间标本检测的一致性。

质量控制图对过程质量加以测定、记录,从而进行评估并监查过程是否处于控制状态的一种统计方法设计的图,图上有中心线、上控制界限和下控制界限,并有按时间顺序抽取的样本统计量值的描点序列。

第五十四条特殊临床检验项目的管理由卫生部另行规定。

实验室内部管理办法范文2

目前我国在校工科大学生有近700万人,居世界首位。工科学生的数量要多于文科生和理科生,尤其是在以工科为优势学科的高校。工科教学的目标是培养和锻炼在工程领域从事规划、勘探、设计、施工、材料等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要求高校投入大量的实验室对学生进行动手能力的培养和实际工程应用能力的训练。近年来,随着交叉学科的发展,教学和科研所涉及的实验室种类愈发复杂,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如何与时俱进地履行学院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根据工科教师和学生的性格特点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合理安排教学资源、建设有竞争力的科研基地成为新时代高校基层办公室的新课题。

1. 高校工科类院系的实验用房现状

实验室是高校尤其是工科院系实践教育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用房是实验室建设的基础条件,然而随着高校实验室种类和数量的增加,实验室用房的需求难以得到合理安排。

以江苏省的一所综合性大学为例,该校主要以工科类教学和科研为特点,新校区于2006年建成,该校某工科学院的楼宇兼用于实验室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共11207.72平方米。在建成之初的分配方案为:行政办公用房及学院公共设施面积2279.76平方米,占总面积的20.3%,主要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报告厅、资料室、储藏室以及行政人员办公室等。教师办公室面积为1545.25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3.8%,用于学院97位教师办公、休息;研究生教研室面积为3154.21平方米,占总面积的28.1%,用于硕士、博士研究生科研,室内多以隔断形式划分为多个区域共多名学生使用;实验用房总面积为4085.45平方米,占总面积的36.5%,其中教学实验室926平方米,科研实验室3195.45平方米;其他用房143.05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3%,主要为卫生间、开水间、强/弱电间、值班室等。

在学院建设初期未对用房进行预留,所有面积均已进行分配使用。但是随着学院的发展,该院平均每年新进青年教师4至5人,每名引进的青年教师需要新增办公面积分别为9平方米,而每年的退休教师人数在2人左右,且退休教师办公用房收回较难,新进青年教师的办公条件和实验条件难以满足。日积月累实验楼宇面积的局限与新型工科实验室的需求矛盾也日益凸显。(新型工科是指为适应高技术发展的需要而在有关理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学科)实际每年的实验室用房面积增长需求缺口约为90平方米。

2. 实验用房管理制度建议

院系办公室对实验室用房传统的管理方法由于单纯依靠行政调配、无偿使用,导致使用人缺乏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且学校各单位房产需求增加过快,房产利用率不均衡且调控困难,占房现象比较突出。为了提高实验室用房的效益,最初的管理策略是实行资源调节费制度,把实验室用房调节费与实验室绩效评价结合起来,支持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实行使用单位向学校交纳实验室办公用房调节费的办法改革,即制定公用房管理条例,规定实验室用房根据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等情况核定免费定额面积,超过面积交纳实验室办公用房调节费。高校收取实验室办公用房调节费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建立了自我约束机制,实验室用房配置和使用的效率大为提高,促进了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但单纯依靠经济杠杆调节实验用房仍存在弊端,一是高校在“211工程”和“985工程”经费的支持下,加强了教学科研基础设施以及实验室的建设,实验室用房建设速度加快,使用面积逐渐增多,实验室用房供需矛盾仍然比较大;二是实验室办公用房调节费管理手段随着科研经费收入的增长,其调节力度在不断减弱;三是实验室办公用房调节费“一视同仁”的标准化管理主要是参考用房的“量”,未体现其“质”。没有考虑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成绩、完成实验教学的质量、数量和水平等绩效因素,缺少激励作用,实验室更新动力不足。

院系办公室对实验室办公用房的管理策略应向以下方向转变:

第一,实验用房投入产出效益评价。对以教学为主的实验室主要评价指标是承担实验教学的情况,实验教学成果和水平,实验教学理念、措施与发展思路,队伍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研究,学术交流,设备与环境条件,开放服务和运行管理等;对以科研为主的实验室主要评价科研工作方向、承担科研任务和人才培养任务情况、研究成果和水平、队伍建设和管理、学术交流、设备与环境条件、开放服务和运行管理等。按照投入产出比的计算办法,把公用房作为投入,把实验室进行实验教学和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作为产出,评价实验室的用房效益。

第二,安全评价。根据安全验收结果,将实验室内部管理质量作为次年实验室调整以及收费的重要依据。在合理安排实验室空间面积之后,需结合实验室用房情况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实验室负责教师,履行安全第一,水、电、大型设备和具有毒性的试验试剂必须符合国家和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但是工科类实验室直接使用人以研究生为主,安全意识及防范措施较弱,处理危机的经验欠缺,而安全问题是涉及生命的重大问题,一旦处理失当将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院系办公室与学校职能部门及相关院系之间要加强广泛、频繁的沟通协作关系,各院系根据自身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特点,汲取其他院系优秀的管理办法,积极与学校职能部门,改进自身的管理策略。例如学校职能部门对院系时时更新消防、试剂管理上的漏洞事故情况,交换总结经验教训,在管理化学试剂时可与化工学院合作针对使用危险试剂实验室人员进行专门的试剂管理和使用培训,管理大型设备时可在对设备的布局进行合理设计及保护方面与土木学院交流配合等。院系办公室可以在其中起到联系、组织、协调、督促的作用,在配合学校每年例行实验室检查之余,更要时时监控实验室的使用和安全。定期面对全院师生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和可能出现的突发事故演练。

第三,压缩行政办公面积。配合2014年12月26日中央下发关于整顿行政办公用房的通知,院系严格按照下发标准调整压缩办公用房面积。行政办公室由原来的405.6平方米,压缩至255.84平方米,将整顿清理出的149.76平方米的房间作为教学科研用房。

第四,清退退休人员实验用房。协助即将退休的教师将实验室和办公室内物品和资料整理,将交钥匙环节作为退休前在院系办公室必须办理的环节。同时也需将退休教师在办公室内的国有固定资产划分到负责部门统一管理分配。

第五,培养科学使用实验室用房意识。很多高校中尤其是以工科类为优势学科的高校内部,存在着实验室重复建设的现象,购进相同或相似的实验室设备,造成重复浪费。公共资源中的实验室办公用房资源因此得不到合理运用。教师中仍存在实验室用房“圈地”情况,因担忧未来实验设备得不到用房支持,可能发生的延误项目进度和效果,就事先将大面积实验用房占据,但在短时期内并不作为实验之用,产生一方面实验室办公用房闲置,而整体实验用房紧张的情况时常发生。本质上应从人文精神方面向更科学合理的方向引导工科类院系教师和学生科学合理地自动调控或在院系办公室管理下合理布局实验室的使用。不断完善实验用房制度,以教研组为单位整体布局实验室,打消教师们用房紧缺的不安心理,从被动、清理实验室用房,到主动寻找与相关项目组合作、使用实验室用房,尤其要明确房产资源是国有资产而不是私有财产的产权性质,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资源“占有”和“使用”之间的关系,明确高校是要充分保障对资源的“使用”而不是“占有”,实现思想意识形态中的本质转变。

实验室内部管理办法范文3

2012年下半年我们搬入新建的技术中心办公和实验室大楼,区域由小变大了,人员由集中变分散了,实验室附属设施设备由少变多了,技术中心的人、物、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面对新的办公环境,如何加强搬迁后的技术中心安全管理成为了一门新的课题。内容大体可归纳为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施管理、行为控制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四个方面,分别对研发过程中的人、物、环境的行为与状态进行具体的管理与控制。

