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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伦理道德

时间:2023-05-30 10:27:22

家庭伦理道德

家庭伦理道德范文1

 

中国传统文化的重心在伦理道德的修养,这一点绝大多数学者已形成共识,并且认为在意识形态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是传统道德的主要来源。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家庭占有极重要的社会地位。正如陈顾远先生曾谈到的:“从来中国社会组织,轻个人而重家族,先家族而后国家”1,家庭组织在社会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也就决定了它对人们的道德生活产生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关于家庭的道德规范,早期道教的大部分理念虽然受儒家道德体系的影响,但它把人的道德自觉和宗教规范紧密的结合起来,使得早期道教的家庭伦理独具特色。

 

一、“天下之事,孝为上第一”

 

“孝”是发生于家庭内部的一种道德文化现象,在中国文化中处于核心地位。“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儒学将孝当做一切行为的根本,孝是儒家家庭伦理的基石。道教的孝文化是伴随着道教的产生而形成的,“天下之事,孝为上第一2”,“夫学道之为人也,先孝于所亲3”,不难看出,在“以孝治天下”汉代社会背景下,早期道教认为孝不仅在家庭生活中非常重要,它更是一切道德规范的根本所在。

 

赡养父母为孝的首要内容,“居常善养,旦夕存其亲4”、“家中雍雍,以养父母5”,孝子应当尽心尽力地善养父母。“未尝见善食以上其亲,是上孝子也6”,物以稀为贵,将未曾见过的珍馐进献给父母,这才是上等的孝子之行。不仅得到美食要给父母,还要使他们吃饱穿好,“人生一子,而父母常得其乐而不饥寒者,是贤孝之子7”。反之,“不仁之子……不养父母……捐弃沟渎,不得藏埋8”,那些不赡养父母的无义不仁之人,死后都将无葬身之处。身为人子,要全心全意孝养双亲,即使为了求仙而出家在外也应该定时回家省问双亲,“出家之人……若在远,随四时省问;若在近,随月朔省问;在寒在热,在凉在暄,定省之时9”。赡养父母,使父母感到平安快乐、老有所依,这是孝的基本准则。

 

孝道的另一个内容为尊敬和顺从父母,“为子乃当敬事其父而爱其母10”,尊敬爱护父母是为人子女应尽的道德义务,如果“忽其父母,背叛其父母11”那么“天地甚疾之恶之,使其短命而早死也12”。孝子还应“顺从严父之教令13”,顺从父母、听从父母的教诲是孝子时时遵守的道德规范。既然要顺从父母,也就要求不能欺骗父母,“为子则欺其父母……罪过不除也14”。尊敬父母、孝顺父母同样是孝道思想的重要内容。

 

道教信徒修炼的最终目的是长生不死,所以为父母求长生也是早期道教孝道思想的内容之一。正如《太平经》所说,作为上善第一孝子者,看到父母逐渐老去,应该“独居闲处念思之,常疾下也,于何得不死之术15”,尽力为父母求得长生之法,“常为求索殊方,周流远所也。至诚乃感天,力尽乃已也16”。

 

为父母服丧儒家特重之,春秋战国时厚葬久丧之风盛行,墨子提倡节葬节丧,道教是道家思想的继承者,主清静、反浮华,认为“凡是道学,当知出家离俗,资于父母,生成恩重,不可无服17”,父母对子女的恩德深重,应为父母服丧,但治丧和守孝所投入的财力不能超过生前侍奉父母的程度,“其葬送,其衣物,所赍持治丧,不当过生时18”,主张应感恩于父母,为父母服丧,但不应铺张浪费。

 

此外,“慈孝者,思从内出,思以藏发,不学能得之,自然之数19”,说明道教不仅要求做到外在行为上的孝,在内心情感上,也要发自内心爱戴父母。

 

从上述内容我们不难看看出,道教所提倡的孝道思想虽然部分继承了先秦儒墨道等家的观点,但它在宣扬这些道德伦理的时候,将它和学道成仙紧密地结合起来,成为学仙的必要条件,“寿孝者,神灵所爱好也。不寿孝者,百祸所趋也20”、“不孝而为道者,乃无一人得上天者21”、“不忠不孝,罪之大恶22”,不实行孝道,是神灵所恶的,要想得道成仙更是毫无可能。这样看来,与儒家实行说教式的伦理体系相比较,孝道的实际效用将大大的增强。

 

二、“并力同心,共治一家”

 

儒家伦理强调家庭和谐,如《礼记·礼运》:“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主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在家庭成员的关系方面,早期道教认为父、母、子是家庭组织的三个基本要素,这三者应保持最亲密的关系,相互依存、并力同心,共同构建和睦的家庭,“男女相通,并力同心共生子。三人相通,并力同心,共治一家23”,父、母、子作为家庭中的重要角色,需做到“父慈、母爱、子孝24”,从而形成和谐的家庭气氛。“人有三名,父、母、子……此三者常当腹心,不失铢分,使同一忧,合成一家,立致太平25”,家和是国致太平的基础,早期道教正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倡导家和万事兴的理念,这无疑对当时父母慈爱、子女孝敬、家庭的和睦相处等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孝敬父母的忠孝之德、家庭和睦的和谐之德等有助于促进家庭关系的稳定,增进家庭生活的幸福,增强家庭的凝聚力,有助于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促进家庭和睦,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家庭伦理道德范文2

 

一、孔子的家庭伦理道德规范

 

孔子在如何处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夫妻关系及兄弟间关系上,提出了一个系统的家庭道德规范体系,主要可以概括为“父慈子孝”、“夫义妇顺”和“兄友弟恭”。

 

(一)父慈子孝

 

父子关系是中国传统家庭中最重要的伦理关系,“父慈子孝”是孔子关于处理父子关系的基本原则。在中国传统的道德框架中,“父慈子孝”的原则主要的是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孝”。孔子认为孝是仁的最根本的准则,“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经.三才》)

 

孔子认为孝道要包括赡养父母和孝敬父母两个方面,就是在物质层面的孝和在精神层面的孝。孔子认为子女首先要在物质上尽自己最大能力满足父母的生活需要,“事父母,能竭其力。”(《论语.学而》)孔子认为仅仅做到“养”,还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孝”,在“孝养”的同时,更要“孝敬”。孔子说过“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如果仅仅是赡养父母而不孝敬父母,这和养家畜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二)夫义妇顺

 

“有夫有妇,然后为家。”(《周礼·小司徒》)夫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良好的夫妻关系是家庭和谐的核心内容,孔子对夫妻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夫义妇顺”。“夫义妇顺”是对夫妻双方的要求,丈夫要尊敬、爱护妻子,与妻子亲密和睦;妻子要遵守妇德,顺从丈夫的要求,相夫教子。孔子同样提出“夫不义则妇不顺”,丈夫对妻子不仁义,则妻子就不会对丈夫柔顺,那么夫妻间的关系自然不会和谐稳定。

 

(三)兄友弟恭

 

兄弟同出一父母,血脉相连,骨肉情深,自古以来就被喻为“手足”、“同袍”,兄弟关系是家庭中重要的血缘关系,兄弟作为子辈是家庭的未来,兄弟相亲相爱、互助互帮是家庭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孔子提倡兄弟间“兄友弟恭”,兄弟互相爱护、尊重,兄长爱护弟弟,弟弟尊重兄长。

 

兄弟间和睦相处,既是血缘亲情的自然结果,也是孝敬父母的必然要求。只有兄弟间和睦相处、相敬相爱,家庭才能和谐,父母才能愉悦,才算是尽了孝道。“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元气固结,而家道隆昌,次不必卜之气数也。父不父,兄不兄,弟不弟,人人凌竞,各怀所私,其家之败也,可立而得。亦不必卜之气数也。”[1]

 

和谐的兄弟关系是家庭和谐的基础,兄弟成年之后要娶妻生子,兄弟间的关系会扩展到子侄关系、妯娌关系,若兄弟不睦,则家庭必定不会和谐安稳。“兄弟不睦,则子侄不爱;子侄不爱。则群从疏薄;群从疏薄,则僮仆为仇敌矣。如此,则行路皆踏其面而蹈其心,谁救之哉?”[2]

 

二、孔子家庭伦理道德规范对构建和谐家庭的启示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我国的家庭结构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孔子所提倡的“父慈子孝”、“夫义妇顺”和“兄友弟恭”,其目的在规范家庭成员的行为,达到家庭的和谐稳定。孔子所倡导的这种家庭伦理道德规范对于我国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幸福家庭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父母与子女

 

当今我国家庭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可以分为两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与成年子女。

 

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每个家庭只允许生一个孩子,造成我国现在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多,独生子女成为了家庭的核心,爸爸妈妈疼,爷爷奶奶疼,姥姥姥爷疼,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现在的孩子在家就是“小公主”、“小皇上”,正是由于这种宠爱造成了现在的孩子缺乏对父母长辈的尊敬。尊重长者,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何让独生子女养成孝敬父母的习惯,我们可以从孔子的“父慈子孝”中学习。“父慈子孝”首先要求的是一种长幼有序的家庭关系,父母是长者,是家庭的主事者,不能颠倒主次,任由孩子逞强胡闹;其次“父慈”不仅是说父母要慈爱,同样父母要保持父母该有的威严和权威。造成”小公主”、 “小皇帝”的主要原因就是父母在孩子面前放弃了威严,把慈爱变成了溺爱。

 

成年子女和父母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养老问题上。在当今的经济形态下,老人对家庭的经济贡献越来越少,老人的权威全面失落,特别是在农村地区,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没有任何的经济收入,其家庭地位一落千丈。不赡养、虐待老人的事件常有发生,有的是养而不敬。孔子提倡的“子孝”是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的“孝”,是“孝养”和“孝敬”的结合。解决子女不赡养老人的问题,除加强对成年子女的教育外,更重要的是父母要从小教育子女尊重长辈、孝敬父母的道理,并以身作则,言教不如行教,自己孝敬父母了,子女必然会受到教育。

 

(二)夫妻关系

 

虽然当今社会男女平等方面已达到了很高的程度,但我们必须面对一个现实:夫妻关系的稳定性越来越弱,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率不断攀高除了反映出当今社会婚姻观的偏颇,更重要的是说明当今人们对家庭责任的缺失。夫妻关系的破裂对一个家庭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特别是对子女而言,这会给他们造成的很大的心理伤害。

 

孔子所提倡的“夫义妇顺”,我们现在可以理解为夫妻双方为家庭所各自担负的责任,家庭和谐是夫妻必须共同维护、共同担负的责任。当然我们提倡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但冲动的、随性的离婚是我们不提倡的。我国的法律没有具体条文来限制离婚,我们可以学习我国古代的做法,在道德方面给夫妻更多的家庭责任方面的要求。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夫妻同心则家庭和睦。

 

(三)兄弟关系

 

限于当今我国家庭的独生子女化,兄弟关系更多的外化为同学、朋友等社会上的人际交往关系。孔子倡导的“兄友弟恭”的兄弟关系是建立在有血缘亲情的同宗兄弟身上的,对于我国现今的同学、朋友等关系不能照搬套用,我们可以吸收其中的相关精神。

 

“兄友弟恭”体现的一个核心思想就是双方的尊重,这对于当今交朋友也同样适用,朋友间最重要的是以诚相待、相互尊重。在中国现在这样一个崇尚 “拜物教”的社会,真正志同道合、坦诚相待的朋友是可遇而不可求,但我们生活在一个人际交往的社会,与人打交道是必不可少的。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首先是要人与人的和谐。人与人和谐相处的前提就是要相互尊重,“兄友弟恭”可以改理解为“你友我恭”。

 

三、总结

 

孔子所提倡的家庭伦理道德规范是儒家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我国古代良好的家庭关系起了重要的作用。当今的中国家庭情况发生了深刻变化,很多新的家庭问题也随之而来,而处理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孔子的家庭伦理道德思想,从其中吸取它的精华,剔除不适应新时代的部分,能够更好的处理家庭关系,促进家庭的和谐。

家庭伦理道德范文3

伦理道德教育的可行性分析,最后提出在高中语文教学渗透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高中语文;语文教学;家庭伦理道德;

一、当前高中生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现状

(一)当代高中生家庭伦理道德现状不容乐观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当今中学生多为独生子女,父母对子女的溺爱、娇惯,导致高消费浪潮席卷中学校园。越来越多的中学生,特别是城市的孩子们跻身“贵族学子”的行列,他们饮食消费跟着广告走,服装消费跟着名牌走,娱乐消费跟着新潮走,人情消费跟着成人走。他们把从父母那里得来的大把大把的钞票毫不吝惜的掷向商店、酒楼、溜冰场和歌舞厅。高消费不但增加了家庭负担,而且滋长了校园的奢侈作风,导致拜金思潮的泛滥,这不但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极为不利,而且还成为青少年犯罪的诱因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

当今学生中出现的铺张浪费、不孝敬父母、父母与子女关系紧张,甚至出现父母杀死自己的子女、或者是子女杀死父母、的违背家庭伦理道德的现象,以及早恋、早孕等,都体现出当代学生普遍缺乏家庭责任感,因此在对青少年进行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刻不容缓。

(二)家庭伦理道德教育与学校教育关系认识上的误区

在学校教育中,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主体无关论。一些人认为,家庭伦理道德教育与高中生无关,与高中教育无关。这种观点不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高中教育应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社会文化素质,包括家庭伦理道德素质。这对于学生将来走向社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是必不可少的。家庭与社会,家庭伦理道德与社会公德是密不可分的。家庭伦理道德水平直接影响甚至决定整个社会道德水平。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陈旧的家庭伦理道德观念需要我们去破除,许多新的家庭伦理道德现象需要我们研究。条件限制论。一些人认为,对高中生进行较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很有必要,但是学校远离家庭,条件限制了这项工作的开展。实际上,这种认识是片面地,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有效利用有限的教学资源,积极进行家庭伦理道德教育。高中文科教材蕴含着丰富的家庭伦理道德资源,需要教师用心挖掘。

