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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课程

时间:2023-06-05 09:55:25

法学专业课程

法学专业课程范文1

 

1 慕课给本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带来的机遇

 

一直以来, 许多高校教师,都在为提升教学质量,不断探索、尝试新的教学改革方案,比如说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教学,混合式教学等,这些尝试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基本上都是建立在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的,教学改革也未尝取得真正的飞跃。 “慕课”的出现,利用网络,结合传统教学的互动性,系统性,即打破了传统教学模式的束缚,又积极谋求突破性发展,挑战后面也有关于其教学改革带来的新机遇。

 

1.1 慕课时代教学理念的转变。

 

法学理论专业课程是理论性、综合性极强的课程。然而,目前的本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班级授课为主要形式进行知识传授是主流,可是慕课时代的打牌来,为“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注入了全新的理念,为改变传统教学模式提供了新的契机。

 

1.2 慕课时代教学方式的更新。

 

慕课是依托互联网而生,方便,共享,但它并不是线下教学的替代模式,而是线下教学的辅助手段,这种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学,可以使得“法学专业课”教学方式更趋合理化。这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时间安排上更高效,形式搭配上更恰当,还是互动交流的个性化设计,着实彰显了慕课时代 教学方式的创新。

 

1.3 慕课时代带来了教学过程的调整。

 

传统的“法学专业课”知识性传授的教学模式,决定了课堂上教师的主导角色,是“法学专业课”的讲授者,但这种单向的传授很容易造成学生知之甚多,但知识面并不全面,无法满足教师和学生的主体需要,也不能实现教师自身价值的需要。为改变这种局面,“法学专业课”可以适当的借助慕课的介入,重新定位教师与学生的角色,使其更易于满足教学过程中的主体需要。在慕课时代,教师不仅仅是讲授者,同时也是激励者和启发者;学生也不再是教学过程的被动接受者,而是主动选择学习内容、学习过程的真正主角。

 

1.4 慕课时代带来了教学资源的优化。

 

作为高校的必修课,“法学专业课”面临着大班上课、见知和实践学习机会不多、师资配备不足等困境,如果单纯的大规模开展小班教学,更加剧了教学资源配置的窘境。慕课的出现,为“法学专业课”的资源窘境带来了新的优化。一方面,“法学专业课”的优质教学资源被投入互联网,并面向学生免费开放,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专业”课优质教学资源配备不足的局面,在促进教育公平的同时,也实现了优质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另一方面,慕课还可以缓解师资压力:“法学专业课”开展线上教学,可以避免教师线下重复教学,从而减少重复性教学带来的倦怠感和差异性效果,还可以使教师从繁重的知识性教学中解放出更多的精力,更好地扮演好激励者、启发者的角色,最终有效优化高校“法学专业课”的教学资源。

 

2 慕课给本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带来新的挑战

 

慕课在给“法学职专业课”教学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带来了新挑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教学实用性方面的挑战。

 

教学本身是一项提供知识服务产品的过程。学习者在接受教学这个抽象服务产品的过程中,必须受到是否“经济”的影响,学习者接受教学知识服务时经济性成本主要包括时间成本、学费成本,以及因此可能失去的其他机会成本;其收益包括接受教学获得知识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接受教育对自身素质、能力的提升,等等。“慕课”模式对传统法学基础教育造成的冲击是巨大的,从学习者投入与收益的经济性来看,传统教学竞争力有其不足之处,如果传统的法学教育不能提供与“慕课”差别较大的竞争产品,传统的班级教学就会面临新的挑战。

 

2.2 教学效果方面的挑战。

 

教学效果主要受三方面因素制约:一是学生接受知识的积极性和基本能力;二是教师传授知识能力水平和教学效率;二是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的优化。“慕课”模式自身最大的缺限时很难因材施教,特别是面对众多的不同学生,不可能完全采用统一的教学方法。因此需要根据学生知识能力情况选择教学内容,是教学效果的基本保障,选出较为优秀的“慕课”模式在这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的,特别是“慕课”模式可以选择校外、全国,甚至是全球最优秀的教师,最优秀的教材进行教学,这形成了对传统班级教学模式在“教学效果”方面的挑战。

 

2.3 教学自主性性方面的挑战。

 

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是教育教学的本质要求,也是教育教学的基本准则。“慕课”模式为学生提供了自由选课的教学模式。在慕课时代,学生具有充分的自主性,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规律、学习时间来自由安排学习,在信息充分发展的条件下,“慕课”模式学习更为便捷,只要轻击鼠标就可以获取大量丰富的教学资源,而传统法学基础教学是以教师为中心的班级教学模式,上课必须有固定的时间和地点,学生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只能被动服从,这与充分发挥学生“主体性”的要求是不相符的。因此,慕课形成了对传统教学模式“教学主体性”方面的挑战。

 

当然,“慕课”模式在对传统模式形成挑战的同时,其自身也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包括:如何提高线上教学吸引力?如何提高慕课影响力?如何更好地引导和监督学生自主学习?以及如何更好地实现线上与线下的教学配合?等等,这是慕课时代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3 慕课时代法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的路径

 

针对“慕课”模式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慕课时代本科法学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展开。

 

3.1 重构法学专业课程教改理念。

 

“慕课”使学习突破了围墙,从原来只为学生学习服务的“小众教育”变为了为社会公众提供知识技能传播的“大众教育”。这时,“法学专业课”教学的成败和优劣,不再仅仅以培养了多少学生为唯一标准,而更取决于向社会贡献了多少优质资源,这种资源包括互联网时代下的知识传承、观念更新,以及对社会价值的推进和影响,等等。因此,在本科“法学基础课”教学中,应该顺应“慕课”所带来的教育环境变化,充分利用该模式的优点和特点,建设更多的共享平台,开发更多的网络教学资源,将人才培养与知识输出、价值输出、制度影响、理念更新作为法学基础课教学改革的重点,不断提升本科法学基础课的教学实效性。

 

3.2 实施个性化培养方案。

 

“法学基础课”同质化是我国当前本科法学教育供需矛盾的主要原因,传统法学基础教育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塑造误解为必须经过同质化培养,面向本科学生开设同样的课程,使其接受大致同样的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而没有针对学生个性和特色进行法学知识的传授。学习效果主要取决于学生自己的努力程度。在“慕课”模式下,学生自主性选课必然要求将人才培养的“教学计划”形式,转变为个人成长的个性“培养方案”,每个学生都可以与众不同的定位自己,设计独具个性特征的学习计划,自主设计自己的个性化培养方案。

 

3.3 优化法学课堂的“教学”模式。

 

“慕课”具有的规模性、开放性、自主性、便捷性优点,这为创新“教学”模式提供了条件和基础,使得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归于终结。首先,在法学基础教学的实施方案上,应根据实际情况运用“嵌入式”慕课模式,先让学生利用课外时间进行“慕课”学习,以达到预习效果;其次,在“慕课”模式的使用比例和重点上应有所区别,应适当提高慕课在“法学基础课”教学中的比重,并逐渐将“慕课”模式推广、应用到法学专业课教学之中。同时,在“慕课”模式应用中,应注意与教师现场课堂教学及其他形式的教学进行有效搭配,切忌将“慕课”作为课堂教学的简单重复,而忽视对学生的现场指导、解惑。

 

此外,在采取“慕课”模式进行“法学专业课”教学时,要注重提升教师的学识素养,在合理编排教学内容的同时,重视构建有效的教学保障机制、学习监督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以切实提高“慕课”模式下本科“法学专业课”的教学效果。注重法学实用性人才的培养模式。

法学专业课程范文2

 

一、《经济法》与《经济法律制度》

 

目前,非法学专业开设的法律课程除一般法律基础性课程外,主要是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绝大多数经管类专业将《经济法》作为学科必修课。但从法律学科的分类角度看,《经济法》并非单单是一门法律课程,而是一个学科体系。上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受前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当时的法律界人士曾力主将经济法作为调整我国各类经济关系的基本法。但部分学者不承认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认为它缺乏统一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1986年《民法通则》的颁布标志着历时7年之久的论争最终以“民法派”的胜利而暂时沉寂。但经济法学并未因此而退出法学的视野,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学学科仍在法学学术领域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当前,尽管法学界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仍未达成统一,但较为一致的认识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并以自治为基本理念,但民法的自治难以解决市场的失灵、外部性及公共产品投资问题,因而需要国家权力的监管、调控以及并从新的角度来思考公共产品投资的法律规范形式。由此经济法至少应包括市场监管法、宏观调控法、环境资源法、社会保障法等内容。其所调整的不是私人主体之间的经济行为,而是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与调控。基于此认识,市场主体法如公司法、市场行为法如合同法,以及物权法、侵权法、婚姻家庭法等均属于民法的内容,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税法、环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等则常被划归于经济法的体系范畴。

 

根据上述关于民法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基本划分,可以说,民法和经济法均调整市场行为,均与经济关系与经济活动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但民法侧重于市场主体及其自主决定的经济活动,而经济法则侧重于对市场主体自主决定行为的局限进行政府干预。在很大程度上,民法构成了经济法的基础,因为不了解民法所调整的私主体行为,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公权力干预的正当性。而且,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劳动法与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被划入经济法体系范畴的单行法,其所涉及的侵权关系、合同关系均以民法上的相关理论为基础。因此,对于经济法专业的法学本科生而言,民法是必修的基础课程。

