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6 18:28:3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改革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将对学术质量差、经营水平低、靠收取版面费生存的期刊予以停办。“钱文交易”严重扰乱了出版行业,又极大污染了学术研究这个本应保持纯净的领域。因此,停办收费刊物有“当头一棒”的功效。改革那种“论文崇拜”的评价机制,不搞论文“一刀切”,这也是打击收费刊物的必备之举。当然,这不是新闻出版总署自家的“门前雪”,需要多个部门通力合作。
让所有孩子站在公平起跑线上
有人称,“不要输在起跑线上”这句话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忽悠”。我们应当指出“别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虚幻谬误,但要清醒地认识到,在谬误被打扮成真理的过程中,“忽悠”顶多是一种推波助澜。从现实情况看,要想让人们不被那些似是而非的口号所“忽悠”,还需要做更多的基础工作,让所有孩子站在同等公平的起跑线上。
重塑商业伦理要让诚信增值
近期,苹果公司供应商“毒倒”员工,家乐福、沃尔玛大玩“价签戏法”,莫不显示出企业对诚信建设的忽视。重塑商业伦理,要让诚信“增值”。这不能仅靠企业道德和市场导向,更要靠制度促使企业自觉选择诚信体系。比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诚信的规定。更重要的是,加强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失信行为公示制、档案制、曝光制等,使那些因信用问题而致的企业“死亡”不再是特例。
吃得放心是最基本民生
食品安全是民众最关心的安全需求之一,吃得放心关系的是民众最基本的民生。因此,在刑法修正案草案中,提出加重食品犯罪的惩罚力度,体现的是国家用法律手段进一步捍卫百姓饮食安全的用心。法律的严厉约束不是目的,获得食品安全环境、吃得放心才是目的。因此,食品卫生检测部门的在场,就是确保百姓吃得放心的一个最实际也最重要的因子,也是百姓把食品吃进肚前的最后制度关口。
天价拖车费缘于公益性丧失
屡屡出现天价拖车费的新闻,主因在于将公路拯救行为当做一种垄断的商业行为,而没有将其看做公益行为。高速公路上的拖车施救行为,具有公益性。当下,一些地方把公用事业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委托给企业经营,但如何让“授权经营”和“特许经营”的对象顾及到经营的公益性呢?有关部门不能放弃在公用事业领域的制度设计和控制,而将公用事业推向经济旋涡中。高速公路施救指定给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这种做法给社会公平带来了伤害。
(大众网 王晓亮 辑)
苏州经济的快速增长相当大地刺激了企业的购车热情,国家鼓励汽车消费政策和居民收入的迅速增长更是使得苏州私人购车增速异常迅猛。2003年苏州市私车拥有量达21万辆,同比增长38.8%,其中,私人轿车4.6万辆,新增2.1万辆,增长85.4%,增幅居全省第1位。苏州汽车交易市场的繁荣和车辆运输业的发展为苏州车险市场的扩张提供了最现实的保险标的基础。目前,苏州市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共有六家,分别是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天安保险、大众保险和华泰财险。六家公司中,人保财险凭借其强大的实力占据半壁江山,市场占有率为51.57%。紧随其后的是太平洋和平安,它们分别占据了23.47%和16.92%的市场份额。其余三家公司由于规模小,且进入苏州市场的时间较晚,所以其市场份额均很小,其中天安为5.09%,大众为2.6%,而华泰则只占0.35%。到2003年9月止,苏州全市累计承保车辆137306辆,承保金额为3784731万元,保费收入达346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远远高于2002年的增长速度。
车险市场发生了变化
2003年是中国车险场的改革之年。从苏州情况看,一年来车险市场发生了一些新的重大的变化。
车险产品差异化。在密集竞争的市场上,竞争的主体不仅要使其产品满足顾客的需求,而且要做得比竞争对手更好,更有特色。因此,改革伊始,各保险总公司便根据客户的风险特征和实际承受能力制定出不同的条款,这样一来,作为总公司分支机构的苏州各家保险公司一下子拥有了许多新的差异化的保险产品,在新形势下,苏州各公司根据新条款迅速培训员工,宣传产品,并结合苏州的实际开展业务,开拓市场。
车险费率市场化。各公司按照随车、随人、随用、随地域的原则厘定费率,例如,人保财险根据各地车险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分为A、B、C、D四类,费率也因而产生差别。平安保险依据车辆所属性质、使用性质衍生出7张独立的费率表,同时在主险、附加险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引入了12项系数,实现了风险的完全量化。太平洋保险则设计了11大类50余个浮动项目。在新的费率框架下,苏州各家公司都分别作了相应调整,总的来说,机关单位用车(约占30%)的费率有不同程度地下降,营业性车辆(约占30%)费率则有所上升,而对于私家车(约占40%)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每个客户的不同情况,其适用的各种系数因子也不尽相同,所以私家车费率呈现出有升有降的特点。总之,费率更加反映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更加市场化。
保险同业公会的自律。为了规范和稳定苏州车险市场,在苏州市保险同业公会的组织下,六家公司签订了一份行业自律公约。公约的主要内容是:各公司约定共同遵守新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对于违反约定、扰乱市场的公司将由同业公会扣除所缴保证金予以处罚。各公司约定坚持8%的返佣底线,对于某些“犯规”的商将由同业公会在全行业予以通报,甚至上报保监局取消其兼业资格。目前,苏州市保险同业公会正在积极筹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以促进各公司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车险商的变化。由于受网点和实际操作等的限制,各保险公司一般都是由机构车险业务。苏州市场上车险商的结构非常单一,除政府机关用车保险采用招标方式、企业单位用车保险由公司业务人员开展以外,其余车险业务特别是私家车保险业务主要是由汽车销售商兼业,据业内人士介绍,车商的车险比率高达80%以上,有的公司甚至达到90%。改革以后,车商的垄断地位并没有改变。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苏州已出现专业保险公司介入车险市场,虽然所占份额极小,但在促进车险渠道多样化上是一个可喜的进展。
消费需求的变化。车险需求者大致分为政府机关(包括事业单位)、企业和家庭(个人)。一般来说,车险属于正常商品,其需求曲线是向右下倾斜的,但政府机关的价格需求弹性非常小,企业和家庭的需求弹性稍大一些。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双重影响,政府部门的车险需求总量基本稳定,甚至呈下降趋势,而企业和个人的需求量急剧上升。这在苏州这一相对发达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
车险改革的效果
1.市场化改革与车险价格(费事)竞争
市场化改革改变了以往的统一定价模式,使得各公司根据随车、随人、随地、随用等市场化思维开发产品、厘定费率,使费率差异化,反映市场供求。银行利率放开后可能会提高,而车险价格放开后大多会降价。2003年年初,苏丹I各保险公司在管制放松后不约而同地围绕着降低费率这一有力武器打起了价格战,人保财险凭借其雄厚实力在竞争中抢得先机,太平洋保险则推出了一套过渡性的费率框架,中小保险公司则力争在竞争中突出自己的特点,如大众保险的私家车费率总体较低,而华泰公司在机关单位用车费率方面占有优势。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年初的价格战并没有演变为恶性价格竞争,从下半年开始,苏州车险市场逐渐趋于稳定,这一方面是由于苏州市保险同业公会的积极协调,各公司加强了相互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另一方面则在于经营者经营理念的转变,各公司逐渐趋于成熟与理性,逐渐改变了以往单纯追求市场份额及保费收入最大化的做法。事实上,市场化条件下的费率竞争并不是一味地降价,而是有升有降。在保险公司投资渠道有限且收益率不高的情况下,车险的赔付率应是价格的下限。当前车险的赔付率是较高的,如2003年,苏州人保赔付率达64.44%,太平洋为73.91%,平安为65.64%,均远高于公认的55%的安全线。在总体费率有所下调的情况下,高赔付率意味着车险的利润空间变得越来越小,因此保险公司的降价余地并不大。理性地看,降价未必会增加产量,平安保险的车险业务即处于调整阶段,2003年1-6月份平安停办了7个地区的车险业务,保费收入同比下降3.7%,与总公司的战略相适应,苏州平安也有意识地控制车险增长,到2003年9月,其保费收人为7967万元,同比增长-2.81%,之所以如此,可以用平安集团CEO马明哲的话来解释:“品质优先是为了实现利润导向,我们为此才策略性地主动放弃低利润业务。”另一方面,车险的价格需求弹性不大,降价未必能带来更大的需求量。所以,期望通过市场化改革使车险市场在一个更高的产量和更低的价格水平之间达到供需平衡的想法并不现实。
2.市场化改革与车险中介市场
实行车险市场化改革时,车险中介市场的格局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二者发展不平衡。车险中介市场仍由车商居于垄断地位,如前所述,苏州车险市场上车商的比例高达80-90%,车商掌握了绝大部分的客户资源,在中介市场上居于主导地位。由于车险产品的专业性,客户很难对市场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在购买车险时基本上是听凭车商的推荐,而车商受到利益驱动,只会把返佣最高的产品推荐给客户,这样,由于在销售渠道上受制于车商,保险公司不得不用高回扣来拉拢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给车商高额返佣的恶性竞争难以消除,8%的佣金底线能否被各公司坚守值得怀疑。
3.市场化改革与消费者(被保险人)福利
一般来说,市场竞争会促使产品创新、产量增加和价格下降,从而为消费者获得更多的消费者剩余提供了可能。但车险市场交易与一般商品市场交易的一个显著不同之处在于,购买者与保险公司成交后,实际上只是购得了后者的一个承诺,类似于购买者从期权市场购得了一项看跌期权,若合约约定的事故发生后,购买者便有权要求履约,保险公司就必须尽按约赔偿的义务。因此,车险购买者(被保险人)交易后的福利首先寄托于保险公司履约的信用和履约的能力上。当然,市场化改革使各保险公司获得了开发产品和制定价格的自,在企业的产权约束有效的情况下,竞争使各公司势必注意新产品的开发。新产品的增加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个性化产品,增大了选择空间,而且可能使消费者获得更好的服务。充分有效的竞争还会使车险价格趋近于均衡水平,使价格尽可能准确地反映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从理论上讲,车险市场化改革会使车险消费者的福利水平提高。从苏州市场的实践看,各公司都较以前更多重视服务了,但价格因素受竞争不充分的影响,还很难说趋于均衡价。
完善车险市场的几点建议
1.推进车险中介市场结构多元化,改变车商垄断格局,为全面推进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必须进行车险营销方式的改革。
实现车险中介市场结构的多元化,要大力发展专业车险机构,强化车险的竞争机制,同时大力发展车险经纪人业务。总之,通过增加车险中介市场主体,在中介人之间展开竞争,必将激发中介人加强服务意识并提升服务质量,使保险公司、商和消费者达到利益均衡。
2.进一步改革国有保险公司产权制度。
高额返佣恶性竞争也与产权制度和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有关。国有产权制度下,作为人的公司经理人员缺乏追求公司的利润最大化的激励,公司的“预算软约束”事实上存在的情况下,经理人员便会追求粗放型发展战略,求得数量扩张而忽视保单的质量,因此高额返佣便难以禁绝。因此进一步改革保险公司的产权制度十分必要。
3.依法严格监管车险市场。
车险费率市场化后,保监会的监管方式发生了转变,监管的重点也从对保险公司市场行为的监管转移到了对其偿付能力的监管。为此,要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报告制度的建设,提高透明度,建立和完善保险业资信评级制度,定期向公众传递各保险公司资信方面的信息,通过及时、充分地披露信息,使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以便于其正确选择保险公司。同时,加强对违规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的处罚力度。保监会还应加强市场准人和退出机制的建设,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等制度,为公司退出提供通道。
一、理论学术界关注的重点及分歧
对中国社会保障改革问题的研究,理论学术界关注的重点与政府关注的重点领域基本一致,并伴随着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的推进而发展。目前讨论的热点如下:
1.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在改革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背景下,如何看待社会保障制度?中国需不需要建设一个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如何建立一个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理论学术界对这些基本问题的看法客观上存在着分歧。不过,绝大多数学者对社会保障制度持肯定态度,认为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必要的制度安排,而且是利国利民的十分重要的制度安排。长期从事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的宋晓梧、冯兰瑞、郑功成、何平、胡鞍钢等多数专家、学者均主张中国应当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将中国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发展成为一个多层次的体系亦已成为学术界与政策层面绝大多数人的共识;但也有陈平等人对社会保障制度基本上持否定态度,认为“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短视国策”。
在赞成建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前提下,不同学者的具体看法亦不尽一致。刘福垣主张大一统论,即以国家财政为基础,提出应尽快统一全国社会保障体系,并将农民纳入这一体系之中,宋晓梧是城乡有别论,他将建立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体系列为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的中长期目标;冯兰瑞主张尽快通过实现省级统筹来过渡到全国统一;何平坚持长期持续发展论,认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一个艰苦的长期过程,这个过程大约需要30-50年”郑功成则是渐进统一论,他认为需要在化解养老保险历史债务、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强化国家财政与劳动者个人的责任并缩小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差距的条件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与此同时,在探讨社会保障体系问题时,必然涉及到对社会保障制度如何界定的问题。国内学术界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大社会保障论,认为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等各种保障国民生活系统的总称,这一界定最早是由民政部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确立的,以后成为官方的正式界定,并为理论学术界绝大多数人所认同;一是大社会福利论,认为社会福利制度不仅不应当纳入中国社会保障体系,而且社会福利制度应当包括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这一观点主要是窦玉沛、尚晓援等的新主张;郑功成在赞同大社会保障制度论的同时,则提出应当分理论与制度层面来展开讨论,即在理论上探讨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的差别具有必要性,但在制度层面上尊重已经约定俗成的界定并无问题。上述讨论并非纯学术探讨,而是隐含着重新界定中国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政策体系及框架之争。
2.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优先考虑的领域。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全方位改革,但受各种因素的限制,客观上不可能全方位推进,因此,优先考虑哪些制度变革是改革进程中必须抉择的问题,理论学术界已有的成果表明在这一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分歧。
由于城镇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改革事业的重心所在,与之相关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亦成为最引人关注的问题,它反映在理论学术界就是绝大多数论著均着眼于社会保险制度尤其是其中的养老保险制度,在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承办的书报资料复印杂志《社会保障制度》的备选文章中,研究社会保险改革的论文约占总数的60%以上。在众多研究者的论著中,社会保险事实上成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必须优先考虑的问题。这种倾向与国家近十多年来对社会保险改革的特别重视及社会保险改革在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特殊地位基本一致。
在大多数学者主张优先考虑社会保险改革时,也有部分学者对此并不完全赞同。景天魁、杨团等人在其有关著作及论文中提出基础整合的社会保障模式,就强调以最低生活保障、社区保障为重点而不是以社会保险为重心来构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唐钧亦特别强调社会救助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
郑功成则从全球范围出发,将社会保障发展进程划分为以社会救助为核心的社会救助型社会保障阶段、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阶段和以社会福利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型社会保障阶段,他认为中国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它既需要着重考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又必须以改造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为基础,同时还面临着如何满足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社会福利需求问题,从而主张整体协调发展。
3.政府在新型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责任。有的论者将其提高到宪法所确定的权益保障层面强调政府责任,有的论者则强调个人及家庭应当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主流的观点则是建立社会保障责任共担机制,即政府、企业、个人乃至社会均应当分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刘福垣就认为社会保障是国家责任,它应当通过税收来解决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何平则认为社会保障不能搞成一个纯粹的国家福利和政府行为,主张政府扮演最后出台的角色,一部分入主张政府财政只承担社会保障基金收不抵支时的兜底责任。郑功成认为无论社会保障制度如何改革,政府均肩负着主导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
