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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时间:2023-06-06 09:01: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1篇

农业大国,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是什么?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疑问文章。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国一直以来就是农业大国,从古至今,我们在华夏的黄土地上生存繁衍,到现在国家也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农民合作更是将成为主力军!我国的政府也出台了不少的政策,其中就有农业专业合作社

一、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

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要开展经营活动。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又是一种互的经济组织,不同于公司等其他企业,所以必须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主要围绕合作社成员的需求进行,交易对象主要限于本合作社成员。如以养鸭为主要成员的合作社,就应当以加入本合作社的养鸭农户为主要交易对象,而不能以附近工矿区的居民为主要交易对象。

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围绕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必须围绕成员的特定需求开展经营活动,即满足成员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有关需求。总的来讲,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具体来讲,不同的专业合作社,应当只提供本专业方面的服务,如以茶叶种植为主要成员的合作社,就应当围绕茶叶种植过程中的茶苗、肥料、茶机具、茶产品加工等开展经营活动,而不应当开展与茶叶种植无关的经营活动如商品房开发、销售等业务。

二、成立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三、遵循原则

(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五)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以上知识对于“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是什么”问题的解答。

第2篇

一、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经营制度不规范、不完善。一是《合作社章程》的建立和执行不规范。多数依照农业部示范章程建立,流于形式,合作社成员对章程内容不理解,有的合作社写一套做一套。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即使有也流于形式,没有切实履行章程规定的职责,日常活动不正常,没有按章程规定正常开展活动,有的成立之后一年连一次活动都没有,合作社成立后基本处于松散状态。有的合作社在决策权力有家长式作风,没有体现决策民主,农户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多数专业合作社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甚至有的连基本帐目都没有。

2.缺乏管理和技术型人才。目前合作社的牵头人,大多是一些农村能人和专业户,多数属于传统农民,学历不高,缺乏专业知识。而且,由于农业是弱势产业,许多专业和技术人才并不愿意投身合作社,因此缺乏专门的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技术上也存在着不少制约,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指导,大部分合作社没有能力实施标准化生产,直接影响到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3.组织运行机制不规范不健全。尽管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在其章程中规定了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理事及理事长的职责等内容,但在实践中,组织内的责权利并不明确。实际运行过程中。合作经济组织的最高和最终决策权往往集中在依托组织和少数“能人”那里。社员大会多流于形式,而专事监督职能的监事会则成为摆设甚至有的根本就不设置。

4.政策引导扶持不够,宣传力度不大

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农民是一个弱势群体。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就显得先天不足,其发展也需要一个艰辛的过程,需要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给予更多的政策引导与扶持。但由于对农村专业合作的认识不够,宣传力度不大,缺乏引导,有的农民根本不清楚专业合作组织的概念,主动参与的意识较差,影响了协会的正常发展。同时,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地位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对专业合作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二、促进农民合作组织的对策

1.提高认识,加强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是主体,但并不意味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仅仅是农民的事情,各级党委政府应关心、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的观念,切实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做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载体和加快农业现代化的一项战略措施来抓。各级农业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做好日常工作。同时,要注重对合作社的指导和监管,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促进增收的思想观念,改变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的思想。改进管理方式,改善服务态度,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加强业务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提供政策咨询,搜集市场信息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全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2.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在用好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资金的同时。尝试利用财政扶持资金为组织创造有效的贷款担保机制。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纳入执行政府农村经济政策目标的组织体系中,在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以及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等方面优先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重要的实施载体。主动创造机会发展壮大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典型示范,逐步推进。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分类指导、典型示范、逐步推进。一是对基层供销、农技等部门兴办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专业协会在吸收农民入股的基础上进行股份制改造,使其成为股份制专业合作社;二是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改革后的粮食购销企业、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农产品经销大户、农村经纪人领办专业合作社;三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自律。

4.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级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信贷支持,在各种贴息贷款项目和小额贷款上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倾斜,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资金缺口,妥善解决农民生产资金贷款难的问题。同时,在组织领导、典型培植和推广、考核奖惩等方面出新招、求实效、下工夫、努力形成推进合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第3篇

一、基本情况、合作社各年发展情况。到6月底,我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社29个,从登记时间上分:2009年登记的10个,占总数的35%,2008年登记的14个,占总数的48%,2009年登记的5个,占总数的17%。最早在工商登记的木兰乡烟草生产专业合作社,登记时间为2009年7月19日。

1、合作社在各产业中的分布情况。29个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方面13个(白莲4个、烟草2个、果业4个、花生1个、红薯1个、油茶1个),占总数的45%,养殖业方面12个(生猪养殖7个、蜂业3个、肉牛养殖1个、水产养殖1个),占总数的41%,农机服务4个,占总数的14%。

2、合作社注册资金情况。各类合作社共有注册资金1055.85万元,其中现金994.34万元,实物折款62.79万元,实物折款主要是4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最多的为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达300万元,最少的为0.5万元,平均36.40万元。部分组织成员出资数额极少,难以开展经营活动。

3、合作社社员规模情况。各类合作社目前共有社员832人,合作社平均成员为27名,30人以下组织共19个,占组织总数的65.5%,人数最多的组织为113人,赣江源蜂业合作社在08年是曾拥有社员人数为86人,目前成员减少很多。全县合作社共有农民成员815名,占成员总数的97.8%,非农民社员17名。每个合作社农民成员都在81%以上。

4、合作社章程制度建设情况。多数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结合实际制定了本社章程和相关制度,如财务社务公开、股金管理、资金管理、盈余分配、生产资料供应折让、社员产品交售、开支审批、现金存款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财务监督、公文和档案管理、学习培训等制度。章程制定程序比较规范的合作社占52%,章程内容比较完善,切合实际的占44%,重视章程和制度在日常管理中的作用,执行较好的占35%。

5、“三会”建设及民主管理情况。30人以上的组织(10个)三会组织健全,三会活动较正常,基本能做到大会2次/年、理事会1次/季、监事会3次/年。理事会、监事会配合较默契的不多。多数组织议事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权制度,实行附加表决制度组织暂时还没有。民主管理做得较好的组织不多,有些组织理事会内部较民主,但社员大会作用发挥不够。

6、合作社服务情况。实行了信息、培训、技术指导、农资供应、产品销售综合服务的合作社19个,占总数的66%,实行单一服务,如加工或产品销售的组织10个,占总数34%。服务内容,有提供“九统一”(统一对外承揽生产订单、统一按规划要求组织生产、统一购进农资、统一良种供应、统一农事安排、统一技术标准和培训、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调剂劳力和大型生产用具、统一品牌和包装)服务的,如烟草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有提供“五统一”(统一供应良种兽药饲料、统一执行无公害养殖技术标准、统一疫病防治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产品)服务的,如养殖类合作社;还有农机专业合作社所提供的“五统一”服务(统一提供农机配件、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承揽耕作事务、统一调配农机耕作、统一耕作价格和结算)。服务效果较好的组织有12个,服务效果一般的11个,服务效果较差的6个。多数组织的服务,如木兰的烟草合作社、珠坑的红薯淀粉合作社、华丰畜禽合作社等较好地促进了成员的规模生产,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有效提高了产品产量和品质,大幅度提高了成员收入。

7、经营及利润分配原则情况。目前经营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的组织仅1个,多数经营收入30万元以下,市场获利低。利润分配多数组织按章程规定只提取了10%的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益金的占多数。

8、财务管理情况。多数组织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都有兼职的财会人员,均按农业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记帐和核算。但财务报表不及时,报表质量不高。

