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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时间:2023-05-29 17:46:48

绿色金融

绿色金融范文1

2010年,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创新发展模式、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将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大任务和主攻方向。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完善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推进实际金融资本和实体经济良性结合显现出更为迫切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已把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和信息产业列为重点发展的7大新兴产业,而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必然成为使其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它们也正是绿色金融的重点战略支持方向。

总的来看,绿色金融有两层含义:一是金融业促进环保和协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金融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在第一层含义下,绿色信贷从贷款政策、对象、种类和方式上,把绿色环保产业作为重点扶持产业,将环保和贷款条件和优惠结合起来,优先支持绿色产业。在保险方面,则是通过对环境高危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后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规避环境风险,创造环保价值。在资本市场方面,绿色金融指的是优先考虑环保型企业或资源再生类企业的上市融资需求,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绿色环保产业和新兴产业。

而从绿色金融的第二层含义来看,金融业要保持可持续发展,就要避免只注重短期利益的过度投机行为,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支持社会整体可持续发展,否则也会影响提高资金融通效率这一目标的最终实现。

应该说,绿色金融的突出特点就是将生态因素纳入金融业的核算和决策体系中,关注环保、生态等长效产业,以未来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环境效益支持金融的长远发展。绿色金融将是我国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从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型增长转为主要依靠提高劳动力素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实现发展模式转型的重要手段之一。

多年来,我国金融机构不断树立和深化绿色金融理念,通过“信贷综合管理系统”、“环保一票否决制”、“低碳100计划”等措施实践绿色金融,探索绿色金融发展之路。近年来,我国又相继出台了包括《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等在内的一系列绿色金融的相关政策,并提出,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项目的金融支持。但当前从我国经济转型发展对绿色金融的要求来看,绿色金融的战略研究与成熟实践仍显不足,要待业内积极行动起来!(本刊编辑刘娜辑)

绿色金融范文2

初春的北京,暖意融融。3月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来自各个界别的政协委员齐聚一堂,共商国是。

2016年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北京银行成立20周年。在本届政协会议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表示,北京银行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绿色发展,打造更高质量的北京银行。 打造节能减排融资模式

20年来,北京银行打造了一种可持续、可复制、具有强大生命力的节能减排融资模式,谱写了绿色、可持续、循环发展的亮丽篇章。目前,北京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超过248亿元,支持了天壕节能、际高建业、乐普四方等一批节能服务企业发展壮大。

谈到如何实现这一目标,闫冰竹表示,这不仅需要责任意识,还要有具体行动。

他认为,首先是践行绿色信贷理念,支持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据了解,北京银行几乎每年的 《授信业务指引意见》中,循环经济发展、绿色建筑建设改造、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能力建设等项目都是重点支持领域。在贷款评审时,北京银行坚持“绿色信贷”、“环保一票否决制”原则,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同时,对产能过剩、落后产能及节能减排控制行业的贷款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将节能和环境影响作为贷前审要内容;对不符合节能减排政策和国家明确要求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

其次,要创新融资服务模式,打通绿色信贷“最后一公里”。针对节能服务企业轻资产等运营特点,北京银行创新推出了以未来收益权为质押方式的“节能贷”、政府奖励资金账户质押方式的“节能补贴贷”。2014年初,北京银行专门成立了绿色金融事业部,通过项目贷款、银团贷款、并购贷款、债券发行、保理融资等多种融资模式,为多家企业节能技术升级改造、清洁能源发电、绿色食品生产、城市水务工程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用创新的绿色信贷服务,服务“美丽中国”版图。

同时,北京银行还通过完善业务合作平台,打造“绿色金融”特色品牌。发展中,北京银行以“多样化产品、特色化服务”为发展方向,加强对外合作,创新担保理念,积极引入外部合作伙伴,共谋绿色金融发展。与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搭建节能融资服务平台,并获得“中国节能协会最佳合作伙伴”奖;与国际金融公司(IFC)签订合作协议,推出“CHUEE SME”项目,成为全球首家在节水领域与IFC开展合作的商业银行。2015年,与京津冀钢铁行业节能减排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向联盟企业提供意向性授信100亿元,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支持“美丽中国”建设

“绿色发展的本质,是资源约束下的可持续发展。” 闫冰竹表示,面向未来,北京银行将围绕国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要求,精准发力,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加快绿色金融模式和产品创新步伐,着力发展轻资本业务,全力打造新时期的“绿色银行”,为“美丽中国”建设注入更多金融活水。

闫冰竹说,要进一步以监管要求为指引,强化对资本的合理配置和有效管理,实施全过程、精细化的经济资本管理,让有限的资本撬动更大的业务规模,拓展更广阔的经营领域,共同打造资本消耗低、内生增长能力强、市值稳定增长的轻型银行。

同时,北京银行将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将更多的资金投放到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等领域,促进绿色产业、绿色经济的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在服务“美丽中国”的历史进程中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强化风险意识、危机意识方面,北京银行将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风险前瞻性管理,持续夯实风险管理的技术、制度、文化三大基石,确保全行资产质量保持优秀水平。 多措并举推进绿色金融实施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绿色金融供给不足、绿色金融风险补偿机制有待完善、绿色金融相关配套设施有待完善等问题。为推进绿色金融实施,闫冰竹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是多措并举,推动绿色金融投资。一是探索从国家层面上成立政策性绿色银行,专业从事绿色投资,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二是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建议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产品,推广碳排放权、排污权质押贷款,创新轻资产绿色信贷产品;推进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三是建议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绿色产业基金发展,发挥杠杆作用撬动民间资本,充分发挥产业基金专业投资作用,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北京银行携手IFC,合作开展支持中小节能企业的“中国中小企业节能减排融资项目“

绿色金融范文3

绿色发展与绿色金融

2 0世纪以来,全球工业经济和消费得到极大发展,随之而来的是资源和环境日趋恶化,未来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绿色发展和绿色增长十分紧迫。世界银行2012年5月研究报告《包容性绿色增长(Inclusive Green Growth)》,对新古典增长理论,也就是GDP的增长来自有形资本、人力和生产率的增长这一论断提出质疑,因为新古典增长模式没有意识到经济生产直接依赖于自然资源存量和环境质量,所以世界银行最新的环境战略提出要走“绿色、包容、高效、可承负”的增长道路,即绿色增长。如今,绿色增长已经成为美国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经济增长的主旋律,欧盟以“智慧、绿色和包容性增长”战略取代了2010年的里斯本战略;韩国、澳大利亚、日本、英国、丹麦、挪威等国发起成立全球绿色增长机构(GGGI),在多个国家推行绿色增长计划;经合组织(OECD)也提出绿色增长战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提出绿色经济行动合作(PAGE)框架;联合国产业发展机构(UNIDO)也推出绿色产业拓展方案;丹麦、墨西哥、韩国、德国等多个国家政府都已经采取实际行动,试图引领绿色增长潮流。世界各国积极倡导绿色需求或绿色消费、绿色供给或绿色生产。

金融是绿色经济的催化剂,经济向环境友好转型的实践需要大量迅速增长的投资。而绿色金融作为支撑绿色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绿色改造的金融要素的总和,其创新力度和广度攸关绿色增长。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核心就是要通过绿色金融机制创新和绿色金融发展,为实体经济提供高效融资服务,从而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最终实现绿色增长。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我国经济增长由高速向中高速转变、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成为新常态,需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特别是经济发展越来越受到国内资源环境容量的制约,迫切需要加快节能环保、新能源、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通过强化金融支持绿色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绿色经济的效率,形成金融与绿色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2015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明确建立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顶层设计。该方案提出,面对“新常态”所呈现出不同以往的阶段性特征,“十三五”期间,绿色金融体系将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包括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对绿色信贷资产实行证券化。2015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公布,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就“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提出若干建议,其中包括“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绿色发展基金”。2015年11月1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提出健全环境政策体系部分,强调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

绿色金融发展国际借鉴

绿色金融要求金融业引导资金流向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引导企业生产注重绿色环保,引导消费者形成绿色消费理念;同时,要保持可持续发展,避免注重短期利益的过度投机行为。现阶段,绿色金融的关注点仍主要集中在银行业,尤其是银行的信贷业务方面,即“绿色信贷”。从这个角度,绿色金融发展可追溯到上个世纪的70年代。1974年,联邦德国成立世界第一家政策性环保银行,命名为“生态银行”,专门负责为一般银行不愿接受的环境项目提供优惠贷款。2002年,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在伦敦召开的国际知名商业银行会议上,提出一项企业贷款准则,即国际银行业赫赫有名的“赤道原则”。这项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综合评估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产生的影响,并且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正面作用。如今,“赤道原则”已经成为国际项目融资的一个新标准,全球已有60多家金融机构宣布采纳“赤道原则”,其项目融资额约占全球项目融资总额的85%。那些采纳“赤道原则”的银行被称为“赤道银行”。我国的银行业中,现仅有兴业银行一家“赤道银行”,反映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

国际上,德国是绿色金融主要发源地之一。经过几十年发展,德国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已经较为成熟,体系也比较完善。德国发展“绿色金融”最重要特征是国家参与。德国出台政策,对环保、节能项目予以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对于环保节能绩效好的项目,可以给予持续10年、贷款利率不到1%的优惠信贷政策,利率差额由中央政府予以贴息补贴。结果表明,国家利用贴息的形式支持环保节能项目的做法取得了效果,国家利用较少的资金撬动一大批环保节能项目的建设和改造,“杠杆效应”非常显著。利用环保补贴的绿色金融政策,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挥了政策性银行的作用,不断开发出绿色金融产品,主动开展节能环保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融资活动,通过信贷手段调控环境污染主体的信贷供给和资金价格,同时为清洁能源技术发展和节能降耗行为提供信贷支持,从而达到利用金融杠杆实现环保调控的信贷政策。德国该类银行在环保领域绿色信贷的发放占整个信贷量的比重很高,且每年都保持大幅度的增长。这些享受特殊优惠的贷款为德国环保领域、可再生领域、节能建筑领域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杠杆和资源配置作用。另一方面,为确保政府环保补贴政策的正向激励效果,每个节能环保项日要想得到贴息贷款,必须得到当地或上级环保部门的认可后才能申请。在德国绿色金融政策实施过程中,环保部门进行前端项目审核,以确保贴息政策能够准确地支持节能环保项目。

绿色金融发展障碍

绿色金融要求金融机构在投融资决策中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要融合进银行的日常业务中,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在具体实践中却又面临着诸多的障碍。

缺乏绿色项目的经济外部性激励约束机制。绿色项目一方面通过节能减排或治理污染使许多人受益,具有正经济外部性,但并非所有受益人都会向该项目付钱,反而节能减排或治理污染需要额外的成本。另一方面,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即使过度消耗资源和污染环境,产生负经济外部性,但并未充分受到约束和惩罚。相关政策的不完善,结果导致高能耗或高污染项目积累了过多的负经济外部性,同时高成本的节能、环保和治理污染技术创新和应用受到抑制。现有的绿色金融政策中,相对容易实施的限制污染的金融政策较多,但须付出成本的节能减排或治理污染等项目的激励性措施力度较小。