4.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若干具体问题。中国新型的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对此,多数学者认为有创新意义,较单纯的现收现付式或单纯的个人账户式制度更能够适应发展需要。但也有人认为个人账户并不适合,如刘福垣基于社会保障是公共物品的原理而反对建立个人账户,莫泰基基于经济、社会乃至个人的客观风险也反对采取个人账户制;在国际上,国际劳工组织也是反对个人账户模式的,而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经济组织却推崇个人账户制,这些组织的专家还向中国政府提供专门的政策研究报告。在承认统账结合模式的专家中,有的人肯定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紧密结合在一体,有的主张实行板块状结构(即分开管理),有的主张将这一统账结合模式改成两个独立的支柱。在统账结合的比例上,亦存在着统账均等、大统筹小账户、小统筹大账户之争;在个人账户的缴费责任方面,有人主张雇主分担,有人主张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还有人从长远目标出发,提出将其改造成普惠式的国民养老金和差别性的职业养老金结构。
在筹资手段方面,单一渠道的资金来源已经被摒弃,主张多元化筹资方略已经成为绝大多数学者的共识。但在社会保险筹资方式上,却存在着费税之争。除刘福垣是将社会保障看成是国家或政府的完全责任而自然完全需要依靠税收外,包括吴树青等许多学者均主张尽快开征社会保险税以替代现在的社会保险征费制,唐钧、杨良初等人甚至对如何开征社会保险税进行了政策设计;郑功成则通过对中国现行社会保险统账结合模式的考察,明确主张社会保险费改税缓行,并将这一主张提交给决策层;后来邓子基、厉以宁等从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角度亦认为中国目前不具备开征社会保险税的条件。
在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鉴于农民工作为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与传统户籍制度冲突中出现的—个特殊群体规模庞大,在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上,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应当给农民工以社会保障,北京等地甚至制定了专门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也有一批专家认为农民工因为有土地保障,加之政府承受能力不强而主张不必考虑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上述两种观点均较流行;第三种思路则是主张分类分层保障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在肯定农民工需要社会保障的条件下,认为应当优先考虑农民工的工伤保障、特困援助等,养老保险则在其后且应分类展开。
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多数专家主张农村居民应当享有社会保障,但也有人认为农民有土地保障和传统的家庭保障,现阶段可以不考虑。在主张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方面,不同的学者亦存在着观点分歧,宋晓梧持城乡有别论,王延中主张分区域推进,郑功成仍然持分类分层推进的观点,认为应当承认农村人口不断分化的现实并采取有区别的社会保障政策。
二、对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研究的综合评论
1.价值评判。基于社会保障是以经济手段解决社会问题进而达到特定政治目标的制度安排,制度变革的实质是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研究并解决这一问题显然不是单一学科能够完成的。因此,近十多年来尤其是近几年来,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管理学、精算学等学科的专家均有一些人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问题,专门的社会保障学者也需要运用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知识与方法,多学科合作与跨学科研究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保障改革这一领域的重要取向,它从一个侧面表明了当前社会科学学科尤其是处于应用层次的学科发展的新趋势。
从中外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史来看,社会保障要受经济、政治、社会乃至历史文化等多种国情因素的深刻影响,研究中国的社会保障问题必须与中国的具体国情紧密结合。在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早已成熟但又面临着一些问题的条件下,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一个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国家和一个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全面变革的国家,有着非常独特的研究价值,这种价值揭示出立足中国国情来研究并解决中国的社会保障改革问题,将为各国改革、完善自己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新的启示和经验,从而可以对国际社会保障理论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正是中外学者普遍关注中国社会保障改革问题的根本原因所在。
推动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这一制度健康发展是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研究的基本目标。在近几年的社会保障改革历程中,可以发现学术界的研究及其成果对这一改革实践的影响。如1998年以来,国家的重大社会保障改革方案或政策出台,大多数均有相关的研究成果作为决策依据,决策层对国内外学术界意见的重视,揭示了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研究日益理性化和极高的应用价值。
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研究的贡献,还表现在对社会保障学科发展的推动方面。尽管社会保障作为一门学科还缺乏必要的、稳定的内核,但确实已经成为一个专门的学术领域。
对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的研究,因其具体内容(包括国民的养老、疾病医疗、失业、工伤、贫困及各项福利措施等等)均涉及到国民的现实生活,必然促使着学者与学术走出象牙塔,进而推动着理论学术研究更加贴近现实和更富人性与人文关怀精神。
2.值得注意的一些倾向。第一,创新不够,学风堪忧。尽管研究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的书籍与文章日益丰富甚至有一片繁荣的景象,但真正具有创新价值的论著并不多见,部分人过于急功近利,在创新不够的同时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学风问题。
第二,不做深入调查,照搬国外学说。从已有的文献来看,可以发现相当多的研究缺乏深入的社会调查,一部分研究成果脱离中国的现实国情,或者过分迷信某些国际组织与国外学说,甚至将社会保障政策视同为经济政策,以至于给社会保障改革的深化带来负面影响。
第三,对深层次理论问题关注不够。相当多的研究成果缺乏对中国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宏观背景及现阶段各相关因素的了解与分析,对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制理念的发展和特有的人文关怀精神视而不见,对经济领域中的效率优先与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优先认识不清,只是针对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中的局部问题开出“头痛医头”的药方,这一倾向直接损害了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研究的理论价值与应用价值。
第四,研究中的失衡性。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研究主要集中在体系构建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对同样重要的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如对规模庞大的贫困人口的救助)与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的研究却较少;对经济保障研究多,对服务保障与情感保障研究少;对城市保障问题研究多,而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少;对国有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研究多,对非国有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少,对改革中出现的农民工或流动人口群体的社会保障更少;对正规就业者的社会保障研究多,对非正规就业者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少;对政府责任的控制研究多,对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研究少;对中央政府的责任问题多,对地方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以及中央与地方责任划分研究少;等等。
3.可以预见的走势。首先,多学科交叉研究中国社会保障研究将趋向深化。多学科交叉融合将既是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研究的内在需要,也将推动着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研究逐渐走向成熟。当然,在肯定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同时,各学科关注的重点肯定存在着差异,这种格局表明社会保障政策选择过程中对改革研究成果的取舍是否合理,将取决于决策者的政治智慧与魄力。
其次,价值取向与建制理念的研究将更加引起重视,社会保障改革研究将更富人道主义与人性化。以往的研究多从经济效率角度出发,忽略了社会保障制度固有的伦理基础与人文关怀精神。近年来的趋势表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效率至上观念和慈悲意识遭到抨击,社会保障公平理念正在回归,这将使研究成果更加接近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追求,同时更加富有现实价值。
一、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
首先,要认真学习创新教育理论。在高中思想政治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把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作为教学的重点。当今社会需要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只有创新,国家才能发展和进步。因此,教师要认真钻研创新教育理论,不断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用新的教育教学思想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并尝试将这些新的理念运用到课堂教学当中,以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其次,要不断提高教师的综合能力。作为高中政治教师,首先自己要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同时还要有高深的专业水平。随着教育的发展,课堂教学已逐渐从传统的教学模式转向了研究性的课堂模式,而要开展研究性学习,首先教师应做一个研究型教师。政治教师要具有渊博的文化知识、高深的专业素质以及心理学、教育学等多层次的知识结构,还要具有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的能力和素质。这样在高中政治教学中,才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思维能力,进而培养他们的钻研精神和科学精神,促进他们全面健康的发展。最后,创新教育方法。在倡导素质教育的今天,教师不再是课堂的垄断者和主宰者,而是学生的合作者和指导者。素质教育对高中政治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不仅要教给学生知识,还要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和技能,注重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开展研究性的课堂教学活动,教师要注重教学的方法,根据学生的特点设计教学活动,以使学生获得更多的情感体验,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二、改革课堂教学模式
思想政治课程对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教师的教学方法单一、枯燥,难免会使学生失去兴趣。如果课堂教学模式长期得不到转变,那么高中思想政治课堂的教学效率就无法得到提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就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使学生学会学习、乐于学习。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要把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课堂教学的吸引力,放在重要的位置。首先,创新教学方式。对于高中学生而言,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在形成,对什么问题都感到好奇,探究的欲望比较强烈,喜欢刨根问底。因此,教师要抓住学生的这种心理,在教学中巧妙地设置问题,激发学生的探究欲望和探究热情,让学生在积极的思考中找到问题的答案。同时,高中生的认知正处于从感性思维向理想思维过渡的阶段,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要注重联系生活实际,创设教学情境,帮助学生理解比较抽象的政治理论,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其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教师可以通过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包括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等。这些活动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自主进行的综合性活动,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学生的亲自实践。在活动的过程中,学生能够认识自我、塑造自我,使自己融入社会和集体。最后,把现代教育技术引入课堂。随着科技的发展,多媒体作为一种有效的教学辅助工具被广泛运用到了政治课堂教学中,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模式,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其生动直观的教学特点使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更加容易和深刻。高中政治课作为高中阶段的一门基础学科,它不仅能够传授给学生知识,同时也是提高学生思想水平的主要渠道。在以往的传统教学中,教师只注重知识的灌输,却忽视了高中政治课程的德育功能,以致于影响了对学生德育的培养。而利用多媒体就可以把德育有效地渗透到整个教学中。多媒体教学手段的运用,优化了政治课堂教学,使素质教育真正得到了落实。
三、开展研究性学习
开展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研究课题,通过搜集资料、整理资料,主动探究、分析、判断、体验等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和思维能力。这种学习方式不需要教师直接告诉学生探究的结果是什么,而是引导学生自主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自己获得研究的结果。在高中政治课研究性学习中,教师主要指导学生撰写小论文、写调查报告,鼓励学生走出校门,融入社会,引导学生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去关心人类、关注社会、保护环境。开展研究性课程,首先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来确定研究的课题,然后鼓励学生自主去搜集资料、参与活动,使学生构建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从而获得理想的研究成果。比如在学习合理消费这一小节时,教师根据生活实际设计了几个子课题:“三代人的消费观”“高中生的消费观”“寄宿制学生消费剖析”等,然后选择了几个和学生生活比较贴近的两个专题,一个是“中学生消费之我见”,一个是“贵族学校与教育均衡”。通过丰富多彩的研究方式,学生获得了研究成果。在研究性活动中,学生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主体作用,使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都得到了显著提高。要想促进高中生的全面发展,高中政治教师要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改革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方法,在教学中以创新精神贯彻创新教育理念,从而使思想政治课的作用在素质教育中得到充分的发挥。
作者:童图新单位:江西省玉山县第一中学
关键词:分权式改革;收益;成本;机制设计
Abstract:ThispaperprovidesacoherentframeworktofullyaccountforChina‘sdevelopmentmodel,boththesuccessesandthefailuresoftheChina’sdecentralizationapproachtoreform.Thecombinationofpoliticalcentralizationandeconomicdecentralizationprovideslocalgovernmentswithenoughincentivestodeveloplocaleconomies,inparticulartheincentivestopromotemarketsprivatizationlocally.Inthemeantime,therelativeevaluation-basedincentiveschemesleadtointer-regionalmarketsegmentation,increasinginter-regionaldevelopmentgapsandunequalprovisionofcertainpublicgoods.Thesuccessofearly-stagereformcanbeattributedtothebenefitsofthedecentralizationapproach.Thenextstagereformshouldminimizethecostsassociatedwiththeapproach.China‘sgradualistreformcanbetakenasaproblemofmechanismdesignunderthecontrolofcentralgovernment.So,afteridentifyingthecostsandbenefitsofthedecentralizationapproach,itisessentialtohaveareasonabledesignofthenext-stagereformpackage.