二、高中语文教学渗透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策略

(一)注重暗示、陶冶的外部因素,潜移默化

在语文教学中,渗透伦理道德采用暗示教育。首先,要充分发挥教师在语文教学中的主导作用,精心设计和控制各种暗示信息,使其能有效地服务于教学目标。使学生在暗示中潜移默化地进入“润物细无声”的教学境界。教师的言传身教在语文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教学中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它具有很大的感染力、说服力,最易激励学生模仿,教师应以知传知、以情传情、以行导行,取得育德的高效。其次,积极营建暗示教育环境,让学生从教材资源和教学环境中获得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的信息。因为优美的暗示环境,能有效地作用于学生的心灵。比如教学《我与地坛》,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暗示,让学生听《懂你》这首歌中联想到母亲在史铁生身后复杂而感人画面,使学生感受到母爱的深沉和伟大。

在语文教学中渗透家庭伦理道德教育,不是单纯的政治灌输或道德说教,它是一种人文陶冶,它改造着学生的意识与心灵,积淀着价值规范,丰富着思想感情,提升着道德质量,熔铸着意志品格,强化着心理精神。文质兼美的课文孕育着丰富的育人因素,它们的具体形象又为学生乐于接受。凭借教材,对学生的思想意识给予有益或良好的影响,是在语文教学中加强渗透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的必由之路,将会喷发巨大的能量。也就是说:教师要准确把握教学目标,善于挖掘教材中的情感因素,努力营建情感氛围,制造一个熔铸精神与灵魂的大“火炉”,把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的内容点化出来,呼唤出来,以打动学生的心弦。

(二)和谐共振,双边互动

语文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统一,是师生共同参与互相配合的双边互动过程。这里面存在着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材、学生与教材之间的矛盾,这三对矛盾是语文教学的内在动力。语文教学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渗透要达到艺术境界就是要合理地处理它们之间的矛盾,使之渐趋和谐,同处共振状态。教师和学生在一种和谐、融洽的气氛中,自然而然地达成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目标;在一种共振状态下,大幅度地提高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实效。可以认为,教师和学生的和谐共振,是语文教学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渗透的最佳境界。对语文教师来说,欲求这种和谐共振境界,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充分了解教学对象,明了学情,把握学生思想品德方面的“脉搏”和“频率”,深入研究教材中的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因素,因人善诱,因势利导,因材施教。

而且,本人觉得语文教学中的思想教育,应该符合语文教育的特点,注重熏陶感染、潜移默化,注重内外部因素相结合,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要求渗透于教学过程之中。以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养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这种方式,对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渗透来说,是极其自然地突出了重点,有机地统一了课文的文学性和思想性,最终达到作品与学生心灵产生共鸣的效果。

三、结论

总之,由于本人水平有限,本研究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对有些问题的分析还不够全面、深入,有些对策也值得进一步推敲,敬请各位专家学者给予批评指正,以利于我在以后的研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杨韶刚.道德教育心理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116-127

[2]汪凤炎.中国传统德育心理学思想及其现代意义[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2007:279-281

家庭伦理道德范文4

浅析20世纪20年代中国社会家庭伦理道德电影

1895年12月28日法国的卢米埃尔兄弟在法国公开放映了由他们自己制作的《工厂大门》和《火车进站》等活动影片后的7个月零13天,上海的《申报》登出一则最早有关中国电影的记载,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8月11日上海徐园内的“又一村”放映了当时被叫做“西洋影戏”的电影,“西洋影戏”电影出现以后,欧美各国的电影商人纷纷来华,在上海,北京,天津等大城市放映“进口电影”,这一时期的电影只是对生活场景和戏剧场景的简单的记录,于是有人出于对新艺术的喜欢,便从中发现了商机,也开始投入到对电影行业的创作中去。

一、中国电影初起步

1905年北京丰泰照相馆本文由收集整理创办人任景丰拍摄了中国最早的影片《定军山》,这部影片采用的是照相式的拍摄方法,露天的戏台子,用自然光、固定摄影机位进行记录,影片基本上是对舞台表演的真实记录,《定军山》被看做是中国电影诞生的标志。1913年由郑正秋和张石川联合拍摄的中国第一部短故事片《难夫难妻》,该片讲述了一对从未见面的青年男女在父母的包办下进入了婚姻的殿堂,影片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合理性进行了讽刺,同样《难夫难妻》可以看做是一部家庭伦理剧,体现了郑正秋改良社会,教化群众的作用,影片也透露出正在酝酿中的中国新文化气息,在中国电影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早期的中国短故事片的发展为中国长故事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家庭伦理剧的发展埋下了伏笔。

早起的中国电影跟世界电影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同样都是经历了从单纯的记录到有情节的故事片,从短故事片到长故事片,从无剧本到粗略的剧本等一系列的探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电影也在不断地积累经验,熟悉电影规律,掌握拍摄技巧,在不断地尝试和摸索中逐渐形成自己的风格特别是20世纪20代中期前后,即1926年以前,电影的创作内容大多是以社会家庭伦理和滑稽片为主要表现内容。

二、社会家庭伦理剧——《孤儿救祖记》

1922年郑正秋与张石川共同创办了明星公司,明星公司对中国早期民族电影的发展作出了巨大地贡献,起初,张石川主张唯兴趣是尚的电影思想,明星公司拍摄了《滑稽大王游户记》、《劳工之爱情》等滑稽片,这些影片主要是模仿西方的滑稽片,找来外国人直接扮演进行拍摄,不能否认的是20年代滑稽电影的出现使得中国电影在技术上取得了进步,随着长故事片逐渐发展,电影教化功能逐渐的显现,在当时的局面下郑正秋提出了“以正当之主义揭示社会”的主张,按照郑正秋的教化思想将兴趣与教化相结合创作出了正剧《孤儿救祖记》,它是一部早期中国人通过电影来传递中国传统道德规范和伦理秩序的代表作,体现了中国早期电影人对社会功利和现实问题的思考与认识,影片不仅改变了明星公司的岌岌可危的命运也为中国电影开创了社会家庭伦理剧的序幕,《孤儿救祖记》不但在故事内容上摆脱了早期中国电影对西方电影滑稽片的摹仿,而且在艺术形式上从中国传统的叙事艺术和舞台上戏剧学了一些表现方法运用到影片拍摄中,与此同时也讲述了有关中国民间社会家庭理论道德的故事,围绕家庭内部对遗产的争斗,阐述了一个善恶与美丑,忠诚与背叛的家庭伦理故事,成为了中国第一部引起广泛关注的社会伦理片。在当时的声誉和影响超过了所有的外国影片,使的影片在1923年12月28日在上海公映后,立刻获得空前热烈的反响,成为第一部在商业和艺术上获得巨大成功的国产故事片,也掀起了“社会家庭伦理片”的热潮。

作为早期中国电影的实践人郑正秋和张石川多采用劝善惩恶的电影叙事手法来展现中国社会深沉厚重的道德危机,并为克服这种危机创造出一种象征性的赎罪模式。同样在早期中国电影里一些社会伦理道德的影片,大多是有关于父与子、夫与妻、家庭与社会、乡村与城市二元对立的叙事框架中,将儿子、妻子、社会、城市与父亲、丈夫、家庭、乡村成为对立面,并在对后者的感情认同中构成对前者的反叛和否定,可见中国早年电影里的伦理道德重在采用对照手法和比兴的方法来思考家庭的道德危机,并借此来寻找中国社会的改良之路从而建立家庭与国家的之间的关系纽带。然而20世纪以来由于中国当时的社会发生巨大的变迁和文化的深刻转型,使得电影具有明显的社会改良色彩,反映了当时一部分不满社会现实而想试图改进,但是却不可能实现的社会理想和愿望。这股社会家庭伦理剧的热潮一直到1926年以后的社会家庭伦理剧的脚步才逐渐变缓,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社会家庭伦理剧对中国当时社会的影响还是颇大,包括对30,40年代的电影创作中也同样离不开这个话题,甚至是对今后的电视剧也有着一定的影响。

三、总体概况与影响

可见,早期的中国伦理道德电影在对各种社会问题以及道德价值,用电影的影像的形式进而展现出来,充分描摹出当时中国社会的景象与当时社会影响下的人们道德与心智,并逐步形成中国早期电影的社会关注与道德批判的传统,正是由于20世纪20年代中国电影以社会家庭伦理道德为基础,使得新文化运动以后的电影创作都能在提出尖锐的社会问题和道德问题的同时将反帝反封建的名族思想融入到电影的创作之中,进而提高了中国电影的现实意义与文化品位,在过去的30、40年代的中,社会家庭伦理剧一直都倍受中国老百姓的喜爱,在当时的社会动乱的年代需要这些伦理剧进而来教化观众的思想,鼓舞人心,像《姊妹花》、《渔光曲》、《一江春水向东流》等都或多或少的影响着当时人们的思想。

尤其是到了新时期,由于受到早期的社会家庭伦理道德电影的影响,社会家庭伦理剧对中国电视剧的影响也是颇大,例如80年代末的台湾电视剧《妈妈再爱我一次》可以看做是对社会家庭伦理剧的在电视剧里的一种延续。反映社会家庭伦理道德题材的影片一直都围绕在我们的生活之中,这样的题材更接近老百姓的生活,更能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现象,比如近几年的反映社会家庭伦理关系的电视剧例如《婆婆也是妈》《青春期撞上更年期》《媳妇的美好时代》等等,都是反映现如今社会的热门话题,反映着这个时代人们的想法与观念。不管时代怎么变迁,亘古不变还是有关社会家庭伦理关系的话题,只是时代背景不同了,反映的社会思想也就不同,创作出来的作品反而更直接的呈现出社会现实的一面,更贴近生活了,进而传递了人们的思想。于是,电视剧便有了一种类型模式叫做家庭伦理剧,无论是于家庭伦理剧有关的电影还是电视剧,讲的都是一些跟观众有关,或者是相似的经历,观众在观看别人的故事时,内心也在不断地揣摩着自己的生活,进而反思或者思考着自己的人生轨迹,也许这就是家庭伦理剧的魅力所在。

家庭伦理道德范文5

论文摘要:传统家庭教育中德育职能至上,重视个体自我教育和儿童行为习惯的养成。现代家庭教育的德育职能则逐弱化,出现家庭道德教育空白的现象,导致个体人格的缺失。因此,建立新型的家庭教育模式成为必然。以《弟子规》为例,分析了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在构建现代家庭教育模式和青少年家庭道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的伦理道德教育居于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地位,有着无可取代的社会和文化功能。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中国传统家庭教育有其丰富的内容和宝贵的经验。因此,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伦理道德教育的价值,并将其发扬光大,完成其现代化转化,不仅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而且对构建现代新型的家庭教育模式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传统的中国家庭指在中国封建宗法制和小农自然经济条件下存在的家庭。古代中国,家庭教育中德育职能至上,视家庭为个人社会化的重要场所,重视个体自我教育。《大学》有言:“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治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在家天下的中国古代社会,齐家既是修身的目标,又是治国的基础。因此,如何“齐家”便成为古代家庭教育的根本追求。

传统家庭教育把对家庭成员的道德教化作为其首要任务和最终目的,父慈子孝、君义臣忠、兄友弟恭与贤妻良母的观念至为深入。“尊德性而道学问”,强调知识授受的道德化,从而使知识授受与道德教化合二为一,在教学中培养道德,在道德训练中学习经典。因此,从儿童本身的生活体验出发来培养其尊老敬长的情感,最为自然最为贴切。因先天的血缘关系和后天的养育关系,儿童自然而然地会产生一种对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家庭群体感的认同和对家长养育之恩的孝敬情感。这种天然的情感是维系家庭的重要力量。家庭教育以此为基本出发点,既符合人的自然本性,又切合儿童的生活和情感的体验,也是家庭教育获得细雨润物效应的基本因素。

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而存在,通过家庭教育可以有效地传播民族传统文化,塑造家庭成员的人格,使其在一定程度上遵从社会意愿,成为社会的同质因子。但现有家庭教育的实然状况限制其应有职能的有效发挥,甚至出现负效和职能错位现象。表现在:1、在家庭教育观念上,一方面沿袭了传统家庭教育中的“光宗耀祖”、“望子成龙”等价值观念,存在着“男尊女卑”的性别歧视;一方面又受现代社会主文化、各种亚文化甚至有意无意受某些反文化影响,价值观念趋向多元化,注意到家庭成员的多方面发展,但又忽视家庭成员人格主导方面—道德品质的培养,出现重智轻德甚至家庭道德教育空白的现象,致使家庭成员人格畸形发展。2、在家庭教育职能方面,忽视大众传媒在家庭中的有效利用,使其传递了大量不必要甚至有害的信息;社会还缺乏一套强有力的道德规范体系,使家庭教育中道德观念的培养处于茫然无措的状态,严重影响了家庭教育中以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为牢固基础的德育职能的发挥;现存人才选拔制度引发了学校教育职能的偏颇,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发生错位,弱化了家庭教育应有的职能,增加了家庭成员利用消极的亚文化甚至反文化中的价值观塑造自我、设计自我的可能性,使其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异质因子。

由此可以看出,现存家庭教育模式无论价值观念层面、教育职能层面还是具体的教育手段、方法层面都存在着不少局限性。转轨期的社会孕育着新型的家庭,需要全新的家庭教育,因此,从实践角度看,建立新型家庭教育模式是非常必要的。

