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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普法下乡实践报告

时间:2023-08-10 17:24: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大学生普法下乡实践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大学生普法下乡实践报告

第1篇

今年的盛夏,我参加了成为大学生一年以来的第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暑期“三下乡”。虽然这次“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为期只有短短的三天,但是这三天让我得到了人生中不可多得的东西:团队精神、工作经验、坚强的意志以及真挚的友情。

第一次接触下乡是我刚成为学院秘书部干事时,参加我们学校“井冈山 中国梦”社会实践活动的报告会议,那时候听说学院每年都有一次暑期“三下乡”,志愿者团队会给农村的农民和贫困山区的孩子带去知识与帮助。我也很想成为这样一名志愿者,所以今年,我毫不犹豫的报了名。

7月17日清晨,我们zd学院“三下乡”志愿者服务队,来到了阳光灿烂的xx县xx镇xx村。

一下车,我们齐心协力、井然有序的收拾了一下东西,随即便开始了这次下乡的第一项走访调研工作。作为走访调研小组的组员,我怀着好奇的心,跟随小组长顺达师兄来到了第一个农村家庭。迎面扑来的是一股刺鼻难闻的塑胶味,原来里面是两位老阿姨在手工加工一批小型喇叭。虽然一开始阿姨们并不懂我们在做的是什么,但是在师兄的耐心解说之后,她们也开始对我们的调研工作有了一些了解,并配合我们的工作,即便她们在忙干活,也愿意抽出时间来帮助我们做问卷调查;即便她们不识字,也会用心听着师兄的提问的问题,积极参与到其中来。

很快,一个半小时的调研时间结束了。回到xx小学,伙伴们已经准备好了午餐,可爱的伟佳师兄还在厨房忙着给我们煮汤。虽然菜式简单,但对于奔波半天的我们来说,还算吃得满意。

下午则是生命体验小组的工作了,楼下天真可爱的笑声让我情不自禁想要跑下去看看这群活泼的孩子们。原来小朋友们已经开心的融入到哥哥姐姐们为他们准备的生命体验小游戏当中,不管是“人椅”、“解手链”,还是“坐地起身”、“蒙眼体验”,大家都享受其中。看到小朋友们可爱纯真的笑脸,让志愿者们更有动力去进行接下来的活动。在写感谢信环节当中,一位小朋友道出的“在这里,我要谢谢你们给我们快乐和自信,让我们体会到生命的意义”让我们很感动,也很感谢“三下乡”能够让我们认识到这一群可爱的孩子们。

晚上的学“习”宣讲会吸引来了更多的小朋友和家长,从他们身上,我深深地感到,农村孩子的好学之心比起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第一天的工作在一一送走孩子们的过程中拉下了帷幕。

“三下乡”第二天,表演组的伙伴们为小朋友精心准备了普法文艺汇演,教导小朋友们在街上、在家里遇到坏人该如何正确应对。文艺汇演接近尾声之际,小朋友们上台与我们一起互动,一起高歌:tfboys、凤凰传奇、小虎队...让表演再次走向。

第三天清晨,走访组和调研组的志愿者们继续完成最后的走访调研工作。伴随着一张志愿者和小朋友们的大合照,我们收拾好东西,带着满满的不舍离开了xx小学。回校之前,我们还参观了xx镇南礤村,感受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变化。

为期三天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我们的回程途中结束了。难以忘记,那股刺鼻的塑胶味;难以忘记,xx村民具有浓浓客家口音的普通话;难以忘记,和伙伴们一起在教室打地铺的夜晚;难以忘记,小朋友童真的笑声;难以忘记,小朋友动听的歌声;难以忘记,朱导亲自下厨做的好吃又特咸的杂锦肉......太多太多,难以忘记......

