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5 16:59:5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土地管护服务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对策与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01.1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制度,其内涵是在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
近年来,通过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不仅有效增加了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而且有效地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整洁繁荣和稳定。当前,面临着建设缺资金缺地、耕地保护缺动力、农民增收缺渠道等突出问题,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一个行之有效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是当前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切入点,为切实作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深入分析当前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与建议十分必要。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各专项规划间缺乏统筹
农村土地利用、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社会事业以及林业、水利等新农村建设缺少规划,已有的规划相互间统筹衔接不够,没有形成统一体系,操作性不强,前瞻性不高,是制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要因素。
2.2部分项目设计不合理
项目规划设计不科学。进行项目规划设计时,测绘单位没有对项目区进行实际测量或测量程度不够,设计单位对项目现场踏勘不到位、方案论证不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够,导致规划设计部科学合理,与实际脱节,实施过程中变更设计方案频率高,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和预算成本。一些农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套用别的项目版本模式,缺乏对本区域自然资源、经济发展、土地利用现状、新增耕地潜力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分析论证,与新农村建设中产业发展、规模生产及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建设结合程度不够,不能让农民满意。有些项目受资金等因素限制,设计标准偏低,工程运行于当前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的要求不相适应,群众满意度不高。
2.3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不到位
一是招标不规范,致使人员素质低,施工水平差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导致施工质量差或施工队伍未按要求施工,实施效果不明显。二是施工单位在实施农地整理时通过大量机械队原有耕地进行整理,使土壤结构、土壤性状发生剧烈变化,破坏了土壤中原有微生物的生存环境,致使大量微生物死亡,同时不合理的整理方式和技术破坏了大量植被,造成整个生态系统破坏。三是资金监管不到位,出现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等现象。
2.4工程后期管护不到位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竣工后,后期管护存在较多问题,如工程后期管护资金需要大量资金,但项目所在地财政难以满足管护资金需求,当地群众对管护工程的自觉性不高或无人管护,工程后期管护流于形式,严重影响了工程正常运行和项目效益长久发挥。
2.5地方政府资源和资金有效整合难度大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主要靠财政专项投入和涉农资金整合。前期投入需要地方政府垫付,再以置换建设用地出让金方式周转,垫付资金不能及时回笼,如遇新农村建设规模较大,建设标准较高,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配套齐全,将导致地方政府资金筹措压力加大。同时各部门在申报和实施支农惠农项目过程中,由于立项要求、资金来源和用途不同,建设内容产生独立性,验收标准出现差异性,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3对策
3.1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必须强调规划的龙头地位,以规划引领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整治、统一发展”的要求科学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和社区建设详规,突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区域综合性、多功能性、多效益性的特点。项目规划编制由国土资源部门统筹协调,县级政府组织,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水利和交通灯规划相衔接,杜绝重建新、轻拆旧,重城镇、轻农村,单一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现象。项目设计坚持一村一策、因地制宜的原则,要紧贴农村、农民、农业的现实,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不能过分地、片面地追求新村规模,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相对集中,耕作半径不宜超过1.5千米,新房户型最好能有院落,能放农机具、能养鸡鸭等家禽。
3.2作好项目规划设计
3.2.1科学制定项目规划
项目规划以坚持科学性和分类指导为原则,与新农村规划建设、产业布局相衔接,统筹考虑田、水、路、林、村等各项内容的建设,充分考虑集中成片,发展特色产业。以突出因地制宜、服务规模农业产业,统筹协调的规划编制原则,作好专项规划编制和具体方案制定工作,更好地指导项目实施和体现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与实际协调一致,论证科学合理。
3.2.2严把项目设计关
严格挑选规划设计单位,选用技术力量雄厚且有一定土地整治项目设计经验的规划设计队伍开展项目设计,加强规划设计成果技术审查力度,避免出现与实际有较大出入和技术水平低劣的设计成果,确保规划设计科学、合理、项目专家论证意见不充分、不完整的不予立项。
3.3严格监管项目实施质量
3.3.1严把工程招投标关
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项目工程招投标,通过招投标程序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施工队伍,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管理
3.3.2严把工程质量建设关
对不按设计和质量要求施工的施工队伍要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从严加强管理,对管理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发挥监理队伍专业技能和主观能动性,督促施工队伍照图施工,确保原料符合标准,施工工序完整,施工质量优良。
3.3.3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
验收以项目立项文件、审核批复文件,经审批或备案的规划设计及预算、施工设计、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及批准设计变更的文件,现行国家、省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为依据,严格按程序验收,项目未通过验收的,按规定整改或责令整改。
3.4强化项目资金整合和使用管理
3.4.1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以抓好土地整治项目为支撑,整合国土资源专项资金、挂钩周转指标流转收益金等,同时引导和聚合其他涉农资金“打捆”用于项目区,集中力量打好“组合拳”促进项目上规模、出成效。
3.4.2严把资金监管,规范资金支出
建立有效的资金保障机制,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单独核算、样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国土资源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廉政建设,加强群众监督,从源头上预防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3.5建立和完善项目后续运行管理机制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一项惠民工程,为确保各项基础实施长期、有效、稳定地发挥效力,必须对工程设施加强后续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管护运行机制。在项目支出明细表中列支工程后期管护费用,切实解决当地村组在维护项目工程中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各级国土部门应当建立工程后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好管护措施,确保工程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3.6多元筹资,整合项目
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大幅度提高农民住房拆迁补偿标准。在保证目前财政专项资金全额用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同时,出台市级支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奖补若干政策,鼓励农民自筹资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发挥主体作用,积极探索金融、工商、民营资金投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的模式和途径,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运作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缓解地方政府资金压力。
因地制宜地设计项目规划,严格监督管理,完善和创新体制机制建设等保障措施,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提高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从而为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加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刘彦随,陕西农村宅基地综合整治模式的价值与启示[J].中国土地,2011(7):61—62.
[2]王国申,加快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和实施,促进辽宁土地整治工作健康发展[J],国土资源,2011(1):31—32.
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农业农村正进入一个战略转变阶段,农业综合开发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投入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相对薄弱的农田基础设施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要求不相适应;二是县与县之间、项目区之间、不同年度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项目管理工作时效性不强,建设进度偏慢,精品工程不多;三是一些地方重建轻管现象比较严重,管理组织不落实,工程管护效果不好。因此,有必要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引入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机制,通过“严格把关,综合评价,多方监督”,促进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又好又快发展。
一、把好三个环节
一是把好资金分配环节。项目资金额度的管理,可采取存量与增量分别管理的办法。存量资金与工作考核挂钩,对年度考核“差等次”的,按上年规模的一定比例扣减其当年度中央资金额度,由县级据此额度安排存量项目,编写可研报告,扣减资金由省级统筹调剂使用。对考核为“良等次”的,按上年规模确定当年度中央资金额度。对考核“优等次”的,按上年度规模加上省级调剂资金分配数作为当年中央资金额度。增量资金作为奖励项目,用于优等次市县的新增规模。以此建立相对稳定的资金分配机制和工作激励机制,使项目申报工作常态化,增强各地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把好项目申报环节。逐步推行项目网上申报办法,简化可研评审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制作统一的包括项目区地理信息、农村经济基本情况、建设方案、投资规模、效益评估等主要内容的电子表格,代替纸质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网络申报方式,解决档案资料堆积成山、申报效率低的问题。设计书要根据山区、沿海的不同特点,充分考虑项目区群众的合理化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山海有别的原则,把设计方案做好,把工程措施做实做细,切实减少或避免工程变更。要根据区域比较优势和特色,结合项目区的产业发展规划,适当提高设计标准,配套现代化生产设施,如喷灌系统、日光大棚、自动化作业机械等。
三是把好宣传发动环节。计划管理难点之一在于群众工作,特别是土地权属问题,已成为影响项目计划实施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做好宣传,讲透政策,努力提高镇村干部及群众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要坚持民意为重,利用各种媒体,多条渠道,多种形式,把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讲清讲深讲透,让项目区群众有深刻的了解,有充分的认知。项目规划与设计阶段,邀请村干部与村民代表等参与设计方案讨论,让群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项目实施阶段,邀请老年协会、村民代表参与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项目竣工时,邀请镇村干部、老年协会、村民代表参与工程验收、评价工程质量、督促问题整改,以群众满意度作为项目验收的标准。
二、完善三项制度
一是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首先,要完善资金定向管理制度。资金要坚持“两个聚焦”的分配方针,使项目和资金重点投向粮食核心产区,重点投向资源优势及区域特色突出、生产条件好、带动农户能力强的产区,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在这一前提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科学设置分配权数,加大绩效考评权重,设置资金分配公式,合理量化资金分配。其次,要完善资金定位管理制度。在严格执行“三专一报账”制度和项目管理费、拆迁补偿费、管护费用使用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依托中介机构,重点加强工程核算管理,建立工程预决算制度,由造价咨询公司编制批复项目的工程预算,计算项目或项目各独立标段的工程最高控制价及最低控制价,作为项目招标依据。按照管理权限批复的工程变更方案,变更工程量及造价增减由设计单位提出初稿,送造价咨询公司审核,作为工程决算依据。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和竣工决算。
