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时间:2023-05-29 18:18:22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1篇

当前,收入分配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收入差距过大已是不争的事实,重要的是如何来缩小由行业、地域等所导致的收入差距。以往的政策不外是“提低、扩中、控高”,但从实践来看,有些政策措施不仅没有增加低收入者的福祉,反倒损害了他们的利益,经济学上称之为公共收入再分配的“戴瑞德定律”,即旨在增加穷人福祉的公共支出,最终会让中产阶级得益,而通过税收由穷人和富人承担。

讨论如何改善穷人的境况首先要明确一点:我国的收入差距扩大是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的一个特定阶段,所谓的穷人也只是相对贫困,而不是绝对贫困。库兹涅茨认为,从传统的农业产业向现代工业产业转变的过程中,在经济未充分发展阶段,收入分配差距会随同经济发展扩大,但进入经济充分发展阶段后,收入分配将趋于平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开始了高速增长,三十多年来GDP年均增速近10%。在这个工业化不断加深和二元经济结构变迁的进程中,不仅仅有库兹涅茨所说的经济发展导致的“创造”和“破坏”,更是蕴含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所引致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改革之初,针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内存在的“大锅饭”现象,为了鼓励经济发展、提高效率,党中央提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设想,这一设想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无疑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党中央也提出了“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这也同库兹涅茨提出的收入分配随经济发展先扩大后缩小的说法不谋而合。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期间,城乡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也始终保持着同向的增长态势,只是增长幅度略低。20世纪80年代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1.9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2.14倍,同期GDP增长了2.7倍,90年代的数据分别为2.87倍、2.2倍和3.8倍,本世纪前10年数据分别为2倍、1.28倍和2.4倍(白景明:“居民收入倍增与经济增长走势”,《中国金融》,2012年,第23期)。按照1274元的扶贫标准计算,截至2010年年底,中国的贫困人口已经从1978年的2.5亿人下降为2688万人。

但不可否认的是,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收入差距亦逐渐扩大。前不久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03年至2012年反映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水平的基尼系数。数据显示,虽然从2008年起,我国的基尼系数逐年回落,但10年间基尼系数一直超过国际公认的0.4警戒线,2012年更是达到0.474。这个数字不仅比印度、伊朗、波兰这些发展中国家要高,而且高于美国、日本这些发达国家。并且,由于存在着高收入户不配合、灰色收入、隐形收入和非法收入等统计问题,我国基尼系数的真实水平恐怕还要高于的统计数字。有资料表明,我国城镇居民10%的最高收入家庭和10%最低收入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不断扩大,1996年为3.8倍,2002年扩大为5.7倍,2011年进一步扩大为8.6倍,由此导致低收入家庭的生活状况恶化。

客观地讲,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采取了财政税收等多种手段来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但成效并不显著。我国低收入人群收入增长严重滞后,贫富差距逐渐扩大,这一问题的产生有其深刻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首先,劳动所得占比较低。低收入者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劳动收入,而高收入者则是资本所得。由于国家较强的经济控制力。以及劳动在资本面前处于弱势地位,我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长期偏重于国家和资本,劳动所得偏低。2010年全国总工会所做的调查表明,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不仅远低于所有发达国家,并且低于同处中等发展水平的国家。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占比过低是造成低收入人群恶劣处境的主要原因。

其次,再分配环节政府支持力度不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配制度进行了多次变革。从“按劳分配”到“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再到“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变迁中,由于强调效率优先,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社会公平。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过于产业化,社会低收入人群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政府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不足,导致社会财富两极分化现象日趋严重。从国际比较来看,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和保障性住房四项领域,中国2003年的财政支出占收入的20%,2011年达到30.6%。而美国2001年至2011年,四项支出财政收入占52%,日本是63%,中国台湾是53%,北欧更高(“收入分配改革两个重点”,《经济观察报》。2012.10.12)。

再次,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随着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已经在不同领域、行业和部门中形成了一批既得利益集团,甚至在某些领域和细分市场中,既得利益集团已形成高度垄断,借此获取超额垄断利润。与低收入人群相比,在政策制定中他们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对损害自身利益的政策调整持反对态度,阻挠重大决策的出台。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由于改革在时间空间上的非同步性,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制度扭曲现象,一些部门和个人借此获取非法收入和“灰色收入”。相对于社会各阶层由于要素禀赋差异导致的收入差距,社会最不能容忍的是腐败、垄断等产生的不合理收入导致的收入分配差距。既得利益集团的存在使得社会收入分配失衡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利益固化,甚至是不合理收入的制度化。

贫富两极分化不仅会影响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甚至会威胁到社会政治稳定。当前必须要采取多种措施来“提低”,增加低收入人群的福祉,缩小收入差距。

一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收入调节中的作用。当前日益悬殊的收入分配差距不能简单地依靠市场机制来进行调节,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分配中的作用,动员社会各阶层,建立起一个全民参与、共同协商的适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收入分配体系,有效保障低收入人群的福祉。政府的作用重点在于把握好政策实施的范围和力度,不缺位,也不越位,在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作用的同时,合理运用经济、行政及法律手段,营造一个公平的分配环境。

二是加大公共产品供给和保障性转移支付力度。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政府要担负起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在当前,特别要加大贫困及落后地区的公共品供给。一方面要加强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加大对教育、医疗、科学等方面的投入,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更多的物质财富。此外,还应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提高贫困群体的生活水平。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对社会保障的投入,适当降低社会保障中居民和企业的缴费率;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重视推进边远及农村地区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对弱势群体及进城务工人员的保障力度;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使得社会保障资金的征缴使用管理得到明确的法律支持,增强社会保障的统一性和公正性。

三是完善优化税收体制,强化税收对贫富差距的调节作用。税收是我国政府进行国民收入调节的重要手段,要针对当前税收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推动税制改革。短期内,政府要通过各种措施提高目前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的累进性。长期内,应适当提高直接税的比重,降低间接税在税制结构中的比重。与其他财政政策相配合,如转移支付、社会保障等,不断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科学设置安排税种、税率、起征点等征收环节,努力维护低收入人群的权益;适时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加强对高收入群体收入分配和财产分布的调节作用。此外,在征收过程中,加强征管和监控,防止高收入群体通过种种方式逃避税赋,以致使广大低收入群体成为纳税主体。

四是深化要素市场改革。收入分配归根结底还是要素报酬问题,要进一步深化要素市场改革。破除土地市场、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上的体制机制障碍,消除要素价格扭曲现象。降低政府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收入的比重。改革不合理的户籍制度,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促进就业,增加农民工的劳动收入。破除部分行业企业对资源能源的垄断,鼓励自由竞争,消除超额利润。

第2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 分配制度 工资流程 积极性 工资效率

一、前言

近年来,我国对于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问题开始不断的重视,目的是为了通过提升收入分配制度以此来提高我国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以此来加快我国的发展。同时,通过有效的收入分配制度,可以不断的发挥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作用,提高工作的效率。然而,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速度较为缓慢,很多地方改革不彻底,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改革。

二、我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改革进度慢,结构不够合理

对于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问题我国已经提出很久,但是其改革进度比较慢,现在很多事业单位仍然是实施固定工资,只是根据工龄加以区分,没有有效的体现多劳多得的方针,其工资结构相对不够合理。

(二)绩效考核存在问题

绩效考核问题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中面临的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绩效考核的目的是好的,就是通过每个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来进行考核,以此来进行收入的分配。然而,目前很多事业单位在实施绩效考核中无法让员工做到信服,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没有形成明确的考核制度,没有更加有说服力的制度。这需要各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各单位的时间情况进行制定。

(三)缺乏薪酬战略的统筹安排

我国目前很多的事业单位根本没有制定薪酬战略,也就无法进行统筹安排,主要是由于受陈旧观念的影响,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际操作中缺乏针对单位发展战略的思考,缺乏将收入分配作为单位发展目标实现的有效手段。

(四)薪酬收入与市场价格不符

我国很多事业单位存在薪酬收入与市场价格不符的现象。从目前我国的公务员,事业编制考试的火热程度就能看出,我国的事业单位收入是相当可观和稳定的,很多大学毕业生放弃自己四年来所学的专业,集中精力进行公务员以及事业编的考试,目的就是想得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另外,具有多年工作经验,水平相对较高的公务人员,却不能得到更多的收入,这样一来,就造成单位想淘汰的人淘汰不出去,想留的人才留不住,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的发展,收入分配制度的导向作用不明显。

三、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措施

根据以上我国目前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出如下有利于完善我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措施:进行有效的收入分配工资流程设计,建立完善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完善市场酬薪的调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

(一)建立完善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

各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要积极有效的制度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人力资源工作人员要多和相关部门进行交流,了解实际情况,根据每个部门每个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让人信服的绩效考核指标。

(二)完善市场酬薪的调查

这就要求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多进行市场考察,以此根据市场的情况,再结合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以此让单位的员工收入与市场酬薪相一致。

(三)完善民主决策机制

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就是要求收入分配制度要公正公开,改革方案以及日常管理等要让员工参与,工资收入实行公开、透明,充分尊重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进行有效的收入分配工资流程设计

有效的收入分配工资流程设计可以参照以下步骤:

1、现行收入分配制度分析:方法,信息整理、分析、思考与诊断。成果:形成诊断报告,对影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因素进行分析等。

2、确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目标:方法:从单位性质、分类、功能定位及组织目标角度分析成果:确定改革指导思想、导向、目标。

3、确定工资构成项目和工资结构类型:方法:根据改革目标和导向因素确定构成项目,明确各项目功能、分配原则等。成果:形成工资基本构架。

4、制定各工资构成项目的具体分配办法。

5、建立管理制度:决策程序、实施步骤、预算及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与考核结合的机制等。

6、实施及完善:实施收入分配改革,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不断调整完善改革制度和措施。

(五)分类建立相应的薪酬动态调整机制

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绩效工资水平和职位任免。

对管理辅助类和主要从事自由探索和满足国家需求的事业单位,由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物价消费水平和社会收入水平等情况,调整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标准及福利标准,由国家财政全额直接支付。

对技术支撑类和可以部分面向市场的科学研究类事业单位,国家制定其岗位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和条件,由这类单位根据社会收入水平和自身业务发展状况自行决定调整时机;其绩效工资由国家制定调整规范,包括支出渠道、与业绩挂钩的比例等;其福利可根据单位收入状况在国家规定范围内进行调整。

公共服务类单位,在符合国家制定的非营利性机构工资规范前提下,可参照国家相关的工资动态调整办法,并根据自身经济效益情况,自行建立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工资调整机制和福利政策。

四、结语

总之,只有深入彻底的进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制定有效的改革制度,才能有效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才能有效的提升我国经济的发展。只有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逐步确立,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格局才能逐步形成。

参考文献:

[1]韩方.刍议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改革[J].人才资源开发.2010(02)

第3篇

中央即将启动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很多路径选择,如扩大社会保障面、抑制垄断滋生的不公、运用税收调控手段等等,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所有这些措施都将围绕增加社会公平进行。

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对于此次改革的方向,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唐钧研究员说,无论是其中的哪一条措施,都将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这不仅仅是因为改革的影响面广,更主要的是,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增加社会公平,已经到了不得不为的时候。

已经到了强调公平公正的时候

近年来,民生问题和社会公平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首先是我国贫富差距扩大的速度过快。有一个国际通用的衡量贫富差距的指标,叫作基尼系数,最小是0,表示所有人的收入都一样;最大是1,表示所有的财富都集中到极少数人手中。

中国在上世纪70年代末的基尼系数是0.16,非常平均;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已经达到0.40以上。这表明中国的贫富差距已达到国际公认的中等水平和警戒线。

同时,上世纪90年代后期,由于城镇居民失业、下岗,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社会分配的“两极化”趋势变得愈加明显。而在富起来的这部分人中,又有少数人是通过不合理或不合法,甚至是犯罪的手段致富的,他们并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

所有这一切,都成为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提起收入分配改革,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教授吴忠民很激动,“收入差距已经到了不解决不行的地步,现在到了强调公平公正的时候了”。

吴忠民给记者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我国目前低收入及中低收入者占总人口的80%,中等收入者也仅占15%。“这样就导致居民购买力明显降低。”吴忠民介绍说,目前我国消费率降到了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低点,而与此同时,投资率、经济对外贸易的依存度却达到了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点。“这对国家经济发展非常危险,因为对我国来说,内需拉动才是最重要的。”

日前,中共中央党校2006年春季学期进修一班学员的一项课题研究成果指出,目前中国收入分配相当不均,更为严重的是起点不公平。根据该研究成果,目前中国反映收入分配差异的基尼系数为0.46,收入分配相当不均。

唐均研究员说,如果考虑居民个人财富差异的基尼系数,要比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异的基尼系数还要高。不久前的一项研究表明,在2004年,占城镇居民20%的高收入群体获得了城镇全部可支配收入的40%强,而占城镇居民80%的中低收入群体只获得了城镇全部可支配收入的60%,收入分配严重地向高收入群体集中。