2搬迁后技术中心安全管理的措施

2.1搭建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开展安全组织管理

依据《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YC/T384),明确技术中心安全管理责任与任务,做好内部分工,责任到人,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立体管理架构。纵向成立中心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管理的统筹与组织。横向设置安全员和安全检查员,负责具体安全管理事务与安全监控、检查工作。明确各相关责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部署、管理、检查和监督,保证安全工作有效地进行。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落实和执行技术中心安全职责:(1)识别、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烟草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遵守和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2)在安全管理部门的正确指导下,负责开展本部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和职业危害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完善各岗位安全职责,并确保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3)组织开展所辖范围内的各类安全检查,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制定及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对重点危险源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应组织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4)组织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负责落实本部门新员工、转复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5)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各类安全台账和清单,并及时更新;(6)负责对本部门主管的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对所涉及的危险作业方案进行审查,并对作业现场进行监护和检查;(7)参与编写和评审涉及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8)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

安全员职责:(1)部门安全员应在本部门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危害管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协调及相关资料的管理;(2)参加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3)组织本部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制定,参与对重点危险源控制措施的评审、合规性评价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工作;(4)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各类安全台账和清单,并及时更新;(5)组织或参加本部门的各类安全检查,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或纠正,并纳入安全绩效考核;(6)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负责或协助本部门负责人对新员工、转复岗人员和相关方人员的安全教育;(7)负责对本部门需要实施的危险作业或主管的相关方涉及的危险作业方案进行审查,并进行监督检查;(8)参加本部门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等基建项目的审查和验收;(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安全检查员职责:(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职工作或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2)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烟草行业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参加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配合广州厂安全保卫科开展各项安全相关工作;(3)配合本部门安全员做好本职工作或业务范围的相关安全资料的整理、提供和保存;(4)熟悉本职工作或业务范围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防范、应急措施,对本职工作或业务范围涉及的危险源(特别是重点危险源)控制措施进行经常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部门领导、安全员或安全管理部门汇报;(5)对属本部门员工负有安全教育的责任;(6)对发现的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报告。

2.2通过签约,落实责任,加强场地与设施管理

2.2.1通过技术中心安全责任书的全面签订,落实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将技术中心的安全风险分解到各部门和各岗位,实现安全责任共担、安全成果共享,制定技术中心各级安全责任书,实行副主任与主任签约、部门负责人与主管领导签约、部门人员与部门负责人签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依据《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规定》,开展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交工作,真正实现安全风险与收益相互制约的管理方式。

2.2.2通过安全检查员加强办公区域、实验室区域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安全没小事,每天除了大家下班时注意办公区域、会议室、实验室等关窗、关电源、关空调、锁门,注意财物安全。安全检查员还要完成办公区域、实验室区域日常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完成办公区域日常安全检查表、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表,落实重点危险源清单及控制措施。主要内容是办公区域要检查该楼层办公室、会议室、会客室的电源、门窗、空调关闭情况,各会议室的电热水壶、投影仪、消毒柜等,消防设备等情况。实验室方面检查实验室仪器电源状况;实验室电炉是否按要求使用;实验室气瓶、气体发生装置;实验室化学品使用、存储等状况;下班检查实验室电闸是否关闭;门窗检查;消防设施情况,并完成每日安检记录。关注每一个细节,落实每个责任,才能拥有安全的工作环境。在做好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技术中心定期组织开展月度部门的综合性安全检查、季度性安全检查、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并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做到中心负责人、工会或职工代表参加。每次检查都有安全检查方案和检查总结,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防微杜渐。

2.2.3落实办公区域、实验室区域消防设施的管理。建立技术中心的办公区域和实验室区域完善的消防系统,在每层楼自动喷淋系统的基础上,在墙体内装配了内嵌式的消防设施,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多功能厅、一般实验室等按“中危险级”标准配置;在选用灭火器规格时采用了“中危险级”配置,还为相关部门配置了室内灭火器。将这些消防设施逐一安排落实到部门和部门的具体安全检查员按照消防器材一点一卡,每月检查记录一次的管理要求落实到个人。确保办公区域、实验室区域消防设备正常。

2.3发挥安全管理制度的支撑作用,落实行为控制

2.3.1依据技术中心安全管理的特性,建立《技术中心安全管理规定》《技术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技术中心外来研究人员现场工作管理规定》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制度支撑开展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2.3.2通过多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培养规范的安全管理行为:(1)加强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对新入职的员工,每年都对他们进行技术中心的安全教育培训,将技术中心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方针、日常的安全管理事项等进行全面的宣传教育,把安全教育工作做在前面。从根本上改变“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思想的彻底转变,将安全预防工作的重点前移到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的环节上来;(2)为增强大家的火灾应急救援能力,熟悉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技能等相关知识,邀请专业工程师对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相关实验室人员讲解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3)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安全员、内审员的培训要求,组织中心义务消防员参加安全员培训和内审员培训,增强大家的基本安全知识与应急技能,提高职安内审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2.3.3通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对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1)每年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参加综合办公楼消防应急疏散演练。落实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处置突发事件下的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在突发灾情预报或发生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疏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2)每年组织实验室人员实施化学烧伤现场处置等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部门应急情况下的组织协调应急能力。掌握化学烧伤处置,并能在化学烧伤时有效掌握在化学灼伤应急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抵御化学灼伤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3)组织大家实施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部门应急情况下的组织协调应急处置能力。大家在演练的过程中学习和掌握了灭火器的使用、物资抢救、就近逃生、抢救伤员、打紧急电话等各种方法。掌握了火灾事故处置,并能在火灾事故发生时有效掌握应急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抵御火灾事故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2.4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2.4.1落实技术中心实验室配套设备设施管理。建立技术中心实验室配套设备设施如恒温恒湿系统、软水系统、气体供应系统、AVA通风控制系统、通风柜、废液处理箱、废气处理箱等管理细则,明确用户部门、维修单位、维保单位的管理职责和维护周期。消除危险源,确保实验室配套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

2.4.2利用先进技术,加强剧存放间的监控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剧毒2012),技术中心剧毒物品存放间属于三级风险等级(一级最高,三级最低)。按照三级技术防范要求,满足库房出入口、存放场所应设置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保卫值班室应配备通讯工具并保持24h畅通,安装紧急报警装置;设置监控中心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安全管理。

实验室内部管理办法范文4

1.服务范围的封闭性

高校实验室以本校的教学、科研为服务目的,以服务周到,保证教学、科研顺利进行为标准,这样自然而然地形成相对封闭型的实验室。校内各实验室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这样的“温室效应”必然扼制实验室竞争能力的提高,使其缺乏活力。

2、管理的职能的分离性

现行的实验室管理体制是设备计划和供给是一个部门、教学管理又是一个部门,而具体负责则是各相对独立的教学研究室。这样实验室的服务与管理、实验与技术监督是相对分离的,特别是管理多由无正规专业的技术人员担任。这种无长远全面规划的实验室不可能有发展前途,必然无市场竞争力,极易落入“手工作坊式”的窠臼。

3、经济来源的依赖性

高校实验室的经费仍是计划经济的行政管理经济的供给式,主要依靠政府事业拨款和学校财力支撑运行。这种“供给包下来”的管理体制,使学校负担很重。而非价值性的核算方式,没有形成学校各系统合理负担机制,更谈不上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包起来”的服务方式,只能满足低水平的服务需求,不能适应变化了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实验室的竞争能力只会愈来愈弱,路子愈来愈窄,对教学、科研的保障能力愈来愈弱。