第2篇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四五"普法工作的部署,我院在认真总结"三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努力构建新的普法工作体系,将普法工作逐步引向深入,在全院逐步形成了依法管理、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为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领导重视,指导有力,保证了普法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四五"普法工作刚一启动,我院领导就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四五"普法工作的文件,自觉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四五"普法工作思路,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学院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学院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李洪天任组长,副院长刘亚、党委副书记郑勇以及党委宣传部负责人任副组长,组员包括保卫处、教务处、工会、团委、"两课"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其办事机构设在党委宣传部。各学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为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工作联络员,建立和施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党委宣传部根据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四五"普法规划,及时调整普法内容,特别是一些新的法律法规颁布以及重要法律修正后,能及时订购学习材料,组织学习,使普法内容适应新的形势。

为保证法律宣传教育经常开展,学院划拨普法教育和法制工作专项经费,提供经费保障,用于订购普法宣传材料、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加强法制工作硬件建设。今年订购的报刊杂志有:《法制日报》、《法律基础知识简明读本》、《法制教育学习资料》、《民主与法制》、《法学天地》等几十种,还订购了多套法制教育图片和音像资料,为宣传、学习提供了有力保障。去年我院已投入30余万元,主要用于校园内重点部位安装报警探头及办公楼消防器材,努力加强法制工作的硬件建设。

二、抓住重点,带动一般,全面推动普法进程

在"四五"普法启动阶段,我们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提出了"抓两头,带中间"的法制宣传教育方案,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以领导干部率先学法用法、青年学生知法守法来推动一般教职工的学法积极性。

领导干部是我院普法对象中的重中之重。为抓好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工作,我院将法律法规作为院、系两级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党委宣传部已为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购置了《"四五"普法群众读本》(城市版),并拟定了学习计划。我院还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党纪政纪条规,观看《厦门特大走私案》等录像,增强反腐倡廉意识。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党纪政纪条规知识考试,参考率达100%。我院还要求每位中层以上干部坚持写学理论、学法笔记,并在适当场合进行交流,达到共同提高。

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年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同时,对广大教职工的普法教育也常抓不懈。除利用教职工平常的政治学习日学习法律法规外,我们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方面的带头作用,激励教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领导干部通过自己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学透一些,在本单位、本部门教职工的法制教育中起到了传帮带作用。青年学生通过各种法律宣传活动,营炝搜胺傻牧己梅瘴В愦蠼讨肮げ斡牍勰Γ岣吡怂茄Хǖ男巳ぁ?

三、拓宽思路,形式多样,不断增强普法效果

我院在一年的普法实践中,不断拓宽思路,探索新方法,努力提高普法教育的实效性。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法律知识学习与开展各种活动、讲座相结合。上半年,我院在全院四个校区广泛深入开展了"校园拒绝"宣传教育活动,各系分别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院团委组织万名学子签名活动、宣传部和各校区党委共推出四期宣传专栏,帮助广大师生进一步认清的本质;我院学生法制协会还专门邀请派出所所长、看守所所长和我院保卫处的领导为学生作法制教育报告;我院党委宣传部和保卫处联合组织近两千名学生参加淮安市青少年法律知识考试;组织三千余名学生观看淮海戏《粉祸》,充分认识吸毒的危害,开展校园拒绝活动;组织学生旁听公审,到体育馆参加淮安市严打整治宣判大会,接受法律教育;开展模拟法庭、文艺汇演等活动,把法制教育寓教于乐;为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我院还专门举行11·9"消防知识讲座和消防演习活动;去年12月4日,是全国普法教育宣传教育日,淮安市人大等部门计30余位领导专门在我院召开法制教育工作座谈会,大家共同研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普法工作,对我们既是鼓励,又是鞭策。去年12月27-28日,省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检查小组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我们抓住这一契机,既营造了校园普法氛围,又有力地促进了我院的普法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此外,我院还选派有关同志参加市普法骨干培训;为发挥我院人才的优势,选派法学硕士、副教授蒋大平参加淮安市普法教育巡回宣讲团,在淮安城乡传播法律知识。

四、建章立制,依法管理,积极推进依法治校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依法治校已

第3篇

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报告论文1500字一:

这个暑假,我走进了xxxx刑庭,进行了为期不长的两周的实习。

虽然以前在专业老师的带领下也参加过刑审,但这一次,却是如此真实地深入到庭审的背后,

期间,我的实习主要有以下内容:旁听;填写公安卷;发送达回证及判决书;装订档案;打执行通知书及结案审结表;帮助书记员整理卷宗;查阅及复核卷宗。

下面我来分享一下我的实习收获及感悟:

一、无论所做的事情轻重缓急,到要做到谨慎细微

我到刑庭的第一天,是跟书记员。由于她所负责的法官的执行通知书及结案审结表比较急用,让我也加入了其行列中。其实打这些文书,模版已经拟好了,关键是运用的计算机操作技术将犯罪嫌疑人的档案资料填入其中。

书记员把需要注意的问题讲述了一遍,如刑号、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学历、是否有前科、犯罪事实等等,最关键的是刑期了,若稍有松懈,正义和公平就会在这不经意的一刹那间被抹煞。

这关乎当事人的切身的人身权利也将因自己的疏忽遭受了损害。本以为这是简单的手脚功夫,但真正做起来时,才发现,必须逐一校对,细致入微,方可保证无错。而且,要真正地做到快、准、狠,还需些时日来训练啊。

同时,我还发现,刑庭的电脑里面存有很多法律条文以及对应案件的资料,这在法庭是很方便的,真的大大提高了法庭工作的效率。并且在以后的工作中这个作战武器是大有裨益的。

二、法院工作者人员应该树立的中立地位

法院的每一项工作都牵动着双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心,他们每一双注视焦急的眼睛都注视着事态的进展。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包括我这样的实习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负起的责任。面对一件案情简单的案件要作出一个判决或者裁定也许并不难,在电脑上修改的时间可能只消十来分钟,但我们保证的是判断的正确,符合内心的确信、法律的规定。

法院的责任在于重新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不可偏袒,一方当事人不管是被害者还是加害人,应该承担的需要承担,不需要的不能强加。主观臆断或者有感情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应该具有的。

还记得第一次庭审的旁听,是七位犯罪嫌疑人涉嫌绑架罪。其中年纪最小的初中未毕业,而父亲,作为他的辩护人,在法庭上,竟难过得激动地流下了泪,或许是痛苦又心疼的泪吧。

看着泪痕印在他那沧桑的脸上,同情之情立马燃起。他儿子年纪如此的小,肯定是被骗过去的了。然而,当看到法官那义正严辞的方脸时,心中警钟即时敲响,作为法学人员,扶弱之心需有,但追求正义公平更需有一颗中立之心!

三、关于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运用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基本与课本的条件要求符合。并且花都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也早有结论。

然而,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准备工作也是不容疏忽的,而且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几件的案件在同时审理宣判,也大大地节省了法院资源,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关于绑架罪的认定

在书上学习时,只是抽象地认为,绑架罪就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当然必须考虑的是构成要件。而在实践中,需做到实际的运用。如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以强制手段违背被害人意志威胁及其他暴力手段来所取财物就是勒索财物了吗?

当然不是。如果只是甲骗取了乙的手机,乙不平,以暴力手段实际控制甲,威胁其返还。这并不构成绑架罪,而为拘禁罪。只有当乙索取超过手机价值以外更多的财物才有可能构成绑架罪。

理论的知识真的需要通过实践的运用,才可以说是属于自己的。

五、关于社会人员的法律意识问题的认识

在实习过程中,从接触到的案件中,发现有较多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因缺乏正确的法律意识才导致了犯罪。看来依法治国的方针,法律意识入人心的措施还未贯彻得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的提高。特别是教育水平对法律意识的影响最大。