 

由于经济法与市场监管与调控紧密相关,常常被列为经管类专业的必修法律课程,但受专业课程计划的限制,不可能为法律课程留下充分的空间。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由于缺乏基础的法律知识背景,他们很难真正理解经济法的真正内涵。即使学到一些“法律知识”,也很难能在实践中准确地运用,实际上不能达到教学目的。

 

因此,对非法学类专业而言,单纯一门经济法课程是远远不够的,但是开设更多的法律课程从专业课程规划的角度又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受学科意义上经济法调整对象的限制,而应针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从“经济法律制度”的视角来进行课程设计。相对于“经济法”,“经济法律制度”不仅能够涵摄民法范畴内与市场经济活动相关的内容,从而有助于解决经济法课程前提性法律基础之不足,而且也便于将相关法律制度根据具体的需要进行系统性的整合。

 

二、非法学专业法律教学课程设计的三个层次

 

即使通过经济法律制度整合民法中有关市场经济行为的法律,单单这一门法律课程仍嫌不足。因为在学习经济法律制度之前,学生需要对法律的一般理论,经济法律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经济法律责任所涉及的刑法、行政法以及诉讼法等问题均需有基础性的把握。一般而言,经管类专业的法律课程设置应当有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基础课程。基础课程主要介绍法的一般理论、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构造、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及诉讼法所调整的基本社会关系及其基本内容。课程教学目标在于让学生对我国法律的基本体系与内容有个概括性的了解,并在此基础培养基本的法律思维与法治理念。《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为全民法治观念,要将法治教育纳入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从中小学即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据此可以肯定的是,基础法律课程将成为高校所有专业的必修课程。

 

目前,各高校经管类大多仅开设《经济法》一门法律课,很少未开设专门的法律基础课程。尽管思政类课程中涉及法律基础的内容,但其教学内容的侧重点并不在于基础法律知识的介绍和法律理念的培养,而是将法律作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手段来对待的,其侧重点在于尊法守法意识的树立,与作为专业类法律课程的基础以及十八大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相差较远。在这种情况下,专业基础类课程中的《经济法学》课程的讲授缺乏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背景,仍需先行介绍法律的基础知识,从而严重影响了《经济法学》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二层次即经济法律制度。该课程属于学科基础类课程,其内容主要介绍与市场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说基础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在于认知和理解,经济法律制度的教学目标则应适当增加法律的具体应用能力。

 

第三层次为专业类课程。这类课程是根据具体专业方向的需要而有针对性地开设的课程。经济法律制度由于涉及到的法律领域十分庞杂,只能侧重于基础,而难以具体和深入。更为深入的内容只能就不同的专业方向有针对性地另行开设。比如人力资源方向,需要专门开设劳动法,工程管理专业需要开设建筑工程法,物流专业方向需开设物流法规,而对外贸易专业方向则需要进一步了解海商法的专业法律知识。这一层次的法律课程由于是针对具体的专业方向需要而特别开设的,故在教学目标上应更加注重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

 

上述三个不同层次的法律课程,经济法律制度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相对于法律基础课程,它已经较为偏向专业需要,是对有关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的进一步深入。但相对不同专业方向的特殊需要,它又属于经管类的基础类课程。

 

三、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程设计与创业教育之协调

 

当前,已出版的各类《经济法》教材近百种,但大多数是针对法学专业学生而编写的,虽然部分教材考虑了非法学专业的需要,但并未针对特定专业的自身特点,而是力争“包罗万象”,由各专业根据不同需要自行选择需讲授的内容。由于缺乏明确的针对性,这样的编排内容全面有余,但系统性不足,几乎毫无例外地均是依照单行法律来设章分节。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这样的教学内容安排只能使他们掌握一些零散的经济法律知识,而难以形成体系化的认识,更无需谈法律的具体应用。

 

为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教育部提出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高校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并要求将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设置要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编写适用和有特色的高质量教材。尽管法律教育并非创新创业教育之重点,但法律课程建设无疑是创新创业——尤其是创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迄今为止,法律专业课程设计还未能充分考虑创业教育之需要。

 

创业法律教育的关键是让学生了解创业过程中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并能将之运用到创业工作中去,而相关的法律知识——企业的设立、公司治理、投资者内部关系、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市场经营与竞争等等——几乎均与经济法律制度密切相关,故此完全可以与经济法律制度的课程内容设计统一起来。在此基础上,《经济法律制度》课程的内容设计可考虑以创业过程为线索,将相关的经济法律知识贯穿起来。这样不仅可满足非法学专业尤其是经管类各专业法律课程教学要求,而且有助于法律知识的体系化理解和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综上所述,非法学专业的法律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设计与法学专业有很大的不同,但这一问题目前并未受到足够的关注。从当前相关教材的内容编排情况看,也大多没有充分考虑不同专业的专业需求,从而使教学效果和教学目标的实现均不同程度地受到一些影响。针对非法学类专业的专业特点,分三个层次进行课程设置,并结合创业教育的需要将《经济法律制度》的教学内容与创业法律教育相结合是必要而且可行的。当然,非法学专业的法律教育问题由于涉及的专业范围相当广泛,不同的专业还需根据自己的需要设计相应的法律教学方案。

法学专业课程范文3

【关键词】职业化教学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一、职业化教学思想的确立

1.传统高职法律教育的缺陷

我国传统法律教育深受大陆法系国家法律教育模式影响,职业教育特色并不鲜明。其表现之一是,“我国法律院系的课程设置历来以传授系统的科学知识为目的;很少考虑实际操作能力培养,也很少考虑社会的实际需求。”“这种课程设置主要是以传授知识为主,而不是传授知识和训练学生的能力并重,不是理论性和职业性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其表现之二是,“大多数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是如何注释现有的法律条文以及论述各门课程的体系和基本理论。其目的在于引导学生掌握系统的知识体系,学会通过分析条文和逻辑推理得出正确的答案。而这种对于条文的纯粹分析,在现实当中几乎是不存在的。”与之相联系的是,教师往往没有经过法律实务训练,“讲金融法的不了解金融的操作和运行,讲证券法的不知道各种票据的实际制作和使用,讲公司法的不知道公司的具体结构和实际创立。”其表现之三是,“法学教材汗牛充栋,却是互相抄袭,缺乏学术性、实践性和权威性”;考试方式方法上,“是以‘标准答案’来限制和压抑学生的原创精神。”总之,我国法律教育不是定位于职业教育,而是定位于“普通高等教育”。

2.高职法律专业学生的就业导向

为了增强高职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的竞争力,应对高职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定位有个重新的认识,将培养目标定位于在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在社区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助理、文秘内勤工作等。从事上述工作不需要学生具有高深的专业理论知识,但应基本具备法律工作者应当具备的技巧、能力与素质,应能熟练掌握运用法律的能力,具备调查、会见、谈判、书写、辩论、速录等能力。为此,应引入全新的教育理念,对原有的教学模式、课程设计做出相应的调整。

改革实践中,在高职法律教育新理念的指引下,涌现了很多新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比如“实践性法律教育”、“诊所式法律教育”等。由于上述方法均要求较高的综合配套改革,囿于现有教学环境难以采用,经过长期摸索,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形成了与学院实际情况相适应的课程职业化教学。

二、职业化教学的基本思路

1.教学内容的选择。现有教材即便是高职类教材,在内容上仍是属于法学教育“通用”教材,职业针对性不强。因而,教学中要以“实用”、“够用”为原则,科学组织理论教学内容,同时把上述岗位的技能和素质知识吸收进来。

2.教学方法的使用。要注意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有意识的锻炼学生各项能力。例如,启发式教学方法,引导学生思考,锻炼学生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归纳总结法,锻炼学生的归纳能力和综合能力;实案操作法,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

3.考核制度的改革。高职院校是培养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因此在考试考核内容选择方面,既要体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要求,又要有利于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既考知识,又考技能和素质,体现应知、应会、应是。同时,要加强过程考核,科学评判学生的学业成绩。

三、职业化教学的实践

下面以《民事诉讼法》课程为例,具体介绍职业化教学在法律专业课程中的运用。

1.明确课程设计理念。民事诉讼法在专业培养目标中既是专业主干课程,又是应用性课程。在设计课程时,按照职业技术教育学生专业技能的形成规律,建设行动体系的课程,即基于工作过程设置学习情境,将理论课程和实训课程进行整合。同时,基于专业就业情况调查,把书记员等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岗位实务与诉讼法课程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课程职业化教学。

2.更新传统理论教学内容。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以统编教材为蓝本,结合课程最新成果,合理设置教学体系,进行模块教学,每个模块均设有理论教学和课内实践教学。在保留传统民事诉讼法课程内容的基础上吸收书记员、律师助理等岗位实务等知识。

(1)理论教学模块

(2)课程职业化教学内容示例。以“送达”知识点为例,传统教学和职业化教学在内容安排上有着明显的不同,详见下表:

3.改革教学方法。首先,根据各知识点的特征和掌握要求,综合采用能力型教学方法。其次,强化亲历实践,开展零距离教学。再次,丰富实践教学手段。法律辩论训练、组织法院庭审旁听活动、模拟实践训练,通过丰富的第二课堂和实训实践,提高学生的岗位职业技能和素质。

4.完善评价机制。采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细化平时成绩的评定规则,加强过程考核,科学评判学生的学业成绩。理论部分的考核,考核模块两个,一是学生对书本知识和教师授课内容的掌握程度,二是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运用能力,对能力题的比重做了严格规定(必须占卷面成绩的40%以上)。技能部分的考核则强调对学生具备的能力操作过程的检测。学生平时实践操作的水平、完成操作的质量、完成成果的优劣等方方面面都是考核的所在。由于技能考核的特殊性,为提高评判的准确度,我们对技能操作涉及的各个环节事先都设定了比较科学的分值,如立卷一项,从卷内文件排列开始到编码、抄写卷内目录、填写备考表、装订、拟写案卷标题、填写封面等,各环节难易不同,赋予的分值不同。技能考核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它的存在,改变了学生的学习方式和学习习惯,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周汉华.法律教育的双重性和中国法律教育改革[J].比较法研究.