4、规模“小而全”而造成的重叠性

由于高校实验室一直沿袭教学研究室与实验室合二为一的“小而全”模式。因此,资金投入与运作形式摊子散、人员多,时空、设备、仪器等利用率低,其产生的效益也必然低。另因攀比心理导致的盲目引进,也是造成浪费的源头之一。上述问题反映出高校现行的管理体制的原始“手工作坊”性,阻碍着实验室深层次改革。实践证明,实验室仅仅遵循教育规律,而不运用经济规律,单凭经验建设实验室,其结果必须导致管理混乱、发展无目标,自身缺乏活力。加之,若没有支柱型“拳头实验室,则缺乏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可以说,现行的高校实验室不可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阻碍高等教育事业的更大发展。

二、管理体制改革中的观念转变

1、市场观念

高校实验室的管理体制要分开服务与管理、经营与管理的职能;分离管理机构、服务机构、经营机构;剥离教学办实验室的职能。因此,需要改变教学“一揽子”体系的管理观念,改革“大一统”的教学兼实验室的行政管理架构,各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筹建实验中心,将分散的实验室、资金、人员、设备、仪器等统一归口,集中优势创办实验室的“联合舰队”。同时,要精减机构,强化管理,逐步运用经济规律管理实验室,培育市场,扩大服务,提高功能和效率。

2.可持续观念

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是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改革中,既要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又要防止急于求成一味追求短、平、快的冒进思想。真正做到,坚持有条件论,不唯条件论,创造条件论。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断推进改革的深入健康发展。

3.开发观念

改革“封闭型”的自我服务体系观念。针对存在的问题改革合体制,学会运用经济管理手段开拓市场,形成多渠道办实验室,全方位提高办实验室的效益。服务学校,服务社会。在着手理顺管理关系时,要集中精力创办“拳头”实验室,优化资源配置,减少低水平重复建设,并多渠道促成企业与实验中心、科研单位与实验中心等联合的实践,当然也可实行股份制。一句话,要有利于高校实验室上规模、上档次,增强竞争力,以利于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高校实验室改革的思考

1、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实验室管理中心

强化管理,统一归口人员编制与设备仪器。将实验与服务分离,实行服务职能的统一,优化资源配置,分开“教学”兼“实验”的机构。现行的实验室管理体制是各教研室对实验室的管理、服务、经营等功能用行政事务管理来替代,不仅弱化了管理职能,同时,对实验室科学技术性无法进行监督。这样的管理负效应是否为伪科学提供了温床?的确值得深思。因此,把实验室管理的职能机构从原有的管理建制中分出来,形成单一的管理性质机构,这必然有利于管理手段的强化。

2.对实验室机构的改革

实验室内部管理办法范文5

为贯彻落实20**年度新社区建设工作部署,根据区党委《关于规范开发区工程投资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修订)》(*开委〔20**〕61号,下称“《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区新社区建设的工作实际,现对《**开发区新社区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修订)办法》(*开管办〔20**〕13号,下称“《管理办法》”)补充修订如下:

一、关于项目招(竞)标和项目施工

根据《意见》关于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定:“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新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招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招标;50万元以下及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工程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法招标,具体工作由区招标办公室和建设单位共同负责;1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发包单位提出申请和工程要求,由建设分局负责安排组织施工和完成日常市政维修工作”的要求,对《管理办法》项目建设实施中“项目招(竞)标”和“项目施工”作如下修订:

(一)明确上述规定中新社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统一为开发区新社区建设指挥部(下称“指挥部”),负责邀请招标的单位为区招投标办公室,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管理的单位为区建设分局。

(二)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招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招标;在审批立项时,对不具备招标条件而又必须实施的工程项目,应先理顺招标关系后再予审批。1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分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委托施工。具体操作程序为:由建设分局新社区建设项目专责小组拟定施工单位,建设分局审核后报区分管领导审批,然后送指挥部备案并予实施。

(三)50万元以下及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工程项目,按以下办法和流程进行管理:

1、项目审批立项后,建设单位分批将项目资料移送招标单位,由招标办公室组织实施邀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后指挥部凭中标通知书将项目审批立项资料一并移交建设分局,由建设分局按原规范组织项目建设的实施。

2、指挥部派1—2人参加邀标工作小组,参与工程邀标;邀标程序及方案由招标办制定,并报指挥部备案。

3、建立邀请应标施工单位数据库。综合几年来参与开发区新社区建设施工单位的业绩、信誉、资质和资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由建设分局筛选提供相关施工单位,报招标办建立施工单位数据库。然后,按照择优邀请原则,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与区建设分局和招标办商议确定邀请应标单位。

二、关于项目工程量变动

《管理办法》关于项目工程款的结算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工程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工程量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由建设分局的项目负责人同意实施;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由建设分局决定执行;3万元以上的必须报指挥部审核批准。”结合实际,作如下补充修订:

(一)工程量变更核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可预见因素需调整施工内容或变更工程量时,建设分局项目负责人应报告指挥部项目管理负责人,对变更内容应以现场会议记录形式予以确认,确认后三天内报指挥部备案。

(二)工程变更量审批权限。一是变更工程量1万元以下的由指挥部项目管理负责人同意实施;二是1万元(含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会议决定;三是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由指挥部办公室核查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三、关于项目工程验收和工程结算

(一)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流程

新社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施工合同要求施工验收,工程验收及工程结算要严格遵循以下工作流程,即:施工单位工程完工项目单位(社区)开具工程完工证明施工单位凭证明申请建设分局竣工验收建设分局组织竣工验收指挥部组织项目验收施工单位组织结算资料并报送建设分局审查建设分局送审计办结算审核施工单位办理结算请款手续并报送指挥部。

(二)流程操作办理时限

1、申请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15天内,要凭项目单位(社区)开具的工程完工证明向建设分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分局在收到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的15天内,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3、组织项目验收。建设分局完成竣工验收后的15天内,新社区建设指挥部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4、结算资料审查。指挥部完成项目验收后的15天内,施工单位要将项目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建设分局审查。

5、工程结算审核。审计办要在接到建设部门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后的15天内完成工程结算审计。

6、办理结算请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完成后的15天内,建设者分局要协助施工单位按规定办理工程款结算手续并报送指挥部。

四、项目资金的管理

(一)关于工程款请款手续

《管理办法》关于专项经费的请拨和项目工程款的申领规定:“新社区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的请拨按财政预算经费的申请办法执行,由区财政局分期划拨区财政结算中心,再由指挥部统筹使用;新社区建设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动工或竣工后,施工单位可按工程进度分期提交拨付工程款的申请,并完善所需资料交建设分局审核,报指挥部审批后由区财政结算中心直接将款项划拨施工单位。”现做如下修订:

新社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采取“财政预算专项经费请拨”和“建设项目拨款申请”相结合的模式进行运作。即:新晨

1、财政预算专项经费请拨:

新社区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的请拨按财政预算经费的申请办法执行,由区财政局分期划拨至区财政结算中心;

2、建设项目拨款:

新社区建设项目工程款的请拨由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及工程款支付要求分期提交拨付工程款的申请,完善所需资料后由监理核实工程进度并交建设分局审核;经指挥部办公室审查后,报指挥部主管领导批准,再送区财政局基建审核组登记备案。完善上述相关审批程序后,由区财政结算中心直接将款项划拨施工单位。

(二)关于工程款的结算。

实验室内部管理办法范文6

第二条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制剂配制条件和配制全过程进行检查的监督管理活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医疗机构制剂室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实施《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情况;以及医疗机构制剂室是否符合许可事项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等。

第三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市局”)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制剂室制剂配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等级评定;负责制订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对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下称“县局”)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县局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日常检查和有因检查;负责市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室存在缺陷项目和质量监督抽验不合格产品的督促整改工作;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督等级的初评;负责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督抽验工作。

县局应于每年3月底前制定检查计划,并上报市局备案。

第四条市局、县局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权限内,分别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管档案。

监管档案内容包括制剂配制许可证明、每次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产品质量监督抽验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监督等级评定相关资料等。

第五条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等级分为AA、A、B、C四个等级,

AA表示优质级(诚信),A表示稳定级(守信),B表示波动级(基本守信),C表示不良级(失信)。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者,被确定为AA级:

