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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国有资产管理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新医改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创新
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础设施的不完善,地区发展不平衡和人口基数大等原因,公立医院工作的开展并没能有效解决我国的医疗问题现状。在国家新医改的政策下,我国的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但因为我国国情复杂,新医改的推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遇到很多阻碍,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方案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它是公立医院工作能够良好开展的必要条件,关系到公立医院发挥出作用的大小。
一、公立医院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一)公立医院概念的定义混乱
公立医院是国家性质的公益性机构,是由政府投资的非盈利机构。由于以往我国医疗体制的落后和医疗政策的不完全实施,导致我国公立性医院的资金使用率低、入不敷出的局面。往往政府的补贴并不能满足公立医院的财政支出,导致一些公立医院开始逐渐转变为市场化的经营模式:在领取政府补贴的同时,也对群众收取医疗费用。这样就与国家建立公立医院的初衷相违背,政府如何整顿公立医院的这一现象也是我国新医改的一大难题,这使政府对医院的资金现状并不能全面了解,使其对医院的资金补贴不合理。并且公立医院收取群众高昂医药费的行为是极其可耻的。
(二)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
公立医院作为一个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机构,其所有资产为国家所有。它的一切运营费用都由国家支付,如果没有一个健全的管理体制,会导致国有资产不合理的运用和流失。这对我国的国有资产是一个极大的损失。并且公立医院作为一个医疗机构,如果资产运用不合理会导致医疗工作无法良好开展,这关系到我国国民的健康问题,是关系到民生的大问题。但我国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的管理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国公立医院缺乏明确有效的资产管理体制,这就导致资产归属权的问题没有办法得到明确,然后权利和责任的归属也不明确,从而使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的调配运用不合理,造成投机者有机可乘,国有资产流失的局面。
(三)预算管理机制的不健全
大多数公立医院无论是在预算管理的知识方面还是在编制、执行以及具体的监督方面,都不具有完善的管理机制,从而导致公立医院预算的不准确、不彻底和无法实施性。然后导致预算能力不强,预算机制基本没有太大的作用,资金的运作效率低下,资金预算不能全面、合理、有效的安排医院资金,从而导致预算与实际所需资金差异过大,有时甚至存在着没有收入就先支出的现象。
(四)医院成本过于高昂
公立医院由于所有费用都由国家支付,所以部分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其中包括对医院成本的控制。公立医院的节约成本措施不到位,没有专项对成本的预算和实际统计,导致各个科室的成本管理混乱,没有经过统一的调研和纠察。财务管理部门实际并不清楚各个科室的物资消耗情况,没有办法进行实际详细的成本核算。财务部门成本核算的滞后性和不规范性导致医院无法对成本进行有效控制,从而造成成本过高的现象发生。
(五)固定设备资产的管理混乱
公立性医院由于其公立性质,导致医院自身对工作成本和固定的机器设备等资产并没有十分重视,在进行年底的资产清查工作时只是将账面上的数量时间等相对照,并没有真正详细的点算医院的固定资产,而这些固定资产的使用时间和磨损程度财务部门也不能将其明确指出,从而导致医院的一些设备常年闲置,而有些设备则是供不应求。这极其影响医院工作的开展。
二、新医改环境下,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方案
(一)明确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的目标管理
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的分配、使用是由国有资产的管理目标确定的。公立医院作为国家对民生的医疗支持,是一种非盈利机构,其工作资金全部由政府承担,国家建立公立医院是为了民生,为了社会效益而非盈利。这就要求公立医院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公立医院是为人民服务的公益性质机构,而不是盈利机构。其工作开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免费治愈病人,使我国做到“有病可医”,而不是为了自身利益赚取利润的盈利机构。这是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中首先需求明确的目标。
(二)降低公立医院的工作成本
提高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的使用率能够极大的促进公立医院工作的正常开展。降低预算成本是其中的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现在公立医院的成本预算并不详细、精确,甚至是非常混乱的。在成本预算不明确的情况下,医院的各个科室都要求极大的预算资金,这种预算成本往往要高于工作中的实际成本,还容易造成工作人员吃回扣现象的产生。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公立医院的国有资产管理应当严格控制各个部门的预算成本,并将资金的用途、时间、数额做出一个明确及时的汇报,从而使预算成本处于一种严格的监管机制中,达到成本预算的准确性和透明化,更利于医院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对物价的管理
医院自身所需医药或者设备的管理是对公立医院合理运用国有资产的重要举措,物价管理的结果直接影响着医院工作的开展从而间接影响着公立医院所获得的社会效益。医院应当建立物价管理部门,让专业的管理人员做到真实、及时的检查处理,改正医院物价不合理的地方,从而可以进一步节约医院成本和杜绝贪赃、吃回扣的现象。通过加强对物价的管理,能够及时对医院的医药成本、大型设备和一次性消耗性材料进行详细统计,从而能够更加合理的进行成本节约,同时也能够规范医院的乱收费现象。能够明确其公立医院自身的目标,加强患者对公立医院的信任程度,从而取得巨大的社会效益。对物价的管理能够及时了解到医院成本价格的变动,从而医院能够及时调整和开展工作。
(四)加强对医院自身固定资产的管理
医院的固定资产在医院的总国有资产中占据着极大的份额,是医院进行工作开展的基础,对医院工作的效率和结果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能够实时准确的了解医院的医药数量、品种和保质日期,同时也能够清楚医院的大型设备的购进、维修日期和所需资金等。这对医院基础工作的开展具有重大意义,也能够有效节约成本和避免贪污现象的产生。
(五)建立全面的监督机制
建立全面的医院内部监督机制,在医院内部实行精细化管理方式。使医院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细致分化,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的管理方式。财务管理部门做到准确全面的预算措施。从成本预算到预算的准确实施,从而保证医院工作的顺利开展。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总体工作量进行分解,分解到人,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做到精细化,明确责任,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杜绝贪污现象的产生。对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内外合作共同监管,能够确保医院财务管理的真实性和规范化,能够促进医院管理财务工作的开展。
(六)财务分析工作的重要性
医院的领导者重视财务工作对医院财务管理也具有很大重要性,财务的管理工作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它需要各个部门的积极配合。只有这样,医院的国有资产才能够更加合理的管理和运用,领导应当重视财务工作,让其它部门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开展财务工作,这样才能够为财务工作的开展创作一个良好的运行条件,确保财务工作一些措施的顺利实施。领导如果重视财务管理的工作,让各个部门积极配合,有利于财务工作中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能够更加全面、真实的了解医院的财务状况。从而有利于医院公益工作的开展,使医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结束语
我国现阶段的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只有将这些问题在新医改的大环境下找出并且解决掉,公立医院的作用才能最大的发挥出来。公立医院中国有资产的管理方法是改进财务部门状况的措施,而改善财务部门的工作则是公立医院改变的第一步,因此,我国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部门应当积极主动的进行财务管理方法的变革,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财务工作,医院才能更好的救治病人,让我国做到“有病可医”,才能取得较大的社会利益。
参考文献:
[1]肖高峰.对新医改后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的探讨[J].改革与战略,2010,26(7):64-65
[2]邹健.新医改背景下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的优化[C].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第十五次学术年会.2012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营体系,规范国有资产委托管理行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委托管理,是指市政府将由市财政局直接承担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责,委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托管理机构)承担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占有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教育、卫生、园林、广播电视等公益性国有资产和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国有资产的委托管理。
第二章委托管理主体与委托程序
第四条市政府是国有资产委托管理的主体,决定受托管理机构、受托管理国有资产范围及管理权限;市财政局是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管理的程序。