据曾参与分配制度改革问题调研的全国政协委员李永海等人调查,10%的最高收入家庭,和10%的最低收入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已经扩大到8.8倍。“这样的倒三角形结构显然不稳定,理想的应该是橄榄型:低收入和高收入家庭都是社会的少数,而中等收入人群占社会的大多数。”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高书生说。

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成为社会各界共识

收入差距拉大也给国家、社会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比方说,影响了国家的安定团结。“这些年群体之间的信任度明显降低。一旦富人、官员出了事,网上舆论一片喝彩,这是不正常的。”吴忠民说。

此外,收入差距拉大也引发了社会安全问题,他说:“广州社会治安差就跟贫富差距过大有直接关系。”

尽管收入差距不是衡量社会公平的最佳尺度,但在吴忠民眼中,这却是衡量社会公平的最直接的尺度。他认为,我国收入差距已经迈入世界上最严重的国家行列。

目前,中国社会不和谐现象时有发生,经济的高速发展所带来的失业、腐败、社会不公、贫富不均、城乡收入差距等问题相对突出。种种迹象表明,贫富差距的加速扩大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亟待破解的难题。

正因为如此,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就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去年年底对在中央党校学习的百余名地厅级领导干部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0.3%的受访者表示,今年我国要特别注意解决好的问题,就是“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在2006年领导干部最关注的问题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以29.4%的关注度名列榜首。

分配秩序比较乱,很大一部分原因归咎于垄断行业

“目前分配秩序之所以比较混乱,很大一部分原因应归咎于垄断部门或行业的存在。”高书生说,不少单位自行设立了津贴、补贴及福利项目,这些工资制度外的收入名目很多,来源隐秘,不易监控。很多垄断性行业中的普通员工,如司机、清洁工的收入,都远远高于劳动力市场的价格,甚至高于其他行业的技术工人。

他谈到,他在对一家银行进行调研时发现,由于银行走的是事业单位体制,其单位的司机月工资为2000元,而同期如果到市场上招聘一名司机,则只需提供1000元的月工资。

长期研究收入分配问题的高书生还介绍,与改革开放同时起步的收入分配改革,最初的考虑是为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选择的是非均衡发展战略,鼓励“效率优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力素质差异、资本占有数量差异、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区域差异等市场化因素便很快产生出初次分配上的差距。

他认为,如果说这部分差距是社会发展必须接受的“代价”,那么因隐利、行业垄断等产生的初次分配差距,与社保、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失衡产生的再分配差距,则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非议。

唐均研究员也有类似的观点。他说,这些具有垄断地位和性质的单位,不仅自己给自己提供过高的福利待遇,比方说电力部门职工免费用电、交通部门职工免费坐车等等,而且这些单位利用垄断地位,几近蛮横地获取超额利润,而不经讨论和公示。就拿此次五大商业银行联手收取跨行查询费来说,根本就不理会社会舆论的反对。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进一步扩大贫富差距,因为要使用这些垄断资源的绝大多数社会成员,他们原本就不富裕,因此又要多支付额外的费用。

我国在基本民生的投入占GDP比例比非洲贫困国家还低

目前,国家仍缺乏兜底儿的东西。“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至今还没有建立起来”,吴忠民说,老百姓本来钱就少,由于没有社会保障,就更舍不得花钱。我国居民储蓄量一直上涨,就是因为人们只能自己给自己保障,不敢消费。

李永海委员特别提到了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他说,这些人在为国家奉献了大半辈子后,很多人在生命的中晚期成了彻底的“无产者”,加上社会保障没及时跟上,成为这个社会向贫困滑行最快的人群。

“限高的东西也没有。”吴忠民说,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让大多数中等收入者、中低收入者缴税,而理应多缴税的高收入者却缴税很少。

“还有就是没有规则,潜规则盛行。”吴忠民觉得,现在很多行业都是这样,没有固定的规则,往往是谁的实力强大,政策就对谁有利。

其实邓小平当年提出两个战略构想的时候,已经发出警告:“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尽管对于我国目前是否出现两极分化,学界还有争论,但事实却是,收入差距正在越来越大。

“可以说,政府一定程度上对邓小平的第二个战略构想重视不够。”吴忠民说,这个追求公平的第二个战略构想是有时间表的,也就是在20世纪末就要开始。

吴忠民认为,改革的大方向无疑是必须要坚持的,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也必须正视,“我国在基本民生方面的改革,以不成功为多数。”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住房的改革也在其中。

吴忠民曾经测算过,我国在基本民生方面的投入占GDP的比例在全世界排名倒数第一,“我们比欧美发达国家低也就罢了,但比非洲那些贫穷国家还低,就说不过去了。”

政府要在收入分配中肩负起应有的责任

在今年的两会上,李永海委员说:“政府要在收入分配中肩负起应有的责任。”

李永海说,社会保障、医疗和教育费用的急剧增长是制造贫富差距、加剧社会不公的重要原因,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和弱势人群,更是饱受其苦,如何快速构筑起一道社会保障屏障,保护低收入家庭不被拖垮,更是政府当下要尽快解决的问题。

建立初级的社会保障体系、使税收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各种规章制度,是吴忠民对收入差距过大开出的药方。但是,这些药方,都离不开政府的强力支持。

据介绍,美国在1935年、英国在1945年相继建立了初级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目前的公共财力已远远超过当时的美国和英国,是有能力建设初级社会保障体系的。”吴忠民说,这个初级社会保障体系低标准、广覆盖、有实效,能够覆盖所有农村、城镇所有劳动者,而政府只需要投入3000亿元就够了。“要知道,去年我国财政收入已经达到3万亿,是完全有能力做到的。”

吴忠民认为,在调整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提高高收入者缴税比例的同时,还要出台一些辅助措施,如增设遗产税、建立各种类别的慈善基金等。

“目前人们对行业垄断怨声载道,只要建立了规章,这个问题便能解决。”吴忠民认为,政府对垄断行业的调节不成问题,怕的是政府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吴忠民解释,某市移动公司的老总曾向他诉苦,其实他们很想把价格降下来,但无奈当地发改委不同意。“在这个问题上,政府角色是缺位的,有时候甚至错位。因为通过行业垄断,地方政府能够增加税收收入。”

全国政协委员孙继业说,收入分配问题,实际上是公平和效率的问题。公平和效率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必将严重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为了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找最优平衡点,求得社会和谐,需要在政策上有所调整。要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加快推进电力、石油、铁路、民航、电信等行政性垄断行业的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强化垄断收益分配管理,调整垄断行业的利润分配制度,建立垄断超额利润上缴制度,将垄断利润收归国家财政。

唐均说,我们要进一步走向2020年“全面小康”的目标,就必须运用社会政策和社会立法的手段,进行必要的利益调整,其中当务之急就是收入分配调整,重启分配制度改革的大幕。

(7月5 日《中国青年报》,作者为该报记者)

链接

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六个关键词

工资制度改革

包含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行政机关工资改革和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三部分。工资制度改革迄今为止,我国大规模的工资制度改革有两次。一次是1985年,国有企业同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现脱钩,国有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挂钩,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另一次是1993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脱钩,行政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事业单位则根据所处行业,分别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和奖金制等。

国有单位福利制度改革

最早被重视的是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公房出售、提租补贴、建立住房公积金、停止福利分房等阶段。同时,企业办社会问题也被重视起来,从最早实行生产经营和生活服务分开,到目前正在大力推动的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

我国于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时,当时纳税的主要对象是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开征当年的个人所得税总额只有20万元。1986年和1987年,国家相继出台了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扩大了纳税范围。1994年,实施了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税法。自1999年11月起,国家决定恢复征收利息税,其指向很明确,就是将这笔钱用于低收入人群。2004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总额达到 1737.1亿元。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我国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先企业后机关事业单位的次序推动。目前,企业的社会保险制度框架已经形成,养老和医疗保险实行统账结合模式,机关事业单位同企业在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上出现了“并轨”趋势。

在农村开展的社会保障项目主要有两个,一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二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但两者仍处于试点或局部推行阶段。

社会救济制度改革

社会救济是政府运用再分配手段,对低收入者生活予以救助的一种制度安排。自1997年起,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城市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城市家庭实行生活救助。此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在局部地区兴起。

农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随着“大包干”性质的农村生产方式的普及,农村收入分配不再以生产队为基础,而是以农户为分配主体,在收入分配制度上实行“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

(7月5日《中国青年报》,摘编自《我国收入分配体制研究》)

中国四个维度的收入差距

中国是一个城乡分割,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国家。目前,收入分配包括了城镇内部、农村内部、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四个维度上的比较。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开始逐渐扩大。

城镇内部差距

以城镇内部收入差距为例,中国社会科学院的《2005年社会蓝皮书》显示,2005年城市居民中最富有的10%家庭与最贫穷的10%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将超过8倍,有六成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不到平均水平。

而据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在城镇内部,收入最高的10%的家庭财产总额占城镇居民全部财产总额的比重将接近50%。

“在垄断行业、民营企业主以及外企高层管理人员收入快速增加,下岗职工等低收入群体未显著减少,同时稳定的中等收入阶层尚未形成的情况下,城镇内部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研究收入分配的作品曾两度入选《2005年社会蓝皮书》的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顾严解释说。

农村内部差距

而在农村内部,农民间的收入差距也在逐渐扩大之中。截至2003年,按农户人均收入水平进行五等份分组,高低收入组收入比为7.3:1,同年的基尼系数也扩大到0.37。

“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有三点:一是农户在非农产业与农业之间就业机会的差异以及二者之间劳动报酬率的差异;二是地区分割引起的地区收入的差异;三是农村财产分配的影响作用。”李实评述说。

地区差距

城镇、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与地区间的收入差距又是紧密相关的。东西部地区发展的严重不平衡在一定程度上迅速加剧了存在于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

杨宜勇、顾严等著的《我国收入分配现状、问题及“十一五”期间的对策》显示,截至2003年底,东、中、西部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关系为1.52:1:0.68。即一个东部农民的纯收入就相当于2.24个西部农民的纯收入。而同期,东、中、西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也上升到1.47:1:1.01。

“比如,同一个部门同一个岗位的公务员,在广东工作的起码比青海工作的收入高两倍。”李实举例说。

城乡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经历了由迅速缩小到逐渐扩大,由逐渐扩大到逐渐缩小,再到加速扩大的发展过程。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前三季度,我国城乡收入比达3.35:1。

值得关注的是,这个数据是以国家统计局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数据为基础的,尚没有将自有住房的折算租金、医疗补贴等实物性收入和补贴计算在内。如果计算在内,则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数据将进一步扩大。

目前,我国最大的收入差距就出现在城乡之间(城乡统算的基尼系数为0.47左右),而城镇居民内部和农村居民内部的基尼系数都在0.35到0.37之间,尚没有超过警戒线。

行业差距

除了这四个维度之外,行业间的收入差距也引起了最大的关注。

仅以某市电力集团公司一名普通职工为例,其月工资不到6000元,但是加上奖金、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后,其年薪可达到15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

而《2005社会蓝皮书》则强调,居民收入仍在继续向垄断行业倾斜。2005年前三季度,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草制造、铁路、航空和电信等行业企业在各行业企业景气指数中名列前茅,高于各行业平均水平25%~60%。(陈小莹)

(6月26日《第一财经日报》,作者为该报记者)

收入分配改革路线图浮现

“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监管,逐步实施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加快推进福利待遇货币化。”草案八方面内容涵盖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贯彻了“调高、扩中、保低”的调节原则

73岁的赵人伟再次成为决策部门的座上宾。

这位因研究收入分配制度而获得过孙冶方奖的经济学家、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的前所长最近频繁地穿梭于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研究室、中央政研室等高层部门,反复力陈他的观点。

“嘴巴都说干了。”赵人伟对本报记者说。

赵说,收入分配问题说了十几年了。但这次有些不同以往――在今年5月26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收入分配改革终于排上了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议事议程。国家发改委也已经拿出了一份收入分配改革“路线图”。

“八条”草案小范围亮相

自国家发改委取得了收入分配改革立法的主动权后,这项工作具体由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承办。学者出身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从2005年8月份起分管这个司。近期引人注目的《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从这个时期开始加速制定。

这份文件的草稿,2005年12月21日曾在一个小范围内短暂亮相。其时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在武汉召开八省市居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座谈会。草稿曾在会上给与会者传阅,会后即收回。

文件草稿的基本思路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建立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收入分配秩序;实施反垄断的分配调控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对劳动者报酬的宏观管理;加大对城乡贫困人群的救助力度;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大税收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力度;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这八个方面涵盖了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贯彻了“调高、扩中、保低”的收入分配调节路线图,反映了发改委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总体构思框架。

不过,发改委系统官员表示:“这个还很不成熟。”

武汉座谈会后,国家发改委又就收入分配改革问题频频召集有关专家和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座谈,方案正在密集修改中。

“反垄断的分配调控”

就业和收入分配司2003年随发改委一同成立时,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在2000年超过0.4的国际公认警戒线,而在它成立三年后的今天,这一系数已接近0.45,并且还在继续攀升。

“短短二十来年,中国从一个收入分配最为平均的国家,一跃成为贫富差距位居世界前列的国家之一。”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副代表汤敏说。

“收入分配领域的改革相对滞后,已成为制约整体改革顺利推进最明显的薄弱环节。”发改委系统一位官员说。

事实上,这一积累多年的矛盾已经牵动关于改革方向的争论,到了不能不引起中央高层高度关注的地步。

一般观点认为,中国收入分配差距迅速扩大,在于旧的收入分配体系打破后,新的体系没有建立起来。

而从发改委正在起草的上述方案来看,“建立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收入分配秩序”是重建收入分配体系的第一把钥匙。

而当前分配秩序的混乱最突出地体现在两块:一块是部分垄断型国企;另一块是公务员工资――这也是政府可以调控的两部分人群的收入。

“在初次分配中,国有单位分配秩序混乱,部分国有企业的工资福利发放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和结构不合理,不同部门、地区甚至同一地区的公职人员间收入差距过大。”履新之初,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就在发改委系统就业和收入分配工作年度会议上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此论断的背后,有着许多令人不安的数据。

华信惠悦公司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2004年曾经联合做过一个国企领导人的薪酬调查报告。报告表明,我国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存在着较大的地区、行业、企业差别――同为石油行业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年收入差距达5倍以上。冶金行业收入最高的国企负责人(118万)是矿业收入最低的国企负责人(6.31万)的18.73倍。

而根据2003年公开的年报,中国石化、宝钢股份和华能国际是该年度实现利润较好的三家国有控股公司。宝钢股份负责人薪酬最高的前三名平均值为85.34万,中石化负责人薪酬最高的前三名平均值为28.4万,华能国际负责人薪酬最高的前三名平均值为47.34万。

报告还指出,隐性收入和职务消费已成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在很多国有企业,包括住房、汽车、通讯、勤务人员乃至公务宴请、出国考察、旅游、体检、疗养、办公室装修等,均可纳入职务消费范畴。

“业内人士保守估计,国企领导的职务消费额一般是其工资的一二十倍。”报告说。

我国国企职工的工资实行的是与工效挂钩的制度,工资总额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国资委审核。为什么还会出现工资过度发放的问题呢?