(一)三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制剂配制使用行为被处罚的;

(二)三年内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剂质量抽验合格率为100%;

(三)三年内无重大制剂质量事故;

(四)三年内每次监督检查无否决条款缺陷,系统检查评分条款总得分率超过70%,经整改符合要求的;

(五)三年内按规定要求及时办理备案、登记事项变更;

(六)三年内没有发生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抽验和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没有提供虚假资料;

(七)三年内没有市场销售或变相销售制剂、没有制剂广告、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调剂。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者,被确定为A级:

(一)一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制剂配制使用行为被处罚的;

(二)一年内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剂质量抽验合格率为100%;

(三)一年内无重大制剂质量事故;

(四)一年内每次监督检查无否决条款缺陷,系统检查评分条款总得分率超过70%,经整改符合要求的;

(五)一年内按规定要求及时办理备案、登记事项变更;

(六)一年内没有发生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抽验和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没有提供虚假资料;

(七)一年内没有市场销售或变相销售制剂、没有制剂广告、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调剂。

第八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被确定为B级:

(一)一年内存在违法违规制剂配制使用行为被处罚1次的,但无主观故意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在规定期限内经整改符合要求的;

(二)一年内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抽验不合格制剂不超过1批次的;

(三)一年内发生一次重大制剂质量事故,及时采取措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一年内每次监督检查无否决条款缺陷,系统检查评分条款总得分率超过60%,经整改符合要求的;

(五)一年内按规定要求未及时办理备案、登记事项变更,在规定期限内经整改后符合规定要求的;

(六)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调剂,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符合要求的;

(七)未发生上述行为,但不符合监督等级A级的。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被确定为C级:

(一)一年内存在违法违规制剂配制使用行为被处罚1次的,并具有主观故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一年内存在违法违规制剂配制使用行为被处超过1次的;

(二)一年内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抽验不合格制剂超过1批次的;

(三)一年内发生两次(含)以上重大制剂质量事故的;

(四)一年内监督检查存在一项否决条款缺陷的,或系统检查评分条款总得分率低于60%的;

(五)一年内发生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抽验,或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六)一年内存在市场销售或变相销售制剂、制剂广告或未按照规定进行调剂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未发生上述行为,但不符合监督等级B级的。

第十条市局按照监督等级评定标准,对全市医疗机构制剂室开展监督等级的评定。评定程序为:

(1)初评:

县局根据日常监管情况、监管档案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等级评定标准,于每年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初评,填写评定表,12月20日前上报市局。

(2)市局复评:

市局根据监管档案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评定标准对全部评定情况进行核实,初步确定监督等级。

(3)征求意见:

市局将监督等级的评定意见征求相关县局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意见,必要时进行调查核实。

(4)确定监督等级:

市局综合相关县局、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意见和必要的调查核实,确定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督等级。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等级评定主要按年度进行,并在年内实行动态管理。

经监督检查发现并经核实医疗机构制剂室按照监督等级评定要求符合监督等级变动条件的,在年内按照新的监督等级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分为日常检查、有因检查。

日常检查是指有计划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室是否按要求组织配制的持续监督和检查。检查方法可具体分为系统检查和简化检查。检查类别可分为跟踪检查、专项检查、书面调查。

系统检查是指按照《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验收标准(国药管安〔*0〕275号)对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

简化检查是指根据日常监管档案和监管情况开展对医疗机构制剂室的部分配制质量管理环节的监督检查,主要针对合法性项目和易出现质量问题产品或环节的监督检查。

有因检查仅限于医疗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被举报、投诉或出现制剂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重大质量事故及重大不良反应情况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

第十三条日常检查的频率及检查类别由上年度的日常检查次数、监督等级、产品风险大小等情况决定。

日常检查根据检查计划,应尽可能与其他检查结合进行。日常检查每年一次,可视具体情况及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督等级增加或减少检查频率。一般情况下三年内应有一次系统检查。

申请改(扩)建的医疗机构制剂室,可免当年验收剂型的日常检查。

监督等级为AA级的医疗机构制剂室,可减少检查频率;连续两年监督等级为AA级的制剂室,三年内可免系统检查,实施简化检查。

监督等级A的医疗机构制剂室,每年实施一次系统检查,如实施简化检查,必须在年初计划中说明原因。

监督等级B的医疗机构制剂室,必须实施系统检查,必要时半年检查一次;

监督等级C的医疗机构制剂室,应半年实施一次系统检查;

监督等级下降,次年实施系统检查;

新开办医疗机构制剂室,次年实施系统检查。

第十四条市、县局组织日常检查时,应先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范围、检查方法、检查类别、检查标准、时间安排等,实施现场检查指派两名以上检查人员。

第十五条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向被检查单位出示执法证明文件。检查人员对知悉的医疗机构制剂技术秘密应当保密。

现场检查,一般进行动态检查。检查员应如实、全面记录现场检查实际情况,以便审核部门进行正确判断。确因具体原因,无法在现场检查报告中明确的有关情况,可以用检查员现场检查记录表的形式反映。

第十六条现场检查的检查情况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检查单位,同时向组织监督检查部门提交检查报告。现场检查不宜当场宣布检查是否符合要求等结论。

现场检查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方法;检查类别;检查范围和内容;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配制地址、车间面积,配制线数量,配制设施或人员变动情况等);缺陷项目;检查员及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十七条对有证据证明危害人体健康的制剂及其有关证据材料,检查人员应按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及时移交稽查部门依法处理。

对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降低配制条件或认为配制的制剂存在质量可疑,应进行监督抽验。

对需要抽样检测的制剂一般应抽取全检三倍量,分三份封存,其中两份送药品检验所检验,一份留存抽样现场,注明该样品为“复验样品”,由相对人按照制剂储存要求进行保管。

对国家、省、市局抽检存在不合格制剂的,在医疗机构整改完成后市局组织跟踪监督抽验。

第十八条组织监督检查部门根据现场检查报告,提出检查结论及整改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给予警告及限期整改的通知。对严重违法医疗机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被检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要求后,将整改报告上报市、县局,县局应适时实施跟踪检查。

第十九条县局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检查总结以及检查报告上报市局;市局每年12月底前将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检查总结、制剂室监督等级上报省局。

第二十条市局每年12月底前,将日常检查结果在《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副本上载明。主要记载以下内容:

(一)检查次数、检查类别及结论;

(二)配制的制剂是否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是否有不合格制剂受到药品质量公报通告;

(三)医疗机构制剂室是否有违法配制行为及被查处情况。

(四)制剂室当年是否无配制制剂行为。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制剂室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自觉组织配制,并建立自查、自律制度。根据自查结果,每年对实施《医疗机构制剂质量配制管理规范》情况进行总结,对产品质量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形成“制剂配制质量年度报告”。

“制剂配制质量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制剂室组织机构、配制和质量主要管理人员以及配制、检验条件的变动及审批情况;当年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接受监督检查报告及整改落实情况;全年配制品种、批号、数量;全年配制偏差调查及结果;全年退货情况及处理情况;全年不合格制剂情况及处理情况,特别是不合格制剂被质量公报通告后的整改情况;全年制剂调剂情况;年度评价及建议。

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时,医疗机构应当向检查员提供“制剂配制质量年度报告”及检查员要求审查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制剂室药检室负责人及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人员简历及学历证明等有关情况报省局备案,同时抄告市、县局各一份。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制剂室的关键配制设施等条件与现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报省局备案,同时抄告市、县局各一份。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制剂室部分制剂的个别特殊检验项目委托检验,应向省备案,同时抄告市、县局各一份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制剂室发生重大制剂质量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所在地县局、市局、省局和有关部门。

