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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

时间:2023-05-30 08:54:52

隐患排查治理

隐患排查治理范文1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望各车间、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由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三、排查形式和范围

采取定期及随时排查的形式,范围包括全厂、重点部位。

四、排查重点部位及存在危险分析

1、本企业生产系统包括油罐,电梯、叉车、锅炉,高低压配电系统、加工机床等。主要事故是触电、机械伤害、火灾等。

2、生产车间易发生机械伤害、触电伤人。

3、变、配电室易发生雷击、短路、触电伤人事故。

4、材料库易发火灾事故。

5、夏天若未采取防暑措施,工人易发生中暑事故。

五、排查主要内容及措施

依据本企业存在的危险隐患及重点部位分析,排查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建档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

4、其他情况:企业生产现场实行劳动定员,设立安全标志,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能力和劳动强度要满足机器和人的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加强要害部位的区域重点管理,如机器转动。对要害岗位以及危险区域要有专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和警示牌。

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如消防器材的投入等。

6、各岗位工种严格按各自的操作规程操作情况。

7、生产车间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

8、安全生产其它方面的有关要求。

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1、企业法人是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隐患排查负总责。负责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的落实。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属一般隐患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区政府及市安监部门报告,其内容包括重大隐患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及治理方案,重大险情随时报告。

3、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隐患排查台帐上登记。

4、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做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5、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6、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7、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范本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开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治理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xx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精益管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现以下目标:

1、确保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考核指标[即上报集团公司一般事故为零;一般环境事件(IV级)为零];

2、确保地产企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等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建设方责任事故。

三、组织机构

公司安委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检查、监督,HSE管理部负责日常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四、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公司全资企业,包括:

五、建设工程排查治理内容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二)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

主要内容为:

1、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3、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xx]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xx]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六、物业酒店排查治理内容和重点:

(一)治理内容:

1、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及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

2、重要设施、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特种设备及附件的检验检测情况;

4、安全出口、安全通道情况;

5、起重、动土、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装修作业的审批管理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分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

7、危险源辨识情况;

8、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情况及事故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9、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

10、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二)治理重点

以防范高处作业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

1、与承租、承包商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责任书);

2、承包商的安全条件,承包商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方案及安全措施的编制情况,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3、消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情况,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情况;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中化公司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规范进行检查与整改。

七、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3月至4月):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反三违活动,严密防范事故。布置今年隐患治理工作,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

第二时段(5月至9月):要围绕汛期安全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和进入冬季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各企业安全监督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和服务作用,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有效的、全面的监督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保障奥运会成功举办及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各企业将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4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了公司HSE管理部。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工作方案部署和落实到实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各种安全隐患,要果断采取处理措施。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各单位要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

(四)吸取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借鉴近年来,特别是20xx年至今的一些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隐患排查治理范文2

1.1隐患排查的目标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贯实四中全会精神和新安法为契机,以落实煤矿“双七条”为重点,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努力减少较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直至根本好转。

1.2隐患排查的基本内容

矿井瓦斯等级、煤层自燃倾向性、开拓方式、开采方式、工作面个数、设计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剩余可采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限、是否建立救护队以及开展自查情况。

1.2.1停产及停产整顿煤矿

(1)停产矿井是否存在违法组织生产的情况;(2)停产整顿矿井是否存在边整顿边生产、只生产不整顿行为;(3)待关闭矿井停产措施是否到位。

1.2.2煤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2)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3)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未经验收组织生产、在改扩建区域组织生产等问题。

1.2.3生产矿井

(1)证照是否齐全或失效,重点检查无证或证照到期未及时申请延续等问题;(2)是否存在越层越界开采或巷道式采煤、以掘代采等问题;(3)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重点检查通风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采区专用回风巷是否符合要求等;(4)瓦斯治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是否查明原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抽采是否达标,瓦斯监控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等;(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严格落实2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效果检验等;(6)是否落实探放水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重点检查是否开采防隔水煤柱、是否查明老窑水、采空区积水以及承压水导水通道、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和复杂矿井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7)有冲击地压倾向的矿井,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8)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矿井,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采空区和封闭火区管理是否规范;(9)煤矿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队伍,或与救护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议、配备应急救援装(设)备,预案管理、演练、应急培训是否符合要求。