KeyWords:DecentralizationApproach,Benefits,Costs,MechanismDesign
一、引言
2006年7月1日,在经历了无数艰难险阻之后,寄托着几代中国人的梦想的青藏铁路正式通车,从此,山不再高,天不再远。中国经济就像快速驶向高原的列车,它能否持续高速增长直接关系到13亿人口的福祉,同时,它的动向也对全球经济的未来有着重大的影响。而中国的发展道路也是一条充满挑战的“天路”,经过了近三十年的高速增长之后,中国经济走到了一个关键的阶段,在这个阶段,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面临着一系列的难题:如城乡和地区间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地区之间的市场分割,公共事业的公平缺失,等等。如果这一系列难题能够被一一克服,经济持续增长与社会和谐发展能够同时实现,那么,中国就不仅创造了人类历史的奇迹,而且还将形成具有一般意义的“大国发展道路”。
对于中国可能形成的“大国发展道路”,经济学家的任务是建立一个一以贯之的理论逻辑来理解中国获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为此,本文将提出:中国前期改革的卓然成效和近期改革中出现的很多问题都与分权式改革有关系。借助于对中国分权式改革的得失分析,我们试图建立一个完整的分权理论。在已有的研究中,关于分权式改革的好处,国际经济学界基本上已经达成了共识,最为经典的是建立在新软预算约束理论(MaskinandDewatripont,1995)基础上的财政联邦主义理论和建立在M型组织和U型组织理论之上的解释(QianandRoland,1998;Qian,RolandandXu,1988,Qian,RolandandXu,1999;QianandWeingast,1997)。这些文献的一个基本观点是,经济结构(如分权程度和整个经济体的组织结构)造成了中国和俄罗斯经济改革绩效的巨大差异。这些理论固然可以较好地解释分权是如何促进地方政府的竞争,从而促进经济增长的,但是,它们却不是一个完全的分权理论。一个完全的分权理论应该不仅能够分析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获得的正面激励(分权的收益),也应该能够分析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有损社会目标的负面激励(分权的成本)。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些负面激励导致的影响正在日益凸现,并且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1)城乡和地区间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2)地区之间的市场分割;(3)公共事业的公平缺失。虽然已经有一些国内外的实证文献研究了分权化改革带来的某些扭曲,但是还没有一个理论系统地论述过分权化改革的成本。
在这篇论文中,我们将系统地回答以下问题:中国分权式改革的实质和作用机制究竟是什么?中国的分权式改革带来了哪些代价和扭曲?为什么分权式的改革会导致这些代价和扭曲?如何在下一步的改革中科学地进行机制设计,避免或者尽量减轻这些代价和扭曲?这些理论分析的主旨将直接指向中国的“大国发展道路”。中国之所以采取分权式的改革方式,直接与中国是一个在疆域和人口双重意义上的“大国”有关,而中国分权式改革的代价又直接与中国是一个地区间差异巨大的“大国”有关。因此,全面地总结分权式改革的收益与代价是极为重要的,这将有利于思考中国是否可能成功地走出一条可借鉴的“大国发展道路”。
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分析中国分权式改革的收益,从这个维度可以很好地解释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高速经济增长;第三部分提出一个框架来分析分权式改革的代价,从这个视角可以很好地分析中国目前出现的各种问题;第四部分则在第三部分的基础上,提供一些分权式改革的代价的例证;第五部分从机制设计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建议,讨论在下一阶段改革中如何充分发挥分权式改革的收益,并尽可能地降低分权式改革的代价。由于有关分权式改革的收益的理论和实证已有大量的文献,本文将在分权的代价上着墨更多。
二、经济分权与经济发展的激励结构
中国是一个在疆域和人口双重意义上的“大国”,这意味着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监督面临着极高的成本,因此,经济分权是大国治理必须采取的模式。迄今为止,中国经济转型的成功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中国在经济领域的分权式改革。从这种分权式改革中得到的更一般的经验是:对经济转型而言,最重要的可能不是“做对价格”(gettingpricesright),因为在市场不完备的时候,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正确的价格;更重要的可能是“做对激励”(gettingincentivesright),因为激励机制是经济发展中更为深刻的主题,价格机制不过是激励机制的一种方式而已。
对于分权式改革的收益,国际经济学界形成了很多共识。已有的文献认为,经济结构(如分权程度和整个经济体的组织结构)的差异造成了中国和俄罗斯经济改革绩效的巨大差异。分权式的改革不仅硬化了中央政府对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而且还促进了地区之间的竞争(QianandRoland,1998)。中国的M型经济结构(资源按照“块块”来配置)使得经济可以在局部进行制度实验,地区之间的标尺竞争为中央政府提供了反映地方政府绩效的有效信息,并且使得经济体更容易抵抗宏观冲击;相反,俄罗斯的U型经济结构(资源按照“条条”来配置),则不具备这样的经济结构收益。
与俄罗斯等转型经济相比,中国的分权是在大的政治架构不变、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地调整它们的财政关系的过程中实现的。从1970年代的放权让利到1980年代的财政包干体制,再到1990年代的分税制改革,如何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不仅始终是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的要点,也是整个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传统的财政分权理论认为,地方政府具有信息优势,居民根据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品质量来选择居住地可以形成用脚投票机制,促使地方政府来提供优质的公共品(Tiebout,1956)。由中央向地方转移财政收入和支出权力将更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加快地方经济发展,进而推动全国经济增长(Buchanan,1965;Oates,1972)。具体到中国,以钱颖一等人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从软预算约束的视角出发,认为分权化制度安排可以向地方政府提供市场化激励,保持和促进市场化进程,即所谓的维持市场化的联邦主义(market-preservingfederalism)(Weingast,1995;McKinnon,1997;QianandWeingast,1997)。
在实证研究中,Jin,Qian和Weingast(2005)基于1982—1992年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进一步验证了分税制改革之前中国省级政府的财政激励促进了市场发展。对于1992年之前中国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关系,Lin和Liu(2000)与Zhang和Zou(1998)的检验得到了相反的结论,而张晏和龚六堂(2005)对1986-2002年扩展样本的研究发现分税制改革之后我国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显著为正,同时财政分权效应还存在跨时差异和地区差异。
经济分权还不足以构成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全部激励。1990年代末以来,文献更多地开始关注发展中国家分权的特殊经历,尤其是中国特殊的政治激励。从经济学的视角,我们更关心中国政治体制的两个特征,一是以GDP为主的政绩考核机制(LiandZhou,2005),二是(基于民意调查基础上的)官员任免制度。Blanchard和Shleifer(2001)从中国和俄罗斯的比较出发,强调了中国的经济分权与政治集权之间的纽带。俄罗斯的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力较弱,地方政府不存在主动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而中国的经济分权伴随着政治集权,晋升激励使得地方政府官员有非常强的(政治)动力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周黎安,2004)。Tsui和Wang(2004)认为中国自治性不强的财政分权和垂直控制的行政管理体制提供了区域经济增长的动力。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对地方政府最重要的影响渠道是政府之间的标尺竞争。文献通常所说的标尺竞争对应于对下负责的政治体制,也就是说,对于地方政府行为的信息,普通民众和中央政府都处于信息弱势,但选民会参考其他地方政府的行为评价自己所在地区的政府行为,地方官员知道其选民会以其他地方为标尺,从而会效仿其他地方的相关政策来发展本地经济(BesleyandCase,1995;Baicker,2005)。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标尺竞争,同级政府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学习能够提高政府部门的运作效率,节约行政管理成本,防止滥用权力(Martinez-VazquezandMcNab,2003)。而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不同,地方政府主要不是对下负责,而是对上负责,在政治集权和政绩考核机制下,地方政府每年不仅要保证GDP的高增长(否则在政绩考核中被一票否决),还要根据GDP等指标排名,地方政府官员为了政绩有竞争GDP增长率的激励,从而形成了一种基于上级政府评价的“自上而下的标尺竞争”(张晏,2005)。这种为增长而竞争的激励成为中国政府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它是有助于转型初期的经济增长和资源配置的。
三、经济分权的代价:一个理论分析
钱颖一等人的财政联邦主义理论可以较好地解释中国分权式改革迄今为止取得的成就,但是这个理论更多地强调了中国分权式改革的好处,却没有分析分权式改革的代价[①].一个完整的分权理论应该既能够分析分权式改革的收益,也能够分析分权式改革的代价。否则,我们就无法回答如下问题:中国分权式改革的渐进转型的潜力还有多大?我们应该如何在发挥分权式改革的好处的同时避免它所产生的负面效果?这一节将从组织理论的角度提出一个分析分权式改革的代价的框架。
与俄罗斯相比,中国经济转型的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从中央政府的角度来看,中国的分权式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将整个经济当作一个大的政治组织来看,中央政府在这个大的组织内部通过“分权”模拟出一个类似企业组织的激励机制。给定地方各级政府尚控制着大量经济、政治和社会资源的事实,在现有的政治架构下对地方官员提供适当的激励,让他们直接分享发展地方经济的收益,将有利于他们追求经济的增长。问题的关键在于,政治和行政体制内部的激励机制是否可以通过模拟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而被有效地复制出来?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找到政府部门的激励与私有部门的激励之间的实质性区别,说明政府部门在利用财政分权模拟企业的激励的时候会遇到哪些难题。
从契约理论的角度来看,政治组织中的激励与经济组织中的激励相比有很大的不同。第一,政治组织委托人的偏好往往是异质的,而企业组织中股东的偏好基本上是一致的,即收益最大化。在政治组织中,每个利益集团都有它自己的偏好和利益,因而,无论对于任务本身,还是对于委托人,都很难界定一个指标对绩效进行衡量。第二,与委托人偏好的异质性有关的是,政治组织一般是多任务的(multi-tasking),这也与主要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不同。除了效率和经济增长之外,政治组织还需要追求社会公正、收入平等、环境保护、公共服务质量等等目标。所以,从理论上来说,由于政治组织的这种多任务性,在政治组织中很难通过基于单一维度(任务)的类似企业中计件工资式的强激励来追求各种目标,而且基于增长目标的考核很容易损害其他的社会目标。所以,我们观察到政治组织中工作人员的工资一般都是弱激励的固定工资制。第三,委托人的异质性再加上外部条件的差异,又引起了第三个政治组织和企业组织的差异。与企业绩效易于找到同类企业作参照不同,政治组织的绩效难以找到一个可以参照的标准。中国政府不可能与美国政府进行比较,因为两国在很多方面都很不相同。中国的地方政府之间虽然可以进行一些比较,但地方之间的巨大差异也使得地方政府间的相互参照非常有限。换言之,政治组织是一个垄断组织,因而很难找出一个具有充分信息量的指标对其进行比较。
以上三个特征无非是说,很难有一个外部的充分统计量指标可以对官员进行客观的评估。这就决定了政治组织与经济组织的第四个区别,即在激励机制的设计方面,它更多地会采用相对绩效评估,而非绝对绩效评估。在现实世界中,政治组织中常用的一种基于相对绩效评估的激励手段就是职务晋升。中国的分权式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机制是,上级政府通过考察下一级政府辖区的经济发展(尤其是GDP)的相对绩效来晋升地方官员,而且这个机制在实证研究中已经被证明的确是在被中国政府使用着(LiandZhou,2005)。在缺乏充分统计量的政绩考核体系下,相对的GDP增长可能是一种次优的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具有信息量的指标。但是,这种财政分权加相对绩效评估的体制正在日益显现它的弊端。第一个弊端是,相对绩效的评估会造成人之间相互拆台的恶性竞争。确实,我们也观察到各地政府为了在GDP竞赛中名列前茅而采用了各种各样的以邻为壑的手段。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形形的地方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造成的地区分割和“诸侯经济”会阻碍中国国内市场整合的过程[②].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深远影响是,这种市场分割会限制产品、服务(甚至还有思想)的市场范围,市场范围的限制又会进一步制约分工和专业化水平,从而不利于长远的技术进步和制度变迁,这最终会损害到中国长期的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
过于依赖GDP作为相对绩效的考评指标,就给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提供了另一个理由。因为城市的第二、三产业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于是,地方政府对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就大大忽视了,一个直接的表现就是地方政府用于支持农业生产的财政支出比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急剧地下降(陆铭、陈钊,2004;LuandChen,2006)。同样是为了追求经济增长的目标,在各地的经济增长都依赖于招商引资的情况下,一旦发生资本拥有者和普通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地方政府就会优先考虑资本拥有者的利益,而普通劳动者的利益则很容易被忽略。
相对绩效评估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人面临的冲击或者风险是共同的,这样仅仅通过人之间业绩的相对排名就可以比较准确地反映出他们的绩效。但是在中国这样的大国,各个地区之间在自然、地理、历史、社会等很多方面可以说千差万别,由于这种异质性的存在,相对绩效是一个噪音很多的指标,基于相对绩效评估的激励方案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这可以看作是相对绩效激励的第二个弊端。
第三个弊端实际上是第二个弊端的一种形式,鉴于问题的重要性,我们将其拿出来独立论述。由于各地区之间先天的(自然、地理、历史、社会等)差异性,或者由于改革后享受的政策的差异性,会出现由收益递增效应导致的经济增长差异,即使没有其他外力,穷的地区也可能相对地越来越穷,而富的地方则相对地越来越富(陆铭、陈钊、严冀,2004),这样就加大了相对绩效评估标准中的噪音,中央政府很难区分地方的经济增长绩效是由收益递增机制造成的,还是地方政府努力的结果。
相对绩效评估的第四个弊端来自于如下事实:在基于相对绩效评估的锦标赛下,赢家的数量是有限的,而大部分则是输家。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比较富裕的地区更多地享受着先天的优势和收益递增机制的好处,这就使得经济较落后地区的地方官员不能在相对绩效评估的机制下获得激励,通俗地来说就是,努力了也未必有用,[③]所以相对绩效评估对落后地区的官员基本上是没有作用的。但是官员也是理性人,在晋升的可能性比较小的前提下,他们会寻求替代的办法进行补偿,如,或者“破罐子破摔”。这样一来,从整个经济的角度来看,就会加剧落后的地区越来越落后、发达的地区越来越发达的两极分化现象。
对地方政府官员进行激励还有一些其他与相对绩效评估无关的难题。一方面,与企业的经理相比,地方政府官员的绩效更加取决于一个团队的努力,而不是自己的努力,一个政府目标(如扩大就业)的实现取决于多个政府部门作为一个“团队”的共同努力,因此,在地方政府的“团队生产”中,不同的地方官员之间就可能存在严重的搭便车现象。另一方面,在企业经理的激励计划中,可以比较容易地找到激励经理追求企业长期目标的手段,比如说给予经理股份或者股票期权,但是,对于地方政府的官员却很难进行类似的长期激励,从而使得地方政府的长期目标被忽视,而这又集中体现为地方政府对于环境、收入差距、教育和医疗服务质量这些问题的忽视。
四、经济分权的代价:一些具体的分析和例证
上一节中,我们提供了一个简明的框架来分析中国分权式改革的代价,下面将结合现有的实证文献,为经济分权的代价提供一些例证。
1.经济分权与城乡、地区间收入差距持续扩大
中国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所付出的一个代价就是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特别是,构成收入差距的主要部分的城乡和地区间收入差距正在扩大(陆铭、陈钊,2004;LuandChen,2006;万广华、陆铭、陈钊,2005),如果追根溯源的话,城乡和地区间的收入差距都在一定程度上与经济分权体制有关。城乡收入差距与经济(财政)分权的联系是非常易于理解的。由于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是城市部门,因此,地方政府存在着优先发展城市、更多考虑城市利益和实施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的激励。不少文献都指出,中国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经济快速增长而出现的城乡间收入差距加剧现象,与中国政府实施的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有关(Yang,1999;Chen,2002;陆铭、陈钊,2004;LuandChen,2006)。李实(2003)指出的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几点因素都可以作为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的具体表现:政府对农副产品价格的控制;农村居民承受的不合理的税费负担;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和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封闭;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歧视性。除了以上四点,Yang(1999)、Tian(2001)以及Yang和Zhou(1999)还强调了金融体制中系统性的城市倾向,包括通货膨胀补贴和对城市部门的投资贷款;政府在政治晋升和分权体制双重约束下也存在减少支援农业公共支出比重的倾向。我们的一系列研究(陆铭、陈钊、2004;LuandChen,2006;陆铭、陈钊、万广华,2005)用中国省级面板数据正式地考察了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发现中国改革以来的一系列经济政策(如经济开放)都使得城市部门获益更多,具有扩大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其中,政府财政支出中用于支持农业生产的支出的比重-——这个指标的下降可以代表地方政府政策的城市倾向-——增加可以显著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但从趋势上来看,这一比重却在急剧地下降。Knight和Song(1993)认为城市倾向政策下存在对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的限制,这导致了中国的贫困问题主要体现为农村贫困。在城市倾向的政策下,城市居民在住房、医疗、养老及教育等方面拥有更好的福利,加剧了实际的城乡收入差距,即使取消了户籍制度对劳动力流动的限制,这些倾向性政策也会使流动到城市后的农村居民面临更高的生活成本,所以劳动力的流动依然难以缓解城乡收入差距(Yang,1999;Yao,2000)。此外,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还有一系列对城乡收入差距的间接影响。[④]