构建新型家庭教育模式,是理论和实践的双重需要,也是对现有家庭教育反思的结果。同传统家庭教育相比,现存家庭教育的德育职能逐渐被弱化,逐渐被智育和其他一些功利性较强的教育职能所代替,出现家庭道德教育空白的现象,导致个体人格的缺失。现代家庭教育应强化其德育职能,尤其是摆正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位置。古人主张“养正于蒙”、“教子婴孩”,就是要从小注意家庭成员道德品质的培养,把道德实践范围扩大到社会生活领域,使品德的不断提高与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统一起来。笔者仅以当前在幼儿教育、基础教育阶段最被国学教育者看好的古代蒙学教材《弟子规》为例,进一步剖析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在构建现代家庭教育模式和青少年家庭道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弟子规》从宋朝开始推行,流传在中国有近千年的历史。由于它通俗、易懂、易行,包含了大量思想修养、待人接物、饮食起居、生活礼规等做人的基本准则,特别讲究家庭教育与生活教育,曾经盛行一时,被誉为“便于诵读讲解而皆切于实用的”“开蒙养正最上乘”的读物。在进行青少年道德教育时,其独具特色的伦理道德、童蒙养成的教育思想,应引起我们足够重视,并进行深人研究,使之为今天的青少年教育实践服务。

(一)蒙以养正,德教为先的家庭启蒙教育

现代家庭伦理建设必须抓家庭教育,不重视家庭教育,或者虽重视但不得其法,都不可能形成良好的家庭伦理。儿童的第一学校是家庭,儿童在这里接受做人和做事的最初教育,打下一生立身成才的基础。家庭教育的特点是亲切的,随时随地的,启蒙重于知识,模拟重于传授,而父母是无法选择的首任教师。在对待父母和长辈的关系方面,《弟子规》特别强调儿童要听从父母的教导,养成听话、孝顺的习惯。儿童在幼年时期,尚未在经验和思维方面形成个人的主见,道德观念也不具备,需要父母的正确教育和引导。现代教育理论也认为人的最初道德观念、是非标准、为人处世的准则是从家庭中得到的。所以强调家庭教育在一个人成长中所起的作用,就是强调家长对孩子的启蒙教育,特别是要强调家长根据社会生活准则,对孩子的行为活动提出要求,给予指导,并注意其表现,随时对之作出评价,使孩子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等是非善恶标准。

(二)勤奋严谨、生活有序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道德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日积月累的过程,它广泛地体现在日常生活的待人接物和处事之中。在自身的行为举止和生活习惯方面,《弟了规》认为,应使儿童养成生活有序、讲究卫生、珍惜时间的习惯。珍惜时间。学生时期是人生之基础,“少不学,老何为”。因此要“朝起早,晚眠迟;老易至,惜此时”。2、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晨必盟,兼漱口;便溺回,辄净手;冠必正,纽必结;袜与履,俱紧切;置冠服,育定位;莫乱顿,致污秽”。3、正确的衣食标准。教育孩子从小应树立正确的生活价值观念,主张“衣贵洁,不责华;对饮食,勿拣择”。4、良好的步履情态。“步从容,立端正”。5,稳健明哲的处事心理。“事匆忙,忙多错;勿畏难,勿轻略;斗闹场,绝勿近;邪僻事,绝勿问”。

以上规范要求青少年抓住今日时光,讲究个人生活卫生。而现实中的青少年,衣帽不整者有之,奇装异服,生日宴请,攀比奢华,追求奢侈生活方式者有之。这也说明在经济发达的今天,我们更需要提倡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做事先做人,学智先学人,育才先育德,德才兼备,既要有才,更要有德。 (三)诚信克己、慎言向善,重视人际交往的道德修养教育

《弟子规》认为,道德目标一旦确定,就要重视个体道德的自觉性和主观能动性,使道德规范转化成为一种内在的自觉需求,并最终形成为一种制约一个人行动方式的习惯化的行为。在儿童教育中,它主要倡导儿童在诚实守信、见贤思齐、对人仁慈等方面进行道德行为习惯修养。1、诚实处好与他人关系。人别人房室应声音响亮地打招呼,“将人门,问孰存;将上堂,声必扬;人问谁,对以名”。借物须及时归还,“用人物,须明求;借人物,及时还”。2、言而有信,说话文明。“凡出言,信为先;市井气,切戒之”。3、语言谨慎,言必有据。说话吐字,要重而舒缓。“凡道字,重且舒;勿急疾,勿模糊”。4、正确认识和对待过错。明确“错,,和“恶”的根本界限,“无心非,名为错;有心非,名为恶”,这对改正当前在青少年中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和问题,大有裨益。

(四)学会感恩、学会尊重、学会关心的情感追求教育

《弟子规》中反复阐释的“人则孝”、“出则佛”、“泛爱众”等规则体现出来的主要是情感追求。其中“人则孝”是感恩教育,“出则梯”是尊重教育,“泛爱众”是关心教育。

孝不仅是德之本,也是一切教化之根本与起点。因而,古代众多童蒙教育中都强调孝的内容,提倡“百行孝为先”,认为这是行为处事的基本和道德实践的起点。让孩子感父母之恩,报父母之恩,决不仅仅是培养一种家庭的美德,更是培养一种责任意识、自立意识、自尊意识和人格意识。当代家庭,独生子女在家里得到过多关爱,往往容易形成自我中心主义的性格,只考虑自己的需要,不考虑家里的困难。很多大学生虽然知道靠父母辛苦挣来的血汗钱上学,却大把挥霍而对父母没有一丝感激;明明是贫困生,接受了热心人的帮助后,却想把受助记录抹掉。“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感恩,是一个人的基本品德,是人的生存发展需要得到满足以后产生的主动寻求回报的一种心理体验,是人性高贵之所在。因此,对儿童进行感恩教育,让受教育者感受别人对自己的爱,体验理解别人对自己的付出,并把报答别人作为自己的一种人生信念,是情感教育的重要任务。

尊重教育是满足别人被尊重的心理需要的教育,这种教育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只有通过这种教育,每个个体才能获得被别人尊重的情感满足。尊重他人,是一种爱心的付出,是一种情感的交流与互动。因此,对于儿童来说,培养他们尊重别人的情感尤为重要。在《弟子规》“出则佛”条中,我们看到的就是如何尊重人的教育。

家庭伦理道德范文6

本文通过对中国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文化的追溯;家庭伦理道德建设三个方面内容的逐一阐述;以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家庭伦理道德建设与和谐社会构成的关系角度,提出了如何建设新型家庭道德的既富理论意义又具实践价值的见解。

关键词:伦理道德和谐社会和谐家庭

家庭伦理作为社会伦理的一部分历来受到各方面的重视。我国古代关于社会道德“人伦”中的“五伦”,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中有三伦是属于家庭伦理的即强调“父子有亲、夫妇有别、兄弟长幼有序”。在家庭伦理建设上也提出了“德教行而民康乐,礼义积而民和亲”的论述,把家庭伦理建设看成是治国安邦的基础。比如说“国尚礼则国昌,家尚礼则家大,身有礼则身修,心有礼则心泰”的思想等等。这些思想在今天看来也仍然充满着醒悟人生启迪人伦的睿智。

中国传统的伦理文化以家庭为本位,不同于西方以个人为本位。这可以从通行于中国封建社会两千五百多年之久的所谓“三纲”、“五伦”的纲常。三纲“者,最早见于《韩非子·忠孝》篇:”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可谓”三纲“说的前驱。”五伦“即五种人的社会关系: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孟子首次提出了”五伦“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人以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里孟子不仅讲了五种人伦关系,也讲了如何正确处理这五种人伦关系准则,即”义、亲、别、序、信“,亦即”五教“。

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家庭为本位的文化。中国人的家庭观念极深,自古以来,人们就十分重视家庭,关心家庭,建设符合礼仪要求的家庭。这可谓世世代代中国人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一大特色。当今中国的家庭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多是核心家庭。这种家庭人伦关系主要有夫妻、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这样三种关系。夫妻关系是构成家庭人伦关系的根本,是家庭道德最基本的规范,古今亦然。在现代社会的核心家庭中,夫妻关系最为重要。夫妻之间的道德要求是双向的,是权利与义务的平等。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道德,兄弟姐妹之间的道德,亦应如此。

人所共知,夫妻关系乃人伦关系之始。没有夫妻关系,自然不会有父子兄弟姐妹及其它诸种关系。特别是现代社会核心家庭增多,夫妻关系显得更为重要。夫妻关系直接涉及家庭的存在、巩固、建设的根本问题;是家庭伦理、道德建设的重点。夫妻之间的道德要求,即应遵循的道德规范是”互敬“。所谓”互敬“,就是平等相待,相敬如宾。夫妻是志同道合的同志,又是亲密无间的生活伴侣,在家庭的地位与权利是平等的。夫妻双方必须承担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义务,家政大事,协商解决,谁的意见正确,就按谁的意见办。夫妻长期生活在一起,难免发生矛盾,这就需要多一点容忍,多做自我批评,严以律己,宽以待他(她),赤诚相见,坦然交心,互谅互让,消除隔阂,增强团结,和睦为贵。

婚姻以爱情为基础,婚姻的存续,也需要爱情来支持。爱情是双方的互相”给予“或”奉献“,爱情需要养护与培植。相爱的男女结为夫妻,在他们一生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在思想感情上发生某些波折、淡化甚至裂痕,在所难免。作为夫妻双方,应面对现实,相互调适,沟通思想,交流感情,消除隔阂,不断增进理解、谅解、信任与尊重。须知,爱情对夫妻双方来说,彼此有爱的权利,亦有维护、发展爱的义务。确切说,依靠理智对感情调控而生活。

抚养和教育子女,是每一个父母都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在对子女的抚养教育过程中,父母以身作则,树立一个好的家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个课堂,身教重于言教。父母要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子女树立学习的榜样。父母与子女之间,应遵循的道德规范是”慈孝“。慈孝是传统家庭父子间的道德要求,我们沿用旧的道德范畴,但内容、意义却不同。它是建立在父母与子女人格平等的基础上。这里所谓慈,是父母对子女的仁慈、厚爱的情感与态度。慈,不但是父母以无私的爱心养育儿女,而且要求父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教导儿女成为一个善良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国家的人。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其中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小家庭大大增加了。有相当数量的”爷爷“和”奶奶“离开青年人当杜生活。在有条件的家庭中长辈与晚辈分局,可能要比合居好一些。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晚辈都不应放弃履行尊敬赡养老人的义务。在和谐发展的家庭中,青年夫妇和他们的父母都愿意而且善于为了亲属感情和相互帮助而牺牲自己的私欲。这是家庭幸福的根本保证。

中国人历来重视家庭伦理关系,重视家庭道德建设,这是我们民族的光荣传统。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强化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建立民主、和睦的家庭人伦关系,倡导夫妻”互敬“、父母与子女”慈孝“、兄弟姐妹”友爱“的家庭道德,必定会对当代中华民族精神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互敬“、”慈孝“、”友爱“,我认为这就是我们当今建设民主、和睦、亲善的家庭人伦关系的道德。在家庭伦理道德的建设过程中,还要对传统道德及现代西方道德进行合理扬弃,剔除传统家庭伦理道德中的诸如”妇为子纲“、”夫为妻纲“、”男尊女卑“等封建糟粕及西方道德中诸如性自由、性解放等观念,建立民主、和睦、亲善及平等的家庭人伦关系,倡导夫妻互敬互爱、父慈子孝、兄弟姐妹相互关爱的家庭伦理道德,建立全新的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家庭伦理道德规范,创建全新的、符合时代特征和民族特点的科学的家庭伦理道德体系,这必定会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特别是道德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新晨

目前,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人们原有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在改变,新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正在形成,新的道德约束力尚未被人们普遍接受和发生效用,出现了价值取向的多元化,道德观念的利益化。随着婚姻家庭的不断解体和传统道德观念的淡漠,许多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本导向的道德行为无所适从,使家庭道德领域存在着种种失范现象,严重影响社会的基本道德风貌,不能不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如果不从根本上消除家庭道德失范现象的存在,重新构筑富有时代精神的家庭道德规范体系,符合新时期的伦理道德思想体系也就无从建立,而这是一项极其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齐抓共管。

总之,”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在家庭美德建设中,千百年的优秀家训美德需要继承和发扬,夫妻、长幼、邻里需要更多的尊重、理解和关心,让每一个家庭都能使老人们受到充分的敬重,使子女们得到全面的教育,家家家风好,体现出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参考文献:

[1]魏英敏,传统伦理与家庭道德建设,《浙江学刊》,1996年02月,5-8.