2如何狠抓落实

2.1资金投入

企业无力,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给与支持;无力投入或投入不足致使重大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坚决停产,决不允许带病运转。

2.2工作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例会、工作简报、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台账备案、整改监督、总结报告等。

2.3兼顾协调

保证煤矿救护队兼顾隐患排查工作和日常战备值班;煤矿企业处理好当前生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关系。

2.4保障措施

抽调人员及救护队指战员的生活保障、差旅费、下井津贴等费用由省、市相关单位统一研究办法;各级政府参加隐患排查人员食宿费用由本单位按规定报销,不准向企业摊派。

2.5信息上报

简历统计数据库,一矿一入库,排查组及时填报。

2.6宣传引导

及时总结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隐患排查走过场、治理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责任人。

3矿井安全隐患因素动态管理

矿山的隐患因素排查治理是一个相对动态、复杂、长期的过程,并涉及多门学科。正是由于井下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各种不确定因素较多,现场各种问题变化较快,各种隐患因素随时存在,所以需要对矿山的各种隐患因素实施动态监测及管理,利用科技,来代替人员复杂、程序烦琐的老式矿井管理手段。矿山动态安全隐患因素排查系统主要分为全动态和半动态模式。其中,半动态排查系统(图1所示)主要是人机结合,通过该系统对矿山存在的各种隐患因素(如粉尘、水、放炮等)进行实时监测,然后工作人员将各种数据输入计算机,继而进行信息处理和评价,根据测评获得的数据实行合理的管理措施,预防灾难的发生。全动态隐患排查系统如图2所示,即完全依靠该排查系统,理论上全动态化的优势十分明显,它排除了在信息处理及评价过程中人员的个体因素,使得得到的数据更加准确,但在实际操作中,该系统要求的检测条件较高,一般矿井难以实现,所以说,该系统也是未来实现煤矿安全隐患因素排查和治理系统的一个方向。

4结语

隐患排查治理范文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16号)部署:“8月下旬到9月中旬,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包括综合组和专业组),对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于8月27日至9月20日组织督查组对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和方式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包括综合组和专业组)对30个省(区、市)、*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重点中央企业进行督查。自治区由区政府自行组织检查。

综合督查组主要督查各地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及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专业督查组主要督促检查道路交通、铁路、水上交通、民航、电力、消防、水利、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以及中央企业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二、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组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办通知》要求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指导意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是否对重大隐患直接掌握并挂牌督办;是否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管机制。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情况;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等情况;对*年以来发生的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了查处,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了防范措施,以及打击瞒报事故的情况。

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治理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隐患是否列入了整改计划,落实了资金、责任人以及整改期限;是否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采取了监控措施;是否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

4.各地区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渔业、农机、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二)专业督查组

1.被检查地区各级相关部门以及中央企业总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

2.相关行业和中央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订的《指导意见》进行自查自改的情况。对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隐患是否列入了整改计划,落实了资金、责任人以及整改期限;是否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采取了监控措施。

3.本行业、本企业打击“三非”、查处事故、打击瞒报、落实治本之策的情况;对发生的事故,包括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典型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了认真查处,严格了责任追究,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了防范措施。

4.上述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务院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机制,是否建立健全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三、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要全面听取所到地区、单位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深入检查,突出重点。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隐患。要重点对地方各级政府进行督查,对企业进行抽查,通过查企业来检验政府的工作。专业组要重点查本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部门和单位。各督查组除按计划进行检查外,还要随机抽查一些地区和单位。

3.抓住典型,促进工作。督查组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区、单位和存在重大隐患以及专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要善于发现专项行动中的好典型,加以宣传报道。对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问题突出的,要责成有关地区、单位限期解决。

4.交流情况,提出建议。督查结束后,要向被督查的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反馈督查意见,指出问题,提出建议。

四、督查组的组成

此次督查共组成15个综合督查组和9个专业督查组。由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公安部、监察部、司法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民航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旅游局、电监会以及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参加,每组10人左右,由一名部级领导同志带队。