(一)根据市政府的决定,拟实行国有资产委托管理的部门制定《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实施方案》,并报送市财政局;
(二)市财政局对《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审核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政府;
(三)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与受托管理机构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协议》。
第六条《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管理的国有资产价值总量和分布、国有资产委托管理的目标任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章立制的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完成国有资产管理目标任务准备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管理的国有资产数量、分布和委托期限,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市财政局、受托管理机构双方的职责权利和考核等。
第三章受托管理机构
第八条受托管理机构包括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它机构。
第九条受托管理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熟悉委托管理国有资产所处行业、领域的情况,能够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措施;
(二)具有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由财政局、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完成了受委托管理国有资产的财产清查、产权界定等工作;
(四)能够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完成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
(五)市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受托管理机构根据委托管理权限,对委托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履行审核或审批职责。
(一)受托管理机构对下列事项履行审批职责,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1.规定额度内的报废资产、呆坏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的处置;
2.系统内部超标准配置、闲置和低效运转资产的调剂、划转;
3.资产的对外出租、出借;4.100万元(含)以下资产的转让。
(二)受托管理机构对下列事项履行审核职责,报市财政局审批:
1.占有、变动和注销产权登记;
2.产权界定及纠纷调处;
3.超过规定额度的报废资产、呆坏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的处置;
4.资产的对外投资、抵押和担保;
5.系统外超标准配置、闲置和低效运转资产的调剂、划转;
6.100万元以上资产的转让,国有资产产权的转让;7.资产的评估。
对全局工作有重大影响、资产数额大的资产处置和转让行为由市财政局报市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受托管理机构承担的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方针政策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内部资产管理的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建设;
(二)完成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依法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四)履行国有资产管理事项的审批程序;
(五)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市政府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国有资产委托管理的监管
第十二条市财政局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委托管理的国有资产履行以下监管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有资产监管的有关规定;
(二)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要求确定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并制定考核办法;
(三)检查受托管理机构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情况;
(四)检查受托管理机构委托范围内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等情况;
(五)检查受托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六)市政府确定的其它监管职责。
第十三条*年*月份前,市财政局对受托管理机构前一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
第十四条受托管理机构有义务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检查,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第十五条受托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财政局建议有关部门对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弄虚作假,,侵占、侵吞国有资产的;
(二),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尽职尽责,在产权变动、重大投资和资产处置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三)未在财务报告中如实反映收益状况或者未及时收取应有收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一)地勘事业单位内部问题繁多
1.管理体制机制不尽完善与规范。因管理体制及部门交叉等种种原因,制度的建立尚未能具体到资产管理的每一个细节。我国由于历史问题较为繁多,在地勘事业单位成立初期可能存在许多政府无偿行为,这些行为没有明确记录在资产价值之中,并缺乏有效资产管理。而且地勘事业单位的工作具有相对复杂性与特殊性,由于受到外界影响因素较多,在会计准则下无法进行正常资产管理与核算。2.经营管理不善。由于地勘事业单位属于国有单位,而国有单位普遍存在一种无法融入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之中,其带来的不利影响便是地勘事业单位缺乏积极向上的管理体制,在地勘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问题混乱,并且管理职能划分不明显,这种粗放式管理模式,对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丝毫起不到作用。且现有的资产使用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的沟通交流严重滞后,自有资金购置资产未全面纳入资产编制计划,而资产购置计划的编制和落实不到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缺乏有机结合,致使大量的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下,甚至闲置。3.投资决策的失误。地勘事业单位目前存在国有资产减值流失的重大问题,而造成这种问题产生的原因便是地勘事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投资决策的失误。在地勘事业单位进行经营工作时,由于部分部门没有进行调查研究,对相关项目投资的选择存在随意性,使得许多经营项目缺乏有效、科学的决策支撑,进而造成地勘事业单位面临资产亏损,形成财务风险。
(二)地勘事业单位外部因素的影响
在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恶化的今天,其内部原因我们可以有效进行改革与把握,但是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良的外部原因则需要我们加以警惕。在市场经济改革与发展环境下,地勘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但很多地勘事业单位在经营与管理模式中严重落后于同期市场企业,这种落后的经营与管理模式必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与减值,严重制约了自身的发展。
二、新常态下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优化措施
(一)改进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
1.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的主题明确。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包括地勘单位所占用、使用的并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比如地勘事业单位中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等都属于国有资产范围。地勘事业单位作为国家委托部门进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责任进行国有资产合理管理与资产经营状况分析。所以,在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责任制度下,一定要明确一点的便是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责任主体与管理目的,强化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资产内部控制机制,其目的便是利用自身管理方法,提升地勘事业单位经济运行能力与效率,从而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与保值。2.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构建。地勘事业单位进行国有资产责任制综合评价体系的构建,将极大的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活动走向正规化、科学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含了两大方面指标,第一便是财务方面,第二是非财务方面,在确保基础不变前提下,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纳入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利用运算与评价方法对地勘事业单位经营状况进行科学评价。这种科学、准确的科学评价体系,必将辅助国有资产管理走向健康发展,而且可合理监管到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各个相关部门,促进相关部门协同合作,为资产管理工作尽一份力。
