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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

时间:2023-05-29 18:17:0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

第1篇

根据《平昌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决定组成调查组, 全面调查掌握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的情况,调查组在人大副主任张松民的带领下,先后听取了县老龄办关于老龄工作的汇报,分别召开了县老龄委10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基层干部和老年人代表参加的多个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意见,到南风乡了解基层农村老年权益维护情况,实地查看了部分乡镇敬老院,现将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平昌县人口老龄化概况

人口老龄化,是指老龄人口(60或65岁以上)比重不断攀升,并达到一定水平时的人口结构状态。平昌县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一是平昌已提早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 20XX年底,我县60岁以上老人近16万人,约占全县常住总人口862620的18.54%, 按国际通用标准,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或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便称为老龄化社会。按此标准,我县超出国际标准8.5个百分点,我县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二是老年人口逐渐高龄化。我县71 80岁老人约有24853 人;81 90岁老人约有15996人;999岁以上老人有1247人;100岁以上老人123人。三是老年人家庭 空巢 化严重,老人独居率上升。由于青壮年劳动力从农村和城镇流出, 是空巢家庭和空巢老人产生的主要因素。并显现出一些新的特征: 空巢 老人逐增; 空巢 期相应延长;农村呈现出比城市更快更为严重的老龄化趋势;低龄、高龄两代老人同守 空巢 ; 老人村 现象突出且普遍,如南风乡阳家村 空巢 老人约占村老年人口的81%,鹿鸣乡石龙村 空巢 老人约占村老年人口的73%。四是 四二一 的家庭成员结构已经显现。从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以来,第一代独生子女已经进入婚育年龄。一对夫妇在供养四位老人的同时,还要抚养一个孩子,造成家庭养老负担过重。

贯彻实施《老年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几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老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 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 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老年法》 五个老有 (即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切实履行职责,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老龄工作氛围

落实惠老法律、政策,推进老人事业发展

老有所养 逐步推进。一是健全城乡养老保障制度。县人社局在城镇着力规范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发放渠道,在农村建立完善以村社干部和失地无业农民为重点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XX年底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9389人,企业参保职工38382人,其中退休老人17982人;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20743人,领取养老保险金待遇164人。全县累计发放退休金和基本生活费2.8279亿元。二是县民政局认真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对符合条件的 5996名孤老和孤儿全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在集中供养上,已建成江口镇、坦溪镇等农村敬老院9所,在建驷马镇、龙岗乡2所,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 441元。在分散供养上,除按国家规定标准每人每月发放供养金150元外,县民政局还探索建立了 爱心责任代养 机制,有效促进了农村五保供养社会化进程,新华社、中国社会报等专题进行了采访报道,并依托农村敬老院、光荣院等福利设施,目前代养社会老人150人。三是建立完善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县3312名特困老人纳入低保救助;建立完善了老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和生活补贴制度。从2015年1月起,先后对全县123名百岁老人落实兑现了每人每月100元的长寿补贴金;从2015年1月起,对1247名999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兑现落实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金。四是县人口计生局20XX年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发放全县独生子女老人补贴5748人413.9万余元。五是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模式。从2015年起,先后投入5万余元,在江口镇政法街社区推行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先后有1246名老人得到惠及。

老有所医 逐步确保。一是全县努力提高社区(村居)医疗覆盖面。每个居委会建立了医疗服务站,村村设立了卫生室,基本保障了老年人就近就医。县卫生系统尽力为80岁以上老人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20XX年笔山镇卫生院对全镇老人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二是健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全县80.5万农村居民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2%。民政部门为五保、优抚对象缴纳新农合和居民医保资金,参合、参保率均达100%。据调查,20XX年全县支出基本医疗保险费0.6亿,其中老年人住院支出1800万元,新农合支出9222万元,其中老年人支出占30%,达2700万元。三是完善医疗补助制度。近三年来,全县对150余名身患重大疾病的特困老人实施医疗救助,累计救助金额达到45万余元。

老有所乐,老有所学 逐步形成。近年来,全县积极支持老年活动开展。县财政局、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广电局、县关工委、县人社局和县科文局等部门积极为 老有所乐 老有所学 创造条件,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和老龄办分别对每个新成立的12个老年协会给予8万多元补助,全县各类健身娱乐老年协会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县老年大学邀请县领导、专家到校为老年人讲课。

老有所为 逐步展开。许多退休的老同志老当益壮,积极为平昌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了许多大事好事,既达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更实现了老有所为。县老领导周尚聪主动担任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规范了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机构,带领全县1800名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共同关爱青少年成长。

完善保障措施,维护老年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涉老法律援助。全县设立老年法律援助中心1个、乡镇老年维权工作联络站43个、村居纠纷调解小组497个,据调查,2015年至20XX年5月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涉老纠纷案件3019件,2015年至20XX年5月,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办理涉及老年人法律援助诉讼案件80件。

二是加大司法维权力度。县人民法院设立了老年法庭,按照 及时立案、公正审理、限时结案、优先执行 的原则,2015年至20XX年5月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涉老诉讼案件97件,其中采取电话立案或上门立案的方式为老年人办理立案手续达14件(次)。畅通司法救助 绿色通道 , 2015年至20XX年5月,法院为109名老龄当事人办理了诉讼费减免缓缴手续,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设立敬老维权服务岗位。县委老干部局、县老龄办、县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县法院老年法庭、县公安局江阳派出所等单位先后被市老龄委授予 巴中市维权示范岗 称号。

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县在贯彻《老年法》,维护和保证老年人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

敬老氛围不够浓厚。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特别是各类学校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尚未形成常态,没有广泛地向敬老养老的主体 中青年人进行宣传,现在社会上对下一代关爱多,对上一代关爱少,全社会敬老氛围不够浓厚,对老龄化的危机和挑战认识不足。

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存在。一是一些赡养人缺乏赡养意识,有些赡养人对老年人生活上不照料,精神上不慰籍,甚至不予经济上供养。2015年,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办理了一件江口镇82岁原告王某诉六子女的赡养纠纷案,当县人民法院即将维权的民事调解书送达到老人手中时,遗憾的是该老人抱怨离世。二是老年人的再婚权利受到干涉。现实生活中,一些子女们不尊重法律,不尊重父母的选择,存在子女或者其他亲属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的现象。三是老年人受虐待、遗弃现象时有发生。2015年涵水镇老人李某诉其长子赡养纠纷一案,其长子不仅不承担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更为恶劣是在老人过生日的时候,还打伤了老父亲。四是老年人自主处分财产权受到子女干涉。一些子女自己不劳作,与父母住在一起,当 啃老族 ,使得一些老年人尚健在时,已落得两手空空。五是《老年法》、《四川优待老年人规定》中规定的老年优待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如一些车站没设立方便老人买票的窗口,实际生活中,曾出现老年人乘车为减免费用而产生纠纷。

老年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随着人口平均寿命延长,城乡老人所占比例增大,高龄老人增多的状况已较为普遍,老人们对就近或集中享受老年护理、生活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一是养老设施规划滞后。县政府虽然将养老服务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二五 规划,但在城市总体规划、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未能充分考虑托老所、老年活动场所、老年学校等配套设施。二是机构养老设施供需矛盾突出,远远滞后我县老龄化程度。据了解,全县43个乡镇,仅有农村敬老院9个,已建的养老机构数量少,规模小,服务范围窄,不能适应需求。三是居家养老配套设施严重缺乏。按照现有的养老体系,居家养老是基础,社区则是居家养老的依托,目前街道、乡镇大都没有建立老年服务机构。在农村基层,老年人活动场所更加匮乏。

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较低。我县养老保险形式单水平低、覆盖面小,特别是农村养老保险水平更低,据统计,我县农业人口约为86万人,而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 20743人,约占农业人口的0.02%。虽然我县普遍建立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但老年人 治病难 看病贵 问题仍存在,对农村老人常见病多发病如高血压、急性心梗 ,乡村医生往往无能为力。

城镇三无老人、留守老人或空巢老人成为社会最困难的群体。城镇 三无 老人,是指城市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老人。他们有的捡拾垃圾、露宿街头,他们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政府救助。尽管一些城镇 三无 老人享受城市低保,但数量少,随物价的上涨,生活非常困难。留守老人或空巢老人,是指那些因子女长期(通常半年以上)离开户籍地进入城镇务工或经商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而在家留守的父母。调查得知,这些老人活得累、活得苦、活得孤单。一是活得累,由于成年子女的外流,年老体衰的留守老人往往既要承担繁重的农活、家务劳动, 隔代教育 的重担也压在他们的肩上。一些参加劳动的老人在遭遇水、旱等自然灾害导致收入剧减,除去购买农作物种子化肥后更是所剩无几,同时很多留守老人由于子女自己的收入也很低、子女要供孩子上学读书等多种原因而获得子女给与的生活费很少,导致他们仍然生活贫困。为了生存,多数农村 空巢家庭 老人只有生命不息,劳作不止。二是活得痛苦,留守老人的健康及生活照料情况堪忧。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的身体逐渐衰弱, 近几年农村常见病和多发病病种如高血压、慢心衰、急性心梗发病率逐渐上升,农村个别老人在家患病去世后,邻居及其子女还不知道何时在家去世。三是活得孤单。随着年龄的增高,留守老年人的行动越来越不方便,他们与外界的接触也就相应地越来越少,而外出务工的子女相当一部分是年初而出,年终而归,他们与留守老人相处的时间一般只有1个月左右。子女外出后,导致老人孤独感增强,这些 空巢老人 大多数过的是 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 的寂寞生活。此外,由于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比较单调,老人在家庭之外也很难找到精神寄托,更会产生孤苦、自悲、自怜等消极情感,许多农村老人患了心理疾病,有的甚至成为精神病老人。

几点建 议

提高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前瞻性的认识。当前我县正处在老龄问题全面凸显前的重要时期,要充分认识到我县老龄化趋势的严峻性、长期性、复杂性,以及老龄化给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提高对发展老龄事业重要性、紧迫性、前瞻性的认识,及早关注、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剧的趋势。