综合督查组每组督查2个省(区、市)。道路交通、铁路、水上交通、民航、电力、消防、水利、民爆器材和中央企业9个专业督查组督查的地点和单位由组长单位自行安排。

五、时间安排

8月27日开始出发,9月20日前返回,督查时间为10天。

六、有关事项

1.各省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督查,在认真自查的同时,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

2.各督查组的具体检查方案、日程安排以及人员名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届时印发。

隐患排查治理范文4

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但是,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一些重大安全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08〕1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8号),结合**实际,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考核指标,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对象和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船舶修造、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水务、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四、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督促落实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城市公共交通、道路交通设施、桥梁、隧道及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委牵头组织实施。

(四)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消防支队牵头组织实施。

(五)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委、市航管局、**海事局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六)船舶修造、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组织实施。

(七)建筑施工领域、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城建委牵头组织实施。

(八)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电力公司牵头组织实施。

(九)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利围垦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水务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农林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民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民航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五)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六)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七)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质量技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以前文件规定与上述工作分工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3月31日前)。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各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抓紧制订本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意见。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各牵头单位制订的工作意见,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制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请于3月31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8年全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4月底前,重点要围绕确保全国、全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加强对交通运输、电力、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5月至9月,围绕台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矿山、船舶修造、水上交通、渔业捕捞、危险化学品、水库、海塘、学校、旅游、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夏季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四季度,针对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工矿企业、渔业捕捞、交通运输、建筑工地、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

(三)隐患整改阶段(2008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逐级上报,并实行分级登记、核销。对年度内未完成整改核销的重大安全隐患,各级各牵头部门要于11月30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主管部门,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督查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由安全监管和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等。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于11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市政府将组织由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情况以及各牵头单位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由虞洁夫副市长任组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副主任及各牵头单位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这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市属各部门也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落实人员和工作责任,有关工作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和内容,纳入2008年对各县(区)、市属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地各部门要注重结合本地区的产业特点以及各行业领域的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规范方法和程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开展各种形式的督促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扩大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隐患排查治理范文5

关键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议

1.引言

事故源于隐患。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底数分级分类监管、排查治理标准、各部门职责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制度、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和隐患自查自报。在国务院、国家安全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带领下,我国在煤矿、非煤矿山和易燃易爆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巨大进展,但面对新形势下安全生产隐患的新特点,还应提出适宜建议,降低生产事故隐患带来的人身财产损失。

2.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概念及意义阐述

2.1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概念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主要内容包括:隐患分级、隐患排查和隐患治理三部分。其中隐患分级,是指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进行分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排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隐患治理,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2.2隐患排查治理的意义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具体的实践活动中,都有巨大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助于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其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体系有助于加强和改进政府安全监管;最后,建立安全隐患噢爱茶治理体系有助于综合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2.3当前我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200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这是我国首次对安全隐患做出具体的立法规定。2007年12月,国家安全管理总局颁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8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治理工作的通知》;2011年10月,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在北京市顺义区召开,总结推广北京顺义等地的经验和做法;2012年1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决定在全国推广北京市顺义区等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争取2-3年时间,在全国各地基本建立起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3.我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议

3.1建章立制

体系的建立和维护需要健全的规章制度予以固化,各地要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和奖惩规定。其中,有立法条件的地区可以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办法、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办法、责任考核与绩效考核评估管理办法纳入地方性立法;对没有立法条件的地区,可以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固化下来,有利于工作的推进。建章立制的内容包括:制定管理办法或方案;确定隐患排查治理的上报途径、时间和流程;制定培训教育方案并组织培训;制定行业、属地、综合监管部门日常抽查、核查对象、内容和频次;确定奖惩规定。

3.2明确政府职责

理顺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属地、专项以及综合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履行安全职责的范围、内容和要求,解决职责空缺、责任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从而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工作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政府职责的划分和责任机制的建立要通过政府规范性文件确定下来,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来督促责任落实。责任的划分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类型,根据行业管理部门"三定"职责进行划分,做到"责任到户"。