“主要是有些国有企业采取虚报利润的方式,我们无从查实。”相关部门的官员说。这位官员认为,即使有些行业的国有企业产生了巨额利润,但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垄断所得,这样的工效挂钩制度就很值得商榷。

一个例证是,近几年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上游垄断企业效益好转,职工工资福利也水涨船高。

“国有垄断企业的高工资福利,虽然对我国基尼系数的影响权重不大,但它放大了收入分配中的不平等,加剧了社会矛盾。”赵人伟认为。

那么,应当如何重理收入分配秩序呢?

发改委的政策箱里至少有如下几条:“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监管,逐步实施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薪酬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福利待遇货币化。”

组建全国收入改革领导小组?

改革方案设计的另一个难题是,将来方案一经敲定之后,将通过什么样的机制来操作和落实?

在记者同专家及发改委系统官员的接触中,大家普遍认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知易行难。

“收入分配是整个经济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是经济发展的综合反映,单独动肯定动不了。”赵人伟说。

人们的收入来源取决于生产要素报酬,即资本的报酬、劳动的报酬和其他资源例如土地的报酬。而十六大提出的“坚持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如何平衡不同生产要素的分配,显然是一个系统工程。

于是,在发改委近期方案的征集中,一部分意见提议成立一个全国性的“收入分配委员会”。

此论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王建伦为代表,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王在一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里,建议成立“全国收入分配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决策。

“我国现行的收入分配,包括已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都是由各主管部门分别按照不同群体设计的,对各群体在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顾及不足,收入分配政出多门,管理体制混乱。”王建伦在解释这一建议的依据时说。

目前收入分配领域主要涉及三个部门,人事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发改委。其中人事部主管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主管企业工资(国资委监管的160多家企业的工资已经划归国资委);国家发改委的任务则是全面协调。

据记者了解,即使是当前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各家都在拿方案。比如,公务员工资改革这一块,人事部也在拿方案。

因此,一部分专家建议,有必要成立一个由发改委、劳动部、人事部、财政部等部委组成的专门机构,统筹协调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当然,现在还处在方案竞争时期,事情还不确定。

“机构最后能否成立,取决于有关部门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视程度。”参与此项改革的人士说。(汪生科)

(7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为该报记者)

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至少惠及1.2亿人

“调控垄断行业高收入是否列入这次改革方案?”

“有涉及,但制定具体措施有一定难度。”

“难度很大?”

“再大也得改。”

这是记者与杨宜勇6月30日的一番对话,时值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正为全社会所关注,他的回答小心谨慎但干净利落。

杨是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长期研究收入分配政策,曾供职于国务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公室。现在,他的主要工作是参与讨论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方案。

因他坚持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仍然要“效率优先”,最近有人批评他“似乎还梦游在20世纪80年代”。

不管怎样,最快年底,新的收入分配方案将面世。发改委现已启动名为“我国公平分配的制度模式选择”课题。对于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杨认为至少将惠及1.2亿人。

能作为的,政府已尽量考虑

记者:年底出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是一个框架还是一个完整的体系?

杨宜勇:方案大致年底会有眉目,但不可能一下到位。收入分配改革是非常复杂、系统的工程,现在还只是起点。

记者:那么改革会在哪些领域首先开展?

杨宜勇:锁定在三个层面。第一是提高低收入的收入人员水平。具体措施有适当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后者是各地根据当地情况,不是全国统一,但是有一个统一的比率,调整的系数是差不多的。二是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三是要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应该说,这次分配制度改革至少惠及1.2亿人。如5000万离退休人员、3000多万城镇和农村低保人员。人群特点是“弱”、“老”。另外加上公务员和一些事业单位人员。

我个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但凡政府可以作为,都尽量全面地考虑到了。

垄断企业工资很难监控

记者:调控垄断行业高收入是否列入这次改革方案?

杨宜勇:有涉及,以后也是改革的重点。但制定具体调控措施有难度。因为政府很难对他们进行信息有效监控。比如邮电的运营成本,是8角一封信,还是1元一封信?哪部分工资是来自于效益和营利水平,哪部分是靠垄断地位获得?如何判别?

记者:难度很大?但目前要求政府加强对垄断行业的分配收入监控成为普遍呼声。政府有计划解决这些难题吗?

杨宜勇:难度大也得改。其实政府已在很多方面开始启动。如特别收益金、资源税,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监管都在加强。还有打破行业垄断,《反垄断法》的制定有利于促进行业市场平均利润率和工资率的形成。

不过,直接规定这些行业内所有企业的工资水平不太可能。如果其是企业性质,我们能做的就是从各种角度“包围”、规范它,如税收。

记者:单靠税收似乎不太可能。

杨宜勇:财税政策是其中之一。有些行业的利润形成是不公平因素造成。如能源价格。除了靠资源税来调节,还要加强所得税的监管。

另外的方法是,尽快放开行业准入,打破行政垄断,多头进入,能够民营的尽量民营。

记者:有些垄断行业恐怕是不能说放开就放开的?

杨宜勇:如果实在放不开政府不能按常规来办。我觉得以后可以学习法国的经验,比照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

记者:换句话说,可以直接对企业管理层和普通工作者的收入作出规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能直接规定企业人员的收入吗?

杨宜勇:对一般的企业是绝对不可以。但极少数国有独资企业按法国类似做法是可以的。因为你是绝对行政垄断,没有合理的参照系,其业绩和努力不是完全对等。这些企业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企业,和政府的性质类似,为什么不可以?

推行农村低保关键是谁拿钱

记者:除了垄断行业高收入外,当前收入分配差距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城乡差距。是否会在农村实行低保?

杨宜勇:造成当前居民收入差距的原因50%以上可以归结为城乡差距。全民低保是早晚的事。肯定要去做。在这次分配改革中,城市低保标准要提高,农村的扶贫投入也会增加。但制定全民低保没有时间表,中央提出的精神就是探索。

记者:为什么没有考虑推行农村低保?

杨宜勇:不是没有考虑。中央精神是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讨农村最低保障制度。现在农村低保已经覆盖了900万人。但这种低保,是富裕地区能做的,比如集体经济力量比较强的地区。钱不是财政的钱,是集体经济的钱。

记者:主要是因为谁拿钱的问题?

杨宜勇:那就是谁拿钱的问题。富裕地区集体经济有实力,属于集体经济的行为。因为国家包不了。现在作农村低保,由国家全部包起来,条件还不具备和成熟。与我们的国情、国力还有一段距离。

记者:条件不具备,指的是什么?

杨宜勇:就是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国家财力有限。目前除了政府扶贫外,农村要靠集体经济来保护自己。现在中央认定农村低保要由集体经济出钱,中央财政出这部分钱,条件还不具备。

我认为,现在可以在合适的地区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农村低保试点可以与现行的救济、救助和救灾制度结合起来。

记者:合适的地方指什么?

杨宜勇:一是经济发达,集体经济有一定规模的地方;二是自愿的地方。(王世玲)

(7月5日 《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为该报记者)

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解读

2006年7月1日,我国公务员开始实行新的工资制度。这是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的第四次大的工资制度改革(前三次分别发生在1956年、1985年和1993 年)。2006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此次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正是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立足中国国情,为建立科学和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决策。

在我国,每一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或工资调整都会不同程度地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那么,我们应当如何来看待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呢?我们认为,只有理解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才能全面理解此次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内涵。

一、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绝对不是单纯的公务员涨工资,而是国家为全面调整宏观收入分配政策而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

很多人简单地将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理解为是给公务员涨工资,其实这是一种比较肤浅的认识。事实上,此次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单兵突进,也并非像很多人听说的那样仅仅是为了通过刺激消费来促进经济增长,相反,这是我国政府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和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而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

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在经济方面取得了许多成绩,但是,一个越来越明显的问题是:在收入分配方面,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居民内部差距、劳动收入与非劳动收入差距以及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之间的差距却在不断扩大。不仅如此,劳动要素分配地位在下降,公共服务的分配形势变得更加严峻,国有部门的分配秩序也有进一步紊乱的趋势①。在这种情况下,规范我国收入分配秩序,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提高低收入者的生活保障水平等各种相关政策建议就被提了出来,并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也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我国在“十一五”期间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着力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即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加强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建设,等等②。中共中央总书记于2006年5月26日主持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适当向基层倾斜等方面的要求。

总之,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是在国家改革整体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展开的。除了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改革之外,国家还加大了对具有垄断性质的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水平的监控以及注意提高城市低保人员的生活水平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二、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需要,其主要目的在于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尤其是努力实现公务员队伍收入分配的内部公平性,同时严格规范各种津贴、补贴制度。

从国际经验来看,在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和新加坡等主要市场经济国家以及我国的香港和澳门地区,同级公务员的工资和福利标准基本上是统一的③。而我国的实际情况却是,随着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的进行,不同地区和同一地区的不同政府部门之间出现了工资水平的较大差异。导致这种局面产生的一个原因在于,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国家就规定,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使不同地区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的提高与经济发展联系起来,允许省、自治区、直辖市运用地方财力安排工资性支出。但是,由于多种原因,这一制度一直未能实施。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国家统一规定之外纷纷自行出台津贴补贴政策,出现了分配秩序混乱的现象。在有的地区和单位,地方和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超过基本工资(而根据国际一般情况,公务员的工资收入一般占总薪酬收入的70%~80%,津贴约占20%~30%)。由于各地区以及各部门的资源状况不同,津贴补贴发放称谓不同、数量不同,造成在不同地区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加大。除了地区之间有差异之外,不同部门之间的公务员工资水平也出现了差异。

同样是国家公务员,在承担的职责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工资水平却存在大的差异,不仅严重违反了薪酬管理的内部公平性(或内部一致性)原则,而且造成了不同地区尤其是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工资攀比,一些单位想方设法筹集经费,用于发放内部补贴,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为腐败提供了土壤,损害了公务员队伍和政府的形象。由于这些情况的严重程度不断恶化,所以,在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之前,广东、北京等一些地方政府就已经着手规范公务员的工资性收入④。然而,尽管地方政府的这些做法有助于同一地区内不同部门之间的公务员工资收入的公平化,但是同时却带来了不同地区(尤其是东西部)公务员之间的较大工资水平差距,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新的不平等。

而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在于清理规范各种津贴和补贴,合理确定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坚决遏制津贴补贴发放混乱的现象,严格规范工资分配秩序,做到基本统一同一地区不同单位的公务员收入水平,使地区之间公务员收入差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所以,此次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重在规范秩序和建立健康、可持续的工资增长机制,即建立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形成正常增长的公务员工资调整机制,建立调控有力的公务员工资管理体制。这不仅是国家《公务员法》的要求,同时也是建立廉洁、透明、高效政府的需要。

三、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加大了基层公务员适用的级别工资级数,为基层公务员的工资增长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由于我国没有中央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之分,受到机构规格和职位数量的限制,绝大部分基层公务员,尤其是县乡两级的公务员,是很难获得升迁的,往往只能在科级以下职务等级上走完自己的职业生涯。而现实情况却是,此前的公务员工资体系为这些公务员的工资正常晋升留下的空间非常小,级数非常少,尽管整个公务员的工资分了15级,但是大多数基层公务员能够适用的工资等级却不多。这就造成大量公务员的工资处于金字塔底层的状况。这种情况和大部分组织中的常见工资分布状况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在一个组织内部,员工在工资序列的不同层次上的分布是呈菱形分布,即在最高和最低工资水平之间的线段上,处于中间或中间偏下位置上的人员分布是最密集的,而在工资水平最低和最高的两端,人员的分布比例往往是相对较小的。

