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8 10:45:4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财政审计实施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影响审计质量控制的因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当今,在审计部门中仍存在着对审计质量认识不全面、不到位的现象,审计人员质量意识不强。有的审计机关近几年审计项目越来越多,由于人员少、任务重,部分审计人员有了为应付完成任务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审计质量要求,造成实施的审计项目多,审计精品出的少,影响了审计质量。
(二)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专业技能不高,缺乏复合性审计人才
一方面,审计人员了解和掌握会计知识的比较多,掌握现代审计及综合分析能力的复合性人才比较少,知识结构简单。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创新精神薄弱,宏观意识和现代审计意识不强,甚至有的审计人员还停留在传统审计账簿资料上,觉得审计就是查账、就是发现问题;有的只把眼光放在查出的问题上,不去多层次分析问题,只局限于审查会计信息,而忽略了单位自身的问题。
(三)审计调查方案编制不科学、不能指导审计工作的开展
审计方案是整个审计工作的灵魂,是督促现场审计按指令进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的一种工具,是对现场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的依据,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效果的必要措施,是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审计人员对方案制定的认识不高,有的处于应付状态,制定的方案操作性不强,使方案成为“纸上谈兵”,影响审计实施的效果。一是对审前调要性认识不足,审前调查不够深入,对内部控制测试分析不透彻,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和审计风险的评估不科学、不合理。二是审计实施方案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指导意义,有的甚至是把以前的审计实施方案略加改动,有的为满足方案完整性的要求,在部分审计方案实施审计重要性与风险评估中,照搬照抄其他项目的风险评估内容,审计方案流于形式。三是未按审计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审计,一些审计人员习惯于凭经验办事,不重视审计实施方案,不按方案要求实施。四是审计实施方案不科学、不全面。在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中,多数做法是项目主审负责编制,审计组内部缺乏有效的沟通、探讨,审计方案局限于一个人思考,方案的编制不全面、不科学等。
二、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审计质量控制是保证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有效手段。通过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管理,可以控制某些影响审计质量提高的负面因素的发生或形成;对已经发生或形成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可以通过审计质量控制工作早检测,并加以控制和消除,从而达到提高审计质量的目的。提高审计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机关的要求,也是审计机关自身发展的要求,因此,审计人员要始终牢固树立审计质量意识,保持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将加强审计质量控制作为业务工作头等大事来抓,真正做到审计查证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二)提高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审计质量控制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是人,审计要求审计人员是具有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必须有高尚的品德,诚信的人格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因此,审计质量控制要做到常抓不懈。首先就要以人为本,深入抓好学习和培训,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定期对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扩大审计人员的知识空间,在掌握本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了解其他专业技术知识,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奠定审计质量控制的环境基础,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其次要采取办学习班、倡导自学、参加职称考试、请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学习审计法、会计法等与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课程、专题研讨会,并加强审计质量的培训形式,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性审计人员。
(三)改善审计方案编制,推进审计质量控制
基于审计实施方案在审计质量控制中的重要作用,审计组织应加强审计方案的编制工作,扎实开展审前调查,提高审计方案的编制质量,增强审计实施方案的科学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推进审计现场实施,提高审计项目质量。
1.深入细致地搞好审前调查
审前调查是审计准备阶段的重要内容,是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有效选择审计重点的基础,有利于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制定内控制度符合性测试,打好基础。只有结合了审前调查具体情况的审计实施方案才更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才能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
2.明确审计具体目标,细化审计内容,增强方案的可操作性
在审计实施方案编制中,要以审前调查为基础,进行宏观分析和归纳提炼,结合项目情况,将审计目标具体化。一方面,在审计项目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关注效益性审计目标,围绕资源取得的经济性、资源利用的效率性、经济运行的效果性,选准参照系,进行研究和分析,关注效益性。另一方面,科学设定审计事项。设定审计事项要有针对性,对不同审计种类应当有不同事项设定,相同的审计种类由于被审计对象差异,审计事项也应有所区别。要根据具体的审计目标,充分利用审前调查成果,科学设置审计事项,细化审计内容。
3.合理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重点是指实现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在确定审计重点上,首先把党委、政府关注的、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其次根据审计经验判断及审前调查结果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重要错弊事项;三是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容易出现错弊事项的薄弱环节;四是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特点,受政策环境、法规制度的影响,市场主体受利益驱使,其行为呈现出一定的行业特点,应作为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的因素。
4.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实施审计,发挥审计实施方案操作指南的作用
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的目的是保证审计目标的实现,规范审计作业。因此,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应提高对审计实施方案的运用,在现场审计实施环节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审计方案确定的目标、内容、重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开展审计工作;审计人员撰写审计报告应依据审计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在检查审计工作质量时应对照审计实施方案来进行,使审计实施方案在审计作业中得到贯彻,提高审计项目的规范性。
(四)强化创新意识、精品意识,建立问责机制
1.强化创新意识
随着审计范围和力度的不断加大,首先要有改革的勇气,敢于跳出传统的工作思路,只要能提高审计质量,什么样的形式都敢于尝试。如我市近年来实行的财政审计大格局、经济责任审计后谈话、交叉审计、预算执行审计月讲评会、审计撤点前的总结评议会制度等等,对于提高审计质量大有裨益。
2.树立精品意识
开展审计质量专项检查,在年度目标考核中设立审计质量单项奖,要求每个项目每个环节都要以“优秀审计项目”的标准去完成,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从而带动审计质量的全面提高。
3.建立问责机制
1.现状
“上审下”财政审计是《审计法》赋予各级审计机关的职责。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根据所辖范围,分别制定和实施了“上审下”财政审计计划,对其下级政府预决算基本做到三年内轮审一遍。通过近年来的实践,笔者认为“上审下”其优点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利于上级审计机关及时掌握了解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运行情况;二是有利于上下审计联动,提高财政审计整体质量;三是有利于检查考核下级审计机关“同级审”工作,防止和克服“同级审”走过场;四是有利于推进下级政府进一步重视和强化财税管理工作,不断规范财经行为。
其缺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重点不突出,与下级审计机关“同级审”内容基本相同;二是审计时间跨度不连续,有脱节现象,容易给下级财政税务机关钻空子;三是审计角度不拓宽,注重审查微观方面问题多,揭示宏观管理方面问题少;四是审计方法不灵活,运用账目基础审计方法的多,采用制度基础审计方法的少。
2.对策
(1)转换“上审下”审计角度,定位好审计工作目标。“上审下”财政审计要有大作为,要想取得新起色、新突破,就必须跳出“同级审”思维模式,抓大放小,站高看远,大角度、高起点、正确定位好“上审下”审计工作目标。具体来讲,就是要坚持三结合三侧重,即:
一是坚持微观与宏观相结合,侧重宏观审计目标。“上审下”财政审计应侧重检查下级政府和财、税、库等部门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政策,是否严格执行本级人大批准的预算,是否严格坚持依法理财、依法管理,从中审查出财政分配行为是否规范,管理是否存有漏洞,收支是否真实、合规和效益,审查出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真正发挥审计部门的“谋士”职能作用。
二是坚持财政收支审计与管理效益审计相结合,侧重管理效益审计目标。“上审下”财政审计应侧重检查下级财政管理及其效益情况,找差距、揭不足、提措施、促整改。比如,通过审计检查下级财政收入征收成本增减变化情况,就可以分析出不同地区、不同年度之间实现单位收入(如以“1万元”为一个单位)所付出的征收成本水平的高低,进而衡量出这个地区财政收入征收效益的好坏,找出财政收入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就可以提出有针对性、有价值的审计建议,达到不断提高“上审下”财政审计质量的目的。
三是坚持近期与远期相结合,侧重近期审计目标。“上审下”财政审计不能单纯局限于一个审计年度,否则就不能动态地掌握下级财政的发展态势,不便于揭示下级财政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利于了解下级财政管理质量的高低,不容易总结分析出下级财政制定出台的一项政策、一个体制、一个重点活动执行及其效果的好坏,因此“上审下”财政审计应拓宽审计范围,扩大审计时间跨度,保持“上审下”财政审计年度的连续性。当然,在具体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应以近期年度审计目标为主,选择近期财政运行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审计,并且作必要的延伸。只有这样,“上审下”财政审计的思路才能拓宽,最后出具的审计结果报告才会有份量,才能为领导提供有价值的决策资料,才能从宏观方面更好地推动财政健康运行。
(2)突出“上审下”审计内容,把握好审计工作重点。“上审下”财政审计应在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下,围绕定位好的审计工作目标,有所为有所不为,着重围绕“重点、热点、难点”开展审计工作。
重点就是:要紧紧围绕财政预算执行这根主线,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进行审计。重点领域如影响财政收入的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税源大户,影响财政支出政策性、专用性、效益性的科技、农业、教育、环保重点行业等;重点部门主要包括财政、税务、国库三个预算执行重点部门;重点资金主要包括上级下达的专款、专项补助,转移支付补助,本级安排的专项支出以及社保、城建等专项基金收支等。在此基础上,要按照审计署提出的实现两个转变,即由收支审计并重向以支出审计为主转变,由主要审计本级支出向本级与补助下级支出和部门预算支出审计转变。与此同时,还应突出由支出审计为主向以管理和效益审计转变,决算审计向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审计转变。当然,在选择这些重点内容时,也不是每年都要包罗万象,什么都要审,这样无论是审计力量,还是审计时间都不允许,所以每年只能在全面审计基础上,选择重点之重点,一年一个侧重,一年搞一个特色。在具体审计实践中,着重把握以下四个重点环节:
一是要重点审查下级财政预算编制的规范性。检查财政预算编制的方法是否先进科学、指导思想是否正确、基本原则是否合理、范围是否恰当、内容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规,不断规范财政预算分配行为。
二是要重点审查下级财政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检查财政预算批复是否及时,预算分解是否足额下达,预算执行是否严格,预算调整是否有效。审查分析财政收支预算增减变化的原因,总结好的经验,剖析存在不足。
三是要重点审查财政决算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收入方面,重点审查收入范围和收入级次划分是否准确,检查有否截留、隐瞒应缴上级财政收入;支出方面,重点审查上级财政下达的各项专款、转移支付补助支出和下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支出具体使用和效益情况,突出效益审计;收支结果方面,重点审查财政平衡是否真实。
四是要重点审查财政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一审财政各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下级政府制定出台的有关涉及财政收支方面的文件是否与国家财经法规相吻合,《预算法》、《税收征管法》、《会计法》以及预算外资金管理等各项法规是否严格执行到位,及时纠正财政运行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二审财政改革情况及其效果,重点检查下级财政在收入、支出、体制和制度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正确评价财政改革所取得的成效,揭示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以点带面,推广典型,服务宏观。三审下级政府和财政全年工作重点计划和专项活动实施情况,检查分析这些活动的开展及管理措施的出台,对促进全年财政工作目标圆满实现和增收节支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如部门预算的推广实施情况、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进展情况,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情况等等,大力推进下级财政管理全面实行“阳光工程”,进一步促进该地区财经秩序规范化、法制化。