3.3加强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作为促进隐患排查工作更好进行的前提条件,应放在重要位置。教育培训的构成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形式和培训组织四方面。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等为主要培训对象。教育培训的内容有:首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工作内容、工作方法、职责要求等;其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的解读与应用;再次,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操作等专业知识。教育培训的形式大多采取集中授课、教学视频、书面课件、上机实操培训和现场指导等方式。

3.4考核与奖惩

考核与奖惩是推动政府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

首先,建立政府部门职责考核机制。政府部门考核主要包括对各级政府的考核、地各职能部门的考核两方面。目前,全国各地已经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各项内容所占比重不同,特别是大部分还只是采取"一票否决"式的"一刀切"考核方式,应逐步向过程考核、量化考核转变。其次,建立对生产经营单位奖惩机制。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奖惩机制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的重要保障。可以结合安全生产责任险、风险抵押金、税率浮动,黑名单等手段强化奖惩、制约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责任追究。

3.5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总体目标是: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建立国家、省、市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为核心,开展面向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综合应用,实现全国范围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共享,从而提高各级各地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能力,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促进管理机制改革,并逐步实现日常管理、预警、决策的信息化、科学化。建设思路可以分为四大块:首先,以实现全国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共享为目标;在国家、省、市三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主要业务数据进行集约化储存与管理;设置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换功能。

3.6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报

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必须按照排查、登记、监控、整改、评价、销号再报送政府的闭环流程进行。对于企业隐患自报方式主要采取基于信息系统的自报和小微企业自报两种方式。其中有条件的企业,要将自己的信息管理系统与政府隐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借口,定期接通上报网络,按信息管理系统的提示和要求进行填报。而不具备基于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的小微型企业,可以采取书面上报所在地的政府及其政府的形式,但这会带来巨大的工作量。从北京顺义区的经验来看,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直接到企业中去,收集和书面记录小微企业的隐患情况,形成标准的记录格式,并整理汇总后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报送。这样既可以减少小微企业的负担,也保证了隐患上报的工作质量。

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根本原因则是从业人员的差错行为,如何从根本上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数量,降低事故带来的各项损失,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势在必行,这不仅关系企业自身发展,同时也是关乎社会稳定发展和群众日常生活的大事。

参考文献:

[1]高春学,曲志清,张建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法探讨[J].安全与环境工程,2008(6).

[2]刘艳萍,曲福年,田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9(4).

隐患排查治理范文6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为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奥运会”顺利召开及我街道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社区、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经营、建筑施工等工业生产企业及其生产储存等各类设备设施;

2、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

3、近三年安全生产方面发生死亡事故及*年度发生重伤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系统、技术设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户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

11、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2、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结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排查治理主要内容及重要时段排查治理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排查治理与监察执法相结合。全面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保证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要大力探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13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三、工作目标

(一)街道安监所、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组织及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街道安监所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督查。

(二)排查发现的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对火灾隐患普查中发现的二级以上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100%落实相应措施,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建立重大隐患动态数据库,基本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及时整改隐患。街道安监所、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组织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部门督查指导。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本辖区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街道安监所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三)建立平台,及时统计报告。根据市、区要求统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信息技术保证。

(四)及时总结,构建长效机制。街道安监所、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组织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安监所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科室、社区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安监所、派出所:全面负责本辖区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监督指导;及时组织录入并报送辖区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

积极落实二级隐患整治工作,一时难以整改的100%落实相应措施,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社区:负责本辖区隐患排查方案制订,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报送辖区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配合街道安监所开展隐患治理等相关工作。

(四)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六、工作阶段

按照区里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8日前)

1、街道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街道领导小组、排查治理办公室,见附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2、各社区及有关单位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

(二)排查治理阶段(*年全年)

1、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组织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及时向街道排查治理办公室报告隐患排查工作统计表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街道排查治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方案,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督促协调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有关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3、各社区要落实辖区内隐患治理、宣传发动、工作组织、责任落实、信息报送等工作,对辖区内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组织隐患排查进行督查指导;及时做好本辖区排查治理信息的统计报送。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11月至12月中旬)