9、带动农户情况。全县合作社带动农户7596户,带动方式以合同制、合作制方式为主。

二、好的做法近几年我县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好的做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重视发挥农民的源动作用,促进组织自我发展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过程中,我县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和选择,全面体现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宗旨,紧紧依靠参与者的才智及市场资源,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把专业合作社真正办成多数社员说了算,多数社员得实惠的组织。为激活、保障农民的主体作用,主要采取了以下有效措施:一是营造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良好环境。把合作组织知识宣传列为新村抓点工作组的考核内容,把合作组织知识培训作为新农民培育的培训内容,把参观成功合作社列为对乡镇考核、对每个合作组织考评的重要内容。近三年我县一直重视组织参观,采取县乡统一和各合作社自行组织参观相结合的办法参观县内外好的合作组织,如,一直坚持的“万名群众看新村”活动,都把示范性合作组织列为活动的必看点,一些合作社还自行组织社员外地参观。二是鼓励农民参与。如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三年来对验收合格的烟草合作社每年给予30元/亩的扶持,其中15元/亩给予参加烟草合作社农户的生产补贴。三是在组织内部建立参与管理的保障机制。指导合作组织建立了一系列的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制度,明确了“三会”议事范围和步骤、参与对象、议事规则等问题。有效保障了社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开展合作组织优秀负责人评选活动。通过这些措施激发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实现了专业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2、重视发挥干部的拉动作用,促进组织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干部,特别是业务主管部门干部、乡(镇)村干部的作用,有利于推动专业合作社的全面发展。为此,我县在抓好合作组织知识培训的基础上,把发挥业务主管部门、技术服务部门和乡村干部的作用作为抓好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着力点:一是鼓励技术服务部门干部牵头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办得较好的专业合作社基本上有技术部门干部担任合作社的理事长或监事长,如珠坑乡红薯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就是乡农技站退休的返聘人员、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是县兽医站副站长。二是推行“2+1”帮扶模式,即一名县、乡(镇)主要领导和一名业务骨干帮扶一个合作组织,把业务部门和乡镇新村办熟悉合作组织业务的干部安排到合作组织中结对帮扶。要求帮扶干部当好“宣传员”,把合作经济组织知识、政府扶持政策宣传到合作组织中,宣传到各村小组和农村专业大户中,增强农户参与的自觉性;要求干部当好“指导员”,在组建、股金设置、制度建设、内部管理、经营运作、利益分配、民主理财、民主管理、开展统一服务等方面给予精心指导,增强合作组织建设的规范性;要求干部当好“协调员”,协调各相关部门或组织,解决合作社在组建或运转过程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如办公场地、经营人才

、税收减免、资金融资、品牌建设等问题,把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求干部当好“监督员”,监督合作组织合法经营和资金的正确使用,维护其合法权益,杜绝侵占、挤占、挪用、平调合作经济组织财物的事件发生,对合作经济组织损害成员利益的错误行为予以纠正,增强组织运作的合法性;要求干部当好“服务员”,帮助合作经济组织分析预测市场,捕捉有效市场信息,拓展服务功能,降低经营成本,开拓市场,树立品牌,提高效益,增强组织经济实力和市场获利能力,增强组织服务的高效性。三是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指导服务作用。县新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经常会同小组成员单位专业人员深入组织精心指导,现场办公,为合作组织解决困难。部门指导和干部的帮扶,有力的促进了合作组织全面发展,提升了合作组织质量。

3、重视扶持政策的驱动作用,促进组织持续发展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有助于推动合作社的发展,扶持力度大,农户参与组织的积极性就高,合作组织发展速度就快,组建的质量就好。为促进合作组织持续快速发展,我县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出台了八项推动合作组织发展的扶持政策,如继续从县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切块安排5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合作社建设;免费为合作社办理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合作社办理农产品运输、检疫证明实行减半收费;对已登记且有固定办公经营场所、有实际运作的合作社,给予3000元开办补助经费;被认定为县级示范性组织的专业合作社,给予3万元扶持资金;对新获得省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10000元、15000元的奖励;对合作社优先承担项目实施,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生产用电优惠收费等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和落实为合作社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4、重视示范培训的促动作用,促进组织规范发展一是抓示范带动。把建设示范性合作经济组织列入了对乡镇、县直农口单位的考核内容,要求乡镇或相关单位年内负责抓好一个达县级标准的示范性组织建设,制定了《**县县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标准》。要求每个组织高标准做到“十有”:有登记证书、有固定办公和营业场所、有含该组织名称的标牌、有单独的银行开户帐号和组织公章、有必要的办公培训经营用具、有经全体成员讨论通过的章程和明确的服务职能、有规范运转的三会机构及办事机构、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财务账簿和成员账户、有自已的商标品牌、有记录完整的会议记录薄。通过规范化建设,有效提高了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如**县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在较短的时间内完善了组织的软硬件设施,成功实现了与社员、生产投入品企业、产业化龙头对接,全面开展统一服务,到6月底实现销售收入1950万元,利润21万元,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抓培训促动。干部、农村能人及农户对合作组织知识知晓程度直接影响合作组织发展,近三年我县统一举办合作组织知识培训班6期,系统培训了干部、合作组织成员2000多人次。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了业务知识,解决好农民不懂合作组织为何物,干部不懂如何指导、服务合作组织建设,合作组织负责人不懂如何管理运营好组织等影响合作组织发展的突出问题。

5、重视督查考评的推动作用,促进组织平衡发展。针对我县合作组织建设乡镇与乡镇之间重视程度不一,发展不平衡,组织与组织之间进展不一样的情况,我县充分利用督查考评的手段促进乡镇之间,组织之间平衡发展。一是充实年终综合奖评选条件,完善单项工作考评细则。对年终组建新经济组织不达标的乡镇,不能参与综合奖的评选。单项工作考评细则对年内新组建的组织考评实行上半年与下半年区别计分,增加了对示范性组织建设及干部帮扶的考评内容;二是定期调度和不定期开展督导。每次的全县新农村建设调度会及每次的新农村建设综合督查均有新组织建设情况通报。平时一般性督导侧重于对每个组织在软硬件建设及开展服务情况等方面的具体督导。这些措施较好地解决了在新农村建设中乡镇对新组织建设重视不一,进展不一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一些合作社建社目的不纯。有的合作社是基层为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一手炮制出来的,目的是应付新农村建设检查,有的是为了套取扶持资金,有的是养殖户为了减免工商税收和享受优惠政策成立的。不纯正的目的必然导致形式办社,合作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1、现有的专业合作社规模偏小。30人以下的组织占65%,经营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组织占多数,而且这些组织做大的希望渺茫,对市场的影响力极为有限,带动社员增收的能力也不强。社员的出资数额小,有些合作社收购社员产品的资金都没有,难以有效开展经营活动。

2、农民合作素质低。加入专业合作社的意愿不强,小农意识仍很严重,普遍缺乏大局意识,社员议事意见难以统一。一些不愿加入合作社的农户主要对合作社的管理不放心,怕麻烦。

3、合作社人才缺乏,严重影响组织活力。在农村,具有公平公正、无私奉献、甘愿为众人服务的思想品德和兼具懂经济法规、熟悉市场规律、善经营管理素质的带头人少之又少。有些带头人有前者品德又没后者能力,有后者才干又没前者品德,致使多数合作组织缺乏活力。

4、合作社的民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章程、制度要进一步充实、完善,章程、制度管社的意识要进一步强化,“三会”议事要按章程规定进行。合作社资金(包括股金)管理要民主,资金运行要透明,利润分配要合理和规范。