加强老年事业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全县要高起点制定详细的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养老福利机构布局规划。多办、办好公办福利养老机构,认真解决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和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问题,提高社区居家养老依托功能;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积极推进多元化养老机构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经营运作方式兴办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机构,以满足不同层次家庭的养老需求,及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养老福利机构优惠政策,在土地、税收和规费、水、电、网络等方面给予优惠。

认真落实好涉老法律及惠老政策,切实提高全县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水平。家庭的养老功能正在日益弱化的趋势不可逆转,要积极应对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全县要认真宣传好、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完善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健、社会救助等保障制度,建设涵盖面广、服务多元化的综合养老保障体系。对我县农村、城镇老人的常见病、多发病的状况,要研究推广安全、有效、经济、适用的卫生适宜技术。政府及其相关涉老职能部门应主动结合部门职责和行业特点,执行好《老年法》、《四川优待老年人规定》,制定具体的落实优待老人的各种措施。

法德兼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一方面,要倡导道德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基础是运用道德手段来进行。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另一方面,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核心是采取法律措施来进行,要强化《老年法》等涉老法律的宣传教育和法律的惩戒作用,依法维护老年人应得到的合法权益,应最大限度地调动司法行政系统各个方面的力量,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防止侵犯老年人的应有权益,倾心倾力做好老年人维权工作。

第2篇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情感态度的总称,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以及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和法制观念等。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又与社会一般群体的法律意识有所差别。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法律意识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程度。针对这一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们开展了“哈医大大庆校区普法知识调查问卷”活动,旨在了解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大学学生知法、守法、用法,为我校以后的法制教育工作提供依据。

1当前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

笔者于2012年3月对我校学生随机进行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1028份,其中护理学院438份,基础医学院227份,检验技术学院132份,药学院106份,医学信息系125份。问卷的内容包括学生接受法律教育的基本情况、对法律了解的程度、对法律运用的程度、对法律信任的程度,以及对法律教育的愿望。经过认真的核查分析,发现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呈一下特点:

(1)大多数人普遍接触法律较早,但极其缺乏参加和学习法律活动、知识的经历。调查显示,各院系大学生在大学之前接触法律分别为:护理学院74%;基础医学院98%;检验技术学院99%;药学院95%;信息学院94%。但是,在学生填写的问卷中我们缺发现了一个与之相矛盾的问题,当问及“你经常参加法律方面的活动吗?”全校大学生选择经常参加的只有8%,有时偶尔参加的为32%,从来没有参加过占到60%。在被问及“你经常看法律方面的杂志吗?”回答经常看的有11%,而偶尔看和从来没有看过的占到了89%。当问及“你听过几次关于法律方面的讲座?”竟然有59%的学生回答只参加过一两次法律讲座。这说明,当代大学生由于重视专业课程、外语过级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的学习和准备,忽视法律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掌握,自觉主动学习法律的主动性不够。

(2)大学生拥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在法治观念上仍存在模糊认识,对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掌握不够,内涵理解不够全面。在问及“你能区别违法和犯罪吗?”大学生回答能和不能、说不清的分别为51%和49%,大学生法律素养有待提高。在具体的法律概念调查问题上,只有极少一部分学生知道在校学生不能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或婚姻关系。调查显示:我校大学生认为在校生不能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的有16%、劳务关系的有53%、婚姻关系的有31%,大学生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不了解。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够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对法律分类混淆不清,使他们在实践中很难用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容易造成学法、懂法和守法的脱节。

(3)大学生对法律功能的认识比较透彻,但在具体法律实践中,法律信仰又表现的比较脆弱。当问及“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会通过法律解决吗?”有82%的学生表示“会”,只有18%的学生表示不会。对法律运用方面,在问及“当你参加勤工俭学时,你有意向和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吗?”根据反馈结果,大学生表示“有”的是59%,表示“没有”的也达到了41%。调查发现,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觉醒和增强,大多数人认为法律对自己的用处大,但大多仅仅停留在感性认识水平上,理性认识不足,缺少运用所学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出现了“知行不一”现象。

(4)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比较迫切,认同法制教育在学校应该占有重要地位,但对于普法教育的形式应丰富多彩、行之有效。在问及“你认为法制教育在学校应该占有的地位是?”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认为“非常重要”和“重要”的占85%,认为“一般”的只有15%。而对于获得法律常识的来源途径的调查结果,有58%的大学生表示是通过讲座和网络以外的其他途径来获得法律常识。从统计数据反馈来看,当代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欲望比较强烈,绝大多数学生认为法制教育很有必要。在回答“你说知道的法律常识主要来源?”时,大多数人选择了普法教育常规形式讲座以外的其他形式,说明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缺位,在教育方法和形式上应与时俱进,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让大学生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2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结论研究分析

(1)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和对法律功能的理解来看,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整体状况是好的。广大学生认同法制教育在学校的地位和法律对个人生活的重要性。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大学生们依法维权的观念得到增强。

(2)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结构上分析,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薄弱环节,在如今信息时代,大学生们对于网络方面的法规知道的不多,对法律知识大多停留在感性的理解上,对于日常工作生活法律概念缺乏准确的把握,缺少运用所学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出现学与用脱节的现象,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不强。

(3)针对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我们一方面要深入认识到当前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另一方面有计划、全方位的开展内容贴近时代潮流的法制教育活动。在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上,采取讲座、宣传教育影片、普法教育舞台剧、犯罪人员以身说法、模拟法庭等方式,使大学生们易于接受和掌握;在法律常识内容方面,选择大学生们急需掌握的劳务合同纠纷、个人权益保护、人身安全意识等方面的法律常识。

第3篇

【关键词】当代大学生 法律意识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2)1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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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当代大学生学习能力参差不齐,对法制观念认识不足,这就影响到当代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要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须正确理解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意义,分析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提出对策,达到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和自觉捍卫法律尊严的目的。本文试基于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意义,并探讨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改革的深入及国际风云的变幻,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和生活方式对当代大学生产生较大的冲击和影响。部分大学生存在某些非观点,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缺乏信心,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上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仍有不小市场,违反校风校纪、不讲公德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大学生缺乏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淡薄,个别学生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据调查分析,大学生在提高法律意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没有全面认识法律的作用

有些大学生学法无用的糊涂观念与对法律的作用缺乏全面认识有很大关系。据调查结果表明,当代大学生对法律制裁违法犯罪方面的作用认识比较深刻,对判刑、监狱、拘留等词汇也有所了解,似乎法律仅仅只有制裁违法犯罪的作用,而对法律如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却知道不多。所以,他们对提高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觉得自己只要不违法犯罪就可以不用学习法律。其实,在现代社会,法律除具有制裁违法犯罪的法律作用外,还在规定权利、维护权利、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等方面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不仅是为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而且更重要的是为了明确当代大学生依法维护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把宪法和法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二)没有正确认识知法、守法与维权的关系

大学生必须学习法律知识,才能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才能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当代大学生在知法与守法的关系上仍存在模糊认识。有的说:“守法不一定知法”,如普通老百姓不知法不懂法却能守法;有的说:“知法不一定守法”,如很多法官、检察官等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却不能守法。针对这些现象,有些大学生有了不成熟的看法:“不懂法也可以不违法犯罪,何必学法?”据调查资料表明: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就是不知法不懂法,当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知如何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和得到合理补偿。但是,“守法不一定知法”,“知法不一定守法”只是偶然的个别的现象,这不能成为不必学法和不提高法律意识的论据理由。而且可以肯定,只有知法,才能更好地守法;只有知法,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没有正确理解执法、守法和提高法律素质的关系

有的大学生没有认识到法律素质也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一些理工科大学生在“重理轻文”的思想指导下,对学法的目的和意义存在模糊认识。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公民没有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就无法正常地学习、工作和生活,大学生是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公民,更是如此。大学生应接受法制教育,遵纪守法和维护国家法律,正确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严格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并能自觉地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大学生学习法律的目的不是单纯地学习法律知识,而是为了知法、守法、护法,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当代大学生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不仅要具备必要的科学文化知识,而且也要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和健康的法律心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二、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意义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指当代大学生群体对法律及其法律现象的知识、情感、心理、观点、评价和信仰,除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外,具体还包括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法律至上意识、诉讼意识、权利意识等到内容。

当代大学生的整体风貌和素质,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作为我国未来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大学生,只有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才能自觉地遵纪守法,预防和减少犯罪现象。同时,培养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高素质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会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当代大学生正处在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涉世未深,缺乏社会经历和经验,对形形的社会现象的看法不够成熟。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从法律的角度去认识社会和体验人生,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好人生态度、人生目的、人生追求的问题,不仅对于增强当代大学生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感,而且对于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

当代大学生应树立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依法办事的观念等法律观念。培养和加强当代大学生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就是要求当代大学生学法、懂法、依法办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制意识水平和法律素质。

(一)加强课堂教学,重视在教学中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大学生自觉地学好法律基础课,不仅有助于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还有助于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法律意识,提高守法和护法的自觉性。在大学教育中要坚持高校的普法教育,强化法律课程的课堂教学。现大学生中约占45%左右的高职高专学生,由于连年扩招,录取的高考分数线不高,他们的基础较差,学习能力较弱,而现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时较少,虽是必修课,但学生多不加以重视,许多学生只求期考成绩合格,造成相当的大学生法律观念与行为存在脱节现象。为提高当代大学生学习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达到掌握法律知识和提高法律意识的目的,就要强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及其他法律课程的主渠道作用,在课堂教学中,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侧重讲授与学生联系较多的民法、劳动法、经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部门法,这就容易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法制观念。在教学方法上采取案例教学、课堂讨论、法律辩论、多媒体教学、开设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尽可能把社会现象与实际案例联系起来,使课堂教学充满知识感和现实感,提高学生法律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法律问题能力。应强化法律基础课的教学研究,不断通过教学改革,提高法律课堂教学质量,这是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路径。