项目绿色信息不对称。项目投资者或贷款人绿色分析能力不足,即使了解企业污染排放的基本信息,但也没有足够能力判断哪些项目是“深绿”的,哪些是“浅绿”的。尤其节能减排或治理污染技术的专业性强,甚至许多银行也没有专业能力判断环境风险是否会导致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从而给予恰当的项目融资。缺乏项目绿色分析能力阻碍了金融机构向绿色项目配置资源。目前,国内仍缺乏官方和民间的项目绿色第三方认证和绿色评级,能进行环境压力测试的专业机构。对企业而言,既缺乏主动的环境信息的披露,也缺乏外部强制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更缺乏可操作性强的针对绿色项目融资和绿色信息的行业性标准。项目绿色信息披露、金融机构技术识别能力的不足,合法机构绿色认证和评级的缺失,利益相关方绿色信息沟通机制的不完善,共同导致绿色金融业务风险较高、收益偏低,影响金融资源向绿色项目的流入。

绿色金融产品不足。当前,虽然建设生态文明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但国家扶持绿色产业和项目的资金量仍远远达不到市场的需求。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绿色金融政策足够支持,国家资金未撬动更大的社会资金进入绿色产业,绿色金融产品也供给不足。具体表现为:绿色项目占用资金期限长,而传统银行负债资金期限短,银行很难为长期绿色项目提供大量的信贷,否则会面临严重的期限错配风险;支持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的资本市场融资工具较少,一些前景好的绿色企业或项目暂时无法达到监管部门和市场融资所需条件(如某些财务指标),导致绿色企业或项目融资难、融资贵;缺乏能用一种低风险的方式把资金投到“绿色”项目上,既能以较低风险获得一定收益,又履行了社会责任的具有流动性的标准化产品,难于满足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公益基金等大型机构投资者长期的可持续的绿色可投资需求。

绿色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议

京津冀地区是产能过剩、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的重灾区,面临更大的“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压力,在经济下行期实现生态文明与环境发展、结构优化与稳增长的多重目标十分艰难。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本质是治理污染、改善环境、发展生态的绿色发展。首要的是以绿色金融支持去过剩产能、治理污染、改善生态、发展绿色经济,推动京津冀生态文明建设。

首先,应明确京津冀绿色金融发展的战略定位、政策框架和重点领域,推动更多正向激励的绿色金融政策在京津冀地区试点,通过政策和体制安排,纠正在市场价格体系下绿色投资的正经济外部性或污染投资的负经济外部性无法被内生化的缺陷,引导足够的社会资金投入到绿色产业,促进国家的总体污染减排目标。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与社会福利最大化一致的绿色项目,在机制和政策层面,设计提高绿色项目的产出价格、降低绿色项目的投资成本,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政府须为绿色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大在财政税收方面的扶持力度,健全财政对绿色贷款的高效贴息机制,加大贴息力度,发挥撬动社会资金投向绿色产业和项目的杠杆作用。

其次,对交通拥堵、雾霾严重、“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的京津冀地区实行严格的污染项目核准和听证制度,对经核准的污染项目实施减排强制约束,并承担环境修复义务。对已有的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进行分类处置:关停无经济效益的产能;有经济效益的产能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坚决关停损害环境修复的产能企业。并从源头控制污染、高能耗企业和项目的资金来源,通过行政和监管约束,如绿色金融相关指引、IPO绿色通道、征收污染税和强制性的绿色保险,限制污染和高能耗项目新增,推动企业积极开发绿色产业,降低能耗、减少排放。并制定与绿色金融市场化建设相关的法律保障体系,加强生态保护的条款,增强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在环境保护方面条款的可操作性。

第三,京津冀先行先试验,解决市场失灵和准确定价问题。政府有关部门须首先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建立环保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加大环评的广度、深度和执行力度;完善绿色金融监管体系,加快出台绿色金融项目认证规则,以差别化的监管和激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监管部门须强制上市公司进行环保信息披露机制,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与执法。金融机构须加强与有关环保部门的交流合作,建立绿色信息平台,根据绿色企业或项目名单目录和评级信息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和金融服务。培育有专业能力、国际化的本土绿色认证或评级中介机构,发挥中介机构对环境信息披露的评价、监督、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绿色认证。积极参与国际绿色金融规则的制定,争取在全球绿色金融体系中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参与权和主动权。最终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行动,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各方参与的绿色金融发展机制。

绿色金融范文4

 

在绿色财政金融法规和绿色金融行动方面,“十三五”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为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银监会2012年了《绿色信贷指引》,已连续三年试行了绿色信贷统计。2015年12月,人民银行和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了《绿色金融债公告》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正式启动。今年3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试点的通知》积极引导公司债券市场,支持绿色产业发展。虽然绿色金融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其发展势头非常迅猛。我国最先加入国际“赤道原则”的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年均增幅30%,在贷款总额中的占比已达15%,国内其他银行也达8.5%左右。今年以来,农业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商业银行在境内外市场成功发行了绿色金融债券。目前,人民银行正在推动绿色金融的地方试点工作。我国是今年G20峰会的主席国,在中国的倡议下,G20成立了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并将绿色金融作为今年峰会的重点议题。绿色金融正在成为国际性热点议题,而绿色金融在中国则是战略性优先事项。

 

综合各个方面的信息,中国已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正在走上绿色发展之路,绿色金融体系正在加速构建之中。这一切必将对金融业产生重大而深刻的影响。

 

金融机构需进行绿色化改善和提升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首次提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并且明确了信贷、证券、保险等十二项基本任务。按照这个总体方案要求,金融机构需要在以下多方面对自身进行改善和提升,以满足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绿色化需求:

 

成立绿色金融综合管理机构。由于统筹协调和管理的需要,机构内部应成立跨部门的绿色金融(业务)工作组,依照金融业绿色发展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和条件,确定自身绿色化发展的方向和目标,组织和管理内部绿色业务工作。

 

建立绿色化的制度框架。为保障绿色业务顺利开展和健康运行,需要对绿色投融资政策、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绿色业务管理流程、考核评价办法等进行一系列制度性安排。有条件的机构还需开展环境风险压力测试工作,对产能过剩行业和对环境影响重大的企业实行重点领域投融资管控制度。

 

开发绿色金融产品。由于绿色金融有服务绿色经济、社会、自然的特性,其产品往往带有政策性、商业性、强制性和自然性,需要在金融产品中专门设计绿色类产品。种类涉及绿色的信贷、基金、债券、股票、指数、保险,碳租赁等碳金融产品要陆续开发试验,绿色征信、绿色消费、绿色理财等产品和服务也是开发重点。

 

加快绿色金融执行能力建设。围绕绿色金融业务开展和研究创新的要求,实行全行业员工培训计划,主动吸收、配备相关方面的业务人员,重点培养关键岗位人才,建立绿色金融专业经理序列。发展绿色金融关键在于人才,而绿色金融能力将是金融机构新的核心竞争力的体现。

 

绿色转型的风险和机遇

 

企业绿色化转型和金融机构绿色化转型是大势所趋。在这个过程中,“两个转型”交织前行,相互影响,相互推动,将为金融业带来诸多风险、机遇和挑战。

 

实体经济中产业结构的绿色化转型,将逐步压缩和淘汰“二高一剩”企业,社会也将逐渐降低和减少非绿色产品的采购和消费,这对传统信贷业构成了较大冲击,对投入钢铁、水泥、有色、煤炭等比重较大行业的信贷风险巨大。但同时也是加大对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投资力度的良好时机,是金融机构调整投资结构的难得机遇。

 

碳、排污权、水等环境权益交易、自然资源计价使用、强制保险等一系列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加上日趋严格的环保立法与执法,将使金融机构投融资环境发生转变而带来较大的信用风险;并且随着金融机构环境法律责任的明确,还将造成连带责任风险和声誉风险。同时,环境成本内部化将引发相关企业增加环保投入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并带来金融机构相关客户市场洗牌,加之碳金融等绿色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大幅上升,这些将为改善金融机构的投资结构,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发多种绿色投融资工具带来机遇和挑战。

 

绿色金融固有的两项内涵,就是绿色金融不仅仅是金融业向社会提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其自身也需要实现绿色化运营和发展。也就是说金融机构在“绿化”外部的同时,带来了“绿化”自身的机会。即通过在内部加强绿色理念教育,推行绿色办公,提高集约化管理水平,来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又通过一系列措施将绿色金融发展理念,逐步渗透到业务经营的各个环节,使自身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发生深刻变革和再造,从而取得差异化优势和新的市场机会,实现自身的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政府行为转变将对金融机构运作形成新的压力和动力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规定:“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今年中央还将开展环保督查巡视,落实省级党委政府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国家将在三年内完成大气、水、土壤监测占位建设和事权上收,并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随着各项法规、政策、制度和工作的逐步落实,党政领导和政府机构在环保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的行为将会发生明显变化,工作着重点也会发生转移。秉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发展和保护相统一,重视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扶持和开发环保、节能、低碳、有机等绿色产业和产品,限制和改造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的产业和产品,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将会是最重要的体现。具体到金融领域,将会由于政府行为及其相关法规、政策、导向的变化而对金融机构产生以下显著影响:

 

一是政府引导和扶持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以及政府在环保和生态补偿方面的重大举措,增强对绿色金融的市场需求,给金融机构带来机遇。二是政府压缩、限制直至惩罚非绿色的项目和企业,对相关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带来了很大压力和风险。尤其在对传统大型支柱型“三高”企业融资需求“保”与“压”的抉择上,将会对金融机构运作产生重要影响。三是政府牵头设立绿色产业基金、绿色担保基金,采用PPP等新型投融资方式,以及政府投资委托管理事项等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四是政府对绿色信贷进行贴息,对发行绿色银行债券和绿色企业债券进行补助,以及对其他绿色金融业务进行政策性奖励,将激励金融机构成倍扩大绿色金融业务量。

绿色金融范文5

长治市作为资源型城市,为摆脱产业结构单一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延伸产业链条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由之路。自“十一五”规划以来,长治市下大力气改造提升煤、焦、冶、电等传统行业,到2010年底,逐步形成煤化工、硅工业、LED、镁工业、乙炔化工、玉米深加工6条循环产业链,列为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市,被科技部等十九部委确定为全省惟一的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市。随着2013年以来煤炭等能源价格下跌,全市以煤炭为主导的工业经济遭受冲击,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减少,使企业许多新上的技改项目因资金短缺导致步伐放缓。针对这种情况,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限的信贷规模下,在信贷政策上仍然给予倾斜,保障国家和地方政府确立的重点转型企业和企业的资金需求,支持企业延伸产业链,使其附加产品收入不断增加。截止2013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非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8亿元,占到营业总收入的9%。其中,被省委、省政府确立的重点转型跨跃项目—长治市现代煤化工循环产业集聚区,共实施煤化工项目24个,煤化工产业链条由原先的4条增加至8条,煤化工产品品种数增加至19种,特别是焦化企业,在主产品焦炭价格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其下游产品煤焦油等产品成为其利润的主要来源。