地区间收入差距的扩大也与财政分权体制有一定的联系。在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之间进行着发展经济的竞争。中国的各地区之间在历史、地理和政策等方面的条件差异非常大,在地区间竞争中,东部地区因为有着各方面比较优越的条件而获得了相对更好的经济发展绩效,而且这种优势具有自增强的效应,相对发达的地区一旦领先就很难被落后地区追赶。张晏和龚六堂(2005)对中国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发现,东部地区和发达地区更能获得财政分权的积极效应,而中西部地区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不显著或为负,这种财政分权效应的地区差异也加剧了地区差距。从县级财政数据来看,Zhang(2006)认为地区初始经济结构特征影响经济增长,经济发达的地区有较低的工业税和较高的土地收益,从而形成良性循环的高增长,而不发达地区对非农部门征收较高的税收,阻碍了经济增长。由于中国总体上来说是一个资本相对不足,所以各个地区之间展开了吸引外资的竞争。在这场地区间吸引外资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竞争中,东部地区特别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湾三大地带获得了更多的外资和国际贸易份额,在经济发展方面获得了更好的绩效(Démurgeretal.,2002;ZhangandZhang,2003;KanburandZhang,2005;万广华、陆铭、陈钊,2005)。实证研究表明,各地区经济开放进程的差异所导致的地区间收入差距还与工业集聚有关,东部沿海地区由于拥有历史、地理和政策等各方面优势,获得了更快的工业发展速度,在全国总的工业产出中所占有的份额也越来越高(金煜、陈钊、陆铭,2006)。
地区间收入差距的扩大还与不同地区所获得的中央财政转移有关。转移支付通常有两种目标,一是出于公平考虑的均等化目标,二是基于发展考虑的激励目标。按照均等化原则,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本应对经济落后地区给予更多的补贴,而实际的情况是,地区转移支付不仅没有达到地区收入均等化的目标,反而加大了地区间的收入差距(Raiser,1998;马拴友和于红霞,2003)。[⑤]最近的研究表明,分税制改革以来的税制安排和转移支付体系加大了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Tsui(2005)利用1994-2000年的数据分析了县级财政不平等的变化趋势,发现非农业税收的差异是财政不平等的主要原因,其中所得税的影响因素大约为21%,而税收返还和分税制改革后实施的过渡期转移支付不仅没有缩小财政差距,反而占财政不平等的20%。Yao(2005)发现2002年县级转移支付数据对城乡差距存在显著的反均等化效应和挤出效应。
2.地区间的市场分割、重复建设与效率损失
在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拥有发展地方经济的激励。地方经济的发展既直接关系到当地的财政收入和就业,又影响到对于地方官员的绩效评价,还进一步影响当地获得更多经济资源的能力。既然完全自由的市场机制在实际上并没有带来地区间的平衡发展,那么,地方保护主义和分割市场就成了地方政府的理性选择。从地方政府的行为逻辑来看,导致地方保护主义和分割市场的原因至少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地区间资源误配置已经成为事实,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违反地方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企业是缺乏竞争力和自生能力的(林毅夫,2002),而这些产业和企业在改革开放以后仍然拥有大量的就业岗位,创造着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因此,通过分割市场来保护本地企业就成了地方政府的理性选择(林毅夫、刘培林,2004)。第二,很多产业(特别是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成长性产业)都存在着由“干中学”机制所导致的收益递增性,因此,在这样的产业,一些没有比较优势的地区如果能够较早地发展这些产业,在理论上就可能获得两种效果:一方面,如果当地的学习速度足够快,就可能实现在这些产业上的追赶,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可能逆转地区间的比较优势;另一方面,即使追赶不能实现,当地也能够提升本地的经济独立能力,从而提高未来分享地区间分工收益时的谈判地位,获得更多地区间分工的利益。在这样的机制下,各地都会争先恐后地发展一些所谓的战略性产业,从而造成一轮一轮的重复建设(陆铭、陈钊、严冀,2004)。当重复建设的格局形成之后,各地的相关企业是否能够在市场上生存下去最终还是要接受市场本身的检验,当某些企业竞争能力不足时,地方政府则又有了通过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政策来获得短期利益的动机。
尽管当地区间差距扩大的时候,地方政府有通过分割市场的方式保护本地利益的动机,但改革开放以后,促使地区间市场走向整合的力量也是存在的。因此,中国国内市场的整合程度及变化趋势就成了一个需要通过实证研究来进行判断的问题。早期的研究发现,中国国内的市场并没有在改革过程中走向整合,相反,却存在着严重的市场分割的迹象(Young,2000;Poncet,2002,2003)。这些研究引起了很多的争议。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发现,从总体上来说,中国国内市场是在走向整合的(Naughton,1999;Xu,2002;白重恩等,2004;桂琦寒等,2006)。尽管如此,但几乎没有人否认,中国的财政分权体制为地方政府采取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政策提供了激励,并造成分工的低效率和社会产出损失(陆铭、陈钊、严冀,2004)。同时,国内市场的分割也使得中国经济增长难以发挥中国经济本应具有的规模经济优势。近来的一项研究还认为,由于国内市场分割严重,使得国内企业纷纷转向国际市场,借助于出口来扩大市场规模(朱希伟、金祥荣,2005),这就是中国国内经济的规模经济优势未得到应有的发挥的一个体现。
3.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中的群分效应与动态效率损失
对于一个大国而言,实施财政分权体制之所以重要,一个非常突出的原因就是利用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提高地方公共品提供的效率。由于中央政府难以掌握地方政府提供公共品的效率的有关信息,也不了解当地居民的偏好等信息,有效的地方公共品提供方式就是让地方政府去提供当地的公共品。在这样的分权机制下,看上去地方政府是公共品的垄断者,难以保证公共品提供的效率,但是,在居民可以自由地搬迁的机制下,实际上居民就可以通过“用脚投票”的机制来形成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从而保证地方公共品的提供效率(Tiebout,1956)。
以教育为例,如果地方政府不把当地的学校办好,大家都会搬离这个地方,于是当地的房地产价格就会下降,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经济增长也相应地受影响。因为居民对于居住地的自由选择,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存在,地方政府的教育投入和质量通过房地产市场被“资本化”了。在美国,一个地区的居民通过投票的方式决定财产税的税率,作为公共教育财政支出的基础,而学生家长则通过居住地的调整选择最适合自己需求的教育服务。由于教育财政的税基是基于地方房产价值的财产税,因此,教育的投入和质量就通过影响房产价值而与当地的经济增长和政府的收系起来了,以财产税为基础的教育财政也就成了一种激励地方政府努力办教育的最优合同的执行机制(Hoxby,1995)。而在中国,虽然政府没有将财产税作为教育财政的收入,但居民通过变换居住地来选择教育并影响房价的机制同样存在,至少在同一个城市的不同区之间,甚至在不同省区之间变换居住地都是比较自由的,对于高收入者来说更是如此。而房地产价格仍然影响着土地批租收入和房产交易税,也影响着当地居民的收入和受教育水平,这些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地方政府的收入。来自美国的经验研究发现,教育财政集权的确对提高教育的生产效率不利(Hoxby,1995;Peltzman,1993,1996)。
但是,在中国由地方财政提供教育和医疗这样的公共服务的体制下,却导致了社会公众对于这些行业的极大的不满,这又是为什么呢?下面我们来进一步分析在简单的公共服务财政分权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公平和效率损失。
首先,地方政府的目标相对于社会目标来说更加短期化,特别是在地方政府的官员根据经济增长绩效来获得晋升的体制下,地方政府更加会注重能够很快在经济增长上获得效果的工作,而对其他长期目标则相对忽视,而且也很难找到相应的机制来激励地方政府追求长期目标。教育和医疗的发展就是对于经济增长短期效果不显著,但长期来看非常重要的目标,因此,地方政府对教育和医疗采取了“甩包袱”的做法,进行了大规模的市场化改革。尽管公共品提供的财政分权体制本身并没有错,但由于没有正确有效的激励机制,就使得像教育和医疗这样的公共服务提供反而出现了政府投入相对不足的现象。
其次,与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包办一切相比,政府对于经济活动的退出本身并没有错,但是,政府退出什么领域却是应该仔细考虑的。哈特等(Hart,etal.,1997)的理论研究说明,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取决于产品的性质。私人部门有充分的激励降低生产成本,因此,当产品的质量比较容易监督的时候,通过市场来组织生产就比较有效。但是,当产品的质量非常难以监督的时候,如果通过市场来组织生产,私人部门的生产者就可能会牺牲质量而降低成本,这时,由政府来提供这些产品就更加有效。不难理解,教育和医疗这样的服务之所以比较适合由政府来提供,是因为这类服务的质量非常难以监督。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就不难明白了,在财政分权体制下主要由地方政府来提供当地的公共服务是较为有效的机制,但这并不意味着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彻底的市场化和私有化来推卸政府责任。而中国的地方官员升迁制度过于强调增长目标则是财政分权体制带来公共服务提供的低效率的原因,因此,地方公共品提供的有效机制是在财政分权的大框架下形成正确的激励机制,并通过中央政府的适当干预来纠正其中可能存在的误区,而不是从根本上改变地方公共品提供的财政分权体制。
在教育发展中,如果缺乏适当的机制设计和适度的中央政府干预,那么,简单的教育财政分权体制可能会存在一些直接的效率损失。首先,在劳动力存在可以跨地区流动的情况下,特别是在城市内部可以自由搬迁的情况下,人们会在好学校附近聚居,并且导致周围的房价上涨。另一方面,那些不居住在好学校附近的家庭也往往愿意花费额外的成本让子女上好学校接受教育,这就是择校行为。两种行为的结果都是使得收入较高和社会资源丰富的家庭有更强的实力获得优质教育资源,最终形成不同家庭的子女按照收入和拥有的社会资源来进行教育群分(sorting)的现象,并且在居住方面表现出不同收入水平、职业和社会地位的社区之间的相互隔离,而按居住地段入学的政策大大加快了聚居和群分的现象。在缺乏适当的机制设计和中央政府的适度干预的情况下,产生了基础教育投入的地区和城乡间不平衡,于是优质教育资源(如优秀的老师)也在收入的吸引下向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聚集。在劳动力不能完全自由流动的情况下,这也加剧了教育的群分和教育机会的不平等现象(丁维莉、陆铭,2005)。
教育的群分和教育机会的不平等除了有碍公平以外,在人力资本生产上也是没有边际效率的,同样的资源在边际上如果能够更多地投向低收入家庭中的高能力孩子,显然将提高社会总的人力资本积累,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实现。同时,教育机会的不平等也将进一步加剧社会的阶层分化,并有可能使某些特殊的人群始终处于社会的底层,成为社会难以医治的痼疾。在美国,一些大城市内部贫民窟的社会问题与教育群分现象联系紧密,一些低收入的家庭(特别是黑人家庭)难以让他们的子女获得优质教育资源,已经形成了低收入-低教育-低收入的恶性循环。[⑥]类似的问题也应引起中国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思考。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改变原来的政府包办教育的模式,实行教育的产业化本身并不是错误的,教育财政的分权、学校之间的竞争和优质教育资源在一定程度上的市场定价是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的必要条件,同时,政府应该推动奖学金和教育券制度来减少教育群分中出现的动态效率损失。特别需要加以强调的是,在教育市场上,只要居民能够自由地搬迁居住地,那么,简单地通过禁止择校只不过是使得高收入者更多地借助于买房来获得优质教育资源,并推动房价的上升,更为合理的政策应该是适度地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有利于提供其获取优质教育资源的机制。[⑦]
五、机制设计与下一步改革的政策建议
如果说中国的前期改革正是充分利用了分权式改革的好处的话,那么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则是如何减少目前的分权体制的弊端。与俄罗斯等其他转型经济相比,中国的分权式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中央政府主导和控制下的机制设计问题。在认清中国分权式改革的动力机制和局限条件的基础上,正确地设计合理的改革方案,对于中国分权式改革的成功是非常重要的。而且,由于不同的改革阶段的目标和面临的约束条件不同,因此,不同的改革阶段需要不同的改革方略。中国的经济转型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根据我们前面的分析,下一步的改革方略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地方层面的放松管制。通过放松规制和改进公共部门本身的治理来减少公共部门控制的社会经济资源。给定我们前文刻画过的中国分权式改革下独特的政治和经济结构,公共部门这两个层面的改革都首先应该在地方的层面上进行,应该减少地方政府所掌握的社会经济资源,削弱地方政府官员的政治企业家(politicalentrepreneur)地位,从而降低它们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减少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倚重,从而就无需借重相对绩效评估的激励机制,在此基础上就可以减少相对绩效评估带来的各种代价。随着地方政府掌握的社会经济资源减少,可以在地方性市场化的基础上促进全国性市场的整合,实现国内统一大市场,这会极大地促进专业化、内生的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
2.限制地方政府的流动性创造功能。仅仅在地方层面放松规制还不够,因为从金融的角度来讲,地方政府还可以内生地创造出很多流动性和金融资源出来出来。这是因为,虽然财政分权化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硬化了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但是由于转型期间制度上的不完备,地方政府仍然有很多方面来创造流动性。地方政府创造流动性的手段主要有:(1)干预设在地方的银行的信贷行为,(2)通过各种形式的乱收费行为而创造了大量的预算外收入,(3)在市场化过程中,通过土地批租等方法创造出大量的“资本化”的收入。按照软预算约束理论的逻辑,流动性创造的对资源配置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等价于集权下的情形(DewatripontandMaskin,1995);所以,尽管财政分权可以硬化各级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但是内生的流动性创造功能又弱化了这个效果。所以,中国分权式改革下一步改革的成功,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对地方政府的流动性创造功能的约束和限制。
如果对这些流动性创造约束不加限制,就有可能导致以下后果:(1)地方政府的预算没有得到硬化,从而可以继续保护国有企业和低效率的国有部门(尽管此类现象已经不严重),这就使得地方政府没有充分的激励来放松规制;(2)在要素市场不完备的时候,土地批租行为会导致资产市场发生很大的扭曲;(3)由于先天条件、政策优惠和规模经济的原因,不同的地区在流动性创造功能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从而导致地区发展差距的扩大和地方公共品提供的不平衡加剧。[⑧]
还是从改革的时机(timing)上来看,由于地方政府目前基本上完成了地方层面的市场化、民营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所以如果现在限制地方政府的流动性创造功能,对经济造成的扭曲就会比较小(早期的流动性创造功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是有好处的)。限制流动性创造功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限制地方政府对银行的干预行为;(2)对政府的土地批租行为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包括对其进行立法;(3)加强各级政府的预算过程管理和监控,对预算外各种收入进行严格打击;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才给予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其他财政工具的权利。
3.改进地方政府的治理和绩效评估机制。通过地方层面的放松规制和限制地方政府流动性创造功能减少了地方政府控制的经济社会资源和金融资源后,就应该不失时机地推进地方政府的治理和绩效评估机制。这是因为,虽然地方政府在“软件性”公共品(如教育和医疗)的提供方面却还有很大的改进余地。由于中央政府的信息劣势,分权的公共品提供模式需要保持,但需要加以改进才能解决地方层面“软件性”公共品提供的质量和数量问题。用赫希曼(Hirschman,1970)的话来说,如果说前期的改革主要运用了“退出”(exit)和“用脚投票”机制,使得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和吸引内外资而展开了Tiebout意义上的竞争的话,下一步的改革应该适当引入“呼吁”(voice)的机制来改进地方政府和基层政府的治理。如果不能适时地推进这两个方面的改革,地方政府的行为很有可能从前期的“援助之手”变成“攫取之手”,随着时间的推移,地方政府会更容易与地方性的有势力的利益集团合谋或者被他们收买。改进政府治理的一个题中应有之义是,改进对地方政府以GDP为基础的相对绩效评估体系,更多地引入其他目标的权重,如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等,这样就可以降低前期相对绩效评估带来的负面效果。
以上几个方面的改革将会改变前期改革中地方政府的激励结构和行为,从而会从根本上解决内生于前期改革中的诸种问题(收入差距、重复建设与市场分割、公共品供给的公平缺失等)。始于1978年的中国经济改革是人类历史上一项伟大而艰巨的社会工程,中国的分权式改革在第一阶段已经远远地走在了其他转型经济的前头。分权和集权的选择其实是“激励与协调”之间的权衡,中国前期的改革的成功之处在于做对了地方政府的激励,但是在协调方面的问题则越来越凸现出来,所以,现在正是中国调整发展方略的转折点。正如前期的改革是积极的制度变革和机制设计的结果那样,在第二阶段的改革中,政府同样也应该考虑到新阶段的目标和变化了的约束条件,不失时机地将改革推向前进,走出一条独特而成功的中国式的分权式改革之路,这种发展道路不仅能够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且可能对其他转型经济和发展经济具有普适的意义,从而为全人类的发展提供宝贵的精神财富。
参考文献:
Baicker,K.,2005,“TheSpilloverEffectsofStateSpending,”JournalofPublicEconomics,89,529-544.