(二)有针对性地加强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目前,大学院校对大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还是不够重视,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多,没有给大学生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制教育。各大学院校应加大资金投入,增设法制宣传栏、宣传刊、校园广播法制专栏、开设网络教学等,采取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常识教育。另外,各大学院校应与司法机关加强联系,让司法机关人员结合办案实例,对大学生进行现实的法制教育,还可以组织学生走出校门,开展法律咨询,参加庭审观摩等活动,强化他们的法制观念,将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结合起来,提高法律意识,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三)依法治校,依法育人,营造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环境

高校的管理和服务如能做到依法治校,依法育人,就能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大学院校应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培养学生权利义务的理念,通过高校的管理体制和后勤社会化改革,解决大学生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充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教学和管理上,激励学生的权利追求,促进学生受教育权、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救济权和申诉权的实现。在实体上,高校对学生的管理要依据国家法律进行,所制订的规章制度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程序上,处分学生要证据确凿,依据明确,定性准确,高校成立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处理学生被处分前的陈述和申辩,确保正当,符合规定。高校的管理行为做到合法性、合理性和可审查性,从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就为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提供了良好的教育环境。

(四)加强品德教育,注重引导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

“三观”即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三观”,真正增强法制观念,才能保证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当代大学生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接受能力较强,容易受环境影响。大学院校应对大学生进行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自尊、自爱、自重、自强、自立的意识,将主要精力放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掌握专业技能上,养成正确的消费观念,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吃苦耐劳、自强不息等优良传统,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和生活方式的侵袭。

(五)对大学生违法犯罪实施挽救与教育的原则

培养一名大学生不容易,应尽可能地对违法犯罪的大学生进行挽救,使其仍能够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由于大学生学历高,但阅历浅,家庭背景各异,他们违法犯罪相对其他社会人员社会危害性较小,案发后能积极配合调查和承认错误,认罪态度和表现一般较好,容易接受教育和改造,因此,对大学生违法犯罪应当充分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总之,应从时代的要求和大学生自身健康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的需要的高度深刻认识学习法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决纠正那种“不懂得法律也照样生活”,“法律与己无关”的错误思想,摈弃那种“权大于法”、“法不责众”、“不知者不为过”的错误观念,促使大学生把所学的法律知识变为自己的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在思想和行动中确立和体现法律的精神,真正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参考文献】

[1]谷春德.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基金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桂教高教[2012]22号2012JGZ193)

第4篇

论文关键词: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对策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对法律、法规、法律关系的反映形式,表现为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和外在行为,包括法律心理、法律知识、法律态度和法律信仰四个基本要素。大学生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才能很好地守法、用法、护法,从而担负起国家法治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重任。

为了较为客观准确地了解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分析高职学生对法律问题的观点和态度,为高职院校对加强学生的法律教育提供有力的参考,“思政课视角下高职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研究”课题组特别设计了反映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问卷,本次调查对象涉及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安全职业技术学院等几所高职院校的在校学生400人,其中文科类学生100人,理工科类学生300人,一年级学生200人,二年级学生200人。问卷的内容包括学生对现行法律了解的程度、对法律信仰的程度、对守法的态度、诉讼意识、法治观念及法律意识培养途径等,共计24个小问题。

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对一般的法律问题有较为正确的看法本次问卷涉及的法律基本知识题,对于绝大多数学生而言都比较容易。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如何评价你自己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知”的问题,认为“了解和比较了解”的学生占57%;对于“你是否关心你周边看到或听到的法律事件?”的问题,回答“关心”的学生占53.4%,回答“偶尔关心”的学生占43.5%;对于“你听说过法律援助吗?法律援助是免费的吗?”的问题,回答“听说过”的学生占64.8%;对于“在日常生活与学习中,你会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吗?”的问题,回答“会,而且严格遵守”的学生占84.5%;对于“你对人们抓到小偷后围而打之的现象怎么看?”的问题,认为“打人违法”的学生占92.2%。这说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大多数大学生不但具备法律意识,而且遵纪守法的意识较强。

有较强的正义感,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意愿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假如你有参加勤工助学或利用课外时间在社会打工的经历,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你会怎么办?”的问题,回答“利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学生占61.1%;对于“当你因为违反校纪而被学校给予相关处分,但是你觉得学校的处分过重时,你会采取什么途径加以挽救?”的问题,回答“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学生占85.5%;对于“当你参加相关勤工俭学活动时,你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意识吗?”的问题,回答“有”的学生占72.5%。这说明大多数大学生不但具备正义感,而且运用法律维权的意识较强,能正确行使权利,对自己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极力维护,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通过调查也发现一些突出的问题(1)对法律诉求的信心不足。大学生的法律诉求信心是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做出法律诉求抉择的潜在决定因素,是其法制观念的重要体现。对于“在最近信用卡或手机等积分活动很火时,你好不容易积够了足够的积分,当去领取宣传单上许诺的奖品时,却发现上当受骗了,你会怎么做?”的问题,37.8%的学生选择“持无所谓的态度,私下里抱怨,再也不参与类似活动”;对于“假设不幸遭劫或被盗,你会报案吗?”的问题,回答“不会,报案也没用;会,但对挽回损失不抱太大希望;不会,司法机关不能提供有效保护”的学生占50.3%。这说明学生对执法机关能对自己实施有效保护表示怀疑,学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提高了,但并不一定会带来大学生法律诉求信心的增强。(2)在法律意识中有明显的本位意识。大学生在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同时,又具有强烈的本位意识,反映在价值取向上,表现为利己主义和务实主义。在现实中,当法律正义与自己的切身利益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会舍弃法律正义而先行选择保护自我。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当宿管科门卫因最近失窃案件的发生,在你出入时拦住你要强行搜查行李时,你会怎么做?”的问题,回答“认为他们没有权利搜查出入学生的行李,但也不会采取任何举措,仅私下抱怨两句”的学生占21.2%;对于“你急需一辆自行车,一天你恰好在街上见到有人在卖自行车,且价钱很便宜,你也很喜欢,但车子似乎来路不明,可能是偷的,你会买吗?”的问题,回答“会”的学生占24.4%。这些数据透露了大学生思想中比较明显的本位主义意识。(3)在法律认识与行动上存在一定的差距。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掌握得较好,有法律知识,且了解法律规定,但由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些社会问题和不良风气的影响,使其对法律的认知产生偏差,在行为上往往感情用事,甚至丧失理智,从而忽视法律的客观存在,违法违纪以致酿成恶果。如前所述“会买来路不明的自行车”的问题,说明有近1/4的大学生在法律行为和认知上存在偏差,揭示了大学生因一念之差导致违法违纪的根源。

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的原因分析

传统法律文化观念的影响我国历来有“重道德、轻法律”的历史传统,这与儒家提倡的“礼治”、“德主刑辅”的思想有关,孔子在《论语·为政》篇中指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两千多年来,受传统的“德主刑辅”思想的影响,在我国民众中形成了比较牢固的“重道德、轻法律”的观念意识。高职学生也不例外,问卷调查显示,有65%的学生认为道德比法律更重要,在被问及“你大多数时候以什么标准评价事物”时,有78%的学生评价标准是“公共道德”,只有22%的学生评价标准是“法律”。 转贴于

高职学生的身心发展尚不够成熟大学生思想开放、视野开阔、反应敏感、关注社会,特别是新闻媒体披露的一些重大法律事件,常常成为他们议论的热点问题。但受年龄小、心理不成熟的局限,他们在思考问题、分析问题时,喜欢就事论事,缺乏动态的、辩证的、全面的眼光,导致思想和言论偏激,行为易走极端。在接受调查的高职学生中,有95%属于“90后”。在问卷调查中发现,对于当今中国权与法的关系,选择“权大于法”的学生占43%,他们认为当官的人、有钱的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受法律的约束。甚至有35%的学生认为“中国是一个缺乏法制传统的国家,还远远不具备法治国家的条件”,“法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不大,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学校、教师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方法不当目前,高校对学生的法律教育主要是通过法律课的教学进行的,即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该课程的教学中,有的教师为了使学生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疲于赶进度,只能简单罗列、堆积知识点,忽视了对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观念的培养和教育,忽视了引导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将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等同于法律知识的多寡,结果是教师讲授的法律知识不少,但学生只是记在笔记里、划在书本上,并未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导致部分高职学生对法律“知而不信”,大大削弱了法律教育的效果。

提高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建议

实施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1)通过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推理和辨析,将理论、案例与实际运用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模式。(2)实施角色体验式教学,经由不同情境的模拟和各种角色设定,引导学生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发表看法,从中学习法律知识,体会法律的作用,培养法律情感。(3)利用现代传媒、网络等工具,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使学生自觉地认识事物、获取知识、探究真理,培养对法律及法律现象的浓厚兴趣。(4)实施法律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兼顾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共性和个性需求,形成多元化的法律教育形式。(5)开展法律意识及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大学生法律心理交流座谈会,针对高职学生的心理特点,引导学生的心理向健康方向发展,及时掌握其法律意识的变化和发展趋势。(6)开设高职院校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引导学生在获取最新法律资讯的同时,学会控制自身情绪,增强社会应变力,学会正确处理现实与愿望的矛盾、认识与行为的差异。

第5篇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需求 法律意识

在当今社会,大学生的各方面都需要法律的支撑。因此,他们对法律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为了进行普法宣传,高校长期以来也做出了诸多的努力,不断尝试各种形式使大学生的法律需求获得满足。同时,大学生通晓各类型的法律知识,对于将来的职业生活意义非凡。因此,把握大学生的法律需求现状,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已经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一、大学生的法律需求现状

何谓法律需求?法律需求就是主体(国家、社会或公民)对法资源的肯定性要求。相应地,大学生的法律需求是指大学生对法律能够满足自身多层面需要的欲求。然而,从目前大学生的法律需求现状来看,他们的法律意识状况着实让人忧虑。大学生的法律需求现状表现如下:

(一)大学生对法律的需求不高

由于部分大学生的权利意识淡薄,对法律的需求仍比较低,学习法律知识的欲望不强烈且获知渠道一元化,鲜少主动吸收法律知识,与思想活跃的大学生形象相悖,这一状况普遍存在。虽然大学生在自身权利遭受损害时会运用法律手段,但对国家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不是非常有信心,国家仍需持续加速法制中国建设的步伐,加强全民特别是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二)法律教育内容欠缺,教育形式单一

首先,高校太注重对抽象的法学理论的教学,提供的法律教育欠缺。法学理论具有指引性,指导着相关部门法的制定,其抽象性对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也是相当深奥的,要是给其它专业学生讲授这些晦涩难懂的法学理论,不仅难以迅速消化吸收,更甚会浇灭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

其次,高校提供的法律教育形式单一。高校提供的法律教育种类少且仅仅通过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科来实现对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教育,同时鲜有别的法学类选修课程开设,实在无法满足大学生获知法律的需求。

二、大学生法律需求状况的形成原因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法律思维方式不成熟

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法律思维方式不成熟造成对某些法律的片面理解。绝大多数大学生在其权益遭受损害时会持一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就此作罢,导致在实际生活中渐渐远离法律,从而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渐趋变淡变薄,同时也是招致少数大学生对法律的需求不浓的首要原因。

(二)高校大学生对法律课的关注不够

如今的大学生绝大部分注重专业课的学习,对基本的法律课关注并不高。其一,高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学时较少,在短期内要实现学生的法律认知水平提升一个台阶是有一定难度的。其二,高校学生的就业压力和学业压力也造就学生对法律知识渴望度不够。所以,在这限定的课时内,大学生获取的法律知识同样是受限的,以致大学生对法律的需求不高,难以成为大学生需求点。

(三)陈旧的教育理念的消极作用

伴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培养人才为目标的高等教育已转向以提高民众素养为其目标。这么一来,法律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该从仅注重学习法律知识向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转变。但事实上,高校在目前的法律教育实践中,没有太注重对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培育手段仍属于传统的讲解基础法律知识的形式。高校尽管明了“法律意识”的重要作用,但在现实中却忽视对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

三、满足大学生法律需求的对策

(一)加快立法进程,推进法制建设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较为系统的法制体系。但日趋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又对已成形的法律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加快立法进程,制定系统的法律体系是法治中国的客观需要,同时又为大学生享有优良法治氛围创造条件。

(二)创建法制校园文化

1.加强对当代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第一,促进法制课程改革。高校必须提升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必须考虑周全大学生自身的特质及需求,有计划、有针对地开展教学,设置多元化的法律课程,从而使法律教育收到实效。如创新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建立高效实践环节、拓宽法制教育途径等。

第二,加快校园文化建设步伐。学校应时常进行以法制培育人的校o校规教育,对大学生的不端行为及时矫正,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制宣传环境,宣传各式各样的法律教育。

2.提升大学生的法律实践素养

高校应充分注重实现法律实践活动与法制教育的无缝连接,所学理论不能脱离实际,否则将对提升大学生的法律实践素养产生阻碍。学校可以邀请法官、律师来校举行法律讲座;召集学生开展“模拟法庭”等系列活动。法律实践活动不但助于燃起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还益于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重塑大学生权利意识

如前所述,由于大学生权利意识浅薄,以至于法律需求不高。要改变这种情况,急待重塑大学生的权利意识,不能凡是忍气吞声,要使他们认识到,权利是实现自身利益与意愿的手段,轻视权利意味着无视自己的人格价值;使权利意识成为大学生的内在欲求与基本价值取向,以此唤起大学生的法律需求,从而大大激发起学生学习法制的热情,加速法治中国建设。

总之,只要高校积极探索,整合多种有益因素,必定能够增强大学生学习法律的自觉性、自主性,强化依法治国的信念,以后从事工作必定能够在宪法、法律所准许的范围内,为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奉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1]甘渭花.社区居民法律需求与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活动之对接探索[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4,(23).

[2]王桥莲.网络环境下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J].科教文汇,2013,(05).

第6篇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观念;法律基础;法律意识

大学生“天之骄子”,很难与不懂法、违法犯罪等联系起来,但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不但存在,而且严重。当代大学生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之一是大学生法律观念薄弱。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后来再其父母的陪同下投案。2013年4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2004年2月,云南大学大二学生马加爵杀死舍友并且藏尸衣柜;成都某大学学生徐某,因女友许某移情本校在读博士周某,一怒之下刺了周某30多刀致其死亡;这一系列的血案都映射出研究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重要性,通过对这些案例的研究我们可以有效地找到大学生犯罪的原因,了解大学生犯罪的心理从而更好地帮助大学生从内心中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以提高大学生的修养,减少大学生犯罪!

1当代大学生法律观念现状

对地处甘肃张掖的河西学院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的学生涉及学校所有专业,包括非法律专业的文科学生和理工科学生;法学专业学生和不涉及法律专业的学生,通过调查问卷显示,大学生法律观念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1大学生法律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高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的显示,参与调查的同学中31%的同学对于法律问题非常关注,50%的同学关注度较为一般,有少数的同学只是偶尔关注,虽然现在学校开设了法律教育课程,但是由于课时量小、学习时间短,大多数同学并没有关注法律的意识。在统计同学们对法制宣传日的了解情况来看只有63%的同学能准确的认识到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其他37%的同学对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不甚了解,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我们学校以及社会媒体对于法制宣传做的还不是很完善,查阅相关数据也能说明近几年来的法制宣传确实让我们相当一部分的同学了解了我国的法制,在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方面有很重要的意义。当前大学生只重视学生专业课,而对于公共课不够重视,大部分学生对法律的学习只是靠临考前的突击。总结来说我校同学对于法律问题的关注度还是较高,但是大多数同学都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甚至还存在许多错误的认识。

1.2对司法机关有一定的信任但对相关法律知识缺乏认识

在对司法机关的信任程度了解来看有83%的同学选择信任,这于最近几年国家重视法制建设,对于法治大力宣传的结果。也是同学们对法治中国建设的肯定。在我们问及公诉是谁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的问题时,有70%的同学明确知道公诉的含义但是仍有30%的同学不了解保护公民切身利益的公诉所代表的含义,对于法的价值辨别不明确使得同学们在面对法律问题时不能用最正确的方法去解决,也说明了同学们对于认识一些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犯罪是比较模糊的。在同学们对我国的立法机关的了解情况也有大约三分之一的同学不清楚的时候,有近三分之一的同学不太了解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充分证明了我们学校对于同学们的法制宣传是比较不到位的。在问及缓刑的执行和未满十四周岁的公民需负责任的情况时有45%的同学对于这些专业知识不甚了解,从侧面反映出我校的大学生对于专业的刑法知识了解较少,相反在对于我校法学专业学生的问卷中可以看出他们其中90%的同学对于这些较为基本的刑法法律知识较为了解,85%的同学对于较为生僻的法律知识较为了解。

1.3对法的价值认识不足,缺乏法律信仰

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在我国由于历史上在法律意识方面的缺失,导致现在的大学生法律观念比较淡薄在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方面不够积极,甚至习惯于用不合法或者忍气吞声的方式来处理对自己不公平的人或事。在调查中问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问题时有65%的同学了解法律的真正含义,至于其他的35%的同学对于涉及我们自身权益保护的法律的根本都不甚了解对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意识也是比较薄弱。在对于法律知识进一步学习的问题有93%的同学认为非常有必要但是却苦于没有开设专业的法律类的课程以及专业的限定使他们没有条件去深入学习法律知识;有60%的同学认为自己以及身边的同学法律意识一般般。近60%的大学生不知道如何维权,不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是发发牢骚、抱怨几句;同时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违规犯罪行为,超过45%的大学生选择视而不见、逃避,不愿理会制止;问及是否会在晚上或无人时闯红灯和购买来路不明的物品时,会与不会的比例却非常接近,令人堪忧。这种对法律“无所谓”的态度值得深思,需慎重采取相关举措加强大学生法律知识,激发他们的法律潜意识,逐步推进我国校园法制进程。

2当代大学生法律观念淡薄的原因

2.1传统思想对当代法律观念的影响

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优秀文化传承的文明古国,有着许多的优良传统,但是也有一部分糟粕,在我看来我国传统的一家一户自然经济的生活方式致使我国人与人之间经济的交流不是很紧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间隙很少,占据较大冲突数量的是家庭矛盾冲突,而且大多数的家庭纠纷也被传统的男尊女卑的思想所解决,因此对于诉讼从心底的一种厌恶,对于小事不上公堂的思想甚是严重甚至古代公堂开始诉讼之前都会杖责原被告以示惩罚,这些做法让国人代代相传,导致有一部分现代大学生还是不能直视法律,古代“惧讼”的这些思想都对现代国人形成完善的法律观念产生了消极影响。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引导,法律观念慢慢在国人的脑海中出现、发展,但是这对于一个完善的法制体制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观念发展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是领先于其他未经过系统教育的国人,但是这种思想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对于大学生的法律思维仍然是一种很大的限制。

2.2法制教育未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在我国来说,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都没有对于法律专门开设的学习课程,没有将法制教育真正的加入到国民教育中去是的我国的公民在先天基础上就没有奠定很好的法律意识,其次现阶段我国的法制教育还处于应试阶段,学生忙禄于应付考试而不是真正的对于法律知识的认识、理解和应用。我国开设的法律公开课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法律知识仅占三分之一左右而且还涵盖了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且只是这些法律框架的基本罗列,对于法律知识的基本简介,根本上来说并没有多么大的作用,起不到培养学生法律观念、法制意识的目的,仅仅只是让学生能够知道我国有哪些基本法律可以保护公民的权利、公民该履行那些基本的法律义务而学生对这些权利和义务一知半解,这还远远达不到当代大学生所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和需要达到的法律观念深度。