热点就是针对财政改革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如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情况,财税体制改革、教育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地方政府债务以及政府重大活动事项进行跟踪问效审计,解决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的亟待查清了解的一些敏感性问题。只有抓住热点问题进行审计,我们的财政审计才有新招,才有新意,才有新成果。
难点就是:针对财政运行状况,从审计的角度,不断揭示和剖析财政运行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探索解决摆脱财政困境的途径,提出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值得重视的有关前瞻性问题和建议。只有抓住难点,找准了财政运行中薄弱环节,这样审计的作为就显现出来,审计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就充分发挥出来了。
一、清查范围及内容
1、清查范围:山水城(雪浪街道)所有村(社区)。
2、清查内容:
(一)资产类
(1)流动资产:①现金、银行存款、对外投资、各种有债证券、各类应收、应付款;②各种征地补偿款。
(2)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及其它办公设施、交通工具等(包括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应核销的固定资产)。
(3)土地资源:
①尚未征用的土地面积;
②已征用的土地面积。
(二)经济合同类
(1)与各类企业、单位、个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2)租赁费收缴情况;
(3)陈欠款情况。
(三)工程建设项目类
(1)已动工项目手续办理情况、工程总投资、完工日期、付款方法;
(2)完工项目结转情况。
二、方法步骤
清查村(社区)资产管理工作,从5月18日全面推开,至5月底全面结束。具体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9日前):宣传发动。各村(社区)是实施清查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思想发动,并根据统一部署,抽调专门力量组成工作小组,制订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5月25日前):自查自纠。各村(社区)要按照清查工作的范围和内容,认真细致地进行梳理、排查,并填写好相关统计表。
第三阶段(5月底前):整改阶段。各村(社区)把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并办理核销、新增等相关手续,调整账户,向村(居)民公布。
6月上旬,山水城纪工委将会同财政审计局、经济发展局等职能部门对清查工作进行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村(社区)支部(总支)书记兼任清产核资小组组长,村(社区)主任兼任副组长,主办会计为业务负责人,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责任明确,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为落实贯彻市、区委和政府关于“加快转型提升、创新发展模式”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山水城城市化和转型发展,多渠道、多途径帮助和引导社区寻找新的财力增长点,特提出相关建议:
一、社区财力现状
山水城(雪浪街道)现有17个涉农社区,2011年实现集体财力8179万元,各项支出7483万元,盈余为696万元,其中盈余不足50万元的社区有9个,占到53%,亏损的社区有3个,占到17.6%。2012年,17个涉农社区预计实现集体财力6909万元,各项支出为7092万元,总体亏损183万元,预计7个社区面临收支不平衡的困局。当前社区财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收入渠道大幅减少。山水城(雪浪街道)原有集体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工业税收、土地租金、厂房租金等。随着太湖新城建设的加快推进,传统企业陆续搬迁,社区集体土地、厂房租金收入、农田租金收入逐步减少,社区集体财力出现不同程度的降幅,甚至有的社区为维持正常运作,出现使用资产款的无奈状态,集体资产得不到保值增值。
二是发展空间不断收缩。在新一轮的城市规划中,大部分社区被划入市级重大项目规划区、生态保护区以及拆迁安置区,集体土地大面积被征用,而土地指标却越来越紧,许多社区出现了“存量”萎缩,“增量”无空间的状况。
三是载体建设难度加大。由于山水城辖区内规划建设审批权限集中到市局,尽管一些社区想方设法策划并实施了一些经营性载体项目,但由于国土、规划等手续办理难度很大等等客观因素,导致财力载体项目实施困难。同时,胡埭安置区工业用地指标紧缺,无法满足本地中小企业安置。
四是资金筹措渠道狭窄。由于山水城绝大部分社区总体财力偏小,虽然有征地和部分集体资产补偿款,但要用于发展经营性载体、跨区域购买商业用房的资金十分有限,社区又缺乏自身的拆借、上下联动、对外招商引资等优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经营性项目的策划及推进速度。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以促进社区财力有效保值、稳步增长为核心,不断增加集体财力发展载体为重点,通过深入调研,科学划分,因地制宜,集约发展,努力推动社区财力在城市化进程中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山水城经济社会加快转型、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基础。
三、目标任务
面对涉农社区集体财力不增反降的趋势,在未来3-5年内,确保17个涉农社区集体财力保持收支平衡,具备发展条件的重点社区财力稳步增长,社会服务职能有效发挥,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社会养老、医疗等需求,努力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主要措施
1、加快载体建设。立足于和风路与锡南路交叉口东侧等留用地,加强对符合社区发展需要的载体建设力度,夯实社区财力保障和发展基础。由景区管理中心加强对上衔接,推动相关手续办理工作,为留用地启动建设做好准备。由规划建设局提前做好相关规划设计工作,待条件具备后尽快启动建设。建设启动计划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先行启动雪浪社区留用地地块建设,第二阶段启动和风路与锡南路交叉口东侧地块建设。同时,成立国资公司,负责社区财力载体建设,相关社区作为股东,入股分成。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景区管理中心、拆迁办公室、财政审计局
2、实行“以奖代补”。围绕促进社区资产保值增值,激励社区创优争先,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管委会每年核定18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其中70%资金直接用于“以奖代补”内容,主要包括拆迁、维稳、环境整治、社区物业管理、社区创建等重点工作奖励;另外30%资金根据社区财力平衡情况作调节和特补。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
3、税收超收返还。为加强社区对外招商引资力度,促进社区集体财力健康稳步增长,自2011年起实行社区税收超收返还政策,以社区2010年税收标准为基数,超出部分,按山水城本级留存部分的50%奖励社区。同时,各社区新引进的使用山水城载体的税源型企业,按山水城本级留存部分的50%予以奖励。社区财力税收奖励的所有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实行一次性、不重复奖励。
责任部门:财政审计局
4、社区资金统筹计息。鉴于有关社区在银行中的存款总额较大,为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支持山水城整体建设与发展,社区留足必要的使用资金,其余资金由山水城财政审计局统一进行调配使用,年回报10%—15%,一年兑现一次,兑现日期为12月31日。若在操作过程中,有社区出现急需大额资金情况的,由财政审计局进行调配。
责任部门:财政审计局
5、商业资产托管。为充分发挥安置小区商业性资产的经济效益,维持安置房受托社区集体财力的稳定,结合社区托管面积、托管社区财力平衡、社区性质(净社区或非净社区)等因素,将托管社区商业性资产进行委托管理,并核定托管社区商业配套收益留成比例。
责任部门:社会事业局、资产管理中心
6、适度调节控制。结合社区财力收支平衡情况,对上述5条措施进行适度调整,达到调节和控制的效果,保障社区财力稳定健康持续增长。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财政审计局
五、组织保障
社区财力的保障与增长意义重大,机关相关部门和社区要高度重视财力增长和保障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市、区关于社区财力增长和保障工作的要求,结合各社区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落实专人,加快组织实施。
一、现阶段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一盘棋”思想
1.不重视审计项目计划的龙头作用,缺乏系统性。部分审计机关在编制计划前,未自上而下地确定下一年度的审计工作思路、审计重点领域和总体目标,计划管理部门只是机械地将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任务以及业务部门提出的备选项目进行汇总,往往造成年度计划零散且非系统。此外,部分审计机关的业务部门工作牵涉较广,如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往往并非能由某个部门独立完成,仅仅由财政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分别提出审计备选项目,再由计划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后分配给各个业务部门,存在不熟悉审计对象的问题。
2.不重视审计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一是部分审计机关未建立审计对象的基础数据库,未能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和规划,审计项目计划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不突出。二是部分审计机关未搭建财政资金联网审计平台,未能利用计算机对财政资金重点支出存在问题的分析作为编制项目计划的依据,审计监督缺乏技术保障。
(二)频繁调整计划,严肃性难以得到保证
新《准则》规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应当确保完成,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调整,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但是,审计项目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往往由于各种突况而发生调整,其严肃性难以得到保证。
1.下级审计机关与上级审计机关的计划年度不一致。如某市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自1月至12月期间实施,但其上级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自8月至次年7月期间实施。计划年度不一致,导致上级审计机关下达新的审计项目计划时,下级审计机关已将审计项目计划报同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印发实施。其结果是,下级审计机关每年都要通过调整审计项目计划来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统一组织实施项目。
2.党和政府临时交办任务较多。党和政府会临时交办一些审计或调查项目,由于交办项目具有不确定性,势必会占用一定的审计资源,加剧审计机关力量不足的矛盾,影响审计项目计划的推进。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素质不适应审计实践要求
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审计机关未设立专职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机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由办公室或法规处承担,部分基层审计机关甚至没有配备专职的计划管理人员。一些审计机关虽然配备了计划管理人员,但这些人员存在缺乏审计实践经验、宏观意识薄弱、专业不对口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作用和效能的发挥。
(四)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价力度不够
有的审计机关在计划执行中缺乏检查与控制,领导和计划管理部门对计划执行情况掌握得不充分,跟踪督促和指导落实工作做得不实。有的审计机关对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不够认真,对年度计划项目的执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评价机制,考核和奖惩不到位,影响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应有作用的发挥。
二、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效果的对策研究
(一)形成计划“一盘棋”的思路,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1.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统一审计思路。审计项目计划的统筹过程,可先由计划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机关制定的长期工作规划,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全面把握相关领域的总体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的审计工作思路、审计重点领域、审计总体目标,报经审计机关业务会议讨论确定。计划管理部门应将政府经济工作中心内容及对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或者授权审计事项、群众举报或公众关注事项、近年已审计单位名单等,提供给业务部门,由其开展审计需求调查,提出备选项目。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备选项目先由各业务部门提出,再分别由财政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甄选调整,然后报至计划管理部门。这种做法,可以减少计划的零散性和非系统性,既考虑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资金,抓住影响大、风险高、资金总量大的项目进行审计,也从维护财经秩序角度出发,抓好一定层面、一定周期项目的审计,避免审计死角。
2.建立审计对象的基础数据库。计划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本级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财务数据、业务资料、审计情况等进行调查,建立并完善审计对象数据库,逐步实现对审计对象的动态管理,要定期到政府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及时掌握不断变化的情况。