有很多的犯罪嫌疑人的学历都是中小学的,还有就是未成年犯罪也越来越成熟,这些问题都不容忽视,需要深入思考。就目前而言,普法宣传还需进一步地扩大深入。

实习的时间或许不长,但是却让我接触并初步了解到实际的刑事审判工作及其程序,也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巩固了理论知识。同时也由此看到了自己需要努力的方向。希望能够抓紧每一次的社会实践机会,使得学习到的理论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全面提升专业能力。

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报告论文1500字二:

裴斯泰洛奇曾说:实践和行动是人生的基本任务;学问和知识不过是手段、方法,通过这些才能做好主要工作。所以人生必须具备的知识应该按时间和行动的需要来决定。这说明知识和实践永远是分不开的,在实践中可以检验真理,也可以培养自己的能力,提高自己的效能,弥补不足。

为了开拓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走入社会,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们四十三个人怀着同样的梦想参加了这次的暑期三下乡活动,在活动中我们受益匪浅。

我们不仅下乡带去知识,还深入农村,了解当地的民情。参加这次的暑期三下乡,使我有了一个验证自我的机会,使我无论是能力上还是心灵上都有了更深一层的进步,同时也看到了自身的缺点和不足。

维持了十二天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结束了,辛苦而充实,沉重却又充满欣慰。经过这半个月的旅程,受益匪浅。我们团队四十三个人给茂名市高州高丰小学那群淳朴的孩子以及热心的村民带去了些微薄的帮助和浅显的知识,却带回了多少钱也买不回的一种态度,一种责任,一种深刻,一种认识。

忘不了那田间垅上无处不氤氲着的迷人绿意;忘不了那满山遍野的龙眼树;也忘不了高丰小村农村留守儿童那天真稚气的笑容,忘不了村里留守老人们那饱经风霜的脸和仁慈爱怜的眼神;更忘不了在期间我们四十三个人相互扶持,相互依赖,相视而笑,相拥而泣。而这一切一切,将永远珍藏在我们心底

第4篇

由于学生受社会多元思想和青春期叛逆思想的影响,学校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任务特别繁重。改变传统单一的说教办法是形势发展的需要,学校通过一系列的“与法同行”综合教育活动,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促进了学生的健康发展。

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综合教育

莆田二十四中位于莆田市荔城区的新度镇渠桥村,是一所创办五十多年的农村完全中学。目前本地优质学生源主要集中在城关中学,本校生源素质相对比较差。而且在本校生中“留守孩子”占21.5%,“独生子女”占36.2%、“离异以及单亲家庭孩子”占13.2%。由于文化基础差以及家庭教育缺失等原因,很多学生对自己的前途没有信心,对学习没有兴趣。问卷调查发现,很多学生是被家长“逼”到学校来读书的,也有些学生是来学校“混日子”的。由于青少年学生对人生理想和前途的迷失,长期以来辍学和违法犯罪问题一直困扰着学校工作的开展。同时部分学生除了文化基础差外,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不健康以及比较严重的厌学情绪。上述因素和青春发育期的叛逆思想交织在一起,使我们这所城乡结合部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更加繁重。

目前,有少数教师忽视学生思想道德以及遵纪守法教育,对学困生采取歧视、打击、排挤等简单粗暴的办法,从而留下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隐患。为了树立学生的学习信心,扭转各种不良风气,我们必须探索一条适合学校发展的新道路,即除了强化课堂文化知识教学外,还积极开展“与法同行”的综合教育活动。

一、在领导干部和普通教师中开展“与法同行”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学校组建依法治校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综合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了综治副校长和学校党、政、工、团各部门负责人。二是学校聘请法院以及检察院有关专家定期来学校举行法律知识讲座,并对有关法律知识进行考试,对《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不过关的教师不予上岗并进行继续培训。三是学校按法律依据制定各项政策并及时清理各种违反法律的政策。四是依照上级的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总体规划,认真制定学校各阶段的施政方案,精心构筑“与法同行”法律知识普及工程,做到了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使依法治校,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五是学校开展“青少年失足与预防”课题研究,从而不断改进青少年工作的方法,强化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二、在全体学生中开展“与法同行”的普法教育活动

