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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健康教育

时间:2023-07-27 16:23:49

残疾人健康教育

残疾人健康教育范文1

关键词: 特殊教育;残疾生心理健康;存在问题;相应对策

关注残疾事业,关注特殊群体,是我们党和我们国家的重大举措,无论是国家、社会、还是个体,普遍提高了对特殊教育事业的认识。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也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但由于经济、环境、师资、观念等影响,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还处在一个急需发展的阶段。如果不解决,不发展,不但阻碍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而且容易导致把这项工作引入歧途。因此,及时发现在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在当前尤为重要。

一、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

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就是有目的地培养残疾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机能、充分发挥心理潜能。只有具备最基本的感知、记忆、思维、情感等心理能力,才能正常从事人的活动,才能从人性的视域来审视作为人的活动,才能使其具备作为人的活动的理想、情感、意志、等个性心理特征。对人心理的培育势在必行。残疾人由于肢体的残疾给他们带来生活、学习、工作的极大不便,再加上他们还处在一个特殊的环境中。有时还要受到歧视、嘲笑、讽刺、挖苦等,给他们心理和思想带来极大的伤害和压力,严重影响了他们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的形成和发展。久而久之就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心理病变。具体表现在;常处在一种紧张或不安的状态下,会有孤独感和胆怯感,常会有痛苦感受和自卑感,常会有内疚感和怨恨感,常会有依赖感和反复无常感,常会有片面感受和猜疑感,思想压力严重,极易走极端。

二、当前我校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

(1)我校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也随之不断地走向完善和成熟。我校的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在蓬勃发展,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内容丰富的、适合他们特殊人群特点、心理特征的健康教育。但从全国来看,地区发展不平衡、数量不平衡、质量不平衡。南方好于北方,东部好于西部,特殊专业心理老师极缺。从学校看来,我校受到全国上下实行素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感染。也纷纷根据地情、生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经济原因,投入不够、专业特殊心理健康教师短缺、理论研究薄弱。对一些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问题认识尚不一致。对于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内涵和外延还存在不同理解。其理论框架还不很清晰、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没有形成完整的科学体系。理论研究滞后,已经严重阻碍了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因此应需加大投入,组织科研和学校骨干专业人员对实际遇到的问题深入研究探讨,并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

(2)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专业化、整体化、规范化水平不高,没有形成全社会、全学校、全方位、多层次的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系统。目前我校开展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形式主要有:尝试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班主任或残疾生心理教师同特殊残疾生定期谈话,专业、学科渗透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各项活动中开展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卡或心理档案,在社会或学校建立残疾生心理健康咨询办公室、咨询热线、建立“悄悄话”信箱等心理辅导和咨询点,常驻机构和家长取得联系,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的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合力模式。虽然形式多样,但还存在一些问题:虽然尝试开设了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但教材不一致、教授方法不一、课时不一,常常将心理健康问题德育化。如:将学生的情绪、性格、气质等归于思想品德问题。有时只注重于表面和形式,把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当成摆设。专业教师紧缺、急需培养和提高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人才,整体化不够、没有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心理教育。特殊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应是多样的、灵活的、课内与课外相结合、老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在心理健康课程讲授的内容、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和咨询,没有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残疾生心理教育的体系和模式。残疾生的心理教育,需要全社会、全方位、多层次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的教育合力。

(3)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极缺,专业理论有待提高。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经过二十多年来的发展、完善、教师队伍已初步形成规模。但数量较少,并且教育水平需要不断地提高。部分专业教师是从专门正规的师范院校的特殊教育系或心理系毕业,他们有扎实的特殊心理学、特殊教育学的理论知识,且专门从事学校心理辅导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些教师目前是我校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中坚和骨干。但随着学科发展、还需要不断地提高。还有一些从事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职教师,他们虽然没有学习专业理论,但是他们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管理经验,经过长期实践探索,已基本掌握了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但更需要加强专业理论学习。还有一部分残疾生心理辅导教师是由非教学人员改行担任,或以前学校没有配备专职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教师,而由德育教师、团委、政教处兼任,很难胜任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当前我校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所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1)全面深入开展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随着残疾学生心理异常越来越重、越来越多。在特殊学校展开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势在必行,材,规范教法、科学安排课时、确立正确的目标、培育他们健康、正确、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统一的教学方案,培养健康科学的心理特征和个性心理。全方位,多层次关心和教育他们。深入研究,探索出一套具有符合我校校情的教育方法。

(2)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学习和借鉴、外国、古代、东南、沿海城市的先进经验。我们要学习和借鉴东南沿海城市和发达地区的经验。走出去、引进来,通过学习和培训等各种形式、加快和提高中西部地区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使其协调、快速、全面发展。对残疾生提供有效的心理咨询和指导。对个别残疾生进行心理干预、为家长和教师提供心理有效干预创设条件等。注重特殊心理健康教育状况,探索适合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理论和方法。开发适合我校校情的咨询技术,测量技术。逐步使我校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

(3)加大开展残疾生心理健康师资培训工作。人才短缺、理论研究薄弱已经极大地阻碍了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目前师资培训、持证上岗还刚刚起步。我们更需要全方位、多层次地、多形式地培养、培训残疾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以提高和推进残疾生心理健康走向规范化、科学化,推动特殊教育事业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海为.残疾人心理问题及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2002(3).

残疾人健康教育范文2

关键词:高校 残疾 体育教学 失误

残疾指:(一)由于身体的残疾而无法完成正常体育课所授内容;(二)因为身体某些器官的严重疾病,机能水平的低下,无法承受正常体育保健课的运动量或运动强度。(三)由于受伤,学期或在校期间无法完成正常的体育教学和考核。

1995年6月20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对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的规定第十四条:广泛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的身体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高校扩招以及对残疾人不平等报考条件的取消,导致高校中残疾人人数逐渐上升。如何对这一特殊群体进行体育教育,使他们通过学习和练习,增强体质,促进健康,培养意志品质和生活自理能力,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是高校必须重视和认真对待的问题。受家庭、学生个人及社会等因素的影响,高校对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普遍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放任自流,表面上是关心、照顾了他们,实质上是害了他们。为了培养残疾学生“健康第

一”、“终身体育”的意识,促进残疾学生的健康发展,高校应转变观念,采取有效措施,发挥体育的积极功能。

1 高校残疾学生群体体育教学现状

对浙江省15所高校残疾学生体育教学情况进行调查,结果见表1。

从表1看出,有73.3%的高校没有针对残疾学生开展相应的教研活动;80%的高校没有采取分班的形式进行教学,由于目前大部分高校体育都实行选项课的教学,残疾学生只能和普通学生选择同样的项目,在同一个班级上课,导致这些学生往往只有看的份,久而久之,就逐渐失去对体育的兴趣,也不利于教师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教学和指导,加上很多教师受社会、学生家庭和学生自身的影响,往往在教学过程中对他们不作要求,而是让学生自己决定参不参加活动和练习,在学期考核时也只是随意地给他们打个成绩,表面上看是在关心、照顾他们,让他们很轻松就过了关,而实质上是误导了这批学生。这种“放羊”式的教学,既不利于残疾学生体育意识的培养,也不利于他们“终身体育”方法和手段的学习。

高校是人生接受学校体育教育的最后一站,因此,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残疾学生进行体育教学和指导,使他们通过学习和练习,掌握“终身体育”的方法和手段,进一步培养“健康第一”的意识,

2 高校残疾人学生体育教学对策

2.1 高校应高度重视残疾学生的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

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是学校体育教育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途径之一。开展残疾人体育运动,不仅能够增强残疾人体质,改善和增强身体的机能,而且通过体育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增添生活情趣,陶冶情操,促进身心健康,扩大生活领域;同时,开展残疾人体育运动还可以通过意志和体能的较量,向生命的潜能挑战,展示人的创造力和价值。中国残疾人运动员在国内外赛场上以其不畏艰难、百折不挠、乐观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和对人生的深刻理解,不仅扩大了我国在世界的影响,激发了爱国热情,振奋了民族精神,而且也为动员和更多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奠定基础。因此,高校应高度重视残疾学生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

2.2 成立相应的教研室,切实把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工作落到实处

高校应成立特殊体育教学研究室,就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积极开展教研活动,交流经验和体会;制定残疾学生体育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度,以指导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切实把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工作落到实处。

2.3 进行分类、分班教学

高校体育实施选修及俱乐部教学为残疾学生进行分类、分班教学提供了良好地机会,根据学生入学情况及对新生进行调查,对残疾学生进行健康分组,组成相应的体育教学班,因材施教,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2.4 实行单元化教学

为了让残疾学生掌握保健理论知识和学会多种运动技能,可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实行单元化教学,把较适宜残疾学生的运动项目作为主要的教学内容,如传统养生类、健身体操类、康复训练类、水上项目、体育游戏等。

2.5 对学生教学及考核提出具体要求,以促进学生积极学习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中,也应对他们作出具体的要求;遵守课堂常规,对掌握理论知识及运动技能情况进行教学考核、评价等。

2.6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竞赛

通过运动竞赛,残疾人可以向社会展示自己顽强的生活力,显示自己克服身体和精神残障的决心和勇气,从而赢得社会的理解、尊敬和支持。因此高校就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竞赛,为培养残疾学生奋勇拼搏、团结合作的精神提供机会。

结束语

体育活动是残疾学生增强体质、促进康复、培养意志品质和生活自理能力最为有效的一种手段,参加体育活动也是促使残疾学生增加社会接触,赢得社会理解、尊敬和支持的一个有效途径。而高校是残疾学生接受学校体育教育的最后一站,也是最关键的一站,因此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各种途径培养残疾学生“健康第一”的意识,促使他们掌握“终身体育”的各种方法和手段。

参考文献:

[1]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事业统计――统计数据[C].1987年全国残疾人人抽样调查概况.

[2]叶立群.特殊教育学[M].福建:福建教育出版社,1997.