二、长治市绿色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机构类型单一,缺乏全面的支持体系

一是缺少全方位的机构类型。长治目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长治银行、农商行和村镇银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类型单一,缺少服务循环经济专业的信托、金融租赁公司等类型。这样的金融支持体系内容简单,不能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体系,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二是缺少多元化的金融产品类型。长治市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类型较少,尤其是在县级以下金融网点,不能有效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三是目前资本市场对企业的要求难以适应循环经济发展现状。虽然我国资本市场在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已逐步发展成多层次的市场,力求满足各类企业的上市需求。然而资本市场对上市企业的盈利能力有着严格的规定,必须达到一定标准才可上市。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在发展之初,盈利能力较弱,甚至没有赢利,但发展却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支持,在向资本市场寻求资金支持时,因达不到上市要求而无法融入资金。

(二)金融机构对循环经济项目的支持缺乏积极性

从循环经济的固有特点来看,循环经济作为转型项目的一种类型,从项目前期的基础设施建设到项目的发展期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因此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一般具有项目投资量大、资金占用时间长、资金周转率慢等特点。而且在前期投入大量资金之后,项目发展前景不明朗,无法预测其市场,因此信贷资金风险大,甚至难以收回,这些都导致商业银行对其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金融机构是追求利润的企业,在投放信贷资金时追求盈利性、安全性,如果项目本身缺乏有力的担保机制,那么循环经济对资金的要求与商业银行的标准不符,因此一般的商业银行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目前对循环经济的支持积极性还不高。尽管对于循环产业的投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仍缺乏与之配套的信贷体制,导致目前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缺口依然较大,无法形成良性发展的资金链,更难以奢求商业银行对发展循环经济给予利率上的优惠。目前由于金融机构对循环经济缺乏积极性,造成金融机构对循环经济企业审批流程慢、门槛高,对已有的政策在实施阶段执行的效果不好。

(三)绿色信贷的执行标准可操作性不强

目前各个金融机构制定的绿色信贷政策,主要规定了信贷投放的方向性原则,标准综合性较强,缺乏具体的指导细则、项目目录和风险系数标准。这样的信贷标准更多地依靠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企业环保报告。金融机构对企业的生产能力、工艺状况和循环能耗情况等没有准确的衡量标准。各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政策只能根据上级行提供的方案,依照各行的理解自主制定相应的政策,从而导致各地区同一银行的绿色信贷的标准不同,相应的银行体系内绿色信贷执行力也较差。同时国家对于循环经济的准入、技术、能耗、污染排放、循环利用能力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也导致银行不能细化循环经济的信贷标准。

三、完善循环经济绿色金融支持体系的政策建议

(一)不断尝试设立新形式的金融机构,构建全方位的绿色金融体系

在巩固现有金融机构功能的基础上,促进新型金融机构的试点建设,加快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不断丰富和完善绿色金融支持体系的服务网络。根据循环经济资金占用时间长、回笼慢的特点,提供相应的保险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利用资本市场发行安全性好、流动性强的金融债券或者为大型、优质的循环经济企业提供发行债券的相应咨询、结算等金融服务。

(二)完善相应的政策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金融机构积极性

发展循环经济是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提供相应的服务.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提供相应的投资政策,将金融机构的信贷投资方向引导至循环经济领域。一是政府应从长远利益出发,针对商业银行支持循环经济项目风险高、利润回收时间长、成本高的特点,利用财政补偿和税收优惠等政策,促进对循环经济稳定的财政性投入,从而在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保障的基础上,形成循环经济信贷投入的良好环境。如对于支持“两高一剩”企业的转型项目的金融机构,在一定时期内对信贷政策免收营业税。二是改变传统的支持循环经济应以政策性银行为金融主体的思想误区,在创新融资方式和风险规避方式的基础上,将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政策作为主要融资方式。

(三)制定科学的绿色金融评价指标体系,合理

绿色金融范文6

所谓能源安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保障能源的持续、稳定供给,即能源的供给安全;二是减少和降低能源生产与消费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即能源生产与消费的环境安全。就中国能源安全现状而言,主要面临以下三个方面的严峻挑战:

(一)持续扩大的能源需求所形成的供给压力不断加大,能源供给安全受到极大挑战

自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目前已进入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同时也是能源消费高强度时期。从城市化发展水平来考察,中国城镇人口已由1978年占总人口的17.92%上升到2005年占总人口的42.99%。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开始逐步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城市就业人口呈稳步上升趋势,从1985年城市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25.68%上升到2005年36.04%(引自2005BP世界能源统计)。从城市人口和城市就业人口两个方面的数据来看,按照世界城市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城市化率在30%—70%为高速发展时期,因而中国城市化已步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就工业化发展水平来考察,根据赛尔奎因和钱纳里产业结构模式,再结合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产业结构变化趋势来判断,中国工业化正处于中期快速发展阶段。

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急剧地扩大了能源消费需求,而我国能源消费需求又主要集中在工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等三大行业部门。1995年工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三大行业能源消费量为103388.70万吨标准煤,占当年能源消费总量的78.82%,2005年三大行业能源消费量为178139.50万吨标准煤,占当年能源消费总量的79.77%(见表1)。尽管1995—2005年工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等三大行业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没有多大变化,2005年的比重只比1995年高出不到1%,但三大行业的能源消费需求量却增加了72.30%。特别是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石油和电力能源消费需求呈急剧上升态势。就石油而言,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国内石油产供能力短时期内难以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为满足国内石油需求只有通过扩大石油进口来实现。1993年之前,中国还是一个石油净出口国,而1993年之后已成为石油净进口国。1995年,中国石油净进口为1218.7万吨,而到2005年石油净进口达14275.1万吨[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2005》、国际能源机构(IEA)及美国能源署(EIA)网站数据整理而得]。另据国家海关统计,2006年中国进口原油14518万吨、成品油3638万吨,原油进口金额664.11亿美元,成品油进口金额155.52亿美元。随着石油进口的增加,中国石油进口对外依赖程度也随之提高,1994年中国石油对外依赖程度还只有1.9%,但到2003年却高达48.6%,并且石油对外依存度还在不断提高,中国已经成为一个石油消费与进口大国也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和经济总量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能源需求还将持续较快地增加,能源供给压力加大,供求矛盾仍会长期存在,特别是石油天然气对外进口依存度将进一步提高,能源供给紧张格局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难以有根本性改变。

(二)能源结构不合理,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加大了对环境影响的压力

从能源资源禀赋状况来看,中国是煤多、气少、油贫。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煤炭资源储量相当丰富,且煤质较好。中国煤炭资源探明可采储量为1145亿吨,占世界探明可采储量的12.6%,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储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且2004年中国煤炭资源采储比只有59年,而世界煤炭资源的平均储采比为164年。就石油资源而言,截至2004年底,中国累计探明石油地质储量为248.44亿吨,累计探明可采储量67.91亿吨,而累计采出量已达43亿吨,剩余可采储量只有24.91亿吨。相比世界富油地区来说,中国石油资源是比较匮乏的,而且人均石油资源储量就更低了。根据英国石油公司(BP)2007年的数据显示:2006年底,中东地区的石油资源探明可采储量约为7427亿桶,约占世界的61.5%;欧洲(主要是俄罗斯)石油探明可采储量约为1444亿桶,占世界的12%;非洲约为1172亿桶,占世界的9.7%;北美地区约为599亿桶,占世界的5.0%;亚太地区石油资源最少,约为405亿桶,占世界的3.5%,其中中国约为163亿桶,占世界的1.3%。中国能源资源禀赋决定了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在短期内较难改变。由于中国煤炭清洁利用水平低,煤炭燃烧使用所产生的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污染性气体大分部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空气中,给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这种状况受我国能源结构制约还将持续下去,对本来已经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形成了巨大的压力。

(三)三次产业结构不合理,高能耗产业比重过大,单位GDP能耗高,能源效率低下,进一步加剧了能源供给紧张局面

从能源消耗强度来看,2004年,全世界能源消费强度(单位GDP产出能源消耗量)为2.5吨油当量/万美元GDP,而中国为8.4吨油当量/万美元GDP,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36倍,美国的4倍多,日英德法等国的近8倍。根据国家发改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的数据,目前中国的能源利用效率为33%,比发达国家低约10个百分点。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轻工、纺织8个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钢铁、水泥、纸和纸板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比国际先进水平分别高21%、45%和120%;机动车油耗水平比欧洲高25%,比日本高20%;中国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条件相近发达国家的2—3倍。导致中国能效低下的原因有多方面,包括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替代能源等技术的开发相对滞后,节能降耗、污染治理等技术的应用还不广泛等,其中一个根本原因是中国产业结构不合理,高能耗产业所占比重过大,而耗能少的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偏低。例如,2004年采掘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石油化工、冶金、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等几大高耗能行业的产值就占当年GDP的57.68%。因此,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降低能耗,节约能源资源,是确保中国能源安全的首要任务之一。

二、

能源作为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先决条件,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能源安全是一国经济安全的重要方面,它直接影响到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爆发于20世纪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使得世界经济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经济遭受了巨大的打击,同时也宣告了西方世界“黄金时代”的结束。此后,能源安全问题一直是倍受世界各国关注的重大战略问题。为此,世界许多研究机构、国际组织和学者们都对能源安全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相关研究,并取得了大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就经济学领域而言,能源经济学已成为一门专门以研究石油问题为主的经济学分支学科,主要研究和探讨石油价格波动对世界石油市场供求关系和各国经济的影响。国际上研究能源经济学的学者们其研究也大多集中于分析国际油价的变动对世界石油供求和各国经济的影响这一问题上。例如,NoureddineKrichene(2002)通过考察1918~1999年间的世界原油与天然气市场,并对1918~1973年和1973~1999年这两个时期的原油与天然气的供给与需求弹性进行了估算,发现1918~1973年这一时期的原油与天然气价格稳定,而1973年之后石油与天然气价格变得极不稳定,反映了1973年石油危机以来世界石油与天然气的市场结构已经发生深刻的变化;JamesD.Hamilton(2003)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证明了石油价格的变动与GDP增长之间呈现出非线性关系的特征;J.Bielecki(2002)从能源安全概念、石油市场演进、制度安全框架、目前石油安全状况、未来石油安全需要、增加能源安全战略措施等方面分析了世界能源未来的发展趋势,并认为尽管未来不会出现像1970年代那么大的全球能源危机,但某些能源安全的严重程度将继续值得关注,未来并有可能进一步加重,因而对于能源安全没有任何自满的余地,目前的石油紧急措施有必要扩大到包括发展中国家和其他能源来源;DavidK.Backus和MarioJ.Crucini(2000)通过考察石油价格与贸易条件后发现在最近25年中石油价格的变动主要是由贸易条件的变化所引起的,并且量的作用也是极不相同的。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引致了能源需求的稳步上升。特别是20世纪90年后,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刺激了以电力、石油为主的能源消费需求急增。近年来,国内能源产供能力受多种因素制约短期内难以大幅度增加,能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能源安全问题开始越来越受到众多国内学者的关注,如舒先林、阎高程(2004)、王树林(2001)、曹志峰(2004)等,他们都对中国能源安全问题开展了相应研究。然而,与国际上学者的研究相比,国内学者对能源安全问题的探讨才刚刚起步,还有待于不断深入和系统化。诚然,国内外学者所做的上述研究为进一步更好地开展对中国能源安全问题研究提供了极其丰富的研究参考基础。但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单一石油能源以及能源安全供给问题上,而有关能源生产和消费所带来的环境影响分析研究得较少。正是基于这一考虑,本文以国内外研究为基础,更为深入地分析和探讨金融部门如何通过实施绿色金融发展战略把金融业务运作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强化节能减排有机地结合起来以确保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路与对策,为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决策参考。