为预防青少年学生的违法犯罪,学校在抓教师的同时,也从抓全体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入手,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一是学校通过坚持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和每周一次的班会课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使法律知识教育经常化和制度化;二是学校通过教师编写通俗校本法律教材,通过不同学科的课堂教学渠道渗透法律知识,使法律知识教育入脑入心;三是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观看有关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片,通过编写法律知识快板或者顺口溜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及演讲和法律知识比赛等渠道,树立学习法律知识的典型,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形成自觉守法、护法的优良风气;四是学校定期邀请法院、检察院领导来校为全体学生上法制课,通过解剖各种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具体案例,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五是学校把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列为全校师生的必修课并融入教书育人的各个环节里,落实在施教全过程,通过依法施教,在校园内营造出一个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优良环境。

三、通过“与法同行”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预防犯罪意识

近年来,学校运用多种形式,寓法制教育于实践之中,着力提高学生的学法、守法、护法意识。一是通过学生社团办好校园“法制教育”专刊等渠道进行“与法同行”教育实践活动。学校成立学生法制教育文学社,每年拨付一定的资金支持由学生会主办的每月一期“法制教育”专刊,学生会通过收集学生的学法、守法以及预防违法的文章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二是预留一块专用法制宣传栏以及学校电教室、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宣传阵地,以图片展览、征文比赛、演讲报告、社会调查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生动地开展法制教育,如2012年12月,学校配合荔城区司法局在学校举办大型的“法律六进校园”晚会,同时还通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图片展览,进行积极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宣传教育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三是利用节假日以及假期开展学生带法律知识“下乡”宣传教育活动。多年来学校组织师生在假期“带法回家”,宣传法律常识,让学生带回学校《致家长的一封信》,组织学生利用假期深入城市、深入农村、深入社区了解普法工作情况,为社区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在普及法律知识的调查活动中撰写活动心得,如有些学生写出了“沦落的轨迹与预防”“重生之路”等较高质量的法制教育专题调查报告。四是接受违法犯罪的“现身说法”教育实践。定期组织全体学生到莆田市第二监狱参观并听少年犯的现身说法,感受违法犯罪的代价。五是积极开展为失足青少年或者解除劳教人员赠送精神食粮 ,开展“送一本好书、赠一句好话”实践活动,要求学生在赠送书籍的时候要在每一本书的扉页上题写一句鼓励进步的话,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开展教育工作。自2010年寒假以来,学校将全校2300名师生分级培训后编成230多个小组,多次利用寒暑假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带‘法’回家”普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学生们依托家庭所在地,或上街宣传,或入户讲解;或个别咨询,或运用广播,或结合演出;或大张旗鼓,或润物无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的放矢、见缝插针地普及法律知识,深受群众的好评。六是通过召开主题班队会,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拒绝和签名仪式,开展“青少年远离,拒绝”广泛教育活动,让广大青少年主动认识和对身心健康的危害。

四、注重“与法同行”教育与防微杜渐相 结合

一是细管理,管控学生在校外活动时间。学校注重“与法同行”教育活动,并结合家长会以及校迅通平台等渠道,传输学生遵纪守法知识,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子女在校外的教育和监督,让家长或监护人及时了解学生回家、到校的大致时间,不留给学生可能“违法犯罪”的时间和空间。二是防影响,管控学生的交友情况。“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良学生对其他同学的影响巨大。学校针对不同学生的表现情况,积极开展“结对子”的帮扶活动,安排品学兼优的好同学为“双差生”灌输法律知识,督促他们不与社会上有不良行为的人接触。三是堵源头,管控学生的活动场所。实践证明,学生的许多违法犯罪活动都是从经常出入“三室一厅”开始的。为了杜绝学生违法犯罪活动,学校定期到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检查,对经常出入这些场所的在校生进行“一对一”的说服教育,帮助青少年认清这些不良场所对他们成长和学习所造成的危害,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四是抓疏导,管控学生的心理动态。中学阶段的青少年学生心理很不稳定,喜怒哀乐变化无常,他或者因为某事的高兴而忘乎所以,或者因为某些细事烦恼就走极端。我们注意强化心理教育和心理疏导,杜绝青少年学生因一时冲动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学校还邀请全国著名心理学专家房善朝等来学校进行感恩教育演讲活动,鼓励青少年学生既要尊师敬长,又要树立学习信心和决心。