Bardhan,Pranab,2002,“DecentralizationofGovernanceandDevelopment,”JournalofEconomicsPerspectives,16,185-205.
Besley,T.andA.Case,1995,“IncumbentBehavior:Vote-Seeking,Tax-Setting,andYardstickCompetition,”AmericanEconomicReview,85,25–45.
Blanchard,OliverandAndreiShleifer,2001,“FederalismwithandwithoutPoliticalCentralization:ChinaversusRussia,”IMFStaffPapers,48,171-179.
Buchanan,J.M.,1965,“AnEconomicTheoryofClubs,”Economica,31,1-14.
Cai,HongbinandDanielTreisman,2005,“DoesCompetitionforCapitalDisciplineGovernments?Decentralization,GlobalizationandPublicPolicy,”AmericanEconomicReview,95,3,817-830.
Carter,ConlinA.,1997,“TheUrban-RuralIncomeGapinChina:ImplicationsforGlobalFoodMarket,”AmericanJournalofAgricultureEconomics,79,1410-1418.
Chen,Aimin,2002,“UrbanizationandDisparitiesinChina:ChallengesofGrowthandDevelopment,”ChinaEconomicReview,13,407-411.
Démurger,S.,JeffreyD.Sachs,WingT.Woo,ShumingBao,GeneChangandAndrewMellinger,2002,“Geography,EconomicPolicyandRegionalDevelopmentinChina,”AsianEconomicPapers,1(1):146-197.
Dewatripont,M.andE.Maskin,1995,“CreditandEfficiencyinCentralizedandDecentralizedEconomies,”ReviewofEconomicStudies,62,4,541-555.
Fernández,RaquelandRichardRogerson,2001,“SortingandLong-RunInequality,”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Nov.,1305-1339.
Hansmann,Henry,1996,TheOwnershipofEnterprises,HarvardUniversityPress.
Hart,Oliver,AndreiShleifer,andRobertW.Vishny,1997,“TheProperScopeofGovernment:TheoryandanApplicationtoPrisons,”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Nov.,1127-1161.
Hirschman,Albert,1970,Exit,Voice,andLoyalty,HarvardUniversityPress.
Hoxby,CarolineMinter,1995,“IsThereanEquity-EfficiencyTrade-OffinSchoolFinance?TieboutandaTheoryoftheLocalPublicGoodsProducer,”NBERWorkingPaper5265.
Inman,R.andRubinfeld,D.,1997,“RethinkingFederalism”,JournalofEconomicPerspectives,11,4,43-64.
Jin,H.,Y.Qian,andB.Weignast,2005,“RegionalDecentralizationandFiscalIncentives:Federalism,ChineseStyle,”JournalofPublicEconomics,89,1719-1742.
Kanbur,RaviandXiaobo,Zhang,2005,“FiftyYearsofRegionalInequalityinChina:aJourneythroughCentralPlanning,ReformandOpenness,”ReviewofDevelopmentEconomics,9,87-106.
Knight,JohnandLinaSong,1993,“TheSpatialContributiontoIncomeInequalityinRuralChina,”CambridgeJournalofEconomics,17,195-213.
Li,HongbinandLi-AnZhou,2005,“PoliticalTurnoverandEconomicPerformance:theIncentiveRoleofPersonnelControlinChina,”JournalofPublicEconomics,89,1743-1762.
Lin,J.Y.andZ.Liu,2000,“FiscalDecentralizationandEconomicGrowthinChina,”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49(1),1-21.
Lu,MingandZhaoChen,2006,“Urbanization,Urban-BiasedPoliciesandUrban-RuralInequalityinChina:1987-2001,”ChineseEconomy,39,3,42-63.Martinez-Vazquez,JorgeandR.M.McNab,2003,“FiscalDecentralizationandEconomicGrowth,”WorldDevelopment,31,1597-1616.
McKinnon,R.,1997,“Market-PreservingFiscalFederalismintheAmericanMonetaryUnion,”inMairo,B.andT.Ter-Minassian(eds.),MacroeconomicDimensionsofPublicFinance,Routledge.
Naughton,Barry,1999,“HowMuchCanRegionalIntegrationDotoUnifyChina''''sMarkets?”paperpresentedfortheConferenceforResearchonEconomicDevelopmentandPolicyResearch,StanfordUniversity.
Oates,W.E.,1972,FiscalFederalism,HarcourtBraceJovanovich.
Peltzman,Sam,1993,“ThePoliticalEconomyoftheDeclineofAmericanPublicEducation,”JournalofLawandEconomics,36,1-2,331-70.
Peltzman,Sam,1996,“PoliticalEconomyofPublicEducation:Non-CollegeBoundStudents,”JournalofLawandEconomics,39,1,73-120.
Poncet,Sandra,2002,《中国市场正在走向“非一体化”?───中国国内和国际市场一体化程度的比较分析》,《世界经济文汇》第1期,3-17页。
Poncet,Sandra,2003,“MeasuringChineseDomesticandInternationalIntegration,”ChinaEconomicReview,14,1,1-21.
Qian,Y.andG.Roland,1998,“FederalismandtheSoftBudgetConstraint,”AmericanEconomicReview,77,265-284.
Qian,Y.,G.RolandandC.Xu,1988,“CoordinatingChangesinM-FormandU-FormOrganizations,”Mimeo,EuropeanCenterforAdvancedResearchinEconomicsandStatistics,UniversiteLibredeBruxelles.
Qian,Y.,G.RolandandC.Xu,1999,“WhyChina‘sDifferentfromEasternEurope?PerspectivesFromOrganizationTheory,”EuropeanEconomicReview,43(4-6):1085-1094.
Qian,YingyiandBarryR.Weingast,1997,“FederalismasaCommitmenttoPreservingMarketIncentives,”JournalofEconomicPerspectives,11(4),83-92.
Raiser,M.,1998,“SubsidisingInequality:EconomicReforms,FiscalTransfersandConvergenceacrossChineseProvinces,”JournalofDevelopmentStudies,34,3,1-26.
Tian,Qunjian,2001,“China‘sNewUrban-ruralDivideandPitfallsfortheChineseEconomy,”CanadianJournalofDevelopmentStudies,22(1),165-190.
Tiebout,Charles,1956,“APureTheoryofLocalExpenditures,”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64,416-24.
Tsui,K.andY.Wang,2004,“BetweenSeparateStovesandaSingleMenu:FiscalDecentralizationinChina,”ChinaQuarterly,177,71-90.
Tsui,K.,2005,“LocalTaxSystem,IntergovernmentalTransfersandChina‘sLocalFiscalDisparities,”JournalofComparativeEconomics,33,173-196.
Weingast,B.,1995,“TheEconomicRoleofPoliticalInstitutions:Market-PreservingFederalismandEconomicDevelopment,”JournalofLawandEconomicOrganization,11,1-31.
Xu,Xinpeng,2002,“HavetheChineseProvincesBecomeIntegratedunderReform?”ChinaEconomicReview,13,116-133.
Yang,DennisTao,1999,“Urban-BiasedPoliciesandRisingIncomeInequalityinChina,”AmericanEconomicReviewPapersAndProceedings,May,306-310.
Yang,DennisTaoandZhouHao,1999,“Rural-UrbanDisparityandSectoralLaborAllocationinChina,”JournalofDevelopmentStudies,35(3),105-133.
Yao,ShujieandLiweiZhu,1998,“UnderstandingIncomeInequalityinChina:AMulti-AnglePerspective,”EconomicsofPlanning,31,133-50.
Yao,Shujie,2000,“EconomicDevelopmentandPovertyReductioninChinaover20YearsofReform,”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43,447-474.
Young,Alwyn,2000,“TheRazor‘sEdge:DistortionsandIncrementalReformin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CXV,1091-1135.
Zhang,T.andH.Zou,1998,“FiscalDecentralization,PublicSpending,andEconomicGrowthinChina,”JournalofPublicEconomics,67,221-240.
Zhang,XiaoboandKevinH.Zhang,2003,“HowDoesGlobalizationAffectRegionalInequalitywithinaDevelopingCountry?EvidencefromChina,”JournalofDevelopmentStudies,39(4):47-67.
Zhang,Xiaobo,2006,“FiscalDecentralizationandPoliticalCentralizationinChina:ImplicationsforRegionalInequality,”JournalofComparativeEconomic,forthcoming.
白重恩、杜颖娟、陶志刚、仝月婷,2004,《地方保护主义及产业地区集中度的决定因素和变动趋势》,《经济研究》第4期,29-40页。
丁维莉、陆铭,2005,《教育的公平与效率是鱼和熊掌吗——基础教育财政的一般均衡分析》,《中国社会科学》,第6期,47-57页。
桂琦寒、陈敏、陆铭、陈钊,2006,《中国国内商品市场趋于分割还是整合?——基于相对价格法的分析》,《世界经济》,第2期,20-30页。
金煜、陈钊、陆铭,2006,《中国的地区工业集聚:经济地理、新经济地理与经济政策》,《经济研究》,第4期,79-89页。
李实,2003,《中国个人收入分配研究回顾与展望》,《经济学(季刊)》,第2卷第2期,379-403页。
林毅夫,2002,《发展战略、自生能力和经济收敛》,《经济学(季刊)》,第1卷第2期,269-300页。
林毅夫、刘培林,2003,《中国的经济发展战略与地区收入差距》,《经济研究》,第3期,19-25页。
陆铭、陈钊,2004,《城市化、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与城乡收入差距》,《经济研究》,第6期,50-58页。
陆铭、陈钊、万广华,2005,《因患寡,而患不均:中国的收入差距、投资、教育和增长的相互影响》,《经济研究》第12期,4-14页。
陆铭、陈钊、严冀,2004,《收益递增、发展战略与区域经济的分割》,《经济研究》,第1期,54-63页。
马拴友、于红霞,2003,《转移支付与地区经济收敛》,《经济研究》,第3期,26-33页。
万广华、陆铭、陈钊,2005,《全球化与地区间收入差距:来自中国的证据》,《中国社会科学》,第3期,17-26页。
严冀、陆铭,2003,《分权与区域经济发展:面向一个最优分权程度的理论》,《世界经济文汇》,第3期,55-66页。
张晏,2005,《标尺竞争在中国存在吗?——对我国地方政府公共支出相关性的研究》,复旦大学工作论文。
张晏、龚六堂,2006,《分税制改革、财政分权与中国经济增长》,《经济学(季刊)》,第5卷第1期,75-108页。
周黎安,2004,《晋升博弈中政府官员的激励与合作——兼论我国地方保护主义和重复建设问题长期存在的原因》,《经济研究》,第6期,33-40页。
朱希伟、金祥荣,2005,《国内市场分割与中国的出口贸易扩张》,《经济研究》,第12期,68-76页。
[①]严冀、陆铭(2003)较早地意识到分权体制的代价这一问题,特别是其在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方面的表现。
[②]对此,不妨参见严冀、陆铭(2003)的评论。
[③]Cai和Treisman(2005)指出,由于存在地区间的差异性,地区间为争取资本而展开的竞争对不具有先天优势的地区而言激励效应较弱。
[④]Carter(1997)的研究认为,城市倾向政策对于农业生产也产生了负面影响,同时,也造成了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要素市场的扭曲。另外,杨涛认为中国实行的城市倾向政策会由于部门倾斜的收入转移以及在健康、住房和教育方面的支出,不仅扭曲了这些部门中的工人的激励,而且也将影响到他们子女的人力资本投资并进一步扩大城乡收入差距,这些都将对于中国未来的经济增长不利(Yang,1999)。
[⑤]从省级数据的相对指标来看,尽管分税制改革后的转移支付政策没有明显地扭转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格局,但东部地区获得的转移支付相对于自有收入的份额有所下降,2001年比1995年减少了近12个百分点(张晏和龚六堂,2005)。
[⑥]Fernández和Rogerson(2001)的研究发现,群分现象的加剧将显著地提高收入不平等状况。
自2008年起,公安部直属的两所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将停止招收本科生。全国其他公安院校,亦将逐步停招本科生。据此,社会上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的警察教育培训体制发生重大变革,借鉴“美国模式”,淡化或暂停学历教育,培训将成为警校的主要职能。
在我国现有教育体制下,公安院校首先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开设必要的文化理论课程,确保学员的文化水平达到相应的学历程度。同时,还要按照警察培训的要求,进行警务知识、专业技术、业务能力及体魄等方面的专门训练。而本科学制仅有四年,要在如此有限的时间里,使学员在学历教育和警察培训两方面都达到理想要求,显然十分困难。
随着形势发展,这种公安教育模式在实践中愈来愈显现出诸多弊端。一方面,受师资力量等资源所限,其学历教育的水平与普通高等院校的差距日渐明显,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相形见绌;另一方面,沿袭多年的以课堂为中心、以书本为中心的死板教学方式,也使其警察培训工作与公安实践严重脱节,公安实务部门对毕业学员的认可度不断降低。
特别是近年来,随着高校扩招,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生急剧增多,包括警察在内的诸多公务员岗位,也已为广大学子热衷报考、激烈竞争的理想职业。在此背景下,公安机关完全可以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出所需的大量优秀人才。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公安部着手启动公安教育体制改革,以利于公安机关广揽人才,优化队伍素质和结构,集中精力、强化职业培训工作。事实上,我们应该看到,公安教育培训多年来所积累的一些深层问题,如培训内容脱离实际、教学形式单一、教学方法简单、缺乏实用性和实践性等,远非停招本科生一举能够解决。
二、教学脱离实践——当前公安教育存在的问题
公安院校的公安专业课程,从师资上来说,这些老师都是按照教育部的规格招进来的地方大学毕业的高校学生,他们根本没有公安实践,和实践严重脱节。在公安院校,老师照本宣科、学生根本不听讲的现象很多。
基于以上理由,导致现在公安院校的学生只能接受一些公安的皮毛。像实弹演练、汽车驾驶、擒拿格斗、查缉战术等实践性的训练基本走形式化或者根本没有,所以,进入公安队伍的公安院校学生也是要依靠岗前培训来学习实践中真正用得上的基本知识。
三、中美公安教育体制比较
1.警察教育管理体制比较
美国:美国的警察教育只由警察机关负责,各级警察机关自己开办学校或培训机构。
中国:警察教育是整个国民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目前实行的是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双重领导。
2.警察教育模式比较
美国:以培训为主,以补充知识为辅的职业教育。这种教育模式不计学历,也不授予学位,主要是为职前警察和在职警察提供必须的警察业务技能和知识。
中国:警察教育由普通教育和在职人民警察教育两部分组成,实行的是警察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模式。
3.教学内容之实践环节比较
美国:在教育内容筛选和课程设置上,把技术训练放在高于知识训练的地位,强调实用性和实践性。
中国:理论课所占比例过大,教育内容偏重于讲授,有的理论知识脱离实际,个别学科内容陈旧、流于空泛,技能训练和实习时间较短,一般为4~6个月。
4.师资队伍建设比较
美国:挑选教师很严格,一般都招募警察机关中有大学文凭和五年警龄以上、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资深警官担任专业教师,这部分专业教师约占70%.其他公共课程主要聘请当地大学有真才实学、在学术上造诣深的相关教师兼职授课,这部分教师约占30%.