(二)完善地勘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1.加强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核机制。俗话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内部管理如果不贯彻落实到位,那国有资产管理外表做的再好看也无济于事。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核机制主要包含单位内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审计工作。在内部审计活动进行时,要利用从小到大、从点到面、从远及近的审计方法,挖掘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管理与监督,以此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与保值。2.完善人才管理机制。俗话说“致治之道,首重人才”,这便是人才管理机制重要价值的体现。因此,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才的选拔尤为重要,其应具备优秀的职业操守、核心素养、经营头脑、高业务水平等高标准,只有一位高标准人才进行国有资产管理,才能确保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不会损失。所以,要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从而保障地勘事业单位正常运转。3.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大力建设。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使得地勘事业单位也要随潮流发展,所以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更新和完善势在必行。在信息化系统建设过程中充分运用信息化网络技术手段,建立更庞大完善的大数据库,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预算编制系统、项目管理系统等之间实现无缝对接,并对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与数据进行整合与分析,从而上传到数据库中形成自动化管理系统,在工作效率上将大大提升,并可确保管理细节不出错,确保国有资产利用率得以强化,毕竟好钢用在刀刃上。
(三)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提高自身经营能力
地勘事业单位作为国有资产管理委托单位,其需要进行项目经营与发展,以此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与保值,而不论是独资或是投资,都需要对所经营项目进行多重分析与调研,以得到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重复对此方案进行推敲、论证。在地勘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活动经营项目调查与论证基础之上,事业单位还应该强化对决策程序的认知,在实际决策议论过程中需要听从诸多方面给予的建议,并重点听从内部专家给予的相关建议。在地勘事业单位领导决策机制上应注重民主性,避免出现一人堂情况的出现,从而避免决策失误。其次便是地勘事业单位的转型发展,从原有的资源性勘查向综合性勘查转变。地勘事业单位在平时经营活动中应强化自身技术服务,调整优化地质工作结构,创新地质工作手段,提高在市场环境中的竞争力。在项目实施中应坚持节约思想,确保花费最少资源做到最大化成果,以此提高核心竞争力。最后,要进一步理顺各部门的关系,进行资源共享,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
(四)增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监管力度
在传统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中由于缺乏有效机制制约,使得管理方法与管理思维落后,进而造成管理职能混乱情况的产生。而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强化与体系构建,需要在建立监督管理体制前提下,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平衡制约,从而互相配合监督,让国有资产管理活动曝光在大众视野下,让资产管理活动不得不选择良性发展,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日常投资与运营工作。而在监督管理机制运行之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人员也需要在监督机制制约下进行日常工作的报告与核查,并将所查问题进行反馈,从而一级一级上报以此杜绝“个人英雄主义”所产生的失误。
三、结束语
总之,在市场大环境之下新常态要求地勘事业单位需要进行自身强化与优化,以此来进行国有资产的科学与合理。而在新常态下地勘事业单位改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机制,提升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能力,从而将目前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弊端一一消除,并积极实现国有资产趋于增值与保值的水平上,以此推动我国经济与资源发展的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1]周萍.谈地勘单位国有资产管理[J].当代经济,2011(22):71-72.
[2]郑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J].商业会计,2013(06):109-111.
关键词:信托 国有资产重组 信托计划
《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力度,加快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进程,大力推进有条件的企业集团或核心资产上市,推进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信托目前是我国金融领域四大支柱中唯一可以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进行产业投资的金融行业,能够提供资产管理、投融资、中介等诸多金融服务。凭借独特的制度优势和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信托在国有资产重组中面临巨大机遇。
北京市国有资产整合仍有巨大空间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初期,北京市国有经济分布过散、战线过长,国有资产行业色彩浓重,分布重复,非经营性资产占比过高;国有企业数量多、规模过小,缺乏市场竞争力。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问题突出,国有企业改革迫在眉睫。
经过20多年的不断探索,北京市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即由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政府授权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控股公司组成的国有资产监管、投资、运营及资本运作的三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在这种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本框架下,北京市国有资产通过“调、改、剥、退”改革,规模大幅增加,集中度明显提高,资源配置得到优化。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底,市属监管国有企业资产总额5933亿元,2006年底达8486亿元,2007年底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达到10023亿元,“十一五”末,北京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量达16631.6亿元。北京市国资委直接出资企业由国资委设立初期的74家减至43家;在“十一五”期间,上市公司由35家增加到44家;390家企业完成主辅分离;509家劣势企业实现整体退出。基础设施、公用服务和现代制造业这三大行业中的国有资产占全市国有资产总量达80%。
虽然北京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并取得显著成效,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还没有最终完成。同时,北京作为全国的首都,对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有更高要求。因此,北京的国企要承担更多社会责任;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飞速发展,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北京国有企业面临越来越激烈的竞争。
根据北京市国资委的《国民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年,北京国有企业资产总量将达2.8万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万亿元。“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将培育3-4家资产和营业收入超千亿元、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4-5家资产超500亿元、营业收入超300亿元、具有较强国内竞争力的支柱企业;经营性资产的证券化率将达30%。21世纪前20年,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构建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新框架面临更严峻的形势。
信托在国有资产重组中的独特优势
在现今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重组这一巨大商机中,银行、券商、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都可以提供相应服务,但各自优势明显不同。银行具有较强的风险和信用识别能力以及雄厚的资金优势,其货币市场财务顾问业务得天独厚,但囿于人才和经验的缺乏,再加上介入这一领域的时间还不长,制约着其资金优势与并购交易高风险性的对接。券商熟悉资本市场,近年来在做大做强传统业务的同时,并购重组、资产管理等现代业务在券商收入比重中也逐步提高。但券商的并购服务由于受到自身融资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不足影响,仅限于担当融资中介和设计融资方案的角色,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券商并购交易的成功率。