家庭伦理道德范文7

一、伦理和道德的差别

罗国杰教授认为摘要:“汉语中,‘伦理’和‘道德’这两个概念,在一定的词源意义上也是相通的,而且和英语中的Ethics和Morale的词源涵义暗合。”(注摘要:罗国杰等.伦理学教程[M.北京摘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因此,“不论在中国还是外国,‘伦理’和‘道德’这两个概念,在一定的词源涵义上,可以视为同义异词,指的是社会道德现象。”(注摘要:罗国杰等.伦理学教程[M.北京摘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北京大学魏英敏、金可溪在对中西有关伦理和道德两词的运用分析后认为摘要:“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道德’和‘伦理’都是一个意思。因此道德现象又可叫做伦理现象,道德行为又可称为伦理行为,道德判定又可以叫做伦理判定,道德学又可称为伦理学。”(注摘要:魏英敏、金可溪.伦理学简明教程[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

笔者同意上述观点,但是,作为一种分析中西文化差异的工具,笔者宁愿将二者区分开来。

其实在上述观点中,作者在肯定“伦理”和“道德”的相通之时,也承认二者在某种程度上的差别。罗国杰教授认为摘要:“伦理”和“道德”又有所不同,道德较多的是指人们之间实际的道德关系,伦理则较多的是指有关这种关系的道理。(注摘要:罗国杰等.伦理学教程[M.北京摘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魏英敏、金可溪两位教授则认为摘要:“就西方而论,‘伦理’和‘道德’两个词,意义基本相同,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都是互相通用的,直到黑格尔才明确地把它们加以区别,前者指社会道德,后者指个人道德。”(注摘要:魏英敏、金可溪.伦理学简明教程[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华东师范大学杨国荣教授在其《伦理和义务》一文中也提出摘要:“黑格尔曾对道德和伦理作了区分,在他看来,道德主要和‘应当’相联系,并展开于良心等形式中;伦理则涉及家庭、市民社会、国家等社会结构。”(注摘要:杨国荣.伦理和义务[J.上海摘要:学术月刊社.学术月刊,1996.6)

同样,笔者也同意这种对道德和伦理的区分,非凡是黑格尔的区分,体现了他思想的深刻明晰和独到之处,对笔者的思索和写作具有直接的启发意义。本文试想在黑格尔区分的基础上结合中西文化的特征,将伦理和道德作进一步的厘定。

在此必须指出,儒家伦理是从现实的社会、现实的人出发去表述自己的伦理思想,并以此去规范人们的行为,这种现实的本源即是家庭,由家庭人伦推而广之,形成了家和国的难解难分。历史进入20世纪90年代,尽管受到多年西方文化,非凡是西方道德文化的冲击,尽管市场经济发展在中国已轰轰烈烈,但是复旦大学社会学教授谢遐龄在中国最具影响的社会学杂志《社会学探究》上发表自己的观点认为摘要:中国社会依然是伦理社会。(注摘要:谢遐龄.中国社会是伦理社会[J.北京摘要:社会学探究杂志社.社会学探究,1996.6)

勿庸置疑,在中国社会,“伦理”是一个现实的概念,是一个具体的概念,是一个最能体现中国人道德思想和中国文化核心价值的概念。中国的道德是伦理,是伦理道德。 道德一词在我国古代的解释是摘要:“道”,即道路,引伸为原则、规范、规律、道理的意义。在老子看来,“道”是宇宙的本体。老子说摘要:“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德”,就是实行某种原则,心中有所得。“德者,得也”。按庄子的理解,“物得以生为之德”,强调天地万物的自然本性。

在古代中国,这种建立在内心规则、信念基础之上的道德理解,体现了对道德的形而上思索。但是由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道家的思索失却了主导社会的机会。在儒家,虽然其道德思索具有某种程度的形上性,但其道德从根本上来说是从家庭人伦出发的,再加上其道德实践中注重人伦之“礼”,因此,儒家的道德从本质上说是注重现实社会的伦理道德。

和此不同,在西方从古希腊到中世纪,再到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以希腊文化和基督教文化为标志的西方文化,要么对人进行类的抽象,以理性作为建立道德大厦的基础;要么对个体作“超越的突破”,将上帝作为个体永世追求的道德目标。因此和古代中国以儒家道德为主体的伦理性道德不同,西方的道德是建构在对人性的抽象和超越的基础之上的,它是抽象的,是形而上的。这种缺乏以家庭为背景的人伦之理的道德,形成了和中国伦理性道德的明显分野,也构成了西方道德的实质和核心,是西方社会发展至今的原始动力,也是解释现今西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主流和种种社会矛盾的最本源性的、最权威的典章。

二、中西文化的不同路径

(一)中西道德价值文化的不同发源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文化来自人们对现实的思索和回应。而对现实的不同思索,则形成了不同的文化。文化上的差异,非凡是价值文化上的差异,会形成人们不同的行为取向及其行动结构。中西价值文化的差别,最集中地体现在“伦理”和“道德”的差别。很显然,这种差别来自于不同的思索着的“现实”。

家庭伦理道德范文8

[摘 要]婚姻家庭法能被信仰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它符合人类理性,符合人们基本的价值判断和伦理要求,可以说婚姻家庭法一定程度上是对传统道德与伦理的法律化。现代生物技术的进步对人类传统的婚姻家庭法提出巨大的挑战,也给保障这些价值的工具——婚姻家庭法带来了巨大挑战,用伦理来处理这些现实问题与现行婚姻家庭法间的冲突可能是一种有效的选择。

[关键词]婚姻家庭;伦理性;伦理道德;生物技术

一、伦理性是婚姻家庭法的基本特征

伦理是指处理人们之间相互关系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现在常作为“道德”的同义词使用。①伦理道德的功能首先在于通过评价等方式来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和活动。法治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道德规范的价值,或者是伦理道德规范的评价指标。这一点在婚姻家庭法表现得尤为突出。

婚姻指一男一女合意以终生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相待的结合。②婚姻的直接结果是产生了因血缘和法律拟制形成一定范围的亲属所组成的共同体,即家庭。婚姻家庭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是社会关系的特定形式,但它又是以两性结合和血缘联系为自然条件的,也就是说婚姻家庭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从自然属性上看:男女两性生理差别是婚姻结合的生理学上的基础,通过生育而实现种的繁衍;同时产生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又是家庭亲属团体生物学上的特征。从社会属性看:婚姻家庭存在于一定的社会之中,其中物质的经济关系、感情的法律思想关系都是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相适应的。

现代科技的发展,特别是生物技术的进步给人类带来了很大方便,但也对人类传统的婚姻家庭法提出巨大的挑战。可以说婚姻家庭法一定程度上是对传统道德与伦理的法律化,弘扬公认的道德伦理精神是婚姻家庭法对现实生活调控的价值之一。可是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的确冲击着这些传统伦理道德的价值,也给保障这些价值的工具——婚姻家庭法带来了巨大挑战。如生育领域的试管婴儿问题,代育母亲问题、克隆人问题等。面对这些问题,伦理价值是一个有力的工具,用伦理来处理这些现实问题与现行婚姻家庭法间的冲突可能是一种有效的选择。

二、伦理性在婚姻家庭法中的体现

伦理性作为婚姻家庭法的哲学基础之一,可以说几乎婚姻家庭法的每一项制度都体现着伦理道德性,是将这些伦理道德上升为法律层面来维系人类社会的发展。

(一)现行婚姻家庭法中相关制度的伦理分析

正如前面将伦理介定为处理人们之间相互关系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这种道理和准则应该是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得到多数人认可的规则,它包含了自然正义的基本要求,应同时符合人自身的建设与人类社会的建设。总之个体的自身建设促进社会的建设,社会建设又反作用于个体的自身建设。婚姻家庭法作为维系这个过程向前发展的硬性规则,下列伦理价值是被体现在其中的:(1)保障人类自身这一物种的延续与进化,实现人自身的发展。(2)体现社会的发展,处理好人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3)体现伦理是最为基本的道德低线,如公平,正义、平等、善良、对弱者之保护等。

婚姻法的伦理分析。(1)从婚姻法的沿革来看,婚姻法从男女不平等的主体身份吸收主义到男女平等主体身份独立主义的发展,从群婚到个体婚发展,从禁止离婚到离婚自由的发展,从一夫多妻到一夫一妻,从夫妻财产吸收到夫妻财产的分离,都是对人自身发展的促进,是人全面发展的体现,同时也是对整个社会发展的促进。(2)从具体制度看,目前各国的一定亲属间禁止结婚的规定、对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禁止结婚的规定等就是从优生优育角度来促进人类自身的发展的;中国的计划生育制度正是处理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让人口的发展与社会环境发展同步,实现共赢发展;对于父母子女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兄弟姐妹间一定条件下的相互扶养义务的有关规定、夫妻间忠诚及相互扶养义务的规定,是从具体制度上保护了人类物种的延续;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监护问题,不管离婚与否,父母对未成子女都有抚养的义务等具体制度本质上就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基本伦理道德的体现,是公平、正义、和善、对弱势保护的体现。[论文网]

(二)科技发展对婚姻家庭法产生冲击的伦理性分析

1.试管婴儿问题。1978年7月25日世界上第一个试管婴儿在英国诞生。试管婴儿实质上是完成体外受精的过程,将女性体内成熟的卵细胞与男性在培养液中结合,等到它们结合并分裂成一定数目的细胞时再将受精卵移植到妻子的子宫里。可以肯定试管婴儿出现在解决夫妻不孕不育问题上是一大突破,但同时带来了一系列的伦理问题。我国认识到试管婴儿对伦理的挑战,卫生部2001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管理办法》规定,从事此项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设有医学伦理委员会,以便对生殖当中的伦理问题进行评价。但如何具体评价仍然在研究之中。

2.代孕技术问题。实质上是试管婴儿技术的延伸,它是指将一对夫妇在体外试管中形成的胚胎植入另一位有正常子宫的“代孕母亲”子宫内。这一技术对亲子确认提出了挑战,传统上母亲身份是根据出生的事实来确定的,即谁分娩谁为母,可是这里出现了卵子提供者的实质母亲身份与代孕母亲的形式上的母亲身份并存。同时如果代孕母亲胎儿流产,新生儿有缺陷等责任应由谁负担更是一大难题。总之代孕技术与相关伦理法律争议太过复杂,我国卫生部2001年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以此来保障人类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免受科技肆无忌惮的侵入。

3.人造子宫问题。2002年人类生殖科学研究领域再次爆出惊人新闻:美国研究人员宣布,他们研制出了世界上第一个“人造子宫”,为人体胚胎在母体外生长发育创造了可能。③这一技术欲将体外形成的胚胎植入“人造子宫”里孕育,婴儿将从一条条生产线中诞生。从伦理道德角度看这项技术,它是对伦理本质的践踏,它不是一项科学的进步,而是人类道德伦理的沦丧。人不仅是生物人,还是一个文化人。我们在考虑它技术上是否可行时更应考虑的是伦理上可能会带来什么样的不利后果,不能与作为婚姻家庭法基础地位的伦理相冲突。

4.克隆人问题。克隆人技术给伦理带来挑战是空前的,它打破了传统生育观念和生育方式,使生育中男女结婚紧密联系的传统模式发生动摇,使人伦关系发生模糊混乱甚至颠倒。克隆人技术从本质上说涉及对人自身的尊重与评价问题。人是一种有道德的生物,对于道德的反思乃是伦理学的基础,人的克隆会对传统社会的伦理道德带来强烈的冲击。科学研究中的行为与人类其他行为一样,只要是行为,则势必就要与一个关涉行为后果的责任的道德概念相联系,势必就要受到法律与伦理的制约。科学的目的是要探索真理,但不能对被研究的客体无所顾忌,不能违背普遍的道德约束力。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以及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组织对克隆人持否定的态度。

5.关于非婚生育问题。2002年《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达到法定婚育年龄决定终生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

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④该规定的初衷是为了满足社会上越来越多不想结婚但又希望享受做母亲幸福的大龄独身女表年的心愿。对事关人类自身繁衍的问题中伦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作为伦理的一个底线就是不能伤害别人,对孩子同样如此。假定决定生育的独身女性在孩子尚未长大成人时意外死亡,孩子生理上的父亲是否应承担一定抚养责任?同时孩子天生就享有母亲和父爱的自然权利,我们将非婚生育合法化就是从起点上剥夺了孩子享受父爱的权利,这本身就是对人类伦理的违反。最后如果多年后该位母亲又想结婚,这时要不要对其惩罚,如果不惩罚那么违背本规定的初衷;如果惩罚,这又与体现伦理性的生育权相矛盾。总之我们对这一制度应慎之又慎。

三、婚姻家庭法伦理性展望

可以说伦理性在各个部门法都有所体现,只是由于婚姻家庭法其自身特殊性,伦理性体现得尤为突出。由于婚姻家庭法高度人身依附性,极强的传统延续性,使它的方方面面无不体现着伦理性。过去、现在婚姻家庭法始终以伦理作为基调之一构建其具体制度的,未来这一基调仍然是不会动摇的。

第一,我们在对待现行婚姻家庭法中的具体问题时,不能忽视伦理性这一哲学基石。如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的直系血亲和三代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那么姻亲间是否禁止结婚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从伦理来看,直系姻亲之间结婚是应该被禁止的,否则将产生伦理的冲突。如果允许丧偶的公公与其丧偶的儿媳结婚,那么婚后所生的孩子与该妇女与其前夫所生的孩子间亲属关系上就难以界定了。对于旁系姻亲,只要他们间无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就应准予结婚。

第二,对于科技发展对婚姻家庭法带来的冲击问题,伦理性就是解决这一冲突的理伦基础。婚姻家庭法是事关人类延续的部门法,其任何对传统伦理的变革都应慎重。坚持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文化属性的结合,任何将二者的隔裂都是不明智的。通过生物科学技术来完成人类繁衍延续使命的本身就是对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隔裂,使人完全物化,是对人类伦理践踏,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在婚姻家庭法领域,伦理性本身就是用一种温情脉脉的人文关怀来感化冷酷无情的自然属性。对于试管婴儿、代孕技术、人造子宫、克隆人、非婚生育等问题,我们应毫不犹豫地坚起伦理性大旗对其进行严格限制,只允许其在医学领域生存,绝对不能让其在人类遗传繁衍领域有任何喘息之机。

[注释]

①赵万一:民法的伦理分析,法律出版社2003年9月版,第2页。

②马俊驹、余延满:民法原论,法律出版社2005年10月第二版,第812页。

③人造子宫引爆“生物学炸弹”人类逼近赫胥黎预言,http:///man1.htm,2008年12月10日访问。

家庭伦理道德范文9

关键词:生命科学;伦理道德;社会责任感;道德冲击

1.生命科学发展对伦理道德观的影响

1.1对生命观的影响

1.1.1改变人类进化过程

达尔文进化论奠定了人类起源的基础理论,他认为,人类是从低级动物经过自然进化成高级动物,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关于人类性别以及个性也是自然选择。但是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生物技术达到一定水平能够进行克隆技术,1996年科学家利用克隆技术克隆了一头羊叫多利,打破了传统伦理道德上的自然生命规则,传统科学中哺乳动物的繁衍需要依靠两性生殖细胞完成,而克隆技术的出现意外着无性繁殖成为未来生命诞生的可能,人类由自然进化走向自主进化,自主进化过程中对人类进行复制成为了世人关注的焦点,其面临的伦理道德使大众难以接受[1]。