5、合作组织知识宣传普及不够,效果不佳。当前干部、群众包括合作社成员对专业合作社知识的缺乏是影响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工作建议、要搞好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实现土地向种养能手集中、向合作社集中,促进农业产业的规模化生产,为加快专业合作社发展奠定坚实的产业基地和发展基础。

1、把培训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把人员培训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合作思想、合作原则、合作技巧、财务管理、信贷和投资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培养一批有合作思想、懂得如何指导服务组织发展的领导干部和具体管理合作组织的负责人,增强基层干部和合作组织有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进一步加强专业合作社的民主建设。规范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确保大多数人的利益。防止滥用民主、极端民主,贻误时机,影响工作效率。防止负责人独断专行或理事会少数人说了算,以致决策失误,损害多数人的利益。

3、适当提高合作社的社会地位。将适合合作社执行国家的部分支农政策交由合作社落实。在各级人大、政协机构中安排适当代表或政协委员名额给合作社负责人,让他们能代表成员参政议政,提高其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以此激发农村更多的能人参与合作事业,带领众人实现共同致富。

第4篇

关键词:浅析 农民合作社 发展 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以来,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数量激增。至2012年底,蛟河市登记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有318家,注册资金达2亿多元。笔者通过调查了解发现,大多数合作社在发展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离规范标准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就目前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最基本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成立目的不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目的是成员以合作的方式,生产、销售同样的产品,联合采购生产资料和开展技术服务,通过合作来形成相对大的生产经营规模,加强自己讨价还价的能力,提高产品销售价格,降低生产资料采购成本,更方便地获得技术服务,从而增加农民收入。但目前有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成立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成员间联合互助,有的是为了有机会获得政策补贴,有的是为了避税,有的仅仅是为了完成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这些合作社注册成立后并未开展相关合作业务,而是成了一此“空壳社”。

2、成员出资不真实。成员出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从事经营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只需向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即可,无需其他机构的验资证明。这样就给成员虚假出资造成了可乘之机。虽然法律没有设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最低出资额,但是有的合作社为 了追求发展规模,私自做大注册资本,然后分摊到每位成员身上,编造成员出资。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申办过程中,没有真正按照章程的规定向成员筹集资金,只是在成员出资清单上标明每个成员的出资额,有的甚至找人代替成员在出资清单上签名,形成虚假出资。

3、成员联系不紧密。农民加入合作社是要解决在独立的生产经营中个人无力解决、解决不好、或个人解决不合算的问题,是要利用和使用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所以成员应当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这既是成立合作社的目的,也是成员的一项义务。但在实践中,成员与合作社的联系并不十分紧密,出资不拿钱,开会不到场,尤其是在进行生产资料及农产品购销交易时,见利就上,无利则退,根本无视合作社章程的约束。没有交易,合作社就体现不出互助合作的优越性,成员间还是一盘散沙,专业合作有名无实。

4、财务管理不规范。由于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多少经营活动,如果专门聘请有资质的会计人员就会增加管理成本。加之合作社的理事长多数是农民,缺乏财务管理的概念和意识,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几乎是空白。多数合作社不记账、不编制会计报表、没设置成员账户。有的合作社只记收支“流水账”,有的合作社虽然有会计账,但没有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记账。合作社的管理人员依旧用老办法结算收支,钱货两清就算了事,没有制作和保留原始凭证的意识。从而导致没有完整的会计资料,收入支出不能及时入账,无法起到会计应有的核算和监督作用。

5、民主管理形式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自愿和民主的经济组织,各位成员在组织内部地位平等,并实行民主管理。然而对于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管理不过是停留在章程中、形式上。有的合作社一年也不开一次成员大会,重大事项也不经成员讨论决定,理事议事和监事监督职能基本上是形同虚设。有的合作社主要是以家庭成员出资,合作社的经营运作、利润分配往往是理事长一人说了算,成了典型的“一人合作社”,没有依法体现“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的宗旨。

以上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最基本问题。各级(尤其是县级)工商、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规范发展,良性运营。

1、把好注册登记关口,避免虚假注册。工商部门应加强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人和成员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审阅登记申请材料时,注意审查成员出资清单的出资结构是否合理,成员签名盖章是否有问题,是否有多人代签的痕迹。必要时可通过成员联系方式抽样电话询问成员是否真实入社和出资。

第5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施行。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生事物,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一种新型的农村生产经营方式。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扶持这一新生事物过程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通过对有贷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走访调查,我们发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给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过程中存在一些认识和操作方面的误区,亟待改进。

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性,谨防“空壳社”。东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2009年开始广泛成立,目前已达115家,并有加快发展的态势。但由于一些合作社的办社目的不明确,在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出现了名不副实的“空壳社”。这些合作社虽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但提供的登记材料却严重失真,没有固定的生产办公场所,注册资金弄虚作假,会员数量及构成与实际不符,组织机构、章程、财务管理不健全,不具备正常的开业条件。这种披着合法外衣的有名无实的合作社,其成立的目的就是获取国家优惠政策补贴,套取项目资金和银行贷款,其行为已严重影响到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安全。因此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密切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合规性,在积极支持正规合作社经营发展的同时,坚决将披着合法外衣的“空壳社”阻隔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体系之外。

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效性,慎防问题严重无发展前景的合作社。尽管大部分合作社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大会等必要机构,但由于成立时间晚,经验不足,不少合作社在具体运作和发挥效能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合作意识淡薄,缺乏为社员服务精神。部分合作社合作意识淡薄,会员参与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合作社管理层没有从维护会员的共同利益出发,在生产加工、销售、运输、贮藏等各个环节为社员服务的意识较差。有的合作社成立的目的不纯,更有甚者还存在着乱收会员会费、增加会员各种费用支出、挤占会员贷款的问题。缺乏实质性的民主管理,内控制度不完善。部分合作社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缺乏公开性、透明性,社员对许多重大决策不知情,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很难起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目的。合作社章程制订不规范,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不清,会员权利、义务不明;组织机构不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大会流于形式,不能在日常管理中正常发挥作用;财务管理不健全,部分合作社财务管理滞后,业务人员缺乏,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不高,不能完全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机制欠缺,导致经营运作和管理的随意性较大。盈利模式和盈余的分配方式存在不足,部分合作社利益分配混乱,股金分红和利润返还随意性大,不能按成员的出资额、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进行盈余分配。有的合作社对成员不进行利润二次分配,损害了社员的利益,严重挫伤了广大社员的积极性,阻碍了合作社的长远发展。上述问题,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的有效性大打折扣,盈利状况和发展前景受到影响,这必将给中小金融机构带来信贷风险。

防止农民专业合作社挤占挪用会员贷款和变相套取银行贷款。从我们对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情况看,存在着部分合作社挤占会员贷款和变相套取银行贷款的现象。如某养鹿合作社,前身是以养鸭为主的村集体组织,在前些年套取银行贷款后,养鸭产业化为乌有,现在摇身一变又成了养鹿合作社,而银行的养鸭贷款成了呆死账。该合作社现已取得部分银行贷款,还要银行增加信贷支持。我们调查中发现,至少有四分之一的合作社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挤占会员贷款和变相套取银行贷款的问题。

面对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在积极扶持的同时,也要审慎发放贷款。一要做好贷前调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合规性及运作的有效性进行严格贷前调查,包括对成立的合法性、运作的合规性、发展前景、诚信状况、市场风险等进行详细的贷前摸底调查,对不具备规定条件的“空壳社”、有严重问题的合作社和变相套取银行贷款的合作社要坚决排除在外。二要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成立或聘请相应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贷前信用和市场风险评估,对不具备实力、不诚信的高风险合作社不给予贷款。三要严格把好审核关,成立专门的合作社贷款审核机构对合作社贷款进行审核,只对符合条件又有发展潜力的合作社给予贷款支持。四要做好贷后检查和后期帮扶工作,积极防范贷后资金风险。五要树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典型,对有一定实力、合法合规经营、内部管理完善、运行良好、有发展前景的合作社在信贷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以点带面,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作者单位:辽源银监分局东丰办事处)