三、实行绿色金融以确保能源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及对策

(一)实行绿色金融以确保能源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所谓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自己的一项政策,通过金融业务动作同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强化节能减排有机地结合起来,以确保能源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金融营运战略。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能源安全对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约束日益增强趋势下,金融部门实行绿色金融战略意义极其重大,主要体现在:有利于金融部门正确认识金融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相互促进辩证关系,提高对加强资源环境保护的认识水平,增强绿色金融意识,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环境、生态、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把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贯彻到具体的金融业务之中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克服过去那种只顾经济效益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而资源环境保护的传统发展模式的不足,提高金融部门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与化解金融环境风险的能力;有利于金融部门通过金融业务运作把好信贷、证券融资关口,促使企业实行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从而促进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金融部门通过运用信贷杠杆、证券融资等多种金融手段对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导向作用;有利于金融部门利用自身的金融优势,通过金融业务运作来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实行绿色金融以确保能源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1、金融部门应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绿色金融意识与能源安全意识以及在金融业务中贯彻落实加强资源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自觉性。

2、金融部门通过业务运作利用金融手段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凡有利于环境资源保护、能源资源节约、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的产业和节能减排技术项目,一律给予金融上的优先支持;而对违背可持续发展原则、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高能耗产业,金融部门一律不予支持,也不为其开办其他金融业务。

3、金融部门应加大对洁净煤技术开发与应用、节能技术改造、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及替代能源开发技术与应用推广、能源综合利用的金融支持力度,降低资源能耗,保障能源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4、将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制度化、具体化,使之成为金融业务运作的具体可操作准则。金融部门应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发展战略方针等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把绿色金融发展战略进行具体细化,使之成为一套完整的金融业务运作操作准则,提高绿色金融业务运作的实效性。

5、为使金融部门配合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让绿色金融发展战略落到实处,金融部门可以借鉴世界银行的经验,在金融机构内部设立相应的环境保护机构,及时准确掌握国内外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信息动态,并加以认真分析和研究,为实行绿色金融、领导科学决策与金融业务运作,提供有力的方法指南。

参考文献:

1、舒先林,阎高程.石油——中国能源安全的核心与国际战略[J].石油化工技术经济,2004(3).

2、王树林.关于能源安全问题的思考[J].石油化工技术经济,2001(5).

3、曹志峰.中国能源安全问题研究[J].宁夏社会科学,2004(5).

4、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6)[M].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

5、魏一鸣,范英等.中国能源报告(2006)[M].科学出版社,2006.

绿色金融范文7

2008年,国家环保总局和国际金融公司联合颁布了《绿色信贷指南》,规范了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道路。在金融机构方面,目前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机构仍以银行为主,其中,兴业银行是同业内第一家(2008年)宣布采纳“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并于2012年在行内成立了可持续金融部,专门用以从事绿色金融业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丰富的经验;在绿色金融产品方面,发展相对成熟是绿色信贷业务,主要投向绿色交通、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此外,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业务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绿色保险方面,我国主要以环境污染责任险为主,并在江苏、湖南、重庆等省市试点,取得一定成效;绿色证券方面,国家环保总局对13类重污染行业公司在申请上市时设置了环保门槛,要求其公布环境信息,暂缓环保不达标的企业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碳金融方面,主要依托CDM交易机制下的碳排放权交易,相继成立了天津排放权交易所(2008年)、北京环境交易所(2008年)、深圳排放权交易所(2010年)、上海能源环境交易所(2011年),并推进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同时,我国部分省市正在积极构建区域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尝试建立绿色金融服务中心。可以说,绿色金融在我国已经起步且具有良好的开端。

二、我国发展绿色金融的必然性

(一)绿色金融是我国绿色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选择绿色发展是我国避免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创举,金融利用其调配资金的优势,将环保理念贯穿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制定和金融产品开发等环节中,利用金融杠杆作用促进全社会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可以让经济活动摒弃传统的污染严重的资源能源密集型发展方式,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所以,绿色金融是我国绿色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它重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是一种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方式。

(二)绿色金融是增强我国在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力的根本保障

随着金融业和环保产业的不断融合,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碳金融交易迅猛发展。发达国家不约而同地将关注点聚焦在碳排放权的计价基础上,各国货币纷纷争当碳交易的主导货币。在历史机遇期面前,以促进绿色金融发展为契机,不断增强我国在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力,为我国货币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中争取更多主动权。

三、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起步晚、环保意识差导致对绿色金融的认知程度低

我国绿色金融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时至今日仍处于由“概念”向“实践”的过渡阶段[8]。在实践过程中,虽然有些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业务方面已经先行先试,但就整体而言,大多数金融机构仍将短期利益作为目标,将限制“两高一剩”行业的信贷投放作为工作重点,对绿色金融的长远发展缺乏整体布局和战略思考,导致对绿色金融的认知水平较低,这必将使金融机构忽略社会经济和自身长远发展,阻碍金融机构承担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二)金融机构“利益导向”与“社会责任”间的矛盾

作为具体实施绿色金融的微观主体,金融机构在促进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既然金融机构以“企业”的形式存在于社会经济体系中,就必然具有一般企业的特性,即“追求利润最大化”。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的逐利性最典型的表现是将贷款资金投向“并不那么‘绿色’的‘两高’行业”,而投资环保企业或者环保项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不高,特别是在绿色金融法律保障体系不完善、社会认知程度比较低的环境下,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必定要损失一部分近期利益,带有一定“社会公益性”,这导致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数量偏少,而且大部分是出于对国家政策的响应,并未成为金融机构核心价值取向。因此,是否可以妥善解决金融机构“利益导向”与“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关乎能否在具体操作层面顺利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

(三)市场体系尚不完善

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绿色金融法律保障体系缺失。随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推进,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七个试点省市相继在其主要的地方文件中增加了关于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表述,但仅限于部门规章制度和建议指导性文件层面,自上而下的较为完整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二是绿色金融实践主体单一。目前,我国发展绿色金融的实践主体是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参与程度相对较弱;三是融资形式上仍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几乎空白[9]。

(四)激励机制的缺乏削弱了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内在动力

绿色金融是金融创新的产物,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金融机构在经营的过程中仍然比较依赖“高能耗、高利润”的传统经营模式,对环境保护与金融业发展缺少全盘考量。加之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建设等外部环境建设的滞后,以及绿色金融短期经济效益不尽如人意的现实,致使金融机构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时,习惯性地持有“观望”态度,主动性和内在动力不强。

四、构建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促进我国绿色金融发展

诚然,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仍然面临着上述问题的制约。但是,发展绿色金融已成为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当前我们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解决制约绿色金融发展的不利因素,促进我国绿色金融健康发展。在众多方法措施中,构建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是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和根本保证。按照王元龙研究员的研究结论,绿色金融体系应由金融制度、金融市场、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五方面构成[10]。

(一)完善绿色金融制度,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完善的绿色金融制度是促进绿色金融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具体包括绿色金融法律制度、绿色金融业务制度等方面,构建思路是:借鉴先进经验,立足本国国情,国家做好顶层设计。具体而言,借鉴“赤道原则”,健全和完善包括绿色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绿色金融业务实施制度在内的绿色金融法律体系,在完善绿色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的过程中,应始终遵循公平原则、生态秩序原则和效率原则,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立法上要明确规定环境污染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施以严厉的约束政策,同时强化环保企业的激励政策,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在构建绿色金融业务实施制度时,充分考虑收税减免、财政补贴、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绿色金融扶持政策,借鉴发达国家“气候变化税”的经验,加快推出环保税和碳税,引导各方积极参与绿色金融,激发市场潜力和活力,为绿色金融发展构建出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以碳交易市场为切入点发展绿色金融市场

按照国际惯例,绿色金融市场是指以碳排放权为基础的一系列碳信用工具交易的市场。在我国,随着一系列政策文件的颁布实施以及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七省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推进,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培育力度不断加强,以碳交易市场为切入点发展绿色金融市场变得切实可行。具体思路:在“试点先行、全面推广”的基础上,尽快搭建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平台,制定市场标准与相关制度,完善CDM一级市场,培育发展服务于碳交易的中介机构,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不断扩大市场参与主体,在最大程度上刺激碳交易市场的活跃度。

(三)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要注重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这是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根本和关键。在信贷政策制定、业务流程管理和产品设计过程中积极引进绿色环保理念,大力推广绿色证券、绿色基金业务,逐步完善绿色保险市场,借鉴国际经验,完善碳交易市场,创新碳远期、碳期货等碳金融衍生品,通过构建我国绿色金融衍生产品体系,不断完善绿色金融市场[8]。

(四)强化绿色金融发展理念,培育绿色金融机构

鼓励金融机构将“低碳环保、节能减排”的理念植入日常工作,在经营决策过程中既要重视自身利益,也要顾全社会责任和环保责任,严格将各项环保标准贯穿经营活动中。此外,鉴于目前我国绿色金融的参与主体以商业银行为主,参与主体过于单一将不利于绿色金融市场的整体发展,因此,各地方政府应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类机构参与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构建健康、平衡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同时,大力促进绿色金融中介机构发展。借力绿色金融中介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和专业性,解决存在于绿色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发挥其自身优势积极开展绿色项目开发咨询、资产管理等业务,为绿色金融深入发展提供空间。

(五)完善绿色金融监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绿色金融监管应当注意两方面内容:一是全面协调监管,既包括各参与主体间的协调监管,也包括国际协调监管;二是注重监管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强化监管的执行力度。在监管政策层面,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实行差别化监管[11]和激励政策。只有完善的监管机制,才能切实防范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

五、结语

绿色金融范文8

【关键词】绿色金融 问题 发展 对策 历史

一、引言

绿色金融,是将金融与环境保护理念融合在一起,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一种方式。这是因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但是对环境带来的污染很大,因此,选择绿色金融的发展理念和方式,能够促进环境和经济双赢的局面。但是目前我国想要实现绿色金融,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问题,主要与相关法律的不完善,以及市场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和发展环境,并且缺乏配套的绿色金融服务,这样导致了绿色金融在短期内缺乏竞争力,没有足够的人才支撑率虽然金融的发展。

二、绿色金融的概念

绿色金融就是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中要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要融合进银行的日常业务中,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的发展还是比较短的,因此,存在很多的问题,阻碍了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所以,我国的绿色金融的推行,应该针对相关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三、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遇到的问题

(一)法律政策不够完善

我国绿色金融,以考察企业贷款过程中,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为重要内容。因此,在图形绿色金融的时候,不如普通金融贷款速度快,而且因为相关的法律还不够完善,所以很多企业未来自身的发展,一般都选择贷款速度的快的普通金融贷款,这对我国的绿色金融的发展带来了一定打击。我国虽然对绿色金融的图形颁布了相关的法律内容,但是经济市场的变化速度太快,很多新颁布的相关法律,不能完全解决绿色金融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虽然中国银行,以及中国国证监会,和环境保护部门联手,开展了“绿色信贷政策”,但是能够对绿色信贷起到足够支持的法律内容仍然不完善。这就导致了很多企业在考虑到自身的经济利益的时候,不会去选择绿色金融,因为法律不完善。