重大制剂质量事故包括因制剂质量原因已经造成医疗事故的;在制剂有效期内,因制剂质量问题而造成整批报废的;制剂中发生混药、混批或严重的异物混入等。

第二十七条监督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制剂室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局、县局可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市局可将监督等级为B、C级医疗机构制剂室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内部政务网站或工作简报中公示。县局对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通报或公示的,应书面报市局批准。

第二十九条监管人员对企业应检查而不检查,对不良行为应记录而不记录、应立案而不立案或不按规定执行的,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条本办法中的否决条款缺陷项目是指《〈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验收标准》(国药管安〔*0〕275号)中规定的否决条款;系统检查评分条款总得分率是指按照《〈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验收标准》(国药管安〔*0〕275号)中规定的总得分率;监督抽验是指根据市局“台州市年度药械抽验工作方案”进行的监督抽验。

实验室内部管理办法范文7

山东省省级机关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省级机关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的管理,提高城市的综合发展和防护能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省级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含大专院校)和有行政职能的经济组织,及上述单位所属二、三级单位(以下简称省级机关)防空地下室的建设与管理。

第三条  省级机关应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人民防空观念,认真贯彻平战结合、全面规划的原则,制定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长远规划,以实现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省级机关防空地下室的管理工作并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和济南市的有关事宜。

第二章  规划与设计管理

第五条  省级机关新建办公、住宅、教学、科研、宾馆、医院等民用建筑,均按下列范围和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10层以上或者9层以下、基础开挖深度3米以上的,按建筑底层占地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

(二)9层以下,基础开挖深度小于3米,总建筑面积在7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当按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

第六条  新建7000平方米以下的零星建筑,按一次下达的新建总建筑面积2%的工程造价,交纳易地建设费。易地建设费收取的方式及省、市分成比例,由省人防办牵头会同济南市及省有关部门具体商定。

第七条  符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但确因地质、地形、结构和施工等原因不宜建防空地下室的,经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建设单位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工程建筑面积的造价,向省级机关人防办公室交纳易地建设费,办理免建手续,方可立项开工。

第八条  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工程项目,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不占用地上建筑面积的计划指标,资金来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符合修建防空地下室条件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向设计单位提交《委托设计任务书》时,应根据本单位情况,向设计单位提出防空地下室“平战结合”的具体要求,《委托设计任务书》应抄送省级机关人防办公室。

第十条  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必须由持证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单位应按国家人防设计规范和有关规定设计。扩初设计完成后,根据用途确定防护单元、防护等级、进排风方式。有关防空地下室的图纸经省级机关人防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再进行施工图设计。

第十一条  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多方案论证比较,选用最佳方案。凡符合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程,不得设计成普通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第十二条  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等级,应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凡需提高或降低防护等级的工程,必须经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

第三章  施工与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  防空地下室必须由持有施工执照的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熟悉设计图纸和人防工程技术要求,采用先进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以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遵照有关人防工程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施工,未经人防部门和设计单位同意,不得变更设计。

第十五条  防空地下室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到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省级机关人防办公室会同省人防工程质量站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重要部位的施工、预埋防护密闭门铁件、伸缩缝、施工缝的处理须经综合检查后再施工。

第十六条  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如渗漏水),必须做好记录,查明原因后,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四章  工程验收管理

第十七条  防空地下室竣工后,由省级机关人防办公室会同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八条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主体结构分项工程(底板、侧墙、顶板);

(二)孔口防护设备分项工程(含防护密闭门、消波活门、管线密闭及安全口口部防倒塌处理等);

(三)内部装修、通风、除湿、电路、给排水等分项工程。

第十九条  验收合格的防空地下室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设计要求,全部土建完工,设备安装齐全,检测试运转合格;

(二)口部防护门、密闭门和消波活门等符合三防要求,通风、除湿设备性能良好;

(三)整个地下室(包括安全口)无渗漏水现象;

(四)施工技术文件、记录、资料齐全。

第二十条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后,对质量进行综合评定,分为“优良”、“合格”工程。整个建筑项目优良工程评比,应就地面工程和地下工程综合评定,凡地下室验收达不到合格工程者,整个工程不得评为全优工程。

第二十一条  防空地下室竣工交付后的开发,实行“质量保修期”制度,时间为两年。在保修期内,地下室出现渗漏水及其他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无偿处理。返修和损害赔偿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  防空地下室的技术档案,由建设单位组织整理,列入竣工验收项目,档案内容包括:

(一)人防工程情况登记表;

(二)建筑地理位置图(即总平面布置图),比例为1:500;

(三)整体工程1层平面图;

(四)整体工程正立面图;

(五)地下室平面图;

(六)地下室主剖面图;

(七)地下室水、风、电等有关设施平面图。

以上图纸资料一式3份,在工程开工的同时,报送省级机关人防办公室。

第五章  开发使用管理

第二十三条  防空地下室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设施,除各级人防指挥所、通信工程外,凡可以使用的,建设单位应本着“平战结合”、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使用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发利用。

第二十四条  防空地下室原则上由建设单位自己安排使用。如本单位常年闲置不用,人防部门经商原单位后,可以统一调整安排使用,并给予一定的费用补偿。

第二十五条  开发利用防空地下室,不得在主体结构部位(外墙、顶板)打眼开洞。如确因开发使用需要,须经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二十六条  开发利用防空地下室,建设单位必须报省级机关人防办公室办理使用手续,其中开发利用易地建设的地下室,须按有关规定交纳使用费,用于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使用费按简易防空地下室每月每平方米0.5?2元,其他每月每平方米2?5元收取。

利用人防工程兴办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室,各单位自用的会议室、办公室,学校教室、图书馆等公益设施,免收使用费。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省级机关人防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因玩忽职守,给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本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可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实验室内部管理办法范文8

办公室作为企业的办事部门,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要定位在适应时代要求、促进企业发展上,办公室从其职能出发,应是在企业适应市场、加快发展中更为敏感的部门,研究问题更深入、更深刻的部门,更具有前瞻性的部门,推进各项工作更好的参谋设计部门。企业发展中的种种现实矛盾和需要,迫切要求办公室把自己的工作定位于更好的为企业发展服务上来,站在市场经济的潮头和企业发展的前沿,认识和适应市场,了解和掌握企业发展的各处难点,把握企业发展的各种趋势,深入企业发展之中,在促进、推动和导向企业发展中起重要的辅助作用。

办公室在紧紧盯着全局目标实现中的重点、难点、热点、敏感点问题思考、设计和开展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智力服务,为推进各项工作搞好相应的组织协调。办公室工作的好坏,不仅仅看其自身的微观目标,更重要的是看其在保证实施全局宏观目标中所起的作用。

在职能发挥上,要由单纯的服务向主动超前地研究问题,更好地参与中心工作的推进和决策的贯彻落实上转变。办公室工作的出发点和主要检验标准就是看其为企业发展的服务水平,其主要工作成果体现于为领导决策服务和参与中心工作的推进上,因此,办公室必抓住全局中的一些要害问题,超思考,深入研究,向领导提出真知灼见的意见和建议,要广泛及时了解企业各个方面的动态,及时地掌握信息,为领导把握全局,制定决策,指导工作提出参考和依据,要把握工作进展,了解发展趋势,善于发现问题,借鉴各方面经验,为领导指导推进具体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意见。

要站在企业发展的前沿,深入调查、研究和思考问题,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要做到"五个字"即:前:站在企业发展的前沿,始终掌握、了解全局发展中的一些要害性的问题,如改革、竞争、发展的情况、动态、问题、发展趋势等。掌握领导的思路,有自己深入的思考。高:要站的高一些,把握大局。要明大局,明政策,明趋势,明下情,明经验、明思路。这样起草的材料才能有全局指导意义。才能切中改革、经营等工作中的要害。宽:眼界要宽,知识面要宽,研究推动企业发展的"招法"要宽。远:要看得远,力争远见卓识,有超前性。要面向来,即能见微知著,又能把握下一步企业发展的大趋势,这样才能帮助领导超前思考问题,推动企业不断发展。深:即研究问题,起草材料要深一些,有深刻的思想,深入的分析,以给人以启迪。