第6篇

关键词:农机专业合作社;经济效益;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3-0000-01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近几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农业的投入,随着农村土地承包、大批农村劳动力转移等现象的发生,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现就赤峰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做一些探讨。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存在的意义及现状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以农机服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遵循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为合作社成员和其他个人或团体提供服务的组织。

合作社按照《章程》在理事会的基础上,实行社长(理事长)负责制,组建业务、生产、管理、维修、培训、财务等内部管理机构。采用统分结合的办法进行管理,统一生产资料采购、统一生产作业安排调度、统一培训及机具保养、统一销售;单机作业成本核算,按作业量和作业质量计算报酬,多劳多得,奖罚分明。按股分红,按劳取酬。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农村劳动力越来越短缺,将来谁来种田已经成为农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农机专业合作社有效地把机械、资金、技术、人力、耕地和市场等资源结合在一起,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生产,有效地促进劳动力转移,成为将来农田作业的主体,为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提供了保障。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产生推动了种植业结构调整。农机合作社引领了规模化经营,可以向客户提供品质统一的高质量农产品,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龙头企业更愿意将生产基地安排到合作社经营的土地。合作社农作物种植结构向经济类转移。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产生促进了农机化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了土地的标准化生产,使农牧业经营体制得到了创新。农机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效率,主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机具。赤峰市不断加强农机经济合作组织的科学、规范、健康化建设。推动多样化创建、规范化运营、市场化服务、产业化经营。至2014年底目前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已达到248家,入社社员6478户,拥有机具16011台,从业人员8363人,服务农牧户133049户,资产总额达44718万元,承担着全市597万亩耕地的机械化生产作业任务。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维修车间面积达1.36万平方米,机具场库棚面积达到了8.91万平方米。帮助农机合作社引进先进农机化技术与农机装备,提高农机合作社全程机械化作业能力。

合作社在经营方式上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租地,以一定的价格租种农户的耕地;二是代耕代种,农户耕地不入股,但交给合作社管理,农产品归农户,农户交一定的费用;三是单一作业服务,如耕、播、收等按亩收费;四是跨区作业服务,统一组织社员到外地开展机械化生产。引导农机合作社大力开展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逐步达到生产机械化、作业标准化、灌溉自动化、经营规模化、效益最大化的园区现代化建设目标。

二、农机经济合作社经济发展构想

农机专业合作社主要为本社社员服务,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有限,但可以通过逐步发展壮大,为更多的农牧户服务,从而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主要发展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培养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壮大,逐步向农机合作社转化。积极发展农机大户、农机协会和农机合作组织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加强培育,规范管理,创新服务,逐步整合,条件成熟的,逐步过度到农机合作社。逐步形成以农机合作社为农牧业机械化发展主体的局面。

(二)落实有关扶持措施,强化农机合作社建设。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落实税费等方面政策优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性保险等政策要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利用阳光工程等项目尽量减免农机专业合作社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费用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检验等费用。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各种项目,将合作社作为实施各类农机专项和基本建设、科研推广项目的重要主体。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投资农机专业合作社,逐步建立起国家扶持、群众自筹、集体入股、银行贷款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制订多种培训形式,培训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门人才。建立农机合作社内部和农机合作社与农牧民之间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三)合理布局,避免交叉。我市耕地面积2000万亩,除坡耕地及目前不便于开展机械化作业的经济作物面积外,可利用机械化作业的面积达到1200万亩,为适当保持发展空间,农机合作社应发展到600个以内,随着合作社的发展,逐步进行合作社合并,并吸纳其他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组织加入到农机合作社,将来稳定在500个左右,可以基本上实现机械化作业全覆盖。

(四)多种组织形式发展。通过多年探索,主要形成了以下三种组织形式发展。即:龙头企业牵头与农机户、农户有机结合式;农机大户之间的有机结合式;基层组织(农机站、村委会)牵头与有机户、农户的有机结合式。

(五)严格规范管理,建立合理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要求,合作社按照企业运作模式成立各种组织,制订出行之有效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使农机合作社在运作中有章可循。建立与耕地所有者合理的利益衔接机制,松山区金秋农机合作社在耕地租赁方面按市场化运作,与农民签订了亩玉米基础产量1600斤、付农民租金400元,亩产量超出部分按农民七、合作社三的比例分成的合同,防止出现了农民因合作社收益高而抽回耕地的问题,保证了合作社规模化经营的连续性。

第7篇

[关键词] 农民合作社 特点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S85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3-0045-01

近年来,安丘市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培育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的重要举措来抓,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和政策扶持,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合作社涉及领域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渔业等多个产业,并不断发挥组织载体优势,建立规范化农业种植基地和养殖场,对内有效组织农业生产,对外统一农产品质量和价格,为促进农民增收、发展现代农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1 基本特点及发展趋势

1.1 合作社发展模式呈现多样化。按照“谁有能力谁领办、谁有意愿谁参加、谁能办好支持谁”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多主体创办,形成了村组干部领办、能人大户带头、龙头企业带动、涉农组织引导等多种形式。在安丘产生了五种合作社模式,一是村级组织牵头型(村级组织+合作社+农户)。二是专业大户带头型(专业大户+合作社+农户)。即由种植、养殖大户带头,将从事专业生产或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合作社。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企业+合作社+农户)。即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企业和农户共同参与创办合作社。目前我市合作社已从过去的生产资料供应、生产技术服务等单一内容,向开展统一服务、组织标准化生产、品牌营销等领域拓展,已基本覆盖农业生产各个环节。

1.2 合作社内部管理趋于规范化。农业管理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从完善制度和指导服务入手,指导合作社规范运行机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引领和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组织开展示范社创建工作,累计创建了国家级示范社5个、省级示范社19个、市级示范社65个,安丘市示范社160个。同时,指导合作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断完善合作社利益分配机制,有效地保护了农民成员的合法权益。目前,各地合作社在民主管理、利益联结、系统服务、盈余分配和运行管理机制等方面逐步健全完善,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1.3 合作社经营方式实现可持续性。发挥合作社“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组织优势,围绕提高经营服务功能,发展主导产业、推行标准化生产、打造产品品牌、提供有效服务、增加社员收入等特点。目前,多数合作社都是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实行了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和一体化经营,加快了农业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壮大。真正发挥了“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片经济、富一批群众”的作用。如石埠子镇南王庄草莓,保国山樱桃、辉渠的小米、凌河的蔬菜等,主要是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而发展壮大的,有效地加快了“一村一品”、带动了“一乡一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竞争力的提高,据测算,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与非成员农户相比,年人均纯收入通常高出15%左右。

2 当前农民合作社面临的突出问题

2.1 管理不够协调,指导力量薄弱。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对合作社登记前必要的辅导备案程序均未作出明确规定,业务主管部门在开展指导服务上缺乏主动权,难以有效地履行监管服务职责,致使一些合作社有名无实,成立之后没有发展活力,对合作社享受政策扶持、促进长远发展留有很大隐患。各级合作社指导服务机构尚未健全,指导人员少、经费匮乏、缺少服务手段等。