(二)市场环境尚不成熟

保护环境,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一个重要的方式。而推行绿色金融,代表了我国对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决心,既能够推动经济的发展,又能够实现保护环境,因此绿色金融是未来发展的重心。但是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我国的金融市场环境不够成熟,这说明市场环境还存在一定的弊端。金融市场的环境,关系到了经济市场发展的稳定性,同时也是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缓慢的原因。绿色金融因为考核的内容比较多,甚多企业为了周转资金,会向银行贷款,一般都会选择普通贷款,这样可以加快贷款的速度。同时,虽然政府主张推辞能够绿色金融,但是很多银行因为业务内容的限制以及范围的限制,和企业的发展方向等内容,导致绿色金融的发展十分的缓慢。

(三)配套服务仍然缺乏

绿色金融是政府提倡的一种金融方式,与银行联手来实现金融贷款。但是在颁布绿色金融以后,后期的配套服务措施却没有及时到位,这就导致了绿色金融服务的推行十分困难。配套服务如果存在问题,一旦由企业申请或者符合绿色金融,纳闷后期出现了金融问题,应该如何解决,都没有一个服务体制来进行专门的解决,这对企业来说十分的不公平,而且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企业更愿意采用传统的贷款方式。虽然绿色金融使为了保护环境,也是让企业承担起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但是无论从经济利益,以及企业的成本等方面考虑,绿色金融没有后期的配套服务,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济收益,导致企业出现经营问题。因此,绿色金融应该详细的考察一下,如何完善和绿色金融的相关配套服务。

(四)人才建设相对滞后

绿色金融,主要核心是保护环境,因此,想要推行绿色金融快速发展,就需要培养专业的人才,如果没有专业人才对绿色金融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推行问题进行解决,就会影响金融的发展。目前我国就是因为人才建设相对落后,缺乏先进的教育体系,导致金融绿色缺乏准予去人才,不能针对我国的特有的国情,完善绿色金融的内容,以及推广绿色金融。而且由于绿色金融的专业人员,不仅需要掌握金融知识,还需要掌握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所以,培养一个专业的人才十分的困难。同时由于我国的绿色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缺乏专业人才也是正常现象,所以,需要依据我国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培养专业的绿色金融人才。促进我国的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从而实现绿色金融产品和绿色金融创新。

四、加快发展绿色金融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绿色金融法律规制体系

我国在推行绿色金融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了相关法律的问题,没有法律支持的政策和金融,是不可能长久发展的。应该根据我国对金融市场的具体情况,以及存在的现象,经过研究而颁布相关的法律内容,进一步的推进绿色金融的发展。目前我国对绿色金融的法律法规的建设,还是有一定的基础的。虽然不够完善,也没有明确的指出对绿色金融的指导,但是是我国相关的金融法律支持和基础,会联合制定的《关于防范和控制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但是该法律的律法基础都是比较低的,后期中国银监会,了相关的指导意见,即《绿色信贷统计支指引》以及《绿色信贷统计制度》。而这些相关文件,都没有具体的关于绿色金融的法律内容和支持,所以,应该完善法律体系,一部关于绿色金融的法律。

(二)优化G色金融市场发展环境

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发展比较缓慢,还有一方面是因为市场环境的原因。因此,应该优化绿色市场的发展环境。而想要实现优化,就要从三方面着手,第一,首先要设定合理的绿色金融贷款的标准,因为我国绿色金融处于起步阶段,企业想要实现经济收益的提高,又想要实现对环境承担责任,就需要绿色金融给以一定的支持,不能降低标准,不然起不到保护环境的作用。而是应该设定一个弹性范围,这样可以保证依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为其放贷,这是维持绿色金融市场稳定的一种方式。其次,则是需要保证整个金融市场的各个环节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是对等的,这样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最后,则是需要缩小绿色金融的地域差异,这样也是保证整个经济市场发展的重要的环节。

(三)健全绿色金融中介配套服务

绿色金融缺乏相关的配套服务,也是影响和阻碍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原因。因此,需要健全绿色金融的配套服务。如果不能严格要求中介服务体制以及相关制度,就会导致绿色金融在后期的发展过程中,遇见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健全绿色金融,则需要保证从两方面着手。第一,首先明确绿色金融配套服务的内容,比如,绿色服务后期的政策优惠,以及使用绿色金融贷款的时候,会有专业的人员对这笔贷款进行分析,从经济利益到成本,而且金融机构和银行同时要依据绿色金融贷款的问题,为银行提供后期的服务。其次,则是需要建立一个评价体系。绿色金融的评价体系,对后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配套服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初期、中期和后期对企业进行全程评价,并且帮助企业解决贷款问题。

(四)强化绿色金融人才教育培养

强化绿色金融人才教育的培养,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专业的人才,这对于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绿色金融的发展,不仅仅需要制度的维持,还需要人才的推进。因此,在培养人才的时候,首先可以引进国外对于绿色金融人才培养的内容和制度,并且依据我国的具体情况进行培养,而且应该对相关人才进行考核,只有通过考核,才能允许进入绿色金融行业,并且促进该行业的发展。其次,则是需要保证培训的机制是科学的,而且要培训人才有关环境保护,以及金融等专业知识。

五、结束语

绿色金融,在整个金融体系之中,首先考虑的是金融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这样可以有效的降低高耗能的项目,控制了高污染的情况出现,保证了社会环境。因此,大力推广绿色金融是目前我国金融行业的目标,而且我国已经逐步的在颁布相关的法律,并且完善其中的内容。在保证金融放贷的过程中,可以优先考虑绿色金融,并且向贷款企业宣传绿色金融的优势。这样可以促进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和前进。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是具有极大的优势,对保护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董捷.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问题和对策[J].工业技术经济,2013(04):166-168.

[2]于岩熙.绿色金融视角下我国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对策研究[J].东北农业大学,2015(04):178-179.

[3]李d汉.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论坛,2014(03):144-148.

[4]于文夭.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J].东北师范大学,2012(04):167-168.

[5]易金平,江春,彭t.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J].特区经济,2014(04):167-168.

绿色金融范文9

关键词绿色金融;经济增长;现实困境;应对之策

[中图分类号]F83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7)03-0086-04

一、绿色金融提出的新背景

绿色金融作为杭州G20峰会的重要议题被提出,其目的是期望依托于金融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变革传统资源密集型经济增长方式来实现环境友好与资源节约的可持续发展。这对于解决当前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变化及其环境问题将起到重要作用,也因此被寄予厚望。随着第一份《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的出炉,绿色金融开始烙上了中国印记,并得到了与会国家的认同与共识,这标志着绿色金融发展正开始从“全球认知”向“全球行动”的更深层次实践演进。

事实上,我国政府作为“绿色金融”的主要倡议者,早已在行动上付诸了实践。2015年被誉为是我国绿色金融的元年,首个官方名义的“绿色金融改革与促进绿色转型”重大课题正式启动,后来的5月、9月和年末,中共中央、国务院、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从不同层面提出了发展绿色金融的手段和政策框架(曹明弟,2016)[1],2016年年初的“十三五”规划报告则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包括构建适宜我国国情的绿色金融体系,以及强化绿色信贷直接融资模式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发展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股权转让等间接融资性金融产品的诉求,并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这一重要内容上升为我国的重大国家战略。8月3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及其相关产品、绿色保险、绿色发展基金、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随后的杭州G20峰会,更是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议程并以实际行动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递交了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的批准文书。这足以体现出我国对发展绿色金融的决心与责任心。

同时,从绿色金融的市场需求来看,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的测算,未来5年,我国每年用于绿色发展所需要进行的投资规模大约在2.9万亿左右(李若愚,2016)[2]。另据相关机构预测,未来5年我绿色金融的总资金需求规模将达14万亿到30万亿元,而全球到2020年,仅清洁能源的投资缺口就将达到5 000亿美元。种种迹象显示,绿色金融的市场前景广阔,其发展大有可为,这必将成为助力我国实体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也必将成为撬动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二、我国绿色金融实践的现实困境

以“低能耗、低污染和低排放”为典型特征的绿色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和发展的必然选择,而要发展绿色经济,绿色金融必须先行。从功能视角来看,金融作为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造血干细胞,理应成为引领实体经济“绿色化”方向发展的活力之源和动力之基。但从目前来看,绿色金融在助力实体经济,发挥增长新动能功效的实践中却并不尽人意。①

(一)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导致绿色金融发展缺乏内生动力

绿色金融的宗旨本质上而言就是要实现金融助力环境优化和资源节约的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但问题是,包括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在内的绿色金融所倡导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项目所产生的外部性和自身存在的投资周期长、风险大,开发利用成本较高和效益低等特征与传统企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追求的“盈利最大化”为目的的宗旨存在较大的悖论。如此一来,一方面容易出现企业的逆向选择问题,导致企业在申请绿色贷款,提升自身环保效能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需要资金、人力、宣传等要素的大量投入(王刚和贺章狄,2016)[3],加之于当前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尚未形成有效的规模效应,同时又缺乏相应的政府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激励与扶持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往往难以通过对绿色产业提供积极的金融资源配置而实现较好盈利并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所以容易导致她们开展绿色金融的内生动力不足,往往就会造成商业银行不愿涉足或者迫于政府的政治任务(责任)而疲于应付的现象,其结果是,金融机构对“绿色项目”所带来的环境正外部性投资不足和“棕色项目”所带来的环境负外部性投资过度(同时也可能源自于地方政府对经济效益的追求而疏于监管),最终导致绿色金融的发展差强人意。

(二)金融资源期限错配导致绿色项目面临融资难现象长期存在

绿色项目的投融资往往面临期限比较长、风险大、效益低的问题,尤其是投向三农等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低碳环保型项目的时候表现的更为突出,而据相关机构调查得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期限一般比较短(大概两年左右),也总是期望能够在较短期限内实现资金的周转与循环。如此一来,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内在矛盾,这就容易出现金融资源的期限结构错配问题,导致大量具有较长期限和风险收益不匹配特征的绿色项目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现象并长期存在,严重束缚了绿色金融的发展。

(三)信贷资源错配与扭曲导致绿色金融发展缺乏效率

以“高投入、低效益”为典型特征的国企(表现最为突出的产能过剩行业)获得了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便利,以更疯狂地速度汲取低息信贷资源,让原本应该进入“绿色”行业的资金再次进入本已病入膏肓、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其结果是,这些行业占据大量信贷资源却没有创造出应有的经济效益,挤压了绿色项目的信贷资源,严重扭曲了金融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导致绿色金融发展缺乏应有的效率。

(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单一、市场机制建设滞后导致绿色金融发展创新不足

国内绿色金融的发展起步虽然较早,但迫于我国经济发展的特殊国情,可交易的绿色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相对单一、绿色金融市场交易机制建设依然滞后,直接导致了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创新力度不足。首先,相较于国内,国外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范围上更加广泛,除绿色信贷之外,还包括为环保企业、绿色产业提供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等直接融资类服务,而国内做的最多的就是传统间接融资为主要特点的绿色信贷,其他直接融资类绿色金融产品仍处于起步与探索阶段。其次,从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来看,我国的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主要针对企业或项目的需求,而很少直接针对个人消费者。据笔者的调查,除兴业银行发行了国内首张低碳信用卡以外,其他银行几乎没有提供针对个人客户的消费需求去挖掘和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同样,从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交易机制建设来看,尽管于2013年前后就开始在全国7个省市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碳市场建设及其碳排放权交易的试点工作,但所取得的成效并不是十分显著,截至 2015 年底,7个试点市场碳配额累计成交量约4 800万吨,成交额仅仅也只有14亿元(王修华和刘娜,2016)[4],规模很小,可谓是有市场却没有多少交易,与欧盟、美国芝加哥等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比相差甚远。