二是完善项目准入制度,择优引进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施工及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开发成果。各地已总结出一些较好的管理办法,如邵武、清流等县市实行施工单位准入制和奖罚制,成效显著。年度项目竣工后,县级农发办要对承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及其项目经理、监理单位进行打分评级,上报省农发办。对施工单位采取质量与工期双重考核的办法,对管理严格、技术过硬、工艺水平高、施工进度快的施工企业,在项目招标时给予加分奖励,并通报表彰承建项目经理。把管理混乱、工艺粗糙、施工进度缓慢、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列入“黑名单”,限制该企业参与次年度的农发项目投标,取消项目经理进入农发项目的资格。同时,采取招标和协议委托的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要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质量优劣与监理单位直接挂钩。对认真负责、管理严格、监督到位、监理工程质量优良的予以通报表扬。把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力、监理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列入“黑名单”,直接取消农发项目的监理资格。
三是完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管理有序监督有据。信息化管理是农业综合开发实现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必要手段。调研中我们听到基层呼吁要利用国家农发办扩展升级“信息管理系统”的有利时机,加强数据采集。当前要着重抓好五个模块建设,建立一体化系统平台,进行全过程实时监控:“项目管理模块”包括项目库、项目计划、可研报告、实施方案、工程招标、工程合同管理、施工监理、工程进度控制、验收资料、项目后评价工作等基本数据;“资金管理模块”包括资金会计电算化、财政资金联网拨付、资金内部监控、资金统计和资金审计等基本数据;“地理信息模块”包括项目区地理位置、坐标、面积、地形地貌、耕地地力、抗灾能力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主要农作物品种、耕作制度等基本数据;“网络报表模块”包括立项计划、评估、审批、统计、验收等基本数据及报表系统运行、网上数据交换、审核等功能;“综合管理模块”包括内部信息交流、项目管护跟踪、政策颁布等管理功能。
三、建立三个体系
一是建立工程质量评估体系。通过设置评分标准,改进竣工项目验收办法,对影响和涉及工程质量管理的各要素进行量化考核。主要考察四个方面:第一是工艺水平。即从土方开挖、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单位工程完工、项目竣工验收各阶段,逐级设置考评标准,进行考核。第二是材料质量。对混凝土检验参数、主要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等进行考查,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第三是数量尺寸。对单项工程的垂直度、平整度和规格尺寸进行考核。第四是内业资料。考查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及技术班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质量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技术及质保资料、安全保障制度等档案资料;考查监理单位的项目班子、工作记录、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记录、监理评估及监理总结等档案资料。
二是建立抗灾能力评估体系。重点考核项目竣工后形成的防灾抗灾能力,即新增灌溉面积、改善灌溉面积、新增排涝面积、改善排涝面积,防护林防护面积、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减少盐碱化面积等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同时考核竣工验收后的各项工程措施防灾抗灾能力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三是建立生产能力评估体系。主要考查项目区实施土地治理项目竣工后,影响项目区生产能力的各要素是否提高,达到设计要求。首先是评估增产增收能力。考核项目区农产品产量产值、农产品优质率、农民和项目村集体收入的增长水平等指标,是否达到项目设计提出的预期目标。其次是评估技术服务能力。对项目区技术受训人数、实用技术推广面积、良种播种面积、新增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机耕机灌面积、机播机收面积等指标进行考核,评价科技措施对项目区增产能力的贡献水平。
四、围绕三个方面,创新工程管护机制
一是设置工程使用年限。农发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进入省级项目数据库备案,并根据项目类别设置统一的项目运行期限和主要工程使用年限,进行动态管理。项目运行期限内县级农发机构对项目管护负有直接责任,每年上报项目运行情况和主要工程的管护情况。省、市结合年度项目竣工验收抽取一定量的管护项目进行复查,检查项目运行和工程管护情况。检查结果作为项目县的考核内容之一。
关键词:土地整治;全过程;绩效评价;层次分析;模糊综合评价;湖北省浠水县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5)09-2073-07
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持续快速推进,保发展与保耕地的“双保”压力已迫使土地整治成为当前保障国家经济持续发展以及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从2001年以来,经过各地各部门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积极推进和不断发展,中国通过实施土地整治新增耕地276.13万hm2,2006年以来复垦还耕面积9.87万hm2,“十一五”时期建成高质量基本农田1 066.67万hm2[1]。随着土地整治事业的不断推进,今后中国土地整治项目数量和投资仍然会持续大量增长。《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也于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对土地整治的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规划布局。
近年来,中国公共支出项目绩效评价逐渐成为国家财政预算改革的重要内容。2002年建立了“中央本级项目预算绩效考评制度”。2004年颁布了《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对公共项目绩效水平的考核开始成为中央政府制定公共财政预算的重要依据。随着公共部门绩效评价发展的成熟和中国公共财政改革的推进,作为重要公共投资项目之一的土地整治项目的绩效评价理所应当地成为公共财政改革和公共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2]。
现有的土地整理绩效评价研究主要是侧重整治后结果的绩效,虽然项目完成后结果的绩效评价决定了其成功度,但无法反映项目实施各环节绩效高低,而项目最终的绩效水平实际是各阶段绩效水平的累计体现,各环节优劣将直接影响项目最终的总体绩效水平。因此,土地整治项目全过程的绩效考核与评价,对项目绩效的改善与提高更具现实指导意义。基于此,本研究对土地整治项目可研与规划设计、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成效、后期管护等予以全面分析,形成完整的绩效评价体系,找寻土地整治项目各阶段绩效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土地整治项目绩效的改善和政府部门绩效管理与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1 研究区概况及研究方法
1.1 研究区概况
项目区为浠水县巴河镇,位于东经114°59′-115°38′,北纬30°12′-30°49′、。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冬季低温少雨,秋季凉爽干燥,春夏季湿润多雨,一年四季分明。巴河镇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区涉及25个行政村,地域面积71.44 km2,设项目区总面积5 920.576 hm2,其中建设面积3 327.69 hm2。
项目建设总投资规模为9 805万元。项目施工内容包括五大工程分别是:土地平整完成830.31 hm2;农田水利工程新建斗渠145条、排灌沟180 586.31m、农沟53 408.62 m、人行桥30座、机耕桥9座、泵站9座、清淤570 052.48 m3、坑塘整治168口;田间道路工程中新建田间道73 201.89 m、修复田间道25 938.86 m、生产路203 676.38 m、人行桥29座、水泥路25 184 m;村庄整治完成修复村庄道路4 471 m、打桩6 696.5 m;防护林建设种植扁柏13 964棵。
1.2 研究方法
运用层次分析法将土地整治项目分成可研与规划设计、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成效、项目后期管护等层次,运用递阶层次结构理论,使各因素相关关系系统化,从而将问题分析归结为最低层的方案措施相对于最高层目标的优劣次序问题,运用1-9标度值法确定各层次因素的权重。构建的土地整治全过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
模糊综合评价法具有结果清晰、系统性强的特点,将其应用于土地整治项目绩效评价,可以有效评价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所带来的各方面影响,使评价更具科学性与针对性。在确定了评价因素、评价等级和各评价指标的权重等的基础上,构建隶属度矩阵描述各因素及因子的模糊界限,确定算子,构造多层次模糊综合评判矩阵,通过数学表达式B=A×R计算评价结果,最终确定评价对象所属等级[3-9]。
1.2.1 土地整治全过程绩效评价隶属度矩阵的构建 对于浠水县土地整治项目全过程的绩效评价的评价标准等级共分为5个级别,即V={V,V1,V2,V3,V4}={A,B+,B,C+,C}。各评价指标因子的隶属度见表2。
根据表2,可以构建土地整治全过程各评价指标的隶属度矩阵:
设可研与规划设计、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成效、项目后期管护所对应的指标
隶属度矩阵分别为:R1、R2、R3、R4、R5,则有:
R1=0.8 0.2 0 0 00.7 0.3 0 0 00 0.9 0.1 0 00 0 0.1 0.9 00.8 0.1 0.1 0 00.8 0.2 0 0 00 0 0.7 0.3 00 0.6 0.4 0 0R2=0.2 0.8 0 0 00.3 0.7 0 0 00.3 0.4 0.3 0 00.1 0.5 0.4 0 00.4 0.6 0 0 00.5 0.4 0.1 0 00.9 0.1 0 0 00.6 0.3 0.1 0 00.7 0.3 0 0 0
R3=0.5 0.3 0.2 0 00.7 0.2 0.1 0 00.55 0.4 0.05 0 00.6 0.35 0.15 0 00.6 0.3 0.1 0 00.65 0.35 0 0 00.6 0.3 0.1 0 0R4=0.4 0.4 0.2 0 00.5 0.35 0.15 0 00.6 0.3 0.1 0 00.5 0.3 0.2 0 00.5 0.4 0.1 0 00.6 0.35 0.05 0 00.7 0.15 0.15 0 00.6 0.4 0 0 0
R5=0 0 0.4 0.6 00 0.2 0.35 0.45 00 0.3 0.5 0.2 0
3 结果与分析
3.2 土地整治全过程绩效总体评价
B=A×R
=[0.137 7,0.151 3,0.477 2,0.139 8,0.094 0]
×0.43 0.39 0.13 0.05 00.43 0.49 0.08 0 00.61 0.31 0.08 0 00.55 0.34 0.11 0 00 0.09 0.42 0.49 0=[0.50,0.33,0.12,0.05,0]
根据隶属度最大原则,该地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评价结果为“A”。
3.3 评价结果分值转换
为了使评价结果更为直观,引入评价结果分值转换表,将模糊综合评价的等级转换为具体分值(表3)。
将分值记作T=[100,80,60,45,30]
则各指标的分值计算公式应为:S=T×B
设“可研与规划设计”分值为S1,“项目实施”分值为S2,“项目管理”分值为S3,“项目实施成效”分值为S4,“项目后期管护”分值为S5,项目总体绩效分值为S。
1)“可研与规划设计”的分值测算:
S1=B1×T=[0.43,0.39,0.13,0.05,0]×10080604530=84.25
2)“项目实施”的分值测算:
S2=B2×T=[0.43,0.49,0.08,0,0]×10080604530=87.00
3)“项目管理”的分值测算:
S3=B3×T=[0.61,0.31,0.08,0,0]×10080604530=89.60
4)“项目实施成效”的分值测算:
S4=B4×T=[0.55,0.34,0.11,0,0]×10080604530=88.80
5)“项目后期管护”的分值测算:
S5=B5×T=[0,0.09,0.42,0.49,0]×10080604530=54.45
土地整治全过程总体绩效分值为:
S=B×T=[0.5,0.33,0.12,0.05,0]×10080604530=85.85
3.4 评价结果分析
3.4.1 可研与规划设计结果分析 通过模糊综合评价,“可研与规划设计”评价结果为“A”等,对应分值为84.25分,略低于项目总体绩效分值1.6分。说明在项目的可研与规划设计里,目标科学性、决策依据、组织领导、公众参与情况、规划设计规范性、设计方案可选性、重复设计情况、目标可考核性等方面是达到了“优”等要求的。
在项目设计过程中,由于多次征求了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意见,以及镇、村意见,与镇村发展规划和部门规划相衔接,所以项目的工程布局和设计方案都比较合理。预算编制执行《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标准》(2005年),材料价格信息采用造价信息与当地实际材料价相结合,符合当地实际。但是,由于该项目在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阶段,时间紧,项目面积大,审批实施战线长,随着农户要求的提高,导致一些工程不符合实际,项目区群众有不同意见,当地政府、村组干部和村民多次要求调整变更部分工程项目。所以在不影响项目发挥整体效益的情况下,调整了工程量。因此,项目在前期的项目设计方面还有不足,还有一定提升空间,前期的准备工作应该进一步加强,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规划设计的公众参与度还应加强,以减少不必要的变更工作。
3.4.2 项目实施评价结果分析 通过模糊综合评价,“项目实施”评价结果为“B+”,说明在项目招标、工程监理和管理机构情况、制度健全性、工程管护、项目档案管理、资金拨付进度、项目资金使用率、资金使用手续完备性、资金支出合规性和会计管理规范性9个方面达到“优”等。
浠水县巴河镇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政府高产农田建设战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项目申报遵循选址、征求镇村及村民意见,可行性研究、部门同意、专家评审、立项批复等程序,项目选址及规划方案切合客观实际,建设规模、新增耕地等目标明确细化,以“绿色生态”为规划设计理念,以服务项目区农户为主要准则,项目目标设计是合理的,但由于项目区地形地貌属于丘陵,只有基本农田地势较为平坦,所以土地整治的难度相对较大,需要建设的工程较多,需要的资金投入也就相应较高,然而国家对于资金的投入是有限度的,这就要求地方政府设法拓宽资金来源和渠道,从而加强项目的资金投入,进一步降低投入产出比,增加耕地净收益。
3.4.3 项目管理评价结果分析 通过模糊综合评价,“项目管理”评价结果为“A”等,说明在工程实施进度、土地平整程度及耕作层厚度、灌排保证率、新增耕地率、田间道路通达度、灌渠硬化程度、项目完成质量等方面均达到了“优”等要求。