2.2 合作社规模小,带动能力弱。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但规模不够大,组织化程度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与商标注册和三品认证很不适应,有数量,没质量,重发展,轻规范的现象存在。有的由少数人操作,缺乏带动性,甚至名存实亡。多数合作社仅限于村组范围内的农民合作,成员数量少,业务多限于生产技术和信息服务方面,真正开展农产品加工的少,合作层次低,服务功能较弱,市场竞争实力不强,辐射带动能力有限。在类型上以种植、养殖和地方特色产品为主,农村二、三产业有待拓展。

2.3 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规范化运行水平较低。相当一部分合作社在制度建设、民主管理、会计核算、利益分配等方面,与法律法规要求差距较大。一些合作社章程不符合实际情况,内容不具体、难操作;有的章程虚置,不按章程办事。在管理上不够民主,有的“三会”虽然建立但不按规定履行程序,存在大户决策小户跟从的现象;有的监事会或执行监事履行职责难,甚至形同虚设。合作社内部分配机制不够完善,许多合作社没有实行盈余返。有的合作社产权不明晰,只设流水账,没有依法开展正常的会计业务,“政社”不分,合作社从整体上还没有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3 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第8篇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引导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壮大生产经营规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产品安全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全面提高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努力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和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组织载体。

(二)总体目标。围绕蔬菜产业发展,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年全县发展优秀蔬菜专业合作社8个,做到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好、竞争能力强、服务措施全、带动农户多、社会效果好,从而更好地带动全县的蔬菜发展。

二、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的目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合作社组织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品牌建设,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示范社建设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成员民主管理水平。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办社,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为范本,民主制订本社章程,确定合作内容、利益分配、民利等内容。通过开展这一行动,切实提高成员民主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活力。

(二)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统一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供应,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广泛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相关技术规程的培训,加强生产信息监管,使成员的标准化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三)加强品牌化建设,建立健全良好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提高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或使用注册商标,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产品市场、超市等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大农超对接力度,积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有关农交会、农展会等营销活动,逐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通过开展这一活动,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主要用于支持示范合作社。通过开展评选优秀示范合作社和项目资金竞争立项活动,主要支持农业标准化建设和科技推广,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农产品加工、仓储、销售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产品包装、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农业机械、农产品运输设置购置,信息服务,人才引进和信贷贴息等。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三)开展培训教育。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做好农村经纪人“阳光工程”培训,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门人才。

(四)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大力开展合作社宣传推介工作,及时收集和合作社农产品价格、市场供求、科技服务等信息,主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搞好服务。积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加大农超对接力度,支持和鼓励合作社与大型超市、物流或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销售网络。

四、组织实施

第9篇

关键词:察布查尔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12月17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致力于农民增收致富的一种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产物,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孙浩杰运用合作博弈理论分析了我国农户非合作的原理和现实原因,进而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了促进农户合作的现实途径,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机制的现实情况做出了合理的解释。一些西方学者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也认为“产权不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只有由物的存在和使用引起的人们之间一些被认可的行为关系。”产权分配格局具体规定了人们那些与事物相关的行为规范,每个人在与他人的相互交往中都必须遵守这些规范,或者必须承担不遵守这些规范的成本。这样,社会中盛行的产权制度便可以被描述为界定每个人在稀缺资源利用方面的地位的一组经济和社会关系。

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合作社的部分财产和劳务存在产权没有清晰的界定情况,因此容易引起合作社的收益分配矛盾和投资激励缺乏等问题,这会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本文根据察布查尔县实际调查数据和成功案例,分析察布查尔县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各部门职责、机构管理、资金管理,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对察布查尔县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为察布查尔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今后的长远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一、察布查尔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察布查尔县位于新疆伊犁州的边陲,是全国唯一以锡伯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县,发展比较缓慢,全县总面积为4,485平方公里,总人口18.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14,360人。

成立于2005年8月24日的良繁场食用菌合作社是察布查尔县最早的合作社。从2007年开始,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每年新成立的合作社在6个以上,其中2008年和2009年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3个。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达1,601个,其中农民成员数1,594个,辐射带动农民11,096人。201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达1,629人,其中农民成员数1,610人,辐射带动农民10,893人。2012年合作社成员数达1,645人,其中农民成员数1,630个,辐射带动农民12,000人。察布查尔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带动的辐射人口增加最快,2010~2012年增长率为7.53%。2010年底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3,695万元,返还成员总额为667.3万元。

察布查尔县农业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是如此。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37个,主要是蔬菜、水稻、红花、棉花等专业合作社;从事畜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6个,其他如林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服务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个(其中农机服务4个)。有注册商标名称的专业合作社5个,有三品认证的专业合作社5个。

二、察布查尔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功案例分析

(一)蒙霍尔村蔬菜合作社基本概况。察布查尔镇蒙霍尔村位于县城以南5公里处,交通条件优越,区位优势明显。全村现有村民306户、1,512人,全村耕地面积6,600亩,以水稻、蔬菜、棉花、甜菜等农作物为主要生产对象。由于长期种植温室大棚,多年来蒙霍尔村村民积累了丰富的蔬菜种植成功经验,成为他们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的一个基点。全村蔬菜种植面积已达2,400亩,种植品种不断丰富,经济收入逐年增加。

2007年蒙霍尔村蔬菜专业合作社被察布查尔镇人民政府规划为蔬菜种植发展基地,在资金和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扶持,推进产业化发展的进程,带动全镇蔬菜发展。2009年在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下,已有500余户菜农加入合作社。

(二)蒙霍尔村蔬菜合作社运行机制

1、合作社的管理机构。从农民社员中选举一些懂技术会管理、在农户中有一定威望的农户推举为理事会或监事会成员,对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营销渠道、技术改进等方面负责。监事会监督理事会在种子采购、蔬菜销售、生产要素分配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工作。由于在同一个村内,联系比较方便,便于解决临时出现的问题,而重要的决策开会进行讨论解决。

2、合作社的服务内容。举办种植技术培训班与现场观摩会发放技术资料,科技人员现场指导等方式,提高菜农科学种植水平。特别对新种植户和少数民族种植户、贫困户进行手把手的技术指导重点帮扶,与农户建立产前、产中、产后的联结关系。参加蒙霍尔村蔬菜合作社的农民社员可以获得合作社提供的无偿或低偿服务,可以提高农户的收益率。2009年专业合作社组织5次培训班,培训人数达545人次。此外,利用多媒体播放了5场录像片,让菜农更直观地掌握无公害蔬菜生产栽培技术,提高栽培水平,从而提高生产效益和增加经济效益。

3、利益联结方式。采用合同契约联结方式。以合作社为龙头,从引种开始即与农户签订合同,采取全程技术监管、统一收购,以公司+合作社+社员(农户)的方式全部收购。合作社与供销社成立的进出口公司签订收购合同,菜农与蒙霍尔村蔬菜合作社签订种苗销售与蔬菜收购合同等。

4、利益分配机制。按照“公积金积累、交易量返还和股金分红”的利益分配机制。可分配盈余量按交易量返还占到60%以上,提取公积金总额占到14%,剩余盈余分配占到26%。基本符合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最低规定。从整体情况来看,虽然服务受益不同程度上得到体现,但盈余受益在总体上仍显不足,对会员的盈余分配比例较小,再分配所占的比例很小。

(三)蒙霍尔村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成功经验

1、统一推广蔬菜种植新技术。合作社成立以来,先后引进多项新品种、新技术,经筛选、示范,向广大种植户推广,由于使用新技术、新品种,所生产蔬菜价格较同类蔬菜单价高0.3~0.8元。