[2]王晨光,陈建民.实践性法律教学与法学教育改革[J].法学.

[3]李曙光.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N].光明日报,2003-07-1.

[4]张宽政,李谋琪,廖斌.高职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研究结题报告[EB/OL].http://www.hnim.edu.cn/kyc/admin/xsnews/Edit/UploadFile/200711994524964.doc.

法学专业课程范文4

一、比较式教学法

比较法通过对相关问题进行联系、比较分析,使相似的问题进行综合,将不同的内容分离出来,建立清晰的思维网络及知识体系过程。生物化学特点是概念多,化学组成复杂,结构多样,功能复杂,各概念之间容易混淆。为了使学生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在教学过程中,可将相似的概念、理论列表比较进行讲解,学生通过对比分析而掌握重点。在讲授糖代谢时,可以将无氧氧化与有氧氧化在基本概念、部位、关键酶、能量的生成等方面进行比较,能使学生充分理解糖不同代谢过程的特点与意义。利用比较教学法能把复杂的知识简单化、条理化,能让学生抓住重点,加深印象,把容易混淆的概念区分出来。

二、对知识体系进行整合

课程整合是强调把知识作为一种工具、媒介和方法融入到教学的各个层面中,培养学生的学习观念和综合实践能力。药学专业的学生毕业后主要的就业去向是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等,工作的性质决定学生需要的知识体系,除了需要为学生提供基本理论外,还需要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对于高职学生来说,基本技能占的比重较大。而在学校学习过程中,有些理论的知识点重复性较高,反而减少了学生必要的实践时间。课程整合由教学管理部门和任课教师共同努力实施来完成。

三、加强实践环节教学

生物化学课程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实验教学对课程的理解非常重要。同时实验课还是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发散性思维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步骤。不同的实验难度可使学生在实验中激发他们不断学习,不断进取,勇于探索的精神,还可加强学生的科研及创新能力的培养。但对于药学专业学生,应科学合理地设计实验内容及过程,充分估计实验中学生对内容理解及问题解决能力,加强引导,强化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的训练,为后继学习及工作累积一定的实际动手和操作能力。教学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教师与学生之间相互配合才可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如何有效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的改革,需要教师、学校、学生等各方面的积极参与。还要根据不同的专业、学生的实际水平、课程的性质而进行内容选择,让学生不仅学到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态度及良好的学习方式,同时还应培养其具有一定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适应临床或生产的需要。

作者:许宁侠单位:西安外事学院医学院

法学专业课程范文5

《软件工程》课程是该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软件工程是指导计算机软件开发和维护的一门工程学科[2]。学生学习这门课程是要求他们掌握软件工程的概念、原理、技术和方法,从而经济、高效地开发出高质量的软件并有效地维护它。该类课程理论较多,同时其综合性、实践性要求较高。如何教授好这门课程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1 《软件工程》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软件工程课程内容主要是许多概念和原理,教材上涉及的方法与技术并没有多难理解,但教学过程中仍发现有如下问题:

1.1 学生对软件工程类课程感觉概念、原理太多,难以记忆

软件工程课程主要讲解软件开发中的原理、方法、技术,很少涉及软件算法和程序设计。学生在学习时有个误区,觉得这门课既然是介绍各种概念和原理的,死记硬背就好了。而大量的概念和原理光靠死记硬背反而容易混淆,学习效果并不好。

1.2 教学模式单一,缺少有专业特色的固定的教学案例

目前软件工程课程仍以教师课堂授课为主,学生听课为辅,教学内容侧重于理论。实验学时较少,学生的实践多在课后完成,较难落到实处。课堂使用案例也多为教材上给出的小案例,实用性不强,缺少专业特色,学生很难接触真正的医学信息系统开发项目的实例。

1.3 学生缺少对相关课程间关系的理解

目前的教学模式是各门课独立讲授,对于软件工程课程而言其综合性很强,其理论与应用与许多课程相关,但学生在学习时是单独学习的,在头脑中没有形成完整的课程体系,不能把已学过的知识融会贯通的使用。

1.4 学生实践能力较差,难以满足专业需要

软件工程课程实践性要求高,而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仅仅抽象的学习软件开发的过程,很少有机会参与软件开发的整个过程,从而实践能力较差。

2 解决办法

2.1 注重教学方法和教师的课堂感染力,结合学生实际教学

当课程内容不够吸引学生时,授课的效果就更依赖于教学方法和教师的个人魅力。教师要教授好一门课程,仅仅对课程内容的深入理解是不够的,有时要向一位演员一样的表演。声音抑扬顿挫的变化可以使本想打瞌睡的学生清醒。在教学中适度的加入一些包袱,博得满堂一笑,同样可以使涣散的注意力重新集中。学习软件工程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开发一个高质量软件的过程、方法及使用的工具。那么对于高质量软件要给学生一个定义,如果仅从理论上来解释将枯燥无趣。笔者在上课时以学生所熟悉的MS office、QQ等软件作例子,让学生从用户的角度讨论高质量软件的特性,将软件工程设计和实现阶段的一些基本原理、概念和启发规则引入进去,引起学生的共鸣,加深学生对这些原理、概念、启发规则的理解,在不用死记硬背的情况下轻松记住教学内容。

2.2 结合其他课程内容,使学生对所学内容融会贯通

软件工程课程的综合性和实践性都比较高。在教学中结合其他课程内容,并与其他课程教师交流共同教学,学生能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应用,效果会非常好。例如在讲述软件工程需求分析阶段建立数据模式时引入数据库原理中的知识,解释数据对象、属性及数据对象间相互联系,以及它们对应到应用中的实现形式;在讲述设计与实现阶段内容时,可引入算法设计与分析课程中的知识对设计思想、代码的构造进行说明;讲述实现效率时,引入算法设计与分析中的时间复杂度和空间复杂度的概念来讨论效率问题,讨论存储效率时还可引入操作系统中存储调度的原理加深学生的印象。

在我校医学信息工程专业课程计划中,软件工程是在大三上学期开设,大三下学期还有《J2EE架构设计与开发》和《综合课程设计》两门课,结合这两门课,让学生分组以软件工程方法开发一个软件,并交付相应文档,从而再次巩固学生在软件工程课程中学习的知识并加以应用。

2.3 采用项目驱动模式,结合项目实例,使学生学以致用

采用项目驱动模式教学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尽量使用实际案例,虚拟的案例因为没有需求方,学生在需求分析和需求定义时很容易流于形式,体会不到获取需求有多么的困难,反而会觉得获得需求很容易,难在编程。在我校的教学中,软件工程前期有《医学信息系统》课程,为学生介绍医院的一些管理流程,并指导学生开发相应的软件;同时学院经常组织学生去医院实地参观;学院教师也经常与医院或企业有一些软件开发的项目。这些都为软件工程课程提供了很好的实际案例。

(2)指导学生分组,学生分组时最好不要任由学生自由分组。学生自由分组时,往往编程能力好的同学抱成一组,其他的同学以关系疏密来确定分组。导致一个项目组中只有个别学生起到作用。使整个教学过程流于形式。可以先让学生自由报名担当项目负责人,然后以公开竞聘的方式确定项目负责人,这个过程中,需要老师对学生有一定了解,对竞聘方式和过程加以引导,确定有组织能力和负责任的同学担任。然后再由个人向项目负责人申请职位(如软件设计人员、软件架构人员、程序员、软件测试人员等),一般一个项目组5-6人,由项目负责人决定小组人员,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因为职位都是自己申请的,所以最后在项目实施时,各人职责明确,不会出现人浮于事的状况。

(3)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如果没有定期的工作进度检查,学生可能会直到课程快结束时才赶紧写各类文档交付了事,达不到教学目的,学生无法体会到软件工程在实际应用中的意义。所以要求各个项目组跟随课程的进度按时间段完成包括可行性分析报告、需求规格说明书、总体设计规格说明书、详细设计规格说明书、测试计划、源代码等各类文档。学时允许的话,安排几节课作为工作汇报会。适度的工作汇报会可加强小组间的交流,让学生从别人的工作中发现自己工作的优势和不足。每次汇报会的发言人由每小组成员轮流担任。笔者认为通过软件工程课程教学提高学生汇报工作的能力和与人交流的能力也是很重要的。教师对学生的文档和汇报予以总结和点评,在对学生的工作予以肯定的基础上提出对学生所给方案的改进意见或建议。毕竟软件开发的过程中没有唯一标答,学生的思路与老师的不同是很正常的现象,不要一味否定从而打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以开放的思想与学生讨论,更能促进学生更深入的思考。这样既能加深他们对软件工程理论的理解,同时也提高对这门课程的兴趣。