[3]卢元镇.中国体育社会学[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

残疾人健康教育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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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3)09-0006-02 摘要:本文研究旨在探索体育课堂教学活动中,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区别对待地采用不同的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组织教学,发展学生体能状况,促使学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能,促使“残疾学生”得到最优化的发展,促进学生个性的形成,探索一条符合“残疾学生”自身特点和规律的教育教学过程。 关键词:残疾学生 体育课堂 个性化教育

1前言

2008年7月1日起实施执行的《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当然也享有受体育教育的权利,随着高校招生制度的逐渐开放化和人性化,普通高校的残疾数量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推进还将继续增加和扩大。   由于在普通高校里“残疾学生”的残疾情况不尽相同,对“残疾学生”的体育教育问题还缺乏系统、全面、深入和综合研究。本文通过对《普通高校残疾学生体育课堂行为个性化教育问题研究》,探索一条符合“残疾学生”自身特点和规律的教育、教学过程,建立起符合差异教学需要的教师观、学生观、教学观、评价观,从根本上转变教育教学观念,通过有效的教学行为和方法指导,激发“残疾学生”体育参与兴趣,帮助“残疾学生”乐于参与体育教学和集体活动,达到增强体质、增进健康,纠正体能状况,扩大生活范围,改善和恢复“残疾学生”的肢体和心理上的功能,提高“残疾学生”适应集体生活、群体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普通高校残疾学生体育课堂行为个性化教育。以首都经贸大学、黑龙江商业大学、河南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新疆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的“体育残疾学生”为代表,进行个案研究。

2.2研究方法

2.2.1文献资料法 查阅全国25所高校体育教学大纲中的保健体育部分,并收集大量相关政策性文件及近期国内外体育相关资料。

2.2.2实验法 针对贵州财经大学”残疾学生”体育课堂实践进行为期1年2个学期的实验研究,观察其效果。

2.2.3访谈法及问卷调查法 调查访问10余所高校体育部主任,设计问卷并征求专家意见。对首都经贸大学、黑龙江商业大学、河南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新疆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200位保健班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回收率100%。

3研究结果与分析

3.1我国普通高校残疾学生体育课堂行为个性化教育现状

3.1.1教学形式调查与分析

通过问卷调查,得知首都经贸大学、黑龙江商业大学、河南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新疆财经大学等普通高校因“残疾”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课的学生数超过60人以上的学校有62%。在调查中还发现,“残疾学生”的体育教育均采取开设体育保健课或免修的形式。开设体育保健课对于大多数“残疾学生”来讲,还不能达到体育教育的目标,对于身心方面的发展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不能达到学生对体育教育的期望,因为“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比“正常学生”的个体差异要大得多,造成“残疾”的原因也不尽相同。因此,把“残疾学生”统一放在体育保健班中,进行大班教学,教授同样的内容,忽略了这些学生的个性需求和发展。有的学校对一些残障的学生体育实行免修、教学时数缩减等做法。形式上是对他们的关心关怀,实际上削弱侵害了这部分学生参加体育学习和体育锻炼的权利,也造成了学生在心理方面的障碍,由此带来了许多学生在体育锻炼上的负面影响,影响校园的和谐稳定。

3.1.2体育保健课教学内容调查与分析

对25所普通高校进行调查了解,情况表明大部分高校目前都设置了体育保健课,并有相应配套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各高校教学内容虽然不一样,但大同小异。大部分高校仍是以保健养生项目为主线,配合保健康复理论、传统的康复按摩、自编康复形体操等项目。基本反映了我国高校体育保健课的主流和趋势。但教学内容、教学组织与方法针对性不强。由于对体育保健课开设的目的及要解决的问题不明确,教学内容的选择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片面性,教材偏重于传统养生类项目,大多数学校没有配备副项目,针对性不强,效果不好,而有的学校开设的武术太极拳并以站姿练习为主的项目,对于身体有残疾的学生根本完不成,对全面身体素质的练习考虑较少,学生缺乏兴趣,由于学生参加保健班的原因各异,很难有完全适合各种情况学生的最佳运动套餐,学生学习热情普遍不高,被动接受和应付的现象普遍存在。

3.1.3体育保健课教学效果调查与分析

通过对25所普通高校体育保健课程教学目标的调查发现,绝大多数高校都把增强学生体质、锻炼意志、掌握体育锻炼的理论与方法作为教学的目标,认真制订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以现代医学和体育理论为依据,使“残疾学生”了解、掌握自身的体质状况,制订科学的健康计划,达到了一定的健康效果,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运动技术、技能水平。调查还发现,99%的学校没有对“残疾学生”有课外体育活动的要求,仅有1%左右的“残疾学生”偶尔参加体育活动或体育锻炼,调查的学校中没有一所学校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运动处方教学。“残疾学生”由于自身健康原因和体育能力与基础较差,在心理和生理上对体育产生一些自卑和抵触情绪。体育保健课程一般为每周1次,每次90 分钟左右,由于没有对上课及参加体育活动的要求,“残疾学生”往往上完体育保健课后,就不会再到体育场所。教师考虑到学生的各种安全问题,加上学生身体条件和体育活动能力差,往往上课时对学生的要求不高,学生只要到课点名就作数。保健班统一上课人数较多,主要是学生的身体状况也完全不相同,教学内容针对性不强,教学方法也无法统一。所以,当前各高校的体育保健课教学效果不明显,学生认可度不高。

3.1.4“残疾学生”的体育与综合素质评价调查与分析

通过对25所普通高校体育保健课程的效果评价调查发现,有90%的学校对“残疾学生”体育保健课程的成绩不能给85分以上的规定。无论学生怎样努力,也只能达到普通学生体育课积分极点以下的成绩,这样的评价标准,无法客观公正地认可他们的努力和进步,是对“残疾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重视,极大地挫伤了这部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严重偏离了教育的公平性。尽管从理论上认同“残疾学生”的教育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又侵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力,对他们心理和生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在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的调查中发现,有15.2%的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没有获得学校的“三好学生”、奖学金、“学生优秀干部”等奖励,尽管他们在其他方面比别的学生优秀。虽然这部分学生人数占的比例不大,但造成的影响还是比较严重的。因此,极大的影响了这些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发展。危害了这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对“残疾学生”的体育教育应符合“残疾学生”自身特点及规律的教学和评价过程。

3.2普通高校“残疾学生”体育个性化教育方案研究

3.2.1“残疾学生”体育个性化教育的指导思想

新《纲要》的颁布实施,为特殊体育教育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教育部在2002年8月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第四部分第十条明确指出“对部分身体异常和病、残、弱及个别高龄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开设以康复、保健为主的体育课程。”比较新旧《纲要》的提法,我们不难看出,无论从接受特殊体育教育的对象,还是课程结构本身,都较以往有更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体现了现代大学的教育目标,指向每一个个体的身心全面发展。在建设和谐社会,呼吁教育公平的大环境下,《新纲要》的出台,使近两年高校特殊体育教育研究明显迈上一个新台阶。

“残疾学生”体育教育一直是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重新审视和研究。制定出适应于不同需要学生的适应性体育课程指导纲要。以树立“健康第一”和实施“个性化”教育为指导思想。从体育课程内容的丰富性,多样性和教学方法、措施的针对性等方面进行改革,使所有学生都能得到合适的指导,做到有针对性地施教,加强缺陷适应及补偿训练,增强适应能力,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以适应和谐社会对学校体育的新要求。

3.2.2“残疾学”生体育个性化教育方案的内容设计

在对首都经贸大学、黑龙江商学院、河南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五所高校的体育保健班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对体育课的需求时发现,“残疾学生”在正常人的群体里生活学习,他们的生理机能无法承受正常学生所需的运动能力,他们的内心深处有深深的自卑感。绝大部分学生很希望有适合他们的体育锻炼内容并进行个性化的学习指导。他们渴望体验到体育运动的快乐。在具体的研究和实践中,主要对以下方案进行设计和探索:

(1)构建个体差异教学有效的教学活动方式

依照个案学生的学习需要和课程内容来组织教学。采用几种教学方式,比如,我们将“残疾学生”分为:“病残类”、“体能类”、“体型特异类”三种。“病残类”学生包括生病体弱、肢体残疾、疾病康复期的学生,“体能类”的学生,虽然没有病残,但身体素质和协调能力较差,运动基础也较差,“体型特异类”学生主要是指身体超胖或过瘦等学生。这种分组法有利于学生的体育交流和身体恢复及生活交流。我们采用集体教学、小组教学、伙伴教学、个别教学。根据学生的兴趣,适当地提供机会给他,让他选择学习活动。开展巩固性教学,同时要求学生开展批判性或创造性思维活动。允许个案学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展示他的学习成果。

(2)探索实施个体差异教学的教学规律、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 传统的“体育保健课”在学习过程中往往采用大班上课的形式,而且教学内容是以教师的特长与“保健班”学生的一般情况结合提前制订好的。这种教学形式针对性较差,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高,教师和学生往往采取应付的态度,敷衍了事。教学效果不明显。通过调查研究设计了以下程序进行教学改革:

目标分层:这是个体差异教学的一个重要变量,是区别于传统教学的关键之处。所谓目标分层,就是将原来过于刻板的划一性目标,改为个案学生能自主抉择的弹性目标。

施教分层:从教师的教学行为来看,教师的任务不再是讲解与讲授,而是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给予个别化指导。

(3)实施个案教学评价体系

实施个案教学评价,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作出科学,恰如其分的全方位评价。实施差异性评价,为学生提供有益的反馈,帮助学生识别自己的不足,给予充分发展的机会,同时尊重学生的能力差异,让教学评价更富人性魅力。尊重学生的性格差异,让教学评价根据个性色彩。

(4)注重个案学生情感发展,促进学生整体素质和谐发展和个性独特发展

营造和谐互动的学习氛围和生活环境,解决残疾学生随班上体育课的精神压力,重视残疾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适当的心理辅导对残疾学生个体行为纠正。教学上做到因人而异,制定个人教学计划给残疾学生有效指导。协调学校、社会、家长力量,激励残疾学生勇敢、平等地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体验运动带来的快乐抛弃教师不正当言行,避免给残疾学生造成心理伤害。制定切合残疾学生的体育测试项目和课堂评价标准,让残疾学生拥有和正常学生一样的权利,同样享受成功的喜悦。

3.2.3“残疾学生”体育课堂行为个性化教育的教学效果

通过对首都经贸大学、黑龙江商学院、河南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在五所高校的1年两个学期的教学实验,200名参加体育保健课学习的残疾学生中认为教学效果很好和好的88.2%。残疾学生体育个性化教育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效果在实践中得到了检验,达到和基本达到教学目标的学生,“病残类”占79%,“体能类”占58.%,“体型特异类”占63.6%。在任课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下,教学改革实验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也得到了学生的认可和配合。通过有针对性的健康运动处方教学,“残疾学生”病情得到了恢复,身体机能得到了改善,身体素质和体育技能得到了提高,身体肥胖和身体偏瘦的学生达到了目的,基本恢复到了正常体育效果显著。尤其是通过教学,学生的心理障碍基本消除,对体育活动的态度有了较大的改变,增强了自信心,提高了自觉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4结论与建议

4.1传统体育保健课的教学虽然对“残疾学生”的身心健康有一定的帮助,但是教学的针对性较差,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高,教师和学生往往采取应付的态度,敷衍了事。教学效果不明显。

残疾人健康教育范文4

儿童心理健康年龄差异一、研究对象

研究对象取自苏中地区南通市如皋特殊教育学校、南通市海安特殊教育中心、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三所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年龄在13~18岁之间,年级分布为五~九年级(普通小学的教学内容,在特殊教育学校学制基本上为9年)。共发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85份,回收率为92.5%。

二、研究工具

本研究中,研究工具选用华东师范大学周步成等(1991)修订的《心理健康诊断测验(MHT)》,《心理健康诊断测验(MHT)》量表,是由我国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系周步成等,根据日本铃木清等人编制的“不安倾向诊断测验”进行修订,成为适用于我国中小学(小学四年级到高中三年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诊断的标准化量表。

三、研究步骤和方法

本研究采取团体测验的方式,测试前由主试宣读指导语,考虑到听力残疾学生可能存在理解力不足的问题,施测过程中由一位手语老师,以手势语帮助学生理解试题。回收量表后用SPSS11.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四、研究结果

