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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制度

时间:2023-05-30 09:04:59

隐患整改制度

隐患整改制度范文1

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 为了防治事故隐患, 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现结合当前工作具体实际, 特制定煤矿企业规章制定如下:

第一条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组织召开、整改、资料的形成要求:

1、矿每周星期一的隐患排查会议由矿长主持,各分管副矿长、副总、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专业每天的隐患排查会议由分管副矿长或委托的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相关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和部门人员参加;基层队每班的隐患排查由值班队长主持,班员参加。

2、对所排查的隐患必须按照六定原则落实整改,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定复查人。

3、矿每周一的隐患排查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按照六定原则明确整改;专业部门、基层队及班组排查的隐患六定原则和闭锁循环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落实整改。p

第二条现场隐患是指生产安全职能部门和六条线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对现场隐患按以下程序进行闭锁循环管理。

1、发现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下井带班或日常入井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头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管理,有计划地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填报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出井后立即在矿安全信息站填报隐患情况。

3、汇总隐患:由安全信息站人员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信息处理(在矿业公司安全信息系统上进行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监部门在收到信息汇总后,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按六定原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履行签字手续。

5、实施整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各基层单位要按矿的统一要求建立隐患公示牌,对本单位负责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向安监部门和复查部门反馈整改信息。一是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整改完成情况,二是将隐患整改复查申请单反馈到相关部门。

7、复查验收:由安监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复查情况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销号或再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四条对隐患复查的要求。

1、整改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复查申请单,交安监部和专业部门后组织复查,并在安全信息系统上录入整改情况。

2、复查时,负责复查的部门人员必须将复查卡带到现场逐条逐项对照复查。复查后签名返回信息站,由信息站统一进行销号。

3、经复查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信息中心应及时反馈到安监部门,并由安监部门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五条实行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查出的隐患按照a、b、c、d四级进行分类管理,分级整改。其中a类隐患(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各专业部门每月24日前报矿安监部统一上报矿业公司组织整改,各专业部门同时报分管上级分管部门备案;b类隐患(一般重大隐患)即由矿组织整改的隐患,每月25日前由各专业部门报次月隐患整改项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到安监部,必要时在矿长安全办公会上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c类隐患(相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由各专业部门组织整改,并报矿安监部门备案,安监部门和专业部门作为重点进行日常监控;d类隐患(一般现场隐患)由各单位组织落实整改,整改情况报矿安监部门备案。

第六条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日常监控力度。安监部门信息系统负责人每天对信息系统内的已通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查询,发现未完成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复查。在每周一的矿隐患排查会上通报本周所有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整改的责任人的处罚进行通报。

第七条安全信息系统的管理。

1、各单位由队长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对信息的录入和管理,一经发现系统不正常或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或疑问,及时与矿信息中心专管员联系。

2、安全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

⑴安全管理制度查询和上传。

⑵全矿员工身份信息查询、井下全员考勤统计查询。

⑶安全活动的记录及查询。

⑷隐患排查整改

①隐患登记:对各级检查人员检查的现场隐患进行登记建档。

②整改通知:对登记建档的现场隐患进行筛选,通知到整改单位。

③整改情况:整改单位将整改实施内容及相关情况反映出来,确认完成整改。

④整改监控:对隐患进行复查和对隐患相关信息实时监控。对隐患到期未整改的用红色报警;对整改完成未复查的用黄色报警;对复查通过的用绿色显示。

⑸重点监控:录入重点工程和重点防突头面的相关信息,以便查询和跟踪监控。

⑹报表统计。

⑺数据上报。

第八条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考核

1、基层单位隐患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100元/条予以处罚,并按拖延日数累计。隐患罚款一律由单位管理人员承担,其中单位党政正职各承担总额的25%,剩余部分由单位其它管理人员均摊。严禁将隐患罚款分摊给员工或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抵扣。

2、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给予专业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100元/次的罚款(未按要求形成相关资料并报安监部门备案的,视为未开展)。

3、未在信息系统上及时录入完成情况,给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天,未及时填写并返回复查申请单,给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次。

4、全矿各级管理人员月度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纳入安全业绩考核,由安监部每月5日前按规定考核,报矿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工资科严格执行。

第十条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修改解释权属矿。

隐患整改制度范文2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隐患排查依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的原则进行。

(二)企业隐患排查活动。车间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厂(矿)每半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三)行业主管部门每月组织一次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

(四)镇、各办事处实行党政领导分片包线查隐患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对本辖区隐患排查情况督查(检查)