2.3社会道德下降,不良现象影响着大学生

近年来“小悦悦”事件、扶老奶奶被讹、高发的碰瓷事件、以及QQ、微信和网络上流传的一系列片面的负面消息都对大学生有很深的影响。大学生虽然还未正真的踏入社会但是随着日渐发达的网络使得大学生的思想和社会现实之间出现了很大的断截面,由于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大学生误把社会上很少发生的不公平事件认定为是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使的大学生成为最怨天尤人的一类人。由于大学生的世界观正在完善的过程中,大学生对社会事务的理解不够透彻,现阶段的大学生不可避免的容易沾惹不良嗜好,使其对事物的然是产生偏差,导致其无法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2.4任课教师教学方式单一,法律课程不易引起学生兴趣

首先,在我校担任法律公共课教学的老师多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老师任教,就其法律专业知识来说缺乏专业认识;其次法律本就枯燥无味对于法律专业的同学来说都是如同嚼蜡,而公共课老师又使用常规教学方法进行讲解使得学生一周一节的思修课上的更加索然无味,甚至一部分老师只是将书本知识简单讲解了事,更加让本来就很少的法律公开课起不到其该有的作用,课程效果大打折扣,直接影响到培养学生法律观念这一课程初衷的实现。

3如何提高大学生法律观念

3.1增设法律公共课程提高法律类社团的存在感

要积极组织和开展法律教育课程和法律意识培养的措施,活跃于校园内的有关法律的社团也应该积极开展活动,培养同学们的法律兴趣,活动开展要注意避免形式化、古板化,要让学生们去参与和配合中真正有所收获。用运较为宽松的方式在潜移默化中让同学们了解法律知识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因此我们要尽量传播正能量为大学生建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建立起他们对法律的信仰度。

3.2加强法律宣传

改变往年来只在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大做宣传的模式,将法律宣传常规化,从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个层面进行法制宣传,让法律知识走进校园,走进宿舍,走进同学们的生活中去,让大学生在生活中学习法律,使用法律,潜移默化的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

3.3推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提升思路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离开了实践法律将失去他存在的根基和价值。因此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活动,将法制教育与社会实践教育相结合将大学生法律实际应用能力作为高校法制教育检验的标尺。并且大学生法制教育不能简单的局限于学校应当鼓励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具体应该有以下两个方法:一是,通过组织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区,组织学生向社会大众宣传法律知识,宣扬法律精神。二是,举办法学知识竞赛、辩论赛讲课堂向外延伸。高校法律教育意义重大,在于在当今大学生犯罪频发的情况下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寻找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切实探索提高大学生法律观念的方法,让大学生成为对社会合格有用的人才,这需要多方面的工作也需要高校的努力,只有积极推进改进大学生的法律观念才能更好的维护校园稳定。

【参考文献】

[1]罗将.当代大学生法律观念调查研究[J].学理论.

[2][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梁治平,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第7篇

关键词:大学生;培养法律意识;课外学习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28-0044-02

法律意识表现在人们对自己权利与义务的认知,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以及理解和运用的程度,还有对待法律的态度。大学是一个微型的社会,是大学生接触社会的一种过渡期。大学生是社会未来的主人,是未来的希望,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直接关系到我国公民法律素质和我们构建法制国家的重要条件。

一、高校大学生提高法律意识的重要意义

由青年向成年的过渡阶段是高校大学生时期,他们的意识存在着不确定性和独特性,同样,法律意识也会随之改变。由于不同的历史、家庭环境,以及大学生所处的周边环境、伙伴圈子等都对他们的身心发展起到一定的影响和制约。部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存在着错误现象,不符合社会的要求。所以,了解和掌握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并且加以引导,帮助他们身心健康发展显得异常关键。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条件,是建立健全社会法治的重要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需要。

二、分析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

据有关研究表明,目前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占社会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续上升。近几年,青少年群体犯罪占社会刑事犯罪的70%~80%,其中高校大学生犯罪约占比例为17%。综上所述,各高校大学生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缺少人文素养等现象,显然,高校的“象牙塔”不再平静,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存在问题。

1.大学生对依法治国的基本精神缺乏较为准确的理解和把握。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在研究调查中显示高校大学生对法律的民主基础还没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只是将“法律”作为一种实现统治的工具,比如,部分人支持“法治”,抵触“人治”,但受到传统人治观念和现实中某些“权大于法”现象的影响,往往认为法律只具有工具价值而非目的价值。

2.大学生有感性的法律意识,缺乏理性的法律意识。法律学具有较强的学理性,要求学生具备相应的理论基础,理论基础掌握得越好,处理和面对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找到解决方法。就像,大部分学生都知道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但是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具体精神和内容却知之甚少,在讨论宪法内容时就流于表面的文字内容,而无法想到作为一名公民的权利及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等诸如此类的关键问题。

3.大学生有被动的法律意识,欠缺主动的法律意识。某些高校校园内的法制宣传内容多数是以描述违法犯罪的案例及其处罚为主,从而使得大学生认为只要自己不违法,就无需学法的错误结论,甚至有些大学生在权利受到侵害时选择了沉默。守法教育固然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但还应加强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权利的积极行使,这样才能提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才能使他们自觉遵守法律,主动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对立法、执法和司法进行有效的监督,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早日实现。

三、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课外培养

目前,我国高校大学生对法律基础课不太予以重视,虽然高校本科均开设了《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但课时数较为有限,短时间内要想大幅度地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及法律意识是较为困难的,因此开展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课外培养是十分必要和有意义的。

(一)注重法律信息引导,积极开展法制课外实践活动,使高校大学生形成良好的法律心理

高校可以通过思想政治教师联系二级学院的方式,针对大学生比较感兴趣的社会法律热点问题开展讲座或者班级讨论,学生们可以搜集和参考相关资料,了解时事热点,通过对时事政治的关注了解了相关法律信息,而且逆反感较少出现。通过这种方式,大学生可以自己去辨析判断法律的实质,法律是否无用,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没有缺陷等问题,分析判断的整个过程,将有利于塑造高校大学生良好的法律心理。高校在采集法律事件的相关信息过程中,应挖掘隐藏在那些反面信息背后的内容,做出有利于形成大学生良好法律心理的法律信息引导。

高校也应积极开展法制课外实践活动,例如听法律专家讲座进行普法教育,开展明确主题的法制讨论会、演讲、“模拟法庭”、专题论坛等活动,以及旁听一些典型案件的庭审,让学生在主动参与和耳濡目染中得到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法律心理。

(二)课外多渠道地传播法律观点,全面提高高校大学生群体的法律意识。

1.从校纪校规方面传播法律观点。(1)民主地制定高校校纪校规。要建立健全大学生品德教育和法律教育相关的管理体系,并且让制度得到落实,更好地服务高校教育,提高高校大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在现代信息多元化的时代,在制定与大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校纪校规时,有必要听取各方的意见,特别是大学生的建议,同时还应组织他们参与相关的制定过程,这是依法治校的需要,也是高校管理民主化的体现。(2)审查高校校纪校规内容上的合法性和正当性。高校教育的宗旨是把大学生培养成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在制定校纪校规时,应该从大学生的整体利益出发,平衡大学生个体利益和学校利益之间的矛盾。而制定好的高校校纪校规应该通过校方、专家、教师和大学生等各方人士审查,审查校纪校规内容上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并对错误的地方予以纠正,这样才能使依法治校真正成为可能。

2.利用高校大学生相关法律社团来传播法律观点。高校的教育质量是与大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的参与程度成正比的。很多国内的高校都设立了相关的大学生法律社团,由于受法律信息来源及大学生对法律信息理解程度等因素影响,法律社团传播法律观点时容易出现信息偏差,各院系应组织社科部、团委、学生处等积极的响应,并及时给予指导和资金、行政等支持。另外,高校还可以引导大学生法律社团组织开展相关的法律实践活动,例如组织大学生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旁听公开审判、参观监狱等活动,或者组织大学生利用假期开展社会实践调研活动,包括社会治安问题、物业管理纠纷问题、家庭关系纠纷问题等,让大学生通过参加校外法律实践活动,实实在在地树立起法律至上、依法治国的法律观点。

3.完善高校学生申诉处理环节中的法律观念传播工作。2005年,我国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学生申诉处理涉及5条内容,表达比较简单,可操作性有限,对此许多高校都自行制定了有关学生申诉处理的实施细则。这些实施细则制定的公正与否,对申诉事件的大学生及参与人员今后的行为态度将起到一定的暗示效应,他们相信在公正的规章制度做出的结论也应该是公正的,这种信念上的暗示作用有利于形成大学生平等、正当、适用的法律观念。如果做到高校申诉处理制度的更好完善,需要注意以下三点:(1)设立具有代表性和客观性的高校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该申述处理委员会应独立于高校的行政管理机关,组成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中立公正的态度,较强的逻辑推理能力,能客观地对待情感情等。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应由法律专业人士,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法律教授代表、相关领域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按比例组成,但学校主要负责人、涉案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得参与。(2)校内申诉程序公开化。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在审理各事件过程中,应该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审理信息进行公开,做到不暗地操控。同时,处理事件的时候要注意听证和规避制度,并做到公开审查结果。(3)明确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的权力。赋予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一定的变更学校原处分决定的权力,其复查决定才更具权威性,这也是依法治校精神的必要体现。

(三)高校有关部门积极利用新媒体有选择地做好法律理论信息的传播工作

在现代信息化社会,资源繁杂众多,信息共享已是趋势,高校大学生对各类信息绝对拥有自己的选择权,学校已经不可能直接以单渠道传播法律理论和观点,而是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等高校大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将新法律、法规传递给他们,帮助他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侧面、间接地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目前,高校相关部门和各院系领导、指导老师等可以通过建立“高校大学生法律信息网站”、微博、微信、空间等宣传法律知识,网站可以设立社会版、就业版等,由学生干部实行分版块责任制度,具体内容包括:提供法律基础知识,法律相关信息,开展互动问题交流,社会热点案例分析,组织开展法律相关活动等工作,高校可以指派相关法律专业教师进行指导、咨询并把关。设立“大学生法律信息网站”的目地是为大学生提供一个法律相关问题的互动平台,使其在获得一定法律信息和基础知识的同时,参与了问题的探讨,加强了大学生之间的思想交流,有利于法律基础理论的传播,有利于加强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有利于学校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学生的思想变化和想法,从而采取一定的相应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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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春侠,李宜霖.中国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与改革――药家鑫案引发的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2011,(19).