1、街道领导小组对各社区、安监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社区年度“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隐患排查治理范文7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是经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于2003年11月由北京市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担负北京轨道交通新线的建设管理任务。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职能定位,轨道公司作为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专业公司,具体负责轨道交通新建线路的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施工队伍、车辆设备的招标、评标和决标;组织轨道交通新建线路的土建结构、建筑装修、设备安装工程及相应市政配套工程的实施;组织轨道交通新建线路的系统调试、开通、验收直至交付试运营全过程的建设管理。

十几年来,轨道公司秉承“发展轨道交通,建设精品工程”的理念,按照“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功能”五统一的建设方针,相继建成通车轨道交通线路15条,运营里程达到554 km。

轨道交通工程特点

工程特点

轨道交通工程呈线性分布,穿越城市繁华地区,工程施工点多、线长、面广、工程周边环境复杂、施工工法多、作业场地狭小、多工种交叉作业。

管理特点

建设单位依据合同对参建单位安全质量进行管理;工程安全质量责任主体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建单位多,各单位安全质量管理侧重点不M相同。

建立隐患排查系统

基于轨道交通工程特点和管理特点,北京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通过系统大数据态势分析,设立了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督查、建设单位抽查的全员参与、全过程、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方式(见图1)。

新的管理方式通过系统信息推送,增强了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机制;系统内置隐患排查要点,分级分类管理,使参建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精细化、标准化;实现了隐患排查工作从被动搜索到主动推送的转变,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闭环留痕,极大缩短了隐患治理周期;通过系统大数据态势分析,为建设方安全质量管理决策提供了有力的科学依据。隐患排查系统良好的架构设计确保其具有高度可扩展性,预留与政府部门以及公司其他系统的接口,实现建设方内部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数据整合。

自2011年,北京轨道交通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与信息系统开始应用,已在10条线路、85个施工标段、40个总监办使用,共有55家施工监理单位、1 467人参与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使各方隐患管理责任得到落实,安全管理意识和重视程度得到提高,加强了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掌控力度,基本杜绝了安全检查形式化、隐患整改无人负责等现象。

体系特点

信息化平台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设计采用四层结构,自底层至顶层分别是基础设施层、数据中心层、系统接入层以及业务应用层。此种设计有利于系统的功能拓展,能够实现信息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数据整合,实现系统功能的可移植性。

排查要点标准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历年施工现场发生的事故和常见的安全质量管理问题,轨道公司用时2年,历经多次讨论,反复论证,针对隐患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及社会影响程度,将隐患分为四级进行管理,共编制出39类1 746项隐患排查要点,在排查要点中梳理出日、周、月必查项目16类795项,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精简,总结出462项常见及重要隐患。

全流程闭环留痕

公司层、项目中心层、施工单位层、建立单位层分别按照相应的关键岗位制定了隐患排查频率,并系统记录留痕。

隐患排查信息系统会根据权限,显示用户完成与未完成排查任务提示,对于已经完成的排查任务,系统会自动形成历史记录,留痕。

隐患治理规定根据隐患的级别,各参建单位的各岗位人员要按隐患治理响应时限、整改时限、核准时限以及消除时限的要求开展隐患治理与消除工作。根据用户的角色身份,系统自动推送该用户需要响应、整改、消除申请、核准以及消除的工作任务,系统记录不同参建方协同处置过程记录。

绩效考核

轨道公司实行内部考核,每半年开展一次。对施工、监理单位未按照公司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通过记分、警告、约谈、通报批评等手段,在追究责任单位违约责任的同时,扣除其相应违约金。按单位、部门、岗位与人员四个层次考核;系统按不同的违规项记分,并自动汇总与排序;可查询记分项的违约事项,违规人员、违规时间等。

大数据统计分析

态势分析

隐患排查系统能够按隐患类型、隐患等级、线路工点等信息自动生成统计报表以及各类图表,直观立体展现施工现场隐患总体态势,为领导层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还可以在任意时间段内按隐患类型、级别,按线路、工点,按部门、岗位,进行数据分析与统计,也可以完成项目管理中心隐患对比、明细统计。

考核管理

隐患排查系统能够依据未排查、响应超时、消除超时等8种违约情况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自动记分考评。

同时,轨道公司对建设单位相关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面考核,通过警告、通报、约谈以及违约责任追究等处罚手段,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自动生成报告