信托作为现代化的财产运作和管理方式,具有法规性、严密性、配套性、创新性等特征。与银行、券商相比,信托公司具有跨市场运作的综合性优势以及独特的制度优势。如:通过信托受益权重新划分法定权利;信托财产独立运作与管理;货币、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信托财产多样化投资;为投资者制定个性化的信托产品等。在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本框架下,信托公司是唯一能够对接货币市场、产业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金融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转制改制、并购重组、内外源性融资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这些为信托充分发挥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功能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信托在国资重组中面临的机遇
历经六次行业治理整顿,中国信托业逐步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市场需求持续扩张。作为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型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在现阶段国有资产改制重组中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
(一)依托制度和人才优势,为国有资产重组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信托公司可以从两个层面为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一方面,为政府提供财务顾问服务。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政府财务顾问被赋予新的内容:如协助北京市政府制定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优化增量资产方案;制定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整合计划;引进合格境内外投资者参与国企改制;制定国有经济布局优化方案等。另一方面,担任国企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如为北京市上市国企并购重组制定方案;协助国有企业行业内和跨行业、跨地域重组;国有股权定价、竞价等。
(二)发行信托产品,为国有资产重组提供资金来源
【关键字】: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识码:A
高校国有资产是高校赖以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其数量和价值都是庞大的,且每年都以较大幅度增长。其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环节众多、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的重要指标: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数。高校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是发展高等教育、提高办学水平的物质基础,是高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办人民满意大学的有力保障。长期以来,此项工作未得到应有的关注。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高校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遇到的难题将越来越多。因此,加强领导的重视度,健全学校资产管理体制,提高资产管理人员意识和业务水平,对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一)账实不符 资产家底不清
一些高校对购进物品不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导致物卡不符,物账不符。一些高校对校办企业资产的管理办法不明确,致使部分校办企业自有资金购买的资产列入学校资产管理。部分资产列入校办企业自有资产管理,造成资产管理交叉,账实不符。
(二)存量资产配置不合理
由于目前部分高校资产管理与预算之间缺乏必然的系,致使学校只注重收入,不重视节支,只重购置,不重管理,只反映支出,不反映存量,存在对闲置不用或者已无使用价值的资产长期挂账。不做账务处理,导致存量资产的价值缺乏真实性 而各部门对使用资产“占有式”的管理。
(三)资产使用效率低下,闲置浪费严重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一些教学仪器设备,专用设备在购置前往往缺乏可行性论证。计划审批不严或流于形式,设备购入后对其实际使用情况又缺少必要的了解,不进行跟踪管理。使一些设备买进以后躺在那里睡觉了,长期闲置且流动性差, 没有建立资源共享机制,重复购进、盲目投资、资产使用效率低,造成“高投资,低效益”的现象,浪费严重。
二、国有资产管理策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转变观念
学校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学习,使全校各单位和教职工都有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杜绝为了小团体或个人利益而侵害学校利益的情况,学校领导、各级单位负责人要有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要保证国家资产的安全、完整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只有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和前提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才会得以顺利进行, 对于部分仍认为学校资产仅仅是财政经费拨款
的应用的个人,要转变观念,改经费为资产,树立资产效益的意识树立资产保值增值意识。
(二)应划清非转经后资产的产权归属
对转入经营性运作的资产,学校作为资产所有者要进行管理。明确对转移资产的管理方式,如对投入校办企业的资产实行投资管理,计提折旧,注重投资收益,关注投入资产的保值增值。对非经营资产转为经营资产应有专门的部门代表学校进行管理。通过论证申报、授权批准,在满足了教学需求的前提下,将闲置资产或使用效率低的资产向社会开放。将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运用经济手段,收取资产占用费,将市场前景看好的科研课题推向市场,评估资产价值量。
(三)改革机构设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管理力度
在机构设置上可以有两种思路,是学校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学校财务部门内部建立一个国有资产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和日常工作的开展, 国有资产的管理是一种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性的管理,必须由财务部门、
物资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相互配合和协调才能管好。必须落实各机构的职责并按资产的使用分部门进行归口管理;二是建立由分管校长领导直接领导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赋予其权
力,明确其职责,以强化其管理力度,机构可下设国有资产管理科、采购中心、校产管理科、实验室管理科、教室管理科等单位。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高校应从学校资产概念的正确认识入手,增强实物管理意识。树立资产保值增值的市场经济意识; 注重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定期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注重提高资产使用部门管理人员的设备操作技能和资产维护技能。任何一项管理工作的进步人都是第一决定因素,只有建立一支思想好、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高素质的国有资产管理队伍。才能适应当前高校发展的需要。因此,要严把国有资产管理人才的选拔任用关, 加强上岗培训和对原有管理队伍的培训工作。此外,对于资产的二级管理部门责任人对资产管理的落实情况也至关重要,也应提供他们交流和学习的机会。当然,要做好做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离不开一支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有一定专业知识的管理干部队伍。国资处可以虚位求贤,推行校内招聘,吸收一部分敢于较真的会计人员。充实管理岗位,要与人事、财务周密考虑设岗定酬方案,搞好校、院、处(室)三级管理队伍梯队建设。对专兼职管理人员实行备案制度,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名单报国资处和财务处备案。如变动,两处应签署意见,并派员监督办理交接手续。在着力稳定管理队伍的同时,还应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注意向兄弟院校取经,搞好年度考核评比。
参考文献:
[1] 黄曦施,赵善庆.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构建[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4,(8):266-268.
[2] 王辉.关于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几点建议[J].会计之友,2010,(29):39-41.DOI:10.3969/j.issn.1004-5937.2010.29.015.
一、处置对象
县财政局位于城关镇府前街的附119-020栋门面,县公路局位于城关镇文明北路的109-146栋门面,县农机局位于城关镇民主西路的118-003栋门面(详见附件)。
二、处置方式
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
三、处置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列入此次处置门面的相关情况、处置方式和时间全部通过电视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置工作做到阳光、透明。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依法处置的原则。处置工作必须依法依规,程序到位。
(三)保值增值的原则。力争资产处置价值的最大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和谐处置的原则。加强部门协调,及时、妥善处理好列入此次处置门面的相关问题,确保处置工作平稳推进。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筹备阶段(2011年11月18日-23日)