3.将审计信息化技术作为技术支持。以广州市为例,广州市审计局在2011年完成了财政联网审计系统的建设,实现了对财政预算管理、国库支付、总预算会计等大部分业务的审计监督,审计人员可以随时访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导出数据进行分析。目前,广州市审计局正着手研究,在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时,利用联网系统对重点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分析,选取重点审计对象,确保重点审计对象每年审计一次、一般审计对象五年至少审计一次。
(二)预留审计力量减少计划调整
为避免审计项目计划的频繁调整,保持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又兼顾灵活性,预留一定审计力量是必要的。计划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以前年度党和政府临时交办的工作量,评估自身的审计资源,预留一定比例的审计力量。年度终结时,再将临时增加的审计任务,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三)完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组织架构
针对计划机构设置及人员素质不适应审计实践要求的问题,应加强计划管理体制及组织机构的建设:一要明确管理机构,保证相关机构以主要力量认真做好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二要强化管理职能,特别注重计划管理的统筹功能,使其在计划的制定、执行、评估环节发挥应有的作用;三要提高人员素质,挑选具有良好的财经知识背景、审计实践经验丰富、宏观意识强的人员充实到计划管理工作岗位,使之适应计划管理工作的需要。
(四)加大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的检查和评价力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推进。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精神办事。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审批权。
(二)提高效能。预算单位的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给供应该单位商品和劳务的供应者,所有收入均直接缴入国库和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银行的管理职责,使所有财政性资金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四)公开透明。提高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安全有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以下6类账户构成:
1、国库单一账户。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帐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收入账按预算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支出账按资金使用性质设立分账册。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在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帐户进行清算。
3、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在银行开设“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的收入和支出活动,每月定期将非税收入按科目类别缴入国库。
4、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结算专户。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在银行开设“区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结算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区直预算单位和各镇(办事处)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往年结余资金,并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发生清算。
5、特设专户。经区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专户(以下简称“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专项资金收入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该账户与各专项资金形成一一对应关系。
6、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取消各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心的帐户,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在银行为各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各镇(办事处)视同预算单位管理,在银行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其特设专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随着财税改革的深化,逐步实现由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通过在商业银行的零余额账户处理日常支付和清算业务。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收入类型。按政府收入分类标准,对财政收入实行分类。
2、收缴方式。取消设立过渡性账户缴款的方式,对财政收入的收缴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
(1)直接缴库是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是由征收机关(或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3、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账户。直接缴库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星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比照本程序缴入国库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规范收入退库管理。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执行。
(三)规范支出的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按照政府支出分类标准,财政支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根据支付管理需要,具体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和转移支出。
(1)工资支出。指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其中涉及的人员编制、工资标准、开支数额等,分别由编制部门、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
(2)购买支出。指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
(3)零星支出。指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包括《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以外支出,或列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但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支出。
(4)转移支出。指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包括拨付企业补贴和未指具体用途的资金、上级对下级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等。
2、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商,下同)或用款单位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
①工资支出、《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购买支出、大宗物品和服务的购买支出、以及上级对下级的专项转移支付等,直接支付到收款人。
②上级对下级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过渡期转移支付、结算补助等),对企业的补贴和未指明购买内容的某些专项支出等,支付到用款单位(包括下级财政和预算单位,下同)。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现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含在规定限额内提取的现金)。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确定部门预算或制定改革具体实施办法中列出。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根据批复的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银行发出支付令,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通过银行进入银行清算系统实时清算,财政资金从国库账户划拨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额,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根据各单位的会计原始单据支付到收款人,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或银行,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结算专户清算。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结算,主要通过转账方式进行。预算单位需要现金支付时,可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提取,转账运作程序同上。
上述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流程,以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和财政国库管理操作系统为基础。在这些系统尚未建立和完善前,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和预算单位的支付令通过人工操作转到银行,银行通过银行清算系统向收款人付款,并在每天扎账前,与国库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结算专户进行清算。
三、改革的配套措施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财政资金运作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采取必要的配套改革措施,细致地做好制度性和操作性的基础工作,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纪委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区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
(二)建立财政国库收付执行机构。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成立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简称“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具体从事资金收付、会计核算、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改革,细化预算编制,改革政府收支分类,科学合理地反映各类财政收支活动,为顺利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创造条件。
(四)制定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细则。制订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五)加快全区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主要包括:预算编制系统和预算执行系统。运用电子化网络系统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进行收付,及时反映财政收入和支出状况,确保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安全、快捷运作。
(六)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建立健全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财政国库部门要定期对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加强对财政收付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收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七)强化监察督办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贯彻落实《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有关各项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中违反财经纪律、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改革的实施步骤和要求
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和目标,我区改革的实施步骤为:年12月起草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年1月区委、区政府召开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会议,印发相关文件、办法;成立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的转轨工作,将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退还预算单位,各预算单位配齐会计、出纳,强化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的支出管理责任;实现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人民银行、银行联网,安装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支付软件和会计核算软件。
为了确保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既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也基本不改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
(二)规范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建立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库单一账户开设在人民银行;零余额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等开设在商业银行。围绕建立新的账户体系,要进一步清理整顿预算单位银行开户,建立健全预算单位银行开户财政审批和备案制度,财政部门内部要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选择确定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当通过招投标进行,并且要有风险意识。