由于大多数基层公务员很难得到更高的行政级别或职务晋升,结果导致许多骨干业务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尽管承担着大量的、具有较高难度的工作,掌握着国家政策的实施,但是他们的贡献和价值在工资水平上却无法得到体现。这造成了两个方面的不利影响,首先就是公务员的流失。外部劳动力市场上尤其是企业的工资水平日益与劳动者的贡献和价值相匹配,从而为真正有能力的人提供了广阔的工资增长空间,因而,一些年轻人在企业中能够获得比当公务员高很多的工资,这导致一部分基层政府公务员不安心本职工作,在遇到合适的机会时,这部分公务员很可能会离开政府。事实上,从1998年到2002年,在人事部抽查的21个中央部委中,共流失本科学历以上公务员1039人,占同等学力公务员总数的8.8%。在这些流失公务员中,35岁以下年轻公务员流失的情况尤为严重。例如,在外交部的流失人员中,35岁以下的占了80%;原外经贸部从1999年到2001年的3年中,有123名青年公务员流失,占同期录用大学毕业生总数的72.8%。调查还发现,流失的主要是专业人员。原因是:在机关里,专业人员没有太多的晋升和工资增长出路,但是在市场上,这些专业人员却是热门人才,其价值实现要高得多⑤。基层公务员工资增长空间较小产生的另外一种不利影响是,它进一步强化了“官本位”意识。由于公务员的正常工资晋升空间很小,只有职务才是提高工资的主要途径,因此,它会强化公务员队伍中的“升官发财”意识,即只有想方设法将行政职务搞上去,才有可能获得工资的提高(当然也包括职务消费的增加)。过于追求行政职务的现象不仅如彼得原理所预言的那样,会导致一部分在业务方面比较强的公务员在想方设法进入管理或领导岗位之后,发现自己陷入了绩效不佳的困境;同时,还会产生另外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这就是:在特定的环境下,一部分公务员会为了谋求职务晋升而不择手段,甚至出现买官卖官的丑恶现象。

此次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一个特点是将职务和级别的晋升分别独立进行,公务员的职务仍然是12个层次,但是将公务员级别从15级扩大到27级,重点增加了县以下基层公务员所对应的级别数量,公务员将可以根据工作年限以及个人绩效获得级别的晋升。也就是说,即使没有职务的升迁,他们仍然可以通过努力获得比过去更高的级别和相对更高的待遇。这种新的公务员工资通过加大基层公务员的级别工资等级的做法,适当地提高了基层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无疑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刘昕)

①顾严、杨宜勇,2005年~2006年,中国收入分配问题与展望[M];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01,276~284。

②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2005.10.11。

③一文,各国公务员工资收入大比拼[N];中国财经报,2006.05.08。

④刘英丽,正大光明拿薪水,北京公务员究竟该拿多少钱?[N];中国新闻周刊, 2004.09.01。

⑤王虎,蒋明倬,公务员流失报告:中央部委3年流失专才1039人[N];21世纪经济报道,2003.09.10。

(7月12日《中国青年报》,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

链接

国外公务员收入比较

俄罗斯目前公务员月均工资接近1.1万卢布,略高于普通俄罗斯人月均8244卢布的水平;

在巴西,公务员平均月收入大约为3000雷亚尔(约合1000美元),几乎是巴西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的四倍;

印度居民人均年收入约为460美元,而公务员的年均收入却高达7000美元。

美国:工资分为15级 待遇令人满意

最新分析显示,联邦政府工作人员的年人均工资是67075美元,而首都华盛顿地区最新统计的全民年人均工资是48420美元,全美年人均工资是36764美元。2004年美联邦公务员年人均薪酬接近7万美元,属于美国中产阶级收入水平标准的偏上。

美国人事管理办公室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美国公务员的工资级别分为15级,并根据工作年限调整。第一级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4757美元,第十五级的最高工资标准为107357美元,二者相差92600美元,即最高工资标准是最低工资标准的7.275倍。一般公务员的工资差距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工作年限。在同一级别内,工作年限越长,工资标准越高,且级别越高,工资标准差距越大。联邦公务员除得到基本工资以外,还可得到津贴,但津贴不能超过上一级,特别优秀的给予基薪的25%作为津贴。此外,联邦公务员的工资调整还有两个参照系:一是物价水平,调整幅度一般比物价低0.5%,期限从上年9月到次年9月;二是私人企业雇员的工资水平,具体数据由劳工部统计局在31个城市调查获得。

延伸阅读

基层公务员将增设级别提高待遇

人事部财政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答记者问,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向高层次人才倾斜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就此,记者采访了人事部、财政部、民政部和劳动保障部的有关负责人,请他们就这项改革的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了介绍。

县乡党政主要领导高定级别

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重在建立新制度,形成新机制。通过简化工资结构、增设级别、增强级别功能、完善工资调整办法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工资的激励作用,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

二是适当向基层倾斜。我国公务员队伍60%在县以下基层单位,92%是科级以下人员。为了鼓励广大基层公务员安心本职工作,工资改革中采取了相应的倾斜措施。主要有:加大低职务对应级别数,使低职务公务员有充分的晋升空间;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使基层机关因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限制没有晋升职务机会的公务员也能提高待遇;对县乡党政主要领导高定级别等等。

三是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扩大实施范围,提高津贴标准,增加津贴类别,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这对于扶持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提高工资收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有着重要作用。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将建分级管理制

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相适应。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内容和方法步骤上,都充分考虑了事业单位其他相关配套改革的要求和进程,既有利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有利于推动事业单位其他各项制度改革。

二是建立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事业单位在功能性质、资源配置、管理方式、用人机制等方面都不同于机关,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体现自身的特点,与公务员工资制度相区别。

三是向高层次人才倾斜。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创造,采取多种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进一步加大向高层次人才的倾斜力度。

四是建立分级管理体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分级管理财政体制的要求,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体制,明确中央、地方和部门的管理权限,发挥地方和部门在调控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作用。

(据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

答记者问内容

改革为缩小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问:我国为什么要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其重要意义何在?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逐步确立,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格局逐步形成。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城乡居民收入较大幅度地增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长足进展,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相应提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是必须看到,收入分配领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还在扩大,一些行业收入水平过高,分配秩序比较混乱,妥善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收入分配问题解决好了,社会公平能够得到维护和实现,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整个社会才能充满活力。

原工资制度影响公务员队伍稳定

问: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请介绍一下当前推进这项改革的主要原因。

答:首先,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必然要求。《公务员法》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需要对现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进行改革,建立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今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把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作为今年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确定下来。

其次,现行的公务员工资收入分配面临的矛盾和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改革势在必行。

一是收入分配秩序比较混乱;

二是工资制度不尽合理;

三是工资管理体制需要完善。

这些问题说明,原来的工资制度已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利于建立规范和谐的收入分配秩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队伍稳定,必须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

第三,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可以引导和带动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逐步理顺社会各方面的收入分配关系,对于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大幅度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

问:国家对提高优抚安置对象等人员待遇和生活标准是怎么考虑的?

答:继去年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补助标准后,民政部、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再次大幅度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补助标准。提标对象包括:残疾军人、“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三属”(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复员军人以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这是1998年以来第8次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优抚对象的关心和厚爱,确保了其生活水平随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同步增长。另外,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对优抚对象按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和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适当调整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按照军队调整待遇的幅度相应提高待遇标准;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适当提高了待遇标准。

提高低保补助由各地自行确定

问:国家对适当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支持地方实现应保尽保,近几年来,中央财政较大幅度增加了低保补助,由2000年的8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12亿元,覆盖人数由2000年的400多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2200多万人,目前已趋于稳定。因此,目前工作的重点是做好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即适当提高补助水平,使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比2005年有一定幅度的提高。具体调整办法,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调整时要适当向生活最困难、最需要救助的低保对象倾斜。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严禁政出多门

问: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确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社会关注度很高,如何保证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答: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为确保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央已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经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严禁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对违纪的要坚决查处。

事业单位工资要与工作业绩挂钩

问:这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这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宏观调控机制。

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使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相联系。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一级一薪、定期升级”。

二是实行新的工资分类管理办法。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单位类型不同实行工资分类管理。

三是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在运行机制上与机关不同。

四是完善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建立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在充分调动高层次人才和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积极性的同时,加强引导和调控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

五是健全收入分配调控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调控,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加强工资收入支付管理,建立统分结合、权责清晰、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宏观调控机制。

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提高

问: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要求,国家对解决相关群体待遇方面总的安排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通过实施“三减免、三补贴”等一系列的惠农政策,促进了农民增收,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

提高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照顾了一部分低收入人员。同时,在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基础上,多次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稳妥实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程。积极落实优抚对象的待遇政策,基本实现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完善了最低工资制度,城镇低收入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兼顾、通盘考虑,让广大群众分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成果的要求,在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国家将继续适当提高相关人员的待遇水平。一是适当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二是适当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三是适当提高城市低保对象的补助水平等。与以往历次统筹考虑相关人员和社会保障对象的政策相比,这次调整的政策措施力度更大,中央财政补助的数量也是历史上最多的一次。可以说,这是一项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确保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德政之举、民心工程。

问: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主要采取哪些措施?

第4篇

关键词:企业;分配制度;改革;反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但是这一经济发展过程却伴随着大量的问题。据我国统计部门的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已经濒临社会所能忍受的底线,贫富差距日益扩大,这一问题长期为社会所关注,为此,党和国家提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尤其要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此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经济的发展时常伴随着问题,我们需要对此问题进行反思,应当总结分配制度改革现状及其存在问题,以此来推进当前我国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1.当前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企业收入分配不合理,造成这一问题的因素来自多方面。为解决这一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的大问题,我们应当从与当前分配制度先关的各项因素进行分析:

1.1分配制度本身的问题

无论是从国企的角度还是从民企的角度来看,我国政府对这些企业的员工合法收入没有推行制度性的保障,不能切实维护他们的利益。自从1985年我国进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以后,当前企业开始对职工的工资做出自主调整,开始将经济效益纳入工资发放的绩效当中,因此,我国企业职工的工资实际上同经济效益的增长挂钩。但是,当前我国的工资政策仍不合理,大多数企业员工的劳动生产率在不断地提高,但是这一提高并不能给他们带来相应的工资上涨,经济发展的成果无法惠及到普通职工。而且,我国税收政策实行超基础纳税,国家从企业员工中拿走了一大部分。而且,当前工资政策仍有计划经济时代的痕迹,仍用行政手段来限制工资的增长,同当前形势不合。

收入分配制度的不合理尤其反映在国企中。因为政府会定期对国企进行考察,其关键指标则是利润和资产的增长,而没有将职工收入考虑进去,这样一来,国企对员工工资的要求视若无睹。

1.2分配理念问题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制定的工资政策是“大体平均而略有差别”,而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才开始对此进行改革。到1993年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党提出“以安老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制度,并且鼓励个别地区的人先富裕。虽然分配理念有所改善,但是国家的大政方针仍然是“藏富于国”。这就从政策上支持一定程度的贫富差距,并且是高税收制度。但是发展到现在却出现贫富差距过大威胁社会稳定的问题。根据国外公布的全球税负排名,我国普通居民的平均税负排在第二位。政府的这一政策导致企业的发展受限,而无法顾忌到员工工资水平的提高。

2.改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的措施思考

由于上述问题引起的政府的重视,所以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再次被提上日程,党的十七大和十也着重对此说明一番。笔者认为应当坚持这些原则:1)坚决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保护低收入者收入;2)工资增长决策应当由职工参加协商形成;3)政府应当本着公平正义的原则加强对工资的监管和指导;4)企业要落实劳动定额管理制度并且为特殊岗位提供津贴。具体措施如下:

2.1“更加注重公平”

在收入分配制度中“更加注重公平”是党的十提出的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府应当着力解决民生问题,这是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意义。为此,企业应当时刻牢记“更加注重公平”的观念,当决策者面临众多利益的冲突是,尤其要以企业和职工利益为根本。因此,此次分配制度的改革需要政府和企业再次考虑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2.2完善薪酬体系

薪酬体系的完善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企业员工的工资构成有基本岗位工资加上提成和福利待遇等,其他办法有年薪制和提成薪资制度等。构建完善的薪酬体系应当促进员工的竞争意识,并且顾忌到公平正义。所以,薪酬体系的完善应当遵循:1)完善工资结构,充分发挥工资应有的激励作用;2)对于不同类别的员工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不能大搞一刀切。3)重点推行宽带工资模式,促进企业管理结构的扁平化,跟上国际发展潮流。

2.3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

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既能够在员工间拉开工资差距,还能够激发员工的竞争力和创造力。在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时,应当本着公平正义的原则。坚决杜绝诸如随意克扣奖金和提成等一些不合理的现象。而且,绩效考核办法的制定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发动所有员工进行参与。