1.成立县公开处置县城区范围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门面资产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出台实施方案。
3.召开协调动员会,统一思想,布置工作,强调纪律。
(二)实施阶段(2011年11月24日-12月15日)
1.资产评估。由县国土资源、房产部门进一步核实每一间门面资产的建筑面积和土地分摊面积,办理单独产权证件。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城投中心和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对门面资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出让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
2.确定拍卖公司,签定委托合同。由县城投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和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共同选择拍卖公司,并签定委托拍卖合同,制定拍卖公告,拍卖信息。
3.公开拍卖。由县城投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和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拍卖公司的拍卖行为。
4.拍卖收入结算和划缴。①拍卖公司负责督促竞买人将拍卖成交款全额存入县城投中心资产经营收入账户。②县城投中心根据县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办的税费缴纳通知,将应缴税费划缴至县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办账户。③县城投中心根据与拍卖公司鉴订的委托拍卖合同,将拍卖佣金支付给拍卖公司。④其余款项全部划缴县国库。
(三)产权变更阶段(2011年12月16日-31日)
拍卖完成后,由县城投中心安排专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管理局办理产权变更手续。门面资产产权出让相关税费由卖方负责缴纳。县国土资源、房产等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优质优惠的原则,优先办理。原资产管理、使用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到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依程序办理资产核销手续,并调整固定资产账务。
五、责任划分与追究
(一)纪检(监察)部门对资产处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负责对公开处置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干预或插手国有资产门面公开处置的案件。对在本次公开处置过程中,阻碍处置、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惩处,一查到底,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负责对资产处置过程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负责办理资产核销审批手续。
(三)门面原管理、使用单位负责协助做好门面资产的公开处置工作,做好承租户的思想稳定工作,根据相关资料和资产核销审批手续调整固定资产账务。
(四)县城投中心负责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产评估,办理资产产权变更手续,收缴资产处置款并按规定化缴。
(五)县公安局负责做好维稳和拍卖会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恶意煽动、制造事端的要坚决依法打击,确保社会稳定。
(六)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管理局负责核实门面资产的建筑面积和土地分摊面积,负责资产转让后的变更登记和办证工作。
六、其他事项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产管理
(一)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问题
1、账面资产与实物资产不相符
在传统管理体制之下,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存在着不记折旧、不评估、不核算、存量不清、产权混乱、账实不符的现象。有的单位疏于管理,国有资产被非法侵占;有的利用国有资产办企业、开公司,账外设账;有的单位利用占用的土地违规违法投资开发建设;有的单位国有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脱节等等。如许多单位资产原始资料不全,房地产有房产证无土地证,或有土地证无房产证,甚至两证全无,“自留地”和“小金库”的资产更不能明确。近几年由于城市基础设施改建,部分单位办公用房拆除,开发商将房屋建成使用后一直因未给原单位办理房屋产权证明,使一些单位的固定资产一夜之间变为乌有,账面未能正确核算。政府转让或出让一部分固定资产涉及部门单位没有及时进行核销处理,造成账实不符。
2、“非转经”管理不善
利益的驱动使单位加速行政事业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步伐,不仅增强了单位对国有资产尽可能多的占有欲望,而且由于分散管理运作“非转经”资产,加上体制方面的原因,在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不足、工作人员工资收入不高、待遇偏低的情况下,存在大量的问题:一是“非转经”后所有权虚位问题更加突出,投资收益和所有者权益容易造成流失。二是“非转经”的资产在运营过程中补偿严重不足。作为经营性资产,其价值补偿是在营运中不提或少提折旧,而所创收入,在财政体外循环。三是“非转经”后资产经营效益低下。“非转经”后财务监督滞后,大部分都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四是收益分配中严重向个人倾斜,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效益收入、租金收入均被提供这些非经营性资产的单位及其所属企业视为集体所有,甚至作为福利,进入单位的“小金库”,背离了“非转经”以弥补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不足的初衷。
3、资产利用率低
现行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被人为地夸大了与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差别,而忽略了资产的共性。资产的购建、管理和处置分属于不同的部门,基本上是脱节的,无法形成系统的责任制度。
4、国有资产产权模糊
原则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应该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但实际上,目前仍实行的是分散管理体制。资产的购建预算掌握在各单位手中,造成资产际占用权、处置权等全部落在各个占用单位,要进行跨部门、跨单位的资产配置基本上不可能。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
1、加快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利用现代先进的信息技术,通过最大化地控制资产的相关信息。资产所有者和资产实际占有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一直是资产管理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完善的资产管理没有便捷的信息流载体是不可能取得实现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对于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加快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助于更完整地掌握资产的相关信息,从而有利于所有者和管理者强化对于资产的监控,实现由“金字塔”型管理向“扁平”型管理的过渡,减少管理级次,提高管理效率;有助于强化对于资产生命周期全程的跟踪管理;有助于实现资源的共享,增进交流和协作,从而使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帐面资产与实物资产相符。
2、加强“非转经”资产的管理
建立“非转经”资产专项管理制度,依法进行专项管理。坚持经营性资产有偿使用的原则,以实际占有国有资产的价值,收取一定的资产占用费。进行可行性论证,经营合同须经内部审计,产权转移必须严格报批。对经营成果进行监督。对经营性资产要进行保值增值考核,准确进行成本核算。自办产业的承包方案中要明确单位投入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考核指标,对完成承包任务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单位、自办产业和个人,要进行奖励,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经营严重亏损的承包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3、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预算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制度和采购制度,是加强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一个单位,需要购置什么资产,如何配置增量资产和处置存量资产,应该充分分析这个单位的存量资产的现状及其履行工作职能的需要,并将两者进行科学的匹配,最后得出决策方案。这个匹配的过程就是编制资产预算的过程。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预算制度既可有效地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也可为细化部门经费预算提供直接依据,从而解决现行资产配置各自为政、随意性大等问题。在资产配置的具体方式上应引入市场机制下规范的作法,建立以政府采购制度为主的资产购置方式,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下,降低交易费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4、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责设置和管理模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特别是这一部分资产的产权所有人和授权管理人设置不明晰,不能成为完整的市场主体,严重地妨碍了这一部分资产进入市场,提高其使用效率。因此必须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专职机构势。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实行资产的产权登记和产权鉴定工作,负责资产流动的处置工作,负责资产营运的收入管理和基金管理工作等。
参考文献
1、方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透视及对策研究》,《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各位领导:大家好!