(五)企业自查、行业排查。

二、隐患上报制度

(六)一般事故隐患每月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即时上报。

(七)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每月24日前将本辖区和本行业的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八)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应填写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明细表。

(九)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及时汇总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区政府及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隐患整改制度

(十)实行一般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和重大事故隐患专家会诊制度。

(十一)对于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应立即下达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督促整改。

(十二)对于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依照《市生产平安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法》规定,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会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保证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等提出建议。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评估演讲,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下达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监督整改。

(十三)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督促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镇、办事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组成平安生产专家组核查事故隐患。并现场指导整改,提升隐患整改质量。

四、联席会议制度

(十四)区政府安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还要研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析梳理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和研究制定治理方案。

五、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十五)镇、各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限期解决问题,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没有隐患整改演讲不放过。

(十六)重大事故隐患由镇、各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发文方式挂牌。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所在单位实现按期整改。对具有特别重大危害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区政府统一挂牌督办。

(十七)完善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必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出的整改方案必需报同级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逐级报上一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备案。

六、隐患双向验收制度

(十八)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

(十九)行业主管部门接到申请10日内。认为符合平安生产条件,可以销案的经事故隐患主体单位、隐患验收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在销案表上盖章签字,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再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销号。

七、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二十)举报人可直接到当地安监部门举报。接受举报单位应作书面记录。

(二十一)事故隐患举报的认定、奖励。

(二十二)对举报的事故隐患。

八、重大隐患公示制度

(二十三)区政府安委会应及时将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向社会公布。

(二十四)重大事故隐患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隐患所在单位名称、隐患概况、隐患类别、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整改督查部门、隐患销案等。

九、隐患排查宣教制度

(二十五)镇、各办事处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应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活动。

(二十六)镇、各办事处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宣传。对于隐患治理不积极、不完全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进行曝光。

(二十七)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农民工的隐患排查治理知识教育培训。

隐患整改制度范文3

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参与安全检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书记、市长分别就加强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导全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汇报,各位常委、分管市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头开展安全检查和督查,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带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有力地推动了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出台了《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主体化、职能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建立周报、月分析、季总结的隐患排查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的定期化、长效化。同时,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责任追究,对挂牌督办隐患未整改到位、打非不力、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现象严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增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刚性要求。大丰、东台、等地和市交通、教育、粮食、农委、供销社、文广新局、上电八菱集团等单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三、探索有效形式,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快“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发动职工进行广泛的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探索园区互查、集中排查、行业检查、联合检查、专家检查、政府督查等多种形式,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度和广度,逐步建立自下而上的隐患排查机制。、等地在化工生产企业开展每日隐患排查,等地和交通、建设系统以及悦达集团等单位加快推进“1+3”安全监控体系,、都等地开展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等分别开展夜间突击检查,、市开发区等地对规模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展综合检查;市安监局开展了全市化工集中区的安全互查和执法检查,市水利局等部门组织直属单位之间进行交叉互查,市消防支队开展“网格化”巡查,市城管局实行分块包干检查,安监、消防、旅游、文广新、卫生、质监、农委、公安交巡、治安等部门和单位分别开展了防火、农机、特种设备、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联合检查等,提高了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效性。

四、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在道路交通、气瓶、消防、渔业、化工、建筑施工、职业卫生、烟花爆竹等8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道路交通方面,突出抓好新、改建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治,整改了新建国、省道事故隐患59处;消防方面,开展了“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实行“网格化”排查整改火灾隐患2700余处,整治了329家非法经营施工单位;化工方面,推动涉及光气、氯化、硝化等15种高危工艺生产装置的148家企业完成了自动控制的技术改造;建筑施工方面,检查项目576项次,查出安全隐患1362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11份,局部停工通知书67份;气瓶专项整治方面,实施“自动连锁控制”和信息化管理,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6个,立案查处28起,罚款36.6万元;烟花爆竹方面,发现并整改事故隐患2500个,取缔烟花爆竹零售点108个,收缴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制品近万箱(件),行政拘留15人;渔业方面,拆解“三无”船舶76艘,转产或核销的208艘;职业卫生方面,对化工、皮革制造、冶炼等职业危害重点企业300多家进行监督检查,整改职业危害隐患483条,落实整改资金644万元,责令限期整改4家企业。

五、突出重大隐患和“打非”行动,进行集中整治。把握安全生产规律,针对各个季度的特点,围绕重点时段,在全市集中开展元旦春节安全大检查、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国庆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并在6月份集中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整治月”活动,发动全市上下集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市、县挂牌督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经费、时间、预案“五落实”。市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10个重大事故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持续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起,取缔或关闭无证经营户593户,行政罚款569万元。