要注意及时提供准确而丰富的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要根据中心工作的需要和领导所关注的事项,把握重点,抓住热点,突出特点,及时提供各方面信息。信息工作之所想,应是领导之所思,信息工作之所忧,应是领导之所虑,信息工作之所谋,应是领导之所急。

要注意总结好得经验,及时掌握倾向性问题,好得经验有全局指导意义,即能为领导所关注,提供解决某个问题的思路,又能为各单位借鉴。办公室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为推动全局工作服务。倾向性问题是全局发展和推动某项工作的制约性因素,应及时掌握反馈,以引起领导和有关方面的注意。

要强化服务意识,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说到底就是一个服务问题,要认真贯彻上级部门确定的方针、政策,领会领导的工作意图,全面履行各项职责职能,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主动为领导制定决策,实施决策提供服务。为机关为基层服务。

要注重工作效率和质量,在新的形势下,办公室要从服务、服从于电力发展这个大局出发,注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促进电力事业更快发展做出贡献。

加强宣传工作,要积极利用网络优势,在网络媒体上开展各类宣传。在内部注意协调好各种关系,加大督促力度,要把握好完成任务和主动服务的关系,办公室每天都要办很多领导工作中带有执行性或比较具体的事务性工作,使领导能够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处理重大问题,办公室要把握好完成任务和主动服务的关系,根据领导决策需要,调查收集各种信息材料,积极主动的为领导决策做好准备,并协助领导实施各项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决策的招待情况,随时向领导反馈意见,以便领导者不断改进和调整工作部署。

加强综合协调作用,积极营造企业经营发展良好环境。要加强对外公关和内部协调,处理好各种矛盾和问题。当前,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千头万绪,办公室要从大局出发,与地方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特别是新闻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联系,加大公关力度,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如实的宣传电力发展的方针政策和面临的困难,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他们对电力事业的支持和理解。办公室应注重发挥沟通上下、协调内外、联系左右的桥梁纽带作用,围绕企业发展的中心工作和领导的工作思路积极协调各方关系:一是主动与省公司和市公司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公司信息畅通、政令畅通;二是积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业务职能部门的联系,为企业营造良好和谐的工作环境;三是加强同公司内部各职能部室的工作沟通和联系,为企业经营发展搞好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

要强化办公室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办公室整体素质,为积极适应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办公室全体同志应不断加强党的政策理论知识,电力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市场经济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培养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继续修订完善《公文处理管理办法》《会议管理办法》《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等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办公自动化的延伸和推广使用工作,提高公司公文的运转速度,加快工作节奏。不断加强办公室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信息咨询、参谋助手的作用,保证办公室各项工作快速、准确、有序运转,开创办公室工作的新局面。

实验室内部管理办法范文9

【关键词】电工电子实验;开放;7S;慕课

随着社会对人才创新素质要求的不断提高,提高大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缩短学校教育与公司人才需求之间的差距,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素质教育,是现在教学改革研究的重中之重。无论是总理在部署2015年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还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重要文件中,都要求高校进一步提高实验、实践教学质量。[1-2]实验室作为实施创新教育的重要基地,在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方面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3]如何提高实验设备利用率、提高实验室管理效率,是目前教学改革的首要任务。本文从电子电工实验室开放管理角度,阐述了目前高校实验室存在的问题以及以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简称通达学院)电子电工实验室为例阐述实验室运行管理模式。

1 高校实验室现状及存在问题

传统的实验教学在时间和内容上与理论教学相对独立,致使实验教学的重要性被削落,同时由于时间的局限性,传统实验教学模式不能够满足新时期人才创新素培养。实验室开放成为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现阶段实验室不仅承接日常教学实验,而且接纳毕业设计、开放性实验、创新型实验、课程设计等相关的实验及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室开放量及开放需求较大,但目前实验室管理方面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特别是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4-5]

各个高校对实验室日常实验课程管理都有相对完善,管理起来有据可循;但开放性实验相对不固定的特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没有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起来没有制度可循,开放实验课程得不到基本运行保障。

(2)实验技术人员能力不足。

实验室技术人员是实验室运行的主体,地位普遍偏低[6],担当教学辅助角色,随着开放性实验增加,实验室管理、设备维护、工作时间等问题也对其综合能力水平有了更高要求。

(3)指导教师积极性较低。

对于指导老师老说开放性实验不在教学计划内,整个实验过程参与辅导,且开放性实验与教学奖励、职称晋升等不挂钩,难以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即使有些教师参与其设计出的实验题目也是较为陈旧,对学生创新性思维训练和实践能力提升效果不显著。

(4)学生参与度较低。

随着学分制教学的推广,很多学生只满足于修满教学规划内的学分,对于没有学分的开放性实验项目没有多大兴趣。不同时期学生关注点不同,如大四就业、考研,真正花费在实验实践的时间少之又少。没有学生参与,开放实验的开放意义就没有了。

(5)实验室开放经费投入较少。

学校培养方案中没有将开放实验内容做硬性规定,实验室经费按照基本实验教学需求进行拨发。随着开放实验室的增加,实验设备的使用率提高,同时实验耗材、设备损坏率增加,但是实验经费没有跟上,致使开放实验室效果不显著。

(6)实验设置不合理。

实验内容设计与理论课内容衔接不紧密,理论教学依照教学大纲进行没有考虑具体实验理论需求,造成理论教学与实验理论脱节,实验室老师需要重新讲解相关理论,既浪费课堂资源,又浪费时间,致使实验效果不佳。同时,实验内容存在结构单一、缺乏综合性,题目陈旧、缺乏创新,题目层次性差、不利于不同层次学生学习等问题。

2 在推进实验室开放方面的探索与实践

通达学院于2012年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全省高等教育结构和布局的调整方案迁址扬州扬子津科教园区,为国家首批600所转型高校之一的独立学院。通达学院依托南京邮电大学雄厚的教学资源、显著的学科优势,以通信信息类为主干,理、工、文、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民办高等院校,其电工电子实验室开放实验高效运作管理方法实践研究具有典型性。

通达学院实验室采用复用式,将所有全院的实验室分为三类,一类是仅需要计算机平台,如计算机中心,一类是不需要计算机平台,如物理实验室,一类是需要计算机平台和实验设备,电工电子教学中心。电工电子教学中心由3间电装实验室、6间电工电子实验室、2间通信原理实验室、2间微机原理实验室(与1间自控原理实验室和1间物联网专业实验室共用)组成,共有4人负责,1人负责3间电装实验室,2人负责电工电子实验室,1人负责通信原理实验室和微机原理实验。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如何克服开放实验室存在的问题,使得实验室正常满足全院8300多人的实验需求,我们基于学院的基本情况上对实验室开放进行如下探究:

(1)取长补短完善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参考《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按照“因材施教、讲求实效、形式多样”的原则,结合通达学院实验室运行情况拟订了《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主要对开放实验室的形式和内容、具体实施措施、学生管理规定、教师激励方式进行了规定。管理上采用“7S”(整理(seiri)、整顿(seiti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afe)和服务(service))管理模式[7],区分整理、定位整顿、及时清扫、深度清洁、强调安全、注重服务、培养素养。实验室采取全天开放、预约开放、阶段开放、定期开放等多种开放形式,适应不同实验时间、空间需求。

(2)传帮带方式提高实验室技术人员技术。

依据学院实验室建设情况,制定实验室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学院返聘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退修教师作为实验室负责人,手把手的教实验室新近教师,快速提高新教师业务水平。同时在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向教师靠拢,将实验教学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范围,提高实验室技术人员地位及工作积极性。