按照今天座谈会要求,下面,我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以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县共有行政事业单位343个,其中行政单位37个,事业单位276个。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2.6亿元。县财政局内设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明确有分管领导,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其职责是专门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配置、处置、调拨、资产网络系统管理等工作。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都配备了专(兼)职资产管理人员。各项资产管理均按相关制度、办法、标准执行。
目前,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已全面做到了管理有机构,机构有人员,人员有职责,执行有标准,办事常态化、制度化。
二、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我们依据中、省、市财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标准和程序。我们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业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强化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机制
近年来,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机构改革中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类资产配置标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车辆处置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等办法、通知、标准、方案、制度等。以上所述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极大地提升了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升了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绩效。
2、全面履行职能,积极推进工作
一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目前我县各单位资产配置严格按照我县《资产管理配置办法》和《办公类资产配置标准》执行,单位提出资产配置申请,国资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政府采购。
二是加强资产处置管理。各单位资产处置均严格执行《凤翔县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凡涉及资产调拨、捐赠、报废、出售等处置事项,均应报县财政国资部门批准,单位不得随意处置资产。对大宗资产的出售,还应报县政府批准,由申请单位、财政、住建、国土、审计等部门组成专门资产处置小组,通过市场化的形式,公开拍卖,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确定,拍卖收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近年来,我县体育场、招待所、中医医院等房地产处置,党政机关车改取消车辆的处置都是采用这种方式进行的。
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的通知》,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将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所用,必须报财政国资部门批准,经营合同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经营收益应按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
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的管理。随着近年来机构改革、撤乡并镇、撤并学校、单位搬迁等,行政事业单位出现许多闲置房地产。2017年来我们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摸底,基本弄清了这部分闲置资产的底子,除一部分划入了凤翔县投资发展集团公司外,其余资产也明确了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规范了管理行为。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2014年,我县财政、审计、监察三部门联合对全县各单位的资产管理进行了一次大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在每年例行的财政监督检查中,将资产管理做为一项内容,每年都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单位整改,对严重违规问题进行了处罚。
六是认真完成省市安排的工作任务。(一)按时完成每年的资产更新数据上报;(二)完成2016年清产核资工作;(三)编报完成2017年经营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四)完成检、法两院上划涉及的清产核资工作;(五)积极参与车改,完成了机关车改取消车辆的处置,事业单位车改取消车辆的处置也正在进行当中。
三、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人员力量薄弱。从局机关到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普遍存在着人员不足,力量单薄的问题,制约了业务工作的时效性。
2、在资产配置环节,我县个别单位不能严格按标准配置资产,超规格、超价格、超数量问题时有发生。在资产处置环节,部分单位未经审批,自行随意处置国有资产。
3、个别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保管和使用制度不够健全。未明确管理人员职责,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资产盘点和清查工作不及时,个别单位资产长期不进行盘点和清查,出现了账实不符现象。
4、资产管理人员信息系统操作能力参差不齐,操作技术水平不高。
四、对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我县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资产管理工作的政策制度规定,全面做好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资产配置和处置工作严格按规定办事,没有发生任何有悖于上级精神的违纪违规事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保障了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行政效能的正常发挥。
对市上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有以下两点:
一、深圳、南宁两种模式分析
(一)深圳的政府分级授权管理模式
1.建立切合实际的管理模式。
深圳市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按照宏观管理与具体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授权管理与委托管理。明确市财政局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授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委托市卫生局等单位分别对本系统占有、使用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专项管理;对于占有、使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较多的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局直接授权其经营管理。各单位对占有、使用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承担日常管理和保障资产安全完整的责任。在管理体制上,实行产权政府所有,管理部门分级监管,单位使用、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在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设立管理机构,加强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各单位占有、使用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委托管理部门代表市政府办理产权登记(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按权限分别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专项资产管理部门报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2.紧紧抓住产权管理这个核心。
产权管理是资产管理的核心。通过分析研究,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首先归纳总结出十大类问题,征求产权管理部门意见,为做好产权登记管理打好基础。然后对各种问题进行分类梳理,研究制定具体对策和解决办法,确定管理原则和工作程序,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最后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处理各类实际问题,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①市直机关单位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统一收缴至市财政局,纳入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②按人均19平方米标准重新核定各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富余办公用房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回统一管理,调余补缺。③对涉及法律纠纷的房产进行跟踪调查,掌握债权债务情况,指定专人与市法制局一起调查取证,参与案件诉讼过程,代表市政府行使资产所有者权利,最大限度地争取利益、减少损失。④对各单位所办社团组织和未脱钩企业无偿占用的房产一律予以清退或按规定收取租金。⑤对未结算的房地产项目,责成原建设单位限期结算;因增加建筑面积或更改设计方案而欠付工程款、地价款的项目,由资产管理部门分类核实后上报市政府。⑥与市消防局进行积极协调,对一些建设时间较早、消防安全设施不符合现行标准的建筑物,按照既不违反规定又有利于加强管理的原则,共同研究解决办法。⑦对一些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具消防验收证明或涉及法律纠纷暂无法办理房地产证的物业,由市国土规划部门先予冻结,待问题解决后再予办理。
3.把国有资产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必须从建章立制入手。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法制局、财政局,先后制定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配置标准和办公用房装修标准,起草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管理行为。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机关事务部门,在制度建设方面应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综合性法规和规章,确保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建立科学、规范的资产形成机制,建立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形成审核制度,对超过一定金额的大额资产的投资、购置进行决策前审核,防止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形成的随意性。三是建立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管理权限。四是制定“非转经”资产和培训中心收益管理办法,按有偿使用原则征收资产占用费,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规范管理的过程,是一个从无序到有序、从分散到统一的过程,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需要各单位、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需要从工作计划的落实、管理制度的制定、改革方案的实施等方面做好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扎实基础;既坚持原则,又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特殊情况,实事求是地处理各类实际问题。
(二)南宁的政府授权资产经营公司管理的模式
1.政府授权威宁公司统管所有事业性国有资产。
南宁市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专门营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公司——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威宁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营运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国有资产。威宁公司是由南宁市国资委授权的投资主体、经营主体和责任主体,代表市政府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并承担有限责任。
2.摸清家底,接收资产。
威宁公司接收的资产包括: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法人团体、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土地、铺面等国有资产产权、股权。接管的主体包括:各部门、各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开办的宾馆、培训中心、印刷厂以及举办的劳动服务公司、咨询服务中心、工贸公司、经营网点、内部商店、合资或合作企业等各种经济实体。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向威宁公司结算办证工本费,其余费用全免。通过各经济实体的人员、房地产以及各种无形资产整合、产权置换和出让,把资源集中到几个专业性强的优势企业,将其做大做强,然后进行公司化改造,最终使国有资产退出竞争性领域。