虽然今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地区、部门和单位未能坚持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未能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有的单位对隐患排视不够,排查隐患流于形式,全年没有排查出事故隐患;企业主动排查治理隐患的自觉性还不高,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不愿上报已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等,隐患排查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希望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找不足,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要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防范措施和整改资金,督促责任单位抓紧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安委办;要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创新隐患排查治理手段,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经常化,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隐患整改制度范文4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并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五条 安全科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 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 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总公司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条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 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 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科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 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六条 安全科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五条 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隐患整改制度范文5

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一)召开会议,积极宣传、动员和部署

前阶段,我们分别召开相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3次,特别是4月14日,组织全体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召开专项动员会,对今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上安委会办公室对实施方案作了认真细致地解释,并对隐患分类分级知识和对重大隐患逐级登记备案并上报、落实整改措施和督促整改责任等制度进行教育和培训。街道分管领导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的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和经常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等方面提出严格的要求。

(二)迅速行动,认真开展检查、排查和督查

1、认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按照市、区有关阶段性和条线工作部署,今年以来我们分别发动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3次、专项安全检查6次,主要对生产经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运输、山林防火、建筑拆迁工地、食品行业等单位和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和现场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另外,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燃气行业、烟花爆竹销售点、化工企业、铸(锻)造行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消防安全等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专项安全检查。雪灾期间组织对建筑物质量特别是标房和市场的钢结构彩钢板顶和危旧设施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和整改;3-4月份,分别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1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隐患专项排查2次,共发动344家单位和场所进行自查自改,各社区和条线排查企事业单位252家,共发现各类隐患462条,当场责令企业整改一般隐患452条,整改率97.3%,其中火灾隐患304条,当场责令企业整改一般隐患257条,整改率84.5%、特种设备事故隐患12条、当场整改7条,整改率58%。同时还进行化工生产专项整治检查1次,检查单位16家次;铸(锻)造行业专项整治检查1次,检查单位6家次,建筑行业专项整治检查1次,检查单位32家次。通过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我们从中发现了本级督办较大等级以上事故隐患24家(处),针对以上隐患,我们都开出了整改指令书,责令主体单位及时整改。

2、深入发动主体单位自查自改。为了进一步落实主体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的责任,我们于5月初,统一向生产经营单位印发了国家安全总局第16号令和文共900多份,就主体单位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三项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等级划分判断等知识进行发动和宣传教育。并要求企业每月执行自查自改行动结果报告制度。通过下基层召开专题宣讲会,实地积极指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提高自身消除隐患的能力和本质安全。5月份,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171家,自查率65.7%,查出各类隐患260条,短期内整改到位242条,自改率93%。共投入整改资金17.497万元。

3、认真开展督查,确保排查工作质量和整改效果。我们制定了街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查制度,每月定期对社区和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检查主体单位工作开展和措施落实,特别放在重大隐患的整改跟踪上,避免产生活动走过场、应付塞责、短期行为等不良现象,努力确保活动能顺利、有效、持久地开展。

(三)落实措施,加强隐患整改、督促和跟踪

针对危险等级较高的隐患,我们进行了备案登记,并积极组织和协调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执法,落实整改整治措施,督促主体单位和业主整改,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目前,24条本级督办较大事故隐患已整改、整治到位15条,整改整治率为62.5%,它们分别是:整改销案易由自然灾害引发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10处、无证或超期年检特种设备隐患2条、电力设施隐患1条、门面房“三合一”场所2处。另有9条较大事故隐患正在继续整改中,它们分别是:“三合一”场所和消防设施隐患2家、化工企业专项整治隐患单位2家、无证或超期年检特种设备隐患5处。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主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意识普遍不够强、措施不够力。在5月份上报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汇总表情况来看,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查率位65.7%;其中,有18.7%的企业排查结果无隐患;对于较大等级以上隐患企业自身不可能自报家门,主动接受上级执法部门的查处,只能靠执法检查来发现和整治。

2、各级条线相关工作组织行动欠统一,造成块上工作重复、无头绪。建议:在区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下按区总体方案分条线实施,扎实推进。

3、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行动速度和效果不一,影响街道安委会办公室统计和督查协调工作进度。

由此看来,要推进这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能把工作责任过分依赖于主体单位的“自查自改”上,而要依靠各级监管部门把工作重心集中在较大等级以上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和督促整改整治上。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和教育培训工作:要以“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提高全社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责任感的认识。主要抓好三点:

1、继续深入社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题宣讲活动,提高街道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2、建议区局在组织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的资格培训时,单独设置一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业知识课程。

3、通过“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着重向全社会宣传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专业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参与隐患排查和整治的积极性。

隐患整改制度范文6

2008年是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边查、边整、边改,把隐患治理贯穿整个过程,确保有效有序推进。

(一)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符部门符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隐患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五个重点”:要突出抓好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有关键性影响的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箭、人员密集场等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工作滞后、事故多发的市县、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要突出那些基础差、管理乱、水平低、存在重大隐患以及“三合一”场所等重点企业;要突出做好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要突出那些可能导致生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切实加大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工作不走过场。

(三)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重点用于隐患的整改治理,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及时跟踪落实,定期通报情况,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销号撤案一个。

(四)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方法,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交通运输超载、超限、超负荷),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坚决取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大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符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知识,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与工作经验。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等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主要媒体公开隐患排查治理举报电话号码和举报信箱,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接受礼会各界举报,并及时调查核实,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六)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今年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人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档案、信息报送、数据管理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进一步巩固隐患治理成果,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立足长远,全面落实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杜绝新的重大隐患产生,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隐患整改制度范文7

一、活动基本特点和成效

一是对安全生产自查整改活动非常重视。将活动列入了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一把手亲自主持召开了会议、亲自抓好落实对上级的明传电报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及时、部署行动迅速。

二是检查督查工作深入细致。能按照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单位领导均亲自带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工作。检查督查组深入到各企业等安全生产第一线,从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基本上做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三是取得了初步成效。首先是排查出了一大批的安全隐患,初步建立了分级安全隐患台帐,使大家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清醒的认识到安全隐患的重大危害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也认识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促进了安全意识的提高;第二是整改了一大批隐患,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措施得以加强。第三是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同志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单位主要领导没有带队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宣传贯彻力度也不大,单位职工、特别是一些船员、驾驶员和施工人员不知道自查整改的具体内容,隐患排查工作不实,整改措施不力。

二是安全隐患整改率不高。部分单位对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工作不重视,已建立的台账内容不全面、不规范,大部分还没有建立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今后工作的要求

(一)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要继续深化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为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一项工作来抓紧抓好。要对前段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已经排查出但至今没有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逐条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人,确保得到及早整改。

(二)严格实行自查整改责任制和督查督办责任制。自查整改实行存在隐患的单位法人负责制和交通主管部门分级督查督办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

隐患整改制度范文8

各村、社区、重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通知》和(江安委办[20*2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精神,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取得成功,现就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村、社区、重点企业要按照《方案》要求,把“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来抓,研究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和隐患排查的具体工作意见,加强领导、建立机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层层排查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治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为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

各村、社区、重点企业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实施有效监督,并组织重点排查,(附表1)在每季25日报镇(106)办公室。

三、挂牌监督,抓好整改

各村、社区要根据排查发现的隐患,分别确定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分级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督办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治理工作结束后,负责治理的责任主体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及时向所在镇人民政府和有关主观部门提出摘掉的书面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隐患整改制度范文9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规范管理、规范生产。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升矿山、尾矿库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此次深化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室、分公司积极行动,明确责任,详细分工。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自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能够深入开展,公司成立“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工作职责:

1、制定隐患专项工作方案、计划。

2、组织开展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3、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加大安全投入,保证隐患治理资金到位。

5、指导、监督各单位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6、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方案的制定,并对整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分两步实施:第一步,集中排查;第二步,集中治理。

四、检查范围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矿山、尾矿库、选场、炸药库、油库、化验室、材料库、排渣场、重点设备设施等生产作业场所。

五、检点

(一)矿山自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是否层层分解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等制度及执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及使用情况。

3、地表现场情况:重点检查排碴场制度是否落实、倒碴是否按规范要求实施、重点设备、设施及办公区、值班室、洞口、职工生活居住环境落实防汛、防火灾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矿山井下通风排点是:井下通风系统、局部通风、通风设备设施、独头掘进的风速、风量、风质。

6、提升运输排点是:防坠设施、安全保护装置、一坡三档、钢丝绳检测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查。