项目的承担单位为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实施单位为县土地整理中心即项目法人,组建项目建设现场管理办公室,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巴河镇人民政府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现场的全面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公告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和招投标制等五项基本制度,同时还制订了工程现场管理制度、廉政廉洁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监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工程建设报告制度、项目竣工验收制度等八项项目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土地例会制、变更审批程序、计量验收程序、资金拨付程序等相关程序。项目在批准的年限内实施完毕,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达到设计要求,档案资料齐全,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符合相关规定。虽然施工期间由于规划设计变更以及气候等不确定因素干扰,使得项目预算有所调整,施工工期有所加长,但是从整体上来看,项目目标实现程度较高,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3.4.4 项目实施成效评价结果分析 通过模糊综合评价,“项目实施成效”评价结果为“A”等。说明在群众满意率、防护林保护耕地面积、新增防护林面积、年新增纯收入、土地利用率增量、土地整治面积提高率、粮食产量水平、人均耕地面积增幅等方面是达到了“优”等要求的。
在经济效益方面,项目新增耕地可以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收入。社会效益方面,由于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项目区人多地少的矛盾,增加了项目区机械化生产的便捷度,同时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和土地权属纠纷的减少更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的安定和谐以及缩小城乡差距。生态效益方面,通过实施生态工程,可防止洪涝灾害的影响,减少水土流失,保证农作物稳产、高产;配套完善的沟、渠、路、林不仅可以排洪还可以有效固结土壤。
3.4.5 项目后期管护评价结果分析 通过模糊综合评价,"项目后期管护"评价结果为“C+”等。说明在项目完成后,各方面对项目的工程保护率、后期人员调配使用方面和整体资金情况的维护效果一般。
项目在工程后期管护方面制定了方案、签署了协议,措施落实情况好。项目竣工后,项目领导班子继续强化了项目后续经营管理,项目业主及时就土地权属、新增耕地面积、农业基础设施等与土地使用者办理移交使用手续。
不过,评价结果也表明该项目在后期管护方面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首先,在土地整治工程后期巴河镇人民政府虽然建立了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按照“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加强日常管理,但是与前期项目达到成效相比,加强日常管理的效果不明显;负责后期管护的农业部门监督指导了改善土壤质量、推广高优农业、以及现代农业生产几方面,对于工程保护方面的措施做得不到位。
3.4.6 项目总体绩效评价结果分析 通过模糊综合评价,“项目总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等,对应分值处于高得分水平。说明项目工程投入使用后,能够充分发挥土地整治潜力,增加有效新增耕地面积,“田、水、路、林、村”得到了合理规划和有效整治,提高了项目区土壤肥力、土地利用率以及粮食产量水平,方便了项目区的生产与生活。
综合以上六个方面的分析,该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社会效益是巨大的,生态效益是明显的,经济效益按农业项目标准是显著的。达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符合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的目标[10-16]。
4 结论
以浠水县土地整治项目为例进行实证研究,从可研与规划设计、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成效和项目后期管护五个方面,选取了共35个评价指标因子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利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绩效评价研究。
为针对全过程进行绩效评价,研究从项目初期开始进行绩效评价,一直到项目结束后的后期管理逐一进行绩效评价。从整体上看,全过程的绩效评价有诸多益处,因从项目设计阶段开始对工程进行绩效评价,使得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对项目有了很全面的把握,加强了对项目的全程跟踪管理,可以更快地发现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很好地确保了项目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经过实例研究,可以看出在进行土地整治项目的时候,一定要突出过程,避免评价结果产生偏差,做到过程与结果并重,把提高土地整治效益,落实到土地治理的各个环节上,更好地发挥绩效评价在土地整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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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十精神,着力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进程,根据《______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XX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总目标,紧紧围绕生态和民生两条主线,着力构建“一区两带三网多点”的林业生态网络格局,促进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发展,全面提升林业服务经济转型水平,为打造生态、宜居、美丽______提供生态基础。
二、建设任务
1.森林资源培育160700亩。其中人工造林107900亩,飞播造林30000亩,森林抚育22800亩。人工造林按工程分:山区营造林工程920__亩,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15000亩,农田林网工程17000亩,社区绿化美化工程932亩,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8000亩,经济林4000亩。
2.林业育苗10000亩。其中普通育苗7000亩,花卉苗木 20__亩,设施育苗1000亩。
三、重点工程
1.绿化基地工程。建设以全民参与生态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绿化基地12个,总面积14500亩。其中市南太行生态景观带建设工程10000亩;县(市)绿化基地6个,每个面积不少于500亩;区属绿化基地5个,每个面积不少于300亩。
2.道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3600亩。一是完成人民路、林邓线、新洛路等重点道路的高标准绿化,绿化长度80公里;二是按照省政府3年完成高速公路绿化提升工程要求,确定______四条高速公路2013年绿化任务。
3.城市绿化工程。______市中心城区加快推进西部万亩森林生态园建设;启动建设______、______三个城郊森林公园。县级城区主要建设______公园、______森林公园、______公园、______公园、______公园等10个公共园林项目。
4.社区绿化美化工程。完成新型农村社区绿化美化14个,其中:______各一个;______各两个;______各3个。社区全部按照园林式绿化要求设计施工,绿化面积932亩。
5.花卉苗木工程。在______建设苗木花卉基地6处,面积5000亩。以生产高档绿化苗木和花卉为主,为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提供保障。
四、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______的重大意义,要把林业生态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形成四级书记抓生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
2.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要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出绿化目标和工作措施,共同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将生态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突出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基础地位;财政部门要保障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林业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技术服务;交通运输、水利河务、旅游、住房建设等部门要分别做好公路、河渠、堤防、风景区、城市建成区和新型农村社区的绿化工作。形成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生态建设的格局。
3.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以奖代补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从2013年开始,高速公路两侧30米内绿化每亩每年奖补1000元(市级财政600元,县级财政400元),连奖三年;林邓线两侧及南太行生态景观带山脚线以南范围的绿化,每亩每年奖补1000元,连奖三年。鼓励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每年奖励一个规模达到20__亩或产值达到1000万元的林业科技示范园。积极探索和建立多种形式的投入机制,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合作社贷款、林农小额免评估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支持引导林农及各类经济实体扩大造林、营林规模,实现林业产业化经营,最大限度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林业。
4.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建立完善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督导体系、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严格按照督导办法和考核标准对各县市区生态建设目标进行督导与考核,并按照《关于建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考核奖惩机制的意见》兑现奖惩。大力开展国家级绿化模范城市、绿化模范县、绿化模范单位,以及省、市级绿化模范乡(镇)、绿化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1.______市______生态景观带建设 实施方案;
2.______市______线两侧绿化实施方案;
3.2013年______市营造林计划明细表;
4.2013年林业重点工程计划明细表;
5.______市______生态景观带绿化任务分配表。
附件1
______市南太行生态景观带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林业生态网络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战略决策,加快推进“半城青山半城水”的建设目标,全力打造中心城区生态屏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内容
1.总体目标。从2013—2017年,用五年时间,在中心城区北部______三区的33个行政村,建设东西长18公里,南北宽约4公里的生态景观带,新增绿化面积20__0亩。
2.工程期限。整体绿化工程分两期完成:第一期三年时间(2013—2015年),完成造林10000亩;第二期两年时间(2015—2017年),完成造林10000亩。
3.建设标准。按照适地适树原则,规划设计两大地理单元,其中:第一单元为山脚线以北浅山区,按山地公园标准进行绿化;第二单元为晋新高速公路以东,山门河以西,山脚线以南,影视路、南山路以北,按园林绿化标准组织实施。
二、任务分配
1.分配原则。按系统归口划分责任区域;根据人数、企业产值,结合立地条件、造林难易程度确定任务指标。
2.年度安排。任务分配及造林地点详见附表。
3.质量要求。整地及造林绿化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和技术规程施工。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工。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立项;林业部门负责第一单元的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园林部门负责第二单元的规划设计及技术指导;水利部门负责水利设施规划和建设;交通部门负责道路规划和建设;电业部门负责项目用电线路的架设;国土部门负责景观带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土地调整;规划部门负责将景观带绿化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财政部门将基础设施等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市财政投入建设资金不少于20__万元。责任区内的造林整地、苗木、栽植费用和工程建设期内的管护费用由责任单位自行解决。______区政府负责本辖区行政区域内土地协调,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的组织、服务以及技术指导。
(二)严格考核。纪检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年度考核验收,并根据结果严格奖优罚劣。各单位要在责任区内设立永久性标牌,展示绿化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
______市______线两侧绿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林业生态网络和高标准绿化林邓线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任务
______线绿化工程东起______县与______市交界处赤庄,西至______交叉口。两侧绿化长度52834米,绿化面积1895亩。
二、建设内容
按照旅游通道绿化景观化要求,在路基外5米至30米之间营造25米宽的绿色长廊,树种以女贞、杨树为主。
三、技术标准
____*线绿化工程必须坚持高标准规划,严格执行造林绿化标准。工程建设与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流转土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管护模式”。
1.树种选择。根据立地条件,结合绿化美化和经济效益,确定女贞、杨树为主栽绿化树种。
2.配置模式。1行女贞、9行杨树带状混置。
3.苗木规格。女贞树高2.5米、米径4厘米;杨树为两年生苗木,树高3.5米以上。
4.整地标准。全部采用穴状整地方式,规格大小为80×80×80厘米。特殊地段规格为100×100×100厘米,并进行客土回填。
5.栽植密度。女贞栽植密度2×3米,每亩110株;杨树栽植密度2×2米,每亩167株。
四、时间要求
2013年2月底前完成绿化区域内土地协调、造林土地平整和挖坑工作;3月底前完成栽植任务;4月15日前组织造林工程验收;10月底前造林成果验收。