3.建立行政事业单位有偿使用国有资产的机制。
行政事业单位与威宁公司建立租赁关系,威宁公司根据国资委规定的优惠租金标准向各租用单位收取租金,由此实现国有资产建设、投资、使用、补偿的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租金既可由财政部门安排列入各单位预算,统一支付给威宁公司,也可经财政部门同意后由威宁公司从应上缴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收益或利润中扣除。在财政办公经费固定的条件下,这既可以约束各单位多占用资源的内在冲动,又可以腾出更多的资源调剂使用,从根本上解决各单位之间办公条件“苦乐不均”的问题。威宁公司则通过租金收入,实现办公用房投资、建造、再投资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良性循环。
4.着力盘活国有资产。
通过资产营运实现最大限度的增值。威宁公司对接管的铺面进行整合和专业化管理,公开挂牌竞价出租,实现其价值最大化。同时,通过房屋置换,优化资产结构,开发市中心地产商业潜能,使国有资产实现增值。
5.塑造新型国有资产专营公司。
威宁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企业,既承担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的职责,又通过市场化资产营运和规范的国有资产财务核算,建立国有资产价值补偿机制,向国家上缴税收,统一向财政部门上缴国有资产收益、“非转经”国有资产占用费、土地出租收益和利润、折旧基金等,减少国有资产收入的分配层次和分配成本,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威宁公司在国资委的领导下实行董事会、监事会、党委、纪委和经营班子相互制衡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均由市委组织部任命和管理,且都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而作为企业干部对待。
6.高度重视,强力推动。
威宁公司是一个权责统一的管理机构。它不仅仅是一个“账房先生”,而且是一个“东家”,对不按时间安排办理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变更手续的,立即停止或暂缓拨发该单位预算经费,直到该单位完成国有资产产权变更手续为止,以确保这项改革的顺利推进。
二、深圳、南宁模式比较及启示
深圳和南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深圳的做法主要是根据公共财政理论与框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重新梳理,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归政府,按照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并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法制轨道,通过建章立制,明确各职能部门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同时,十分重视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的组织协调,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深圳模式的特点是以产权管理为核心,按公共财政理论与框架的要求,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南宁成立的威宁公司是我国第一家专门营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公司,由该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营运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国有资产。这是仿照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做法,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市场化运作方式管理。威宁公司是由南宁市国资委授权的投资主体、经营主体和责任主体,代表市政府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南宁模式的先进之处在于其市场化程度高,其做法对营利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有借鉴意义。但笔者认为,公共财政体制下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能否完全按照市场化来管理还有待商榷,并且,在当前政府职能还未完全理顺的条件下,威宁公司是受市政府委托成立的,显然要受到行政干预,公司难以真正实现市场化运行,最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成效会受到影响。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资产核查移交工作的领导,确保全面完成资产移交工作任务,县政府决定成立资产核查移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县国资办、县国有资产管理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资产核查移交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县国有资产管理,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国资办、县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人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县国资办、县国有资产管理抽调人员组成。
二、资产核查移交原则
资产核查、移交遵循“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项移交”的原则。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权属及相关债权债务核查清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资产逐项进行移交,先移交经营性资产,后移交非经营性资产。
三、资产核查移交范围及时间安排
1、资产核查移交范围:隶属县政府管辖内由县财政拨款及规费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债权债务不列入移交。
2、时间安排:
第一批:核查移交单位经营性资产(年4月16日—年8月15日)。具体有以下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水保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广电局、县水务局、县教文局、县体育局、县总工会、县二轻局、县供销社、县交通局、县粮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劳局、县审计局、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县建设局、县中小企业局、县煤炭局、县计生委、县农业局,核查、移交具体时间详见附表。
第二批:核查移交产权明晰、无权属纠纷的非经营性资产(年8月16日—年12月31日)。
第三批:核查移交前二批之外的全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元月1日—年3月底)。
四、资产核查移交方式
1、资产核查。资产核查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占有资产逐项进行清查核实,然后按照《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清查核实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2、资产移交。资产核查移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政府批准的资产清查核实处理意见,组织资产占有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在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下办理产权或资产经营权、租赁权的移交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龙府发[]29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资产核查移交前的清理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核查移交工作。
2、国土资源、房产、工商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资产移交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变更到县国有资产管理的过户手续,除收取工本费外,免收一切费用。
3、自资产移交之日起,各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应上缴至县国有资产管理收入结算专户。
4、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县财政部门凭县资产核查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停拨或缓拨该单位的公用经费:
(1)不按时办理占有资产移交的;
(2)不按规定上缴经营性国有资产净收益的;
(3)其他影响资产核查移交的不当行为。
5、对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拒绝变更资产权属登记的;
(2)阻拦资产移交的;
(3)隐瞒单位资产的;
(4)擅自或私下突击转让、抵押、变卖资产的;
(5)私下突击更改租赁协议、经营合同的;
(6)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1.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机构不健全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国家公共财产,管理人员往往缺乏主人翁精神,缺乏责任感。一些单位只想购置新资产设备,忽视现有资产的管理和利用,轻视现有资产的合理搭配和使用效益。
2.资产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不高
在传统管理体制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一直是分散的,国有资产被各单位分散占有和使用,实质上为各单位所有。由于缺乏合理统一的配置标准,或标准没有被严格执行,导致中央各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的部门之间、不同地区之间和各单位之间资产配置不公平。
3.账实不符、账外资产大量存在
目前,为数不少的行政事业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资产存量不清、账实不符的现象。大量资产以账外资产的形式存在,这些资产应该属于国家所有,但却没有登记在册,所有权掌握在单位甚至个人手中。账实不符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该入账的不入账;二是该销账的不销账。
4.资产处置效率不高
一些单位视国有资产为“私有”财产,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处置,比较典型的有四种情况:一是随意报废、报损。资产不到更新换代的年限,为赶时髦,相互攀比,求大求新,提前报废、报损;二是随意转让,不办理任何手续,私自作价出售给私营企业、个人;三是随意捐赠,拿国家财产送人情;四是随意转作经营使用,将非转经资产用作经营使用,不按规定程序办理,使国家资财蒙受损失。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管理体制不顺
管理体制不顺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弱化的根本原因。管理体制的作用是解决“谁来管”、“如何管”以及“按照什么原则管”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缺位”与“错位”并存,管理职责不清。在财政部门、国资监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关系上,一些地方存在职能交叉、分工不明的问题,从而使得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际上很难实现有效监管。另外,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普遍存在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脱节的现象。
2.缺乏有效的预算管理体制
造成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弱化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脱节,资产的存量管理和增量管理相脱节。在资产的购置环节,由于缺乏规范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一些部门单位决策失误、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单位无效资产增加,资产隐性流失现象普遍。虽然实施了部门预算,但其效果相当有限。从资产配置的角度而言,由于缺乏公平合理的、有约束力的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和定额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随意购置和重复购置现行比较普遍,导致资产配置不公平,各行政事业单位所承担的任务与所占用的资产不合理。
3.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
在我国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进程中,人们始终将注意力集中在经营性国有资产上,国内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评价体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不以营利为目的,其产出收益难以量化,并且由于处于非竞争性领域,经费主要是国家财政拨款,绩效评价的主动性和迫切性较差,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缺乏事实基础。
4.监督管理制度缺失
缺乏一套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弱化的又一重要原因。从内部监督来看,很多单位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完善的资产明细账,这给各种侵占、低价私分国有资产行为提供了便利;从外部监督来看,财政、审计等国有资产管理监督部门侧重于支出的合理性,对于开支的款项是否已形成资产及其是否完整、处置却很少检查,不能对国有资产的购置、配置、调剂和处置等重要过程进行有效地控制。国家审计机关虽然加大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审计,但由于各种原因,其成效相当有限。