第5篇

今年,根据上级部署和安排,我局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活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全系统队伍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局成立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江宁区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聘请了23位行风监督员,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四到位。通过江宁电视台、简报、电子屏幕、标语口号、给居民一封信等方式营造行评氛围,扩大行评的知晓率。通过公

开承诺内容、首问负责制、服务工作规范、文明用语、收费项目及标准,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通过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限期整改。通过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汤山司法所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唯一的基层单位示范窗口被市局推荐到市行评办,并接受了市行评代表的验收。同时,在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服务窗口,增设休息等待区和自助服务区,提供便民服务用品,规范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文明用语,挂牌上岗。组织机关和司法所干警以及法律服务人员到社区、外来人员集聚区开展法律咨询、行评工作宣传、普法宣传等活动,努力解决社区群众“急、难、愁”的法律问题。通过行评,机关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办公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文明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的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在去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全系统继续深化学习教育,为进一步检验教育成效,创新建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两个评估体系,把各阶段的任务和具体内容作为

一、二级指标,采取自评、所在地领导评、群众评、社会各界评、考核小组验收、局长办公会确定等级等形式,将各单位教育成效评定为A、B、C三个等次,进一步激发了活动开展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其做法在省委政法委简报上进行了刊登交流。二、围绕“对标找差,全面争先”,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根据全年工作部署,我们确定将法制宣传、大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所建设五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不断创新,五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1、突出重点,创新模式,法制宣传工作实现有效突破,每周六上午由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员现场解答咨询,共接待职工咨询200余人次,法律文书100余件,发放法制宣传材料2000余份,法律书籍2000余册。针对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各镇街物资交流会为契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8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000余份,法制宣传年画3000份,法制宣传扑克牌10000副;与南京电视台《法治现场》栏目联合在东山文化休闲广场举办了2009年首场送法进社区活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发放法律书籍2000余册,法制宣传资料6000余份,法制宣传年画5000张,受到群众广泛欢迎。三是普法形式进一步创新。每月18日,利用社区广场,举办“18”法治广场活动,开展广场法律咨询或法治纳凉晚会,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联合区妇联开展江宁区第六届外来务工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联合区总工会、区劳动局举办了江宁区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区掀起了学习劳动合同法的热潮;结合送法进社区活动制作了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法制宣传展板,在全区九个镇街进行巡回展出;结合科普宣传周活动,制作了企业所得税法和物权法的法制宣传展板,在东山中前社区、晓里社区、邵圣社区等九个社区进行了展出,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创新与江宁大学城地区高校开展普法共建活动,与晓庄学院、东南大学、南京航天大学等高校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整合高校资源,组织南师大、东南大学“法律人”深入农村开展“法律人在行动”活动,安排南京工程学院20名大学生到各司法所就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工作参加社会实践,达到学以致用的学法效果。同时,在江宁电视台开辟《普法在线》栏目,将密切联系群众利益的法律知识和我局的普法动态向全区的广大居民进行宣传报道。2、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大调解工作实现有效突破律援助、公证、法律服务融入到大调解运行机制之中,丰富纠纷解决手段,提高了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与区监察局联合下发文件,对全区大调解运行机制和调处机制进行督查,提高大调解工作成效,推动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在实效”的原则,指导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研判纠纷信息,制定调处工作预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调解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调解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集中举办两次大调解工作培训班,印制《江宁区基层大调解工作实务手册》,采取交流观摩、以会代训、以案释法、旁听法庭庭审等多种形式对部门、镇街调解员及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调解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四是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创新。结合我区实际,成立了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镇街村级区划调整,调整建立新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探索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区消费者协会成立专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江宁街道与相邻的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乡、南京梅山海事处、南京中华门铁路派出所社会治安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横溪镇与安徽省当涂县丹阳镇联合成立了苏皖‘双丹’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了联合调委会的工作制度、台帐,并正常开展工作。联合调委会在化解跨省纠纷、维护接边地区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经验得到省、市政府办公厅的推广。