(3)开放实验纳入教师绩效、晋升评定。

对大部分教师而言,比较关心的是如何计算工作量、是否关系到业绩考核、对职称晋升有无帮助、有无相关的奖励政策等,我院将开放性实验纳入正常教学绩效中,在职称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生开放实验项目通过参赛获得部级奖项的,其指导教师和所在实验室可以申报年度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省部级奖项的,其指导教师和所在实验室可以申报年度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新进青年教师到实验室“轮岗”一年方能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参与实验教学工作。

(4)提高学生开放实验参与度。

为了更好的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学院在培养方案中增加必修创新实践分,根据不同专业设置不同的创新实践分、创新实践内容。大一新生入学后开展科技成果节将优秀的开放实验项目成果进行成列,从感官上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辅导员在入学思想教育时,再次强调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实践活动对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能力的重要性。同时在综合测评中加分,拟设计多项科技奖项将开放实验项目列入评比项目中,如科技创新之星”、“优秀科技创新人物”、“大学生创业之星”“大学生创业人物”、“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优秀创业团队”等。

(5)设立实验室专项基金。

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充分调动我校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开展实验室工作相关课题研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其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制定《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工作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须为实验室专兼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实验室相关管理人员,填补了实验室课题研究专项经费。《南京邮电大学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为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健全实践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提高实践教学队伍水平,不断创新建设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拓展实验室管理和服务平台,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制定《南京邮电大学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同时,为了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教学水平,鼓励和支持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结合实验教学的需要,搞好教学仪器设备的研制、创新开发、改造,制定《南京邮电大学实验仪器设备自制管理办法》办法。同时将实验室管理人员代课工作量绩效的40%归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水平提高、实验设备研发,进一步增大实验经费的投入。通过各项直接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实验室研究资金,同时也提高了教师参与实验室活动的积极性。

(6)完善开放实验内容。

开放的实验按照学生认知规律和实际水平进行分层次设计:演示性、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演示性、验证性实验以课程实验为主、开放性基础实验为辅,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以开放实验为主、课程实验为辅。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知识的实验;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创新性实验是指学生自拟、指导老师把关,以实际问题为背景,具有新颖思想的探索性实验。开放性实验项目采用教师、学生拟题,指导老师把关,学院考核,学校审批的流程,并且保证项目每年5%更新率。正组织筹建慕课教学平台[8],将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通用实验理论原理等内容拍成视频,满足学生课余时间学习,提高实验时间利用率,减少教师工作任务,腾出更多时间去指导学生完成开放实验项目。

3 结束语

实验室是高校进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实验室高效开放运行,不仅能够让学生巩固理论知识、增强技能,也让实验教师业务水平得到提高,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科研与教学的融合。我们结合通达学院具体办学情况对传统实验管理模式、运行机制上从管理制度、实验室师资培训、教师积极性、学生参与度、实验基金设立、实验内容等方面进行探索,取得良好效果,值得借鉴和推广。

【参考文献】

[1]顾明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解读[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2]李勇军,张海燕.大学生创新能力训练模式探索与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4,33(11):17-19+28.

[3]卢艳军.大学生创新实验室运行管理模式的研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4,31(12):17-19+27.

[4]荣华伟,钱小明,钱静珠.关于高校实验室开放管理的探索与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4,31(12):232-236.

[5]尹唱唱,赵洪亮.电工电子中心实验室开放探索[J].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2013,(3):67-68.

[6]李越,徐德华,隋丽.”计算机组装与检测”实验教学改革的思考与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4,31(11):173-176.

实验室内部管理办法范文10

一、工作性质

1.协调性。办公室是个综合协调部门,协调着学校与学院、学院与学院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协调着学院内部管理者和教职员工、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教学工作与科研工作之间等工作关系。

2.服务性。学院办公室是综合性办事机构,起着上下承接、左右沟通的纽带作用,是科研和教学的后勤服务部门。服务是办公室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无论是日常事务还是阶段工作,都基于服务性质;无论对待上级领导还是基层部门的同志,按照程序,都要提高服务的主动性。

二、工作职责

明确工作职责,发挥服务功能,是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关键。认真学习和领会办公室工作要求,明确办公室岗位工作职责,树立为广大教职员工服好务、服务好的意识,勤勤恳恳做事、踏踏实实做人。

1.明确办公内容,分清主次,做好日常工作。办公室工作错综复杂,千头万绪。办公室主任和工作人员必须管理好日常性事务,保障学院教学、科研、行政和后勤等顺利开展。按照学校有关部门要求,按时上报各类所需材料,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及时得到落实,如办公室实验室安全检查、日常考勤、参加会议、各类报表、及时提醒领导、各相关教师上报材料等。做好收发和整理文件、信件和传真;做好网站材料的收集整理,会同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做好网站的建立和维护工作;做好各项会议记录,及时办理和催办有关工作,确保上级文件和领导布置任务的有效落实;做好本科生、研究生的日常教学、考勤和管理、教育和科研通知等工作;做好学术厅、会议室等公共办公区的日常清扫、维护和整理工作,确保其正常发挥功能。按需领取、购买、分发办公用品,做好服务工作。及时做好新调入员工的接待、报到及与有关部门沟通等服务工作。

2.明确细则,提前规划,做好年度工作。协助学院领导统筹安排每年要开展的重要工作和活动。

高效全面传达学校相关政策,做好职称评定工作,维护教职工的权益。协助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实验基地、办公区、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的改造装修和电话迁移、网络安装等,不断改善办公条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的预算和设备的招标、采购、安装调试及账目报销等工作,做到合理节约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做好学院大型会议的组织、资料的准备、会场的布置、专家的接待和会后材料的整理等工作。做好学院的工会工作,按时收缴上交会费,做好各项福利的落实工作,积极倡导教职员工锻炼身体,健康工作。

3.认真做好上级各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发生的各种随机性、偶然性事件要及时、灵活、负责处理。

三、工作人员能力要求

1.过硬的政治素养和思想作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增强政治敏感性。在工作计划与实施中把握好政治方向,掌握好政治动态和政治方法。办公室工作需要忠诚可靠、清正廉洁、业务精湛的队伍,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是做好工作的保障。

2.服务大局的能力。立足改革和发展的大局,提高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计划性。树立全局意识,以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对工作中的主要内容全盘掌握,对工作重点和主要问题置于全局中考虑,做到思想与全局一致,目标与大局同向,服务与大局同行,才能得心应手地处理好事务。办公室工作无小事,必须高度负责地完成每项工作。

3.协同作战的能力。办公室的工作性质决定着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团结协作的意识和能力。由于分工不同、人员思想不同、利益关系牵扯等多种原因,工作中不可避免出现各种矛盾,只有理顺单位内部各部门的关系,排除干扰,统一各部门的认识和步调,调整和处理好这些关系,避免和减少各种摩擦,办公室人员团结一致,互相配合,才能创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

4.周到细致的能力。对自己经受的每一项工作都应该认真对待、考虑周全。不但要善于解决问题,而且要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

5.不断学习的能力。当今社会,不加强学习就无法胜任工作。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岗位技能,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不断积累知识和经验,拓展思路,提高综合素质。工作中不断更新知识,不懈奋斗,跟上时代步伐,掌握科学理论和现代办公技术;经常学习和借鉴他人经验,才能避免因工作经验缺少而带来的不足或错误,不断总结和吸取自身教训,才能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让工作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任小曼,宋士花.高效系部办公室主任的角色定位[J].职业圈,2007(6),43.