法学专业课程范文6

1我国法学专业课程建设

1.1课程建设的目的培养应用型人才是进行法学专业课程建设的主要目的。人才培养是课程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独立学院法学专业课程建设目的趋同于母体学校或其他本科院校,以培养学科型人才或理论型人才为目的。但是实际上,法学专业培养出来的人才却不那么令人满意。大部分的专业人才既不精通法学知识,又不能进行法律实务操作,根本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1.2课程建设的重点注重应用型、实践性课程建设。依据课程建设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的,法学专业应该要注重课程调整,强调课程的实用性,以满足社会和学院自身发展的需要。学院要以“应用和必需”为原则,按照社会需要,进行课程调整和优化。

1.3我国独立院校法学发展的现状由于招生人数的增加,各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开设都很好地促进了法学专业的发展。近几年来,伴随着高校法学专业的不断壮大以及社会对于国家法治建设需求的舆论导向,法学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因此,在广大考生的眼里,法学专业是一门需求广大、发展前景良好的热门专业,受这样一种心理的影响,许多考生在进行专业填报时都倾向于法学专业。但是,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虽然社会对法学专业的人才需求量很大,但应用型人才的缺乏,使得法学专业的就业一直处于低迷状态。

2独立学院法学专业课程建设的改革与优化

2.1进行课程改革与优化的原因当前法学教育的体系下培养出来的人才既没有掌握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又不能独立地进行法律实务操作,因而很难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课程建设进行改革与优化就显得十分迫切与必要。

2.2如何进行法学专业课程的革新第一,对课程建设进行有效的组织、领导,确保课程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积极创建法学专业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对课程建设工作进行有效地、科学地指导,以保证革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保课程建设可持续发展。教师是教育事业的领路者,在教育发展中发挥着重大作用。根据专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引进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使之在教学中更好地发挥对学生的引导作用。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第三,改进课程教学条件,保障课程教学水平稳步提升。在进行课程革新时,要注重大力加强校内实践教学课程设施建设和专业图书资料建设,使学生能更好地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同时,也要加强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我们需要践行的科学方法。学习理论知识的目的就是为了指导我们的社会实践活动。第四,选择并编写优秀教材,促进课程教学质量逐年提高。教材是老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依托,因此,选择高质量的优秀教材至关重要。在进行教材选择时,一定要慎重,要本着有利于教学和对学生负责的原则进行严格筛选。

3结束语

独立学院的法学专业教育是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的手段之一,鉴于目前法学专业课程建设存在的问题,对课程建设进行改革与优化刻不容缓。只有进行革新与优化,我国的法学专业才能获得长远发展,才能为社会的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作者:郭城单位: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

法学专业课程范文7

 

民航服务与管理人员缺乏民用航空法知识是近年来国内航空企业与社会之间矛盾层出不穷的一个重要原因。航空服务人员作为民航业的一线工作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解决矛盾、处理问题。因此,本课程的教学应做到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一、教学内容

 

本课程选用的教材是邢爱芬的《民用航空法教程》。教材共十四章,为了使学生对民航法学有系统全面的了解,教学将会覆盖全部章节,再根据其与航空服务具体的工作特点对相关章节进行详细的讲解,对相关度稍弱的章节进行概述性介绍。第一章导论,是全书提纲挈领的章节,重点介绍航空法的形成渊源以及现行的国际民用航空法的体系制度。第二章空气空间与领空制度,重点介绍现行的领空管理制度以及定期国际航班五大自由和定期国际航班过境两大自由问题。第三章民用航空器,主要介绍航空器的概念以及国籍制度,在此基础上详述航空器的权利和现行的航空器租赁问题。第四章航空人员讲解航空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重点在航空工作人员工作资格的取得和丧失以及机场的权力和地位。第五章民用机场,对于航空服务专业学生来说需要重点掌握的是机场的管理、国际机场的通航条件以及联检制度。第六章空中航行,简述空中交通规则,也就是空管的指挥规则问题,因与航空服务的相关较弱,只需做常规讲解即可。第七章公共航空运输主要涉及一些航空运输管理体制,也只做简单介绍即可。第八章航空运输合同,实用性强,因此要做详细讲解。第九章通用航空,主要介绍我国通用航空的管理制度以及通用航空的从业条件,做相应简述即可。第十章搜寻救援和事故调查,根据航空运输的高风险特点,有必要对搜寻救援相关制度做整体介绍,明确紧急事件救援的规定,同时介绍事故调查的相关规则。第十一章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这一章的实用性也很强,因此也是重点介绍章节。本章需要重点介绍涉及损害赔偿问题的《罗马公约》。同时需要对我国的民用航空法对第三人损害赔偿的规则、责任承担人、诉讼时效和适用范围问题进行详细介绍。第十二章航空保险,主要介绍航空保险的险种,明确航空保险的范围和职能,最后介绍赔偿的程序和原则。第十三章民用航空安全的刑法保障和第十四章民用航空国际组织与国际合作,这两章与实际工作的相关度较弱,但是又为须知内容,可做简单介绍。

 

二、教学方法

 

民用航空法涉及大量的民航法律规范,完全照本宣科会使学生陷入厌学的状态。因此,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更好地消化课堂所学,成了本课程的一大教学任务。作者通过互动式教学、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视频展示等方式带动学生进行学习,以求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1.互动式教学。为了使学生尽可能地融入教学活动中来,笔者在授课过程中会尽量寻找可以与学生互动的结合点。比如航空人员章节。此章节涉及大量有关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工作资格的取得和丧失、工作中机长的权责等,与航空服务专业学生毕业后的实际工作内容最为贴近。因此,笔者会要求学生在上课前收集整理我国对于各类航空人员工作资格的考核制度,将学生分成几组,每组收集一个工作种类,然后在课上进行交流。这样做可以让学生更加明确今后工作需要做什么准备,为毕业后尽快融入工作打下基础。

 

2.理论结合实践。对于民用航空法的教学,笔者尽可能地理论联系实际,多举实例说明问题。如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赔偿责任一章,什么是“第三人”,造成损害时应如何赔偿,这些问题更适合根据实际发生过的航空器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实例来进行解释。因此,笔者引入“2004年包头空难”,从赔偿的法律依据到具体的赔偿形式、赔偿数额的确定进行讲解。再如,第八章航空运输合同里涉及的承运人对旅客的赔偿责任、责任的生效时间问题等,直接进行实例解读可以使学生对相关规定更加清晰,记忆更加深刻。

 

3.视频展示。民用航空法调节的对象是各类航空活动。因此,民用航空法贯彻在航空活动的各个环节。笔者在备课时会搜集各种相关案例在课堂上播放。如在讲解空中航行规则时配合“吉祥航空拒绝避让卡塔尔班机险致其坠机”的相关新闻,通过事实新闻提醒学生将来在工作中要守法工作。

 

总之,民用航空法涉及内容众多,且大量的法律条文规范容易使学生产生厌倦感。因此,教师必须进行充分的课前准备,并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方式,努力提高课堂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以达到提高学生未来职业素养的目的,培养出更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航空工作人员。

法学专业课程范文8

关键词:课程;教学改革;税法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税法》是高校会计专业本科阶段的一门重要专业课,理论上有一定的特殊性,实务上又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近年来,高校会计专业对税法教学的讨论比较热烈,关键问题集中在对教材、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的选择和把握方面。本文主要对影响税法教学效果的若干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课堂教学的改进方法,旨在提高《税法》课程教学效果。

一、会计专业税法课程特点

(一)税法课程内容具有较强时效性。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上的税法不仅包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税收法律,还包括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由于宏观经济政策的不断变化、税源状况的不尽相同、纳税人的千差万别导致《税法》内容的频繁更新。这就要求教师不断更新知识储备,保证税法教学内容的正确性和前沿性。

(二)税法课程内容具有多学科复合性。相对于高校会计专业其他课程,税法课程内容有其鲜明特点。税法教材虽然通篇在说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但是彻底掌握税法知识需要有会计学、法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如,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会涉及到财务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一致的项目(借款利息支出、工资薪金支出、公益救济性捐赠、业务招待费等),要想按照税法进行纳税调整,必须具有会计学的相关知识。又如,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合同、字据等要缴纳印花税,但是什么情况下判断合同成立,却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内容。因此,教师只有具有多学科背景,渊博的知识储备方能驾驭税法课程。

(三)税法课程内容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从税收实体法看,税法的教学内容中包含多个税种,每个税种都要涉及到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税款计算、纳税环节、减免税情况以及纳税期限和地点等内容,其核心问题是解决税款的计算与征收问题。从税收程序法看,税法主要解决税务管理、纳税程序、法律责任、税收救济等内容。税法的上述内容使得高校会计专业税法教学不能一味追求法学理论的教学,更应满足税收实务的工作需要。

二、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教学中的问题

(一)教材更新滞后于税法内容的频繁变动。由于法律具有时效性,现行税法处于不断完善之中,出台的文件、通知等行政性规范比较多,调整又多是不定期的,造成税法教材的更新滞后,即使是实用性较强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也存在明显滞后现象。另外,目前大多数教材偏重税法基本理论的阐述,对于会计专业的学生而言,教材缺乏相关案例和实践环节的介绍导致晦涩的理论越发枯燥,学生缺乏学习兴趣。