(三)合理划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范围。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在遵循规范支出拨付程序的原则下,合理确定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项目范围。逐步使财政直接支付和制空权支付的范围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关心帮助下,区科技局班子对规服工作、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工的通知》(龙办函〔__〕6号)、《__年行政效能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龙效能办〔__〕2号)、《关于印发成都市__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办函〔__〕4号)、关于加快推进全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龙效能办〔__〕6号)的要求,把深入开展机关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纳入单位重点工作目标,积极落实责任,加强分工负责,进一步促进了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建设,进一步增强了机关服务意识和综合服务能力,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规服工作顺利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按照区规服办的要求,为使机关规服、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绩,我局成立了以局长王丰华为组长,副局长杨新元、陈桂明、陈文为副组长,机关办公室主任、法规科科长为成员的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计划,落实职责和目标任务分解,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开展工作。今年以来,认真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理解省、市、区文件精神,组织观看相关影视资料,参观学习先进单位经验,进一步提高了细想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为依法行政、推进工作、搞好服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强化制度建设,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提供制度保障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为目标。今年以来,我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查找差距,增添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廉政建设、政治学习、工作激励、政务公开、目标考核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机关人员依法行政行为,减少了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调动了各科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全年工业科技完成了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4家,争取省、市工业项目支持50余个,为经开区企业提供了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2期次共计1000人次。专利申请量达到1800件。新建专家大院9个,科技信息服务站2个;举办农村适用科技培训10期,培训技术人员1550人,推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三、强化政务公开透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认真执行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制订了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明确了各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一是公开办事程序。对区级科技项目申报、项目经费安排、省市科技项目转报、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专利自主、科普示范基地建设等行政服务项目,在科技局网页上建立公开公告栏,公布办事流程,接受服务对象监督。二是深化改革科技项目立项,实施结题验收等管理工作。聘请省、市、区相关专家对区级科技项目进行评审打分,确定重点支持和一般支持项目,再由区政府主管领导组织、监察、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审批。项目实施过程中,财政、监察、审计、科技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使有限科技资金在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
四、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规范化服务型政
府建设措施不够到位,效果不够显著。二是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对企业,乡镇提供服务的水平和方法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明年工作计划
明年,我局将以深入学习实施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两个带头”总体部署,突出抓好机关规服工作和效能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我局机关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在“两个带头”中作出新的贡献。
1、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抓好机关规服、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整改中增添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2、进一步抓好机关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青岛市编办:一是抓好全年工作目标的落实。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10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和区(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国家、省设定的非许可事项,清理后上报有关部门;我市自行设立的年内一律予以取消。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坚持边清理边规范,做好制度创新。制定印发《青岛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规定》和《青岛市行政审批批后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网上办理、门户网站与部门网站统一管理程序,做好对审批事项的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布我市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服务指南,提高审批服务质量。
三是抓好工作创新。建立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投资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企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制度、政府服务清单制度等“五项清单”制度。精简和规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8月底前编制我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淄博市编办:一是优化流程,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按照“应进必进、充分授权”的要求,加强政府督查,督促各区县全面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公开、高效、规范、可问责的工作机制和标准体系,做到审批行为、办件质量、档案管理、收费监管的标准化。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便捷水平。逐项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行政审批申报材料,无法定依据或者非必要的一律剔除。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力争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压缩30%以上。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通过梳理裁量依据、明确裁量标准、强化裁量监督,进一步缩减自由裁量空间。
二是创新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在市、区县实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区县纵向联动审批机制,重点开展区域化评估评审和“项目主审全程代办”的“柔性管理”模式,开发应用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和远程视频联动系统,大幅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实现申报材料电子数据化,尽快实现市、区县、镇办三级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联网,推动政务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
三是放开市场,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坚持“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市场,尽快建立起充满活力且有序竞争的中介服务市场。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定期市场招标,将服务优、效率高、收费低的中介服务机构纳入信息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评价机制。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评价标准,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时限和服务收费进行全面评价,并建立健全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
四是健全体系,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探索行政审批事后监管模式。研究制定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服务的意见,从注重事前审批为主向事前、事中与事后管理为主转变,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重点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行政审批效能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建立行政审批网上举报投诉平台,健全行政审批网上投诉受理、处理和结果反馈制度。强化对审批权力的制约监督。健全部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庸懒散、吃拿卡要等问题。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强化对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
日照市编办:一是编制完成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下步将各部门上报的审批事项列出审核清单,清单将部门审批事项分为行政许可、非许可、非审批事项和初审类事项四类,其中对属审批事项的按照保留、取消、整合、下放、暂停、调整管理方式提出相应的处理方式,将审核清单书面通知部门,征求部门的意见后,对保留和整合的审批事项,形成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按程序公示并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向省编办备案。市级目录公布后,对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进行增加、取消和调整。同时,指导区县完成编制县级审批事项目录工作。
二是承接落实好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咨询委委员提出的意见修改后,将承接和落实目录提交市政府研究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下一步,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的项目及时承接落实到位。
三是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结合市级审批事项目录编制,在与部门沟通一致的基础上,年内按程序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级审批事项。加大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力度,从清理上报情况看,我市没有自行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市编办将适时会同监察局等部门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四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市级目录保留的审批事项,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监督指导部门负责对组织实施的审批事项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取消审批后需加强监管的事项,督促指导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完善监测体系、加强后续监管;对下放到区县的审批事项,督促区县编办制定监管措施。市编办会同监察局等部门加强对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五是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市级审批事项目录,逐项编制审批流程图,制定具体的服务标准和办理时限;探索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巩固企业注册“多证联办”成果,探索建立各类证照联办机制;对各审批环节进行监督,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鼓励政务服务创新,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创新奖评选活动。
菏泽市编办:一是建立行政审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调整目录。