7、机电设备排点:防护装置、防护措施、接地保护、检修保养记录、安全标志、线路管理、消防、防排水设施等。

8、采掘排点是:安全通道、照明线路、安全防护设施、采场高度、行人天井、防坠设施、作业面隐患排除及现场准入签证单执行情况等。

9、装运排点:运输车辆、漏斗放料、二次爆破、溜井勾料、车辆净化装置、倒料场阻车设施等。

10、民爆排点:储存、领取、使用、清退等各项手续;现场爆破作业、临时存放、警戒工作;库内消防、人员值班、通讯监控设施等。

11、排渣场排点:排渣场的高度、台阶、反坡度、车挡或渣挡安全防护措施等。

12、采空区排点:安全防护设施、地面截洪沟、排洪渠、井下巷道封闭、塌陷区监控、安全标志等。

(二)尾矿库自查的主要内容

1、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及尾矿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2、尾矿库监控设施监测情况及记录。

3、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坝体、坡比、检测设施、防洪设施、尾矿库排放、电话、照明设施、防洪物资储存情况、值班情况、闭库尾矿库监管情况等。

4、尾矿库、选场车间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自查行动,并制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书面形式将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汇总情况报公司安全部。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分公司既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岗位以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各单位在全面排查自查的基础上,突出对隐患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治理,必须深入矿山、尾矿库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究。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期限、责任、措施到位,并加强督查;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司监督整改,跟踪治理,未整改之前要安排专人盯守。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对井下作业面CO浓度超标、风速不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一律局部停产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对井下带班领导排查隐患不到位、监督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给予停职处理。

隐患整改制度范文10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和《*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促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入开展,积极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建设平安*、和谐*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在*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组织全区各有关部门、街道、总公司及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和事故惩治力度,对一般事故隐患做到发现后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并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行为;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贯穿到安全管理之中,常抓不懈。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要在巩固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国办通知》要求,组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二)深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组织专业的人员,按照隐患治理年的排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加大对本单位重点部的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动态安全。

2.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改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并长期坚持下去,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3.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能够落实到位。

4.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和监控,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一般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5.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3日前和下一年1月10日前向所在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附表)立即上报区安监局及有关主管部门。

(三)进一步推动各街道及有关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责任的落实

1、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各街道、总公司和有关部门要结合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查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一岗双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的内容,长期坚持下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明确分工,统筹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工作的部署。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及总公司要按照职能,落实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责任,对照《国办通知》排查治理的12项内容,突出重点,定期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3、严格落实各项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决定。

4、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要根据省、市的要求,加快我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设,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大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的投入,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力度。

一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二是要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并根据情况责令企业全部或局部停产进行整改。同时,必须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做到“五落实”;三是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整改无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四是要加强对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以及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督促检查,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给予严惩;五是对负有监管职能的有关部门因督促整改不力而导致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要在今年内全面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的情况、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五落实”以及整改销号情况和行政处罚情况等。

(五)进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违”、纠“三超”工作力度

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部署,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三非”行为,纠正“三违”和“三超”现象,保持高压态势,消除事故隐患滋生根源。对存在“三违”和“三超”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对发现的“三非”行为,必须立即取缔,不得拖延,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街道、总公司要积极配合。

(六)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推动我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6日至3月31日)。各街道、总公司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意义,发动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全面清理*年尚未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3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在3月20日之前对辖内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并制定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办通知》规定的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并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政府检查和落实整改三项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同时,要组织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得到真正落实。

(1)区安监局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矿商贸企业,特别是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区公安分局结合开展“一畅两会”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针对本区易燃易爆场所、人员集场所、“五小”场所的安全、消防安全、民爆用品使用安全等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区经贸局负责民爆用品生产、储存、销售进行检查;

(4)市国土房管局*区分局负责对地质灾害、将军山爆破工程及危房的安全进行检查;

(5)区质监局负责对特种设备,特别是锅炉、压力容器、气体充装站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等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6)区建设市政局负责全区在建工地安全检查,包括深基坑、大型顶升设备、高支顶等高危工程和设施等的安全检查,主要是检查督查建筑施工工地的施工安全;

(7)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对水利工程、森林防火、河涌防洪、防涝等安全检查;

(8)区交通局旅游局负责对辖内公路营运、公路安全、码头安全、水上交通安全进行检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专项检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汽车维修行业、旅游观光景区专项检查;

(9)区环保局负责对环境污染进行检查;

(10)区教育局负责对辖内中小学、技工学校的安全进行检查;

(11)*工商分局负责无牌无证清查整治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无牌无证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清查整治工作;

(12)*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处理交通违法案件,并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13)*港务局海港管理处负责对相关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加强对修造船行业,港口、物流、堆场等特种作业环境现场安全管理的检查;

(14)*防雷所负责防雷设施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雷设施的设计及年检情况;

(15)各街道负责对本辖内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摸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辖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活动,按时上报隐患治理情况;