2、加强在日常生产管理中的技术培训。举办种植技术培训班与现场观摩会发放技术资料,科技人员现场指导等方式,不断提高菜农科学种植水平。特别对新种植户和少数民族种植户、贫困户进行手把手的技术指导重点帮扶,使他们当年建棚当年见效,在病虫害及灾害性天气来临前拿出防治措施和解决办法。

3、统一采购农资。采取统一采购农资、统一田间管理、统一蔬菜质量标准、统一销售价格、统一销路等方式,打造“绿派”无公害蔬菜品牌,增加菜农经济收益。在2012年标准日光节能温室示范区建造过程中,统一采购钢架一项,就为菜农节约资本16,000元。

4、建立“无公害基地项目”。蒙霍尔村蔬菜合作社于2009年申请无公害基地建设。合作社以创品牌蔬菜种植基地为目标,由品牌化向规模化延伸,生产和销售地方特色的品种蔬菜(西红柿、芹菜、韭菜、豌豆尖等),目前日产蔬菜已达25吨,销售收入5万余元。同时,合作社积极与蔬菜收购商洽谈联系,把种植的蔬菜通过中介组织已营销到伊犁、霍尔果斯口岸、北疆地区各大城市并出口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察布查尔镇蒙霍尔村蔬菜专业合作社2010年以来超市或流通企业建立产销关系达成交易额150万元。2010年以来在公益性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开设直销店销售额达到100万元。

三、察布查尔县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地位不突出,产权模糊。目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合作社,虽是经工商登记的独立市场主体,但与其合作的农民并没有作为其股东或合伙人的身份出现,双方实际上是一种被动的订单合同买卖关系。

(二)外部环境不够宽松,组织总体实力不强。农村的许多要素,如土地、技术、人才、资金、市场等不健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创建阶段既缺乏政策上的引导与支持,又无法得到各级政府的良好服务和帮助,使本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相比北天山发展带地区的同类组织而言,总体实力不强,经营规模和覆盖面都比较小,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区域跨度仅限在乡镇村范围内,其会员多局限于周边的一些经营同一产品的农户。

(三)运行机制不规范。一是大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章程不够规范。2010年察布查尔县共有合作社82个,其中符合规定的只有33个;2011年共有合作经济组织86个,规范合作社22个。截止到2011年3月,察布查尔县专业合作社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有99个,通过三品认证的只有6个,其中5个为无公害认证,1个为有机农产品认证,只占到了注册登记合作社总量的6%,比例很低;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从目前来看,察布查尔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和财务人员管理都比较混乱,9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会计账簿,也从未编制过会计报表和接受过任何部门的专业审计。已有的会计基本上都属于委托和家族式管理,对本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和检查中发现建立专门的会计档案和保管设备少,没有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三是内部制度不够健全。日常运作主要由大户说了算,民主管理意识淡薄,社务不够公开,会员的加入和退出手续不够完备。合作社主要带头人虽然是种植能手,虽然有自己多年积累的市场经验,但是对现今的市场还是缺乏一定的经营意识,对市场的发展和波动并不能很好地把握。

另外,社与社员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松散,出资社员或合作社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

(四)合作社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首先,合作社受到的政策扶持力度并不是很大,上级政府对合作社的重视程度也不高。蒙霍尔村合作社120户社员只有温室500座,按合作社销售优质菜苗180万株计算,仅够1,000座温室种植,种苗需求远远不足;其次,温室的建造需要大量的资金,仅仅靠农户的集资是不够的;最后,农民市场意识不强,只愿意以很小的风险获得最大的收益,对市场持有一种怀疑的态度,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四、察布查尔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

(一)加强宣传,做好培训。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向农民宣传普及合作知识,介绍合作原则,使更多农民了解合作社,增强合作意识;同时积极培育一批章程比较规范,组织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利益连接比较好的示范合作社,树立典型形象,通过观摩交流、开现场会等形式,让农民认识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抵御市场风险、增加个人收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信心和主动性。

(二)规范章程和制度。按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结合自身实际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规范内部管理。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独立建账,规范会计核算,定期向成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财务人员应实行持证上岗,会计和出纳不得相互兼任,正副理事长、理事、监事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本组织的财会人员。

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重大事项应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成员(代表)大会表决一般应实行一人一票,也可以按交易额与股金额相结合实行一人多票等方式进行。

(四)规范盈余分配。年终盈余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合理提取风险基金、公积金、公益金后,应按股金额和交易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筹分配,充分调动理事会人员和一般成员两方面的积极性。要以对内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无偿服务、保护价收购、二次返利等办法,增加会员收入,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五)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促进合作社做大做强,增强市场竞争力。对于那些经营范围相同,经营方式单一的合作社,鼓励和引导它们根据自身特点,加强联合,发挥最大的经济优势,使合作社之间融会贯通,互利互惠,从而搭建更广的信息和销售渠道。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盈利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为合作社和社员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从而形成规模效益和精品效益,做大做强合作社,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

主要参考文献:

[1]孙浩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成与运行机制研究[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2008.

[2]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词典(第三卷)[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

[3]德姆塞茨.关于产权的理论.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4]菲吕博顿,配杰威齐.产权与经济理论:近期文献的一个终述.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5]石玉梅,张敏.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0.38.32.

第10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333152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基本发展情况。自改革开放以来,蔬菜销售市场越来越集中化,但是产区却仍然比较分散,以户为单位,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不突出。而近年来,随着加入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人数的增加,以及专门法律的颁布,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力已经越来越大,并成为许多农村的重要组织模式。具体而言,各地区的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主要有能人带动型、政府引领型、龙头企业带动型、村委兼管型、基层供销社转办型等5种[1]。

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尽管农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一些问题仍然客观存在:组织规模比较小。在我国大多数的农村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组织规模比较小,实力比较弱,并且容易在竞争中落败,而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宣传工作没有做到位。一个组织的发展与壮大离不开宣传,宣传工作做好了,则它在群众中的知名度就能够得到提高,而通过宣传工作,农民群众也能够加深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从而自愿加入。现实情况是,很多村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力度较小,很多农民甚至不知道有这么一个经济组织形式。即使有宣传,当地政府对工作的支持度也不够,没有发挥好引导和服务的功用。这些因素都限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管理机制不健全。组织的运行必须要有完善的管理机制作支撑,否则就会沦为一盘散沙。而当前情况下,很多村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健全的管理机制,导致社员之间常常因利益分配而发生冲突,或者不服从管理、各行其是,或者只有在有利益分配的情况下才合作,而一旦面临风险及抽身而退。在这种管理方式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显得无序、混乱,无法长久维持其生存;缺乏科技创新,产品科技含量低。目前,农产品大多数都为粗加工,所以其经济附加值比较低,经济效益差,而这种情况又直接影响到科技投入资本。在这种恶性循环下,很多农民并不愿意将资金投入到新品种和新技术当中,而只满足于养殖、种植、栽培等方面的合作[2]。

2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策

加强宣传工作。要建立并培养一支工作高效的宣传团队,由宣传人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财务人员、专业大户、农户代表等人进行培训,使其建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正确认识,以及了解一些相关的知识,比如相关的政策、法律、经济知识等。通过这些宣传措施,培养一批熟悉业务的带头人,而这些带头人又对下一批人进行宣传,逐渐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力。

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模。政府应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领导,使各部门能够明确自己的责任,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加大扶持力度,在金融信贷方面做好协调工作,适当增加财政支出,奖励示范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应加强指导工作,包括指导农户解决创办及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规范管理。管理规范化有助于提高组织的运行效率。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制度和章程,使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均依据制度、章程而实施。财务管理也应规范化,建立独立的账务,会计核算等工作也严格按照规定来进行,而管理者则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做到财务公开透明。

强化科技支撑。在社员当中树立科技致富的观念;说明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的重要性,并在此后的工作中落实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工作;扶持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专业合作社,帮助其拉长经营链条,推动深加工的发展。而这批专业合作社则作为示范在其他地方加以推广。

3 结 语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当今时代仍然具有存在的意义,虽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多的问题,但是其发展前景广阔。所以,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应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推动其继续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 白志刚.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J].长江蔬菜,2012(10).