5.法制建设滞后,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国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定的法规较少,2006年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实施,要求构建全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架构及体制,但仍未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管理核算过程中缺少依据。
三、完善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
1.明确部门职责,理顺管理体制
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原则,应建立由财政部门统一领导、各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1)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道德修养和专业素质。首先要加强资产管理人员、内审人员的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其次,要加强资产管理人员、内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严格考核,建立会计人员的档案管理办法。
(2)倡导以人为本的文化,实现“软控制”。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关键在于能否将其变为单位自身的需要。要创造好的环境氛围,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使单位内的每个人都能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单位的运行,充分发挥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这往往比硬性的奖惩措施更为有效。
(3)完善内控制度。制度化管理是搞好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应根据自己的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各种资产的采购管理制度、审批论证制度、验收制度、核算制度、处置制度、效益分析评价制度和资产管理责任制度。
3.严格预算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制度和采购制度,是加强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解决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根本措施。单位购置资产以及配置增量资产和处置存量资产,应该充分分析这个单位的存量资产的现状及其履行工作职能的需要,并将两者进行科学的匹配,最后得出决策方案。在资产配置的具体方式上应引入市场机制下规范的做法,建立以政府采购制度为主的资产购置方式,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下,降低交易费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4.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并未建立起由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国有资产监督机制。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需要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同时着手:内部监督主要是加强会计监督。一方面要严格按规定搞好各项资产的核算,特别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资产明细账,如实反映资产的数量和价值;另一方面要建立一套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以反映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以及各种侵占、低价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外部监督包括业务监督和审计监督。业务监督主要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行使职能过程中所实施的监督行为,应当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及权限制度,国有资产拍卖制度以及调剂使用制度等。审计监督主要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中要全面核实单位资产的真实性,以及保值增值情况,在审计报告中明确反映,以作为政府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依据。
5.出台相应法律
所谓国有资产流失是指运用各种手段将国有产权、国有资产权益以及由此而产生出来的国有收益转化成非国有产权、非国有资产权益和非国有收益,或者以国有资产毁损、消失的形式形成流失。国有资产流失表现为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流失、资产投资经营过程中流失、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流失、企业管理过程中流失、企业营销过程中流失、企业财务管理过程流失、企业管理决策中流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因存在产权模糊、管理混乱、配置不公等问题造成严重流失。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中权力交叉和职能重叠,使得对国有资产流失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造成资产管理无章可循、无法可依,加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没有实行责任制,无人对这些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
1、国有资产产权模糊
目前我国国有资产采取的是条块并行,分级管理的模式,国有资产的监管权力分布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房地产部门等,这些部门的职责划分不规范,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处置权脱节,要进行跨单位,跨部门的调配很困难,造成产权虚置、管理缺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后所有权关系不清,出现账面资产与实物资产不相符,出现没有人向经营者追索所有者权益的现象。国有资产使用部门没能如实申报和登记资产,进行暗中招租,将房屋、车辆、设备、资金等国有资产无偿提供给经济实体使用,没有严格规定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对转让方和接受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明确规定,致使资产关系不清,产权边界模糊。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核算标准执行,把不应由成本列支的费用计入成本,把应由成本列支的费用计入行政事业经费,把大部分创收收入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福利。行政事业单位产权意识淡薄,资产处置缺乏监督机制,造成国有资产归属混乱,使国有资产在处置过程中流失。
2、国有资产管理混乱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混乱表现为: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及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造成管理流于形式、管理失控、资产帐实不符,大量资产流失。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主要来源于上级拨款购置和配发,资产形成后由单位和部门无偿占有使用,至于使用效果如何,资产保管和效益发挥缺乏有效的考核制度。部分单位和部门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顾本单位客观需求,拼命争经费,盲目购置,由于缺乏统一与合理的资源配置标准或标准并未被严格执行,结果造成资产的重复购置和闲置,国有资产在部门与单位之间配置不当,资产利用率低。有的单位不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随意出租、出借资产,报废或达不到标准的固定资产不及时进行处理,对实物资产管理缺乏严格的审批、验收、使用保管制度,责任不落实,造成财产损坏、丢失无人追究的问题。此外,也存在“行政事业单位投入的资产,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资产投入未经批准,造成产权关系不明,甚至由集体或个人无偿使用,改变了资产本身固有的性质等问题。
3、国有资产配置不公
传统的计划经济配置管理方式导致国有资产产权分散,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缺乏严格规范的资产形成机制和资产配置标准,造成“问题”工程多、资产形成随意性强、资产配置不公平。非经营转经营资产处置随意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在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业务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形成、使用、处置大部分由各单位自行掌握,基本上是谁建设谁使用,谁使用谁管理,并在国有资产出租、转让、抵押、改变使用功能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意性。有的单位随意将机关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获取收入,用以发放奖金、津贴等,造成单位之间和同职级人员之间办公条件苦乐不均和分配不公,有的单位利用行政划拨用地和各种规费收入自行开发建设办公楼、培训中心和房地产项目,容易产生腐败现象。财政部门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主管部门,对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权仅限于价值管理,对资产的产权、使用、处置等缺乏有效监管,难以对资产的形成和配置实施宏观调控。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
1、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障国有资产不受侵犯,制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必须按照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和行政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合理配置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措施,理顺产权关系,管好用好资产,加快资产的合理流动,既有利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的燃眉之急,又可以为资产原拥有单位换来一些经济上的收益,同时对国家来说也可以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与浪费,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2、规范国有资产购置
建立科学的国有资产预算制度和采购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这是解决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根本措施%财政部门要提出科学合理的资产购置、配置和处置方案,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门预算,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的制定和管理,以此为依据进行经费预算,避免资金浪费现象、应当引入市场机制下规范的做法,建立以政府采购制度为主的资产购置方式,建立严密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加强对政府采购机构、供应商、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在招投标过程中分工负责、相互合作、各司其责,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各个环节的管理与监督,实现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保证政府采购资金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科学配置"有效管理和高效使用。
3、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法规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建立有效地监督管理机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国有资产管理、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责任制,将资产使用责任落实到资产使用部门和人员,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并建立健全产权登记制度"保管制度和损失赔偿制度,严格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及权限,规范国有资产的调剂和拍卖制度,加大资产调剂使用力度,促使资产合理流动,提高使用效率,对造成资产闲置浪费和化公为私的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建立坚持资产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围绕财政工作中心,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分类管理”的要求,强化财务监督,努力实现管理体制创新、加快制定《国有资产法》,界定各种资产的性质、范围和分类,明确资产的管理者和职责,建立资产审计、登记制度,使得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有规可循、有法可依。
综上所述,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国家经济建设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管理不到位、资产价值与实物管理脱节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必须采取相应对策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有效地使用,发挥国有资产最大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