二是发挥牵头作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督促并会同相关部门完善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建设,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覆盖、流程全覆盖”要求,开发联合审批办理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逐步实行审批事项全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取消审批后需加强监管的事项,根据事项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防止监管“缺位”。对保留的审批事项,依法依规实施审批。加强对审批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跟踪投诉处理机制,畅通投诉建议渠道。加强投诉数据整理分析,及时对审批事项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动态调整。强化电子监察,市级审批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入网率、系统使用率达到100%,筑牢审批权力“阳光”运行的技术防线。强化立法机关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司法机关监督以及社会力量监督等传统监督方式,也要开辟新的监督途径,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网络舆论监督,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建立网络电子档案,行政审批相对人可匿名对其进行评价、监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审批服务履行情况考核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细则。
三是加强指导考核,促工作平衡开展。加强对县区的指导,强化日常调度和平时考核,既交任务又教方法。市编办从自身工作抓起,高标准,严要求,靠示范引领推动县区审改工作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全面开展。将市级改革形成的文件资料汇编成册,供各县区参考使用。建立网络统一公示平台,确保公示效果。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潍坊市编办:一是严格抓好清单事项的清理审核工作。依据省政府文件要求,调整权力事项分类,扩充工作内容,规范事项格式,坚持做到“三个对照”,即将清理成果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对照,确保权力合法;将清理成果与工作实际对照,力求简单明了、客观真实、信息全面、方便监督;将清理结果与上级主管部门对照,保证职权名称统一。
二是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研究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方案。做好部门交叉、管理分散行政权力事项、以及事业单位承担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摸底工作,优化职能配置。成立行政审批制度咨询委员会,畅通社会参与渠道,探索建立倒逼机制,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优化行政权力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对需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建议。对保留的各类权力和服务事项,进一步明确实施部门、实施依据和收费标准,编制工作流程图,落实权力事项全公开制度,固化权力运行流程。全面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办理和模拟审批办法,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按照省里部署要求,积极协调推进“一库四平台”建设,加快形成规范、高效、有序的权力运行动态管理体系。建立权力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法律、法规修订要求,对权力事项进行及时调整,今后,未纳入清单的权力事项,一律不得实施。探索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落实部门主体责任,促进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变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泰安市编办:一是抓好改革工作部署。待省委、省政府批复泰安改革方案后,立即起草制定《泰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拟于9月10日前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安排各项改革任务。
二是严格时限节点推进。市编办充分发挥改革牵头作用,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同时,加强与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限节点推进。改革动员部署后,1个月内完成涉及机构整合或职能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职能变动小的部门,以编委文件予以明确。
三是推进县市区改革。强化对县市区改革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9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改革方案,经审核后报省编办备案。待市委、市政府审批后,督促各县市区抓紧铺开,确保全市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莱芜市编办:一是积极推进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市级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立即制定莱芜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适时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改革任务。改革方案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涉及机构整合或职责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充分发挥改革牵头作用,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统筹推进各区机构改革。督促各区尽快制定改革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和培训,9月底前报市编委审核并报省编办备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
三是同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级负责、梯次推进的要求,全市统一部署、分阶段组织实施。9月份启动召开全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会议,11月底前完成审核确认,2015年一季度市、区政府公布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
聊城市编办:一是一体化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及时制定市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各县(市、区)上报改革实施方案后,报市编委审核并经省编办备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及时批复。
二是完善部门“三定”规定。凡明确职责调整的,必须按上级要求不折不扣调整理顺;凡明确人员编制调整的,必须按“人随职责走、编制随人走”的原则及时划转;凡涉及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核定的,必须严格按照核定标准规范操作。对新组建的部门及需要完善职责的部门,认真制定“三定”规定,理顺职责。为彻底杜绝明合暗分现象,将挂牌机构的内设机构整合设置、彻底融合,避免出现新的限额外独立运行的机构。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完善“三定”规定,促进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
三是统筹推进权力清单工作。根据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市县同步推进的原则,全市统一部署、分阶段组织实施,明确领导责任、安排专职人员集中办公,10月底前编制完成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2月底前,公布本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部门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
四是完善工商登记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宽进严管”、“先照后证”,完善企业注册“四证一章联办”制度,进一步减少前置审批,整合申报材料,继续推进服务业许可联审联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推广网上审批、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继续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管理方式,出台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部门,完善制度措施,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
德州市编办:一是加快推进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市级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市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力争方案批复1个月内,完成发改、国土、卫计、农业、文广新、工商、质监等机构职责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的制定,11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抓好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督导。加强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培训,跟进政策指导,9月底前完成县级方案审核报批。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导,督促各县市区将改革方案落到实处,特别是规范政府机构设置、整合职责机构、划转人员编制等事项,坚决杜绝改革、运行“两张皮”的问题。
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将全市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由市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市县政府分级管理,落实政府对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活动的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职责,9月底前完成调研,提出改革方案,11月底前将方案落实到位。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试点
枣庄市编办:一是持续扩权放权。对试点镇的赋权实质上就是赋予其部分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权,这点要从立法上予以明确。县级政府应按照权责一致、按需下放的原则,持续向试点镇放权,并多下放有实际业务、含金量高的权限,尤其是项目审批、执法监察、社会管理等试点镇迫切需要的权限。同时,可探索规划权限下移,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方面赋予试点镇一定权限,确保长效发展。
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适应试点镇发展需要的财政管理体制,提高相关税费返还比例,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切实增强试点镇的财力。省、市、县有关部门应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适度向试点镇倾斜,并对试点镇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列入各级重点项目,在资金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是注重社会管理。乡镇政府是直接面对百姓的“一线”政府,应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发挥便民服务的示范效应,拓宽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完善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提供形式,形成养事不养人的公益服务提供机制。
四是优化组织结构。围绕提升试点镇党委、政府“抓人促事”的能力,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方面给予更大政策空间,为试点镇配强班子、招才引智等创造条件。目前,我市正在研究推进滨湖镇“大部制”改革,并将抢抓滕州市被确定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的机遇,酝酿相关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滨湖镇政府架构,完善政府职能。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监管
济南市编办:一是做好事业单位分类的收尾工作。对个别暂未分类的单位,进一步调研沟通,研究确定类别,做到应分尽分。对个别与省里相对应的机构,待省里有明确分类意见后,参照省里作相应调整。将分类意见按程序提请有关会议研究并审议通过后,发文明确事业单位类别。
二是研究制定分类改革配套政策。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认真学习研究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结合济南实际,研究制定我市改革配套文件,作为推进改革的政策依据。
三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已报经省编办备案列入行政类的事业单位,按照“能转职能不转机构”的原则,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机构改革,通盘考虑解决,逐步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归行政机关。对列入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转企条件成熟的先行推进转企,并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对不具备转企条件的单位,通过整合或锁定管理、人员只出不进等方式,逐步消化。对公益类单位,区分不同类别,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大清理规范力度,盘活机构编制资源,激发事业单位活力。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新途径,进一步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东营市编办:一是待省备案批复行政类事业单位后,及时按程序研究批复市和县区各部门事业单位分类方案,确保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根据上级改革配套政策,与东营实际和原有改革政策相衔接,制定完善我市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为深化改革提供政策依据。
二是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全力推进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探索推进事业单位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行业协会学会与主办机关分离工作,使事业单位回归社会公益属性。