结语

当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了深水区,如何深化改革时党和政府时时刻刻都在考虑的问题。企业收入分配涉及的利益尤其广泛,并且难以解决。根据本文所述,推行企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不是单纯的涨工资,而且将工资的增长建立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则有赖于公平正义的实现。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分配制度;改革;思考

[DOI]10.13939/ki.zgsc.2015.43.078

1 分配制度的主要问题

1.1 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断下降

2000―2010年,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的比重由53.3%下降到47.8%。在国民收入中,政府收入占比由14.5%提高到18%,企业收入占比由17.9%提高到21.6%,居民收入占比从67.6%下降到60.4%。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不健全,就业量占比较大的民营企业工资标准偏低,而国家制定的工资最低标准偏低,强制性不够,随意性较大。再就是再分配调节机制不完善,税制改革滞后,执法能力偏低,真正高收入人群的税收不上来,而刚刚过纳税门槛的低收入人群因为便于征税,成为了纳税主体,收入调节税成了“工薪调节税”。

1.2 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难以扭转

2003―2012年10年间,我国基尼系数一直在0.473~0.491徘徊。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劳动力供大于求,而生产要素相对短缺,形成要素收入挤占劳动收入现象。资源性和垄断性国企获取超额利润,固化了行业收入差距过大。再有就是个人禀赋不同造成的自然差异。

1.3 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

部分企业高管人员收入畸高,与一般员工收入差距过大。一些领域法律不健全,政策失范,管理不严,存在大量隐性收入。某些领域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商业贿赂等违法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腐败现象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一些权利比较集中的公共管理领域和国有单位一圈谋私权钱交易比较突出,涉案金额巨大。

1.4 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大城市户籍壁垒,导致优秀人才难以自由流动,逐渐固化,地区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2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思考

2.1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也是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研究认为,普通劳动者的消费占收入的比重远远高于高收入者。普通劳动者也是大众消费群体,激发他们的消费潜力才能实现我国经济从依赖出口为主向内需转变,才能真正使人民享受发展成果,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首先,必须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对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制裁力度,加大对拖欠工资的惩罚力度。其次,必须完善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工资要平等协商确定,政府要强化督导,针对民营企业小而散的现状,积极推进行业性和区域性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最后,要提高艰苦地区事业单位的工资津贴增长机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

2.2 提高知识、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比重

当前在参与分配的资本、知识、技术、管理四个生产要素中,资本和管理分配比重已经很高,而知识和技术参与度相对不足。掌握知识和技术的主要是科技人员和高级技工,他们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主力军,是名副其实的劳动者。必须加快提高他们参与初次分配的比重,推动国民经济向高科技转型。首先,要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使知识产权成为名副其实的资本,保护科技成果入股分红,参与企业收益的分配。其次,要鼓励岗位分红权激励制度,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特别津贴补贴制度。

2.3 增加劳动者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是衡量国民富裕程度的重要指标。包括不动产出租出让收入,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等动产的股息利息理财收益,知识产权入股转让收益等。首先,应加大对劳动者的不动产保护力度,在不动产征收、拆迁、转让等方面保护所有者权益。要保护不动产出租收益,降低管理门槛和不合理收费。其次,要提高存款利息浮动,增加存款的选择性,提高存款利息收益。再次,应加快金融改革,逐步放开并保护私人借贷行为。还有,要鼓励将存款投入股票市场,国家规范股票市场管理,上市公司盈利必须分红。最后,要鼓励员工参与企业分红。

2.4 加大税收调节力度

再分配环节中,税收调节主要是与劳动者收入直接相关的税收税制。主要目标是高收入人群多交税,低收入人群少缴税,贫困人群获得补贴。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首先,应当规范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征缴,增加高档消费品纳税范围,规范高收入人群工资性收入核算制度,严格征缴。其次,要适当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工资性税负。最后,加大对短期失业、大病医疗致困的困难职工的救助力度。

2.5 各类地区性转移支付向促进就业倾斜

高收入地区缴税向低收入地区转移支付时,应更多地考虑提高低收入地区劳动人口的技能素质,增加就业机会。加大对当地特色产业的扶持,提高当地就业比重。对人口较多经济发展滞后的地区,通过补贴补助和参加劳动保障,鼓励劳动人口到发达地区长期就业。发达地区要改革户籍制度,促进外来务工人员长期稳定。

2.6 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

社会保障制度是再分配的最重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其中,社会保险是核心内容,当前我国主要建立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以及为保障职工住房设立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当前面临三大挑战,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带来的企业效益和职工就业波动,城镇化带来的参保人员迅速增多,老龄化带来的预期缴费水平下降。面临的突出问题是,社会保险制度不完善、管理体制不规范、城乡发展水平不平衡。针对中国国情现状,我们难以预期高额度的保险设计,但首先应该尽快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居民。将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覆盖到就业群体。其次,保障水平做到不断提高,保证基本生活需要。在正常的社会保险之外,要对社会困难群体采取多种形式的精准救助。鼓励企业建立年金制度等补充保险。制度设计要建立在可持续的基础上,逐步统一标准。

2.7 改革分配秩序,不断探索体制机制创新

改变收入差距较大的目标,应建立在使中等收入占多数,贫困人口和高收入人口占少数的目标上。首先,要完善立法,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登记制度,保护公民财产权益强化行政司法监管,维护劳动者权益。其次,要健全工资支付和收入的监测体系,建立社会征信系统,推行薪酬制服电子化,限制取缔非税收入和隐性收入,限制国有垄断行业高收入水平和企业高管的收入水平。最后,要强化打击非法收入,加强信息公开,实行社会监督。

参考文献:

[1]瞿晶,姚先国.城镇居民收入不平等分解研究[J].统计研究,2011(11) : 50-55.

[2]林毅夫,陈斌开.发展战略、产业结构与收入分配[J].经济学家(季刊),2013(4) : 1110-1123.

[3]龚刚,杨光.从功能性收入看中国收入分配的不平等[J].中国社会科学,2010(2) : 55-67.

[4]李实,赖德胜,罗楚亮.中国收入分配研究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第6篇

某位著名经济学者最近说,主动下调才开始不久,不会马上有大反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已酝酿了多年,只是今年才真正认真执行。既已启动,就有它自身的客观运行规律。

仅靠投资和外贸刺激经济的因素,事实上正在降低。这不仅有国内的因素,更有国际的。扩大内需被真正提到了经济日程上来。可是,十数年来,特别是十年以来,我国的税收增速超过GDP(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速,而我国普通劳动者收入的增速却低于这两项的增速。大量利润留在国企和国有控股企业,高管工资涨幅超过普通员工很多,加上民企或明或暗地产生了很多大富豪,这就使普通劳动者感到收入差距在扩大,改革开放成果未能得到真正全面分享,这也是扩大内需而迫切要解决的现实大问题。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从而达到共同富裕的战略转折并未真正实质实现。既得利益集团和既得利益者对本身权益的过度维护恰深刻影响到了普通大众劳动者对改革开放成果全面分享的权利。这也难怪普通民众对物价涨幅大的感觉高于公布的涨幅。好在年初所提的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又被重提,四季度可望出台。收入分配,顾名思义,主要是在直接分配领域的分配。总的原则应该是:普通大众劳动者收入的增速至少既不能低于GDP的增速,更不应低于税收的增速,每个地区最低收入应达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这样,扩大内需才会实实在在有普通大众的消费热情、消费能力和消费基础的提升。

就股市而言,收入分配应体现在投资收益方面。对此,中小股东对于差距的感觉更为强烈。上市公司大部只是策划出项目进行融资,更有甚者欺诈上市只募集社会资金而不图回报社会、回报股民。近年来的高管辞职变现,瞬间变为亿万富翁的个案屡见不鲜。股市成了他们的提款机,我们资本市场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不仅鼓励了这种不劳而获的腐朽恶风,更鼓励了暴富神话的敛财实现。这种不义之财又往往是用假公司存在、假业绩、假信息、假项目等欺诈手段取得的,对社会风气的败坏起到了海啸式的摧毁作用。这之中,各种内幕交易、黑幕操纵、“老鼠仓”、虚假消息诱骗股民上当等,使股市成了投机炒作市。然而,这也仅是一个方面,更为严重的是:大部分上市公司不分红,使股市这个原本的投资分红市完全变了味,甚至还劣于封建后期的中国股份制。这样,中小股东只投资而无投资回报(分配)的局面就产生了。与此鲜明对照的却是大股东和高管对股市这一社会资源的以各种名义出现的攫取财富之权。他们在大量敛财之际,不仅没有羞耻感,反而有一种荣耀感和成就感。只知索取而不回报社会的无忏悔心理是很可怕的,甚至可怕于潘多拉盒的打开。由于中国无可向神忏悔的社会大系统,使这一切竟来得如此之猛烈和肆无忌惮。故而在年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我们应充分发挥我国文化传统之优势,强化法制约束和整治,完全应充分考虑向股市中暴富者征收高额资本利得税或暴富税。同时也应考虑使股市分红制度化,分红至少不应低于银行一年期利率,应成为标准,这使中小投资者能真正分享改革开放的实际成果,而不是象现在这样资金越炒越亏,怨声载道满腹。

页岩气和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的开发及沿海核电开发的即将提速,这对于稳增长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无疑是真正的利好,但不是短期的。这有一个过程,IPO备案制改革获国务院首肯,但愿分红能真正落实。

(作者系深圳大学产业经济研究中心特邀副研究员、民盟盟员)

第7篇

【关键词】收入分配现状 分配问题 分配制度

一、我国收入分配的现状

1978到2006年我国居民收入年均增长6.7%,与我国高达两位数的经济增速形成明显对比。我国社会的贫富差距突破合理限度也是不争的事实,贫富差距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数字显示,我国目前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有4.7%,但占总人口20%的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却达50%。突出表现在个人收入份额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高低收入群体差距悬殊、东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等方面。根据世行的报告,1960年我国基尼系数约为0.17~0.18,1980年约为0.21~0.27,从2000年开始,我国基尼系数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2006年已上升到0.496,2007年到达0.48。2010年这一数字已经达到0.49。这些数据意味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世界上居民收入最平均的国家之一,变成了世界上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之一,城乡、区域、行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

二、我国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

(一)个体收入差距问题

(二)城乡收入差距问题

(三)地区收入差距问题

三、我国收入分配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收入分配体系不健全

我国的收入分配体系涉及三次分配领域,但该系统还存在不少缺陷。首先,在一次分配中并未明确和形成合理的国家、企业、居民的分配比例关系,没有建立起正常、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劳动者报酬增长机制,劳动者报酬的占比越来越低。其次,二次分配的财政预算中,没有以制度的形式明确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的支出比例,无法保证二次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不够力度的财政转移支付也不利于解决地区收入差距问题。最后,我国并未健全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我国的收入分配政策制度设计缺少整体性、系统性。

(二)社会资源的机会垄断

在市场经济竞争过程中的社会资源是有限的,但若在一个相对平等的环境中,即使是十分激烈的竞争,每个社会成员都应由机会和权力去竞争社会资源。目前由于各种不合理规则与制度的限制导致许多群体和成员的竞争机会被剥夺,从而形成了社会上部分群体和成员对某些特定社会资源的机会垄断。最突出的表现当首推分割城乡的户籍制,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赋予拥有城市户口的社会成员拥有一定的特权,这些特权在收入分配问题上违背了起点公平原则,同时也造成初次分配不公平中的交易规则不公平,还造成了再分配中的税收和福利分配不公平。还有对社会成员划分为“干部”和“工人”群体,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及部门之间的分割以及不同地域之间的分割等,都导致了部分社会成员对某些机会的垄断和,而其他社会成员的机会丧失。

四、完善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建议

(一)创造公平社会环境,提供平等机会

政府须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各项制度,创造社会公平环境,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机会,这也正是政府的职能所在。要想改变机会不均等带来的人们收入的不平等,仅仅依靠没有得到公平对待的人们进行呼吁,或者期待机会拥有者主动放弃一些不平等的机会是不现实的。具体来讲,一要积极推动全国义务教育的普及,确保所有人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二要逐步取消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为农民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三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逐步实现所有人拥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机会。

(二)大力健全收入分配体系,调整和完善收入分配格局

在一次分配领域,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宏观层面,明确国家、企业、居民三者分配关系,将劳动报酬和居民收入两个比重提高的额度和日程安排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及年度计划之中;微观层面,加快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制度,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扶持。在二次分配领域,要健全财政预算制度,控制政府行政开支,适时提高财政转移支付和增加对社会保障基金投入比例的制度,继续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解决由此带来的各地区收入分配不均问题。在一次、二次分配领域,还应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工资制度、失业保险制度、规范高管薪酬制度、垄断行业薪酬水平调控制度和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等。

参考文献

[1] 李俊生, 邰霖.新编财政学[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1998.P159-178.