本研究中,听力残疾学生的年龄从13~18岁不等,我们结合年级因素,将被试在年龄维度上分为三组:(1)13~14岁;(2)15~16岁;(3)17~18岁来进行统计。对不同年龄听力残疾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不同年龄听力残疾学生的全量表总分存在极其显著性差异。在各内容项目上,不同年龄的听力残疾学生在学习焦虑、过敏倾向、身体症状上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在冲动倾向上存在显著性差异。

进一步对不同年龄听力残疾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LSD事后多重比较分析,分析结果(见表2)表明:

(1)在学习焦虑项目上,13~14岁听力残疾学生与15~16岁,17~18岁听力残疾学生之间存在极其显著性差异,前者分值高于后者。15~16岁听力残疾学生分值最低。

(2)在过敏倾向项目上,17~18岁听力残疾学生与13~14岁、15~16岁听力残疾学生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前者分值低于后者。

(3)在身体症状项目上,15~16岁听力残疾学生与13~14岁、17~18岁听力残疾学生之间存在极其显著性差异,前者分数高于后者。17~18岁听力残疾学生的分值最低。

(4)在全量表总分上,17~18岁听力残疾学生与13~14岁、15~16岁听力残疾学生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前者分数低于后者。五、讨论与建议

1.针对不同年龄学生,开设专门课程。开设专门课程这一途径,可以帮助听力残疾学生系统地认识自己的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了解影响身心发展的主客观因素及其作用,及时察觉自己身上存在的心理健康问题,并掌握简单的心理自我保健的方法,促使身心健康发展。

2.进行学科渗透。听力残疾学生由于听力上的缺陷,导致其语言发展迟缓,他们无法通过我们常用的语言渠道获得大量知识,因此,在听力残疾学生的各科教学中,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可以充分利用特殊的语言――手语,有意识地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助于发挥“濡染性”功能,弥补听力残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门课程之外信息量不足的遗憾,使特殊教育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3.按学生年龄特点进行心理辅导。如从上表可以看出,不同年级的听力残疾学生焦虑水平有显著差异,对此,辅导人员可以根据不同年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异同,制订相应的辅导计划和措施,帮助听力残疾学生正确认识和发展自我,纠正心理和行为方面的偏差。

4.开展心理咨询。特殊教育学校可以配备专门的心理咨询人员,以团体咨询、门诊咨询、书信咨询、网络咨询等方式灵活进行,使听力残疾学生能够得到及时的心理援助。

参考文献:

[1]蔡希美,罗其昌.聋生、盲生SCL―90测试结果的研究.中国特殊教育,1998,(03).

[2]杨素华.特教中专残疾学生SCL―90评定结果分析.中国特殊教育,2001,(02).

残疾人健康教育范文5

帮扶残疾人共同奔小康,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的重要内容,为全面深化扶残助残工作,进一步营造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环境,特制定*区残疾人小康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帮扶残疾人实现小康为目标,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加大政策扶助力度,健全扶残助残机制,构筑残疾人小康工程体系,解决残疾人生产和生活问题,切实代表和维护残疾人的根本利益。

二、目标任务

扶持全区残疾人实现“八有”目标,即每个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都有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每个贫困残疾人家庭都有基本生活保障;每个困难残疾人都有志愿者常年结对帮扶;每个残疾人都有基本医疗救助;每个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都享有义务教育保证;每个残疾人家庭都有房屋居住保障;每个有需求的残疾人都享有康复服务;每个有参与能力的残疾人都有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文明的权利。

三、具体措施

1、实施就业安置的阳光工程。安置残疾人就业是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迈进小康的重要途径。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安置残疾人就业,力争到20*年,全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98%以上。一是全面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经济组织,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对安置残疾人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和部门,实施由地税征收和财政代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工作,以促进和保障残疾人就业。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享受有关税收减免政策。积极提供社区服务岗位和社区工作者岗位,使残疾人就近就便在社区实现就业。二是加快福利企业发展。创造有利于福利企业加快发展的宽松环境,进一步扩大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容量,规范福利企业运作,加强福利企业管理和指导。三是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残疾人个体创业符合再就业优惠政策条件的,优先享受再就业各类优惠政策,劳动、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要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扶助残疾人的若干意见》,为残疾人自主创业提供优惠、优质的服务。继续贯彻落实《*区残疾人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四是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残疾人职工与健全职工同工同酬,签订完善的劳动用工合同,对于残疾人双职工家庭,想方设法保证一人在岗就业。对残疾职工解除合同、辞退、除名和开除的,应事先征求本单位工会和当地残疾人组织的意见,以保障残疾人劳动用工的合法权益。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及各类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对残疾人和接收安置单位免收相关费用。完善区残疾人劳动力市场运作机制,劳动、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各用人单位应保障在岗残疾职工最低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据规定为残疾人职工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同时,在工资定级、职务晋升、职称评聘、人才流动、劳保福利、评比先进和民主参与等方面,残疾人享有与其他职工同等的权利。

2、实施政策扶持的保障工程。要通过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一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享受“低保”补助的残疾人标准可比健全人提高20%,对符合“低保”标准的残疾人,应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资金,发放特困助残金给予补贴。二是建立完善残疾人供养体系。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残疾人,应实行“五保”或安排进敬老院、福利院供养。积极采取政策支持,逐步建立中度、重度智力和精神病残疾人集中劳动、生活的工疗站和庇护所,积极鼓励“民办公助”的福利实体建设,吸引社会资金和力量,搞好残疾人供养、康复服务。三是完善特困残疾人救助体系。要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资金,对重度无业残疾、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低保”边缘的贫困家庭中残疾人发放助残补贴。要建立健全残疾人家庭特发事件救助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残疾人救助、慰问工作。

3、实施扶贫助残的温暖工程。继续加大扶贫助残工作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程度。一是整合社会资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志愿者要广泛开展与贫困残疾人家庭结对帮扶活动,确保特困残疾人家庭结对率达100%。二是创新服务方式。发挥志愿者服务的主力军作用,探索“爱心储蓄”、“义工联动”等志愿服务的新型服务形式,建立多层次、宽领域的志愿服务体系。三是发挥载体作用。策划和培育助残品牌活动,深化扶残助残工作,构建“爱心超市”和慈善互助会等行之有效运作平台,加大扶助捐赠力度。

4、实施医疗救助的康复工程。康复工程是残疾人实现小康的重要环节,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一是健全康复工作机制。要在医疗卫生部门支持下,深化康复需求调查工作,制定康复训练方案,健全康复训练档案,逐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训练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和行政推动网络。区、街道(镇)要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基地和指导机构,80%的社区(村)建立康复室,让残疾人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康复训练,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80%得到康复服务。二是完善医疗康复救助机制。继续开展“助听、助行、助视、启智”行动,让残疾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医疗康复帮助,继续免费为贫困残疾人发放轮椅、助听器等康复设备,免费为特困精神病患者提供药物救助,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复明手术。要将残疾人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范围,对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其个人承担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金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资助,对残疾人看病就医,各级医疗机构应给予优先和优惠。三是搞好康复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四进社区、四进家庭”残疾人康复服务活动,加强残疾人康复知识宣传,预防和减少残疾发生。四是健全康复经费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按辖区人口规定标准,把专项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福利公益金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残疾人康复事业。同时,要积极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推动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持久开展,确保全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在20*年之前实现。

5、实施提升素质的培训工程。残疾人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其平等参与社会的能力,加大残疾人培训教育力度至关重要。一是加强残疾人教育工作。继续实行对大中专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补贴奖励政策,扶助其完成学业。加快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功能完善的残疾人活动中心,完善学习教育设施和阵地建设。二是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积极依托职业技术培训机构,举办多门类、多层次的各类职业技术培训,积极支持特教学校开展职业技术教育,搞好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和致富能力。三是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积极与驻常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开辟“残疾人远程教育基地”和“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基地”,提高学历档次和职教水平。继续搞好“无声沙龙”等残疾人学习型组织建设,强化终身学习的理念,构筑残疾人学习教育新平台。

6、实施改善居住的安居工程。“居者有其屋”是小康的重要标志,因此要着力改善残疾人住房条件。要针对残疾人家庭的贫困状况,加大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协调、安置力度,提高残疾人的居住质量。残疾人家庭拆迁安置时,充分考虑其出行和生活方便,切实维护残疾人拆迁户的权益,使全区残疾人到2010年人均住房面积达30平方米。

7、实施保障权益的维权工程。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参与“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着力抓好。一是完善残疾人维权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法律服务网络,完善法律援助机制,扎实开展创建残疾人维权岗活动,加强残疾人法律宣传教育,增强残疾人依法维权意识和知法、守法的能力,努力降低残疾人违法违规比例,使残疾人刑事犯罪率达到小康社会规定的指标范围。二是完善残疾人工作体系。重视残疾人来信来访,切实解决残疾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和生活困难,确保一方平安。三是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以创建部级“无障碍设施示范城区”为契机,加快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让残疾人逐步实现出行无障碍和沟通无障碍的目标。鼓励社会公众服务资源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公共场所要设立助残服务窗口和标志,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优惠服务,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8、实施平等参与的环境工程。大力营造有利于残疾人平等参与政治文化生活的良好环境,是残疾人实现小康的政治保障。一是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通过“*区残疾人事业宣传周”等载体,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二是提高残疾人平等参与能力。健全完善残疾人优秀人才库,大力选拔和使用优秀残疾人干部,积极向人大、政协推荐优秀残疾人,社会团体要注重残疾人代表的比例,使残疾人广泛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要搞好残疾人专业协会建设,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中有专业协会工作场所和活动场地,完善残联(协)三级组织建设,有效开展各类活动,真正做到“三个活跃”。三是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工作的指导和扶持,创作更多富有现代文明特征的残疾人文化艺术成果。加大残疾人运动员的选拔培养力度,适时举办各类体育赛事,通过文化艺术和体育竞技,展现残疾人的自强风采。

四、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残疾人小康工程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区建立由残联、民政、财政、地税、劳动人事保障、教文、卫生、计生、工会、妇联、团委、老龄办、工商联等部门参加的残疾人小康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切实把残疾人小康工程建设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残疾人健康教育范文6

孙理事长一行不辞辛劳莅临××调研指导工作,我们深受鼓舞和鞭策。在此,我谨代表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领导给予××残疾人事业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简要将我县“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工作作个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县共有人口41.2万,其中残疾人口2.4万,约占总人口的5.6%,其中贫困残疾人口约8000人。县残联1989年成立,20xx年升格为正科级群团组织,机构单列,经费全额预算,编制7人,下辖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全面执行残疾人保障政策,残疾人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一)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县委、县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部署。逐年递增残疾人事业相关经费,从20xx年的30万元至20xx年的120万元,三年增长400%。切实加大了宣传力度,先后制作专题电视宣传片,印发宣传手册,使残疾人工作政策深入人心。积极开展自强模范、助残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和“1+1”帮扶、红领巾助残、志愿者助残等助残活动,使扶残助残蔚然成风。