张家港市位于江苏省东南部,长江下游南岸,地势平坦,沟道纵横,共设8镇1区,全市国土面积986.73km2,其中,基本农田面积3.04hm2,圩区面积4.18万hm2。2010~2012年,张家港市开展了第二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投资1.66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0.18万hm2,建成电灌站120座、防渗渠道156.53km、过水涵洞1025座;治理圩区2.64万hm2,建成各类排涝站68座、圩口闸27座、圩堤8.99km、信息化管理中心3处。2013~2015年,张家港市又开展了第五批中央财政高标准农田示范重点县建设,计划投资1.61亿元,对全市10个项目区内的0.45万hm2农田和0.64万hm2圩区水利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2存在问题
张家港市在第二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考虑到镇(区)出资和拆迁清障等环节,为便于协调,由各镇(区)成立项目法人,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尽管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以下问题。
2.1镇(区)项目法人管理水平不一,个别镇(区)明显薄弱
有的镇(区)项目法人的工作意识、工作能力和工作标准与要求有差距,工作走流程,具体管理细节不到位。如:对设计图纸、招标方案缺乏有效审核,造成施工变更多,参建单位数量多且难管理,同时对项目建设缺乏有效管理,对参建单位的人员、质量、进度、安全缺乏有效控制。
2.2参建单位工作态度和管理水平不一,个别单位存在挂靠转包现象
监理、施工单位中标后,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单体小、结构简单、易于管理为借口,管理人员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到位,个别施工企业甚至在中标后直接将工程整体转包给个体施工队伍,从中收取管理费,却没有一个公司人员参与管理。个别监理单位,过多考虑自身经济利益,到场监理人员少,吃、住、行均要依靠施工单位,不能公正有效履行监理职责。由此造成个别工程开工无施工方案,施工不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工程进度、资料收集拖拉,档案资料不规范等种种问题,影响工程验收和使用。2.3工程运行管护机制不完善,对农田灌溉工程重建轻管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排涝站、引水涵闸,有一套较为齐全的运行管护机制和资金保障措施,但对规模较小的农田引排设施和灌溉设施,却在建成后直接交给村里负责管护,没有一套完善的管护制度,存在产权不明、管护主体缺失、管护责任不明确、管护资金不到位等问题,使得管护工作未能正常开展,影响工程使用和效益发挥。
3工作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张家港市高度重视,利用第五批高标准农田示范重点县建设契机,调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探索适合全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新方法。
3.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规范建设程序
2013年6月4日,张家港市政府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张家港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批复》(张政复〔2013〕22号),成立张家港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简称“市指挥部”)为全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市级项目法人,下设前期、工程、财务、综合四个组,负责全市农村水利项目前期的方案申报、任务分解、工程设计、工程招标,以及项目实施中的建设管理、财务管理、资料管理、信息管理和项目验收等,并要求各镇(区)相应成立镇(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简称“镇(区)项目部”]为“市指挥部”的现场管理协调机构,在“市指挥部”指导下,负责做好辖区内项目前期的征(租)地、拆迁清障和地方协调工作,做好镇(区)资金的筹集和工程下拨资金的审核,协助“市指挥部”抓好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档案管理,并对工程质量、安全负主责。同时,依据《江苏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细则》(苏水规〔2011〕1号),出台了《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张水规〔2013〕1号),要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在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同时,还需向市水利质量监督站申请质量监督,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实行工程跟踪审计和聘请农民义务监督员参与监督等。
3.2完善机制,加强考核,强化项目管理
一是加强方案设计的审查,由“市指挥部”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设计图纸、重大设计变更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才能实施。二是加强招标工作管理,“市指挥部”会同“镇(区)项目部”对工程分标方案进行审核,考虑到施工单位管理方便,一般要求每标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同时做好对招标编制的招标文件和招标限价的审核,针对现场监理单位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监员、安全员不到位问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每人1天不到岗罚款2000元。三是加强工程检查、检测和考核,为做到对原材料、成品、设备严格把关,供应厂商要报“市指挥部”审核,由“市指挥部”、“镇(区)项目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组织进行考察,并经第三方质量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场,采购合同需报“市指挥部”备案,同时“镇(区)项目部”负责对发票、进货单和产品的核查,杜绝发生以次充好的现象。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利用微信平台加强监管,并要求监理将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情况实时反馈给“市指挥部”和“镇(区)项目部”。对于水下工程,必须经“市指挥部”和市质监站验收后才能进入下一步施工。“市指挥部”还通过参加每周工程例会,不定期抽查现场和资料,听取监理单位、质监站和农民义务监督员汇报,以及安排“镇(区)项目部”对监理单位人员、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考勤等方法,及时掌握工地管理人员出勤、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资料整理、文明工地创建等情况,对管理人员不到位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处罚,并将检查和处罚情况不定期在全市通报。同时,为了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还将施工单位履约情况纳入了苏州市水利局的季度考核中。
3.3规范流程,强化审核,加强资金管理
建设方案申报前,要求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向张家港市水利局、财政局书面承诺计划建设内容和愿意承担的资金金额。实施方案审核批准后,张家港市水利局做好各镇(区)建设任务的分解和建设资金的分摊,并以文件形式下达,市财政局负责在文件下达后3个月内按每月30%、40%、30%的比例,将中央、省、市及各镇(区)承担的建设资金收缴到位。建设资金实行市级财政报帐,为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加快施工进度,工程资金执行月支付50%,完工验收支付至70%,竣工验收支付至80%,满1年保质期无质量问题支付至100%。先由用款单位提出用款申请,经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后,再由“镇(区)项目部”和“市指挥部”审核同意,由市财政局统一拨付,并以文件形式告知各相关单位及参建人员。“市指挥部”不定期检查参建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杜绝帐目不规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3.4完善制度,加强管护,发挥工程效益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正常效益,2014年,张家港市利用被列为2013年度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用于维修养护试点县的契机,投入624万元,对全市4.18万hm2圩区内的防洪除涝设施和第二批重点县项目区内的0.18万hm2农田灌溉设施进行管护。同年9月和10月,分别出台了《张家港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办法》(张政发规〔2014〕9号)和《张家港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张水建发〔2014〕36号),从建章立制入手保障了管护工作的顺利推进。在确保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管理与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方式。圩区防洪除涝设施定性为公益性设施,明确管理主体和安全责任主体为镇(区)政府(管委会),水利站受镇(区)政府(管委会)委托进行管理,日常运行管护由水利站委托个人或专业队伍负责,重大维修通过招标选择专业队伍实施,费用由镇(区)政府(管委会)承担,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农田灌溉设施定性为生产经营性设施,明确管理主体为村经济合作社,因为土地已经流转,日常管护由村经济合作社委托经营者直接负责,大的维修由村经济合作社通过招标选择专业队伍实施,水利站做好技术指导,费用由村经济合作社承担,镇(区)政府(管委会)财政和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各级管护资金均依据考核结果下发。2015年,通过加大管护试点工作的力度,明晰设施产权,总结管护方面好的经验,制订合理管护费用标准,为下一步将国土、发改、农委实施的农田灌溉设施全部纳入管护范围,实现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全覆盖打下基础。
4结语
关键词:土地开发,开发整理
前言:
土地开发整理主要是指运用财政专项资金,对土地利用进行调整和对农村宜农未利用土地或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然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并提高耕地质量的行为。这也是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并实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措施及手段。众所周知,我国人多地少,保障建设用地需求与保护粮食生产安全的矛盾十分尖锐,这种矛盾越是贫困地区越见突出。这表明贫困地区要加快发展步伐,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力度,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搞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不仅如此,灾害、农业结构调整,生态保护退耕,都会减少耕地。要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就必须加大补充耕地力度,而补充耕地的主要途径就是土地开发整理。
一、抓组织领导,成立高标准的组织机构
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地方的一件大事来抓。出台土地开发整理各项管理制度,要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地方领导任组长,国土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财政局、审计局、农开办和各乡镇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要设立专门办公室,与地方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合力办公,从规划、农业、水利、农开办等相关单位抽调一批懂业务的技术人员,科学编制项目可行性论证,测绘现状图、规划图,准备立项资料和做好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充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多种手段,形成领导重视、部门配合、群众支持、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和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后盾。项目实施时,又要与项目所在地乡镇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同时还要成立项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关系协调组、技术指导组、质量监督组、财务组,人员根据需要聘请或抽调。
二、抓规划设计,因地制宜的实施项目
土地开发整理涉及面广、工程量大,高起点、高标准、科学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因地制宜的编制项目施工设计是确保项目取得实效的重点。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增加耕地数量、保护生态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科学合理的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即:在规划编制之前,开展大规模的耕地后备资源摸底调查工作,利用土地资源详查成果、土地变更调查等资料,调查核实土地的情况,在此基础上,通过科学评估,对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整理复垦的可行性进行进一步论证,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在规划编制时,做到突出“两个重点”实现“三个结合”,即重点整理大规模连片土地,重点整理群众多年关注的土地。坚持做到土地开发整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发展高效农业、建立农业高科技示范园相结合,与扶贫助困、农民脱贫致富相结合,与村庄和集镇规划、农田水利规划等相关规划相配合协调。在项目立项时,要组织农业、水利、交通、环保、林业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的专家、学者进行论证,通过反复实地踏勘,对项目区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新增耕地潜力、群众参与意愿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定,做到集思广益。规划设计方案草案出台后,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张贴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以保证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利于长远发展,符合群众意愿,为项目顺利实施制定“行动指南”;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当地农民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总体布局、土地平整、田间道路走向应有一定的知情权和发言权。 既要考虑能增加有效耕地,又要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生态效益,还要注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新增耕地权属调整,要本着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体现民情、民心、民意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土地开发整理与土地承包制的关系。