第8篇

―― 《政府工作报告》

中国:很穷还是很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所提供的数字,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年)17175元。约合2526美元。这是一个很高的数字吗?中国的人均收入还在全球人均收入排名的一百名之外。

然而,这个数字还不真实。

中国的人均收入不能只看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中国有7.1288亿农村人口,即一多半在农村。所占比重为53.4%。如果再加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153元,合758美元。一平均,中国的人均收入会下降到才11100元一线,合1641美元。

这才是中国真实的中国人均收入,中国还是个穷国。

如果我们把中国的富裕程度与美国日本相比,这会让我们这个号称全球第三大经济体的国家很难堪。2008年,美国的人均收入为4.5万美元,日本为3.75万美元,我们连人家的零头都不够。

这件事,总理在两会上有一段心情沉重的讲话。他说,目前,中国没有摆脱贫困的人口是3,000万左右。但是,大家知道,这个标准是低水平的,人均625元。如果标准再增加200元,中国的贫困人口就是9,000万。

如果我们按照联合国所规定的绝对贫困线来划线,每天1美元,即年收入365美元,合人民币2482元来划线,9,000万的这个数字会翻番。

那么,中国人很穷吗?

这就是中国的两极:极端贫穷与穷奢极欲。

让我们来研究一下中国富人的现状。

中国是全球富人增速最快的国家

前不久,美林全球财富管理公司和咨询机构凯捷公布了《2009年世界财富报告》。报告显示,2009年中国内地富豪人数首次超过英国,上升至全球第四位,并有望在2013年超越北美。

这表明,中国虽然还不是全球富人最多的国家,但却是全球富人增速最快的国家,中国是社会财富向富人集中速度最快的国家。

而胡润的《胡润百富》则进一步披露了更详尽的关于中国富人的数字。其中有许多非常惊人的数字。

胡润称,在中国,总人数为5.22万人(更精确的统计数字)的亿万富豪们,拥有的个人资产为9万亿元。9万亿元是个什么概念?中国2010年,230万海陆空三军的军费开支尽管大幅度增加,预算也才5300亿元。也就是说,他们的个人财富够中国230万海陆空三军吃18年!

仅5.22万人所拥有的个人财富,己大大超过了国家财政的总收入,2009年国家财政的总收入才6万亿多一点,真是富可敌国哪。5.22万人又是个什么概念?中国每年死于车祸的人都超过了10万人!不过中国人口总数的三十万分之一的人,占有的社会财富的三分之一。

该报告称,中国富豪最多的城市是北京,北京的千万富豪有14.3万人,亿万富豪有8800人。其次是上海,上海的千万富豪有11.6万人,亿万富豪有7000人。杭州的千万富豪有4.23万人,亿万富豪有2280人。深圳的千万富豪有4.06万人,亿万富豪有2760人。成都的千万富豪有1.22万人,亿万富豪有650人。沈阳的千万富豪有6900人,亿万富豪有450人。

中国是世界上奢侈品销量增长最快的国家。“今年,中国将取代美国,成为全球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市场,”Gucci集团行政总裁罗伯特(Robert Polet)说,“去年仅中国内地富豪,就买了全球四分之一的奢侈品。”

中国应尽快开征“奢侈品税”

看看“全球顶级奢侈品”在中国一次次所刮起来的奢侈品风暴,没错儿,中国人富起来了。别说全球顶级奢侈品,连国际诈骗集团,跨国劫匪们都盯上了中国人。

谁还敢小瞧中国人? 出国旅游的中国人的钱包和世界上最富裕的犹太人、沙特人、日本人一样鼓。而中国人还有个习惯,爱用现金。中国人的钱包里总有大量的现金,劫匪们抢中国人既安全又省事儿。

更让人不解的是,中国的奢侈品税千呼万唤不出来。

实际上,全球顶级奢侈品展是中国超级暴发户们的盛宴,是中国财富超级掠夺者们的满汉全席。开征奢侈品税,不过是为这些天天在为他们的腐败肚将军肚啤酒肚犯愁的人减肥,为他们在肚皮上、肝脏上、心脏上越堆越厚的脂肪减肥。是善举,是爱护。这样的善举,怎么就千呼万唤不出来呢?

这到底是怎么了?在中国,为钱多得没处花,急出胆病肝病心脏病来,急得想跳楼的人不纳税,而为油盐柴米醋犯愁,为上学看病缴房租犯愁,愁得想跳楼的人,不但税费多如牛毛,还一个不能少。

富人的税收如何征管

2005年,媒体上报道了一些法律专家和学者,对中国式的“遗产税”构架的初步设想,便立刻有官方新闻发言人匆匆地出来宣布说,实施“遗产税”的时机尚不成熟,中国的富人们还在第一代。估计,实施遗产税“至少”要在三五年后。

说这话的功夫,三五年又过去了。可己酝酿了十年的“遗产税”仍然没有动静。实施“遗产税”还没有时间表。

不要忘记,“遗产税”是全世界通用的,均贫富最温和的、最保守的、痛苦最小的非暴力手段。拒绝“非暴力手段”意味着什么,拒绝“遗产税”的人自己清楚吗?

时至今日,开征遗产税仍遥遥无期。而遗产税的开征,仅仅筹备筹备就需要十年吗?一场抗日战争不才打了八年吗?

在近两百多年的历史中,世界上最富裕、最发达国家,比如美国、英国、法国及欧洲国家,却并没有发生内乱,政治上非常稳定,在这件事上,遗产税起了很大的作用。

让人不解的是,中国的遗产税、奢侈品税千呼万唤不出来。

美国是世界上公认税收制度较完善的国家之一,高收入者是美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体。据统计,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缴纳的税款,每年占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

据统计, 人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有社会财富的80%,其所缴的个人所得税却不及总量的10%。据《环球时报》报道, “中国富人的税收负担在世界上是最轻的。”

可现在,此种情况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愈演愈烈。几年前,人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有社会财富的80%,现在是人数不足10%的富人们占有社会财富的90%。

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汪康懋设计出新的财税模型,建议开征奢侈品税、烟草税、博彩税等。根据他所设计的新的财税模型,通过开征主要面向富裕人群的消费税种,可使国家税收增加3710亿元。可此建议无人理睬。

因为涉及300亿元而拒绝停收利息税,而可以为国家税收带来3710亿元的财税模型却不理睬,又让人该作何想?

尽快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在2010年的全国人大政协两会上,提高个税起征点再次成为举国关注的焦点话题。许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

然而,此后上调个税起征点一事便没有了下文,被搁置了。连提高到3000元的建议也没采纳。现在,又被提上了两会。

将个税起征点定在5,000元是可行的,这个标准能将80%的工薪排除在外,只让富裕的那部分人和富裕的工薪们纳税,让穷人免税,让富人纳税。20%的人纳税,80%的人免税,这才是一个公平社会的合理的纳税结构。

第9篇

(中共淮北市委党校,安徽 淮北 235000)

摘 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敏感的重大改革,涉及面比较广,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收入分配差距也在逐步扩大,文章尝试分析目前国家在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调整路径.

关键词 :收入分配;收入差距;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F0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7-0051-02

收入分配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2013年1月18日,中国官方10年来首次公布2003至2012年的基尼系数,数据显示均在0.4以上,2008年最高达到0.491,2014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也达到为0.469.基尼系数是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数值在0和1之间.基尼指数的数值越低,表明财富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越均匀.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因此,从我国近年来的基尼系数可以看出收入分配差距还是比较大的.

1 当前我国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

1.1 收入差距偏大

首先,城乡收入差距偏大.近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大幅增长,但分配失衡的问题也日益凸显.自2002年以来,城乡收入差距均在3倍以上,2010年为3.23倍,2013年缩小到3.03倍.而一般来讲,发达国家的城乡收入差距在1.5倍左右,发展中国家略高一些,为2倍左右,该倍数为基本平衡的程度.超过3倍以上,则说明收入差距过大,结构失衡.其次,地区之间收入差距较大.一直以来,我国的东中西部发展不太平衡,收入比较高的仍然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集中在大中城市.而广大的西部地区、农村地区收入相对还是比较低,不同地区之间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2013年贵州省人均GDP最低,为22982元,人均GDP最高的省份是天津,达到101700元,贵州的人均GDP只相当于天津人均GDP的22.6%.再次,行业工资差距偏大.我国社会服务业和农林牧渔业职工平均工资最低,而电力、通信、金融保险业等行业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2012年,全国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仅为非私营单位的61.5%,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3.96∶1.从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看,年薪最高的是金融业89743元,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22687元.从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看,最高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9518元,最低的农林牧渔业21973元,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3.96∶1.

1.2 分配秩序混乱

分配秩序混乱包括几个方面:一是拖欠工资,欠薪逃逸,在建筑行业、一些小企业或者劳动密集型企业就时常发生.2013年年初广深沿江高速公路业主拖欠巨额工程款,导致3000多农民工1.38亿工资未发,从而引发了群体性事件.二是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比较严重,同样的工作,只要是农民工、临时工,他们的工资收入比正式职工要低很多.最典型的地方是在国企里面,经常因为简单身份不一样,实行非常明显的同工不同酬.三是制度外收入多.例如某些垄断行业、部分事业单位存在一些名目繁杂的津补贴、乱定住房公积金,车贴等.四是灰色收入占有一定的比重,目前,“灰色收入”己经渗透到了社会各行各业,返点、好处费、感谢费、劳务费、讲课费、礼金等名目繁多.灰色收入是导致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非正常扩大的根本因素.

2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初次分配机制不够完善

初次分配指国民总收入(即国民生产总值)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设,在初次分配领域中,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分配制度.但是,我国初次分配的体制机制仍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突出表现为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偏低,就业机会公平仍有诸多不足之处;国有企业的利润上缴、资源占有税等制度有待完善,2014年年度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的比例仅为8.17%.这一比例相较两年前提高了1.36个百分点,但是上缴比例依然很低,利润上缴的覆盖范围还不够全面;国有企业中还长期存在薪酬结构不尽合理、薪酬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国企高管薪酬制度改后还缺乏有效地监督执行.上市公司的高管监管制度也不完善.初次分配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任重道远.

2.2 再分配调节机制不健全

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各收入主体之间通过各种渠道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也是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再分配调节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财政支出对社会保障投入的比例偏低.目前社会保障支出占我国财政支出的比重达12%,远低于西方国家30%-50%的比例.我国正步入老龄化社会,使得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压力较大,面临着诸多挑战.个人所得税制度不够健全、不够公平.我国现行是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进行分类征收个税.这种税收制度不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的轻重、家庭支出的多少等.

3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

3.1 研究制定并实施积极的初次分配政策

首先,通过适当的减少税收增长和增加转移支付等措施来增加居民收入,使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有所增加.其次,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全面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完善公共资源占用及其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全民共享机制,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再者,同样需要处理好非公有制经济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其中重点就是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

3.2 加快健全并实施再分配调节机制

第一,继续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集中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转移支付.第二,进一步加快税收制度改革,对收入分配进行有效调节.一是进一步健全并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探索以家庭为单位的所得税征收方式,降低纳税人负担,以及有效调节社会各类人员的过高收入,打击非法收入.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严惩偷漏税行为.改革完善房地产税,逐步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研究适时开征遗产税问题.

3.3 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

首先,通过“农村财产权利制度改革”,真正落实和贯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从而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另外,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重点推进解决举家迁徙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实施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其次,对城乡居民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重点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进而增加城乡居民经营性收入.

3.4 完善工资制度改革

第一,改革完善企业薪酬制度.每一个企业都应该建立起员工的薪资水平与企业业绩相挂钩的机制.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主要是加强薪资管控,实施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在央企薪酬制度改革的推动下,规范央企高管的薪酬水平,进一步缩小央企内部高管与普通员工薪资水平的差距.另外,进一步缩小国有企业员工的薪资水平与同行业同领域非国有企业员工之间的差距.对于普通的中小企业来说,要建立健全劳资平衡协商的企业薪酬决定机制,建立和完善人工成本与薪酬调查及发布制度、建立最低工资宏观指导和评估制度等.

第二,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在国家建立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推动下,下一步要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扩大改革范围,逐步完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二是进一步缩小不同地区之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差距、形成合理的工资关系;三是建立边远地区公务员工资的津贴增长机制,公务员工资分配要适当向基层倾斜.

第三,完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要尽力规范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收入以外的津补贴,从源头上规范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解决制度外收入分配无序和分配不透明的问题.完善实施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建立量化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合理有效的薪酬增长机制及长效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员工主观能动性.

总之,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任务仍旧艰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仍然需要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既有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提高居民的消费支出比例,又能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带来经济增长的活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序推进,从而真正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参考文献:

(1)朱媛媛.对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问题的探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2(02).

(2)梁玉芳.我国居民收入分配不公的政策成因及调整路径[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2012(07).

(3)宋桂霞,齐晓安.对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思考[J].宏观经济管理,2010(03).

(4)魏众.中国当前的收入分配状况及对策分析[J].经济学动态,2010(08).