(二)教学方式单一,教学手段落后。目前,《税法》课程的教学多以讲授为主,缺乏实用性和互动性。由于《税法》课时普遍设置比较少,导致大部分教师为完成教材内容而采用“一言堂”的授课形式,忽视了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学生上课没有充分思考的时间。而单一讲授方式的课堂教学并没有使学生将税法规定和会计业务核算、纳税业务申报等具体实践联系起来,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效果。虽然多媒体教学也应用到《税法》课程的教学中,但由于税法课程的时效性强,导致课件需要不断更新,加重了授课教师备课的负担,也影响了部分教师使用先进教学手段的积极性。

(三)未建立税收实践教学体系。高校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教育应把理论培养和实践教育结合起来,缩短学校教育与实际工作的距离。目前,很多高校税法课程教学一直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重税法规定,轻会计处理;重课内、轻课外的倾向,实践教学内容不完备,教学设施不齐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生理论与实践脱节,动手能力不强。其中,导致税法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备的不可忽视的原因是,大部分高校会计专业都存在税法方面教师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会计出身的税法教师法学知识不全面,而法学教师出身的税法教师与会计实践有相当距离,知识结构的不合理导致多半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不能有效地理论结合实际,无法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

三、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改革

(一)加强税法教师队伍建设。高校会计专业的《税法》课程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这对教师的知识背景和实践经验有较高要求。要指导学生完成《税法》课程的教学和实训项目,教师需要具有扎实的税法理论和税务实践经验,这样才能胜任课程教学。在提高教师包括会计学、管理学、法学等涉及税法课程的理论水平的同时,高校可以建立税法教师年度派出机制,让教师每年有机会走入企业或者税务事务所进行实践锻炼,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障高校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教学质量。

(二)关注税收动态,精选授课教材。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每年都要颁布和制定新的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条例。在选择教材时,教师要精选教材。除了选用最新版本的教材以外,还要搜集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相关信息,不断完善教学内容,使课堂教学与实际税务实践保持高度一致。对于会计专业学生,要注重税法课程内容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选择基本理论和具体实例相结合的教材,加深学生对理论、政策的理解,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保证教学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时效性。

(三)引入实践教学。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没有足够的实践教学,学生很难透彻掌握该课程的基本理论、原理和方法。因此,高校会计专业有必要进行税法课程的实践建设,以便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

第一,加强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法起源于美国,是在教学过程中,以真实的活动情境或事件为题材,讨论学生相互讨论之用,以激励学生主动参与学生活动的教学方法。在税法课程中引入案例教学,可以改变教学过程中教师唱主角地位,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情况,把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教师在讲完一定教学内容之后,精选典型案例,向学生提出若干问题,交由学生讨论,其目的在于通过案例的讨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带着问题去思考所学的税法知识,提高学生处理税法问题的能力。

第二,加强实验室教学。高校会计专业的税法教学要求理论结合实际。税收实验室的建设能够为会计专业学生提供税务业务模拟平台,能够给学生以必要的感性认识,调动学生学习《税法》课程的积极性。教师在实验室教学中可以充分运用包括原始凭证、会计账簿等各种教学仿真物,进行教学示范演习。教师可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让学生扮演公司经理、财务、销售等不同角色,模拟现实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业务。学生通过模拟税务会计、模拟纳税申报等环节的实践操作加深对税法课程内容的理解,培养学生解决实际税法问题的能力。

第三,建立校外实训基地。高校会计专业建立校外实训基地迫在眉睫。高校通过校企联合等方式建立校外实训基地,教师带会计专业的学生到企业参观考察经济业务,熟悉纳税业务全过程,为实现理论和实践的“零间隙”、毕业上岗的“零过渡”、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零距离”打下基础。通过建立税收实验室和建立实训基地,可以有效地解决学生动手能力差,缺乏实践能力的现状。

(四)完善考核方式。高校应该将课程教学改革与考核方式的改革有机结合。《税法》课程的考核应侧重学生运用知识的熟练程度、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税法》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规范考试内容。《税法》内容每年在不断变化中,这就需要教师平时多关注税法的改革和调整,及时更新讲授内容,而且要在考试中增加税法新知识点、难点及热点问题。同时,我们也要保持考试内容的实践性。比如,我们可以设计相关的企业纳税申报资料,要求学生填制增值税、营业税申报表和涉税记账凭证,登记涉税账薄等;给出企业的相应资料,要求学生设计纳税筹划方案等,这样的考试内容会让学生所掌握的知识永远是最新、最有用的。第二,创设考试形式。高校应该增加新的考核方式,在传统闭卷考试的基础上,设立开卷、半开卷以及单科论文、调查报告等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并增加这些考核方式在最终成绩中的权重,使考核方式更加科学。创设多种考试形式有助于学生提高灵活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三,丰富考试题型。在题型设计上应尽量减少甚至避免填空题、名称解释、简答题、问答题这类死记硬背的知识考核题型。取而代之的是包括选择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在内的能够体现学生理解、运用能力的题目。第四,加大平时成绩考核比重。在《税法》课程的考核中,我们应该加大平时成绩的比重,这样可以促使学生加强平时的学习,提高学习效率。

四、结语

高校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改革任重而道远,课程内容与实践的优化有助于唤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有助于高校会计专业合格人才的培养。

(作者单位: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2.

法学专业课程范文9

关键词:“建设法规”;教学改革;执业资格;课程思政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业参与国际建筑市场竞争的需要日渐增长,工程建设行为逐渐纳入法制化轨道。对于高等院校中的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城乡规划等专业的学生而言,不仅要掌握自然科学知识和专业知识,还需要掌握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知识。因此,国内许多高校开设了“建设法规”课程作为土木工程及其相关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为培养兼具工程建设技术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全方面高水平工程建设专业人才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但由于“建设法规”课程具有法律条文多、专业性和综合性强等特点,授课过程容易照本宣科,教学方法陈旧单一,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不高、对法律条文理解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作者担任“建设法规”课程的授课教师,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对该课程的教学改革有一定的思考。文章以提高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执业能力和思想政治素养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为目标,对“建设法规”课程的教学改革进行探索,以期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

一、“建设法规”课程传统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方法陈旧

工程建设法规所涉及的条文和解释较多,法律术语严谨,法律内涵抽象枯燥。“建设法规”课程的授课教师往往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但却缺乏法律法规在工程实践中的应用经验。因此,目前大多“建设法规”课程仍采用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互动和启发环节较少,学生的学习较为被动,容易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枯燥乏味,学习兴趣不高,学习效果很难达到课程目标的要求。

(二)考核方式单一

目前,高校对课程的评价考核多采用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建设法规”课程由于实践环节的缺失会导致考查没有依据,因而通常采用考试的方式。而对于开卷或闭卷考试而言,许多学生总能在考前靠短时突击和死记硬背过关。很多学生即使通过了考试,对知识点也仅有短暂的记忆,没有深入理解法律条文的内在含义,考试成绩无法客观有效地衡量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

(三)缺乏实践性教学环节

“建设法规”课程本就是具有实践性质的课程,若能结合建设工地现场实例进行讲解,学生则会对建设法规的相关条款有更加深入的认识,并提升学生在工程中运用法规条款的能力。然而,目前“建设法规”课程的教学仍普遍采用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缺乏实践性教学环节,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缺乏具有工程经验的师资引进。目前,我国高校的师资引进对象多为博士或硕士,这一类教师的知识结构大多停留在理论研究阶段,很少接触工程实践。当前,我国虽然鼓励“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但该培养模式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效果尚不显著。部分高校通过是否具有以书面考试形式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为判断依据,使得教师的知识架构始终停留在书本上。2.工程案例获取难度较大。“建设法规”中存在较多的针对工程事故的条款,如违反建筑合同法律、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法律等方面的处罚性条款。由于针对这一类问题的工程案例的流出会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施工企业往往不愿意让外界了解到本企业出现过工程事故或受到过处罚。因此,教师获取这类工程案例的难度较大。3.现场实践教学困难重重。实践性教学的其中一种方式是组织学生到工程现场进行参观学习。但目前很少有教授“建设法规”课程的教师组织学生到现场学习,其主要原因为:(1)建筑工地现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需要提前开动员会强调注意事项,增加随行教师,增加资源的消耗;(2)现场教学受外界干扰因素较多,教师难以顾及到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3)涉及建设法律法规的实际工程案例常常发生于特定情形下,如建设工程中所涉及的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法律制度需要在建设工程出现纠纷问题时才会凸显出来,教师安排学生进行现场学习时,企业可能还未出现这样的问题,此时组织学生进行现场学习的意义并不大。