三、抓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是一项有利于我国提前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也是一项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提升工业化、推进城市化的实事工程,同时又是一项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无论是政府部门、乡镇、村、组,还是社会各组织、企业和个人,都有关心和支持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利和义务。鉴于当前社会对土地开发整理观念淡薄,特别是部分地方一些党政领导和干部还缺乏这方面认识的现状,要着重抓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党员电教、讲座、印发宣传资料和各种会议及培训班等形式,把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意义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等进行深入广泛宣传,以增强领导干部对土地开发整理的时代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的认识,克服怕群众上访的畏难情绪,打消消极观望思想。打消群众疑虑,提高群众对土地开发整理利国利民的认识,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急在上面,忙在中间,闲在村里”的状况,争取当地群众理解支持,并为土地开发整理投劳出力或以资代劳,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抓制度落实,努力提高施工质量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更是一个行业的生命,事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实现土地开发整理从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全力打造优良工程、精品工程、民心工程,是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项目实施中认真落实“项目五制”要求,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即:项目公告制,地方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和预算,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拟定项目公告,采取设立项目标牌,公开张贴、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形式,对项目招标、规划设计、实施方案及权属管理等各个方面的事宜进行公告,及时答复项目区各受益主体和社会关注公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及反映的情况;项目法人制,明确地方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项目法人,形成了一套关于项目法人担负相应责任的制度,并在制度的约束下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管理,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妥善处理好地方相关人员之间的有关权益矛盾,理顺外部的各种关系;工程招标制,无论项目规模大小,无论哪一级批准的整理项目,都要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择优选择有资质、重信誉、守信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队伍进行实施;工程监理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委派至少2名以上的监理人员,对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实施全程监控。严格现场管理,对每一项施工内容都要全程监管,每个具体工程都要由监理人员把关并签字认可。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多名业务骨干,长期驻守在工地,负责施工放样、测量、协调与监督等,现场指导项目的实施。同时还邀请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民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开发整理的耕地的耕作层、平整度、灌排水条件、道路及生态保护措施等全部符合有关标准;合同管理制,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根据委托事项,与测绘单位、设计单位、招标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利,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在项目完成后,地方国土资源局组织规划、用地、地籍、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人,项目所在的地方人民政府和农业、水利等方面的技术人员及村民代表,根据项目设计要求,对工程进行自验,除了要验收地块质量外,还要根据图、表、面积进行三对照,现场踏勘,然后出具验收意见。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工程施工单位进行返工或返修,自验合格的报批准立项的国土资源行政部门验收。地方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工程量,核实拨款数额,规范资金使用行为,做到专款专用。
(一)坚持因地制宜,控制建设成本
1、科学规划设计。要选定最优化的规划设计方案,以最低的投资为准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量。在线路的选择上,要选择捷径,尽量缩短距离;在路基的选择上要尽可能利用旧路老路。
2、村民投工投劳。要走“政府出钱、群众出力”的路子,实行群众投劳铺底子(平整路基),政府投资铺面子(硬化路面)的投入方式。充分发挥“一事一议”等有效形式,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对其直接受益的公路建设投资投劳,真正做到能组织群众投劳的项目不对外发包;能自备的料子不投资购买。
3、就近就地取材。在沙石料等各种原材料的来源上,要按照就地就近取材的原则,尽量减少运费等额外的支出。
4、争取多方支持。对通村公路建设占用土地,国土部门要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行特事特办、简化手续、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涉及供电、林业、水利、广电、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的拆迁工作,由各部门负责解决,原则上不增加村级负担。
5、强化监督管理。要健全监督机制,在招投标、工程变更、质量监督、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坚持阳光操作,严格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采取行业技术监督、政府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科学规划和质量监管。对农村公路建设,县交通部门要下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规划放线,跟踪服务,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项目法人、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四项制度”。要推行专业监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聘请人大代表、老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农村公路建设监督队,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巡回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二)创新管护机制,巩固建设成果
1、明确责任主体。村级道路管护的责任主体是村民委员会。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要让各村民委员会自觉担负起村级道路管护的责任,合理利用有限的管护资金,认真探索分段管护、义务管护、招标管护等行之有效的道路管护办法和措施,切实加强己硬化道路的维养和管护,延长道路使用寿命。
2、政府适当支持。今年,县政府将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每公里500元的标准补助养护经费的政策要落实到位,确保养护资金落实。在政府扶持支持的基础上,还要建立健全专业养护机制,解决公路管护资金缺乏的问题。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爱路、护路、养路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3、应用“一事一议”政策。对清理公路沟、涵及其因灾形成的塌方等一些管护,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村委会组织受益农户一年开展几次义务维修和管护。
4、探索协会管护模式。在道路清扫、清理杂物等日常管护上,可以探索协会管理,形成“谁受益谁管理、谁受益谁投资”的管护模式。
(三)重视修路债务,多措并举化解
1、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禁止超范围、超能力建设村组公路。要在纳入建设规划、能够争取到国家补助资金的前提下进行,不准搞负债规划、负债建设,以免因不能立项而加重债务负担。
关键词:河道分级管理现状
中图分类号:TV147文献标识码: A
承德县地处河北省北部,是京津地区重要水源之一,属于滦河水系,境内有滦河、老牛河、武烈河等25条汇水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河道总长度约656千米。
一、河道分级管理现状
承德县河道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责权统一。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加快河道现代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的河道管理范围和河道分级管理职责,承德县境内,滦河干流为市级市管河道,其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由市级负责,但日常管理维护由县级负责。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域内河道实施统一管理,具体事权包括:①域内河道涉河建设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下放事权的市级河道、县级河道涉河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审批;②域内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采砂许可审批及监督管理;③规定区域内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的征收、上解、使用;④调处域内河道水事矛盾,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⑤域内河道堤防建设、运行及维护管理;⑥域内河道清障和防汛任务。
在河道管理体制上主要由承德县水政监察大队、建设管理股、防汛抗旱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道监察及工程建设的审批、违法违规、纠纷矛盾的处理以及河道堤防水利工程保护工作。
县内堤防管理现状是――滦河、老牛河县城段堤防为4级堤防,保护着承德县城人民群众财产的安全,比较重要,由县水务局设立专门机构管理;其它农村河段堤防一般为5等以下堤防,所有权为沿河各村组所有,基本上由沿河各村组管理。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县水务局科学编制采砂规划,严格采砂审批与监管,划定禁采区,明确县内武烈河全段和老牛河自三沟镇下游河段为禁采区。制定河道巡查制度、河道巡查表及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加大河道日常巡查和监管,细化河道监管人员职责。为加强河道管理,经县水务局党委研究决定,在水政监察大队的基础上,又成立七个水政监察中队,分别与7个基层水务服务站合署办公,要求各水政监察中队负责各自辖区内河道日常巡查。
在管护经费落实方面,努力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在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的同时,加大地方资金投入,加强河道维修养护工作。
二、河道分级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由于我县所处山区,河流数量较多,河道管理长度较大,而管理队伍相对薄弱,因此我县采取多方措施、突出重点加强河道管理工作。主要经验和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河道现代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冀政[2012]97号)、市政府《承德市加快河道现代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承市政字[2014]14号)精神要求,承德县政府制定并印发了《承德县加快河道现代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县水务、发改国土、财政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加快河道现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河道现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为全面加强河道清障及污染治理工作,县政府印发了《承德县河道清障工作工作实施方案》,并专门成立了县河道清障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全县河道清障工作。
(二)加快推动河道划界竖桩工作,明确河道管理范围
为贯彻落实市水务局《承德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竖桩工作方案》(承政水[2014]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晰河道管理职责,明确河道管理范围,承德县相应制定了《承德县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竖桩工作方案》,由县水务部门专门成立了划界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和推进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竖桩工作,此项工作现正积极开展。
(三)部门协调,形成合力。
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河道分级管理建设。县水务局与县国土、住建、交运、林业、农牧、宣传等部门协同乡镇推进河道划界及清障工作。水务、司法和公安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势稳定、行洪畅通。县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宣传媒介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承德县河流众多,河道管理长度大,仅汇水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河道长度就达656千米,如再加上更小支流河道长度可达上千公里,造成河道执法队伍和资金相对薄弱,河道监管和执法困难。建议: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增大河道管理资金支持,将部分农村汇水面积较小河道、山洪沟等下放到乡镇、村级管理。