1.1.2改变人类健康观

在传统的思想中,人是由躯体和精神共同活动的结合体,这种观点引入到现代健康观念中则是传统医学中提出的形与神。中医健康观讲究养生之道,需形神俱备,而西方健康观受亚里士多德哲学思想影响较大,主要强调身体的健康。世界卫生组织对于健康有着明确的定义,即身体、心理以及社会都处在完全健康的状态。但是生命科学发展研究认为疾病产生的根源在于基因,因此,有关心灵、精神对身体健康的影响在基因的作用下显得很渺小,导致人们对于健康的认识走向片面化。

1.2对公平观的影响

普遍人们所理解的公平则是指人与社会、自然、人之间公平享有的生存价值。比如在伦理道德范围内所有人具有同等的自由、机会、自尊以及荣誉等,然而生命科学的发展冲击着这种作为人所拥有的基本公平体系。在目前的生物分子研究过程中发现,人的性格特征以及行为方式等被证明与遗传基因有关,比如基因研究认为具有XYY染色体的男性犯罪几率较高,这种遗传基因决定的行为方式冲击着人类生而平等的观念。当生命科学发展到一定程度,人类具备相关技术为下一代选择优秀基因时,由于个人的基因信息被公共化,则无可避免挑战人类关系中的公平观,对于基因有缺陷的人来说,由此可能引发社会对于遗传基因的歧视问题。

1.3对家庭观的影响

1.3.1影响人伦关系

家庭是整个庞大社会的基础组成部分,家庭通过婚姻以及血缘关系组成,因此,家庭也是法律与道德的出发点。在家庭中,各个成员之间的关系有着严格的秩序。根据成员的身份组成进行家庭义务的分配是传统伦理道德观所遵循的原则,也是符合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基础原则。然而生命科学大发展衍生出克隆人,打破了这种世俗人伦关系,甚至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变得模糊不清。利用无性繁殖复制的人类,从遗传学上看,与一卵多胞胎相似,但是年龄上又存在差距,无法界定是亲子关系还是同胞关系,搅乱了家庭成员中对于关系的定位,造成长幼无序的混乱局面。

1.3.2影响家庭两性关系

传统家庭被赋予了繁衍的社会属性,在家庭中两性关系影响着人口的生理健康。家庭不仅给与人类生存物质保障,还提供亲情和友爱。当生命科学发展到一定地步,不再需要两性关系进行人类繁殖,家庭生育功能随着生命科学发展逐渐淡化,引发对家庭存在的质疑。在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中,父母赋予子女生命,子女是父母情感的结晶,家庭和谐血缘关系功不可没。克隆技术的发展使得两性之间没有亲子血缘关系,家庭成员之间亲情观念淡薄[2]。

2.生命科学家行为的伦理道德责任

2.1生命科学家的科技伦理道德责任

目前,由于人们对于生命科学的认识不够,通常认为生命科学只要不停止就是在进步,其本质上是中性的,与伦理道德不存在任何关系。随着生命科学的发展对人类造成的负面影响越来越严重时,人们才逐渐意识到,生命科技与伦理道德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社会意识形态、政治决策、宗教信仰以及伦理道德规范等都会制约着生命科学的发展。生命科学家作为生命科学研究的主体,其伦理道德观影响着生命科技研究的目标定位,同时对生命科技研究的内容及方式也有着影响。生命科技的研究方向,及其成果应用范围无不包含着经济、社会、文化、以及伦理道德的因素,因此,生命科学家在进行生命科学研究活动时需要承担起科技带来的伦理道德责任,为生命科学研究承担后果。

2.2生命科学家的社会伦理道德责任

随着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逐渐面对生命技术发展所带来的危害进行反思和讨论,例如生命科学家曾经对重组DNA技术研究可能存在的潜在危害进行论证。近年来基因组计划、克隆技术也引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于伦理道德观念的讨论。但是对于生命科学研究中存在潜在危险的生命技术是否加以限制,并没有得出有效的结论。因此,生命科学家的社会责任不仅是为人类发展提供更先进的技术层面支持,更重要的是可以利用生命科学精神给社会公众带来正能量。另外生命科学家对生命技术进行研究,有专业的知识能够预见生命科学发展所带来的影响,作为人类社会的精英,生命科学家有能力参与重大社会发展决策,以保证生命科学发展实验的安全和可靠[3]。

3.生命科学发展过程中伦理道德的政策约束

生命科学研究成果的应用,对人类的影响极为深远。人类面对生命科技应用过程中存在着伦理道德风险,必须制定合理的生命科技政策进行约束,通过政策引导生命科学研究走在正确的道路上,为人类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生命科学研究的复杂性要求生命科技政策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生命科学研究与科技政策之间保持良性的平衡以求获得伦理道德的认可。在生命科技政策具体制定过程中,需要综合多方意见,对科技成果有充分的认识和把我,遵循生命科学发展与人文伦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应用范畴进行规范。目前,社会上已有许多政策规范了现有的生命科技应用,比如1998年我国颁布实施遗传资源管理暂行条例;2003年加拿大正式提出法律草案,该法案禁止克隆人类的行为,禁止婴儿性别选择等。

4.结束

家庭伦理道德范文10

一、伦理与道德的差别

罗国杰教授认为:“汉语中,‘伦理’和‘道德’这两个概念,在一定的词源意义上也是相通的,而且与英语中的Ethics和Morale的词源涵义暗合。”(注:罗国杰等.伦理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因此,“不论在中国还是外国,‘伦理’和‘道德’这两个概念,在一定的词源涵义上,可以视为同义异词,指的是社会道德现象。”(注:罗国杰等.伦理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北京大学魏英敏、金可溪在对中西关于伦理和道德两词的运用分析后认为:“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道德’与‘伦理’都是一个意思。因此道德现象又可叫做伦理现象,道德行为又可称为伦理行为,道德判断又可以叫做伦理判断,道德学又可称为伦理学。”(注:魏英敏、金可溪.伦理学简明教程[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

笔者同意上述观点,但是,作为一种分析中西文化差异的工具,笔者宁愿将二者区分开来。

其实在上述观点中,作者在肯定“伦理”与“道德”的相通之时,也承认二者在某种程度上的差别。罗国杰教授认为:“伦理”和“道德”又有所不同,道德较多的是指人们之间实际的道德关系,伦理则较多的是指有关这种关系的道理。(注:罗国杰等.伦理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魏英敏、金可溪两位教授则认为:“就西方而论,‘伦理’和‘道德’两个词,意义基本相同,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都是互相通用的,直到黑格尔才明确地把它们加以区别,前者指社会道德,后者指个人道德。”(注:魏英敏、金可溪.伦理学简明教程[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华东师范大学杨国荣教授在其《伦理与义务》一文中也提出:“黑格尔曾对道德与伦理作了区分,在他看来,道德主要与‘应当’相联系,并展开于良心等形式中;伦理则涉及家庭、市民社会、国家等社会结构。”(注:杨国荣.伦理与义务[J].上海:学术月刊社.学术月刊,1996.6)

同样,笔者也同意这种对道德与伦理的区分,特别是黑格尔的区分,体现了他思想的深刻明晰和独到之处,对笔者的思考与写作具有直接的启发意义。本文试想在黑格尔区分的基础上结合中西文化的特点,将伦理与道德作进一步的厘定。

在此必须指出,儒家伦理是从现实的社会、现实的人出发去表述自己的伦理思想,并以此去规范人们的行为,这种现实的本源即是家庭,由家庭人伦推而广之,形成了家与国的难解难分。历史进入20世纪90年代,尽管受到多年西方文化,特别是西方道德文化的冲击,尽管市场经济发展在中国已轰轰烈烈,但是复旦大学社会学教授谢遐龄在中国最具影响的社会学杂志《社会学研究》上发表自己的观点认为:中国社会依然是伦理社会。(注:谢遐龄.中国社会是伦理社会[J].北京:社会学研究杂志社.社会学研究,1996.6)

勿庸置疑,在中国社会,“伦理”是一个现实的概念,是一个具体的概念,是一个最能体现中国人道德思想和中国文化核心价值的概念。中国的道德是伦理,是伦理道德。

道德一词在我国古代的解释是:“道”,即道路,引伸为原则、规范、规律、道理的意义。在老子看来,“道”是宇宙的本体。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德”,就是实行某种原则,心中有所得。“德者,得也”。按庄子的理解,“物得以生为之德”,强调天地万物的自然本性。

在古代中国,这种建立在内心规则、信念基础之上的道德理解,体现了对道德的形而上思考。但是由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道家的思考失却了主导社会的机会。在儒家,虽然其道德思考具有某种程度的形上性,但其道德从根本上来说是从家庭人伦出发的,再加上其道德实践中注重人伦之“礼”,因此,儒家的道德从本质上说是注重现实社会的伦理道德。

与此不同,在西方从古希腊到中世纪,再到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以希腊文化和基督教文化为标志的西方文化,要么对人进行类的抽象,以理性作为建立道德大厦的基础;要么对个体作“超越的突破”,将上帝作为个体永世追求的道德目标。因此与古代中国以儒家道德为主体的伦理性道德不同,西方的道德是建构在对人性的抽象和超越的基础之上的,它是抽象的,是形而上的。这种缺乏以家庭为背景的人伦之理的道德,形成了与中国伦理性道德的明显分野,也构成了西方道德的实质和核心,是西方社会发展至今的原始动力,也是解释现今西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主流和种种社会矛盾的最本源性的、最权威的典章。

二、中西文化的不同路径

(一)中西道德价值文化的不同发源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文化来自人们对现实的思考和回应。而对现实的不同思考,则形成了不同的文化。文化上的差异,特别是价值文化上的差异,会形成人们不同的行为取向及其行动结构。中西价值文化的差别,最集中地体现在“伦理”与“道德”的差别。很显然,这种差别来自于不同的思考着的“现实”。

中国的“伦理”性道德价值,来自于对人类生活的最基本的最初级的群体——家庭,及由此构成的现实社会的思考。在传统中国社会里,农业生产是人们主要的经济活动。由于经济活动的简单化,使绝大多数百姓一生基本生活在家庭中。由此家庭构成了社会的基本细胞。人们面对的主要社会活动场所——村落,实质上基本是一个扩大了的大家庭。人们日常的主要社会行动是家庭性的行动,人们面对的社会关系主要也是大家庭的关系。因此从家庭出发,以血缘关系为依据的伦理性道德,就成了人们日常行动的主要价值取向。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正是立足于对这种现实的思考,从而创立了儒家伦理思想。儒家伦理从其产生一直到今天可以说已变成了中国价值文化的基因,在意识或潜意识中左右着中国人基本的行动,构成了现实中国社会行动结构的基本面貌。

在西方,生活在地中海沿岸的古希腊人,也许天生他们就不屑于家庭的存在,也许天生他们就善于思辩和理性的哲学思考,在“道德”价值的判定中,他们把个体从家庭和现实社会中抽取出来,进行“原子”性的分析和类的抽象,从而使个体独立化、抽象化,理性化,并把理性和独立性认定为个体的基本道德价值。基督教企图超越个体的“理性”和“独立性”,设定一个抽象的全智全能的完美无缺的上帝,作为人们永生永世的价值追求。也可以说,古希腊和基督教的道德文化,从其产生一直到今天,成了西方价值文化的基因。这两种基因导演着西方人的种种社会行动,形成了西方社会人们行动的基本结构,从而也就形成了与中国人社会行动结构的清晰差别。

(二)中西社会行动结构的差别

由于价值文化或者道德文化的差别,导致了中国人和西方人的社会行动的差别。这些差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受家庭性伦理道德的影响,中国人总是把自己放在一个群体(伦理群体)中来看待自己,从而确定自己行动的“差序格局”。尽管按费孝通教授所说,在这种差序格局中,个体的行为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但这只能说明个体行动的出发点。其实这种行动出发点的依据从根本上说是伦理性的道德。所以在中国,个体基本上是消解在群体之中的。群体是个体生活的目的,而不是手段。群体的伦理道德命令,或者说群体的宗法伦理命令就是绝对命令。受到抽象性人格及由此形成的理性和独立性道德的影响,在西方人们总是把自己看作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个体为了自己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结合起来建立群体,并参与群体的活动。个体与群体是对立的,是一种契约关系。个体虽然结合于群体,但依据契约个体可自由出入群体。当然为了实现个体的利益,个体在享受群体赋予权利的同时,必须对群体负责,履行个体对群体的义务。

第二,在以家庭为出发点的差序行动结构中,血缘关系成了行动的主要参照系,由此中国人的社会行动被赋予了浓郁的感情色彩。

在社会互动或交往中人们首先考虑的是感情上的亲近性,考虑的是对他人的感情上的关心、体谅、和爱护,即要讲人情。情感与中国人是难舍难离,成了人生第一需要。中国人最不适应的是,人情关系的淡漠。在交往中人们不仅重视情感,也特别相信情感,只要有了情感关系,再难的事情也会变得好办多了。中国人拐弯抹角套感情,成了日常交往的贯用方式。生活中的感情化,使中国社会形成了一个富有人情味的社会,但由此也给社会发展中的公正和效率带来了无穷的变数。在中国人眼里无论是私人或公家的事情,在情感面前都是可以融通或变通的。法律、规则是人制定的,当然也应具有人情味。在西方,由于古希腊哲学家对人的抽象化,或由于基督教对人的超越,人们在社会行动中要么以理性为指针,要么听从上帝的召唤。在那里家庭关系、血缘关系、感情关系不是人们社会行动的首要的、唯一的、全部的思考。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在感情与非感情之间划出了一道明确的界线,而且界线两边是不具有替代性的。实质上在西方感情被压缩到了一个非常狭窄的范围里,主要表现在家庭生活中。