二、“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探索

(一)教学内容以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为导向

社会衡量高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高低的重要尺度是毕业生的执业能力[1]。但高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往往由于教材、信息和师资等因素的滞后,呈现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的现象,出现高校毕业生的执业能力达不到社会需求等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章程》(2009年修订)中明确提出其评估的目的是使该专业毕业生符合国家规定的申请参加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考试的教育标准要求[1]。土木工程及其相关专业的学生在其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往往会面临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其中,“建设法规”是该类考试的必考科目。因此,在授课过程中,教师可以结合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的基本要求对教学大纲进行修订,这对于即使没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也能保证该课程授课过程中具备实践性教学环节,使教学活动既能够达到本科学历的教育要求,也能在课堂上培养学生的执业能力,达到实践性教学的目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学校土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建设法规教程》(第四版)(以下简称“教程”)是高等院校土建类专业开设“建设法规”课程的第一本教材,在工程建设领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2]。文章将该教材的内容与目前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点内容进行了对比,经整合发现:《教程》中的“建设法规概述”和“与建设相关的基本法律制度”与建造师考试中的“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重叠度较高;《教程》中的“建筑法律制度”涉及的工程发承包、工程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工程质量管理等内容与建造师考试中的“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内容大致相同;《教程》中的“建筑行政许可法律制度”与建造师考试中的“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内容大致相同;《教程》中的“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与建造师考试中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内容基本一致。因此,两者的类同知识点有“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以及“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两者的不同知识点如表1所示。教师可参考对比结果,在以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为导向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实际需求对教学内容进行适当增减。除此以外,授课教师还可根据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以及房地产估价师等执业资格考试内容,对教学大纲进行修订,以促进高校的人才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使得学生能够在社会的严格选择中脱颖而出。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法律法规也在进行更迭变换。授课教师在丰富教学内容的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我国最新的法律法规学习,对有变动的教学内容要进行及时的修正,让大学课堂教学与社会发展相融共进。

(二)多样化的教学方式

“建设法规”课程中的法律术语抽象严谨、知识点繁杂,且该课程具有交叉学科的性质,而工科学生对法律条文很难有深入的理解,教师授课难度往往较大。因此,文章在传统教学方法的基础上,针对“建设法规”课程的性质和特点,对该课程的教学方法进行了创新性改进,将案例教学法、情景演绎教学法、任务驱动法、互动式教学法等教学方法引入到该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活跃课堂氛围,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真正达到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要求。教学方法改革具体体现为以下几点。1.案例教学法:结合日常生活中的具体工程案例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将抽象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工程实践中,加强学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例如,通过企业和个人的挂靠行为分析我国的执业资格制度;结合建筑及相关工程的违法招标投标、违法分包行为深入学习我国的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通过搜集身边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熟悉我国的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结合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学习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案例教学法中不仅有教师搜集整理的案例,还需要学生自主搜集国内外不同的工程案例,然后进行案例纠纷和所涉法律法规条文的分析,最终在课堂上进行展示。案例展示以学习小组的方式进行,每个学习小组可以选派一位学习代表进行发言,也可以同时由几位学生针对不同的内容在课堂上展示发言。案例教学法可以极大地锻炼学生的文献搜集和整理能力,开拓学生思维,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应急应变等方面的综合能力。2.情景演绎教学法:情景演绎教学法是以问题为导向,学生通过扮演不同的角色对案例展开讨论。教师将学生分为多个小组,每组学生可根据个人喜好选择扮演原告、被告或法官。课前,教师将工程案例下发给学生,学生进行充分的准备,在课堂上就案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讨论。除此之外,学生还可以分组模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勘察设计单位等,情景演绎涉及从建设项目发承包到竣工验收的整个过程。教师和学生可以通过在课堂上模拟工程实际中出现的问题,让“建设法规”课程中枯燥的文字转换成生动的情景,加强学生对书本知识的理解。活跃的课堂氛围也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积极融入到法律法规的学习中,提高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3.任务驱动法:教师在不同的学习模块,给学生布置不同的任务,如课后作业、课堂汇报、学习报告等。学习报告可以结合思想政治教育让学生展开学习和调研,如“从政治角度探析建设法规的深度与广度”“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谈‘豆腐渣’工程”等,既可以丰富学生学习内容,也可以进一步促进课程思政与实践教学的有效融合。学习任务要求学生以小组或个人的形式完成,培养学生主动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可以让教师随时了解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有利于教师及时调整教学重点和难点,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三)课程考核方式改革

“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改革应采用多样化、综合性的考核方式,除传统的期末考试、课堂考勤和课后作业外,增加类似于课堂汇报和情景演绎一类的过程性考核内容。课堂汇报和情景演绎环节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建设法规”课程学习的积极性,使其对我国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可以极大地锻炼学生独立思考、团队协作、综合运用和口头表达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改革考核方式如表3所示。由表3可知,“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改革考核方式更加注重对学生知识应用及实践能力的考核,改变了传统的强调知识水平考试的考核方式。通过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可以实现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使课程考核不再只停留于书本,而是培养真正适应于国家和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专业人才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新时代的高校毕业生既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又要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还要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文章以“建设法规”课程为研究对象,在课程内容的优化、教学模式的改进,以及考核评价体系的丰富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力求通过对该课程的教学改革,打破传统的“满堂灌”的陈旧教学模式,促进该课程实现“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的转变,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能够主动顺应现代社会的迫切需求,提高课程的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为构建具有特色的“建设法规”课程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陈威威.面向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的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改革[J].高等建筑教育,2015,24(5):75.

[2]住房城乡建设部高等学校土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法规教程(第四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8:3.

[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J].云南教育,2004(33):25.

法学专业课程范文10

关键词 税法 课程 教学 实训 教材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6.03.056

1 “税法”课程的设置

“税法”是会计类专业的必修课程、核心课程。在会计实务中,会计人员接触税法是不可避免的,一要知道企业需要交哪些税?国家怎么规定的?二要知道这些税如何计算?如何核算?如何申报缴纳?三要知道如何进行合理节税?如何纳税筹划?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中,“税法”不是单独出现,其基本内容涵盖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科目中;在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考试中,“税法”也不是单独出现的,其主要内容涵盖在《初级经济法》、《中级经济法》考试科目中;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税法”作为一门考试课程单独出现。在会计类专业教学中,“税法”课程首先是必须开设的,无论中专、大专还是本科;其次,其位置应该放在“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课程之后;再次,其开设课时应该一周六节;第四,不同层次授课内容应该繁简有别,中专基本、简单,本科多而全,大专居中。

2 “税法”老师的配备

目前的“税法”课程就内容上来说,大量是法律条文。其对应的教材因不同编者水平不一样或不同层次教学使用也有区别,期间除了贯穿大量的法律条文外,也有实例及计算。但对于老师来说,在讲解大量的法律条文时,如果不与会计结合起来,它就是一些干巴巴的说辞,不好理解,不好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所以“税法”课程的老师必须对“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的内容特别熟练,否则讲不好“税法”课程。基于此,“税法”课程的老师最好是会计类专业毕业,平常既教会计类课程也教税法课程,隶属于会计学院,或会计系,或会计教研室。学好“税法”的最高境界还不是会计与税法的结合,而是会利用税法帮单位理财,会帮单位纳税筹划,这样做一方面维护了单位利益,另一方面也顺应了国家的法律意识,不但不影响税法的地位,反而会加强税法的地位,从而使国家当局利用税法进行的宏观调控更加有效。

3 “税法”教学的实施

3.1 会计贯穿法

会计应该贯穿税法教学的全过程。与会计结合,才能讲透“税法”。分散在“基础会计”与“中级财务会计”课程中的关于涉税的会计处理,已经将税法的规定融进去了。在讲到税法规定相应内容时,用带领学生回顾的方式,通过回顾对应的会计处理来印证、解读税法的规定,让学生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原来会计中的涉税处理为什么那么做原因来源于此。如税法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与消费型增值税的核心区别在于:生产型增值税在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时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但消费型增值税在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时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在讲到这个内容时,用学生过去学过的会计处理一下就说明白了。如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一批设备,买价100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全部款项用银行存款支付。用提问的方法让学生回答,学生肯定回答:

借:固定资产――设备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那老师就可以说,这就是目前税法规定的消费型增值税对应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价款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单独列示,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而生产型增值税,因为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款对应对进项税,其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设备 1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像这种情况,税法教学中比比皆是,各种税收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税收计算、纳税申报等,都可以与学过的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结合起来。将税法与会计紧密联系起来,一是增加了会计类专业学生学习税法的积极性,二是让枯燥的法律条文有了生机,三是让学生在税法课上又加深理解了会计处理。会计类专业学生学习税法主要是为了将来在工作中使用,而涉税会计处理则是最基本的应用。

3.2 纳税筹划法

在讲授税法条文时,可以将纳税筹划贯穿其中。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老师可以一方面讲解业务招待费金额的多少对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通过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另一方面讲解业务招待费金额的多少影响企业税负的程度不一样,企业可以根据销售(营业)收入选择或控制业务招待费金额而降低税负。如企业2014年销售(营业)收入8000万元,会计利润总额1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70万元、66.4万元、60万元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程度是不一样的。

第一个内容讲解:用业务招待费70万元的60%(即42万元)与年销售(营业)收入8000万元的5‰(即40万元)进行比较,得出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二者之中较低者40万元。但会计利润总额已经按照业务招待费用的实际发生额70万元作了扣除,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用会计利润总额1000万元加上多扣除的30万元(70万元40万元)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的依据。