第11篇

一、基本情况

(一)数量与规模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现于20世纪末,且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由农民专业协会演变形成的,但总体数量较少,规模较小。20__年以来,尤其是自20__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环境不断改善,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意义有了更深的理解,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引导和扶持下,农民创办合作社的积极性日益高涨。据县农委的普查统计,截止20__年2月末,我县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46个,其中:种植业36合作社个、养殖业合作社5个、农机合作社1个、食用菌合作社4个。4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当中,__县祥驰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凤山五味子生产合作社为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__县华隆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46个合作社共有成员2219人,资产总额971.9万元。

(二)行业分布及分类

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布于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其中:种植业合作社的比重为78.2%;养殖业合作社的比重为10.8%;农机服务合作社的比重为2%;其他为9%,这与我县种植业、养殖业在农业总收入的比例相关。

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类型看,按牵头人划分:由农村能人和专业大户领办的39个。依托涉农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的6个,其他形式创办的1个。由农村能人和专业大户领办的合作组织据主体地位,比例为84.7%;由涉农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的合作社所占比例为13%。从合作社与成员结合的紧密程度看,较为紧密的专业合作社是主要形式,约占80% 。

(三)基本特点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近年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整体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仍然处于发展初期,在机制和运行方式上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全县4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形式、行业各不相同,但有许多共性,表现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些基本特点。

一是在合作方式上,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二是在经营内容上,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专业合作社能够围绕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为成员开展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

三是在组织管理上,实行自愿结合,民主办社。专业合作社由农民自愿组成,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专业合作社内部实行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四是在办社宗旨上,对内以服务为宗旨,对外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专业合作社对其成员开展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资供应,提前、产中、产后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外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参与市场竞争,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

五是在盈余分配上,让社员得到实惠。专业合作社无偿、低偿为社员开展技术培训、技术辅导、信息,甚至无偿提供良种等;帮助社员进行产品销售,或者按不低于市场价统一收购后销售;加工、销售环节产生的盈余按交易量实行二次分配,给社员带来实惠。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我县全面实现小康的步伐,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大幅增加农民收入。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突出的是农民增收困难。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破解这一难题的重要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难和销售农产品难的问题,而且促进了农产品加工、运销、服务业的发展,使农民能够部分分享流通、加工环节的利益,增加了农民收入。祥顺镇1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均纯收入7360元,比20__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802元。

第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改变了农村一家一户小生产的经营方式,组织带领千家万户共同闯市场,成为农民进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促进了农业规模化、区域化、专业化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改变了农民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增强了农民的市场竞争力。__县生态养猪专业合作社成立以前,农户养猪疫病难防、销路难寻,市场竞争力差,养猪效益不高。20__年9月,__县生态养猪合作社成立后,合作社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引种、统一防疫、统一饲料供应、统一培训、统一销售,大大提高了该社成员养猪的市场竞争力和养猪效益。20__年该合作社成员人均收入达到8200元,增幅达32%。

第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地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当地的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情况,以共同利益为基础,把农民组织起来,围绕主导产业共同从事产、加、销等经营活动,有效促进了当地优势产业的发展壮大,推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第四,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力地推动了农产品品牌的创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在尽力打造自己的品牌,通过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如__县祥驰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注册了绿色水稻“祥驰”牌商标,实行规模经营,标准化生产,统一供种,统一应用水稻富硒技术,统一使用生物有机肥,农家肥,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品牌销售,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三、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仍然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许多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数量较少,规模较小

据县农委的普查统计,截止20__年2月末,我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达46个,46个合作社共有成员2219人,每个合作社平均拥有成员48人,每个合作社平均拥有资产21万元(数据未经核实)。不仅数量较少,而且规模较小。究其原因,一是我县的合作社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二是在合作社的效益和优势未能得到充分体现之前,暂时不宜盲目扩大规模。因此我县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和规模的提高需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另外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量达到5人以上就符合办社条件,规模较小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门槛低、经营灵活的优势,也是合作社发展初期的普遍现象。

2、合作层次低,覆盖面小,辐射带动能力差

目前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合作内容上主要是以地域内生产资料的采购和农产品销售为主,农业生产资料的跨区采购和农产品的跨区销售相对较少,从事的农产品加工多为初级加工,给农户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并且覆盖的领域狭小,多数是种植业,因此,合作社对本村及周边农户的影响和带动能力

较差,影响了农民加入合作社的意愿。3、运作不规范,管理不到位

当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不规范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大多数合作社的成员甚至理事长不清楚何谓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也缺乏深刻的理解,合作社的运营往往停留在简单模仿的层次上。有的合作社虽然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各种规章制度,但缺乏对章程和规章制度的充分协商、论证。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权制度的设立、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不能按照合作社的要求落实到位,严重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4、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不足,指导和管理缺乏有效手段

目前的情况是工商部门只负责登记发照,合作社的管理和指导以农委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由于各部门之间分工不明确,职能不具体,造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指导和管理上的不到位,甚至缺位。出现了谁都管,又谁都不管的现象。由于部门之间沟通不畅,管理措施不到位,使得一些合作社钻政策的空子,不是在办合作社为社员增加收入,而是在利用合作社的招牌为个人谋私利。

5、效果不明显,农民入社的积极性不高

由于多数合作社规模小,运营差,在增加合作社农民收入上不明显,使得没入社的农民入社积极性不高,多数处在观望状态,造成合作社发展一度滞缓。

6、农民的文化素质较低,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较差

特别是能够领办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尤其缺乏。

四、对策建议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即是广大农民的共同愿望和迫切需要,又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其参与合作社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板报、墙报、公开板、宣传栏等工具,通过科技下乡等活动,向农民宣传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知识、释讲《农民专业合作法》,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使更多的农民了解、支持、参加合作社。通过举办培训班、专家讲课、组织人员到先进地区学习等形式,进行合作知识、市场营销、经营管理及法律等方面的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农村能人,鼓励、引导和扶持他们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2、规范内部运作,夯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础。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产权明晰、管理民主、服务全面、分配公平的内部治理结构,是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明晰产权。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对社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出资所占比例,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进行重新确认,以明晰合作社的产权结构,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二是规范完善章程。合作社要对章程重新进行完善,①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必须出资,并且是从事与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农户、企业、事业单位或团体。②成员个人所占股金比例最多不能超过总股金额的20%。③实行一人一票制。④主要按照社员的交易量(额)返还合作社盈余。三是民主管理。合作社必须按照“成员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民主管理机制运行。四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作社必须建立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生产销售管理、社员管理、盈余分配、议事规则、社务公开、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财会人员要持证上岗,合作社必须独立建账核算,在银行开设账户;建立社务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并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社员监督。五是强化对社员的服务。合作社与成员在农业生产资料采购供应、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方面要有稳定的服务关系。合作社要建立统一的生产质量标准和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推动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县政府应重点培养2—3个要章程规范、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利益联结紧密、运行效率高、作用发挥好的合作社作为示范点,各乡镇也要重点培养1—2个规范合作社作为示范点,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其他合作社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推动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4、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支持扶持力度,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1)搞好登记服务。县工商局和农委要联手搞好合作社的登记和备案工作,共同做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证、指导服务及监管工作,防止一些农民只办照、不办社,甚至办假社的情形出现;(2)产业政策倾斜。各涉农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基地建设、农产品市场营销及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等项目,要给予优先扶持;(3)财政扶持。财政部门要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作用发挥好,农民得实惠的专业合作社在财政支农资金中对其开展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引进新技术新产品、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扶持。(4)金融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低息贷款,农村信用社要专门安排一定额度的贷款,解决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所需资金。(5)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税务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等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办实体无需纳税申报。工商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不得以违反证照管理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第12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品牌 ;人和荸荠;对策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涵义及发展现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涵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它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悄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蓬勃发展于90年代中期。近年来特别是2007年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数量迅猛增长,但是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据农业部统计,2006年全国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经超过15万个,成员总数3870多万人,是2002年的7.2倍,其中农户成员3480多万人,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3.8%,比2002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到2007年底共有2.64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成员总数合计35.1万人。据中科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2009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样本调查结果显示,2/3组织的正式成员数少于50户。总体来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数量增长快,规模小;地区间存在不平衡性,在东部地区发展较快,在西部地区发展较慢,而且规模小;产业分布比例失衡。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分布在第一产业,第二、三产业的比例很小。