轨道公司根据参建单位需求,利用大数据技术生成周报、月报以及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理通知单等报表。

手机客户端

轨道公司还研发了手机客户端软件,方便实时在手机上查阅隐患信息、治理情况,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跟踪。如图2所示。

应用成果

大数据技术与北京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结合,实现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轨道公司依托隐患管理平台及强大的综合动态数据库,使隐患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隐患排查治理范文8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分管矿(厂)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五条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监察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及二级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厂)、部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队)、车间(工段)解决不了,须经矿(厂)、处解决的隐患。

c级:由科(队)、车间(工段)和生产业务部门可以解决的隐患。

第九条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二级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公司安监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第十条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矿(厂)长全面负责;分管经理、分管矿(厂)长、各级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厂、科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 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公司安监部及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二条生产、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隐患排查治理范文9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隐患是滋生事故的土壤,排查隐患、整治隐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是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措施。为此,我县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一是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克服分块监管、单兵作战的局限性,创新监管手段,针对各行业和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采取统一部署、集中行动、相互联动的机制,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隐患严重、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坚决给予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给予关闭。

二、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针对我县当前安全生产新形势以及汛期生产安全呈现出的新特点,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研究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完善安全管理,使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各乡(镇)、安监部门以检查采石场边坡整治、采场开拓采剥方向、排土场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是否存在“三违”现象、汛期值班安排情况为重点,检查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共组织督促检查组3个,出动检查人员30人,检查非煤矿山、工矿商贸企业40户,排查安全隐患248条,已整改198条,责令限期整改50条,其中排大隐患1条,限期整改1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59份,责令改正指令书13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3户,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1户。给予经济处罚2起,处罚金额650元;以磷化工和成品油、烟花爆竹、农药经营为重点,共查出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183条,现已整改121条,给予经济处罚2起,处罚金额2万元。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1条,经营企业27条。检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1个,零售网点130个,共查出安全隐患125条,已整改81条。

煤矿:煤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以瓦斯治理、“一通三防”、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共组织督促检查组1个,出动检查人员128人次,检查企业5户,查出安全隐患291条,现场整改170条,责令限期整改121条,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做出现场检查笔录16份,责令改正指令书1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3个,暂扣行政许可证3份。

人员密集场所:公安消防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狠抓监督检查,以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为目标,共出动督促检查组24个,出动检查人员4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1户,查出安全隐患99处,整改隐患99处,下发现场检查记录91份,责令改正指令书3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3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经济处罚1起,处罚金额500元,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1户。

道路交通:道路交通主管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安排部署,针对道路交通特点,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目标,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共组织督促检查组4个,出动检查人员5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户,排查治理安全隐患7条,责令当场整改6条,其中排查治理重大隐患2条,已整改1条,限期整改1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5份,责令改正指令书3份;公安交警部门以“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为平台,强化路面管控,加大执法力度,共查处交通违法6757起,其中,客运车辆超员13起。

建筑施工:建设主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认真组织部署,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力度,共出动督促检查组6个,检查人员6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户,排查治理隐患164条,责令当场整改119条,限期整改45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26份,责令改正指令书7份,整改复查意见书5份。

其他行业:质监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共组织督促检查组1个,出动检查人员25人次,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7户,排查治理安全隐患4条,责令当场整改3条,限期整改1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7份,责令改正指令书1份;抚管局认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共组织督促检查组20个,出动检查人员120人次,检查捕捞船只318艘,排查隐患5条,责令现场整改5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20份;水利主管部门以严防汛期安全为重点,认真组织排查全县水库、水坝安全隐患,共出动督促检查组1个,检查人员4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5个,排查隐患20条,已整改9条,限期整改11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3份,责令改正指令书13份;农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督促检查组6个,出动检查人员9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8户,未发现生产安全隐患;电力主管部门积极安排部署,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研究制定对策,加强运行设备的巡视检查维护,共出动督促检查组1个,出动检查人员1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户,排查安全隐患121条,责令现场整改17条,责令限期整改104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50份。

隐患排查治理范文10

 