(16)区属总公司负责检查督查所属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结合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17)区出租屋管理办负责检查督查出租屋安全管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并上升为管理的规章制度,更好的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

区安委办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派出工作人员对各街道、总公司及有关部门“隐患治理年”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组织领导

区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组长由冯广俊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主任聂磊、区安监局局长邓海涛、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辛欣、区交通局旅游局副局长赵华堂、区建设市政局副局长石建华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经贸局、市国土房管局*区分局、区建设和市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质监局、区交通局旅游局、*工商分局、区教育局、区环保局、*交警大队、区出租屋管理办公室、*防雷所、*港务局相关处室和各街道、乙丰公司、东诚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局长邓海涛担任,副主任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辛欣、区交通局旅游局副局长赵华堂、区建设市政局副局长石建华、区安监局副局长王文雄、黎广宁担任;工作人员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旅游局、区建设市政局和街道各1人,区安监局2人担任,负责隐患治理的工作协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对“隐患治理年”活动,要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将隐患治理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

(二)大力宣传,强化监督。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各种主题活动,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隐患治理年”活动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接受群众和媒体对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

(三)注意总结,及时反馈。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及有关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4号)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信息报送工作。

1、对*年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加紧整改销号,并在今年3月20日前连同第一季度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填写《重大隐患情况登记表》(附表1),上报至区安委办。

隐患整改制度范文11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部署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排查范围和重点,落实具体工作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深、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刚才,韩立群局长对“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具体措施和要求进行了说明、部署,希望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的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再讲三方面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正值全国“两会”隆重召开,今年又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奥运之年和改革开放30周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为此,国务院决定把2008年作为安全生产的“隐患治理年”,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在1月11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政治局常委同志专门进行了强调;2月中下旬,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先后发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行了专门部署,并要求迅速、全面启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2月21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梁黎明书记也就如何抓好我市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提出了贯彻落实的要求。

近年来,全市上下为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不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特别是从2007年6月开始,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去年的专项行动中,全市上下积极行动,查出并及时整改了近万条的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制定了治理计划,落实了整改专项资金,采取了监控措施,较好地防范和减少了事故的发生,实现三项指标“零增长”的目标,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但是,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和问题。实事求是地讲,虽然我们在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和多层次、多频次的督促检查,消除了一大批隐患,但我们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成效决不能估计过高。去年,全市列入考核统计的事故有529起,事故死亡了122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了1468.2万元。考核统计之外,全市还有6起海上事故,事故死亡了40人,事故的代价是十分惨痛的。今年前2个月,安全生产形势更为严峻,已经实际发生各类事故70起,事故死亡31人,直接经济损失216余万元。其中,还有3起较大以上事故,事故死亡了17人。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4.04%、78.57%、113.13%,根据省安委办通报,1月份我市的三项指标增幅为全省最高(2月份通报未到)。这些事故的发生,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也充分暴露出我市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和较多的问题。

一是有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尤其是去年组织开展的专项行动,认识有差距,组织不得力,工作不认真,甚至个别企业做了表面文章,走了过场(的海舟船厂,市政府督查组发现根本就没有很好组织,去年接连发生2起事故、死亡2人。还有我们有的部门在去年专项行动中,动作迟缓,系统内情况不掌握,各类统计资料经多次催报仍报不上来)。

二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仍有死角,隐患排查治理的覆盖面仍然不够宽,一些监管部门对所属区域内企业底数不清,辖区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做到心中有数,导致监管、监控缺位(去年发生了2起船坞码头滑蹋事件,损失惨重。今年此类隐患苗头仍然存在)。

三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度不够,有些单位和企业对重大隐患整改行动迟缓、整改率不高,标准不严,一些重大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治理,彻底消除。

四是“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转)现象未得到根本遏制,非客船载客、超风力冒险航行、无证生产经营、运砂运石船超载等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导致大量事故隐患仍然存在。

五是对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重视不够,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律性研究不深,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国务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部署,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在3月5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再次强调指出:要“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程的形态和行为,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不除,事故难绝。我们全市上下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和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到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治理一项隐患,就可能避免一起事故、增加一分安全。强化预防为主的思想,就是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改变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的错误倾向;深刻认识到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也是为“两会”和“奥运会”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需要。深刻认识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有效扭转当前我市严峻安全生产形势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为“两创一促”提供更加有力安全保障的必然要求。