二是河道划界工作尚未完成,管理范围不明确,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不清晰,河道管理部门不能有效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管护权力,致使河道违法行为不能及时有效制止,与河争地、与堤争地及非法设障等行为时有发生。因此,承德县按照上级要求,在土地紧张的情况下,采取使用权与管理权分离的形式,尽快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向社会公布除正常耕种外其它活动的受限范围,有效开展河道监管和执法,建立完善的河道管理责任体系。存在的问题是划界工作需要大量资金和人力,还会涉及到界桩占地问题,县级财政困难,工作难度较大。河道划界完成后、为了有效管理,应进一步完成确权工作,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很多土地为农民在册内土地、树木等,征占补偿所需费用巨大;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在册内的土地和树木,涉及到许多农民个人利益及稳定问题,治理难度大,需要各级政府出台强而有力地政策。
三是随着农村建设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也越来越多,无法有效处理,向河道偷倒垃圾问题严重,不仅阻碍行洪,更会带来水质污染问题,而农村河道又是各大河流的源头或上游、一旦污染、后患无穷,所以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花大力气解决好农村垃圾处理问题,有效防止污染的发生。
作者简介:张印满男出生日期 1976 年 3月14 ;
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完整版第一条 为了促进农田水利发展,规范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田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田水利,是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等灾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采取的灌溉、排水等工程措施和其他相关措施的总称。
《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对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已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农田水利是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
发展农田水利,应当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管并重、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田水利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农田水利的投入,保障农田水利的发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和移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田水利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农田水利工作。
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承担农田水利管理和服务的具体工作。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动员和组织村民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负责对农田水利工程实施日常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农田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和移民等有关部门编制省级农田水利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设区的市、县级农田水利规划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审定。
农田水利规划经批准或者审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农田水利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有关规划。
农田水利规划应当注重保护生态环境,考虑农田水利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十条 编制省级农田水利规划,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编制设区的市、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应当征求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基层水利工程管理机构等组织,以及村民代表、有关专家的意见。
第十一条 农田水利规划是开展农田水利活动的依据,应当严格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每五年对农田水利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一次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农田水利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报批或者审定。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和移民等部门,按照农田水利规划,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以工代赈、商品粮基地建设、土地整理等项目中的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地制宜地集中连片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引导村民投工投劳、吸引社会资金等方式,建立多主体、多渠道投资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对社会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办法予以支持。
社会资金捐建的农田水利工程,捐建者可以对捐建工程行使冠名权。
第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遵循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村民对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工投劳。
第十五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做好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区域的农田水利建设,发挥其在农田水利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开展农田水利建设。
第十六条 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编制实施方案。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内容、规模、施工单位等有关情况,在工程所在地公示。
第十七条 农田水利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标准建设。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工程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竣工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竣工验收;其他主体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竣工后,投资者或者受益主体应当组织竣工验收。
农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有关部门、投资者或者受益主体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 农田水利工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管理主体:
(一)政府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工程管理权限设立或者确定管理单位,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二)财政补助或者集体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自行管理,或者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采取承包、租赁等方式确定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协议;
(三)社会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由投资者或者按照投资者意愿确定管理主体或者管护人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应当同时明确该土地上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责任。
第二十条 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主体应当落实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制度,定期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并接受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养护费用,由受益主体承担,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灌排工程运行维护经费的财政补助机制。
第二十一条 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或者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控制本行政区域的农田灌溉用水总量;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农作物灌溉定额,报本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二十二条 农田水利工程实行有偿灌溉供水。
农田水利工程灌溉供水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农田灌溉用水实行计量收费。无计量设施,不能实行计量收费的,可以按照实际灌溉面积收费。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农田灌溉用水和排水的水质监测。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废水用于农田灌溉。
第二十四条 鼓励并支持农业节水,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发展节水型农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推行渠道防渗、喷灌、微灌、滴灌等工程节水灌溉措施,推广控制灌溉、非充分灌溉、节水点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降低单位面积灌溉用水量,提高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率。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农田灌溉供水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提供应急用水。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主体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农田灌溉供水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以灌溉功能为主的水源工程,在农田灌溉期,应当优先保证灌溉用水。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和移民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田水利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和基层水利专业化服务队伍,并定期对其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应当承担辖区内农田水利科技推广工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维修、养护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基层水利专业化服务队伍、基层水利工程管理机构等组织和个人开展农田水利的相关活动。
基层水利专业化服务队伍应当提供节水灌溉、抗旱排涝、设备维修、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服务,提高农田水利的使用效率。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农田水利规划实施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维护等情况开展定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田水利执法巡查制度和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农田水利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农田水利规划或者违反农田水利规划审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
(二)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三)截留、挤占、挪用政府投入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
(四)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已有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要求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着眼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提出的重大理论成果,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汉滨区农业综合开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理解农业综合开发意义
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国。1978年冬,安徽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冒着风险,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了红手印。这一按改变了中国农村发展的进程,而小岗村的农民也以联产承包叩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大门,开创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农村生产力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经济社会呈现出新局面,近年来,随着国家、省、市对我区的不断投入,我区农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农民收入有了较快增长。但与此同时,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1、我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仍然薄弱。主要表现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现有农田水利设施大部分超期运行,老化失修,设施不配套,建设管理滞后,效益衰减,20xx年我区耕地的有效灌溉面积为79.5万亩,70%以上耕地仍是靠天吃饭,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农业科技支撑不足,科技装备能力较差,大大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较低,农业机耕、机播、机收水平分别都很低,水稻和玉米绝大部分仍然靠人工收获。