实验室内部管理办法范文11

关键词: 应用技术大学 实验室 管理

注:基金项目:黑龙江东方学院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HDJG2013006

黑龙江东方学院1993年成立是黑龙江省第一所民办高校;学院一直坚持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作为办学目标,把“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作为人才培养模式,2003、2011年先后成为全国首批本科民办高校、全国首批获得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民办院校。被黑龙江省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试点院校;是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的理事单位。2014年国务院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中,部署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学校多年来的办学方向、办学理念、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与构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应用技术大学的“应用引领、职业驱动、开放衔接”指导思想完全吻合。经多年实践证明,完全符合高等教育规律。

学院在积极推进应用技术大学建设的同时,始终把实验教学放在重要地位。黑龙江东方学院作为一所民办高校,近年来在实验室建设方面投入巨大,建筑工程学部的土木实验中心目前已投入400多万元,主要面向土木工程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建筑学专业等学生的实验教学和实训训练。该中心在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的管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对培养开放式土木建筑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

1 完善实验中心规章制度,加强实验中心管理

实验中心规章制度的完善与否是推进实验室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也有利于实验中心的科学管理[1]。土木实验中心在认真遵照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结合土木实验中心实验教学的特点,出台了一系列实验中心管理制度。如依据土木专业测量实验、测量实习中经常出现仪器损坏的情况,有些仪器价格维修价格较高,若全由学生承担负担较重,经中心讨论制定了《仪器损坏赔偿界限与处理原则》,该制度明确了因不同原因下造成的仪器丢失或损害的责任认定办法及相应的赔偿原则。除此外中心还制订了包括《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应规章,要求各实验分室严格遵照执行。逐步完善的实验室管理,为中心各实验分室教学和科研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提供了保障。

2 配合学科发展,继续推进实验室建设

作为一所发展中的民办高校,学院一直很重视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土木实验中心隶属建筑工程学部,随着学部学科建设的不断完善,近两年土木实验中心也在不断建设当中。新建设的水力学实验室、暖通实验室已投入使用;另外,随着学院应用技术大学建设的不断深入,建筑工程学部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各专业方向均提出要扎实落实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而应用性人才培养必须加强实验实训教学建设,在对教学改革的讨论中各个专业均把下一步改革方向落实在突出应用软件的实训上。为此经学部申请学院审批,土木实验中心建设了“土木建筑应用软件实训室”两间,先后购买了BIM软件、PKPM软件、广联达相关软件、斯维尔建筑节能软件、纬地道路工程软件等。“土木建筑应用软件实训室”除承担相应的实训课程外,还承担了广联达建设行业信息化应用技能认证考试前期培训共计24学时及相应的考试工作。并先后两次承办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等。同时本中心还配套建设了“广联达沙盘模拟实训室”等。

3 逐步增加开放实验室,提高实验室利用率

土木实验中心在发展建设中,如何提高实验室利用率一直是学部关注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对于土木实验中心涉及的大部分实验因周期长、工作量大、建筑垃圾多等问题,给大规模实验室开放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即便如此,学部也鼓励实验中心逐步增加开放实验室,以提高实验室利用率。目前本实验中心主要做法有:鼓励青年教师将科研课题与实验室开放相结合,鼓励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项目,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另外,学部鼓励青年教师将毕业设计内容与实验室开放相结合,鼓励学生在实验室有目标的做创新实验,将实践动手与毕业设计相结合。测量实验室根据学生需要在测量技能大赛前期对学生阶段性开放,学生可通过预约后借用所需要的仪器设备进行练习;“土木建筑应用软件实训室”也在课程之外制订了向学生预约开放的政策,参加各项软件大赛的学生,可通过预约在业余时间到实训室进行训练。

通过应用技术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学部将实训基地、合作企业对人才的能力需求等嵌入课程体系中,形成了各种培养模块,通过由“课内实验课外兴趣小组各种课外竞赛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毕业设计”等各个环节组成实践活动链条,推动实验室开放,提高实验室利用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和社会效果[2]。

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验中心管理水平

师资队伍能力的情况对实验中心管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打造一支素质高、技术能力过硬、创新能力强的师资队伍才能将实验室管理好、建设好。这也对参与实验中心工作的师资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3]。因此,实验中心将实践师资队伍建设列入工作重点,过去一年已经有三位实验指导教师被有计划的选送到相应的校企合作单位进行实践锻炼,为打造一支“有东方特色的”自有专业实验教师队伍作出了初步探索。下半年中心还计划派出一名实验技术人员到内蒙古交通建设监理集团实践学习。中心希望教师们在实践锻炼中能更好地了解与掌握实验新方法和新技术,以便更好的指导今后的教学工作。同时,中心也鼓励实验人员通过继续教育和自学不断提高自身学历和科研教学能力,使得实验教学队伍结构更趋合理。

总之,建筑工程学部土木实验中心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还要不断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更好的为实验教学服务,为更好推进应用技术大学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李晓岚.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管理[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3,01:224-225

实验室内部管理办法范文12

1. 目的

为了规范加强房屋管理、保护房屋资源、防止房屋资产流失,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全部自有产权房屋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2. 市《关于进一步放开城市房屋租赁市场的通知》。

4. 术语

5. 职责

5.1. 办公室是房屋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房屋管理。

5.2. 各厂根据需要参与房屋管理。

6. 规定与要求

6.1.房屋管理的范围:

a.厂房(包括变电所、空压机、计量楼、仓库等建筑);

b.办公楼;

c.职工集体宿舍楼;

d.职工住宅;

f.门头房

6.2.房屋管理的类别:

a.新建房屋;

b.在用房屋。

6.3.新建房屋管理

6.3.1.所有新建房屋全部办公室组织实施管理。

6.3.2.新建房屋执行如下管理流程:

立项

招标

验收

建账6.3.3.立项

6.3.3.1.各厂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和工艺再造创新的要求,需要新建房屋、扩建房屋、改建房屋时,应填写《立项申请单》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6.3.3.2办公室在接收了《立项申请单》后,应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后,做出结论,形成《项目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报告》和《立项审定意见表》报机床集团主管领导审批。

6.3.3.3根据主管领导的批示意见,办公室负责向市、区主管部门办理工程工程开工手续。

6.3.4.招标

6.3.4.1.新建工程开工前,办公室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建筑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和建筑监理单位。

6.3.4.2.建筑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建筑监理单位确定后,由房屋的使用单位分别与其签署合同。

6.3.4.3.合同中的工程价格必须符合集团价格委员会确定的《工艺再造价目表》的价格要求。

6.3.4.4.需要办理原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时,有办公室按照《土地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6.3.4.验收

6.3.4.1.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后,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验收结果。

6.3.4.2.房屋建筑验收后,由房屋的使用单位到财务办理交付工程价款,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6.3.5.1.对经验收并拨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办公室应及时将其纳入固定资产实物总台账之中,财务部应将其纳入固定资产财务台账之中。

6.3.5.2.办公室应收集新建房屋的全部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6.4.在用房屋管理

6.4.1.所有已纳入固定资产实物总台账并正在使用的房屋全部由办公室组织实施管理。

6.4.2.使用管理

6.4.2.1.各厂应按照规定饿用途使用房屋,不得自行改做它用。

6.4.2.2.需要改变在用房屋用途的,各厂应以书面形式向总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根据集团主管领导批示意见做出具体安排。

6.4.2.3.各厂在使用各类房屋时,不应随意变工在用房屋的框架结构,以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

6.4.3.修缮管理

6.4.3.1当在用房屋需要修缮时,各使用单位应向办公室提出书面《房屋修缮申请》。

6.4.3.2.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房屋修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形成报告,经集团主管领导批示后,组织房屋修缮。

6.4.3.3.房屋修缮由提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6.4.3.4.组织实施房屋修缮时,提出单位应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修缮施工单位。

6.4.3.5.修缮竣工后,由提出单位组织验收并支付修缮费用。

6.4.4.租赁管理

6.4.4.1.为盘活存量资产,对集团范围内的用量不用房屋均可向社会公开出租。

6.4.4.2.所有房屋的租赁,由办公室依据大连市《关于进一步放开城市房屋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

6.4.4.3.各厂不得自行实施房屋租赁。

7.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