三是加大事业单位整合力度。在去年整合县区检验检测机构和民生热线资源的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整合市直涉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和部门单位民生热线资源。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和措施,进一步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四是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完善事业单位设立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通过绩效考核、信用评级、加强法人监管等多种方式,切实履行机构编制部门事业单位监管职责,推动事业单位健康快速发展。
济宁市编办:一是全面推行公益类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组织召开全市绩效考核动员大会,部署绩效考核工作。强化考核工作机制,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全市年度考核统一部署,同步开展,共性指标考核、个性指标考核与年度考核统筹实施。强化市事考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齐抓共管,真正形成合力。确定范围分类实施。市直公益类事业单位共有160多个,今年纳入120个,并按类别划分为综合、教育等6大类进行分类考核,另外40多个单位将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政策进行调整规范。完善细化指标体系。调整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分值比例,更加突出工作绩效份量。充实调整指标内容,细化、完善标准,组建评审专家库。加大对县(市、区)的督导。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督导县(市、区)工作。同时,通过召开工作现场会、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提升人员素质,确保县(市、区)绩效考核快速推进。
二是探索多种监管方式有机结合。绩效考核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在绩效考核的实施过程中同时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探索专项监督检查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措施,达到考核与监督检查相互促进的目的。绩效考核与年度报告有机结合。将绩效考核共性指标的绝大部分内容通过年度报告书反映出来,使考核工作更具针对性。统筹年度报告与绩效考核时间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健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监管机制。拟订我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权利、义务、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内容列入管理办法,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加强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监管。
威海市编办:一是改进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环境。通过拓宽新闻媒体宣传渠道、编印发放宣传材料、强化法人业务培训等措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服务对象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更好发挥服务窗口作用,优化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电子登记监管效率和档案管理标准化水平。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和年度考核,跟踪抓好各项目标落实。
二是查漏补缺,稳步提升登记水平。坚持依法登记,加大市、县两级登记机关工作力度,自今年四季度起,以基层事业单位为重点,制定有效措施,稳步提高登记率,逐步扫除登记监管“死角”和“盲区”。
三是强化措施,全面推行绩效考核。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特点,加强对个性指标的研究,提高考核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以公益类单位为重点,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台账,按照自评申报、考核预告、现场检查、社会评价、专业评审、确定等次、公示备案等程序开展考核工作,兑现奖优惩劣办法,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能力。
四是积极探索,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加大探索创新力度,结合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小学、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适时在图书馆、博物馆、公立医院、中小学等公益单位和山东船舶技术研究院等有条件的单位探索推进试点。
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烟台市编办:一是健全机构编制总量调控机制。严控行政机构编制增量。在本轮政府机构改革期间,除中央、省有明确规定的外,一律暂停受理和审批党政群部门新设行政机构、机构升格、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机构改革结束后,对确需调整的,在现有总量内统筹研究,确保有增有减,增减平衡。从严审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以后,一律不再审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和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事业编制。确需设立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坚持机构撤一建一、人员编制内部调剂。对按照机构编制标准核编后出现增编的,将一律在本地总量内调剂。对于公立医院等确因事业发展需要增编但暂无编制资源调剂的单位,将实行一次性核编,分步到位。
二是健全存量编制优化配置机制。着眼于用好盘活现有编制资源,实行“三个一批”:结合改革收回一批编制。对已被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从严控制,空余编制逐步收回;对职能弱化、工作任务不饱满、人浮于事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行重点管理,原则上只减不增,空余编制予以收回;对撤销和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编制全部收回;对编制实行专项管理,相关部门因接受干部增加的行政编制,要在该干部退休或调出接收单位时,将所用编制予以收回。清理规范一批编制。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吃空饷”等问题的研究,积极稳妥地改变现行提前离岗做法,彻底清查“吃空饷”人员,对相关人员所占编制进行全面的规范和清理。调剂用好一批编制。对精简压缩收回的编制,将统筹掌握、动态管理,重点用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局性重点工作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行业。精简压缩编制后的超编单位,人员只出不进,超编人员随自然减员逐步消化。
三是健全重点工作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机制。深入分析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走势,突出优势产业,体现区域特色,超前提出重点区域的体制调整、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配备的意见办法。及时跟踪了解重点领域机构设置、职能履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整、加强建议。
四是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坚持每年在全市开展一次专题性的机构编制例行检查,对各部门(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置机构、按职数配备干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协作监督。与人力资源、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无论是考录、调整人员,还是核拨经费、办理保险,都要以编制部门批准的相关手续为依据。继续开展纠错监督。完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发现问题,严肃查纠。探索评估监督。定期对部门履职情况和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引入社会监督。
临沂市编办:一是加强实名制建设,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水平。积极做好省市县三级联网的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加大对信息平台建设的探索力度,总结目前与组织、财政部门信息共享的经验做法,探索完善多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名制数据库管理办法,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探索完善数据库信息更新与机构编制使用核准等业务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
二是强化刚性约束,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对精简压缩后收回的编制实行专项管理,压缩后超编满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再下达用编进人计划,人员只出不进。扎实开展政府部门和重点行业系统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积极探索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结合各类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提升刚性约束的合力。
三是坚持动态调整,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将改革思维贯穿到每个工作领域,统筹考虑各重点行业的发展实际,加强对体制机制创新的研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职能普遍弱化的行业领域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做好机构编制“减”的文章。探索完善机构编制资源分配办法,综合考虑人口、面积、公共财政收入、现有编制数等各种因素,制定科学的量化指标,作为分配依据。
滨州市编办:一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借助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试点工作的有力支撑,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三项重点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责任审计制度。探索会同纪委、组织部、审计局、监察局联合实施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制度,把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市直及县区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机构编制责任审计范围,明确审计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将机构编制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机构编制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干部教育管理和选拔任用的依据。
三是建立和完善领导职数审核备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职数审核备案管理制度,规范领导职数审核程序和办法,有效防止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等问题的发生,准确掌握市直各部门领导职数的使用动态。
【关键词】农业项目资金;问题;对策
一、前言
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连年下发,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不断落实,财政对农业的投入逐年加大。这些农业项目和资金对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推动新农村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然而,有关部门在对农业项目资金的审计中,也发现了项目立项不规范、重复申报、管理混乱、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因此,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规范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势在必行。
二、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业项目资金立项申报不规范
由于现阶段预算的不完善,各部委在编制预算过程中缺乏沟通和协调,各自为政,这就给某些单位提供了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的口子。有的单位在使用方向、建设内容上重复立项、交叉申报,给国家造成损失。有的单位将以前年度的项目换个名称,“新瓶装旧酒”,甚至巧立名目虚假申报,以此套取财政资金。许多农业项目在立项时不从实际需要出发,不经过详细调研和科学论证,盲目上马,实施方案粗枝大叶,脱离实际。这些项目建成后,既对三农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又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2.农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混乱
近年,政府及部门虽然制定出台了项目资金管理一系列制度,但对项目开支范围仅给出了一般性限制原则,项目支出内容不明确、不具体,给项目实施带来了困难。财务人员仅凭经验和主观判断,对项目资金审核把关,然而由于实际状况相对复杂,在缺少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必然会存在操作不规范的现象,引发一些问题。主观上,正是由于项目支出范围的模糊,给某些单位钻了空子。这些单位违反专款专用规定,或与单位经常性经费混用,或擅自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或向下转移支出,或虚增内容弄虚作假,挪用、套取农业项目资金,违规违法现象层出不穷。在客观上,农业项目资金批准下达不及时,造成实施进度与资金支出脱节,无法同步,无法保证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而有些项目在资金下达不久马上要求验收,就迫使有些单位突击花钱,甚至虚开发票,给资金管理带来风险。
3.农业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不力