2、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20xx年我区农业户17.6万户、73.5万人。每户经营几亩土地的局面长期内很难根本改变,农业难以形成专业化、规模化经营。由于农业的经营规模小、生产效率低,农民从农业经营活动中获取较高的收入十分困难。大部分都为初级农产品,受市场约束严重,增产不一定能增收,根本原因在于农业生产组织化、产业化程度较低,农村二、三产业不发达,农产品加工转化不足,农业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不够。
3、劳动力老年化、妇女化、儿童化现象日益严重。随着我区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移,农村常住人口中老人、儿童、妇女所占比例大幅上升,不仅很难掌握和运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也很难动员足够的劳动力参与田间排灌渠道、小型蓄水工程开挖、土地平整、田间机耕道路修筑以及农田防护林植树等建设。
4、农业结构不合理,农民增收效益不明显。我区农民现大部分仍然还是采取传统的耕作模式,自给自足,没有形成商品化理念。20xx年全区人均gdp7246元,是全国的38.8%;农民人均纯收入2295元,比全国低1845元;人均地方财政收入130元,据专家测算,我区比中南沿海落后20年,比陕西省落后5—7年。
上述问题,制约了我区农业和农村发展,使农业仍处于薄弱环节。要解决这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必须走出一条农业发展新路,这条新路就是中央提出的发展现代农业。而农业综合开发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为推进现代农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即是国家支持和扶持农业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我们争取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加快汉滨农业发展的重要机遇。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农业综合开发对改变我区农业发展的作用
我区属经济欠发达地区,是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全国592个扶贫重点县区之一,经济基础十分薄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低。自20xx年开始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来,就在努力改变着项目区农业发展现状。
一是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xx~20xx年,项目区共新建拦河坝12座,新修排灌站16座,新打机电井31眼,衬砌渠道244公里,新修改造机耕路105公里,新修梯田埂6公里。实现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7.8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0.6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35万亩。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得到的完善和加强,近13万亩的低产田变成了田地平整、土壤肥沃、渠路配套、高产稳产、节水有效的高准农田,有效的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是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农民收入明显提高。项目区农户通过土地改良和产业结构调整,农民收入有了较大提高。据统计,在已开发的12.9万亩土地中,有近50%的土地种植了具有特色经济作物,有近20%的土地进行了流转,培育了一批种养殖能人大户,吸引了规模企业到项目区建设基地。汉滨区秦东魔芋精粉厂、汉滨区杨晨养殖场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通过技术指导,辐射劳动农户3万余户。
三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20xx~20xx年,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 营造农田防护林5400亩,水土保持林20xx亩,水源涵养林20xx亩,实施苗圃育苗面积290亩。项目区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5.2万亩,控制水土流失面积45平方公里。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提高开发科技含量,农民素质明显提高。在土地治理项目中累计安排科技推广费78万元,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开展技术培训3.4万人次,为农民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同时,累计安排财政资金111.4万元,实施了一批农业科技示范项目,这些“点面结合”的措施,既促进了项目区农业科技进步,又普遍提高农民素质,为我区农业发展的科技水平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三、着力改进作风,培养出高素质的农发队伍
农业综合开发主战场在农村,工作地点在田间地头。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有过硬的作风。能否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业综合开发干部队伍,直接关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的成败,也直接影响到科学发展能否落实。因此,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着力培育高素质农发干部队伍。一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真正的做到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真心实意地为人民谋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现场,真抓实干。要认真执行“三三制”的工作要求,即三分之一的干部在机关坚持工作,三分之一干部驻村抓点,三分之一的干部搞调查研究,确保农业综合开发实施过程都有干部进行指导和服务。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好的制度是保证。通过制度建设来培育和弘扬干部的良好作风,通过制度建设,将干部好的作风固定下来,使好与坏、是与非、正确与错误、可做与不可做的标准界限清晰明了。
四、切实加强管理,打造农业综合开发精品工程
管理,是一切组织正常发挥作用的前提,任何一个有组织的集体活动,不论其性质如何,都只有在管理者对它加以管理的条件下,才能按照所要求的方向进行。当前,汉滨区农业综合开发要以中低产田改造和产业化经营为重点,科学管理,项目带动,依靠科技,资金捆绑,突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规模特色农业,打造农业综合开发精品工程,努力把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建成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样板区。
1、科学规划,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规划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和前提,要把规划设计放在首位,抓好“三个结合”,突出扶持重点。一是国家政策与汉滨区实际相结合。高起点、大手笔科学规划,按照因地制宜、注重特色、规模开发、综合示范的原则,实行山水田林路、村庄、产业综合规划。二是扶持方向与优势农产品发展规划相结合。择优扶持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引进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其进行可行性研究,使项目概预算更加准确,项目实施方案更加科学,效益指标更加明确。三是农发办实地考察与专家意见相结合。专家的论证意见是择优选项的重要依据,在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农发办组织相关人员对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把好项目申报立项关。
2、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发展意识。不仅要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业综合开发的实施对加强我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还要让广大群众掌握相应的生产技术,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意识。一是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车、层层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和项目内容,激发了广大干群投身农业综合开发的热情。二是通过科技示范、开培训会、印发资料等教会广大群众的掌握一至两项生产技术,改变他们的传统观念,树立现代农业理念和发展意识。
关键词城市道路绿化;管理;问题;对策;四川西昌
近年来,随着西昌市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加快了城市绿化建设步伐,通过植大树以及拆墙透绿、拆危补绿、见逢插绿和广泛发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绿化活动,城市绿化面貌焕然一新,城市绿化面积迅速增加,西昌市生态环境和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得到较大地改善和提高。该文通过实地调查并结合施工中的亲身实践,指出了目前西昌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绿化养护管理的方法和措施,以期对该市今后的城市绿化建设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1西昌市道路绿化现状
西昌市城市绿化经过近5年发展,形成了以航天路、城南大道、邛海周边为重点的绿化格局,在树种上以热带、亚热带主要树种为主,温带树种为辅,配置上做到四季有花、有叶,乔、灌、草相结合的立体景观带。2010年,西昌城市绿化率达到98%,绿地率达到31.28%,绿化覆盖率35.35%,人均公共绿地9.65 m2;城市规划区绿化率98%,绿地率33.5%,绿化覆盖率35%,道路绿化率98%。
2城市道路绿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各项指标不断提升的同时,绿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规划设计及施工时过分强调景观效果,而不考虑树木的生态习性及生物学特性,在种植材料的选择上十分盲目,大量引进外来树种;过度密植;大树移植成活率较低;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不健全;绿化养护意识淡薄;水肥管理不当;人为破坏严重等。
2.1缺乏科学的规划与设计
西昌市城市道路绿化指导思想不明确,特别是迎宾大道、机场路等几条城市主要进出口通道没有制定科学、长远的绿化规划与设计方案,在树种选择与配置上十分盲目,曾经多次栽植又多次挖除,造成重复绿化,极大地浪费了人力、财力和物力[1]。
2.2大量引进外来树种
目前,西昌市的绿化苗圃以个体户经营为主,规模较小,还不能充分提供乡土植物种苗,优良品种选择空间狭小。城市所需绿化苗木没有地方特色,大部分从山西、广东、浙江、成都、湖北、重庆等地调运,种苗来源比较紊乱,苗木品种混杂。城市道路、庭院、住宅小区、公园绿地中引进了大量的外来植物,如水杉、香花槐、垂榕、橡皮树、高山榕、蓝花楹、加纳利海藻、大王椰子、银杏、小琴丝竹、红叶李、象牙红、红叶石楠、元宝枫、假槟榔、矮牵牛、马蹄筋等,这些植物虽然极大地丰富了城市绿化景观,但是由于它们在西昌市没有经过长期驯化,生长中抗(寒、旱、大风)性较差。垂榕、橡皮树、加纳利海藻、大王椰子遇到霜冻、下雪,叶子几乎全被冻死,失去了应有的观赏效果;香花槐蛀杆害虫、蚜虫发生严重;矮牵牛、马蹄筋稍遇干旱叶子就失绿,给后期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
2.3大树移植成活率低
西昌市绿化中,乔、灌木都以大规格苗和大树移植为主。大树移植能迅速、有效地改变城市的生态景观,但大树移植的技术含量较高,特别是难以生根的大树尤其如此。火把广场成片移植水杉大树,由于没有专业的养护管理人员,栽植后管理跟不上,致使成活率和保存率大大降低,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
2.4栽植密度过大
过分强调短期景观效果,而不考虑苗木生长规律及种植地的立地条件,进行大密度栽植,例如:垂榕、天竺桂、红叶李、香花槐、三角梅等栽植密度均为1 m×1 m,金叶女桢、小叶女桢、红花继木等灌木栽植密度为10 cm×10 cm。人为造成植物生长空间狭小,加之在后期的生长中修剪不及时,大部分植物表现出生长状况不良;苗木在生长过程中由于透光性、通风性较差,到每年7—8月高温高湿季节,病虫害频繁发生[2]。
2.5养护管理意识淡薄,水肥管理不当
西昌市城市道路绿化地段大部分没有埋设自来水管,植物需水时得不到及时补充,特别是每年1—5月高温、风大,全靠人工浇水,有的地段浇水次数虽多,但没有浇透,也没有及时补充植物所需养分,导致树木生长不旺;有的地段没有落实专人管理,旱涝季节植物大量死亡。
2.6人为破坏严重
在城市边缘区和集市区绿化带遭人为践踏、车辆辗压较严重,有的地段成了“人行通道”,有的行人甚至把绿化带当成休息娱乐的场所,造成地面板结,植物逐渐死亡;树池里倒垃圾、生活废水,树干上绑绳晒衣服随处可见,故意攀折毁坏树木时有发生[3]。这些都是造成树木死亡的重要因素。
3城市道路绿化管理对策
3.1培养专业的设计队伍
随着西昌市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地进行,城市绿化步伐大大加快。因此,政府必须强化意识、转变观念,确实建立起一支专业知识较强的设计队伍,而不应该一味地崇洋迷外,每一期城市绿化工程都花高价到外地聘请设计师。外地设计者对当地的自然条件、立地条件、乡土树种资源、政府投资、后期管护、不同地段的管护难度等都不是十分了解,设计时无法做到设计和施工统一协调发展,甚至盲目地追求档次,而不能真正做到适地适树,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
3.2建立绿化种苗基地
充分发挥现有国营苗圃的优势,除了培育国家工程造林所需苗木外,将多余的闲置土地用来大量培育乡土绿化苗木,如香樟、银桦、直干桉、侧柏、冲天柏、栾树、桂花、海桐、玉兰、紫薇、贴梗海棠、茶花、梅花、栀子花、苏铁、大叶黄杨、腊梅、木芙蓉、合欢、青桐、苹果、朴树、国槐、油橄榄、慈竹、苦木、千枝柏、侧柏、腊梅、丝兰、迎春、金丝桃、月季、三角梅、金叶女贞、麦冬、夹竹桃、柳树、枫杨、六月雪、海桐、小叶女贞等[4]。选择交通便利、离城市较近、规模较大的个体户经营苗圃,对他们实行政策扶持,鼓励其以生产经营乡土绿化树种为主,与其签定产销合同等。
3.3加强管理
成立专门的管护队伍,把管护人的具体责任落实到片或地段上。根据不同区域植被的配置情况及生长状况制订出详细的管护方案,按照方案进行管护。对人为践踏、车辆辗压比较严重的地段,将种植的草坪改为灌木,从视觉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醒目的地方插上警示标牌,提醒人们保护绿色植物。对土壤板结地段进行中耕锄草,经常浇水施肥,做好雨季的排水工作,发现病虫害应及时防治。针对当前城市道路绿化种植密度普遍过大的情况,对迎宾大道、机场路、东延线地段合理调整群体结构,对同种植物之间,上木、下木之间由于密度过大引起的互相抑制、竞争,应及时移植、调整、重新配置。
3.4合理整形修剪