第二个内容讲解:业务招待费70万元,其中不能扣除的30万元应负担企业所得税为:30万元?5%=7.5万元。即在业务招待费为70万元时,其负担的企业所得税共7.5万元,实际支出共计77.5万元,实际支出的负税比率为10.7%(7.5万元/70万元)。如果该企业2014年度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60万元,则60万元的60% (即36万元)与8000万元的5‰(即40万元)进行比较的话,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则为36万元,不能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4万元(60万元36万元)。24万元需要负担的企业所得税即为:24万元?5%=6万元。即在业务招待费为60万元时,其负担的企业所得税是6万元,实际支出共计66万元,实际支出的负税比率为10%(6万元/60万元)。为什么会出现税负程度不一样的情况?原因或道理在于:假设企业2014年销售(营业)收入为X,2014年业务招待费为Y,则2014年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Y?0%≤X?‰,只有在Y?0%=X?‰的情况下,即Y=X?.3‰,业务招待费在销售(营业)收入的8.3‰的临界点时,企业才可能充分利用好这一税收规定。本例中,业务招待费的临界点是:8000万元?.3‰=66.4万元。66.4万元?0%=8000万元?‰。当企业实际的业务招待费70万元大于66.4万元时,不仅仅业务招待费超过其60%的部分28万元(70万元70万元?0%)需要全部计税处理,而且还要多计税2万元(30万元28万元);当实际的业务招待费60万元小于66.4万元时,因为60万元的60%(即36万元)的限额可以全额扣除,只需要就60万元的40%部分(即24万元)计税处理。

像这种情况,税法教学中有很多可以分析,可以提前预计,可以通过分析来掌控。将税法与纳税筹划紧密结合起来,一是增加了会计类专业学生对税法条款的理解,二是促进了学生对税法条款的活学活用,三是为学生将来走进单位为单位合法节税、有效理财奠定了基础,四是顺应了税法意识,使国家当局利用税法进行宏观调控更加有效。纳税筹划不再是躲躲闪闪的事,而是单位阳光下的事业。税法本身就具有导向作用,研究税法、用好税法正是发挥税法的作用。

4 “税法”实训的进行

“税法”课程除了在内容上与会计实务、纳税筹划结合之外,还有必要对其实施三级实训。第一级:课内分散实训,即针对老师所讲的每个模块、每个税种,单独、分别进行的技能训练,包括计算、核算、填表、申报等,这些可以借助税务软件来完成,避免手工情况下不能反复使用造成浪费。纳税实务中,网络、软件已经普及,教学软件高度仿真。第二级:课程集中实训,即在税法课程结束之后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实训,将税务会计软件与纳税处理、纳税申报软件结合使用,借助一个企业的仿真资料,从税种计算到核算,最后填写申报表,全部内容一气呵成;三是到企业顶岗实习,即在会计岗位完成涉税处理、纳税筹划。

5 “税法”教材的编写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本融税法条款、涉税会计与纳税筹划为一体的教材版本。对于税收的每一部分内容,先是税法规定,接着会计处理,第三纳税筹划。这本书的核心是税法条款,会计处理用来印证税法条款,税务筹划用来解读、研究税法条款。

总之,“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课程必须在“税法”课程之前开设,其中的涉税内容该怎么呈现就怎么呈现,该怎么讲就怎么讲,不能将涉税会计处理略写或轻讲。专门开设“税务会计”课程完全没有必要,在“税法”课程中重现涉税会计处理既是对税法条文的印证,又是对税法条文的解读,而且发挥了“税务会计”课程的作用。在税法课程中融进纳税筹划内容也是在解读税法、研究税法,发挥税法的导向作用。给予了“税法”课程这么多的内涵,它已经不适合再用原名,应改名为“纳税实务及筹划”。该课程应按照文中最新释义去编写教材、安排课时、组织实训、配备老师。

参考文献

[1] 解青芳,孙学辉.税制改革背景下会计学专业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9).

法学专业课程范文11

关键词:文秘礼仪 教学方法 改革

一、引言

高素质的文秘人才在社会市场中的地位越来越明显。这种高素质的文秘人才不仅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技能,具有较好的业务能力,还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较好的审美情趣,良好的社交礼仪,善于打交道的能力。从而可以看出文秘人员是“专才”,也是掌握多种技能的“全才”。因此,在文秘专业的礼仪实训课堂教学中,如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实现教学目标,是每位任课教师值得重视的教学实践课题。

二、目前文秘专业礼仪实训课程教学存在的缺陷

教学模式过于传统,没有突出学生个体化的差异,同时也忽略了学生能力培养的重要性,从某个角度上来看当前教学课堂的主体始终是老师而不是学生。另外,部分老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过于看重学生的专业素养培养却忽视了教学中其他一些重要环节,这样,就让学生的成长出现了“失衡”,并且过于理论化的教学让教学与实际工作、生活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偏差。针对上述情况,应该将理论与实践相互结联系起来,让两者形成有机结合,这样将能够将理论知识具体化,以此来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差异化教学,摒弃“同化教育”,在教学的过程中尊重“学生的个体性”,让他们能够展示自我。

三、文秘专业的礼仪实训课教学方法

1.行为教学法。进行行为教学法的前提就是校企合作,教师可以适当地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使学生把礼仪课堂上学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灵活地运用到实践中去。比如在课堂上介绍完商务拜访和接待模块后,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展览展销、庆典等大型活动,让学生定岗实习,参与这些活动中的各项接待工作。学生在亲身经历后,增强了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提高了自己的礼仪综合素质及待人接物的礼仪技巧。除此之外,教师也可以指导学生自己组织模拟活动来进行实践教学。模拟活动是一种模仿性的准实践活动,这种实践活动可以提高学生的礼仪素养。在课堂教学组织方面,教师应该积极鼓励学生参与实践活动,活动的各个环节让学生自己去组织,老师只是加以指导,更好地实行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行为教学法。教师可以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进行情景模拟,鼓励他们进行比赛。由老师提供各种情境,如在课堂上练习接待、接听电话、业务谈判等,要求学生根据情境要求设计语言、表情等各种礼仪,表演得逼真,根据表演情况进行评分。通过这种教学方法有效提高文秘专业学生的礼仪素质。

2.案例教学法。管理学科中广泛采用案例教学法,大大提高了教学质量和效果。因此,案例教学法在文秘专业的礼仪实训课堂教学上也有着明显的作用。在实行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教师要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案例学习。文秘礼仪课程是一门操作性比较强的课程,在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学生来说,他们更乐于接受这种教学方法,因为如果教师只是介绍一些商务礼仪知识却缺乏实践活动,就给学生带来枯燥乏味感,不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再者,案例教学是学生了解现实问题的重要媒介,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所学知识的灵活运用,从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如,教师在讲案例的时候,要求学生针对具体案例中的礼仪行为,主动在课堂上对其进行示范,通过这种教学方法学生可以提高对文秘礼仪的认识,提高学生对文秘礼仪课程的重视程度。

3.多媒体教学法。教师将多媒体技术引入课堂,能够使教学生动形象,给学生想象的空间,培养学生的想象力,起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教师将先进的电子课件应用于教学,就给现代礼仪注入了活力而不是单纯地讲授理论知识,对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创新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等方面也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教师在课堂上采用电子课件的展示方式,达到一种直观的教学演示效果。通过这种教学方法就可以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更好地掌握和理解礼仪知识,并能灵活地运用到实际的生活情景中。

现代社会对文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培养高素质的文秘人才显得格外重要。然而在许多学校的文秘专业在专业设置上存在一定认识和定位的偏差,采用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注重礼仪理论知识的学习,缺乏实践活动,其后果就是许多文秘专业毕业的学生在人才市场上受冷落,找不到出路。随着素质教育的发展,文秘礼仪成为文秘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文秘礼仪的学习,可以提高学生的自身修养,也能塑造一个良好的个人形象,为自己赢得和谐的人际氛围,更为重要的是,学习文秘礼仪还可以提高学生的社会交往能力,在今后的人际交往中能够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造就和谐完美的人际关系,从而取得事业的成功。

参考文献:

[1]李姗姗.关于高职文秘专业公关礼仪课堂教学的思考[J].东营职业学院,2010,18(05):108-109.

[2]史娜.论高职院校礼仪课程引入倒置式教学设计的必要性[J].科技信息,2011,30(12):201-202.