总之,我们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转变作风,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和各企业的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政府办公室已经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排查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这个《意见》认真贯彻了国办、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提出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式方法、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标准高、要求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联系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要摸清底数、不留死角。这次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全市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各监管部门和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摸清本系统行业、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对所辖的企业数量、规模、安全生产情况和重大隐患情况,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要明确各类企业的安全标准,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保证覆盖面达到100%。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人,严格按照标准彻底治理。

(二)要结合实际,把握重点。市政府《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式方法、主要内容和重点是对全市总体而言的。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系统、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同时,也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制定具体的方案和计划。工作方案要抓住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本系统行业、本地或本企业的特色,任务目标要更明确,手段要更具体,工作方式方法要更符合实际。在部署和具体推进中,要突出“五个重点”:

一是重点地区。要把近几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连续发生事故的乡镇(街道)作为这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地区,加强督促指导。

二是重点企业。要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把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生产条件差,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的企业和近年来发生过死亡事故的企业作为重点,督促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是重点隐患。去年专项行动发现还未得到全面治理的,今年各级挂牌整治的重大隐患,还有随着排查工作的深入新发现的重大隐患,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抓紧治理。要及时掌握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实行重大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和督办制度,一抓到底,直至彻底根治销号。

四是重点行业。回顾我市近几年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船舶修造、海上运输、海上渔业生产、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一直是事故的多发点和易发点,为此,我们一定要把这几个行业作为这次专项整治重中之重加以突破。

五是重点时段。“两会”这一重点时段,是节后恢复生产,大量事故隐患产生,隐患排查治理开始时期,事故防范任务尤为艰巨;高温和“奥运”重点时段,是工矿企业、道路交通、农机等事故多发期。同时,也是台风等防自然灾害的多发期;冬季和春节重点时段,是我市海上渔业生产、海上运输、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相对多发的时段。这些重要时段既是我市以往事故的规律,也有特殊时期更高的稳定政治要求,希望大家要针对各时段的特点,采取有效的防控和治理措施,不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要注重结合、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工作中,我们要善于做到“六个结合”,来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提升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效。一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三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源头管控结合起来,严格许可把关,落实安全“三同时”制度,防止新项目带来新隐患的现象出现;四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推广安全标准化,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五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隐患排查治理期间发生事故;六是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汲取事故教训结合起来。要认真分析近年来辖区内典型事故案例,特别是要深刻分析诱发事故的各类原因,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四)要完善制度、立足长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一项长久、持续的工作,不可能把所有的隐患问题解决于一朝一夕。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要从制度上入手,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隐患监督管理,重大隐患公告公示,隐患分级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销号制度,重大隐患责任追究,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告,联席会议,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等制度,以此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持久、深入地开展。

总之,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做到“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排查要认真就是要克服麻痹松懈、疲劳厌战的情绪,力戒敷衍塞责、形式主义的工作作风,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整治要坚决就是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坚决进行治理,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并有预防事故的应急措施。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处罚措施;成果要巩固就是要对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巩固整治效果,实现长治久安。杜绝新隐患就是要从每个人抓起,从每件事抓起,从每个环节抓起,下大力气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三、落实责任,扎实作风,切实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坚强合力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能否见到实效,关键在落实,重点在基层。要着力在以下五个方面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我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在市安全监管局设立了活动办公室,全面负责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同时,市政府将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级、各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工作职责范围,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完善政策措施,确保领导到位、指挥靠前、保障有力。

各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确保限期整改到位,整改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

各牵头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组织、督促和指导责任;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履行好活动办公室的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并对各自辖区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综合监督责任;各级政府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监督和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隐患排查整治中的重大问题。

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都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对隐患排查治理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的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落实到县、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和每个工作岗位。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隐患和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发生事故的地方和企业,要严厉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要广泛宣传发动。要层层组织“隐患排查年”活动的部署动员,及时把精神贯彻到全市所有基层和生产经营单位,确保都能领会、都有落实、都见成效;要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大造声势,广泛宣传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隐患排查治理的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和工作方案,宣传地方、行业、企业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取得的成效;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隐患排查治理不主动、不认真,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企业要公开曝光。新闻媒体要给予大力的支持和配合,组织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行系列跟踪报道;要健全完善安全隐患举报投诉制度,特别是要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安全生产、关注安全隐患治理。