中国:专职老师,长期脱离公安工作的实践,教学中缺乏针对性和生动性,很难反映公安现实斗争的新情况和新经验。
四、我国公安教育改革应当正确对待美国警察教育模式
作为一个在西方法治较为成熟的国家,美国警察教育制度理所应当地值得世界各国警察机构与警察教育部门学习和借鉴。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以下几个问题应该作为我们将要开始的公安教育改革的关注点。
1.关于美国警察教育模式对于我国的适应性
美国警察教育培训模式的优势在于其培训内容贴近警务实践,有较强的针对性;而其不足之处,在于美国警察机构相互独立,其培训机构所提供的培训内容不统一,各培训机构自为战;甚至个别警察培训机构将“巫术”作为警察的培训内容。如果我们对此不加以注意的话,也是不够理性的。
2.关于警察学历教育的职能
如果仅仅是为了与“国际接轨”而让公安院校不办学历教育,则仍然不能解决公安院校教育的问题。如果借鉴美国警察教育模式而革去公安院校的警察学历教育职能,不但会损害包括公安民警在内的社会公众的感情,而且了会损害公安院校教师的敬业精神。我国公安院校通过提供学历教育而被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能够得到教育部门在办学理念与办学程序方面更专业的指导与监督;在这一点上,是我国公安院校教育的特色之一。
3.改革公安院校现行的教学与学生管理模式——我国公安教育改革的关键,振兴公安院校教育
当前造成公安院校教育质量不高的因素主要有:一是教学内容与方式滞后于公安实践。二是公安院校在学生管理方面仍沿用军事化管理方式,造成公安院校学生的创新能力不足、学风不振,在走上公安工作岗位后解决具体问题能力不强。因此,当前公安院校教育改革近期目标应当是着力解决好这两个问题。
4.加强公安教育的职业化——后公安教育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当前,社会、民众、政府对公安民警的要求、期望日趋增多增高。公安队伍面对高发的犯罪态势和严峻的治安形势,面对公众日益增长的公正期望和安全服务要求,只有苦练内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殚精竭虑、如履薄冰、尽职尽责、无私奉献方能不辱使命。在当今社会形势下,能力、水平、素质的提高已远不是单单通过“自我修炼”即可实现的。人民警察只有具备了职业化素质,具备了规则意识,公正观念,服务能力和意识,并身体力行之才能获取公众的信赖和尊重,也才能满足公众的安全和公正需求。公安教育只有按职业化要求进行改革,围绕职业化建设中涉及到的教育问题的内容即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等进行教育改革,着力培养人才的规则意识、公正观念、服务意识和水平、能力,将教育改革、人才培养与社会期望和需求结合起来。才能塑造出优秀的公安职业人士。而只有在竞争中证明自己是有能力的优秀人才,才能担当起历史赋予公安工作的重任。
关键词:土地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竞争风险保障
我国土地评估机构已经成为土地市场正常运行不可缺少的“媒介”。随着土地市场活动的日益频繁和活跃以及房地产业的发展,将为土地评估业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同时,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专业服务性行业将逐步对外开放,外国专业人员被允许进入我国市场。这样,中外评估机构不得不正面交锋,既在评估业务上,也在人才的争夺上,这种形势迫使我国土地评估机构必须直面自身的发展状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我国土地评估机构的现状分析
我国的土地评估机构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主要进行基准地价评估发展现在主要从事大量的宗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由当初的以政府事业单位性质的“评估所”为主,逐渐发展成为完全市场化的中介评估机构。
在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的指引下健康发展
土地的价值不能孤立地看,它与国民经济的各行业如房地产、金融紧密相连,有关土地的政策法规是在房地产、金融及国土资源等市场中出现问题的背景之下而适时提出的。我国在借鉴国外中介机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比较健全的土地法律构架。在对这些法律法规规章的充分认识下,我国建立了与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土地估价制度和土地估价师资格制度。我国先后颁布了两个国家标准、三个行业标准和一系列技术标准,出版了大量专著和众多研究报告,有超过60个高等院校开设了土地估价的专业课程,形成了从本科、硕士到博士的系列教育和理论研究体系。
形成了专业队伍并走上发展正轨
从“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统计的数据得知,截至目前,全国执业土地评估机构已达到205家,省市级机构遍布全国各市县,全国经过资格考试认证的土地估价师总数达到19,520人,其中执业土地估价师有2,098人。经过脱钩改制、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制度、改革土地估价人员和机构监督管理方式的三次改革,土地估价行业的人员素质、机构规模、业务能力、竞争风险意识等都有很大的提高,已经形成了一批具有规模的、能够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土地估价专业队伍。
找准了自身定位并建立持续发展的市场
土地评估机构有力地配合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市场建设。据有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1992年至200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累计达1万多亿元,其中近三年累计达9100多亿元。土地出让金收入主要用于地方城市建设,对改善城市环境、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土地市场建设起了积极作用。土地评估机构有力地配合了国有企业改革。据不完全统计,自1992年至2001年,全国共完成了近6万家改制企业的土地评估工作,显化资产5千多亿元,仅由原国家土地局和现国土资源部确认和处置的企业数就达200家,涉及宗地约9.8万宗,面积约16万公顷,土地资产价值近1500亿元,其中就包括了中石油、中石化、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通信等特大型集团公司的改制等,在显化国有土地资产,促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防止土地资产流失等方面曾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土地评估机构的制约因素分析
我国土地评估机构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认清可能受到的来自外部环境和内部运行机制的各种影响和制约因素。
脱钩改制不彻底
国土资源部早于1999年就发出了《关于土地评估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的通知》,要求参与市场竞争的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与政府主管部门彻底脱钩。按规定现在的所有在册的土地评估机构都应该是完成脱钩改制的、实行企业化经营的企业法人实体。但是,由于受传统的经营体制和经营观念的影响,有许多机构的脱钩改制只是形式上的,并没有真正实现企业化经营,更缺乏充分的市场研究,尚未建立良好的投资管理和企业管理内部机制,甚至少数机构还受到来自行政的干扰,这对机构自身发展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地方壁垒依然存在
2001年开始,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取代了确认审批制,由机构对土地估价结果独立承担责任。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土地估价及估价报告进行定期抽查,对弄虚作假的机构,将追究责任,依法处理,对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政府对于评估机构的行政干预。但土地估价机构存在着严重的地方壁垒,一些省级的估价机构,实际上只具备其机构所在市的估价资格,单独进入本省的其他市是非常困难的,只有通过与其想进入城市的本地评估机构合作等迂回的形式。
外国评估机构的介入加剧竞争
我国加入WTO后,逐渐涌现了一批中外合资和外国独资的地产评估机构,这给国内评估业带来极大的冲击,因为这些机构先进的管理理念、成熟的评估技术、服务手段和实践经验。正是这些优势,突显了目前我国国内评估机构存在的规模小、机制不活、市场意识差、职业素质不高、经营管理水平弱、独立性不强等问题。
机构之间存在恶性竞争
我国土地估价机构存在短期行为多、恶性竞争严重的现象。不少估价的工作重点不是放在专业服务上,而是放在公关上。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送回扣已成为行业默许行规之一,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地影响了评估服务的质量,危害了行业的声誉,损害了行业的利益;二是各估价机构争相压低收费价格。评估服务收费是由财政部、物价局规定的,全国统一,有些评估机构为了达到争取市场份额的目的,自行推出自己的收费标准,并向金融机构、企业、法院等公开,给行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三是同行之间互相诋毁、拆台。估价行业十几年的发展历程,先后有百余家机构在寻求生存发展之道,你方唱罢我登场,各领一两年,之后沉寂下来,原因之一就是急功近利,赚钱的心态多于做企业的心态。
市场接受度较差
影响市场接受度的因素一是服务范围,二是服务质量。目前我国的土地评估机构主要业务范围就是土地资产价格评估,范围太窄,缺乏市场灵活性,同时由于服务意识和技术等问题,服务质量难以达到市场需求的要求,这样从市场需求者的角度就认为土地评估可有可无,只要不被强制要求不得不做,就缺乏需求的主动性,由此引起土地评估时常需求量极不稳定。
风险意识不够
土地评估机构作为独立的经济法人实体,独立承担业务,享受相应的经济收益,同样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过去作为事业单位,后面有强大的行政主管部门,风险相对较小,但是现在作为企业单位,必须面对A级B级机构不均衡发展的风险、税收风险、法律风险等问题,风险明显加大,我国土地评估机构却没有相应制定迎接风险的举措。
我国土地评估机构发展的几点建议
针对我国土地评估机构遭遇的制约因素,本文从脱钩改制、开拓新业务以及加强风险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几点建议。
彻底脱钩,走企业化改制的道路
机构改制过程中,在本金配置上按经营者、管理者、劳动者所承担的不同风险以及对估价所贡献的大小进行配置,通过改制把员工的责权利紧密地结合起来。同时根据公司运作,坚持股本金的配置必须相对集中的原则,经营者持大股,避免“改制前吃集体,改制后吃股东”的现象。经营管理层在改制中既是得利者,更是风险和责任的承担者,要让经营管理层意识到既然改制,就必须顺应发展,适应形势的需要。因此,在日常工作中经营管理层应该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要有积极的意向,主动迎接挑战,并对生存要有一种“危机感”。第二,在市场拓展上要高度重视,经营策略上要有针对性,内部管理上要下功夫,在人才引进、培育上要想办法,在业务质量上要不断提高,使企业在社会上的形象有亮度。第三,要提高企业对市场竞争的应变能力,适应外部环境,要在拓展市场、创造更多的生存机会上动脑筋。第四,要积极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首先,使大家认识到“狼”真的来了,挑战就在面前,机遇也在面前。只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意识,练好“内功”,公司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其次,培养员工树立良好的品牌理念,培育自己的企业文化,充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使员工对公司的发展充满信心。
积极开拓新业务,走多元化发展道路
随着各项经济领域的改革,开展土地评估业务的机遇也大量地涌现出来,关键是看谁在土地评估业务上具备开拓创新的能力。
目前摆在土地评估机构面前的机遇主要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征地价格评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评估,这三个评估政策的出台,将会大大推进土地评估业务的发展,而且可以一举三得:既为中介机构找到新的业务渠道;又推进土地评估事业向前发展;还使国土资源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政策得到落实。还有土地登记业务拓展。随着土地市场的逐步完善,要开展更多种类的土地中介业务来保证机构业务量和经济效益,国土资源部已将土地登记作为新的产业方向发展。可以预计,登记在不久的将来将和土地估价共同形成具有强大市场竞争力的综合业务。我国土地评估机构要尽快引进这种业务类型,争取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
评估机构拓展业务受到资质业务范围的限制,但是市场对其的要求是综合性一条龙式的服务。因此,各类评估中介机构可以考虑合并加大规模效应、提高规模效益。这种做法也可以加快企业的壮大和树立良好的品牌,提高与国外进来的评估中介机构竞争的实力。
加强风险保障,走健康发展道路
随着土地评估机构的市场化,尤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又取消了土地评估结果的审查确认制度,评估机构的风险明显增加。应对风险的策略可以参考以下几方面:要控制风险,从机构自身的角度出发,加强内部项目管理、提高评估人员素质和估价报告质量;要规避风险,这要求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环节、规范服务内容;转嫁风险,从整个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政府和行业协会应积极考虑如何建立行业保险制度,如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与有关保险业共同建立执业保险制度,这是促进评估行业顺利发展的有效措施。同时,要整个行业联合起来,建立一套完善行业退出机制、保证行业的优胜劣汰的措施,毕竟我国土地评估机构大量规模较小,在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的基础上受外部影响很大,一旦环境改变,他们往往不能很好的适应新的环境,就会面临着倒闭的危险,而机构拥有的不动产和人员将无法继续安置,这会造成社会资源的大量浪费。国家要对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定期审核,保证该行业的正常发展。
参考文献:
1.谭杰.深圳估价行业问题思考.房地产中介,2003.4
2.克里福德•科布(美).寻找中国企业的好模式.国外社会科学,2004.5
3.丁家祧.中国入世与中介服务业的发展.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4.4
4.戴双兴.构建征用征购双轨并存的征地补偿制度.中国房地产信息月刊,2004.6
关键词:美国;金融监管;金融监管市场化;政府干预针对2008年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讨论热点之一为“新的监管模式是否增加了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干预”[1],这一热点实质切合了对中国国内金融监管理论界原有的“中国政府金融监管过度论”之诟病的再次思考。结合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缘起和理念变化,在新一轮金融局势下从中国金融发展实践再次思考政府金融监管定位和金融监管是否应该市场化问题,应对转型期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选择有所裨益。
一、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相关分析
1.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缘起———忽略的葛兰里奇警告体现对政府干预作用漠视2008年的金融风暴使我们看到,美国原有的“双重多头”金融监管模式使得没有任何一个机构能够得到足够的法律授权来负责整个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风险,最佳的监管时机往往因为会议和等待批准而稍纵即逝,因此,普遍认为正是这些监管重叠和调控失灵缺陷的暴露直接引发了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动机。
然而回溯美国金融风暴缘何祸起,我们更应深层次的关注到,与效率优先的美国金融监管机制的相对应的是以格林斯潘为代表的一代美国金融家们所拥戴的典型自由市场经济思想和主张,他们认为,“政府干预往往会带来问题,而不能成为解决问题的手段”,“只有在市场自我纠正机制威胁了太多无辜的旁观者的那些危机时期里,监管才是必要的”,他们认为,监管往往或总是会妨碍市场的发展和创新[2]。也就是说,究其更深入的原因,过度相信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相信任何从事放贷的金融机构都有能力控制他们的风险这一理念对美国金融风暴祸起至关重要。
曾经被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忽略的葛兰里奇警告就是最好的例证。早在2000年,美国经济学家、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前委员爱德华·葛兰里奇(EdwardM.Gramlich)就已经向当时的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指出了快速增长的居民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可能造成的风险,希望美国有关监管当局能够“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其在2002年、2004年和2007年也曾多次拉响警报,并且明确揭示出美国金融监管存在着严重的空白和失控问题。然而非常遗憾的是,他的警告并没到美国主要货币和监管当局高层的重视[3]。究其原因,因素很多,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正是上述提到的漠视政府干预作用的典型自由市场经济思想作祟。
因此,与其说普遍认为美国监管重叠和空白之结构性缺点是危机的祸根和金融监管改革的动因,隐藏在这种结构性缺点之后的政府干预缺失更应是危机深层次的缺陷。就连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也不得不承认:“我原来想当然地认为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自利性(交易的另一方为自身利益将严格把关,形成金融业内互相监管的机制),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资产安全。现在看来错了,必须加强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统一监管力度。”