第三,儒家伦理道德的核心体现在“仁”上。

“仁者,二人也。”“仁者,爱人。”“仁”的基本含义集中在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其实践就是爱人。但是儒家爱人的伦理是以自我为中心,以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为依据的。因此儒家的爱人是有差序格局的,是有特殊性的。从本源上来看,儒家伦理实属私德,而且传统中国以家庭为单位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又进一步强化着这种私德。一直到今天,当人们面临着公共生活领域的问题总倾向于用私德去处理。在西方人是抽象的,个人与个人之间是完全独立,是规则、制度和法律将他们联结为一个公共的团体。团体对团体是公众,个体对个体也是公众。人们有着非常强烈的公众意识和公共意识。电话亭是公共的,电话亭里的电话号码薄当然也是公共的;公园是公共的,公园里的设施同样也是公共的。公共与个人有着严格的界限。公事要公办,当然私事要私办。个人不能假公济私,也不能损公肥私,更不能将公共物品据为己有。

第四,传统的中国社会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社会经济的主要动作方式,社会的流动性比较低。由此绝大多数人一生都是生活在家庭和村落里。在这样的社会里面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及由此形成的伦理道德就成了维系社会稳定和持续的主要纽带或控制方式。很显然伦理道德要发挥其控制作用,主要靠社会舆论和良心的自觉,而良心的自觉当然离不开自我的反省。

古希腊的城邦社会生活和面向地中海的商品贸易,炼就了古希腊人理性和独立的人格与精神,继而凝结为古希腊人的道德哲学思考。作为有理性的独立个体,要参与城邦生活,显然需要契约和律法的规范。这样法律就成了维持和延续社会的主要控制方式。到罗马帝国时期,罗马法的建立,就基本上形成了西方社会的法律传统。

与孔子和孟子对人性本善的乐观看法不同,古希腊哲人对人性似乎感到更为悲观。(注:墨子刻.乌托邦主义与孔子思想精神价值[J].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2.2)因为作为一个抽象的具有独立性的个体,当他参与城邦生活的时候,人们更多看到的是他人性恶的一面,以期有所防备。基督教则以“原罪”说,对人性作了恶的宣判。奥地利现代心理学家弗洛伊德以其著名的精神分析理论,提出了人的潜意识、本能,特别是性本能在人的行动中的支配作用。弗氏从心理学角度认证了人性本恶。人性本恶的判定不仅为上帝的存在及其对人的救渡提供了理由,其主要之处在于推动西方社会走向了法治社会。

第五,以家庭为出发点的儒家伦理,自然而然特别强调家庭的和睦。推而广之在社会生活中提倡“合和”精神。刘明武在《中华文化研究》1999年秋之卷上发表文章认为:合和是中华精神之元。合和体现在合于自然,和于人。合和文化应用到人际交往中,应该是“以和为贵”;应用到商业交往上应该“和气生财”;应用到夫妻关系上则是“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应用到家庭关系上应当是父母共为一家之长;应用到上下关系上,则应做到君仁臣敬。和合的价值最核心地体现在仁爱之心上,按胡楚生的观点具体又体现在忠恕、孝悌、信义和礼让之中。(注:胡楚生.弘扬儒家伦理思想的精蕴[J].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中国文化研究,2000.1)应当特别强调的是在处理人际关系的时候,合和文化尤其注重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在西方,一方面由于对人的理性和独立性的道德设定,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对立。可以说正是由于这种对立,促使西方在竞争中不断发展。也可以说正是由于这种对立,导致西方在竞争中矛盾与冲突接连不断。另一方面,由于对人的独立性,特别是理性的道德设定,又形成了人与自然界的对立。为了生存,人对自然界进行无情的掠夺。为了战胜自然,人们开动脑筋去勘探自然,开掘自然。微电子技术和生物克隆技术的发明,使人对自然界的认识几乎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在此应当承认,正是出于战胜自然的需要,西方发现出了关于自然界的分门别类的科学。

三、未来中西道德价值取向

道德价值是整个文化的核心,它从根本上决定着人们行动的基本方向。如前所述,正是由于道德价值上的差别,即“伦理”与“道德”的差别,才形成了中西社会人们社会行动的不同结构,因而也就有了中西社会的不同发展。

在中国以儒家为主体的传统伦理道德,把人放到以家庭为背景的现实社会中去量度,从而使其道德建立在坚实的社会基础之上,使道德真正成为具有社会性人的道德。由于儒家伦理道德的家庭背景性,这种道德一开始便被赋予了浓郁的家庭般的情感性。很显然儒家伦理道德是一种入世的道德,是一种有血有肉的道德,体现了人间的温暖与关爱。正是基于这种道德浓郁的感情性,因而它形成了广泛的民众同质心理。应当承认儒家伦理道德之所以能长时期主导中国社会的道德文化,是与其伦理道德的现实社会性和情感性取向密不可分的。但是情感是具有特殊性的,再加上儒家伦理对其强化和肯定,所以自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始终存在着平等与特殊两种张力的搏击,平等的观念始终难以深入民心,或者心理上接受了平等的观念,但执行起来又大打折扣。所以美国儒学专家杜维明先生在分析儒家伦理道德弊端时指出:儒家传统所代表的价值取向,没有把中国带到西方的,以达尔文主义弱肉强食为主导思想的社会,也没有给中国带来科技高峰、民主制度以及个性解放所唤起的灿烂文化。(注:杜维明.一阳来复[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在西方,独立性和理性是道德价值的核心内容。由于这种独立性和理性是建立在对人的原子性的思考和类的抽象的基础之上的,再加上基督教对人的超越,所以西方的道德是一种抽象的道德,缺乏现实的社会基础和情感性。与儒家伦理道德来自社会并反而观照社会不同,西方道德来自个体,并以从个体中抽象出来的道德去建立社会。由此西方社会必然是一个重形式的社会,按帕森斯的观点,必然是一个普遍主义的社会,因而也必然建成一个民主与法制的社会。由于强调个体的独立性,也必然使个性得以张扬,从而呼唤出个性的具大创造潜力。

然而,由于对个体独立性的过份强调,再加以自近代以来西方对资本主义竞争的倍加推崇,使西方的个体独立性走上了极端个人主义的穷途末路,南京大学张风阳教授提出:“西方个性张扬(个人主义的张扬)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就会使我们产生一种并非夸张的疑虑:就象无度开发自然会破坏生态平衡一样,对个人欲望边疆的无度开发会不会造成一种道德生态危机呢?”(注:张风阳.道德边界的消蚀[J]南京:南京大学学报编辑部.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1)实质上西方社会的道德危机,并非个人不遵从道德,而是其道德自身的危机,即个人主义的危机。这种危机来自其道德的核心思想,即对人性的抽象性理解。西方建立在抽象人性基础上的道德,与人的生活的社会性,与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存在着根本性的矛盾。当今经济全球化又要求人的思想观念的全球化,要求普世伦理道德的建立,但西方个体独立性及其导致的个人主义远远落后于现实,因此也就造成了当今西方乃至全球的文化冲突与分离的矛盾。

家庭伦理道德范文11

山姆谢泼德是继奥尼尔、田纳西?威廉姆斯和阿瑟?米勒之后美国剧坛上又一位具有影响力的美国当代剧作家,成名于外外百老汇的实验剧场。其作品《被埋葬的孩子》一经发表,便获得了1979年的普利策奖,他也因此跻身美国主流剧作家之列,蜚声国内外剧坛。

《被埋葬的孩子》讲述的是发生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农场里的故事。一家之主道奇终日窝在破旧的沙发上与“蓝光闪烁,但是没有图像也没有声音”的屏幕和威士忌为伴。他的妻子海丽在道奇变的性无能后,不是将自己关在楼上卧室里缅怀过往美好的时光,就是为给死去的小儿子安塞尔塑座雕像而出去和牧师调情。他们的长子蒂尔顿曾是万众瞩目的焦点——全美明星橄榄球队的后卫,现在却智力低下,成为半残的白痴,终日沉默寡语。次子布雷德利在事故中痛失一条腿后,不仅性情乖张且心理病态。而当全家唯一身心健全的孙子文斯带其女友谢丽回家探亲寻根,遭到的却是家人的冷漠甚至没人愿意承认他的存在。在文斯竭力证实自己身份的过程中,逐渐揭露出道奇一家想要极力忘却的家庭耻辱,极力隐藏的骇人秘密——那个被道奇埋葬的、由母亲海丽和长子蒂尔顿乱伦而生出的孩子。而故事也最终以道奇去世,文思继承家产并延续了家族的罪恶历史与遗传基因而结束。

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中国学者在借鉴西方伦理批评和中国道德批评的基础上创建的文学批评方法,是一种从伦理角度解读、分析和阐释文学作品、研究作家等文学问题的批评方法。聂珍钊认为文学是特定历史阶段社会伦理的表达形式,文学在本质上是关于伦理的艺术。文学伦理学批评强调文学的教化功能,强调回到当时的伦理现场,以当时的社会伦理观解读和阐释作品中人物形象面临伦理困境时所作出的伦理选择,而伦理选择是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基础,是人类在完成自然选择后经历的第二次选择,也是人与兽区别开来的最本质的选择。《被埋葬的孩子》这部戏剧蕴含了丰富的伦理内涵,本文以文学伦理学批评作为研究视角,以“乱伦”、“弑婴”事件发生的伦理现场为立足点,对小说人物所处的伦理环境以及人物与人物之间的伦理关系做出梳理辨析,揭示出美国社会病态家庭的伦理错乱和道德失衡,虚妄的美国梦对人性的异化,以及作者的伦理诉求。

二、斯芬克斯因子与伦理选择

文学伦理学批评认为,斯芬克斯的特点是人头和兽身一体,人头说明人类经过生物性选择之后,而具备的理性象征;而兽身说明人的原身是兽,因此身上在当时还残存着兽性,这一特点被称为斯芬克斯因子。因此人性因子与兽性因子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了斯芬克斯因子。其中人性因子即伦理意识,属于高级因子;而兽性因子由人的原欲驱动,是低级因子,因此高级因子支配低级因子,即人性因子能够很好的控制兽性因子,从而使人产生伦理意识,有了人性。所以就人的属性而言,是由具备能够辨别是非善恶的伦理意识体现的。

在文学作品中,斯芬克斯因子在人身上分别以自然意志、自由意志以及理性意志的形式体现出来。自然意志主要是指人的原欲即兽性因子的意志体现,自由意志是人的欲望的外在形式,而理性意志是接近道德的意志即判断和选择的善恶标准及道德规范。这三种意志此消彼长、相互抑制,从而影响人的伦理选择和道德行为。母亲海丽和长子蒂尔顿的乱伦行为则属于自由意志的失控,自然意志的突显。夫妻关系是家庭中最基本的伦理关系,也是构成家庭正常伦理关系的基石。长期性无能的道奇终日用毛毯包裹并蜷缩在楼下沙发上,用酒精麻痹自己,荒废度日。而海莉则将自己终日关在楼上的卧室里缅怀过往,夫妻两人一个楼下、一个楼上,空间上距离的保持同样暗示着两人的精神世界亦相去甚远。道奇的灵魂游离于闪着蓝屏的电视与残酷的现实之间,而海莉则守护着家庭相册,徘徊在相册和幻象之间,试图找寻那些似有似无的美好往事。而大儿子蒂尔顿的朝气蓬勃和事业有成曾一度让她引以为傲,因此海丽对道奇生理和情感上的缺失和绝望让她在大儿子蒂尔顿的身上得以满足,在兽性因子越过理性因子时,海丽作出了伦理选择——出轨甚至是乱伦。她的伦理选择超越了传统人伦和道德底线,跨越了乱伦的伦理禁忌,颠覆了传统意义上的妻性和母性,也是整个家族伦理关系扭曲的根源。

蒂尔顿的乱伦体现在两个方面:杀父和娶母。如剧中蒂尔顿的葬父情节。第一幕的结尾,梯尔顿在父亲道奇熟睡之际,不仅悄悄盗取了道奇藏好的酒,还将道奇全身都埋葬在玉米须里。将父亲藏好的酒取走象征着意图夺取父亲王位,从而取代父亲的地位,成为一家之主;而将父亲完全掩埋在玉米须里则带有葬父情节象征着弑父。他的娶母行为则表现为与母亲乱伦生下孩子。母亲为儿子生了儿子,儿子成了兄弟,母亲与他既是母子关系,又是情人关系;他与父亲既是父子又是情敌;他与被埋葬的孩子既是父子又是兄弟。他的伦理选择决定了其伦理身份的错乱,而整个家庭的伦理关系也因此出现了最严重的问题:一方面使得家庭不和谐气氛不可逆转,另一方面也使得正常的伦理秩序不复存在。也正是他对伦理禁忌的触犯,才导致道奇家族的悲剧,以及他的伦理困境。而他伦理意识的形成是通过他对自己伦理身份的迷失和困惑,以及同父亲道奇伦理关系的确人来现的。在他的伦理意识中,他的血亲除了自己那个被父亲道奇埋葬的亲生儿子,还有自己的父亲道奇。因此蒂尔顿在伦理上既是道奇的儿子又是死去孩子的父亲,伦理身份是道德行为及规范的前提,并对道德行为主体产生约束。因此,蒂尔顿选择离家、逃避的做法,并不是出于他的软弱而是因为他所遭遇的伦理困境,如果选择复仇,他就要犯下弑父的乱伦大罪,而如果放弃复仇则又不能履行作为父亲为死去孩子复仇的伦理义务的困境。因此,弑婴事件之后,他就仿佛变了一个人,缺失了自我,就算在外游荡多年也逃脱不了伦理意识对他的道德惩戒,正如他所说:“要么你把真相说出来,要么你就会死去。”所以不得不在伦理困境中痛苦挣扎,一方面蒂尔登痴迷于从早已荒芜的后院寻找着什么,寻找自己缺失的伦理身份;另一方面,又曾将熟睡的道奇用谷物埋起来,无疑象征了蒂尔登对道奇弑杀自己婴孩的以牙还牙的报复。