3、扎实工作,规范运行,社区矫正工作实现有效突破

在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中,全区积极构建完备的组织体系,稳定的工作队伍,良好的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社区矫正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结合区划调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矫正组织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以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为主体的执法队伍以及主要由社区干部、“三老人员”以及矫正对象亲属等组成的社区志愿者队伍,目前社区志愿者达到600余人。积极开展培训教育,聘请了部分高等院校的教授、学者等来我区授课,今年共组织各种培训6场次,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指导协调能力和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理能力。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针对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开展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根据矫正对象改造表现、犯罪类型、人身危险性、再犯罪的可能性、再社会化程度等多方面差异,将矫正对象分为宽松管理、普通管理和严格管理三个等级,区别对象,因人施矫,并组织开展了全区青少年矫正对象和假释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有效促进了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针对可能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实施审前调查评估。三是矫正管控方式进一步创新。在敬老院、社区活动中心等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聘请公益劳动联络员,负责对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记载,促进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在江宁监狱教育基地,开展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增强了矫正对象的在刑和改造意识。在劳动技能培训基地,为有需要的矫正对象提供技能培训,并积极推荐就业。与南京工程学院社会系社工专业合作,充分利用区内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开展针对性帮

教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积极实施保证金管理制度,对20余名户籍不在我区或是外出打工的矫正对象实施保证金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和监控,成效明显。今年,上峰司法所一名矫正对象表现良好,由司法所建议,经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顺利减刑,经过公示,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四是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推进。今年,我局组织司法所对2004—2009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了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效防止了刑释解教人员的脱、漏管及重新犯罪。同时,我局与各职能部门协调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农村籍的落实责任田,居民户口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符合低保条件的与民政部门协调纳入低保,并与开发区一钢管租赁企业签定协议,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现已安排4名刑释解教人员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寻求突破,完善体系,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有效突破在扶贫济困以及普法宣传等方面开展的活动,南京电视台、《南京日报》、《金陵晚报》也多次对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进行报道,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9月23日,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综合频率《法律援助》节目介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通过媒体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和知晓率,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应援尽援”、“尽援优援”。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受案数字又有了新的突破,办理的案件达到586件,数量位居全市第一。5、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司法所建设实现有效突破

在全区20家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示范化司法所试点,进一步推进司法所建设。一是业务建设进一步加强。围绕工作目标,在落实全年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对照标准制定各项业务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同时按照省厅、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司法所考核办法》,进行百分考核,对调解工作、司法所建设、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局中心工作8项内容进行逐项分解,明确考核内容、具体分值、评分标准。二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今年,在汤山、湖熟司法所进行示范化建设试点。根据年初制定的《江宁区司法局关于示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方案》,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汤山、湖熟示范化司法所建设得到了有效的推进。在队伍建设上,司法所全面开展岗位练兵、互帮互学、立功创模等活动,积极推广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其中,汤山司法所作为“法治南京”建设示范点,所长杜礼根同志被省司法厅评为个人一等功。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湖熟司法所结合大楼改造,以建设一流司法所为目标,建设成为有独立产权、高标准,建筑面积达8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汤山司法所办公用房也达到200平方米以上,都分别设置有所长室、调解室、档案室、以及“148”接待室、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专门办公室;司法所均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如数码相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脑等,其中,汤山司法所还专门配备了“电子触摸屏”,为群众提供方便服务。在制度建设上,建立健全了AB角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职责分工与岗位目标责任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制度以及对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定期考评、奖优汰劣的人事管理制度、登记、检查、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公开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业务建设上,以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为工作重点,司法所把便民服务、为民办实事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不断加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和信任。通过试点,探索开展司法所示范化建设,继续打造司法所建设的新亮点,促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所队伍建设进