根据《金平县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平县火灾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平县教育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增强防控火灾能力,确保我校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赵永华任组长,副校长黄勇、黄绍忠任副组长,各科室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政教处,由杨家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重点排查治理各处办公室、教学楼、学生宿舍、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学生服务部、开水房。

三、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唐玉春负责统筹和指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副组长黄勇负责消防设施的火灾安全隐患督查工作,黄绍忠负责教学楼的火灾安全隐患督查工作;组员李海龙负责图书室、微机室的排查治理工作,黄云炜负责各处室的排查治理工作,伍国林负责实验室的排查治理工作,杨家平负责学生宿舍的排查治理工作,曹明发负责食堂、学生服务部、开水房的排查治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本次火灾排查治理工作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3月1日—30日):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对排查治理工作全面部署,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和排查,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必须落实负责人限期整改,如确实无力整改则必须把不能整改的原因记录在案,并及时报交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4月1日—7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针对第一阶段发现的未解决的问题,制定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时间“五落实”。

第三阶段(8月1日—10月10日):治理成效巩固阶段。围绕 “十·一”节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四阶段(10月11日—11月30日):冬防排查整治阶段。针对冬季用电用气用油大量增加,风干物燥而易发生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各项冬防措施。

第五阶段(12月):总结阶段。对本年度的消防安全进行总结,并认真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五、工作要求:

㈠人员密集场所(教室、宿舍)的排查:影响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隐患必须及时清理和改正。

㈡实验室等功能用房的排查: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等设备、线路设置不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不规范,灭火设施不齐或不完好的要限期改正。

隐患排查治理范文11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单位安全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消防、饮食卫生和校舍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大安全设施资金投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切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为实现到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做出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消防、饮食卫生和校舍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与安监、消防、卫生、公安和文化等部门日常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三)坚持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建设结合起来,加大安全设施投入,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四)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

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工作范围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四、工作内容

(一)安全责任制。学校安全校长负责制及校长、分管副校长、安全主任、各处(科)室、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安全责任书有关要求的情况。

(二)安全规章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等。

(三)应急管理。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应急救援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备案情况。

(四)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事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五)消防安全。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情况。

(六)校车安全。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情况,是否有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

(七)设施设备安全。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运动场、体育馆、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八)校园周边安全。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九)校舍安全。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是否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十)楼道安全。学校楼道、楼梯、扶手和楼梯间照明设施以及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情况。

(十一)饮食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十二)安全教育与培训。学生安全专题教育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情况;校长及专兼职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掌握情况;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五、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4月底前):围绕确保“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

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和20*年开学初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结合法制安全教育周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3、加强学校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消除火灾和食物中毒等重大隐患,联合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治理校门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对学生通勤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二)第二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全面排查容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

2、对排查出的隐患,加快治理和除险,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3、检查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防范严重自然灾害和高考期间安全工作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及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局直各院校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检查市内各考点和招办高考、中考期间安全工作安排落实情况。

4、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和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和高考、中考期间的安全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学校和各考区、考点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泥石流、防火、防试题泄密、防考生食物中毒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联合相关部门对市内各考点周边秩序进行专项整治。

5、督促各校做好暑期值班值宿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各校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师生在奥运会及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积极引导师生注意交通安全、防溺水和防雷安全,尽量减少出入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等密集场所人员,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第三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以学生宿舍消防、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校舍、校内各种设施和学生通勤车辆等方面安全为重点,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整改。

2、各校结合“法制安全教育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新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做好“十•一”前学校安全工作的自检自查。

(四)第四阶段(10月16日至12月31日):针对第四季度教学进度加快、教学时间增多现象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学校重教学、轻安全管理的各种行为,加强对违规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忽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

2、指导督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冬季安全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防踩踏、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露、防滑等措施,积极开展对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局直各院校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于4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备案,要采取措施将本次活动落实到辖区各所学校、幼儿园和学校各部门、班级,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突出重点。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设备,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全面强化安全基础。