(五)信息不对称导致绿色金融实践中的风险加大

信息不对称是金融资源错配和风险剧增的重要掣缚。政府、金融机构与企业行业,以及监管部门(包括环境监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联通机制和共享平台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典型特征,即使是银行业之间关于绿色信贷的信息披露和共享机制也不健全,尤其是缺乏一致、清晰的口径,导致彼此之间提供的数据缺乏可比性。譬如,在我国绿色金融做的比较好的绿色信贷方面,金融机构在进行授信时需参考企业环保信息,但政府部门所提供的环保信息的更新却存在一定程度的时滞,并不能满足即时需求,加之于部分小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全,甚至隐瞒环保负面信息等现象时有发生,其结果是,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常态化加剧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风险。

三、我国绿色金融实践困境的应对之策

俗话说的好,“只富不绿无疑涸泽而渔,只绿不富无疑缘木求鱼”,显然,在经济进入新常态之后,既要能够实现我国经济增速的回暖,又要保持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这就需要发挥政府与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企业和消费者的联动作用,充分运用金融的资源优化配置手段更好地服务于绿色产业,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助力中国经济跨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之正轨。

(一)政府是绿色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得力干将,需要发挥好政府的能动性作用,推进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1.以政策激励与引导为手段,强化政府对绿色金融市场的间接融资机制建设

市场是实现绿色金融长期有效发展的最佳手段。然而,只有市场而没有政府给予积极的激励与引导,以银行业绿色信贷业务为代表的间接融资性渠道将很难实现绿色金融体系的长期商业化发展,所以,政府需要强化对绿色金融的政策激励与引导,鼓励商业银行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产品与创新。同时,考虑到环境保护项目具有公益性、外部性的特点,以及投资周期长、效益低等特点,注定了绿色金融业务的风险性相对较高。这就有赖于政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绿色产业和低碳能源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推进绿色金融相关财税政策、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整合,建立完善的绿色金融政策支撑体系。譬如,在货币政策方面,央行可对发放绿色信贷达到一定比例的金融机构定向降低存款准备金的要求,并制定专门的“支绿”再贷款政策②,甚至可以考虑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信贷不计入存贷比考核指标。在财政政策方面,可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甚至可以对节能环保企业的补贴直接转化为对企业的贷款优惠,通过市场发挥资金资源配置作用,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

2.以政府推雍徒ㄉ栉手段,强化政府对绿色金融市场的直接融资机制建设

绿色金融的发展既要依赖于绿色信贷为典型代表的间接融资市场,更要发挥好间接金融市场的功效。所以,当前背景下,以“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为标的物的直接金融市场建设更是刻不容缓,急需在政府的推动下,进行创新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投融资机制建设,发展多层次的排污权和排放权交易市场,探索基于“碳排放权和排污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为标的物的抵质押融资交易平台(方智勇,2016)[5],释放绿色产业发展的正外部效应。显然,通过市场的作用机制,既可以使企业将多余的排污权和碳排放权在市场上进行转让和交易,从而让那些愿意并积极参与节能减排的企业享受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可以迫使那些传统的基于高能耗、高污染的超额排放企业在市场上购买减排权,增加其企业经营的经济成本,继而扭转金融资源流向这些传统的以高污染、高排放为典型特征的过剩产能行业之现状。显然,以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为主体的直接投融资市场机制建设可对企业的节能减排起到有效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从而助力我国经济发展朝着“绿色化”方向发展。

3.以政府主导和推进为手段,加快信息共享平台机制建设,降低信息不对称性

信息共享是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降低成本的最有效手段。所以,必须要发挥好政府的能动作用,加快信息共享平台机制建设。

首先,可以在政府的推动下构建涵盖政府(工业管理部门、环保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等)、行业、企业、金融和市场等多方面的双向信息沟通与共享平台。政府部门可以在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开放数据接口,以便银行业等金融机构通过不同领域交叉数据的挖掘,及时了解企业环保信息,提高信息共享效率,并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独立机构,制定统一的信息披露原则,提高所公布信息的可靠性、有效性。其次,政府可以借助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向银行业等金融机构传递未来产业发展趋势、政府对产业发展的导向作用等政策信息、有关环境保护的技术信息、行业标准以及违法违规处置情况等,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产业的高效率配置,提高金融机构的前瞻性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最后,还需要拓宽金融机构之间数据的共享范围,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互联网技术和手段实现客户绿色信贷资金流向跟踪与检测,确保绿色信贷资金的使用质量和效益。

(二)以商业银行为典型代表的金融机构是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载体,需要发挥好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绿色金融,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功效

1.转变经营理念,主动对接绿色金融

以商业银行为典型代表的金融机构要与时俱进、审时度势,对传统经营理念进行重构和再造。在经营活动过程中,既要兼顾商业银行作为企业特性的盈利性目标,更要兼顾生态环境和社会公众利益,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对接绿色金融的发展。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将绿色金融发展提升到自身发展的战略层面予以考虑,并在实践中将日常的信贷、投融资业务融入到绿色金融的发展要求中,以交易者的身份参与绿色金融产品的买卖,特别是当前国外较为活跃的以碳排放为标的物的相关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交易,通过参与交易促进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发挥金融助力实体经济增长新引擎的功能。

2.秉持绿色信贷为主体的基础上为个人消费者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

针对当前商业银行主要以绿色信贷为主体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商业银行可以借鉴国外绿色金融发展的实践,考虑进一步探索设立绿色基金、债券、股权融资、信托,租赁,以及绿色资产证券化等绿色信贷以外的融资产品。同时,除了解决担保物不足、资金实力不强的初创期绿色新技术企业融资难题以外,商业银行应该将绿色金融业务拓展至个人客户的绿色金融消费,如绿色商业建筑贷款、绿色住宅权益贷款、绿色信用卡、绿色车贷,又譬如,通过为购买新能源汽车、太阳能设备等绿色产品的消费者提供优惠贷款利率,发展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提高绿色金融服务的多样化。

(三)培植绿色投资者,倡导居民绿色消费是助力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推手,需要发挥好投资者与居民消费者之间的联动效应

公众对绿色金融的态度及参与意愿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程度与深度,所以说,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投资者和居民消费者个人的日常经营和活动中,发挥全民的联动效应是助力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推手。首先,需要培植好绿色投资者,加大对绿色金融理念和低碳环保理念的宣传力度,提高投资者的环保责任心。借助于政府的政策激励和导向功能,尽可能地对环境负责任投资者所进行的投资行为给予保护和支持,通过投资来推进对环境的保护。其次,可以借力3月份国家l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积极倡导居民开展绿色消费,发挥居民末端绿色消费的引领作用,倒逼前端产业升级和企业转型的步伐。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全民绿色消费的宣传和普及教育,重视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中绿色理念的培植,为绿色金融发展铺垫良好的氛围,甚至可以将居民的绿色消费指标纳入到个人征信评价体系中。譬如,为购买绿色节能建筑、新能源汽车等绿色金融产品的消费者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促进居民生活朝着“绿色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曹明弟.绿色金融在中国:现状与展望[J].金融经济(市场版),2016(6):10-12.

[2] 李若愚.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J].宏观经济管理,2016(1):58-60.

[3] 王刚,贺章狄.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现状、挑战与对策[J].环境保护,2016(19): 18-21.

绿色金融范文10

从宏观角度看,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从环保的角度重新调整金融经营理念、管理决策、业务流程、产品结构,将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收益、成本、风险融合于日常金融业务中,以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资金加速进入绿色经济,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侧重于强调绿色金融的政策效能[1]。从微观角度看,绿色金融是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信贷对象、信贷条件、信贷品种上将绿色产业作为扶植重点,建立环保融资机制,通过专项融资规模、利率优惠、损失分担、低碳金融等金融激励措施,强化对环境保护以及污染治理项目的倾斜性支持;通过金融工具或信贷方式的组合搭配,建立有效的绿色信贷体系,扩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低碳项目的融资来源,相对强调绿色金融的市场效率[2]。相应而言,绿色信贷则是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依据国家的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从事循环经济生产、绿色制造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企业或项目提供信贷扶持,对污染企业或项目投资实施限制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

(一)绿色金融的主要特征

绿色金融模式除了符合金融运行的基本要求,在市场定位、客户结构、产品结构、战略决策等方面还具备支持绿色经济发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特征。

1.绿色金融以绿色利润为追求目标。区别于传统金融业务以项目盈利状况为最终落脚点,以“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目标的运营模式,绿色金融不以单一利润为导向而是追求“绿色利润”目标,在借贷行为或零售业务经营中更注重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资源节约。绿色金融通过运用利率杠杆、行业政策、绿色考核等手段,充分发挥金融在帮扶企业降低能耗,节约资源,扭转粗放经营模式上的功能,进而实现良好生态经济效益和环境反哺金融业的良性循环[3]。谋求长远经济效益与维护生态环境的统一,最终促成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是绿色金融运营的目标。

2.绿色金融以生态环境为决策变量。绿色金融的本质在于正确处理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突出金融支持绿色经济发展,强调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利益,以特定金融体系支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以及绿色经济。一方面,区别于传统金融的业务筛选,绿色金融将生态环境要素纳入金融业务的核算和决策之中,通过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程度的计量权衡项目的遴选。另一方面,绿色金融将生态环境变量纳入金融政策指引之中,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建立环境准入门槛,以金融杠杠的强制约束迫使企业将生产环境成本内部化,通过对项目遴选的客观限制提升企业的主观环境保护意识。

3.绿色金融以绿色政策为行动指引。从金融运行的政策指引看,传统意义上的政策性金融是国家特定政策的简单执行,通过纯粹技术性的、辅的资金配置,以放宽或收紧、顺通或阻碍信贷的办法实施资源短缺、生态平衡、环境污染等问题并不被金融配置所涉及。随着国家经济与金融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金融机构的商业化逐利动机日渐凸显,金融机构政策性被弱化。绿色金融的崛起弥补了传统政策金融的空白。绿色经济政策被融入到金融业务、金融理念与管理流程之中,将资金配置到绿色经济、环境保护之中是政策调控与市场调节最佳结合方式。

(二)绿色金融服务经济升级的机理

金融机构将环境保护理念纳入金融服务范围,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具有资源配置、环境风险控制以及对企业和社会环境与经济行为引导方面的基本功能。在良性产业结构下,金融支持绿色经济发展,促进经济螺旋式上升,其主要作用机制如下:

1.资金形成机制。持续的资金投入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外部动力,但单纯依靠大量投资堆积所产生的高成本、低质量、低效益与可持续发展主旨相背离。绿色金融运作以有效的投资项目评估筛选机制引导资金合理流向,通过对污染产业的限制,促使“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产业及时退出,从而在短期内为“高加工度、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业腾出大量开发资金,加速绿色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转型发展。