一步提升。研究制定了《司法所人员基本素质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与分散、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方法,全面提高司法所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突出抓好司法所长的政治素质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提升;抓好司法所工作人员特别是年轻同志的处置突发事件、独立工作的能力;抓好司法所职能延伸下的基层调解人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等人员的业务学习,熟悉业务特点,掌握工作要求,司法所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三、围绕“实现全面小康、构建和谐江宁”,司法行政服务大局职能得到全面提升今年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薄弱环节,全系统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各项业务的发展还不够平衡,工作的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2008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争创一流为动力,充分发挥法制宣

传、大调解、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推进城市法治化建设的能力,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一、以“五五”普法规划为总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一是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公民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尊重人权等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实现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等不同人群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强化普法实效。发挥普法基地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同时,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二、以“大调解”为主体,加大维护稳定工作力度,营造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一是继续推进大调解工作。落实“大调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建立完善“大调解”组织、工作、制度、经费保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实现整体联动,并积极拓展大调解与有关部门的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其预防、发现、控制、调处于一体的综合功能,注重大调解机制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效。二是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法律素质和专业技能,增强人民调解工作实效。三是继续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罪犯教育和改造质量。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在加强执法的同时,探索社区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矫正模式,充分利用社区、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措施,积极探索定位监控体系,确保矫正质量。四是继续强化帮教安置工作,控制和减少重新犯罪。按照“帮教安置组织规范化、安置市场化、帮教社会化、管理网络化”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规律的研究,建立重新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做到苗头发现及时、管控措施到位、防范打击有力。三、以法律服务为载体,加大法律保障力度,营造全区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氛围。要严格法律服务行业准入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行业自律、质量监管、投诉处理、行业维权、行业惩戒、行政处罚机制,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推行诚信执业评价公示、违法违纪信息披露和责任赔偿保险制度,建立诚信中介。同时,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

以服务为准则,拓展空间,建立和完善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服务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四、以法律援助为抓手,加大服务社会民生力度,进一步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要积极探索律师以多种方式进入法律援助体系,最大限度发挥其主力军作用;要积极探索在社区、农村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要广泛调动社会组织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形成网络化、规范化、社会化模式。同时,做好流动人口、军人军属、经济困难公民、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建立联系员制度,深入到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企业、工地、小区等,开展法律咨询、散发法律资料,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咨询服务、非诉讼调解和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五、以司法所示范化建设为契机,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进一步做强司法所建设的“江宁经验”。在汤山、湖熟司法所开展示范化建设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示范化司法所标准,全面开展司法所示范化建设。要本着积极稳步、量力而行的原则,高标准建设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规范化司法所,打造一个基础设施齐全、保障有力的工作平台。要完善司法所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职责分工、岗位目标责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定期考评、社会监督等制度。要加强司法所人员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明确学习教育的内容、方法、措施,提高司法所依法办事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同时,继续推行分片管理制度,把各种资源、各种职能整合起来,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全面加强和活跃基层业务工作,实现司法所组织机构更健全、人员力量更强、队伍素质更高、内部管理更规范、办公条件更优的目标。六、以党和人民满意为目标,加大队伍建设力度,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要将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将学习十七大精神与其他主题教育有机结合,将学习十七大精神与争先进位有机结合,增强学习成效。二是认真开展诚信体系教育。围绕争做诚信机关、争做诚信中介、争做诚信个人,通过建立诚信档案、探索诚信评估体系、开展诚信活动等形式,在全系统积极开展诚信体系教育,并力争活动有内容、有创新、有成效。三是认真加强队伍管理。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完善岗位培训,注重抓好领导干部、司法所长、机关公务员和专业人员的培训,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形成规范有序、良性运转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