三、伦理身份的缺失

自然选择从形式上解决人的身份问题,而伦理选择不仅从本质上将人与兽区别开来,同样从责任、义务和道德价值方面对人的身份进行确认。文学伦理学关注的便是通过人的伦理选择解决人的伦理身份问题。因此,伦理身份承载着伦理环境所赋予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而某种伦理身份的缺失,也就意味着其相关权利和义务被无情的剥夺,以及无法得到社会、家庭的认可并因此丧失了应有的的尊严和保障。家庭关系不是简单的指姻缘或血亲关系,更主要的在于它的伦理特性——父母、子女、夫妻、祖孙之间的伦理关系。家庭伦理是社会伦理的基础,因其具有自然的特性而被称为天伦,又因其社会的特性而被称为人伦。因此,人伦、天伦的伦理特性赋予家庭成员个体明确的家庭伦理身份、伦理责任、义务和权利。而爱是维系家庭伦理的纽带,也是家庭成员来阐释伦理身份、责任和权利的前提。

从道德哲学层面出发,作为祖父,道奇溺死自己的亲孙,并否认文斯的存在,不仅触犯了骨肉相残的伦理禁忌,也没有尽到善待子孙的义务,藐视和破坏了正常的人伦关系。而若深究其原因,回到他当时作此伦理选择的伦理现场,在客观的历史语境中对他的溺婴行为作出合理的判断,道奇所触犯的伦理禁忌并非道德沦丧,而是伦理身份的缺失迫使他采取的无奈甚至慈悲之举。作为丈夫,他被无情的剥夺了在二元对立中的男性霸权地位,甚至是为人夫,为人父的权利。在家庭地位中,海莉霸占了楼上,占据了家庭的核心——卧室,保管着所有家庭记忆的象征——家庭相册。而道奇只能终日呆在楼下,与整个家庭维持着疏离的关系。福柯认为空间是知识话语与权利运作的具体场所,而家庭内部的空间配置则是对权利、家庭地位的呼应。因此这种空间位置关系无疑突显了海莉才是道奇家族真正的女统治者,这个家庭的真正主宰者。因此每当哈莉从楼下下来,道奇都会紧张地裹紧毯子,表现出他的恐惧和自我保护。在社会角色上,作为夫妻,他们名存实亡,海莉更是对他没有忠诚过。先是与大儿子乱伦、后与杜伊斯神父调情、出轨,多年身体机能的丧失使道奇只能缅怀年轻时的昌盛时光。作为父亲,大儿子与妻子乱伦行为不仅是对他父权权威的挑衅,更是对他名存实亡男性尊严的致命一击;而他与二儿子的关系更加冷漠异常,心理变态的布莱得雷不仅对他进行血腥报复,总是趁他熟睡之际把他的脑袋弄得鲜血淋淋;甚至还怂恿妻子海莉杀了他。在遭受了妻子和儿子双重背叛以及心理和生理的双重阉割后,伦理身份缺失的道奇无论是出于为了维护父亲的权威、男性的尊严,还是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这个婴孩都逃脱不了被埋葬的命运。道奇通过弑婴埋葬了妻儿乱伦的罪恶,埋葬了他对放荡妻子的厌恶,也埋葬了不堪回首的过去。他的伦理选择也正是伦理意识的突显,也是避免伦理身份错位和摆脱由伦理身份混乱带来伦理困境的唯一有效途径。而他生存的惟一目的仿佛就是死守着这个家庭秘密不被人发现,试图掩盖有一个“被埋葬的孩子”这一事实,因此他终日与酒和闪着蓝屏的电视为伴,成为一个透明人,甘心过着腐朽的生活,也是因为只有酒精才是他摆脱弑婴这一道德惩戒的唯一方式。

文斯伦理身份的缺失是通过道奇一家否定他的存在来实现的。在离家六年之后,回家寻根对于温斯而言,本来是一个寻求认同的过程,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欢迎他的并不是一场盛宴或是和谐有爱的场景,如同谢利所说,“我原以为会有火鸡晚餐和苹果馅饼之类好吃的东西在等着咱们呢。然而,取而代之的是对他伦理身份的质疑、否定、疏离和冷漠。他更没有想到曾经给他留下美好印象的乡村老宅再也不是他记忆中的乐园。当文斯为了确立自己的身份做了各种尝试,甚至模仿自己小时候的恶作剧、小时候的声音,来试图幻想唤醒道奇和蒂尔登关于他儿时的家庭回忆时,而他所有的努力换来的却是冷漠和疏离,“你别叫我‘爷爷%真令人讨厌,‘爷爷我不是谁的爷爷”丨21父亲蒂尔顿的回答却是我曾经有过一个儿子,但是我们已经把他给埋葬了。”以至于文斯开始质疑他的伦理身份,正如他说:“我是不是陷在时间的泥沼里了?是不是我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了?……他们怎么能连我都认不出来呢?我是他们家的儿子”。141面对着这个异化的家庭,他不得不选择暂时的逃离。还原这一违背伦理道德的伦理现场,温斯的突然归家给道奇一家带来了潜在的威胁,而道奇一家对他伦理身份的否定也是对家族过去丑恶历史的否定,更是对乱伦事实的掩盖和遗忘。

四、人伦诉求与建构

在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中,文学伦理关注的是社会体系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客观存在的伦理关系和伦理秩序,即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形成的被接受和认可的伦理秩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道德伦理意识以及维护这种伦理秩序的各种行为规范。@因此,文学伦理学不单只是关注家庭关系,还关注人与社会之间的伦理关系。而家庭伦理又是社会伦理的基石,同样也是反映当时社会伦理的缩影。在道奇家族的历史中,曾经存在着美好的人伦美景。如道奇的描述“知道吗,我们曾经是一个非常好的家庭。富有,稳定。孩子们都长大了,农场里产的牛奶足可以灌满两个密执安湖”。[6)对过去乐园的描写反衬的是现在扭曲的家庭伦理关系:家庭伦理身份残缺,家庭结构的支离破碎,家庭成员的精神荒原,和基本人伦关系的异化,这些都是对健康和谐人伦的诉求。

《被埋葬的孩子》中到处充斥着强烈的疏离感,家庭关系处于一种极端的异化状态,不仅父母和子女之间变得无法相互理解,夫妻、兄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也都变得无法琢磨,病态的一家人不仅相互背弃,而且相互蹂躏,彼此嘲笑,冷漠和残忍在这部剧作中随处可见。因此,这是一个充满冷漠、报复、仇杀、人性扭曲的家庭,对他们而言,爱已经不再是家庭关系的纽带,他们间的纽带是那个被溺死埋藏在后院的孩子,是扎根于黑暗深处某种阴睛、肮脏的事物。家庭的气氛是令人窒息、压抑的,如第一幕剧中提到,这个家庭到处充斥着一种腐朽、衰败的气息。色彩暗淡、陈旧的地毯,破旧的沙发,发黄的灯罩,老式的楼梯,闪烁蓝屏的老式电视。一切的一切都在暗示人们,这个家庭不再欣欣向荣而是正处于崩溃的边缘。《被埋葬的孩子》虽然讲述的是一个极端病态的美国家庭的故事,但极端之中却蕴涵当时美国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更深层揭示了整个美国社会、美国文化的弊端,美国梦的衰朽与虚妄,以及伦理环境对人性的异化。二战后,美国社会处于孤独与绝望的民族情绪中,而谢泼德开始戏剧创作的年代,正是美国政治与社会动荡不堪的年代,也是美国人民深陷信仰危机的年代,同时1967到1969年,在发达国家爆发的一系列反文化运动颠覆了传统的文化价值观,再到暴力的恐怖主义行动代表了年轻一代对前辈的政策和观点的反叛,虚妄的美国梦带给年轻人的是虚无的精神荒原,“无根”更是—种普遍的精神状态,因此人们不断变得冷漠、隔阂、焦虑和变态。如文中的蒂尔顿和布莱得雷,为了逃避不堪回首的过去,怀揣着对外面世界的美好向往和对美国梦渴望,远离了单调闭塞的农庄生活和那个充斥着疏离和腐朽的家。然而美国并没有实现曾经许诺过的自由、平等与幸福,相反二十年的奋斗与渴望、痛苦和挣扎带给他们的只有智力的障碍和肢体的残疾。而精神上的孤独感、寂寞感以及生活上的无助只能迫使他们选择回归,以寻求自我的心灵归属。

道奇家族的人伦构建和人性回归,主要是通过家族伦理身份的认同和重构实现的。而戏剧结尾,蒂尔顿抱着着婴孩的尸骸走上楼去,象征着他终于可以直面伦理困境,面对那段羞耻伤痛的过去,也暗示了蒂尔顿人性的回归,他终在后院找到了被埋葬的秘密,找到了自己缺失的伦理身份,从而找到了自己悲剧的根源。而文斯的回归则是通过承继家产并延续了家族的罪恶史以及他对过去身份的彻底颠覆来实现的。他在寻求身份认同时提到:“我的脸、我的眼睛、我端详着我的脸……我的脸变成了父亲的脸,同样的骨骼、同样的眼睛、同样的鼻子、同样的呼吸。他父亲的脸又变成了他祖父的脸。就这样一直变下去……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但是我却能认出来…”m在家族的血脉中,文斯看到了自我,终于寻到了自己的根,寻到了属于他的伦理身份。所以,作为这个家庭的继承者,他也决定继承家族罪恶的历史,承担起家庭复苏的希望,而戏剧结尾提到后院的植物丰茂、天气雨过天晴、太阳的破云而出都预示着人性的回归。

五、结语

家庭伦理道德范文12

关键词:青少年;低碳生活伦理;家庭教育;养成训练

中图分类号:G40-05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2)0200105

当下,发展低碳经济、全面实现低碳生活已经成为全球共同的呼声。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家庭中加强青少年低碳生活行为习惯的训练,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对于培养造就具有良好道德素质、适应现代低碳生活的新型公民意义重大。本文就对青少年低碳生活伦理素质的家庭养成问题作一分析。

一、低碳生活伦理是现代人道德

文明素质的新要求 所谓“低碳生活”(low-carbon life),是指减少生活作息时所耗用的能量,以减低碳特别是二氧化碳的排放。这是一种简单、俭朴和绿色的生活方式。低碳生活需要法律政策的保障,也需要伦理道德的熏陶、引导。何谓低碳生活伦理?笔者认为,低碳生活伦理是为倡行低碳生活方式而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相关伦理道德规范,其基本理念在于强调责任、和谐和节俭意识,以维护人类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终目的在于保护环境和资源、维系生态平衡。可以说,低碳生活伦理是现代人践行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思想基础,践行低碳生活是一种生活态度和道德境界,体现了对现代人道德文明素质的新要求。

首先,让生活“碳中和”成为现代人低碳生活伦理的基本价值理念。“碳中和”(Carbon Neutral)也叫碳补偿,是指通过计算二氧化碳的排放总量,然后通过植树等方式把这些排放量吸收掉,以达到环保的目的。目前有些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碳中和”从“前卫”到“大众”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利用这种方式实现自己的环保理念。即通过计算自己日常活动制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并计算抵消这些二氧化碳所需的经济成本,然后付款给相关环保组织或机构,由他们进行植树以抵消相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抵消我们的“碳足迹”。 这种将碳的排放直观化、量化和公式化,易于让普通大众意识到自己的微小行动在保护整个地球的生存环境中的作用。这种意识再经过一些低碳实践活动的强化,就会转化成一种道德责任感,即心灵的内在必然意愿或“内在自律”。[1]这种环保责任感的确立,有助于环保行动的开展。我国目前一些环保组织也开始了“碳中和”的实践,影响也日渐扩大。尽管这种做法尚未得到普及,但通过宣传教育使人们逐渐减少碳的排放应该成为现代人低碳生活伦理的基本价值理念。

其次,低碳生活中“新节俭主义”已经成为现代人道德文明素质的新体现。节俭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但随着短缺经济时代的结束,“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观念已经不适合现代社会的发展。因而,“新节俭主义”应运而生。与生产力低下、物资匮乏时代的节俭要求不同,这种“新节俭主义”尊重人们对物质生活的合理追求,但又主张在物质丰富的经济条件下远离过度奢华、过度浪费的生活方式。此外,“新节俭主义”倡导环保、归真、简约、精致,奉行“新节俭主义”的人主张在不压抑自身必要消费需求的前提下,摒弃无所谓的铺张浪费,扔掉多余、烦琐的部分,过精致、纯粹而简单的生活。[2] “新节俭主义”的生活态度,其实是在回归生活的本真。早在20世纪之初,就曾在《简易生活之必要》一文中表达了类似观点,他说,“衣食之享用过度也,戚友之酬应过度也,物质之消耗过度也,精神之劳役过度也。以有限之精力,有限之物质,应过度之要求,肩过度之负担,鲜不气竭声嘶,疲于奔命。实力不足以达者,则觅捷径以达之,正轨不足以济者,则走曲线以济之。于是虚伪、夸张、奢侈、贪婪种种罪恶,皆因此过度之生活以丛滋矣。今欲有以救之,舍提倡简易之生活,别无善途。衣食宜俭其享用,戚友宜俭其酬应,物质宜俭其消耗,精神宜俭其劳役。务使自己现有之精力、物质,克以应与已缘接而生之要求之负担,绰有余裕。而后道义可守,节操可保,威武不能挫其气,利禄不能动其心,处固能安其朴素,出亦不易其清廉,俯仰天地之间,全无所于愧作也。”[3]阐述的道理与“新节俭主义”异曲同工,且论及了节俭的重要道德意义。“新节俭主义”倡导的是理性消费,是传统节俭美德在社会发展新时期的扬弃,这不仅是当代人类文明进步的一种体现,而且是践行低碳生活伦理的新方式。