[3]朱真真.当代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研究综述[J].法治与社会,2011,(23).

[4]蔡蓉.对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问题的思考[J].科技信息,2011,(21).

第8篇

1.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普遍相对低下

现阶段我国教育仍然偏重于学历教育,并没有转移到素质教育方面,经过多年来的教育改革,虽然“重学历、轻素质”的教学观念有一定改善,但是并没有非常理想的效果。现代高校一般只是在大一课程中开设了“法律基础理论”这门基础课程,并不能达到很好的教学目的。同时,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往往采用的是“灌输式”教学方式,教师一般都是直接按照课本生搬硬套,照着文本念,并没有将学生法制教育和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很难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2.学校以及社会对于现代大学生的影响分析

目前,虽然大学生在法律意义上已经属于成年人,但是大学生的社会实践经历较少,心理年龄普遍较低,心智不成熟,极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如果从社会层面上分析,从小学生们接触最多的应该是书报杂志、电视等,但是其中不乏很多不良影视作品以及杂志,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道德观、人生观,对学生的一言一行产生很大影响。有的学生在中学阶段一直接受“高压管理”,而大学教育比较自由、放松,大学生一旦进入大学思想上很容易放松,极易走上歧途,现代大学生犯罪现象日益严重。从学校方面来看,民办大学生犯罪现象比较严重,其次是成人教育学院。虽然民办大学为很多低分学生以及高考落榜学生提供了一种受教育途径,但是办学理念一直强调经济效益,而且学生管理相对较为松散,在学生法制教育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少。

二、和谐校园视角下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

1.加强现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1)明确大学生法制教育与和谐校园建设之间的关系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手段。和谐校园建设要求各项校园管理活动能够全面、有效、协调发展,通过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可以有效实现这一目标。大学生是校园管理的主体,想要加快和谐校园建设步伐,就应该使大学生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使大学生能够明确法制教育对于构建和谐校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学生如果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自然也不会形成相应的法律行为,这样构建和谐校园的目标也无从谈起。(2)不断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使大学生养成自觉的法律意识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会对大学生的精神状态、思维方式、道德素质、价值观等诸多方面产生相应的影响。现代很多大学生犯罪,并非是他们不知道犯罪行为会遭受法律惩罚,而是因为大学生的价值观以及人生观出现极度扭曲。为此,高校要想培养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法律意识,首先应该加强大学生的道德素质教育,准确找到大学生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切入点,以提高大学生的道德素养,增强大学生的责任感,从而使大学生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使大学生能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减少大学生犯罪行为,构建和谐校园。(3)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引导他们从法律角度思考、看待问题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形势下,只有在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中融入法律意识,才可以使他们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认可法的权威性,以法的思维以及精神参与到实际社会生活中,这样有利于大学生更好地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比如,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会利用自己的暑假时间在外勤工俭学。但是,一些调查表明很多学生在找工作的过程中都会有上当受骗的现象,有的用人单位随意侵犯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学生能够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就可以在自己权益受到侵犯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进一步优化大学生法制教育内容

高校开展法制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大学生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主要包括法制观念教育、基本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等。目前,很多类别不同的高校都是统一开设“法律基础”课程实施法制教育,但是因为这门课程的内容比较系统、繁杂,课时比较少,而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往往为了赶进度而简单地罗列各种知识点,大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为了应付考试过关而死记硬背,最后造成师生都苦不堪言,这样显然无法达到法制教育的真正目的。为了有效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成效,学校应该进一步调整、优化法制教育内容,根据学校类型开设相应层次的法制教育课程。不仅需要向学生普及民法、刑法、宪法等大法知识,同时应该结合学生的专业需求开设和学生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这样更容易使学生了解到法制教育的实用性,满足大学生的实际需求。

3.改革大学生法制教育方法

法制教育的专业性较强,相关的法律条文、法规内容比较枯燥乏味,如果仅仅采用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很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都会感觉索然无味,很难达到法制教育的目标。教师应该转变传统的法制教育方法,笔者认为,法制教育可以采用案例教学以及实践教学的方法:(1)案例教学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提出一些模拟或者真实的案例,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分析。在选择案例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选择一些大学生常常会出现的犯罪行为案例,这样可以增强案例教学的说服力以及震撼力。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引入现代多媒体教学手段,通过视频、声音、文字等多种功能组合向学生更加生动、形象地展示案例的内容,这样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2)实践教学法。法制教育的内容也应该尽可能贴近大学生的实际思想,贴近大学生的实际生活,贴近社会,从而有效提高法制教育针对性及实效性。比如,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也可以定期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或者开展法律征文活动,有必要设立一个专门的法律服务信箱,鼓励大学生诉说自己困惑的法律知识,及时为学生解答。其次,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参观监狱,或者旁听一些关于行政、民事、刑事、经济等方面案件的审判活动,这样可以使学生更加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性,形成自己的价值判断标准。

4.营造和谐校园环境,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

第9篇

【关键词】高校法制教育 研究 进展

资助课题: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当代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1sk726)。

高校法制教育的性质与目标研究

关于高校法制教育的性质。现阶段主要观点认为高校法制教育不是单纯的法律知识教育,而是全面的法律意识教育,属于德育范畴。2005年、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中,明确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列为四年制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四门必修课之一。但实践中对这个问题还有不同的看法,主要观点有:(1)高校法制教育有其独立性,不应从属于道德教育。[1] 张晓敏认为素质教育的理念下,应当还高校非法学专业的法制教育之独立性地位。[2] (2)法制教育是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刘颖认为法制教育确定了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推动了公民教育的发展与实践,是公民教育行进过程中的重要环节。[3]

关于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主要观点有:(1)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主要是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4] (2)高校法制教育的基本目标在于培养知法、守法、护法的大学生,这是我国高校法制教育进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培养的前提和关键。[5] (3)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质。[6] (4)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终极价值目标应当是人的全面发展。[7] (5)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并帮助其树立法律信仰。[8] 还有论者认为高校法制教育的终极目标是培育大学生的法治信仰。[9]

高校法制教育的体系与内容研究

关于高校法制教育的体系构建研究。代表性观点有:韩世强认为当代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应当是兼容“意识”、“知识”和“行为”于一体的法律素质构建,其教育的真正发挥必须依赖一套健全完善的实现结合机制。[10] 黄青燕认为应当建立法制教育的衔接机制,实现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心理教育相结合,课程教育与校园法制文化建设相结合,校园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11]

高校法制教育内容,主要集中体现于“基础”课程之中。主要观点有:(1)高校法制教育内容要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核心地位。黄文艺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具有核心地位,应致力于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培养法律思维习惯,形成坚定的法律信仰,增强依法办事能力。[12] (2)应当调整法制教育相关教学内容。沈蓉等认为增加有关经济法内容的教学应当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客观要求,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新经济形势下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13] (3)完善“基础”课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内容,构建实用型的法制教育内容体系。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内容应当能帮助大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还要能帮助大学生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14]

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和原因研究

在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和原因的探讨方面,许多学者都通过相关的问卷调查进行研究。

1.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颜素珍等对南京地区的高校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行了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15] 郭先根认为,目前高校法制教育缺乏领导组织机构和合理规划,法制教育课程尚未作为一门必修课正式列入教学大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持续存在。[16]孙勉认为各高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往往重视道德教育,而忽视法制教育,表现为重劝导轻约束、重自律轻他律、重扬善轻抑恶,其直接后果是“站得高、行得低,说得多、做得少,口气大、效果小”。[17]

2.大学生法治信仰的缺失。一些研究者通过深入实地的调研,结合调研数据深刻剖析了当代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的困境及其根源。如谢山河、黄章华主持的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18] 张雪芹对转型期大学生法治信仰的调查。[19] 王美君以武汉市非法律专业大学生作为抽样调查对象,设计调查问卷,分别从基本情况、法律认知、法律服从及运用、法律权利意识、法律心理以及法治教育对被调查者进行调查。并运用统计分析软件,对大学生在法律意识上的共性特点进行了总结。[20]王西阁认为受传统法文化的影响,法律工具主义思想很难内化为主体对法的动力,传统“无讼”思想也导致了大学生思想意识中对法律的轻视。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法制教育单一的途径和高校学生管理行政色彩过浓以及社会现实支持的欠缺都有碍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形成。[21]

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研究

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径是学界研究最多的问题。具代表性的观点有:

1.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观点在学界已形成共识。陈大文认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创新理论为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提供了理论依据。[22] 余国政分析了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融合的客观基础,并从教育观念的变革、课程改革、教师素质结构的改善和思维方式的变革、“先德教”和“后法教”分层的教育等四方面来实现两者的融合进行了探讨。[23]

2.不断创新高校法制教育的教学方法,深入研究比较教学法、讨论教学法和实践教学法等的开展。黄文艺认为除了法制教育中常用的案例教学法之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可以采用比较教学法、讨论教学法和实践教学法。[24]王康康、徐延平认为,应当利用主流传媒对大学生进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大学课堂,发挥课堂教学在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大学校园环境,将无声的熏陶与有声的教育相结合;走出校园,开辟第二课堂。[25]

3.开展比较研究,借鉴国外法制教育的经验。李俊杰比较研究了中美两国法制教育,认为在理论上可以借鉴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和人本主义教育思想;实践上值得借鉴的有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等经验。[26]车雷研究了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认为其教学内容的选择侧重于与公民身份密切相关的法律,强调公民意识的养成;法制教育能够有效利用社会法律资源,为学生提供富有意义的实践教学机会,极富启示作用。[27]

4.紧跟中国法治进程,及时调整更新教材内容。“05”方案之后,“基础”课教材经过几次修订,对法律基础部分的内容有所完善,使理论更加联系实际,贴近学生。陈大文认为,“基础”课教学应当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和内部关系,正确认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不断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28]