第10篇

[关键词]消费主导;收入分配;政府转型;“十”报告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5-0022-02

1 消费主导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现实选择

1.1 以消费为引导,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从市场主体方面看仍然是政府主导型经济。由于地方官员之间存在着政治锦标赛,地方政府往往通过与企业高层相互勾结招商引资,促进当地GDP的增长,从而造成产业结构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在市场化改革不完善的条件下,出现了很多有利于投资,不利于消费的因素,造成劳动者的地位下降,资本的地位上升;劳动者报酬份额下降,企业利润份额上升;从而在最终分配上表现为居民可支配收入份额下降,企业可支配收入份额上升,导致劳资关系不稳定,收入差距扩大的现实。

因此,在“十二五”时期,要充分发挥扩大消费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体制改革中的作用,通过消费的引导,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政府主导型经济向生产者、消费者主导转变,实现生产大国向消费大国转变。

1.2 以消费为主导,应对国外复杂的经济冲击

2008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面临着剧烈的变化。一方面,世界经济增长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金融危机、欧债危机造成的欧美发达经济体弱增长态势不容乐观。新兴经济体增长则面临出口市场低迷、国内物价上涨、结构性问题突出等新挑战;另一方面,世界经济格局仍处于寻找再平衡的阶段,旧的格局难以持续,新的格局能否尽快形成,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现阶段以政府投资主导难以有效应对欧美市场萎缩造成的外部冲击。进入21世纪消费率持续下降,由2000年的62%一直下降到2008年的49%,8年一共下降了14个百分点。[ZW(]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 “十二五”时期扩大消费需求的思路和对策研究[J]. 宏观经济研究,2010(2).[ZW)]与此同时,投资率和净出口率的变化则呈波动性上升。所以投资消费失衡被良好的出口形势所掩盖。但从2008年金融危机及欧债危机以来,我国较高的对外依存度已从优势转为劣势,2013年经济增长在面临重重压力下出现下行趋势。因此,我们必须要通过促进消费推进经济转型,通过提高全社会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支撑未来的经济增长。

1.3 以消费为主导,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经济体,迅速跻身于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目前人均GDP约4400美元。然而近年来,快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问题不断凸显,加之2013年经济增速出现了明显的放缓趋势,再次引发了对中国是否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讨论。像我国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国家,在收获“改革红利”、“人口红利”之后,如果不能尽快积累形成内生增长能力,就会形成对发达国家的依赖,处于不利的局面。

这就要求我们通过消费主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张从既有的外源式发展、出口导向型发展、资源消耗性发展,转向内生性发展、协调内需市场与外需市场关系的发展、资源环境友好型发展。在消费主导中形成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解决结构失衡问题、实现公平发展。

1.4 我国消费需求尚存在很大的空间

我国在经历了长达30年的高速增长,消费能力逐步增强。全国人均GDP由1978年的379元增加到2009年的25125元,增长了66.3倍;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48元增加到2009年的17175元,增长了49.4倍;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2009年的5153元,增长了38.5倍。[ZW(]1978 年数据根据《2009 年中国统计年鉴》有关数据计算,2009 年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统计公报》有关数据计算.[ZW)]从这些数据可以判定,国内拥有庞大的消费市场。加之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将进一步释放消费需求。

2 实施消费主导经济发展战略所面临的矛盾

2.1 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的约束

近年来我国消费率一直下降,政府主导的投资增长方式使投资消费失衡的矛盾日益突出。首先,政府主导型经济在客观上偏向投资主导。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分权体质,地方政府为了提高政绩,增加仕途,投资的积极性得到极大的提高。一方面以出让土地,收取租金来促进投资,另一方面通过招商引资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投资的迅速膨胀无疑会使储蓄率增加从而消费率下降。其次,要素分配的不平衡以及要素价格被扭曲,强化了政府的投资行动。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要素价格的形成过多受到政府的干预。

2.2 收入分配的不合理导致消费需求不足

收入分配不公是导致我国近年来消费率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现阶段劳动力总体供过于求、劳动力市场化进程加快、工会职能缺失,劳动者、企业和政府三方协调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导致政府、企业收入比重不断上升,居民收入比重却逐步下降的局面,这极大地抑制了消费潜力的释放。

一是政府投资偏好与政策的缺乏导致我国劳动者报酬偏低。自1996年始,劳动者报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便开始连年下降,特别是1999年后大幅下降,从1998年的50.8%下降为2007年的39.7%,9年下降了11个百分点;企业营业盈余的份额则从2000年开始持续上升,从1999年的21.7%上升为2007年的31.3%,8年上升了10个百分点。[3]二是在制度变迁、二元经济结构转变过程中,缺少强有力的社会政策的配合导致居民收入份额下降。1995~2005年,在国民收入最终分配格局中,企业最终分配占比增长3.8个百分点,政府最终分配占比增长4.0个百分点,居民最终分配占比降低7.8个百分点。最新研究表明,1995~2010 年,考虑到非预算收入,政府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所占比重由24.25%上升到 30.48%,企业所占比重由9. 88%上升到15.82%,而居民所占比重从 65.87%下降到了53.35%(马晓河,2012) 这也反映出,自1995 年以来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动趋势是居民的财富向政府和企业流动。[ZW(]李炳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与我国收入分配改革[J].2012(2).[ZW)][ZW(]迟福林.走向消费主导的中国经济转型与改革战略[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2(4).[ZW)]此外,户籍制度、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缺乏都抑制了对消费的需求。

3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走消费主导型发展战略的着力点

3.1 加快推进收入分配改革

我国的基尼系数2008年已达到0.469,国家统计部门公布2012年的基尼系数为0.474,虽然这一数字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所计算的0.61差距很大,但这也足够说明我国贫富差距不断扩大,收入分配结构失衡的趋势。进一步说明了加快收入分配改革、缩小收入差距的紧迫性。而居民消费能力、消费水平的提高直接依赖于收入分配改革的破解。

虽然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改革的目标和路径,迈出标志性的一步,但收入分配改革亟待破冰细则。迟福林表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虽已出台,但能否在实践层面有效缓解并抑制不断扩大的收入分配差距,仍面临某些重大挑战。

3.2 加快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首先,要改变政府主导投资的经济发展战略。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初步确立。政府应积极创造有效的市场环境,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减少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扩大就业,稳定经济增长。政府的职能应从主导投资偏好转移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上来。其次,政府自身建设——切实加强政府机构改革,提高反腐倡廉的力度。目前,房叔、表哥、房姐等腐败事件层出不穷,“十”以来也有数位高官相继落马。仅靠网络的力量进行反腐的力度是非常薄弱的。因此,政府部门自身应摆正自己的位置,时刻牢记自身的责任,做到司法公正,严惩腐败事件。网络反腐不应成为反腐的常态,应与制度反腐协同发力,且以制度反腐为主力,这就需要网络反腐必须法制化。“十”以来政府部门也相继改革了政府各部门的人事调动。人民代表中,来自一线的工人和农民代表有了进一步的上升,这也让我们看到了党和政府关乎民生、切乎民意的决心。

3.3 进一步推进城市化水平

虽然我国城市化率已超过50%,但城市化仍然滞后于工业化。尤其是农民工的城市化问题最值得我们关注。2012年社会蓝皮书指出,工作和居住在城市中的农业户籍者大多处于“半城市化”状态,也就是成为城市中的非农就业人口或常住人口,但难以像本地的非农户口居民那样分享到城市化带来的城镇居民的社会待遇,他们面临着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覆盖不足等困境。城市化发展的突出矛盾是农民工的城市化问题尚未得到真正的落实。“十”指出,“要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这些都提醒相关政府部门,要切实解决好农民工保障性住房、就业以及其所应该享受的社会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马岩.我国面对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战及对策[J].经济学动态,2009(7).

第11篇

一、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按生产要素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按生产要素投入的数量和质量及其贡献率分配,它以追求生产要素所有权收益为动因,以生产要素贡献率为条件下的收入分配,从上概括,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党的十五大报告突破了单纯的惟一的按劳分配提法,同时充分肯定了按生产要素分配。从根本上说,按劳分配也是一种按生产要素的分配,即按参与生产的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进行分配。有鉴于此,笔者主张把我国的收入分配理论特别是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分配理论再向前推进一步,即直接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我国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成分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作的必然要求。分配的理论基础和依据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和生产要素价值论或财富论。产权是市场经济体制得以建立和运行的首要基础。在产权关系明确的前提下,什么样的劳动者运用哪些生产要素,怎样运用生产要素,是由产权关系来决定和调整的。生产要素所有者必然要按投入生产过程的要素的质量、数量、产出效益进行分配,获得收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生产要素在财富创造过程中的贡献,要在交换和分配过程中才能得到实现。商品的交换价值需要得到满足生产的全部成本以及各要素共同参与创造的利润。在分配领域需要得到按照各要素的贡献得到相应报酬,不仅要继续承认劳动的报酬,还要鼓励资本等要素参与分配,更要对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给予同其高贡献相对应的高报酬。国有企业经营者是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本,他们的劳动是一种特殊的复杂劳动,复杂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对企业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不仅包括物化在经营者身上的无形生产要素,而且还包括经营者所拥有的但未物化已投入生产的生产要素,如资本、土地、专利技术知识等。此外,真正的企业经营者或者说是企业家,在我国还是一种非常稀缺的资源。对经营者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不仅有助于企业家队伍的形成,而且有利于其能源的加们释放,为企业和社会成几何倍数的创造财富。因此,必须把按生产要素分配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这是所有市场经济活动主体共同遵守和乐于接受的分配方式和分配原则。违背它,市场的运作和发展就会受到障碍,运行成本和交易费用就会增加,生产力的发展就会受到阻碍。

二、深化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形式和途径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按劳分配的分配形式基本是工资+奖金+津贴,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分配现在仍然是这种模式。由于社会条件的局限,同时也由于按劳分配本身的历史局限性和长期形成的分配机制的弊端,致使按劳分配不论是工资、津贴还是奖金,都带有浓厚的平均主义色彩。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我们必须突破这个传统的分配模式,积极探索体现经营者责权利相统一、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形式和途径,不断调动和激发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理论界的和一些企业的实践,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和途径:

(一)年薪制。经营者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根据经营者的经营管理业绩、难度和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确定其年度收入的一种基本分配制度。它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经理阶层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经营者年薪可以为基薪(基本收入)和加薪(效益收入)两部分。基薪由投资主体或企业董事会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及资产规模、管理的难易程度、经营者承担的责任、风险大小等因素,并经营者市场价格确定;加薪主要是根据经营业绩、贡献、主要经济指标,经年末财务审计和综合考核后予以确认。加薪部分可以借鉴期股期权的做法,实行延期兑现。从一些企业的实践看,实行年薪制,要注意解决好以下:

1、实施对象即经营者范围的确定。,理论界和各地实践有三种意见和情况:一是仅限于企业的法人代表。二是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三是企业的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这三种形式各有利弊,但从规范的角度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投资主体重点是对法人代表。其他人员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办公会自己确定。考虑到企业目前的现实情况,同时也为企业法人代表和党政一把手减少矛盾,投资主体不仅要直接对法人代表和党政一把手,而且还要考虑到企业的整个成员,但要拉开一定的差距。一定时期后,再过渡到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2、基薪与加薪的比例要合理。基薪的确定,主要依据企业规模、工作强度、工作条件和平均消费水平来确定;加薪主要依据风险程度、经济效益和经营业绩的好坏确定。基薪主要是作为保障经营者基本生活的报酬,加薪主要体现经营者的业绩。因此,基薪不宜定得过高,并且要逐步扩大加薪与基薪的比例,提高加薪的比重,强化风险收益收入的激励作用。从一些企业的实践看,基薪一般占30~40%,加薪一般占70~60%。

3、解决好年薪确定和考核的机制。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和有权威的考核体系。指标的确定要科学、合理,考核要公正、严格。考核指标既要参照企业的历史最好水平,又要参照同行业的先进水平以及其他行业的水平。既要定性,又要定量。既要反映企业的业绩,又要真实反映经营者个人的作用。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总的要求是,要加大激励力度,真实反映经营者的业绩,使激励具有刺激性和挑战性,使成功经营者的薪金和报酬水平在社会各阶层处于领先水平,使经营者成为具有足够吸引力的职业。当然,也要注意防止“庙穷方丈富”的现象产生。

4、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建立经营风险抵押金,做到有奖有罚。最方便的措施是降低基薪,加大加薪的比例。因为加薪是要到年终经考核后才予兑现。

(二)期股期权制。期股是指企业的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购得或奖励适当比例的企业股份,并需在规定的期限内逐步兑现的一种激励方式,它在兑现前只有分红、转让、继承等部分权利,股份收益要在中长期兑现;期权是经营者在将来某一时期以签约时的价格购买选择权。持有这种权利的经营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既定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当然,它仅只是一种权利而不是必须履行的义务。购买股票的行为称为行权。在行权以前,股票股权持有人不享有该股票的任何权利,没有任何现金收益;行权以后,个人收益为行权与行权日市场价之间的差价。行权只在一定的时间内有效,超出规定的时间就视为失效或认为自动放弃。经营者获得期股(权)的主要形式有:

1、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企业股份。在企业改制的基础,通过调整企业股本结构,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经营者在任职初期与企业约定某一价格,用现金或用一部分现金以及分期付款、贴息、低息、贷款等方式购进一定数量的股份。

2、虚拟企业股份。企业可以拿出应付工资余额中的一部分,虚拟本公司股份,奖励企业的经营者,或者按某一时间企业的净资产,并根据当时企业净资产折算成虚拟股份,在经营者离任时,把净资产的增加值部分按规定折算成现金兑现。