2.资金导向机制。绿色金融资金导向功能主要体现为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倡导机制与矫正机制。一方面,金融机构通过对资金流总量和方向的把控,为结构调整创造先决条件,通过改组“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产业,淘汰落后企业,鼓励资源节约、绿色环保产业,支持绿色企业。另一方面,针对产业外部性导致的单一市场投资激励不足问题,通过利率优化、法律咨询、市场规划辅导等优惠政策或配套服务激励企业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反之实行惩罚性措施对授信企业或项目进行严格的绿色管理。

3.金融催化机制。绿色金融催化是整个产业结构升级中的核动力。依据信用创造理论,信用作用不仅是通过媒介转移资本,还能通过各种金融技术手段加速资本的形成。绿色金融在信用催化作用下,选择具有明显绿色效益、时代超前性以及广泛扩散效应的产业项目进行投资,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中资源节约和使用效率的提高,催化绿色产业结构体系的构建与调整。

4.校正补缺机制。绿色经济存在的外部性以及信息不对称性使得市场失灵现象同样不可避免的出现在资金配置上。绿色金融将国家产业政策融入到金融体系运作之中,从社会合理性、宏观效益和长期发展规划出发,准确把握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创新金融工具,支持投入大、回报期长、资金不足的绿色产业及基础设施项目,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于市场调节的矫正补缺作用,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后劲,统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绿色金融主导经济增长的现实困境

我国绿色金融正处于起步调整阶段,绿色金融主导的经济增长遭遇到现实困境,需要社会各界重新审视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

(一)绿色支持政策重设计轻效能

近年来,绿色金融理念在国内受到高度重视,我国环保总局联合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不断推出“环保新政”,尤其是中国银监会的《绿色信贷指引》,对国家重点调控的限制类以及有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行业实行有差别、动态的政策,指导金融机构明确绿色金融工作方向与重点,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支持,但绿色金融仍未形成规模,政府的多数绿色支持文件重政策设计忽略绿色金融服务效能的推动,带有不确定性。第一,现有绿色金融政策以倡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经济的信贷投入、限制对污染企业的授信为通常形式,原则性、综合性色彩明显,并未出台以市场利率为核心的绿色信贷政策或信贷执行测评工具,多数金融机构还停留在绿色金融公益性领域阶段,并未将其纳入内部的长期发展战略。第二,国内“绿色度”统一由环保部门界定,对于企业环境污染状况识别、跟踪、监督能力不足,风险级别监测水平较低,信息与沟通机制不完善,对企业“绿色度”的测评 统计时效性较差,不能适应银行信贷审查的具体要求,影响绿色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第三,绿色金融的特性和绿色经济的外部性问题,传统的方法比较难以评估。在评估制度缺失的情况下,国内绿色信贷综合评价标准不一,各家金融机构关于绿色信贷数据类型多样,指标混乱,政府部门难以精确统计绿色金融质量,对绿色金融效能的实施与监控力度有限[4]。

(二)绿色产业发展重投入轻效用

新能源产业重投入轻效用,发展方式存在不可持续性。绿色产业只注重中间环节技术设备与新型材料的投入,而忽视终端市场的开发利用;企业依靠资源投入和产出数量扩张形成过度竞争;绿色产业资本和品牌的有效集中度不高;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绿色产业难以形成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

(三)绿色金融服务重风险轻成效

基于降低信息管理成本、分散风险、发现未来价值的考虑,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资产项下选择多以风险小收益稳定的项目为主,对绿色经济项目的未来现金流以及担保品充足性要求高。主要是因为:一方面,绿色融资项目存在风险—收益的不对称性,项目期限长,管理成本高,涉及外部性,合格担保品少,使得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出于风险的考量,金融机构持续介入的后劲明显不足。另一方面,虽然大部分金融机构已接受绿色金融理念,审慎看待绿色融资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风险,但并没有从人员组织、运行流程、信息处理等方面建立自身系统内部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无法全面推行绿色金融执行体系。从经济的、短期的、微观的角度看商业银行的选择也许合理有效,但从社会的、长期的、宏观的发展前景看,可能导致产业缺乏创新活力、绿色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以及社会经济结构失衡等问题。

三、绿色金融服务经济升级长效机制构建的重点

(一)优化绿色金融顶层架构机制

顶层设计是绿色金融改革发展的首要问题,优化绿色金融顶层构架,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主导作用是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关键。

1.树立金融服务绿色价值观。筑牢绿色思想根基、摆正利益观是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前提。一方面,要引导金融机构从思想上认识到“环保指标”是其降低金融决策风险的可靠保障。通过在税收上给予金融机构绿色环保信贷优惠,促使金融机构与绿色思想、绿色经济对接,并付诸于具体的行动之上,以金融服务承担对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任。另一方面,要引导企业明确市场定位,把握环境风险,实施必要的税收优惠或直接补贴等措施,帮扶企业创新引进环境保护利益模式,整合环境高风险行业采用节约型、可循环或可再生的资源利用方式;反之,对环境污染的企业或项目实行惩罚性税收。最终实现金融系统与生产系统共同营造绿色金融长效利益机制。

2.完善绿色金融制度建设。第一,构建绿色金融政策及法规体系。落实《绿色信贷指引》,进一步明确绿色金融项目准入标准、环境风险衡量标准、信贷成效评估标准、政策实施监督标准。确立绿色金融的法律地位、重点任务、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初步构建起保障绿色产业发展和金融信贷工作顺利结合运作的配套政策与法规。第二,完善绿色金融监管评价体系。制定实施绿色金融评估体系和奖惩体系,统一绿色金融质量评价指标,规范评估方法,加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定期对金融机构实施绿色金融的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估,视商业银行对环保企业或项目的支持情况给予经济补偿,对支持环境违法违规企业或项目融资的给予经济处罚,确保绿色金融政策落实到位。第三,完善“绿色度”测评制度。建立企业项目环保信息库并由国家统计部门、环保部门配合纳入人行征信系统,优化绿色信息通告机制,以保障面向商业银行、投资者、企业、公众、环保部门的环境信息通报真实、及时、全面、系统。

(二)实施绿色金融市场运作机制

从运行模式特征看,绿色金融是在一般金融体系原有运行机理的基础上,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重新组合,有效地利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一整套融入绿色元素的创新管理机制。准确把握政府管理和市场调节的边界,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一套以市场机制为核心,集有效竞争机制、激励机制、风险分担机制为一体的管理体系,是我国绿色金融集聚长期可持续发展后劲的外在保证。

1.完善资金的市场配置运行机制。在绿色金融政策性定位的基础上,结合绿色可持续发展目标,调整资金供给结构,将以国家财政为后盾的政策性资金与加入绿色元素的商业性资金同时交由市场配置,对不同环境及社会风险的贷款规定不同的资本占比要求,实施绿色资本专业化管理。依据市场化信贷运作规律进行产品价格定价,采用价格竞争手段对符合绿色信贷标准的环保客户、环保项目给予优惠利率,放大信贷支持绿色经济的杠杆效应,推进绿色经济市场化发展。

2.建立支持对象的市场遴选机制。建立市场竞争式的绿色金融支持对象遴选机制,以优胜劣汰的竞争引导资金流向绿色经济领域。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全程参与“绿色度”测评工作,适度将绿色项目的遴选权与测定权转向市场,根据申请金融服务的企业或项目“绿色度”及其面临的环境风险大小,实施对应的信贷原则与管理要求。另一方面,重点支持市场效益好、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市场前景广的节能环保重点工程或重点项目,严格执行高污染、高排放领域信贷标准,对不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标准的污染工艺、落后产能建设项目以及市场淘汰的产品不予提供信贷支持。

3.转变绿色金融风险的共担机制。打造在市场经济环境里各种主体风险共担的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机制。在信用担保的具体运行上,完善政策性担保与商业性担保并行分担机制,安排政策性支持机构承担限定比例风险,民间资金和商业担保机构以股份形式承担风险,培养市场运行机制内生的激励约束。

(三)打造绿色金融专营运作机制

1.明确市场定位与优化客户结构。创新金融支持绿色经济服务模式,更要从信贷结构调整上寻求突破。客户结构决定金融机构的业务结构与利润结构,客户结构的优化与金融理念的提升、经营模式的转变和业务结构的优化共同促成绿色金融战略转型。首先,金融机构需要综合考察绿色经济发展态势以及金融市场发展动态,根据自身资本实力和服务方式以及在市场中所处的位置,有针对性地提高对绿色客户群体的重视程度,强有力地打造出绿色金融商品品牌形象,确立绿色金融服务市场定位。其次,在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标准下,按照绿色信贷的标准优化调整信贷结构,争取充足的资本承载绿色企业或项目的融资需求,对客户结构进行调整,夯实绿色客户基础,克服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失衡的风险。

绿色金融范文11

【摘要】发展绿色金融是目前世界各国的环保导向,国家开展绿色金融项目是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本文对国内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进行剖析,分析对比发达国家绿色金融的发展方向。通过对发达国家绿色金融产品的分析和借鉴,意在使我国绿色金融业朝着多元化、全方位、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绿色金融产品;发展绿色金融

一、绿色金融的意义

绿色金融具有两层含义,一是金融行业如何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良性发展,二是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是国家金融部门将环境的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资和融资的决策中需要考虑到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将与环境质量条件相关的潜在风险、成本、回报全部融合进银行的基本业务中,在金融经济活动中高度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生态环境污染的有效治疗,通过对目前社会经济资源的良性引导,增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2016年人民银行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表示,绿色金融是为了支持环境改善、应对节约资源和气候变化的金融经济活动。即是对于节能、环保、绿色出行、绿色建造、清洁能源等领域的环保项目的融资、投资、风险管控、项目发展等提供的金融扶持。

二、国内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目前,国内的绿色金融产品主要可以分为碳金融、节能环保和环保产业金融产品,银行阶段性推出绿色金融产品,使得我国绿色金融产品朝着一个丰富多样化的方向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些许问题。从产品的类别上来,我国的绿色金融的融资方案、产品类别还有改善空间。产品多以面向清洁能源、节能减排项目为主,融资产品相对重视产品的融资渠道而忽略了产品的融资对象,环保企业主要是中小型企业,面向的融资群体并不够多样化,对所设定的融资产品没有针对性。另外融资产品的覆盖面有待提高,融资产品主要是面向各个中小型企业,而针对家庭和个人的绿色金融产品很少,这样会导致产品难以渗透全社会,使得产品的持续发展受到很大限制。多种绿色金融产品的成长速度不均衡,国内的碳金融产品近年来发展较快,同时银行也在不断的丰富这类金融产品,进而碳金融产品的快速发展使得碳市场逐步发展壮大。但国内的环保类金融产品和绿色信贷业务发展缓慢,这会直接影响到国内绿色金融的发展速度,连带降低碳金融产品发展速度。绿色金融中不同的金融产品的融资规模差异大,其中政府参与的环保项目融资规模比较大,中小型环保企业的融资规模相对较小。这种融资配置不均衡的状态制约了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使得中小型环保企业有了融资难的问题。