5.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径应当体现人文精神。林国强认为,法治信仰的培育方式应当注重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质。[29]蒲鸿志认为青少年法制教育面临人文精神缺失的困境,忽视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导致法制教育的功利化。法制教育方法的人文向度是一种创新,强调沟通、感悟、互动和体验。[30]

6.重视法制教育网络化的研究和实践,主张利用网络这个新载体,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弥补传统法制教育的缺陷。任莉莎在硕士论文中详细论述了增强我国高校网络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对策,并提出从三个不同的层面着手探索增强实效性的具体途径。[31]

7.优化校园法制环境,营造校园法治氛围,突出高校管理中的法治取向。黄蔡芹认为校园环境对大学生的思想言行能产生强烈的致导作用,优化学校法制环境能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起到潜态的影响作用,提出了校务公开制度、学代会制度等途径。[32]王西阁认为目前我国高校管理中存在人治色彩浓厚、行政化趋向严重的现象,对法制教育产生不良影响。高校管理必须秉承法律至上、权利本位、民主自由等法治精神,依法治校,实现高校管理的法治化。要健全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大学生权利救济制度等。[33]张庆旭则从诉讼法学的角度专门研究了高校学生处分申诉制度的修正与完善,为保障学生权利、实现校园法治提供了有益参考。[34]

高校法制教育的原则和规律研究

高校法制教育原则,是在实施法制教育过程中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的准则。这方面的观点主要有:(1)法制教育与文化素质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纪律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35] (2)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应在教学中贯彻三项基本教学原则,即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融合的原则和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相结合的原则。[36] 应坚持以教材体系为基础,理论与实际相统一的原则;关联性与差距性相统一的原则;知识性与思想政治教育性相统一的原则。[37] (3)法制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38]

关于高校法制教育规律的研究,许多论者认为,高校法制教育必须遵循德育的基本规律。王国桢探讨了大学生法制观教育机制,包括三个方面,即中小学法制教育与大学法制教育的衔接机制;大学生法制观教育与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互动机制;以及高校教育机制。[39]

高校法制教育的功能和实效性研究

关于高校法制教育的功能。很多学者认为高校法制教育具有明显的德育功能,包括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思想教育等功能。李璐娇结合教学实践,认为“基础课”新课程法制教育功能主要有发挥理论、规范向实践的转化功能;扩大和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40]

近年来,许多学者对法制教育的实效性问题进行了理论探讨。陈大文认为如何提高课程整合背景下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是目前迫切需要化解的难题,需要教育者们深刻理解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基本要求,准确把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点内容,正确认识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41]

简要评论

近五年高校法制教育研究成就显著。高校法制教育理论研究日益为学界所重视,研究的内容更多更广泛,研究课题更加务实。每年都有一些研究生论文以法制教育为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多样化,突出实证研究。目前高校法制教育理论研究的视角和方法呈多样化趋势,尤其重要的是近年来研究者更多地重视使用问卷、数量分析等实证研究方法。很多研究者对高校法制教育现状、大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状况进行问卷调查或访谈调查,对所获取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了一些有启发性的结论,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研究内容呈现专门化趋势,比较研究也得到一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跨学科研究的学者。开展高校法制教育研究工作的主要是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和研究的学者,但近年来也有一些其他专业背景的学者开始研究高校法制教育,并取得了一些成果。跨学科的研究对拓展高校法制教育研究的视野和理论深度非常有利。

但理论研究深度和广度不够。囿于学科限制,大多数研究法制教育的学者都没有系统的法学理论的学习研究经验,导致研究视野狭窄,研究角度片面,跨学科领域的研究不足,理论深度不够,研究成果的实效性不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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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陈大文.课程整合背景下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问题初探[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5).

第10篇

摘要: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治体制的改革创新,促使我国的法制建设更加的合理化,人性化,并且不断的逐步完善。在整体大环境的影响下,我国的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但其中也存在很多的问题。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希望对高校的法制建设教育起到一些帮助。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问题;解决方法

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国家的栋梁,肩负着建设祖国的神圣重任。他们的法律意识的状况直接影响到法治国家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实现。在历史文化传统的熏陶和现实社会因素等影响下,当代大学生普遍法律认知水平不高,法治观念淡薄,特别是与现代化、全球化、科技化、信息化相适应的现代法律意识还没有树立起来。近些年出现了很多的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比如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泼熊事件”,云南大学马加爵杀人案、西安音乐学院的药家鑫撞人杀人事件等等,这些事件都说明了虽然我国高校普遍实施了法律基础教育,但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知还是较低的,以致发生了许多令人痛心的时间。所以当务之急,怎样提高我国高校的法律意识的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

1.法律知识的知识储备量小。众所周知,我国的大学生从大一入学开始(非法律专业大学生)就接受法律知识的基础教育,但是就目前发展趋势看来我国高校学生的法律知识掌握的水平并不理想,大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够,这是因为大多数学生重视自己的专业课而忽视公共基础课,在这种只重视分数的思想支配下,大学生是很难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的。

2.法律观念非常淡薄。由于大学生上课不注意听讲,所以法律知识掌握的不牢固,导致了一些大学生法律观念上的模糊,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德主刑辅”观念也在影响着大学生,所以有的大学生对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感到非常的茫然,甚至存在怀疑的态度。有的学生认为法律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自己是“正确的”,想要得到“公正”的结果,还不如用武力解决的痛快,于是采用报复式的非法手段来讨回“公道”。

3.对权利义务意识存在偏差。当代的大学生权利意识明显增强,对自己的利益看的非常的重,要求人人平等,事事公平,有着强烈的平等权利愿望,当面对自身利的不合理“诉求”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一些学生竟然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不惜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然而对于公民应履行的义务却刻意忽视,只理所当然的享受权利。

4.没有建立正确的法律信仰。大学生的法律信仰蕴涵着大学生对法的最高期望,是对正义、民主平等、自由、人权、效率、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求。然而,一些大学生并未形成坚定的法律信仰,进而也就很难自觉服从和遵守法律。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大学生中普遍存在法律知识的欠缺、法律意识淡薄、用法能力不足、守法动机消极、对整体的法制环境不满意等等。面临的这些问题,加大法制教育的投入,培养法律意识强,法律素养高的大学生队伍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二、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途径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通过以下4个方面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1.依法治校,营造积极向上的法律氛围。

依法治校,就是要让在校的大学生,无时无刻都感受到学校所制定的规章制度,都是要按章办事的,感受到这种规章制度的约束力。学校在制定管理的规章制度时应征求学生的意见,积极采纳学生的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使学生感受到被尊重,感受到自己的法制主体地位,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校园风气。

2.改变高校的法律教育思路。

法律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出守法意识清晰,有坚定法律信仰的优秀大学生。在教育的过程中不能只是一味的采取“灌输”的方式,要注重大学生法律理念的培养。要把法律精神的内涵以及依法治国的实质传授给学生,使大学生能够认识到法律是具有最高权威的规范标准和价值尺度,形成科学的法律思维方式和对法律的情感,坚定法律信仰,从而影响大学生的法律思想情感和行为模式,使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遵纪守法,用法律的思维去处理事情。所以建立正确的大学生法律信仰,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中的重要部分。

3.丰富法制教育内容。

根据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特点,老师应该根据不同的特点有所区别的授课。为了提高学生的兴趣,增加教学的吸引力,老师应该丰富教学内容,使同学们感受到学习法律知识是不是晦涩难懂的,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是有用的从而爱上这们课程。对于现实中发生的法律问题,老师可以积极引导学生进行分析,可以分小组讨论,与学生多交流,多沟通,使学生充分参与到课堂中来,把原来枯燥的知识点在联系实例中变得生动有趣起来,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对于非法律专业学生也可以开设刑法,民法,宪法等等课程,让学生感受到法律无处不在,它不是抽象的,而是贴近生活的,是与自己息息相关的。认识到当自己遇到不合理的事情时,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4.在实践中充分运用法律。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离开了社会实践,法律将失去存在的根基和价值。在我国高校,应该将法律的社会实践做为衡量大学生法律能力的一种尺度。所以,老师不仅仅要在课堂上传授法律的相关知识,还应该走到社会去培养大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比如,可以把不同年级的学生分成几个小组,组织起来进行社会调查,开展法律知识的辩论赛,举办模拟法庭等等。还可以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去法院进行旁听,使学生切身感受到遇到法律问题是如何进行分析,取证,解决的。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庄重,坚定了正确的法律信仰。逐渐的使学生在生活和学习中都能积极守法,积极用法,用法律是视觉去分析和处理相关问题。

第11篇

由青年向成年的过渡阶段是高校大学生时期,他们的意识存在着不确定性和独特性,同样,法律意识也会随之改变。由于不同的历史、家庭环境,以及大学生所处的周边环境、伙伴圈子等都对他们的身心发展起到一定的影响和制约。部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存在着错误现象,不符合社会的要求。所以,了解和掌握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并且加以引导,帮助他们身心健康发展显得异常关键。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条件,是建立健全社会法治的重要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需要。

二、分析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

据有关研究表明,目前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占社会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续上升。近几年,青少年群体犯罪占社会刑事犯罪的70%~80%,其中高校大学生犯罪约占比例为17%。综上所述,各高校大学生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缺少人文素养等现象,显然,高校的“象牙塔”不再平静,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存在问题。

1.大学生对依法治国的基本精神缺乏较为准确的理解和把握。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在研究调查中显示高校大学生对法律的民主基础还没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只是将“法律”作为一种实现统治的工具,比如,部分人支持“法治”,抵触“人治”,但受到传统人治观念和现实中某些“权大于法”现象的影响,往往认为法律只具有工具价值而非目的价值。

2.大学生有感性的法律意识,缺乏理性的法律意识。

法律学具有较强的学理性,要求学生具备相应的理论基础,理论基础掌握得越好,处理和面对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找到解决方法。就像,大部分学生都知道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但是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具体精神和内容却知之甚少,在讨论宪法内容时就流于表面的文字内容,而无法想到作为一名公民的权利及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等诸如此类的关键问题。