隐患排查治理范文12

关键词:供电企业;信息安全;排查;治理

1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信息技术更是在各大企业得以应用。可以说信息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企业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大的风险。而供电企业是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的行业,它的安全更是关乎着整个国家的电力发展甚至说电力企业发生任何意外都会影响到我们整个国家的经济、国际地位等各方面的发展。因此说,供电企业的信息安全不容小觑。供电企业的信息安全隐患主要分为内因和外因。供电企业在抵挡外来的信息侵略时会设置各种软、硬件措施,这的确对于抵挡外来侵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对于内部来说这就毫无意义了。内部信息安全得不到保障比外来侵略更加可怕。所以在处理供电企业的信息安全问题上一定要谨慎认真。

2信息安全隐患

2.1信息安全的定义

信息安全总的来说是指信息在传播过程中能够不受外界的干扰,保证信息的安全、真实、可靠、保密以及完整性。并且能够完好无损的传输到目的地。

2.2隐患的定义

隐患分为潜在隐患、动态隐患、静态隐患等各种,主要是指事故发生的原因。

2.3隐患的影响

有的隐患并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这种隐患危险性相对较低;有的隐患虽然不会导致很大的危险发生,但是仍然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还有的隐患就相对危险了,会对企业造成相当程度的损害,如果是信息安全得到破坏,企业的各种有效信息很有可能得到泄露;最为严重的一种就是会对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破坏,甚至会使得整个企业系统瘫痪。

2.4信息安全隐患的形成

(1)通过对“物”的管理不善造成的各种影响:信息的传播需要通信电路,而通信电路出现问题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并治理就会造成通信不便。在信息系统中不管是软硬件的老化或者失效也会造成信息传播不便。(2)通过对“人”的管理不善造成的各种影响:人是最难把握的一类高级生物,既然是人为操作就不可能一直不犯错误。而网络这个大系统又是由多方面的人员共同完成。在信息传输过程中,有些操作人员可能并没有很清楚自身的操作能力,那么在操作过程中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3关于信息安全隐患的排查

3.1排查的目的

隐患如果没有及时消除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如果是轻度隐患造成的影响还相对小一些,但是如果是重度隐患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所以说,排查隐患的存在是非常有必要的。排查隐患的目的主要是在于能够及早发现各种严重隐患,在关键部位重点关注,不让检查工作浮于表面,认真负责信息安全的检查。排查隐患的工作做好有利于企业提高自身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供电企业的信息安全排查的第一步做好了才有机会更好地完成后边的步骤,有利于供电企业持续正常的为国家社会和人民服务。

3.2排查的范围

排查分为终端、系统排查,设备、网络排查,人员、管理排查。排查过程中更是要认真仔细,决不能放过任何可疑的细节,要做到全面、细致。

4关于隐患的治理

4.1排查方法

信息安全不是儿戏,需要专业的知识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方法:督查信息安全、排查信息隐患。我们重点来说一下督查信息安全。督查信息安全,顾名思义,就是对信息进行监督和检查。主要分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年度监督。

4.2排查流程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对信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时,也要遵循一定的法规流程。信息安全的排查工作也是要由专业部门统一组织领导进行。由专门的信息监督人员、检查人员进行排查。由专门的技术人员对排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并且分类整理所得到的信息。

4.3隐患的治理

(1)国家相关法律部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信息安全提出明确的保护方案和违反这一法规所会受到的处罚。并对破坏供电企业信息安全的行为高度重视,重点处置。(2)在隐患发生前有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个方面进行完美的检查,并且制定出各种意外方案以备不时之需。(3)对于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由于设备问题所出现的问题要由专业的技术人员加以修正,而且在此之前,信息技术监督小组成员应当提前预料到各种情况,这样才能对在各种情况发生时临危不乱。(4)定期检查。不管是什么季节、什么时间都应该有相关的技术人员对供电企业的各种信息、通信系统是否正常运行进行检查维修。如有必要,还应该开展各种演练活动,提高值班人员的素质和应变能力。(5)加强培训。要对供电企业内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不仅提高理论水平还有实践能力,加强安全意识。

5结束语

信息安全是现当代各个企业必须面临的重要问题,而供电企业作为国家的重点基础设施企业更是要加以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不仅仅是信息部门的事情更是企业所有人的问题。供电企业要做到全员参与,制定更加合理的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安全水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