(二)残疾人康复成效较好。20xx年以来,全县有3000余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120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贫困低视力残疾人免费配用助视器88人,贫困肢体残疾人免费安装普及型假肢36人,聋儿语训27人。同时,对贫困重度下肢残疾人免费发放轮椅、拐杖,盲人免费发放盲杖、盲表,共计供应各类残疾人辅助用具1430件。

(三)残疾人素质普遍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普九”义务教育规划,义务教育阶段在读残疾学生237人,其中在上级特教学校就读21人,入学率达80%以上。全面落实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的“两免一补”。建立助学金制 度,资助残疾中小学生142人次,资助金额9万余元,实行残疾大学新生一次性资助,资助残疾大学生2人。

(四)残疾人就业保障有力。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新增盲人按摩机构2家,县内福利企业达到6家。积极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全面实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代扣、地税,三年累计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0余万元。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800余人,推荐残疾人就业72人,残疾人劳务输出达3000多人。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共计培训400余人次。

(五)残疾人扶贫成效明显。持续开展助残日、春节慰问活动,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1697户,发放慰问金29万元。建立特困残疾人救助制度,增列特困残疾人救助经费财政预算,发放救助金18万元。启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投入危改资金35万元,为50户贫困残疾人改造了住房。全县有6300多名贫困残疾人纳入五保、城乡低保,21000多名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六)残联组织发展壮大。县残联自身建设得以加强,基础设施投入增大,20xx年以来,投资109万元(其中省发改委20万元、省残联8万元、市财政26万元、县财政35万元,残联自筹20万元),建成集办公、康复服务、就业培训于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楼,购置工作用车,改善工作环境。残联组织迅速发展,县级成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所,乡镇成立残联组织,配备兼职理事长。20xx年,县残联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同时,成立肢体残疾人协会、盲人协会、聋哑人协会、智力残疾人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亲友协会等五个专门协会,加强组织联系,提升服务功能。

但面对成绩,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与上级的要求比较,与兄弟县市比较,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残联组织有待健全。尚未形成县、乡、村三级残联组织网络,乡镇残联未配备专职理事长,村级未普遍建立残协组织。残疾人工作信息渠道不畅,管理欠到位,服务不及时。

二是工作基础比较薄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县内无康复训练指导机构、康复医学科室、特教学校。专业人才极度匮乏,康复技术人才、特教师资接近空白状态。

三是服务质量亟待提高。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方面服务不到位,离政策要求和残疾人的需要还有一定距离。康复服务业务面不宽。精神病防治、聋儿语训、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盲人定向行走、社区康复服务等业务起步艰难。就业服务有限。职业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训数量不多且与市场需求结合不紧;引进和建设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等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项目不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执行有差距,尤其是企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率偏低;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不大,安置渠道不广。残疾人职业教育和文化体育服 务贫乏。

四是保障体系仍不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不协调,与残疾人需求不适应,贫困残疾人看病难、住房难、工作难、学习难等问题依然突出。城乡低保水平低,城镇60-170元/月,农村30-50元/月,且低保、五保仍然无法解决特困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农村残疾人参合参保率较低。

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经费投入有待加大。我县是一个农业县,财政规模小,残疾人事业面临县财政投入不足,上级财政投入无力的窘境。以20xx年为例,按残疾人口人均100元的标准计算,全县共需投入残疾人事业费240万元。而同期县财政总收入仅2.7亿元,财政供养人员1.2万人,以我县目前的财力,仅勉强保障行政机构运转和干部工资,财政负荷较大。尽管如此,我县20xx年残疾人事业经费支出仍达120万,但距事业实际需求缺口较大。经费短缺严重制约着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全面、持续发展。

二是工作方式优待改进。残疾人工作发展不平衡,整体水平仍然停留在传统的救济层面。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进展艰难;争取中央、省级残疾人工作项目和康复扶贫贷款、公益金等专项资金少;解决残疾人问题的方法不多、手段有限、成效不显。

三是协调配合有待加强。残联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对残疾人的生活、康复、就业、教育、文化保障方面,与民政、教育、卫生、劳动、建设、文化、体育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不够,缺少联动,因此不能将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完全融合、落实到相关部门的工作计划和项目建设中去。

下阶段,我们将扬长避短,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执行和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以普及康复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发展残疾人教育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努力创造条件建立残疾人康复机构,县级医院建立康复医学科室,引进和培养康复专业人才。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推动“白内障无障碍区”建设,推广普及型假肢安装,免费发放精神病防治药物。建立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

(二)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充分就业。开发城镇残疾人就业岗位,提高社会公益事业、公共服务行业残疾人就业比例。组织和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业。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的落实。完善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业、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稳定健康发展。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拓展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用好用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研究、探索残疾人就业岗位补助、残疾人个体创业小额贷款等就业扶持办法,激发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个体创业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继续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充分利用省、市特教资源,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全面落实残疾学生“两免一补”。建立健全助学金制度,实现贫困残疾学生人人享受政府资助的目标。努力创造条件开办特教学校、特教班,加强特殊教育师资人才队伍建设。推广中国手语、盲文符号。

(四)进一步构建残疾人保障体系。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落实和完善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及时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城乡“三无”重度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五)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投入。积极争取康复扶贫项目支持,向贫困残疾人发放小额贴息扶贫贷款。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鼓励农村安居工程、城市廉租房向贫困残疾人倾斜,基本解决贫困残疾人住房难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建立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服务设施,健全社区、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的残疾人组织,完善残联组织网络。健全残疾人专门协会,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积极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同时,在文化体育、社会环境、维权等方面,进一步落实政策,完善管理,强化措施,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尊敬的孙理事长及各位领导,借今天这个难得的机会,我们根据这几年工作的实际,就残疾人工作提几点不成熟的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是建议加大上级财政的投入,保障残疾人事业经费。近年来,中央财政大幅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投入,极大地减轻了基层在民政、卫生、教育、农业、水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行业的经费压力,促进了相关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残疾人事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巨额的经费投入,尤其离不开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中央政府提高残疾人事业预算,加大对残疾人事业转移支付力度,是基层政府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心声。

二是建议建立政府补助制度,激发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积极性。建立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政府补助制度,落实补助经费。如在就业方面,可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零就业家庭援助、下岗职工就业扶持等方面的经验,向企业购买残疾人就业岗位,激发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在康复方面,按一定比例补偿残疾人的康复费用,或将康复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教育方面,扩大特教补助发放范围,保障非特教学校的残疾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三是建议研究制定残疾人分类救助办法,切实保障贫困残疾人的生活。研究制定残疾人分类救助办法、专项救助制度,制定重度残疾、特困残疾人、一户多残等残疾人家庭的五保、低保特惠标准;研究制定残疾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社会保险补助制度,提高参合参保率。

残疾人健康教育范文7

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现有312万残疾人,涉及全省五分之一的家庭。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能力还不能满足残疾人服务需求,残疾人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协调。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已经成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xx〕7号)精神,推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和“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为抓手,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健全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努力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坚持“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工作目标。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与健全人共建共享小康成果,使全省残疾人服务设施、服务能力和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力争到20xx年,全省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有适应指征贫困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等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基本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使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九年义务教育。到2020年,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活和医疗康复保障更加完善,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使广大残疾人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有尊严,与全省人民一道迈进小康社会。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在强化党委领导和政府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的发展格局。

——坚持普惠特惠、全面发展。按照普惠加特惠、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一般性制度安排和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城乡社会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体系。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优先解决广大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残疾人康复、教育和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无障碍建设、权益维护等,加快事业发展和制度建设,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残疾人事业发展,兼顾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特殊服务需求,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残疾人工作给予重点支持。坚持把基层残疾人工作特别是城乡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残疾人工作的重点,把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到基层,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多的服务项目、服务产品和服务技术。

二、完善残疾人的基本保障

(四)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将残疾人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扩大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标准,适度增加保障内容,确保残疾人“应保尽保”。将贫困残疾人列入城乡医疗救助、惠民医疗的重点对象,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看不起病的问题。

(五)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基金,或定期发放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券(卡),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时效。将贫困残疾人购置基本辅助器具所需补助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付范围。加强规划,合理布局,加 快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康复服务网络。各市、县(市、区)都要建立公益性专业康复服务机构与设施,完善功能,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康复服务水平;有计划地在医疗机构中设立康复医学科室;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充分利用城乡社区内各种有效资源,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扎实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切实加强社会医疗机构、专业康复机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间的密切联系,实现资源共享,努力提高康复质量和水平,逐步形成完善的康复服务网络体系。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免费为孤残和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治疗。将残疾人康复人才专业培训纳入政府教育计划,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培训的内容,加大对基层社区康复人员培训力度。支持残疾人康复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

(六)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牵头,相关部门、有关社会团体及专家参与协作的残疾预防工作管理体系。将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配套工作计划,广泛开展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产优生检查。加强对各类人群的健康宣教。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等领域的执法监察,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与发展。建立健全全省出生缺陷与残疾的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监测和0—6岁残疾儿童的监测方案。建立残疾人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工作。

(七)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居住条件。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完善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救助机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补助金,并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逐步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政府救助机构要及时救助、妥善安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将农村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对象,优先落实救助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城市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提供实物配租,减免租金或优先购房。

(八)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政策。各级政府要确保城镇残疾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职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对其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给予相应的补贴。落实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地区要及时将农村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支持各类商业保险机构增设预防各种伤残风险和残疾人专项险种。

三、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九)发展残疾人教育。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科学规划,特别扶持,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教育权利。全面普及残疾人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学前康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保障适龄残疾人享有十五年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残疾儿童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给予减半或免收保育费;对于需要语言和康复训练的聋儿、脑瘫儿和智残儿,凡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予减半或免收教育康复训练费用,相关经费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助。根据残疾人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等情况,构建“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全省特殊教育体系。人口40万以上的县(市)必须建1所培智学校,人口30万以上、智力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应建1所培智学校,设区市的区和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可以采取独立建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点、合作建校、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满足区域内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需要。各市、县(市、区)都要建立扶残助学制度,进一步完善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各级政府免除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住宿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免除学费、代管费;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免除学费、代管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将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纳入资助体系,优先享受免收学费、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贴等政策待遇,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或辍学;对参加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并完成大专以上学业,取得文凭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奖励。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要免费对残疾人开展扫除文盲、职业培训、创业培训,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积极创造条件,创办特殊教育高等学校,鼓励、支持普通高等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和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各类专业人才。鼓励教师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开展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和照顾。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