整形修剪关系到树木成型和美观问题,整形修剪后的树木对环境具有更为明显的装饰作用,它不仅可以提高行道树的成活率,促进其生长旺盛,也能提高其观赏价值,装点街景。按照“服从树木景观配置要求,遵循树木生长发育习性”的原则,乔木长大郁闭后,在秋季落叶后或春季萌芽前对其进行修剪抚育,以及根据植物的生长情况进行夏季修剪,根据灌木的生长情况常年进行修剪,从而达到植物造景的设计要求[5]。
3.5建立城市道路绿化档案及信息系统
实行动态管理与监测,为宏观决策、科学经营提供服务。对城市绿化建设中使用的外来树木、花卉等苗木要查验植物检疫证书或复检,严禁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输入。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强化市民对城市绿化的认识,让广大市民自觉地保护城市绿地和树木。
4参考文献
摘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将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以江苏省经济欠发达的宿迁市为例,总结了近年农村水利建设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制约因素,提出了新背景下加快农村水利现代化的途径,以期对其他地区的农村水利现代化起到借鉴作用。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水利现代化;途径;宿迁
一、农村水利服务“三农”能力明显增强
1.强化统筹推进,农村水利灌排体系逐步完善近年,宿迁市狠抓政策扶持,加大投资力度,不断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发挥农村水利保障粮食增产、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宿迁市政府连续多年将农村水利工程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专题召开冬春农村水利工作推进会,印发年度水务建设意见,明确农村水利建设目标任务,定期督查督办,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成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目前,全市建成30万亩(1亩=1/15hm2,下同)以上大型灌区7处,中型灌区16处,控制耕地面积468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72%。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有效灌溉面积57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9%;节水灌溉面积34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4%。2.强化工程建设,农村水利项目效益显著以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为引领,以小型农村水利灌排设施改造为重点,宿迁市积极争取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开展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十二五”以来,宿迁市农村水利工程投入达33.5亿元,先后实施了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村水利重点县、千亿级粮食项目等一系列工程,共完成土方4亿m3,新建防渗渠道1600多km,完成小沟以上配套建筑物2.7万余座,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80万亩,新增、改善除涝面积213万亩。在工程建设中,宿迁市始终把质量摆在首位,规范建设管理,打造民心工程。宿城区被水利部评为全国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多个县区多次在省级小型农村水利重点县考评中获优秀等级,累计获得省级奖励资金2270万元。3.强化河道整治,乡村水环境明显改善把农村水环境改善作为农村水利建设的重点内容,大力实施县乡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整治工程。“十二五”期间,编制完成了《农村河道轮浚规划》,全市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共计投入约6亿元,按照畅通水系、改善环境、恢复生态、方便群众的原则,疏浚县级河道56条、乡级河道762条,整治村庄河塘6492处。在此基础上,加大“水美乡村”创建力度,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先后建成“水美乡镇”7个、“水美乡村”70个,成功创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4个,省级水利风景区4个。不仅改善了农田灌排条件,更提升了农村河塘水环境,为村民创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4.强化水利扶贫,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宿迁市把农村水利建设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改善贫困地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为农民增收致富夯实基础。在泗洪县西南岗地区,投入约4亿元,实施了水源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项目,着力解决该区域水源缺乏问题。在黄墩湖滞洪区投入0.8亿元,成子湖片区投入约5亿元,涟沭片区投入约1.3亿元,先后实施了小型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等项目,着力提升重点扶贫区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5.强化改革创新,激发农村水利发展活力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农村水利改革的重要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推动,农村水利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宿豫区作为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区之一,圆满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全市累计落实精准补贴资金835万元,节水奖励资金180万元。2017年全市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36.2万亩,近年累计完成改革面积42.7万亩,居全省前列。二是全面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产权归属明确了各类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落实了管护责任,全市5.7万个小型水利工程全部登记在册,发放产权证书1955本,工程管护效果明显提升。
二、制约农村水利现代化的问题分析
1.农村水利保障能力较低宿迁于1996年设地级市,是江苏省最年轻的城市。因建市迟,经济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农村水利底子薄,同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农村水利保障水平较低。据2017年统计数据,宿迁市节水灌溉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54%,低于全省57%的比例。全市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59,低于全省平均的0.63。水利基础设施配套率、完好率不高,导致输水过程中“跑冒滴漏”现象频发,输水效率低,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未彻底解决。2.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发展相对滞后宿迁市从2016年开始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目前全市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为82万亩,仅占耕地面积的1.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力度亟待加大。3.农村水利投入资金缺乏统筹整合目前,水利、发改、财政、国土、农开等多个部门对农村水利建设都有项目资金投入,由于投入渠道多,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容易造成标准不统一、建设不衔接、实施不同步的局面。宿迁市虽然出台了《县级农村水利规划》,但由于规划执行及刚性约束力不够,在具体实施中,工程布局上缺乏统一考虑,导致投入分散、重复建设等现象时有发生。加之各部门实施的农村水利项目申报程序、建设管理要求等不完全相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缺少水利专业指导,质量难以保证,影响了投资效益的充分发挥。4.乡村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虽然宿迁市从2003年以来实施了4轮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但由于面广量大的乡村沟塘均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总体水环境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农村水环境恶化主要是由于镇村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农业面源污染较重、生态保护意识不强、河道管护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不配套、负荷率低,过度使用化肥农药等导致水体污染。加之农村河道面广量大,河道管护人员、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垃圾随意抛弃入河,沟塘随意填埋,导致水系不连通,河沟不通畅,水体缺乏流动性,成为死水、黑水、臭水。5.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护仍然是薄弱环节重建轻管一直是农村水利管理的薄弱环节。虽然宿迁市整体完成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了农村水利工程管护主体,但是常态化开展管护工作需要稳定的管护队伍和管护经费,据初步测算,全市每年约需管护资金9000万元,县区财政压力较大。尤其是小型农村水利工程,项目竣工后移交给村集体管理,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村集体无力承担工程管护费用,导致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不及时,工程无人管护,甚至出现人为破坏、毁损水利设施的现象,影响了工程的长期效益发挥。
三、对策与建议
1.践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提升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围绕农业增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提升,在巩固好粮食产量和产能的前提下,合理配置种植结构,向生态高效农业发展。这就要求农村水利围绕这一转变,提高农村水利灌溉和排水能力,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更好服务“三农”。同时,加大土地规模流转,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以有利于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实现田间用水科学管理,减少用水计量设施,便于水费计收,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良好基础,提升农业用水效率。2.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农村水利建设投入继续把农村水利建设作为全市水利建设的重点,健全完善政府、农民、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机制。一是积极向上争取农村水利项目资金。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积极做好农村水利项目储备,强化沟通协调,加大对上项目争取力度。二是整合社会资金。结合土地流转,研究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农村水利建设。三是鼓励群众筹资。在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把财政补助与农民自筹挂钩,调动农民参与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3.以节水为重点,加快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紧紧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把节水放在首要位置,确保完成2018年各级政府承诺的高效节水灌溉任务。各级涉农部门应主动担当,积极运用大中型灌区改造、千亿斤粮食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工程载体,千方百计抓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促进农业灌溉模式转变,对大田粮食作物推广管道灌溉。服务农业结构调整,推广喷灌、微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确保“十三五”期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3.2万亩。4.以水价为核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努力缓解宿迁市日益突出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各级水务部门应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加快用水计量设施建设,督促各县区尽快建立健全农业水权制度、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到2018年年底,确保出台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完成120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在“十三五”时期末,基本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5.以人民为中心,逐步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为总揽,着力在推动河长履职尽责上下功夫,着力在推动水生态修复上下功夫,着力在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完善上下功夫,回应群众诉求,不断改善和提高农村水环境,构建人水和谐新景象,为生态示范区建设提供良好的水环境支撑和保障。到2020年,全市建设百条以上生态河道,基本消除乡村黑臭水体,乡镇污水处理厂实现全覆盖,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6.注重长效管护,提高农村水利设施使用寿命把工程长效管护摆在突出位置,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水利建设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一是巩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继续放活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工程运行管理,确保农村水利工程长效发挥应有的效益。二是发挥河长制引领作用。进一步落实乡村级河长河道管护责任,按照“一河一册”“一村一册”的标准,制定细化管护方案,确保农村河道管护到位。三是注重基层水务服务能力提升。定期开展乡镇水务站、用水合作组织人员技术培训,发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作用,提高基层水务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