三、国外绿色金融发展经验对比下的思考

发达国家具有更加丰富的绿色金融产品结构,从绿色金融产品的发展来看分为保险业、零售银行、零售企业、投资银行四大类。发达国家发展绿色金融时不仅仅针对各个企业,个人和家庭也占有很大比重。发达国家绿色金融产品的发展过程中,零售银行扮演者重要的角色。零售银行为绿色金融产品提供了企业、个人和家庭的房屋建筑贷款、汽车和运输贷款、商业贷款、房屋抵押贷款、信用卡、借记卡、绿色支票、绿色销售等产品,丰富多样的融资方式可供客户选择。其中加拿大温哥华的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了空气清洁车辆贷款,降低购买混合动力车辆的贷款利率。美国新能源发展银行推出的房屋贷款,为融资群体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绿色融资通道。美国美洲国际银行为长途卡车司机购买和安装绿色环保节油设备提供绿色贷款通道。世界多家零售银行更是推出了绿色信用卡,如瑞士的自然气候信用卡、巴克莱银行的人类呼吸信用卡等,银行从的销售过程入手,鼓励客户降低自己旅游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项目的信贷和融资主要是扶持清洁能源的项目发展,用于居民的生活环境改善和能源再生。发达国家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保险领域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保险业提供了碳保险、汽车保险、家庭保险、商业保险、碳抵消和绿色建筑保险。瑞士的瑞信银行提供了回收保险,用户在维修汽车的过程中通过回收零部件最高可获得20%的汽车保险优惠,美国通用公司为购买新节能型的混合动力型汽车提供了10%的优化政策。碳保险是一种生态类的保险产品,例如美国航空国际集团与信达保险公司共同推出的碳排放信贷和可再生能源信贷等保险产品。家庭保险和商业保险主要是指碳中和保险、绿色建筑险等。德国运输协会推出了减排递减温室气体的碳中和保险,美国的德克萨斯州保险公司推出的绿色建筑保险。绿色金融产品在发达国家中的发展较早,产品的类别、形式、内容、效益、效果等方面都具有值得我国绿色金融领域借鉴和学习指出。发达国家的绿色金融产品更为重视的是产品本身的多样性和针对性。我国绿色金融产品是针对绿色环保项目的发展和大型环保企业的融资,而发达国家的绿色金融项目设计出内容多样、不同结构的融资方案,有针对于卡车司机的环保节能融资产品,针对游客的绿色出游融资项目,这些产品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更贴近民生,有助于绿色金融产品市场的激活和发展。另外发达国家的绿色金融产品具有从个人到银行再到碳市场的庞大规模。涵盖个人、家庭、企业等多领域的对象,受益群体和覆盖范围都非常广泛。再者是发达国家开展绿色金融项目的自主性极强,国家政府的主要目的是制定绿色金融的实施金华,并提供法律援助和政策支持,对相关金融机构的干预和限制少,给了项目的实施主体很大的自,这点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参考文献

[1]翁智雄,葛察忠,段显明,龙凤.国内外绿色金融产品对比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

作者:廖诗怡 单位:武汉市洪山高级中学

绿色金融范文12

关键词:绿色金融;理论研究;实务探究

绿色金融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究其原因就是我国一直以来的经济发展方式都是以资源集约型为主要发展方式,而国际社会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已经迈进了环境节约型社会金融体系,所以要完成与国际金融接轨的过程,就要从金融形式上改变既有的金融管理和业务实践。绿色金融又可以称作环境金融,主要表现就是金融行业从政策、指导思想以及扶持业务方面更倾向于绿色环保产业,从信贷、利率、理财等等方面帮扶支持绿色环保产业。

一、绿色金融主流模式

绿色金融的概念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提高环境质量的有效举措。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口的高速增长,对资源、能源的需求总量明显增加,同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压力也日益加大。在全球各国都在制定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大环境下,我国也将可持续发展列为新时期的国家核心发展战略,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新能源开发等具体措施实现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对金融体系而言,“绿色金融”正是一种科学全面、系统完善的可持续发展实施办法。

西方国家对绿色金融的研究和实践工作开展的相对较早,经过不断发展完善,取得了相当丰富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虽然不同的理论和学说对绿色金融的定义有别,但也表现出了一定的共性。概括的讲,绿色金融“以绿色生态建设为目标、借助信贷、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工具,以市场规律为原则,通过节能减排等具体措施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

国内学术界对“绿色金融”的具体含义和科学界定也未形成统一认识,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绿色金融进行研究分析,都一定程度反映了绿色金融的本质特征。比如,学者和秀星认为,绿色金融就是将绿色产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通过金融服务的优先和倾斜,促进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高建良则认为绿色金融其本质是金融营运战略的一种表现形式,金融机构通过针对性的业务和服务来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在对现阶段的发展实践进行总结分析时可以看出,我国绿色金融战略更倾向于借助资本市场工具来实现国家环境经济政策的既定目标。这一战略的具体实施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绿色信贷。金融机构以国家宏观经济和环境政策为依据,通过贷款政策的倾斜和优惠,促进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战略的实现。具体来讲,就是对从事新能源研发、污染治理技术及设备研发、绿色产品生产及生态型农业项目等企业提供专项贷款,执行低息甚至无息优惠政策;同时,对能耗较大、污染较重企业的融资需求进行严格把关,限制贷款额度和提高审核标准,必要时可以执行高于平均标准的惩罚性贷款利率。

(二)绿色保险。又称为环境污染责任险,具体以生产企业可能发生的污染问题对第三方造成损害时,企业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

(三)绿色证券。特指上市公司的经营报表和信息披露中重点突出环境信息和环保核查结果的内容,通过政策约束下的资本流动,实现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规模限制和宏观调控,以强化上市公司的环境责任和环保意识。

(四)绿色风险投资。根据调控政策实现资本投资向能耗

低、环保性高的行业和领域的引导性流动,通过对新能源、新技术的重点投资,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绿色金融实践效果

绿色金融理念及其推广实践,通过金融工具和产品服务的选择,强化企业的环保责任和绿色发展,对资源耗用和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对企业经营模式进行引导和约束,从而实现节能减排的可持续发展目标。这种引导和约束作用表现为多样性和针对性的统一:既有直接和间接、当前和未来、潜在和现实等多种影响作用,又表现为专门针对节能减排目标而执行金融政策的调整和倾斜,保障新能源开发、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等企业行为的资金需求,引导资本市场的绿色投资,全面提高我国产业体系的绿色含量,最终实现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的宏观目标。绿色金融的实践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动企业经营的绿色转变。绿色金融对企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影响,主要通过其金融服务和产品工具组合来实现。例如绿色信贷业务,对低能耗、低污染企业提供优惠性的倾斜贷款,而对高能耗、高污染风险的企业执行惩罚性的贷款限制条件,引导企业经营理念的环保型转变;同时也可以为环保指数高的企业开展上市融资活动时提供便利条件,对污染排放过量、环境破坏较大的企业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上市企业的环保水平;保险机构对企业推行绿色保险,通过严格的环境风险管控机制,促使企业排污水平的有效降低等等。

(二)引导投资资本的绿色流动。绿色金融的整体战略对企业的资本成本和经营效益拥有较大的影响力,客观上为风险投资机构的创业及风险投资提供了有效判断依据。出于对绿色金融优惠政策的享受和惩罚措施的规避,创业和投资更倾向于环保指数高的绿色产业,通过这种绿色资本的流动引导,优化我国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三)推动生产技术的绿色创新。绿色金融的实施对高能

耗、高污染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营压力,客观上提高其生产技术的创新水平,通过生产工艺和产品技术设计的改良和提高,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能耗和污染排放,从而提高企业的环保评级,减少企业面对的惩罚性金融措施。通过环保硬指标的约束效力,在刺激企业绿色创新的同时,拓展绿色环保技术的市场空间,双管齐下,全面推动环保技术和材料的创新应用工作,实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培养公众绿色投资倾向。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客观存

在,使得公众以消费者的身份无法对企业经营的环保情况产生有效约束。但当公众具备投资者的身份时,就能够在其综合考虑投资收益时充分评定环境风险,对企业的环保状况提出较高要求。企业因生产经营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必然引发相应的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问题,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表现在证券投资市场上,就投资人对公司的信任下降,公司股价下跌和收益率的同步下降,刺激企业为扭转不利局面而进行的环保型转变。

三、绿色金融存在问题

(1)绿色信贷标准不清晰、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缺乏全面完善的绿色金融管理机制、对企业的约束和激励力度不够、缺乏及时有效的信息交流、绿色信贷的具体标准和执行方案不明确。(2)绿色保险缺乏法律保障,对环境污染责任险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和强制执行手段,无法避免道德风险的客观影响和制约,限制了绿色保险的健康、有序开展。(3)资本市场尚未成熟,限制了绿色投资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我国的资本市场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客观存在结构性问题和运行机制不完善,制约了市场配置功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限制了绿色投资的作用发挥和功能实现;同时,因信息不对称问题引发的风险因素,监管机构无法对上市公司执行环保核查和环保监管,无法保证企业践行环保目标和执行环保经营标准。

四、绿色金融解决对策

(一)加强法律保障,健全绿色金融的法律体系。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为绿色金融的大力推行提供必要的保障作用。应当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和实施针对性的环保政策,确保绿色金融工作有法可依、受法保护。同时,要根据产业发展和金融环境的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法律规范,加强绿色金融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二)深化体制改革,提高绿色金融的行政管理效力。绿色金融战略实施的另一有效保障就是积极有效的行政管理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在绿色金融的战略要求下,虽然已经加大了对环境问题的监控力度及风险处罚力度,但由于体制结构的历史问题,国家环保部门与地方政府间存在明显的管理博弈,影响和制约了国家环境经济政策的贯彻与执行。这就要求提升环保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效力,对地方政府、关联部门形成有力约束,强化协调统筹力度,有力促进环保政策的落实。

(三)加强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绿色金融的及时性和有效

性。信息工作是绿色金融战略的基础工作,是对绿色金融政策及时性和有效性的基本保障。我国应加强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尽力避免信息不对称问题引发的管理失效和道德风险。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和运行,加强各部门、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结合机构组织的职责明确、合理分工等工作,共同打造信息交流平台和企业征信管理系统,完善相应的管理职能,积极有效推动绿色金融的健康发展。

(四)严格执行标准,加强绿色金融的标准管理。严格健全的体系标准是绿色金融广泛推广的核心要素,是我国现行绿色金融主流模式的基础保障。在行业标准的统一制定上,需要从以下环节进行强化:一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制定和实施中国特色的绿色信贷执行标准,打好绿色信贷的技术基础;二是国家在建立征信体系时,将环保因素同时纳入体系建设中,强化企业的环保意识;三是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突出环保指标的重要性;四是重点推行绿色保险,完善和明确保险范围、费用、程序等相关环节。

小结: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刚刚起步,从政策上政府要进行方向引导,金融行业要以绿色环保产业为主要贷款对象和帮扶目标,积极促进我国金融产业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前进,优化金融产业结构和实现资源整合重组,催生环保产业扩大规模,对整个金融行业起到改革和升级的作用。我国工农业节能减排受到绿色金融的影响,不仅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也能从根本上降低经济成本和运行风险,而绿色金融行业在产业结构升级中也能得以健康发展,实现工农产业的节能减排与绿色金融的双赢。

参考文献:

[1] 王卉.我国发展“绿色金融”中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8(08):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