(十)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所属机构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新录用人员时,除特殊岗位外,录用单位不得设置歧视残疾人的录用标准;未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要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依法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完善地税部门制度,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促进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工场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县(市、区)政府要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的产品作为残疾人庇护工场的专产、专营产品,同等条件下,政府应当优先采购残疾人专产、专营的产品或服务。各级政府要积极出资扶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将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优先提供就业援助。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残疾人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其他新型就业形式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相关政策。将农村扶贫开发和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贫困残疾人家庭,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手工业和多种经营。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和优惠支持。完善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政策,凡具有一定规模、安置残疾人就业和带动残疾人脱贫致富成效明显、被列入省、市、县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依照同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给予扶持。积极组织和推动残疾人异地就业,帮助欠发达地区残疾人增加收入。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增强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的能力。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人才开发和交流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各类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创新职业培训模式,充分调动残疾人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定期举办残疾人技能竞赛和技术比武,充分调动和鼓励残疾人钻研技术、提高职业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一)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体育等部门要将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纳入文化大省、“体育强省”建设内容,鼓励、组织、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保障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文化体育权益”。在推进“文化低保”工程等工作中,加大向残疾人提供免费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的力度。公园、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要对残疾人实行免费开放,支持残疾人参与各类公共文体活动,并提供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服务;城乡健身公共场所要配置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器材;公共图书馆要为盲人提供有声读物,鼓励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图书室,配置盲文版书籍;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有计划地兴建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所,加快建设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加强对残疾人体育运动的指导,市、县(市、区)要建设残疾人文化体育设施,完善管理和训练功能。承办好20xx年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积极开展残疾人体育运动和比赛,市、县(市、区)要每四年举办一届残疾人综合性运动会,省、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每四年举办一届特奥会。积极开展残疾人国民体质监测,建立残疾人国民体质数据库,科学指导残疾人开展健身活动。发展和扶持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办好省残疾人艺术团等特殊艺术团体。定期举办省、市级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比赛和演出,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国内、国际文化艺术比赛和交流。各类学校要创造条件组织残疾学生开展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文艺体育健身活动,增强素质,康复身心。建立残疾人优秀运动员、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选拔、输送、激励机制,完善残疾人优秀运动员的就学、就业、医疗和生活保障,对获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全面提升对残疾人的服务

(十二)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服务业。以残疾人全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为目标,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体、其他社会服务机构为补充、社区服务为基础、家庭服务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权益维护等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服务业纳入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实施计划,建立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托养照料、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辅助器具服务、专门协会活动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机构,同时推动其他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根据当地残疾人的数量及基本服务需求,配备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专业服务人员;将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保证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正常有效运转,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残疾人需求。加强行业监管,推进残疾人服务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通过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进一步放宽残疾人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大力支持面向残疾人家庭的家政服务等社会中介组织及依托信息产业的现代残疾人服务业的发展,为残疾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居家服务。加大对残疾人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依法运用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经费补助和奖励等方式扶持残疾人服务业发展。采取多种灵活措施,为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残疾人服务业减免相关费用,为残疾人优惠提供有关公用事业服务。各地应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时优先保障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公益类项目用地需要,优先安排残疾人服务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残疾人服务领域的科技研究、引进、应用和创新,提高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扶持科研机构开展辅助器具的新产品研发和技术推广,实现产业化生产,促进残疾人服务业的技术升级。

(十三)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规范和标准,实现无障碍设施与城镇发展建设相配套。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社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场所等项目,要实行无障碍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小城镇、农村地区要逐步推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时,要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列入审查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对不依照国家强制性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要含有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内容。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在审查、审批与验收公共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时,要听取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吸收其参加项目验收。强化无障碍设施养护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保证无障碍设施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充分考虑残疾人需求,加大适宜残疾人居家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有条件的地方要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公共交通工具和站所要配置无障碍设备,标明残疾人专用座椅;公共停车区要设置方便残疾人的专用停车泊位,并为残疾人代步车停车提供方便和照顾。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优先购票并优先进站、上下机(车、船),其随身必备辅助器具应予免费携带;盲人、重度肢体残疾人免费搭乘公共汽(电)车、地铁等市内交通工具。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加大投入,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开发信息无障碍产品;公共机构要积极创建信息无障碍平台,推广应用文字转换语音或语音转换文字装置,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县级以上电视台要定期播出手语或配有字幕的新闻节目,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并确保字幕播出的完整性;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要方便残疾人使用。

(十四)加强残疾人事业国际交流合作。鼓励、支持开展残疾人事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以残疾人文化、体育、职业技能比赛等为载体,拓展国际交流领域,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提高国际合作水平,加快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

五、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保障和社会支持

(十五)完善残疾人工作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要建立每年专题研究残疾人工作的制度,在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工作中做到残疾人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承担第一责任,亲自过问残疾人工作;要明确一位党委领导和一位政府领导分别联系和分管残疾人工作,经常听取汇报,及时推动工作。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检查评估、督促落实,并列入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将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的评估考核体系,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纳入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创强”的重要内容。县级以上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的残疾人工作。要强化职责,规范制度,建立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报告、督办反馈、检查评估等制度;落实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级残联承担同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要健全工作制度,配强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并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将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考核结果纳入文明城市和新农村建设的考核体系。

(十六)建立完善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残疾人事业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财政资金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残疾人事业经费每年增幅不低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将残疾人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改造等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给予重点扶持。各地每年应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落实中央和省重点扶助项目的相应配套资金,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残疾人事业投入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经济发达地区要以山海协作、对口援助、结对帮扶等形式,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十七)加强残疾人事业法规体系建设。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出台《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制定、修订相关政府规章,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权利。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出台扶持残疾人的配套政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应充分考虑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代表;尊重残疾人对相关立法和残疾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制定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要听取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的意见;开展与残疾人权益有关的康复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的监督、视察、检查、验收等活动,要吸收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参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力度,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做到“应助尽助”。在各级残联和基层社区、福利企业等残疾人较为集中的地方,可设立法律援助联络部或工作站。各级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要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十八)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自强模范及助残先进事迹,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各地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设专版专栏,刊登播放相关公益广告。教育部门要将人道主义思想纳入中小学德育教育内容。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老龄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对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儿童、残疾妇女和残疾老人的扶助力度。全面开展扶残助残爱心城市、爱心乡镇、爱心单位创建和“自强模范”、“助残先进”等评选活动,并纳入各级各类文明创建内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九)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各级残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并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政职能。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拓宽渠道,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残联承办的社会事务和专业服务项目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健全基层残联组织,乡镇(街道)要通过整合、调剂现有人员编制,落实残联专职理事长,切实加强残疾人基层基础工作;城乡社区(村)要建立残疾人协会,落实残疾人活动场所。加强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其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十)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抓好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当地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关心爱护。大力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充实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各级党委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残联组织中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省、市、县(市、区)残联干部队伍中,都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全面落实残联领导干部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残联协助管理的干部管理体制;上一级残联要履行对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培养、教育、了解、考察及提出使用建议的职责。根据当地残疾人口总量增长和残疾人工作发展的需要,配备必要数量的残疾人专职、专业人员,并落实相关待遇。各级残联专职理事长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与其他同级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可推选为同级人大或政协常委。积极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专业化,逐步完善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建立和规范任职资格评定体系,稳定专业人员队伍。特殊教育教师和从事残疾人工作的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建立服务平台,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建立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二十一)进一步促进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政策和社会助残捐赠政策,鼓励社会支持、参与残疾人福利和慈善事业。按照公益金的使用宗旨,加大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福利和体育公益金要按一定比例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等福利项目和残疾人教育及体育事业。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慈善团体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各市和有条件的县要成立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踊跃为残疾人开展爱心捐助活动。积极培育扶持为残疾人服务的慈善公益组织,广泛募集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创新残疾人慈善募捐的方式和手段,促进为残疾人服务的民间慈善机构的发展。

残疾人健康教育范文8

一、我国残疾人事业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采取了一系列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大举措:开展全国残疾人状况调查,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国家计划,成立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建立全国统一的残疾人组织,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20多年来,1300多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大幅度提高,近4万名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残疾人就业状况明显改善,就业人数不断增加;1000多万农村贫困残疾人通过扶贫开发解决了温饱;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日益丰富;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逐步形成;残疾人素质普遍提高,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残疾人事业已由过去以福利救济为主的社会福利工作,逐步发展成为包括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维权、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预防等多领域的综合性社会事业,取得了历史性进步,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实践证明,我国残疾人事业走上了一条适合国情、具有特色、科学发展的道路,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回顾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可以得出几条基本经验:一是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二是必须坚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法制化的发展轨道,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推进残疾人事业;三是必须坚持将残疾人事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协调发展;四是必须坚持广泛运用社会化的工作方法,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五是必须坚持适合国情、讲求实效、注重服务的发展模式;六是必须坚持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七是必须坚持引导并鼓励残疾人及残疾人组织积极参与,有效发挥作用。

当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残疾人事业仍然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残疾人仍是最困难的社会群体之一,在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面临很多困难,为残疾人提供的公共服务还难以满足残疾人的基本需求,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这种状况亟须改变。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必须开阔思路,勇于创新,抓住机遇,争取突破。

二、深刻认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我国现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家庭人口2.6亿。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意见》深刻论述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鲜明地提出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残疾人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树立我国良好的形象”。这些重要论述,丰富了残疾人事业的思想理论内涵,赋予了残疾人事业新的时代精神,为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理论支撑。

我国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是为残疾人服务的组织,为残疾人排忧解难是各级残联组织的天职。在新的形势下,我们不仅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领会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对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发展的特殊重要作用,而且要从我们自身肩负的职责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准确把握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第一个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总结了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历史经验,描绘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蓝图,提出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是促进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

《意见》明确提出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一指导思想总揽全局,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解决残疾人的现实问题有机结合起来。

2.指导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具体讲,就是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主导作用,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统筹考虑,同时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国家对残疾人事业给予扶持,同时发挥市场机制对残疾人事业的积极推动作用;按照统筹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发展与环境、东中西部不同地区、不同类别残疾人需求的要求,切实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各项统筹之中,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政策促进发展,同时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和服务要立足基层,直接面向广大残疾人群众,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这四个“坚持”,是我们今后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必须长期遵循的方针。

3.任务目标:“完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国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的战略性要求,为我们做好残疾人工作指明了方向。

四、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意见》以保障残疾人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发展权为主线,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强调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加强残疾人医疗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保障残疾人的生命健康。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把残疾人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措施,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大力开展社区康复,继续实施国家重点康复工程,推动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研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制定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着力解决好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做好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救助;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政策;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加快发展残疾人教育,提高残疾人素质。完善残疾学生的助学政策,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高中阶段和高等特殊教育;逐步解决重残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采取多种措施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消除招生、入学等方面对残疾学生的歧视;实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提高特殊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促进残疾人就业,帮助残疾人实现自强自立。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多形式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完善残疾人就业保护政策措施;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制定和完善针对残疾人特点的扶贫政策措施,有序组织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

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丰富残疾人的生活。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产品生产和盲人读物出版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优惠开放;积极开展残奥、特奥、聋奥运动;办好2008年北京残奥会和2010年广州亚洲残运会。

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业,改善对残疾人的服务。依托社区开展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养、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公益性、综合项目;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积极培育专门面向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建设残疾人服务设施,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五、残联组织要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

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开创残疾人工作的新局面,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残联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要求,切实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责,推进残疾人工作,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思想,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残疾人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相关工作。要完善组织体系,增强代表性、服务能力和工作活力,充分发挥各类专门协会的作用。要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设好高素质的专职、专业和志愿者三支队伍。

积极推动各地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政策措施。推动各地按照《意见》精神,根据残疾人的新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办法和政策措施,特别是要制定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特惠保障政策措施,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意见》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找准残疾人工作新的突破点。《意见》提出了许多对残疾人给予特惠、扶助的措施,体现了国家扶持的原则,其中有不少涉及补贴、补助的政策措施是以前从未提到过的,是今后开展残疾人工作新的突破点。各级残联要认真学习研究《意见》,找到贯彻《意见》与本地残疾人工作的结合点,出台新政策、新举措,推动残疾人工作迈上新台阶。