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缺乏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资金使用监督责任不明,资金管理失去应有的监控。首先,项目审批机制缺位。农业部门普遍热衷于项目的争取与支配,在项目审批时搞形式、走过场,对下属单位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也置若罔闻,草草了事,给国家造成损失。其次,财务监管职能缺失。项目单位财务部门监管意识的缺乏、财务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极大地影响财务监管作用的发挥。财务人员仅仅停留在对资金的支付和核算上,对项目实施内容和进度缺乏了解,对资金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核不严,有的甚至帮助项目单位瞒天过海,虚假报账。最后,财政审计监督不力。农业项目数量多、金额小,游离于绩效考核之外,近年来在农业项目上接二连三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正是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农业项目监管不力的后果。
三、加强农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对策
1.强化预算编制,在项目资金投放源头上加强调控
预算编制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的首要环节。一要贯彻全面预算原则。要改变预算以财务部门为主的弊端,业务部门要全程参与,开展调研论证,与农业产业发展相结合,确保两者相辅相成,互为基础。二要建立项目统筹机制。要运用大数据建立农业项目库,按照性质、内容、地点以及渠道进行统筹安排,压缩、合并相近项目,发挥项目库“突出效益、优化扶持、主次分明”的优势,从源头上加强资金整合。三要优化项目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全力保障强农惠农补贴和重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增强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提高农业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2.规范审批程序,在项目资金立项申报上把好关口
立项审批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完善资金立项管理相关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全面推行专家评审、项目指南、标准文本等办法。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规范申报材料,细化实施步骤和资金预算,科学、合理、全面地编制合同方案。各农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农业项目的资金投向、规模用途和产生效益,择优择强确定农业项目,对论证不充分、地域适应性不强的项目要谨慎审批,避免盲目上马。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盘考虑,从农业项目的可行性、针对性以及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性、步骤规范性、资金细化性方面严格把关,避免走过场和蜻蜓点水现象。特别是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项目资金细则,明确资金使用范围,细化资金支出内容,使项目实施单位能有据可循,保证农业项目资金不挪作他用。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城镇蔬菜基地是指经市政府根据蔬菜生产的需求状况批准划定的专用菜地,以及蔬菜科研、教学试验、示范和配套基础设施用地。
蔬菜基地由市政府批准划定并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划定的城镇蔬菜基地由市农业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交予市财政、国土资源、规划、住建等部门备查。
第二条严格控制征收蔬菜基地。因国家建设确需征收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土地管理
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并依法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由市农业局负责征收。用地单位在向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征收市城区范围内的蔬菜基地用地预申请前,应当征求市农业局的意见,对未经市农业局同意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审核。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呈报市政府批准供地前,用地单位应当依法向市农业局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第四条属直接供地的,由用地单位直接到市政务中心的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办事窗口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对各单位及企业历年欠缴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由市农业局依法依规进行追缴。
第五条属储备土地的,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宗地应缴纳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及时计入土地成本,并将相关手续报市农业、财政部门备查。
第六条宗地挂牌出让后,由市土地出让金征收部门将土地成本中所含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及时划入市非税收入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如储备土地属整宗征收、分宗出让的,由市土地出让金征收部门按拨付土地成本的进度划转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第七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文件规定,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标准为每亩1万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缓缴、减缴或者免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对不按规定缴纳者,市农业局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八条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市城区规划区内蔬菜基地的开发、建设和改造,市城区蔬菜市场网点建设及自然灾害防治,蔬菜科研,蔬菜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补助等。
第九条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拨付使用实行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立项由市农业局根据市政府的市城区专业菜地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当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到位情况及市财政预算安排情况,提交《项目建议书》,经市财政审核认可投资规模后,再报市政
府批准实施。
第十条项目建设由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项目建议书》设计要求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市农业局应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第十一条资金拨付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要求,提出用款申请,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第十二条凡列入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投资开发的项目,必须进行验收。验收以《项目计划书》和项目实施方案为主要依据。具体验收由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市农业局责令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在限期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不予安排新增资金,并调减现有投资规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强县为目标,以房屋设施配套建设、实验教学仪器装备为重点,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为手段,全面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升农村办学水平,促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进程。
二、建设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建设目标。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2010年度我县将启动11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工程,其中实事项目校9所,备案项目校2所,基本达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要求,改善办学条件和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主要任务。对照《办学标准》要求,11所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总投入资金1145万元,其中条件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055万元,管理建设项目投入资金90万元。新建校舍6984平米,维修加固校舍9400平米,新砌护坡1350立方、围墙900米,新建垃圾池400平米,拆除D级危房1000平米,绿化校园1500平米,硬化道路、平整运动场15010平米,新开民用通道200米,添置图书15200册以及理化生、音体美、科学等仪器2363件,进行校长、教师各类培训143人次,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39套,赴省市县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教改活动249人次,并逐步建立学校管理规范化、完善化的长效机制。
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具体任务见附件。
三、工作责任
(一)组织领导。根据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求,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以县为主,成立县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顾问,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人事局、编办、房产局等单位负责人及各项目学校所在乡镇负责人和学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学校相应成立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合格学校建设工作。
(二)部门职责。实行教育部门牵头,财政、发改、建设、国土、人事、房产、编办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的工作管理体制。县教育局负责牵头制定县级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年度实施方案,落实省级考评验收的内容,牵头组织实施合格学校建设工作,定期收集汇总及通报各项目学校建设工作实施进度情况,并向省、市汇报。县发改局负责将合格学校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列入全县重点工程进行管理,落实有关政策。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上级各项资金和县级专项资金,管好用好各项资金,做好大宗设备设施的政府采购工作。县建设局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特别是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指导和监管,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县人事局负责组织教师的技能和业务培训。县编办负责规范教职工岗位与编制的管理。县国土资源局、房产局负责落实本单位工作相关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助教育等部门对合格学校建设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落实好项目的立项审批、地型勘察、图纸设计、招投标、开工报建、施工管理、验收决算和审计等工作,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实际困难。
建立合格学校建设“绿色通道”,行政审批实行“一站式”办公,有关行政性收费一律全免,事业性或服务性收费原则上给予免收或只收取成本费。
四、项目学校的申报和备案条件
(一)项目学校应为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合格学校建设县级总体规划现存的学校且属2010年度建设规划改造的学校。
(二)项目学校在当地学校布局规划之内,属义务教育阶段完全小学及以上学校,以农村学校为主。
(三)项目学校必须按省颁发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规划建设。
(四)项目学校建设任务必须在2010年度内能够完成。
五、项目资金保障
(一)积极争取省级合格学校建设以奖代拨资金每所10万元。
(二)积极争取市级合格学校建设以奖代拨资金每所2万元。
(三)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资金的10%用于合格学校建设。
(三)县本级通过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设立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
(四)优先将中国(香港)烛光教育基金会捐赠款用于合格学校建设。
(五)合理利用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
(六)合理利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比例支付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等教学业务开支。
(七)统筹安排中小学信息技术费,优先安排采购合格学校建设所需信息技术设备设施。
六、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一)科学规划。将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县教育局会同财政、发改、建设、房产等部门对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现状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核实。对照省颁发的《办学标准》和《县合格学校建设工程整体规划》,将合格学校建设工程与“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及“初中工程”(二期)紧密衔接,制定2010年度合格学校建设实施规划,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益,报市教育、财政部门审核。