法学专业课程范文12

关键词:教学效果;教学方法;专业课程

作者简介:谢学军(1968-),男,湖南益阳人,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副教授。(湖北武汉430072)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17-0074-02

大学期间专业课一般在大三开设。此时,学生的学习成绩、态度、世界观等,一方面都较中学时生了很大的变化,另一方面也都已基本定型。比如学生已明白大学的基本授课方式、考核方式,知道如何顺利完成课程。因此学生这个时候上课已无好奇心,对课程也就没了兴趣,作业有的相互借鉴,考前也采用突击,考试也大都能过关,可是真正的学习效果却很低。每次到研究生招生的专业面试时,老师们都忧心忡忡,因为这些参加专业面试的准研究生们表现实在不佳。这些准研究生们刚放下专业课书本还不到一年就把最基本的专业知识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这样的情景一再出现。教师必须想到让学生真正掌握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办法,也就是说要想办法让学生的心回到课堂上来,能围绕授课内容动脑筋、想问题,消化吸收课堂知识的同时还能提出问题、探讨问题。下面结合笔者在“金属腐蚀与防护”这门专业课程中的教学实践,谈谈采取的提高专业课程教学效果的初浅看法。

一、遵循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原则,处理好教材与授课内容的关系

“金属腐蚀与防护”是水质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的一门重要专业课,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水质科学与技术专业这门课选用的教材是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热力设备的腐蚀与防护》,该教材前七章介绍金属腐蚀基本理论,主要内容是腐蚀热力学、动力学,后十一章介绍热力设备的主要腐蚀及其防护。

笔者处理教材与授课内容的总原则是理论联系实际,即授课时先尽量讲授与热力设备腐蚀有关的金属腐蚀基本理论,然后以此为指导讨论热力设备主要腐蚀的部位、特点、机理、影响因素和防止方法;处理每一堂课的教学内容时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尤其是在上第一堂课即绪论课上,特别注意把教材内容处理好,从课程一开始就吸引学生,让学生们的心很快回到课堂上来,能围绕授课内容动脑筋、想问题,消化吸收课堂知识的同时还能提出问题、探讨问题,授课就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不敢说事半功倍,好的开头总是必要和必须的。为了达到通过绪论课吸引学生的目的,笔者在处理“金属腐蚀与防护”课程所选教材绪论内容(包括金属腐蚀的定义、金属腐蚀的分类、金属腐蚀速度的表示方法、金属腐蚀防护的重要性、金属腐蚀防护方法概述)时,把教材“总论”的“金属腐蚀防护的重要性”作为第一堂课的第一部分内容,并另取名为“腐蚀的代价与危害”和“防止腐蚀能带来的好处”。这样处理教材绪论内容的目的是,一方面通过腐蚀实例,从“巨大的经济损失”、“ 严重的资源和能源浪费”、“引发灾难性事故”、“污染和损害人类生存的环境”、“阻碍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这样五个方面给学生们以震撼;另一方面通过防止腐蚀的实例,告诉学生,腐蚀防止住了或者减轻了,不但能带来经济效益,保护资源、减少能源消耗,而且能保护生命、保护环境,自然而然的把学生的心吸引到课堂上来。

把学生的心吸引到课堂上来后,要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和学习兴趣,也就是此时要趁热打铁,满足学生们探究腐蚀与防腐蚀的愿望。于是给出金属腐蚀的定义为“金属与周围环境(介质)之间的化学或电化学作用所引起的变质或破坏”,并指出把握金属腐蚀定义的关键点:腐蚀是金属的腐蚀;金属的腐蚀是周围环境(介质)引起;之所以周围环境(介质)能引起金属的腐蚀,是因为金属与周围环境(介质)之间发生了化学或电化学作用;金属腐蚀的后果是金属变质或金属设备等遭到破坏;何谓“化学或电化学作用”;金属腐蚀与“断裂、磨损”的区别。这样学生们马上就知道金属腐蚀是这么一回事了。随后要同学们自学5分钟,并提问“如何表征腐蚀的轻重、快慢即腐蚀程度,也就是腐蚀速度”,注意在学生回答问题的同时指出每种表征腐蚀速度的方法的适应性。这就是教材“第一章 总论”的“第一节 金属腐蚀的定义”和“第三节金属腐蚀速度的表示方法”的内容。

那么如何防止金属腐蚀呢?这是学生的求知欲望和学习兴趣被激发后自然而然会提出的问题。先要学生讨论一下,教师听听他们的看法,指出他们所提出防腐蚀方法的优劣,然后明确告诉他们:金属腐蚀是可以防止的,但要把所有的金属腐蚀都防止住或减轻,并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因为一方面金属腐蚀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另一方面金属腐蚀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因此必须先分门别类,了解各种腐蚀,找到防止各种腐蚀的特殊方法。但事物又都有普遍规律性,在了解了各种腐蚀,知道防止各种腐蚀的特殊方法之后,又可从这些特殊防腐蚀方法中归纳出防止腐蚀的一般方法,即“合理选材、表面保护、环境(介质)处理、电化学保护”。这就是教材“第一章 总论”的“第二节 金属腐蚀的分类”和“第五节 金属腐蚀防护方法概述”的内容。

二、严肃课堂纪律,维护好教学秩序

严肃课堂纪律,维护好教学秩序,本是对教学工作的最基本要求。但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老师、学生都有迟到现象,学生还有上甲课做乙事甚至逃课等现象。如何真正抓好课堂纪律、维护好教学秩序?笔者认为一方面要言教与身教并重,即教师既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如要求学生做好考勤、严格请假制度等,教师也要为人师表,做好表率,如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随意调课;另一方面教师要想办法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如果学生的求知欲望激发出来了,则课堂纪律、教学秩序自然好。

三、强化预习和开展以学生寝室为单位的课外讨论,鼓励学生解决老师提出的问题并提出新的问题

上课前要求学生做好预习。怎样激发学生预习的兴趣呢?先要讲清道理,即告诉学生专业知识是他们工作后马上就会要用到的知识,是可以运用起来解决实际问题的知识;然后是提前把预习内容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来给学生,请他们通过预习、讨论(为方便起见,笔者建议学生们以就寝寝室为单位开展讨论),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这样既激发了学生们的求知欲望,又利用他们的好奇心培养了他们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笔者在要求学生预习第九章“热力设备的氧腐蚀与防止”时,提前给学生的实际问题是“如何防止碳钢在自来水中的腐蚀”和“如何防止锅炉的运行氧腐蚀、停用氧腐蚀”,[1]希望他们能解决这两个问题来证明自己,最好还能提出新的问题。在前面学过氧腐蚀,但那是从理论上泛泛而谈,现在有实际问题要解决,年轻人的好奇心和不服输的心理,使他们跃跃欲试。于是为解决这两个实际问题,学生们自觉不自觉地就开始了预习、讨论,后来上课的效果也非常好,因为真正达到了学习知识、掌握知识并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教学目的。

四、课堂小组讨论、小组派代表总结讨论结果、教师有针对性重点讲授与多种形式提问相结合

课堂小组讨论的问题,有的是学生在预习中提出来的问题,如学生们预习第九章“热力设备的氧腐蚀与防止”时就有学生提出“到底何时要进行化学除氧”;有的是教师精心设计的问题,如学习第十三章“水化学工况与水汽品质监督”时笔者设计的课堂讨论问题是“汽包炉、直流炉都可以采用的水化学工况有哪些,各是什么含义、应用起来各有什么优缺点”;[1]还有的是学生回答问题的答案有代表性倾向时教师即兴提出讨论的问题,如学生在回答缓蚀剂定义时说“缓蚀剂是减缓腐蚀速度的物质”,笔者即时提出“实际应用缓蚀剂时,如盐酸清洗锅炉要用缓蚀剂,缓蚀剂的量是多少、腐蚀速度应减小到多少才能接受”这一问题开展讨论。课堂讨论前要先分好小组,每次上课都按小组就座,小组课堂讨论一般不超过10分钟,讨论后每小组派代表总结讨论结果,然后老师针对讨论中出现的问题重点讲授。

多种形式提问,是指同一问题从不同角度提问、把前后知识点联系起来提问等。如“加氨调节给水、凝结水的pH值有什么缺陷”这是直接提问;“为什么要用乙醇胺等替代氨作为调节给水、凝结水pH值的碱化剂”,这是间接提问;“汽轮机的低压缸为什么会发生酸性腐蚀”,这是把前后知识点联系起来提问。再如“超临界机组的给水、凝结水如何处理”、“全挥发处理AVT(R)、AVT(O)和联合水处理CWT或加氧处理OT的各是什么含义”。[1]

笔者这样做的目的是力求学生把知识理解透彻、掌握牢固、融会贯通、能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当然,这要求教师课前要处理好教材,准备好课件,能抓住重点、突出重点并重点讲授,只有这样,开展课堂小组讨论和进行多种形式提问才能有的放失、收放自如。

五、理论联系实际,活学活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业知识是可以运用起来解决实际问题的知识。因此,专业知识的活学活用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如学生通过学习第九章“热力设备的氧腐蚀与防止”解决了“如何防止碳钢在自来水中的腐蚀”和“如何防止锅炉的运行氧腐蚀、停用氧腐蚀”这两个问题,特别是通过自己设计、动手试验解决了第一个问题“如何防止碳钢在自来水中的腐蚀”后,同学们自信满满,学习兴趣大增。具体做法是,先课堂讲授并讨论热力设备运行氧腐蚀和停用氧腐蚀发生部位的差异、钢铁氧腐蚀的一般特征、钢铁氧腐蚀的机理、运行氧腐蚀和停用氧腐蚀的危害、运行氧腐蚀和停用氧腐蚀的影响因素、运行氧腐蚀和停用氧腐蚀的防止方法,然后要求学生课后自己设计“防止碳钢在自来水中的腐蚀”的实验方案并通过电子邮件交老师批阅,课堂上老师再讲评,最后学生们进实验室做实验验证。这样,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发挥,而且纷纷感叹“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六、复结,整体把握,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迷失方向

复结是在一门课快结束时,教师先和学生一起回顾本门课所讲述的主要内容,然后回顾每一章所讲述的内容和重点(这时学生们可以翻开所用教材的目录),目的让学生整体把握本门课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避免学生在知识掌握方面“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或者“骑驴找驴”,迷失方向。

总之,只要教师多用心,多站在学生的角度进行换位思考,科学地引导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师生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专业课程的教学一定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