残疾人健康教育范文9

关键词:学生体质监测;身体机能;特殊学校;残疾儿童青少年

中图分类号:G81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116(2010)11-0086-06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tate of the physical functions of students in special schools in Guangzhou city

LUO Yi1,TAN Hua2,WANG Zhi-chun3, ZHANG Ya4

(1.Department of sport Artistic,Guangzhou Sport University,Guangzhou 510052,China;

2.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Guangzhou 510006,China;

3.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Chuzhou University,Chuzhou 239012,China;

4.Graduate Department,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Guangzhou 510631,China)

Abstract: The authors tested the physical functions of 1002 handicapped students at the school age of 7-17 in special schools in Guangzhou city, compared them with those of ordinary students, and revealed the following findings: 1)in terms of physical functions there wa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hearing/language handicapped students and ordinary students; the heart rate, diastolic pressure and systolic pressure of vision handicapped students were higher than those of ordinary people; the vital capacity of vision handicapped students was lower than that of ordinary students; in terms of the calm heart rate and blood pressure there wa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intelligence handicapped students and ordinary students; the vital capacity of intelligence handicapped students was lower than that of ordinary students; 2)the calm heart rate of vision handicapped students was higher than hearing/language and intelligence handicapped students; the systolic pressure of vision handicapped male students was higher than that of hearing/language and intelligence handicapped male students; the systolic pressure of level 3 handicapped female students was relatively consistent; the diastolic pressure of vision handicapped students was higher than that of hearing/language and intelligence handicapped students; the amplitude of fluctuation of the blood pressure of vision handicapped female students was significant; the vital capacity of hearing/language handicapped students was higher than that of vision and intelligence handicapped students; the vital capacity of vision handicapped students was higher than that of intelligence handicapped students.

Key words: students physical monitoring;physical function;special school;handicapped children and teenagers

根据第2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推算,我国有残疾人约8 296万,占全国总人口的6.34%[1]。其中沟通障碍较为困难的群体主要有听力语言残疾人、视力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所占比例分别为14.6%、34.3%、19.7%,共约占残疾人总数的68.6%[2]。

目前,我国特殊学校教育形式主要有隔离式和随班就读式[3]。广州市特殊学校在读儿童青少年教育主要采用全日制隔离式教育[4]。我国的特殊教育尽管在知识和技能的传授以及行为的矫正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是对残疾人健康体质水平的关注存在很多的不足[5]。国外在残疾人体质监测方面取得了较多的成果[6-11],对测试指标的确立以及评价标准的制定都达到比较完善的水平,对我国残疾人的体质研究是个很好的借鉴。

自1979年至今,我国已经开展了6次对普通人群的体质与健康的调研,并对测试的项目指标作了多次的完善和修改。在学生体质健康调研方面通过“五年一大测,每年一小测”定期对学生体质进行横、纵向调查研究,但是国民体质监测始终没有涉及到残疾人的体质[12]。2007年4月4日,教育部和体育总局颁布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13],但是并不包括特殊学校残疾学生。体质的发展有助于增进健康、延长寿命、增强自信心、提高生活质量。儿童青少年时期的干预可以很大程度上改善和矫正残疾障碍所带来的不便[14],因此对残疾儿童青少年的体质健康早期关注迫在眉睫。

1调查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对象为广州市特殊学校(广州市盲人学校、广州市聋人学校、越秀区培智学校、番禺区培智学校)7~17岁学生1 002人,其中中轻度智力残疾的(IQ=50~70)335人,男167人,女168人;听力语言残疾的332人,男161人,女161人;视力残疾的320人,男160人,女160人。

1.2测试指标

安静心率、血压、肺活量以及派生指标脉压差、肺活量体重指数共5项。

1.3测量法

2009年9~10月根据国民体质监测的测试程序和方法进行体质测量。

1.4数理统计法

所有数据采用Spss11.0进行统计处理,数据用平均值表示,运用多个相关样本的非参数检验方法对不同类型人群相同年龄段同一机能指标平均值进行比较,差异性水平为P

2结果与分析

2.1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身体机能比较

残疾学生身体机能测量结果见表1。

1)安静心率。

7~8岁,残疾学生安静心率与普通学生比较接近,差异没有显著性(P>0.05)。但是在9~17岁,残疾男生安静心率明显大于普通男生(P

2)血压。

残疾学生收缩压随着年龄的增长呈现增高的趋势,与普通学生增长趋势基本一致。但在7~10岁,残疾男生收缩压低于普通学生(P

在7~17岁,残疾学生舒张压高于普通学生(P

7~17岁,普通学生的脉压差大于残疾学生(P

残疾学生的血压在不同年龄段有不同的特征,但在7~17岁,平均收缩压低于普通学生(P

3)肺活量。

残疾男生肺活量在7~8岁与普通学生基本持平(P

4)肺活量体重指数。

残疾男生的肺活量体重指数小于普通男生(P

2.2三类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的比较

1)听力语言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比较。

普通学生与听力语言残疾学生的机能各指标没有明显差距。听力语言残疾学生失去的只是听说能力,对运动能力的发展基本上没有限制,因此,他们的体质水平与健康人比较接近(表2)。

2)视力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比较。

(1)安静心率:视力残疾男生的心率高于普通男生(P

(2)血压:7~9岁,视力残疾男生的收缩压低于普通男生(P

视力残疾男生的舒张压高于普通男生(P

(3)肺活量:7~17岁,视力残疾学生的肺活量小于普通学生(P

3)智力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比较。

智力残疾学生的安静心率和血压与普通学生差距很小,但是智力残疾学生的肺活量水平明显低于普通学生(P

2.3三类不同残疾学生比较

1)安静心率:视力残疾学生的安静心率大于听力语言残疾学生和智力残疾学生(P0.05),由于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学生有较大的活动空间,比视力残疾学生有更多的运动量,可见,运动的缺乏是造成视力残疾人安静心率相对偏高的合理解释。

2)血压:在7~10岁,3类残疾男生的收缩压较一致(P>0.05),在11~17岁,视力残疾男生的收缩压超过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男生(P

视力残疾男生舒张压超过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男生(P

3)肺活量:7~17岁,听力语言残疾学生的肺活量高于视力和智力残疾学生(P0.05),之后随年龄的增长,有不断增大的趋势(P

4讨论

残疾学生总体上身体机能指标低于普通学生,但存在性别以及残疾类型方面的差异,一般残疾男生机能优于女生,听力语言残疾学生和普通学生在身体机能上并无太大的差异,其次是智力残疾学生,机能总体状况比较差的是视力残疾学生,视力残疾由于运动中所受的限制比前2者更多,由于特殊学校的场地器材以及体育组织方面存在的困难,对视力残疾学生的体育活动影响更加严重,在3类残疾学生中,视力残疾学生体育活动是最受限制的一类。残疾学生的体质测试有助于了解他们的身体发育程度及特殊规律,进而适时地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对体质状况进行监督,有针对性地发展各种机能和素质,有助于增进健康,促进生长发育和提高生活质量。对他们体质状况的了解,有助于在教材编排和课程安排中重点地对其体质进行发展。

残疾人体质测量存在诸多的困难。首先由于残疾人本身功能特点、认知及行为特征的了解和指标的选择,对于普通人合适的指标对于残疾人来说则存在效度和信度方面的问题。如果能力或动机差距表现很明显,那么结果就不能正确反映真实健康水平[20]。如有些智力残疾学生对测试项目不能充分的理解往往造成肺活量比实际上要小。其次是测试者缺少对测试对象的了解以及测评知识的欠缺。最后测试仪器设备滞后的问题,目前国内用于残疾人体能测试的仪器设备没有做出相对的改进,大都是沿用普通人测试的仪器设备。在具体的测试中,发现简单地借用普通人群的测试仪器有时不能奏效。对于以上问题,在此次机能测试中,除了肺活量外,只采用被动指标,以保证结果最少受测试者本身特征、测试器材,以及测试者的影响,保证测量结果的效度和信度,但是另一方面,也造成测量指标并不全面。而国外在残疾人体质测试与评价方面取得了较好的进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各类残疾人体质测评的各种指标以及相关的评价标准,如BPFT测试,不仅提出具体的测试指标,还给予适当的说明与评价,使得这种方法同时适合于普通学生和残疾学生,该套测试有27个项目指标涉及人体相关健康的3大因素:有氧功能、身体成分和骨骼肌功能。然而,BPFT的局限性在于:年龄限制在10至17岁的学生,并且不适合一些中度至重度身体缺陷或精神障碍的学生[8]。

丰富残疾人儿童青少年体质测评理论和测试指标体系。将测量学、特教体育理论与国民体质监测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实残疾学生体质测评的理论知识。结合各类残疾学生的功能特点、认知及行为特征,对国民体质测试指标进行科学筛选和等效替代,借鉴国外关于残疾学生体质测试的相关指标和理论体系,在反复试验和充分肯定的基础上形成我国残疾儿童青少年的测试指标体系,以便对各类残疾人进行体质健康测试。组织大样本的残疾学生儿童青少年体质测试,在测试和调研的基础上,建立各类残疾学生体质的数据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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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健康教育范文10

[论文关键词]残疾学生 体育教育

残疾学生是指那些在生理或心理的发展上存在缺陷的儿童,包括智力、视觉、听觉、肢体、言语、情绪等方面的发展障碍,身体病弱,甚至罹患多种残疾的儿童。我们国家6~14岁学龄阶段的残疾儿童约有750万,约占学龄儿童总数的3%还要多。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生理或心理上的缺陷使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要远远多于正常孩子。体育是残疾学生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残疾学生教育中最难实施的一部分,在促进残疾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残疾学生的生活适应能力、体现残疾学生的自身价值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目前,我国正处于创建和谐社会的新时期,残疾人发展状况的好坏也是衡量社会是否和谐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志。体育作为残疾人所面临的一个最难解决的问题,如何提高残疾人的体育水平、如何树立正确体育教育理念并加以切实地落实,就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为此,文章试图从多个角度对残疾学生体育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剖析,使人们能更清晰地了解对残疾学生开展体育教育的意义,以期能够唤起更多的人去关注残疾人体育教育事业。

一、残疾学生享有良好的体育教育有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

教育公平是指国民在教育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平等和公平地占有教育资源。教育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而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之本,它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也是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评判标准。

任何人都会承认,某个个体尽管身有残疾但他仍是一个人,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而能否平等地接受教育是他能否有质量地生存并得到发展的前提条件。体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育公平的实现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在我国残疾儿童的教育主要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一种是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专门教育。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主要是一些肢体残疾或者有一些轻度生理或心理上疾病的儿童,虽然普通学校的残疾学生能和正常学生一样共享教育资源,但是由于在普通学校里残疾学生的人数很少,残疾情况又各不相同,再加上多数体育教师对残疾学生的体育教育问题缺乏研究,班级学生人数又多,在体育教学中对残疾学生难以照顾周全,因而往往出现忽略甚至放弃对残疾学生开展体育教育的情况。特殊教育学校又称残疾人学校,主要招收盲、聋哑和弱智三类有特殊障碍、无法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教育条件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残疾学生体育发展的需要。但是,由于我国在残疾人体育场地器材研究、制造方面的发展相对比较滞后,再加上体育师资的专业性不强,不能根据残疾学生的独特的身心特点实施体育教育,这些问题都构成了对残疾学生在教育活动中本应享有的地位平等、机会均等的制约因素。