3.大学生有被动的法律意识,欠缺主动的法律意识。

某些高校校园内的法制宣传内容多数是以描述违法犯罪的案例及其处罚为主,从而使得大学生认为只要自己不违法,就无需学法的错误结论,甚至有些大学生在权利受到侵害时选择了沉默。守法教育固然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但还应加强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权利的积极行使,这样才能提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才能使他们自觉遵守法律,主动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对立法、执法和司法进行有效的监督,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早日实现。

三、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课外培养

目前,我国高校大学生对法律基础课不太予以重视,虽然高校本科均开设了《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但课时数较为有限,短时间内要想大幅度地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及法律意识是较为困难的,因此开展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课外培养是十分必要和有意义的。

(一)注重法律信息引导,积极开展法制课外实践活动,使高校大学生形成良好的法律心理

高校可以通过思想政治教师联系二级学院的方式,针对大学生比较感兴趣的社会法律热点问题开展讲座或者班级讨论,学生们可以搜集和参考相关资料,了解时事热点,通过对时事政治的关注了解了相关法律信息,而且逆反感较少出现。通过这种方式,大学生可以自己去辨析判断法律的实质,法律是否无用,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没有缺陷等问题,分析判断的整个过程,将有利于塑造高校大学生良好的法律心理。高校在采集法律事件的相关信息过程中,应挖掘隐藏在那些反面信息背后的内容,做出有利于形成大学生良好法律心理的法律信息引导。高校也应积极开展法制课外实践活动,例如听法律专家讲座进行普法教育,开展明确主题的法制讨论会、演讲、“模拟法庭”、专题论坛等活动,以及旁听一些典型案件的庭审,让学生在主动参与和耳濡目染中得到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法律心理。

(二)课外多渠道地传播法律观点,全面提高高校大学生群体的法律意识。

1.从校纪校规方面传播法律观点。

(1)民主地制定

高校校纪校规。要建立健全大学生品德教育和法律教育相关的管理体系,并且让制度得到落实,更好地服务高校教育,提高高校大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在现代信息多元化的时代,在制定与大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校纪校规时,有必要听取各方的意见,特别是大学生的建议,同时还应组织他们参与相关的制定过程,这是依法治校的需要,也是高校管理民主化的体现。

(2)审查高校校纪校规内容上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高校教育的宗旨是把大学生培养成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在制定校纪校规时,应该从大学生的整体利益出发,平衡大学生个体利益和学校利益之间的矛盾。而制定好的高校校纪校规应该通过校方、专家、教师和大学生等各方人士审查,审查校纪校规内容上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并对错误的地方予以纠正,这样才能使依法治校真正成为可能。

2.利用高校大学生相关法律社团来传播法律观点。

高校的教育质量是与大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的参与程度成正比的。很多国内的高校都设立了相关的大学生法律社团,由于受法律信息来源及大学生对法律信息理解程度等因素影响,法律社团传播法律观点时容易出现信息偏差,各院系应组织社科部、团委、学生处等积极的响应,并及时给予指导和资金、行政等支持。另外,高校还可以引导大学生法律社团组织开展相关的法律实践活动,例如组织大学生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旁听公开审判、参观监狱等活动,或者组织大学生利用假期开展社会实践调研活动,包括社会治安问题、物业管理纠纷问题、家庭关系纠纷问题等,让大学生通过参加校外法律实践活动,实实在在地树立起法律至上、依法治国的法律观点。

3.完善高校学生申诉处理环节中的法律观念传播工作。

2005年,我国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学生申诉处理涉及5条内容,表达比较简单,可操作性有限,对此许多高校都自行制定了有关学生申诉处理的实施细则。这些实施细则制定的公正与否,对申诉事件的大学生及参与人员今后的行为态度将起到一定的暗示效应,他们相信在公正的规章制度做出的结论也应该是公正的,这种信念上的暗示作用有利于形成大学生平等、正当、适用的法律观念。如果做到高校申诉处理制度的更好完善,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设立具有代表性和客观性的高校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

该申述处理委员会应独立于高校的行政管理机关,组成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中立公正的态度,较强的逻辑推理能力,能客观地对待情感情等。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应由法律专业人士,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法律教授代表、相关领域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按比例组成,但学校主要负责人、涉案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得参与。

(2)校内申诉程序公开化。

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在审理各事件过程中,应该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审理信息进行公开,做到不暗地操控。同时,处理事件的时候要注意听证和规避制度,并做到公开审查结果。

(3)明确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的权力。

赋予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一定的变更学校原处分决定的权力,其复查决定才更具权威性,这也是依法治校精神的必要体现。

(三)高校有关部门积极利用新媒体有选择地做好法律理论信息的传播工作

第12篇

【关键词】法律素质;高职院校;金融

1 高职金融类院校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之现实意义

1.1 从职业的角度,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职业素养

诚实信用是金融业发展的灵魂,是金融业发展的夯实基础,但是法制的健全是金融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金融类院校的大学生,不仅要具备诚实守信的道德基础,还有有一定的法律素养。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外资金融机构不断涌入中国金融市场,当今社会更加需要实用性、应用型的高素质金融类人才。高职金融类院校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金融学理论知识和金融学实践知识人才的摇篮,其培养的人才适应于在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工作。由于金融类院校毕业生职业性质的特点,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以免在工作当中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法律认识的不足,导致工作的失误,或者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高职金融类院校,要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塑造全新的高素质的金融类人才。

1.2 从学生的角度,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是国家发展的建设者。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不仅包括大学生的道德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还包括法律素质。当今社会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要求大学生对法有一定的认识深度和实践能力。要具有有法律信仰、高度的民主法制观念;树立权利义务相对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依据法律,依法享有公民的权利,依法履行公民的义务;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合法的权益不受不法的侵害,同时,尊重社会其他主体的合法权利;学会知法、守法、运用法律。法律素质的提高,是大学生健康成长以及未来走向社会、成就事业的必备素质,因此,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1.3 从社会的角度,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和谐社会

近些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调查显示:大学生犯罪类型多样,涉及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诈骗、盗窃等,盗窃犯罪约占大学生犯罪总数的50%,各种劣性案件在大学生群体中发生,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不容忽视。究其原因,涉及到大学生的个人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社会因素等诸多方面。通过学校的法制教育、法制管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来有效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2 高职金融类院校大学生法律素质之现状

2.1 法律意识的缺失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对于法和有关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高职院校的大学生,虽然已经成年,但是由于其世界观、人生观尚未成熟,对事物的理解有些偏颇。有些学生认为法律是万能的,认为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手段,过分夸大法律的社会作用;有些学生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的产物,更为强调法律的权力作为,而忽视了法律在其他社会领域的协调发展作用。其次,由于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尚未确立。容易出现法律信仰与权力信仰和金钱信仰相冲突的现象。最后,过分强调权利性法律意识,忽视义务性法律意识。学生没能够理解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的辩证关系。

2.2 法律知识的局限

首先,高职金融类院校课程设置不科学导致学生法律知识的匮乏。高职类院校对学生法律知识的讲授主要是通过大一学期,半学年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来完成。然而,在这门课程当中,只有三分之一的内容是法律知识;这么少的课时量、这么短的时间来完成学生法律素质的教育是不够的。学生在短时间内理解专业的法律知识,很难。这些课程的设置以及考核方式往往是考查课,影响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同时学生对法律课程也不够重视,因此学生法律知识欠缺。

其次,高职类金融院校师资配备不足导致学生法律知识的匮乏。高职类金融院校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的教师,大多数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师,虽然有一定的法学基础,但是不够专业,因此,在传授知识的过程当中会有不足,这些都导致了大学生法律知识的缺乏。

2.3 法律实践的欠缺

高职类金融院校重在培养实用性人才,但是其在专业课的实践性操作较多,轻视法律课程的实践性。学习法律知识的目的在于解决实践当中的问题,目前,大学生学习法律的弊端为仅仅具有理论知识,实践性较差,因此导致大学生整体的法律素养不高。作为高职金融类院校的学生不仅要具有知法、懂法、护法等基本的法律素养,而且要具有专业上特殊的法律嗅觉。同时,要知道在金融事务中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然而,目前高职金融类院校的大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3 高职金融类院校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之路径选择

3.1 优化设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首先,完善高职金融类院校法律素质课程的内容。院校法律素质课程的设置应该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基础,根据金融类院校的特征,除了进行宪法、刑法、民法等一般性普法外,还可以开设证券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等与各专业课相配合的专业法律课程。使得法律素质教育与学生的生活、学习、就业紧密相联。

其次,改进高职金融类院校法律素质教育的方式。高校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不仅要讲授理论知识,而且运用案例教学的方式和手段,选择社会热点、焦点案件,从中提炼值得思考的法律焦点问题,引发学生的思考,提升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与此同时,高校还可以开展实践性教学,开辟校外法律实践基地;组织模拟法庭、旁听法庭庭审等活动,引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使得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深刻的理解法律,潜移默化的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

最后,设置多元化学业评价体系。学业评价体系是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业评价方式影响着学生学习的态度,同时也影响着教师的教学态度。在一般高校,学生法律素质的考核比较单一,一般采取考查的方式或者是闭卷考试的方式。我们应该不仅采取卷面考核方式,还应该增加一些其他的考核方式,比如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调研等,也算入学分当中,使得学生的学习能够紧密的联系实际,活学活用。

3.2 构建高校法制人文环境

首先,实行依法治校,营造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良好环境。依法治校就是用法制的观念指导高校的各项工作,使得高校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用这种制度去管理高校,让学生亲身体会到规章制度的约束力,让学生在学校期间就养成了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以至走向社会也会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度。

其次,提高教师自身的法律修养。高校教师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日常行为,所谓正人先正己,教师的法律素养直接关系到学生法律素养的形成。这就要求高校教师,尤其是“两课”教师和从事法律教学工作的教师,更应该具有完善的法律知识,应该站在更高的层次上,传授法律知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思。

【参考文献】

[1]邹世允.财经院校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J].教改论坛,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