2.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理念变化———呼吁调整政府干预具体方式并要求加深力度正如格林斯潘所说,“必须加强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统一监管力度”,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动向的确反映了美国监管者对于市场和政府关系的不断反思,并明显地建议调整政府干预的具体方式和加深力度。从未雨绸缪角度来看,华尔街金融风暴不但证明了政府应当对处于危机中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干预和救助,实际也证明了为预防危机,一国的金融监管中适度的政府干预是绝对需要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和“政府干预论”的差异主要不体现在要不要政府干预,而在于干预“度”的把握,在于干预的“范围、手段和方式”等方面。而度的判断离不开具体国家的金融市场发展程度和监管需求。回顾美国1929年金融大崩溃以来的金融监管演变可见,伴随着经济的起伏,先后经历了“自由放任—加强管制—金融创新—加强监管—放松监管”等多次转折。此次呼吁加强监管也是这样的规律使然。而对于中国的政府金融监管是否适度性的思考也应从中国具体的金融市场发展和监管需求出发。
二、中国金融监管政府干预适度性分析
1.金融监管价值滞后于金融运行价值,中国当前金融运行态势决定,目前金融监管应当以金融安全为首要的价值目标从过度论者的理由不难看出,其重点在于强调中国金融体制及金融监管体制限制自由竞争、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安全和效率的问题。笔者认为,这一观点主要从中国金融运行价值角度出发作出判断,但实际上,同一时段,金融运行和金融监管具体价值观的具象内容是不同的:金融运行主要体现人和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中的具体行为及其效果,其效果和价值观的判断往往具有自利性和缺乏系统性;而金融监管是通过法律授权对金融运行的监督和管理,是对某种偏离既定规则的行为实施的某种干预,其侧重于对行为的评价,因此,其效果和价值观的判断具有滞后性但相对较宏观;因此,金融监管的价值观必须随金融运行态势的效果而定,不能简单地附随于金融运行本身:即当金融运行态势处于金融安全时,金融监管主要体现为对竞争机制的维护,自由竞争成为主要乃至唯一的价值追求;随着风险的不断增加,当金融运行出现不安全的状况,金融监管则主要表现为对金融安全的追求,通过限制金融机构的权利,较大程度地赋予监管机关权力来实现金融的稳定;如果金融风险未能得到控制,出现严重的货币危机和银行危机,金融崩溃、经济倒退、社会动荡,那么金融安全将成为唯一的价值追求。因此,金融监管的价值判断要滞后于金融运行价值判断并取决于金融运行的效果。
结合当前中国具体的金融运行态势,尽管中国金融改革的确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金融自由化并没有对中国金融安全产生实质性影响,但正如政府干预过度论者所担忧的一样,由于中国金融市场一些旧有的痼疾,其间蕴藏的金融风险不可小觑,中国金融运行的安全基础还并不牢靠,因此,中国金融监管作为保障金融运行的后盾决定了其当前应以保障金融安全为首要价值。
如此看来,中国金融监管机构着力保护国有金融机构是有其“苦衷”的,也是忍阵痛而顾大局之必须。
2.金融监管市场化应以培育良好的金融市场化为前提,中国尚不具备该前提当然,金融监管的滞后性本身并不值得提倡,完善的金融监管需要人为能动地提高先验性、事前性和灵活性,但这种效果单纯靠市场化是无法达到的,而且其效果提高需要一个阶段和过程。何况就中国的金融市场化而言,除了经济货币化比率,中国市场化程度的其他指标与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如在2000年,中国的金融化比重为229%,远低于同期美国(364%)、英国(356%)、日本(312%)等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也低于新加坡(319%)这样的新兴国际金融中心;另,在银行竞争格局中,国有商业银行垄断格局虽然在弱化,竞争因素在增强,但还未形成完全开放自由竞争的格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仍面临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还有待于提高,在中国资本项目的汇兑管理力度和对政策的掌握尺度上看,中国仍保持较为严格的管理[5]。
著名的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指出:“一个国家的金融制度越落后,一个开拓性政府的作用范围就越大”,上述转轨体制背景下的金融市场运行,状况决定了中国金融系统自身不具备完备的自我稳定机制,因此,必须依靠政府的非经济力量予以干预,才能保证金融系统的平稳运行,否则有可能加大金融系统的累计性风险,陷入金融危机的困境,这也违背了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初衷。
3.市场机制、行业自律,目前,还不能有效解决中国市场失灵问题,凸显政府监管的优势中国目前的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政府干预必不可少;而培育行业自律监管组织虽然也的确刻不容缓,但由于目前行业自律组织发展伊始,不平等的谈判力量将使监管效果微乎其微,此种情况下政府恰恰应起到培育市场机制和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而不是退出干预,而且其相对优势是明显的:其一,富有权威性的政府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进行严格的规定,并且直接实施检查,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减少个人在交易中要负担的交易费用,以及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发生的可能;其二,由政府出面维护金融体系的有效和稳定,能够避免因免费搭车造成的公共物品提供不足的困境,填补了市场失灵形成的真空和行业自律组织的缓慢。政府得天独厚的优势与市场失败和自律不完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金融这一特殊领域尤为如此。实际上二战后,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也都还实行了政府干预的较为严格的金融监管制度。美国的金融改革也正朝这个方向迈进。
综上所述,尽管中国目前的政府监管作用无法与上述这种理想化描述相比拟,也的确会带来若干负面影响,但以政府为主导的金融监管却是中国特定阶段金融发展的监管需求使然,局部缺陷可以通过调整具体方式和范围来达到完善。相形之下,强调干预过度论者“打烂一个旧世界建立一个新世界”的激扬论调则显得缺乏理性。当前,中国监管机制的政府主导地位和作用是不容否认和忽视的,此次美国金融风暴和监管改革提示我们,冒然仓促的追求金融监管市场化显然不现实。
参考文献:
中国正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赡养老人的负担在地区和部门间的分布很不平均。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严重障碍就是缺少有效的和可持续的国家养老金体系。世界银行1997年的报告指出了中国现行养老金体系的两个主要问题:近期的国有企业养老金负担和长期的由人口快速老龄化而引起的问题(世界银行,1997)。今天,这两个问题由于以下各种原因变得比4年前更为严重:经济增长减缓,许多国企无法支付养老金缴费,导致一些城市的养老基金陷入赤字,从而可能威胁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显示中国的企业欠政府380亿元人民币(46亿美元)的过期未付养老金缴费。另据报道,中央政府于1999年向25个省级地区拨付了17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用于支付养老金资金缺口(1999年,人民日报)。)。改革现行的养老金体系已迫在眉睫。
许多以往的研究已对中国过去以城市和企业为基础的现收现付体系进行了分析,并推荐采用以社会统筹、个人帐户和自愿储蓄相结合的多支柱体系(有关中国养老金改革,可参阅AhmadandHussain(1991),James(1997和1999),Hussain(1993),周小川(1994),Friedman,James,Kane,andQueisser(1996),王燕(1997),世界银行(1997)。),其中一些研究采用精算模型模拟了不同养老金改革方式的影响。我们的研究则借助于一个新近开发的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来估计中国养老金改革以及用不同方式为养老金隐性债务和转轨成本筹资的影响。我们考察了各种改革方案对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性和整体经济增长的影响。
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对中国的财政稳定、公共部门改革和管理以及减少贫困和不平等具有重要的意义。没有资金积累的养老金债务在(地方和中央)政府直接和隐性的(部分是目前的,部分是未来的)债务中占有显著份额,如果不对其进行认真的监督和控制,将威胁到中央政府的财政稳定。而养老金体系的改革也与国有部门和金融部门的改革紧密相连。由于养老金体系的改革涉及税收和其他可能的融资方式,各种改革方案在带来好处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成本。本研究旨在通过对各种改革方案的定量分析帮助决策机构进行较科学的选择。
本研究的一个主要贡献是在递推动态的框架下将CGE模型与人口增长模型相结合,从而为在一般均衡条件下模拟各种养老金改革方案提供了一个新的灵活的数量分析工具。另外一个贡献是我们在模型中按所有制区分生产和就业,将劳动力人数及其收入这两个主要的模型变量区分不同部门、年龄、性别和所有制而编制成4维的数据矩阵。
中国过去实行着一套以城市和企业为基础的现收现付的体系,它仅覆盖国有部门和一些大型集体企业。在1982年后进行的一些试验的基础上,正式的改革从1986年国务院第77号文件开始。这一文件鼓励国有企业在地市水平上实行有限基础的养老金统筹,个人对养老金的缴费仅针对合同工。1991年的国务院第33号文件要求所有职工个人都要为养老金缴费,并且鼓励进行个人帐户的试验。这一文件还首次提出了建立三层次的养老金体系:即基本养老金,企业提供的补充性养老金和基于个人储蓄的养老金。
国务院1995年第6号文件提出两种基本养老方案。地市政府被赋予基于这两种方案选择不同改革设计的权利,省政府则负责批准。这导致了一种高度分割的养老体系:省政府、地方政府和行业部门选择了第一和第二方案的各种组合方式。世界银行(1997)曾指出这一新体制的一些严重问题,并推荐了一个多支柱的养老金体系。该体系包括:小规模的、以再分配和社会保险为目的的现收现付部分(支柱1),大规模的、强制性完全积累的个人帐户(支柱2),以及作为补充的、自愿的、通过商业保险运作的养老金帐户(支柱3)。在使用精算模型进行了一些模拟后,报告建议在覆盖面扩大和省级统筹的情况下以9%的工资税支持支柱1,并可得到24%的替代率(以各省平均工资为基础)(世界银行,1997)。不过,该研究较乐观地假定体系的涵盖面扩大到50%的乡镇企业和其他企业,从而高估了支柱1和支柱2的资金积累。而且,由于精算模型的局限,该研究不能考察以各种税收为支柱1筹款和支付转轨成本的影响。
国务院1997年7月份的第2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养老金改革的方向:在2000年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金体系。养老金将在省级统筹,缴费来自企业(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0%)和职工个人(其工资的4%并逐渐增至8%)。支柱1将全额由企业所缴纳的工资的13%支付,提供平均工资的20%的替代率。个人帐户,即支柱2将由个人缴费外加7%的企业缴费支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8年成立,其职责是总揽养老金和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制订。这从管理体系上使养老金改革的政策制订统一起来。此后,国务院和劳动社保部多次发文实施省级统筹,并明确和实施涉及社保体系各方面的法规,比如社会保障缴费的征收。
但是,中国的养老金体系还是分割的、以地市为基础的现收现付制外加公共管理的名义上的个人帐户。这一个混合型体制正处于过渡之中。中国目前的养老金体系存在如下问题:
养老金体系在各级被分割。尽管按照文件,27个省已在1999年中实现了省级基金统筹,但实际上27省中只有5个省(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和海南)完全实现了统筹或省级统一;在另外17个省以市级统筹所缴费用的1%至2%建立了小规模的省级调剂基金;由于缺乏统筹资金,有5个省未能建立此类基金,因而省级统筹没有真正建立。据报道,11个行业统筹已解散(1998年9月前存在,参见国务院1998第28号文),并加入到地方的社会统筹中,但所积累的资金是否已转移到地方统筹则还不清楚。
社会统筹在许多方面都不完善,养老金服务也没有社会化,亦即养老金的收缴和支出都没有由不同的部门分别管理。由于实行差额拨缴制,企业向市级统筹上缴“净”额,以该企业的总缴费减去其退休人员所领取的退休金额。缴费率在各省市之间,有些情况下甚至在企业之间都有很大的差异。
养老金体系覆盖面窄,且在地区间不平衡。截止到1998年底,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只覆盖了国有企业职工的78.4%,集体企业职工的16.2%和其他城市企业职工的5.4%(Hang,1999)。没有任何针对城市个体户和个人企业家的养老金计划。在一些农村地区,有一些由民政部门设计和管理的养老金计划,但其覆盖面很小。
个人帐户很大程度上是名义性的,即空帐。由于政府一直没有明确如何支付转轨成本,过去5年中,这些帐户上所积累的资金已被用来支付当前退休职工的退休金,这使得个人帐户变成空账。
课程改革不仅是一项教育事业内部的改革,而且是一项社会化的一项工程,同时也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这意味着我国的教育事业不断的在改进和完善。作为一名教育者,应重视课改的重要性,积极思考切实有效的模式,主动参与课改实践,发挥课改的优越性,推动课改向纵深发展,从而优化我们的教育。纵观各种关于课改的学习材料,我们不难发现这次课改的几大改革,课程结构的改革、课程内容的改革、在课程实施方式的改革、课程教材的改革等等,在学分制和课程管理上都有了改变,职业学校还要重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教师的培养上也向“双师型”教师转化。在传统的课程中,我们看到的是所以同级别的学习,同级别学生都是用的一样的教材,和一样的课程,这就是所谓的“统考”,这种传统的课程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不能培养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新型人才,因此教育也必须要顺应时代,这也是根据社会发展来决定的。在学科课程实施中,作为专业课,我们在新新课程中加强了对学生实验、实践、探究等能力的培养。如计算机专业就开设几个板块的课程,有办公自动化、平面设计,数据编程等,这些课程贯穿于各个学期中完成,这样就能充分的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打开学生的空间思维。新课程体系注重多样化、多层次、多实践,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的发展空间。
二、新时期课改的评价体系
课堂评价体系一直都是课堂教学内容的一项重要手段和技巧,有研究表示,有效的课堂教学与评价体系分割不开的。因此,新时期课堂教学必须要优化评价体系,打破传统评价体系的弊端提高教学质量。传统的评价体系不能有效的提高课堂教学气氛,其主要问题在于如何评、评什么等笼统不明确,往往是教师讲什么就是什么,评价观点以教师为主,这样就不利于课堂教学的有效开展。所以我们要打破传统的评价体系,一定要把重心转移到学生的素质上来,把课堂教学评价活动组成课堂教学的一部分。让同学们真正的快乐的学习。因此,新时期的教学评价一定要做到整体性、全面性,既要对学生学习成绩做出评定,又要正对学生的各种特征做出评定从而充分的开展课堂教学;在教学评价过程中,我们要以学生为中心,全面的衡量和评价,才能充分的创新课堂。
三、新时期课改的观念
可以说新课堂的教学观念实现的几大转变。首先是教学观念的转变:在新课程改革中教师教学观念的转变是新课改实践的核心问题。在课堂教学中我们的教师首先要建构起“大教学观”的理念既系统的解读相应学科的《课程标准》,了解学生的学习现状及个体差异。在此基础上,依据教材内容完成自己的教学设计,实现“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使我们的课堂教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实践教学目标三个维度(情感、态度、价值观,意识、能力,过程、方法)的手段。其次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对“好课”的借鉴而不是摸仿。再次是教师要真正成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参与者、促进者。四是要将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同等对待,要以学生为主,发现教学的问题,及时调整,改善教学措施,重视教学的过程。教师是通过课后学生所反映的各方面问题,根据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从而确立教学目标,同时为我们选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提供了依据。教学反思中有在教学中的经验,也有不足。通过反思性教学可以使教师逐渐成长,不断的改进自己的课堂教学。
四、新时期课改带来的变化
课改实行至今已有许久,其所带来的变化也已日渐明显,主要归纳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业学校教材功能的变化。教材是知识的载体,新时期教材内容的变化是为了让学生在学习中更能展现自己的主观学习能力,不再是要教师的说教形式。在新时期教学中,教师首先要研究教材的内容,作为教学的组织者,让学生结合实际和社会实情开展教学活动。从而将教学主题转移给学生。
(二)教师角色的变化。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一个主导作用的,都是以教师为主,学生是被动者,这种学习效果不明显,不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新课程要求中,教师的角色要以主体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这样才能充分的发挥出教学的效果。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
通过一个机构来实现银行的债权转股权,是国外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而这一机构往往具有官方政府机构的性质。美国八十年代初成立的清算信托公司(ResolutionTrustCorporation简称RTC)扮演清算主的角色,专门清理储贷协会危机后残存的资本。1998年韩国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决定启用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程序,收购低于法定标准的贷款、可疑贷款和沉淀贷款。大多数国家的法律禁止银行向企业直接投资,在银行持有企业的不良债权时,只能通过类似的机构来解决。我国的法律也禁止商业银行向企业进行投资,因此,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负责债转股事宜,与国际上的做法大体一致。