人和荸荠协会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典例。2006年,由县政府牵头,以发展当地荸荠产业和农民增收为目的,陈和镇组建了应城市陈河镇人和荸荠合作社,并得到市民政局的批准,制定了合作社的章程,确定了职责和业务范围,确定了合作社的组织管理模式和领导核心,吸收陈河一带26个组的97家农户为首批会员。合作社目前的运作模式是镇政府-合作社-管理区-农户,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主要业务是完善成员档案,制定和完善“无公害荸荠生产技术章程”,做好生产经营规划,沟通成员与成员、成员与合作社、合作社与政府的关系,提供优质品种、原种和农资,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总结和交流生产经营经验,广开门路、做好促销和联络经营。同时也存在很多的不足,如组织管理松散、执行力低下、技术支持力量薄弱、营销方法和渠道单一等问题。

二、人和荸荠品牌建设的状况

由于独特的地理条件优势,孝感市人和一带产出的荸荠个大、皮薄、肉甜,一直是当地的特色农产品之一,从20世纪50-60年代起就小有名气,是一个小的具有区域品牌效应的农产品之一。从人和荸荠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至今,人和荸荠品牌建设呈现以下特点:

(一)种植面积和生产总量稳定增长,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

荸荠的种植面积从2007年的6000多亩增加到2010年的1.7万亩,其中张咀村从84.5亩增加到200多亩,先屋村从113.5亩增加到230多亩,种植面积翻了两番左右,总产量也相应翻了两番左右,荸荠种植的规模增加,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

(二)一品牌带动多品牌,产品品牌塑造地区品牌

前几年,由于人和荸荠品牌的形成与推广,对地区其他农产品的品牌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目前,人和地区除荸荠种植这一特色品牌外,还有水产养殖(毛蟹、鱼),这些主要采取承包和外包的方式,而且发展态势良好。

(三)仍存在很多难以克服的技术问题

荸荠种植时由各种霉菌引起的烂根、死苗问题,成熟时的开裂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产量受到影响;人工挖掘、清洗效率底低下;荸荠上市时保鲜困难,容易腐烂,严重影响远销和长期储存。

(四)品牌定位不准确,农户品牌意识不强烈

在人和荸荠品牌建设过程中,并不是一直坚持区域性品牌的战略,还不断在尝试建设企业品牌的路线,但因为资金、技术难题一直未能成功。同时,由于当地荸荠滞销情况不严重,整个人和荸荠产区品牌意识淡薄,相当一部分农户满足于自产自销,不谋求整个产区的联合发展和更多的利润,使人和荸荠的发展受限。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进品牌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一)合作意识薄弱

协会被作为争取资金补贴和政策扶持的工具,并且随着协会的进一步发展,有的社员的合作意识淡薄,短期利益驱动,“搭便车”心态严重,这样,在协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因为挫折而丧失热情,他们渐渐开始脱离协会,使得协会的发展受限。

(二)沟通不足,阻碍了信息的流通

荸荠协会在推进荸荠品牌建设过程中,忽略了会员与会员、会员与协会、协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长期以来,使得信息较为闭塞,会员、协会、政府三者之间的合作也受到了较大的影响。

(三)内部运行不够规范

一是当前人和荸荠协会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较小、稳定性较差、服务功能作用的发挥等方面都还是低层次的。二是人和荸荠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和“无公害荸荠生产技术”章程不健全,没有加强会员横向联系和合作、组织活动以及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总结和交流经营经验并做好生产经营规划,使得人和荸荠协会在品牌建设上的目标难以实现。

(四)人才队伍不够壮大

目前人和荸荠协会的人才队伍中,传统种植人才占主导,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人才较少,实用人才总体上还处于传统劳动型农民为主体的农村人才结构,专业人才的匮乏牵制了人和荸荠协会的可持续性发展。

(五)资金不足和技术匮乏

起初,当地政府坚持荸荠“由地摊走向柜台”的思想,但面临两大问题:一是进行深加工,这一点福建曾今做过,即将荸荠制成饮料,添加相关辅料后,即可保鲜;二是要办厂,但由于量小、无人投资而无法进行办厂。资金上的不足与技术上的匮乏严重束缚了人和荸荠协会发展的脚步。

四、对策与建议

第一,加强农民积极与协会合作的意识,消除农民对协会的怀疑。大力向农民宣传协会的作用,根据每个农民自己的经济利益、经济要求,让农民参与民主决策,进行民主监督,使得广大社员在直接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监督实践中,得到民主管理的锻炼,逐步增强农民的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农民的自身利益得到了保障,自然就会积极地与协会合作,最大程度地发挥协会的作用。

第二,保持信息的流通。为了进一步增强会员与协会、协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可以采取广开门路,联络经营,网络体系促销的措施。为了增强会员与会员之间的沟通,可以完善会员的档案,加强会员横向联系和合作,组织活动,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总结和交流经营经验,并且做好生产经营规划。

第三,整顿协会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做好年度规划,帮助会员经营,进行日常资料整理发放。搞好分工合作:农业技术和农资服务部门提供优质品种、原种和农资,通过培训提高农民素质,由加工部门提供技术,加强纵横联系。坚持依法运行:对“七有”(有章子、有牌子、有章程、有场所、有计划、有活动、有实绩)的乡镇提供支持。

第四,加强人才储备,根据协会的机制明确分工。重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化农村劳动力的科学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通过协会对农民进行培训,结合合作社经营的项目,根据实际生产的需要和农时的特点,通过室内讲授、科学示范与现场指导等方式,传播新技术、新信息、新成果,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现实问题。这样就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容易引起农民浓厚的学习兴趣,既能有效地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也促进了农业科技新成果的普及、推广和应用。同时,协会也可以为广大农民学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法律等方面知识提供平台,使农民在科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等方面得到锻炼,这也有利于增强农民的科技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其适应市场经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

第五,针对资金不足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借助政府的力量,对外招商投资,或者采用银行贷款等手段筹集资金,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针对技术匮乏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与当地的大学或者科研机构进行洽谈,形成合作关系。一方面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解决荸荠深加工和保鲜等问题;另一方面还可以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输入技术人才,提供技术指导。

参考文献:

1、刘桂良,全洪松.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经营困惑与对策——来自湖南省50家良好合作社的数据分析[J].湖湘论坛,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