二、残疾学生享有良好的体育教育是人权保证的重要内容

人权是指人依据其自身的本性和尊严所应当享有的权利,是人之生存所必需的、基本的并不可剥夺的权利。当今时代人人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已被世界公认为是人权保证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程度、教育发展水平的最重要指标之一。残疾学生虽然是人类社会中的不幸者,但是他们也是人类大家庭中的一员,他们也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所以他们应该和普通学生一样拥有接受适合其身心发展特点的体育教育、共同享受教育资源的权利。

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是建立在尊重与保障人权的基础之上,人的基本权利和需要能够得到充分保障和满足的社会。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再加上党和政府比较关心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残疾人的温饱问题已经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解决,生存问题已经不再是残疾人要面对的主要问题。当前,如何满足残疾人对教育的需求已成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关键。中国特殊教育起步较晚,再加上中国经济比较落后,虽然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特殊教育,特殊教育的质量和数量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是与普通学校相比还有比较大的差距,使得体育这一受物质条件限制比较大的课程不能得到很好地开展。这种状况是和我们国家当前的基本国情相适应的,却是与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不相协调的,它直接影响着残疾学生平等权利的行使,影响着他们健康体质的塑造,对残疾学生毕业后是否能继续坚持体育锻炼也影响比较大。如果这种状况不能得到改善,残疾教育事业不能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残疾学生不能和普通学生一样平等地接受教育、共同分享丰富的教育资源,那么,我国的和谐社会建设就会失去了其真正内涵和意义。

三、良好的体育教育有助于残疾学生身心健康的正常发展

生理或心理上的缺陷使残疾学生的活动范围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相对于正常人而言,社会的偏见、生活的窘迫以及肢体的伤残都给残疾人带来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生理与心理压力,而这些压力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宣泄,这对于残疾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稳定发展都是非常不利的。

体育教育是我国国民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残疾学生的身心健康的塑造起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接受合理的、有针对性的体育教育不仅可以增强残疾学生的体质,传授给他们科学锻炼身体的知识和方法,使他们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意识和习惯,通过体育锻炼能使其增进生理机能、促进身体康复、提高生活适应能力,还可以使他们真正享受到运动所带来的乐趣,克服自卑心理,培养自尊、自信、自强,敢于竞争、勇于拼搏、奋发向上、团结协作等优秀的心理品质,这对于改善残疾学生的人际关系,增强其广泛参与社会生活的信心和勇气都有很重要的影响作用。总之,体育可使残疾学生在融入社会的同时感受到做人的价值,享受到和健全学生同样的权利和乐趣,是残疾学生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桥梁。与此同时,它也是新时期推进社会文明进步、不断发展的动力之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努力方向。

四、良好的体育教育有助于残疾学生更好地融入社会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各项活动的愿望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满足。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大多数残疾人仍然生活在孤独、封闭的小圈子里,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状况与正常人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来自社会的,有来自残疾人自身的。要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而残疾人自身观念的改变、能力的提高也是至关重要的。

一名残疾人要想真正融入社会,必须拥有和正常人同样的参加各种活动的权利,而这种权利在很大程度上必须以接受教育提高能力作为前提。由于受到生理或心理上缺陷的影响,致使大多数残疾人在受教育方面处于劣势。虽然教育改革进行了多年,但应试教育的影响依然根深蒂固,以升学率来考核一个学校工作业绩成果的现象还非常普遍。残疾学生教育主要以补偿教育为主,以提高学生的生存能力、适应能力为目的,投入大,见效慢,又无法用升学率等硬性尺度来加以衡量,这使有些教育管理部门对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工作支持力度、投入比重都受到很大影响,残疾学生的教育问题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和普通人相比还是远远落后的,特别是像体育这些受场地设施影响较大、对师资专业水平要求较高的课程,这些课程如果不能很好地加以开展,将直接影响残疾学生及其成年后参与各项体育活动的可能,这其实也是社会中的一种潜在的不公平现象,对残疾人权利的行使、自身的发展都是十分不利的。体育是一种精神需求,更是一种重要的媒介,它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娱乐身心、展示自我、参与社会交往的广阔平台。但是,在我国群众体育事业迅猛发展的同时,残疾人体育锻炼场地的匮乏、体育教育质量不高却直接影响着残疾人体育活动的开展,致使残疾人企图通过体育这个渠道更好地融入社会的愿望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

五、良好的体育教育有助于人们端正对残疾人的态度

长期以来,在人们的观念中“残”总和“废”相联系,残疾人一直被看成是家庭和社会的包袱、累赘。随着现代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与文化、文明的进步,科学地认识残疾现象、正确地对待和帮助残疾人回归主流社会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在社会的范围内依然还存在着对于残疾群体的偏见、歧视,社会的偏见导致残疾人的健身权利还没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导致残疾群体的健身状况十分的不乐观,尤其是对残疾群体充分参与体育活动更是抱以怀疑的态度,加之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体育在残疾人群体自身的头脑中也没有形成清晰的、明确的概念意识,认为体育是正常人的游戏这种错误的观念还很根深蒂固,对于自身本该享有的体育权利还没有很好地重视和争取。受这种思想的影响,许多人对于残疾人接受体育教育还持怀疑和观望的态度,认为残疾人身体有缺陷不适于参加体育活动,如果让他们参加体育学习和锻炼,又需要专人提供帮助,只会给别人增加负担和麻烦。他们却没有清醒地认识到: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可以促进身体的康复,提高生活适应能力和自理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能减轻其家人和社会的负担等。

“平等、参与、共享”是新残疾人观的核心。新残疾人观的主旨就在于帮助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回归社会主流。实现残疾人的全面发展既离不开社会观念的根本转变和社会障碍的全面消除,更离不开残疾人自身素质的逐渐提高和综合能力的不断增强,所以,不断提高全民对残疾人及残疾人体育教育的正确认知,不断修正残疾人的自我定位、树立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活动的思想认识、逐步地提高其应对挫折的心理素质,总之要通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使残疾人能够在一个相对和谐的社会氛围中以比较积极的态度和较高的能力参与到包括体育在内的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中去。

残疾人健康教育范文11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扎实推进“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为抓手,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普惠特惠、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力争到2012年,全市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有适应指征贫困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等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基本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使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九年义务教育。到2020年,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活和医疗康复保障更加完善,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使广大残疾人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有尊严,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切实加强残疾人医疗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

(三)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农村一、二级及低保家庭的持证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解决;脑瘫、自闭症、智障、聋哑儿童康复和肢残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假肢装配、精神病人用药等项目分别纳入报销范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扩大重大疾病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看不起病的问题。

(四)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建立公益性专业康复服务机构与设施,有计划地在市级医疗机构中设立康复医学科室,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卫生资源,逐步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培养、配备基层康复专业指导人员,形成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康复组织网络和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将残疾人康复人才专业培训纳入政府教育计划,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培训内容,加大对基层社区康复人员培训力度。到2012年,市残疾人康复专业机构要达到相应的建设标准。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残疾人的医疗康复需求。残疾人康复救助纳入公共财政支付范围,建立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基金,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贫困残疾人发放康复和购置基本辅助器具救助券,免费为孤残和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拯救性康复治疗,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时效。

(五)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广泛开展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抓好婚育咨询指导和保健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注重精神残疾预防。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等领域的执法监察,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与发展。建立健全全市出生缺陷与残疾的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监测和0-6岁残疾儿童的监测方案。开展新生儿出生缺陷免费筛查,建立0-6岁残疾儿童报告制度。

三、全面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

(六)切实保障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落实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救助制度,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全额施保。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家庭中的持证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照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并享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逐步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民政部门要妥善安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

(七)切实改善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居住条件。将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纳入住房救助范围,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安全住房”的目标。继续将农村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对象,优先落实救助措施。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30%的残疾人家庭,城镇的,要纳入城市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提供实物配租,减免租金或优先购房;农村的,要实施住房救助。

(八)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政策。积极鼓励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职工,对其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相应的补贴。落实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鼓励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农村持证残疾人家庭住房保险由市财政解决。

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九)完善和落实残疾学生的助学政策。完善和落实对残疾学生的救助政策,保障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予以免除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住宿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免除学费、住宿费。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免除学费、住宿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将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纳入资助体系,优先享受免收学费、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贴等政策待遇,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失学或辍学。对考取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取得录取通知书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一定的补助,其中子女为残疾学生的,分别按每学年中专1000元,大专2000元,本科及以上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子女为健全学生的,分别按每学年大专500元,本科及以上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他考取中专以上全日制院校的残疾学生,分别按中专1000元、大专1500元、本科及以上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自学成材的残疾人,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

(十)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科学规划,特别扶持,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教育权利。残疾儿童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给予减半或免收保育费。对于需要语言和康复训练的聋儿、脑瘫儿和智残儿,凡家庭生活困难的,免收教育康复训练费用,相关经费由市财政给予补助。加快培智学校搬迁升级,以满足我市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需要。提高残疾人随班就读质量,建立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设立特殊教育教研员和随班就读指导老师。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和照顾。

(十一)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各乡镇(街道)和文化、体育等部门要将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纳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反映*特色的创业文化体系。加快发展为残疾人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文化体育权益”。在推进“文化低保”工程等工作中,加大向残疾人提供免费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的力度。公园、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要对残疾人实行免费开放,支持残疾人参与各类公共文体活动,并提供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服务。城乡健身公共场所要配置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器材。公共图书馆要积极为盲人提供有声读物并建立盲人图书室,配置盲文版书籍。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加大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投入,建设残疾人文化体育设施,完善管理和训练功能。积极开展残疾人体育运动和比赛,要积极创造条件,定期举办残疾人综合性运动会。积极参加2011年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上级残联举办的残疾人体育赛事。文化、体育、教育部门要为残疾人运动员训练提供场地、教练员等方面的支持,积极开展残疾人国民体质监测,建立残疾人国民体质数据库,科学指导残疾人开展健身活动。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注重对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和运动员的培养,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加国内外重大残疾人文体赛事。建立引进、激励机制,完善残疾人优秀运动员的就学、就业、医疗和生活保障,对获得*市级以上比赛前三名的残疾人体育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标准参照健全人运动会奖励标准。

(十二)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所属机构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新录用人员时,除特殊岗位外,录用单位不得设置歧视残疾人的录用标准;未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要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工场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建立残联、国税、地税、民政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解决执行政策中出现的问题,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政府要积极出资扶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将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优先提供就业援助。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残疾人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其他新型就业形式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相关政策。将农村扶贫开发和支农惠农政策落到贫困残疾人家庭,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手工业、来料加工和多种经营。完善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政策,凡具有一定规模、安置残疾人就业和带动残疾人脱贫致富成效明显、被列入省、市、县级以上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依照同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给予扶持。积极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组织和推动残疾人异地就业。创新职业培训模式,充分调动残疾人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举办残疾人职业技术竞赛和技术比武,充分调动和鼓励残疾人钻研技术,提高职业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增强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的能力。