(二)严格项目管理。凡是列入合格学校建设的项目都按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的要求进行管理,又要区别不同的学校、针对不同的问题灵活实施。校园规划、立项预算、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工程监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资金管理、预决算审计、竣工验收、档案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的规章及行业标准。工程项目设计由县教育局通过招(投)标或委托符合认证等级的县级或县以上勘察设计单位承担。新建、改扩建项目且投资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项目施工,必须实行招投标,严格实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建设项目保修由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后出具工程项目保修单,并在工程竣工决算后预留一定的工程费用作为保修保证金,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县教育局组织或委托专门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质检和监理,项目竣工时,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验收,并进行专项资金审计。工程项目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以确保工程质量。
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对采购大宗的理化生、音体美、科技、信息技术等设备设施均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实行政府采购。维修加固和校园硬化、绿化等小型工程,教育局会同建设、园林等部门根据学校实际进行,做到安全、适用、够用,不搞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设和装饰。
在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设施利用率的同时,按照年龄结构、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合理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水平。
(三)严格资金管理。对合格学校建设工程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分帐单独核算,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将各级资金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格履行合同,实行按建设进度拨款制度。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减少中间环节,直接支付到经销商帐户。严格资金的预算制度和审计制度,强化合同管理,从严控制建设成本;严禁将上级专款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为他用。
(四)强化督查和监督。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合格学校建设督查小组,常年对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实地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反馈意见,督促政府统筹研究解决。督查及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市相关部门和县人民政府。
下发本年度财政性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加强跟踪检查和协调指导。明确本年度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计划的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并组织实施。基本确定新一轮生态岛建设行动计划。召开县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研究完善2013年度县级机关、乡镇和县属企业考核办法。继续推进本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完成本年度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前期相关工作。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做好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工作。完成2012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工作。确定2013年招商指标并分解落实到各招商主体。筹备县农村工作会议。
产业发展工作
筹划组建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市区开设农产品销售网点50家。出台新一轮蔬菜扶持政策。制定本年度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计划。启动25个150亩以上规模化周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推进3500亩公益林建设。加强绿肥种植管理和评估工作。做好国家级生态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创建的总结工作。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和集体土地流转规范工作。启动50个“三资”管理示范村和3个农村土地流转示范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供水集约化建设,启动崇西水厂前期清障工作和堡镇水厂厂区建设。继续实施新河港、涨水洪、界河等县级河道综合整治和新海中心河、陈家镇琵鹭河等生态河道治理。继续推进2012年度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推进2012年度5000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加快园区建设步伐。继续推进工业园区总部经济园内人民西路新建工程及无名河景观工程。协调推进裕源电子、晋通光纤等落户企业项目建设。完成富盛经济开发区收储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地面资产评估,签订征地包干协议。做好长兴产业基地丹华海事项目、航海仪表仪器项目的入驻选址工作。根据中船重工704所入驻节点计划,做好供地方式确定等前期协调工作。督促待开工企业确定开工节点计划。继续深化海洋科技港项目规划方案。做好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公司组建工作,推进总部大楼建设前期工作,完成浦帆路、层海路二期、瀛湖路、碧庭路土地收储工作,初步完成园区信息化规划编制,着手开始融资准备工作。做好企业申报2012年度县扶持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组织开展2013年度各类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做好走访企业活动各项准备工作。确定本县2013年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和名单。督促2012年度调整项目拆除生产线。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推进明珠湖地区旅游发展概念性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三岛旅游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东滩科旅一体化管理的签约工作。制定2013年自行车嘉年华活动方案策划。启动2013年森林旅游节总体方案策划。针对浙北、苏南地区开展旅游市场推介活动。完成移动短信平台智慧旅游项目建设。完成森林公园二期改造项目设计方案并报批。签订宝岛度假村项目拆迁补偿协议,启动地块拆迁工作。推进明珠湖活动中心项目及森林公园周边建设镇1、2号地块项目建设。配合市商务委进行商业网点规划部分修编和白山羊定点屠宰场规划设置调研。做好2012年农民售粮补贴工作。
城乡建设和环境管理工作
继续抓好2011年度卫片、2012年度巡查和土地例行督察剩余18宗违法用地的消除工作。完成庙镇镇区、新海镇镇区、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区等控规的编制、报批工作。推进陈家镇国际论坛商务区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和附加图则编制工作。加快推进长兴地区开发建设。按照第三阶段的节点要求,继续全力做好中船长兴二期征地动迁工作。继续加快推进陈家镇地区配套商品房建设,6—8期项目施工完成50%,9-13期项目完成施工招投标准备工作。推进陈家镇地区11条道路建设。加快自行车公园启动区建设步伐,完成一期A区项目清障和基础施工。完成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基础施工。按节点计划推进滨江1-4号地块相关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城桥新城商务中心建设。力争完成县档案馆和县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基地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招投标等工作。完成8号地块配套商品房项目的施工招投标。基本完成宝岛路(瀛州路-大道)桥梁工程及路基工程。继续推进崇州路(瀛州路-大道)建设。继续推进看守所、拘留所项目。按节点推进北陈公路和蟠龙公路建设。推进东引路(一江山路—大陈路)、工农路(石岛路—长岛路)、石岛路(大通路—大顺路)等市政道路建设。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做好2012年度村庄改造市级验收工作,做好本年度村庄改造计划向市级申报工作。完成农村桥梁改造(200座)和农村道路建设(约500公里)项目报批和桥梁设计。继续抓好申能燃气电厂、天然气主干网岛管道工程、北部垦区电网改造等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编制完成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工程工可报告,成立项目公司。加快横沙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做好迎接国家级生态县创建验收准备工作。继续推进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做好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总结、科技创新行动项目征集及评审工作。启动电子政务第二批试点单位建设。开展生态科技馆展品展项深化设计。推进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i-shanghai)覆盖建设。开展县社会信用体系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继续推进与黄浦、静安教育合作项目,启动两区优质学校与优质学校结对签约。开展区域“新优质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医教结合”工作。继续推进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创建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校工作,做好迎接教育部验收准备。推进庙镇小学、裕安中学抗震加固工作及新建堡镇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项目。长兴平安小学迁建工程完成开工准备。继续加强乡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运行管理工作,统筹各类优质文化资源对乡镇进行免费配送。提升新城三馆功能,利用“东方大讲坛”、“上图讲坛”、市文联讲座及本地专家学者资源举办好“瀛洲大讲坛”。做好山歌、鸟哨、灶花等三个项目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工作。推进县博物馆基本陈列调整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立项工作。做好民间博物馆建设的引导和服务工作。启动首届市民文化节相关活动。完成2013年环岛女子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和2013年国际自盟女子公路世界杯赛事相关筹备工作。推进社区健身房、健身点、灯光篮球场、百姓健身步道等体育健身设施项目建设。启动编制200公里自行车健身绿道布局与修建规划。完成“百万市民体育大联赛”本县工作方案。编制体育中心修建性详细规划。加快实施县体育场馆整体改造维修工程。开展体育服务下乡、进社区活动。完成高级教练员引进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与新华医院签订新一轮三级医院建设协议书。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做好卫生部评估验收准备工作。完成县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建成本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推进县第二人民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工作。制定并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二期规划方案。继续推进居民签约就医工作。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加强孕产妇全覆盖孕情监测和妊娠风险预警评估工作。
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工作
继续推进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工作。制定2013年提高农保养老金标准方案。妥善处理被征地农民落实社会保障相关工作。加强对企业裁员和劳务派遣的规范指导,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恶意欠薪、欠保及业主逃匿等严重违法行为,及时化解因欠薪等原因在春节期间引发的。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的帮困送温暖和走访慰问工作。组织开展节日期间的双拥活动。做好示范、模范、和谐居委会、自治家园考核验收工作。启动实施9家政府办养老机构达标建设工作。做好冬季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完成县残联换届工作。结合历年新增廉租家庭实际情况,研究调整新的补贴标准,做到“应保尽保”、“愿配尽配”。继续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供应工作。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长兴产业基地配套生活区一期单位租赁房建设项目抓紧竣工。加快长兴产业基地配套生活区二期单位租赁房和陈家镇一期公租房项目建设进度。继续加快推进2012年旧住房综合改造和售后公房改造工程以及东平、新海两镇2012年平改坡工程。做好市“两会”和全国“两会”期间以及春节期间稳控劝返工作。召开全县工作会议。召开县2013年度人口管理工作会议以及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延伸点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研究制定本年度本县图像监控系统及高清车牌识别系统建设规划。推进本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研究制定2013年度本县消防实事工程项目及建设计划。组织开展全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排查工作。研究制定本县非法客运整治工作方案,继续加大对本县2个“零容忍区域”和1个重点地区非法客运的整治力度,确保客运市场平稳可控。制定并下发2013年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和县食品安全(2013-2015年)行动计划。召开2013年县食品药品工作会议。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工作检查。继续抓好食品摊贩规范化管理、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专项整治、农村自办酒席保险制度试行、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等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建设有关工作。继续推进拆违工作,制定新一轮拆违止违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