(三)要严格督查执法。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对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条件差的企业,要加大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各项强制性标准,严格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对下级政府和各部门、各企业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在每一个重点时段都要组织市、县二级督查。督查组要深入一线,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依照《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和有关安全标准,采取断然措施,坚决纠正和查处。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在责令整改或限期整改的同时,要采取罚款、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不停产整改或在停产整改期间擅自生产的,要坚决依法关闭或取缔。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和违法分子,要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四)要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和调度。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告和沟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上报有关数据。要认真做好工作阶段小结,及时向下属部门和所监管的企业通报工作情况,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加强对有关行业和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对在隐患治理工作中涉及到需要多个部门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协商解决。要搞好与各相关部门的衔接,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网络,消灭监管盲区。要牵头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联合执法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隐患整改制度范文12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构建和谐县”和“打造平安__”为主线,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为方针,切实把预防和处置重大火灾隐患工作措施落到了实处,认真做好灭火和社会抢险救援等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危害和损失,预防和揭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及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全县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充分认清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增强忧患意识

公安局领导和消防大队进一步增强了忧患意识和整改隐患的责任__感,从构建“和谐__”“打造平安__”的大局出发,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切实履行《消防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力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尤其是不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尽快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局领导亲自听取消防大队汇报,亲自协调督导,及时研究解决隐患整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支持消防部门严格依法开展工作,为隐患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安全工作,先后于20__年12月召开了“__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题会议”、20__年5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建立和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并与隐患主管部门和隐患单位签订隐患整改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将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到位的新格局。动员社会各界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重视消防、支持消防、共同做好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整改工作机制

各部门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建立健全了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机制,切实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为主导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机制。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通过政府领导协调、现场办公等形式予以解决;二是进一步推进火灾隐患政府督办制度。县政府明确了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消防大队及时跟踪问效,认真监督各隐患单位和个人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整改责任,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社会,营造全民关注、监督隐患整治的社会氛围;三是建立了火灾隐患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牵头组织了消防、公安、安监、建设、工商、旅游、商务、监察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火灾隐患的检查,督促和整改,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火灾形势,查找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四是强化责任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列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制定考核办法和标准,实行监察提前介入,推进隐患整改责任落实;五是建立消防安全评估体系。通过安全评估中介机构,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安全综合评估,改善消防管理,促使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减少火灾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的产生。

三、采取果断措施,实现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新突破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消防大队切实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做好隐患整治排查工作;二是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三是把好源头关,预防新的隐患产生。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与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县公安、安监、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管理权限,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四是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消防、安全监督、工商等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工作的合力,突破隐患治理难点。

今年春节、五一、国庆节、“两会”期间组织联合检查4次,对全县的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加油站、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娱乐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单位37个,发现火灾隐患112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1份。针对相应单位存在的吸烟现象严重、电线未穿管保护、新增营业区未做阻燃处理、消防通道宽度不足、货物堆放超量、应急一照明和疏散标志短缺、灭火器过期、电线乱接乱拉和安装不规范等隐患问题,消防大队在检查中都下发了相应的 法律文书,督导各单位及时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并处罚10个单位或个人、当场处罚12起,罚款7000余元,批评教育35人次。同时,今年共进行建审验收41项,从源头上消除了火灾隐患,从根本上杜绝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制定预案,随时应急处置突发火灾事故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安局副政委赵光清任组长,消防大队长苏龙生、副教导员索继平、安监局办公室杜万有同志任副组长,组织10名社会抢险救援人员为成员。在火灾事故较大的情况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并设立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其主要职责:一是灭火行动组,按照“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负责灭火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二是通讯联络组,按照“准确、迅速、联得上”的原则,采取手势、声光、语言、电话等方式、负责灭火前后各方的通讯联络工作;三是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灾现场被困人员和物质的疏散工作;四是安全防护组,负责火灾现场和安全防护及救护工作。

第一接处警程序,采取火警"119"专线接警,由公安局"110"报警台统一接警。第二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灭火救援人员按照“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疏散和引导被困人员安全撤离火灾现场,对行动不便的要实施有效营救,并认真核对人员数量。第三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火灾现场人员首先自救、消防大队和社会抢险救援队到场后由消防大队领导负责指挥灭火救援工作,在没有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灭火资源进行火灾扑救。第四通讯联络方式,"119"火警受理台设在公安局指挥中心,社会抢险救援队的报警电话为63151580发生火灾后,"119"火警受理台通知消防大队干警先到达现场,指挥中心调度巡警防暴大队、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城关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消防大队根据火灾情况及时调度社会抢险救援队和120救护队,根据火灾现场情况设立警戒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存在问题我县消防装备落后,设施不全。一是没有办公场所,社会抢险救援队是一块牌子,两套人马,设在安监局;二是没有消防车辆及车库,一旦发生重大火灾难扑灭;三是__市建设没有按城市消防规划设置消防设施,未设置地下消防栓,一旦发生火灾无法提供消防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