在我国,继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华融、长城、东方三家公司也获准组建。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使用中央银行提供的贷款和向商业银行发行债券筹集来的资金收购并经营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的不良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自己的特殊法律地位和专业化优势,综合运用出售、置换、资产重组、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方法,对贷款以及抵押品进行处置;对债务人提供管理咨询、收购兼并、分立重组、包装上市等方面的服务;对确属资不抵债的、需要关闭破产的企业申请破产清算。在企业经济状况转好后,可以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的形式收回收购不良资产占用的资金,其以“贱买贵卖”为最高哲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同银行在财务上完全分开,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有一定限制,即1995年底以前发生的、尚有收回可能的部分。1996年以后的银行不良资产,因为银行已经商业化运作,不属于债转股的范畴。由此看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扮演的是国有资产运营人的角色,与国资局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有异曲同工之处。虽然都是经营国有资产,但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方式是用授权的国有资产以国有股或法人股形式向若干公司投资入股,可以根据需要增大投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来看,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收回收购不良资产所占用的资金,一旦债务人经营情况转好,即转让其债权或股权,而不会增大投资。
二、银行债权转让中的法律问题
债转股涉及到合同转让问题。合同的转让是一方当事人将本人的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其特征是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而合同的性质与内容(客体)未发生任何变化。各国法律都允许合同转让,只是某些合同禁止转让,合同转让的内容和手续,各国法律规定不尽一致。
合同转让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债权转让,一种是债务承担。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按民法规定,债权的转让不经让与人把变更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即债权的转让以通知债务人为必要条件。实践中,债转股的实施分两个步骤:一是银行将其对企业的债权转让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二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受让来的债权转变为对企业的股权。银行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须符合以下条件:(1)银行与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中不禁止合同权利的转让。如果借款合同中有该类禁止条款,银行与企业应签订补充协议,对该条款进行变更或者废止。(2)借款合同中规定有专属于借款人(银行)享有的从权利的,该从权利仍由银行享有,企业仍向银行履行。(3)银行在转让债权时负有将该事项通知企业之责。
在国际商业贷款实践中,债务人对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权利往往加以限制,以保护自己的利益。在债转股实践中,当然不存在象国际商业贷款那样的利害关系,但是,债转股的目的是减轻银行和国有企业的负担,如果银行把债权转让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后,后者不实行债权转股权的措施,则企业没有从中取得利益,虽然它不能阻止银行转让债权,但仍可能提出异议。因为某些贷款的发生并不仅仅意味着一笔款项的流转,也包含着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良好信誉合作关系,可能存在着某些因素致使借款人不愿意向债权的受让人履行债务。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的关系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承接银行的不良债权后,虽然有若干的运作方式,但债转股是其现阶段的重点。从企业的角度看,将债权转变为股权,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不良债权的前提。因此,如果说银行与企业的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话,那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其也就是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了,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
1.股东权利的取得
银行将债权转让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取得的是对企业的债权,要将债权转为股权,应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操作:
(1)企业还没有改制为公司的。企业没有清产核资,财产没有划分为等额股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享有的债权应占企业资产的比例不能真实地反映出来,也就不能正确确定分红比例。此种情况下,企业应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和富余人员,清产核资,确定股权比例。
(2)企业如果已经实行公司制改造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转股权,涉及到公司增资扩股问题。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应当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要提出的是,债转股不同于发行新股,虽然都是在原股份数额的基础上有增加,但实质却不一样。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资金平衡公式上看,发行新股表现为公式两边的数额都等量地增加,而债转股情况下,公式中资产的数额不变,负债减少,所有者权益等额增加。
2.股东权的行使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享有的股权应届定为《公司法》中规定的权利:(1)与其他股东一样享有权利,同股同权,不属于优先股。原来为贷款进行担保的抵押物、质押物(权)不再具有担保性质,不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的担保。(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享有对企业财产的支配权,不能直接处置企业财产,只享有相应股份份额财产的终极所有权。
实践中,企业的股东虽然各不一样,但对企业的重大事务起决定性影响的是大股东,而这些股东大都对该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经营管理较为了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为企业股东后,势必引起企业决策权力的重组。一方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委派的董事能否具有足够的相应的经营管理知识来行使决策权,这是事关企业兴衰的大事。另一方面,如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直接参与企业决策,那么它就须防备发生“问题”。所谓“问题”,就是在委托制下,方中的经理阶层利用委托方赋予他的权利而谋取私利,导致委托方的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3.股权的转让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阶段性的持股者,最终是要让所收购的不良资产全部消解掉,即要进行股权退出工作。因此,在企业经营状况转好后,其享有的股权是要转让出去的,这种转让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如果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那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就不能将股份转让给该企业,而只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其他企业。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除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只有一个股东的,该股东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转让的股份没有购买权,否则将导致一人公司的出现,从而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四、债转股对社会的影响
其一,债转股影响社会信用。债转股固然可以暂时改善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企业的稳定经营和良性运作,但如果做得不好,却容易形成新的“赖帐经济”,改变其从“呆帐经济”走向“信用经济”的初衷,从而变成债务回收站。机制设计有误或者实施出现差错时,会成为“债务大赦”,使地方政府和企业形成有债务一笔勾销的想法,从而千方百计地争取这顿“免费午餐”。原本可以按时还本付息的企业会认为银行贷款早还不如晚还、晚还不如不还,也想坐等债转股,“借债还钱”的道德观念将受到极大冲击,“赖帐经济”初现端倪。六十年代我国对农民豁免农贷时,曾带来过这样的负效应。防止出现这种情况的办法就是严格区分能转同不能转、过去和今后的界限,实行衡量指标量化、公开化,避免低质量企业鱼目混珠,乘机赖帐。
其二,债转股形成新的不公平竞争。债转股只是在部分有良好项目支撑的企业中进行,实质上有使这些企业在财政支持下,在盈利时分期偿还债务的意思。按市场竞争原则,机遇对每一个主题都应是平等的,然而,只有部分企业有此殊遇,这不仅造成了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而且国企之间也不平等,未实行债转股的企业负担重,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势必又会造成另一批企业的亏损。
虽然债转股只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一种阶段性措施,直至把不良资产全部出售完毕为止,它的历史使命是短暂的,但是,我们应当对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予与充分的研究,努力避免其负面影响,使其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为国有企业扭亏增盈,实现脱困目标作贡献。
参考资料:
1.《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的重要举措——正确认识和实施债转股》,赵海宽,《人民日报》1999年11月30日第九版。
2.《冷眼看“债转股”》,张素华,《经济与法》2000年第1期。
1.课程改革的目标
建立一个适合独立学院学生特点的《物资采购与库存管理》课程教学模式,在此基础上既要提高教学质量,又要在满足理论“必须和够用”的前提下,增加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查,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评价,完成教改课题要求。
2.课程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具体目标
在深入研究独立学院学生特点的前提下,坚持“理论够用、注重实训”的原则,对本课程的内容范围和难度进行调整,建立一个既能做到通俗易懂,又能引起学生兴趣,唤起学生学习热情的教学方法体系。同时建立一个既体现核心理论教学成果,又注重过程考查和学生综合能力评价的综合考核体系。
二、课程改革的实施过程独立学院的学生有其自身的特点
学生入学分数在本科院校中属较低水平,但这并不意味着智力水平低下,只是智力类型的不同,组成人体智力是多元的,各有所长。独立学院学生形象思维能力强,抽象思维能力弱,注重实际应用,不研究高深理论。在学校中普遍情商较高,喜欢与实际密切相关的课程。因此,《物资采购与库存管理》教学就抓住这些特点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达到人才培养目标。
1.课程概况
《物资采购与库存管理》是物流工程专业的一门重要专业基础课程,主要讲解物资采购的基本知识,库存管理的基本概念、应用及发展状况。使学生理解现代物流的实际内涵,以及采购和库存管理在现代物流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课程共32学时,2学分,是一门考查课。学生主要是物流工程专业大三学生,开设时间是学生接受理论教学的最后一个学期(第六学期),因此对其大四的实习和就业都有理论指导作用。
2.教材改革
此课程未改革前教材为《采购与库存管理》,作者为杨赞,蹇令香。出版社为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日期:2008年05月。该教材理论性较强,在借鉴和吸收国内外采购管理理论和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介绍了采购管理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采购管理的前沿问题,旨在帮助学生较为系统、全面地了解采购管理理论。本书的特点是:第一注重基础性,第二注重实践性,第三注重前沿性,尝试多方面知识的融会贯通,注重知识层次的递进,同时在具体内容上突出实际运用知识的能力。总的来说比较适合一本院校本科教学使用,对于独立学院学生来讲理论层次较高,不易消化。因此,秉承“理论够用、注重实训”的原则,我们使用了实务性较强的教材《采购与供应管理实务》。该书由种美香主编,于2012年8月出版,出版社为清华大学出版社。该教材以项目导向引领、以任务驱动开篇、以测试考核总结,充分体现了以就业为导向,以工作过程为学习任务的教学新理念,注重实际运用与操作技能的培养。该书全面阐述了采购基础知识、选择采购模式、采购市场分析与采购计划等内容,使学生全面系统地学习采购工作各环节的操作技能。此教材因其注重实训,设置了大量的实训环节,非常适合在课堂上做实训训练。有利于学生的对采购操作技能的培养,也方便了教师对教学内容与教学考核过程的设计。
3.课堂改革
传统的课堂上是教师的“一言堂”,虽辅助多媒体和适当的案例讲解,但学生的接受状态不好,积极性不高。尤其是独立院校学生,会在失去学习兴趣后选择逃课或者扰乱课堂秩序等方式来干扰教师教学,此情况已成为让教学工作者普遍头疼的问题。针对这一现状,应以调动学生积极性,培养学生主动思考为思路进行改革。因此,在《物资采购与库存管理》这门课上,采取了教师教学讲解与学生小组PPT汇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课程的推进。通过实务、案例、问题为主,让学生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强化团队精神、创新精神的培养。具体实施步骤如下:①开展实训课。采购组织构建是此门课程的重点内容之一,属第一章内容。本章理论讲解由教师完成,共4学时。在最后一个学时布置实训任务。依据学生人数,将学生划分成6到7人一组,进行采购组织设计。可以虚构企业也可以实际调研企业,进行企业组织结构分析后作出一个采购组织框架图,制作成PPT课件。然后小组内选出代表进行PPT汇报,讲清楚小组内分工,说明具体内容,并阐述此组织结构的优缺点。准备时间为一周,汇报时间全班总共两个学时,每个小组10分钟左右。在采购项目中,制作招标公告也是重要技能。依然是教师进行理论讲解,将制作招标公告的任务提前一周下发给各小组,但要求是不仅要小组PPT汇报,每个学生都要上交一份作业,并注明招标公告的要素。汇报时间10分钟左右。两次实训课覆盖了采购内容的重要技能培训,同时制定了过程考核方式。实训课成绩每次10分,占期末总成绩的20%。②课堂案例讲解。在实际教学中,在明确理论后,都采取用案例说明的方式帮助学生理解所讲知识点。所用案例比较前沿,贴近生活,最好是最新的行业资讯。同时,将案例引导至学生较熟悉的领域,如熟悉的地域或熟悉的行业,激发学生课堂听课效率和兴趣。③增加课堂练习的时间。在采购这门课中,涉及许多定量方法的应用。由于学生在课下基本不花时间在考查课的学习上,同时也不注重对定量计算方法的研究,因而改在课堂上留出适当时间,通过例题演练让学生熟悉定量计算方法。
4.考核方式改革
传统考查课的考核方法简单单一,设平时分40分,期末最后一次开卷考试,折合60分构成总成绩。这样的考核使学生平时不注重学习而是将精力都放到了最后考试,突击学习,囫囵吞枣,不能真正掌握知识。在教改项目的思路引导下,《物资采购与库存管理》采用过程考核模式。首先将成绩分为三大块,考试设为两次,若按每周2学时,共十六教学周计算,成绩分为以下三个部分:①平时成绩:在平时进行考核。上课出勤10分+课堂表现10分。占总成绩比重各为10%。②实训课:第三周和第六周分别进行两次实训课,各为10分。占总成绩比重为10%。③考试:期中考试(30分)+期末考试(30分),分别在第十周和第十六周进行,占总成绩比重各为30%。这种考核体系,使学生前十周的精力放在实训操作上,后六周的经历主要是消化课程中大量的定量计算方法等知识。将原来只有一次的期末考试设置为两次,可以让学生随学随理解,印象深刻。同时激励学生在各个阶段都有学习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对课程的知识掌握立体化全面化。
三、课程改革的成效此次课程改革
在物流2010级两个班上进行了实施。从实施的效果来看非常可喜。学生上课的出勤率和参与课堂讨论的积极性都大幅提高。实训课的推出,使学生们对学习的态度上都有了提高,绝大多数学生都能够认真积极地参与,并在实训课上迸现了让教师惊喜的创意和新意,学生和教师同时都感受到了课堂的快乐。学生大大改善了未改革前松懈怠慢的学习态度,收效明显。
1.课程改革的成果
总结来说,此次对《物资采购与库存管理》课程的改革让教师收益匪浅。主要取得了几项重大突破:①丰富了物流专业课的教学方法。物流的专业课理论性强、知识点多、与实际联系紧密等,在物流教学中对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方法进行了大胆改革与创新,改变了教学以讲授为主的方法,课堂中增加了大量案例教学、实训教学、探究式教学等许多新的教学方法,并且多种教学方法有机结合,激化了学生对经济学知识接受与创新的动力,活跃了课堂气氛,提高了学习的兴趣,基本上解决了学生厌学的情绪问题。②完善了教学考核办法。传统的教学考核缺乏公平、激励等,教学考核中增加了过程考核,将考试分解,提高了考核的全面性、客观性与公正性。③重构了物流专业课教学内容体系。课程改革兼顾学生的特点、专业需求以及课时安排,共设计了几大内容模块,较好地解决了物流专业课内容多、课时少,学生学习吃力、无学习兴趣等诸多教学问题,并比较成功地化解了独立学院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间此消彼长的矛盾。
2.课程改革成果的推广价值