(十三)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和管理。依法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安置比例的由地税部门按月足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严格按照规定,用足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其促进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重要作用。

五、改善对残疾人的社会化服务

(十四)加强残疾人服务网络建设。以残疾人全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为目标,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体、其他社会服务机构为补充、社区服务为基础、家庭邻里服务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权益维护等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要将残疾人服务纳入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实施计划,建立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托养照料、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辅助器具服务、专门协会活动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机构,同时推动其他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便捷、优惠、周到的服务。将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保证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正常有效运转,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残疾人需求。通过民营和民办公助、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兴办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残疾人康复医疗、特殊教育、托养机构。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服务业,大力支持面向残疾人家庭的家政服务等社会中介组织及依托信息产业的现代残疾人服务业的发展,为残疾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居家服务。加大对残疾人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运用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经费补助和奖励等方式扶持残疾人服务业发展。优先保障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公益类项目用地需要,优先安排残疾人服务业建设项目用地。

(十五)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社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场所等项目,要实行无障碍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推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时,要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列入审查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对不依照国家强制性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要有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内容。规划、建设部门在审查、审批与验收公共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时,要听取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建设单位要吸收其参加项目竣工验收。强化无障碍设施养护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保证无障碍设施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加强宣传引导,加大适宜残疾人居家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公共交通工具和站所要配置残疾人无障碍设备,标明残疾人专用座椅。公共停车区要设置方便残疾人的专用停车泊位。盲人、二级以上重度肢体残疾人免费搭乘城市公共汽车。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公共机构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电视台要积极创造条件,定期播出手语或配有字幕的新闻节目。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要方便残疾人使用。

六、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持保障体系

(十六)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修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进一步拓宽残疾人组织在各级人大、政协的民主参与渠道,支持残疾人和残联代表残疾人参政议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要有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代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和社会事务管理。尊重残疾人对相关残疾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制定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共政策,要听取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的意见。人民法院要落实对残疾人的司法救助措施,法律援助中心和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劳动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十七)建立完善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残疾人事业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财政资金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残疾人事业经费每年增幅不低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将残疾人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等优先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给予重点扶持。按照公益金的使用宗旨,加大公益性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从2009年起,每年从福利、体育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要成立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积极培育扶持为残疾人服务的慈善公益组织,广泛募集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创新残疾人慈善募捐的方式和手段,促进为残疾人服务的民间慈善机构的发展。通过山海协作、对口援助、结对帮扶等形式,积极争取经济发达地区对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持。

(十八)加强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设和调查研究工作。加大投入,逐步将残疾人工作信息化网络向乡镇(街道)、社区(村)延伸,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反馈速度。从2009年开始,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建立、完善以残疾人基本情况、康复救助与服务、教育培训、就业扶贫、生活保障、社会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和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信息数据库,完善信息网络体系,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水平。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做好残疾人工作当好参谋。

七、加强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干部队伍建设

(十九)健全残疾人工作机构。各级残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并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政职能。要支持残联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健全残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基层残联组织,乡镇(街道)要通过整合、调剂现有人员编制,落实残联专职理事长,按照干部任免程序,与同级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乡镇(街道)残联要做到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残疾人工作经费按照残疾人人均不低于10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城乡社区(村)要建立残疾人协会,落实残疾人活动场所,专职委员补贴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聘用条件、程序、经费补贴标准及管理办法,由市残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加强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支持各专门协会按照各自章程开展独立自主活动,充分发挥协会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财政部门要为协会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十)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抓好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大力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充实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残联组织中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在残联干部队伍中,都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在选配残联领导干部时,要充分听取上级残联意见。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关心爱护。积极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专业化,逐步完善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建立和规范任职资格评定体系,稳定专业人员队伍。特殊教育教师和从事残疾人工作的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

八、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一)完善残疾人工作的领导体制。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建立每年专题研究残疾人工作的制度,在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工作中做到残疾人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要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市委领导和一位名政府领导分别联系和分管残疾人工作,经常听取汇报。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承担第一责任,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检查评估、督促落实,并列入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将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的评估考核体系,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纳入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创强”的重要内容。

残疾人健康教育范文12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十四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本市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扶助本区贫困残疾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采取切实措施,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一)切实做好农村残疾人扶贫。要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扶贫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要切实落实残疾人扶贫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各镇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的选址、土地使用等给予优先考虑,逐步实现“一个镇建立一个残疾人扶贫基地”的目标。对残疾人扶贫基地贷款项目,要简化审批程序,优先落实贷款,适当给予贴息,并大力推行基地辐射、“公司加农户”等扶贫方式。对贫困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提供免费培训,对各种经营提前、产中、产后的服务。

(二)积极推进和稳定残疾人就业。大力推进残疾人分散就业,并加大扶持力度。对用人单位为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备、设施的改造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对吸纳就业特殊困难残疾人的单位给予鼓励。要稳定残疾人就业,在推进国有资产重组和福利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必须将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残疾职工安置上岗,依法保障残疾人就业。

各镇、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要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通过政策支持,稳定和发展盲人保健按摩业。对残疾人申办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方便,优先办理注册手续。鼓励残疾人从事个体经济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并按国家规定予以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给予适当补贴。

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扶持和发展福利企业,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税费减免的政策。鼓励社会各方依法兴办福利企业,对福利企业生产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按同等优先的原则加以扶持。

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切实做好残疾人的就业服务工作,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手段。建立残疾人求职信息网,为其就业提供专用信息平台。认真做好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并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免费培训,使残疾人及时得到职业技能培训。

(三)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救助体系。认真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对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符合提前退体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将本区城镇地区无收入来源和生活保障的老年残疾人的生活补贴,纳入本区对老年人生活补贴的帮困计划。

扶助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符合本区民政医疗救助和医保综合减负规定的残疾人,纳入本区民政医疗救助和医保综合减负范围。将符合条件的重残贫困无业残疾人,纳入区有关医疗帮困互助计划。

(四)营造智障人士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20*年,我区将举办*区首届残疾人运动会,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以社区为载体,集培训、康复和从事简易劳动为一体的公益性助残活动中心,重点解决闲散在社会、无人照顾的智障人士的智力开发、康复、劳动技能培训后再就业等问题。各镇、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智障人士融入社会“阳光行动”市政府实事项目列入社区建设规划,并纳入社区精神文明考核体系。

(五)增加资金投入,改善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各镇、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有计划地改善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根据规定纳入政府廉租房体系,并优先实行实物配租。将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危旧房屋纳入区危房改造计划,优先予以解决。

(六)为贫困残疾人提供社区生活服务。要将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纳入社区服务内客,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和社区残疾人助理员的作用,及时反映贫困残疾人的呼声和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就近便利的服务。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做好本区精神病患者就近康复和照料工作。按照市建委20*年制定的《*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各镇、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落实社区精神病人日间康复机构的配套用房;按照《*市精神卫生条例》,社区精神病人日间康复机构的管理和运作经费,通过区、镇二级政府,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精防经费、福利公益金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加快实现本市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34号)的规定,对社会创办的福利性质的社区精神病人日间康复机构,在建设用地、税收、城市建设、公用事业收费等方面予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贫困精神病人的服药问题,由福利公益金资助解决。

二、加强康复工作,建立健全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

(七)建立健全贫困残疾人康复工作扶贫机制。由财政、慈善基金、福利公益金、残保金共同筹集贫困残疾人康复资金,完善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机制,保障贫困残疾人享有康复权利。根据残疾人康复需求,逐步加大康复救助力度,拓展救助项目。加大对适龄(0~7岁)残疾儿童的康复干预力度,针对残疾儿童的实际需求提供康复服务,并对贫困残疾儿童家庭给予康复训练补助。对因贫无法进入机构康复的残疾儿童,要落实专业康复机构提供上门服务。积极落实市政府即将出台的聋儿人工电子耳蜗安装救助政策、视力残疾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补助政策、贫困残疾人用品用具个性化适配制度。

(八)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的作用,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强化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职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不断拓展康复工作领域,开展上门服务,扩大康复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九)加强残疾预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生殖健康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整合各方资源,加大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研究和干预措施的支持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残疾发生率。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全面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筛查,把对新生儿听力障碍、唐氏综合症智力障碍和大畸型的筛查、干预作为预先项目进行研究和实施。贯彻好“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方针,落实好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

落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做好病残儿父母和残疾人员再生育的相关医学鉴定工作。重视已婚残疾夫妇和男性残疾人的生殖保健,注重避孕节育宣传服务的针对性,建立残疾人生殖健康档案,做到宣传上门、服务到人、药具到手,定期为残疾已婚妇女开展妇科检查并做好跟踪服务。搞好残疾人员性病、艾滋病预防知识的宣传。

(十)加强康复医学发展,提高康复医疗质量。要建立和健全区康复医疗质量控制网络,有计划地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康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要结合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加强康复医学发展。

三、落实扶残助学各项政策措施,保障贫困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十一)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的救助力度。继续开展“扶残助学春雨行动”,为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提供助学帮助。教育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免费教育,免去他们在校学习期间的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课外教育活动费等费用。

(十二)保障重残学生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成人教育。教育部门要对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重残学生加强个别化教育。对无法进入教育机构的残疾儿童,要落实特殊教育机构提供“送教上门”等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将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在招生工作中,确保考试合格的各类残疾学生进入相应的学校学习。进一步完善“扶残助学春雨行动”,搞好高中阶段的贫困残疾学生的助学,全面提高残疾人的学历层次。

四、加大保障力度,维护贫困残疾人合法权益

(十三)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和民政部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等的规定,积投配合救助管理站和慈善救助社做好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工作。严厉打击利用残疾儿童进行乞讨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因征用土地、拆迁改造造成残疾人利益受损、生活困难等问题,有关部门要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予以妥善解决。要加强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要建立工作机制,畅通残疾人渠道,重视并认真解决中反映的问题。

(十四)加强法制宣传,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做好涉及残疾人保障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全国助残日”法制宣传活动,将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与集中性法制宣传结合起来。加强对残疾人保障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积极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降低贫困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条件,放宽援助范围。各镇、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要对贫困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给予经费支持;在诉讼、非诉讼中,相关职能部门应对有关费用予以减、缓、免,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法律服务的指导、管理、协调、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充分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法律援助中心要继续发挥职能作用,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

五、建立关爱帮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

(十五)充分发挥政府在扶助贫团残疾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各镇、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在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做到四个纳入。一是感情纳入,要满怀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热爱之心、关爱之情投入工作;二是目标纳入,结合各自业务特点,把残疾人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发展规划、阶段目标和考核体系;三是资源纳入,充分运用本部门、本单位的设施、人力和技术等资源,为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服务;四是政策纳入,在制订和出台相关政策时,要主动考虑残疾人的需求,维护残疾入的权益,为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各级残联组织要积极协助贫困残疾人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