3、加薪或特别奖励的延期兑现。业绩突出的经营者,其年薪收入的特别加奖延期兑现部分,或完成超额利润所获的延期兑现部分,可折合成一定的股份,作为期股奖励。

4、购买实股配售期股。经营者在购买股份时,可以根据其资质才能等要素,配售一定比例享有收益的期股,在规定期限内可以用所得收益或现金购买期股,使期股成为实股。

5、设置干股。就是出资方拿出部分股份奖励给经营者,而经营者在任职期间只享有收益权,没有所有权。

(三)风险抵押经营。就是出资者与经营者以契约的形式鉴定抵押经营合同,形成捆绑机制,把企业与经营者的利益用资产纽带紧密联结起来。经营者在任期内根据企业净资产的一定比例确定抵押金额,经营者可以用现金或者公证后的不动产等作为抵押。经营者超额完成经营指标,则按约定比例获取加奖;完不成经营目标,则按约定比例核减个人风险抵押金,直到全部扣完,最终失去经营资格。经营者的加奖部分可以逐步抵冲部分抵押金,并可根据经营者的意愿逐步转为经营者在企业中的期股。这种分配方式的好处是进一步把经营者的利益与企业的效益和自己的业绩挂钩,难点是经营者的风险太大,保障机制难以落实。

(四)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知识产权等要素参与分配。就是企业经营者或其他管理人员,可以用自己的科研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特有技术等要素作为投资,经评估或有关投资约定后,折合成股份,享有所有权或收益权。

三、深化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应注意的几个

企业经营者收入和分配制度改革,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性,既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敢于突破,又要坚持原则,规范运作,严格程序,讲求实效。当前,尤其要注意把握好以下问题:

(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效率是产出与投入的对比关系,是资源的有效配置。公平是人类文明和追求的两个目标,但二者难以同时兼得。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只有通过提高效率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才有可能去实现分配的公平,因此,经营者的收入分配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原则。同时,公平又是提高效率的前提,只有收入公平,才能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提高效率,因此,效率优先要以兼顾公平为条件。

(二)正确处理好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的关系。对企业经营者的报酬激励,不论是哪种形式,通常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工资;第二部分是短期激励报酬;第三部分是长期激励报酬。在设计安排经营者的薪酬激励时,要注意处理好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的关系,形成有效的激励薪酬制度。正确处理长期激励报酬与短期激励报酬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针对性和长远意义,要通过一定的机制,使经营者更多地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而不仅仅是把注意力集中在短期财务指标上。

(三)坚持激励与监督约束相统一。不论采取哪种分配形式,都要与激励机制相适应,建立经营者的收益与风险、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以及责权利相统一的约束机制。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是促进国企经营者自我完善的有力措施。它既然是对少数企业经营者可能滥用权力、不负责任的一种制约,又是对更多经营者正当行使权力的一种强有力的保证。要通过有效的监督约束,确保收入分配激励的准确性、性和有效性,正确处理好出资者、经营者和职工群众三者的利益关系,做到既体现企业经营者特殊贡献的价值,对经营者实施有效激励,又保证国有资产投资者的合理收益,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思想政治,倡导奉献敬业精神。在不断演化企业经营者分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要综合运用各种激励措施,采取多种激励形式,特别是要注意加强对经营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提倡讲理想、讲奉献的勤奋敬业精神,增强他们搞好国有企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12篇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吴德贵认为,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收入分配带来重大影响,如何调整社会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显得尤为重要而紧迫,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第一,金融危机导致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可供分配的蛋糕在减少,社会分配中的矛盾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更加尖锐、更加引人关注。第二,金融危机加剧社会分配矛盾,各级党和政府包括各类社会组织必须正视社会分配中的问题,决不能视而不见。第三,金融危机导致社会群体之间利益冲突加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必须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调控措施,化解分配领域的矛盾。第四,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最重要的任务是平衡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缩小各社会群体的收入差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指出,应该用两分法看待金融危机对我国收入分配带来的影响。一方面是负面的影响,一是由于成本压力加大,使得一些工资水平本来就不高的行业如纺织、加工制造等出现减员降薪行为,一些效益较好的行业如电力、钢铁、航空等也出现降薪行为;二是出现局部侵害劳动者报酬权益的现象,如拖欠、克扣工资等;三是薪酬增长速度降低,薪酬分配经济支撑能力减弱。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另一方面,即危机带来的机遇,经济发展的起伏性规律促使我们思考宏观薪酬政策如何与之相适应;金融危机引发的国际关于加强企业高管薪酬监管的热潮将促使我国规范企业高管薪酬管理;金融危机引发的呼吁解决分配不公的新闻舆论和社会呼声有利于促进理顺薪酬关系。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认为,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一些行业高薪不再,越来越多的顶尖人才从华尔街、硅谷等撤离,现在正是企业吸纳金融、制造业和高科技产业优秀人才的最佳时机,客观上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了难得的契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该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在留住本企业核心人才的同时,做好人才的吸引和储备工作。

与会者一致认为,金融危机使得我国收入分配形势更加严峻,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调整和规范。对于如何进行调控,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见仁见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邱小平指出,解决当前收入分配领域的突出矛盾,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原则,着力提高劳动要素报酬比重,体现劳动要素价值;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要注重公平,公平做不到,同样会损害效率;坚持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相协调,把企业自主分配与职工民主协商结合起来。在宏观政策取向上,他概括为:提低、保发放,调高、扩中,以此构建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体系,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体制结合起来。具体包括以下措施:一是继续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对拖欠工资行为的监控;二是抓住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完善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三是加快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将协商薪酬、协商定额、协商工时等作为主要内容;四是规范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五是加强研究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对竞争性较强的企业给予更大的自;六是加快政府公共信息指导建设,发挥工资指导线作用,为健全企业薪酬分配微观机制提供条件。

吴德贵院长认为,要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一是应尽快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缩小公务员地区收入差距。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是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体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财政能力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等方面的差异,是妥善处理地区间公务员工资收入差距的重要措施。二是尽快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遏制事业单位收入分化现象。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是有效遏制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混乱、解决收入分配分化现象严重的重要措施。三是尽快建立工资调查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收入水平决定机制。我们应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四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提高低收入阶层的福利待遇。统筹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推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从实践的角度向与会者介绍了广东应对金融危机所采用的宏观政策。其主要做法是: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指导企业着重就合理调整工资水平等问题与职工进行协商,进一步理顺企业内部分配关系;对生产任务不饱满的企业,可就实行弹性工作时间、放假期间工资报酬等进行协商,解决好工资能升能降问题;对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的企业,指导企业就工资支付办法、离岗生活费等问题进行协商,重在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帮助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共谋发展。

金融危机对我国影响最大的领域就是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裁员和降薪。因此,本次论坛与会代表就如何应对危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议。

苏海南认为,各类企业应根据自身受危机影响大小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应对措施。对于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生产经营不正常、效益下降的企业,一是适当调整现行薪酬结构,增加与企业效益挂钩的浮动工资比重;二是实行灵活工时制人员改行全弹性工资制,根据工时和完成任务情况发放薪酬;三是通过协商暂时降低部分或全体员工的薪酬水平,在努力保证关键重要人才不降薪、少降薪的同时,其他人员可按各自原工资的相同百分比下调薪酬水平。上述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企业,都要切实保证按照劳资双方约定的标准支付薪酬,不能出现违约拖欠或克扣薪酬现象,保证员工基本权益和基本生活。对未受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一是继续夯实薪酬分配基础,深化薪酬制度改革;二是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出发,有针对性地确定本企业薪酬制度、形式、结构和水平;三是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此外,不论是宏观层面还是微观层面,都要重新思考经济发展周期性波动规律下薪酬管理的对策。

曾湘泉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如何应对挑战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保证人才不能流失,特别是核心人才不能流失。无论企业遇到多大困难,降薪也好,裁员也好,都不能针对核心员工。通过合理化薪酬结构,适度提高核心员工浮动薪酬、长期激励的比重,在市场前景和企业业绩不佳时可采用薪酬递延发放的方式。二是企业应建立总报酬观念,总报酬模型已经在世界著名企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所谓总报酬,即除了货币化工资外,福利、工作与生活的平衡、绩效认可、个人发展与职业机会等也非常重要,企业不能仅仅把眼光放在薪酬方面。三是在总报酬的设计上,可通过更为灵活的工作设计和时间安排、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发展机会、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对员工工作成绩给予及时的肯定和奖励以及提供员工自主选择的福利项目等来达成。

广东佛山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代会长欧阳荣对如何留住核心人才提出三点看法,一是企业应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在危机时期更加关注核心人才的成长;二是提升和完善企业文化,能做事的给机会,做成事的给地位,创建一个核心人才成长的优良环境;三是对现行薪酬体系进行调整,一方面调整薪酬结构,加大浮动绩效薪酬比例,另一方面丰富精神激励手段和方式,将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有机结合起来。

甘肃金川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胡耀琼谈到了总报酬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他从自身企业的实践经验出发,提出企业在一定时期总成本是不变的,要控制普通岗位用工,留出更多的成本用于核心岗位员工,企业就必须做好组织机构优化、职责边界界定等基础工作,将普通岗位与核心岗位进行有效区分。同时,注重非货币薪酬对员工的吸引作用。该公司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效益有较大幅度下浮,但企业不减员不降薪,通过企业年金等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起到了货币薪酬不能替代的作用。

旅游行业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受到冲击较大,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着很大的困难。中国国际旅行社人力资源部部长陈建华向大家介绍了他们应对金融危机挑战时的经验和做法。由于行业不景气,国旅今年不得不实行裁员降薪,以缓解成本压力,共渡难关。如何做好这项“苦差事”,他认为,企业在降薪裁员时要明确五个前提条件:一是不能触动法律底线,要与员工为善;二是企业要有配套的规章制度;三是市场化运作,人性化操作;四是做好精心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五是尽量不裁人,可通过转岗、培训等方式借机优化人员结构。如果一定要实施裁员,也要注意在操作过程中掌握几个方法:一是先易后难,尽量不要形成消极群体;二是选择工龄短的员工,这些员工既有更多的工作机会,观念上也比较容易接受;三是多做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尽量压低人的期望值。

上海浦之威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李彤梅谈了她对企业应对危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认识和做法。企业在裁员降薪时,一要注意学法守法,将遵守法律法规贯穿始终;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包括企业组织架构、职位描述、绩效管理等;三要注意沟通和宣讲,特别是与留用员工的沟通;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工会、职代会的作用。此外,在日常的人力资源管理和操作中,要做好有关文件的准备工作,这些文件包括劳动合同书、集体合同书、员工花名册、签收单、入职说明书、入职登记表、合同变更书、解除证明、员工加班申请表等。如果从制度上加以完善,企业就能有效避免发生劳动争议时的被动局面。

国际金融危机到来,企业高管薪酬成为世界范围内热议的问题。国内部分企业高管的偏高过高薪酬也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因此,在本次论坛上,国企高管薪酬问题也成为大家争论最为激烈的话题。与会者围绕国有企业高管年薪水平、确定机制、配套改革、宏观监管等展开了讨论。

本议题主讲嘉宾、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院长杨河清谈到,本世纪初,我国国有企业高管年薪与职工工资相比是不高的,大约在4.2倍左右。近几年来,企业高管薪酬问题日显严重,一是“三高”现象突出,即高管年薪与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相比,12~50倍为偏高;50~100倍为超高;100倍以上为极高。二是行业间差距拉大,房地产、金融等行业高管年薪收入增长过快。三是薪酬增降与公司业绩关联度不高,一些经营出现亏损的企业高管年薪照样增长。四是薪酬决定机制有缺陷,存在自定薪酬现象,国家层面监管不力。对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他提出以下建议设想:一是区分企业性质,进行分类管理;二是增强高管薪酬回报水平和真实绩效的匹配度;三是重视薪酬结构的合理化,进行合理的风险控制;四是完善高管薪酬确定的机制和流程,从公司治理、法律保障、政府监管三方面进一步完善或加强;五是重视长期激励的作用及其存在的问题,当前情况下慎重使用股权激励;六是借鉴国外高管薪酬确定的方式和经验。

杨院长的发言也引来一些不同意见,在尖峰对话过程中,一些企业界代表就高管薪酬问题提出了不同看法。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张贺华谈到,目前国企高管薪酬管理的主流是好的,一些企业高管年薪的天价只是个别现象,不具有普遍性。从他掌握的情况看,一些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大致在五六十万元左右,还包括了一些延期兑现部分,有些薪酬还要和绩效考核挂钩,而考核指标有些是滞后的。这样的年薪水平是很难留住人才的。当然,他也承认,个别金融企业的高管年薪确实很高,但不能以偏概全。

中冶集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黄长路认为,要重视高管的社会责任构建问题,现行的制度设计中过多地考虑了现期激励和物质激励部分,今后应加强高管的社会责任心建设。一方面要加强社会舆论宣传,使高管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事业观;另一方面,从制度建设上应注重当期绩效指标和长远绩效指标的和谐统一,需对高管退休政策进行统筹安排,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高管的短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