二、家庭是提高青少年低碳生活

伦理素养的重要场所 青少年低碳生活伦理的家庭养成,是家庭成员根据个体的生长规律,在家庭中对青少年的低碳生活行为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和反复训练、体验,使之形成稳定的行为习惯,积淀相应的道德素质。青少年低碳生活伦理的培养需要家庭熏陶、学校教育和社会濡染“三位一体”的合力凝聚,而家庭则对青少年低碳生活伦理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养成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第一,家庭是培养青少年低碳生活伦理素养的起点。家庭是人生最早和最长久的学校,是社会教化的最重要的场所。一个人呱呱坠地来到人间,所经历的第一种生活就是家庭生活,所遇到的第一任老师就是父母或家庭的其他长辈。因而,我国古代的《周易・家人》卦辞中就已经提出了“教先从家始”、“正家而天下定”的主张。前苏联教育家沃莉科娃也说过,“家庭是社会的一个基层单位,是一个特殊集体,而这一集体是完全按另一种,比如与学校集体不同的方式组成的。”[4]可见,家庭对于培养青少年的道德素质包括低碳生活伦理素质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家庭在青少年低碳生活伦理养成的过程中起到了奠基、定向的作用。换句话说,家庭是培养青少年低碳生活伦理观念和习惯养成的起点。

第二,家庭在养成和积淀青少年低碳生活伦理道德品质上起着别的教育无法替代的作用。在家庭中培养青少年低碳生活伦理养成是建立在血亲伦常关系上的教育、训练,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具有血缘或姻亲关系。这一特点决定了家长教育的权威性,决定了受教育者对教育者的信任以及对所受教育、训练内容的认同,从而主动地予以接受。此外,在家庭中培养青少年低碳生活伦理养成还具有学校、社会教育和行为训练无法比拟的优点,那就是俗话说的“知子莫若父,知女莫若母”。由于父母对孩子的秉性、行为习惯、思想品德的优缺点都了如指掌,而且孩子在家中不像在学校和社会那样掩饰自己,这样家长就能比老师等他人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教育,以促使他们更好地养成低碳生活习惯。[4]

第三,家庭中的低碳生活观念和方式是培养适应低碳生活的新一代公民的预备役学校。在学校低碳生活伦理养成、家庭低碳生活伦理养成、社会低碳生活伦理养成的立体“网络”中,家庭低碳生活伦理行为习惯养成为通过学校教育和社会熏陶培养适应低碳生活方式的新型公民奠定了极其重要的基础,可以说家庭是人们接受社会文明、养成良好低碳生活方式的预备役学校。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指出:“主要的教育基础是在五岁之前奠定的,你们在五岁以前所做的一切,等于整个教育过程的百分之九十的工作。”[5]可见,家庭对青少年良好道德素质的养成包括低碳生活伦理素质的养成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家庭不仅是引导个人走上社会的桥梁,更是连接个人与社会的纽带。家庭中低碳生活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成败得失,直接影响到现代人道德文明素质的提高,影响到我国低碳社会构建的步伐。

三、青少年低碳生活伦理素质家庭

养成的内容 家长或其他长辈在家庭生活中培养青少年低碳生活行为习惯,应该着力于基本要求的教育和落实。这些内容要求有哪些?笔者认为,尽管各自的家庭情况不同,教育方式不同,但基本内容还是共同的。

一是加强对青少年低碳生活知识的认知教育。家长或家庭其他成员在家庭中培养青少年低碳生活行为习惯,首先让孩子了解“低碳生活”的相关知识,其次要根据青少年认知思维的特点和他们目前可接受的知识层次,结合低碳生活方式的主要内容,重点从与青少年生活密切的“吃、穿、用、行”四个方面教育孩子认知什么是低碳生活。在“吃”的方面,要告诉他们什么是低碳食物,什么是碳排放量大的食物,让孩子知道多吃新鲜蔬菜,减少禽蛋肉类和高脂肪的食用量,尽量不吃加工类食品,吃饭时不浪费、不糟蹋食物就是低碳生活。在“穿”的方面,让孩子知道有换洗的衣服、能保暖就行,不要买太多的、不实惠的衣服,不与其他孩子攀比穿戴就是低碳生活。在“用”的方面,要让孩子知道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纸、对废旧物品合理利用、不使用一次性碗筷、一次性纸杯就是低碳生活。在“行”的方面,要让孩子知道步行、骑自行车、坐公共汽车、尽量减少使用私家车就是低碳生活。同时,告诉孩子多种树、多造林,爱护花草树木,为生态环境建设捐款等行动也是间接地减少碳排放,也是低碳生活的主要内容。

二是加强青少年遵守和践行低碳生活伦理道德规范能力的培养。家长或家庭其他成员在家庭生活中培养青少年低碳生活伦理素养贵在实践。“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家长要把低碳生活理论知识和日常生活中的具体行为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青少年低碳生活实践能力的培养。即要求青少年在日常的家庭生活和学习中,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衣、食、住、用、行做起,最大限度地减少一切可能的碳消耗。青少年要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践行低碳生活,在生活实践中自觉遵守和践行符合低碳生活道德规范导向的能力。

三是加强青少年低碳生活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青少年低碳生活道德行为习惯养成应该是家长或家庭其他成员培养青少年低碳生活道德素质的着力点。成中英教授就曾在一次接受采访时指出:“低碳不是一个热门的词汇,不是某一个机构的名片和政治策略。低碳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人类有规律可循的生存轨迹。”首先,家长要提高习惯培养重要性的认识。因为“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孔子语),成为习惯的素质才是最牢固的素质。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应注重加强孩子保护生态和环境、合理利用资源道德的责任意识培养,教育孩子选择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节能减排、应对全球变暖是关乎每一个人的大事;引导孩子明确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每一个“地球村”村民的责任。其次,倡导勤俭生活方式。随着物质财富的不断提高,孩子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吃、穿、用、玩的互相攀比心理也有所增加。家长应该在生活中从小事、小节做起,在节俭行为习惯的反复训练、体验中唤起孩子对节俭观的崇尚与信仰,让孩子明白节俭不仅是中华传统美德,而且是当今社会我们践行低碳生活的必要选择。注重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习惯培养,可以有效地促进青少年低碳生活伦理素质的生成和巩固。

四、青少年低碳生活伦理素质家庭

养成的基本方法 在家庭中加强青少年低碳生活伦理的养成教育,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规律性,笔者认为,应注重以下几种方法。

第一,从家庭生活的小事入手,加强青少年对低碳生活知识的认知。在家庭生活中,父母和其他长辈应该从小处、小事、小节抓起,使低碳生活理念融入到日常生活中,使之逐步成为青少年生活的基本准则。从小处、小事、小节抓起,在生活中耳濡目染,可以收到润物无声的成效。有位教师发现自己上小学的女儿节约意识、环保责任意识差,于是就有意识地对孩子进行低碳生活知识的教育。从算帐入手,她根据有关资料教女儿计算出少浪费一斤粮食可节约0.18公斤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0.47公斤。母女俩共同算出如果全国平均每人每年减少粮食浪费1斤,每年可节约24.1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61.2万吨。从具体的数据分析上,女儿了解到节约粮食对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此后孩子在日常生活中开始注意节约,逐渐改掉了不太珍惜粮食的毛病。

第二,坚持以身立范,引导青少年选择低碳生活方式。以身立范、示范引导是青少年低碳生活行为习惯养成的直接途径。人们常说,“父母是子女的样子,子女是父母的镜子”。在生活中,父母应增强自己的低碳生活意识,时时处处注重做到低碳生活。例如:家长在做饭的时候将淘米水用来擦地板、擦玻璃、浇花,用洗澡、洗衣水冲马桶;在洗衣服的时候尽量少用烘干机烘干衣服而选择自然晾干;去超市购物时,尽量选择乘坐公交并自带购物袋;在自家的阳台上种植蔬果,既能减少外来蔬果的消费,又能吃到不用农药、化肥的绿色食品;在和孩子外出吃饭时,尽量自带餐具,减少或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和餐盒;自来水笔、圆珠笔用完更换笔芯而不是随手扔掉,等等。在践行低碳生活的过程中,家长要明确告诫孩子尤其是年龄小的孩子,节约用水、用电不只是为自家省钱的小事,更是造福人类的大事;种植蔬果和绿色出行不只是健康和节约能源那么简单,而是有着减缓全球气候变暖的重要意义。当父母通过自身低碳生活的言传身教、身体力行,并让孩子理解生活中的习惯和细节的改变可以起到减少碳排放、保护环境作用的时候,孩子的主动性就可能被调动起来,积极参与低碳、环保、节俭生活的热情就会提高。反之,如果家长生活铺张浪费或表里不一、言行相悖,只会起到相反的效果。因而,家长在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低碳生活行为习惯中应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重言传更重身教尤为重要。

第三,强化养成训练,培养青少年低碳生活行为习惯。在生活实践中,养成训练是培养青少年低碳生活行为习惯的重要途径,也是在家庭中养成低碳生活习惯必须始终坚持的。所谓“道德养成训练是指家庭、学校、社会根据个体道德的生长规律,通过对受教育者施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反复训练、体验,使之形成稳定的行为习惯,从而将社会道德规范内化为个体的道德心理,凝聚为道德品质的一种道德教育观和道德品质培养方法。道德养成即是道德素质的养成,包括道德意识养成(知、情、意、信)和道德行为习惯养成两方面。”[6]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决定了在家庭中养成青少年低碳生活行为习惯必须有明确、具体、可操作性方案,这样才能便于遵循和引导,从而将青少年对低碳生活知识的认知转变为自觉践行低碳生活方式。

下面是两个旨在养成孩子勤俭节约的低碳生活行为习惯的养成训练活动案例:

[案例一:教孩子正确选择电脑关机方式]

养成目标:

(1)道德意识养成目标――认识到勤俭节约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 增强节约电能意识,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道德信念。

(2)道德行为习惯养成目标――养成不浪费电、节约资源的低碳生活习惯。

实施过程与方法:

(1)家长明确地告诉孩子,每次使用电脑时要学会正确选择使用方式:暂时或较长时间不用电脑时选用“待机”模式或“睡眠”模式;很长时间不用时选择“关机”模式;亮度随房间光线变化而调整等。家长可以给孩子具体操作演示。

(2)家长注意教育孩子,正确选择使用方式不仅可以节省电能,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还可以减少电脑辐射,保护我们身体健康。

(3)当孩子忘记关机或使用方式选择不当时,家长应该及时提醒,习惯是逐渐养成的,也需要提醒很多次。当孩子做得好的时候,要表示赞赏。

(4)父母使用电脑时,要正确选择使用方式,给孩子做好节能环保的榜样,如果自己忘记关机或使用方式不当,孩子给予提醒,应虚心接受、改正,并表扬孩子的做法。

测评巩固:

通过孩子使用电脑过程中是否自觉选择关机方式的实际观察,评估孩子节约用电,养成正确选择关机习惯的实际水平,在此基础上改进和巩固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

[案例二:让孩子自己挣取1元钱]

养成目标:

(1)道德意识养成目标――认识到勤俭节约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 增强节俭意识的认同感,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道德信念。

(2)道德行为习惯养成目标――养成俭朴、自力、珍惜资源等生活习惯。

实施过程与方法:

(1)家长给孩子布置任务:利用星期天依靠自己的劳动至少挣取1元钱(要求真正靠自己劳动获得,不得把家里的废品拿去卖),从中体验挣钱的不易。

(2)家庭成员坐在一起听孩子讲一讲挣钱的过程和感受。

(3)请老一辈人(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等)讲过去的艰苦生活,感受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

(4)家长遇到孩子平时不该遗弃物品时(如吃剩的面包、馒头、水果,写字时仍可用的铅笔、橡皮、纸张等),注意抓住时机引导和启发孩子:虽然现在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我们还应该保持勤俭节约、自觉参与低碳生活。

(5)家长引导孩子利用挣来的钱办一件有意义的事(如积攒起来买东西给爷爷奶奶或家境不好的邻居老人等)。

测评巩固:

通过随孩子平时吃饭、使用水电等实际观察,或家长和孩子一起对一些浪费资源的事件进行讨论,试探了解孩子的看法等形式,评估孩子节约资源的实际水平,在此基础上改进养成训练方案,巩固孩子相关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习惯。

通过以上养成训练活动,有助于帮助孩子养成勤俭节约、低碳生活的好习惯。案例一中,家长通过反复训练孩子电脑关机习惯,可培养青少年节约电能的低碳生活行为习惯。案例二中,让孩子自己赚取一元钱,体验挣钱的不易,从中培养孩子的观察能力、合作能力以及与人交往的能力等,使孩子进一步体悟“成由节俭败由奢”的道理,明白在人们生活水平极大提高的今天,仍要继承和发扬节俭的优良传统,养成生活俭朴、珍惜资源等的生活习惯。同时,家长在实施养成训练活动中,还应该注重孩子情感体验的强化以及训练活动的持续性。青少年的低碳生活伦理素质养成决非一蹴而就,只有通过实践中行为的不断累积,才能形成习惯, 积淀成品德。因而家长在训练活动的设计和安排上应该注意经常性和持续性, 以达到习惯成为“自然”的目标,这样才能使活动行为内化为道德品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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